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沙特采購防空壓製型j-10d拉開了軍備競賽的序幕,那麽接下來,在第四代戰鬥機項目上,才算是真正的大戲。


    很簡單,j-10d與su-35b都隻是第三代戰鬥機。


    不管怎麽改進,三代機就是三代機,天生的缺陷,特別是缺乏隱身能力,使得三代機永遠無法四代機抗衡。


    更重要的是,四代機時代已經到來。


    在中東地區,以色列已經獲得了數十架f-35a。


    其他國家呢?


    沒有一個擁有四代機。


    最初,沙特把希望寄托在了美國身上。


    在伊拉克內戰爆發之前,沙特一直在為獲取f-35a進行努力,甚至向美國開出了3億美元的采購單價。


    要知道,f-35a在當時的出廠價格已經降到了1億美元以內。


    沙特開出的這個價格,能讓美國軍火商賺到上百億美元。


    可惜,美國就是不賣。


    原因也很簡單,以色列才獲得了f-35a,還沒有玩轉,因此短期內肯定不會向阿拉伯國家提供f-35a。


    此外,在美國看來,沙特也沒有必須采購f-35a的理由。


    為什麽?


    如果隻是對付波斯灣對麵的伊朗,沙特的ef2000與f-15sa已經足夠了,根本用不著更好的戰鬥機。


    當然,如果沙特願意嚐鮮,美國可以提供f/a-18e/f,或者是f-15的最新改進型。


    其實,就在沙特提出了采購f-35a的意向之後,美國當局就提出了讓沙特購買這兩種戰鬥機的建議。


    顯然,沙特不會上當。


    要知道,不管是f/a-18e/f,還是f-15的最新改進型,並不比沙特現有戰鬥機好多少。


    在美國不肯出售f-35a的情況下,沙特把目光轉向了華夏。


    很簡單,在全球範圍內,除了美國,隻有華夏有已經研製成功,而且開始批量裝備部隊的第四代戰鬥機。


    這就是j-20。


    可惜的是,j-20同樣是非賣品。


    對此,華夏早就給出了明確答複。


    從維護全球局勢穩定的角度考慮,隻要美國解除f-22a的出口禁令,華夏就不會把j-20列入外貿軍火目錄。


    這麽說,其實也是在太高j-20的身價。


    為什麽?


    言外之意,j-20是與f-22a一個級別的重型戰鬥機,而且以製空為主,比f-35a高了半個檔次。


    當然,沙特也沒有放棄。


    以一貫的土豪作風,沙特為j-20開出的意向采購價格是3.5億美元,比f-35a還高了五千萬。


    其實,以華夏的生產成本,j-20的出廠價也就在1億美元左右。


    隻可惜,華夏仍然不肯賣。


    當時,華夏提供的建議是,要麽購買j-10的最新改進型,要麽出資加入fc-31的研製團隊,如果選擇後者的話,華夏將保證沙特成為fc-31在中東地區的首個用戶,甚至在沙特國內進行組裝生產。


    問題是,fc-31還隻是工程樣機。


    那個時候,fc-31總共也就兩架,其中首架樣機也就隻是能夠飛行,而第二架樣機也隻是剛剛完成了首飛。


    別說沙特,連華夏都不清楚fc-31能在什麽時候定型。


    幾年,還是十幾年?


    等到fc-31定型了,以色列恐怕已經玩轉了f-35a,美國說不定就會把簡配版的f-35a賣給沙特。


    那麽,在fc-31項目上砸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美元,不就白費了嗎?


    還有,在這種合作研製項目中,沙特除了提供資金,也沒別的作用,更別說通過合作獲得研製與生產先進戰鬥機的能力。


    事實上,沙特也沒有打算獲得這樣的能力。


    當然,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這就是,為fc-31配套研製的中等推力軍用發動機才上馬幾年,而其研製周期很有可能長達十多年。


    在此之前,fc-31采用的其實是俄羅斯的發動機,即rd-93。


    至於華夏在rd-93上仿製的ws-13,因為可靠性一直沒有得到解決,性能也不夠好,所以未必會量產。


    如果采用俄羅斯的發動機,那麽fc-31的出口肯定要受到限製。


    到時候,俄羅斯隻需要切斷發動機供應,就能讓沙特的fc-31全部停飛。


    其實,也正是這個原因,讓巴基斯坦也在fc-31項目上徘徊不前,因為印度同樣可以通過對俄羅斯施加影響的方式,來阻止巴基斯坦獲得fc-31,從而讓采購fc-31充滿太多的未知風險。


    當然,華夏本國對fc-31的熱情都不夠高。


    按照華夏空軍的發展規劃,未來確定要采購的四代機,隻有j-20。


    不是說華夏空軍買不起第二種四代機,而是完全沒有這個必要。


    j-20的出廠價本來就不貴,而且在ws-15成熟之後,j-20就能獲得絕不亞於f-22a的作戰能力。


    隻要采購400到500架j-20,華夏空軍就不需要更多的四代機了。


    與j-20搭配的,並不是像f-35a這樣的低端戰鬥機,而是j-10d、j-11d與j-16等價格更便宜的三代半。


    連華夏空軍都沒有打算采購fc-31,又怎麽可能積極推動fc-31的研發工作呢?


    當時,唯一的懸念就是華夏海軍,即華夏海軍很有可能效仿美國海軍,用fc-31充當艦載戰鬥機。


    隻不過,這個希望也已破滅。


    為什麽?


    華夏海軍的004型航母,是貨真價實的核動力超級航母,標準排水量超過八萬噸,因此載機能力得到極大的提高,對艦載戰鬥機的尺寸大幅度放寬,也就沒有理由選擇體積小,戰鬥力差的中型戰鬥機。


    此外,j-20的艦載版也已問世。


    在華夏海軍的選型中,j-20艦載版憑借更大的噸位,在各方麵都壓倒了fc-31。


    其實,從30年的使用周期來看,選擇j-20為艦載戰鬥機比選擇fc-31更劃算,即可以跟空軍共享後勤保障體係。


    美國海軍選擇了f-35c,同樣是想與空軍的f-35a共用後勤保障體係。


    如果把完成研製工作需要的幾十億美元算上,加是艦載戰鬥機的采購量本來就不多,那麽選擇fc-31的經濟效益就更低了。


    可以說,不管怎麽看,華夏都沒有理由繼續推動fc-31項目。


    按照慣例,fc-31將作為技術驗證機,為其開發的技術都會儲備起來,在開發下一代戰鬥機的時候用上。


    其實,華夏與美國都已啟動了第五代戰鬥機的研製工作。


    到這個時候,fc-31徹底轉變為了國際合作項目。


    說得直接點,就是在獲得了國外訂單之後,fc-31項目才能繼續存在下去,不然就肯定會下馬。


    所幸,這並非壞事,其實還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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