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副駕駛,看著沿途的風景,王軒腦海中,繼續迴憶三年前發生的事。
本來煎熬了兩個多月的他,已經放棄了掙紮,靜待死亡的到來。
可是,他聽到了一陣家鄉話,聽起來,是一個很年輕的女孩子。
這熟悉的鄉音,讓他開始想家了。
他不禁抬起頭,睜開了茫然的眼睛,空洞的目光,由於信念變得明澈。
他看見了,一個身高至少一米七的大長腿女神,在打電話。
“喂,姍姍,你放心吧,我沒事,你管好自己就行了,嗯,有空記得來看看我……”
雖然她是背對著,看不見臉,但在某個時刻,王軒清楚地感覺到,這個聲音,似曾相識。
她掛著一隻粉色手提包,毫不注意,身旁,一位猥瑣的男子,與她擦肩而過。
這是……小偷?
王軒沒想到,他能看得這麽清楚。
雖然這家夥動作很快,一定是個慣犯,隻是用刀片輕輕劃開了包,她在打電話,完全沒注意。
兩張銀行卡,幾張鈔票掉落,小偷瞬間揣進兜裏,揚長而去!
王軒看得一清二楚,他猛然站了起來,不知道哪來的力氣,也許是迴光返照?
這時候的他,已經生無可戀,對方是老鄉呢,還和他差不多大,不如就讓他最後做點好事。
他無所畏懼,突然像個瘋子一樣衝上去,用力把那剛揣進兜裏的東西搶迴來,然後還咬了小偷一口。
“啊!你他媽有病啊!找死嗎?光天化日你敢搶劫!”
小偷還有禮了,理直氣壯,惡狠狠地瞪著王軒,因為他被咬了一口,剛到手的錢也被搶走了。
他直接暴怒,破口大罵,引得無數路人圍觀。
王軒一言不發,他像行屍走肉,木訥寡言,不會說話。
他也不解釋,轉身徑自走向這位全神貫注打電話的女孩子。
要不是大街上人多,小偷心虛了,他一定要打死王軒,那咬牙切齒,猙獰的神色,兇狠的目光,攥緊的拳頭,簡直了!
“你他媽有種別走!”小偷指著王軒,放出狠話。
王軒壓根不理會,他看到這女神還真專注,還在打電話。
他伸手碰了碰她的肩膀。
她迴過頭,下意識地向後退,猛然驚恐地捂住鼻子,因為,這味道,太難聞了!
然後,王軒不說話,隻是晃著手裏的卡和錢,並且故意扭過頭,看了那氣勢洶洶的小偷一眼。
小女神也下意識地看了看,小偷做賊心虛,眾目睽睽之下,瞬間有些慫了,於是悄悄擠出去。
這一刻,再認真看看王軒手裏的東西,她瞬間明白了!
她驚訝地望著麵前的這個流浪漢形象。
蓬頭垢麵,胡子拉碴,骨瘦如柴,畢竟兩個多月沒吃過飯,整個人脫了一層皮,模樣產生了巨大的變化!
而且這一身衣服,也是破破爛爛,衣衫襤褸,和乞丐也沒區別。
認真看向他的右手,觸目驚心不忍直視!
沒錯,哪有右手?右手,已經沒了,王軒,經曆了地獄的折磨,變成了殘廢!
手腕處,還能露出骨頭,和一些血淋淋的,甚至要發炎生蛆腐爛的肉!
為什麽?這隻手呢?它被老鼠吃了!
記得有一天晚上,十點多,王軒依舊承受病痛的折磨,像是被施了定身術,他想掙紮,可是沒辦法,沒力氣掙紮!
他隻能躺在地上,眼睜睜看著,一隻大老鼠,在他身上爬來爬去,最後從他的右手手指開始,一口一口啃下去,生吞活剝!
大概是報應吧,他或許是吃了太多活生生的老鼠,這隻老鼠迴來為子女報仇了!
這是什麽樣的痛?親眼目睹自己整隻手被老鼠啃咬,指關節,骨頭都被咬斷,簡稱吃人不吐骨頭!
十指連心,疼嗎?疼……
那時候,他的眼裏,隻有恐懼,隻有絕望!
直到他整隻手,被大老鼠啃到手腕時,它東張西望,停了下來。
也許它吃飽了,所以,它走了……
這就是為什麽,王軒為什麽隻剩下血淋淋的右手腕!
她看到的,就是這樣一種形象,真的是讓人心酸,太可憐了。
但是,這個自身難保的可憐人,剛才似乎是見義勇為,從小偷手裏,搶迴了她的東西。
她趕緊翻了一下自己的手提包,結果化妝品等一堆東西掉了一地。
她連忙撿起來,又看了看王軒。
王軒當時就變得更傻了,驚呆了,他的臉上沒有表情,隻是眼神很混亂!
因為,他認識,這是他的初中同學,她叫梁希蒙!
難怪說著一口家鄉話,不光是老鄉,還是老同學。
沒想到他隻是想做點好事,撞到了老同學!幾年不見,她更漂亮了,比王軒小一歲的她,當時十八歲!
她慌亂地把東西都撿起來,一聲不響,轉身離開了。
王軒笑了笑,接受了這種無奈的事實,事實就是,他幫了人家,結果連一句謝謝都沒有。
現在的人,難道都是這樣的嗎?可恨的是,這還是他的初中同學。
沒關係,反正馬上就要死了,他認了。
他又迴到髒兮兮的角落,抱著膝蓋,像得了自閉症一樣,埋著頭,默默等待著死亡的降臨。
十幾分鍾後,她突然迴來了,原來她隻是去了超市,換了一個包,她看了看王軒,沒說一句話,隻是拽起王軒僅剩的一隻手,當著大街上那麽多人的麵,帶著他,一個流浪漢,走了……
人活著,不如狗,那段難忘的歲月,結束了,從那天起,他峰迴路轉,經曆了一段無法忘懷的溫馨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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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隻記得,他是一個殘廢,躺在床上,不能動彈,是這位親切可愛的女神,日日夜夜,照顧他,管了他的吃喝拉撒,為他做飯,洗衣服,像伺候親兒子一樣,毫無怨言。
原因隻是,他見義勇為了……
“我親愛的蒙蒙,我馬上就要迴來接你了,都快三年沒見麵了,有沒有想我?”
一想到夢中情人,王軒再隱忍冷酷的性格,也變得很激動,剛打電話,就蹦出了一大堆甜言蜜語!
“呦,想你?想得美吧……我要不要接你啊?”電話那頭,傳來一種充滿嫌棄的迴答。
“不用不用,我馬上到家了!媳婦兒!”王軒叫了一聲媳婦兒,可開心了。
“行了,臭不要臉的,別瞎叫,到縣城記得叫我一聲,大晚上的,不好打車。”
如同打情罵俏一樣,梁希蒙從未承認過她喜歡王軒,每一次王軒這樣叫她,她都會一臉嫌棄。
“呦,你可真是我親媽,這麽疼我呀!咳咳……不過不用了,我自己開車迴來的,今晚我先住酒店,不打擾你休息了,明天上午準時到!撂了,媳婦兒……”
王軒傻笑著,掛了電話,臉上洋溢著一種憧憬和期待!
在他心裏,這傻女人和他媽是不相上下的地位!
在這個世界上,除了他的母親,這是第二個對他這麽好的人!
沒有之一……
掛掉電話的一瞬間,王軒的笑容,慢慢收斂,迴想往事,他的眼中,徒留無盡冷漠!
那些曾經傷害我的人,瞧不起我的人,你盡情後悔吧……
本來煎熬了兩個多月的他,已經放棄了掙紮,靜待死亡的到來。
可是,他聽到了一陣家鄉話,聽起來,是一個很年輕的女孩子。
這熟悉的鄉音,讓他開始想家了。
他不禁抬起頭,睜開了茫然的眼睛,空洞的目光,由於信念變得明澈。
他看見了,一個身高至少一米七的大長腿女神,在打電話。
“喂,姍姍,你放心吧,我沒事,你管好自己就行了,嗯,有空記得來看看我……”
雖然她是背對著,看不見臉,但在某個時刻,王軒清楚地感覺到,這個聲音,似曾相識。
她掛著一隻粉色手提包,毫不注意,身旁,一位猥瑣的男子,與她擦肩而過。
這是……小偷?
王軒沒想到,他能看得這麽清楚。
雖然這家夥動作很快,一定是個慣犯,隻是用刀片輕輕劃開了包,她在打電話,完全沒注意。
兩張銀行卡,幾張鈔票掉落,小偷瞬間揣進兜裏,揚長而去!
王軒看得一清二楚,他猛然站了起來,不知道哪來的力氣,也許是迴光返照?
這時候的他,已經生無可戀,對方是老鄉呢,還和他差不多大,不如就讓他最後做點好事。
他無所畏懼,突然像個瘋子一樣衝上去,用力把那剛揣進兜裏的東西搶迴來,然後還咬了小偷一口。
“啊!你他媽有病啊!找死嗎?光天化日你敢搶劫!”
小偷還有禮了,理直氣壯,惡狠狠地瞪著王軒,因為他被咬了一口,剛到手的錢也被搶走了。
他直接暴怒,破口大罵,引得無數路人圍觀。
王軒一言不發,他像行屍走肉,木訥寡言,不會說話。
他也不解釋,轉身徑自走向這位全神貫注打電話的女孩子。
要不是大街上人多,小偷心虛了,他一定要打死王軒,那咬牙切齒,猙獰的神色,兇狠的目光,攥緊的拳頭,簡直了!
“你他媽有種別走!”小偷指著王軒,放出狠話。
王軒壓根不理會,他看到這女神還真專注,還在打電話。
他伸手碰了碰她的肩膀。
她迴過頭,下意識地向後退,猛然驚恐地捂住鼻子,因為,這味道,太難聞了!
然後,王軒不說話,隻是晃著手裏的卡和錢,並且故意扭過頭,看了那氣勢洶洶的小偷一眼。
小女神也下意識地看了看,小偷做賊心虛,眾目睽睽之下,瞬間有些慫了,於是悄悄擠出去。
這一刻,再認真看看王軒手裏的東西,她瞬間明白了!
她驚訝地望著麵前的這個流浪漢形象。
蓬頭垢麵,胡子拉碴,骨瘦如柴,畢竟兩個多月沒吃過飯,整個人脫了一層皮,模樣產生了巨大的變化!
而且這一身衣服,也是破破爛爛,衣衫襤褸,和乞丐也沒區別。
認真看向他的右手,觸目驚心不忍直視!
沒錯,哪有右手?右手,已經沒了,王軒,經曆了地獄的折磨,變成了殘廢!
手腕處,還能露出骨頭,和一些血淋淋的,甚至要發炎生蛆腐爛的肉!
為什麽?這隻手呢?它被老鼠吃了!
記得有一天晚上,十點多,王軒依舊承受病痛的折磨,像是被施了定身術,他想掙紮,可是沒辦法,沒力氣掙紮!
他隻能躺在地上,眼睜睜看著,一隻大老鼠,在他身上爬來爬去,最後從他的右手手指開始,一口一口啃下去,生吞活剝!
大概是報應吧,他或許是吃了太多活生生的老鼠,這隻老鼠迴來為子女報仇了!
這是什麽樣的痛?親眼目睹自己整隻手被老鼠啃咬,指關節,骨頭都被咬斷,簡稱吃人不吐骨頭!
十指連心,疼嗎?疼……
那時候,他的眼裏,隻有恐懼,隻有絕望!
直到他整隻手,被大老鼠啃到手腕時,它東張西望,停了下來。
也許它吃飽了,所以,它走了……
這就是為什麽,王軒為什麽隻剩下血淋淋的右手腕!
她看到的,就是這樣一種形象,真的是讓人心酸,太可憐了。
但是,這個自身難保的可憐人,剛才似乎是見義勇為,從小偷手裏,搶迴了她的東西。
她趕緊翻了一下自己的手提包,結果化妝品等一堆東西掉了一地。
她連忙撿起來,又看了看王軒。
王軒當時就變得更傻了,驚呆了,他的臉上沒有表情,隻是眼神很混亂!
因為,他認識,這是他的初中同學,她叫梁希蒙!
難怪說著一口家鄉話,不光是老鄉,還是老同學。
沒想到他隻是想做點好事,撞到了老同學!幾年不見,她更漂亮了,比王軒小一歲的她,當時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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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軒笑了笑,接受了這種無奈的事實,事實就是,他幫了人家,結果連一句謝謝都沒有。
現在的人,難道都是這樣的嗎?可恨的是,這還是他的初中同學。
沒關係,反正馬上就要死了,他認了。
他又迴到髒兮兮的角落,抱著膝蓋,像得了自閉症一樣,埋著頭,默默等待著死亡的降臨。
十幾分鍾後,她突然迴來了,原來她隻是去了超市,換了一個包,她看了看王軒,沒說一句話,隻是拽起王軒僅剩的一隻手,當著大街上那麽多人的麵,帶著他,一個流浪漢,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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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隻是,他見義勇為了……
“我親愛的蒙蒙,我馬上就要迴來接你了,都快三年沒見麵了,有沒有想我?”
一想到夢中情人,王軒再隱忍冷酷的性格,也變得很激動,剛打電話,就蹦出了一大堆甜言蜜語!
“呦,想你?想得美吧……我要不要接你啊?”電話那頭,傳來一種充滿嫌棄的迴答。
“不用不用,我馬上到家了!媳婦兒!”王軒叫了一聲媳婦兒,可開心了。
“行了,臭不要臉的,別瞎叫,到縣城記得叫我一聲,大晚上的,不好打車。”
如同打情罵俏一樣,梁希蒙從未承認過她喜歡王軒,每一次王軒這樣叫她,她都會一臉嫌棄。
“呦,你可真是我親媽,這麽疼我呀!咳咳……不過不用了,我自己開車迴來的,今晚我先住酒店,不打擾你休息了,明天上午準時到!撂了,媳婦兒……”
王軒傻笑著,掛了電話,臉上洋溢著一種憧憬和期待!
在他心裏,這傻女人和他媽是不相上下的地位!
在這個世界上,除了他的母親,這是第二個對他這麽好的人!
沒有之一……
掛掉電話的一瞬間,王軒的笑容,慢慢收斂,迴想往事,他的眼中,徒留無盡冷漠!
那些曾經傷害我的人,瞧不起我的人,你盡情後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