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芬克斯,是希臘人對獅身人麵像的稱唿。不過,古希臘的斯芬克斯卻有兩隻翅膀。這就比古埃及那個長著石灰石腦袋的家夥,顯得輕盈娟秀,也就能超越時空從雅典飛到費城。


    ◎那克索斯的斯芬克斯,公元前560年,大理石,高2.25米。


    翅膀,是重要的。


    是啊,沒有翅膀就不能飛。但怎樣飛翔,卻還要看是什麽樣的翅膀。伊斯蘭文明此刻還沒有產生,這裏隻說希臘和中華。[3]


    中華的翅膀,是憂患心理和樂觀態度。


    的確,憂患是我們民族文化的底色。從《詩·小雅·小旻》的“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到孟子的“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再到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憂患意識幾乎貫穿了整個中華史。


    這是對的。曆史的經驗證明,任何一個政權,憂患則生,安樂則死。個人也一樣。所以,士大夫固然要“先天下之憂而憂”(範仲淹),詩人們也得“為賦新詞強說愁”(辛棄疾),因為“憂從中來,不可斷絕”(曹操)。甚至就連妓女丫環、販夫走卒,也懂得“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從而“憂國憂民”。


    但,我們民族又是樂觀的。我們相信“天遂人願”,相信“善惡有報”,相信“事在人為”,相信“事情再壞也壞不到哪裏去”。因此,我們“不改其樂”,哪怕“自得其樂”,也總歸“樂在其中”。


    一憂一樂,就有禮有樂。禮就是“理”,講倫理,講秩序,體現憂患;樂就是“樂”,講快樂,講和諧,造就樂觀。禮和樂,也是兩隻翅膀。


    希臘呢?


    希臘的翅膀,是科學精神和藝術氣質。


    正如羅馬人癡迷於法律,希臘人則陶醉於科學。希臘人的科學不是實用主義的,他們是“為思想而思想,為科學而科學”。所以,他們能把埃及人用於測量土地和修建金字塔的技術,變成幾何學;也能把巴比倫的占星術,變成天文學。有科學這雙翅膀,希臘文明就超越了他的埃及爸爸、美索不達米亞媽媽。


    與此同時,希臘人又極具藝術氣質。正如馬克思所說,他們是“正常的兒童”,因此能“為藝術而藝術,為審美而審美”。這種純粹,使他們即便是在縱欲和淫樂時,也毫無負罪感,更不會道貌岸然。隻要幹得漂亮,不管是談天說地,還是尋歡作樂,都會得到喝彩。而且,喝彩的既包括朋友,也包括敵人。


    由此可見,科學和藝術,在希臘人那裏是對立的,也是統一的。它們統一於單純,統一於天然,統一於率真。事實上,希臘藝術原本就是感性精神和理性精神的統一。它們在尼采那裏被叫做“酒神精神”(狄俄尼索斯精神)和“日神精神”(阿波羅精神),前者體現於音樂,後者體現於造型藝術,尤其是雕塑。


    希臘精神是互補的。


    同樣,憂患心理和樂觀態度,也是“互補結構”。憂患是底色,樂觀是表情,正如希臘藝術氣質的背後,其實是科學精神。它們對立統一,相輔相成,共同塑造著一個偉大民族的精神風貌。


    也許這就是秘密所在——那些毀滅了的文明,很可能都是一條腿在走路。


    然而希臘與中華,卻又迥異其趣。


    總體上說,希臘文明是外向和進取的,中華文明則是內向和求穩的。我們的憂患,其實是對亂的恐懼,對治的祈求。因此,盡管兩種文明都有翅膀,飛行方式卻截然不同。希臘人是“遠航”,我們是“盤旋”。因為遠航,他們“浴火重生”;因為盤旋,我們“超級穩定”。秦漢以後,甚至西周以後,無論怎樣治亂循環改朝換代,都萬變不離其宗。


    這又是為什麽?


    文化內核


    原因在“文化內核”。


    什麽是“文化”?文化就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方式”。任何時代的任何民族都要生存,都要發展,這是相同的。但如何生存,如何發展,各自不同。不同在哪裏?在方式。比如有的靠遊牧,有的靠農耕,有的靠商貿,有的靠掠奪。海盜和山賊,也有“文化”的。


    文化,就是方式。


    但,任何一個文化成熟的民族,都會有一個“總方式”。正是這個“總方式”,決定了民族文化的具體方式,包括為什麽西方人吃飯用刀叉,中國人用筷子;也包括為什麽西方人喜歡十字架,中國人喜歡太極圖。


    這個總方式,就叫“文化內核”。


    那麽,它是什麽?


    西方是個體意識,中華是群體意識。


    我們知道,人,是“個體的存在物”,也是“社會的存在物”。沒有個體,不可能構成社會;離開社會,個體又不能生存。因此,任何民族,任何時代,任何社會,都有一個群體與個體的關係問題,無一例外。


    區別隻在於,以誰為“本位”。


    所謂“個體意識”,就是“以個人為本位”,叫“個人本位主義”,簡稱“個人主義”。個人主義不是自私自利,更不是損人利己。相反,徹底的個人主義者反倒有可能會“利他”。境界高一點的認為,利他能給自己帶來快樂,叫“助人為樂”。境界低一點的則認為,通過利他來利己,比通過損人來利己,風險更小而效益更高,叫“人我兩利”。至少,真正的個人主義者不會損害他人。因為他很清楚,我是個人,別人也是。我有個人利益,別人也有。我的個人利益不想被損害,別人也會這樣想。既然如此,那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但無論哪種,有一點是相同的——個體本位,個人優先。不是什麽“大河不滿小河幹”,而是沒有涓涓細流,就沒有大江大海。


    群體意識則相反。


    所謂“群體意識”,就是“以群體為本位”,包括在思想觀念上,認為先有群體,後有個體;先有社會,後有個人。族群、社會和國家在個人之上,個人則是其中的一分子,一損俱損,一榮俱榮。因此,個人的價值,首先體現於他所屬的群體,比如家族和單位;個人的功過,也影響到甚至決定著群體的榮辱。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人獲罪,滿門抄斬,道理就在這裏。


    問題是,文化內核不同,又怎麽樣呢?


    翅膀便不同。


    希臘人(或西方人)既然是“個人本位”的,組成社會就隻能靠“非人的第三者”,比如“契約”。這就必須理性,而且得是“科學理性”。他必須像看待數學題一樣看待社會問題,像遵守運算法則一樣遵守社會規範。但同時,又必須有一個出口,以便在被規範和壓抑之餘,感性衝動也能得到宣泄和釋放。


    這就有了藝術。藝術是狄俄尼索斯的世界。在那裏,他們不妨酩酊大醉,激情迸發,為所欲為。如此一番放縱之後,就可以心平氣和地迴到阿波羅身邊,繼續理性靜觀和遵紀守法。狂歡節的意義,即在於此。


    所以,希臘人有兩隻翅膀:科學與藝術;羅馬人也有兩隻翅膀:法律與宗教。它們都是“互補結構”,也都體現了“個體意識”。因為這兩隻翅膀就像十字架,以自我為中心向外伸展,又迴到自己。實際上,當希臘人體現科學精神時,他們麵對的是自然界;體現藝術氣質時,他們麵對的是人自己。這就正如羅馬人麵對法律,看見的是“物”;麵對上帝,看見的是“心”。


    群體與個體的矛盾,就這樣得到了化解,實現了平衡。


    那麽,我們民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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