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白的牆壁上墨跡未幹,眾人伸長脖子擠進來圍觀。


    大才子駱賓王的新作,豈可錯過?


    剛開始大家還有些不解,隨著牆壁上的文字越來越多,眾人先是會心的微笑,繼而放聲大笑。


    高楓卻越看越惱,臉色鐵青。寶塔詩這種東西,最出名的應該是唐朝大詩人元稹的《茶》。


    茶,茶


    香葉,嫩芽。


    慕詩客,愛僧家。


    碾雕白玉,羅織紅紗。


    銚煎黃蕊色,碗轉麴塵花。


    夜後邀陪明月,晨前命對朝霞。


    洗盡古今人不倦,將知醉後豈堪誇。


    元稹將一首詠茶的詩寫的妙趣橫生,堪稱是佐茶妙品,明朝馮夢龍的《三言二拍》中也有幾首寶塔詩的佳作。


    別的寶塔詩都是正寶塔,從一字開始,逐行增添,而駱賓王的這首寶塔詩,則是倒寶塔,從七字到一字——隻是內容就太過刻薄了!


    駱賓王一邊寫,他身後的一個錦衣少年就朗聲念誦,倆人配合的相當默契。


    月兒彎彎照九州


    西瓜葫蘆繡球


    不用梳和篦


    蟣蚤不留


    光不溜


    淨肉


    球


    圍觀的人群看到最後的一個“球”字,捧腹大笑,好些人指著高楓的光頭,笑的腰都直不起來。


    駱賓王手拿狼毫大筆,看著高楓憋的通紅的臉,眉梢浮現出洋洋自得的神情。坐著喝酒的程咬金卻隻是嘴角挑出一絲不屑的冷笑。


    果然是才子,罵人都不吐髒字,七行詩裏無一字帶“禿”字,卻無一句說的不是光頭……高楓看著駱賓王那張麻臉,恨的咬牙切齒。


    幾次穿越的經曆,尤其是經曆過戰火的磨礪,讓高楓保持了處變不驚的心態,雖然心中怒火熊熊,卻不影響大腦的飛速運行。


    如果真是要比拚胸中的文采,高楓當然是自愧不如,但是玩這種惡作劇的文字遊戲,高楓還真不怕駱賓王。畢竟高楓身處在資訊爆炸的年代,這種東西見的太多了。。


    ”小二,拿筆來!”高楓斷喝一聲。


    駱賓王淡然一笑,將手中墨跡淋漓的狼毫筆遞了過來,高楓將當做沒看見,靈機一動將店小二手中的抹布拿了過來。用抹布蘸飽了墨汁。


    圍觀的人又是一陣哄笑,用抹布寫字……這算是哪門子的事兒?


    高楓也不管別人的嘲諷,平心靜氣的在牆上寫字。


    篩


    骨牌


    蜂窩開


    雨灑塵埃


    釘靴踩泥印


    滿地坑樹未栽


    豌豆坑裏坐起來。


    高楓的毛筆字寫的不錯,小時候學過很長一段的書法,尤其是顏體字臨摹的時間最長。如果小時候沒被爹媽逼著報幾個班,學幾門琴棋書畫,還敢說自己是八零九零後?高楓小時候學的恰恰是書法,此刻就用上了。


    駱賓王是一蹴而就,寫的是恣肆的草書,而高楓則是一筆一劃,寫的是法度森嚴的楷書。駱賓王寫的寶塔詩,因為字體過於狂放,還需要有人當翻譯,逐字逐句的解釋,而高楓的字大家卻都能認得。


    圍觀的人一邊念,一邊上下打量駱賓王,看著他臉上的麻子大笑不止。駱賓王的小臉氣的煞白,臉上的麻子隨著肌肉的抖動一起運動,越開越像是蜂窩。


    “豌豆坑裏坐起來?”程處亮幾乎笑噴:“哈哈,這詩寫的太缺德了,簡直是損透了!”


    眾人都聽懂了程處亮的言外之意,會意的放聲狂笑。高楓的這首正寶塔詩,同樣是沒一個字說到“麻”字,卻無一句說的不是麻子,尤其是最後的一句,將駱賓王的臉比作在豌豆坑裏硌的坑坑窪窪的屁股,實在是過於刻薄。但是事出有因,先挑起事端的是駱賓王,眾人也就不會感覺高楓做的過分。


    駱賓王恨的咬牙切齒,卻自討了個沒趣,剛要奪門而出,卻被身邊人給拉住。駱賓王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恨的牙癢卻又無可奈何。


    店小二打來清水,高楓洗手之後,衝著眾人團團作揖,笑著道:“在下胡鬧,攪擾了各位的酒興,賠罪!”


    一直低頭喝酒的程咬金,突然拍案大叫道:“好,好,罵的痛快!對那種有幾分歪才的窮酸,就該針尖對麥芒,甭跟他客氣!”


    高楓再次躬身致歉:“攪了程公爺的酒興,抱歉的很!”


    “既然知道錯了,怎能不自罰三碗?”程咬金笑著遞過來裝著白酒的碟子,剛要交到高楓手中,卻看見酒瓶中所剩無幾,手又縮了迴去。


    眾人又是一陣哄堂大笑,程咬金笑罵了幾句之後,也自嘲的大笑不止。


    “好字,好字!此牆當以碧紗籠罩!”


    高楓突然聽見一個渾厚的男中音,聲音雖不算大,卻中氣十足。


    “牛鼻子,你讓程爺爺好等!”程咬金大笑道:“自罰三碗!”


    說罷,程咬金招唿店小二:“把你家那個酸嘰嘰的馬尿,給牛鼻子端三碗過來。”


    從木樓梯上走上來一個老者,鬢發如雪,五官卻如四十上下的中年人,皮膚卻如孩童般幼嫩,鶴發童顏大概說的就是這種類型。很難從他的長相上看出他的世紀年齡。


    這就是袁天罡,傳說中能掐會算的“神仙”?高楓不禁對他多看了幾眼!


    袁天罡走路的步伐不疾不徐,每一步的距離幾乎完全相等,寬袍大袖隨身形飄動,翩然若神仙中人。


    高楓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白寶,如果寶爺穿越到古代,年齡再大上個二三十歲,穿上這套寬鬆的道袍,沒準就是另一個袁天罡。


    別說,越看越覺得他倆相似的地方頗多,尤其是嘴角微微上挑,似笑非笑的那種懶散勁頭,簡直是如出一轍。


    袁天罡抽抽鼻子,狡黠的笑道:“老公爺的好酒,拿出來讓貧道也嚐嚐吧!”


    高楓看到袁天罡抽著鼻子壞笑,感覺心裏咯噔了一下,這表情簡直和白寶是一個模子裏摳出來的!


    程咬金哈哈大笑:“牛鼻子,你有口福,這美酒是這位東都的小兄弟帶來的,你今天沾了他的光!”


    袁天罡轉過臉看了高楓一眼,高楓感覺一股寒氣透體而入,不由自主的打了個冷戰。


    這種犀利如刀的眼神,高楓從來沒有見過,感覺五髒六腑都被看透了一般。


    這種感覺令高楓非常的不舒服,仿佛自己在他麵前是光著身子的,沒有任何秘密可言!


    高楓穿越過幾個時代,也算是見過幾個名垂青史的牛人,現在身邊就有史上出名的老怪物程咬金,還有個才華橫溢卻氣量狹窄的駱賓王。


    但是高楓卻沒見過哪個人的眼神像袁天罡這麽可怕,而長相神情和他酷似的白寶,眼神中是帶著善意和溫暖,哪裏像袁天罡這樣冷冰冰的沒有絲毫感**彩。


    淡定,淡定!


    高楓努力的深長唿吸,平複自己心內的驚駭,同時告誡自己別相信史書上的鬼話。


    神仙也許有,但絕不可能多的滿街跑,隨便就能讓自己撞上。高楓自己就曾經被人當做神仙,至今還有“華神醫”廟……雖然香火已經斷絕了!


    高楓想起自己在書中讀到過,有些神棍的眼神、語言都是精心訓練過的,眼睛看人的角度、說話的語氣高低、吐字的快慢節奏……幾乎每個表情動作都包含著心理暗示等種種複雜的手段,讓人不知不覺中就被迷惑,情不自禁的將秘密透漏了出來,而對方則采用歸納分析的辦法,從隻言片語中獲得重要的信息。


    這種手段被後代的間諜訓練大量使用,也許在古代就有人自覺不自覺的采用了類似的手段,而這些人就被當做了能掐會算的神仙。


    想通了這些,高楓的表情恢複了平靜,衝著袁天罡淡然一笑。


    此刻的袁天罡,心中的驚駭之情更甚於高楓,隻是他曆經隋唐兩朝,見多了滄海桑田處變不驚,沒有表現在臉上罷了。


    袁天罡自幼隨叔父袁守城學習相術,可謂是閱人無數,透過皮肉看骨相堪稱是絕學。而他看高楓的骨相,則越看越覺得奇怪。初看高楓,覺得他是個不入流的學子,再看下去又是商人,仔細看看感覺他是個殺人如麻的將軍,再換一個角度看,骨相中又帶著悲天憫人的醫家氣息。


    這麽奇怪的骨相,袁天罡真是平生僅見。


    “牆壁所書文字,可是閣下的手筆?好字,好字!”袁天罡指著牆壁上的寶塔詩,微微一笑道。


    高楓剛開始以為他說的是駱賓王的詩,見他指的是自己的那首,尷尬的笑道:“遊戲之作,不值方家一哂!”


    高楓的書法在二十一世紀還勉強說的過去,但是放在古代,就真不值一哂了!駱賓王的書法龍飛鳳舞,飄逸絕塵。這一筆靈動的草書,就是高楓萬萬不及的。高楓的字,也就馬馬虎虎罷了。


    袁天罡莫測高深的道:“貧道看的好,和世人看的好,不是同一個好。”


    這話聽起來真拗口啊!


    高楓不解道:“哦?小子洗耳恭聽。”


    袁天罡親耳聽到高楓說字是他寫的,冷峻如刀的眼神變得溫和起來,斬釘截鐵的道:“能寫出此字的,必是忠臣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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