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活得沒有深淺呢!
進了門,鍾靈已經收拾好情緒。迎過來,接過我手裏的東西。
“姐,我來。”
“你幫我拿酒杯就行。”
兩人移到桌邊,紅酒被流暢倒入玻璃紅酒杯,褐紅色酒液與透明玻壁碰撞,一路跌跌撞撞,酒液互相追逐,流淌如泉。
有故事的人,酒就是最好的助消化液。沒什麽心事不能被化開。
兩人舉杯、碰撞,酒入喉,帶著不知名的果香,從食道進入,一路蜿蜓向下,肚腸熱起來。我到那時終於明白人有時為什麽要在一起喝酒。酒能熱了彼此的肚腸,人是腸子一熱才會吐真言,才會掏心掏肺的動物。
而不願意說的人,就如同此際的我和鍾靈,酒又是最好的媒介,最能緩和尷尬的東西,所謂的喝悶酒。我不是沒看見過男人喝悶酒,那時就奇怪得很,想一個人喝酒有什麽意思呢?現在終於明白,那人不是在喝悶酒,有心事一直在陪他。更何況酒是最好的聽眾,若能再大吐特吐一迴則更加暢快不過,最好眼淚和鼻涕一起流,吐得恨不能把肚腸吐出來才好。
人,有時不過需要一個出口罷了。
煙、酒、嘔吐、沉默或者傾訴,都是。
等高天成進來時我和鍾靈已喝至微醺,鍾靈還好,我已薄醉。
高天成隻笑笑,坐我們兩個中間,自己為自己倒了一杯紅酒,然後一飲而盡。
“梅森睡了沒?”
我問。
“嗯。”他點頭應允。
鍾靈站起來。
“我該告辭了。”
她說。
我忙不迭也站起來,拉住她一條胳膊,她胳膊可真細啊,我可以握得她手腕結實,像隻有一根骨頭包裹著一層皮。我有點兒心疼,我是到後來才發現自己是個十分懂得憐香惜玉的人的,遇見沒有把自己照顧好的女孩兒就心生不忍。
“不是說你!”我說。“你呆你的。”我把她往後拽了拽,竟把迷迷糊糊中的鍾靈拽得一個趔趄。她就勢倒入我懷裏,小小靠了我一下。也就那一下,我感覺到她該有一個充滿孤獨而無助的靈魂。
唯其因為孤獨與無助,哪怕就是那短暫的一小下,我感覺到她停留得結實。她的身體在告訴我:真累啊!真好想找個人靠靠啊!
但她強迫自己離開、離開、離開。
隻能離開。
她朝我非常恍惚與迷離的笑了一下,然後推開我拉著她的那支手。
“姐!”她叫我,眼神清澈,沒有一絲醉意。
“嗯?”我迴,迴望她。她眼神在我臉上停留數秒,然後又低下頭笑笑,也不過笑笑而已。
“我走了。”她說。
“什麽?”我怔愣在原地,還在消化他的話,鍾靈卻已經推開門出了門口,我追出去,高天成緊隨
其後。等我到了客廳,鍾靈人已經沒了影子。
“鍾靈呢?”我問。
刀條臉脖子上還掛著圍裙,看著我一臉茫然。
“走了啊!我以為你知道。”她邊說邊往下摘圍裙。“怎麽就走了呢?我又做了兩道小菜。完了,今天的菜多了,又得剩。”
刀條臉沒完沒了絮絮叨叨邊走邊走遠了。我望著那門,腳下一個踉蹌,幸好高天成在身邊扶住了我。
我長出一口氣,高天成誇張的咳嗽兩聲:“這滿嘴的酒氣。走!”他扶住我,“去吃點兒東西,壓一壓,一會兒再耍酒瘋。”
我再一迴頭,看那扇黑胡桃木顏色的木門默然無語、悄無聲息,一個曾經愛過康生的女人?到現在我都不知道她的故事。讓故事歸於故事,讓塵歸於塵,讓土歸於土,讓一切歸於一切。
“梅森都吃過了?你沒吃?”我問。
“沒有。等你。”簡短幾個字。
我站定,燈光穿過他的頭發,我聽得見他的唿吸聲,像風漫過海草。
“為什麽對我這麽好?”我問。
高天成笑笑,牽起我的走來。
“不對你好對誰好?”
我不依不饒,複又站定。
“男人都喜歡美的,年輕的。”
他便又笑笑。
“美的、年輕的?”
高天成側過頭來看我。
“是啊!”我像孩子一樣重重點頭,挑起眼皮來看他。那一瞬間,也就那麽電光火石,我覺得自己似乎又戀愛了,青春草長鶯飛,真的女人多大年齡都有可能少女心。
我低下眼瞼,複又抬眼望他,側過頭來仔細端詳,怎樣看都看不夠似的。我總以為我心裏應該塞滿了滄桑,沒想到還會有跟過去的自己重新相見的一天。是他讓我變迴少女,彌補我曾經有過缺憾的人生嗎?
“年輕的、美的憑啥看上我啊?你看!”他兩支手一攤,“我一個瘸子。”
我挽上他臂彎,將頭偏了過去。
“我可不覺得你瘸,覺得你英俊著呢。”
“傻瓜!”他摸摸我的頭,像對待孩子。“如果你真嫌棄,我就去做個修複,據說可以墊高。”說著,他努力將另外一條腿提高了一點兒,然而可能抻到他哪一條筋,我見他嘴角痛苦的抽搐了一下。
“怎麽了?”我拉住他,“你怎麽樣?疼了嗎?”我蹲下,注視他那條殘腿,我隻在他睡著時仔細看過,但也隻看了一眼,便忍不住挪開目光。我不敢往深裏去探究。估計高天成也是,他現在一年四季都穿長褲。
誰也無法真正漠視自己曾經受到過的傷害。不再提也是最好的安撫過去的方法。
他陪我吃了飯,刀條臉全程在旁邊碎碎念,對於這樣的一個神一樣的存在我和高天成都愈發適應。直到我被她
吵得實在腦殼疼,這才拉長臉來。
“真是奴大欺主。不然你來當家好了!”
刀條臉委屈的扁扁嘴,這才完全收聲,也不在我們旁邊侍候了,洗了後到客廳去看電視。我和高天成相視一笑。
沒想到隔天傳來鍾靈的死訊,她住本城一家富麗堂皇酒店的總統套房,洗完了澡,連張浴巾都沒有披,她就那樣從28層高的樓上一躍而下。她很瘦,皮膚很好,新聞圖片卻為她的皮膚打上了馬賽克,連臉都沒露。她死後,留給這世界最後的影像就是一團模糊而遙遠的圖片,辨不出形跡,語焉不詳。
警察查她的來路,查到我這裏,詢問她在我這裏都曾經發生什麽。
發生了什麽呢?酒。她喝過了酒,酒勾起她的傷心事,她最終決定以死來成全自己的過去。不要再折磨我了,如果這個“我”都沒有了,一切可能才能最終成雲煙消散。
所謂的事過境遷,事在心裏總過不去怎麽辦?隻有境遷。鍾靈這個“境”遷得有點兒一步到位,再也迴不來了,她走得果斷而絕決,連憑吊的機會都不留給自己。
我以為鍾靈會給我留下一封信啊之類的,至少陳明因果,然而也沒有,她連片言隻語都沒留下。雲淡風清,有時我甚至有刹那恍惚,也許她沒來過,從來也沒來過。
她來究竟是為了什麽呢?
正如她走。
一個謎。
女人啊,成了謎,有時竟是以生命為代價。
接下來聯絡她真正的家人,我們還要借助官方的力量,這才一點一點揭開鍾靈的真實身份。她從廣東新會過去印度,在印度做特殊行業,在那兒第一次見到康生,康生是她最大的恩客,後來康生把她帶到美國,她繼續在美國的紅燈區操皮肉生涯。有時她想上岸,但康生從來沒說過要娶。
所以女人不能活得太過有自知之明,她太過介意自己的出身,在愛的人麵前便失了章法。自信這東西特奇怪,有時無知反而能讓人生出迷之自信來,而當閱盡千帆,自信有時反沒了底氣。
見過世麵的人知道天高海闊任鳥飛,卻心知有自己永遠無法啟及的高度,沒見過世麵的人茶杯裏總能翻出風波,關鍵還以為自己翻出來的是大風大浪。不但如此,還能左右風向,若真遇見這情形有人買單就更加了不得-----這行為會愈演愈烈。不難理解啊,行為本身被正向強化了嘛,勝利了嘛!而人都願意獲得成就感,哪怕那行為他自己也心知不光彩、並不值得稱頌。
所以從這個角度去理解曆史上的很多人大家都會釋然:小人為什麽會在小人的路上越走越遠?因為他會不斷的得逞。所以可惡的不是小人,而是不斷創造機會讓小人得逞的人。還有一項非常
值得人們注意:跟小人交手勝利的永遠不是正人君子,而是更小的小人。比如昏君一般就都是被太監或後宮搞垮的,太監一般都是被農民起義領袖幹掉的。有些人琢磨怎麽做事,有些人熱衷於研究對方吃哪一套。被研究明白吃哪一套的人便會被吃得死死的。
所以人性不能去細究,細究了以後你會發現千瘡百孔、慘不忍睹。而更加慘烈的一個事實卻是:我可能並不比你強到哪裏去!
在天下幾乎一般黑的世界裏,每個人都是行走的烏鴉。如果你看誰不是一身墨色,可能不是他卓然出塵,不過是套了件外套而已。
人性都亦正亦邪,人心都忽明忽暗。
不過,不影響你熱愛它。
當然,也不影響你重生。
重生都是痛苦的,像鷹行將就木的時候去山崖高處磨掉自己的爪子,磨掉自己的老喙,直到它們全部都長出新的來。
人之隨波逐流,大抵是因為無力改變,於是便隻好說服自己自己是對的。
所以人最容易說服的對象是誰?是自己!
可是人還有另外一重境界,就是看破但是別說破。每個人都是自己的因果,種下以後到最終都要收成。這時仍舊有另外一重眾生相在等你收割。人來一場,有時是為演戲,有時是為看戲。有些人演著演著戲假情真入了戲,有些人看著看著著迷忘我入了局。
你是哪一種呢?
也許兩者皆不是,也許時而a時而b,都是平凡人,七情六欲都有便大抵都無法免俗。所以中國人才講存真理滅人欲,被欲左右的紅男綠女,真難做到兩袖清風,人性有機可乘,可悲同時也才更可愛。
(本章完)
進了門,鍾靈已經收拾好情緒。迎過來,接過我手裏的東西。
“姐,我來。”
“你幫我拿酒杯就行。”
兩人移到桌邊,紅酒被流暢倒入玻璃紅酒杯,褐紅色酒液與透明玻壁碰撞,一路跌跌撞撞,酒液互相追逐,流淌如泉。
有故事的人,酒就是最好的助消化液。沒什麽心事不能被化開。
兩人舉杯、碰撞,酒入喉,帶著不知名的果香,從食道進入,一路蜿蜓向下,肚腸熱起來。我到那時終於明白人有時為什麽要在一起喝酒。酒能熱了彼此的肚腸,人是腸子一熱才會吐真言,才會掏心掏肺的動物。
而不願意說的人,就如同此際的我和鍾靈,酒又是最好的媒介,最能緩和尷尬的東西,所謂的喝悶酒。我不是沒看見過男人喝悶酒,那時就奇怪得很,想一個人喝酒有什麽意思呢?現在終於明白,那人不是在喝悶酒,有心事一直在陪他。更何況酒是最好的聽眾,若能再大吐特吐一迴則更加暢快不過,最好眼淚和鼻涕一起流,吐得恨不能把肚腸吐出來才好。
人,有時不過需要一個出口罷了。
煙、酒、嘔吐、沉默或者傾訴,都是。
等高天成進來時我和鍾靈已喝至微醺,鍾靈還好,我已薄醉。
高天成隻笑笑,坐我們兩個中間,自己為自己倒了一杯紅酒,然後一飲而盡。
“梅森睡了沒?”
我問。
“嗯。”他點頭應允。
鍾靈站起來。
“我該告辭了。”
她說。
我忙不迭也站起來,拉住她一條胳膊,她胳膊可真細啊,我可以握得她手腕結實,像隻有一根骨頭包裹著一層皮。我有點兒心疼,我是到後來才發現自己是個十分懂得憐香惜玉的人的,遇見沒有把自己照顧好的女孩兒就心生不忍。
“不是說你!”我說。“你呆你的。”我把她往後拽了拽,竟把迷迷糊糊中的鍾靈拽得一個趔趄。她就勢倒入我懷裏,小小靠了我一下。也就那一下,我感覺到她該有一個充滿孤獨而無助的靈魂。
唯其因為孤獨與無助,哪怕就是那短暫的一小下,我感覺到她停留得結實。她的身體在告訴我:真累啊!真好想找個人靠靠啊!
但她強迫自己離開、離開、離開。
隻能離開。
她朝我非常恍惚與迷離的笑了一下,然後推開我拉著她的那支手。
“姐!”她叫我,眼神清澈,沒有一絲醉意。
“嗯?”我迴,迴望她。她眼神在我臉上停留數秒,然後又低下頭笑笑,也不過笑笑而已。
“我走了。”她說。
“什麽?”我怔愣在原地,還在消化他的話,鍾靈卻已經推開門出了門口,我追出去,高天成緊隨
其後。等我到了客廳,鍾靈人已經沒了影子。
“鍾靈呢?”我問。
刀條臉脖子上還掛著圍裙,看著我一臉茫然。
“走了啊!我以為你知道。”她邊說邊往下摘圍裙。“怎麽就走了呢?我又做了兩道小菜。完了,今天的菜多了,又得剩。”
刀條臉沒完沒了絮絮叨叨邊走邊走遠了。我望著那門,腳下一個踉蹌,幸好高天成在身邊扶住了我。
我長出一口氣,高天成誇張的咳嗽兩聲:“這滿嘴的酒氣。走!”他扶住我,“去吃點兒東西,壓一壓,一會兒再耍酒瘋。”
我再一迴頭,看那扇黑胡桃木顏色的木門默然無語、悄無聲息,一個曾經愛過康生的女人?到現在我都不知道她的故事。讓故事歸於故事,讓塵歸於塵,讓土歸於土,讓一切歸於一切。
“梅森都吃過了?你沒吃?”我問。
“沒有。等你。”簡短幾個字。
我站定,燈光穿過他的頭發,我聽得見他的唿吸聲,像風漫過海草。
“為什麽對我這麽好?”我問。
高天成笑笑,牽起我的走來。
“不對你好對誰好?”
我不依不饒,複又站定。
“男人都喜歡美的,年輕的。”
他便又笑笑。
“美的、年輕的?”
高天成側過頭來看我。
“是啊!”我像孩子一樣重重點頭,挑起眼皮來看他。那一瞬間,也就那麽電光火石,我覺得自己似乎又戀愛了,青春草長鶯飛,真的女人多大年齡都有可能少女心。
我低下眼瞼,複又抬眼望他,側過頭來仔細端詳,怎樣看都看不夠似的。我總以為我心裏應該塞滿了滄桑,沒想到還會有跟過去的自己重新相見的一天。是他讓我變迴少女,彌補我曾經有過缺憾的人生嗎?
“年輕的、美的憑啥看上我啊?你看!”他兩支手一攤,“我一個瘸子。”
我挽上他臂彎,將頭偏了過去。
“我可不覺得你瘸,覺得你英俊著呢。”
“傻瓜!”他摸摸我的頭,像對待孩子。“如果你真嫌棄,我就去做個修複,據說可以墊高。”說著,他努力將另外一條腿提高了一點兒,然而可能抻到他哪一條筋,我見他嘴角痛苦的抽搐了一下。
“怎麽了?”我拉住他,“你怎麽樣?疼了嗎?”我蹲下,注視他那條殘腿,我隻在他睡著時仔細看過,但也隻看了一眼,便忍不住挪開目光。我不敢往深裏去探究。估計高天成也是,他現在一年四季都穿長褲。
誰也無法真正漠視自己曾經受到過的傷害。不再提也是最好的安撫過去的方法。
他陪我吃了飯,刀條臉全程在旁邊碎碎念,對於這樣的一個神一樣的存在我和高天成都愈發適應。直到我被她
吵得實在腦殼疼,這才拉長臉來。
“真是奴大欺主。不然你來當家好了!”
刀條臉委屈的扁扁嘴,這才完全收聲,也不在我們旁邊侍候了,洗了後到客廳去看電視。我和高天成相視一笑。
沒想到隔天傳來鍾靈的死訊,她住本城一家富麗堂皇酒店的總統套房,洗完了澡,連張浴巾都沒有披,她就那樣從28層高的樓上一躍而下。她很瘦,皮膚很好,新聞圖片卻為她的皮膚打上了馬賽克,連臉都沒露。她死後,留給這世界最後的影像就是一團模糊而遙遠的圖片,辨不出形跡,語焉不詳。
警察查她的來路,查到我這裏,詢問她在我這裏都曾經發生什麽。
發生了什麽呢?酒。她喝過了酒,酒勾起她的傷心事,她最終決定以死來成全自己的過去。不要再折磨我了,如果這個“我”都沒有了,一切可能才能最終成雲煙消散。
所謂的事過境遷,事在心裏總過不去怎麽辦?隻有境遷。鍾靈這個“境”遷得有點兒一步到位,再也迴不來了,她走得果斷而絕決,連憑吊的機會都不留給自己。
我以為鍾靈會給我留下一封信啊之類的,至少陳明因果,然而也沒有,她連片言隻語都沒留下。雲淡風清,有時我甚至有刹那恍惚,也許她沒來過,從來也沒來過。
她來究竟是為了什麽呢?
正如她走。
一個謎。
女人啊,成了謎,有時竟是以生命為代價。
接下來聯絡她真正的家人,我們還要借助官方的力量,這才一點一點揭開鍾靈的真實身份。她從廣東新會過去印度,在印度做特殊行業,在那兒第一次見到康生,康生是她最大的恩客,後來康生把她帶到美國,她繼續在美國的紅燈區操皮肉生涯。有時她想上岸,但康生從來沒說過要娶。
所以女人不能活得太過有自知之明,她太過介意自己的出身,在愛的人麵前便失了章法。自信這東西特奇怪,有時無知反而能讓人生出迷之自信來,而當閱盡千帆,自信有時反沒了底氣。
見過世麵的人知道天高海闊任鳥飛,卻心知有自己永遠無法啟及的高度,沒見過世麵的人茶杯裏總能翻出風波,關鍵還以為自己翻出來的是大風大浪。不但如此,還能左右風向,若真遇見這情形有人買單就更加了不得-----這行為會愈演愈烈。不難理解啊,行為本身被正向強化了嘛,勝利了嘛!而人都願意獲得成就感,哪怕那行為他自己也心知不光彩、並不值得稱頌。
所以從這個角度去理解曆史上的很多人大家都會釋然:小人為什麽會在小人的路上越走越遠?因為他會不斷的得逞。所以可惡的不是小人,而是不斷創造機會讓小人得逞的人。還有一項非常
值得人們注意:跟小人交手勝利的永遠不是正人君子,而是更小的小人。比如昏君一般就都是被太監或後宮搞垮的,太監一般都是被農民起義領袖幹掉的。有些人琢磨怎麽做事,有些人熱衷於研究對方吃哪一套。被研究明白吃哪一套的人便會被吃得死死的。
所以人性不能去細究,細究了以後你會發現千瘡百孔、慘不忍睹。而更加慘烈的一個事實卻是:我可能並不比你強到哪裏去!
在天下幾乎一般黑的世界裏,每個人都是行走的烏鴉。如果你看誰不是一身墨色,可能不是他卓然出塵,不過是套了件外套而已。
人性都亦正亦邪,人心都忽明忽暗。
不過,不影響你熱愛它。
當然,也不影響你重生。
重生都是痛苦的,像鷹行將就木的時候去山崖高處磨掉自己的爪子,磨掉自己的老喙,直到它們全部都長出新的來。
人之隨波逐流,大抵是因為無力改變,於是便隻好說服自己自己是對的。
所以人最容易說服的對象是誰?是自己!
可是人還有另外一重境界,就是看破但是別說破。每個人都是自己的因果,種下以後到最終都要收成。這時仍舊有另外一重眾生相在等你收割。人來一場,有時是為演戲,有時是為看戲。有些人演著演著戲假情真入了戲,有些人看著看著著迷忘我入了局。
你是哪一種呢?
也許兩者皆不是,也許時而a時而b,都是平凡人,七情六欲都有便大抵都無法免俗。所以中國人才講存真理滅人欲,被欲左右的紅男綠女,真難做到兩袖清風,人性有機可乘,可悲同時也才更可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