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领仨老婆,我在大梁搞科技》 第1章 我在大梁搞科技 “系统,我要签到。” 【每日签到奖励已发放至主人背包,恭喜获得“黄铜子弹”x50】 “哎,发展生产力的日子,就是这么无聊,且枯燥……” 叶羽躺在一张躺椅上,惬意地晒着太阳,想着接下来应该做些啥。 这是一间独院,原本院子里只有三间勉强能够遮风挡雨的茅草屋。 三年前,叶羽因为一场车祸,从现代化的蓝星穿越到了这个不知何年何月,在历史上没有出现的朝代,算是平行世界吧。 原主原本是落魄的寒门,家里颇有点积蓄。父亲时常告诫他,要好好读书,考取功名,希望叶羽可以恢复原本叶家的荣光。 只可惜原主不争气,家中值钱的东西都卖光了,十年的寒窗苦读才换来一个秀才。 要不是在这大梁王朝,秀才可以免除自身的徭役和赋税,恐怕连这几间茅草屋和院子都保不住。 而原主叶羽在考上秀才的当天就因欢喜过度当场晕死过去,再醒来已是来自蓝星的叶羽。 “让我一个材料工程学专业的理科人才整天钻研之乎者也?我看你是在为难我胖虎。” 叶羽一个来自蓝星的材料工程学博士,就算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对于这些诗经论赋也是提不起半点兴趣。 然而要在大梁王朝谋得一官半职,最少得是举人。 无所谓,叶羽也没想在朝廷做官。 好消息是叶羽在穿越过来的当天就觉醒了系统,坏消息是这系统目前只能通过每天签到来获取奖励。 所得到的奖励从一颗电池到一间五十平方的沼气能源地下室不等,都可以召唤到现实。 靠着系统奖励和本身储存的知识,叶羽在这三年,成功把自己这半亩田宅打造成为一座现代化基地! 三年前,叶羽醒过来之后,借着散步在村子里转悠一圈,还特地进城去看了看。 从清晨直到傍晚,叶羽嘴角微微上扬。 城里居然有铁匠铺,商铺里居然有盐! 这就意味着,这个世界——至少叶羽所在的这个村子周边,不存在“盐铁官营”! 再一打听,原来几年前爆发了战争,新王朝推翻了旧王朝,立国号为梁。 如此来看,来不及把盐铁收归也就正常了。 原主的父母都死在了战乱,叶羽自从穿越而来就是孤身一人。 也因此,给了他一些可以独自研究的时间。 “刚开春,就算有太阳也还是冷。” 叶羽说着,从躺椅上起身,掀开门帘,进入茅草屋里。 那外面看上去破旧不堪的茅草屋,里面竟是另一番模样! 一块块红砖整齐地码在墙上,缝隙之间填满了水泥;头顶是几近透明的琉璃瓦片,透过茅草的缝隙闪着点点微光。茅草屋里没有拉开窗帘显得很昏暗,叶羽就顺手拍了一下墙上的某个开关。 随着灯光亮起,茅草屋内顿时亮如白昼。 电灯! 在生产力如此不发达的时代,能出现水泥、玻璃乃至提取出钨丝和惰性气体,做成电灯你敢信? 叶羽敢! 不仅是系统奖励的发电机和汽油,还有沼气能源地下室的功劳。叶羽在穿越过来之后,就从父母留给他的积蓄里拿出一大半,从铁匠铺购买生铁,自己在家冶炼打造,组装出了蒸汽机的雏形。 利用蒸汽机的雏形继续冶炼,一直到材料的强度足够为止。 要知道,在那个蒸汽机被广泛运用的时代,只要在蒸汽机里投入足够的燃料,只要材料的强度足够,一台蒸汽机甚至可以拉动载满成百上千人的火车和轮船! 不仅如此,叶羽还砌了烧砖的窑,做出了水泵,平日里在小院种些蔬菜水果,够自己吃的就行。 还做了几只木牛流马,平日里从山上挖些野菜,砍些柴火倒也方便。 今年的冬天格外的冷,但这跟叶羽没有什么关系。 水泥和红砖连暴风雪都可以抵御。 至于这些东西,叶羽知道,除非哪天自己走了好运,中了举人,不然是万万不能让其他人知道的。 现阶段,靠着变卖这些东西发家致富是别想了,用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品质倒是绰绰有余。 叶羽也不怕这些东西被村里别有用心的人偷学去,理想的蒸汽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始终保持气缸恒热;二是要将蒸汽完全冷凝到100c以下,确保其释放全部热量。 蒸汽机最重要的部分不是它的本体,而是那个不起眼的冷凝器! 没有冷凝器,没有封闭式气缸,就没有现代蒸汽机! 要是谁都能轻易仿制出来,还叫什么工业革命? 觉得简单,不过是从现代人的上帝视角来看的。 并且,就算仿制出了蒸汽机,谁又能想得到它的用途之广? 三年时间,足以让叶羽将现代的一些不算复杂的技术,全都仿制而出! 手搓数控机床不太可能,但一般的民用科技,比如电灯、暖气和风扇,对于叶羽而言,还真不算太过困难! 再加上,有系统奖励在,说不定哪天就签到了一台数控机床呢? “叶羽!叶羽在家吗?” 院子外面传来一阵吆喝声。 “在呢,什么事?” 叶羽推开门,见一左一右两个衙役,中间夹着他们玉溪村的村长,不由得愣了一下。 心想,我这样的科技宅男,一不作妖二不犯纪的,怎么也不可能让捕快亲自登门啊? 难道是我的秘密被发现了,官差想要强行把这间小院收走? 不太可能,我这身份好歹也是秀才…… “你就是玉溪村的秀才叶羽?” 其中一个衙役,耷拉着眉毛看了他一眼。 “我是。” 面对的是官差,叶羽至少表面上不敢怠慢。 “跟我们走一趟吧,到村口去。” 另一个衙役竖起大拇指,指了指玉溪村村口的方向。 “敢问两位官差,是什么事呢?” “好事。” 衙役不答应,玉溪村的村长刘元波倒是朝着叶羽挤眉弄眼。 “叶羽啊,你说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也是该娶个媳妇了!” 什么情况? 难道,这个时代的官府,还有撮合相亲、牵线搭桥的业务不成? 第2章 领媳妇 要知道,古代的信息不通,不像现在一上网就能知道天下事,所以就算叶羽窝在这间小院里搞了三年的科技,最多也就是村民在背后说他些闲话,恨其不争怎么就是不去考举人什么的。 也是因为叶羽完全没有考举人的想法,就是村里一些对叶羽有想法的女子,也在心中暗暗打消了此等念头。 算来叶羽今年应有十八,男大当婚不假,只是没想到能惊动官府。 “咋了?官府还给帮忙介绍对象啊?”不过叶羽还是不解地问道。 “不是介绍对象!”见叶羽上钩,刘元波欣喜道,“是要给你发媳妇呢!” 发媳妇……有这好事? “叶羽你不知道,自从……”村长说着,小心地看了看左右两个衙役,见两人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才大着胆子继续讲述,“自从啊,这天儿改了以后,朝廷就颁布谕旨,说要休养生息,给每家每户的单身汉子,都配个婆娘……” 叶羽想起来了。 因为连年征战,大梁王朝人丁稀薄,四处都是因为战火流离失所的流民。其中又以不能参军的女子为多。 流民不控制不行啊,不控制就容易作乱;控制了也不能由官府一直养着,官家的钱也是钱不是? 为了加速恢复人口,使国家安定,也不知是哪个大臣脑袋一拍想出来的,把各地的流民都集中起来,发放给各家各户,到了年纪的男女都必须从流民里领个对象成婚! 要是不愿意成婚,就由各地官府使用强制手段,撮合两人在一起。 发展生产无非两个手段,发展科技,和增加劳动力。 也因此,出现了这个有些荒唐的政策! 强制手段的结果,就是你无法知道自己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 是虎背熊腰?还是如花似玉的美人?是貌比潘安?还是满脸麻子的无赖? 百姓们的幸福指数先放在一边,朝廷要的是生产力的增长。 但这政策对于叶羽而言,则是颇有些为难。 娶了婆娘,就意味着府上人口增加,要向官府缴纳额外的赋税,原本这自给自足的生活就会被打破。 如果不娶……秀才身份不保还是小事,按照新律法,到了年纪还不成婚的男子,就要被发配到矿场,做最艰苦的苦力! “我可以拒绝吗?”叶羽抱着一丝希望,试探着问道。 “拒绝?可以!”原本已经走远的衙役突然回头,冲着叶羽冷冷一笑,“现在就带上镣铐,跟我们走。要么做苦力,要么充军!” 看来没有拒绝的余地了。叶羽在心头一声长叹。 好吧,那就到村口去看看! 不过是讨个老婆而已,又不是母老虎,还能吃人不成? 当叶羽来到玉溪村口,发现这里早就聚集了十几个男的,正在对衙役带过来的女子们品头论足。 “你看,那个胳膊粗,能挑能抬。” “那个看上去好生养些,我就要她了。” “你看中间那个怎么样?” “不要。又瘦又小,带回家能做什么……” 听得周边议论,叶羽脑门上不由得浮现几滴冷汗。 大哥,咱们是来找媳妇的,不是来挑免费劳动力的! 但叶羽也清楚,娶个媳妇,对村里人来说,就相当于多了一口人吃饭,要向官府多缴纳一份赋税。本着不能吃亏的心理,大家都想娶个性价比高一点的。 能干活、能生养、吃得少、力气大……这些,在村民们的眼里,比起世家名门所在乎的肤白貌美、如花似玉,来得更加重要! 肤白貌美有什么用?能干活还是能换钱?还容易被人惦记,不如挑一个膀大腰圆五大三粗的娘们儿更加划算! 至于婉转承合的那事儿,关了灯还不是都一样的? 花瓶?村里面的小门小户可负担不起那么昂贵脆弱的奢侈品! 同样,被官差领来的、无家可归的流民女人们也都在观察聚集在村口的男人光棍们,小声地窃窃私语着。 在她们的心里也是差不多的想法,什么玉树临风翩翩公子,什么吟诗作对花前月下,都不如虎背熊腰膀子宽大、能耕地干活的汉子来得重要! 决定不了投胎,至少也要决定嫁到哪家去! 既是好运地在战争中活了下来,至少也要争取活得更好!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一身腱子肉被有些发黄的长衫遮住大半的叶羽出现在村口时,不少女人只是在他身上停留片刻就直接略了过去。 在她们眼里,叶羽这种就属于死读书的穷酸书生,考不上功名还下不了地,嫁过去也只有挨饿受冻的份儿! “嗯,人都到齐了是不是?” 看守的衙役数了数人头,确认到齐了之后又忽然喊起来:“叶羽是哪一个?” “官差大人,我是。”叶羽举手,凑上前来。 “你是秀才,你先挑。” 还真是逃不过去了。 叶羽刚点头,肩膀就被后面的人拉住了。 “叶羽,别跟我抢第二个!” “叶羽,选中间那个!那个看上去就很知书达礼!” “叶羽,算叔求你,把第五个留给我……” 叶羽放眼望去,身后那些人挑中的,无一不是膀大腰圆的彪悍婆娘,那凶神恶煞的样子,足以让得叶羽退避三舍。 “好好好,都是乡里乡亲的,这点忙肯定帮。”叶羽忙不迭地点头,顺便做个顺水人情。 至于他们极力向叶羽推荐的那个,那个“看上去就很知书达礼”的女孩子,则是身材单薄,面黄肌瘦,干枯的长发散落遮住了面庞,从头到脚看上去就不像是能拿得起锄头的样子。 在长发遮掩下,那面黄肌瘦的女子忍不住轻咬红唇。 她,楚华裳,身为前朝公主,什么时候落魄至此! 五年前,先皇突然驾崩,太子登基不到一月,北方就开始爆发叛乱。 戍边大将军杀入皇城,手下士兵见人就砍,那天的皇城笼罩在火光和鲜血之中。 楚华裳身为公主,居住在宫外,又得近卫护送,这才逃出生天。 三年来流离失所,沦落至今,又被当做流民,给抓了起来! 第3章 相公! 听衙役说,官府已经没有粮食养着她们了,这一次要是不能被人挑走,她们这些难民女子就都要被卖到青楼! 那种只要给钱,就能被人肆意玩弄的青楼! 她不要! “秀才哥哥,选我呀。” “选我选我,我会做饭,会干活!” “选我吧,我吃得少……” 原本对叶羽不屑一顾的女人们,在听到叶羽的秀才身份之后,便是一双眼睛如狼似虎,恨不能立即动手将叶羽这身长衫扒下,按在地上生吞活剥。 “秀才哥哥,选我啊。以后我来耕田你织布……不不,是考取功名!” “家里的大小事都能交给我!秀才哥哥专心读书!选我肯定不亏的!” 其他的女人都在卖力推销着自己,只有楚华裳低着头,一言不发。 直觉告诉叶羽,这个女孩不简单。 据说在五年前,大楚王朝经历过一场大乱。 和明朝那会儿的“靖难之役”差不多,手握重兵的戍边大将军因为不满朝廷的政策,率兵向南,仅仅花了两年就从边塞一路打到了京城,篡位……啊不是,登基称帝,改国号为梁。 先皇的子孙被屠戮一空,据说仅剩一名前朝的公主流落在外。 “你们不要被骗了!这人在三年前考中秀才之后,就是再未参加过科举!” “跟着一个穷酸秀才有什么好的?还不如跟了我,至少我家里有余粮,能养得起婆娘……” 看到心仪的对象不停对叶羽抛媚眼,叶羽身后的光棍们也是有点站不住了。 果然,听到身后男人们的大喊声,这些如狼似虎的卖力推销才有所收敛。 叶羽本人倒是没在乎双方的喊叫声,他的心神全都放在了那个从头到尾一声不吭的女孩身上。 挑中她可能是麻烦,但是……矮子里面拔将军对不对? 这个身材单薄的细弱女孩,比起那些五大三粗的壮实女人,更加符合叶羽的审美,就这么简单。 也不奢求别的,就五官端正就可以了。 所以他走到楚华裳面前,揉了揉她那长年未能打理而变得干枯毛糙的头发。 楚华裳惊愕地抬起头来,叶羽可以透过发丝的缝隙大致看清那张脸。 嗯,没有麻子,也没有太过明显的缺陷,挺好的。 “你跟我走,好不好?” 大梁元年重开恩科,原主便是考中了秀才。然而村里人都说叶羽自从考中秀才之后就疯了,不念四书五经也不钻研诗词歌赋,平日里就知道烧个炉子,像炼丹似的倒腾些没有用的东西。 所以,在看到叶羽真的选了这么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抬的女子做媳妇之时,身后的男人们不仅没有好言相劝,反倒是有些幸灾乐祸。 “完了,叶羽这小子总算彻底疯了。” “这些年给他免的赋税也够多了,看他还能不能交得起明年的税金。” “唉……好端端的一个秀才。可惜,可叹……” 这些人啊……好想让他们尝尝什么叫做“真理”。 叶羽摸了摸腰间,在长衫遮掩下的一个铁盒子。 “你……可确定?”虽然隐隐希望这人可以挑中自己,然而真被挑中,楚华裳反而有点局促起来,“我不会干活,不会做家务,不会做饭,不会照顾人……” 听得楚华裳的话,叶羽还没做出反应,身后还等着的光棍们倒是先嚷嚷起来了。 “不会做饭,不会洗衣?还干不了活儿?” “败家的东西!” “就这样的,谁会选你?” “这也不会那也不会,娶你有什么用?” 楚华裳听得这些人的尖酸刻薄,一股酸楚从心尖涌上鼻头,泪水几乎要流淌而出。 她是前朝的公主,是金枝玉叶,为什么要被这些山野村夫如货品一般的挑挑拣拣! 然而叶羽对身后的议论恍若未闻,只是温柔地注视着她。 虽说有些愁眉苦脸的,还有点营养不良,让这精致的容颜打了几分折扣,但还真是个万里挑一的美人坯子。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逃过贪官恶霸们的魔爪的?居然能流落到这个小村子里来,还被叶羽得了这个便宜。 其实楚华裳在流亡途中都会戴上一副人皮面具,戴上之后便会彻底更换一副容颜,满面生疮不堪入目,是看上一眼都想要去洗眼睛的程度。 也就是这一次,她把那张面具取了下来,暴露出本来的面目,期盼有个良家人能够选中她。 “会琴棋书画吗?” 面前的人的确算是个良家人,至少不像是会随意打骂妻儿的。 “会,都会!”楚华裳用力点头,“我还会织布的!” “那就你了。”叶羽牵起她那沾着些尘土的小手。 感受从手心里传来的温度,楚华裳面色微红,忽然她将有些干燥枯黄的发丝拢到耳后,对叶羽露出一个温暖甜润的笑容。 “相公!” 不止叶羽,就连后面离得远的男人们都齐齐倒吸一口冷气。 都说肤白貌美抵不过能干活,那也要看是什么等级的。 当楚华裳整理好头发,将那张柔嫩娇美、带着点娇俏气质的俏颜,完全暴露在阳光下时,在场众人无不目瞪口呆。 有的甚至悄悄吞咽了一口口水,眼睛都发直了! 见鬼,刚才怎么没有发现? 世间,竟然能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哼,这样的怎么能干活儿?” “娶回去也只是挨饿,还不如不要。” “妈的,秀才就是好,还能第一个选……” 这些人完全忽略了刚才他们对于楚华裳的一脸嫌弃样儿,就算叶羽最后一个选,估计被挑剩下的也有看上去扶风弱柳的楚华裳。 “哎,那个秀才!” 就连押送流民的衙役也不由得吞咽了一口口水,随即对叶羽说道:“你要不还是换一个吧?这个弱不禁风的,又不能干活儿也不能生养……” 装成为叶羽着想的样子,实则是在打自己的小算盘! 这么优质的美人,卖到青楼得赚多少银子啊? 就是不卖,领回家做一房也不亏啊。 想到能让如此美人在自己身下婉转承欢,衙役就是一阵心痒难瘙! 第4章 三个就三个! 听得衙役的话,楚华裳抓着叶羽的手不禁多加了几分力道。似乎是在害怕叶羽听信这个衙役的话,抛弃了她…… “我就要她了。” 叶羽对捕快笑了笑,“官差大哥,我选好了。那我就先回去了。” “等一下!” 衙役忽然一声怒喝,把楚华裳吓得一哆嗦。 “还有什么事吗?”叶羽面色微冷。 别看衙役配有官刀在身,叶羽也有“真理”在手! 要是这衙役实在蛮横,说什么也不肯让叶羽带走这个美娇娘,对他刀刃相向……那叶羽说不得,就要教他“美式居合,弹夹清空”这一招奥义了! 这些官府差遣的走狗,仗着监管制度不完善吃拿卡要,见了好处就直了眼,为难乡里乡亲是常有的事。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在自己的权力范围里,最大限度的为难别人”,说得就是这一类人了。 好在衙役到底是念在叶羽身为秀才,说不定哪天就能考上举人,一朝化龙直冲云天。面色变幻几次都没好发作,只得吃下了这个哑巴亏。 不过,这不代表衙役没有别的法子为难叶羽! “按照新律法,普通人至少要领一个,童生要领两个,而秀才……至少要领三个婆娘才能走!” 听得此话,叶羽倒是没多大反应,身后的人群率先炸开了锅! “三个?这不是要人命吗?” “哪有这么离谱的规定?” “换做是我,我甘愿直接去充军……” 要知道,家里突然多出三口人,不仅是家中吃喝要多出三张嘴的问题,更是要多缴纳三个人赋税! 赋税的多少是按照每户人家的人口数来算的,每人每年一两银子,或是一百斤粮食! 叶羽家里那拿篱笆围着的半亩田里,一年能出三百斤粮食?还是他忽然发了财,有贵人愿意施舍给他三两银子? 便是他祖上给他留下了些积蓄,可明年呢?后年呢? 无法缴纳赋税就必须变卖房产和田地,变成流离失所的流民,还不如直接变卖了揣着银子去当徭役,去充军来得更痛快一些! 面对这实在无理的要求,叶羽身后的众人都像是炸开了锅似的议论纷纷。 看向前方叶羽的眼神,也是变得有些同情了起来…… “三个就三个。” 可叶羽却是面色不改,只是低声问楚华裳:“你在这些人里面,有关系比较好的人吗?” “有!刚好有两个!” 楚华裳欢喜着,指认给叶羽看:“初晴,还有照雪!你们快出来呀!” 随着楚华裳的呼喊,流民的队伍里再度出来两人。 待得看清这两人的面目,人群之中,又是一阵轰然讥笑! “叶羽!你莫不是脑子真是坏掉了?” “这样的,就是送给我我都不要,放她们在路边自生自灭吧!” 原因无他,就是因为楚华裳口中的“照雪”和“初晴”,居然一个是年过六旬身材臃肿的老太,另一个则是跛脚的高瘦老妇人! 没有一点劳动能力不说,还浑身都有问题,说不好哪天就会病倒在床,不省人事了! 这样的连青楼都不会收,领回家纯粹就是增添负担! “照雪、初晴,就只有这两个,刚好三人!她们一直照顾我的!” 楚华裳一张小脸儿中带着天真,欢喜地朝叶羽介绍道。 还照顾人?不让人照顾她们就算不错了! “照顾人啊……” 可叶羽居然对于身后的起哄和讥笑充耳不闻,只是摸了摸下巴,对这两人说道:“会做饭吗?” “会的。”身材臃肿的老太回答,连声音都是沙哑的。 “可会洗衣,做家务?”叶羽又问。 “会的,都会。”回答的还是那身材臃肿的老太。 “那你会什么?”叶羽看向跛脚的高瘦老妇人。 “我会看家。”高瘦老妇人嗓音尖利,“主人家里若是出了事情,和邻里起了争执,都可使唤我出马摆平。” “嚯,口气这么大?”叶羽惊奇道。 随即直接拍板:“好,那就你们三个了!” 见叶羽竟是挑了这么三个人领回家当媳妇,衙役不由得失笑:“叶秀才!我可提醒你啊,虽然按照律法,你的赋税是能够免除的,但这三人每年的三两银子你可要如实上缴!” “这就不劳官差大人费心了。” 可叶羽只是自信一笑,丝毫没有把这件事给放在心上:“官差大人,要是没有别的事,我可就先回去了?”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算了,你走吧!”衙役无奈地一挥手。 罢了,罢了,待到秋天,他若是交不出三两银子,再强行把那美人抢到手里不迟! “叶羽,你还真要这三人当媳妇啊?” “叶羽,你要是到秋天拿不出三两现银可得跟我说,我可等着买你家那半亩地……” “别这么说!说不定今年秋天叶羽就高中了举人呢!哈哈哈!” 这些讥笑声,有些是感到惊奇,有些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但更多的,还是对于叶行居然在头一个就“捡漏”到了楚华裳这么一个美娇娘,心里深深的不甘和嫉妒! 祖上有钱给他留了半亩田宅,差一步就能是举人,如今连媳妇都娶了最好的! 怎么什么好事都让叶羽碰上了! “哎~要嫉妒就嫉妒去吧……” 对于村里光棍们的讥笑嘲讽,叶羽充耳不闻,只是牵着楚华裳,领着照雪和初晴两个老妇人往家里走。 在其身后的照雪和初晴对视一眼,面上皆是有些担忧。 从村民们的只言片语中她们可以推知出很多事,比如叶羽虽然是个秀才,但自从考中之后就再未参加过科举;比如他家里只有半亩田宅,一年能产出的粮食能养活四口之家都是勉强,又怎么再多出三两银子的赋税钱呢? “我们怎么办?”照雪悄悄问初晴。 “能怎么办?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初晴也是悄声回复,“最起码,公主不用被卖到青楼去了。如果这人真是良家人,那便让公主留在此处,我等也算是替公主寻得归宿,功成身隐……” 如今,一切都只能相信叶羽了! 第5章 你管这叫陋室? 惴惴不安之间,叶羽那间用篱笆围住的半亩田宅已在远远地出现在眼前。 “喏,那就是我住的地方了。”叶羽还指给楚华裳看。 半亩田,田边有一间茅草屋。除此之外再无别物。 甚至于那半亩田的边缘还是荒草丛生,看上去根本就没有仔细打理! “不要告诉我……那个就是……”照雪喃喃。 “希望……不是吧……”初晴也是有点不敢相信。 可惜,叶羽径直领着她们往这间小院走,还拉开了篱笆的门:“进来吧,从此以后这里就是你们的家了。” “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是有一间茅草屋可以容身,华裳也就再无他求。” 天真烂漫的楚华裳倒是没有那么多心思,她只知道今后不必再颠沛流离。 所以她乖巧地进入院中,还招呼初晴和照雪来看:“照雪、初晴!今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 照雪和初晴,这番模样自然也只是伪装。 照雪身为公主的侍女,与公主同龄,在皇城被攻破之前就一直负责楚华裳的饮食起居,这三年来更是不离不弃地陪在楚华裳身边,情同家人。 而初晴,则是大内侍卫之一,是楚华裳的贴身侍卫! 其身手之好,在大内皇城中也是数一数二的,一般毛贼根本近不了她的身。 姣好的容貌,利落的身手,让她在当年的长安城里有“千面幽光”的美称。 只是皇城被攻破,便是初晴身手出众也是双拳难敌四手,只得携公主和几名近侍出城。这几年在近侍之中,也只有照雪一人不离不弃。 其他的近侍,死的死逃的逃,都已默认了这天下属于新皇,前朝的公主已是无法再恢复往昔的尊崇地位。 便是公主满意也没有用!此人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 “呵呵……好啊……”身材臃肿的老太——照雪,呵呵一笑,眉目间竟是流露出了几分慈祥,“好啊……这里今后就是我们遮风挡雨的地方咯……只盼郎君能早日题得金榜中举人,让我们在此长久地生活下去……” “算了吧,我无意读经赋,也不愿考取功名。”可叶羽却是淡然地一口否决。 “看来叶公子是仰仗家底殷实,家有余钱,这才毫不犹豫地领我等三人回家。”跛脚的高瘦老妇人——初晴冷声道,声音仍然很是尖利。 “你倒是提醒我了,家里现在还真是没有多少余钱了。” 叶羽一敲掌心,作恍然大悟状:“家里现在就剩三十多文铜板,看来要上山多挖些野菜回来才够。” 三十多文铜板?上山挖野菜?这人究竟在说些什么? 难道真像村民所说的那般,他的脑子真的坏掉了不成? 家中只剩三十多文的余钱,还敢眼都不眨地领上三人回屋? 要知道,按照大梁通用的换算方式,一两金等同于十两银,而一两银可以换到一千文铜板! 官府规定的赋税是每年每户一人一两银子,就算叶羽可以免了赋税,但她们三个人就是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是什么概念?是整整三千文铜板! 三十余文钱?这够不够四口人一天的伙食都难说! 这人好是大言不惭,家中分文没有竟还敢夸下如此海口! “那你打算怎么养活我们?今年秋季你又要如何上缴赋税?”初晴的声音还是很冷,语气里带着几分……寒冷刺骨的杀意! 经过短短几句试探,初晴心中已有判断。 此等轻佻无能之辈,绝非公主良人! “不用担心。我呢,既然有胆量把你们领回来,就肯定有把握养得起你们。” 说罢,叶羽走到那间茅草屋前,推开了那扇其貌不扬的木门:“都进来吧!” “嗯!”楚华裳被叶羽牵着,想也不想地就欲跟着他走进去。 “小姐不可!” 照雪连忙拉住她,只是到底还是没好把那声公主给唤出来:“小姐,房间或是脏乱,至少先让照雪仔细打扫过后,再……” 在照雪看来,叶羽这样一个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儿,所生活的环境必然和猪圈一般,脏乱不堪,臭不可闻,保不齐还带着什么传染病呢! 万一传染了公主,那可如何是好? 被官府当成流民那会儿属于迫不得已,如今既已重获自由,她决不能再让公主进入这等污秽之地!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然而楚华裳却只是略带不满地甩开了照雪的手:“相公不止是我的夫君,更是我的救命恩人。哪有妻子尚未过门就嫌弃起丈夫来的道理?” 随即,头也不回地迈步,进入其中! “小姐啊!”照雪心下着急,也只好跟着楚华裳进了茅草屋。 一阵强光袭来,亮得她们都是睁不开眼睛! 那是白炽灯的光亮。茅草屋里有些昏暗,所以叶羽打开了房间里的灯。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萍水相逢凑到一块儿,都是自己人了,那就不必再隐瞒什么。 “如你们所见,我跟村民们说的那样,不钻研四书五经也不读诗词歌赋,只是在捣鼓这些东西。” 房间里的摆设不多,大厅里一张方桌四张椅子,分割出了灶台用于做饭,还有衣柜和一间卧房。除此之外简直能称作家徒四壁。 可初晴却是在震惊于这间茅草屋的材质。 身为一名大内高手,在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之后,首先要观察的便是这里的安全性。 这间房子,从外面看不过是普通的土墙,可其内在这些砖石……竟是比起花岗岩还要结实稳固! 以初晴的眼光轻易就能看出这红砖的材料不过是泥土,单个的硬度并不算惊人……可当其被连接在一起,其坚固性就是暴雨狂风也无法将之动摇分毫! 哪里有这么结实坚固的泥土?他是用的什么进行粘接? 此为何物?是如何能够烧制而成的? “好漂亮……” 至于楚华裳,只是一眼就注意到了覆盖于茅草屋顶棚,被茅草遮盖的琉璃瓦片。 阳光从茅草的缝隙里照在琉璃瓦片上,星星点点,分外好看。 天知道为了造出放大镜和显微镜,为了烧制出透光度合格的玻璃,叶羽花费了多长时间? 这些琉璃瓦,不过是纯度不够的失败品而已。 “这是……”照雪从桌上拿起一面镜子,被其中清晰的画面所震惊。 便是宫中最好的铜镜,怕也是无法与叶羽家中的这面镜子相匹敌吧? 同时,她也在镜子里看到了伪装后的自己,一个身材臃肿,头发花白,脸上全是皱纹的老人。 好丑…… 之前为了保护公主,也为了保护自己才乔装打扮成这样一副模样的。 既然公主和她现在都已经安全了,也都有了容身之所……那这一身伪装,应该也就不需要了吧? “喜欢?回头我送你们一人一个。” 叶羽倒也没小气,这对他来说要多少有多少。 镜子的制作原理说来并不复杂,在玻璃背面镀上一层金属就可以了。 “你有这样的技艺,完全可以靠卖这些工艺赚钱。你为什么还……”照雪捧着镜子,不可置信地对叶羽道。 “我一个人能花得了多少?再说我也没打算靠这个赚钱。” 身为一个科技宅男,叶羽是真不想让这些有的没的打扰自己的实验。 像现在这样,窝在一个小村子里专心搞搞科技,改善一下生活就挺好的了。 要不是新皇忽然颁布了这道有些荒唐的新政策,叶羽连娶妻生子这事儿都没考虑过。 所以他只是耸了耸肩,漫不经心道:“放心吧,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至于养不起你们,也不至于交不起赋税。” 他当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然他拿什么来支撑这三年来的各种实验? “这里一间是用来住的房子,一间是我的实验室,一间是堆放各种材料的库房。你们平常就在这个房子里活动,外面的田也随便你们折腾……但库房和实验室,没有我的允许,绝对不能擅自进入。明白了吗?” 这是原则,也是底线。 倘若楚华裳三人要违反这一条,那就算冒着被官府追责的风险……叶羽也说不得要赶她们出去了。 “明白了,相公说不准进,我就不进去。”楚华裳乖巧道。 照雪和初晴也是答应,叶行这才满意地点头。 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吧,但她们几个萍水相逢的,总不可能是专门冲着偷师他的科技而来的吧? “后院里有水井,我先为你洗洗。你看你这脏的。”叶羽捏了捏楚华裳那吹弹可破的小脸蛋。 洗、洗澡?那岂不是…… 要与相公,坦诚相见? 照雪显然也是想到了这个问题,连忙说道:“不劳郎君费心了,洗浴之事就由我来……” 叶羽只是面色古怪地看着照雪,照雪本人也察觉到了古怪。 糟糕,药效过了…… 为了配合伪装,初晴给她自己和照雪都配了相应的药丸,只要吞下就能在一定时间里改变声线。 然而,就在照雪刚刚说出“就由我来”时,嗓音却是由沙哑重新变回了少女般的清脆动听! “我把我的秘密都跟你们分享了,你们是不是也应该和我分享一下?” 叶羽倚靠在方桌上,严肃地看着她们三人。 第6章 坦诚相待 “所以,你是前朝公主,一路靠着人皮面具和变声药丸才免于被认出,一路逃难到这个小村子里来?” “嗯嗯。”楚华裳跪坐在地上,点头如小鸡啄米。 “而你们一个是前朝公主的贴身侍女,一个是贴身侍卫,这三年来尽忠职守地守护在她身边?” “是的。”同样跪坐在地的照雪和初晴异口同声道。 不同于天真烂漫的楚华裳,她们心中可是充满了紧张。天知道叶羽在听说自己等人的身份之后,会不会立即选择报官领赏? 只是,楚华裳打定了主意要跟着叶羽,照雪和初晴便是心中有所顾虑,也只得如实相告。 这领个媳妇还真是不安生。叶羽仰头一声苦笑。 他倒是没有报官领赏的想法,只是觉得有点头疼。 此时的照雪和初晴已经卸去了伪装,并且和楚华裳一同洗浴过,换上了干净的长衫。尽管叶羽的长衫对于她们而言都有些宽大,但至少可以暂时穿着。 “相公,你不用有负担的。” 听得叶羽苦笑出声,楚华裳连忙道:“妾身既是跟定了相公,对于荣华富贵已是不再奢想,只求能有一日三餐,能有一容身之所。相公将妾身当成寻常女子相待就是。” 合着跟我在一起就不会荣华富贵呗?我唯一能提供给你的就是一日三餐和这一间茅草屋咯? “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对了,你今年多大?” “二八……”楚华裳面色微红,声如蚊鸣般地回答道,“已是……可以同房的年纪了。” 二八年华,也就是十六岁……啧,这还未成年啊。 叶羽有点纠结,终究还是说道:“那同房之事,还是过两年再说好了。” “相公,我的年纪足有十六了,可不是只有八岁!” 楚华裳以为叶羽没听清,特意强调了一遍。 “我知道。所以侍寝之事还是等到你十八岁之后再说吧。” 尽管叶羽的内心深处在拒绝,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美人活生生地站在面前却是碰都碰不得,这换了哪个男人能受得了? 更不用说这娇滴滴的小美人还一口一个相公地唤着,洗白净之后的一张小脸儿,用倾国倾城国色天香、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等形容词来形容都绝不过分。 身材也是一等一的,解开了裹胸布之后也是该凸的凸,该翘的翘,险些让叶羽这个万年处男当场失守。 “奴家……比公主大上两岁。今年刚好十八……” 照雪面色红透,此时她已褪下了伪装,活脱脱是清秀文静、温婉可人的小家碧玉一枚。 尽管如此,双九之年的照雪仍然未经人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感觉脸颊像是在发烫。 “暂时也用不上。” 叶羽淡然一笑,伸出一根手指在三人之中游移着,最终定格在一身气质清冷,不苟言笑的初晴身上。 “今晚你来陪我。” “我?”初晴皱眉,从各种角度来说她都不想和叶羽……只是,这毕竟是为了公主。 所以即便面上表情变换不定,初晴最终还是狠狠一咬牙:“任凭夫……夫君使唤。” “很好。”见初晴点头,叶羽微笑道,“都起来吧。照雪跟我来,我教你这些东西都怎么用。” “是。”照雪跟在叶羽身后,心头还在怀念不久前的那件糗事。 看到她们一桶一桶地在井里打水,路过的叶羽看到之后才忽然想起:“哦,忘了告诉你们了。” 只见叶羽在水井上方随手点了一个开关,那缠绕着绳索的转轴竟开始自动转动,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满满一桶水给提了上来! “打水只用按下这个开关就可以了,不用自个儿出力的哈。”叶羽留下这句话就重新走远了。 而等她们洗漱完才知道,用水原来可以更加简单,只要转动一个被他称作“水龙头”的东西,水就会源源不断地涌出! “平常我把水井里的水用水泵抽出来,储存在那个水塔里面……算了,你们不用知道那么详细,总之只要拧动这个开关就会有水出来了。” 楚华裳三人当时只觉得叶羽的这一装置好是神奇。 如今跟在叶羽身后,照雪对这间茅草屋的不可思议之处,体会更加深刻! 比如那大桶套着小桶,小桶能够自动旋转,将衣服洗净的“洗衣机”,比如按下开关就会自动旋转吹出风的“风扇”,再比如一按下开关就能散发出光亮,再扳动开关就能熄灭的灯盏“白炽灯”…… 还有深埋在地下,把日常排泄的污秽转换成能源的“沼气池”。叶羽这三年是真没闲着,成功把这半亩田宅打造成了现代化的大本营。 “平常呢你就给这些菜浇浇水,从沼气池里把废弃物清出来,一些拿来当作燃料,一些就当做肥料撒进地里……” 带着防毒面罩和手套的叶羽向照雪讲解着屋子里的注意事项,比如千万不要在出料口点火什么的。 跟着叶羽把日常做饭洗衣一类的工作全都过了一遍,照雪忽然发现她对于给叶羽侍寝这件事情已经完全不会再抗拒了。 不如说,还隐隐有一些期待。 可惜,叶羽今晚选择的侍寝对象是初晴,还特地吩咐她下午睡一觉,养好精神。 “呜呜……好久没能吃过一顿饱饭了!” 楚华裳埋头在饭碗里,尽管是初春,能吃的只有叶羽前些天从山里挖回来的春笋,但就是清炒竹笋配上干饼子也能让楚华裳等人吃得津津有味。 吃过晚饭,天色已晚。 茅草屋里重新打开了灯,楚华裳三人这才发觉此灯的不凡! “这灯盏,竟是能让屋子亮如白昼……” 在白炽灯的映照之下,茅草屋里的光线竟是与白日无异! 便是一只飞虫、一粒灰尘都能被映照得一清二楚! “给,你应该识字吧?” 叶羽从卧房里翻出几本线装书,给楚华裳就着灯光阅读,聊当解闷儿。 照雪自觉地接过了洗碗洗衣打扫卫生的家务,一会儿还要为她们三人把长衫的尺寸改小一些。 初晴心怀忐忑地跟着叶羽出了茅草屋,看他在库房之中一顿翻找,推出一只木牛流马和两个竹篓,又把其中一只竹篓递给她。 “你想做什么?”初晴不解地问。 “你不是身手很好吗?跟我上山挖野菜去。”叶羽笑道。 第7章 山上遇狼 “什么野菜,要深夜去挖?” 初晴是真不能理解这种行为,夜晚是山中野兽活跃的时间,光线昏暗,行动不便,为什么不等到白天再出门去挖? “因为我有一些秘密……一些不能让别人发现的秘密。” 叶羽神秘一笑,不自觉地摸了摸腰间那个造型奇异的铁盒子。 对于村里的其他人而言,不论白天黑夜,进入满是毒虫猛兽的山里都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山里有熊,有豹子,还有野猪,没人想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只要这些猛兽不下山来糟蹋庄稼,人也不可能主动进山去和这些猛兽抢地盘。 毕竟,大战刚过,人丁稀少。 身强体壮的、手脚勤快的都到附近的城里找机会发财去了,能留在这小村子里大都是懒汉。 平日肯下地种田就不错了,还指望开垦山野? 但对于叶羽来说,这附近的那座山,就是属于他的宝库! 借着暮色的遮掩,他能做到……很多事! “走吧。运气好的话还能打些猎物回来,给你们补补身子。” 说着,叶羽从长袍里摸出一只造型奇异的铁盒子。 从原则上来说,以人类的体魄,不能在夜晚独自进入满是猛兽的山里……但现在,原则在叶羽手上。 枪在手,跟我走! “但是,我的主要任务还是保证公主的安危……” 清冷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挣扎,初晴还是有些不太放心。 “不必担忧,那间茅草屋里门窗都是锁好的,我想她们也不会放松警惕。” 叶羽说着,还特地回房门口交代了一句:“我们先出门了,整晚都不会回来。如果遇到陌生人敲门想要进来的,千万不要答应哈。” “相公要去往何处?”楚华裳合上书本,疑惑地问道。 “去山上采些‘野菜’回来,给咱们换银子花。”叶羽也没瞒着,直截了当道。 “野菜?什么野菜这么值钱?”照雪有些好奇。 她正在缝制长衫,把叶羽的衣服改成适合她们的尺寸。 “回来了你们就知道了。走吧!” 见两名媳妇都如此听话,一个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一个精通刺绣和女红,叶羽心头也是有几分欣慰。 他关上门,拿出钥匙在门把手上咔咔拧动两下,机械锁芯弹出,将这扇木门牢牢固定在墙边的缝隙之中。 除非有歹徒选择破门而入,否则没有钥匙的人休想打开这扇门。 这个时代……应该也没有“铁丝开锁”的技术吧? “走吧,我们出发!” 做完这一切,叶羽这才不急不缓地背起竹篓,牵着木牛流马,领着初晴往山上走去。 初晴面色复杂地看了那间灯火通明的茅草屋一眼,这才下定决心跟着叶羽出发。 既是照雪和公主都认定了这个男人,那她也有义务保护这个男人的周全。 她倒想看看,这个尽管有一身腱子肉,但从走路方式来看完全没有学习过武功的男人,究竟有什么底气能让他如此自信? 初春时节,夜晚的山上,山风还是很冷。 山林里回荡着野兽的嚎叫,叶羽从行囊里取出一个小瓷瓶。 小瓷瓶里装的都是药粉,叶羽正在把这些药粉往身上洒。 初晴只消轻轻一闻就能够闻出,那药粉是驱除蛇虫、掩盖气味用的。 “给。” 把自己浑身上下都浇了个透彻,叶羽又把小瓷瓶递给初晴。 “谢谢。” 这药粉初晴自然是会配置,但有几味材料却是极其难寻。所以对于这能够毫不犹豫就把珍贵药粉分给她的叶羽,也是多了几分好感。 “这药粉……也是你自己配的吗?” “不是。我不会这个。”叶羽随口一答,“是我在城里的郎中铺子里买的,一两银子一瓶呢。” 初晴手腕一抖,差点儿把瓷瓶摔落在地上。 他……他刚刚说,这一瓷瓶药粉值得多少钱? 一瓶就是一两银子,他居然还毫不犹豫地在身上撒了半瓶? 那不是半瓶药粉,而是半两银子,是足足五百文铜板啊! 他究竟是怎么想的啊! “这等药粉我也会配制,今后不要买这么贵的了。” 说罢,初晴珍重地把这半瓶药粉收进怀里。 “哟?居然还会关心相公呢?” 叶羽回头看了初晴一眼,见她正把瓷瓶往怀里放,不由得调笑了一句。 “我们还是快些前进吧,总不能让你这半两银子白花了。” 初晴俏脸染上了一抹不自然的红润,好在这是在夜晚的山中,叶羽应该是没有发觉。 “说的是啊……接下来的路就很难走了,做好准备。” 山里没有道路,叶羽把铁盒子挂在腰带,一手火把一手镰刀地走在前方。 初晴看着他的背影,想着这个男人也许真是可以依赖的。 耳边忽然传来一阵低低的吼声,初晴眼神一凝,一柄短刃已从袖间滑入手中:“戒备!” “不用担心,它们认得我的……应该吧。” 跨过树丛,眼前豁然开朗。 在叶羽和初晴面前的,赫然是成群的狼! 足有十多头,各个儿膘肥体壮,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吼声,但却是在不约而同地往后退。 它们像是在害怕叶羽……或者说,是在害怕叶羽手上提的那个奇怪的铁盒子? “这回还没选出新的狼王吗?还是说狼王躲在暗处?”叶羽怡然不惧,把右手的镰刀换成了铁盒子。 像是暗器,但又从未见过这种模样的暗器。 初晴自认对于世间绝大部分的暗器都有所了解,如果给她足够的时间和材料都可以将其制出。 但她却从未听说过,有人能靠着一把暗器就能让狼群畏惧的。 不但不敢往前发起进攻,反而还在不断后退! “其他地方坡度太陡了,每次都要经过它们的领地。久而久之它们都认识我了。” 面对十几头膘肥体壮的野狼,叶羽居然还神态自若地和初晴谈笑风生:“别担心,狼这种生物都是群居的,一般只要在……” 终于,有野狼忍耐不住了,咆哮一声就对着……叶羽身后的初晴咬来! “砰!” 寂静的山林中响起一声炸雷,被一枪爆头的野狼无力地倒在地上。 不是后世常用的黄铜子弹,从枪管里爆发出来是铁珠。 并且枪管还是锯短过的,只为了能提升这把枪的威力。 只为了,能稳准狠地解决掉一切敢于朝他发起进攻的猎物! 第8章 我觉得你很漂亮啊 “一般只要在……狼群的面前一枪爆掉它们的狼王,它们就会怕得不敢再进攻了。” 出膛的铁珠子弹和血肉模糊的头颅很有威慑力,至少其他的狼四散而逃,完全没有了再守卫领地的想法。 “此为何物?怎么会有如此之大的威力?”初晴不可置信地说道。 “没点儿金刚钻,也不敢接这瓷器活儿不是?” 叶羽很耍酷地吹了一口枪口上的硝烟,撸起袖子就把这头狼的尸体往木牛流马身上抬:“走了走了,来搭把手。毛皮给照雪缝制新衣服,肉晒成肉干慢慢吃……” 初晴与叶羽合力,把这头狼搬上木牛流马——其实就是一个木制的,带有货箱的两轮车。 和普通的两轮车有所不同的是,底下除了轮子还有四根两长两短的木头腿儿,可以用来翻山越岭。 哪怕是放上一头狼的尸体也不显笨重,视崎岖的山林于无物。 一开始觉得他不过是个大放厥词、游手好闲、连举人都是考不上的穷酸秀才。 可现在,初晴发现他居然越来越看不透他了。 那“白炽灯”也好、那“风扇”也好,就连“洗衣机”也是在皇宫之中都从未见过的奇珍异宝。 如今他手中提着的这个铁盒子,居然比起精钢弩箭还要更加强大! 这人的脑袋究竟是怎么长的?为何能造出如此之多的不可思议之物? “到了。” 叶羽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指着下方的一片山地道:“喏,这里就是我平常挖野菜的地方了。” 天色昏暗,藤蔓横生,普通人在这种环境之下连方向都难以分辨,更不用说留心脚下的各种植物。 但初晴不一样,她一眼就看到了掩藏在枯枝败叶下的一株野生灵芝! 这要是拿到城里售卖,至少也值得三两银子! 就这一株野生灵芝,就能抵上她们三人一年的税钱! “哦,是何首乌,真走运。” 那边叶羽的收获也很丰盛,只见他小心翼翼地在泥土里刨着,不一会儿就刨到了一棵足有一斤多的何首乌! “此地竟是埋藏如此之多的珍贵药物……” 初晴秀口微张,一时竟是呆愣在原地。 “是吧?因为山上的毒虫猛兽很多,村民们一般都在山下自给自足,很少会上山来……” 叶羽举着火把寻找着,又被他发现一株野山参。 其实这村子里以前有几户靠着打猎为生的猎户,只不过连年征战,朝廷戍边需要兵马,之后更是爆发了夺权之战,身强体壮的猎户纷纷充军入伍,这座山也就这么荒废了下来。 野兽横行,荆棘丛生,形成了天然的屏障。也亏得这几年没遇上什么旱灾洪涝,让得满山的药材自由生长。 叶羽要不是因为缺少做白炽灯所需要的钨,想到这山里碰碰运气,还真不会让他发现这漫山遍野的野生药材。 要知道,同样是因为连年征战,各地的药材都供不应求,城里的郎中铺子里基本都是有多少要多少,而且还都是高价收购! 叶羽之前基本上都是趁着天黑上山采几株,够换些材料就好。 如今人口多了,要支出的项目也随之增多。并且人口增多的不止他这一户,说不定别家在难以为继的情况下也会想着打这座山的主意。 那就只能先下手为强了。 对于这村里的其他人叶羽可以说是半分好感也没有,还是各家自扫门前雪,摘得多少各凭本事吧。 所以他今晚从库房里推出这辆木牛流马,就是抱着把这山里的珍贵药材全都一次采光的想法来的! 当然,也有身边多了一位大内高手保护的因素在内。 就算一身高强武艺派不上用场,至少可以帮忙推车。 在叶羽和初晴一晚上的辛勤劳作之下,挖到的珍贵药材粗略估算竟是不下百两之数! 原本叶羽是不认识那么多野生药材的,最多只认得一些灵芝、人参、何首乌,但在初晴的指点下才发觉这座山上的药材,竟是丰盛到了让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这是当归,可以补血的。” “此为天麻,可治头疼眩晕。” “这是黄精,是……”说到这里,初晴声音一顿,面上泛起一抹潮红。 “是什么?”叶羽奇怪地问。 “是……补肾气的。” 初晴不自然地把头偏向一边,不去看叶羽。 想起今天他指明要自己陪侍他,还要求自己在下午“好好睡一觉”,导致她躺在床上不知所措,心跳加速坐立难安的那会儿,初晴就有种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的冲动。 “什么嘛,我还以为能让人起死回生呢。” 叶羽无所谓地笑了笑,把那株黄精扔到车上。 还不忘对初晴道:“虽说此前你们对我、我对你们都没有多少了解,不过我们今后就是夫妇了,说话不必再这么遮遮掩掩的。” 夫妇。 真是一个陌生的词语。 初晴的语气变得有些自嘲:“要算年纪,我比照雪还要大上三岁。如今应该算是个老女人了。” 还是个只会武力,不懂温柔的蛮横女人。 便是不伪装,在村口那会儿也说不定要挨一通冷嘲热讽,除了叶羽之外不会有人领自己回家过门…… “是吗?那不是还挺年轻的吗?” 谁知叶羽完全不介意,甚至觉得初晴完全没有必要这么自卑。 照雪十八,所以初晴的年纪就应该在二十一二左右……这正是女人最好的年龄啊。 过了青涩的年纪,刚刚长开,又不会显得太过成熟,正是一个少女变着花样妆点自身,绽放美丽的年龄段。 不过叶羽也知道,这是在古代。 在大梁,女子十四到十七岁这个年纪就该出嫁了,十九岁就算是老女人,更不用说二十一、二十二还未出嫁。 在大梁,女孩儿过了二十岁要是还未出嫁,要么是天性清心寡欲,只想孤独终老;要么就是性格泼辣面貌丑陋,根本嫁不出去…… 无论哪种,都是会被人在背后偷偷嗤笑的。 但这关来自现代的叶羽什么事?他才不会被这种陈腐的观念束缚思想呢。 “我觉得你很漂亮啊,而且吃苦耐劳,还认得这么多植物……” 初晴总算知道,为什么公主从一开始就下定决心跟定叶羽了。 “二十多岁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纪,能在这个时候遇到你,是我叶羽的幸事。” 此人,果然与众不同。 第9章 满载而归 此人或许不通医道,考上了秀才也不愿继续钻研四书五经,是世人眼中的怪人。 但此人却是她们的夫君,是哪怕她扮作跛脚的老妇人,也要将之领回家的男人。 “好了,这些就差不多够了。给你们制备几匹布料,在添置点儿首饰……你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不?” “叶郎既是待初晴如此,初晴又怎好再过苛责?” 初晴对叶羽微微一笑,如冰山融化,百花盛开。 见鬼,这女人笑起来太好看了吧? 叶羽也不知道是自己的哪句话起了作用,竟是让得初晴这位不苟言笑的冰山美人对自己敞开心扉。 不过这不耽误他推起满载的木牛流马,趁着天还没有亮,往山下归去。 “走吧。待华裳和照雪起床,我们可要好好给她们一个惊喜……” 话音未落,忽闻咆哮声由远至近! 那是一头足有三米高大的棕熊,不知为何发了狂,吼叫着飞窜,直扑到近前,对着叶羽和初晴目露凶光! “是那匹野狼的血刺激了这头畜生。” 野狼的血从货仓的缝隙里流下,估计是被这头棕熊闻到了,激发了它的凶性。 这才追击而来,想要捕杀这头猎物! 初晴把短刃横在身前,摆出了防御的架势。同时不忘叮嘱叶羽:“我来阻挡它,你趁机用你那暗器,给这畜生致命一击!” 哦豁,就不怕我连你也一枪崩了吗? 想是这么想,这话肯定是不能直接说出口的。 “我这儿还有镰刀和火把,你要哪一个?” 叶羽拔出手枪,还把镰刀递给初晴。 然而初晴只是对着叶羽微微一笑。 “留着护身吧。” 说完,便毫不犹豫地飞身而起。手中几枚小石子弹出,打在棕熊眼上! “嗷——” 鲜血如同涌泉,从棕熊的眼中流出。 初晴不愧是大内高手,仅仅是一个照面的工夫,居然就用小石子,把棕熊的眼睛给打瞎了! 棕熊怒吼着,强有力的双爪四处乱挥,双爪上携带的力量之大,足以把人的头盖骨整个儿打碎! 可初晴只是从容不迫地在爪风中穿梭,不时射出小石子打在棕熊的身上。 棕熊吃痛,再无心恋战,只想着逃跑,早些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然而,误打误撞之下,这头熊所选择的,居然正是叶羽所在的方向! “当心!” 初晴惊呼出声,想要赶过去,只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接续不断的炸雷之声响起,那头棕熊的脑袋被打成了一团肉泥! “应该带些炸药出来的……失算了。” 清空弹夹的叶羽吹了吹有些过热的枪管,对初晴投去一个令人安心的笑容。 “安啦,你的叶郎可不会有这么脆弱。” “谁、谁担心你了……” 只是担心你死在这里,不仅公主会伤心,她们三人的生活也不会再有保障…… 初晴左手轻轻抚在心口上,平息心中的那一丝悸动。 身为大内高手中的“千面幽光”,初晴原本自负地以为,要配得上她,至少也得武功胜过她方才有那么一丝可能。 随着国破家亡,她原本已是心死,再大的波澜都无法再让她的心头泛起涟漪。 便是公主和照雪哪天死在她的面前,她想她也会面无表情地将之安葬,之后孤身一人踏上旅途。 这也是她之前会一咬牙答应叶羽侍寝要求的原因所在,她原本已经打算放弃这一身皮囊。 可就在刚才,她居然真真切切地,对眼前的这个男人,产生了名为“关切”的感情? 是因为有了容身之所吗?还是因为眼前这个男人的关怀过于温暖的缘故? 初晴感觉,她那原本已经死寂冰封的心,正被叶羽的温柔一点点解冻,重新恢复了跳动…… “你还要在那里傻站到什么时候啊?搭把手,把这头熊放上去,我们就回家了。” 这头成年棕熊足有七八百斤,要不是初晴出手,一个照面就射瞎了它的双眼,恐怕就算叶羽有枪在手,也没有那么容易就制服它。 “嗯,好。” 也好在他们此时离山脚已经不远,这辆严重超载的木牛流马才没有在回到家之前就散架。 尽管如此,当叶羽和初晴费力把这辆车推回库房之后,才发现它的轮子和货仓都已严重变形,显然是无法再用了。 “没事,库房里还有好几辆,这辆回头拆了烧火。” 叶羽手脚麻利地脱下背篓,把棕熊从货仓顶上翻下来,又打开货仓,把货仓里的草药都放到另一辆完好的木牛流马上。 初晴也卸下了装得满满当当的背篓,今晚他们收获颇丰。 这两竹篓和一货仓的草药,只要拿到城里卖了,至少也可换得上百两银子! “事不宜迟,我们就赶快……” 初晴的话才说到一半,叶羽已经熟练地把药材分成了三部分。 “这部分比较常见而且有用的药材,就交给你晒干留用,这样就算有个头疼发热的也不用到城里专门找郎中。” 初晴怎么也没有想到,她只是指点了一次,叶羽居然就将这些草药记住了个大概。 “至于剩下的这些,比较值钱的,就分成两次卖。两次间隔……十多天吧。” “两次?”听了叶羽的话,初晴疑惑不解,“要留些药材备用我还理解……但为何要把珍贵药材分作两次来卖?” 要知道,现今各地对于珍稀药材都是供不应求的,依照初晴的想法,自然还是将之尽快卖出,换成银钱比较好。 “物以稀为贵。”叶羽只是回复了五个字。 没错,要想让这些草药的利益最大化,最好的方式就是保持它的稀有。 如果一股脑儿把这些草药都卖出去,不说医馆药房会趁机压价包圆,还有可能影响到今后的买卖。 就是这一半,叶羽也不打算一股脑儿地全都卖出。城里总共有三家郎中铺子,叶羽打算这一次先货比三家,每一家都卖一些。 零售总是比批发要值钱的。 这些草药是他们全部的身家了,自然要谨慎出手,争取利益最大化。 “好了,这一晚上我们跑了半座山,把山里的药材都掘地三尺找了个遍。是时候好好休息,睡一觉了……” 叶羽说着,掏出钥匙,打开了茅草屋的门。 现在天还没有亮,想来楚华裳和照雪两人应该还都睡得正香。 可他推开门,却是愣住了。 第10章 家人 茅草屋里的灯没有关,楚华裳趴在方桌上睡着,坐在她对面的照雪也是迷糊着,可爱的小脑袋一点一点。 “你们在干什么啊?为什么不到床上去睡?” 听见门外的声音,照雪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看见门口的叶羽才又重新放松:“奴家也想劝公主早些休息,可公主执意不肯,说是要等相公回来,再一块儿睡……” “小傻瓜。”叶羽又是好气又是心疼,当下干脆把照雪拦腰抱了起来。 似是没有料到叶羽会忽然做出这等亲密的举动,照雪的脸“通”地一声便是红了。 难、难道……夫君是现在就想…… 这种事,我也还是第一次……要怎么做才好? 哎呀,羞死人了! 没想到,叶羽只是把她放在卧室的床上,就又走出门外。 不一会儿, 他又把熟睡中的楚华裳给抱了进来。 “相公……” 朦胧中的楚华裳微微睁开眼睛,含糊不清地说道。 “是我。你好好休息。”叶羽回道,将她一同放在床上。 “嗯。” 楚华裳费力地睁开眼睛,看清那张侧脸才放下了心,呢喃一声重新睡了过去。 “夫君……夫君想做什么?”照雪有些紧张娇羞地问。 同时把公主和她都抱到了床上,莫非、莫非郎君是想…… 想不到郎君一副书生气质,玩得却是如此之花? “睡觉啊。”叶羽无奈道,“放心,这个大通铺空间挺大的,足够躺下四个人。” 果然!他是想让我和公主一起…… 这才第一次,这么做会不会有些不太好? 可要是不答应他,他一不开心,把我们都给休了,这该如何是好? 可叶羽又转身出了屋外,这一次走得更远,都到院子里去了。 其实这称作“大通铺”还不准确,准确来说应该叫做“炕”。 其实就是用砖、坯等砌成的睡觉的台,下面有洞,连通烟囱,可以烧火取暖。 叶羽很怕冷,唯独这一点生活品质是不能怠慢的。 所以在大火炕上有好几床厚棉被不说,烧火的木柴也是常年不缺。 熟练地在屋外的大铁锅下添上柴火,叶行打了个哈欠就重新回到卧房,在照雪和楚华裳中间躺下。 还没闭眼,就看见照雪翻身坐了起来,试图去解叶羽长衫的带子。 “你想做什么?”叶羽奇怪地问道。 “夫君……难道不是想……”照雪羞红着脸,“既是把我和公主都抱到了这儿,那……” “很困,没力了,下次吧。” 叶羽伸手把照雪拉进怀里,却是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虽说论身材照雪比起楚华裳还要出众,是连裹胸布都无法遮掩的宏伟,要遮掩这傲人的身材只能在衣服里塞满棉花,扮做臃肿的老妇人……但叶羽此时还真没有那兴致。 初晴好歹还睡了一个下午,叶羽可是实打实地熬了一个晚上。 如他所言,他现在很困。 简而言之,他虚了。 “夫君……真的不打算对我们……” 照雪面红得像是可以滴出血来,依偎在叶羽的身边小声支吾着道。 “暂时还不打算,挖了一晚上的‘野菜’,夫君很累了。” 叶羽柔声安慰着,还宠溺地摸了摸照雪的头发。 “嗯,夫君最好了……”照雪呢喃着,幸福地闭上了眼睛。 其实照雪对叶羽的称呼一开始还是“姑爷”,在楚华裳和叶羽的几次纠正之下才改为了“夫君”。 如今看得叶羽对她和楚华裳一视同仁,并无偏颇,更是令照雪心中充满了温暖。 炕上传来一阵窸窸窣窣之声,那是不知何时已经钻进被窝里的初晴。 颠沛流离只愿寻得一安身之所,既是叶羽能待她们如此,那么初晴想,从此跟着叶羽也不算坏了。 叶羽也是有些慨叹。 穿越三年,这就是我在这个平行世界里的家人了啊。 在三位美人的簇拥之下,叶羽也是放松地闭上了眼睛。 同时没忘了在心中默念系统,进行每日签到。 【每日签到奖励已发放至主人背包,恭喜获得“304不锈钢管一米”x5】 嗯,又是个暂时派不上用场的物件儿。 …… 待叶羽一觉醒来,身边的美人儿已经都不在身边了。 他有些恍惚地从炕上坐起来,难道官府发媳妇只是一场梦境?那三个美人的相伴也都只是黄粱一梦,做不得真? 也是嘛,谁能有那好运气,领个老婆就是前朝公主,可爱娇俏自是不必说,还附赠一个刺绣家事样样精通的体贴近侍,和武功超群见识出众,懂得辨别各种药草和配置药粉的大内高手…… 就在叶羽迷糊着,坐在床上胡思乱想之时,卧房的门悄悄被人打开一条缝隙,一个可爱的小脑袋探了进来。 ……不是做梦啊。 那张俏丽的容颜是那么真切那么温暖,脸上还带着甜甜的笑意。 “相公可是醒了?快来喝肉汤!” “就来了。”叶羽答应了一声,翻身下床。 不是梦。领了前朝公主当媳妇不是梦,体贴近侍和大内高手也不是梦,昨晚的狩猎和采药也都不是梦…… 因为照雪正把一锅热腾腾的肉汤端上桌,还给叶羽盛上了一碗。 院外晾着一张完整的狼皮,初晴擦拭着从不离身的短刃。 那是叶羽打回来的狼肉,经过紫苏和小茴香等一系列香料除去膻味和腥味,一口饮下好喝得能让叶羽把舌头给吞下去。 叶羽仅是尝了一口,就满脸不可思议地看向照雪:“你做的?” “嗯,也不知道符不符合夫君的胃口……”照雪有些羞涩道。 “抱歉,相公。我们原本想等你起来再一起吃的,但我们实在是太饿了……”楚华裳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叶羽的脸色。 “没关系啊,本来这些猎物就是用来给你们补身子的。” 叶羽浑然不在意,温柔地给楚华裳顺毛:“吃多点儿,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 “嗯,相公最好了!” 楚华裳激动地扑到叶羽的怀里,小脸儿在叶羽胸口上蹭啊蹭。 “我有那么好吗?”叶羽哭笑不得地看向照雪。 一碗肉汤而已,不至于吧? “当然有啊。” 然而照雪却是点头,看向叶羽的目光里满是柔情。 “夫君啊,可是天下少有的,一等一的大善人呢。” 第11章 珍妮纺纱机 叶羽不清楚,在今天中午,楚华裳刚起床,正在院里伸懒腰的时候,忽然听见门外有喝骂之声响起。 然后就见一个血迹斑斑的女人,被丈夫持着木棒追赶着,从院外匆匆跑过! 楚华裳害怕得瑟瑟发抖,好在初晴和照雪在她身边。 初晴和照雪告诉楚华裳,普通人家都是这样的,就连官宦之家也都不例外。 夫为妻纲,作为妻子一定要听丈夫的话,不然就要被责罚。 “那、那我们还擅自把狼和熊都给处理了,还做成了肉汤……” 楚华裳惊慌着,她怕叶羽会处罚她,更怕叶羽会不要她。 她不想被叶羽拿着木棒满院子地追打,打得浑身是血。 更不想叶羽会抛弃她,把她赶出家门,任由她继续居无定所地流浪! 便是只有一间茅草屋也好,她想要留在这里! 把楚楚可怜的楚华裳搂在怀里,初晴轻咬银牙道:“若是……若是叶郎醒来,发了脾气,实在要打骂……那就让我替公主承担便是了。” “嗯嗯,还有我……我先去看看肉汤炖得怎么样了,吃饱了才有力气挨打!” 照雪连忙跑回灶台前看锅去了。 “我……我主动去认错,相公应该不会太过责罚我们的!” 楚华裳小心翼翼地把卧房的门打开一条缝,这才与坐在床上的叶羽,视线撞个正着。 如今听闻他竟是完全没有责打自己的意思,楚华裳当即大喜过望喜极而泣,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往叶羽身上蹭。 “好好好,不哭不哭了。”叶羽捏了捏她吹弹可破的脸颊,心想这难道就是天生丽质难自弃,便是三年的颠沛流离都不能摧毁这般美貌? 以及不过是一锅肉汤而已,至于让这小妮子感动成这样吗? “药材虽好,但昨晚我们已是将之采绝。叶郎可想过,我们今后的日子应作何营生?” 院外的初晴也步入屋内,给自个儿盛上一碗肉汤,还不忘了给叶羽和楚华裳各夹了一块肉。 “是啊……想法倒是挺多的。” 一边感叹自己居然一分钱彩礼都没花就娶了这三个美娇娘的同时,对于未来的生意叶羽也是在琢磨着。 卖些什么好呢? 记得楚华裳说她会织布,照雪也是精通女红,回头自个儿再把“珍妮”纺纱机和飞梭给捣鼓出来…… 或者卖钢笔?用钢笔和化工墨水掀起一场文具界的革命?虽然作为笔芯的橡胶材料比较难搞…… 或者卖玻璃镜子也行? 别人穿越是没得选择,只有那几样可以造。而身怀系统,本身也是理工科博士的叶羽则是因为能造出来的太多而人手不足,这才有些选择困难…… “相公不如卖这些琉璃瓦怎么样?就连宫中都没有如此透彻的琉璃呢。” “也不失为一个选择。”叶羽摸了摸下巴,“总之,为夫明天先前往黄湾城里看看吧,考察一下市场行情……我是说,先到坊市里去观察观察。” 黄湾城,便是离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子最近的城池。 和这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小村落不同,黄湾城是沿海的交通枢纽,临江临海,这三年来叶羽没少跋山涉水地到附近的沙滩取硅酸盐。 先看看在这座城里盛行些什么……实在不成,玻璃镜子总归是硬通货的。 在这个全民都还在用铜镜的时代,玻璃镜子每一个都包管能卖到天价! 好吧,闲着也是闲着,说干就干! 喝过暖乎乎的肉汤,叶羽从库房里——其实是从系统背包里,掏出了一个奇异的机器。 这是某天的系统签到奖励,具体什么时候叶羽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自从获得它之后这玩意儿就一直躺在系统背包里。 “相公,这是何物?”楚华裳好奇地问道。 不仅是楚华裳,连初晴和照雪都是有些好奇。 叶羽捣鼓出来的东西,每一样都是那么奇异。 这玩意儿在叶羽那个时代曾经被称作“珍妮”纺纱机,不过在这个世界…… “你就叫它‘纺纱机’好了。”叶羽拍了拍这个笨重的大家伙,随后又到里屋,把一床大棉被给抱了出来。 随即,在三女震惊的目光之下,叶羽便是将这棉被,整个儿撕破! 外面的布料被撕开,露出了里面的棉絮。 “夫君,你做什么?” 照雪轻捂着红唇,眼神里都是对这床好被子的惋惜。 “有什么好惋惜的?不过是几十文铜板的东西而已。”叶羽熟练地把里面的棉花掏出来一些,接在纺纱机上,“你们知道一件棉衣的价格吗?” “便是差的,也要几百文铜板,好一些的要几两银子。” 回答他的是初晴。 只是无论是初晴还是照雪都知道,棉衣制作不易。 首先,要把棉花慢慢扯成柔韧而不易断的棉线。 其次,就是把棉线织成棉衣的过程。 棉花通过纺纱变成棉纱,棉纱通过织布变成棉布,之后才能把棉布制成棉衣。 熟练的织布工也要花上个把月才能做成一件,虽说照雪精通女红,但是…… “没关系的,既然夫君想让照雪纺纱赚钱,那照雪自然会日夜……” 照雪的话还没说完,愣住了。 因为,在她们眼前的纺纱机正在飞速运转,不一会儿就把那团棉花全都变作了可以用来织成棉布的棉纱! “还行,好使。” 完全忽略了三女的震惊,叶羽干脆把那床足有十斤的棉被全都倒空,把里面的棉花全都搓成棉条放进纺纱机里。 “你们在这儿摇着,注意不要让棉线断了。我去给你们做一台织布机。” 好久没做过木工了,不知道有没有手生。 叶羽搓了搓手,从库房里拿出一把……电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这部分要保密啊,跟谁也不能说!” 木屑飞扬,三女呆呆地看着叶羽不费吹灰之力就处理好了木条,将之砍成了一个个零件,之后用各个部分进行组合拼装…… 楚华裳三女已经完全惊呆了。 世间,竟是有如此便利的工具? 自家的相公,果然无所不能! 第12章 入寝 尽管有系统的现代化工具帮忙,尽管织布机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叶羽还是忙碌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夜幕降临才把织布机组装完毕。 期间,初晴和楚华裳轮流负责纺纱机的运转,照雪负责家务和做晚饭。 在最后一个零件被严丝合缝地安上去之后,屋里也传来了诱人的肉香。 无论是熊还是狼都富含油脂,只要稍微用香料煎一下就是一顿美味佳肴。 配上初春的竹笋一起炒,别有一番风味。 “还是要吃些大米,整天啃饼子,脸会变圆的。” 叶羽说着,轻轻捏了捏楚华裳的小脸儿。 “相公莫要调笑妾身。”楚华裳娇羞地摇了摇小脑袋,总算把柔嫩的小脸儿从叶羽的魔爪之下脱离,“相公要是想……其实……” “其实?”叶羽不解地问。 “其实……今夜安歇之时,可以给相公……想怎么摸,都没关系的……” 楚华裳低着头,声音越来越小。 透过发丝的缝隙,还能隐约看见她那羞成粉色的晶莹耳垂。 我靠!这谁能忍得住? 只是叶羽总有些顾虑,合房这事儿吧为了女方的身体健康着想最好还是等十八岁成年之后…… “乖,等过两年再说……好吗?” 这可是由现代科学总结出来的规律,别扯什么时代不同! “那……那我呢?” 坐在叶羽另一侧的照雪,期期艾艾地看着叶羽。 叶羽心说这一道桃花劫是怎么也过不去了啊,这可不得让小妮子尝尝他的振振雄风! “既是叶郎有所顾虑,那在公主双九之前,就由我,和照雪轮流侍奉,如何?” 初晴面上多了两抹像是喝醉了的酡红,美得摄人心魄。 可今晚没有酒,令得她醉的不过是这个男人的种种神奇。 他收留了她们,知道她们前朝余孽的身份后依然不离不弃。 他轻易地做出连皇宫之中都是没有的神奇装置,却是淡泊名利,不求功名和富贵。 他在狼群面前表现出的智勇双全,在棕熊面前表现出的镇定自若,都和初晴的意中人标准不谋而合。 他说“我觉得你很漂亮啊”…… 况且,跟了他,也就不用再担心与照雪、与公主分离了,不是么? “那这样,今天先是照雪,明天再是初晴……轮换着来,这样可以么?” “嗯!” “嗯。” 照雪欣然接受,初晴也是点头答应。 只有楚华裳闷闷不乐的,叶羽晚饭时间大半都放在了安慰她上。 还在吃过晚饭后,让她和照雪轮流试验用纺纱机纺出来的棉纱,在安装“飞梭”的织布机下的效果…… 飞梭实际上是安装在滑槽里带有小轮的梭子,滑槽两端装上弹簧,使梭子可以极快地来回穿行。 所以在近代,飞梭的发明使织布速度变快,大大提高了织布效率。 “好——快——啊!!!” 安装在这架织布机上的飞梭属于系统签到奖励,虽说弹簧对于叶羽来说也不是不能手搓出来……但这肯定不是一个下午就能从无到有的。 楚华裳在织布机上玩得很开心,连不能与叶羽……的郁闷都被冲淡了许多。 夜深人静,总算是到了入寝的时辰。 三间茅草屋,一间是库房,一间用来住人,还有一间是叶羽的实验室。 楚华裳和初晴被叶羽留在了用来住人的那一间茅草屋里,他本人则是带着照雪来到了那间“没有我的允许,绝对不能进来”的实验室…… 实验室也有可以休息的地方,叶羽同样在这里给自个儿砌了一个炕。 只是没想到,第一次带媳妇参观实验室,居然就是做那事……总有种莫名的负罪感是怎么回事? 算了,都是自己的地盘,爱怎么做就怎么做! 照雪还在看着桌上的那些瓶瓶罐罐出神,冷不防有人从身后抱住了她。 这间茅草屋里只有叶羽和照雪两个人,所以从身后抱住她的不是叶羽又是谁? 叶羽埋首在照雪的颈间,贪婪地吸吮着上面的香气。 “夫君,我……我还……” 骤然遭受到如此强烈的刺激,照雪登时脑海里一片空白。 “怎么了?在晚饭那时主动诱惑我,现在又主动跟进来的不是你吗?” 叶羽的声音沙哑而诱惑,轻易地击穿照雪的内心防线。 “现在才想要反悔,想要求饶,不觉得已经来不及了吗?” 叶羽发现他忽然对眼前的照雪充满了兴趣。 想接近她,想了解她,想更深一步……好好地探究她身上的每一个部位。 “夫君……请怜惜我。” 照雪主动转过身,抬起眼,与近在咫尺的叶羽对视。 叶羽能够听见她如同鼓点般急促的心跳声,能看清她羞红的脸颊,能感受到她胸口的起伏,她全身都在微微颤抖—— “害怕吗?”叶羽贴近她的耳边,轻声问。 “既是夫君,照雪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在肾上腺素和荷尔蒙的持续飙升之下,两人都只觉得口干舌燥,所以拼命地、拼命地想从对方身上寻求更多的养分,寻求更多的慰藉与安宁。 衣物散落在地面之上,两个人都毫无保留地触碰到了对方的肌肤。 终于,连躺在隔壁的楚华裳和初晴都听到了一声悲鸣—— “照雪她……似乎很痛的样子……” 楚华裳说不出具体的感受,她只是觉得那声悲鸣让得她很不舒服。 “嗯。这个是……是正常的。” 初晴也是有些不太自然。 她虽然听说过,也知道该怎么做,但当这种事真的发生在她身边…… 初晴发现,她还是不能完美地控制住自己。 “相公是在打照雪吗?相公为什么要打照雪呢?” 加上楚华裳天真无邪的追问着,更令得初晴心绪有些复杂。 只是到后来,照雪的声音就有些变了,变得有些……婉转? 楚华裳呆呆地听着,只觉得内心有说不出来的感受。 她也是叶羽的妻子之一,这事情她迟早也要经历的…… 但是,同房……原来是这么奇怪的一件事吗? 不止是照雪,初晴也是心绪纠缠。 这一晚,彻夜难眠。 第13章 进城卖药 到后来,楚华裳和初晴也不知道是怎么睡过去的了,一觉醒来只觉得昨晚的声响还隐隐残留在耳畔。 照雪则是在叶羽坚实的胸膛之中醒来,想起昨晚的那般火热无礼,心下竟又是生出了几分悸动。 夫君,身体好棒…… “怎么用这种表情看着我,昨晚是还没尝够不成?” 一脸沉醉之色的照雪这才恍然惊醒,发现叶羽不知何时也已醒了,正似笑非笑地欣赏照雪脸上的表情。 随即,那双隐在被窝里面的大手,又开始不老实了起来…… “啊……夫君,饶过奴家吧……” 照雪羞涩着,可动作却是极为地配合。 “奴家那里……还在痛呢……” 青葱玉指,樱桃小口,轻拢慢捻抹复挑。 就这样,两人的梳洗时间,硬生生地被延长了半个时辰…… 早饭是干饼子配野菜肉汤,叶羽越发觉得买些大米刻不容缓。 这难以下咽的干饼子他自己吃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可如今家里多了三个小娇妻,怎么着也得给她们喝上热腾腾的肉粥吧? 至少也得买些精细的面粉,蒸成松软的白面馒头。 身为家里的顶梁柱,这点责任心还是要有的。 也因此,在吃过早饭之后,叶羽就是迫不及待地把昨天分出来的一半药材装进木牛流马,预备启程前往黄湾城。 这次去不止是抱着卖药换钱的目的,还要对黄湾城的市场进行考察,决定销售些什么比较合适。 这次过去,叶羽还带了一片玻璃和一面镜子,准备到城里的当铺去询价。 琉璃和镜子是底线,是万不得已才能拿出来卖的。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在这个生产力严重不发达、话语权完全由门阀高官所掌控的时代,叶羽在没有考上举人之前,是万万不能把他所掌握的技术,不加丝毫掩饰地展示出去! 就算是要当掉玻璃和镜子,也只能说是“不小心在山里捡到的宝物”,绝对不能说是“我做出来的”! “几位娘子,你们就先留在家中。待夫君卖药归来,给你们买些金银首饰,可好?” 楚华裳三女肯定是不能跟叶羽一起去的,黄湾城人多眼杂,叶羽说不得还要分心照顾她们,多有不便。 照雪要做家务,初晴要保护她们的安危,楚华裳除了辅助照雪之外还要织布,叶羽答应她们等回来就把裁衣用的缝纫机给做出来。 “华裳不要金银首饰,华裳只要相公早些回来。” 楚华裳靠在叶羽的怀中,依依不舍地说道。 不知为何,在经历了昨晚的彻夜难眠之后,楚华裳对于叶羽就更加依赖了。 尽管不知为何,相公不愿临幸于我…… 相公说,是为了我的身体健康着想…… 两年时间,很快就能过去的,对不对? “夫君,家中做有羹汤,还望早些归来享用。” 照雪也是含情脉脉地看着叶羽,把两个热好了的干饼子塞进叶羽怀里。 一去一回怎么也要半天时间,午饭是肯定来不及在家里吃了。 “叶郎可莫要让得家里担忧,今晚……” 尽管做了心理准备,初晴还是忍不住面色一红:“今晚初晴……要与郎同房的。” “好!就冲着家中这三位美娇娘,说什么也要在日落之前赶回来!” 叶羽哈哈一笑,随即也不再多做停留,转身就往黄湾城的方向走。 楚华裳三女流连地看着叶羽的背影,一直到叶羽的身影变成一个小黑点,隐没于视线之外才怅然地关上篱笆门。 谁知,这一场景,竟是被同村的李二牛收入眼中! 见了鬼了,当日叶羽领的,不是一个干瘦丫头,加上两个行将就木的老妇人吗? 怎么摇身一变,各个儿都成了气质出众的美人儿了? 踏马的,那个考不上功名的穷秀才,凭什么? …… “冯郎中!好久不见啊!” 黄湾城是沿海的交通枢纽,经济繁华,来往客商如云,各种叫卖之声从早到晚络绎不绝。不少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儿都想在着能在城里谋一份差事,寻一个发财的机会。 这其中,也包括了叶羽。 好不容易通过门外守城官兵的盘查进了城,叶羽心想还好他把值钱的人参、灵芝都藏在货仓的深处。 之前他只是卖几株,用一个小包裹就足以盛装。 而今却是运了一大批,自然少不得好些盘问。 推着木牛流马,停在熟悉的郎中铺子之外,叶羽进门刚想打个招呼,却发现在台前的不是那个须发皆白的冯郎中。 “你是?”代替冯郎中站在台前的人,一双美眸看了过来。 那是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眉如柳叶,眸若秋华,微嗔的表情更为她增添几分柔媚。 盈盈细腰不足一握,浑身上下都散发出如青莲般亭亭玉立的动人清纯。 “我来找冯郎中,他在这里吗?” 虽说眼前的佳人很美,但叶羽家中已有了三个丝毫不逊色于她的娘子,所以倒也没有太过纠结,视线只是在她身上停留了片刻。 “爷爷不在。你有什么事情吗?” 白衣女子感觉叶羽跟别人有些不一样,至少表面上不一样。 寻常男子见到了她无不驻足停目,呆若木鸡,恨不能立刻化身登徒子,对着她吟上几句虎狼之词。 可叶羽却像是没看见似的,似乎在他的眼中她和寻常女子并无不同。 “我是来卖药材的。冯郎中不在……你们这里有能收的吗?” “卖药材?请问你的名字是?” 黄湾城鱼龙混杂,郎中铺子收药材也很严格。 如果不是信得过的卖家,很可能会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 “我叫叶羽。不知道冯郎中有没有提起过我……”叶羽想了想,“冯郎中什么时候回来?要不我还是等他回来了再……” “不用,我听爷爷说起过你。你上一次带来的几株人参年份很足,功效也很好。” 白衣女子莲步轻移,离开台前,来到叶羽面前,朝着他盈盈施了一礼。 “我叫冯书雁,请多指教。” 第14章 四十两 叶羽想起来了。 冯郎中之前好像提过一嘴,说他老来无子,索性就抱了个婴儿回来养。对于医理很是精通,几乎还要在研究医道大半生的冯郎中之上。 如今正值芳华之年,也是时候出嫁了。 各路媒人把铺子前的门槛都快踏穿,不是冯郎中看不上对方的人品,就是冯书雁对于他们不太满意。 在进城的时候叶羽也听说,要给城里的各家各户都发放对象的事儿。为此城里的家家户户还组团前往县衙抗议…… 冯郎中今日不在铺子里,不会是为的这事儿吧? “你的药材在哪里?” 清冷的声音把叶羽的思绪从神游天外拉回到现实,当即一指门外:“喏,都在那辆车上了。数量很多,不知道你能不能做得了主……” “我自幼跟着爷爷钻研医术,药材的好坏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可当冯书雁看到叶羽打开货仓的门,却是愣住了。 这般数量……委实有些太多了。 “那就好。” 叶羽也不废话,把货仓里的几麻袋药材都搬进铺子里,哗啦啦倾倒在地上:“冯姑娘,你说个价,合适我就都卖给你了。” 随着麻袋倾倒,被埋在深处的人参和灵芝也毫无保留展现在冯书雁的面前。 这般数量……可远远超出了她所能做主的范围。 “请在此稍等,歇息片刻,爷爷应该很快就能回来了……” “我就说你做不了主吧。” 叶羽也没太过计较,大咧咧地在等候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冯书雁为他斟茶,心中也是有些无奈。 不是她不能做主,实是她无法做主。 只是粗略过了一眼,没怎细看。但若是这般数量,这等品质的野生灵芝、人参、何首乌,就算按照收购价,加在一起也要超过五十两银子! 尽管加工成药材,辅以药方搭配之后能卖出上百两,但还是不能草率地将之一股脑儿地全部收下。 加之她也并不了解叶羽和自家爷爷的相处、交易模式,于是也就识相地没再多逞风头。 “公子请用茶水。” 冯书雁将茶杯放于叶羽身侧,转头又回到台前去了。 就这一会儿工夫,铺子里已经多了三名病号,冯书雁熟稔地为他们望闻问切、开具药方、抓药称药,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叶羽在心中赞叹,果然美人在给人诊脉抓药之时,动作也赏心悦目。 “气死我了,那犯了糊涂的黄大人,居然说‘流民可以不领,但赋税要多交三倍’!也就是说,我们要是不领个流民当相公,今年我们就要上缴三十两银子!” 居住在黄湾城内,不仅交通便利,治安还有保障,但相应的也要履行各种义务。 像叶羽所在的那个小村子,每年每户一人只需要上缴一两银子的赋税,但在黄湾城里,每年每户一人则是要上缴整整五两银子! 要是翻上三倍就是十五两,两个人就是三十两! 官府的意思已经很是清楚了,新律法无可忤逆。 要是有不遵从者,就要老老实实交三倍的赋税作为罚金! 那些高门大户大不了象征性地领几个流民回来当苦力,也算给官府一个交代。可像冯郎中这样的,爷孙两人相依为命的,哪里敢领个野男人进家门? 多承担一个人的赋税不说,万一那流民见冯郎中年迈,冯书雁柔弱,胆气渐壮,肆意欺负他们爷孙儿该怎么办? 这个先例不是没有,官府明文规定过,清官不断家务事! “这个黄大人,我看真是越老越糊涂了!我明天……咦?” 正吹胡子瞪眼的冯郎中,忽然注意到在铺子里堆着的这些药材。 “哎呀呀,这可都是上了年份的野灵芝啊,怎么就堆在这儿了?书雁?书雁呐!” 这也是叶羽喜欢和冯郎中做生意的原因之一,虽是被城里的人所敬仰着,但其实就是个心地善良的可爱老头儿。 “来了。” 冯书雁不急不缓地从台前走出,引冯郎中到叶羽所在:“爷爷,这些药材……都是此人拿过来的。” “叶羽?”冯郎中有些吃惊。 “是我。”叶羽对他笑了笑。 “门外那板车也是你的吧?好家伙,你这平日里只拿几株过来小打小闹,今天忽然一下子拿出那么多,莫不是家中遇到困难了不成?” “可不是吗?家中多出了好几张嘴,要吃饭。”叶羽故作无奈地叹息一声,开始卖惨。 “也是因为流民那事儿?”冯郎中问。 “还不止呢,”叶羽摇头苦笑道,“我是秀才,至少要领三个婆娘当媳妇。” “三个?你这……” 冯郎中明白为什么叶羽会突然拿出那么多的药材来城里换钱了,敢情是家里要揭不开锅了啊! 连冯书雁也是黛眉微蹙,她知道像叶羽这样居住在城外的人,一般生活都不怎么富裕,忽然多了三口人吃饭,还要承担三个人的赋税,那根本不是一个普通人家能够承受得起的。 “你……今年的举人试,有把握吗?”冯郎中试探着问。 “您先别管我能不能考上举人了,先帮我把眼前的难关度过了吧?”叶羽指了指还在地上堆放着的各类药材,“就这三麻袋的药材,您给我估个价,合适我就卖了。” “这个……”冯郎中抚着胡须,在地上挑挑拣拣地查看着,良久缓缓对叶羽伸出四根手指。 “四十两?少了点儿吧?”叶羽皱眉。 叶羽的预估价格是四十三两,四十两在他的预料之中。 不过,他还是想再争取一下。 “我也不是不想帮你。你说你这几年来卖药,老头子我什么时候亏待过你?”冯郎中双手一摊,“实在是,这不是特殊情况吗……” 冯郎中也要留些钱财应对变故,故而只能把叶羽的收购钱压低了一点。 “都是这新律法害的啊。”叶羽也理解,所以他只是仰天一声长叹,“好吧,四十两就四十两了。不过我要现钱,最好今天就能付清。” “没问题,我现在就给你取!” 冯郎中在柜台里翻找着,哗啦啦倒出四十两碎银,还小心地拿了个布帕,像包药材似的给叶羽包好。 “拿好了啊,可千万别丢了!” “您可放心吧!” 叶羽掂了掂,感觉重量差不多,这才满意地走出了郎中铺子。 第15章 两匹布 叶羽在来冯郎中这儿之前,还特地先辗转了其他两个郎中铺子,同济行和广施馆。 只是拿了其中一小部分出来,结果两家给的价格像是宰冤大头似的,比冯郎中给的价格要低得多。 叶羽也不废话,转头便走。 伙计和老板这才知道叶羽是懂行情的,急忙挽留,并且开出了和冯郎中差不多的价格。考虑到冯郎中一家铺子吃下这么多药材可能有些勉强,叶羽这才勉为其难地卖给了他们一些。 加上从冯郎中那儿获得的四十两,叶羽手中总共有六十两现银。 有了纺纱机、织布机和缝纫机,衣服这块儿应该不用太过操心,华裳她们也说不愿要那些金银首饰,吃喝方面…… 果然,还是买些米面粮油就回去吧。 叶羽拉着变得空荡的木牛流马,路过一间成衣铺子,好奇地进去问了一下价钱。 这个年代都是量体裁衣。裁缝具体量过尺寸,过上数日方可裁成。 所以叶羽只是进去简单问了问收不收棉布,一匹的价钱大概在多少。 “那要看是什么质量的棉布了,好一点的三百文,差一点的一百文吧……” 成衣铺子——“锦缎庄”的美女老板雅儿,上下打量了叶行一眼,是没有见过的生面孔不说,穿的还是麻布衣裳。 这样的人,手里能有什么好布料? “低了。” 叶羽也不废话,转身就要走人。 “呵……低了?”雅儿一声轻笑,“我敢说这黄湾城里,没有人收棉布的价格会比我们更高了!” 叶羽回头看了她一眼,手在其所展示出来的棉布上稍微摸了摸:“如果我能做出做工比这还要好的棉布,五百文一匹,你要不要?” “比这还要好的棉布?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 雅儿权当叶羽不过是个信口雌黄的江湖骗子,因此也是傲然道:“你方才摸过的这匹棉布,是由我亲自花费一月时间方才制成。无论是棉花的选用、纺纱和织布的技巧都堪称完美。看这针脚,看这绵柔,就连我本人都没把握将之胜过,这才把它挂于店中展示。” “如今,你竟一开口,就说要胜过这匹棉布?” “若是我有呢?”叶羽平静地问。 “若你真有能胜过这一匹的棉布,莫说五百文,就是花上一两银子,我也要将它买下来!” “一言为定。” 叶羽打开货仓的隔间,将楚华裳和照雪昨晚织成的两匹棉布从里取了出来。 在这个年代,一天能够织成一匹布已经算是快的了,这还是没有把棉花纺成棉纱的时间算进去的情况下。 然而照雪本就精通女红,楚华裳在织布上的技巧也与照雪相差不多。 茅草屋里的剩余空间足够大,摆下一台织布机绰绰有余。 在白炽灯的光芒之下,即便是夜晚,光线也与白天无异! 也因此,仅仅一台织布机,仅仅一个晚上的时间,两人就玩儿似的织成了两匹共六丈长的棉布! “珍妮”纺纱机和飞梭,拥有超越这个时代的生产力! “不可能!这不过是……” 雅儿抚摸着这两匹棉布,下巴都快要被惊掉了! 这不过是最普通的粗棉布,没有重量也没有厚度,简直像是织着玩儿的。 两匹布加起来也不过五斤重,换算成棉花最多值个十文八文的。 可这质感,这做工……便是比起她的得意之作,也是不遑多让! 甚至可以说,还尤有胜之! 这怎么可能?这黄湾城方圆百里,怎么可能会有织布技艺比她还要好的人? 如果叶羽能够听到她的心声定会嗤笑一声,当然有。 不说科技的力量,就是照雪和楚华裳本人的织布技艺,也能甩面前的雅儿好几个等级! “你……你这两匹棉布……要价多少?” 雅儿吞咽了一口口水,小心翼翼地发问。 抚摸着这两匹棉布就像是抚摸自己的孩子,生怕被叶羽抢了去似的。 “你之前不是说了吗?一两银子收。” 其实这两匹粗棉布在雅儿的口中不过是“差一点儿的棉布”,按收购价而言也就一百文左右…… 但是,她太想要这两匹棉布了啊! 怎么会有人有这般巧夺天工的工艺?这密实的针脚,这整齐的程度,这精湛的做工…… 便是拿出最为挑剔的态度也无可挑剔,雅儿甚至已经想象到了这两匹布会在黄湾城的官宦富商中掀起多大的波澜。 “公子手中……可还有这等棉布?” 从账房处取出二两银子交到叶羽手上,雅儿刚开始的高傲已然尽数消失了,她期期艾艾地问。 “有。”叶羽坦然道,“此棉布为我家娘子所织成。” “那……那,不如请公子进来一叙?” 听闻织布之人乃是叶羽的妻子,雅儿眼睛都亮了,立马就是请叶羽进屋聊天。 “我想要与公子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公子每月提供像这样的……不,不是这样的粗棉布,而是足重的精棉布。每月十匹,十匹价格都是每匹七百文,共七两银子。” 在说出“七百文”的时候雅儿其实有些担忧,她不知道在尝过“一两银子一匹布”这样的甜头之后,叶羽还会不会接受这样的要求。 “十匹……可以。”估算了一下纺纱机和飞梭的生产速度,叶羽觉得最多七天时间就足够了。 尽管棉花的供应还没有着落……但城里有卖棉被的。 一张十斤重的棉被三五十文,在大梁,一匹足重的精棉布差不多也是这个重量。 大不了多买几床棉被回去就是了,多买还能打折不是? 用三百文换七千文,还是值得的。 “公子果然是个痛快人。” 雅儿轻笑,眉目流转间有无限诱惑风情:“其实不仅是棉布,如果可以,雅儿还想聘请那位织布人来我绸缎庄,为客人量体裁衣……一月十两银子,如何?” 让楚华裳她们出来打工吗…… 不说她们的美貌有可能会带来麻烦,就说她们的伪装有可能会被人识破,黄湾城里鱼龙混杂,说不定会有认得她们身份的人。 风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现阶段还是安心做个供应商就好了。 “多谢雅儿姑娘好意,不过我家娘子不喜出门,所以还是算了。” 想通其中关节,叶羽辞谢道。 第16章 卖棉人 “公子不再考虑考虑吗?”雅儿眼角流露出一丝妩媚,“如此优秀的织布人,想来也会很愿意在黄湾城中大展手脚的……雅儿得到了如此优秀的裁缝,公子也能多赚三两银子,不是皆大欢喜吗?” “还是不了。”叶羽只是摇头,“除了棉布之外,丝绸、麻布有需要吗?” “哦?一月十匹足重的精棉布,竟还有余力?” 雅儿微微一怔,眸光中流露出几分感兴趣的神色。 “我可没有说过,我只有一位娘子。” 尽管无论是楚华裳还是照雪,在飞梭的辅助之下,一月织成十匹精棉布都是轻轻松松……但叶羽并不想被眼前这个看上去很是精明的女人看出破绽。 “公子如此年轻就能享受齐人之福,真令雅儿羡慕呢。” 雅儿捂嘴浅笑,调侃道。 只是其视线,却是带上了几分探究。 她现在,对于叶羽是越来越好奇了。 “有什么好羡慕的?官府现在不是在发相好么?雅儿姑娘若是未有婚嫁,也尽可领上三五个的,尽享齐人之福。” 叶羽随口回了一句,没想到雅儿的脸色竟是直接变得有些阴沉:“哼,什么新律法,荒唐的很。” “听上去,雅儿姑娘对这新的律法意见很大?” 看来此人也是遇上了如冯郎中一般的困境了啊。 想到这里,叶羽不由得想失笑。 “不聊这个。”雅儿不愉地微微撅起嘴,“锦缎庄一般不做麻布生意……不过,收丝绸,多少都收。” “价格呢?” “一匹丝绸的价格在一两左右……当然,不能是像这粗棉布似的偷工减料。” “偷工减料?可我看雅儿姑娘对着两匹粗棉布可是爱不释手。” “那是……”雅儿面色一红,“现在正处在初春时节,应该有不少人家想要裁一件薄棉衣……” “总之,你要是还有这样的粗棉布,也可以一并送来给我,价格……就按照一匹三百文,可好?” “倒还算是公平公正。”叶羽点头。这样的价格,不偏不倚,正好在他的预期之内,“那就如此说定了?” “嗯。立过字据,这份交易就算是正式生效。” 绸缎庄中当然不止有雅儿一人,甚至于雅儿今日只是碰巧在店中,寻常都只有几个小厮在打理。 雅儿吩咐小厮取来笔墨纸砚,仔细研磨,一只毛笔饱蘸浓墨,洋洋洒洒就是两份字据。 大致意思是叶羽每月初一要给锦缎庄送上十匹精棉布,每匹七百文。 其他的布匹,只要质量过关,绸缎庄也会优先收购。 立好字据,雅儿又吩咐小厮取来朱砂,雅儿和叶羽各按一边,代表字据正式生效。 “好了,既是签字画押,代表交易正式成立。” 雅儿慵懒一笑,那声音颇有些魅惑:“那么,叶公子,雅儿很期待,下月初一能得到让我心动的布匹哟……” “放心好了,不会让雅儿姑娘失望的。” 叶羽收起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正要准备出门离开,忽然听见门外传来一阵推搡之声。 “都跟你说了我们不收棉花,怎的还在这里无理取闹!” “一点点……肯买一点点也好……求各位大人行行好……” 那是一个驾牛车的老汉,和店里的小厮起了争执。 也许是看到叶羽的木牛流马放在门口,也许是看到这是一家规模不小的成衣铺子,总之这位卖棉花的老伯跑到这里碰运气,恳求绸缎庄的老板肯收购一些。 “怎么回事?” 叶羽皱起眉头,正要上前询问,雅儿那慵懒妩媚的声线就从叶羽身后响了起来。 “前些年不是哪哪儿都在打仗吗?对于衣料的供应也比往年要多得多,这老伯就和别人一样,把粮食都卖了,改种些棉花……可这天下都安定三年了,哪儿还需要那么多种棉花的人?” 棉花不是药材,不是粮食,不是百姓们的刚需。 便是药材也只有上了年份的才值钱,不可能和庄稼似的几个月就割一茬儿。 不能吃也不能喝,收获了也卖不掉,只有拉着棉花在城中售卖,只能碰运气遇上了一个好买家。 或是哪位富商发了善心,能把这一推车的棉花全部收购…… 叶羽看到这幅画面,忽然想起前世他所看过的一首诗。 “卖棉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棉贱愿天寒。” 这是白居易的《卖炭翁》,原诗描写了一个烧木炭的老人谋生的困苦。 此情此景,与诗中所言何其相似? 叶羽上前,搀扶起了那位老汉。 “老伯,你这板车上,有多少棉花?” “有、有……约莫三百斤……”老伯诧异于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叶羽,支支吾吾地道,“你看你要多少……” “都要了,多少钱?” “四……三百文!三百文就好!” 老伯大喜过望,赶紧去解板车上的绳索。 绳索上有三个大木桶,每个木桶里都满满当当装着约莫一百斤的棉花。 “好。我付您三百五十文。您牵着牛车,在城东门等我大约一个时辰,之后帮我把棉花运回家,多出来的五十文铜板就当做搬运的路费,你看好吗?” “好、好……谢谢,谢谢您……” 老汉说着就想给叶羽跪下,叶羽急忙搀扶住,费了老劲儿才没让老汉儿真的跪下去。 “雅儿姑娘,换些零钱可好?” 叶羽现在身上都是现银,还真没有铜板可以用来付账。 “倒是让你赶上了。”雅儿浅笑,“公子可是可怜这老伯,故而出手相助?” “我还没有好心到那份儿上,不过是恰好遇到,各取所需罢了。” 叶羽现在的确缺少进棉花的渠道,刚好又碰见了这位老伯,自然是顺水推舟一帮。 “可雅儿却不是这么想的呢?”雅儿意有所指地道,“公子方才所吟之诗,可有名字?” 名字啊…… “《卖棉翁》如何?” “听着挺好,但不够准确。公子可曾想过,我们,不也同样是‘心忧棉贱愿天寒’的,芸芸众生之一吗?” 叶羽心中一动,他不过是截取了《卖炭翁》的其中四句,可这在雅儿听来含义却是更加宽广。 “那雅儿姑娘的意思是?” “原本此诗由叶公子所作,雅儿不便置喙。但公子既是如此问了……” 雅儿笑意盈盈,注视着叶羽的眼睛。 “《卖棉人》,如何?” 第17章 第一桶金 卖棉人。 是啊,那位名不见经传的卖炭老伯也好,面前这位绸缎庄的老板娘雅儿也罢,就连今日来此卖棉布和药材的叶羽,都也只是那“心忧棉贱愿天寒”的芸芸众生之一。 顾不上身体的冷,顾不上自身的安危,只愿天气能再寒冷一些,这样就能卖出去更多一些。 “《卖棉人》,挺好的。” 叶羽对她笑了笑:“想不到雅儿姑娘对诗词韵律也是精通。” “略懂分毫,”雅儿也是轻笑道,“与公子这般出口成章,有感而发便是一篇佳作的文采可比不了。” 嘴上虽是谦虚之词,可瞧得雅儿这笑得花枝乱颤的模样,想来对于叶羽的恭维很是受用。 只是雅儿姑娘的身材比起照雪还要宏伟三分,笑得花枝乱颤之下,某些风景也是分外吸引眼球…… “雅儿姑娘还是赶快把铜板给我兑换了吧,我接下来还有要事在身呢。” 叶羽避嫌似的移开目光,他怕他看久了会把持不住。 “哎呀?其实再看一会儿也没关系哦。我对文采斐然的公子一向缺乏抵抗力呢……呵呵……” 这女人果然是在诱惑我啊! “家中还有娘子等候,恕叶羽不能久待。” 雅儿这才收敛了面上的笑意,收起二两现银,把两串铜钱给了叶羽。 叶羽从中数出了五十文,递给站在门外的老伯:“这算是定金。您在城东门等我一个时辰,之后还要麻烦您帮我把这些棉花送到我家。” “哎、哎!公子真是心肠顶好的人啊!” 老伯千恩万谢,驾着牛车就往城东门走。 叶羽也是拉起了木牛流马,往城中卖米面粮油的集市走去。 雅儿站在绸缎庄的门口,看叶羽的背影消失在街角。 对我的诱惑无动于衷,又不肯让他那娘子来我这儿做事…… 看得出,他是真的很爱他那娘子呢。 哼,有点嫉妒了。 也不知道他方才所说,“不止一位娘子”是信口胡诌,还是确有其事…… 叶羽自是不知道雅儿心中所想,他只是看着粮铺里的价格瞠目结舌。 陈旧糙米的价钱是二十文一斤,糙米是三十文一斤…… 而精米,居然达到了恐怖的五十文! 要知道,收购粮食的时候,可是按照一斤稻谷一文钱的价格收购的啊! 就只是脱了壳,价格居然就能天翻地覆! 尽管这个时代没有脱谷机,脱了壳晒干了的稻谷在重量上肯定会有所损失……但是,这也仍然算得上是一个暴利行业了! 没有脱谷机不是问题,叶羽的系统背包里有啊! 实在不行,叶羽也不是不能手搓一台出来啊! “粗面八文一斤,精面二十八文一斤……” 好嘛,这更是暴利。 不过是把面磨得更细些,居然就是三倍多的利润! 粗面里还混着些麸皮,果然贵还是有贵的道理的。 “老板,给我来五十斤粗面,五十斤糙米……不要陈旧的,要新的。” 糙米回头用脱谷机再脱一遍就是精米,粗面回去加工一下筛一下就能变成精面…… “真是奇怪,不都是糙米,为什么不要便宜的?”老板一边过秤一边发牢骚。 叶羽笑而不答,既然条件好了当然要给媳妇们吃些好的。 再说了,吃粗粮有助消化。 但肯定要新鲜的,陈年的旧米还是容叶羽拒绝了。 这点差价,还在他的承受范围之内。 “一升油居然要一两银子?怎么不去抢?” 叶羽也知道,在这个没有花生和转基因的时代,油水全靠荤腥,自然售价就高。 好吧,反正从棕熊和野狼身上刮下的油脂还够用很久…… 再说,山上不缺猛兽,他也不缺子弹。 于是叶羽打消了买油的念头,在集市上逛了一圈,又买了些葱姜蒜和干燥后的调料。 “这些就差不多了,接下来……” 离和卖棉花的老伯约定的时辰还有些时间,叶羽拉着沉甸甸的木牛流马,又找到了街上的一间当铺。 “掌柜的,收玉吗?” 叶羽鬼鬼祟祟左顾右盼,确认四周无人之后才小心翼翼地从背包里拿出一块……玻璃。 清澈透明,不仔细看还以为叶羽拿着的是一团空气。 “你……你这是……” 便是当铺老板见多识广也不由得傻了眼,拿着叶羽的那块玻璃来回端详。 “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掌柜的两撇八字胡一抖一抖,过了半晌才缓缓吐出一口气:“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此物应当名为‘琉璃’!” “对对,此物也是我偶然所得,”叶羽装出一副急切的样子,“您就帮我看看,此物可能值得一百两银子吗?” “这个……” 掌柜的眼中浮现复杂的神色,从一方面来讲他的确想把这块“琉璃”拿到手,但一下要他拿出一百两来换……还是不免有些肉痛。 “八十两,不能再多了。” 掌柜朝叶羽比出了一个“八”的手势。 “算了,那你还我。”叶羽说着就要去接那块玻璃。 开什么玩笑,也就是叶羽不想多费周折惹祸上身,要不然让其在城中一月一度的拍卖会上亮相,哪止百两银子? 便是三五百两,对于那些富商高官而言也是能拿得出! “哎哎哎,有的商量,别那么着急对不对?” 见叶羽作势欲夺,掌柜的急忙把玻璃护在怀里,一手捻着胡须,过了良久才缓缓道:“这样吧,我也不坑你小子,九十五两!成交就成交!不成交就算了!” “这还差不多。”叶羽一撇嘴,“拿钱吧。” 之后叶羽又到了另外一家当铺,以一百五十两的高价当掉了那面光可鉴人的玻璃镜子…… 做完这一切之后,叶羽才不急不缓地来到东城门,与那位卖棉花的老伯汇合。 这趟出行,叶羽一共赚了三百零七两银子,米面和调味料一共花费二两银子,加上棉花的三百五十文…… 算起来,还剩三百零四两多些。 最大的收获还是和绸缎庄的雅儿签了长期的字据,今后每月都有固定的七两银子进账。 怀揣着沉甸甸的三百多两银子和几百枚铜板,这是叶羽穿越过来,所获得的……第一笔巨款! 第18章 归家 “老伯,让你久等了!” 来到东城门,叶羽满意地看到了那辆牛车。 没有携款而逃,也没有把这些棉花再卖给别人。 是个可以暂时信任的、老实良善的人。 “就麻烦您跟我一道儿,把这些棉花都送到我家去吧。” “哎,好嘞!” 老伯看见叶羽如期而至也很激动,要知道他可是从初春开始就在这黄湾城中叫卖了半个月,可始终无人理睬。 织棉纱的作坊都说今年的已收够了,不愿再多收这三百斤的棉花。 如今天下太平,没了战事,无论是戎装还是兵甲都已饱和,不再需要额外制作。 也因此,很多靠着种棉花为生的散户们没了出路。 “老伯何不改换出路,种些庄稼?” 一路上,听着这位老伯的抱怨连连,叶羽心中也是有些动容,故而有此一问。 “改换出路哪里有那么简单的?我们那桑村儿全村不是种桑树养蚕就是种麻,要么就是和我一样种棉花。今年大家的出路都不好找噢……” 老伯经典答非所问,叶羽心中却是一动。 如今他正缺少进原料的渠道,若是老伯所言不虚,倒是可以到那“桑村儿”去看看。 只不过叶羽并没有在此时就开口问老伯,而是不动声色地道:“可以到别的村去买啊,要不就到城里买。如今天下太平,衣物原料都被那些大作坊包揽,像咱们这些自己种的都很难再卖出去了。” “唉,种了好几年的棉花了,早忘记庄稼怎么种了……再说,不把这些棉花都卖出去,哪有多余的钱买种子……”老伯还在一叠声地抱怨着。 于是叶羽的目光落在了那头老牛身上。 啧,连他都没有牛马拉车,只能用人力。 这次进城应该顺手买一只好些的牛犊回来的,失策失策。 不过想到这儿,叶羽的心思也是活络了起来。 既然如今有了三百多两的银子,已经不用再为了赋税的事情发愁,那除了织布之外,是不是也能发展些别的营生? 养鸡养鸭还是养牛放羊?正好也能把沼气池充分利用起来…… 想了想,还是否决了这一想法。 原因无他,人手不够用。 还是尽快把另一台织布机也做出来比较好……还有弹簧和飞梭…… 想到这里,叶羽忽然想起自己今天好像还没有签到。 于是他在心中默念系统,进行每日签到。 【每日签到奖励已发放至主人背包,恭喜获得“汽油发动机”x1】 好么,比牛马更加省力的来了。 不过这要怎么搓?搓个老头乐出来拉车,还是直接搓出一辆半挂? 关键是他现在系统背包里没有汽油……石油提炼成汽油的技术……嘶…… 这可不是个小工程啊…… 在老伯喋喋不休的抱怨声和叶羽的胡思乱想之间,那个只有十多户的小村子逐渐出现在两人眼前。 “你就住这儿啊。” 老伯有些惊奇,按理说住在这种小村子的人都该为每年的赋税发愁,哪里能一下子拿出三百五十文铜板,收购他的棉花。 “对,我就住这儿。”叶羽乐呵呵地道。 出门时还是太阳初升,归来时已然夕阳西沉。 果然还是要买头牛,驴或者骡子都行……不然这每次都靠人力去拉,一趟两趟还好,久了身体会受不住的啊。 先前叶羽都是孤身一人,故而没有考虑过这一层。 如今不仅家中多出三名娇妻,每月还要固定进城一趟,这就必须要想个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 不然这每一趟都要他自个儿来拉,他的身体也不是铁打的啊。 “到了,这里就是我所住的小院了。” 在篱笆门外把牛车上的三个大木桶都给卸下来,叶羽很爽快地付清了尾款。 “你这儿还收棉花不?我同村儿的还有几个和我一样,棉花卖不出去的……” 结清了铜钱,老伯很是激动,一个劲儿地追问叶羽还需不需要棉花。 “再看吧,不够再说。” 而叶羽始终没有正面回复老伯,甚至没有留老伯进屋喝口水的打算。 他茅草屋里的秘密不能被人所知,加上这老伯一路之上怨天尤人得紧,字字句句都是上天对他何其不公。 虽说性格老实,但叶羽是真不想与老伯多打交道。 这么说可能有些失礼,总觉得被这一身负能量纠缠上就不会有好事。 所以叶羽只是在门口与老伯道别,看那辆牛车走远后才打开了篱笆门。 “相公回来了?” “夫君回来了!” “叶郎此行不易,一路辛苦了。” 可不是此行不易么?拉了一整天的车,就算他经常锻炼,也不由得腰酸背痛。 叶羽把包袱里那沉甸甸的三百多两银子从身上解下来,交到楚华裳手里:“解开看看。” “好重!这里面是什么啊?” 可不重吗?三百多两,换算成斤都有三十多斤啊。 挂着三十多斤的银子一路走回来,叶羽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 虽说黄湾城内也有把银子转换成银票的钱庄,但叶羽总归是不放心。 楚华裳三女把层层的包袱打开,简直要被银光闪瞎了眼! 整整二十六枚十两重的官银元宝,还有许些散碎银子和铜板。 “夫君,这里面是……” 照雪轻捂红唇,努力克制内心的激动,不让自己惊叫出声。 天知道,她已经多久没有见过这么多银子了! “总共三百两多些。” 叶羽捶了两下腰,冷不防一个小小的人儿蹿进怀里。 “夫君最棒了!” 那是紧抱着他不放的楚华裳,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还有更棒的呢。”叶羽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又对初晴喊道,“初晴来搭把手,把这三个大木桶放倒!” “这些是……棉花?” 初晴心头虽有不解,不过还是乖乖照做。 费力把三个大木桶滚进院中,再度扶正,叶羽又从怀中取出一份字据。 “此次出门,夫君还为你们找了份营生。” 楚华裳取过字据一看:“每月十匹精棉布,每匹……七百文?” “对。以后咱们家,每月都有七两银子进账了。” 别说每年三两银子的赋税,便是三十两都不成问题! 叶羽原本已经做好再度迎接拥抱的准备了,可未想楚华裳却是紧紧攥着那份字据。 眼中,泪水大颗大颗地滚落。 第19章 最宝贵的事物 一开始,楚华裳跟叶羽归家,是没有抱什么指望的。 过往的经历让她对未来感到迷茫,现实的种种困境早已磨灭了她心中那微弱的希望之光。 然而,尽管如此,她还是跟随叶羽一同前行,也许这只是一种无奈之举,亦或是她心底还留存着那么一丝对未来的好奇和渴望。 这人性格还好,不会随意打骂人,又读过书,还是秀才。 想着有一间茅草屋容身,不必再颠沛流离、居无定所,不会再被官兵当作流民给抓起来,也就足够了…… 楚华裳知道,她不再是公主了,她只想好好隐居在乡野之间。 便是耕地、挑水,上山挖野菜,只要能让这样的日子继续下去,就算是做最累最苦的活儿她都能够接受。 可那个选中了她的男人,那个连照雪和初晴一同带回家里的男人,身上充满了不可思议之处。 不仅家里充满了之前在皇宫之中都闻所未闻的事物,出门就能赚回如此多的银子。 如今,更是给了她一份体面的工作! 让她能够靠自己的双手、靠自己的手艺挣钱! 不仅楚华裳,连照雪和初晴,脸上都有些感伤之色。 数年的流离失所,如今,总算是有了归宿。 原本听说叶羽无意中举人,她们的心中又喜又忧。 喜的是叶羽不会与朝堂有所牵扯,她们可以放心在此处居住。 忧的是叶羽家中说是穷困潦倒、家徒四壁也不为过,又谈何给她们安稳的生活? 不说长远,就是今秋的赋税怕是都交不起! 没想到,这个男人所展现出的种种神奇,远不止于这一间茅草屋! 不过短短几天时间,竟就能带回来三百多两现银! 此刻照雪和初晴再不会怀疑公主当日的选择,事实证明楚华裳的眼光的确很准确。 照雪心中还隐隐有些庆幸,好在就在昨晚,自己就已决定,将一切都交托给他…… “好了好了,不哭不哭了……” 见楚华裳落泪,叶羽也是心疼地将她拥入怀中。 虽然不知道她们之前都经历了些什么……但是,至少在叶羽这里,她们不会再迷茫无助了。 因为叶羽,就是他的老婆们,最坚实的后盾! “夫君,华裳一辈子都不要再离开你。” “照雪也是!” “初晴也是。” “嗯。我们可一定要天长地久,生下许多孩子。” 安慰完楚华裳,叶羽躺在躺椅上晒夕阳,只觉得一根手指都不想再动。 这趟进城,实在是太折腾人了。 汽油暂时搞不出来,不过这汽油发动机也算是给叶羽提了个醒。 如今虽然没有汽油,但电力是充足的。 电池技术也不算太难,不如……嗯? 一双柔若无骨的纤纤玉手,悄然搭在他的肩头。 “叶郎此行辛苦,尽管放松身体。” 那是初晴,正在叶羽的身上施展按摩之法。 纤纤玉手在叶羽身上的各处穴位上游走,悄然缓解着他积攒了一天的疲劳。 屋内传来芳香,是照雪正在煮晚饭。 有了叶羽买回来的米面,至少不用再啃难以下咽的干饼子了。 叶羽也是答应照雪和楚华裳,会尽快把另一台织布机给做出来。 三百斤的棉花,约莫三十匹布,也就是二十一两银子。 便是全部织成精棉布也就只够用三个月的,看来还是得尽快到那“桑村儿”去看看。 只是,在晚饭上,初晴犹豫许久,终究还是忍不住道:“叶郎,其实,就在今天中午……” “发生了什么?”叶羽问。 楚华裳和照雪不约而同地低下头去,这副模样看得叶羽眉头一皱。 莫非是她们在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里闯祸了不成? 是在沼气池里点了火,还是不小心把洗衣机给弄坏了? “是这样的,今天中午……同村的李二牛,找上门来了。” “那又怎么了?”叶羽不解道。 回答叶羽问题的是照雪,只见她扭捏道:“我们三人……自从进了夫君家门,一直以本来面目示人。今日夫君不在,初晴听得院外有人叩门,我们还以为是夫君回来了,所以……” “所以……未能及时伪装……” 叶羽的篱笆门虽说安了锁,但篱笆也容易翻越。 只是三年来叶羽和邻里一直相安无事,因此叶羽下意识地忽略了这一点。 天知道那李二牛在看到飞奔到院外迎接“他”的楚华裳,还有以本来面目从屋中走出的初晴和照雪,心中该有多么兴奋啊? “嘿嘿嘿……没有想到啊,那穷酸秀才的茅草屋里,竟是藏着如此三位美人!” “美人们,跟着叶羽那个穷酸秀才有什么用?还不如跟我好了,待他秋天交不出三两银子,你们便是拿他家的房契和地契投奔到我这儿……” “哪里来的毛贼,竟敢在此大放厥词!” 初晴反应很快,立刻就将楚华裳和照雪护在身后,从地上挑起一根扁担握在手里。 棍影如风,把李二牛生生地打了出去! “好!好个泼辣的小婆娘……你等着吧!” 李二牛吃痛,不敢再起色心,只得又从篱笆之外翻了出去。 “当时也是一时情急……望叶郎莫要太过怪罪……” 初晴以为发生了这件事,必然会影响到叶羽在村子里的人际关系,故而有些羞愧。 特别是叶羽还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我确实应该怪罪你。” 初晴心中咯噔一声,照雪慌忙把头垂下,面色也不是很好看。 楚华裳更是直接抓住了叶羽的袖子:“相公,初晴这么做都是为了我们……我们如果好好伪装就不会出现这种事了……” “你要责罚,就责罚我好了!” “和你们伪装不伪装有什么关系?”谁知叶羽却是有些奇怪地问道。 楚华裳三女皆是一怔。 “李二牛竟然敢翻到我们家的院子里来,要我说就该直接打死。就算你们不忍心下手也至少应该打断他一条腿才对啊。哪能就这么放跑了?” 在叶羽心中,三位妻子的安危,和这三间茅草屋的秘密,都是重中之重,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李二牛居然还敢翻篱笆进来? 照叶羽看来,直接打死都不为过! 第20章 斩草要除根 “其实我觉得那李二牛也不是特别坏呀,给些教训就好了吧……” 楚华裳有些不忍,但叶羽的语气毋庸置疑。 他轻轻地抚摸着楚华裳的头发:“倘若今天初晴不在家里,又或者初晴没能打跑那李二牛,你和照雪会怎么样?” “那……”楚华裳眨了眨眼,也是明白过来了。 叶羽出门未归,倘若今天没有初晴在此,等待着照雪和楚华裳的,说不定就只有被侵犯、被强行占有这一个结局! 她的身子是要留给相公的!怎么能给这外来的野男人占了便宜! “如此说来……那李二牛,还真是罪大恶极。” 一想到自己还没给叶羽的身子,要被李二牛给强占了,楚华裳就不由得一阵后怕。 “听为夫的,要是那李二牛还敢来招惹你们,初晴就把他往死里打。明白了吗?” “明白了。”初晴点头,照雪也没有意见。 吃过晚饭,楚华裳从大木桶里取出好些棉花,放进纺纱机里制成棉纱。 照雪打扫家务,初晴在院外练剑,叶羽在院子里闲逛着,想着篱笆应该怎么加固才好。 通个高压电?太显眼了…… 忽然,院内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无论是练剑中的初晴还是踱步中的叶羽都是同一时间警戒起来。 “何方鼠辈?还不现身!” 初晴手中短刃掷出,正朝着茅草屋后的某个方向! “擦!小娘们儿,真够烈的……” 叶羽和初晴都是不由得眉头蹙起,那在茅草屋后鬼鬼祟祟的男人不是李二牛又是谁? “别动手!我是来商量事的!” 眼见叶羽和初晴一左一右呈掎角之势缓缓逼近,李二牛也是赶忙高声喊道。 李二牛心里痒啊。 自从那天在村口,见了国色天香的楚华裳展露出娇颜之后,他就一直难以忘怀。 虽然本着性价比,他选的是一个膀大腰粗的婆娘,可没想到,这婆娘不仅长得不好看,性格还很是凶悍! 一领过门,什么毛病就都爆发出来了。不仅好吃懒做,还喜欢哭天抢地拿东西砸人,让李二牛叫苦不迭,对领去了楚华裳的叶羽也是更加嫉妒。 好在那个穷秀才,除了那个小美人儿之外还领去了两个彪悍老妇,日子应该不会比他李二牛潇洒到哪儿去。 可今天清晨,在路过叶羽院外时的那一幕,深深地刺激了他的眼球! 怎么回事?不是一个瘦骨嶙峋的小姑娘,加上两个行将就木的老妇人吗? 怎么摇身一变,全都变成了倾国倾城,原本绝无可能出现在这小村子里的绝世美女? 没错,给叶羽送别的三个女人,全都是仿佛从画儿里走出来的娇俏美人! 李二牛这哪还忍得了? 他在叶羽家门口附近踱步,等到中午叶羽还没有要回来的迹象。 色字头上一把刀,李二牛到底还是血气上涌,让小头控制了大头。 篱笆门关了不要紧,大不了就翻进去! 让这些娇滴滴的小美人尝尝自己的雄风,软硬兼施,不愁她们不从! 就算叶羽中途回来了又怎么样?他一个穷酸书生,整日叨咕那些之乎者也,能比得上他孔武有力? 李二牛翻墙入院,没想到根本用不着叶羽出马,光是拿着扁担的初晴就能打得他狼狈而逃。 鼻青脸肿的李二牛怎么想都不甘心,决定趁着夜深人静之时再度悄悄摸进去,待叶羽和三个小美人儿都睡下之后,再悄悄地…… 先把叶羽和那个很能打的女的给绑了,剩下两个慢慢玩儿! 可没想到,才刚翻墙入院,就被叶羽和初晴同时察觉了! 被一左一右逼到绝路的李二牛仍然不放弃,还想着怎么能够蒙混过关:“叶羽,你听我说,我这也是为你好。” “为我好?”叶羽感觉有点好笑。 “是啊,叶羽,你看,你就是一个穷秀才,没有半点挣钱的手段,除了这半亩田宅就是靠祖上余荫过活。这样怎么能养得起三个婆娘?不如把其中一两个过继给我,这样也能减轻你的负担……你说是不是?” “多谢二牛哥好意了。我既然领了华裳她们,就有把握照顾周全。” 叶羽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只造型奇异的铁盒子,还在上面安装了一个长筒状的东西。 不止是“格洛克”手枪和配套的消音器,叶羽还往弹夹里一颗一颗压上子弹。 三番两次翻墙入内,挑衅自己不说,谁知道有没有被他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斩草要除根,杀人要灭口。能让人完全放心的只有死人。 永绝后患,才是叶羽在这陌生世界的最佳生存之道! “叶羽!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就算有这个女人护着你又怎么样?你有没有本事和老子单挑?” 李二牛完全不知道等待着他的是什么,此刻还在色厉内荏地威胁着叶羽。 “你赢了,我马上出去,就当今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你输了,我们……” 李二牛眼珠子咕噜一转:“就得交换媳妇!我把我家的媳妇换给你,你把你家的三个媳妇全都送到我家里来……” “不好意思,我这人没有和别人讲条件的习惯。” 上弹夹,开保险,抬手开枪一气呵成。 “噗”、“噗”两声轻响,一颗子弹精准断喉,一颗子弹正从他的脑门正中穿过。 他、他真的敢杀自己? 这是李二牛死前唯一的想法。 李二牛死前仍然带着不可置信的神情,似乎是没想到,叶羽竟然会如此干脆利落地了结他的性命…… 再也没了进一步的想法,就连身躯也无力地倒在了地上。 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显然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好了,接下来……”叶羽对着初晴笑了笑,“毁尸灭迹,会么?” “很擅长。”初晴说。 流亡的这三年,初晴没少做这种事。 可以看出她在这三年的确把楚华裳保护得很好,不然楚华裳不会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娇俏个性。 毁灭痕迹、清理尸体,屋内的照雪和楚华裳浑然不觉。 第21章 缠绵 “今晚就一起睡吧……同房的事情,就到明天再说,好吗?” 处理好尸体,叶羽轻轻搂住初晴纤细的腰肢。 “叶郎既是没有兴致与初晴同房,又为何要这样诱惑于我?” 初晴没有拒绝躲闪,反倒是更进一步,主动献出了自己的唇。 好吧,什么刚大开杀戒,什么要保持警惕,什么不能太过放松都见鬼去吧! 叶羽和初晴在院中,在清冷的月光下拥吻缠绵,彼此都是火热难忍。 也顾不得先哄楚华裳和照雪歇息了,他们一路缠绵着,往叶羽的实验室所在移动。 尽管身为武功高手,对于男女之事也有所了解,但真正体会还是第一次。 在两人身上衣物尽数滑落,叶羽毫无阻隔地与她肌肤相触之时,初晴便是忍不住小声地呻吟一声。 随即死死咬着嘴唇,不愿再让自己发出那样的声音…… “怎么了?为何要这么压抑着自己?” 叶羽那充满魅惑的低沉声音在初晴耳畔响起,初晴扭捏了一会儿才道:“公主……和照雪,都还没睡下呢……” “哦……是怕她们听见?” 接着,初晴便是感觉到,叶羽在她身上游走的双手,变得更加粗暴激烈…… “别!不要这样……” “你不想这样吗?” 叶羽很听话地停了下来,像是毒蛇在诱惑夏娃吃下禁忌的果实:“你要是说不想,我立刻就穿上衣服离开这里,从此以后再也不碰你……” “我……” 清冷的双眸像是蒙上了一层水雾,初晴紧咬着下唇,过了半晌才道:“叶郎欺负人……” “所以,这是‘想’的意思……对吗?” 初晴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她轻轻点头。 “嗯……” 得到了许可,叶羽重新展开了动作,只是初晴依旧压抑着自己,不时从唇瓣之处传来一声压抑的低哼…… 像照雪那般尽情配合很带感,但像初晴这样,不时传出低低的呻吟也很不错…… “叶郎……你欺负我……” “为夫冤枉,这可是你自己同意的……” “初晴……不甘……” 一记攻守互换,在上面的换成了初晴。 “夫君进城一日,定然疲乏……所以,只需躺着就够了……” 此刻的叶羽,除了享受之外还有些懵逼。 初晴不愧是武功高手,体力真好…… …… 也不知道是不是昨晚初晴在后面太过主动的原因,直到第二日清晨醒来,叶羽还在回味昨晚的余韵…… 昨晚真的……很刺激啊。 想不到一向清冷的初晴,也会有如此狂野的一面…… 怀中的轻柔佳人依偎在他身旁,身子小小地动了一下。 “醒了?”叶羽问。 “嗯……醒了。”初晴的声音听上去有些不好意思,显然也是想起了昨晚的羞人一幕,“叶郎可否先不要睁开眼睛,先让初晴穿上衣服……” “这可不行,为夫要好好欣赏爱妻更衣时的可爱模样。” 叶羽说着,又开始了对初晴的挑逗。 “啊……叶郎,不要……” 最后,还是初晴施展出轻功,这才勉强逃脱了叶羽的魔爪…… 出了实验室,见到正在照顾田间作物的照雪,也是低着头,不敢上前搭话…… 照雪心下也明了是怎么回事,也没有多加追问,只是在叶羽随后出门之时,悄声附在他的耳旁: “初晴姐姐脸皮薄,夫君可不要太欺负她了哟……” 我哪有!昨晚被压在下边的明明是你夫君我好不! 咳咳,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嫌疑了。 “系统,我要签到。” 【每日签到奖励已发放至主人背包,恭喜获得“有线青轴机械键盘”x1】 叶羽:“……” 系统,你也玩得越来越皮了哈? 当天傍晚,村中开始传出了李二牛失踪的消息。 “我……我不知道……我就是拿筷子扔他,他就忽然发了火,嚷着什么‘老子不跟你好了,领你一个赔钱货过门,什么用都没有’……然后就出门了……” 那个彪悍婆娘此刻声泪俱下,她也知道李二牛是家中的依靠,没了他这一家恐怕捱不到秋天。 “会不会是进山里去了?” “李二牛这么大个人,能出什么事啊……” 李二牛家里除了他和他老娘,就是前几天刚被领回来的彪悍流民媳妇。村里寻找了一日,第二天还从城里领来了几个衙役。 看在李二牛他老娘给的铜板的份儿上,衙役们也象征性地找了找。然而李二牛那天晚上本就是偷摸前来,谁也没告诉,就连他和叶羽有过节的消息都没人知晓。 叶羽和初晴又把痕迹都处理得干净利落,衙役们连怀疑的对象都没有。 审讯了几人,没有得出结果,最终也只能放弃了找寻,转而向衙门里通报“此人失踪”的消息。 后来?后来李二牛的老娘惨死在家中,李二牛家里的房契和地契都过继给了城里的一户人家,而那彪悍婆娘也就此消失无踪,成了这乱世之中如海般的悬案里,其中一桩。 “如果那李二牛说他知道错了,喊着求饶……夫君可还会杀他?” 这几天楚华裳和照雪也知晓了李二牛死在叶羽手中的事。原本初晴不赞成告诉楚华裳……但叶羽还是那句话。 既然成了夫妻,就没有必要遮遮掩掩的。 这几天叶羽也没再与照雪和初晴同房,只是四个人一起睡。 平日摸摸这个,搂搂那个,倒也别有一番风情。 今日傍晚几名捕快总算离开,楚华裳才有此一问。 “不会。”听得楚华裳的问题,叶羽直接否决。 “可是,总感觉他们一家,好可怜……” 见李二牛一家最终落得如此下场,楚华裳有点于心不忍。 “你可怜他们,谁来可怜你呢?”叶羽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你可是觉得,如果你当年向当今的新皇认了错,他就能放过你,放过你的族叔和兄长不成?” 楚华裳沉默了。 那一夜的熊熊烈火,鲜血与惨嚎,是她过了三年仍挥之不去的恐怖梦魇。 第22章 解心结 那一夜,长安城里,喊杀声震天。 她的族叔和兄长尽皆被屠杀殆尽,新皇猖狂的笑声回荡在金銮殿中。 他手握兵马,当然有资格登基称皇。 “没有人逼迫李二牛做出这种事。但他既然做了,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如果我不杀李二牛,李二牛还是会觊觎你们。甚至可能做出比翻墙入院更加激进的举动。” 原则上杀人灭口是不对的,但现在原则在叶羽手里。 叶羽不知道,李二牛那天晚上,本就是抱着绑了叶羽和初晴,再慢慢享用两个小美人的目的而来。 但他清楚,李二牛这种人,如果得不到他想要的,就会一直纠缠不休。 今天翻墙入院,明天偷溜进屋,后天会不会想着要了叶羽的性命? 并且,就算只是偷溜进屋,倘若被他看到屋里的琉璃瓦,看到床头的三百多两银子,难保他不会生出杀人越货之想。 这里不是法度严明的现代,街上没有监控摄像头也没有巡夜的衙役,遭受到不公找官府都不顶用。 便是哪天不小心有人在山里失踪了,葬身于猛兽腹中,也能成为一桩无法侦破的悬案。 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便是万人之上的皇室,也逃离不了被绝对的武力倾覆,亲族被屠戮的惨剧! 便是法度完善的现代,相信别人也有可能被当成韭菜收割! 信别人会大发善心对你善良?不如相信手里的枪! 信世间有公平和正义?不如相信怀里揣着的银子! 既然已经被盯上了,叶羽绝不会束手就擒,任由这个李二牛威胁到自己! “而站在我的立场上,你们,和这间茅草屋,比李二牛的性命更加重要。” “他敢三番两次地翻墙入院,企图侵犯你们,我就必须取下了他的性命。” 叶羽尽可能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温和,不至于吓到楚华裳,但言语之间还是不可避免地流露出了几分冷酷:“华裳,你明白了吗?” “那如果、如果……”楚华裳小声道,“如果哪天,华裳做错了事,相公会不会和那日对待李二牛一样,责罚我,赶我出家门,甚至于……” “肯定不会啊,你想什么呢?” 叶羽哭笑不得,心想这小妮子原来只是在担心这个吗? “你们是我的媳妇,是我的家人。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狠下心,对你们做出如李二牛那般的事。” 倒不如说,在真遇到危险的时刻,叶羽还会主动替她们抵挡灾祸。 如果一开始还保留着几分戒心,但在照雪和初晴皆是在楚华裳的吩咐之下卸去伪装,对叶羽袒露出前朝余孽的身份,并且将身心都是交予叶羽之后,叶羽就已经将她们视作家人。 嗯,也就怀里这个小妮子……算了算了,还是等两年之后…… “嗯。听到相公如此说,华裳就放心了……” 楚华裳在叶羽的怀中乖巧地缩成一团,呢喃之声越来越小。 家人……吗? 叶羽还想说些什么,脑袋忽然被人托着,转向另外一边。 那是还未睡去的初晴,迫不及待地与叶羽双唇交叠在一起。 她不知道为什么,她只是听到了叶羽所说的那番话。 听到了叶羽所说的话,如果家中有酒她会邀请叶羽对酌。 但叶羽家中没有酒,所以初晴很想吻他。 照雪倒是因为已经睡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举动。 …… “答应你们的缝纫机、织布机和纺纱机……” 叶羽是个动手能力很强的小伙儿。 在接连把缝纫机、织布机和纺纱机做出来之后,接下来的十几天,叶羽没再沉湎于温柔乡。反倒是一头钻进了实验室里,开始捣鼓他的“代步工具”。 还把汽油发动机从系统背包里拿了出来,作为参照。 照理说发动机的结构都是一样的,汽油发动机主要是把燃料燃烧后产生的气体作用在活塞顶上的膨胀压力转变为曲轴旋转的转矩,不断输出动力。 而电动机——也就是电动马达,则是依据电磁感应定律实现电能转换或传递的一种电磁装置。 “老子连洗衣机都能捣鼓出来了,没道理搞不出一个大功率的电动马达!” 这十多天的时间里,除了一日三餐之外,楚华裳三人便是再也看不到叶羽的身影。 叶羽把自己关在了实验室里,回忆着前世所学过的内容,对照着汽油发动机和他之前所制造的各种电动器械的原理,埋首于创造之中……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 从二月初三到二月十四,整整十二天的时间,总算被叶羽给造出来了! 这天傍晚,叶羽走出实验室,却没有第一时间进入茅草屋里吃晚饭,而是在一辆木牛流马上面安装着什么。 “夫君比往常出来得要早了些呢……晚饭可还要一会儿……” “叶郎可要帮手?这个笨重的大家伙是……” “相公!今日出来这么早,可是有什么好事要发生了不成?” 楚华裳如银铃般的笑声从屋内传到屋外,她从茅草屋里窜出来,拉着叶羽的袖子嘻嘻哈哈。 照雪也放着在锅中炖煮的肉汤,好奇地出来查看。 “不用,你们都在一旁看着就好了……马上就好!” 示意初晴不必上前帮忙,叶羽独自滚着一个带着轴承和坐垫、握把的大轮子,将之固定在木牛流马的把手之上。 像是三轮车似的结构,只是前轮安着一个笨重的铁壳子。 “这个要是不成,我就把水井的那个,给拆下来先用着……” 没想到为了这玩意儿花了十多天,原本叶羽以为三五天就能搞定的。 好吧,成与不成,就在此一举了! 叶羽搓了搓手,仔细地安装着上面的电路。 “这是做什么用的啊……”楚华裳。 “是为了推车能够更方便吗?”初晴。 “那为什么轮子上要带着这个大铁壳子呢?”照雪。 “我知道了!说不定是能让车子自己动起来!”楚华裳误打误撞猜出了正确答案。 “对,就是能让车子自己动起来。”叶羽在安装的间隙对三女笑道。 终于,夕阳隐没于天际,初晴拿来了火把照明。 借着火光,叶羽完成了最后一条线路的安装!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 安装完成,叶羽跨坐上去,手放在握把上微微拧动。 下一刻。 这辆三轮车……动了! 第23章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楚华裳三女,何时见过如此神奇的车子? 不用人力拉动,不用牲口牵引,仅需拧动把手,车子就跟活了似的自个儿动了起来! 莫非,自家相公真会法术不成? “惊讶什么?和你们每天用的打水机、洗衣机是一个原理而已。” 都是用电能驱动,让位于其内的电机进行旋转,并且带动物体进行旋转……只不过是第一次进行“充电”式的制作。 电池的原理说来并不复杂,当将两种不同的金属物质浸入电解质中时,这些金属之间会产生电势差,在电极中分别发生氧化和还原反应。 但这,却是让得叶羽花费了整整十天的时间,才总算造出了性能稳定的大功率电池。 “此物,为夫将之命名为……摩托!” 做出来的效果,也是很让叶羽满意。 据叶羽估算,这玩意儿要是充满电,能一口气跑上七十公里! 最高时速,更是可以直接达到四十公里每小时! 已经完全达到了现代电动车的工艺标准,就是造型难看了些。 吃过晚饭,叶羽又做了几个木头框架,将裸露在外的线路尽数覆盖。 毕竟叶羽目前手中缺乏橡胶这类绝缘材料,还都只是用棉纱隔绝,耐水性不太行。 “明日,为夫就前往黄湾城,把剩下的药材都卖了。顺便到‘桑村儿’去看看,能不能建立一条长期稳定的棉花供应渠道。” 楚华裳三女在家中无事可做,又想着帮上叶羽,于是在家中一天到晚地取棉花,纺纱织布。 其效率也是颇为可观,三个大木桶总共三百斤的棉花在她们这十多天的努力之下竟是被消耗了足足两个。 两百斤的棉花,尽数转换成了二十匹精棉布! 若是卖到绸缎庄中,便是足足十四两银子! 要知道,叶羽买下这三百斤棉花,总共才花了三百五十文,而十四两银子,换算过来可就是整整一万四千文! 要是将这三个木桶里的尽数用完,就算把一日三餐的伙食费尽数扣除,其净利润……也能达到恐怖的两万文! 二十两银子,几十倍的暴利,还省时省力省心。 这,便是叶羽尽快寻求棉花供应的动力源泉。 或者把这半亩田都用来种棉花……有点麻烦。 正如当日那老伯所说,术业有专攻。 让叶羽这个工科博士在没有说明书的情况下,去研究怎么种棉花,这就是在为难他胖虎。 “嗯。其实,夫君,家中什么都充足,你不用这么拼命也是可以的……” 照雪关切地建议道。 她是真担心叶羽这没日没夜的生活作息,哪天就把自个儿给累倒了。 在照雪看来,家中有足足三百两银子作为保障,地里的蔬菜一茬儿接着一茬儿——尽管照雪也不知道为什么地里的蔬菜能够成熟得如此之快,居然在春季也能够成熟进行收获,但既然是叶羽整出来的,那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叶羽也没有做什么,只是某天的系统奖励是一百平方米保温塑料薄膜x10。 于是叶羽就不再担心蔬菜的问题了,那几十平方的小院收获一次都够他吃上几个月的。 大棚蔬菜种植技术,了解一下? 创造出恒温恒湿的生长环境,只要不是遭遇暴风雪,叶羽家中就不可能缺蔬菜! 在楚华裳三女来到家中之前叶羽一直过着自给自足的安逸生活,到地里摘野菜,到山中打猎物,时不时地搞些科技改善一下生活。 实在不行……虽然不是农业专业,但化肥他也是会搞的嘛。 就是对土壤的伤害有点大,偶尔用用就行了。 “没事。这是为夫的爱好所在。” 叶羽不以为意地摆摆手,示意照雪不用过多操心。 “夫君……奴家的意思是……” 岂料照雪听了叶羽的话,面色反倒是更加羞红起来。 “奴家的意思是……既然车子已经做好了,那是不是可以……稍微休息一段时间了?” 叶羽见照雪这幅娇羞模样,心下也是暗道一声不好。 不好不好,一忙起研究就没日没夜的,都忘记自己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了。 要雨露均沾,要张弛有度,要家庭和谐…… 总之,叶羽今晚是和照雪一起,在实验室的床上度过的…… 第二天,叶羽精神焕发地起床,从积蓄之中取出了四两银子和一串铜钱,塞进包袱里备用。 “为夫这就出发了,你们要好好的,在家中等我回来。” 在楚华裳三女依依不舍的送别下,叶羽跨上摩托,再一次前往黄湾城。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它永远也不会堵车~ 啊,果然科技改变生活。 想起上次的遭遇,叶羽就有点忍俊不禁。 也不知道冯郎中的孙女和雅儿姑娘是打算多缴纳三倍的赋税,还是屈从于新律法,不得已领个野男人回家? 尽管如此美人竟要名花有主,感觉有些可惜…… 呸呸呸!我在想什么呢!有了三个还不够,还要什么自行车! 有了摩托作为代步工具,不仅省时还省力。 和上次气喘吁吁的样子完全不同,叶羽一路哼着小曲儿,不多时黄湾城的城墙已远远出现在眼前。 嗯,果然人类的需求是科技进步的原动力。 离得近了,叶羽也识相地没再开着摩托招摇,而是和其他百姓一样,推车步行,排队入城。 这次出行,除了带上第二部分的药材之外,叶羽还带上了十匹精棉布。 毕竟他一钻进实验室里就没日没夜的,说不准儿会误了时辰。 今日正好有空闲,便把下月初一的十匹精棉布也一并送过去。 总算通过守城衙役的盘问进了城,叶羽这回直奔冯郎中的铺子所在。 同济行和广施馆之前没给叶羽留下多少好印象,所以叶羽也不打算继续做他们两家的生意。 就是不知道冯郎中一家能不能把这堆药材全部吃下…… 只是,在冯郎中的铺子之外,却是围了好多人。 “冯郎中,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几个泼皮无赖正在铺子里闹事,各种药柜抽屉被打翻一地! 发生什么事了? 第24章 闹事 “冯郎中,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你们、你们……” 冯郎中看着散落在地的珍贵药材,心中也是有苦说不出。 今晨铺子刚开张,几个泼皮无赖便像是等在门口似的,嬉皮笑脸推搡着前来看病。 “来来来,老头儿你给我看看,看看你能不能诊出我有什么病?” 一人撸起袖子,吊儿郎当的把手臂放在台面上。 这些泼皮无赖,原本就算闹事也会有衙役管着,也会避开医馆粮铺这类民生所系的地方,所以哪怕看到他们成群结队前来看病,冯郎中心中也是无甚在意。 只当他们是正常病人,为他们问诊把脉。 “喂,冯郎中问你昨天吃了什么啊。” “吃了什么?五斤牛鞭,五斤鹿鞭,还有八升新酿的米酒!” “你小子吃这么多?也不怕把牛皮给吹炸了!” 可这些家伙从一开始就嘻嘻哈哈的,明显就不是正常来看病的! 冯郎中耐着性子勉强把完了脉:“应是有些肾虚,这样吧,我写一副方子,你按着……” “什么?这老头说我肾虚?” “哈哈哈哈!” 冯郎中只是如实道出了脉象,没想泼皮无赖却是将之当成了一个笑话大声取笑。 “依脉象而言确实如此。不吃药也可,只是要节欲……” “喂,郎中说你要节欲啊!” “哈哈,哈哈哈……笑死老子了……” “这里是医馆,几位若是不看病,就请出去吧。” 冯郎中压抑着怒火,尽可能平静地下达逐客令。 “妈的,什么庸医!”可被诊脉的那人像是面上挂不住,突然勃然大怒一拍台面,“老子根本没病!” 没病?没病你看什么诊? 像是摔杯为号,其余几个泼皮的面色也是变得不太友善起来。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 冯郎中也是看出来了,这几个泼皮无赖压根儿就不是来看诊的,而是来闹事的! “想干什么?今天我们就要掀了你这个庸医的摊子!” “你们、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 踢板凳,砸柜台,还把药柜的抽屉一个个扔到了地上,各类药材散落一地。 只是他们没有对冯郎中动手的打算,而是大声嚷嚷着,制造些动静,就好像是在刻意吸引眼球。 就连里屋的冯书雁听到响声前来查看,就连铺子外面围了一圈人,这群泼皮无赖还是没有罢手的打算。 “哎哟呵?这儿有个小娘皮子挺不错的啊?” “广施馆的二公子不是正想纳一房正妻吗?刚好把她送过去,哥几个儿也能领些赏钱!” 几个泼皮说着,就要去抓住冯书雁! “不许动我家书雁!” 冯郎中急了,连忙抱住其中一个泼皮的大腿! “冯郎中,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被抓住的那个泼皮,竟是从腰带上抽出了一把小刀! “你们、你们……” 这群泼皮无赖,一开始就是冲着冯书雁去的! 并且,是受了广施馆的二公子指使,和黄湾县的县令串通一气,想要强行将冯书雁绑过去! 你冯郎中不是闹得欢吗?不是抗议吗? 你家孙女都嫁出去了,你还有什么好无理取闹的? 也是因此,衙役迟迟没有出现,任由泼皮无赖把郎中铺子翻个底朝天。 目的,就是为了引冯书雁出面,好把她强行带到广施馆去! “放开她!” 一大蓬粉末扬在半空中,泼皮无赖们纷纷躲避。 那是初晴在临行时给叶羽的,用于防身的药粉……其实就是山药皮的粉末。 一旦沾上就会引起过敏反应,皮肤奇痒无比! 费了好大力气挤进人群,叶羽原本以为只是医患之间的纠纷。 没想到,却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 泼皮无赖们离冯书雁还有几步远的距离,叶羽撒得又极准,刚好把靠近冯书雁的几个都全笼罩其中! “什么东西?” “好痒……我身上好痒!” 泼皮无赖抓耳挠腮,叶羽趁机抓起冯书雁:“走,到官府报案去!” “可是爷爷……”冯书雁犹豫道。 片刻之间,泼皮无赖们已经聚在一起,挡住了门口。 只是其样子有些滑稽,不停地抓耳挠腮,活像一只只猴子。 “小子,有种!” “今天不打得你叫爷爷,老子还怎么在这黄湾城里混?” 叶羽也没废话,从地面上捡起抓药的秤杆,挡在冯郎中和冯书雁面前。 叶羽原本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但这不妨碍他做出最为准确的判断。 只见他一手秤杆一手药包,竟是让得泼皮无赖们不敢再造次! “你谁啊?”有泼皮问。 “你管我是谁?”叶羽的声音很是冷厉,“你们再不滚,就等着活活痒死吧。” “来?你往这儿洒,来。” 泼皮乐了,指着自己的脸,对着叶羽挑衅。 从原则上来讲,叶羽不想卷进这桩闲事里。 他只想让这群泼皮无赖知难而退,化解冯郎中的危机,卖掉车上的药材。 之后冯郎中是选择忍气吞声还是上报官府,都跟叶羽没有半分关系。 他和冯郎中的交情还没有好到能为他背上人命的程度,能为他出头已是仁至义尽。 所以叶羽没有拿出腰间的“原则”,只是洒出一包药粉。 于是局面僵住了。 泼皮无赖堵在门口,叶羽手中的药包和秤杆也让得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怎么回事?听说这里有人闹事?” 衙役们“及时”赶到,随意扫视一片狼藉的地面。 “官差大人,您听我说……” 冯郎中连忙站起来,正想陈述,却见领头的捕快一挥手:“全都带走,回衙门再说!” 这不对! 照理说,泼皮无赖在冯郎中的店里闹事,最多也就是让泼皮无赖赔点儿银子,要是冯郎中不打算追究,那就遣散当做无事发生也就算了。 情节严重的,才会抓起来关几天。 可这……一起带到衙门审讯,算是怎么回事? “书雁呐,你把门关了,回里屋等着……” 冯郎中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领头的捕快不耐烦地打断:“我说的是全部!没有听到吗?” “没有关系的,我相信黄大人定会秉公执法。” 冯书雁搀扶着冯郎中,轻声安慰道。 叶羽也把药包和秤杆扔下,跟着衙役到了衙门。 第25章 对簿公堂 事实证明,无论是哪个朝代,最不缺的还是吃瓜群众。 场景从冯郎中的药材铺子转到了衙门,于是围观群众也跟着转移到了衙门,聚在门口伸长脖子看热闹。 这是叶羽第一次来到这衙门,身临其境还挺带感。 “威~~~武~~~” 衙役们整齐地排成两排,手里的板子铛铛铛敲着地面。 一身官服的黄大人不急不缓地走来,坐在堂前一拍惊堂木:“堂下何人?报上名来!” “黄大人!您可要替小民几个做主啊!”几个泼皮无赖立马下跪,声泪俱下地控诉着,“我等不过是到冯郎中的医馆之中看病,竟遭到如此毒打!” 一边说着,还一边露出满身的抓痕。 那就是他们自己抓的,却反咬一口,推说是被叶羽所打伤! “哦?竟有此事?” “黄大人。”另一边,冯郎中也是在冯书雁的搀扶之下,颤颤巍巍地跪了下来,“这几个泼皮无赖,今日清晨借看病为名,来我店中闹事。若不是这位公子伸出援手,恐怕我这孙女,就要被他们给强行掳去了!” “黄大人!这老头儿是庸医!乱给我安了一个什么肾虚的诊断,我这哥几个儿一时气不过,所以才……” “你没病,你来我铺子里看什么诊?”听得此言,冯郎中也是怒道! “谁说我没病?那是你这庸医不会看!”泼皮无赖反唇相讥。 “那你又为何要掳冯小姐,去给那什么二公子领赏钱?” 叶羽轻飘飘的一句话,噎得那个泼皮无赖哑口无言! “大胆!见到黄大人,你怎么不下跪?”其身边有人嚷道。 “你是何人?见着本官为何不跪?”堂上的黄大人也是问道。 “我是叶羽,中秀才之位。按律法,可见县令而不跪。” 叶羽身姿挺拔,傲然立于堂中。 虽说律法里有这一条,不过一般为了表示尊敬,很少有秀才面对官服而不下跪的。 其真实原因,还是叶羽玩不来古人动不动就下跪的这一套。 “好,既是秀才,本官就不追究你的过失。” 黄大人一拍惊堂木:“但!你无缘无故殴打这些人,今日必然要给本官一个交代!” 能不能用一发子弹让这狗官闭嘴啊,叶羽无奈地揉了揉鼻梁。 “首先,他们这伤是自个儿挠的。其次,事情的起因还是因为这群泼皮无赖大闹冯郎中的铺子,并且要把冯小姐掳到广施馆。草民出于无奈,这才出手相救。” “是这庸医!他给我这兄弟乱下诊断……” 有泼皮梗着脖子跟叶羽叫板,只是在听到叶羽的秀才身份之后,其底气倒是弱了一些。 “我冯望年走南闯北五十余载,把脉无数!这黄湾城里多少人是经我手而愈?你大可以去问问!” 泥人还有三分火气,被一而再再而三的叫做庸医,冯郎中也是一股怒气直冲心头! “那你也是庸医!” 泼皮无赖们七嘴八舌纠缠不休,可叶羽的声音再度适时响起。 “那你们掳冯小姐之事,又该如何解释?” “我、我们……”泼皮无赖互看一眼,其中一人突然灵机一动,“我们是想,既然这人医术如此糟糕,要不然就干脆和广施馆合并了,这样我们也算是为百姓造福,还能领些赏钱……” 好家伙,这颠倒黑白的能力不错啊。 真不愧是专业的泼皮无赖啊。 “你们可有问过冯姑娘和冯郎中的意见?冯姑娘,你可愿意下嫁给广施馆的二公子? “自是不愿。”冯书雁摇头道。 “那冯郎中,你可是愿意让自家的铺子与广施馆合并?” “老朽从未有过这等想法。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有!” 冯郎中吹胡子瞪眼,气得面色涨红。 “那就是这群泼皮无赖在无理取闹了。”叶羽的目光转向端坐在堂上的黄大人,“黄大人,您觉得呢?” “我、我们这是一片好心,是无心之失……” 泼皮无赖们的目光躲闪着,只想着能挨几下板子就能结束。 真是晦气,原本都快到手了,偏偏冒出个秀才来碍事! “咦?我好像听到有人在议论我?” 那是身着锦缎轻摇纸扇的翩翩公子,正从衙门之外缓步到堂中。 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路,这一位的大名在黄湾城中无人不晓。 因为他,就是广施馆的二公子,陈广智! “哎哟?这不是陈公子吗?” 黄县令非但没有阻挠,反而还对其微笑示好。 “黄大人。”陈广智收起纸扇,对堂上的黄大人作上一揖,又对着叶羽微微一笑,“方才听闻这位仁兄数次提到在下,可是在下有什么地方得罪过仁兄?” “并无。”叶羽坦然道,“我今日与陈公子也是第一次见面。” 并无?并无你在这儿坏我好事? 陈广智在心中冷哼一声,面上依然不动声色:“方才我在府衙之外,也听了个大概。虽说是误打误撞,不过这几位兄弟既是为我着想,我便不得不进来说句公道话。” 为你着想?你这是承认他们是你指使的了? 叶羽心下好笑,只是沉默不语。 他倒要看看,这陈广智的葫芦里,究竟要卖什么药? “是这样,对于冯家小姐,在下也是早有仰慕。如今一见,更是惊为天人。听闻冯郎中这些日子正在为领流民一事而发愁,刚好在下这段日子也有娶妻的打算……” “不如这样,让冯小姐嫁于我,广施馆与冯家铺子亲上加亲,守望相助。如此一来,冯郎中不必再为流民一事而烦恼,冯小姐也有了好的归宿。黄县令也不用再为难,可谓皆大欢喜。黄大人,你看如何?” “妙、妙!” 黄县令抚着胡须,竟是满脸陶醉之色。 “冯望年,你不是这段时间一直上衙门抗议,不想领流民回家吗?你把你家孙女儿嫁出去不就得了?” “大人,民女与陈公子并无情愫……” 冯郎中满面纠结,冯书雁急忙对黄县令说道。 可黄县令一拍惊堂木,竟是要直接做了主:“本官宣布,此案就此了结。既是男未婚、女未嫁,又都出身医术世家,那便寻个良辰吉日完婚,皆大欢喜!” “黄大人!民女不服!” 冯书雁说着,竟是直接站了起来! “你还有何话可说?领流民也不愿,让你成婚你也不肯!你们爷孙俩儿是真要与大梁的律法过不去吗!” 黄县令一拍惊堂木,也是动了真怒! “民女不敢……”冯书雁银牙轻咬,转而看向叶羽,“民女之所以不服判决,并非想对抗律法……而是,民女早有婚约在身!” 叶羽一脸懵逼。 不是,你有婚约就有婚约吧,看我干啥? 第26章 相救 “民女之所以不服判决,并非想对抗律法……而是,民女早有婚约在身!” 虽是身在公堂,虽是在对着黄县令所言,但冯书雁的目光却是转向了叶羽。 千万不要拒绝啊…… “民女其实……一直瞒着家里人,所以才不肯领流民成婚,也不肯嫁给陈公子……” “你有何隐情?”黄县令沉声道。 老来成精,这位黄县令自从任这黄湾县县令以来就是再没挪过窝,再也没离开过这黄湾城。 看着同乡升迁贬谪,他依然在此富庶之地,担任七品小官巍然不动。 就连变了天儿都没影响到他,县令依旧是县令,不论这天下是大梁还是大楚。 他知道冯书雁想说什么,更知道这话必然会惹恼广施馆的二公子。 但他还是要追问,在这公堂之上,在衙门口的众目睽睽之前。 他就想看看,冯书雁有没有胆子在此众目睽睽之下说出这话,而叶羽又有没有胆子敢承认! 而冯书雁紧咬下唇,也是在心中有了决定。 她与叶羽相见不过寥寥两次,但叶羽看她的眼神是和别的男子不同的。 与其答应三番五次不怀好意,设局作弄她的陈广智,不如……不如赌一把,叶羽的人品! “其实民女,早已与这位叶羽,叶公子,私定终身!” ——关我什么事啊从何而来啊我要是早认识你还至于领三个媳妇过门吗! 叶羽真的很想说上山的药材都被他采完了这是他最后一次来卖药了之所以救你不过是出于人道主义顺便给那一车药材图个好价钱…… 我好心好意救了姑娘,怎么姑娘现在却要恩将仇报? 说恩将仇报也算不上……至少,在容貌和身材方面,冯书雁与楚华裳三女那种宫廷出身相比都毫不逊色,同样都是祸国殃民的美人级别。 这样一位美人带着恳切的眼神看着他,把他当作唯一的希望,面上还带着不知道是因为羞涩还是激动而泛起的一丝红润。 叶羽自认他不是见色起意之人……只是,他也不忍心看如此美人深陷水火之中。 不管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叶羽,果真如此吗?” 加上堂上黄县令还在追问,激起叶羽脑后一块反骨直突。 “既是书雁坦白,叶羽就不好再隐瞒了。” 叶羽向冯书雁投去一个让她安心的眼神,对黄县令抱拳道:“实际上,叶羽经常往冯家铺子里送些药材,一来二往,与书雁已是暗生情愫许久。只是因为在城中没有居所,这才一直难以开口……” “你看看,冯郎中,你家闺女都有相好的了,你这些天还在这儿反对啊、抗议啊个什么劲儿?”黄县令说着就要去摸惊堂木,“好啦,既然如此……” “慢!” 发话的是陈广智,此时他正紧攥着纸扇,面上满是不甘:“方才听闻,叶兄可是卖药材的?在城外居住?” “是如此。”叶羽答道。 “哈哈哈……叶兄不必如此多礼,”陈广智忽然开怀大笑,“既如此,今日我与叶兄一见如故,便送一套城中的宅子给叶兄,并且叶兄今后卖药材也尽可来我广施馆,保证会给叶兄一个公道的价格!如何?” “我会考虑的。” 尽管心下决定今后对这个人有多远离多远,叶羽至少表面上还是要应付过去。 “但是——”陈广智忽然拉长了声音,“你看啊,叶兄,俗话说男儿志在四方,小弟我呢,又仰慕书雁许久。既是书雁还未过门,那不如……嗯?” “不如什么?”叶羽微笑,假装没有听懂。 这人是真没听出来还是在装傻?这种乡野村夫是怎么考中秀才的? “叶兄,我可要提点你一句。在这黄湾城中,一个秀才,恐怕还不够和我广施馆掰手腕的……” “我们不是良好的合作关系吗?为什么要掰手腕?”叶羽还是微笑。 “有些事情,你可以去争;但有些事情,是你无力去争的!”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啊……”叶羽百无聊赖道,“那个,黄大人,差不多可以下达判决了吧?” “慢!” 发言的还是陈广智,右手的纸扇狠狠地砸在左手掌心。 我到底是为什么要去和一个连举人都不是的家伙低声下气的?就算黄大人下达了判决又如何? “书雁,你当真不肯给我一次机会吗?” “这应当是我第十次拒绝你了,陈公子。” 冯书雁盈盈施礼,只是其口中吐露的话语却是坚定的拒绝之意:“我并不想嫁给你。” “好……好!” 当着堂上黄大人,当着捕快衙役和县衙门口的围观群众,陈广智到底还是没有失了体面破口大骂,只是在极力压抑着心头的怒气,阴森森地对着叶羽说道:“你是叫叶羽吧?既然萍水相逢,我可要好好提醒你一句……” “有些福分……可是你这种人,没有命去享的!” “是。有些福分,的确是一些人没有命去享的。” 不咸不淡地回敬了陈广智一句,叶羽对着冯书雁和冯郎中道:“既然话都说开了……我们回去吧。” “来,爷爷……”冯书雁费力搀扶起冯郎中。 “慢着!” 堂上传来一声惊堂木,这回发话的换成了黄县令。 “黄大人,还有什么事吗?” 叶羽眉头微微皱起,到底还是回身抱拳道。 “你们说暗生情愫就暗生情愫,说私定终身就私定终身,视我公堂为何物?”黄县令抚着花白的胡须,老神在在地道,“这样吧,我也不多为难你们,只要你们在这公堂之上证明,你们的确彼此相爱着对方,这就够了!” 哪有相爱之人如此生分,化险为夷不仅没有拥抱,连手指都不碰一下的? 黄县令在黄湾城里担任多年的县令,眼光何等毒辣? 其他的证词都有待商榷,但至少——这什么暗生情愫私定终身,是假的! “敢问大人,要如何证明?” 总不会是“你们把心都掏出来,让本官看看你们的心里有没有对方”这种证明方式吧?真要是这样……黄湾城说不定就要换一个县令了。 压满子弹的格洛克在系统背包里蠢蠢欲动,叶羽很想早些结束这一场无妄之灾。 “这样吧,你们……在这公堂之上亲个嘴儿,也就算了!” 第27章 化险为夷 “这……太荒唐了!” 叶羽还在原地发怔,冯书雁便是激动地说道。 “咳,大人。书雁面皮薄,要不然还是……”叶羽也是硬着头皮道。 “那可不成。”黄县令悠哉道,“本官既是当了你们私定终身的见证人,就一定要见证到底!既是暗生情愫,能够让冯郎中公然抗议律法,能毫不犹豫拒绝广施馆二公子的好意……那就说明,你们一定是深爱着对方的!” “为了证明这一点,只是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亲个嘴儿,表明你们非对方不嫁,非对方不娶……又有什么难的?” 见冯书雁和叶羽面色为难,杵在原地没有进一步的动作,黄县令的表情也是变得有些不善起来:“还是说,你们不过是在诓骗本官?今日在公堂上所说的,都不过是尔等的权宜之计!” 连一边面沉如水的陈广智,也勉强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就是啊,叶羽,你要是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证明了自己,我便甘愿认输……” 随即,不论是陈广智还是黄县令,乃至堂内堂外的所有人,表情都瞬间凝固在了脸上…… 包括叶羽本人,在那一瞬间脑中一片空白,惊愕之色像是晚了一拍才从他的脸上浮现。 刚刚那一瞬间,冯书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步走到叶羽面前,在他的嘴上啄了一下…… 真的是用“啄”的,快到叶羽恍惚之间分不清那柔软的触感是真是假。 自己刚刚是被这位美人亲了一下么? 好像是吧?应该是吧? “大人,此举……可能证明我对羽哥哥的一片深情?” 羽哥哥是谁?我? 书雁姑娘你不要叫得这么亲热啊我真的会以为你对我有意思的啊—— 冯书雁害羞地将头低着,刘海遮住了她的脸,叶羽看不清她的表情。 但陈广智的表情叶羽还是看得清的。 目眦尽裂、怒发冲冠、狰狞可怖等词汇用来形容陈广智此刻脸上的表情绝不过分,看着叶羽和冯书雁的眼神就像是要把两人尽皆生吞活剥。 “你们这对……狗男女!” 陈广智紧咬着后槽牙,声音几乎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 “我们情投意合天生一对,恐怕轮不到你来反对。” 叶羽跨出一步,挥臂把冯书雁挡在身后。 不知道这时候如果把冯书雁搂在怀里,给陈广智的刺激会不会更大……但叶羽还是没好意思做出如此得寸进尺之举。 人姑娘都放下矜持主动吻他了,他总得给姑娘一点儿缓冲时间不是? “行,好,叶羽兄台魅力举世无双!陈广智叹服!” 陈广智对着叶羽一拱手,接着竟是连黄大人的脸面都没给,直接甩袖出了公堂! “那……那我们……”泼皮无赖们见陈广智走了,也是有点摸不着头脑。 “尔等寻衅滋事,理当重罚,加之强抢民女未遂,罪加一等。罚银二百两,各打十五大板!” 黄县令一拍惊堂木,下达判决! “好!” “黄县令不愧是好官啊。” “多亏了有黄县令,才把黄湾城治理得如此繁荣……” 衙门外的百姓都在叫好,只有几个泼皮无赖叫苦连天。 “二百两?十五大板?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我们去哪儿凑那二百两去啊?” “本官自有办法。”黄县令肃声道,“尔等今日若是无法凑齐,送来衙门……那便拿城中房产来抵押!” “啊?” 泼皮无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傻了眼。 要他们离开黄湾城?那比杀了他们都难受! “行了,尔等受此十五大板,便筹钱去吧。至于你们……” 黄县令安排完泼皮无赖,又转头看叶羽等人。 “冯书雁,你可想好了?本官……不断家务事!” “是。书雁早已决定,此生要与羽哥哥长相厮守。” 冯书雁的心绪像是已恢复了平静,她扬起脸,对黄县令微笑道。 “既是如此,本官也就不过多为难你们了……”黄县令意兴阑珊地朝他们摆了摆手,“没有别的事,就先回去吧。” 对于黄县令而言,能够解决冯郎中这个刺头儿,让他别三天两头跑来衙门口抗议,他的目标就已经达成了。 至于求而不得的陈广智之后会怎么做……只要进不到他的眼中,他也就管不着。 “多谢大人。” “多谢大人。” 冯书雁和叶羽先后答道,带着忧心忡忡的冯郎中出了县衙。 直到回到郎中铺子里,来不及整理地面上的杂乱,冯郎中先一步关上了铺子的门。 “书雁呐,你老实告诉我……你和叶羽的事儿,是真的吗?” 冯书雁轻轻摇头,又对叶羽道:“方才在公堂之上,一时情急,出此下策……万望叶公子,不要见怪。” 叶羽心说我见怪什么?这占便宜的不是我吗? “冯郎中不要多想,权宜之计罢了。”叶羽也说。 “你们……这……”冯郎中踌躇半晌,在大厅里来回踏步,突然又狠狠一咬牙。 “不行!这黄湾城是不能再待了!” “等会儿?我有些药材……”叶羽忽然一个激灵。 冯郎中像是下定了决心,完全没理会叶羽,只是招呼冯书雁道:“书雁呐,你去里屋,把咱们这些年攒的钱都取出来……我在云中县还认识一些人……” “我是来卖药材的……” “我们先看这两天能不能把房契给转出去……不能也不要了!” “那什么,冯郎中,你能不能听我一句?” 叶羽觉得,为了他的药材着想,怎么着也得把冯郎中稳住。 这刚得罪了广施馆,冯郎中也不愿收,剩下一家不用想都知道肯定会趁机压价。 叶羽救他们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和他们挥手道别的啊。 “哎呀,我现在没心思管你那些药材!容后再说、容后再说!” 容什么后啊,容后我还找得着你们吗? “便是冯郎中带着冯姑娘远走高飞,又能逃到哪儿去?逃到西域还是突厥?逃往南蛮还是乘船出海?” “你什么意思?”冯郎中面色不善地看着他。 叶羽坦然与之对视:“没什么,我只是想不出这天下,还有哪一处,不在发放流民……” “或是在,抓流民。” 第28章 嫁给叶羽? “没什么,我只是想不出这天下还有哪一处不在发放流民……” “或是在,抓流民。” 听得叶羽的话,不仅冯郎中,连冯书雁的动作都是停了下来。 是啊,除非躲进深山老林不问世事,否则这世间又有哪里是不受朝廷颁布的新律法管制的呢? 就是换了个住处也不过是重复抗命不从的过程……更有可能的是,会被当做流民抓起来! 发生了这种事,黄大人至少在短期内是不可能给他们签发路引的,他们就算逃到别的郡县也没有合理的身份。 得罪了广施馆还是小事,万一被当做流民…… 那不仅嫁娶之事,便是连生死都由不得他们自个儿了! 更别说,以冯书雁这般姿色,有极大可能会被卖入青楼! 到那时,可就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那、那你说……该怎么办?” 六神无主的冯郎中,嘴唇蠕动着,竟是把叶羽当成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要我说,你们还是在这儿,该开门开门,该卖药卖药,等过段时间,风头过去了,你再以‘孙儿既已寻得归宿,老朽也当云游四方’为由,向黄大人寻求路引……” “就算这样,黄大人也只会签发我一人的路引啊。书雁儿还是……” 冯郎中思索片刻,忽然瞪着叶羽,“好家伙,我原本以为你小子是正人君子,没想到你居然也……” “你想哪儿去了?” 叶羽无奈地再度解释道:“只要你能得到路引出去,之后重新在别的县里定居,再让冯姑娘以省亲的名义去探望你,你们两个相会了之后就再不回来!这不就完了吗?” 在叶羽看来,不论是发展科技还是做事,都不能抱着“一棍子打死”的想法。 虽然俗话说得好,“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那个人”,把敌人一枪崩了比任何手段都要更加方便快捷…… 但显然,科技的进步靠的不是武力而是头脑,这世间也有无法完全用武力解决的情况。 今日在公堂之上,叶羽大可以拔出格洛克大开杀戒,之后带着三个媳妇上梁山落草为寇安营扎寨,架起火炮吹响反攻的号角。虽然这个世界有没有“梁山”这地标还是两说,但叶羽怎么想都不会这么去做。 原因很简单,这么做对叶羽一点儿好处都没有。这完全不值得。 付出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好吗?他叶羽为啥要冒着杀头的风险这么去做啊? 又不是楚华裳前朝余孽的身份被发现了,药材卖不出去他叶羽最多损失六七十两银子。 可一旦和官府对着干……凭叶羽一己之力,有几个脑袋敢这么折腾? 这种时候,就要拿出解决问题的耐心,抽丝剥茧,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之后徐徐图之,让得纸上的项目设计图得以落地。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所以在公堂之上,叶羽据理力争,至少没让事态进一步扩大。 在这铺子之中,叶羽更是为冯郎中和冯书雁想出了一个行之有效的迁居过程! 今日在公堂之上,叶羽也是看出来了,黄县令想要的就是一个安稳,不论冯书雁是嫁给陈广智还是叶羽,总之只要冯郎中不再带头闹事,反对新律法,那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之后冯郎中是远游也好,迁居也罢,黄县令应该也都不会过多为难他。 而陈广智无非就是馋这妹子的身子……但这家伙的势力也就在黄湾城中,只要远离黄湾县,山高水远的,广施馆势力再大,也是鞭长莫及。 在这黄湾城中他也做不了什么,能做的不过是纠集一些人,在黄湾城外给叶羽一些教训,如今日雇佣这些泼皮无赖一般,让得叶羽知难而退,不再对冯书雁有惦念。 城内有衙门可以做主,而在城外……叶羽就更不担心了。 城外的猛兽很多,一些人在山上迷了路,葬身在野兽腹中……也不稀奇,对吧? 叶羽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否则也不会挺身而出,在公堂之上当众与陈广智作对,主动把冯书雁的事情揽到自己身上。 “如何?现在可以谈谈我那些药材的事儿了吗?” 而叶羽的目的……当然不是因为他善心大发,其实就只是为了把车上那一货仓的药材卖出去。 分享是把自己多的拿出来分享,而不是委屈自己成全别人。自己都吃不饱穿不暖怎么可能会有多的分给别人? 山上的药材本就已经被叶羽和初晴采得差不多了,原本在卖完这一次后叶羽和冯郎中就再无瓜葛。 只要能稳住冯郎中的心,让他继续在黄湾城里待上一段时间……在这次交易过后,冯郎中是要带冯书雁去云中县还是哪儿都由得他们。 要是还让冯郎中给跑了,叶羽这桩生意可不就亏大了吗? 再者叶羽这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啊。 “先等风头过去,之后我再离开……也不行!” 谁知冯郎中考虑许久,还是摇头:“不能让书雁独自待在这黄湾城里!” “爷爷,没关系的。我能照顾得好自己。”冯书雁劝慰道。 “那也……” 冯郎中忽然道:“书雁呐,你觉得叶羽这人怎么样?” 叶羽:“???” 你丫的不会是老糊涂了吧?叶羽真的很想这么说。 冯书雁犹豫了片刻:“有责任、有担当,能挺身而出,是世间难得的好人。但是……” “倘若爷爷让你嫁给他,你可愿意?” “我家已经有三个媳妇了啊!”叶羽脱口而出。 死老头子你在想什么啊!有会把自家这么漂亮的孙女儿往别人家推的吗! 你要推也往广施馆那边好不好啊!那儿有个二公子正眼巴巴地馋这妹子的身子呢! “怎么?觉得我家书雁配不上你不成?”冯郎中语气不善道。 “那倒不是。”叶羽无奈道,“但你总要问问她本人的意见对不对?” 在叶羽看来,冯书雁这种洁身自好,便是陈广智再怎么追求都不屑于理睬的美人,是肯定不会…… “是啊。既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亲过了,也当众承认了私定终身的关系……” 岂料,冯书雁看向叶羽的表情忽然变得柔情似水:“那便是顺水推舟,真正嫁给羽哥哥……也是合乎情理的……” 书雁姑娘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啊! 叶羽此时特别有种误上了贼船的心情。 第29章 暂住 “书雁姑娘,你……可想好了?” 行啊,反正这事儿我也不吃亏对不对? 这妹子既然一点儿没把婚嫁之事当回事儿,今日在公堂之上黄县令也说“清官不断家务事”,那叶羽没道理拒绝一个如此美人的主动投怀送抱对不对? 多大点儿事啊?不就是家里多了一个小娇妻吗? 叶羽看好戏似的,双臂抱怀看着神色娇羞的冯书雁。 “书雁自是不会反悔……爷爷,书雁还有几句话想要对羽哥哥私下说,这就带他回里屋去了,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 冯郎中也是激动得老泪纵横:“只要你的婚姻大事有着落了,那爷爷我啊,也算是能放心咯……” “羽哥哥,请。” 铺子里有后门通往里屋,冯书雁站在后门前,对叶羽做出了一个“请”的动作。 咋的?瓮中捉鳖啊?还是准备了毒药等着威胁我呢? 手里有压满子弹的格洛克,家中有精通毒理的初晴在,叶羽还真不怕冯书雁搞出什么小动作。 “当然可以。” 叶羽微笑着,跟着冯书雁进了里屋。 穿过走廊和大厅,一直进入女子的闺房,胭脂水粉的馨香袭入叶羽的鼻尖。 而在关上闺房的门后,冯书雁竟是直接跪在了叶羽面前! “书雁恳求公子,暂时收留!” 叶羽还以为她是想和自己谈条件,没想到竟会是如此直接的恳求。 “怎么,我不是你的羽哥哥吗?这会儿怎么不想着和我完婚了?” “书雁自幼与爷爷相依为命,如今遭逢此变,实是不忍让爷爷担心,所以才编出这等谎言……”冯书雁轻咬银牙,“如今骑虎难下,外有那陈公子虎视眈眈,内有爷爷放心不下,只有公子所在这唯一的去处了。” “如果我不答应呢?” “若公子不肯答应……那书雁,真就无处可去了。” 哦那你就流浪去吧四海为家随你便反正这和我也没什么关系—— “答应你,对我有什么好处?” “一百两银子……可够?” “不够。” 听得叶羽如此直截了当的拒绝,冯书雁心中也是有些苦涩。 除了银子之外,能够打动叶羽的……也就只有自己的美貌,和这一身医术了…… “今晨……为何公子会出手相助呢?” 今晨在铺子门口聚集那么多人,其中不乏受过冯郎中恩惠之人,可只有叶羽挺身而出,拯救冯书雁于危机之中。 “没有为什么,路见不平。” 叶羽总不能说我也没想到会这么麻烦,以为帮你们把这群泼皮无赖打跑了就完事儿了结果还闹到了县衙……还得罪了广施馆,现在想想还真是挺后悔的。 “那为何公子不肯再助我一次呢?” “我为何要再助你一次呢?” “书雁保证不会过多干涉公子的生活,只要有一处容身之所就足够了。” 问题就在于这“容身之所”上啊,叶羽怎么可能会随便带一个女子回家,分享茅草屋里的秘密,和楚华裳的身份。 不说别的,就说“珍妮”纺纱机和飞梭的构造,这两样如今可是叶羽的摇钱树,是不能轻易泄露出去的。 “公子既是卷入了这桩事端里,就很难再置身事外了。如今书雁已经在公堂之上,在众目睽睽之前承认了是公子的人。公子又怎么忍心,弃书雁于不顾?” 冯书雁似乎也知道她没有与叶羽谈条件的资本,所以只是跪在地上言辞恳切,一番举动摆足了态度。 “我没有弃你于不顾对不对?你要是真心愿意与我成婚,那我举双手赞成。” 可惜叶羽软硬不吃,死活没有松口的打算。 冯书雁眼神微黯:“公子莫非与那陈广智一般,只是贪图书雁美貌不成?” “啊你要这么理解也行,你就当我是为了你的美貌才救你的好了。” “公子只要帮书雁这一次,书雁这一辈子都会记得公子大恩大德!” “我要你的大恩大德有什么用?” 尽管冯书雁此时的表情简直我见犹怜,是个男人都很难升起拒绝的想法。 但叶羽表示他一搞科研的正宗西格玛男人,绝不会轻易落入女人的陷阱! “既然如此……”冯书雁缓缓站起,“公子还是早些离开黄湾城吧,广施馆与城内城外的地痞流氓多有勾结,他们不会轻易放过公子的。” “放心吧,我既然敢出头管这件闲事,就已经做好了迎接报复的准备。” 倘若广施馆真的敢对叶羽出手…… 他的系统背包里,可还躺着一把重机枪的。 虽说没有子弹……火药这玩意儿也不是很难搓啊。 “既是公子智勇双全,书雁也只能祝愿公子一帆风顺了。” 冯书雁打开了闺房的门:“我们出去吧,爷爷该等急了。” “那个……我那批药材,还收吗?” 尽管有些不要脸吧,但叶羽也不想白来一趟…… “收。公子尽管把药材拿进来吧。”冯书雁眸色暗淡却仍然保持微笑,“书雁只有一个请求,请公子不要在爷爷面前拆穿这一谎言……” “你们今后打算怎么办?” 叶羽到底还是起了恻隐之心,心软多问了一句。 “便如公子之前所言,先让爷爷得了签发的路引,出了黄湾县。我留在黄湾城中,待得安居之后,我再去省亲……” “你便来我家暂住好了。” 冯书雁一怔,接着便是听到叶羽一声叹息:“你不来我家暂住,冯郎中也不能放心远走,对不对?” 既然冯书雁人美心善,交易谈崩了还愿意收叶羽车上的那些药材。 那叶羽暂时收留她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女孩儿,让她不被广施馆的那些人欺负又怎么了? 只要不让她进自家那三间茅草屋就行了,多大点儿事啊。 叶羽所在的那村子原本有五十多户人家,只是因为连年战乱,加之不少人都到了这座城中谋生,这才只剩下了十多户人家。 大部分田宅都被收归公有,叶羽这次来原本也是抱着多买几亩田的想法来的。 半亩田宅住他一个人还好,四个人就感觉有些挤了。 既然手头宽裕,干脆就把周围的几亩田全都买下来。 分点儿地出来,给冯书雁搭个暂住的地方……也不是不可以。 “书雁多谢公子恩德!” 生怕叶羽反悔似的,冯书雁再度跪在叶羽面前! 第30章 竞买 “嗯?咋又是你们?” 门口当值的衙役见叶羽和冯郎中、冯书雁去而复返,不由得语气古怪地问。 “呵呵,这回可不是为了击鼓鸣冤,而是为了我家这姑爷……” 冯郎中看上去心情很是不错,还主动给衙役塞了几百铜板的喜钱。 “嚯?好好好……看来今日这城里,是有喜事发生啊?本捕快也不是不解风情的人,几位速速请进吧!” 叶羽无可奈何,不过还是默认了“姑爷”这一说法。 没办法,谁让之前冯郎中在看过这最多值得七十两银子的药材,便是眼也不眨地开出了一百两银子的高价呢? 之后更是把这些年积攒下来的两千两银票,全都给了冯书雁当嫁妆! “老头子可就这一个孙女儿……你要是敢让她受半点委屈,我可不会放过你!” “放心吧,羽哥哥肯定会对我好的。” 叶羽无言以对,只有保持无可奈何的苦笑。 行吧,既然冯郎中这么大方,叶羽也不能太过小气不是? “是的,这周遭的五亩田地。” 叶羽率先做的,是买下他那半亩田宅周围的五亩田地。 这些名义上被收归公有的田地,平日里也没有专人打理,就是荒废着,其实直接拿来用也无所谓。 但要是哪天朝廷一道旨意下来,赐予某人良田万顷,又或者是哪位富商突发奇想,想要在黄湾城外置业安家……那叶羽辛辛苦苦开垦出的荒田,就全都成了为别人所做的嫁衣了。 因此,哪怕付些银子,也要在县衙之中盖章认证! 五亩田一共五两银子,比叶羽带过来的还多些。 之后又在官府之中进行人口登记,从此叶羽这一户就变成了五口人,每年要缴纳足足五两银子的赋税。 “领了三个流民,还再娶一个?”负责登记人口的文员看看叶羽,又看看叶羽身后一袭白裙超尘脱俗的冯书雁,啧啧赞叹道,“怪不得,换了我也想死在如此温柔乡之中啊……” 而直到看到文员大笔一勾,将叶羽和冯书雁并入一户,冯郎中这才放下心来:“好、好、好……如此一来,老头子也能无牵无挂地去远游咯……” 喂你不是去的云中城吗?你看不出我们这是假的吗? 最后,冯郎中向县衙求了路引,大约三五天就能审理下来。 叶羽和冯书雁,与冯郎中在县衙门口分别,叶羽还要去送十匹精棉布,冯郎中要回去整理铺子……顺便收拾行李,将铺子挂售。 “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冯郎中真相?”叶羽问。 “待此事的影响逐渐消弭……至少等爷爷不会再为我担忧,离开黄湾县。” 冯书雁神色低落,与亲人一朝别离的心情总是不太好受的。 如果可以的话,她还是想和冯郎中一起离开。 叶羽带着冯书雁,推着车在街上走,却发现有许多丫鬟门童如他们一样,神色匆匆地往锦缎庄的方向赶。 “快快,最后半匹布,去晚了就没了!” “上次没能抢到那半匹布,让我被我家少爷痛骂好久。” “听说总共就只有两匹,这是最后半匹了!” “卖棉人,卖棉人。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棉贱愿天寒……也不知是哪位才子大家,竟能作出如此诗句。” 不会……是我当日卖出的两匹粗棉布吧? “咦?今日竟是拍卖最后半匹棉布……”冯书雁也是有些惊疑道。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叶羽问。 “嗯。听闻在半月前,有位家境贫寒的秀才拿两匹粗棉布到锦缎庄中售卖,锦缎庄的老板雅儿原本不愿收,但秀才声泪俱下,吟诗一首,终于感动了雅儿,将之收下。” “收下之后,雅儿才发现,这两匹不过是粗棉布,但其做工之细腻,一针一线仿佛融入了那名秀才的精雕细琢,两匹棉布就像是艺术品,浑然天成。” “这个故事在半月时间传遍了全城,经过三次竞买,两匹棉布现在也就只剩下了半匹。大家都猜雅儿应该会把这最后半匹棉布放于拍卖会上,没想到会在今日售出。” “说来你上一次来也是在半个月前,你也刚好是秀才……咦?” 冯书雁怔了一下,但实在无法把叶羽与故事里那个“声泪俱下”,创作出《卖棉人》的才子联系起来。 “冯姑娘猜对了,故事里的秀才就是我……只是故事里的内容也不能全信,至少我没有声泪俱下,也没有求着雅儿姑娘收那两匹粗棉布。” 什么声泪俱下?什么你不愿收?当日抱着我那两匹棉布不肯撒手的人是哪个? 叶羽满头黑线,想了想还是决定过去看看。 离锦缎庄还有一段距离,叶羽将木牛流马停放于空地。 远远望去,锦缎庄的门口置了一处高台。 高台下人山人海,十几名小厮正努力在高台下维持秩序。 而高台上的,不是锦缎庄的老板娘雅儿又是谁? “诸位,欢迎今日捧场。” “相信‘卖棉人’的故事大家都已耳熟能详,雅儿在这里也就不重复赘述了。” 雅儿一手手掌微微弯曲,靠在嘴边做喇叭状,另一手托着半匹棉布:“在雅儿手里的,就是那位创作出《卖棉人》的公子,所带来的两匹棉布之中,剩下的最后半匹。” “如此罕见的制作技艺,就连雅儿也是第一次见到。前面用其制成的三件衣衫都已穿在了柳公子、赵公子和秦小姐身上,其手感之好,质量之佳也是有目共睹,再不济也应有所听闻……” “雅儿姑娘不要废话了!直接开价吧!”台下有公子哥儿喊道,这位竟是直接亲自来到了现场参与竞买。 事实上,要不是锦缎庄通知太过突然,今早突然说要在门口竞买这最后半匹棉布的话,全城的公子小姐想来都会专门空出时间,参与这一次的竞买。 便是手头有要紧事,只能派丫鬟门童前来……那也是抱着势在必得的态度派过来的! “是呢……原本雅儿手中这半匹棉布是不打算在店门口让诸位竞买的,只是发生了一点小意外,这才想要在今日召开这最后一次竞买。” 雅儿的视线在台下扫过一圈,满意地看到了站在台下的叶羽……和冯书雁。 “好了,话不多说,我们现在就开始竞买吧。” “半匹巧夺天工的粗棉布,底价……一两银子!” 第31章 营销的力量 “底价……一两银子!” 啊? 不仅叶羽,连冯书雁,连一些丫鬟和门童的神情都是有些惊愕。 要知道,一匹粗棉布的价格最多也就值三百文,算上加工裁衣的价格也不会超过六百文。 可雅儿的起拍价,竟是足足一两银子! 不分款式,不论尺寸,压根儿就没把裁衣的价钱包含进去,来这儿的基本都清楚,这一两银子的起拍价,只是这半匹粗棉布本身的价格。 花一两银子买半匹粗棉布?谁会人傻钱多到这种程度? “我出二两银子!” 让得叶羽有些不敢相信的是……还真有啊! 那人一身华服,走起路来身上玉佩叮咚作响,一看就是个有钱人家的贵公子。 差不多了吧?既然有人接手就赶紧卖了,莫要贪心不足蛇吞象,最终把这件货品砸在自己手里…… 可叶羽发现他还是太过天真了。 这二两银子,不过是预热的开胃前菜而已! “我出三两银子!” 那是一个门童打扮的清秀男孩,想来应该是帮自家公子前来喊价。 能面不改色地叫出这个价格,说明那家的公子应该也是给了他很大的权限。 “四两银子!” “五两银子!” “五两……零五百文!” “想来大家也都知道,这半匹棉布的产生,除了融入那位公子本身的心血之外,更与那首在城中脍炙人口的名诗密不可分。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棉贱愿天寒。此诗,道出了多少人的内心辛酸?” 有句话说得好,洗脚,洗的不止是脚。 而是你行走在世间的泥泞,是时间磨平的棱角和不幸。 对你来说是洗次脚,但对于她来说可能是一张过年返乡的车票,是严冬御寒的羽绒服。 是好赌的爸,生病的妈,上学的弟弟和破碎的她。 “六两银子!” “七两银子!” “大家想想,这位秀才在寒冷的冬夜,一针一线缝制着这匹棉布,只为了待雪融开春之时,将其拿到城中售卖……甚至于,他还希望天气能再寒冷一些,能让这两匹粗棉布能卖出一个更高的价钱……” 我不帮她,谁帮她? 爱意随钟起,钟止意难平。 秋风知我意,温柔又深情。 纵有离别意,加钟抚忧伤。 是俗是雅我已分不清,我只知道如果我不去就是不解风情。 道理他们都懂,但又纷纷在雅儿那妩媚诱惑的微笑之中,在她那饱含深情的讲述之中一次次地败下阵来。 雅儿,黄湾城中几乎无人不晓的美人,如同狐狸一般慵懒,成熟妩媚的风情,让得城中许多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之下。 她的一颦一笑,都会让得场下的价格再涨一截。 一匹粗棉布其实并不算得太过稀奇,就算夸得天花乱坠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 可在雅儿这半个月来的不断造势之下,在现场气氛的不断调动之中,这件其实并不算得太过稀奇的棉布,价格正是在以一个火热的速度节节攀升! 这,就是附加价值! 这,就是营销的力量! 在现场逐渐高涨的热烈氛围之下,最后,这半匹粗棉布,竟是被炒到了十五两银子的高价! 尼玛这已经足够买五十匹粗棉布了好不好啊!这半匹棉布是金针银线吗?米其林都没有这么奢侈啊! 更令得叶羽有些惊奇的是,喊出十五两银子高价的那人……竟是今早刚见过的熟人。 风度翩翩纸扇轻摇,正享受着成为万众瞩目焦点的感觉。 广施馆的二公子,陈广智! 好在叶羽混在人群之中,陈广智没能注意到他。 “陈公子还真是出手大方,”对着陈广智送去一个妩媚的微笑,雅儿继续在人群之中扫视着,“十五两银子,还有出价更高的吗?” “若我出二十两银子,可否能让雅儿小姐赏脸,陪我吃一顿午饭?” 这还有自己跟自己加价的啊? 也许是看到没有人在与自己竞价,也许是雅儿的微笑实在动人心弦,陈广智在喊出十五两银子还觉得不够,竟然又是将这个价格硬生生抬上去一截! “很抱歉,锦缎庄生意繁忙,怕是只能拒绝陈公子的这一片好意了。”雅儿故作可惜地轻叹一声,“十五两银子,还有比陈公子开价更高的吗?” “二十两银子。” 不咸不淡的声音,来自冯书雁身边的叶羽。 “你疯了?”冯书雁小声道。 “正好给你裁一件婚服。”叶羽说着拉起她的手。 言语之中饱含深情,周围的人看到了都不由得赞一声,好一对柔情蜜意的神仙眷侣。 “这位公子出价二十两银子。”雅儿神色不变,继续叫价道,“还有比二十两银子更高的吗?” “五十两银子!” 那是眼中赤红一片的陈广智,他恶狠狠地盯着叶羽:“叶兄……真巧啊!” “是挺巧的。”叶羽淡定叫价,“六十两银子。” “八十两银子!” 此时其他人已经完全没有了叫价的想法。这半匹棉布的价格,已是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你疯了?”就连叶羽也是眉头皱起,似是不能相信陈广智能花那么多钱买半匹粗棉布。 “叶兄不是想要证明你比我更爱书雁吗?不是想给她裁一件婚服吗?”陈广智脸上挤出一丝狰狞的笑容,“来啊,只要叫价超过八十两银子,这半匹棉布就是你的了!” “一言为定。”叶羽温柔地看了一眼身旁的冯书雁,“九十两银……” “一百两银子!” “陈公子这是何意?”叶羽故作不解道。 “很简单啊,这既是竞买,就允许他人叫价。我可从来没有说过我放弃了。”陈广智傲然道,“我倒要看看,叶兄何等魄力,能与我争到何时!” “魄力啊……我还确实是没有了。” 叶羽现在带在身上的银子也就九十九两加一串铜板,就是他想要加价也是有心无力。 再说这棉布本就是他卖出去的,又怎会有加价将之买回来的道理? 所以叶羽只是故作遗憾地对陈广智一拱手:“陈公子好魄力啊。” “你……不加价了?” 陈广智这才反应过来他刚才做了什么,他为了这半匹棉布……花出去了整整一百两? “不加价了,恭喜陈公子获得心仪之物。” 加之叶羽一点儿气恼之色都没有,还乐呵呵地冲他拱手! “你……你坑我!” 陈广智只觉得胸中有一口气血逆流,他捂着胸膛,面色狰狞地指着叶羽! 第32章 自食苦果 “拍卖之事,本就你情我愿,哪有‘坑’字一说?” 被陈广智气势汹汹地指着,叶羽浑然不惧,甚至还抬起与冯书雁十指紧扣的那只手:“反正书雁今日就要搬到我家去住了,这件婚服……什么时候裁,都是一样的。” 冯书雁没有拒绝,反倒还看着叶羽,眨了眨眼……还挺配合的。 “好。”陈广智愤然一甩袖,“好、好、好……既是如此,我便只能祝福兄台与书雁姑娘,早生贵子,百年好合!” 说是祝愿,可那声音狰狞可怖,简直像是从森罗地狱之中传出的一般。 说完陈广智就打算如公堂那样转身离去,可雅儿那笑吟吟的声音正从台上传下来,“一百两银子,还有比这更高的吗?” “雅儿小姐,我刚刚……”陈广智回身,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嗯?在场所有人都听见了陈公子豪掷百两银子,成了本次竞买出价最高者。”雅儿面上的微笑消失了,目光之中流露出一丝冷意,“难道说,陈公子想要反悔不认账不成?” 陈广智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百两买半匹棉布,这已经不是用“荒谬”可以形容的了! 要是被父亲和大哥知道了……他至少要在堂前跪上半天! 可不认还能怎么?他家的广施馆就开在城中……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无论买还是不买,今日之事,怕都是能成为城中的一段笑料了! “呵呵……雅儿姑娘说笑了,我广施馆在这黄湾城中扎根几十年,什么时候有反悔不认之理?” 陈广智深吸一口气,此事既然已是做了,就要想办法把这件事尽可能往有利的方向引导,使得这百两银子的价值最大化! “和只会嘴上说说的某人可不一样,我陈广智为了心爱的事物,是会不惜一切代价的。” “陈公子果然至情至性啊!叶羽钦佩。”叶羽不咸不淡地讽了一句,又对冯书雁温和一笑,“书雁,我们走吧?” “嗯,全听羽哥哥的。” 那乖巧可爱的模样,一时间竟是连台上成熟妩媚的雅儿,都能盖过一丝风头。 不止陈广智心中妒心疯涨,就连在场的不少男人,都是有些羡慕嫉妒恨了。 叶羽一个住在城外的穷酸秀才,凭什么? “呵呵,既是我拍得了这半匹棉布,还请雅儿姑娘赏脸……” 既是泡不到素雅的冯书雁,能用这百两银子换得雅儿姑娘的青睐也是不错的。 “很抱歉,锦缎庄生意繁忙,既是竞买已经结束,我们也就要继续做生意了。”可惜雅儿完全没有给陈广智面子的打算,“还请陈公子在这边报上尺寸款式,锦缎庄会尽快把这件棉衣缝制而成,送至府中……” “陈哥!总算找到你了!” 那是捂着屁股一瘸一拐的泼皮无赖,不由分说就开始抱着陈广智的大腿哭诉:“陈哥,我们可全都是听你的吩咐做的啊!如今官府催着我们要银子,我们这哪里能凑得出来啊!” “哎呀?今早县衙门前,刚好雅儿也在现场呢……”雅儿惊奇道,“难道这些泼皮无赖,是陈公子你指使的不成?” “没有!雅儿姑娘,你不要听这些家伙瞎说!”陈广智急忙挣扎,这锦缎庄门口人来人往的,一群泼皮抱着他的大腿像什么话? “陈哥,你可不能不认啊!我……我们要是被收走了房产,你也别想好过!” “我……我知道了!不就是两百两吗?我给你们!” “还有锦缎庄的一百两银子,也请现下交付哦。”雅儿笑吟吟地把半匹棉布交到他的手里,“缝制费用可以待陈公子想好后,再带此棉布来到锦缎庄缝制不迟……” 一想到自己这一个早上花出去三百两就得到了这半匹粗棉布,陈广智就心口一痛逆血上涌。 终于,一口逆血攻心,不受控制地从其嘴中喷出! “哎呀!陈公子昏倒了!” “快,快请郎中……快将其送回广施馆!” “真热闹。”回首望了一眼乱作一团的人群,叶羽不由摇头,语气有点幸灾乐祸。 这算不算是自作孽,不可活? “你不是找锦缎庄的老板有事?”冯书雁奇怪地问道。 “总要等雅儿姑娘应付完客人。”叶羽笑道,“这可是一百两银子的大客户呢,可不得好好招待?” “那我们现在去哪?” “去吃饭。” 叶羽望了一眼太阳,想着自己这自从穿越以来还是第一次在这黄湾城中吃饭:“书雁姑娘可有推荐的客栈饭馆儿?” “我一般都是自己……的确有一家,你跟我来。” 叶羽这才想起自己还牵着冯书雁没撒手,但这会儿换成了冯书雁拉着叶羽在大街上穿梭。 让陈广智当了一回冤大头,在大庭广众之下出糗,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如此,稍微庆祝一下也是可以的吧? 冯书雁带叶羽来的是黄湾城中论繁华程度排在第三的酒楼“群星阁”,这里的菜肴每一道都是用的银子结算。 虽然说和排行第一、第二的酒楼在菜的价格上没什么差别,要讲究排场的话还不如到黄湾城里最为繁华的那家“望月馆”…… 但是,这里有一道绝无仅有的,只有这里才能做得出来的甜品。 “甘香奶冻……你想吃的,就是这个?” 叶羽随便点了几样菜肴,冯书雁只是点了这一个。 “嗯。”冯书雁看着大厅之中人来人往,“小时候,爷爷带我来过这里,我一下就喜欢上了那个味道。” “这些年我也有试过,买些牛奶,回来仿制……但也不知道这家酒楼的厨子是怎么做出来的,做出来的奶冻总感觉不像是那个味道。” 上层奶皮甘香,下层奶皮香滑润口。 热食温润暖胃,冷食甜香嫩滑。 要说在黄湾城里有什么值得她留恋的事物……也就只有这一件了。 “这样吗……” 抱着好奇的心理,叶羽也点了一个。 等了约莫两刻钟,温润可口的“甘香奶冻”上了桌。 “尝尝?很好吃的。” “既是书雁姑娘如此强烈推荐的甜品……” 叶羽拿起勺子试着品尝一口,熟悉的味道。 这不就是双皮奶吗? 第33章 双皮奶 只是尝了一口,这甘香浓郁、香滑润口的味道瞬间勾起了叶羽原本已经死去三年的记忆。 这不就是双皮奶吗? 就这玩意儿卖我二两银子啊? 要不是尝了一口,叶羽想直接退菜…… “你都是怎么仿制的?”叶羽问。 “买些牛奶……或是羊奶,进行蒸烤,但无论怎么调配都做不出这家酒楼的味道。” 冯书雁小手托着香腮,眼神之中似有怀恋之色:“记得从小到大,爷爷就带我来过十几次……每次还都是在我和爷爷闹了很大的矛盾,我使性子不想再理会爷爷的时候。” “爷爷是个很好的人,很善良,也很热心,还总是把别人也都想得和他一样好。” “看出来了。”叶羽默默点头。 “爷爷在当游方郎中的时候名气就很大了,据说受过他恩惠的人不少,到现在逢年过节都有从外地寄过来的慰问品。” 冯书雁像是陷入了回忆之中,低头搅动着她那碗双皮奶——或者说,甘香奶冻:“爷爷做事不求回报的,就只是一个劲儿地对人好。谁家孩子生病了,他比照顾自家孩子还要用心;就算有人拖欠诊金,爷爷也会一笑置之说‘算了算了’;这些年来广施馆和同济行明争暗斗,爷爷也不去争,只是守着一间小铺子。十多年也没有再扩建的打算。” “我其实已过芳华之年,但爷爷之前问过我有哪家看得上眼的,我说不嫁,爷爷就把媒人全都拒了回去。之前官府给各家各户发流民,爷爷知道后还特地问过我,说想不想领个流民回家……” “你拒绝了。”叶羽是个很好的听众,他只是在吃接连呈上来的几道菜肴。 开玩笑,六道菜总共十两银子呢,大头还是这碗老广正宗双皮奶。 这玩意儿我也会做好不好?要不然我回头把配方卖你? “是啊。爷爷还说,流民没有家业,没有储蓄不要紧,爷爷有啊。”冯书雁轻笑,“爷爷说,趁年轻就要赶紧嫁人,传宗接代,千万不要像爷爷似的,到老了才后悔了……” “在爷爷看来,我好好地找个人家嫁了,比什么都重要……” 眼泪一滴一滴落进碗中,冯书雁抽动着肩膀,言语有些哽咽。 “爷爷乐于助人大半生,我只想好好照顾他……” “为什么到老了,还要让爷爷承受骨肉分离,承受颠沛流离……” 广施馆的那玩意儿,是真不是人啊。 坑他一百两都坑少了,叶羽在心中愤慨道。 “放心,我对书雁姑娘没有想法的。待冯郎中在别县安居之后,你自去寻他就是了。” “我知道……我正是知道叶公子对我没有想法,这才敢与公子走。”整理了一下心情,冯书雁揉了揉眼睛,“公子看我的眼神和那些登徒子是不同的,也就是把我作为寻常女子。” 叶羽心说就算之前没有,在公堂之上被你啄那一下之后说不得也得升起一些了——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书雁姑娘如此美貌,若叶羽家中没有娇妻,恐怕也会试着追上一番。” “如此看来公子还真是个专一顾家的好男子。” “吃饭吧。”叶羽也没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冯郎中和冯书雁之间的感情深厚,如果叶羽有多余的手段也不介意帮帮她。 但很可惜叶羽没有,他的全部身家加起来还抵不过冯书雁身上二千两银票的嫁妆。 据冯书雁所说,这是他们这些年来所有的积蓄,一旦给了冯书雁之后,冯郎中便是只剩下些散碎银子。 便是将房契卖了也远远不足抵,说是孑然一身也不为过。 “爷爷总是这样的,宁愿委屈自己,也要帮助他人。”冯书雁感伤道。 “嗯,冯郎中医者仁心。”叶羽适时捧了一句,反正夸一句又不伤银子。 他一直在大吃大喝,别说这酒馆儿里的菜肴做得还真是不错。 虽然比照雪的手艺还是差了一点儿……嗯,果然花的这一顿是冤枉钱。 “爷爷医者仁心,可在今早铺子遇到危险之时,又有谁愿意挺身而出帮助爷爷?” “其实我看到了,捕快们其实早都到了,只是一直埋伏在街角。”叶羽说,“要我看,陈广智很可能是和官……” “嘘!” 冯书雁突然伸指到唇边,做出禁言的手势:“不能乱说。” 叶羽也自知失言,看了一眼四周。 还好没有人在意他们这一桌,有也是在远远觊觎着冯书雁的美貌。 “我之前也是太过单纯了,竟妄想去反对律法。”冯书雁舀了一勺奶冻送进嘴里,捂着小嘴儿破涕为笑,“完了,不好吃了。” “这个我会做。”叶羽这才慢悠悠地说。 对于冯书雁之前的话叶羽倒是不置可否,律法这玩意儿说到底也是上层的高官们整出来的,为了约束百姓行为、规范社会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至少大部分是这样。 但也不能排除一些律法制定之时太过于理想化,没有考虑到社会基层的实际情况,就像是叶羽前世的几条新规和离谱的审判,比如“夫妇离婚自动分房子”、“彩礼自愿赠予不予退还”、“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等等…… 现今的“发放流民”政策,在叶羽眼里看来也是这样的离谱新规……尽管他算是这条政策的获益者。 但其实没有楚华裳,他照样还是在那小村子里搞自己的科技,也许生活会少些波澜,但胜在安稳。 流民不能去挖运河吗?以工代振什么的……为啥非要让百姓强制领个流民回家,还要多收赋税啊? 站在高官的角度,他们自然认为这是恢复民生,让得天下安定的好方法……但站在广大百姓的角度,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如果流民队伍里没有楚华裳,叶羽想自己恐怕也是有些忧愁的那一个。 正如一把双刃剑,每一项新规的发布都无可避免地会触碰到一些人的利益…… “你会做?” 冯书雁的声音把叶羽从遐想之中拉回到现实,这才注意到两人先前似乎只是在谈双皮奶的问题。 “嗯,我会做。”叶羽点头道,“其实也没什么难的。” “书雁姑娘,你之前试过……在里面,加入鸡蛋吗?” 第34章 死去的记忆突然袭击他 双皮奶的制作方法不论是说起来还是做起来都不算是太复杂,在叶羽前世就被广大网友研究出了好几种做法。 但无论哪一种都需要用到牛奶和蛋清,不可能光靠加热牛羊奶就能做到这一点。 “鸡蛋?”冯书雁疑惑道,“可是,此种奶冻的颜色如此透彻……” “你不用蛋黄不就好了?”叶羽只记得其中一种,但这不妨碍他指导冯书雁怎么做,“把牛奶倒入锅中,等刚煮沸即可停止加热。然后将牛奶倒入大碗,不久即可看到牛奶表面结起一层皱皱的奶皮……” “这种方法我之前试过的,但没有凝聚出想要的那种效果。”冯书雁此时的模样活像是正在听讲的学生,眼中充满对知识的渴望,“然后呢?” “另取一碗,放入两只蛋清、两勺白砂糖,搅匀至糖溶解……记得不要打太久,否则会变成‘蛋泡’。”说到这里,叶羽温馨提示,“记得把蛋清和蛋黄分离。” “原来如此……这样就能做出如这般的味道了吗?” 之前冯书雁不是没想过加些别的东西……可怎么也没想到,要加入的居然只是蛋清。 在这个时代,大家对于“鸡蛋”这一概念都是浑然一体的,有蛋清也有蛋黄,只用蛋清去做菜这一点实在是太浪费了。 也因此,冯书雁此前完全没有“只加入蛋清”这一概念! 就像人们煮水煮了几千年才诞生出一个瓦特,种了那么多年苹果树才诞生一个牛顿那样…… 不是想不到这么去做,是之前根本没有想过可以这么做。 “当然还不行。” 然而叶羽却是展露出了对于科学的严谨性——一个步骤也不能有错漏:“等牛奶稍凉后,用筷子把奶皮刺破,再将牛奶慢慢倒入装有蛋清的大碗,搅拌均匀。然后沿碗边缓缓将之倒回留有奶皮的大碗,此时可看到第二层奶皮自动浮起。” “将牛奶放入锅中隔水蒸三分之二刻钟左右,用筷子从中间刺入,没有牛奶流出说明全部凝结。” “原来如此……”冯书雁的表情简直比吃了一整碗双皮奶还要满足,“我回去就……” 是啊……还回得去吗? 爷爷信以为真,恨不能将我早日嫁出去…… 也许在他心中,所有的人都是和他一样好的,所以只要我点头同意他就放心了。 “我有空会进行尝试的。” 这是一顿道别饭啊。 从此以后,无论如何,我都要告别这座黄湾城了。 叶羽此时倒是没再扮演听众,他此时心中也是有些感伤。 他一个工科博士,怎么会做双皮奶呢? “看你表现了。” “作为奖励,手给你摸。” “我想你爱我。” 记忆定格在四年前的夏天,那天他们在公园里散步,她说她要到国外进修。 “挺好的啊,三年而已,我又不是等不起。” “你也别在我一棵树上吊死,我也不想耽误你。” 记忆里那巧笑嫣兮的明媚笑脸,轻而易举地说出了让叶羽心如死灰的话—— “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啊?国外很远吗?” 叶羽记得当时他情绪很激动,简直近乎疯狂:“我们谈了几年?从大学……七年还是八年?现在的交通工具这么发达,要出国也就是买一张机票的事……” “异地恋是最为折磨人的,会消耗彼此的感情、耐心和信任。会千里迢迢地跑过去见他,却在某些不经意的小细节发现他不像是记忆中的那个样子。” 分明是金融系的高材生,还是无师自通的电脑天才,此时却像是个言情小说看多了的文艺少女。 “我不介意再和你认识一次……如果三年后,你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 “没有了,也不会有了。” 叶羽那时还处在学院这座象牙塔中,固执地认为眼前的美少女就是他的一生挚爱。 “所以,给彼此三年时间,来确定对方是不是都是对方想要的那个人吧。” 记忆定格在这一瞬间,叶羽甚至没有到机场见她最后一面。 他也没能等到三年,一年后蓝星上的他就出了车祸。 再睁眼,已是身在这平行世界之中。 也许再也不能给她回应了……也许再也不能给她幸福了。 现在想想,当初接受了她的分手,还真是个明智的决定。 “公子?公子?” 冯书雁的手在叶羽面前晃,叶羽这才发觉自己不知何时已然泪流满面。 “抱歉,冯姑娘所讲述的故事实在太过动人,我不自觉地就……” 关于蓝星的一切原本已被叶羽尘封,是一段已经和他没有关系的人生,在那个世界的叶羽已经死在了车祸里。 没想到,因为一碗双皮奶,尘封的记忆竟是被再度唤醒了。 记忆里她很喜欢吃这种甜品,每次都会缠着叶羽给她做。 于是叶羽拿出了工科生的严谨,将双皮奶的制作方式铭记于心。 现在想想,如愿吃到双皮奶的她,表情似乎没有那么开心……反倒是,缠着他让他给她做双皮奶的时候,面上会出现那种狡黠的笑意。 分明是学着金融还能屡屡在计算机大赛上斩获奖项的天才少女,却是整天缠着他,一碗双皮奶就能够收买。 “方才说到何处了?” “甘香奶冻的制作方法,书雁已牢记于心,待得安定下来就会进行尝试……公子可还要继续用餐吗?” 叶羽低头一看,几盘菜肴七零八落,在冯书雁感伤的这段时间早就被他吃得差不多了。 “不用了,饱了。” 叶羽从包袱里数出十两银子,放在桌上,高声喊道:“小二,结账!” “稍等,公子应该只需支付八两银子……” 冯书雁急忙去翻银票,却是发现都是百两的大额。 “没事,算我请你的,之后你再请回来就好了。”叶羽制止道。 “反正你不是还要暂住一段时间吗?实在不成临走时再一块儿算就好了。” 小二的动作很快,把叶羽十两银子收好的同时还顺便简单清扫了一下桌台。 “那……好吧。”冯书雁只好道。 第35章 暗流 “两百两算什么?我给你们三百两!” “可、可是……” 黄湾城中一处无人的巷子里,往常在黄湾城中不可一世、作威作福的泼皮无赖,此刻却是犹豫起来:“可是,陈哥,你也知道的,我们平常就是些小偷小摸,官差一来我们就全都得老实,怎么能……” “怎么能,谋财害命呢?” “要记住,你们只是害命,并非谋财!”陈广智恶狠狠道,眼中简直能够喷出火来,“你们只是因为那秀才而生生受了十五大板,嫉恨不下,这才生出了歹心!” “可、可这要是被官差知道了……” “你们在城外动手,官差怎么会知道?”陈广智抬起拳头,重重砸了其中一名泼皮无赖的后脑勺,“就算官差知道了又能怎么样?有我为你们打点,这桩案子定然只会成为一桩悬案!” “可……可那人毕竟是秀才……” “秀才?”陈广智冷哼一声,“别说秀才,就是举人,就是状元!在没任职之前死于非命,那也是有过前例的!死了的秀才就是个无足轻重的死人,不会有人为他追究!” “这……”泼皮无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皆是从同伴脸上看到了为难之色。 “总之,在今晚之前拿着这个秀才的人头来见我,我会给你们三百两银子的赏钱!要是不成……你们,就都一文铜板都别想得到!” 竟敢染指他看上的美人,还让他当众出了两回奇耻大辱! 他要叶羽偿命! 三百两银子,买叶羽的命! …… 吃过午饭,叶羽在这黄湾城中的待办事项只剩下了一项。 把车上的十匹精棉布送到锦缎庄,然后载着冯书雁回去……尽管叶羽想着过几天,至少他在附近搭个棚。 去桑村儿的事只能暂且延后了啊……希望棉花还够使。 “车里载的,就是那‘心忧棉贱愿天寒’的粗棉布?” “不是,这回织成的可是足重足量的精棉布。”叶羽推着车,在人来人往的黄湾城中到底还是没好直接拧动把手飙车。 那太特立独行了,说不定会被巡街的官差拦下来盘问。 要是被收走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冯书雁注视着叶羽的侧脸,心想不论织棉还是其他,至少这位公子的文采是真的。 无论是之前听说的《卖棉人》,还是方才酒楼之中随口吟出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都是不可多得的佳句。 此人为何不愿考功名?难道是不擅长经赋之道? “书雁姑娘为何如此看我?我脸上可是沾了什么吗?” 被注视的叶羽也有些奇怪,这请了一顿饭,难道就能让书雁姑娘对自己一见钟情了? “没有。只是……算了。” 话到嘴边,冯书雁还是放弃了追问。 她和叶羽之间只是暂住的关系,不论叶羽有何苦衷,不愿考取功名,都和她没有关系。 群星阁和锦缎庄就隔了两条街,不多时锦缎庄的招牌已映入二人眼中。 “公子总算来了?让雅儿苦等好久……” 等下,你这儿确定是做正经布匹生意的吗?这迎上来的态度怎么和某些风流之所差不多? 叶羽抬头确认了下门上的招牌,写的是锦缎庄,而眼前之人看上去也不像是老板娘雅儿的孪生姊妹。 “公子在干什么?莫非还怕是进错了地儿不成?”雅儿略做不满地一哼,“就算公子不识得锦缎庄的招牌也该识得雅儿才对,这黄湾城中除我之外哪儿还有如此风姿卓约的美人儿……” 就是你的风姿卓约,才让我怀疑进错了地儿。 叶羽心中疯狂吐槽,面上仍然不动声色:“先恭喜雅儿姑娘,一日便是进账整整一百两纹银。” “多亏有公子捧场,否则雅儿又怎会获利如此丰厚?”雅儿也是浅笑道, 随即便是将这一话题一语带过:“公子今日进城,又特地出现在竞买之中,恐怕不止是为了再多管一桩闲事吧?” “当然。城内城交通多有不便,正好今日有了空闲,我便先将下月初一约定的十匹精棉布尽数奉上。不知这可算得违反了契约字据?” 事关长久销路,叶羽当然是要先问清楚,不见到兔子又怎么能撒鹰? 万一雅儿出尔反尔,只说“每月初一的是每月初一的,其他时候的可不能算在其中”,那叶羽也只能先把这十匹精棉布运回去了。 “呵呵,自是不算。倒不如说,雅儿还希望这日子提前得越早越好呢。” 好在雅儿不是会为了计较那点蝇头小利,而放弃长远利益的鼠目寸光之人,当下便是愉快道:“那今日这十匹精棉布就抵下月初一之用,银钱在今日便能结清。” “不枉我为雅儿姑娘捧一次场,让得雅儿姑娘今日大赚一笔。”叶羽边说边翻身上车,去开货仓隔间的板子。 “公子还好意思说呢?为了把这一百两银子收到手,锦缎庄这回可是狠狠地得罪了一回广施馆。” 雅儿故作不愉地撅起嘴,随即视线就转到了仍然站在车旁的冯书雁上:“不过,论说得罪……恐怕公子的胆子,比雅儿还要更大。” “呵呵,没办法。”叶羽客套了一句,把精棉布分几趟抱出来,“我要是不在公堂之上承认这段关系,恐怕我的雁儿妹妹不是要被那陈公子强行娶回家,就是要被迫接受官府的安排了。” “哦?可是依雅儿看……两位的关系,好像没有那么简单呢?” 听得叶羽的解释,雅儿只是浅笑。 “哦?雅儿姑娘又有何见解?” 叶羽站在货仓上,居高临下地看着雅儿。 谁料雅儿浑然不惧,依旧笑吟吟地道:“依雅儿看呐……公子和书雁小姐的关系,分明生分得很。” “你到底想说什么?” 叶羽的面色,此时彻底阴沉了下来。 “老板娘莫要妄加猜测,我和羽哥哥的关系……今日在公堂之上,已是证明过的。” 冯书雁也适时摆出一副娇羞模样,只可惜这拙劣的演技被雅儿一眼就是看穿。 “真是可惜,原本雅儿还想说……” 雅儿刻意停顿了片刻,像是在观察叶羽和冯书雁的反应。 随即,唇角魅惑地勾起—— “倘若是假的,雅儿倒是可以给书雁小姐,一个去处。” 第36章 妇女能顶半边天 谁说女子生下来就要嫁人?谁说女子一定要守那三从四德,夫为妻纲? 锦缎庄里的每一个裁缝,都是在乱世之中无处可去的,被雅儿收拢起来的可怜女子。 因为连年征战,大梁王朝人丁稀薄,四处都是因为战火流离失所的流民。其中又以不能参军的女子为多。 正是知道在战乱之中的女子生存有多么艰难,锦缎庄的雅儿立下宏愿,要给每个女子都创造一个能够自食其力的环境! 也是因此,这三年来,她陆陆续续收拢了二十多名女子,教她们针线活儿,实在手脚笨的就在庄里当小厮。 也不是说她讨厌男子,但她能接受的,和男子的关系也仅限于“合作”。 至于感情……雅儿敢直言,至今还没有男子能让她动心过。 叶羽虽是和其他男子有所不同,但也只能让得雅儿另眼相看。 自食其力、自力更生是雅儿的信条,但她仍然会对如同冯书雁这般被人迫害的女子伸出援助之手。 今日,无论是在郎中铺子还是在县衙门口,其实雅儿都收到了消息。 她派人监视着,之后更是亲自来到了县衙门口观看。 若是叶羽和冯书雁不能摆平这件事,她说不定也会进入公堂,尝试着强行把冯书雁保下来…… 虽然保不保得住还是两说。 别说冯书雁了,她庄中二十多名女子,如今处境也是颇为尴尬。 流民以女子为多是不假,但这不代表女子就能独善其身。 新律法的要求是“把各地的流民都集中起来,发放给各家各户,到了年纪的男女都必须从流民里领个对象成婚”! 要是不愿意成婚,就由各地官府使用强制手段,撮合两人在一起。 而雅儿这庄中二十多名,各个儿都是已到,甚至超过适婚年纪的女子。 按照新律法的要求,每个女子都必须领个对象成婚……这就意味着,庄上的人口会平白翻上一倍。 要缴纳多一半的赋税,庄上要多出许多男人,庄上的女子要被迫和不喜欢的男子成婚。 莫说这些女子了,就连雅儿自己也不例外! 因此,雅儿其实才是这桩新律法,最为坚定的反对者! 便是交三倍赋税,便是将锦缎庄整个儿迁出黄湾城,雅儿也绝不能接受这样的无理律法,绝不能接受他人肆意破坏她给这些女子建立起来的美好家园! 雅儿立下了这样的宏愿,如今又是一个需要帮助的女子站在她面前,她自然不会坐视不理。 所以她从衙门回来就散出消息,要在今日举行最后一场竞买。 在她看来,这是一场邀请,是在碰运气的。 倘若失魂落魄的冯书雁出现在这儿,出现在雅儿的面前,雅儿就会试图邀请她,到锦缎庄里做事情,成为这个大家庭的一份子。 倘若冯书雁没有出现在这里,而是跟着叶羽出了城……那便是命运如此,雅儿也不会强求。 可没想到,不仅冯书雁出现在这里,连叶羽都是来了。 叶羽还真是锦缎庄的福星,每一次出现都能够给雅儿带来新的惊喜。 托叶羽那首《卖棉人》和两匹粗棉布的福,雅儿的锦缎庄这段时间在城中可以说是风头无两。 而今天,不仅让得雅儿大赚一笔,更是带来了原本约定下月初一才会交付的,足重足量的精棉布! 在看到那十匹精棉布时,雅儿的眼就已是再移不开了。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只有同样在织布技艺上有所成就的人才能看出这十匹棉布有多么不凡。 这真是半月就能织成了的? 不,算算日子……连半月都不到! 也是因此,雅儿对叶羽多了一分信任,这才不避讳叶羽还在此处,主动对冯书雁发出邀请。 “进来坐坐吧,我有个提议……倘若书雁小姐和叶公子是真心相爱,就权且当个故事听听好了。” 并且在庄中的议事间,雅儿坦白了以上的故事。 因为无论是面前的冯书雁,还是叶羽口中那精通织布的娘子,雅儿都想要将之收入庄中。 “不是,雅儿姑娘您这锦缎庄都快维持不下去了,还惦记着我那媳妇儿呢?” 倘若楚华裳三女没有在叶羽面前卸下伪装,叶羽也许是很愿意把她们送来锦缎庄,给她们一个好去处的。 可惜她们不仅对叶羽全无保留地坦白了前朝余孽的身份,更是把自己的身心都交给了叶羽。 她们早已被叶羽视为在这个世界的家人,虽说锦缎庄也不失为一个好去处,但叶羽有足够的信心,能让她们过上好日子。 “大不了就把锦缎庄从城内迁到城外去,每年的赋税从五两变成一两,就算翻了三倍也不过是三两……说不定今后雅儿会和叶公子做邻居哦。” “哈哈,我们那儿都是穿粗布麻衣的。雅儿姑娘要是真来了,恐怕生意不会很好。”叶羽不动声色地提醒了一句。 一旦从城内迁移到城外,哪怕锦缎庄的品牌口碑再好,回头客再是多……客人也必然会流失一部分的。 而且这个流失的数量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增加,毕竟成衣铺子是要本人亲自到场量体裁衣的,有钱人家可不会为了一件衣服特地来到没有官差、治安混乱的城外乡下之所。 “这一点就不劳叶公子为雅儿担忧了……都说了,叶公子权且当个故事听听就好。”雅儿浅笑道,“毕竟,人生在世,总要有点追求的。” “所以,书雁姑娘,你可愿意入我庄中,做一名裁缝吗?” 至于冯书雁……叶羽觉得还是尊重她自己的想法。 “你要留在这儿也可以,跟我回去我也无所谓。” 一个时辰之前,叶羽对于雅儿想要把冯书雁留在锦缎庄的想法可谓是举双手赞成。 但是……在酒楼里的一场对话,让得叶羽升起了一点恻隐之心。 这姑娘和冯郎中一样,本性不坏的。 以及就是在公堂之上被她啄了一下……咳咳,是承认了“私定终身”的关系,叶羽自认也不是那么不负责任的人,答应了别人的事就不会轻易毁约。 只要不让她进到茅草屋里,只要不让她发现“珍妮”纺纱机和飞梭的秘密……其实叶羽也不介意分出点儿地方,为她搭建一个暂时的容身之所。 “真的是个很美好的愿望呢,雅儿小姐的宏愿让得书雁钦佩。” 冯书雁思虑许久,还是做出了决定。 “但是,请容书雁谢绝。” 第37章 出城 其一,冯书雁一心钻研医道,对于刺绣女红一道只是粗通,也没有在其上长久精进发展的打算。 其二,在郎中铺子里,冯书雁已是与冯郎中交代,“那便是顺水推舟,真正嫁给羽哥哥……也是合乎情理的”了,此时忽然改换门庭也只会加深冯郎中的疑虑。 她不想再让冯郎中担忧了。 便是冯郎中没有在别县定居的打算,而是继续作为一名游方郎中四海为家……那她大不了就在叶羽家附近买一块田,平常种些药材,岁月静好也不失为一种生活。 再说,有叶羽作为屏障,也可以有效地规避新律法……而不是如同雅儿那般强硬,宁愿将锦缎庄整个儿迁出去也要和新律法对着干。 “所以,请容书雁谢绝。” “这样吗……好吧,既然是你自己的选择。” 雅儿也没有强求……倒不如说,冯书雁的几点理由给雅儿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男人是可以三妻四妾的对不对? 那只要找个可控的男人,让之与全锦缎庄的女子在官府进行登记……当然,只是挂名。 这不就能完美规避新律法了吗? 所付出的代价也只有每年五两银子的赋税。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不是非得意气用事,也不是只有和新律法作对这一条路子可以走…… “今日一番交谈,真是让得雅儿获益良多。” 就是这个“可控的男人”有些难以物色,从流民之中挑选肯定是不行的,这样就太过明显了。 至少,有了一条新的思路。 “祝愿雅儿小姐生意兴隆,话说是不是可以给我结账了?” 虽说叶羽没有雅儿那般的宏愿和决心,但庇护一个冯书雁倒是不难。 既然冯书雁拒绝了雅儿的好意,决定和叶羽归家,那叶羽大不了回去看看那五亩田地之中有没有废弃的房屋,对其进行一些修补…… 记得没错的话,应该是有两三座…… 实在不行扛着电锯进山里去,前世那些荒野建房的视频也不是白刷的。 “呵呵,一想到要有一月以上的时间再见不到公子,雅儿心中就分外想念呢……” 少来了,刚才说自己对男人没兴趣,天下男人就没有能看得上眼的是哪一个? 就算转了性子,只要在这黄湾城中放出风声,那追求者恐怕能从这锦缎庄排到城外去。 “给,这是事先说好的报酬,公平公正,童叟无欺。” 用十匹精棉布换到了七两银子,道别雅儿之后,叶羽又陪着冯书雁去看望冯郎中。 郎中铺子已经重新整理过了,恢复了营业,叶羽和冯书雁来到时冯郎中还在给病患诊治。 “爷爷,从今日起,书雁便是……正式搬到羽哥哥家里去住了。” “好,好啊……我家小雁儿,也总算是有了归宿咯……” 接着冯郎中又对着叶羽嘱咐了很多,句句都是不准让书雁在家里受委屈之类的话。 您放心,不仅不会受委屈,连她的生活我都不会过问的哈。 叶羽在心中无语着,面上倒是很配合地装出一副虚心受教的样子。 “老头子虽说云游四方,时不时地也是会回来看看的!要是让我发现你对书雁儿不好……哼哼,看我怎么收拾你!” 啊您可尽管收拾,今早连几个泼皮无赖都应付不来还要让我出手相救的是哪个? “冯郎中您就放心好了,我肯定会好好照顾雁儿妹妹的。” “你叫我什么?”冯郎中故作不愉地板起脸。 “冯……爷爷。” 叶羽心说这称呼可真是拗口得紧。 “哎~对咯……”冯郎中这才喜笑颜开,“你们的婚事可要尽快操办,一切从简也行,爷爷肯定是要喝过你们的喜酒才离开……” 这还要花银子办一场假婚礼咯? “铺张浪费,还不如不办了。”好在冯书雁劝住了,“只要羽哥哥今后能对雁儿好,雁儿……就已知足了。” 叶羽大概理解为何陈广智对冯书雁如此痴迷了,如此一个清丽淡雅的美人儿温言软语地声声唤着“羽哥哥”,那真是连骨头都能被酥掉的。 尽管知道是假的,但叶羽……其实还挺受用的。 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冯家的郎中铺子,叶羽和冯书雁又来到集市,买了好些鸡蛋和牛奶,之后相伴出了城。 阳光正好,还没到黄昏时候,就算再去一趟桑村儿,回到家中也不算太晚。 不过还是算了吧,先给书雁姑娘寻个住处再说…… “此为何物?好是神奇。” 冯书雁坐在木牛流马的货仓架子上,感受风在面庞吹拂。 不用人力拉动,不用牲口牵引,仅需拧动把手,车子就跟活了似的自个儿动了起来,速度竟是比马儿全力奔驰还要快! 冯书雁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神奇的器物,不由得有些好奇。 “机关车啊,没见过吗?”叶羽随口编了个理由,“我很擅长机关术的。” 这话倒也不能算是撒谎。 如果这世界没有第二个穿越者的话,恐怕这世间没有人比他更加擅长精巧灵动的“机关术”了。 “这样啊……”冯书雁还在出神,忽然身子便是控制不住地往前倾倒。 前方的叶羽顾不上安全,一个急刹将车子停在路中间。 原因无他,因为路面竟是突然蹿出了一条小臂粗的拦车绳! 其实泼皮无赖们原本是想直接把叶羽的木牛流马整个儿掀翻,之后才好动手……但叶羽的这辆机关车速度太快,故而估算不准,只能提前拦截。 见叶羽停车,十几名蒙着面,提着刀的泼皮无赖从道路两旁的树丛里跳了出来! 哎哟,碰上拦道儿的了。 “几位好汉哪条道儿上的啊?先聊两句呗。” 叶羽好整以暇,完全没把这群劫匪放在心上。 然而这群劫匪完全没有念上两句开场白的打算,竟是挥舞着明晃晃的刀锋就朝叶羽冲了过来! 连“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都没准备? 这是……冲着他们的命来的啊! 叶羽手中出现了一把格洛克手枪,还不忘了扔给冯书雁一条螺纹钢和一根不锈钢管:“觉得哪个好用就用哪个,保护好自己哈。” 随即,对着离他最近的那个劫匪—— 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 第38章 遇袭 “怎、怎么会……这里离黄湾城还不到十里地,怎会有劫匪……” 冯书雁也不是没有出过城的,黄湾城身为海陆二路的交通枢纽治安一向很好,打劫之事虽说不是没有发生过,但也没有如此明目张胆的啊。 光天化日之下,在离城池不足十里的官道上就敢进行打劫,这些人莫非是为了求财连命都不打算要了? 当然不是…… 不是为了求财,他们只是为了害命而来的! 只要能把叶羽干掉,冯书雁能绑就绑回去给陈广智交差……绑不回去,那便也一刀宰了! 他们不知道冯书雁身上还揣着二千两银票,他们只是为了那三百两的赏钱。 动作干净一些,利落一点,回头再把这辆木板车纵火烧了……不会有人发觉的! 他们叫来了所有能叫过来的弟兄,就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像是为了给己方壮胆似的,一群蒙面的泼皮无赖吱哇乱叫着,胡乱挥舞着砍刀和火把,四面八方朝叶羽冲了过来! 前后左右十几个人,把叶羽这辆车团团包围。 而叶羽只是面无表情地抬起手里的格洛克手枪,朝离得最近的一个劫匪扣下扳机。 “砰!” 庞大的冲击力,让得那人不由自主地向后仰倒。 同时,在其脑门之上有血花绽放。 叶羽还没圣母心到会对想要自己性命的敌人心慈手软,面对这种货色,一枪爆头才是最为正确的选择! 叶羽在穿越过来的这三年,除了研究发明之外就是练习枪法,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防备这种情况! 说是弹无虚发有些过分,但至少……在这种距离,他不至于射偏! 一枪接着一枪,枪声接连不断! “靠近我!” 叶羽一边开枪一边朝冯书雁喊道! 另一边的冯书雁虽然惊慌担忧,但还是举起了叶羽抛给她的两柄武器……如果这也能够算作“武器”的话。 虽为女儿家但却不是太过矫情,倒不如说她的意志里藏着一种名为“坚韧”的品质。 她与叶羽背靠背作战,尽管身为女儿家又没锻炼过武艺,力气和技巧都不是太过出众…… 最起码,在劫匪的刀锋临近之时,知道双手握住手里螺纹钢奋力去挡。 离她最近的蒙面人高高举起手里的刀刃,砍在冯书雁手中的螺纹钢之上,发出清脆的一声嗡鸣! 在劫匪一方看来,这下必然能直接把冯书雁手里的武器一下砍断。 毕竟那人手里的武器非比寻常,是为了这次截杀特地从家中带出来的,据说足以传世的宝刀! 反观冯书雁手上那个?就是一块生铁! 从来没有见过的古怪造型,算得了什么神兵利器? 这家伙可以说是最为兴奋的那一个,在这伙儿泼皮无赖们还在愁眉苦脸,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他简直兴奋到了极点。 终于……终于,可以让这把家传的宝刀见血开刃了! 他特地绕到后方,挑选较为柔弱的冯书雁,他要用这女子的血来作为这把宝刀饮下的第一滴血! 可在这把宝刀砍在螺纹钢上之时,不仅那伙匪徒,连冯书雁都是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她手里的螺纹钢完好无损……反倒是劫匪手里那家传的宝刀,在这一刀的反震之力下,在金铁交击的清脆声响中,居然就……断为了两截! “不可能!”手持半截宝刀的匪徒,崩溃地呐喊道! 不可能的!那是他家传的宝刀啊! 是由城里上代铁匠倾尽全力打造而成,吹毛立断的宝刀!价值百两银子的珍品! “不可能什么?你的刀不可能比不过螺纹钢?” 那是已经六枪解决了五个人的叶羽,匪徒手里的砍刀和火把甚至没能碰到他的衣摆。 在叶羽手上的是一柄格洛克48,一共10+1发弹容量,换而言之还有五发子弹在膛内。 “我跟你拼了!” 于是距离冯书雁最近的三个歹徒脑门儿上都接连中了一枪。包括那个手持半截宝刀,崩溃大喊的哥们儿。 剩余两枪射空了,只命中一人的小腿,那人疼得在地上翻滚嚎叫。 剩下的五名匪徒不敢再靠近他们,又不甘心就这么跑了,只得面面相觑。 他们隔着两米远的距离,持着砍刀和火把远远包围着,看叶羽的目光如同在看鬼神。 于是叶羽有条不紊地把弹夹卸了下来,重新装填子弹。 哎好歹是给吓住了,不然就得换弩机了。 配套的弩箭就五支,怪浪费的。 在他身后,冯书雁双手握着螺纹钢,小心地戒备着。 她面对的是高大的货仓,没有来自正面的压力,只需要守护好叶羽两侧。 “大家不要怕!他那古怪的暗器射完了……” 有劫匪试图给同伙儿打气,握紧手里的砍刀,趁叶羽低头装子弹的时候暴起突袭! 然而叶羽只是手一招,随即他的手上多了一把弩机。 精钢弩箭射出,准确无误地钉在那人的脑门之上。 “准头还行,能用。” 弩机比枪好用的一点是,释放之时只需要将一支弩箭上弦,然后扣下扳机。 而叶羽手中的弩机,本身就是上好了弦的。 于是倒地身亡的人数变成了九人,一人重伤丧失行动能力,唯有四个人还能站着。 叶羽手一挥,手中的弩机凭空消失在空气之中。接着他把重新压满子弹的弹匣重新拍回枪身里。 没装满,不过好在叶羽也没有太过分的强迫症。 “鬼……鬼啊……” “我……我宁愿交二百两银子……” “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先别跑,老实交代是谁派你们过来的。” 叶羽抬手前指,格洛克48的枪口上闪动彻寒的光。 “相信我,你们跑的速度绝对不可能快过这玩意儿。” 在叶羽身边的冯书雁,已经完全看呆了。 每个小女孩的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 总有那么一个人,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在她最危险的时刻出现在她眼前。 “是……是广施馆的二公子!是陈广智!都是他逼我们做的!” 这个人没有穿着金甲圣衣,没有驾着七彩祥云,但他举枪前指的模样,简直比天上的星辰还要耀眼。 羽哥哥……这个称呼也不错。 冯书雁在心里说。 第39章 舍身相救 “是……是广施馆的二公子!是陈广智!都是他逼我们做的!” 其中一个匪徒扯下了遮脸的黑布,赫然正是今早见过的几个泼皮无赖其中之一。 四个人都像是被吓破了胆,接二连三丢下了刀,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你们啊……都吃了十五大板,还没吃够教训。”叶羽略微垂下枪口,“他给你们开出什么条件?派你们来做什么?” “他……他派我们在这里拦车,他说你给了他两次奇耻大辱,他要让你……用命来偿!” 在说“用命来偿”的时候,泼皮无赖突然发了狠,抓起手边的砍刀,不顾一切地朝叶羽冲了过去! 两米距离近在咫尺,哪怕是被叶羽两枪打中胸腹呼吸困难,这混混儿仍凭着一股狠劲,将手里的砍刀高高举起,给了叶羽一刀—— 刀刃锋利,砍下去的力又用得极大,几乎是咬着牙使出了全身的力气。 尽管叶羽第一时间向后仰去,仍不免被划伤,鲜血顿时染红了白衫。 叶羽的胸腹处,竟是被这一下,划开了一道七八厘米长的大口子! 怒气上涌,飙升的肾上腺素瞬间抑制住了疼痛之感。叶羽再开一枪,在那人的脑袋上开了一个窟窿。 世界三大错觉之一——我能反杀? 想得倒美! 撕裂的痛楚这才传递到脑海,叶羽两世为人,还是第一次受这么严重的伤。 他喘着粗气,胸腹处的肌肉每被牵扯一下都能疼得他龇牙咧嘴。 自己为什么要保持身材啊?留个肚腩,或是肉包肌不是更有性价比么? “好机会!上!” “干掉他们!” 其余的混混们也都反应过来,抓起手边的砍刀和火把,预备给叶羽最后一击—— 纤弱的身影,挡在叶羽和三个混混之间。 那是举着螺纹钢的冯书雁,即便身体在发抖,仍然越过叶羽挡在他面前,色厉内荏地指着三个混混:“你们……不要过来!” “妈的,举着个铁条还以为自己了不起了?” “抓活的,给陈少爷领赏钱去!” “过来!” 对付冯书雁压根用不着武器,其中一个混混只是伸手一探,就把冯书雁的手臂牢牢抓住。 冯书雁惊呼一声,可她在成年男子的力气面前,便是全力挣扎,也是挣脱不得。 “你放开我!” 像是将这话听进去了,那只手突然失去了力气…… 随即,那人的身躯无力地倒下。 “谁准你碰她的!” 那是举着手枪的叶羽,接连三声惊雷炸响,三个混混无力倒下。 原本在签到领了这把格洛克48的时候叶羽还有点埋怨,为什么不是沙漠之鹰,而是这把看上去像玩具枪的手枪—— 现在倒是很庆幸,还好是一次能够装填整整十一发子弹的格洛克。 不用担心打到一半没子弹,体积小也比较轻巧,举起来不必太费力气…… 货仓里燃起火焰,是那个被射中了小腿的混混! 趁着没有人注意到他,他悄悄地拿起火把,挪动到货仓边,将整辆木牛流马点燃! “便是我们死了……你特么也要付出点代价!” 火势熊熊,叶羽毫不犹豫又是一枪,将此人断喉。 这些地痞流氓,都是不要命的,轻易就让情绪支配大脑,轻易就能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情。 便是杀了,也没多少可惜的…… “好了,让我看看你的伤……” 冯书雁蹲在满是冷汗的叶羽面前,想仔细查看那记刀伤,反倒是被叶羽粗暴地一把拉起来。 “跑。” “他们应该已经没有同伙了。你现在需要止血,我身上带着银针……” “跑啊!”叶羽怒吼道! 这电池的线路用的是棉纱包裹,外面的是木头壳子,碰到火不爆炸才怪了! 只是情况危急,前胸腹处撕裂般地痛,让得叶羽根本没有解释的心情。 拉着冯书雁跑出还没几步,火势就已经蔓延到了前轮电池所在处。 大风刮过,来不及考虑太多,叶羽一把将冯书雁扑在身下! 冯书雁呆愣片刻,下一秒她就听见爆炸的轰鸣,震耳欲聋。 那辆机关车子……竟是在火焰之中整个儿爆炸开来,化作了纷飞的碎片! “现在我们安全了……” 她听见男子的粗重喘息就在耳畔,那是为了保护她一次次负伤的叶羽。 “你先别动,小心地翻过来……我给你止血。” 冯书雁手忙脚乱在身上翻找银针,好在经年累月训练出来的技巧在这时发挥了作用,不至于手抖扎偏。 “还能站起来吗?来,我扶着你。” 被银针扎住穴道,痛楚也像是减轻了许多。 至少在平地行走时牵扯到的伤痛已经恢复到可以忍受的水平了,不至于一牵扯就痛得龇牙咧嘴的。 叶羽终于知道为什么电视剧里武林高手胸腹处中了一掌之后连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了,敢情这是为了减少疼痛而采用了更有效率的走路方式啊—— “那什么……不要说出去。” 只是这样走路不仅痛而且累,照这样要想回到他那半亩田宅还不知要到猴年马月。 于是叶羽抬手一挥,一辆电动轮椅就出现在了地面上。 当初领取的时候叶羽还万分无语,想着这是不是系统看不惯他窝在三间茅草屋里的躺平生活,特地送来一个电动轮椅提醒他快去找个班上。 “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排上用场……” 叶羽一屁股坐在电动轮椅上,又对冯书雁道:“上来。” 上来……是要上哪里? 更重要的是,他是怎么凭空变出这张……看起来像是凳子的东西的? “上来。”叶羽忍耐着疼痛,艰难地重复了一遍。 如果不是冯书雁刚刚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他身上现在还扎着几根银针,他都有把冯书雁扔在这里……或者直接把她灭口的打算了。 “那个……” 冯书雁小心翼翼地,以不会碰到叶羽胸腹中间银针的姿势……坐在了叶羽的大腿上。 “走了,不要太惊讶。” 按照说明书,常规的电动轮椅通常只配置一个驾驶控制系统,仅供一人使用,以确保操作者的安全和控制的稳定性。 但想来这个时代除了叶羽以外也没有人能够做出电动轮椅……所以说明书什么的还是暂时见鬼去吧。 电动轮椅一路风驰电掣,冯书雁一路上都在不触碰到叶羽身上银针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持着重心的平衡…… 终于,熟悉的半亩田宅近在眼前,叶羽忍耐着胸腹处逐渐剧烈起来的疼痛,费力推开了那扇篱笆门。 “进来吧……没关系了。” 没关系的。 已经不用再瞒着她了。 第40章 心意 “夫君回来……夫君!” 原本看到篱笆门外那张熟悉的脸时,照雪的欣喜溢于言表。 可叶羽随后探进院中的半个身子,直接是让得这份欣喜,转变成了惊恐! “叶郎!” “相公!” 听得照雪惊呼,初晴和楚华裳先后奔出屋外,同样也是看到了一袭白衫被血染红的叶羽! “怎、怎么会?怎么会弄成这样的?” 楚华裳惊慌得手足无措,和照雪一起把叶羽搀扶回来。 至于初晴,则是拦住了正想往里走的冯书雁。 “你是替叶郎扎针的郎中是吗?感谢你把叶郎送回来。”初晴的语气冰冷,“只是,家中尚有些许不便,请拿上诊金之后就速速回去吧。” 叶羽特地嘱咐过初晴的,茅草屋的事情是秘密,除了她们三人和叶羽之外不能再让第五个人进来,否则就会惹祸上身。 “初晴,不得无礼……她是来我们家暂住的……” 可叶羽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制止了初晴的举动。 “让她进来……这里的事,不用瞒着她……” “诊金就不用了,我也不进去了。我在附近找间空屋子住下就好……”冯书雁连忙婉拒道。 “让她进来……不然谁给我换药?” 方才在电动轮椅上,叶羽也想清楚了。 就是被她看到了琉璃瓦和纺纱机又如何?被她看到了电灯和洗衣机又如何?她难道还能无师自通地将这些事物的原理全部看透,并且将之学过去吗? 就是学过去了又怎么样?退一步来讲,她要是想学,叶羽也愿意教! 方才四名泼皮无赖的殊死一搏,要不是冯书雁在前面挡了一下,叶羽恐怕早已身首异处! 人在潜意识下的本能反应是不会骗人的,不论是舍身相救还是主动为他扎针止血,都能证明冯书雁不是个坏人——至少,她没有想要害他的心思。 而原本想说“我为叶郎换药便可”的初晴,犹豫片刻还是让到一边:“抱歉,刚才多有失礼。” “没关系的。”冯书雁小心地迈步进入,光看外表这里好像就是普通的茅草屋……有什么要保密的吗? “请问有止血的草药吗?” “有。我现在拿过来。” 之前留在家中的那部分药材,原本是为了楚华裳三女准备的药材,居然在叶羽身上派上了用场。 叶羽躺在炕上,咬着牙,银针的效果像是完全过去了,每一次呼吸都牵动胸腹处的肌肉,像是有利刃抵在上面,撕裂的疼。 这一次的事件,算是给叶羽提了个醒。 除恶要务尽,斩草要除根……稍不注意,歹徒的临死反扑就会得逞,就会给自己带来伤势……甚至是生命危险。 叶羽不是初晴那样的武功高手,便是三脚猫的混混也有可能趁其不备置他于死地! 既然已是确认了敌人要取自己的性命,为什么还要手下留情? 就应该把其他十三名匪徒全都杀尽,只留下一个活口,之后用枪抵在他的脑门上让他说出幕后指使者! “好了,将之捣碎,敷在伤口上……” 全神贯注在叶羽伤口上的冯书雁没有发现周围的异样,比如这间茅草屋为什么临近晚上仍然亮如白昼,比如屋顶闪闪发光的琉璃瓦…… 感受到草药的清凉逐渐渗入体内,叶羽总算可以长舒一口气。 说到幕后主使…… 别以为有钱人家的少爷都会很理智,会权衡利弊,特别是陈广智按照年龄来说,只是个刚满十八岁的半大小伙儿。 在叶羽的时代这年纪还不能领结婚证,他却是四处招蜂惹蝶,准备大张旗鼓娶女子过门了。 虽说叶羽这具身躯的生理年龄也就刚满十八,和他差不多…… “那个,可能要请你稍微坐起来……” 冯书雁拿着一卷绷带,面色微红。 “要把伤口……绑起来的。” 冯书雁不是没有处理过外伤的病患,玉树临风的公子哥儿也不是没有见过。 但在给叶羽上药时,脑中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忆起刚才,亲昵地坐在他大腿上的一幕…… 这人三番五次地舍身相救,便是真的以身相许都不算过分了。 原来喜欢的男子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光是看着都能心跳加速。 只是他的家中早有三房妻室,论模样竟是一个都不逊色于她。 这……真是他从无家可归的流民之中挑选出来的吗? 冯书雁可还记得,半月之前,叶羽拿着大堆药材来到店里诉苦的一幕。 他说他是秀才,文采她早已见识过; 他说他会机关,随手掏出实用强悍又有趣的各种玩意儿; 他会在自己有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被自己称呼“羽哥哥”也不会反感…… “羽哥哥,可还会痛吗?” 将布带缠绕打结,冯书雁低着脑袋轻声道。 “这里没有外人,可以……”叶羽刚想说可以不用假装恩爱下去了。 “书雁想要这么称呼羽哥哥,可以吗?” 冯书雁仰起脸,对叶羽露出微笑。 叶羽很敏锐地察觉到了隐藏在她眼底的一丝紧张,似乎是在怕叶羽拒绝她。 “当然可以,你是我的雁儿妹妹啊,你想怎么叫都可以的。”于是叶羽点头道。 “少来了,我只是在这里暂住一段时间而已。” 冯书雁一声娇哼转过身,忽而又转回半边脸去看他。 “但是,无论今后发生什么事,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有一个羽哥哥。” “挺好,冯郎中问起来还能有个交代,就说我们结为兄妹了。”叶羽开了一句玩笑。 “雁儿不想把关系定得这么早,”冯书雁面色绯红,害羞似的将脸给转了回去,“今后书雁和羽哥哥,会发生什么事……还不知道呢。” 听上去怎么像是在吊着我……雁儿姑娘你是在养鱼塘吗? 不过算了,叶羽本来就有三位妻子,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其实冯书雁也无法解释她和叶羽的关系。 是暂住在此处的友人,是能舍身相救的朋友,是…… 在未来,有可能是……恋人。 也许是吧。 就连冯书雁本人,在此刻也无法确认自己的心意。 第41章 养伤 “到底怎么会弄成这样的啊……” 在替叶羽包扎完伤口之后,冯书雁便是将楚华裳三女唤进了卧房之中。 尽管叶羽的伤势已经得到了控制,照雪仍然不免有些担忧。 就连初晴也是面色凝重,她可是知道叶羽身上那个“铁盒子”的威力之强的。 莫非是身怀武技的武者?还是被贼人偷袭所致? 楚华裳只是看着叶羽身上被包扎好的伤口,看着看着,突然眼泪就扑簌扑簌地下来了。 “华裳不想要银子了,华裳只想要相公好好的……” “好好好,不哭不哭了啊。” 上天还真是待他叶羽不薄,居然给了他三名如此贤惠美丽,还一心一意关怀他的美人儿作为妻子。 当下,叶羽也是将这次遇袭的过程简单跟楚华裳三女叙述了一遍。 “初晴,这段时间可能要辛苦你一下了,我担心那个陈广智还准备了其他的报复措施……” “嗯,我会的。” 冯书雁见得此情此景也是有些内疚,毕竟叶羽受伤全是因她而起。 可抹去眼泪后的楚华裳却是主动拉起她的手:“我带你参观一下我们家吧?相公有很多新奇有趣的发明,一般人很难习惯的。” “不用了,我……”冯书雁略微垂眸,“羽哥哥此次受伤都是因我而起,我又怎么好意思留在这儿叨扰……” 按着冯书雁的想法,在外找一间空屋子,稍微修缮一下,能够住人就可以了。 然而楚华裳完全不是这么想的:“相公能拼了命去救你,你也能豁出生命去救相公,那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哪有让家人独自住在外面的道理?” “况且住在外面,说不定哪一天就被那个可恶的家伙派人抓走了。” 冯书雁这才没有过多拒绝,而是乖乖地跟着楚华裳参观起了家中的各种设施。 不知不觉中,半个月的时光悄然飞逝。 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叶羽再没出过篱笆门外。 这一刀划在身上,就算放到现代也要缝个十几二十针的,说不定要打几针破伤风。更何况是在各种资源手段都相对匮乏的古代。 在七天之后,叶羽总算能够下地行走。 又是过了七天,身上结成的血痂才逐渐脱落。 还好那一刀没有彻底砍穿腹部,不至于肠穿肚烂内脏流一地…… 只是一道皮外伤,没有造成太过严重的感染。 虽然冯书雁的医术很好,但这一刀还是在叶羽的胸腹之处留下了一道浅色的疤痕,看上去有些狰狞可怖。 也相当于是给叶羽提了个醒,长了个教训。 千万不要以为自个儿手上有枪就天下无敌,否则就会阴沟里翻船! 除恶要务尽,斩草要除根! “来……相公,小心烫。这个是照雪熬的,他说这个对身体复原有很大帮助……” 在他不能下地走路的这段时间,照雪和楚华裳都尽职尽责地履行着贤惠妻子的义务,轮流照顾叶羽,为他换药、端茶倒水、擦拭身体。 相、相公的腹肌…… 好诱惑…… 嗯,就连叶羽也注意到了小妮子的心思,只是在心中天人交战许久,还是没能下定决心把小妮子吃掉。 一方面是十六岁虽说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但身体各方面的确还没完全成熟。 另一方面……家中多了个不知应说是“外人”还是“内人”的郎中妹妹,别说是和楚华裳了,就算是和初晴、照雪偶尔暧昧之时被她撞见都会感觉有点尴尬。 好在这些天她大多数时候都在外面,都在和初晴开垦周围的五亩荒地,叶羽答允其中一亩可以给她种药材。 这些天,在看过叶羽做出来的电锯、洗衣机、白炽灯之后,冯书雁对叶羽的崇拜之情再度上升一个台阶。 这间小小的茅草屋中充斥着她从未见过的新奇事物,冯书雁发自内心地觉得叶羽在“机关术”一道上简直是登峰造极。 对于和叶羽“同床共枕”也不再抗拒……虽然这个炕很大,在两人中间还隔着楚华裳和初晴。 在这期间叶羽也没闲着,成功折腾出了一个烤箱。 之所以想起来做这个,主要是那天的系统签到奖励是“30厘米红外线发热管x2” 加之这段时间冯书雁还在试验双皮奶的制作,剩下许多蛋黄怪浪费的。 奶油可以用牛奶离心分离而得到,模具也容易造,耐高温的锡纸系统背包里也有…… 所以为什么不做个烤箱,给她们尝尝蛋挞和奶油蛋糕呢? 不得不说果然需求决定生产方向,此时的叶羽完全没有想到把这两根灯管用于烘干和采暖方面。 不过反正红外线发热管的原理是将钨丝伸入充气的石英玻璃管中,山中有钨矿,石英玻璃叶羽也不是造不出来。 至少烤箱造出来之后几个女生都挺满意的,在吃过叶羽制作的蛋挞和奶油蛋糕之后更是赞不绝口。 “可惜,就是难以长期保存……”照雪惋惜道。 动物奶油含水分多、油脂少,易化,制作裱花蛋糕后形状不易保持,室温下存放的时间稍长就会变软变形,需要在0c到5c之间冷藏保存。 叶羽基本上都是现做现用,做也不会做上太多。 “嗯,不然拿到城中卖钱,又可以大赚一笔。”冯书雁笑道。 这段时间冯书雁和楚华裳三女都是相互熟悉了,相处起来融洽自然。 就连冯郎中来过之后都很是满意,说书雁儿过得幸福那他也能放心驾着牛车远游。 “在城中的商铺我卖掉了。有叶羽在,我也不担心有人会再欺负你……爷爷我啊,也是时候去拜访我那些老朋友咯……” 据说冯郎中年轻时还是在京城里的太医院进修过的,因为年轻气盛,得罪了当时的太医令,这才从太医院中被逐出。 临走前冯郎中还给冯书雁留下了一箱医书,嘱咐她有时间就多看看。 “这些年,爷爷能教的,你都学会了。除了这箱医书,爷爷也是没有别的可以教给你咯……” 冯书雁没有说和叶羽的事,也没有提要照顾冯郎中,想和他一起离开,只说有空要多捎些书信回来。 离别总是令人伤怀,在冯郎中走后,冯书雁便是心情低落了好几日。 第42章 前往桑村儿 陈广智这段时间倒是没有再找叶羽和冯郎中的麻烦,据说他因为乱花钱被兄长和父亲训斥,关在家中反省。 十多个泼皮无赖劫车未遂离奇身死,这事情最终还是没有查到叶羽的头上。 大火和爆炸成了最好的掩饰,陈广智自然也不可能主动把此事披露。 随着官府盖棺定论,只说死有应得,黄湾城内外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只是,在平静之下,有暗流涌动。 …… “唔!相公,这个、这个好好吃!” 那是叶羽试做的提拉米苏——也就是海绵蛋糕,有了烤箱之后,叶羽在吃这方面上的花样明显增多。 蛋挞、提拉米苏、奶油蛋糕,还有松软的面包。虽然无论是味道还是口感都和照雪做出来的花卷、甜酥和香糕比不了,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中式糕点除了丰富的层次感之外还兼顾一定的长期保存价值,便是放上数天味道也不会有所变化。而西式糕点味道绵柔更容易入口,在保存方面的效果就差了很多。 不过烤箱和奶油的出现也给照雪带来不少启发,叶羽他们这几天的早餐都是抹了奶油的烤馒头片。 吃过烤馒头片和试做版提拉米苏,叶羽顺势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为夫今日要出门一趟。” 既然陈广智在叶羽养伤期间没有派人再来找他的麻烦,那叶羽可就要去找……咳咳,总也不能坐以待毙不是? 况且家中的棉花早在前几日就都用完了,化作了最后的十匹精棉布。叶羽还想着前往“桑村儿”一趟,多弄些棉花回来。 一回生,二回熟。新的大功率电池和电动马达早在昨日就已重新制作完毕,加上叶羽的身体也调养得差不多了,于是叶羽打算先前往桑村儿带些棉花回来,如果条件允许再到黄湾城中探听情报。 他可不认为陈广智是怕了,经过那次失利之后就再不敢对叶羽动手。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就算不为了报复也总要防患于未然。 “相公,外面那么危险,还是不要出去了吧?”楚华裳有些担心。 “是啊,夫君,现在家中什么都不缺……”照雪也是劝说道。 “我与叶郎一起去吧。”初晴关切地说。 冯书雁倒是没多劝,她清楚叶羽肯定是有他的想法。 “不行,初晴还要保护家中,家中没事比什么都重要。”叶羽一口否决,“安心吧,我这次去就是多弄些棉花,最多傍晚就能回来。” “那就由叶郎保卫家中,我出门买棉花,如何?”初晴建议道。 “你就不要跟为夫争了,为夫手段层出不穷,不会出事的。”叶羽伸手一招,一柄格洛克手枪落在他的掌心,“外出打拼的事还是留给男人去做吧,你们没事比什么都重要……” “那不如我陪羽哥哥去吧。” 之前一直没有说话,只是在安静听着的冯书雁这时突然说道。 “就算真的发生了意外,我也能在第一时间为羽哥哥救治,不是吗?” “那倒也行。”叶羽想了想,没有拒绝。 “那好吧,多一个人多一分照应。” 这半个月的相处,初晴对精通医术、自力更生、且内心坚韧的冯书雁也有好感,此时也是放心她与叶羽一同出行。 “那我也……”照雪犹豫着说道。 “那人数就太多了,为夫还要分心照顾你们,哪儿还有心思做事情啊?”叶羽笑道,“照雪你就乖乖待在家里,做好晚饭等我们回来就够了,好吗?” “华裳不会给相公添麻烦的,华裳也想和相公一起去!”楚华裳扯着叶羽的袖子,撒娇似的摇了摇。 “乖,下次吧。”叶羽捏了捏她的脸,轻柔地抹去在她唇边的一点奶油。 如果有机会,他也想轮流带着几位夫人出门逛街……但现在属于特殊情况,所以只好暂时委屈她们了。 安排好家中大小事务,叶羽在楚华裳三女依依不舍的送别中,带着冯书雁出门,前往“桑村儿”。 听那位买棉花的老伯说,那桑村儿全村不是种桑树养蚕就是种麻,要么就是和他一样种棉花。 叶羽上次多留了个心眼,借着交谈问过了桑村儿的大致方位。 黄湾城南门出城后,沿着官道前行约莫三十里…… “要进城吗?” 见黄湾城的城门就在不远,叶羽减速刹车,坐在后座上的冯书雁奇怪地问道。 车子一个颠簸,她环着叶羽腰际的手再度加了几分力道。 嗯,考虑到坐在货仓架子上太过危险了,所以这一回叶羽特地在前轮设计了一个后座,和自行车差不多。 虽说身后有货仓门顶着,就算不扶着也不会向后仰倒翻下去,但冯书雁无师自通地在叶羽刚开始加速的时候就一把搂住了他的腰。 咳,该说不说,这一路上,背后的触感挺好的…… “先进城看看,逛一圈。” 叶羽这回拉着的不过是一辆空车,里面既没有棉布也没有药材,照理说完全没有进城的必要。 但叶羽还是推车步行,排队入城,把车子找了个驿馆停放,随后拉着冯书雁在黄湾城里逛了一圈。 “哎?这不是冯郎中的孙女儿吗?” 一些冯郎中从前诊治过的病人认出了冯书雁,只可惜人去楼空,原来铺子所在的位置已是在重新装修,据说要改建成客栈。 “雅儿姑娘!好久不见啊!” “咦?叶公子?书雁小姐也在……” 坐于店中算账的雅儿一抬眼,就看到正在店门朝她招手的叶羽。 “既是没有推车,想来不是来交付四月的棉布。那又是哪阵风儿,把你们这对儿给刮来了?” “没有,只是想向雅儿姑娘打听一下,这半月时间,黄湾城中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 “大事啊……”雅儿支着下巴思考片刻,“半月前,十几个地痞出城外打劫不成,全部丧身于火海之中。这个算吗?” “这个我们已经知道了。”当时还就在现场。叶羽在心中默默补充。 “那就没有了。发生了这样的事,官差们都在城里城外加紧巡逻,那些不法之徒就是想要作奸犯科都没机会。” “这样吗……”没有得到想要的情报,叶羽也只好对雅儿一笑,“好吧,其实我和书雁今日就只是进城逛逛,顺便来看看雅儿姑娘。” “原来如此。”雅儿浅笑,忽而又有些惆怅,“唉~真羡慕公子,还能有如此闲情逸致……” 捕捉到雅儿眉宇之中的一缕疲惫之色,叶羽微微皱眉。 “雅儿姑娘,这锦缎庄……最近可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不成?” 第43章 缝纫机 “呵呵,多谢公子关心。” 雅儿轻轻一笑,却是微微摇头:“不过,锦缎庄遇上的不是麻烦……倒不如说,是‘幸福的烦恼’会比较贴切吧?” 锦缎庄的议事间里,雅儿对叶羽和冯书雁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自从叶羽上次把十匹精棉布送到店中,便是在黄湾城中,掀起了新一轮的风潮! 没有《卖棉人》的背景故事作为衬托,但棉布的数量和质量实打实地摆在这里。 不知是哪家炫耀得过了火,也有雅儿刻意宣传的缘故,总之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黄湾城的人们几乎都知道了锦缎庄中有上好的棉布,质量和触感比起别家好上了不止一点儿。 订单纷至沓来,全城的富贵人家都想请锦缎庄的裁缝上门,为他们裁上一件新棉衣。 因为有叶羽这个稳定的供应商在,雅儿也是毫不客气照单全收。 但是,裁一件衣服显然没有那么简单的…… 在没有现代化生产设备的大梁,剪裁一件衣服是一项繁重而复杂的任务。 一针一线经年累月,稍微剪错一刀都有可能导致整件衣服报废。 每一件衣服都需要极好的技巧和耐心,不同的地方要用不同的针法缝合。如平针、回针、藏针、锁边针…… 每一件衣服都是手缝平裁,耗费的不止是时间,还有心血。 这也是冯书雁之前不愿留在锦缎庄的原因之一,在现代想做个裁缝也许只需熟练使用缝纫机,但在古代,裁缝真的是个技术活儿。 一般而言,简单的衣物可能只需数日就可剪裁,但一件花纹繁复,工艺精巧的复杂衣物就需要耗费数周乃至数月的时间才能完成。 剪裁的预定已经排到了下下个月,十匹精棉布更是已全部投入剪裁之中。 所以雅儿在抬眼看到叶羽时才会如此欣喜,在看到叶羽这回没有推车时又会如此失落。 如果叶羽这回又带了十匹精棉布雅儿说不定还要纠结一番,因为就算棉布的供应充足,但剪裁的人数,却是远远不够了…… “想来这也算是叶公子想要关心的‘大事’之一吧?但很可惜,这不过是我锦缎庄的私事而已……” 雅儿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热茶,面上的表情说不出是欣慰还是忧愁。 “羽哥哥,‘那个’说不定可以……” 听过雅儿抱怨,冯书雁倒是想起了什么。 “咳咳,不行的哈。” 叶羽知道冯书雁想说什么,但他是真不想把这技术交出去。 “那个”,其实指的就是缝纫机。 利用线圈缝合系统,只需将针部分穿过织物。针穿过织物拉出一个线圈,在送布牙向前移动织物的同时它再次升起,然后将另外一个线圈套入。 针固定在针杆上,针杆由电机通过一系列的齿轮和凸轮牵引做上下运动。 用缝纫机缝出的线迹整齐美观、平整牢固,并且缝纫速度快,使用简便。 最直观的一个例子是,照雪原本改制一件衣服最快也要数日,但在缝纫机的辅助之下连一个时辰都用不到。 冯书雁在叶羽家中住了足有半月,缝纫机莫说见过,更是亲手使过。 她最初接触到缝纫机时也是惊奇不已,如今听得雅儿所言,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那台缝制飞速的机器。 “叶公子可有能让人缝制速度更快的方法?” 从冯书雁和叶羽的对话之中雅儿敏锐地察觉到了叶羽明显有事隐瞒,于是雅儿眼中一亮,随即又是不着痕迹地轻笑道:“还是叶公子总算想通了,愿意将那位心灵手巧的娘子送来锦缎庄做活儿?” “没有方法,我家娘子也无意入锦缎庄。”叶羽摇头,起身准备离开,“书雁不过一时失言,雅儿姑娘可莫要放在心上。” “若是没有其他事情,叶羽就先不打扰雅儿姑娘做生意了……” 小声的抽泣之声,传至叶羽耳畔。 那是正捻起衣袖作抹泪之状的雅儿,眼中噙满所托非人的凄清幽怨。 不是,这几个意思? “公子对雅儿,好是狠心……” “雅儿姑娘何出此言?三月的精棉布叶羽早已交付。” 别哭,有话你好好讲。叶羽很想这么说。 “可是,公子先前前来问讯,雅儿不加隐瞒,如实相告;雅儿如今遇到困难,公子竟是狠心撒手不管,袖手旁观……” 其实把缝纫机给出去也不是不行,这玩意儿多少他都能造……叶羽此前一直担忧的是,技术暴露过后会给他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叶羽现在还无法完全相信雅儿,对于她会不会因为缝纫机的设计图纸而对叶羽行些不轨之事也持怀疑态度。 他现在又不缺银子,也没有把缝纫机卖出去的必要。 他也不怕雅儿翻脸不认人,反正现在是锦缎庄需要叶羽的棉布,锦缎庄要是翻脸,叶羽大不了换一家卖出去。 “我……”叶羽刚想拒绝雅儿。 “剪裁的衣裳要是不能按时交付,雅儿和这二十多名苦命女子就都只能喝西北风了,到时锦缎庄就只能关门,我们就再没了归处……” “叶公子,你忍心看到雅儿流离失所吗?” 喂!你流离失所和我有什么关系啊!别搞得没有我你下一秒就会饿死街头似的啊! “羽哥哥,不如……帮帮她吧?” 冯书雁轻轻扯了扯叶羽的袖子,在他耳边轻声道。 这些天她看楚华裳都是这么做的,只要对叶羽撒娇他就会心软。 对于雅儿这位心怀宏愿,在她危难之时还愿意给她一个去处的女子,冯书雁是愿意相助的。 只是缝纫机毕竟还是叶羽的东西,故而她也是撒娇相求。 把缝纫机给出去吗? 老实讲,雅儿会不会流离失所,真的不关叶羽多大事。 如雅儿之前所言,这不过是锦缎庄的私事而已。 但雅儿既然已是猜到叶羽有相助之法,并且眼泪汪汪地向叶羽求救…… 一个缝纫机,应该不会引来多少麻烦…… 还是叶羽的合作伙伴,锦缎庄的缝制速度快了,发展好了,叶羽的布匹生意也能水涨船高对不对? 如果锦缎庄倒了,重新找个合作商也很麻烦…… “好吧,你们赢了。” 叶羽的心终究不是铁石做的,在两位美女的夹击攻势下,叶羽最终还是苦笑,无奈地败下了阵。 “我的确有方法。” 第44章 垄断 用机器做出来的东西,在工整程度上肯定比手工的要强。 纺纱机是如此,缝纫机也是如此。 就连在这个时代让得无数木工铁匠自豪的雕刻、篆刻技艺,只要设置好机器的流程,叶羽也能做到又快又好,不会有哪怕一毫米的误差! 虽然流水线这玩意儿有需求才有市场,以叶羽一个人的体量肯定是不能将之手搓出来的……咳咳。 “是一种简单操纵的机器。”由于手边没有缝纫机,所以叶羽只是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它的功用,“可以用手摇,也可以用脚踏,也可以自动……为了方便还是统一用脚踏的吧。总之只要踏下踏板,机器就能自动运转,将布料进行缝合。” “哦?效果如何呢?”雅儿饶有兴致地问。 虽然手边没有缝纫机,但叶羽身上穿的正好是经由缝纫机改过的长衫。 被雅儿请至议事间后,叶羽也不废话,翻起长衫的针脚给雅儿看。 “这……如此精密……嘶!” 看见长衫之上的针脚痕迹,雅儿直接倒吸一口冷气! 先不论这等长度,缝制而成需要多久……就说这工整的针脚,没有一丝紊乱,就是连雅儿本人也极难做到! “叶……公子,你是说,这不是你家那位巧夺天工的娘子所织成,而是用……那‘缝纫机’?” “是我家那位巧夺天工的娘子用缝纫机所织成。”叶羽身上工科生的严谨性莫名被触发了。 雅儿哭笑不得:“那到底是公子的娘子手艺巧夺天工,还是托了这‘缝纫机’的福呢?” “雅儿姑娘不如看看我这件。”冯书雁也翻起了衣衫——这对于女儿家来说肯定是不合体面的举动,不过好在这议事间里此时只有他们三人,倒是无碍,“我这衣裙在开垦荒地之时也多有破损,一开始还是照雪姑娘用缝纫机替我缝补,后来我也是请教照雪姑娘,学了缝纫机的用法。” 于是雅儿面上的表情凝固了。 因为这针脚的工整……完全看不出破绽! 她分明记得那日冯书雁对她说过,在刺绣女红方面只是粗通,并且也没有在其上长久精进发展的打算。 那为何,此长衫之上的针脚之细密,连她这样的刺绣大家都是难以比上? “此……缝纫机。”雅儿咽了一口口水,小手按在丰满的胸脯上,努力平复着内心之中的震惊,“若是一条袖子那般的长度,将之缝合起来,要得多久?” “一条袖子的长度,将之缝合起来……” 冯书雁回忆了一下缝纫机的速度:“大概,只需要十几息吧……” 雅儿忽然像是失了魂儿般地,跌坐在座椅上。 “雅儿姑娘,醒醒。” 叶羽伸出手掌,在雅儿的面前晃了晃,他是真担心雅儿会因为缝纫机的神奇效果,一朝道心破碎。 “那……那缝纫机现在在何处?我想亲眼看到它!” 失神的眼睛重新聚焦,雅儿仰头看着叶羽,神情激动道。 “别着急,过几天吧……过几天我做一台,把它带过来。” 对叶羽而言组装一台缝纫机最多也就花上两天时间,这还是包含冶炼零件和锯木头的过程。 “我们还是先来谈谈价格吧,雅儿姑娘这边需要多少台?每台出价多少银子?” “银子……”雅儿沉吟着,忽而展颜一笑,“瞧我,都忘记了,这是一场交易。” “倘若这‘缝纫机’真有这么神奇……那,雅儿不仅愿意以五十两银子一台的价格收购,更要聘请叶公子为我锦缎庄的特别顾问,在我锦缎庄中常住。工钱么……每月十两银子,如何?” 叶羽皱了皱眉:“五十两银子,很公平。但作为顾问常驻……请恕叶羽谢绝。” 做事是需要一心一意的。 学习也好,做研究也好,朝三暮四、三心二意做不好事情。 叶羽之所以隐藏着这些技术,一方面是这些超越了时代的技术在有足够底气支撑之前,无端暴露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工科直男,叶羽是真不想让这些有的没的商务啊,活动啊影响到自己的研究。 要知道研究这种事是最看重状态的,尤其是捕捉到那一瞬间的灵感之时。 在这种时候破坏他的状态,那叶羽是真的想要骂人的。 再说了,城外的那半亩田宅是叶羽花了整整三年才打造而成的大本营,有电有水有取暖的红砖,怎么能说搬就搬? 也是因此,叶羽并不想在锦缎庄中常住,也不想担任什么特殊顾问。 “那万一缝纫机出了问题,雅儿该上哪儿找人说理去?”雅儿黛眉微蹙,看上去是真有些不愉。 “缝纫机最大的问题也就是会跳针……我们不是每月都能见上一面么?” “听叶公子的意思,缝纫机所有的问题,都可以找叶公子解决咯?”雅儿半信半疑地问道。 “自然。那是我一个零件一个零件给它装起来的,哪个部位出了问题我都可以排查得到。”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叶羽身上的气场之强,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做“意气风发”。 这,就是身为工科领域大神的自信! “这样啊……”雅儿沉思着,“那叶公子可是现在就想要立下字据?” “待我过几日将之带过来,雅儿姑娘看过之后再立字据不迟。” 毕竟,缝纫机虽然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对于雅儿这样的刺绣名手而言,说不定会很难适应。 当初照雪也是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才勉强上手,直到现在,在精细之处还是会使用针线手缝。 楚华裳倒是掌握很快,但也用了足足一个时辰。 “既是如此,在交易之前,雅儿有一事相请……” “但说无妨。”叶羽耸肩。 其实这个问题,就算没有缝纫机这一茬儿,雅儿也会趁此向叶羽提出。 毕竟,他提供的棉布……从质量上来说,实在是太过于出色了。 “叶公子所生产的棉布,和这缝纫机……” “除锦缎庄之外,不要再卖给别家。可好?” 第45章 交易成立 “当然可以。”叶羽不假思索地答应道。 这一举动,无疑让得雅儿心中再度泛起波澜。 她原本以为,要温言软语磨上许久,说不得还要付出一些美色才能换得叶羽“暂时”答应这一要求。 可没想到,叶羽居然是……想也不想地就答应了下来! 不仅雅儿,连冯书雁看着叶羽的眼神都带着点儿不可思议。 “干嘛都这么看着我?”叶羽摊手,无奈笑道,“我看起来像是那种卖了东家卖西家的无良供应商么?” “没、没有……只是……”被说中心事,雅儿心虚地垂下头,过了一会儿又猛然抬起,“对了,立字据!现在就立!缝纫机,还有不准卖别家的约定,都要写进去!” “不用那么着急,待我过几日将之带过来,雅儿姑娘看过之后……”叶羽刚想劝阻。 “不行,我等不及了!”从来在人前都是慵懒如狐的雅儿,神情竟是有些急切,“我要缝纫机,也要公子的承诺,一刻也耽搁不得!” “羽哥哥,是真不知道你那‘缝纫机’,对于裁缝铺子而言,意义有多么重大吗?”冯书雁也是无可奈何地附在叶羽耳边悄声说。 “我知道啊。” 叶羽当然知道,缝纫机的出现无疑会给纺织业带来一场革命。 特别是在这法度和监管都不甚健全的古代,那是真的会为了一台机器杀人放火绑票的。 不管用软的还是硬的,无论是威逼还是利诱,高官和富商乃至坐在龙椅上的人都会亲自下场,争夺叶羽掌握的技术。 也是因此,叶羽并不想让很多人知道他有这种技术,能进他那半亩田宅之中的都是他能信得过的人。 他不是碰巧发明造纸术的那个人,他的技术没有那么容易被人摸清其中原理进行仿制。 如果不是冯书雁的无心之失,如果不是雅儿猜出来了叶羽并非故弄玄虚,而是真的有事隐瞒……那叶羽,是断然不会交出缝纫机的技术的。 交出去也只会交给锦缎庄一家,这被雅儿和冯书雁视作珍宝的东西对于叶羽而言可是个烫手山芋。 也是因此,在订立字据的时候,叶羽也向雅儿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那就是,绝对不能主动把叶羽是棉布和缝纫机供应者的事情说出去。 “公子放心,雅儿巴不得知道这件事的人越少越好呢……” “那上次将我那篇《卖棉人》大肆宣传的又是哪个?” 尽管这首诗严格意义上来说并非叶羽所作,叶羽不过是当了一回文抄公。 “哎呀?公子可是生气了?可是想要什么补偿吗?比如说……” 不得不说雅儿不愧是黄湾城里无人不晓的美人,一颦一笑都有万种风情,其诱惑连家中有三位娇妻的叶羽都差点儿抵挡不住。 “哦?便是我想要这锦缎庄的产业,要雅儿姑娘下嫁给我,雅儿姑娘也能答应不成?” 既然都被诱惑到这份儿上了,花言巧语叶羽又不是不会说。 雅儿明显愣了一下,显然是没料到叶羽竟是如此干脆不加掩饰,片刻后才重新笑道:“可以考虑哦……” “还是算了吧。叶羽家中已有三位娇妻,再多雅儿姑娘,叶羽怕是撑不住了。” 口花花一句就差不多了,叶羽没有和合作对象搞暧昧的习惯。 “想不到叶公子还是风流之人,家中不仅藏了娇妻,还一下藏了三位。” 雅儿浅笑,也没再在这个问题上更多纠缠,待得小厮取来纸笔便是挥毫落墨,洋洋洒洒就是两份字据。 “叶公子请过目,雅儿和公子的请求,都白纸黑字,列在上面了。” 字据的大致内容是以五十两一台的价格收购叶羽手中的缝纫机,一次订购五台,并且在双方的合作关系维持期间,叶羽不会再将棉布和缝纫机卖与别家成衣铺子,雅儿也不会把缝纫机和棉布出自叶羽之手的事情说出去。 确认内容无误之后,叶羽和雅儿各自提起毛笔,手指蘸上朱砂,在字据一边各自签字画押。 “那么,交易成立。”珍重地收起字据,雅儿笑吟吟道,“雅儿很期待,下一次见到公子之时,公子会给我带来什么样的惊喜呢……” “应该不会让雅儿姑娘失望的。” 做一个和做五个没多大分别,所以叶羽也没延长时间,只说过几天就会把缝纫机送到。 告别了雅儿,叶羽和冯书雁再在黄湾城中逗留了一会儿。 黄湾城很大,叶羽倒也不会特地跑到广施馆去找不自在,因此叶羽这一回和陈广智倒是没能碰上面。 付了三十文铜板的停车费,叶羽带着冯书雁,推车出城。 和一贯而言的东门不同,叶羽这次出城,是出的南门。 “黄湾城南门出城后,沿着官道前行约莫三十里啊……” 三十里,也就是十五公里,算起来还真是蛮远。 叶羽所在那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子距离黄湾城也就十几里地,也就不到十公里。电动马达狂飙之下连半小时都用不到。 全速飙车是不可能的,这个年代连官道都崎岖不平得很,一旦把手拧到底怕是会人仰车翻。 “此等机关,究竟是以什么作为动力的……” 抱着叶羽的腰,冯书雁不论多少次还是会感到惊奇。 就跟自个儿活了过来似的……这已经能称之为“法术”了吧? 还有不受风雨,四季恒温的菜园子,投入衣物按下开关就能自动洗净的洗衣机…… 羽哥哥的机关术到底能做到何等境界?难道连风雨雷电都能操纵吗? 也不是不可能,那无端起风的“风扇”…… “没那么神奇……跟你讲原理有点麻烦,总之这就是一种机关,由电能……也就是可控制的雷电提供能量。” 好么,还真的可以操纵雷电。 被说中了心事,冯书雁有些脸红。 有时候她觉得叶羽无所不能,便是十几个小混混联手都奈何不了他。 有时候又觉得叶羽是活生生的,比如现在她只要偏过头,把耳朵靠在叶羽的后背上,就能听到他的心跳。 从他身上传过来的温度那么温暖,又那么真实。 出了黄湾城,叶羽和冯书雁一路颠簸着,往“桑村儿”所在的方向行去。 第46章 拦道卖丝 在叶羽看来,这其实并没有什么神奇的。 无论是洗衣机、电风扇还是脚下的这辆电动三轮儿,都只是在后世,在叶羽所生活的现代司空见惯的工具而已。 术业有专攻,也就是冯书雁没有接触过现代的学识,不然就是不会制作也不会如此大惊小怪。 便如叶羽,对于中医脉理也是一窍不通,至今不知道为何几根银针下去就能止血,更不理解中医所说的穴位、脉络和气到底是指的什么。 所以中医在叶羽的眼里也很神奇,但想来这对于冯书雁而言不过是平常而已。 还有女红刺绣、各类家务都很拿手,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照雪,身手矫健反应迅速动作敏捷,便是比起现代特种兵都毫不逊色,一瞬间的爆发动作怕是连高速摄影机都捕捉不到的初晴…… 还有她们所侍奉之人,天真无邪、娇憨可爱而又冰雪聪明的楚华裳,轻易地就获得了叶羽的信任,让叶羽接纳她,作为在同一间茅草屋下生活的家人。 说到冰雪聪明……不好不好,前世的记忆就让它留在前世吧。 刚穿越过来那会儿,在夜深人静之时叶羽也曾想过,知道了他的死讯之后,出国进修的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会痛哭流涕还是怅然若失,又或是心下释然,觉得自己好像终于放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可后来叶羽便是不再去想了。 这个世界没有法术、没有异能,没有让人得道成仙之法,而以叶羽的知识别说造出时光机穿越时空,就是把空间撕开一个小口子都办不到。 尝试一下自杀,看看能否穿越回去? 算了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就算能够穿越回去,原本的那个叶羽也已经死在车祸里了。 所以后来叶羽就不再想了,专心地在茅草屋里过着躺平生活。 就算身边多出了楚华裳三女,之后又收留了冯书雁,这一想法还是没有改变……嗯? 电动三轮儿在路边一个急刹,因为在官道上摆满了一竹篮一竹篮的……棉花?还是棉球? 不对,好像是……蚕丝? 几个原本蹲在路边的老人,有男有女,见到叶羽停下车,皆是目露凶光,不怀好意地朝叶羽走了过来…… 然后不约而同“扑通”一声,跪在叶羽面前! “蚕丝,上好的蚕丝,求求这位老爷,买上一些吧!” “一篮子,哪怕买上一篮子都行!” “不……不买的话,你就别想从这里过去!” 你们人还怪好的嘞,分明可以直接抢的,还要给我送一篮子蚕丝。 “几位老人家不必苦苦哀求,我买上一些就是了。”叶羽本来就是为了收购织布材料而来,如今既是摆在面前——虽说不是棉花,但叶羽也不介意收上一些,“这些蚕丝怎么卖的?多少钱一篮?” “二十……不不,十五文一篮!” 见叶羽没有调转车身扭头就走,也没有驾驭车辆强行冲过,几位老人的眼中都是浮现出了期冀的神色! “十五文一篮啊……我能看看不?” 叶羽和冯书雁下了车,走到那一筐筐的蚕丝面前,随意拿起一个竹篮掂了掂。 嚯,压得挺实的,还真不轻。 一篮大概有十多斤,够出两匹丝绸…… 和雅儿姑娘约定的,一匹丝绸的价格是一两银子…… 好家伙,十五文换二两?就这还能滞销的? 其实叶羽还是低估了桑村儿这一村人在养蚕种麻种棉花上的疯狂程度。 因为这玩意儿赚钱啊,战争期间需求又大,所以大家都跟风去做,卖了庄稼换棉花,丢下鸡鸭养桑麻。 可如今,战争打完了,收原料的织布作坊从去年秋天就说收够了,说不要这么多。 陆陆续续地卖,价格一降再降,便是过了一个冬天都卖不完。 去年秋天的棉花、麻线和蚕丝还没卖出去,眼看着又到了春蚕吐丝的季节。 听闻黄湾城中棉布风靡,织布作坊上月只多收了些棉花。 往常怎么都能收上一些的珍贵蚕丝,如今竟是无人问津。 这些养蚕的老人心中愁啊! 万不得已,才想出了拦路售卖这一下下之策! 听闻老人讲述,叶羽面上略微有点挂不住。 因为、好像、这棉布风靡的源头,就是他整出来的…… “你们总共有多少,就只有这十几篮吗?” 随意点了点数,叶羽从包袱里摸出铜板准备付账。 “有!还有!那边儿放着几十篮呢!” “大人,我家中还有十几篮!” 听闻“就只有”三个字,有反应快的已经开始进行推销了。 “大人!我家中足有五筐!” “我家也有!” “这位老爷要多少?等今春的蚕吐了丝,小人把丝都取下来,给老爷您送上门去……” 其他人也不甘落后,纷纷向叶羽推销起来。 “送上门倒是不用,我过段时间还会过来一趟。”叶羽数出五百四十枚铜板,“能帮我把这些都搬到车上去吗?这三十六篮的蚕丝我都要了。” “哎、哎!” 几位老人忙不迭地点头,生怕叶羽反悔似的,手脚麻利地把几十篮蚕丝都往叶羽车上搬。 听叶羽的意思,他似乎也是开作坊的,要收购这些蚕丝,过段时间还会过来一趟。 言语干净利落,出手阔绰大方,要是能把他留在这里,他们就会多出一个财主啊! “老爷是生面孔啊,可是要到我们桑村儿去?” “正是。”叶羽也没隐瞒。 “我们都是从桑村儿来的!正好给老爷领路!” 既然这三十六篮蚕丝被叶羽给包圆了,这些老人也没有了留在这儿的必要。 当下便是七嘴八舌地坐上牛车,给叶羽带路,前往桑村儿。 “呵呵……带路么……倒是不必了。” 叶羽知道他们很想把自己留住,偏巧叶羽想要自个儿逛逛。 何况叶羽此回来的目的是收购棉花。棉花还没见着,蚕丝先给货仓填满了算是怎么回事? 所以,待冯书雁坐回后座,叶羽朝牛车上的他们笑了笑:“您几位的这辆车……可追不上我。” 旋即,叶羽拧动握把! 在几位老人不可置信的目光之中,叶羽那辆电动三轮儿开足马力,眨眼间就消失在了他们的视线里…… 第47章 熟悉的女孩 还是那句话,分享是把自己多的拿出来分享, 而不是委屈自己成全别人。 自己都吃不饱穿不暖了,怎么可能会有多的分给别人? 也就是叶羽的确需要些蚕丝,要是放在街上的是绿豆他说不定会强行冲卡。 便是他需要蚕丝,倘若这些老人的态度不是恳求,而是凶神恶煞蛮不讲理,甚至如当日的小混混那般,拦道持刀强抢……那叶羽从包袱里摸出来的,可就不是铜板了。 吃一堑,长一智。这次出行除了系统背包里的格洛克之外,叶羽还把自个儿做的,枪管锯短,以铁珠作为子弹的猎枪也带在了身上。 原本顺手相帮也是无碍,但这几位老人显然有把叶羽当成肥羊大宰特宰的趋势。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但要是那人得了玫瑰还不知足,想拿着大剪子把花园里的玫瑰采尽呢? “反正你都送我一朵了,干脆再多送我几朵……你看你花园里有那么多呢!那么多玫瑰,不送给我就都浪费了!” 这些老人在说到“带路”之时,给叶羽的就是这种感觉。 所以叶羽加足马力,将那辆牛车远远甩在身后。 “羽哥哥,不能等等他们吗……”冯书雁有些于心不忍。 “帮完这家帮那家,帮完这次帮下次,难道我还能把整个桑村儿的丝麻棉花全都包圆不成?”叶羽的声音带着些冷漠,“货仓都被竹篮填满一半了,再帮下去今日怕是买不到棉花了。” 对陌生人的亲近和信任,绝大多数只会让其把自个儿当作韭菜收割! 叶羽是绝不会做委屈自己帮助别人的蠢事的,尤其是在这升米养恩,石米养仇的朴素环境下。 如果别人在危难的时候,给他很小的帮助,他会感激你。 可如果给人的帮助太多,让其形成了依赖,一旦停止帮助,反而会让人形成长久的记恨。 俗话说“救急不救穷”,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 叶羽家中没有金山银山,他此次出行,包袱里的银子也就十两多些。 他和雅儿订立的字据是每月十匹精棉布,蚕丝不过是锦上添花。 如果这趟车上满载蚕丝,他就得改日再过来…… 不说黄湾城里还有个陈广智在虎视眈眈,随时准备给叶羽搞些小动作,就说两地相距颇远,就是电动三轮儿一来一回都得花上半天时间。 三十六个竹篮的蚕丝足够出七十匹丝绸,对叶羽来说已是足够,他当然不会再继续收下去,直到货仓再也装不下,只能欲哭无泪地改日再来收取棉花。 说起来可能有些无情,但这世上的道理就是这样。 倘若叶羽不是秀才就无法免除税赋,倘若叶羽没带够钱想来这几位老人也不会好心地把蚕丝施舍给他。 钱倒是带够了,可叶羽的货仓不够大。 剩下的空间,只够用来装棉花了。 “嗯,我知道了。” 冯书雁也没再坚持,她自然是更向着叶羽这边。 载着三百来斤的蚕丝,加上竹篮的重量将近四百斤,可电动三轮儿的速度依然不慢。 道路两侧是遍地的棉花田,几乎家家院子里都有一株桑树。 桑村儿全村都是养蚕种麻种棉花,此言果然不假。 全村人几乎都靠纺织发家致富,在战争期间布料稀缺,不论工艺如何,只要是能披在身上的布就都能卖个好价钱。 可惜,好景不长。 战争结束了,各地不再需要大量的布匹,那些滥竽充数的、质量不合格的布料便是被遭到了无情的拒绝。 棉花又不是粮食,不是硬通货。 粮食卖不出去大不了储藏在家中过冬,至少饿不死。 棉花不能吃也不能喝的,除了将之卖出去换钱就没有第二个选择。 这也导致今年桑村儿一片愁云惨淡,不少在连年战争中临时兴起的纺织作坊都因为质量不过关而选择了减小规模,为保证质量缩减数量,连带着上游的原料产地、下游的成衣铺子都是叫苦不迭。 说白了,还是生产力跟不上,纺织技艺过于落后而导致的! 在这个年代,一天织成一匹布已经算是快的了。 也就是战争刚结束没两年,要是再过几年,桑村儿的村民们说不定就纷纷醒悟,改种庄稼了。 “哎!您放心,您这车子放在我们这儿,那肯定没人敢抢!” 将车子停放在村里唯一的客栈里,叶羽和冯书雁漫步在村中。 扛着锄头的农民、拉着丝麻的牛车、行色匆匆的各色人等从他们身边经过。 听到最多的就是抱怨,什么城里的成衣铺子对布料的要求太过严格了,什么今年的纺织生意不好做……抱怨最多的,还是去年收成的丝麻棉花都堆积在家中,过了一个冬天也没卖出去。 冯书雁正触景伤情,手忽然被叶羽拉住。 “拉着我,不然容易走丢。”叶羽对她笑了笑,“我们来这儿只是各取所需,不要太多愁善感哈。” “嗯。” 感受到从手心之中传过来的温度,冯书雁轻轻点头。 “回来!死孩子,还敢在老子的碗里放蟑螂?我今天非打死你个混账不可!” 一声怒吼吸引了叶羽和冯书雁的注意,叶羽好奇地循声望去—— 旋即,他的视线就死死地定格在了那道身影上。 那道身影看上去年纪不大,看身形也就八九岁,最多不会超过十二岁。 可那眉眼,那熟悉的长相…… 像……太像了。 特别是那个小女孩,在看到叶羽之后,竟也流露出了不加掩饰的惊喜之色—— “你……”叶羽呆滞着,只是刚发出了一个音节。 那小女孩便如一只矫健的小毛猴子,直挺挺地朝他所在的方向奔了过来! “大哥哥救命啊!那个人想要打死我!” 那是持着大木棒的醉汉,气势汹汹的,口中还在骂骂咧咧。 “操!小兔崽子,我是你爹!生你养你这么大,管教管教你怎么了?” “你没有生我也没有养我,生我养我的是我娘!”小女孩躲在叶羽身后,朝醉汉扮鬼脸,“我娘在半个月前就被你活活打死了!我也差点儿死了!” 叶羽没心思去理会这伦理剧情,他只是在震惊这小女孩儿的长相。 这不曾出现在历史之中的平行世界…… 竟也会有,与她如此相像之人吗? 第48章 莞莞类卿 这个时代和现代比不了,便是死了人,只要不在城内,只要不去报官,官府就不会特地跑来追究。 再加上黄县令明文规定过,“清官不断家务事”,所以便是将妻儿活活打死,那也没有谁会追究。 也因此,醉汉仗着这层血缘关系无法无天,在半月前将妻子活活打死、女儿打得奄奄一息! 只是自从半月之前险死还生之后,这李家的女儿就好像换了一个人,变得不再木讷内向,反而活泼灵动,时不时地就整出一些恶作剧,还每每都能从醉汉的手下的木棒里逃脱。 “他娘的,叫你做饭你不去做,叫你耕地你也不下田。老子养着你有什么用?老子还不如一棒子打死你!” “你也不做饭!你也不下田!家里的饭从来都是娘在做,家里的棉花都是娘种出来的!”小女孩不甘示弱地躲在叶羽身后辩解道,见醉汉伸手来抓急忙抓住了叶羽身后的衣服,“大哥哥快点救我啊!” 叶羽只是如一块木桩,呆呆地伫立在原地。 “没想到你居然喜欢这种调调~~~” “那本小姐转头就找别人约会去,当我只会在你这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 “不能把期待值拉得太高啊,你就是个榆木脑袋来的……” 同样的眉眼,同样的声线,连性格都是如此相似。 这世间,居然能有,与她如此相像之人吗…… 恍惚之间,醉汉的手往下一抓,便是牢牢锁住了小女孩的肩膀! “我让你再跑!” 小女孩挣扎不得,只好死死扯着叶羽的衣服—— “救我啊!你这个榆木脑袋!” “你这个榆木脑袋!” 前世今生在这一瞬间,于叶羽眼中重合。 叶羽想也不想地出手,抓住了醉汉的手腕! “放开她!” “你特么的……谁啊?” 醉汉在叶羽身上打量一眼,是没见过的生面孔,看衣服也不算是多有钱的样子…… 于是他的态度变得越发肆无忌惮起来:“这特么是我们家的家事!官差也管不着!识相的就赶紧给老子让开!” 醉汉高高举起木棒,可一个冰冷的东西先一步顶在了他的脑门上。 “我让你滚,你没听到吗?” 叶羽松开了握着冯书雁的手,从系统背包里召唤出格洛克手枪。 他一手抓着醉汉的手腕,另一手毫不犹豫地将枪口顶在了醉汉的脑门上! “羽哥哥不要!” 一旁的冯书雁吓坏了,别人不知晓,她可是知晓这东西的威力的。 若是这个醉汉被命中了,断无生还之理! “拿个破铁壳子吓唬谁呢?”醉汉醉眼朦胧瞧了一眼叶羽手上的事物,发出一声不屑的冷笑。 “你可以试试。”叶羽按着扳机的手指,微微用力—— “王老五!你在做什么!” 叶羽身后传来火急火燎的喧闹声,那是着急忙慌赶过来的几个老人:“放下!赶紧放下!那是我们的财神爷啊!” 那正是叶羽之前见过的几个老人,还在他们那儿买了不少蚕丝。 “这……我……”李老五支吾着,过了半晌才不情不愿地松开小女孩的肩膀。 临走之时还没忘了放几句狠话:“小兔崽子,你最好今晚别回家!看老子不打断你的腿!” “吓死我了……”冯书雁惊魂未定,“羽哥哥,此物危险,还是少用为好……” “哎哟,您那车子也太快了,我们这紧赶慢赶才终于追上……”几位老人也喘着粗气跑到叶羽面前。 “我没事。”简单向冯书雁和几位老人解释一句,叶羽蹲在地上,捧起小女孩的脸。 大拇指,轻轻碰了碰她脸上的伤痕。 “别碰!”小女孩躲了一下,“疼……” “你叫什么名字?”叶羽问。 “李小玉。”小女孩回答。 李小玉…… 李晓玉。 “是你吗?” 叶羽按着李小玉的肩膀,表情有些急切。 “你干什么啊!”小女孩肩膀触电般地一抖,叶羽这才想起刚才她的肩膀被那醉汉给抓伤了。 “抱歉,我只是……”叶羽闭上眼睛深呼吸,再睁眼时眼神已重新恢复清明。 “小妹妹,你会种棉花吗?” 小女孩眨了眨眼睛,怯生生地道:“会,我娘教过我的。” “你愿意跟我走吗?” “跟你走……我一日三餐都能吃得上饭吗?”小女孩小心翼翼地问。 “不止是饭,还有馒头,还有双皮奶和小蛋糕。”叶羽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 “那我要跟大哥哥走!大哥哥最好了!”小女孩一个飞扑,扑进叶羽怀里。 “嗯。你家在何处?我去与你父亲说一声。” 便只是这张脸相似也好,便只是莞莞类卿也好…… 他想留她在身边,再多看看这张脸。 王老五的家就在附近,和桑村儿的其他村民一样,这几年改种了棉花。 但他好酒又好赌,妻子辛辛苦苦赚来的那点钱都被他拿去作了酒钱,或是输在了赌坊里。 成天游手好闲,脾气还大,三天两头对着妻儿拳脚相向。 在棉花卖不出去之后,王老五的脾气更甚以往,三天两头拿着木棒驱赶,指使着妻子和女儿去卖棉花、去种地,去给他换酒钱和赌资—— “打死了也好!省得秋天还要交二两银子的赋税!” 半个月前,借着酒劲儿,王老五竟是用木棒,将妻子和女儿生生打死! 尽管年仅十一岁的王小玉命大,死里逃生,但王老五仍然死性不改,成天不干活儿,还逼着王小玉做饭下田。 “我叫李小玉。”李小玉不服气地道,“我不要跟他姓。” “嗯,那你此后便叫李小玉。” 挺好的,连名字都差不多。 “几位乡亲,多谢之前出言相助。只是叶羽这次出来得急,板车上的确没有多余的位置了……这样吧,只要你们将蚕丝和棉花送到黄湾城东门外十七里地的一个小村子里,叶羽在那儿有半亩田宅……” 没有空余时间反复来取,但可以让乡亲们送货上门。 既是包运费……叶羽也没太过小气。 两斤棉花三文钱,一斤蚕丝两文钱。 觉得不值得,不愿送上门的叶羽也不勉强,反正他的“作坊”规模也不大。 “真、真的吗?” “公子是好人啊,万里挑一的好人!” “我……我现在就回屋收拾棉花去!” 不过看着乡亲们都挺愿意的,有些甚至在喜极而泣。 还有的对着叶羽纳首便拜,不过被叶羽拦住了。 “带我到你家看看吧?” 公事办完了,该到私事了。 每当看到李小玉身上的伤痕,叶羽心中都在抽痛。 是时候……让那个王老五,付出他应得的代价了! 第49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 在王老五的木屋之前,叶羽停下了脚步。 “去吧,我给你撑腰。”叶羽松开了小女孩的手。 “嗯!”小女孩看上去也很相信叶羽,用力对他点点头。 随即,直接一脚踹开了木屋的门! “谁!”趴在桌子上酩酊大醉的醉汉王老五一个激灵,酒醉之态醒了几分。 见到门外插着腰的小女孩,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嘿你个小崽子,居然还敢回来……” “我不仅敢回来,我还要你给我,给我娘道歉!” 只是道歉么? 叶羽手腕微抬,格洛克的枪口对准了那醉汉的小腿。 至少也要完全剥夺他的劳动能力吧? 叶羽知道,这属于他们两方的私仇,故而没懒得扯什么“你杀妻辱女天怒人怨,恶行昭彰人人得而诛之”的大义旗子。 他只是想替小女孩出口气,就这么简单。 跟在身边的冯书雁有些奇怪,总感觉这和她所认识的,素来奉行“我过好我自己的生活就行了,别人死活不关我事也轮不到我管”的叶羽不太一样。 都找上门来了…… 羽哥哥,他……会这么积极地,去管一个刚见过一面的小女孩儿的家事吗? “还道歉,我看你就是皮痒了!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王老五听得这话气不打一处来,在脚边四处搜寻着趁手的工具。 眼角余光,瞥见小女孩身后的人影。 “怎么又是你?”王老五不耐烦地道,“你来买棉花还是来找茬儿?这是我们的家事你知道吗?” “现在不是了。”叶羽跨前一步迈进门中,站在小女孩儿的身侧,“在你向她道完歉后,我就会带她离开这里。” “你想带我女儿上哪儿去?信不信我报官!” 王老五装腔作势地瞪着眼睛,摆出一副凶狠模样,眼睛都快要从瞳仁里面瞪出来了。 “所以我来知会你一声。”叶羽平静道,“你放心,就算你报了官,我想黄县令还是会把这女孩儿判给我。” 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当堂审问,问小女孩儿想跟谁走。 而照目前这样式来看,小女孩儿毫无疑问会选择叶羽。 “那……那我把这小崽子养这么大,你说带走就带走?这小崽子可是我的挚爱亲人,亲生骨肉呀。” 醉汉眼中分明闪动着贪婪,面上却还挤出几分装出来的不舍之色。 “呸!生我养我的是我娘,你只会酗酒赌牌九!”李小玉反唇相讥。 看来只是像而已。 记忆中的李小玉虽然同样娇憨任性,但很少有像这样蛮不讲理的时候。 “你这赔钱货……” 王老五气势汹汹地想冲过来,然而叶羽伸出手臂护在李小玉面前。 同时递过去一个眼神,示意她稍安勿躁。 “那你想怎么样?” “像你这种情况,得……加钱!” 王老五舔了舔嘴唇,心中的贪婪在泛滥。 听刚才那几个老东西说,这小子好像很有钱? “好。你出个价吧。” 叶羽眼也不眨,更加确认了王老五心中所想。 所以他也是直接狮子大张口:“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她就是你的了。” “五两银子啊……”叶羽思忖着,低头问道,“小玉,你家中还有多少棉花?” “约莫五百斤,都堆在仓库里。” 小玉一点儿不带迟疑的。 “好。那除了小玉之外,我还要这五百斤棉花。”叶羽说。 “再加棉花?”王老五的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那怎么也得要……七两银子吧!” 五百斤棉花,卖我二两银子? 叶羽心中有些好笑。 “那算了。”叶羽转头就走,还不忘牵起小玉的手,“你跟我走,不用管他。” “你特么敢拐走我女儿试试!” 醉汉抄起木棒,作势欲打! “给你脸了?”叶羽怒吼着回身,手中赫然是一把上好了弦的弩机! 不认得手枪,总该认得精钢弩箭吧! “是不是给你好脸给多了!” 精钢弩箭的寒光有效制止了醉汉的进一步动作,他的喉头滚动着,过了半晌才道:“我……哎,算了,五两就五两吧,就当我吃点儿亏。五两银子换我的女儿,还有那五百斤棉花……” “这才对。”叶羽把弩机交到不明所以的冯书雁手里,又伸出手虚挡了冯书雁一下……然后带上了木屋的门。 木屋合上,心地善良的冯书雁被关在了外面。 “带我去仓库吧。”叶羽对李小玉说。 “五两银子,知道能买多少吃的了么?”李小玉反倒是皱了皱可爱的小眉头,开始老气横秋地教训起叶羽来,“真是的,知道……知道大哥哥很有钱了,但也不能这么乱花呀……” 这会儿倒是和她挺像的了,记得每次带她去比较奢侈的店里她都会这么埋怨自己。 “你先带路,好不好?”叶羽的声音不由得变得柔和了一些。 “你们两个婆婆妈妈的干什么呢?不就是看个棉花吗?”王老五不耐烦道,“就在后面的院子里!要看就跟我过来!” 那是五个和之前那老伯差不多的大木桶,每一个木桶里都满满地塞满了棉花。 “成色挺好。”叶羽不咸不淡地夸赞了一句。 “怎么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别想耍什么花样!” “你会看到的。”叶羽有条不紊地在格洛克手枪上装上特制的消音器。 “我要先看到银子!”王老五仍然不知道叶羽手上的动作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叶羽此时心中所想—— “不给老子银子,这个小崽子和棉花你今天就……啊!” 气势汹汹的质问变成了惨嚎,王老五下一秒就躺在了地上,抱着右大腿,疼得在地面上翻滚。 “这是一两。”叶羽面无表情地举着枪,枪口像是有淡淡的硝烟冒出。 “剩下的四两,还要吗?” “你特么的……你没信用!你强买强卖!你……” 王老五咆哮着,可在他脸上的却是彻彻底底的恐惧! 那是什么?他想对我怎么样?老子还没有活够还不想去死—— “第二两。” 总算等王老五暂时停止了动作,叶羽面无表情地开出了第二枪。 正中王老五的左手小臂! 第50章 我不介意再和你认识一次 “你不是人!畜生!你个混账!”王老五发狂似的大吼起来,只觉得被枪口命中的部位钻心似的疼,“痛啊……” “大哥哥,剩下的三两,能由我来付吗?” 李小玉一脸天真地朝叶羽伸出手,只是说出来的话让得王老五不寒而栗。 “王小玉!老子白养你这么大了!天天吃老子的!喝老子的!住老子的!还不知道感恩!” 王老五疼得额头上满是虚汗,一边破口大骂一边往后退:“你要是还有点良心,就赶紧给你爹去找个郎中……” “不能的哈。”叶羽只是摇头。 这是原则,叶羽不会把手里的枪交到第二个人手上。 哪怕是楚华裳、照雪、初晴她们都不行。 “那好吧,那请大哥哥答应小玉一个要求。” 李小玉睁着明亮的大眼睛,只是所说的话语里没有半分温度。 “请大哥哥,帮我彻底了结这个人。” “小玉、小玉!小玉你听我说,我给你道歉,我给你和你娘亲道歉!我不该这么对你们,我错了!你娘亲那事儿我也后悔,那就是一场意外,我一时不慎,我没想着打死她的……小玉!小玉!我是你爹啊!” “在你半个月前,用木棒砸中我这里的时候,你就已经不再是了。”李小玉的眼中像是有泪花闪动,“在那个时候,王小玉就已经死了。” “我是李小玉,和你没有半分关系。” “好、好。你和我没有半分关系。现在我只求你发发慈悲,饶我一条生路……好不好?” 李小玉没有作声,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于是叶羽开了第三枪,正中王老五的左大腿:“第三两。” “我草你们两个八辈儿祖宗!”王老五疼得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在地上打滚嘶嚎。 怒骂求饶都不管用,王老五忍着神经被撕裂的剧痛,把目光转向了叶羽:“好汉,好汉!我知道,你是为了她们娘儿俩,是想为了她们伸张不公,为她们讨个公道……棉花是你的,小玉也是你的!你离开吧!” 求生意志逼迫王老五的意识保持清醒,他剧烈地喘气,胸膛鼓动像是一个破风箱。 “不是,这是私仇。” 叶羽不是什么正气凛然的好汉,也不会打着急公好义的大旗。 “你把这张脸打伤了,这就足够让我对你动杀心。” “噗”地一声轻响,第四颗子弹脱膛而出:“第四两。” 正中王老五的右手小臂! 王老五这回倒是没怒骂出声,甚至没有翻滚喊痛,只是嘶嘶地倒抽冷气,对着叶羽露出狰狞的笑容:“行。你想要我王老五的命,我认了。但你有没有想过,一旦官差追查起来……你也跑不了!” “官差不会追查的,清官不断家务事。”叶羽还没有回答,回答她的一道有些稚嫩的声音。 赫然是眼中噙着泪花,可其神情却是充斥着大仇得报之快意的李小玉! 王小玉早就已经死了,连同这份父女之情一起葬在了半月之前。 如今的她只是李小玉,只是想替王小玉,报了这一份血海深仇! “就如同你在半月前,拿着木棒,杀了母亲和我一样,如今拿枪杀了你的不是叶羽,而是我。” “好、好、好!小崽子!”王老五怒极大笑,浑身的肌肉在这一刻绷紧。 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意志力,竟是忍受着骨断筋折的剧痛,朝着李小玉所在的方向骤然扑出! “老子就是死!也要拉你这个小崽子陪葬!” 可回应他的只是“噗”一声轻响。 “第五两。” 一颗子弹从王老五的眉心穿过,他无力地倒在了地面上。 直到死前脸上还保留着狰狞之色……只可惜,他没有了再站起来的机会。 “把尸体扔到水井里面,能隐藏得更久一些。” “好主意,不过要再加一个步骤。” 那是叶羽在研究生时期捣鼓出来的一种化学试剂,对于融化肌肉和骨骼有奇效。 将尸体和试剂投入井中,只需半个小时就能化为一滩血水。 在这个没有dna检测的时代,这场死亡——或者是失踪,会成为一桩无人知晓的悬案。 “现在消气了吗?”叶羽问李小玉。 “消了。”李小玉抹抹眼睛,双臂抱住叶羽的手臂,“谢谢大哥哥,小玉以后就是你的人了。” “可别我的人了。”叶羽眼眸微垂,像是在躲闪李小玉清澈的目光,“我已经……有家室了。” “只是你长得和我……故去的妹妹,有些怀念,这才出手……” “这样啊……”李小玉抱着叶羽手臂的力度微微一松,随即像是怕叶羽跑了似的,更加用力地抱住,“那大哥哥今后就把小玉当成妹妹来看吧!” 妹妹…… “我不介意再和你认识一次……如果三年后,你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 在蓝星上的叶羽永远不会知道,那次离别的主要原因,其实并不是李晓玉要去国外进修。 而是,去国外治疗。 那是一种很罕见的病症,医生说她活不过三年。 她的导师为她动用人脉,联系到了曾经治愈过这种病的医生,但也只有一线希望。 所以她狠下心来对叶羽说“我们分手吧”,又和叶羽立下了三年之约。 如果她能回来…… 如果她回得来。 便是叶羽已经找到了新的女生,她也不会怪他。 为了让她专心接受治疗,所有人都对她隐瞒了叶羽车祸身亡的消息。 那位医生的确经验丰富技术高超,但也只让得她延长了一年多的寿命。 在她躺在病床之上奄奄一息之时,她的父母掩面哭泣着,向她坦白了叶羽早已死去的消息。 “很好啊,那这样……我就能……在那边的世界……” 这样,我就能,在那边的世界……与你再度相遇了…… 不要转世得太早了……要等我…… 要等我……去见你。 全身的器官都在逐渐衰竭,停止机能,李晓玉终究还是闭上了眼睛。 再度醒来,已然是在这陌生的世界。 半个月的时间,她接受了李小玉的身份。 “我们走吧,哥哥。”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叶羽。 在这陌生的世界,他们兄妹相称。 第51章 吃闷醋 木屋的门再度打开,叶羽费力把五个大木桶依次扶正挪出来。 “抱歉,让你久等了。” 又招手唤来一辆板车,付了三十文铜板,让他们把这五个大木桶搬到客栈里去。 “大哥哥,你这样真的是在浪费钱。” 李小玉抱着叶羽的手臂,没好气地抱怨道。 “还没到家就想着帮我省钱了?”连说话的口吻都很像啊,叶羽在心中想道。 面上倒是不动声色:“还有更浪费钱的,想不想吃一顿道别饭?” 正是饭点儿,桑村儿家家户户都升起了炊烟。 在指挥人手把五个大木桶都搬上车之后,货仓里已是被木桶和竹篮塞得满满当当。 李小玉只是看着前轮那被木头壳子包裹着的结构,若有所思。 “在看什么?”冯书雁好奇地问。 “没有啊,小玉只是在想,这样设计的车,拉起来会不会很吃力……”李小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这是机关车,很神奇的,不用拉。” 尽管不了解电动马达的原理,冯书雁还是能根据叶羽的只言片语,解释出个一二来。 “去点菜吧,吃过饭我们就回去了。” 叶羽完全没有刚了结一条性命应该赶快离开免得他人生疑的自觉,锁上货仓就往客栈大堂处走,还不忘了招呼冯书雁和李小玉。 其实这完全不符合他的做事原则对不对?怎么能随便带个第一次见面的孩子回家,还是个如此凶狠顽皮的熊孩子,谁知道她会不会哪天就见钱眼开,对叶羽、对其他人痛下杀手,拿钱远走? 俗话说得好,三思而后行。 但还有一句俗话……人生得意须尽欢。 叶羽有让李小玉过得更好的能力,他又想让李小玉留在他的身边。 于是他就这么做了,就这么简单。 “要一只大盘鸡、呛青菜,再要……” 点了差不多一两银子的菜,李小玉对叶羽的富裕程度再一次刷新。 凭什么啊?在这个时代金融管理不如工科吃香吗? 客栈也显然不敢怠慢这难得一见的金主,不一会儿菜肴就如同流水般呈上来。 这是李小玉这半个月来——也许更久——吃过的最好的食物,然而叶羽只是尝过一口大盘鸡就无奈地放下筷子。 完蛋,自己的口味,好像被照雪养叼了…… 太油、太咸,一点层次感都没有。 这道大盘鸡,论味道只能说是“还能吃”的程度…… “小地方,能做成这样已是不错了。”冯书雁抱着“既然花了银子就不能浪费的态度”……然后就看见叶羽从包袱里摸出了两只肉夹馍。 “吃吗?” 还好心地递给冯书雁一只。 “其实我一直想问了,书雁姐姐和大哥哥,你们是情侣吗?”李小玉睁着清澈的大眼睛提问道。 叶羽沉默不言,冯书雁垂下脑袋思索片刻,轻轻点头:“嗯。” “不止是我,羽哥哥家里可还有三房家室的。” “嗯~?还真是风流呢。”李小玉看着叶羽的神情有点古怪。 “官府前段时间发流民,给单身男子发媳妇,我是秀才,必须要领三个。” 虽然叶羽觉得自己完全没有进行解释的必要,但在李小玉的眼神下他总觉得自己必须要解释清楚。 “总之她们几个都算是你的姐姐。我收养你也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你……很像,我过世了的妹妹。” “今后我不会亏待你,你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调皮捣蛋,不然我就会赶你出去。明白了吗?” “嗯嗯,小玉明白了。” 李小玉故作懵懂地点头,心中在咬牙切齿。 都是我的姐姐?像你过世了的妹妹? 很好,你个木头脑袋,永远别想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了! 虽然仅仅是因为长得像就能出手救我,这一点我还是很感动的…… 但果然还是很气! 笨蛋、白痴、变态、下流、色狼、花心大萝卜!!! 好想捶他两拳啊! 总之这一顿饭谁也没吃好,冯书雁在想着和叶羽之间的关系,李小玉在吃闷醋,叶羽则纯粹是因为这家客栈的菜有点不好吃。 “还吃吗?不吃我们就回去了。” 待在客栈里的叶羽等人无疑吸引了桑村儿不少人的目光,临走之前木牛流马里又多塞了二百斤的棉花…… 按着两文铜板三斤的价格收购完毕,叶羽站在桑村儿村口,对迎送出来的乡亲们抱拳道:“诸位,叶羽家中还有事情,不能在此地久待。总之乡亲们将蚕丝和棉花送到黄湾城东门外十七里地的一个小村子里,那里是叶羽居住之处。” “乡亲们只管送过来,只要质量合格,叶羽当场就能结清钱款!” 没有人来也没关系,反正叶羽这一趟已经收够了。 七百斤的棉花,三百来斤的蚕丝,已是够用很长一段时间。 后座挤一挤还是能坐下两个人的,于是叶羽和冯书雁把小小只的李小玉夹在了中间。 车子启动的瞬间,李小玉惊呼一声,让得叶羽双手抖了抖。 “不要大惊小怪的,扶住羽哥哥……” “嗯,哦……” 一双小手搭在叶羽肩头,让得叶羽再度想起了前世的记忆。 挺好的,至少……在这陌生的世界里,能够有所寄托。 “若我失去这身皮囊,你还会爱我吗?” 他听见身后稚嫩的声音,李小玉小小声地问。 “小孩子家家的,想什么呢?” 强行克制住内心的波澜,叶羽甩了甩头:“放心好了,不论今后我有多少红颜,你永远是我唯一的妹妹。”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在我心中的地位能重过你,我向你保证。” 连冯书雁都有点羡慕,没想到叶羽竟能对李小玉许下如此承诺。 你还想要多少个哦? 然而李小玉却是气鼓鼓的,恨不能把叶羽生吞活剥。 以为自己很深情吗?还是以为这样就能对得起我了? 等到我十八那年就跟别的野男人私奔,临走之前再把真实身份告诉你,让你后悔一辈子!让你后悔到吐血三升! 让你后悔……没有重新爱上我。 这个花心大萝卜! 第52章 电驴也是驴! 沿着官道一路向北,黄湾城的城门远远出现在眼前。 这一次叶羽倒是没有进城停歇,而是站在黄湾城外绕了个弯,回到了东门。 “羽哥哥,不进城停留一会儿吗?” “不去了,车要没电了。” 来回跑了五十公里,还陆续拉了一千多斤的重物,叶羽很明显地感觉到了电动三轮儿的动力变得有些不足。 果然是电能的吗…… 这个木头脑袋,居然直接跳过了用煤和汽油作为动力,在这个时代直接使用电来作为能源…… 不愧是本小姐看上的人。 ……曾经!只是曾经!现在的他已经变成了一个臭不要脸的花心大萝卜! 一路上,凭借天真无邪的这幅模样和对叶羽的了解,李小玉探知出了很多事情,比如叶羽和几位夫人早已有了夫妻之实,比如叶羽打造自己的大本营用了整整三年,比如叶羽要不是因为有了媳妇,完全没想过挣钱的事,更不用说跋山涉水来到桑村儿…… 好吧,差一点儿就跟你错过了。 看在你千里迢迢赶来救我的份儿上,原谅你了。 没有拦道抢劫也没有突然冒出来的猛兽和地震,这一次的回程很是顺利。 傍晚时分,叶羽载着李小玉和冯书雁,回到了他那半亩田宅。 “叶郎。” “夫君!” “相公!咦?这一位是……” “我刚认的妹妹。”叶羽向楚华裳三女介绍道,“因为她跟我一位故人……跟我故去的妹妹有些相像。总之大家今后要和睦相处。” “相公的妹妹,那也就是我的妹妹了。”楚华裳牵起李小玉,“瞧你,脏兮兮的。我先给你洗洗,然后参观一下我们家……” 人数有点多了啊,三间茅草屋显得有些拥挤了。 把库房腾出来用于居住,外面设置半亩地用来做库房……又或者把库房整个儿改建成烧砖的窑…… 青砖太麻烦了,红砖效果差不多,倒也没有改进的必要。 还要搞些水泥…… 好吧,总而言之,先把答应雅儿姑娘的五台缝纫机给造出来再说! 接下来的五天,叶羽往返于库房和实验室中,冶炼零件,锯木头,之后再将零件拼合…… “把前轮拆下来,安装在犁上就可以了啊。电驴也是驴!有了电驴为什么还要用锄头啊?” 初晴万分无奈地把想要“破坏”电动三轮儿的李小玉拎到叶羽面前,交由叶羽处置。 对于叶羽的种种神奇发明,李小玉是接受得最快的。 有时还会一脸天真地指出某样物品的改进方法,让得叶羽大为惊奇。 “你……真的不是晓玉吗?” “晓玉就是晓玉哦,晓玉不知道大哥哥在说什么呢。” 是晓也是小,李小玉面上挂着纯真无邪的笑容,一脸无辜地在玩谐音梗。 叶羽只能将之归为“新脑子就是好使”,小玉性格顽皮,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也比其他人要快上很多…… “行。等过些天吧,等过些天我再做出用电能驱动的犁。” 家里多了很多棉花和蚕丝,照雪和楚华裳这几天都过得很充实。 在叶羽回到家中的第二天,只有两个人拉着板车来到此地,到处寻人问路,战战兢兢地叩响篱笆门。 应该是这儿吧……可从村民们的言语里,叶羽不过是个没什么出息的穷酸秀才啊? 这般疑虑,在从叶羽手中领到足额的铜钱之后便是烟消云散。 第三天、第四天……拉着棉花和蚕丝来到此地,访问叶羽家中的人越来越多,乡亲们都知道叶羽开始做起了布匹生意。 似乎做得挺好,赚了大钱。 “叶羽,你看,都是乡里乡亲的,你能不能带带我……” “我还真有麻烦各位乡亲的地方。” 在把五台缝纫机全部赶制而出之后,叶羽让村长刘元波召集所有乡亲,说是要“搞基建”——啊不是,是“建些东西”。 一堆不明所以的零件设计图被叶羽交到了乡亲们的手上,叶羽这回进城还会多买一些田,将贯穿村里的那条大河也囊括其中。 “这是……要造大风车啊?” 那些个巨大的装置,除了叶羽只有李小玉能看得懂。 说起来是一个原理,不过是将空气流动的能量,和水流的能量转换为旋转机械能,带动发电机进行发电而已。 将机械能转换成电能的机械设备,是叶羽的基本功罢了,制造出来根本一点难度都没有。 没错,叶羽要做的巨大设备,就是风力发电机,和水力发电机! 同时,叶羽还让愿意出力的乡亲们建造砖窑、从山上采集黄土…… 不止是烧砖,水泥也需要用高温分解烧结。 村民们虽然不知道叶羽想要做什么,但还是照做。 毕竟,只要砖窑烧制完成,又或是风力发电机、水力发电机任何一项制作完成,每个参与出力的人都可以获得一两银子作为报酬! 一两银子啊! 抵得上他们一些人一年的收入了! 乡亲们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每日冶铁挖矿之声不绝。 叶羽将监工的任务交给冯书雁和李小玉,初晴负责保卫家中。 至于叶羽本人,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按着这个时代的技术,由他们造出来的材料强度肯定是不够的……其中的关键部分,还得由叶羽自个儿来完成。 “叶郎若是想招工,到城中寻找不是更好……”听闻叶羽召集乡亲们的事,初晴疑惑不解道。 “没。只是给他们点儿事情做,省得他们一天天惦记我们家的布匹生意而已。” 砖窑和大型发电设施这些东西,有更好,没有对叶羽而言也无所谓。 沼气能源室的电能在如今刚好够用,但要扩建的话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更何况……二十四小时通高压电的铁丝网,也是需要能源维持的,不是么? 由叶羽一个人来完成,这工程量就太大了。 好在这个时代的人们没烧过砖也烧制过陶器,砖窑与其有着相通之处,不至于理解不了。 风力、水力发电机要完成的也只是外面的壳子和一些无关紧要的部分,里面的水轮机和辅机都得由叶羽自己完成。 不过,在把水轮机和发电机造出来之前,叶羽还有一件更加紧迫的事情要做。 “带个……三十匹就差不多了吧?” 带上三十匹精棉布和五匹丝绸,还有五台缝纫机,叶羽时隔五天,再度前往黄湾城。 第53章 打算 五天时间一晃而过,这些天每个人都没闲着。 照雪和楚华裳纺纱织布,初晴负责保卫家中。 村子里的村民热火朝天冶铁挖土,冯书雁和李小玉一开始开垦荒地,打算种些棉花和药材,之后叶羽表示开垦的事情可以交给他,便是转为了监工和指挥。 说是监工,叶羽也没指望她们能做到多好……但效果居然还不错,她们至少能领会叶羽想做出来的大致是什么东西。 而叶羽本人,这些天则是把缝纫机全都做出来,进行组装。 之后带着它们和三十匹精棉布、五匹丝绸再度前往黄湾城。 原本家中只剩下二十匹精棉布了,十匹精棉布和五匹丝绸是楚华裳和照雪夜以继日努力劳作过后的结果。 总是让叶羽在外奔波也不行,她们也想尽到一份力量! 那虽然有些疲惫,但眼中却是闪烁着光辉的表情让得叶羽不禁再度感慨: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这些天不是忙这就是忙那的,都没时间好好照顾家人。 待发电机和砖窑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后就抽出时间,好好放松一下吧。 好好陪陪家人,陪陪初晴和照雪……争取早日生个小叶羽出来。 嗯,家中成员增多,私人空间有所减少也是叶羽想要买些田地扩建的原因之一。 再就是家中的棉花和蚕丝越堆越多,叶羽想要建个专门的大仓库堆放它们。 再就是有备无患,无论做什么事情,能源问题总是要解决的第一步。 水泵需要电、耕地需要电、建立防护网也需要电…… 只要有了充足的能源,叶羽就能做出许多“电犁”,再在地面上接满水管和喷泉设施,几个人就能管理二十亩以上的田地! 到了那时,真就是想吃什么种什么,别说药材和棉花,就连粮食也能作为一门生意往外出售。 在这个时代,没有人会嫌自家的粮仓太满的。 而叶羽家中的人手又严重不足,会武艺的只有初晴一人,不免有些分身乏术。 叶羽的计划是造两个大仓库,一个放纺织用的原材料,一个作为粮仓,四周围起高压电网。 还有发电机周围也要围起来,田里也要…… 好像有点太过分了? 没办法,叶羽在这个世界能完全信得过的就只有这么几个人,要扩大生产要么发展科技要么增加劳动力。 科技,叶羽能够造得出来,但是难保不会有人因为他的“电犁”而生出歹念,将之偷盗。 “那就造一个很~大很大的罩子不就好了?”李小玉四肢伸展,嘻嘻哈哈地比出一个“超级大”的手势,“就像我们的菜园一样,整个都用超级大的布罩子罩起来,外面围起来,通上高压电!” 这个问题他跟妻子们讨论过,李小玉给出了一个最不像答案的答案。 却是让得叶羽如醍醐灌顶。 尽管塑料材料叶羽现今还搓不出来……但至少给他提供了一个思路。 这些天都是这样的,叶羽在遇到难题的时候,大部分都会从李小玉那儿获得启发。 这一次他也特地带了李小玉出门,美其名曰“带妹妹到城里见见世面”。 说来就算有了恒温塑料薄膜也无法实现智能化的精细控制啊…… 便是系统这三年来送了不少数字化设备,电磁炉豆浆机热水器什么的,叶羽也无法将之灵活运用起来。 毕竟叶羽的专业是材料工程,不是软件工程,要让他进行芯片编程实在太过为难他了。 也是因此,在李小玉一脸天真地问:“大哥哥,为什么车上不安装一个显示屏啊?我看家里的电能炉灶,电能洗澡器上都有的……”的时候只能报以苦笑。 如果小玉真的是晓玉就好了。 对芯片重新进行编程,对她这样的计算机天才来说,肯定不会是问题吧? 到那时,真正实现无人化全自动耕种,才会不再是梦想…… 叶羽轻声一叹,在心中默念系统,进行每日签到。 【每日签到奖励已发放至主人背包,恭喜获得“电磁炉”x1】 得,第四个了。 电能加热器叶羽不是搓不出来,只是智能化的精细控制,芯片编程属实不是他的专业领域。 现在也能够进行一些傻瓜式的耕种,比如定时开启水泵开关,通过遍布在地下的水管,一次就能浇灌二十亩田地。 还有就是他脚下的这个电动三轮儿,虽然无法显示具体的数字,但至少在速度的操纵上没什么问题。 待得把发电机造出来,之后就是造水管了。 之后号召乡亲们织布?开个手工作坊也许不错…… 可“珍妮”纺纱机和飞梭的技术现在还处在保密阶段,华裳和照雪两人的生产力也还足够…… 再说吧,未来会发生什么事谁又知道呢? 有备无患的道理总是没错的,先把大型发电设施和砖窑都造出来再说。 电动三轮儿的速度很快,叶羽吹着风思考,不知不觉已是来到黄湾城。 “下车吧,在城内还骑车就太显眼了。” “哦。” 离得近了,叶羽也下了车,带着李小玉推车步行,排队入城。 “这什么东西?怎么长得如此奇特?” 不出意外地,叶羽货仓里的东西遭到了守城衙役的盘问。 “回官爷,这是锦缎庄定制的东西,织布用的……里面就是这些,还有一些布匹。” “嗤,锦缎庄?”守城门的衙役不屑地嗤笑一声,“锦缎庄都快关门了,还有那余钱进货呢?” 不对吧?几天之前雅儿姑娘不是还说生意红火得可以,剪裁的预定都排到下下个月去了吗? “敢问官爷,锦缎庄近几日……”叶羽试探着问道。 “哎——行行行,你要入城就给你进去吧。官爷我这正当值呢,没时间跟你废话啊。来!下一个……” 只是衙役完全没有跟叶羽多交谈几句的意思,草草看了几眼就急不可耐地催叶羽进城。 说得是啊……不如去找本人问个清楚。 “大哥哥,我们的合作商要跑路了吗?” “别乱说,八字都没一撇的事情。” 叶羽推着木牛流马走在大街上,大街熙熙攘攘,和平常没有两样。 第54章 信任危机 “看,那里原本是你书雁姐姐的铺子……” 五天时间显然不能让得那家客栈改装完毕,此时仍然还在动工之中。 李小玉显然是第一次来到黄湾城,好奇地左看看右看看。 “跟紧了,不要走丢。”推着车的叶羽适时提醒。 “哦哦。”李小玉急忙小跑几步,追上叶羽的步伐。 想了一下,叶羽忽然停下,把李小玉抱上了车子的后座:“坐好。” 叶羽同学!男女授受不亲你知道不知道啊! 被他托着腋下抱起来,李小玉的脸轰地一下红了。 “乖乖坐在车上哈。” “哦……” 好吧,毕竟本小姐现在吃他的喝他的,被他抱一下也不是不行…… 况且,在这几天的相处之中,李小玉能感觉得到,叶羽对他的每一位妻子都很好。 嗯,还是那个她熟悉的叶羽。 尽管换了一个世界,但这工科直男的木头脑袋还是一点儿没变。 对她也很好。 真是的,恨不起来啊…… 以及……要想富,先修路。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黄湾城是沿海的交通枢纽,经济繁华,来往客商如云,各种叫卖之声从早到晚络绎不绝。 作为金融管理的高材生,李小玉心下已经在琢磨各种赚钱的法子了。 不知道叶羽能不能把味精造出来……还有能切割石料的水割技术…… 而叶羽只是在想这回如果快的话说不定能早点回去,还能赶得上吃午饭。 嗯,还是那句话,科技改变生活。 也就是叶羽现在还搓不出火车,不然一定要把铁轨铺到家门口。 叶羽带着李小玉轻车熟路地走到锦缎庄的招牌处,惊奇地发现雅儿姑娘这回居然没有坐在店中。 正在店内打理的小厮倒是很热情,一见到叶羽就立马迎了上来。 “叶公子,我家掌柜的特地嘱咐我们,如果一见到您就立刻请您到庄中一叙!” “我只是来送东西……算了,带路吧。” 联想到城门口衙役的嗤笑,叶羽有种不好的预感。 雅儿是黄湾城无人不晓的美人,叶羽送来的精棉布又质量出众,这城中的其他成衣铺子,应该没有能对锦缎庄造成威胁的才对啊? 然而在小厮的指引下,当叶羽见到顶着两个黑眼圈,一脸憔悴的雅儿,叶羽才发现,他对这一问题,想的还是太过于简单了…… “广施馆的陈公子,不知从何处得到了这些棉布都是由叶公子所提供的消息。” 无论是他花了一百两银子买回来的粗棉布,还是现今风靡全城的,品质上乘的精棉布,都是由叶羽所提供的! 那个贱女人!居然和叶羽联合起来坑我! 得知这一消息的陈广智哪里咽得下这一口气?痛定思痛之下,竟是让他想到一条毒计! 他派人散布出流言,说是锦缎庄不过是偶然得到了一些精棉布,根本没有那般数量,也根本没有再次进货的途径! 之所以要这么大肆宣传,不过是为了骗取定金,之后便是携款出逃,彻底离开黄湾城! 据说雅儿对于新律法已是不满许久,早有离开黄湾城,另寻一片地儿发展的打算…… 据说雅儿已经没有了多的粗棉布,便是精棉布也是偶然获得,根本没有那般数量。那些订单大半都是要以次充好! 据说雅儿根本不准备交货,只想着靠这些订单捞取定金,之后便要携款出逃,离开黄湾城! “锦缎庄不是喜欢坑人吗?老子坑得她血本无归!” 之后,陈广智便是召集了一帮公子哥儿大摆宴席,期间不经意地“听说”了这一流言。 “不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这就把我那半匹粗棉布要回来,还有我那两单精棉布制成棉衣的订单,也要退掉!” “哟,陈兄可真大方,一百两银子买回来的粗棉布,就舍得放在家中当个摆设?” “莫说一百两银子,就是一千两银子我也得退!不退了我连这半匹棉布都是要被她骗走了!” 见陈广智这番惊慌作态,几个公子哥儿都是有些惊疑不定起来。 尤其是几个跟官府有所往来的公子,一打听,雅儿前段时间还真是有将锦缎庄迁出城去的打算! “雅儿姑娘,你老实告诉我们,庄中质量如此上乘的精棉布,存货还有多少?” 雅儿踌躇着,还是只能如实相告。 “什么?只有十匹?” “诸位请放心,雅儿敢接下诸位的订单,定然是有着把握的。请大家不要惊慌,雅儿必定会在预定的时间里再次进到棉布,将应允诸位的衣裳尽数送至府上……” 人群堵在门外,雅儿依然从容不迫。 她清楚的,隐瞒不是办法,欺骗也不是办法。 要重新获得这些客户们的信任,只有用织成的成品棉衣。 也只有客户们陆续在约定的时间收到棉衣,才会打消疑虑,继续和锦缎庄合作! 只要度过这一次危机,锦缎庄的声名定会更上一层楼! “我看啊,就算锦缎庄能再次进到棉布,雅儿姑娘你也吃不下那么多订单。与其让大家在惊惶不安之中苦苦等待,不如直接将精棉布送到诸位府上,诸位再找别的成衣铺子进行裁制,如何?” 可事情并没有这么顺利,锦缎庄的利润太大,城中其他做裁缝生意的早已觊觎许久。 如今,总算是等到了从锦缎庄口中分一杯羹的机会! “庄中现在没有这么多的精棉布……还请诸位稍候一段时日……” 雅儿不是不想摆出足够的精棉布证明自家的实力,实在是她手中就只有这十匹精棉布。 她唯一能做的,只有相信叶羽了。 “稍候什么?再稍候下去,你锦缎庄都要关门大吉了!” “退钱!不然就把精棉布退还给我们!” 这件事最后闹到了公堂之上,黄县令抚着花白的胡须,良久做出了决定。 “只买布,不裁衣,这不合常理。但让客人久等,心焦难耐也是人之常情。这样吧,雅儿,限你锦缎庄在月底之前完成已经接下来的所有订单!不得有偷工减料,不得有一日耽搁!” “倘若完不成,那便将未完成的定金如数退还。” “并且将订单上约定数量的精棉布,送至对方府中,作为赔偿!” 第55章 雪中送炭 黄县令的这一判决,看似公允,实则是给锦缎庄出了一个大难题! 到了月底还没做好棉衣,就能免费得到质量上乘的精棉布! 能得到如此大便宜,那何乐而不为呢? 那锦缎庄要先做谁的?得了棉衣的客人会不会更加不高兴? 更何况下了公堂,许多客人便是找上门来,字字句句都是体谅锦缎庄有多不容易,自己那件儿可以先拖着,到了月底再把精棉布送到府上,也算给雅儿减轻一些压力…… “呵呵,您多虑了。” “您放心,既是在公堂之上认下了判决,雅儿必然会履行到底,在月底之前,将约定的棉衣尽数奉上!” 有想看热闹的,有真在担忧的,还有别家的成衣铺子,还有这场危机的幕后黑手在虎视眈眈。 锦缎庄的地段要付租金,绣娘小厮要给工钱,采购布匹也需要钱。 不说别的,即将支付给叶羽的五台缝纫机,总共二百五十两银子的钱款,也是从这定金之中来的。 要是将订单尽数退掉,不仅锦缎庄在城中的声誉会一落千丈,锦缎庄的银钱流动也会出现问题! 要挽回锦缎庄的声誉,赢回客人们的信任,只有一条路子可走了。 在月底之前,尽可能地完成订单,制成棉衣,送发到各家的府中! 也正是因此,雅儿,以及庄中的其他裁缝,才都是数日未有合眼。 便是拼上性命,也要将这三个月的订单…… 在月底之前,尽可能地赶制完成! “一些原本关系就比较好的客人,我亲自上门去解释应该能奏效,给些折扣,至少也能让他们再宽限一些时间;一些关系一般的,便是月底完不成,把精棉布送过去,加深关系倒也无妨;而那些在此次事件里跳得最欢的……雅儿自然也不会用次一等的棉布糊弄他们。” 在商言商,诚信为本。 然而,叶羽所供给的精棉布,总数只有十匹,便是全部用完也无法将订单完成。 若是叶羽这一个月都不露面,必然会有大部分订单无法完成。 到得那时,雅儿说不定要好好埋怨叶羽了。 “那看来我来得正是时候。”叶羽笑笑,“其实我这次来,带了三十匹精棉布……” “多少?”雅儿愣住了。 周围几个正在缝制的绣娘也是一时失神,有人还被缝针扎伤了手指。 “三十匹。”以为雅儿没有听清,叶羽重复了一遍,“三十匹精棉布,还有五匹丝绸。可够雅儿姑娘完成订单上的内容?” “够……够了……”雅儿呆滞地点头,忽然放下针线站起身,“那三十匹精棉布在哪儿?带我去看!” “那便请雅儿姑娘移步庄外吧,刚好叶羽也有另一样物品要展示。” 见叶羽笑得神秘莫测,雅儿也是想起了前几日叶羽和冯书雁说过的话,心中不由得再度泛起波澜。 “可是……可是那日说过的,缝制工整飞速的‘缝纫机’?” “正是。” 叶羽微笑着点头,却错愕地发现雅儿眼中竟是泛起了点点水雾。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若是那“缝纫机”真有叶羽先前所说那么神奇…… 那这三十匹精棉布,和五台缝纫机,就能完全,将锦缎庄的危机完全解决! “叶公子,请受雅儿一拜!” 雅儿说着就想朝叶羽跪拜下去,只是被叶羽眼疾手快扶住了。 “你先别急着谢我,等看过缝纫机的效用之后再谢不迟。” “便是缝纫机的效果差强人意,只要叶公子有这份心,雅儿就已知足了。” 雅儿轻轻拭去眼角的泪珠,回头招呼几位绣娘:“走,都跟我出庄,看看叶公子口中那神奇无比的机器!” 一行人浩浩荡荡出到门外,叶羽的推车旁有小厮看守,也没不长眼的出来搞破坏。 小厮也知道这辆板车对于锦缎庄的重要性,别说碰了,压根儿就没敢让人靠近。 三十匹精棉布和五匹丝绸被接连搬运而出,根本不用细细查看,雅儿便能知晓,这些都是针脚没有一丝紊乱,平滑工整的优质布匹。 “早知叶公子家中娘子的织布速度如此惊人,雅儿干脆就与其他作坊断了合作,专进叶公子的货就好了。” 抚摸着那五匹丝滑的绸缎,雅儿陶醉道。 “现在知道也不晚。” 叶羽现在家中原料充足,倒是可以信誓旦旦地对雅儿许下保证:“今后叶羽每月都会带过来三十匹精棉布,十匹丝绸。价格还是如从前,精棉布七百文一匹,丝绸一两银子一匹,如何?” “那要看这‘缝纫机’,是否有雅儿所想的那么神奇了。”雅儿轻笑道,“若它真有神效,便是一月五十匹,雅儿也会点头同意哟……” 得到了三十匹精棉布,至少完不成也有足够的棉布作为补偿,所以雅儿也是放下了心中的担忧,重新恢复慵懒如狐。 “我亲自给雅儿姑娘示范一遍吧。” 五台缝纫机尽数运至庄中,雅儿捡起地上的一些大块儿的废弃棉布:“那就请叶公子为雅儿示范,如何将这些零碎的棉布缝到一起了……” 话音未落,雅儿的神情再度呆滞了。 因为叶羽接过棉布,缝起这几块棉布,竟在瞬息之间就完成了! 甚至于叶羽把缝起来的成品展示给雅儿看的时候,雅儿的话都还没说完…… 要怎么比喻比较合适呢…… 嗯,就相当于一个人还在用胶水一页一页地粘着书,另一个人拿出了订书机“咔咔”几声装订完成…… 而且这订书机,还是全自动的…… 叶羽不懂刺绣女红,但他至少懂用缝纫机。 在照雪还没住进来的时候,家中衣衫有了破损,也都是叶羽自个儿用缝纫机缝起来的。 “怎么会这么快……”有绣娘喃喃。 “我都没看到他的针在动……” “这就……缝完了?” “天啊,这针脚……好是整齐!” “教我……叶公子,教我!”雅儿完全失去了以往的淡定从容,她此时心在狂跳。 作为刺绣大家,她太清楚这台机器意味着什么了。 只要不是太过精细的针线活儿,全都可以用这台机器完成! 那些想看锦缎庄失利的家伙们,这回恐怕全都要失望了。 在亲眼见识过这缝纫机的缝制速度之后,雅儿就是有着信心。 只要有了这五台机器……锦缎庄就能够在月底之前,把之前接下的所有订单…… 一个不剩地,尽数完成! 第56章 信赖 天知道雅儿这些天都生活在什么样的水深火热之中啊? 被客人怀疑,被传唤公堂,被同行嗤笑,被逼着整日不睡缝制衣裳。 哪怕有同情雅儿,上门慰问的,也给不了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与那些人虚与委蛇,告诉他们自己没事,硬挤出一副笑脸,还不如趁这时间多缝制两针衣裳。 所以雅儿这段时间干脆闭门谢客,整日整日不出现在店内。 无形的压力化作枷锁,几乎要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如今,竟是接二连三看到了曙光! 三十匹精棉布,加上这神奇的“缝纫机”,竟是将锦缎庄此次遭遇的危机,完美化解! 这般帮助,只有叶羽能够给她,也只有叶羽给了她。 “来,看啊,先把脚放在这个位置……” 尤其是这人居然还不要任何回报似的,平常有男子接近她到如此距离早都该露出一副急色神情,不可能对她一点想法都没有…… 是啊,三番五次这么相助雅儿,竟是对雅儿一点儿想法也没有。 “咳!” 尤其是在他身边的小女孩儿一声刻意地重咳,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和雅儿似乎靠得有点太近了,匆忙拉开距离。 “……差不多就是这样。应该没有多少技术难度,你自己试试看。” 呵,雅儿都还没出声呢,公子自个儿却是洁身自好起来了? “雅儿开了五年的锦缎庄,从未想过,织布竟会如此简单。” 如他所言,这很简单。 但,要是没有他的指点,雅儿压根就不会知道这台机器应该如何操纵。 更是难以想象,织布裁衣竟会如此简单! “公子数次救锦缎庄于水火之中……可是想要什么报酬呢?” 雅儿一对美眸流转,她是真想把叶羽留在庄中。 在雅儿看来,就算是交易,叶羽也应值得更多。 不论是共进晚餐,还是更进一步,哪怕是有些过分的无理要求…… “那啥,不是说好了吗?缝纫机五十两一台,加上三十匹棉布二十一两银子,还有五匹丝绸一共五两银子……” 可叶羽不知是不解风情还是没听出雅儿的言外之意,既然雅儿提到了报酬那他也就顺势开始算起了账。 “总共是二百七十六两银子。”雅儿无奈回道,这早在还没见到实货,在听得叶羽所说之时,她就已在心中计算完毕。 “对,总共是二百七十六两银子。” 作为“要在一切电子设备尽皆失灵也要手搓出核武”的专业储备人才之一,叶羽的心算能力自然也是一流的。 但他迟了一拍,是想到了如今锦缎庄面临的困境。 “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先付一部分……剩下的,等锦缎庄度过难关之后再付不迟。” 将近三百两银子,叶羽也不确定锦缎庄能不能够拿得出。 “呵呵,公子可知道,锦缎庄裁一件衣服,能得多少银子吗?” 可雅儿轻轻一笑,却是打消了叶羽的顾虑。 在这个时代,小姐少爷们穿的夏天有丝绸制成的轻衫,绫罗制成的长裙。冬天有绸缎制成的衣衫,有动物皮毛制成的大氅,还有棉制的冬衣。 这一类的才只是一般值钱,要是刺了绣花儿的缎子会更贵。 五十两银子?那不过是一条绫罗长裙的价格罢了! 要知道,这个时代没有“预制”的生产流水线,每一道花纹都是绣娘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 普通人家能够拥有一件御寒过冬的棉衣,就已经很不容易了。纵使棉衣破烂不堪,其中的棉絮和完好的布料也可以二次加工继续使用。 在这个时代,穷人可能一年到头也没几件衣服,而破皮衣破棉衣往往是支持一个家度过好几个甚至十几个冬天的棉具。 一件简单剪裁的,御冻用的厚棉衣都能卖上数两银子,更多的只是在衣物之中填充棉花。 一般人家,连拿出几百文来织一件薄棉衣都舍不得。 如果不是专门种植棉花的家庭,连在衣物之中填充棉花都是奢侈。 只能使用稻草、芦苇、芦絮等材料填充衣物以抵御寒冷。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在现代看来可能是一句玩笑话,但在古代,这是真实存在的事实。 粮食的价格还可能有官府进行管控,在百姓吃不起饭的时候才会主动开仓放粮,赈灾救济……但是衣裳,就是彻彻底底的奢侈品了。 若叶羽没有超越时代的生产力,恐怕也会和劳苦大众一样,为了一日三餐劳苦奔波,只能进城出卖自个儿身上这一身力气,又或是盼望着庄稼能够收获一个好价钱。 但话又说回来了,要是叶羽穿越过来还什么都改变不了,那他还穿越个球? 尽管叶羽穿越三年躺平三年,但他并不是没有改变这个时代的力量。 相反,他所掌握的每一项技术,都是能直接在一个行业掀起轩然大波的! 比如这缝纫机,便是能将一件衣服织成的时间,缩短上数倍乃至数十倍! “虽说一次拿出这么多银子有些困难……但还在锦缎庄的承受范围之内。”雅儿轻笑道。 不能分期,绝对不能分期…… 要立刻、马上将这五台机器全都买下来! “钱货两清,这是信赖关系建立的证明,不是吗?” “既是雅儿姑娘爽快,那倒是叶羽多虑了。”叶羽也很是满意,他本就不喜欢搞这些弯弯绕的事情,“那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吧。款项结清叶羽就是告辞了……” “呵呵,雅儿倒是想公子,多为雅儿考虑一些呢……” 雅儿的目光有些迷离,像是有些醉了:“公子何必如此拒人于千里之外?就是留下,吃个便饭再回去也不迟的……” “咳!咳咳!” 某个小女孩儿奋力展示她的存在感,将雅儿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暧昧氛围打乱。 之后更是强硬地插进叶羽和雅儿之间,气鼓鼓地瞪着雅儿。 “哎呀,忘记问了,这位小姑娘是……” 雅儿这才注意到叶羽带过来的这个小女孩儿,粉雕玉琢的煞是可爱。 “我的妹妹。”叶羽无奈道,“小玉,别玩了,快给雅儿姐姐道歉。” “这位也是我的姐姐?” 李小玉没好气地瞪了叶羽一眼,叶羽心下就是一凉。 恍惚之间像是回到了前世,每次被她质问都是这么一副表情。 居然连生气的表情都能这么像吗? “妹妹啊……” 所谓爱屋及乌,雅儿也是俯下身温和道:“真是个可爱的小女孩,姐姐过些天为你裁制一件衣裳好不好?” “不好!你们设计的衣服都太丑了,一点品位都没有!”李小玉毫不留情拒绝道。 锦缎庄设计的衣服,一点品位都没有? 这下,不仅是叶羽,连雅儿的笑容都是僵在了脸上。 第57章 妹妹说紫色很有韵味 锦缎庄设计的衣服,一点品位都没有? 放眼整个黄湾城,她还是第一个敢这么说的! “李小玉!”叶羽忍不了了,直接喝骂出声! 之前李小玉再怎么顽皮再怎么任性那都是在家里,叶羽和几位妻子只是当她童言无忌,加之她年纪尚小,这才谦让着她。 没想到,她竟能顽劣至此,公然在锦缎庄面前说人家做的衣服没有品位! “我……” 李小玉支吾着,好像也意识到她说得有些太过了:“大姐姐,对不起……” “没关系。但是……”雅儿温柔地梳理着李小玉的发丝,那模样真就如邻家大姐姐那般亲切,“小玉既是这么说,肯定是见过比锦缎庄更加出色的创意,穿过比锦缎庄更加有品位的衣服,对吗?” “小孩子一时失言,雅儿姑娘不要往心里去。” 叶羽皱了皱眉,总感觉这个桥段似曾相识。 而李小玉想了想:“好吧,那我就告诉你。” 她在搞什么飞机?还真能指点雅儿这个刺绣大家不成? 在叶羽浑然不解的目光下,李小玉在地上挑选着,拿起一条薄如蝉翼的丝带和一块布料,接着拿起剪刀咔咔剪裁起来。 “怎么有这么剪衣裳的?” “弯弯曲曲的,能好看吗?” 没错,李小玉正把薄如蝉翼的丝带剪成波浪状,之后更是拿着丝带和布料蹦到缝纫机上,咔咔几声将之缝合到一起! “看,领子这么设计,是不是更好看?” 李小玉把那长条形的布料挂在脖子上,半透明的丝带呈波浪状翻起,从中隐隐透出少女娇嫩的肌肤。 刚才在城里她就已经看过了,城里城外的人们都是穿着基本款式的长衫襦裙,别说花边,就连花纹都是朴素得很。 不是花儿就是云朵,一点新意都没有。 要表现云彩轻柔的姿态,用丝带不是更加合适? “还可以上下各裁一段,作为腰饰;还可以作为袖摆,增添风韵……” “别玩了。”叶羽一把夺过李小玉手上的布料,叹息一声,“抱歉,舍妹过于顽皮,雅儿姑娘权且当作看个笑话……” “这可不是笑话……”雅儿只是喃喃。 将丝带……缝在衣服上? 竟能有这般技术? 应该说,凭借“缝纫机”这一神奇的机器,竟连这等巧夺天工的技艺也能轻而易举地做出来? 要知道,扎透布匹和丝绢所需要的力度是不同的。 要将丝带和布料缝在一起,形成装饰,凭雅儿的技艺不是做不到……但必然下针要无比小心。 丝带和布匹缝在一起不但更容易损坏衣物,还更加考验绣娘的针线技艺。 稍有不慎,针线就有可能损坏了丝绢,连带布匹也随之报废。 就是雅儿,将这种长度的布匹和丝绢缝制到一起,恐怕也得专心致志地花上半天乃至数天时间方可完成! 这个时代的人们还只是穿着长衫襦裙,最多改制些胡人穿的,便于骑马的窄脚裤。 人们用丝带最多披在身上,或是挂在手上,哪有缝在衣服上的? 但……锦缎庄的客人们,本就都是不差钱的主儿。 难做就代表着稀有,便是容易穿坏也没多少可惜的。 为一个新奇,豪掷千金可能有些夸张,上千两银子总是能花得起。 何况,经由李小玉这么一提点,雅儿心中顿时多了很多创意! 用这“万物皆可缝”的缝纫机,雅儿可以尝试设计很多之前没尝试过的,原本费时费力的新式衣裳! “谁说令妹顽皮的?令妹可太棒了!” 雅儿激动地把李小玉抱住,脸儿在她头顶来回蹭。 就一个花边儿能激动成这样? 要不是怕在这木头脑袋面前暴露身份,本小姐能把百褶裙、格子衫、旗袍都设计出来! 叶羽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好的商机,不去自己把握……居然还把缝纫机给卖出去了? 果然是被这女人诱惑了,对吧? 李小玉翻了翻白眼,她很想显摆一番,但她此时不想说话。 原因很简单,在雅儿和她抱在一起时,李小玉方才感受到,什么叫真正的降维打击…… 可恶,身材好了不起啊!本小姐还没发育呢! 虽然,就算是前世,她的身材也比不过面前风姿绰约的雅儿…… “你们几个,快去准备饭菜,今日雅儿定要与叶公子和这位小妹妹,把酒言欢!” 看来这顿便饭是非得留在这里吃了。 叶羽原本还想着,如果快的话说不定能早点回去吃午饭…… “叶公子,雅儿有一事不解。” 总算松开快要被闷到窒息的李小玉,雅儿此时倒是回忆起了先前叶羽的那一声怒喝。 “叶公子分明姓叶,为何令妹却是姓李?” “说来话长……小玉并不是我的亲生妹妹。” 在饭桌上,叶羽也是长话短说地解释了他和李小玉认识的经过。 “竟是如此,想不到叶公子和小玉妹妹都有一段令人伤心的往事……” “雅儿姐姐能孤身一人在黄湾城中创立锦缎庄,并且做到如此规模,小玉也很钦佩呢。” 李小玉也知道了雅儿的经历和心中怀着的理想,对这位在这个时代还能自力更生的女子由衷地钦佩。 不过…… “不知道雅儿姐姐,对于我哥哥是怎么看待的呢?” 叶羽噎了一下,这怎么还有他的事了? “是啊,怎么看待啊……” 上次在公堂上救了书雁小姐,这回救下了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儿…… 知道锦缎庄陷入困境,没有趁机占便宜,落井下石式地加价,而是如此干脆地将缝纫机的技术,交付而出…… 虽然做法有些不太一样…… 原来是同一类人啊。 “雅儿觉得公子是个很正直的人呢,是个很正直的好人。” 咦?这突如其来的好人卡是怎么回事? “多谢夸奖,叶羽笑纳了。” 不过对方既是夸赞,那叶羽觉得他只要欣然接受就好了吧? 有一句话,雅儿隐藏在心底里,没有说出口。 哪怕用最为挑剔的眼光来看,也是如此。 叶羽是很正直的人,是个很正直的好人。 是一个……值得让人信赖,和依靠的男子呢。 第58章 春衫薄 “果然,每一次见到公子,公子都能带给雅儿新的惊喜。”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雅儿和叶羽、李小玉之间的对话也是越来越能放得开。 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从风花雪月谈到世事无常,期间雅儿还说要将小玉这种设计推广出去,成为黄湾城中新的风尚和潮流…… 李小玉原本想说“用我的创意要给钱的”,只是雅儿之前说的过往经历让得她也是有些敬佩,加上这人还是叶羽的重要合作伙伴。 好吧,那用就用了吧。 “对于此种将布匹和丝绢交织的新式衣裳,可否请公子为之命名?” “命名啊……” 叶羽心说这玩意儿要怎么命名?蕾丝花边若隐若现? 不好,有点想流鼻血…… “就请公子如上次的《卖棉人》一般,起一个较为诗情画意的名字就好。” 好在雅儿既是补充了一句,让得叶羽往不可描述的方向去想的思维及时刹车。 诗情画意的名字吗? 既然现在是春季,加上丝绢比起棉布要轻薄得多…… “‘春衫薄’怎么样?” 灵光一闪,叶羽想到了这个名字。 “好名字。” 雅儿也是轻笑,眉眼之中流露出一丝妩媚,像是被叶羽的文采所倾倒。 几位绣娘也是纷纷夸赞,让得叶羽有些不好意思。 李小玉看着处在众星捧月之中的叶羽,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好在雅儿敏锐地察觉到了李小玉的心情变化,微笑着朝她举杯:“也要感谢小玉妹妹,为雅儿提供了这么好的创意。” “没什么啊,我瞎琢磨的。” 李小玉托着腮,心不在焉地回答道。 “哈,我这妹妹很厉害的,每次我在研究……我是说,在制造机关上,遇到了什么瓶颈,都是她给我提供思路……” 孩童的稚嫩声音清脆,打断了叶羽接下来想要说的话。 “其实我第一次见到大哥哥,就有一种命中注定的感觉。” 李小玉定定地看着叶羽的眼睛,在那双眼睛里看见了她的倒影。 那是上身穿着淡紫色的针织外套,下身一条白色修身的牛仔裤的活力阳光美少女,就像是早春时节的暖风,怡人心脾。 “因为在梦里,也有一位和大哥哥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对长大之后的我一心一意,只对我一个人好。” “还真是天真童趣的梦境,雅儿小时候也幻想过,有这样一位英雄……” 雅儿熟练地接过话茬儿,说到一半发现叶羽的神情有些古怪。 是量子纠缠还是二重身还是时空的幻影叶羽已经分不清了,他只是怔怔地看着她。 他想说对不起,想说我爱你,但他嘴唇动了两下,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便是在那个时代,他们也已经分手了,不是么? 见气氛不对,雅儿左右看看,突然掩嘴轻笑道:“春衫薄,好一个春衫薄。既是如此,公子何不顺便赋诗一首,为这一创意增光添色?” “赋诗一首……” 雅儿的轻笑将叶羽唤回到现实,叶羽现在是真有作诗的心情。 “能请雅儿姑娘,取些笔墨纸砚过来吗?” “呵呵,公子请稍等。” 见叶羽真有作诗的打算,雅儿情不自胜。 当场便派人取来笔墨纸砚,还亲自为叶羽研墨。 这木头脑袋还会作诗呢? 这都没认出我来啊…… 白痴,就不会多问一句…… 叶羽自是不知道李小玉心中所想,他只是想起了大学时他与她的第一次相遇。 “抱歉,这个位置有人坐吗?” 金融管理和材料工程的大课,整堂课都是对《菩萨蛮五首》的赏析。 都说大学生是学分的奴隶,如果不是为了那一点点的学分谁会愿意坐在这里。 那时的叶羽做实验忘记了时间,是一路狂奔来到这里的。 来不及找熟悉的人,只能选了个就近的座位坐下。 人人尽说黄湾好,游人只合黄湾老。 如今却忆黄湾乐,当时年少春衫薄。 “好诗。”雅儿看过,轻轻点头。 若只有四句,此时已是能够停笔;若有八句,将之升华则更佳。 然而叶羽再度落笔,却不是在续写剩下四句! “好烦……你说古人怎么想的?有词谱没有曲谱,流传下来让后人背。” “而且这五首的韵尾都压不上,为什么要学它们啊……” 一张纸条递到了李晓玉的桌面上,李晓玉和同寝室的闺蜜都是收声。 她们以为这男生是想提醒她们上课安静些不要说话,然而纸条上却是两句诗。 叶羽把《菩萨蛮五首》的诗句摘出,把词改成了诗。 李晓玉和闺蜜对视一眼,不理解叶羽在做什么。 “诗……挺好。”李晓玉的闺蜜,礼貌地回应了一句。 李晓玉却是眉头一挑,在纸条的背面开始书写—— 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琵琶金翠羽,弦上黄莺语。 桃花春水渌,水上鸳鸯浴。 凝恨对残晖,忆君君不知。 卖酒的女子长得很美,卖酒撩袖时露出的双臂洁白如雪。 临别时为我弹奏一曲如泣如诉的乐章,那琵琶杆拨上装饰着用金制成的翠羽。 桃花嫣红,春水碧绿。烟笼柳堤,水浴鸳鸯。出双入对,相守相依。 相思相忆之情凝结成愁恨,冷眼相看那落日西沉的余晖。怀念远方的人儿,那人却无从相知。 那人却无从相知。 “如何?”李晓玉得意地朝叶羽扬了扬眉梢。 “挺好。”叶羽接过纸条,也没再多言。 叶羽收起纸条,李晓玉却是眼尖地扫到叶羽课本上的名字:“叶羽?你不会就是上个月,全校通报的那个,大一就发表了自己的论文那个……” “只是水刊,不过是我。”叶羽平静地点头,“怎么了吗?” “我叫李晓玉,很高兴认识你。” “李晓玉?”叶羽听一起做实验的学长说过这一茬儿,“是刚入学就在计算机大赛上获得二等奖的金融系女生吗?” “原来你们还互相听说过。”李晓玉旁边的闺蜜起哄道,“既然这么有缘分,你们要不在一起得了。” 在七年后,李晓玉狠心对叶羽提出分手之时,叶羽重新写下了后四句,却未能将之寄出—— 如今,映在了李小玉的眼中。 第59章 君生我已老 叶羽现在理解当年曹老板对蔡文姬的感情了。 当然不是正史,而是野史。 叶羽已是忘了在哪篇文章上看过,说曹操和蔡文姬的父亲蔡邕既是师徒,又是朋友,因此蔡文姬年少时经常能见到曹操。 一个是踌躇满志的乱世枭雄,一个是情窦初开,才华横溢的少女,这样的相遇难免让人浮想联翩。 然而,曹操可能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或者是因为年龄差距较大,曹操对她的感情始终未能说出口。 然而,命运却将蔡文姬推向了不同的道路。 她先是被许配给了父亲的学生卫仲道,但不久后,卫仲道因病去世,她被婆婆看不起,被送回了娘家。 后来,因为父亲曾供职于董卓,董卓被杀后,她的父亲蔡邕因谈及董卓而受到牵连,最终惨死狱中。 不久后,天下大乱,匈奴南下,蔡文姬被匈奴左贤王所掳,被迫离开了中原,生育两个孩子。 之后曹操听说了这件事,在统一北方之后,花费重金将之赎回。 得到了蔡文姬,素来“喜好人妻”的曹操却是不娶,而是给她精心挑选了董祀作为丈夫。 董祀犯下死罪,蔡文姬赤足冒着风雪前来向曹操求情,曹操最终赦免了董祀。 之后,史书上便是再没有了关于这位才女的记载。 虽然正史上的记载是曹操向来喜爱文学、书法,常与蔡琰的父亲蔡邕有文学、书法上的交流。曹操见蔡邕没有子嗣,才用金璧将蔡文姬赎回来…… 但是磕cp……啊不是,“用文学赋予历史以浪漫主义色彩”,也别有一番滋味。 更何况,此刻叶羽与李小玉之间的感情,与曹操和蔡文姬又何等相似?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他们在这个世界的重会,终究是来得太晚了一些—— 一心一意叶羽肯定是做不到了,叶羽唯一能做的就是抚养李小玉长大,然后给她找个好人家。 当叶羽落笔,几个绣娘都是露出悲伤之色,有的甚至在掩面哭泣。 被雅儿救下来的,大多都是在战乱中流离失所,沦为流民,丈夫孩子要么死于战乱要么被拉去充军,独留她们如同行尸走肉行走于世间。 旦则号泣行,夜则悲吟坐。 欲死不能得,欲生无一可。 “叶公子,这首……这两首诗虽好,但其中情境过于哀婉,怕是不好……” 雅儿神情也是有些感伤,故而出言道。 其实也不是叶羽写得这两首诗不行,但实在是太过容易让人触景伤情了。 推出新式衣裳应是喜庆的,怎能用如此悲伤的语调呢? “我知道,我只是有感而发,想将之写下来而已。” “都过去了!” 叶羽哈哈一笑,却是抛弃了感伤的愁怀,新起一张纸,重新落笔。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 欲把黄湖比柔雅,淡妆浓抹总相宜。 都说,这黄湾城中有三位美人。 一位是黄湾城中无人不晓的美人雅儿,一位是冯家郎中铺子里的冯书雁。 还有一位,则是个性清冷,深居简出,平素只喜爱诗词的许员外的女儿,名唤许柔。 “柔雅”既是指的丝绢,也是暗指许柔、雅儿这两位美人。 “好一个‘淡妆浓抹总相宜’,对于公子的夸赞,雅儿先行谢过。” 雅儿拿起墨纸端详,怎么看怎么喜欢。 叶公子的才华真是世所罕见,不消片刻竟是被他作出三首佳作。 “这三首《春衫薄》,雅儿便是收下了。至于银钱……一首八两银子可好?” “雅儿姑娘与叶羽是知交好友,三首诗要便拿去,怎还谈钱?” “那便当作雅儿赠予公子的吧,还往公子莫要推辞。” 酒足饭饱,雅儿带着几位绣娘,把叶羽和李小玉送到店门口,临走时还问了叶羽所在的地址,若是缝纫机除了故障,又或是锦缎庄遇到事情便可以给叶羽捎去书信。 告别了雅儿,叶羽也是出了城,载着一路上都显得心事重重、闷闷不乐的李小玉去往衙门,登记人口,购买田地。 “怎么了?” 直到离衙门有些距离的时候叶羽才觉察到李小玉的不对劲,疑惑地问道。 “大哥哥,你说‘都过去了’……是说真的吗?” 李小玉抬起眼来看他,眼睛红红的。 叶羽目光躲闪着,不去看她的眼睛:“你在那个梦里,看到我……和我很像的那个哥哥,和长大后的你的结局了吗?” 李小玉只是摇头,她不知道叶羽想要问的是什么。 “那个哥哥和那个姐姐分手啦,他们都长大了,奔向了不同的地方。”叶羽蹲下来,宠溺地摸了摸李小玉的头,“他们约好三年之后重来一次,但是那个哥哥……死了,死在了战乱里面,没能等到姐姐回来。” 李小玉只是看着叶羽,什么都没说。 “走吧,回去吧。” 于是叶羽把她抱起来,放在了后座上。 电动三轮儿停在县衙门口,刚才那一瞬间李小玉想过了很多。 包括“如果我真是李晓玉,你愿意为了我把其他女人都赶出家门吗?”、“其实我也来到这个世界找你啦,让我们一生一世一双人好不好?”、“嘿,三年之期已到,就让我们重新认识一次好不好”…… 那楚华裳她们又该怎么办呢? 终究还是没能说出口,没能自私地把叶羽占为己有。 反正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身份只是李小玉,大不了永远不跟他相认,把他当做哥哥,吃他的用他的,就算是补偿了…… “你好,我们来登记人口。” “哎哟?这……才多长时间,又领回来个媳妇儿?” “没有,新认的一个妹妹。” 将家中人数改成了六人,又买了村里的二十多亩田地,叶羽原本准备要走,却是被衙役拦住了。 “你这庄,叫什么名字?” “庄?”叶羽不解道。 “县令大人规定了!一户超过二十亩地就能被称之为‘庄’,一庄每人每年都要缴纳三两银子的赋税!” “我们少买一点吧。”李小玉悄悄扯了扯叶羽。 “没关系,交就交了。” 叶羽倒是不在乎,反正他现在银钱充足,缺钱了大不了再去当个玻璃和镜子。 “至于名字……” “就叫‘叶庄’。” 第60章 叶庄 “叶庄”登记在册,代表叶羽的地盘正式由“户”升级成了“庄”。 “既是如此……”衙役不怀好意地搓着手指,“叶庄主,这么大的喜讯,是不是应该……” “应该的。” 叶羽从包袱里掏出几十枚铜板递给衙役,衙役反倒是一脸嫌弃地摆摆手。 “叶庄主,你这都那么有钱了,还用铜板打发谁呢?” “爱要不要。”叶羽笑笑,也没多坚持,拉着李小玉就打算转身走人。 “叶庄主!我可要提醒你啊!”望着叶羽的背影,负责登记的衙役刻意提高了音量,“基本的‘人事’没有做足,下次再进这衙门,可就没有那么好办事了!” “走吧。”叶羽冷哼一声,也没再理会,只是带着李小玉离开衙门。 登记本就是衙役的分内之事,在这黄湾城内,在这公衙之中,居然敢公然索要贿赂?还敢威胁他? 信不信叶羽直接从系统背包里掏出一颗手榴弹,整个衙门都能给轰平! 之后叶羽就没再在城中逗留,只是买了些生活用品,带着李小玉归家。 “大哥哥,我和几位姐姐,哪一个更重要?” 归程的路上,李小玉状似无意地问叶羽。 “一样重要。”叶羽表示一碗水端平才是家庭和谐的关键,他不想做这种送命题。 “那……和我梦中的那位姐姐比起来呢?” 叶羽沉默了很久,就在李小玉以为叶羽是不想回答才保持沉默时,前方忽然传来叶羽的声音:“她重要。” 果然是个笨蛋啊,明明回答“一样重要”就可以的…… “那,我们所有人,和梦中的那位姐姐比,哪个比较重要呢?” 这一回叶羽倒是没再保持沉默,而是不假思索道:“便是把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算上,在我心中都没有她重要。” “大哥哥,那只是个梦啊。”李小玉握起拳头,轻轻敲了一下叶羽的后背。 “对于我来说……不止是个梦。”叶羽摇了摇头,“无论过去了多久,在我心中……始终是她更重要。” 如果我说,我就是她呢? 不要这样啊……你这样,让我怎么恨你啊。 在叶羽看不到的身后,李小玉用力捂着胸口。 算了,这就足够了。 能听到你这么说,对于李小玉而言,就足够了。 “大哥哥,等小玉长大了,也嫁给你好不好?” “我更希望你能找到更好的人,如梦境那般对你一心一意,只对你一个人好的人。” “可是大哥哥,万一我长大了,你看我越来越像那个姐姐,不忍心放我走了怎么办?” “还真有这种可能。”叶羽笑笑,“如果你想留在我身边我也不会赶你,你要走……我也不会拦着你。” “大哥哥。”李小玉悄悄贴近他耳边。 “嗯?” “你是不是妹控?” “……” 电动三轮儿在路边一个打滑差点翻车,叶羽默默捂脸。 这个小丫头片子,到底都从梦境里学了些什么啊! …… 不知不觉,又是一月时光匆匆飞逝。 家中的棉花和蚕丝保持着动态平衡,叶羽前段日子就又是送了一批棉布和丝绸过去。 听说锦缎庄的精棉布和丝绸,还有“春衫薄”的新款衣裳在黄湾城中都很畅销。 雅儿真的在月底之前就完成了所有棉衣的订单,效率之快让得城中其他成衣铺子瞠目结舌。 瞠目结舌也没有多少作用,庄中一共就五台缝纫机,除了雅儿和最初跟着她的两个绣娘之外没有人能碰。 陈广智虽然知道锦缎庄的布匹都是由叶羽提供,但也没有办法制止。 毕竟布匹质量和衣裳穿在雅儿身上的效果有目共睹,三首《春衫薄》更是俘获了城中无数文人雅士的心。 经由诗词和布匹,还有锦缎庄中那恐怖裁衣效率的宣传,一时间,锦缎庄在黄湾城中,竟是有了一家独大的趋势。 “来!大家都加把子力气!把它扶起来……每人都能有,一两银子!” 一个类似水车的水力发电机,和一个风车模样的风力发电机在这一月时间依次成型,成型的还有埋在地下的砖窑。 三两银子发放到村民们手中,叶羽接着号召村民们烧红砖和水泥,为他建设库房和粮仓。 “还是一样,每一项建成,每人都能有一两银子!” 在这一个月陆续出现出工不出力,只想躺着拿钱的家伙,被无情地驱逐出了搞基建的大队伍。 电犁一个接一个地投入生产,翻地效果出奇地好。 经由水泵将水井和河边里的水抽到水塔里,再把水管遍布地面的自动喷泉浇水设施也派上了用场,播种赶上了晚春,二十亩田地的种植都进行了有条不紊的规划。 “只要水管不出问题……咱们家从今年秋天开始,就不会再缺粮食了。” 建完库房还要建围墙,还有“叶庄”的招牌也得找人打造挂上…… 几位妻子的关系都很融洽,只是冯书雁对于与叶羽合房的事情还有些抗拒。 叶羽也没强求,退一步说,就算冯书雁有这种意愿,叶羽也得再推迟几个月,待到她满十八岁过后再说。 李小玉依然活泼可爱,只是在从城里回来以后,一开始对于叶羽几位妻子那若有若无的敌意就消失了。 “我巴不得所有人都和我一样喜欢哥哥呢,爱哥哥、能够照顾哥哥的人越多越好。” 嗯,已经完全进入了妹妹的角色。 叶羽也曾经问过,能不能透过梦中看到“那位姐姐现在的生活”,李小玉只是回答不能,她的梦境只停留在她对叶羽说分手之前。 “那……小玉,你会编程吗?” “嗯?编程是什么?编竹篮和织布我倒是会……”李晓玉同学一本正经地在装傻。 叶羽只好放弃了全自动智能化的精细控制,采取傻瓜式的定时拧动开关进行浇灌。 四月十三日,在占地面积达整整半亩,完全由红砖搭建而成的第一座库房完工之时,叶羽也同步收到了来自黄湾城里的请柬。 那是每月一次在城中举行的拍卖会,每月十五固定举行。 “去看看好了。” 叶羽很想知道…… 他的玻璃和镜子,在这一次,又能拍出什么样的价钱。 第61章 主线剧情的导火索 “见字如面: 听闻公子要来参加此次拍卖会,雅儿心中是又喜又忧。 喜是由于公子又可来到城中,雅儿又可与公子畅谈诗书,忧是因为此等日子,实不是出门游玩的好时节。 然而,县衙门口被烧毁的地方还在修缮,听闻守城官兵对进城人员的盘查更加严格了。 半月时间,官府已是进行三次剿匪,如今匪患总算有了遏制下去的趋势。 望公子一路小心,平安为上。 雅儿在锦缎庄,时刻等候公子前来。” 嗯,在乱七八糟的新律法下,百姓的反弹总算是开始了。 在“强行给单身男女分配对象,秋天多交一份赋税”之后,三月上旬,大梁朝廷再度颁布了一道新律法。 盐铁官营,收归国有! 自此以后,所有盐铁全都收归官府,由官府派人经营,统一定价。 没有丝毫预兆,一夜之间砸了所有铁匠铺和制盐厂的饭碗。 “凭什么啊?高官那么有钱,凭什么要让我们普通老百姓养着流民,还要多交一份赋税!” “不让我们自己制盐炼铁,官府定的价又死贵!还交什么赋税啊?我们怕是连锄头都买不起了,连盐都吃不起了!” “昏君当道,民不聊生!” 传闻新皇登基后夜夜笙歌,穷奢极侈,奢靡无度,短短三年就将先朝国库挥霍一空。 这才出现几条离谱的新律法,就是变着法儿地从民众手底下要钱,巧立名目搜刮民脂民膏! 赋税每年一次,远水救不了近火。 要维持皇宫的奢靡,就要想几条更加有效率的法子。 于是盐铁官营被迫不及待地重新提出,又迫不及待地推行到全国。 黄湾县是沿海城市,吃盐还不算太过困难,但地处内陆的郡县在此新律法下可就苦不堪言。 更何况,就算黄湾不需盐……但这地方产盐。 新律法的实施,无疑是断了众多制盐厂和铁匠们的活路! 因为他们发现,自从制盐厂和铁匠铺收归国有之后,他们就不再有收入了! 官府发下来的工钱被层层克扣,卖出去价格死贵的盐和铁,半文铜板的分红也没能分到他们手中。 盐铁收归国有,大家都摇身一变成了铁饭碗,结果反而比以前更穷了? 更有甚者,因为和衙役发生了口角,当月竟是一文钱工钱都没领到! 各种巧立名目克扣工钱,简直就是在给官府打白工! “我们要活路!” “我们要涨工钱!” “这是我们的辛苦钱,凭什么给那些光动嘴皮子的人给挣了去!” 闹到县衙之上,黄县令只是说不止黄湾县,这天下都是如此,大家都是在照着新律法办事。 他当然知道衙役们在变着花样地中饱私囊,但他又怎么会为了一群刁民处罚手下人? 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原本大家自给自足,还能勉强温饱,混口饭吃。可如今官差一插手,日子非但没有过得好起来,反而越过越差了? 一群人一合计,不行,这日子过不下去了! 于是如黄巾军般的起义在黄湾县爆发了三次又被镇压下去三次,都只是小打小闹,在训练有素的官军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无独有偶,这样的情况不止在黄湾县,在别的郡县也在发生。 听闻有人打出了“反梁复楚”的旗号,还组织起义军,公开搜索当年沦落在外的前朝长公主的下落。 听说明年的赋税要涨,听说明年就连粮铺都要让官府来经营。 听说大梁新皇对舞文弄墨的文人很是不满,几度在朝堂之上焚毁文书,还以让文官出丑取乐。 有一句话从金銮殿传到了民间,至今仍为百姓津津乐道。 百无一用是书生! “相公,若华裳真被梁朝的官兵们找到了,相公不要有顾虑,将华裳交出去就是了。” “傻瓜,黄湾县离长安城远得很,皇宫之中发生的事情又与我们何干?” 对,就算朝堂之上天翻地覆,也和偏安一隅的叶羽他们没有关系。 更何况,无论是乱世还是治世,叶羽都有把握,能好好保护她们。 “夫君,最近外面不太平,还是不要出门了……”照雪也是担忧道。 “无事,城中还是安全的。” 不去不行啊,照拍卖会的惯例,凡是呈上拍品者,在拍卖当天必须要到场。 听闻叶羽上次典当出去的玻璃和镜子出现在了上个月的拍卖会上,那块玻璃——啊不是,是“剔透玲珑玉”,被拍出了一千两银子的高价。 那面“世间罕见,绝无仅有,清如水波,能映照世间一切”,还得过高僧加持护佑,由其坐化的精血所烧出的“通天彻地宝镜”,起拍价就是三百两银子。 最终的成交价,更是足足达到了三千五百两银子! 这件事被黄湾城里的人们当做谈资津津乐道,从雅儿的信中得知这一消息的叶羽面色很是难看。 感觉丢了好大一笔银子啊! 于是叶羽在四月初给雅儿送布匹之时,就顺便再带了一块玻璃、一面镜子来到拍卖场。 “这、这是……” 拍卖场的鉴定师惊为天人,抚摸着光可鉴人的镜子和润泽透明的玻璃不肯撒手。 “这、这位先生……可还有这等神物?” “既是神物?又怎会那么好寻得?”叶羽也深知物以稀为贵的道理,他只是想来捞一笔就走,“就是这两块儿也只是我偶然得到,要不是庄中各项支出,资金周转有些困难,我还真不会将之拿出来拍卖。” 黄湾城一月一度的拍卖会汇集各路客商,能在拍卖场中呈上拍品的都得是来路清白,身份证实过了的人士。 尽管拍卖会的工作人员不会泄露拍品是由何人所提供,但他们必须知道叶羽的来路。 这也是叶羽第一次没有选择到拍卖会上拍卖,而是找了一家当铺将之典当出去的原因。 靠,要知道这玩意儿的利润能有这么丰厚,还怕什么暴露身份啊,直接放上去拍不就成了! “好的。按照惯例,呈上拍品者当日也要出现在拍卖会中,参与拍卖。” 四月十三日,请柬被寄到了叶庄之中。 四月十五日,叶羽将足足三百两银子放进包袱,来到了黄湾城。 第62章 护卫队 “夫君,一路小心。” “相公,要早些回来!” “叶郎,记着多买些粮食。” “哥哥!不能在外面招蜂引蝶哦!” 半亩田宅的篱笆门前,叶羽的几名妻子都在依依不舍地向叶羽道别。 尽管叶庄的其他设施都陆续建成,但楚华裳她们还是喜欢住在这里。 这里是叶羽最初带她们回来的地方,有家的感觉。 住在这儿也方便初晴守护照看,如今虽说叶庄的护卫队已基本建成,但无论是叶羽还是初晴都是有些不放心。 没错,在基建工程被数次恶意破坏之后,叶羽总算意识到了队友……不,是“招募乡勇”的重要性。 不止是被赶出基建大队伍的几个出工不出力之人会怀恨在心蓄意报复,初晴在这一个月还陆续捕获了几个在叶庄附近鬼鬼祟祟,想要搞破坏的人。 叶羽在城中只得罪过一家,想也知道是谁派过来的。 也不知道陈广智在得知叶羽的“叶庄”建设得如火如荼欣欣向荣之后,会是有何感想? 要说银子叶羽也有,没道理只能你出钱派人来捣乱,叶羽就不能雇人看守家园对吧? 这个时代的村民都很淳朴善良,说难听点就是尚未开化。大多在叶羽分发银子举止阔绰,展现出大地主的气魄之时就自觉对叶羽改了称呼,恭恭敬敬地称他为“庄主老爷”。 就像鲁迅笔下所说,“我清楚地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百姓——至少在这个时代的百姓们,尊卑意识那是刻在骨子里的。 你有钱,你就能够高人一等。 你是官,你就能够威风八面。 若是叶羽哪天参加乡试,中了举人。那么,就算是现今对叶羽有些怨恨的懒汉,在看到头顶官帽的叶羽时也会自觉跪下,俯首磕头。 别说搞破坏了,在叶羽面前绝不敢造次。 便是叶羽欺压得狠了,也就只敢在夜深人静之时,在无人之处借着酒醉,小声骂上两句昏官! 就是叶羽还没有中举人,对乡亲们也都很客气,但不少乡亲已经开始打心底里把叶羽当成庄主老爷,当成有钱有地的大地主、员外郎来看待了。 就是村长刘元波,在如今的叶羽面前,说话也都拘谨得很。 加上现在世道开始乱了,到处都不太平,叶羽便和几位妻子商量,从村民中选拔健壮能干之人,组建一支护卫队。 无论男女,没有学过武艺没关系,可以由初晴进行训练。 再说,就算村民们不是以一当十的精兵,打不了“征战天下”这种巅峰赛级别的高端局,保卫家园、日常巡视这种青铜、白银级别的新手教程总是可以胜任的吧? 就是打不过、阻止不了,至少也能拖着,让人通风报信,等待初晴或是叶羽过来支援。 初晴在这几个月其实也没有闲着,在叶羽的应允之下,让村民们为她冶炼出许多暗器。 这些暗器连叶羽都是啧啧称奇,并且以叶羽的眼光,还能为其提出许多精简改良之处。 比如胶改焊……咳咳,是“等比例放大”,成为一门架在仓库顶上的大弩炮! 其威力之强,无论是从山中下来的猛兽还是居心不轨之人,都可以将之一箭钉在地上! 这一个多月来的基建工程,足以把村民之中本性懒惰出工不出力的、对叶羽如今风光嫉恨在心的心术不正之人全都剔除。 剩余的村民,在叶羽的号召下,由短工变成了长工,每日管饭,工钱每月二百文,按月发放。 平日里除了干活儿还要进行巡视,保障叶庄的安全。 每天都管饭! 每个月还有两百文! 不说村子里的乡亲们,就是在黄湾城中放出去消息,想来应聘的人也少不了。 在护卫队组建完成之后,叶羽还将电犁、水泵的操作方法教给他们,一部分人继续建造粮仓和围墙,一部分人每日用电犁耕作。 叶羽的势力,在这一个多月如火如荼的建设之中,初具雏形。 “为夫此次就是去参加城里的拍卖会,傍晚之前就能回来。何况还有书雁陪我同去,你们就不要担心了。” 只是,叶羽终究不放心让初晴和楚华裳离开叶庄,这些日子要出门也只会带照雪、冯书雁、李小玉三女之中的一人同往。 这一次,与叶羽同往的是冯书雁。 人美心善,还精通医术的冯书雁在护卫队还未组建起的时候就在村里有着极为强大的人气和号召力,其在叶庄中的声望连叶羽本人都是赶之不上。 “也不知道,庄中会不会出什么意外……” “嗯。庄里有乡亲们在照看,应是无碍。” 官道上多了一些特殊的车辆,那是押送犯人的刑车。 十多个衣不蔽体的囚犯被集中关在大牢笼里,蜷缩着身子,裸露在外的皮肤遍布伤痕。 黄湾城往东三十里就是大海,叶庄所在的位置正好处在海边和黄湾城之间。 听闻海边的制盐厂在昨天再度发生了暴乱,官府派兵镇压,直到凌晨才平息。 囚车上的囚犯,想来便是制盐厂的工人了。 冯书雁只是不忍地看过一眼就收回了目光,闭着眼睛,靠在叶羽后背上。 在她心中最重要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她的爷爷,一个是她的羽哥哥。 再有就是留在庄中的几个好姐妹,和护卫队里关系较好的乡亲们。 其他的,她不能管,也不该管…… 她不是心怀天下的冯郎中,没有济世救人的那颗心。 只是,搂着叶羽腰际的手,用力稍稍多了几分。 “抓好,要超车了。” 叶羽自是知道冯书雁心中难受,一拧把手就准备超车。 “嚯?那是什么车?速度这么快?” “喂!停下!叫你呢!” 有衙役惊异,有衙役起哄,叶羽完全没管,电动三轮儿眨眼间就把他们甩在身后。 “喂,不要叫了!”有认出叶羽的衙役急忙阻止道。 “干嘛?那辆车还有来头不成?”起哄正欢的衙役不屑道。 “是有来头……他是叶庄的庄主,叶羽!” “嘶……” 这下,不仅起哄的那个衙役,就连车上其他衙役,就连囚车中的犯人,都是面色一变! 第63章 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也无怪乎衙役们会如此惊奇…… 他们或是听闻,或是亲眼见识过,在半个月前,在叶庄之外发生过的一桩惨案! 那时,这些制盐伙计们尚有血气,规模宏大地掀翻了摊子,打得作威作福的衙役们不敢还手,更是纠集起来,几个厂的工人气势汹汹地打算杀到黄湾城去! “走,让那狗官给我们一个公道!” “这破地方老子不待了!” “走!” “走!” 一群人热血上头,乘上牛车往黄湾城中行去,然而好巧不巧,他们路过了叶庄的领地。 那时护卫队还没有成立,叶羽被初晴叫醒,拿着大喇叭吆喝。 “前方是叶庄所在!速速离去!” 大喇叭的声音在半空中回响,本就无处撒气的制盐伙计们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叶庄?应该很有钱!” “自古官绅一体!这叶庄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是和那狗官一伙儿的!” “反都反了,先拿这叶庄来祭刀!” “抢粮食去!” 几个厂的制盐伙计们七嘴八舌,目光之中闪动着贪婪,驾着牛车就往叶羽的田地里冲去! “警告无用啊……” 叶羽默默地放下了手里的大喇叭,点燃了手中的土制炸药,递给了初晴。 一共三颗,准确无误地抛到了三辆牛车上。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当黄湾城的驻军收到消息,赶到叶庄之时,只见得满地疮痍,那些“暴民”们正躺在地上翻滚着,哭爹喊娘,有的还丢了些零件。 叶羽一共丢出了六颗土制炸药,之后便是好整以暇地等待官军和衙役的到来。 便是有好运气的漏网之鱼,也被初晴给卸了臂膀。 “这位……这位壮士……” 官军的总兵咽了一口唾沫,对待叶羽的态度不自觉恭敬了许多。 “这群暴民误闯叶庄,给了他们一些教训。给诸位官军大人添麻烦了。” 虽是言辞有礼,但叶羽的眼中却是不含丝毫温度。 “怎……怎么会呢?我们感谢你还来不及啊!替我们解决了这么大的祸事!” 总兵满头冷汗地大笑着,一刻也不敢耽搁,把疼得满地打滚的囚犯押送上囚车。 据说,这位总兵回到兵营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三令五申,不准任何人进入城外叶庄的领地! 囚犯在公堂之上审讯,这件事情迅速在城中传开,就连与叶羽素来有过节的陈广智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因为他想到,他派去给叶羽捣乱的那些人,似乎……没有一个,是能活着回来的。 他战战兢兢地把这件事情告诉了父亲和兄长,不出意外再度获得了半个月的禁闭。 “把这件事忘了,今后不要再去招惹他!” 父亲勃然大怒,兄长倒是进来他的房中安慰他。 “放心吧,我们广施馆开在黄湾城中,他叶庄开在城外。只有我们去找他麻烦的份儿,他不敢对我们怎么样的。” 可陈广智还是不甘心! 冯书雁早已在公堂之上表示与叶羽私定终身,叶庄与锦缎庄的关系城中有些身份的人都是知道,据说雅儿和叶羽的私交也甚好…… 就连许员外家中那位知书达理的才女,在三首《春衫薄》依次风靡全城之时,也放出了风声,说“我想见见他”。 黄湾城三大美女,他叶羽凭什么能一个不剩地获得她们的青睐? 凭他有些才情?凭他是个秀才?凭他家中有一位织布飞速的娘子,还是凭他研究出了“缝纫机”这等神物! 被关禁闭的这半个月,听闻叶羽制作的布匹和他的诗句在城中风靡,陈广智嫉妒得眼睛都要发红了! 他妈的,别惹毛了老子,你最好别特么在老子眼前蹦跶…… 当日叶羽杀了十四个小混混儿,有一两个是有背景的。 只是,陈广智仍然还保留着一丝理智,他不知道要不要派人将这封信寄出去…… 我也不想和臭名昭彰的“山匪”扯上关系…… 叶羽,你可不要逼我! …… 黄湾城中依旧人声鼎沸,只是多了看上去面带愁容的人。 这些,都是被新律法影响生意的行商。 原本黄湾县作为产盐大县,来往客商有不少是做贩盐生意的,他们从黄湾县低价进盐,再运到别处高价卖出。 朝廷的新律法一下来,行商们的生意直接都没法做了。 新律法影响到的还不只是来往的行商,还有那些本就依靠来往船只获取利润的泊船者、船边的酒家、陆上的客栈、和停马的驿馆…… 整座黄湾城,在新律法的冲击之下,显得有些萧条。 尽管如此,黄湾城里每月一度的拍卖会仍然是不可错过的一次盛会,在这场盛会之上时常能淘到外界难得一见的宝物。 尤其是上次的最后两件压轴拍品,“剔透玲珑玉”和“通天彻地宝镜”,据说已作为贡品被呈献入宫中,颇得皇上喜爱。 若是能得如今的新皇赏识,几千两银子又算得了什么! 也是因此,尽管城中生意有点萧条,但今日城中来往的客商却是只多不少。 就算不为进货,也不能错过这场拍卖。 尤其是,拍卖场在半月之前就已放出风声,这个月的拍卖,压轴拍品仍然和上次一样! 还是“剔透玲珑玉”和“通天彻地宝镜”! 第二件! 天下间竟还有着这等神物! 此等消息一经发出,不止各地来往的行商,连各地的高官、富商、乡绅都是坐不住了。 不为进货,不为贸易,有人甚至乘了几天的马车,昼夜兼程来到黄湾城,只为了将手里的银票花出去。 对于这些叶羽当然是不知道的,知道了也不会太过关心。 毕竟,他拿出玻璃和镜子的目的只有一个,积攒资金。 倘若有一天,华裳的身份真的被发现了…… 那叶羽是该振臂一呼,忽悠大伙儿他得到了传说中的《太平要术》,梁天已死楚天当立,还是把纸条藏在鱼肚子里,半夜学狐狸“大楚兴,叶羽王”…… 现在想这些也没有意义。 没有家资哪能招来游散乡勇。 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第64章 桥上诺 天色湛蓝,湖面波光似锦缎。 叶羽和雅儿走在湖边,欣赏晚春的美景。 拍卖会的一贯时间都是在午后,这是人在一天之中第二放松的时刻。 排名第一当属夜晚,只是在没有电灯的晚上就算把会场摆满蜡烛也还是昏暗,所以拍卖会只得放在白天。 电动三轮儿的速度很快,叶羽和冯书雁在清晨就到达了黄湾城。 想着离拍卖会开始还有些时候,不如先把布匹给雅儿送过去。 之后冯书雁便是被雅儿以“书雁小姐不如先在庄中小坐,雅儿有话想请公子湖边一叙”为由,给留在了锦缎庄中…… “羽哥哥是多情之人啊。” 如果是小玉陪羽哥哥过来就好了,那小丫头肯定会闹着“我也要去我也要去,既然没有见不得人的事情为什么不能让我跟着一起去”…… 虽说对于雅儿成为羽哥哥的其中之一,她并没有多少抗拒…… “唉……” 素雅的美人坐于店中,惆怅地一声轻叹,引来无数行人目光流连。 令无数行人目光流连的风景还有一处,那就是走在叶羽身边巧笑嫣然的雅儿。 这是叶羽第一次以游玩的心态走在黄湾城中,此前居然没有发现黄湾城中居然还有这么一处美景。 特别是身旁还有一位佳人相伴,更添动人风韵。 “公子觉得,是这黄湖的景致美,还是雅儿更美?” “佳人与美景相衬,又何必分个高下?” 叶羽总觉得雅儿不是特意邀他前来看湖景的,但雅儿既是不明说,他也就乐得陪雅儿装糊涂。 “呵呵,以前雅儿看这黄湖,觉得不过是一滩水罢了。直到公子的《春衫薄》出世,才觉得这湖面当真波光潋滟,美不胜收。”雅儿轻笑道。 “雅儿姑娘过奖了。”叶羽淡淡道。 “可不是过奖,不止是我,全城的人都为公子的才情着迷呢。”雅儿望着清澈的湖面,若有深意地道,“锦缎庄中的上乘布匹,就连过路的行商都有所耳闻,锦缎庄中的衣裳款式,全城没有第二家成衣铺子可以仿制出来……全城都在流传锦缎庄的神奇之处,这般神奇全是托了叶公子的福。” “我们之间只是互惠互利,没有需要特意感谢的地方。” “城外同样流传着‘叶庄’的传说,听闻公子一月之前不费吹灰之力就制服了一群暴民。” “他们不是暴民……只是他们误闯了我的领地。”叶羽缓缓摇头。 对于制盐厂伙计们的作为,叶羽表示理解且尊重,如果真到了不得不起兵的那一天他会很欢迎这群游兵散勇,并且把他们收揽进队伍里为他所用。 但这并不代表,他会乐意把自己让这帮人的牛车践踏他的田地,并且将家中娇妻和银子都拱手献上。 冤有头,债有主,他们要杀入城中叶羽不会管,但他们不该来找叶羽的麻烦。 他们喊着要来抢银子、抢粮食,所以叶羽扔出土制炸药把他们打了出去,就这么简单。 “对于每一个闯入叶公子领地的人,叶公子都会毫不留情地驱逐出去吗?”雅儿问得意有所指。 所以叶羽只是看了雅儿一眼:“雅儿姑娘这是何意?” “没什么,只是……前几天听到了叶公子,雇佣同乡之人组成护卫队的消息。” “这与锦缎庄有什么关系?”叶羽皱眉。 “在一月之前,在小玉妹妹面前,雅儿说过,公子是一个正直且善良的人。在那时雅儿就想问公子一个问题。” 雅儿说着停下脚步,直视叶羽。 这含情脉脉的眼神是怎么回事?莫非是要告白? 要告白好歹给我点儿心理准备吧?虽然我们是合作伙伴私交也很好但我觉得应该不会这么突然一点铺垫都没有…… “如果……雅儿并非想要闯入叶公子的领地,而是想要加入叶公子的领地,叶公子可能收留雅儿吗?” 叶羽眉头一皱。 这很像告白,但不是告白。 “我想雅儿姑娘所说的应该不是雅儿姑娘本身,而是锦缎庄吧?” 或者说,是锦缎庄内那二十多个被雅儿收留的绣娘。 “是。公子果然厉害。” 世道开始乱了,城中都不太平,前些日子还被人在县衙门口点了火。 朝堂之上一意孤行,百姓之间苦不堪言。 这种时候偏有一处可以独善其身,只因为他展现出了令人畏惧的力量。 退敌无需一刀一剑,那般威力的强悍武器,官府至今都还摸不清楚原理。 雅儿可以不为她自己着想,但她必须要为这些愿意跟着她的绣娘们寻个可以依靠的去处。 倘若战争再度爆发…… “倘若黄湾城再度陷入战火,锦缎庄里的绣娘无处可去……到了那时,叶庄可愿伸出援手,收留她们?” “当然愿意。”叶羽毫不犹豫点头道。 他的叶庄现今正是需要招兵买马的时候,有二十多名信得过的女子入住,至少后勤能有保障。 只要不进入他那半亩田宅,大不了把她们当做护卫队的一员,平常织补衣裳……好像也用不了这么多。 不管了,有总比没有强,具体的事务安排等真到了那一天再说吧。 而听得叶羽不假思索点头同意的雅儿也是有点错愕,她原本以为她要付出一些代价,比如金钱,比如美色…… 和上一次锦缎庄陷入困境时一样,有时候雅儿觉得叶羽会不会是上天派下来拯救她的。 不然怎么会这么巧呢?先是给予她缝纫机,现在又许诺她避风港。 “叶公子……” “嗯?” “是不是雅儿提出什么要求,你都会说好?” “那倒也不是。”工科直男属性莫名被触动,叶羽一本正经地做着解释,“太过于无理的要求我就肯定不会同意,做生意肯定是要建立在互惠互利之上的……” “哈,哈哈,哈哈哈……” 叶羽一本正经地讲道理,雅儿却只觉得他这副模样好好玩。 “叶公子……雅儿对你的评价,还真是没有错。” 叶羽是很正直的人,是个很正直的好人。 是一个……值得让人信赖,和依靠的男子呢。 第65章 分外眼红 叶羽和她所见过的其他男子都不一样。 不会贪图她的美色,却又不会对她的美色无动于衷。 不去强取豪夺,只是偏安一隅,却不由得让人心生畏惧。 总感觉他是什么都能做得到的,可靠而让人信赖。 雅儿已记不清上一次纵情欢笑是在什么时候了,只觉得只要在这人身旁就能卸下所有伪装。 无需魅惑,无需作态,在正直的人只需做最真实的自己。 “庄主可不能反悔哟。” 笑够了,雅儿轻柔地倚在桥头,抬起眼看叶羽。 一双眉目含情,似有万种风情。却又作楚楚可怜之态,让人不由心生爱怜之情。 黄湖之畔游人如织,唯独这一道风景最为亮眼。 “当雅儿真的无处可去了……可就只能去投奔老爷了,老爷可不能嫌弃雅儿。” 这回真是含情脉脉了,同样是以雅儿为主语,其内容却已不再包含锦缎庄。 这个男人……有能让雅儿动心的能力。 “自然,叶庄对锦缎庄的诸位,无论任何时候都敞开大门。” 可惜某人显然没有成为芳心纵火犯的自觉,甚至没有注意到雅儿称呼里微妙的变化。 “那……” 雅儿还想说些什么,身子却不由自主地往后倒去。 桥头滑润,雅儿一时情绪激动,竟是连平衡都无法维持,眼见就要失足跌落水中! “雅儿姑娘小心!” 可她却并不害怕。 他会出手的。 无论多少次都好,这个男人会对雅儿伸出援手。 不是假惺惺的言语安慰,不是逃避式的借酒浇愁。 这个男人,是真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如天神降临般,给予她最想要的帮助。 便如现在,一只有力的大手挽住了她的腰肢,于是雅儿那要跌入湖中的态势就戛然而止。 叶羽前跨一步,顾不得许多,只是将快要跌入湖中的佳人搂在怀里。 “不要这么玩儿了,很危险。” 叶羽低下头,言语里略微有些训斥意味。 “是。谨遵老爷吩咐。” 雅儿略微垂下眼,低眉顺眼地低声道。 “我们回去吧。” “嗯。” 在黄湾城的人来人往之处,雅儿到底还是没在叶羽的怀抱之中停留太久。 只是虽然离开了叶羽那有力的臂弯,雅儿面上仍然残留着些许醉人的红润:“既是如此,湖光美景差不多也欣赏够了,老爷不如在锦缎庄上吃顿便饭,之后一起前往拍卖会如何……” “叶羽!” 雅儿的话尚未说完,叶羽还没能及时做出答复,身后便是有一道怒吼声响起。 那是总算结束禁闭,憋屈难忍的陈广智。 他迫不及待想要前往城中风月之所消遣一番,刚走到黄湖附近就看见这一幕。 黄湾城中无人不晓的美人正倚在桥头,美目盼兮,正与某人有说有笑。 之后,更是被那人一把抓住,拥入怀里! 要知道,雅儿虽然风姿绰约,但何时与男子有如此亲密的举动?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陈广智光看背影就认出了这名男子的身份。 岂有此理……强行占了他心心念念的冯书雁还是不够,连锦缎庄的雅儿他都是要染指! 嫉妒和不甘萦绕在他的心里,陈广智气急,这才怒吼出声! “我当是谁?这不是陈公子吗?” 叶羽回头,眉毛一挑。 好家伙,三番五次派人前往叶庄捣乱,自己还没来得及找他算这笔账,他反而是自个儿蹦出来了? “叶某与陈公子不过见过寥寥数次,论交情应是没到在街上会特地出言打招呼的程度。”叶羽转身,隐隐把雅儿挡在身后,言语之中的寒意像是能够杀人。 他也确实是想要杀人。 对于想要取他性命的敌人没有必要心慈手软,不然他胸腹之间那条疤痕就是前车之鉴! “不知陈公子忽然出言唤叶某之名,所为何事呢?” “没……没什么啊,与叶兄许久不见,甚是想念。今日偶然碰到,情不自禁……” 在叶羽没有温度的眼神下一个冷颤,陈广智想起来了。 眼前这人,不仅连杀了整整十四名泼皮无赖,更是把将近百人的来犯暴民杀得溃不成军! 那些暴民出现在公堂之上的惨状,如今的陈广智一想起来都会感觉恶寒。 据说叶庄之中还有一位身怀绝世武功的保镖,无论是他派过去捣乱的人还是城中其他成衣铺子、织布作坊派过去查探其中秘密之人,都难逃她的感知,被她无情地拧断了脖子…… 只有离得远的有机会逃回来,叶庄的神秘之名越发可怖。 那保镖现在何处?是否潜藏在周围?叶羽就是个疯的,没准儿真会让他那保镖出手,趁我不备在我脖子抹上一刀! “既是如此,雅儿,我们走。” 叶羽没有和陈广智攀谈的必要,多跟他说上一句都是在给自个儿找不自在。 反正他们之间的关系已是无法缓和……如果有能给广施馆落井下石、置之死地的机会,叶羽是不会错过的。 “是,老爷。” 雅儿当然知道陈广智那声怒吼是在气些什么,广施馆二公子的“风流”之名早已满城皆知。 生于医术世家,然而不学无术,只知道使唤些泼皮无赖,一天到晚跟在美女后面跑,搭讪完这个又跑去勾搭那个,冯书雁不过是他骚扰的其中一个对象而已。 城中洁身自好的女子都对他敬而远之,就是雅儿也只是看在广施馆的面子上,对他虚以委蛇。 所以雅儿只是顺势挽住了叶羽的手臂,作小鸟依人之状,她知道这样最能刺激陈广智的眼球。 何况她也的确想挽着叶羽。 “那陈公子,我和老爷,这就告辞了哟……” 老爷? 不止陈广智,连叶羽都是反应过来了。 好像……从刚才开始,雅儿姑娘对我的称呼,就有些不太对劲来着? 陈广智面目狰狞,牙齿被他咬得咯咯作响:“叶兄真是……好艳福啊!” “太有实力的人是这样的。”叶羽瞥了陈广智一眼,“我和某个只会藏在幕后,派些上不得台面的家伙过来捣乱的卑鄙小人可不一样……” “好……好……好!” 陈广智深吸一口气,声音如同从森罗地狱发出那般森罗恐怖:“劝叶兄莫要在外树敌过多,不然某日惹上了横行无忌的山匪……那日子,可就没有那么好过了!” “你……威胁我?” 叶羽回头,声音同样冰冷。 第66章 好想让他为我写一首诗啊 “你……威胁我?” 叶羽回头,隐于手掌之下的格洛克手枪蠢蠢欲动。 对于这个初见便是派些泼皮无赖买他性命,之后三番五次派人前往叶庄之中捣乱,如今更是直言,要引那“山匪”过来对付他的家伙…… 留着也只是个祸害。 叶羽是真不介意,一枪将之就地正法! “怎么会呢……”陈广智皮笑肉不笑地面皮扯了扯,“我不过是提醒一下叶兄,做人做事莫要太狂,要时刻记得夹起尾巴,否则哪天惹到你惹不起的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来啊,不过是个三年都考不上举人的废物,就是运气好发了点小财又能怎么样?还真敢在这黄湾城中对他做些什么不成? “老爷,我们走吧……” 见气氛不对,雅儿低声劝道。 “这话,似乎也适用在陈公子身上。” 可一道如百灵鸟般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强势插入了这段对话。 声音并非来自叶羽,而是来自陈广智身后! “哪家不要命的?敢来管你陈爷爷的……” 陈广智冷哼一声不耐烦地回头怒吼,可在看清声音的来源之后就是再不敢出言不逊。 怎么会……她怎么会在这里! 她怎么会来这里! 一艘装饰华丽的画舫缓缓靠岸,船上的人缓缓走下来。 在家丁和侍女的簇拥之中,如百合花清丽淡雅的女子缓缓踏上了岸。 “你是谁的爷爷?” “在、在下不敢……” 如百合花般清丽的女子淡淡地看着陈广智,看他的脸涨成了猪肝色,却又无法反驳。 不是无法反驳,而是不能进行反驳。 黄湾城三大美人,陈广智仗着家中势力敢去搭讪雅儿,敢派人强抢冯书雁。 唯有这一位,他是万万不敢招惹的…… 莫说招惹,便是连奢想也是一种罪过! 因为这一位正是许员外的独女,许柔! 许员外是何许人也? 正员以外的官员,黄湾城中真正的地主豪绅! 莫说他一个小小的广施馆,就是连黄县令都要看许员外的脸色! 官府可能还要顾及声誉,就算看某家势力不爽也只能偷摸着来……但员外郎不同。 许员外的家丁把人打死,官府可是真的不管的。 在这黄鸣郡中大大小小的官员,有不少在落魄之时受过许员外的关照。 许员外的能量完全不是小小的广施馆可比,莫说小小的黄湾县,就是这黄鸣郡的郡丞,说不得都要给许员外几分薄面! 宁惹县官黄大人,不惹许家员外郎! 一般人还真没有惹到许员外的机会,许员外也没那么闲,四处找人麻烦。 所以,陈广智现在是有苦说不出。 “广施馆好大的威风。”眸光清丽,声如百灵的优雅女子淡淡看了陈广智一眼,“连‘山匪’一词都能毫不犹豫脱口而出,莫非广施馆除了替人看病,还经营着一些别的业务吗?” “没有!许小姐可莫要污我广施馆!”陈广智连忙否认道。 “可先前在此狺狺狂吠的……似乎是你。” 就连认得陈广智的公子哥儿,在看清他对面站着的是哪一位之后,也是匆匆加快步伐,生怕被陈广智叫到名字,卷进这桩祸事里…… 敢在这黄湾城里惹了许柔,无疑会给自己,乃至自己的家族产业都带来灭顶之灾! 寻常富商巨贾三妻四妾那是常有的事,但许员外只有这一个独女。 若是许柔在外,受了半点委屈……那个人,连黄县令都护不住! 他陈广智吃了几个熊心豹子胆,敢对许柔出言不逊? “呵呵,刚才陈某人信口开河,想不到竟能被许小姐记在心上。”陈广智满头冷汗,极为勉强地保持着风度,“不知许小姐此次出门,可是为了今日城中的拍卖会?不若在下与小姐同往,也好有个伴儿……” 陈广智点头哈腰,许柔可完全没想给他脸面。 “你还不滚?” 一句话,便是让得陈广智那近乎谄媚的笑容,彻底僵在了脸上…… “是、是,我这就滚……” 和叶羽争执时的威风荡然无存,陈广智几乎是一路小跑着离开的。 别说阴毒地放狠话了,那面上的赔笑表情真是要多灿烂有多灿烂。 “多谢许小姐出言相助,在下叶羽,初次见面。” 继承了前身的记忆,叶羽对于这位许小姐的来历自然也有所耳闻。 只是亲眼见到本人,还是第一次。 “你好。”许柔轻轻点头,回避叶羽的视线。 怎么感觉她有点呆呆的? 接着许柔就转头登上了画舫。 咦? 都不客套两句的吗? 就下船,让陈广智滚……然后跟我道了一声好,就回去了? 她这个态度,怎么有点像是在躲我? 我和许柔小姐应该是第一次见面吧?她为什么要躲我? 还是她其实是想邀请我上船…… 想法刚在脑海中划过,就见得画舫缓缓离岸,往别处去了。 “老爷可是看见许小姐闭月羞花,又是走不动道儿了?” 雅儿轻笑着打趣道。 “怎么可能。” 见得画舫离开,叶羽也是收回了目光:“那个……雅儿姑娘,可是能稍微放开我了吗?” 雅儿依旧挽着叶羽的臂弯,行走之间,叶羽不可避免地能够碰触到一些柔软部位…… “方才老爷才对雅儿许下承诺,怎么这么快就忘了?” 雅儿颇为幽怨地看着叶羽,眉目之中似有一抹娇嗔之色“方才老爷才说不会抛下雅儿不管……可不准反悔。” 啊这? 收留锦缎庄,附送ssr雅儿一只? 那还真是值得…… “无事,雅儿姑娘想挽就挽着吧。” 雅儿这才心满意足,也没去看叶羽,只是依偎在他身旁。 这番甜蜜模样,不知让得黄湾城中多少男子,悄悄碎了心…… 过了片刻,雅儿又道:“虽然陈广智可能只是一时失言,但雅儿总感觉……他那番‘山匪’之言,恐怕不像是空穴来风。” “放心,我说过的。” 叶羽轻飘飘的声音,其内却是蕴含着毋庸置疑的意味。 “对于闯入我的领地之人,我只会让他们,有来无回……” 说起来,雅儿姑娘为何要称呼我为“老爷”? 这才是叶羽想问的问题,只可惜雅儿没有给他提问的机会。 …… “小姐不是喜欢叶公子所作的诗吗?怎么……” 画舫之上,有侍女侍立在许柔身旁,犹豫几次,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声。 怎么遇上了也不打个招呼?还催促我们急忙开船…… “还没有做好和他搭话的准备。” 许柔喜爱诗词,通读百家经典,原以为世间已不会再有令她感到文采惊艳之人。 “《卖棉人》和《春衫薄三首》,都是他为了锦缎庄而作的。” 诗写得极好,人也长得颇有才情。 “好想让他为我写一首诗啊……” 坐于画舫之中的佳人一手托着腮,看着窗外的景致,喃喃自语。 第67章 招摇过市 “那位许小姐,和陈广智之间可是有仇怨吗?” 回锦缎庄的路上,叶羽回想刚才的一幕,越想越觉得奇怪,这才出言问道。 倘若许柔和陈广智之间,过往有着恩怨……想来这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地方。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句话即便换了一个世界依旧好使。 “没有哦。陈广智那种小角色,哪里敢在许员外面前撒野。” 依偎在叶羽身边的雅儿,声音依旧慵懒魅惑,可却是将叶羽的疑惑一口否决。 “依雅儿所见……今日,许小姐肯出言相助,多半啊,还是因为老爷您呢。” “我?” 虽说叶羽也是想到了这个可能,但还是不免有些疑惑:“就算许小姐素来喜爱诗词,对如今城中风靡的几首诗青睐有加,可我今日分明是第一次见到她,她又怎么会……” “又怎会认出老爷?” 雅儿的语气很是轻松:“那并不奇怪啊。她也许是从陈广智的只言片语中推测出来的,也许是许小姐之前调查过你,远远见过你一面,更有可能是许小姐思人心切,暗中命人临摹了老爷的画像,挂在闺房之中,日日夜夜睹物思人……” 想到最后一个可能,叶羽莫名感觉有些怪异:“不太可能吧……” “怎么不可能?老爷方才可是没有看见许小姐的穿着打扮吗?” 穿着打扮? 叶羽回想了一下,一身棉布制成的襦裙,外面披着雪白的大氅,一头柔顺青丝,简单地用一根金簪束着。 除了细微之处用“春衫薄”稍微进行了点缀之外,好像也没什么特别。 “就是没什么特别。” 无论是识人还是裁衣都是雅儿的专业领域,说到这儿的雅儿,兴致明显高了许多。 “衣着是能够反映一个人的性格的,像老爷这身随意穿着的长衫就代表老爷是个潇洒随意之人,而许小姐虽说身份尊贵,平常可是怕生拘谨得紧。” 叶羽心说就不论你对许小姐的评价如何了,你说我潇洒随意这一点我自个儿知道吗? “所以刚才她……才会躲着我吗?” “虽说拘谨,但能让许小姐视线躲闪的人可是不多哦。” 叶羽揉了揉鼻梁,怎么听都感觉雅儿是在和他开玩笑:“我还是觉得不太可能,许小姐如此尊贵的人物,怎么可能会对我一个连举人都不是的家伙如此上心……” “老爷可莫要妄自菲薄。”雅儿略微收起了那份轻松,语气变得有些郑重。 叶羽一怔,在印象之中,好像雅儿是第一次用如此郑重的语调对他说话。 “从公堂之上与陈广智唱反调,到几个月的时间从无到有创办‘叶庄’。诗句和布匹风靡全城不说,还打造出‘缝纫机’这等神物。之后更是单枪匹马解决上百暴民的叛乱……莫说才情,就是老爷这些日子在城内城外谱写下的事迹,城中的说书人说上三天都说不完。” 说到这里,雅儿意有所指:“不仅许小姐倾慕老爷的才情,就是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许员外,怕也是注意到老爷您了呢……” 叶羽没有回话,只是在心中思索。 雅儿这番话,既是夸赞,同时也是隐晦的提醒。 财不露白,富不露相,言不露形! 天狂有雨,人狂有祸。尽管叶羽的手段足以接二连三将这些手段粉碎…… 子弹也总有打完的时候,叶羽不可能独自面对千军万马。 他这段时间的举止,的确有些太过显眼招摇了。 “多谢雅儿姑娘,叶羽受教。” “什么受不受教的,雅儿分明只是在夸赞公子而已……” 说是这么说,雅儿显然是很满意叶羽的态度。 “不管怎么说,许小姐这回算是救了我一次。若是能在拍卖场中见到,还是要向她表示一下感谢。” “依许小姐的性格,是不会出现在拍卖场中的。便是她想,许员外也不会让她出现在那么多达官贵人的眼皮子底下。” “不过,拍卖场确实是个结交贵人的好场合,老爷可要趁此机会,多结交一些人脉才好呢……” 既是绑在了同一艘船上,那雅儿也是要多为叶羽思考一些。 何况……能让她动心的男子,真的不多。 而在锦缎庄门口翘首以盼的冯书雁,在看见雅儿挽着叶羽的手臂,一路有说有笑地回来之时,面上也不由得露出了“我早就知道会这样”的无奈微笑。 “书雁,你听我狡辩……啊不是,听我解释……” “羽哥哥还不准备吗?拍卖会要开始了。”冯书雁只是自顾自地在收拾东西。 “我和雅儿只是……” “不知道在这次的拍卖会上,有没有珍稀的药材呢……” 冯书雁自顾自地收拾包裹,自顾自地略过叶羽走出锦缎庄,走到门口才回头看他:“书雁没有生气,羽哥哥还是快些收拾东西出发吧。” 这还叫没有生气吗? “就是的。老爷亏得是个大男人呢~怎么收拾东西如此磨蹭的。” 雅儿很自然地松开叶羽的手臂,和冯书雁套近乎:“书雁妹妹真是天生丽质呢,皮肤保养得真好……” “没有,我只是……平常用些养肤的汤药……” 突然被恭维,冯书雁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 “那可一定要分享给我,有空我为你裁几件衣裳……” 两个小姊妹互相分享保养和穿着上的心得,牵着手往拍卖场所在之处走去。 不时传出阵阵银铃般的动听笑声,成为街头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很是自然地把叶羽忽略在了原地。 叶羽:“???” 这两个婆娘不能要了。孤单一人走在两女身后的叶羽默默望天。 然后就见雅儿悄悄对冯书雁说了什么,两人对视一会儿,冯书雁轻轻一点头。 接着两女如同乳燕投怀奔向叶羽,一左一右挽住叶羽的臂弯。 叶羽:“????” 你们这是想押送犯人还是怎么的…… “街上的人好多,雅儿好怕呢~老爷可要好好保护雅儿哦……” “雁、雁儿也很害怕,也请羽哥哥……” 不要教坏我的雁儿妹妹啊喂! 感受到街上众多男子那仿佛要将叶羽碎尸万段的灼热视线,叶羽总算知道她们是在打什么算盘了…… “这算是惩罚吗?” “没有哦~雅儿只是看老爷孤身一人有些可怜,这才说服书雁妹妹,让老爷享受齐人之福……” 雅儿完全没有身为罪魁祸首的自觉,依旧抱着叶羽的臂弯不肯撒手。 结果,叶羽就这么被黄湾城三大美人之二簇拥着,在身遭一片嫉妒的狼嚎声中,往城中的拍卖场走去…… 第68章 拍卖会 “叶庄庄主,叶羽到!” “锦缎庄老板娘,雅儿到!” 和后世那种拿着号牌,还要用蝴蝶面具遮住脸的风格不太相同,在这个时代的拍卖会,好像并没有“隐藏身份”这一说。 不仅没有,每一位贵宾在递出请柬之时,守在门口的小厮还会高声唱喏,宣告来者的身份。 和后世那种角斗场风格的装潢也不一样,拍卖场并非金碧辉煌也并非神秘得高不可攀,而像是一间茶馆,井然有序地摆放着方桌,方桌上还摆放着茶水和点心。 “你们总算是舍得放开我了。” 随便找了一张方桌坐下,叶羽揉了揉有些酸麻的双臂。 “唉~看来雅儿先前对老爷说的,老爷是一点儿也没听进去。” 松开叶羽的手臂,雅儿故作不满地撅起嘴:“分明老爷只要训斥一声,雅儿就不会再任性的,结果老爷居然任由我和雁儿妹妹抱了整整一路……” 是吗?我看你挺乐在其中的? 其实叶羽也挺乐在其中的……咳咳。 “我可舍不得训斥你们……谁要是看不惯,敢跳出来蹦跶,那就直接将之解决了就好了。” 叶羽掌心之中正把玩着一把小巧精致的铁盒子,看到此物的冯书雁心头不由得一跳。 嗯,虽然说很有安全感……但动不动就亮出此物,还是对心脏有点不太好。 一楼大厅的方桌是可以随便坐的,此刻除了叶羽一行人还有早到者,正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交谈。 据雅儿说,二楼还有雅间,可以将一楼大厅之中的景象尽收眼底。 “许小姐就算来此也只会在二楼雅间,与我们是碰不上面的。” “那还真是可惜。” 叶羽也并未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反正他来这里只是来凑数的,要不是提供拍品之人必须到场这条规定,他连来都不来。 虽然象征性地带了五百两银子,但其实叶羽想着的只有等着拍卖结束尽快收钱走人。 “广施馆馆主陈源,大公子陈广施,二公子陈广智到——” 门口传来的一声唱喏吸引了叶羽的注意力,不过他并未朝门口看,而是继续和雅儿聊着之前拍卖场中发生过的趣事。 而陈广智在看到被冯书雁和雅儿簇拥着的叶羽之后,便是双目通红,险些不能自控! 黄湾城三大美人尽皆倾心,那是他做梦都想得到的生活。 如今竟是被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穷酸秀才,给偷走了! 雅儿和冯书雁中间的那个位置,本该是属于他的! 他能得到冯书雁的芳心靠的什么?给冯家的郎中铺子送药材? 他能得到雅儿的芳心又是因为什么?给锦缎庄送布匹? 他能得到那位许小姐的青睐又是靠的什么?不过是舞文弄墨,写出了几句诗词! 他要是胸中真有诗书为何不去考举人?整日搬弄些旁门左道的功夫,哗众取宠,蛊惑人心! 妒火中烧的陈广智似乎忘了,他本人更是不学无术,不说考不上童生,就是家中医术也没能继承多少…… “二弟,那就是叶羽?” 陈广施也看到了正与雅儿、冯书雁相谈正欢的身影,又看到陈广智面上流露出的狰狞扭曲,也是猜出来了。 “没事。我知道的,我有分寸。” 将心中的妒火压制而下,陈广智对兄长勉强扯出一丝笑容。 “那就好。放心,就算我们不出手,叶庄和锦缎庄的日子,怕也过得不会太好……” 经由陈广施提醒,陈广智这才注意到,面色复杂地盯着叶羽他们的,不只有他一个人。 那是城中其他几家有些规模的成衣铺子,如今锦缎庄不仅有质量上乘的布匹,裁衣缝制的效率还惊人的恐怖。 再加上难以复制的“春衫薄”,几乎抢占了城中八成的高端裁衣生意。 他们不是没有想过遏制这一现象,可叶庄那半亩田宅的防守密不透风,锦缎庄里也安插不进人手。 缝纫机不是那么好仿制的……叶羽也没有和他们合作的想法。 “看着吧,锦缎庄这吃独食的行为绝不可能维持太久,待得城中其他成衣铺子有所行动……嗯?”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一张方桌四四方方,有一人坐在了第四张座位之上。 “哟,这不是雅儿姑娘吗?” “哎呀,书雁姑娘,最近很少见你来黄湾城中啊!” “想必这位就是叶庄的庄主,叶羽公子了吧?小弟听闻叶兄大名许久,今日一见果然气宇非凡!” 那是一个一脸喜相,看上去很是平易近人的小胖子,一坐过来就把桌上的其他三人都问候了一个遍。 “哟?原来是同济行的二当家,王浩王公子,别来无恙啊。” 雅儿掩唇轻笑,却是在不着痕迹地提醒叶羽此人的身份。 “原来是同济行的二当家,幸会幸会。”叶羽也是抱拳道。 “嗨,什么二当家,行中事务都是我大哥在管理,我就是个吃白饭的。”王浩呵呵一笑,胖乎乎的脸蛋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听闻叶庄主上次在我行里卖过药材?那药材的成色可好了!叶庄主要是还有这般足年份的药材,可要多多关照我们同济行啊。” “呵呵,上次的药材不过是偶然所得,再多也没有了。”叶羽推脱一句,接着又画风一转,“说起来,叶庄刚刚建立,日后说不定还要进些药材呢!到时还望王兄多多给些优惠……” “好说好说!叶兄或许不知,这次的拍卖会可有噱头了!尤其是那作为压轴的‘通天彻地宝镜’,那可是连皇宫之中都没有的稀罕玩意儿……” 就算无法达成合作,至少也能混个脸熟。 “咦?这位难道就是写出《卖棉人》和《春衫薄三首》的叶羽叶公子?” “不敢。叶羽不过是一时有感而发,能在城中流传实属侥幸。” “听闻叶庄布匹质量上乘,在下早想前往拜会……” “布匹之事,叶某早已与锦缎庄签下协议。吴兄若是想要,不如问问我身边的雅儿姑娘如何?” 叶羽只是不喜欢交际,不代表他不会交际。 由王浩带头,在座之人接二连三地起身,朝叶羽释放善意。 叶庄或许算不得什么,但是在场之人有着不少,或是亲眼看到,或是听闻了今早发生在黄湖边上的那一幕…… 相比之下,广施馆所在的那张方桌,就是冷清得有些过分了。 虽然还不至于落井下石,但在座之人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明哲保身,与广施馆保持距离…… “智儿,你又是做了什么?” 陈广智不敢隐瞒,将今早之事如实道出……然后面上就是挨了一巴掌。 这一巴掌用力极重,陈广智的脸立时就肿起一块。 “现在,给我去,向叶庄主道歉!” 平素惹是生非也就算了,这回他招惹了个什么? “广施!你带着他一起去!” “是……” 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恨意在心头燃烧! 陈广智不情不愿地跟着兄长起身,心中怨毒的念头却是如何都无法遏制! 他要叶羽付出代价! 他要叶羽死! 第69章 第一件拍品 “想必这位就是叶羽,叶庄主了吧?” 原本一团和气的互相寒暄中,突兀传出一道不太和谐的声音。 尽管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但看到在他身后那默默捂着半边脸的陈广智,以及两人相差不大的相貌和年纪,叶羽猜都能猜得出来者是谁了。 “想必这位就是广施馆的大公子了吧?久仰。” “广施不才,自认没有什么成就值得叶庄主久仰。”陈广施一副惭愧模样,恨其不争地摇头叹气,又对身后道,“广智,你过来。” “是……” 陈广智不情不愿地上前,深吸一口气,接着挤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叶兄,今早之事,小弟多有得罪。还望叶兄宽宏大量,不要再与小弟计较……” “今早?陈公子今早跟我说的事情很多啊,不知道是哪一件?”叶羽故作不解,还在一本正经地列举着,“是说我叶庄势力比不上广施馆,陈公子劝我夹着尾巴低头做人的那件事吗?还是广施馆在山匪之中也有关系,想让我叶羽哪天葬身于山匪手中的那件事?” “我从未说过!叶羽你莫要污我!”陈广智紧张地大嚷道! “是吗?可山匪一事不止叶羽,连叶羽身边的雅儿姑娘,连今日路过的‘那一位’,都是听得一清二楚呢。” 说到这里,叶羽突然做恍然大悟状:“对了,还有一句话叶某人也听得很清楚,陈公子似乎是让别人‘不要来管你陈爷爷的闲事’……” “不、不是的!我……我……” 陈广智一步步退后着,满头大汗地想着辩解之语。 “叶庄主,还望得饶人处且饶人。” 广施馆的馆主——陈源,这会儿终究是坐不住了。 只见他起身,远远朝叶羽作了一揖。 “老夫管教犬子无方,还望叶庄主海涵。” 这番姿态放的太低,倘若叶羽再纠缠就有些不近人情了。 加上陈广施也随着陈源,对叶羽鞠躬作揖:“家弟无知,出言不逊。还望叶公子海涵。” 好吧,既然人家把姿态都放的这么低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的确不太好继续纠缠。 所以叶羽只是淡然一笑:“叶庄与广施馆之间,本就只是一场误会,意气之争。如今误会已解,今后广施馆不来为难叶庄,叶庄也不会对广施馆怎么样。” “多谢叶庄主。”陈源这才坐回位子上。 “说话。”陈广施低声教训道。 “多谢……叶兄,宽宏大量……” 陈广智委屈得想哭。 他从小到大,都只有欺负别人的份儿,什么时候受过如此委屈! 为了让叶羽消气,竟是连自家的父亲和兄长都要伏低做小! 井水不犯河水?好啊! 他广施馆是可以不出手……但那帮横行无忌的山匪会做出什么事情,可就不关他的事了! “叶公子,好度量啊!佩服佩服!” “哪里,叶某一向主张和气生财……” 寒暄一个接一个就没停过,见过的没见过的脸孔轮番上阵,一直到台上一声铜锣敲响,这场与叶羽拉近关系的“交流见面会”才总算止息。 也许是受氛围影响,也许是早有预谋,总之雅儿和几家成衣铺子签了字据,承诺如果有多余的丝绸和棉布,可以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他们。 毕竟现在原料充足,叶庄的琐碎事务都有护卫队在打理,照雪和楚华裳在“珍妮”纺纱机和飞梭的辅助之下每日都能织出两到三匹布,一个月超过八十匹。 分出去一些,将多余的布匹以高价卖给其他成衣铺子也无所谓。 其实就是转了一手,雅儿并不亏。 台上的拍卖师人美声甜,轻易吸引了在座看官们的视线。 “诸位下午好,我是负责主持本次拍卖的拍卖师素素,感谢诸位不远万里,前来支持黄湾城一月一度的拍卖盛典……” 果然,不论是在哪个时代,美色都是可重复使用的珍贵资源。 古有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美人一笑,今有一场直播月入百万不是梦。 可惜啊,台上的人儿虽然美,但和叶羽身边的这两位明珠比起来,就显得有些黯淡无光…… 看台上不要看我这桌好不啦,我这桌就是个打酱油路过的,就带了五百两银子,拍品又不会放在我这张方桌上展览。 就连台上的拍卖师素素都意识到了叶羽身边两位佳人的存在,往常信手拈来的开场白,今日居然有些底气不足…… 好在是没有发生忘词的情况,在惯例的开场白结束之后,侍者便将用红布帕盖着的第一件拍品呈了上来。 “那张红布帕我有印象的。”雅儿打趣道。 那张红布帕赫然是用叶庄出产的丝绸,经由锦缎庄中的染坊染成红色,又经由雅儿之手,在其上绣出花纹和图案。 没想到竟是出现在了这里。 只不过,在场之人可不是冲着这张红布帕去的。 当红布揭开,包括冯书雁和雅儿在内,在座所有人都是大吃一惊! 在托盘上面呈着的,赫然是一株初具人形的百年老山参! “吓死我了,还以为是哪家婴儿……” 雅儿轻轻拍了拍胸口,仍有些惊魂未定。 “这般品质……很少有药材能与它搭配的。”冯书雁却是轻轻摇头。 “众所周知,人参具有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养血、安神益智、补气安神的功效与作用,何况是一株百年的人参,恐怕就是奄奄一息之人,也能服之续命,重获新生……” 为了能拍出更高的价格,这帮干销售的还真是什么都能说得出来啊。 叶羽不否认人参具有增强免疫力、延寿抗衰老的功能,但要说续命还是有些夸张了。 “起拍价,一百两银子!” 但显然,有人信了。 在素素话音刚落,立刻就是有人刷新了价格! “二百两银子!” “三百两。” “三百五十两!” “四百五十两!嘿我说,你们跟我同济行争什么?这株百年人参再好,到了你们手上也是暴殄天物……” “五百五十两。”出价的是陈源。 这才是第一件拍品啊。 仅仅是第一件拍品,就轻易超过了叶羽如今的全部身家! 第70章 金钱的游戏 叶羽总算是知道,为何每月一度的拍卖会又被称作“销金窟”了…… 这真的是只有富商巨贾才能玩得起的游戏啊! 仅仅是第一件拍品,就轻易超过了叶羽如今的全部身家! 尼玛这个世界的贫富差距这么大的吗! “六百两!” “六百五十两。” 叶羽前世在一本书上看过,说拍卖其实是个心理游戏,尤其是对市面上很少出现的稀罕玩意儿,没法儿给出一个具体价值,有的人觉得它一文不值,可有的人视它为世间难得的珍宝。 就像是叶羽拿出的玻璃和镜子,布匹和缝纫机,要论成本其实没多少钱,但这世上只有他一个人掌握这种技术。 所以它们在别人眼里就很值钱了。 当然,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取决于卖家的心理预期和买家的实力。就如同叶羽的玻璃和镜子放在当铺里只值不到三百两,可放在拍卖会上有人愿意出三千两银子买它。 “七百两!” “广施馆的馆主陈源出价七百两银子!还有比七百两银子出价更高的吗?” 又比如这株百年人参,除了同济行和广施馆之外没人觉得它能值七百两银子,所以一早就放弃了争夺。 最终这株人参由广施馆买下。叶羽其实很想给它们加加价,不过他忍住了。 “接下来将要竞拍的是一颗夜明珠,用天然的萤石打磨而成,曲线光滑,光芒柔和而明亮,足可当作一盏不会熄灭的明灯……” 台上的素素依然在尽职尽责地介绍着,这是这场拍卖会的第二件拍品,起拍价六百两银子。 “咱家里好像也用不上这东西。”叶羽小声和冯书雁低语。 叶羽只在一开始象征性地报过两次价,之后就一直和雅儿、和冯书雁低声聊天,努力营造出“哥身边已经有这么两位美人在旁了还需要什么珍宝,哥是过来人就淡定地看着你们装”的淡定从容…… 可恶,根本玩不起。 起拍价就是六百两,这场游戏早就超过了叶羽目前可以玩的范围。 除非他透支最后两件拍品的成交价……不过也没这必要,这颗保龄球大小的夜明珠还没家里一盏白炽灯泡亮。 至今为止大家都还守规则,没有出现一言不合拍案而起,恼羞成怒以势压人的情况。 “二楼天字第三号包厢出价一千五百两银子,还有出价更高的吗?” 也不知道这拍卖场幕后的人是何方神圣,面对叶羽给出去的,贡品级的拍品居然不会选择私吞,而是堂而皇之地进行宣传拍卖。 接下来的几件拍品起拍价越来越高,竞争开始集中在二楼雅间,雅间客人的身份是保密的,所以一楼大厅的诸位最多能知道是第几号包厢出价多少银子。 “接下来将要竞拍的是这枚玉簪,传闻是前朝一位公主所佩戴之物……” 叶羽心中一动:“书雁,羽哥哥将这枚玉簪拍给你,如何?” “羽哥哥还是省些钱吧。”冯书雁哭笑不得,“临行之前不是还特意嘱咐雁儿,我们来这里就当是看戏听曲儿吗?” 冯书雁不知道楚华裳的真实身份,还以为她们都不过是运气好些,精通伪装之术,在战乱中流离失所的流民。 虽然这么说也没什么错。 国破的公主,与流民无异。 “那……”叶羽的视线转向雅儿。 “雅儿还没过老爷家的门呢,怎好意思用老爷的钱?”雅儿妩媚道,“雅儿若是有看上的,自个儿就拍下来了。” 言下之意很明显了,这枚玉簪她看不上。 也不是看不上,只是觉得不值。 在这里出手就太显眼了……一枚玉簪而已…… 叶羽意动几次,终究还是将心思暂且按捺下来。 之后的几件拍品,没有一件成交价是超过二千两银子的。 如果不是知道内因,拍卖场的管理者说不定会以为素素作为拍卖师的能力不行,把她换下去。 而这所谓的“内因”…… “接下来,只剩下最后两件压轴拍品了……” 当然是要尽可能地保存实力,争夺即将要登场的,最后两件压轴拍品! “剔透玲珑玉”! “通天彻地宝镜”! 侍者打开了窗,外界的一缕阳光照射在托盘中,映出那块玻璃——或者说,是“纯净无瑕的透明宝玉”之上。 “这枚‘剔透玲珑玉’的价值几何,应该不用素素过多说明了,看诸位客人迫不及待的样子,就让我们直接开始吧……” “起拍价,一千两银子!” 起拍价就是上次的成交价! 茶馆里的空气突然变得有些闷热,有人松了松长衫透气,有人猛地灌下一杯茶水。 这是金钱的游戏,每张方桌上的赌徒都准备好了放手一搏。 就算无法得到最后的“通天彻地宝镜”。 至少这枚“剔透玲珑玉”…… 还有竞争的可能! “一千二百两银子!” “一千五百两银子!” “二千两!” “两千五百两!” 同时,雅间里的客人也将价码写在了纸条上,吩咐门外的小厮送下去。 台上的素素逐一看过,报出结果:“天字第三号包厢出价……八千两银子,还有比这更高的吗?” 大楼大厅,鸦雀无声。 也许在座之中,有几家的身家超过八千两……但能坐在这里的人,肯定不会押上全部身家,去竞争一块易碎的宝玉。 照惯例,等待三分钟,倘若没有小厮跑下来,大厅中的客人也没有再度出价者,那这枚“剔透玲珑玉”的归属就将尘埃落定。 叶羽只是在感叹这天字第三号包厢好有钱。 先前几次出手已是花去不少银子,居然还能拍得“剔透玲珑玉”。 一口价就是八千两银子,镜子是不打算再要了? 然而,急促的脚步声把叶羽的思绪打断,那是一路飞奔的小厮,朝台上的素素递上一张纸条。 素素接过纸条,当即瞳孔就是一缩。 “天字第一号包厢,出价……一万二千两……” “念呐,快念呐!”台下的小厮悄声催促。 “这不合规矩……万一……”素素也是悄声回复道。 台上的拍卖师还在纠结,台阶处又是一名小厮奔跑而下! 看其模样,赫然是守在天字第三号包厢门前的那个小厮! 第71章 神仙打架 之前不过拍出三千五百两,是因为此等宝贝出乎各方意料之外,这才被好运之人捡漏。 这一回,经过提前半个月的宣传造势,大家都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更有人不远千里乘船驾车来到此处,再没有了取巧的可能。 这一次的竞拍,比拼的,就是哪家的财力更加雄厚! 这也是拍卖场在这一回,起拍价就在一千两银子的原因。 然而,这个价格仅仅一轮就已被人刷新数倍! 并且,还在不断刷新! “天字第三号包厢,出价……一万五千两银子……” 接过小厮递送上来的纸条,台上素素的声音是颤抖的。 作为一名受过专业训练的拍卖师,素素的声音一般不会抖,除非忍不住…… 可无论是这个价格还是纸条上的内容,都足以让得素素紧张得手足无措。 “念呐!” 尤其是天字第一号包厢的小厮还在催促,素素是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才好了。 她不敢念,有人敢。 “两万两!” 天字第一号包厢的客人,直接推开大门走出。 声线雄浑有力,席卷全场! “之后的通天彻地宝镜,我的出价,也会是两万两银子!” “此两物由本太守拍得,其用途,乃是敬献给当朝宰相!” “希望远道而来的诸位,在我黄州境内,不要不识抬举!” 虽是身着布衣,但此人明显是不打算再演了。 而见得此人面目,大厅认得的人皆是立时垂下头去,默不作声。 俗话说得好,县官不如现管。 再是凶猛的过江龙,也要被地头蛇压制一头! 尤其这一位还是整个黄州一十三郡的父母官,黄州太守郑云! 一方封疆大吏,三品大员,放眼整个黄州境内也没多少权势比他还要更大的。 在黄州,基本可以说是说一不二! 莫说在座的拿不出两万两银子,就是能拿得出,也万不敢和这一位竞争啊! 这是这个世界的真理,不是钱就是权,总有一样能让人打破规则。 叶羽没见过这位黄州太守,但听闻过他口中那人。 当朝宰相? 叶羽好像有点印象。 噢,就是那个先是提出官府分发流民,又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提出盐铁官营,致使民不聊生,各地叛乱四起的大昏官是吧? 从感性角度来说,叶羽对这位宰相大人没有多少好感。 不过……只要成交后的银子最后能到叶羽手里,叶羽管那块玻璃和镜子会敬献给谁呢? 就是有点不爽而已……原本在叶羽的预想里,一块玻璃既然都能拍卖两万两银子,镜子的价格想必会更高。 直接被太守大人截胡了,该说不愧是三品封疆大吏,当朝宰相的人吗? 只是,郑云似乎忽略了一个事实。 这大梁王朝,拥有钱与权的,并不只有他一人而已…… “一个三品小官好大的胆子,连韩授本人来了都要在我面前恭恭敬敬的,你算什么东西?” 天字第三号包厢的大门同样被推开,明眸皓齿的女孩饶有兴致地往下顾盼,还不忘扫了郑云一眼。 皎如明月,灿如秋华。 瓜子脸,小酒窝,黄金比例的脸型,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像是会说话似的忽闪忽闪,一时间竟是连叶羽身边的两位美人风头都能隐隐盖过。 只不过,比起此女的娇俏可爱,在座众人显然更加在意另一个问题。 这女孩究竟是何等身份,竟连当朝宰相的面子都能不给? 衣着华贵尚且不言,料子竟还是只有当朝皇室才能使用的绛紫之色! 这女孩,莫非是某位皇亲国戚不成? 要说当朝如此年纪的皇亲国戚,怕是只有一人。 郑云显然也是认出了这女孩的身份,当即就要上前行礼:“微臣不知竟是郡主殿下亲自驾临,多有冒犯,请群主恕罪!” 那是当朝的郡主,皇帝的亲妹妹,朱玉瑶! “别过来,别跪我,你站那儿就好了。” 到底是前朝戍边大将军的亲妹妹,女儿家竟是带着几分豪爽之气。 这下不止是一楼大厅了,连二楼的雅间都是寂静无声。 光是一个黄州太守就是他们惹不起的了,如今竟是郡主大人亲自驾临! 沉默片刻,二楼雅间的大门一扇接一扇地打开,身着锦缎的贵人一个接着一个从房中走出。 礼部尚书的近侍,御史中丞身边的红人,吏部主簿,北中郎将…… 淮西世家的代言者、当世大儒的门生、富甲天下的巨贾…… 都是身穿便服,都是不约而同迎向同一个方向。 “见过郡主。” “见过郡主。” “郡主殿下千岁千千岁……” 既是郡主不喜让人跪她,众位贵人就只是抱拳作揖。 抱拳作揖也好,下跪磕头也罢,既是见到了,礼数总是要做足的。 而一楼大厅中的众人竟是连抱拳作揖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眼观鼻鼻观心,默默去听楼上的对话。 “所以我讨厌这一套啊,别管我是不是郡主,想要就尽管出钱加价好了。我出三万两,还有比这更高的么?” 朱玉瑶的声音不大,但却足以让得在座众人听清。 三万两,对于寻常人而言是个天文数字。 但对于世家门阀,富商巨贾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出不起,出不起。” “带的银钱不够,今日怕是要空手而归。” “郡主好气魄,甘拜下风……” 只是,出不出得起是一回事,要不要出价又是另一回事。 在座的各位,显然是没有理由再出价,吃力不讨好地再去和这位郡主,争夺这枚“剔透玲珑玉”…… “唉~没人玩了……” 身披大氅的男子在一众小厮的簇拥之下缓缓走出,龙行虎步,显然是武将出身。 看到朱玉瑶的第一时间不是上前行礼,反倒是露出了无可奈何的宠溺笑容。 “你说说你,跑出宫来做什么?你云叔叔好不容易在这儿开一场拍卖,赚点小钱,还被你给搅黄了。” “我就不信做工如此精致的镜子能只有一件。宫中的那个既是给了皇嫂嫂,本郡主自然是要来看看。” 听得楼上对话,叶羽心下了然。 怪不得连太守和宰相的面子都不给,连当朝郡主都必须参与竞拍。 这拍卖场的幕后东家,竟是一位藩王! 第72章 不跪! 藩王,拥有兵权,镇守地方。 以州郡作为封地,平日不管民生政事,只领受俸禄操练精兵。 前朝的皇室血脉都被当今新皇屠戮殆尽,在登基上位后就是给与他一同打下江山的几名好兄弟,一人封了个异姓王。 封地都在边疆,在远离皇城的偏远地区。 便如面前的这位“云王”,封地便是在东南沿海一带的黄州,向南可以抵御蛮子,向东也能镇守这一方的海岸线。 黄湾城之所以至今都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叛乱,其中少不了有这位云王的功劳。 叶羽想过这拍卖场的后台有可能是黄鸣郡的郡丞,是黄州太守,是某个位高权重的大人物。 没想到会是一位藩王。 如此一来,拍卖场在得到叶羽的玻璃和镜子之后不呈入宫中,献给皇室,而是堂而皇之将消息抛出,引得达官贵人竞相前来这里参与拍卖的原因,也就很明显了…… 因为藩王本就封无可封,何必再四处搜罗奇珍异宝讨皇帝欢心。 还不如换些钱财,反正东西怎么都会到皇宫中去的。 “拜见云王殿下。” “拜见云王殿下!” 郡主说免礼那他们可以随和地免礼,可面对手握重兵的云王,就不由得他们不把礼数做足。 这位云王,说是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也绝不夸张! 随着云王出现,二楼走廊呼啦啦跪倒了一大片。 “都起来吧。”云王淡淡地应付了一句,又对得意洋洋的朱玉瑶道:“好好好,叔叔知道你冰雪聪明,可你就不能在宝镜登台之后再出场吗?被你这么一搅和啊,我这最后一件拍品都是卖不出去了。” 这位郡主在新皇未登基之前就是几位叔叔的团宠,是他们看着长大的。 所以云王虽是现身,但言语之间却并无多少责怪之意。 “我哪有搅和了,我花了一月时间从长安跑到这黄湾城里,就是为了这块玉和这面镜子来的!”朱玉瑶不服气地辩解道,“大家该出价的还是继续出价啊,想要宝玉和宝镜的也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众位旁人眼中的贵人只是纷纷报以苦笑,他们竞争这块宝玉和镜子的目的本就是想着敬献给皇室,以谋得些好处。 如今皇室成员亲自下场,那还有他们什么事情? “那个,王爷……” 台上的素素,怯生生地道。 “继续拍卖吧,总要把流程走完。”云王随意地摆了摆手。 “是……天字第三号包厢的郡主……哦不,不是,是天字第三号包厢的客人……” 素素紧张得咬到了舌头,眼泪都快要下来了。 好在关键时候她还是维持住了拍卖师的专业素养,宣布这块“剔透玲珑玉”以三万两的价格成交。 喂,不是说国库空虚,新皇骄奢无度给败光了吗?怎么这三万两说拿就能拿得出来的? 说到底,现在的叶羽,还是对一个国家的财富没有概念。 就如同“全国人每人给我一块钱,我就能成为亿万富翁”这样的玩笑话一样,当全国的财富集中在一家,那该会是何等可怕的数量? 三万两银子,不过相当于三千两金子。 只要皇上一高兴,随手赏赐下去的就是黄金万两! 三千两金子,不过是朱玉瑶的一点零用钱。 “好了,接下来要竞拍的是本次拍卖会上的最后一件拍品,其名为‘通天彻地宝镜’,传闻能映照天地一切。” 也不知道这个传闻是拍卖场自个儿编造的,还是上一个把镜子送到拍卖场的人信口胡诌出来的。 叶羽也不会特地进行纠正,毕竟这玩意儿传得越玄乎也就越值钱不是? “起拍价……五千两银子。” 安静,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在等二楼的那一位出价,当她身份显露的那一刻,这场拍卖会已是没有了任何悬念。 “都说了你们不用特地让着我的啊,你们大老远过来,不就是想要这面镜子么?” 没有人与之竞争,朱玉瑶的语气反倒有点埋怨。 “既是如此,下官便斗胆出手一试,出价六千两银子。” “哈哈,徐大人出手阔绰,我也来陪上一陪。七千两银子。” “沈某也来参上一脚,八千两。” 二楼雅间客客气气地在出价,怎么看都像是在哄郡主殿下开心。 “三万两!” 一声娇喝将其乐融融的氛围打断,朱玉瑶气呼呼的:“没意思,不玩了。” 果然,在郡主报过价后,原本不急不缓往上加价的众人就不约而同偃旗息鼓,完全没有了继续竞争的打算。 台上的素素也是识相地跳过了等待三分钟的环节,直接宣布这面“通天彻地宝镜”由天字第三号包厢的客人拍得。 好吧,六万两银子。 不要太贪心,已经足够了…… 就算拍卖场要抽取五分之一作为酬劳,叶羽这回也有四万八千两银子进账。 那可是整整四万八千两啊! 就是将广施馆整个儿买下,都没有多大问题! “那么,本次的拍卖会到这里就结束了,各位客人……” “等一下!” 朱玉瑶显然是没有消气,气鼓鼓地跑到走廊边搭在扶手上往下看,一边看还一边在寻找着。 “叶庄叶羽,是哪个?” 郡主一个眼神,大厅之中有反应快的已经起身跪下了。 反应慢的也有样学样,郡主的一个眼神像是在大厅之中掀起了一阵大风! 风吹麦浪,麦子们一个个自觉地倒伏在地。 “在下就是。” 叶羽平静的声音在大厅之中响起,跪下俯首的众人心下皆是一愣。 这声音的来源……好像有点不对劲? 不对劲,这是从他们头顶上方传出来的! 看到郡主投射下来的目光,叶羽也是跟大厅之中的众人一块儿起身…… 但,没有下跪! 叶羽身姿挺拔地站在原地,别说下跪了,就连脊梁都没有丝毫弯曲! 甚至他还仰起头,直视上方的朱玉瑶! “羽哥哥……”冯书雁偷偷去拉叶羽的衣摆。 “无事。”叶羽平静地安慰道。 叶羽这一举动,让得在场之人,心下无不骇然! 当朝郡主,和一地县令可完全不在同一个级别。 秀才是能见县令而不跪,但就是进士状元,见了郡主和云王,也断无不跪之理啊! 叶羽他,难道是疯了不成! 第73章 拔枪 作为一个现代人,叶羽没有给别人下跪的习惯。 如果为了保全小命勉强跪一下也不是不行,毕竟大丈夫能屈能伸,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但叶羽觉得,这种小场面,还没到能威胁他生命的时候。 就算穿越到了古代,叶羽也不打算入乡随俗。 叶羽有足够的力量,扞卫他的尊严! 一言以蔽之: 我手里有枪,凭什么要跪? 你是牛顿还是爱因斯坦?是袁老还是钱老?为人类命运做过什么不可磨灭的突出贡献值得我叶羽给你磕一个! 叶羽将格洛克隐于掌心之中,仰头望向二楼。 不跪? 就是周围人提醒,他也没跪! 面对当朝郡主与异姓王,叶羽竟是笔直地站在原地! 什么情况? 莫非这叶羽骤然被传唤,竟是被吓得傻了不成? “老爷啊,算妾身求你了!” 雅儿咬着下唇,心都快要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了! 知道老爷你有本事,能硬扛百来号人,但也不能这么有骨气啊! 那可是手握重兵的云王啊! 尽管新皇吸取了前朝的教训,分而治之,没再让众位藩王大权在握,云王手下的兵士也就数万…… 但是,剿灭一个叶庄已是绰绰有余了。 训练有素的兵士能和普通老百姓比吗?近百和数万又能比吗? 跪下磕个头又怎么了啊?你就这么不要命吗? 雅儿生平第一次怀疑自己的眼光,同样怀疑的还有之前向叶羽释放善意的众人。 此刻,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是放在了叶羽身上。 尤其是匍匐在地的陈广智,看到身姿挺拔的叶羽,更是激动得不能自已! 没想到啊没想到,还没等他亲自出手,叶羽就已是自己作死了! 在郡主和云王的面前不跪?就是黄州太守都没那个权利! “咳,”黄州太守郑云咳了一声,主动上前一步,“厅中之人,可是我黄州子民?” “是。生养于黄州。”叶羽回答。 他想说“其实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不过这就太惊世骇俗了。 为了冯书雁和雅儿的小心脏着想,叶羽还是勉强承认了。 “可是患有腿疾?”郑云又问。 “并无。”叶羽回答,身姿依然挺拔。 “那为何见到本太守、见到郡主、见到云王殿下不跪!”郑云突然厉声喝道! “非是不跪太守大人,只是方才唤我者是郡主。” 叶羽淡定地解释道,并没有因为郑云的厉喝声而有所惊吓。 “你不跪我?” 朱玉瑶的语气不善,看上去像是有余怒未消。 “郡主既是不喜欢让人跪,叶羽当然不跪。”叶羽耸了耸肩,很自然地搬用了之前朱玉瑶说过的话。 “那是刚才,现在我想让你跪我了。” 谁料朱玉瑶完全不吃这一套,她冷冷道:“跪下。” “可我不想跪。”叶羽说。 不想跪? 在场的所有人,此刻脸上的表情都很精彩。 他以为他是谁?六部尚书还是当朝宰相? 就连朱玉瑶刚刚有所缓和的脸色都不由得再度阴沉下来,她本是听闻城中流传的诗句,觉得叶羽是个有才华的,这才出言相问,最好再让他为她作上一首诗,当着众人的面夸赞他几句,杀一杀这些老油条的面子,也算是出了口气…… 好一句“心忧棉贱愿天寒”,好一句“当时年少春衫薄”。 好一句“皓腕凝霜雪”,好一句“淡妆浓抹总相宜”! 本以为是个富有才情的翩翩公子,可没想到…… 此人,竟是不知礼数的狂徒! “不想跪,是吧?” 云王只是语气不善地说了一句,给小厮们递上一个眼神。 拍卖场里的小厮,可不止是用来跑腿的。 “给我打到他跪下。” “我看你们谁敢!”叶羽突然一声怒喝,掌心之中一声炸雷! 朱玉瑶吓得退了一步,走廊扶手出现一个孔洞。 那是叶羽手中的格洛克,此时他正缓缓移动准星。 能打中走廊的扶手就能打中人的脑袋,能打穿木头就能打穿人的头骨。 “相信我,这玩意儿会在你的手下打到我跪下之前,先一步洞穿你的脑袋……” 还是那句话。 我有枪在手,凭什么要跪你? “我不会射偏。” 准星定格在云王的额头,场中的局面僵住了。 被枪声震慑,拍卖场里的小厮都停下了动作,何况他们的王爷还被人指着,没有人知道叶羽会不会真的扣下扳机。 良久,场中响起了清脆的拍掌声。 “好、好、好……本王多久没有被人如此威胁过了?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云王拍着手心,居高临下看着叶羽:“你想要什么?” “想要我的四万八千两银子,以及我并不想朝你,还有你们下跪。” 四万八千两银子?这怎么还有零有整的?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黄州太守郑云,还有二楼走廊上的众人都是面面相觑。 这人真的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他知道站在这儿的都是什么人吗? 别说他还只是个秀才,就连新科状元都没有这么嚣张的! 叶羽这一句“我不想跪”,足以把他这一生的官场生涯,完全断送! “四万八千两……哦,那块玉和镜子,都是你拿出来的对吗?” 云王嘴角噙着微笑,说出的话却是让得在场之人震惊:“放心,拍卖场从不会赊账。” “以及……可以啊,不想跪就不跪好了。” 玉和镜子,都是叶羽拿出来的! 云王还准许他不跪! “多谢云王殿下。” 叶羽这才收起格洛克,视线转到朱玉瑶身上:“在下便是叶羽,不知郡主唤我何事?” “没、没什么啊,听说你作诗做得挺好,想让你现场作一首诗……” 被叶羽手中的枪惊吓到,又听闻玉和镜子都是他所拿出,态度从头到尾不卑不亢,身形如同钢枪般笔直。 人家只是不想跪而已嘛……我还一直逼他。 这个无礼之徒,好像也没有看起来的那么讨厌嘛…… “如此小事哪里值得兴师动众?不过一首诗而已,能得郡主喜欢就再好不过。” 虽然不是文科生,诗词总也背过几首。 赞美女生的诗啊…… 叶羽思虑片刻,缓缓开口。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第74章 这是一首情诗啊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曦。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在这种情况下骤然作诗,所有人都以为叶羽只会作出一首五言律诗,最多七言律诗就差不多了。 可叶羽却是洋洋洒洒,吟诵出一篇长诗! 这首诗的内容很简单,男子在河边看见了一个伊人,可惜两人之间有一条大河阻隔,所以只能看着伊人从这头走到那头,他想要上前追求却被水面阻隔,一腔思慕之情无从抒发。 不用写下来,这首诗简单直白得能让在场所有人都听得懂。 随着最后一句“宛在水中沚”音落,整间拍卖场陷入寂静无声。 咦?不该有掌声吗?没有掌声也该有奚落声吧? 是这首诗不符合这个时代的韵律吗?还是有什么字音上的忌讳…… 其实都没有。 诗是好诗,韵律虽说不符合五言、七言,但也无伤大雅。 问题就在于诗的意思…… 从追求的兴奋、到受阻的烦恼、再到失落的惆怅。 和“淡妆浓抹总相宜”不一样,这首诗不是夸赞风景,更不是用来夸赞女子的! 而是直抒胸臆、语境深刻,含义清晰的……一首情诗! 这是一首情诗啊! 诗是好诗,但他居然连当朝郡主也敢亵渎? 亵渎当今皇上的亲妹妹,他的脑袋还想不想要了? 就连云王,面上的表情也变成了似笑非笑。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怎么?蒹葭可是对白露有意不成?” “蒹葭”不过是随处可见的芦苇,“白露”则是秋季第三个节气,古人以四时配五行,秋属金,金色白,以白形容秋露,故名“白露”。 不过是区区河边的芦苇,薄露秋霜惊鸿一瞥已是恩赐,竟然还能大言不惭,对高贵的白露心生妄想吗! 云王怒瞪叶羽,从尸山血海之中锻炼出的杀伐之气在这时化作实质化的威压,居高临下地压迫在一脸平静的叶羽身上。 “郡主容颜惊为天人,面对如此美貌,无意才是奇怪。” 而叶羽在看到在场众人的反应之后,也总算是反应过来。 见了鬼了,我刚刚念的什么? 只怪文科没有好好学,诗句储备不多……一时想起就拿出来用了。 早知道有今天,选修课就不应付了事,把那篇《洛神赋》背下来多好呢? 天知道此时低头沉默不语的郡主是怎么想的?会把这首诗判定成情诗还是淫诗? 如果是情诗还好说,郡主长那么漂亮,初次见面的才子一见倾心便是对她最好的夸赞。 可如果这位郡主开不起玩笑,看不上叶羽,把这首诗判定成一首“登徒子的淫诗”…… 君不见商纣王只是对着女娲题诗一首就引发了足以让得天地震动的封神大战吗? 虽说后世流传最广的版本还是命数啊定数啊封神大劫什么的……总之叶羽默默清点了一下系统背包。 格洛克手枪一把,子弹还剩80多发,弩机一架,精钢弩箭五支,手榴弹五颗,催泪瓦斯十个…… 还有一辆15式轻型坦克……虽说没油,但也能作为掩体使用。 【每日签到奖励已发放至主人背包,恭喜获得“沙漠之鹰”x2】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感觉底气又足了些。 来吧!就算在这里打起来……丢个催泪瓦斯,拉上雅儿和书雁就跑! 啊对对对,我就是喜欢你家那块心头肉,无奈有一条无形的大河将我们阻隔,不得已只能作诗一首抒发心中的无奈,你能拿我怎么样? “只是,发乎情,止乎礼。叶羽虽是对郡主有些思慕,但并非想不自量力,获得郡主的垂青。只要能抒发内心当中的思慕之情,对于叶羽来说就已是足够……” “不是不自量力……”轻如蚊鸣般的呢喃。 “叶羽也从未想过能与郡主……啊?” “不是不自量力……你这首诗,很好了。” 朱玉瑶轻轻捂着胸口,面色绯红。她虽是出身武术世家,但并非不通文章。 好一个轻薄无礼之徒!竟敢对着她作情诗! 可胸中这种莫名的悸动……是怎么回事? 在叶羽作出第一段时她就已经听出来了,可她没能及时出言阻止…… 应该说,她想听叶羽作完。 没有转折,没有隐喻,直到最后一句落下才如梦方醒,这就是彻头彻尾的一首情诗。 有人告白是在女生宿舍楼下摆满蜡烛和玫瑰弹吉他,有人告白是在世界级的公开竞赛上,在无数观众面前用公式拼出她的姓名。 叶羽做的既是第一种,又是第二种。 在朱玉瑶的面前,在远道而来的文武百官见证下……作出一首,令世人惊叹的情诗! 小女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她的确感受到了蕴藏在这首诗中的绵绵情意。 媚而不俗,雅而不作,虽是一首情诗,但不仅不下流,连隐喻都没有。 直白得……能让人感觉到心动。 而且,丝毫没有顾忌她是郡主。 只是一位男子,对女子深深的爱慕。 人怎么能有种……怎么能浪漫到这种程度的? 她站在楼上,叶羽站在楼下大厅之中,像是有不可见的大河阻挡在他们之间,让得叶羽无法真切地到达她的身旁。 他想绕过去,但是道路险阻,而且漫长。 他想游过去,但是佳人就像站在水面上,便是他在河中往返游动,也无法站在她的身侧。 可望而不可即的佳人啊,我要怎么才能把我的绵绵情意向你诉说? “你这首诗……叫什么名字?” 朱玉瑶轻声问。 “《蒹葭》。” 叶羽也没想着给这首诗改个名字,蒹葭这名儿挺好的。 好一个蒹葭。 朱玉瑶注视着楼下的叶羽,美眸中似有点点光芒闪动。 果然是颇具才情……且一身傲骨铮铮,不卑不亢的翩翩公子啊。 第75章 散场 在座的众人看得叶羽与朱玉瑶眉目传情暗送秋波,心下都是暗道一声不好。 郡主天真任性,何时如此欣赏过一名男子? 这少年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可曾中过举人?没有官位应该就是没有…… 面对郡主嚣张不跪,又倚仗手中自制机关让得在场众人不敢轻举妄动,之后更是临场作出这首《蒹葭》…… 一系列哗众取宠的举动,竟是让得郡主对其有了一点好感! 这还怎么得了? 鸡蛋里挑骨头也好,恶意中伤也罢,必须把这个毛头小子的嚣张气焰给压下去! “哈哈,其实家中侄儿前些日子也作诗一首,颇有意境,有空送与在座诸位共同评赏……” “哪儿好了?哪有四个字一句的诗?春夏季节又哪里来的白露?哪里来的水?瞎编乱造,不值一提!” “诗句虽好,但用词过于重复。蒹葭白露用了整整三次,不好不好……”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章不是实打实的比拼,只要想找还是能找出些毛病的。 大厅众人还在跪着,二楼走廊议论纷纷。 你一言我一语,或隐晦或直白,都是在说这首《蒹葭》不行! “够了!” 出言让得场中议论止息的不是郡主,而是云王。 面色铁青,却不是在气叶羽的诗。 没有工整的韵律,但又何必有韵律? 没有抒发志向和远大的抱负,但又何必有远大的志向和抱负? 此诗通篇都在写一个男子对一位伊人的思慕之情……但就是这家长里短的琐碎小事,却是让得在座诸多才子大儒有些惭愧。 恐怕让他们挠破头皮,苦思三月,也难以作出能够媲美这首《蒹葭》的诗作! 武将向来有话直说,和阴阳怪气的文人玩不到一块儿去。 好就是好,差就是差,是好是差本王听不出来吗?轮得到你们在这里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酸溜溜的嘲讽诋毁,简直在侮辱他的耳朵!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叶羽临场所作的这首诗,乃是不可多得,乃至于传唱千古的一篇佳作! “玉瑶,诗是好诗,人又如何呢?” “人……也挺好的。” 朱玉瑶目光躲闪了几下:“只是,我和这位公子今日才只是初见,骤然表达思慕之情,不知道要怎么回复才好……” “这有什么不好回复的?”云王哈哈一笑,“玉瑶你就说,想不想要这小子与你回宫!只要你点头,绑我也给他绑过去!” 还真是敢说啊,扶手上的孔洞这么快就被忽视了吗? 叶羽把玩着掌心里的格洛克,眼神有点冰冷。 其实云王也是看出来了。 叶羽体格虽说是健壮,但根本一点武功底子都没有! 他手里的暗器威力虽大,但要是离得近了,也不是不能将之从他手里夺下来! “别!要让皇兄知道了……他会死的。” 沉默片刻,朱玉瑶忽然朝着叶羽展颜一笑:“我等着你,来皇宫之中见我。” 他若真是不凡,就肯定能游过那条大河,出现在我的面前。 他若是游不过,溺在河中,或者根本没有渡河的打算……那,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好了。 而叶羽还真的“根本没有渡河的打算”。 不说他和这位郡主只是萍水相逢,哪儿来的感情基础,就说他家里有个前朝公主,和现今的皇室可以说是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叶羽吃饱了撑的,要带着前朝公主到宫中去找不自在? 让他休了楚华裳?那更是万万不可能! “叶羽也很期待,能有那么一天。” 打进去也算是进去了,对不? 除了“打进去”的第二种方法,叶羽根本没有考虑过。 要么大家相安无事,叶庄蓬勃发展,平安度过一世。 要么……群雄逐鹿之际,叶羽不能,也没打算要独善其身。 “你真不要?这拍卖会可都结束了,下边的人一直跪着也不是个事儿。你真不要……我可就放他走了啊?” 云王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似的在拱火,与朱玉瑶三年多没见了,可不得好好逗一逗。 “不要,云叔叔不要再为难叶公子了,赶紧放他们走吧。” 朱玉瑶扭捏着,却是在催促云王。 既是连玉瑶本人都这么说了…… “唉~说要等一下的是你,现在让我赶快结束的也是你……”云王佯作不爽地一甩手,“下面的,都起来散了吧!这地上怪凉的……” 大厅众人这才如蒙大赦般地纷纷起身,也不敢久待,一窝蜂地往茶馆之外涌去。 “听说此人在考中秀才之后,就整整三年没有参加过举人试……” “连试都不试,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看?这左拥右抱的,好一个浪荡子……” 二楼上的众人还在交谈,有意无意的说给云王和郡主听。 既是诗是好诗,那就只能在人上挑挑毛病了。 开什么玩笑?知道这郡马爷的位置有多少人在盯着么? 郡主你倒是早些放话说喜欢诗词啊,整个翰林院都能动员起来日吟夜诵! 怎么能被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拔得头筹,抱得美人归! “诸位在我这儿可还有其他事情吗?没有就都散了吧。” 云王面色不愉地一甩袖,这回是真的面色不愉了。 “是。” “不打扰王爷和郡主了。” “下官告退……” 连黄州太守郑云都没敢久留,借着“诸位好不容易聚集在此,郑某作为东道主岂有不宴请一番之理”的名义,拉着众人开宴席去了。 “微服私访啊?千里下江南啊?路上出了什么意外怎么办?你要我怎么跟你哥哥交代?” 没人的时候云王也不装了,扯着朱玉瑶的脸蛋儿。 “哥哥心中只有那三宫六院,权势滔天,哪儿还记得有我这个妹妹。” 朱玉瑶胡乱拍开云王的手掌,忽又悠悠一声长叹。 “哥哥……皇兄这三年,和以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大将军,简直判若两人。” “听说了,那家伙当了皇帝之后,做得越来越过分了。” “不聊皇兄的事了。”朱玉瑶整理了一下心情,“今天这场拍卖真好玩儿,得了宝玉和镜子,还有一首《蒹葭》……” “诗词终究是小道,真要治理天下,靠的还是经赋,是策论之术。” 是啊,诗词终究是小道。 不过他手上的那暗器倒是有些意思。 “去,让阿十六来见我。” 第76章 色诱 “老爷可吓死我了!你知道方才的那几位都是谁吗!” 刚走出拍卖场的大门,雅儿就迫不及待地轻敲一下叶羽的胸口。 “不全知道,不过跟我搭话的几个我还是知道的,一个是黄州太守,一个是郡主,一个是异姓王……” “是‘太守大人’、‘郡主殿下’和‘云王殿下’……”冯书雁伸手整理了一下叶羽的衣襟,“今日他们要是认真追究羽哥哥的过错,怕是有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叶羽耸了一下肩,但却并未反驳。 啧,这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官大一级压死人,权势就是天。 如冯书雁所言,倘若叶羽是个没有手段的普通人,别说像今日这么得罪了,就连喘气声大了些,不小心扰了官差们的心情都是过错。 人命?那比猪羊都不值钱! 但要让叶羽跟着他们跪在地上,在朱玉瑶唤他的时候装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欢喜神情……叶羽觉得这比杀了他更难受。 大不了就是扔手榴弹和催泪瓦斯,楼上的那些也跑不掉,要死一起死。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都能够作出《蒹葭》一诗,化险为夷,雅儿果然没有看错老爷呢。” 仔细想想,叶羽几次作诗都是脱口而出,根本没有思索和斟酌的过程,就像是早就记在了脑海之中。 那些还都是她闻所未闻……就连郡主和云王这等人物都未曾听闻过的诗句,那就必然是叶羽所作。 雅儿对于叶羽的文采斐然程度,再次刷新。 果然,能让她动心的男子非比寻常。 “侥幸而已。”叶羽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这可不是谦虚之词,能流畅地把蒹葭全诗背诵出来的确很侥幸的…… 我是工科生啊!为什么最出名的反而是诗句啊! 当然叶羽也知道,万一他的“手艺”在这个时代出名了,那后果,恐怕会不堪设想…… 今日叶羽亮出了手枪,在场众人大多只当是威力强大的暗器,没放在心上。 但这对于半辈子都在研究杀伐之事的“云王”而言……可就有意思了。 叶羽对于自己被云王盯上这件事仍然一无所知,把雅儿和冯书雁送回锦缎庄后他就独自推着电动三轮儿去取银子。 在他想来,四万八千两银子就是四千八百斤,两千四百公斤……也就是两吨多。 这重量,人能扛得动就奇怪了。 可没想到,当叶羽返回拍卖场,从后门进入之时,在桌上放着的只是薄薄的一叠银票。 都是一万两一张的大额银票,一共六张,在大梁境内的任何一家“万元钱庄”都可以进行兑换。 每张“万元钱庄”的银票都有独特的防伪标识,防止作假。 “可不可以帮我换成一百两一张的小额银票?还有其中一些,我想直接兑换成银子。” “可以的,叶公子。”拍卖场的美女鉴宝师保持着职业化的微笑,“王爷吩咐我们,叶公子的任何要求我们都必定要满足。只是……” “只是?” 叶羽眉头一挑,这云王大方得有点不太对劲。 “只是,想收取叶公子今日在拍卖场展示过的那件暗器,作为费用……” “那算了。”叶羽一把抓过六张银票塞进怀里,冷漠道,“转告你家王爷,别想着打我的主意。” “别拒绝得这么快嘛……” 鉴宝师的眼神变了,那是一种介乎于挑逗和诱惑之间的神秘微笑,她主动拉开了身上的衣裙,露出半截香肩。 “王爷交代我们的,是任何要求哦……” “再见。”叶羽想也不想起身就走,然而守在门口的两名小厮一左一右伸臂挡住门口。 “这也是你们王爷的吩咐吗?”叶羽冷笑一声回头。 怎么着?不办事儿还不让走了? “不是的,这是顾儿自作主张……”名为顾儿的鉴宝师柔若无骨地靠在叶羽后背之上,口中发出娇媚的低吟娇喘,“只要叶公子将之给予王爷一观,顾儿就是公子的人了……不论是鱼水之欢还是将我带走都没问题的……” 额头处传来冰冷的触感,低吟娇喘猝然消失。 那是上好了弩箭的弩机,叶羽觉着对于不认识手枪的人而言,精钢弩箭会更加具有威慑力。 叶羽回身,将弩机抵在顾儿的额头。 “叶公子,你不要这样……”顾儿吓得花颜失色,惊恐地往后退了两步。 不是说这个叶羽对女色最是着迷,一旦施展出美人计就不可能不上钩的吗? 他为了冯书雁能在公堂上顶撞黄县令,能当众对郡主作出情诗,家中妻妾足有四五房,这样色胆包天的人物,在她的诱惑之下居然不上钩? 在顾儿看来,就算叶羽不肯交出暗器也绝不会放过能与她亲近的机会,这时就能趁机把他身上的暗器顺到手……可叶羽一开始就亮出了弩机,眼睛里没有一丝温度。 那种眼神……他是真的见过血的。 “我不想杀你,叫他们让开。” 叶羽想到了当日在黄湾城外的那一幕,他不想身上再添一道伤疤。 如果这群人流露出一丝想杀人灭口的征兆……叶羽就会先一步扣下扳机。 刚才回到锦缎庄他也不是什么都没做……至少现在,两把“沙漠之鹰”的弹夹都是满的。 一把沙漠之鹰七发子弹,加上格洛克和弩箭,叶羽一次可以应付二十个以上。 只是顾儿不知道是被叶羽眼中的杀意所震慑,还是云王吩咐不要轻易与叶羽为敌,总之她只是左右摆了摆手,身后的两名小厮就已恭敬地打开大门。 “是我没有魅力吗?” 叶羽迈步出门的瞬间,听见身后的顾儿在问。 于是他回头看了她一眼。 “美貌和智慧、气质、善良、温柔、独立、自信……任何一张牌同时出都是王炸,唯独单出是傻逼。” 也不管顾儿能不能听得懂,叶羽走出了拍卖场,推车前往城中的“万元钱庄”。 要把这几张银票换成面额小点儿的……最好全都换成有用的东西。 粮食、建材、原料……连银子都有些多余,叶羽想要的是能够为他创造价值的东西。 毕竟,一旦世道乱起来…… 他怀中的这几张银票,真就与废纸无异了。 第77章 意外之喜 “你好,一张一万两银票,换成一百张百两银票。” 在拍卖场换和在钱庄换其实是一样的,也就是多走了一段路程。 把一张纸换成了一堆纸,再把一堆纸的其中几张换成了散碎银子。 说来这家开遍天下的“万元钱庄”,似乎也派人参与了这次的拍卖会……不过叶羽对这个不感兴趣,在拍卖场里他根本认不出谁是谁。 要不是原身做过功课,叶羽又继承了原身的记忆,他连黄州太守郑云都不会认得。 原身之前也是大富大贵之家啊……只是因为战乱,加之原身败家,这才沦落到只剩下半亩田宅的程度。 花了半个时辰,排队换完银票,叶羽在“回锦缎庄找冯书雁”和“独自一人前往集市”之间纠结了片刻。 回锦缎庄找冯书雁,雅儿说不定也会跟着一起来…… 带着两个大美人去逛集市,感觉出的风头就太大了。 但是不带冯书雁又会被埋怨,不带雅儿又会幽怨……啧,自个儿是为啥要照顾雅儿的感受来着的? 想是这么想,叶羽的身体还是很诚实。 在离开钱庄之后,叶羽就是推车前往城中的集市买粮食。 城中的集市里,粮食的价格依旧贵得离谱。 糙米三十文一斤,精米五十文一斤…… 粗面十文一斤,精面二十八文一斤…… 恐怖的利润,让叶羽都想搞出化肥,干粮食生意了。 只是种粮食不止要考虑投入成本,更要考虑时间成本……不然叶羽也不会来到城中买粮食对不对? “你好,我要三百斤糙米,三百斤粗面……” “哎哟?这不是叶庄主吗?实不相瞒,拍卖场上我也在的……” 和上一次称完就走不一样,这一次粮铺的老板本人亲自出来迎接,与叶羽攀谈许久…… 只是其眉宇之间始终有一抹担忧之色,还时不时地往叶羽手心之间看…… “李老板可是担心,叶羽不肯付银子吗?” 待伙计称完装袋,搬到车上之后,叶羽也是爽快地从包袱里掏出了银子。 “哈哈!怎么会呢!哈哈哈……叶庄主真是爱开玩笑……”李老板哈哈大笑,只是眉宇之间的忧愁直到此刻才尽数散去。 开什么玩笑?这位可是连黄州太守、连当朝郡主和云王的面子都能不给的狠人! 在叶羽伸手入包袱的那一刻,老板是真担心叶羽掏出的不是银子,而是那威力强大的暗器啊。 万一他掏出的是暗器,一拍桌案翻脸不认人,喊着“洒家来你粮铺进粮食是看得起你,想不到李老板竟是如此不识抬举,竟还敢朝我叶某人要银子!”……那官府会不会出面解决? 要是官府不管……那李老板可就只能欲哭无泪了啊。 所以他这才亲自出面,与叶羽攀谈许久,没想到叶羽言辞之间完全没有倨傲之色。 分明是连手握重兵的云王都敢正面相抗的亡命之徒,此时倒像是个规矩的生意人。 出了粮铺叶羽也是叹息一声,他只是不想向人下跪,又不是买东西不给钱对不对? 不过这米是真贵,一斤陈旧糙米二十文,若是按着一天一斤的量来计算,一个月就是六百文…… 两个月,光是吃米都能抵上一年的税赋! 除了叶羽这般有手段谋生的人,又有几个城外之人能吃得起? “连米都吃不起了”,这句现代社会的玩笑话,在这个时代是多少谋生之人的真实写照? 每日为生计奔波,只求能多赚上一枚铜板……便是哪天死在路边,怕是无人会去看上一眼。 而那些王公贵族为了一块玻璃,随手就是三千两金子。 好吧,这些不是目前的叶羽能够改变的。 叶羽能做的就只是尽力给在叶庄的几位妻子,给效忠他的护卫队吃穿用度更好些,用技艺改善他们的生活。 等秋天第一批作物收获之后,就不会再缺粮食了…… 至于布匹现在就已是不缺了,车马叶羽自个儿也会造…… 哪天把山里的猛兽都清理一下,养些鸡鸭牛羊……反正叶庄现在人手足够,等基础设施建好之后就可以发展些养殖业。 不止是粮铺的李老板,就连肉铺的屠户,就连卖调料和干货的在看到叶羽时都会露出讨好而有些畏惧的笑容,想来是把叶羽当成了一言不合拔枪就射的心狠手辣之人。 大哥,我真给银子,你们不用这么怕我的。 把二两银子放在桌上,叶羽离开了调料屋。 “这些花儿怎么卖?” 这个时代是没有橡胶的,只有用动物的皮、角制成的,能粘接器物的胶黏剂。 人们制作器物都是用更加严实的榫卯结构,要粘接东西都是用浆糊,或者是石灰、糯米糊等混合调配的胶黏剂。 但是,叶羽此刻的心在狂跳。 “叶庄主,这些花儿可不便宜,是从西域楼兰那边进的……很难成活……” “你们有多少?我全要了!” 这些草……是橡胶草啊! 是一种菊科蒲公英属植物,根含乳汁,可提取橡胶,用于制造一般橡胶制品。 记得它喜欢冷凉环境,生长在河漫滩草甸、盐碱化草甸、农田水渠边……还有什么来着? 叶羽不是农业专业,原本只是有些怀疑……直到他从这株蒲公英的根部掐出了乳汁。 他分不清橡胶草和蒲公英……但他能认得出橡胶。 这时的叶羽就知道,无论花费多少代价,他也必须把这株植物弄回去! “叶庄主,此花难以成活,要不还是换……”花店的老板有些为难。 “换什么换?我就看上它了!” “好吧,此花儿珍贵,售价……十两银子一株。” 说这话的花店老板明显有些底气不足,生怕叶羽从包袱里掏出手枪。 可叶羽从包袱里掏出的不是手枪,而是一张张百两的银票! “我全要了。另外,此花如何能够种植成活,请徐先生写成书册交付于我。” 叶羽知道,做生意时不该喜形于色,摆出一副急切想要的模样就是在挨宰。 但他真的忍不住。 这可是橡胶啊! 第78章 偏爱 橡胶,是指具有可逆形变的高弹性聚合物材料。 在室温下富有弹性,在很小的外力作用下能产生较大形变,除去外力后能恢复原状。 是橡胶工业的基本原料,广泛用于制造轮胎、胶管、胶带、电缆及其他各种橡胶制品。 接下来,叶羽又在集市上转悠好久,直到晚霞还是出现在天际才推车回到锦缎庄。 对于他来说,此次最大的收获无非就是那三十多盆橡胶草。 没有条件可以创造条件,大不了他那几十平方的恒温菜园子全都用来种这玩意儿! 只要能成活,只要能扩大生产…… 交通运输、工业矿山、农林水利、土木建筑、电气通讯、医疗卫生、生活用品……哪个领域用不到橡胶? 举个最直白的例子,叶羽现在推着的这辆电动三轮儿都还只是用棉布包裹一层车胎,根本不耐磨,基本上都是出去一趟就要更换一次。 还有电动马达的线路,目前都只是用棉纱进行包裹,一旦遇上刮风下雨就有可能报废失灵,更有随时可能起火爆炸的风险。 而如果有了橡胶……那么“轮胎”和“绝缘材料”的出现,也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叶羽之前也想着用人造方法造出橡胶,只是在没有工厂流水线的情况下花费成本过于巨大,得不偿失。 回去就把配合剂做出来……不对,先栽种成活,取一点点做实验…… 沉浸在思索之中的叶羽抬起头,一眼就看到正站在锦缎庄门口的雅儿和冯书雁。 心下当即就是一个激灵。 糟糕,一不小心就忘了时辰…… 按着叶羽原本的想法,先把粮食和必须的几样材料买了,之后回来接冯书雁,如果雅儿要一起逛街的话就三人一起,这样不仅可以缩短逛街时间还能照顾到她们的情绪。 然而,叶羽凑巧碰上了橡胶草。 那……为这点儿醋,还不得包个饺子啊? “老板,有硫磺吗?” “等一下,那个钠……我是说,这种矿石给我来一些。” 是吧?只要有了作为原料的橡胶,无论是“橡胶硫化技术”还是配合剂和添加剂,能在城中买到的原料都可以买上一些,买不到的回去再在山里找找看,实在不行翻找一下系统背包,看看有没有能拆下来用的…… 希望手艺还没有生疏啊…… 银票一张张地花出去,叶羽的眼睛却是越来越亮。 如女生都喜欢购物,买衣服和包包首饰、胭脂水粉那样,这是独属于男生的购物狂欢! 苏醒吧!猎杀时刻! 古代没有手表更没有闹钟,身边没有人提醒沉浸在兴奋之中的叶羽,也是因此,当叶羽回过神来,想着“是时候该回去了吧?”的时候,浑然不觉晚霞已悄然浮现在天际…… 而见得面露兴奋激动之色的叶羽,从街道那头缓缓走来,冯书雁和雅儿对视一眼,眼中那几分刻意装出来的嗔怪之色都变成了温柔和宠溺。 她们听说集市上来了一位有钱的老爷,推着车专门买些平常无人过问的东西。 并且出手阔绰,百两的银票那是一张一张地往外洒。 再一打听,在集市上挥金如土的,正是在拍卖会上大出风头的叶羽! “老爷啊……都提醒过他,不能再如此招摇了……”雅儿轻叹。 “总比在外拈花惹草来得强些……”冯书雁倒是清楚叶羽的性格,能让他做出如此举动定然是发现了什么值得如此去做的事物。 但是,居然就把她们两个给晾在这里了? 她们两个可是黄湾城三大美人之二啊,多少公子哥儿想和她们搭讪聊天都没有机会呢! 为了那些花草、矿石、粉末……他居然就,把她们两个给忘了? 坐了整整一个半时辰,听闻叶羽总算离开了集市。 “书雁妹妹,就按照我们之前商议的那样,要好好说上他几句,明白了吗?” “嗯。” “一定要装得很生气很生气,让老爷领悟我们在他心中的重要性!明白了吗?” “嗯……嗯。” 雅儿和冯书雁走出锦缎庄,酝酿好情绪,等着叶羽从街角处出现—— 然而,当眼中闪动着兴奋激动之色的叶羽出现在她们面前,所有的心理建设都在那一瞬间荡然无存。 “我觉得……还是算了吧。”冯书雁悄悄吐了吐舌头。 “是啊……男人做正经事的时候,就不能再耍性子了。”雅儿颔首轻笑,主动迎了上去。 却是不约而同地,取消了想要责怪叶羽的念头。 这是对世间男人通用的手段,但她们选择偏爱叶羽。 “那个,我不是故意把你们忘记时间的,实在是……” 见雅儿袅袅婷婷地向他走来,叶羽心虚地把视线偏向一边。 “我知道啊,老爷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呢……” 雅儿取出香帕,轻柔地擦去叶羽额头上的点点细汗。 冯书雁随后来到,只是目光温柔地注视着叶羽。 “不要这样,认错的礼物我都买好了,你们要生气就尽管生气,不要憋在心里。” 叶羽说着从兜里摸出两个小布包,分别放在雅儿和冯书雁手里。 “我也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消气……总之这是送给你们的。” 冯书雁手里的是一支凤凰模样的金钗,雅儿手里的是一串用金线穿成的玉石项链。 “羽哥哥何必如此破费?我没有生气的……” 打开布包的那一瞬间,冯书雁轻声惊叹。 随即就是黛眉微蹙,她想让叶羽把这根金钗退回去。 “这玉石项链,价值不下百两银子。莫说消气,就是用来做迎娶雅儿的聘礼都够了……” 雅儿感受到了叶羽的心意,但也不愿意收下。 如冯书雁一样,她想让叶羽把这条项链退回去。 “就是没生气也收着,送出去的东西哪有再退回店里的道理?”叶羽缓缓将两女的手心合上,“一点首饰而已,有什么的?我叶羽的女孩儿,就该穿金戴银。” 钱是用来让自己生活得更好的。 这还只是个开端,她们既然选择跟着叶羽,叶羽就不会让她们过苦日子。 不止雅儿和冯书雁,就是留在家里的楚华裳她们,叶羽都各自为她们挑选了一件。 偏爱就偏爱吧。 反正都是他的女孩儿。 第79章 心意这东西就是你来我往 “‘三十二’的色诱失败了啊……” 那家伙意志坚定的可以啊,压根儿没给“三十二”使用魅术的机会。 奇怪,一个不为女色所动的人,竟又能创作出如此婉转的情诗…… 他到底是多情呢?还是无情呢? 云王悠闲地坐在太师椅上,用指尖敲打着扶手。 过了一会儿,他看向下方:“阿十六,交给你的画像,你记住了吗?” “是。记得的。”在太师椅下方,有一道穿着夜行衣的娇小身影单膝跪地,“必定为云王殿下呈上此物。” 云王有个爱好,喜欢招揽各种各样的民间高手。 擅长偷盗之术的、擅长组装机关的、擅长与人论辩的、擅长对弈下棋的…… “三十二”代表的是编号,是魅术,是只用声音和动作就能令人迷失自我,丧失意志,沦为裙下之臣的,魅惑一道的高手。 “十六”代表的同样是编号,是在偷盗之术上有所建树,能在擦身而过的瞬间盗出那人身上之物的,神偷! 可“神偷”今天失手了。 今日叶羽在拿了银票之后就推着车在集市上流连,买粮食买建筑材料买花草买矿石,“阿十六”在街上与叶羽交错过了无数次,可一次都没有从他的身上获得“那样东西”。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那样东西”在锦缎庄中。 可“阿十六”把锦缎庄、叶羽走过的路线、他身上的包袱和那辆造型奇异的推车都摸了个遍,没有找到王爷想要的那件东西。 叶羽这次出门没有带那把短管猎枪,格洛克、沙漠之鹰和弩机都在他的系统背包里。 所以那道娇小人影才会在微微颤抖,她知道“失误”的后果是什么。 “王爷,何必做此偷摸之事?只需让小人率些人手,将叶庄团团包围,不愁那叶羽不从,将那暗器乖乖献上?” 侍在太师椅之后的人,恭谨地说道。 “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云王微微摇头,似是不满,“永坤,你跟我打了几年仗了,怎么连这个道理都不懂?” “我这不是替王爷您着想……”名为永坤的随从赔笑道。 “你要是替我着想就该知道,我想要这把武器,更想要能造出武器的那个人!”云王一拍扶手起身,“我还想着能招揽他,做我的新‘十八’呢!这人刚强得很,宁折不弯的,不要与他为敌。” “是。”永坤急忙收声。 作为在云王身边侍奉之人,他知道怎么做才能在云王身边活下来。 “不过我对他那武器啊……是真有些好奇。” 自从当了这王爷之后,这能让我感兴趣的事物就越来越少了。 就是那块玉、那面镜子都没多少稀罕的,又不能吃又不能喝,还不如加些噱头,将之拍卖出去。 但是那个暗器……不,是“武器”…… 他当时就是用那个把来犯的近百人尽皆击溃的么? 不,也不像…… 那些人的伤势,像是被火焰灼伤,又像是被人用铁锤打得皮开肉绽…… 就连现在的“十八”,也做不出那么精巧灵活,还省力的机关车。 云王思索着,看向仍然单膝跪地的娇小身影:“阿十六,不要让我再次失望。” “是。” “如果失败了,你知道后果的。” 娇小身影整个儿颤抖了一下,过了片刻还是回答道:“是。” …… “老爷回去之后,可要多多思念雅儿哦……” 雅儿姑娘,咱真的不能把称呼改回“公子”吗?老爷这个称呼真的不适合用在我这个刚满十八的青涩少年身上啊。 尽管十八只是生理年龄,但叶羽还是很想如此吐槽。 回去之前还跟雅儿买了几匹染好了的丝绸缎子……尽管雅儿坚持要送给他,但叶羽也坚持要付钱。 “呜,老爷竟然拒绝雅儿的一片心意,让得雅儿好是伤心……” “丝绸是你的心意,这张银票也是我的心意对不对?”叶羽把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拍在雅儿的手里,“心意这东西就是你来我往,雅儿姑娘就不要再推辞了。” 雅儿这才收起了装出来的伤心之态,抿了抿嘴:“那……好吧。” 于是“几匹”变成了“几十匹”,锦缎庄的多余存货基本都被搬到了车上。 “要去买点药材不?”叶羽问。 “不用了,家里的还够用。”冯书雁说。 “那要不要逛逛街?买点你喜欢的胭脂水粉……” “羽哥哥嫌今天出的风头还不够吗?太阳就要落山了,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 何况胭脂水粉也够用了。 不止是首饰,还有丝绸和胭脂水粉,家中还有棉布…… 搂着叶羽的腰际,冯书雁很是满足。 一路向东,晚霞在他们身后隐没,叶羽和冯书雁总算在太阳完全落山之前回到了家。 要做个手电筒出来了,不然晚上又没有路灯,一入夜就乌漆嘛黑的,什么都看不到。 ……我是为什么不在电动三轮儿上装个灯的? “叶郎,书雁。”在院外练剑的初晴见得两人归来,收势向他们打招呼。 “来,初晴,正好,这个你收好。”叶羽从怀里掏出几张纸,放进初晴手里。 “这个是……银票?” 初晴展开一看,被上面的金额震惊到说不出话。 一万两! 还是整整五张! 云王没有抽那五分之一的提成,给叶羽的是足足六万两,算是一种变相的示好。 也是因此,叶羽没有从拍卖场里杀出去,并且在发现那个总在他身边转悠的娇小身影时,选择了暂时无视。 “还有这个。” 叶羽在身上摸索,再度给初晴递过去一个小布包。 “这又是……” 还没等初晴从震惊之中恢复过来,欣喜的声音从屋中接连传出。 “夫君,书雁。” “相公!书雁!” “哥哥!还有书雁姐姐!” 三道身影在看到叶羽之后就欢快地从茅草屋里跑出来,叶羽一挑眉:“正好,人人有份啊,为夫这回给你们带了点小礼物……” 还真是小礼物,至少体积很小。 可其价值…… 楚华裳等人打开布包,纷纷愣住了。 精致小巧的金玉首饰,静静地躺在布帕之中。 第80章 修罗场 “虽然我对于相公的一片心意很感动,但我更希望相公不要乱花钱……” 楚华裳打开布帕,刚看了一眼就皱起眉头。 这件首饰,能值多少粮食? 照雪和李小玉也有些不开心,显然是觉得叶羽这么做有些不值得。 要知道,她们脱离穷苦生活也就是几个月前的事,如今虽然生活有点起色,但又怎么能…… “你相公不仅会花钱,更会挣钱!”叶羽得意地朝初晴手上的银票投去一个眼神,“看看,初晴手上的是什么?” 初晴无奈亮出银票上的金额,楚华裳等人又是一阵失语。 这怎么可能……整整五万两啊! “还有一些零碎的……被我花了一些,也没数还剩下多少……”还没等楚华裳她们从震惊之中回复过来,叶羽又从怀中掏出一扎银票。 曾几何时,楚华裳等人,对于温饱都是一种奢求。 可现在,不仅一日三餐顿顿都能吃上肉,还建了大庄园,现在更是整整五万两! “哥哥。” 良久,最先回过神来的是李小玉。 “嗯?”叶羽得意洋洋地应道。 “抢钱庄是违反律法的。”李小玉一本正经地对叶羽说道。 “……” 叶羽微笑着蹲下身,弹了李小玉一个脑瓜崩。 “痛。”李小玉捂着额头。 “相公最棒了!”楚华裳飞扑进叶羽的怀里。 “现在不觉得为夫是在浪费钱了吧?”叶羽轻轻摸着楚华裳的头发。 “还是觉得。”楚华裳趴在叶羽怀里,仰起脸来看他,“但我只想说相公好厉害。” “夫君劳累一天辛苦万分,快进屋里吃饭吧。” 照雪揉了揉眼睛,对叶羽温柔地微笑道。 对了,说到“进屋吃饭”…… 在饭桌上,叶羽顺势把他想要扩建这间茅草屋的想法说出,与几位妻子商议。 “你们觉不觉得,我们人多了……这间茅草屋,显得有些小了?” 几个女生对视一眼,都在等叶羽说下文。 “你们看啊,现在初晴练剑都是在院子里,院子里都是被大棚覆盖的庄稼,能活动的范围就那么点儿。房间里摆了纺纱机和织布机,还有缝纫机,就摆不下古筝、棋盘、书架和桌案了。” 楚华裳一怔。 叶羽有次问过她:“如果我们将来有钱了,你想要些什么”…… 楚华裳的回答是:“华裳精通琴棋书画,想要琴、棋和能写字画画儿的桌案!” 原来他一直记得的…… 原来相公,是一直记得的。 “那做家务得来回跑……”照雪则是有点担忧。 “我没关系的,离远了我无法照顾周全。”初晴蹙眉道。 “我不想分开住……”冯书雁小声说。 “炕这么大,再多一两个都睡得下啊,为什么非要搬出去住嘛。”李小玉不爽地噘嘴,忽然又作恍然大悟状,“噢——我知道了,肯定是哥哥这回出去沾花惹草,担心领回家不好和我们交代,所以故意——” 让你弹我脑瓜崩! “小孩子家家的,一天到晚想什么呢?”叶羽边说边拿起碗筷扒饭,“那行吧,我回头把那间旧库房收拾一下,摆张桌案、琴和古筝,还有一片练武的空地应该是没问题。” “书雁姐姐,哥哥这回出去,有沾花惹草吗?”李小玉天真地提问道。 叶羽回想了一遍自己进城后的所作所为,觉得应该是安全的…… 也就是参加了一场拍卖会,采购了一些东西…… “没有吧。” 冯书雁还真的仔细想了想。 “如果和雅儿姑娘手挽着手散步,和许家小姐见了一面,还为当朝郡主殿下作了一首情诗,这些都不算的话,我想应该是没有吧……” 不对,不安全,太不安全了。 叶羽连狡辩都忘记了,他只觉得饭桌上的气氛有些诡异。 “当朝郡主殿下……”楚华裳的声音有些低落。 “作情诗。”初晴把一块红烧肉戳进叶羽的碗里。 “和许家小姐见了一面啊。”照雪给叶羽夹了一筷子菜。 “手挽着手散步呢。”李小玉双眼微微眯起,散发出慑人的寒光。 “那什么……我一件件解释给你们听好不好?” “不好。”李小玉放下筷子,“吃饱了。” “夫君生来明彻,生来多情,但也需节制才是。”照雪温柔地关怀道。 “叶郎不是那般急色之人,那几位定是生得国色天香。”初晴笑笑。 “说起来,羽哥哥当日也是因我长得好看,才把我带回来的……”冯书雁莫名有些纠结。 “不是啊,是因为你救了我一命啊!” 总算找到能反驳的点了,叶羽赶忙喊道。 “可那分明是在之后发生的事……” 叶羽哑口无言,他总不能说之前我根本没想让你进来这间茅草屋。 “相公。”楚华裳突然唤道。 “嗯?”叶羽应了一声。 然后就见楚华裳面色复杂地盯着他:“雅儿姐姐我是没有意见的,但许家小姐和郡主殿下华裳此次是第一次听说,还不知要怎么与她们相处才好……” 就不说许家小姐了…… 你是不是忘了你自己的身份了?你和那个郡主还能怎么相处?一旦见了面就会血流成河的好吗? 叶羽一声长叹:“你都说了是初见了,怎么可能会互生情愫,你们啊,都想多了。” “可你给她作情诗。”李小玉眨巴眨巴眼睛。 我说我背错了你能信么? 我又不是文科生,我就觉着这首诗好听,谁知道在场的都是大文豪,能根据一首诗脑补那么多? 叶羽无力地把脑袋磕在方桌上。 完了,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嗯,是误会。 李晓玉同学对叶羽何等了解?光看他这副样子就知道,情诗的事估计是个意外。 唉~好吧~ 那就再帮你一次。 于是她不着痕迹地转移了话题:“对了!不是说扩建的事吗?其实根本不用多建房子啊,只要向上建造就好了。” “向上建造?”冯书雁不解道。 这个时代的人没有“楼房”的意识,但李小玉和叶羽不一样。 来自现代的他们两个,眼界要开阔得多,可以不受固有思维的束缚。 “对啊,就像塔一样,一层接一层。”李小玉双手不断交叠,做出垒高高的手势,“我们一人住在一层,不就能分开习武弹琴,还能一起吃饭,初晴姐姐还能照顾到我们了吗?” “这样不安全的。”初晴摇头,“而且,向上建造的话,面积只会越来越小……” “为什么面积会越来越小?”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是叶羽。 李小玉微微一笑,这个木头脑袋总算开窍了。 对啊,虽说没有钢筋……但水泥和红砖的承重能力也是足够的对不对? 再说了,叶羽没有挖地下室,最多也就是挖了一口水井……这栋建筑底下的是天然地基! 是不需要人为加固的天然土层! 第81章 李小玉的系统 由于建筑物的兴建,导致岩土中某一范围内原来的应力状态发生了变化,这部分由建筑物荷载引起应力变化的岩土体叫地基。 虽然没有工具无法精确测算……但就凭材料工程的直觉,叶羽感觉往上面扩建,把这间茅草屋改建成三层的砖房应该没多少问题。 那边初晴还在耐心讲解“塔都是越往上建造就越小的,不然不仅会丧失平衡性容易倒塌,风一吹还容易摇晃”之时,叶羽只是冲着她自信一笑。 什么风吹就倒,三只小猪的故事听过吗? “不用考虑这些问题,尽管相信为夫就好了。” “……嗯。”于是初晴不再争执,只是轻轻点头。 每次叶羽露出这种表情都代表他已经想出了解决的办法,并且那方法一次都没有让人失望过。 有时初晴会怀疑叶羽的脑袋是怎么长的?为什么能有那么多异想天开的想法,又总能将之变成现实…… 就连她这些天做出来的暗器,叶羽总能一眼就看出其制作的原理,还能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方式。 分明是个秀才不是么?不钻研四书五经,却只钻研机关一道。 “那明天我就和初晴一起,把顶上的琉璃瓦都给取下来吧……”照雪望着屋顶,和初晴一样,只要叶羽说有办法,那就是有办法。 “过段时间。” 叶羽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本简易的书册,上面的墨迹仍然有点湿润,显然是刚写成不久:“照雪,你和华裳这段时间研究一下这本书册,为夫从外面带了一些花儿……很重要,你们把它种在院子里的菜园子里,研究一下怎么能让它成活。” 什么花儿?蒲公英? 叶羽带回来的绸缎和粮食在之前也都从车上卸了下来,当时还惹得众位女生好一阵感动。 那几十盆橡胶草现在还堆放在院子里,李小玉本来以为这只是叶羽带回来装点房间用的。 没想到会有这么重要。 对你很重要?能有多重要? 李小玉叼着筷子,心说本小姐也不知道这木头脑袋对蒲公英的喜欢能到这份儿上啊。 还是……是他的系统吗? 凭叶羽手上的工具,做不出这么高精度的热水器和电磁炉。 不说别的,他要是能把智能芯片手搓出来,李小玉能直接给那电磁炉吃下去。 所以李小玉一早儿就猜到了叶羽身上和她一样,有着系统的存在…… 今天的次数还剩一次,用掉好了。 李小玉心念一动,五十五根虚幻的蓍草出现在她的眼前。 和叶羽一样,李小玉在穿越过来之时也获得了一个系统,但和叶羽不一样,她的这个系统无论是和金融管理还是计算机方面都不挂钩。 五十五根蓍草不断演算,卦象逐渐出现在她的眼中。 乾下坎上,水天需。 和今早一样的卦象,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需卦的卦象是等待的象征。诚信充实于内心,光明正大,事情就会变得亨通顺利,卜卦才能得到吉祥的结果。外出远行的时候,虽有险阻也会顺利通畅。 今早她为叶羽此次出行占卜,得到的就是“需卦”,这才放心让叶羽出门。 没错,李小玉身上的这套系统是算卦系统,卦象精准,卦象是吉就是吉,是凶便是凶,至今从没出错过。 在桑村儿的半个月,只要占卜出吉卦就能顺利逃脱,若是凶卦……至少也能让他打得轻点儿。 而今晚的卦象虽和早上一样是需卦,卦象却是不同。 今早的卦象是:需于郊,利用恒,无咎。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在郊野等待,一定要有耐心和恒心,能够静候时机出现,才不会招来祸患。 在沙地等待,会遭到别人一点风言风语,但只要耐心等待终会吉祥。 两个卦象都是有惊无险,并且第二个是小吉。所以这一次的拍卖只需等待就能够有收获,就算发生一点口角也能够化险为夷…… 然而这一次,呈现在李小玉眼中的卦象,却是有所不同! 需于泥,致寇至! 这是凶卦! 意思是,在泥泞的道路中等待,招致盗寇的到来……比喻濒临险难之边缘! 灾祸在外面而不在家中,所以危险的来源不是她们…… 是因为那五万两银票吗?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她不知道的原因? 这个白痴!到底在城里都做了什么啊! 李小玉有点激动,好在这一次的卦象还有一个—— 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主动回到安居的巢穴之中,有三位不速之客到来,对她们礼敬,结果终将会吉祥。 “三”是虚指,意思是有很多人会来……只要把她们当作是客人而不是贼寇去热情招待,最终会获得吉祥的结果。 “书?华裳想看!” 吃过晚饭,照雪收拾碗筷,楚华裳捧着叶羽拿回来的书阅读,叶羽出了院子想着往上扩建的事情,初晴和冯书雁一个在纺纱一个在织布,其乐融融。 刚才的修罗场很自然地被略过了,毕竟偶尔打打闹闹是增加生活情趣,揪着不放就显得不识抬举了。 不要说叶羽已经说了是一场误会,就算叶羽真的想要把雅儿、把许柔和朱玉瑶带回来,恐怕她们只有接受这一个选择…… 谁才是一家之主,如今的生活都是谁给她们带来的,她们还是知晓的。 何况叶羽很爱她们,这就足够了。 “小玉,可还要再吃些吗?” 李小玉坐在饭桌旁发呆,看起来像是有点吃撑了……好在大家都知道李小玉时不时会发呆的毛病,也没有人打扰她。 也就照雪在收拾碗筷的时候问了一句。 “不吃了不吃了。”虚幻的蓍草和卦象隐没在她的眼中,李小玉摇摇头,把自己的碗递出去,又跟着照雪来到灶台,“我来给照雪姐姐打下手。” 一个凶卦,一个吉卦……是什么意思呢? 早上问的是叶羽的出行,今晚问的是这个家的安危…… 凶卦的来源是什么?是叶羽带回来的蒲公英?还是那五万两银子?还是扩建会出现意外,必须小心谨慎才能逢凶化吉? 还是……有匪寇,要对付这个家? 卜卦到底不是直接预知未来,李小玉只能从卦象推测将要发生的可能。 把碗盘中的剩菜残羹倒掉,用叶羽制作的肥皂抹上一圈递给照雪,李小玉不自觉地发出一声轻叹。 “小玉,你怎么了?” “没有啊,没什么。” 要提防才行……就算不为了这木头,为了好不容易的安稳生活…… 李小玉的眼中,有着心事重重。 第82章 漂亮小女贼 半夜,叶羽是被一阵打斗声惊醒的。 他的第一反应是“初晴这么晚还在练功吗”,第二反应是掀开被子坐起来,从系统背包里召唤出压满子弹的沙漠之鹰。 然后就听见初晴一声惊呼:“叶郎小心!” 昏暗的视野里,一道黑色的人影正在由远及近! 几乎是眼前一花的工夫,就从卧房之外闪到了叶羽面前,抓住他手上的那把手枪! 叶羽想也不想地扣下扳机,子弹从那道黑影的手臂上擦过。 下一秒,那道黑影松开双手,如同猫一般矫健地往窗外飞奔……然后被初晴给按在原地。 “怎、怎么了……”冯书雁惊慌地抓着被子坐起来。 “枪声?”李小玉猛地睁开眼睛。 楚华裳吓得扑进了身边叶羽的怀里,照雪摸黑下床打开了卧房的灯。 初晴的一声惊呼和骤然的一声枪响把卧房里的所有人惊醒,随着白炽灯光亮起,众人总算看清了那个闯入房中的不速之客。 那是一道穿着夜行衣的娇小身影,正在努力从初晴的手中挣扎。 只听“咔嚓”两声,初晴直接让她的两条手臂脱臼! “处决?还是审问?”初晴冷声问。 “问一下吧……对于能瞒过你的感知溜进屋,还差点儿从你手里逃掉的家伙,我是真有点儿感兴趣。” 叶羽挠了挠头,刚好这时冯书雁从外面拿回了绳索。 于是娇小的身影被五花大绑在凳子上,众人在炕上坐成一排审视着她。 那是个漂亮的小女贼,夜行衣勾勒出玲珑的曲线,目光楚楚可怜。 “叫什么名字?”叶羽问。 “我没有名字,代号是十六。”娇小的女孩脆生生地回答。 “代号?十六?”楚华裳困惑道。 女孩沉默不语,于是叶羽举起了手枪。 “不要杀我!”女孩一个激灵,马上如同倒豆子般把自己所知道的都说了出来,“我叫清蕊,跟着师父姓宋,名字是师父起的。之前师父把我捡回来,我就一直在师父手下学艺,直到四年前……” 四年前的那天,师父对她说,她长大了,是时候出师了。 她想留在师父身边,可师父只是给了她一块令牌,说日后可凭这块令牌相见。 之后,宋清蕊就再没见过她的师父。 她留在黄湾县,靠偷盗为生,师父只教了她这个,所以她把这门手艺练得炉火纯青…… “我没兴趣听你的过往,我只想知道是谁派你来的,有什么目的。” 叶羽把手指搭在了扳机上。 “是……是云王!是那个混蛋派我来的,冤有头债有主,你不要杀我啊!” 那天,她被困在军队的团团包围之中,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被捉住,更想不明白为什么为了捉她能如此兴师动众。 “本事挺大,胆子挺小。” 身穿盔甲、骑着骏马的云王从军队里缓缓走出,睥睨地看着她:“你可知罪?” “我……我只是偷东西,我没有杀过人的……” 宋清蕊小声辩解着,几乎要被这人身上的杀气压迫得喘不过气来。 “你腰上的令牌,就足以判你死罪了。”云王只是盯着她腰间那块她从不离身的令牌,冷笑一声。 “前朝的‘暗卫’余孽。” 那是宋清蕊第一次知道这块令牌的来历,她第一次知道师父的身份。 “暗卫”,由前朝大楚皇帝从各地网罗的江湖高手所组成,各个都是以一当百的强者。 他们是皇上的眼睛和耳朵,是散落在大楚各地的棋子。 五年前,战争爆发,大楚的军队被当今的新皇打得溃不成军。 “暗卫?螳臂当车罢了。”云王对她说,“你的师父,想必也早就葬身在战场之上了。” 宋清蕊只是呆滞着,她甚至没有要报仇的想法。 她很胆小,从小就很胆小,连打雷都怕。 所以师父只教了她偷盗之术,上战场那天把她留在了这里。 云王看着她的反应,忽然一声轻笑。 “你想活下去吗?” 宋清蕊呆滞地点点头。 那就来比试吧,看看你能不能成为……我手下的,新的“十六”。 云王给她吞下了一颗药丸,又精心布置了一个斗兽场。 在错综复杂、布满陷阱的地宫之中有百人在游荡,只有其中一人身上带着那枚象征胜利的玉佩。 三战三胜,三次那枚玉佩都落在了宋清蕊的手中。 于是宋清蕊就没有名字了,她成为了云王新的“十六”。 那颗药丸是一种定时发作的毒药,每月都必须服下解药,不然就会毒发身亡。 不吃不行,从脉象上能看得出来。 据说那是前朝皇帝用于控制暗卫的手段,在前朝覆灭之后落到了云王手上。 “的确,和正常人的脉象不太一样……” 在摸过宋清蕊的脉搏之后,冯书雁点点头。 怎么听着像是某种慢性病,一旦脱离药物治疗就会发作的那种……叶羽琢磨着。 中医的奥秘直到现代都无法完全弄清楚,所以真有这种可以造成慢性病症状的毒药也不是很稀奇。 “我不是故意溜进来偷你的东西的,我只是不想死……”娇小的女孩眼泪汪汪。 云王无法忍受失败,一旦失败就会被处死,由其他人顶上这个编号。 但宋清蕊的偷盗技术至今还没有人能比得上,所以云王多给了宋清蕊一次机会。 让她来到叶羽的家,趁叶羽睡熟之后,把那张画像上的东西——也就是格洛克手枪,从叶羽身上偷出来。 可格洛克手枪不在叶羽的身上,在叶羽的系统背包里。 除非宋清蕊能把手伸进叶羽的系统背包,不然是不可能摸得到的了。 叶羽身上没有,楚华裳身上也没有……在宋清蕊把手探向初晴时,初晴猛然惊醒。 于是这场打斗就发生了……宋清蕊原本能逃跑的,只是他看到了叶羽掏枪。 于是她不顾一切地跑过去……发现不是画像上的那一把。 还被打中了手臂,被卸了双臂,被五花大绑在凳子上。 “书雁,小玉,可以请你们先出去一下吗?” 初晴突然起身,把宋清蕊连同那张凳子一并搬到了外面。 “去看着她。”叶羽把弩机和自制的短管霰弹枪分别放在李小玉和冯书雁的手上。 卧室的门关上,把李小玉、冯书雁和被五花大绑的宋清蕊给关在了外面,只剩下叶羽和楚华裳三人。 初晴这才缓缓开口。 “其实,那种毒的解药……我会做。” 第83章 杀还是救 冯书雁取出了银针,一步步走向宋清蕊。 “不要对我严刑逼供!我什么都说,我最怕疼了……” “我是要帮你止血。” 一根银针扎在宋清蕊的胳膊上,冯书雁接着帮她擦去血渍。 “我不会帮你把胳膊接回去,如果羽哥哥的决定是杀了你,我也不会拦他。”将血迹擦净,冯书雁接着拿来草药敷在她的伤口上,又拿出绷带为她包扎,“但我不会朝你开枪,会对你好一点……如果你不想着逃跑的话。” “我会死的,不是死在那个混蛋云王手里,就是死在你们手里。”宋清蕊说。 “抱歉。”冯书雁说。 “其实我觉得你们比那个混蛋云王好多了,至少还会给我包扎伤口。”也许是接受了这一事实,宋清蕊的语气有些轻松,“哎?你刚才把过我的脉象,能做出这种毒的解药吗?能的话我就留在你们这儿,不帮那个混蛋云王做事了。” “你的脉象我也是第一次见,和爷爷说的一种有点相似……可能我爷爷能救你吧。”冯书雁的语气有点低落,她想说其实他们考虑的不是能不能救你,而是要不要救你的问题…… 但最终她也只是摇了摇头,转移了话题:“云王对你很不好吗?” “哪里是不好,简直是很差!”宋清蕊愤愤不平,“那个人一边把我当成前朝余孽一边还利用我,受伤了也不给我治,把人当成道具用完就扔,要不是我命大,他手上又没有能和我相比的行家舍不得杀我,我早都活不到现在了!还有他那个随从,叫永坤的,发解药总是误时辰,还总想对我动手动脚的……” “嗯,我有这样的经历,所以能理解你的感受。幸运的是我遇上了羽哥哥。” 但很可惜,冯书雁做不出解药,也不可能让叶羽把格洛克手枪交给宋清蕊。 而李小玉只是在想之前的卦象。 把她当成客人而不是盗匪热情接待,就会得到吉祥…… 这要怎么做?难道还真要劝叶羽,把格洛克手枪交给她? …… “其实,那种毒的解药……我会做。” 初晴踌躇着,对叶羽和楚华裳说道:“并且,我跟她的师父,说不定还是旧识。” 初晴身为“千面幽光”,不仅武艺超群,还精通伪装之术。 也因此,她是皇宫与暗卫之间的联络人之一。 “所以你想救她?”叶羽问。 “如她所说,若是没有拿回叶郎手中之物……她会死。”初晴犹豫着说道,“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救她,所以我想问问叶郎和公主的意见。” 叶羽心说我都想一枪崩了她了,你居然在跟我讨论要不要救她的问题? 不说她随时有可能反水回到云王那边,就说他这神不知鬼不觉的潜行和偷窃能力,就连初晴这种大内高手都没能在第一时间察觉……万一哪一天她想不开,拿把小刀趁我们睡熟之际全部抹了脖子怎么办? “可是她……太危险了。” 照雪显然和叶羽想到一块儿去了:“连初晴你都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她不是吗?万一她哪一天对我们起了歹心,动了贪念,就算她不杀人,也会偷东西的不是吗?” “可是,你又怎么能保证,除了这位清蕊姑娘之外,今后我们遇到的人,每一个都能被初晴第一时间发现呢?”楚华裳问。 “你想说什么?”叶羽问。 “我想说……要有容人之量。”楚华裳对叶羽露出了一个甜甜的微笑,“就像我第一次遇见相公就愿意跟相公回家一样,我能感觉到,清蕊姑娘的本性不坏的。” “相公一开始愿意接纳我们三个人,后来多了书雁、多了小玉,还和雅儿姐姐的锦缎庄合作,从半亩田宅扩张成了叶庄,庄上还有三十多名长工。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再容纳一个清蕊姑娘呢?” “可是,公主,她太危险了……”照雪还是有些不放心。 “就是因为她有本事啊。她那么厉害,又遇上了困难,我们又刚好有帮助她的能力,为什么不去帮帮她呢?”楚华裳依然微笑,“还可以收获一个强力的帮手呢!” “那你有没有想过,她有可能说的并不是真的,只是想潜伏在这里,伺机偷盗我们的东西?”叶羽摸了摸楚华裳的头发,“贸然接纳一个来路不明、不知底细的人,对于我们而言太过危险了。” “那……”楚华裳瘪了瘪嘴,“那相公还是把她杀了好了。” “怎么搞得我像是恶人似的……”叶羽挠了挠脸,“那要不这样,我们先出去,问问书雁和小玉……还有她本人的意见好了。” 叶羽打开了卧房的门,冯书雁刚好给宋清蕊包扎完成。 “哟,在做临终关怀呢。”叶羽朝她们打了个招呼,宋清蕊吓得一颤。 “哥哥,你们在里面做什么啊?”李小玉好奇地问道。 “在讨论杀她还是救她,目前比分是二比二。”叶羽说,“所以我想问问你们两个的意见。” “没有‘放了她’这个选项吗?”李小玉问道。 “只有‘给她解药’和‘给她子弹’这两个选项哦。”叶羽温和地逗着李小玉玩。 冯书雁心中一动,她没想到叶羽居然能做出这种毒的解药。 宋清蕊的反应比冯书雁更快:“你、你会做这种毒的解药吗?” “先告诉我,冒着得罪云王的风险救了你,我有什么好处?” “好处可多着呢!”宋清蕊眼睛发亮,“你看啊,论对周遭环境的敏感程度、夜间潜行和顺手牵羊的能力,方圆百里没有人能和我比的!就连那个云王,要是不出动大军,根本就抓不到我!” “听上去没什么用……”叶羽笑了笑。 宋清蕊咽了一口唾沫:“你看啊,我要是死了,云王肯定会派其他的‘十六’来对付你的对不对?你身边的保镖虽然厉害,也不一定能防住其他的‘十六’对不对?” “你有点说服我了,”叶羽收敛了笑意,点点头,“继续说。” “但我不一样啊,我敢打包票,云王这些年搜罗的江洋大盗,没一个可以比得上我的!”宋清蕊焦急道,“我能帮你防住其他的偷盗之人,能帮你偷东西,还能潜入云王府……” “能帮我把云王的脖子抹了么?”叶羽突然问。 第84章 关怀 有句话说得好,留着你可能会让我囊中羞涩,放你走更是让我寝食难安。 宋清蕊给叶羽的,就是这样一种感觉。 “能帮我把云王的脖子给抹了么?” 所以叶羽有此一问,其实没什么目的,他就是想问一问。 如果宋清蕊真能点头……那直接派她这么去做,好像也不错。 可惜宋清蕊只是缓缓摇了摇头:“我杀不了他的,他的感觉比你身后的那位还要敏锐。” 云王的武功,还要在初晴之上。 宋清蕊不是没想过威胁云王,逼他交出解药的配方,可是她打不过云王。 偷袭也没用……反而会被打得遍体鳞伤。 她怕云王,可是她逃不掉。 对于云王而言,她实力出众,死了也不可惜,所以云王才会把她派出来。 “要不我们收留她吧,这位姐姐好可怜的,刚才你们在房里的时候还和书雁姐姐说了好多……”李小玉抱着叶羽的手臂,“是吧书雁姐姐?” “嗯……” 当下冯书雁也是把宋清蕊之前的话重新复述了一遍,期间夹杂着宋清蕊的添油加醋,有时候不给她饭吃,不给她工钱,只能偷些吃的来度日什么的。 于是叶羽走到了她的面前,蹲下来,看着她。 “干、干什么……”宋清蕊有点难为情地撇开头。 “我想要你先回答我,你的师父是叫宋霖吗?” “你……”宋清蕊犹豫半晌,才道,“你怎么会知道我师父的名字啊……” “我和你师父是旧识,所以我动了一点恻隐之心。”叶羽丝毫不脸红地在编谎,“只要你愿意离开云王,从此在我手下做事,我就把解药给你,如何?” “我……可以相信你吗?”宋清蕊试探着问。 叶羽没说话,只是亮出了手心里的一个记号。 那是“暗卫”的标识,是刚才初晴画在叶羽手心上的。 “你、难道你也是……” 宋清蕊显然认出来了这个图案,情绪很是激动。 “我钻研的是机关一道。” 叶羽尽可能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温和,把初晴和楚华裳的前朝身份都揽到了自个儿身上:“不过呢,过去的都过去了,今后好好过日子,不要想着报仇,也不要想着反梁复楚……” 叶羽的话还没有说完,脸上的表情就陡然转为了惊愕。 “师父说过,认得这个记号的都是自己人,自己人我也就不瞒着什么了。”宋清蕊靠在椅背上,双肩微微用力,两声清脆的骨节噼啪声合做一声同时响起,同时宋清蕊手脚麻利地解着身上的麻绳,“其实我随时可以跑的,只是拿不到你身上的那把暗器我会被杀,逃走之后没有解药我也会毒发身亡……” 你妹啊,这人原来随时能逃得掉吗! 宋清蕊总算注意到了叶羽的震惊眼神,连忙双手举过头顶:“你看啊,我随时可以跑的,还留在这里等你,这应该足够证明我的诚意了吧……” 果然,有句话说得好。 留着你,可能会让我囊中羞涩,但放你走,更是让我寝食难安。 “饿了吧?我给你蒸点儿花卷吃。” 照雪从柜子里取出几只捏好的花卷,其实这是明天的早餐,不过再揉个面团也来得及。 “原来你真是宋伯伯的后人,之前……抱歉。”初晴也道。 武者出身的人,似乎对于恩义都特别看重。 “没事没事……那个,不用麻烦了……” 虽说有着江洋大盗都比不上的身手,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做着偷鸡摸狗之事,宋清蕊又什么时候有过这种被众人爱惜疼护的经历? 她想说夜深了,要不你们还是先去睡吧……可肚子里传来的咕咕响声,和蒸笼里传来的清香让她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被人这么关怀,除了师父以外,还是第一次…… “羽哥哥,你真的是……” 冯书雁有些担忧地问。 “是不是很重要吗?”叶羽安慰着冯书雁,更是在安慰楚华裳她们,“我们好好过日子就好了。” 这算是给冯书雁和李小玉打个预防针,到时接受楚华裳前朝公主的身份也不至于太过惊讶。 虽说李小玉根本不在乎什么前朝当今,她只是在回想卦象上的内容。 总感觉这凶卦也没凶到哪儿去,宋清蕊从始至终没有要谋害叶羽他们性命的念头。 所以,那“需于泥,致寇至”,是应在此处的吗? …… “王爷,截留到一封从城中寄送给山匪的书信。” 深夜,名为永坤的随从,恭敬地汇报道。 “哦?城中居然有人与山匪私通,呈给我看!” 云王伸了个懒腰,从永坤手里接过书信,忽然又问:“阿十六回来了吗?” “回王爷,还没有。” “真是,总共就半亩地,能找多久啊?”云王不耐烦地拆开信封,“那家伙要是再找不到就派其他人去找,找到的顶替她成为新的阿十六!” “是。” “让我看看,是谁这么胆大包天……” 云王展开信纸,仔细看完,笑了一声:“此信从何人手中截得?” “是城中的一个跑腿小工,据说广施馆的二公子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把这封信送到山匪手中。途中被我们的包围圈拦截,这封信也就被截留而下。” “人呢?” “在大牢里关着。” “上刑了?” “为了撬开他的嘴……用了一些。” “啧。”云王不爽地啧了一声,把信纸重新叠好放进信封里,“找个人,去把这封信原封不动地送给山匪的大当家,同时告诉包围的人,放开一个缺口……让他们来黄湾城。” 山匪不过几百人,不事生产,武艺不精,所依仗的不过只有对山中地形熟悉这一个优势,只要把他们围住,他们就自然会弹尽粮绝。 原本云王还想着看看他们能够坚持多久……不过现在却是改变了主意。 “打开缺口?王爷,我们这围了半个月了……” “我让你打开就打开。”云王把信封拍到永坤的手里,“哎呀,还好本王没发兵把他们赶尽杀绝啊,差点儿就错过了这么一出好戏……” 那日围攻叶羽的十几个混混儿,有人拿着价值百两银子的家传宝刀。 此人,正是山匪大当家的亲弟弟! 第85章 机关之术 四月十八日,天气晴。 一大清早的,就有人在叶庄之外叫嚣。 “在下云王座下‘十八’!烦请叶庄主出来一叙!” 云王座下也并非都是宋清蕊那样身不由己的可怜人,更多的还是为了荣华富贵主动投靠云王。 譬如这抚着长须的老者,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可以理解你对于胡子的喜爱心情,但你这胡子真的很影响操作和组装……” 打着呵欠的叶羽带着起得早的冯书雁和宋清蕊,不急不缓地出现在“十八”的视线之中,在他的面前站定:“输了两回还不死心吗?说吧,这回又想输些什么给我?” 其实对于这家伙的挑战,叶羽一开始没打算接的。 凭什么你要挑战我就要和你比?惹恼了我一枪崩了你信不信? “听闻叶庄主一直在收集此等奇花,若是以此为赌注,你可愿接?” 只是,这个留着长胡子的老者在前天,带来了足足五十盆的橡胶草……于是叶羽就有兴趣了。 橡胶这东西,谁会嫌多? 不管这场比赛是云王在背后促成还是“十八”自作主张,既然橡胶草摆在这儿了那叶羽就没有不收的道理。 “说吧,你想怎么比?” “呵呵,别急,在比赛之前,我想先确认叶庄主的赌注。”老者呵呵一笑,对叶羽和善道,“叶庄主想赢我手中这西域贡品,也要拿出相当价值的赌注……” “是这玩意儿,对吗?” 叶羽从怀中——其实是从系统背包里拿出了那把格洛克手枪,在十八眼前晃了晃。 “哈哈,叶庄主果然是个豪爽人呐!” “十八”抚着长须,不着痕迹地给叶羽身后的“十六”——也就是宋清蕊,使着眼色。 既然确定了这东西就在叶羽的身上,就算机关之术无法比过他,至少也能从他身上摸出来! “那老头儿眼睛有毛病的,一直朝我眨什么眼。”只可惜宋清蕊完全没有动手的打算,还在悄悄和冯书雁讲小话。 “比什么?”叶羽重复了一遍。 “要比试的内容,很简单!” 见宋清蕊不为所动,“十八”冷哼一声,将腰间的宝剑摘了下来:“听闻叶庄主在煅器方面有所建树,在下不才,经年累月锻出一剑,愿与叶庄主一较短长!” 听闻叶羽有一辆连骏马都追之不及的机关车,还有威力强大的弓弩类暗器。 但“十八”也有自信能够胜过——或者说,他自认为能够胜过叶羽的东西。 那就是时间! 在他眼里,叶羽就是一个刚满十八岁的毛头小子,尽管靠着一些异想天开做出了些成就,但在材料的研究上又怎么可能和他相比? 如果叶羽能够听到“十八”的心声,估计会直接笑出声。 材料研究?那就是他的老本行! “可以,锻剑是吧?你稍等我一会儿。” 叶羽转头就走回了他那半亩田宅里……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根圆柱状的物体。 那东西冯书雁认得的……她身上也有一根,平常如同佩剑一般佩戴在腰间,当作护身符。 那是叶羽送给她的,这东西救过她和叶羽一命。 叶羽拿着手上的螺纹钢,走到十八面前:“来吧,你想怎么比?” “很简单!对砍!”见叶羽拿出来的只是一根细铁条,十八面上喜色更甚,“将两把武器交由力士,不断碰撞交锋,哪方的武器先断裂,哪方就输!如何?” “好。”叶羽忍着笑意,把螺纹钢交给力士。 他还真不怕十八能做出什么手脚,除非他能拿出角磨机…… 而在“十八”眼里,那就是一根细铁条! 此剑锋利无比,吹毛立断,莫说这么一根细铁条,就是厚达数尺的山岩都能一剑劈开!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当那把锋利无比、坚固无比、凝聚了十八毕生心血的宝剑在力士手中断折之时,十八心里是绝望的…… 而那根铁条,别说砍断了,上面连个口子都没有! “不可能!必然是你不知从何得到了这等奇物!你怎么可能……” “可不可能的,这场比赛是我赢了,不是么?” 叶庄的工人们聚集在叶羽身后,叶羽的枪口对准十八的头顶:“还是说,你想赖账?” “不可能、不可能……好!” “十八”咬牙切齿,最终还是一甩袖:“叶庄主好手段,在下佩服!” 第二天,“十八”又来了,这回还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矿石,还是要赌叶羽手中的格洛克手枪。 “行啊。” 查看过这些矿石的质量,叶羽点头。 挺好,就是不能往家里带。 毕竟这些矿石里还有“萤石”……也就是带放射性元素的。 “好!叶庄主果然是痛快人!” “十八”大喜过望,从怀中拿出两把弩机:“这一回,我们比改装技术!” 简单来说就是对弩机的结构进行改造,看哪一方手中的弩机能飞射更远! 就算叶羽在锻造和机关改装上都比他高上一筹…… 但“十八”也有自信能够胜过——或者说,他自认为能够胜过叶羽的东西。 那就是,“眼界”! “对了,这次的改装,限时一个时辰,且……不限材料!” 说着,“十八”从怀中,拿出了一条上好的弓弦! 要知道,古代的弓弦一般都是弹棉花,用棉丝制成。 好点儿的良弓弓弦,往往都要用蚕丝、牛筋、鱼胶等材料反复加工提炼。 骤然提出这种题目,叶羽必然没有准备! 手里没有上好的弓弦,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我看你如何能胜过我! “不限材料啊……” 而叶羽只是从怀里,拿出了两条橡皮筋…… 不限材料啊?我还以为要加滑轮杠杆,把这玩意儿改装成复合弓呢。 老实说叶羽怎么都能赢“十八”,只不过他选择了最为省力的一种。 “不可能……这不可能!你肯定是事先知道了我要和你比什么,不然怎么会在身上带着上好的弓弦!” “十八”不可置信地盯着叶羽手里的弩机,想破脑袋也没想出这到底是由何种材料所制成。 而叶羽可不管他回去是会被云王处罚还是处死,只是乐呵呵地把他所带来的矿石全都笑纳。 第三天,“十八”又来了,一大清早就在叶庄之外叫嚣。 “输了两回,还不死心吗?” 打着呵欠的叶羽在“十八”的面前站定,却没在看他,而是在看他身后的推车。 “说吧,这回又想输些什么给我?” 第86章 你对合金一无所知 “呵呵……放心……不会让叶庄主失望的……” “十八”打开货仓的大门,里面赫然是……一袭红衣的顾儿! 白皙的肌肤宛如晶莹的陶瓷一碰就碎,梨花带雨的小脸儿我见犹怜。 大半肌肤裸露在外,身上唯有一件隐约透露出曼妙身材的红纱。 她被铁链拴着,蜷缩在货仓的角落,身上道道红痕触目惊心。 是和叶羽有过一面之缘的美女鉴宝师,是精通魅惑一道的行家。 “此女子,不知叶庄主可记得否?” “十八”像是介绍一件商品似的,介绍着被铁链拴在货仓之中的顾儿:“她虽是精通魅惑一道的高手,但没有完成王爷交代的任务,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倘若庄主这回赢了我,她就是你的……叶庄主,要去哪儿?” “没兴趣,我回去了。”叶羽头也没回地朝他们摆手。 “叶庄主,可是怕了不成?”十八高声喊道。 “咔嚓”一声,手枪打开保险,叶羽远远指着他的脑袋。 “我这人不吃激将法,一般有人对我使用这一招,我会直接干掉使用激将法的人……” 一声惊雷炸响,一颗子弹射出,接连从“十八”和“顾儿”的身侧穿过,在货仓后壁打出一个孔洞。 “别再耍这种无用的嘴皮子,否则我不管你们身后是云王还是什么……别逼我。” “你、这……” “十八”颤栗着,他原以为经过这两天的相处,叶羽至少和他有一点惺惺相惜的感情。 可没想到,叶羽拔枪就射! “那若是,再加十万两银票呢!” 眼见叶羽开过一枪转身就走,对货仓里的美人丝毫没有怜惜之情,“十八”情急之下,只好加大筹码! “有点兴趣了。”叶羽停下脚步,转过身,“你想怎么比?” 反正不管怎么比都是在给他送钱,何乐而不为呢? “好!” 见叶羽上钩,“十八”大喜,“啪啪”拍了两下掌:“来人呐!” 跟着“十八”的除了推车还有力士,力士从身上摘下了大铜锤。 十八自豪道:“此铜锤也是我所做,重达一百六十斤,堪称无坚不摧!若是叶庄主能拿得出能与此铜锤相媲美的武器,抵御住此铜锤的撞击……” 世间没有武器能够挡住铜锤的撞击。 除非叶羽能拿出一道城的城墙,或者城门,否则“十八”就有必胜的把握! 那等东西,肯定是无法算作“武器”的。 若是盾牌,再坚硬也有被打碎的可能! 就算是他那日拿出来的那等神物…… 想了一下,“十八”还是补充了一句:“当然,叶庄主在第一次和我对决之时拿出的那等神物,可不能再拿出来比试一次……” 叶羽摸着下巴思索着。 一百六十斤……也就相当于八十公斤……就算考虑挥舞时的冲击力和惯性…… 能超过六百公斤,算他牛逼。 于是叶羽只是朝着宋清蕊招了招手。 “谁?我?”还端着一碗粥在吃的宋清蕊左右看看,用筷子指了指自己。 “把筷子给我。” 那是叶羽自个儿试做的铝合金筷子,被叶羽随意丢到了地面上。 铝合金7075-t651,了解一下? “叶庄主这是何意?”十八面色阴沉道。 “你不是说这铜锤很重,无坚不摧吗?”叶羽指着那双筷子,“用铜锤也行,用大刀也行,用手掰也行……总之只要你能在十下冲击之内,让这双筷子断成两截,就算我输。” 十八捡起那双筷子,这般重量,莫非…… 这双筷子,居然还是空心的吗? 莫说是如此轻的,两根比手指还要细的空心铁条,就是百锻的宝刀,都扛不住铜锤撞击一下! “好!一言为定!” 十八大喜过望,将筷子扔在地上,让力士举起铜锤来砸……而叶羽只是在问飞奔过来的李小玉,家中包子还有没有。 轰隆一声巨响,激起一地烟尘。 待得烟尘散去,叶羽瞟了坑洞一眼。 对于铝合金的强度和抗变形能力,叶羽有着充足的信心。 那双筷子其实是实心的……相当于融为一体,没怎么加工过的铝合金锭。 只要不是被三吨以上的泥头车碾压而过,或者是正面撞击,这玩意儿是不会断的。 何况对面用的还是铜…… 用铜去撞击铝合金? 果然,一锤砸下,那双筷子一点儿事都没有。 反倒是那对铜锤,居然已经出现了凹陷! “十八”看得目眦尽裂,不可能,这可是重达一百六十斤的实心铜锤啊! 便是正面撞击在刀枪剑戟上,也不可能出现划痕,更不用说凹陷! “你不是跑得快吗?别光吃饭不干活儿啊,回家给我带点包子。” 让宋清蕊回家里给他带些包子,叶羽头也不回,对“十八”好整以暇道:“一下了啊。” “‘十六’!你背叛王爷了吗!你难道忘记了自己的使命了吗!” “十八”额头青筋暴起,要知道,要是这一次他还是失败……那他就会被无情地处死! 云王府,不可能一直养着一个失败者! 所以他才会如此疯狂,近乎歇斯底里! 宋清蕊对于“十八”的怒吼充耳不闻,只是乖乖施展出轻功,跑步的背影如猫般轻盈。 这里的东西超好吃的!照雪姐姐手艺超好! 还会给她裁新衣服,还不用担惊受怕。 就是偶尔会职业病发作,好奇地左碰碰右看看。 偶尔会忍不住,好奇心起出手偷些小东西…… 那些首饰她在看完之后就又都放回去了!她发誓! 最近宋清蕊和叶羽的锁芯较上劲儿了,赌上江洋大盗的名声,她必须要解开这把机关锁! 开什么玩笑?还王爷?真不熟好吗? 一言以蔽之:云王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怕叶羽误会。 “还砸不砸?”叶羽转身问道。 “砸!” “十八”拔出腰间宝刀,沉神凝气,对着地上的筷子劈了下去! 这刀废了。 在听到金属碰撞声的一瞬间,叶羽在心中做出了判断。 果然,“十八”的刀上,出现了一个明显的豁口。 而那双筷子……依然完好无损! 第87章 铝合金防刺服! 所谓机关,是指机械设备中承担启动和制动功能的关键性组件,对机械设备起着整体控制的作用。 就像一颗小球下坠,精准地落在规定的落点,完美地完成它所应该承载的任务,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环节的动能都没有丝毫浪费。 叶羽前世很喜欢看这类视频,看着看着还会拿出图纸套公式,还总被李晓玉说成是“榆木脑袋”。 和李晓玉这样玩着学、学着玩,思维灵活还精通计算机的天才美少女不同,叶羽能有如此成就,几乎都是一步一个脚印下的苦功得来的。 据说古代有机关大家鲁班,造出了“永动机”——应该说,是“类似几个小沙瓶挂在轮子上,藉由重力势能实现长时间的机械能驱动”原理的,能在天上飞上三日才落地的木头鸟,但却被同样的机关大家墨子嘲讽说“你这只木鸟还不如普通工匠做出的车辖有用,车辖能够装载车轴上运转数月,不比这只木鸟的运转时间长吗?” 言下之意是这只木鸟的设计没有任何实用性,一个好木匠做出的东西应该能有真正的实际意义,否则再精美的东西都只是拙劣之物。 叶羽想其实只是鲁班生不逢时,不然那只木鸟经过工业化生产,至少可以用作无人机投放补给……再不济也能用来发电。 但显然云王不是这么想的,“十八”也并非是如同鲁班、墨子那样的机关大家。 云王对精巧的机关没有兴趣,越是精巧的事物越容易出问题。 云王想的只是怎么能够造出更加强大,能在战场中投放使用的武器,而非一只精致的、能在空中飞上三日不止的木头鸟。 而“十八”想的只是如何能保住自己的地位,在云王府中受人尊崇,享受荣华富贵……所以云王要武器,他就替云王造武器,研究武器的杀伤力,造出更加坚固的铜锤和更加锋利的宝剑。 虽说他要是跟叶羽比机关,叶羽也不会输给他。 八声巨响砸落地面,铝合金筷子被砸进了土里。 可当其被力士挖出来时……仍然是完好无损的。 反倒是铜锤表面,多了不少凹陷! 叶羽面无表情:“你输了。” 看来试做的铝合金还是比较成功的,里面没有过于明显的气孔。 对了,昨天这家伙送来的矿石里好像有钛,可以用来试着做钛合金…… “呵、呵呵……是,我输了……” “十八”的手微微颤抖着,从怀中取出十张银票:“好、好、好……老夫自认毕生技艺无法比过叶庄主,这十万两银子,是老夫毕生积蓄……” 捏着那叠银票,“十八”的容颜像是一下子苍老了十岁,变成了个颤颤巍巍、行将就木的老人。 “倒是个痛快人,那叶某就笑纳了。” 愿赌服输,至于这老者身后有什么苦衷什么使命什么不得不赢的信念和责任……那跟叶羽没有关系。 这就是一场赌局,双方压上了赌注,如果叶羽输了他也会把格洛克交出去……大不了再让宋清蕊半夜去给他偷回来。 叶羽没有逼迫“十八”下注,既然他下了注就要愿赌服输。 叶羽举着沙漠之鹰,一步步走近“十八”,另一只手捏住他手里的银票。 可那叠银票被“十八”紧紧攥着,他不肯松手。 “怎么?输了不认吗?”叶羽轻轻把手指搭在扳机上。 “呵呵,叶庄主手中之物威力无匹,老夫又怎敢不认?” 在如此近的距离,“十八”低声道:“叶庄主既是敢收留‘十六’,可是会调配‘蚀骨钻心丹’的解药?我想,叶庄主应该不会介意庄内多出一名擅于机关之道的行家……” “抱歉,我本人就是‘擅于机关之道’的大行家。” 叶羽按在扳机上的手指微微用力,低喝道:“松手!” “好……叶庄主既然如此无情……” “十八”突然松开了手,叶羽身形不稳,往后退了半步。 就是现在! “十八”把手中开了一个豁口的宝刀高举过头顶,对着叶羽一刀劈下! 同时身上有机关发动,数十根淬了毒的银针纷纷扬扬,从“十八”的胸腹之处射出! “我是云王府的‘十八’,是这方圆百里最为擅长机关之术的人!” “没有人……能够超越我!” 叶羽一枪打在“十八”的肩膀,沙漠之鹰的强大动能直接把“十八”的肩膀打出了一个窟窿。 同时那把豁了口的宝刀和无数银针撕裂了叶羽胸腹处的衣衫……响起了金石交击之声。 在叶羽的长衫之下,赫然是一块铝合金的插板! 没错,在被小混混一刀砍伤之后,叶羽痛定思痛。 既然系统没有送他防刺服也没有防弹衣,那就自个儿造! 既然他有蒸汽机,又有足够数量的蚕丝。 理论上来说,硫酸加热乙醇,再经过高压制成聚乙烯……做出超高强超高密度聚乙烯,应该不是问题。 但实操显然没有那么简单,所以在失败数次之后,叶羽无奈地暂时专攻别的材料。 比如,轻便坚固,可塑性强,可以当做插板穿在身上的……铝合金! 对子弹的防御性差了点儿,但至少能抵御刀剑。 照雪不愧是刺绣专家,直接把铝合金插板缝进了长衫和靴子之内,做成了一件铝合金防刺服! 从外表上看不出来,平常穿着也不是很影响活动,还能把叶羽除了手掌和头部的部位全部覆盖。 就算这老者身上全是武器,也最多能刺伤叶羽的手掌……和头部。 应该戴个头盔出来的。 “我的……暴雨梨花……” “是利用机簧固定,撞针激发的装置对么?” 叶羽手中的沙漠之鹰对准“十八”的脑门:“永别了。” “十八”大惊失色:“我可以……” 可惜,叶羽已经扣下了扳机。 “十八”的身躯倒在地面,鲜血缓缓流出,叶羽收起沙漠之鹰和银票,头也不回地往叶庄的方向走去。 “叶公子……” 娇媚的呼喊声回响在他身后,叶羽回手掏出了沙漠之鹰。 被铁链拴着的顾儿认命一般闭上了眼睛。 “你回去转告云王。谈合作我欢迎,像这样不停试探还是免了。” 顾儿睁开眼睛,发现叶羽已经牵着李小玉走远了。 第88章 宝玉 “十八”死了,同行的两名力士表示他们其中之一是云王府的“二十九”,是力气最大之人,跟着云王叶羽可以享尽荣华富贵,劝叶羽最好不要不识抬举…… “带着那个女的回去,不然不识抬举的……可就是你们了。” 叶羽的枪口从两名力士转到被铁链拴着的顾儿身上:“你回去转告云王。谈合作我欢迎,像这样不停试探还是免了。” 在前几天,叶羽就和几位妻子讨论过这个问题,包括要不要让宋清蕊偷偷潜入进去,在云王府里扔上十几颗土制手雷…… “虽然相公所说的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但华裳觉得,此时还是不要过多树敌为好。” “不是我树敌,是对方找上门来了好么?”叶羽耸了耸肩,“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 身怀宝玉的人没有过错,但他身怀宝玉的这件事在别人眼中本就是一种过错。 “可相公不是身怀宝玉的那个人,相公本身就是一块宝玉。” 叶羽不是身怀宝玉的匹夫,不会因为那块宝玉——不会因为缝纫机、纺纱机、甚至是他手中的枪被别人夺去,就会变得一无所有。 他本身就是一块宝玉,是如同玻璃种帝王绿翡翠这样,可遇不可求的顶级玉石。 帝王绿玻璃种翡翠是翡翠中的顶级品种之一,颜色纯正浓艳,透明度极高,绿色中不带其他颜色。 在叶羽的前世,一个玻璃种帝王绿翡翠的戒面,售价可以高达百万元。 而在楚华裳、在云王的眼中,叶羽就是这样一块,可遇不可求的宝玉。 只要明晰了原理,再多的工具他都能够制造出来! 并且他所制造出的工具,全都超越了这个时代! 倘若能够得到他…… 所以云王才没有发兵逼迫,反倒是不断派遣“十八”前来,与叶羽比试。 他想知道叶羽的极限在哪里,想知道叶羽能做到什么程度。 而对于楚华裳来说,既然“技术”这种东西是没办法被别人所夺去的,而对方又正好对叶羽的技术有所需求……那为什么不把对方当成客人,尝试着和对方合作呢? 尽管她的身份是前朝的公主……但云王此时还不知道,对不对? “杀戮是无法解决问题的,求同存异才是长远发展之道。” 楚华裳轻易地说出了超越时代的话。 所以叶羽没有杀那两个力士,也没有杀顾儿,反倒是向他们传达了“可以合作”的信息。 云王的势力很强大,可以发展成叶庄的合作商。 如果云王还不知足,必须要叶羽向他“臣服”……那就只能开战了。 “还以为哥哥会把那个姐姐也杀掉。”李小玉一步三回头。 “你哥哥我不是那么心狠手辣的人哈。”叶羽心说要不是和楚华裳商量过,他说不准儿真的会这么干。 上位者要有容人之量,要允许属下有自己的小心思……只要事情能够圆满完成就好了。 譬如现在正提着包子飞奔回来的宋清蕊,叶羽现在还不能百分之百地信任她,但这不代表他不能让她住在茅草屋里。 反正就连初晴都看不住她,除非有人脸和指纹识别系统,否则她出入叶庄如入无人之境。 倘若她真对叶羽等人有歹意,完全可以在睡梦中抹了他们的脖子。 初晴不可能一天十二个时辰都不睡,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打不过就加入。 “给,你的包子。” “没大没小的,叫老板。” “什么啊!你不就一天管我三顿饭吗?”宋清蕊不服气道。 “咦?我没告诉你,你每个月还能领到两百文工钱吗?”叶羽眉头一挑。 于是宋清蕊的眼睛立刻就亮了。 “老板!” 那声音,真是要多甜有多甜。 虽说她只要想,别说城中的“万元钱庄”,就连云王府也是如入无人之境…… 能一天三顿都有包子吃,受伤了有人为她敷草药,每个月还有两百文的工钱,对于宋清蕊而言就已经很幸福了。 嗯,宋清蕊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小姑娘。 “哥哥,那个姐姐被留在那里了。”李小玉忽然说。 她一直在关注着后方,看到那两名力士吼着“云王有命,你已经不是云王府之人”,粗鲁地把顾儿连同那沉重的铁链扔下了车,随后拉着推车扬长而去。 梨花带雨的美人被摔落在地面,铁链磨破了她娇嫩的肌肤。 点点鲜血从她的伤口之中溢出,染红了红色的轻衫和脚边的地面。 被铁链束缚着,她连行动都很困难。 叶庄的长工们都出来了,对坐于地上的顾儿指指点点。 “该干活儿的都干活儿去!围在这里做什么!”叶羽高声把围在这儿的长工们驱散,又温柔地对李小玉道,“别管她。她主子都没管她,关我们什么事?” 能单凭外貌让叶羽心软的人只有一个,那个人此刻被叶羽牵着。 对了,今天好像还没进行系统签到……回头还要把…… 嗯?系统?系统? 叶羽在心中默念系统,可系统迟迟没有回复。 反倒是李小玉的眼前,跳出了一条半透明的讯息—— 【是否进行“定向获取”?】 定向获取?那是什么?这系统还有其他的功能吗? 李小玉尝试着回答“是”,下一刻那个界面已经消失在李小玉的面前。 【已触发“定向获取”,今日演算次数剩余:1】 所以……发生了什么? 对于李小玉而言什么都没有发生,除了一天三次的演算次数由2变成了1。 然而,叶羽的表情变得很是精彩…… 【每日签到奖励已发放至主人背包,恭喜获得“现代化军事堡垒”x1】 不是,我刚才还想着怎么扩建我那半亩田宅,加强防御,宋清蕊也就是没有恶意,要是有恶意他们除了初晴谁也逃不掉…… 就不说宋清蕊这样的杀手了,倘若大军压境万箭齐发他们怎么躲? 想不到系统延迟了足足五秒才重新响应,一响应就送了叶羽一个新手大礼包。 居然是一座现代化的军事堡垒! 第89章 准备 四月十八日,巽下兑上,泽风大过。 泽风大过,象征大的过度。巽为木,兑为泽,泽本润木,但泽在树上,为大水淹没了树木,则过甚。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大过卦,房屋栋梁弯曲,正好利于人到别的地方,前景顺畅亨通——虽然解释挺好的,但其实这是个不太好的卦象。 正梁被压弯,预示着房屋已变成危房,居住的人有受伤的危险,最好离开。 即,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事情做过头了快溜。 所以,这是要我们尽快搬家的意思? 李小玉的视线越过系统面板,望着屋顶的琉璃瓦,想着该不会这些瓦片会突然爆开,玻璃渣子会对人造成伤害吧? 还是扩建会遭遇意外,现在不是扩建的好时机,应该稳健一些? 大清早的,李小玉睁开眼,照惯例进行赖床——啊不是,是进行今日卦象的演算。 李小玉身上的这套系统是演算系统,藉由《易经》六十四卦这传说中囊括宇宙所有变化的卦象预示人的命运……尽管很神棍,但这套演算至今从未出错过。 一天有三次演算机会,在凌晨零点自动刷新。 五十五根蓍草在她眼中不断分类演算,最终得出的结果是“大过卦”。 虽说同样的大过卦,也有凶吉之分,譬如“栋桡,凶”和“栋隆,吉,有他吝”…… 栋桡,凶:房屋的栋梁承受过重的压力而向下弯曲,结果必然发生凶事。 栋隆,吉,有他吝:房屋的栋梁向上隆起,可获得吉祥;如果发生其他变故,或生虫的话还是会出问题。 生虫是指什么意思?会出现潜藏于内部的蛀虫? 还有为什么这两个卦象会同时出现?你家房梁会跟弹簧一样上下弯曲的吗? 李小玉的系统不是直接预知未来,她只能通过卦象推测未来的发展,所以当凶卦和吉卦一起出现的时候她有点摸不清状况。 随机变量设置太多会出现bug的!谁家房梁会跟蹦蹦床一样上下弹跳的啊! 除非这个“房梁”是虚指…… 李小玉从床上坐起来,左右环顾一圈。 床上只躺着她一个人,于是她出了卧房,正好看见照雪把蒸好的包子放在方桌上。 “快去洗脸漱口,晚了就没有了。”冯书雁轻轻推了推她。 “哥哥呢?”李小玉问。 “出去比试了。有清蕊跟着,应该没问题。”回答她的是初晴。 若是生了虫,会出现问题…… 顾不得许多,李小玉飞一般冲出了茅草屋。 在她眼中,第三个卦象缓缓浮现—— 过涉灭顶,凶,无咎。 涉过深之水以至于淹没了头顶,有凶险,但是没有过错。 卦象一一对应,叶羽把“顾儿”留在了原地。 泽水淹没木舟,这是大过的卦象。 以舟重则覆为戒,为震宫游魂卦。 见叶羽有惊无险,李小玉也是默默地松了一口气。 【是否进行“定向获取”?】 就是不小心触发了某个功能,浪费了一次演算机会…… 既然她身上什么都没发生。 李小玉注意到了和叶羽握在一起的手。 喂!叶羽同学!知不知道我这演算机会很珍贵的,一天只有三次啊! 这个大白痴!到底用它来做什么了啊! 如果叶羽能够听到李小玉的心声估计会回答,我这机会更宝贵,目前一天只能用一次…… 但,这回不亏! 那是一座现代化的军事堡垒啊! 通体超高强度合金外壳,别说用铜锤砸,就算用导弹都炸不开! 还配置了光学隐形,只要启动,这座军事堡垒就会消失在所有人的视野里。 整体面积比起标准田径场还要大一些,占地约三十亩,即两万平方米! 分地下一层和地上两层,总建筑面积达六万平方米! 里面各类现代化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淋浴间、茶水室、还分割出了二十多个房间供人居住。 不仅如此……还有智能中控系统,和足以武装一个连的弹药库! 自行火箭炮、自行榴弹炮、防空导弹发射井、反坦克导弹发射井、无人机和巡飞弹……更不用说重机枪、步枪和破片手雷。 此外,还有三辆加满油的装甲车,一辆99a型主战坦克。 并且,由于这玩意儿是系统赠予,也就是说,就算遭遇到大变故,此地无法再待,叶羽也随时可以将之收回系统背包! 其实他完全没有逃跑的必要。 就算云王大兵压境,叶羽也只需要按下重机枪扫射的确认键……或者让无人机投下几枚燃烧弹。 这是一座现代化的移动军事堡垒! 在这个时代,拥有这座军事堡垒的叶羽已经无敌了。 只不过弹药的补给可能还是个问题,有时间还是要做一条子弹的生产线出来。 …… “合作?他居然想和我合作?” 听得永坤和“二十九”的回报,云王很没形象地捂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 永坤和“二十九”对视一眼,以他们对王爷的了解,这不像是被逗乐了。 更像是……有些恼火。 “他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吗?手下有几个人?几匹马?居然妄图和我站在平等的位置上谈合作?” 笑够了,云王单手扶着桌子,目光中流露出让人胆寒的杀气。 “收了我的‘十六’,杀了我的‘十八’,对我送给他的‘三十二’不屑一顾……这人好大的胆子!” 永坤和“二十九”皆是噤若寒蝉,他们清楚,这时随口吐出的一个字都有可能惹怒王爷,他们还不想死。 可他们不想说,不代表云王不会问。 “山匪到哪儿了?” “回王爷,据内应回报,山匪已在黄湾城附近,天一黑就会动手。” “很好。永坤,你清点兵马,取我的铠甲过来。” “王爷是想……”永坤试探地问了一句。 是时候让他见识一下实力的差距了。 “合作”是建立在双方实力平等的基础之上的,一旦双方实力差距过大……等待他的就只有“吞并”和“臣服”! 不过纠集了点儿人,建立了一个小庄子……就敢跟我的数千精骑相抗衡了吗? “若是叶羽不敌山匪,本王正好出兵相救,若是他打退了山匪,也必然会元气大伤……”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这是‘降服’他的,最好时机!” 第90章 这个蛋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 牵着李小玉回到那半亩田宅,身边的宋清蕊蹦蹦跳跳。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训练的,无论是踩在草地上还是泥地里,都能不发出半点声音。 要把这几间茅草屋拆了吗…… 老实说,对于这个他花上三年才建成的大本营,叶羽还真有点舍不得。 一步步从有到无,从破旧的茅草屋到通水通电,叶羽在这三间茅草屋里度过了足有三年的时光。 嗨,管它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有大房子为什么还要窝在这小院子里! 何况风力和水力发电机都已经建成了,不用担心能源问题。 最关键的是……茅草屋里算上宋清蕊已是有了七人,七人挤在一个炕上,感觉有点躺不下了。 再说冯书雁、宋清蕊和李小玉和叶羽的关系都很敏感,有她们在叶羽也不好意思尽快造出个小叶羽……咳咳,虽说不是那么着急,但总有许多不便。 可恶,古代特有的封建保守思想,谈到这个的时候总是特别难为情。 就不能自然一点么?毕竟都是夫妻了…… 好吧,扯远了。 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就搬! 这茅草屋也用不着拆么,说不定还能留个纪念…… 一个上午叶羽都在村子里徘徊,寻找能放下一整个现代化军事堡垒的地点。 最终选定了离茅草屋不远的一处地点,能将风力、水力发电机和这间茅草屋都纳入重机枪的火力覆盖范围。 叶羽还找到了几个长工,提出要把他们的田产都买下来。 “没问题!我们的东西就是庄主老爷的东西,庄主老爷想要田,我们就给!” “我们也不是图银子,就是想跟着庄主老爷干……” 在叶羽百两银票的诱惑之前,几个长工想也不想地答应下来。 改天再到官府进行田产变更好了。 与几名长工商议完毕,叶羽来到那块田埂边。 在他面前的空间一阵变换,紧接着又恢复了平静,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只有叶羽知道,这三十亩地,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电路自动接通,与两座发电机进行连接。 水管延伸,与河流和叶羽家中的水井联通。 设置一座堡垒不可能像游戏似的“咔嚓”一声就安在那儿了,其中有很多需要精细化操作的地方。 好在这些操作只要叶羽心念一动就能搞定,果然是系统出品必属精品。 原本的房屋和田地被军事堡垒尽数取代,只是由于光学隐形的效果,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来。 整座堡垒有条不紊地启动,河水开始蒸馏消毒,各项电子设施开始运转。 无人机在蜂巢之中开始嗡鸣,同样发出嗡鸣的还有开始蓄电的备用能源和那门电磁炮的蓄电池组。 射程达到二百公里,射速超过三马赫的恐怖武器,从这儿可以进行定点打击,把黄湾城犁平! 做完这一切,叶羽想着怎么能在不至于吓到几位妻子的情况下跟她们道出这件事,踱步回到了家中。 “哥哥,我们要不搬个家吧。” 在午饭时间,叶羽还在犹豫着怎么开口,李小玉倒是先一步提出了搬家的打算。 “想什么呢?在这里不是住得好好的吗?”照雪把盛好的饭放在她面前。 “因为你看,我们住在这里根本就不安全嘛。我们现在已经被云王盯上了,一直派人过来试探,万一哪一天他派大军压境,困也能把我们困死在这里。” 李小玉还真的一本正经地在编理由:“就不说他们了,你看,我们头顶上是琉璃瓦,万一哪天碎了砸到人怎么办?还有窗户也不结实,就算关紧了也会有像清蕊姐姐那样的高手,稍微用点儿劲就能打开……” “其实就算没有锁,我也能拿小锤子一点点敲开,不会发出声音。再不然可以趁你们出门的时候,开门的那一瞬间躲在你们身后潜入进去,之后趴在房梁上,用细线取到东西,再伺机逃出去!” 单纯的宋清蕊充分展示了身为江洋大盗的专业性:“总之就算是全封闭的地方,只要有人进出,就算守卫森严我也有办法潜入……嗯?你们怎么都这么看着我?” 叶羽心说就你这遮影步的操作,专攻视线死角,也就是没生在现代,不然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再加全天二十四小时监控都不一定能拦得住你啊。 “没有人问你这些,吃饭吧。”冯书雁默默给宋清蕊夹了一筷子菜。 “透明瓦片的确不太安全,从上面可以轻易看清里面的动静。”初晴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不过叶郎前几日不是才说要进行彻底改造吗?铁皮封着,之后浇上泥土……” “是水泥,之后再铺上红砖,窗户用铝合金加固。”叶羽纠正道,“不过我想,我们没必要这么麻烦了。” 此话一出,几位女生面面相觑。 “真的……要离开这里啊?”冯书雁担忧地问。 “有我和清蕊警戒,再加上叶郎手中威力强大的武器,应该能保护此地无虞。”初晴微微蹙眉。 “我不想再颠沛流离了……”照雪低声说。 “安稳日子过了没两天……算了,你们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咯,有毒药我也跑不掉……”宋清蕊失落道。 “相公才是华裳的家,相公去哪儿华裳就去哪儿。”楚华裳倒是没有太多的感伤之色,“相公,可是找好了更好的去处?” “对。吃完饭就带你们去。” 叶羽笃定一点头,又对着她们自信一笑:“你们当为夫是什么人?怎么可能因为这点小事就让你们过颠沛流离的生活?” 没错,就算没有军事堡垒,叶羽也有和云王掰手腕的能力。 何况现在,他有了。 “嗯!我相信相公!”楚华裳微笑道。 其他几位妻子也是点头,饭桌上的感伤被冲淡了很多,恢复了其乐融融的气氛。 初晴提出要不还是把这里烧掉,毕竟这里的东西很多都带不走……而叶羽表示只要断电就行了。 “走吧,我先带你们过去看一眼,东西之后再收拾也不迟。” 吃过饭,叶羽带她们来到了一片空地之上。 宋清蕊好奇地左顾右盼……然后就被撞到了头。 “这、这里……好像有什么……” 宋清蕊摸着某个像是空气墙的东西,其他人也是纷纷左顾右盼。 “是有什么。” 叶羽微微一笑,解除了光学隐形。 营造出来的光影尽数散去,这座狰狞的战争兵器此刻显露出了它的真面目! 出现在楚华裳等人眼中的,赫然正是……一个蛋! 她们不知道怎么形容这栋钢铁建筑,从外形上来看它就像是一只很大的蛋。 应该是大半只,因为还有三分之一隐藏在地下。 “这个蛋,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 叶羽自豪地介绍道。 第91章 欢迎步入现代化生活 李小玉其实挺惊讶的。 原本她只是尝试着这么一说,就算不能成,好歹也能让家里的人都增加一点警惕性…… 没想到叶羽那么干脆地就同意了搬离这间茅草屋,还说已经找好了更好的去处。 和今早的“定向获取”有关吗? 要不要……再演算一次? 犹疑着,忧虑着,在见到叶羽向她们展示的“巨蛋”之后烟消云散。 她不熟悉材料工程,不知道这种材料能不能顶得住投石车。 但她看到了叶羽按在巨蛋上的手,墙壁微微泛起蓝光。 所以,这是指纹识别……对么? 其实叶羽有更加简单的操纵方式,这个堡垒的控制系统和他体内的系统一样,心念一动就能操纵。 “来,你们在这里录入指纹和脸……手指和脸就相当于钥匙,有了这个你们就能在堡垒之中自由进出。” 还有面部识别呢,真高级。 接下来的一切证实了李小玉的猜想,当看到那比她整个人都大的巨型屏幕矩阵之时她是震惊的…… 她原本以为叶羽不论拿出什么东西都不可能让她震惊的。 为什么你的系统可以做到这种程度啊!这完全不对等好吗! 计算机的本能让她忍不住碰了碰键盘,她此刻特别想要写几串代码。 好在其他女生都很震惊,没有人发现李小玉的异样之处。 “只要在这里,不要说万箭齐发,就是投石机,泼火油,千军万马也别想伤害我们丝毫。” 叶羽兴致勃勃地向几位妻子讲解堡垒之内的各处设施,尽管对她们而言大多数都用不上。 “一楼主要是军火库、控制室、机械室、能源室、分析室……” 除了李小玉之外其他女生一个都听不懂,唯一知道的概念就是“这里很安全”。 二楼就是纯粹的休闲娱乐空间了,有吧台有酒柜有按摩室、电影院、电竞室、图书室和茶水间,李小玉还从书架上翻出了一本《c++入门》。 而更让得她惊奇的是……这些书,居然都是用这个世界的文字进行书写的! “哇唔——好舒服——” 宋清蕊欢快地在柔软的沙发上弹来弹去,叶羽原本是不打算把这家伙放进来的…… 还是那句话,让你进来我可能会囊中羞涩,放你出去更会让我寝食难安。 反正整座堡垒都在叶羽的掌控之中,他心念一动就能进行操作……况且恐怕连指纹和人脸识别都拦不住她。 打不过就加入吧,至少这姑娘看上去挺单纯的。 把她放在眼皮子底下监控总比让她跑了强。 “对,这是酒,小麦酒。” 酒柜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红酒白酒啤酒,初晴拿着一罐黑啤酒询问,叶羽把拉环拧开递给她。 “很久没喝酒了,之前我需要时刻保持清醒。”初晴浅尝一口,微微一笑,“虽然味道有点奇怪……不过我喜欢这种微醺的感觉。” 李小玉“无师自通”地跑到按摩椅旁边,开启开关进行震动按摩。 “夫君,这是何物?” 照雪在吧台上发现了一个咖啡机,还有几罐咖啡豆…… 这倒是意外之喜。 尽管是晒干了的,应该不能用作种子…… “如果有窗户,可以看到外面就好了……”楚华裳感慨着说道。 “可以看到外面啊。” 叶羽话音刚落,周围的墙壁就像是消失了似的,展现出外界的风景! “当然不是真的消失了,”叶羽拍了拍外壁,“只是看起来像是消失了而已。” 也并不是墙壁变透明了,只是将外界的风景实时投影进来而已。 冯书雁只是在原地转圈,只感觉天旋地转,一切都好神奇。 “镇定。”在她快要眩晕过去时,一双大手按在她的双肩。 “你会习惯的。你要是因为太过惊讶出了什么意外,我可怎么跟冯郎中交代啊。” “嗯,我会适应的。”冯书雁微微颔首。 “好了!让我们去看休息的地方吧!”叶羽大手一挥,“挑选房间要趁早啊,晚了可就赶不上了啊——” 宋清蕊第一个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其他女生也纷纷跟上。 二楼有足足二十五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有足足一百平,里面空调、淋浴间、浴缸、灶台、衣柜、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和电脑一应俱全。 尽管在这个世界没有网络,只能玩些单机游戏…… 每个房间都配备了足足可以躺下三个人的大床,然而众女生却是不约而同皱起眉头。 “要分开睡了吗……”楚华裳有点舍不得。 “放心吧,在这里我们很安全。”叶羽温柔地安慰着她,“大家还是一起吃饭一起玩,只是分开睡觉而已。” “其实我……”照雪刚想说些什么。 就听见叶羽意有所指地继续说道:“而且我和照雪、初晴也总要……有点私人空间的,对吧?” “总要做些……大人才能做的事。” 照雪立刻止住了话头,害羞得低下头去。 不止是照雪和初晴,就连冯书雁也是俏脸红透。 作为医者,又正值妙龄,她自然而然地秒懂了叶羽话中的意思…… 原、原来,照雪和初晴和羽哥哥的关系,已经进展到了这一步了吗? 我、我是不是……有些落后她们了? 冯书雁还在心中纠结,李小玉已经黑着脸撞开了所有人,接着直挺挺地躺到了那张大床上:“我就要这间了,你们慢慢挑吧。” “嗯。我们出去吧。” 叶羽莫名心头一痛,只是面上仍然不动声色。 在门上挂上门牌——门牌是叶羽临时做的——之后,叶羽带着其他女生离开了房间。 紧接着其他女生也都接连选好了房间,相约一同把茅草屋里东西都先搬过来。 房间的门无声地关上,无声的泪水打湿了枕头。 李小玉趴在床上,极力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我有什么好伤心的啊,我只是他的妹妹不是吗…… 他有多少妻子,我有多少姐姐,分明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干涉了不是吗! 明明已经下定决心,不会再重新爱上他了…… 我绝对、绝对不会向你坦白的,我要你亲眼看着我出嫁时的样子! 白痴、笨蛋、大猪蹄子、花心大萝卜…… 我有哪点比她们差了…… 眼泪是不会骗人的。 李小玉在床上,低声地哭泣着。 第92章 山匪! “棉花、粮食、矿石和那些杂物,全都要搬过去……” 反正储藏室够大,就算不够也有地下室。 地下室现在就停了四辆车,最多再加一辆电动三轮儿,空间还大得很。就算把库房里装着的东西全都搬进去,全都堆到地下室里也还能剩下将近一半空间。 有电动三轮儿,搬运也不算太过费力。 不过要将半亩地的库房全部搬空显然是个力气活儿,叶羽觉得今天还是先把茅草屋里有用的东西全部拆完。 女生们也在茅草屋里,搬运一些不太费力的小件儿,电磁炉棉被衣物药材什么的,还有缝纫机和织布机。 至于那些不能搬和搬不动的东西,比如安在水井上的电动马达,和放在叶羽实验室里的那些器材则是由叶羽本人来搬。 叶羽搬家搬得不亦乐乎,殊不知远处有一群人马已经悄无声息地盯上了他们。 “大当家的,都打听好了,这小子就是叶庄的主人,平日里住在那半亩地里,周围拿篱笆围了起来。我们趁夜黑摸过去,泼了火油点着,再守在周围,见人跑出来就杀!” “老子跑来这鸟地方,可不只是为了杀个人。”山匪的大当家嘴里叼着的一根野草,一口被他啐在地上。 他站起了身,身材魁梧壮硕,宛如一座铁塔般矗立在众人面前。 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犹如饿狼见到食物,闪烁着贪婪与凶残的光芒。 “老子要粮食,要银子!要一切值钱的东西!” 他们是山匪! 从拦道劫货到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山匪! 都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亡命徒,一个女人,一句玩笑,甚至一口酒都能成为他们拔刀杀人的理由。 山匪行事不需要道理,山匪的喜好就是他们的道理。 有想要的东西就去抢!抢不到算球!大不了裹尸布一盖,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黄鸣郡里无人没听说过山匪的恶名,传说中他们的恶名可以令小儿止啼。 他们这一年来在黄鸣郡的几个县里来回流窜,规模不断壮大,靠着打家劫舍度日,还算潇洒自在。 原本以他们上千人的规模,就算是官府也拿他们没有办法,只要不作死惹到大人物就能安然无恙。 也就是他们不长眼,三个月前劫了云王府的东西。被云王派兵包围在山谷之中,一千多人杀到只剩下三百人。 差一点儿就弹尽粮绝,然而云王府居然诡异地撤兵了? “我看,我们还是离开黄湾县……” 当天晚上,逃出生天的山匪正商量着到哪里去打打牙祭,突然有兄弟汇报,有人送来了一封书信。 “大当家,说是给您的!” “啊?给我?我还不知道有人能给我写信呢!哈哈哈……” 山匪大当家也是认得几个字的,酒劲上头,他拆开那封信,清了清嗓子:“来!我给你们念念啊……” 念着念着,他的脸色变了。 山匪也是人,是人就会有软肋。 可能是贪婪、可能是好色,可能是无法控制的情绪,可能是事情一拖再拖的懒惰…… 山匪大当家的软肋,是黄湾城中的某个人。 很少有人知道那个人和山匪大当家的关系,就是寄信的陈广智也不过是那天喝多了偶然听闻。 他红着眼睛写下了这封信,又交给城里的跑腿小工十两银子,让他到山里搜寻山匪的踪迹。 那小工是个老实的,居然还真让他找到了! 只不过,先一步被云王的兵士拦截,于是云王知道了这个消息。 这个消息迟了一天才到达山匪大当家的手里,但仍然起到了它应有的效果。 “我的弟弟啊!” 那是山匪们第一次见贼眉鼠眼的大当家真情流露,得到消息的山匪大当家当即吼着要去报仇。 “那叶庄之中,有没有女人?” 说话之人是山匪的二当家,一道长长的伤疤从他的左眼直直地劈开,一直延伸到下巴处。 随着他开口说话而上下蠕动着,使得他原本就凶恶的面容显得愈发狰狞可怖。 “嗤!那叶庄不知道成立才多长点儿,怎么可能有好点儿的女人……” 一打听,还真有! 据说叶庄主的几位夫人,各个儿都是难得一见的大美人! 据说叶庄主前几天让城里的粮铺送来了一批粮食,够三十多个长工吃上两个多月的! 据说叶庄很有钱,在拍卖会上收获了不少银子! 银子!粮食!钱!女人! 还是在城外的,在城内没有任何背景! 这种种因素加在一起,足够让山匪剩余的三百人全部出动,去狠狠劫掠那“叶庄”一番了! 十六日晚上接到消息,十七日探听情报,十八日准备动手! 今晚,就是最佳的动手时机! “呼,差不多了……” 清点完库房里的物资,叶羽锁上铝合金的大门。 这些就等过几天再来搬好了。 茅草屋的东西经过叶羽和几个女生的一下午努力已经基本搬空,就连那些橡胶草和恒温塑料薄膜都暂时搬进了军事堡垒里。 这些橡胶草可是他的宝贝,容不得出半点闪失! 就算是刮风打雷下冰雹都不行! “小玉,吃饭了哦。” 今天的晚饭是叶羽和众女生在新家吃的第一顿饭,劳动过后的食物总是格外香甜。 就是李小玉的眼睛红红的…… “没什么啊,可能是睡觉压到了吧。”李小玉闷闷不乐地说。 吃过晚饭,叶羽正在尝试着操作几架无人机在叶庄周围巡逻,突然发现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 看他们的样子,好像是在茅草屋的篱笆上……浇东西? 一架无人机默默地悬浮在这几个人背后,接着叶羽就看到他们拿出了火折子。 同样的场景还发生在叶庄各处,凡是住了人的地方都被他们泼上了火油! 叶羽立刻对无人机下达指令,可惜还是晚了一步,让得火焰腾空而起。 整座叶庄,顿时笼罩在熊熊火海之中! 无人机所拍摄到的,到处是惊慌的喊叫! “哈哈!火起来了!” “见人就杀,见火就抢!除了装粮食的库房不动,其他的……” 那人话还没有说完,一颗子弹从他的眉心穿过。 接着原本兴奋的山匪们就发现,火灭了…… 这种得拿机枪扫。 叶羽在心里说。 第93章 大楚兴,叶羽王! 刺耳的警报声从无人机里发出,将陷入梦乡的叶庄众人全都惊醒! “火!四处都是火!” “救命啊,救我啊……” “庄主老爷家里也着火了!” “水!快去拿水来!” 火势熊熊蔓延,村民们惊慌失措地从房中跑出,叶羽反倒是不慌不忙地在控制室里操作。 “虽然不知道这些家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无人机下,有机枪的枪口显露。 几乎是在瞬息之间,放火的山匪们还来不及拔刀砍人,身上就多了几个弹孔。 “啊!死人啦!” “那是什么东西!”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好了,既然庄里的长工们生命安全都得到了保证,接下来…… “大家不要慌!听我说!我是你们的庄主!我是叶羽!” 灭油火不是很简单?扔泥土不就行了。 叶羽的声音藉由扩音器从无人机里传出,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那个在天空之上嗡嗡飞着的小东西。 “你们现在有锄头的用锄头,没锄头的用手挖,总之只要把泥土覆盖在那些火苗之上,火势就能尽快控制住……” 一些人抢救出了簸箕和锄头,一捧一捧地往火势凶猛的地方抛着,眼见火势总算有了控制住的趋势…… 从远方,传来了阵阵喊杀声! “是山匪!” “山匪来了!” “大家快跑啊!” 山匪? 叶羽心中一动,他想起了之前陈广智对他说过的话。 好家伙,要是我没有签到这个军事堡垒…… 虽说大概率也会被初晴和宋清蕊提前发现,但也有那么一小点儿的可能会被他们偷袭得手。 原来那不仅仅是个信口开河的威胁啊。 陈广智,广施馆……有时间的话,还是要处理一下了。 叶羽眼神冰冷,声音仍然平静地从无人机里传出:“大家不要惊慌,区区山匪不值一提,大家只管专心灭火……” “跑啊!” “那可是山匪啊!” 可惜惊慌失措的村民们完全没有听叶羽指挥的想法,于是无人机下方的机枪有火焰喷吐。 无人机搭载的机枪由于后座力的原因射得不是很准,好在它们也不需要射的很准。 只需要阻挡山匪们一瞬间……把他们聚在一起就够了。 “有点浪费……下次还是绑几个土制手雷就可以了。” 这回没有准备,只能使用无人机自带的武器…… 在机枪的威胁下,山匪们连连退后,不自觉地被逼到了一块儿…… “白痴!分开跑!” 山匪大当家察觉到不对劲了,他大声地吼道。 “你们是受了陈广智的挑拨吗?”叶羽冰冷的声音从无人机里传出来。 “怎么?你没有杀我的弟弟吗!那天的十四个人是不是你杀的!” 山匪大当家手拿钢刀四处乱指,他还以为叶羽就躲在附近。 “藏头露尾的,暗箭伤人算什么好汉!有本事你出来,和你爷爷单挑!” “对!出来!” “有本事单挑啊!” 山匪们一边杂乱无章地躲避机枪子弹,一边在咋咋呼呼地大喊着。 机枪不过起到震慑之用,抛开精准度不谈,叶羽手上的子弹目前可是用一发少一发。 所以他只是将三百余人驱赶到一处,然后轻敲键盘,点击投放。 “如你所愿……” 反正他只需要确认一个名字而已。 明亮的火焰带着华丽的尾焰,朝着山匪聚集之处坠落燃烧。 那是无人机上自带的武器,是被国际公约禁止使用的残忍武器。 那是两颗白磷燃烧弹,从空中发射,在半空中爆炸,白磷粉末不等落地就开始燃烧。 白磷弹又名白磷燃烧弹,是一种攻击型燃烧武器,其弹体中装有白磷。白磷具有强烈的刺激性,燃点低,有剧毒。 白磷弹的危害性非常大,它碰到物体后不断地燃烧,直到熄灭,因此,当它接触到人的身体后,皮肉会被穿透,然后再深入到骨头,同时散发出对眼鼻具有极大刺激作用的烟雾。 “啊……啊!火!我身上着火了!” “灭不掉……痛……呼吸都好痛!” “救命啊!救我啊!” 白磷是一种易自燃的物质,其燃点为40摄氏度,但因摩擦或缓慢氧化而产生的热量有可能使局部温度达到40摄氏度而燃烧。 其特点为能够在狭小或空气密度不大的空间充分燃烧,一般燃烧的温度可以达到1000摄氏度以上,足以在有效的范围内将所有生物体消灭。 白磷弹爆炸后产生的强光效应和四处横飞的燃烧碎片,以及伤口的惨不忍睹,产生“近似于残忍”的杀伤效果,产生强烈的心理震慑作用,在使用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 “我不敢了,我真的不敢了……” “救命,我的眼睛睁不开了……” “我的鼻子……火……灭不掉……” 山匪们有的在地面上打滚,有的在火海之中狂奔,有的捂着面庞惨嚎,可惜没有丝毫作用。 叶庄里的火焰逐渐熄灭,反倒是叶庄之外燃烧得正欢。 村民们呆滞地看着这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人群中颤颤巍巍传出一个声音:“神仙呐……” “庄主老爷必然是神仙变的,分身化作无数机关鸟提醒我们有山匪来袭,又天降神火把山匪尽数剿灭!” “其实我以前就觉得庄主老爷不是常人了!你看他,连举人试都没有去考……” “呸!庄主老爷岂是小小的举人能够束缚住的?要我说,庄主老爷乃天上的神仙下凡,日后成就不可限量!” 也不知是谁起的头,三十多个村民——或者说,是叶庄的长工们,一同朝着在空中漂浮的无人机叩首跪拜! “多谢庄主老爷施展神通!” “感谢庄主老爷大恩大德!” “感恩庄主老爷救我一命!” 一拜接着一拜,叶羽挠了挠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说什么呢? “大楚兴,叶羽王”? “效忠我的人,我不会让他们受到伤害。很晚了,把火扑灭就早些去睡吧。” 长工们这才三三两两地起身,厌恶地看了倒在地上的尸体一眼,各自回房去睡了。 “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初晴的声音由远及近,叶羽命令无人机返回,切断通讯摘下了耳麦:“没什么,一群不识时务的山匪……” “山匪?”初晴眼神一凝。 “放心吧,我已经解决了。我说过不会让你们陷入危险的。” “是吗?”初晴的脸色这才重新放松下来,她坐在叶羽的腿上,“果然你是与众不同的。” 而叶羽只是在注意初晴的动作。 今晚的初晴,和平常冷静干练的样子,好像有点不一样…… “我想我有点醉了。”初晴靠在叶羽的耳边,“叶郎可愿扶我回房吗?” 被挑逗到这个份儿上,还不做出点儿回应就太不是男人了。 叶羽二话不说把初晴拦腰抱起,往房中走去…… 第94章 颠覆战争的理解 在山林掩映之下,云王和数千精骑正在默默注视着在山脚下发生的这一切。 他想过叶羽可能会用神奇的机关扭转乾坤,可能会用威力无匹的武器给山匪以震慑,可没想到…… 这场战斗,竟只用了不到一刻钟就落下了帷幕。 天降神火,那些村民们说的真是一点儿没错。 “哈、哈哈……叶羽啊叶羽,本王果然是没有看错你!” 寻常人手中毫无作用的矿石和花草,在你手中竟能绽放出如此神奇光彩! 云王当日还以为叶羽拿出的格洛克手枪已是他的巅峰之作,想不到那只是他最不起眼的一件小物事。 在白磷燃烧弹降落的瞬间云王想到了很多,想到这东西要是出现在两军对垒中会发生些什么……要是这东西投放在城中,投放在他的云王府中,又该如何进行抵御? 就算让兵士全都身穿重甲手持盾牌,又怎能抵御这等水火? 原来精巧的木头鸟是有用的,它飞到山匪们的头顶上,降下令人恐惧的火焰。 就算有人侥幸从沾身的火焰之中逃出,也会被空中飘荡的机关鸟,用那威力强大的武器进行处决。 那等武器比任何弓弩都要快,威力比任何弓弩都要大,根本防不胜防。 “机关之道,竟有如此威力……” “王爷,我们……” 在他身后,同样穿着一身铠甲的永坤,谨慎地询问道。 “撤兵吧,没意义了。”云王只是懒懒地挥了挥手。 “可是,王爷,我们数千人,各个都是在军中以一当十的勇士,绝非那些散漫的山匪可比……” “人数有意义吗?武勇又有意义吗?”云王自嘲式地冷笑了一声,“水火无情……这人在机关一道上的造诣,足以将这世间所有的兵书全部颠覆。” 战争讲究天时、地利、人和。 山匪们趁夜出动,掌握天时,提前点火,掌握地利,三百余亡命之徒对三十余村民,以有心算无心,掌握人和……倘若叶羽没有绝对的武勇,是无法从这一困境之中突围出去的。 没错,云王只能想到突围,面对这样的局面,云王能想到的最佳结果也就是两败俱伤。 然而,叶羽超越了正确答案……他那一方甚至只被烧毁了几个篱笆。 反观山匪一方,三百余人竟是无一生还! “王爷,只要我们排成阵型,冲入叶庄之中一阵冲杀,叶羽便是有着那等强大武器,数量也必然有限……” 永坤仍然不甘心,他不愿意看到王爷如此看中叶羽。 在他看来,叶羽不过是出其不意趁其不备,打了山匪一个措手不及。 他们这数千人都是训练有素的骑兵,怎么能和山匪比?三十余人不过手起刀落! 就算叶羽还有那威力强大的武器…… “我说,撤兵!” 可迎接他的,是来自云王的怒吼。 是,三十余村民好杀,但叶羽现在……迟迟没有露面! 便是将村民杀尽又如何?就是将叶羽手中的武器耗尽了又如何? 他来这儿是想用叶羽,不是想来杀叶羽! 就算哪天为了国境安稳,不得不对叶羽挥舞刀锋,那也不能是现在! 云王担心的不是动兵杀掉叶羽,而是……他对叶羽动兵,但却没能杀掉叶羽。 那“天降神火”的机关鸟,那威力强大的弓弩,叶羽能做出第一把就能做出第二把。 叶羽可以为他所用,可以死在他的刀下,但在他有把握将叶羽彻底征服之前,他不会轻易与叶羽交恶。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云王注视着无人机回返的方向,缓缓地说。 “王爷,其实我们有招儿的,他三十多口人肯定要吃饭喝水,我们只要命令城中的所有粮铺不再卖给叶庄粮食,又或者在这条大河里投毒……” “你是嫌如今的世道还不够乱吗?就这么想让如此人才变成我的心腹大患?” 不能招揽叶羽还是小事,但绝不能让叶羽逼得与他为敌! 他现今独自一人都能造出这等武器……倘若把他逼急了,投靠了某个叛军…… “王爷,那我们……就这么算了?” 永坤还是不能理解,不过就是从天而降一些火油,居然能让王爷惧怕至此? “算了?当然不能算!” 云王是在惧怕,但他仍然有对付叶羽的方法:“我只是说不能轻举妄动而已……微隙在所必乘,微利在所必得。他没有杀‘三十二’不是吗?” 没有办法对付他的武器……那对付叶羽不就可以了? 叶羽也是人,是人就会有弱点。 “让‘三十二’再接再厉,争取潜伏到叶羽身边……弄清他所有的武器数量。”云王一边牵着战马回返,一边对永坤嘱咐道,“还有,他在黄湾城里不是还有个相好的吗?叫什么‘锦缎庄’的……” 有弱点就能利用,至少能探知他的虚实……嗯? 云王的话还没说完,一道流星腾空而起,明黄色的尾焰在夜空之中如此耀眼。 借助无人机的视角,叶羽看到了掩映在山林中的云王和他的军队。 数千人,没那么容易藏得住的。 尽管不知道他们是为了追踪山匪还是为了对付叶庄……最大的可能是想渔翁得利。 总之……让他们见识一下好了。 和云王想的一样,叶羽也想对云王秀一下肌肉。 现代化的武器,足以颠覆古人对于战争的理解! 再说,广施馆的威胁也是该处理一下了。 陈广智三番五次找他麻烦,之前也就是没有大狙在手,还真当他叶羽是什么好脾气的善男信女不成? 于是叶羽在把初晴抱起之前,顺手在某个界面操作了几下。 【坐标已确认】 【确认发射】 一声恐怖的爆炸,震动在十七里外都能听得见。 今夜的广施馆,火光漫天! 据说广施馆的馆主陈源、大公子陈广施、二公子陈广智都葬身在了这一场火海,广施馆所在只留下了断垣残壁和恐怖的深坑。 而在得知黄湾城中发生的事情之后,云王只是面色阴沉地吩咐道:“暂时,不要去动锦缎庄。” 如果说之前那威力强大的弓弩,在空中飞舞的机关鸟,哪怕是“天降神火”都能靠精骑的机动性进行抵御反击,都还在“能有方法处理”的范围…… 那这“把远隔十七里的目标,精确地进行毁灭”就彻底超越了云王的认知。 云王想不出有哪座投石机可以投掷到如此之远,正中目标分毫不差,威力还能如此强大。 予夺生杀皆在一念之间。 叶羽的机关术,竟能做到如此地步! 第95章 小动作 远隔十七里,精确将目标完全毁灭的能力…… 在巨石上浇上火油,点火抛射……可能做得到这一点吗? 如果说之前,叶羽还只是“和云王有掰手腕的能力”,一旦双方开战,叶羽也许能解决云王的势力,但必然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就如同云王所说,叶羽能有几个人?几匹马? 土制手雷是会用完的,子弹是会打完的,他本人不是钢铁之躯,刀剑能够伤到他。而得了命令的甲士会源源不断前进,直到将叶羽踩成肉泥! 机关之圣又如何?他一天可以做出多少机关? 机关之圣?真的很强吗?既然三百人抓不住他那就三千人!三万人!三十万! 只要还是人,就会累,就能被磨死! 叶羽要想与云王抗衡,就必须一直与他消耗下去,居无定所,在山林之中和云王的军队玩捉迷藏。 叶羽势必无法长久进行下去的,除非他愿意投靠某个反抗势力。 而以叶羽的性格,除非是逼不得已,不然必定不会甘心屈居于人下。 但现在……在看过两颗白磷燃烧弹,不费吹灰之力干掉三百余山匪的战果之后,云王不得不重新评估叶羽的战斗力了。 水火无情,在自然威力面前,人数的多少毫无意义。 而叶羽可以做到“天降火雨”…… 三百余山匪,甚至连叶羽的面都没有见到。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叶羽有独自面对千军万马的能力了。 其实云王的战略眼光真的很准。 拥有了军事堡垒的叶羽,的确有了独自面对千军万马的实力。 如果云王真敢断了叶羽的粮食,叶羽不介意化身为匪出门抢粮。 毕竟他家里还有一堆“前朝余孽”,楚华裳照雪初晴宋清蕊,不造个反有点说不过去了。 只是他现在被卡脖子的方面还是太多,弹药用一颗少一颗,手上没钱也没人,真要和云王相拼,最终的结果只会是两败俱伤。 云王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果断撤兵,和叶羽保持和平……至少是表面上的和平。 在探清叶羽的虚实之前,云王不会再轻举妄动。 但是,云王不会,不代表他手下的人不会。 永坤不会允许有人威胁到他在云王心中的地位……哪怕是要暗中搞出一点小动作。 永坤无法调动军队,但身为云王最为亲近的随从,几十甲士的指挥权他还是有的。 既然王爷在探听叶羽的虚实,他就去探听叶羽的虚实。 以锦缎庄的其他绣娘为人质,不愁锦缎庄的老板娘不从! 不过一个区区叶羽,难道还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黄湾城中对云王的甲士出手? 就算出手又如何?在永坤看来,叶羽所倚仗的不过是些机关,只要王爷愿意派出骑兵冲阵……区区一个叶庄,就那二十多亩地,数千骑兵足以将之平推,生擒叶羽,押送到云王面前! 王爷是太平日子过惯了? 不过一个叶羽,又有什么值得忌惮的? …… 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 初晴难得睡了一回懒觉,躺在叶羽的怀中温存。 至于叶羽,纯粹是累的…… 这事儿还是很消耗体力的,尤其是叶羽虽说体格健壮,但和身为武功高手的初晴,在体能方面完全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 可恶,感觉被榨干了…… 以及……昨晚很疯狂,叶羽到现在都还在回味。 “初晴?初晴你醒了吗?” 敲门声骤然响起,伴随照雪在门外的呼唤声。 初晴如受惊的兔子,从叶羽的怀抱里跳出来。 “干什么啊,都老夫老妻了,还这么放不开……” 叶羽一只手垫在脑后,另一手拉住正要下床洗漱的初晴。 “不是的……被其他人看见不太好……”初晴象征性地挣扎了两下,其实以她的手段挣脱叶羽的手很简单…… 但她只是僵在原地,悄声对叶羽道:“叶郎一会儿和我分开出去可以吗?不然大家都知道我们昨晚……” “知道就知道了,知道有什么的?”叶羽悠闲地起身,从背后抱住初晴,“我可一直期待你能给我生个……” “叶郎不要再说了!”初晴瞬间如同一条滑溜的泥鳅从叶羽的怀抱之中逃脱,飞也似的钻进了洗手间。 有时间还是要多灌初晴两杯……咳咳,叶羽的意思是,偶尔邀请妻子月下小酌有助于增加夫妻情趣,是吧? 当照雪看到叶羽和初晴同时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善解人意地露出了“我懂得”的表情…… 嗯,还顺便测试了一下房间的隔音效果,效果不错。 “初晴,要不要和为夫一同去城里看看?” 在早饭时间,叶羽提出要再去一趟城里,顺便再联系粮铺的老板,多送一批粮食过来。 其实预定是先把库房里的杂物搬进来……但叶羽感觉有点力不从心,只能择日再说了。 再说了,直接把粮铺送过来的粮食运回堡垒里也是一样的。 昨晚的山匪明显预先做过功课,没有对库房下手。但现在既然空间大了,自然要多囤一些食物。 只要到了秋天叶羽就能实现自给自足,但现在距离秋天还有四个多月。 昨晚和云王打了个照面,要说这家伙对叶羽没有心思,叶羽是一百个不相信。 何况昨晚还顺便送了广施馆一个小礼物,叶羽总要看看陈广智有没有被炸死……咳咳,是“这件事情在黄湾城里造成的影响”。 “我?”初晴犹豫道,“可是,我还要保护小姐……” 自从冯书雁住进来之后,照雪和初晴对楚华裳的称呼就自觉变成了“小姐”,之后又多了李小玉和宋清蕊,于是这个称呼越发顺口。 至于楚华裳前朝公主的身份,至今还没有向她们坦白……也就楚华裳悄悄告诉了李小玉。 “放心,只要不出这座堡垒,华裳就是绝对安全的。”叶羽自信道。 能攻破这座堡垒的技术是有,但绝对不可能存在于这个时代。 “去吧,初晴,我在这里没事的。”楚华裳也说。 “还有我在呢!”宋清蕊奋力展示着她的存在感,“方圆百里没有比我更加擅长潜入的了!我会保护家里所有人的安全的!” 其他人也在劝说,初晴最终点了头:“那……好吧。” 五十五根蓍草隐没在李小玉的眼中,李小玉到底是没好抛下叶羽不管。 何况今天的卦象还蛮吉利的…… 离上乾下,火天大有。 第96章 诱饵 离上乾下,火天大有。 大有,元亨。即大通顺。 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并且,今日的卦象正好和叶羽出行的目标对上——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用大车装物载人,有明确的目的地,没有灾祸。 那就没有什么好担忧的了。 尽管叶羽今天没有选择用电动三轮儿,而是新做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小电驴。 毕竟电动三轮儿的体积太大了,万一陈广智没有葬身在导弹之中,那这家伙难保不会对叶羽进行歇斯底里的报复。 他今天进城的目标就是探查一下情况,看看各方对于广施馆一夜之间化为乌有的反应……顺便再让粮铺老板送些粮食过来。 所以也没有带上货仓的必要,尽可能轻装上阵就好。 出了堡垒,初晴惊讶地发现,被铁链拴着的“顾儿”正跪在不远处。 那是昨天无人机回返的方向,顾儿保持着跪姿,身形已是摇摇欲坠。 身上鲜血淋漓,脸上要多憔悴有多憔悴。 此刻的她,哪里还是那个一举一动魅惑天成的美人儿? “叶郎……” “别管她,她爱跪就跪在那里。” “顾儿”听见了叶羽的声音,艰难地转过头,严重脱水的嘴唇一张一合:“顾芳……请求公子……” “回去求你的主子去。”叶羽示意初晴坐上后座,随后拧动把手。 “叶郎,我的意思是,你要是不忍心下手,那就由我来……” 初晴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叶羽轻松地笑了笑:“不是不忍心……这女人死在哪里都可以,就是不能死在我们手里。” 现在还没到和云王撕破脸的地步,对他送来的“礼物”,叶羽只是“拒收”。 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这是叶羽第一次带初晴出门,感受风从耳边呼啸的感觉,初晴总算知道了冯书雁经常说的“如果不抓紧就会掉下去”是什么感受。 而叶羽只是在享受身后初晴的触感,两个人彼此贴合在一起的感觉……咳咳。 耳畔忽然响起了初晴的声音:“叶郎,我可以……试一下这个吗?” “可以啊。” 小电炉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只要有平衡感就能快速上手。 叶羽和初晴旁若无人地在官道上玩耍着,初晴不愧是武功高手,仅仅用了一刻钟就掌握了这辆车的平衡。 “来,现在是进阶科目……载人驾驶。” 嗯,以初晴的身手,就算出事也应该能及时反应……喂喂喂! “松手!握把松开!脚踩着地面!” 叶羽抓着初晴的肩膀,不知道为什么刚才还能掌握好平衡的初晴突然会变得如此惊慌失措。 好在虽然惊慌失措但还没有丧失理智,初晴听进去了叶羽的话,松开握把脚踩地面,总算没有发生侧翻事故…… “怎么了?心不在焉的。”叶羽凑近她的耳边问道。 “叶、叶郎的……那个……顶到我了……” 初晴的声音颤抖着,叶羽这才注意到,她的雪白脖颈和晶莹耳垂都染上了一层绯红…… 这可不行啊,要克服。 于是叶羽旁若无人地环上了她的纤细腰肢:“好了,继续前进吧。” “叶郎……要、要不还是你坐前面……” “好累啊~不想动了啊~在这么下去到中午都到不了黄湾城了啊~” 叶羽摆出一副抱怨的神色,实则是在初晴耳边轻轻吹气。 “不、不要这样……来往的人都在看……” 好吧,官道之上来往的人很多,所以叶羽只能暂时放弃了继续调戏初晴的想法。 最终还是由叶羽掌舵,初晴坐在叶羽身后。 小电驴欢快地爆发出澎湃的动力,载着叶羽和初晴往黄湾城去。 黄湾城今日的盘查明显严格了很多,就连镰刀都要扣留,带着柴火和稻草的板车直接就被拒之于城门之外。 “听说了吗?广施馆昨日起火了,火势大的根本控制不住……” “传闻是天降陨石,将广施馆整个儿砸了个稀巴烂……” “昨天夜里好响的一声,我隔着十里地都听见了……官府也是的,居然还怀疑是有人纵火……” 在城外排队的民众议论纷纷,初晴有些奇怪:“昨天夜里……发生什么事了吗?” “谁知道呢?也许是广施馆的二公子作恶多端,引得天神不快,降下了天罚吧。” 叶羽神秘一笑,初晴心下了然。 “哎哟?叶庄主,您可是好久没有来过城里了……” “我这板车也没带,就是来城里进点粮食,除了这辆机关车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机关车可是好东西啊。 守城门的衙役喉头滚动几次,终究还是没说出“你这辆机关车不错,要不就孝敬我们了”之类的话。 开玩笑,能拿暗器指着云王、指着当今黄州太守的人,哪里是他们能够惹得起的? 要是惹得这位爷恼了,拿出暗器啪啪两声把他们都崩了……那就是告到黄州太守那儿都不管用啊! 并且他们还听说了,说昨晚三百余山匪出现在叶庄之外,被尽数剿灭,一个不留! 几个衙役不敢得罪,恭恭敬敬地放叶羽和初晴进了城。 “第一次进城,不要乱跑。” 叶羽带着初晴在城里转悠,原先冯郎中的铺子已经被彻底改建完成了,广施馆所在的位置只剩下了一片废墟。别说是人了,药材都没能抢救出几株。 哎呀,失算失算,应该先让家里那只猫偷摸过来,把值钱东西都先顺回去的…… 没错,宋清蕊给叶羽的感觉就像“家里养了一只猫”。 “对了,你是第一次和雅儿姑娘见面吧?” 下一站是雅儿的锦缎庄,叶羽突然想到了这一点。 “嗯……也不知道她好不好说话。” 对于这个未来有可能和她们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女人,初次见面,初晴有些紧张。 可那份紧张很快就被疑虑和担忧所取代了。 在锦缎庄门口有数十名身穿盔甲的兵士,正把锦缎庄围得水泄不通! 那身盔甲叶羽认得,昨晚刚和他们打过照面。 那是云王府的人! 第97章 威胁 “云王府为什么会派兵封锁锦缎庄……” “听说昨晚广施馆天降大火,和锦缎庄的雅儿有关……” “云王此回来势汹汹,锦缎庄这回多半是要倒霉了……” 在锦缎庄门口有数十名身穿盔甲的兵士,正把锦缎庄围得水泄不通! 锦缎庄外头围了一圈人,正在对锦缎庄指指点点! 叶羽听了一会儿,心中越发觉得好笑。 那枚导弹可是你云王看着发射出去的,这么快就能忘了? 还是广施馆的关系足够硬,请得动你云王府的人? 还是……你觉得动不了叶庄,就能拿锦缎庄的人杀鸡儆猴了? 无论是哪一种,都不妨碍叶羽想要进去问个清楚。 “初晴,几十个人,有把握吗?”叶羽低声问道。 “小事一桩。”初晴微笑。 “那就好。” 得到了初晴的保证,叶羽穿过人群,出现在甲士们的面前。 “冤有头债有主,欺负人家女孩子算怎么回事?” 身姿挺拔的叶羽出现在身穿盔甲的甲士面前,甲士之中有人认出了他。 “那是……叶庄叶羽!” 既然被认出来了,叶羽也就无需再自我介绍了。 “我对你们的主子在锦缎庄里的所作所为有些好奇,能解释一下吗?” 于是叶羽从怀里拿出沙漠之鹰,对天鸣了一枪。 “戒备!通知永坤大人!” 人群被枪声惊得四散,甲士们立刻摆出了防卫阵型。 不愧是训练有素的精兵,完全没有因为叶羽的枪声而有所慌乱。 这个阵势……要想把雅儿救出来,还真是有点困难…… 如果这不是在锦缎庄就好了。 叶羽此刻特别有想往里头扔一颗手榴弹的冲动。 …… “云王府办事,闲人退散!” 一大清早,云王府的甲士就把锦缎庄门口围了起来。 领头的是坐在高头大马上的永坤,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出来迎接的雅儿:“你就是锦缎庄的老板娘?” “是我。”虽然心中紧张,但雅儿面上还是显出了客气的微笑,“这位将军好是威武,也不知锦缎庄是犯下了什么大罪,引得将军亲自率人前来……” “你不知道?”永坤嗤笑一声,“你那个在城外的小情郎,据说与昨晚广施馆的纵火案有关!你……恐怕也逃不了干系!” “将军怕是误会了,叶庄的老爷近几日都没在城中,雅儿也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又怎么会犯下纵火的恶行呢?” “是与不是,恐怕不是你空口白牙就能说得清的!” 永坤翻身下马,对雅儿倨傲道:“这么大个锦缎庄,连说话的地方都没有吗!还想让本将军在这里站到什么时候!” 其实永坤就是云王的随从,平日里根本没有调动兵士的权利,不通兵法也没有多少韬略,算不上什么将军。 但在雅儿面前,他倒是可以过上一把将军的瘾。 “呵呵,事出突然,倒是雅儿疏忽了。将军大人里边请,雅儿为您泡上好茶……” 雅儿有心想派人出城通知叶羽,但锦缎庄门口全都是身穿盔甲的甲士,阻止任何人进出。 昨晚的那场毁坏……尽管猜到有可能是他做的…… 把永坤请到议事间,雅儿恭敬地奉上茶水。 “嗯~不错,不错……” 孤男寡女处在私密的空间里,闻着从雅儿身上传来的阵阵香气,永坤的眼睛忍不住在身材姣好的雅儿身上来回扫动。 “将军大人能满意就再好不过了。” 雅儿目光里流露出一丝厌恶,不着痕迹地退了一步,同时借着掩唇的动作,用袖子把自己的身材遮掩起来。 “……啧。”永坤不满地啧了一声,语气变得不是那么和善,“老板娘可知晓,昨晚袭击广施馆的,是何种兵器?” “不知的,昨晚的纵火案和我锦缎庄没有半点关系。”雅儿微微摇头。 “哼,和你锦缎庄没有半点关系?可是和叶庄有!” 永坤一拍桌子,桌上的茶碟叮当作响:“昨晚本将军追踪山匪到城外叶庄附近,正好看到叶庄有火石飞起,正落入黄湾城中!” 其实永坤也不知道叶羽发射出去的是什么玩意儿,只是云王说是投石机投出的火石,他便也这么说。 “将军既是追踪山匪,那火石定是山匪所为。将军何来无缘无故,怀疑我锦缎庄和叶庄?” 雅儿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仅是短短瞬间就把黑锅抛给了山匪。 “哼,山匪?山匪昨晚也被叶庄全歼了!” 永坤面色阴沉,轻易说出了足以让得雅儿震惊的话。 叶庄昨晚……全歼了山匪? 叶羽他……竟有如此实力? “你现在不知道是什么武器没有关系,你只要知道这武器是叶庄叶羽设计出来的就行了!”永坤不耐烦地一甩手,“总之,本将军要交给你一个任务……办好了,你锦缎庄就不会有事!” 居然拿锦缎庄作为威胁…… “雅儿斗胆请问一句,是什么任务呢?” “很简单,你潜伏到叶庄去,从叶羽口中探出他那些武器的威力,一共有多少,还有是怎么制作的!” 见雅儿上钩,永坤狞笑道:“待你戴罪立功,再自愿服侍于我,本将军保你锦缎庄无事!” “哼!我本就无罪!所有事情不过是你的一面之词!” 雅儿也不演了,这不知从何而来的将军说话简直无理至极,提出来的要求没有一个是雅儿可以答应的! “雅儿姑娘,何必这么不识抬举呢?” 永坤缓缓起身,居高临下俯视着雅儿:“只要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就不会有任何人受到伤害。” “哼,我倒是不知道,原来云王殿下府中还有你这样的下作小人。” 雅儿同样起身,毫不畏惧地与永坤对视。 “敬酒不吃吃罚酒。” 永坤骤然拔出了腰间的长刀对准雅儿,成功在她脸上看到了有些惊恐的神情。 就是个小娘们儿,跟老子在这儿装什么装? 于是他把长刀伸近雅儿的面颊:“雅儿小姐可是国色天香啊,可惜这刀剑是不长眼睛的。若是这娇嫩的小脸蛋儿被刀划破了,那该如何是好……” “砰!” 门外传来炸雷一声响,雅儿和永坤皆是一怔。 紧接着议事间的门就被甲士打开了:“报,永坤大人,门外有人闹事。” “何人?杀了不就行了?” 永坤面色有些狰狞,就差一点儿就能吓怕这小娘皮子了! “云王殿下说过,不能和此人起争执……”传令的甲士犹豫着道,“是叶庄,叶羽!” “他怎么会在这里?” 想到昨晚发生的一幕幕,永坤吓得面色发白。 而原本有些惊慌的雅儿,早在传令兵进门汇报之前,面上已是不受控制地浮现出喜色! 这熟悉的炸雷之声…… 是老爷来了! 第98章 救人 其实叶羽也不是没想过,直接一枪一个崩了对面,把这些人杀完了雅儿就安全了…… 但是,贸然开枪不仅会给锦缎庄带来麻烦,还会打破叶羽和云王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平衡。 万一人家只是找雅儿缝件衣服,或者就是单纯聊聊天…… 所以叶羽选择先礼后兵,先开一枪,要是对方没有反应再冲进去不迟。 而在枪声的震慑之下,甲士们虽说没有发生慌乱,但还是有人打开了议事间的门。 “报,永坤大人,门外有人闹事……是叶庄叶羽!” 紧接着,永坤就感觉自己被人狠狠推了一下。 那是一把推开永坤跑出议事间的雅儿,不知从何爆发出一股力量,竟是视明晃晃的刀锋为无物! “老爷!快跑,他们要对付你……” “初晴,救人!” 根本无需多言,光看这架势叶羽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店内布匹飞舞,如幕布遮蔽了甲士们的视线。 一颗催泪瓦斯落在地面,散发出刺激眼鼻的烟雾。 同时叶羽毫不犹豫地抬起枪,对准离他最近的一名甲士……这才发现不对劲。 不仅叶羽,连初晴都是有些惊讶。 这些甲士不说武功高强,至少都是健壮的小伙儿,身上还隐隐散发着在战场历练厮杀中锻炼出来的血腥之气。 这样的军队应是泰山崩于前也会面不改色,只服从将军的指令,可现在竟像是被吓傻了似的一动不动。 不仅一动不动,连腰间的长刀都没有拔出来,任由烟雾散出,纷飞的布匹落在他们身上。 只是摆出了防御阵型,丝毫没有想要阻拦初晴和叶羽的意思。 “你们在做什么?拦住她!” 永坤气急败坏的声音从雅儿身后传来,初晴越过雅儿,一掌打在永坤的手腕力量薄弱之处。 一掌,就是让得永坤手中预备劈下的长刀掉落在地! “走。” 尽管不知道为什么这群甲士不听他的指挥,但初晴的动作没有丝毫迟疑,在打落永坤手中长刀之后便是回身,带着雅儿冲出了锦缎庄。 “王爷有命,若是看到叶庄主,不得多加为难。” 刚才的那个传令兵,同时也是这群甲士的首领这才向永坤汇报道。 “王爷现在不在这里!现在我才是你们的头儿!” 永坤惊慌着,尤其是叶羽手中的沙漠之鹰已经对准了他的头颅。 “杀了他!云王殿下有命,只要在城里看到叶羽……格杀勿论!” 对!只要能杀了他,只要能杀了他…… 弄不清楚他的虚实有什么关系?直接杀了他也是一样的! “令旨在何处?”首领漠然道。 这些甲士,虽说能跟着永坤出来找锦缎庄的麻烦,但还是分得清大小王的。 昨晚云王就在军中下达命令,让军中任何人不得与叶羽发生冲突。 命令里没有提到锦缎庄,他们当然可以跟着永坤作威作福,来找锦缎庄的麻烦。 但现在叶羽出现了……于是所有甲士都在同一时间不约而同保持静立。 能给永坤通风报信已经算是给面子了,倘若知道这锦缎庄和叶羽关系如此密切,能惹得叶羽出手相救……他们根本来都不会来。 “挺老实啊,替我谢谢云王。” 初晴接过了驾驶的任务,叶羽坐在后座,手中的沙漠之鹰指着永坤的脑袋,还不忘了招呼雅儿:“上来。” 柔软丰润的触感,只是叶羽此时无心享受。 危急时刻,初晴也没再像之前那般,只是冷静地驾驶着小电驴,一路往城门口冲去。 身后是驾着骏马气急败坏的永坤,一边追赶还一边朝守城的衙役们喊话:“云王府办事!给我抓住他!” 还敢追过来?谁给你的勇气? 叶羽毫不犹豫转头就是一枪,原本想打马的,结果射偏了,命中永坤的小腿。 而守城的衙役听到叶羽手中炸雷之声响起,紧接着就看到永坤跌下了马背,抱着小腿嘶嚎! 衙役们对视了一眼,觉得还是自己的小命要紧。 也就象征性地阻拦了一下,小电驴从他们身边如风一般掠过。 “锦缎庄……锦缎庄的其他人……” 出了城,叶羽却没让初晴载着他们直接回到叶庄,而是拐了个弯,让车子停在僻静之处。 下了车,雅儿没有丝毫犹豫,“扑通”一声跪在叶羽面前! “雅儿这辈子没求过人,如今只求老爷一件事!” 叶羽挠了挠脸,怎么感觉这桥段这么眼熟…… “求老爷救出锦缎庄的其他人,雅儿余生做牛做马报答老爷!” 说着,竟是俯身叩首,给叶羽叩了一个响头! 其实雅儿还想三叩首,只是在磕第二个的时候就被叶羽眼疾手快地拉住了。 “当然要救,不然我们停在这儿干嘛?” 把雅儿搀扶起来,叶羽向初晴介绍道:“初晴,这位是雅儿,我的……叶庄的合作商。” 接着又对雅儿道:“这位是……我的妻子,初晴。” “你好。” 尽管知道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初晴还是很配合地对雅儿点了点头。 “很高兴见到你。”尽管心中焦急,雅儿还是做足了基本的礼仪,“现在我们可以商量一下,怎么去救其他人了吗?” “不急……初晴还有一个名号。” 千面幽光。 初晴不过是用手在脸上一抚,就已化身成了另一个人。 将绫罗外衫脱下,露出其中的粗布麻衣,看上去就像是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女。 “这是……”雅儿只感觉好不可思议。 不仅是外表,就连气质都好像化身成了另外一个人。 “只是探听情报哈,不要擅自出手。”叶羽嘱咐道。 “放心吧。” 那声音哪里还有之前的动听?言语之间一股朴实之感扑面而来。 远送初晴离开,叶羽身后突然传来雅儿颇为幽怨的低语。 “只是合作商吗?老爷刚刚才把我从城里抢出来……” “不要计较这些细节,”叶羽心虚地轻咳一声,“今日那些人包围锦缎庄,可说是何缘由?” “雅儿不管,老爷既是将雅儿抢了出来,就要对雅儿负责到底。” 从身后环住叶羽的腰,雅儿轻轻靠在叶羽身上:“今日那些人来锦缎庄,是想逼我成为他们的内应,从老爷口中探知叶庄的虚实。” 温香软玉在怀,叶羽的眼神却是逐渐变得冰冷。 送来一个顾芳还不够,如今竟是想着策反雅儿…… 想探知我的虚实? 好啊…… 待夜深之时,就让你们好好见识一下! 第99章 责任 当初晴回来的时候,脸色并算不上太好。 见得初晴回返,雅儿急忙上前,眼中蕴含着急切和些许恳求:“怎么样?锦缎庄中的大家……都没出事吧?” 初晴只是朝雅儿微微摇头:“都被抓走了。” 雅儿绝望地跌坐在地上,连叶羽都想不到云王府会这么做。 云王府当然会这么做。 云王是有过命令不得为难叶羽,但云王府总要顾及脸面。 王爷的随从在城中被人打伤,于情于理都要找几只替罪羊。 锦缎庄中的绣娘小厮,无疑是最好的对象。 当初晴返回黄湾城中,看到的,就是甲士抬着永坤……以及押送锦缎庄中所有相关人员! 绣娘、小厮、染坊的工人……二十多名女子依次从庄中带出。 垂着手,在全副武装的甲士面前完全没有抵抗之力。 据说她们要被关进云王府的大牢之中,受尽折磨,择日处死! 不仅如此,锦缎庄在城中再开不下去了,庄内上下都被抄家查封,连一个铜板都不留! 不如此怎能起到杀鸡儆猴之效?难道要让这黄湾城中的人都以为云王府是好捏的软柿子,是个人都能来踩上一脚? 真以为城外军营之中的四万余精兵是摆着看的? 云王府并不在黄湾城中,而是在黄湾城西门以外三里处的一道天然险关之中。 不仅易守难攻,府内更是机关重重,被叶羽干掉的那个“十八”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可谓是不遗余力。 也是因此,当看到永坤的伤势之后,领头之人便是下令,将锦缎庄上上下下尽数抓捕! 在他们看来,叶羽就算有些本事又如何? 敢在城中对云王府的人动手,就要承受相应的代价! 就算叶羽手段再多最多也只能护住他的叶庄,难道还能冲进云王府里救人不成? “叶郎,我们现在怎么办?” 初晴恢复了本来面貌,穿上了照雪为她缝制的绫罗长衫。 初晴穿不惯女儿家的襦裙,更喜欢如同胡人的,便于行动的衣装。 “先回去,回叶庄再说。”叶羽冷着脸,说着就要启动小电驴。 却发现雅儿一动不动站在原地,咬紧下唇一言不发。 “你出血了。”叶羽提醒道。 贝齿之间渗出丝丝血迹,雅儿竟是把嘴唇都咬破了。 良久,她像是释然了,对叶羽嫣然一笑:“老爷先回去吧,雅儿在城中还有些事情要做……” “别闹了,城中现在必然在通缉你……” 叶羽说着就想去牵雅儿的手,被她躲开了。 “老爷和这位初晴小姐就先回去吧,我……想去求一求云王。” “你疯了?”叶羽皱眉。 “就当我是疯了吧。”雅儿眼中的急切、无助和犹疑尽数被坚定所取代,她面朝着叶羽一步步退后,像是要把叶羽的面容牢牢记在脑海之中,“那些姑娘都是雅儿在战乱之中,一个个儿的收拢起来的,如今要我放下她们不管……我做不到。” “被云王处死也好,被他的手下人阻拦也罢,就算要在云王府中长跪不起,就算豁出一身性命……我也总要试一试。” 雅儿眼中像是有水光闪动,想来也是知道此去在劫难逃:“况且我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的对不对?我可是黄湾城三大美人之一,说不定能让云王心软,放过她们……” 和你。 雅儿在心里说。 “初晴,把她拉上车。”叶羽只是面无表情地吩咐道。 “放开我!这不关你们的事……” 雅儿奋力挣扎着,但没有半点武艺在身的她哪里是初晴的对手? “怎么不关我的事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其实就算是雅儿泪眼汪汪地说“叶公子我知道你神通广大现在雅儿实在是没有办法了那些女子都是雅儿一个个收拢来的我不能抛下她们不管您能不能想想办法”叶羽也不会坐视不理,因为这件事本就是因为他的一颗导弹而起…… 但没想到雅儿竟然想要自个儿扛下这件事。 她想去云王府外长跪不起,想求云王网开一面,但她必然是连云王的面都见不到的。 要问为什么?因为同样的事也发生在叶羽的身上啊。 在叶庄之外,可还有一位面容憔悴的美人正在长跪不起呢。 “安静在车上坐好!你的人我会去救!叶庄足够大,养着你们这二十多号人完全没问题!” 对,叶庄如今正是缺少人手的时候。 每日浇水施肥、建厂、打造生产线……这些都需要足够的人手。 何况这件事是因叶羽而起,叶羽不是什么善人,但他没有推卸责任的习惯。 锦缎庄的人因为他而入狱,他就必须去把这些人都救出来! 叶羽在前,初晴在后,雅儿像个汉堡包似的被夹在两个人中间。 像是感受到了叶羽话语中的决心,雅儿渐渐停止了闹腾。 她缓缓抬起手,搭上叶羽的腰,轻轻靠着叶羽的后背:“那老爷,雅儿可就……相信你了……” “你大可以相信我。你老爷我发起火来……那是能把整个云王府,连带黄湾城一块儿轰平的……” 叶羽拧动把手,往叶庄的方向飞驰:“现在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回庄里带齐装备……然后把云王府闹个天翻地覆!” “老爷可切莫真的和云王对着干。”雅儿急忙提醒,“雅儿只是想救人而已……” “就是因为要救人,所以云王府才能多存在一会儿。” 不能用炮直接轰……但至少可以用土制手雷和步枪。 一梭子子弹下去,千军万马还能有几个能站起来的? 回到叶庄,叶羽没立刻回到军事堡垒,反而是停在了原先那座茅草屋外。 外面的篱笆被烧得七零八落,但里面的三间茅草屋倒是没有多少损失。 “这里是……” 雅儿四面打量着,这间房子的摆设有很多她看不懂的地方。 虽然空荡但很整洁,房子主人像是刚搬出去不久。 “条件有点简陋,你先将就着。有空就打扫一下屋子……” 叶羽摸了摸雅儿的头发。 “晚上,我把她们给你带回来。” 第100章 趁热打铁 “谁给你的胆子擅自行动?谁让你去锦缎庄抓人了?” 云王府内,军中的行医小心翼翼地从永坤腿上取出一枚弹片。 床边是怒不可遏的云王,永坤面对明晃晃的刀锋连声地求饶。 “王爷、王爷息怒!小人这也是为了您呐!小人对您的忠心天地可鉴啊!” “我当然知道你很忠心,不然本王的刀早就砍下去了!”云王握着手里的钢刀,心中像是有火焰在燃烧,“你只是蠢!” “是、是,和王爷比起来,小人的确是蠢……” 永坤忍着疼痛, “从锦缎庄里带回来的那些女人……先交给‘阿十二’和‘阿十三’挨个儿聊聊,尽可能把她们的其中一些,发展成我们的内应……” 既然抓都抓回来了,总要有些利用价值。 云王烦躁地把手里的刀丢到地上,踱步思考着:“让‘阿十二’和‘阿十三’都看过一遍之后,明天再派些人,将愿意成为我们内应的那些,送到叶庄!” “十二”这一代号,代表的是挑拨离间的高手,“十三”则是擅于游说。 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搬弄是非引起纠纷,使他人不和。 之后再趁热打铁,把对雅儿、对叶羽有所嫌隙的人,游说成他们的暗子。 “不愿意的……都扣留下来,给她们找几份差事,洗衣织布……” 广施馆的前车之鉴触目惊心,留这些人在云王府中,至少可以让得叶羽投鼠忌器。 叶羽虽说杀伐果断……但也并非冷酷无情。 “王爷,骨头断了,就算治好恐怕也会落下残疾……” 行医将伤口包起,洗净双手,对云王汇报道。 “知道了,你下去吧。” 吩咐行医退下,云王冷漠地看着躺在床上,目光中有着祈求之色的“永坤”。 “从今日起,你的名字就不叫‘永坤’了。” “王爷!王爷!我对您一片忠心耿耿啊王爷!您不能就这样抛弃我……” “永坤”和数字一样,只是一个代称。 对云王而言,东西坏了就要换,在他的认知里没有“修补”这一选项。 “传令,今晚把‘永坤’的候选都送过来,我要挑选新的‘永坤’。” 世人皆言“云王”赵子漠冷酷无情,事实也的确如此。 在他心中没有感情,有的只是权衡利弊。 …… “潜入云王府?这个我熟!” 饭桌上,宋清蕊欢快地举着手。 在带雅儿回来之后叶羽原本想着把雅儿留在堡垒之外,那三间茅草屋正好用来作为锦缎庄二十多名女子的安身之所……谁知在饭桌上和几位妻子商量这件事的时候,楚华裳率先提出了反对意见。 “雅儿姐姐是信得过的人,让她进来和我们一起吃饭没问题的。” “而且她喜欢羽哥哥,今早还特意通知羽哥哥有危险,之后还想着不连累我们……”冯书雁也是附和道,在座的就属她和雅儿关系最好。 “但是,也不能排除她是和云王府早有预谋,目的是骗取我们的信任……”初晴犹豫着说。 “骗取我们的信任有什么用?”李小玉漫不经心地在给手里的馒头片抹奶油,“这里的东西,除了哥哥之外我们谁都看不懂不是吗?” 没错,书架上的书虽然都是用大梁文字写成的,但这座堡垒的程序语言居然还是简体中文和英语。 不要说入侵了,楚华裳等人连键盘怎么用,怎么在电脑上打字都搞不明白。 叶羽也没有教她们“电脑怎么使”的想法,她们只要知道这里很安全,不会被任何人侵入就足够了。 “万一她心怀歹意呢?想要对我们图谋不轨……”照雪担忧道。 “有我在呢!没问题的!”宋清蕊表示在图谋不轨方面她很在行。 叶羽心说在这张桌子上我最应该防备的就是你好么? “相公快请雅儿姐姐进来吃饭,莫要让饭菜凉了。” 总之最后叶羽居然是半推半就地,被楚华裳带出了堡垒…… “我和几位妻子商量了一下,感觉茅草屋的环境还是有点太简陋了。其他绣娘住在这儿没关系,但雅儿你毕竟是……” 叶羽说不下去了,好在雅儿会意,轻声一笑:“我懂的,老爷心疼我。” 条件哪里简陋了啊,茅草屋上铺着的都是琉璃瓦好吗? 但是……她想和叶羽住在一起。 如果叶羽真能救出锦缎庄中的那些可怜女子…… 就是真正成为他的妻子,余生不离不弃地侍奉他,雅儿也是愿意的。 “那什么……这位是雅儿,这位是华裳,也是我的妻子……” 叶羽感觉颇为尴尬,可楚华裳和雅儿之间的相处却是极为自然。 “欢迎雅儿姐姐加入我们的家。” 楚华裳说着上前,给了雅儿一个轻轻的拥抱。 “嗯。谢谢你。” 有了楚华裳和其他众位女生的接纳,雅儿心中的悲伤之情被冲淡了很多。 她原本以为要获得叶羽的信任会花费很长的时间,就像现在还跪在庄外的顾芳一样,她原本已经打算在这三间茅草屋常住。 可没想到,叶羽的妻子们各个都很温柔善良、善解人意……并且,在美貌程度上居然也与她平分秋色。 “咦?你不是吗?” “不是……我只是在他家白吃白喝而已。” 宋清蕊老实地摇头,接着就被叶羽拎到了一边:“白吃白喝的日子结束了哈。” 宋清蕊时常想着偷出足够数量的毒药逃之夭夭,只可惜解药都是云王亲手制成的,时刻带在身上,他那个人又谨慎得很,只会让永坤一颗颗把解药交到他们的手上。 平日里她被其他的“十六”候补死死监管着,只要发现她不在房间里就是一顿毒打。 但其他“十六”候补的实力又怎么能与宋清蕊相提并论?在云王府呆的这两年,早就足够让她把云王府的所有地形牢记于心。 “云王府关押犯人的地方,知道在哪儿吗?” “知道!这个我可熟了!” 让宋清蕊把云王府的布局图画了出来,叶羽等人初步拟定了计划。 “时间差不多了……二十多人,应该勉强能坐得下。” 眼见夕阳逐渐隐没,叶羽把那辆电动三轮儿推了出来。 借着夜色的掩护,载着初晴和宋清蕊,往云王府的方向驶去…… 第101章 月黑风高夜 “太丑了,下一个。” “五官不够端正,下一个。” “长得不够机灵,下一个。” “永坤”的候选者被一一否决,大多都只是被云王看过一眼就被重新推了出去。 极少数外貌过关的才能留在这里,等待进一步的筛选。 云王不喜欢太多人服侍他,所以能成为他的随从的必然是最好的那一个。 兵士们正要带下一名候选者,刚走出门口就忙不迭地鞠躬抱拳:“见过郡主殿下。” “你来做什么?” 云王打了个哈欠,稍微端正了一下坐姿。 “人家无聊嘛,听说云叔叔在这里选随从,就特地来找云叔叔玩儿。”朱玉瑶调皮地对云王吐了吐舌头。 “无聊就给我赶紧回宫里去,这黄湾县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云王故作不愉地训斥道,“再不回宫,你那皇帝哥哥说不定要下旨拿我了。” “他怎么可能下旨拿你?他说不定都没发现我偷溜出宫。” 一提到这个,朱玉瑶就变得有些低落。 “怎么可能?我们这些做叔叔的,宠你疼你都来不及,更何况他是你的亲生哥哥。” 虽说是兄妹,但朱玉瑶刚到芳华之年,而她那哥哥和云王同岁,都已年过四旬。 所以尽管关系亲昵,但云王真是只拿朱玉瑶当晚辈看的。 “不聊他了,我是来这里看随从的。” 朱玉瑶说着,在云王挑剩下的那些“外貌过关”的随从候补们的面上打量:“嗯……这个长得没有阳刚之气,这个给人感觉太老了……” “有看上的吗?有看上的直接给你带回宫。”云王饶有兴致地问道。 “本郡主怎么看得上这些庸脂俗粉?”朱玉瑶不屑地哼了一声,“要配得上我的,起码……起码也得是云叔叔这样,文武双全的将军呀。” “那完了,看来我们家小玉瑶要孤独终老了。”云王打趣道。 “那可不一定。就如同能够作出《蒹葭》一诗,还能全歼山匪的那个叶羽……” “别跟我提他。” 不说还好,一说起这人云王就头疼:“明天你说什么都要回去了,在叶羽的那些机关面前,就算是我也没办法护你周全。” “云叔叔的想法怎么和皇哥哥一样狭隘。”朱玉瑶不满地撅起嘴,“他原本就是秀才不是吗?既然他有如此出色的才能,那大可以破格提拔他为举人,给他一县之地去治理,为我大梁王朝效力,有什么不好?” “当日在茶馆中的那一幕你是没看见吗?”云王冷笑一声,随即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不仅是黄州太守,这秀才连我们的面子都能不给,你还指望他进入官场,为朝廷效命?” “不试试又怎么知道。”朱玉瑶甩着裙摆耍小脾气,“要是他的本事真有那么大,本郡主准许他不跪。” “是准许他当你的驸马爷吧?” 云王眉头一动,想到了一个拉拢叶羽的法子…… 就是不知道,现今端坐在金銮殿上的那个人,会不会答应了。 “云叔叔不要乱说。”朱玉瑶娇羞道,“我和他总共就见过一回……” 话音未落,远处的爆炸之声震耳欲聋! 大地震颤,火光四溅,把朱玉瑶吓了一跳。 “是两回了。” 云王很清楚,这样的动静,全黄湾县……不,放眼全黄州都怕是只有一个人能搞得出来。 没错,那是把三轮儿放在僻静之处,原本要跟着宋清蕊和初晴,翻墙进入云王府的叶羽。 为什么说是“原本”呢? “叶郎,你不会轻功,要不然还是留在外面……” “嗯,交给你们了。我在外面给你们望风。” 叶羽识相地没给初晴和宋清蕊这两位轻功高手添乱,再说这云王府中基本没有能伤到她们的东西。 此刻在穿在叶羽三人身上的,可就不是他自制的铝合金防刺服了。 而是从军事堡垒中拿出来的,实打实用超高强纤维布料制成的防弹衣! 防弹层是用钛合金做的,别说防刀剑了,连子弹都不能打伤他。 多功能口袋里挂着土制手雷和弹匣,三人腰间都跨着一把冲锋枪,背上还背着一把步枪。 头上还戴着战术头盔,手上戴着战术手套,全身没有一寸皮肤裸露在外,堪称全副武装。 就这身装备,别说去救人,叶羽感觉她们能在云王府里杀个七进七出…… 什么刀枪棍棒?什么弓弩箭矢?能在这身装备上留下一个小孔,那武器都得是传世级别的! 尽管宋清蕊嫌重,不想带,但在叶羽展示过这些玩意儿的威力和防御力之后她立刻表示全天下没有比这更适合她的衣服了。 “要是被包围了千万不要省着,直接扔手雷,明白了吗?” “嗯。” 初晴和宋清蕊相继点头,消失在叶羽的视线中。 “好了,接下来……” 叶羽也没闲着,掏出了一个平板。 两架装载着白磷燃烧弹和土制手雷的无人机从货仓之中飞出,将云王府的一切尽收眼底。 趁着夜色的掩护和轻功高强,还有宋清蕊对云王府布局的了解,初晴和宋清蕊一开始的潜入很顺利,没过多久就摸到了关押犯人的大牢里。 在这里就无法隐藏了,初晴手里捏了几只飞镖,宋清蕊从多功能口袋里掏出了glock18型手枪。 这型号的手枪可比格洛克和沙漠之鹰高级多了,具有自动射击功能。 当选择自动射击时,射速高达200发每分钟! 潮湿阴冷,鬼哭狼嚎,宋清蕊的肉搏能力很差,天赋全点在了身法上。 好在她完全没有开枪的机会,初晴不费吹灰之力地放倒了沿途的守卫。 初晴的记忆力很好,今日和几个锦缎庄的小厮打过照面,所以她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些正在低声窃窃私语,有些还在低声哭泣着的女子们。 “你们可是锦缎庄的女子?” 得到肯定的回答,宋清蕊三下五除二打开了牢门的锁。 带着二十多名女子,出去的路必然比潜入时要困难很多。 “来人呐!有人劫狱——” 终究还是被发现了。 “就这么让我们离去不好么?” 面对重重阻截,初晴无奈地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土制手雷……和火折子。 随即,惊天动地的轰鸣之声,接连响彻整座云王府! 第102章 逼和 “快,再加一把劲儿,很快就能逃出这里了……” 云王府的家丁都是兵士出身,兵卒有一点好处就是服从命令听指挥。 在面对成群结队的逃犯之时,第一时间想的不是围追堵截,能拦住一个算一个,而是摆好阵势,静静等待在逃犯们的必经之路前…… 于是他们等到了一颗又一颗手雷。 手雷席卷之下,就算还有没丧失行动能力的,也会被初晴手上的飞镖和宋清蕊手上的glock18型手枪补刀。 边逃边炸,终于,有人改变了策略—— 有追兵从阵势之中蹿出,直指正准备拿出手雷的初晴! 此人没有穿盔甲,但初晴觉得他比穿着盔甲的兵士还要危险。 那是来自武者的直觉,直觉告诉初晴……这个人很强! 那是见猎心喜的云王,他万万没想到今夜会有人胆大包天前来劫狱……并且还把他心心念念的武器都给带来了这里! 此时不降服她们,更待何时? “清蕊,开路!” 土制手雷不止初晴身上有,宋清蕊身上同样挂着不少。 可周围接二连三有黑影蹿出,阻止了宋清蕊的动作……那是云王府上的奇人门客! 便如叶羽有着初晴和宋清蕊这样的武功高手一样,云王手里的强者比起叶羽只多不少! “换枪!” 在众人头顶,有一声怒喝响起! 双拳难敌四手?谁要和你比拳了? 人和动物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人能制造和使用工具! 初晴和宋清蕊手里有冲锋枪,根本无需与云王他们进行贴身肉搏! 以及……叶羽此时很庆幸自己没逞能跟着进去。 初晴这样的武功高手,瞬间的爆发动作是连高速摄影机都捕捉不到的。 冲锋枪扫射,不断有兵士被击穿盔甲倒下。 云王等人的反应不可谓不快,寻找建筑躲避,却发现无论是木头还是石块都无法让得他们喘息,就连铁制的盔甲都能轻易打透! 假山被打成碎石,本就被手雷摧残过的亭台楼榭更是被子弹打得摇摇欲坠。 “都给我停手!” 发出怒吼的正是云王,他躲在假山之后,怒视着半空中的无人机。 他原本想让弓弩手进行反击,并且在云王府门口,还有一队伏击的骑兵在等待…… 但这些准备,在冲锋枪面前都是无用功。 冲锋枪轻易把假山打成了碎石,初晴一手持着冲锋枪扫射,一手摸出了一颗土制手雷。 云王难以想象哪一种弓弩能够这么轻易地射碎石头……更知道一旦初晴把那玩意儿扔进兵阵之中的后果。 刚好初晴手里的冲锋枪达到了极限,于是她顺势停了下来,笨拙地更换弹匣。 时间很短,初晴还没能熟练掌握手里的武器。 刚才要不是叶羽提醒,初晴甚至没想到要用枪。 “我的还是满的!” 宋清蕊也摘下了腰间的冲锋枪,刚才她只是在凭借鬼魅般的身法在人群之中穿梭,时不时用手枪一击毙命。 原本宋清蕊不擅长打斗,枪械的出现弥补了这一缺点。 举个例子,凌波微步登峰造极的段誉学成了六脉神剑。 指哪打哪,身法灵活得就连云王都抓不住。 此刻又把身上的冲锋枪给摘了下来,看得无数武林强者眼皮子一跳。 尼玛哪有这样的啊!说好了切磋武艺,你带把ak过来算怎么回事啊! “不用,我背上还有。” 她们还真带着ak,她们两个的背上都背着一把ak-47自动步枪…… 初晴没接过宋清蕊手里的冲锋枪,卡了两次总算成功更换弹匣。 在这间隙里,云王没去看初晴她们,只是对头顶的无人机冷声道:“叶羽,你难道真的想与本王为敌吗!” “真搞笑,明明是你不分青红皂白绑了我的人,怎么我正当防卫还有错了?” 无人机上传出叶羽的声音,语气和云王一样冰冷。 “这件事原本我们可以好好谈谈!” 云王的额头爆出了青筋,他很少有这么失态的时候:“这件事是我的属下自作主张,原本明天她们就会被送到叶庄!” “那你去怪你的属下吧。”叶羽仍然不为所动,“或者怪你自己管教无方。” “呵,”云王被气笑了,“叶羽,你知道与这大梁王朝作对的下场吗?” “你想我这么做吗?” 叶羽的声音,不带丝毫感情。 云王原本只是想威胁一下叶羽,最好能逼他服个软……哪怕就是说句软话,说“我无意与朝廷为敌,只是一时情急出此下策”都好啊! 听这意思……叶羽是真敢反啊! 对了,这家伙本就桀骜,别说是永坤绑了他的人,就算只是起冲突,他也会毫不犹豫地进行射杀…… 如今世道本就不太平,倘若再把有着如此才能的人,彻底逼到反贼一方…… 他独自一人都能与我数万精兵抗衡,把我逼到这等地步,倘若再得到资源加持,那还如何得了? 想到叶羽投靠反贼势力的后果,云王心中不由得一阵战栗。 他原本以为,能让他感到恐惧的事物已经很少了…… 云王站在原地深呼吸几次,强迫自己不被情绪所左右。 “是不是我放她们走,你就会离开?” “我闲的没事干在你家里点火玩儿?” 叶羽的回答很不客气,可云王此时真没心情和叶羽纠结礼数的问题。 “好!”云王重重点头,对现场的所有兵士,从军营那边赶过来的援兵和埋伏在四周的武林高手同时下令道:“现在,放这些女孩走,谁都不准阻拦!” “违令者,杀无赦!” 兵士们分开了一条道路,初晴和宋清蕊一前一后小心戒备着。 直到出了云王府,直到将锦缎庄的所有女子都接到车上,才敢真正放下心。 “我想雅儿会很高兴的。” 劫后余生的女子们三三两两相拥着哭泣,叶羽驾着电动三轮儿回程。 …… “进退有度,有情有义……” 在远离战场的阁楼上,同样有一双眸子注视着那架逐渐远去的无人机。 “郡主,我们还是回去吧,黄湾县实在是太危险了……” 在她身后,有随行的侍女在劝说。 “嗯,经过今晚这一次,就算我不想回去,云叔叔也会押着我上马车吧。”朱玉瑶望着窗外的夜空,轻声呢喃。 真舍不得啊…… 叶羽。 小郡主默默将这个名字记在了心底。 第103章 唯以此生报 当叶羽驾着电动三轮儿回到叶庄,发现原本跪在叶庄之外的顾芳已经躺倒在了地上,没有了声息。 叶羽只是简单看了一眼,甚至没有停步上前去查探她的呼吸的打算,电动三轮儿就这么从她的躯体旁驶过。 叶羽不知道,云王给她下达的命令是“用尽一切手段骗取叶羽的信任,如果做不到就不用回来了”,所以她怎么样都是死。 这两天有于心不忍的长工远远看过她,但在看到她身上的铁链和想起叶羽之前的命令之后还是没敢上前。 “那是……” “好可怜啊……” 二十多名女子显然也看到了身着红裳的顾芳,低声地议论纷纷。 叶羽把这二十多名女子送到茅草屋里,看着她们接连和雅儿相拥而泣,然后转头出了叶庄。 “叶……公子……” 听到脚步声,顾芳艰难地睁开眼睛。 “给你一个机会,说出你来到这里的目的。” 战术头盔掩盖住了叶羽的表情,顾芳只能从叶羽的语气里推知叶羽的情绪。 格洛克48指着顾芳的脑门,叶羽在离她三米远的距离停下脚步。 但这不妨碍她用尽全力从地上爬起来,对叶羽露出一个虚弱的微笑:“是云王殿下……他将我作为礼物……” “他将你作为礼物,你就心甘情愿成为礼物?”叶羽的手指,缓缓扣在了扳机上。 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了,不然就算叶羽能约束住庄里的长工……雅儿的那些绣娘说不定会善心大发收留她。 “我身上被他下了毒,我没办法……”顾芳轻微地喘息着,纤弱的身子如同风中残烛一般摇摇晃晃,“我知道,叶公子不信任我……” “我知道,你很想要我的信任。”叶羽说。 “顾儿不想要公子的信任,顾儿只想要公子的解药……”顾芳祈求地看着叶羽,“只要能让我活下去,顾儿什么都愿意做的……” “云王也有解药,你可以回去找云王。” “王爷已经不要我了……”顾芳自嘲一笑,“云王府里容不下一个失败者。” “那他今晚就该上吊自杀了。”叶羽笑了笑。 “什么?”顾芳一怔。 “你不知道吗?我刚把云王府整个儿烧掉了。” “这不可能……”顾芳眼中的楚楚可怜尽数被惊愕所取代,她不可置信地看着叶羽,“云王府中高手如云,凭你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到……” “你还是效忠于云王。” 方寸有些乱了的顾芳这才意识到,她似乎露出了破绽。 “不是的,顾儿只是太过惊讶……” “可以了。既然你是他送给我的礼物……” 叶羽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一颗子弹从顾芳的额头穿过。 “那我想怎么处置你,都是我的自由。” 原本还想建一座“奇人馆”,试着和云王抢人来着…… 叶羽听出了顾芳对他的轻蔑,一个小小的叶庄怎可能与云王府相比。 鲜血染红了地面,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顾芳,死。 处决完顾芳之后,叶羽没再回茅草屋里打扰雅儿和那些女子们的相聚,而是踱步回到了堡垒之中。 一进门就发现蜷缩成一团蹲在角落的宋清蕊,还有正在轻声安慰她的初晴。 “发生什么事了?”叶羽走过来询问道。 “这是清蕊第一次杀人。”初晴对叶羽解释道,“宋伯伯没有教过清蕊杀人技,她的胆子一向很小。” “没关系,我想杀那些人很久了……我只是需要适应一下……”宋清蕊的身体微微颤抖着,连声音都在发颤。 如初晴所说,她这是第一次下杀手。 也许是这份仇恨被埋藏得太久了,也许是“必须把这些人安全救出去”的使命感,也许是受到身边出手干净利落的初晴的影响…… 用中医的话来讲叫做“热血上头”,用西医的话来讲叫“肾上腺素分泌过多”,总之宋清蕊短暂地克服了自己的恐惧,在云王府中接连开了数枪。 并且直到现在,重新恢复平静后才感觉到怕。 今夜在云王府中她其实很想对着云王开枪……但她试了好几次,扳机就是扣不下去。 是恐惧,是哪怕逃脱魔爪也摆脱不了的恐惧。 “你怕什么啊,那些人是你为我杀的,你是我的员工不是吗?” 叶羽蹲在她的面前,解下她的头盔,轻轻抚摸她的头发。 “恐惧也好,悲伤也罢,只要你还待在这里,就永远会有人与你共同分担。” “还记得那个记号吗?” 叶羽定定地注视着她的眼睛。 “我们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啊。” 接着叶羽就被扑倒在了地上。 宋清蕊抱着叶羽放声大哭着,将心中压抑着的情绪在此时此刻尽情释放。 尽管两人都穿着防弹衣,感受不到什么温香软玉…… “好了好了不哭了啊……”叶羽柔声安慰着她。 尽管是深夜,但几位妻子还是没有睡,一直在等待着叶羽的归来。 “夫君此行必然劳累辛苦,这是特地为夫君熬制的安神汤……” 其实还真没什么辛苦的,叶羽只是往返骑了两趟车,真正辛苦的还是在云王府中浴血奋战的初晴和宋清蕊。 “不早了,大家都去歇息吧。” 躺在自己的房间里,叶羽想着接下来的事。 锦缎庄的那些女子,和庄里的长工们之中,说不定都有云王府安插的内应…… 有又如何?反正他们也进不来这里…… 但火药肯定是不能大规模去做的,这是他的秘密武器。 山上有木头,庄里有棉花……所以为什么不做些弓弩呢? 还可以再招些人,发展养殖,在养殖规模扩大之前用山里猛兽的筋条作弦…… 决定了,就是这样! 造弓弩,招揽人手,开垦地盘,发展养殖业! 如果没有什么大的变故,这是最为稳妥的方法了。 高筑墙,广积粮,缓称…… “咚咚”,房门突然被轻轻敲了两下。 是谁?难道是照雪? 哎呀,自己这个毛病确实不好,总是喜欢独自思考问题,不知不觉就冷落了家室…… 叶羽打开房门,一阵香风拂面。 不是照雪……是雅儿。 刚打开房门,就迫不及待地扑到了叶羽怀里。 从布匹,到缝纫机,如今更是为了她的家人出生入死…… “老爷大恩,雅儿实在无以相报……” “今夜,请让雅儿好好伺候老爷吧。” 第104章 交融 说是伺候,可雅儿明显是初经人事,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虽是身材曼妙动人,城内城外追捧者无数,但各项技巧都显得很是生疏。 面上装出来的从容淡定,在叶羽稍加试探后就露出了原形。 嗯,雅儿熟练掌握的,只有替叶羽和她自己褪去衣衫这一部分…… 其他的都是听其他原先有家室的绣娘们七嘴八舌说的。 所以她不知道,原来被喜欢的人碰触,会像是有一道电流流经全身,让人欲罢不能。 而叶羽的感受则是……原来雅儿的身材,真的比照雪还要好啊。 白玉般的肌肤峰峦起伏,仿佛一件玉石雕刻而成的艺术品。 但又是如此光滑柔软,活生生地站在叶羽面前。 稍一碰触,雅儿就紧张羞涩得往后退去。 “先、先别!妾身还没准备好呢……” “在说什么呢?都把为夫扒光了,现在倒是害羞起来了?” “妾、妾身只是……” 雅儿也不是没有替男子量体裁衣过,可当她看到叶羽的身材之时,还是忍不住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 “你逞能的样子真可爱。” 于是引导的人换成了叶羽。 将如此尤物一寸寸征服,听着她的娇喘求饶,一下又一下地挑动着叶羽的神经。 而雅儿也不愧是雅儿,是一旦下定决心就会努力去做的女人。 所以,尽管害羞得不能自已,尽管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但她没有要逃跑的打算。 她早就决定了,要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叶羽,从今夜起她就是叶羽的女人。 随着一声有些痛苦但又蕴含欣喜之情的悲鸣声响起,叶羽和雅儿的身躯,交融在了一起…… “老爷好坏……只懂得一个劲儿地欺负妾身……” 云雨之后,雅儿软软地靠在叶羽的胸膛,回味着之前的感受。 “这不是你自己要求的吗?”叶羽捏了捏雅儿的脸,“当你敲响我房门的那一刻,就已经无处可逃了哦。” “这也正是雅儿想对老爷说的,”雅儿微微仰头,注视着叶羽的眼睛,“我们总会有这样的时候,会有悲伤到想死的夜晚,会有身不由已的无奈,会有无人理解的寂寞,会有无法排解的空虚……雅儿孤身一人时,经常感觉快要被这些情绪淹没。” “好在,从今日起,这些情绪有了归处。” 有句话说得好,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尽管今夜出师不利,雅儿忍不住被叶羽所征服…… 世间再无第二个,能让雅儿如此动心的男子。 而叶羽只是觉得这表情可爱得有些过分了,忍不住再一次发起了攻势。 “啊,老爷,不要……” 总之,今晚,叶羽和雅儿,都睡得很晚…… …… 时间,悄然又过去了两个月。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云王府一直在重新建设,新建了很多哨塔,上面站着箭术一等一的弓弩手。 确保无论是无人机还是再有人潜入,都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摆足了防御的阵势,却是没来找过叶庄的麻烦。 叶庄这段时间也一直在休养生息,大肆招揽人手,购买粮食,开垦山林……制造弓弩。 尽管明面上的理由是“山中猛兽众多,开垦山林必然需要武器”,但实际上的原因明眼人用脚指头想都知道。 云王并没有阻止,甚至还派人向城中的商户打过招呼,让他们尽可能地给叶羽以方便。 云王十分乐意看到叶羽在叶庄发展养殖业和农业,看到他把周围百亩田地通通划归为自个儿的地盘,看到庄内招揽的人手越来越多,轻易就超过了两百之数。 叶羽啊叶羽,你要是老老实实做你那布匹生意该有多好。 偏要去养什么动物和植物? 动物和植物,可是很容易生病发瘟的啊…… 云王巴不得叶羽的规模扩张的越大越好。 这就相当于把命门主动暴露在了云王面前!万一真有与叶羽兵戈相见的一天,他分分钟就能让叶羽赔得血本无归! 此外,叶庄的大肆扩张,还有助于云王在叶庄里安插人手……只是,经过了整整两个月,叶羽所居住的那圆拱形建筑还是没有人能够渗透进去。 云王也不着急,想要打赢一场战争,其准备自然是以年来计算的。 军旁有险阻、潢井、葭苇、山林、翳荟者,必谨复索之,此伏奸所藏也。 敌力不露,阴谋深沉,未可轻进,应遍探其锋。 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就看你能藏到几时! 这两个月无论是叶羽还是云王都没有轻举妄动的打算,都在休养生息,都在发展势力。 这两个月雅儿还把那三间茅草屋修缮成了新的锦缎庄,与城中的成衣铺子签订字据,出售上好的成品布匹。 叶羽把“珍妮”纺纱机交了出去,现在技术暴露对他而言已经没有风险了。 叶庄现在需要的是积累金钱和人望,要尽快打造底蕴,所以他也是点头答应雅儿,把纺纱机和缝纫机给卖出去……只不过雅儿的售价高得惊人,一台要卖二千两银子。 并且不退不换,出了问题不包售后。 尽管这样仍然是有价无市,叶羽组装出一台纺纱机和缝纫机只需要一天的时间,但雅儿一天能收到五台以上的预购订单。 其他农庄对叶羽的“电犁”也虎视眈眈,只可惜叶羽一口咬定此物不可出售。 其他女生这段时间都没有闲着,照雪每日打扫家务,冯书雁替庄中生病受伤的人诊治,初晴和楚华裳这段时间学会了驾驶装甲车,李小玉带着宋清蕊在庄中每日上蹿下跳。 庄中有无人机日夜巡逻,叶羽也不担心她们会在庄中出现意外。 尽管叶羽对无人机程序的设置,在李小玉眼中简直像是职业选手在看游戏黑洞过新手训练营…… 对了,锦缎庄那被查封的银款首饰,在充公之前被宋清蕊一个铜板不剩地取了回来,交还给了雅儿,但雅儿只是摇摇头,把这些值钱物事都交到了叶羽手里。 “这些,就当是雅儿的嫁妆吧。” 相安无事的日子过了两个月,本来如果没有什么大的变故还能一直过下去。 可就在七月初一这一天。 朝堂之上,再度颁布了一条新律法! 第105章 变故这不就来了么? 七月初一,朝堂之上,再度颁布了一条新律法。 城外之人的赋税增加至每户每人三两银子,城内之人则增加到每户每人十两银子! 从今秋开始施行! 这一道旨意,不仅让得平民百姓叫苦连天,就连世家大族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要知道,钱是要流通的。 世家大族人丁兴旺,又是要做生意的,能留足缴纳赋税的钱就不错了,这骤然涨了三倍,谁能受得了? 但当朝的皇上一意孤行,不服就杀,杀得朝堂上下不敢再作声! “老子打了一辈子的仗,就不能享受享受吗?” “接着奏乐,接着舞!” 皇上说要修北方的长城,要修通往江南的运河,要修富丽堂皇的宫殿和别苑……每一项都需要钱。 劳民伤财,皇上觉得那是臣子们应该解决的事情。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朕做得有什么不对?” 他手握重兵,数个至交兄弟替他镇守边疆,又有哪个敢反? 不服就杀! 此令一下,民怨四起,哀鸿遍野。 如果说之前的发放流民、盐铁官营对于百姓而言有利有弊,影响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人的生活……那这道新律法,就是不加掩饰地想要搜刮民脂民膏了! 消息灵通的世家大族已经在想辙儿了,至少也要把两个月后的难关度过去。 两个月后,要是交不起赋税…… 当朝的皇上,可是巴不得想要将他们抄家灭族,财产充公啊! 尽管有科举在,但选官制度仍然被世家大族把持着。 世家大族中入朝为官的自然不在少数,但他们劝不动皇上,更无法阻止政令的下达。 通过科举选上来的官员更是默不作声,他们知道这道政令一旦下达会给底层百姓带来多少苦难,但他们更想保全头顶这顶乌纱帽。 当朝的皇上也许不是什么明君,但他们效忠的是富贵。 当然这和叶羽没什么关系,这段时间叶羽不是在组装纺纱机和缝纫机,就是在教初晴和楚华裳开车。 弓弩的储备已经有了数千,叶羽想让长工打造长枪和铠甲,只可惜盐铁官营是绕不过去的坎儿。 仅凭山中的矿石,能打造弩箭的箭头就不错了。 七月初一,新律法下达,在短短半个月席卷全国,各地开始爆发规模不小的叛乱。 “反梁复楚”的旗号越发响亮,不少反贼势力暗中有着世家大族的支持。 云王这段时间在黄州各地奔波劳碌,平息叛乱,还预备开始征召新兵。 但这影响不到叶庄里的长工和绣娘们,两百多人的规模,到了秋天最多也就是七百两银子。 倒不如说,这道政令的下达给了叶庄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不少为了生计而苦恼的农民和工人主动来投奔叶庄,庄内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如今叶庄上下运转正常,云王还在为黄州各地的匪患而头疼,顾不上来找叶羽的麻烦。 有无人机和足够数量的土制手雷,加上叶庄众人手上的弓弩,也不用担心匪患来袭…… 只要按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就好了,叶羽原本是这么想的。 但在七月十日这一天,他接到了来自许员外的邀请函。 信上的大致内容是,过几天是许家小女许柔的诞辰,许员外打算大宴宾客,请叶庄主和锦缎庄的雅儿前往参加。 真奇怪,叶羽和这位许员外平日并没有多少往来……也就是他家买过叶羽的几架纺纱机和缝纫机。 难道是叶庄这两个月来发展太快,已经触碰到了这位许员外的利益? 还是叶庄规模已是能进入这位员外郎的眼中,所以他这才想要结识叶羽? 还是这就是一场普普通通的生辰宴席,叫上了黄湾城内外有头有脸的人物,叶羽不过是去凑个数? “你们怎么看?” 晚饭时间,叶羽将这个问题抛了出来,和众位妻子商议。 “既是生辰宴,派人送件贺品就好了吧……”冯书雁说。 “如今叶庄发展势头正盛,不宜多生事端。”初晴蹙眉。 “生辰宴有很多好吃的吗?有好吃的我就去!” 嗯,宋清蕊的意见还是直接忽略就好了。 “多结识点人脉总是没有错的,何况有我陪着老爷,生辰宴上都是在黄湾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应该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雅儿这段时间凭借出色的商业才能和与人亲善的态度,很快和叶羽的其他几位妻子打成一片,如今叶庄的利润来源绝大部分都是来自她揽来的纺纱机和缝纫机的订单。 “堡垒之外实在太危险了,听闻昨日云王再度率兵出征,夫君近几日还是不要出门的好……” 照雪的消息是听宋清蕊说的,比起什么人脉啊,发展啊,她更加担心叶羽的安危。 “华裳,你怎么看?” “华裳觉得大家说的都有道理,外面是有危险,但仅仅派人送去礼品也有失礼数。”楚华裳甜甜地微笑道,“不如这样,折中一下,雅儿姐姐就不必去了,由相公带着初晴一起去拜访许员外,如何?” “我倒是没什么问题……”初晴点头。 李小玉没有说话,五十五根蓍草隐没在她的眼中。 乾上乾下,乾卦。 乾。元,亨,利,贞。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得此卦者,乃名利双收之象。 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龙飞腾在空中,有利于会见有道德并居于高位的人。 李小玉没有见过许员外,不知道他是不是卦象上那个“大人”,她只是判断出叶羽此去有利无害。 飞龙在天,万民归顺,顺天依时,大有所成。 “哥哥,记得打包点儿好吃的回来。” 所以她也是劝叶羽,出席这一次的生辰宴。 无论是什么原因,多结识点人脉总是没有错的。 所以叶羽并没有回绝,而是在跟几位妻子商量之后,采纳了楚华裳的意见,让初晴和他一起去。 长衫下是全套战术装备,叶羽把自己和初晴武装到牙齿……然后单刀赴会。 他倒想看看,这位黄湾城中真正的地主豪绅,黄鸣郡的地头蛇,究竟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第106章 俺颇有家资 七月十二日,员外楼前张灯结彩。 许员外站在大厅之中迎接宾客,门外不时传来家丁的唱喏,一位又一位黄湾县中知名的人物携贺品来到此处。 听说这次生辰宴的排场很大,连黄县令都派人送来了贺礼。 “哈哈哈,这不是同济行的王掌柜吗?好久不见……” “哎哟,李兄!上次一别已是数月,今日能来实属幸事……” 厅中之人三三两两地落座,在厅中交谈闲聊,忽听门口家丁唱喏:“叶庄,庄主叶羽到!” 大厅之中的人声鼎沸,诡异地安静了片刻。 一些人的目光之中流露出惊恐之色,似是没想到许员外竟连这等狠人也敢请。 叶庄叶羽是何许人也? 那是连黄州太守都敢不跪,连身份尊贵的郡主都敢招惹,连守卫森严的云王府都敢带人硬闯的狠人! 君不见广施馆的人只是和他有几句口角,他二话不说就将广施馆连房子带人全给扬了吗? 别说什么没证据证明是他做的,全黄州都知道,只有他一人能搞出这等动静! 尽管云王府有命,不得对叶羽多加为难,黄湾城里的商户们也都很识趣地对叶庄的人很是客气……然而要说交情,在座各位可真不想与叶羽多攀。 这家伙说不准儿哪天就被云王府定性为反贼了,到时跟他走得近些的,一个都逃不掉! 所以在听到门外家丁的唱喏之声时,众人皆不由得面面相觑。 “哎哟?我的好贤侄来了啊!这我可得亲自出门迎接!” 然而,更加令得众宾客惊讶的是,许员外,这位黄湾城中权势可以说比黄县令还要大的人,在听到叶羽到来的消息时,竟是欣喜地亲自出门迎接! “初次见面,想必这位就是许员外了吧?久仰久仰……” “虽是初次见面,但我和叶贤侄可是神交已久啊!叶贤侄从开春以来所创立的种种事迹啊,真是令人心驰神往……” 叶羽被许员外亲近地领入厅中,坐在主桌,一时摸不清对方这是什么路数。 不过对方既是笑脸相迎那叶羽也不至于扫兴,当下就是一阵商业互吹:“听闻许员外一向温和有礼,乐善好施,品行当为黄湾县之人的楷模,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哎~叶贤侄,此话过誉了。老夫当年也是从一个卖绿豆的起家,一点一点打拼出现在的基业。如今看到叶贤侄,就像是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啊!什么都不说了!来,叶贤侄,我们先饮一杯!” 这么快就灌我酒? “在下是乘机关车而来,饮酒多有不便……” “没事!喝茶!喝茶也行!” “叶郎,茶中恐是有毒……”初晴悄声在叶羽身侧提醒。 “我知道。”叶羽端起茶水,轻轻沾唇,随即摇头道,“粗野之人,喝不惯这么好的茶,叶某喝些白水就好了。” “好!今日就是要尽兴!要宾主尽欢!”令得叶羽有些奇怪的是,许员外完全没有计较,而是立刻吩咐家丁把茶换成水,“来!叶贤侄,今日我们可要喝个痛快!” 叶羽心说喝白水能喝得痛快的,恐怕也就许员外你能说得出这话了吧? 许员外的这一番作为,感觉不像是给自家女儿办生辰宴的,而像是给远道而来的叶羽接风洗尘…… 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水内既是没有氰化物的苦杏仁味也没泛白沫,叶羽倒不介意浅尝一口。 其余宾客坐也不是走也不是,直到门外重新有唱喏之声响起。 “云王府……云王殿下到!” 家丁的声音明显有些颤抖,在念出这句话时就已情不自禁地跪了下去。 不止是门外的家丁,就连厅中的宾客,就连许员外都不能例外,呼啦啦跪倒了一大片。 唯有叶羽和初晴还老神在在地坐在原地,品着一杯……白水。 “怎么?数月不见,连起身打个招呼都不愿意吗?” 盔甲叮哐作响,云王将头盔摘下持在手里,冷声对叶羽说道。 “你吃你的,我吃我的。关系又没多好,何必装腔作势呢?” 叶羽很给面子地起身,转身看向身披盔甲的云王。 “本王可不像你那般悠闲,最近匪患不断,镇压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饮酒吃席?” “那王爷不去镇压匪患,带着兵马来此员外楼有何贵干?” 叶羽与云王针锋相对,厅中跪着的人连大气儿都不敢喘。 “只是来提醒你们,”云王的视线越过叶羽,落在正俯首着的许员外身上,又在厅中扫视一圈,有胆大敢往上看的都被这眼神吓得赶忙低下头去,“莫要结党营私,图谋做那大逆不道之事!老老实实本分做生意,兴许还能活得更久一点!” “在座的都是老实本分的生意人,没谁结党营私,也没谁大逆不道。” 叶羽淡淡道:“你要尽忠职守就去追查匪患,要吃这宴席我也不介意陪你喝两杯。带那么多兵马,来这儿装腔作势的……你吓唬谁呢?” 云王定定地看着叶羽,目光里流露出几分杀气。 格洛克隐在叶羽的掌心之中,他相信初晴能阻挡云王一瞬。 只要云王敢先动手……他就敢在此,把云王抢先射杀! “好,我信你。”良久,云王猛地转身,披风在其身后猎猎作响,“我们走!” “来都来了,不留下喝两杯吗?”叶羽在他身后举杯。 “本王没你那么悠闲,也希望你能少给本王制造麻烦。” 云王回头看了他一眼,接着带人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员外楼。 直到再也听不见云王的脚步声,厅中之人才总算松了一口气。 今日这一场宴,还没吃呢,就让人感觉惊心动魄。 有几名宾客对视一眼,很是不给面子地甩袖走人。 “哈哈哈……叶庄主,好气魄!老夫果然没有看错你!” 许员外像是喝多了,与叶羽勾肩搭背好是亲热:“上菜!上酒!好好为各位压压惊!哈哈哈!” 经过这一段小插曲,后面的气氛很是和谐。菜肴一道接一道,都没下毒,叶羽和初晴勉强可以放心吃喝。 “哈哈……叶贤侄,老夫有些不胜酒力……扶我去趟茅厕可好?” “叶郎,要不还是我来……”初晴想要出手,被叶羽摆手制止了。 今日这一番作为,是个人都知道许员外的用意。 要么是世道不太平,想求叶庄庇护;要么是想要结识叶羽,所以刻意示好。 要么…… 叶羽扶着许员外,却是没到茅房,而是转角到了一间无人的密室之中。 灯火昏暗,许员外负手长立,眼中哪还有半点醉态? “公……可愿与我,同举大事否?” 第107章 联姻 “公……可愿与我,同举大事否?” 好家伙,真不怕我转头就向云王通风报信吗? “大事啊……”叶羽沉吟着。 “今朝廷弄权,社稷旦夕难保,闻各地义兵四起,许某不才,有志欲破贼安民,恨力不能,故愿以家财助公!” “您先不要这么文绉绉的讲话,老实说我对家国天下、社稷苍生,没那么在乎。” 叶羽摆了摆手,示意许员外稍安勿躁:“您不如先跟我说说,你能给我提供什么,又想让我做到什么。” 许员外摆出一个请的姿势,和叶羽面对面在两个蒲团上坐下:“听闻叶庄主在机关一道上登峰造极,连云王都不敢直撄其锋,今日一见,果然不虚。” “区区小道,受不得吹捧。”叶羽平静道。 “两月前,广施馆一夜之间毁于火海;第二日晚上,云王府被来犯之人轰得满目疮痍……此二事,可是出自叶庄主之手?” “是我。”叶羽微微一笑,“怎么?许员外家中也有人被云王绑了,要叶羽去救不成?” “许仕立想请叶庄主救的,是这天下苍生!” 许员外端坐在蒲团之上,朝着叶羽一叩首! “别,咱有话好好说,聊点现实的。”叶羽心说您这动不动就是家国社稷天下苍生的,我可真是受不起。 “好,那就聊点现实的。”许员外缓缓直起身子,直视叶羽的眼睛,“不知以叶庄主在机关之道上的造诣,若与云王的数万精兵相拼,能有几分胜算?” “不考虑后果的话……”叶羽轻易给出了一个让得许员外震惊的答案,“大概一刻钟不到吧……” 担心许员外听不懂,叶羽贴心地补充了一句:“哦,我指的是把那数万精兵全灭……” “那叶庄主为何还不图大事,拯救黎民苍生于水火之中?”许员外的语气有些急切。 “因为这么做的后果。”叶羽摊手,“一旦这么做了,我会没钱、没粮、没人。” 系统没有给叶羽无限粮食也没给他无限子弹的加特林,叶羽要干掉云王的军队很简单……但他必须承受来自整个大梁王朝的反扑怒火。 “那有何难?”许员外朗笑道,“老夫颇有资财,且在这黄鸣郡中经营数十载,与郡中各大粮行都有所往来,近几年广募乡勇,共一千五百余人,只要叶庄主有把握将云王和他的军队赶出黄鸣郡,不,只要赶出这黄湾县……” “老夫就敢将这一千余乡勇,送与叶庄主,同时出粮出钱,让叶庄主以此黄湾县为据点,自立为王!” 自立为王。 这诱惑可真不小。 “我还是想不明白……许员外如此资助我,能获得什么好处?” “从龙之臣,与有荣焉。”许员外注视着叶羽的眼睛,郑重道,“我许某人一向乐善好施,今欲讨贼安民,只恨无力相抗。闻叶庄主非池中之物,故而相请,愿与公共图大事!不知公……可愿意否?” 把黄湾城这片地盘占了,然后自立为王吗…… 现在庄上有差不多三百人,加上这一千五百多,再招募一些,配发弓弩…… 配合无人机,应该能守住这一个县的地盘…… 稳扎稳打,先把这一个县的地盘拿下来再说! 既然许员外这么信誓旦旦,出钱出粮出人,那叶羽没道理不出些武器对不对? “许员外在黄鸣郡中的声望,叶某早有耳闻;而叶某的机关之术,想来许员外也早已知晓。” 许员外掌握着资源,而叶羽掌握着手段。 想通这些,叶羽欣然笑道:“你我联手,将云王的军队赶出黄湾县,彻底掌握这一座城池,又有何难?” “好!老夫果然没有看错叶贤侄!” 许员外热泪盈眶,握着叶羽的手使劲儿摇:“便是大事不成……也不枉活过此生!” “许员外至情至性,令人感慨。” “还叫什么许员外?”许员外忽然虎目一瞪,“叫岳父!” 叶羽一怔:“啊?” “老夫一生重情重义,自从夫人死后便是再未续弦,如今只有一名独女……此便是,我想与叶庄主共图大事的,诚意!” 不要这样吧!您就一个女儿啊! 我和许小姐就见过一面啊! 尽管如此,拒绝的话还是万万不能说出口的。 正如许员外将女儿送出是代表“诚意”一样…… 接受许柔,同样也是叶羽的“诚意”。 联姻通婚,结成亲戚关系,这在古往今来都是维持友好关系的重要手段。 只是…… “许小姐本人的意见呢?” “她啊,可喜欢叶庄主喜欢得紧呢!”许员外哈哈笑道,“事实上,我敢把这唯一的女儿托付给叶庄主,也是经过许多考量的——” “叶庄主不必妄自菲薄,能写出《卖棉人》和《春衫薄三首》的人,绝非是那无情无义,置天下苍生、黎民百姓于不顾之人!” “若能助你成了大事,想来这江山社稷,当会国泰民安吧!哈哈哈……” 这是个慈善家啊。 是以家国天下为己任的人。 被这样的人托付了,感觉肩头上的担子有些沉啊…… 家里有一堆“前朝余孽”,叶羽当然想过有朝一日兴兵起义,自立为王,只是他一直觉得至少要发展个三五年的才能有放手一搏的能力。 如今得了许员外相助,这个时间被缩短了无数倍。 “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叶庄主,叶贤侄,就是老夫为女儿精挑细选出来的女婿!” 这是叶羽第一次参与政治联姻,老实说,心情有些复杂。 而这场介绍同时也向外界传达出一个信号——许家员外郎,与叶庄叶羽联手了。 不知订立的是什么协议,也许只是叶羽利用机关之术,保护许员外免受匪患之忧。 也许…… 不,两人都是遵守律法之人,应该没有理由行那犯上作乱之事…… 在接受宾客掌声后不久,叶羽就借口庄中有事,和初晴辞别许员外。 “既是定了亲,叶庄主可要尽快将聘礼送上才是啊,哈哈哈……” 是吧?要娶这位许小姐,可真不容易啊。 要以这座黄湾城作为聘礼啊。 只是,在正式起义之前,叶羽还有一件事情要做。 瞒了她们这么久了,也是时候坦白了…… 回到叶庄已是深夜,众位女生都还没睡,等待着叶羽的归来。 伴随着脚步声,叶羽出现在她们的面前。 可映在她们眼里的叶羽,却是面色沉重。 他面色沉重地看向楚华裳,楚华裳像是心有所感。 轻轻地,对着叶羽点了点头。 “我要跟你们说一件事情。” “这件事情,过上不久,庄内的绣娘和长工们也都会知道。” 是时候向所有人坦白了…… 楚华裳的身份。 第108章 坦白 “夫君应该是没有吃好,家里还有一些菜,我去给夫君热一下……” 照雪天真地以为叶羽面色凝重是由于心情不好,在许员外家里受了脸色,怨气郁结在心。 那就多吃些好吃的吧,人只要吃饱了心情就会变得好起来的! “不用,许员外家里的饭菜很好吃,临走时还给我送了一份大礼。” 叶羽环视一圈,最终视线定格在楚华裳身上。 楚华裳像是心有所感,轻轻地对着叶羽点了点头。 于是叶羽缓缓开口。 “华裳,倘若为夫说……要助你复国。你意下如何?” “复国?” 发出惊呼声的不是楚华裳,而是冯书雁……她和宋清蕊、雅儿三人至今不知道楚华裳的真实身份。 “对,复国。很抱歉之前一直瞒着你们。”叶羽的视线,依次在冯书雁、宋清蕊和雅儿三人面上扫过。 他知道楚华裳把身份告诉了李小玉的事,并且李小玉面上的表情很是平静……还带着几分“果然如此”的神情。 是吧?飞龙在天,九五至尊卦……这必然是要做出一番大事的。 果不其然,叶羽接下来的话正在她的意料之中—— “华裳的身份,是前朝……是大楚的公主。” “而我是公主的侍卫,照雪是公主的侍女。”初晴补充。 “那我要当潜入皇宫的采花大盗!”宋清蕊举手,发现大家看着她的眼神都很奇怪,于是讪讪地放下手干笑道,“你们……是说真的啊,哈哈,哈哈哈……” “你们之中有谁觉得这大梁王朝很好,不愿担上谋反罪名的……现在就可以出去了。” 叶羽眼神微黯,这番话他只是在说给宋清蕊、雅儿、冯书雁……和李小玉听的。 他不怕她们去通风报信,要解决云王府的军队不过是一发电磁炮的事。 “你们想好,一旦上了这艘船……可就再没有反悔的机会了。” 照雪面上有担忧之色,但还是什么都没说。 初晴脸上则是坚定之色,她早在五年前就明确了自己的信念。 “我早就知道华裳姐姐的身份了,哥哥不用拿那种眼神看着我。” 李小玉朝叶羽微笑,她倒不是站在楚华裳那边……她只是纯粹想帮叶羽。 这个木头脑袋啊,一根筋的,要是没有我在身边还不知道能捅出多大的篓子呢。 何况她不觉得叶羽会输。 在这个全民使用冷兵器的时代,叶羽连电磁炮和重机枪都有了,这还怎么输? “雅儿早就将身心托付给了老爷,无论上刀山,下火海,雅儿都陪着老爷一起去。” 她本就是新律法最坚定的反对者,不论是为了叶羽还是为了她这些年收拢来的苦命女子都没有拒绝的理由。 “好咯,原来大家都是前朝余孽啊,同类就该抱团取暖啊。”宋清蕊尽可能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但那颤抖的声线还是暴露了她,“好吧,老实说我是有一点怕,真的只有一点点……但我是师父养大的。师父没有完成的事,我要替他完成。” “而且我已经把云王府得罪死了,现在解药就你一个人有了,所以你不能赶我出去的……” 宋清蕊可怜巴巴地看着叶羽,叶羽有点想捂脸。 那目光……真的好像一只流浪的小动物啊。 “你呢?” 还有一个人没有表态,那是盯着自己的膝盖,面露纠结之色的冯书雁。 广施馆已经彻底覆灭了,冯郎中听说已经到了云中县,她不管是留在黄湾城重新把医馆开起来还是到云中县寻冯郎中都可以的…… 她是有后路的。 谋反……一旦被抓住,那就是毋庸置疑的死罪来的。 但是…… 已经……舍不得离开了。 “当初,书雁举目无依之时,是羽哥哥收留了我。如今羽哥哥既是做下了决定……书雁也唯有支持这一个道理。” 爷爷……抱歉。 请容书雁,任性一次。 “那就是全票通过了。”叶羽默默在心中松了一口气,他原本以为雅儿或者冯书雁会提出反对意见,劝他不要以卵击石什么的。 “但是,华裳有一点疑虑。” 反对意见是有,来自最不可能提出反对意见的楚华裳:“相公在机关一道上的造诣足以震慑云王,自保已是无虞。但要说扩张领土,自立为王……华裳没有怀疑相公能力的意思,只是以叶庄现在这点人手……” 说到这里,楚华裳的眉头,深深地蹙了起来。 “怕是,打下来了也守不住。” “仅凭一个叶庄,当然守不住。” 既然全票通过支持,叶羽也就不再隐瞒:“今夜许员外邀我赴宴,实则是为了同我谋大事。其手下有民兵一千五百余人,在黄湾县里也是颇有声望。与他联手,想来安定这座黄湾城,不必大动干戈。” 古往今来,打下一块地盘之后最好的安定方式就是屠城。 一旦开始,不仅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没有反抗余力,就连世家大族们也只剩下任人宰割的下场。 人们仿佛陷入无间地狱当中,入目所见皆是血腥,再没有人性的善恶良知。 是吧?古代攻城不容易的,总要给抛头颅洒热血的士兵们一点儿盼头。 比如晋升的军功,比如庆功宴上的好酒好肉,再比如“只要大家能进去,里面的钱和人都给你们!” 加上攻城是伴随着死伤的,朝夕相处的弟兄们死在攻城的战场上,将士们总要有个发泄情绪的出处。 这时就算是将军也阻拦不得,不然底下将士就会直接哗变,倒戈相向,就连历史上最能打的皇帝,天策上将也头疼。 倘若对方的援兵及时赶到,与城里的人里应外合,也很容易把攻城一方围殴,一时善心让得死伤惨重,那就划不来了。 可以让士兵好好发泄戾气,消灭城中一切反抗力量,还能搜刮补给,以战养战……屠城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程昱牌肉脯,曹操吃了都说好! 但这不是叶羽想要的。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干掉云王府上的军队,之后烧掉官府,让手持弓弩的兵士占领重要街道,接着再让许员外和他一起发表一番安定人心的讲话……最后再把城中的其他反抗力量尽数剿灭。 至于如何安定人心? 保证会给民众更好的生活,展示足以震慑他们的火力,用道理进行感化,至少给他们画张大饼…… 以及,宣布己方的正统性。 反梁复楚?谁能比叶羽更有资格打出这个旗号? 毕竟,大楚唯一的皇室血脉,早已在叶羽手中! 第109章 大人,时代变了 七月十三日,丑时。 叶庄的长工们全都被无人机的大喇叭叫了起来,配发弓弩,坐上了电动三轮儿,在全副武装的初晴指挥下,往黄湾城的方向驶去。 与此同时,四道橙黄色的光芒掠过天际,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直落入云王府中,掀起轩然大波! 云王早就预料到的,既然叶羽的导弹能落入黄湾城中,没道理不能落入云王府……所以他一直在防备着这一天,将军营分置于东南西北四个角。 四角遥相呼应,无论哪一方遭受袭击,都能在第一时间反应,并且组织反击! 在云王的推测中,叶羽那种“把远隔十七里的目标,精确地进行毁灭”的机关,必然不能连续动用。 要想同时对付四角的军营,就必须出动机关鸟——也就是无人机。 越是精巧的机关就越容易出问题,云王府中布置了数十个哨塔,足以在无人机还没有来到指定投放地点时就将其射落! 如果叶羽用冲锋枪强袭,云王府中也有机动灵活的骑兵与之一战! 云王这两个月一直在以叶羽作为假想敌,并且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然而,当面临实际之时,他发现,他还是想得太过于简单了…… 他一直在研究叶羽,当叶羽就没在研究他? 叶羽的无人机,足以在弓箭的射程之外看清云王府的一切布局! 整整四枚导弹落在云王府的四角军营之中,其爆发出的冲击波足以将云王府整个儿毁灭! 与此同时,一辆11式轮式装甲突击车,轰开了黄湾城的城门! 11式轮式装甲突击车,是陆军快速反应力量的主要突击装备,用于实施快速部署、要域夺控和地面突击,摧毁敌装甲目标、野战防御工事,杀伤敌有生力量,夺占预定地域或目标。 能在高原、沙漠、冰雪地、江河和湖泊等地域使用,具有全天候作战能力。 配备一门105毫米火炮,同时无论是炮塔还是车体,都安装有装甲模块。 整体的防护等级非常高,仅是基本装甲就能防穿甲燃烧弹! 在现代,这辆装甲车能够有效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 在古代……弓箭和刀枪要是能刮花这辆装甲车的涂装,那都算是工程验收不合格! 车上只坐着叶羽、初晴和宋清蕊三人,这两个月叶羽成功教会了她们怎么装填炮弹和驾驶装甲车。 一炮轰开了城门,一炮准确地落在了城中央的县衙所在处。 而无论是军士还是衙役,都还没有见到叶羽的面。 大人,时代变了! “许员外,叶羽前来下聘了!” 叶羽的声音通过扩音设备响彻整座黄湾城,同时城中之人都看到了县衙冒起的熊熊火光。 “当今朝廷无道,苛捐杂税,横征暴敛,日甚一日,敲骨吸髓!使小民愈加困苦,无以安生……” 这是叶羽和许员外约定的暗号,县衙失火即可里应外合,攻下黄湾城! “梁皇获罪于天,昏暗无德,天命殛之,非我小子敢行以臣伐君、举乱犯上之事。当今皇帝朱梁,已尽失君道,不忧念民众、舍弃稼穑,夺农功之业,以敛财货。劳遏民力,丧失人心!” 只不过他们没有约定具体时间,叶羽只说要回庄里做些准备。 所以,就连许员外都没有想到,这一天竟会来得如此突然! “各地烽烟四起,民众诅咒:如梁为日,愿与日俱亡!” 突然归突然,许员外的反应可是一点儿不慢,当即就派人通知城外屯田的民兵,配合叶羽所带来的长工们,抢占重要街道,封锁交通,彻底控制这整座黄湾城! “朱梁罪恶多端、叶羽奉上天之命讨伐,以示天威,以正天道。” 而许员外本人则是带着许柔,在几名近卫的簇拥下,来到城池之外,望着那辆威风凛凛的11式轮式装甲突击车,久久说不出话。 “反梁复楚,即在今朝!” “大楚当兴,叶羽封王!” 城中的居民惊慌着反锁门窗,透过窗子的缝隙察看外面的情况……当看到民兵和长工只是封锁街道,并没有大肆烧杀抢掠时,胸中悬着的大石才总算落地。 “叶庄主……竟能如此神速?” “许员外请进来一叙,与叶羽一同,等候一位贵客。” 云王今夜没在云王府中,率领着数千精骑追踪匪患的下落。 但……想来,他应该已经收到消息了。 叶庄之内的长工足有两百多名,其中没有云王的内应是不可能的。 果不其然,在许员外和许柔进入装甲车的装载仓后,约莫两刻钟……也就是半个小时。 远方由远及近,传来急促的马蹄之声! “叶羽!” 若是寻常,两千杂乱无章的游兵散勇,如何能在数万精兵之下虎口夺食? 但便如火烧连营,便如水淹七军,数万精兵在熊熊烈火和爆炸声中尽数被毁灭! 云王不是蠢人,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他不会让自己的军队有被水火一网打尽的风险。 就算叶羽在他面前展现出了导弹的破坏力,他也依然认为他能完美防御住叶羽的攻势。 可如今,叶羽轻易撕碎了他的防御,攻占了黄湾城,堪称不费吹灰之力! “云王,当今皇帝昏庸无能,暴虐无道,改朝换代已是大势所趋,你又何必苦苦挣扎呢?” 叶羽平静的声音从扩音器中传出,这话不止是说给云王听的,更是说给城中的家家户户们听的。 “满口胡言。放箭!” 云王懒得再和叶羽废话,数千精骑同时摘下了背上的长弓。 而叶羽只是调转炮口。 “初晴,装填弹药。” 105毫米火炮,爆发出雄浑的火光! 仅仅一颗炮弹,就足以让得云王的数千精骑,溃不成军! 弓箭叮叮当当落在装甲车上……也就是这样了,什么都没有发生。 “许仕立!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 云王凭借座下良驹,好运地躲过了这一发炮弹……随即声嘶力竭地吼叫道! 至少也要挑拨离间,让得叶羽孤立无援! 第110章 拿下 “叶庄主,许仕立一片赤诚,天地可鉴!你可莫要受那赵子漠挑拨!” 装甲车里的许员外,几乎是瞬间就从座位上蹦了起来! 既是反了,自然也就不会再称呼云王为殿下,而是直接叫出了云王的全名! “许员外放心,叶羽当然不会中如此浅显的挑拨离间之计。” 对于许员外,叶羽还是放心的。 不仅是他主动找上叶羽,答应出钱出粮出人的这番举动,更是在方才宋清蕊受叶羽吩咐,对他们说“车上座位不够,只能再上两人”之时,毫不犹豫地就让几名近卫返回城中,协助民兵控制街道! 同时袭击了军营和官府,黄湾城内的反抗力量已几近于无。 所以叶羽所要防范的,只有来自黄湾城外,云王所率领的这一队骑兵! 云王手下的数千精骑不愧是训练有素的骑兵,即便经过了一颗炮弹的轰炸,只是短暂地被冲乱了阵型。 死伤上百人,可他们浑然不惧。 “冲过去,从四面八方包围它,将这辆车……缴获!” 尽管威力大得惊人,造型也有些古怪,但云王仍然一眼就看出,这机关应该是投石机一类威力强大的远程武器! 车内坐着的人必然不可能太多,所以只要凭借马儿的速度和人数,就足以将这辆装甲车包围……乃至于,将叶羽生擒! “清蕊,给你个机会。” 面对呼啸而来的数千骑兵,叶羽只是不慌不忙地对宋清蕊说道。 “等一下等一下,我还没有做好准备……” 宋清蕊不停地深呼吸,平复着内心的紧张……和恐惧。 “快点儿啊,再不下车就没机会了。”叶羽催促道。 “我知道……我知道。” 像是为了给自己加油打气似的,宋清蕊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差点儿撞到头。 她出了装甲车,又跃上了车顶,手持两把冲锋枪。 在她的眼中,只有正驱驰骏马狂奔过来的云王,赵子漠! “我……早就想对你这么做了!” 随即,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 火舌喷吐,冲锋枪的子弹毫无保留地倾泻而出! 仅仅几秒钟的时间,离得近的数十名骑兵就如同割麦子一般人仰马翻,纷纷倒下! “射杀她!” 云王知道,此时不能退,绝对不能退……一旦退了,先前的努力就会付诸东流…… 他们已经距离这个铁壳子如此之近了,只差一步就能围困住叶羽! 云王率先张开了弓,那是拉力足有十二石的长弓! 莫说是人体,就是岩石都能洞穿了! 来吧!就看谁能杀死谁! 云王松开手中弓弦,同时他脚下的战马被冲锋枪的子弹打中,翻倒在地。 云王在地面上翻滚着,他确信这样的一箭必然能命中宋清蕊……必然能够将之射穿! 可随即,他双目瞪圆,一瞬间像是被人抽去了身上所有的力气。 不止是他的左侧腰部正在淌血,冲锋枪的子弹轻易洞穿了铠甲……更是因为那根箭矢,不偏不倚地落在了宋清蕊的胸口! 但也就是落在了她的身上,然后就掉下去了。 连她身上那一身古怪的衣服,都没有扎进去…… 箭矢纷纷扬扬落在装甲车上,落在宋清蕊的身上,但没有一根能刺透她的头盔,能射穿她的衣服…… 那衣物是由何等材质所制?竟是连箭矢也无法穿透! “王爷!” “王爷!” 忠心耿耿的骑兵挡在云王面前,用肉身帮他挡住了子弹! “不要管我!冲锋!继续冲锋!”云王大吼道! 在云王府那会儿他就猜到了,这武器必然有极限! 就算箭矢不能射杀她,那长枪和利刃呢! 尽管冲在前方的骑兵被冲锋枪扫中,人仰马翻,后方的骑兵又被翻倒的战马绊倒,难以前进…… 三千精锐骑兵,如今竟是损失了数百人! 反观叶羽一方,唯一的兵卒,还是毫发无伤! “哎呀!好痛!我不玩了!” 防弹衣可吸收弹头或弹片的动能,对低速弹头或弹片有明显的防护效果,在控制一定的凹陷情况下可减轻对人体胸、腹部的伤害。 但弓箭上的动能仍然打得宋清蕊生疼,更别说防护较为薄弱的手足处。 两把冲锋枪的子弹尽数打完,宋清蕊把它们重新挂回了腰间。 然后从多功能口袋里,摸出了几颗土制手雷…… 云王的猜测没有错,冲锋枪的确是有极限的。 可情急之下,他还是算漏了一点。 宋清蕊能动用的武器,远不止有冲锋枪! 此时的骑兵距离宋清蕊已是不足三十步,但他们无法再控制手里的缰绳。 土制手雷一颗接一颗地被宋清蕊投出,无情地收割着骑兵们的生命! 马儿受惊地乱窜着,撞在装甲车上……连一丝都没能撼动。 “清蕊,进城!”叶羽的怒吼从装甲车里传出来,如此近的距离没办法把宋清蕊放回车里了。 好在宋清蕊是身法点满的逃跑高手,听到叶羽的话二话不说跳下车,摘下了背上的ak-47自动步枪。 步枪和手雷开路,宋清蕊笔直地往城内跑。 “抓住她!杀进城里去!” 云王的眼睛通红,军营里的数万精兵全军覆没不说,如今三千精锐在他面前损失上千人,而对方甚至没能损失一兵一卒! 这等惨败,任谁都会接受不了! “别急啊,现在是我们的飙车时间。” 长枪和大刀打在装甲车上,连装甲车的涂层都没刮花。 有勇猛的力士挥舞铜锤,砸在装甲车上……结果,反而是他自个儿被反震之力掀下了马。 叶羽有条不紊地切换档位,装甲车开始移动。 毫不留情地,从人马的身上碾过! 这是能战胜的吗? 此刻,云王的心中只剩下了这一个想法。 宋清蕊拿着步枪守在城门之外,不断收割着想要冲进城的骑兵们的生命。 这武器和挂在她腰间的那两把一样,应该是有极限的…… 可那又怎么样?谁知道她身上还有多少武器? 装甲车横冲直撞,不时开炮,城门处宋清蕊手中步枪火焰喷吐,不时扔出几颗手雷。 周遭一片血流成河,三千精锐已死伤过半。 “云王大人,您的伤势……” “撤兵……撤兵!” 要抗衡这辆机关车,唯一的办法就是提前布置下陷阱。 只能先撤退了……只能暂时将这座黄湾城,拱手相让! 剩下的骑兵汇聚在一起,护送重伤的云王离开此地。 叶羽试着再开一炮,殿后的几十名骑兵以身躯替云王挡住了炮弹的冲击。 被骑兵背着的云王猛地喷出一口鲜血,但仍然死死地吊着一口气。 没能杀掉他啊…… 也不算太糟。 至少,这座黄湾城,归我了。 第111章 上任鹅城! 七月十三日,卯时。 无人机在黄湾城里的街道上穿梭,叶羽的声音响遍大街小巷。 大致意思是让城中居民都起床,前往城中被烧焦的午市门口。 黄湾城是海陆交通的枢纽,城中的常驻居民足有上万,城中也只有砍头杀人的午市能作为广场,容纳全城的人口,听叶羽训话。 上万民众聚集在一处,那场面真是颇为壮观。 这还只是黄湾城内的人口,要是包括城外的各个村落,整个黄湾县加起来,总数能有四、五万之多。 自己以后就是这黄湾县的父母官了啊。 叶羽心中有些感慨,老实说作为一个科研宅男,他不擅长处理家长里短,更不想每日应付这些有的没的交际场面。 开弓没有回头箭,拼了! 叶羽很紧张,下边的人看着全副武装的叶羽也很紧张。 那可是数万精兵啊!一晚上就没了。 能在那场爆炸之中存活下来的只有寥寥数千,大多都被投降收编,不愿投降的也被无人机的机枪射成了筛子。 叶羽花了一个时辰清扫城内外剩余的反抗力量,之后才把装甲车开进城,站在装甲车顶上面向观众。 惊慌、惶恐、畏惧、惴惴不安…… 能眼皮子都不眨地收割上万人的生命,在黄湾城百姓们的心里,叶羽就是如同最可怕的山匪那般的杀神。 一些人早已打算举家搬迁,一些人怀里还揣着银票,一些人则是目光中流露出几分希望,毕竟叶羽从入城到现在都没怎么伤害过他们…… 民兵持着长枪、大刀和弓弩,在叶羽身周维持秩序。叶羽清了清嗓子,试了一下扩音的效果。 “咳,各位,你们好,我是叶羽。” 叶羽在口袋里掏啊掏,掏出楚华裳为他写的演讲稿。 “告诸位父老乡亲: 先帝已逝,朝堂未安。外敌环伺,内有党争。 今皇帝昏聩无道,朝廷腐败不堪,苛捐杂税,横征暴敛,致使百姓寒不敢衣,饥不敢食。民有斯厄,而莫之恤。” 众所周知,王朝处在历史循环中,每个朝代都建立在前朝的废墟之上。 而敲响王朝丧钟的,往往是揭竿而起的起义军。 “现如今,天下饥荒,饿殍遍野;天盛暑热,人尽寒心;野无青草,粮食并尽。民不聊生,生灵涂炭。” 其实现在还没到那程度……到秋天就差不多了。 赋税翻了三倍,怎么能收得上来?就算勉强收了上来,粮仓空乏的百姓们又怎么能活得过这个冬天? 更别说接下来的两个月,万一发生了旱灾、虫灾或是洪涝…… “再如此下去,必将百姓饥乏,人相啖食,白骨委积,江淮间空尽!” 叶羽心说这写的还真有够夸张的。 “朱梁犯上作乱,窃居国位,本就无道,如今更是横征暴敛,置天下苍生于不顾。今叶羽不才,愿以绵薄之力,光复大楚,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嗯,接下来就该要钱了。 能居住在城里的都是有识之士,不会轻易被叶羽的话语煽动。 说的什么光复大楚?不就打个旗号而已?还不就是想要趁乱而起,拥兵当皇帝? 可叶羽接下来所说的话,却是让得下边之人,听得面面相觑。 “今我大楚百姓,应反梁之敝,与民休息,凡事简易,禁罔疏阔。” 城中百姓原本以为叶羽如此霸道嚣张,军营官府说炸就炸,就算不屠城劫掠,也总要强取豪夺,搜刮钱财,至少也要过一把当皇帝颐指气使的瘾…… 这人大动干戈把云王的军队全都赶跑,又一大清早地把所有人叫到这里来……结果告诉他们要“反梁之敝,与民休息”? 大哥,你养军队不要钱的吗? “海内虚耗,户口减半,羽知时务之要,故轻徭薄赋,除田租税之半,与民休息。” 这话是什么意思? 大楚境内的百姓,都能免一半税赋! 原本每家每户按人头收税,一人一两银子的赋税,如今只用缴纳五百文! “今大楚初复,当修明政治,以德化民。城中若有不公之事,尽管上呈……羽自当决断。” 简而言之,黄湾城换了一个新县令,换了一尊保护神。 这位新县令说要光复大楚,说要修明政治,说今秋的赋税能减半。 管他是大梁还是大楚呢!能赋税减半的皇帝就是好皇帝! 接下来还有一部分,是楚华裳自证身份,讲述生平,讲述梁皇那日杀进皇宫手段多么残忍,讲述她流浪三年看遍民间疾苦,如今大楚光复有望定不会再让这些事情再度重演…… 叶羽念了一半,把演讲稿揉作一团。 什么正统啊光复的,这个时代又没有dna鉴定,说自己有多么可怜别人就会相助你吗? “诸位,接下来的,是叶羽的几句心里话——” “诸位,我叶羽上任鹅城……不是,上任黄湾城,只做三件事!” “公平!公平!还是tm的公平!” “帝王、侯爵、将军、丞相,难道是天生的吗?让我们联起手来,攻击无道的人,诛灭暴虐的朝廷!” “推翻梁朝暴虐统治,拯救正统大楚盛世!” 嗯,旗号还是要打的。 下边的人鼓掌、欢呼……然后就各回各家了。 一脸懵逼的来,一脸懵逼的回,唯一有用的讯息就是黄湾县换了个人当家做主,今秋赋税减半。 那……他们还有什么反对的理由吗? 好!光复大楚,人人有责! 也就是叶羽那日炸的军营之中,有些是将士的家属,哭着嚷着要找叶羽报仇……叶羽也不客气,当场射杀就是。 一手胡萝卜一手大棒,相当于告诉黄湾城的百姓们“只要跟着我叶羽,不想着与我作对就能过得很好”。 好在云王府的数万精兵基本都是云王自带的,跟他出生入死打天下的弟兄,黄湾县本地的新兵很少。 五天过去了,黄湾城基本平定,就连城外的百姓都知道如今黄湾县里变了天,大小事务不再是由黄县令,而是由叶庄主做主。 而就在七月十八日这天,从城外传回一个消息。 重伤的云王在黄州太守府,召集全黄州的将领来太守府议事。 集结全黄州的军队,讨伐反贼叶羽! 第112章 闻风而降 七月十八日,从城外传来了不太好的消息。 重伤的云王在黄州太守府,召集全黄州各个郡县的将领来太守府议事。 集结全黄州的军队,讨伐反贼叶羽! 毕竟这是反贼势力第一次取得一座城池作为根据地,吸引了不少迫于无奈被逼上梁山的山匪前来投奔。 说是山匪,其实连人都没怎么杀过。 还是那句话,百姓能吃饱饭,谁会想着造反? 不尽快整治不行,听闻在短短五天时间里,叶羽手下的兵卒已经突破了三千之数。 楚华裳在公开场合露面,讲述了自己的身世,确认了自己的正统性,各地不少前朝旧部想着过来投奔。 不仅是反抗势力,听说在邻近的几个县,也有不少为了能赋税减半,拖家带口连夜往黄湾县赶的…… 真就如“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民众自发地拥护叶羽为王。 因此云王才主动散布出这个消息,目的不止是警告叶羽,更是要遏止这股愈演愈烈的势头! 听闻这个消息……叶羽不惊反喜。 不是,小老弟,你什么实力啊? 上次的苦头还没有吃够吗?居然还妄想讨伐我? “攒了足足两个月才充满一发……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听闻这个消息的叶羽只是回到了黄湾城外十七里的军事堡垒里,独自进入了控制室。 军事堡垒的外壳还安装了太阳能板,平日可以把太阳能转换成电能。 尽管如此,还是用了足足两个月才把蓄电池组给充满。 “既然你主动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可就不要怪我千里追杀你了。” 云王,始终是叶羽的心腹大患。 凭古代这点技术跟叶羽的装甲车、无人机打得有来有回,这是人可以办到的? 要是让他摸清了叶羽的虚实,或是知晓了这些武器的工作原理……哪怕让他知道冲锋枪的弹匣一次能发射多少发,对叶羽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威胁。 要不是有军事堡垒,叶羽对上云王的胜算也就五五开,根本不可能如此轻易地就战胜他。 也是因此,尽管这一下很珍贵,但叶羽必须要用。 “要是你连这一下都能躲过去,那我没什么好说的了。” 设定好坐标,叶羽毫不犹豫地点击发射。 两轨接入电源时,强大的电流从一导轨流入,经滑块从另一导轨流回时,在两导轨平面间产生强磁场,通电流的滑块在安培力的作用下,弹丸会以很大的速度射出。 轨道电流间相互作用的安培力,把弹丸以超过三马赫的速度发射出去,最远可达到二百公里。 唯我超电磁炮永世长存! 那一天,在发射轨迹上的人们,都看到了一道橙黄色的流星,大白天的从天空中掠过…… 跨越三百里——也就是一百五十公里的距离,降落在黄州太守府之中! “要是你连这一击都能躲得过……那算你命大。” 按下确认键,叶羽吹了个口哨。 对叶羽而言只是按下按钮的事,在整个黄州可是掀起了轩然大波! 云王原本把这个消息散布出去的用意,是想大张旗鼓,逼迫叶羽做出让步……毕竟一个县的人口,老人小孩全都算上也就几万人,他拿什么跟云王的军队拼? 散布流言,让得黄湾城内人心惶惶,军队无心恋战,是兵家的惯用手段。 他想知道叶羽的回应,想知道叶羽是想逞强负隅顽抗,还是做足了准备。 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檄文,只等大军集结之际就发往黄湾城,对叶羽正式下战书—— 可他没有想到,叶羽的回应居然如此坚决……来得如此之快。 这是以超过三马赫的速度,跨越三百里的距离精准落进黄州太守府里的回应! 这一枚炮弹不仅把黄州太守府内的建筑尽数摧毁,黄州太守及一众官员死于非命…… 同样被摧毁的,还有闻讯而来的,诸位将领的自信心。 这尼玛谁能打得过啊! 一打听,人家有一辆机关车,一炮过去别说城门城墙了,山头都给你轰平。 再一打听,人家占了黄湾县之后非但不屠城,还赋税减半。 哦,原来前朝大楚流落在外的公主跑到那儿去了啊。 那是反贼势力第一次拿下一座城池作为根据地,原本各个将领已经决定要联起手来,好好给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反贼首领吃些苦头。 现在一看……恐怕他们的军队一旦集结起来,叶羽的炮弹,就会瞬间落入他们的军营里! 分散行动?连云王的三千骑兵精锐都没办法拿那辆装甲车怎么样,他们分散行动管个锤子用? 更不用说,叶羽在发射完电磁炮之后,直接写了一封书信,派使者呈给了黄鸣郡的郡丞。 信上的内容很简单—— 择日出兵,攻打黄鸣郡城! 这回可就不像攻打黄湾城这般温和友善了,他手下的军队也总要吃饭的不是?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前几天叶羽签到,获得了“装甲车专用柴油x1吨” 燃油放着会蒸发的对不对?虽然他的系统背包好像没有“蒸发”这一概念—— 总之,要在九月收取赋税之前,尽可能地扩张领土。 这样才能在九月征收更多的税……啊不是,是把“轻徭薄赋,除田租税之半,与民休息”的恩惠,施及给更多人。 当11式轮式装甲突击车,轰开了黄鸣郡城的城门时,黄鸣郡丞高举双手迎出门外,宣布归降。 黄州太守郑云死在了电磁炮的炮弹之下,黄州一十三郡群龙无首。 在叶羽的火力震慑以及税赋减半的诱惑之下,在楚华裳皇室正统的号召之中,竟又有六郡,闻风而降! 剩余六郡,也被叶羽用火炮轰开了城门,无人机搭载土制手雷洗地,之后弓弩手收割。 电动三轮儿被叶羽改装成了运兵车,叶羽坐在装甲车里,带着上千弓弩手,每次出征也就花上两三天。 完全没有对峙,攻城,僵持不下,找寻破绽,攻克或是补给不足而撤兵这些过程,叶羽只是带着人过去,轰开城门,消灭军队,控制街道,发表讲话……其实大家都挺欢迎这位能带给他们赋税减半的新王的。 在叶羽轰开了第四个郡城的城门之后,剩余的两个郡根本不用叶羽去轰,城门自个儿就从里面打开了…… 连叶羽本人都没想到会有这么顺利。 短短一个月,叶羽统一了整个黄州。 第113章 权力让人腐化 “你是说,数万精兵一夜之间葬身火海,三千骑兵精锐没能打破那辆机关车?” “是。” “然后你就这么狼狈地重伤逃了回来,甚至没能重整旗鼓报仇雪恨?” “是。” “黄州太守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被刺杀,黄州太守府被毁,这人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一统黄州全境?” “是。” “废物!” 高坐在大殿之上,身着龙袍的高大身影几步奔下台阶,一把揪住云王的领子,把他从地上提了起来:“那你回来做什么?屡战屡败,数万精兵都给你挥霍完了,黄州你也没守住!” 云王没有辩解,因为这是事实。 他驰骋沙场二十余载,第一次经历这样的惨败。 他小瞧了叶羽……更没想到他竟然会万众归心。 “黄州是朕给你的封地,封地没了你就该以死谢罪!” 身着龙袍的高大身影还在痛骂,唾沫星子都喷到了云王的脸上。 不对,他不再是云王了,暴怒的君王刚刚削去了他的王位。 “赵子漠,你想让朕怎么处置你?啊?怎么处置你!” 痛骂已是不够解恨了,朱梁抬起拳头,一拳轰在赵子漠的脸上! 一拳接着一拳,直把赵子漠打得口鼻鲜血直流。 “皇哥哥,不要这样……” 朱玉瑶有心想要阻止,却被朱梁袖袍一甩,狠狠推在地上! “犯了错儿的是我……别拿玉瑶撒气。” 赵子漠第一次还了手,他接住了朱梁的拳头。 “你这叫犯错吗?朕诛你九族都不为过!”朱梁双目一瞪,“松开!” 朱梁打不过他,他要是想,可以轻易捏断朱梁的喉骨。 但赵子漠还是乖乖松开了手,任由朱梁的拳头落在他的身上。 天下九州,他们四个分别替朱梁镇守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角,抵御四方来犯之敌。 如今,东南角处的领土尽失,一州之地落入敌寇之手。 朱梁说的没错,这罪名,诛他九族都不为过。 “马上就秋后了,匈奴南下,南蛮北上,东夷西胡,现在又多了个叶羽!四处需要出兵!你让朕如何抗衡?啊?如何抗衡!” 东夷、西戎、北狄、南蛮,从古至今都对中原华夏富饶之地虎视眈眈。 虽说各个朝代对他们的称呼并不相同,他们自个儿称呼自个儿的方式也千变万化……但有一件事情是可以确定的。 他们对中原富饶之地觊觎已久,每年秋天都会不约而同地来抢粮,简直像是把中原当成了他们的粮仓! “黄州各地都有我留下的人……截断粮道,往水源投毒,火烧粮仓,暗杀……怎么都能给他制造些麻烦的……” 云王喘着粗气,露出染了鲜血的白牙。 “何况,南蛮北上之事,现在可轮不到我们头疼……” 只要待南蛮北上,我等再出兵,南北夹击…… 他只有一州之地,守不住的。 赵子漠的话尚未说完,脸上便是又挨了一拳。 这一拳砸在他的眼睛上,直把他的眼眶砸得乌青。 也把他尚未说出口的话,砸回了肚子里。 “我让你说这些了?我问的是今秋少了整整一州之地的赋税,国库里会少掉多少银子!” 想到这里,朱梁立刻看向身边的太监:“传令下去,让各州开始收赋税!从现在开始收!粮食没有成熟也得收!” 呵……叶羽能万众归心,不是没有原因的。 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勉强站着的赵子漠踉跄着,身形已是摇摇欲坠。 而穿着华贵龙袍的朱梁,却只注意到他唇边的那一抹浅笑。 “你笑什么?” “回皇上,臣精疲力竭,唯有苦笑……” “苦笑?我看你是在嘲笑!” 朱梁一巴掌扇在赵子漠脸上,直把他打得站立不稳,跌倒在地。 “罪犯赵子漠,下不得民心,令反贼势大;上目无尊长,蔑视君威。天怒人怨,罪无可赦。当押入死牢,秋后问斩。” 朱梁一甩袖袍,双手背在身后,暴君般冷漠。 他也的确是一位暴君。 “哥哥不要!”朱玉瑶赶忙替赵子漠求情,“云叔叔一时过失,罪不至死,不如给他一支军队,让他戴罪立功……” “给他军队?给他军队继续吃败仗吗?”朱梁不耐烦地一脚把朱玉瑶踢到一边,“朕把军队给了他,让他戴罪立功,那又有谁来保护朕!” 赵子漠趴在地上咳嗽着,只觉得呼吸都很困难。 他没想到,叶羽的机关车没能射杀他,那远隔三百里的一记投石没能砸死他,如今竟是要死在当年的结拜兄弟手里。 朱梁啊朱梁……当上皇帝的这三年,你到底都经历了什么? 那个意气风发,战无不胜的戍边大将军,又跑到哪儿去了? 他怀着一丝希望回到京城,盼着朱梁能一如当年,对他说:“不就是一场败仗吗?重整旗鼓再来就是!你我兄弟联手,就是这天下的皇位都可坐得!” 可赵子漠让朱梁坐上了这皇位,朱梁满脑子就只有他的皇位。 权力真的可以腐蚀一个人的心气,拥有得越多就越是怕失去。 “叶羽不过是一介反贼罢了,况且现在是南蛮北上、倭寇进犯的日子,有南蛮部落和倭寇牵制着他,应该掀不起多少风浪……” 北方的匈奴、西边的胡人、南边的蛮夷,还有海那边的倭寇,都是要用兵的地方。 朱梁在战略上比不过赵子漠,但他也是打过仗,做过将军的。 他知道海那边的倭寇有多么狡猾,知道南蛮百越的蛇虫鼠蚁有多么恶毒。 听闻南蛮之地诡异邪恶,还有把动物的肢体内脏,移植到人体身上的! 这些年,南蛮之人没少打中原的主意,骗取中原百姓,残忍地挖出内脏血肉,生生吞食! 至于叶羽……什么前朝皇室?前朝的皇室血脉早都被我杀完了! 占了黄州正好,还省得老子拨款出兵了! 八月,是匈奴南下抢粮、南蛮百越入侵的时节。 秋收冬藏,便是暂且将黄州给了他又怎么样! 说不定他会被南蛮打得溃不成军,说不定各方反贼势力闹内讧,等不到开春他就自行瓦解分裂了! 要是他真的抵御住了南蛮,防备住了倭寇,到开春时节仍然如同铁板一块…… 到时再发兵也不迟! 第114章 治理之道 在打下黄州之后,叶羽没再乘胜追击,反而是回到了黄湾城十七里外的军事堡垒,与民休息,休养生息。 一方面是黄州现在的工业化等级还处于弓弩时代,军事堡垒没有足够的火力,弹药打一发少一发,想这样趁势而上打到京城不太可能。 一个云王就够让叶羽焦头烂额了,听说这样手握重兵的强者还有三个。 加上黄州与京城之间有一条大江阻隔,大江把九州之地分为南北,也阻塞了叶羽一路向北打到京城的道路。 军事堡垒里没有船只,叶羽总不可能驾驶装甲车横跨大江。 汽油和弹药的储量明显不足,在没有稳定供给来源的情况下,叶羽总要留存一些,有备无患。 另一方面是……管理一个州的地盘,真的没有那么简单的。 民生政治,家长里短,平衡各方……人心可比接电线复杂多了。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可叶羽第一次当官,不知道该朝哪儿发火。 之前他的管理经验仅限于管理一支十多人的研究小组……骤然让他管理一州之地,着实是有点难为他了。 别说一州之地,就是一座城池都有点困难了。 原本叶羽的打算是打下黄鸣郡就暂且收手,发展工业化,至少有了弹药的补给线再继续浪……是扩张地盘。 六郡闻风而降,趁着弹药和燃料都很充足,叶羽顺势把另外六郡也给打了下来。 现在谁都知道黄州迎来了一位新王,这位新王可比云王好说话多了,不屠城不征兵还让全黄州今秋的赋税通通减半。 叶羽装模作样地发表了无数通讲话,表示云王的军队已经暂时被打跑了,是时候恢复正常的秩序与民休息了,在此诚招各行各业有识之士共同促进黄州繁荣发展,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欢迎有才之士踊跃报名,争取让黄州的百姓们都能回到之前欣欣向荣的生活…… 不得不说,楚华裳的文学功底很不错,让原本人人自危神经紧绷,未来一片渺茫的百姓们,顺利避免了哗变的危机,实现了平稳过渡。 在连续击退了两次大梁在两州交界集结的军队之后,人们的口中已经没有皇帝了,有的只是黄州的“叶王”。 望着台下的山呼海啸,叶羽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一堆头绪如同乱麻不知道应该从何捋起。 云王那家伙不知道是死是活,但他留下的后手给叶羽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还是那句话,叶羽没有足够的人手,尽管在机动性上没什么问题,三五天就能带兵出现在黄州的各个角落……但要是有人蓄意搞破坏,放火投毒搞得人心惶惶,叶羽根本阻止不了。 这些人都是云王的死士,对云王忠心耿耿,就算豁去性命不要也要给叶羽,也要在黄州境内造成一些混乱。 好在,在短暂的慌乱之后,楚华裳就立即想到了对策—— 这事情本来就用不着叶羽去管,叶羽只需要在外敌入侵面前保障民众的安全就够了。 官府衙役是干什么吃的?地主豪绅又是干什么吃的? “诸位,很高兴你们能光临这场宴会……” 在楚华裳的建议下,叶羽邀请了全黄州所有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各个郡的郡丞、各个县的县令、那些在地方一呼百应的富商巨贾,来到黄湾城。 依次开了好几场宴席,所做的不过是展示武力和示好。 黄州好,大家都好;黄州不好,大家的日子都会过不下去。 有叶羽的装甲车在,没有外力可以动摇黄州的和平,但黄州内部的和平,显然不是叶羽一个人可以促成的…… “所以,请官府在这段时日加紧巡逻,揪出内应,给予制裁……也请各位豪绅协助我们,配合官府的工作。” 本就该由官来治民,哪有让军来治民的道理? 雄踞黄州的世家大族们能经久不衰,自然是深谙见风使舵的道理,云王大军已灭,剩下的不过是些小毛贼,正好用来给自立为王的叶羽纳一份投名状。 “相公,你愿不愿意相信我?” “愿意啊。”叶羽莫名其妙。 “那黄州的大小政事,还有黄湾县的内政,就都交由华裳来管,好不好?” “别闹了,治理城池不是过家家……” “我是认真的。”楚华裳抓着叶羽的手臂摇啊摇,“要是华裳治理得不好,任凭相公处置。好不好?” 叶羽沉默了许久,缓缓点头吐出一个字:“好。” 于是这段时日,楚华裳彻底揽下了原本属于黄州太守的工作,各式公文堆积如山,又被她处理得井井有条。 虽然叶羽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初晴,毙了他。” 这段时间来到黄州投奔叶羽的不少,有无处可去的流民也有大楚的前朝旧部,叶羽原本会担心会出现问题,云王说不定会在军中安插内应……然而楚华裳表示,这些完全可以放心交给她。 她冷着一张小脸端坐在高台上,几句话就能判断出前来投奔之人的善恶忠奸。 就跟有特异功能一样——至少在叶羽眼中是这样,不仅公正无私明断是非,让得百姓民众都能满意,还能在短短几句的交谈里,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和才能。 不仅天赋异禀还勤奋努力,加班到深夜还在批改公文。 叶羽曾经开玩笑式地问过她,在玉溪村的初次见面,是不是就认出了他的技术不凡,能够助她复国,这才主动袒露真容选择叶羽—— “才不是呢,华裳一开始只当相公脾气和善,又有责任心,是个顾家的好男人,不像是会随意打骂妻儿的,这才奋不顾身地跟相公走。” 楚华裳回忆着当日的场景——也只有在叶羽面前,雍容华贵的公主殿下才会重新变回那个天真烂漫的楚华裳:“那时的华裳心里想的,无非是找个良家人,好好过日子。像这样处理一城政务,根本不敢去奢想。” “现在呢?”叶羽轻柔地把楚华裳抱进怀里,“现在你心里想的,又是什么?” “现在……华裳变得贪心了。” 楚华裳靠在叶羽的怀里,头发轻轻在叶羽胸口上蹭了蹭。 “华裳想看到大楚王朝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想看到百姓五谷丰登,国境之内天下太平……” “想看到相公有朝一日坐在那龙椅之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便是要将生命之火燃尽,也再无遗憾。” 第115章 在各自的领域发光发亮 “公主殿下,微臣的意思是说,目前黄湾城中局面长期趋势一片向好,但不排除一些不稳定因素,需要继续监督,严格把控,形成一个平稳过渡,争取让秩序安定、百姓祥和……” “周大人说的情况我大致了解了,”楚华裳低垂眼帘,随意翻动了几下桌面上的文件,“不过增加衙役奉钱这件事情,你不应该直接来找我。” “雅儿小姐整日不是忙着谈生意就是忙着照顾那些外来人,叶王大人又一天到晚不露面。只有公主殿下您是明白人,咱们……一块儿商谈商谈,谋划谋划嘛,对吧?” 还想把我也拉下水了?楚华裳心头暗笑。 黄州不是铁板一块,有像许员外那般将生死置之度外,心系家国社稷的慈善家,也有借机生事敛财,只想利用机会好好发上一笔的自私之人。 说不上大奸大恶,但也不该提倡。 “我还一天到晚不露面了?” 还没等楚华裳想好回复,门外突兀传来一个不太友好的声音。 “衙役奉钱之事,自大楚建朝以来就是如此,不好变动。”楚华裳抱歉地对着这位周大人笑了笑,“周大人若是没有别的事就先请回吧,我与叶王殿下有要事相商。” “好……好。”那人讪讪告辞,顺手把大门给带上了。 “一天到晚正经事不做,净说些冠冕堂皇的话,想着动些歪脑筋。”见大门关上,叶羽毫不客气地坐在楚华裳对面,“察言观色、溜须拍马、欺上瞒下是一把好手,一个问题绕三五个弯都说不清,成天就想着如何多牟些利,你留着他干嘛?” “华裳也不喜欢这种人,但他在治理江宁县的成就确实不错,而且在某些方面很好用。”楚华裳嘴角露出笑容,像一只妩媚的小狐狸,“呐,整日不露面的叶王殿下,今日特地来找华裳,可是有要事相商?” “就不能来看看你了?”叶羽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发。 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共同发展才是硬道理。 叶羽自认,要是换了他,做得绝不会比楚华裳更好。 他是个科研人员,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玩不来弯弯绕这一套。 “相公,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圆房啊……” 楚华裳对于这点一直颇有怨念。 嗯,含糊其辞也是有可取之处的嘛哈哈哈—— 忽略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理论上人类一次性吃一千万根香蕉也是致死量。 所以不管是砒霜还是鱼腥草,倒进河里最坏的结果也就是让人腹泻头晕。 这段时间“骑驴郎中”的传说再度风靡黄州,那是原本已在云中县定居,最近奔波于黄州各地的冯郎中。 他本就是游方郎中,在黄湾城定居之前,在全国都流传有他的事迹。 哪里发生了大规模的疫情哪里就有他,黄州各地大小官员都知道这位的身份,都不好得罪。 一个游方郎中倒是没有什么,关键就在于他多年前领养的那个孙女…… “好,好啊……我家姑爷现在出息了啊……” 当年还只是个不得志的穷秀才,为了几两银子和冯郎中讨价还价。 如今已是摇身一变,成了统领整个黄州的叶王! 见得叶羽此番变化,冯郎中又是喜又是忧,喜的是如今叶羽地位显赫,冯书雁作为他的妻子,身份自然也会水涨船高……忧的是叶羽家中娇妻不少,前些日子又和许员外家中的女儿定了亲…… 书雁在他家中,难保不会受到冷落。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是古今通用的。 这个疑虑在重新见到冯书雁之后才打消了几分,中医讲究望闻问切,冯书雁的面色红润,至少不像是备受冷落连饭都吃不饱的样子…… 只不过…… “你们……还未圆房?” 在给冯书雁把过脉,冯郎中瞪大了眼睛。 冯书雁不知应该如何解释才好,本来她在叶羽家里只是暂住,一直保持着友人以上恋人未满的关系,尽管有些亲昵行为,但一直没有进行到最后那一步…… 羽哥哥现在的身份已是今非昔比,要是放话出去要纳妾,恐怕黄州几个世家都会争先恐后地,把自家的大家闺秀送过去吧? 就算没有放出消息,也有许多员外郎想要效仿许员外,与叶羽结成亲事了。 只是叶羽一直以“家中妻室已足够,不愿再多添一房,况且如今天下未定,哪有心思考虑儿女情长”为理由,将这些联姻的书信一一回绝。 可能再不说清楚……就来不及了。 所以,再不趁着近水楼台,和羽哥哥把关系定下……可能就晚了。 华裳、初晴、照雪,还有后来居上的雅儿,确定关系的妻室已是有了四房。 也许哪一天,“暂住”就到了期限了。 必须要在那一天来临之前……确定彼此的心意。 为此,冯书雁甚至请教过照雪,叶羽平常喜欢什么样的情调…… 初晴每日跟随楚华裳往返黄湾城和军事堡垒,宋清蕊则是跟在叶羽身边。 唔,记得他说过,能住在那颗蛋里的,都是他的妻子来的…… 所以我算是什么?也是他的妻子吗? 想起那日把叶羽扑倒,在他怀里嚎啕大哭的那一幕,似乎从那一刻开始,每次想到他心里都会充满勇气。 有勇气对赵子漠那个混蛋扣下扳机,有勇气干掉那么多骑兵眼也不眨。 有勇气出现在所有人面前,在高台之上在他的身后迎接山呼海啸。 他是王啊,是统一了整个黄州的王。 之后还会统一苏州、庐州、扬州,统一整个南方……成为这天下的皇。 宋清蕊很胆小,但只要在叶羽身边,她就会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很奇怪对吧?就连师父都没给过她这样的感觉。 “我们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啊。” 所以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对不对?你不会像师父那样有一天突然离我而去的对不对? 宋清蕊不知道应不应该把这句话问出口,她只希望这样的日子能一直持续下去。 “用一流的服务创造客户价值,提升客户满意度;构建服务经营管理体系;构建服务体系的总体设计,包括技术设计、组织设计和场所设计;还要把握市场定位,满足顾客的个性化需求,提升服务质量……” “应对市场变化的需求与供给,这包括对供给和需求的匹配管理、排队和模拟方法、服务质量管理、服务生产率及绩效评估……” 黄州的内政交给了楚华裳,经济则是交给了雅儿。 雅儿这段时间和李小玉走得很近,基本是去哪儿都要带上她,在堡垒里也要和她黏在一起。 李小玉那看似灵机一动实则一针见血的观点建议,每每都能让得雅儿赞叹不已。 对于市场动向的预测之准,更是让得雅儿惊为天人。 来自现代的经济学知识加演算未来的能力是无敌的。 李小玉在心里想。 第116章 土豆土豆,我是番薯! 楚江对岸传来消息,大难不死的云王——现在已经不是云王了,罪犯赵子漠,在犯下滔天大罪后逃回京城,被押入大牢,秋后问斩。 梁皇没有集结大军派遣部将对付叶羽的打算,也没有调兵北上抵御匈奴的命令,只是一如既往夜夜笙歌。 唯一的命令是提前征收赋税,楚江北岸的百姓苦不堪言,有些甚至乘上了船只,不远千里前来黄州,请求叶羽的收留。 对于叶羽来说是件好事,但楚华裳却是忧心忡忡。 “怎么了?” 一次早饭上,楚华裳忍不住地轻叹一声,正好被叶羽听了进去。 “没有……没关系。” 楚华裳摇摇头,露出一个有点勉强的微笑。 “说吧,你万能的丈夫会为你摆平一切的。”叶羽开了个小玩笑。 “嗯……” 楚华裳犹豫着,初晴倒是忍不住开口了:“公主担忧的,是人口的问题。” “如今临近秋季,不少百姓为了躲避赋税,或是渡江、或是跨越州境前来,求各郡县的县官收留。县官们收也不是,赶也不是,公主这才有感而发。” 大梁由于连年征战,人丁稀少,黄州地广人稀,原本收留一些百姓对于长远发展有利无害。 可问题就在于,人数太多了。 举个例子,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叶羽手下的兵卒就已经从三千人扩张到了六千人。 这些人,收了总要让他们吃饭吧?要分给他们田地吧?一个州的地盘哪能养活得了这么多人? 现在还好,还在黄州的承载范围之内。 可若是长久发展下去,人口必然会膨胀到某个极限。 叶羽短时间内又没有扩张领土的想法,到那时候应该如何是好? 谁知叶羽听了这话,却是哈哈大笑! 不仅楚华裳,其他人都不理解叶羽为何发笑。 除了李小玉,她知道叶羽地里种的都是些什么好东西。 “相公,可是能凭借机关之术,解除人口过多的问题吗?” 直觉告诉楚华裳,叶羽有解决的方法。 但理智又告诉楚华裳,叶羽对农业耕种并没有那么擅长,怎么可能快速提高粮食产量…… 难不成,自家相公还会凭空变出粮食不成? “算算日子,咱们家从春天种到现在的那几块地,也都到了收获的时候了吧?” 叶羽是不懂耕种,可他有系统。 “走!吃完饭,我们到地里看看去!” 早饭时间是最近行程匆忙的几位妻子,为数不多的能相互见面,和叶羽说话聊天的时间。 所以叶羽让所有人推迟行程,跟他一同到地里,查看他从春天就种下来的“丰收成果”。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叶羽的种子种得晚了些,所以收获也晚了些。 老实说,对于这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粮食,众位女生原本是不抱什么指望的,就算叶羽从春天就一直在跟她们强调“到秋天我们就不会再缺粮食了”,她们也都只是一笑置之,并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 如今才终于晓得这句话的含金量。 “叶庄”早已更名为“叶王府”,庄上原先的那三十多名长工如今都是叶羽的亲兵! 雅儿和李小玉每次出行都会带着他们,还有一部分绣娘随行。 一麻袋一麻袋的粮食被庄上的长工们从地里挖出来,放在众位女生面前,不仅是她们,就连亲手挖掘的长工都感觉不可思议。 自家的庄主老爷……不,自家的王爷,难道真是天神下凡吗? 要不然怎么会引动神火,统一全境,带给他们好生活,如今更是带来了他们前所未见的高产粮食! “多少?” 看他们把一亩地的土豆全部翻出,装进麻袋和竹筐里,叶羽好整以暇地问道。 “回、回王爷……” 领头的长工——也就是玉溪村原本的村长刘元波,颤声说道:“这一亩田的土豆,经过称量,总共达到了……上万斤!” 这么多?叶羽眉头一挑。 叶羽本职虽然是工科,但对于农业也是有一点了解的。 土豆,又名马铃薯,因酷似马铃铛而得名,是茄科茄属的一年生草本植物。 喜冷凉干燥气候,适应性较强,以疏松肥沃沙质土为宜,生长周期短而产量高。 因种子繁殖会导致性状分离,所以马铃薯最常用的繁殖方式是无性块茎繁殖。 在蓝星,土豆原产热带美洲的山地,16世纪传到印度,继而传到我国,现广泛种植于全球温带地区。 而在这个平行世界,原本也是没有土豆的存在…… 但叶羽有系统啊。 这三年多的签到,土豆足以在系统背包里堆积如山! 这二十亩地的规划,有足足五亩是用来种马铃薯的! 尽管知道马铃薯的标志就是“高产”,但叶羽原本以为,一亩地能出个四千斤就算不错了…… 谁知道,系统送给叶羽的,竟是亩产万斤以上的优质土豆! “为夫说过,只要到了秋天,我们就不会再缺粮食。” 尽管叶羽心中也有点震惊,但他还是一脸轻松地朝楚华裳等众女耸了耸肩。 迎接他的是楚华裳飞扑过来的一记熊抱。 “相公最棒了!” 叶羽心说我的棒你还没有领会过呢……啊不是,是我当然知道我很棒啦。 “你们再去把那块田给翻一下。” 五亩田用来种了土豆,还有五亩田……种的是番薯。 番薯,多年生草质藤本植物,是一种高产而适应性强的粮食作物。 在叶羽前世,有“一造番薯半年粮”的说法。 番薯适应性强,喜温暖多光而不耐霜冻,抗旱耐碱,适种于肥沃而排水良好的砂质壤土,是一种易于保收的作物。 除作主粮外,也是食品加工、淀粉和酒精制造工业的重要原料。 一颗颗红彤彤的番薯从地里被拔出来,又是一个个麻袋竹筐摆在楚华裳她们面前。 “这玩意儿与土豆相比,有一点好处……就是它的叶子是可以吃的。” 叶羽揪下一点地瓜叶递给照雪:“中午炒一点,很好吃的。” 虽然在叶羽前世,这玩意儿多到吃不完。 但在这个世界,属于尝都没尝过的新鲜货。 “王爷……这一亩田的番薯,经过称量……” “总数总共达到了……八千斤!” 第117章 都是亩产万斤! 亩产一万斤的土豆,亩产八千斤的番薯。 “我是在做梦吗……”照雪喃喃。 “这等高产的粮食,究竟从哪里得来……”雅儿也是不敢相信。 难道,自家老爷真是天神降世,带来了属于天界的粮食吗? “不止呢,你们把地瓜藤断得一点儿不剩,不知道这地瓜叶也是一种食物吗?” 楚华裳她们这才反应过来。 这“地瓜”的枝叶,同样也可以作为一种食物! 要是把枝叶的重量也通通计算上去…… 这名为“番薯”之物,同样也是亩产万斤! “不可能吧?哪有一亩地能出这么多粮食的……” 宋清蕊吞咽了一口口水,江洋大盗的本能让她唇舌干燥蠢蠢欲动。 要知道,这个时代,水稻和麦子亩产才多少斤? 好一点的也就两百来斤,没有超过三百斤的! 两百和一万相差多少? 整整五十倍! 换句话说,如果说两百斤粮食足以养活一个三口之家……那一万斤粮食,就足够养活五十个这样的家庭。 倘若黄州全境都能种上土豆和番薯……那就可以承载五十倍以上的人口! “现在还在为人口之事担忧吗?”叶羽温柔地抚摸着楚华裳的长发,从头梳到腰。 “不担心了,华裳一点都不担心了!” 楚华裳雀跃着,崇拜的小眼神仿佛有星星在闪。 “相公,你是仙人吗?” 不是仙人,又怎么会下凡救了她,给她安稳的生活,造出强大的机关,如今又变出这前所未见的高产粮食呢? 亩产万斤?别说听闻了,连想都不敢想! “老爷,您这土豆和番薯,可千万要看好了,一颗都不要流到外面去!” 雅儿快步走过来,扯着叶羽的袖子,目露急切与兴奋之色。 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商机啊! 叶羽这两亩田的消息一旦传出去,恐怕各大世家、富商巨贾、高官权贵都会忍不住亲自下场巴结叶羽,一掷千金,只为了能多买上一颗土豆! “当然。”叶羽点头。 人一天需要多少粮食? 如果以现代人的标准来看,平时不干活的时候,可能一日三餐就喝点稀粥都能长肉,一天可能只需要二两米。 可是在古代呢?那都是要干活的! 更不用说士兵了! 每天要不停的急行军,攻城厮杀,追击敌军,结束战斗还得安营扎寨,这都是要消耗很大体力的。 吃得少的话,连铠甲都穿不上,连刀都拿不起! 这个年代打仗,打的就是钱粮,就是后勤补给能力! 一旦后勤跟不上,离败仗也不远了。 反之,倘若粮食足够…… 劳动力解放,大兴土木,搭建厂房,流水线生产、模块化和精细化…… 有土豆和番薯在,不出两年,叶羽就能让全黄州的人,全部吃饱饭! “那……那些瓜呢?那两亩地的绿藤瓜……” 初晴在努力克制自己,努力让自己的声线保持平静,可还是忍不住暴露了一丝颤抖。 “你指的是哪两亩?冬瓜还是西瓜?” 系统每天都能签到一次,所以解渴的西瓜和好吃的冬瓜虽说比不上土豆和番薯,但好歹也能种上两亩地。 两亩冬瓜、两亩西瓜,还有两亩分别是西红柿和南瓜。 冬瓜,葫芦科冬瓜属植物,一年生蔓生或架生草本植物,因瓜熟之际,瓜皮表面会蒙上一层白粉状的东西,很像冬天的白霜,因此,被称为“白瓜”或“冬瓜”。 在大梁也有,但在叶羽的田里就变得很稀罕。 原因很简单……因为一亩田的产量接近万斤。 亩产接近万斤的冬瓜啊! 别说吃了,见都没见过! 这是什么品种的冬瓜啊! 楚华裳已经不会再震惊了,就算叶羽接下来说他是仙人,因为大楚国运不该绝才特地降世,拯救世人于苦海之中……她也绝对不会感到稀奇了。 自家相公这么厉害,又是威力强大的机关又是堆积如山的粮食,这要不是仙人,说出去谁敢信? “西瓜皮也是可以炒着吃的,很好吃。”叶羽带着众女生来到了西瓜田,还不忘了温馨提醒。 西瓜,葫芦科西瓜属,一年生蔓生藤本植物,因从西域地区传入,因而得名西瓜,即来自西方的瓜。 亩产……同样也是接近万斤! 系统出品,必属极品! 番茄,茄科茄属植物,一年生草本植物,又名西红柿,浆果呈扁球形或近球形,肉质多汁液,为桔黄或鲜红色……亩产接近万斤。 当长工们把一亩地的西红柿全都采摘完毕,称重过后,众女生已经完全麻木了…… “这能拯救多少人的性命啊……” 医者仁心,冯书雁在听到各种作物皆是亩产万斤的消息时,想到的不是战争也不是生意,而是想到了旱灾、洪涝和蝗灾。 土豆和番薯种在地中,蝗虫吃不到,瓜类也有果皮保护…… 而且都是能长时间保存的作物,至少存放一个冬天没什么问题。 待到来年开春,制成干粮……能拯救多少人的性命呀。 “那个南瓜应该超过一万斤了。”李小玉淡定地提醒道。 经李小玉提醒,众女生才发现那黄澄澄的一片…… 南瓜,葫芦科南瓜属植物,一年生蔓生草本植物。 是喜温的短日照植物,耐旱性强,对土壤要求不严格,但以肥沃、中性或微酸性沙壤土为好。 亩产……上万斤! 架杆吊种法,了解一下? 在吩咐长工们收割南瓜的时候叶羽还有些感慨,这好歹是赶在秋天到来之前把势力建立起来了,不然就这几亩地的粮食,那些王公贵族、高官权贵、富商豪绅在听说之后,都会忍不住出手抢夺的吧? 总共二十亩地,五亩种了土豆,五亩种了番薯,两亩冬瓜两亩西瓜,西红柿和南瓜各种了一亩地。 还有两亩玉米和两亩水稻,亩产不算太夸张,玉米也就亩产一千五百斤,水稻也就亩产三千斤…… 杂交水稻,了解一下? 在现代,在一代又一代前辈的辛勤奋斗下,早就过了人人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了。 叶羽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系统把粮食种子带到了这个时代。 “不出三年,我要让全黄州的老百姓们……” “全都能,吃饱饭!” 第118章 一念之间 叶羽前世也是看论坛的。 有一则帖子里说,“如果给诸葛丞相一百万个什么,能让他赢下北伐战争?” 其实按叶羽的想法,一百万个土豆或者地瓜就够了。 人民大众的需求首先是吃饱饭,能让百姓吃饱饭百姓才会想着跟你打天下,什么一百万个刘备一百万个五虎上将……虽然也不失为一种可能性…… 五十倍,基数是一就是五十,基数是一万就是五十万! 如果有一百万个亩产万斤……不,就算只是亩产五千斤的土豆,加上几十年的发展,还用北伐六次? 到时百姓纷纷涌入川蜀之地,该急的就该是曹魏了好么? 还用资源把蜀汉耗死?丞相每日学学养生,待张苞等新一批人才成长起来接过大任,谁耗死谁都是未知之数。 不过叶羽也没有自比武侯的想法……如果硬要比喻的话,叶羽的这场造反,应该相当于黄巾军。 军队散乱,无组织无纪律,只是因为叶羽能让百姓吃饱饭,所以百姓愿意跟着他一起干。 大梁王朝此时的气数明显未尽,四方仍然兵强马壮,真正有权势的大人物还没有下场。黄巾军作为一群乌合之众,只是东汉末年各路英雄好汉刷战功用的背景板。 那时的东汉还很强大,凭这些无组织无纪律,在头上绑块布就能称作军的家伙根本动摇不了东汉政权的稳固地位。 成王败寇,一念之差。 叶羽和张角一样,虽然喊出了“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这样振奋人心的口号,笼络了一群民众为他效力,但他没有率军打仗的战略才能,手下也没有关羽、张飞那样堪称“万人敌”的猛将。 然而,比起张角,叶羽有一个方面还是不一样——他是真有超能力的。 系统签到奖励的道具,和超越时代的技术水平,这就是叶羽最大的依仗! 无人机开路,各种埋伏无所遁形! 火药洗地,两军交战压根无需正面拼杀! 尽管叶羽不是农科专业,整不出性状分离这种专业活儿,但系统能给叶羽最优质的种子! 叶羽的老本行就是工科,无论是用滑轮、制出橡皮筋来改进弓弩威力和射程,又或者是来复枪和火炮…… 百姓所需无非衣食住行,叶羽有自信能带领百姓打赢这场战争,带给百姓更好的生活! 这,就是叶羽能仅凭一州之地,与大梁王朝分庭抗礼的底气所在! 尽管庄内——也就是叶王府里的长工足有三十多名,但光是每种作物的采摘就花了整整一个上午。 “既然行程已经耽误了,不如用了午饭再出门吧?”照雪笑道。 清炒南瓜和地瓜叶,还有一锅新鲜的冬瓜煲。 一勺一勺喝着冬瓜煲,冯书雁看着汤碗里双眸的倒影,暗自下定了决心。 不能再落后下去了。 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归宿了。 “羽哥哥,午后有事情吗?” 冯书雁状似无意地询问道。 “日常巡视啊什么的……” 叶羽想了想,好像今天还真是蛮闲的。 今天没有要和各个县令商议、与富商洽谈合作之类的要紧事,要不然他也不会一个上午的时间都在给几位妻子介绍田里的作物。 政务交给楚华裳,赚钱交给雅儿,大梁的军队又都被叶羽打退了,藏在州中的暗子自从云王被押入死牢之中后就消停了很多……四处都很和平…… 家中的事有照雪在打理,安全方面有初晴在保驾护航。 几位妻子都很能干,内外无忧,叶羽这甩手掌柜当得真是很舒心。 “若是……若是羽哥哥此刻得闲,书雁想邀请羽哥哥,一同在附近散心……可好?” 冯书雁捏紧了汤碗,鼓起勇气抬起头,直视叶羽。 眸中像是有着光芒在闪,美目带着期盼之意。 咦?这么突然? “我的意思是,劳逸结合也是很重要的,羽哥哥自从打下这黄州以来都没怎么放松过……” 对视片刻,冯书雁忽然有些害羞地把头低下去。 我都这么鼓起勇气了,不要拒绝啊…… “那便一同散心吧,好久没在府里待着了……” “嗯。” 日常巡视?现在是巡视的时候吗?巡视交给无人机就好了! 如果是楚华裳、是照雪初晴叶羽可能还会解雇推辞一下,但是冯书雁……叶羽是真的不好伤了她的心。 何况今天的确没多少要紧事。 于是叶羽和冯书雁约定在堡垒之外相见,叶羽一如既往地穿着全套战术装备,只是摘下了头盔。 望着门外的叶羽,冯书雁的心中难以平静。 每个小女孩的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 会有那么一个人,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在她最危险的时刻出现在她眼前。 这个人没有穿着金甲圣衣,没有驾着七彩祥云,但他举枪前指的模样,简直比天上的星辰还要耀眼。 他果然是大英雄,变得越来越强大,有了自己的庄子,手下多了三十多名长工,不知何时修建了一座绝对安全的堡垒,拿下了这座黄湾城,之后更是一统了黄州…… 也离她越来越远了。 冯书雁不知道为什么,她只是有这种感觉。 再不和他进行下一步就会被拆散,就会天各一方,他会一瞬间跑到她无法再追上的距离—— “羽哥哥,我今天……好看吗?” 今日不是一如往常,素雅淡然的白色,反而是一身淡粉色襦裙,如桃花般盛开。 完全不像是冯书雁一贯而言朴素淡雅的穿衣风格,桃花映佳人,更添一分明媚。 “我都不知道你有这样的衣服。” 叶羽有点心跳加速,为了掩饰尴尬,他把视线偏向一旁。 “嗯……是雅儿姐姐为我裁的。” 心跳加速的不止有叶羽一个,冯书雁也是平生第一次对一个男子说这些话。 但就如在公堂之上,她没有逃避,反而是一路小跑到叶羽身边。 冷静,你可以的…… 邀请羽哥哥一同散步,在氛围正好的时候对他说出来…… 她不想再等了。 第119章 但愿君心似我心 这是叶羽第一次见到如此打扮的冯书雁。 尽管有些手足无措,面上还带着一点紧张和羞涩。 “羽哥哥……我们走吧……” 她一路小跑,几步跑到叶羽身侧,与他并肩而行。 咚咚、咚咚、咚咚…… 气氛变得很尴尬、很紧张、很……暧昧。 感觉周围的空气都在弥漫和那身淡粉色襦裙一样的粉红色泡泡,少女的体香混着发香丝丝钻进叶羽的鼻尖。 尼玛!开装甲车和云王搏杀那一晚都没有这么紧张过好不好啊! 你到底想对我说些什么啊!来个痛快的!是想给我一刀离我而去还是想扑到我怀里说“我喜欢你”都直接一点啊! 叶羽作为一个工科直男,是真玩不来这千回百转的文艺少女套路。 还是……她在期待着我先开口? 她有什么难以启齿的事要对我说吗? 好吧,女孩儿家面皮薄,这一点叶羽理解…… “说起来……雁儿妹妹在我家,住得还习惯吗?”于是叶羽装作漫不经心地询问道。 “嗯,大家都对我很好的。”冯书雁低着头,叶羽看不清她的表情,“羽哥哥数次救书雁于危难之中,给书雁一个容身之处,我真的不知应当如何回报……”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别把帮助看成是冷冰冰的交易,人情这东西就是你来我往的。”叶羽没去看冯书雁,只是看着前方,“我愿意帮你,就像你愿意帮我一样,没什么好计较的。” “可我分明什么都没为你做……”冯书雁有些纠结。 “谁说的?”叶羽指了指自己的胸腹处,“那一次要是没有你,我可能就已经死了。” 尽管那次危难也是因冯书雁而起吧…… 为他疗伤、为他换药、和他一同出门,在他家住了这么久,一声声羽哥哥的唤着。 人在看到可爱的猫咪卖萌都会忍不住生出把她带回家的心思,何况是这么一位娇滴滴的大美人? “我还以为羽哥哥如今身份今非昔比,便是世家联姻都不屑一顾,说不定早就瞧不上书雁,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把书雁给赶出去了……” 谁知冯书雁考虑的完全是相反的方面。 “你在想什么啊?”叶羽哭笑不得,“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哈,不要把自个儿当外人。” 人总归是社会性动物,不会那么冷血无情的。 哪怕是宋清蕊,叶羽也都在不知不觉中把她当成了家人。 能让叶羽完全信任的人很少,冯书雁是其中一个。 从春季到秋季,叶羽早已把她看成了家人。 尽管两人一直没有跨越最后的那一步…… 就算哪天,她说她找到了真正的归宿…… 叶羽想,他还是会把冯书雁看成妹妹。 是暂住在此处的友人,是能舍身相救的朋友,是人生中美好的一段往事。 但显然,冯书雁不是这么想的。 她有些怕失去叶羽,她……想要更多。 “我知道的,相比起其他的家人,我身上没有任何一点吸引羽哥哥的魅力。” 所以她停了下来,在叶羽疑惑地转身回去看她时仰起脸,直视叶羽的眼睛。 “就算你觉得我很烦人也好,就算你觉得我很惹人讨厌也好……” 既不像楚华裳那般天真烂漫又富有战略眼光,又不像雅儿那般成熟妩媚,一颦一笑都动人心弦。 不像照雪那般贤淑,家务烹饪都是一把好手,也不像初晴,能够在出征之时陪在叶羽的身边,胜任叶羽的左膀右臂。 甚至就连高一些的身份都没有,连……可以利用的价值都没有。 能够给出的,无非是自己身上这副美貌。 郎中?医术?手握一州的叶羽还缺这些么? 如果不是和叶羽认识得早了一点,恐怕她现在根本就没有住在那间茅草屋里的资格吧。 一句“谢谢”已是完全不够了。 “只要能像这样,两个人走在一起,书雁就已经幸福地止不住泪水了……” 在秋日暖阳的映衬下,冯书雁的眼中像是有光在闪。 “好好好你先别哭,都说了不要把感情看成是冰冷冷的交易了……” 叶羽快步走到冯书雁面前,轻轻拭去她脸上的泪珠。 “你喜欢我吗?” 在叶羽目光灼灼的注视下,冯书雁面若桃花轻轻点头:“嗯。” “我也喜欢你的。这样你可以放心了吗?” 叶羽不会读心术,不知道此时冯书雁心中的想法,但这不妨碍他理解冯书雁想要的是什么。 她想要的无非是一个回复。 一个确定的、毋庸置疑的、可以让她不必再疑神疑鬼充满担忧的,坚决的回复。 不能辜负女孩子的一片心意啊。 一个女孩儿,又不是养不起对不对? 只要她乐意,住到天荒地老都随她了。 而冯书雁只感觉脸烫得像是快要烧起来了。 羽哥哥和我的心意……原来是一样的吗? “嗯。” 冯书雁轻轻点头,面如桃花般娇艳。 再加上淡粉色的襦裙装点,更添一分柔嫩动人。 于是两人继续往前走,冯书雁的双手仍然交叠在身前,绞在一起,像是在玩手指。 叶羽挠了挠脸,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可以把手交给我吗?” 于是叶羽主动对冯书雁伸出手,掌心朝上,就像是在向她讨要着什么。 “哎?”突然听见叶羽的声音,正在想心事的冯书雁吓了一跳。 她还在想今晚的事情,既是相互确定了心意就该趁热打铁,尽快……尽快给爷爷抱上大胖孙子才是。 “嗯、嗯……可以的……” 冯书雁还以为叶羽是想在她手心之中做些什么,故而才向她讨要手。 可没想到,叶羽竟是直接将那柔若无骨的小手,拢入手心之中。 骤然被抓住,冯书雁的心跳都像是漏了一拍。 “对了嘛,散步就要牵着手。” 尽管叶羽心中也有些紧张,冯书雁是个很保守的女子,他不确定这样是不是会吓到她…… 但她没有拒绝,没有把那只柔荑从叶羽手心之中抽出来的打算。 只是低着头,走在叶羽的身边。 只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心跳声,如雷鸣般鼓噪着。 第120章 真心 “不知不觉都到了这个时候了。” 从日上三竿到日落黄昏,叶羽和冯书雁牵手、拥抱,感受着彼此的体温和正在上升的荷尔蒙。 在这个世界,冯书雁是最能给叶羽“恋爱”感觉的女子。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这种温柔个性的女孩子都应该被精心呵护。 温柔却并不软弱,尽管有些莽撞……但却情深意浓。 如果可以,叶羽很希望这样的时光能够继续下去,两人能携手走遍风风雨雨。 只可惜今天天气很好,没给叶羽耍帅的机会,所以他们只是在叶庄周围逛了一圈。直到夕阳即将隐没在地平线的尽头。 “我们回去吧?”叶羽对她说。 “嗯……好。” 冯书雁微微抿唇,点头道。 随即,像是下定决心,她猛地跨前一步,挡在叶羽身前—— 第二次,主动献上了自己的唇。 算起来,和冯书雁认识足有半年,相吻还只有两次。 第一次还是在黄县令的质疑中,不得已在叶羽唇上啄了一下。 这一下可就不再是“啄”了,而是仿佛要把整个人完全融化的,深情的一吻。 是啊,太阳总是会下落的,这样的牵手时光总不可能无止境地进行下去。 况且,有些事……也是该在夜晚做的,不是么? “羽哥哥……”冯书雁含情脉脉地看着他的眼睛。 “嗯?” 叶羽感觉冯书雁把手握得更加紧了些,还以为是她不舍得放开自己。 尽管像这样和心爱的女孩牵手暧昧,自叶羽穿越过来之后也是第一回。 不同于楚华裳她们三个的突如其来,不同于雅儿的诱惑妩媚情义深重,不同于李小玉的菀菀类卿。 冯书雁对他而言就像涓涓细流,滴水穿石,无声无息地浸润四肢百骸。 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 “爷爷前天来找过我了,给我把脉。”冯书雁说。 “冯郎中可是埋怨我了?” 叶羽心说总算说到正经事了,不然这平白无故约我出门散步是为了哪般? 叶羽把最近一段时间的经历在脑海里过了一遍,觉得自个儿应该没怎么亏待冯书雁才对…… 好在冯书雁只是轻轻摇头:“没有,爷爷只是催我……” 搬过去跟他一起住?和他一起游历黄州增长阅历救死扶伤?快些找个良家人成家?给她找到了更合适的归宿? 叶羽一瞬间脑海中闪过很多,靠谱的不靠谱的,可能的不可能的都想过了。 唯独漏了这一个可能。 “要我尽快……给他生个大胖孙子。” 叶羽怔了一下,感觉自己身上正在慢慢石化。 原来这场散步不是突如其来的告别也不是下定决心的告白,而是……早有预谋啊? “今晚是书雁的十八岁诞辰,书雁想要这个作为生辰礼物……可以吗?” 冯书雁轻轻挽起耳边的秀发,对叶行露出微笑。 在晚霞的映衬下,那个笑容温柔而柔软。 尽管眼中带着一点羞怯和紧张。 “今晚……可以啊。” 奇怪了,对于如此突然的要求,叶羽竟是觉得很自然。 很自然地习惯了有冯书雁在身边,很自然地手牵着手散步,从茅草屋中迁居到军事堡垒里的时候很自然地就把她一起带进来了,完全没有考虑过两人完全没有夫妻之实,平常连暧昧的举动都很少…… 好像自然而然地就把她当做了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把她当做了这个家的一份子,把她的事情当做了自己的事。 所以叶羽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冯书雁想要的无非就是那一点安稳,那一点点的小确幸,那不会抛弃她的承诺……那顺理成章的更进一步。 她在仍有退路之时,仍然坚定地选择站在叶羽身边。 那叶羽就不会辜负这个女子,不会抛弃她,不会拒绝她的真心。 叶羽和冯书雁手牵手回到军事堡垒之中,看到的无论是照雪还是雅儿,就连李小玉都露出了会意的微笑。 “我还以为你们会别扭到天荒地老。”李小玉说。 “哎呀,原本雅儿还以为和老爷有些晚了,没想到比书雁妹妹还要早一步……”雅儿轻声笑道。 “书雁姐姐面皮薄,逼迫不得,好在今天总算是想通了。”楚华裳也奔过来,抱住叶羽另一边的手臂,“人家也好想和相公圆房啊……” “你们啊,欠管教了是吧?” 叶羽佯装不满地斥责一声,莺莺燕燕这才纷纷四散。 今晚晚饭时,冯书雁害羞得不敢去看叶羽,还没有什么胃口,吃了两口就匆匆回房。 却又在晚上,忍不住敲响了叶羽房间的门。 照雪说过,面对羽哥哥,只要展现出最自然的态度就可以了…… 所以……是这样吧? 房间的门打开,叶羽一把揽住了冯书雁的腰肢:“还以为你不会来了。” “既是约好的,又怎么会……”冯书雁的话还没有说完,叶羽已经把她拉进门内,顺手关上了门。 于是冯书雁就说不出话了。 唇瓣之间的触碰,肌肤之间的摩擦,是叶羽给冯书雁的更加坚定的回复。 他是爱我的。 冯书雁从未如此坚定地感受过叶羽的爱意。 系着衣裙的带子被解开,散落在地,露出的肌肤白皙光滑,如同一朵纯洁的百合花。 不是淡粉色的襦裙,而是纯白的衣裙,素雅而清淡,带着一点不谙世事的可爱和天真。 这就是最真实的冯书雁,是她最自然的状态。 如今她把真实的自己,完全暴露在了叶羽面前。 “想好了吗?” 从门边到把她扑倒在床,两个人的体温都在不断地升高。 叶羽靠在她耳边,粗重地喘息着。 “羽哥哥好狡猾啊,都让我这么羞人了还来问我……” 在叶羽炽热的目光注视下,冯书雁轻轻地点了点头:“嗯。” 这一轻声呢喃就像是一场洪水,轻易地冲垮了叶羽的心理防线—— 最后一根理智之弦在此刻崩断,叶羽在这一刻化身成为猛兽。 “啊,羽哥哥,那里不可以……” 哪有什么可不可以的?这只猛兽今天就要把这只纯洁的小白兔给吃干抹净! 一声痛呼逐渐转换为婉转的低吟,特殊的韵律回荡在房间里。 房中,春光无限…… 第121章 是时候开启工业革命了! 大半年的相处,哪怕做不成情侣,叶羽也早就把冯书雁当成了家人般的存在。 睁开眼睛,回想昨晚雁儿妹妹在他面前毫无防备的样子,感受在他怀中依偎着的柔软娇躯,叶羽心中……幸福感和罪恶感同时油然而生。 不是“脸皮薄”那种想让人欺负的,精神上的柔软,虽说这样的也有一些…… 依偎在她怀里的佳人,是真的从内到外,从灵魂到身体,都能用“温婉”二字来形容的。 见冯书雁暂时还没有醒来的迹象,叶羽仰头看着天花板,想着黄州接下来的发展。 之前一是没有时间,二是担心大梁那边“师楚长技以制楚”…… 不过想想,只要不把火药、枪炮这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交出去,能选择的范围还是很多的嘛。 别说火药枪炮了,叶羽连“电池”这类易燃易爆物品都不打算交出去! 既然已经普及了缝纫机和纺纱机,解放了那么多手工作坊的劳动力…… 何不彻底一点? 大机器工业代替手工业,机器工厂代替手工工场! 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投入基础建设之中,铺设铁轨,建造火车和轮船! 工业革命的基础是,大批的自由劳动力与大量资本。 马上就到收赋税的日子了,实际上这几天已是有很多世家大族抢先向叶羽缴纳了赋税。 他们也怕叶羽如同梁皇那般朝令夕改啊,八月才说与民休息,九月就突然改变政策,说“由于人口增多,军队开支增大,为了与梁朝抗衡,我们要不然还是先实行和大梁一样的税赋政策”…… 再说,提前上缴赋税还有助于向叶羽示好,在黄州无虞的现在,他们可是唯恐巴结不上叶羽。 谁都看到了那辆装甲车的神武,看到了叶羽手中所掌握武器的犀利。 也是因此,不少百姓听到消息,为了躲避赋税,或是渡江、或是跨越州境前来,求黄州各郡县的县官收留。 所以叶羽现在有资本,也有足够的劳动力。 把蒸汽机的技术推广出去,用机器代替人工,把纺织业的工人解放出来。 之后再兴起一些产业,以工代赈,让前来投奔的百姓和失去工作的纺织工人进入采煤、制铁、玻璃和造船等行业。 工业革命的过程是发明促进发明,各工业部门发生连锁反应。从轻工业到重工业,从工作机到发动机,互相促进、互相推动,最后形成一个……机器生产的完整体系! 而有叶羽这个工科领域的大神在,这个“发明促进发明”的时间,足以缩短无数倍! 再加上土豆和番薯的高产,不愁让百姓吃不上粮食! 有钱、有人、有技术,还有足够守护这些的火力。 所以为什么不去做呢? 在叶羽原先的世界,是因为随着棉纺织工具机的发明和推广,原来的动力——人力、畜力和自然力等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生产形势,因而使蒸汽机的发明成为迫切的需要和可能。 而在这个时代,却是完全相反。 蒸汽机?叶羽那间茅草屋里,雅儿新的锦缎庄上就摆着一台! 那个时候时间紧迫,加上军事堡垒有电能这种更加好用的能源,所以叶羽后面也就暂且将之放在了那里。 当然叶羽并不是要把它拆了,老实说拆这玩意儿再重新组装不容易…… 而是,叶羽拥有熟练制造蒸汽机的技术! 叶羽所说的可不是单一的蒸汽机,而是由工作机、传动机、动力机所组成的机器系统。 以工作机的发明为起点,解放了双手。 动力机以蒸汽机为动力源,通过复杂的传动机构将动力传给工作机。 蒸汽机也不止一种,从单动式蒸汽机到联动式蒸汽机,再到高压蒸汽机。 在冶金工业和采矿工业上有鼓风机、辗压机、抽水机、凿井机、曳运机。 在交通运输业上有蒸汽机车和汽船等。 在机器制造工业上有“移动刀架”,各种蒸汽锤和金属加工车床。 最后到19世纪30—40年代完全能用机器制造机器,并且大量向国外输出机器,作为工业革命完成的界标。 当时,英国从工厂到矿山、从陆地到海洋、到处是机器在轰鸣,到处是机器在转动,到处是机器在奔驰……它组成了英国工业革命胜利行进的协奏曲。 机器时代的重要特征是用机器生产机器,机器霸占了英国生产的历史舞台。 手摇纺车、人力车、马车等都逐渐退出了生产的历史舞台,放进了历史博物馆。 《资本论》中说过,正是由于创造了工具机,才使蒸汽机的革命成为必要。 但是……抱歉,工具机和蒸汽机,叶羽都要有! 也都能有! 也有这么一位伟人曾经说过:敌人有的,我们要有,敌人没有的,我们也要有。原子弹要有,氢弹也要快。管他什么国,管他什么弹,原子弹、氢弹,我们都要超过。 搞一点原子弹、氢弹、洲际导弹,我看十年完全可能。 轮船、汽船、蒸汽机车和火车…… 冶金业、采矿业和采煤业…… 三五年的,完全可能! 到时,叶羽这一次最多七十公里,之后就要换电瓶的电动三轮儿就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了。 尽管工业革命忽视了自然资源的再生产能力,忽视了自然环境对废物有限的降解能力。造成对人类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 等统一之后,等不会有人点火搞破坏之后……就该全民普及电力设施了。 蒸汽时代,不会持续得太长。 凭借蒸汽机车的动力,靠着源源不断的后勤能力和弓弩,实在不行还有系统签到和军事堡垒的弹药, 一统南方,完全不是问题。 而在一统南方之后……来复枪和火炮就该问世了。 老子铁皮轮船都造出来了,上面再搭载上枪炮,还搞不定大江对面的大梁? 就算大梁方面有着有识之士,喊着“师楚长技以制楚”……他们拿什么来制叶羽? 最多十年……不,最多七八年,叶羽就有把握把大梁的皇帝赶下台! 第122章 征服他们! 当然,这个“七八年”的预测,是在如果没有变故的情况下…… 叶羽想不出还能出现什么变故,除非大梁那边也天降穿越者,还是和叶羽一样的工科大能。 在叶羽的时代,蒸汽——机器时代的技术体系从工业革命开始孕育,经过了约一百年的形成期,逐渐成熟起来,并日益发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而叶羽有信心,在不出现意外的情况下…… 在三年内,在黄州完成基本的工业革命! 想着想着,感觉怀中的佳人,似乎眼睫毛轻轻动了一下。 随即,缓缓睁开了眼睛。 “早上好。”叶羽说。 “早上……好……”冯书雁发出了一声无意识的呢喃。 脑子昏昏沉沉的,分不清眼前的羽哥哥是现实还是梦境。 如果这是梦境,就暂且让这个梦,做得更长久一些吧。 可惜这不是梦,因为叶羽手掌的触感是那么真实。 “还要再赖一会儿床吗?” 叶羽轻轻刮了刮冯书雁的小鼻子,双手开始在她身上不老实起来。 “呀!”冯书雁匆忙躲闪,还不忘了用被子遮住身体,把半张脸埋在被子中间,“昨晚……既然是被羽哥哥看到了如此羞人的一幕,那羽哥哥可要负责才是……” “我像是会把你吃干抹净翻脸不认的人么?”叶羽伸出手,轻轻捏了捏她的脸,“快起床吧,照雪应是把早饭做好了。” 是啊,要负责啊…… 老实说,对于几位妻子,叶羽一直欠着一场盛大的婚礼。 在黄州基本实现工业化之后……在一统南方之后,在一统全境……好了,不要再拖了,一统南方之后就该办了。 就算发生了不可预知的意外事故失败了……有军事堡垒在,叶羽至少能立于不败之地。 还不能使用“电能”这种易燃易爆容易被毁坏的能源,在如今形势动荡不安之时,还是要先用蒸汽机进行过渡。 在早饭时间,叶羽向楚华裳和雅儿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用一个巨大的动力设施,代替人力进行织布……” 如果不是认识了叶羽,如果这话不是从叶羽口中说出来的,雅儿会以为那个人疯了。 这个时代不是没有水车这样的借力工具,也有拉车的牛和拉磨的骡子。 但要说用水车织布?用驴子纺纱? “如今正值秋季,待秋天收了庄稼之后,百姓大多都会赋闲。”楚华裳思量道,“而我们在收了赋税之后,除去军队的开支……” “不用除,把军队也投入基础设施的建设之中。”叶羽说。 他所募集到的军队与其说是士卒不如说是持刀的百姓,连山匪都不算,没几个杀过人,受过专业训练的都很少。 但还是那句话,我手上握着真理,谁要和你比刀剑? 无人机搭载火雷——这里的火雷可不是点燃式的,而是拉绳式的手榴弹——洗地,随行的士兵只要敢上战场,会用弓弩就可以了。 加上各郡都有守军,虽然被叶羽灭了将近一半……但也勉强够用。 这些军士平常只是巡逻,当发现大军踪迹时,叶羽的装甲车只需三天就能出现在黄州境内的任何一个角落。 “那人手就是充足的。”楚华裳笃定一点头。 虽然不知道叶羽要做的是什么,但考虑叶羽的一贯风格,想来没有六千人建不起来的大型机器。 “但叶郎也要警惕一下,毕竟现在是秋季,边境有点不太平。”初晴提醒道。 “不太平?梁朝的军队被打败两次,还敢来犯不成?”叶羽一挑眉。 “知晓相公手中武器强大,梁朝军队哪儿敢再来犯。”楚华裳接过话茬儿,“我想初晴说的,是关于南越那边的问题。” 叶羽想起来了。 在叶羽原先的时代,这个称呼的人群早在秦汉时期就并入中原,重复着北属,独立,再北属的历史进程,直到世界大战被北欧殖民统治,之后才终于独立建国。 然而在这个世界,在这个时代,他们仍然自成一国——应该说是数个族群,过着日常上树摘香蕉,冬天粮食没了就组队前往中原抢的生活。 为此,在前朝的大楚就设立了“安南使”这一职务,专门储存粮食,发放给前来闹事抢粮的南越人,同时起到安抚民众,互通有无的效果。 然而,当云王接手黄州之后,对南越的蛮夷可是毫不留情,来一批就杀一批,直杀得他们不敢再来犯,甘愿成为大梁的藩属国。 秋季到了,又听闻黄州易主,所以这帮南越的蛮夷又在边境蠢蠢欲动,不时试探着,想要发起进攻。 事实上,就算叶羽今天没有提出这个问题,楚华裳也有过段时间,要是他们成气候了就与叶羽商议,是杀伐还是安抚的想法。 如今既然初晴提出来了,楚华裳也就顺势在现在就与叶羽商议。 最终得出的答案,既不是安抚,也不是杀伐。 “当然是奴役他们啊,”李小玉淡定地喝了一口粥,“哥哥需要人建造东西,他们不就是人吗?” 原始资本的积累,总是伴随着黑暗和血腥的。 “而且我听说,他们那里的作物长得很快,一年可以熟上两三次……” 经由李小玉的提醒,叶羽也想起来了。 亚热带气候的主要特点是“冬月微寒,足使喜温的热带作物不能良好生长。其另一特点为每年冬季虽有冰雪,但无霜期在8个月以上,使农作物一年可有两次的收获”。 亚热带有冷、热两季,冷季种喜凉作物,热季种喜温作物。喜凉和喜温不同生态型作物一年两熟或三熟,是亚热带农业的基本特征。 而且,在叶羽的背包里……可是有着“橡胶树苗x10”的。 充足的廉价劳动力、广袤的领土、各类矿产和自然资源、还有一年两熟甚至三熟的气候…… 是时候把百越之地收归入中原的版图了。 是时候征服这些顽固不化的南越之人了! 征服他们!为了香蕉……不是,为了橡胶! 第123章 万物初始之风 八月初五,一则告示贴在了黄湾城城门上。 “啥意思啊?” 这时候的百姓大多还不认字儿,就是凑个热闹,踮着脚往前面挤。 “大家不要挤啊,我给大家念!” 张贴告示的捕快见周围的人开始多了,清了清嗓子,示意大家稍安勿躁。 “咱们的叶王啊,要开始招工啦!” “招工?” 围着的父老乡亲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过了一会儿才有胆大的举手提问道:“官差大人呐,不会是……抓壮丁吧?” 抓壮丁! 这个词一出,不少百姓直接是变了脸色! 要知道,他们这好日子还没过上几个月,好多人都还是渡江躲赋税,逃难来到这里的啊! 要是真被抓了壮丁,那可就是刚出虎穴,又入狼窝了! “我……我家里粮食还没收,我先走了!” “我家里的……我家里还有孩子,需要人照顾……” “哎,乡亲们,先别走!”衙役无可奈何,只好再度解释道,“你们不要怕,不是抓壮丁!要是抓壮丁还用贴告示吗?早就挨家挨户上家里敲门去了!” 好像是这个理儿。 于是大家都停了下来,听衙役怎么说。 “叶王要雇人做些东西,好像是什么生气……生气机?” 对于叶羽要做的东西,这些衙役也是一知半解,不过这不影响他借着叶羽的名头狐假虎威:“总之啊,是很厉害的东西!可牛了!据说做出来之后啊,我们人人都可以穿得起棉衣,吃得起饭!” 一看就是把楚华裳的吩咐给记串了,但这话的确唬住了在场的父老乡亲们。 穿得起棉衣? 吃得饱饭? 这可能吗? 此话一出,在场之人都完全呆滞了…… “这,可能吗?” 半晌,才有人不可置信地质疑出声! “怎么不可能了?”衙役梗着头皮解释,“你看到城中那些成衣铺子里,那些织布裁衣飞快的机器了没有?那都是我们叶王大人做出来的!他做出来的机关可神奇了!数万人的军队在他的机关面前都不堪一击!一块石头能扔三百里那么远!” 听着很像是夸大其词,但这是不少黄州居民亲眼所见。 “那……那去做这个机器……”人群中,有人小心翼翼地问出了最为关键的问题,“管饭吗?” “管。” 像是为了增强可信性,衙役狠狠一点头:“不仅每天都管饭,叶王大人还承诺,只要机器建成,每人都可以分到两百文!” 一听这话,在场之人立刻都站不住了! 每天都管饭,建成还有两百文! “在哪里报名?我要去!” “刚好、刚好……今年我家地里收成不好,交了赋税还不知道怎么熬过这个冬天……” “哎?女的可以报名不?” “有!公主殿下说了,也有适合女的工作!” 看得百姓动心,衙役赶忙招呼道:“要报名的都到叶王府那边啊,就两百个名额,晚了就没有了!” 热闹的不止城内,还有远隔十七里的叶王府。 一听到消息,前往报名的人顿时将叶王府门口围得水泄不通! 经过了几个月的施工建造,叶王府四周早已筑起了高高的围墙,府内还有无人机和长工每日巡逻……只不过长工们此刻都在门口,负责维持秩序和登记。 “吴老三,你家里粮食不是还没收完吗?跑来凑什么热闹!” “你管我?我先把名字报上去再说!” “就两百个名额!到时你要是出工不出力,我第一个告发你,让人把你换下去!” “能让人人都有棉衣穿,人人都能吃饱饭的机器啊!我要是不出力,我家那口子能拿擀面杖追我二里地!” 叶羽恰好听到了这段对话,但他并没有进行反驳。 只要蒸汽机能顺利制作出来,带动生产力的发展,加上土豆和番薯的推广种植,必然能形成“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的太平盛世! 至于“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人手里,逐渐形成垄断资本主义”? 拜托,所有生产资料都掌握在叶羽手里,只要他不盲目提高市场价格形成垄断,其他人怎么跟他玩? 帝皇,本就是这天下最大的垄断者! “华裳,为夫这就出门了。你和雅儿把持好黄州,尽可能先把壳子做出来……其中的精细部分,待我得胜归来再说。” “嗯。虽然还是有点云里雾里,不过大致模样华裳记住了。”楚华裳收起叶羽递给她的设计图,在他脸上吧唧亲了一口,“相公此回把南越打退了就赶快回来,华裳等着和你过中秋。” “嗯。” 叶羽对着楚华裳说完,又对初晴道:“初晴,华裳的安全,就交托给你了。” “这本就是我的使命。”初晴轻轻在他脸上吻了一下,“早些回来,叶郎。” “照雪,家中之事就交给你了。” “夫君放心,无论何时归来,家中都有热腾腾的饭菜在等候的。” 照雪依依不舍地注视着叶羽,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雅儿,要把土豆和脱谷机给卖个好价钱啊。” 叶羽这段时间还把木制的脱谷机给捣鼓出来了,其方便省力看得雅儿惊为天人。 “老爷请放心,雅儿下午就约了几位黄州有名的富商,来府上商谈……” 雅儿含情脉脉地看着叶羽,莲步轻摇款款走近:“但是,不论用多少银子,雅儿都只想换得老爷平安归来。” 缓缓地,在叶羽脸上留下一个鲜红的唇印。 “书雁,照顾好自己……还有府内府外的伤患们。” 冯书雁三步并作两步,扑进叶羽怀里:“书雁想跟羽哥哥一起去。” “好了……战场不是儿戏,很危险的。” 尽管随行的军医很重要,但冯书雁留在城中能发挥更多作用。 “嗯!有我陪着老板的!寸步不离,时刻守护!” 和叶羽同样一身战术装备的宋清蕊,不甘示弱地展示着存在感。 冯书雁踮起脚尖,在叶羽的唇上留下深情一吻。 叶羽的视线,落在游离在众女生之外的李小玉身上。 “嗯?哥哥,一路小心。” 李小玉说得轻描淡写,好似叶羽只是出门郊游。 有那辆装甲车在,谁还能伤得了他? “不是,只是想着要不我们也亲一个……” 李小玉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个劲儿地往后躲。 于是叶羽只好放弃了这个想法。 “那为夫就先走了,争取八月十五前回来。” 将黄州大小事务托付给楚华裳和雅儿,叶羽奔赴黄州与南越的交界。 为了打退捣乱的南越人……以及考察环境。 只要不是盐碱地,怎么都能种的吧? 第124章 迎敌 南越,常年被瘴气笼罩的不毛之地,里面蛇虫鼠蚁横生,连带着住民也都千奇百怪。 “中原人什么时候才能把安南县还给我们?” “我们要钱!我们要粮食!” “中原人快点从中原搬走吧,这样中原富饶的土地就都是我们的了……” 观赏着那些在安南城城墙上的涂鸦,叶羽对南越蛮子的愚昧无知和狂妄自大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中原的土地富饶?你们要不要听听你们在说什么? 叶羽对这片亚热带环境可是垂涎得紧,这帮南越之民在这样富饶的环境生活了这么久,居然都不懂得开发利用的么? 简直就像是印第安人,别的国家都开始探索世界了,他们还在过着原始部落的生活。 “赵县令。” “下官在。” “若是本王见这南越之民可怜,不愿大动干戈,将这安南县拱手相让……你可愿意?” 叶羽原本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安南县的赵县令竟是直接跪下了! “殿下不可啊殿下!”赵县令声泪俱下道,“南越之人,以诈骗为生。只要能获得哪怕多一粒米的利益,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倘若将安南县拱手相让,那就是送羊入狼口,必将被分食殆尽!” “南越的领土,属于穷山恶水之地,他们连自己都发展不起来,我们只消一轮弓弩手齐射就能让得他们退却,何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我知道,我就是开个玩笑。”叶羽把赵县令从地上扶起来,“瞧你,一脸富家千金被地痞流氓盯上了的可怜样儿。” 可不是吗?和国富民强的大梁——现在应该是大楚比起来,南越就是不毛之地,怎么可能甘心被并入南越的版图? 南越那边连半个有识之士都没有,就只懂得靠山吃山,冬天没得吃了就跑来领土的边境问中原人要粮食,整个民族都像是还停留在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 听说那边嘎腰子——不是,是把动物躯体移植到人体身上的风气很盛行,在他们的价值观里,能成功移植到身上的动物躯体越多,就越是万中无一的猛士。 “我怎么没看到我们大楚的界碑?” 叶羽往地平线的尽头眺望了一眼,没看到属于中原的边境线标志。 “回殿下,原本有的,可就在两年前,一群南越刁民趁我们不备,把界碑扛了回去,说他们不愿做南越人了,只想被中原归化。当时的云……” 赵县令说到这里卡壳了一下,似乎是在斟酌着用词。 “没事,云王,说吧,我恕你无罪。” 叶羽心说这如今黄州由大梁变成了大楚,昔日的云王也变成了京城里的死囚,也难怪赵县令会有些踌躇。 “是。云王说,大军所过之处,皆是大……中原领土,当场把界碑砸毁,还让军队大肆在南越劫掠一通,之后才收兵回还。” “云王这人挺好的,可惜就是跟错了主子。”叶羽不咸不淡地评价了一句。 “是。听说大梁领土从前几天就开始提前收取赋税了,百姓苦不堪言,纷纷跑来黄州避难。”赵县令附和道。 “黄州的粮食也不多啊,再这么增长下去,本王都要向许员外、向黄州其他地主豪绅借些粮食了。” 赵县令连忙闭上了嘴,在官场混迹多年的他自然知晓这等话题不是他能够置喙的。 其实叶羽没那么多心思,他就是有感而发感叹一声。 土豆和番薯虽然有奇效,但远水救不了近火,面对纷纷来投奔的难民,说不得还是要借助本地的世家大族、地主豪绅们的力量。 正如那位伟人所说: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鸡蛋因得适当的温度而变化为小鸡,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为鸡子,因为二者的根据是不同的。 此时的社会环境,不允许一昧地打击异己,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才是上上之选。 当然,这个“联合”……肯定是不包括这群顽固不化的南越刁民的。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历史发生了什么变故,在面对中原人更加先进的耕作方法时,他们想的居然不是学习刀耕火种,学习更加先进的生产方式,而是继续窝在大山里,迷信动物肢体和毒虫蛊术的力量? 虽然也有“邻家有粮我有枪,邻居就是我粮仓”这种说法…… 问题是,现在手中有粮有枪的也不是他们啊? 望着几百个四肢不全、一瘸一拐,身上粗糙地缝着动物躯体,勉强算是“人”的家伙从地平线的尽头远远奔来,叶羽有点不想承认这群人和他是一个物种…… 据说他们还会坑骗中原人,用中原人的身躯做各种惨无人道的实验。 嗯,果然这群人跟他们不是同一个物种。 “殿下……殿下,城外危险,不如还是先回城内暂避……” 南越刁民来势汹汹,赵县令连忙劝道。 “有何可惧?”叶羽不屑地嗤笑一声,随即命令身后的两千士卒,“列阵!” 这种程度的敌人,甚至用不到无人机搭载火雷洗地。 面对骤然来袭的南越士兵,叶羽选择正面应敌! 在叶羽的呼喝声中,两千士卒有条不紊地分作两列,端起了手中的复合弩! 这是叶羽唯一训练的阵型,原本这线列战术对应的应该是火枪。 但火药属于易燃易爆易毁坏物品,还不适合在这个时候问世。 再说,叶羽也不允许火炮被敌人掌控,威胁到他的生命。 所以叶羽选择的是复合弩。 在叶羽的改进之下,安装了滑轮组,拉力能达到一百磅,有效射程达到了三百米! “放。” 当敌人步入射程范围之内的一刻,叶羽冷漠地下令。 站在前列的弩箭手动作整齐划一地把弩箭射出,接着迅速蹲下,重新装填弩箭。 第二列的弩箭手在前列蹲下之后,跨前一步越过前列,同样举起了手里的弩机。 两列弩箭手交替前进,射击之后下蹲,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第125章 线列战术 三百米的距离说长不长,正常来说一个体格健壮的人,一分钟内就能跑完。 但此时这个距离却是在被不断地延长着,挥舞着长矛的南越人此时正在慌不择路地往来时的方向逃跑。 那两列推进的战线就像是一堵正在不断往前推进的高墙……不,是恐怖的战车! 是正在收割他们生命的,从里不断射出箭矢的机关战车! 他们手里拿着长矛和弓箭,但他们之中最勇猛的勇士也无法将长矛抛到百米开外。 而在三百米内,完全是“线列战术”的集火范围! 从17世纪中期开始,步兵广泛采用了手持枪械,占主导地位的战术是线式战术,将步兵排成宽而浅的线列,然后齐射。 一条线列,有二至四排士兵。 因为在近距离内,火枪的准确度能够相对地提高,加上装弹速度的缓慢,所以,只有密集阵型的射击才能最大限度地造成敌军的伤亡。 线列以发挥最猛火力为目的排列。 考虑到现实情况,叶羽把火枪换成了复合弩。 尽管威力差上了一些,但也能用。 因为弩较弓来说储能冲程短,现代的弓很少有超过一百磅的……但现代的弩,完全可以达到两百磅以上的拉力! 叶羽的一百磅其实还是受限于材料和工艺,只能在技术上进行改良。 叶羽也不担心这一技术被这个时代的一些机关大家学了去,等他的橡胶开始种植,扩大生产,制造出弹性材料……这复合弩,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况且,就算是两百磅拉力的复合弩,也会被最基本的枪械全方位碾压! 待到火药出世,这些在这个时代来说算得上惊世骇俗的复合弩,就会通通被火枪和火炮所取代! 如今的线列阵型,也算是为以后火药的出现打下基础。 线列阵型不是没有缺点的,虽然能够寻找掩护,而且相对地灵活,但是,在对抗骑兵时十分脆弱,也不能守住阵地。 但是,对付这群南越的猴子却是足够了。 这群南越的猴子吱哇乱叫地跑来,抢粮杀人,把城外的田地踩踏得一塌糊涂,在城墙上刻满侮辱性的涂鸦。 “犯我国境者……虽远必诛!” 那为什么不拿起“自拍杆”,跟他们来一张“友好”的合照呢? 在叶羽的指挥下,两列战线推进、推进、再推进! 短短不到两分钟的时间,伤亡人数达到了数十人。 这群南越的猴子跑得比来时还要更快几分,甚至来不及带走重伤濒死的同伴。 叶羽没再命令兵士追击,仅仅是打退他们之后,就让线列阵型停了下来。 即使是训练有素的步兵,以线列阵型行进时,速度仍然会非常缓慢。 “传令,把这些尸体……或者快要成为尸体的家伙,悬挂在城墙上示众!” 一直到南越之人跑得看不见踪影,叶羽才命令鸣金收兵。 叶羽此次带过来三千士卒,除了这两千之外,还有一千正在城墙之上待命。 要是南越此次来的不是几百而是几千…… 那么,此次迎接他们的,就该是在城楼之上的万箭齐发了。 “叶王殿下所研制出的机关弓矢威力之强,真是让下官大开眼界。”赵县令适时奉上一记恭维,接着又道,“现在已是八月,到了十一月后,大雪封山,就算是南越之人,恐怕也难以翻山越岭来闹事。不如叶王殿下在此休憩两月,也好让下官,尽得一些地主之谊……” “不必了。本王在州中还有些要紧事,不能在此久待。” 叶羽此次出来之前和楚华裳她们约定好了,要在八月十五之前回到黄湾县,和她们一起过中秋。 也总要盯着点大型蒸汽机的建造,免得出了岔子…… 蒸汽机爆炸的概率不算太大,但也不是没有。 “那不如这样,叶王殿下,您留一千机关弓弩于此地,由下官分发给县中守军……箭矢方面,凭县中的人力物力就足以建造,不必劳烦您的!” 赵县令满头大汗地想着对策,亲眼看到了这机关弩机的威力,他是真怕叶羽一个不爽直接带兵回去,这样他还怎么和南越抗衡?怎么守得住这安南县? 要知道,这几百南越刁民不过是开胃菜,是自发前来探知中原虚实的散漫游寇……万一他们今天碰上的不是叶羽的机关弓弩,而是与安南县中的千余守军正面碰撞…… 守军就算能赢,也要付出代价的。 就算只是紧闭城门,在城墙上放冷箭,难道他们还能一连关上两三个月的城门吗? 而叶羽这足以射到三百米开外还能保持有效杀伤,精度准度穿透力无与伦比的弩箭,足以不费一兵一卒,轻易阻挡这些南蛮的贼寇! “弩机我会留给你们,不过本王来此还有事情要做。” 叶羽此回过来,当然不是过来秀一波复合弩就回去了。 他连装甲车都开过来了,要是不取得一番战果,那不就白来了? 至少也要勘测地形,看看这地儿适不适合种菜…… 不能种菜也能建厂,把厂房设在南越之境,也能有效防止大梁的人过来搞破坏。 总之,叶羽这回过来,是来视察他未来的战利品的。 我至、我见、我征服! 用无人机绘制出地形图,然后直捣黄龙! 毕竟叶羽手中的燃料和弹药都不多,还有个兵强马壮的大梁不知何时就会集结发兵。 “赵县令,你知道这南越之中,最强大的部族是哪一个吗?” 叶羽只是随口一问,不料赵县令却是犯起了难。 “这个……要说是哪一个,下官也不太了解……” 原本南越号称百越之地,里面环境恶劣,部族众多,别说是赵县令了,就是云王也没有带兵深入,仔细评估过。 就如同匈奴和突厥似的,这众多部落被中原起了个统一的名称,来犯了给打跑就是。 然而,托两年前那次事件的福,在听过叶羽的打算之后,赵县令倒还真知道一个目标。 “两年前,云王率兵征战南越,让得南越臣服,自愿成为我中原之地的藩属国……” “并且,百越诸个部族,共奉‘苗寨’为主!” 第126章 苗寨 “我早就说过的,与中原人和平共处才是良策,百越不应是中原的敌人。” 百越并不是铁板一块的,其中有着数个部落的存在。 有迷恋移植动物肢体,以为这样就能让得自身变得更加强大的南越一族,有用各种手段坑骗中原人的缅因部落,有生来男女莫辨的泰人,有一直觊觎着中原大地的印族,有与世无争的柬族…… 还有,一直积极与中原寻求共存之法,想要改善南越之人生存环境的“苗寨”。 而说话这人,身着苗寨服饰,肤若凝脂,身材纤细。 乌黑的长发就像锦缎般高高盘起,白净的小脸儿不施粉黛。 正是苗寨现任的圣女,夜未央! 当年,就是她坐于苗寨门口,从清晨到黄昏,与云王辩经一整天。 “若是百越齐心,善用地势,就算是强大的中原人,要征服我们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不是么?” “没想到啊没想到……在此蛮荒之地,还能有如此精通兵法之人。” 最终说服云王退兵,放弃了把南越各部落屠杀殆尽的想法。 也是她率苗寨部族成为大梁的藩属国,从而在云王的支持下,成为了百越部族名义上的首领。 苗寨不是没想过同中原一样,摒弃原始生活,发展农耕,让苗寨之人同中原一样,过上自给自足的生活。 但因来自各个方面的重重阻挠,没能发展起来。 一是百越之地部落众多,冲突不断,一旦像中原那般发展农耕,难保不会引来其他部落的进攻。 二是身处这样的环境,寨子里的人民都过惯了在山林之中自给自足的生活,让民众全盘放弃之前的生活模式,民众很难接受。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苗寨所处的位置,完全没有发展农耕的环境! 苗寨住在木楼之上,村落都在平坝近水之处,小溪之畔,大河两岸,湖沼四周。 脚下的土壤说是肥沃松软……不如用“泥泞”来形容会更加合适。 虽说竹楼木屋下可避湿,上可避热,苗寨濒临水源,还可一日十浴…… 但南越之中,山林错综复杂。 难道要让他们把掩映藏身的植被全都烧去,在坡度高低不平的山上耕种吗? “现在不是与中原人和平共处的问题了,而是我们应该从哪里弄到粮食,活过这个冬天!” “树上结的瓜果撑不到冬天就会全部腐烂了!只能朝中原要粮食!” “残暴的云王被赶跑了,可赶跑云王的新王,比起云王更加残暴!” “原本我们已经忍受了整整两年冬天没有食物的困境,难道今年还是如此吗?” 这间木楼是苗寨待客之处,是苗寨接待尊贵客人的地方。 此刻众位部族首领相聚在此,商量着对策。 与其说是“商量对策”,不如说是在“群情激愤地抱怨”,来得更加合适…… “诸位首领请听我一言。” 说话之人正是夜未央,她一开口众首领都自觉安静下来。 “将瓜果晒干,除去水分,能有效地避免瓜果腐烂的问题……” 苗寨出智者,这位少女更是古往今来在“圣女”之位上做得最好的。 只可惜,她面对的不是通情达理的云王,而是一群顽固的野蛮人…… “干瘪的瓜果,不好吃!” “风干瓜果要盐,我们从哪里要盐?” “煮粥好吃!瓜果干不好吃!” 他们所想的问题核心,不是“如何度过今年的危机”,而是“如何从中原人那里,坑蒙拐骗要到更多的粮食”! 或者是,为自己的部族,争取到更多的利益! “苗寨是我们所有部落的首领,理应接济我们!” “你说效忠中原可以让我们过上更好的生活,但现在我们的生活并没有过得更好!” “度过冬天的粮食,要么从中原那里抢,要么就从你们苗寨里要!” 夜未央黛眉微蹙,她总算是意识到了这些部落首领的真实目的! “你们……莫非是想吞并我苗寨!” “我们只是在商量对策!”泰人的首领阴恻恻地笑道,似男似女的面庞为这份阴笑更增添了一份诡异。 “圣女,我知道你聪明。所以,要么你率领苗寨跟中原开战,要么……我们就要来抢夺你们苗寨的粮食啦!” “听闻你们苗寨今年屯了不少粮食,都已经晒成干了!如今拿出来,大家分一分,正好可以度过这个冬天!” “你、你们……” 夜未央气得娇躯直颤,她没有想到,她一心一意为了百越各个部族的繁荣和平,可这些部落首领竟是不识好人心! 不仅这两年来一直视苗寨如洪水猛兽,如今更是生出了抢苗寨的粮食,甚至把苗寨彻底杀戮吞并的想法! “我们给你三天时间考虑……要么,你对中原人举起刀锋,要么,我们对你举起刀锋!” 南越的首领还想趁机在夜未央的脸上摸上一把,好在周围的护卫反应快,把夜未央护在身后。 不过也就是护在身后,面对比起大猩猩还要壮硕的南越首领,便是数个护卫一起动手都不敢把他怎么样。 “圣女,要不我们就在这里……”有护卫低声对夜未央说道。 这些部族首领都在苗寨的地盘,若是苗寨之人齐上,必将能把他们全都留在这里! 可夜未央只是摇头:“放他们走。” 不能动手,杀了这些部落首领可能会让这些部落短暂地陷入混乱……但这些部族重新选个首领又有什么困难? 他们本就是带着各自部落的意图而来,这是整个百越的意思。 他们被中原欺压得太久了! 他们要复仇! 中原那丰饶广袤的土地,原本就应该是属于他们的! 夜未央看着这些人的嘴脸,心下也是有了决定! “诸位,我们也许可以对中原发动战争,但不可能只由我们苗寨一个部落出人……” 听说如今的新王——叶王,是个对外毫不留情,对内体恤百姓的贤德之王。 若是以百越的兵卒作为投名状,能否换他接纳苗寨? 可惜这些部族首领还没有傻到这种程度,当下便是大笑! “放心吧!等你苗寨之人死绝了,我们自然会出兵的!” 他们也是有算盘的。 威逼苗寨作为先锋,看看叶羽的虚实…… 要是苗寨不堪一击他们就赶紧投降,要是能打就趁机把黄州整个儿打下来! 要是苗寨不愿出兵,他们就出兵把苗寨分了,抢了他们晒好的瓜果干! 嘎嘎! 多么好的计谋! 第127章 决断 要么,我率领苗寨,对中原人举起刀锋,要么,百越部落会联合起来,对苗寨之人举起刀锋! 夜未央知道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主动表率投诚,成了百越部落这些原始人眼中的“中原的走狗”,总会付出一些代价的。 只是之前,在她的预想里,云王兵强马壮,胸有韬略,可保黄州十年以上无虞。 便是百越部落对苗寨有所不满,有云王的军队在她背后撑腰,也必然难以发作。 十年,足够让她,把苗寨建设成为百越部落里的最强一个部族! 到时,就算中原有变,他们大不了偏安一隅,其他部落也没办法趁机对苗寨怎么样。 可是没想到,云王倒台得如此之快。 短短两年,黄州有了新的王,云王的军队惨败,被赶出了黄州。 新王仅仅用了一个月,就占领了黄州全境。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快到夜未央还没有想好下一步的对策。 照理说既然云王倒台了,那对新王效忠,让新王成为苗寨新的靠山就行了…… 然而那位新的“叶王”在占领黄州全境之后,却是没有了进一步的动作。 不再继续攻城掠地,不再与大梁王朝开战,也没有时间顾及南蛮。 也许大梁王朝会集结军队,打倒这位叶王呢? 也许这位叶王对百越蛮荒之地并没有兴趣,或者并没有足够的能力,成为苗寨新的靠山呢? 重重顾虑之下,夜未央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对叶羽释放善意。 她不敢拿苗寨之人的前途和命运当赌注,去赌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她不敢,有人敢。 南越部落,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认为肌肉就是一切的部落,听从了其他部落的挑拨,率先派遣部落的数百名勇士,前往黄州边境进行捣乱,伺机抢了些粮食。 还真被南越尝到了一些甜头,于是百越部落其他部族都蠢蠢欲动。 就连苗寨之中都出现了一点不和谐的声音,说晚了可就分不上一杯羹了。 然而,南越的数百勇士,第二次却是遭遇到了一场惨败。 听说那位叶王研制出了强大的弓弩,南越部落派出去好几百人,死了好些,没能折损黄州那边的一兵一卒。 要知道,南越整个族群就只有数千人,这几百名勇士几乎是他们的最强战力。 南越那边拿出了最强的手段,然而无功而返。 所以……这位叶王的武力很强大,至少可以庇护住苗寨。 听说这位叶王在打跑南越之人后,就是没有了进一步的动作…… 要不要现在就与黄州那边接触,宣示效忠呢…… 夜未央原本在犹豫着。 委实说,不仅其他部落,就连苗寨内部,对于成为中原的藩属国这件事,都有些不满。 但是,事情已经刻不容缓了,今日各大部落的首领集结,给夜未央下达了最后通牒。 他们想逼迫苗寨之人做先锋,试探出叶羽的底牌! 因此,在各大首领走后,夜未央便取来纸笔,写下了一封书信。 把愿意与中原缔结友好的愿望,其他部族首领的逼迫,都写进了这封书信里。 书信的内容还有她本人的经历,担任苗寨的圣女一职,与云王辩经而不败,两年来克制着百越部落,尽管没有完全断绝……但至少这两年百越部落在黄州边境的骚扰少了很多。 这是一封很有心机的书信,她展现了自己的价值,又在南越闹事之时,主动对叶羽释放善意。 她也不怕其他部落在半途截下这封书信,到时候大不了就说是迷惑敌人的诱敌之计,被他们的鲁莽给破坏了。 就算各大部族首领不听从夜未央的狡辩…… 那也只不过是把“刀锋对准苗寨”的时间,提前了一些罢了。 真当苗寨是好欺负的不成? 其他部族就算想要联手剿灭苗寨,也必须要做好其中几个同样被灭族的准备! 将书信写好封装,夜未央派遣出苗寨最擅长在山林之中潜行的勇士,嘱咐他务必要把这封书信交到叶王……至少也要交到黄州的官吏手中。 好在百越部落的原始人们还没聪明到那个份儿上,这封信很顺利地被送到了暂住安南县的叶羽手里。 叶羽这两天一直在用无人机绘制百越之地的地图,同时听取赵县令对百越之地的描述…… 和夜未央想一块儿去了,叶羽觉着苗寨既然能明智地选择向大梁臣服,那只要在他们面前展示出足够的武力,也许可以让他们归顺自己。 正好叶羽下西洋……不是,是巡视南越,也只是为了展示武力,恩威并施,最后拿点儿土特产回去和几位妻子过中秋。 彻底征服南越这事儿,等过完中秋过后也不迟。 “闹得最欢的,当属南越和缅因这两个部落……缅因部落还经常联合海上的非人,给我们制造麻烦……” 好么,海上除了倭寇之外还有非人,真是四方环敌不得消停。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接手了黄州叶羽才知道云王的工作量有多重。 要是没有无人机和装甲车,就一个百越部落都能把他搞得焦头烂额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没有这座军事堡垒,叶羽此时还在稳健发育中,根本不会和云王正面硬刚。 交谈之间,一名衙役领着一个穿着奇特的人,匆忙求见赵县令。 “这衣服染得不错啊。”叶羽一挑眉。 “呵呵,这是苗寨的传统服饰,苗寨出智者,擅长织锦,他们的衣服都做得很不错的。” 赵县令应承一声,转头对衙役喝道:“怎么这么不懂事?不知道本官正在和叶王殿下商量大事吗?冲撞了叶王殿下,你担待得起吗!” “回大人,此人执意要找叶王殿下,说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衙役忙不迭地递上一封书信。 “什么书信?待本官看来!” 叶羽饶有兴致地看着门外发生的一切,心想这个赵县令还真是个老油条。 既是名正言顺地看过了书信的内容,也能以“下官一片赤胆忠心”为由,躲过叶羽的怪罪。 果不其然,赵县令在看过手下衙役呈上来的书信之后,便是满脸堆笑地将之呈给了叶羽。 “下官不敢擅自做主,您请过目……” “都说了是给我的了,你还看?”叶羽似笑非笑道。 “请叶王殿下恕罪!” 赵县令瞬间冷汗直冒,跪在叶羽面前! 第128章 开启一键扫荡模式 “都说了是给我的了,你还看?”叶羽似笑非笑道。 赵县令心中咯噔一声。 百姓都说叶王仁慈,能赶跑大梁的军队,能与他们休养生息…… 可赶跑军队显然不是动动嘴皮子就能办到的。 数万精兵在一夜之间葬身火海,黄州太守府被三百里外的飞来横祸砸个正着。 这位叶王殿下,同样是杀人不眨眼,对付外敌心狠手辣的狠人啊! “请叶王殿下恕罪!” 赵县令瞬间冷汗直冒,跪在叶羽面前! 他是有点心机,没心机怎么在官场上混……但他更知道怎么保全他的项上人头和乌纱帽。 仅看叶羽表情不对,赵县令就知道闯了祸了。 他是安南县的县令,在任上做出了点成就,是官场上的老油条,深谙为官者中庸之道……然而这一切的前提,他是个人。 是人就会死,赵县令觉得他没有可能在叶羽的弩箭之下活命。 赵县令骇得亡魂直冒,连忙下跪叩首,表示自己绝无二心。 “好了,逗你玩的,看把你吓的。”岂料叶羽轻描淡写,接过了他手中的书信。 楚华裳临行之前对叶羽说过,安南县的赵县令是个脑子清楚的,知晓利害,可以一定程度上信任。 但,私看叶羽书信这件事,明显已经超过了一定程度这个范围。 虽然应该不会是什么大事,他和苗寨之前没有过往来……但还是需要敲打一下。 真当他叶羽是没有脾气的好好先生,温和有礼的善男信女了? 现在看来华裳的话还真没错,赵县令是个脑子清楚的。 初犯不碍事,再犯……就得罚了。 叶羽想着,展开书信阅读。 叶羽不会兵法,但他看过《三国演义》。 在赤壁之战前,庞统给曹操献计,用铁索连环把船只连在一起,之后再在铁索上铺上木板,这样战船就能如履平地,不善水战的北方军士就能克服地势。 如果黄盖火攻失败了,庞统的计策甚妙。 如果黄盖火攻成功了,庞统的计策甚妙。 怎么都能赚个好名声,无论哪一方取得胜利他都能成为赤壁之战的大功臣,在个人履历上添一笔辉煌的战绩。 叶羽当时看的时候惊为天人,心想不愧是与诸葛丞相齐名的凤雏先生。 现在再看这封书信,颇有种强烈的既视感…… 对百越部落来说,这封信是引诱叶羽的诱敌深入之计。 同时这封信上对百越部落的地理分布与叶羽这段时间用无人机勘测的大差不差,这又是一封诚心诚意的投名状。 无论哪一方胜利,都可以说成是你的功劳……是么? 能和云王辩经而不败的女子啊…… 叶羽忽然有点想见到写这封信的这个人了。 他此刻正缺一个能领兵作战的军师,总不能每次都用无人机搭载火雷和装甲车摆平一切。 打守卫战还好,一旦开始攻城掠地,难保对方不会设下陷阱针对装甲车。 万一落入深坑,就算装甲车本身不会受到损伤,但再想出来就是千难万难了。 和云王同等级的兵法大家还有三个,包梁皇的话就是四个,叶羽没有把握跟他们玩心眼,所以他这边也迫切需要一个军法大家。 不过嘛……在正式招揽她之前,还需要再考察一下。 就拿“一统百越部落”,作为对她军事能力的一次考核好了。 不仅如此,叶羽还可以教她如何在坡度不同的山林里开垦田地。 梯田了解一下? 梯田是在丘陵山坡地上沿等高线方向修筑的条状阶台式或波浪式断面的田地。是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的有效措施,蓄水、保土、增产作用十分显着。 按田面坡度不同而有水平梯田、坡式梯田、复式梯田等。 尽管叶羽不是农科专业,点拨她一下倒是不难。 叶羽可以给她提供武器装备,可以教她如何在山林里开垦梯田。 但相对应的,她要给叶羽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她要一统南蛮之地,让这块版图彻底属于叶羽! 穷则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富则自古以来万国来朝! “传令,今晚让兵士们吃顿好的。” “明日,本王要深入南蛮,教教那群蛮子……什么叫礼仪之邦!” …… 什么?你不知道什么叫礼仪之邦啊? 礼仪之邦就是…… 磅! 清晨,无数只飞鸟被惊起,在飞鸟顶上盘旋着的是比飞鸟飞得更高的无人机。 一颗又一颗手榴弹从无人机上笔直往下坠落,其实叶羽这一回还带了白磷燃烧弹…… 有点残忍,浪费弹药,还是算了。 叶羽大军所过之处,片甲不留,寸草不生! “南越部落的人惹他干嘛啊!” “杀神,魔王……” “这个新王,比云王还要可怕!还要残暴!” 装甲车所过之处火海熊熊,叶羽按着之前绘制的地图一个个地开过去,把闹得欢的挨个儿揍了一遍。 在火雷洗地和弩箭收割之下,这些武器装备还停留在木制长矛上的原始部落根本没有多少反抗之力。 叶羽这方的士卒被缅因部落趁乱得手,杀了三人。 于是缅因部落整个都没了。 同样整个儿没的还有南越部落。 “我们投降,不要打我们……” “求求中原人,大发慈悲……” “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啊……” 对于他们的乞求,叶羽充耳不闻。 “慈悲?你们在杀安南城外的百姓时,可不是这么说的。” 叶羽走到哪儿,火焰就烧到哪儿。 在把几乎所有部族全都揍过一遍之后,叶羽慢悠悠地开着装甲车,前往苗寨所在。 苗寨所在之处,待客木楼之上,被护送出来的部落首领再次齐聚一堂。 只是这一回再没有先前的趾高气昂,他们卑躬屈膝,只求夜未央能再度出手,像两年前一样,将这带来火焰和杀戮的魔王说服。 和两年前一样,夜未央端坐在苗寨之前,静静恭候着叶羽的到来。 她想说百越之地是湿热地带,火焰必不可能长久燃烧,就算叶羽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但想要歼灭他们也必然要付出代价…… 叶羽的装甲车停在苗寨之外,声音从扩音器里传出来。 “你就是昨晚给我写信之人?” “是的,尊敬的叶王。” 当着众部落首领的面,纤细修长的女孩坦然地承认。 她原本以为她能够应付绝大多数刁钻问题,然而叶羽的问题出乎她的意料—— “我身后的这些兵士手中弩箭,那些声如炸雷熊熊燃烧的火雷,你应该都看到了吧?” “叶王手中武器威力巨大,但……”夜未央刚想说出自己的想法,试图说服叶羽。 然而叶羽没有跟她废话的打算。 “若我说,给你五百弩机,三百火雷……” “你可能在明年开春前,统一整个南蛮?” 第129章 授人以渔 “若我说,给你五百弩机,三百火雷……” “你可能在明年开春前,统一整个南蛮?”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云王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南蛮,一个不会闹事的南蛮,至于这些无法归化还听不懂人话的家伙在没有粮食的情况下怎么度过冬天,需不需要救济……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说白了,云王不需要这些原始人为他耕种,对这片土地也没有征服的意思,如果不是有夜未央在他会选择把这些原始部落屠杀殆尽。 但叶羽不一样。 云王精通兵法,但他看不到这片土地真正的价值。 叶羽想要的是这一年两熟甚至三熟的气候,想要的是这片广袤的领土,想要的是这群劳动力,为他把厂房在这片土地上建起来。 他可以给百越提供粮食,提供耕种的方法,让他们成为中原的一份子。 “统一……整个南蛮?” 夜未央怔在原地,她感觉自己的心脏在狂跳。 五百弩机,三百火雷。 加上叶羽在来之前,已经把这些原始部落的反抗力量全都揍过了一遍。 这些武器的强大,是她亲眼目睹的。 只要有了足够的武器,统一整个南蛮,又有什么困难可言? 只是…… 中原人,真的会有这么好心? “不能给她的吧!”就连宋清蕊都反应过来了,“百越的面积足有三四个州那么大,要是这女人真的统一了南蛮……” 统一了的南蛮,可比各自为政的原始部落更加难以对付啊! 百越齐心,就连背靠大梁王朝的云王都要仔细掂量,更别说是只有一州之地的叶羽了! “放心吧,我有把握的。” 安慰了宋清蕊一句,叶羽重新开启了扩音器:“如何?你可愿意?” “你不怕我们苗寨,在统一南蛮之后继续北上,对中原造成威胁吗?”夜未央说。 她实在想不到这个男人为什么要帮助她,分明他掌握着如此强大的武力,杀得各个部落不敢再有北上的念头。 又何必再多此一举,扶持苗寨呢? “嗯……你就当我是善心大发吧。” 叶羽当然不可能是善心大发。 弩箭和火雷,打不破装甲车的防御。 而在百越部落统一之后,若是夜未央有北上作乱的心思…… 大不了一记电磁炮轰过去,告诉这统一了的部落,谁才是百越之地的主人! 对于云王而言,一个松弛的百越,比一统的百越更加容易打理。 但对于叶羽而言,一个统一的百越,比散乱无章的百越,更加容易征服! 也就是大梁国情比较复杂,手握重兵的不止梁皇一个……况且一个活着的梁皇比死了的梁皇更加有用。 如果不是他的三倍赋税,人们又怎么会认识到叶羽的赋税减半、与民休息有多么可贵? “在你统一百越之后……到了开春,我会教你,在山地进行耕种的方法。” 同理,不经过原始部落的残暴无序,这些百越之民都怎么能体会到自食其力的勤劳富足? “我会让百越之民和中原人没有分别,自由地往来,贸易,通商……” 那从扩音器中传出来的声音是那么诱惑,轻易地拨动着夜未央的心弦。 “从此再没有‘南蛮’、‘百越’这个称呼,本王会代表大楚接纳你们,你们同样是我大楚的一份子。” “我想这也是你一直所期望的,不是么?” 夜未央是个聪明人,敏锐地意识到了南蛮的生存方式是落后的。 摒弃打猎和采摘,摒弃这种和野兽无异的生存方式,像中原人那样耕地、织布、经商,形成有秩序的生产生活才应该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才是正确的。 所以她带领着苗寨,一直在寻找与中原人共存之法。 云王只当苗寨是管束群羊的牧羊犬,他甚至不舍得让牧羊犬吃肉。 而这个人——这个来自黄州的新王,不仅说要给他们武器,让他们统一南蛮,更是要教他们在山林里耕种,让他们过上和中原人一样的生活?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好事? “不要被狡猾的中原人骗了!他就是想利用你!当你把我们屠杀殆尽之时,他就会对你们苗寨举起屠刀!” 南越的首领,那个比黑猩猩还要魁梧的男人,侥幸从叶羽的炮火之中逃了出来。此刻他站在木楼之上,对着夜未央声嘶力竭地喊道! 嗓门极大,一字不差地传到了夜未央和无人机的收音器中。 “信他,还是信我?”叶羽问。 这个问题还用考虑么? “尊敬的叶王,假若你真的眷顾苗寨,愿意分给苗寨武器,成为苗寨坚实的盟友……” 夜未央研究中原人的兵书,学习中原人的礼仪,带领苗寨在保持本地风俗的情况下模仿中原人的生活方式,全都是为了这一天。 “那么苗寨的勇士们,必将给您献上一场您所期望的胜利。” “很好。” 叶羽不担心夜未央在得到武器、统一南蛮之后叛变。 夜未央是个聪明女子,和这些短视的原始人们不同。 在看到蒸汽机车和轮船之后,她会知道哪一方才真正值得效忠。 “夜未央!你不要被他骗了——” 南越的首领还在声嘶力竭地呐喊着,叶羽只是冷冷地下令:“射杀他。” 下一刻,跟在装甲车后的士卒,同时举起了手里的弩机—— “不,等一下,上面也有我们苗寨的人——” 夜未央急忙阻止,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铺天盖地的弩箭飞射而来,把那座待客楼上所有的物体都射成了筛子。 “你们的人没有阻止这家伙乱吠,他们理应遭受到惩罚。”从扩音器中传出的声音如寒冰般冷漠,“我想这不会影响到我们的合作,对么?” 105毫米火炮的炮口缓缓对准苗寨,宋清蕊已经准备好了装填弹药。 “您说的是……我的人,应该在第一时刻阻止他的。” 夜未央低下了高傲的头颅,放下了作为圣女的矜持。 苗寨之人惶恐着,畏惧着,担忧着,终究还是拿出了苗寨之中最好的绣花锦缎和其他珍奇物事,与叶羽交换了五百弩机和三百火雷。 “夜未央,本王等着你的好消息。” 装甲车和电动三轮儿满载而归,叶羽和他的军队扬长而去。 第130章 全民工业化 “如果夜未央没你想的那么厉害,没有在开春之前一统南蛮呢?” 回程的路上,宋清蕊百无聊赖地问道。 “没一统就没一统呗,我只是给他们找点事情做,省得他们一天天想着来抢我们黄州的粮食而已。” 还是那句话,南蛮这块地儿,有更好,没有对叶羽而言也无所谓。 如今一州之地已经足够发展,大型蒸汽机的建造已经提上日程,待得明年开春把土豆和番薯种下,到明年秋天就能将之推广到全黄州。 当然了,现在这些高产的粮食都还是不传之秘,都只在世家大族手里流通,想要买上一颗都得看雅儿的脸色。 给了苗寨足够的武器,南蛮现在自顾不暇,哪儿还有空闲跑来中原捣乱? 叶羽在出征南蛮之前还特地在海岸线上架起了威力强大的弩机,别说倭寇坐的小竹筏了,就是楼船都能整个儿贯穿。 又留了三千士卒,日夜轮班,持着弓弩长枪在海岸线上巡逻。 对付这些倭寇,叶羽的态度可就没有那么温和了,直接就对士卒们下了死命令:只要确认是倭寇,立刻击沉!打捞上来的东西你们尽管分! 也就是叶羽现在还没有轮船,只要等他造出了轮船…… 待到秋来九月八,马踏东京赏樱花! 总之现在虽然还没有征伐的条件,但自保已是足够。 接下来就只要安稳发展生产力,按部就班地照计划来…… “走吧,虽然提前了两天……既然南蛮的问题解决了,我们就回去吧。” “我们回去之后,你就要和许小姐成亲了。”宋清蕊的声音听上去有点闷闷不乐。 “对啊,定在八月十五。”叶羽有点奇怪,不过也没多问什么。 “你喜欢那个许小姐吗?”宋清蕊的语气变得有点急切,“我是说,你和那个许小姐不是才见过一面吗?两个人不是要彼此喜欢才能在一起吗?” 叶羽沉默了许久:“许柔……是对我很重要的人。” 叶羽能做出攻打黄鸣郡的决定,就是因为有许员外的支持。 叶羽能这么顺利地在黄湾城、在黄鸣郡立稳脚跟,获得郡中民众和官僚、世家们的支持,没有承受舆论和非议,离不开许员外的帮助。 甚至于叶羽能够一统黄州,自立“叶王”,其后也少不了许员外和一众世家大族的推波助澜—— 朱梁敛财之疯狂已经触犯到了这些世家大族的利益,他们需要推出一个新的话事人。 因此,为了稳定这些人的心,为了做出表率,为了让这些世家大族看到叶羽不会亏待任何一个站在他这边,支持着他的人…… 他必须要展示出诚意。 与许柔成婚,并且让她住进军事堡垒里。 “和她成婚,对我会有很多帮助。” 最终,叶羽只是这么说。 那我呢? 我是不是那个“能对你有很多帮助”的那个人? 宋清蕊很想这么问,但她怕一旦问出口……她就不能再在那间堡垒里待下去了。 就这样吧。 维持这样……挺好的。 叶羽倒是没有注意到宋清蕊语气的变化,他此时还在想那些勋贵们的事情。 如今的黄州有不少官员是由世家大族的子弟担任,朝堂之上也有不少官员是他们的人。 对于这些世家大族两头下注的行为,楚华裳也早已习以为常。 她相信这些世家会做出明智的决断,她相信最终一定会是叶羽夺得天下。 不知道为什么,楚华裳在别的事上都很明智,但在关于叶羽的方面,会有一种近乎盲目的信任。 就像这一次造大型蒸汽机一样,尽管完全不了解传动系统,不知道这东西是如何运作、如何转化为动力、又能将之用在什么方面,但只要是叶羽提出来的就一定是好东西,就一定要造出来。 叶羽的军队赶路用了两天,绘制地形图用了两天,急行军把南蛮离得近的几个部落揍一顿用了一天,之后给苗寨留下武器,率领大军回程。 因为时间充裕,回程用了整整两天。 八月十三日的中午,叶羽率领士卒回到了黄湾城,给楚华裳她们带来了一个惊喜。 当听到叶羽给苗寨留下武器,让其一统南蛮之时,众女生不约而同地表现出担忧,和宋清蕊想到了同一个问题。 统一的南蛮会比之前更好管理……但也会变得更加强大。 “关于这个,你们就不用担心了。”叶羽自信满满地保证道,“到时的我们,也一定会比现在更加强大。” 有了叶羽的回归,大型蒸汽动力机的制造,顺利进入了收尾工作。 八月十五日,中秋节。 这是一个良辰吉日,也许吉日真的会带来好运。 总之,大型蒸汽动力机的制造,就在今天,宣告完美竣工! 试运行没有出现明显问题,只要构建出传动系统就可以投入使用! 楚华裳像模像样地搞出了一个“竣工仪式”,还贴心地给叶羽准备好了演讲稿。 尽管叶羽只是站在台上,台下的百姓们就都爆发出了欢呼。 毕竟他们是真的领到了叶王府里发出来的两百文铜板的。 当听到叶羽说“接下来还要制造出更多的机器,还需要父老乡亲们继续努力”之时,欢呼声简直能把台子掀翻! 还有很多机器! 每个都是两百文钱! “我……我没听错吧?” “在哪里报名?俺现在就要报名!谁都不许跟俺抢!” “跟着叶王干,人人都能吃饱饭!” 大型蒸汽动力机,无疑是一座跨越式的里程碑。 有了这只猛兽作为动力,彻底实现工业化就不再只是梦想。 等到将传动系统和工作机构建完成……就已经是完成了“机器生产机器”的雏形。 接下来就只需要不断完善,制造出更多的工业设施。 黄州城到军事堡垒的这十七里地,都将会被大型的工业器械所取代! 叶羽要从工厂到矿山,从陆地到海洋,到处是机器在轰鸣,到处是机器在转动,到处是机器在奔驰! 叶羽要在这黄州……实现近代的工业化! 第131章 大婚之日 完成了竣工仪式,像模像样地在台上发表了一番振奋人心激励民众的讲话,叶羽马不停蹄地回到军事堡垒,在全套战术装备外套上大红色的新郎服。 别问,问就是要横跨十七里到黄湾城中去迎亲。 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成婚这事儿自古代起就是一个严肃而重要的话题。 说来惭愧,叶羽前世今生,连妻室都有好几房了,居然还是第一次当新郎…… “夫君不要乱动,眉毛会画歪的。”正在给叶羽化妆的照雪,贴心地嘱咐道。 “好羡慕啊……我也想跟相公圆房……”心有不甘的楚华裳,小声地碎碎念。 “小玉呢?”初晴问。 “不知道。又闹脾气,跑回房里去了吧?”冯书雁回答。 “唉~家里的吃穿用度都是雅儿一文一文挣出来的呢,老爷如今竟是要用它去迎娶别的女子……”影后附体的雅儿,故作哀怨地用袖子抹着眼泪…… “为夫保证,在一统南方之后,我会给你们办一场比这盛大一万倍的婚礼。”叶羽信誓旦旦地保证道。 在叶羽的设想里,在明年开春将土豆和番薯扩大种植,同时用一年时间来发展工业,造出轮船和蒸汽机车。 同时在全黄州境内进行石油勘探,用石油炼制法——即石油沿着工艺顺序流经各装置,在不同的温度、压力、流量、时间条件下,分解为不同馏分的炼制方式,提取出汽油和柴油,补充燃料消耗。 炼油装置一般是联动装置,加工对象为液体或气体,需要在密闭的管道中输送,生产过程连续性强,工序间连接紧密。在管理上需按照要求保持平稳连续作业,均衡生产。 经过石油炼制的基本方法得到的,只是成品油的馏分,还要通过精制和调合等程序,加入添加剂,改善其性能,以达到产品的指标要求,才能得到最后的成品油料,出厂供使用。 这难不倒专业领域是材料工程的叶羽,他所需要的只有作为原料的石油,和建造出炼油装置。 如果黄州境内没有易于开采的石油就到百越之地去看看,实在不行先夺他一两个州的。 等到明年秋季,土豆和番薯再次丰收之后,在后年春天,分发到全黄州境内进行种植。 也是在后年春天,黄州经过休养生息和机械工业化,粮草和银钱都充足了之后…… 叶羽就该率大军,彻底统一南方了。 如果在明年开春之前,夜未央真的统一了南蛮,那借助一年两熟到三熟的亚热带气候,这个时间还要更快。 而在一统南方地域之后…… 就是时候,给这些爱着他的女孩儿们,办一场举世震惊的盛大婚礼了。 楚华裳她们自然是不知道叶羽的设想,但她们听到了叶羽的承诺。 试问,有哪个女孩儿不希望自己在成婚的那一天,办一场盛大的婚礼,受到万众瞩目,听取所有人的美好祝福呢? “嗯,华裳相信这一天不会太长的。” 楚华裳眼圈有些发红,不过她还是露出了微笑。 从一间容身的茅草屋,到整个黄州。 楚华裳相信,自家相公总有一天会一统天下。 “哎呀,老爷可莫要耽搁了,该是迎亲的时辰了。” 好不容易画完了妆,叶羽又被众女生催促着,坐上了装甲车,前往黄湾城中的员外楼。 在其身后,手持弓弩的兵士坐在电动三轮儿上,整齐地排成两列,充当迎亲的队伍。 “天作之合,长长久久!” “百年好合,五世其昌!” 黄湾城外,乡亲父老夹道相迎,大声贺喜。 黄湾城内,家家户户张灯结彩,锣鼓喧天。 整个黄湾县都知道今天是大喜的日子,是值得庆祝的,他们的叶王今天要与黄湾城三大美人之一的许柔结为连理。 尽管连面都没见过两次……但听说许柔对他的诗词很是痴迷。 为了迎娶许柔,叶羽特地从军事堡垒的书架上翻出了《诗经》和《唐诗宋词精选》,温习了一遍其中还有记忆的内容。 尽管是一场政治联姻……但叶羽到底是做不出来冷眼相待那般的事。 既是将之娶过了门,叶羽就必然不会亏待了她。 装甲车在许员外家的员外楼门前停下,叶羽掀开舱盖,从驾驶舱里跃出。 “叶羽今日如约前来,迎娶许家小姐!” 没有经过扩音器,但声音洪亮得能让在场每一个人都听清。 有女孩儿害羞得捂住了面,好似叶羽口中那个许家小姐就是她。 “好!好!好!能得如此人中龙凤的英杰做我的女婿,我许仕立就算今日就死了,那也能含笑九泉呐!哈哈哈……” 同样穿着一身大红的许员外牵着穿着喜服,罩着头纱的许柔从楼中缓缓走出,将许柔的手郑重地交到了叶羽的手上。 “日后,柔儿就交给你了。” 许员外看着叶羽的眼睛,眼中满是诚恳。 在这个以美貌女子当作交换资源,用以充当门面的时代,许员外一生重情重义,自从年少的青梅离世之后就是没有再娶。 许柔是他在这世上最后的亲人,他为许柔选了一个最好的归宿。 “必不负岳父大人重托。” 叶羽顺势改换了称呼,在公开场合,许员外的脸面要给足。 “好咯~老家伙就不打扰你们二人浓情蜜意,你侬我侬咯……”许员外哈哈大笑着,在叶羽的手背上重重拍了两下,“知晓姑爷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豪杰,哪有什么考验能阻挡姑爷?姑爷只管带我这女儿回去,入了洞房就成!哈哈哈……” 笑着笑着,竟是有两滴眼泪自许员外的眼角滑落。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看着唯一的女儿嫁人,亲手将之交到女婿手中,哪怕许员外此生见过的大风大浪再多,此刻也是不由得一股伤感之情油然而生。 “老丈人请放心,叶羽必然不会让许柔受委屈的。” 叶羽再度保证,之后便是牵着许柔上了装甲车。 装甲车上除了叶羽和许柔还有一人,是花童打扮的宋清蕊。 原本这个角色是打算交由李小玉的,李小玉本来也答应得好好的……谁知到了婚礼当天还是反悔了。 宋清蕊自告奋勇,说是还可以守护叶羽的安全,于是就由她来担任这一角色。 她就是许柔啊…… 看着就很知书达理。 “你好?”宋清蕊试着打招呼。 “你好。”罩在头纱下的许柔,轻轻柔柔地点头。 在迎亲乐队的一路欢送之下,装甲车缓缓离开黄湾城,沿着来时的路,往军事堡垒驶去。 第132章 中秋之夜 旧时结婚仪式,有“六礼”之说。 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五请期、六迎亲。 男女婚姻大事,依父母之命,经媒人撮合,认为门当户对,互换“庚贴”——即年龄和生辰八字,压于灶君神像前净茶杯底,以测神意。如三日内家中无碗盏敲碎、饭菜馊气、家人吵嘴、猫狗不安等“异常”情况,则请算命者“排八字”,看年庚是否相配、生肖有无相尅……还有所谓“六年大冲、三年小冲”的说法…… 但这对于叶羽而言不是问题,他本就不信这个。 许员外巴不得让许柔早些嫁给叶羽,又怎会在这些方面刁难。 所以叶羽只是开着装甲车从城外到城内,在黄湾城里绕了一圈后停在许员外家的员外楼,之后接上许柔就回去了…… 没有那么多的繁文缛节,什么聘礼啊嫁妆的,婚宴也只在员外楼举行,叶羽不会露面。 宋清蕊一路上都在端详着许柔,觉得她的举止和坐姿都好优雅…… 迎着晚霞回到叶王府,当兵士止步于叶王府之外,装甲车驶进军事堡垒之时,叶羽知道,真正的战争,现在才要开始…… 雅儿是个喜欢闹腾的,早在叶羽刚刚统一黄州,还未发兵南蛮之时就缠着他,问他“能不能在八月十五那一天闹一闹,也算是冲一冲喜气”…… “呜,雅儿好是可怜,进了这个家之后就一直当个管账丫鬟,无怨无悔地把全身心都交给了老爷。如今老爷大婚之日,竟是连一点参与的机会都不给雅儿……” 叶羽抵不过她纠缠,勉强同意了。 之后雅儿就是没了消息,叶羽偶尔能看见她和楚华裳鬼鬼祟祟地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什么。 中途还出门一趟,扫荡南蛮……也不知道她们这段时日会“密谋”出些什么。 好吧,大不了拿出一家之主的威严来,遇上解决不了的呵斥一声也就过了! 叶羽把装甲车停在地下一层,宋清蕊牵着许柔下了车。 却是迟迟没有交到叶羽手上。 “你要从!从我手中,把许小姐给抢过去……” 在叶羽略显严厉的目光之下,宋清蕊说话时的底气明显不足。 怎么给我的任务是这个啊!换成小玉来就好了嘛! “给我。”叶羽只是面无表情向她伸出手。 “哦。”宋清蕊瞬间泄了气,乖乖地把许柔的手交到叶羽的手心上。 就像这样,展示出一家之主的威严。 成功闯过一关,叶羽心中莫名生出一股豪迈。 接着他就看到了正站在从地下一层到一层的楼梯上的冯书雁…… “嗯……羽哥哥要想从这里过去,就必须成功辨认出这几种草药的种类……还有银针所指的几个穴道……” 叶羽默默地点击电梯按钮,这个功能他还没有对众女生说过。 “二楼见。” 步入电梯之时,还不忘了对冯书雁挥了挥手。 “啊?啊……”冯书雁傻了片刻,匆忙往楼上奔,“雅儿姐姐,情况有变……” 叶羽不知道他跨过了多少关,总之在电梯门洞开的瞬间,他与正好奇往这边看的,站在二楼楼梯旁的楚华裳视线撞个正着。 叶羽有时很想向系统吐槽军事堡垒的建筑布局,为什么电梯会修在楼梯旁边的? “咦?不是从楼梯上来……” “别闹了,快去吃晚饭。”叶羽无奈道。 “不嘛。”楚华裳飞奔过来冲进叶羽怀中,抱着叶羽不肯撒手,“除非相公作一首关于中秋月亮的诗词,不然华裳不放相公过去。” “好好好,中秋月亮的诗词啊……” 以为这能难得倒叶羽吗? 要说中秋的诗词,果然只有那一首了啊。 “水调歌头。”叶羽轻轻念出词牌名。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尽管是意境如此优美的一首诗,叶羽念得却是没有丝毫感情,完全像是背诵出来的。 不是像,就是。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尽管相公文采斐然,但华裳总感觉这像是思念着远方某人的一首词。”楚华裳不满道。 “总之我是作出来了对不对?”叶羽宠溺地摸了摸楚华裳的头发,“按照约定,现在是不是应该放我过去了?” 又抬头看向正跑上来的两位佳人:“我绕过你们了啊,你们两个没机会了哈。” “可是雅儿不是想考验老爷,只是想考验一下柔儿妹妹……”雅儿捧着一张绣帕,“只要在上面绣上一朵鸳鸯图案……” “那就更不用了,你俩乖乖吃晚饭去。” 许柔原本有答应的意思,不过既然叶羽这么说了她也只好收声。 楚华裳松开了叶羽,三女乖乖跟着叶羽往大厅走。 从楼梯到休息的房间不可避免地要经过吃饭的大厅,那里照雪已等候多时。 “这是照雪亲手制的月饼……夫君只要把这个吃完……” 雅儿悄悄对照雪咬耳朵:“做得太小了……” “可是吃太多夫君会撑到的……”照雪也悄声辩解。 叶羽拿起月饼,还不忘分一半给许柔:“来,我们一起吃。” “嗯。” 尽管在未圆房时就掀动头纱有些不合礼数,但许柔还是接过了那半块月饼。 也没把头纱掀起来,就是在头纱之下,小口小口地吃。 在叶羽的房间之外站着初晴,想来这是最后一关的考核。 “很简单的,叶郎只需在我手中撑过十……不,是三招,就算叶郎过关。” “初晴。”叶羽头上满是冷汗,“你是想要谋杀亲夫吗?” 实打实地挨上初晴一拳,叶羽可能会死。 “老爷要想让初晴让开也可以哦,只要说那首《水调歌头》是思念远方的哪位女子就可以了~”雅儿在他们身后不嫌事大地在起哄,“是苗寨的那位圣女呢?还是远在京城的那位郡主呢~” “都不是。”叶羽没好气地转头瞪了她一眼。 要说的话,也应该是…… 不知道那个世界的月亮,会和这里一样圆吗? “好了,这也算是回答了吧?让开吧。” 初晴乖乖让开了道路,倒不是因为叶羽的回答…… 而是因为叶羽在回答“都不是”的时候,眼中一闪而逝的伤怀之色。 好似他怀念之人不在这里,与他相隔时空。 “《水调歌头》啊……” 那个白痴,应该是只会背《水调歌头》这一首词。 理他干嘛,睡觉。 李小玉听到了走廊上叶羽和雅儿的对话,但她选择用被子蒙住脑袋。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第133章 礼成 红盖头,亦名头巾、罩红头等,一般用五尺见方的红色绸缎织成,四角缀以铜钱或其他饰物。 怎么掀盖头也是有讲究的,一般要用玉如意或者是秤杆,也称喜秤,来掀开新娘的盖头。 总算把许柔领进房间,叶羽毫不客气地反锁房门。 好家伙,在新娘家没闹洞房,反倒在夫家跟几位妻子玩了个痛快。 牵着许柔,让她坐在床上,许柔含笑的声音从头纱下传出:“几位姐姐妹妹,都是很有趣的人呢。” 尽管设置重重“考验”,但许柔能感觉得出来,她们就是想玩玩儿,没什么坏心。 原本许柔还有些担心,叶羽家室众多,不知能否与她们处得来…… 但是,在刚才的一番胡闹之后,心中忧虑却是尽数消去。 叶羽的几位妻子都很欢迎许柔,愿意与她打闹嬉戏。 也没有做得太过分的,真要出了什么事,还有叶羽做主。 “别管她们,”叶羽扶额,无奈道,“她们从半个月前就想着这天要怎么闹腾了,我在征伐南蛮那会儿还一个劲儿地催我回家过中秋。” 叶羽现在知道为什么她们这么盼着自己早些回来了,原来在这儿等着啊。 怎么就娶了这么一群婆娘……应该说,家里的几位妻子都被雅儿给带皮了。 虽然生活里多一些这样的小情趣挺好的……加上今天是中秋之夜,是团聚之时,陪她们瞎胡闹,玩耍一通也不是不行…… 但指认人体穴位和接初晴几招这种事,叶羽觉得他还是应付不来。 总之,在简单整理一下心情之后,叶羽拿起了放在床头的玉如意。 玉如意寓意着吉祥如意,象征美好幸福,让人称心如意。 新娘最漂亮的时刻,只能由丈夫看到。 红色是中华民族举办喜事时的传统色彩,寓意红红火火,喜气吉祥。 红盖头可以辟邪,也可以遮羞。 毕竟出嫁是古代矜持女子最为害羞的事。所以红盖头一定要在礼成且丈夫招待完宾客回到洞房时再掀开,才能证明新娘的归属。 叶羽省去了“招待宾客”这一环节,但在出征南蛮之前就派人定制了这把玉如意。 “如意”是手的延伸,尽管一开始的作用只是能让人够到背后的痒痒挠…… 玉制的如意,既能作为玉质工艺美术品被收藏,也能像现在这般,用作一种象征吉祥的物事,挑去新娘的红盖头。 “准备好了吗?” 将玉如意伸进头纱之中,叶羽贴心地问了一句。 “嗯。”罩在头纱之中的许柔点头,“从穿上这身婚服开始,小女子就是一直准备着的了。” 虽然感觉两人之间还是有些生分,这毕竟还只是两个人第二次见面……但仪式总是要完成的。 人家连喜服都穿好了,总不至于“那啥我先把你领回来,等我们一起看雪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增进些感情再正式入洞房”吧? 叶羽掀开了罩于许柔头顶那五尺见方的红色绸缎,眸光清丽的佳人出现在他的眼中。 双颊点了一点胭脂,璨然生光,像是散发着淡淡华彩,比起那日湖边相见更添一分娇媚。 “可是小女子吓着官人了?” 对视片刻,许柔有些不好意思地偏过脸去。 “并非如此,只是许柔小姐容貌太过美丽,叶羽一时看得呆了而已。” 叶羽这才回过神,担心许柔误会,连忙解释道。 许柔面色微红,似是高兴被夸捧,又像是有点害羞:“官人既是与小女子结为连理,掀了这方红盖头……怎的称呼,还是如此生分?” 听得许柔娇嗔,叶羽也是反应过来。 从今日起,他们就是夫妻了啊。 “是为夫疏忽了。”叶羽坐在许柔身边,轻轻捧起她的手,“从今以后,柔儿便是我的妻子,往后余生,我们一起赏星观月,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可好?” “是。”许柔轻柔地靠在叶羽肩头,缓缓闭上眼睛,“无论官人是想赏星观月,聊诗词歌赋还是人生哲学,小女子都必然相伴身旁,不离不弃。” 从今以后她就是叶羽的人了,要对叶羽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举案齐眉,白头偕老。 那厢叶羽还没有什么动作,这厢许柔已是解开了叶羽新郎服上的带子。 虽然都是温文尔雅的淑女,但和冯书雁不太一样,许柔是偏主动型的。 所以就算看到叶羽新郎服下穿着全套战术装备也不放弃,固执地替叶羽更衣。 好吧,不真做许员外也不能放心对不对?总得做给世家大族勋贵豪绅们看的对不对? 并且,从个人角度出发……叶羽也是真的不忍心,拒绝这个固执得有点木讷的女孩儿的一片心意。 “你想好了吗?” 把那双柔嫩的小手捉在手里,叶羽问。 “嗯。”许柔面上满是红霞,尽管之前手中动作不停,但女儿家心中总是羞涩的,“初闻官人诗词,小女子便心生好感,当日湖上初遇,更是一见倾心……” 那心啊,直到现在都还在猛烈地跳着。 如果定是要嫁人……至少,也要嫁像叶羽这般,文武双全的翩翩公子。 “好了好了,这身衣服很难扒的,别把你的手指伤着……” 叶羽轻柔地褪去了许柔身上的喜服,并且把全套的战术装备都卸落在地。 被叶羽推倒在床上,许柔的脑海里一片空白。 害羞着,欣喜着,还有点恐惧,任叶羽在她身上索取着。 许柔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原来这就是得偿所愿,与所爱之人结为连理的感觉吗…… 而叶羽的感觉也挺奇特的,许柔自始至终没给他多少回应,只是偶尔从鼻尖传出一声轻哼,面上的表情像是在品味又像是被吓呆了,整个身子一动不动…… 感觉叶羽的动作停了下来,许柔抬手,手臂环住叶羽的脖子:“官人……” “喜欢吗?还是讨厌?”叶羽捏了捏她的脸。 “柔儿很喜欢这种感觉……” 许柔朝着叶羽微微一笑,如冰川融化,百花盛开。 “请官人……不要停下来。” 于是叶羽发起了最后的冲锋。 声如百灵的佳人,从一开始的有些痛苦,不断忍耐,到逐渐感受到了美妙的快感。 到最后,终于是无法忍受,婉转地呻吟出声…… 那就不要停下来好了。 在体力方面,叶羽还是很有自信的…… 第134章 同是秋天 在中秋之夜,礼成之后,许柔正式成为了这个家中的一份子。 黄湾城的建设还在如火如荼,叶羽亲自操刀解决了传动系统的问题,民众在大型蒸汽动力机的旁边建起了第一台工作机。 百姓们在欢呼,为这台只要投入足够的燃料,就能够运转起来,自动织布的机器。 时间步入了九月,不断有机器被建造而成,又不断有新的建造任务被发布。 雅儿赚回来的钱和楚华裳发布出去的建造任务形成了收支平衡,加上各地开始陆续收上了今年的赋税。 叶羽总算知道帝皇之家为什么可以这么奢侈了,如今全州之民供养他一人,收上来的银子轻易超过了他那半年来,与各方势力斗智斗勇所得的总和。 光是一个黄州县就有将近五万的百姓,就能收上两万五千两! 那整个黄鸣郡呢?全黄州一十三郡加起来呢? “有了这笔资金……在开春之前,建立近代工业体系不是问题!” 叶羽又不铺张浪费,家中几位妻子也花不了多少,最多给叶王府上的长工和绣娘们发个几两银子的年终奖。 这些长工和绣娘,原本有些已经被云王的人策反渗透了,但策反又不是洗脑,云王被打跑了,他们纵是对叶羽和雅儿有怨言也不好发作。 之后叶羽的一系列措施,更是让得他们明白。 谁,才是真心对他们好的。 谁,才是真心对百姓们好的! 人们都说今年的日子开始变得好过起来了,这其中离不开叶王的英明决策。 倭寇被阻挡在了海面之上,南蛮各个部落彼此开战,根本顾不上来中原抢粮食。 生活在黄州,当真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相比之下,黄州之外的地域,过得就很凄惨了。 一年三两银子的赋税啊! 这谁能交得起? 便是将家中粮食全部交上去,田产全都充公,还得在求衙役在县官面前说几句好话,才能勉为其难地让这事儿过去…… “哟呵?你家这小娘皮长得挺不错的。既是交不起赋税,不如就用她来抵债吧!” “不要,不要啊大人!” “啰嗦什么!待我等将她交至县官老爷面前,值得多少银子,大人自有定夺!” 美貌的女子,同样也是“资产”之一。 有些被衙役强行掳掠而去,孝敬县官老爷,有的被地主老爷看上,或是当起了那一家老小的救世主,或是干脆派出家丁巧取豪夺。 不是屠城胜似屠城,哀嚎之声从八月延绵到了九月。 没了田宅,没了生计,这些百姓唯一的出路就是到地主家里当长工。 或是当流民,充徭役……去干那开垦河道的苦力活,去做抵御北方匈奴的大头兵。 一天只有一顿清粥,持着官刀的衙役老爷们可不管你死不死。 那些豪绅贵族们还好说,大不了变卖一些田产,周转一下也就过去了。 其中有与州官关系好的,更是把银票塞进了州官的腰包,以换取州官瞒报谎报。 每户一人三两的赋税是肯定要交上去的,但是这一户究竟有多少人嘛…… 这其中,就可以大做文章了。 山高皇帝远的,朝堂上的那些自顾不暇,皇上整日饮酒作乐,哪里有那闲空到别处闲逛? 实在不成……推说百姓都被匈奴、被南蛮杀了,都变成了流民,都逃往黄州去了不就行了? 大人,下官苦啊,一堆流民要养活,一堆荒地闲置着,我们这还等着朝廷发下粮食来赈灾呢,实在是交不上赋税啊! 就算真有钦差下来,大不了提前把百姓押过去! 当然,各州官员也不是傻子,都知道百姓意味着什么。 发展要百姓,建设要百姓,通商要百姓,耕种要百姓,百姓意味着这座城市的生命力。 不到万不得已,各地州官当然不会把百姓主动从自己的地盘里赶出去。 大梁王朝官方自然也不会放任百姓拖家带口逃到黄州区域,据说梁皇亲自下令,让多出来的徭役日夜不停,在黄州和泸州的交界处,挖了一条长长的沟壑。 沟壑与江水贯通,直挖到南蛮地界,有效地阻挡了泸州百姓前往黄州,遏制了黄州人口的爆发式增长。 同时也阻挡了叶羽的装甲车畅通无阻的一统南方。 大梁王朝方面,唯一能想到的,克制叶羽那辆装甲车的方法就是提前布置下深坑陷阱。 叶羽的装甲车要想过来也必须要绕远路,从南蛮地界借道出兵,相当于泸州守军只需防守南面。 在东面挖通大江,在南面挖下陷阱,看你的运兵车和装甲车如何能过得来! 四处设置绊马索、挖出深坑、准备巨石和滚木…… 就算你的机关车金刚不坏,大不了给你埋起来! 可惜,除了叶羽之外没有人知道,这辆11式轮式装甲突击车不仅可以胜任各种地形,更是属于军事堡垒的一部分……属于系统造物。 换而言之,叶羽是可以把这辆装甲车,直接收进系统背包里的…… 不过确实给他的运兵车造成了些麻烦,待得明年开春,说不定还要先把泸州南部的陷阱所在,先排查清楚。 泸州的两名郡丞先后给叶羽发了密信,大致内容是问叶羽合适出兵讨伐泸州,他们定然里应外合,助叶羽大军长驱直入…… 尽管不知道这是诱敌之计还是他们的肺腑之言,总之叶羽在这个冬天没有用兵的打算。 “哎——上好的棉布!上好的棉衣!叶王仁慈,仅卖二两银子一件——” 这个冬天到来之前,黄州绝大多数人都穿上了棉衣,盖上了棉被。 实在买不起的也可以先赊账,赊得一件棉衣,一条棉被,待得明年秋天再还。 叶羽还真不怕他们拿着棉衣棉被逃亡,外边的百姓疯狂想往黄州这儿涌,本就在黄州的百姓还想跑到哪儿去? 每日都有军士在大江对岸,在泸州与黄州的交界处巡逻,看着江水对面穿着棉衣手持弓弩的兵士暗自羡慕。 黄州的兵士只是为了防范泸州和大江北岸的军队,而泸州和大江北岸的军队要防备的可不止叶羽。 他们日夜巡逻,防止百姓乘船渡江,跑到黄州地界。 可还是有活不下去的百姓,甘愿纵身跳入江水里,就算是游也要游过去! 游不过去,干脆死了算了! 血染红了江水,从军士手中的长刀上滴落。 各个州郡的官员将领,下达了死命令—— 平民百姓,敢有接近两州交界者,杀无赦! 第135章 烽烟四起 活不起,躲不掉。 反是死,不反也是死。 凭什么要让无道的昏官管着我们?我们凭什么要白白葬身在衙役兵士的官刀之下? 只因为他们是官,而我们是民吗? 只因为他们手中有刀,而我们的手中拿着的最多不过是镰刀和锄头吗? 我们要过好日子! 既然没有人能给,那就我们自己来创造! 叶羽可以凭一己之力占据一州,当今的梁皇还不敢拿他怎么样,我们凭什么不行! 我们要粮食!我们要生存!我们也要穿上厚实的棉衣,盖上暖和的棉被! 那就反了吧! 镰刀和锄头,怎么就不能和官刀抗衡! 官差和兵士也是人,是人就会死! 乱世出英雄,这片土地古往今来当是如此。 当君王无道之时,总会有远见卓识之人站出来,让文明的火种在这块土地上浴火重生。 心中充满一股气,在“我是最棒的”和“世界是错的”之间,拿着开山大斧,劈出一条道路! 叶羽不过是站出来得早了些,如今有更多的有识之士站了出来。 历代改朝换姓的时候,兵权大的就争皇帝,兵权小的就争王争侯。 旧的朝代为新的朝代所代替,新生的、更加完善的政权受到百姓的拥戴,带给人民更好的生活,带领群众继续前行。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大梁境内多了很多成规模成组织的反贼势力,各地州官忙着平叛,烧山都烧不过来。 那些人里有秀才,有农民,有铁匠,有徭役…… 甚至还有小股的部队,他们被伍长带着从军队里逃了出来,待着的地方从军营变成了山寨。 “兄弟们,当今朝廷无道!黄州那边已经反了!” “黄州能反,我们凭什么不能反?难道你们就甘心变卖田产,那群狗官说什么就是什么吗?” “老子就是不交税!老子就是要称王!” 他们被官府称作山匪,他们打出了各式各样的口号。 有的占山为王,有的对满是钱粮固若金汤的城池虎视眈眈。 山匪猖獗,各地城门紧闭,民不聊生。 反贼们大多没有成建制的军队和战术指挥,能做的不过是见粮就抢,大不了就是杀,有一天过一天,过一天算一天。 也有的是早有预谋,在造反之前就想好了行军线路,还真被他们占领了几座村庄。 有的和叶羽一样,打出了与民休息的口号,然而被村里的内应带着官军过来平叛。 有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打着起义的名号变成了真正的匪。 这是无法杜绝的,势均力敌的战争要排除一切不稳定因素,就连两次打进长安,写下“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那人都是如此。 两次打进长安,第一次只杀世家,第二次屠尽全城。 不是每个势力都有装甲车,能轰开城门和城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一州。 还能抵御在边境集结的大军,让州中百姓能平稳过渡发展。 更多的还是藏身在山林里和官军捉迷藏,时不时地下山,从城外的村庄之中抢粮。 就算占领几座村庄,也只是暂时的。 没有城池就没有长久的根据地,也就无法立足脚跟。 虽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这个时代显然没有那般具有人格魅力的伟人。 终于,在叶羽之后,又有一座城池被反贼攻陷了。 有一城县令仗着城中钱多粮足,造反大势所趋,便效仿叶羽,举起反旗,吸纳难民、山匪和叛军,打出了正统的名号。 尽管下场是被云梯和攻城锤轰开了城门,城内上万人被屠杀殆尽,反贼和百姓都没放过。 那个县令的尸首在城墙上悬挂了整整一个月,用于杀鸡儆猴。 叶羽的胜利和朱梁的暴政,给了起义者们“大梁王朝气数已尽”的错觉。 然而错觉终究是错觉,梁皇和除了云王以外的三方藩王仍然还有精兵在手。 大梁正规军动不了叶羽,还动不了你们这些小卡拉米了? 在没有超凡手段的时候,个人再怎么强,也会被对方一个团队拖垮。 就如一个英雄再强也不可能一打五,对方一个控制下去所有人集火,血条总是有上限的,吃了五个人的一套技能,血条会瞬间蒸发。 但在有超凡手段的时候,特别是对方很强的时候,对方以点破面,直接可以凿穿整个防线! 小兵再多,最多也就磨掉英雄一层血皮。 而英雄只需一两个技能就足够团灭一群小兵。 叶羽是这么做的,大梁王朝的正规军也是这么做的。 “虽然朱梁做这事儿是不人道……不过他封我们几个做异姓王,我们几个就要替他守护好四方安稳。” 和云王赵子漠一样,其余三人都是号称万人敌的猛将,目如光电髯如戟,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如探囊取物。 不仅个人武力勇猛,冲阵厮杀不再话下,还深谙兵法,通晓为将用兵之道。 这些山匪、叛贼,哪怕那个县令说动了城内的守军,在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正规军面前,就像英雄面对小兵,多少都只是来送金币和经验的。 “不过朝廷很久没有发下军饷了。” 目如光电髯如戟,扛着一把斩马刀的猛将抚了一把髯须。 “北方有匈奴,我这边也要防备西边的胡人……再这样下去,将士们都要吃不上饭了。” 他望着北方,目中露出一道精芒。 听说老赵丢了整个黄州,被削去了王位,贬为死囚。 甚至没有重新再来的机会。 如今更是一月未发粮饷…… “总不能让本将军自掏腰包,养着这些军队吧?” 他们虽是和朱梁一同打天下的好弟兄,但总要为自己打算。 连那时和他关系最好的赵子漠都能痛下杀手,打入死牢,听说秋后就要问斩。 且等到十月,看朝廷能不能发出来粮饷,看朱梁会不会回心转意…… 这要只是吓唬他们,并且北面要抵御匈奴,暂时拿不出粮食和银子还好说。 如果朱梁是真拿不出钱了,如果朱梁真的不念当年的手足之情…… 哪有掏自己的钱养着你朱梁军队的道理? 掏自己的腰包,养的必然是老子自己的军队! “一旦让老子自己掏钱……” “那老子,可就要自立为王了啊!” 第136章 和亲 朝廷此时是真发不出粮食了。 明眼人都看出来了,此时的朝廷不过是强弩之末。 皇帝暴虐无道,高官尸位素餐,各地叛乱不断。 就连当朝皇帝最倚仗的重兵,最强大的武力,都无法跨江而来,剿灭一个小小的叶羽! 叶羽可以,为什么他们不可以? 既是梁皇无道,又无法出兵消灭叶羽,那就表明…… 这中原,也许并不是你梁皇的天下了! 那么我自己辛苦收上来的粮,又为什么要交上去? 各地州郡的官员和将领,不约而同地都想着自保,想着多囤些粮食。 就算无法逐鹿天下,至少也能割据一方。 就算之后叶羽的军队打到此地,又或是梁皇出兵,挥师强逼…… 至少,这满仓的粮食,也能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献上忠诚的投名状。 只有在兜里的银子才是好银子,只有在自家的粮食才是好粮食! 就是粮仓满了,被老鼠咬了,放着风化成了粉,也不能将之交上去! 因此,在本该收上今年赋税,重新充实国库的秋季…… 大梁的朝廷,收上来的赋税却是少之又少! 这些粮食,用来维持明年宫中人员的吃穿用度都是勉强,又怎么能再将之发出去? 战争就是一只吞金兽,多少粮饷都不够它们吞的啊! 北方匈奴需要抵御,各地起义需要镇压,还有西边的胡人也不消停…… 无数双眼睛注视着京城,注视着朝廷,注视着如今高居天子之位的大梁皇上。 “都怪赵子漠那个混蛋!” 朱梁愤怒地咆哮着,把桌上的奏章和笔墨纸砚一起,用力扫到桌下去。 要不是他吃了大败仗,让叶羽占领了整个黄州,那些州郡官员会阳奉阴违,个个卖惨不肯交出粮食吗? 这个月的奏章,大半都是哭诉赋税不够,百姓连饭都吃不起了,期望皇上开仓赈灾,再不济也要用银两珍宝,向世家大族们换得粮食救济…… 救济?朕自己手下的宫女太监都快吃不上饭了,哪有那闲钱去救济你们? 都是赵子漠那个混蛋害的! 就算不能战胜叶羽,你至少也要跟他拖到冬天啊! 要不是开了叶羽这个先例,这些见风使舵的老油条哪里来的胆子,敢阳奉阴违,敢私藏粮食,还敢公然造反! 已经有好几个县的县官试图招募民兵,学着叶羽自立为王了! “叶羽那个混蛋不是放火烧了南蛮,把南蛮搅得鸡犬不宁吗?那周明怎么还朝朕要粮食!” 西边的胡人?胡人算个什么威胁? 照他这么说,是不是连叶羽都要向朕要粮食?为了防备从东边袭来的倭寇? 朕这些年发给他的军饷俸禄还少了吗?他中饱私囊的事情真以为朕不知道? 都是赵子漠那个混蛋!别说杀了他,朕诛他九族都不为过! 朱梁气愤地把桌子整个儿踹翻,喘着粗气,良久又从地上的奏章堆里捡出其中一封。 那不是奏章而是书信,准确来说是突厥之人给他的回信。 早在八月中旬,朱梁看着迟迟收不上来的赋税,心中就已有了不祥的预感。 他早些年是镇远大将军,对突厥人的习性有所了解。 对于突厥人来说,哪怕是水草丰茂的一年都会组织南下抢粮,彰显突厥部族的勇武。 展现部落勇士的威风,同时试探中原的国力。 今年中原没有旱灾洪涝,所以突厥人那边应该不会很缺粮食。 更多的还是他们的首领可汗下的命令,于是众多突厥人策马奔驰,跟随他们之中最为勇武的贤王,南下耀武扬威。 抢钱、抢粮、抢女人! 把中原当成了可以肆意搜刮战利品的地方! 所以朱梁在前段时间写去一封书信,问此次率兵的突厥左贤王,可否用些金银布匹,换得突厥兵退。 在朱梁眼中,突厥人那群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原始生物,白长了一身肌肉,没有半点脑子。只要随便给点好处,说几句好话就能把他们给哄回去了! 粮食要留着自个儿吃,没有用的金银布匹倒是可以换出去一些。 昨日八百里加急的回信被送到皇城,朱梁看到信的前半截心中一喜。 突厥果然还是突厥,随便给点好处就忘乎所以…… 可当他看到信的后半截时,那点儿沾沾自喜,就完全转化成了怒火! 因为突厥人的回信,除了金银布匹,竟还是要女人! “……本王与梁皇相识多年,亦敌亦友,此番梁皇既有求和之意,还愿献上金银布匹,那本王自然不会多加为难。” “然而,布尔顿对当年将军身边之人,如今梁皇的亲妹朱玉瑶倾慕已久,三年未见,想来郡主也应该到了成婚的年纪。” “若布尔顿能得郡主,梁朝与我突厥缔结和亲,则本王立即率兵退去,突厥的勇士将停止对中原的袭扰。” “不知梁皇,意下如何?” “突厥左贤王,布尔顿,上。” 看完这封信,朱梁气得浑身颤抖! 那个贪心不足蛇吞象的布尔顿,在回信里把金银布匹的数量翻了整整一倍不说,更是要他的妹妹出塞和亲! 昨晚他对他现下最为宠爱的妃子说了这事儿,妃子柔声安慰着朱梁,说突厥人就是这么没有礼数不讲道理,提出这个要求就是在为难皇上,皇上可莫要气坏了龙体往心里去,中了突厥人的诡计阴谋…… 可安慰到了头儿,这个问题还是要解决。 是发放粮食布匹充当军饷,是用金银跟世家大族换粮食,还是用他的亲妹妹朱玉瑶,去换突厥人退兵。 “臣妾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其实把郡主交出去是有好处的……陛下想啊,若郡主如臣妾尽心尽力地侍奉陛下一般侍奉突厥王,时不时地在枕边说几句与大梁和谐交好的话……是不是,比起只送金银布匹,更加管用?” 对,如果把玉瑶送到突厥那儿,说不定能维持好几年的和平…… 何况玉瑶已过了芳华之年,是时候嫁人了! “玉瑶,朕为你许了一门亲事。” 于是朱梁来到了朱玉瑶所在的永和宫中,将和亲之事说与朱玉瑶。 “皇哥哥,你疯了?” 听完朱梁说的话,朱玉瑶满眼震惊,完全不敢相信。 第137章 切肤之痛 “皇哥哥,你疯了?” 听了朱梁所说,要将她嫁到突厥,出塞和亲一事。 朱玉瑶满眼震惊,完全不敢相信! 和亲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她将要背井离乡,离开中原,舍去这一身郡主身份,到突厥人的地盘去给他们当玩物! 真以为突厥那边对待和亲之人,会举案齐眉,相敬相爱? 不可能的! 在突厥人的眼里,只有征战和厮杀!只有鲜血和征服! 朱玉瑶要是真的答应了,真的出塞前往突厥…… 等待着她的,将会是比奴隶还要凄惨十倍的不堪生活! 而这个人,大梁王朝的皇上,她的亲哥哥,正在劝她主动去跳这一火坑! 所以朱玉瑶才会如此不可置信,这不是她所认识的朱梁。 “玉瑶,你听朕一言。布尔顿那家伙倾慕你很久了,你小时候可还见过他的……” 朱梁舔了舔嘴唇,一厢情愿地劝说道。 “是见过。”朱玉瑶漠然地点头,“我十岁那年在城墙上,他在城墙之下叫嚣,还试图对我投掷长矛。他看我被吓到,狂妄得哈哈大笑。” 这叫倾慕已久么?他真会拿长矛将我贯穿的啊。 朱玉瑶不明白朱梁为什么会想不明白这个道理,不明白她的哥哥怎么会变得如此陌生。 毫不犹豫地把云叔叔打入死牢,如今又要她为了这皇位牺牲。 “玉瑶,不要再任性了!这是为了大梁王朝,为了江山社稷,为了这天下的百姓!” “是为了江山社稷,还是为了皇哥哥的龙椅能坐得安稳?”朱玉瑶无情地反驳。 忍无可忍的朱梁被戳中了痛处,当即就是一个耳光掴在朱玉瑶脸上。 朱梁本就是习武的汉子,尽管这三年来有所荒废,但这一巴掌也不是朱玉瑶能接得下的。 她被一巴掌扇倒在地,脑袋嗡嗡作响。 总算恢复了些知觉,她感受到脸颊传来的疼痛,竟是连哭泣都忘记了。 只是捂着肿起来的脸颊,朱梁那一巴掌极重,丝毫没有顾及兄妹之情。 像是牙齿都渗出了血,口中一片腥甜。 “明日,我便给布尔顿写回信,再叫钦天监测算良辰吉日,择日把你嫁出去。” 见朱玉瑶不再言语,朱梁一甩龙袍,转身准备出门。 “皇妹……皇妹……只有一事……” 身后传来颤抖的声线,朱梁停住了脚步:“这是为了大梁江山。莫说是你,就算布尔顿要的是朕的嫔妃,朕的公主,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送出去,换得突厥退去,百姓和平安宁!” 朱玉瑶转头看朱梁的背影,目光中满是凄凉:“皇妹不是想违抗皇命……皇妹只是想求皇哥哥一事……” “你说吧。”朱梁负手而立望着门外的天空,他并未回头。 朱玉瑶此时很想取下头上的发簪,对着朱梁狠狠捅过去,问他的心到底还会不会痛。 可是最后,她也只是自嘲一笑:“皇妹斗胆,想去见云叔叔最后一面。” “没有你的云叔叔了,有的只是罪犯赵子漠!”朱梁满腔恼火,怒而回身,却看清了朱玉瑶此刻面上的神色。 “如果不是他,朕不会想着把你嫁出去。” 朱梁长叹,最终还是点头:“好,朕与你一同去见他。” 让朱玉瑶独自去见赵子漠,朱梁必然是不放心的。 赵子漠诡计多端,善于蛊惑人心,谁知道他会趁这机会对朱玉瑶说些什么东西。 说不定还会趁机哄骗她,让她联合人马,救他出狱。 正好,朕也有满腔的话,想要对他好好讲讲! 朕要让他心死绝望,让他悔不当初,让他知道,他给这大梁王朝,给朕统治的江山捅下了多大的篓子! 阴暗潮湿,弥漫着各种怪味的死牢之中,朱梁带着朱玉瑶,见到了牢房角落之中的赵子漠。 此时的赵子漠哪儿还有身为云王时的风光,头发散乱胡子拉碴,看上去就像是路边的乞丐。 “嘿……皇上居然会来看我这一介罪民。”见得来人,赵子漠露出满口白牙,笑容显得有些渗人,“莫不是今秋粮食丰收,皇上大赦天下,不愿杀我这一罪人了?” 其实他预料到了,预料到他失了黄州之后的影响。 所以他才马不停蹄回到京城,想要弥补这一切。 可惜朱梁完全没有听他辩解的意思,完全没有给他兵马的打算。 那时他就知道,今秋的局势,已是无力回天了。 并且,朱梁此时的表情和语气,正印证了他心中所想。 “恰恰相反。”朱梁黑着脸,眼中像是能喷出火来,“各个州郡的官员将领都阳奉阴违,屯兵屯粮,有些甚至和那叶羽一样,带着整座城的百姓造反了!这个局面,你满意了吗?” “我也不想的。” 赵子漠只是摇头,脸上的表情说不上是嘲讽还是自嘲。 “你不想?你不想你为什么不帮朕把黄州守住?”朱梁的面色突然变得狰狞,他隔着牢房的栏杆,恶狠狠地看着赵子漠,“如今朕的国库发不出粮饷,突厥人来势汹汹,朕别无选择,只能把玉瑶嫁过去和亲!” 赵子漠眼神微动,可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他都要死了,哪里还管朱玉瑶要嫁到哪儿去? 朱玉瑶是他朱梁的妹妹,又不是他赵子漠的妹妹,又有什么好关心的—— “来人,带上来!” 赵子漠眼神一凝。 一群同样穿着囚犯服的人被拉了上来,那些人是他留在京城中的妻儿老小。 因为他们留在京城,所以朱梁放心把赵子漠放到黄州,当着他的闲散王爷。 因为他们留在京城,所以赵子漠没跟叶羽拼命,而是选择让三千精锐骑兵暂时撤退。 因为他们留在京城,所以赵子漠聚集黄州所有兵马,誓要将黄州夺回来。 因为他们留在京城,所以赵子漠兵败之后马不停蹄回到京城。 他想至少把他们带走,可没想到朱梁一个照面就宣判了他的死刑,没有给他转移家眷仆从的机会。 如果这些人当日在云王府中,葬身在叶羽的导弹余波之下,赵子漠是怎么都要跟叶羽拼命的—— 可如今对他们举起屠刀的是他的手足兄弟,是这大梁王朝的皇! 是他亲手把朱梁推上的皇位! “老爷,救我……” “父亲……” “将军!赵忠生是你的兵,死是你的卒!哈哈哈……” 一颗又一颗人头落地,鲜血喷洒染红了地面。 “朱梁!你要杀就杀我!为什么要在我眼前杀了他们!” 赵子漠再也忍不了了。 他双眼通红地撞在牢门之上,狰狞地咆哮! 第138章 诀别 那些人是在他一介布衣的时候对他不离不弃的妻子,他最疼爱的女儿,他最给予厚望的长子…… 是最初跟随他的人,如今也是官拜中郎将。 是他一路历练成长,与他携手并肩之人。 无论是漠北的苦寒天气,还是突厥的嚣张跋扈,他们依然跟随在赵子漠身边,没有半句怨言。 就算赵子漠说,要反了这天下,助朱梁夺取皇位,他们也都义无反顾。 好似这不是砍头谋逆的大罪,只是跟随将军的又一场厮杀。 “你我兄弟,你还不放心我吗?黄州苦远,又是南蛮又是倭寇,我只是想让你的亲人留在京城,安享富贵……这样吧!等你把黄州经营好了,匈奴和南蛮不再来犯……五年!最多五年!五年哥哥我就把你的亲人都送到黄州,和你团聚!” 他相信朱梁,朱梁却不信任他。 不止是他,四方藩王他哪一个都信不过。 他好声好气地挨个儿劝说,将他们的亲属家人都扣留在了京城,答应最多五年十年的,待得边境平定就会把他们的亲人都送到他们的封地。 云王信了他的话,把黄州打造成为海陆的交通枢纽。 可换来的,却是朱梁的无情杀戮! “朱梁!你忘了我们的约定了吗!你说过会让这些人毫发无伤、完好无损地离开京城!” “而你也说过,会镇守黄州,令得各方蛮夷不敢来犯,复楚反贼不再冒头。” 朱梁没有要让刽子手停下的意思,人头一颗接一颗地滚落。 有一颗滚到了他的面前,那是他最忠心的随从,是真正的“永坤”。 “赵子漠,你失败了。你辜负了朕对你的信任,给朕的江山带来了无可估量的损失。” “我会重新带兵,我知道叶羽那些武器的弱点,我会帮你把黄州夺回来……” 赵子漠死死地咬着牙,声音几乎是从牙缝之中挤出来的。 又像是野兽从喉咙发出低低的吼叫,下一秒就会破笼而出,死死地咬住朱梁的脖子! 朱梁忍不住往后退了半步,赵子漠此时散发出来的杀气足以让得他胆寒。 不过他到底也是做过将军的,还不至于被这种场面吓破胆。所以他只是故作镇定地微笑:“不需要了,赵子漠。” “朕想让你做的,无非是切身体会朕现在的痛楚而已。” 像是要进一步打击赵子漠的自信心,将他摧毁得体无完肤,朱梁夸张地张开双臂:“看啊!赵子漠,如今我穿着华贵的龙袍,站在牢房之外,而你衣衫褴褛披头散发,站在牢房之内。” “你想说什么?”赵子漠抬起猩红的眼看他。 “犹记得我们年少之时,我们下棋,排兵布阵,切磋武艺……你总是赢,我一项都比不过你。” 朱梁在用兵之道上不是赵子漠的对手,连武艺都不是,但他是在军中人缘最好的。 就连赵子漠都相信了他,愿意为他打赢这天下。 “如今我终于胜过你了,你败在了我的手里。” “你想说你比我强了么?” 赵子漠披头散发,宛若恶鬼。 “我想说的只是我变强了,强得不再需要你。” 其实一开始把赵子漠打入死牢,朱梁是有点后悔的。 但在粮食迟迟收不上来,各州郡的官员将领不约而同开始欺上瞒下,坐观其变的时候,朱梁对赵子漠的恨意,便是无可抑制地在心头滋长! 如今终于达到了巅峰,他把事情做绝了,他只想让赵子漠品尝切肤之痛。 你知道我要把亲妹妹嫁到突厥去的无奈吗? 你知道如今朝廷缺粮,各地烽烟四起的窘境吗? 不,你不知道,你兵败如山倒,安心地坐在这牢房之中等死! 凭什么?凭什么你能过得如此安逸! 与日俱增的恨意,来自突厥的那封回信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你变强了,可你想赢的比赛已经过去很久了。” 回忆过去就是在时间的长河里刻舟求剑,展望未来就是在前行的道路上望梅止渴。 事情是会变的,别人对你的感情也是。 赵子漠突然像是看开了,他明白了这一切,朱梁只是想让他痛苦,这样压在朱梁身上的痛苦才会被分担。 他之前仍然把朱梁当作手足兄弟,但朱梁只是把他当作有罪的罪臣。 罪臣犯了死罪,就该被抄家,诛九族,待在阴暗潮湿的牢房里,静静地等待秋后问斩。 “不,比赛还在继续着。”朱梁高高地仰起头,“我赢了。我正在屠杀你最爱的人,而你毫无还手之力。” “他们不是死在你的刀下。” 是你的三倍赋税,是你的荒淫享乐,是你的暴虐无道—— 就让他在虚假的皇位上继续沉浸于美梦吧。 总有一天,叶羽的机关会远隔三百里,将这片富丽堂皇轰成废墟。 “对,他们不是死在我的刀下。”梁皇忽然笑了,“你要怨啊,就去怨那让你惨败的叶羽吧。” 哭嚎之声不断,刽子手还在不断挥舞刀锋,然而赵子漠却是坐回了角落,闭上眼,像是没听见似的靠着墙角睡大觉。 “你以为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朕就会放过你吗?”朱梁冷笑,“杀,一个都不剩地杀。” 待最后一颗人头落地,朱梁冷漠地望着坐在角落,似是浑然不觉栏杆之外的赵子漠:“当年在漠北,朕许你做异姓王。” “如今,你犯下滔天死罪,朕若放你,以你之才能必然搅得天下不宁,是为不仁;若朕真将你秋后问斩,其他三人必然对朕有所不满,是为不义;若仍留你做官,则有愧于这江山,是为不忠;若将你留于死牢浪费粮食,朕无法给天下百姓一个交代,是为不孝,若朕不将你秋后处死,有违朕当日之言,是为不信!” “朕若是你,便立地自裁,免了那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不信之事!” “想杀我就打开这牢笼大门,何必废那些话。”赵子漠懒懒说道。 语气平和,神情丝毫不见愠色。 见言语已经激怒不了赵子漠,朱梁不屑地冷哼一声:“玉瑶,你不是有话要对你云叔叔说吗?” “嗯。” 朱玉瑶半边脸颊仍是浮肿的,她一步步靠近那血腥的牢房,强行镇定着:“云叔叔,玉瑶是来向你告别的……” 谁料赵子漠忽然浑身肌肉爆发,一个箭步冲到牢房栏杆之前,抓住了朱玉瑶的手腕! “朱梁要把你嫁到突厥去了对吗?哈哈哈!真是好报应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来人,给我把他那只手给砍下来!” 朱梁立刻命令刽子手,然而赵子漠已经抢先一步放开了朱玉瑶的手腕,蹒跚地走回牢房角落。 刚刚短暂的几息时间,赵子漠用大拇指的手指甲,在朱玉瑶的手腕上划了几道。 你画我猜是朱玉瑶和赵子漠最常玩的游戏,朱玉瑶稍一思索就明白了那几道笔画的意思。 那是一个御林将军的名字。 第139章 出逃 “玉瑶,那赵子漠,可在你身上做了什么手脚吗?” 带着朱玉瑶出了阴暗潮湿的牢房,感受到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朱梁的心情这才好了一些。 他也是知晓赵子漠的手段,故而才有此一问。 “皇哥哥多虑了,赵子漠手无寸铁,怎可能伤我。” 朱玉瑶抚摸着被捏红的手腕,小心翼翼地,努力不让朱梁看出破绽。 “手无寸铁?”朱梁嗤笑一声,“也就是他之前以为我不敢杀他,自愿进的死牢,否则莫说是刽子手,七八个力士都按不住他!” “要是朕刚才打开了死牢的大门,以他的武功,恐怕立时就能杀出来!” 赵子漠久经沙场,不仅武艺高强,更精通杀人技。 寻常四五个人近身,他一个照面就能全部放倒。 “我知云……赵子漠武功高强,只是念在昔日情谊,才有此心愿而已。”朱玉瑶低垂着眼眸,“如今,既是他不念往日情分,出手伤我,我也没有再顾念这份情谊的必要了。” 是啊,既是你不顾兄妹之情,执意要将我送往边塞…… 那我,也没有顾及往昔情分的必要了。 手腕很疼,比手腕更疼的是尚未消肿的半边脸颊。 这个人已经不是她所认识的朱梁了。 你说是不是?皇哥哥? “那就好。” 朱梁回首,看了她一眼:“既是心愿已了,你这段时间就不要再出宫了。朕明日就让钦天监测算良辰吉日,再给布尔顿写回信……” 布尔顿,叫得真亲热啊。 皇哥哥,是不是为了保住你这皇位,任何手段你都会毫无顾忌地使用? 那么,为了保住我的余生,我也应该不择手段……不是么? 御林将军,听上去很威风,实际上就是御林军的小头目。 御林军每日在宫墙之中巡逻,陈关统帅的不过是其中一支。 此前,宫内宫外没有人知道陈关和云王有所联系,都以为他不过是朱梁提拔上来的而已。 朱玉瑶回到宫中,写下密信,吩咐送信的宫女,不要让任何人知晓。 “郡主!那陈关说……明日晚上,他要在这永和宫里放火……” 没想到,他竟真是云叔叔的人。 “我知道了。”朱玉瑶小心地将金银首饰放在盒子里,将盒子锁上,捧在怀中。 “小晶,你是想要继续跟着我……还是想要留在这宫中?” 朱玉瑶也不知道离了这宫中她能去哪儿。 但她知道,留在这里,只有被送往边塞一个结局。 等到披上大红嫁衣,周遭都是护送的兵甲时,再想脱逃……可就难了呀。 “小姐……郡主,我们真的要走吗?” 小晶没多少见识,但她至少知道此行的风险:“突厥那边……也许并没有那么差吧?倘若我们违抗将军……皇上之命,那被抓回来,可是砍头的大罪啊!” “若是我被送到突厥那边,恐怕会比死了更加难受。” 朱玉瑶闭上眼睛,朱梁之前所说的话仍然萦绕在她的耳畔。 他说国库里已经没有足够的粮食了,他说如今各地反贼四起到处都不安生,他说这一切都怪赵子漠,都是因为他丢了黄州…… 都是因为那个人。 朱玉瑶想起了那天的茶楼,那个人用一把奇怪的暗器让得在场众人都不敢有所动作。 那个人拿出了通彻的琉璃宝玉和镜子,那个人为她作出了《蒹葭》一诗。 那个人为了那些绣娘不惜闯入戒备森严的云王府,凭借威力强大的机关术逼云王府放人。 如今又一统了黄州,是这片土地唯一能和朱梁叫板的人。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时间飞逝,眨眼已是过了几月。 如今白露要消失了……可能暂时依附在芦苇之上吗? “小姐……我……” “没关系的,你要留在宫中,我也不会怨你。” “谁说的?小姐!您去哪儿小晶就跟到哪儿!” 这些年来,不论她去哪儿,都是小晶跟着。 两人名为主仆,实则情同姐妹。 “好,那你便跟着我。” 纵使会颠沛流离。 纵然是前途难料。 但是,就连颠沛流离的机会都没有。 小晶飞扑过来,挡在朱玉瑶身后,为她挡住了不知谁投掷过来的一柄长刀。 刀刃从胸前穿出,把小晶扎了个透心凉。 “小姐……走……快走……” 火焰熊熊燃烧,整座永和宫和天牢都笼罩在火海之中。 周围都是高温的空气和浓烟,宫女和太监飞奔着救火。 火星迸溅,像是飞花在夜空中盛开。 陈关率领着那支御林军小队,为赵子漠和朱玉瑶开辟出通往宫墙之外的道路,又主动留在了宫门之前。 “云王殿下……十年前的恩义,陈关已还清了。” 守在宫门之外的陈关,连之后的事都已考虑周全:“在京城之外二十里处有一座驿馆,那里有陈关为殿下留的一匹快马和百两银子……再多的,陈关就做不到了。” “嗯。” 赵子漠也不废话,拉着朱玉瑶就走。 “云叔叔,至少也要带上陈关……小晶也还在那里……” 朱玉瑶想说小晶说不定还有救,陈关也是他们值得信任的心腹。 可她的脸上却是挨了又一记耳光。 没朱梁当日恼羞成怒打得那么重,但也足够把她打懵。 她捂着脸,不明白赵子漠为什么要打她。 “想活命,从现在开始就给我闭嘴!” 逃出了皇宫,赵子漠突然像是变了一个人。 他恶狠狠地掐着朱玉瑶的脖子,面容狰狞凌厉:“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救你?真以为我还念着那点往日情谊?要不是留着你还有用,我现在就捏断你的脖子!” 朱玉瑶惊恐着,不明白她的云叔叔怎么会变得这么陌生。 “别用那种眼神看我,你是朱梁的妹妹,又不是我的妹妹!” 赵子漠咬牙切齿,面上的表情可怖得像是要择人而噬。 “你最好祈祷叶羽还能记得那首《蒹葭》……愿意为了你,放下对我的成见!” 没错,朱玉瑶唯一的价值,只是送给叶羽的礼物而已! 放眼整片中原,如今唯一有资格和大梁王朝叫板的,也只有叶羽一人而已。 “否则,我会把你当成奴隶日夜凌辱,一刀刀地将你凌迟……相信我,你的下场,会比嫁到突厥,还要凄惨百倍!” 朱玉瑶无助地被赵子漠拉着跑,心中的惊骇惶恐无从掩饰。 她怎么也没想到,她好不容易逃出了皇宫,避免了被嫁到突厥去的结局。 结果,却是刚出虎穴,又进狼窝! 第140章 投奔 数天之内经历太多变故,朱玉瑶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被赵子漠掐着脖子押上了马,被他带着一路向东。 赵子漠在驿馆买了两个窝窝头,朱玉瑶发誓她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 她是郡主啊。 出生在镇远将军府,从小就被父亲叔伯捧在手心。 哪怕在边塞苦寒之地,她的吃穿用度也是最好的。 便是染了风寒,头疼脑热,整个镇远将军府都能急得上蹿下跳。 等哥哥朱梁率领大军一路南下,拿了这世间的皇位,就更不用说了。 她哪里受过这般委屈?又哪里吃过如此冷硬之物? 泪水大颗大颗地往下滚落,滴在手心的窝窝头上。 “呵……不愿吃?” 赵子漠大口啃着窝窝头,目光猩红:“等你饿上两天就该知道,这窝窝头在外边,已经是难得一见的美食了!” 见朱玉瑶还是没有动口的打算,赵子漠干脆将她手里那个也抢了过来,几口咽下肚! 原先的囚犯服和绫罗绸缎已是不能再穿了,好在赵子漠在逃出京城的途中顺手从不知哪户人家的院子里扒拉来了两件粗布麻衣。 “云叔叔,你……转过去……” “快一点!你当我很愿意看你那两片肉吗!” 原先的绫罗绸缎被强行撕烂,尽管朱玉瑶宁死不从,那身粗布麻衣还是套在了破破烂烂的锦缎之外。 那粗糙的质感,让得她皮肤生疼。 每晚入睡之前赵子漠都要绑住她的双手双脚,还要拿布团塞住她的嘴。 赵子漠根本不管朱玉瑶委屈不委屈,他只想带着这件货品直达黄州。 说到底,两个人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 在朱玉瑶还在纠结“皇哥哥和云叔叔到底还爱不爱我,叶羽还会不会记得我收留我”的时候,赵子漠心中想的只有“这可能是我此生唯一的机会了”。 赵子漠想过,若是叶羽不愿意收留他…… 若是叶羽在见到他的第一眼,就毫不犹豫地对他扣下扳机…… 他本就只剩孤身一人了,又有何可惧! 若是他在见过叶羽之后,叶羽不愿意收留他,而他仍能够留得一命,他就借道逃到南蛮去,在南蛮收编人手建立势力,东山再起! 以他的才能,怎么可能会被这小小的一方天地所困住! 就算花上十年、二十年……直到他垂垂老矣,无力再北征! 那些亲人的惨嚎和不甘的面容仍然回荡在赵子漠的脑海里,赵子漠发誓,就算倾尽所有,也要让朱梁付出代价! 而在借叶羽之手,讨伐了朱梁之后…… 要付出代价的,就该轮到叶羽了! 从京城到漳州,赵子漠和朱玉瑶连县城都没有进去过。 村庄各处都是乞讨之人,到处都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流民。 离开了京城地界,朱玉瑶总算明白了那颗窝窝头的分量。 窝窝头的确是外界难得一见的美食,寻常百姓连喝顿稀粥都很勉强。 “云叔叔……我饿……” “给我忍着!等这匹马跑死了就给你吃肉!” 对,马匹跑死了也别浪费,还能煮了喝汤。 喝完汤再找家驿馆换一匹,一百两银子足够让他们跑到东边沿海的平洲。 陈关被抓了,透露出赵子漠和朱玉瑶的去向。 于是京城到与黄州只有一江之隔的漳州重重设卡,江面更是禁止任何船只通行。 渔船被凿烂,渔民们哭诉着官府连他们这唯一的生计也要剥夺。 朱梁才不管那么多,他只要赵子漠和朱玉瑶的下落! 然而朱梁不知道,赵子漠根本没有往南去,而是一路向东,藉由平洲的海面去往黄州。 赵子漠不是没有想过投奔他那其他三个兄弟,只是其他三个兄弟的家人亲属同样被扣留在京城,这三人难保不会选择用朱玉瑶和赵子漠,与朱梁交换。 这样他逃出来就没有意义了。 一路上看到的反贼势力都是土鸡瓦狗,毫无利用价值,属于会被叶羽一梭子子弹尽数射杀的货色。 而朱玉瑶能听到的,只有一路上的谩骂之声。 痛骂朝廷的赋税之高,痛骂官员中饱私囊,痛骂这世道不公,让老百姓连饭都吃不饱。 她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两银子能买到那么多东西,第一次知道原来三两银子就能挽救一个家庭。 而她身上最便宜的首饰,都值上万两。 她揣着那个小盒子,赵子漠知道,但没有出手抢夺。 一百两银子足够让他们抵达黄州,而那小盒子里的…… 就是他东山再起的资本! 直到用最后的三两银子买下了一条渔船,远离岸边在海面上飘荡之时,赵子漠才终于出手,把朱玉瑶自以为隐藏得很好的盒子给抢到了手。 之后封入渔船的夹层,哄骗朱玉瑶说是“为了安全”。 漂泊无定的日子持续了半个月,又在海上飘荡了两天,黄州地界终于出现在地平线上。 这段时间朱梁能用的方法都用遍了,甚至让各州军士朝叶羽喊话,交出郡主就封他做黄州太守什么的。 得知消息的叶羽,面上的表情很复杂。 不是,我都自立为王了,你数万大军都奈何不得我,哪儿来的脸跟我谈条件? 还封我做黄州太守?信不信我明儿个就登基称帝? “赵子漠还真是……逃就逃了,还给我惹一这么大的麻烦。” 听闻在大江北岸集结的军队,叶羽只是派兵士把两架双轮自行榴弹炮架在了江面之上。 总是驾驶装甲车怪麻烦的……柴油的储量也不够了。 虽说在无人机的辅助之下,叶羽成功在黄州与南蛮的交界处勘测到了石油,但现在还没建造出开采装置和炼油装置,汽油还是要能省则省。 榴弹炮,身管长与口径之比较小,装药号数较多,既可进行低射界射击,也可进行高射界射击,最大射角可达75°。可用改变装药号或改变射角的方法获得不同的射程,具有较好的火力机动性能。 “清蕊,出发了。” 叶羽这回还带上了无人机和白磷燃烧弹,然而真到了江面对峙,仅仅是榴弹炮的一轮齐射就已让得大江北岸溃不成军。 “他……他怎么能横跨江面打中我们!” “那是什么投石机!竟有如此威力!” “火……火啊!” 叶羽把两架榴弹炮留在了那里,于是大江北岸就没得声音了。 也是在今天正午,叶羽见到了被五花大绑送上来的赵子漠和朱玉瑶。 第141章 两炮干碎南下梦 “系统,我要签到。” 【每日签到奖励已发放至主人背包,恭喜获得“悍马h2”x1】 嗯……挺好的。 至少油箱是满的,石油炼出来的汽油也有了用武之地。 把两架榴弹炮留在原处,与大江北岸集结起来的军队遥遥相望,叶羽驾驶着悍马h2,在民众们崇敬的目光之下踏上了归程。 “这辆机关车,好霸气!还能看得到外面!” 宋清蕊对于悍马的喜爱程度甚至超过了装甲车,不仅可以看到外面的景色,车上的座椅也超级舒服! “是吧?和在家里一模一样。”叶羽笑道。 “嗯嗯!”宋清蕊一叠声地点头。 加长商务越野车型,整车六座,后排豪华头等舱座椅,车顶氛围灯,豪华吧台酒柜冰箱配备,中央隔断隐私玻璃,高清led显示器,后排面对面商务座椅。 尽管在安全性方面差了一些,但想来弓弩也射不碎防弹玻璃。 能在这里准备好投石机,落石啊滚木啊…… 那只能说,叶羽把黄州治理得太失败了。 如今黄州的百姓和外界完全是两个生活,不说顿顿都能吃上肉吧,至少白面馍馍是不成问题的。 所以叶羽带上了宋清蕊,开着悍马h2来到了大江北岸,从后备箱里取下榴弹,往大江北岸开了两炮。 漳州守军集结足有近三万,两枚榴弹下去损失了数百。 这还只是被炸死的,要是连烧死烧伤的一起算进去能达到上千。 于是对面就没得声音了。 两炮,干碎了大江北岸的南下梦。 这还是在江岸上啊!要是身在战船,他们又如何能躲?如何能够抵御? 漳州太守首当其冲以身迎弹,漳州十四郡群龙无首。 反贼势力猖獗,据说攻下了好几座城池作为根据。 当然啦,这不是叶羽要考虑的问题,他也没有趁机出兵把漳州打下来的打算。 如果漳州有趁机渡江来到这里的百姓,叶羽也不介意收留他们。 所以他只是开着悍马带着几十号亲兵来到此处,开完炮对着北江县县令简单指导了一下工作,大致内容是要对外来百姓一视同仁都是我们大楚子民什么的,之后在北江县守军和百姓们的注目礼中踏上了归程,回军事堡垒搂着照雪好好睡了一觉。 第二天起床,从照雪的房间里出来,看见李小玉正站在他的房门之前。 “怎么了?”叶羽出言问道。 看着叶羽睡眼惺忪衣衫不整地从照雪的房间里出来,李小玉花了好几秒克制自己不要把那句“下流变态”给说出来。 “哥哥你今天……注意一点,不要轻举妄动。我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家伙的死活关我什么事啊! 可是不提醒不行,说不定叶羽今天什么时候就应卦了…… 就当是为了安稳的生活,嗯,安稳的生活…… 九月十七日,艮上坤下,山地剥。 刚占卜出这一卦的时候,李小玉吓了一跳。 因为“剥”的意思是剥落,如同山石风化一般,即小人极盛,万物零落,是国家政权由盛转衰之象。 阴盛阳衰,小人壮而君子病。内顺而外止,此时应顺从隐忍,不宜采取任何行动。 是标准的凶卦。 回想叶羽统一黄州建设出的种种成就,李小玉觉得应该还没到极盛才对……怎么就出现凶卦了? 还好,不是纯粹的凶卦。 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鱼贯而入,像率领内宫之人顺承君主那样就能得到宠爱,就没有什么不利。 小人们都像宫人一样,来顺承君主,安于其位与其分,这样就化险为夷了。 占得此爻者,要逐一地重用贤人。用人时,注意有效分工,让他们各施其能,各负其责。这样既能避免他们因权责不清而做事草率,另外也可避免他们之间产生矛盾。 作为领导,要让所有的员工感觉到自己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让他们信服自己,这样他们即使心怀鬼胎,迫于你的威信,也不敢放肆,会规规矩矩地做事。 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虽有硕大的果实却不去吃,对于君子来说,则会获得马车,对于小人来说,将会被剥除房屋。 君子得车,是说明得到了人民的拥护。 小人得到覆巢之灾,是说明小人最终不可用。 总之,这两个卦象的意思是说…… 有心怀鬼胎的小人前来顺承君主,不能让他们放肆,但也不能一网打尽。 只要不轻举妄动,就能化险为夷!不会由盛转衰! 李小玉占卜的内容是“州中的局势”,州中的小人开始冒头,但只要按兵不动就能逢凶化吉。 所以她等在叶羽房间门口,在叶羽从照雪房间门口出来时很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淡定,镇静,这个世界的叶羽和我就是陌生人,我是他随手捡回来的妹妹…… 尽管没有袒露身份,但李小玉暗中帮过叶羽很多,不论是点拨叶羽、用现代的经济学知识帮雅儿经商、和利用演算能力建议楚华裳做出正确的决策,李小玉一直在用自己的能力为这个家做出贡献。 所以她和叶羽是互不相欠的,至少她自己认为是这样的。 如果不是今天占卜出凶卦,她原本不想来找叶羽。 “总之,你今天不准擅自做出什么事情,要做什么都必须先和我们商量!明白了吗?” 叶羽满头都是问号,这人小鬼大的,一大清早在说什么啊? 不过他还是顺从地摸了摸李小玉的头,哄小孩儿似的答应道:“好好好,今天肯定不会轻举妄动,任何事都先和你们商量再说。这下你满意了?” “这还差不多。” 令得叶羽有些惊奇的是,今天中午,他在日常巡逻时收到了来自传令兵的消息,说是在码头抓到了两个自称“云王”和“郡主”的人。 还真跑到我们这儿了? 记得小玉今早说她有种不太好的预感,让我别轻举妄动…… 李小玉的预感一向很准,这点是经过堡垒众人一致验证过的。 昨天才轰出去两炮,把大江北岸集结的军队打散,今天就收到了捉到云王和郡主的消息。 据说大梁方面很急啊,急着抓回郡主,不然突厥人就要南下攻城,让本就不富裕的大梁王朝雪上加霜。 这要杀还是留呢…… 把玩着手里的格洛克,叶羽饶有兴致地想着。 “带我去看看。” 第142章 投诚之言 “还活着呢?” 还没走到码头,远远望见那铁塔般壮硕的身影,叶羽就已认出了他。 “总要留得有用之身,为叶王效命。” 赵子漠转过身来,双方总算都见到了彼此心心念念魂牵梦萦……在梦里都想着要弄死的那张脸。 黄州之争是叶羽赢了,凭借科技碾压和信息差,用层出不穷的手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败了赵子漠。 如果叶羽没有军事堡垒,没有无人机、导弹和电磁炮,成为了黄州之争的输家……并且还从云王的手中逃脱。 云王必然会发动兵马,封锁黄州全境。 哪怕追到泸州和漳州,都要寻到叶羽的下落! 所以叶羽对于云王居然还会主动自投罗网这事儿其实挺惊奇的,他不知道自己一旦见到他就会立刻扣下扳机吗? “为我?效命?” 这句话,叶羽完全是以一种很古怪的语调问出来的。 他在梁皇那儿受了什么刺激了?怎么能连这种话都说得出口? 无怪乎叶羽有此疑问,因为此时的云王,和当初那个淡定从容、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敢用冷兵器硬干叶羽装甲车的兵法大家不同,此时的他给叶羽的感觉敏感偏激,像是一头随时就要暴起伤人的野兽。 如果不是两指宽的麻绳将之紧紧捆缚,叶羽会毫不犹豫地朝他的眉心扣下扳机。 就是现在他的额头也依然被叶羽的格洛克指着,稍有轻举妄动,一颗子弹就会从他的后脑穿出。 “我知道,你不信我……”赵子漠舔了舔嘴唇,在海上漂泊了两天,嗓子难免有些沙哑,“我本来也没打算回来,但你是唯一一个能帮我对付朱梁的人了。” “你不是他的手足兄弟吗?怎么?不甘心被秋后问斩?”叶羽饶有兴致地问道。 “不是不甘心被秋后问斩……”云王的双眼有血丝浮现,那刻骨的恨意在此时爆发,“那个混蛋……杀了这世间,所有我在乎的人!” “可我也杀了你所在乎的人,我毁了云王府。”叶羽说。 “那不一样……”赵子漠死死地咬着后槽牙,眼中有疯狂和痛苦之色。 云王在黄州没有所在乎的人,但赵子漠在京城有。 如果叶羽炸的是京城,赵子漠怎么都要跟叶羽玩命。 但杀了他们的不是叶羽而是朱梁,被昔日的好兄弟背叛,这个效果远胜过亲友死于仇敌手下。 而叶羽只是在想……嗯,这么着就说得过去了。 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别误会,这里不是褒义的用法。 这种血腥疯狂的状态如果能装出来,那叶羽只能赞云王一句好演员了。 “所以你来找我。” “对。你的武器厉害,我亲身领教过,如今这世间能和朱梁扳手腕的只有你了。” 赵子漠猩红的眼直视叶羽,叶羽竟是在这双血腥疯狂的眼中看出了祈求与期盼之色:“只要你帮我,能帮我杀了朱梁那个狗娘养的,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人,我赵子漠心甘情愿为你所用!” “你也说了我的武器厉害,”叶羽玩味道,“你会造武器吗?” “我会练兵,会领兵,我当了三年的云王,把黄州治理得井井有条!” 赵子漠匆忙说道,因为他看见叶羽的手指已经搭在了扳机上。 “不太需要啊……”叶羽搭在扳机上的手指微微用力。 平心而论,赵子漠会什么?他是会线列战术还是会开装甲车? 练兵领兵有夜未央,武艺高强有初晴,内政有楚华裳,赚钱有雅儿,就连家务都有照雪在一手操持,要他做什么? 现代化战争对天时地利人和这种东西真的不太看重,尤其是只有叶羽一方有现代化武器的情况下。 值得一提的是叶羽前两天签到了“机器狼作战分队x10”,一个机器狼作战分队由四只无人操控的机器狼所组成,总共是四十只。 其中二十只,搭载着步枪和其他射击单元,在智能ai的辅助下,一个照面取下敌人首级,堪称战场上无往不利的大杀器! 刀枪剑戟也就能在它们身上留下一道白痕,在这个时代就没有能反制它们的东西! 虽然在敌我识别方面还不太精准,但谁让它们进行敌我识别了? 就是二十只搭载步枪的机器狼,排成一列进行冲锋,都能杀得敌人溃不成军! 所以叶羽是真的很想直接扣下扳机,之所以没这么做只是想起了李小玉之前所说的话。 “不要轻举妄动。” 照理说我和华裳她们把黄州治理得蒸蒸日上,就算黄州还有云王埋藏的暗子,也掀不起多大的风浪了…… 那边叶羽还在考虑,这边赵子漠已经“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赵子漠不止用兵,识人也是老辣,所以他敏锐地捕捉到了叶羽眼中的杀意。 “赵子漠诚心来降,求叶王饶我一命!” 赵子漠尽可能让自己的表情显得诚恳,看了身边同样被五花大绑的朱玉瑶一眼:“我这回来,特地给叶王带了礼物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叶王对此女有意不是吗!” 听得他的话,叶羽把目光移到了朱玉瑶面上。 瓜子脸,小酒窝,黄金比例的脸型,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红肿得像是蛤蟆。 漂泊无定半月有余,面上满是憔悴,又怎么可能专门打理? 感觉到叶羽的视线,朱玉瑶抬起眼来,眼神里满是茫然和恐惧。 她不知道叶羽会怎么处置她,也许她的生活比起嫁到突厥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需要,我家中妻室够多的了。”叶羽把目光转回赵子漠。 “不止如此!她还是人质!”赵子漠匆忙辩解道,“她是大梁皇帝的亲妹妹,身份尊贵!今年突厥人南下,领兵的布尔顿指明要她,得到了她就会退兵!她不止能作为你的妻室,更是难得的资源啊!” 叶羽有点愣,没想到云王居然想到了这么多。 “留着她,不仅可以让朱梁投鼠忌器,更是让他丧失了让突厥人退兵的筹码。如今大梁国力空虚,我等正好趁虚而入,取了这天下,复楚为皇!” “就算暂时不能出兵,也能用她跟朱梁谈条件,换取粮食和金银!” 赵子漠言之凿凿,同时谨慎地观察着叶羽的神色。 美人。 权势。 金钱。 叶羽怎么都得动心一个吧! 第143章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很心动啊……” 其实叶羽一点也不心动,他只想要云王死。 只是他答应了李小玉,云王这才能留得一命。 不过云王说的没错,尽管当日拍卖场上的不过是一场误会……但朱玉瑶机确实很难得的政治资源。 留着她,不管是和梁皇谈判换取金银和粮食……老实说这个可能性不是很大,梁皇宁愿用她去换突厥人退兵也不愿用金银和粮食,又怎么可能用金银和粮食来换她回去…… 又或者是和突厥商议,里应外合攻打大梁……叶羽自认他还不至于做出这么没有节操的事。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叶羽和朱梁打得再凶那也是同一种族的内战,要是把突厥人扯进来那性质可就彻底变了啊。 如果在能力范围内,叶羽还是想在尽可能不损伤百姓的情况下,赢下这场战争。 兴,百姓苦。 亡,百姓苦。 突厥也好,南蛮也罢,愿意成为中原人的,叶羽不介意发挥海纳百川的民族精神。 不愿意的…… 叶某的大刀不斩老幼。 但叶某还有一把小刀。 叶羽没什么家国天下的情怀,所以他在轰云王的军队也好,梁皇的军队也罢,心里没得一丝负担。 对待非我族类的蛮夷,就更不用说了。 因为他们是敌人,敌人不死我就得死。 “叶羽、叶羽……你不想用我也无所谓,你看在我给你送的这一份礼物的份儿上,不要杀我……” 赵子漠跪在地上恳求道:“我只求你让我活下去……活到朱梁死的那一天!” “我要亲眼看到那个狗娘养的混蛋死,除此之外别无他求!” 不要轻举妄动啊…… 还是回去跟几位妻子商量一下吧? “你呢?”叶羽很自然地忽略了赵子漠的哀求,视线转向正茫然地看着她的朱玉瑶:“你是被他绑过来的对不对?你想回去吗?” 虽说肯定是不能这么轻易地就放她走的,少说也要从梁皇那儿敲上一笔。 可没想到朱玉瑶只是茫然地摇头:“我回不去了……我不知道该去哪儿了。” 她不想嫁到突厥,更不想流离失所。 在她的认知里,其他三位叔叔是必然会把她送回皇宫的,皇宫是她唯一的归宿。 皇宫里有她的皇哥哥,皇哥哥会把她送到突厥。 她甚至不知道能不能求叶羽收留她,因为叶羽刚刚才以“妻室太多”拒绝了收留她。 天下之大……何以为家? “得,那就先都带回去再说。” 叶羽收起了格洛克,指着两人的换成了弩箭。 黄州城里的县衙大牢是完好的,叶羽打算先把他们押到那儿去。 一路上,云王看着周围的大铁皮壳子滚滚冒出黑烟,心中百感交集。 呵,这还是他治理下的黄州吗? 短短两个多月不见……怎么就变得连他都不认识了? 路边的百姓在交谈,说今年桑村儿的棉花丰收了,托那台滚滚冒黑烟的机器的福,人人都能穿得起棉衣。 说叶王的王妃雅儿简直是文曲星下凡,想到了将衣服分成童装、男装和女装,分出固定的几个尺码,让人们随心挑选,让老百姓免去了量体裁衣的不便。 说公主华裳把整个黄州治理得井井有条,一道道政令被下达,人们的日子越过越好。 说书雁王妃蕙质兰心,发明出很多服之就能立刻见效的药丸,什么复方甘草片什么六味地黄丸,其中卖得最好的还是健胃消食片。 没办法啊,百姓们都多少年没能吃上一顿饱饭了? 只要建造机器就能挣钱!跟着叶王人人都能吃饱饭! 赵子漠观察着黄湾县的变化,朱玉瑶却只注意到了百姓们脸上的笑颜。 这里和外面是不同的,外面到处都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难民。 他们因为交不起赋税被剥夺了田产,长得漂亮的女子沦为地主家的丫鬟小妾。 要不是赵子漠觉得她还有用,数次出手相救,两人一路又是从未进城,恐怕跑出皇宫的她,结局也会和那些穷苦人家的女子没有两样。 而在这里的人们……是幸福的。 谩骂之声不再充斥她的耳朵,每个人都洋溢着欢欣的笑颜。 他们或是坐在田埂上,或是围坐成一圈,兴致勃勃地讨论着某个刚建成的大铁壳子,说带给他们好生活的叶王有多么了不起。 他们不用交赋税的么?不用充军充徭役? 叶羽是这片黄州地域的王,要他们建造东西只需要一个命令,为什么还要给他们发钱? “叶王大人!” “叶王殿下!” “叶王殿下好是威风!这又是抓了谁啊……” 谁敢这么无理地和一位藩王打招呼?哪有这么平易近人的王? 朱梁对称呼很讲究,所以朱玉瑶对称呼这类也很敏感。 这些人对叶羽的称呼杂乱无章,不行跪拜之礼……甚至,叶羽的自称都只用的“我”。 在他和云叔叔的交谈之中,没有用“本王”,神情之中也完全不见倨傲之色。 其实叶羽还真用不惯“本王”、“孤”、“寡人”这类称呼,就连雅儿刚开始称呼他为“老爷”的时候,他都会感到有点别扭。 时间久了,加上雅儿坚持要这么叫,叶羽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就在你身旁。 呐,你为什么不回头看看我呢? 拍卖场上的那一首诗,真就是你随便写成的吗? 望着走在前方的叶羽,朱玉瑶心中百感交集。 黄州城门之前站着楚华裳和雅儿,带着初晴和一队亲兵,看起来像是早已等候多时。 见叶羽疑惑地看向她们,楚华裳对着叶羽摇了摇头。 “他们不能进城。” 之后叶羽和几位妻子商议,在城外给赵子漠和朱玉瑶找了一间茅草屋,定时送去水和食物,派遣几个兵士轮班守着。 还有一架无人机长期停在茅草屋外,只要赵子漠和朱玉瑶敢走出茅草屋百米之外,就会直接将他们就地处决。 楚华裳的意思是,要让他们亲眼看到黄湾县的改变。 同时如果放他们进城……初晴的武艺不比赵子漠,黄湾城中很可能还藏有死忠于他的奸细。 一旦里应外合,说不定连楚华裳都会被他所俘虏。 所以把他们放到了城外,让他们亲眼见证一座座机器的建成。 “说不定还能彻底感动那位郡主,毕竟相公是对她有感情的,还为她写下了情诗……那位郡主也像是对相公有意……” 饭桌之上,楚华裳咬着筷子,表情有点小纠结。 明明我也是公主来的…… “都说了是误会啊!” 叶羽有意辩解,反倒迎来众女一致怀疑的目光。 叶羽无力地把脑袋磕在桌上。 完了,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第144章 冬去春来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哪有能横跨整个江面的投石机?哪有两次抛射就能折损了上千人? 就算折损了上千人,难道就伤筋动骨了吗? 漳州的守军加起来足有两万!漳州太守这段时间还招兵买马,收买人心,现在漳州怎么都能凑出三万兵马! 三万兵马乘船渡江,叶羽如何能匹敌? “漳州太守在投石之下身死?漳州一片大乱?全漳州的官都是废物吗!” 朱梁暴怒地把奏章撕成粉碎,又扔到地上狠狠踩踏。 “让突厥人退兵才是要紧事……” 那布尔顿三年未有见过玉瑶的面容,就算找不到,只要散出流言说找到了,之后派人乔装打扮也就是了…… 朱玉瑶,你可是朕的亲妹妹! 为什么连你也要背叛朕! “传令下去,给朕点兵!” 狠狠踩踏已是不解气,朱梁要杀戮,要用鲜血洗刷心头之恨! “不是说漳州大乱吗?好啊!” 那漳州各郡里私藏的粮食……朕可就都不客气了! 据说大梁王朝整顿好兵马,梁皇御驾亲征,整合各郡守军,借漳州之道,欲渡江攻伐黄州。 然而,在取得各郡守军兵权,让得其中几郡打开城门之后…… “原来你们还藏着这么多粮食!为何不上缴朝廷?为何要屯粮自重!” 朱梁却是命令将士占领粮仓,大肆在民间搜刮金银布匹! 以剿匪之名,行匪盗之实! 漳州百姓苦不堪言,只得趁各郡混乱不堪,自顾不暇之时,举家渡江,寻求黄州叶王的庇护! 他们抢了一艘战船,然而更多的战船紧随其后! “正好,就让朕看看,那被吹得攻无不克的叶羽,究竟有多少本事!” 得知消息的叶羽只是驾着悍马到江边转悠一圈,再度开了两炮……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整个冬天,黄州的江面都很和平。 侥幸逃得一命的朱梁,在率军回到京城之后,回想起当日的画面,仍然忍不住瑟瑟发抖。 原来投石机真有如此威力,一击就能让得一艘战船彻底沉江! “这不是大梁的郡主,大梁的皇帝欺骗了我们!” 突厥人拿到了金银布匹却是军势更盛,整个北方乱成了一锅粥。 镇守西南方的周明继叶羽之后宣布自立为王,不仅在封地渝州称王,更是在这个冬天攻下了宜州。 他的手段可就没有叶羽那么仁慈了,在攻破城门之后便是让士卒进行烧杀抢掠。 更是在军中宣布一条法令,凡是攻破一座城,将士三天不封刀! 宜州变成了人间炼狱,同样变成人间炼狱的还有整个北方。 世家大族的眷属带齐钱粮,乘坐楼船再到黄州保存火种,民众乘坐竹筏小船,不顾一切地往南方跑。 北方,两名藩王率领十万精兵与突厥蛮夷打得不可开交,梁皇御驾亲征前往各地平叛,实是抢粮屠城。 直到大雪封路,车马难行,突厥人这才退去,让得大梁有了喘息之机。 梁皇的军队也因大雪回到了京城,暂时放下了沾满鲜血的屠刀。 “冷静,就算周明背叛了朕,朕依然倚靠长江天险,坐拥五州之地……” 先坐山观虎斗,等待那叶羽和周明两败俱伤,朕再出兵渡江,坐收渔翁之利! 南方,吴王周明自立为王,占据二州之地,待得来年开春便要攻打泸州! 泸州百姓自发地将壕沟回填,迁徙黄州,各地郡丞纷纷写下了愿归降大楚的投诚信。 泸州太守将州中所收赋税之粮送上大半,表示只要叶羽能出兵抗击吴王,全州之人都将成为大楚子民,重回大楚的怀抱。 面对这些投诚信和泸州太守送过来的粮食,楚华裳只淡淡说了六个字。 “把铁轨铺过去。” 没错,在这个冬天,叶羽同样也没闲着。 在全州境内大力发展冶金业、采矿业和采煤业,以蒸汽作为动力的火车越做越长,搭载火炮的轮船已是有了三艘下海。 铁轨如网铺满黄州一十三个郡,人们在出行之时不必再翻山越岭。 只需三百文钱,三天之内就能抵达黄州的任何一处角落! 南方没有雪,但是冬天多雨。 然而黄州的百姓们,就是冒着雨也要修铁路! 就算没有工钱,就算被官差衙役抓着了,罚款也得干! 百姓可能大字不识一个,但他们不是傻子。 他们如今的好生活都是叶王带来的,叶王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干! 最后还是楚华裳亲自下达命令,表示铁路的建设已告一段落,接下来还是以机器建设为主,狂热的民众这才稍稍减退了热情。 质量上乘的布匹、缝纫机、纺纱机、肥皂…… 机器生产机器,机器生产商品,从黄州之外取得原料,加工后再反倾销回各个州去。 黄州作为海陆交通枢纽,又有轮船和复合弩保驾护航,于是叶羽干脆在农业国玩起了商业模式,效仿武侯蜀锦那一套,趁着大梁方面不敢出兵只能自守时,将商品远销至大梁各地,甚至于遥远的突厥。 “有个吴王挡着啊……开春再开辟西域市场好了。” 各种商品远销黄州之外,尽管大梁王朝明令禁止,可不但屡禁不绝,各个世家还在变着花样地给叶羽送钱。 大家都是有识之士,都能看出此后的中原定然会步入蒸汽时代。 都在盼着叶羽养精蓄锐,开春之后就出兵打垮大梁的军队,彻底把大梁恢复成大楚。 “这……照雪姐姐的脉象,不像是染了风寒,而是……” 冯书雁羞涩着,语气之中还有那么一点羡慕。 “而是喜脉……” 今年冬天还有一个好消息——照雪怀孕了。 叶羽在这个世界,有了血脉的延续。 十二月初九,南蛮那边传来书信,信中内容是夜未央已统一了南蛮的大部分地域,请求叶羽再给一些弩机和火雷。 叶羽表示没有,夜未央要么把整个南蛮统一,归入大楚,要么等着叶羽的装甲车开进南蛮。 赵子漠在黄湾县埋下的暗子通过特殊的暗号与他取得联络,问他要不要给叶羽制造麻烦,损坏铁轨烧掉工厂什么的,赵子漠只说按兵不动。 一座又一座工厂兴起,整个黄湾县变成了一座钢铁丛林。 童装、男装、女装。 小码、中码、大码…… 火车、轮船、蒸汽机…… 缝纫机、纺纱机、金属加工车床…… 都是他看不懂的东西啊…… 一里之遥的另一间茅草屋,朱玉瑶也在观望着这一切。 对她的束缚可比对赵子漠少多了,不仅能在城外自由活动,还给她发铜板,让她买喜欢的东西。 一个冬天的时间,朱玉瑶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变得跟黄湾县的寻常百姓没有什么区别。 那些钢铁机器她同样看不懂,但她能看到黄州百姓每日展露出的笑颜。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棉贱愿天寒……” 也许叶羽生来就是要改变这个世界的。 朱玉瑶在心中想。 第145章 生辰 冬去春来,时光流转,不知不觉来到了一月初三。 一月初三,是叶羽的生辰。 “唉……昨晚都和老爷那么努力了,怎么肚子里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风姿绰约的美人儿躺在叶羽的怀里,轻揉小腹,目露一点惆怅。 慵懒的雅儿,就连睡姿都是如此迷人。 “哪有昨天努力今天就能见到效果的?你啊……” 虽说也有这种事儿也有现代科学解释,什么药物准备啊、控制激素啊、调整生理期之类的措施,但叶羽并不会刻意去追求这个。 他在这个世界的生理年龄才十九!放在现代连大学都没有上完啊! 正是拼搏奋斗的大好年华啊!还没到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年纪吧? 然而家中的几位妻子却不是这么想的,自从照雪诊出了喜脉之后,几位妻子就开启了没日没夜缠着叶羽,非要让肚子里添点儿动静的模式。 其中又以冯书雁和雅儿为最甚,楚华裳还整天想着要跟叶羽圆房。 “无论圆不圆房、有没有孩子都不会影响咱们家庭和睦的哈,你看黄州事务这么多,怀孕之后就没法儿再兼顾周全,圆房这事儿晚一年再说也不迟……” “不嘛!华裳就想和相公圆房!不生孩子也要圆房!” 楚华裳抱着叶羽不撒手,发育正好的玲珑娇躯不停往叶羽身上蹭。 叶羽觉得他能压住枪实属真男人。 最后,叶羽还是用“在明年的今天,华裳把自己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好不好”为理由,才让楚华裳勉强同意再晚一年…… 从雅儿的房间里走出来,看见正用缎带把自个儿绑得严严实实的宋清蕊。 “你在做什么?”叶羽在她身后问道。 “哇啊!”骤然听到叶羽的声音,本就处在紧张害羞状态的宋清蕊吓了一跳,还差点儿被缎带绊住摔倒,好在叶羽眼疾手快扶住了她。 “还江洋大盗呢,我都站你身后了还察觉不了。”叶羽无奈道。 “那是、那是因为……” 倒在叶羽的臂弯之中,闻着叶羽身上的味道,宋清蕊只感觉一阵眩晕。 头脑晕晕乎乎的,什么都想不了了。 “干嘛要用缎带把自己绑起来?这是什么训练吗?”叶羽说着就想帮宋清蕊解开。 “是礼物……”宋清蕊小声嗫嚅道。 “啊?”叶羽愣了一下。 “是礼物……”宋清蕊豁出去了,“就是,那天你不是说,华裳可以作为你明年的生辰礼物吗?那今年,就由我来……” “不要耍宝了,尤其是在这个时候。”叶羽哭笑不得地拍了拍她的脑袋,“雅儿和书雁恨不得我每晚都待在她们房里,柔儿和初晴也见缝插针,再加你一个我真的要被榨干了。” 不是耍宝,我是真心的啊…… “而且我的习惯是到双九之年才能圆房,你哪儿来的……” “我过了双九之年了!” 宋清蕊可怜兮兮地看着叶羽,忽然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把抱住他的腰:“虽然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生的,但是要按岁数,我今年有差不多二十了!” 叶羽一怔,暗自打量宋清蕊这娇小的个子。 原本他一直把宋清蕊当小孩子看的,没想到这就是完全体了吗? 嗯……a有a的好处吧…… “一大清早的就这么亲热啊。” 又是一扇房门打开,李小玉打着哈欠从里走出来。 还不忘了对叶羽说一句:“生日快乐,哥哥。” “嗯,快去吃早饭。”叶羽微笑道,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对了,小玉,你还记得你的生日在什么时候吗?” 李小玉眼含深意地回头,看了他一眼:“三月十九日。” 等一下,新历和农历的计算方式是不同的,我在上个世界的生日和这个世界也不是同一天…… “3月19日,不是妇女节也不是植树节,只是个平平凡凡的日子,这下你满意了吗?” 怎么会这么刚好啊…… 见叶羽不说话,李小玉眨了眨眼睛:“怎么了?哥哥要把自己当做生日礼物,在我十八岁那年送给我吗?” “别开这种玩笑,哥哥的妻室够多了,等你长大我都该孩子遍地跑了。”叶羽拍了拍宋清蕊,示意她放开他,接着又对李小玉道,“我会找到那个一心一意只对你好的人,让你风风光光地嫁出去。” 呵呵你最好是会,到时我直接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份,看你还舍不舍得。 “那家里就会多出一个男人……” “嫁人了就得到夫家去住了哈。”叶羽提醒。 “不理你了。” 李小玉气呼呼地走了,也不知是叶羽的哪句话触到了她的神经。 “那什么……你还不放开我吗?”叶羽捏着宋清蕊的脸蛋儿。 “好——痛!” 宋清蕊捂着脸颊,总算舍得放开叶羽。 “去吃早饭。”叶羽说。 “哦。”宋清蕊不甘不愿。 “那孩子喜欢老爷呢。”雅儿轻笑着,下巴轻轻点在叶羽的肩膀,在他耳边呼气如兰。 “老爷为什么不愿给她一个机会呢?” “之前我只当她是个孩子,没想过这方面的东西。”叶羽回身,牵起雅儿的手,“走吧,去吃早饭了。” 大厅里正忙得不可开交,照雪尽管有了身孕仍然闲不下来,至少目前一日三餐还是由她在准备。 “照雪你去休息!这里有柔姐姐、我和书雁就够了!” “可是公主……” “华——裳!”楚华裳拉长了声音,双手叉腰,板着个小脸儿纠正道,“在这个家里没有公主也没有小姐,你叫我华裳就够了!” “可是华、华……小姐……” 不止照雪,连初晴一时间都受不了这样的称呼。 还好一开始就让照雪叫我夫君,不然她现在应该还喊我驸马爷吧? 在心中打趣地想着,叶羽主动把照雪拉到一旁的沙发上坐下:“好啦,你不想想你自个儿也总得想想我对不对?要是你出了什么意外,我叶家的骨肉也会受到影响的,对不对?” “这……嗯……”照雪犹豫着,终究还是点点头,“那好吧……” 这边还在安慰着,那边冯书雁、许柔和楚华裳已经接连把生日蛋糕摆在了桌上。 李小玉像模像样地点燃了蜡烛,接着拿出了自制的礼炮,招呼众女生:“一、二——” “祝你生日快乐!” 礼炮“嘭”地一声绽放,花纸散落一地。 这是叶羽自穿越以来,过得最为幸福的生辰。 第146章 军备 “相公许了什么愿望?” 礼炮之后是许愿环节,尽管叶羽觉得没这个必要……不过也不能让她们扫兴。 不管东神西神,能保佑人的就是好神。 闭眼许愿,吹灭蜡烛,接着就看到了楚华裳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满脸都是好奇。 “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叶羽把蜡烛拔下来,示意几位妻子可以开分了。 “我要切蛋糕!”宋清蕊自告奋勇。 在吃这一段倒没有什么讲究,爱吃蛋糕的就吃蛋糕,爱吃面条的就吃面条。 在叶羽面前的这一碗长寿面是用一整根面条做的,由照雪下厨,特地起了个大早避开众人视线才偷摸擀出来…… “给老爷庆祝完生辰,就要想怎么赚钱了……”雅儿优雅地品尝着一块蛋糕,“贸易所得的钱财都花得差不多了呢,连赋税所得都用了一些……” 没错,叶羽这个冬天赚得多,花得也多。 缝纫机、纺纱机、时钟、弹簧、布匹、自行车……从去年八月到现在,五个月的时间,除了因为橡胶没有大规模种植而暂时造不出来的一些物件,譬如橡胶轮胎、橡皮筋等,其他的都在蒸汽机的辅助之下,被叶羽在这个时代重现! 就连石油开采平台和炼油装置都已按部就班地组装投入使用,再浅的一片油田都能供应三辆装甲车所需。 整个黄湾县的官道铺上了沥青路,路面连个小石子都没有。 家家户户的窗子都从纱窗、油纸换成了玻璃,朱玉瑶没想到当初她用三万两买下来的“剔透玲珑玉”如今在黄州竟是一文不值。 铁轨不仅铺满黄州,更是延伸到了更远的泸州,如今叶羽手握两州之地,与同样手握两州的周明遥遥相望。 “开春了,也是时候还民于田了。”楚华裳笑道。 其实主要原因不是因为开春了,而是现在的工厂,已经不需要那么多工人了…… 将近半年的时间,在全黄州人民的努力之下,在叶羽“赚得多,花得也多”的不惜代价中,机器生产机器、机器生产产品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叶羽用他脑海里的技术,凝聚全黄州人民之力,将后世西方花费将近百年才形成的基本工业格局,给硬生生地缩短了两百倍之多! 当机器取代人工,工人们不用担心失业。 因为中原和西方终究是不同的,开春了大家要种地的。 又不像西方无地可种,在这个时代可谓是地广人稀。 叶羽在前世曾经看过一则关于工业革命的地狱笑话,说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经济危机时,一个美国煤矿工人的女儿和她父亲有这样一段对话: 小女孩问她的父亲:冬天太冷了,能不能买些煤炭,回来生起火炉取暖? 父亲说:不能啊,煤炭太贵了。父亲失业了,买不起煤炭了。 小女孩又问:父亲为什么会失业呢? 身为煤炭工人的父亲说:因为工厂的煤矿生产得太多了。 这是资本主义的魔鬼性,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生产是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的。 煤炭生产太多,造成全煤炭行业供过于求,资本家为了能把煤卖出去不至于亏损太多,价格一般不怎么变化,但是会采取销毁一部分煤的做法,来让市场供求平衡。 与此同时,在密西西比河畔,农场主们正把一桶桶的牛奶倒入河水。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英国、法国、丹麦、荷兰等国家,这段对话只是这场生产相对过剩危机的一个缩影。 但是,在这个时代不用担心,因为叶羽……咳咳,他的后宫们会出手的。 雅儿虽是垄断,但她并没有盲目提高市场价格,造成“一块面包五十万马克”的景象;楚华裳把田宅分配给百姓,让失去工作,或者不愿意再在工厂进行工作的百姓都回家种田;作为金融管理的高材生,又有演算系统进行辅助,李小玉总是能比其他人更快预知接下来有可能发生的危险…… 在诊出照雪的喜脉之前,冯书雁偶尔会出门摆义诊,为黄湾县的百姓们免费治疗,顺便听取他们的抱怨和建议,回馈给楚华裳和雅儿。 在诊出照雪的喜脉之后……咳咳,雁儿妹妹就把“关心她家羽哥哥的身子”摆在第一优先级了。 如果不是其他人强烈反对,冯书雁想把枸杞给叶羽当饭吃。 总之,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叶羽积攒下了堪称恐怖的财富! 煤炭、钢铁、弓弩、铠甲、长枪……还有他自个儿造的满满几大箱的弹药。 火药这东西,只要有原料和原理,造一克也是造,造一吨也是造。 讲真,黑火药这玩意儿真没多少威力,要够劲儿的还得是tnt和硝化甘油。 之前是没有材料,只能用\"一硫二硝三木炭\"手搓,如今都成了一州之王了,什么苦味酸、雷汞、达纳炸药、黑索金都不得安排上啊? 还有满满一大箱子,放着一个大面粉团。 这面粉团安全得很,朝它开枪都不会引爆…… 有了这台军事堡垒,有了完善的研究设施,叶羽总算将这恐怖的杀器制造而出! c4型塑胶炸药! 经过一个冬天的不断开采、不断研究、不断制造……叶羽觉得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一统南方了。 燃料充足。 武器充足。 铠甲充足。 火药充足。 “哥哥还是要小心一点,毕竟你对兵法一窍不通。”李小玉不着痕迹地提醒。 对叶羽个性有所了解的她,是真担心叶羽会开着装甲车一头撞进敌人的埋伏圈。 对方打不坏装甲车,但对方会布陷阱、设伏兵、挑拨离间、关门捉贼…… 不要小看古人的军事智慧,若是嚣张大意,有可能连装甲车都会被对方所捕获。 听说吴王这个冬天也没闲着,招揽了很多机关术的大家,誓要与叶羽一拼高下。 “所以我才需要‘她’,不是么?” 经过四个多月的努力,以及那五百弩机和三百火雷,据说夜未央已经基本把南蛮部落整合为一,就等叶羽教她那神奇的“梯田”技术。 于是在集结军队奔赴前线之前,叶羽先把装甲车开进了南蛮。 第147章 可以让我,真切地见到您一面吗? “解毒药、驱虫粉、这是治风寒的药丸,要用温水送服……” 接过冯书雁精心准备的大包小包,在楚华裳“相公放心吧,就算周明打来,有我们在也暂时出不了问题”的保证下,在几位妻子依依不舍的目光之中,叶羽开着装甲车,带着宋清蕊再次前往南蛮。 “又要去那儿……不会出什么意外吧?比如那个周明突然打过来……” “初晴和华裳都会开装甲车,放心好了。” 叶羽驾驶着他惯用的那辆装甲车,同时心中默念系统,进行今日的签到。 【每日签到奖励已发放至主人背包,恭喜获得“重型载货车”x1】 嚯,来了辆重卡。 这玩意儿比火车运兵更安全,不用担心铁轨损坏数万大军就此丧命,线路也更灵活。 虽说叶羽用之前系统送的汽油发动机勉强搓出来了一台,但怎么能和有各种仪表盘、档位可调还附带大号橡胶轮胎的系统赠送比呢? 橡胶轮胎也不是没有缺陷,比如万一周明在地上撒图钉…… 这个时代还没有图钉,但图钉的构造对于他招揽的那些机关大家来说算不上难。 民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叶羽不可能孤身奋战,以一个人的智慧去抗衡周明的十万大军。 所以叶羽需要一个军师,一个善用地形天象,懂得排兵布阵的兵法大家。 尽管叶羽不是刘备,没有徐庶引荐的情谊也没有三顾茅庐的耐心,对谋士、军师看得也不是那么重……如果她不愿意大不了在边境筑起重机枪,无论周明有多少阴谋诡计,包管他和他的军队有来无回。 但他还是把装甲车开进了南蛮,在一月初十这一天,见到了风尘仆仆的夜未央。 这一回,叶羽没有带任何人,他在安南县与夜未央约定了地点,然后把兵士全都留在了安南县。 夜未央手中也有弓弩,线列战术无法在她的军队面前取得优势。 要是她对叶羽有歹意就一炮轰过去,无人机投掷火雷,既能减少伤亡还能避免对方用人质进行威胁。 没想到的是,在见到叶羽装甲车的那一刻,夜未央就率领着苗寨勇士们单膝跪地:“恭迎大楚尊贵的叶王。” 无人机在高空盘旋着,叶羽的声音从扩音器中传出:“夜未央,好久不见。” “很荣幸您还记得我的名字。”夜未央微笑着抬起头,“尊敬的叶王,我已经按照您的指示,将百越各个部落尽数打败,收拢为一。如今南越只剩下了一个声音。” 夜未央是个聪明人,她知道她能统一靠的是那些武器,那些武器现在都在他们上方悬停着。 跟着叶羽,就能获得更多的武器,就能保持苗寨在百越之地的霸主地位,说不定还能获得更多的粮食……和粮食生产之法! 梯田。 在叶羽前世的世界,早在秦汉时期就开始有梯田。 种植水稻需要大面积的水塘,而中国东南省份却多丘陵而少适于种植水稻的平原地形,为了解决粮食问题,移民至此的农民构筑了梯田,用一道道的堤坝涵养水源,使在丘陵地带大面积种植水稻成为可能,解决了当地的粮食问题。 然而在这里,也不知道历史上发生了什么,总之百越之民在历史的拐点,拐向了另一个方向——一个尚未开化的原始部落聚集之地。 没有中原人民的指点,也不会自己钻研,就这样在丘陵山林里过着原始人的生活。 装甲车的门缓缓打开,宋清蕊下车,把之前无人机绘制好的地图,和梯田的大致构筑两张图纸交给了夜未央。 “尊敬的叶王……”夜未央看着比她还要矮一个头的宋清蕊,眼中的诚惶诚恐之色丝毫不见减少。 “我不是叶王啦,我就是替他跑腿打工的。” 头盔下传出的赫然是清爽的女子声音,同时叶羽无奈的声音从扩音器里传出来:“别聊天了,给了图纸就赶紧回来。” “哦。”于是宋清蕊灰溜溜地回去了。 “夜未央,以你的智慧,想必我也不用再多教你什么了。尽管吩咐你的百姓,把百越建设成能够进行耕种的梯田。之后我还会给你们一批种子……” 当然不是土豆和番薯,这玩意儿叶羽自己都不够种。 给些水稻,再教他们水稻种植之法就好了。 然而这明显不是夜未央想要的——或者说,她想要的不止是这些。 以她的智慧,只是看过一眼这两张图纸,就立即能想象出百越进行改造后的模样。 原来叶王和云王不一样,他真的在关心着百越。 绘制出了整个百越的地图,想出了让丘陵变成田地的方法,还要给他们粮食种子,教会他们如何耕作。 “尽管这么说,可能对于尊贵的叶王而言,有些冒昧——” 既然是这么慈爱的一位王,应该能接纳百越之民。 夜未央在这个冬天也不纯是在和百越其他部落较劲,邻近黄州的发展她也都看在眼里。 一座座大型的机器,铁轨铺设到了各地。 家家户户都不再缺少煤炭,黄州出产的棉布和锦缎又多又好。 她不愿意放弃这个机会,这个登上“大楚”这艘战船的机会。 “现在,已经没有百越了。” “被海洋包围着的,都是大楚的子民!” 叶羽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这投诚好像来得有点快。 喂,我电磁炮都已经准备到位,准备好好震慑一下你了,结果这还没打呢,你跟我来一句你不玩了? “请把铁轨铺到南蛮之地,让南蛮也能用上肥皂和时钟,让苗寨的锦缎可以用缝纫机织成新衣,因为我们同为大楚的子民。” 沉默了好一会儿,叶羽的声音从扩音器中传出。 “为什么选择我,而不是吴王?” “因为您是一位仁慈而富有生命力的王,那位吴王只会带来杀戮和毁灭。”夜未央说。 “很好。” 不愧是在这蛮荒之地中诞生的智者,能和云王辩经而不败的女人。 “把丘陵山野按照图纸上的样子开垦好,之后我会给你们粮食,教你们粮食种植之法。” 宋清蕊回到了装甲车上,叶羽说完就想走人。 原本还想威逼利诱,要挟夜未央为他效命来着…… 谁知道这群家伙臣服得这么干脆,甚至不等他和周明之间分出胜负。 行吧,不急于一时。 军师的事,就用粮食种子作为交换条件好了…… 可夜未央却是急迫得从地上站了起来:“等一下!” “还有什么事吗?” “尊敬……尊敬的叶王……” 夜未央右手抚在心口之上,犹豫了几次,终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请求。 “可以让我,真切地见到您一面吗?” 第148章 花开堪折直须折 “开春了……” “嘿,别说,今年的春天,还真是让人感觉不习惯。” “就是。哎,你说今年,我们要继续留在黄湾县里做工,还是回乡里种田?” “做工不能从春天做到秋天的吧?刚好公主殿下颁布法令,这时候退出工厂,可以不受追究……我看啊,还是回乡种田比较实在……” “是啊,开春了,哪个工厂都在削减工人,就连铺铁路的活计都少了……去年冬天我家里又没有留种子……” 两名工人在去往工厂的路上闲聊着,刚好有人从城外的方向飞奔而来。 那是城里的报童,两文钱一张的报纸,从城内卖到城外。 “卖报卖报——听说了吗?公主殿下要找人种田!” “整个云中县!都要拿来种田啦——” 亩产万斤的土豆和番薯,不好好利用怎么行? 听说叶王殿下研究出了新的粮食种类,不仅香糯可口,煮了烤了就能吃,还能拿来炖汤揉成面……最重要的是高产! 据说还有一种能榨出油来的,名叫“花生”的东西,只要能种出来…… 百姓家里,连油都不会缺了! 黄湾县本就是产盐大县,如今又有了这名为“花生”之物…… 不缺油盐的日子,该有多么奢侈? “去报名?” “种地我擅长啊,我家的庄稼年年丰收!旱涝保收!包管给叶王殿下,种出个太平盛世!” “去!亩产万斤的粮食!你种得明白吗?还是让我来……” 亩产万斤,听上去天方夜谭。 但这是从叶王府里传出来的消息,因此百姓深信不疑! “花生,华裳……嘿嘿……” 初晴无奈地轻叹一声,公主这是第几次这样发花痴了? 随即心中也是有些羡慕……嗯,如果不是身为侍卫的矜持,她其实也想对叶郎撒娇发花痴。 “也不知叶郎此去南蛮,何日才会回来……” 初晴望着南方,那是叶羽离去的方向。 …… “可以让我,真切地见到您一面吗?” 面对夜未央有些急切有些无理的请求,叶羽犹豫了片刻。 老实说,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帅到人神共愤,一露面就能俘获少女芳心的程度…… 而且,在她身后那群手拿弓弩的勇士注目之下,别说摘下头盔了,就连从装甲车中出来都很危险。 但是,夜未央是叶羽想要拉拢的人,叶羽还想着用她来与吴王周明的战略抗衡。 因此,在思量片刻之后,叶羽想出了一个折中之法。 “是本王疏忽了。”叶羽沉稳的声线重新从扩音器中传出,“明日傍晚,本王会在安南县举办宴会,为一统南蛮的圣女接风洗尘,望圣女务必出席。” “那时,就能见到您了……对吗?” 夜未央的眼神带着些期盼,尽管这种举动看上去有些大逆不道……她还是想听到叶羽确定的回复。 她想知道坐在装甲车里的人,带给整个黄州、泸州幸福安宁的人,究竟是长得什么模样。 “嗯。”叶羽只是低沉地回复了一声。 姑娘,我们就见过两回吧?你怎么能对我崇拜到这个份儿上的? 叶羽心说我这再不露面不行了啊,再不跟着圣女见一面,天知道她会不会把我脑补成什么英俊非凡相貌堂堂高大威猛虎背熊腰的天神下凡…… 这么一想,明日傍晚自己现出真容,会不会让得她幻想破灭? 算了,本就是要把她拉过来当军师的,正好趁着宴会对她发出招揽…… 装甲车逐渐远去,消失在山林的掩映里。 夜未央把两张图纸交到苗寨的心腹手中:“按着这两张图纸上的内容开垦荒地,相信就算没有我,你们也能干得很好。” “圣女,你真的要去吗?”心腹接过图纸,担忧地对夜未央道,“中原人反复无常,在城中设下宴席,怕是有诈!不如让我等……” 夜未央只是摇头,头饰叮当作响:“我想见他很久了。” 无论是为了南蛮的发展,还是为了个人的私心,她都必须要去。 无论叶王打着什么算盘,是想挟持她以号令南蛮,还是想在宴席之上动手杀了她……不,叶王殿下要想杀她,根本无需这么麻烦…… 又或者,他是想…… 苗寨的圣女要保持纯净,不得与任何男子有染。 但如今,已经没有圣女了,有的只是整个百越之地的女王。 只要夜未央一声令下,百越各处都会为她献上男侍。 她依然保留着清白之身,只为了那个有资格让她俯首称臣的男子。 回程的路上,宋清蕊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试探着向叶羽抱怨道:“我们真的要设宴款待那个圣女啊?那个圣女一看就像是不怀好意的,我听说他们都会蛊术,只要下蛊就能让别人服从自己……” “那挺厉害的,可以好好利用。”叶羽漫不经心地回答。 “可是……”宋清蕊纠结着,“她喜欢你啊……” “那又怎么了?”叶羽不解地问,“她对我有好感不是好事吗?” “可是,你一天到晚都说家里的妻室已经很多了,我和华裳你都没有碰,现在又多了个夜未央……” 这丫头,是已经把自己当成“我的妻室”来自居了吗? 叶羽忽然有点想逗逗她:“如果我要把她接回堡垒,你会吃醋吗?” “我……”宋清蕊犹豫了。 是啊,她是军师,是南蛮的女王,同样是“对叶羽很重要的存在”…… “说不上吃不吃醋的……只要你不要厚此薄彼就可以了……” 这语气里的醋意都满天飞了,还说不吃醋呢? 和宋清蕊的认识完全是机缘巧合,老实说一开始叶羽真有如顾芳那样,把宋清蕊一枪崩了的打算…… 是怎么让她留下来,还让她成为了我的左膀右臂来着? 是她天真无邪的性格,神出鬼没的身手,还是她无怨无悔地陪着叶羽风里来雨里去,无论是北上还是南下都丝毫没有迟疑? 叶羽不知道。 “清蕊,你晓得圆房是怎么一回事吗?” “不要小瞧我!我……那个……不就是……” 他只知道,如果再不给这女孩儿一个名分…… 他说不定,会辜负这个女孩儿的一片真心。 第149章 设宴款待 “明白、明白,下官定然办得妥妥帖帖的,不会失了礼数……” 当了一州之王后还真是很方便,请人吃饭这件事都用不着自己动手。 只是上边一张嘴下边跑断腿,叶羽说要布置一桌宴席,款待南蛮的女王,于是全县的衙役、民夫乃至百姓都被动员起来,必然不能丢了叶王的脸面,失了大楚的礼数。 一天时间,花灯、红烛、大红锦缎全都被赶制而出,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好一派热闹景象。 叶羽站在县衙门口,莫名有一种很强烈的既视感…… 这好像我迎娶柔儿的情景是怎么回事? 还好百姓们没有夹道相迎也没有高喊“天作之合,长长久久”、“百年好合,五世其昌”,只是自觉地把街道清空,衙役官差把守重要路口,等候着贵客的到来。 夜未央把手持弓弩的兵士都留在了城外,只带了两名随从。 这是她第一次进入中原的城池,只觉得好是气派。 原来中原人不住在竹楼之上也不住木屋,那满墙的红砖也不知是如何能烧制而成。 原来中原人都能穿得上棉衣,吃得起粮食,家家户户都洋溢着幸福的热情。 他们在欢迎自己啊,在欢迎自己这位南蛮之人。 不,没有南蛮了,该有的只是大楚的百越之州! 统一南蛮的武器,和在丘陵之中开垦田地之法。 还有即将赐予的粮食种子,和种植粮食的技术。 她盼望着铁轨有朝一日能贯穿百越之地,能和中原形成更加紧密的联系。 也许不止是百越和中原,不止是地域和文化之间…… 身上亮晶晶的挂饰在叮当作响,她期盼着能见到叶羽,更期盼着叶羽在见到她时,面上能流露出欣喜之色。 当转过街角,那道身影出现在叶羽面前时…… 叶羽不止是欣喜,甚至还有惊叹。 “她的花衣啊,金鸡的彩毛比不上,她的褶裙呀,只有菌子才相像……” 前世苗族的古歌回荡在叶羽的脑海,尽管两个世界有些许不同……但这嫁衣的款式,也就只有这首古歌能够形容。 那青悠悠的百褶裙呀,密密层层的褶褶。 闪闪跳动的裙脚,花绿绿的裙带。 头上插满银花,手腕戴满手圈,颈项挂满项链…… 夜未央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苗族嫁衣,从街道那头款款而来。 “很高兴见到你,夜未央。” 叶羽还是一身战术装备,只是摘下了头盔,站在县衙之外。 之前他就用无人机勘探过了,夜未央没有设下埋伏也没有布下陷阱,她身后的两个随从连弓弩都没有带。 带来的人手全都被她留在了城外,唯一有可能 退一步说,就算出现了意外,他身边也有宋清蕊在保驾护航。 “很高兴见到你,尊贵的叶王。” 夜未央认出了叶羽的声音,见到了那张朝思暮想的容颜。 和她想的似乎有些不同……不是高大威猛满脸横肉的壮汉,倒像是个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公子。 目光温和有礼,连一丝侵略性都没有。 不像是征服了天下的王,倒像是个读书人。 “进来吧,饭菜已经做好了。” 叶羽率先转身,往县衙之中走去。 尽管叶羽交代一切从简,但安南县的赵县令显然更加注重那句“不能失了礼数”。 菜肴一道接一道,县衙的厨子们用尽了心思。 叶王殿下几个月才来一次啊?还是招待南蛮的女王。 当然要发挥出最好的水平,做出最为丰盛的一桌菜肴! 当然了,这场宴席的布置不是像后世那种大圆桌,而是主座客座依次落座。 每道菜都装成了好几盘,每一盘的装盘都很精致。 经由宋清蕊提醒,叶羽也是长了个心眼…… 说不定,苗寨的女子真是会下蛊的。 而夜未央只是莫名有些拘谨。 别说动筷子了,就是把这盘艺术品碰乱了她都会感觉有点罪过。 “场面话就不说了,总之……”叶羽率先举起酒杯,开了小玩笑,“欢迎我们的夜将军凯旋归来。” “我更愿意您称呼我为军师。”夜未央同样举起酒杯,“或者直接叫我’未央‘也是可以的。” 见叶羽毫无顾忌地大吃,夜未央也总算动筷品尝。 不是野果和野菜,都是种出来的粮食。 没有野兽那难以除去的腥味和酸味,鸡鸭的肉质细腻可口。 不是靠运气在山中寻觅,而是靠着双手丰衣足食。 这是夜未央想过的生活,是她想带领百越之民共同过上的生活。 一口咬下肉汁四溢,鲜香软嫩入口即化,咽下后仍唇齿留香。 这就是中原人的烹饪方式,煎炒烹炸,和百越之民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夜未央还在心中感叹,忽而听见主位上叶羽在唤她。 “夜未央,这便是本王的真实模样。怎么样?可是令你失望了?” “不会。”夜未央面色微红,“叶王殿下给我的感觉……如同玉石般温润。” 入手温润光滑,内里坚固,既温和又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个性和本质。 不会高高在上也不盛气凌人,但又不至于弱小到连身边的人都保护不了。 也不像是河边随处可见的鹅卵石,真正的玉石价值连城。 文质彬彬,是个温柔而强大的人。 和这样的人交往,无论是作为对手还是朋友都会很开心。 不,作为对手……会被他一炮轰平的吧…… 想起叶羽的手段,夜未央心头一颤,刚升起的一些女儿家的娇羞,顿时荡然无存。 而叶羽这边可没有想这么多,只是看夜未央这一身打算把自己献给他的打扮……虽然这么比喻不太好但叶羽的确就是这个感觉…… 刚才说“夜将军”的时候她虽然反驳了,不过反驳的点显然不在“百越之王”或“苗寨圣女”上…… 想做“军师”么? 于是叶羽试着开启话题:“说实话啊……一开始听到有能与云王相提并论的女子时,本王是颇有些震惊的。” “家园被云王的铁蹄践踏,不得已只能挺身而出。”夜未央谦虚地回答,“能有如此名声,不过是运气好罢了。” “不止是运气。” 叶羽盯着她的眼睛,在想怎么发出邀请比较合适。 “你还有真才实学。” 第150章 可愿与我,共征星辰大海? “不止是运气。”叶羽盯着她的眼睛,“你还有真才实学。” 都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如果叶羽没有工科的知识储备,就算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他也造不出蒸汽机。 如果夜未央没有熟读兵书,她或许能靠运气说服云王,但又怎可能靠运气一统南蛮? 尽管有叶羽所给的武器作为因素之一,但她本人的才能也无可或缺。 便是叶羽本人,要在南蛮杀戮一通,杀到他们震怖,不敢再北上抢粮,凭借他手里的武器可以轻松做到。 但要说将百越部落一个个儿地征服,将之整合为一,心甘情愿地成为大楚的一份子…… 叶羽觉得,就是他加上楚华裳和雅儿都办不到。 和氏三次献壁,不止是因为他想要证明自己。 更是因为他知道,他所怀抱的这块石头……的确藏着一枚举世无双的玉璧! 术业有专攻,每个人都是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玉。 “夜未央,你知道吗?在中原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叶羽笑了笑,“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这句话出自尼采,原文是:all is not gold that glitters,but gold will glitter forever. 闪光的东西并不一定是金子,但金子总会发光。 这句话是用金子比喻人的潜能,意思是只要自己具有才能,靠着自身的努力,就一定会被发掘,发光发热。 一个真正优秀的人,是从内心开始的,金子与石头的区别不是多与少,而是优与劣,不要等待别人来照亮我,而要做一个发光体,去照亮别人。 “你是这世间的黄金,稀少而珍贵。”叶羽说。 其实叶羽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这样的俗语,不过这是独属于理工科的浪漫。 黄金,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最珍贵的金属之一,它的原子序数是79,也就是说,它的原子核里有79个质子。 要形成这样一个原子核,需要非常强大的能量和温度,只能在恒星爆炸或者中子星碰撞的时候产生。 恒星爆炸或者中子星碰撞,是宇宙中最激烈的现象之一。在这些事件中,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和大量的中子,这些中子会被其他元素的原子核捕获,从而形成更重的元素。 这些金元素的粒子在宇宙中飘荡,最终来到地球,在地壳和地幔层中沉积。 “区区山野之民,哪能受得叶王殿下吹捧。”夜未央端起了酒杯,低头看着杯中澄清的酒液,“若叶王殿下是那高悬于空的太阳,未央就如同那风吹即散的云。云朵轻而无依,太阳永恒不灭。” 叶羽心说你哪里是云,一朵云可足有五十万公斤。 不过既然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饭桌之上气氛融洽……那正是发起邀请的好时机。 “夜未央,你……” 这不是在开玩笑,所以叶羽收起了那份轻佻,用了很郑重的语气。 “可愿与我,共征星辰大海?”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叶羽身上似乎爆发出了一种强烈的“势”,那是无比的自信和勇气,无论是海波巨浪还是陨石黑洞都能被他的一剑所斩开! 于是夜未央沉默了。 对于叶羽所说的那星辰大海,她真是一点概念都没有。 但这并不妨碍她理解自身的处境。 “若与王上同行,步步于未央,都是生死关。” 夜未央放下酒杯,仰起头,直视主位上叶羽的眼睛。 她不过是百越之地的山野之民,哪里值得叶羽这么看重? 此前她所想的,无非是叶羽看上了她的美貌……甚至她已经做好了委身于叶羽,换取百越之地发展的打算。 没想到叶羽竟是看上了她的才华。 中原人才济济,她夜未央何德何能? “我不否认这一点。” 叶羽心说你可千万不要这么自惭形秽啊,我找个军师不容易的…… 虽说云王主动投诚,但他哪里敢用? 让云王代叶羽领兵,说不定什么时候他的军队就都会倒戈相向,手里的弩箭直指叶羽。 朱玉瑶是牵制大梁的人质,尽管梁皇认不认这个妹妹还是两说。 但黄州百姓就算还有不认叶羽的,总也认云王,只要云王还活着他们就不会跳出来惹事。 等到叶羽真把梁朝覆灭,天下重新统一,那点奸细还重要吗? 只是那时是那时,现在叶羽不过手握两州,麾下真的很缺少一个能用的军师。 “但你此番出来,除了那片百越的山林,可曾想着领略……”、 所以叶羽抬起一只手,指着上方:“除了这树枝、这叶子。未央姑娘,你可还想见识在它们之上,那真正发光的……耀眼群星?” 耀眼群星。 夜未央顺着叶羽的手指往上看,不过是遮得严实的瓦片和几根房梁。 但她的视线仿佛透过了这些有形之物,她看到了叶羽所指的无垠星空。 夜未央知道,此前她的目之所及,不过这片百越山林。 为了苗寨的生存就已竭尽全力,统一整个南蛮更是想都不敢想。 叶羽轻而易举拿在手里把玩的火雷,弩炮,还有那辆刀枪不入的装甲车,是塞到她手里她都玩不转的。 那天上的星辰、海洋,全都是她触手不可及之物。 如今叶羽拉起了她的手,邀请她共同飞向空中。 那绚烂的星光,超过她所看过的任何一个星空。 他给了她武器,让她成为了整个百越之地的女王。 他说要带她见识那耀眼群星,要带她去征服星空和海洋。 和叶羽在一起,攀登高峰,去见识那耀眼群星,去潜入那深渊海底,对她而言可谓一步一死局。 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 但如果她成功了呢? 若她跟随在叶羽身旁,见识到了那耀眼的星空……征服了那片星辰大海。 “未央在王上心中,是什么样的存在呢?” “你是对我很重要的人。” 若真能见识……那死而无妨? 那死也无妨。 “好啊。” 像是听到了想要的答案,夜未央展颜一笑微微颔首,女儿家的娇羞在此刻尽显无余。 就算眼前的,不过是一杯腥甜的鸩酒。 我会为你饮下去……就算醉过去。 难逃此局。 “那便……依了王上。” 第151章 古代机关术 “请墨家之人开门,吴王派人前来取兵器!” 一月初十,一日不多,一日不少,正好是约定的日子。 清晨,吴王的大军驾临此地,更有一名将领,于悬崖之底,山石之外叫阵。 这里原本是一处山清水秀之地,如今却被骑兵的马蹄践踏。 将领的声音洪亮,惊起林中几只飞鸟。 林间隐隐传来猛兽吼声,却又被这支军队的肃杀之气震住,不敢现身。 叫喊的回音回荡在空旷的山林之中,静默片刻,一块巨石竟是传出轰隆巨响,移至一旁。 山壁是空的……有人挖空了整座山! 不,应该说……在这座山中,隐藏着一座机关之城! 见机关城的大门洞开,吴王周明策马上前,但却并未进城,只是在门前停步:“今日已是一月初十,按照去年秋天的约定,余下的粮食、布匹皆已备齐,还望墨家之人遵守承诺,将我军所需机关交付于我!” 他当然是不可能策马进入这座机关城的,天知道里面有多少机关? 就连门口都设置了“连环翻板”,在道路中设置陷坑,坑下分布刀锥利器。坑上层平覆数块木板,木板中间有轴,下缀一相同重量的小型物体,呈天平秤状,板上有掩盖物。 数百人都可轻易坑杀,一旦陷入,九死一生! 两侧的墙中还有“暗弩”,一步踏错就有可能触发机关,装有箭矢的弩一个个连接起来,通过轮机——就是在墙的内壁安装数个像现代滑轮一样的工具,滑轮一边置弓弩毒箭,绳索通过滑轮连接弓弩与藏在地下的开关,一旦机关被触动就会通过轮机引发弓弩,使之丛射或者连发,将触动机关之人扎成刺猬。 并且就连这块作为大门的山石都是“自在石”,一旦关上,没有特殊的技巧就难以再打开,足以将数万军队困死在其中! 要攻下这座机关城,除非用人命去堆填……或是有人带路。 如果不是城中的探子跟踪到了墨家之人,周明根本无从发现这座城的存在。 初试探,便发现了这座城的恐怖之处。 好在他也不需要攻下这座城,他只需要和城中之人做笔交易。 他要能抗衡叶羽的武器! “吴王殿下既是准时,我墨家都怎么可能不信守承诺?” 城中同样传来嘹亮的回声,连环翻板被一块大型板覆盖,变成平整的道路。 随即孔武有力的汉子抬着大型的器械鱼贯而出,放在地上,惹得地面一阵阵轰鸣。 看着这些泛着寒光的箭头,吴王抚着长须,神情有些陶醉地赞赏道:“不错,不错。这些机关都名为何物?如何使用?” “回吴王殿下,”其中一名力士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对坐于马上的吴王周明一抱拳,“待我等慢慢为吴王介绍……” 其实古代的好东西真不少,除了弓弩与火药相比有些劣势之外,其他的还真差不到哪儿去。 比如“连弩车”,一种置于城墙上可同时放出的大弩箭六十支,小弩箭无数的大型机械装置,需十个人驾驶,最为巧妙的是长为十尺的弩箭的箭尾用绳子系住,射出后能用辘轳迅速卷起收回。 暴雨梨花针等比放大版,在城墙上布置十余座就能堪比万箭齐发。 大弩箭攻坚,小弩箭杀敌,大弩箭还能进行回收,理论上来说只要系住大弩箭的绳子不断、只要小弩箭的数量充足,且装填速度能够跟得上…… 敌军就是想冲到城墙脚下,都得用命去填。 再比如“转射机”,也是一种置于城墙上的大型发射机,机长六尺,由两人操纵,与连弩车不同的是转射机更为灵活,能够在一人射箭的同时由另一人将机座旋转。 能够连射,并且在熟练操控之下,能够保证精度和准度。 还有“藉车”,藉车外部包铁,一部分埋在地下,是能够投射燃烧炭火的机器,由多人操纵用来防备敌方的攻城队的机器……也就是大型投石机。 硬要比喻的话,相当于能够投掷火焰的大炮! “怎么都是守城用的器械?有没有攻城用的?”周明不满道。 “有!有的!听闻叶王……不是,”见吴王面色不对,力士急忙改口,“听说那反贼叶羽攻城所倚仗的无非是弓弩和机关鸟,我等也有相应的应对方式!” 那是内外都有皮革包裹,中央有一层铁皮作为防护的战车,便是万箭齐发也无法将之扎透,可让军士隐于车中行进,更可用战车头部的攻城锤破开城门,打乱敌人的阵型! 还有带有两个轮子的“云梯车”,可以推动行驶,配备有防盾,绞车,抓钩等器具,还带有用滑轮升降设备,可轻易让军士攀登至城墙之上。 还有“木鸢”,是用木头做成的飞鸟,可以让之盘旋在空中,确定好方向,足以把叶羽的“机关鸟”给撞下来! 更可以携带火油,抛洒在敌军阵地之内,只要将之点燃,就能一举攻克敌军大营! “好、好、好!叶羽有机关鸟,可以无视地形施展火攻之计,我也有了机关鸟,也可以无视地形施展火攻之计!叶羽有威力强大的投石车,传闻刀枪不入,现在我也有了攻城之车,还有攀登城墙的云梯!” 有了这些机关造物,周明就有信心和叶羽的“机关”一较高下! “来人呐,将这些机关统统都运回去!哈哈哈……” “还有我等的酬劳,也当如数支付。”力士说。 “酬劳啊,呵呵……”周明眼睛微眯,流露出几分杀意,“呵呵,先等我看看,你们给的机关够不够数……” 待得最后一架机关从城中运出,周明忽而高举起手中的长枪! “杀——!” 在其身后的军士尽皆响应,挥舞着手中长枪冲杀向前! 墨家的力士尽数退入机关城中,仅有几人逃之不及,丧了性命。 平整的大板被铁链拉起,追击的敌军落入连环翻板之中。 领头的力士隔着连环翻板朝周明喊话:“吴王殿下!这是怎么回事!” “哼,一群大逆不道之辈,如今大敌当前,不思为国效力,竟还敢朝我索要报酬?若不是本王要对付叶羽,早就该放一把火,将这座山里里外外,全部烧尽!放箭!” 掩在门外的自在石重新合上,周明冷哼一声。 随即命令军士,将这些机关尽数运到前线。 叶羽,你的机关之术不是厉害吗? 这一次,本王就要让你,有来无回! 第152章 原身前缘 周明不仅没有按照约定,把金银布匹给机关城内的墨家,更是把所有机关尽数运走,就连那一大箱子的暗器都不放过! 这里的暗器可不是指的金钱镖、柳叶刀之类的小物件儿…… 而是袖箭、背弩等暗藏于衣袖内,压紧筒中的弹簧就可进入待发状态,使用时悄无声息,一拨动机关,箭就会由弹力的作用而飞出伤人,令得人防不胜防。 尽管这种体积的小东西,还是由撞针、弹簧或铁片的势能作为动力,在没有橡皮筋的时代,能飞出二十步远就不错了…… 十几步的距离就会完全丧失威力,别说皮肤了,连衣衫都都无法扎破。 这个时代的弹簧技术还没有那么发达,若是长久地处于待发状态,很容易会卡壳,甚至整个装置都会变形损坏。 然而在这个时代,那也是数天才能打造出一件的珍品啊! 原本这一箱暗器是想向吴王表示友好,没想到就这么被他被强行抢了过去! “吴王当真如此不守信用?” 力士们空手而回,还有几人被流矢射中,负伤而归! 更有几人被兵士的长枪刺穿,永远地留在了城外! 机关城中的其他人,此刻都是群情激愤! “我早就说了!拿下他们的定金,之后凭借机关城易守难攻,看他们两方相争,坐收渔翁之利!” “你还早就说了?万一叶王不是吴王对手,待吴王统一南方,第一个就出手就灭了我们墨家!” “如今怎么办?城里的粮食只够吃两个月的了!” 争执之间,一道淡然幽静的声音由远及近。 “诸位请听我一言。” 如流星划过夜空,原本的喧闹顿时安静下来。 “巨子。” “巨子!” “巨子,吴王欺人太甚,不如我们……” 身着青色衣衫,宛若空谷幽兰的淡然女子一声轻叹:“不如什么?机关城中包括老幼也不过寥寥五百余人,怎么和周明的十万大军作战?” “那我们也不能在这里等死啊!” “总要想个办法吧!” 像是被点燃的火药桶,机关城里的众人隐隐又有群情激愤的态势。 “听说黄州、泸州还有粮食,我们不如造出一艘机关船,与叶王通商,用机关换取粮食!” “对对,而且叶王与我等有旧,定不会做出那等背信弃义之事……” “安静。”身着青色衣衫的女子轻喝一声,“城中的粮食不是还够吃两个月的吗?着什么急?” 随即,失落之色自她眸中一闪而过。 “况且……他早已与我、与墨家,毫无瓜葛了。” 她是墨家这一代的巨子,墨萱。 自幼,被双方家长许下了婚约。 叶羽,墨萱,原本是很相称的名字。 叶羽家原本是落魄的寒门,家里颇有点积蓄。父亲时常告诫他,要好好读书,考取功名,希望叶羽可以在朝廷谋得一官半职,恢复原本叶家的荣光。 叶羽年仅十三就考上了童生,堪称前途无量。 墨萱是这代墨家巨子之女,在机关一道上的造诣天赋异禀,是最有希望继承墨家巨子之位的人。 四年前,梁皇一路向南,攻入京城,改大楚国号为大梁。 那一夜,长安城里,喊杀声震天。 前朝先皇的子孙被屠戮一空,据说仅剩一名前朝的公主流落在外。 新皇猖狂的笑声回荡在金銮殿中,他要派兵镇压天下! 听闻南方仍有大楚的残党,听闻前朝的公主流落到了南方。 他派吴王和云王率兵到南方平叛,清理楚朝残党,追查那名公主的下落。 墨萱的父亲带墨家之人尽数躲进了机关城中,叶羽跟随双亲远赴黄州避难。 “爹,娘,你们看到了吗?儿考中了秀才……考中了秀才啊……” 之后叶羽的双亲死于战乱,叶羽在黄湾县中定居,并且在重开恩科的大梁元年就考中了秀才,欢喜地晕死了过去。 考中秀才还是有好处的,至少给叶羽免了三年的赋税。 而在这三年,“叶羽”一直没去参加举人试,自然也就没有衣锦还乡,回到宜州迎娶墨萱的消息。 也还好大梁——或者说从大楚沿袭下来的赋税制度是按照人头来算而不是按照田产的多少,不然大把的田地都会挂在“叶羽”名下,让“叶羽”享了三年的安闲清福。 继承了原身的记忆,来自蓝星的叶羽当然“记得”他有这名未婚妻……但一直觉得两个人没什么见面的必要。 原身的记忆对于他而言就像是看了一场电影,尽管叶羽看得津津有味,但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叶羽觉得他这原身在战乱那一刻和这姑娘的缘分也就尽了。 这个时代女子嫁人都早,说不定她早就嫁人生子了。 至于墨萱,尽管有去寻叶羽的打算。 但是吧,一是不知叶羽流落到了何方,二是因为…… 尽管天下平定,墨萱的父亲却因积劳成疾而不治。 按墨家家规,当守孝三年。 她在三年守孝之期刚过,机关城重见天日之时,听说她的“先生”——经常口中念着之乎者也,辅导她四书五经的小先生,摇身一变,成了一方割据势力的王。 据说他做出了威力强大的机关鸟、弓弩和投石机,连数万人的大军都弹指可灭。 墨萱不知他是如何能做到的,也许他本就天资聪颖,经历战乱更是让他开了窍。 也许只是重名……不,不可能是重名。 若非是她家先生,又有谁能在机关一道上,与墨家匹敌? “巨子,不若我们写封书信,请姑爷前来相救?” “他与吴王胜负未知,又谈何前来相救我们?” 况且……是墨家亏欠了他呀。 机关城中资源有限,只有墨家直系族人可入内,便是墨萱的父亲身为墨家当代巨子,也无法破例。 所以她理解,理解她家先生为何不来寻找她。 为了机关城中的这五百余人,她不得已下令制造机关,作为对付他的兵器。 墨萱讨厌战争,战争会死人。 但她如果不去造这些机关,机关城中的墨家族人会死。 结果没能换到粮食,吴王还说要把他们一网打尽,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如今他们各为其主,天各一方……就是叶羽认出墨家,怨恨起她,她也只有接受了。 黄州、泸州,坐拥两州之地,在机关一道登峰造极的叶王。 先生啊,我的小先生…… 年少时的两小无猜,你可还记于心? 第153章 暗流汹涌 “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一同前去!为什么还把我留在这个小小的木屋囚牢之中!” 城中的楚华裳接到消息,城外的赵子漠不知从何得知了她们正调兵泸州的消息,正情绪激动地破口大骂! 此时,赵子漠正状若癫狂,指着那架停留在木桩之上的无人机:“叶羽!我知道你可以听得到!本王在领兵打仗上的才能你是知道的!为什么不让我一同到泸州!让我带兵把周明打得落花流水!” “我比较想知道,你是如何得知我们调兵前往泸州的。” 回答赵子漠的不是无人机里的扩音器,而是在他身后的楚华裳。 她带着初晴,带着一队亲兵出城,静静地站在赵子漠身后,看他对着侦察无人机大声咆哮。 叶羽没有教给她们操纵无人机的方法,但她们有调动军队的兵符。 在泸州那边回报,吴王周明在两州交界大肆集结军队,建造防御工事,埋下各种机关的时候,她们就同步在军事堡垒进行了会议。 “相公还没回来,不过我们可以先把人马先派过去驻扎防守。”楚华裳说,“要规划一条专用的铁路,用于运输粮草,沿途都要有军队来回巡视把守。” “粮草都是充足的,用作动力的煤炭也是。”雅儿轻笑道。 冷兵器时代,战争的准备没有那么复杂。 战争的人力、物力准备主要是招募和组织军队,排阵习武,筹措粮草,制造兵器,储备后备兵员等。 要进行奇袭也大都是截粮、绕到大后方进行突袭,利用地势条件杀对方一个出其不意,以达到让敌方阵脚大乱,一举歼灭敌军的效果。 而一旦两军对垒,面对面地进行攻防交战……那要考虑的因素,可就太多了。 调虎离山、诱敌深入、草木皆兵、围魏救赵…… 在没有无人机探测和热武器洗地的冷兵器时代,将领的一个微小失误,就有可能导致全军覆没! 雅儿和楚华裳能够保证物资的充足和及时供应,但她们的天赋点,一个全点在了赚钱,一个全点在了内政,要论如何领兵打仗,还真是两眼一抹黑。 初晴是侍卫不是将军,要论用兵作战也只是略微有点了解。 平日练兵排阵还可以,真让她率兵上战场……她还真没有多少自信。 因此,在暗子回报,叶王手下大批军队坐上运兵车,前往泸州、宜州交界处之后,赵子漠就知道,他的机会来了! 这一个冬天,足够让他对黄州的一些领头人物有些了解。 初晴那样排兵布阵的方式,在他眼中就如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可笑! 没了叶羽那些强悍得连城墙、城门都抵御不住的武器,这些军队根本什么都不是! 叶羽的几位妻子,会赚钱,会治理,但唯独没有会领兵作战的人才! 因此他一直在等待机会,等待一个叶羽能心甘情愿把兵权交到他手上的机会。 叶羽没有杀他不是吗?那就说明叶羽还是对他有所求的! 他要夺过叶羽的兵权,一步步取得叶羽的信任……然后反客为主! 在击溃周明、统一南方之后,他就顺势接管所有军队,让叶羽变成他的阶下囚! 依靠南方四州之地,加上南蛮百越,赵子漠有信心挥师北上,让朱梁后悔莫及! 从冬天等到了春天,总算等来了周明在宜州边界驻军、修建城防的讯息。 而叶羽这边也如他所料,派遣军队奔赴前线……然而没有人通知他。 要不是他在黄州之中仍有势力存在,他甚至不知道叶羽调兵的消息。 所以赵子漠忍不住了,既是叶羽想不起来,他就自荐又有何妨! 然而叶羽没有出面,回应他的是楚华裳。 一见面,就问赵子漠是如何得知她们调兵前往泸州的。 “我知道啊……我当然知道啊。”赵子漠自信一笑,双手负在身后,尽显高人作风,“从最近政令的下达,从那条被严格看守,直延伸到泸州去的铁轨,从各种蛛丝马迹都可以推测出来。你们做得如此明显,莫不是在小瞧本王?” “你们是不是以为,把本王困在这方寸之地,本王就不知道你们的动向了?百姓的议论、工厂的人流、从城内跑到城外的报童……这些,都是本王的耳目!” 赵子漠当然不会说他在黄州仍有势力在暗中活动,编个理由对于他而言就像吃饭喝水一样轻松。 “多谢解惑,今后我们会更加提防你的。”楚华裳盈盈点头,吩咐手下的亲兵,“回头在这间茅草屋附近修建篱笆,给他送些粮食种子……除了送水送饭之外,禁止他和任何人接触。” “你们……不用我?” 赵子漠目瞪口呆。 他哪里听不出楚华裳这话是什么意思……分明就是想让他自食其力,做个在家耕种的农民! 还断了他和任何人的接触! “你们留着我不就是因为我还有用吗?如今又是为什么不肯用我!” 赵子漠状若疯狂,他也的确快要疯狂。 本被他作为退路的南蛮竟是已被夜未央那个女人一统,如今更是连这个机会也不给他! “相公只是答应让你活到朱梁死去的那一天,其他的什么都没许诺过。”楚华裳淡淡道,“初晴,我们走吧。” 当然没有那么简单。 屠城能免去很多后顾之忧,但叶羽并没有这么做。 所以无论是楚华裳还是雅儿,都不知道如今的黄州,还有多少效忠于赵子漠的奸细。 还能怎么样?自家相公宠着咯。 所以他们留着赵子漠,只是为了不让他,和仍然效忠着他的那一批人狗急跳墙,做出烧毁工厂、破坏铁轨之类的报复举动。 但肯定是不会让他领兵作战的……就算只让他领数百人作为前锋都很危险。 何况领兵作战已经有了合适的人选,叶羽此时不在,也正是为了她。 若是吴王胆敢发起进攻,若是到时叶羽还未回来……大不了楚华裳和初晴就亲自驾驶装甲车到前线去。 楚华裳走了,赵子漠眼神阴翳地盯着她的背影。 还有机会……老虎也总有打盹儿的时候。 就不信你们会止步于一统南方! 就不信你们不过江! 等到你们过了江,和朱梁打得你死我活…… 到时这南方,就该回到我“云王”的麾下了! 第154章 出征! 古代的通讯不便,大多只是认伍长不认军长。 伍长叫冲就冲,伍长跑了他们也就跟着跑。 在乱世中的百姓,只想着怎么能够活下去。 被迫参军的兵士们,只知道只要听从命令就不会饿肚子。 参军可是个铁饭碗来的,只要进了军营就不愁没饭吃,没饭吃大不了叫上弟兄一起,拿起武器到将军营前哗变。 唯一要担心的,就是随时有可能在战场中丢了性命。 排兵布阵?取得胜利?那是将军和军师应该做的事。 一个好的将领能够鼓舞士气,能冲锋陷阵,一个好的军师更是能够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 一个好的将领很重要,一个好的军师更加重要。 君不见刘皇叔手下将星如云却走到哪儿败到哪儿,直到徐庶来投才开始有所改观? 君不见蜀汉后期能叫得上名字的将领越来越少,但在诸葛武侯的指挥之下仍能出兵北伐,吓得曹魏不敢与之交战? “能冲锋陷阵的啊……初晴!初晴肯定算一个!嗯……还有……” 装甲车内,宋清蕊正在向夜未央介绍如今叶羽大军中的情况。 “还有我和你,就没了。”叶羽提醒道。 “我也要上战场?”宋清蕊吓了一跳。 “可以给你一支斥候小队,干扰敌方……安心吧,他们没有能攻破你身上这套装备的武器。” 叶羽心说就凭你这神鬼莫测的身手和准头好到吓人的枪法,你不上场谁上场……只是这胆子确实是个要克服的问题。 两天时间大多都在装甲车上度过,待得回到黄湾县,夜未央望着这片钢铁丛林久久失语。 这里到处充斥着她不理解的事物,这里的人们欢声笑语,好是和平。 可惜,没有时间留给她慢慢感叹了。 一月十三日,总算把人接回黄湾城中的叶羽,还没等回到军事堡垒,就听闻泸州与宜州交界之处有大军活动的消息。 在从机关城处取得机关之后,周明马不停蹄,立即派大军在与泸州接壤的巴越郡进行驻扎,修建防御工事! 说起这巴越郡的地理位置,一言以蔽之,是整个南方的战略枢纽。 位于宜州东部,其重要性不亚于三国时的虎牢关,北扼大江,南连山脉。 地处天然险关,进可攻,退可守。 其所处的宜州更是依山傍水四通八达,不少河流在宜州交汇。 在没有铁路的时代,水路是最为快捷的交通方式。 这一广阔的地理范围,不仅沟通了南北,而且控制了进入渝州的重要通道。 换句话说,只要宜州不被攻克,那么作为大后方的渝州就能安全无虞! 并且,倘若给周明足够的时间,他就能在宜州的河流上游修建堤坝,阻塞河流,使得泸州和黄州的水源短缺! 到时就如同扼住了下游的咽喉,无论是断停水源还是水淹大地,都在周明的掌握之中! 两州地域宽广,两州百姓不可能仅靠北面的大江作为水源,维持两州的生计…… 其实叶羽想回答他,这真有可能。 如今黄州、泸州都已经铺设了铁轨,火车足以带着成吨的淡水输送到两州的任何一处角落。 实在不行还能搞几台挖掘机,南水北调……但此时并不需要这么麻烦。 只要把宜州打下来就好了。 “华裳这段时间就不要出门了,待为夫得胜归来,好吗?” 叶羽本次出征要带上初晴,也就不能让楚华裳在家和黄湾城里两头跑了。 “嗯,华裳明白的,这段时间会乖乖待在叶王府里。”楚华裳乖巧地点头,“相公也要答应华裳,要早些平安回来。” “自然。” 叶羽留了一辆装甲车在堡垒里以防万一,又交代几位妻子这段时间不要出叶王府外,最好连军事堡垒都不要出。 随后他和宋清蕊、初晴和夜未央和驾驶一辆装甲车,前往与宜州巴越郡交界的泸州岳陵郡。 由于楚华裳已提前一步调遣大军前往,两辆装甲车可以全速前进。 然而装甲车毕竟不是火车,没有铁轨可以一路畅通无阻地到达目的地,又因路途遥远崎岖,总得停下休息的原因,叶羽用了整整五天才到达与宜州交界之处…… 一月十七日,叶羽来到了岳陵郡的陵县,那里早有泸州太守和各郡守军在等候。 从黄州的最东边一路开到泸州的最西边,从装甲车下来的叶羽只觉腰疼。 这段时间叶羽除了赶路、休息之外就是在教夜未央如何驾驶装甲车和装填弹药,几天下来虽说有些生疏但也大差不差。 对于能把如此秘辛告知自己,夜未央也是心怀感激。 在上手操作过这台钢铁猛兽之后,对于自己愿意从南蛮来到这里的决定也是再无怨言。 如果不是叶羽,她可能一生都不知道,中原还有如此威力的战车! 如果她真的听从了部落之中的挑拨,不愿接受叶羽的归化,不愿成为大楚的子民…… 别说这辆战车了,就是从天而降的火雷,都是他们所无法承受的。 五天其实算是个惊人的数字,因为粮草虽是由火车运送但运送兵士是用的运兵车,由汽油作为动力,赶来泸州岳陵郡的时间比起叶羽还要晚上两天。 领军的将领都是初晴从军中选出的骁勇善战之士……尽管叶羽这是第一次见到这些人。 现代化战争,管你是泰森还是朱祁镇,都逃不过炮火洗地的结局! 尽管泸州守军不过两万人,加上从黄州赶来的三万军队总共也就五万。 而对方号称十万大军,还有十万大军在这几天陆续赶来。 一月二十日,叶羽总算见到了周明,和在巴越关的城墙之上,布置得密密麻麻的防御工事。 连弩车、转射机、藉车…… 看来他那“广泛招揽机关大家”的传言还真是不虚。 两军列阵,二十万对五万,双方都对自己的军队和机关很有信心。 “哪位是‘叶王’叶羽?可否出来一见!” 一名将领策马立于战阵之前,叶羽那边则是两辆装甲车。 “出来一见啊……” 装甲车的炮口调转,对准城楼上,正抚着长髯的周明。 根据情报,那个喜欢留着长胡子的家伙,就是周明…… “先给你送个见面礼好了。” 随即,装甲车的炮口之上,绽放出耀眼的火光! 第155章 凝固汽油弹 装甲车的炮口之上,绽放出耀眼的火光! 叶羽的装甲车离城墙有多远? 要按照直线距离算起来,一里路都不止! 然而,叶羽的“投石机”,竟是跨越了二十万大军集结成的方阵,跨越了超过一里的距离…… 准确无比地,轰在了那片城墙之上! 要不是周明躲避及时,恐怕在这一记轰击之中,被当场轰杀! 城墙被这一下轰出了一个深坑,周明站在深坑的边缘心有余悸。 他下意识地去抚了一把长须……这才发现,他那保养得很好的长须,竟是被刚才的轰炸给烫焦了! 在大军之前叫阵的将领转头看见的只有一个大坑,和周明震惊的脸色,当下就是大骂道:“岂有此理!不过是区区一介反贼,竟敢偷袭吴王!” 看来自己没打错人。 于是叶羽的声音从扩音器中传出:“吴王,你现在带兵退去,还有一线生机。”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周明一把揪住自己的胡子,另一只手上的长枪直指天空的无人机:“给我放木鸢!把它给我打下来!” 嚯,看上去是有备而来。 一只只木鸢被抬出,被释放到天际,朝着叶羽无人机的方向冲过来……然而叶羽丝毫不担心,甚至还打了个哈欠。 “你能飞得过我算你牛逼。” 无人机依然停留在原来的位置,只是缓缓提升了高度。 也许木鸢能以机关作为动力,在天空飞上三天不落。 但它难道还能飞上千米之高,去追上无人机的高度吗? 这里可不是现代,无人机没有“限制高度”这一说! 越是精巧的机关就越容易出问题,在高空无论是风向还是温度都会使得木鸢偏航。 更不用说,叶羽还在往下抛掷燃烧弹! 这回消耗的可就不再是军事堡垒里的弹药了,而是叶羽利用军事堡垒里的设备,和从黄州开采的矿石,自己制造出来的凝固汽油弹! “你错过了唯一的机会。” 叶羽当然不会傻乎乎地等对面击鼓出兵之后才展开攻势,既然你们的方阵站得这么整齐那就吃我十发燃烧弹。 燃烧弹,也叫“燃烧的固体炸弹”或者“燃烧炸弹”,它具有很高的热稳定性。 这种凝固汽油弹由一种胶状材料制成,用来固定汽油或其他可燃材料,再加上一些化学稳定剂及稠化剂,可使其附着于待燃物体上,使之持久燃烧。 这种燃烧剂具有与物体表面贴合的特性,在与物体表面形成高温烈焰,该烈焰无法通过普通方式灭火,而且会在燃烧过程中释放出强烈的热量和呛人烟气,具有很强的杀伤力和致命性。 凝固汽油弹和核弹不同,核弹是一种大面积的杀伤性武器,无论是放射性物质的破坏,亦或是冲击波,亦或是大团的火焰,都会对这片地域的生态造成无可估量的影响。 而凝固汽油弹不同,它带来的只有燃烧,烧完了的土地还是能继续用来种地的。 但如果是在人口密度较大的地方使用,那么就会将所有可以焚烧的东西都烧成灰烬。 火焰熊熊燃烧,在军队的方阵之中蔓延。 火焰穿透了铠甲,在将士的身上燃烧! “火……扑不灭的火!” “救命啊!” “不要啊,我投降……” 哪里还顾得上操控机关?哪里还能继续保持严整的阵型?二十万大军乱作一团,被这十颗凝固汽油弹吓得溃不成军! “竖子安敢如此?待本将取你性命!” 叫阵的将领挥舞着手里的大刀,也不管上方有没有指令了,只是吼叫着,策马朝装甲车上砍来! 要重新振奋士气,只有拿叶羽的头颅! 只要能把叶羽杀了,这五万大军就如同土鸡瓦狗,不攻自破! 马儿极快,那将领提着大刀,呈上撩之势,狠狠地劈在装甲车上! 他要用这一刀,把躲在装甲车里的叶羽,连人带刀给…… 劈成……两半…… “当”的一声,大刀劈在了装甲车上。 但也就是“当”的一声,随即他就落下了马背。 “射杀他。” 叶羽淡淡地吩咐,甚至没有留下活口的打算。 凝固汽油弹在军中蔓延,无论是覆着皮革的战车还是包着铁的投石机都无法幸免。 叶羽还重点关照了城墙三颗,火势在城墙之上蔓延,木制的机关弩机在燃烧弹的作用下化作烈火燃烧。 “这就是你们的机关大家所做出来的东西?有点失望啊。” 叶羽略带嘲讽的笑声从扩音器里传出,然而对面无人有心情给他回应。 “收兵、收兵!传令下去,鸣金收兵!快!” 城墙上的火势蔓延,兵士不得已吹响了号角鸣金收兵。 这十颗汽油燃烧弹,少说夺走了上万人的性命! 叶羽一直没有下令追击,只是等他们全都退回城内…… “不轰开城门吗?”宋清蕊问。 “不,等他们以为安全了再说。” 同时叶羽通过对讲机对初晴也说了一遍,让她和夜未央不要轻举妄动。 城墙上的将领们,包括吴王周明都下去避难去了,退入城内的军士重新整合成方阵,回到在城内驻扎的军营中。 “点兵……清点人数,看一下损失了多少……” 帅帐之中,周明惊魂未定。 他没想到,仅仅只是一个照面,叶羽就能给他造成如此之大的损失! 此前他只是听说叶羽手中武器威力强大,可没想到能强大到这个份儿上! “叶羽、叶羽……我与你势不两立!” 周明一拳砸在帅案之上,抬起头来,在帅帐之中环视一圈:“诸位,可有何良策?” “哼,依我看,叶羽所倚仗的只有他手里的武器,其手下的军队士气散漫,根本不堪一击!只要我们派出骑兵,日夜袭扰,定叫他们不战自退!” “对!还可以直接命令大军冲杀,双方混战在一起,任他武器威力再强也不好使用!二十万大军打五万散勇,败退的必然是他!” “殿下!不如让我去城外叫阵,看那叶羽敢不敢出那装甲车,与我大战三百回合……” 就在众将领七嘴八舌愤愤不平之际。 一枚又一枚的凝固汽油弹,落入军营之中! “以为有这四方城墙护着你们就安全了?” 与此同时,在城外的叶羽调转炮口,对准了巴越关的关门。 一炮,便是将城门给直接轰开! 第156章 你们安全了! 知道拿冷兵器对抗热武器的下场吗? 百年前的那场战争,八个强盗国家不过出动了不到两万人,仅仅用了两个月就能够从登陆一路打到攻陷首都,那群强盗在京城之中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闭关锁国的政权为他们的自大付出了代价,最终走上覆灭的结局。 叶羽合眼,那一世的屈辱史在他眼中明明灭灭。 落后,就要挨打啊! “传令下去,所有军士听从指挥,控制重要街道,清扫敌军残余力量!” 还是老一套,轰开城门,无人机炮火洗地,军队控制重要街道,最后叶羽再出面发表演讲。 尽管对手下的将士们不太公平,毕竟出来打一场仗什么也都捞不着……但叶羽还是执意要这么做。 本来也没让将士们出生入死,最危险与最困难的任务,攻城和消灭敌军主力部队都是由叶羽的装甲车和无人机来完成的。 所以叶羽的军队显得士气不高,因为他们知道他们过来就是来凑数的,捞不到多少战功。 不仅不屠城,不抢掠,叶羽还在去年秋天,在一统整个黄州之后,就给他手下的所有兵士,都立了一个规矩。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城中的军营熊熊燃烧,城外的叶羽带着军队进入城内。 在所有人头顶,无人机在高空盘旋。 叶羽的声音通过扩音器,清楚地传递到所有人的耳边。 “降者不杀!” 尽管破城而入,但家家户户的门窗都是安全的,那些手持弓弩的兵士完全没有破门而入的打算。 “第二方阵停留,第三方阵往左继续前进。” “第五方阵留在这条街上巡逻,第六方阵右拐,第八方阵注意不要掉队……” “第九方阵右侧有小股敌军正在接近,问他们愿不愿意投降,不愿意就直接射杀。” 像是在下棋又像是在玩战略守城游戏,叶羽操纵着无人机将城中景象尽收眼底,将手下的军队分成一个个方阵留在街道转角,消灭敌人,把守交通,逐渐控制了整座城。 夜未央觉得她完全没有出手的机会。 因为叶羽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五万兵士,从容不迫地控制了整座巴越关! 这人真的需要军师吗?要是她能有这么一辆装甲车,这么多的凝固汽油弹,她能一路从南蛮打到突厥去! “第九、第十方阵注意,敌军主帅和将领朝着你们去了,拦住他们。” “射箭!射杀他们!谁能拿那个长胡子的头颅前来见我,我封他做巴越郡的总兵!” 无人机追踪着一队人马,那是在众将领的保护之下穿越火海,一路往城外冲杀的吴王周明! “叶羽,我承认你厉害!但就凭你这些人,留不住本王!” 周明提着大刀狂奔,周围守护着他的将领不断被弩箭射中,被抓捕,被按在地上,捆上绳索押送到叶羽面前。 两万精兵护卫着周明,与把守交通要道的兵士展开了白刃战。 “所有士兵,跟他们保持距离!” 叶羽放出了搭载步枪的机器狼,无人机下方搭载的机枪有火焰喷吐。 火力还是不够啊……这样都留不下他吗? “叶郎,不如让我去……” 装甲车的舱盖打开,初晴在用对讲机和叶羽交流的同时已经从车内跳了出来。 “没有那个必要,一个周明而已,跑了就跑了。”叶羽咬牙道。 比起捕获周明,叶羽更加关心初晴的安危。 十几名将领仅剩下三名,两万精兵能逃出城外的不足千名,尽管叶羽指挥着人手围追堵截,但周明飞檐走壁,竟是成功突破重重包围,逃出生天。 唯一的战果,是他的小腿中了一支弩箭。 弩箭毕竟不是子弹,对于周明这样武功高强的人来说,咬咬牙还是能够克服的,不至于丧失行动能力。 初晴远眺这一幕,心中有些感慨。 四年前也是这样,她带着尚还年幼的公主,在一群近侍的保护之下逃出了京城。 尽管梁皇没有无人机作为眼睛,但周明同样没有其他人需要保护。 他只需保护好他自己,只需他逃出生天…… 就能重整旗鼓,从头再来! 二十万大军被烧死了七八万,剩下的四散而逃,有的降有的战,有的脱掉了铠甲混迹在人群中,有的趁着刚才的混乱,分成几路,从另一个方向逃出了城。 “初晴,回到车里吧。”叶羽说。 “明明让我和初晴一起去就可以了,我们身上都带着那个……”宋清蕊比划了一下扣扳机的动作,一时想不起来名字。 “手枪。”叶羽提醒。 “对对,手枪!”宋清蕊这才想起来,“凭我的身法和初晴的武艺,再加上手枪的威力,必然能在那家伙身上打几个窟窿!” “别开玩笑了,那家伙身边的将领也都不简单,还有一群士兵护着。”叶羽尽管也是心中不甘,但还是摇头,“我不会让你们以身涉险。” 叶羽想抓到周明,但这不能是以初晴或者宋清蕊的生命为代价。 别说生命了,就是受了伤,破了点皮都不行! 巴越郡中的清扫还在进行之中,叶羽这边付出了一百五十三人的惨重代价,才总算剿灭了吴王这边的二十万大军。 清除一切反抗力量,街道重新恢复了平静。 之后,按照老规矩,叶羽的无人机在高空中盘旋着,兵士挨家挨户地敲门,让百姓们在城中央的一处空地里集中。 不愿出来的也没关系,叶羽的声音会通过无人机实时传播。 “我们没有粮食了,也没有钱了……” 巴越关内的百姓原本已经历过一次屠城,原以为双方军队无论哪一方胜利,对他们而言都不是好消息。 巴越关原本属于一座雄城,里面的常驻人口足有十万。 可在经历了“十日不封刀”的屠城灾难之后,残余的百姓,已是不足三万人! 愿意来到空地之上,听叶羽讲话的人,更是连一万人都不到。 他们以为叶羽会和周明一样惨无人道,他们原本是抱着必死的心来到这里的。 他们没想到,叶羽真的只是为了发表演讲。 “各位乡亲父老们!” 讲话的内容,用一句话就足以概括。 “你们安全了!” 第157章 恩威并施 不屠城? 不劫掠? 不玩稳定后方那一套,仗着自己有军队,骑在老百姓的头上耀武扬威? 站在装甲车顶,在兵士的护卫之下,叶羽的讲话还在继续:“我们之后会把铁路铺进关内,给家中没有粮食的群众派发粮食种子……” 百姓们面面相觑。 这……这不搜刮我们就算了,居然还给我们派发粮食种子? “刚好现在还是春天,我们会尽可能保卫你们种地的环境……当然,到了秋天还是要上缴赋税的。” 果然,还是要搜刮百姓。 一年三两银子的赋税啊!还不如直接让他们死了算了! 然而叶羽接下来的话,更是让得他们大吃一惊—— “相信你们之中有些人已经听说过了,有些人应该还没有。” “所以我在这里重申一遍。” “如今大楚初兴,天下初定,当与民休息,赋税减半征收,每户一人半两银子!” 此话一出,台下的百姓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以为自己听错了。 “真是……半两银子?” 其中一名老翁,期期艾艾地问道。 “不然呢?那可是叶王殿下!”这个问题根本用不着叶羽亲口回答,负责守卫的兵士手持弓弩,面上带着骄傲和自豪,“我们黄州和泸州的百姓,赋税从去年开始,就都是半两银子!” 是真的啊! 原来真有这种好事啊! 叶羽的演讲还在继续,越来越多的人从家里藏身的地方的地方走了出来,来到了这片空地之上。 叶羽承诺会与民休息,会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那……那我要老婆!” “我不要种地了,我要官府养着我!” “我儿就在军中,被你们一把火烧成了灰烬!你们必须要补偿我……” 对于无理取闹者,分不清大小王借机索取好处者,叶羽只是平静地冷声道。 “射杀他。” 叶羽是仁慈,但可不是什么烂好人。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能许诺给他们这些承诺不过是强者的余裕。 无人机在高空中盘旋,叶羽想要屠城根本无需那么大费周章,只需按下几个按钮。 但他当然不会这么做,非是不能而是不愿。 人口就是生产力,是多少金银都买不到的。 不然难道还真像三国时期那样,打到最后全国的人口剩下不到百万人? 被胡人蛮夷、被突厥铁骑趁虚而入,乱我中原大地? 吴王和其他任何将领,都需要靠屠城展示权威,稳定军心,清扫城中的不稳定因素,但叶羽不需要这么做。 不这么做也有坏处,潜藏在城里的数千兵士深夜聚集起来反扑,放火冲杀,给叶羽一方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还忠于你们那吴王呢?” 为首的几人被押送到叶羽面前,叶羽居高临下冷冷看着他们。 “周明不会是我的对手,现在不会,未来也不会。” 手起刀落,数千兵士尽数被镇压。 军中条件艰苦,所以叶羽和宋清蕊、初晴和夜未央都是睡在装甲车中,刺客完全没有行刺的机会。 宋清蕊不会说她每晚都是看着叶羽的睡颜入眠的。 夜未央这些天也都没表现出什么小动作,虽说她只要敢有小动作,初晴就能在第一时间制服她。 听闻周明收拢了残兵败将,完全撤出了巴越郡,退守到若邻郡城进行固守。 于是叶羽再度率兵……被夜未央所拦下。 “此处、还有这两处……都是可以设下一处伏兵的好地点,应慎之又慎,不可轻进。” 尽管叶羽有些不以为然,周明就算重整旗鼓,收拢残兵败将也才三万多人,怎么可能还有多余的兵马设置伏兵? 然而事实是……夜未央估测得没有错。 那三处地点,有其中两处设置了上千人的伏兵,其中一处还挖下了深坑,足以让得运兵车和装甲车深陷其中,成为瓮中之鳖任人宰割。 还好听了夜未央的话,派无人机侦察了一遍周围,又派兵士把这些伏兵全都反包围了啊。 看着脚下宽深的大坑,叶羽深深感叹。 他们到底是如何在几天之内就把这么个坑给挖出来的? “此处不宜扎寨休息,恐敌人施展火攻之计。” 尽管夜未央大部分的建议都是“瞎担忧”,叶羽用无人机看了一遍周围,压根儿没看到有敌军的影子…… 但还是不得不防。 叶羽这段时间只是在稳健地前进,稳健地占领了巴越郡全境。 几个县的县城之中仍留有周明的人,数百人在村民的引路下一度接近叶羽存放粮草的地方。 好人就该被人拿枪指着啊? 不是的,是拿枪的人知道,好人不会对他举起枪。 只可惜叶羽不是什么圣母心的烂好人,在镇压了周明的残军之后,便是将那些带路的奸细当众斩首,挂于城墙之上示众! 怎么?你都带人过来害我了,还让我不对你举起枪?可能吗? “是不是我不杀人,你们就以为我手中的弓弩就只是摆着看的?” 一手萝卜一手大棒,叶羽一手恩威并施,成功震慑住了巴越郡中想着图谋不轨,趁乱捞取好处的投机之徒。 平定巴越郡用了整整十天,二月初一,叶羽和周明再度在若邻郡的城墙上相见。 这一回,周明不但避而不战,在城头高高悬挂免战牌。 还更是将军营分散驻扎在城中,以百姓作为掩护,看叶羽这一回如何燃火烧之! 你叶羽不是仁慈吗?不是不愿屠城、杀戮百姓吗? 我倒要看看,你是想要这场战争的胜利,还是想要你的名声! 而叶羽只是摸了摸下巴:“夜未央,你说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既是无法将军队一网打尽,不如擒贼先擒王。”夜未央恭谨地回复,此时的她已经完全进入了军师的角色,“只要将周明捕获,此局就能不攻自破。” 是啊……是时候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了。 叶羽的装甲车在城外停了半个时辰,无人机捕捉到了周明的身影。 看上去是箭伤未愈,还拄着拐杖,走起路来很是吃力。 “这回……可不能再射偏了。” 无人机搭载机枪,子弹倾泻而出! 第158章 擒贼先擒王 机枪扫射,尽管身旁有近卫将周明一把推开,机枪子弹仍是扫中了周明的手臂。 “叶羽……叶羽!” 见鬼,防不胜防啊! 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强大的机关?便连墨家所制成的机关都无法与之媲美! 要躲开那只机关鸟的视线!不能让它发现自己的行踪! 周明手脚并用地想要寻找建筑物躲避,冷不防听到城门口传来一声巨响! 那是叶羽的装甲车,他一炮轰开了城门。 十支机器狼作战小队,总共四十只机器狼被叶羽尽数放出,飞快地奔向周明所在! “射箭!射箭!把那只机关鸟射下来!让军队在城中游走,袭扰叶羽,不能让他控制街道!” 周明还以为叶羽会是老一套,轰开城门,炮火洗地,派人占领主要街道,从而控制整座城。 然而这一回叶羽更换了思路,听取了夜未央的建议…… 五万大军尽数留在城外,只有无人机和机器狼小队在城中奔驰。 军队不聚集起来就无法保卫周明,军队一旦聚集就会迎接炮火洗地。 周明钻进了一座木楼里,接着一颗凝固汽油弹就落了进去。 火焰熊熊燃烧,从火场里狼狈不堪冲出来的周明,看到的是黑洞洞的枪口。 无人机和机器狼联合追杀,任你功夫再高,一枪撂倒! “去……去叫人啊!把军队都调集过来保护我!” 周明崩溃地大喊,可惜周围已经没有可以为他执行命令的人了。 恰好木楼里不止有他一个人,一个老翁正颤巍巍地从火场之中奔行出来。 于是周明顺势将之抓住,当做人质,拔出腰间的宝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朝着周围放声嘶嚎:“叶羽!我知道你听得到!我知道你不忍心伤害平民!现在这家伙在我手里,你最好放我走!不然他的性命,我可就不能担保了……” 话音未落,他的身上已经多出了好些弹孔。 “谁告诉你……人质有用的?” 唉,机枪扫射的后坐力还是太大了,每次都要瞄准半天。 无人机重新调整好角度,和集中赶来的机器狼一起,往周明的身上倾泻着子弹。 被一刀断喉,同样倒在血泊之中的老翁有些无辜,但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这是战争啊,战争就是要死人的。 “周明已死!尔等还要负隅顽抗吗!” 无人机在高空之中盘旋,扩音器里传出叶羽的声音。 城内还有三万多军队,叶羽没有轻易让军队进入城中。 而是在夜未央的建议之下,用无人机朝城内喊话道:“各位父老乡亲不用怕!愿意投降的,不想与我们为敌的就出城来!我们接受投降!降者不杀!” 五万军队围住了四方城门,四方城门之内原本都有周明的军队在把守。 然而有一扇城门被叶羽轰开了,所以所有百姓都往这座城门跑。 不跑不行啊,因为叶羽的喊话还在继续。 “从现在开始,半个时辰的时间!愿意投降的,不想被卷进战火里的,现在就收拾值钱物事,从城里出来!” “不愿意投降的,还执迷不悟的,在半个时辰之后就会葬身火海!” 没错,这就是夜未央给出来的计谋。 既然民众和军士混在了一起,无法用凝固汽油弹和机枪一举歼灭。 那就让他们混在一起,只需把为首的周明和几个将领尽数诛杀,再把愿意投降的和不愿投降的全都分开就好了。 “你!把盔甲脱了!把长枪扔掉!” “快点儿!想吃弩箭吗!” 当士兵被卸下了盔甲和长枪,和老百姓也没有什么区别。 四方的城门依次被打开,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和被卸下盔甲和武器的兵卒高举着双手从里面走出来。 这些百姓会被送到巴越郡,送到泸州和黄州,分散开来,慢慢成为大楚的住民。 还有一些会被征召入军中,补充叶羽军队里的耗员。 也有不愿投降,成群结队从城中杀出来的…… 对于这些人,叶羽只有一句话。 这种得拿机枪扫。 在看到遍地的血泊之后,原本有些不甘投降,蠢蠢欲动想要殊死一搏的士卒,也都默默地打消了这个念头。 只是无人机和机器狼到底还是不能面面俱到,仍然被一些人杀出了一条血路。 叶羽只是吩咐士兵射箭,不要过多接近,能留则留,不能留还是要以自身安全为主…… 就是逃出去也只是一群流寇,早晚要被剿灭的,在这儿跟他们拼什么命啊? “半个时辰已到!人应该都在城外了吧!” 半个时辰的时间转瞬即逝,无人机显示城内——至少城里的街道上,已经没有了半个人影。 于是叶羽扔下了凝固汽油弹,整座若邻郡城化作一片火海。 一颗颗凝固汽油弹坠落、爆炸、燃烧,城门四方的百姓们大气儿都不敢喘一口。 就连手持弓弩的士兵都呆愣在了原地,他们有时候真的分不清,他们的这位叶王殿下,究竟是上天派下来拯救他们的神明,还是从无间地狱中走出,冷酷无情、杀伐凌厉的恶鬼…… “各位乡亲父老们,很抱歉烧了你们的家园。” 把全城的百姓集中到一块儿,叶羽站在装甲车顶上,按照惯例发表讲话。 不一样的是,这一回不再有“控制街道,让城池恢复安定”这一环节,若邻郡城里的所有百姓和愿意投降的士兵们都会被送往巴越郡。 经过这两次作战,叶羽基本已经消灭了宜州境内的所有反抗力量,包括吴王周明都已身死,尸身在火海里烧成了一片焦炭。 唯一能对叶羽的军队造成点儿威胁的就只有在若邻郡中流窜的几伙山匪,刚好用来练兵,顺便交由夜未央练手。 有几个县城仗着几千守军——其实就是临时招募的民兵负隅顽抗,被叶羽轰开了城门,县官被当众斩首示众。 叶羽可不管他们在百姓眼中是为民请命的好官还是雄踞一方的世家大族地头蛇,在他眼里都是敌人,肃清就完事了。 同样是十天,若邻郡内的反抗力量尽数被镇压。 二十天的时间,叶羽连克两郡,彻底击溃了周明的大军。 剩下的,已经不足为惧了。 第159章 军师的重要性 原来中原之人,也不都像王上,像那吴王一般精晓兵法的。 光看山中数千人安营扎寨之法,夜未央就知晓此战必胜了。 “传令,让军中将士原地修整,其中千人将弩箭换成弓箭,带上浸泡火油的油布箭头,趁夜上山。” 也许他们以为,背靠着作为水源的河流会很安全吧? 但是……哪有把军营连成一线的拒敌之法? 看似漫山遍野无边无际,实则愚不可及破绽百出! 是夜,夜未央测算风向,下令让弓箭手顺风举火,又命一千军士埋伏在林中,见得火起便营造声势,直取中军,不得暂退,直至生擒敌首! 火光照亮了夜空,夜未央但见火起就已回到县城等待消息。 有副将不解问道:“山中匪患沿河扎寨,绵延数里,为县中大患,今军师何以一观便用火攻?” “此山贼所扎连营,皆依溪傍涧,林木茂盛之处,风紧火急,树木皆着,兼之军士喊声大震,令得贼心大乱,必然破敌。”夜未央淡然回应道。 要论在山野作战,就是当年的云王也要逊色她一筹。 哪有把军营连成一线作战,移屯于山林树木间之理? 看似漫山遍野,气势雄浑,实则传令不便,一攻就破! 正如一个线团和一条长长的毛线之间的区别,一个线团就算用剪刀用力去剪都剪不坏,但一条长长的毛线,只需轻轻一剪,就能轻易断成两截! 深夜,联营四处火起,山匪欲救东边,西面又燃,数千人如同无头苍蝇到处乱转。 又在这时,埋伏的兵士见得火起大声吆喝,直取山匪几个首领所在之处! 连营本就没有多少纵深,将联系切断之后,就是山匪人数再多,也无法及时赶来救援。 这是夜未央指挥的第十七场战役,仅仅出动了一千余人,就剿灭了五千余山匪,彻底平定了尤县。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那伙山匪的几名头目,就都被五花大绑地送到了夜未央面前。 手下的数千山匪或死或降,再也成不了威胁。 “可恶,放开我!你们都是中原男儿!为什么要听一个南蛮人的话!还是个南蛮的女子!” “有本事真刀真枪比过一场!放火偷袭算什么本事!” “叶羽手下是没有人可用了吗?居然任用一个南蛮女子作为军师!哈哈哈……” 夜未央眼神一凝:“谁准你直呼王上之名?” “我便是叫了又如何?脑袋掉了不过碗大块疤!你不过是叶羽的一个姘头,靠着枕旁风才有的今天这个位置……” “把他的舌头割下来。”夜未央命令道。 “是!” 顿时有两个兵士出列,拖着出言不逊那人出了门外,就是隔了老远还能听到那人的惨嚎。 其实一开始,这些将士对于让夜未央这个南蛮女子作为军师也是意见颇大。 只是碍于初晴在军中的威望,并且叶羽亲自在三军之前把帅印虎符交托给她,他们这才勉为其难,听从夜未央的指挥。 连打了十七场胜仗,别说将领,就连兵士对于夜未央的不满之情都消失了。 比起叶羽那完全由热武器来解决,之后只让他们手持弓弩进行收尾的清扫工作,夜未央的作战方式明显更加复杂危险……但也能让他们建立功勋,亲手杀退贼军。 对于叶羽而言,兵士是要在实战中磨练的。 没有经历过血与火的历练,这群兵永远只是持着弓弩的老百姓,在没有叶羽的情况下完全无法形成有效战力。 因此要让他们独当一面,在没有叶羽的热武器的情况下也能担当大任。 毕竟叶羽就一个,如今他的领地太大了,不可能哪里有事都开着装甲车过去救火。 而对于夜未央来说……这是一个证明自己的好机会。 叶羽的装甲车和无人机的威力她已经充分领教过了,那是无视一切兵法的……用后世的话来说,叫做“降维打击”。 如果来到这个县里的不是夜未央而是叶羽,别说连营这种中看不中用的设置,就是对方兵精粮足摆出铁桶阵,叶羽也能从天而降凝固汽油弹,管你多少大军,一口气烧成灰! 小股部队袭扰,靠着这些手持弓弩的将士就能够解决。 但这有一个问题,总不能让他的军队一直做温室里的花朵,叶羽的装甲车和夜未央不能一直留在宜州。 所以在解决了周明的大军之后,叶羽就把平定若邻郡的任务交给了夜未央,为的就是在实战中锻炼将士的血性。 尤县是最后一个县,是与天齐郡相邻的县城。 叶羽在两个郡城中各留下了一千守军,又一路收降,如今他的军中人数竟是不降反升,足有将近六万之数。 平定了这伙山匪……就该继续征讨下个郡城了。 据说因为周明的死,宜州、渝州一片大乱,有不少山匪露头自立为王,收拢了不少部下。 “夜未央,你就直说吧,想把我们怎么样?”有山匪头目梗着脖子问道。 夜未央只是简单看了他们一眼:“老实交代,你们在……” “发生什么事了?”大厅外头传来询问声。 夜未央立时不再言语,她认出了这个声音。 既是王上来了,她便不好再独断专权。 叶羽迈步入大厅之中,看了看那群山匪:“门外怎么还有割舌头的?不带这么虐待敌人的啊。” “那人对王上出言不逊,割舌理所应当。”夜未央俏脸一红,像是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 旁边的几个将领暗自咽了一口唾沫,那个运筹帷幄的军师,割人舌头不加迟疑的冷面美人,也只有在叶王殿下的面前,才会露出这般娇羞模样吧? “没事,割就割了,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叶羽说着,在夜未央身边坐下,“这些人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留着?” “恐县城中有同伙内应,故抓来审问。”夜未央回答道。 “考虑得还挺周全。”叶羽笑了笑,“果然把兵将交给你管理是对的。” “必不负王上的托付。”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如今坐在她身边的王上,既是她的知己…… 也是,她所想要取悦之人。 第160章 强者的余裕 他说要带她离开南蛮,去征服星辰与大海,如今已是连克宜州两郡。 早在她穿着苗寨嫁衣,步行进入安南县时,就已做好了今生侍奉这位王上的打算。 他说他要征服这片天下,她说她要在他身旁,辅佐他征服这片天下。 他在电光火石间奠定了胜利的基础,是她最为坚定的后盾。 他交给她帅印和虎符,给了她充分的信任。 他在履行他的承诺,她自然也要履行她的。 我会为您赢下去…… 就算醉过去,难逃此局。 捧着手心之中的虎符,夜未央的心中满是甜蜜。 而叶羽本人其实完全没有想过这么多……他用夜未央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她是和赵子漠一个等级的军师,并且和赵子漠不同,她在黄州没有跟脚。 要不是自己和初晴两个人联合作保,这五万将士没有一个会听她的。 在军中没有跟脚,她要扶植自己的亲信很困难。 加上她背后还有一个苗寨,为了苗寨乃至整个百越的顺利发展,她不会——至少现在不会忤逆叶羽的命令。 就算哪天她不听话了,叶羽大不了连她带那部分叛军一起收拾了,再顺手统一南蛮,老实说他对那块一年两熟甚至三熟的气候垂涎很久了。 也就是多丢几颗凝固汽油弹的事。 叶羽没有给她任何一件热武器的指挥权,但她一直在打胜仗。 实力强劲、没有背景、易于掌控、还有把柄…… 还有比这更为合适的得力干将吗? 就如同现在,在之前叶羽完全没有“抓住周明,逼他说出两州之中忠心于他的同伙内应”的打算…… 其实叶羽的选择没错,换了是夜未央也会立时将周明斩杀。 就跟三国时一样,初期大家都措手不及,你杀我我杀你的很常见,大家都不知道能不能活过明天,既然对上了那肯定是不加留手地往死里整。 到了后期,三国鼎立之势形成的时候,那再杀对方一员知名大将就得慎重了。 刘备没想过关羽会死、曹操没想过、孙权没想过,就连关羽自己都没想过。 叶羽如果在攻陷黄湾城那天晚上,就把还是云王的赵子漠给一炮轰杀,之后的黄湾城虽说会更加混乱,治安不稳的那段时间会延续得更长,保不齐还有舍生取义来刺杀的……但之后肯定不会有那么多幺蛾子。 云王的死忠粉们会主动跳出来,杀光了就省事了。 如今云王没死,一切平稳,谁知道他暗中向还忠心于他的势力们交代了多少“身后事”? 出其不意的斩首行动是管用的,但这首领没能斩成……之后,就不好再杀了。 关羽要是死在乱军之中刘备最多叹一句“刀剑无眼”,可要是被活捉了之后下令斩杀……那仇怨,可就结大了。 顺势而为、无心之失和蓄意谋害,两者的仇怨等级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当然,这伙成不了气候的山匪显然不算在“后期名将”之列,充其量就是个用来刷战功的小喽啰,直接杀了也没什么可惜。 整个寨子里就只有五千人,城中的暗子再多又能有什么用? 就算整个尤县县城里都是他们的内应,叶羽大不了直接把尤城推平。 不过叶羽还是象征性地审问了一下:“所以,你们在县城中有同伙和内应吗?” “嘿,你便是叶王叶羽?” 其中一人嘲讽地笑了一声:“你是不是傻?我们要是有内应,还用得着在山里扎营?早都该里应外合,破了尤城的城门,在城里吃喝玩乐玩女人!” 夜未央双眼微微一眯,就冲他刚刚那句“你是不是傻”,若是叶羽不在场,她定然也会叫军士将之拖下去,割掉他的舌头。 “原来你们也知道在山里待着不舒服。”可叶羽没有生气,反而是微微一笑,“那你们放着舒服日子不过,造什么反?” “哈!”回话的还是先前发出嘲讽那人,“你们这些大军阀相互打斗,哪有我们这些小民们的生存余地!” “周明已经死了。”叶羽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又问夜未央,“你没给他们投降的机会吗?” “派人喊过半天,下来几十人。”夜未央恭谨地回复。 “看?给过你们投降的机会了。”叶羽的视线转回刚刚嘲讽那人。 “嘿,谁要你的施舍?”回答的不再是刚刚嘲讽那人了,而是换了一个,“叶羽,听闻你此前也就是一个穷秀才,后来趁乱收拢兵马,自立为王。凭什么这王位你做得,我们兄弟几个做不得?” “因为你们菜啊。”叶羽回答得直截了当。 还是拿《三国演义》来举例吧。 为啥在演义里,斩了华雄的不是那潘凤而是关羽? 因为潘凤菜啊,技不如人,所以他就被华雄给斩了,就这么简单。 “菜?” 被五花大绑的几个山匪头目对视一眼,都是疑惑不解。 “就是你们没本事的意思。”叶羽起身,他懒得再和这群家伙浪费时间了,“你们只看到我的起点是个穷秀才,那你们又知道我为什么能坐拥两州之地,在这王位之上坐稳吗?” “哼,还不是因为你运气好了一点,你今日要是放我们哥儿几个走了,来日方长,到时谁坐在这王位,谁当阶下囚可还不一定呢……” “你要这么说,我可真不能放你们走了。”叶羽笑了笑,在走出厅门之前随口对夜未央说了一句,“赶紧审问吧,审完就杀了。” “谨遵王上令旨。”夜未央微微颔首,目送叶羽的离去。 “妈的,若我今日不死,到来日定让你们好看!” “叶羽!夜未央!我诅咒你们生个小孩儿没屁眼!” “叶王大人,军师,您放过我,放过我,我什么都说……” “叶羽!我也是尤县的老百姓啊!你是心怀仁慈的王,怎么能这么草菅人命!” 那群山匪仍然在七嘴八舌地喋喋不休,有的在破口大骂,有的在恶毒地诅咒,有的哭天抢地让叶羽和夜未央放过他,有的试图和叶羽讲“人权”…… 当他们冥顽不灵,执意要当叶羽的敌人之时,他们在叶羽的心中就已经没有人权了。 他们只是敌人,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所以他在看到门外那个被割掉舌头的人时,只是淡淡地嘱咐了一句话: “把血迹清理得干净点儿,别脏了我的鞋。” 第161章 势如破竹 在击败了周明的二十万大军,完全安定了若邻郡之后,叶羽继续向西进军,一郡接着一郡的攻克。 之前这种“爱谁谁”的情况也是发生得越来越频繁,叶羽甚至懒得去记住那些反抗的郡丞、县令、山贼头目的名字。 对于抓住他们审问这种事也很佛系,偶尔兴致来了就审一审,没兴致就交给夜未央,有点难缠的就干脆动用无人机和机器狼小队进行包围射杀。 战线一路向前推进,叶羽做得最多的就是向城里城外的百姓们展现什么叫做“强者的余裕”。 “各位乡亲父老们,不用怕!我来这儿不是来伤害大家的……” 叶羽心想要不是我的科技碾压你们不止一个时代,身边又有夜未央这个能够识破陷阱诡计的军师在,说不定我也会为了安抚军中将士们的情绪,为了补充行军消耗,为了排除一切影响胜利的不稳定因素,而选择在攻占城池之后进行屠城抢掠。 是啊……除了周明之外,这宜州各郡,竟是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不懂用骑兵袭扰也不懂迂回战术,连基本的章法都没有,就只是喊几句待我登上皇位大家都是从龙之臣,到时我吃肉大家都能喝汤之类的口号,梗着脖子提着大刀杀上来。 然后被弩箭射成筛子。 就连半道截粮这种事都发生得很少,更多的是如同“迎闯王”那般,老百姓们和县官在没有了周明威胁之后主动打开了城门,请叶羽在他们这儿发表演讲,留下驻军,承诺会带来粮食种子和铁路,然后他和宋清蕊率领一部分军队赶往下一个县城,夜未央和初晴留下对县外的山匪势力进行清剿。 宜州一十四郡,叶羽从二月初一消灭周明大军,二月初十彻底平定若邻郡,之后仅仅花费了二十天,便是势如破竹,连克五郡,占领了半个宜州! “王上,是乘胜追击,还是暂时停止……由您决定。” 在占领了其中七个郡之后就暂时停了,夜未央分析了继续攻城略地和暂时稳健发育的优劣之后,叶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倒不是因为军队人数不够……老实说在放出七千守军之后,叶羽军中人数不降反升,如今已是突破了七万。 照理说按着这个发展态势,再继续以战养战,一鼓作气攻克剩下半个宜州,乃至于打进目前因为周明的死而一片混乱的渝州都没有问题……但问题就出在这里。 地理范围太大了,补给线拉得太长了。 山匪就如同雨后春笋,挖完一茬儿还有一新的茬儿。 世道这么乱,总有今天还在田埂里坐在牛背上,明儿个一觉醒来“要不我找几个人做一番事业,干出个皇帝来”的家伙,趁着大军和县官管不到,纠集一群人手,不知不觉就建立了能给朝廷带来威胁的势力。 陈胜吴广是如此,沛县集团的成立也是如此。 尽管说“百姓只要能吃饱饭,谁会跟你去做那杀头的事”——但现在不是还没吃饱么? 劫粮道的事儿层出不穷,各郡各县反反复复有人造反。 “若是此时一鼓作气,打下两州之地,成就一统南方之后再进行治理,尽管战争会更加艰难,但我们有更多的时间让百姓们看到王上的仁慈,相信在恩威并施之下,四州百姓的反抗会越来越少……但,也有可能在战线向前推进之时,后方的反贼势力会积少成多,最终爆发更加严重的内乱。” “而若是此时稍稍休养生息,稳固这段时间所取得的战果,那么那一大片群龙无首陷入混乱的土地之上,就有可能诞生出更加难以应付的敌人……更有甚者,可能会有一方或是几方大势力诞生,将剩余一州半的土地占领,形成新的‘吴王’。” “我选第二个。”叶羽毫不犹豫地说道,“将士们打了这么久的仗,是时候好好休息一下了。” 比起外敌,叶羽更加担心内乱。 万一管打不管治,导致内乱爆发。 一群不成气候的山匪倒还不足为虑,就怕有勋贵门阀下场浑水摸鱼。 就怕目前还在黄州潜伏的赵子漠也觉得这是个好时机,趁着叶羽四处救火无暇顾及的时候来掺一脚…… 黄州可是叶羽的大本营! 叶羽可以不要这一州半的领土,但他不能放弃黄州! 尽管一州半的领土,完全统一南方,是个人就很难不心动。 但他又不是那马背上的民族,啥也不爱就爱打仗,就爱往外开疆拓土,连年战争劳民伤财,最终引起人民反弹,政权连一百年都没没撑过去。 也不是不纳粮的闯王,打下地盘不带管的,只管打到哪儿抢到哪儿,专挑世家大族抢,抢完之后?没考虑过! 完全是一锤子买卖,尽管差点儿统一了全境。 所以说,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 更重要的是,要让百姓们看到胜利的曙光,要让群众认为你是可以值得信任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不能管打不管治,也要在打仗之前,先保证补给的充足。 要对打下来的这些地盘进行有效的管理,要进行地方的建设。 赋税可以少收但不能不收,要进行可持续发展。 更重要的是叶羽不能开着装甲车在南方全境到处跑,能一次把战线推完就不要重复返工了。 尽管俗话说“先完成,再完美”,但这话显然不适合用在这里。 让在剩下一州半的领土上活跃着的小势力相互吞噬,进化出一个或者几个boss,之后叶羽再一炮把这几个boss级角色一炮轰平,消灭军队,接收土地和百姓,还省得他一个郡一个郡地去打了。 于是,三月初一,叶羽暂停了战线的推进,反倒是开始对已经打下来的半个州进行建设。 叶羽真的给派人挨家挨户地给百姓们发放了粮食种子,并且尽全力保障他们的安全。 谁敢不让百姓们种地,叶羽的装甲车就负责把他们种到地里去。 三月十二日,叶羽像是想起了什么:“对了,宜州有什么当地特色的东西吗?” 他可没有忘记,三月十九日是李小玉的生日。 全军动员,百姓们自发做了很多当地特产。 于是在三月十九日那一天,军事堡垒里的几位妻子都收到了来自宜州的麻辣兔头和腊味香肠…… “生日礼物?” 李小玉不知道应该对此摆出什么表情。 那个……白痴。 第162章 天翻地覆 “好啊,宜州总算来了个不欺压百姓的好官了!” “是粮食啊,是白花花的粮食啊!” “叶王殿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从三月到四月,被纳入大楚版图的宜州七郡,像是从地府迈入了仙境。 山中不再传来山匪的嚎叫,不用再担心会有人持着刀枪突然闯进家中。 不必担心今秋的高昂赋税,不必担心受了委屈无处申诉。 一切都是那么的祥和有序,一切都恢复了生机。 尽管一开始手忙脚乱的…… “殿下,来,再喝一杯……” “殿下放心,我治下的百姓,那都没有一个敢闹事的……” “殿下,我可是前朝老臣了,绝对一心忠于大楚啊殿下!” 叶羽有信心面对繁杂的电路,将之拨乱理正,创造出复杂的机械。 但人心比机械复杂百倍,他实在是无法分辨这些满脸堆笑的人是忠是奸。 好在远在黄州的楚华裳早已预料到了这个问题,早在开春就选拔出了将要前往宜州赴任的十四名郡丞和一系列辅佐的官员,并且在听说战线停止推进之时就让他们乘上了前往西边的火车。 “华裳原本以为相公会一口气把整个宜州打下来的……” “没事没事,帮大忙了。” 叶羽抽空回了一趟黄州,补充弹药之后又马不停蹄地回到了这里。 他也想早日把宜州打下来啊,早点回家跟几位妻子团圆…… 但长途跋涉的远征,肯定比不了在家门口打仗。 叶羽能用一个月的时间拿下黄州,但肯定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拿下宜州的。 不说别的,在这个没有卫星的时代,受到距离的限制,叶羽军事堡垒里的导弹发射井和电磁炮全都无法动用,就连装甲车的燃料都要远程补给,无人机都快打没电了。 在战线停止推进之后叶羽就把先前的一批无人机放回蜂巢之中,送回军事堡垒充电,再把新的无人机蜂巢和弹药塞进装甲车里。 回来的只有叶羽和宋清蕊,初晴和夜未央被留在了宜州。 压迫百姓的郡丞县令被尽数革职,从黄州那边调来了值得信赖的优秀人才。 还有夜未央在旁看着,没出多少大乱子。 尽管夜未央在内政治理方面跟楚华裳比不了,来自淳朴苗寨的她并不是特别了解中原的人情世故那一套,楚华裳如果能打一百分那她最多只有六十…… 但有总比没有强。 给百姓分配田地,火车运来了赈灾的粮食。 尽管铁轨还无法通到宜州来,但叶羽从系统背包里拿出了那辆重卡。 在三月底叶羽收到了来自黄州的回信,上面的大致内容是宜州特产很好吃,小玉对于礼物很满意。 咳咳,这封信是楚华裳代回的,李小玉本人表示不想说话。 有人会送这种东西当生日礼物的吗?明显是临时想的吧!太敷衍了!一点诚意都没有! 虽然说能记得我的生日是很好吧…… 好吧,毕竟没有女朋友这个身份,李小玉觉得她也不能苛求叶羽太多。 况且叶羽严格来说还在打仗中,能记得有这个事儿就很不错了。 说来叶羽还问过其他人,她们各自的生辰在什么时候。 “唔?生辰?不记得了……” 宋清蕊表示她完全不记得,师父也从来没跟她说过这个事。 不止是宋清蕊,照雪、初晴、都不记得自己的生辰,雅儿是在六月初五,至于冯书雁和许柔的生辰都在秋天…… 离得最近的是楚华裳。 是在四月十五日,是他前往拍卖场,初遇朱玉瑶和云王的那一天。 去年这一天叶羽得了今生的第一笔巨款,给几位妻子都买了一件小首饰。 今年估计是回不去了…… 想想去年还在为了几万两银子奔波,如今居然就已是统治两州之地的王了。 也许等到一统南方,就能正式称帝了吧? 不止称帝,还要给几位妻子都办一场盛大的婚礼…… 叶羽这段时间除了回了一趟黄州就只是开着装甲车巡视他的领地,迎接百姓们或是崇敬或是不安的视线。 刚经历过战乱的百姓没有多少要求,能安安稳稳种地过日子就可以了。 能一年吃一次鸡蛋,能偶尔吃上一次肉,能有一天两顿的稀粥…… 能活下去就可以了。 能过日子就足够了。 可这对于叶羽来说不够,他能给这些百姓们更多! 于是来自黄州的玻璃、棉衣和煤炭随着火车运到了泸州,一部分从泸州卸货后装上重卡,运到了宜州各个郡县,运到了家家户户。 轮船逆流而上直达宜州,为宜州带来源源不断的物资,宜州百姓都是第一次看到这等庞然大物,惊讶得话都说不出来。 来自黄州的人才们都是新官上任,又有叶羽的装甲车作为威慑,中饱私囊的情况有但不多,这些物资都顺利到达了百姓们的手中。 水至清则无鱼,只要不是做得太过分就随他们去吧。 也不知道那些土豆和番薯怎么样了? 按照叶羽的估算,只要这批土豆和番薯顺利生长起来……到了秋天,全黄州的人民都不会再缺粮食了。 之后再在全黄州和百越之地推广,乃至推广到整个南方…… 叶羽要在他的领土里建造起工业厂房,要让他的百姓们人人都能用得上物美价廉的日用品。 叶羽要在他的领土上种满高产的粮食,要让他的百姓们人人都能吃上热腾腾的烤红薯,人人都能吃饱饭! 之前这片土地被周明所占,又不像现代有互联网,不出门就能知道天下事。 宜州和黄州之间又隔着泸州,一州之地广袤,徒步要走两三个月。 所以消息闭塞不通,不清楚东边两州如今的发展也是正常。 他们之中的很多人都不知道黄州和泸州的近况,以为叶羽只要不烧杀抢掠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仁慈。 在夜未央的努力清剿之下,在叶羽又发布匹又发粮食的安抚里,在叶羽“今秋只交半两银子赋税”的承诺中,战乱后的百姓表示什么大梁?什么吴王?他们不认识! 他们是大楚的子民! 第163章 万事俱备 对于境内风向转变之快,叶羽表示意料之中。 当然的,又不是文化风俗无法调和,国仇家恨民族危亡,就是正常的光复前朝而已,楚华裳的正统性摆在那里呢。 就算是移风易俗的“金钱鼠尾”,“反清复明”的口号从清初喊到了清末,不也一样是小打小闹,始终没能真正动摇到清朝的统治? 为什么?还不是因为清朝虽然搞出了很多幺蛾子,但至少没让百姓活不下去吗? 更是在康雍乾三朝走向鼎盛,开创了“康乾盛世”。 中国的传统社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成就,土地增垦,物产丰盈,小农经济的社会生活繁荣稳定,综合国力强盛。 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巩固和发展,期间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也推向最高峰。 清朝前期农业和商业发达,江南出现密集的商业城市,全国出现大商帮。在此基础上,人口突破四亿,占世界总人口的近一半。 还是那句话,百姓们能吃饱饭,谁会跟你去干那杀头的事? 之前这片土地被周明的大军所占,又不像现代有互联网,所以消息闭塞。 他们之中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泸州和黄州的近况,以为叶羽只要不烧杀抢掠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仁慈。 随着重卡和轮船源源不断地运来物资,随着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这件事在短短一个月就传到了另外半个宜州……乃至宜州之外的地方。 还有这种好事? 再一打听,是真的! 远在东边的黄州和泸州,早都建起了铁轨和工厂,人人家里都有棉衣,人人家中都有余粮! 那还等什么?还不赶紧投奔叶羽去? 城外的百姓拖家带口往东边跑,城内的各个郡丞和县官翘首以盼。 就等着叶羽的装甲车什么时候出现在城门口,他们好打开城门投降。 就连北方岸边的百姓都在为这一庞然大物所惊叹,日夜都想乘船渡江,到南方去过上好日子。 就连皇宫之中的梁皇都得知了这一消息…… 周明,死了? 如今的黄州,竟是生活富足,人人家中都有棉衣和煤炭? 人人家中都有余粮不说,竟还能支撑叶羽的大军一路攻占半个宜州? 岂有此理,叶羽是怎么做到的! 听说叶羽弄出了一种奇怪的机器,用这种机器可以替代人力,做出来的东西又快又好! 听说南方有一种奇怪的装置,靠着烧煤就能把成千上万人,在三天之内就从黄州送到泸州! 听说不少住在江岸边的百姓都看到了那个浑身由钢铁铸就的庞然大物,比皇家的楼船都要庞大! 这怎么可能啊! 梁皇派出了探子,混在前往南方逃难的难民之中。 他想要知道,叶羽是怎么让得南方变化这么大的? 他想要得到这种技术,只要能得到这种技术……他就能继续维护在北方的统治,甚至更进一步收复南方! 只可惜叶羽早在开春之前就完成了基础的工业化建设,如今别说是探听情报,窃取专业技术,这些探子们就连工厂的大门都进不去。 最多就是种地、种地,直到秋天缴上半两银子。 就算他们旁敲侧击也没有作用,因为别说生活在黄州的老百姓,就连楚华裳她们,对于蒸汽机的原理也只是一知半解…… 某个窝在军事堡垒里吃麻辣兔头的孩子也是如此,毕竟隔行如隔山,她又没学过怎么造蒸汽机。 她也就是趁叶羽不在的这段时间,用房间里的电脑编写一些程序。 无人机操控的、数控芯片的、农业自动化的…… 李小玉把这些程序设计出来,并且在电脑里进行模拟演算。 尽管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些程序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现世了。 只是不给自己找些事情做会无聊,太久不写代码会手生。 嗯,只是这样。 尽管叶羽只占领了半个宜州的地盘,但其境内的人口却是占据了宜州的七成以上。 当然啦,都说乱世出英雄,总有不甘居于人下的,总有周明留下的旧部,总有不相信叶羽能带来真正的和平,只相信自己手中的刀枪的…… 在叶羽停止推进战线的这段时间,他们仍然在剩下一州半的土地上彼此拼杀,争夺周明所留下的遗产。 时间从三月走到了四月,轮船除了运来物资还运来了钢材,楚华裳在书信上问要不要先把铁轨铺设到已经打下来的半个宜州。 叶羽把钢材留下,但给楚华裳的回复是暂时不行。 七万将士还要继续打仗,百姓们还要种粮食,铺铁路的事情等到秋天再说。 “王上,如今境内反抗势力已尽数剿灭,百姓安康,人民生活富足,加上从黄州那边运过来的补给,我们是不是可以……” 这天晚上,夜未央来找叶羽,委婉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可以继续往前推进战线了……对吗?”叶羽问。 “交由王上定夺。” 夜未央对叶羽的态度很诚恳也很恭敬,尽管这段时间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从没有居功自傲的想法。 除了绝对武力的震慑之外,更是因为叶羽的仁慈。 如她一开始的判断,叶羽是一位仁慈的王,和只会带来杀戮和毁灭的周明不一样。 尽管她一直知道叶羽在提防着她,初晴在她身边名为保护实则是监视……但她相信,总有一天她能用自己的才能和真诚,获得叶羽的认可。 跟随着这样的王,苗寨并入中原只会有利无害。 在第一次跟随叶羽到黄州城里时她就看到了,那栋圆拱形的金属建筑,据初晴说那是叶王府的核心,是王上和他的妻子们居住的地方。 夜未央不想自己成为王,不想成为百越之地的女王,她想住进那间建筑里去。 王上把那座黄湾县打造成了钢铁丛林,在他治理下的黄州,一百个百越之地都比不上。 他研制出来的武器威力无穷,能把百越之地轻易地覆灭。 夜未央自认没有这样的能力,她也不想与叶羽争锋。 她只想作为辅佐,各种意义上的陪伴在他身旁。 不止是让百越并入中原,她也想…… 有朝一日,能够并入那座建筑之中。 但是叶羽一直没有给她机会…… 就如同现在,她在深夜来找叶羽,叶羽为她打开了门。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叶羽听完汇报却只是让她先回去,他考虑一下。 叶羽心中,只是把她当做一个普通的臣子在看待的。 “是,也请王上早些歇息。”夜未央依依不舍地道。 “嗯,辛苦了。”叶羽只是在看夜未央呈上来的资料,宜州渝州的地形图和弩箭粮草的准备之类的,头也没抬。 没关系,时间还长。 总有一天,王上会明白她的心意的…… 第164章 月下 其实宜州渝州的地形图和弩箭粮草的准备没什么好看的,叶羽这段时间主要还是在看渝州和剩下半个宜州的反应。 放出风声,又发布匹又发粮食的,估计这段时间宜州和渝州的大小官员都已经收到消息了。 如果能像拿下黄州那样望风而降就好了啊……老实说宜州剩下七个郡,有三个郡的郡丞都给叶羽发出投诚的密信了。 但他们的要求是“郡丞还是郡丞,县官还是县官,不得有任何变动”,叶羽目前手中有足以替换他们的人才,所以还在考虑之中。 走到院子里伸了个懒腰,突然听到身后房顶的瓦片发出动静。 叶羽的第一反应是“有贼”,第二反应是“宋清蕊那丫头又上房了”,不过不过他想起以宋清蕊的身手,如果想要趴房顶,应该不至于发出这么清脆的响声,这么容易让人发觉—— 于是他疑惑地转过头去,与坐在屋檐上的女子对视。 月光清冷,坐在屋檐上的美人更加清冷。 银色的月光洒落大地,在她的身上笼罩一层柔和的清辉。 是眉目含笑的初晴,对着叶羽轻轻歪了歪头。 在她身边放着一个酒杯和一壶酒,刚才的响声是她用酒杯轻轻敲了敲瓦片。 像是邀请又像是在挑逗,她双颊绯红,浅笑着朝叶羽张开双臂。 “能接住我吗?” “别乱来,很危险。”叶羽皱眉低喝一声,见初晴没有放弃的打算,急忙伸手去接。 一般情况下叶羽不需要担心初晴受伤,别说从这点高度跳下来了,就是攀上去对她而言都是小事一桩……但今夜的初晴不一样,无论是她手边的酒杯酒壶还是这微醺的脸色都代表她今晚是喝了酒的! 喝了酒的人一般都会有一定程度上的肢体动作不协调,叶羽是真不敢赌此刻初晴的身手还能保证她毫发无伤。 并且喝了酒的初晴会变得很任性,酒精像是能短暂压制住她身上的理智。 所以叶羽张开双臂,像是要拥抱又像是准备托住她。 而初晴却只是一手抓着酒壶一手拿着酒杯,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随即,她站起来,站在房檐之上,身体微倾。 脚尖轻点,在叶羽紧张的目光之中一跃而下—— 如一片羽毛般,轻柔地落进叶羽的怀抱之中。 确切来说,她的落地点在叶羽的正前方,之后往前走上小半步,正好倒在叶羽的怀里。 “你在想什么呢?这点高度怎么可能摔得伤我。” 像是很满意叶羽的反应,又像是有点醉了,总之初晴轻掩红唇,在叶羽的怀里咯咯笑着。 “下次再做这种事,看我怎么收拾你。”叶羽没好气地在她小鼻尖之上刮了一下。 “我好怕啊,”初晴看着叶羽眼神迷离,“叶郎快点来收拾我。” “我们现在是在前线,在战场。”叶羽轻轻拍了拍她的脸,示意她清醒过来,“再说了,你不是应该在夜未央身边……” “她早都不需要我去监视了。”初晴摇了摇头,说。 半个月前,在夜未央连战连捷,令得山匪闻风丧胆的时候,初晴尝试着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卖力为叶羽做事? 是为了获取更多的战功吗?是想用这些战功向叶羽换取好处?为百越之地换取更多的粮食? “要说好处……也确实是想换一些。” 像是被说中了心事,夜未央俏脸一红。 “听说王上……有好几位妻子,对吗?” 初晴微微蹙眉:“对,我也是其中之一。怎么了吗?” 难不成这个女人是看上了叶羽的其中一位妻子……没看出来她还有这样的喜好啊? 听得初晴肯定的回复,夜未央双眼顿时亮了:“那未央以后,唤你‘初晴姐姐’,可好?” 她看上的……难道是我? 初晴有如被晴天霹雳当头劈下,完全不知应该如何回答是好。 一见钟情?日久生情?先不管是哪一种,我可是有叶郎的……就算没有我也不会有那种爱好啊…… 初晴还在风中凌乱,正想着直接拒绝会不会让得她伤心,就听见夜未央再度问道:“几位姐姐妹妹都好相处吗?在叶王府之中生活有无特意要关注,可有要忌讳的地方?” “你是想在叶王府中生活?”初晴有点反应过来了。 “嗯。”夜未央娇羞着点头,“王上对内温和仁慈,对外英武无双……是个女子,就都会对他动情的。” 初晴这一回完全听明白了,她不是想在叶王府中生活。 夜未央是想嫁给叶羽,成为他的妻室之一。 “公主殿下和王上一样的,对外强势,对内温柔,雅儿姐姐是很通情达理的女子,应该能聊得来,其他几位还没有怎么见过,不好下断言……初晴姐姐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初晴无话可说,她总不能把叶羽贬低得一无是处,让夜未央放弃成为叶羽妻子的打算……让百越之地和中原刚有所缓和的关系,再度变得水火不容。 “今日总算是说出来了……不然还得憋在心底,一个人瞎琢磨着,不知要到什么时候。”夜未央长舒了一口气。 之后夜未央真的和初晴以姐妹相称,私下里聊的都是叶羽,俨然已经把自己当作了叶羽的妻室之一。 尽管初晴依旧对夜未央保持着一分警惕,平日里要回答也都很慎重,不会透露出堡垒里的情报。 三天前,初晴问她:“你既是喜欢叶郎,又为何不亲口告诉他?” “王上提防着我,”夜未央只是摇头,“我知道的,初晴姐姐是奉了王上之命,前来监视我。” “我与初晴姐姐相处三月之久,初晴姐姐可觉得我有半点可疑之处吗?” 初晴沉默了。 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但就算是身为“千面幽光”的初晴,精通伪装的大内高手,也无法在夜未央的身上找出可疑之处。 的确,从一月相处到现在,夜未央没有半点可疑的举动,只是在尽心尽力地辅佐着叶羽,充当他的军师,为他平定叛乱。 哪怕叶羽迟迟没有交给她任何一件热武器的指挥权也是如此,心甘情愿充当叶羽的马前卒。 初晴调皮地模仿着夜未央的语气。 “交由叶郎定夺了。” 第165章 初晴 刚才她一直在房顶上听,一边听一边喝着酒。 她无声地掀开一块瓦片,看叶羽接过夜未央手中的资料翻看,又伸手到唇边,对趴在房梁上宋清蕊做了个安静的手势。 其实并不是孤男寡女,初晴和宋清蕊都在这个房间里。 她们看到了夜未央的依依不舍,然而叶羽头也不抬。 “既是她不肯说,那便是想让我来说……” 初晴调皮地模仿着夜未央的语气:“交由叶郎定夺了。” “先别交给我定夺了,你喝这么多酒,万一有刺客怎么办?” 叶羽把初晴扶稳,又拉着她到院子里坐下。 “有那个小丫头不是吗?她可还在偷看我们呢。”初晴说着朝某处举起杯,“过来喝一杯吗?” “不用了,我不喜欢喝酒……” 角落里传来弱弱的回复,那是偷看被抓了现行,有点尴尬,正在连连摆手的宋清蕊。 初晴喜欢微醺的感觉,酒能蒙蔽住她一部分的感知,她喜欢这种有些朦胧的感觉。 武功高手的感觉都很敏锐,她偶尔会有想要什么都不管,尽情放松的时刻。 而宋清蕊不同,她的肉搏能力很差,胆子又很小,失去敏锐的感知比起丢了性命还要难受。 所以她即使在军事堡垒里也是滴酒不沾,保持敏锐的感知,就算闭上眼,光听脚步声都能察觉有几个人在附近。 “这可不行啊,要胆子大一点的。毕竟我们家叶郎很迟钝,脑子跟木头似的……” “你这是跟小玉学的?” 叶羽哭笑不得,想着回去怎么都得找个借口,弹李小玉一个脑瓜崩。 初晴恍若不闻,她只是在对宋清蕊说:“所以你如果不主动一点……叶郎是察觉不到的。” 一边说着,初晴一边从躺椅上起身,把叶羽轻轻按在躺椅上…… 然后顺理成章地坐在了他的大腿上。 “我……我那什么,我……” 有预感接下来有可能会发生少儿不宜的事,宋清蕊心跳瞬间突破阈值慌忙捂眼,还不忘找个借口逃离此处—— “我到附近巡视一下到天亮才会回来你们不用管我想做什么做什么——” 语速超快,话音未落就翻墙消失了。 “你啊……” 叶羽低语着,刚准备对怀中的佳人做些什么。 “这里可是在前线,在战场。”然而初晴却只是抓着叶羽的双手,放在她的腰上,随后她本人则是软绵绵地靠在叶羽的胸膛,“就这样就够了。” 可恶,被老婆撩了,还无法还击,好难受。 “不知不觉,一年了啊……” 躺在叶羽怀中的初晴轻声呢喃。 “可是后悔嫁给为夫了?”叶羽笑道。 “很庆幸,庆幸当初公主选的是你,庆幸你能带我们三人回家。”初晴说。 “记得当时你和照雪都是做了伪装,扮成了老妇人。” “叶郎慧眼如炬,一眼就将我们的伪装看穿了。” “那可是‘千面幽光’的伪装,我哪有那本事。”叶羽捏了捏怀中初晴的脸蛋儿,“当时我就是想,家里缺个能做家务的,刚好照雪又什么都会,我又是个穷秀才,没什么值得你们贪图,这才毫不犹豫领你们回屋。” “是啊,当时的叶郎还只是个穷秀才。”初晴搂着叶羽的脖子,仰起头看他,“一开始听到你说家里什么都没有,就剩三十余文钱的时候,我真是杀了你的心都有了。” “等一下?你开玩笑的吧?”叶羽有点愣。 “那时可不是开玩笑的,”见叶羽当真,初晴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叶郎可想知道‘初晴’的来历吗?” “初晴”并非本名,而是贞妃娘娘给她取的。 取“暮暮芳菲,初晴不晚”之意。 叶羽没听过这句诗,但他还是很给面子地捧了一句:“好诗。” 贞妃娘娘是楚华裳的生母,对年幼的初晴有知遇之恩。 初晴也不负贞妃娘娘对她的期望,成长为了一名大内高手,天下“暗卫”之一,不仅武艺高强还精通易容伪装之术,让她在当年的长安城里,有了“千面幽光”的美称。 唯一的爱好是在宫墙之上独自饮酒,那是她难得的休憩时光。 姣好的容貌,利落的身手,武艺在大内皇城中也是数一数二,她成为了贞妃娘娘的贴身侍卫。 可贞妃娘娘早已病重。 病逝之前,嘱托初晴一定要照顾好楚华裳。 “娘娘请放心,初晴必然以此身性命,守护公主一生。” 那是初晴自从有记忆以来,第一次落泪,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 自此以后,初晴再也不沾滴酒。 她的主子换成了楚华裳,从后宫搬到了皇宫外的公主府。 六年前,北方爆发叛乱,仅仅两年就杀进了皇城里。 那一夜,火光漫天,初晴护着年幼的楚华裳逃出京城,一路南下。 流离失所的日子过了整整三年,一个接一个近侍从她们身边离开。 最终,只剩下了她和照雪,仍然陪在楚华裳身边。 那天,楚华裳对她们说,要不我们假装被官府抓住吧。 “我不想再让初晴用伪装之术,做坑蒙拐骗的事了……我不想再吃从百姓手里骗来的东西了。” 朝廷下令抓捕流民,挨家挨户发给尚未成婚的男女。 于是她们假装被抓住,待在阴冷潮湿的牢房里,被带到了那个小村子里。 楚华裳的想法很简单,她想找个良家人,有个堂堂正正的身份从头再来。 初晴的想法也很简单,看公主找到良人,然后默默守护着他们直到死去。 初晴原本没考虑过嫁人生子的事,她原本以为此生不会和任何一个男子有染。 兜兜转转,不可思议的是,竟是让她们碰上了叶羽。 唯一能赢的方法,被她们找到了。 “那时的我啊……是真的想要杀了叶郎,把那间茅草屋据为己有的。” 也差一点就从指尖溜走。 叶羽有点汗颜,心说原来在这么早以前自己就在鬼门关前走过一遭了啊。 在这么近的距离之下,初晴真想要杀他,他必然是连枪都来不及掏出来的。 谁知道随便领回来的小媳妇,身份来头能有这么大的? “现在呢?” “叶郎何必明知故问?” 现在的初晴啊,可再舍不得对叶羽出手了。 这是她的叶郎啊。 “虽不至于违背誓言,背叛公主……” “但初晴此生,只想陪在叶郎身边。” 如果非要让她在楚华裳和叶羽之间做出选择的话……她不会对任何一边动手。 但她想要留在叶羽身边。 不是花前月下也没有海誓山盟,叶羽和初晴只是彼此相拥着,望着夜空,直到天边升起一抹鱼肚白。 四月芳菲,初晴之日。 第166章 打不过,投了投了 “王上,如今在宜州境内流窜的,比较大的山匪势力,一共有五股。分别是……” 在夜未央还未将这五股势力全都介绍一遍,叶羽就已直接挥手打断了她。 “最强的是哪一个?” “最强的一股势力名为‘魑魅’,在罔凉山一带游窜,据说已招揽了上万之众……” “传令下去,大军开拔,直奔罔凉山!” 不论他们依山还是傍水,无论麾下有大将还是军师,只要将之折服、摧毁、斩灭就好了! 他的大军前方不该有敌手,不该有障壁,不该有反抗! 注视着叶羽挥斥方遒之态,夜未央同样心潮澎湃。 不愧是她的王上。 要打也是找最强的打。 这般作为,如此霸气! 而叶羽则是被她盯得有点浑身不自在。 啧,听初晴说了关于她的事之后,真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她了…… 兵法虚虚实实,也许她这只是想渗透进堡垒之中,不知何时就会反客为主,夺权抢了叶羽的军队和武器。 但如果她的心意是真的,人家就想着一心一意辅佐叶羽,只是因为叶羽一直提防着她所以才不好说出口……叶羽感觉自己不能这么始乱终弃用完就扔的。 不管了!先把整个南方都打下来再说! 一切恐惧都来源于火力不足。 一切焦虑都来源于前方未知。 如今,叶羽的大军经历了整整一个月的休整,这一个月当然也不只是在运输补给,发展生产。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在修整期间,在放出风声惹得大批流民竞相拖家带口前来投奔之时,夜未央同样派出探子斥候,对目前还在南方活跃的各个势力的首领头目进行了一番调查。 乱世出英雄,其中说不定有足以对叶羽的大军造成威胁的,举世无双的英勇之辈。 然而,在经过一个月的群雄竞逐之后,夜未央发现,她想多了…… 有识之士和世家大族早都认清了局势,消息灵通的早在去年就和楚华裳达成了合作。 就是消息闭塞的,在这一个月,听闻叶羽治下蒸蒸日上的发展之后也自觉收敛了锋芒。 主动来投,只求能在叶羽手下谋得一官半职。 这些谋臣武将自认不是叶羽手中热武器的对手,也无法将领土治理得如同叶羽这般安定繁荣。 打不过,投了投了。 然而叶羽并不是他们心中所想那般什么知人善任的明主,面对这些或桀骜不驯,或谦逊有礼的谋士大将们,叶羽的做法是一律交给夜未央和初晴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之后打包发往黄州,交由楚华裳和雅儿定夺。 叶羽这甩手掌柜当得还真是很顺心。 就是有想在乱世之中做出一番事业的,有叶羽这一大山横亘在前,又能掀起什么风浪? 民心所向,不少山匪势力内部都出现了“听说叶王治下一片清明,我们要不去投奔他吧”和“你要带着弟兄们送命你就自己去,反正我是拿叶羽的火雷没有办法”的声音…… 不仅善于打仗还善于治国,这人怎么还没统一天下啊? 尽管在叶羽势力覆盖不到的地方,还是有着不少无中生有的污蔑。比如叶羽其实和北方的梁皇是一丘之貉,与民休息不过是个幌子,必不可能长久,叶羽的真正目的就是抓壮丁去服徭役,其实是个荒淫无道的暴君,那黄州的钢铁丛林就是最好的证明…… “大家不要被叶羽的谎言欺骗了!那些高高在上的王侯怎么可能体谅我们小老百姓的不易!” “若是真让他统一了南方,等待着我们的,必然是比大梁还要严重的压迫!” 各为其主么,反正黄州天高皇帝远的,到底事实是怎样谁也不清楚,还不是任由他们怎么说? 然而世家大族的消息是灵通的,他们在去年冬天送到黄州的家族火种们如今都生活得很好。 有的还在黄州扎根,做起了生意。 各个县官郡丞也都相继听闻了那艘钢铁巨轮,和源源不断运来宜州支援百姓的物资。 不管叶羽是昏君、暴君还是难得一见的明君吧…… 至少那些粮食和布匹都是真的啊! 也是因此,在叶羽经过各座城池之时,各个县官郡丞几乎是远远望见叶羽的军队就急忙打开了城门。 只要不屠城的军队就是好军队,只要能让百姓好好种地的王就是好王! 只要能让下属吃饱的领导就是好领导,只要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的官就是好官! 无论是百姓还是官吏,其实都挺欢迎叶羽的。 “传令,让大军进城休息。”叶羽平静的声音从扩音器里传出。 也就是有些周明的旧部想要替周明复仇,趁着叶羽发表讲话拉弓射箭…… 箭矢打在叶羽身上,也就让得叶羽踉跄一下。 一身战术装备,别说刀枪箭矢,就是蚊子都进不去。 这人刀枪不入啊!怎么打啊! 还有些总觉得叶羽有疏忽的时候,总有摘下头盔吃饭的时候,总有脱下这身战术装备的时候,所以不死心跟着的…… 然而叶羽身边,有初晴和宋清蕊两位武功高强的高手在旁护卫。 能悄无声息地摸进军营,瞒过初晴和宋清蕊的感知,在叶羽毫不设防之时对他进行行刺的,还真是一个都没有。 也有些也许是被屠城搞怕了,也许是怀着自己的一些小心思,总之虽然表示投降,但是不愿让叶羽的大军进城休息,发表演讲的家伙…… 对于他们,叶羽只有一句话。 “尔要试试我的宝剑是否锋利吗?” 当然了,不是什么问题都能用大军压境和发表演讲来解决的,不然曹老板就不会在放跑刘备之后追悔莫及了。 为了民生发展,当然是全都放下手中的家伙什儿向曹魏投降,为什么要分三国鼎立?又为什么要火烧赤壁? 总有心怀“我剑也未尝不利”的家伙,觉得凭借自己手下的势力能和叶羽碰一碰,觉得只要手中有刀枪就能和叶羽的装甲车一较高下。 这天下的皇只能有一个。 这一统南方的王,同样也只能有一个! 第167章 包围罔凉山 身在乱世就该干出一番大事业,这王位凭什么你叶羽坐得我们就坐不得? 归降了你叶羽就得上缴兵权,还要受你管辖,到头来还不如当个山匪自在,老子为什么要放着权势不要,甘愿成为你治下百姓? 老子手中有刀,手下有兵,就该称王!你叶羽一时半会儿又打不到这边来,我还不能多享会儿富贵? 我们是大梁的百姓,要为吴王报仇!伐无道,诛叶羽! 坐的位置不同,想的就不一样。 不是所有人都一心为民一心为百姓,只想着让天下安定,百姓能安居乐业的。 为了权势富贵,为了喝酒吃肉,为了能登上那唯一的王位,一统南方!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对于这些人,叶羽表示无话可说。 不是,我又不是对百姓不好,他们挣扎什么啊? 他们是打得破装甲车还是手里有火药? 就让我省点儿劲,直接统一了宜州不好吗? 非要挣扎一下? 叶羽搞不清这些人的脑回路,但这并不影响他大军开拔,直奔闹得最欢的那股势力而去。 对于这些认不清现实的家伙,叶羽不介意用手里的热武器教他们什么叫形势。 在不费吹灰之力收复了两座郡城之后,叶羽带着人马来到了罔凉山附近。 听闻“魑魅”联合了其他两股势力,整合了足足三万人马,欲与叶羽一拼高下! 他们知晓叶羽手中凝固汽油弹的厉害,所以只是分散在山里,时不时地就下山抢粮。 只要叶羽大军进入深山他们就和叶羽耗着玩捉迷藏,要是派出小股部队搜寻他们就利用对地形的熟悉将之包围剿灭,要是放着不管他们就继续在叶羽后方添乱。 山贼是最难处理的势力,不说在这样的乱世,就算是政治清明的治世也能让得各地官府头疼。 “听闻‘魑魅’的首领是周明的旧部,在周明死后,利用手中军队占山为王,之后吸纳不少百姓为他效力,在短短两个月有了如此规模……” 夜未央给出的建议是围山,只要断绝补给,在山下喊话投降,出不了两月时间,这群山匪应当会不攻自破。 “围山啊……”叶羽思考着,“未央,你觉得这地方……能烧吗?” 叶羽觉得他没有两月时间可以浪费,今天都四月初八了。 四月十五那天他估计是回不去了,不过他想着给楚华裳送份生日礼物。 一个一统的宜州就很不错。 他手里有凝固汽油弹,为什么要用围山这么温和的手段? “围山,派人喊话一天,要是他们执迷不悟就放火烧了。” 叶羽是不屠城,但也仅限于不屠城。 别说三万人了,就是二十万人的大军,他灭起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山匪不是百姓,他们拿起刀是要抢劫杀人的。 再说了,又不是没给他们投降的机会。 于是叶羽派出五万大军把罔凉山团团包围,无人机在高空盘旋喊话。 “不要做无谓的抵抗!” “降者不杀,投降还能有一条生路!” “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负隅顽抗是没有好处的……” 此时“魑魅”和其他两个势力的首领也在商议,事实上在叶羽的大军尚未来到之前这样的商议就已进行过了几轮。 “投降?谁会投降?” “几位兄弟,你们难道就舍得放弃这来之不易的荣华富贵吗?” “叶羽的大本营远在黄州!一路跋涉至此,必不可能长久,只要我们和他耗下去,不出两个月,他就得乖乖退兵!” “嘿,实不相瞒,我们‘魑魅’已与剩余两大实力的当家取得联络,只要我们能拖住叶羽四天时间,他们就会出动,断了叶羽的粮道……到时,他必然只得乖乖退兵!” 可没想到,劝降只持续了一天…… 无人机不仅是在高空中喊话,还带回来了整座罔凉山的布局。 粮仓、营寨、行军路线…… 在无人机的视野之下,罔凉山中的一切都无所遁形。 一天时间,从山上下来的只有一百多号人。 剩下的,都自动被叶羽认定成了负隅顽抗的反贼。 对待反贼……就不用再讲什么仁慈了。 “来,未央你过来看看,在哪里放火比较合适……” 两人的距离很近,夜未央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呼吸。 自从出兵以来,王上就一直在有意无意地诱惑着她…… 不仅把称呼从“夜未央”改成了更加亲昵的“未央”,如今更是离她只有咫尺之遥…… 其实叶羽完全没想那么多,只是想着不管夜未央对初晴说得是真是假,既然要利用她的能力为他一统南方,那就不妨对她好点儿。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如果能用威力巨大的火雷将这三处要道截断,三万山匪就将插翅难飞……之后只要点燃……” 听着听着,叶羽忽然伸手,揽住夜未央的肩膀。 手臂微微用力,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 “听不清啊,你过来点。” 夜未央一双美目瞬间瞪圆。 等一下,为什么会如此突然…… 其实叶羽只是有点好奇,毕竟夜未央到现在都没有对他发起攻势。 这一手突然袭击,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是会大义凛然地推开叶羽,说“王上请您自重,现在正商议正事”,还是会娇羞地顺势趴在叶羽胸膛,对他说“原来王上早已明白未央的心,那未央就不再矜持了”…… “要、要速战速决,就要断绝补给……所以最好在粮仓、在营寨、在、在水车附近都投下点燃用的火雷……” 声线有些颤抖、看上去方寸大乱、就连手指都差一点儿指不对地方。 猝不及防之下,与叶羽的手指相碰。 接着,像是试探一般地,她把自己的手,隔着地图,缓缓放在叶羽的手心之上。 “还有吗?”叶羽问。 “没有了……”夜未央垂下脑袋,低声道。 但是,她没有离开叶羽怀抱的打算。 好吧,为了征服星辰大海,为了中原和百越之地的友好发展……为了我的军师。 “听初晴说,你喜欢我。” 此话一出,感觉怀里的佳人整个儿都僵硬了。 “是……” 过了片刻,才从夜未央口中,传来一声细若蚊蝇的回复。 第168章 烈火熊熊 被叶羽搂着,夜未央只感觉整个脑袋都是晕晕乎乎的。 尽管想象过很多次这样的场景,在一统南方之后叶羽端坐在王位上,问她“想要什么赏赐”,她一脸娇羞地回答“妾只想陪伴在王上身旁”,又或者是两人陷入绝境,她舍弃生命救叶羽逃出生天,对他说“天下不能没有您,未央也不能失去王上”…… 没想到会如此突然。 不是功成名就之时也非生离死别之刻,就是这么平静地从叶羽的口中说出。 尽管在叶羽突然将她搂进怀中之时,她就已经有这方面的准备了…… 但当叶羽真正说出口时,夜未央还是感觉心脏要从胸口跳出来了。 而叶羽此时的感受其实也挺复杂的。 因为夜未央此时的举动,如果不是心机颇深,就是个朴实得可爱的小姑娘。 “你说你喜欢我就喜欢我吧,还不跟我明说,让我这样猜来猜去的……” 于是叶羽的手开始不老实地,在夜未央身上游索起来…… 其实叶羽的本意是想试探,看看在措手不及之下夜未央对他的真正态度。 一般女生在经历这种情况时,没有几个是会不慌乱的吧? 谁知夜未央却是迫不及待地转身,吻住了叶羽的唇。 这一吻真诚而又炽烈,叶羽一时竟是有点傻了。 那是被压抑了许久的感情,像是早有预谋,又像是情之所至。 那一瞬夜未央脑海之中闪过许多辩解、坦诚、委婉的言辞,但她只是想要这么做。 一切的心理建设都在此刻化为虚无,一切的谋略计策都在此刻不起作用。 她被叶羽将军了,无处可逃,唯有投降一途可走。 就算王上认为她居心叵测也没关系,会被怀疑唇上涂了毒药也无所谓了。 因为她的唇上没有毒药,她也不会有谋害王上的意图。 居嫌而不苟免,其惟至明乎。 即使处于容易被人猜疑的处境中也不逃避,仍能做自己该做的事。 即使遭到猜疑,也要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 夜未央觉得,就算最后王上的选择是拒绝,是恼羞成怒是说她大逆不道是会将她打入死牢……她也不会后悔。 至少她努力过了。 长久的时间里,万籁俱寂。 “王上,此能证明未央对王上……一片真心?” 交叠的双唇过了许久才总算分开,夜未央轻声喘息着,看着叶羽,目光灼灼。 “若是不能……” 夜未央说着就想去解叶羽身上战术装备上的扣子。 “好好好我信你了。只是现在还在战场,还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 叶羽急忙捉住夜未央的双手,阻止她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那,要么王上同意娶我,要么王上下令杀我……” 夜未央双颊绯红,低头注视着被叶羽捉住的双手,抿着唇。 “王上既是点燃了引信……这大火,可就怎么都扑不灭了……” “若我真能一统天下,娶了你又有何妨?”叶羽将她揽入怀中,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本王不会辜负你,你永远是本王的军师。” 待叶羽一统天下,夜未央仍然在他身旁…… 于情于理,都要给她一个名分的。 “那未央,可就满怀期待地,等着那一天了……” 无人机的喊话还在持续着,喊了一天也不见有所成效。 山里的几个势力当然也考虑过叶羽有放火烧山的可能,并且早就规划好了路线。 一旦叶羽放火烧山,他们就奋力朝着一个方向,突围出去! 但在第二天,最开始从无人机上投掷下来的不是凝固汽油弹……而是绑着手榴弹的c4塑胶炸药。 这玩意儿一般不会炸,放到火中也只会慢慢地燃烧。 要想让它发挥威力,只有用极端高温和冲击波的刺激。 艺术就是爆炸! 专业的炸药在爆炸时不会有肉眼可见的火焰。因为c4这样的炸药爆速极高,几乎会在一瞬间全部反应掉,不会有未反应的炸药燃烧形成火焰。 那是纯粹的爆炸,甚至没有燃起太多火焰,山寨里的人看到山道上没有起火,还以为是地震了。 连续三声炸响在山道上爆发,引起了塌毁,完全炸掉了山寨往山脚的道路! “我给过你们机会了啊。” 叶羽的声音,犹如死神的宣告。 一颗又一颗凝固汽油弹从高空落下,整座罔凉山烈火熊熊! “叶羽!我们和你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何要如此置我们于死地!” “叶羽,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啊!火啊……” 几个山贼头目勉强维持着秩序:“慌什么?众位兄弟跟我往山脚下跑!叶羽的机关车就只有两台,困不住我们这么多人!就算他放火烧山,我等也必然能够杀入一条血路!” 可当他们召集兄弟一路往山下突围时,这才发现…… 已经没有下山的路了。 连较为平缓的坡度都没有,叶羽下手毫不留情。 一把火,葬送了上万山匪的性命! “绳子……快去找绳子!” “哪里来的绳子?连树藤都被烧着了!” “救命,我没法呼吸……我还不想死……” 剩余的山匪或是被弩箭射穿,被活捉,人数比较多的被无人机搭载的机枪射成了筛子。 原本他们在山里布置了陷阱,布置了针对叶羽那辆装甲车的深坑和对付无人机的大网。 然而叶羽根本就没有进山的打算。 在现代化战争面前,人数的多少,地形的优劣,刀剑铠甲全都是做无用之功! “我投降,不要杀我……” “我是被逼的,我也是没办法,我不想死……” “叶羽,你好残忍!” 山贼的头目被押送到叶羽面前,叶羽连审问的心情都没有,交给了夜未央。 经此一役,不仅三大势力尽数覆灭,就连剩余两个势力都分崩离析,一部分主动投奔了叶羽。 剩下的一部分,则是逃亡到了仍是一片混乱的渝州。 听探子回报,渝州那边,周明的几个儿子正在争王位,打得不可开交。 叶羽也没有要掺和的意思,只是在等他们分出胜负。 然后把获胜的世子,新的吴王给一炮轰杀。 总之,在四月十五这一天,楚华裳接到了叶羽的书信。 “为夫把宜州全都纳入了我们的版图。” “送给你,当作生日礼物。” 第169章 求援 机关城已经无以为继了。 原本的粮食储备只够全城之人吃上一个多月,就算省吃俭用也不可能让粮食变多。 总有被吃完的一日,总有无以为继的一日。 墨萱让机关城的人在山中设置机关陷阱,捕捉野兽,采摘野菜野果,又让人前往有人烟的地方打探消息。 如今的世道,人们腹中饥饿并不是因为饥荒和天灾,而是因为青壮大多死于战乱,地广人稀。无人种田。 所以山上还有充足的资源,只要小心一点总能捕到。 然而过了一个月,终究是连山里的资源都没有了。 山上的野兽被捕捉完了,野菜和野果也都被采摘完了。 总不能让机关城的人们啃树皮、挖草根来过日子…… “吴王和叶王的战争……他们还在前线对峙吗?” 墨萱本来不抱多少希望,三个月对于机关城而言是难以度过的日子,但对于两军交战来说,不过是准备期而已。 一场战争的耗时,是要以“年”来作为计数单位的。 所以墨萱让人出了大山,避开吴王的耳目,去打听哪里还有粮食……以及战争的消息。 墨萱知道他们所制机关的威力,就算叶羽是和她一样的机关大家,怕也是难以攻克。 然而,当机关城的人走出大山,准备到附近的县城里打听消息时,却是发现…… 往常有些人烟的村庄,如今竟是不见半个人影! 官道上多了很多向东迁徙的人群,宁愿放弃在本地的田产,拖家带口,徒步也要走到东边去。 东边是战场啊,他们难道不怕被卷入战火里吗? 机关城的人尝试着拦路问询,这才知道…… 原来吴王周明早已身死,二十万大军全军覆没! 而击败了周明的叶羽,已经势如破竹,占领了半个宜州! 县城一如既往地封闭着,只有在午时和酉时会暂时开启。 但聚集在县城之外,等待城门开启的人群,明显比以前要少了很多。 大家伙儿都知道,如今的官府是不能信任的了,就算有四方城墙也是难保平安。 能够信任的,只有远在东边的叶王,只有击溃了周明的叶王! 只有能让百姓安稳度日的叶王! 听说只要到了东边,人人都能过上好日子! 消息传回机关城,所有人都不敢相信。 他们所制作的机关,居然这么轻易就被人攻克了? 不可能!必然是那周明不会使用! 不管怎么说,这对机关城来说是个好消息。 “巨子,我们去找叶王吧?” “找什么找?吴王的机关是我们机关城提供的!谁知道他会不会和吴王一样秋后算账?” “离开了机关城,你想让我们被叶王的军队一网打尽吗?” “再没有粮食,恐怕我们等不到被杀死,就是要被饿死在这里了!” 机关城里吵成一片,听闻消息的墨萱写下了两封书信。 一封是给重名的“叶王”,一封是给她许久未见的那名“先生”。 “未免传言不实……谁愿乘上马车,前往东边,将此书信送往叶王所在?” 墨萱派遣墨家之人带上书信,乘上马车前往东边……正好与叶羽的装甲车错过。 此时,叶羽正厉兵秣马,准备对剩下半个宜州发起讨伐! 机关车追不上装甲车,他们索性停留在叶羽的领地,旁敲侧击地询问,那位“叶王”叶羽是什么样的人。 听说他的身材高大神武,总是坐在装甲车里,戴着遮盖面容的头盔,很少有人看过他的真面目…… 听说他之前是个穷秀才,后来不知怎的有了一支军队,打跑了东边的云王,又打败了西边的吴王…… 众说纷纭,墨家的人无法确定叶羽的身份。 但是,不管是不是与他们墨家有旧的那人,总之这半个宜州的变化骗不了人。 在这里的百姓安居乐业,人人家中都有棉衣和煤炭。 那就必须去找叶王,把这两封信送到他的手里,请求他出手相助。 叶羽的大军一路往前推进,墨家的马车一路跟在后面追。 终于,叶羽的大军停在了罔凉山前,叶羽喊话——其实是录音——喊了一天。 “刚好,看看他的机关,是否有我们墨家的影子。” “那机关鸟好是神奇!居然还能自个儿发出声音……” “也不知他要喊上多久……” 墨家的人没有等待太久。 第二天,大地震动,山中大火,墨家的人惊讶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都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他们都是墨家机关术的传人,技术不说与巨子墨萱相比,但基本的机关原理也是牢记于心。 可无论是叶羽的机关鸟、那悬挂于机关鸟上的弩炮和火雷,乃至大军前方那两辆神武无比的机关车,都不是他们能看得懂的! 通身都由钢铁制成的机关车必然沉重无比,非人力所能撼动,那又是以什么作为能源? 都说要论机关之术,无人能出墨家之右。 但在叶羽的手段面前,这两名墨家之人惊讶地发现。 他们比起那什么都不懂的外行,似乎,也好不了多少…… “那边的,什么人!为何鬼鬼祟祟的!” 墨家之人沉浸在惊奇之中,忘了隐藏身形,被军队之人发现了行迹。 “我们是墨家之人!与叶王有旧!此次是奉巨子之命前来,为叶王送上书信……” 赶在兵士射出弩箭之前,墨家之人急忙将书信呈了上去。 两封书信辗转到了夜未央手里,夜未央将之交给了叶羽。 “致许久未见的先生: 不知令尊令堂近日如何?身体是否硬朗?是否还能记得小萱? 儿时婚约,不知先生可还记在心上? 四年前一别,小萱有太多话想对先生说了…… 此番书信非是为了叙旧,实是无可奈何之举。 听闻先生现在成了统领两州的王,意气风发,风头一时无两,故而厚着脸皮写信。 如今宜州四处缺粮,便是有金银也采买不到粮食,唯一的粮食来源都由黄州供给,宜州与黄州相去甚远,车马不及,如今城中已是无粮。 因此小萱厚着脸皮,想请先生看在旧时情谊的份上……相助机关城。 机关城五百余人如今亟需粮食果腹,若能得先生相助,机关城愿出力为先生修建机关。 望先生不吝施以援手,小萱必将感念先生的大恩大德。 墨萱敬上!” 第170章 重逢 四月初九,在剿灭罔凉山的势力之后,叶羽接到了一封书信。 上面写着想用机关与叶羽展开贸易,写着是叶羽的儿时旧友,写着她和叶羽有婚约,写着问候之语,问叶羽的爹娘如今过得怎么样了…… 怎么样了?在战乱中丧生了,这个消息你满意了? 虽说对原身的父母没有多少感情吧…… 如果是原身那个整日把之乎者也礼义廉耻挂在嘴边的书呆子,说不定还真的会傻乎乎地喊着“小萱妹妹”就屁颠屁颠地派人,去给机关城送上粮食。 但叶羽虽是继承了原身的记忆,但却没有那般感同身受的经历,原身的经历对他而言就像是看了一场很长的电影。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很简单。 两人从小青梅竹马,叶家和墨家关系很好,被长辈许下婚约。 四年前,墨萱的父亲带领墨家族人进入机关城避难,和叶家大难临头各自飞,之后墨萱躲进机关城,叶羽随父母流落黄州,故事到此结束。 墨萱没有派人寻找过叶羽,叶羽也没回到宜州寻找墨萱。 也许原身是有回到宜州的打算吧……但很可惜,叶羽没有。 硬要说的话,原身父母的死,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墨家的见死不救。 叶羽不怨恨墨萱就不错了,哪里可能和她再续前缘? 就是在官府上门发老婆那会儿,叶羽也没用“啊我和远在宜州的墨家小姐早已有了婚约,应是不算在单身男子一列”作为理由,而是很干脆地到了村口,把楚华裳她们领了回来。 说白了,穿越过来的叶羽完全没有再和墨萱扯上关系的打算,如果墨萱哪天突然找上门来,说要退婚……倘若态度好点儿,叶羽说不定就接受了。 要是态度差点儿,叶羽说不定还要亮出真理,跟她掰扯一下当年墨家对叶家见死不救,间接导致他家破人亡的事儿。 之前攻打宜州那会儿叶羽都没想过去机关城那儿看看墨萱,不是不愿而是忘了…… 他早都忘了墨家这一茬儿,早都忘了“他”在宜州还有这么一个婚约对象。 直到重新看到了这封书信,才重新想起来。 还念在旧情出手相助呢,你是打算让我跟你翻翻旧账呗? 不过这“愿出力为先生修建机关”,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先看看这机关城容不容易掌控…… “王上,要不要让大军绕一下……”夜未央试探着问道。 墨家之人说可以带路让他们前往机关城,还说叶羽如果真是与墨家有旧之人,应该也会记得机关城的入口。 “没必要。按着原来的路线走,先把整个宜州收归版图。”叶羽随手把这封信放在桌上。 “对了,让那两个墨家之人回去报信……就说本王不介意给机关城提供帮助,但年少之事已是忘得差不多了。” “是。” 听王上的意思,大抵是没有与那位墨家小姐再续前缘的想法…… 夜未央后来问过初晴,叶羽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 “不知道,我从未听叶郎说起过他过世的父母。” 于是夜未央就懂了。 当然,这部分内容叶羽是不知道的,他只是循序渐进地让战线推进,赶在四月十五日之前一统整个宜州。 经过罔凉山一役之后,宜州境内剩余的反抗力量已是几近于无。 基本是装甲车开到哪儿,哪儿就被划入叶羽的领土,无论是百姓还是官员都没有与之为敌的心思。 小股的流窜势力根本用不着叶羽出面,夜未央带着弓弩手就都解决了。 “未央,你不是一直想学‘火雷’如何制作吗?” 这一天,叶羽叫来了夜未央,顺带叫上了初晴和宋清蕊。 按着叶羽的想法,在彻底统一南方之后,就该让“火药”现世了。 当然,这火药只是“一硫二硝三木炭”的黑火药,其他的硝化甘油什么的,叶羽没打算让之流传出去。 要么民间自己研制出来,要么……待得叶羽老去,将技术传给他的继承者。 有黑火药,有燧发枪和火炮估计都够了,在这个时代别说一统北方,打到欧洲去都没什么问题。 如今南方四州只剩渝州一州之地,叶羽暂时没有要打到西域楼兰去的打算。 所以他把黑火药的配方告诉了初晴、宋清蕊和夜未央,算是信任的证明,也算是一次试探。 看夜未央在获得火药配方之后会不会就有了非分之想,觉得可以与叶羽一较高下…… 然而事实证明叶羽多虑了,火药的配方一直没有流落出去。 四月二十一日,在宜州城内,叶羽见到了被兵士护送过来的墨萱。 此前叶羽已经听过了夜未央的汇报,据说是因为前任墨家巨子因病而逝,所以她要守孝三年,这才没来得及去寻找叶羽…… 此说法出自机关城中其他人之口,叶羽听过之后只是警告夜未央“别再去做一些多余的事情”。 怎么?墨萱要守孝三年,全机关城的人都要跟她守孝三年?这三年他们不吃不喝不劳作,就守在前任巨子的墓碑前头哭? 在统一宜州之后,叶羽让夜未央派人去和机关城接触……结果他们直接把墨萱带了回来。 据说她在机关城众人面前说“既然真是那人,定然不会加害自己”,随后就义无反顾地带着几个人,出了机关城…… 一路上兵士们都不敢怠慢,生怕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和叶王殿下定下婚约的未婚妻子! 要是哪里惹得她不高兴了,哪怕只是眉头一皱…… 饭碗不保还是小事,说不定连人头都不保了! 虽然叶羽完全没有往事重提,应下这桩婚约的打算,在听说墨萱亲自前来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好麻烦啊”。 四年前的往事就让它留在四年前吧,如今我家中妻室都有好几个了…… 在跨入厅门看见叶羽的那瞬间,身着青色衣衫的美人,双眼几乎是瞬间就亮了起来。 眼眸之中像是有泪珠在闪。 而叶羽自然也是认出了这和记忆中相差不多的女子。 当下很有扭头不认的冲动。 第171章 这只是一场合作 “先生……你可还记得小萱吗?” 墨萱眼含泪花,几欲喜极而泣。 然而叶羽却只是抬手,止住了她的动作:“别过来,不要哭,也别讲什么煽情的话,有事说事就好了。” 不是叶羽无情,实在是这事情从理性上说,在四年前就该结束了。 什么留恋旧情?什么念念不忘?叶羽表示要断就断得干净一点好吗? 地位反过来,要是如今占领三州之地自立为王的是她墨萱,打到黄州发现叶羽还是一介穷秀才,哭着喊着要抱她大腿求她相助……虽说叶羽觉得自己应该不会去干这么没骨气的事…… 总之,要是机关城能给他带来好处,他不介意和机关城开展合作。 要是不能,那就把机关城的子民当作普通百姓,给他们发放粮食种子。 没有特权也没有特殊照顾,想活着就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怨天尤人就等着饿死。 不会一直有兔子撞在树桩上,天上不会一直掉下馅饼。 “嗯。抱歉,四年一别,墨萱看见故人,有些太激动了……” 墨萱也注意到了叶羽身后站着的初晴和宋清蕊,在身边恭谨的夜未央和一排排兵士,当下也知道这不是叙旧情的场合,不过还是忍不住说道:“听闻叶伯父和伯母……” “听闻令尊病逝,还请节哀。”叶羽不等墨萱说完就无情地打断了她。 这女人能不能有点儿眼力见?非要哪壶不开提哪壶? 原身到底是为什么在墨家见死不救后还能对她念念不忘的? “嗯,也是因为父亲病逝,小萱这才没有去寻先生。”墨萱有点尴尬有点纠结,“四年不见,先生……变化真大啊。” 无论是说话方式还是对她的感情,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如果不是那熟悉的相貌和名字,墨萱会误以为两人只是重名。 “是啊,四年了,四年足以改变很多事。”叶羽感慨地叹息一声,“四年足以让我们的长辈接连逝去,而我们仍好好地坐在这里。” 叶羽此时特有想替原身破口大骂的冲动,说你知道吗就是因为你见死不救才让得我的父母死于战乱,如今你机关城没粮食了跑来找我相救你哪儿来的脸,就算你还念旧情可你的那个小先生也早已死在四年前了好么?现在坐在你面前的只是一个顶替了他的身份,从性格到能力都完全不一样的另外一个人好么? 你家先生早在考上秀才那年就死了!要是我没有穿越过来如今你连重逢的机会都不会有了! 你还在这里抹眼泪抹个什么劲儿啊! 四年果然可以改变很多事,物不是人也非。 “对,至少我们都还活着,萱萱还能再见到先生。” 可惜墨萱不会读心术,对叶羽的心理活动浑然不知,还以为叶羽此刻面上复杂的心情只是因为久别重逢,以她印象之中“叶羽”那古板的性格定然是不知该如何面对她的…… 她不相信叶羽会对她如此无情,不相信叶羽会忘记儿时的两小无猜。 “咱们有事说事吧,”叶羽实在受不了这深情款款的视线了,感觉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机关城能给宜州,能给本王带来什么?又想用它来交换些什么?” “机关城的本事,想来先生比萱萱更加清楚的……先生既是用墨家机关术一统三州,又怎么会对机关城能够做到的事情有所怀疑呢?”墨萱天真地微笑道,“而且我们本就是一家人啊,应该互帮互助……” “墨萱!” 叶羽忍不了了,手掌一招,格洛克手枪已出现在掌心。 夜未央和宋清蕊,乃至初晴都被叶羽的这一声怒吼给吓了一跳,记忆中叶羽一直是温和的,就算开炮把城门轰成废墟那时都没有这么激动过。 也就是在云王府,在初晴和宋清蕊有生命危险之时吼过一句“换枪”。 周围的兵士不约而同举起手中的弩机指向墨萱,只要叶羽一声令下就会把这位娇弱的美人射成筛子。 “四年前,在机关城见死不救,不愿收留我叶家人时……墨家和叶家的因缘,就已经断了。” 叶羽盯着墨萱的眼睛,一字一顿。 “如今我叶羽,是流落街头也好,是权倾天下也罢,都只是靠着我,和我那几位妻子的本事……” “和墨家,和你墨萱,没有半点关系。” 无视墨萱怔在原地的表情,叶羽继续说道:“如今,我只想和机关城的首领,和墨家巨子谈合作的事,不想再谈当年的事情。” “几位……妻子?” 空洞的眼神重新聚焦,墨萱不可置信地看着叶羽:“先生难道忘了,我们是有婚约的……萱萱这些年一直相信着,相信先生会衣锦还乡,会回来寻我,会履行当年的誓言……” “一个机关,如果不去动手就无法将之造出来,更不能让它发挥它该有的作用。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难道不明白吗?”叶羽揉了揉鼻梁,“我跟你说过了,四年前在你墨家见死不救之时,我们的因缘就已经断了!” “可那时,墨家也是情非得已……” “那你就当你家先生,在四年前已经死了吧。” 老实说,叶羽并不想把事情做的这么绝,日后说不定还有要用得上机关城的地方。 但墨萱是个死脑筋的,不把事情掰开来揉碎了扔到地上再踩两脚,她仍然觉得叶羽是那个疼爱着她的小先生,有朝一日会娶她过门。 姑娘,你的小先生已经死了,已经生物意义上地死在了四年前。如今占据这个躯壳的不过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喜好、习惯、性格、经历和之前的那人都完全不一样。 两行清泪从墨萱的眼角流下。 “先生,竟是如此绝情……” “我还绝情了?”叶羽瞪大了眼睛。 这甩锅真是毫无逻辑,好比“你吼那么大声做什么”。 我要是绝情就该在见到你的第一眼把你一枪崩了好么?顺带再让机关城的所有人给原身的父母陪葬! 第172章 合作 作为一个理工直男叶羽玩不来女生千回百转的那一套,不然也不会前世今生都被李小玉叫成“榆木脑袋”。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赢了就是赢了,输了就是输了。 见死不救就是见死不救,如今的叶羽没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不错了,这还能反咬他一口绝情的? 如果不是墨萱眼中那浓郁得化不开的脉脉深情,如果不是顾忌“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这事儿传出去会变成当代陈世美,如果不是脑海里和墨萱相处时的记忆在他眼前一幕幕闪动…… 妈的,感性和理性是两个事来的。 叶羽的手指已经搭在了格洛克的扳机上,但终究是没能扣下去。 夜未央看出了叶羽眼中的挣扎,悄声朝他说道:“王上,和机关城商量合作这件事……不如就交给我,怎么样?” “不用。”叶羽冷声道。 都说“同一个被窝里睡不出两种人”,感情这种事儿最关键的就是一个情投意合。 商业的本质是互利互惠,叶羽给百姓发放粮食种子,给百姓提供保护,让百姓安心过日子,百姓也要在秋天把赋税交上来,这样才是发展长远的方法。 感情的本质也是如此,我对你好你也对我好,彼此是心灵上的依靠,和那个人在一起就会很开心。 单方面的依赖容易变成纠缠,总会有一方在看到另一方的消息时想的不是“他给我发消息了”的欣悦而是“这人到底有完没完啊”的不耐烦。 不管是纠缠的一方,还是被纠缠的一方,都会感觉像是在磨阳寿。 就看谁先放手。 叶羽不愿再被纠缠,这件事必须由他亲自跟墨萱说清楚。 “叶王,你……当真不愿念旧情?” 墨萱对叶羽的称呼变了,不再是年幼时的爱称,而是疏远的叶王。 她看到了叶羽眼中的挣扎,更是没想到他在挣扎之后仍然选择用古怪的暗器机关指着她的头顶。 尽管看不出手枪是如何制成的,但身为当代墨家巨子,她至少可以看出那个弧环是触发机关的装置,一旦按动,对准她的孔洞之中就会有暗器射出。 就会将她的额头,无情地贯穿。 “旧情已死,何须再念?” 叶羽自认他还不是看了一部电影就感同身受闹着要分手的那类人,最多只是看到感动的片段默默地去给一个五星好评。 喜欢一个球星一个演员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有多少苦衷有多么努力,而是因为他球技高超赢球了,因为他能让人身临其境演得好。 哭再多也没用,不如来点实际的。 比如把那颗球踢进——或是投进——对面的筐里去。 如果当初墨家帮携叶家许多,那叶羽不介意回报一下。 但墨家和叶家一直是平等相处的关系,只是在生意上有所往来,并且在患难之时这份情也已经尽了。 那问题就来了,叶羽有什么旧情复燃的必要呢? 就算是当年收留李小玉,也是因为…… 是因为…… 嗯,人果然还是要保留一点感性的部分的。 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人总是要继续前进的。 “明白了。”墨萱轻轻吐出一口气,朝着叶羽盈盈施礼,“墨家当代巨子‘墨萱’,见过叶王。” 尽管是在朝叶羽施礼,视线却是偏向一旁。 似是有些委屈,又像是在怨恨叶羽如此无情。 还在生我气呢。 叶羽收起格洛克,重新坐回主位上:“既是身为宜州子民,愿意回归大楚的怀抱,那就是本王治下的子民,相助也是应该。若有才能当可自荐,如今大楚正是用人之际。” 见墨萱眼里化不开的浓郁愁绪,叶羽接着说道:“不过婚约之事就不用再提了,当年那张约契,本王在流亡途中早已丢失……” 话音未落,只见墨萱从怀里,拿出了一张折叠得很仔细的纸页。 摊开、展平、放在桌上。 纸页有点泛黄,但上面的字迹经过岁月冲刷,仍然清晰可见。 叶羽的那份丢了,她一直留着的。 “不知叶王军中可是需要机关?墨萱这就回去让人打造。” 其实叶羽不需要机关,这个时代的机关原理他都清楚,想造随时都可以造出来。 铠甲、兵器乃至铁轨所需要的钢材都能从黄州那边的机器生产运过来,也不用特地让机关城的人打造…… “我还真有要拜托墨家打造的器械。” 算是过意不去的补偿吧。 叶羽拿出了一堆不明所以的零件设计图,是将空气流动的能量,和水流的能量转换为旋转机械能的装置。 楚华裳在书信上不止一次说过,想迁居到泸州或者宜州,毕竟黄湾县地处海边,位置偏远,即便有铁轨和轮船也很难进行有效管理。 要把军事堡垒搬迁过来很简单,也就是将之收回系统背包再重新释放的过程。 搬迁过来也有好处,至少电磁炮能覆盖的范围能变得更大。 但就是发电设备不太好搬……尽管军事堡垒自带太阳能板,但叶羽一直想着在泸州或者宜州多建设几个发电设施再搬。 宜州多河流,风力也充足。 还有五百多名在这个时代,在机关一道上有所造诣的工人。 是安置军事堡垒,最好的地点。 事实上叶羽早在开着装甲车收复宜州时就全部考察过一遍了,心中有了几个心仪的地点。 “每铸造出一个,全机关城的住民,每人都能得到两百文铜板,用粮食和布匹来结算也可以。” 叶羽隐瞒了最为关键的“发电机”技术,只把水轮机和辅机,还有外面壳子的制造方法交给了墨萱。 “这是……” 仅仅是水轮机和辅机,仅仅是半个发电设施的构造,就足以让得墨萱目不转睛。 一环扣一环,如此精巧省力的机关…… 像石磨一样,用流水和风作为动力…… 是为了……磨出什么? 墨萱敏锐地察觉到叶羽隐瞒了一部分,但她只是把这些设计图收进怀里:“定然不会辜负叶王的期望,定金也请如期支付。” “那么,墨萱就此告辞。” “你落东西了。”叶羽提醒,视线落在那张泛黄的纸页上。 “那是我家先生的东西。” “便是时移世易,横生波折,物是人非……墨萱对先生的感情,也从未变过。” “先生若是嫌它碍眼……撕了就是了。” 说完,墨萱头也不回,迈步离开。 叶羽看着她的背影,莫名感觉自己有点里外不是人…… “婚约书啊,我看看……”宋清蕊刚想去拿放在桌上那张纸。 “爪子拿开。”叶羽没好气地道。 叶羽拿起那张泛黄的纸页,内容和记忆之中一般无二。 情债难还啊…… 一声轻叹,最终还是将之折叠整齐,放进口袋里。 第173章 卖官鬻爵 贪欲过盛,必然招致灭亡。 从一月到四月,在叶羽高歌猛进之时,北方的大梁王朝也在……更加急功近利地、不择手段地敛财。 卖田产、卖人口、卖城池……卖官位! 出卖官职和爵位算什么?只要能聚敛财富,只要能养得起这十万死忠于他的军队,就连这皇宫他都能卖掉! 只要你有钱,有粮食,就没有不能买到的东西! “皇上,您说过只要我们乖乖打开城门,您就会放我们一条生路的……” “朕何时这么说过,若是把你放了天下人又该如何看朕?来人呐!把他拖下去斩了!” 这几个月以来,朱梁四处出兵,把不听话的官员全部抄家,把不上交粮食的城池全部屠尽,把所搜刮到的粮食全都运回京城! 别说什么百姓和发展了,只要他和他手下的军队都能吃饱饭,他就是安全的! 能救他的是军队,是人马!不是那虚无缥缈的品行和恩德! 什么半两银子的赋税?叶羽是傻子吗? 百姓那就是猪羊!是要剃毛圈养,宰了吃肉的! 如今南方来了新的狼,这群猪羊要是还养着不杀,早晚被南方来的狼群先一步下口! 在疯狂敛财以保全自身的同时,朱梁还派出探子,密切监视叶羽和周明两方的战争。 在他眼中,这两个都是乱臣贼子!无论哪一方死了都是活该! 待他们两败俱伤的时候,朕就趁机出兵,收复整个南方! 到时南方富饶的一切都是朕的!钱是朕的,粮食和布匹也是朕的! 就连那些古怪的机器,那些能源源不绝生产煤炭和布匹的机器……也都是朕的! “报——根据前方探子回复,叶羽和周明各屯大军在两州边境……” “再探!再报!” 再等,等他们正式交火,等他们其中一方露出败象再出兵…… 朱梁还是有几分战略眼光的,知道现在屯兵在大江北岸,他们肯定会起疑。 所以他只是安排探子去探察,不断汇报,同时更加卖力地聚敛财富。 只要能给他足够的粮食!足够的钱!就是这天下的丞相都可坐得! 就是想要朕的龙椅……也能让你坐上几天! 后宫的美貌妃子被朱梁卖出去了大半,金银财宝也都被换成了粮食。 他说他有两位猛将,有三十万大军,叶羽有什么?他那辆机关车子又不能过江! “他的那辆机关车和奇怪的武器必然不能上船,也不能渡江!” “如果他那辆机关车子能过江就该和我当年一样,直接打上京城!何必缩在南方,一个郡一个郡地进行占领!” 朱梁放出消息,吹嘘着,还真有被他唬住的。 两边下注么,不论哪一边胜了,这些世家大族都能保存火种,都不会吃亏。 毕竟虽然他们更看好叶羽,但朱梁手下的三十万精兵和两名猛将也都不是吃素的…… 靠着卖官鬻爵,朱梁获得了喘息之机。 他垂涎着南方,盼望着叶羽能和周明两败俱伤,听着探子从前线带回来的消息。 听说叶羽和周明对上了,听说周明兵败如山倒,听说周明死在了乱军之中,听说叶羽仅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统一了整个宜州,屯兵在了宜州和渝州的边境…… 事情变化之快,让得朱梁措手不及。 发兵?发什么兵? 去年冬天那威力巨大的一炮,到现在朱梁想起来都还会做噩梦。 为什么?凭什么? 见了鬼了,这才几天? 周明竟是一触即溃,从交战到败北、从败北到被乱军射杀的时间连一个月都不到! 一个月啊!就是大军徒步,从京城走到大江北岸都不够! 叶羽哪来那么多的战车运兵? 叶羽哪来的那么多粮食军饷? 周明的家人都还在京城,他应该不至于诈降…… 周明,真的死了? 二十万大军,都不是叶羽的对手? “赵子漠啊赵子漠……不怪你,真不怪你……” 朱梁无力地瘫倒在龙椅上,面前摆着好几封书信。 北方的两位兄弟说戍边已经没有粮食了,渝州新的吴王主动向大梁称臣,请求出兵击溃叶羽…… 朕又哪里来的粮食?又哪里来的兵?朕手下的军队都不够吃! 让他去抢叶羽算了! 朱梁脑中灵光一闪。 对啊! 对啊……对啊! 就该去抢叶羽的粮! 北方有兵,南方有粮! 那只要把北方的兵调到南方去,让他们和叶羽去分个高下……再不济也能抢些粮食和布匹回来! 趁着叶羽现在,大军都还在宜州的时刻! 一个不行就两个,就不信你能同时应付两边袭来的大军! 三月初六,朱梁连发两封诏书。 一封给驻扎在东北方向的郑天,让他从现在开始,去征用、去建造战船,从水路直奔黄州! 一封给镇守在西北方向的白浩,让他带兵南下,震慑叶羽,一旦他敢进攻渝州……或者敢离开宜州就出兵渡江,抢下宜州! 十天后郑天回复,表示他所率领的十万军队都是北方人,不善水战,何况叶羽那边是什么情况他都不了解,怎么能轻易出兵。 白浩表示如今虽不是秋季,但突厥不时袭扰中原大地,他若是率大军离去,谁来抵御突厥? 朱梁气得想拍桌子。 什么不善水战!你只要成功靠岸了不就懂得怎么打了吗? 什么防备突厥!大梁都快要不存在了,你还有什么突厥要防备! 将士们会晕船?百姓们会被杀?这些关他朱梁什么事! 其实北边两个将领哪里会对叶羽一无所知?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败赵子漠占领黄州,之后的周明更是一触即溃…… 这两位好兄弟是什么水平他们都清楚,能一触即溃…… 这个叶羽从哪里冒出来的?是金刚不坏还是万人敌? 用后世的话来说……这个人开挂了? 如果第一次的赵子漠还能用一时偷袭,防不胜防来解释…… 那这轻易击溃周明的二十万大军,还能一路长驱直入…… 就代表叶羽无论在哪个领域都没有短板,就算是突袭和伏兵对他而言都没有作用! 这怎么打? 要不,朱梁你先表演一下,给我们俩打个样儿? 第174章 包围 朱梁知道,如今替他镇守北方的这两个兄弟都不是傻子。 于是朱梁这一回重新发了诏书,把叶羽的军队如今都在宜州,周明和赵子漠一死一俘的消息告诉了他们。 话语说得很是直白,就是告诉他们,南方已经没有任何可以抵御叶羽的力量了! 并且告诉他们,现在皇城里已经没有粮食了……不止京城,整个北方都没有了! 别说粮食了,就连牲畜和野兽,就连野菜和野果都没有了! 要么吃人喝血,要么剑指南方! 要粮食,只能从南方那儿去抢! 其实哪里会没有粮食?朱梁从去年秋天到现在,带着军队从各地搜刮回来的粮食,足够养着十万大军三年有余了! 但是他肯定是不会把这些粮食,给这两位好兄弟的…… 最多能交出扣留在京城的,这两位好兄弟的家人。 “只要能解决了南方的反贼叶羽,不仅能解决迫在眉睫的粮食问题,还能把你们的家人都送回你们的身边!” 朱梁自认这已经是他能开出来的,最为优厚的条件了! 这一次的回信很慢,足足花了二十余天。 主要是郑天和白浩在互相商量,是合力干朱梁还是合力干叶羽。 老实说,在听闻赵子漠兵败,朱梁对他所做的那些事之后,他们对朱梁就不剩下多少信任了…… 越来越离谱的新律法,越来越不把百姓当人看,连当初和他一起打江山的兄弟也能毫不留情地打入死牢。 如今朱梁卖官卖得飞起,这半壁江山早晚在他的手里玩完。 不如他们兄弟二人一路南下,先把朱梁收拾了,再和那传闻中战无不胜的叶羽碰上一碰? 八百里加急的骏马从东边跑到西边,两方在短短二十几天交换了七八封书信。 最终商量出的结果是——现在还不是起内讧的时机。 他们可不知道皇宫里藏着那么多的粮食,以为朱梁是真没有粮食了。 就算两方合力,把朱梁和他的十万精兵扳倒,之后还是会面对已经统一了整个南方,兵精粮足的叶羽。 倒不如趁着叶羽还没统一南方的时候,按照朱梁所说的,兵分两路……钳制叶羽! 分别从黄州和宜州发兵,让得叶羽无暇顾及首尾! 叶羽的军队就只有七万,那古怪的武器据说只有他一个人可以掌控…… 就看你要保全哪边! 只要能打断这人的阵脚,就代表有机可乘,就代表可以取胜! 将多兵众,不可以敌,使其自累,以杀其势。 叶羽再怎么也就一个人,连一个心腹大将都没有,只要用包夹之势,必然能让他露出破绽! 选择黄州,白浩就会趁机占领宜州,将叶羽源源不断运过来的粮食全部抢走! 选择宜州……那叶羽的大本营,郑天就毫不犹豫地收下了! 两头同时出兵,以火烧连营之法,看叶羽会如何应对! 至于朱梁…… 倘若在击败叶羽之后,朱梁不愿意履行诺言,放回他们的家人。 那才正是他们二人合力,把朱梁和他的大梁王朝扳倒之刻! 四月初十,郑天派出三万大军,伪装成渔船,分成几部分,乘水路前往黄州。 至于他自己,则是率领另外七万大军,从陆路前进,堂而皇之地朝与黄州只有一江之隔的漳州进发! 与此同时,白浩率领十万大军前往与宜州只有一江之隔的竹州,对叶羽发出警告。 倘若叶羽敢对渝州发兵,大江北岸的白浩军队就会乘船渡江,与渝州一同,对叶羽形成合围! 倘若叶羽放弃宜州,率兵回到黄州…… 那宜州和泸州,白浩可就笑纳了! “嚯……提前发起大总攻了……” 五月初十,收到来自大江北岸的书信,叶羽有点感慨。 这边连发电机都没建好,火药都没来得及现世,那边就已经屯兵在大江北岸,打算同时进攻黄州和泸州了。 好吧,这毕竟不是副本,没有等你准备好了再一个个挑战上门的道理。 他可不知道郑天放出了整整三万人,伪装成难民、渔夫、商人……潜伏在黄州境内,随时准备里应外合拿下黄州。 他只知道,除了梁皇的亲兵之外,大梁王朝其他所有能用的军队都在大江北岸集结了。 整个南方被北方包围了,赌的就是所有热武器的指挥权全都只在叶羽一个人的手里。 并且他们赌赢了,叶羽的确是这么做的。 “夜未央,你说现在……我们该战,还是该降?” “此是危机,也是机会。”夜未央心潮澎湃道,“此战若是胜了,我们就不用再担心北方,只管在秋季粮草丰裕时派遣大军,长驱直入,占领整个北方!” “若是输了……王上也可退守南方,我们还有百越之地的数万勇士!” “我也是这么想的。”叶羽自信一笑,“夜未央,我留你镇守宜州,并且……我允许你,使用所有的弹药!” 叶羽打算把此次出征所有的弹药都留给夜未央,至于他自己则是带着初晴和宋清蕊回到黄州,用他的装甲车……和榴弹炮,将郑天的军队,拒之于江面之上! 在叶羽出征之前,把两门榴弹炮置于江边,权当震慑之用。 没想到这时候能派上用场。 “七万军士可都留给你了,谨慎使用。” “黄州守军只有一万多人,太危险了。”夜未央反对道,“不如王上多带三万军士回黄州,未央只需四万兵士……” “便是二十万大军在我面前都是弹指可灭,区区十万之众,又算得了什么?” 叶羽对夜未央投去一个令人安心的笑:“未央,这七万将士和一车的火雷可都交给你了……不要让宜州被夺了。” “有王上留下的火雷,未央必然能把那白浩的军队,拒之于江面之上。” 这是给夜未央的一次考验,若是夜未央成功通过了,那叶羽就会把她接进军事堡垒里。 五月初十的晚上,叶羽的两辆装甲车趁着夜色相继离开军营,往东驶去。 五月十二,这个消息传回了大江北岸的军营里。 “选择回援黄州……和郑天正面交锋么?” 正好,我也不想与那威力恐怖的武器正面交锋。 “叶羽,就让本王来教你吧……” “离开了你那威力强大的兵器,你这七万人马,什么都不是!” 白浩给远在漳州的郑天发去一封书信,之后吩咐下去,不用再省着余粮,让十万大军这两天吃几顿好的。 之后,在五月十三的晚上。 十万大军趁夜渡江,直扑宜州! 第175章 连环攻势 四月十三日,十万大军乘船渡江。 “放。” 那是设置在江边的简易投石机,在叶羽走后夜未央写下了一封书信就派人找到了墨萱,让她带着一部分机关城的人来到这里。 信上除了论述叶王和北方那些不顾百姓死活的军队的区别,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外还有一句话。 “我们都是深爱着王上之人,有理由为他守住这一州。” 墨家之人原本就离开了机关城,在为叶羽建造风力和水力发电机。 他们把零件修改拼凑,集合数百能工巧匠之力,在一天之内,在江边完成了二十台简易投石机的改造安装。 “没想到他们会来得这么快啊……” 信得过的将领们一个个站在投石机旁,拉开破片手雷的引信,扔在投石机的斗中。 火雷抛射,在战船上炸开,轻易把船身炸开了一个大洞…… 不,不是大洞。 木制的战船,竟是在这一记轰炸之下,直接解体! “调整距离和威力。”夜未央对着墨萱微微一笑,“交给你的人了?” “放心吧。”墨萱轻轻点头。 不用墨萱吩咐下去,投石机附近的墨家之人已经在测量风向和距离,调整投石机发射的角度和威力了。 “报!投石机已全都调整完毕!” “很好。”夜未央豪迈一挥手,在胸前挂着的银片叮当作响,“再放!” 仅仅是两轮齐射,白浩一方就有两艘战船破碎,两万将士落入水中,死活未知! 其他八艘战船有五艘也是吃水严重,恐怕无法再承受下一轮破片手雷的齐射了。 “战船目标太大了……退回去,另想办法。” 白浩无可奈何地让所有战船调转方向,回到大江北岸。 见鬼,情报上不是说只有叶羽一人懂得怎么使用这些威力强大的武器吗? “去收集渔船……过几天,分几路,乘小船渡江。” 然而手持弓弩的兵士早已在岸边等候,乘小船渡江的军队在第一时间被卸去了武器装备……或是直接被射杀。 就连“白衣渡江”这样的招式都不管用。 对方也有军师,并且很谨慎。 可以得知的是那叶羽的确离开了军营,但临走时不知给他们留下了多少这样的武器。 突袭不管用……那就先袭扰好了。 要么郑天顺利攻下黄州,要么…… 这些天先派几个人驾驶的空船只,尽可能地消耗他们的武器…… 再在叶羽返回宜州之前,联合渝州的军队,从两面发起总攻! 这七万的军队,他迟早要吞掉! …… 白浩的书信,和前线的战报几乎同时呈到了郑天的手里。 “既是有那威力强大的武器,无法渡江……那只要把武器,抢到我们的手里不就好了?” 郑天原本想与白浩,和渝州约定三面出兵,同时再让埋藏在黄州的军队集结,杀叶羽一个措手不及…… 然后榴弹落进了军营里。 跨越江面,直接打到对岸的武器! 不可能!这里距离对面江岸至少有一里地,看都看不清对面! 什么样的武器可以跨越超过一里地的范围,准确地落入军营之中? 听说叶羽手中还有能跨越三百里进行打击的恐怖兵器…… 若是能把这样的兵器拿到手…… 郑天的心中,除了恐惧以外,更多的是贪婪! 尤其是,当他探到,那横跨超过一里距离,威力令人震怖的武器,就放在江对岸之时…… 尤其是,在黄州的内应找到赵子漠,赵子漠表示会帮助他们夺取叶羽的武器的时候…… 那还等什么呢? “没有退去的打算啊……” 叶羽收起望远镜,这些天他一直在观察敌军的动向。 那帮人挨了自个儿两发榴弹之后居然只是把军营分散,就算叶羽再次发射也收效甚微。 像是吃准了叶羽手中弹药不多,打算和叶羽耗着。 耗着就耗着呗,看谁能耗得过谁。 郑天收到了白浩那边的战报,叶羽这边自然也接到了夜未央的书信。 尽管对于夜未央自然而然地借用了墨萱和墨家之人的力量有些不爽…… 算了,能守住就是好事。 有这道天险在,北方的军队再多也不可能把叶羽他们怎么样。 粮草不足自动退兵,让叶羽顺利统一南方是挺好,如果他们执迷不悟要强行渡江……那就等着被榴弹炮轰成碎片吧。 说白了,倚靠这道天险,北方的军队再多也不过是多消耗些弹药的事情。 经过一个冬天的准备,叶羽做出来的炸药足够让他挥霍很久。 可惜,无论是郑天、白浩还是渝州那边,都不可能和叶羽这么耗下去。 主要原因是缺粮,手下的将士们急需南方的粮仓作为补给。 还有一个原因……是万事俱备了。 一支军队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大江南岸附近的山岭里集中,领头的赫然是几天前从黄湾城外消失无踪的赵子漠!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他推测出这些机关鸟应该只有叶羽能够控制,而叶羽现在不在黄湾县。 于是他冒险逃了出来,乘上早就为他准备好的快马,一路翻山越岭来到这里! 按照计划,在今夜入夜时分,赵子漠首先发动,火烧军营。 之后趁叶羽无法顾及之时,郑天乘船渡江,活捉叶羽,占领黄州! 白浩和渝州在今晚和接下来的几天同时出兵佯攻,如果对方军心大乱就趁机打下来,如果没有机会……至少也要拖住他们。 不能让在宜州的七万兵卒,和那个军师有机会回援黄州! 待得郑天和赵子漠彻底占领黄州,再三面出兵,剿灭宜州的七万军队,彻底占领南方! 分粮食、分领土、北上找朱梁算账都可以等降服叶羽以后再说! 这一天,江面上喊杀声震天。 “还没吃够教训么?” 叶羽带着宋清蕊和初晴来到榴弹炮之前,熟练地装填弹药…… 在远方山顶,看见江岸边有火焰绽放的赵子漠冷冷一笑。 就猜到你会轻敌。 你要是躲在那机关车子里……我不过是多费些工夫。 无数艘小船隐藏在战船之后,往大江南岸方向前进! 同时不远处的山上,有喊杀声震天! “以为我会没有准备么?” 以为他就只有“炮”这一种武器? 叶羽从系统背包拿出了重机枪,宋清蕊和初晴护卫在他身边! 第176章 殊死一搏 被十万大军包围是什么概念? 如蚁群一般密密麻麻,布满了身前的江面和身后的山! 浩浩荡荡无边无际,四面八方都是喊杀声! 分不清敌我了,在这种情况下武功高强又有什么意义? 你的力气会耗尽,你的刀会卷刃,而接收到命令的兵士会源源不绝,直到把你砍成碎片! “要死在这里了,初晴,清蕊,你们怕不怕?”叶羽问。 “为什么要怕?”初晴淡然一笑,“能与叶郎共葬在江中,是初晴此生所愿。” “我……我也不怕的……我也不怕的。”宋清蕊倒是没有发表什么豪言壮语,她此刻平静得可怕。 真奇怪,真要发生这种事,她不应该脚底抹油,跑得比谁都快么? 为什么要留在这里送死? 为什么能表现这么平静? 为什么……不会有害怕? 和初晴一样,宋清蕊摘下了挂在腰间的两把冲锋枪,一左一右护卫在叶羽的身侧。 从古至今,人数的多少往往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但还有一句话……水火无情。 “传令下去,一万兵士护住两翼和后侧,不准让敌方突破一人!” 叶羽这边的兵士只有一万人,当然不可能面面俱到。 他也不需要面面俱到,只要让对方从最容易突破的地方冲过来就可以了。 中门大开,像是在迎接从山顶上冲下来的军队。 赵子漠策着骏马冲在最前方,坐在重机枪上的叶羽离他越来越近。 “所有兵士听命,杀进去!活捉叶羽!” 赵子漠认不出叶羽所持着的是什么样的机关,应该是什么威力强大的机械。 但是无所谓,他借着兵士的掩护,策着骏马狂奔,无论从里面射出的是什么样的暗器他都能躲闪得开! 近了,近了! 一万兵士散布在两翼,弩机一致对外。 中门没有任何准备,就像是在欢迎他们进入。 是空城计吗?还是对他座下的那个武器有着十足的信心和把握? 无所谓,赵子漠同样对他手中的长刀和他的武艺有着十足的把握! 他看到了护卫在叶羽身边的初晴和宋清蕊,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大刀。 只要能让他冲过去,无论有什么在前方,他都能进行突破! 于是叶羽放下了手中的平板,举起了重机枪进行瞄准。 是一片弹雨…… 是一息三千六百转的枪林弹雨! 利用一套传动机构使数支枪管围绕一个公共轴转动,并在每根枪管中设置独立的击发装置,就可以完成连续射击。 一箱箱弹药凭空出现在叶羽的身边,叶羽的系统背包里存放着军事堡垒之中过半的定装弹。 他早就想过有这一天…… 叶羽早就想过会有被数万军队包围的一天。 所以他打开了箱子,把弹链连接在重机枪上。 “赵子漠!好久不见啊!” 叶羽的声音从无人机的扩音器里传出,随即是无穷无尽的雷鸣! 叶羽没有关掉扩音器,任由重机枪的声音在夜空之中肆虐! 像是神明降下了天罚,连十万将士的喊杀声都能完全盖过。 神明也的确降下了天罚,在江面上燃烧起的火焰是如此耀眼。 叶羽可不只有两门榴弹炮作为武器。 无人机在夜空中盘旋,那些隐藏在战船之后的小渔船根本无处遁形! 夜空中有点点光芒洒落,像是萤火虫又像是蝴蝶的磷粉,看上去绚丽而又梦幻。 可是蝴蝶的磷粉是有毒的。 这些光点……是会燃烧的。 搭载着白磷燃烧弹的无人机在同一时刻铺满了整个江面,无论是战船还是渔船都在燃烧! 郑天在其中一艘渔船上高喊着散开散开,然而重机枪在江面上的吼叫完全盖过了他的音浪。 十只机器狼协同小队被布置在了江岸边,负责捕捉靠岸登陆的一切人形生物。 子弹穿透人体的响声络绎不绝,三万军队在叶羽面前就是活靶子! 一万兵士围成了半圆形,空无一人的方向此刻被子弹和燃烧弹填满。 榴弹炮现在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了,能够起到作用的只有密集的弹雨! 高空落下了燃烧弹,重机枪的声响如同雷鸣般响彻夜空。 每一颗子弹在贯穿三四个穿着铠甲的士兵之后还有余力,在前方的士兵如麦子一般排排倒伏而下。 血染红了地面,染红了江面,不止重机枪,江岸边的机器狼小队也在开火。 双方都想要殊死一搏,一方在拼火力,一方在拼人命。 叶羽他到底有多少储备?他到底能坚持多久? “你们,跟我来!” 人到底不是机器,在知道不能力敌的时候是懂跑的。 仅仅几分钟就已死伤数千人,这群士兵跑得比来的还快。 然而护卫着叶羽的左翼却是突然传出喊杀声。 那是赵子漠的八百亲兵,骏马被射落,军队被打散,他仍然挥舞着长刀,仅带着八百人就突破了数千兵士所组成的防线! 他从战阵那边冲杀而来,披头散发状若恶鬼。 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了……这是他唯一能击败叶羽的机会了! “叶羽!今日本王必然要……” 比叶羽反应更快的是宋清蕊,她举起了手里持着的冲锋枪! “你给我——死啊!” 宋清蕊在大吼,赵子漠也在大吼。 赵子漠飞身而起,又被子弹的冲击力打得倒飞出去。 他的身上多了十几个弹孔,冲锋枪的动能轻易地撕裂了他身上的铠甲。 弹道从他身上掠过,没入他身后那八百亲兵的血肉之中。 远方的人群变得稀疏,叶羽暂时停下了重机枪的扫射。 他站起来,看向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赵子漠:“我给过你活下去的机会了。” “嘿、嘿嘿……你以为你赢了吗?” 赵子漠咳着鲜血,身躯在地面上抽搐,完全靠着一口气才没彻底咽气。 “叶羽啊……叶羽……你不会以为,这就是我们……所有的……兵力了吧!” 像是回光返照,赵子漠挣扎着,露出满是鲜血的一口白牙。 “还有两万人,已经悄悄从东面上岸,直取你的叶王府啦!” 大笑着,笑着笑着就断了气。 叶羽的表情,骤然变得凝重起来。 第177章 奇谋诡策vs预知未来 六月初五,坤上坎下,地水师。 贞,丈人吉,无咎。 占问总指挥的军情,没有灾祸。 师卦象征用兵,坚守正的用兵之道,由德高望重富有经验的人统率军队,就吉祥,没有灾害。 李小玉占卜的内容是叶羽本次出征的卦象,看上去是个吉利的卦象。 但是,不完全是吉利。 师左次,无咎。 军队在左边扎营,没有危险。 这句话的意思是,军队在左边扎营,没有危险,因为军队驻扎或左或右,唯视地理环境、敌我形势而定,并没有违背行军常道。 然而…… 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打猎时获得猎物,作战中捕获俘虏,没有灾祸。长子指挥军队,次子战败阵亡,这是凶险的贞兆。 长子统帅军队出征,又让次子去分权,这是很危险的…… 什么情况?谁能夺了——或是分了叶羽的兵权? 那个白痴,应该不会傻到只有一万兵,还把他们分出去吧…… 五十五根蓍草在李小玉的眼中隐没,刚好门外传来敲门声:“小玉?醒了吗?出来吃蛋糕啦。” 是冯书雁的声音,今天是雅儿的生日。 “嗯,好。” 担心也没用,这个时代没有实时通讯技术,李小玉无法把这个消息传达给叶羽。 再说了,叶羽身边有初晴和宋清蕊,谁知道他的背包里还藏着多少保命的武器。 许愿,吹蜡烛,吃蛋糕,几个女生在叶羽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也打打闹闹得很开心。 “好了,我要到城里去了。”打闹了一阵,楚华裳说,“相公和梁朝的军队还不知道要对峙多久,黄州的事务总不能一直荒废下去……” “是啊……尽管生辰这天很想休息一下……”雅儿也是感叹,“老爷从开春就在行军作战,花钱如流水,不再赚点回来补贴家用,怕是撑不到今秋收上赋税……” “我也出门去看看好了……”冯书雁背起义诊的包袱。 李小玉看着这一切,脑中像是有杂乱无章的线条在逐渐变得清晰。 分权……万一指的不是叶羽那边……而是我们这边呢? 东面沿海的黄湾县,会不会成为战场之一? “那个,几位姐姐可以等一下吗?” 五十五根蓍草从李小玉眼中浮现,李小玉毫不犹豫地用出了第二次演算。 “我是想说,今天是雅儿姐姐的生日,我们要不要玩些游戏……” 那个木头脑袋,就没有想过敌人从东面进攻的可能性吗! 卦象逐渐清晰,展示在李小玉的眼前。 李小玉的问题很简单,今日黄湾城的局势。 乾上坎下,天水讼!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虽有利可图,但要警惕戒惧。其事中间吉利,后来凶险。占筮得此爻,有利于会见贵族王公,不利于涉水渡河。 中间吉利,后来凶险…… 举个例子,原本大顺风,被对面一波翻盘浪输了。 那中间取得再多优势,又有什么作用? 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讼事失败,归到采邑,靠着三百户人家的保护,没有大的灾祸。 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依赖祖上余荫的德行过日子,卜问得险兆,但最后是吉利的。但是,如果服务于君王之事,谋取利禄,却不会成功。 换句话说…… 今天无论如何,不能让她们任何一个人出门! 五十五根蓍草在李小玉眼里隐没,楚华裳蹲下身子对她说:“别闹了,小玉。我们都要忙正事的……” “小柔姐姐陪你玩好不好?”许柔温柔地说。 “不好!”李小玉忽然像是耍起了性子,冲过去把蛋糕打翻,奶油溅了所有人一身! 又飞奔回房,反锁房门! “连个防火墙都不开……那个木头脑袋。” 李小玉的手指在键盘上舞动,她直接侵入了这间军事堡垒的后台程序! “今天不会有任何人出事,我说的!” 指纹识别失效,人脸识别失效,整间堡垒被强制封锁,没有人能再打开这间堡垒通往外界的门! “怎么回事?” “出不去了……” “奇怪,坏了吗?” 楚华裳她们把军事堡垒里的所有开关都试了一遍,无法打开军事堡垒的大门。 得到的只有报错的提示音,红色的警戒灯不停在闪。 “还是等相公回来再说好了……” 楚华裳阻止了雅儿的继续尝试,拉着雅儿和冯书雁回到了二楼大厅。 “老爷也没有教过我们这东西要怎么修啊……” 她们还在想究竟是哪一步出错了……以及回来会不会挨叶羽的骂。 与城中豪绅富商的会谈只能接连取消了,好在堡垒的通信功能还是能正常使用的。 她们派叶王府的亲兵们前往城中传送消息,无奈地坐在二楼的大厅之中等候。 入夜时分,一艘艘渔船出现在了黄州东部的海面。 他们在漳州境内绕了一大圈,从东面出发,避开了叶羽的无人机侦查。 由郑天最信得过的心腹带领,在叶羽被北面的五万大军牵制之时同步登岸,企图抢占黄湾城! 岸上巡守的军士发现了这浩浩荡荡的船只,还以为是难民和商队,又是做手势又是摇旗呐喊,让他们分成几拨排队上岸。 对面浑然不觉,连军士投射大弩箭作为警告都不听。 这下再蠢的军士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派出传令兵去通知叶王府里的楚华裳和雅儿,让人封锁黄湾城的城门,随后朝那些渔船发射弩箭! 几百人怎么可能阻挡训练有素的两万精兵?弩箭又怎么阻挡得了近身的刀枪? 人数往往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十万人能布置的战术就是比两万人要多。 既然知道了这支军队强悍的只有叶羽一个点,只有这一个将可以用。 为什么不能分兵出击,趁机抢占地盘呢? 至少,也能让叶羽疲于奔命! 江面上的隐藏在渔船里的五万军队是佯攻,提前来到黄州集结在山上的三万多军队也是佯攻。 “兄弟们!跟着老子杀进城里,抢粮去!” 真正的攻势,隐藏在这趁着夜色而来,无声无息的船队之中! 第178章 是谁在操纵这幢堡垒? “报告公主殿下,报告各位王妃殿下,海面上出现了很多艘渔船,粗略估算……不下两百之数!” 传令兵在军事堡垒之外对着传声器大喊,但身在堡垒里面的几个女生毫无办法。 叶羽没有教过她们怎么操纵军事堡垒的武器,唯一教她们的就是指纹解锁大门和驾驶装甲车。 如今指纹解锁坏掉了,装甲车也开不出去…… 她们都待在大厅里,隐去了墙壁。 从海那边的方向传来了喊杀声,火光照亮了海面,大梁的两万精兵已经顺利登陆。 “如果……我是说如果,”冯书雁试探着建议道,“我们用炮弹,把大门给炸开……” “不可能这么做。”楚华裳斩钉截铁道,“敌人没有这样破坏力的武器,他们无法破坏城堡。只要我们待在城堡里就是安全的。” “可是长工们和绣娘们……叶王府的亲兵都还留在外面不是吗?”雅儿的语气有点急切,“至少先让他们进来,之后再用东西堵住缺口……” 楚华裳还是摇头。 除了叶羽、初晴、宋清蕊和还在宜州的夜未央之外,懂得驾驶装甲车的只有楚华裳一人。 只要她不点头,其他人就什么方法都没有。 “你难道要眼看着她们去送死吗?”雅儿看上去是真的急了。 “两万军队,不是一辆装甲车就可以剿灭的。”楚华裳的声音依旧平静。 “至少长工们和绣娘们是无辜的!他们对我们忠心耿耿!” “那黄湾县的其他人呢?豪绅和权贵呢?许员外的家丁呢?书雁的病人们呢?” 雅儿一时语塞:“那就都放进来……” “你疯了吗?”楚华裳冷冷道。 人数一多,说不定会有奸细。 如今在军事堡垒的几个女生,都是能信得过的,不会从里面打开军事堡垒大门的人。 就算她们想要打开大门,此刻也是有心无力。 “难道就要白白看着她们送死吗……” 雅儿呢喃着,忽而又下定决心:“不行,至少也要通知他们,进入城中避难!” 对,就算无法让他们进入军事堡垒,至少也能让他们进入黄湾城! 传音器中传出了雅儿的声音,让叶王府中的所有人都前往黄湾城。 并且通知城中的守军,关闭城门! “那几位王妃怎么办……” “我们不会有事的!你们快走啊!” 叶王府的长工和绣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犹犹豫豫地开始收拾东西。 直到整整一个时辰后,山那边传来喊杀声,府里的大多数人才终于知道跑…… 在此之前,他们一直以为叶王府比黄湾城还要安全,只要有叶王和几位王妃的庇护他们就不会有事。 这一回来的不是数百山匪,而是两万精兵! 这一回再没有天降神火,再没有仙人显灵! 两万精兵吼声震天,他们手中的长枪和大刀饥渴难耐! 也许是有的…… “阿门。” 李小玉闭上了眼睛,按下了确认键。 搭载着白磷燃烧弹的无人机群从堡垒之中出动,在两万军士的头顶下起了一场火雨! 烈火在山中蔓延,兵士们望而却步。 “绕路!多路包抄!” 他们可不是山匪,是训练有素的将士! 以为区区火焰就能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了吗! 于是军事堡垒中,有黑洞洞的枪口伸出。 机关枪扫射,彻底封锁了前方的道路! “笔记本的性能太差了……能不能再快点啊!” 李小玉很想用一楼的电脑进行操纵,但是其他女生都聚集在大厅,李小玉要下楼就不可避免地要和她们撞上。 无人机群和机枪扫射就占用了这台笔记本电脑所有的运算,更别说李小玉是黑进系统里的。 “希望你们能知趣点吧!” 李小玉用最后的运存,控制了军事堡垒里的导弹发射井。 那颗导弹带着耀眼的尾焰,准确地落在海面之上。 爆发出澎湃的亮光,怒涛将无数渔船掀翻! 是谁在操纵这幢堡垒? 是谁在操纵这幢堡垒! 众女生大喜过望,接着就发现……攻势停下了。 无人机群飞回堡垒之中,机枪停止了扫射。 李小玉房间里的笔记本电脑,彻底死机了。 “动啊,给我动啊……” 李小玉拼命按着f5和f8,连电源键都没有反应。 笔记本电脑有自带的电池,要等断电至少要半个小时以上。 屏幕卡在了无人机的摄像头带回来的画面,还有着几个小分屏。 整个黄州的地图,导弹井的坐标设定,重机枪的操控界面…… 这不是一个笔记本电脑能够承载的运算,李小玉手忙脚乱地去拆电池。 那个笨蛋怎么样了?会不会有危险? 初晴和清蕊,会不会因为今早的“弟子舆尸”而回不来了? 这是战争啊……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不是吗? 系统越卡就越爱胡思乱想,越胡思乱想就越是担忧焦虑,越是担忧焦虑就越无法集中精神。 不止李小玉,此刻拼命驾驶着装甲车往回赶的叶羽在担忧着,担忧着堡垒里几位妻子的安危。 担忧着……李晓玉的安危。 两人之间,此刻像是形成了某种联系。 【是否允许‘临时管理员’接管系统权限?】 临时管理员?那是什么?ai自动管理? 驾驶着装甲车拼命往黄湾县赶的叶羽,想着应该是楚华裳她们在危险中不小心误触发了这个功能……又或者是军事堡垒的自动防御设施。 总不可能连军事堡垒都被一群拿着冷兵器的家伙攻占了吧? 他给楚华裳留了一辆装甲车的! 想到这里,叶羽咬牙回答了“是”。 下一刻他就发现……他答应得还是太草率了。 不仅是黄湾城的军事堡垒。 他的系统背包里存储的物品,他的每日签到……他身上的系统,所有的功能都在对这个虚幻的“临时管理员”开放! 【恭喜您解锁临时管理员权限,时间剩余:60分钟。】 李小玉愣住了,因为这是声音而不是画面…… 她的系统完全是“在她眼前弹出系统模板”的模式,这是她第一次听见系统提示声。 系统模板也确实是弹出了,但却是提示她:【今日剩余演算次数:0】 李晓玉消耗了一次演算次数…… 换来了“临时管理员”的权限! 系统面板在她眼前弹出,像是一个背包面板。 各种千奇百怪的东西堆在背包格子里……从“橡胶树苗x10”到“重型机关枪x1”不等。 但这不是李小玉关注的点。 她关注的点在于……她可以完美掌控这座军事堡垒了。 和叶羽一样,如臂使指,只需心念一动就能控制这间堡垒的一举一动。 金轮际现! 一道虚幻的金轮从李小玉的身上涌现,穿越墙壁和房门,覆盖在这间军事堡垒上。 无数道信息流在她眼中闪过,她在几秒钟的时间里理解了这座军事堡垒的一切。 一行又一行代码是以复制粘贴的速度被写进数据库里,无人机蜂群从堡垒之中出动! 重机枪的枪口如同她的手指一般精准,几乎可以对外界的兵卒进行点射! 导弹发射井和电磁炮都已准备就绪,只等她一声令下。 那还等什么呢? “是时候清扫这群虫子了。” 第179章 就当是为了我,君临天下吧 是时候清扫这群虫子了。 面对这群如同见到食物的蚁群一般,从各个方向拿着火把和长枪飞奔过来的士兵们,李小玉只是手指轻动。 无数道金色的信息流从她的眼中闪过,一楼的电脑主机像是突然多出了十几名程序员在操作。 显示屏的画面不断闪动,各个功能板块各司其职。 帮他度过这一次的危机之后,就要彻底离开了吧? 就算是个木头脑袋,也应该理解了这一切,知道了我的真正身份。 他不可能放弃楚华裳的,同样不可能放弃得了我。 他会痛苦,会自我折磨,会在爱而不得中受尽煎熬。 那个木头脑袋啊,就是这样的,宁愿内耗折磨自己也不愿意大方放手,不然也不会在我提出分手这么久之后还在想着我,第一次见面就毫不犹豫地把我领回家。 虽说我并不讨厌他这一点就是了…… 终究还是来晚了啊,又不肯自私地把他占为己有。 堡垒里面的其他人,都是世间难得一见的女子呢…… 不要辜负她们。 火焰和弹雨在堡垒之外肆虐着,那是无形的敌人,长枪和弓箭都不管用。 身上的盔甲无法给他们提供足够的防护,等待他们的只有被枪弹贯穿和被火焰燃尽。 士兵经年累月锻炼出的身体素质比不过枪弹,将军引以为豪的武艺如今只有逃跑一途。 “一定是老爷留下的后手,在我们最危险的时候保护了我们……”雅儿闭上眼睛双手合十。 “会不会是出什么问题了……城堡如果从里面爆炸的话,我们都会死在这里的……”照雪担忧着。 “不会。”楚华裳微笑着,示意照雪放宽心,“这种景象……很明显是有人操纵的。” 那个人察觉了今晚会有危险,把她们锁在了这座城堡里。 那个人拿到了城堡的指挥权,正在操纵这座城堡里的武器。 虽然不知道她是怎么能够做到的,她和相公一样,身上有着不可思议的神奇地方。 虽然很不想承认…… 楚华裳微微垂下眼眸。 相公看着她的眼神,有时候是会与其他人不同的。 仅仅是因为长得像么?仅仅是因为她很像失散多年的妹妹? “操纵的?谁有这个本事……”冯书雁不解道。 “如今不在这个大厅里的,只有一个人……不是么?”许柔回答。 众女生不理解发生了什么事,但她们至少会算人数。 如今在城堡里,还没有露面的……只有一个人。 城堡之外,此刻已是鲜血淋漓。 在重机枪和燃烧弹的火力之下,不论多少人都是在送死。 “冲上去!用你们的身躯,把那口子给我挡住!” 这支军队的将领也不是吃白饭的,至少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判断出,应当怎么应对重机枪这种武器。 毫不畏惧地冲上去,用身躯堵住枪口! 然而,被烧得抱头鼠窜的士兵已经不会再听从他的指挥了。 尤其是,无人机的扩音器里,传出了李小玉的声音。 “众位,你们是为了什么来到这片土地?” “为了名誉?为了财富?为了地位?” “还是仅仅为了……活下去?” 略显稚嫩的声音,此刻在高空之中洒落。 “为了名誉和财富就努力活下去吧,活着的人才能创造财富,爬到更高的地位。” “若是为了你们的忠诚,就继续冲杀上来吧。” “若是这份仇恨和矛盾无法化解,若是你们执意要用自己的生命去赌一个未来,若是你们甘愿葬身在机枪的枪口和燃烧弹的火焰之下……” 黑夜之中,拔出长剑的铮鸣声格外清脆。 率领这两万军队的将领拔出了随身的宝剑大呼着:“大家不要被她给骗了!只要攻破这座叶王府,我们就有无尽的粮食、金银、美女!无尽的宝藏就都藏在这座叶王府里……” 话音未落,那个将领忽然无规律地抽动了几下。 他的身上一瞬间多出了十几个弹孔,连同护卫在他身边的亲兵一同倒地。 “你们的将领已经死了,是继续作战还是投降?” 无人机在空中盘旋着,底下的兵士们呆若木鸡。 原本两万人的队伍,如今已是连一万都不到。 “我只想活下去……”有人喃喃。 “我想开一家客栈,想每天客似云来赚大钱……” “我不想再打仗了……” 有士兵发狠往城堡里冲,结果刚跨出几步就被机枪给射成了筛子。 更多的则是扔掉了手里的武器,在绝对实力的差距和对生的渴望之下选择了投降。 “褪下你们的盔甲,离开这里,继续沿官道走,直到走到黄湾城外,那里会有人安置你们。” 【是否进行‘定向获取’?】 时间悄无声息走过了十二点,又是新的一天。 李小玉和叶羽的系统同时刷新,系统面板在李小玉的眼前弹现。 “是。”李小玉说。 好了,笨蛋…… 就当是为了我,君临天下吧。 【恭喜你获得‘仿真百科ai智能助手’x1】 一个立体影像出现在房间的角落,那赫然是成年后的,李晓玉的影像。 李小玉走出房间,门外的几个女生不约而同地鼓掌。 “我都没想到小玉能有这种本事。” 楚华裳张开双臂,想给李小玉一个拥抱……但又怔在原地。 因为李小玉的手中出现了一把她们很熟悉的东西,是叶羽在遇到危险时经常握在手里把玩的东西。 那是一把格洛克手枪。 “小玉你不要这样,我们都知道你是为了保护我们,就算老爷追问起来,我们也会为你求情的……” 雅儿高举着双手劝说,然而李小玉只是举着手枪一步步远离她们。 “我知道,我比你们更了解他。” “你既然了解他,那就应该知道他不是那么薄情寡义的人……” 许柔还想劝说,然而李小玉已经走到了楼梯边缘。 “告诉那个笨蛋……不准来找我。” 就当是为了我,君临天下吧。 就当是为了我……不要辜负她们。 就当是为了我…… 不要来找我。 第180章 是这天下的君王 正在驾驶装甲车往回赶的叶羽不知道叶王府中发生了什么,但他至少能察觉到自身背包里的变化。 悍马h2连同车钥匙被拿走了,同样被拿走的还有尼龙绳和不锈钢水管等一系列野外求生的工具。 还有两把沙漠之鹰和那把他用得最为熟悉的格洛克手枪,还有三百多发的子弹。 喂,这个“临时管理员”想做什么? 叶羽的心中已经隐隐有了几分预感,他想说别闹了!没有我你活不下去的,你学的是金融管理又不是军事管理,本人又是一个十二岁的小丫头…… 楚华裳她们应该会拦住她的……不管是出于威胁性还是她们彼此之间的感情…… 等一下,她能拿出我背包里的东西,那就证明我和她之间是可以通讯的! 快一些、快一些、快一些! 装甲车停在路上,叶羽从背包里拿出了纸和笔。 纸是什么“埃及莎草纸”,是某天系统签到的奖励,笔是钢笔,钢笔墨水的技术叶羽到现在都还没捣鼓出来。 但现在谁还在乎这些? 叶羽只想以最快的速度与李晓玉取得联系……至少要告诉她,这个世界很危险,让她不要乱跑乖乖留在我身边,想走等我把这天下统一不迟! 无论她是想做生意还是想要嫁人,至少等到天下太平再说也不迟! 在我身边她不会遭遇到任何危险,就算她日后有了新的心上人…… “嗯?装甲车没油了吗?” 宋清蕊察觉到车停下了,但是车门没有打开,她也没有听到叶羽的指令。 “叶郎,怎么了?回答我。” 对讲机里传来初晴的声音,她也在呼唤着叶羽。 叶羽恍若未闻,只是一昧地在纸上书写。 【‘临时管理员’权限管理已结束】 直到脑海里传来系统提示音,他这才注意到“临时管理员”原来是有时限的。 只有一个小时啊…… 叶羽缓缓放下了手中的纸笔,耳边万籁俱寂。 他听不到初晴和宋清蕊的呼唤,脑海里闪过和她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 有前世,也有今生。 管她是今生还是前世? 管他是上穷碧落还是下到黄泉? 叶羽他……只想不负一个卿! 装甲车重新启动,全速前进,往黄湾县所在之处赶去。 直到天蒙蒙亮,彻夜未眠的叶羽才终于出现在军事堡垒之外。 两辆装甲车接连停在地下一层,众女生都在这里等候多时。 叶羽从装甲车里出来,扫视一圈,没有看见她。 “她人呢?”叶羽问。 众女生对视一眼,终究还是雅儿站了出来:“她走了。” 她们当然都知道叶羽口中说的“她”是谁,不在军事堡垒里的成员如今只有一个。 “她给你……留了这个。” 楚华裳把一封书信交到叶羽手里。 说是书信不如说是一张纸条,上面只有短短几行字。 “就当是为了我,终结这个乱世。” “就当是为了我,君临天下吧。” “不准来找我,好吗?” 你也知道这是乱世!你也知道外面不安全!你也知道我才是唯一能终结这个乱世的人选!现在只有待在我身边才是最好的选择! 叶羽攥紧拳头一拳砸在装甲车上,一众女生噤若寒蝉。 “为什么不拦住她?”叶羽问。 “她拿夫君的手枪指着我们,我们怕她会做出什么傻事……”照雪慌乱地解释着。 叶羽的视线,落在照雪圆滚滚的肚子上。 那里是他的骨肉,是他在这个世上血脉的延续。 在这个世界上,爱着他的女生…… 不止李小玉一个。 “都回去吧。”叶羽勉强露出了一个笑容,“不要担心为夫,照雪尤其要好好休养,莫要动了胎气……” “老爷……”雅儿担忧地上前。 “我没事。”叶羽挥手,示意雅儿不要上前,“让我一个人静一会儿。” 叶羽上了二楼,却是没有回到自己的房间。 他打开了李小玉的房间,那里立着一个栩栩如生的3d人形投影。 “您好,智能助手‘小玉’为您服务。” 叶羽愣神片刻,才反应过来这是今日份的签到奖励。 李小玉身上应该也有非同寻常的地方,她不知怎的能控制每日签到奖励。 回想起当时签到这座军事堡垒的时候……那时叶羽牵着她的手。 叶羽坐在床头,凝视着这道三维立体投影,浑然不觉时间的流逝。 “怎么办啊,老爷已经坐在那儿一天了……” 叶羽没有关门,对门外或是假装路过或是凝视着他的几个女生浑然不觉。 “这样不吃东西也不是办法……” “要不我们去把小玉找回来?” “相公没有吩咐,就不要轻举妄动了……” 从太阳升起到太阳落下,叶羽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 终于,在夜幕完全降临之时,楚华裳端着一碗粥走进了房间。 “出去。”叶羽看都没看。 “相公知道吗?黄湾县目前的常驻人口超过八万人。” 可楚华裳只是把那碗粥放在桌子上,在叶羽身边坐下。 “他们在等着相公重新打起精神。” “我不想听这些。”叶羽艰难地抬手,扶住额头,“如果用这三州之地可以换她回来……” “没有人和相公作交易,小玉有她自己的想法。”楚华裳把手撑在身后,无聊地晃动着双脚,“太阳每天落下之后都要在第二天升起的,它从不会为了某一个人而停留。” “我不是太阳。” “你是。相公是我们所有人的太阳,是这天下的君王。” 楚华裳停下了晃动双脚,认真地凝视着叶羽的侧脸:“是尚未出世那孩子的父亲,是华裳和其他姐妹此生最爱的男人,是万众期待给这天下带来盛世的男人……而不只是李小玉的哥哥。” “我只想把小玉找回来。”叶羽苦笑。 “相公希望我们把小玉找回来吗?”楚华裳的语气很认真,“如果你希望,华裳现在就去调兵。” 叶羽张了张嘴,当初所说的一句话闪过他的脑海。 “如果你想留在我身边我也不会赶你,你要走……我也不会拦着你。” 她走了,临走时没给自己整一套外骨骼装甲,钢铁侠战衣,反倒是留下了一个储存着海量知识库的人工智能。 好吧…… 但使这相思莫相负。 “不用了。” 反正她要是过不下去了……随时能回来的。 可以打开叶羽的背包,可以用叶羽的签到功能化险为夷。 冥冥之中的那道联系仍然维系着,叶羽能感觉到她没有出事。 这就够了。 “传令下去,就说日后看见那辆机关车子……如见本王亲临。” “那是本王的妹妹,要是有人敢伤她一根毫毛……” “提头来见!” 第181章 一统南方! “抱歉,之前让你们担心了。” 好啦,不就是分手了吗?恋人不成朋友在啊,而且他们在这个世界还是兄妹,要说的话比起友情更像是亲情…… 是这世上最了解他的人。 走就干脆一点啊,留一个成年版的三维投影算是怎么回事? “我会君临天下。” 叶羽摸了摸那个三维投影的头发,手很轻易地从光与影的幻象之中穿过。 “不止是为了你。” 叶羽走出了李小玉的房间,好好睡了一觉,第二天起床时很诚恳地和众位担心着他的女生们道歉。 叶羽早已不是孤身一人了,他身边有爱着他的妻子。 他承载着这片天下的希望,他要一统南方,一统天下,登基为皇。 他要统治突厥,统治更遥远的西域,派遣军队远洋航行,直到将这颗星球全都纳入大楚的版图! “出兵吧,向着宜州。” 经此一役,郑天的十万军队再构不成威胁。 郑天本人被押送到了黄州城,声称可以效忠叶羽,助他反攻北方,拿下朱梁。 “没有你的辅助……我同样可以做到这一点。” 郑天身死,楚华裳和雅儿还有黄州的事务要处理。 “那个……朱玉瑶,要怎么办?”楚华裳问。 “那是谁?” 这半年发生的事情太多,叶羽实在记不起有这号人物。 经由楚华裳提醒,叶羽才终于想起来:“杀了吧。” 现在已经不再需要和梁皇谈条件了。 叶羽的领土,不需要会威胁到他统治的危险因素。 然而楚华裳权当叶羽还没从李小玉出走这件事里缓过来,在生闷气,所以只是一笑置之。 夜未央和墨萱的防御密不透风,无论是渝州还是大江北岸的白浩都暂时没有渗透的机会。 于是叶羽就暂且留在了黄州……他还想等等。 等了一个月,到处都有那辆悍马h2的消息。 听说她把叶羽给她买的那件小首饰卖了,换成了银子。 听说她买了很多盐和生猛的海鲜,这些都是黄湾县这座沿海县特有但其他内陆郡县所缺乏的物资。 听说她走一路卖一路,各个县官郡丞不敢得罪,只能眼睁睁看着这辆车开进来又开出去。 听说那辆悍马h2驶出了黄州地界,直往泸州而去。 “为夫要在黄州建一座汽车生产工厂,把汽车销售给世家大族。让各郡县都储备一些汽油和柴油……” 叶羽听到这些消息之后,只是让楚华裳发布命令。 楚华裳微笑着点头,她知道叶羽这么做是为了谁。 七月初三,黄州的事务基本都有人来接手,叶羽从楚华裳推荐的人选之中挑了几个,教了他们蒸汽机的运作原理,以及维护蒸汽机的技术。 没关系,很快这些蒸汽机就都会淘汰了……之后会迎来电力的时代。 这个时间,不会太长。 叶羽把军事堡垒收进系统背包,用装甲车带着几位妻子前往宜州定居。 夜未央也让人传回消息,说是“梯田”已经开垦得差不多了,可不可以把一些百姓迁移到南蛮去,教本地的住民如何耕种。 “这是你应得的赏赐。”叶羽只是回复了短短一句话。 天知道看到这张纸条的夜未央,心中荡漾多少甜蜜。 一路上听闻那辆悍马h2在向本地的豪门望族兜售新鲜的海鲜产品和盐……那些豪门望族就算消息再闭塞也清楚这辆机关车子意味着什么,不仅争相购买,更是不敢压价。 听闻那辆悍马h2用赚来的金银财宝接济穷苦百姓,和几个贪官污吏杠上了…… 于是继悍马h2之后,叶羽的装甲车也到那儿转了一圈。 没等装甲车到地界儿,就传来了贪官污吏主动认罪伏法的消息。 想玩就让她玩去吧。 叶羽不仅不反感,更是任由李小玉四处敛财,四处“劫富济贫”,四处惩恶扬善。 听说她回到了黄州,试着到那家石油加工厂里买汽油…… “哪里敢收郡主殿下的钱!”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称呼的,总之之后就没有那辆悍马h2的消息了。 叶羽挺头疼的,但是那冥冥之中的联系还没有断…… 所以就随她吧。 在宜州,夜未央和墨萱与楚华裳等女相互打过招呼,在叶羽的默许之下搬进了军事堡垒里。 叶羽从军事堡垒里再度推出了两门榴弹炮架在江边,对着白浩的大军发射两炮之后,正式宣布对渝州进兵! 梁皇的册封诏书和白浩的联盟书几乎同时呈到了叶羽的桌子上,梁皇的意思是正式册封叶羽为大梁王朝的叶王,享有绝对的自主权,除了每年向北方上缴赋税之外,他愿意和叶羽划江而治…… 叶羽直接把册封诏书,当着使者的面撕成了碎片。 白浩的联盟书就有诚意多了,说要和叶羽联手攻下渝州,之后愿意充当先锋助叶羽攻下整个北方,只要之后他仍然不失王侯之位…… “回去告诉你家主子,就说我考虑一下。” 留是不可能留下他的,说考虑一下不过是缓兵之计。 新的吴王呈上了降书,表示愿意投降,只要一个渝州太守的位置…… “让他自缚双手跪在城门之前,让效忠于他的军队将士全部卸甲。”叶羽说。 据说在听到使者传回来的消息之后,新的吴王掀翻了桌子:“叶羽欺人太甚!” 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吴王在渝州境内征召了整整十万大军,叶羽只是派人在两州边界敲碗拍盆。 “新鲜的猪肉炖粉条哎~还有热腾腾的烤红薯和土豆~” 八月,正是粮食收获的季节。 光是土豆和番薯就足够养活全黄州的百姓,更不用说今年三州的百姓都迎来了久违的丰收。 相比之下,一整年都处在战乱之中的渝州——和北方,又怎么能吃上好的粮食? 不止难民,更是有衣冠南渡。 之前看不清哪边会赢,所以两头下注,如今叶羽几乎呈摧枯拉朽之势干掉了渝州的残余势力一统南方,并且公布了火药的技术,对大江北岸虎视眈眈…… 其实不用说这么多。 光是看到丰收的土豆和番薯、小麦和水稻,还有真能榨出油的“花生”,明眼人都知道应该选择哪一边了。 八月初一,叶羽统一了这整个南方。 并且放出消息,要朝着北方进军! 第182章 基建进行时 “听说小玉那丫头用之前挣来的钱,买了几辆牛车,几艘渔船……还收拢了一批在战乱中无家可归的孩子替她效力。” 早饭之上,雅儿状若无意地开启话题。 “我吩咐三州商行,在看到这群孩子的时候,尽可能地给予方便。小玉在两州来回贩卖的这些货物,都会以稍微高出市场价的价格收购。” 宜州盛产香肠和各种调味料,黄州则是以生鲜和人体不可或缺的盐居多。 以李小玉在商业上的敏锐嗅觉,自然不可能放过这一机会。 就算没有了悍马作为运力也可以用牛车,用顺流而下的水力……只不过生鲜生意暂时不能做了。 待第一批汽车生产出来,待每个郡县都设置了加油点……也许她就不会这么排斥了吧。 叶羽没把盐铁交易收归官家,一是之前大梁王朝这么做引起了强烈的反弹,直到现在都没缓过来,二是因为……这也算是给李小玉留下的后门。 这个时代的百姓还只是在用粗盐,没有提炼精制盐的技术。 粗盐,指未经精炼提纯,天然晾晒,结晶而产生的颗粒盐。 而精制盐,则是经过精炼提纯,在这个过程中去除掉很多矿物质,让盐的融化速度以及口味都达到一个平均适用的程度。 叶羽把精制盐的技术写在了莎草纸上收进系统背包,只要李小玉想要就能拿得到。 可时间从六月到七月再到八月,她还是没有联络叶羽。 到底是金融系的高材生,只要有了本金就能钱生钱,生在世家大族可以玩风投融资那一套,白手起家也可以玩低价买高价出,慢慢积累财富。 她完全可以独立在这个世界生活下去,打造一个商业帝国也只是时间问题。 就算没有遇到叶羽,恐怕她也会在哪一天找到机会,用棉花换到第一桶金,之后一步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 尽管没有叶羽的势力在背后支持,她会多走上很多弯路…… 举个例子,一斤面粉八文钱,而两个馒头一文钱。 只要有足够的商业眼光,怎么都能钱生钱。 叶羽至今都不知道李小玉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但他知道这难不住李小玉。 金融系的博士生啊,怎么都能把银子玩得转的。 那个小首饰被楚华裳派人收了回来,放在原本属于李小玉的房间里。 经过一段混乱期,如今迁居的影响已是慢慢消弭。楚华裳接手了宜州的政务,宜州成为了南方新的权力中心。 在夜未央的统率之下,在叶羽给的火力支援下,渝州那本就人心涣散的防御更是不堪一击。 连城门和城墙都能被一炮轰开,还有什么能阻挡叶羽大军的步伐。 统一渝州只用了一个月,夜未央率领的军队还和西面的胡人打了个照面。 “我们……是来做交易的。请伟大的中原王不要多想!” 胡人操着不甚清晰的中文,在弓弩的寒光中高举双手。 在得知中原王不再是吴王,而是一个从来没有听过的“叶王”之后,胡人一度有趁机加价的打算……然后他们就被雅儿无情地驱逐了出去。 “告诉你们的王,下次要和我们大楚做生意,至少要带上最起码的诚意!” 下次?下次来的,可就不是商人了! 胡人咬牙切齿,他们看出了这军队无论是士气还是训练质量都不高。 能被这样的军队打败,说明中原人已经开始堕落了! 是时候把这个消息告诉胡夷的王了。 他们会骑着大象,带着军队,来踏平中原大地,俘虏中原的新王! 至于新的吴王,则是在叶羽摧枯拉朽的攻势之下,在官员将领纷纷背叛、无论是大江北岸还是胡夷的王都不肯发兵相助的情况下,自缚双手双脚—— 准确来说,是被他手下的军队背叛,被五花大绑着,扔在了渝州城的城门之下。 “我、我投降……叶王说过的,只要我自缚双手……” “现在才打算投降?” 炮口缓缓对准,宋清蕊熟练地往里装入炮弹。 “已经晚了。” 一炮,就把新吴王连同整个渝州城的城门一同,轰成粉碎! 叶羽率军进入渝州城内,文有楚华裳武有夜未央,他直接当起了甩手掌柜,每天在宜州的军事堡垒附近捣鼓那些发电设施。 心慢慢地静了下来,好像也不是这么想她了…… 在楚华裳和雅儿说到李小玉的消息时保持平静,在夜未央和墨萱或含情脉脉或深情款款地看着他的时候,能对她们露出笑容。 “我想……应该给你们举行大婚了。” 尽管叶羽说要给她们举行大婚,但几位妻子都觉得现在不是铺张浪费的时候。 倒不是因为在她们眼中“还在闹脾气”的李小玉,虽然也有其中一部分原因…… 突厥南下,见饿殍遍野,干脆就把城池划为了他们的领地,肆无忌惮地侵略中原的版图! 胡人的商人走了,来了胡人的军队。他们擅长“在马背上玩杂耍”,是热武器都有些棘手的敌人。 当然,“棘手”只是因为热武器的数量还不够。 八月初一,一统渝州。 随后,在众位妻子的劝说之下,叶羽暂时放弃了举行大婚的打算——这个日期被定在了来年的一月初三,叶羽的生辰。 而是用收上来的赋税,开启了新一轮的基建大业! 既然一统南方,那就时候让黑火药、燧发枪和火炮现世了。 楚华裳她们第一次知道装在轮船之上那个“大圆筒”的作用,仅仅是一轮齐射就能止住突厥在江岸边徘徊的马蹄。 “这天大的好事,轮到咱宜州了?” “我就知道!跟着叶王大人迁都一起来到宜州,果然没有错!” “建设一个,每人都有两百文……真的假的?” 叶羽公开了黑火药的配方,如同黄州一样,蒸汽机的工厂开始在宜州兴起。 在宜州的建造比在黄州还要轻松许多,因为有五百多名精通机关术的墨家之人。 他们被分散到宜州各地,成为了当地最受尊重的上宾。 墨萱望着正在调试传动系统,大汗淋漓神情专注的叶羽,眼中流露出温柔和宠溺的神色。 无论是之前那个之乎者也的“先生”…… 还是现在这个在机关一道上完全凌驾于她之上的,的确有资格让她称呼一声“先生”的先生…… 哪怕没有那一纸婚书,哪怕之前十几年的时间全都作废。 墨萱想,她还是会重新爱上这位先生。 果然,还是她的小先生。 第183章 欺负 八月到九月的这段时间,叶羽和宋清蕊——还有墨萱,往返于泸州和渝州,监督蒸汽动力机的建设,还有工钱的发放是否按时足数。 尽管四年过去,叶羽的身上发生了很多变化…… 但是,也多了很多共同语言。 不如说……比起以前那个之乎者也的先生,更加吸引人了。 墨萱想,就算没有四年前的那一纸婚约,她也会重新喜欢上叶羽。 喜欢上现在这个“叶羽”。 “好了,这样就差不多了。” 叶羽从各个管道组成的缝隙之间钻出来,示意宋清蕊和墨萱可以回去了:“抱歉,这样看上去是不是特别狼狈?” 全身上下都是大汗,身上脸上都弄得灰扑扑的,身上还穿着一身战术装备。 和那个从来都是穿着儒雅的长衫,风度翩翩的先生完全是两个人。 “哪里的话,先生此时的模样,才更像是在闪动光芒。” 墨萱拿出手帕,为叶羽轻轻擦去额头上的汗珠。 一旁的宋清蕊觉得她也应该为叶羽做些什么,但温柔擦汗这种动作她实在是学不来…… 她能做的……也就是陪在叶羽身边,充当他的贴身保镖。 然而叶羽主动对宋清蕊伸出了手。 “不嫌脏的话就一起走吧。”叶羽说。 于是宋清蕊局促地抹了抹手,与叶羽十指相扣。 是啊,叶羽在这世上不止有李小玉一人的。 正如李小玉在在用她所学的金融知识,不生产商品只生产财富,从而打造她的商业帝国一样,叶羽也有其他正经事情要做。 在他身边还有很多爱着他的人。 “清蕊……”回程的路上,叶羽状似无意地对宋清蕊说,“书雁上次说,她根据初晴的解药,研制出了完整的解药。” “不用再每月吞服一次,能完全解开你身上的毒的解药。” “那很好啊!”宋清蕊两眼放光,“什么时候吃?要怎么吃?回去就能吃到了吗?” “我的意思是……解开了这毒之后,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宋清蕊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 想去的地方…… 想去师父的墓碑之前,对他说清蕊现在是个大姑娘了,能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想去看师父说过的长安和京城,想去看塞北大漠和江南水乡…… 想去江洋大盗云集的武林盛会!将所有大盗全都打败,夺得“盗圣”、“盗神”、“盗王”的名头! 算了啦…… 没有他在身边,她什么都做不到的。 不在他身边,她甚至没有勇气对云王扣下扳机。 “你是要赶我走了吗?”宋清蕊的声音闷闷的。 “没有毒药作为束缚,你还愿意留在我身边吗?”叶羽问。 “愿意啊,超愿意的,你赶我走我都不想走的!”宋清蕊回答得毫不迟疑,“你以为我这一年多跟着你风里来雨里去的是为了什么啊?还不是因为怕你有朝一日会抛下我吗!我本来就除了偷东西以外什么都不会了,又不能帮你处理政事又不能帮你挣钱……” “如果实在活不下去了,盗抢也不失为一种用来谋生的手段呢。”墨萱笑道。 “那对努力劳作的百姓就太不公平了……”宋清蕊挠挠脑袋,“我还是比较希望能正大坦荡的活下去……” “那你就待在我身边吧。”叶羽的声音斩钉截铁,“宋清蕊,我现在宣布,你被升职了。” “你不再是我的贴身保镖,而是——我的妻子。” 一向反应敏捷的宋清蕊,难得会有卡壳的时候。 这一刻,就连不是当事人的墨萱,脸上都涌起了难以抑制的欣喜与羡慕之情—— “那、那我不能再叫你老板了……我该怎么称呼你才好……” “随便,你要叫老公都行。”叶羽打趣道。 装甲车停在地下一层,宋清蕊跳下装甲车。 没等上楼,就迫不及待地给了叶羽一个大大的拥抱—— “别闹了,我想回去洗个澡,休息一会儿。” 面对迫不及待想要把叶羽扑倒在地的宋清蕊,叶羽只有报以苦笑。 回来正是正午,这段时间照雪不好下厨,于是冯书雁和许柔借机向照雪请教了不少烹饪和家事上面的知识。 让冯书雁给宋清蕊调配解药,正式承认了宋清蕊作为“家人”的身份——尽管有点多此一举,毕竟几个女生都没把宋清蕊当外人看。 但宋清蕊真的很开心,在这个小仪式上开心得泪流满面。 吃过午饭,叶羽简单洗了个澡,一觉睡到晚饭时间。 在晚饭上,宋清蕊脸红红的,像是在偷看叶羽,又像是不敢看叶羽。 “相公,我十八岁了!”饭桌上,楚华裳打岔儿。 叶羽一口饭差点噎在喉咙里:“不是说好了,等到那天再说这个事吗?” “人家怕你忘了嘛。”楚华裳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其他女生——冯书雁、雅儿、许柔,包括夜未央和墨萱都在暗暗催促,眼神里的意思大约是你不出手她们可就上了。 我、我知道了啦…… 终于,在深夜时分,宋清蕊拦住了想要回到房间中的叶羽。 “你、你今晚……能不能陪陪我?” “你什么你,叫老公。”叶羽宠溺道。 宋清蕊嘴唇蠕动了两下,终究还是红着脸弱弱地说道:“回房间里好不好……” 叶羽不知道宋清蕊在打什么算盘,不过还是被她拉着回到了房间。 关上房间的门,宋清蕊深吸一口气,像是在给自己做心理准备—— 紧接着,踮脚吻上了叶羽的唇。 她感受到叶羽的那双大手抚上了她的腰肢,她原本很讨厌被人碰触。 真是奇怪,和这个人在一起——就能无所不能似的。 良久,两人的面庞才缓缓分离。 “老公。”宋清蕊轻声喘息着。 “小馋猫。”叶羽将宋清蕊一把抱起。 宋清蕊原本很讨厌疼痛的,更讨厌这种任人索取、浑身酥麻的感觉—— 但因为是叶羽,所以没关系。 笨拙地想要给予回应,结果却是被叶羽粗暴地按在了床上。 “老公,你欺负我……” 宋清蕊的眼中有着泪水,已经分不清是难为情还是喜悦的泪水了。 “我就是想欺负你啊。”叶羽温柔地将她脸上的泪珠拭去。 随即下手不再留情,在她身上烙印下属于自己的印记。 宋清蕊第一次,尝到了名为“幸福”的滋味…… 第184章 征服天下的野心 “中原,竟穷困至此!” “百里之地,荒无人烟!” “听闻大梁皇帝朝不保夕,百姓和那些富人都南渡大江,没有人在北方居住了!” “不如把中原变成我们突厥的跑马场,将中原大地彻底并入我们突厥的版图!” 秋天,突厥人的马蹄再度踏上中原的领土。 在看到北方一片萧瑟凄清、荒无人烟之后,除了疑惑之外更是滋生了残酷贪婪的想法。 像牛羊那样奴役中原人!让他们成为突厥帝国的奴隶!彻底占领中原这片富饶的土地! 在北方只有苦寒的冬天,是时候享受温暖的中原了! 从突厥大本营派过来的骑兵越来越多,城池一座接着一座纳入突厥的版图! 然而突厥的勇士们发现这些都是空城,根本没有粮食也没有人口,只有无力往南边走,只得留在城里的老幼病残! “我们是被中原人戏耍了吗?” “我们要粮食!我们要征服!” “打到中原人的皇宫里去!俘虏他们的皇帝!” 于是突厥一路南下,在京城他们终于遭遇到了反抗。 那是忠心耿耿跟着朱梁的十万精兵,是他最后的手段,是他还没有被暴民推翻的基本盘。 他说可以和突厥人共治江山,他说在大江北岸还有援军。 他给白浩发去书信,告诉他只要回援京城就能有粮食。 “京城是一座孤城,回援还有什么作用?” 收到书信的白浩只是冷笑。 没有粮食供养十万大军了,就连树根草皮都快没有了。 赶在突厥人来到之前,白浩让十万大军全部脱下盔甲、扔下武器,让手下的将领把他五花大绑,送上小船,渡江南下。 在江岸布防的士卒不敢疏忽,将之报给了夜未央,夜未央又将之报给了叶羽。 宜州城的叶王府里,被五花大绑押送上来的白浩,总算见到了叶羽的真容。 “像这样,面对面的交流……还是第一次吧?”叶羽笑道。 “是啊,我白浩打了这么多年仗……还是第一次,在连主帅都没见过的情况下就一败涂地的。”白浩说。 “你恨我吗?”叶羽忽然问。 “成王败寇,有什么好说的。”白浩往天一声叹息,“我只想让跟随着我的这些将士过上好点的生活……至少活下去。” “你承认你失败了?”叶羽又问。 “是。”白浩注视着叶羽的眼睛,郑重地回答,“在大江北岸的那些人不再是士兵了,他们都会南下,成为大楚的住民。” “他们不该南下。”可叶羽却是摇头。 “叶王不愿意接纳他们吗?”白浩的眼神有些阴冷。 “简单来说,不是我不愿意接纳他们,而是我需要他们。”叶羽摸了摸下巴,“白浩,如果我给你粮食和武器,凭你的十万大军,有多少把握打退突厥,将梁皇生擒给我?” 白浩眼神一凝:“打退突厥有些勉强……但是,拿下朱梁那个混蛋却是不难。” “那为何不这么做呢!”叶羽忽然大笑一声,招呼左右的兵士,“来啊,还不快替朕给‘白王’松绑!” 叶羽身后的初晴眉头一挑,不过也没有多说什么。 “你肯接纳我?”白浩有些不敢相信。 “当然。”叶羽脸上像是洋溢着真诚的笑意,“我会给你榴弹炮,给你火雷和弩机,给你粮食和布匹,给你源源不断的补给!” “而你要做的,不过是你最为擅长的事情。” 叶羽猛地一握拳:“把突厥赶回北方,攻下京城,把大梁王朝彻底覆灭!如何?” 被解开身上绳索,白浩活动了一下身体。 随后单膝下跪,膝盖重重地叩击在地面! “微臣白浩,誓效忠楚皇叶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白浩来到这里的时候,其实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叶羽没有饶过赵子漠、没有饶过周明,就连活捉郑天之后的第一反应都是毫不犹豫地下令处死。 如今竟会放他白浩一条生路,给他粮食和布匹,让他率领军队…… 去和朱梁决一死战,去把突厥赶回北方。 驱虎吞狼,隔岸观火之计。 是他身后那名军师……是夜未央的计划吧。 没错,这就是夜未央的计划。 夜未央在听到白浩被五花大绑送到南岸的时候,就向叶羽提出了这个建议。 毕竟现在弹药和燧发枪的生产线已经开始在宜州全面建设,这个时候不能在内部出乱子。 所以不管白浩的诚意有多足,叶羽都不能让他手下的军队来到南方。 最好的方法就是给粮食布匹和火雷,如同对付南蛮那般支持白浩,支持他们的战争继续下去。 让忠心于他的军队留在大江北岸,去和朱梁、和突厥拼上个你死我活。 能赢当然是好事,输了……至少也能削弱他们的兵力。 叶羽的火枪队在入冬之前就能打造完成,到时无论是大雪封路还是寒冷和低温都阻挡不了他征服——或者说,是“收复大楚领土”的步伐。 “起来吧,回到大江北岸,带上你的军队,和朕给你的补给武装,去为朕开疆拓土。” “微臣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白浩沉寂着,从地上缓缓起身。 “微臣想知道……在收复大楚全境之后,微臣的家人,还有活命的可能吗?” “我不是朱梁,做不出囚禁家人当作人质的事。” 听得叶羽的话,白浩面色骤变! 他在一瞬间以为叶羽会在利用完白浩之后……就对他的家人,痛下杀手! “你如果有能耐让朱梁把你的家人放出来,就把他们带在身边好了。” 可叶羽接下来的话,却是让得白浩目瞪口呆! “我会让大楚的百姓从此不再挨饿受冻,不再提心吊胆,我有能力支撑你和你的军队,打到很远很远……” 叶羽手中有土豆和番薯,有完整的工业体系。 如果摆脱了粮饷问题,打仗依靠火力而不是人力……那能打多远? 高丽、倭寇、西洋群岛、大洋彼岸…… “给我做好这辈子都在战场上度过的准备吧。”叶羽郑重其事地对白浩说道,“以及尽可能地活得久一些。” 听着叶羽的描述,白浩只感觉他的热血正逐渐被点燃。 一场永无止境的战争,白浩背靠着几乎无尽的补给。 咱老白什么时候,打过这么富裕的仗? 如果叶羽说的都是真的…… 白浩再度跪了下来,这一回双膝跪地!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第185章 大梁残党 火器的出现……还是太早了。 叶羽忽略了这世上最易变的人心,忽略了这天下的安定需要很长的时间。 即便白浩真心投降,得到了叶羽承诺的物资,率领他的十万亲兵挥师北上。 即便如今大梁明面上的反抗力量只剩下了朱梁那一支孤军,那支孤军如今被突厥的大军围住了城池,自身难保。 即便赵子漠、周明和郑天已经身死,在南方的大梁余孽犹如无头苍蝇…… 但是,“火药”的出现,给了他们一线希望。 “若是我们能够占领这一片工厂……” “为了重现大梁王朝的荣光!” “凭什么那个对我们投下燃烧弹的人能活得好好的?老子总有一天要他偿命!”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不足以作为一个朝代的过渡。 天下还是有不服、不满、不愿看到叶羽顺理成章夺得这片天下的人! 他们是梁皇之前派来黄州的探子,在南方潜伏了整整一年,想要从叶羽的手里拿到他那些大型机械和威力强大的武器; 他们是赵子漠、是周明留在南方的后手,一直在不为人知的角落之中串通勾结,企图有朝一日推翻叶羽的大楚政权; 他们是在战争中失去亲友的悲痛之人,是郑天的残军败党! 他们迫于形势不得不假意投降,他们一直潜伏在南方,他们在等待着一个时机。 如今终于有了机会! 他们听闻叶羽在宜州兴建了一个制造“火药”的军事工厂,禁止外人进入。 那里有“火药”的配方,他们亲眼在江面之上看到了“火炮”的威力。 如果能得到那种“火药”的话!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还不足以让得他们放弃复仇的心理,他们的心仍然向着大梁。 他们仍然做着扬名立万的美梦,想着能够推翻叶羽,重建大梁王朝! 尽管叶羽并不像先世秦朝那般管打不管治,滥用严刑苛法,六朝遗老众多不服; 也不像先世清朝那般移风易俗,逼迫百姓改变文化习俗,不过是打出“光复前朝”的旗号,楚华裳是正统的前朝公主; 更不像北方的朱梁,刚一上任就对百姓百般剥削,骄奢淫逸穷兵黩武,完全没想过可持续发展,大楚的国库不过三年就已挥霍一空。 然而,这是一场战争,有胜者就会有败者。 有光明就会有阴影,有占便宜的一方就会有觉得自个儿亏了的一方。 败者又怎会甘心忍受失败! 还是有大梁的余孽,还是有红着眼想要找叶羽复仇的人,还是有不甘屈居人下的大梁残党! 他们在等待机会,为此不惜和海面上的倭寇取得了联络! 倭寇生活在岛国,他们向往着中原富饶广袤的领土,每年秋天都会组织起来,上岸抢粮。 而大梁残党需要的是军队! 是足以推翻叶羽政权,足以让大梁王朝死灰复燃的大批军队!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是重新建造工厂和铺设铁轨的季节,也是四方蛮夷动荡不安的时节。 尽管南蛮彻底归入大楚版图,但西边的胡人,东边的倭寇和北边的突厥无不是需要用兵的地方。 已经建设了整整一年的黄州被认为是不需要太过发兵布防的一处,东边的海岸线上设置了三十多门火炮,还有手持弓弩和燧发枪的军士在日夜巡逻,见到倭寇大可以往死里轰。 万一发生了什么意外,轮船和火车可以让叶羽的大军在几天之内就出现在黄州。 于是叶羽和几位妻子一商量,觉得今秋的建设重点还是在于内陆。 如今局势一片大好,歌舞升平让叶羽放松了警惕。 于是一艘满载着燧发枪和火炮炮弹,从宜州前往黄州的轮船被劫持了。 护送枪弹的五百兵士被屠杀殆尽,原本黄州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力量。 那是超过八千人,由大梁残党和倭寇联合组成的军队!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潜伏在南方的大梁残党通过各种手段,得知了这艘满载弹药的轮船的情报。 倭寇伪装成渔船靠岸,在大梁残党的掩护之下成功混入了黄州境内。 他们早有预谋,他们潜伏已久。 只是为了这一天的到来! 只是为了积蓄力量,对叶羽发起最后的反扑! 在抢夺轮船成功之后,接下来黄州各处的铁轨被轰炸,被毁坏,断绝了叶羽的大军想要前往黄州的道路! 潜伏在黄州的大梁余孽联合大批的倭寇,里应外合攻破了海岸线上的防御,用抢夺来的枪弹,占据了黄湾县这一片钢铁丛林! 他们拥立大梁郡主朱玉瑶为女帝,同样打出了前朝正统的名号! 你叶羽不是想恢复大楚王朝吗? 那我们想要恢复大梁王朝,又有什么错! “叶王已经放弃了黄州,连首都都迁移到了宜州去了!” “诸位!我们有工厂和火器,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双手,过上更好的生活!” “大楚早已是过去式了!如今的大梁才是正统!叶羽不过是个叛乱份子,各位父老乡亲不要被他给骗了!” 这个时代的百姓是很容易被煽动的。 之前的叶羽打出了“光复大楚”的旗号,承诺会带领百姓们前行,带给百姓们更好的生活,他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如今拥立朱玉瑶为女帝的大梁残党同样打出了“光复大梁”的旗号,承诺会带领百姓们前行,带给百姓们更好的生活! 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至少有那么一部分老百姓们相信了! 盲目的百姓们以为生活会变得越来越好,投机取巧,甘愿为大梁残党和倭寇带路,带领他们抢占村庄和县城! 怪就怪叶羽的产业分布太过于集中了吧! 无数机器工厂、土豆和番薯的试验田、还有之前积累的大批资源都留在了黄州之地! 大梁的残党和倭寇都认为,只要占领了黄州,就相当于有了和叶羽分庭抗礼的力量! 拿到了枪弹的军队不断破坏道路,不断攻占海岸线和内陆的工厂。 不断有新的倭寇乘船登陆,对黄州进行侵略和掠夺! 第186章 朱玉瑶 “看,那就是梁皇的亲妹妹,前朝的郡主……” “嘘!什么郡主?那是咱叶王殿下的王妃!” “少瞎嚼舌根了,当心被官差听到,把你的舌头扽出来!” 什么王妃啊…… 她早就看出来了,叶羽根本不喜欢她。 恐怕当日的那一首《蒹葭》,不过是他即兴所为。 俗话说,仓禀足而知礼节。 叶王府从黄州迁走了,原本的旧址留在了那里。 临走的时候,楚华裳来找过朱玉瑶,问她要不要跟他们一起走。 为什么要跟她们一起走呢? 过去当个叶王府的亲兵?换个地方被囚禁?继续过着普通老百姓的生活? 普通百姓的生活,在哪里过都是一样的,不是么? 经过一整年,朱玉瑶理解了百姓——之前的百姓,和如今生活在黄州的百姓,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 她现在正在经历的,是楚华裳经历过的。 和楚华裳一样,造成这一切的是她的哥哥。 和楚华裳不同,楚华裳只是受害者,而她不止是受害者…… 更是和作为施暴者的朱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朱玉瑶原本说不上喜欢战争,但是对战争也没有多少恶感。 因为一旦发生了战争,就会有新的赏赐被送到镇远将军府,金银布匹,上至长辈下至仆从都会很开心。 家里人都说战争是好事啊,可以宣扬朝廷的威风,可以从朝廷那儿拿到军饷,可以借机从朝廷那儿索求更多的好处。 他们是为了朝廷做事,当然要从朝廷那儿索要好处。 但是啊,这些兵士只听将军的,自家父兄作为将军,只是在帮朝廷做事而已。 所以,在朝廷给的好处稍有减少,作为戍边大将军的朱梁当然有资格不满。 有资格撕毁这样的合作关系,有资格发兵南下,拿了这天下的皇位,将朝廷取而代之。 “玉瑶,你看,这里就是咱们的新家!” 长安比边塞苦寒之地温暖多了,也更加富庶,到处都是没见过的新奇事物。 国库堆满了金银珠宝,再也不必向那个所谓的“朝廷”索取。 没有突厥人时不时地侵入领土四处叫嚣,整个生活显得安宁而又和平。 每个人都恭恭敬敬地称呼她为“郡主殿下”,哥哥说他们的身份今非昔比,再也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想要什么伸手一指就会有人送上来,想要多少都有。 她的哥哥是英雄,朱玉瑶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永远会挡在她身前拯救她,如今当了皇上,拯救了全天下的百姓。 所以会变得更忙也是应该的,变得没有时间再照顾她也是应该的。 皇哥哥要传宗接代,要开枝散叶,所以各种认不清面目长相和姓名封字的皇嫂嫂越来越多是理所当然的。 皇哥哥要励精图治,要宣扬国威,所以国库里的金银财宝越来越少,皇哥哥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奢侈也是理所当然的。 皇哥哥要让几位叔叔成为新的镇远将军,封他们做了异姓王,给了他们封地和领土,所以再也见不到几位叔叔,也是理所当然的…… 一年前,她第一次离开皇宫,离开繁华的长安城。 外界的生活并不像她所想象的那般歌舞升平,随行的侍女小晶说这是当然的,寻常人家怎可与皇室相比。 嗯,她是尊贵无比的郡主,富贵是当然的。 那些人不过是天生的百姓,穷苦是当然的。 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朱玉瑶仍然不忍去看。 她来到了黄州,来到了黄湾县,四处打听新奇的事物。 “心忧棉贱愿天寒……” 好一个富有才情的翩翩公子,此诗便是翰林院的状元们都难以作出。 朱玉瑶对这个“叶庄叶羽”产生了兴趣,在拍卖会上见到了那位公子的真容。 果真是富有才情的翩翩公子,不仅温文尔雅还文武双全。 面对骁勇善战的云叔叔也毫不逊色,是世间难得的人才。 她回到皇宫之中,把这件事跟她的皇哥哥说了,希望能破格录用叶羽,让他为大梁效力。 “岂有此理?当着云王的面给你作情诗?” 然而皇哥哥的态度不是欣赏而是怒不可遏,差点儿就要下旨,派人捉拿那叶羽! 之后便是云叔叔兵败,被打入死牢,听说今秋无论是哪里的战事都很吃紧。 突厥人开出了条件,点名要朱玉瑶和他们和亲。 令朱玉瑶不敢相信的是,朱梁竟然同意了! 她是他的亲妹妹啊! 为了这个皇位,他要将他唯一的亲妹妹送入虎口! 朱玉瑶第一次感觉,眼前那一直以来像是英雄的皇哥哥……变得如此陌生。 皇哥哥,是不是为了保住你这皇位,任何手段你都会毫无顾忌地使用? 云叔叔带她逃出了皇宫,却也像是变了一个人。 再没有无微不至的关怀,像是把她当成了一件商品。 不是“像是”,就只是把她当成了一件商品,是能向叶羽提出条件的筹码。 这一回没有了华贵的马车,没有了随行的小晶,所以朱玉瑶真切地听清了百姓们的声音。 百姓们痛骂朝廷的赋税之高,痛骂官员中饱私囊,痛骂这世道不公,让老百姓连饭都吃不饱。 村庄各处都是乞讨之人,到处都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流民。 和眼前的黄州全然不一样。 百姓们说是因为叶王免了他们高昂的赋税,让他们远离了战火。 原来战争是不好的。 她留在了黄州,在叶羽带着家人迁走之后,留在了叶王府的旧址。 每日洒扫,做最苦最累的工作。 她只是想为自己的哥哥赎罪。 粗布麻衣穿起来也没有那么难受了。 叶羽从来没有爱过她啊。 朱玉瑶再也没有念过那首《蒹葭》。 今秋,黄州各地发生了叛乱,那些人喊着“拥立女帝”冲进了叶王府的旧址,将她软禁在了这里。 他们说她是尊贵的,他们不敢碰她,听说她要作为政治资源,嫁给倭寇的所谓“天皇”…… 到哪儿都逃不了被交换出去的命运。 她开始讨厌自己这种“尊贵”的身份了。 她不想再看到战争了。 第187章 东征! “到底怎么回事?我不是说把朱玉瑶杀了吗!” 叶羽难得失态地咆哮,他难得有这么失态的时候。 照理说就算整个黄州都被占领了也没关系,叶羽手握三州之地,还有夜未央和领先时代的技术,怎么都能将之收复回来…… 主要是昨天傍晚,他收到了李小玉的传讯。 【是否允许‘临时管理员’接管系统权限?】 叶羽愣了一下,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是”。 之后才想起来……今天的签到次数,已经被他给用掉了。 糟糕,晓玉她……遇上什么危险了? “清蕊,把你的冲锋枪给我。” 叶羽把压满子弹的冲锋枪收进背包,下一秒那把冲锋枪就消失在了背包里。 叶羽接着把装甲车收进系统背包,李小玉没有碰。 对了,晓玉不会开…… 不要出事啊…… 叶羽取出莎草纸和钢笔,在上面写下“发生什么事了”,接着收进背包,随后把装甲车重新召唤出来,招呼宋清蕊和墨萱:“走,回军事堡垒!” “何事如此着急?”墨萱疑惑不解地问道。 “回去再跟你们细说!” 叶羽的语气十万火急,宋清蕊还以为是军事堡垒出了什么意外。 跳上装甲车之前,叶羽还顺便要了宋清蕊手上的ak-47自动步枪和glock18型手枪。 一个小时的时间转瞬即逝,李小玉一直没取出那叠莎草纸联络叶羽,叶羽只能坐在装甲车里干着急。 “根据消息,小玉这段时间应该在黄州……”雅儿柔声劝慰着,“老爷不要着急,小玉那么机灵的丫头,肯定不会出事的……” 几位妻子都坐在军事堡垒的大厅里,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我不能再失去她一次……”叶羽咬着牙,看向夜未央,“去点齐兵马,随时待命。” “是。” 叶羽焦急地来回踱步等待着,直到时针走过了12点,叶羽和李小玉身上的系统同时刷新。 【是否允许‘临时管理员’接管系统权限?】 叶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是”,接着那叠莎草纸和钢笔就消失在了系统背包里。 叶羽能感应到李小玉为他选择的今日签到奖励,是一套核聚变动力的钢铁侠战衣。 不知道是因为这是叶羽的系统还是因为李小玉的选择,那套战衣居然是按照叶羽的身材来设计的…… 十二岁的李小玉根本穿不下。 紧接着那叠莎草纸和钢笔被传送了回来,密密麻麻写了一堆。 潜伏在黄州的大梁残党勾结倭寇企图占领黄州,拥立朱玉瑶作为女帝,她和朱玉瑶现在被软禁在叶王府旧址里…… 就算手里有着重机枪这样的火力,本身还是个十二岁的小丫头。 牛车跑不过对方,李小玉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那群孩子一个接一个地被大梁的军队俘获。 “那个是叶羽的亲妹妹!抓住她!” 那时的李小玉慌不择路地跑回叶王府的旧址,想着至少能依靠地形跟他们玩捉迷藏…… 然而李小玉毕竟不是宋清蕊,跑到体力见底都没甩脱他们,还跟留在叶王府旧址的朱玉瑶撞了个正着。 两个人四目相对,李小玉似乎看到朱玉瑶眼里闪过某种决心—— “你快走,这里我来拖住他们。” 前后都有追兵,冲锋枪的子弹都打完了,李小玉还能往哪里跑? 她们被大梁余党包围,朱玉瑶把李小玉死死地护在怀里。 “让我答应成为你们的女帝,可以。不能伤害这个孩子。” 大梁残党勉强答应了,反正他们的本来意图就是活捉李小玉,跟叶羽谈条件。 黄州反了?大梁残党?勾结倭寇? “到底怎么回事?我不是说把朱玉瑶杀了吗!” 叶羽难得失态地咆哮,他难得有这么失态的时候。 楚华裳整个儿哆嗦了一下,完全不敢说话。 李小玉和叶羽的交流完全是简体中文,楚华裳看不懂……自然也就不知道怎么回事。 “羽哥哥不要生气了……先喝一碗安神茶……” 接过冯书雁递过来的安神茶,叶羽猛地灌下一口,恢复了几分冷静。 好吧,这属于迁怒了……就算没有朱玉瑶,大梁残党也还是会反。 倒不如说,朱玉瑶保护了李小玉一次。 “算了……不怪你,不怪你。” 楚华裳心中的大石这才落地。 之后,叶羽告诉了几位妻子黄州发生的事情,此时黄湾县沦陷的战报都还没有送到宜州来。 “我这就去点兵。” 夜未央“噌”地一声站了起来,二话不说就往军事堡垒之外跑。 先前她还以为只是救人,就点了五千兵士在叶王府外待命…… 要收复黄州,这点数量是远远不够的。 “我去清点粮草!”雅儿紧随其后。 “华裳不该这么早就提出迁都的……华裳会把剩下三州管好的……” 楚华裳可怜兮兮地看着叶羽,眼泪都快要下来了。 “没事啊,不怪你……你做得很好了。” 这群人主动跳出来也算是好事,至少可以用强硬手段把他们一网打尽了。 所以叶羽只是安慰了一下楚华裳……并且告诉她,黄州上至太守下至县官,全部都要定罪。 叶羽让他们管理黄州,让黄州在离开了叶羽他们之后继续发展欣欣向荣。 如今他们是怎么做的? 不仅让大梁残党死灰复燃,更是让倭寇上了岸! 叶羽不担心黄州被占领的问题,有他的无人机和装甲车,还有夜未央在旁出谋划策,把黄州重新收复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他担心的是倭寇掌握了蒸汽机……乃至火药的技术,将之带回了倭国的本土! 那帮倭寇,绝不能给他们时间,让他们变得强大起来! 一群拘小礼而忘大义的家伙,从古至今图谋我中原之心不死! “未央,点齐兵马……随我东征!” 如今叶羽的手下也不止夜未央一个军师、初晴一个将领可以用,有的是经过了夜未央和楚华裳双重认证的军事人才前来投奔。 西面的战线交给了这些人,初晴护卫在楚华裳身边。 叶羽带上了夜未央和宋清蕊,带着大军直奔黄州! 第188章 我来救你了! 莎草纸和钢笔消失在手里,李小玉安慰朱玉瑶道:“再过几个时辰,我们就能安全了。” “他们有两万多的兵呢,几个时辰,消息都传不到宜州那儿去。” “他已经知道了。”李小玉望着天空,“一会儿他就会来的。” 对,给了他一套钢铁侠战衣,又把黄州沦陷的消息告诉了他。 这都不能在天亮之前赶到这里,李小玉觉得“木头脑袋”就可以升级为“石头脑袋”了。 “你的意思是说,他在黄州有留下什么你也可以动用的力量吗?” “没有啊,我的意思就是我们在这里等着就好了。” 李小玉心说我也想有能动用的力量,谁知道钢铁侠战衣她根本都穿不上。 “你是他偶然认下的妹妹,为什么会觉得自己能了解他啊?”朱玉瑶的语气有些低落,“我和朱梁当了那么多年的兄妹,我都不敢说我了解他。” 李小玉心想兄妹你个鬼,我可是他前世的老婆……好吧,是前女友。 我和他谈了七年的恋爱,从陌生人到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他是什么样的人我能不知道嘛。 “你要不还是趁机逃出去吧,他们要是研究不出你手里那两把火器的奥秘说不定会严刑逼供,到时候连我这个傀儡的话都不会听……” “你喜欢我哥哥吗?”李小玉问。 “啊?”朱玉瑶的话头戛然而止。 “你之前跟我说,你很佩服我哥哥,一开始是倾慕他的才情之后发现他文武双全治国有方感觉你才是蒹葭而他是白露你现在已经配不上他了什么的。” 之前从傍晚到现在,在等系统刷新的那段时间朱玉瑶一直在和李小玉聊天,字字句句都离不开叶羽,说李小玉真是有个好哥哥文武双全治国有方不像她那样命苦……还劝她不要离家出走了要早些回去。 她当然迟早都会回去,她就不信叶羽那个木头脑袋会变成朱梁那样的败类,为了自己的权力连亲妹妹都可以舍弃。 她不想回去的原因,除了想在这个时代实践自身所学之外,其实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 “你喜欢叶羽吗?”李小玉重复了一遍。 朱玉瑶低着脑袋想了片刻,轻轻点头:“嗯。” “喜欢得……无以复加。” “那就足够了。”李小玉露出了微笑。 接下来……就是看那个木头脑袋什么时候才能意识到,“钢铁侠战衣是会飞的”这件事了。 事实上叶羽在看到这套钢铁侠战衣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了,所以他只是让宋清蕊从堡垒里开出了一辆装甲车。 “让未央直接带兵去黄州,我在黄湾城和你们汇合。” 简单交代了一下堡垒里的事情,没等夜未央点完兵,雅儿算好粮草,叶羽就已经消失在几位妻子的面前。 信中写道李小玉暂时没有危险,新的glock18型手枪也被她从系统背包里拿了出来。 冲锋枪当然是被收走了,但燧发枪的子弹和冲锋枪压根儿不适配。 还没等大梁残党和倭寇们研究出个所以然,还没等他们想到威胁李小玉,让她说出“冲锋枪的秘密”…… 【你好,我的主人。】 不是英语,也不是“星期五”的声音。 而是一直以来在他脑海里的系统提示音。 “我该怎么称呼你?” 【请随您喜欢,您是如此吩咐的。】 我什么时候吩咐过你? 说起来,叶羽一直没问过这套系统的来源…… “你来自哪里?是怎么出现的?方便讲讲吗?” 【您创造了我,在遥远的未来。】 叶羽:“……” 未来的我,能有这么牛逼? 叶羽原本以为这个“系统”是某个高维文明,比如外星人什么的,他们选中了叶羽,于是创造了这个世界又把叶羽抓到这个世界当小白鼠…… 又或者是某个“宇宙中冥冥的大道规则”,无法解释的量子纠缠,给了叶羽这般匪夷所思的特殊能力。 结果,这玩意儿是他自个儿造的? 怪不得这战衣完全按照他的尺寸来的啊! 【穿越是偶然,但是未来的您和过去的您,在这个时空连续上完成了闭环。】 好吧,这件事可以先等等。 其他的镇压叛乱啊、清点破坏啊、安抚民众什么的都可以先等等。 现在唯一的紧急事项,叶羽要亲眼看到李小玉没事! “来吧,mark50血边战甲。” 这套战甲平时可以收在胸口的能量反应装置中,方便随时穿戴。 采用的是新的心脏反应堆中的能量,激活后直接可以覆盖部分身体或全身。 运用了纳米技术,哨兵模式,红外扫描,头盔可完全伸缩,由于纳米材料有很好的延展性,手部可以迅速变形成一个盾牌,盾牌根据战斗情况还可以变成多个形状。 而且,胸口储存的纳米粒子还可以有限的修复战甲。 纳米粒子这玩意儿叶羽现在肯定是搞不出来的,但他没有要节省的打算。 mark50变形出推进装置,开启极限飞行模式! 每秒八千米,比电磁炮都要快! 于是那一夜,黄湾城内外的所有人,都看到了“天神降临”…… 其实宋清蕊是完全没有必要带的。 有了这套战衣,这个时代还有谁能伤得了他? 核聚变动力的钢铁侠战衣,纳米技术,这在叶羽穿越前的时代都还只是存在于理论中。 燧发枪的枪弹乃至火炮打在叶羽身上,连根头发丝儿都伤不到! 比十万大军更快的是在天空一闪而过的虹光。 不消片刻,叶羽就已经出现在了黄湾县,叶王府旧址的门口。 红外扫描发动,叶羽很容易就看到了里面一大一小两道人影。 于是叶羽直接冲了进去。 “看吧,来了。” 头顶的瓦片爆裂,叶羽缓缓降落在李小玉的面前。 “草帽小姐,我来救你了。” 头盔消失,露出叶羽的脸。 “跟我回去,不要再乱玩儿了。” 叶羽完全忽视了已经震惊到说不出来话的朱玉瑶,他只是在对李小玉说。 第189章 你得支棱起来啊 “草帽小姐”是叶羽和李晓玉之间的一个梗…… 在他们第一次约会那天,李晓玉穿着一条白色吊带连衣裙,露出洁白如雪的两只手臂和半截小腿。 脚上穿着几公分的水晶凉鞋,头上戴着一顶系着白色丝带蝴蝶结的草帽。 长长的青丝披散下来,顺滑直畅。 就像是盛夏的海风。 “要我跟你回去也可以。” 李小玉没有否认也没有疑问,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称呼,很自然的承认了她的身份。 她只是指着朱玉瑶,对叶羽说:“你要把她也一起带回去,让她成为你的妻子之一,让她住在军事堡垒里。” “为什么?”叶羽问。 “因为你想让我回去。”李小玉说。 “别闹了,外面很危险。”叶羽说着就要伸手去抓她。 “你不把她带回去我就不跟你回去。”李小玉像是耍起了性子,躲开了叶羽的手,“要不然你就继续不管我,让我在外面做生意,反正我就要带着她。” 叶羽沉默片刻,叹气:“好。” “好是什么意思?”李小玉眉头一挑。 “你不是想让我把她一起带回去吗?我答应你。”叶羽拉起朱玉瑶的手,另一只手伸向李小玉,“这样你就会愿意和我回去了,对不对?” “你这个木头脑袋啊——什么时候才能开窍啊。” 结果李小玉更不乐意了:“你是君临天下的君王啊,这个世上没有人能违抗你的命令的,想让哪个女人留在你身边直接下命令就好了啊。” 没错,李小玉执意离开叶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叶羽的性格。 这个白痴的性格就不是能当皇帝的,一根筋的。 如果她不走,叶羽有可能会为了证明自己的真心,把楚华裳她们全都赶出家门。 这不是她想要看到的,她想要看到叶羽君临天下。 楚华裳、雅儿、夜未央、初晴…… 这些不只是爱着他的女人,更是身怀一技之长,治世不可缺少的能人。 他的身边,一个都不能少。 虽然他大概会说“我宁愿放弃这个天下也要换你回来”什么的…… 这个木头脑袋,什么时候才能有君临天下的觉悟啊。 李小玉真是恨铁不成钢。 “你想不想让我留在你身边?”李小玉叉着腰问。 “我穿着这身战衣,横跨三州之地,还不够说明我的诚意吗?”叶羽苦笑。 巡守的兵士被房间里的动静吸引,这时才踹开房门……下一秒就被叶羽掌心里的手炮打了出去。 “这身战衣是我给自己选的,不知道为什么选成男款了。”李小玉不服气道。 “纳米技术的战衣,完全可以适配每个人的体型。”叶羽说。 “那又怎么样?我问的不是你的诚意,我是问你想不想!” “我都带着诚意过来了你问我想不想?” 手炮连续发射,门口多了好几块焦炭。 “你要是那么想的话就强行把我带回去啊,把我锁在房间里不给我饭吃,直到我答应永远不离开你身边——”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啊,”叶羽无奈道,“比起让你留在我身边……我更希望你能开心幸福。” “口是心非,要不是我现在还小,你肯定想着把我吃干抹净。” “就算你现在还小,小蛋糕也有小蛋糕的乐趣。”叶羽耸耸肩,“我的胃口很小的,吃一块小蛋糕就饱了。” 朱玉瑶左顾右盼,她不知为何很自然地理解了叶羽和李小玉话里的意思,当下满脸羞红想要找个地缝暂时隐身。 “那其他人你打算怎么办?”李小玉问出了最核心的问题。 叶羽沉默了。 这是逃避不了的问题,他总有一天要面对。 他想过把皇位还给楚华裳,又觉得不能这么一走了之。 “大哥,你要支棱起来啊。”李小玉满脸都是恨铁不成钢,稚嫩的声线却是老气横秋地教训着他,“臣子也好,嫔妃也好,包括我在内,都是可以随时替换的……” “你们都是无可取代的。”没等李小玉说完,叶羽就斩钉截铁道,“你们都是……我无可取代的一部分。” 那看来是不会因为我,抛弃楚华裳她们了。 “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勉为其难跟你回去了……” 李小玉把手搭在叶羽手心之上,又想起了一茬儿:“你不会打算就这么带着我们回宜州去吧?” 一秒八千米的速度,没有防护措施会死人的。 “当然不会,我只会把你们暂时带回黄湾城。”叶羽抱起李小玉和朱玉瑶缓缓升空,肩上的大型电磁脉冲炮已经准备就绪。 “怕的话就不要看了。” 一炮,就把叶王府的旧址,连同里面的大梁残党和倭寇轰成粉碎! “各位黄湾县的子民们,你们不要怕,有我在这里。” 叶羽带着李小玉和朱玉瑶来到黄湾城上空,一道激光炮扫射过去,围城的贼寇就已溃不成军。 听到这声音,黄湾县的新任县令赶紧带人出县衙迎接,口中直呼微臣有罪。 “管理无方,守城有功。之后华裳会给你适当的处理。” 老实说叶羽也不知道这种情况按大楚律法应该怎么判,总之话先撂这儿,稳住人心再说。 黄州和泸州,还有晚一些的宜州早已用沥青铺满了路面,以装甲车的全速,横跨宜州和泸州根本用不了两天。 十万大军兵分两路,水陆并进,分别用蒸汽机车和轮船运送,在三天后的正午,来到了黄州的边境! 三天时间,还不够倭寇和大梁余党进一步扩大战果。 尽管他们攻占了海岸线,不断破坏道路,占领了黄湾县的工厂,还打算派出快船回倭国,请求增援,彻底占领整个黄州。 然而,叶羽神兵天降,杀得他们溃不成军,那艘快船还没等出码头就被轰成了碎片,所有的倭寇都被切断了退路。 又谈何援兵? “怎么会这么快……就算那‘蒸汽机车’的速度再快,战报送到宜州的时间也要至少三天啊!” “叶羽难道会未卜先知不成!” “现在怎么办?叶羽根本不可战胜,现在他的大军已经进入黄州境内了!” 兵对兵,将对将,叶羽当然也不会穿着战甲全黄湾县扫荡。 这些漏网之鱼集中在一起,想不出反攻的对策。 在他们收到消息之时,叶羽的十万大军就已经开进了黄州境内。 荷枪实弹,直奔黄湾县而来! 第190章 我要举目所见,皆为汉土! “是这儿吗?” “是的,根据可靠情报,这里就是他们关押俘获犯人的地点……” 李小玉挂念那些之前被她收拢来的孩子们,叶羽之前用红外扫描看过了叶王府旧址,那些孩子没有被关在附近。 “等大军过来再说好不好?等夜未央她们接手这里,我先把你们送回堡垒里去。”叶羽俯下身子安慰道。 “你都有钢铁侠战衣了你还怕什么,”李小玉伸出手指,轻点叶羽额头,“有危险的话,我能在瞬间联络你的。” “只有三次不是么?” “会有一次留给你的。” 李小玉把自己的系统功能也告诉了叶羽,叶羽想着这估计也是他们两个在未来的某一天捣鼓出的某种程序。 “临时管理员”是有次数限制的,但李小玉当然也不会傻到把每天的次数全部用于演算未来。 “万一我回来看不见你怎么办?” “那你就抛下这个天下,穿着这身战甲满世界疯了一样去找我,直到我心疼得受不了,主动出现在你面前。”李小玉捏了捏叶羽的鼻子,她是真的拿这个木头脑袋没有办法,“安啦,现在外面这么不安全,我为什么还要出城去?” “好好在这儿,等我回来。” 于是叶羽带着黄湾城里的两千守军出城平叛,去寻找他们关押工厂工人和那些孩子的地方。 大梁残党和倭寇从工厂工人的口中撬出了蒸汽机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然而他们再也没有机会将这些情报带回倭国了。 因为叶羽一炮轰开了这间工厂的大门,躲藏着的贼寇在红外扫描之下无所遁形。 囚笼被打开的那一刻,无论大人还是孩子都在高呼叶王殿下万岁。 “把他们带回城里暂时安置,待大军过来接管之后再各回各家……另外,你们可以不用再叫我叶王了。” 叶羽在民众和兵士们崇敬的目光下缓缓升空,如同神明一般宣告世人:“过上不久,本王就将正式称帝。” 是吧?总要有点长进,总要有点觉悟……总要有点担当的。 承载着成千上万人的期望,是时候把这片天下扛起来了。 如今在这片中原大地上,能与叶羽争锋的只有被突厥骑兵围城,朝不保夕的朱梁政权。 据说白浩和突厥人达成了交易,答应帮他们轰开京城的城门。 据说白浩和朱梁也达成了交易,答应帮他打退突厥人的骑兵。 据说白浩的条件是他在京城里的家人,于是在一天晚上京城里有一扇小门打开。 “将军,妾身还以为此生都再也见不到你了……” 听说周明和郑天的家人都被做成了肉干,京城里的人死的死逃的逃,除了朱梁以外就是一座空城。 “放。” 于是白浩在接回家人的第一件事,就是往城里发射榴弹。 “白浩!你也背叛了朕!朕分明遵从了你的条件,放回了你的家人!你是朕亲自册封的异姓王!” 京城变成一片火海,将士们四散逃命。 “将军,叶王殿下的命令是活捉皇……活捉朱梁,我们这样直接放火焚烧……” “我清楚朱梁,他把自己的命看得比其他任何事物都要重要。”白浩望着熊熊燃烧的京城,嘴角上扬,那笑容介乎冷酷与嘲讽之间,“等着吧,他很快就会从里面逃出来的。” 突厥人攻破了京城的城门,唯有一队亲兵护送着朱梁从京城里逃出。 白浩没去阻止突厥,这本就是他和突厥之间的交易。 击退突厥这事儿……等把家人送到南方后再说不迟。 所以他只是在几条必经之路上设下埋伏,轻易地就抓到了朱梁。 “为什么……为什么你能猜到朕的意图……” 被五花大绑送到白浩面前的朱梁惊慌着,他不知道为何自己的计谋会被白浩这么轻易地拆穿。 “因为你能走的也就这几步,以你的智慧也只会想到这几步。” 白浩无情地将朱梁俘虏,班师回朝……回到与宜州相对的,大江北岸。 北方的战事和南方的平叛同步进行,夜未央手下的火枪队很轻易地就收复了黄州。 论功行赏,论罪当罚,整个黄州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复原建设。 楚华裳和朱玉瑶牵着手出现在城楼之上,告知天下“梁楚本是一家”。 “所以咱到底该叫大梁还是大楚?” “大梁大楚本是一家,分什么分?” “可能是咱想叫大梁就叫大梁,想叫大楚就叫大楚吧……” 当然不可能这么随便的。 “如今这天下是相公的天下了,国号理当由相公来定。” 军事堡垒里,叶羽与众女生商议国号,李小玉还装模作样地念了一句诗。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日月……定国号为‘明’怎么样?”夜未央提议道。 李小玉吓了一跳,急忙解释:“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你看,哥哥经常自称‘为夫’,不如就用‘汉’作为国号,怎么样?” 同时不停地给叶羽使眼色,“汉”还有只有他们两个人才懂得的深刻含义。 那就是汉了。 “咳。”于是叶羽也装模作样地轻咳一声,对几位妻子说道。 “要论治理国家,安抚百姓,朕不如华裳;要论筹集粮饷,挣钱养家,朕不如雅儿;要论带兵打仗,战必胜,攻必取,朕不如未央;要论出谋划策,决胜于千里之外,为夫不如小玉。” “要论医道,为夫不如书雁;要论武道,为夫不如初晴;要论盗术,为夫不如清蕊;要论家事,为夫不如照雪,要论礼仪风度,为夫不如柔儿……” “要论机关之道,先生可是真值得墨萱称上一声‘先生’的。”墨萱笑道。 朱玉瑶没有说话,她想不出自己除了身份之外,还有哪一点是值得叶羽看中的…… “不能这么说,你们都是闪耀着光芒的星辰。朕能得到你们……这是我能够得到天下的重要原因。” “朱梁有四个骁勇善战的异姓王替他守天下而不能好好使用,那是他所以失败的原因。” 李小玉知道叶羽在背什么,于是十分配合地接上了下一句:“哥哥虽然出身贫寒,但能率领众人扫灭暴梁,诛杀不义,安定天下,功劳超过我们,您称帝是众望所归。” “嗯嗯。”楚华裳连连点头,比起改国号,她更担心叶羽哪一天就突然消失了。 众女生也是纷纷附和,直夸得叶羽有些不好意思。 于是叶羽顺水推舟地说:“既然你们大家都这样看,觉得有利于天下吏民,那就按你们说的办吧。” 从今日起,这片中原大地有了名字。 “我要举目所见,皆为汉土!” 第191章 马踏东京! 平定叛乱之后,那十万荷枪实弹的大军全被留在了黄州。 并不是把上岸的倭寇全部剿灭了就可以算了的。 前世今生,国仇家恨,哪有那么轻易就能算了的? 何况,倭国所在的岛屿,在一定程度上还有着战略意义。 欲取大洋彼岸,就得要有一个前哨站…… 如今南方已定,北方再构不成威胁。 兵精粮足,何不开疆拓土? “未央,发封书信,从西边调几个你觉得还不错的将领过来……赚军功。” 倭寇这玩意儿,无论在哪个世界,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一样的。 一开始只是在倭国混不下去的劫匪,隐泊野岛,窥视商船劫掠之,才不管你是来自中原、西洋群岛还是倭国本土的商船。 但还有一部分来倭国做生意的倭国商人……在中原“不满所欲,卒蟠劫而去”。 这帮倭国商人和倭国土匪勾连起来,仗着有一道海岸线作为阻隔,仗着马匹和不善水战的中原士兵难以抵达倭国本土,就算抵达也必定水土不服、劳民伤财,便大肆进行武装走私和抢劫烧杀的海盗活动,连年侵扰中原沿海! 那帮倭寇自称“浪人”……其实就是海盗。 在叶羽前世,元朝时期曾经出兵倭国,但两次遭遇飓风,无功而还,又遭倭军掩杀,几乎全军覆没。 明朝时期采取守势,“片板不许下海”,规定“自后沿海军民,私与贼市,其邻舍不举者连坐”,企图断绝一切海上联系和贸易往来。 明朝政治日趋腐败,皇族、勋贵和官僚地主对财富的掠夺日益严重,贪污贿赂之风盛行,反而出现了“禁越严而寇越盛,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私人海外贸易规模反而更大,“倭寇”在东南沿海迅速泛滥的情况! 倭患不仅使沿海地区城镇衰败,其他地区的丁壮亦因运送粮袜,而“停耕废织,稼稽失时”,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莫大的损失。 近代就不多说了……那十四年,懂得都懂。 很好的小鬼子,存在于二次元就足够了。 “王上的意思是,想让倭国成为中原……不,成为大汉的藩属国吗?”夜未央问。 “不,我是想要‘教化’那帮倭国的蛮夷。” 光是成为藩属国,杀光倭国境内所有敢于反抗之人还不够。 叶羽想要的,是彻底断绝他们的文化根系,移风易俗,让他们“说汉语、书汉字、称汉人”,彻底把自己当作大汉的子民! 世上再没有“倭国”这个国家,倭岛自古以来就是大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叶羽要让“倭国”这个国家,从历史根源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就算不考虑前世的那些国仇家恨,从理性的角度来考量。 叶羽没有把握让大汉延续千秋万代,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律。 假设叶羽一味地采取守势,又或者是没能把倭国本土彻底征服。 待得大汉国势衰微之时,那帮贼心不死的倭寇,就肯定会卷土重来,企图分上一杯羹! 说白了,这帮小鬼子认为有大海阻隔,中原人不可能对他们的基本盘怎么样,所以只有他们主动出击的份儿,中原人自恃大国风度,根系错综复杂,绝对不可能劳民伤财进攻他们什么都没有的倭岛本土! 没错,倭岛说白了,就是“什么都没有的蛮荒之地”,农业不行手工业也不发达,许多生活必需品如丝、布、锅、针及药材等都要靠中原供给。 倭国商人那是来做生意的吗?那是来讨饭的! 本土还有一座不知何时就会彻底喷发的活火山,人种普遍矮小,可以说无论是领土还是人民都没有占领的价值。 但叶羽就是想要那块地。 彻底征服、统一、归化! “我要‘倭国’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新生的倭人不承认他们是倭人而是汉人……我要让那片岛屿如同琉球一般,恒久地与我中原合二为一,再不分彼此……未央,你明白了么?” 听完叶羽的想法,夜未央不禁打了个冷颤。 “我读中原史书,中原有过几次进攻倭岛的战役,但每一次都是无功而返。虽说王上手中武器强大……倘若这一次出兵,仍然无法灭亡倭国呢?” 倭国不是中原,文化传承和信仰风俗都不一样,移风易俗必然会招致严重的反弹和抗争。 那是杀不尽的,尤其是中原和倭国并不接壤。 “那就继续打。”叶羽的回答很简单,“我只是给倭寇们找点事情做,省得他们一天天图我中原之心不死,想着来抢我们的粮食。” 没错,这个过程很不容易,劳民伤财不说,说不定还有失败的可能。 但叶羽觉得……秋后打几次倭寇,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还是那句话,倭岛这块地儿,有更好,没有对叶羽而言也无所谓。 彻底改变一个种群的思想,这个时间肯定需要很久,要以“年”、“十年”、“百年”为单位进行计算。 不过没关系,如今的大汉很好,今后也只会越来越好。 如今他的轮船上有火炮,士兵们手中都配发了燧发枪。 要是这样还无法彻底征服倭国,叶羽说不得只能穿着战衣过去,给富士山来一记电磁脉冲了。 我欲战,敌虽高垒深沟,不得不与我战者,攻其所必救也。 是指进攻敌方必然要救援的要害,以调动敌人,让敌人失去坚固的阵地依托。 其实这句话可以换一个更为简单的表述形式。 既然倭寇连年进犯中原,图我中原之心不死,那与其把战场设立在中原,不如在他们倭国的地盘上打。 打赢了皆大欢喜拜将封侯,打输了就当练兵了。 没有道理只有别人欺负到自家门口,还不能打回去的道理吧? 是,劳民伤财,还不占理,后世不知会如何评价他叶羽。 但叶羽表示……他只想要小鬼子死。 从文化根源上的彻底消失。 待到秋来九月八,马踏东京赏樱花! 第192章 夜未央 “是。未央必然会为王上……献上一场无可辩驳的完美胜利。” 夜未央对自己的认知很明确。 她是王上的利刃,是叶羽手中的刀,叶羽指哪儿她就把那块地盘给他砍下来。 “你不用参与远征的事情。” 然而叶羽这回没打算让夜未央出阵。 当然了,马踏东京这种事儿肯定是不能让夜未央亲自去的。 初晴和宋清蕊也不能去,毕竟大海茫茫生死难料,秋季又是台风高发期,万一发生个什么意外可怎么办? 叶羽如今也是手握四州之地的人了,手下不至于连几个能率军征战的将领都没有。 “那个马……不是有个马什么的,华裳上次在晚饭上夸那个,你把他调过来,让他率兵远征去。” 尽管叶羽完全不记得这些人才英杰们的面貌和长相,他的权力在相当程度上被楚华裳和夜未央、雅儿三人给架空了…… 但无所谓,叶羽本来也不想过问这档子破事,他的后宫就是他的内阁。 女主外,男主内……说起来有些奇怪,不过似乎是这个理儿。 叶羽不需要知道楚华裳她们具体做了些什么,总之只要这四州之地还没崩盘就由得她们折腾。 确立下“汉”的国号,发布了东征倭国的命令,反对最为激烈的是雅儿,原因无他,漂洋过海的远征太伤银子了…… “那地方又小又贫瘠的,还和中原不接壤,打下来有什么意义啊……” 被动防守和主动出击所消耗的各类资源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倭寇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成天过着过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当然可以四处捣乱,可是中原家大业大的…… “打。” “必须得打。” “说什么都要打下来。” 只可惜无论是李小玉还是叶羽都只有这一个态度,楚华裳也表示“既然相公说要打那就肯定得打,既然相公态度这么坚决,那这场远征就必定是有什么华裳暂时还理解不了的深意”…… 尽管楚华裳对于倭国的看法和雅儿一样,也是“又小又贫瘠,完全没有打下来的价值”,但她更加相信叶羽的选择。 雅儿哪边都劝不动,只得轻叹一声,面上带着“没办法这是自家老爷只能宠着咯还能怎么办”的无奈表情开始吩咐手下人算银子。 说来锦缎庄也算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原先跟着叶羽的那些长工如今都成了御前侍卫,跟着雅儿的那些绣娘不是成了世家大族的夫人就是成了雅儿旗下商行的老板娘,连县官都不敢有得罪的实权人物。 不过对于雅儿而言,最为开心的事情,还是她终于被诊出了喜脉……有了叶羽的孩子。 经过了大半年的征伐,战事基本都已告一段落,叶羽总算有时间好好陪伴几位妻子。 “不选秀女的哈,我们家不兴这个。” 对于楚华裳“广招秀女开枝散叶”的建议,叶羽表示我有在座的几位妻子就足够了,这辈子都不可能再纳一名妻室…… “那可不一定,说不定哥哥哪天又看到了和我、和华裳姐姐、和其他几位姐姐都长得很像的人,不由分说要带她们回家……”李小玉揶揄。 叶羽定定地看着她:“我要尽快把生长激素做出来了。” “你你你不能这样揠苗助长的——” 九月初八,十万大军在黄州集结完毕,向着西洋群岛和倭国本土进发。 夜未央的表情有些失落,因为叶羽执意不让她出征。 她是叶羽手中的刀刃啊,如今叶羽把她封藏在了刀鞘里,她还能再发挥什么作用呢? 尤其是照雪已经到了临盆期,南方初定之后,雅儿和许柔一个接一个地相继诊出了喜脉…… 北方有白浩在四面厮杀,收复领土,东边吹响了反攻倭国的号角,西边诸多将领正摩拳擦掌,准备建立功业…… 已经没有“南蛮”、“百越”这种称呼了,海岸线以内的南方领土都已经归入了中原——不,是大汉的版图。 尽管叶羽没有剥夺她的军权,她在军伍之中仍然是权势最大的,便是再有才能、再是出众、再多军功的名将,她都可以随手一指生杀予夺。 王上不会在意这些。 可她想要王上在意得更多一些。 初见叶羽之时,夜未央就早已被这位叶王的魄力所征服。 他毫不犹豫地给了她五百弩机和三百火雷,他说要让苗寨在开春之前统一整个南蛮。 那时的夜未央心存戒备,担心叶羽只是想要利用苗寨,所以刻意留了个心眼,在占领百越大部分区域之后就又给叶羽写信,想要更多的武器和装备。 叶羽的回复是要么夜未央把整个南蛮统一,要么等着叶羽的装甲车开进南蛮。 无可战胜,无可匹敌,犹如天神降世。 叶羽在夜未央的心中是神,是拯救了百越之地的神,是拯救了中原大地的神,是无所不能,即将要征服这片大海的神。 “你此番出来,除了那片百越的山林,可曾想着领略……” “除了这树枝、这叶子。未央姑娘,你可还想见识在它们之上,那真正发光的……耀眼群星?” 耀眼群星。 王上是夜未央心中的天神,他说要带着她领略那耀眼群星。 她也的确领略到了,无论南蛮还是中原都臣服于他的威势之下。 就算她有朝一日带着百万大军举起反旗,她也相信王上会神兵天降,穿着刀枪不入的战甲平定一切。 她想跟随在叶羽的身边,可叶羽说在征服大海的征途上,没有了她的位置…… 叶羽说夜未央已经是他的妻子了,再多战功也是封无可封。 叶羽说不是怀疑她的能力,而是海上风浪太大了,他担心她会有危险。 叶羽说南方的气候就算是秋季也可以耕种,七月种下去的水稻如今已是有了丰收的迹象。 王上啊……您为百越做了这么多,可除了打仗之外,未央还能为您做些什么呢?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我会为你饮下去……就算醉过去,难逃此局。 可当酒尽之时,可当她再无作用之时…… 王上,未央还能再为您做些什么? 第193章 赴约 原本夜未央的未来是注定的,作为苗寨的圣女,带领苗寨在百越之地的夹缝之中生存下去,发展得越来越繁荣。 偏巧,让她赶上了时代的浪潮,让她遇见了能够改变这个时代的叶羽。 跟在叶羽身边是幸福的,她愿意为了叶羽献出自己的生命。 她辅助叶羽成就了这一番功业,如今叶羽的身边已经不需要她在身旁。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王上,若是杯中之酒已饮尽。 那么未央,可还能为您做些什么? “王上,您请等一下。” 在叶羽视察过在泸州新建的蒸汽机和内燃机,回到叶王府之后,正巧碰上夜未央,在军事堡垒门口叫住了他。 也许不是正巧碰上,她像是在这儿等候已久。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头盔消失,露出叶羽的脸。 说起来自从有了这件战甲之后叶羽就很少再让人跟在他身边了,在四州之地转一圈对于叶羽来说就是几分钟的事情,楚华裳雅儿夜未央她们都很忙,也就早晚饭的时候能够聚一下。 所以在看到夜未央一脸纠结的时候,叶羽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是什么事情。 增加军费应该去找雅儿,改善将士们的待遇直接找华裳,哪里又发生了叛乱直接带兵过去平叛就是……直接在晚上大家一块儿商量就行了。 难道是西方胡人太过强大,连夜未央率领的火枪队都不是对手? 也不像,因为夜未央不仅没有穿着战术装备,换回了一身苗寨服饰,肩上还背着一个竹篓,看上去就像是要去进京赶考。 尽管在堡垒里夜未央也是穿着一身苗寨服饰,但这里是在堡垒之外。 于是叶羽皱起了眉头:“怎么了?为什么不穿上战术装备?连装甲车也不开。” “我……” 夜未央的视线偏向一旁,在心中纠结了好几次才终于下定决心:“我想,我要离开这里了。” “为什么?为了苗寨的事情吗?”叶羽不明所以,满脸都是问号。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夜未央鼓起勇气,直视叶羽的眼睛:“当初王上带我离开百越之时,可曾记得对我说过什么吗?” “我说要带你共同征服星辰大海。怎么,朕食言了吗?” 见夜未央一脸悲伤的表情,叶羽忍不住上前一步。 “你帮我统一了百越,统一了中原,如今却又为何,要露出这副模样?” “那您为何不让我乘上前往倭岛的战船呢?”夜未央的情绪忽然有点激动,“那马宏的军事才能根本不如我,就算有副将辅佐也肯定不如我,若是由我来带兵,必然能在开春之前……” “都说了,打不下来就算了。”叶羽伸手,轻轻拍了拍夜未央的脸,“什么事都亲力亲为很累的,给手下的武将们一个练兵的机会不好吗?你不至于跟他们抢战功吧?” “那我应该如何才能留在王上的身边呢?”夜未央泪眼婆娑地看着叶羽。 “啊?”叶羽一时没能反应过来。 “王上愿意将未央带出百越之地,将我带在身边,不就是因为您想要未央为您贡献才华,为您出谋划策,为您攻城拔寨吗?” 夜未央抓紧了竹篓的肩带,也不顾什么上下尊卑,她只想在这最后的时刻,把自己的心情和感受全都告诉叶羽:“如今王上帐下谋士如云,猛将如雨,再不需要未央为王上出征……那未央,又该以何姿态,留在王上的身边呢?” 叶羽听得莫名其妙,不让你打仗你就要离开我?这是什么逻辑? “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很多次了,都说了是为了你的安危着想……” “那华裳每日出府入城,雅儿每日会见王公,小玉也能拉着清蕊和玉瑶,带着一帮孩子做生意,书雁每天都能出门义诊……凭什么就我不行?” “他们出门都是至少带着一队亲兵的,去的也都是安全的地方,好不好?”叶羽辩解了一句,叹气道,“这样,你要是想打仗,西面的胡人就都交给你了,玩两个月觉得满意了就回来……” 叶羽还以为夜未央是觉得因为身为军师闲不住,这才想要离开。 然而夜未央只是对着他摇头。 “如今王上帐下谋士如云,猛将如雨,未央已是无任何留在此处的意义。” 没有意义? “你……难道只是想在我的帐下,当一名军师吗?” “当然不是,未央还想与王上……还想与王上,结为连理!” 也顾不得羞涩了,夜未央急切道:“只是从开春到现在,王上都未曾对未央放下戒心,当日未央住进来的时候,也只是因为各位姐姐妹妹的坚持……” 叶羽想起来了,那会儿小玉在闹叛逆,他没心思考虑他和夜未央、和墨萱之间的感情问题。 但是…… “谁说我还在戒备着你的?”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在听闻初晴说过关于她的事之后,叶羽就已是难以再把她当作一名帐下的军师来看待了。 之后包围包围罔凉山,在叶羽的试探下夜未央献出了真诚而炽烈的吻。 她的唇上没有毒药,她也不会有谋害叶羽的意图。 这一回换叶羽主动吻她,在夕阳的余晖之下。 “在罔凉山下,我说过我要娶你,你忘了?” 此刻,即是赴约之时。 “那王上为何迟迟不肯……” “因为你说你是苗寨的圣女,根据苗寨的习俗,圣女要保持纯洁,不是么?” “未央早就不是苗寨的圣女了,未央只是王上的女人。” 竹篓掉落在地,夜未央扑进叶羽的怀里。 叶羽刚想对夜未央做些什么……就看到了不远处,满眼写着“好羡慕”的楚华裳。 “咳咳,我们回去吧?” “嗯。”夜未央羞红着脸,轻轻点头。 于是这个“做些什么”的时间,延续到了晚饭之后…… 晚饭之后,夜未央只说要打扮一番,让叶羽在房间里等待。 直到房间的门被敲响,叶羽看到了一身大红嫁衣的夜未央。 “原本想留到大婚之日的……只是未央,实在是等不及了。” 青悠悠的百褶裙呀,密密层层的褶褶。 闪闪跳动的裙脚,花绿绿的裙带。 头上插满银花,手腕戴满手圈,颈项挂满项链…… 好不容易戴上去的,解下来真的很费力。 当一切华丽的装饰尽数褪去,纯洁无瑕的夜未央暴露在叶羽眼中。 “未央,本王想要与你定下新的约定……” 当触碰已是不足以浇熄内心的火热,两个人都渴望着更进一步的交流…… “成为本王的女人,永远留在本王身边!” 当烈火点燃,如歌燃烧…… 被叶羽压在床上,耳边传来粗重的喘息声,夜未央的心里已然被喜悦之情所充满。 即便一开始有些痛苦,之后也是幸福的…… “是,谨遵王命。” 我会为你饮下去…… 就算醉过去,再不愿逃离此局。 第194章 不破楼兰终不还 “什么?中原的军队进到楼兰里来了?” “不是骑马,而是用车……你是说,他们开着造型奇怪的车子,大批大批地进入了荒漠?” “一定是之前我们出兵,把中原人的王给惹恼了……快,准备一些赔礼,待得中原人的军队来了,就立刻拱手送上!” 众所周知,中原的西面是一片沙漠荒原地带。 荒无人烟、人迹罕至、寸草不生,也就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片绿洲上有几个小国存在。 因此胡人的王无论是出兵还是经商都很随意,因为他们清楚中原人的个性。 那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不见兔子不撒鹰,带有极强的目的性。 你要说中原人被他们惹恼了,派遣军队来侵入他们的领土,进行烧杀掠夺,让他们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老实一点儿,那这帮胡人并不会觉得奇怪。 但你要是说中原人会率兵进入这片楼兰荒漠,长期在这里驻扎,将这片没有什么大作用的荒野纳入他们中原的版图……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吃力不讨好啊。 要你这片白天太热晚上太冷的荒漠能有什么用?在沙漠里又种不了粮食,中原的将士们在这里久待还容易中暑。 但是,中原人新的王——那个现在应该称作“汉皇”的人,不知道哪根筋出了问题,居然想着彻底消灭这几个绿洲上的小国,彻底占领这片荒漠! 听说中原人的军队带来了能日行千里的机关车子,比能在沙漠里驰骋的千里马还要快。 听说中原人的军队已经把百越之地全部征服了,用强大的战船从南方的海面运送过来很多钢铁。 听说中原人的将领对各个绿洲的朝贡不屑一顾,汉皇想的只是彻底的征服! 彻底占领这片沙漠? 为什么啊? 北方苦寒,西方荒漠,南蛮尚未开化全都是毒虫猛兽雨林高山,东边不过零星几座孤岛。 天下最为富饶的地方就是那片中原大地了,能种地能放牧,富丽繁华不愁吃喝,在四方极端环境里生存的蛮夷住民们做梦都想迁居到那块地儿。 自古以来只有四方蛮夷觊觎中原那块温暖富饶的版图的份儿,中原人的王怎么可能会大张旗鼓,派兵深入西域楼兰这一片寸草不生的蛮荒沙漠呢? 然而事实是叶羽确实下令了。 不是“不破楼兰终不还”,“给西边的胡夷点儿教训”,“扬我大汉国威”什么的…… 叶羽在大军临行之时,对众位将领的交代是:“把西域那片荒漠变为大汉领土,让胡人为我们建立厂房,在那里有着数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地下资源!” 没错,不仅仅是来自西域的“橡胶草”。 只有来自后世的叶羽和李小玉才知道,那里究竟埋藏着多么丰厚的资源! 尽管那儿的气候类型主要为热带沙漠气候——包括亚热带沙漠气候、地中海气候、温带大陆性气候。 其中热带沙漠气候分布最广,地形以高原与平原为主。 气候干燥、气温炎热、干旱少雨。同时本区闭塞的高原地形,阻挡了海洋湿润空气的进入,更加剧了本地区的干旱,所以才形成了以热带沙漠气候为主的特点。 不仅不适合种地,压根儿都不适合生存。 但是,架不住这片地底下石油多啊! 只要把那儿打下来,整个大汉的内燃机都再不会缺少燃料! 并且,这块地儿在叶羽的前世,为“两洋三洲五海”之地,战略地位极其重要。 在这个世界虽然版图有所不同,但是战略意义一样重要。 历史上,东西方文化在这里频繁交流,多种民族在这里汇聚。 如果说倭岛是通往西洋诸岛和大洋彼岸的前哨站,那么这里就是通往真正的“西域”——罗巴洲,和通往昆仑奴所在的费洲前哨站! 只要能占领这里,就相当于扼住了东西方来往的咽喉,进可攻,退可守! 不能住人有什么关系?不能种田又有什么关系? 大汉现在还缺粮食? 大汉现在缺的是橡胶!是石油! 不能种田没关系,能在上面建厂,能在那儿开采石油就足够了! 尽管叶羽背包里的橡胶树苗已经都种到了楼兰去,橡胶的丰收也只是时间问题。 但还是那句话,有谁会嫌弃资源太多? 大部分的兵力、资源从水陆两路开入楼兰,率领军队的将领们很干脆地拒绝了西域胡王的赔礼。 “投降,还是被征服?” 在西域的胡王面前,将领们只问出了这一句话。 愿意投降的,就拉着这帮原住民,在沙漠里建立厂房。 不愿意投降的,那片绿洲就会彻底变成火海。 落后就要挨打,弱小就只能等着被征服,唯有强大经久不息。这是国家之间的铁律! 在战争结束之后还要教他们说汉语,识汉字,让他们真正成为大汉的子民。 轮船和卡车运来了源源不断的钢材,同样被运过来的还有来自宜州的机械专家。 这些人都是经过了墨萱和叶羽双重认证的,在机械一道上领悟极快的人才,足以指导工人如何组装蒸汽机和各种大型机械。 如今蒸汽机和传动系统的建造已经不再需要叶羽亲力亲为了,他把蒸汽机相关的所有技术和电力系统的一部分技术都交给了墨萱,待得来年渡江,正式称帝之后就会铺开发电设施,让电路网在全国普遍铺开。 多余的煤炭也可以用来建设火力发电厂……先在大汉境内建设,“楼兰”和“瀛洲”等彻底打下来之后再说。 如果说对倭国的战争只是“练兵”,只是“让手下将领赚军功”,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开着轮船去打一打,打赢了征服了那挺好,打输了也没多大事的,过家家性质的远征。 那么,对于这片尚且无人开发的荒漠,叶羽就是抱着“必须在罗巴洲还没有开始‘探索世界’,将这块地盘变为殖民地之前,先一步将之彻底并入大汉的版图!”的坚定决心,发兵出征!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第195章 有什么不同 在叶羽坐拥南方,朝东、西、北三面出兵的同时。 俘虏了朱梁的白浩回到了大江北岸,并且把俘获到的朱梁和他的家人送上了轮船,送到了宜州城……应该说,是“新的皇都”。 北方的大梁皇城早已随着朱梁的大军溃败,随着突厥的铁骑踏入皇城从而付之一炬,当突厥彻底占领北方,也就宣告了大梁王朝在这片土地上的彻底消亡。 如今在北方残存的有生力量只剩下了白浩的十万大军,他们收缩防线,回到大江北岸,暂且先把俘获到的朱梁送往南方…… 并且,还把自己的家人送了过去。 “微臣只有一个要求,请善待臣的妻儿,并容微臣时常回去探望。”叶羽念着书信上的内容,有点好笑,“哪有自己把把柄送到我手里的?都说了他把妻儿救回来之后自己带着就成了。” “那把他的家人送回去吗?”夜未央躺在叶羽的怀中问道。 “不用,留着吧,几十号人也不是养不起。” “那朱梁又该如何处置?” 自从和叶羽突破最后一层关卡之后,她在叶羽的面前就再也不是那个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军师,反而更像是需要依赖的小女人。 只要是无人之时就想着与叶羽黏在一起,有人也要创造无人的条件。 此刻她正捻着一颗葡萄往叶羽嘴里塞,深情款款地看着叶羽的眼睛……叶羽颇有种自个儿是商纣王,正逐渐沦陷在妲己的温柔乡中的错觉。 “去看看吧。”咽下那颗葡萄,叶羽拍了拍怀中的夜未央,示意她现在有正事要做。 随后起身出门,还不忘吩咐一句:“对了,把朱玉瑶带上。” 好吧,总不能一天到晚什么正事都不干。 叶羽还真想看看那灭了楚华裳满门的罪魁祸首,一手好牌打得稀烂的梁皇。 说起朱玉瑶,无论是世家大族还是平民百姓,都觉得她挺好命的。 是吧?生来就是镇远将军府的大小姐,之后更是升格为皇帝的亲妹妹。 前朝政权被推翻,又成为了新朝的皇妃。 可以说这一辈子都没吃过多少苦,一辈子都很尊贵。 但只有朱玉瑶自己知道,她的前半生,的确是没吃过什么苦…… 自从朱梁决定把她嫁到突厥,自从赵子漠把她带出皇宫之后,一切就变了。 她知道了生活在底层的劳苦大众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当初难以下咽的窝窝头现在她能一次吃两个。 她学会了自己下厨,给那些在战乱中流离失所的小孩子们做饭,她将之看作一种赎罪。 偶尔会碰到些之前见过几次的贵人,他们想与她谈笑风月,打趣地问现在应该称呼她为郡主还是皇妃。 “不是郡主,也不是皇妃。”朱玉瑶落寞道,“若是不嫌弃,叫我一声玉瑶就好了。” 她再没有了谈笑风月的心思……那些人原本当她的面首都不配,如今各个儿都是她需要仰望遥不可及的存在。 原来失了这个身份之后她就什么都不是。 朱玉瑶很清楚,她的真实身份不过是一个侍女,是那位真正的郡主,是那位大汉皇朝的郡主随手捡回来的一个侍女。 “其实那些世家大族的公子哥儿,你要是有看上的,我可以跟哥哥说,让他把你嫁出去。” 李小玉曾经问过朱玉瑶,朱玉瑶只是推脱婉拒。 “我只想替哥哥赎罪。” 至于这副身子……若是他能看得上,便给他。 若是他看不上……那便,赎罪一生好了。 她做了那么多年的郡主,哪里还有资格享有挑选幸福的权利? 所以,在听闻叶羽唤她,在听闻朱梁已经被活捉,被押送到皇城之中时,她原本是不想去的…… “去吧,和他好好道个别。” 李小玉在劝,宋清蕊也在劝。 所以朱玉瑶终究还是回到了皇城,在新修的大殿之中见到了那位曾经执掌天下的帝皇,如今披头散发的皇哥哥。 ——朱梁。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吧?” 坐在大殿之上的叶羽,饶有兴致地看向阶下的朱梁。 “你就是叶羽?” 披头散发的朱梁尽力挺直脊梁……然而他被左右两边的兵士各自踹了一脚,被按着肩膀跪在了地上。 “大胆!跪下!称皇上!” 被五花大绑按在地上的朱梁尽力仰着脑袋,竭力去看清叶羽的面貌:“我真该在你占领黄州的那一刻,就带着所有人马,把你剿灭在萌芽之中!” “你不可能成功的。” 就算他打倒了一个叶羽,仍然会有千千万万个叶羽站出来。 也许这片大地上的战火会燃烧几十年,但总会有一位明主站出来,将天下归于一统,给百姓以希望。 “为什么?因为我暴虐无道,因为我骄奢淫逸?你以为你就是什么明主吗!” 朱梁挣扎着,仍然张狂地笑着:“我听说了!你现在四面征战,北方你也要,西边你也要,就连东边的那几座孤岛你也不放过!你把百姓的青壮送上战场,你让他们去送死!穷兵黩武,暴虐无道!” “你做的,分明和我是一样的事情!” “并且,比我做得还要过分!” 听得朱梁的指控,叶羽反而笑出了声。 “那么我问你,朱梁……” “你,又带给了百姓什么?” 朱梁挣扎着,想要保留最后的颜面:“成王败寇,老子没有什么好说的!但老子就是想告诉你……今天你杀了我,总有一天,你也会落到同样的下场!” “还不如放了我,再把突厥人赶跑,之后老子和你划江而治守望相助,井水不犯河水……” “还在做着这样的美梦呢?” 叶羽起身,走下台阶,来到朱梁面前:“你知道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在于哪里吗?” “不都是没把百姓当人看!你和我能有多少分别!” “不对。我从没逼百姓上战场,从没强制让百姓缴纳高额的赋税,在我治下的百姓都很幸福。” 虽然是托了超越时代的生产力和高产粮食的福,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没有这些,他又哪儿来的造反想法。 “就算是西域和瀛洲,未来归入我大汉版图之后,他们的生活也会很幸福。” “你可以说我穷兵黩武,但我和你有一个最根本的不同,我做这些,并不是为了自己的享受。” “而是为了……大一统!” 第196章 大一统 大一统。 不同于“统一”这样的名词,单纯就地域的统一作为理念。 更多的是指在国家政治上的整齐划一,在经济制度和思想文化上的高度集中。 在人民群众之中广泛的认同感,在百姓乡亲心中根植的制度标准。 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改币制……让七国之人自此亲如一家。 放在这个世界,那就是“说汉语,识汉字、称汉人”。 我要全世界,都给老子讲汉语! 大汉的标准就是标准,大汉的制度才是制度! 在叶羽前世,有一位这样的猛人——“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从而“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秦朝始皇帝,开创了“大一统”制度。 汉承秦制,让得大一统理念深入人心。 之后的开国帝皇,没有完成大一统伟业的,基本都不配流传后世广为人知。 春秋战国、南朝北朝、五代十国涌现出那么多皇帝,在大街上随便抓一个,看能列举出五个以上不? 大多能列举出“小楼昨夜又东风”的李煜来,就已经算是对历史有基本的了解了。 别说在史书上了,就算是在历史课本上,那些没能取得大一统成就的皇帝甚至都不配拥有名字。 始皇帝、唐太宗、明太祖……至少也得是宋朝那样的,虽然武功不行但至少文治出色。 纯粹是因为文官们觉着打仗太过浪费钱,这才不断给周边国家送岁贡……岁贡那点儿对于当时的宋朝来说,比起打仗更加划算。 但叶羽表示,有钱不拿来开疆拓土,难道要拿来割地赔款吗! 身为中华民族的大好儿郎,又有哪一个能够拒绝“大一统”这种诱惑? 没有分封更没有分裂,在大一统的汉朝只会实行郡县制。 在建朝初期可以采取察举制选拔官员,但在之后就必须全面铺开科举! 不熟悉我汉朝文化传承历史渊源的,一律不配做官! 不对汉朝忠心耿耿的官员,即便再有才能,再受民众爱戴,也只有被视为异端! 就算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在叶羽不在了之后,之后他的子孙里总会出现某个如朱梁这般只顾自己享受,不顾百姓死活的帝皇…… 在发现外星文明之前,在文明入侵之前,在开启星际征战之前。 在这颗星球上,无论怎么打,总归是汉族人的内战。 也许他们有着不同的肤色,但他们必然说着同一种语言。 认同同一种文化,为自己的身份而自豪,发自内心地承认自己身为大汉子民! 十年,几十年,叶羽要完全统一这颗星球,为后来人奠定“大一统”的基础! 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 秉持“只有一个大汉”原则,让全世界只有一个汉朝! 要是哪天,叶羽签到了一片星图,签到了一艘歼星舰……他想他会继续征伐的。 因为这代表未来的他探索到了这颗星球之外,发现了其他未知的文明,并且提醒现在的他,要早做准备。 “懂了吗?朱梁。我和你想的……是完全不同的。” 和朱梁这种只顾自己享受,不顾他人死活的治理方式完全不一样。 叶羽看上去穷兵黩武,但目标并不止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加舒服。 而是为了让他治下的百姓过得更加幸福,为了把更多的版图纳入他的治下。 他有这么做的实力,也有要这么做的野心。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是可以,但也要有把这片天下扛在肩上的责任和担当。 如今他是新的帝皇了,不再是那个窝在茅草屋里宅着搞发明的宅男。 要是他哪一天突然撂挑子说他“不想干了”,恐怕最着急的就是他的后宫们……和跟随着他的那些利益集团。 “我不会竭泽而渔,杀鸡取卵,不会为了我自己的享受而置这片天下于不顾,既然坐上了这个位置就必然要有所担当……” “我不会像你一样。” “永远不会。” 朱梁呆呆地看着叶羽,嘴角抽动了两下。 “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什么责任,什么担当!” “你能赢得这片天下,纯粹是因为你的武器装备比我好,你在机关一道上的造诣比任何人都高!十万大军在你那些威力强大的武器面前,没有任何反抗之力!你不会真以为你依靠所谓的德行对那些无知的愚民好他们就肯定会对你好吧?他们只会想着从你身上得到更多的好处,他们只会想着把你吃干抹净!” “这一句你说对了。”叶羽笑了笑,“我手拿武器,是为了让百姓能跟我讲道理。” 如果叶羽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秀才,就是拿着一筐鸡蛋走在路上都有被人打劫的可能,怀揣金子本身就是罪过。 所以叶羽在穿越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制短管猎枪,并且苦练枪法。 永远不要小瞧人心中的贪念,尤其是这一贪念无需付出代价时。 但很可惜,叶羽现在是上位者了,他更加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 他当然也能一年征十六次税,他当然也能和朱梁一样大兴土木夜夜笙歌,哪里有反对的声音直接发兵镇压就是,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能破防他身上这套战甲的工具。 但很可惜啊,叶羽对于物质享受的要求还真不高,军事堡垒里除了几位妻子之外连个佣人都没有。 哪家皇帝生活得这么清贫的? 他想让百姓乖乖听他的,所以收起了武器,和百姓讲道理。 喏,这就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了。 想让百姓生活得更好,想让社会发展得更好,想把整个星球纳入他的版图之中,成为他治下的子民。 所以他就这么做了。 怎么做得好那是下边人应该考虑的事,如果做不好叶羽不介意对他们亮出武器。 “我的武力比你强,这是我取得天下的原因。但我的德行在你之上……这是我能够坐得稳这个皇位的原因。” “我等着看你的皇位覆灭的那一天。”朱梁恶狠狠地道。 “你不会有这一天的。” 叶羽的眼中,闪烁着冷酷的杀意。 第197章 你的死,关我什么事? “叶羽,你要是杀了我,你总有一天也会变得和我一样……” “你是在威胁我?还是在诅咒我?” 朱梁其实是在求饶。 在他看来,叶羽和他不一样,对他治下的子民很好,是个善良而又仁慈的君主。 这样的人道德水准普遍偏高,信从儒家的那一套,所以只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质疑,去怀疑,去打压就能够让得他方寸大乱。 之后再趁机跟他谈条件,让他把自己当作平等的存在……至少也能看做上宾,看做不可或缺的重臣。 朱梁不会兵法也不擅长谋略,更不擅长治国之道,但他对拉拢人心的这一套小手段很是精通。 这一套原本无往而不利,不论是对征战四方的名将还是朝堂之上的腐儒们都能奏效。 可关键是叶羽他不接招! 我说你穷兵黩武不是为了让你论证你出兵的正当性!是让你听我的想法! 之后我就会告诉你,你懂治国但你不懂打仗,仗不是你这么打的,打仗方面我很擅长,你给我一支军队,我给你打服西方…… 妈的这人不知道西边就是一片没什么用的沙漠吗!还统一?还占领?劳民伤财还没有一点儿好处,平白多了那么多难以教化的蛮夷要出钱出粮食去供养,是个人都不会有彻底占领的想法,是个人都不会这么去做! 这个人到底哪根筋出问题了!为什么一点动摇都没有! 为什么他会这么坚定地以为“向西方出兵”是正确的选择! 什么大一统?他真的认为彻底占领西方对他的大楚……还是大汉,有好处? “我不是在威胁你,更不是在诅咒你。我只是在以过来人的经验,告诉你这么做是不对的!”朱梁梗着脖子叫嚷着,“叶羽,你今日要是不给我一条活路,继续四面出兵,那就和我做的没有任何分别!你迟早要步老子的后尘!” “你放心,我有分寸。”叶羽蹲下身子看他,在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瞳中叶羽看见了自己的倒影,“对,我和你不一样……我是有分寸的。” “分寸?你要是真有分寸,现在就该挥师北上,在突厥的铁蹄下收复河山!而不是又东征又西征,就是不敢跨过江去,收复北面那些真正有用的领土!” “说得是,我还得北征呢。”叶羽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俯瞰着朱梁,“你我所看到的事物是完全不同的,你觉得这片中原大地就是一切,觉得北方就是冰原,西方就是荒漠,东方就是零星的孤岛……就连南方那闷热潮湿的环境你都看不上。” 对,朱梁不知道那些土地真正的价值,叶羽知道。 朱梁看不到更远的未来,以为只要登上了皇位就能万事无忧。 应该夸奖他一下,至少懂得分封异姓王,给叶羽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要不是这四方异姓王,叶羽原本只需募军一路北上,和朱梁似的一路打到皇城,再推出楚华裳的前朝正统身份,把高昂的赋税和其他离谱的政令都改回来,那些世家豪绅王公贵族自然会望风而降。 不过这分封异姓王也有弊端,君不见大周八百年,不见国君只有诸侯? 当然啦,叶羽不认为以朱梁的智慧,能够考虑得到那么远—— “那你又能看到什么?你能好运地统一南蛮,不过是因为南蛮出了一个夜未央!如今你竟是要东面、西面、北面三面出兵,对内不收赋税,对外劳民伤财,你今日若是听不进去我的话,执意要做那暴君……杀了我,过不了几年你就会步入我的后尘!” “其实我一直觉得你的话,逻辑挺奇怪的。”叶羽没再去看朱梁,只是缓步迈上台阶,回到大殿之上。 走上大殿,叶羽回身,分明只是穿着一身墨绿色的战术装备,却如同身着龙袍那般威势无双。 “我杀你,和我会不会步入你的后尘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朱梁声嘶力竭地争辩着,“我今日的肺腑之言你无法听进去,来日你必将无法听进其他人的肺腑之言!你今日不觉得你错了,等到你和我一样沦为阶下囚之时就会后悔莫及!” “嗯……很抱歉,我这个人啊,比较对人不对事。”叶羽没有表情地冷笑两声,“如果你没有其他什么要说的话,就收拾收拾,准备去死吧。” “叶羽!你这个昏君!暴君!你迟早和我一样,迟早会和我落到同样的下场!” 朱梁额头之上青筋暴起,但叶羽根本不在意。 以为这样的语言陷阱会骗得到他吗? 我今日要是杀了你朱梁,就会落到和你一样的下场? 你朱梁算是个什么东西,也配影响我大汉王朝的未来? 诚然朱梁说得没有什么错,如今虽说有了土豆和番薯,大家都能吃得饱饭,叶羽的生活又不算铺张,这个大殿还是各个世家大族和当地百姓自发给他建起来的……但其实光凭南方四州之地,同时三面出兵还是太过勉强了。 好在就算叶羽听不进朱梁的建议,雅儿和楚华裳的建议他还是能听得进去的。 每天早晚饭时间都在一起,要是她们哪天认为维持战争的消耗太过巨大,已经动摇了大汉的国之根本……叶羽就收手,待到来年再继续扩张。 不能学汉武帝,学岳飞那般,举国之力和匈奴作战,打到封狼居胥,然后呢? 除了个空虚的国库,除了打出大汉的名声之外什么都没有。 岳飞打出了岳家军的军威,打出了大宋男儿的血性,然而他一次关键性的战役都没能打出来。 驱逐金人、收复失地……显然不是带着一支军队在金国的领土上大杀四方能够完成的。 就如同现在,叶羽把四方诸侯王和朱梁全部打没,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已经算是彻底覆灭了大梁王朝,随时可以打出大汉的国号称帝。 要收复北方的失地,要让突厥退兵也很简单…… “来人呐,带下去……让他和朱玉瑶最后再见一面,然后就砍了。” 只要干掉他们的“突厥左贤王”,打垮他们的主力部队,那些残兵败将自然会缩回苦寒的北方。 让这群突厥人在我大汉的领土上肆虐太久了。 该出兵……收复大江北岸的失地了! 第198章 利用 “叶羽,你若是真敢杀我……你们不要拉我!叶羽、叶羽你听我说、我是大梁的皇帝,我有很多可以教你,只要你愿意奉我……叶羽!叶羽!” 朱梁竭尽所能地争辩着,可惜叶羽早已失去了听的兴致。 回头和华裳、和雅儿她们商量一下北征的事情,实在不行先把西面的战线停了…… 反正现在橡胶草已经归入大汉的领土之内,完全可以把橡胶的加工厂先建造出来。 得益于南方的气候,在十二月时百越之地的粮食估计还能收获一次,到时国库就又能够得到补充,就又能支持大军征伐。 说白了,如果这是一个游戏的话,叶羽已经完成了最原始的资本积累,无论是战力还是等级都已经打到了这个时代的最高,金币和各类资源也都有了固定的出产来源。 剩下的就只有滚雪球,积攒粮食和人口-扩张领土-建造更多的工业化设施-获得更多资源-积攒粮食和人口这不断的循环,把雪球滚得越来越大。 但是,这个雪球成立的基础,是在“每一道命令都能贯彻到基层,整个国家都是一心为公的国之栋梁”这个基础之上的。 也就是“每一片雪花都没有自己的私心,不会想着让自己更加壮大,牢牢依附于核心”之上的。 是人就会有私心,会想着为自己的家庭、为自己的家族、为自己所在的利益集团争取争夺更多的利益…… 每一个朝代的覆灭都躲不过这个过程,想壮大自身,在大雪球上形成了疙瘩,最终滚也滚不动,只得分崩离析。 话又说回来,要是你是颗光滑无比的玻璃球,又怎么能让雪花依附在你的身上呢? 只要不过分就由得他们去吧,水至清则无鱼。 毕竟在这个封建社会的大环境下,官员讲究的是和光同尘。 站在叶羽的角度来考量,这些人尽心尽力为自个儿干事情,只要没有妨碍到国家的平稳发展,叶羽就大可以装作没看见。 十万精兵不如一个韩信,万顷良田不如一个诸葛亮。 站在叶羽的角度上,很难保证对每个人都公平。 但他至少要保证大部分人的公平。 如何保证?任用德才兼备之人,替他管理好这一方平安。 所以叶羽会去听取他人的建议,但这个他人显然不包括朱梁。 一旦让朱梁这样的家伙掌权……恐怕那疙瘩会以飞快的速度成长,直至长得比雪球更大,反过来将雪球吞噬。 该动刀的时候就得动刀,让朱梁这类货色多活一秒,叶羽都得反思是不是自己的刀还不够快。 “叶羽!叶羽你听我说!我对北方的地形很熟悉,跟突厥的王也都有所往来,前段时间他还给我写信邀我喝酒,我知道怎么对付突厥!只要你不杀我,这些都会是你的,这些我都会告诉你……” 朱梁挣扎着,吼叫着,一张胖脸涨得通红。 对死亡的恐惧压垮了他的内心,如果此时向叶羽下跪磕头能换得他的饶恕,朱梁会毫不犹豫地去做的。 “哥哥。” 在大殿之外,有一道身影唤住了他。 那是没有迈入殿中,只在大殿之外将叶羽和朱梁所说的话尽收耳中的朱玉瑶。 她穿着一身粗布麻衣,身上没有金银首饰。 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家女,就连这殿外的宫女穿得都比她华贵。 要不是那一身“哥哥”,要不是那熟悉的眉眼和声音,朱梁很难把这个貌不惊人的平民女子,和他的亲妹妹联系起来…… “你是……玉瑶?” 朱梁不可置信地看着朱玉瑶,从头扫到脚。 “是我。”朱玉瑶平静地说。 “你原来真被赵子漠那个混蛋带到了这里……那个混蛋,一切都是从他开始的!要不是他在黄州打了败仗我也不会收不上来赋税!不至于让你去和亲!你也不会流落到如此境地!” “云叔叔带我离开了皇宫,我看到了皇宫之外百姓们的生活。”朱玉瑶注视着朱梁的眼睛,“我此前从来不知道,我一直以为是理所当然的。” 朱梁皱眉:“什么你不知道?什么理所当然的?” “我不知道国库里的金银珠宝是从哪里来的,不知道皇宫之外的百姓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我一直以为我和他们之间的差距是理所当然的。” 朱玉瑶眼中有泪光在闪烁:“我不知道原来是因为哥哥你的存在,是因为你的压迫百姓们才会活不下去,在你治下的百姓和在叶羽治下的百姓是完全不同的……” “你在说什么东西?”朱梁看着朱玉瑶,眼神中充满了不敢相信,“我压迫百姓,那是为了让我们家能够过得更好!我供你吃喝供你玩乐,供你穿着绫罗绸缎,结果你现在穿着一身粗布麻衣,站在这里跟我说是我错了?” “我不要绫罗绸缎,我穿着粗布麻衣也能生活得很好。”朱玉瑶摇头,一滴眼泪自她眼角流下,“哥哥,你为了这个皇位,为了你自己的享受而置天下百姓于不顾,甚至连我也不在乎,要把我送到突厥去和亲。” “我养你这么大,还替你找了个那么好的归宿,你怎么就不知道感恩呢?”朱梁舔了舔嘴唇,苦口婆心地劝说道,“你看看你,现在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在叶羽这儿他连件棉衣都舍不得给你穿!当初你要是听我的,嫁到了突厥,那就是突厥左贤王的王妃!你这孩子不知道感恩就算了,怎么还血口喷人呢?” “我要是你我现在就该跪在叶羽面前向他求情,用永生侍奉叶羽来换你哥哥的一条生路!最好还能在这儿谋个一官半职的,这样咱们兄妹二人宫内宫外的也算有个照应……” 朱玉瑶从小就听他的话,不可能对他的话无动于衷。 既然叶羽能留朱玉瑶一条性命,还能让她出现在这里就代表是对她有感情的!这身粗布麻衣可能只是因为她固执…… 然而朱玉瑶听过朱梁的话后,眼泪却是再也抑制不住。 她看着朱梁,年少时那英雄般伟岸的背影正在逐渐支离破碎。 “到最后,你还只是想着利用我啊……” 朱玉瑶捂着嘴,此时已是泣不成声。 第199章 你想要什么? 身后的士兵推了朱梁一把,意思大概是没什么好说的就要送他上路了。 “什么利用?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理儿?”朱梁着急说道,“你不是喜欢叶羽吗?当初还跟我说要破格升他为举人,给他个官儿做……你看啊,只要你现在愿意去向叶羽求情,愿意侍奉他,你马上就能脱下这一身粗布麻衣,从公主变成皇妃,重新过回人上人的生活!我也能免于一死,我们兄妹就又能团圆,皆大欢喜!对不对?” “我是你亲哥哥!我怎么可能害你呢?” 可朱玉瑶只是摇头:“我确实喜欢叶羽,喜欢得无以复加……但我不会向他求情,更不会请求他放过你。” “为什么!”朱梁愤怒地大吼道。 “因为哥哥你已经犯下太多罪孽了啊,身为你的妹妹,我也早已没有了享受幸福的权利。”朱玉瑶擦干面上的眼泪,与近乎失去理智的朱梁对视,“你还记得吗?在去年的这个世界,你打了我一巴掌。” “什么时候?我……”朱梁完全不记得还有这档事儿了,但他还是决定先稳住朱玉瑶,“好好好,那一巴掌打疼你了对不对?哥哥跟你道歉,你去求求叶羽,让他放过哥哥好不好?” 然而朱玉瑶只是在一步步后退,一步步地远离朱梁:“是我错了,我不该来找你的。” “我以为你会知错,我以为你会忏悔,我原以为你会愿意和我一样,用此后余生好好赎罪……” “你要赎什么罪?我又有什么罪要赎?”朱梁有点头疼,这从小带到大的妹妹怎么一朝变成了这副模样? “你要说我压迫百姓,我认!你要说我贪图享乐,我也认!但你要是说‘我有罪’……那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如今的叶羽,比起我,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老子毕竟只是提高赋税,说白了也就是从百姓的手里抢钱!他叶羽呢?他正在把百姓送到异国他乡去送死!” “你想想,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理儿?” 朱玉瑶怔住了。 她想说叶羽治下的百姓都是幸福的,她想说在叶羽生产的大型机械之下百姓的生活一天好过一天,她想说如今叶羽治下的百姓个个有余粮……但这掩盖不了那个残酷的事实。 如朱梁所说,叶羽正在四面出兵征战,在让他治下的百姓们送死。 尽管没有亲眼看到那一幕,但是朱玉瑶比起治国更懂战争。 她是在镇远将军府出生成长的,她知道战争的残酷。 她亲眼目睹过突厥人的凶残,亲眼目睹尸山血海。 “我……”朱玉瑶嘴唇嗡动了一下,她想不出替叶羽辩解的话语。 “东方是孤岛,西方是荒漠,这一点你知道吧?没去亲眼看过好歹也听说过吧?”见朱玉瑶总算有所动摇,朱梁乘胜追击道,“就算你不知道西方是荒漠,那你总该知道塞北之地是什么地方对不对?我敢打赌,叶羽绝对不会打到长城就收手,肯定要把北方那完全没有价值的苦寒之地也纳入他的版图!” “他就是让他手下的将士过去受苦受折磨的!你要是真那么忧国忧民,就该立即去劝他,把我的这番话告诉他!之后我会教他怎么去做,我会教他怎么打仗,怎么治理一个偌大国家!” “朕不觉得,朕需要听一个亡国之君的意见。” 那是缓缓步出大殿之外的叶羽,他原本一直在大殿里听墙根…… 直到朱玉瑶无法进行辩驳,这才现身说法。 “此外,朕出兵四方的缘由,之前就已告诉过你们了。”叶羽面无表情地从兄妹二人身边走过,“用几年的战乱,换得长久的和平,朕觉得这样会比较划算罢了。” “你真以为能获得什么‘长久的和平’?”朱梁嗤笑道,“你连个南方你都管不住,一个月前才发生过叛乱之事,如今你竟还敢图谋比中原还要广阔不止多少的领土!” “要是那些领土都如同南蛮一般,可以改造就算了,东面、西面和北面,那就是不折不扣的不毛之地!” “就算你叶羽才智无双,想出了能改造苦寒和荒漠的方法……到时蛮夷掀起反旗,你鞭长莫及,还不是白白替人做嫁衣?” “不如将之分封给我,我有管理国家的经验,还擅长打仗……你不用担心我会叛变,我大可以把玉瑶留在你身边……” “她本来就一直会在我的身边。”叶羽笑了笑,随手把朱玉瑶揽到他的怀中。 倒也没有什么意思,只是想气一气朱梁。 “那,你看,我们都是亲家了……” 朱梁大脑飞速运转,很快装出一副和善的嘴脸。 “你想多了,我只把你的妹妹当作一个玩物。”叶羽的双手毫不留情地在朱玉瑶的身上肆意蹂躏着,“我会给她穿上最粗糙的衣服,让她干最苦最累的活儿,用最粗暴的方式对待她,让天下人都知道跟我大汉王朝作对的下场……” 朱玉瑶表情有些痛苦……但她没有挣扎。 而是任由叶羽把她当作一个玩物,将她肆意玩弄…… “没关系啊,咱们都是亲家了,我这哪里还会计较这点小事呢?” 更令得她痛心的是,朱梁没有为她求情,更没有勃然大怒,反而是面上堆笑,看着叶羽的表情要多谄媚有多谄媚! “只要玉瑶能让你开心,你想怎么折磨,就怎么折磨。只要你还念这一份情,能饶小的一条生路……” “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叶羽冷笑一声,“带下去,斩了。” “玉瑶!我教给你的武艺都去哪儿了?你的胆气又都去哪儿了?他妈的叶羽就是个没练过武的秀才!你要是还姓朱,就立刻制服他,狠狠地扭断他的脖子……” 朱梁被士兵拖远了,叶羽这才放开了朱玉瑶:“抱歉,我刚才只是想气他……” “没关系的。我始终是戴罪之身。”朱玉瑶低着头,语气不知道应该说是失落还是沮丧,“就算你……就算皇上真的把玉瑶当作一个玩物也无所谓,不用自责,也不用道歉……这一切都是玉瑶应得的……” “刚才朱梁所说的,有一点是没错的。” 叶羽执着地让朱玉瑶转过来面向他,又轻轻捧起她的脸。 “你不用赎罪,你什么罪都没有。”叶羽郑重地注视着她的眼睛,“你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 没错,这就是李小玉执意要把朱玉瑶带在身边的原因。 虽说一见叶羽误终生……但她要从这种“赎罪”的心理走出来。 所以叶羽循循善诱:“不要去听百姓说了什么,不要去听朱梁说了什么,不要去听我说了什么……” “去听听你自己的心,听听你内心里的声音,去听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叶羽的话还没有说完,嘴唇就已经被人堵住了。 为什么不处死我?为什么要留下我?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朱玉瑶听到了她内心的声音。 经历了众叛亲离,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从尊贵无比的郡主之位跌落。 不是为了赎罪,不是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她原来一直别扭着,别扭地遵循着内心深处的想法。 这人贵为皇上,居然还会对她说抱歉。 她只想要安稳的幸福。 她想要的,唯有这一人而已。 第200章 称帝!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承皇天之眷命,列圣之洪休,属以伦序,入奉宗祧。内外文武群臣及耆老军民,合词劝进,至于再三,辞拒弗获,谨于今时祗告天地,即皇帝位。深思付托之重,实切兢业之怀,惟我皇帝,运抚盈成,业承熙洽。兹欲兴适致治,必当革故鼎新。事皆率由乎旧章,亦以敬承先志。自惟凉德,尚赖亲贤,共图新治。其以今日为大汉元年。大赦天下,与民更始。所有合行事宜,条列于后。 羽惟否德,惧忝帝位,询于庶民,外及蛮夷君长,佥曰天命不可以不答,祖业不可以久替,四海不可以无主,率土式望,在羽一人。羽畏天之威,又惧城邦将湮于地。谨择元日,与百僚登坛,受皇帝玺绶。修燔瘗,告类于大神。惟大神尚飨!祚于此家,永绥四海。 ……” 十月初一,是叶羽的登基大典。 尽管叶羽想要留到打退突厥,还于旧都,乃至先初步征服、统治了这片大陆之后再说……但楚华裳、夜未央和雅儿,包括李小玉和其他众位妻子都觉得,是时候该称帝了。 这天晚上,叶羽问军饷和兵卒的问题,雅儿和夜未央都说没有问题,以叶羽现在的武器装备,兵卒粮饷,足可以和突厥左贤王率领的三万骑兵硬碰硬…… 老实说,在热武器广泛应用的情况下,无论是重骑兵还是轻骑兵都没有多大意义。 何况就以突厥那抢完了就跑的个性,身上能裹块兽皮都算他们讲文明懂礼貌了。 还穿铠甲?还重骑兵? 但提出反对意见的是楚华裳。 “相公。我们是可以三面出兵,收复失地,是可以打退突厥左贤王,把他们赶回长城之外……” “但是,我们师出无名。” “怎么师出无名了?”叶羽满脸都是问号,“你要说东面西面师出无名还好,但北面原本就是我们大汉的领土,我们收回来名正言顺啊。” “不,东面是因黄州造反,西面是因胡人无礼,而北面……是皇土。” “我不就是皇上?”叶羽脱口而出。 “哎呀,可算等到老爷这句话了!”雅儿双掌一拍,扔下筷子就跑回房间,不多时从房间里拎出一件明黄色的衣裳,上面绣着的五爪金龙栩栩如生,“来来,知道老爷怕冷,如今天儿也冷了,雅儿帮老爷加件衣服……” “正好前些天有人进贡玉璧一块,华裳看着成色不错,就让人刻了一方大印,正好送给相公……”楚华裳不知从哪儿摸出一个小包裹,把里面一枚上面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的玉玺递到叶羽手上。 “这个冠冕是我亲手做的……用了整整一百零八颗珍珠,还望王上不要嫌弃。” 夜未央也回到了房间里,之后取出了一顶帝冠,贴心地为叶羽系上冠带…… “来,老爷请起身,雅儿为您披上,看看这身龙袍合不合适……” 别说,夜未央亲手做的帝冠,和雅儿绣的龙袍还挺搭……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 “你们这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准备的……” 龙袍加身的叶羽哭笑不得。 总之,楚华裳的意思是,国不可一日无主。 既然如今大梁王朝已是彻底覆灭,那就该尽早进行称帝,一来稳住民心,二来也有了出师北上,收复失地的理由…… 民兵和正规军,所代表的含义可是天差地别的。 王者之师,方才能师出有名! 当然,也不排除她们已经做好很久了,就等着这个机会让叶羽亲口承认…… “如今民心骚动、将士不安、政权不稳。相公称帝,是天命所归,民心所向。”楚华裳盈盈施礼。 “不管怎么说,今天必须有个真正的天子,不能再让百姓不安下去了!”夜未央抱拳作揖。 “若是老爷今日不依了我们,我们就纷纷死在老爷面前……”雅儿作势拿出一条白绫…… “停停停,这就过了啊。”叶羽急忙阻止。 原本叶羽还想等到一月初三,但是众位妻子既然都已经准备好了…… “十月初一是良辰吉日,选那天没错的。” 连李小玉都在起哄,于是登基大典的日期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算叶羽不想称帝也已经来不及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权利是自下而上的。 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的权利是天生的,是上天赋予的正当性,可以无视一切条件地随意使用,是要出大问题的。 就连真理也要在一定范围内才能成为真理,脱离了适用范围的真理就会变成悖论。 要是叶羽此时撂挑子不干,楚华裳和雅儿手底下的文臣,夜未央和初晴手下的武将,可是全都不会答应的。 所谓的皇帝就是被手下的利益集团捧起来分肉的,要足以让众人服气,更要带给众人利益。 要公正明断,要知人善任,要仁慈宽厚,要冷血无情…… 就连雅儿和楚华裳在公开场合也有为了自己的派系成员而公开唱反调的时候,虽说只要一回到堡垒里就都会和好如初。 在堡垒之内倒是没形成什么派系,大事小事都由叶羽一言而决。 楚华裳和雅儿在家都很乖,没有多少要争宠的打算…… 不然李小玉会完胜…… 老实说,叶羽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帝王。 不过既然都黄袍加身了……那就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把楚华裳给他准备的演讲稿念完,听着大殿之下文武百官的“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叶羽真的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这也算是另类的“科技改变生活”吧。 从此以后,这方土地即是他的领土,此间百姓皆是他的臣民。他的每一句话在这片国土不允许任何人违背,他的一言一行都必须为众人之表率。 谁能想到,一年半之前,他还是个穷秀才,为了几千两银子而四下奔波,几个持着钢刀的小混混都差点儿要了他的命? 那道疤痕至今留在叶羽的身上,时时刻刻都在警醒叶羽。 “勿忘初心,牢记使命。” 叶羽从龙椅之上起身,走出大殿。 在百姓的夹道相迎之中走出皇城,径直一路走上宜州城的城墙。 这是叶羽必然要加上的环节,任何风险都不能阻止他要这么做的决心。 望着城墙之下的山呼海啸,叶羽缓缓地深吸一口气—— 无人机在高空盘旋,带着叶羽的声音在千家万户之间回荡。 “大汉王朝,今天,成立了!” 锣鼓喧天,礼炮齐鸣! 第201章 封官 在这个时代,叶羽想要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共和国,显然是不允许的。 这不是叶羽想不想的问题,而是由于时代的局限性,由于大众思想观念在根本层面上的不同……说白了,如马克思那样的贤人都还没有诞生,都没有完整的思想理论,又怎么把近现代的那一套给搬过来? 所以大汉王朝的建立仍然采用“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作为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行政体制,成为在叶羽前世,历史上极为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 其管理体制,体现了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推诿扯皮、人浮于事等问题,基本实现了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改革目标。 但叶羽所推行的三省六部制,又和他前世古代的三省六部有些不太一样。 叶羽和众位妻子商量出的“三省六部制”,是以尚书省为主,中书省和门下省为辅,以尚书省下设六部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不设宰相丞相,六部尚书分权而治!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吏部尚书一职,由“楚华裳”担任。 兵部,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是职掌全国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 执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兵部尚书一职,由“夜未央”担任。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执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 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的制造,和矿冶、纺织和农业等官办工业,工部无不综理。 ——工部尚书一职,由“墨萱”担任。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六部尚书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待罪以上案件。 ——刑部尚书一职,由“初晴”担任。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尚书一职,由“李小玉”担任。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 ——户部尚书一职,由“叶雅”担任。 雅儿没有姓氏,索性跟着叶羽姓叶。 自此,六部有主。 中书省,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负责起草诏令,拥有票拟奏章的“票拟权”……其实也就是“内阁”。 咳咳,常驻“官员”十一人,包括叶羽本人在内十二人…… 内阁头子——即中枢尚书令,经由讨论后票选,最终众位妻子一致认为,应该由“最先怀孕的照雪”来担任。 叶羽表示后宫们开心就好,大小事咱们商量着来,千万不能伤了和气……别哪天把他的王朝玩没了就成。 门下省,掌出纳帝命,相礼仪。 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 其实就是掌管皇城之中的宫女和侍卫,叶羽原本不要这玩意儿,但雅儿表示皇帝出行得有排场。 “我们是可以不要太监,但总得有宫女和侍卫随从出行,不然哪天被人行刺了可怎么办……” 都说人多势众,连员外都有家丁撑场面,于是叶羽也就只能由着她们来,最多就是否决了“强制征募”这一条。 没有任何一个侍从能够进入军事堡垒之中,好在众位妻子都没有太过于娇生惯养的,不至于非得让人伺候。 由宋清蕊和许柔担任侍中一职,统率所有亲兵侍从。 皇城之内设立太医院,不参与政事,是御用的医疗衙门,药材按其产地,从全国定额征收。 ——太医院正官院使,即太医令一职,由“冯书雁”担任。 关于墨萱和冯书雁的官职,朝中原本颇有微词,毕竟这不像是其他官位,工部和太医都是“你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纯靠硬实力说话的官位…… 墨萱和冯书雁之前又不像楚华裳和雅儿那般为人所知,也没在之前作出什么令人惊叹的成就。 然而“墨家巨子”和“御医亲传”所带来的不止是身份,很快让得上下朝野里的质疑之声荡然无存。 冯书雁还把她家的老爷子接了过来镇场子,当年的太医令早已死于朱梁刀下,骑驴的郎中再一次身披官服。 “呵呵呵,老头子我一把年纪,竟也是沾了孙女婿的光喽……” 设宗正寺,掌管天子宗族事,暂由朱玉瑶担任宗正寺卿一职。 老实说这放现在完全就是个象征意义上的官职,要显现效力至少也要等叶羽和众位妻子百年以后。 毕竟朱玉瑶在堡垒里的话语权可以说是最低的,叶羽的家里事,几位妻子谁来管都轮不到她…… 其他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官位,但叶羽表示就算大汉王朝幅员辽阔民众亿万我需要管理的也就你们十一个磨人的小妖精,其他的官职你们看着安排就成。 “悠悠九州,天下有识之士,皆聚于此,实乃我大汉盛事。” “纵观古今中外,王朝兴盛,无不是都依靠贤人成就功名的。难道只有古代才有这样的人吗?现在朕不担心天下没有有智慧有才能的贤人,担忧的是我没有途径去结交,贤士从什么途径进身呢?如今大汉初建,百废待兴,还望诸位有才之士投身入我大汉建设之中,贤士大夫们肯同我共事的,我能够使他贵显。把诏令布告天下,让大家明白我的意思。” “特此下发《求贤诏》,将诏令下达给各州郡官!” 就这样,叶羽的王朝初具雏形,得益于众位贤内助的帮助,叶羽每天要考虑的就只有“今天打哪儿”、“今天吃什么”和“今天建点啥”。 就连这三样都有夜未央、照雪和墨萱三人从旁辅助,为叶羽出谋划策…… 叶羽表示,贤内助们太能干,他也很无奈啊。 第202章 从一个小零件开始 在封官之后,朝中大部分事务都有条不紊地走上了正轨。 毕竟这些事情原本也都是由叶羽的各个贤内助们在为他分担,如今不过是给了她们一个正当的名头。 对于叶羽来说,更加值得关注的事还是乘船渡江,挥师北上,打退突厥。 必须要在十一月份大雪封路之前完成,不能给突厥设立根据地,在中原扎根的机会。 原本应该是这样的…… “王上,这是中原北部五州的地形图,其中突厥左贤王布尔顿率领的部队目前在漳州一带,未央以为应顺江而下,在此处登陆,之后发起佯攻,布尔顿为人自大狂妄,加之一路南下畅通无阻,定然助长其骄狂之气。待他率领骑兵来犯,我们便假装不敌,诱敌深入,在此山谷一带尽数诛之……若是他不肯中计,我们便出兵逐之,将之逐往这个方向……” 夜未央拿来了几张羊皮纸铺开,上面明明白白地画着大江北岸的五州地形,还贴心地圈出了几处地点,划出几条出兵线路。 “相公,如今朝中派系林立,虽说明面上是依附于我们,但实际上一直处在相公的威势之下。还望相公能平衡各方,莫要偏听偏信。比如柔儿所在的许家,许员外是从龙之臣,可以给予提携,但也要考虑其他世家大族的感受,不可过多对其有所偏颇。因此这礼部主簿之职,华裳还是觉得……” 楚华裳拿来了一叠名单,赫然是如今朝中的济济人才,一些有才能值得培养的人名还被楚华裳拿朱笔圈了起来,其中大部分人叶羽都无法把名字和脸对上号,小部分更是连名字都是第一次听说。 “老爷,这是今年秋天,四州之地所收上来的赋税总和,其中东征和西征用了差不多一半,如果北征能速战速决,那除去各项开支,至少能用到来年夏天……嗯,南蛮那边如果能在十二月收获一批粮食,那就不愁明年开春的粮草问题了。另外还有布匹、煤炭、玻璃和钢铁的产量,考虑到今年国库较为丰盈,可以发动百姓兴建工厂和铁路……另外还有棉衣的销售……” 雅儿拿来的则是一堆表格和几个算盘,在叶羽面前噼里啪啦一阵敲。 她们说的都是明明白白的大白话,可叶羽就是听不懂是怎么回事? 等一下,分析一下,首先是出兵线路……头好涨。 要被灌满了,装不下了,师傅别念了。 “叶郎,关于新修律法,有几条我拿不准……例如偷窃之罪,罚银和砍手的分界要以多少定为标准……” 等下,律法也问我?这不应该找华裳吗? “哥哥,今年的科考,就以‘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为题目,怎么样?” 随你喜欢……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吧。这个时代有《咏鹅》这首诗吗?万一写成鸭子怎么办? “先生……关于蒸汽机的传动系统,小萱还有几个细节想向您请教……” 呼,总算有个他能答得上来的科目了。 三下五除二帮墨萱把问题解决,墨萱敏锐地察觉到叶羽眉间闪过的一抹倦色。 “先生可是有心事吗?” “没……就是感觉这皇帝好难当啊……” 众位妻子都出门了,就连宋清蕊和许柔都在堡垒之外训练侍卫和宫女的警戒和礼仪,所以叶羽身边难得清净……老实说他还真有点享受这种难得的清净时光。 那些问题如果一个个来,叶羽觉得他还是能想出个所以然来,将之一一破解。但同时堆在他的头上,就让他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呵呵,先生少时总说要考取功名,如今成就了世间最大的功名,反倒是不知应该如何是好了。”墨萱轻笑。 “正是因为骤然成就了世间最大的功名,这才不知如何是好啊。” 叶羽长叹一声。 是吧?哪有这样的啊,出了新手村之后不练级不打怪,直接面对最终魔王,面对这种情况要么爆种要么开挂,总之使劲浑身解数打完了以后国王表示你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勇者世间没有任何人比你更有资格统治这个王国了我现在就传位给你……可是勇者只会打怪。 哪里有魔物滋生,哪里又发生叛乱他可以提着宝剑带着军队去摆平,但要让他看出朝中大臣哪些对他是真心哪些是假意,对国库之中的金银财宝作出合理的规划……那还是有些太为难勇者了。 勇者一路风餐露宿,钱包里的金币从来都没超过十枚,怎么可能在国家宏观层面上调控经济? 此时叶羽作为勇者,真的很想挠挠头说“要不我把国库打开让百姓进来,这些金银珠宝他们随便分只要他们高兴就成”。 百姓获得财宝就会高兴,百姓高兴勇者也就高兴,这不是挺好的吗? 何必要那么多算计,那么多计较,那么多规划和方案让王国细水长流…… “像是小萱当年会说的话呢。”墨萱轻声笑着,“当初我问先生,为什么明明是长得完全一样的字,却是会有快乐的‘乐’和音乐的‘乐’两种读音。” 叶羽记得这一茬儿:“当初我说,要联系前因后果,要仔细分析,就算是同样的一个字,放在不同的环境里也会显出不同的作用……” “那先生今日何故又忘了呢?” “前因后果太多了啊……” 叶羽从未学过治国之道,一下子把这样的重担压在他身上…… 别说挑着走了,叶羽甚至不知道应该怎么下手把它抬起来。 “知晓先生神通广大,先生可是能在半日之内就建起一间工厂不成?” “那自然是不能的。”叶羽一本正经地在回答,“一间工厂的选址、材料、设备、地基……光是要考虑的事情就有一大堆,要建起来必然要花费个把月的时间……” 见墨萱没有回应,叶羽转头,看见她不知从哪儿摸出了一块木头和小刀,正在努力地削着什么。 “完成了。”墨萱得意地向叶羽展示成果。 那是一枚精巧的齿轮。 “既然一下子没法儿建立一间工厂,不如先从一个小零件开始。” 墨萱将那颗齿轮放在叶羽手里。 那颗木制的齿轮,带着少女手心的温度。 第203章 重圆 从一颗小零件开始。 从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开始。 慢慢地往前,慢慢地取得进步,之后能做到的事情就会越来越多。 你会迈动左脚就会迈动右脚,你会走路就会奔跑。 就算达不到世界冠军的程度……至少你会跑步了。 至少结果不会太差。 “没有人逼迫先生,一下子建造出一间工厂,”墨萱看着叶羽,眼中有着脉脉柔情,“我想雅儿、华裳、未央她们,都只是想让先生……至少在她们的领域里,先做出一个零件。” 能多出一点共同话题,能一点点取得进步,能逐渐成长为她们所希望的样子。 “墨萱始终相信,有朝一日,先生会成长为一个英明的帝王。” 叶羽心说你到底是相信我还是相信那个早在四年前就欢喜过度昏死过去的秀才叶羽…… “可是四年了,四书五经我都早已不记得了,如今的我是凭着科技——也就是机关术,才走到的这一步。”叶羽不着痕迹地给墨萱打了个预防针。 “无论是通晓四书五经的先生,还是各类机关信手拈来的先生,对墨萱而言毫无分别,都是那个先生。” 然而墨萱只是轻轻把自己的手心放在叶羽的手背上:“记得我们重逢之时,先生拿着‘手枪’对着我发脾气,说你已经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先生了,我当时还在想怎么办才好……” 确实不是你所认识的那个先生了啊。叶羽在心中苦笑。 只是穿越这种事对于现代人而言都太过惊世骇俗,更何况是在思想相对封建的古代。 话说李小玉在听过墨萱的事之后特地跑来问过叶羽,说如果她并不是本人,只是莞莞类卿,是记忆和性格都完全不一样的另一个人,将来长大了吵着哭着要嫁给叶羽,到时的叶羽应该怎么办—— “长得像就够了。”叶羽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光是‘她’和你长得很像这一点,就足够让我把她留在我身边了。” “那墨萱也是一样的。”李小玉注视着叶羽的眼睛,“何况你并不只是跟他长得像,你是实实在在地,继承了这个世界‘叶羽’的身份。” 当时的叶羽无话可说。 “你看,像这样,破碎的镜子也是有可能复原的。”见叶羽并没有拒绝,墨萱双手轻柔地捧起叶羽的手,放在她的胸前,“只要不小心把镜子摔碎了的那人,愿意把两块破碎的玻璃放在一起,愿意搜集地上的碎片,就算有可能会割伤手,就算有可能再也拼不回来……” 在接到夜未央的书信之后墨萱毫不犹豫率领机关城之人前来帮忙,不顾自身安危修建机关,在大江南岸和白浩的军队对峙了一个多月。 那是会死的,她原本可以拒绝的。 带领族人躲回那个绝对安全的机关城里去,待到白浩和夜未央分出胜负之后再回来,若无其事地继续修建发电设施,夜未央要是追问就说“抵御军队不在我们和叶王之间的约定项目之中,我身为墨家巨子有必要为族人的生死安危考虑”…… 可是她仍然带人出现在了前线,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她选择了更加冒险的路,把一切都押在了叶羽的身上。 正如现在,她捧着叶羽的手,眼神诚挚而温柔。 “我喜欢先生,无论是哪一个先生。” 无论你是哪一个先生。 叶羽没有说话,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蕙质兰心如墨萱,在这几个月的相处之中,必然也已经发现端倪了。 发现眼前的这个“叶羽”和她记忆里的先生大相径庭,就算勉强将那面破碎的镜子拼合粘上也再不是同样那一面。 但她并没有心灰意冷,并没有轻言放弃——应该说,叶羽没能给她这样的机会。 先生呀,若你真的变了,变得刻薄寡恩,变得冷酷无情,那该有多好? 为何要变成和记忆之中完全不同的模样,又偏要让墨萱再爱上你一次呢? 这到底算是破镜重圆,还是移情别恋? 墨萱不知道。 墨萱只知道,就算曾经那记忆里的先生再度出现在她的面前,恐怕她在一番艰难抉择中,还是会选择现在的这一位。 这位在机关一道上充满奇思妙想,比起以前少了很多古板和迂腐,多了许多自信和霸气的先生……更加令得墨萱动心。 “先生,现在大家都不在城堡之中……” “不知先生,可否回应墨萱的这一片情意?” 而对于叶羽来说,无论是之前无怨无悔的付出,直到现在仍然在竭尽全力地支持着他。 还是继承了原身的身份,继承了他的这段过往,这段前尘往事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已是尽数交接给了他。 若四年前没有那一场战乱,如今的墨萱就应该是叶羽的糟糠之妻。 哪有一穿越过来就先和前世妻子断绝关系的?何况还是如此闭月羞花,如此知书达理的妻子。 就算有了那场战乱,两人在战乱中分别又再度重逢—— 总要对墨萱有个交代。 是接受,还是毫不留情地拒绝。 ——已经没有“拒绝”这样的选项了吧。 “想好了?可不能再反悔了。” 叶羽的大手,轻轻抚上她的脸颊。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墨萱住进城堡之中的那一日开始就已决定,从今以后要一门心思跟着先生了。” 于是叶羽轻吻她的脸颊。 从脸颊,到脖颈,到—— 在两人开始衣衫不整之时,叶羽忽然伸出手臂,一把将她拦腰抱起。 “她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回来了,我们回房间里去吧?” 墨萱仰首看着叶羽,明白了叶羽什么意思,当下一声嘤咛:“嗯。” 随即,羞得不敢再抬头看叶羽。 只是环着叶羽脖颈的洁白双臂,却是越发用力,环绕得越来越紧—— 终于,她被叶羽轻柔地放在了床上。 从道理上来说,白日宣淫是不对的。 但叶羽是皇上,所以道理是可以变的。 衣衫尽数褪尽,墨萱也不管如今是何时辰,部中还有多少事务等待处理,她只是沉浸在叶羽的情欲之中无法自拔。 她只知道,她不会再放手。 她想与叶羽再不分离,她想与叶羽一直在一起—— “啊……” 直到永远。 第204章 挥师北上 “御驾亲征?万万不可!” 听闻叶羽的打算,众位妻子纷纷大惊失色。 “老爷您当您现在是什么身份啊?如今照雪还未临盆,万一您出了什么闪失,这大汉王朝可怎么办啊!”雅儿吓得花容失色。 “王上麾下兵多将广,完全无需再如同之前那般亲临险地……”夜未央试图让叶羽打消疑虑,满脸都是“就交给我们吧您在后方观战就好”的诚恳。 “华裳不会逼着相公去记官员的名字了,相公只要能待在皇城,华裳就已知足了……”连一向支持叶羽决定的楚华裳都在听闻的瞬间立刻表示反对。 反对的理由只有一个。 如今的叶羽贵为皇帝,万金之躯,承载着四州人民的殷切希望,怎么能够做出亲临战场这种鲁莽危险、有失体面、一个不慎就会把性命丢在战场之上的举动呢? “初晴愿领兵作战,望叶郎准许。”初晴直接站起身,朝着叶羽一抱拳。 “你别闹了。”叶羽无奈道。 “在闹的分明是你好不好!”宋清蕊第二个起身,“本来我就很怕上战场了,之前是没办法才跟着你一起去,如今你要去就算了还不带我,你知道我能有多担心你吗……” 坐在叶羽身边的许柔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默默捉住了叶羽的手。 略微垂眸,意思是让他不要去。 “先生一定要去就带上小萱一起,小萱已是在心中发过誓的,此生此世再不与先生分离!”墨萱抚着心口,面上的表情大概是“你一定要去那我就去死”。 “羽哥哥一定要去,就由我来陪羽哥哥一起去吧。”说到陪伴,冯书雁绝不输给在座之中的任何一人,“就像以前一样。” 她是唯一和叶羽共同经历过生死危机的人,并且精通医道,就算叶羽出了什么意外状况也能在第一时间为他治疗。 “虽然我知道哥哥不会出危险……”李小玉狡黠一笑,“但我总感觉,哥哥要是敢御驾亲征,在座的各位姐姐都会无心工作了。” “夫君忍心,让尚未出世的孩子见不到父亲吗……”照雪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 绝杀。 叶羽纵有再多理由,再是固执,再想北上也总要照顾各位妻子的感受。 “我想,我可以随着军队北上。”坐在叶羽另一边的朱玉瑶道,“布尔顿与我是有旧的,如今又接近冬天了,说不定我可以说服他退兵,让我们不费一兵一卒,和平收复原本的北方……” “想多了哈。”叶羽拍了拍她的脑袋,“你想让他放过我们,怎么就不问问……我,想不想放过他呢?” 来了中原,那就别走了。 让他们退兵有什么用?让他们回到北方养精蓄锐,待得来年秋天兵强马壮卷土再来吗? 叶羽可不学汉武帝,打出封狼居胥就只是为了维持和平。 北方的苦寒也有能利用的地方,至少可以西伯利亚种土豆……啊不,是建厂。 那水草丰茂的牧草,成群的牛羊……突厥是天然的放牧场。 沙漠和海洋不适合铺设铁轨,因此只能一步一个脚印地进行攻略,花费漫长的时间进行教化。 但是北边……虽说天气严冷,也不是不能克服。 那为什么不把铁轨铺设到北边呢? 待将铁轨铺设到突厥的土地上,彻底征服突厥,再从南北两路同时进军,把西边的胡夷完全吃下! 这也是叶羽想要亲自带兵出征的原因,叶羽想着至少在十一月之前,在大雪纷飞无法行军之前就把突厥的精兵给全部留在中原! 虽然在众位妻子的劝说之下暂时放弃了这个念头……不过明的不行可以来暗的。 以叶羽身上这套战甲的速度,飞跃大江一分钟都用不到。 先看看他麾下的将领,是否会让他失望再说吧。 十月初八,承载着“收复失地”使命的十万大军分别登上轮船,联合白浩在大江北岸据守着的十万大军,兵分三路,往漳州而去。 “哈!你们要是乖乖缩在南方,凭借那古怪大船上的武器进行抵御,我们还真没法把你们怎么样!” 突厥左贤王布尔顿持着长矛,直指领军的白浩:“白浩,你应该知道我们突厥骑兵的勇猛!以往你们都只是依靠城池坚固方可抵抗,如今你们竟敢出城与我们作战吗?” “你们要怎么才能离开中原?”白浩沉声问道。 “我们的可汗不打算让我们离开中原,我们的可汗希望我们能彻底占领这里,就像你们之前所做的那样。”布尔顿哈哈大笑,“你们中原人把如此富饶的土地经营得如此荒凉,没有人会再追随你们!如今他们臣服在突厥的统治之下,他们会比之前生活得更加幸福!” “如果在一个月之前,我说不定会同意你的看法。”白浩眼神一凝,拔剑前指,“勇猛的将士们啊,为了大汉而战!” 是,一个月前,大江北岸的百姓们的确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让他们继续在朱梁的暴戾之中水深火热,还不如让他们归入突厥的统治之下。 ——至少被屠戮,比被压榨来得更加痛快一些。 但现在,不一样了。 大江南岸建立起了名为“大汉”的王朝,无论大江南岸还是北岸,都是大汉的子民! 这十万将士,是为了大汉而战! “哈哈!白浩,你疯了吗?用这孬弱的步兵和勇猛的骑兵抗衡!” 布尔顿原本一直戒备着,戒备着白浩手中那威力巨大,容易让得马儿受惊的“火雷”……可没想到,他居然命令手下兵士就这么直挺挺地冲上来了! 于是布尔顿也拔出了手里的弯刀仰天长啸:“众位突厥的勇士们!拿起你们的长矛和尖刀,让中原的两脚羊见识你们的勇猛!” “将他们的战阵杀穿!割下他们的头颅!活捉他们的将领!一切都可以作为你们的战利品!哈哈哈哈……” 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 就连“削弱我的兵力”这一点都是…… 交战呈现一面倒的溃败,终于,白浩鸣金收兵,仓皇撤退…… “哈哈哈,给我追!将骑马的将领全部活捉!捉不到也要杀掉!哈哈哈!哈哈哈哈!” 布尔顿红着眼睛,抓着缰绳,一马当先地率领麾下骑兵,往白浩撤退的方向追逐而去! 第205章 燧发枪之威 听闻突厥之人在放牧牛羊方面很有心得,只需坐在马背上挥动长鞭,就能让牛羊朝着他们所希望的方向前进。 不知道,当他们察觉自己中了中原的陷阱诡计,被中原人当作牛羊放牧,又会是什么感受呢? 白浩的军队从容不迫地退入山谷之中,追逐的突厥骑兵只听闻上方一声雷鸣般的炸响,接着便有数之不尽的的巨石从上方轰隆落下。 突厥的马蹄被巨石阻挡,道路被这突如其来的塌方一分为二。 “见鬼,是中原人那种威力强大的武器。” “那东西会爆炸!他们把这里给炸塌了!” “白浩……不愧是我能与我们突厥勇士相提并论的中原人,不仅勇武,更精通谋略。”布尔顿示意骑兵停止追击,从容不迫地调转马头,“好吧,既然他已经给他的军队准备好了退路,那我们就不用追了!暂且先回到中原人的城池里去……” “突厥左贤王何故调转马头?” 布尔顿的话还没有说完,上方骤然传来一声呼喝! 那是布尔顿没有见过的面孔,他眯着眼睛往上看,确是不认识此人。 但他认得在山林两侧潜伏着的军队,他们中了中原人的埋伏! 这帮狡猾奸诈的中原人! “冲!冲出这片山谷!” 布尔顿弯刀前指,调转马头就往山谷之外冲! “全体将士都有,扔火雷!” 上方的将领见布尔顿如此果决,也是果断下令道! 火雷纷纷扬扬落下,在山谷之中炸开,马儿受惊四处乱窜,突厥人纷纷从马背上坠落! “所有突厥勇士听我指挥!不要散!只要能冲出这段山谷,中原人就再拿我们没有办法!” 听闻突厥之人跑马牧羊,在苦寒之地中成长,故而身体壮硕,与虎豹也有一拼。 不知他们引以为豪的身躯,可能抵御“火器”的威力? 在山谷的尽头有伏兵冲出,总共不过八千人,各个手持燧发枪,排成了整整四排。 “杀出去!掩护本王杀出去!” 在远远看到这一阵型之时,布尔顿还有些庆幸,虽然不知道这些中原人在打什么算盘,但如此脆弱的一道阵型,根本不足以对他们造成阻挠! 中原果然是没有人了!伏兵人数如此之少不说,居然还排成这么容易被冲破的阵型! 只要离得近了,就凭他座下的骏马,只要纵身一跃,轻易就能从这样的四排阵列之中杀出去! 直到他看见那八千人中,有其中两千人,举起了手里那造型古怪的“长枪”…… “放!” 在热武器面前,个人的勇武不说毫无用处,至少也会被大大拉近。 这四排手持燧发枪的兵士,用弹雨组成了一片铜墙铁壁! 骑兵一排排地被射倒,身躯被射穿,和弓箭不同,火枪的威力一枪就是一个窟窿,一枪就足以让人丧失行动能力。 “所有人护卫在本王身旁!如尖刀那般冲杀出去!” 布尔顿的心在发凉,但作为突厥为数不多精通兵法的强者之一,他在短时间内就想到了对策。 将分散的兵力集中于一点,强行冲过去! 只有这一个方法了,凭借座下的骏马,冲过对方的战线! 然而四排兵士有条不紊地往前推进,突厥的骑兵死去的越来越多。 人和马死去的越来越多,哪怕是血性上头的突厥蛮子也终于体会到了“恐惧”的心理。 连“投降”都来不及喊出来,在倾泻的子弹洗刷之下,这片山谷几乎是瞬间就变成了一片尸山血海! 布尔顿呆滞地看着这一切,要不是他先前一马当先追入山谷,在撤退的时候落在了后面,如今被火器射落的尸体里也会有他一具。 不对啊,不是说中原已是穷困不堪,无力守护他们的土地了吗? 不是说百里无人烟,江淮间空尽了吗! 中原人素来身体素质就无法与人高马大的突厥才对!我们应该能轻易撕裂他们的防线! 可为什么被逼退的会是我们…… 布尔顿呆滞地望着那一片不可战胜的枪林弹雨,直到有亲兵扯过了他的缰绳。 “尊贵的亲王,中原火器威力强大,不可力敌!我们还是暂时遁入山林之中,待整合兵马再作打算……” “对、对……撤退!撤退!都散开!不能与中原人正面作战!” 可他们又能逃到哪儿去? 两侧都是峭壁,前有枪林弹雨,后有巨石塌方断了道路。 三万突厥骑兵,葬身在枪林弹雨之中的足有八千余人,剩下的要么跪在地上高举双手投降,要么弃马徒手翻越障碍,暂且留下了一条性命…… 然而在障碍之后,仍然有白浩的军队久候多时。 “布尔顿,拿你来做本王最后一战的战利品,也算不错了。” 白浩知道自己的身份,更知道叶羽迟迟不给他手下的军队派发火器的原因。 在打完这一场之后,他就要放掉兵权,回南方颐养天年,乖乖地留在皇城里当他的富家翁。 这些军队会分散打乱进入各个不同的部队里,他的儿子将参加科举,真正地成为汉朝的官员,为汉朝做事。 不可结朋党,不可有异心,不可再掌权…… 汉皇仁慈,给他一条活路,给他虚有其表的“白王”之名已是足够,又怎么能再得寸进尺,向他索要“信任”这种珍贵的赏赐呢? 其实叶羽是完全忘了这茬儿,不信任白浩的是夜未央和楚华裳。 站在夜未央的角度上,如今大汉王朝人才济济,哪怕白浩本事出众,但顾虑其身份也不该得到重用。 站在楚华裳的角度上……能给白浩一家留下活路,她真的已经很尽力了。 要不是朱梁已死,要不是白浩投降够快,要不是大汉王朝如今正是用人之际,不能寒了天下降臣的心…… 要不是为了顾全大局,她会送白浩一家下去,为前朝皇室陪葬的。 尽管翻越障碍之后的布尔顿在亲兵的簇拥之下奋力冲杀,但最终仍然被白浩生擒,一路押送回宜州。 同样回到宜州的还有白浩本人,他将十万大军的兵权,尽数交给了夜未央。 新的命令被传递到了前线。 给大江北岸的乡亲们送粮食和布匹!把突厥人赶回苦寒的北方! 第206章 东部捷报 听闻突厥人在燧发枪面前完全没有还手之力,大汉的军队走到哪儿他们就被撵到哪儿。 临时建立的根据地被一个个连根拔起,城池的老少流着眼泪站在路边,对大汉的军队夹道相迎。 别说他们拿不出多少好东西,就算他们要给,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兵士敢于接受。 叶羽给夜未央传递下去的军纪很简单,都是大白话,属于就算不识字也能朗朗上口的程度。 《三项纪律八项注意》,了解一下? 这套军纪对中原百姓一律通用,连各地县官都惊奇,来自大汉的将军们完全没有一般将领应具有的骄矜之气。 虽然夜未央有些怀疑,这样的纪律在中原大地上实施还好,对外扩张是不是有些太过软弱了…… 事实上这种担心纯属多余,手里没枪的温和那叫软弱,手里有枪的温和那叫仁慈。 听说东征的轮船上岸了,这场战争只为贯彻叶羽唯一的意图。 “不愿意自称汉人,学习汉语文化,归入大汉怀抱的都毙了,愿意的留着。” 倭国天皇震怒,派出军队……然后就体会到了什么叫“小鬼子,时代变了”。 军队的人数原本只有十万人,打着打着接近二十万了…… 毕竟一个“不拿人民一针一线”的好军队,比起动不动拔刀砍人的浪人武士来,真的要好得多了。 拿着燧发枪的正规军,也比拿着刀剑在村口械斗的杂牌军要强得多了。 “我们只要学汉语,做汉人,就能够得到赦免,成为汉人的一份子吗?” 有理论分析过,倭国人本质上就是慕强的。 有理论分析过,倭国人本质上更喜欢亚撒西型的温驯性格。 尽管用“温驯”来形容有点不太合适…… 总之在倭岛人眼中,来自大汉的军队就是这样,强得无可匹敌又亚撒西到他们心里的政权…… 他们不是来烧杀抢掠,而是来征服我们的哎~ “征服”是什么意思? 就是要让我们学习他们的文化,变得和他们一样…… 那不是挺好的吗?汉人又高大又温柔…… 总之叶羽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 尽管有人喊着“不要被汉人的阴谋给骗了!他们是想要奴役我们大倭瓜民族的子民,我们应当响应天皇号召,跟他们抗争到底”什么的,但更多平民表示汉人的军队简直是从天而降给予他们拯救和庇护的英雄。 因为汉人军队超强的!不管是幕府的武士还是那些作恶的浪人都不是对手! 因为汉人超级温柔的,只要不和他们作对的话,他们不仅教我们怎么种田织布,还给我们提供庇护…… 敢于和汉军作对的人,下场就很惨了,会被砍头剥皮挂在山壁上,血会顺着岩石流下来,可怕至极! 于是出现了某个很诡异的现象,将军的城一座接一座的被烧毁了,然而平民都在拍掌喝彩,欢迎汉人军队的到来。 这时的倭国仍然处于大贵族垄断政权,奴隶人数众多,按分工分别编成不同的部,包括负弓矢以充警卫的韧负部;提供陶制品的土师部、陶部;充任宫廷杂务的膳部、豚养部、马饲部、锻冶部、弓削部;地方上提供水产的海部、看守山林的山部;在屯仓、田庄中耕作的田部、部曲等。其中以在皇室直辖领地中劳作的田部和在贵族的田庄中从事生产的部曲数量最大。 贵族们“割国县山海林野池田以为己财,争战不已。或者兼并数万顷田,或者全无容针少地。” 氏姓贵族“各置己民,恣情驱使”,广大部民苦不堪言。 不堪忍受痛苦的部民的反抗斗争日益高涨,他们或逃亡,或聚集山泽,同贵族进行武装斗争。 所以当从天而降的汉人军队告诉他们,“你们不再是奴隶,而是我们大汉王朝的一份子。我们会教你们如何挺直脊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的时候,收拢的部民数量是恐怖的。 连将军都无法力敌的军队,没有杀戮他们,反而还接纳他们,说着他们听不懂的语言……给他们食物。 “我,想学汉语,想成为汉人。” “幕府的将军只会杀人,而汉人会救人。” “听说中原有广阔的土地!听说在那里的人民都生活得很幸福!” “听说那里有吃不完的粮食,穿不完的布匹,西瓜又大又甜……” 倭岛很小,也就四座岛屿,所以只要一个大将军掌握了兵权就等于掌握了政治权利,什么权谋都不如拔刀就杀,杀到心悦诚服来得管用。 大部分的幕府将军,形式上取得天皇授权,实为以军事统治进行封建采邑,凌驾正规的文人中央集权政府机构。 又因为四面临海,所以受压迫的民众跑都没法跑,打游击都不管用,因为国土就这么点儿大。 在中原还可以潜藏于山野之中积蓄力量,还可以仗着天高皇帝远割据一方,还可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但这在倭岛上完全行不通。 说白了,如同大梁王朝那般的暴虐统治,在倭岛这种特殊环境之下,真的可以维持很长一段时间。 所以当汉人军队登陆上岛之后,倭国平民们听着懂说倭语的汉人宣布统治他们的方式,就相当于威震天对着被残酷压榨的工人们说“我要你们一天工作满八个小时,并且一周只有两天假期,四个月才有一次加薪的机会,还给交齐五险一金”…… 汉人老爷这边请!大倭瓜民族欢迎您! 东部的战线之所以推进缓慢,大多是因为军队边向北方推进边收拢平民,对其实行教化所致的…… “为什么要投靠汉人!你们都是大倭瓜民族的子民,理应跟随在幕府的旗帜之下!” 节节败退的幕府军队和大贵族们的喊话进行了一轮又一轮,汉人军队的数量只多不少。 他们宁愿给汉人军队带路,给汉人充当先锋,也不愿再成为幕府和大贵族的奴隶了! 跟在汉人的军队之下,至少能够吃饱肚子! “我,是汉人!” 越来越多倭岛上的平民用不甚熟练的汉语喊出这句口号,跟随着汉人的军队往北方推进。 截止到十一月大雪封路之前。 倭国四岛,汉朝已占领其三! 第207章 叶初 战报有可能会说谎,但战线不会。 叶羽闲暇之时会穿着他的那身战衣,巡视他的领地,去看三面的战线推进到了什么地步。 东边捷报频传,西边稳扎稳打,北边追逐着流窜的突厥,给老百姓分发粮食,按着夜未央先前的计划,有条不紊地收复一座座城池。 然而这是后话了。 如今最为关键的事情,是留在军事堡垒之中。 就连突厥军的亲王布尔顿被活捉,被押送过江献给大汉的帝皇,作为帝皇的叶羽都完全没有理会的意思。 甚至他还在十月初十那一天就通知文武百官,整整七天不必上朝。 三省六部的最高长官一连几天不理朝政,朝野官员即便知晓个中缘由……最终也只能是发出一声无奈叹息。 皇上是重情之人呐。 “照雪的孩子,要叫什么名字好呢……”这是楚华裳每日睁眼所想的第一个问题。 照雪是跟着她的近侍,是在他最为危难之时都没有抛弃她独自远去之人,两人名为主仆情同姐妹,所以随着日子一天天临近,楚华裳是发自真心地为照雪高兴。 “真是的,相公还非要追求什么仪式感,明明只要冲进来把我扑倒就好了。” 想想又有些郁闷,照雪连孩子都生下来了,她居然还没有和自家相公有夫妻之实。 她也很想怀上相公的孩子啊…… “这是王上的第一个孩子,将来有可能继承皇位的人……” 尽管叶羽一直强调“家中最大的事情就是和谐,只要为夫还在一日就绝对不会厚此薄彼”…… 但无论是夜未央还是雅儿,都不可避免地想到了这一层。 叶羽总有一天会逝去,这天下的皇位只有一个。 “小家伙,你可得争气一点,不要被你哥哥比下去了……” 雅儿轻轻抚摸着初显的小腹,神情中透露着无限温柔。 要不是小玉还太小,恐怕这皇位都轮不到她们来争吧? “你可真是生在了一处好人家呢,跟着老爷,未来啊,至少也是一方诸侯……” 好在大家都是心地善良之人,也都很珍视彼此之间的感情,至少没有发生宫斗的情况。 别说勾心斗角了,就连争执得面红耳赤的情况都很少,一般举棋不定各执一词时都会由叶羽一锤定音。 这几天是预计的时间,所以初晴和冯书雁一直陪伴在照雪身边。 十月十五日,当天空飘落第一朵雪花之时。 照雪忽觉腹痛难忍,几欲无法站立! 一直跟在她身边的冯书雁急忙将她送入房间,还不忘对初晴道。 “初晴姐姐,去打热水,准备剪刀和毛巾,把小柔叫过来,快!” 这一天终于来了。 其余女生闻讯而来,又通通被初晴挡在了房门之外。 “书雁说,不能让照雪过分紧张。” 只有端来热水的许柔被获准放了进去,她一直在和冯书雁学习接生技术,就是为了这一天。 “来,照雪,不要紧张,将腿部蜷缩打开,然后听我指挥,调整呼吸……配合呼吸力度和频率来使劲,千万不能乱,明白了吗?” 都说“儿奔生,母奔死,阎王爷处隔层纸。” “生孩子就像去了趟鬼门关”的说法,到今天都没变。 何况古代并没有什么剖腹产之说,所有的生产都必须是女性自己用力生出来。 如果胎位正,一切顺利,生孩子可能会快一点,若是胎位不正,产妇生产就会很难,时间过长就容易胎死腹中。 众女生不断地接来一盆盆热水,附上毛巾送入产房,同时焦急地等候着。 主要负责烧热水的叶羽是最焦急的那一个,必须有个什么事情分散他的注意力,不然他就很容易陷入胡思乱想之中。 照雪会不会出事?是男孩还是女孩?能顺利生下来吗? 就连热水溅到了手上都浑然不觉,满脑子都只是想着照雪的事情。 照雪不是很聪明,不像楚华裳和雅儿那般能够为叶羽分担事务,成为叶羽的助力。 她总是笨笨的,除了经年累月训练出来的烹饪和女红之外,恐怕就只剩下了“勤劳”这一个优点。 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也许照雪有很多犯糊涂的时候,不善解人意又不机敏睿智,别说共同语言了,叶羽做出来的那些东西她看都看不懂…… 在叶羽心情不好的时候能做的只有煮上一锅饭,熬上一锅汤,想着让叶羽吃饱,这样心情就能好起来了…… 她没有读过多少书,但她毫无疑问是一位贤妻良母。 她是叶羽的第一个女人,是在叶羽仍然穷困之时就愿意将自己的身心全都献上的笨女人。 所以叶羽又怎么能辜负她呢? 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叶羽都必然要让这即将出世的骨肉过上最好的生活! 好在不久之后,在照雪的房间之外,齐齐爆发出一声欢呼声。 “好小……” “还在哭呢……” “这眼睛,这鼻子,真可爱。” 在欢呼之后便是齐刷刷伸长了脖子去打量,宋清蕊还想着上手去摸……被初晴眼疾手快捉住了手腕。 叶羽只能看到围成一圈的众位妻子们从中间分开了一条道路,冯书雁抱着一个用棉布包裹着的婴孩,从里缓缓走出。 一直走到叶羽面前,把怀里的婴儿抱给叶羽看。 这是叶羽的孩子,是他在这个世界血脉的延续。 “男孩?还是女孩?”叶羽问。 “是男孩,恭喜羽哥哥。” 冯书雁的语气很复杂,有喜悦,有欣慰,有感动……还有一点点的小失落。 总有一天会有的。 我和羽哥哥的孩子…… “男孩儿啊,男孩好啊。”叶羽伸手逗弄着小小一只,又问冯书雁,“照雪怎么样了。” “母子平安,照雪没事。”冯书雁低头看着叶羽的手指,轻轻戳了戳孩子的脸,“羽哥哥还是趁现在,先给孩子取个名字吧。” 名字…… 叶羽早就想好了。 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可以用的名字。 “初,初始的初。” 叶羽小心地从冯书雁手里把孩子接了过来,高高捧过头顶。 “这个孩子的名字,就叫‘叶初’!” 第208章 第一个十年计划!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卿免礼平身,众卿可有事启奏否?” 冬去春来,又是一个冬天匆匆而过。 在这个冬天,叶羽一直在努力学着怎么做好一个帝王,怎么洞察人心,怎么察言观色,怎么根据他所说的话判断他所处的立场—— 譬如某个官员反对一项政策,并不是因为什么百姓民生之类冠冕堂皇的理由,而纯属因为干扰到了他家的生意。 百官在朝堂之上吵得不可开交,在下朝之后会由楚华裳、雅儿和夜未央为他划出表格,为他整理在朝堂之上的各个派系,每个大臣提出的观点,和观点背后隐藏着的立场问题—— 叶羽是玩技术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没什么弯弯绕,然而在朝堂之上的争论全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似的扯皮。 “这时候,相公就应该考虑应该拉拢哪一边,赞同哪一边才能实现更好的制衡,既不能让一家独大,也不能让忠心于我们的人寒了心……” 尽管叶羽根本听不懂什么利益分配制衡之道,但他仍然在很努力地学习着,试图从那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中理出一个头绪。 利益制衡这种东西,从宏观上来看很简单,但具体到每一个人就很困难了。 举个例子,叶羽身为班长,有同学跟你说他没带作业,如果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帮他隐瞒老师,他就给你买辣条。 “老师不会一本一本数的,我这回真是忘带了,你相信我!” 那么你的选项就有:a:相信他是忘带了,并且帮忙隐瞒老师,事后收下他的辣条。 b:不相信他是忘带了,呵斥一番还是帮他隐瞒,之后同a。 c:不相信他是忘带了,帮他隐瞒老师,之后拒绝收下他的辣条。 d:相信他是忘带了,告诫他之后不要这么粗心,但不帮他隐瞒老师。 e:不仅不相信他忘带了,更不帮他隐瞒老师。 f:…… 并且每个选项还会导致不同的后果,譬如其他同学会不会有样学样,老师是否真的不会一本本地数,发现之后是会说你一句还是大发雷霆废去你的班长,那个同学会不会如约给你买辣条…… 喏,把这件小事无限放大,就是叶羽每天要处理的无数事务中的其中一件了。 叶羽努力想要成为一个励精图治的好皇帝,直到李小玉找到了他。 “我以为你会更喜欢女孩。”李小玉坐在他的身边。 “男孩女孩都一样,都是我的骨血。”叶羽望着前方回答,“作为父亲,总要为他们把天给撑起来。” “但你不适合做一个守成之君,你更适合开创未来。”李小玉说。 “我还不够开创未来吗?我这一年可是三面出兵,雅儿没少埋怨过我。” “我说的不是这个。”李小玉转头看他,“你还想让这个时代停留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蒸汽时代吗?让军队只用燧发枪和榴弹炮,一直到我们老去?” 说完,李小玉起身:“你说你和我的系统是未来的我们研制出来的,我不觉得光凭我们两个可以在这个时代复现出可控核聚变和纳米技术。” “那怎么着?我把所有技术都公开,让这个时代进入第二次工业革命,然后我们丧失所有技术优势,就连这个堡垒都有被人攻破的可能?” “我不知道,那是取决于你的。”李小玉没有回头看他,而是自顾自地走出了房门,“燧发枪和榴弹炮也许已经足够统治世界了。” 开创未来……么? “我原本还想,再过几年再提出来的。” 叶羽不是个会洞察人心的好皇帝,但他有把握带给治下的百姓以更好的生活。 “是时候开启‘第二次工业革命’了啊……” 第二次工业革命,是指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取得重大进展,由此产生的各种新技术、新发明层出不穷,并被应用于各种工业生产领域,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一言以蔽之,第二次工业革命蓬勃兴起,人类进入了电气时代。 电器开始用于代替机器,成为补充和取代以蒸汽机为动力的新能源。随后,电灯、电车、电影放映机和电话相继问世。 由内燃机驱动的汽车,内燃汽车、远洋轮船、飞机等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尽管由于叶羽的缘故,内燃机已经先一步出现在了这个世界。 “当今天下初定,百废待兴,朕夙夜忧思,如何让百姓生活更好,如今将之整理成册,下发众位爱卿……” 这是叶羽先前和众位妻子商量过的决策,是能载入史册的壮举。 将所掌握的技术全面公开,改变科举内容,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化建设! 既然如今大梁王朝已是完全覆灭,东边的倭国和西洋诸岛都很老实,要面对的只有西边的敌人。 包括第二次工业革命在内的所有成果,都应该到了面世的时候了。 飞机、汽车、发电设备、重型机器、新式机床、精密仪表、电解铝、无缝钢管、合金钢、塑料、无线电…… 这个时代,过去所没有的一些工业,从无到有地建设起来,彻底改变大汉目前工业残缺不全的状况,增加基础工业实力! 对重工业和轻工业进行技术改造;用现代化的生产技术装备农业;生产现代化的武器,加强国防建设;不断增加农业和工业消费品的生产,保证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一个十年计划的目标,是奠定大汉的工业化初步基础,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同时,潜移默化地让全天下的人民,都接受这一切。 由户部提供财政支持,工部——其实是由叶羽提供技术支持,礼部负责把技术原理普及下去,吏部除了治国人才的“翰林院”外,新组建“科技院”,科技院里不再要求之乎者也,而是设置了各种数学、物理、化学方面的内容。 刑部将“民用科技”和“军事科技”彻底区分,譬如普通百姓不得持枪。 兵部则尽快熟悉新式战法,将新式科技尽快用于实战…… 总之,叶羽打算花费十年的时间。 让大汉王朝,彻底进入第二次工业革命! 第209章 未来和过去 “像鸟一样,载着人在天上飞的机关……” “匪夷所思,天方夜谭……” “这可是由皇上想出来的!在皇上之前,又有哪个人想过在地上铺设铁轨,建造出火车和轮船?依我看,既然皇上有把握提出来,并且六部尚书都没有表示反对,那就是有把握实现的,我们作为臣子,理应支持!” 李小玉说得对,叶羽不擅长当一个守成的帝王。 他不擅长洞察人心,也不甘于萧规曹随。 他所擅长的只有用技术带给人们以更好的生活,所以他就这么做了。 这个世界不可能比他更有权势,那他总要为自己的未来考虑一下了。 如李小玉所言,光凭他们两个不可能研制出可控核聚变和纳米技术。 那举全国之力行不行?举全世界之力行不行?举这颗星球之力,举这片星系之力,有没有可能做得到? 答案当然是可能的,因为在第二天,他的签到奖励是一张纸条。 上面只有一行字,字迹很熟悉,来自他自己。 “你选择了和我一样的道路。” 未来的我这么装逼,好想把他抓过来打一顿。 以及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呢? 是说“我”不过是未来的“他”在过去的某一个分支,虽然拥有了系统也不一定会完成时空闭环,还是只有和他选择了同一条道路的“我”才会获得系统? 叶羽不知道。 思考未来也没有意义,毕竟他活在现在。 总之,这个冬天大家都很忙碌。 忙着建立厂房,忙着理解各种理论,忙着筹措物资和钱款,忙着让这片土地大变样—— 忙着规划建设发电站和拉电缆,让电力走进千家万户。 尽管在这个时代出现了不少反对的声音,比如“电力作为一种高级动力,理应由王侯所享有,不应普及给布衣平民,百姓只用蒸汽就已足够”…… 叶羽很想直接让这些人锒铛入狱,但楚华裳表示这些人也是一片赤胆忠心,不应如此苛刻…… 这终究还是封建时代啊,就算是叶羽也无法忽视时代条件,直接创造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 就算是现代,也有贫富差距,也有社会不公。 所以叶羽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电力和各种高科技产品首先在各个朝廷重臣的宅邸之间普及,之后再传递下去,直到每个老百姓都能用得起。 反正叶羽还年轻着,还有大把时间坐在皇位上,看这个世界一点点变成他所熟悉的模样。 他还抽空带着朱玉瑶去看了看那位被活捉的突厥左贤王,听他隔着牢笼大放厥词,表示他们的可汗一定会派出精锐的骑兵大举进攻中原,将这片中原大地化为焦土…… “让他来。”叶羽只是冷笑,“他要是不来,我可就要打过去了。” “突厥的勇士不会灭绝!他们总能卷土重来,从来不会被你们中原人杀尽!”布尔顿声嘶力竭地大喊着。 “我也没打算屠杀你们。”叶羽笑了,“我想统治那片土地,想让你们为我们放牧,让每个中原人都能吃得上肉食。” 没错,如今虽然有了土豆和番薯,大汉百姓们已然不缺粮食。 但土豆虽是管饱,却会让人营养不良。 为了那一片丰茂的水草,为了让畜牧业更快地发展起来…… 突厥那片苦寒的土地,也并非是没有作用的,不是么? “呵呵……统治我们?好啊!”布尔顿阴森地笑着,对着叶羽放狠话,“我们当然会对强大的你们称臣纳贡,但也会永远在你们建立的长城之外徘徊,一直到你们显露出虚弱……” “真可惜,我不建长城的,我只会不断扩张我的领地。” 隔着栏杆,叶羽对他微笑:“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我不要你们称臣纳贡,也不会再建长城,我会……让你们,和你们的下一代,心甘情愿地自称汉人。” 布尔顿呆滞地看着叶羽,一瞬间他明白了叶羽的意思。 他想要的不是杀戮也不是称臣纳贡,而是那片土地…… 那片土地上生活的只能是汉人,如果有人反对他就会杀人,如果有牛羊反对他就会杀掉牛羊。 人在他的眼里,和牛羊没有什么区别。 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比朱梁还要暴虐的暴君! “你的计划不会成功的,突厥人永不投降!上天不会饶恕你这样的暴君,必然会给你和你的国度降下惩罚……” “要论罪孽的话恐怕还是你们突厥比较深重,因为你们现在就在接受惩罚。放心好了,我暂时还不会杀你,我会让你活到亲眼见证突厥灭亡的那一天。” “你会后悔你今天的这个决定,突厥的铁骑会将我从这个囚笼之中释放。” “好吧,国与国的恩怨就到此为止了,接下来是私人恩怨的时间。”一边说着,叶羽招手,让远处的朱玉瑶过来:“你还记得她吗?” 朱玉瑶忐忑不安地走过来,有上次朱梁的经验在,她还以为叶羽和上次一样,叫她过来只是想“气一气布尔顿”…… 她红着脸,心情不知应该说是哀伤还是喜悦。 那一次吻过之后两人就是默契地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所以朱玉瑶也不知道叶羽如今对她是怎么想的。 而布尔顿在皱着眉头仔细打量朱玉瑶之后,居然摇头说道:“如此美貌的中原人,如果我之前见过的话,不可能会不认得,但我的确不认识她。” “她是郡主,是你指名要和亲的对象,如果不是你的那封书信,她现在不可能在我身边。”叶羽提醒,“现在想起来了吗?” “啊——我想起来了!你是郡主,是朱梁的妹妹!”布尔顿恍然大悟,“去年朱梁想让我退兵,我想好好羞辱一下朱梁,就提出让他的妹妹嫁给我,之后朱梁果然相信了,乖乖送上了金银布匹和女人,但我并没有退兵,而是继续跟他的军队作战!” “之后我才知道那女人不是朱梁的妹妹,他拿了个假货来冒充!” “嗯,真货在我手上,但我并不是想把她送给你。”叶羽盯着布尔顿的眼睛。 “而是要让你……向她道歉。” 第210章 走出来 说起来,叶羽和朱玉瑶的这段缘分,完全可以说是由这个布尔顿的一纸书信从中促成的。 要不是他突发奇想,指名要朱玉瑶跟他和亲,朱玉瑶也不会冒险放出云王,从而引出之后的一连串事端。 如今,他居然连朱玉瑶站在他面前都认不出,平白让朱玉瑶遭受了这么多的苦难。 叶羽要他一个道歉,似乎也不算是太过分。 但布尔顿明显不是这么想的。 “哈哈哈哈!道歉?怎么可能?那是我在谋略上的杰作!我把中原的王玩弄在股掌之间,让他们兄妹离心,让他们骨肉相残!就算当初送来的是真郡主我也会说是假的,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打算要退兵!” “你听到了?所以你没有必要自责的。”叶羽略微俯首,在她耳边轻声说。 “我知道的,突厥人从以前就是这样,我要是真的嫁了过去,地位必然比奴隶都还不如。”朱玉瑶无声地笑了笑,“其实我也不是特别自责的,更多的只是……” “朱梁的事儿也不怪你的哈,”叶羽忽然伸出手,揉了揉她的脑袋,“你根本不知道朱梁的所作所为,只是待在那深宫里,所以大可以不用为了不属于你的罪孽,整天愁眉苦脸的。” 叶羽时至今日仍然能回忆起初见朱玉瑶时候的样子,那个开朗活泼,明眸善睐的女孩,带着一丝不谙世事的无邪娇憨,天真烂漫。 第二次见面是被云王绑来,之后定居黄州,从那时起叶羽就再也没能看到她眼中那明亮的光芒。 老实说她过得怎么样原本不关叶羽的事,如今对叶羽有好感的女孩儿多了去了,各个世家大族巴不得把自家的优质女孩儿往叶羽的后宫里塞…… 但她既然救了李小玉一命,被李小玉带了回来,又对叶羽一见钟情,之前还听说她为叶羽求情,想让朱梁破格将叶羽提拔为举人,让他做个县令…… 虽然叶羽那时会不会答应还是两说,但至少她有这份心意。 所以叶羽也不介意为她解开心结,至少让她开心一些,不要再这么整天愁眉苦脸的。 那不是属于她的罪孽啊,大梁王朝的覆灭不怪她,大梁境内的百姓生活得水深火热也不怪她。 “赎罪,是我唯一能支撑自己活下去的意义了。”朱玉瑶垂着头,叶羽看不清她面上的表情,“我不知道天下之大还有哪里可以接纳我,还有哪里可以让我尽情欢笑了……” “哈哈哈,笑死我了,郡主啊,郡主啊,原来连你的余生都被我那一封书信给玩弄在股掌之间!你从皇宫里逃了出去,落进新王的手里,却还是无法获得自由!” “你很开心吗?”叶羽眉头一挑。 “开心得不能再开心了!比在中原肆意烹煮中原人,看他们在锅里痛苦嚎叫的模样还要开心——” 话音未落,一声雷鸣从叶羽的手心之中响起。 那是叶羽的格洛克手枪,一颗子弹贯穿了布尔顿的左大腿。 叶羽有点听不下去了,他想把这玩意儿千刀万剐。 “啊……” 于是张狂的大笑变成了嘶哑的哀嚎,布尔顿捂着大腿缓缓跪地,额头上全是冷汗,却还是拼了命挤出一丝微笑:“你就算把我给杀了,她的悲惨命运也不可能会有所改变……” “谁说的?” 叶羽一把将朱玉瑶搂进怀里,同时又是一颗子弹贯穿了布尔顿的右手臂:“她跟在我身边会很幸福,我会让她成为我的皇妃之一,让她享有富贵,让她获得无限的尊崇……” “而你,只配在这个牢笼之中,慢慢地腐烂!” 听得此话,布尔顿不仅没有恼怒,反而诡异地笑了起来:“嘿……嘿嘿嘿……中原的新王啊,我知道你神通广大,但你能够改变过去已经发生的事情吗?” “覆灭了大梁王朝的人是你,不是我!杀了她的哥哥的也是你!”像是感受不到疼痛似的,布尔顿用左手食指指着叶羽和朱玉瑶,“而她,之所以在你的身边也不是因为她愿意,而是不得不在这里!是迫于无奈,是被你逼的!你把她的幸福全都从她身边夺走了,竟然还大言不惭地说要给她幸福,真是笑死人了……” “不是这样的。” 朱玉瑶猛地抬起头来,眼眶很红,面上还带着泪痕。 但她的目光坚定,此刻她的模样完全没有女儿家的那种柔弱之感。 “不是这样的……我的不幸,不是由叶羽造成的。” 尽管叶羽覆灭了大梁王朝,尽管叶羽亲手处死了她的哥哥…… 但是,很奇怪啊。 对这个人,就是恨不起来。 是因为他留了她一命吗?还是因为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尝试开解她,让她不再纠结于过去,纠结于罪孽,能够坦然面对今后的人生呢? “一条鱼浮上冰面换气,偶然看到了正在钓鱼的人,一朵长在悬崖上的花偶然看到了正在攀爬峭壁的少年。” 那是错误的时间,遇上了错误的人,就像引诱飞蛾的烛火,哪怕会被点燃,被烧焦也想要奋不顾身地扑上去。 待得扑过去的那一刻,才发现……那不是火焰,而是温暖的阳光。 鱼儿上钩了,却是被放进了精致的鱼缸里。 花儿被摘下,却是被栽进了养料充足的花盆之中。 这个人很善良啊,善良到让人恨不起来。 “我的心中早就没有恨了……” 早就没有对于叶羽的恨了。 “和叶羽在一起,我很幸福。” 连叶羽都吓了一跳,没想到朱玉瑶居然会这么说。 更没想到的,是朱玉瑶竟是反抱住了叶羽的腰际,靠在叶羽的身上。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把杀兄仇人当作恋人的……”布尔顿忍着疼痛嘲讽着,话没说完就被朱玉瑶打断。 “朱梁该死。” 叶羽有种奇妙的感受,朱玉瑶此时像是变回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的样子。 无邪娇憨,天真烂漫。 “我和叶羽的关系,轮不到你这个阶下囚来多舌,我和叶羽——会很幸福!” 像是对着某个神明许下誓言,朱玉瑶抱着叶羽,语气坚定。 第211章 忘忧 “我和叶羽——会很幸福!” 叶羽此刻的心情是有些懵逼的。 不是,姑娘,我是做了什么值得让你这么说啊? 回想起来,叶羽也没做什么,不过就是留她一命,让她在黄湾县定居,之后把她接进堡垒里,试着让她解开心结…… 叶羽不是没有同情心,只是他很讨厌怨天尤人的人。 如果埋怨能起到效果的话那他也不介意埋怨上几句……可关键是起到作用的不是埋怨,而是做法啊。 菜就多练,一昧地让自己的心中被怨气所充斥着,而不去做出行动,就解决不了问题。 成绩不好就努力学习,游戏打不赢就努力练手法练技术,找不到对象就努力扩大交际圈,赚不到钱就努力钻研能赚钱的路子。 当然啦,也有“怎么也不是这块料”的,例如叶羽至今做不到洞察人心,做不到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 如果没有楚华裳在身边,叶羽最多只能做个山大王。 总之朱玉瑶如果想找叶羽报仇那叶羽不介意穿上战甲把她一炮轰杀成渣,如果朱玉瑶想要过平稳的生活那他不介意把她许配给朝中她所中意的大臣。 首先得明确自个儿想要些什么,并且至少要为之付出努力……而不是一昧地埋怨上天不给。 在朱梁面前,在大殿之外,朱玉瑶一时情绪激动,堵住了叶羽的唇……其实在那时,她就已经知道她想要的是什么了。 她只想要安稳的幸福,只想留在叶羽的身边。 如今,借着布尔顿的激将,朱玉瑶总算是能将深藏于心的话语说出口了—— “如果你想看到我失落沮丧,一蹶不振的模样,那我又怎么可能让你如愿?”朱玉瑶抱着叶羽的腰,眉间带着些许得意,“既是阿羽还没有放弃玉瑶,玉瑶又怎么可能放弃自己?” 阿羽是谁?我? 被当成某种大型毛绒玩具抱着的叶羽有点不能理解,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把这出戏做下去。 能让她走出来就好了。 尽管已经发生的事情无法改变,能让她恢复原来的活力,叶羽的心中也能温暖一点。 “你们中原人不是讲究国仇家恨吗?不是很讲究大义和名分吗?你们既有国仇又有家恨,名不正言不顺,就不怕被天下百姓所耻笑吗!” 布尔顿还在咆哮,尽管咆哮的后果是他的右手臂上也中了一枪。 “名正言顺?你在跟我说名正言顺这件事情么?”叶羽手中的格洛克手枪缓缓对准他的脑门,很满意地在他眼中看到了一闪而逝的恐惧,“以前有一个人对我说,我是这世间的皇帝,我想把一个女人留在身边,只需要下命令就好了。我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 叶羽对朱玉瑶的感情算不上有多深,在她被云王送过来那会儿最多也就是有些同情。 分明什么都没做,却是平白无故被卷进了这场朝代更替的斗争之中。 而在把她接进堡垒之中后,叶羽多少能理解李小玉为什么执意要这么做了。 这个在乱世之中众叛亲离的女孩儿,已经没有了归去的地方,只把叶羽当成了她唯一的归宿。 她在叶王府的旧址洒扫,说是赎罪……其实不过是图一个安心而已。 对叶羽无足轻重的一段过往,却是这个女孩永生难忘的回忆。 叶羽的身边,是这世间唯一能让她感到安心的地方了。 那他又怎么好弃这个女孩于不顾呢? 楚华裳说叶羽是这天下一等一的大善人,雅儿说他简直是做慈善的,一台缝纫机居然才卖五十两银子。 所以不过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把她留在身边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反正他是这世间的皇帝,自会有大儒替他辩经。 你要问老子为什么要写道德经,因为老子乐意。 他想要看到朱玉瑶开心的样子,就这么简单。朱玉瑶想要留在他身边就留着,反正就是添双筷子的事。 不止如此,他还愿意让朱玉瑶解开心结,从别扭的迷茫状态里走出来,让她认清自己的心,让她明白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你比我更像突厥人。”布尔顿咬着牙说。 “突厥?那是什么?”叶羽冷笑一声,“我会让这个词尘封在历史里的。” 一直到走出暗无天日的牢房,朱玉瑶仍然不肯松开叶羽,像是一松开叶羽就会像泡沫一样消失无踪。 “好了,大庭广众之下成何体统,要抱等回到堡垒里再抱好不好?”叶羽揉了揉她的脑袋。 “我怕回到堡垒里又会和之前一样,你又会当成什么都没发生,我们的关系又会回到之前那样。” “那这样我一遍一遍为你解开心结有什么意义啊,”叶羽哭笑不得,“你啊……在我心中,早已不是外人了啊。” 一开始可能的确是误会吧,但对她有些好感也是不争的事实。 之后除了同情还有些愧疚,这才一遍遍为她开导。 如今她总算从过往的事情里走了出来,她说想要留在叶羽身边。 那就留下吧,又不是养不起,添双筷子的事。 于是晚饭的时候,楚华裳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眼神十分不对劲。 “误会啊。”初晴一声轻叹。 “误会呢。”照雪为叶羽夹菜。 “误会呀。”雅儿不怀好意地轻笑。 “一定要等到一月初三吗?”楚华裳一脸认真。 完全不了解前因后果的许柔、夜未央和墨萱一脸茫然,直到照雪和初晴在她们耳边窃窃私语之后才恍然大悟。 “你们啊……全都是吃饱了没事干是吧?” 叶羽刚想展现一家之主的威严,就看到楚华裳泪眼汪汪地看着他。 “其实华裳也很可怜的,华裳也想要相公给我一个家……” 连这十一个默认的小妖精都管不好的叶羽,深深觉得他这辈子是无法成为英明的帝王了。 实在承受不了妻子们各式视线的叶羽匆匆回房,没多久门口响起了敲门声。 “谁啊……” 门刚一打开,就已被闷头撞进来的朱玉瑶扑倒在地。 “我们总要有人先跨出这一步的……不是么?阿羽。” 那是明亮得有些晃眼的笑容,尽管有些鲁莽,有些不计后果……但她不想再这么原地踏步下去了。 她是将门之后,就该这么英姿飒爽的,就该这么神灵活现的,就该这么……不顾一切的。 从门口,再到走廊,最后居然是朱玉瑶把叶羽压倒在了床上。 两个人都是不着寸缕,两个人都是心跳加速。 什么国仇家恨,什么名正言顺,此刻他们都不想再去管了。 在你的身边,玉瑶就能够忘却所有烦恼。 所以…… “请让我在你的身边,好吗?” 其实叶羽此时说不好也已经来不及了。 毕竟他的身体很诚实。 随着一声有些压抑的闷哼声响起,两个人的身体,就这样交汇在了一起…… 第212章 西域来使 “尊敬的中原王,我代表古罗帝国,向您呈上最为诚挚的敬意。” 使者操着不甚流利的中文,右手抚在左胸口,对大殿之上的叶羽敬了个标准的骑士礼。 这家伙是从西域来的……是沙漠中的“列人部落”从遥远的罗巴洲,从遥远的地海搬来的救兵。 和百越之地部落众多、西边荒漠一盘散沙不同,无论是北方的突厥还是远在罗巴洲的古罗帝国,都已经实现了对周边政权的整合,让得大陆最北方的草原,和大陆最西方的临海地区,都只剩下了一个声音。 一个是强盛的突厥帝国,这几年不停派兵南下,试探中原的底线,企图把显露出虚弱之态的中原,并入突厥帝国的版图之中。 一个则是横跨罗巴、昆仑和中原三洲的强大帝国,统一了整个西方的古罗帝国! 据说他们原本是由十几个小国之间组成的联盟,之后出现了一个富有领导魅力的人物,将之整合统一,改为了古罗共治联邦……再之后,他的继任者大权在握,废除了共治联邦,在原本的版图之上建立了帝国。 据说在这个时代,有“狄克推多”——翻译过来即“独裁者”的凯撒大帝,在奥古斯都的辅助之下,覆灭了昆仑族的文明,令古昆仑奴的文字断代失传,并且彻底占领了昆仑奴的领地,将之变成了古罗帝国的一个行省。 据说凯撒大帝征服了罗巴洲北部的耳曼人,让凯特人归顺,让斯拉人不得不寻求突厥帝国的庇护。 比叶羽前世的罗马帝国还要猛,这玩意儿统一了一整个罗巴洲,甚至还有半个昆仑奴洲和一部分中原洲…… 是个彻头彻尾的庞然大物。 听闻中原洲的东边出现了和凯撒大帝一样的人物,不满足于统一中原最富庶的地方,反而同时把触手伸向了北边和西边,对突厥帝国和夹缝中的众多小王国开战。 “燧发枪?火炮?可能与我的重骑兵相提并论吗?” 那位凯撒大帝听闻这个消息,面上的表情有三分震惊,两分不安、一分紧张和四分喜悦—— 他一直以为他的对手只有雄踞北方的突厥帝国,只有他们的轻骑兵,只有精湛的马弓术能够让得古罗帝国的重骑兵束手无策。 没想到,在遥远的东方,竟是出现了第三个能和他们相提并论的国家! 据说他们只是一群步兵,据说他们手中的武器威力巨大……连突厥帝国的骑兵都不是对手。 强势崛起的中原人,不再是靠着坚城固守,更是在正面战场上杀灭了突厥的骑兵! 不再偏安一隅,而是一边收复着被突厥帝国侵占的版图,一边向西扩张着领土! 是什么给一向平和的东方以如此勇气?是什么能让连古罗帝国都头疼的突厥骑兵节节败退? “统一荒芜的昆仑洲,似乎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 这个世界的王者,必然在大汉王朝、突厥帝国、古罗帝国这三方之中产生! 如果不是突厥帝国和古罗帝国之间还隔着斯拉人的领地,如果不是因为富庶的中原对于突厥帝国的诱惑更加强大……恐怕突厥帝国和古罗帝国,早已发生大规模的碰撞。 三方都怀揣着野心啊。 怀揣着“古罗帝国的领土上永远有太阳照射之地,照耀在部分领土上的太阳落下而另一部分领土上的太阳仍然高挂的帝国”的野心; 怀揣着“东尽辽左西极流沙,北逾阴山南越海表,而天下为一”的野心; 怀揣着“我要日月所照,风雨所至,莫不从服。普天之下,皆为汉土”的野心! 大家手里都没有世界地图,但这个时代,在这片大陆之上的三大帝国,想法都挺一致的。 “传令下去,派出三千重骑兵……援助我们的好兄弟,列人部落!” 重骑兵是什么? 普遍在一米九以上的体格,身穿连燧发枪都打不穿的沉重铠甲,挥舞着重剑和比巨锤还要庞大的长枪。 就连突厥帝国的骑兵们都只能依靠极强的机动性,迅速出现在欧洲军队面前,用包抄、围剿等办法,打得重骑兵措手不及,在获得战果后又迅速脱离战场,如此反复,依靠长期消耗来取得战果。 就和对付中原是一样的策略,纯粹靠着一腔热血,和座下的马跑得更快。 然而中原如今正依靠坚城和枪林弹雨组成的铁壁,一步步向前推进,收复失地,将突厥赶出边境之外。 如今在大陆之上雄踞一方的这三方势力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弓兵克制轻骑,轻骑克制重骑,重骑克制弓兵。 在西方的战场第一次遭遇到了挫败,线列战术被身穿重甲的古罗骑兵毫不留情地杀穿,尽管有榴弹炮的存在,负责西征的将领还是不得不选择暂时退兵。 好歹是夜未央亲手选出来的人才,尽管措手不及吃了败仗,但很快也发现了重骑兵的缺点——如此笨重的重甲,必然无法在风沙弥漫的荒漠之中完全发挥威力。 不止是人,连他们座下的马匹、战象、骆驼都穿着沉重的重甲,这样的军队一旦遇上松软的沙地就寸步难行。 率领汉朝军队的将领让榴弹炮引爆沙丘,创造流沙漩涡,让得追击的重骑兵损失过半。 又巧用地形进行包抄埋伏,尽管燧发枪对重甲的杀伤力有限……但也禁不住饱和射击! 双方在荒漠之中你来我往不分胜负,直到接到战报的叶羽出现在了西面的战场之上。 “让我看看,怎么个事儿?” 一道电磁脉冲轰过去……这片沙漠里就没有古罗的重骑兵了。 古罗帝国仓皇退兵,大汉的将领慌忙跪在地上请罪。 三千重骑兵剩余不到一千,残军败将们撤回了古罗帝国,向他们的王报告了这件事。 那是他们唯一且至高无上的王,是十万重骑兵效忠之人,是引领他们征服疆域的道标。 狄克推多.凯撒! “光凭一万五千人的步兵军队,就能够在沙漠里抵御我们的三千重骑兵……” 如果地形不是在沙漠,古罗帝国的重骑兵不可能被这么轻易地牵制住。 并且一统西方,疆域横跨三大洲的古罗帝国,能进行远征的重骑兵,也远远不止三千。 然而汉朝有着那个“漂浮在空中,恐怖的人形兵器”…… “冬天不适合打仗啊……派出使者,向中原……不,向‘汉朝’寻求和平好了。”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在北面的突厥帝国。 十二月初五,来自古罗帝国的使者来到了宜州。 第213章 是时候量产坦克了 “尊贵的汉皇,我谨代表我古罗帝国的皇族,凯撒一族来此,怀揣两国友好的希望,可为何我所住的不过是平凡的客栈,我所用的不过是平凡的器具呢?” 这不符合中原一贯而言觐见西方使者的礼仪。 没有专门的驿馆,也没有官员前来鞍前马后。 中原是个注重体面的国家啊,有外国使者前来觐见,应当显露出天朝上国的威仪才对,又怎么能够如此粗糙,随便把他们安置在一个和其他地方一样的旅馆里,并且用的只是瓷器和陶器,而不是精美的玉器呢? 这不符合中原的体面,应当是礼部的那些官员自作主张,中饱私囊,将本属于外国使者的待遇给削减了! 于是使者登台,第一件事便是向叶羽“告状”,控诉待遇的不公,让中原的皇帝狠狠地惩罚这些欺上瞒下的官员! 礼部官员面面相觑,目光全都不由得落在那个穿着棉袄,身形明显比在场众人都要矮上一截的孩子身上…… 李小玉还没开口,反而是叶羽先接过了话茬儿:“使者此番来到京城,可带了什么贡礼?” “遵循惯例,我等带了菠菜、胡豆、胡萝卜、西瓜,还有胡椒等各类香料……” 来自古罗帝国的使者,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叶羽打断。 “换句话说,你不过是推了一车寒酸的蔬菜和调味料。” 没错,这些“贡礼”,在叶羽的面前,就只有“寒酸”二字可以形容。 这些蔬菜和香料的种子在叶羽的系统背包里都有,品相和味道更好不说,还更加高产。 用这些玩意儿就想换他们的丝绸和茶叶?他们是来要饭的吗? 别说叶羽本身在皇帝里算是节俭的,连宫殿都修得朴素,自然不会特意修建驿馆,去讨好这些非我族类的外国人。 就算是要表现友好,也不可能对方送来一车瓜果,他就要大张旗鼓地制造玉器,小心伺候,唯恐无法展露出他所谓的“大国风范”吧? 要获得尊重也可以,你们把罗巴洲那块儿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和生物学家全都打包运送过来。 叶羽前世的古代就是缺少对这些人才的挖掘和重用,才导致火枪火炮率先出现在西方,蒸汽机和内燃机率先在西方得到应用,各种理论和猜想分明都记录在了中国古代的史书里,却是被西方人换了个名字“率先提出”。 一直在研究什么道德、礼仪、风范,忽视了真正能让得社会进步的东西。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就这些除了在中原本地人眼里有些新奇,实则没有半点作用的东西,在现代大概就两块钱一斤。 就这也能称之为“贡礼”? 叶羽肯让这些使者住在客栈里而不是直接赶出去露宿街头,就已经是在展现“天朝上国的体面”了! “请恕我没有听清,您刚才说的是……寒酸?” 使者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小心谨慎地重复了一遍。 “不然呢?这些东西除了‘寒酸’之外,还能用第二个形容词形容他们吗?”叶羽冷冷地问道。 “您是在侮辱我们古罗帝国!是在侮辱我们古罗帝国寻求和平的诚意!”使者顿时愤怒了,涨红了脸争辩道,“我们不远万里,将这些只有皇家才能吃上的珍贵蔬菜运送上你们的蒸汽机车,而我们更是从遥远的西方来到你们的城镇,竟还要接受中原皇帝的指责!” “皇家才能吃上的珍贵蔬菜……”叶羽品味了一下这句话,“这话你们自己信吗?” 如果光看这使节竭力辩解的样子,恐怕任谁都会相信这就是一番肺腑之言,他们拿出了珍贵的贡品,然而中原的接待并不符合礼节。 但是叶羽知道,知道在他们那边,最为珍贵的是什么东西。 “在你们的土地上,真正珍贵的是宝石和钻石,再不济也应该是玻璃制品和银制的器皿。” “而不是送来一车寒酸的蔬菜,还胆敢在朕的面前颠倒黑白!” 使节一怔,强行装出来的愤怒在一瞬间荡然无存。 “这帮中原猪,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了解我们!” 使节暗自用家乡的方言骂了一句,随即重新在脸上堆起笑容,“尊贵的中原王,请相信我们,我们绝没有看不起您的意思,您想要蔬菜,我们就为您献上蔬菜,您想要宝石和钻石,我们就会为您献上宝石和钻石……” “我不信任你。” 使者整个人震了一下,因为叶羽这句话……用的是英格兰的语言! 和刚才他所说的语言是一样的,是他家乡的方言! 那岂不是说,他刚才所骂的那一句,都被中原的皇帝听去了吗! “凯撒皇族怀揣着野心,朕也是。但凯撒皇族以为,用这种东西就能换得朕手下的枪支和火炮……简直是痴心妄想。”叶羽切换回了汉语。 没错,前几天叶羽收到古罗使节呈送上来的交换清单,燧发枪、火炮和蒸汽机车赫然在列。 这张清单奠定了这场谈判的基础,叶羽绝无可能把燧发枪和火炮的技术交给西方的古罗帝国。 更不要说,他们打算用来作为交换的东西,只是一车寒酸到极点的蔬菜! “古罗帝国……做好战争的准备吧。” “您疯了吗?如今汉朝和突厥势同水火,您和古罗帝国有着共同的敌人!这种时候我们更应该联合在一起,您怎么能……” “朕能不能,可不是由你一个小小的使节能够说了算的。”叶羽懒懒一挥手,失去了和使节继续争执的兴趣,“回去告诉你们的凯撒大帝,要寻求合作应该带上更有诚意的……算了,直接把他拉下去,斩了吧。” 古罗帝国的重骑兵的确对燧发枪和火炮有威胁,但不多。 “重骑兵……谁还能够重得过我啊。” 那叶羽也用“骑兵”来武装军队不就好了? 比突厥帝国的轻骑兵还要更快,比古罗帝国的重骑兵还要坚固。 要攻防一体,上面必须同时搭载机枪和火炮。 “是时候量产坦克了。” 第214章 开民智 “卖报卖报——最新的《百姓日报》!漳州发现大油田,北方的第一座钢铁厂正式建造起来啦——” 报童在街上奔忙,揣着半月一期的报纸。 百姓们对此也都司空见惯了,看报童挥舞着报纸从城内奔跑到田野,不时被拦下,总有人想要看报纸上面写了啥。 这严格来说是礼部在民间的“基层单位”,由朝中各部官员归纳总结每半个月在国家境内发生的大小事务,各项决策部署,将之整理成各个板块的内容,之后印成报纸分发到各个郡县,下发到民间,这些时政内容就都会刊登在下一期的《百姓日报》上。 尽管百姓收到最新消息的时间会后延半个月,不过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局限性,也就只能先这样了。 值得一提的是楚华裳和夜未央原本有些反对,说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之类的儒家道理,但叶羽和李小玉说什么也不听,几乎是一意孤行地把《百姓日报》推行了下去。 并且每份报纸的定价都很便宜,仅仅二文铜板。 科举除了四书五经之外新加了一门《自然科学》,由李小玉和叶羽亲手编修,并且在报纸上也会刊登一些科普类的内容。 叶羽和李小玉私下商量过,之后的几年,会全面降低传统的四书五经在科举之中所占的比重,将其分为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几门科目。 并且将《自然科学》分成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什么?你问英语? 叶羽表示,全世界都得给他说汉语! 哪怕统一了这颗星球还不够,还要载人航空,还要飞向宇宙,在月球上建立前哨站,作为通往宇宙的踏板! 不能学明朝“片板不能下海”,更不能学清朝的“闭关锁国”! 天朝上国物产丰饶无所不有?它装不下叶羽的野心! 固步自封对自己没有半点好处,要从外界汲取知识和经验,要让技术不断进行突破! 而显然,这个伟大的事业,并不是由叶羽和李小玉两个人就能完成的…… 两人的专业都不对口,讨论个一百年都没法让技术进一步取得突破。 好在,叶羽现在是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王者了。 无论是在叶羽的前世还是在这个世界,上层之人就是因为过分重视管理“人”,挖空心思想着如何让民众更加听话,而不去考虑民众的生活问题。 所以才忽略了“技术”的进步。 不想着让通讯更加方便就不会有手机,不想着让交通更加方便就不会有火车和轮船,不想着让工厂同时生产更多的机器就不会有蒸汽机和内燃机…… 百姓连活着都很困难,又有谁会去研究物理和化学? 所以这几千年来才一直在拿着冷兵器干架,才会一直停留在农耕文明。 因为上层人根本没有想过革新和进步,没有想过真正为百姓创造更好的生活! 叶羽不否认“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作用,但这句话同样也注定了侧重点在于管理“人”的东方社会制度,在技术进步上并无法像西方那样进行爆发。 俗话说得好,能躺着赚钱为什么要站起来呢? 不能解决问题,那就解决制造问题的人。 但叶羽想解决的不是人,而是问题本身。 是技术。 “我们不应和百姓保持距离,这样会造成人才的流失。” 民众都像牛羊一样被管理,从上至下推崇的都是古时候的那一套,怎么可能会涌现出如哥白尼、伽利略、安培那样的杰出理论学者? 这个社会需要创新! 在全民禁枪、禁止持有火药的现今,在汽油和电力全都由朝廷掌控的现在,民间武装能够造反的几率几近于零。 已经不是农民一根筋搭错,纠集一群人拿起锄头就能威胁到官府,就能跟朝廷对着干的时代了。 所以为什么还要遵循古代的那一套呢? 所以为什么还要怕……老百姓们,变得聪明起来呢? “北方五州尽数被收复了?好!好啊!” “老张,你看到最新的兵部板块了没有?” “看到了!东风一号!好家伙,那威力……” 肉食者鄙,那就让老百姓也参与到时政的讨论中来。 中原广袤交通不便,那就把报纸派发到千家万户的手中! 不顾朝堂之上的反对,不顾楚华裳和夜未央的埋怨,叶羽一意孤行,将近现代的科学技术原理,和朝堂之上的时政内容,全都交由李小玉,让其出版印刷,刊登在报纸之上! 革除“鬼神”之说,革除封建迷信,让科学技术广泛地传播到全国各地,让科学的理论深入人心! “原来我们能在地面上行走,是因为‘重力’……” “置换反应、还原反应、氧化反应……” “当今圣上的智慧深沉,古往今来无人可及!” 叶羽心说当然无人可及,我可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这一举措不仅是在向百姓宣告日子越来越好,在群众之中选取有能力的人才加以培养,更是在各地官员的心里敲响了一记警钟。 靠着拉帮结派、欺上瞒下才能上位的投机者,还活在过去,迂腐的读书人,日子会变得越来越不好过。 真正能够引领未来的,是科技所造就的先进生产力! 冬去春来,随着北方五州的彻底收复,将突厥的军队彻底赶出了国境之外,赶回了北方。 倭岛的使者送来了美貌的公主请求和亲,然而叶羽根本看都不看。 “拿下瀛洲之后,向西洋诸岛散布消息,让有意成为朕大汉子民的主动投降……不要等朕的轮船和火炮打过去。” 一群还拿着木棒生活在原始森林的土着,叶羽是真不放在眼里。 要不是现在三面出兵,粮食有点跟不上……叶羽早就发兵把那片岛屿一个个地打下来了。 国号从大梁彻底变成了大汉,每个老百姓都在心中感念新皇的恩德。 生活在汉朝的人民,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不仅是通往各地的“铁路”和“轮船”,大街小巷的蒸汽机车。 更是民众的思想得到了启发,生活越过越好,人民丰衣足食! 第215章 凤冠霞帔,十里红妆 大汉二年,一月初一。 天下各个郡县都相继举行了乡试,尽管《自然科学》在科举之中所占的比重还是很小,但是在各地都涌现出了足以进入“科技院”的优秀人才。 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只要人口基数够多,总会有人凭借一个可能是异想天开的想法,推动人类前进一小步。 一小步一小步地累积起来,就慢慢地变成一大步了。 至于这究竟是异想天开,胡说八道还是真知灼见,胸有沟壑,自然是由各地官员归纳审查过一遍之后,交由叶羽和李小玉来最终判定。 在李小玉手下的礼部是不负责外交的,就连各种繁杂的祭祀礼仪都一切从简,最多负责一些贸易相关的事宜。 但礼部和工部是“科技院”的直属上级,从吏部之中脱离出来,其任职可由两位尚书自行决定。 现今仍然是由叶羽自上而下地将他所掌握的技术传授下去,总有一天“科技院”会自下而上给予叶羽反哺。 到了那个时候,人造卫星、原子能技术、宇宙飞船……乃至叶羽身上的这一身战甲,也都将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尽管这个时间要过上几十上百年,现在不过是起步阶段。 这个冬天,要说变化最大的,应该是在叶羽的军事堡垒里…… “你们看这个。” 那是在古代应该被称作“顺风耳”的东西,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对讲机”。 尽管这玩意儿叶羽不打算让它流落到民间,无论是电话还是手机的普及都应该留到后世,这只是他和几位妻子之间用来联络的。 如果说第二次工业革命在国家层面把世界连成了一个整体,那么第三次工业革命,就真正让人做到了“足不出户知晓天下事”。 涉及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等诸多领域的一场信息控制技术革命,以原子能技术、航天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为代表,还包括人工合成材料、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工程等高新技术。 当然啦,这些是不可能在这个时代出现的…… 应该说,不可能在叶羽统一这颗星球之前出现。 在没有完成民众的思想转变,在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相关律法之前,谁知道这些突然间爆发出来的技术能惹出什么事。 “你们要是在外面碰上了危险,就联络我。我会‘嗖’地一下,出现在你们的身边。”叶羽为几位妻子讲解对讲机的基本用法,“你们平常也可以用这个进行相互联络,这个‘对讲机’的有效距离,足有三里地。” 叶羽的战甲可以无视距离收发电磁波,但是这个对讲机显然做不到。 加上众位妻子平日操劳,哪怕有亲兵护卫,仍然感觉有些不周。 为了安全起见,叶羽给每位妻子都制作了一个对讲机,方便随时联络,真有危险也可以瞬间联系上叶羽。 这是叶羽的心意,也是对众位妻子精心制作的生辰礼物的回礼。 没错,再过两天就是一月初三,是叶羽的生辰。 雅儿的生日礼物是亲手绣的一对鸳鸯手帕,夜未央的是苗寨特色的男子着装,初晴送的是一块玉佩,照雪为叶羽做了长寿面和蛋糕…… 每年到这个时候家里都会很热闹,宋清蕊还特地提前问过叶羽“有没有什么想要但是不好到手的事物,比如某个官员的把柄什么的”…… “喜庆的日子就不要送这么晦气的礼物了哈。” 为什么要提前送呢? 因为在一月初三这一天,既是叶羽的生辰,但又不止是叶羽的生辰。 叶羽在战术装备之外套上了大红色的新郎服,走出战术堡垒,在文武百官的簇拥之下登上大殿。 身着龙袍之外的服饰登上这大殿,还真是第一次…… 尽管按着古代的礼仪不必这么大费周章,直接一封册封诏书,宣布册封,然后妃子们等在后宫接受临幸就可以了…… 但是吧,总得给几位妻子以足够的仪式感。 绝不是一封册封诏书就能了事的,叶羽要像寻常人家那样,在大殿上和她们正式拜天地。 在文武百官面前,在天下人面前,宣布这段关系的成立。 接收天下百姓的祝福,接受彼此的爱意与思念。 他的女人不是物品,是陪在他身边,伴他成就霸业的……不可或缺之人! 好了,第一个是谁呢…… “啊……雅儿娘娘,您慢一点啊……” “慢不得,被其他姐妹抢得头筹了可怎么办?” 嗯,果然是孕态已显仍不安分的雅儿,这种闹腾的场合肯定是她第一个。 后方的宫女一路小跑提着裙摆,随雅儿奔入殿中。 是在战乱之中收拢流离失所的女子,立下宏愿,“要给每个女子都创造一个能够自食其力的环境”的雅儿。 因为两匹布而结缘,因为一台缝纫机而动心,因为一场无妄之灾而下了决心长相厮守。 尽管面容罩在头纱之下,叶羽仍然是第一眼就认出了她。 “你可别把我的小宝贝儿给颠出什么意外了。”叶羽快步下殿,牵住雅儿的手。 “呵呵,这小家伙啊,来得真不是时候。”雅儿轻轻抚摸隆起的小腹,“雅儿原本还想以最美的样子出嫁,穿上最合身的凤冠霞帔,走过十里红妆,站在老爷身边的呢……” “有机会的,今后你想穿多少次都有机会。” 第二个是宋清蕊,主要是她的头纱跑着跑着就容易从头顶滑落,这才来迟了一步…… 是因缘巧合结识,在陪伴中相知,在风风雨雨里一路走来不离不弃,单纯得好骗的江洋大盗。 说来这段姻缘还要稍微感谢一下云王,感谢他为叶羽送来如此优秀的助力……送来如此可爱的妻子。 “你可是朕的侍中,怎还如此冒冒失失的。” 牵住叶羽的手,宋清蕊开心得几乎想要蹦起来。 师父,清蕊现在是个大姑娘了,能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师父,清蕊现在有可以爱的人了……有爱着清蕊的人了。 第216章 共偕老 “我还以为你们会不等我,先开始了……” 很奇怪的,牵着这个人的手就能不再胆怯。 很奇怪的,牵着这个人的手就感觉无所不能。 “怎么可能,肯定要等人齐了才会开始啊。”叶羽轻声安慰,“没有人会丢下你不管的,放心好了。” 所以非这个人不可了吧? 所以已经离不开这个人的身边了。 雅儿和宋清蕊一左一右,不多时大殿之外有宫女众星捧月,簇拥着凤冠霞帔的美人进入其中。 这回可就没有如雅儿般地急切,如宋清蕊的冒失,是正儿八经地按着大家闺秀——不,是按着皇室风范步入殿中的。 “华裳是第一个到的吗?”笼罩在头纱之下的楚华裳,在牵住叶羽的手时轻声问道。 “不是,有个不甘寂寞的,和一个冒失鬼抢在你前面来了。”叶羽的语气带着一丝笑意。 “是雅儿姐姐和清蕊对不对?” “猜得真准。” 其实楚华裳已经很努力在必要的流程上节省时间了,没想到还是慢了这两位不守规矩的姐妹一步。 不过没关系,她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领先她们了。 她是叶羽最初的妻子,是叶羽一眼相中,领回家门的小媳妇。 什么前朝公主、什么殿下尚书的身份她全都可以不要,唯独这一个身份是她无论如何也要铭记于心的。 那时的她已不再奢想恢复公主的身份,只想找个良家人好好地生活。 她不愿再流离失所,不愿再让初晴和照雪跟着她受苦了。 阴差阳错,竟是让她碰到了叶羽。 叶羽不止是她的相公,更是她的救命恩人。 给她一份体面的工作,让她恢复了公主的尊崇。 “相公,今晚……可就是履行约定的时刻了。” 楚华裳心中早就非他不嫁了,如今总算是到了能把身心都交托给他的日子。 第四个是冯书雁,是叶羽在这个世界真正意义上的红颜知己。 为他疗伤、为他换药、和他一同出门,在他家住了这么久,一声声羽哥哥的唤着。 他们经历过生死,暗生情愫,又在长久的相守之中让这份感情变得更加醇厚。 是暂住在此处的友人,是能舍身相救的朋友,是……可以托付终身的恋人。 一句“谢谢”已是完全不够了。 但愿君心似我心,此生不相离。 如那日一般,在冯郎中老泪纵横的注视之下,叶羽将那柔若无骨的柔荑拢入手心之中。 只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心跳声、脚步声,如雷鸣般鼓噪着。 而第五个……是李小玉。 是跨越前世今生,有着共同语言和共同回忆,在前世差一点儿就跨入婚姻殿堂的灵魂伴侣。 “连这么小的幼女都娶,变态。” “你不嫁给我还想嫁到哪儿去?要不然我封你一个长公主?” “好啊,那我要和你一样招揽几十个面首,夜夜当新娘——” “你想得美。”叶羽直接把她抱了起来,“除了我的身边,你再也没有第二个去处了。” 果子可以等成熟后再吃,果树可要提前围起来,免得被人挖墙角了。 “嗯~当初说‘如果你想留在我身边我也不会赶你,你要走我也不会拦着你’的是哪一个?” “我反悔了。”叶羽回答得面不红心不跳,“你要是再离开我身边,我把这颗星球炸了都要找你回来。” 又不是菜市场买大白菜。 感情的事,哪有那么容易一笔勾销的。 “木头脑袋。” “随你怎么说。” 想追逐天空的航迹云,想赤脚走在被阳光烫得刚刚好的铁轨上。 想有你在身旁。 第六个是许柔,情愫始于一篇诗词,之后……虽说是政治联姻,但她乖巧懂事,很快就和家里的妻子们打成了一片。 第七个是初晴,是大内高手,是“千面幽光”,一开始对叶羽这个驸马有些不满意,之后照雪和公主都认定了这个良人……连她自己,都不知不觉地陷进去了。 现在想想,公主的眼光还真是毒辣。 第八个是朱玉瑶,是夹在两个政权之间风雨飘摇的女子,是因为一首《蒹葭》而心动,高高在上的郡主。 之后时移世易,蒹葭郁郁葱葱,白露随着春暖花开而消融。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 他早已跨过了那条河流,并且把她带了回来。 把她从黑暗和苦难之中带了出来,把若即若离的她带回了他的身边。 文武双全,有情有义。 她又怎能不深陷在这样的柔情之中呢? 第九个是夜未央,身上亮晶晶的装饰耽误了太多时间。 是叶羽特地从百越之地请回来的军师,是一统南方的功臣。 早已在第一次见面,就被叶羽豪迈的魄力和威势所征服。 已经不止于共征星辰大海了。 夜未央更想要陪在他的身边,做他的妻子。 第十个是照雪,和楚华裳一样陪在叶羽身边最早的妻子,是他的第一个女人。 总是笨笨的,除了家事利落之外做什么都慢一拍,但是当之无愧的贤妻良母。 无论叶羽提出什么要求都不会拒绝,印象中她总是笑颜明媚的,在叶羽神色不对的时候,总是会在第一时间担忧叶羽。 名义上是楚华裳的侍女,但叶羽从始至终都没有把她当作侍女来看过。 她和初晴、和楚华裳的地位是平等的,都是叶羽的妻子。 第十一个是墨萱,是如果没有年少的那一纸婚契,恐怕就会形同陌路的固执之人。 义无反顾地来到叶羽面前,一厢情愿地为叶羽付出,尽管叶羽一开始完全没有应下这桩婚约的打算…… 是个死脑筋的,固执地相信着叶羽就是她的小先生。 又在长久的相处之中发现端倪,发现叶羽已经不再是她认识的模样。 却又再一次地……爱上叶羽。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十一位妻子站在大殿之上,背对着文武百官。 “一拜天地——” 又转过来,和文武百官一同向着殿外那千千万万的黎民百姓们鞠躬—— “二拜高堂!” 最后,叶羽站定在一侧,目光从众位妻子遮面的红纱之上逐一扫过。 “夫妻对拜——” 尽管有红纱遮面,叶羽仍然可以清楚地辨认出每一位妻子。 这是和他朝夕相伴的人啊,他又怎么会认错呢? “礼成!” 第217章 无论贫穷还是富有 在金銮殿上,在天下人面前,叶羽和众位妻子完成了这场仪式。 没有册封诏书也没有后妃嫔妾的区别,他的十一位妻室是平等的,叶羽只想像一个普通人家那样举办一场婚宴,风风光光地把他的妻子们娶过门。 大赦天下,重刑犯劳役抵罪,流水宴七日不绝,整座皇城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浪费就浪费吧,偶尔奢侈一回也不算是坏事。 叶羽之前问过“要不要在百官面前讲讲我们的相遇相识相知之类的,编入史册后世流传”,但众女生在商量之后,觉得“在外人面前,还是保留一点神秘感会比较好”。 叶羽和众位妻子之间的浪漫传说就交由后世的书生来书写吧,真真假假,他们已经足够幸福了,就不要再秀了。 在夫妻对拜之后,叶羽便带着众位妻子下殿,在文武百官的夹道相迎中离开大殿,回到距离大殿不到五百米的军事堡垒之中。 “总算回来了!可憋死我了……”还没等大门关上,宋清蕊就已经掀开了红盖头,眼前重获光明……然后就看见叶羽一脸严肃地看着她。 “干嘛这么看着我……真的很黑嘛……”宋清蕊缩了缩脖子,还是乖乖把红纱戴了上去。 “还有一个环节,之前跟你们说过的。” 带着众位妻子上电梯,一路来到二楼的大厅沙发上,让众位妻子坐成一排,叶羽拿起了那把玉如意。 “我们的相遇是巧合,相识是一场缘分,既是走到了相知这一步……”叶羽把玉如意放在手心之上轻轻掂着,“又是改革科举,又是改了后宫制度,想来文武百官对我意见颇多。” “倘若有一天,为夫玩脱了,落得朱梁那般下场,一夜之间失去了所有权势……几位妻子,可还会在为夫身边?” “真有那一天,我肯定拼了命也要救你……和大家出来,就像在云王府那样!”不等叶羽话音落下,宋清蕊就奋力举手道,“之后我们是东山再起也好,是找个地方隐居也罢,总之我要跟着你!” “好了,歇会儿吧。”叶羽眉目之中带着笑意,轻轻挑去她罩于头上的红盖头。 为了更快地赶过来,连胭脂水粉也没有抹,只是轻轻点了一点唇红。 好在这位漂亮小女贼本就天生丽质难自弃,就算连头发都有点散了,那份可爱依然不减。 “夫君失势了我们也能过得很好啊,大不了就和从前一样,夫君上山打猎,我为夫君作羹汤……” 第二个回答的是照雪,像是勾起了回忆的遐思。 那时的他们住在一间小小的茅草屋里,叶羽外出劳作,照雪做家务,以为这就是最美好的时光。 “那样的日子也不错。”叶羽用玉如意掀起了照雪头上的红盖头。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柔儿既是嫁了官人,又岂有相负之理。”许柔浅笑着说。 “话虽如此,若不是许员外看中了我的潜力,恐怕我也没有机会将你娶过门。”叶羽感慨。 “那是过门前的事。”许柔的声音依旧轻轻柔柔的,但有一种毋庸置疑的坚定,“如今,就算是官人失势,父亲要把柔儿拉回去,柔儿也不愿再离开官人的。” “为什么?就因为我是你的官人吗?”叶羽问。 “因为官人早已得了许柔的心。”许柔说。 “这样啊。”叶羽手中玉如意一挑,将许柔头顶的红盖头揭下。 就像那日礼成,他们四目对视,眼神不带半点迷茫。 “是啊,那是过门前的事了。”初晴轻笑,“现在若是叶郎陷入危险,初晴豁去这身性命不要,也定是要救叶郎出来的。” “我从未怀疑过你。”叶羽温柔地揭下初晴的红盖头, “若是哪天有人想要杀老爷,就请他们先跨过雅儿的尸体吧!”雅儿义愤填膺,“若是老爷哪天失势,雅儿养您!” “虽然你这么说我挺开心的……”叶羽揭下雅儿的红盖头,“可别真的做傻事,世上能伤我的人,现在已经没有了。” “墨萱已是和先生分离过一次,此生必不会再与先生分离。” “未央是王上带出南蛮的,在王上的带领下见识过了星辰海洋,此生已是无憾,惟愿留在王上身边。” “你生,我生。你死,我死。”朱玉瑶只是说。 三人的红盖头依次揭落,冯书雁这时候也缓缓道:“我不知道真到了那时我会怎么做……也许我会缩在房间里,怕得不敢动弹,连救出羽哥哥的勇气都没有。” 冯书雁的怕和宋清蕊还不一样,宋清蕊是单纯的恐惧,冯书雁是太过瞻前顾后。 如果不是叶羽当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统一了黄州,如果不是冯郎中前来探望,她恐怕还是无法下定决心。 她想象不出那一日来临之际她会怎么做,会勇敢地挺身而出挡在叶羽面前还是缩在墙角发抖。 尽管她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过一次了。 “但我想……我此生,很难再离开羽哥哥身边了。” “这就够了。”叶羽挑去冯书雁的红盖头,露出那张精致素雅的面颊。 “华裳本就失势过一次,是相公给了华裳一个家,尽管只有三间茅草屋,但那对于华裳而言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幸福了。” 楚华裳垂着头,一双小手规矩地放在膝盖上:“在相公把华裳领回家的时候,华裳就已下定决心要倾尽所有辅助相公,无论从商还是从政,就算是机关之道我也会努力学,如果哪天相公失势了,那肯定是华裳有哪些做得不够好。那时的华裳一定会尽全力弥补,无法弥补就任由相公处置,只要相公不会离开我……” “不要这么入戏哈,”叶羽挑去楚华裳的红盖头,宠溺地捏了捏她吹弹可破的脸颊,“我只是问个问题,又不是真的消失不见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楚华裳总是有种他哪天会突然消失的错觉…… “表个态。”最后,叶羽玉如意点了点始终一言不发的李小玉。 “不知道,”李小玉直接把玉如意抢了过来,“我要当长公主。” “晚了。”叶羽直接双手把红盖头掀了起来,在她唇上吧唧一口。 呜呜……对这样的幼女都能下得去手! 这个大变态! 第218章 惊鸿 李小玉很有把手里的玉如意砸下去的冲动,但最后只是红着脸闪开了视线。 “真是的,亲够了没啊……不要摸了啦。” 真是的……原谅你了啦。 而叶羽表示,既然都被叫做变态了,当然要贯彻到底。 之后,叶羽把军事堡垒的光学投影打开,墙壁像是消失了似的,众位妻子都看到了外面的喜宴。 看到文武百官推杯换盏,看到文官和武将相互拍桌子。 “皇上太荒唐了,国不可一日无后!怎么能如此胡闹……” “你们这些文官,一问就是祖训,一问就是自古以来,哪儿那么多的规矩!要我说,皇上不立后也无所谓,反正夜尚书也好,楚尚书也罢,我们是心服口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遵古训,未来就会有更多的问题,比如几位娘娘总有争宠的时候,比如未来的太子之位……” “那时皇上自有明断!整天研究那些过时的古训,还不如研究一下榴弹炮能打多远……” “唉,皇上如今重武轻文,若是不思悔改,怕是要步了梁朝后尘……” “好了好了,大喜的日子,咱们不说这些!干杯,干杯!” 争执着,吵闹着,推杯换盏,喜气洋洋。 还有官员偷偷抹泪,也不知是因为喝多了感觉四书五经跟不上时代,还是真的在为大汉的未来,为叶羽担忧。 看到更远的皇宫之外,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互道恭喜,有花车游行,沿途都有百姓恭贺新禧喊着万岁。 有宫女一路撒落银票,都是百元一张的大额。 大婚么,也许都是这样的,邀请一帮亲朋好友,认识的不认识的过来捧个场,大家一起聚一聚。 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分享山盟海誓的喜悦,想要告诉全世界“我们现在很幸福”。 可显然有人想要更加幸福一点,比如看着看着就坐到叶羽大腿上来的楚华裳。 今天是约好的日子,楚华裳说过要把自己当作礼物送给叶羽的。 “相公知道失而复得的感觉吗?” “华裳每一天都在担心,担心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够好,担心这一切都是一场幻梦,担心哪一天相公就会突然消失,再也不会出现在华裳面前……” “怎么可能是一场幻梦,这触感还不够真实么?”叶羽从背后抱住楚华裳,感受那娇软的身躯,“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华裳不信,相公是玩弄人心的大骗子。”楚华裳忽然有些不安分,“说好十八岁就可以的,还是让华裳等到了今天,等到今天还不够,还要让华裳继续等下去……” 大厅里有人注意到了叶羽和楚华裳的小动作,宋清蕊刚想偏过脸去看就被雅儿叫住了:“看,有烟花……” 在皇城周围有逆飞的流星升空,那是叶羽吩咐御林侍卫们务必要确保万无一失的演出。 在夕阳的余晖之中,在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刻,在皇宫周围有烟花盛放。 “好漂亮——” “好美……” “一闪一闪的,就像星星一样……” 在众女生的注意力都被烟花所吸引时,叶羽和楚华裳悄悄离席,躲进了房间之中。 嗯,现在是拆礼物的时候了。 楚华裳同样开启了房间里的光学投形,在合上门的那一刻不是迫不及待的亲吻拥抱而是把叶羽领到床边。 借着漫天的烟花,楚华裳轻轻抬手。 姿态端庄如行云流水,文静美好如自然天成。 叶羽此刻理解那篇《洛神赋》是什么意思了,原来世间真有能从头看到脚都看不腻的一支舞曲。 以漫天的烟花光影作为背景,楚华裳的身子踩着节拍轻盈舞动。 轻纱朦胧,像是幻境。 两人之间的距离忽近忽远,似有似无地在挑动着叶羽的心弦。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 身上的饰品叮咚作响,楚华裳此时的姿态很好地诠释了什么叫“凌波微步,罗袜生尘”。 如果叶羽还记得当年选修课上的诗经内容,他会毫不犹豫地把这首诗念出口的。 裳裳者华,其叶湑兮。我觏之子,我心写兮。 这首诗没有《蒹葭》那么脍炙人口,但这是叶羽和楚华裳之间的写照。 他像是沉醉进去,心中没有分毫邪念,只是希望这段舞跳得再久一些,让他能够再欣赏一会儿。 烟花足足持续了一刻钟,一刻钟后这段舞姿也正好告一段落。 楚华裳如一片轻盈的羽毛落入叶羽的怀中:“相公看我……可是看得呆了?” “若我不看你看得呆了,又怎会连烟花都无心欣赏?” “不信,除非相公证明给我看。” 那个单纯无邪的楚华裳,那个端庄得体的楚华裳,那个明艳照人的楚华裳,那个总是信任着他的楚华裳…… 每次都会很体贴很细心,叶羽每次意识到的时候都会感觉很温暖。 就像家里的小太阳,叶羽的后宫至今还没有起火,一多半是她的功劳。 就连被叶羽褪去衣衫之时都没有闪躲,只是平静而温柔地注视着他。 落落大方的,像是相信叶羽不会伤害她。 只可惜,叶羽接下来所要做的事情,是肯定会伤害到她的—— 从额头开始往下,一点一点地侵犯她的领土。 叶羽能感觉到娇软的身躯在不停轻颤着,但是没有做出拒绝的动作。 就像是在邀请他进入她的领域一样。 面对这样的场景,有哪个男人能够把持的住? “可能会有些痛,受不了的话……” “没关系的。”楚华裳轻声娇喘着,面容和眼睛同样明亮,“华裳等这一天……已经期待得很久了。” 尽管朝夕相处,但叶羽还是觉得今天的楚华裳,美得有些过分了。 比起两年前的青涩懵懂多了一份成熟,对于人事也不再是如同当年那般懵懂无知。 要是看到她这副表情,无论是世家大族的公子还是驰骋疆场的少年将军,恐怕都会在瞬间丧失理智的。 叶羽也不例外。 “华裳,你今天好美。” “嗯……” 轻声呢喃着,突破了最后一层防线。 两年也不过一晃,他们仍然在彼此身旁。 那日的惊鸿一瞥,那日温暖甜润的一句“相公”。 如今,彻底化作了真实。 如今,他们再也不会与彼此分离。 第219章 坦克 “那是……那是什么!” “跑啊!快跑啊!” “连马都跑不过它……是坚城!中原人研制出了会跑的坚城!” 据说突厥的可汗在听说他们的军队兵败如山倒,节节败退让出了城池和领土,被中原人重新赶出了边塞之外后很是震怒,扬言开春就派遣骁勇善战的将士前往南方,“把所失去的都夺回来”。 “停止和古罗帝国的作战,是时候对中原展露爪牙了!” 他们要求叶羽放回突厥左贤王布尔顿,要求叶羽送上金银和布匹,平息突厥勇士们的愤怒。 叶羽一开始只是把榴弹炮和机枪给部署在了边境的城墙上,将北方靠近边境的城池都转为工业设施,建立了枪炮和弹药的生产线…… 在发现了这一点后突厥人经常会朝城池之内投掷火石,同时依靠战马高机动性的特点,孤军深入进行骚扰。 截粮劫货,试图劫掠运往城中的粮草,和作为原料的钢铁和各种矿石,让边境的城池只能固守,百姓根本无法出城贸易,军队长期处在警戒状态之中。 就连靠近边境的百姓,在耕种时都不安全,常常会遭受“马匪”的洗劫。 他们甚至在趁其不备的情况下成功了几次,缴获了一些燧发枪。 他们看过中原人是如何使用的,研究了几次总算掌握了装弹的要领。 尽管没有弹药的补充,缴获的弹药一旦打完就会变成一根烧火棍…… 朝堂之上,主战主降的官员分成了两派,主降的官员觉得如今正是恢复生产的时候,不如放了布尔顿,再送给突厥一些金银布匹,收缩领土,待得过些年元气恢复之后,再图北方不迟…… 主战的官员则认为,如今突厥尚还不熟悉枪炮,正是一举把突厥打废打残的时机,只要派出大军,一路直捣黄龙……尽管就连白浩也不知道突厥的大本营究竟在哪儿…… “张将军,你知道突厥的领土有多么广袤,他们的骑兵数量究竟有多少吗?” “我们有战无不胜的枪炮!区区突厥骑兵有何惧之!” “与突厥作战有害无利!将他们的骑兵歼灭,对我大汉有何益处?反正他们想要的不过是一些金银财宝,给他们就是了……” “奉之弥繁,侵之愈急!突厥人都是贪得无厌的,必须要给他们以当头棒喝!” “北有突厥虎视眈眈,西有古罗帝国与我大汉不睦,此时开战,不妥不妥……” 六部尚书都没有发表观点,因为她们知道叶羽会怎么选。 叶羽觉得保守派的做法太保守了,激进派的做法不够激进。 “把突厥打废、打残,于我大汉何益?” “朕要在突厥的土地上建立城池,要在那片水草丰茂之地上牧羊放马,要让其成为我大汉的土地!” 东方传来捷报,在开春之后大汉的军队就已覆灭了幕府政权,天皇投降,倭岛正式更名瀛洲,成为了大汉的领地。 南蛮也早已没有了反对的声音,在一番讨论之后决定以东西为界,分作两州。 分别为“光州”和“南州”。 除去西洋诸岛那群出门还在用竹筏的原始人,叶羽的敌人就只剩下了北边和西边。 叶羽原本还只是一边打造基本盘,南方产粮食北方出钢铁,东边出布匹西边产石油和橡胶,同时北面用机枪和火炮进行固守,西面依靠风沙环境和纵深,跟古罗帝国派出来试探的重骑兵打迂回战…… 据说古罗帝国听说叶羽杀了他们的使者之后很是愤怒,要求叶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不然古罗帝国的重骑兵将会远渡荒漠”…… 真有那么一天,恐怕叶羽就要把所有的装甲车和坦克全都放出来了。 而就算叶羽不出手,凭借机枪和榴弹炮的技术,也足以与两大帝国的骑兵团打得有来有回。 直到第一辆“坦克”出现在战场上。 “中原人……把城给开出来了!” 比起叶羽印象里的传统坦克更像是把汽车进行了改装,把轮胎换成了履带,四面用钢铁进行加固焊接…… 机枪和炮口还不能三百六十度自由转向,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上下左右的移动。 移速也很慢,跟叶羽放在军事堡垒里吃灰的那辆99a主战坦克的参数没法儿比。 但对付突厥这帮还在用弓箭和弯刀的原始人,已经足够了。 “看,那就是中原人用来运送粮草的铁壳子……” “以为用钢铁打造出一个铁壳子,就能阻挡我们的马蹄了吗?” “截获它!把它搬回突厥,搬不回去就烧掉!” 突厥高呼着从山林之中现身,全然忽略了那个“铁壳子”的两侧,黑洞洞的枪口和炮口。 两侧的机枪呈扇形扫射,很快上千人的突厥骑兵就只剩下了仓皇逃窜的数十人。 这十几辆坦克一路前往边塞,那一天边塞的城池打开了城门。 在炮火和机枪的轰鸣声中,在弹药不要钱似的密集射击之中,三万突厥骑兵几乎全军覆没! 能够逃回突厥本土的,不足五千人。 “他们的机枪……会动!” “他们那个装着火炮和机枪的铁壳子,跑得比我们的骏马还要快!” 更加令得突厥帝国惊恐的是,那些坦克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 战线不断推进,在坦克的后方建起了前哨站。 不断有新的前哨站建成,旧的前哨站变成了一座座城池。 听闻中原人用“沥青”铺设道路,用“卡车”运送材料,在原本属于突厥的土地上建起了民居。 在坦克面前,突厥的骑兵打也打不过,逃也逃不了,如同待宰的羔羊。 由春到夏,短短半年时间,突厥的广袤领土竟是被中原占去了五分之一! 他们在突厥的领土上建立工厂,建立民居,建立城池! 坦克的数量从十几辆增加到了五十多辆,那强大的装甲恐怕只有中原人手中的火炮才能够打穿。 突厥人时至今日仍然不知道火炮的原理,不知道火药应该如何制作。 自然也就不知道如何才能打败大汉的军队。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原本属于突厥帝国的土地,并入大汉的领土! 第220章 战争成败的关键 “愚蠢的突厥帝国,如果不能得到火炮和火枪的制作技术,就根本无法战胜汉朝。” 把手里的羊皮纸丢到一旁,狄克推多.凯撒望着东边的方向,沉吟着。 他是古罗帝国最为年轻的王,也是古罗帝国最为骁勇善战的王。 他统一了整个罗巴洲,把帝国疆土扩张到了东部和南部的荒漠。 他看不起雄踞北面的突厥帝国,觉得那不过就是一群见缝插针的蚊子,是一群烧杀抢掠的盗匪,哪怕他们的确有些实力,足以对古罗帝国造成威胁。 但是突厥帝国和古罗帝国之间并不接壤,双方都保持着克制。 对于古罗帝国来说,占领那些荒漠比跟突厥帝国直接交锋更加划算。 而对于突厥帝国来说,他们更渴望征服的是东边的土地,传说那里有一头沉睡的古龙。 传说那头东方的古龙占据着东方最为富饶的土地,文明悠长而久远,完全不像突厥帝国那般野蛮。 突厥连年进犯,不过能刮下祂的几片龙鳞。 传说生活在东方的人民不像突厥那样四海为家,他们在那块富饶的土地上建立了城池和雄关抵御外敌。 城池和雄关连成一片,他们把那块版图打造得欣欣向荣。 尽管建造城池费时费力,不过是抵御突厥战马的好手段。 况且这头巨龙现在苏醒了。 听说他们研制出了一种叫做“水泥”的东西,只要用铁皮围起来再浇下去,不出五天时间,就能得到四方坚实的城墙! 刀枪不入、马不能越,无法摧毁的坚固城墙,不敢相信他们居然已经掌握了这样的技术。 建造城池不再费时费力,城墙的建立比种植作物还要更快。 用这种方法建立据点,阻挡突厥的马蹄,不断让疆土朝着北方扩张! 汉朝人不再修建蜿蜒的长城,将突厥阻挡在边境之外。 汉朝的军队,正在反过来侵吞突厥的领地! 截止到今年秋天之前,突厥的领土已经被侵占了将近三分之一! 要知道,突厥帝国的版图横跨整个中原洲的北面,被占领三分之一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从南至北,三分之一的中原洲版图,落入了汉朝的手中! 不……不止三分之一。 汉朝的皇帝在与突厥帝国作战的同时还在不断朝西面出兵,在那片荒漠之中建立奇形怪状的工厂,从地底源源不断地挖出资源,供养他的军队! 古罗帝国想要阻止,派出了足足一万的重骑兵……然后那名为“坦克”的玩意儿就出现在了西面。 一万的重骑兵,逃回来的不足三百人。 一个照面他们就明白了突厥帝国所面对的究竟是什么,那是能移动的机枪和重炮! 不要说重骑兵无法在沙地之中冲锋,就算可以,也快不过那辆看上去有些笨重的大铁块。 比轻骑兵还要更快,比重骑兵还要坚固,据说他们将这种机械的动力源起名叫“内燃机”。 不需要人马,不需要补给,只要钢铁的产量充足就能源源不断地进行生产。 从铁壳子里喷吐出火焰,重甲在面对机枪和火炮时能起到的作用很有限。 关键是这玩意儿在荒野之中也能够驰骋,在松软的沙地之中如履平地。 四十辆坦克包抄围剿,整整一万的重骑兵,竟是毫无还手之力! 狄克推多.凯撒和他的议会讨论过很多次,想不出有什么手段能够反制这种名为“坦克”之物。 除非他们拥有和汉朝一样的火炮。 但这是不可能的…… 火药的技术,在汉朝人的眼中也是不传之秘,不要说告诉和汉朝人的长相有明显差别的古罗帝国人了,官职不到一定等级的官员压根不知道火药和内燃机是如何进行生产的。 汉朝和古罗帝国不一样,古罗帝国的商人出售技术换取钱财,通过演讲换取名声,他们巴不得脑海里的知识和理论被更多的人所知晓。 汉朝的技术掌握在官员和皇帝手里,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算用技术进行征服! 封建制度就是有这点儿好处,信息不公开也不透明,官儿不做到一定等级就什么事情都不知道。 尽管有《百姓日报》作为宣传,但显然叶羽不会将内燃机的原理和火药的配方给写上去。 突厥没有火药的技术也买不到内燃机驱动的“汽车”,他们能凭借的只有弓箭、长矛和精湛的骑术。 连像样的盔甲都没有。 所以突厥帝国节节败退,所以突厥帝国损失惨重。 以突厥现今的可汗——冒格托雷的个性,要不是汉朝实施反攻的速度太快,已经动摇到了突厥帝国的根本,恐怕他不可能向古罗帝国寻求帮助。 将近二十座城池从无到有地建立起来,据说他们的皇帝对待他的子民很仁慈,在那里犯了罪过的人不断手也不挖眼,大多都会被流放到北边。 去当劳役还管饭吃,还能靠自己的双手挣钱,他们的皇帝把这项制度叫做“劳动改造”。 在苦寒的北方不适合种植作物,所以他们的皇帝在那里铺设铁轨,建立工厂。 据说他们有一项名为“科举”的制度,每年都能从普罗大众中选拔出优秀的人才作为官员,今年选拔上来的官员尽数被调派到了北方…… 古罗帝国不一样,他们的《圣典》中明文记载着“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古罗帝国的官员由大贵族和教会人士组成,小贵族服从于大贵族,平民相当于奴隶。 要成为拥有封地的小贵族,首先要成为骑士,在战场上建立卓越的功勋。 “是时候正视这头来自东方的巨龙了。” 来自东方的坦克和工厂离他们的边境线越来越近,北方那强大的突厥帝国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 “要买到他们的汽车,分析出其中的原理,在古罗帝国的土地上重现出来。” “要研制出火药,研发出和他们一样的‘机枪’和‘坦克’……” 狄克推多.凯撒的目光很长远,他敏锐地察觉到了战争成败的关键。 “带上大汉皇帝想要的宝石和钻石,诚恳地向汉朝的官员请教,实在不行也至少要把几辆汽车开回帝国来,交由贤者们进行研究……” 汉朝的领土如此广袤,总会有机会的。 汉朝的官员如此之多,总会有松口的。 “如果可以的话,再在汉朝的内部,给他们制造一点儿乱子……” 照这样的扩张速度,恐怕明年汉朝的边境线就要和古罗帝国接壤了。 而汉朝的皇帝,那个名叫“叶羽”的男人是不会停下来的。 古罗帝国还没有做好准备,还没有做好与这头东方巨龙正面抗衡的准备…… 第221章 社会方式的变革 “嗯?这个《菜根坛》和《水流注》的作者是谁?让这两个人直接来参加殿试!朕要亲眼见到他们!” 叶羽捧着两份卷子,面上的欣赏之情无从遮掩。 汉朝不缺少人才,缺少的是让这些人才充分发挥的舞台。 在叶羽大力推行现代科学之前,大家都削尖了脑袋钻研四书五经,钻研古代典籍,社会制度虽然平稳,却是没有半点进步。 大家种田,官员逐渐由清廉变得腐败,然后洗牌重来,往复循环。 于是中原的国力越来越弱,被逐渐懂得了打仗的外族欺负到了头上来。 几千年了,还是骑兵、步兵、刀枪剑戟的那一套,装备一直没变过。 打仗就是看谁的兵多,谁的马多,偶尔利用地形杀进行绝地翻盘。 直到火药的偶然诞生,直到西方欲求不满想要更广阔的市场和更多的土地。 近现代的两百年,科技进步得比之前四千年还要快。 归根结底,还是统治者没能看到技术进步的好处,千年来都只想着靠前人传下来的治人之术治理好国家。 所以木牛流马才会失传,所以古代的灾害才会发生得如此频繁。 这些研究观测自然现象的人才,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之下又怎能一展才华? 就连在这个世界都是同样,机关之术独步天下的墨家都只能躲进机关城里避祸,人们始终没能意识到“科学技术”的真正威力。 乡试、府试和殿试相继结束,还真被叶羽发现几个可造之材。 “你就是《菜根坛》的作者?” “学生不敢欺瞒皇上。” “跟我谈谈你对于世间万物的看法。” 尽管还带着属于这个时代的局限性,以为天上的星辰不过是“清气”而非真正的实体…… “很好,但仍有不足之处。” 殿试上所问的问题不仅是考生,就连一部分官员都是面面相觑。 那些问题除了叶羽之外没有人知道正确答案,彻底杜绝了作弊的可能性。 科技院里多了不少好苗子,值得让叶羽倾囊相授的好苗子。 “岐郡发生了旱灾,无得郡发生了蝗灾……调水过去,发放农药不就好了?” 以往遇上这种情况都是开仓赈灾,然而叶羽表示根本不用那么麻烦。 官家专用的消防车日夜兼程送来了一车车的水,救不了田野的作物也至少可以救百姓的命。 农药喷洒之下蝗虫成片死去,还不会伤害到地里的农作物。 要水就送水过去,遇上虫子就喷杀虫剂,这才叫做“对症下药”,哪有什么都用开仓赈灾解决的? 对于官员来说算不上好事,因为根本没有油水可以捞。 但就算是开仓放粮去赈灾也难以进行重重克扣,因为他们的皇上是真的可以随时随地出现在世间各地的。 就像神仙一样,百姓们举头三尺有神明。 得救的百姓们朝着皇城所在的方向磕头叩首,据说有百姓自发为叶羽修建庙宇的…… 叶羽表示我还没死呢喂。 “李爱卿,此时可还认为朕做错了,不该对同时对西域和突厥开战?” “皇上深谋远虑,微臣惭愧。” 主要是谁也想不到会出现“坦克”这东西啊。 原本机枪和火炮的出现就足以改变传统战争了,只要把这东西布置在城头,突厥的骑兵来多少都是死路一条。 现在好了,突厥不来找汉朝的麻烦,汉朝反倒开始反攻突厥的领地了。 管你大本营在哪里?反正我打下来的领土就是我的! 坦克开路,水泥建城,补给线保证粮草的充足,跟在坦克后面的军队最多只是用来进行巡逻和补充城池人口的。 突厥消耗的是军队和马匹的性命,叶羽这边消耗的最多只有一些燃油。 原本以年作为单位的战争如今被缩减到以月份来计算,所消耗的粮草创下历朝历代的最低。 火车哐当哐当满载着粮食直达灾区和前线,火车呜呜地载着不至于秋后问斩的罪犯前往西伯利亚挖土豆……啊不是,是“进行劳动改造”。 不至于死刑的罪犯,触犯律法被抄家的官员,只要上了那节车厢,就再难有逃跑的可能。 一心悔过的就在那儿开启新的生活,知错难改的也自有军队在那儿镇压。 除了劳动改造之外叶羽还号召百姓,喊着“闯北方”的口号,还真的招揽到了好些不愿种地,想要在工厂里干活儿的工人……都是豪迈的汉子,光着膀子挥汗如雨。 “诸位爱卿有谁不相信这份战报上的内容,大可以亲身前往辽州看一看,反正现在的交通很便利,最多半个月就可以进行一次回返。” 顺带一提叶羽的上朝时间是每七天一次,不算勤奋吧,但也不至于懒到不问朝政。 铁轨的铺设让得交通变得更加便捷,离开城镇不再需要路引,但是需要官府开具的身份证明。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伪造身份证明的一律发配到边疆。 想要前往西边就不那么容易了,风沙太大,无论是沥青还是铁轨都很难形成稳定的交通网。 物资的运送还是通过卡车和轮船,这也导致战线的推进很艰难。 亩产万斤的土豆和番薯,各种作物全面铺开,今年秋天的百姓们,面上都是丰收的喜悦。 “跟着咱们皇上走,不愁吃呀不愁穿,想去哪儿去哪儿,高山流水遍欢歌……” 比起百姓丰收更加让得叶羽喜悦的是堡垒内的丰收,几位妻子给叶羽添了几个咿咿呀呀的小娃娃,有男有女,都遗传了父母的优良基因,粉雕玉琢的煞是可爱。 “咱别学那些个勾心斗角的哈,就把他们放在一起养。让这几个小家伙从小有个伴儿,一起长大,彼此亲近些。将来不管谁坐了我的位子,至少心里能念着一份情谊……” 叶羽收拾出了一间屋子专门供长大些的孩子们居住,尽管现在最大的孩子还是不到一岁还没断奶的叶初。 叶羽没有立下太子,所以尽管孩子们都没长大,朝中的官员还是自发地分成了几个派系。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个叶羽阻止不了,也就只能顺其自然。 第222章 百姓生活的进步 “唔喔~我~” “呢以~你~” “忑啊~他~” 俗话说,仓廪足而知礼节。 今年秋天,拖拉机和收割机进入千家万户,一个人就能搞定十几亩地,产出超过十万斤的粮食。 尽管按照大汉新的律法,无论任何人都没有免税的特权,无论官员还是豪绅都要被官府收走田里整整三成的作物,但剩余的七成,也是一个很庞大的数量了。 可以让百姓衣食无忧有闲钱,每家每户都有报时的钟表和一辆自行车用来代步,让子女进入学堂,学习基础的“汉语拼音字母表”。 新式学堂的开设无疑是给没有田宅还要缴纳赋税的童生和秀才提供了一个谋生的出路,不至于放弃读书下地种田,教书之余也不耽误科考。 普通的百姓之前可能会认为读书没有什么用,但现在他们至少想要看懂《百姓日报》。 想知道拖拉机怎么使,想知道疆域又拓展到了哪里,朝廷的每一项成就都让百姓与有荣焉。 也的确离不开每一位父老乡亲的辛勤耕耘。 高产的粮食还可以让豪绅富户们积累财富购买汽车、洗衣机、电风扇、脱谷机、钢笔和缝纫机…… 或是先进的必需品,或是难得一见的奢侈品,总之财富最终会回流到宫中。 有时候叶羽会觉得雅儿的野心加上李小玉的经济头脑挺可怕的,尤其叶羽还掌握着暴力机关和先进技术,是这天下最大的垄断集团。 不仅是庄家,还是负责制定规则的那个人,其他世家势力再大又怎么跟叶羽玩儿? 当然啦,枪支弹药是不可能对外出售的,能持有枪支的只有军队,寻常人家甚至根本不知道枪械的制作原理。 每户人家所能持有的田宅都是有上限的,至于这个上限则由雅儿和楚华裳商议决定。 其实要那么多田地也没用,早有远识之士看出来了。 随着高产作物的不断推广,随着生产方式的不断改进,今后的粮食只会越来越不值钱。 然而至少现今是需要粮食的,短短两年还不足以百姓们把吃不饱穿不暖的回忆给遗忘。 军队需要粮食,还需要饮食均衡,所以北方的城池大力发展畜牧业,从突厥人手里俘获牛羊猪狗,通过火车运送到全国各地。 粮食多了饲料也就多了,人吃饱了就有多余的边角料用来喂动物。 今年秋天百姓再没有了突厥马匪的威胁,养鸡养鸭晒腊肉,在先进的养殖方法和安稳的养殖环境之下,家里的鸡鸭鹅兔开始在圈棚里繁衍。 “连一个鸡蛋都吃不起”成为了绝大多数人的过去式,百姓们吃饱穿暖又会有谁想着造反? 别说造反了,在大汉王朝境内,要是有人敢说如今的皇上一句不是,田间地头的老汉儿都得拿起锄头把那人打跑! 尽管在叶羽不打算发起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情况下,在交通便利但通讯仍然不便的情况下,仍然有很多顾虑不周的地方,仍然有投机倒把之徒想要浑水摸鱼,利用制度的漏洞而牟利……但百姓的生活整体水平是蒸蒸日上的。 朝堂之上的官员对叶羽不遗余力地赞扬,说叶羽是个体恤百姓的好皇帝,真正做到了“不与民争利”,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军事方面都做到了前无古人的高峰。 楚华裳、初晴和夜未央每天都很头疼,旧的律法已经跟不上日新月异的大汉王朝了,新的律法每每都能出现漏洞。 从春天到秋天,从按人口征税到按田地征税,从佃租制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给农民承包,按照契约字据的规定,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其经营收入除按合同规定上缴一小部分给集体及缴纳国家税金外,全部归于农户。 官府除了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外不干涉生产,在农业生产出现困难时还可以找官府求助。 一言以蔽之就是“包产到户”。 秀才没有免租的特权失去了田地,财主们也无法获得更多的土地,所有的土地都在官府手里,按着人口或人劳比例分到农户经营。 生产力的发展解放了大批人口,大批的人口进入了朝廷开设的新式工厂。 工业文明下的大机器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模式使得工业产品和加工后的农产品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生产成本,都远远优越于之前传统农耕文明下的小门小户的小农经济所生产出的产品,其结果就是布匹和煤炭等生活必需品越来越便宜,家家户户都能买得起。 工部在全国各地建起了发电机,如今虽然是先供应工厂和朝中的重臣,但要不了多久“电灯”就能走进寻常百姓,走进千家万户。 古罗帝国第二次派遣使者来到汉朝,深深为中原的蓬勃发展所震撼。 这哪里像是一个不断发展军备,处在战争之中的国度?这里的人民平和而安宁,像是全然不知外面的危险,全然感受不到来自别国的恐惧。 他们也应当如此,因为每年都会南下劫掠的突厥如今已是自身难保,汉朝不断朝外扩张边境线,就连原本在海面上兴风作浪的倭寇和百越之地的南蛮也都被彻底归化,成为了中原不可分割的领土。 原本的住民不仅不再排斥成为汉人,还为自己身为汉人的这一身份而感到自豪! 这是一个对外蛮横无理,对内关怀备至的国度,古罗帝国的使者一路走来,竟是生出了几分想要永久留在汉朝的冲动。 这里哪怕是最低等的人民都能生活得很好,不需要用香料遮掩臭味,城镇的街道干净得一尘不染。 “我们是怀着友好和平的诚意而来,请求汉朝的皇帝能够接见……” 古罗帝国的使者载着黄金和珠宝再度来到皇城,然而这回的叶羽见也不见。 最多三年就会彻底覆灭的政权,还有什么接见的必要么? 听说那帮使者在受挫之后迅速转变了战略,试图用宝石和钻石贿赂工部的官员,又暗地里购买了十多辆汽车…… 得知这件事的叶羽,只是在朝堂之上颁布了一道法令。 不能让任何一辆汽车出了国境! 第223章 我朝自有人情世故 后世之人耳熟能详的“一硫二硝三木炭”,是古罗帝国的使者团做梦都想得知的神秘配方。 他们想要前往汉朝的军用工厂之内进行参观,结果就连派人到军用工厂外进行查探的机会都没有。 原本身怀使命千里迢迢来到这里的使节团心潮澎湃,他们肩负凯撒皇族和议会的信任,他们自认为对中原的历史有所了解,他们懂得中原人的语言和文化,无论面对的将是大汉、大楚还是大梁…… “用名贵的珠宝取得汉朝掌权者的信任,用诚恳的态度获取他们的知识,在他们面前自称学生,不要吝啬该有的恭维。你们可以使用任何手段,只要能获得他们手中‘机枪’和‘火炮’的制作方法,再不济也该是火药和内燃机。” 这是凯撒十三世大帝,狄克推多.凯撒亲口向使节团下达的旨意,他承诺只要能从汉朝的官员——最好是汉朝的皇帝本人——口中探知出关于战争科技的哪怕一点点情报,他们和他们的家族,都将成为古罗帝国的功臣,获得无与伦比的殊荣! 他们争取到了这个机会,得到了前往东方朝圣的机会。 临行之前他们获得了凯撒大帝的充分授权,载着宝石、钻石、金银和美貌妖娆的舞姬,总有一款能够打动大汉皇帝的心。 使节团满怀雄心壮志,他们已经做好就算再一次住在寒酸的旅馆里,就算再一次被汉朝的官员刁难也绝不能显露出敌意,要在汉朝的皇帝面前三跪九叩,以最为谦逊的模样赢得他的接纳。 使节团的每一个人都拥有丰富的演讲经验,他们绝不会重蹈覆辙。 来自古罗帝国的使节团将在东方的上流社会面前展现他们无与伦比的才华,展现他们强大的感染力和思辨力,展现他们的逻辑和口才,他们将征服中原的皇帝和官员!他们的名字将同时被汉朝和古罗帝国记录在史册之上! “热烈欢迎古罗帝国的使节团!” “使节大人远道而来辛苦啦……” “来,让本官好好一尽地主之谊!” 从踏进中原的城池开始,迎接使节团的就是这样的欢呼声,这很符合他们对中原的一贯认知,这才是中原人为了展现他们的上国风度而对待外国使节的方式,尽管他们的军队正在以惨无人道的方式侵吞着别国的领土……但至少还没有和古罗帝国发生直接冲突。 他们被簇拥着进入客栈,当地的县官热情地朝他们举起酒杯,他们也同样举起酒杯友好地回应,直到喝得酩酊大醉人事不省,第二天醒来已经是在前往下一座城池的马车上。 每一天过得都像是回到了古罗帝国的庆典之上,人民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在固定的日期参加宗教祈福、狂欢游行、纪念圣徒,为民众提供精神上的放松和愉悦。 在古罗帝国,庆典上能够欣赏到优雅的音乐舞蹈、观赏性的骑士比赛、以及葡萄酒和面包。 而在大汉王朝,使节团每天都能欣赏到优雅的东方音乐和舞蹈,还有不限量的大酒大肉…… “你不跟我走一个是不是看不起我?你这样我还怎么在诸位大人面前替你们美言几句?” “哈哈哈,哪儿能呢?走一个,必然要和诸位大人走一个!” 喝惯葡萄酒的古罗帝国使节完全没想到中原的酒如此辛辣,宴会文化如此讲究,每到一个地方就要他们说一遍各自家乡的风土人情,古罗帝国的重骑兵有多么勇猛,北方南方权势最大的贵族,还有他们的神明和教会…… 相对的,中原的官员对于他们的文化也是侃侃而谈,从先贤圣人到诸子百家,从之乎者也到诗词歌赋……总之就是不和他们聊《百姓日报》上的“科学技术”。 “好酒量啊!再来!” “好好好,只要诸位大人能开心……” 使节团不得不陪酒,因为他们一路走来所见到的官员都纷纷表示“古罗帝国和我们大汉王朝那就是兄弟啊!是兄弟哪有不相互帮衬互相了解的道理?我对你们古罗帝国很感兴趣相信你们对我们大汉王朝也很感兴趣,我们不如相互交换一下情报……啊不,是增进一些了解……” 每天吃的都是地道的中原风味,每晚都醉得不省人事,醉生梦死的生活过了半个月他们才终于鼓起勇气,问“是不是可以到附近的工厂和田野参观一下”…… “工厂?田野?那是下下之道!我大汉王朝自古以来讲究士农工商……” 使节团在内心哀嚎,他们其实很想说我们不是不尊重你们的文化,只是我们这回过来想要知道的就是你们的那些下下之道啊! 酒桌之上,每当使节团将话题引到“诸位大人,不知你们对如今在汉朝风靡的汽车和铁轨怎么看”的时候,话题都会迅速拐到“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子曾经曰过……要了解技术首先要了解圣贤的思想!本官原以为你们是智者贤人,没想到竟是和蛮夷一般俗不可耐!” 使节团没法子,只得苦笑着继续陪酒。 使节团一路离皇城越来越近,对中原文化了解得也是越来越深,要说一路而来的诸位大人什么都没说吧那倒也不是,他们所说的都是在这片中原大地上世代相传的文化思想…… 可这和他们所要调查的情报没有半点关系。 使节团试图从这一路走来的一场场酒宴里总结他们能够飞速发展的原因,可得到的却只是“先哲的智慧真是深远啊,时至今日仍然还有教育意义”。 他们的技术是怎么诞生的?又为什么能在短短数年间变得如此强大?坦克和枪炮的制作原理都是什么? 酒宴上的大人们纷纷表示这些都藏在史书典籍里,藏在圣人的思想里,你们想要了解就尽管去悟吧! “本官教你们唱我们尚书大人编的曲儿!朋友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有猎枪……” 半个月的行程,使节团各个觉得自个儿可以试着去考童生。 第224章 师爷是打马虎眼儿的高手 “那些官员都在敷衍我们!” “一定是他们的级别不够,接触不到内燃机和枪炮这等深奥的制作技术!” “他们是想要利用我们!是想要反过来调查我们古罗帝国的情报!” 醉生梦死的生活过去了半个月,来自古罗帝国的使节团总算意识到不对劲了。 上次的使节团可是被火车直接送进了皇城之中,怎么这一次要中转这么久?用的还是在中原境内早已淘汰的,颠簸缓慢的马车? 他们想坐在汽车里,想亲眼看着内燃机启动,想要看到那神秘的汽车内部究竟是什么模样! 如果可以,他们其实还想按f进入坦克……啊不是,是参观汉朝引以为豪的军事工业。 “在我们汉朝,马车代表的可是尊崇啊!是我们对待古罗帝国礼尚往来的敬意!你们可千万不要多想!” 可惜一路接触到的官员完全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他们和使节团谈天说地,从风花雪月谈到人生哲学,从外国的月亮谈到东方的太阳…… “汉朝的风土人情甚是精彩,汉朝的思想文化源远流长,我们一路走来已经听闻得很多了,不知道诸位大人可不可以给我们普及一些关于‘科技’方面的知识呢?” 一说到这里,原本态度还算亲切的汉朝官员就会变了一副脸色。 “听闻得很多了?老夫三岁识字,穷经皓首,如今四十七载仍不敢这么说!你们才接触我汉朝文化多长时间?通晓了几部经典敢在此大放厥词!” “我们的技术就藏在我们的史书典籍里,你们倘若不先把我们的史书典籍都了解了,又怎么可能从其中感悟出足以改变国家的技术!” 好吧,那就悟! 他们是古罗帝国最为出众的人才,没道理不能从这些史书典籍之中悟出科技的真谛! 哇,周游列国的圣人讲得好有道理…… 哇,原来中原从古至今的各种讲究有这么多…… 哇,原来兵法就是虚虚实实…… 个鬼啊!这里哪里有什么技术了! 通篇都是为人处事的道理!通篇都是在演讲! 还感悟?还敬意?还思想文化是最为宝贵的东西?那为什么在他们到了皇城之后,迟迟得不到大汉皇帝的接见? 整日被困在这寒酸的旅馆之中,连门都不让出? 一天天的就是喝酒!喝酒!喝酒!喝得苦胆都快要吐出来了! 他们不介意和汉朝的官员彼此拉近距离,了解彼此的风俗文化,他们一开始也觉得了解汉人的思想是很有益处的一件事……可是时间不等人啊。 汉朝的皇帝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要美女也不要金银珠宝,甚至连接见都不肯,只是一味地把他们关在这里? 其实关着他们不是叶羽的意思,叶羽的意思是在国境之外就该把他们全部一枪崩了。 但是李小玉和楚华裳一商量,觉得这支使节团说不定有可以利用的地方,这才上演了这么一出。 这支使节团的成员至少都是贵族,来自古罗帝国不同的地域,对当地的风土人情、政治文化、经济模式也都有所了解,透过他们的口,一个古罗帝国的政治分布逐渐成型。 如今没有世界地图,能通过这些人的只言片语,对这同样神秘的西方大国多增进一点了解也是好的。 通过他们的讲述可以了解到一些内容,比如大贵族和教会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拉拢打压的方式,合纵连横许以好处,分化他们的战斗力量,为之后的战争完全胜利奠定基础。 让他们了解东方的文化,圣哲的思想,让他们把这样的思想文化传回西方的古罗帝国,也算是先打一剂预防针,为了接下来的归化和统一。 尽管叶羽知道了她们的这个想法之后估计会奇怪地反问:“为什么要这么做?用坦克直接碾压过去不就好了”…… 又或者是“想知道古罗帝国的事情还不简单?待为夫带着无人机蜂巢飞过去,把整个古罗帝国的地形图都给你们画出来”…… “那个木头脑袋不懂治国的,不要问他的意见了。” 李小玉很干脆地忽略了叶羽。 古罗帝国不是百越那样各自为政的原始部落,不是东面贫瘠的倭岛,不是没有思想文化传承,满脑子都只有杀戮和征服的野蛮突厥。 他们有传承下来的文化底蕴,在西方的土地上形成了文明,即使用武力将之征服也必然难以打理。 倒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如大冒险家马可波罗一般,让这些来自古罗帝国的使节深刻了解中原文化,从心底里认同汉朝的思想,带着东方的风潮回国,对于接下来被东方彻底统治也就不会那么抵触。 东方的汉朝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国度,国王对他治下的子民很宽容,他们团结友爱互助友好,每一个人民都以身为汉朝的民众而自豪…… 待在皇城的这段时日,使节团也没有坐以待毙,而是排出了一张精细的时间表,打算一一去拜访那些德高望重大权在握的官员,然而珍贵的宝石和钻石被他们弃若敝履,就算有愿意收下舞姬和银子的,也都只会跟他们大谈特谈所谓圣人思想,所谓治国之道…… 使节团们深深地觉得,中原的文化实在是太高深了。 “这个问题我简单讲一下,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抓住关键的问题,懂得都懂,不懂的我也就不再多说了,毕竟这个事儿呢,懂得都懂……” 能从如此高深的文化思想之中提取出精华,汉朝的皇帝真是很伟大啊。 至于使节团中的那些,无法被驯服的部分…… 好吧,既然汉朝的皇帝不愿意接见我们,官员们又不肯跟我们讲明白,我们就偷溜出去,溜进他们的军用工厂里去! 有心思缜密之徒探测过周围的环境,打算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偷溜出皇城,潜入工厂进行调查。 前脚刚迈出皇城的大门,后脚就有持着枪的兵士把枪口抵在了他们的后脑勺上。 这支使节团,从进入汉朝国境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处在朝廷的监视之中。 第225章 凝神的香料 “洋芙蓉二十斤,黄金烟斗十个……” 礼部,李小玉正在审查古罗帝国呈上来的礼单,敏锐地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 洋芙蓉是什么花?哪有花会用“斤”作为单位的? 还有这个“烟斗”又是什么东西…… 千万不要是她所想的那个“烟斗”啊! 想到了某种恐怖的可能,李小玉忽然感觉脊背发寒。 “回尊敬的尚书大人,此‘洋芙蓉’乃我古罗帝国境内特产的一种香料,是一种能让人静心凝神的珍贵植物……” 对于能够得到六部尚书之一的接见,使节表示受宠若惊,随即开始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 这种香料起先只在古罗帝国的王公贵族之间流传,后来慢慢面向平民,在古罗帝国可谓是家喻户晓。 就连婴儿都有专门的“芙蓉糖浆”,一口饮下就能让婴儿睡得香甜。 随着汉朝的边境线不断扩张,这种香料开始在西面的边境线上散播,更是传播到了遥远的中原。 “这是只有意志坚定、内心强大的领导者才可以驾驭的凝神之品!” “这在古罗帝国里都是难得一见的珍品!保管诸位大人吸了之后还想再吸……” “此物在我们古罗帝国是品位和实力的象征,还能起到舒缓精神的作用,比起沉香还要更加珍贵!” 古罗帝国的商人把这种植物翻译成“洋芙蓉”,把从这种植物的叶子不断加工晒干后的产物描述成“可以静心凝神,有助于思考的香料”,在古罗帝国几乎每一位优雅的绅士都会随身携带一个大烟斗,那会被视为智慧和儒雅的象征。 很珍贵,很难得,是只有富有和懂得品味的人才能够驾驭的香料。 将这种名为“洋芙蓉”的香料点燃后,放在烟斗里,抽吸其中的烟雾,感受香料的成分在体内扩散开来的感觉,确实能起到很好的舒缓压力、平静心神的作用。 但是,“若是心神不够坚定、意志不够强大之人,反而会成为它的俘虏,在一次次愈加强烈的渴求中迷失自我”…… 所以当“洋芙蓉”从西面的边境传到中原时,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世家子弟都不敢贸然尝试,甚至各地官员都不准此类物品在明面上流通。 但又没有全面禁止,仍然保留了一部分。 在来自皇城的决定到来之前,各地的官员对于“洋芙蓉”在黑市之间暗中的流通,“明面上卖西域香料暗中走私洋芙蓉”的小动作,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洋芙蓉”这玩意儿的市场的确是很火爆,堪称一本万利。 若是自作主张,动作太狠,万一自家皇上深谋远虑后的决定是“嗯,这玩意儿的发展潜力很不错,大力提倡,大力支持,让百姓都种上这洋芙蓉!”,而他们先一步在决定到来之前先禁止了这个东西,那他们这个官位,大概也就做到头了…… 何况这东西的价格贵得离谱,会购买的大约只有整天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还有对古罗帝国的生活方式感到好奇,想要进行尝试的人。 还有些想要投机取巧的百姓从今年夏天开始就不再种粮食,改种“洋芙蓉”,官府表示民不举官不究,既然律法没有明确规定,那百姓想在他们的地里种什么都是他们的自由…… 西方的洋芙蓉实在是太贵了!不如本地培植,把价格给打下来! “汉朝在这一方面还是太过保守了,尚书大人不妨也尝试一下,相信您一定能喜欢上这种感觉的。” 古罗帝国的使节还在殷勤地介绍着,李小玉的眼睛在逐渐瞪圆。 她忽然觉得叶羽说得没错。 就该在国境之外,把他们全部一枪崩了! 使节对于李小玉的内心活动一无所知,此刻还在介绍“洋芙蓉”的好处所在。 还不知从哪儿摸出一只烟斗,殷勤地为李小玉点燃,呈到她的面前…… “给我把他赶出去!”李小玉彻底忍无可忍,一把将烟斗拍落在地! 身边的侍卫们虽然不知道尚书大人为什么会突然发这么大的火,但还是乖乖照做,把那名使节赶了出去。 “礼部的尚书大人真是蛮横无理!不像户部的尚书大人,很愉快地收下了洋芙蓉和烟斗,还说要敬献给汉朝的皇帝陛下……” 被赶出门的使节仍然在喋喋不休,李小玉忽然感觉背后一阵发寒。 “他们这几天拜访了多少官员?把这‘洋芙蓉’送出去了多少?” 其中还包括了户部的尚书……是雅儿! “告诉我,叶雅现在在哪儿!” 这天雅儿在傍晚,特地带了一个大烟斗回到军事堡垒里,一脸得意地向众位姐妹们展示:“你们看,这是那帮古罗帝国的使节团那堆进贡之物里,我唯一觉得能派上用场的东西。老爷最近忧国忧民,好几日都未能好好安歇,把这个当作礼物送给老爷,他肯定会很开心……” 在堡垒里的照雪、许柔等几女好奇地围了上来,看雅儿将烟叶揉搓放进烟斗里,用叶羽新研制出的“打火机”点燃,看火苗在烟斗之中缓缓燃烧出暗红色的弧度。 “有那么神奇吗?”许柔好奇地问。 “总有种不祥的预感,万一夫君心智不够坚定,成为了这东西的俘虏怎么办……”照雪则是有些担忧。 “呵呵,其实这东西我也没有尝试过,不过看使节团的那些人平日都在吸,应该不是会对人的身体有多大伤害的东西……” 雅儿对她的意志力很有信心,既然使节团的人能够凭意志驾驭得住这种东西,那她也可以。 “照雪你乱说什么呢?老爷乃是人中之龙,怎么可能驾驭不住这小小的洋芙蓉,被一点香料迷失了心智……” 只不过,在把它进献给叶羽之前,总要先亲身体会一下…… 之前让宫女尝试过了,从中午到傍晚,没有出现多大问题。 怀着紧张、不安和忐忑的心情,雅儿刚把烟斗凑到嘴边,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随即,那根烟斗就被狠狠地拍落在了地上! “不准抽!” 用力很大,还补了一脚,香料洒落一地,那根尚未熄灭的烟斗彻底断成了两截。 那是看完古罗帝国呈上来的礼单之后,就急匆匆往家里赶的李小玉! 那根本不是什么“能让人静心凝神的香料”…… 而是不折不扣的,鸦片! 第226章 其心可诛! “为什么会让他们进到皇城中来?我问你们为什么会让他们进到皇城中来!” 叶羽的反应早在李小玉的预料之中,她知道这玩意儿有多可怕……也知道她们这次闯下了多大的祸。 所以她没有替雅儿和楚华裳遮掩,反而是第一时间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叶羽。 此刻众位妻子齐聚一堂,坐在大厅之中噤若寒蝉。 噤若寒蝉有什么作用?如果在叶羽面前噤若寒蝉的这些人不是他的妻子,不是和他朝夕相处的爱人,叶羽都想把她们全都拉出去斩了! “我说过多少次了?我们没有再接见他们的必要!就不该让这些人进入国境!” 这相当于直接在皇城里投毒啊!换了谁能保持淡定? “相公,华裳错了,都是华裳的主意,你要惩罚就惩罚华裳好了……” 楚华裳捏着衣角垂着头,嗫嚅着,她看得出叶羽这一回是发了真火。 “不,这件事都怪我,是我收下了古罗帝国的‘洋芙蓉’,老爷要处罚就处罚就处罚我吧!”雅儿一咬牙挺身而出,满脸英勇就义的模样。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我自作主张,我没有仔细查看古罗帝国的礼单也没能及时发现那些鸦片,一切都是我的错,所有责任我一个人承担。”李小玉无奈道。 “吸毒成瘾家境危,败家毁业路难归,瘦骨嶙峋遍体痛,生不如死悔莫追!你是没学过这顺口溜是怎么的?”叶羽也很无奈,他当然不可能真的把几位妻子怎么样,只不过该有的训诫还是不能少,“别人不知道,小玉你也不知道吗?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赌博违法、吸毒犯罪!” “我知道啊……”李小玉嘟囔着,“我也是刚刚才发现嘛……” “你到底是为什么要把他们放到皇城里来?就因为对古罗帝国好奇?好奇我带你飞过去亲眼看看行不行?” “主要是我们也没想到这玩意儿能有这么危险……” 雅儿想替李小玉讲话,还没说完叶羽冰冷的视线就已投射过来,吓得雅儿赶紧收声。 “不准再有下一次!今后的任何决定,都要和我商议,都不能再自作主张!” 众女慌不迭地连连点头,表示今后再不敢有所欺瞒,叶羽的气这才勉强消下去了一些。 “现在要怎么解决?” 叶羽此时也是有些头疼,虽然他一直跟几位妻子开玩笑,说得都是“你们看着办,别把王朝给玩没了就成”…… 但也不能真的玩没了吧! 那可是毒品啊!一旦成瘾就毁了终身的恐怖玩意儿! 虽然严格从医学角度来说,吸一次毒就成瘾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是吸毒成瘾都是从偶尔吸毒开始发展所致,越是缺乏自制力和对相应毒品较为敏感的人群成瘾率越高。 对毒品不是特别敏感的,第一次吸了之后反而会感到全身难受,严重的甚至会呕吐一个多小时,吐完头疼欲裂,感觉身心分离,比宿醉还要难受十倍。 但是第二次、第三次……会感觉全身上下确实舒爽透了。 会沉浸在这种感觉里,会感觉爽得快要飞起来,会感觉这世间再也没有比吸食鸦片还要更爽的事情了…… 会不择手段地想要得到鸦片,吸食鸦片,吸得形销骨立,一旦得不到鸦片就会生理和心理上的戒断症状…… 会感觉全身像是有无数条小虫子在身上爬,会想要再度体会那种快感,欲望膨胀无以复加! 都说男人容易“小头控制大头”,其实就是对婉转承合那事儿的快感恋恋不忘。 而吸食鸦片所带来的快感,比婉转承合那事儿还要强烈百倍千倍! 足以彻底摧毁任何人的理智,让他们不惜花费一切代价,再去体验一次,去购买鸦片,即便倾家荡产,即便出卖机密情报,即便是舍弃家人朋友的生命,即便是自个儿瘦成骨架没了人形,也必然要抽上那么一口…… 不然就会发疯,就会心痒,就会浑身不舒服,一旦成瘾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不吸食比要他的命还要难受! “现在,立刻,马上,把那些‘洋芙蓉’集中起来销毁!” 在听闻叶羽的介绍之后,在看到叶羽面上凝重的神色之后,连开句玩笑,说“有那么严重吗”的心思都没有,六部急忙下达命令,处死所有古罗帝国的使节,一道圣旨在几天之内从皇城内下发到各个郡县。 《百姓日报》上全是关于“洋芙蓉”危害的科普,不吝威吓之词,让人不寒而栗。 大汉王朝境内,不得出现任何“洋芙蓉”,和与“洋芙蓉”类似的,能让人吸食上瘾的东西! 一经发现……杀无赦! 这是叶羽第一次下达如此严苛的法令,就连“不知者无罪,可以网开一面”的情分都没有,连发配边疆这种比较轻微的处罚都不存在。 无论是在法令下达之后还在种植“洋芙蓉”的农夫,还是在边境贩卖“洋芙蓉”的古罗帝国商人,一经发现,一律处死! 吸食过“洋芙蓉”,并且已经上瘾的人永生不得为官,不得进入皇城! 判断有没有吸毒成瘾也很简单,毕竟从体格上就可以简单判断出来。 再不济关进牢房之中几个月,看有没有出现戒断反应就能一清二楚。 “我们要见你们的皇帝!你们这是在挑衅凯撒大帝的尊严,是在撕毁两国之间来之不易的友好和平……” 古罗帝国的使节至死都不知道他们做错了什么,为何汉朝的皇帝根本没给他们辩解的机会。 在客栈里搜出了他们拜访官员的行程表,居住在皇城里的朝廷重臣们没等夜未央和初晴带兵挨家挨户拜访就赶紧主动把家里的烟斗和“洋芙蓉”送上。 本来他们就不是很稀罕这东西,如今更是变成了要命的烫手山芋。 “两次斩杀古罗帝国的使节,恐怕会引起古罗帝国的敌意……”将城中的所有鸦片尽数收缴之后,楚华裳还是忍不住提醒了一下。 “引起他们的敌意算什么?为夫要直接向他们宣战!”叶羽大手一挥,“现在就布置下去,禁止和古罗帝国人的任何通商!不能让任何一辆汽车,任何一台电风扇和洗衣机出了国境!” 前世的经验历历在目,叶羽绝不能让这种情况再在这个世界上演一次。 毒品是什么? 浊心削志,腐骨蚀髓! 古罗帝国,其心可诛! 第227章 销烟! “呼、呼、呼……” 一道背着沉重木箱的人影,正在手脚并用地跋涉着,穿梭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之中。 他躲在一处沙坡之下,周围都是正在搜寻着他的踪迹的,手持燧发枪的军士。 “都好不容易来到这里了,怎么还是甩不掉这些官兵……” 那是一张标准的汉人面孔,然而那沉重的木箱里装着的却是一台汽车的发动机零件!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何况古罗帝国的凯撒大帝开出了令人几乎难以拒绝的高价。 有多高?只要能把那神奇的“内燃机”呈到他的眼前,无论对方的身份是大汉王朝人还是古罗帝国人,无论是贵族、官员还是普通的百姓平民,通通都可以获封侯爵! 豪华的城堡、肥沃的田地、成群的牛羊、还有数之不尽的女仆和佣人……还有足以把整个城堡全部堆满的金银珠宝! 想都不敢想,一辈子都能衣食无忧! 只要能跨越国境,把这个内燃机拿到古罗帝国去,就能轻易获得人上人的地位,就能轻易获得在大汉王朝一辈子都无法得到的财富! 大汉王朝的治下并不只有老实巴交的百姓,还有想要铤而走险,投机倒把的不轨之徒。 还有因为各种缘由活不下去的,只能做这些冒险行当才能够维持生计的人。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尽管西边很难去,没有火车也无法开汽车,一路上除了工厂就是荒漠…… 连获得汽油的途径都不会有,在荒漠里的工厂只会接受军方的指令。 从北边走更是不可能,那要横跨突厥帝国,何况在那边仍然有军队在进行镇守。 然而仍然有人铤而走险,想要用徒步的方式躲开军队的巡查,穿越边境,把内燃机带到古罗帝国里去! 不止是内燃机,还有燧发枪和火药,还有汽油和坦克的制作方式…… 狄克推多.凯撒开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高价,就连朝廷的一些官员在听说之后都有点心动。 尽管大多数人出于长远考虑并不会去做这种违背祖宗叛家卖国的事,但俗话说得好…… 匪是剿不完的。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时来运转就在今日啦! 被大汉王朝的乡亲们唾弃又有什么可惜?只要能带着这些玩意儿到古罗帝国去,老子就能一跃获得无上尊荣! 贵族的身份,女仆和城堡,财富和庄园…… “在这里!” “别让他跑了!” “开枪!至少要把他背上的箱子给毁掉!” “皇上说了!面对这些走私贩子格杀勿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需求的地方就会出现市场。 尽管被抓到就是杀头的大罪,尽管这是在和当今的朝廷为敌…… 总有在家国大义面前只想着保全自己的,总有趁着国家危急时大发国难财的。 “抓到你了!看你还往哪里跑!” 同样的场景发生在西边荒漠的各处、就连北方新建的城池里也时有发生。 抓到了一个还有五个,抓到了西方的还会有北方的…… 不惜冒险穿越突厥帝国,不惜抛弃全家老小舍弃官位,就连六部内的朝廷重臣都有人被策反,想要赌一把前往古罗帝国。 除了走私内燃机和火药技术之外,还有古罗帝国的商人,那些不要命的,喊着“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利润就值得去做”的商人。 “不,你们不能这样,这就是你们大汉王朝对待远道而来的客人的方式吗?” 把箱子卸下,将那违法售卖“洋芙蓉”者狠狠按在地上,手持燧发枪的兵士冷冷道:“这些话,你给我到地府里说去吧!” 随即,手中的扳机,便是毫不犹豫地扣下! 在知道了“洋芙蓉”的危害之后,在叶羽明令禁止销售、种植鸦片之后,在全国各地的官员搜捕之下…… 短短一个月,竟是从国境各处搜罗到了一百多万斤的“洋芙蓉”! 古罗帝国对大汉王朝的侵蚀,竟是在不知不觉间,达到了如此地步! “是时候来一场‘销烟’了。” 朝堂之上有官员请愿,说叶羽有些夸大其词,“洋芙蓉”在古罗帝国历史悠久,是合理合法的香料和商品…… 叶羽冷冷一笑,夸大其词? “辞官回乡吧,朕不怪你。” 在叶羽的前世,鸦片使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引起了中国的财政危机,这些都将化作将来两国交战时,瞄准中国的武器! 鸦片腐蚀国家的统治机构。许多贵族、官僚、地主吸食鸦片以后,更加腐败,加剧了统治集团的寄生性和腐朽性。 他们接受贿赂,包庇鸦片走私,用加租增税等种种方法,把购买鸦片的花费转嫁到人民身上,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不仅如此,若是让它继续下去,迟早有一天它会渗透到军队,削弱军队的战斗力,在将领和士兵之中也有人吸食鸦片,不但吸鸦片还大量受贿,大批“缉私船”甚至变成了鸦片走私船。 烟馆林立,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吸食鸦片的大烟鬼放眼望去,成千上万…… “到那时候就太晚了。” 回顾历史是有教育意义的。 哪怕落人话柄,哪怕操之过急,叶羽也必须将这个苗头扼杀在萌芽之中! “启禀皇上,一百余万斤的‘洋芙蓉’——不,‘鸦片’已经尽数集中,周围人员已经疏散,只待您一声令下!” “很好。” 在海边挑挖两池,池底铺石,为防鸦片渗漏,四周钉板,再挖一水沟。 将盐水倒入水沟,流入池中。 接着把烟土割成四瓣,倒入盐水,泡浸半日,再投入石灰,石灰遇水便沸,烟土溶解。 各名士兵拿木耙不停在池中搅拌,务求烟土完全溶入水中。 待退潮时,把池水送出大洋,并用清水洗刷池底,不留涓滴。 “以日内消化鸦片,放出大洋,令水族先期暂徙,以避其毒也。” 叶羽合上眼,却是想到了另一个世界。 那相似的情形,那百年的荣辱。 一百多万斤的鸦片,烧了整整十三天。 这种害人的东西,本就不应该留存于世上! 第228章 差点儿走上弯路 资本逃避动乱和纷争,它的本性是胆怯的。 这是真的,但还不是全部真理。 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 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 这是叶羽前世的一句名言,也是两个世界从古至今的真实写照。 在今年的冬天,在大汉王朝的炮火蔓延到古罗帝国之前,终究还是让他们得到了火药和内燃机的制作原理。 铤而走险的人实在太多,汽车又太过普及,边境线又太过辽阔……总之原因有很多。 至于火药,则纯粹是民间研究出来的……还有军用工厂里的几个熟练工。 一硫二硝三木炭,说起来似乎也没有那么复杂。 在听闻探子回报,古罗帝国开始大量建造工厂,打算大规模制造火药、枪炮、汽车乃至坦克的时候,众女不约而同地有些坐立不安起来。 “西面的战线,要是能推进得再快一些就好了……”夜未央不止一次看着地图上的行军路线轻叹。 要是能够更快一些,给古罗帝国当头棒喝,不给他们窃取技术的时间和机会就好了。 “今年的赋税都收齐了,宫里又没有多少需要支出的地方,我想我们应该可以把步子迈得大一些,争取在明年开春之前一统突厥的领土,打残古罗帝国!” 像是为了弥补过失似的,雅儿打算把今年的赋税收入全都投入到军队的粮草方面,让军队们在入冬之后一鼓作气推进版图,争取早日完成一统世界的伟业…… “嗯,如今朝野上下政治清明,大家齐心协力,不可能会被古罗帝国追上的!”楚华裳也在给大家打气,“律法要更加完善,不能再被不轨之徒给钻空子了,最好是大家都能齐心协力,国家上下连成一个整体……” 虽然说得有些夸大其词,不过别说楚华裳了,就连叶羽都期盼着能有那么一天。 不过,最后讨论出的结果,路子好像有点走歪了…… 总之,在众女情绪激昂的讨论下。 政治上,提出了“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创立‘集体所有制’,形成政社合一的体制,一切财产上交官府,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在全县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县民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都收归官有。来年的肉食产量和粮食产量必然能够再翻几番”的宣言! 经济上,提出了“大力发展商业,增加资金流动,对各个世家大族采取批斗的方式进行打击,通过商业贸易的方式将闲钱全都收归朝廷,让朝廷的可动用资金增长三倍以上”的宣言! 军事上,提出了“用增长起来的粮食和金银供养军队和工厂,全民大炼钢,让坦克的数量再翻两倍,在明年开春之前,彻底占领突厥帝国,打进古罗帝国里”的宣言! 然后这几项堪称夸张的指标还没出军事堡垒就被叶羽和李小玉紧急叫停。 女人发怒是真可怕……也是真盲目啊。 “你们在提出这些指标之前,有考虑过怎么完成的问题吗?有考虑过完成之后会对老百姓们造成什么样的损失吗?” 叶羽看不懂经济指标,李小玉可是能看得懂的。 要真把朝廷可动用资金增长三倍,那别说世家大族,就连普通老百姓都可以不用活了! 经济这玩意儿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不是朝廷逮着有钱的世家大族使劲儿薅就可以的。 世家大族没钱了就会更加剥削百姓,会对朝廷生出怨恨,说不定会滋生反叛之心,进而影响到政治和军事。 到时别说向外扩张了,恐怕连内部的基本盘都会受动摇! 在叶羽的前世已经吃过一次教训了,由于经济发展快速,一切向好,于是开始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于是不顾生产力的实际情况,盲目地提出了过高的指标。 这就使经济建设中的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泛滥开来,什么“肥猪赛大象,只是鼻子短。全社杀一头,足够吃半年”的口号,什么“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政治倾向全都出来了,总之就是编,瞎编也要编出一个欣欣向荣安居乐业的景象出来。 可实际呢?实际上大家的生活非但没有变好,还因为这样的瞎搞、乱搞,过得越发困苦了! 比起古罗帝国窃取他们的技术,成功制造出燧发枪和汽车,叶羽更担心急功近利会毁掉他们好不容易经营至此的基本盘。 “没关系,为夫的手段不是他们那么轻易能够仿制的,放心好了。” 对于一脸忧色,想着“古罗帝国马上就会超越我们了我们应该怎么办”的众位妻子,叶羽只好温言软语地进行安慰。 不能急于求成,在建设速度上盲目求快,要在稳中求进,在不影响基本盘的情况下进行扩张。 “另外……至少现在,还不是推行‘集体主义’的好时候。” 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进步,科技的进步离不开人民的需求。 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有需求才会有进步,有私心才会有创新,如果无欲无求那大家还不如生活在原始社会。 就连叶羽本人都是如此,要不是做了这天下的皇帝,需要先进的生产力来巩固统治,恐怕他也不会有这么好心,愿意把自己脑海里的技术拿出来给天下的百姓们分享。 集体主义,收归官有这种制度完全脱离目前生产情况的实际,会造成严重的平均主义和物资的巨大浪费,挫伤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差点儿就走上弯路了啊……步子迈得太大会扯到蛋的。 总算把几位妻子都劝得冷静下来的叶羽心有余悸。 第229章 洋芙蓉战争 “雅儿娘娘,您就给我吸一口吧,我真的离不开它,我真的不想死……” 这段时间最为忙碌的不是楚华裳也不是初晴和夜未央,而是冯书雁。 对于她而言,比起销毁药草,更重要的是已经尝试过这种东西的人们的治疗方法。 之前尝试吸食“洋芙蓉”的宫女红儿,对这种毒药表现出了明显的敏感和欢愉……于是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原本的美貌尽数荡然无存,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让得旁人心生厌惧。 雅儿不止一次偷偷流泪,不止一次哀求过冯书雁“一定要治好红儿”,对她而言每一个服侍她的宫女都是家人一般的存在。 如今因为雅儿的一时好奇而变成这副样子,如今差点儿让她自己和老爷都变成那副模样…… “红儿,你放心好了,就算太医院治不好你,我也一定会……让古罗帝国的那群猪狗,付出惨重的代价!” 除了惊魂未定之外,更是对古罗帝国生出了浓厚的恨意! “放心好了,为夫定然会帮你讨回这个公道的。” 叶羽的神色也很冷酷。 敢让他的女人落泪,古罗帝国简直不可饶恕! 其实李小玉她们把古罗帝国的使节放进皇城这一点也不是全在做无用功,至少挖出了“洋芙蓉”等一系列古罗帝国在汉朝埋下的祸乱根源。 至于“让古罗帝国人了解东方的文化,圣哲的思想,为了接下来的归化和统一”……叶羽表示,有更加合适的路子。 何不用火炮,打开他们的市场呢? 帝国主义的掠夺本质,是掠夺他国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具体来说包括土地、矿产、能源、技术、劳动力、优质人口等等,以提高自身的财富水平。同时,又希望以最低的成本实现长期稳定的掠夺,不愿意为被掠夺国家付出太多的控制成本。 所以他们采取的是殖民统治,每个地方都占据一部分,让国家为他们打工,而不是直接将之变成本国的领土。 占领或合并他国领土,固然能得到大量资源,但也要承担高昂的占领成本,解决所占领土的许多诸如政治制度、经济发展、宗教文化等问题,很多时候收益低而风险高。 简单来说就是抢完了不愿收拾烂摊子。 直白点说就是管理领土太麻烦了!还不如“这片领土是你们的,但资源是我们的”这样,类似小混混收“保护费”的形式来进行发展呢! 叼着一根牙签,提着刀枪棍棒出门扫街,他们才不管商铺里的小老板们有没有家庭要养,有没有房租要还,这些货的进价有多少卖价又有多少除去水电人口成本还有多少可以赚……总之不把他们想要的保护费,足量足额的给交上来,就等着店面被砸个稀巴烂吧! 所以可以看到,西方帝国主义在领土扩张上是相当保守的,更多采用殖民的方式实现控制和掠夺。 这种政策最典型的代表是近代的英帝,通过控制海上贸易、军事打击等手段,广撒殖民地,不断从殖民地吸血,而完全不顾及殖民地民众死活。 有好几个随抢随跑,没有任何律法约束,玩坏了也不用负责的后花园能有多爽?日不落帝国已经生动形象地诠释过了! 花不完的白银,数不尽的资源,一茬儿又一茬儿的财富,足以让每个英国本国的人民都当上人上人! 而叶羽就是想用这一套,在彻底平定中原洲上的其他小国之前,在搞定突厥帝国这连年来的国仇家恨之前,在坦克和军队彻底推进到古罗帝国的本土之前……先用这种手段,给古罗帝国捣捣乱。 物资滞销,帮帮我们! 要是不肯帮……那下一次滞销的,可就是“紫菜蛋花汤”了。 没有菜,没有花,也没有汤。 既然古罗帝国想给大汉王朝捣乱,那叶羽总也不能被动挨打不是? 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狄克推多.凯撒……是吧?” “既然你敢用‘鸦片’这种脏手段……也就不能怪我,开启‘大航海时代’了。” 在叶羽的前世,伴随着新航路的开辟,东西方之间的文化、贸易交流开始大量增加,殖民主义与自由贸易主义也开始出现。欧洲这个时期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其超过亚洲繁荣的基础。新航路的发现,对世界各大洲在数百年后的发展也产生了久远的影响。 对除欧洲以外的国家和民族而言,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影响则是复杂而矛盾的,除了物资交流外,带给原住民的常是死亡和占领,可说是一部大侵略史。 叶羽不介意发展一些帝国主义的殖民文化,用枪炮打开古罗帝国的大门。 在彻底统一中原洲,彻底覆灭突厥帝国之前,先给古罗帝国制造点儿麻烦…… 比如,将各种工业商品倾销,将古罗帝国的金银财富掠夺回本国之内! 尤其是古罗帝国内也不是铁板一块,虽然明面上是凯撒皇族说一不二,但其实大贵族和教会内部各行其是,总有空子可以钻的时候。 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采取拉拢打压的方式,在古罗帝国之内暗中培植汉朝的势力。 分化他们的战斗力量,潜移默化地改变他们思想,为之后的战争完全胜利奠定基础! “好!打贸易战争是吗?这个我可擅长得很!” 还能让得雅儿的满腔悲哀化作仇恨,有一个可以尽情发泄的口子,何乐而不为呢? 只要运回来的不是鸦片就足够了,叶羽要单方面和古罗帝国进行不平等贸易! 还沉湎于悲痛之中的雅儿重新振作起来,表示必须要给这些古罗蛮子一点厉害尝尝! “嗯嗯,必须全力支持!”楚华裳点头如小鸡啄米。 “必须要让古罗帝国尝尝我们的厉害了。”夜未央也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第一回,大汉王朝的轮船前往古罗帝国,遭到了古罗帝国官方的严厉回绝。 他们义正言辞地表示,大汉王朝两次杀了他们派遣的使节,双方早已没有了和平友好的商量余地…… 于是第二回,来到岸边的就是火炮和燧发枪了。 搭载的不再是商品,而是古罗帝国最想要的军事装备! 用射程和口径的威力,强迫古罗帝国进行贸易! 开门!大汉王朝送温暖! 给老子打开你们的通商口岸! 第230章 望风角条约 “大汉王朝在它短短数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 大汉王朝二年的冬天,一艘艘来自东方的战船出现在中原洲与昆仑洲附近的海面之上,与在昆仑洲驻扎的古罗帝国皇家第五兵团展开了直接交锋。 那是骑着战象的重骑兵,数量庞大,各个拿着比人还要高大的长枪,然而在战船火炮的一轮齐射之下只有匆忙寻找隐蔽物躲藏的份儿。 手持燧发枪的兵士在火炮的掩护之下抢滩登陆,这让第五兵团的重骑兵看到了机会! “顶着他们的弹火杀上去!他们的火炮已经不会再响了!” 没错!除非他们要连他们的士兵一同炸死,否则船上的火炮就不会再向岸上轰炸! 然而大汉王朝的军队在抢滩登陆之后,只是摆开了防御的方阵,完全没有上前进攻的意图…… 直到战船靠岸,一辆辆坦克从战船上下来……第五兵团才知道他们错得离谱。 机枪扫射,重炮轰击,管杀不管埋的感觉就是这么爽! 骑着战象的重骑兵节节败退,城镇被焚毁,士兵被射杀,将领顾不上平民,顾不上军队,甚至顾不上自己的性命。 这是耻辱性的一场大败! 捱记行省及附近的一系列行省都被那无往不利的“坦克”攻陷,无论是战马还是战象在机枪和火炮面前都会被撕碎。 战争持续了整整二十天,古罗帝国丧失了三个骑兵团,失去了在昆仑洲的所有抵御力量。 古罗帝国不得不寻求停战的途径,问明大汉王朝的诉求……怎么都好,只要能让他们停止战争! 不止是被轰开通商口岸的那部分区域陷入了恐慌和战乱, 连一贯胜券在握的凯撒大帝都坐不住了。 昆仑洲那片贫瘠的荒漠他可以放弃,技术比不上对方那就尽一切手段去获取去学习。 然而当发动机真正到了手里的时候,古罗帝国的贤者们这才全部傻了眼。 “这……他们怎么能冶炼出如此坚韧的金属!” “神乎其技,这些结构究竟是如何串联在一起的……” “燃料呢?那传说中的‘汽油’又是如何提炼而成?” 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学的实在是太多了! 在研究过汽车的发动机之后,在看过五花八门的“火药”配方之后,一向自负的凯撒大帝这才发现……他想得还是太过于简单了。 发动机要燃料,要那名为“汽油”的东西,而他们甚至不知道怎么勘测、怎么挖掘、怎么从那黑乎乎的东西里提炼出“汽油”这种物质来。 汽车的轮胎要“橡胶”,他们罗巴洲不仅没有这种东西,更是不知道叶羽是施展了何种魔法,怎么把那软绵绵的胶水变成如此有韧性的轮胎。 更不用说,连最基础的炼钢,连古罗帝国之前唯一自傲的冶铁技术,也是完全比不上对方! 大汉王朝在这短短数年已经建立起了完整的工业体系,他们不过是管中窥豹,又如何能够将其仿制? 材料的强度不够就无法做出合格的发动机,没有橡胶和相关的技术就无法做出轮胎,连机枪的构造对于他们而言都像是天书…… 最多只能做出劣化版的燧发枪和火炮,射程和威力完全无法与大汉王朝相比。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就这样还怎么和大汉王朝抗衡?怎么能够造出坦克? 这哪是领先了几年?十几年?这分明是领先了几百年! 他们是怎么在短短数年的时间里,在科技层面上跟西方世界拉开如此大的差距的! 已经没有时间让古罗帝国慢吞吞地继续研究了,因为大汉王朝的军队已经打到他们家门口来了! 大汉王朝的军队,大汉王朝的运兵车和坦克如同一道无法阻挡的钢铁洪流,遇上城墙就用重炮轰开,遇上军队就用机枪扫射,就连壕沟都无法阻挡他们往前征伐的脚步。 在火炮和枪兵面前,狄克推多.凯撒无力地发现,他们古罗帝国古往今来战无不胜的重骑兵,在大汉王朝的这股神秘力量面前,竟是脆弱得不堪一击…… “古罗帝国人,应深切记住这耻辱的一天。” 大汉王朝的大一统之路早已拉开帷幕,远在西方的古罗帝国时至今日才后知后觉。 在中原洲和昆仑洲的交界处,一个叫做“望风角”的岛屿之上,古罗帝国圣都的大主教,名望最高的贵族代表和凯撒皇族的代言人“奥古斯都”,登上了大汉王朝的战船,双方签署停战条约,同时古罗帝国答应大汉王朝的一系列要求。 第一点,割让“望风角”这一岛屿和昆仑洲的捱记行省,作为汉朝的领土。 第二点,向大汉王朝赔偿由于“洋芙蓉”所造成的商业亏损、精神损失费、战争军费等共二千三百万两银子。 第三点,开放通商口岸,开放捱记行省至罗巴洲的商道,允许大汉王朝的外派官员和商人居住。 第四点,废除关税,大汉王朝在古罗帝国贸易无需缴纳进出口货税! 第五点,废除公行制度,准许大汉王朝的商人在古罗帝国自由贸易,古罗帝国人无权踏入大汉王朝国境一步! 《望风角条约》撕裂了古罗帝国的领土,便利了大汉王朝对他们单方面的商品输出,破坏了古罗帝国的自然经济,还让得民众开始不再相信凯撒皇族所领导的政权。 尽管大汉王朝索要的只是昆仑洲的一片荒原,但任谁都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 一滴泪水自狄克推多.凯撒的眼角流下,他是古罗帝国最为年轻的王,也是古罗帝国最为骁勇善战的王。 他统一了整个罗巴洲,把帝国疆土扩张到了东部和南部的荒漠。 如今,却是不得不第一次,向来自东方的外邦妥协…… 东方的巨龙,如今苏醒了! 第231章 物有尽而人心无厌 机枪和火炮不仅打开了古罗帝国的通商口岸,还在古罗帝国人民的心中炸开了一个口子。 迫使他们正视那个来自东方的王朝,正视那个正野心勃勃,对周边国家进行侵吞的恐怖国度。 这场战争被后世的人们记载为“洋芙蓉战争”,越来越多的古国帝国人开始清醒地认识到这种能让人上瘾的植物对他们的蛊毒和迫害…… “贵族用这种手段奴役我们!用‘鸦片’腐蚀我们的心智,让我们成为他们的奴隶!” “我们要自由!我们要解放!我们要生存!” “让我们学习汉人先哲的圣明思想,让经书中的仁义道德洗涤我们罪孽深重的灵魂……” 尽管叶羽也不知道人生来有什么罪的,一切行为都是自然选择,就跟虎狼要吃肉,牛羊食草一样,一事成一事害,总有一方要遭殃。 所谓的仁义道德不过是人类的自我约束,是用道德来自我控制,不去依靠强大的武力残害生灵,不去欺压比自己弱小的族类,从而让得这片族群、部落、国家能够获得更为长远的发展。 这往大了说叫做仁德,往小了说也可称为格局。 就跟提倡仁义的孟子所言:“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是为了能赚取更加长远的回报而进行的前期投资。 不求回报的滥好人不仅会让自个儿赔得血本无归,严重的还会连累身边的人。 但这套仁义道德的理论对于生活在底层的古罗帝国人很是受用,怀揣着对先进国度的憧憬和向往,不少贵族和平民想要了解东方的思想文化,了解中原的历史传承,了解中原为何能够在短短数年的时间里和西方拉开差距,变得如此强盛。 信上帝是为了永生而不是为了赎罪,什么“人生来有罪”?人家的哲人那都说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一场战争在古罗帝国内部掀起了东西方思想碰撞的风潮,本质上还是同一个问题。 如何能从中汲取出向上的力量? 然而叶羽压根儿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眼下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 这天李小玉来找他,一开口就是:“你要不要考虑一下经济危机的可能?” “由政府统一调配的状态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吗?”叶羽从善如流地反问。 “那就要看政府管理者的调控水平了。”李小玉漫不经心地说道,“虽然很想让你再做一会儿英明神武的春秋大梦……不过已经开始出现‘经济危机’的苗头了。” 单个企业的生产,在资本家的统一指挥下,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而整个社会生产却基本上陷于无政府状态。 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比例关系的失调,特别是生产与需要之间的比例关系的失调,是私有制所造成的结果。 私有制把社会生产,企业们各行其是。各生产部门比例的不协调,是生产运动中的经常现象,而按比例的发展,则是生产运动中的个别情况。严重比例失调是引起经济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说人话就是工厂太多了,工人太多了,如果每个工厂都自顾自地进行生产活动,既不肯降价又盲目扩大生产规模,最终只会造成商品积压,普通百姓买不起工厂又卖不掉,最终的结果就是工厂大批解雇工人,并且处理掉积压的商品。 将牛奶倒进河里,而生活在底层的人民甚至买不起一瓶牛奶。 学术点儿的说法是,当生产的扩大程度在另一个前提下还远远不足的时候,对生产的限制已经出现了。 生产不是在需要的满足要求停顿时停顿,而是在利润的生产和实现要求时的顿时停顿。 顿时停顿的后果,就是很多人来不及反应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谋生的手段,然而工厂里产出的商品越来越贵,面对高昂的生活成本只能无奈叹息……随后从高楼之上纵身一跃。 又或者是啃着土豆艰难求生。 “嗯,其实,有很多世家大族想要入主朝廷的工厂,他们都觉得积累田地已经没有前途了,加入工业生产才应该是未来的主要方向……” 其实在叶羽提出来之前,楚华裳就已经有这样的预感了。 只是在想是要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让商品经济再继续高速发展一会儿,还是稳一些,现在就开始逐步降低工厂的生产效率…… 倘若要稳一些就必然要稳住已经入股了的那些世家大族的心,总要先给他们尝到一些甜头,所以楚华裳这才迟迟无法下决定。 雅儿表示除了朝廷开设的工厂之外,民间也自发建立起了许多工厂,尽管和朝廷相比无足轻重,称为“工厂”也是有些抬举,不如称其为“作坊”更加合适……但却是从朝廷手中抢走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哪些能分给民间去做,哪些必须掌握在朝廷手里,这个界限初晴和夜未央至今都还在摸索。 总之,之前的一整年,从春到秋,土地的快速扩张缓和了高速生产所显露出的一些弊端,然而到了无法出兵的冬天,这些弊端就都被放大了。 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已经足够多了,多到如果不降价就卖不出去,多到一些产业已经没有必要再进行生产。 不能像过山车似的急转直下,不然过上几年经济危机就会立刻爆发。 必须从现在开始就动用手段,朝廷亲自下场进行防治处理。 今年冬天,叶羽和众位妻子暂且停下了向外扩张的脚步,都在群策群力收拾过快的发展所造成的烂摊子。 清点库存,合理规划,在开春之后向更多的人分配田地,只保留一定数量的工人用来维持工厂的运转…… 各项政策有条不紊地下发,通过无形的大手进行调控,保持社会在高发展状态下的平稳运行。 除了在古罗帝国巩固战果之外,叶羽和众位妻子还在巩固内部的统治。 今年冬天对于突厥帝国和古罗帝国而言是幸运的。 至少他们赢得了一些喘息的时间。 第232章 南方晴来北方雨 “系统,我要签到。” 【每日签到奖励已发放至主人背包,恭喜获得“瑞士军刀套装”x1】 叶羽:“……” 未来的自己也不知道给系统升个级啊……一直就只有一个签到功能。 不过也无所谓了,现在的叶羽早已不需要依赖系统的签到功能在这个世上生存。 尽管他一直不知道,未来的他是怎么研究出“量子背包”和“虚数运算”的…… “醒醒,小懒猫,起床了。” 轻轻拍了拍怀中墨萱的脸颊,注视着她睫毛轻动苏醒过来的样子,叶羽有时想想,上天还真是待他不薄。 不仅给了他死去之后再度穿越到这个世界重来的机会,还给了他如此多的佳人在身边相伴。 坐上了这天下的皇位,生杀予夺都在一念之间。 “先生可是要上朝?”墨萱睡眼惺忪地睁开眸子,眼前是她怎么都忘不掉的容颜,“今日不是要早朝的日子啊……” “不是早朝也该起床了。”叶羽宠溺地捏了捏她的脸,“我们如今可是片刻都休息不得,这偌大王朝的运转都要靠我们的聪明才智来进行维持了。” 是啊,陪伴在他身边的不仅仅是他的爱人,更是治理天下不可或缺的能人。 虽是女儿身却是聪慧过人,是他的左膀右臂,是从乱世之中就一直跟随着他不离不弃,直到建立功业,直到王朝的版图越来越大。 “小萱的意思是说,若是不急于片刻的话……”墨萱俏脸红润,一双素手轻柔地在叶羽身上抚摸着,“如今各位姐妹都接连有了先生的骨肉,唯有小萱还是……小萱心中,也是有些着急的……” 尽管叶羽很想说这种事要顺其自然才最为合适千万急不得欲速则不达骤进祗取亡……但既是美人相邀,那又何妨耽搁一点时间呢? 嗯,叶羽大部分时候都是个不会沉湎酒色淫逸的帝王。 但是吧,他同时还是众位妻子的丈夫,比起天下他现在更不能辜负妻子们的一片心意。 于是原本就已经很晚了的洗漱时间,被硬生生地延长了整整一个时辰…… 冬季很冷,然而军事堡垒里却是恒温如春。 在北方的突厥帝国就没这么悠闲了,因为中原一反常态的侵袭,导致他们无法安稳放牧牛羊,防线不断收缩,今年冬天很是难过。 原本就算遭遇天灾,草原上没有足够的草源,又或者是牲畜染上了瘟疫也不要紧,大不了南下前往他们的“粮仓”抢夺粮食。 然而今年不同。 不仅牛羊被掠夺,军队无法阻挡中原人的攻势。 原本一直奉行“打完了就算,杀一通就撤,能让突厥帝国老实几年就成”的中原人不知为何突然露出了獠牙。 他们越过了长城,跨过了边塞,堂而皇之地在突厥的领地之内建立城池! 他们怎么能这样?他们不该缩在南方那块土地上,用城墙把自己圈起来被动防御,在突厥的铁蹄之下瑟瑟发抖吗? 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换了一个王朝,他们就会突然变得如此强盛了? 想当年,中原人还自称大梁的时候,可是畏畏缩缩,唯唯诺诺,甚至主动提出了停战,不惜以和亲来换取和平。 他们不仅彻底征服了中原的北方,还亲眼看到了中原的落后贫弱。 可如今呢? 不过短短两年时间,大梁变成了大汉……然后他们就被中原人的火枪火炮给打了回来,眼睁睁地看着中原人收复他们的城池,勇士们的战马再快也无法起到作用! “那是在中原人的地盘上,他们对于地形更加熟悉,在错综复杂的环境里想要打败诡计多端的中原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不过这一场胜利也让我们看到了彻底占领中原大地的希望!如今的中原不过是强弩之末,他们就算短暂拥有和我们抗衡的能力,也绝不可能长久了!只要保持试探,接着袭扰下去,他们肯定会露出破绽,终究无法再阻挡突厥的铁蹄!” 先是中原,再到古罗,连远方的倭寇都不能放过! 突厥帝国要征服天下! 要让战马所能到达的一切地方,都成为突厥帝国的跑马场! 突厥帝国原本自信满满,更是从开春就派出骑兵,前往中原的边境城池进行袭扰…… 可没想到,布置在城头之上的机枪和火炮,给了他们当头一棒。 卑鄙无耻的中原人,什么时候研制出了如此恶毒的机关兵器! “给我派出小股部队日夜袭扰!是机关就会有极限,是兵器就会有弱点!待得摸清了这机关兵器的底细,就能用全力踏破中原的城池!” 听闻中原的朝廷出现了停战的声音,听闻他们正在大力发展什么“工厂”…… 果然,中原人还是那个贪图享乐的中原人,骨子里头还是软弱的,就算换了一个领导者也是如此…… 真是可悲啊,先祖为他们打下了这片中原洲最为富饶的土地,可是他们根本不思进取,只当外界的都是一帮蛮夷。 也许吧,他们突厥帝国之人没有中原人那么聪明,那么富有创造性。 但是他们有着这世间最快的骏马!有着一腔热血和必将征服的雄心! 突厥右贤王自信满满地领兵出征,他绝不会犯下如同布尔顿那般的错误,耻辱地被中原人活捉,到现在还关在中原人的牢笼里生死不明! 然后他就看到中原人的城门开了,手持燧发枪的兵士如同潮水那般汹涌地冲出来。 “散开!不要和他们正面作战!想办法干扰他们的视线!用马蹄声扰乱他们的听觉!” 突厥右贤王在脑海之中模拟过很多次很中原军队交锋的方法,如今终于到了进行实战的那一刻! 既然他们放弃了机枪和火炮的固守,选择正面出城与突厥的勇士交战。 那又有什么理由不像个男人,正面击溃中原的军队呢! 然后他们就看到,那搭载着机枪和火炮的“坦克”,从城门之中冲了出来…… 突厥右贤王在马背上驰骋多年,第一次体会到“绝望”的滋味。 他的确没和布尔顿一样。 在机枪的无差别扫射之下,他直接死在了战场之上。 第233章 败退 突厥帝国接受不了这样的失败,他们最精锐的一万骑兵竟是一个照面就在那恐怖的“坦克”之下葬身大半。 听逃亡回来的勇士们说,那威力强大的坦克,简直就像是中原人把他们的坚城给开出来了一样! 一个刀枪不入、能够进行自我移动、还搭载了恐怖的机枪和火炮的坚城! 这是什么武器?为什么之前从来没有见到中原人使用过? 突厥的可汗不至于为这点小事惊慌失措,他们清楚中原人的秉性,他们偶尔会有这种来势汹汹的时刻,但只是冲出边境寻找突厥的军队厮杀,一直到突厥再没有战斗之力才会率兵回还。 来吧!辽阔的草原和荒野是突厥帝国的主场!就让本可汗看看你们中原人研究出来的新武器能有多强大! 无法凭借地势,中原的军队必然会被突厥帝国的骑兵冲散! 就算他们的武器都从弓箭换成了火枪,但又怎么可能跟我们突厥帝国的“马弓术”相提并论? 袭扰、包抄、剿灭,就像打猎那般将中原的军队蚕食殆尽! 然而,当突厥的大将率领骑兵,出现在突厥和中原的交界处时,这才震惊地发现…… 中原人竟是在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在他们突厥的领土上建立起了城池! 这是奇耻大辱!是在挑衅他们突厥帝国的尊严! 突厥的大将勃然大怒,举起手里的弯刀,让手下的勇士们怒吼着冲锋……然后十多辆坦克就从那貌不惊人的新建城池里冲了出来。 十多辆坦克包抄围剿,速度比起突厥的骏马还要更快。 一向横行无忌的突厥帝国第一次品尝到“绝望”的滋味,无论他们怎么做都不是那名为“坦克”的强大兵器的对手,最多只能用绊马索短暂阻挠那东西的追击。 然而中原人稳扎稳打,不断扩张领地,不断在占领的领地上修建起城池。 突厥帝国想要反攻,想要抢回他们的领地,可却被这新建的城墙再度震惊。 分明像是液体一样的玩意儿,冷却了也不过是泥土,哪里来的这种硬度! 刀枪不入,只有用大锤砸才能在上面勉强留下一道裂缝。 那就用大锤砸! 只可惜就连这样的机会中原都没能给他们,中原人建造城池的速度比他们搞破坏的速度还要更快。 在坦克的攻势之下突厥连连败退,在火枪的威慑之下他们连小股部队都很难派出。 在他们还在边战边退,妄图等待中原率先露出破绽的时候,中原的城池已经在北方连成了一片,和南方的中原本土成为了一个整体。 中原人把铁轨铺设到了北方,让百姓迁居到了北方,建立起了工厂,这片北方的土地彻底成为了中原的领土。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突厥人一向四海为家,他们的军队来到了东边,我们就把牛羊给赶到西边,他们的军队打到了西面,我们就重新把牛羊迁移回东面。如今他们短暂地占领了我们东面的领土,可是他们又能守住多久呢?” “不论他们的朝代更改成什么,他们中原人的秉性是始终不变的。他们不擅长骑马,不适合放牧,他们迟早会无法负担如此辽阔的领土,乖乖地缩回他们的南方。” 突厥的可汗是这么想的,他觉得以大汉王朝的国力肯定无法进行如此长久的征伐。 要不了几年,他们就会如同潮水一般退去,这才符合自然的规律。 然而,当大汉王朝的军队和坦克在占领整个突厥帝国的东面仍然不够,仍然向西面进发,当他们发现中原人的城池和工厂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口被迁移到了北方…… 这才明白,中原人这一次是动真格的了。 五分之一的领土不够,三分之一的领土也不够。 大汉王朝不打算停下战争,他们不停地压缩着突厥人的生存环境,想要彻底占领突厥的领土! 听闻大汉王朝在出兵征讨他们突厥帝国的同时还在向着西面那些荒漠上的小国出兵,在沙漠之中建立起工厂,企图把那些沙漠也都变成他们的领土…… 听说他们在前段时间在沙漠里和古罗帝国的重骑兵正面交锋,并且不分上下…… 不,那名为“坦克”的强大兵器出现在了西面,那在正面战场无往而不利的重骑兵兵团第一次出现了溃败! 连古罗帝国的重骑兵都没能阻挡大汉王朝向着西面征伐的脚步,突厥帝国擅长骑射的勇士们更是节节败退。 突厥勇士的损伤已经太多了……死在那恐怖的“机枪”之下的冤魂已是太多了。 大汉王朝的皇帝到底要征服到什么程度才能满足?难道他想要彻底覆灭整个突厥吗! 突厥的可汗怀着屈辱的心情向古罗帝国写去了书信,表示双方有共同的敌人,应该共同出兵,把大汉王朝的军队击溃。 古罗帝国的凯撒大帝传回消息,告诉突厥可汗,若是无法掌握大汉王朝的先进科学技术,就无法打败他们的军队。 学习先进技术需要时间,要替古罗帝国争取这段时间。 “混蛋!他们和大汉王朝又不接壤,他们当然有时间!” 学习?要怎么学习?要学习什么?古罗帝国就是不想出兵,不想与大汉王朝为敌! 纷飞的大雪暂时阻挡了大汉王朝进军的脚步,吃了大半年败仗的突厥帝国总算有了可以喘息的时间。 这个冬天很漫长啊,牛羊被逼着四处迁徙,没有草吃又无法繁衍,还没有办法从别处获得粮食,突厥的百姓们过得都很困苦。 “米皮儿,你带着这封书信,还有这些金银财宝到中原去,去向他们的皇帝祈求和平,去向他们换取粮食。” 听闻他们和古罗帝国爆发了大规模的冲突,并且逼着古罗帝国签订条约之后,突厥的可汗知道,古罗帝国已是无法再成为他们突厥的盟友了。 古罗帝国的重骑兵和他们一样,无法阻挡坦克的攻势。 “若是中原……若是汉朝的皇帝,不肯接受和平的话。” “米皮儿,你就杀了汉朝的皇帝!” 第234章 男人这种时候不能怂 突厥帝国的使节团持着可汗的书信前往中原,祈求他们的皇帝能够下令停止战争。 要是叶羽不肯停下战争的脚步,重新与突厥帝国建立友谊……那就把叶羽给杀了! 是不是这样?由大梁皇帝领导的中原人就软弱可欺,是突厥帝国的粮仓,是突厥人的“好朋友”! 由大汉王朝领导的中原人就变得强盛可怕,他们反过来夺取突厥帝国的领地,在突厥帝国的领土上建立城池,压缩他们的生存空间,企图毁灭整个突厥帝国! 造成这一切的原因,都是领导中原人的皇帝不一样! 只要能除掉他们的皇帝就好了! 只要能除掉大汉王朝如今的皇帝,逼迫汉朝人选出一个新的皇帝,改变他们的朝代,选出一个能够停下战争,成为突厥帝国的好朋友的人做皇帝就好了! 单细胞的突厥可汗在听闻大汉王朝如今战无不胜的军备之后,没像古罗帝国那样吸取经验教训,学习先进技术,反倒是想到了一个“馊主意”。 然而却是正中红心。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就是这个道理了。 士兵怯懦、缺乏能力是其一人的事,但是若将军怯懦、缺乏能力,则不仅是自身问题,还会影响士兵。 士兵无能,只是他一个,将领无能,会影响整个部队。这话不仅放在军队上有用,放在公司、放在政治方面依然管用。 正如清朝末年所建立的北洋水师,分明是近代海军中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其中之一,舰队实力曾是亚洲第一,世界第九,然而由于政治腐败,人民生活困苦,官场中各派系明争暗斗、尔虞我诈,国防军事外强中干,纪律松弛等缘故,军事变革基本停留在改良武器装备的低级阶段,陆海军总兵力虽多达80余万人,但编制落后,管理混乱,训练废弛,战斗力低下…… 其实就是那位慈禧太后并不愿意其六十大寿被战争所干扰,李鸿章为保存自己嫡系的淮军和北洋水师的实力,也企图和解,然而小日子根本不愿意交涉才爆发出的这场战争! 慈禧太后盼望从速结束战争,以免耽误她大办庆典。 这人就为了她即将过她的生日,而置国家民族的危亡于不顾! 其实一开始北洋水师虽损失较大,但并未完全战败。 然而李鸿章为保存实力,命令北洋舰队躲入威海港内,不准巡海迎敌! 于是小日子顺利夺取了黄海的制海权。 清军不服调度,而且平壤新败,士气不振,将领多无抗敌决心。小日子那边则士气高昂,野心勃勃,于是清军节节败退。 随着清军节节败退,在清廷内部,主和派已占上风,大肆进行投降活动。 旅顺口失陷后,日本海军在渤海湾获得重要的根据地,从此北洋门户洞开。 北洋舰队深藏威海卫港内,战局更是急转直下。 掌握朝廷大权的主和派,后党人物慈禧太后和李鸿章,从战争一开始,就不打算让战争继续下去…… 就连在前世的那场“鸦片战争”,一开始销烟的林老防守得好好的,是慈禧太后一纸调令将之降了职,这才让得英军有机可乘! “你看吧你看吧我从一开始就说不能打,劳民伤财损失惨重还打不赢”似的窝囊,待在一个错误的团队里,待在一个不仅没有半分进取之心,领头还特别喜欢瞎指挥的“熊”团队里……做得越多,错得也就越多。 北洋水师兴建起来不是为了打仗的,只是为了好看,像是个精美的装饰品。 北洋水师全军覆没,同时也标志着洋务运动的破产。 在甲午这场战争开打之后,北洋水师甚至连枪炮弹药都停止购买了! 而在这个世界也是一样,朱梁原本有四个兵法超群又能打的异姓王兄弟,然而他却是只顾自个儿享受,荒淫无度,把大梁江山活生生地给作没了…… 就算没有叶羽也会出现其他人,外有突厥帝国的强权威胁,内有民不聊生世家不满,这个临时建立起来的王朝不覆灭才奇怪。 这也是叶羽在即位之后就学着励精图治,试图从头学起,一点点学会做一个合格的帝王的原因。 尽管李晓玉开玩笑似的说:“大王您请放心吧,有我和各位姐姐在,您呐只要不作不闹腾,安心做那不问国事的阿斗就可以,以现在大汉王朝的生产力,就算现在这皇位上栓条狗,都能保证至少延续几十年……” “别以为你还不满十八我就吃不了你了。”放下手里的奏折,叶羽作势佯装恶狠狠地道。 “别说我没给你机会哦,”李晓玉突然起身绕过叶羽,几步扑到床上,还不忘盖好被子朝叶羽眨了眨眼睛,“晚安。” “这是我的房间喂。” 叶羽眼角抽了抽,你给我回去睡啊。 “别以为我不知道这种堡垒是随你心意控制的,你念头一动锁就开了,堡垒里的姐姐们这么多,你睡哪儿都一样。”李晓玉哼哼着翻身,不去看叶羽,“我就睡这里了,你自己随便找个房间睡。” 叶羽思考片刻,决定掀开被子躺进去。 就算有年龄差,只是躺一起不过分吧? “别动!敢动我一下我告你非礼了!”这一回瞬间紧张起来的变成了李晓玉,怎怎怎么回事这个木头脑袋还打算来真的啊—— “哪条律法规定有这一条了?可以改一下,你写申请我来批。”叶羽拱啊拱地越凑越近。 叶羽体温高得像火炉一样,直把李晓玉烫得血液加速,俏脸涨红。 “救命啊!救命啊非礼啦强奸啦——” 看叶羽不仅安稳躺下还打算上手,李晓玉一双小脚胡乱蹬啊蹬。 其实根本就没有使劲,真蹬到叶羽身上时还诡异地停下了动作。 “下去啦。”李晓玉小小声地说,“我还没有做好准备,你身上好热啊……” “你刚刚才说会给我机会的。”叶羽直接将她搂在怀里,“我想抱着你睡。” 李晓玉象征性地挣扎了两下,在叶羽的怀抱里,缓缓放松下来。 有点帝王的样子了嘛…… “榆木脑袋。” “嗯。” 第235章 突厥帝国的使节 “在下米皮儿,如您所见,是来自突厥帝国的使节之一。” 那是在寒冷的冬季,在飘飞的大雪下仍然身着单衣的美人。 头发、睫毛、眼瞳,就连身上那件单衣都是晶莹的雪白之色。 突厥帝国的使节团不打算隐瞒身份,在突厥帝国和大汉王朝的边境线上,在新建的城池门口就坦然揭示了他们的身份。 “我们的目的是前往大汉王朝的皇城,觐见如今的皇帝陛下。当然,如果能有军队一路护送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他们是诚心想要停下这场战争,不论用什么方式。 连米皮儿本身都是交涉的筹码之一,倘若大汉的皇帝看上了她的美色,愿意用停止战争来换取这位突厥帝国最为美丽的女人,那米皮儿也不会有半分意见。 反正也就是从突厥可汗的宠妃变成了大汉皇帝的宠妃,好像也没什么差别。 守卫北方的边境将领打量着他们,反正也就十几号人,掀不起多少风浪。 不过为防万一,还是给皇城送去了一封文书,请求叶羽的意见。 “突厥帝国还有使节这业务呢?”接到来自边境的文书,叶羽眉头一挑。 楚华裳表示从大楚到大梁再到大汉都没有听说过,众位妻子都觉得这“突厥帝国使节”这个名词好小众。 大约是因为突厥帝国对中原的政策从来都是“来了,抢了,跑了”,完全没有考虑过“和平交涉”这种问题。 只有中原向突厥交涉的份儿,伟大的突厥帝国尽管在历史上有数次不得不向中原低头,成为中原附属国的经历…… 但是,近几十年来的突厥帝国已是今非昔比,中原能靠着祖上传下来的坚城抵御住他们的攻势就已经是极限了,像朱梁那般送上金银珠宝请求和平也不算稀奇。 谁知国号一改,攻守之势立马就变换了过来。 看来这一回,叶羽的“大一统”行动总算是把这群北方的土匪们打疼了,打怕了,这才特地派出使节, 还是那句话,他们不是知道错了,而是知道自己快要死了。 就是不知道他们能够拿得出多少“诚意”来了…… 就连叶羽都被勾起了几分好奇心,摸了摸下巴,决定放他们进来也无妨。 于是这支使节团和上百名负责护送的兵士一同登上了火车,从寒冷的北方一路被护送到南方的皇城。 这是米皮儿第一次离开突厥帝国,原来中原和老人口中的故事一样,是由一座座城池连接起来的国家。 又和老人们所讲述的故事有些不同,比如那在城池之外矗立的钢铁工厂…… “那些就是你们所说的‘科技’对吗?听闻你们的粮食、布匹、武器都是由工厂生产的……” 无人回答,守护的兵士默然不语,使节团的其他人向米皮儿摇摇头,示意她不要做多余的事情。 他们此次出门只带着两个任务,一个是呈上突厥可汗的书信祈求中原的皇帝停止战争,另一个是如果中原的皇帝不同意的话……他们就要让中原换一个皇帝! 突厥帝国崇尚武艺,崇尚自由,各个都是马背上的豪杰,身手出众自是不必多说。 他们这些被选出来的人物,在辩论方面也许不会是中原人的对手,但却是最有胆识的!武艺最出众的!最为精通……暗杀之术的! 只要把突厥帝国的地图呈上,依中原皇帝的个性不可能会不感兴趣,再让突厥帝国之中最为稀有美丽的“雪女”米皮儿上前,为那皇帝亲手展示…… 一把淬毒的匕首,就藏在地图的末尾! 若是大汉王朝的皇帝不肯停下战争,就假意投降,将地图献上。 待得地图展开到了尽头,再飞速拔出匕首,夺去那个皇帝的性命! 至少要让他们内乱上几年时间,最好所有中原人都要缩回长城以南的地域! 而米皮儿一路上只是在看窗外的风景,原来可汗一直说他们突厥帝国是最为强盛的帝国,古罗帝国和大汉王朝不过是一群软弱可欺的绵羊,随时都能派兵进行征服…… 的确如此,中原的百姓温驯而有礼,像是没有脾气,和尚武成风的突厥完全没法儿比。 火车一路运行了七天,从极北之地到了相对温暖的南方。 突厥帝国的使节下了火车,又上了轮船,米皮儿第一次见到如此华丽的大船。 若是突厥帝国有如此豪华坚固的大船,恐怕早已载满战马和勇士,前往古罗帝国的海岸进行征服了吧。 中原人和他们是不同的,这是个平和的国度。 中原人又和他们是相同的,他们也在进行征服,用那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坦克”。 “那就是从突厥那边来的……” “嚯,好白!该不会是生了什么病吧……” “住口!要保持大国风度!” 在华美的大殿之上,在文武百官的包围下,米皮儿见到了那位大汉王朝的开国皇帝。 这一路上尽管和中原百姓接触的机会很少,她还是听说了关于这位皇帝陛下的事迹。 传说他让濒死的中原起死回生,如今在中原盛行的各种古怪机械,大多都是出自他的手笔。 比她想象中的要年轻很多,米皮儿原本以为她面对的会是一个抚着长长胡须,眼神充满智慧的老者。 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位……连“成熟”都说不上的少年。 “在下米皮儿,如您所见,是来自突厥帝国的使节。” “听说了。”坐在龙椅之上的叶羽单手托腮,睥睨地俯视着下方的使节团,“告诉我,突厥帝国为了让朕停战,能够开出什么样的条件?” “不知皇上想要什么条件?” 米皮儿的声音空灵,像是从山谷里传出的悠远回音。 “朕想要什么?” 像是被这句话逗笑了,叶羽的语气没了那份严肃,反而是带着一丝笑意:“朕想要突厥帝国的一切。” “可您正在把这‘一切’毁灭。” “不,是你……没有理解朕所说的‘一切’是什么意思。” 叶羽坐直了身体,身上爆发出君临天下的威严。 “朕想要的,是‘能够成为大汉’的一切……” “这个‘一切’里,没有‘突厥’这个名词。” 第236章 刺杀 “也就是说,您想要的是突厥帝国向您,也就是向大汉王朝俯首称臣,对吗?” 像是完全没有听出叶羽话语之中的“覆灭”之意,米皮儿怀抱着一线希望,仍然想和叶羽争取条件。 尽管她已经听出来了,叶羽压根儿没有停止战争的意思,压根儿没有接受投降的意思……压根儿没有要放过突厥帝国,让其重获生机的意思! “朕想,你已经听明白了。”几次三番曲解叶羽的意思,叶羽心头也是有一丝无名火起,所以他冷笑道,“朕想要的是突厥帝国的领土、天空、牛羊,还有愿意成为我大汉子民之人。‘突厥’将会成为历史,被蒙上尘埃埋葬在过去。” “在那片土地上生活的人民必须讲汉语,写汉字,称汉人!这才是我们大汉的子民!” “您想要彻底覆灭突厥帝国。”米皮儿用的是肯定句。 “对。”叶羽毫不掩饰。 “无论多少金银珠宝和牲畜牛羊都无法让您改变主意,对么?”米皮儿又问。 “在把你们全部覆灭之后,那些都会是朕的。” 叶羽的话语里带着冷酷,他开始有些觉得和米皮儿争执是在浪费时间了。 凭如今大汉王朝的国力,根本不需要再跟他们废话什么,无论是突厥帝国还是古罗帝国在他面前都是待宰的羔羊,直接两边开战就完事儿了。 就算两大帝国迫于压力,联起手来负隅顽抗,又能给叶羽带来多大的压力? 统一,平叛,归化……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我明白了,那么请接受一位愿意朝大汉王朝归降的子民。” 出乎叶羽的意料,只见跪在地上的米皮儿俯身叩首,居然……就这样投降了? 随着米皮儿的声音落下,在她身后的一众使节同样也是俯身叩首:“请接受愿意朝大汉王朝归降的子民!” 叶羽愣了一下,不过他好歹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了,不至于连这点小场面都应付不来,当下就是冷笑一声:“尔等代表的可是突厥帝国的可汗,莫非突厥帝国打算举国投降我大汉王朝不成吗!” “不,米皮儿此时所代表的只是自己,这些使节所代表的也只是自己。”米皮儿抬起头,看向大殿之上的叶羽,“我本就是无根之萍,对富饶和平的中原向往已久,所以才自学了中原的语言。之前的我不过是迫于无奈委身于突厥的可汗,如今终于找到了机会脱离他的掌控来到中原。听闻中原皇帝想要完全征服突厥,还特地为中原皇帝准备了一份突厥帝国的地图,请您笑纳。” 在她身后有使节解下背上的长长画卷,交到米皮儿手里。 米皮儿接过画卷,顺势起身,双手捧着,如同朝圣一般,一步步缓缓步上大殿。 那步伐像是带着奇特的韵律,又像是在舞蹈,优美从容,轻易地吸引了在场每一个男人的视线。 然而从大殿之上却是传来了冷冷的喝问之声:“谁让你上来的?” 侍卫这才回过神,持着长枪护在叶羽身前。 “请让我离您更近一点,让我亲自把这幅地图展现在您的面前。” 米皮儿的目光带着真诚和恳切,那目光足以让得任何人对她心生同情。 然而叶羽只是抬起手,手心之中有光芒闪烁。 一记手炮轰在米皮儿手中捧着的地图之上,直接把整张画卷点燃! 糟糕! 米皮儿手忙脚乱地想要扑灭火焰,却是从其中掉出了一把匕首。 米皮儿眼疾手快将这把匕首接在手里……随后脚尖轻点,如一缕飘絮飞快地朝大殿之上奔行而去! 果然是“图穷匕见”这一套路啊,怪不得她执意想要亲手把地图呈上来呢。 这一招在叶羽的前世可谓是家喻户晓,又怎么会有蒙骗上当这一道理? “皇上危险!\" 侍卫握紧了手里的长枪,百官之中有两道身影同时飞出。 那是初晴和宋清蕊,是同样武艺高强的武者。 米皮儿的全力奔袭还没有到叶羽面前就已被制服,手中的匕首被打落在地,她本人被按在台阶上。 其他突厥使节纷纷从身上掏出武器,还没等动手就已被朝堂之上的武将制服。 “嘿,当本王是不存在是怎么的?” 那是突厥帝国的老对手,白王白浩,只见他从容地在人群之中穿梭,轻易地将突厥使节们手中的武器夺取。 血染大殿,文官吓得连连后退,武将各施手段争夺这突然来到的战功。 大殿之上的叶羽平静地看着这一切,直到事态平息才收起手炮。 还好,几位妻子都没出事。 他起身走下几步,蹲在米皮儿的面前:“说真的,有那么一瞬间,朕差一点儿就相信你了。” “我说的不是谎话,我的确喜欢平和的中原,为此学了中原的语言。”米皮儿艰难地仰起头,直视叶羽的眼睛。 “你原本可以成为我中原的子民,为何非要行刺我呢?” “因为突厥帝国是生我养我的地方。”米皮儿说罢,忽然喉头滚动,奋力一吐! 一根银针从她嘴里吐出,直奔叶羽的面门……然后落在瞬间覆盖在他面前的面甲之上。 讲真,就算没有这身战甲,叶羽要防御住这一招,只需从系统背包里召唤出一个什么就足够了。 面甲消失,重新露出叶羽的脸庞:“如果你们的情报工作做得再充足一些,就该知道朕是刀枪不入的。” “那要怎么才能杀死你呢?”米皮儿不甘心地道。 “谁知道呢?至少在朕完全把你们突厥帝国覆灭之前,你不可能知道答案了。” 叶羽起身,双手负在身后,头也不回地走回大殿之上:“把这帮突厥帝国的使节全部斩首,一个不留。” 米皮儿认命地闭上了眼睛,接受了这一结局。 至少在最后一刻,她看清了中原皇帝的面貌。 是一个眉眼很温和的,温文尔雅的少年郎。 成为这样一个皇帝治下的子民,应该会很幸福吧…… 随着突厥帝国的使节被全部斩首,这场刺杀闹剧落下了帷幕。 之后…… 听说在这个冬天,突厥和古罗两大帝国正式结成了同盟。 第237章 联手 “很高兴得到您的帮助,凯撒大帝。” “哪里,我也没有想到突厥帝国的可汗居然会有向我们古罗帝国求援的时候。” 原本“古罗共治联邦”的出现,就是因为突厥帝国的一路西进,罗巴洲上的零散小国人人自危,不得已才抱团取暖,即便由联邦变成了帝国,凯撒皇族的每一任皇帝都坚信着总有一天会和突厥帝国决出胜负的时刻。 重骑兵和轻骑兵在斯拉人的领地上相互交锋了近百年,没想到如今竟是有了联手合作的一天。 “为了我们共同的敌人。” 来自遥远的东方,势不可挡向外扩张的大汉王朝,不断压缩突厥帝国的领地,让古罗帝国在正面战场上尝到了史无前例的惨败。 这样的惨败足以让两大帝国不约而同地放下近百年来的敌视、成见和仇恨,暂时联起手来对付共同的敌人。 大汉王朝! 在这个冬天,突厥和古罗两大帝国正式结成了同盟。 “我们会无私地,以很低的价格向你们出售这些武器,希望你们能尽可能挫败大汉军队的锐气,取得令我们满意的作战效果。” 由古罗帝国为突厥帝国提供燧发枪替代弓箭,并且在开春之后为突厥帝国提供足量的弹药和火药! 古罗帝国当然不是做慈善,只是一是唇亡齿寒,突厥帝国一旦被灭恐怕他们也是早晚的事,二是……他们想借突厥帝国的手,亲眼见证这些武器所能取得的成果。 没错,他们仍然造不出坦克和汽车,造不出橡胶和机枪?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 造不出坦克和机枪有什么关系?只要能够制造出足够的火药就够了! 只要有足够的火药,就足够炸断坦克的履带,让得坦克无法发挥它的作用,直接废掉大汉王朝的进攻利器! 这种武器可事先埋设在隘路地段,当敌人逼近时,就用缓燃火绳引爆,进而达到炸翻敌人的目的! 只要当量足够,就算是坦克的履带也能炸断! 如果叶羽在这儿的话不介意告诉他们,其实这玩意儿的科学名称应该叫地雷,一种价格低廉的防御武器,埋入地表下或布设于地面的爆炸性火器。 主要用以构成地雷场或地雷群,形成障碍,阻滞敌方行动,杀伤敌方有生力量或破坏敌方装备,并给敌方造成精神上的威胁……简单来说就是每迈一步都得小心翼翼,防止下一秒就踩到地雷爆炸了。 地雷场除对进攻目标具有很高的毁伤概率外,还具有阻滞、钳制、诱逼和扰乱敌方作战行动的效能。随着可撒布地雷和各种布雷手段的发展,地雷在现代战争中的作用显着提高。 地雷的战术运用,在注重防御性布雷的同时,发展了进攻性布雷,可针对敌方的作战行动,出其不意地实施进攻性布雷,使敌突然陷于困境。 原本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地雷的国家,然而如今攻守之势异也,突厥帝国和古罗帝国还正好都有足够的纵深可以布置这玩意儿…… 其实古罗帝国的纵深不太够,因为罗巴洲的地理环境是分散的,被河流和内海分成了好几个大岛和一些小岛,直到古罗共治联邦成立之前仍然各自为政。 但没关系,至少托这些河流和内海的福,大汉王朝的坦克很难开进来…… 比坦克更加方便快捷的是他们搭载火炮的轮船,这个冬天罗巴洲上的各个大贵族们都没闲着,布置出了很多火炮用于防备大汉王朝有可能会开进来的战船。 老实说,叶羽也没想到这些家伙居然这么快就无师自通地造出了类似“反坦克地雷”的东西……居然真的让他们从源远流长的中原机关术里学到真本事了。 五花八门的火药配方给古罗帝国带来了缓燃火绳,将其与火药包结合就变成了鞭炮……啊不,是最初级的火雷。 将之扔出去就是手榴弹,将之埋在地里就是最简单的地雷。 古罗帝国的贤者们从中原古老的机关术之中得到启发和灵感,制造出了这种名为“轰天雷”的东西。 其实“把炸药捆起来引爆的威力会变得更大”是常识,只要是接触过火药的人,迟早都会意识到这一点。 只要爆炸的威力足够,将之布置在突厥和古罗的土地上,就能有效地阻挡大汉王朝坦克军队进军的步伐! 虽然不足以让得突厥和古罗帝国进行反攻,但至少能给大汉王朝的军队造成阻碍了! 就是突厥帝国和罗巴洲上的地形都是以平原路段为主,可以设置埋伏的“隘路地段”很难找…… 对方的坦克快到连骏马飞腾的速度都比不上,又怎么可能看着你引线燃烧越来越近还傻乎乎地停留在原地等着你炸? 至于更加方便快捷也更加隐蔽的“压发式”、“触发式”、“绊发式”地雷,罗巴洲的贤者们表示我们连燧发枪的机械传动原理都还没摸清楚呢,哪儿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自发制造出这么高级的地雷来? 不过俗话说得好,需求决定生产方向,在罗巴洲一群贤者群力群策的研究之下,也许过两年他们真的会研究出和现代地雷差不多的……撞针激发式地雷。 总之冬去春来,突厥帝国利用地形布置出来的炸药包的确给叶羽这边带来了一些不便,战线虽然依然在稳定地推进着,但无论是战线的推进速度还是建造城池的速度都显着地被延缓了。 刀枪不入所向披靡的坦克第一次出现了损伤,在猝不及防之下报废了三辆。 虽然在这个冬天,军用工厂的坦克生产数量,足有三百辆…… “本来他们的牛羊都不够吃了,居然还和古罗帝国交易,换来炸药和燧发枪……” 娴熟的马弓术搭配燧发枪即使无法奈何坦克,也足以对普通步兵军队造成强力杀伤了。 骑兵对付步兵时的优势又重新回到了突厥帝国的手里,这让突厥的大将们重燃信心。 直到天际覆盖黑影…… 直到天上出现了,比鹰还要有威慑力的庞大黑影! 第238章 当飞机出现在战场 飞机,是指具有机翼和一台或多台发动机,靠自身动力,能在大气中飞行的重于空气的航空器。 飞机在叶羽的前世是最为重大的发明之一,自从它发明以后,飞机日益成为现代文明不可缺少的工具。它深刻的改变和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开启了人们征服蓝天的历史。 关于飞机的飞行原理,其实是因为飞机的机翼横截面一般前端圆钝、后端尖锐,上表面拱起、下表面较平。 当等质量空气同时通过机翼上表面和下表面时,就会在机翼的上方和下方,形成不同的流速。 空气通过机翼上表面的时候流速大,压强较小;通过下表面时流速较小,压强大。 因而此时飞机会有一个向上的合力,即向上的升力。 由于升力的存在,使得飞机可以离开地面在空中飞行,同理,飞机飞行速度越快、机翼面积越大,所产生的升力就越大。 当然啦,也有如同直升机、无人机那样的存在,直接利用螺旋桨产生向上的升力飞行。 一般情况下,发动机输出功率越大,所产生的升力就越大。 叶羽隐藏了无线电技术,所以这些飞机没有仪表盘也没有即时通讯设施,只能提前接受将领指令后起飞,完成预定任务之后返回,又或者依据飞行员的临场判断进行行动。 不过这就已经足够了。 叶羽对这些飞机只有三个要求:能稳定地飞起来,能稳定地续航,能从上面扔东西下去。 突厥帝国和古罗帝国暂时做不出稳定的撞针激发型火雷,但这对于叶羽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一颗颗火雷从高空之中落下,碰撞爆炸,彻底摧毁了突厥帝国的地雷防线和军队的自信。 “是神罚,是天罚,一定是我们突厥人近些年对待中原的方式太过残酷暴虐,这才引得上天震怒,让神降临在中原,降下这样恐怖的惩罚……” “中原人究竟是如何造出这样的机械的?别说轰天雷了,就算是火炮也打不中那么高的东西啊!” “不要再打仗了,我想回家,我想安稳地放牧牛羊……” 突厥帝国人人自危,只能躲在深坑里逃避着,看着中原人在他们的领地上建立起城池,建立起工厂和机场,铺设铁轨和沥青…… 原本属于突厥帝国的领土已经不再是突厥人所认识的模样了,在中原人源源不绝的攻势之下他们毫无办法。 从高空中落下的不止是火雷,还有凝固汽油弹和各种燃烧弹,熊熊燃烧的火焰摧毁了突厥人的牧场和草原,汽油燃起的火焰就连水都无法扑灭。 “我们……投降吧……” “向中原人投降,从此学汉语,学汉字,做一个中原人,恐怕才能有一丝活路……” 从春到夏,在突厥帝国领土上燃烧的火焰越发旺盛,一向只有他们掠夺别人的份儿的突厥帝国总算尝到了被掠夺的滋味。 中原人正在不停掠夺他们的领土、他们的牛羊、他们的人口! 越来越多的突厥百姓选择投降,向大汉王朝宣示效忠,他们将会进入特殊的改造所里集中学习,学习汉字和汉语,学习汉族的传统文化,并且在生产轻工业的工厂里劳作。 在三年之后,如果各项考核都能合格,那么他们就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汉人。 尽管对于叶羽做出这样的决定,楚华裳和夜未央都是有些不理解,就应该让汉人来统治突厥人才对,怎么能让汉人和突厥人彻底平等…… “当年我接纳了你,无论你是前朝余孽还是公主殿下。”叶羽温柔地摸了摸楚华裳的脑袋,又对夜未央道,“我没有把南蛮和汉人分开看待不是吗?来自百越的住民如今同样自称汉人,和汉人享有同样的权利。” “我想……至少也要给原本属于突厥帝国,只希望和平的百姓们这个机会。” 叶羽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想起了米皮儿,如果突厥帝国的使节不是一开始就带着目的而是真心来投降的话,那会成为一个不错的开端。 对于愿意成为汉人的,大汉王朝会接纳。 对于不愿意成为汉人,妄图用落后的武器进行反抗的顽固分子……只能进行清除了。 古罗帝国的贤者们已经来不及再去研发更加隐蔽的地雷了,他们要怎么才能够得到飞在高空之上的战争兵器啊! 大汉王朝的老百姓们都很朴实,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什么管用就用什么。 坦克战车管用,那咱们就大批量去制造坦克! 如今突厥帝国也有了火药,那咱们就制造更加管用的飞机! 事实证明飞机的威慑力的确很管用,大汉王朝的军队一度停滞的战线在飞机坦克的协同攻势之下再度恢复原先的快捷,只要钢筋混凝土的产量能跟得上他们就能一往无前地推进战线! 突厥帝国能够依靠的只有火药和燧发枪,只有战马和素来引以为豪的马弓术…… 可是他们很快连火药都没有了。 早在去年冬天,在第一架飞机试飞成功,开始量产的同时,叶羽就已经让造船厂同步将“海上停机坪”给造了出来…… “海上停机坪”是什么? 航母! 是以舰载机为主要战斗装备,并为其提供海上活动基地的大型水面战斗舰艇。 尽管这艘航母还很简陋,也就相当于大些的,造型有些古怪的轮船…… 不过已经足够了。 “既然是在冬天,在大雪纷飞的季节……那这艘航母,就命名为‘照雪号’如何?” 这只是一个开始。 一艘航母怎么够?十一艘航母也不够! 众位妻子的名字用过了就用子女的名字,叶羽要为之后的“大航海”做准备,要彻底征服西洋群岛和大洋彼岸,要征服世界的最北端和最南端,要让“大汉王朝”的名字响彻在这颗星球的每一个角落! 在“飞机”一架接着一架出现在突厥帝国的上空之时,“照雪号”和“初晴号”已经悄然驶离了海岸,往遥远费洲的捱记行省而去…… “是谁,允许你们古罗帝国向突厥蛮夷提供武器的?” 十多台飞机同时起飞,满载着火雷和燃烧弹,盘旋在罗巴洲的上空! 第239章 内讧 “是谁,允许你们古罗帝国向突厥蛮夷结成同盟,并且为他们提供武器的?” 大汉三年,三月。 “照雪号”和“初晴号”两艘航母停靠在遥远费洲的捱记行省,每一艘航母上都装载着足足十二架飞机! 六架飞机留在航母上,其余十八台飞机同时起飞,满载着火雷和燃烧弹,盘旋在罗巴洲的上空! 叶羽之前已经亲自过来视察过了,用无人机绘制出了古罗帝国的几个工厂群落所在。 于是这些地方被重点照顾,大批来不及转移的火药原料混合着凝固汽油弹爆炸,轰隆的爆炸声在古罗帝国上空回荡。 爆炸引起大火,山火燃烧了整整二十余天。 轰炸的理由也很简单。 “因为突厥帝国是大汉王朝的敌人,而你们和突厥结成了同盟。” 以此为借口,叶羽直接派兵出征,对古罗帝国进行几乎是摧残式的人道毁灭! “我们一开始就不应该向突厥人提供援助!应该和大汉王朝结成友好的同盟!” “至少要平息大汉王朝的怒火,让他们不再轰炸我们古罗帝国的领地……” “大汉的皇帝想要什么?是领土还是财富?只要能让他的军队停止攻击,我们什么都愿意付出!” 同时在捱记行省驻扎的军队也开始行动,他们不知何时联合了费洲上原本的昆仑奴住民,承诺不会再把他们当作奴隶,给他们与汉人同等的人权,并且帮助他们夺回属于他们的家园…… 不,应该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学习我们的语言,学习我们的文化,我们会分给你们面包和牛奶,许给你们以真正的‘汉人’名号。” 拉拢分化这一套,咱们汉人才是老祖宗! 被压迫的昆仑奴人啊!是时候向压迫你们的鹰钩鼻们举起燧发枪了! 和在倭岛上用的是同一套,愿意跟随在大汉王朝身后的就让他们当做先锋,让他们尽情对扬起长鞭的奴隶主发出摄人心魄的怒吼,不愿意投靠大汉王朝的……无论是想继续留在古罗帝国的手下,还是想要当原始部落的王,都会遭到大汉王朝的军队无情地剿灭。 “不愿意成为我们大汉王朝的子民,就等同于成为我们的敌人。” 要么服从,要么被征服,没有第三个选择! 捱记行省在这段时间兴建的工厂在此时发挥了作用,从罗巴洲取得的物资和就地取材所获得的建筑材料不断化作城池和机器,航母漂洋过海送来了许多楚华裳认证过的管理人才。 尽管前往遥远的费洲,这更像是“被发配放逐”而不是“走马上任”…… 那些心中有所抱负的,不愿和官场黑暗同流合污而又的确胸怀才能之辈,遥远的费洲正好是他们一展身手的舞台。 简单来说就是:“听说你的诗做得挺好的,要不给你块地儿让你发挥一下?” 中原幅员辽阔,基本上什么样的人才都能找得出。 费洲的战线堪称势如破竹,大批昆仑奴人再也忍受不了饭都吃不饱还要被压迫的日子,纷纷主动加入“干活儿不仅管饭还有工钱可以拿”的大汉王朝阵营! 他们不懂什么家国天下,但是他们至少懂得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跟着大汉王朝,能有饭吃! 古罗帝国不把他们当人,不愿意付出管理成本,只把他们当作奴隶和苦力。 然而大汉王朝的皇帝,是真的把他们这些肤色不同的人当作好伙伴,当作他治下的子民! “我们要学汉语!我们要当汉人!” 越来越多不堪压迫的昆仑奴发出了这样的宣言,他们怒吼着加入大汉王朝的阵营。 不止是费洲的领土节节失守,就连罗巴洲内部都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 “难以置信凯撒皇族居然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决定,居然会去主动挑起一场根本不可能胜利的战争。” “我们古罗帝国的王在想什么?为什么要支援突厥帝国?为什么要和大汉王朝作对?” “够了!我再也忍受不了天上会掉下恐怖爆炸和火焰的日子了!” 在高空盘旋的威胁之下,大贵族和教会同时向凯撒皇族施压,禁止再向突厥帝国提供武器! 同时,在古罗帝国的重骑兵都在费洲和大汉王朝的军队周旋之时,罗巴洲内部有几个大贵族趁机提出“脱离古罗帝国,自立一个国家,与大汉王朝结成盟友”的口号! “这帮目光短浅的愚蠢贵族!”狄克推多.凯撒气得一拳砸在名贵的胡桃木书桌之上,“他们难道不清楚大汉王朝的野心吗?他们难道不清楚等到突厥帝国覆灭之后,下一个就该轮到我们古罗帝国了吗?” 自立一个国家?和大汉王朝结成盟友?他们究竟在说些什么? 但有一点,他们说得没错…… 大汉王朝对于如今的古罗帝国来说,是个完全无法战胜的对手。 就算是为了今后的长远考虑,也必须要让大汉王朝停下这场战争。 尽管他们只有两艘庞大的战船,只带来了二十多架飞机,无论是燃料还是弹药都不可能让他们支撑这场战争长久发展…… 可是费洲的战线正步步败退,古罗帝国正在逐步丧失对于费洲的掌控权。 战线的失利使得凯撒皇族正在丧失人心,无论是教会还是大贵族都不再看好凯撒领导的古罗帝国。 尤其是,大汉王朝对那几个打算自立国家,打算和大汉王朝建立盟友关系的大贵族们释放了友好的信号! 不能让汉朝的诡计得逞! 终于,狄克推多.凯撒低下了他那骄傲的头颅。 “我们必须承认这场战争的失败,承认如今的我们已经不是那个遥远东方大国的对手了。” 第二次条约的签订,还是以削弱国力为主,让古罗帝国彻底变为大汉王朝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供给地! 各种轻工业的工厂在费洲的领土上建立,从罗巴洲获取低价获取原材料,再加工成商品高价卖回罗巴洲去。 同时,古罗帝国断绝了对突厥的所有武器供应。 第240章 三十六计走为上 “他不要美女,不要财富,只是一味地侵吞着原本属于突厥帝国的领地!他到底想要什么?难道真的要让突厥帝国完全覆灭,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他才会甘心吗?” 突厥的可汗——冒格托雷很是心痛,他没有想到他派出了最为宠爱的妃子都没能打动大汉皇帝的心,好不容易从古罗帝国手中拿到足以抗衡汉人军队的武器,他们又飞快地造出了新的东西! 能够移动的坚城还不够吗?他们还想做到什么程度? 那飞翔在高空的玩意儿,就连冒格托雷都很是羡慕。 若是能够飞翔在高空,谁还会稀罕在地面上驰骋的骏马? 为什么中原人能够研制出这种技术?这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中原为什么能够发生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 “突厥帝国的领土已经被汉人给彻底改造成了另外一副模样,已经变得不像是从前的突厥了……” 北方的军队后发先至,如今已是追赶上了正在西面开拓疆土的西面军队的进度。 突厥的领土已是被占领了超过二分之一,换而言之超过一半的中原洲都已成为了汉朝的领土! 不甘心啊,不甘心被汉人再这样压缩生存空间,不甘心让汉人继续在突厥帝国的领土上作威作福,不甘心看着汉人每顿都有鸡鸭鱼肉,可他们如今连草根树皮都难寻! “叶羽!” 冒格托雷仰天长啸,心中的一腔苦闷无从宣泄。 “大王!如今不少住民都主动投奔到大汉王朝那边,进入了他们的学堂学习,甚至以成为汉朝的一份子而自豪……” “大王,布鲁格失守了,残余的人马不足一半……” “大王,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要么向中原人俯首称臣,要么与中原人殊死一搏!” 是啊,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如果说这是一场棋局,那么突厥帝国就已经被叶羽逼上了死路。 能用的棋子就只剩那么几个,不得不进行冒险,只有冲出去才能获得一线生机。 “大王,其实我们也并不是要跟叶羽拼个你死我活。”在一片群情激愤的声讨之中,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突兀出现,“您看,我们完全没必要跟大汉王朝硬碰,不如我们集合剩下的兵力,去抢夺古罗帝国的领土……” 抢夺古罗帝国的领土…… 虽然这难度不比跟大汉王朝作战好上多少,古罗帝国的重骑兵在正面战场上可谓是无敌的存在,和中原的城池一样,突厥帝国每每只能通过袭扰的方式从古罗帝国的手里获取一点儿好处。 但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尤其是大汉王朝有坦克还有飞机,而古罗帝国只有燧发枪和重骑兵…… 还被大汉王朝打得元气大伤,据说凯撒皇族的十万重骑兵,过半已经损失在了费洲的战场上。 “这样,我们集中兵力进攻古罗帝国,就说是因为他们背叛了我们的盟约,要求他们出兵抗衡汉朝,并且给我们提供足够的火药和弹药!” 如今古罗帝国已经停止了对他们的弹药供应,但是剩下的弹药还足够支撑一场大规模战役。 从侵略战打成领土保卫战,如今的突厥帝国上上下下早已被大汉王朝的军队吓破了胆。 他们盼望着古罗帝国也是如此,盼望着古罗帝国能把他们当成与大汉王朝相隔的门户而对他们放松警惕…… 这场殊死一搏的对象不是大汉王朝而是古罗帝国!他们要在罗巴洲建立新的突厥帝国,图谋更加长远的发展! 确立了战术之后,突厥帝国开始收缩防线,任由大汉王朝的北面和西面战线合而为一,如一面铜墙铁壁般,向着西面推进。 同时给古罗帝国的凯撒大帝发去书信,表示听闻你们之中出现了叛徒,如果不介意的话我们突厥愿意为你们清扫掉他们…… 接到这封书信的时候古罗帝国就已经反应过来了,然而突厥帝国压根儿就没想等待古罗帝国的回信! 他们只是想有个和大汉王朝一样的由头,向古罗帝国发动战争! 重骑兵的盔甲在燧发枪面前就跟纸糊的一样,比拼在马背上的射术那突厥人各个都能以一当十。 古罗帝国又没有像中原那样建立城池和关卡的习惯,只要能击溃他们的重骑兵就能在他们的草原上肆意地驰骋! 战报送到远在南方的皇城,连叶羽都有点傻了眼。 他没想到,突厥人竟是直接而干脆地放弃了剩下超过三分之一的领土,拖家带口地向西迁徙,试图和古罗帝国人争夺领土…… 猝不及防之下,居然还真被他们偷袭成功了。 他们在贵族的庄园里烧杀抢掠,建立了根据地,并且尝试着向外扩张! 毕竟受限于水泥产量和行军速度,还有朝堂之上的一堆破事儿,叶羽的西征军队要一路推到中原洲的边境,恐怕至少得到今年冬天。 要是遇上某个极端天气,沙尘暴啊暴风雪啊骤然提前的降温啊,恐怕还得拖到明年才有可能完成一统中原洲的伟业。 还有一支军队正在费洲进行扩张,以“老乡,送温暖”的方式感化着费洲住民——这可不是空口无凭,是真的在给愿意加入大汉王朝的原住民发放土豆和番薯,教他们文化知识,在他们的原始部落里建立高大的城池。 航母在和古罗帝国签订协议之后就回到了大汉王朝,不过征服那些不肯归化的原始部落本就不需要飞机和航母。 坦克在费洲的原野上驰骋,城池逐渐连成一片。 越来越多的昆仑奴人变成了汉人,他们学习汉人的语言和文字,在还生活在原始部落的同族面前展现身为知识分子的优越感。 “俺是读过书的人,是汉人,和你们这一帮整天跳大神的原始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至于古罗帝国,尽管在名义上仍然保有费洲的部分领土,但实际上已经完全丧失了对于费洲的掌控权。 罗巴洲内部又多出了一群“强盗”,蛮横地占据了罗巴洲的地盘,并且还在不断地往外扩张! 东边,大汉王朝的军队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战线,在占领的领土上建造钢筋混凝土的城墙和工厂。 西面,突厥帝国和古罗帝国打得不可开交,两个政权正在争夺这片大汉王朝暂时还无法进行征服的领土! 第241章 令人啼笑皆非的战争 其实突厥帝国能占据整个中原洲的北方,军事实力肯定是不弱的。 驰骋草原的轻骑兵,袭扰包抄的马弓术,放在任何一个冷兵器时代都是难以抵御的存在。 要么像中原那样依靠城池固守,要么像古罗帝国那样用坚固的盔甲将士兵从头到脚都包裹起来。 然而他们碰上的是叶羽……碰上的是井喷式的现代科技。 就好比双方下象棋,唯一的区别只有先手和后手,而中原由于无法进行主动出击的原因长年处在后手位。 尽管这样突厥也是输多赢少,这些年一直没能完全攻克下中原的城池。 然而自从国号从大梁变更成了大汉,他们就好像换了一种游戏规则似的。 突厥照常先手,红方单走一个马。 大汉王朝只是动了一个排头兵……然后一切就都变了。 只见得棋盘上闪过一个“破釜沉舟”的特效,然后……在黑方的棋盘上,就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士兵! 像是一堵无法逾越的坚墙,挡在突厥轻骑兵的面前。 无穷无尽的枪林弹雨,无法跨越的铜墙铁壁。 嗨喽?我们玩的是同一种游戏吗?为什么你有这个技能我没有? 这是要做什么隐藏成就吗?还是你是氪金玩家? 哪有这样的啊?这怎么操作都没用啊! 兑子?换子?用突厥上好的战马和勇猛的战士换掉他们的几斤火药和铁壳子? 尼玛对面下的是万宁象棋啊! 本来在兵法上就比不过了,还特么下得不是同一种东西! 怎么打?这要怎么打?别说擒贼先擒王了,就是连对方主将大营都摸不进去啊! 不过好在这方棋盘不止有他们两方,突厥帝国的好汉们没必要非得和大汉王朝分个你死我活…… 这不是象棋而是三国杀,就算主公的技能再是离谱,也总有和他们一样只有标风武将的牢玩家在场上。 看?那不是还有个难兄难弟吗?同样被大汉王朝的“无中生有”——走下一步,半场都会密密麻麻布满车棋子的大招,给虐得体无完肤的家伙。 号称在正面战场上无敌的重骑兵,在对面的坦克和飞机协同作战之下同样不堪一击。 古罗帝国此刻也是懵逼的,不是,这些车是从哪儿变出来的? 大家说好用同样的棋子,凭什么就你有大招? 这完全超出了“兵法”的范畴了好不好? 古罗帝国日夜研究,总算研究出了一招,总算把他们的“破釜沉舟”给学了过来…… 然后对面出了一个“隔岸观火”和“御驾亲征”,棋子全部变成了炮不说,还把他们的棋子一步到位全部破坏掉了…… 大火烧了整整二十五天,费洲的奴隶仗着有汉朝军队撑腰全部背叛了古罗帝国,大片费洲领土成为了大汉王朝的土地,古罗帝国不得不答应汉朝的条件,用暂时的和平来争取让技术进步。 用争取来的这些时间……至少也要和大汉王朝有一战的实力。 只可惜,大汉王朝停战了,突厥帝国气势汹汹地杀了过来。 他们手中同样有燧发枪和火药,那些东西不仅能对付大汉王朝的坦克。 搭配上突厥轻骑兵超高的机动性,更能击溃古罗帝国的重骑兵! 狄克推多.凯撒亲自来到了两国的边境,质问冒格托雷,为什么要进攻他们的领土?分明他们有着共同的敌人,他们要联起手来对付大汉王朝! “为什么要对付大汉王朝?我只想让这片土地变成新的突厥!” 然而脑子里全是掠夺和征服的突厥可管不了那么多,他们只知道他们快要被大汉王朝逼死了,汉人正在不断地压缩他们的生存空间,然而他们打不过汉人。 那为什么不开拓更加广阔的领地呢? 打不过汉朝,还打不过你了? 古罗帝国这边开出了各种条件,比如在中原洲的荒漠区域划分一块领地暂时收留突厥帝国的人民,但是要拿突厥上好的战马来换。 又或者是突厥人彻底并入古罗帝国,成为古罗帝国的一份子,冒格托雷可以成为古罗帝国的大贵族之一,仍然享有尊崇的地位…… 可惜突厥帝国并不打算屈从也不打算养精蓄锐,看样子是下定决心要和古罗帝国战过一场! “你们疯了吗?就算你们能够从我们手里争夺到一点领地,你们也不是大汉王朝的对手!此时正是我们联手的好时候……” “少说废话了!要是我们放弃战争,乖乖交出上好的马匹和独立的地位,在大汉王朝攻过来的时候就会被你们用火枪指着,逼上战场充当先锋!” “要我们停下战争与你们和平发展也可以!我们要一块足够大的领地和绝对的自主权,必须供给我们足够的弹药和火药!”冒格托雷骑在马背上咆哮,“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手段,只要能让弹药和火药到达我们手里,不然就一起死!” “你们也别想打我们这些战马和人口的主意!我们就是战死也不会将之分给你们!” 大汉王朝侵吞了古罗帝国在费洲的领土,如今竟是连罗巴洲本土都被突厥帝国入侵! 他们……是打算瓜分我古罗帝国吗? 真以为我们是好欺负的软柿子了? “他们的弹药是有限的!不可能无休止地进攻下去!古罗帝国的战士啊,战斗到最后一刻!” 狄克推多.凯撒也是被激起了火气,不能不进行抵抗,不能答应他们的要求,否则凯撒皇族将会被古罗帝国的子民所唾弃! 大汉王朝就算了,一个丧家之犬如何能够骑到我古罗帝国的头顶上来? 于是这场令人啼笑皆非的战争就发生了。 老实说连叶羽和夜未央都没有想到,两个同样面临汉朝压迫的帝国,如今竟然不是同仇敌忾放下成见一致对外,反而是两边先打了起来…… 喂,你们难道还不明白你们玩的是斗地主吗?应该联手来攻击我们啊。 “王上,是否要让西征的大军快马加鞭,追击突厥人的军队……” “不用,咱按部就班搞基建就好……对了,让驻守在费洲的军队,也给古罗帝国添点儿‘小麻烦’。” 第242章 大一统的路上不允许有失误 就算没有突厥帝国横插一脚,叶羽也不打算让古罗帝国那帮家伙安稳发展科技。 一个冬天的时间,连燧发枪和轰天雷都能被他们给捣鼓出来了,听说他们还在罗巴洲的内海和各条河流的主干道两侧都布置上了火炮。 尽管威力和射程跟叶羽军队手上的没法比,但在叶羽手中没有飞机的情况下,也足够给他的大一统理想造成一点威胁了。 要不是叶羽在生产坦克的时候没打算藏私,连飞机的技术一起交了出去……恐怕要连续取得这么摧枯拉朽的战果,会难上加难。 人和动物最为本质的区别就是能否制造并使用工具,只有能更好使用工具的人,只有使用更强工具的人才配拥有更多的领土和权力。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落后就要挨打。 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的一票否决权是怎么来的? 还真以为是通过投票通过认可来获得的? 无论是叶羽还是凯撒皇族都不是莫迪老仙,不至于这么认不清形势。 好在就算对方有了火药的技术也无法对付飞机,叶羽稳稳地占据着制空权。 如今他手握大半中原洲,距离完全征服中原洲这块大陆也只是时间问题。 如果在绝对理想的状况之下,叶羽在今年入冬之时就能够一路横推过去,完全占领中原洲,顺利与费洲的捱记行省接壤。 从而形成合围之势,彻底将罗巴洲给吞噬殆尽! 不过军队的推进需要时间,正如每把moba游戏都至少需要十几分钟才能完全分出胜负一样。 如果遇上意外情况,也许还要更久,超过一个小时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君不见官渡一场大败打碎了四世三公平定天下的理想,赤壁一场大火烧毁了曹老板的南下统一梦,就连打出威震华夏战绩的武圣最后都不得不败走麦城? 许攸、黄盖、糜芳。 一个小小的失误就足够葬送全局。 所以叶羽不打算急功近利地抢占地盘,而是让军队稳扎稳打地推过去,沿途建立城墙和工厂,对当地的百姓实行教化,让他们彻底成为大汉的子民。 从外在物质和心理状态两个方面出发,彻底粉碎西面各个小国和突厥帝国的降民反叛,让得死灰复燃的可能性。 顺便坐山观虎斗,看突厥帝国和古罗帝国争夺罗巴洲,什么时候能够分出胜负。 然而就连这样,在大汉王朝的内部,都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失误”…… “皇上,兴修水利工程可是福泽绵延千秋万代的大好事啊!如今我大汉国富民强,百姓安居乐业,正是打通运河的大好时候……” “皇上,如今扶危济贫刻不容缓,据微臣所知,如今生活在中原地区的人,尚有很多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如今我大汉王朝幅员辽阔已无需再开疆拓土,解决百姓民生才应该是重中之重……” “皇上,臣以为皇上文治武功古往今来无人可及,不如兴修天坛一座,上告于天,以彰显我大汉国威……” “皇上,国不可一日没有储君!如今太子之位迟迟未决,臣等心中总是有些担忧……” 大臣纷纷扬扬,说着国家祥瑞说着百姓民生说着皇上您英明神武不可能体察不到微臣为国为民的良苦用心,字字句句都像是发自肺腑,实际上有多少是生意只有他们自个儿心里清楚。 朝堂之上派系林立,六部官员之间互生嫌隙互相弹劾还是小事,关键是这帮家伙的胡作非为还真的影响到民生了…… “谁能告诉朕,今年的粮食分明丰收了,为什么漳州屯郡还有三个县的百姓生活在困苦之中?” 叶羽在金銮殿上大发雷霆,铁腕裁撤了一批郡县官员,又给吏部和户部的部分官员治了一个监管不力。 这一场风波也算是给文武百官提了个醒,别想拿原来交通不便的那一套蒙蔽圣听! 不说现在交通发达,人人出行方便快捷,就是叶羽身上这套战甲,就足以让他分分钟出现在国境各处,在他眼皮子底下那点儿小偷小摸根本就瞒不过去! 拿钱修路?你最好是真的在修路,真的有所进展,不然……叶羽虽然做不出“诛九族”这种惨无人道的事情,但抄个家补贴国用,顺便全族发配边疆这种事情还是手到擒来的。 只要手下的大臣有在安稳做事,做出了成果,对于他们之间的相互斗争攻讦弹劾,什么生活作风,什么逛妓院什么奢侈作风叶羽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难道问题不是“在他治下的大汉,为什么还会有妓院这种生意存在吗?” 不仅是妓院,连赌场都要彻底取缔! “皇上,风花雪月之所自古以来就已存在,不仅给无家可归的女子去处,还是不少郡县的收入主要来源之一,如今一朝取缔,恐怕不但百姓会有所不满,也会影响到我大汉王朝的经济运行……” “女子活不下去可以开店做生意,可以进入工厂也可以在家纺织,非得做这种皮肉生意才能活得下去吗!” “今日朕的话就放在这里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女孩子一旦决定把自己的身子交给对方,男孩子一旦决定接受女孩子的身子,那就要担当起相应的责任来!” 朝廷众臣无言以对,当今皇上的三观简直正到发邪…… 有一个如此见识卓越一心为民的皇上,对于他们而言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总之叶羽指出方向,手下的官员落地执行,于是连续两个月的《百姓日报》上都是对“黄赌毒”危害的介绍,在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将这类现象扼杀在萌芽之中。 这些无非就是前人所走过的道路,如今叶羽不过是按着前人的步伐重新走过了一遍。 也得益于前人的经验,让得他至少在大一统的这段时间,基本不会出现大方向上的政策失误。 至于大一统之后的未来? 嗯,那还是交给后人去操心吧。 第243章 流言 叶羽很少问雅儿关于她的身世。 主要是问了雅儿也不会说,还容易影响夫妻感情。 之前只知道她是个大家闺秀,祖上是开布庄的,所以对于织布染布和经营生意这些都有些了解。 后来因为战乱而与家人失散,之后在黄湾县重新定居,待得天下重新安定之后用身上的首饰在城里置办了一套产业,之后经营锦缎庄的同时收拢一些在战乱中流离失所的女子。 就算之后跟了叶羽,所作所为还是没有多少改变,还是收拢苦命的女子在身边……并且让她们用自己的劳动获取金钱。 叶羽曾经问过雅儿为什么那么执着于让女子自力更生,分明以她现在的财富和地位,想要养着百个千个不干活儿的女子也是绰绰有余。 雅儿只是浅笑着回答:“老爷您可真是会开玩笑,您看雅儿像是会拯救那种不肯自救,只一味索取的懒人吗?雅儿可从来没有开善堂的习惯呢。” 直觉告诉叶羽这番看似前后矛盾的做法和雅儿的过去有关,但是每当叶羽和其他妻子问起来的时候雅儿总是一脸讳莫如深。 应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还是有什么苦衷或者是不愿回忆起来的过去? 久而久之大家也就心知肚明了,不约而同地对雅儿的过往保持沉默,不去问也不打听。 然而最近在渝州境内流传的一则谣言,让叶羽不得不向雅儿寻求答案。 “雅儿,最近为夫在渝州,听到了一些和你有关的传言……” 叶羽不上朝的闲暇时间也会穿着一身金红色的战甲翱翔在天际,寻常皇帝难得一次的微服私访他跟家常便饭似的。 就在不久前,叶羽巡视过渝州某处的时候,听见有人在说他是当今户部尚书,皇妃娘娘叶雅的生父。 其实雅儿的真正姓氏根本就不姓叶,而是姓张…… 张雅,这才应该是雅儿原本的名字。 老百姓们对于当权人物这样的花边新闻原本就会较其他更感兴趣,于是这则传言就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进了偶然前往渝州巡查的叶羽耳里。 叶羽混迹在一群听故事的百姓们之中,听台上的说书人讲故事,别说讲得像模像样,就连雅儿小时候的生平都描绘得栩栩如生。 之后叶羽把这事儿当成笑话跟雅儿说,原本以为雅儿会调笑着说一句“老爷可别取笑妾身了”,之后像之前那样对自己的过去一笑置之…… “哎呀,让老爷看笑话了,那老不死的还活在世上呢?” 可却得到了一个令人意外的答案。 得知这一传言的雅儿没有否认,反而是嘴角勾起了一抹不屑和嘲讽的笑意。 “老爷可知道,雅儿是为什么会发下‘拯救世间女子,给她们一个自食其力的容身之处’这样的宏愿,又是为什么不愿吐露身世,并且厌恶自己的姓氏吗?” 叶羽不知道,雅儿不肯说,叶羽自然也不会暗中偷摸让人调查雅儿的过去。 “其实,雅儿我啊,的确出身在渝州……” 雅儿原本出身在大户人家,是琴棋书画都通晓的大家闺秀,家中有田有庄,时代经营布匹生意。 因为连年战乱的缘故,朝廷对于布匹的需求量很大,这也给了雅儿家中一个难得的机遇,雅儿家的布庄在县中一时风头无两。 当时的雅儿自然没有什么“谁说女子生下来就要嫁人?谁说女子一定要守那三从四德,夫为妻纲?”的原则,三从四德的教诲她背得很熟,并且和每一个正当豆蔻之年的少女一样,对今后的爱情充满美好的憧憬。 然而天不遂人愿……她的父亲,那个之前不过是个说书人,靠着好口才和伏低做小方才获得布庄小姐青睐的男人,那个通过入赘的方式进入布庄的女婿,趁着胡人入侵,庄上风雨飘摇,官府顾不上民间事务的当口,率领养在庄外的上百死士,一朝把庄上的直系男丁全部杀尽! 他说和雅儿母亲的结合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拥有这偌大产业,如今总算是有了机会。 雅儿的母亲是一位顺从的美人,看到滴血的长刀吓得一动都不敢动,又怎么可能敢去上报官府。 民不举官不究,这间当地的布庄就这么姓了张。 后来吴王周明率兵平叛,接收封地,来到了这里,他和云王不同,是个贪婪到什么都想夺到手里的家伙。 别说和民众秋毫无犯,地位低一些的根本不知道有这号人物的存在,他和他的军队横行霸道惯了,这又是在他的封地上,那还不得抢到手啊? 他的手下,一名小将领在巡查布庄的时候看上了雅儿和她的母亲,要求送上府来,要是吴王看得上就献给吴王,要是吴王看不上就自个儿享用…… 那是雅儿的母亲第一次抵抗那个男人,拼尽全力地把雅儿护在怀里,承受那个男人的拳打脚踢。 “我告诉你们,这是能让老子一飞冲天的大好时机!你们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要不是那个男人仍然保留着一丝理智,没有对雅儿的母亲和她下杀手,恐怕她们娘儿俩早就死了! 夫为妻纲?什么见了鬼的夫为妻纲? 深夜,帮母亲上药的雅儿,心中的恶念在无限地滋长。 “雅儿,你拿着这些金银首饰,距此二十里外有一条大江,每个月都有从渝州到黄州的船……你登上船,然后再也别回来,明白了吗?” “我不走,我要娘亲跟我一起走!” 小小的雅儿声嘶力竭地呐喊,可是她的母亲只是对她微微一笑。 “娘要留在这里,要和那个死人做个了断……答应娘亲,在黄州要好好的,娘亲杀了那个男人之后就会到黄州来看你,好吗?” 之后雅儿趁着夜深人静出了布庄,一路跋涉二十里赶上了那趟前往黄州的船,之后在被称为“海陆交通枢纽”的黄湾县定居,还置办了产业,锦缎庄越开越大……可始终没能等到娘亲前来看她。 她派人去遥远的渝州打探消息,原本的布庄因为犯了国法,已是被一把火烧成灰烬了。 之后,雅儿就再也不愿跟别人提起她的过去。 第244章 雅儿 雅儿原本以为那人已经死了,死在了布庄的大火之下,或是死在了她母亲的拼死反抗之中。 她再也不相信三从四德那一套了,嫁给男人有什么好的?女人靠着自己的双手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雅儿讨厌男人,也讨厌和她母亲那样逆来顺受的女人。 从而讨厌自己的姓氏,她宁愿没有姓氏,单名一个“雅”字便是足矣。 男人啊,都是利己的生物,为了自己的前途就连妻子儿女都可以拱手向他们奉上,好似有了权势就相当于拥有了一切。 一个人在鱼龙混杂的黄湾城里生活下去有多么艰难?更何况还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 名声、尊严,一切都是可以用来交换利益的筹码,就连她的这副美貌都是。 她对衙役们谄媚,对客人们赔笑,对那些对着她品头论足的,自诩风流的“才子”们掩唇轻笑,从容地流连在各种场合之中。 雅儿不知不觉在黄湾城里有了“三大美人”的虚名,整日巧笑嫣兮似是眉目含情,黄湾城的公子少爷们都猜测这位美人最后会花落谁家。 还花落谁家?想得太多了吧…… 也不是说她讨厌男子,但她能接受的,和男子的关系也仅限于“合作”。 至于感情……雅儿敢直言,至今还没有男子能让她动心过。 看到这窈窕的好身材就跟花儿见到了蜜似的,失了神智般簇拥上来,跟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这样的男人又有哪个是值得让我雅儿委身相嫁的? 可笑! 直到那个一身青衫,书生模样的少年,拉着一个造型奇怪的车子停在门口,问她“收不收棉布”…… 是没有见过的生面孔不说,穿的还是麻布衣裳。 但那眼神真是很清澈,不染丝毫欲望,简直比孩子的都要纯洁得多。 “你们这里收不收棉布?一匹的价钱大概在多少?” 是个傻的,连棉布的市价都不知道就进来问。 哪有问得这么直接的?简直就像是进来挨宰。 “那要看是什么质量的棉布了,好一点的三百文,差一点的一百文吧……” “低了。” 在听到雅儿报上来的价格之后,那个少年毫不犹豫地转头就走。 没有要攀谈的想法,没有被她的美貌所打动,甚至懒得讨价还价。 雅儿一时间来了些兴趣,故而出言相留。 “呵……低了?”雅儿一声轻笑,“我敢说这黄湾城里,没有人收棉布的价格会比我们更高了!” 只是,也许是出于自我保护吧,她仍然是那一副有点高傲的态度。 之后那个少年的话让得她嗤之以鼻,他居然想挑战雅儿从小磨炼至今的织布手艺…… 要知道,雅儿能孤身一人在这黄湾城中立足,靠的可不止有能屈能伸的态度和遗传自母亲的这副美貌! “若你真有能胜过这一匹的棉布,莫说五百文,就是花上一两银子,我也要将它买下来!” 只见那少年自信一笑,从车上取下两匹粗棉布。 这不过是最普通的粗棉布,没有重量也没有厚度,简直像是织着玩儿的。 然而这般质量……却是让得她倒吸一口凉气。 雅儿对这少年另眼相看,甚至请到了庄内的议事间里。 她和这位少年订立了长期的供应合同,老实说雅儿对他口中那织布技艺高超的“娘子”更加感兴趣。 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世,她想要招揽——至少是见一见那名女子。 可没想到那名少年轻易地就拒绝了,无论雅儿怎么诱惑都无动于衷。 之后碰巧遇上了一名卖棉花的老伯,雅儿最初只不过是善心大发收上一些,没想到竟是被这老伯给缠上了,隔三差五地上门来求,让雅儿多收一些。 这般模样让她想起了那个靠着说书和厚脸皮成为布庄赘婿的那个男人,男人呐……果然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没想到那名少年出手了,在出手之前还随口吟诵出一篇诗词。 无关风月,是真的心系苍生才能够吟出的一首诗。 雅儿对这名公子,真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哎呀?其实再看一会儿也没关系哦。我对文采斐然的公子一向缺乏抵抗力呢……呵呵……” “家中还有娘子等候,恕叶羽不能久待。” 那名少年的名字叫叶羽,对雅儿的诱惑无动于衷。 又不肯让他那娘子来我这儿做事……不肯让他那娘子出门,换取钱财。 不好色又不贪财,心系天下苍生,并且……他是真的很爱他那娘子呢。 哼,有点嫉妒了。 之后雅儿派人打探,得知那“叶羽”的身份是黄湾城外十七里,玉溪村的一名穷秀才,在开春领了三个媳妇…… 一个瘦小得让人嫌弃,一个是年过六旬身材臃肿的老太,另一个则是跛脚的高瘦老妇人…… 这哪叫媳妇?这是领了三个活祖宗! 得知这一消息的雅儿,对叶羽的欣赏之情更甚。 原来不是故意惺惺作态,也不是为了讨取她的欢心,那人真的是一个知行合一,能够将那首《卖棉翁》付诸行动的翩翩君子啊。 既是如此……应该也不会介意我,小小地利用他一下吧。 雅儿把那首《卖棉翁》散布了出去,加上两匹粗棉布的竞拍和雅儿自个儿编织出的背景故事,一时间这首诗在黄湾城中风头无两。 雅儿想要知道叶羽在得知这首诗出名之后的反应,想知道在听闻她这么编排他的时候又会作何感想。 是恼羞成怒?还是一笑置之?还是如天下间的绝大多数才子那般,迫不及待地表示这首《卖棉翁》就是我叶羽所作,收获名声与膜拜…… 然而这位公子再度出乎了她的预料。 雅儿再度见到叶羽不是在锦缎庄,而是在黄湾县的公堂。 他帮着冯郎中家的闺女,那个和她一样有“黄湾城三大美人之一”称号的冯书雁,在公堂之上和那帮地痞流氓针锋相对。 看着他的对手从地痞无赖变成了城中有名的登徒子,广施馆的二公子,仍然针锋相对不肯让步。 喂,叶羽公子,你要不要这么勇啊? 雅儿一对美目之中有光芒在闪烁。 她发现,她越来越看不透叶羽了。 第245章 福星与欣赏 想不到啊,这个穷秀才,在面对家大业大的广施馆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谄媚讨好,不是躲藏避祸,而是挺身而出,针锋相对…… 她当然看得出冯书雁和叶羽今日在公堂之上所说的只是权宜之计,然而就算这样叶羽也没有丝毫让步。 真是奇怪……叶羽公子,你到底是被美色迷惑了心智呢?还是真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呢? 雅儿想知道叶羽的选择,于是在对簿公堂结束以后,她便是马不停蹄地回到了锦缎庄。 “快,布置起来,我现在就要进行最后半匹布的拍卖!” 尽管仓促,尽管有些勉强,尽管这样做没办法让这半匹布的利益最大化……但雅儿想要知道叶羽他会不会来。 会不会带着冯书雁过来,在听说我如此编排他之后会是什么反应……最重要的是,他是否是她志同道合的朋友。 有一个可以吐露心声、志同道合、相互欣赏的朋友是一件非常让人心情激动的事情,就如雅儿现在心中的思绪。 她在台上卖力介绍着,不出意外在台下看见了叶羽和冯书雁的影子。 没有闹事,看上去就像是来凑热闹的。 这很好,比她预想的反应还要好。 之后广施馆的二公子,那个城中知名的登徒子出价彰显财力,叶羽浑然不惧,与之加价……雅儿把这些都看在眼里,对与叶羽十指相扣的冯书雁,更是升起了点点羡慕之情。 若是那个男人能有叶羽公子一半的担当…… 说笑了,那个男人哪里配和眼前这位叶羽公子相比…… “依雅儿看呐……公子和书雁小姐的关系,分明生分得很。” 叶羽公子,你真是一个擅长给人惊喜的男人。 在黄湾城里足足三年的摸爬滚打,雅儿早已不是那个没有主意不识人心的无知少女。 这位公子的每一次反应都会超出她的预料,他轻易地就超越了她心中的完美答案。, 如果不是这公子家中早有妻室,她说不定会对这位公子动心。 也许在这个男人面前,她可以做真实的自己。 “进来坐坐吧,我有个提议……倘若书雁小姐和叶公子是真心相爱,就权且当个故事听听好了。” 在庄中的议事间,雅儿坦白了她来到黄州之后的故事,第一次对庄外之人坦白了她心中的宏愿,要给每个女子都创造一个能够自食其力的环境! 无论是面前的冯书雁,还是叶羽口中那精通织布的娘子,雅儿都想要将之收入庄中。 她在叶羽面前向冯书雁发出邀请,不仅是真心邀请冯书雁,更是想要知道叶羽的反应。 看这位公子究竟只是嘴上说的好听还是确实想要救人一命,会不会搬出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阻挠冯书雁。 “你要留在这儿也可以,跟我回去我也无所谓。” 然而只有这么轻飘飘的一句。 好吧,那就暂且先这样…… 比起了解叶羽,雅儿此时有更加要紧的事情要做。 叶羽走了,雅儿在城中物色着可以成为“锦缎庄名义上的男主人”的人选。 那一袭青衫的翩翩公子却总是不受控制地出现在她的眼前。 怪了,分明穿着一身粗布麻衣,三年过去仍是考不上举人的家伙,还要在她手底下混饭吃讨生活的男子,怎么能够让得她这么上心…… 托叶羽带来的精棉布的福,雅儿的锦缎庄一时间名声响彻整座黄湾城,这段时间她在物色的时候接下了不少订单,锦缎庄有了进一步扩张的趋势。 叶羽还真是锦缎庄的福星,每一次出现都能够给雅儿带来新的惊喜。 “公子对雅儿,好是狠心……” 听闻他家中有能让人纺织更快的机器,虽然雅儿将信将疑,只是她想要逗一下叶羽。 “剪裁的衣裳要是不能按时交付,雅儿和这二十多名苦命女子就都只能喝西北风了,到时锦缎庄就只能关门,我们就再没了归处……” 哪里会不能按时交付?雅儿相信叶羽的为人,更加相信她经年累月的手艺。 “叶公子,你忍心看到雅儿流离失所吗?” 她只是想看叶羽的反应,看叶羽是否会对她动情。 他真的答应了,雅儿在心中雀跃着。 这份雀跃之情很快就变成了震惊,因为她看到了叶羽长衫之上的缝补痕迹。 于是雅儿面上的表情凝固了。 她分明记得那日冯书雁对她说过,在刺绣女红方面只是粗通,并且也没有在其上长久精进发展的打算。 那为何,此长衫之上的针脚之细密,连她这样的刺绣大家都是难以比上? “那……那缝纫机现在在何处?我想亲眼看到它!” “别着急,过几天吧……过几天我做一台,把它带过来。” 雅儿想要将叶羽留在锦缎庄,不是冯书雁和他那娘子,只是叶羽本人。 留在锦缎庄,成为锦缎庄的客卿,成为锦缎庄名义上的男主人,成为……她的依靠。 不知应该说是情理之外还是意料之中,叶羽对于每月十两银子的报酬和有可能凭借“缝纫机”入主锦缎庄的潜在诱惑视而不见,对于雅儿若有若无的诱惑更是充耳不闻。 就连“不要再卖与别家”的请求都能答应,但就是不对她的锦缎庄有所企图。 结果她反而想要对叶羽有些企图了。 他和那个男人是不一样的。 雅儿发现,她越来越欣赏这个男人了。 后来,雅儿的订单接得太多了……她也太过低估那个登徒子的下限了。 她被陈广智作局陷害,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联系城外的叶羽。 随即又是自嘲一笑,她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脆弱了? 叶羽既是说几天之后就能送来,那她也不介意等上几天。 不能什么都依靠那位公子,就算叶羽手中的“缝纫机”无法解决这一次的危难,雅儿也必须要凭借自己的能力让锦缎庄渡过难关! “如果叶羽公子来到庄上,就立刻请他进入庄中一叙。” 如此吩咐店内的小厮,雅儿立刻招呼全庄上的绣娘,开始了不眠不休的缝制。 第246章 值得让人依赖的男子 叶羽还真是锦缎庄的福星,每一次出现都能够给雅儿带来新的惊喜。 不仅带来了足足三十匹精棉布,还让她见识到了那传说中的“缝纫机”…… 其实叶羽只要有这份心,就足以让得雅儿感动了。 天知道雅儿这些天都生活在什么样的水深火热之中啊? 被客人怀疑,被传唤公堂,被同行嗤笑,被逼着整日不睡缝制衣裳。 哪怕有同情雅儿,上门慰问的,也给不了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在商言商,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生意场上哪有什么真正的朋友? 遇上这种情况,别人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怎可能想着出手相帮? 然而叶羽却是带来了三十匹精棉布,和五台缝制飞速的缝纫机。 毫不夸张地说,这回他所带来的支持,完全能将锦缎庄本次遇上的危机尽数解决!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雅儿开了五年的锦缎庄,从未想过,织布竟会如此简单。” 关键是叶羽压根儿没想要趁机加价,没想要借机提出报酬。 三番五次这么相助雅儿,竟是对她一点儿想法也没有。 “公子数次救锦缎庄于水火之中……可是想要什么报酬呢?” 雅儿一对美眸流转,她在主动出言提醒叶羽。 她是真想把叶羽留在锦缎庄中啊,想和叶羽成为“不只是合作”的关系。 在雅儿看来,就算是交易,叶羽也应值得更多。 不论是共进晚餐,还是更进一步,哪怕是有些过分的无理要求…… 然而叶羽竟是在心中飞速算账,不知是不解风情,还是洁身自好。 真是……正直得有些可爱的公子。 “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先付一部分……剩下的,等锦缎庄度过难关之后再付不迟。” 居然还在体谅锦缎庄如今遇上的困境,他居然也知道锦缎庄如今遇上了困境。 “虽说一次拿出这么多银子有些困难……但还在锦缎庄的承受范围之内。”雅儿轻笑道。 不能分期,绝对不能分期…… 要立刻、马上将这五台机器全都买下来! “钱货两清,这是信赖关系建立的证明,不是吗?” 雅儿心中有些激动,不止是危机解决之后的释然,更是有什么正在她的心中逐渐复苏。 很奇怪的,雅儿从小就很少能够找到依赖,她也并不想着去依赖别人。 却总想成为别人依赖的对象。 她一直是别人依赖的对象,是这间锦缎庄的顶梁柱。 这是第一次,她对别人产生“想要依赖”的情绪。 “公子何必如此拒人于千里之外?就是留下,吃个便饭再回去也不迟的……” 叶羽是很正直的人,是个很正直的好人。 是一个……值得让人信赖,和依靠的男子呢。 “雅儿觉得公子是个很正直的人呢,是个很正直的好人。” “多谢夸奖,叶羽笑纳了。” 他随手救下的那个妹妹也不简单啊,轻松就想到了之前从来没有人想到的创意。 “春衫薄,好一个春衫薄。既是如此,公子何不顺便赋诗一首,为这一创意增光添色?” 雅儿想到了一个报答叶羽的好方式。 古往今来才子最重名声,何不让他再赋诗一首,名震黄湾城,成为家喻户晓的大家,这样也能偿还他对锦缎庄的恩情了,不是么? 在她看来,临场作诗许是有些难为叶羽了,不过她也就是随口一提,待叶羽思量完善再行下笔也不迟…… 可没想到,叶羽一下笔就是整整三首! 叶公子的才华真是世所罕见,不消片刻竟是被他作出三首佳作。 就算没有锦缎庄为之宣传,恐怕这位叶公子的才情也总有一日会焕发而出吧。 此后,他们之间偶尔通过书信联络,据庄上的绣娘说,雅儿每次在提笔写信的时候,面上都会带着淡淡的微笑。 那是动了情的笑容啊,只有在书写之时,那个人的眼角眉梢映在眼中时,才会出现的神情。 光是动了情有什么作用?才情又不能当饭吃,又不能为她遮风挡雨。 那人要是一直考不上举人,难道还要让锦缎庄养着他一辈子不成? 然而,从城外传回来的一则消息,彻底颠覆了她的想法。 世道开始乱起来了,盐铁官营真切地触犯到了一些人的利益。 身在城外的叶庄也无法独善其身,听说他们遭遇了一伙儿暴民…… 听说不费吹灰之力,将之制服了。 原来他是真能帮人遮风挡雨的,他和这世间的其他男子都不一样。 听闻他制服了暴民,听闻他雇佣同乡之人组成护卫队。 “如果……雅儿并非想要闯入叶公子的领地,而是想要加入叶公子的领地,叶公子可能收留雅儿吗?” 这句话既是说的雅儿,也是说的锦缎庄。 世道开始乱了,城中都不太平,前些日子还被人在县衙门口点了火。 这种时候偏有一处可以独善其身,只因为他展现出了令人畏惧的力量。 “倘若黄湾城再度陷入战火,锦缎庄里的绣娘无处可去……到了那时,叶庄可愿伸出援手,收留她们?” “当然愿意。”叶羽毫不犹豫点头道。 啊,果然如此。 “叶公子……” “嗯?” “是不是雅儿提出什么要求,你都会说好?” 这一刻的雅儿,彻底对叶羽敞开了心扉。 总感觉他是什么都能做得到的,可靠而让人信赖。 雅儿已记不清上一次纵情欢笑是在什么时候了,只觉得只要在这人身旁就能卸下所有伪装。 无需魅惑,无需作态,在这位叶羽公子的面前只需做最真实的自己。 不,已经不再是疏远生分的“公子”了…… “庄主可不能反悔哟。” “当雅儿真的无处可去了……可就只能去投奔老爷了,老爷可不能嫌弃雅儿。” 这回真是含情脉脉了,同样是以雅儿为主语,其内容却已不再包含锦缎庄。 一双眉目含情,似有万种风情。却又作楚楚可怜之态,让人不由心生爱怜之情。 黄湖之畔游人如织,唯独这一道风景最为亮眼。 这个男人……有能让雅儿动心的能力。 第247章 遇到对的人 既是对叶羽敞开了心扉,连带着对他身边的那位雁儿妹妹也是怎么看怎么顺眼。 天知道叶羽能够刚强到这种程度,就算面对当朝郡主和藩王都能挺直身板。 她究竟是看上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啊? 尽管之后的锦缎庄,因为叶羽的缘故而卷进了危机之中,雅儿也没有半分想要怪罪叶羽的意思。 在那云王府上的永坤拔出长刀,威胁她做潜入叶庄之中的奸细之时,也是叶羽神兵天降,将雅儿从锦缎庄里救出。 “雅儿不管,老爷既是将雅儿抢了出来,就要对雅儿负责到底。” 女子在这乱世之中真是很难生存啊。 之前还有法度保护着,一旦失了法度,一把长刀就足以让得她不知所措。 好在她身边还有老爷,老爷简直是上天派下来拯救她的救星。 只可惜,锦缎庄内的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绣娘、小厮、染坊的工人……二十多名女子依次从庄中带出。 垂着手,在全副武装的甲士面前完全没有抵抗之力。 据说她们要被关进云王府的大牢之中,受尽折磨,择日处死! 雅儿在听闻消息的这一刻,心像是瞬间坠入到了谷底。 她想起了那日母亲将首饰盒交到她手里的那一刻,想必母亲当日也是这般心情吧? 她立誓为锦缎庄的女子们撑起一片天,如今……到了她履行诺言的时刻了。 “老爷和这位初晴小姐就先回去吧,我……想去求一求云王。” 不仅如此,她还想着保护叶羽,想要独自担下这桩事情。 她不忍心啊,不忍心看到锦缎庄的绣娘们落得如此下场,还不忍心去责怪叶羽。 她才是最有资格进行牺牲的不是吗?反正她在这世间早已无牵无挂。 可是叶羽的反应,再一次出乎了她的意料。 你不应该置身事外吗?不应该为了你家中的美娇娘和雁儿妹妹想想吗? 我才是最有资格牺牲的那个人啊…… “那老爷,雅儿可就……相信你了……” “你大可以相信我。你老爷我发起火来……那是能把整个云王府,连带黄湾城一块儿轰平的……” 如果老爷真能把庄内的绣娘平安带回来,那她就把身心都交给老爷。 雅儿默默地在心中下了决定。 而叶羽履行了承诺,那夜云王府中火焰冲天而起。 “这便是雅儿的故事了。”雅儿轻呷了一口茶,慢悠悠地说道,“之后的事情,老爷您也应该清楚了。老爷如约将绣娘们救了回来,雅儿便是迫不及待地将身心交给了老爷。那三间茅草屋成为了新的锦缎庄,雅儿进了这城堡之中,做老爷的管账丫鬟,还为老爷生下了一对可爱的娃娃……” 没错,雅儿这个闹腾的,生个孩子都不安分,平常人生一个,她倒好,非要怀个双胞胎。 “哪儿是管账丫鬟?分明是财务总管。”叶羽笑着抚上雅儿的腰肢,将雅儿搂进怀里,“为夫之前都不知道这些往事……这么多年,辛苦你了。” “过去的都过去了,咬咬牙就扛过来了,哪儿还谈得上什么辛苦不辛苦。”说是这么说,依偎在叶羽的胸膛之上,雅儿还是感觉要被这温暖给融化了,眼角处忍不住有泪珠闪烁,“也是天可怜见,让雅儿能够遇上老爷。” 跟随着叶羽一步步成长,从一庄之主到成为一州之王,之后更是统一了整个南方,统一了中原大地,如今他的领土还在往外扩张,一直扩张到没有尽头。 叶羽有野心,雅儿也有野心。 叶羽心中有着怜悯,雅儿心中同样也有着怜悯。 他们是同一类人啊。 都是在乱世之中,想要拯救他人,同时为自我寻一安身之所的人。 他们彼此吸引,他们相互依靠。 “所以,那个该死的家伙应该怎么办?”叶羽问。 “我想看到那个男人……受尽世间最为痛苦的刑罚。” “好。” 那个重新干起说书行当的男人还以为雅儿会念旧情,至少当这则传言传进雅儿耳中之时木已成舟,如今位高权重的她为了自己的名声也必然不愿担上一个弑父的骂名,定然会——至少会给他一笔封口费,之后他就又能东山再起…… 说不定那丫头会念旧情,承认他的生父身份接他到皇城,这样他就是皇亲国戚,今后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说不定还能借此机会封侯拜相!藉由这个踏板,摇身一变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 朝廷大臣们会说,他也会说!他哪点比那些高官权贵差了? 其实他也不确定那个朝堂之上的户部尚书,那位皇妃娘娘是不是他流落在外的亲生女儿,但就算是假的又如何?这故事不是很叫座么? 那个男人用戏谈的方式把这段往事散播了出去,反正说书人的故事真真假假,编排出来的才子佳人风流韵事数不胜数。 没想到,没等来他所期望的荣华富贵,反倒是等来了前来逮捕犯人的官差…… “县官大人怀疑你跟多年前的一桩灭门惨案有所关联,跟我们走一趟吧!” 在这个世道,抓个人简直不要太简单。 在阴暗的牢房里,他重新见到了一声雍容华贵的雅儿,和他所想的一样,那就是他的女儿。 尽管眉眼比起当年的稚嫩,看上去有点区别,但那个男人还是一眼就把雅儿给认了出来。 “雅儿!我的乖女儿,你来看我啦?”那个男人猛地冲到牢房栏杆之前,看着雅儿身上的珠光宝气目露精光,“你还记得我吗?我是你的亲生父亲啊……” “母亲呢?”雅儿面无表情地询问道,“母亲她现在在哪里?” “你母亲……”那个男人喉头滚动两次,终究还是硬着头皮说道,“自从你离家出走之后,你母亲就一直很担心你,我怎么劝都没有用,她忧思成疾,没过几个月就郁郁而终了……” “这样啊……” 母亲她……已是不在这个世上了啊。 “雅儿,快救你的亲生父亲出去!如今你在这个世上可就只有我一个亲人了啊!”见雅儿转身就走,那个男人急忙出言挽留,还指着跟在雅儿身后的县令怒道,“把那个狗官给我免职!斩首!知不知道我乃是当今皇亲国戚,当今皇上见了我都要喊我一声……” 话还没有说完,衙役一记粘着辣椒水的长鞭就已穿过栏杆打在他的身上。 “不要让他死得太过轻易。”雅儿轻声吩咐县令。 “明白!下官明白……” 这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吧。 那个男人的死活,她原本已是再不会关心了。 她早已有了值得珍视的家人……那位偶然结识的公子,治愈了她过去所有的创伤。 那个人的名字叫叶羽。 “老爷,我们回去吧?” “嗯。” 第248章 突厥帝国的覆灭 “突厥和古罗,本不应该是敌人啊。” 原本无论是叶羽还是凯撒,想的都应该是突厥会殊死一战,直至最后一寸领土被大汉王朝占领吞并,之后宣告这个王朝的告终。 也许在覆灭前夕还会把火种送到古罗帝国来,告诫他们勿忘国耻,卧薪尝胆,争取将来在原本属于突厥的国土之上重新建国…… 这跟古罗帝国争夺地盘是个什么操作? 诚然突厥之人想得没错,古罗帝国就是打算让突厥跟大汉死磕,从而为他们争取一些用于发展科技的时间……可那属于“必要的牺牲”啊,你们突厥不挡在前面吸引大汉王朝的火力,那突厥和古罗两大帝国就得一块儿玩完! 在大汉王朝那神奇的“内燃机”下,再为广阔的疆土不过瞬息而至,再为不可逾越的高山河流都能如履平地,再为坚固的防御工事都能被他们一炮轰开! 狄克推多.凯撒想不出还有什么能够阻止他们,除非古罗帝国也能造出坦克和飞机。 但是他们甚至不知道如何提炼出汽油。 这是令人绝望的差距,分明他们古罗帝国和东方一直保持着通商,可是两国军队的装备就像是相差了上百年。 古罗帝国想要突厥人为他们充当先锋,但是突厥人显然也不是傻子…… 不,他们就是傻子,一群目光短浅、不思进取、没有脑子的白痴! 不联手对付中原谁都别想有活路!充当先锋怎么了?谁让你的帝国与大汉王朝接壤! 他们已经在研究内燃机和汽车的技术了,距离造出机枪,造出坦克也只是时间问题,只要再争取三五年的,他们就有把握让大汉王朝的军队铩羽而归! 什么?你问飞机轰炸怎么解决? 这个问题连凯撒大帝都无法得出答案,总之能多坚持一会儿是一会儿吧! 在这个世界上的战争和叶羽前世近现代的战争不一样,不是多个国家的大混战,不是技术水平相近的国家为了争夺市场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而掀起的“瓜分世界的狂潮”,更不是生活在岛屿上的人口小国贪心不足蛇吞象,想要趁着科技不平衡,图谋这一片广阔的中原大陆。 而是两个科技水平完全不对等的国家相互攻伐,连相互试探的过程都没有,直接以亡国为目的。 尽管大汉王朝的国土还没有扩张到古罗帝国的边境,尽管大汉王朝出兵两次,每一次都只是在掠夺古罗帝国的资源…… 但凯撒皇族知道的,大汉王朝的野心绝不止于让古罗帝国成为他们的藩属国,倘若不能早作准备,恐怕古罗帝国的下场就只会和突厥一样。 然而科技上的差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弥补的,就算是那个生活在岛屿之上的小国,如果不是同样有着先进科技的国家同仇敌忾,那中原大陆恐怕没有那么容易将那帮侵略者,赶出国土之外…… 何况大汉王朝并不是人口小国,他们的人口即便经历连年战乱仍然在增长着,更不用说他们还有传说中能够亩产万斤的粮食,那种粮食被他们叫做“土豆”和“番薯”。 人口众多,粮食充足,科技领先世界百年以上,他们统一的时间很长,各个地域的民众不分彼此。 古罗帝国能用重骑兵和马鞭征服奴役文明还处于原始部落时期的费洲住民,那大汉王朝当然能用机枪和坦克打开古罗帝国的版图。 据说大贵族和教会里已经有了想要向大汉王朝投降效忠的声音,那部分只懂得见风使舵的家伙甚至不愿意等到大汉王朝的军队踏上罗巴洲的土地。 他们没有来自大洋彼岸的盟友,没有先进的思想纲领和国仇家恨,他们本就是由各个政权组成的联邦,之前凯撒皇族太过强大他们就效忠于凯撒皇族,如今既然凯撒皇族已经开始丧失统治力那他们不介意换个皇室效忠。 更可笑的是,直接面对汉朝的突厥人,原本应该是他们的盟友的突厥人居然兵锋一转,带着军队打进了古罗帝国! 他们在干什么?他们的脑子真的是用来思考的吗? 俗话说得好,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就好比上单在对面上路高地一拖五拖了整整一分钟,终于完成使命光荣牺牲的时候……发现他的队友们,打野和射手在抢自家野区的红蓝buff,中路法师在泉水挂机打字骂人。 不推塔也不去打大小龙,甚至中路法师还在扣问号,问上单是不是傻会不会看小地图。 他妈的是谁没在看小地图?下路一塔都没推还在抢野怪呢?你们就守在这半边野区天荒地老吧!不清兵不推塔不抢中立资源不发起进攻还等着谁来救你们呢?等着天降陨石吗?还是等对方五个人闹内讧集体挂机! 这么做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方的经济差越拉越大,对面一路长虹高奏凯歌一路推过来,我方打野射手仓促应敌头像纷纷灰掉……然后显示我方大营已被破坏的特效,最后弹出结算画面。 狄克推多.凯撒很无奈,劝又劝不动,又不可能放任突厥的骑兵在境内烧杀抢掠,只好同样出动了军队,对突厥军队进行讨伐。 他手下的重骑兵确实损失惨重,但也足以截断源源不绝往古罗帝国境内迁移的突厥百姓。 至于突厥帝国的轻骑兵…… 古罗帝国,可不是只有“重骑兵”这一个兵种而已。 他们同样有着手持燧发枪的步兵,同样有着懂得利用地形的军法家。 枪林弹雨组成铜墙铁壁,突厥的军队连退路和补给都被完全截断。 “冒格托雷,我再最后给你一次机会,带领你们的军队,退回你们原本的土地上。” 狄克推多.凯撒在山谷之上朝突厥的骑兵喊话,手持燧发枪的兵士已经牢牢把守住了前后两条要道,这群土匪插翅难飞。 他们已经没有燧发枪了,就连箭矢都没有了补给的来源。 原本冒格托雷以为可以靠抢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得一片根据地,之后慢慢向外扩张…… 突厥太小瞧古罗帝国了,更加小瞧了燧发枪。 “冲……所有突厥帝国的勇士啊!跟随在我身后,随我一起杀出去!” 狄克推多.凯撒只是闭上眼,命令步兵开枪前进。 随着领头的那匹白马扑倒在地上。 突厥帝国,名存实亡。 第249章 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宁静 突厥帝国的可汗战死,侵入古罗的突厥军队全军覆没的消息传到了大汉王朝内部,传到了叶羽的耳里,古罗帝国希望以此作为交涉,换取两国之间的友谊,还有两国边境至少三年的和平发展…… 对此叶羽只能表示他们想多了。 突厥人入侵古罗帝国,古罗帝国没办法这才发兵剿灭,关我们大汉王朝什么事情? 照他们这帮人的逻辑,突厥人和大汉王朝作战这么多年,是不是古罗帝国还得赔偿大汉王朝一大笔财富,来慰问中原百姓这些年来受到的心理损失? 叶羽有点好笑,对前线将领的吩咐只是“别管他”。 于是叶羽的大一统大业仍然有条不紊地推进着,该一路往西建立城池和工厂的继续建城建工厂,该远征费洲吸纳教化原住民,并且暴打原始部落的继续一手萝卜一手大棒。 核心思想很简单,跟着汉朝有饭吃,反抗汉朝就等着迎接子弹。 大汉三年的秋天,百姓已是可以吃饱穿暖,每家每户都可以吃得起肉,三成以上的百姓都能认识简单的汉字。 这几年叶羽所做的不止是向外扩张,内政治理同样也没落下,扫黄扫黑扫山匪,在燧发枪的威慑力之下,那种拿着一把钢刀就能占山为王的生活彻底成为了过去式。 以往的女性不能抛头露面,不能做生意,不能考取功名,不能参军入伍,不能参与家中大事小事拿主意…… 如今不仅有了女枪营,女性飞机驾驶员和坦克驾驶员,更是让女性和男性一样参与科举入朝为官,进入工厂当工人,开门做生意也是寻常事,和男性一样同工同酬。 “女性生来就比男人笨是怎么的?男人会使枪女人就使不得?男人会读书女人就读不得?” 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叶羽表示他要大汉的百姓无论男女都要人人如龙,才德兼备! 六部尚书都是才德兼备的美人,这项律法推行的难度远比想象中要小。 为此许柔还有些感慨:“以前我还觉得女子读书不过是为了找个更好的夫家人,可以和未来的官人有更多共同话题……没想到,真有让才女出人头地的一日。” 值得一提的是许柔和楚华裳在叶羽的允许下偷摸参加了一县的童生乡试,不出意外地榜上题名了,名次还不低…… 据说县令看到楚华裳的文章之后惊为天人,难以置信天底下居然会有这般才女。 一打听……哦,是当朝的吏部尚书大人啊,那没事了。 发榜的那天,在军事堡垒里举行了一场小小的庆功宴,雅儿打趣地说有朝一日她也要去考,考上举人就去当一地县令,之后是一地郡丞,太守,步入金銮殿上…… “你一步步来,最后还是会坐回尚书之位,还是会回到为夫的身边的。” “是呀,谁让我们家老爷这么神气,咱们跟着鸡犬升天,连过程都省略了。” 叶羽心说你们可没有省略过程,要不是她们在身后支持着,这天下怎么可能会被叶羽一州一地地给寸寸打下来…… 就连现在仍然在往外进取,如今突厥帝国名存实亡,这片泛大陆之上能和叶羽掰手腕的也就只剩下了古罗帝国。 征服他们只是时间问题了,就看他们能拿劣质的燧发枪和火炮支撑到什么时候。 这是一场一对一的对弈,棋盘就这么大,棋子就这么多,要么胜利要么覆灭,没有第三种选择。 这和象棋还真的很像,叶羽只需要将死凯撒皇族,而凯撒皇族也只需要将死叶羽…… 尽管叶羽不知道古罗帝国怎么才能做到这一点,不带任何一点自夸成分地说,古罗帝国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可以威胁到叶羽的手段。 也许像是“洋芙蓉”这种,从内而外的腐蚀可以奏效吧,但那是细水长流的功夫,留给古罗帝国的时间不多了。 考虑到对基层民众的统治力问题,叶羽当然不会学小日子夸下海口,说出什么“三个月灭亡古罗帝国”之类的宣言。 但是……最多三年,这片泛大陆之上就不该存在“古罗帝国”这个名称了。 到时候就能过上相对和平的生活了啊……可以专心搞内政,探索新大陆,顺便考虑一下储君的问题…… 尽管叶初是长子,但不知为何叶羽更想把皇位传给总是抢哥哥玩具的小叶生。 算了,算了,还是等他们大一点再说吧。 至于新航路,借助这一身战甲,叶羽也在这颗星球上看过一圈了,的确有几块尚未被人探索过的大陆,上面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原始部落,完全没有形成文明。 总之只要古罗帝国召唤不来外星文明,恐怕就只能在这块棋盘上跟大汉王朝厮杀出一个胜者了。 古罗帝国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在叶羽不愿撤兵,反倒是继续向前推进之时就已做好了准备——尽全力研究内燃机技术,制造出至少能用的汽车和轮船。 汽车可以改装成搭载火炮的坦克和运兵车,至于轮船……则是为了保存古罗帝国的火种。 一旦大汉王朝真的向古罗帝国宣战,一部分掌握枪械技术学者和凯撒皇族的直系血亲就会被提前送上这艘满载食物和补给的轮船,一路往西航行,前往未知的海域……直到发现新的大陆, 凯撒给这艘船起名为“诺亚”,在古罗帝国的神话传说里,在远古时期曾经有一场大洪水淹没了世间,神告诉一个名叫诺亚的人类,让他在洪水来临之前建造一艘方舟,收容各种动物,以此让文明的火种延续。 战线的推进到底还是不能如同叶羽最理想的预期,直到入冬也就推进到中原洲的三分之二,堪堪与古罗帝国的边境接壤。 掌握了整个罗巴洲,三分之一中原洲和半个费洲的庞大帝国,大汉王朝在这颗星球上最后的敌人。 “难道东方和西方,真的没有和睦相处的可能性么?” 这年冬天,叶羽收到了来自凯撒大帝的手书。 “我不信如果手握强力武器的是西方,西方就会轻易放过东方的百姓。” 让大军好好休息一个冬天吧。 待得明年开春……就正式向古罗帝国开战! 第250章 雪花纷飞的季节 冬天,叶羽是真不想起床上朝。 他是真的很怕冷,这是从前世就带过来的习惯。 大多数时候他都是一个严谨的科学家,可一旦气温下降,就容易手抖到连镊子都握不好。 好在他身边有一位始终记得他这习惯的贤内助,让他不至于背上“昏君”的恶名,不至于连七天一次的早朝都迟到…… “夫君啊,平常您睡懒觉就算了,今天可是早朝的日子,您总要在金銮殿上露个面,让大家都看看当今皇上有多么意气风发,威风勇猛……” 军事堡垒之内有暖气,是恒温的,但是在入冬之后,几乎每一次都是照雪将叶羽从被窝里拽出来,服侍他洗漱更衣,换上繁复的龙袍,再把他送到堡垒之外。 叶羽觉得这“冬天睡懒觉”定然是某种玄学,连恒温的现代科技都无法解释的玄学。 而作为叶羽的后宫之中唯一不用为国事担忧,不用在某一方面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用出谋划策忧国忧民,甚至不用训练宫女和侍卫的妻子,照雪每天要做的就是把这间堡垒内部打扫得井井有条,顺带带孩子。 叶羽不让她进入的控制室和武器库她真的这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每天做出来的饭菜都一如既往地花样繁多且味道可口。 不仅如此,她还记得叶羽和其他众位妻子的饮食习惯,雅儿不吃韭菜,冯书雁口味清淡,初晴不喜欢吃鱼…… 做鱼必然会仔细将鳞片鱼骨仔细剃去,螃蟹会用钳子提前打开外壳,就连野兽山珍原料都有对应的处理方法,简直是一本活食谱。 在家务方面更是夸张,无论是什么样的污渍,经由她的手之后都会尽数清除恢复如初,一套衣服在她手里永远会和新的一样。 安守本分,恪守妇道,说来楚华裳还曾经打趣地问过照雪,假如哪一天叶羽愿意让宫女进来这座城堡之中,照雪没了工作可以做,会不会安分一些,整日坐在宫里,过皇妃娘娘的生活…… “真到了那时候照雪也不愁没活儿干,大不了我去种地,种好了给各位姐妹送过去,让大家都还能吃上我的手艺!” 怎么说呢?照雪就是这样,没什么野心也没什么阴谋心机,虽是从宫里出来的,但是心思却是柔软且单纯,丝毫没有“我是见过大世面的”那种骄矜和眼高于顶。 她在烹饪和家务活儿上的本事当然也不是天生的,而是来自后天的不断学习。 照雪生在沧州,天子脚下,皇城所在,但却只是穷苦大众中的芸芸众生之一。 那年大旱,父母交不起赋税,不得已只好将年仅十一岁的女儿卖到宫中,换了些银钱。 在进入皇宫的那一刻,照雪便失去了自由,甚至失去了名字,成为被锁在皇宫之中的奴隶。 与待遇低下比起来,更难以接受的是,宫女一旦被选入宫,便就此失去了自由,不仅终身困于皇宫之中,不能与父母相见,就连结婚生子也是一种奢想。 在皇宫之中,宫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样,发配到这里,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或者等死。 生前待遇如此,即使死后也没有葬所,通常是在火烧后尸灰填入枯井。 她们就是消耗品啊,是被用完就扔的消耗品,被虐待也不会有人替她们发声,即使受到非人的待遇也只有默默忍受这一条路可以走。 即便如此照雪也没有怨恨过她的亲生父母,她一直坚信人各有命。 况且做了宫女也未必就是受苦对不对? 在大楚律法里,宫女的职责各不相同,有的负责照顾皇室成员的生活起居,有的负责管理皇宫的账务,还有的负责宫中的清洁和杂役。 根据职司分属各个部门,宫女们便根据各自的职司,在各个部门女官的管理下完成日常工作。 宫女们的日常工作其实并不繁重,但身处大内皇宫,管理却是极为严重,限制同样很多。 照雪是幸运的,因为那天,在大雪纷飞的季节里,有个同样粉雕玉琢的小娃娃蹲在她面前,看她冻红了小手剥毛豆。 还把自己身上的毛皮大氅披在她身上,吓得照雪连连摆手。 “不行的!被女官看见,我要受罚的……” “可是你的手都冻红了……”粉雕玉琢的小娃娃心疼地说道。 “那也不行!一旦被女官看见我披着这大氅,必然会认为是我从哪儿偷来的,到那时她就会用板子打我的手心,不给我饭吃,让我干最苦最累的活儿……” “这样啊……”小娃娃的眉目蹙了起来,不久又重新舒展,“那你跟在我身边就行啦,跟在我身边的宫女,女官是没有权利处罚的!” 照雪这才想起来问这个突然出现的小娃娃名姓,可她却已经嘻嘻哈哈地跑远了。 雪地上只留下一道小小的脚步,以及洒落在雪地上的,如银铃一般的笑声:“你在这儿等我!我去求我母妃,让她把你调过来,做我的贴身侍女!” 照雪事后才知道那是偷偷从贞妃娘娘宫中跑出来玩的公主殿下,凑巧遇上了照雪,又一时兴起把她留在了身边。 可能连楚华裳本人都不知道这一举动对于照雪而言有多么重大的意义,足以让得照雪在之后流亡三年都对楚华裳不离不弃。 当贞妃娘娘宫中的管事来到御膳司,指明要这个剥毛豆的小姑娘时,上到女官下到杂役全都不敢置信。 大家都说这个剥毛豆的小姑娘这一回真是走了大运,贞妃娘娘素来贤淑,体谅下人,跟着她不知是多少辈子才积攒来的福分。 也有嫉妒心起的宫女暗戳戳地在背后说她坏话,说她心机深沉,不知道在背后做了多少手脚才有让贞妃娘娘注意到她的机会…… 只有照雪知道,那天她真的只是在屋檐下剥毛豆。 那份细心,那份专注,那份和周遭纷飞的雪花,和周围的景色完全融于一体的景象映入年幼的楚华裳眼里,就像画儿一般。 所以楚华裳给照雪起名为“照雪”。 而“照雪”也就自此成为了她的名字。 第251章 照雪 “照雪~我想吃桂花糕……” “哎!殿下稍等几分钟,我这就去御膳房取……” “不嘛,我就想吃你做的,快去擀面,上锅蒸,蒸好了送上来。” 照雪不通心计,真遇上事儿了也没多少主意,更不懂得装出颐指气使的那副派头。 虽是一朝飞上枝头做了公主殿下的贴身侍女,但是别说使唤下人了,就连自个儿都要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担心做错了什么使得公主殿下对她失望,再也不要她了…… 为此她经常和宫中的其他的嬷嬷学习,学做家务,学怎么做点心,还跑去御膳房去抄食谱。大家看在公主殿下的份儿上,加之照雪又不会威胁到他们的地位,也不介意教给照雪几手。 就这样,照雪从一个只会剥毛豆的农家女逐渐成长为了家事小能手,整理房间缝制衣裳自是不必说,还烧得一手好菜做得一手好点心,然而楚华裳面上的笑容却是越来越少。 原因无他,贞妃娘娘的病越来越重了。 照雪想着去学医术,但是太医院的御医们可没有宫中的嬷嬷那么好说话。 她被厉声呵斥着,赶出了太医院的大门,得知此事的楚华裳只是嘱咐她“不要再这么做了”。 既是公主如此吩咐,她便也不再这么做了。 这天,在处理完贞妃娘娘的丧事之后,楚华裳对她说:“照雪,我们要搬家啦。” 当然不止带着照雪一个随身侍女,楚华裳带着二十多名近侍,奉旨从皇宫中搬到宫外的公主府。 当年粉雕玉琢的两个小娃娃现在都已抽条,成为了亭亭玉立的美人了。 “来,照雪,向你介绍一下,这是初晴,是母后留给我的……从今天起就是我的贴身侍卫啦!” 听闻当今皇上已是年迈,听闻公主再过两年就要嫁给北方的镇远大将军…… “北方很冷的,我嫁过去之后照雪就帮我守着这间屋子,时时洒扫,说不定有时候我还回来住……” 公主既是不要她跟着嫁过去,要她留在这里,她就留在这里。 原来公主也是不能任性的,尽管初晴能轻易带着她逃出去,带着她远走高飞。 初晴一开始话很少,总是板着一张脸,后来一来二往有所了解之后,经常会变换成不同的样子逗她玩儿。 照雪有时候会想着,这样的日子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 没想到战事比出嫁来得还要快,大军如同蝗虫那样涌入京城,涌入皇宫,那一夜的皇宫火光漫天,把黑夜都给映照成了白昼。 “把这个戴上,随我一同蒙混出城去。” 不愿跑的,跑得慢的都葬身在了火海里和士兵的刀锋之下,二十多名近侍在士兵的追杀下,逃出来的只有十多个人。 十多名近侍聚在一起,都是没了主意,都是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 “总之先往南吧。”楚华裳这个时候倒是很淡定,“往南走说不定还有机会。” 朱梁是一路从北打到京城的,对南方的统治力肯定不如北方,只要跨过大江,说不定能寻得东山再起的机会。 照雪忽然有点想回到父母家中去看看,不过她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跟在楚华裳的身边。 于是她们躲避着追杀的同时一路往南,近侍们死的死逃的逃,等到了南方之后也就剩下五六个了。 南方自发组成了义军,拥立楚华裳这一唯一的皇室血脉为女帝……然后平叛的军队就到了南方来。 临时组成的义军根本不堪一击,照雪和楚华裳一度失散,好在最后又把彼此找了回来。 还活着的近侍在兵败如山倒之后也是对楚华裳丧失了信心,或是明目张胆,或是趁夜偷摸离开楚华裳的身边,为自个儿谋求更好的出路去了。 有人劝过照雪,跟在楚华裳身边她们就是前朝余孽,是叛党,是要被新朝抓起来砍头的!还不如趁现在撇清干系洗白身份,攀个高枝还能继续过好日子…… 照雪不听,固执地守在楚华裳身边,就是风餐露宿也不离不弃。 如果说初晴是因为贞妃娘娘的恩义而守在楚华裳身边,所想的不过是完成贞妃娘娘临终时的托付,对这份使命有一个交代的话,那照雪就是因为楚华裳年幼时的那一眼,那披在她身上的大氅,那洒落在雪地上的笑声从而对她不离不弃。 照雪没有过过多少好日子,没有多少心计,别说和其他宫女比了,就是农家女子比起来都显得老实憨厚。 她这个人认死理啊,公主就是公主,不管这世道变成了什么样,楚华裳就是她要侍奉的公主。 直到那天,楚华裳对她们两个说:“要不我们假装被官府抓住吧。” “我不想再让初晴用伪装之术,做坑蒙拐骗的事了……我不想再吃从百姓手里骗来的东西了。” 朝廷下令抓捕流民,挨家挨户发给尚未成婚的男女。 于是她们假装被抓住,待在阴冷潮湿的牢房里,被带到了那个小村子里。 楚华裳的想法很简单,她想找个良家人,有个堂堂正正的身份从头再来。 初晴的想法也很简单,看公主找到良人,然后默默守护着他们直到死去。 照雪的想法也很简单,无论这世道变成什么样子,只要公主在哪儿,她就在哪儿。 兜兜转转,不可思议的是,竟是让她们碰上了叶羽。 那平平无奇的三间茅草屋,布满了新奇有趣的事物。 照雪之前从来没有想过做家务能有这么轻松,在叶羽家中连衣服都不用一件件地自个儿慢慢捶捣。 “相公不止是华裳的相公,还是照雪的夫君!既是相公如此要求了,以后照雪的称呼也必须改过来!” 照雪原本已经不奢求结婚生子的事情了,她是宫女,是楚华裳的贴身侍女,唯一的任务就是照顾楚华裳的饮食起居,直到她年迈病重再也干不了活儿为止。 是叶羽让她重新活了过来,拯救了她和她的公主殿下。 照雪不知道叶羽在外征战有多么辛苦,不知道他整日处理国事有多么操劳,但至少她会洗手作羹汤,会在叶羽疲惫时替他按摩肩膀。 还是众位姐妹之中最先怀上,最先生下孩子的,哺育孩子每天长大,照雪的心每日都被幸福充满。 现在的照雪变得贪心了。 她不止想要好好照顾公主,照顾叶羽,她还想要照顾孩子长大成人,想要看到城堡里多出更多的孩子,想要看到城堡各处弥漫欢声笑语。 在叶羽收复沧州之后,照雪曾经前往她记忆中的居所,去寻找她的亲生父母。 她不怪他们,只是想要看看他们。 可他们早已死于朱梁的暴政之下,甚至没能看到突厥人的铁蹄践踏中原。 那三亩田和那间祖屋的变化也很大,内里的摆设早已不是她十一岁前记忆中的那副样子。 那三亩田和那间祖屋被叶羽留着,派专人定时维护打扫耕种,每年的作物都会送到堡垒里,变成今晚饭桌上的菜肴。 但照雪很少再回去了。 十一岁之前的记忆和从前的名姓对她而言已是模糊不清。对于照雪而言,她的居所就在这里,在这座城堡里,在叶羽的身边。 “夫君,喝汤啦。” 今天的照雪仍然在明媚地笑着。 第252章 开战! 大汉四年的开春,大汉王朝在完整接收了突厥帝国的领土和人口之后,正式宣布对古罗帝国开战。 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和合理的名义,就跟突厥帝国一样蛮横而残暴。 “我英格地区认可大汉王朝的正统性,愿意以汉语作为官方语言,英格地区的子民将会自称汉人,顺从汉朝皇帝叶羽陛下的统治……” “我法兰地区认可大汉王朝的正统性,愿意以汉语作为官方语言,英格地区的子民将会自称汉人,顺从汉朝皇帝叶羽陛下的统治……” “我得意地区认可大汉王朝的正统性,愿意以汉语作为官方语言,英格地区的子民将会自称汉人,顺从汉朝皇帝叶羽陛下的统治……” 并且,令得凯撒皇族没有想到的是,居然有五个地区的大贵族率先倒戈,在大汉王朝的军队兵临城下之时,就干脆地放弃了抵抗,选择了投降,还把兵锋对准了这片土地原本的统治者,凯撒皇族! 他们、他们……他们难道不知道汉朝之人都是贪得无厌的吗?只有联合起来才能有一条生路!一旦投降就什么都完了! 抱歉,这些大贵族还真不知道。 根据他们打探到的消息,汉朝军队对于他们内部的子民很是仁慈,不迫害不杀戮也不关进集中营,只要服从汉朝的律法制度就能过得好好的。 拜托!不就是关闭妓院和赌场,销毁一切“洋芙蓉”有关制品,并且向跟随军队来到这里的大汉官员献上一点小小的“孝敬”吗?比起直接跟搭载着机枪火炮的坦克作战可划算多了! 况且在成为了汉朝的附属国——是说“州郡”——之后,他们就是汉朝的子民,坦克和飞机的制造技术迟早都会对他们开放! 他们仍然是拥有领地和人口的大贵族,不过就是换了个皇室进行效忠,仍然可以在领土范围之内作威作福。 这片罗巴大陆上直到上世纪都还是小国林立谁也不服谁的状态,不过是为了抵御突厥而不得不组成的联盟,还真以为会像东方那般,对凯撒皇族有不可磨灭的忠诚心理吗? 嘴上倒是说得挺好,面对凯撒皇族的指责,这些大贵族们义正言辞,说是为了“避免世界性冲突”,宣布对大汉王朝进攻罗巴洲其他地区的事务实行“不干涉政策”。 为保护既得利益,罗巴洲上的各个大贵族们和部分教会成员采取了妥协和退让的外交政策,并企图推动汉朝的军队直接进攻凯撒皇族的大本营樊纲地区,以坐收渔人之利。 要是凯撒皇族失败了,那他们就表面上对大汉王朝宣示效忠;要是凯撒皇族用兵如神,击退了大汉王朝的钢铁洪流,那他们就为凯撒皇族造势,相信凯撒皇族也不会过多责罚他们这些值得拉拢的可靠助力;要是大汉王朝的军队和凯撒皇族两败俱伤……那他们趁机从古罗帝国之中独立出来,如百年前那样恢复国家主权,顺便再和大汉王朝建立友好通商的合作关系,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见风使舵的墙头草不止存在于中原,这些人高马大的鹰钩鼻们在某种角度上比起汉人更加懂得怎么去维护他们自身的利益。 “这帮软弱的家伙!这是在向东方妥协!你以为向叶羽宣誓忠诚他就会收手吗?不!那个东方王朝的皇帝只会越来越贪心,直到把罗巴洲上的资源全都搜刮殆尽!” 狄克推多.凯撒怒吼着,咆哮着,只能看着大汉王朝的军队不断推进地盘,侵蚀古罗帝国在中原洲和费洲的领地,直到征服整个中原洲和费洲。 他不断派遣人手到汉朝军队的大后方去捣乱,带着炸药包去炸毁他们的城池,去截断他们的粮道,去挑拨他们的将领……然而汉朝的各位将领和军师表示,抱歉,这都是我们千年之前就玩剩下的了。 尽管派去捣乱的人马取得了一些无足轻重的战果,但仍然无法阻挡汉朝的钢铁洪流前进的脚步,凯撒皇族仍然无法避免被一步步逼上死路,落入中原人布下的圈套之中的结局。 大汉四年的夏季,大汉王朝接收了所有古罗帝国在中原洲和费洲的领土,在实质意义上统一了整个中原洲和大半个费洲。 大汉内部在高歌胜利,在亢奋的情绪之中一路往前冲锋,然而在古罗帝国内部却是哀怨之声连连。 在两次对大汉王朝的战争惨败和突厥帝国的蛮横入侵之下,古罗帝国不仅死伤惨重,无数城镇化为废墟,各个地区的财政一片萧条,人们对战争表示出十分的反感和厌倦,并进而对战争带来的灾难表示恐惧,形成一股强大的反战求和的社会思潮。 紧邻中原洲边缘的波澜地区首当其冲,成为了突厥帝国入侵的第一道防线和战争的牺牲品,所以在看到在容貌上相差不大的汉朝军队时,所有人都表现出了恐惧和厌恶的情绪。 他们没有想到汉朝的军队会在边境建起粥棚,软乎乎的土豆泥和番薯疙瘩汤的香甜味道不断刺激这些遇难者的嗅觉和味觉。 “只要愿意成为汉人,学习我们汉族文化,就可以进到我们身后的城里去,每天都有热乎乎的食物可以吃!” 有兵士拿着大喇叭,用蹩脚的古罗帝国官方语言朝边境之内的城镇喊话,说他们不仅提供食物,还提供工作岗位,在这里没有阶级之分,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双手换取财富…… “不能被狡猾的汉朝人给骗了!就是他们中原洲的人烧毁了我们的家园!我们应该齐心协力构筑防线,抵御他们的进攻……” 波澜地区的领主在城堡的高楼之上呐喊,动员民众抵御汉朝的军队。 终于,有民众抱着“反正怎么都活不下去了,不如试试看”的态度,走向了汉朝的城池。 有一就有二,越来越多的民众从被战火烧毁的废墟之中走了出来,愿意成为汉朝的子民。 后来这一节日被罗巴洲的人民定为“解放日”,感谢东方的军队将他们从深重的压迫之中完全解放了出来。 波澜地区的民众成为了大汉的子民,波澜领主的城堡被坦克主炮一炮轰成了废墟。 大汉的军队在废墟之上建立起新的城池,开始了对罗巴洲的征服。 第253章 覆灭古罗皇权! 大汉王朝的军队在波澜的土地上建立起城池,打开了进驻罗巴洲的口子。 之后继续喊话,沿着突厥帝国走过的路线,继续收纳无家可归的民众。 不得不说突厥帝国的入侵和古罗帝国延续至今的贵族制度给了大汉军队一个动员民众掀起战争的好借口,被压迫的民众想要不被贵族掌握生死,想要每顿都能吃上热腾腾的中原面包——应该称作“花卷”和“馒头”——而不是硬得连木锯都无法锯开,能用来把人的脑袋砸出个大包的法棍。 教会的大主教前来樊纲地区找过凯撒皇族的代言人,如今端坐在皇位之上的凯撒大帝。一开口就是:“亲爱的狄克推多.凯撒,你不觉得如今古罗帝国的财政和经济危险是国家必须对待的最严重,最急迫的危险,其它必须让位,必须等待吗?” 大贵族领主们纷纷认为:“古罗帝国要想继续延续下去,在今后十年内就不能进行任何大战,不能再派出远征军。” 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拒绝以任何方式认真考虑战争问题,宣称“我们决不同意把使用武力作为执行政策的手段”…… “如果东方人想要我们的铁矿和金属,我们就给他们铁矿和金属,如果东方人想要我们的资源和财富,我们就给他们资源和财富,如果东方人想要我们的领地和人口,我们就给他们领地和人口!” 这是议会全体成员作出的决策,就连凯撒皇族都无法公然推翻。 其实这句话在叶羽的前世还有一个更加简练的说法:“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考量中华现有的国力,尽量让“外国友人”满意欢欣。 可见其内心惶恐,表示愿满足侵略军的一切要求,但求保清廷平安,保她尊位无损。 从此之后,满清政府一路跟列强妥协,成为列强侵略中国和奴役中国人民的工具——因为此时的清政府只“希望用中国的财力物力去迎合洋人,尽量达到洋人的喜好要求”。 在这个世界,倒是完全反了过来。 教会在宣讲东方的经义,每日都能听到教堂之中传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下层的民众纷纷觉醒,喊着要和东方一样人人平等,大贵族们没有压迫残害他们的权利;至于大贵族们,则是纷纷学习汉语汉字,并且让自家的子女前往遥远的东方留学,期盼能够学到东方的先进思想和先进技术…… 上到大贵族和教会高层、先知贤者们组成的议会,下到在牛棚里挤牛奶的女仆,在放牧羊群的牧羊人,竟是没有一个支持凯撒皇族,没有一个愿意向来自东方的远征军举起屠刀! 甚至法兰地区的领土还主动联系上了大汉王朝的军队将领,表示愿意借道给东方的军队,直达罗巴洲的樊纲地区,一举覆灭凯撒皇族…… 大汉王朝的军队将领欣然接受了这份投名状,坦克和轰炸机一路开进了法兰地区,直奔樊纲的凯撒皇族和他的军队。 “法兰的领主是疯了吗?凯撒皇族一旦葬身在战火之下,下一个必然会轮到法兰领主!汉朝的皇帝不会允许这片土地上出现第二个声音,他不会允许他的领土之中有自治的国度存在,他不会让你们这些贵族在汉人的朝廷上有决策的权力,甚至不会允许你们继续拥有领地和人口!” 对于凯撒皇族的警告,法兰地区的领主充耳不闻,不仅没有引孤军深入将之包抄剿灭,反而是一路送水送粮,竭尽所能献上投名状,只盼大汉的军队能够大展神威,将压迫在罗巴洲人民头顶上的罪魁祸首,罪孽深重的凯撒皇族尽数覆灭…… 而大汉王朝的钢铁洪流也不负众望,对樊纲地区毫不犹豫地开响了第一炮。 大汉王朝有飞机和坦克,有源源不绝的燃料作为补给,而古罗帝国只有劣化版的燧发枪和火药,其中大部分还都被上一轮的轰炸给炸毁了。 这本就是一场不对等的战争,用象棋来比喻就是对面的卒子全都换成了车,用围棋来比喻就是你每下一子对方都可以下上二子甚至是三子。 何况对面对于人心的洞察、对于地势的运用更要在己方之上,不仅规则不公平连棋力都有差距。 这要怎么赢?除非天降陨石把棋盘掀翻。 可惜凯撒皇族没有掀棋盘的能力,他们所能做的只有在全力迎战的同时开启“诺亚计划”。 一百万的军队对阵三十万人,燧发枪和火炮对阵机枪和轰炸机。 结果不用想都知道了。 轰炸机轰炸军营和军事设施,坦克开路步兵随后,正面战线上古罗帝国的重骑兵和步兵节节溃败,整个樊纲地区的建筑都被推倒成为废墟。 教会的大主教扔弃了圣经跪地投降,狄克推多.凯撒自缚双手从皇宫之中走出。 他没有逃跑,逃跑也没有意义,古罗帝国的结构于今日轰然倒塌,倒塌来自外界不可抗拒的强大动力和内部各大贵族的集体反水。 那些放于宫殿之中的珍藏此刻都成为了大汉军队的战利品,它们会被运回东方的皇城,也不知道大汉王朝的皇帝能不能够看得上眼。 从开春至今,只用了几个月的功夫,就轻而易举地消灭了古罗帝国的凯撒政权。 然而大汉的军队在得胜之后,又以部队需要休整为借口,在法兰区域驻扎下来。 法兰领主仍然毫无戒备,满口答应,还客气地表示他如今立下如此重大的功劳,望将军大人在皇帝陛下面前多多美言几句…… “好说!不过有个小问题……” “什么问题?只要我路易能够做到的,绝不推辞!” “呵呵,你当然能够做到。”大汉的将领阴恻恻一笑,“这个问题就是,大汉王朝只许存在一个声音,所有民众都必须生活在同一片律法体系之下。” “在我们的律法体系里,能够对民众进行管理的只有经由科举选拔出来的官员,而不是世代沿袭的贵族……” 不久,汉朝的军队发动突然袭击,把法兰地区的领主打得措手不及,很快就消灭了法兰的军队,法兰地区的领主路易被推上了断头台。 其他的领主这才知道他们受骗了……可已经来不及了。 以波澜、法兰和樊纲三大地区作为根据地,大汉王朝的坦克和军队开始朝一盘散沙、各自为政的罗巴洲贵族领主们宣战! 第254章 中西医结合 “羽哥哥,这个叫做‘显微镜’的仪器,好神奇……” 这时候的古罗帝国,在医学上还停留在“古希腊医学”的程度,即认为人体内的四种元液:血液、粘液(痰)、黄胆液和黑胆液决定着人体的健康与否,四种元液一旦失衡,便导致疫病的产生。 医生对病人施治,即是恢复四种元液在体内的平衡,达到康复的目的。 古罗帝国人认为组成人体的固体部分如肌肉和骨骼等,与疾病的关系不大……所以治疗疾病主要是通过放血。 这样的医学自然是没有任何任何借鉴的价值的,真正值得学习运用的是近现代的“科学方法论”。 西方国家的学者在否定并且摒弃了古希腊医学之后,以还原论观点来研究人体的生理现象与病理现象的过程中,所发展出来的一门以解剖生理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作为基础学科的全新的医学体系,这一门全新的医学体系就是在叶羽的前世,国人常说的“西医”。 现代西方国家的医学体系以组织胚胎学、分子生物学作为基础学科;中医学则以藏象生理学、经络腧穴学作为基础学科。 西方国家的医学体系,是近代时期的学者在否定并且摒弃了古希腊医学之后,以还原论观点来研究人体的生理现象与病理现象的过程中所发展出来的一门医学体系。 而中医学,则是古代和现代的中国学者以整体观思想来研究人体的生理现象与病理现象的过程中所发展出来的一门医学体系。 以感冒为例,西医师会分辨究竟是病毒性或是细菌性的感染,会鉴别是上呼吸道感染或是合并肺炎;但这些诊断对中医师而言,却不是最重要的。以中医的观点,需要分辨的是,这是属于风寒或风热;若属风寒则又辨属于太阳病、阳明病或少阳病;属风热则辨别病邪在卫气营血的哪个阶段等。 一些中医学家认为,中医学的价值之一在于方剂,药方是医者的经验结晶。中医学本身发展的过程即是实验的医学,尤其是经过无数的医家数百年,甚至上千年来的临床人体实验反复使用,证实实际有效而被记载流传下来的经方、时方等。直接面对疾病,掌握主证,选择对证的方剂进行加减,不拘泥于理论,以治疗疾病,这是中医精髓辨证论治的本来面目。 作为这个时代中医学的顶尖人物之一,冯书雁在医道上的天赋很高,不止望闻问切和药草识别,连一些在现代都很难处理的疑难杂症她都能够对症下药开出方子,借由脉象及病人服药后症状的变化等来判断疗效,调整药材的配比,让病人好好调理,病情也就日渐好转。 中医诊断疾病是依望闻问切的结果来辨病及辨证,但也有只辨病不辨证,或只辨证不辨病的情况,具体还是要依据病人吃下第一剂药之后所展现出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然而,在某天叶羽和李晓玉拌嘴,偶然提到“血液循环”、“氧气”、“致癌”之类的说法时,冯书雁有种被雷当头劈中的感觉。 尽管李晓玉和叶羽的聊天内容大多数人都不甚了解,连插嘴的余地都没有,其他妻子听过之后大都一笑置之不去理会,反正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两个自然会解释给其他人听。 但冯书雁就是对这几句话上了心,在内心中翻来覆去地琢磨,最后忍不住找上了叶羽,想要得到一个答案。 “人没有呼吸就会死”,但是因为空气之中蕴含着一种名叫“氧气”的成分。 原来血液的运行有着特定的规律,肺将氧气吸入,经由血液运送到四肢。 原来引起疾病的不是“气”,而是一种叫做“菌”的,肉眼不可见的生物…… 通过叶羽的讲解,冯书雁仿佛看见一扇崭新的大门正在她的眼前缓缓展开…… 食物变质和传染病都是由微生物引起的,人体内的淋巴细胞对于毒性会产生抗体,用减弱微生物毒力的方法就可以制造出对应疾病的疫苗…… 叶羽为冯书雁做出了显微镜和听诊器,教她西医常用的“叩诊法”,尽管叶羽本人对这玩意儿也是一知半解…… 血压测量、体温测量、体腔镜检查、手术无菌法,还有各种合成药物…… 当“乙酰水杨酸”,即“阿司匹林”的粉末被叶羽小心地倒在冯书雁手上时,冯书雁捧着这一小点粉末的表情简直如获珍宝。 “羽哥哥,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医学史即将翻开新的一页?”叶羽笑道。 “不是的,不止这么简单。”冯书雁猛地摇头,又担心动作幅度太大让得这些药粉洒落在地,“这意味着,治病可以不再依赖种植药材,无论是可以治疗心痛的‘硝酸甘油’,还是这个可以用来止痛的‘乙酰水杨酸’,那都是可以救人性命的珍贵药物啊!”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一个感冒那都是会死人的! 要是可以将这种方法传播出去,像制作布匹和煤炭那样开设工厂,大批量地合成生产……那得能救多少人的性命啊! 无怪乎冯书雁如此激动,实在是叶羽所提出来的制作药物的方式已是超越了她的理解范畴。 不止是制作药物,连检测疾病的方式都是那么神奇。 根据血压计和温度计的读数,就算是对把脉一窍不通的叶羽也能轻易判断出头疼脑热高血压,与冯书雁所把脉象不说完全相符,但也大差不差。 这是能让百姓的健康水平直接跃升一个层次的东西啊! “还好我问了,要不然这样的技术不知还要被羽哥哥藏着多久……” 叶羽望天,不是他想藏,实在是他对于西医也是一知半解好吗? 光是现代西方国家的医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都被分为了上百种分类,医学生比其他学科都要多读上一年,他一个学材料学的,哪里来的勇气误人子弟? 叶羽不敢,冯书雁可敢。 她一直是这样的,在犹豫之后下定决心。 第255章 冯书雁 冯书雁自小在医道上的天赋就很高。 能够分清百年灵芝和十年灵芝,能够分清两片相似的叶子,能够辨别每一种细微的脉象,那份细心的观察力就连大半生都在钻研医道的冯郎中都是赞叹。 他没有想到随便捡回家的一个弃婴竟是有着如此才能,在医道上的天赋连他都是比之不上。 要知道,冯郎中年轻时也是进过太医院的,当时还被大楚皇室奉为座上宾。 可惜好景不长,当年锐气太盛,得罪了当时的太医令,之后被陷害逐出了太医院,“骑驴郎中”的传闻就此在江湖之上传开。 从北方到南方,直到胡子和头发生出了些许白发,他才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所剩无多。 是时候安定下来,收个传人,把自个儿一身医术给传承下去了。 偏巧,没有寻到合适的传人,却是让他捡到了漂浮在海面上的弃婴。 那是个小女娃,飘在木盆上,被海浪送到岸边,不哭也不闹,只是睁着明亮的大眼睛。 “这也许就是上天给我的福分吧……” 冯郎中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娃娃,将之抱回了栖身的木屋。 之后他花尽积蓄在黄湾城里置办产业,凭借一身精湛的医术在黄湾城中站稳脚跟。“骑驴郎中”的名声逐渐在江湖上消隐,在黄湾城中多了一对爷孙俩。 “哟哟哟,我的小雁儿,这是谁又惹你了?怎么又不高兴了……” 冯书雁喜欢吃甜食,每次冯郎中和她闹了矛盾,之后必然会带她来到城中的群星阁,吃上一碗“甘香奶冻”。 分明只是小时候来过这里一次,她便是一下就喜欢上了那个味道。 就如同她细致入微的感知力一样,她总是能凭借那份细腻敏感分辨脉象,诊断病情,抓药不用过称都难有偏差。 “我家的雁儿,将来会成为一个了不得的郎中哟~” 听着爷爷的夸赞,冯书雁只是微笑以对。 她不想要成为什么了不得的郎中,她只想要陪在爷爷身旁。 如果这份安宁,能一直维系下去就好了…… 可惜的是,好景不长。 随着时间流逝,冯书雁逐渐出落得水灵动人,加之医者仁心,不知怎的居然有了“黄湾城三大美人之一”的称号。 本来冯书雁还有点沾沾自喜的,女孩子嘛,谁不爱美?谁不愿意听上别人几句恭维? 然而这个名头给她带来的麻烦比好处还要多,尤其是“广施馆”的馆主陈源亲自上门,想要和冯书雁定下姻亲…… 广施馆的二公子冯书雁听说过的,人虽是个身着锦缎轻摇纸扇的翩翩公子,但其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登徒子。 平日不学无术,整日流连风月之所,连他大哥和作为馆主的爹都没辙儿。 正好冯书雁同样精通医术,又生得水灵素雅,陈源这才亲自上门来请,想结下这桩亲事…… “不嫁,说什么我都不嫁。爷爷您上外面打听一下,那二公子是个什么样的名声?那陈广智每日跟些泼皮无赖厮混在一起,我要是嫁过去了,定然受尽委屈!” “哎,书雁儿呐,耳听未必为实,你们不妨先见上一面,说不定就看对眼了呢……” “不见!也不嫁!我就是老死在这间铺子里,也不愿嫁到那间广施馆中去!” 冯郎中什么都好,就是把人心想得太过善良。 对人善良,还以为别人都和他一样善良。 所以才会被栽赃陷害赶出太医院,所以才会捡起这个小女婴。 为了这个小女婴长留黄湾城,一点点地抚养她长大成人。 广施馆的二公子时不时地会上门来问候,每次冯书雁都没摆出什么好脸色。 眼眶深陷脚步虚浮面色发白,一看就是纵欲过度的面相,这样的人哪里像是能过日子的? 黄湾城中的其他人也都是一样的,那眼神简直像是要把她给生吞活剥似的夸张。 随着年龄增长,冯书雁越发深居简出。 直到那天,那个人走进店里。 “冯郎中!好久不见啊!” 大咧咧的口气,冯书雁第一次见到这个人。 一双眸子带着嗔色,她有点想把这个闯进铺子里大吵大嚷的家伙给赶出去。 “你是?” “我来找冯郎中,他在这里吗?” 冯书雁眨了眨眼睛,眸子里的嗔意逐渐退去。 冯书雁感觉这个人跟别人有些不一样,至少表面上不一样。 寻常男子见到了她无不驻足停目,呆若木鸡,恨不能立刻化身登徒子,对着她吟上几句虎狼之词。 可这个人却像是没看见似的,似乎在他的眼中她和寻常女子并无不同。 他说他是来卖药材的,听口气他和自家爷爷很熟…… “卖药材?请问你的名字是?”冯书雁谨慎地询问道。 这时她还不知道将会和眼前这个男子结下多么深重的缘分,她只是把眼前的男人当做了一名寻常的顾客。 “我叫叶羽。” 啊,这个名字她听爷爷说起过,据说他每一次带过来的药材年份都很足。 犹豫了一下,她还是莲步轻移,离开台前,来到叶羽面前,朝着他盈盈施了一礼。 “小女子冯书雁,这厢有礼了。” 冯书雁小心地观察着叶羽的神色,既隐隐期盼他的目光中会流露出赞叹和欣赏的神色,又有些担心,自己这样的举动是否会显得太过无礼和大胆了…… 谁知面前的男子摸了摸下巴,听得冯书雁的名字竟是在神游天外,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有这样的吗?双方都自报家门了,居然连一句攀谈都不肯,把如此亭亭玉立的女子给晾在一边? “公子的药材在哪里?” 清冷的声音把叶羽的思绪从神游天外拉回到现实,那是见叶羽迟迟没有回过神来的打算,忍不住出言提醒的冯书雁…… “喏,都在那辆车上了。数量很多,不知道你能不能做得了主……”叶羽一指门外。 “小女子自幼跟着爷爷钻研医术,药材的好坏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冯书雁的语气仍是清冷的,直到她看见叶羽打开货仓的大门。 莫名被噎了一下。 这般数量……委实有些太多了。 第256章 在一起的勇气 “请在此稍等,歇息片刻,爷爷应该很快就能回来了……” “我就说你做不了主吧。” 那个叫叶羽的男子大咧咧地坐在铺子里,任由那些那些上了年份的药材胡乱地堆在地上。 冯书雁为他斟茶,回到柜台处继续诊病,却又忍不住偷眼看他。 奇怪,这个人似乎和其他人是不同的。 拿来那么多足年份的药材,面上却又不带有倨傲之色,看向她的眼神就像是没注意到她的美貌。 他的眼睛里似乎有一种专注,和爷爷,和她自己在诊脉看病时候的眼神很像。 这个人的心中也是有着执着的啊,应该也是在某一方面有所建树的行家吧。 冯书雁很相信她的直觉和观察力,至今为止她还没有看错过的经历。 “公子请用茶水。” 加之她也并不了解叶羽和自家爷爷的相处、交易模式,于是也就识相地没再多逞风头。 冯书雁将茶杯放于叶羽身侧,转头又回到台前去了。 果不其然,当爷爷回来的时候,她得知了叶羽的身份。 是秀才啊,看上去很年轻的秀才。 只是在考上举人之前,恐怕家里就要揭不开锅了。 听闻他家中并不富裕,还领了三个婆娘当媳妇,冯书雁也是黛眉微蹙。 只是各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她也不好帮些什么。 能以公道价手下叶羽手中的药材,就已是一次帮助了。 原本以为这就是一段小插曲,她也不会再和这位年轻的秀才有所交集。 可是……也许是命运吧。 城中反对新律法的声音愈演愈烈,总算到了连黄县令都看不过眼的地步。 半个月后,在泼皮无赖和官府衙役串通一气,前来闹事之时,还是那个人挺身而出,为了她和那群小混混对峙,为了她和陈广智对簿公堂。 这不是第一次了,自从陈源登门以来,那个城中有名的登徒子就没少设局作弄过她。 这一次是最为明目张胆的一次,也是最为嚣张的一次,城中的其他人都在冷眼旁观,只有这个一面之缘的秀才挺身而出,一手秤杆一手药包地挡在他们爷孙俩面前。 冯书雁对于叶羽是感激的,从道义上来说她并不想把叶羽卷进这桩事里。 然而这事情不是她不愿就能算了的…… “民女之所以不服判决,并非想对抗律法……而是,民女早有婚约在身!” 虽是身在公堂,虽是在对着黄县令所言,但冯书雁的目光却是转向了叶羽。 千万不要拒绝啊…… 如果非要在陈广智和这位叶羽公子之间选择一个……那她还不如选择便宜了这位叶羽公子呢! “其实民女,早已与这位叶羽,叶公子,私定终身!” 纵观她一路走来,似乎都是安于现状,之后被逼着陷入两难,之后鼓起勇气作出决定。 堂上的陈广智还在追问,冯书雁盈盈施礼。 只是其口中吐露的话语,却是坚定的拒绝之意。 “这应当是我第十次拒绝你了,陈公子。” “我并不想嫁给你。” 之后,更是在黄县令的逼迫之下,在叶羽的唇上啄了一口…… 那是她的初吻啊。 第一次吻一个男生,第一次对一个男子动心,还是在众目睽睽的公堂之上…… “大人,此举……可能证明我对羽哥哥的一片深情?” 脑袋一热,气血上头,居然真的做出来了…… 冯书雁低着头,感觉心在胸腔里狂跳。 她此时特别想要跺脚,特别想要捶打枕头或是布包,总之她想做些过激的事,好好地把这份情绪给发泄出去—— 天啊,我做了什么啊…… “你们这对……狗男女!” 公堂之上的陈广智咬着牙,冯书雁莫名有几分想要同意他的说法。 是啊,自己和这位叶公子不过见过两次…… “我们情投意合天生一对,恐怕轮不到你来反对。” 谁想叶羽跨出一步,挥臂把冯书雁挡在身后。 于是冯书雁的心境诡异地安静了下来。 尽管是权宜之计……但是,做也就做了。 “冯书雁,你可想好了?本官……不断家务事!” “是。书雁早已决定,此生要与羽哥哥长相厮守。” 冯书雁的心绪像是已恢复了平静,她扬起脸,对黄县令微笑道。 她没想到,这句话居然能一语成谶。 当时的她只是想,船到桥头自然直,这位叶羽公子既是能挺身而出,为她对簿公堂……至少他不是什么坏人,不是么? 之后回到铺子里,这位叶羽公子不仅不在意公堂之事,甚至还在一本正经地给她爷孙俩出主意…… “要我说,你们还是在这儿,该开门开门,该卖药卖药,等过段时间,风头过去了,你再以‘孙儿既已寻得归宿,老朽也当云游四方’为由,向黄大人寻求路引……” “只要你能得到路引出去,之后重新在别的县里定居,再让冯姑娘以省亲的名义去探望你,你们两个相会了之后就再不回来!这不就完了吗?” 关键是,这个计划有很高的成功率啊。 只要能拿到——至少是骗到——黄大人手中的路引,换个地方开铺子讨生活。 之后也就……还是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啊…… 至少能远离广施馆,陈广智和那帮泼皮无赖,在云中县说不定能遇到值得长相厮守的好人呢? 莫名想到公堂之上的一吻,冯书雁的脸忍不住有点发烫。 纵观她一路走来,似乎都是安于现状,之后被逼着陷入两难,之后鼓起勇气作出决定。 外有那陈公子虎视眈眈,内有爷爷放心不下,如今骑虎难下,只有这位公子所在这唯一的去处了。 也是因此,冯书雁轻咬银牙,直接跪在了叶羽面前! “书雁恳求公子,暂时收留!” 之后一番波折,总算是让得叶羽心软。 “好、好、好……如此一来,老头子也能无牵无挂地去远游咯……” 也算是让得爷爷放下了一桩心事。 冯书雁也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对是错,是寻到了一个安身之处还是把她自己送进了虎口。 从之后的那段时日来看……应是一能让人安心的,容身之所吧。 至少在锦缎庄门口时,那位陈公子脸上的表情挺好看的。 第257章 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归宿了 是吧?不怕泼皮无赖的报复,不怕广施馆在城中的人脉和声望,叶羽牵着她的手,为她好好出了这一口恶气。 一百两银子啊,就算是广施馆的二公子,突然丢了这么一大笔银子,应该也会肉痛很久吧? “书雁,我们走吧?” “嗯,全听羽哥哥的。” 这位她认下来的羽哥哥是个有勇有谋的,数次相救不说,还给了她和那陈广智作对的勇气。 所以和他分享一点小秘密也是可以的吧?所以和他说些心里话也是可以的吧? 上层奶皮甘香,下层奶皮香滑润口。 热食温润暖胃,冷食甜香嫩滑。 要说在黄湾城里有什么值得她留恋的事物……也就只有这一件了。 甘香奶冻,一个卖得很贵的小甜品。 她原本没有什么别的意图,只是想找个人好好倾诉一下内心的情绪。 这个时代的女子便如无根的浮萍啊,无依无靠的,就连婚嫁大事都不能由自己做主。 最后再吃一次这甜品,就算是她小小的任性吧…… 直到面前的叶羽公子说“他会做”。 原来这位公子不止有勇有谋,还见识广博。 冯书雁听他轻巧地道出其中诀窍,听他吟出那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心想不论织棉还是其他,至少这位公子的文采是真的。 之后两人回到锦缎庄,雅儿的一番陈述和冯书雁心中所想产生了共鸣。 不……是更上一层。 冯书雁只想着如何才能独善其身,雅儿却是想着能给天下流离失所的女子一个家。 这份宏愿让得冯书雁钦佩,尽管在钦佩之后的选择是拒绝。 倒不是因为叶羽……而是因为这样会让得爷爷担忧。 她不想再让冯郎中担忧了。 便是冯郎中没有在别县定居的打算,而是继续作为一名游方郎中,四海为家……那她大不了就在叶羽家附近买一块田,平常种些药材,岁月静好也不失为一种生活。 再说,有叶羽作为屏障,也可以有效地规避新律法……而不是如同雅儿那般强硬,宁愿将锦缎庄整个儿迁出去,也要和新律法对着干。 离开之前冯郎中又对着叶羽嘱咐了很多,句句都是不准让书雁在家里受委屈之类的话。 “此为何物?好是神奇。” “机关车啊,没见过吗?我很擅长机关术的。” 之后的冯书雁才知道羽哥哥在机关一道上的造诣,这辆用来运货的机关车子,不过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种罢了。 那群泼皮无赖果然是怀恨在心,只是冯书雁没有想到他们居然会做出拦路抢劫这种事情来。 光天化日之下,在离城池不足十里的官道上就敢进行打劫。 这些人莫非是为了求财,连命都不打算要了? 冯书雁惊慌着,冷不防两根铁条被扔到了她的手里。 随即就看见前方的羽哥哥手中炸雷一响……是连响。 一枪接着一枪,枪声接连不断! 天啊……这都是什么啊。 “靠近我!”叶羽一边开枪一边朝冯书雁喊道! 冯书雁脑中一片空白,只觉得双手双脚几乎都不像是自己的了,只有慢慢地朝前方的叶羽移动过去,颤抖着举起手里的武器。 如果这也能够叫做“武器”的话。 “呀!” 混战之中,有人高高举起手里的刀刃,对着冯书雁一刀劈下! 情急之下,冯书雁只得举起手里的螺纹钢奋力去挡…… 清脆的一声嗡鸣,那把钢刀应声而断! 反观她手里的螺纹钢,竟是完好无损。 这根钢条后来被她时时佩戴在身上,还用木头削制了一个收纳的鞘。 尽管和她一贯的穿衣风格格格不入,但她很喜欢这样的搭配。 那是她第一次经历生死危机,也是唯一一次。 因为自从住到羽哥哥的家中之后,就是再没有经历过危险。 没有泼皮无赖的骚扰,没有家长里短的扯皮,羽哥哥家里的媳妇都是知书达理的,和她们相处很融洽也很自然。 每个小女孩的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 总有那么一个人,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在她最危险的时刻出现在她眼前。 这个人没有穿着金甲圣衣,没有驾着七彩祥云,但他举枪前指的模样,简直比天上的星辰还要耀眼。 羽哥哥……这个称呼也不错。 冯书雁在心里说。 因为在心里接纳了羽哥哥,才会在他遇上危险的时候,想也不想地挡在叶羽和三个混混之间。 因为在心里接纳了羽哥哥,才会对他身上的众多秘密视而不见,安稳地住在那一间茅草屋之中。 这人三番五次地舍身相救,便是真的以身相许都不算过分了。 原来喜欢的男子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光是看着都能心跳加速。 冯书雁不是没有处理过外伤的病患,玉树临风的公子哥儿也不是没有遇见过。 但在给叶羽上药时,脑中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忆起刚才,亲昵地坐在他大腿上的一幕…… “雁儿不想把关系定得这么早。” 替叶羽包扎好伤口,冯书雁面色绯红,害羞似的将脸给转了回去:“今后书雁和羽哥哥,会发生什么事……还不知道呢。” 是啊,今后会发生什么都还不知道呢。 那时的冯书雁还有些紧张,她不太知道怎么和叶羽家中的三位娇妻相处。 但很快就放下了疑虑,在他家里一住就是半年。 看他领回来一个妹妹,看他救回了雅儿姑娘和锦缎庄的绣娘,看他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刻就已统一了黄州,成为了一州之王…… 已经舍不得离开这里了。 大不了就是当成前朝余孽被处死,有众位姐妹和羽哥哥陪着,有什么大不了的? 直到重新见到爷爷,冯书雁才从这种安于现状的生活之中猛然惊醒。 当年还只是个不得志的穷秀才,为了几两银子和爷爷讨价还价。 如今已是摇身一变,成了统领整个黄州的叶王! 而她和叶羽的关系……好像一直没有更进一步。 不能再落后下去了。 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归宿了。 “若是……若是羽哥哥此刻得闲,书雁想邀请羽哥哥,一同在附近散心……可好?” 冯书雁捏紧了汤碗,鼓起勇气抬起头,直视叶羽。 我都这么鼓起勇气了,不要拒绝啊…… “好。” 冯书雁悬着的心总算落地。 什么男人有钱就变坏? 羽哥哥对她的态度,和以前一样的。 第258章 犹豫之后是下定决心的前进 “我还以为羽哥哥如今身份今非昔比,便是世家联姻都不屑一顾,说不定早就瞧不上书雁,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把书雁给赶出去了……”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冯书雁一开口还是忍不住流露出甚为幽怨的语气来。 这是她心中最为担忧的问题啊,她至今不知道叶羽对她的心意,在察觉到这个问题之后总是忍不住地胡思乱想,觉得自己无所依靠。 柔软是她最大的优点,同时也是她最大的弱处。 犹豫不决、瞻前顾后,总想着不去改变就好了,不去改变就能一直维持现在这样子,一旦做出行动就会有什么被改变了,他们之间就很难再回到之前的那般模样—— 可还是要去改变的。 还是要主动做出改变的。 犹豫不决,然后下定决心的前进。 “你在想什么啊?”面对冯书雁总算说出口的忧虑,叶羽哭笑不得,“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哈,不要把自个儿当外人。” “嗯。”冯书雁轻轻一点头。 在这一刻,那半句话有了下文。 是暂住在此处的友人,是能舍身相救的朋友,是人生中美好的一段往事,是能托付终身的爱人。 为他疗伤、为他换药、和他一同出门,在他家住了这么久,一声声羽哥哥的唤着……却始终没有进行到最后一步。 自然而然地就在他家里住下了,一住就是大半年。 要不是爷爷回来了,恐怕她自个儿也不会意识到这一点。 在她心中早已把羽哥哥当成了家人,下意识地觉得这样的生活能够永远继续过下去,永远不会发生改变,永远维持现在这般。 直到现在才如梦方醒反应过来,她和羽哥哥之间不过是偶然结识的路人,她只是暂住在这里的,于是不由得有点手足无措。 她有些怕失去叶羽……她想要更多。 是高攀么?还是不可逾越的鸿沟呢? 就算被拒绝也无所谓了,就算这样的生活被打破也是值得的。 羽哥哥给她的,已经足够多了。 “只要能像这样,两个人走在一起,书雁就已经幸福地止不住泪水了……” 一句“谢谢”已是完全不够了。 就算被拒绝也是了无遗憾。 在秋日暖阳的映衬下,冯书雁的眼中像是有光芒在闪。 书雁现在,很幸福啊…… 不能哭,就算被拒绝也要露出微笑,千万不能哭…… 预想之中的回答并没有出现,冯书雁等到了叶羽的一声反问。 “你喜欢我吗?” 在叶羽目光灼灼的注视下,冯书雁面若桃花轻轻点头:“嗯。” “我也喜欢你的。这样你可以放心了吗?”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是在冯书雁的心里掀起轩然大波。 她只感觉脸烫得像是快要烧起来了,心脏不受控制地在胸腔之后咚咚作响,一瞬间感受到的美好几乎能让得她直接晕过去。 羽哥哥和我的心意……原来是一样的吗? “嗯。” 冯书雁轻轻点头,面如桃花般娇艳。 再加上淡粉色的襦裙装点,更添一分柔嫩动人。 如果可以,冯书雁很希望这样的时光能够继续下去,两个人能这样携手走遍风风雨雨。 只能听见彼此的脚步声、呼吸声、心跳声,如雷鸣般鼓噪着。 但是,太阳总是会下落的,这样的牵手时光总不可能无止境地进行下去。 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能保持一成不变的。 总感觉再不和他进行下一步就会被拆散,再不把他抓在手里就会天各一方,再不确定彼此的心意,他就会一瞬间跑到她无法再追上的距离—— 是时候下定决心,迈出更加接近的一步了。 “今晚是书雁的十八岁诞辰,书雁想要这个作为生辰礼物……可以吗?” 冯书雁轻轻挽起耳边的秀发,对叶羽露出微笑。 在晚霞的映衬下,那个笑容温柔而柔软。 尽管眼中带着一点羞怯和紧张。 “今晚……可以啊。” 听得叶羽毫不犹豫的肯定回复,冯书雁在心中悄悄松了一口气。 果然,还是那个她所熟知的羽哥哥。 看上去大咧咧的,眼睛里却又带着一分专注。 羽哥哥是个很有目标感的人啊,说出去的话就一定会做到,和她这样随遇而安的个性完全不一样。 没有变坏也没有变得疏远,在他面前只需要做最为真实的自己就好。 冯书雁想要的无非就是那一点安稳,那一点点的小确幸,那不会抛弃她的承诺……那顺理成章的更进一步。 那一夜,冯书雁换上了如平常的,纯白无暇的衣裙。 素雅而清淡,带着一点不谙世事的可爱和天真。 这就是最真实的冯书雁,是她最自然的状态。 如今她把真实的自己,完全暴露在了叶羽面前。 他是爱我的。 那一夜,冯书雁坚定地感受到了叶羽的爱意…… 那份爱意太过于美好,直到第二天冯书雁都还在犯迷糊。 脑子昏昏沉沉的,分不清眼前的羽哥哥是现实还是梦境。 如果这是梦境,就暂且让这个梦,做得更长久一些吧。 可惜这不是梦,因为叶羽手掌的触感是那么真实。 “昨晚……既然是被羽哥哥看到了如此羞人的一幕,那羽哥哥可要负责才是……” “我像是会把你吃干抹净翻脸不认的人么?” 是啊,他当然不是。 他给了她一场大婚,给了她太医令的身份,给爷爷平了冤,还把爷爷接到了太医院之中来。 如今更是用一台“显微镜”给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将医学挖掘到了一个更加不可思议的层次。 “嗯……差不多就是这样吧,做得不太行,有空我再改进一下。” 除了显微镜还有x光机,可以轻易看清人体内部结构的机器。 冯书雁觉得她的羽哥哥真是很厉害的,近乎无所不能。 他们经历过生死,暗生情愫,又在长久的相守之中让这份感情变得更加香醇。 是暂住在此处的友人,是能舍身相救的朋友,是……可以托付终身的恋人。 一句“谢谢”已是完全不够了。 但愿君心似我心,此生不相离。 第259章 统一泛大陆 一起床,就看见宋清蕊踩在一个椭圆形的竹筐上面,健步如飞地在竹筐边缘走动。 “你在干嘛啊……” 那竹筐是晒药材用的吧?叶羽经常见冯书雁翻弄这种竹筐。 这丫头真是跟猫一样,也不怕把竹筐给踩坏了。叶羽哭笑不得。 “这是自然门的入门基本功,小时候我也练过的。”回答他的是初晴,她站在叶羽的身边一起看着正在竹筐上行走的宋清蕊,“武艺的入门都是从这些基本功开始的,扎马步也好,走梅花桩也罢,一点点找到窍门,之后要做的不过是时间的积累。” “我从三岁就开始这么走了,完全不用担心我出事的!”正在踩竹筐的宋清蕊也是高声回复。 “时间的积累啊……” 叶羽自认不是学武的那块料,就算从现在开始学起也过了时辰。 最多也就只能起到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效果,想要努力修炼成为像初晴、宋清蕊那样的武功高手基本是不可能了。 但是,他也有他的长项,有他的“时间的积累”。 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总要经历一个过程。 就连征服世界的伟业也是如此。 “古罗帝国,现在怎么样了?” …… 在大汉王朝的军队公然宣战,击垮凯撒皇族之后又把法兰的领主路易推上了断头台,收容平民解放奴隶给他们发面包之后,大汉王朝的形象在古罗帝国——不,应该说是在“罗巴洲上的零散小国”之间,就分为了两个极端。 休整完毕的汉朝军队悍然朝英格地区出兵,英格地区的平民早就先一步逃往波澜地区中原的城池进行躲避。 如果可以的话叶羽也不想这么做……只是他不可能容许这种“国中有国”的情形继续这么存在下去。 中原大地之上都没有异姓王,这些罗巴洲上的大贵族们凭什么有领土和封地? 所有的领土都必须实行郡县制!有资格管理这方土地的只能是通过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官员! 不仅要对中原文化有所了解,聪明才智超乎寻常,更重要的是要对汉朝有归属感。 对底层民众实施教化和拉拢,把他们从压迫之中解放出来,而对于“这片土地上原本的主人”……叶羽的手段可就没有这么温和了。 该抄家的就抄家,该收降的就收降,什么英格、法兰、得意之类的称呼都该进入博物馆里,这些领主必须完全交出兵权和对这片土地的管辖权! 罗巴洲的地域范围本来就比不了中原洲,加上这些大贵族手里的军队居然还都是冷热武器混用的模式,仓促推出来的火炮和只有三分之一的军队士兵才装配的燧发枪,在骤然发动的战争面前,在坦克和轰炸机的配合之间连抵御之力都没有。 英格地区不到一个月就已完全陷落,城堡化作废墟,原本的贵族领主尽数被斩首,原本生活在英格地区的平民百姓居然在欢呼在庆祝。 走在臭气熏天的街道之上,大汉王朝的士兵难以想象这里的普通百姓遭受过怎样的迫害。 这个时期的罗巴洲在凯撒皇族出现之前,根本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统治。 封建割据带来频繁的战争,造成科技和生产力发展停滞。 宗教的言论置于个人经验和理性活动之上,这是一个无知和迷信的时代。 人民生活在毫无希望的痛苦中,相信人一生下来就带着“原罪”,他们一生的痛苦都是一个“赎罪”的过程,只有当一只乖乖的绵羊,死后才能上得了天堂。 靠着“洋芙蓉”和教会的教义自我麻醉的底层人民,直到火炮轰开了罗巴洲的大门才幡然醒悟。 直到来自东方的先进思潮传入西方,才终于将这种现象打破。 人们夹道欢迎来自东方的军队,那是带给他们和平和安宁的天使,远在东方的汉朝皇帝甚至被描绘成了“行走在人间的活着的神明”。 至于领兵的将军们可丝毫不敢有“天高皇帝远”、“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这片是老子打下来的地方,神仙都管不到”的想法,毕竟那身金红色的战甲时不时地就会出现在罗巴洲的上方…… 据说有个野心勃勃的将军想要率兵造反,在叶羽某次前往罗巴洲巡逻的时候悄悄命令坦克的主炮瞄准叶羽……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自家皇帝是能手撕坦克和轰炸机的狠人呐!枪弹打上去一点事儿都没有,这还怎么打? 得意地区,牙行地区等其他大贵族领主为了保住权力和富贵,迫不得已组成了联合战线,自称“新罗帝国”,却仍然节节败退。 费洲的军队和西征军在罗巴洲上完成合流,大贵族们不得已只能让出了罗巴洲南部的领土,纷纷迁移到了罗巴洲北部的大岛上。 他们在这块大岛上重建了“新罗帝国”,这里没有被汉朝的轰炸机轰炸过,还保留有几间生产燧发枪和火药的工厂,还有一道海湾作为天然防线,可以在海边架起火炮进行防御…… 尽管在轰炸机轮番出动之下,布置在海岸线上的防线收效甚微。 罗巴洲北部之前没有被轰炸机轰炸过啊? 那抱歉,现在有了。 大汉王朝和罗巴洲本地住民组成的混合军毫无阻碍地从海岸线上登陆,完全消灭残余的抵抗力量也只是时间问题。 被俘虏的凯撒大帝和突厥可汗的头颅一同被送回了中原,叶羽直接把那颗头颅扔在了布尔顿的面前。 “朕一向遵守诺言,朕说过会让你亲眼见证突厥帝国的灭亡。” 突厥左贤王,听上去很尊贵的身份。 可如今,却是连突厥帝国都不存在了。 布尔顿沉默着久久不语,之后传来了他在牢房之中死去的消息。 “狄克推多.凯撒……亲眼见到朕,有什么感想吗?” “您是一位毫不心慈手软的皇帝,还是一位富有创造力的皇帝,你把东方打造得欣欣向荣,打造得所向无敌。” 此刻,沦为阶下囚的凯撒大帝唯有苦笑:“也许这片大陆生来就是要一统的,我输了,输得心服口服。” 这块泛大陆的一统比叶羽想的还要快。 在大汉四年的冬天来临之前,无论是古罗帝国还是新罗帝国的名字,都彻底消失在了这片土地上…… 第260章 强者与逞强 大汉五年春,大汉王朝的军队彻底征服了这片泛大陆,无论是罗巴洲还是费洲,甚至原本属于突厥帝国的领土上都没有了反叛的声音。 各个地域的人民,各种肤色的人种,各个行当的群众都生活在同一套律法框架之下,生活在同一套体系之中。 他们说着同一种语言,写着同一种文字,不约而同地赞颂着带给他们美好生活的那个人。 那个人穿着龙袍坐在金銮殿上,听着下面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忽然有种恍惚的感觉。 四海之内只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皇权,那个人开创了至高无上的“大一统”概念。 铁轨铺设到了遥远的西方,便于民众出行的民航客机也都在加紧研发之中。叶羽绘制出了大概的世界地图,打算在今年秋天就派遣船队前往征服……啊不是,是“对生活在那片大陆之上的原始部落实施教化”。 有时候独自坐在房间里仰望星空的时候,叶羽会想他究竟是谁,是前世那个科研狗叶羽还是今生这个泛大陆的皇帝,这个国家的最高领袖。 他真不适合当这个皇帝啊,也许像李晓玉当年说的,不作不闹腾,安稳坐在这个皇位上当吉祥物,把政务全都交给手下的能臣们才是真理。 房间的门忽然被敲响,叶羽愣了一下回过神来:“进来吧,门没锁。” “哇哦,真有情调,一个人坐在这里看星星。” 门打开了,一道窈窕的身影从门外走进来。 人生的前十八年是身体变化最大的时候,之后就像是按下了暂停键,感受不到时光的流逝,猛然惊醒之时才发现原来已经过去了那么久。 叶羽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成熟稳重,李晓玉这副身体却还正在发育生长。 在叶羽征讨西方的这段时间,在叶羽学着做一名合格的帝王而整天深陷政务的泥潭里,忙得不可开交之时,李晓玉悄无声息地长大成人,逐渐长成了他记忆中的那个样子。 修长窈窕,纤细柔软,体贴大方,活泼可爱。 “大哥,你这动不动就盯着人看的毛病能不能收敛点啊?还好我是你的女朋友,不然多少得上衙门报个官。” 说是这么说,李晓玉还是关上门走了进来,坐在叶羽身边,还熟稔地把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陪他一起看星星。 “上哪个衙门?报哪个官?”叶羽用手梳理她那随意散落的柔顺青丝,“我只对你这样,你知道的。” “是啊,你要是见一个爱一个的那种类型,这间堡垒恐怕早就装不下了。” “我要真是你说的那种人,你当年也不可能看得上我不是么?” “那可说不准~你要真是渣男个性,魅力说不定会比现在更大哦。” “娶了十一个还不够渣么?” “不够,皇上至少得佳丽三千三宫六院,哪里像你似的,整天待在堡垒里,一点机会都不给堡垒之外的那些宫女……” “你不恨我吗?恨我不再是你的唯一。” “一开始恨,现在不了。” “为什么?” “大哥,你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强者思维。”李晓玉没好气地曲起手指,在叶羽的额头上轻轻弹了一下,“总是觉得自己拥有的比别人多,总是要保持‘泰山崩于前而神色不变’的淡定从容,总是若有若无地在别人面前表现出连自己都没察觉到的优越感……让你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很危险,所以本小姐才屈尊降贵陪在你身边。” “有吗?”叶羽摸了摸脑门,觉得他应该没有这样满脸写着优越的时候…… “有啊,什么时候都有啊。”李晓玉伸出手,把叶羽的脑袋揉成一团鸡窝,“你啊,总是不自觉地就会给别人表现出一种‘我会做这道题你不会做’、‘你和我之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伤害了我也无所谓反正我很强’的感觉,可能连你自己都没意识到,但这就是你心中的强者思维。” “你这样的人总是不在意手里拥有的,总是觉得不重要可以随便给出去,总是把别人想得和你一样善良一样懂得知恩图报,别人一旦故意否定你你就会特别较真,想尽办法证明自己是个强者,就算有一万根箭矢扎在身上也会忍着不哭出声来,因为你是个强者。” 叶羽很想反驳,但他一时间找不到能反驳的点在哪里。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李晓玉把鞋子脱了,侧身抱着膝盖换了个更加舒适的姿势,这下不是枕着叶羽的肩膀了,而是将整个后背都靠在了叶羽的身上。 “记得啊,那是金融管理和材料工程的大课,我差点儿迟到了,当时放眼教室就你身边有空位……” “是啊,你还问我‘抱歉,这个位置有人坐吗’?” “那不是很正常吗?”叶羽心说我就礼貌一下也能被你翻旧账记仇记到现在? “不正常啊,一点都不正常啊,拜托这怎么可能正常啊。”李晓玉摇着头,发丝弄得叶羽脸上有点痒,“放眼教室就我身边有空位了,如果那时候我说‘已经有人了’你要怎么样?顶着教授的眼光再去找新的位子?还是你想站着听课?抛弃那堂课的学分?” 叶羽挠了挠脸,他刚刚设身处地地考虑了一下那个情况,感觉一门课的学分好像也不是那么重要…… “你看?这就是强者思维了。一点都不计较自己的得失,分明都飞奔过来了,因为我一句‘有人了’就轻易放弃,甚至还打从心底里觉得无所谓。” 趁着叶羽不注意,李晓玉一把将他推倒在床上,手指肚按了按他的脸,“现在你还敢说你没有吗?” “好吧,你赢了。” 反正对方是金融系的高材生,怎么说都有理,他怎么也说不过她。 “不过我不讨厌你这一点就是了。”李晓玉缓缓俯身,趴在叶羽的身上,“毕竟你是真的内心很强大,而我只是在逞强而已。” 第261章 偶然的相遇 第一次的相遇的确是挺偶然的,偶然到两个人都猝不及防。 金融管理和材料工程的大课,整堂课都是对《菩萨蛮五首》的赏析。 都说大学生是学分的奴隶,如果不是为了那一点点的学分谁会愿意坐在这里。 所以抱怨也是很正常的吧?被逼迫着坐在这里,一想到这对未来没有多少用的听讲还要持续整整一个半小时,一想到他们整整四年的大学时光不知有多少要浪费在这样的无所事事上,无论是谁都应该心生怨气抱怨两句。 都说强者从不抱怨环境,但李晓玉表示她是弱者。 所以她不仅要抱怨环境,还要抱怨强者。 一开始她和闺蜜没把这个一路狂奔过来的理工男当回事,只是在窃窃私语讲小话,然而冷不防有一张纸条递到了李晓玉的桌面上。 有病,我们讲话关你什么事,嫌吵自个儿戴上耳塞。 李晓玉无视了闺蜜悄悄摆手的示意,抓过纸条打开,甚至她已经酝酿好了反驳的情绪,想好了反驳的说辞……然而纸条上却是两句诗。 这个理工男不知道为什么发起了神经,把《菩萨蛮五首》的诗句摘出,把词改成了诗。 李晓玉和闺蜜对视一眼,不理解叶羽在做什么。 神经啊?显示自己多有才学吗?还是想对她们搭讪? “诗……挺好。”李晓玉的闺蜜,礼貌地回应了一句。 然而李晓玉却是眉头一挑,她理解了叶羽的意思。 刚才她和闺蜜在抱怨《菩萨蛮五首》的韵尾不对,于是叶羽就把这五首词的句子摘出,改成了韵尾能对得上的一首诗。 就你会写诗?显着你了呗? 骨子里的好胜因子被激起,李晓玉把纸条翻过来,在背面书写,她同样摘出这五首词的句子,改成了韵尾能对得上的诗。 “如何?”把纸条递回去,李晓玉得意地朝那个理工男扬了扬眉梢。 “挺好。”那个理工男接过纸条,也没再多言。 挺好?然后就没了? 没有不服气也没有智商被碾压的绝望无力感,李晓玉感觉她一拳打到了棉花上。 这人……有毛病啊。 不是为了显摆也不是为了搭讪,仅仅就是为了……做道题? 他把刚刚她们的抱怨,当成一道题来解了吗? 解完了,得出答案交卷上去就不管了? 还真是以自我为中心。 李晓玉视线下移,眼尖地扫到那个理工男课本上的名字。 “叶羽?” 这下她理解了。 “你不会就是上个月,全校通报的那个,大一就发表了自己的论文那个……” “只是水刊,不过是我。”叶羽平静地点头,“怎么了吗?” ok,很好,这下她彻底理解了,这个男的就是把她们刚才说的话当成一道题来做,并且在浑然不自知的情况下在她们面前秀了一把优越感。 这大概就是周瑜和诸葛亮面对曹操的八十万大军压境,不约而同地在手心之中写下一个“火”字,随后心照不宣地哈哈大笑,浑然不觉一旁的鲁肃瞪着眼睛疑惑不解,要是鲁肃脾气差点儿恐怕早就掀桌了…… 不过想想他应该也没有什么坏心,而且貌似也说得上是个天才…… 所以李晓玉对着他友好一笑:“我叫李晓玉,很高兴认识你。” “李晓玉?”这回轮到叶羽愣了一下,“是刚入学就在计算机大赛上获得二等奖的金融系女生吗?” 大哥,你这介绍得没问题,但你这口吻真的很容易招惹仇恨。 谁是金融系女生,给我说“人美心善歌甜的金融管理系系花,万中无一的超级大美女”好吗? 也不知道是理工男普遍情商偏低还是怎么,总之李晓玉有点不太想理他。 李晓玉不想,不代表其他人不想。 “原来你们还互相听说过。”李晓玉旁边的闺蜜起哄道,“既然这么有缘分,你们要不在一起得了。” “呵呵。”李晓玉只是没有表情地回了两个字。 和这样没情商的理工男在一起会折寿的,有问题就只想着解决问题,丝毫不去考虑“人”的感受,和他谈恋爱早晚能被他的直男思维给气死。 然而那个叫叶羽的男生也没有再过多纠缠的意思,只是专心致志地……嗯,翻开了一本《应力和压强》。 那是他们专业的教科书,光看封皮和名字就知道了。 喂,就算这是混学分的选修课也不能这么明目张胆的吧?这么旁若无人大哥你是闹哪样啊?一点都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的啊?这么以自我为中心的吗? 看着叶羽旁若无人地在书本上写写画画,不时拿出笔记本进行计算,李晓玉不由得……有点羡慕。 真好,可以完全不在意别人的视线。 大概家庭邻里都很和睦吧?所以可以这样垂着头,旁若无人地做着自己的事,一点都不用在乎别人怎么想,别人怎么看…… “怎么了吗?” 叶羽忽然抬眼,视线与李晓玉撞个正着。 “没有啊,就是……”李晓玉眼珠子骨碌碌转了一圈,忽然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你能请我吃顿饭吗?” “为什么?”叶羽皱眉。 “因为我没带饭卡,早上还没有吃早餐。” 叶羽犹豫了一下:“太贵的我请不起。” “不会啦,就把你的饭卡给我刷一下我就很感激了,”李晓玉双手合十,“刷了多少钱下次我再还给你,好不好?” “好。” 看,就是这样的,天塌下来就要自个儿扛着的强者思维,天生就觉得自己比别人强,觉得别人需要自己的保护。 所以大学生为什么上当受骗的这么多?就是不知道赚钱有多么辛苦,捏着手里那点生活费跟做慈善似的往外洒,还天真地以为别人会感激自己…… “你很喜欢你的专业吗?”李晓玉又问。 “对。”叶羽头也没抬。 “真好。” “你不喜欢你的专业吗?”叶羽边说边画应力线。 “不喜欢,我喜欢编程。” 是个脾气好的,一般人在做题时被这么打扰估计已经火冒三丈了。 “那为什么不转系?以你的计算机技术,要转系应该不难啊……” “因为我没带饭卡啊,不是谁都和你一样,记得把饭卡带在身上的。” 李晓玉眼眸微垂,嘴角仍然上扬。 第262章 李晓玉 “你不会是真的对他有意思吧?”李晓玉的闺蜜小声问她。 “没有啊,就是看这样的老实人挺好玩的,欺负起来会特别有意思……”李晓玉也小声回复。 她想看叶羽能够逞强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才会在她面前展现无能为力的一面。 是吧?逞强都要有个限度的,不可能发自内心地认为他很强的,不可能发生什么事情都无动于衷的…… “谢啦,那我们走吧。” 爽快地用叶羽的饭卡付了账,李晓玉拉着闺蜜就做出一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姿态。 “嗯,再见。” 接过李晓玉还回来的饭卡,叶羽默默点头。 嗯,两个人一共刷了他五十多……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而李晓玉这回反而感到莫名其妙了。 喂,我们两个相貌出众的美女刷了你的饭卡,不想着得寸进尺说句“我们一起吃吧”就算了,连个联系方式都不打算要,真就做慈善了呗? 这人是不是连被诈骗都能面不改色的啊? “还有什么事吗?”见李晓玉站在原地,叶羽疑惑地问了一句。 “那什么……加个联系方式吧,有空我把钱还你。” 还以为这人会不甘心,会不忿,会觉得她们居然利用完他就跑很过分……然而叶羽真没觉得这算个事儿。 更没觉得他亏了。 看,这就是典型的强者思维了。 一般这样的人都是很大男子主义的,是说一不二的,是心里藏着一头狮子随时准备把高架桥给劈成两段的…… 然而叶羽的脾气真的好得很,好到就算被她们占了便宜也不吭声,就算有两位大美女坐在他们身边也不为所动,只是翻着手机上的知网论文…… 这人是个榆木脑袋啊。 李晓玉和闺蜜对视一眼,眼中全是震惊。 后来,李晓玉和叶羽成了网友,大学校园很大,一个月都碰不上一次很正常。 所以他们只是偶尔通过微信联络,大多数时候是李晓玉在抱怨而叶羽在回复。 叶羽知道了原来李晓玉家境优越,知道了她读金融管理不是她而是她爸的意思,知道了和他同系的一个男生一直在缠着她…… “那个人真的烦死了,仗着他爸和我爸是生意伙伴就来整天纠缠我,我又不好真的跟他翻脸……” “明确地拒绝他不就好了。” “叶羽同学,成年人的世界没有你所想象的那么简单的。” “那就找个男朋友,彻底断了他的念头。” 果然跟这种人聊天是得不到情绪价值的,他字字句句都在给你出主意说方法。 轻叹一声,“哪有那么容易找”七个字已经躺在了编辑栏里,但此时的李晓玉脑中忽然灵光一闪。 等一下…… 这不是有个现成的吗? “叶羽同学,帮我一件事情好不好?” 后面还跟着一个“拜托你了”的萌萌兔表情包。 “你先说是什么事。” 这个榆木脑袋呀,还是这么一根筋的。 李晓玉有一条恶魔尾巴在她身后摇啊摇。 “假扮我的男朋友好不好?” 那头一直没有回复,连“正在输入中”的消息显示都没有,正在李晓玉以为他又被学长拉去做实验的时候那边才回了一串省略号。 “……” “回复省略号就当你默认了哦。” “我可以拒绝吗?” “不要傲娇,傲娇现在已经退环境了。” “答应你有什么好处?” “得到一个超级无敌美少女假扮你的女朋友。” “我为什么不去找个真的?” “因为你的恋爱经验为零,没有女孩子会喜欢上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理工科直男。”欺负他真的好有意思,李晓玉一甩之前的郁闷,修长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飞舞,“你看啊,大学除了学习专业知识之外不是还要学着怎么融入社会吗?不能做一个与社会脱节的人对不对?假扮我的男朋友不仅可以让我欠你一个人情,还能积累对于理工男来说很宝贵的恋爱经验……” “我不觉得我非得靠这种方式才能积累恋爱经验……” “你们系的男女比例是多少?” 那头很久都没新的消息发过来,李晓玉想叶羽应该是死机了。 “你赢了。” 经过一番艰难地思考,叶羽同学最终选择了屈服。 呜呼~ 李晓玉在心中欢呼,躺在床上抱着手机踢被子。 嗨呀理工直男就是有这点好处,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像金融系那样理不直气也壮,没理也要逞强辩出三分道理来。 “那我把他约出来,三个人一起吃顿饭。你的态度一定要强硬一点,要表现出‘配得上她的舍我其谁’那种风范来!明白了吗?” “收到。” 她特地为叶羽买了一身西装,打量着“总算有副人样了”。 后来那套西装在叶羽参加各种学术会议时都穿着,几乎成为了他的标配。 “晓玉,这人谁啊?” “这是我想问的问题。” 在那场饭局上,李晓玉第一次见到了叶羽强硬的一面,他把李晓玉拉进怀里,又把手上那堆a4纸摔在那个男的面前。 “李晓玉喜欢的是我,我也有能力给她幸福,所以请你离开。” 不要这么强硬啊,两家还有生意往来的……李晓玉在心里说。 原来被人坚定选择的感觉这么好……原来能这么不顾一切的。 李晓玉这时候才确定了,她只是在逞强,而这个人是真的内心很强大。 一根筋的榆木脑袋,总以为这个世界跟他想的一样简单,只要努力去做就一定能够做到,只要坚定信念就能无所不能。 你啊……想过别人会有多嫉妒你吗? 还好你是在学院这所象牙塔中,遇上的又是我这种心地善良的美少女。 之后叶羽和李晓玉在校园里成双入对,尽管没有亲吻也没有拥抱,最过分的事情不过是手牵着手。 “来,作为假扮男友的奖励,手给你摸。” “嗯。” 这人真的没有一点点犹豫的啊啊啊啊啊—— 和女孩子牵手根本没有“害羞”这种情绪的吗?叶羽同学你真的不是什么隐藏的渣男情圣吗? 叶羽一开始的目的只是为了“积累恋爱经验”,而李晓玉发现原来跟老实人聊天也没有那么无趣。 至少他会为了她学做双皮奶。 这个榆木脑袋。 第263章 如初 这件事之后传到了她父亲的耳朵里,她父亲说是想要李晓玉把叶羽带回家,让他看一看。 “没关系,这也是经验之一。” 叶羽的下一条消息:“而且你大可以把你的事都当做是我的事,说不定哪天我就转正了。” 李晓玉怔了一下,面色一点点变得通红。 这人是怎么能这么平静地发出这条消息的? 凑表碾!他想得美! 手指在键盘上悬停,之后还是小心翼翼地打出五个字。 “看你表现了。” 确认语气没有问题,点击发送之后李晓玉瞬间扔掉手机躺在床上用被子捂住脸。 救命啊她被理工科直男给撩了—— “和您家里的产业无关,和您无关,和其他人都无关……我只是爱她,爱李晓玉这个人。并且不管您反对还是赞成,不管前方还有多少艰难和曲折,我还是会爱她。” “还是会一直爱她。” “这个说法,能让您满意么?” 李晓玉万万没想到,那条消息原来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救命啊这个理工直男越来越会撩了是怎么回事—— 啊啊啊啊他真的在以我的男朋友自居了—— 李晓玉觉得自己应该提醒一下他,但又觉得……这样的感觉,也不坏。 这种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地弄假成真的感觉……也不坏。 就便宜他好了。 叶羽是个标准的理工科直男,玩不来红男绿女渣男情圣花前月下山盟海誓的那一套,什么lv的包包什么dior的香水和口红,什么“秋天的第一杯奶茶”、“三七女神节”、“爱她就送她十根烤肠”什么的,简直像是有一双无形的大手按着他要他把这些任务完成,然后她上传朋友圈去收获朋友闺蜜的羡慕和点赞,以此来满足她的虚荣心。 现在的人总喜欢把这些称为“情绪价值”,好像这是一种可以被量化的标准。 “为了促进消费而翻出的新花样罢了……我警告你哦,十根烤肠我吃不完的,你不要给我买。” 嗯,还好,他的假扮女友并不稀罕这些东西。 即便如此叶羽依然愿意为了她努力去完成某件事,看到某样东西觉得她戴着会特别适合,于是毫不犹豫地买下送给她……尽管很傻,傻到日后想起会发笑的程度。 爱人不是商品,婚姻不是交易,付出没有必要明码标价。 他想看到李晓玉露出笑容,所以为她学做双皮奶,就这么简单。 既然相互见过了父母,那就应该名正言顺地转正,可以和她说些俏皮话,和她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和了解…… 两个人就这样手牵着手一起去溜冰唱k打保龄球,在校园里成双入对,直到两人升上了高年级,叶羽的课题组里多了个学妹。 “学妹”这种生物在叶羽这个专业里可谓是稀有物种,属于要被学长们小心捧着精心呵护的团宠角色…… 不知怎的就看上了叶羽,即使知道叶羽有女朋友也要对他死缠烂打。 那天在实验室之外,叶羽把那个女生叫了出来:“我跟你说过了,我有女朋友的。” “大学里的爱情不就是你爱我我爱你,明天你又爱上了他,有男朋友又怎么了?又不是结婚了,结婚了还有分的呢,为什么你就不能考虑一下我,给我一个机会呢?” 就是就是,反正我们也是假扮的,看这个女孩一片深情你就答应了她算了。在楼梯口听墙角的李晓玉默默点头。 “爱情对我而言,不是那么随便的东西。”她听见叶羽的声音,平静而掷地有声,“我心中已经有爱的人了,所以不能接受你。” “我说得足够明白了吗?” 真是狠心的拒绝啊,一点余地都不给。 “好。祝福你。” 那个女生带着哭腔说完就跑了,经过楼梯口还差点儿和李晓玉撞上……叶羽居然没有追出去,只是在原地挠头。 “好狠心呐……那个女孩长得很不错啊,身材也很有料,你就这么放过了?” “你都听到了?”看见从楼梯口走出来的李晓玉,叶羽愣了一下。 “嗯,听见了。”李晓玉一本正经地点头,“你用我当挡箭牌,还把女孩子给气哭了。” “一般女孩子听到这种话不应该很感动吗?”叶羽苦笑,“我也不是想拿你当挡箭牌,只是我们在一起两年多了,就算是假扮也该有个限度,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是在我心里,早就把你当成了我……” “你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 李晓玉一步步走近,双臂环住叶羽的脖子。 她的身材本就修长,做出这个动作的时候,浑身散发着一种别样的魅力。 “真正的……” 这是叶羽第一次和李晓玉做出如此暧昧的动作,原本的话语皆是卡在了喉咙里无法再说下去。 “我想你爱我。” 好在李晓玉也不需要再听他的澄清和自白了。 你根本不知道你有多耀眼,就像你那天根本察觉不到我有多耀眼一样。 柔软双唇的触感是那么的真实,李晓玉想现在叶羽的脑袋里绝对是一片空白。 “我们早就该转正啦……榆木脑袋。” 他们牵手、拥抱、亲吻,整整五年。 也许当时不该出面的。 也许当时不该伸手的。 也许当时应该劝叶羽接受那个女孩,那也就不会有今天的这一幕—— 记忆定格在四年前的夏天,那天他们在公园里散步,李晓玉的包包里藏着一叠医院的化验单。 “你也别在我一棵树上吊死,我也不想耽误你。” 尽管心像是在滴血,也一定要做出巧笑嫣兮的明媚笑脸给他看。 不然他会发觉的,这个榆木脑袋在“捕捉她的细微情绪”方面,比她想的还要敏感得多。 “为什么啊?国外很远吗?” 那是叶羽对她情绪最为激烈的一次,之前的他总是平静的,总是木木的,总是会温柔地迁就她的所有小要求。 “我们谈了几年?从大学……七年还是八年?现在的交通工具这么发达,要出国也就是买一张机票的事……” 直到现在还在讲道理。 就不会哄哄我。 如果你哄哄我……我是真的会哭给你看的。 “异地恋是最为折磨人的,会消耗彼此的感情、耐心和信任。会千里迢迢地跑过去见他,却在某些不经意的小细节发现他不像是记忆中的那个样子。” 我不介意再和你认识一次。 哪怕是在另一个世界,哪怕你已经变成了我所不再熟悉的人。 李晓玉的手指从叶羽的锁骨一路滑下,直到停在胸腹处的那道伤口上。 她仍然会爱着他。 她仍然会重新爱上他。 “我回来啦,好久不见。” 一如记忆,巧笑嫣兮。 第264章 向着星辰大海 1939年,美国物理学家贝特通过实验证实,把一个氘原子核用加速器加速后和一个氚原子核以极高的速度碰撞,两个原子核发生了融合,形成一个新的原子核——氦外加一个自由中子,在这个过程中释放出了17.6兆电子伏的能量。这就是太阳持续45亿年发光发热的原理。 核聚变与当前核电站所使用的核裂变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重原子核通过某些方式分裂成一个以上的原子核,并且释放出能量,这个就是裂变。 两个轻核原子核通过某些方式,聚合成一个原子核,这个过程也会释放出能量,这个就是聚变。 核裂变与核聚变,都是元素的重组,核裂变是在高温、常压的环境下发生,有带来核辐射的风险,而且原料来源比例有限。 而核聚变需人为制造高温,一有意外停止供能,等离子体不复存在,反应随即停止,它既不产生核废料,辐射也极少。 地球上蕴藏的核聚变能远比核裂变能丰富得多,以氘为例,海水中就有45万亿吨,完全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材料。因此被称为人类的“终极能源”。 在叶羽的前世,可控核聚变已确定为中国未来能源的唯一发展方向。有人说中国将因此颠覆现有人类的能源格局,在军事和国家战略安全层面破解马六甲困局,能摧毁石油美元,能让中国沙漠变绿洲,能让中国很多工业品造价极为低廉,粮食变得空前丰富,如果中国能将可控核聚变技术垄断的话,还出现聚变能源锚定人民币的世界货币体系。 在核能发展的漫长历程中,人工可控核聚变被誉为人类安全、高效、清洁的能源未来,如同太阳那般永恒燃烧的清洁能源是人类永恒不变的能源追求。 在这个世界上,叶羽总算在材料上解决了核聚变点火时间不足的问题,制造出了可持续的核聚变反应堆。 “接下来就是想着怎么让它变得小型化了……” 望着这庞大的工作设施,叶羽喃喃自语。 大汉八年,大汉王朝提前完成了“第一个十年计划”,全面实现了由蒸汽能源向电能的过渡,家家户户如今都普及了电能,千家万户都被白炽灯的灯光照亮。 期间民间有人捣鼓出了无线电技术,于是叶羽干脆就把包括“交换机技术”在内的,第二次工业革命所有的电子科技全都教授了出去。 从对讲机到固话,从大哥大到智能手机,远隔千山万水的人们如今只需要一个屏幕就能进行自由通讯,只需在手机上轻轻一点就能买到心仪的商品。 人工智能的发展很是迅猛,随着计算机的面世,李晓玉同样把“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内容给教授了出去。 终于,叶羽在现实里听到了来自系统的声音。 不再是从他的脑海之中响起,而是在李晓玉的键盘声中,在荧幕上出现了一张生动的人脸。 “人工智能的大数据运算,和量子纠缠的物质转化技术……就是我们两个的系统,对么?” 时空正在完成闭环,科技正在向前发展,相比起来大洋彼岸发现古罗帝国残党这件事情就显得不值一提了。 大航海发现了新的大陆,大陆之上有古罗帝国的移民。 他们举着燧发枪,正在猎杀原始部落的居民。 于是大汉王朝的航母编队随后而至,叶羽表示救人只是顺手,要是不听话就全部崩了。 这颗星球只剩下了一个声音,大汉王朝的皇权至高无上。 随着人民的生活逐渐步入现代化,叶羽的孩子们也在一天天地长大。 无论是“癌细胞定向分化”还是“质粒不再减少”的,能让人做到长生不老的方法都不是叶羽和李晓玉的强项,这个时代的医学很显然再过上几十年才有可能触及到细胞层面。 但是…… “一旦时空完成闭环……我们就会跳出时空之外。”这天,叶羽说。 “意思是?”李晓玉歪头。 “意思是我们因为量子纠缠的缘故,身体会发生某种不可知的变异。根据大数据的模拟,最有可能的是我们的细胞之内质粒会停止减少。” “也就是说我们两个会长生不老?” “对……只有我们两个。” 只有叶羽和李晓玉能够实现“量子纠缠”,只有他们两个能够跳出时间之外。 无论是雅儿还是楚华裳都会随着时间逐渐老去,只有完成了时空闭环的叶羽和李晓玉会停止身体的变化,不会再老去,永远保持时空闭环后那一瞬间的模样。 “还好我是丁克主义者啊……” “这下我有无限的时间能补偿你了,前提是你还愿意留在我身边。” “少来,你心里肯定想的是怎么让你的其他那些娇妻们也都实现量子纠缠……” “如果能做到就好了。” “你真的做不到啊?” 叶羽沉默,过了很久李晓玉踮起脚,轻轻抱了抱他:“那就先我们两个好了。” 只要时间够多,总有一天能够做到的。 李晓玉在这个世界本就没有过多的牵挂,叶羽在解决储君问题之后一一向他的妻子们告别。 怎么解决储君问题的? 叶羽表示他把子女们都放到世界各地去历练去了,完全采用玄武门继承制,要么让其他人都能服气,要么拥兵自重力压群雄。 没有危机感就会停止前进,安于现状,就会停止发展,这不是叶羽想要看到的世界。 尽管明面上的仍然是良性竞争……就算之后变得四分五裂也无所谓了,这颗星球总归是他老叶家的天下,是他叶羽打下来的江山。 那栋军事堡垒他留给了几位妻子,至于他则是和李晓玉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线里。 在完成时空闭环的那一瞬间,他和李晓玉的身体像是化作了光点,寸寸消散。 叶羽看到雅儿哭得撕心裂肺,看到冯书雁眼含热泪捂着脸,看到楚华裳微笑着向他告别,可那双眸子里蕴含着的是无尽的悲伤…… 看到他的子女们或是真心或是假意哭成一片,说来叶羽真是很不负责任的父亲,这些年给予他们的亲情甚至比不上一直在照顾着他们的照雪。 “好啦……榆木脑袋,就暂时先让她们以为,我们两个已经死了吧。” “嗯。” 两束光点盘旋着上升,穿越建筑消失在所有人的视野里。 有人说他们成了仙逍遥于人间,有人说他们消散后成为了这颗星球的守护神与每一个大汉子民同在,有人信誓旦旦地说亲眼目睹了他们一同坐上了前往太空的歼星舰…… 说书人的故事真真假假,信不得的。 他们此刻肯定还在某处,纵情地欢笑着吧。 (本书完) 番外:我叫李晓晓 番外:我叫李晓晓 我的父母是超脱时间的大佬。 据说是为了和我那花心老爹和其他女人生下来的孩子做区分,我自小就跟母姓。 我的母亲名叫李晓玉,而我叫做李晓晓。 小名叫做“小小”,因为生下来的时候就是小小一只。 “量子纠缠不是身体再也不会发生变化吗……” “就把她当作上天给我们的恩赐吧,木头脑袋。” 我是父母唯一的女儿,是量子纠缠都无法束缚的,爱的结晶。 原本我们的日常就是坐着歼星舰在星际航行,看各个星球的文明,看不同星系的差异,看一束光在宇宙里走了几亿年,然后走进我的视线。 那很浪漫,一如父母之间的爱情。 据说他们因为量子纠缠从前生走到今世,从偶然的相识相知到再也离不开彼此。 而我是一个意外。 意外?我吗? 有这么说自己女儿的吗!这两个人! “小小,你有想过……离开我们,自己独自生活一段时间吗?” 那天,我那不知变通的老爸来找到我,送给了我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能通过量子变换和物质与能量守恒的原理……嗯,总之你往里面投入东西就能得到兑换点,兑换点可以换成‘系统商店’里所需的一切物资。” “老爸你不用介绍得这么详细啦,我知道怎么用的。” 那天,把手环套在手上的我,并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小小,你比较喜欢哪一种世界?” “嗯?像我们之前看过的,妈妈口中那种‘西方异世界’就很不错哦……” “明白了,那你就去那儿生活一段时间吧。” “为什……” 我还没等到老爸的回答,脑袋就昏昏沉沉的,晕了过去。 “你还真的觉得,小小能在那里邂逅到真爱?” “说不定呢,那个世界好像也有长生种……” 你们两个!想度蜜月也不要把亲生女儿丢下不管啊! ————前情提要与新书简介的分界线———— 李晓晓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 在荒林之中醒过来,四周回荡着阴森的狼嚎。 好的,李晓晓明白了,此时必须要自力更生了。 “系统兑换,番茄种子。” “系统兑换,三室一厅。” 好在手上挂着一个“什么都能换”的兑换系统,于是李晓晓就在这里过上了种田收获自给自足的生活。 这里是西方的异世界,粮食产量低而且种类单一,那些有工作有田有地的都是一天吃一顿,像精灵、狼人、蜥蜴人这种流浪种族两三天一顿都是常态,全靠体质和上天垂怜才能饿不死。 而李晓晓表示她要一日三餐,还要追加夜宵。 快速耕地、自动播种、快速生长、招募美少年(?)、快速建造、招募工匠、解锁科技…… 她收拢了很多森林里的原住民,在这里建立起了村子。 她种出来的东西都是这个世界没有的,稳定高产,可以让收拢而来的村民们稳定一天吃三顿,有鱼有肉有饭有菜有汤还有酒,饭后还有水果甜点,而且种出来的东西生长快不需要怎么照顾,基本只需要收割果实就够了…… 据村民们说,这种生活放在外面都是一方领主才有的了。 领主吗?可她不想当什么领主,她只想当个村长而已。 终于有一天,勇者来到了这片死亡森林,指着李晓晓说她就是魔王…… 啊?魔王?我吗? 于是她请勇者一行人在村里待了一段时间,让他们体验村子里的生活…… 于是勇者跪在李晓晓的面前,恳求她统治这个世界。 啊?统治世界?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