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羅蘭是第一個知道蘭·勃朗特‘先生’真實身份的‘外人’了。


    到泰勒家做客時,除了花束,羅蘭還特地在西區的一家老店裏選了支嵌紫寶石的黃金鋼筆。


    “你的審美和你的臉背道而馳。”


    蘭道夫對羅蘭的禮物有點‘小’意見:送給作家的禮物怎麽能是庸俗的黃金?


    “別怪我,蘭道夫。我讓仙德爾給我挑的,我沒什麽送禮經驗。”


    他複述了一遍仙德爾的話,蘭道夫更不高興了。


    ‘當然送黃金了,羅蘭。若是作家,就送一支黃金做的鋼筆吧——這些總自認能比別人聽見更多噪音的、躲在陰冷潮濕的屋裏摳皮癬的可憐蟲,早晚會感謝你這個決定的。’


    ‘風流風流,財產沒有。’


    羅蘭理解仙德爾為什麽對作家抱有惡意。


    ——或者她對一切擅長用筆生活的人都有。


    倫敦城犄角旮旯裏的小報紙可經常刊登佐酒的故事,胡編亂造的那一種。


    譬如牧師們私底下愉快且勤懇的耕作日常,某位貴族的妻子和兒子發生了些什麽難以見人的趣事…


    又譬如聖女,以及教會裏的修女們如何以最虔誠、聖潔的姿態呐喊…


    之類的研究。


    ‘我對這些人沒什麽好感,羅蘭。倘若你願意買幾本來看,就很快能發現這些成天浪費墨水和紙張,在上麵悲天憫人、實則一無是處的廢物們,總有各式各樣宏大的理想,最優秀、敏銳的頭腦與最具哲思的墨跡。’


    ‘他們唿籲人們不要墮落,要維護、保養好自己的良心。’


    ‘要拯救伎女,拯救孩子,拯救窮人,拯救傷殘的士兵,拯救屠刀下的無辜者——’


    ‘他們是地上的聖靈…’


    ‘卻連自己沾了屎的褲衩都不願動手洗一洗。’


    羅蘭笑了半天,說我也不會動手洗。


    仙德爾說沒關係,我幫你洗——這時她忽然想起來,他們還有個叫莉莉安·蘿絲·範西塔特的姑娘了。


    ‘如果你想找點樂子,我們可以換著洗。’


    ‘我們不討論排泄物的話題了,行嗎。’


    羅蘭覺得仙德爾的看法有失偏頗。


    當然,你也不能要求一個受了‘傷害’的人對加害者公正。


    隻是他見過、認識查爾斯·達爾文。


    和這知識比山還要高還要沉重的老學者混熟後,發現有些人是可以風趣、可以招人喜歡的。


    這不取決於他們的工作,或者所謂的理想與追求。


    就比如勃朗特小姐。


    她現在算得上作家了。


    羅蘭可從未在她身上發現令人討厭的地方——也沒準蘭道夫發現了。


    那他也得忍著。


    他自己惹來的麻煩,自己解決。


    “你應該買上十來本,拜訪時告訴她,你喜歡她的,絕對算得上頭一批忠實的讀者…”


    蘭道夫小聲指使羅蘭,傳授他自己幹過的事。


    “我不是她的情人,蘭道夫。我也沒覺得這有多——說實話,我根本不必看這本。每一次拜訪,你們兩位都得完完整整給我演繹一遍…日安,勃朗特小姐…或者…先生?”


    勃朗特今日光彩照人。


    “嗨,柯林斯先生。”


    勃朗特打了個招唿。


    她今天沒有穿女仆服,一條深桃色的長裙上縫著一朵朵白蕊,頭發盤了起來。


    褪去往日深沉壓抑的鏽漬,露出真正閃亮的底色。


    “她去參加了一場沙龍。”


    蘭道夫邊說邊入座,扔給他一支雪茄,又扭頭問勃朗特:“怎麽樣?”


    新人作家顯然還沒有從光鮮亮麗的愉快聚會中迴到現實,輕輕拉了下裙子,讓腳踝處那抹深藍色出現又消失。


    深藍色的襪子。


    “蒙塔古女士是我見過最優雅的。”勃朗特不假思索地稱讚起來,或許是因為過於興奮,她一時間挑選不出更恰當的詞。


    蘭道夫開她玩笑:“‘優雅’?這就是作家的迴答?就好像評價一條石膏線標準的簡直像石膏線。”


    “你最好別得罪她,蘭道夫,”羅蘭在一旁夾著雪茄,笑嘻嘻起哄:“你已經得到教訓了,不是嗎?瞎了眼睛,還少了胳膊。”


    蘭道夫佯怒:“我最後治好了!我們孩子的眼睛又大又亮又黑——像我。”


    “‘我把全部信賴都交給了他,他把全部信賴都獻給了我’。”羅蘭詠歎似的念道。


    蘭道夫也一字一頓地接了下去:“‘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勃朗特忽閃著眼睛,臉蛋泛紅。


    “你們兩位可一點都不紳士。”


    她依次瞪了蘭道夫和羅蘭(很公平的處理方式),提起裙子,咚咚咚跑上了樓。


    留下兩個在沙發裏邊大笑邊蹭後背的紳士。


    羅蘭為蘭道夫的幸福感到高興。


    蘭道夫則為勃朗特,為自己愛人的幸福感到高興。


    他希望她能從愛好中獲得快樂,雖然他不懂這些將字符搬動組合、重新排列後暈開的黑藍墨跡有什麽值得歌頌驚歎,也不明白他們口中聲稱‘這是我從胎裏就帶的使命’是什麽意思…


    他看勃朗特笑,看她快樂,他就快樂。


    他喜歡聽她講文學史,講哪一位作家善用什麽技法,哪一部分更加‘野蠻’、具有才情,誰是學院派,誰又在什麽情況下寫了完全和本人背道而馳的文字——


    “愛一個人,就要她開心。我現在才明白這一點,羅蘭。”


    當笑聲漸息,蘭道夫感歎道。


    “我是個不懂愛的人。從小就是。勃朗特卻是個專門懂得愛、天生就會愛的人。我們是最好的組合了…對吧?”


    羅蘭輕輕點頭。


    “比起‘女仆勃朗特’,你更喜歡‘作家勃朗特小姐’,是不是?”


    看來特麗莎終究要結結實實生上一場氣了。


    蘭道夫攤手:“…我隻是不希望她過於辛苦。哦,我給她稍稍上調了工資。”


    “翻倍?”


    一般來說,家庭教師的周薪甚至比不上某些重體力工人的薪水——勃朗特小姐的周薪不會超過十個先令。


    蘭道夫搖頭:“五鎊。”


    羅蘭:……


    比他的周薪高了。


    「這倆人好像在玩一種很新穎的遊戲…」


    “蘭道夫。”羅蘭抿了抿嘴。


    “嗯?”


    “其實我也想成為一名作家…同時也希望有個不想讓我過於辛苦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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