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境是一種具有感染性的、比較微弱而持久的情緒狀態。它在某一時期內影響著一個人的全部生活和行為,使人的言行舉止及所見所聞都染上一定的情緒色彩。心境不是關於某一事物的特定的體驗,它具有彌散性的特點。當一個人處於某種心境時,往往以同樣的情緒狀態看待一切事物。良好的心境使人有萬事如意之感,遇事易於處理;不良的心境使人感到凡事枯燥無味,容易被激怒,甚至草木皆兵,遇到困難也難以克服。

    (2)激情

    激情是一種強烈的、短暫的、爆發式的情緒狀態。激情通常是由一個人生活中具有重大意義的事件引起的,對立意向的衝突或過度的抑製也很容易引起激情。悲憤、暴怒、恐懼、狂喜、絕望等都屬於激情。

    在激情狀態下,人的大腦皮層對皮層下中樞的調節作用降低了,皮層下中樞的活動占了優勢,從而導致人對自己的心理與行為的意識水平顯著降低,不能控製自己的情緒的突然爆發而做出失去理智的舉動來。所以,激情總是伴隨機體狀態的劇烈變化和明顯的表情動作,有時甚至出現痙攣性動作。如憤怒時,全身發抖、緊握拳頭;恐懼時,毛骨悚然、麵如土色;狂喜時,手舞足蹈、歡唿雀躍。這是由於皮層上強烈的興奮擴散到運動區所致。

    激情也有積極與消極之分。積極的激情是與理智和堅強的意誌相聯係,它能激勵人們排除艱險,攻克難關,成為正確行動的巨大動力。消極的激情使人常常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麽,不能控製自己並不能預見後果的行動,不能評價自己的行為,有些人往往有激烈的動作和言辭,甚至造成難以想象的危害。

    (3)應激

    應激是指人對某種意外的環境刺激所做出的適應性反應。當人遇到某種意外危險或麵臨某種突發事變時,必須集中自己的智慧和經驗,動員自己的全部力量,迅速做出抉擇,采取有效行動,此時人的身心處於高度緊張狀態,即為應激狀態。例如,汽車正在行駛當中,突然有小孩追逐打鬧衝人車道;正在生產的煤礦發生瓦斯泄漏等等。在這些情況下人們所產生的一種特別緊張的情緒狀態就是應激。應激狀態的產生與人所麵臨的危險情境及人對自己能力的估計有關。當情境對一個人提出了要求,而他意識到自己無力應付當前情境的過高要求時,就體驗到緊張而處於應激狀態。

    4.三種基本情感

    情感是在人類社會曆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它們體現著人所特有的社會性,也反映著人們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生活狀況,並對人的社會行為起著重要的作用。

    (1)道德感

    道德感是關於人的行為、舉止、思想、意圖是否符合社會道德行為準則而產生的情緒體驗,是由那些能滿足人的社會道德行為準則的需要而產生的。

    道德感按其內容而言,包括對祖國的自豪感和尊嚴感;對集體的集體主義情感、榮譽感;對同誌的友誼感,以及愛國主義情感等等。許多道德感有明顯的階級性。不同的曆史階段,不同階級的人,有著不同的道德需要,所以也就有著不同的道德感。

    (2)理智感

    理智感是在人的智力活動過程中產生的情感體驗,是和人的認識活動、求知欲、認識興趣的滿足、對真理的探求相聯係的。例如,人們在探索新事物時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問題解決時的喜悅感和快慰感;對科學的熱愛、真理的追求;對偏見、迷信和謬誤的痛恨等等,都屬於理智感。

    理智感對人的智慧活動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隻有在理智感的激勵下,人才會不懈地追求真理,使才智得到充分發揮。

    (3)美感

    美感是人們根據對美的需要,對自然、社會生活和它們在藝術上的反映進行評價時所產生的體驗。客觀事物中符合於美的需要的一切東西都能引起我們的美感體驗。審美時主體有一種自由的感受,所以美感總是伴隨著某種快感。美感的兩個明顯特點是:1具有愉悅的體驗;2帶有傾向性的體驗。但美感不等於愉快感,快感也不等於美感。美感比快感所具有的內容豐富得多,深刻得多,高尚得多。欣賞悲劇時也會有美感。

    美感具有直覺性,即物體的顏色、形狀、線條以及聲音方麵的特點對美感的產生起著重要的作用。但是,美感的源泉不僅是事物的外部特點,起決定作用的是事物的內容,是外部特點與內容的統一。美感和道德感一樣,也受社會生活條件製約。

    (第二節情緒理論

    對情緒與情感問題的研究,早為哲學家、文學家、神經生理學家和心理學家所重視。在心理學上,除格式塔心理學家外,幾乎所有的心理學派都很重視情緒與情感的研究,並以自己的理論觀點來解釋情緒與情感。構造主義心理學把感覺和情感作為意識的基本元素;機能主義把情緒定義為“機體再調整”;行為主義把情緒看做“遺傳的模式反應”;而精神分析學派則把注意力集中在本能和焦慮的問題上。由於情緒問題的複雜性,以及研究者的觀點和方法上的不同,現代心理學家對情緒的解釋是多種多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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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早期情緒理論

    1.詹姆士--蘭格理論

    1884年和1885年,美國心理學家詹姆士和丹麥生理學家蘭格先後提出了相似的情緒理論:情緒產生於植物性神經係統的活動。他們把情緒的產生歸因於身體外周活動的變化,如哭泣是產生悲傷的原因,懼怕產生於顫抖等,所以這種理論又稱為情緒的外周理論。

    詹姆士根據情緒發生時引起的植物性神經係統的活動和由此產生的一係列機體變化提出,情緒就是對身體變化的知覺。他說:“情緒,隻是一種身體狀態的感覺。它的原因純粹是身體的。”又說:“人們的常識認為,先產生某種情緒,之後才有機體的變化和行為的產生,但我的主張是先有機體的生理變化,而後才有情緒。”當一個情緒刺激物作用於我們的感官時,立刻會引起身體上的某種變化,激起神經衝動,傳至中樞神經係統而產生情緒。在詹姆士看來,悲傷乃由哭泣而起,憤怒乃由打鬥而致,恐懼乃由戰粟而來,高興乃由發笑而生。

    蘭格認為,情緒是內髒活動的結果。他特別強調情緒與血管變化的關係:“情感,假如沒有身體的屬性,就不存在了”,“血管運動的混亂、血管寬度的改變以及各個器官中血液量的改變,乃是激情的真正的最初原因。”蘭格以飲酒和藥物為例來說明情緒變化的原因。酒和某些藥物都是引起情緒變化的因素,它們之所以能夠引起情緒變化,是因為飲酒、用藥都能引起血管的活動,而血管的活動是受植物性神經係統控製的。植物性神經係統支配作用加強,血管舒張,結果就產生了愉快的情緒;植物性神經係統活動減弱,血管收縮或器官痙攣,結果就產生了恐怖。因此,情緒決定於血管受神經支配的狀態、血管容積的改變以及對它的意識。

    詹姆士--蘭格理論重視情緒與機體變化的密切關係,但又片麵地強調了植物性神經係統的作用,忽視了中樞神經係統的控製和調節作用。這種最早的情緒理論引起了生理學和心理學家的長期爭論,促進了情緒理論的發展。

    2.壩農--巴德理論

    美國生理學家坎農與他的學生巴德於1927年對詹姆士--蘭格情緒理論提出了三點質疑:第一,在各種情緒狀態下,機體的生理變化差異較小,難以據此分辨出各種不同的情緒。第二,受植物性神經係統支配的機體,變化相對比較緩慢,難以說明情緒瞬息變化的事實。第三,服用藥物可以激活某些生理狀態,但不能造成某種情緒。因此,他們認為情緒的中心不在外周神經係統,而在中樞神經係統的丘腦。

    坎農認為,外界刺激引起感官的神經衝動,通過內導神經傳到丘腦,丘腦同時向上向下發出神經衝動,向上傳到大腦,產生情緒的主觀體驗;向下傳到交感神經,引起機體的生理變化,使個體在生理上處於一種準備狀態。因此,情緒體驗和生理變化是同時發生的,它們都受丘腦的控製。例如,某人看到一隻狗,神經衝動經視神經傳到丘腦,丘腦發出神經衝動,向下傳到交感神經,引起生理的應激準備狀態。向上傳到大腦,引起大腦的意識活動,如果認為狗是馴養動物,是安全的,於是大腦就將神經衝動傳到丘腦,控製植物性神經係統的活動,使應激狀態受到壓抑,恢複平衡;如果認為狗是可怕的,有危險,於是大腦就將神經衝動傳到丘腦,控製植物性神經係統的活動,加強身體的應激反應,於是產生恐懼,隨著逃跑時生理變化的加劇,恐懼體驗得到加強。

    坎農的理論得到了巴德的支持和發展,所以後人稱這一理論為坎農--巴德學說。

    坎農--巴德的情緒丘腦理論強調被喚醒的丘腦過程是情緒產生的機製,提出了情緒的特定腦中樞,因此比詹姆斯--蘭格理論前進了一步。但是,丘腦學說忽略了外因變化的意義以及大腦皮層對情緒發生的作用。

    二、情緒行為理論

    行為主義將情緒視為在強化刺激和複雜的經典性條件作用中習得的行為模式。美國心理學家華生於1929年進行了“小阿爾伯特實驗”並在此實驗基礎上提出了第一個行為主義情緒理論。他強調“情緒是一種遺傳的‘反應模式’”,並認為撫摸等刺激是嬰兒產生情緒的強化條件,有了這些條件,嬰兒才逐漸學會了微笑等情緒反應。華生設想有三種基本情緒反應:恐懼、憤怒和愛。他的情緒理論與實驗研究為後來建立完整的行為主義情緒概念奠定了基礎。

    繼華生之後,美國比較心理學家哈洛、斯塔格納、米倫森、格雷等人都為行為主義情緒研究做了許多有益的工作。

    哈洛和斯塔格納認為,人類存在著先天無差別的基本情感。這些無條件的感情反應(感情即主體體驗到的中樞生理變化)是情緒產生的根源。原始感情反應在外部環境接觸中受到多種聯係的獎與懲,由此學習形成了各種情緒,這種社會學習又受到神經中樞的調節。

    米倫森受華生和普拉奇克等人的影響,認為通過一個經典性條件作用過程引起的情緒變化會增加或抑製其他情緒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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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雷通過對先天的恐懼、早期的條件反應和情緒在語言中的最初表現做了有益和有說服力的分析,提出了側重探討變態情緒的情緒理論。他認為,情緒是由外部事件引起的內部狀態,當外部事件與內部狀態之間關係變得混亂時,就產生病理反應。

    情緒的行為理論是以外部刺激引起行為習得的角度來理解情緒,主要的缺點是忽略了主體認知功能的作用。

    三、情緒認知理論

    1.阿諾德--拉紮魯斯理論

    早期的情緒理論將重點放在對情緒的生理變化和生理喚醒的解釋,而以美國心理學家阿諾德倡導的認知評價理論則將情緒的產生同認知活動聯係起來,使情緒理論的發展步入了一個新階段。

    阿諾德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了著名的情緒認知評價理論,該理論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麵的內容。

    (1)情緒刺激必須通過認知評價才能引起一定的情緒

    阿諾德認為,同樣的刺激情景由於對它的估量和評價不同,個體會產生不同的情緒反應。對以往經驗的記憶存貯和通過表象達到的喚起,在認知評價中起關鍵作用。熊是讓人恐懼的,但關在動物園的熊與山林中的熊不一樣,它不會引起人的恐懼。因為經驗告訴人們被鐵籠牢牢圍住的熊無法對人構成威脅,這種認知評價決定了個體對籠中熊沒有恐懼情緒,更多的是好奇與欣賞。

    (2)大腦皮層興奮對情緒的產生具有重要作用

    阿諾德認為,當外界情緒刺激作用於感受器時產生的神經衝動經內導神經傳至丘腦,再到大腦皮層,由大腦皮層產生對情緒刺激與情境的評估,形成一種相應的情緒。

    德國哲學家、心理學家拉紮魯斯,在阿諾德情緒理論的基礎上,認為情緒的產生過程是一種評價、再評價的過程。該過程由篩選信息、評價以及應付衝動、交替活動、身體反應的反饋、對活動後果的知覺等成分構成。情緒的產生是生理、行為和認知三種成分的綜合反應。對認知起決定作用的是個體心理結構,即信仰、態度、人格等特征,而社會文化因素的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

    阿諾德--拉紮魯斯的認知評價情緒理論,既承認情緒的生物因素,具有進化適應的價值,也承認情緒受到社會文化情境的製約,受個人經驗和人格特征的影響,而這一切又隨時發生在對任何事物的認知評價中。這種理論把現象學的研究、認知理論和情緒生理學的研究結合起來考慮,是比較合理的,有助於促進情緒和認知關係的研究。

    2.沙赫特--辛格理論

    20世紀60年代初,美國心理學家沙赫特和辛格綜合了詹姆士的情緒外周學說和坎儂--巴德情緒中樞學說理論,認為情緒既來自於生理反應的反饋,也來自於導致這些反應情境的評價。生理反應是導致情緒產生的生理基礎,但由於生理喚醒多是一種模糊的、未分化的模式,需借助於個體認知的參與才能標定出相應的情緒色彩,而個體對情緒色彩的認定,在以生理反應為基礎的同時,必須結合個體對刺激環境的評價,因此,情緒過程的產生,伴隨著兩次認知過程的參與,涉及認知、生理和環境刺激三因素的協同作用。

    沙赫特和辛格精心設計了證明環境事件、生理狀態和認知過程在情緒產生過程中作用的實驗。這個實驗先給三組大學生被試注射腎上腺素,使他們處於典型的生理喚醒狀態,但隻告訴被試注射的是一種維生素,其目的是研究這種維生素對視覺的影響。然後,實驗對三組被試作了不同的說明來解釋這種藥物可能引起的反應:1告訴第一組被試,注射後將出現心悸、手抖、臉發燒等腎上腺素注射後的正常反應;2告訴第二組被試,注射此藥物後身體發抖、腳有點麻,其他的反應不會有;3對第三組被試不作任何說明。

    這個實驗的第二步是將三組注射完腎上腺素的被試各分為兩部分,讓他們分別進入預先設計好的兩種實驗情境中休息。一個實驗的情境能看到一些滑稽表演,是引人發笑的愉快情境;另一個實驗情境有人強迫被試迴答煩瑣的問題,並強加指責,是惹人發怒的情境。

    實驗結論是,第二、第三組被試在愉快的環境中表現出愉快的情緒,在憤怒的情境中表現出憤怒的情緒,而第一組被試則沒有表現出“相應”的愉快或憤怒體驗。第二、第三組被試的反應證實了生理喚醒和環境因素的作用,而第一組被試的表現則說明了認知因素起決定作用。由於實驗者準確地向第一組被試介紹了藥物會引起的身體反應,使被試對後來的真實生理反應有了正確的估計與解釋,並將環境對他的影響進行了認知解釋,因而能平靜地麵對環境作用。

    這個實驗說明,情緒狀態實際上是認知過程、生理狀態和環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大腦皮層將外界環境信息、內部生理變化信息以及經驗、情境的認知信息整合起來,產生一定的情緒。

    3.伊紮德動機--分化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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