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對一直持續到深夜,夜沒個夜的模樣。
極晝,韓秋第一次親眼目睹這樣的景象,在此之前他隻聽說過。
這樣的人生真好,不需要別人替他自由。
源稚生和源稚女已經離開甲板去休息了,韓秋抬眼隻看到龐貝的人。
熱鬧與他無關,他帶來的人壓根不喜歡熱鬧。
杯子已經滿足不了後半場的歡唿,大家都拎著酒瓶。
烈酒,俊男美女,極晝。
風情萬種的美女露出白花花的大腿,多是俄羅斯女孩。
龐貝左擁右抱,像是某位昏君帝皇。他的目光瞥見坐在角落獨飲的韓秋,立刻鬆開手,緩緩走近。
“源稚生他們休息去了?”他問。
韓秋點點頭,伸腿勾了把椅子過來,“他們早就休息去了,坐吧,聊聊。”
“你的人不太喜歡派對。”龐貝說。
“他們隻是不太習慣跟朋友之外的人發瘋。”韓秋解釋。
“你也一樣,看得出來,你放不太開。我的姑娘們不漂亮嗎?”龐貝問。
“非常漂亮,但我提不起興趣。你要敢說讓我找個醫生的事情,我現在就把你的姑娘們殺光。”韓秋冷冷地說。
“我當然不會提的,你放心,韓先生。”龐貝坐了下來,“要跟我聊什麽?”
“夏彌跟我說,你發現路明非了。”
“對,我們的補給船路過航道時看到了他。盡管他第一時間進行躲避,但還是被我的人注意到了。他在朝著這片海域而來,速度很慢。”龐貝說。
韓秋點點頭,“開啟尼伯龍根的事情往後推,派一艘船去接他,由我的人前去。”
“你要帶上他?他可不是什麽省油的燈,你應該知道他是什麽吧?”奧丁問。
“我肯定知道,但我好奇你是怎麽知道的。”
“整個秘黨都曾是我的,混血種世界就沒幾件我不知道的事情。昂熱以為他的計劃很隱蔽,除了自己人,無人知曉。”龐貝沉下臉來,“不過末日派的位置,我確實沒能摸清,他們足夠隱蔽。即便是布寧也調查不出,布寧,他今天跟你喝過酒,記得嗎?”
“記得,一個瘋子,你挑選的追隨者都是瘋子,洛特·陳是,布寧也是。”
“瘋子是對他們最好的評價,他們的瘋狂讓他們可以放下混血種的立場,這才是最正確的選擇。我初見布寧時,他病入膏肓,隨時都有死去的可能。不知道他從哪兒弄來的藥方,說食用嬰兒的心髒可以獲得其一生的壽命。”
“看來這種搞笑的事情哪裏都有。”
“也不搞笑,你可能想說愚昧,但我所經曆、所見過的事情告訴我,愚昧是無處可去時的無奈。你可能不太信,布寧在相信這些鬼話的同時又是一位傑出的科學家。”
“這沒什麽不可信的,牛頓後來也走上神學的道路。”韓秋說。
龐貝點頭,“所以矛盾的同時也是絕望,牛頓研究的神學不過是龍類力量的一角。物理學對於我們而言是可以顛覆的,對於人類卻是鐵律。”
“你描述著布寧的悲催,是想體現自己的高尚?你救他於將死之際,給了他地位和力量。”
“不,他這種家夥下地獄都算恩賜了。”龐貝說:“他利用職務之便,殺了很多嬰兒。那些變態之舉,就算是我也做不出來。選他是因為他的研究確實很有用,而且他是個很貪婪的家夥,對於永生的貪婪超乎一切。”
“確實,我居然試圖勸說這樣的家夥,我真傻叉。”韓秋自嘲道。
“韓先生還真是熱心腸,不論是誰都想拉一把。”
“我那叫渡人,犯了錯就認,一些能彌補的過錯,彌補過後就可以既往不咎。彌補不了,那就拿命償。”
“話裏有話了哈,韓先生。”
韓秋立刻錯開話題,“洛特·陳呢?你是怎麽看中他的?”
“一樣,貪婪。他的貪婪是對於地位的貪婪,陳家在全世界的混血種家族裏壓根談不上多起眼,依靠加圖索才有了今天的模樣。我不幫他,秘黨壓根就看不上他,更別說讓陳家在舊金山紮根。”龐貝迴憶起以前,感慨萬分:“1930年那會兒,他赴美留學,見識了繁華和差距後就不想迴去了,致力於留在美國,發展自己的勢力。”
“很耳熟的故事情節,聽起來很勵誌,洛特·陳年輕那會兒居然這麽有奮鬥精神。”
“你高估他了,他原本的血統不過b級。那時的洛特·陳,拖家帶口,想盡辦法把自己的親人都弄來美國,能偷渡的辦法被他用了個遍。加起來幾十號人,混血種不過兩手之數。這麽點人,想通過正當方式在異地他鄉站穩腳跟,你覺得可能嗎?”
“講講,他是怎麽起家的,居然能入得了你的眼。”韓秋好奇了。
他就樂意聽點變態的發家故事。
龐貝不一樣,就樂意挑點變態的追隨者。
“你覺得呢?他可不像布寧那樣,有著正兒八經的技術,能被我看上,全因為他的不擇手段。為了賺點錢,把自己的女人送到當地官員的床上。為了掌控舊金山港口的偷渡路線,明明是混血種之間的事情,拿普通人當作人質,洛特·陳不是第一次做了。”
“有魄力。”韓秋評價。
“別的混血種在想辦法屠龍,他倒好,借著屠龍的名義,想找龍類做交易。絲毫不介意當叛徒的人,很久之前我見到過一個,他的名字叫弗裏德裏希·馮·隆。”
“所以你主動找到了洛特·陳。”
“對。”龐貝抱著酒瓶一飲而盡,“培養一個新的家族加入秘黨,怎麽看都合適,哪怕我很嫌棄他那副跪在地上的模樣。”
“我真的很不願意承認,這家夥居然出生在我的家鄉。”
“你說的那個地方,軟骨頭很少。我見過的,楚天驕不是,路山彥不是。”龐貝著重強調道:“路山彥,即便是我弟弟,也對他讚詞頗多。”
“你似乎把自己當作人類了。”
“誰分得清呢?我也快分不清了。當人類挺好的,隻要能活著度過諸神黃昏,什麽都無所謂。”龐貝說。
不止是酒後真言還是胡話,韓秋忽然覺得初代種君王也這般渺小,為了能活下去而費盡心力。
極晝,韓秋第一次親眼目睹這樣的景象,在此之前他隻聽說過。
這樣的人生真好,不需要別人替他自由。
源稚生和源稚女已經離開甲板去休息了,韓秋抬眼隻看到龐貝的人。
熱鬧與他無關,他帶來的人壓根不喜歡熱鬧。
杯子已經滿足不了後半場的歡唿,大家都拎著酒瓶。
烈酒,俊男美女,極晝。
風情萬種的美女露出白花花的大腿,多是俄羅斯女孩。
龐貝左擁右抱,像是某位昏君帝皇。他的目光瞥見坐在角落獨飲的韓秋,立刻鬆開手,緩緩走近。
“源稚生他們休息去了?”他問。
韓秋點點頭,伸腿勾了把椅子過來,“他們早就休息去了,坐吧,聊聊。”
“你的人不太喜歡派對。”龐貝說。
“他們隻是不太習慣跟朋友之外的人發瘋。”韓秋解釋。
“你也一樣,看得出來,你放不太開。我的姑娘們不漂亮嗎?”龐貝問。
“非常漂亮,但我提不起興趣。你要敢說讓我找個醫生的事情,我現在就把你的姑娘們殺光。”韓秋冷冷地說。
“我當然不會提的,你放心,韓先生。”龐貝坐了下來,“要跟我聊什麽?”
“夏彌跟我說,你發現路明非了。”
“對,我們的補給船路過航道時看到了他。盡管他第一時間進行躲避,但還是被我的人注意到了。他在朝著這片海域而來,速度很慢。”龐貝說。
韓秋點點頭,“開啟尼伯龍根的事情往後推,派一艘船去接他,由我的人前去。”
“你要帶上他?他可不是什麽省油的燈,你應該知道他是什麽吧?”奧丁問。
“我肯定知道,但我好奇你是怎麽知道的。”
“整個秘黨都曾是我的,混血種世界就沒幾件我不知道的事情。昂熱以為他的計劃很隱蔽,除了自己人,無人知曉。”龐貝沉下臉來,“不過末日派的位置,我確實沒能摸清,他們足夠隱蔽。即便是布寧也調查不出,布寧,他今天跟你喝過酒,記得嗎?”
“記得,一個瘋子,你挑選的追隨者都是瘋子,洛特·陳是,布寧也是。”
“瘋子是對他們最好的評價,他們的瘋狂讓他們可以放下混血種的立場,這才是最正確的選擇。我初見布寧時,他病入膏肓,隨時都有死去的可能。不知道他從哪兒弄來的藥方,說食用嬰兒的心髒可以獲得其一生的壽命。”
“看來這種搞笑的事情哪裏都有。”
“也不搞笑,你可能想說愚昧,但我所經曆、所見過的事情告訴我,愚昧是無處可去時的無奈。你可能不太信,布寧在相信這些鬼話的同時又是一位傑出的科學家。”
“這沒什麽不可信的,牛頓後來也走上神學的道路。”韓秋說。
龐貝點頭,“所以矛盾的同時也是絕望,牛頓研究的神學不過是龍類力量的一角。物理學對於我們而言是可以顛覆的,對於人類卻是鐵律。”
“你描述著布寧的悲催,是想體現自己的高尚?你救他於將死之際,給了他地位和力量。”
“不,他這種家夥下地獄都算恩賜了。”龐貝說:“他利用職務之便,殺了很多嬰兒。那些變態之舉,就算是我也做不出來。選他是因為他的研究確實很有用,而且他是個很貪婪的家夥,對於永生的貪婪超乎一切。”
“確實,我居然試圖勸說這樣的家夥,我真傻叉。”韓秋自嘲道。
“韓先生還真是熱心腸,不論是誰都想拉一把。”
“我那叫渡人,犯了錯就認,一些能彌補的過錯,彌補過後就可以既往不咎。彌補不了,那就拿命償。”
“話裏有話了哈,韓先生。”
韓秋立刻錯開話題,“洛特·陳呢?你是怎麽看中他的?”
“一樣,貪婪。他的貪婪是對於地位的貪婪,陳家在全世界的混血種家族裏壓根談不上多起眼,依靠加圖索才有了今天的模樣。我不幫他,秘黨壓根就看不上他,更別說讓陳家在舊金山紮根。”龐貝迴憶起以前,感慨萬分:“1930年那會兒,他赴美留學,見識了繁華和差距後就不想迴去了,致力於留在美國,發展自己的勢力。”
“很耳熟的故事情節,聽起來很勵誌,洛特·陳年輕那會兒居然這麽有奮鬥精神。”
“你高估他了,他原本的血統不過b級。那時的洛特·陳,拖家帶口,想盡辦法把自己的親人都弄來美國,能偷渡的辦法被他用了個遍。加起來幾十號人,混血種不過兩手之數。這麽點人,想通過正當方式在異地他鄉站穩腳跟,你覺得可能嗎?”
“講講,他是怎麽起家的,居然能入得了你的眼。”韓秋好奇了。
他就樂意聽點變態的發家故事。
龐貝不一樣,就樂意挑點變態的追隨者。
“你覺得呢?他可不像布寧那樣,有著正兒八經的技術,能被我看上,全因為他的不擇手段。為了賺點錢,把自己的女人送到當地官員的床上。為了掌控舊金山港口的偷渡路線,明明是混血種之間的事情,拿普通人當作人質,洛特·陳不是第一次做了。”
“有魄力。”韓秋評價。
“別的混血種在想辦法屠龍,他倒好,借著屠龍的名義,想找龍類做交易。絲毫不介意當叛徒的人,很久之前我見到過一個,他的名字叫弗裏德裏希·馮·隆。”
“所以你主動找到了洛特·陳。”
“對。”龐貝抱著酒瓶一飲而盡,“培養一個新的家族加入秘黨,怎麽看都合適,哪怕我很嫌棄他那副跪在地上的模樣。”
“我真的很不願意承認,這家夥居然出生在我的家鄉。”
“你說的那個地方,軟骨頭很少。我見過的,楚天驕不是,路山彥不是。”龐貝著重強調道:“路山彥,即便是我弟弟,也對他讚詞頗多。”
“你似乎把自己當作人類了。”
“誰分得清呢?我也快分不清了。當人類挺好的,隻要能活著度過諸神黃昏,什麽都無所謂。”龐貝說。
不止是酒後真言還是胡話,韓秋忽然覺得初代種君王也這般渺小,為了能活下去而費盡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