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鬢發如雪,卻精神矍鑠,一雙虎目炯炯有神。高楓看他一頭白發,以為他應該是七老八十了。程咬金自報家門之後,才知道實際上他此時才剛剛五十五歲。如果按照二十一世紀聯合國製定的六十歲才算老人的標準,他隻能算是個中年人。
人生七十古來稀,古人衰老的速度遠遠超過了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人,三國時候魏文帝曹丕剛剛三十就以老夫自居,哀歎“齒危發頹,老之將至”。而在二十一世紀,絕大部分的三十歲的年輕人,都才剛剛畢業沒幾年,正在為房子車子奮鬥,拚命攢錢準備娶媳婦呢!
“現在的東都的風氣,時興穿胡人的衣服?這是哪個番邦的打扮?”一個黑臉的漢子看著高楓的牛仔褲t恤,好奇的插言道。
程咬金喝著六十五度的原漿酒頭,被烈酒燒的胸膛發熱滿麵紅光,心情好的要飄起來,他指著黑臉漢子介紹道:“小兄弟,我來給你介紹,這是犬子程處亮,和老夫一樣沒出息,好這口杯中物。”
高楓思索片刻,笑著道:“原來是程駙馬,失敬失敬!來,坐下喝三杯如何?”
程咬金心中微微一驚,高楓既然知道程處亮的駙馬爺,依然是不卑不亢神情自若……說明他壓根就沒把程處亮的駙馬身份當迴事兒!
這個衣著古怪的光頭,恐怕來曆不簡單啊……肯定背景不凡,否則的話怎麽用得起這種透明的玻璃瓶!
那些胡人從遙遠的西方輾轉運到大唐的玻璃器,大多色澤渾濁,即便如此已經是價值钜萬。一個雜色玻璃瓶起碼要上百兩銀子。能買得起這種東西的人,都會在家中珍藏。而這種完全透明的,絕對堪稱是無價之寶,這個家夥居然用來當做酒器。
端著酒杯,睜開微醺的雙眼,程咬金偷眼打量高楓,突然看到高楓背後背著的那張弓,程咬金猛然想起來一件往事,驚的酒碗險些落地。
程處亮年輕氣盛,端起酒碗就想表現自己將門虎子的慷慨豪邁,看不慣高楓和老爹程咬金小口的抿,猛的一大口灌下去,當時就嗆的直咳嗽。
程咬金和高楓同時哈哈大笑,程處亮窘的臉通紅,卻連身讚歎:“好酒,好酒,喝過這等美酒,死了也值得!”
三人一起把酒碗換成小碟子慢慢的喝,程咬金和程處亮都是頭一迴喝這種高度蒸餾酒,還處在適應階段,沒喝幾口就有些受不了,感覺胃裏像著火。
程咬金喝了幾口之後,一把將酒瓶搶了過來,歎息道:“這等好酒過過癮也就罷了,剩下的這二三兩,等那牛鼻子來了之後,讓他嚐嚐。”
高楓隨口問道:“您還有客人?”
程咬金這才想起,這個酒是有主人,尷尬的笑了兩聲之後道:“犬子和公主前幾日生了個兒子,我找了袁天罡那個老牛鼻子給孩子算命。我約他在這裏見麵。”
袁天罡,傳說中那個能掐會算的神仙?
高楓原本是個無神論者,現在卻真的不得不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博爾錦剛出生的時候,就被活佛斷定,將來會是個手拿雙刀的武王,當時所有人都不信,包括博爾錦的父親和博爾錦本人。因為博爾錦的父親是努克圖,隻是個公爵,劄薩克才算是王爵。博爾錦出生的那一年,大清王朝已經沒了,當時已經是民國,怎麽可能會冊封王爵?更何況博爾錦是女孩子,又怎麽會是個馳騁疆場的武王?
事實最終證明,活佛算的一點沒錯,博爾錦因為抗戰的功勞,不但被封為中將師長,而且被民國政府破例冊封為劄薩克,真的成了一個手拿雙刀的武王。
高楓剛剛見過的武媚娘,也是幼年的時候,就被袁天罡斷定,如果她是個女子,將是個真命天子。
武媚娘在曆史上真的是做了皇帝,千古唯一的女皇帝武則天!
高楓心不在焉的夾了口菜,放在嘴裏滿滿咀嚼,同時在想如何完成武媚娘的囑托,將裝著她和李治定情信物的螺鈿漆器小盒送到袁天罡的手中。
舞台上的雜耍表演結束,幾個妖媚的波斯舞娘,扭動腰肢跳著妖嬈的胡旋舞。
高楓不禁苦笑,程咬金似乎看出他欲言又止的表情,笑著問道:“小兄弟,有話說?”
高楓指著舞台上搔首弄姿的舞娘,頻頻搖頭道:“袁天罡是道德清高之士,程公爺在這裏見他,似有不妥!”
程咬金哈哈大笑:“若是換了別人,自然不適合在這個摟著娘們喝花酒的地方。嗬嗬,在這裏見袁天罡那個神棍再妥當不過了。”
好吧,程咬金做什麽事兒似乎都是再正常不過的,如果他能循規蹈矩,那就不是程咬金了。
也許在外人眼中,程咬金就是個任性跋扈的老人,而且有點老頑童的性格,而在高楓心目中,這個從瓦崗寨起家,先後追隨過李密、王世充,又在陣前投了李世民。憑借開創大唐的功勞成為臨煙閣二十四功臣之一。
大唐建立之後,程咬金曆經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武周,不論風雲如何變幻,依然能全福全壽的老家夥,那就是個妖孽啊!
曆經四帝,數十年朝局大起大落,甚至包括了武則天改唐為周,多少功臣宿將被殺的血流成河身死族滅,而程咬金卻毫發無損。
不得不承認,這老家夥是有很有一套的!
憑著一瓶六十五度的原漿酒頭,高楓和程咬金幾乎成了忘年交,倆人觥籌交錯喝的不亦樂乎。不多時,就剩下個瓶底兒,最多也就隻有三兩酒了。
程處亮跟著沾光,喝了淺淺兩碟子,還不到二兩酒,黑臉已經通紅了。
評書演義中說古人都酒量如海,看起來也不確切,喝那種甜滋滋的醪糟水,拚的不是酒量,而是肚子裏的容量。
頭一迴喝這麽烈的酒,程咬金有點頂不住,話明顯的多了起來,摟著高楓的脖子稱兄道弟,窘的程處亮滿臉通紅。
高楓看起來不過是二十四五歲,和程處亮的年齡相仿,程咬金和他兄弟相稱,豈不是成了程處亮的長輩?
人群中突然有人不屑的哼了一聲:“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東都人何時有剃發穿胡服的風氣?真是辱沒了父母所生的清白皮肉!”
高楓循聲望去,又是剛才那個張口閉口“胡狗”的文士,這家夥大約三十歲,寬袍大袖的儒生打扮,長的也算不錯,隻是臉上有些麻子。
程處亮見高楓神情不悅,笑著打圓場道:“十裏不同俗,也許東都風氣就如此。來,我給你們介紹一下,這位是道王府主簿駱賓王,咱長安城內頭一號的大才子!高兄弟,想必你聽過駱兄的大名吧?”
駱賓王?這家夥就是七歲寫出“鵝鵝鵝,曲頸向天歌”的駱賓王?
隻不過這位大才子的心胸看起來不大,高楓隻是和程咬金把酒言歡,奪了他人群中眾星捧月的位置,他就有些拈酸吃醋了!
高楓不冷不熱的道:“駱賓王的大才,在下久仰。”
駱賓王鼻孔衝天,冷笑道:“果然是胡人習性,不知中原禮儀。”
高楓愣了片刻,恍然大悟,自己稱唿駱賓王的名字,這顯然是有些失禮。按照唐朝的風俗,隻有長輩才能直唿晚輩的大名,一般客氣一點是要稱唿對方的表字。
駱賓王的表字好像是叫“觀光”吧?
高楓歉意的笑了笑:“在下失禮,一時間忘記了駱兄的表字,自罰一盞!”
說罷,高楓倒了一碟子酒,一飲而盡算是賠罪,駱賓王卻依然仰著下巴,傲慢的道:“古人雲,諸侯近夷狄,則夷狄之。閣下禿發左衽,分明是夷狄!在下雖然是區區之名,也不屑於讓夷狄稱唿。”
沒完了是吧?老子沒招你沒惹你,你非要當眾辦老子難堪!
高楓勃然大怒,這貨真的給臉不要臉了!
眾人見倆人動了真火,紛紛解勸,程處亮作為東主,自然要打圓場,於是轉移話題道:“觀光兄,今日眾人歡宴,兄台怎能不留下詩篇?”
“對,請觀光兄賦詩一首!”
“駱主簿的詩,必是秒篇!”
眾人紛紛附和,隻有程咬金不以為然的鼻子哼了一聲,繼續喝酒。
駱賓王看看高楓的光頭,眼珠子轉了轉,詭秘的笑道:“今日,我做寶塔詩一首,以饗眾位兄台的盛情。”
說罷,駱賓王衝著店小二吆喝一聲:“拿文房四寶來!”
寶塔詩是古人興之所至的遊戲之作,但是非常考驗詩人的才情,逐行增字貨減字,而且還要押韻。
高楓雖然對駱賓王沒好感,但是對他的才華卻毫不質疑,看著他悠然的墨墨,用狼毫大筆飽蘸墨汁,在雪白的牆壁上潑墨揮毫。
駱賓王手不加點,片刻之間一蹴而就,眾人看過之後哄堂大笑。
高楓看到牆壁上的文字,臉卻氣的發青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報複,必須報複!
人生七十古來稀,古人衰老的速度遠遠超過了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人,三國時候魏文帝曹丕剛剛三十就以老夫自居,哀歎“齒危發頹,老之將至”。而在二十一世紀,絕大部分的三十歲的年輕人,都才剛剛畢業沒幾年,正在為房子車子奮鬥,拚命攢錢準備娶媳婦呢!
“現在的東都的風氣,時興穿胡人的衣服?這是哪個番邦的打扮?”一個黑臉的漢子看著高楓的牛仔褲t恤,好奇的插言道。
程咬金喝著六十五度的原漿酒頭,被烈酒燒的胸膛發熱滿麵紅光,心情好的要飄起來,他指著黑臉漢子介紹道:“小兄弟,我來給你介紹,這是犬子程處亮,和老夫一樣沒出息,好這口杯中物。”
高楓思索片刻,笑著道:“原來是程駙馬,失敬失敬!來,坐下喝三杯如何?”
程咬金心中微微一驚,高楓既然知道程處亮的駙馬爺,依然是不卑不亢神情自若……說明他壓根就沒把程處亮的駙馬身份當迴事兒!
這個衣著古怪的光頭,恐怕來曆不簡單啊……肯定背景不凡,否則的話怎麽用得起這種透明的玻璃瓶!
那些胡人從遙遠的西方輾轉運到大唐的玻璃器,大多色澤渾濁,即便如此已經是價值钜萬。一個雜色玻璃瓶起碼要上百兩銀子。能買得起這種東西的人,都會在家中珍藏。而這種完全透明的,絕對堪稱是無價之寶,這個家夥居然用來當做酒器。
端著酒杯,睜開微醺的雙眼,程咬金偷眼打量高楓,突然看到高楓背後背著的那張弓,程咬金猛然想起來一件往事,驚的酒碗險些落地。
程處亮年輕氣盛,端起酒碗就想表現自己將門虎子的慷慨豪邁,看不慣高楓和老爹程咬金小口的抿,猛的一大口灌下去,當時就嗆的直咳嗽。
程咬金和高楓同時哈哈大笑,程處亮窘的臉通紅,卻連身讚歎:“好酒,好酒,喝過這等美酒,死了也值得!”
三人一起把酒碗換成小碟子慢慢的喝,程咬金和程處亮都是頭一迴喝這種高度蒸餾酒,還處在適應階段,沒喝幾口就有些受不了,感覺胃裏像著火。
程咬金喝了幾口之後,一把將酒瓶搶了過來,歎息道:“這等好酒過過癮也就罷了,剩下的這二三兩,等那牛鼻子來了之後,讓他嚐嚐。”
高楓隨口問道:“您還有客人?”
程咬金這才想起,這個酒是有主人,尷尬的笑了兩聲之後道:“犬子和公主前幾日生了個兒子,我找了袁天罡那個老牛鼻子給孩子算命。我約他在這裏見麵。”
袁天罡,傳說中那個能掐會算的神仙?
高楓原本是個無神論者,現在卻真的不得不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博爾錦剛出生的時候,就被活佛斷定,將來會是個手拿雙刀的武王,當時所有人都不信,包括博爾錦的父親和博爾錦本人。因為博爾錦的父親是努克圖,隻是個公爵,劄薩克才算是王爵。博爾錦出生的那一年,大清王朝已經沒了,當時已經是民國,怎麽可能會冊封王爵?更何況博爾錦是女孩子,又怎麽會是個馳騁疆場的武王?
事實最終證明,活佛算的一點沒錯,博爾錦因為抗戰的功勞,不但被封為中將師長,而且被民國政府破例冊封為劄薩克,真的成了一個手拿雙刀的武王。
高楓剛剛見過的武媚娘,也是幼年的時候,就被袁天罡斷定,如果她是個女子,將是個真命天子。
武媚娘在曆史上真的是做了皇帝,千古唯一的女皇帝武則天!
高楓心不在焉的夾了口菜,放在嘴裏滿滿咀嚼,同時在想如何完成武媚娘的囑托,將裝著她和李治定情信物的螺鈿漆器小盒送到袁天罡的手中。
舞台上的雜耍表演結束,幾個妖媚的波斯舞娘,扭動腰肢跳著妖嬈的胡旋舞。
高楓不禁苦笑,程咬金似乎看出他欲言又止的表情,笑著問道:“小兄弟,有話說?”
高楓指著舞台上搔首弄姿的舞娘,頻頻搖頭道:“袁天罡是道德清高之士,程公爺在這裏見他,似有不妥!”
程咬金哈哈大笑:“若是換了別人,自然不適合在這個摟著娘們喝花酒的地方。嗬嗬,在這裏見袁天罡那個神棍再妥當不過了。”
好吧,程咬金做什麽事兒似乎都是再正常不過的,如果他能循規蹈矩,那就不是程咬金了。
也許在外人眼中,程咬金就是個任性跋扈的老人,而且有點老頑童的性格,而在高楓心目中,這個從瓦崗寨起家,先後追隨過李密、王世充,又在陣前投了李世民。憑借開創大唐的功勞成為臨煙閣二十四功臣之一。
大唐建立之後,程咬金曆經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武周,不論風雲如何變幻,依然能全福全壽的老家夥,那就是個妖孽啊!
曆經四帝,數十年朝局大起大落,甚至包括了武則天改唐為周,多少功臣宿將被殺的血流成河身死族滅,而程咬金卻毫發無損。
不得不承認,這老家夥是有很有一套的!
憑著一瓶六十五度的原漿酒頭,高楓和程咬金幾乎成了忘年交,倆人觥籌交錯喝的不亦樂乎。不多時,就剩下個瓶底兒,最多也就隻有三兩酒了。
程處亮跟著沾光,喝了淺淺兩碟子,還不到二兩酒,黑臉已經通紅了。
評書演義中說古人都酒量如海,看起來也不確切,喝那種甜滋滋的醪糟水,拚的不是酒量,而是肚子裏的容量。
頭一迴喝這麽烈的酒,程咬金有點頂不住,話明顯的多了起來,摟著高楓的脖子稱兄道弟,窘的程處亮滿臉通紅。
高楓看起來不過是二十四五歲,和程處亮的年齡相仿,程咬金和他兄弟相稱,豈不是成了程處亮的長輩?
人群中突然有人不屑的哼了一聲:“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東都人何時有剃發穿胡服的風氣?真是辱沒了父母所生的清白皮肉!”
高楓循聲望去,又是剛才那個張口閉口“胡狗”的文士,這家夥大約三十歲,寬袍大袖的儒生打扮,長的也算不錯,隻是臉上有些麻子。
程處亮見高楓神情不悅,笑著打圓場道:“十裏不同俗,也許東都風氣就如此。來,我給你們介紹一下,這位是道王府主簿駱賓王,咱長安城內頭一號的大才子!高兄弟,想必你聽過駱兄的大名吧?”
駱賓王?這家夥就是七歲寫出“鵝鵝鵝,曲頸向天歌”的駱賓王?
隻不過這位大才子的心胸看起來不大,高楓隻是和程咬金把酒言歡,奪了他人群中眾星捧月的位置,他就有些拈酸吃醋了!
高楓不冷不熱的道:“駱賓王的大才,在下久仰。”
駱賓王鼻孔衝天,冷笑道:“果然是胡人習性,不知中原禮儀。”
高楓愣了片刻,恍然大悟,自己稱唿駱賓王的名字,這顯然是有些失禮。按照唐朝的風俗,隻有長輩才能直唿晚輩的大名,一般客氣一點是要稱唿對方的表字。
駱賓王的表字好像是叫“觀光”吧?
高楓歉意的笑了笑:“在下失禮,一時間忘記了駱兄的表字,自罰一盞!”
說罷,高楓倒了一碟子酒,一飲而盡算是賠罪,駱賓王卻依然仰著下巴,傲慢的道:“古人雲,諸侯近夷狄,則夷狄之。閣下禿發左衽,分明是夷狄!在下雖然是區區之名,也不屑於讓夷狄稱唿。”
沒完了是吧?老子沒招你沒惹你,你非要當眾辦老子難堪!
高楓勃然大怒,這貨真的給臉不要臉了!
眾人見倆人動了真火,紛紛解勸,程處亮作為東主,自然要打圓場,於是轉移話題道:“觀光兄,今日眾人歡宴,兄台怎能不留下詩篇?”
“對,請觀光兄賦詩一首!”
“駱主簿的詩,必是秒篇!”
眾人紛紛附和,隻有程咬金不以為然的鼻子哼了一聲,繼續喝酒。
駱賓王看看高楓的光頭,眼珠子轉了轉,詭秘的笑道:“今日,我做寶塔詩一首,以饗眾位兄台的盛情。”
說罷,駱賓王衝著店小二吆喝一聲:“拿文房四寶來!”
寶塔詩是古人興之所至的遊戲之作,但是非常考驗詩人的才情,逐行增字貨減字,而且還要押韻。
高楓雖然對駱賓王沒好感,但是對他的才華卻毫不質疑,看著他悠然的墨墨,用狼毫大筆飽蘸墨汁,在雪白的牆壁上潑墨揮毫。
駱賓王手不加點,片刻之間一蹴而就,眾人看過之後哄堂大笑。
高楓看到牆壁上的文字,臉卻氣的發青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報複,必須報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