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指揮使大人,今歲共有四國前來朝貢,分別是琉球、安南、暹羅和烏斯藏。”新樂侯劉文柄迴道。


    “他們都帶來了什麽正貢,陛下又都給了什麽賞賜,你可知曉?”張世康又問道。


    琉球乃是東番島東北海域中的小島國,暹羅便是後世泰國的前身。


    而安南則位於後世的越南中部,烏斯藏自然便是後世的西藏地區了。


    不過烏斯藏隻占據整個地藏地區的西南部,東北部則隸屬朵甘思宣慰司,由讚善王及其後裔統治。


    “暹羅和安南兩國相似,都是些象牙、金銀器物、寶石、珊瑚、水晶、珍珠等,還有四頭大象。


    烏斯藏多是些瑪瑙、天珠、刀劍,還有十幾頭犛牛等。


    至於陛下的迴賜,除卻國王金印、國王朝服、曆書、寶鈔、絲織品外,便是金銀。”


    劉文柄不清楚指揮使大人為何要問這個,但還是將自己知道的情況如實稟報。


    “那你覺得,咱們是虧了還是賺了?”張世康再度問道。


    這話要是在朝廷上,免不了要被某些文官嗤之以鼻,天朝上國宣示國威,豈能以虧賺論?


    但劉文柄卻是知道張世康的性子,表情都沒有變的就給出了自己的看法。


    “迴指揮使大人,自然是虧的。


    這些小國的貢品雖然有些確實稀有,譬如珊瑚、珍珠乃至大象、犛牛等物,但於我朝廷而言卻沒有絲毫助益。


    可我朝迴贈,且不言賜給那些國王的金銀、朝服、曆書等,單單是金銀,就比他們的貢品多一倍不止。


    此乃我大明朝的祖製,太祖皇帝和成祖皇帝本著“厚往薄來”的原則,給賜往往多於貴於進貢,以彰顯帝王的慷慨大度。”


    劉文柄迴答的極為詳實,一邊說著,還讓一個手下去將這部分的詳細記錄取來,給張世康過目。


    張世康於是便細細查閱,當看到崇禎老哥給了安南四萬賞賜,給了琉球三萬,給了烏斯藏兩萬、暹羅三萬時,張世康整個人都不好了。


    十二萬兩賞賜,我尼瑪!


    老子的錢!


    那可都是老子辛苦抄家一年才得來的!


    搞個製造總局,戶部嫌他花錢多,搞水師,所有人都說他花錢多,但張世康畢竟把錢花在了正地方。


    可這勞什子朝貢呢,明擺著就是虧本賺吆喝,戶部卻給錢痛快的很,畢竟這是大明君臣少有的,可以一塊裝逼的機會。


    “我記得除了正貢外,還有個什麽附貢,你了解目前是什麽情況嗎?”張世康又問。


    “公爺,這個咱家知道。”方正化迴道。


    所謂附貢,便是朝貢中的附進物品貿易,由進貢使團成員附帶而來的商品貿易。


    這部分商品被明廷稱為“附至番貨”或“附搭貨物”,原本所占比例很大,可分別於京師會同館、市舶司所在地進行貿易。


    大明不同時期對不同國家的附進物品處理也不一樣。


    一般來說,是朝廷出錢購買一些,其餘允許自由貿易。


    但這個自由貿易也是打引號的,有諸多的條件。


    第一,交易必須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由朝廷派專官主持進行,一般是在市舶司或者會同館交易,外商與中國軍民人等,不得在指定地方以外私相交易。


    第二,外商不得收買違禁物品,所謂違禁物品,按《大明律》的規定,包括馬牛、軍需、鐵貨、銅錢、緞匹、綢絹、絲棉等物。


    凡會同館內外四鄰軍民人等,代替夷人收買違禁貨物者,問罪,枷號一月,發邊衛充軍。


    當然,還有第三、第四等等繁瑣的其他條件,這裏不贅述。


    “咱家前些年曾隨同禮部官員一同接待過那些外國使團,如今這些朝貢國,雖然也攜帶一些附進貢品,但已經不多,且基本都是他們國常見的雜物,已是敷衍之行。


    之所以會形成如此情況,主要是因為於他們來說,這些外藩小國更希望從我大明購買緞匹、綢絹、絲棉等物,而大明律又將這些設為違禁物。


    他們國內的商品,於我大明並無吸引力,敷衍帶來的也都是些不值錢的玩意兒,在市舶司沒有人買,便帶到京城的會同館,由朝廷全部收購。


    朝廷倒是也不會對這些雜物出高價,隻是讓這些藩屬國麵子上好看而已。”


    方正華將自己的經曆大致說給張世康聽,張世康聞言就點了點頭。


    說的也是,這不讓賣,那不讓賣,人家來跟你交易什麽?


    但朝廷好麵子這件事,還是讓張世康有些不爽,帶過來一堆沒什麽用處的雜物,朝廷為了讓藩屬國能迴去交差,也照單全收。


    大明,你是真特麽好!


    而且根據這兩年張世康的了解,朝廷之所以始終不對外開放貿易,其實也跟朝貢有關。


    所謂的朝貢貿易,必須以朝貢為前提,有貢才有互市,先貢而後市,非貢則不許互市。


    就外國而言,朝貢是為了與中國互市,不互市則不來貢,雙方互為條件。


    這就造成倘若朝廷開放海禁與外國通商,不僅違反了海禁的祖製,還違反了朝貢貿易的祖製,更別提當時還有官僚士紳階層的阻撓。


    不成,這賠本買賣決不能再做了。


    就算做,也不能這麽個做法兒,賠本的該是他們才是。


    畢竟作為大明的朝貢國,理論上這些小國倘若被其他國家進攻,大明作為宗主國,都是要為小弟出氣的。


    比如萬曆年間,倭國進攻高麗,高麗國差點滅國,最終還是老大哥勒緊褲腰帶,幫高麗把倭國趕走。


    朝貢賠錢,幫小弟出頭更賠錢,大明為了裝這個逼,實在是付出了太多。


    而大明遭難時,那些小弟就沒一個來幫大哥場子的,高麗國幹脆直接投敵了。


    這特麽太愚蠢了。


    有個砸缸的小夥子,曾形容倭國,言之畏威而不懷德,知小禮而無大義,拘小節而無大德,張世康覺得很貼切。


    而且張世康覺得,對於小國而言,畏威就足夠了。


    管他們懷不懷德?


    泱泱大國會在乎小國是不是懷德嗎?


    拳頭大就行了!


    你看我的拳頭大不大?


    那還不快快來上貢?


    什麽?你居然還敢要賞賜?怕是想嚐嚐我拳頭大的沙包吧?


    念及此,張世康又問道:


    “明歲,大概會有哪些藩屬國來朝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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