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


    “算了,送佛送到西,不點破還不行。這幾天你是不是都和朗將一起?早晨你是不是和朗將一起迴來的?”


    遲衡點了點頭。


    “早晨,曲央一直坐在一個隱蔽的角落,很專注。正好我見了,就挺好奇的,納悶他怎麽在那站著。等了好大一會兒,你和朗將就路過了,他騎馬在前,你騎馬在後,我正稀奇呢,曲央就走了。你說他這大半天,等的是誰?”想了一想,岑破荊補了一句,“反正當時臉色很難看。”


    遲衡瞪他。


    岑破荊跳開:“都是哥們,別怪我沒提醒你啊。曲央這種人,什麽事都敢做的,也什麽都能做。萬一鑽牛角尖,勸都勸不過來。嗯,你還和他拉拉扯扯這麽多情的……”


    遲衡給了他一拳,氣急敗壞:“誰多情了!”


    雖然岑破荊沒個正經,話是大實話,遲衡長心眼了。想起曲央早晨在院子時,是心情不好,也問自己和朗將的事了。把他拽過來後,才變得和顏悅色了。


    遲衡有點頭疼,思量來思量去,覺得還得說什麽。


    於是跑到曲央跟前,問:“明天就出發了,梁千烈有沒跟你吩咐什麽啊?”


    “跟著你們就成。”


    遲衡張了好幾次嘴,直愣愣地說:“那個,那個,你覺得朗將人怎麽樣,我很喜歡他。”


    曲央臉色一僵。


    “朗將救過我,第一眼我就很喜歡他,因為他我才進了夷州的軍營。他若不是朗將,我也會追隨他的。就算他是朗將,我也一樣,不會在乎別人說什麽拍馬屁之類的話。我喜歡跟他在一起。”


    “你什麽意思。”曲央冷冷的說,直視的目光像深潭的黑水。


    是啊,說這些是什麽意思,難道希望曲央也喜歡他?朗將也不是黃金,人人都喜歡。遲衡尷尬地說:“我不知道你喜歡他不喜歡。”


    曲央慍怒,擠出一句話:“我在顏王軍,隻為了我自己。”手中的彎刀憤然一拂。


    遲衡尷尬站著。


    “喜歡他,是你的私事。喜歡誰,是我的私事。兩不相幹,犯不著擺這麽明白說!”曲央硬邦邦地扔下這一句,拂袖而去,黑衣如鐵,留下一陣寒意。


    遲衡呆在原地,懊惱不已。


    次日,四月初一,出征。岑破荊和遲衡披掛上陣,率了一千人。朝陽之下,顏鸞為他們發放了顏王軍的旗幟,遲衡滿心春風,心口洋溢著使不完的信心。本來想和顏鸞好好的道別,礙於人多,最後也隻是說了句:“朗將,保重!”


    劍戈森森,快馬如刀。


    他們這一隊向炻州之西進軍,不多時,炻州城已拋在腦後。


    曲央、容越、辛闕三人則是作為普通兵士,跟在行軍行列。辛闕是早熟悉,容越則很快與大家打成一片,曲央卻依舊是一個人,抑鬱寡歡。


    遲衡特意放慢了馬,靠近了:“曲央。”


    曲央撩了他一眼,沒做聲,臉色是前所未有的冰冷。


    “是不是還在生氣?”


    “沒。”


    “那就好。”遲衡岔開尷尬的話題,“再向西,就到炻州的苦茲郡了,那個地方瘴氣叢生,又臨近西南王的地盤,炻州王會呆在那邊?”


    “會。”


    “也是。他和元州王在一起,元州王不怕瘴氣,向北,是夷州,向東,是海;向南,是他國領地;隻有向西還能苟延殘喘。”遲衡沒話找話。


    曲央不吱聲。


    “多謝你送我的雪青馬。”遲衡拍了拍胯|下的馬,“剛剛成年,腳力越來越好,比起朗將的血蹄寶馬一點兒也不差!”


    “喜歡就好。”


    炻州的西邊,鄰的是苦茲郡。


    苦茲郡非常特別。


    整個郡比元州和夷州都大,原不是隸屬元奚國。元奚始帝打下江山之後,幫助苦茲郡郡王驅趕了外敵,因此郡王便依附在元奚國屬下。長久以來,苦茲都有自己的郡王,郡王土生土長,與元奚王朝的封侯不相幹。一年到頭,苦茲郡的郡王會上貢些土產上來,作為賦稅,如此已成慣例。


    苦茲郡多沼澤多濕地多未開化之地,且有他們自己的風俗習慣,與其他州完全不同。苦茲郡的郡民自守領地,在交界處少有往來,也各不打擾,已是約定俗成的規矩。


    所以曆屆炻州太守也絕不越界。


    卻說他們一行人到了炻州與苦茲郡的邊界,岑破荊下令:搜尋歸搜尋,不得擾民,更不得與當地苦茲民眾有糾葛。


    卻又遇上一件有趣的事。


    容越生在濘州,氣候幹燥,不似這邊的濕熱,很快就出了一身痱子一樣的疙瘩,痛癢難當,吃了隨軍郎中的藥也不管用。他尋思著,既然是苦茲的地盤,當地或許有偏方。於是,就趁著空閑,拉著遲衡跑去找郎中。


    苦茲郡是一個山寨一個山寨連綴而成。


    容越喜好裸著上半身,露出那纏腰的遊龍紋身。他的高頭大馬一跑,當真是意氣奮發的俊朗男子,風頭無雙,一路引得男男女女都看。遲衡也不比他差,唯獨穿得嚴實,拿一把大刀威風凜然,倒是頗能引得老者讚賞小孩羨慕。


    遇上的這山寨名叫琉瓦寨,郎中卻是個妙齡女子,叫琉婭。


    她生性活潑,熱心善良,人見了就喜歡。琉婭查看了容越的癢處,笑了一笑,把一罐外擦藥拿出來。容越心思單純,一見大喜,讓琉婭給他抹上。琉婭本是有些遲疑,見容越坦蕩,也就慢條斯理替他抹了,纖纖手指抹得十分仔細。


    琉婭的哥哥琉蒙迴來了,三十餘歲,臉龐方正,瞟了一眼容越,又瞟了一眼妹妹,忽然說:“兄弟,不是本地人吧?”


    容越點頭。


    琉蒙一笑說道:“後天我們這裏有個集會,一年一度很熱鬧,我妹妹是琉璃寨的花主,你可以來。”


    容越好奇地問花主是什麽。


    原來,每逢四月,這裏有個花主會。花主就是每一個寨子裏選出來的,最漂亮的那個姑娘。十裏八寨,每個寨子都得出一個,鬥美比豔拚巧。


    鬥完之後,選出最驚豔的那個,叫花王。


    說起來真是遺憾,連續二十年了,琉瓦寨都沒出一個花王。名聲傳出去,人人都說琉瓦寨無美人。


    琉蒙這麽一說,容越看看琉婭,同情地脫口而出:“蒙哥,你們今年恐怕也要……唔。”


    遲衡一把將他的嘴捂住。


    實話說,琉婭長得也不錯,甜甜的臉,一笑一酒窩,眼睛烏黑有神,可人俊俏。但要說有豔驚四座的漂亮,確實得違背良心。


    琉蒙倒沒在意:“寨子裏的年輕小夥也都去,到時比歌,比武,比誰快,比誰有勁等等,看誰最後能抱得花王迴家,你們也來湊個熱鬧。容小哥騎馬很有派頭,說不定拔得頭籌。”


    容越和遲衡同時搖頭:“不行,我們要打戰。”


    琉婭中抿嘴一笑,逗他們:“你這藥,得連抹三天,一天都斷不得,要不,會癢的抓破皮膚也不頂用。而且隻在我這裏,用我熬出來的藥水洗最後一遍才行。”


    她這一說。


    雖然看上去挺像玩笑的,不知是真是假,容越也不能倔強,加之癢確實少了些,第二天依舊來上藥。到了第三天,就是花主會那天。容越拽著遲衡又來了,一到寨子,兩人傻眼了,寨子空空的,人都跑去看花主會了。


    他們到那會上時,是下午時分。


    容越問花主在哪裏,有人一指。順著指頭看過去,有二十多個女子站在一個高處,與眾人隔開,穿金戴銀,均是盛裝打扮,花枝招展,一笑一顰都勾人魂魄。


    奮力擠過去,卻見琉婭站在最旁邊,麵露悲傷。二人不敢直接叫琉婭,就問旁邊的人怎麽迴事。一個熱心的人咿咿呀呀說起來。


    上午,是花主之間的鬥法:鬥容貌、鬥嗓音、鬥女紅。


    下午,是年輕小夥的鬥法:若是看中了哪個花主,小夥就投一支孔雀翎給她。然後拿著花主給的繡巾去參戰。小夥之間要搏鬥、要比武等等。贏了,就是給花主增光。贏得越多,這個花主就越有可能成為花王。


    上午的時候,琉婭就已是中等偏下。


    下午,琉婭的容貌又不是最出眾的,追慕她的人也不多,孔雀翎得了最少。即使有那麽幾個同寨的小夥,也很快就在男子的搏鬥中敗下陣來。


    這麽一來,她是最不可能成為花王了。這種事關係寨子的顏麵,自然難過。


    挨得近,琉婭也聽見他們敘述,越加恥辱,嘴唇抿得更緊。


    容越大為感慨,對遲衡說:“這怎麽行,琉婭雖然長得不是花王的容貌,好歹也是我的郎中,我等著她迴去給我藥水呢。”


    這種火上澆油的話,怎不叫人光火。


    琉婭怒目:“哼,容越,我要是得不成花王,別說藥水,我給你潑一瓢毒水,叫你一身長爛瘡,從頭長到腳!癢不死你,疼死你!”


    旁人紛紛大笑。


    一旁的哥哥琉蒙搖頭說:“妹妹,你真是的,豆腐心就罷了還刀子嘴,難怪孔雀翎得的最少。”


    琉婭托著沉甸甸花冠,抿嘴倔強看向前方。前方是跑馬的男子,沒有一個帶著她的繡巾——這可真是花主的奇恥大辱。


    看著她明明傷心還死撐的樣子,容越大笑:“不就是麵子嘛,我們給你撐!”


    跑去討了兩支孔雀翎,遞一支給遲衡。


    遲衡覺得不對勁,沒接孔雀翎。


    正要勸阻容越,誰知容越心急手快,啪的一聲,把兩隻孔雀翎都扔進了琉婭的花籃子裏。


    旁人見了,都紛紛起哄叫好。


    騎虎難下了。


    看容越一副擼起袖子要大戰一場的興奮勁,遲衡想了一想,也不要緊,都是玩耍,出不了大事。


    琉婭氣惱瞪容越。


    遲衡好笑地說:“琉婭,快給我們繡巾,一會兒太陽下山了。”將繡巾纏在束發上,遲衡和容越鬥誌昂揚地上了戰場。


    作者有話要說:此圖可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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