2 李仰鬆:《佤族的葬俗對研究我國遠古人類葬俗的一些啟示》,《考古》1961 年第7 期。服務,既然他們要生活,便需要生活上所必需的東西。"1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墓地象徵著人們頭腦裏的陰間世界,死者在陰間的生活,實際上是陰間世界的縮影。因此,整個喪葬活動,也都是圍繞著怎樣把死者送到陰間和死者怎樣在陰間生活而展開的。墓中的隨葬品,就是反映了人們對死者在陰間生活的關心。


    原始社會後期,人們逐漸按照自己的社會文化形態,建立起對鬼魂世界的完整想像,又把人間與陰間清楚地劃分開來。人死後,活人仍然注意尊重他們的權利,這主要表現在隨葬品的分配上,同樣體貼死者生活上的需要,一般都有必要的生活用具,希望他們在陰間和活人一樣地生活。


    原始氏族組織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出於同一祖先的人們,按照血緣關係組成基本的生產和生活單位,對於每一個氏族成員來說,即使他死了,他的生活環境、生產範圍與活著的人仍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墓中的隨葬品,同樣反映著氏族成員生前的社會生活麵貌。


    從中國新石器時代的考古資料來看,早期階段的隨葬品尚無太大懸殊,對死者也保持著平等分配的原則。隨葬品中主要為石器和陶器,石器是死者生前所用的生產工具,是謀取生活資料所離不開的武器;陶器主要是日常生活器皿,包括有汲水用的壺和瓶,炊煮用的鼎,儲存用的罐,盛食用的盆、盤,吃飯用的碗、缽等,有的還把糧食一同隨葬,或在陶器中放上食物,表示讓死者在另一個世界裏像活著的人一樣享用。


    新石器時代中期以後,平均分配被個人過多的占有所代替,出現隨葬品的分配不均。可以說,在中國從仰韶文化以前的氏族社會裏,不論是黃河上下,還是大江南北的原始部落中,對死人的關照基本上是平等的,受著宗教信念的統一支配。


    原始墓地中還有一種表現靈魂觀念的遷徙合葬墓,又叫"二次葬"。由於原始人認為,血肉是屬於人世間的,靈魂可以離開肉體而單獨存在,並永遠不死,所以在原始人看來,當皮肉腐爛以後,靈魂便到另一個世界裏去生活。在氏族社會中,一個家族的成員,不可能同時死去,對於早死的成員,一般作簡單的埋葬,在其他成員死後,便將原死者的骸骨遷徙,舉行正式的埋葬,使家族成員能夠在另一個世界裏得到團聚。


    中國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前期的合葬墓,往往多採用二次遷葬,遷葬時,對保存好的屍骨與一次葬者一樣,擺成仰身直肢狀;對保存不好的屍骨,一般按人體的相對位置擺放;對待特別零散的屍骨隻是進行堆放。這種二次埋葬的方式,並不代表著以後死者為中心,二次葬的目的,不在乎人的肉體能否完整,把屍骨埋在一起,也就象徵著靈魂在一起,它是以血緣紐帶連在一起的氏族生活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體現了母係氏族社會,家族成員之間的血緣關係,這種葬俗在當時起著維護氏族製度的作用。


    二次葬是在仰韶文化氏族部落時代流行的主要葬俗之一。在仰韶係統的史家氏族墓地,發現多人合葬墓共40 多座,共出有700 具骨架,一般一個墓坑20 具左右,少的4 具,個別為50 多具。其中有一個坑埋的全是男性,而其餘的坑男女老幼都有,隻是在性別年齡上數量不等。總的來看,屍骨排列整齊,個體明顯,頭和肢骨成堆放置,看來在遷徙前骸骨比較零散。


    類似這樣的二次集體合葬墓,可能是一個氏族或胞族內的成員,這種葬


    1 拉法格:《思想起源論》,三聯書店1978 年版,第127 頁。


    法,無疑是靈魂不死的反映,活著都是氏族成員,死後也離不開氏族集體。在橫陣氏族墓地裏,還出現了大坑套小坑的埋葬方法,有的在一個大坑內套有數個小坑,每個小坑各埋幾具或十幾具骨架,有的骨架還存在著疊壓的情況,也是男女老少都有,這種現象反映的可能就是死者生前是一個母係大家族的成員或氏族的成員。


    二次葬在東南亞一些土著居民和中國台灣、廣東、福建等地區比較流行。具體喪法是:人死後,先將屍骨停放在一個地方,等肉體腐爛後再把骸骨收拾起來,作第二次正式埋葬。這種葬法又叫"洗骨葬"。採用這種葬法的民族,都有一種普遍的信念,即認為人的血肉是人世間的,等肉體腐爛然後將屍骨正式埋葬,這樣死者才能真正進入鬼魂世界。


    民族誌材料表明,二次葬時,往往要舉行一番儀式。南太平洋偉不列德島居民二次葬的儀式便相當繁複。死者掩埋約兩個月後,把屍體挖出來,帶到海邊或樹林裏,用火烤幹,用籃子把屍骨帶迴家放在活人身旁,再過三個月後舉行一次葬儀,然後把骨頭葬在懸崖的裂縫中。在瓦雷尼加地方,人死後把除橈骨外的骨頭搗成碎片,碎骨埋在山洞裏,橈骨則用樹皮包起來,用繩子紮住藏在樹洞中,17 天後把它放在特設的距住宅較遠的茅屋中,之後在死者氏族圖騰崇拜物所在地附近挖一個小坑,把骨頭埋在裏麵,最後用泥土石板將坑蓋好,這才認為死者真正集合到自己的圖騰祖先那裏去了。


    在婆羅洲的達雅克人那裏,精細的觀察者柏爾海姆(per-hem)指出了活人與死人聯在一起的密切關係和他們雙方的互相效勞,認為人活著的時候,離不開相互幫助,死了也割不斷那些互相效勞的聯繫。活人可以供給死人食物和其它必需品,死人也可以表現得同樣慷慨,贈給活人具有巫術的性質的藥品及各種各樣能幫助活人的驅邪符和護身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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