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夜色越發濃厚,像是深不見底的泥潭,陳嬤嬤便向那泥潭裏掙紮著,肚皮翻白,半死不活的魚,這條魚血淋淋地掛我的鉤子上,卻還垂死掙紮。


    經過連夜審訊後,陳嬤嬤連連磕頭,她還在賭:


    賭我娘心慈手軟,


    賭我年弱可欺,


    陳嬤嬤哭著求饒:


    “小姐,你長大了,嬤嬤我老了,打小老奴就貼身伺候您”。


    “這些年,我家那口子好賭牌吃酒,把家裏的積蓄敗個精光,老奴連一副傷寒的藥材也抓不起”。


    “老奴被豬油蒙了心,這才一時起了貪念,偷了小姐屋裏的東西變賣”。


    果然,陳嬤嬤隻肯承認,自己盜竊沈家財產


    ——至於李五,是幫她銷贓的小賊,自己一時受了蒙蔽,以為隻是把小姐的首飾,偷偷變賣給他,換點銀錢。


    誰知,李五會突然在今天的及笄禮上,肆意攀誣,詆毀沈家小姐的名節?


    陳嬤嬤當時,的的確確被李五架在火上烤——若說是她生怕暴露了偷竊的一事,這才就坡下驢地,說出了那番話,倒也並非不可信。


    隻是——


    陳嬤嬤並不清楚,這場審理,我唯一需要從她口裏得到的證詞隻是——她認識李安。


    這就夠了。


    ……。


    此刻我的表情,令人有些捉摸不透,陳嬤嬤力氣大,竟一時掙脫丫鬟的手,向我撲過來,緊緊抱住我的腿,她的身子顫顫發抖:


    “小姐,好小姐,打小老奴就一直伺候您,服侍您,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看在老奴隻是一時鬼迷心竅的份上,求小姐饒了我吧,饒了我吧”。


    我揮手,示意丫鬟們壓住她,堵住她的嘴,關進佛堂。


    娘問我,打算如何處理?


    我找了個舒舒服服的位置坐下,讓丫鬟端了一盞新出爐的點心過來,嚐了兩口墊墊肚子,忙活到半夜還真不容易,既然魚兒已經上鉤了,眼下,隻需要等李五的口供。


    我告訴娘:


    “不急,不急,先好生把嬤嬤安置在佛堂,派人看著,等我另一支魚竿的動靜”。


    陳嬤嬤是我家奴婢,送不送官,其實是我娘一句話的事。


    大戶人家,有自己處置奴婢的權利,爹一向不願和官府有過多牽扯,我爹自然是想——把事捂爛在家裏,陳嬤嬤盜竊,屬於後宅院子裏的事,娘有權全權處理。


    沈藏鋒和陳嬤嬤那寶貝閨女,估計這幾天坐不住了。


    如果說我7歲那年,沈藏鋒陳嬤嬤的優勢,是他們在暗,我在明,他們隻手遮天般欺上瞞下,辱我年幼。


    而如今,雙方已經圖窮匕首見,亮了明牌!


    娘終於認清了沈藏鋒的真麵目,也打消了對陳嬤嬤最後一份惻隱之心。


    眼下——


    沈藏鋒和陳嬤嬤被切斷了聯係。


    沈藏鋒不知陳嬤嬤,在審訊中,吐露了多少真相。


    陳嬤嬤也不知,沈藏鋒是否打算棄車保帥。


    陳嬤嬤被關在佛堂的時間越久,雙方的信任,逐步遞減……


    而我在等李五的口供。


    他的口供——可是我親自操刀,編的劇本。


    ……。


    3日後……


    李五招了,我派信得過的人,專門到府衙聽的審訊現場,沈藏鋒伸長了脖子,也焦急地等待一個後續。


    根據李五交代:


    自己和那麻子臉馬九,乃是舊相識……


    講到這裏,我不得不插一句題外話:李五和馬九的的確確算是舊相識,可不是我編的劇本,當年,李五就像篦虱子一樣,仔仔細細找遍每一個角落,靠著黑道上的一些關係,才逮住馬九。


    那場大火——


    燒毀了李五半張臉,也活活燒死了馬九。


    他殺人後,毀屍滅跡,帶著孩子流亡江湖。


    當年,具體發生了什麽,李五不想提及這段往事,他在衙門審訊時,自然也會跳過這段真相。


    在李五的口供裏,自己和馬九曾經是一個頭磕在關公廟前的兄弟。


    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那種。


    8年前,馬九曾遇見一位貴人,貴人賞了他50金,讓他在元宵節當天拐跑一個打扮富貴的小孩。


    這等穩賺不賠的買賣,對於我們這種跑江湖的人來說,無疑是天降橫財。


    那段時間,馬九的發了一筆橫財後,便離開了江南,不知所蹤。


    馬九知道大戶人家私隱多,秘密多,幹完這票後怕被打擊報複,或者偷偷滅口,於是在臨走前,特地將自己和那戶人家交易的證據,留給自己。


    一來,可以威脅那戶人家,不敢輕易滅口。


    二來,若將來自己窮途末路時,還可以憑這個證據,到那戶人家麵前,敲詐些銀兩。


    說罷,李五還當著眾人的麵,指了指自己那被毀的半張臉,失魂落魄的搖頭,道:


    “豈料8年後,自己真混到了窮途末路的時刻”。


    偏偏,那證據在自己走江湖時,遺失了。


    但李五想賭一賭——賭那戶人家做賊心虛,於是便聯係上了沈府的陳嬤嬤,陳嬤嬤說,要自己再幫忙辦件事,事情辦好了,把證據交給陳嬤嬤,換一筆安身立命的銀錢。


    李五決定鋌而走險——按照陳嬤嬤所說,原本金盆洗手的他,重出江湖,屢次到沈小姐房內偷盜,又趁沈小姐及笄時,上門鬧事。


    ……。


    在這場口供裏——


    引出了關鍵人物,馬九。


    若陳嬤嬤和沈藏鋒不知馬九是誰?為何會配合自己汙蔑沈小姐,畢竟,8年前,沈小姐被拐跑那件事的細節,隻有當事人馬九,以及少數幾位知情者才知道。


    然而——


    衙門隻需把李五羈押即可。


    一來,沈小姐失蹤已經是8年前的事,無人報案,無從立案,再說人都已經全須全尾迴家了。


    二來,馬九這些年不知所蹤,連好兄弟李五也不清楚他的下落。


    三來,幾日前,沈小姐報案,隻說是房中貴重物品失竊,如今已經將小賊緝拿歸案,便可銷案了。


    至於8年前發生了什麽?除非沈小姐擊鼓鳴冤,而陳嬤嬤算沈府的下人,至於如何處置看沈府自己的意願,或賣或打,或送官查辦。


    按照律法,李五被判了3年。


    李無虞那小孩,最近得跟著鄭知南一段時間了。


    這是後話。


    ……。


    當消息傳到沈府時,沈藏鋒驚得連茶盞都打翻了。


    沈藏鋒以為:


    李五是自己親爹安排,上門砸場子的小混混。


    陳嬤嬤順水推舟,想栽贓我個婚前與人通奸。


    就連急匆匆趕來落井下石的大伯父,都隻想讓我在流言麵前,抬不起頭。


    畢竟:人證、物證都是這幾個人早早備好的,預備在這個及笄禮上,將我徹底釘在恥辱柱上。


    卻萬萬沒有想到——


    會無端端牽扯出8年前的事。


    8年前——沈大小姐於元宵節當晚被人流衝散,不知所蹤。


    明明,事情已經過去多年,而且人證、物證都已經處理得幹幹淨淨,甚至,連我這個當事人,都不清楚8年前具體發生了什麽。


    偏偏,李五的口供,意外牽扯出這樁往事。


    甚至——他的口供裏,所謂證據,所謂50金,所謂貴人,都有許多不盡不實之處,卻偏偏,在那件事上,又有一些細節和口供,是重合的。


    沈藏鋒當然不清楚:


    這世上,最可怕的——從來不是虛構的,隨意捏造的謊言,而是被精心裁剪過的“真相”。


    而,這僅僅是一個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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