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鸦社鼓杨小瓜的穿越人生》 第1章 初到贵宝地 大宋元嘉三年十月,青州杨大善人家里张灯结彩,宾客盈门,酒席宴上,觥筹交错,人声鼎沸,原来是杨老爷喜添贵子,这可是周围十里八乡了不得的大事情,连县令王大人都亲自送了一块美玉来作贺礼,可见这杨老爷的面子着实不小。 这位杨老爷,乃是本地的大豪,姓杨名善,因为经常做些行善积德的事情,所以人称杨大善人,杨家乃是书香门第,积善之家,拥有千顷以上的良田,家奴在册的就不止千人,不在册的更是不计其数。说起来这杨老爷平时修桥补路,救济老弱的事情没少做,可是就是年过三旬了一直没有子嗣,让街坊邻居看了直叹气,难道这百万的家资都要给别人继承吗? 杨老爷和夫人提起这件事情来也是愁肠百转,唉声叹气,后来经人指点,去泰山上香求了签,有老道人告诉他,命里有时终须有,不必着急,今冬必有分晓,这才欢天喜地回来。果然,这一回家没多久,王夫人就有了喜,经过怀胎十月,一个男婴呱呱坠地。这么大的喜事,当然要大操大办,不但亲戚朋友,连府道官员、各地豪强,熟识的也都一一派人送了礼来,由于夫人姓王,属于琅琊王氏,这五姓七家同气连枝,自然也送了礼物来,让平时把杨老爷当做土财主的众人不由得刮目相看。 “看看吧,要娶就娶五姓女,这杨老爷一介寒族,怎么就巴结上了琅琊王氏这样的大家族呀?” “傻了吧你,五姓七家一向眼睛长到头顶上,怎么可能看上寒族,你不要忘了咱们这中原大族可是不只有这五个姓氏。” “你的意思是?” “眼皮子浅了吧,你可知这华夏望族可也有杨家一席之地?” “有吗,我咋不知道涅。” “你可知道有句话叫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呃,你说的可是弘农的。。。。。。” “你觉得呢?唉,我怎么和你这等无知无识的人一起了,呜呼。。。。。。” 放下这些闲言碎语不提,在席面上,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家客人就开始鼓动,要见这位小公子,杨老爷再三推辞不下,只好半推半就、得意洋洋的吩咐:“着奶娘把小公子抱上来。” 不一会儿,一位姿容清丽的妇人抱了一个婴儿上来,大家伙儿就纷纷站起身,挤过来看,只见这小公子,这位小公子是与通常那种皱巴巴的红皮肤婴儿不同,长得方面大耳,鼻子挺透,头发乌亮浓密,眉毛如烟,两只眼睛弯弯的,黑色的眼眸透着一丝说不出的光芒。嘴角稍稍往上翘起,给人一种快乐的感觉。眼珠一转,每个客人都有一种错觉,似乎觉得这娃娃看到了自己的内心,不由得吓了一跳,赶忙暗自拍拍心口,自我安慰,一定是误会了,嗯嗯,误会了。 过了好久,才有一个客人如梦初醒般鼓起掌来,好一个金童子呀,大家这才醒过神来,纷纷赞美不停。又有客人问,“小公子可有了名字?” 杨老爷挠挠头,“我这里倒是想了几个,都不中意,诸位都是人间翘楚,能否帮小儿取一个名字呀?” 众人七嘴八舌讨论了起来,各有说法,一时间争得面红耳赤。忽然有一位客人说:“我看小公子器宇不凡,将来必有大器,叫一个茁字如何?”大家看时,只见是一位二十几岁的青年,长得很清俊,神采飞扬,正是此间最着名的史家范晔,游历到这里,恰逢其会,就一时心血来潮,就高声说了这一句。 主人家看到是这样一位大学问家,当然是满口称谢,“多谢范大家为小儿赐名!”吩咐家人赶忙送上一个托盘,大家看时,却是一盘金饼,看上去约有百两,不禁啧啧称奇,艳羡不已,不知道是羡慕范晔平白一句话得了百金,还是羡慕这小孩子得到名家取名。 这时候却有一个角落里的客人不经意间看到那小婴儿长出一口大气,似乎很满足的样子,吓了一大跳,难道这小家伙能听懂?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我一定眼花了。暗自拍拍胸口,也长出一口气。 其实,他没有看错,那个小家伙儿,哦,现在叫杨茁了,真的是听见了席间的谈话,因为,他是个现代人,也叫杨茁,所以,听到没有被改名,内心不由得长出一口气,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杨茁,是一个普通的本科生,毕业于四大天坑之化学系,既然是四大天坑,那么本科生就业情况就可想而知了,只好随便找一个工厂,做一个中专生也能干的实验室分析员。好在他乐天知命,并没有远大的理想,只想着随遇而安,有个饭碗就行了。 这本来也不错,只是很不幸,杨茁的体质很特殊,对外界的信息变化很敏锐,可以感受到其他人的其他动物的情绪变化,甚至共鸣,这种体质,用好了是一种异能,用不好就会变成精神分裂症。 显然,一开始他不知道怎么办,焦虑、恐惧、睡不好觉,掉头发,本来乐天知命的性格一下子变了,变得胆小,敏感,甚至出现了幻觉,失眠,噩梦,他决定求助于玄学,四处拜访寺院,跟和尚讲经,跟老道画符,但是没啥作用。就在他觉得自己不久于人世的时候,他在论坛上发了一条信息,大概是说自己出现了幻觉的事情,问万能的网友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一切。 上天在似乎听见了他的祈求,一个多管闲事的人从天而降。这人自称是打酱油的,看到了这条信息,就给他私信,在问清他的情况后告诉他,放弃所有的方法,做两件事。 一、抄写心经,用竖版,繁体字。 二、每天练习五禽戏两小时。 杨茁急病乱投医很久了,当然照做,奇迹出现了,那些梦魇真的消失了,而且,还莫名其妙的学会了导引之术,真的有了内息。要知道,现代社会人心复杂,环境也污染严重,元气枯竭,已经很难看到真正像古代那种修行内息有成的人了。可是杨茁同学误打误撞的,反而学会了,那个酱油客也很惊讶,就跟他说,你是瓜人有瓜福呀,我都不会的东西,你怎么能就会了呢。于是,杨童鞋也是五体投地,非要拜师学艺不可。 酱油客很无奈,说,遇到你这个瓜,真真的没办法,说是这样说,也就把自己的其他东西一一传授了。 本来,这已经很不错了,就这样子,杨小瓜,呃,杨茁因为老师不停的说他瓜,就干脆接受了这个名字,自称为老师门下杨小瓜了。老师说,起个贱名好养活,瓜一点也不错,也就叫他小瓜了。当然,对外还是杨茁,这名字很壮实,很有希望,很茂盛的挺不赖。 照这样子,发展,演出一场屌丝逆袭的现代故事,也挺好的,要知道都市言情加逆袭也是潮流呀。 但是,每到一个阶段都会有一个但是出现了,杨小瓜童鞋好死不死的发现,自己可以做到吸收日月精华,像妖怪那样壮大自己,这也不错呀,就每天不停的练习,然后,突发奇想,心血来潮,掐指一算,去雪山上会不会更好一些,于是背起行囊去了梅里雪山,为什么不是别的呢,主要是便宜呀,去云南和去西藏,这价格完全不一样,喜马拉雅之类的营地收费,都是亿万富翁才扛得住的,小瓜一个小屌丝,当然是没有门票的梅里雪山了。 费了千辛万苦,爬到了峰顶,然后打坐吸采天地灵气,你别说,还真的很灵,这天地灵气像龙卷风一样瞬间就形成了一道大柱子,直接给杨小瓜童鞋来了个醍醐灌顶,这把壶真的好大,直接就把小杨砸晕了,然后,整个雪山也跟着震动起来,紧接着天崩地裂,杨童鞋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天的丽江日报刊登了一条消息,“一驴友不听劝阻,私自进山攀登梅里雪山主峰,当日发生50年来最大雪崩,该驴友已确认失踪,有关部门表示,因天气原因无法进山救助,并提醒广大游客,爬野山有生命危险,不可贸然进入,以免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而杨童鞋自己呢,一睁开眼,就发现自己变成了婴儿,被一个美貌妇人抱在怀里,周围全是古代人,很明显,这不是拍戏,自己穿越了。 杨小瓜看着周围的人,感受了一下,还好,没有穿越到战场或者叫花子之类身上,看上去,自己家里似乎蛮有钱的样子,估计以后可以过上富二代的纸醉金迷的生活了。 然后,小瓜童鞋突然想起了什么,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运转自己老师教给自己的奇怪功法,这功法白天可以吸收太阳真火之力,晚上吸收月亮的太阴之力,并将二者在体内形成类似太极的循环,很好很强大,看来在这个世界依然可以成功,而且,似乎更加纯粹,无公害绿色环保无污染呀。 一股纯粹的天地元气电闪雷鸣般自小瓜的头顶百会穴灌入,好强大呀,一下子,就把小瓜的娇小身躯灌了个沟满壕平。小瓜晕晕乎乎的打了一个饱嗝,沉沉的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在梦里,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世界,又看到了老师那张方正严厉的面孔,在不停的批评自己,你这个弱瓜!弱瓜!原来这副面孔是那样的亲切,这咒骂是那样暖心,可是,自己再也见不到,也听不到了。梦里的小瓜笑着流出了泪水,老师,小瓜真的好想你呀…… 你放心吧,无论到了哪里,你的瓜再也不会懦弱,再也不会自怨自艾了,再也不会偷懒了,再也不…… 第2章 感谢语文书感谢cctv 时光如电,岁月如梭,一转眼就过了四年。这一天早晨,杨家堡的私塾里面是乌烟瘴气,人满为患,充斥着各色顽童,有丢沙包的,有踢毽子的,有下围棋的,还有猜拳的,掷色子的,真的是人声鼎沸。在这乱糟糟的环境里,却有个小男孩与众不同,很有点特立独行的味道,这小小男孩约莫四五岁的样子,生的一个瓜子脸,头发浓密,略有卷曲,鼻梁不很高,但是很直,乌黑的眼珠十分灵动。嘴角略微上翘,给人一种似乎随时都在对你笑的感觉。 别人都在那里玩耍,而他仿佛不在这个世界里一样,淡淡的如烟如影,似乎是那样的孤单,又似乎是那样的高洁。眉尖微蹙,目光平视前方,是那样的专注,就仿佛前方有一个未解的难题在等待他去揭开谜底一般。 “老师来啦!”一声凄厉的呼喝划破了这个空间,一瞬间,顽童们顿时如同被金雕落入的鸡群一般,四散奔逃,有撞翻桌子的,有踩在别人脚上的,也有慌乱中摔倒的,不一而足,真正是满地狼藉。 只有那清秀小男孩依旧稳坐钓鱼台一般,周围的一切都与自己格格不入,似乎在心中响起了一段话“。。。。。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他们的,我只有我自己。。。。” 这是老师最爱说的一句话,杨小瓜虽然知道与朱自清的原文不符,但是习惯成自然的也背成了错的,当时很是奇怪,为什么老师那样一个人也会背诵错误呢,现在想起来,终于理解了,原来,那原文是朱自清的,这修改后的文字是老师的,也是杨小瓜的心理写照。果然呀,我孤身一人来到这个莫名其妙的朝代,我只有我自己。 这时候突然间耳边似乎又响起 那个不紧不慢的男低音:“瓜呀瓜,不论你走到哪里,老师都会在你身边的。”是呀,老师的声音这样清晰,老师当然是永远在我身边的。老师,小瓜再也不会害怕任何事,因为我们在一起。。。 杨小瓜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都是穿越,别人是直接附体,自己却是从投胎开始,因为离开了老师,自己始终是一个孩子,当然要重新来过,真正的长大。 正在整理纷乱的思绪,一个面貌清癯的中年男子已经站到了讲台前,这就是此间学堂的先生谢先生,谢先生名叫谢卿,是谢家的旁支子弟,自幼聪明好学,博古通今,虽然只有三十出头,但是传说他深通经史,尤其是对易经颇有研究。可是为啥历史里没记载过呢? 想了半天。杨小瓜突然笑了,就自己这半吊子历史知识,就算是人家有名,自己也不知道呀。中学历史课本里那些莫名其妙的章节断代什么的,谁要是能从中找到头尾就牛二了。 就说自己吧,因为是从胎儿开始,所以免除了假装失忆,询问朝代的这个过程,可是,当听管家说这是宋朝时,仍然很臭屁的多了一句嘴,赵家皇帝什么的,被管家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盯了半天,皇帝姓刘呀,姓赵的是什么鬼?谋朝篡位吗? 倒把小瓜弄愣了,宋朝皇帝姓刘不姓赵吗,那汉朝姓啥呀。汉朝当然也姓刘呗,幸亏小瓜只是个不到四岁的孩子,谁会在意一个三岁小孩的不学无术呢。 后来小瓜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才想起来一句话:“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元嘉,现在不就是元嘉年号吗?另外,寄。。。杨小瓜下意识的捂住自己的嘴,这里可是封建王朝,如果说出来开国皇帝的小名,上帝呀,那就不是嫌命长的事情了,会死无全尸的。杨小瓜伸手摸了一下额头,抹掉了其实并不存在的冷汗。 感谢辛弃疾,感谢万能的语文书,感tv,终于能让自己这个被垃圾中学历史课本毒害的青少年想起来,这原来是南北朝的宋齐梁陈。然后,又不由得捂住嘴巴,宋齐梁陈是中国历史上最奇葩的朝代,一个权臣篡位,另一个权臣再篡位,循环不休,如果没有伟大的隋炀帝杨广,扫南陈灭北齐,估计会循环到死也说不定。 然后,宋就宋吧,齐梁陈就不能说了,人家听到不当成疯子,也会当成意图谋反的傻子,至于杨广什么的,那就更不要说了,杨广的祖爷爷,估计此时还不一定在哪里刷马桶了。 杨广?姓杨的,似乎自家老爹也是姓杨的,真真假假都是弘农杨氏,难道说,那个刷马桶的杨广的祖宗就是自己或者自己的孩子不成? 不想了不想了,越想脑袋越疼,顺其自然吧。老师说过,想不通的不去想,做就是了,做多了自然明白了。唉,为什么又想起老师了呢,老师真的是,唉,时时刻刻在我身边呀。 “啪、啪、啪”谢先生用戒尺敲打着桌案,一双犀利的眼睛扫视全场,场内鸦雀无声,每个娃娃都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望着老师。 “现在检查昨日的功课,谁来说一下昨天讲了什么?”老师的目光在每个人的脸上看过去,每一张小脸都是紧绷的,眼巴巴的望着老师,似乎都在说,我是空气,你看不见我,看不见我,见我。。。见我。。。 只有一个娃娃例外,双眼望着老师的眼睛,那笑容看上去甜甜的、憨憨的,但是总给谢先生一种被看透的感觉,先生下意识的晃了晃脑袋,暗想,自己一定是昨天读书读的太晚了,出现了幻觉,以后还是少看一些淮南王的作品比较好。 至于眼前这个小孩子,还是不要去问的好,这个杨家的唯一继承人,超级纨绔,虽然年仅四岁,但是记忆力超群,传说中的过目不忘技能在他的身上得到了完美体现,而且一脑子的奇思妙想,一旦被他缠上,他一个人就能靠问问题把自己的一天课时承包,而且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绕进去,让自己也跟着烦恼,闹得整夜思考,只这一年,自己觉得头发稀疏了好多,身形也清减了,比王家那些吃五石散的家伙还飘飘欲仙。再这样下去,非白日飞升不可,自己还不想抛去红尘呢,俗世生活挺好的。 你说他故意吧,可是这个孩子每次问的问题都并不是那种很复杂的东西,甚至很有些憨憨的,属于愚夫愚妇都懒得想的东西,但是自己细想起来却是直指本心,极难完美作答,头疼的狠。 谢先生扭过头不去看杨茁,目光转到了一个七八岁的白胖儿童脸上,“杨荟!” “得、得、得、到”杨茁的本家堂兄杨荟一听到叫自己的名字,不由得牙齿打颤,急吼吼站起身,一着急,把书桌蹭到了,书包里的东西稀里哗啦撒了一地,好丰富呀,有炒豆子,骰子,弹珠,弹弓,就是没有课本,大家看着哄堂大笑,书童赶快从后面小跑过来帮少爷捡拾,还被少爷恼羞成怒的踹了一脚,“狗奴才,少爷我的书呐?你这个不顶事的,下次再忘了,打断你的狗腿!” 这时候,后面的另一个童子拉了拉杨荟的衣角,指了指桌子,杨荟这才发现自己的课本原来就在自己的桌子上,只是刚才自己吃早饭,拿来垫了食盒,老师进来时,慌忙收拾,就堆了一大堆,就找不见了。 急忙把课本抻出来,三两下打开,读道:“子曰,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心中暗想,顾老三果然够意思,还知道给我折页,做记号,回家一定给他十个大钱。 先生叹了口气,挥手让他坐下,指着他后面的童子道,“顾城,你来解释一下。” 顾城是杨家的一个远房表亲,七大姑八大姨的算起来也算是杨茁的表哥,他父亲是个普通的木匠,母亲也只是个普通的洗衣妇人,但是因为和杨家沾一些亲属关系,就也进了杨家的族学,顾城知道自己的身份,能读书已经是福缘了,自然不能像这些纨绔子弟一样整天打打闹闹,而是抓紧一切时间学习,他虽然不是某些妖孽般的存在,但是也很聪明,加之刻苦用功,算是这个学堂里少有的学习尖子了。 他知道自己家境贫穷,在学堂里自然也不能不看眉眼高低,杨荟这个人虽然学习不咋地,但是为人还算讲义气,很有点大哥的范儿,对顾城也不歧视,投桃报李,顾城在学业上帮他打掩护,帮他做作业,他呢,也罩着顾城,不让学堂里其他的顽童欺负顾城。 现在谢先生让顾城回答,就是给大家一个台阶,顾城站起来,一脸平静,回答道:“先生,夫子的意思大致是说,孝道的标准,父亲活着的时候,要学习父亲的志向,父亲离世之后要考察他的行为,如果坚持三年不改变父亲为自己订立的行为准则,那就是孝顺了。” “嗯嗯,很好,下面我们来讲今天的课程,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第3章 唯才是举和远交近攻 就这样,在大多数学生的昏昏欲睡中,谢先生结束了上午的课程,宣布下课。学生们取出各自的午餐盒,开始大快朵颐。而顾城则是找了个借口溜出门去,找个无人的地方晒太阳。 南北朝时期,由于经济条件,除了贵族之外,绝大部分人实行的是两餐制,事实上,就是两餐,绝大部分人也吃不到,粮食短缺,好多农户都是以草籽野菜和一点点谷物混合做成的饼子充饥,象顾城这样的,本身不是家里的劳力,上学也是靠了亲戚关系求爷爷告奶奶混来的,当然中午是吃不到饭的,看着别人吃,这有多尴尬,所以每到这时候,顾城都是找理由偷偷溜出去晒太阳,靠着光合作用补充能量。 太阳晒在身上确实暖和,顾城靠着草垛,感觉浑身舒服得紧,不一会儿,就昏昏沉沉的进入了梦乡。在梦中,顾城隐约闻到了一股香气,然后看到面前有一只通体金黄,香气扑鼻的烤鸡,不由得流下口水,心想,可惜是梦里,如果是真的该多好! 就在此时,听到一个声音,很清亮,“老顾,来吃鸡了。” 顾城挠了挠头,心想这个梦还挺真实的,可惜了,再真实也是个梦。 这时,忽然觉得有人在推自己,不由得睁开眼睛,这才看见,眼前果然有一个油纸包,包裹着一只金黄油亮的烧鸡,不由得揉了揉眼睛,这才看到,这个油纸包是托在一个稚童的手里的,瓜子脸卷头发月牙眼,正是本乡最大的纨绔,杨茁。 杨茁笑的眯了眯眼,说道:“老顾,我一猜你就在这里,快一点,帮忙干掉它,一会儿凉了不好吃了。” 顾城不由得脸色微红,心里想有读书人的气节,不吃嗟来之食,可是,对方呢也没有鼻孔朝天的羞辱自己呀,而且自己只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娃,如果真的要气节,就不应该在人家的私塾里蹭书读,而且,自己虽然比对方大四五岁,但是肚子里那点学问,和人家比起来还真的没啥优势。 于是嘴里嗫喏着:“这个,我不饿的,而且,我怎么好吃茁少爷你的午餐?” 杨茁呵呵一笑,很朴实的样子,“没事的,我多带了一只,而且这东西油腻腻的我也不爱吃,请你帮帮忙,免得浪费了。再说了,下午还有射御课程,不吃饱了可不行。你要是总不合格,先生也要骂的。” 顾城一看就不推辞了,他本来就是个穷孩子,什么读书气节啥的就没有象士族那样当成金科玉律,更何况一年也没得一回肉吃,于是接过来,狼吞虎咽的吃了一条腿,剩下的却不吃,含羞说道,“家母多年未见肉味,不知道可否。。。?” 杨茁笑了,“既然给你了,自然是由你处置,只是。。。”他卖了个关子。拖长了声音。 顾城不由得一阵紧张,怀橘陆郎的故事可是耳熟能详,虽然是孝道,可也被人诟病了几百年,毕竟拿人家酒桌上的东西打包回家和读书人的品格显然不相符。 “只是怎样?”顾城紧张地问道。 “只是我早就知道,所以准备了两只鸡,”杨茁变戏法一样又拿出一个油纸包来,“所以,你还是把手里的吃了,这一只带回去尽孝吧。” 顾城脸孔涨得通红,双目滴出泪来,双手抱拳,深鞠一躬,说,“我兄高义,大恩不言谢,顾城记住杨兄的一番恩义了!” 杨茁呵呵傻笑,“一只鸡而已,老顾何必放在心上呢。”心里暗笑,这古人确实忠厚呀,这么容易就拉拢了,怪不得刘皇叔那么厉害呀,其实不是他厉害,是古代人太重视身份地位的差异了,万恶的旧社会呀,万恶的等级制度呀,我太喜欢了! 晚上回到家里,杨茁来到了老爹的书房,轻轻敲门,“父亲大人,孩儿有事回禀。” 杨善赶快打开门,一把抱起儿子,笑得合不拢嘴:“我儿何必如此多礼,你我父子之间,不需要的。我儿有什么事吗?” “父亲,您是愿意守住祖宗家业呢还是发扬光大,把我家变成弘农杨氏的核心,甚至成为天下名门?” “痴儿,看你说的,为父的当然要发扬我家。” “父亲,你可还记得魏武的唯才是举令?” “我儿的意思是?” “咱们杨家低调了很多年了,也该多招揽些人才,在这乱世搏一下了。” “可是,这个唯才是举令虽好,实行起来却是有很多关碍,首先那魏武是图谋篡汉,如果我家一搞,一定会有人向朝廷告发我家图谋不轨欲效法魏武的,再者,当今是世家的天下,我们一搞,会让天下世家侧目,联合与我为敌的。” “孩儿知道,所以打算搞一个小的唯才是举,咱们有族学,我想设置新规,对学童实行考核,每月文武两项测试,无论哪一门获得前三者,奖米一石,两门均为前三者奖米三石,无论该生的籍贯、姓氏、门第出身均可获此奖励。如若学成后,成绩优异者可留在本家,外人为客卿,本家可为外庄管事,年米50石,有功者可依家规赏之。如果咱们招募成年人才,当然不能唯才是举,那样目标太大了,可是这个学童。是我们自己培养的,忠心可想而知,也不犯外人的忌讳。十五六给我家用也不必外面那些二十几岁的所谓高人差多少,价格还便宜。”杨茁这里借鉴了小日子过得不错的那些家伙在战国期间招揽武士的办法,确确实实是价格便宜量又足。 “我儿聪慧呀!”杨善不由得老怀大慰,抚摸儿子的头顶道“有子若此,大事可期。” “父亲,儿子还有话说,”杨茁赶忙说道。 “我儿快说,”杨善听儿子还有话,不由得更惊喜了,赶忙鼓励。“为父的无有不从。” “父亲大人,您说,现在是太平盛世吗?” “呃,这个,其实不算是吧,咱们青州对面就鲜卑胡虏,时不时的来劫掠我们,虽然我大宋武帝雄才大略,威震天下,可是英年早逝,却没有一统中原。” “对呀,现在是乱世,我们要想自保甚至壮大家族,必须有人有钱才行,人才咱们自己可以培养,钱的问题,孩儿有一个晒盐的法子,比目前的煮盐之法省去了柴草和人工,产量却是加倍,若是依照这个办法,只需一年,就可以让天下半数食我家之盐。” 这个杨善名字叫杨善,对乡里乡亲的也总做些修桥补路的善举,但是暗地里却是个大盐枭,对了,光做善事,不赚钱,那早把家底赔干净了。自从秦汉以来,富甲天下者,无过于盐铁两项。汉武帝当年凭借桑弘羊把盐铁收归国有,所得收入支撑了他一生的所有战争,就可想而知,其中利益之丰厚。 杨善别的不懂,贩卖私盐这些当然懂,一听儿子说的晒盐,立刻就明白里面包含的利益之丰厚,儿子说一年保天下之半都是谦虚了,不出几年,敌国之富也是寻常。想到这里不由得再高看了一眼自己的宝贝儿子,这哪里是儿子,这是财神爷呀。杨善不由得暗下决心,再过几年,等儿子十五岁,就把全部家业交给儿子打理,相信儿子一定比自己强上百倍。 正自高兴,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又有些发愁道,“吾儿,这固然是好,可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如果我们这样,岂不是被那些世家大族觊觎,联起手来让我们吐出来,我们怎么办?” 杨茁微微一笑,“父亲大人,我们可以远交近攻,反正是私盐,只要不明着去江南贩卖,那些大族就不会在意我们,其实最缺盐的是蛮夷,不是南方。” “我们利用青州的海路绕过当面的魏国之敌,把盐卖给渤海人和室韦(古代的蒙古)人,跟他们换取牛马、珍珠、药材、貂皮等物,再卖给江南大族,南方没有牛马,也喜欢珍珠貂皮之类奢侈物,这一来,我们获利何止三四倍,比卖盐给江南可是强多了。我们把驽马卖给江南大族,自己留下最好的,他们不知内里,还会感激我们,此外鲜卑蛮夷视我汉人如猪犬,我们可以用盐换来丁口,如果蛮夷少了汉人丁口,我们却多了好多丁口,只需数年,我家兵强马壮,足可以雄视天下了。” “我儿妙计呀,卧龙凤雏何足道哉。” “父亲谬赞了。”杨小瓜不由得脸红了,卧龙凤雏,我的天,自己只不过是从后世的论坛里拾人牙慧罢了,哪能跟人家诸葛亮庞统比呀。 “哈哈哈”看着儿子羞红的小脸,杨善心里乐开了花,越看儿子越可爱,心思一动,取下了自己中指上的碧玉戒指,用银链穿好,挂在儿子的脖颈上,低声说,“这是家主印信,你先带着,从今以后,我杨家自我之下全都听吾儿的号令,谁敢不从,可持此戒指斩之。” “这个,孩儿还年幼。” “不妨事,正是因为你年幼,如果再过几年,老夫直接传位给你,自己去做长老,享清福去。” 就这样,杨家在这父子的共同领导下,开始了静悄悄的扩张之路。 又一转眼,八年过去了,杨小瓜已经长成了一个半大少年。身材变高了,脸型也变得更清秀,唯一不变的是那头微卷的乌发和弯弯的月牙眼。 杨家也在静悄悄的改变着,在小瓜的参与下,杨家暗地里积累的财富不可计数,说富可敌国已经不足以形容了,蓄养了私兵亲卫足有三万余,为了掩人耳目,平时大半都藏身在海上,往来辽东和倭国,毕竟南北朝时候海运很不发达,没有人会去海上查找丁口,还有一些精锐异族也被收服,参与到通往大漠的商路中,为杨家的封建主义建设添砖加瓦。 除此之外,简化版的唯才是举也收到了很大效果,杨小瓜身边聚拢了很多名不见经传的人才,虽然史上无名,但是真实本领并不比那些名人差,关键是名人们都是世家子弟,对家族之外的任何人包括皇帝都毫无忠诚可言,根本不能放心使用。 化学专业的杨小瓜,当然也忘不了炼出水泥来,给自家的坞堡加上一层乌龟壳,这样在冷兵器时代,就算是重型投石机也奈何不得。毕竟不管要干啥,老窝都是最重要的,没了根据地,就算是千年后的世界第一轻步兵,也落得两万五千里战略转移的遭遇。现如今的军队,没有优秀的思想武装,全靠一套忠义什么的忽悠,别说两万五千里,就是离开根据地几百里,一个月后也会不攻自破。 杨小瓜现如今已经不在学堂读书,而是经谢先生介绍拜入了谢氏名人谢灵运的门下,其实我们的历史教育确实很糟糕,远远落后于语文,象谢灵运这样的大名人,在历史书里几乎找不到,就算找到,也顶多是个人名。如果没有中学语文的李太白“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杨小瓜也不知道这位谢先生何许人也,不过既然李白能提到的人物,自然是大大的了不起,文采风流那是当世少有。 中国古代拜师,不一定要跟着先生像小学生一样学习,尤其是没有科举考试的牵累,只要每年去老师家里呆几个月,聆听老师集中教诲也就可以了,更由于这位谢先生乃是风流雅士,更加不耐烦喋喋不休,有那个时间还自己出门远足呢,所以师徒几乎很少见面,只是书信往来不断,好在杨家把北边的貂皮人参之类贩卖到江南,所以商号顺着官道密布整个南方的大城,利用自家私人的驿站送起信来更是快捷无比,一封信从山东寄到南京也只要十天左右,非常快了。要知道在古代,一封信在路上跑个一年半载一点都不稀奇。 明朝以前的文人,其实都是文武双修的,并不是什么文弱书生,要知道按照周礼,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能都是士人的必修课,毕竟宋朝以前的世家大族都是有自己的私产奴仆私兵的,如果手上没有两把刷子,早就被其他大族吃的渣都不剩了。 杨家自然也是如此,杨小瓜从小在私塾里就和谢先生学了一手剑术,再经过谢灵运的点拨自是非同小可。话说按照历史,此时康乐先生谢灵运应该已经被皇上ko了,但是蝴蝶扇了一下翅膀,收了这个徒弟之后,谢先生无意仕途,寄情山水,反倒逃过一劫。 杨小瓜前世曾经拜师学习过佛经,而且颇有成就,谢灵运本身也是佛教徒,师徒二人经常书信往来探讨修行心得,在这方面,杨小瓜天赋异禀,悟性和功力比此时的高僧大德还要高明一些,所以当然也比谢灵运这个老师要强上好多,每每聊起来,谢灵运都是欣赏不已,说茁儿在佛学一途,远过于我,实乃我师,便要把师徒关系改成平辈友人,杨小瓜以尊卑不能乱的理由断然拒绝了,其实杨小瓜心里很清楚,顶着这个老师的名字,天下第二的谢家就要给自己照顾,如果变成兄弟,名义上好听,其实啥好处都没有,决不能做这种傻事儿。 杨家自己也有家传的射术,作为现代人,杨小瓜对射箭自然是毫无基础,好在他从娘胎里修炼佛法有成,表面上很文弱的样子,其实早就洗炼过自己的筋骨,力大无穷,内息也是循环不息,颇为强大。射箭这东西,首要条件就是力气,准头之类的,就是拿靶子喂出来的,反正力气有的是,普通弓箭手,一场仗下来,最多也就是射个二三十箭,就会手臂酸麻,甚至肩背拉伤,杨小挂仗着自己的神力,每天都是一射几百箭,这一练就有八年,持之以恒,再没有天赋,也磨成神射手了。 古代的世家子弟通常会使用马槊作为长兵器。马槊这东西属于贵族专有,制作一把要能工巧匠花几年功夫,通常要十万钱以上,宋朝以前的一万钱着实是一笔巨款,和宋朝以后动辄百贯千贯大不相同。在唐代,计算金钱的标准都是一文钱,不是宋朝的贯或者银两,李白出身富豪,他的家产也不过是几十万文钱而已,由此可见马槊有多值钱。 到了宋朝,马槊被长枪取代,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只有评书艺人还在小说中偶尔提起,不叫作马槊,而是起了个很传神的名字,金丝软藤枪。号称枪中至宝,和八宝驼龙沥泉枪以及金攥提卢枪同为十大名枪。 第4章 狼烟起 农忙刚过,农庄的大人孩子们收割了麦子,吃罢晚饭,三三两两蹲在门槛上,捧着面碗一边吃,一边闲聊。感叹这几年的年景着实不错,要是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下去也就满足了,说到这里,也忘不了感激东家仁厚,只收三十税一,听说其他家已经不满足十一税了,有的已经五税一六税一了。 其实,杨家是盐枭出身,根本不在乎这点农税,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何必为了一点小钱把自己和乡亲们割离开呢。反正农户们吃饱了就会更努力种粮食,种出来的一样离不开本乡本土,也只能卖给杨家,杨家达到了屯粮的目的,收拢了足够的人丁,本身就是个良性循环,何乐而不为呢。 反观其他大户,拼命盘剥农户,弄得人家妻离子散的,除了造反就是消极怠工,到头来粮食没收多少,众叛亲离的事情没少发生。没有比较还好,这一比较,就会有逃荒的事情发生,好多人拼了性命逃到杨家,杨家是来者不拒,反正别人家找来,因为逃户都是没有户籍的人,别人也没证据这些农人属于谁,只能吃个哑巴亏,然后稍微放松一点对佃户们的勒索。 就这样,杨家在农户中的善人名声就更加响亮了,虽然招来了其他富户的嫉恨,但是杨家家大业大,如果不是为了木秀于林,低调做人,这些富户早就被杨家一口吞掉了。 这个夜晚很宁静,空气中飘散着小麦草的青青香气,人们很舒服,有的已经伴着蟋蟀的鸣叫声沉沉入眠。可是,突然间,这一切都被打破了。 远处传来一阵阵的号角声,紧接着冲天的火柱在远处的烽火台上熊熊燃起,鲜卑人经过几年的休养生息,终于再次发动了南侵。 农庄里的农户们立刻从梦中醒来,老弱携带粮食牛马,连夜藏入本村的坞堡。 说到这里,杨小瓜在杨家这几年并没有闲着,作为地堡战术的强力推行者,杨小瓜利用自己化学生的优势,大量炼制水泥,给每个农庄都配置了地堡,把鬼子的炮楼战术和我军的地道战有机的联系在一起,修建的每个地堡都不高,但是结实,连环相通,牢牢地锁住大道两侧,实际上就是低矮版的棱堡,在古代,修城是违禁的行为,意同谋反。但是修堡垒没事儿,所以就算是杨家自己本家的堡垒,也只修了两层,全水泥建筑,只有一丈五六高,比起普通的地主大院区别不大。 其实古代建城都追求高大雄伟,其实在军事上主要是为了阻挡敌军入城,城内一点防御能力没有,一进来就只能任人宰割。 实际上呢,看看近代战争就知道,留有射击口的地堡才是王者,虽然一个个碉堡都是独立的,但是谁敢说,从空隙中穿过去,只能一个一个啃下来,古代没有炸药包,更没有穿甲弹,遇到了这种乌龟壳子,任你是什么样的军队都只能望洋兴叹。 当然,如果遇到作死的敌人,千军万马的用人堆,也能攻下来,问题是付出这么大的牺牲,攻下来干啥呢,这个乱世,每个人都要保存实力,只要稍微有一点点折损,昔日的友人就会猛扑过来,把这个可怜的家伙生吞活剥。 大家也不是很慌张,等到天亮,鲜卑人也没有攻过来,消息也被前方用猫头鹰送了回来。本来杨小瓜的规划是用信鸽传递消息,后来发现,在南方这样做好使,在北方不灵,北方蛮族都有养鹰的习惯,信鸽一飞起来就等于送菜,还会白白暴露。所以杨小瓜绞尽脑汁,想出来学习哈利波特用猫头鹰,那个东西飞得快,比普通的鹞子厉害很多,而且还很通人性。实验了两年,最后还是成功了,解决了很大的问题。 杨善打开前边传过来的信件,看了一眼,转身递给了儿子,杨小瓜细细的读了一遍,上面写的内容不是很多,主要是说,魏国的大将拓跋虎自洛阳起兵,侵略虎牢、汝南、青州等地,兵发四十万,号称百万,分三路攻打大宋,其中兖州一路十万人马直扑青州,领兵大将叫做慕容垂,慕容垂已经在一天前攻下了历城,兵锋直指青州城,更有他的同族兄弟慕容非万余人马劫掠琅琊东莱等地。正在思忖间,有探马来报,说有一千多人马正在攻打北边的陆家堡,陆家已经全部缩回坞堡内,正在拼死反抗,伴随而来的还有陆家的信使,陆氏次子陆展。 杨善和杨茁赶忙迎接进来,只见这个陆展全身铠甲凌乱不堪,衣服撕得一绺一绺的,满脸满身的血,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杨善赶紧招呼:“陆贤侄受惊了,贤侄鞍马劳顿,且不忙说话,来人,着引陆公子前去更衣。” “这个,好吧,谨遵伯父安排。”陆公子虽然有话要说,但是想想还是咽了回去,拱了拱手,跟着仆人离开。 “诺,”几个仆人领着陆公子前去梳洗,这古代贵公子,就讲究个面子,虽然知道救兵如救火,也不能拒绝杨家的安排,如果太急切了,那岂不是低人一头,虽然现在的样子已经很跌份,但是打仗没办法,既然能杀出来,到了安全所在,贵公子的那一套还是不能放下。 杨小瓜和杨善两人对视一眼,杨善问,“吾儿觉得如何?” “孩儿觉得,这个陆家自然是要救的,但是不用太急。” “为何?”杨善饶有兴趣的问儿子。 “平原是吴郡陆家的祖地,传说咱们邻居是平原二陆留下来守陵的一支,与祖家关系密切,我们救了他们,整个陆家都不能不承认欠我们个人情,更何况唇亡齿寒,没了陆家我们就变成前线了,既然要打,干嘛要在自己的地盘打,在陆家的地方,就算打烂了我们也没有损失,还得到千年世家的人情,何乐而不为。” “那为何不急?”杨善一捋胡子,又问。 “父亲大人明知故问了,看这陆公子的样子,自己都不急,说明敌情并不严重,如果真的刻不容缓,他根本没有可能摆世家公子的谱,而且,看他说话中气很足,说明突围不难,要么是敌情不严重,要么是鲜卑人有阴谋。如果敌情不严重,我们去了人家陆家也不会太感激,只有快要被攻破甚至刚刚攻破时我们出现才是恩德。” “嗯嗯,如果是鲜卑人的计谋呢?如果他们的计谋就不会很着急打破陆家,免得我们不去救。我们等久了,他们就不耐烦,会露出马脚,我们就安全了。” “孺子可教呀。”杨善欣慰的捋了一下胡子。 又过了一顿饭的功夫,陆公子收拾齐整,重新回到客厅。杨善和杨小瓜再看这位陆公子,心里不禁喝了一声彩,果然是个翩翩美少年。这位陆公子,往脸上看,双眉如墨,斜插入鬓,鼻若悬胆、目若朗星,面如敷粉,唇若涂朱。果然是一位倾国倾城的,咳咳,美少年。陆展身材纤弱,偏偏还穿了一身粉红色的花衣裳,如果不是有喉结的话,那妥妥的就是个花木兰转世了。 魏晋风流,那个年代的公子哥确确实实喜欢穿艳丽的服装。还擦粉带花的,自以为是名士风流,偏偏还喜欢吸食毒品五石散,弄得身体纤弱,风一吹就能飘走。要不然为啥这么多年打不赢北方鲜卑呢,主要是上行下效造成的。 幸好,这位陆公子没有那香葱一般的纤纤玉指,否则再翘一个兰花指,就算小瓜见惯了现代的伪娘,也会呕吐的。 正在胡思乱想之间,但见这位陆展公子再次深施一礼,“多谢杨伯父款待了,小侄现有家父。。。” “贤侄不要慌张,来尝尝老夫的茶。”杨善挥挥手打断了陆展的话,吩咐从人端上来茶具,开始慢条斯理的点火烹制,南北朝时候的茶是茶饼,加上葱姜蒜什么的煮出来的,而且还讲究像功夫茶一样主人亲自烹煮,那口味简直了。 杨小瓜对这种东西绝对是敬谢不敏的,赶忙借口礼数,离席站在老父身后,做恭顺状。 陆展本来要说话的,但是魏晋风流的核心就是礼数,换句话说就是人倒架子不倒,穷摆谱,瞎折腾,所以不管多么着急都不能表现出来,一定要气定神闲,摆出一副智珠在握的鬼样子蒙事儿。最有名的例子就淝水之战的时候,谢安假装平静无波的和客人下棋,得到战报依然淡定下棋,下完了才用平淡的语气对客人说“小儿辈遂已破贼”。这就是装叉装到了极限的表现之一。 由此,陆展无论多么不耐烦都不得不装出一副很优雅的样子,一边看着一边还要称赞杨善的茶艺、气度等等,说了半天没滋没味的废话,又喝了两盏滋味充足的茶。杨善这才,把茶碗轻轻一推,轻声问道:“刚才贤侄似乎有话要说?” 陆展一口茶刚到口边,闻言赶忙又放下,整了整衣冠,长揖道:“伯父大人,小侄此来,乃是带来家父一封亲笔书信,我陆家被蛮贼数千围攻,眼看危在旦夕,恳请伯父大人看在我两家一向交好的份上施以援手,陆氏上下感激不尽!” “贤侄请拿来我看,”杨善一脸焦急状“哎呀贤侄,这么着急的事情你怎么不早说,这救兵如救火呀。” 陆展不禁满头黑线,心中腹诽道,我刚刚就要说,被你三番两次打断,现在倒装起好人来了。 虽然如此,陆展也不好意思表现出来,接过话茬:“这个是小侄我的过错了,还请伯父援助一二,陆家没齿难忘。” “嗯,这个嘛,贤侄,令尊信上只说委你求助之事,对于敌情却是语焉不详,有道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贤侄可否将详情赐告?” “这个自然的,小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那好,贤侄可知道蛮贼人数几何?多少骑兵多少步卒?可曾有攻城器具?为首贼酋何人?帅将几何?”杨善语气中带着探寻,言辞之中却是密不透风。 “这个,伯父,小侄冲出来时眼见外面黑压压一大片,怕不是有数千众,确实有骑兵,因为离得远,所以不是很清楚确切数字,约莫不到千人。”陆展心里嘀咕,生怕说多了把对方吓住,又怕说少了对方不当回事儿,磨磨蹭蹭耽误了出兵,所以含糊其辞。 “哦?数千?是四五千还是八九千或者一两千?”杨善语带玩味,看对方眼神叽里咕噜乱转,明显不是草包,那么这么含糊其辞就是心怀鬼胎了。 “贤侄见谅,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这个事情搞不清楚,老夫断然不可出兵呀。” “呃,伯父,这个约莫三四千人,都是汉人奴兵,没有什么正经的攻城器械,武器也只是些短刀木盾之类。” “可恨!”杨善拍案大怒,“我华夏之事坏就坏在这些汉奸手里,此等恶徒死有余辜!”沉吟了一下又问“贵庄约有多少人守卫呢?” “陆家护院现存七八百人在庄墙上守卫。” “哦,这老夫就放心了,贤侄切勿慌张,兵法有云,十则围之,贵方有院墙守护,家丁近千,况且危急时还有壮丁协助,老夫妄自揣测,贵方这壮丁应该也有数千之众吧。这样,蛮贼急切间是无法攻下的。想来这贼众并非专为贵庄而来,只是顺带劫掠,若是在贵庄碰了钉子,说不定就撤兵了。” “伯父此言差矣!”一听杨善这意思要坐山观虎斗,陆展那贵家公子的矜持立即就丢到爪哇国去了,“蛮贼屠戮百姓,所到之处烧杀掳掠、无恶不作,在我庄前,就算折损些人,也只是汉奴,并非鲜卑蛮贼,随手可以抓我乡百姓充数的,岂会心疼撤兵。” “嗯,贤侄所言极是,倒是老夫想差了,”杨善点点头,“蛮夷之辈,我等汉家儿郎人人得而诛之,却是不可轻纵了。贤侄少坐,待老夫安排出兵就是。”说完也不等陆展回答,冲身后一摆手,就和杨小瓜回了后堂。 “茁儿,你有何看法?”杨善问小瓜。 “这个陆展虽然有很多世家公子的恶习,也崇尚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却也有几分本事,看他身材纤弱,却冲出包围毫发无伤,恐怕手底下也不弱。父亲问话步步紧逼,他虽在下风却也丝毫不乱,就连那个慌张劲儿都是半真半假。” “嗯,我儿眼力不差,”杨善微微点头,“只是,你怎知他是凭自己武艺冲出来的?也许是贴身护卫拼死保着他呢?” “他刚来的时候满身满脸的血,自己却没有受伤,很明显是敌人的血。” “那也许是护卫被杀伤流的血呢?”杨善饶有兴致的追问。 “我派人去看过哪些亲兵护卫,他们虽然有伤在身,却是气势豪迈,并没有什么伤痛欲绝的神色,也就是说贴身护卫中并没有伤亡惨重,如果没有伤亡惨重,又怎么会把血洒到主人脸上身上,所以应该是敌人的血。另外,看陆展从敌群中突围,并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怯之色,说明也是个见惯生死的狠角色。” “嗯,既然如此,我们如何出兵为好?” “敌人虽有数千,真正可虑的不过是一千左右的鲜卑骑兵,其余的几千人不过是乌合之众,只消我大军一冲,就会做鸟兽散。是以儿子打算亲自出兵,带四百轻骑和一千五百步卒,七日军粮,以杨荟为步军统领,亲卫杨敢为骑兵统领,顾城为主簿。一个时辰后也就是未时出兵。”杨小瓜说道。 “这个,兵凶战危,我儿还是不要亲临险境的吧。” “父亲请放宽心,玉不琢不成器,孩儿早晚要亲临战场的,晚去不如早去,正好趁着敌人弱小,刷我的经验值。”杨小瓜一激动,嘴秃噜了一下,把刷经验值这种话说了出来。 幸好杨善已经习惯了这个儿子的奇谈怪论,并没有在意。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且还是独生子,自然是不舍得。但是也习惯了这儿子的独断专行,思考良久又问道“这一仗谁都可以去,我儿为何要亲去,还要带七日口粮?” “儿子总有一种感觉,这一仗不是那么简单,鲜卑人恐怕也有后手,就算我们打赢了,驱散了贼众,他们也会卷土重来,我们这一战只是开始。如果别人去了确实可以,但是遇到其他情况,他们没有自主权,不能临敌决断,会贻误战机,弄不好损兵折将,七日口粮也是为防止出现意外。” “既然如此,我儿何不多带些人马?” “目前我们实力还是不足,宜行韬晦之策,两千人马已经很多了,我们出两千,其他人就会知道我们至少有四五千,这个还在别的世家的承受范围内,如果出兵四千,人家就会怀疑我们有一万,这样树大招风,会被其他世家针对,官府也会注意我们,对付我们。” “可是日后早晚要用的呀?” “用的越晚越好,其他世家对我们放心,就会肆无忌惮,等他们消磨得差不多了,就算联合也不是我们对手了,我们就不怕了。” “好吧,就依我儿。”两个人商量好,就开始布置,杨小瓜精选了一千名长矛手,携带大盾,五百长弓手,每人携带三壶箭矢。四百轻骑兵,都是一人双马,一匹马骑乘,另一匹携带装具武器和粮食,杨小瓜、杨荟和杨敢以及主簿顾城都是一人四马,,轮换骑乘和驮运装备。 本来陆展也要去的,被老辣的杨善以鞍马劳顿为理由挽留下来。陆二公子明白自己做了人质,也就不再坚持,客随主便,留在杨家坞堡里。 这也是自从春秋以来的惯例,你求援,万一是坑怎么办,所以求救者往往要留下来做人质,如果主家出兵不利,自然要将人质抵命。 按照以往应该是祭旗、点炮出营,杨小瓜统统不用,按他的说法,这叫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静悄悄的多好,非摆那个谱干嘛。杨善一切以儿子为主,自然就随他去。 话说,这个陆家所在离杨家的堡垒虽然并不远,也有百里之遥(每方圆多少里都是某个豪门的地盘,一山不容二虎,所以就算是近邻也有几十里甚至百里的距离),但是按照古代出兵的规则,每天三十里要走一天多,当初陆展是为了求救,骑快马一早上就到了,出兵可就不能那样子,毕竟是在别人的地盘,敌情不明,一旦走快了,士兵疲劳,再被人家以逸待劳,包了饺子,那就惨了。杨小瓜也不着急,按照规则慢慢前进,毕竟是给别人打仗,犯不着冒险。古代人既然规定了一天三十里,自然有自己的道理,不能因为是穿越者就小看古人的智慧。 这样下午出发,晃晃悠悠走了不到二十里,眼看着夕阳西下,就停下来扎营,士兵们按照规矩,挑了一个靠近水源,眼前没有遮挡的地方,钉木栅栏,挖壕沟,埋鹿角,收拾好了,取水做饭,一番忙碌不提。 杨小瓜带着亲卫和杨荟一起骑马来到附近一座小山坡上,看到不远处有个密林,两兄弟取出望远镜来(不用问,这又是穿越者的必备杀器)往树林附近观看,果然有黑影晃动,还有淡淡的烟雾。两个人对视一笑,有鱼上钩了。 这古代人智慧自然是足够的,战斗经验也丰富,可惜没有现代科学的熏陶,自以为隔着几里地,不会被发现,哪知道己方有望远镜这种大杀器。否则如果他们小心些,杨家兄弟其实也很难发现,君不见,抗美援朝时期,我世界第一轻步兵埋伏在敌人一百米处都不会被发现,所以原则上讲,还是军队素质的问题。鲜卑人可没有那种素养,否则早就和蒙古人一样称霸世界了。 第5章 月黑杀人夜 一百米处都不会被发现,所以原则上讲,还是军队素质的问题。鲜卑人可没有那种素养,否则早就和蒙古人一样称霸世界了。 第五章 月黑杀人夜 入夜,一队人马静悄悄的出现在营寨附近,有道是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这一天果然是月兔西沉,漫天的星斗都是灰蒙蒙的,一阵阵的凉风袭来,在这仲夏夜,是那样的舒服。 这队人马清一色黑布蒙脸,身穿黑色斗篷,每个人口中衔着一根筷子,马匹都带着嚼子,马蹄包着布,很明显都是为了不发出声响。领头的将领和普通的胡人将领只喜欢轻便的皮铠不同,他身材粗壮,身穿铁甲,头顶铁盔,手里拎着一条铁制的狼牙棒。 这将领远远望去,杨家的营寨被阴影笼罩着看不清楚,一丝火光也没有,估计是为了防止失火,把所有的灯火全都灭掉了。侧耳听了听,也是寂静无声的,从树林中偶尔传来夜枭的叫声,很是凄厉,瘆人,让人不由得直起鸡皮疙瘩。他不再犹豫,轻提丝缰,双腿轻磕马腹,带着队伍风驰电掣般来到了营寨侧面。 通常劫营分为几种: 一种是步兵劫营,基本上会出动很少人,采用类似特种兵的办法,偷袭哨兵,然后潜入敌营,四处放火,叫喊,因为古代军队训练不足,体力也有缺陷,所以在睡眠中一旦被骚扰,很容易引发营啸,到时候,不用外人动手,军队自己就会自相残杀。劫营的人只需要四处添乱就可以完成任务,自行悄然撤退。 还有一种是纯骚扰式的,不靠近营寨,只要敌军一入睡,就敲锣打鼓放鞭炮,把敌人吵醒,敌人追出来就撤走,等敌人回营入睡就继续再来,如是者几天,敌人不战自乱。后世最强大的十六字方针,敌驻我扰,就是这个意思。 第三种就是真正的劫营了,通常是先采用第一种,等敌人营啸了,再用大军突击敌营,一战就可以重创敌军。 鲜卑人作为骑射民族,通常采用的是第四种。 只见那个胡将把手一挥,立刻有一队骑兵冲了出来,他们侧对着营寨的木栅栏,因为叼着筷子,所以不能像以往那样呼哨前行,但仍然是飞一般的掠过,手里一抖,每个人都甩出一根套索,死死套在木栅栏上,借着马力一拉,轰的一声巨响,营寨的围墙就被拉出一个巨大的豁口。 紧接着,第二队骑兵飞也似赶到,手里全是火把,投进杨家大营,大营里顿时火光冲天。 第三队骑兵冲出来,依旧是侧对着大营飞掠,手执弓箭对着营寨就是一顿狂射,这就是传说中的飞射了。 三队人马配合得天衣无缝,在远处山边看热闹的杨小瓜忍不住鼓掌喝彩,跟身边的杨荟等人道:“胡人骑射果然天下无双,这技术这配合,简直绝了。如果我们在大营里,只消第四队人马一突击,肯定能杀的我们全军覆没。” 杨荟也是个没心没肺的,赶忙捧哏道:“对呀,对呀,鲜卑人的骑射是他们老祖宗留下来的,磨合了几辈子,确实是帅的没边了。” 顾城冷冷地道“他们配合得再好,也不过是野兽捕猎的本能罢了,遇到羊群,自然是无往不利,可惜今天碰到我们,死无葬身之地的就该是他们了。” “嗯嗯,老顾说的对,他们的本能厉害,我们的智慧高,所以到头来还是他们吃瘪。”杨小瓜点了点头,随即挥了挥手“传令,擂鼓,列阵。” “诺!”传令兵齐声应和。 随着震天动地的鼓声响起,鲜卑人不由得回头张望,只见在他们来时的路上突然间灯火通明,黑压压的出现了敌人的方阵,把他们的退路堵得严严实实,而他们的面前则是火光熊熊的大营,关键是这把火还是他们自己点着的,也不知道引燃了什么东西,火那个大呀,都赶上传说中的火海了。真正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一看后路被切断,鲜卑的人马一下子就乱了。 好多人受愚民教育影响,以为骑射民族喜欢猛冲猛打,像个没头苍蝇一样乱冲乱撞,其实就像抗日神剧一样,完完全全是骗人的。 如果日本鬼子真的那么蠢,还能让我们损失两千万人口,足足打了十几年,还靠着美国的小男孩和胖子以及朱可夫坦克海才打败?同样的,草原民族人丁稀少,如果不能像狼一样狡诈,如果不偷袭不用诡计,那早就被吃得骨头不剩了,那还能有五胡乱华,还能有上帝之鞭? 所以草原民族在打仗的时候绝对不是淳朴的,而是滑不留手的,通常能偷袭就偷袭,打不过就逃跑,不被逼到墙角里绝对不会跟你硬拼实力,毕竟,他们是分成部落的,自己每死一个人,就代表别的部落多了一个人,让他们打顺风仗捡捡便宜可以,让他们为了什么国家什么大汗去拼命,那就算了吧,自己的部落才是第一位的。为什么那么强大的蒙古帝国,连朱元璋等等一系列拿着菜刀木棍的农民都打不过?就是因为各部落各自为政,哪个将领被打败,其他人不但不去救援,反而急着去收拢对方的地盘、部众和财富,等这个将领拼死杀回来,发现老婆孩子都变成别的同伙的奴隶的时候,谁还会玩命和农民起义军打仗呢。 闲话少说,这些鲜卑人发现敌人来自背后,一下子就乱了,古代打仗讲究个阵型,没有阵型的战斗叫流氓斗殴,不叫打仗。为什么我们军训要花十几二十天培训大家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大家都有体会,从小上体育课就是学的向左转向右转,什么两臂侧平举散开,什么半臂向前看齐之类,怎么学了十几年,到了军训的时候依然乱的一批?十个人做动作简单,一千个一万个人同时转身,那肯定是乱套了,这手里拿着刀枪呢,一不小心碰着队友,再产生斗殴什么的,都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更何况骑兵,那个让一千匹马做出来向后转的动作,必然会互相践踏,不向后转?敌人在背后呢,不转身让人家用枪插后心吗? 所以自古用兵,最害怕的就是被人抄后路或者被人侧击,根本没办法转身迎敌的,年轻时看过电影《大决战》,里面林帅迟迟不肯掉头攻打锦州,理由就是害怕被人侧击,他有一百万人,害怕被十几万没吃少穿的国民党残兵侧击,那还是现代战争了,可想而知古代战争面对这种攻击时候的无奈。 转身也不行,不转身也不行,这时候看着出来这名鲜卑将领确实不凡来了,他双手一挥,在天上画了个圆弧。传令兵一声唿哨,呃,没发出声音来,原来嘴里还咬着筷子呢,他狠狠的往外一吐,“呸,晦气。”这个插曲很搞笑,但是周围的士兵都是脸色慌张,没有一个能笑出声音来。传令兵挥动手里的灯笼,发出号令,骑兵队伍从中间分开,一左一右成二龙出水式向后旋转,虽然马速很快,但是这千名骑兵要跑起来,奔跑的距离至少要四五里才行。 在他们变阵的当下,杨小瓜并没有闲着。他催动队伍稳步向前挤压,步兵方阵居中靠前,后面是五百长弓手,两翼是四百轻骑兵,像伸出的两个翅膀呈弧形站位。正是杨小瓜的改进版鹤翼阵。 步兵阵型不断向前挤压,等敌兵二龙出水变阵完毕,双方的距离已经只有百丈了,骑兵的优势在于速度,一旦没有了缓冲加速的空间,骑兵只能任人宰割,是根本打不过拥有重盾长矛的步兵方阵的,当初亚历山大的马其顿方阵之所以能有八千人击败埃及几十万大军的战绩,根本原因就是埃及国王不懂得骑兵的速度优势,再加上古代的埃及人不擅长射箭,只知道散兵游勇式的冲锋,当然不行了。 这名鲜卑将领果然不同凡响,变完阵后根本不停下来修整,直接以二龙出水的阵型出击,他不敢冲击刺猬一样的步兵方阵,只能用老办法环绕汉军大阵进行骑射骚扰。 但是,注意了但是,骑兵的骚扰需要场地,而步兵扎营为了防止被敌人突袭,通常会选择场地并不平坦宽阔的地方,所以,他悲剧了。 场地狭窄导致骑兵根本奔跑不起来,跑得慢的骑兵就不再是骑兵,而是移动肉靶。看着这两队人肉靶子,杨小瓜一声冷笑,轻轻挥手,“放箭!”,传令兵遵令摇动灯火,后队的长弓手立刻开弓,斜对着天空开始漫射。 杨小瓜招收弓箭手和别人不同,只要身高力大,不要准头。弓箭也采用英格兰长弓的制式,我中华的双曲复合弓虽然更好,但是太贵了,对精度要求也太高,而杨小瓜用一米八的白蜡木长弓,以麻丝铰接为弦,成本几乎是忽略不计的,每把双曲弓的价格够十把英格兰长弓了,而且杨小瓜不追求准头,只追求射速和距离,对敌喜欢地毯式轰炸,管你射的准不准,几百人闭着眼乱射,只要角度对了,射程够了,任你是什么敌人也挡不住漫天箭雨。 转瞬之间,杨家几千支箭就射了出去,顿时有百多名鲜卑骑兵被射成了刺猬。相反的,鲜卑骑兵的短弓射程有限,杨家兵用大盾牌随随便便就挡住了,只有几个倒霉蛋躲闪不及,被射伤了肩膀大腿什么的。倒是因为第一次打仗,有十几个人因为紧张踩了战友的脚,平白多了不少外伤。 望着战场上的百多具尸首,鲜卑将领一时间进退维谷,继续前冲吧,明显会被当成肉靶子射死,原地不动吧,肯定会被对方的枪阵像穿糖葫芦一样穿死,该死的慕容非,这是挖坑让老子跳呀。他犹豫,军队不犹豫,按照军规,只要主帅不更改命令,前面就是刀山火海也应该继续执行,所以正在他犹豫间,骑兵继续二龙出水向着杨家军阵两侧发起第二轮突袭,又是一百多具尸体丢在战场上。 这下子鲜卑人的士气大受打击,按照古代军队的规矩,很少有部队能保持损失百分之三十而不溃散的,能保证百分之五十折损而不动如山的,绝对是天下强军了,比如岳家军、戚家军那种。当然后世的世界第一轻步兵不包括在内,这种部队纯粹是神兵天将,打到全军覆没都不动摇,绝对是万年只出一次的。 鲜卑人当然不是什么纪律严明的强军,只会打顺风仗,而且就算他们视死如归,战场上那么多死人死马,也构成了障碍物,对于战马的奔跑很受影响。马速不由得又慢了一成。他们犹豫,杨小瓜不犹豫,把手轻轻一挥,步兵的枪阵缓步向前,如同大号的刺猬不断地向鲜卑骑兵碾压过去,压缩着对方的生存空间,很快,双方就接触上了,不能奔跑的骑兵战斗力远不如持有一丈长矛的步兵,杨家步兵大盾在前,枪兵从盾牌间隙不停攒刺,骑兵一排排的倒下。 这下子鲜卑人再也坚持不住了,为首的鲜卑将领大手一挥,“撤!撤!撤!”话音未落,他自己首先拨马转身,向着一侧的山路落荒而逃,亲兵也赶快跟上,其他士兵本来就濒临崩溃的边缘,主将一逃跑,立刻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鲜卑人溃散了,也不管方向不管路径,纵马狂跑。 但凡这军队作战,阵地战是最难的,消耗很大,对主帅的掌控能力和军队的协调能力战斗意志等等全方位要求都很严,但是一旦溃败,就毫无抵抗能力了,实际上斩获上万着名的战例中,基本上都是对方溃败以后,追着屁股砍杀,还有战败者自相残杀造成的,真正说几万打几万,斩杀过半,自己毫发无损,那是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毕竟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没有代差的部队很难实现碾压。 但是,又说到但是,但是只要敌人一后退,那可就难说了,自古用兵,最难得就是撤退,基本上撤退都会变成溃散,被人家当成猪一样屠宰。这次鲜卑人就是这样子,一看他们四散奔逃,杨小瓜就下令,骑兵追击,本来鲜卑人剩下的人仍然比杨家的骑兵多,但是架不住阵型溃散了,屁股对着敌人,被这杨家骑兵一顿砍杀,只半个时辰,除了几个侥幸的溃兵钻进山沟之外,大部分都已经或杀或俘,闹了个全军覆没。 第6章 罪恶交易 小瓜吩咐鸣金收兵,清扫战场,这一战,斩获鲜卑人五百有余,俘虏三百多,缴获战马一千二百多匹(骑射民族通常一人双马,蒙古人出兵一人四马也是有的),辎重很少,铠甲千余,马刀一大堆。数来数去,发现骑兵统领杨敢没回来,就赶忙问谁看见了,有的士兵说看见杨统领带着几十个人追击敌酋去了,不由得担心起来,那个胡将看上去用兵颇有几分章法,这杨敢如果和敌人死磕还真不一定能赢,但是作为主将,杨小瓜必须镇定,不能慌张,就安坐大帐,吩咐摆酒庆祝。全军都有赏赐,士兵每人百钱,还有一碗酒二斤肉(炖马肉),全军欢腾。 杨小瓜在帐篷里也摆开一桌酒席,和所有的什长一级军官庆祝,为了防止敌情变化,规定每队有队副管理,遇到敌情以免混乱,下次战胜,由队副赴宴,什长留守,百夫长和营官也照此办理。 正在吃饭的时候,有门口哨兵汇报,杨敢统领带着几十个俘虏回来了,在门口请见,杨小瓜吩咐“进来”,只见杨敢带着几十个鲜卑俘虏进了帐篷,为首一个身材不高,四肢粗壮,鹰钩鼻子罗圈腿,正是早先时候那个鲜卑人的将领。 杨敢抱拳:“启禀公子,杨敢不辱使命,擒得敌酋及手下三十名前来复命。” “好!”杨小瓜鼓掌,“杨敢大哥辛苦了,记大功一次,回家再进行奖励,请先坐下。” 然后小瓜亲自倒了一杯酒递给杨敢“大哥先饮了这一杯庆功酒!” “多谢公子赏赐,杨敢愧不敢当”,杨敢单膝跪下接了酒,站起来一饮而尽。然后在酒桌里找了自己的位置坐下。 给杨敢敬了酒,杨小瓜转身望向这位鲜卑将领,但见他五短身材,一脸络腮胡须,两只牛眼叽里咕噜的乱转,显然是个聪明人。看到杨小瓜的目光,他故意挺直了身子,一副威武不屈的样子,直勾勾的和杨小瓜对视,然后,然后他就愣住了,不可置信的问:“你就是宋人的主将?小娃娃你今年多少岁了?” “不错,本公子东莱杨茁,就是此次的主将,嗯,本公子今年已经十二岁了。怎么?你不服吗?”杨小瓜很玩味的看着对方。 “不!这不可能,我堂堂大魏关内侯牙门将军拓跋燕竟然败给了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这不可能!你们在玩我!快告诉我,到底谁是主将!”拓跋燕大声吼叫,宛若孤狼哀鸣。 “我们所有人都在这里了,你说我不是主将,那谁是主将?真是搞笑的很!哈哈哈!”杨小瓜大笑,众将领也配合的齐声怪笑,让人觉得走错了片场,来到了动漫世界的坏人聚会场所。 笑了一阵,杨小瓜止住了笑,看着面红耳赤的拓跋燕,问道:“我们只是民兵,不是官府的军队,你一个堂堂侯爵,打不过我们这种民军,还有什么好不服气的?我有一件事请教你,不知道你可愿意赐告?” “但问无妨,”拓跋燕一看转了话题,终于不用尴尬的讨论这个话题,急忙答应,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但是要本将军透露军机,万万不能,本将军宁死不屈!”说罢,一副大义凛然状。 “没有这么严重,我听说按照草原的规矩,如果被人生擒,就自动成为对方的奴隶,是不是真的?” “呃,这个。。。”拓跋燕不由得吞了一口唾沫,草原民族确实有这个规矩,但是这个规矩都是强者对弱者的,在鲜卑人眼睛里,南人都是两脚羊,天生的奴隶,只有被屠杀被掠夺的份,怎么也不会想过自己被这个南人的孺子抓了。可是要说不承认,这也不可能,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抵赖会被人鄙视,一辈子抬不起头来,他眼珠转了转,说道,“确实有这个规矩,但是” “但是什么呀”杨小瓜追问。 “但是如果这个俘虏在家里有很丰厚的财产,那么这个财产不会属于抓他的人,俘虏可以用财帛给自己赎身的。我是关内侯,我父亲是大魏的中书令拓跋威,家里就有很多钱,可以为我赎身的。” “嗯嗯额,我一直觉得你不是普通人,果然呀,是鲜卑王族子弟呀,不过,你一个王族子弟,怎么都四五十岁了才是个杂号将军,这也太差了吧。” “咳咳”拓跋燕一口口水没咽下去,生生的卡在喉咙里,差点把自己呛死,如果真的发生,他就成了大魏历史上第一个被自己的口水呛死的王族子弟,超级大的笑柄了。顿时脸红脖子粗,“娃娃不要乱说,本侯是大魏有名的青年俊才,号称大魏八骏,今年刚刚二十五岁就已经获得把阿秃称号了。” “沃特?二十五?你没骗我吧,看你的脸,五十二都显年轻。另外,我现在是你的主人,放尊重些,什么娃娃娃娃的,你当一个娃娃的手下败将兼奴隶,不丢脸吗。我也不要你叫主人,客客气气叫一声公子,也不算丢脸。” “武呃公子,”拓跋燕武字出口又硬生生的把后半个啊吞了回去,生生的把娃娃变成了武公子,没办法,听人劝吃饱饭,为了面子还是听话为好。 “什么五公子,本公子一根独苗,并没有四位兄长,就算是堂兄弟算上,也是三公子,不是什么五公子。” “好吧,公子。”拓跋燕发现了,对方年纪虽小,玩嘴皮子自己万万不是对手,还是老老实实的听话为好。可话又说回来,他发现叫对方公子并没有什么自己想象中的屈辱感,反而很舒服的样子,难道自己天生很贱?巴不得做对方奴隶?其实他不知道,作为草原民族,佩服强者这一点是刻在骨子里的,对方只是个稚童,就能击败自己,那么等对方长成之后必然成为惊天动地的大人物,那么自己成为附庸也不算丢脸,但这只是潜意识,他自己并不清楚。 杨小瓜冲拓跋燕招了招手,转身进了后帐,原来这间帐篷后边还有一间,是杨小瓜的卧室,和帅帐连在一起,有一个小门相通。拓跋燕犹豫了一下,也跟了进去。杨小瓜挥挥手,贴身侍卫杨勇上去把拓跋燕的绑绳解开。拓跋燕扭动了一下身躯,活动了一会儿发麻的手脚,然后躬身一礼,“多谢公子。”你别说,一回生二回熟,这第二次叫公子就更自然了,心里一点压力都没有,很舒服。 “哈哈,自己人,不用客气。坐下说话,来人给燕将军看茶。”杨小瓜指了指面前的小桌子,自己先坐在了一侧。拓跋燕愣了愣,也就不再推辞,坐了下来。 拓跋燕虽然看上去像个粗豪匹夫,其实骨子里是个聪明人,知道杨小瓜不喜欢矫情,也就大大方方坐下。 小瓜给他倒了一碗茶,然后把一个盘子推了过去。拓跋燕拿起茶来一看,不由得惊讶,原来自己手里的是一杯奶茶,推过来的盘子里是炒米、奶皮子、奶饽饽之类草原人最爱的零食,看来对方早有准备,而且很贴心,自己心头一暖。端起碗来,高举过头,然后一饮而尽,这是表示尊敬之意,虽然还不可能臣服眼前这个稚童,但是已经把对方当成比自己高贵一些的大人物看待了。 杨小瓜也不说话,等着拓跋燕饮茶,拓跋燕一夜都没吃东西了,心里正是最慌的时候,连喝三碗奶茶,又吃了几块奶皮子,肚子里暖洋洋的,心里也安静了很多。他把碗一推,站起来躬身抱拳,“公子待拓跋燕如此亲厚,拓跋燕不才,愿意” “停!”杨小瓜最大的特长就是看透人心,从前世就是如此,只是不愿意多想,所以装傻而已。一看拓跋燕要表忠心,赶快拦住了,信的话才是傻子,哪有那么多虎躯一震,望风投奔的的事情。自己现在的实力可以让对方佩服,但是绝不会真心臣服。 “我现在不需要你臣服我,你也不会臣服,我会给你交赎金的机会的,你是魏国的王族,只有北方的草原才是你驰骋的天地。我只是一介草民,你现在跟了我,只能委屈了你。我们现在还是做个朋友比较好,互相合作,对我们彼此的发展都有好处。” “公子高见,拓跋燕佩服。” “行了,别戴高帽。我们讨论一下实际的东西吧。你觉得能给多少赎金?”杨小瓜一副奸商嘴脸。 “这个嘛,我家有几千顷土地,十几万头羊,钱不是很多,几百万钱,千两黄金,也就这些了。公子只要不让我破产就可以随便要。” “破产?你破产了我也就亏本了,竭泽而渔不是我的作风,我们做笔交易吧。” “什么交易?”拓跋燕眼睛瞪的滴溜圆,足有包子那么大,胡人在别的时候很憨直,但是谈到钱的时候,就一点都不憨直了。 “你们鲜卑人有草原,有马匹有牛羊,对吧。我用上好的盐巴、生丝还有铁锅和你交换。保证你赚钱,干不干?” “你要多少马匹,多少牛羊?怎么交换?” “我给你十石上好的精盐一头牛犊,你知道这种精盐现在市面上每斤要两百钱的,只有我家独有。良马一百石精盐,普通战马50石,驮马20石,羊5石,如果是生丝的话,一匹等同十石精盐。铁锅是违禁品,虽然你们占了河北,但是炼铁也少,我给你们5口锅子一头羊,20口铁锅一头牛犊。另外所有的牛马都不许骟了,要原装货。” “这个价格比市价也差不多少呀?公子,我不赚钱呀!” “市价市价,我们是大宗交易,你看哪个市场能供给你这么多货?” “多大宗?”拓跋燕眼睛快瞪出眼眶了。 “我给你的盐能让你喂饱三成大魏。” “真的假的?几十万石一年?” “你的眼界太小了,几十万算啥,只要你想要,我可以给你一百万石盐,十万匹生丝,十万石砖茶,十万铁锅。”杨小瓜不屑一顾的说。 “真的假的?你真的敢给我这么多铁锅?”拓跋燕半信半疑。 “你要肯给我好马,再多的铁锅我也能给你。”杨小瓜并不是如同后世晋商那种卖国商人,他很清楚铁锅的禁运其实没啥大用,铁锅本身是生铁铸出来,没有足够技术要想改成武器是千难万难,如果有这个能力,鲜卑人早就掌握冶铁技术了,何必等汉族给他铁锅。更何况,对于鲜卑牧民来说,铁锅就是命根子,你给了他铁锅,想夺走制造兵器?他们会拼命的。 牧民可没有民族和国家的概念,你给他好的,他就服你,你夺了他的饭碗,任你是大汗还是啥他都会和你拼命。况且,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等他们习惯了有铁锅有盐巴,有砖茶的日子,你想让他们改过来,他们肯定造反。 为啥后世漂亮国喜欢经济制裁,还不是一个道理,让你的人民缺吃少穿,他们自然会反对你。对付小国家这一手屡试不爽,但是对付种花家这样制造力强大内需也强大的国家就吃了瘪,封锁从1950年持续到70年,从90年持续到95年,每次都惨败,但是每次都不吸取教训。没办法,西方人的脑袋缺根弦,总觉得巨无霸的毛熊都能封锁死,为啥种花家就不灵。 小瓜的老师曾经在漂亮国和牛国待过一段时间,告诉小瓜,这些国家的特点是一个聪明人领着一群傻瓜笨蛋在工作,都以为西方自由,其实他们都是傻瓜笨蛋的组合,完完全全服从自己的规则,所以只要一个聪明人领着就可以走路了,就像羊群的头羊。这几百年来他们就是凭借这种高度的纪律性完成了工业化发展,但是这样做的弊病就是,一旦那个领头羊起了别的心思,这群傻瓜笨蛋就会人云亦云跟着往死路上走。 杨小瓜和拓跋燕两个未来的野心家阴谋家经过一番密谈,达成罪恶同盟,开始了祸害朴素草原人民的罪恶历程。这次臭名昭着的密谈,史称东莱合议。 “现在咱们再谈谈眼前最急迫的事情吧。”杨小瓜说道。 “什么事情?”拓跋燕一脸懵。 “你不会是想让我正大光明的把你放走吧,这样的话你回去就是个丢人现眼的败军之将加战俘,什么八骏的光环都没了,以后在魏国的朝堂上根本没办法发展了。” “那依公子之见该当如何?”现在拓跋燕已经完全忽略掉对方的年龄了,为对方的智慧所折服,一口一个公子叫的十分熟稔。 “首先,这次你们过来到底多少人马?谁是主帅?” “慕容非是主帅,我是副手。我们一共两千五百骑兵六千汉人奴兵。”拓跋燕这会儿已经完全忘了自己的民族大义,彻底投身于杨小瓜的反革命阴谋集团中,毫不犹豫的就出卖了自己的同伙。 “你们这么多人?不会就是为了小小的陆家堡吧?”杨小瓜一脸狐疑。 “当然不是,我们这次就是要掳掠整个青州,要让青州民间恐慌,动摇青州郡城的反抗意志。”拓跋燕知无不言。 “那你们包围陆家,是想围点打援了?”杨小瓜问。 “围点打援?嗯额,这个词好新奇,不过确实很恰当,我们就是要在野战中消灭援军,然后挥师攻打每一个堡垒,达到震动民间的目的。” “你是王族,又号称八骏,怎么反倒归慕容神马指挥?” “呃,这个慕容家也是鲜卑大姓,不比拓跋家差多少,而且这个慕容非今年四十岁了,比我辈分高,还是冀州别驾,讨逆将军,自然比我位分高一点。” “他安排你过来埋伏我的?” “嗯嗯,他说援军必经此地,因为离陆家还有几十里,所以必然没有防备,一击必胜,是给我最好的立功机会,谁晓得竟是这老奴害我!”拓跋燕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暴露的,心想一定和慕容非有关系,定是他设计要打压自己才会这样的。每个骄傲的人在自信受到打击之后都会推出阴谋论,认定是被人陷害,哪怕明知道不是,也会强迫自己相信自己是被人坑了,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幼小的心灵不受到太多伤害。 杨小瓜微微一笑,他最会看人心,也不点破对方的心思,顺坡下驴:“那你想不想报仇,顺带着让自己光荣的回归?” “如何做,小将谨遵公子号令!”这拓跋燕再次把身段放低了一层,直接自称小将了。 “我们可以这样做,你附耳过来。”两个人交头接耳一阵,各自行事。 杨小瓜吩咐全军前进,又走了三十里,扎好大营,按兵不动。入夜,营里忽然大乱,火光冲天,人喊马嘶,只听营地里到处都是惨叫声、兵器碰撞声,闹了整整半宿。然后,约莫一百多鲜卑骑兵浑身是血,衣衫破烂逃进深山。 第二天早上,杨家各式各样的伤残士兵成群结队向来路退去,足有千把人。携带有各式辎重的大车络绎不绝,车上都是盖着白布的尸体和重伤员。带队的是一个年轻的公子哥,远远看去形容稚嫩。 鲜卑人的探子远远在密林中跟随了十几里,这才转身离去,向主将慕容非汇报去了。 慕容非端坐在大帐里,听着探子的汇报,面色沉静,看不出喜怒。他是个俊雅的中年人,三流长须,身形飘逸,一袭长衫,怎么看都不像鲜卑人,更像是南朝的那些士大夫的样子。连着三波探马汇报的消息都差不多,拓跋燕诈降,利用对方是个儿童,喜欢被吹捧,然后半夜里趁对方不注意试图暗杀,结果对方的护卫很厉害,双方血战之后,大营发生营啸,杨家士兵大胜之后过于骄狂,没有防备,死伤过半。拓跋燕只剩百多名鲜卑骑兵死战逃入深山。 杨家士兵折损过重,只好退兵。看来这事情是真的了,身边主簿麻薯不断地吹捧:“大将军神机妙算,真是巧夺天工,这一仗,拓跋燕这个废柴虽然血战得脱,毕竟是败军之将,以后再也没有在你面前说话的资本了。” “也不要这么讲,拓跋燕毕竟是王族子弟,这一次经此磨砺,应该少一些骄娇二气了,玉不琢不成器,老夫这也是为陛下锻炼良才呀,并非老夫有什么私心的要排挤他,麻主簿以后不要胡乱揣度老夫的用意的。”慕容非捋须轻笑,一副清雅脱俗之态。 麻薯心里暗骂,老东西,又当婊子又立牌坊,明明是设计竞争对手,使的一石二鸟之计。还说的这么冠冕堂皇,真是人不可貌相呀。 正在此时,有人来报,“报将军,拓跋燕将军领一百残兵在帐外待罪。” “哦?”慕容非表情十分精彩,立刻换上一副悲天悯人的神色,“快快,人在哪里,领老夫去看,拓跋小侯在哪里,拓跋小侯在哪里。呃,小侯为何如此模样?” 只见帅帐外边,站着一堆残兵败将,一个个浑身是血,有挎胳膊的,有拄着拐的,还有包着头的,不一而足,拓跋燕脸上的胡子被火烧去一多半,脸上全是水泡,样子惨不忍睹。嘴唇红肿,宛若香肠一般。 拓跋燕一脸羞愧之色:“鸡骨墨龙家具,吐蕃安请罪。” “呃?”慕容非满头黑线,这说的是哪国话呀?鸡骨墨龙是啥东西? 旁边麻薯赶忙翻译“将军,拓跋将军嘴肿了,吐字不清,他说向您请罪。” “哦,”慕容非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拓跋将军受惊了,不必多言,来人,快带拓跋将军去别帐休息,军医官快去治疗。” 就这样,拓跋燕和自己的一百人被单独软禁在了大营角落的一个营帐里,确实来了个军医,但不是治伤的,是验伤的,要看看拓跋燕的脸上是不是真的烧伤了。 “这么说,拓跋燕的伤是真的了?”慕容非双眼蛇一样盯着军医,把军医吓得浑身战栗,裤子都湿了。 “启禀将军,他确实烫伤了,小人亲自看了,挑开一个水泡,还流了血,疼的他差点一刀剁了小人。”军医官心有余悸。 “嗯嗯,这就好,传令下去,今夜酉时造饭,戌时老夫率全体骑兵出发,长孙洪跟老夫出征,独孤禄,你率全体汉卒留守大营。”慕容非吩咐道。 “这个,将军,那拓跋?”副将独孤禄轻声问道。 “这几个废物,不用理他们,留他们继续等死吧。”慕容非一脸不屑。 “诺!”中军官长孙洪领命出去安排出兵事宜不提。 第7章 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 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临近黄昏,骑兵吃好了晚饭,马匹配足了草料,为了打仗,给马匹喂足了黄豆。慕容非披挂整齐,搬鞍认蹬乘跨坐骑,大手一挥,出发,“追上杨家残兵,决不让他们活着回到杨家堡。” “诺!”三军齐声应诺,呼呼啦啦的出发了。一路上只听到马蹄踏在山道上的哒哒声,还甲胄摩擦的声音。夜,越来越深了,暮色低垂,战士们打着火把极速前进。 因为是骑兵,所以那个一天三十里的行军规则自然是无效的,骑兵的要素就是快呀。强行军情况下,一人双乘,每天可以跑三百里。每个时辰全速奔跑可以跑三十里,也就是步兵一天的正常行军距离,山东多山地形,就算是汽车,有些地段的高速公路都限速四十公里,古代的交通状况和现代相比,那么每小时十里山路绝对是极限了,再快一点就会掉进山涧,更何况是夜里行军,速度就更快不起来。 足足走了两个时辰,到了二更天,有探马来报,远远地看见了杨家军的营寨。 “寨里可曾有人?”慕容非问道。 “回禀将军,这是白天他们遗弃的寨子,不曾有人。”探马回答。 “哦,你带几个人进寨里仔细探查,看看有没埋伏。” “诺!”探马答应一声,飞驰而去。 又过了两刻钟的时间,探马又回来了:“启禀将军,寨子里空无一人,到处都是鲜血,里边的帐篷已经没有了,只有废弃的锅灶和乱七八糟的柴堆,有好多都烧成炭了,破碎的帐篷,损坏的兵器甲胄散了一地。” “嗯,”慕容非满意的点点头,捋着自己的长胡子,“看来拓跋燕这小子也不完全是废物,也给敌方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怪不得敌人急匆匆的撤退了,看寨子里的样子,连收拾一下都没时间,显然是损失巨大,不敢逗留,要急于逃回去。传令下去,全军加速,到营寨休息。” “将军,”长孙洪提醒道,“探马白天说敌人撤退的队伍行进速度很慢,如果是损失巨大,急于逃命,为何还行进如此之慢?是不是其中有诈?” “哈哈,这正是杨家小儿的狡诈之处,他如果仓皇逃跑,步兵如何跑的过我的骑兵,再快也是死路一条,如果他虚张声势,让我们不敢追击,他就能安全回去了。可惜了,这小儿虽然狡诈,却也逃不过老夫的谋算。”慕容非捋须长笑,一脸运筹帷幄的得意之色。 “将军英明,末将远远不如!”这个古代鲜卑人虽然也懂得拍马屁,但是毕竟文化有限,所以只是短短几个字,那种长江之水滔滔不绝的才华,显然是没有的。让慕容非颇有一些搔不到痒处的遗憾。 大队人马继续前进,走了半个时辰,这才赶到大营,眼看都快四更天了,这些鲜卑人是人困马乏,急急忙忙支起帐篷,把马匹一撒,直接轰到山坡上自己啃青草去了,衣服也不脱,往帐篷里一滚,就呼呼大睡起来,整个营地里很快就淹没在震天的呼噜声里。 远处的山坡上,几个人影在树梢上晃了一下,然后就消失了。 大约过了一刻钟的时间,离此二十里外的大营里,杨小瓜收到了探子的汇报,“启禀公子,敌人进了大营,衣服也不脱,马也不喂,很快就都睡觉了,整个营地里鼾声震天,连把门的哨兵都坐在门口打盹。” “哦,”杨小瓜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果然如此,好啦,我们也该休息休息了。”伸了个懒腰,就往后帐走。 “茁兄弟,既然敌人这么放松,营地这么混乱,咱们干啥不上去干他一家伙?”杨荟纳闷地问小瓜。 “大哥。你说说看,为啥他们会放松,会混乱?”杨小瓜一脸玩味的笑容。 “走了一晚上路,累了呗。” “他们是骑马的,就算是累了,又能累到哪里去,这些蛮族,在草原上骑马迁徙,通常一走就是几千里,也没见他们累成这样子,慕容非是个用兵老手,明知道这样很危险,却不约束士兵,而且士兵们和衣而卧,人不卸甲,马不离鞍这明显是做好了战斗准备,根本不是累坏了的样子。所以,让他们自己继续累着吧,咱们睡觉。”说着打个哈欠,回去睡觉了。 第二天清晨,慕容非瞪着红肿的眼睛,望着一干同样眼睛红肿,衣衫不整,无精打采的手下,很想破口大骂,但是现在的他已经不是草原上的部落头领了,已经是贵族了,一个文雅的贵族,怎么可以气急败坏呢,所以无论多么气愤也不能表现出来。 他连喝了几碗浓茶,借着这股苦涩勉强把胸中的火气压了下来,咧了咧嘴,露出一副智珠在握的表情说:“看来探马所报不差,杨家小儿已经残兵满营,无力也无胆向我军进攻了。既然如此,我们就无需计较太多了,直接杀上去,把他们杀光就是。长孙洪,吩咐下去全营开饭,然后出兵。” 二十里外的杨家军营,杨小瓜洗漱已毕,慢悠悠的吃着早饭,全营士兵已经早于主帅吃完,一个个磨刀的磨刀,擦枪的擦枪,准备作战。马匹也吃饱了,悠闲地嚼着剩余的豆料,权作零食。 这时候,探马来报,“鲜卑人已经出了营寨,估计半个时辰到达营门口。” “知道了,下去吧。”杨小瓜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放下茶杯,抹了抹嘴,然后懒洋洋的问道:“咱们还有多少箭支?” “咱们前天消耗的基本上都从战场上捡回来了,工匠做了修理,能够再次使用,现在手里有了五万支”负责辎重的顾城回答。 “嗯,吩咐下去,今天有多少箭射多少,不用节省,也不用瞄准,只要大方向没错就给我用力射,越远越好越密集越好。” “遵令!”负责步兵的杨荟答应着下去安排。 又过了一会儿,探马来报,“敌军已经到了五里开外。” 杨小瓜在卫士的协助下,穿好了自己的板甲,戴上头盔,吩咐:“吹号,在寨门外列阵。” 大队人马开始有条不紊的向寨子外面进发,沿着山坡摆开阵型,前面是两个四百人步兵方阵,中间是五百长弓手,由两百刀盾手保卫着,两翼依旧是四百轻骑兵。杨小瓜在最后,依旧是一人四马,身边环绕着亲卫队和传令兵。 远远地,一阵尘土飞扬,慕容非带着一百五百骑兵和三千匹战马飞奔而来。来到山坡下,缓缓停下,慕容非挥手,骑兵列阵,隔着半里之遥,双方把阵对圆。慕容非招手,“那个娃娃可是杨家子?速来阵前答话。”传令兵赶忙大声吼叫,好把声音传到山坡上。 众人望向杨小瓜,似乎等他做出决定。杨小瓜揉了揉眉心,心中一阵烦躁。他加上前世已经四十岁了,又不是什么真正的黄口孺子,啥不懂呀,肯定又是小说电视里臭遍街的语言攻击,劝降戏码,什么天命所归啦,什么大军一指灰飞烟灭啦,再加上看你骨骼精奇,适合早早归降啦的废话,想想就恶心。 烦归烦,既然规则如此,杨小瓜也不得不跟着玩一下。于是把手一挥,队伍分开一条路,杨小瓜纵马缓步而出,来到阵前,双手一拱,“不知道这位老先生有何见教?” 慕容非一只手放到背后,一只手轻捋长须,一副潇洒模样,“对面可是杨家子?” “杨家三郎杨茁,老先生有何话讲?” “杨家小子,你家天子以臣篡君,大逆不道,天下苦之久矣,我大魏顺天应人,兵强马壮,旗麾所指,天下莫不景从,现三分天下,我大魏已有其二,今日本侯率天兵来此,尔何不下马归降,我大魏天子一向任人唯贤,尔家不失封侯之位。” “呵呵,”杨小瓜想起来老师说的,当你不喜欢对方的话,又懒得或者不容易反驳的时候,就先报之以冷笑,对方自然就会紧张,就该失措了。“老匹夫,”老师教导过小瓜,当你不想一句句反驳的时候,就用简单粗暴的方法解决,所以杨小瓜直接就开骂了,“尔不过一届骚奴,窃得我中原之地,这已经是你们八辈祖宗冒了青烟了,你还不知道感激,还敢带着你的蛮奴骑兵来我青州掳掠,还敢大言不惭和我讨论什么天下大事,真是恬不知耻!我看你年纪不小了,尊称一声老先生,你就真把自己当成一块牌位了,真是马不知脸长。”想了想,突然想起来诸葛丞相那句着名台词,不由得加了进去“皓首匹夫,苍髯老贼。我从未见世界上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这句台词果然强大,纵然是慕容非混迹朝堂这么久,也没想到对方直接爆粗口,而且还是如此锐利的词汇,话说这句话其实是明朝的罗贯中大大编出来的,诸葛丞相其实跟王朗不熟的,也没有骂死对方的事情,所以,这句台词慕容非是闻所未闻,气的浑身发抖,用手指着杨小瓜,嘴唇直哆嗦:“娃娃,你这个” “娃你妹呀,娃”杨小瓜突然纵马直扑,慕容非还在发呆中,杨小瓜的大槊一抖直扑慕容非,左右卫兵赶忙拦阻,觉得杨小瓜一介顽童没啥能耐,哪知道杨小瓜手里的大槊只一拧一抖,喝了一声“崩”两把马刀霍地弹起来,杨小瓜的槊尖一翘,唰的一声钻了过去直奔慕容非的咽喉而去,慕容非也是打老了仗的,虽然装文士,其实手底下并不弱,只是被气的发昏,反应慢了些,看见大槊刺过来,赶快拔刀往外磕,身子一偏,没扎中嗓子,正中左肩,小瓜一拧一带,刷的一家伙,血就顺着三棱血槽流了出来。慕容非大叫一声,滚鞍落马,一大群死士冲上来保护他,杨小瓜本来就不是猛将,一看杀不了,转身就回去了,一边回去一边挥手,“放箭!”长弓手乱箭齐发,转眼间就射倒了一大片。 亲兵们七手八脚把浑身是血的慕容非搀扶到了马上,慕容非现在是头盔也没了,铠甲也碎了,肩头上的血咕嘟咕嘟直往外冒,脸色白得像宣纸。他哆嗦着嘴唇,发出命令:“进攻!杀光他们!”言毕,身子一晃,又差点掉下去。亲兵们赶快把他搀扶下了马,放到马车上,送到后军,叫军医抢救。 长孙洪一看,只好接过指挥权,指挥进攻。本来,骑兵的优势是两翼突袭,很少会像电影里那样正面排成方阵进攻,为什么无论中国象棋还是国际象棋里边都是马走日,这就是说骑兵的正确方式就是半个弧形进攻,就算是正面突击,也应该是排成锋矢大阵,直突敌方中心,发挥速度优势。锋矢大阵的箭头通常是最勇猛的将领承担,长孙洪就是。但是他今天变成了主将,要在阵中指挥,长孙洪有勇无谋,最让慕容非看中的就是勇敢和忠诚,今天这个就彻底变成了负面因素。他忠诚,所以既然慕容非没有下达变阵的指令,就不能变,说起来这也和慕容非平时的习惯有关系,他最恨手下人自作聪明,所以习惯于自己一个人发号施令,谁乱出点子,就打压谁,久而久之,手底下就全是忠诚勇敢的应声虫了。一个军队只需要一个首领,一个大脑,当这个大脑不管用的时候,其他人就变成了没头苍蝇。 长孙洪,催动一千五百骑兵破排着方阵,乱糟糟的直冲杨家步兵。杨家步兵利用辎重马车拒马和重型盾牌,再加上四米长的长矛排成了一个刺猬,这是杨小瓜根据马其顿方阵和戚继光的练兵韬略改进而成的杨家方阵,用来对付骑兵冲锋是最有效不过。 骑兵方阵顶着杨家长弓手不间断的箭雨袭击,向着步兵方阵的长矛,不断的发起决死冲击,有很多马根本没冲到阵前就被杨家准备好的陷马坑崴了脚,嘶鸣着倒在地上,骑兵掉下来,被后面的同伴踩成肉酱,也有些侥幸躲过了陷马坑,有踩中了铁蒺藜,马脚也是立刻残废,又是人仰马翻,就这样,被箭射,矛刺,同伴踩踏,不多时,山坡前到处都是鲜卑骑兵的血肉,山坡前的草地变成了红色。 只过了一顿饭的功夫,山坡前已经倒下四五百鲜卑骑兵,反观杨家步兵,也有很多被骑兵冲击踩踏受伤的,但是利用拒马和长矛的保护,真正受重伤的不过几十人。长孙洪眼角都瞪裂开了,喉咙充血,仍然嘶哑的喊道“冲锋,冲上去,杀光他们!” 长孙洪疯狂,鲜卑骑兵们可不是亡命徒,他们一个个都精明着呢,草原狼的子孙,狼的特点除了凶悍之外更重要的是狡猾,眼看着折损了三分之一,对方却岿然不动,主帅再下令,他们也不听了,每每冲到阵前,就勒住了马,然后虚晃一枪躲开,他减速了后边肯定也要跟着减速,骑兵没了速度也就没有了力量,在杨家箭雨下,不停地后退。 杨小瓜长槊一指,“上!”步兵方阵开始缓步往前压,双方士气此消彼长,杨家方阵每前进一步,敌人就后退一步,退来退去,终于变成了溃逃,鲜卑骑兵们打着呼哨,回转马头,向着来路,飞一般的狂奔逃跑。兵败如山倒,这个时候,任你长孙洪再勇猛也阻挡不住溃兵的脚步,只能跟着一起往后逃。 第8章 又见交易 想当年,苻坚淝水之战的时候,只是一个前军败了的谣言,就能导致百万大军作鸟兽散,被几万人追着砍,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何况现在长孙洪只剩不到一千人的骑兵,哪敢回头,杨家骑兵追上去就是一阵乱杀乱砍,漫山遍野的追杀,长孙洪只能约束着自己身边的两百人跟着自己跑,连被运上马车的主将慕容非都丢下了,本来慕容非被三棱枪尖穿透,根本止不住血,早晚会失血而死,这个就算是千年后的中越之战都是这样,何况古代的医疗条件。就这样追杀了一阵,杨敢带着骑兵返回,这次全歼了鲜卑全部主力,连同上一次,斩首一千五百多,斩首敌军主将冀州别驾慕容非(杨小瓜觉得反正这个人已经没什么治疗的价值了,所以干脆让他自生自灭,当天夜里就死去了,因为是被杨小瓜一枪刺伤而死,说不得就算成杨小瓜本人的斩将之功,这也是公平合理的),完全算得上是大胜了。杨小瓜命令全军休整,打扫战场,把俘获的马匹,补充完自己的骑兵缺损,剩下的挑好的运回家里,只保留一些驽马充作驮马,运送物资,整整呆了一天,前边传来消息,包围陆家的鲜卑人已经全军撤退,陆家的家主听说了这边的战绩,亲自率领全家重要的人物出村三十里迎接杨家援军。 杨小瓜不敢怠慢,赶忙也率领全部人马前往陆家堡。因为不是打仗,可以走得快一点了,走了大约两个时辰就看见了远远地一个硕大的芦席棚。这个棚子真的好大,足够坐一两百人吃饭。芦席棚里看到源源不断的大军,知道是杨小瓜带着人马来了,就纷纷站起来,在一位五十岁左右的老者(在古代人均寿命短,三十岁算中年,五十岁就算是老年人了,着名的千古战神岳大帅三十七岁就做了爷爷。)的带领下排着整齐的队伍缓步出来迎接。这位老者身穿一袭青衫,身材挺拔,三绺长须,面貌清癯,往那里一站果然是鹤立鸡群一般,非是凡品。 杨小瓜估计对方就是陆家的家主陆平,不敢怠慢,连忙翻身下马,后边的骑兵也跟着都下了马,牵着马步行向着陆平走过去。 远远地杨小瓜抢先打招呼:“前面可是陆家伯父?杨氏子杨茁有礼了!”说完了抱拳长揖。 陆平赶忙跑了几步扶住杨小瓜弯下的身子,嘴里客气道:“早听说杨家贤侄英雄出于少年,文才斐然,康乐吾兄在书信中对贤侄是赞不绝口,说贤侄的才华青出于蓝,将来定是管乐之流,我还以为他爱徒心切言过其实,今日看来,贤侄小小年纪就率两千步骑两战破敌数千,还斩首了敌酋慕容非,简直是孙吴转世呀!” “哪里哪里,伯父谬赞了,小侄年不过十二,黄口孺子而已,侥幸打了个胜仗,依仗的不过是将士用命而已,说起来我家大哥杨荟冲锋陷阵不畏矢石,我的表兄顾城运筹帷幄,加上我的亲卫统领杨敢勇冠三军,这才是小侄取胜的关键所在,小侄不过是贪天之功罢了。”杨小瓜赶忙谦虚。 “贤侄呀,你先到这厢来,老夫有事情和你商讨。”陆平拉着杨小瓜就往芦席棚里边走,其他人看到两人要密谈,也就知趣的放慢了脚步,任由两个人来到棚下。 “贤侄呀,老夫心中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陆平一脸探寻之色。 “伯父有话但讲无妨,小侄洗耳恭听。”杨小瓜很诚恳的回答。 “呃,不知贤侄此战确实斩获几何,缴获又有多少?” “这。。。个。。。。嘛”杨小瓜不由得拉长了音调,然后看着对方的胃口已经吊起来,就故意压低声音,“不瞒伯父说,小侄是役共斩首千五,生俘蛮奴五百余,只可惜战马大半死于战阵,故而只获得伤残驽马千乘,马革千余。”这里说的马革,当然是死马,剥了皮就是了。杨小瓜的规矩,不放过一滴油水,所以,死马统统剥了皮,马肉制成肉干,马皮硝制成皮革,可以做铠甲,也可以卖给国家军队。马骨头也都回收了制作肥皂、饲料和肥田。 “嗯,贤侄果然厉害,不知道可否将贼奴首级让与老夫一些?另外,贤侄俘获的马匹,老夫也想分一杯羹,不知可否?”陆平的神色有一些忸怩。 “长者有命,故不敢辞,只是不知道伯父要这些何用?”杨小瓜装成一脸纯洁的样子。 “呃,不瞒贤侄,我家此次损失不小,贼势凶凶,若是没有贤侄来救,寒家全族恐难幸免,然塞翁失马,贤侄既然来救了,且杀贼无算,这里边就有泼天的好处等你我两家了。我朝虽然并未像秦朝那般明令以军功封爵,实际上这杀贼的功劳却也不小,本朝武帝以军功立朝,对杀贼之功自然简在帝心,故而老夫腆颜想要分贤侄一杯羹,这样寒家二子均可举孝廉,贤侄年纪尚幼,纵然这些功绩全报给朝廷,朝廷也无法立刻封赏,只好记在勋册,然而过得几年,待贤侄冠礼之后,贤侄的功绩早被朝廷忘却。而此次若是贤侄慷慨,与我三成之数,我陆家不但感激贤侄救命之恩,而且答应,将来必以全族之力助贤侄上青云。况且,我家愿出重金赎买贤侄俘获之物,无论驽马还是马革,均以战马市价,百金一匹,不知贤侄意下如何?” 杨小瓜心里明镜一样,毕竟对方是世家大族,公开买人头军功,说起来太丢脸,但是白拿更不可能,就花重金买其它战利品,好把中间的差价换出来。自己算了算,一千匹驽马(确确实实是驽马,除了鲜卑人拉辎重的,还有受伤的战马,真正的好马早就运回家去了。)加上马皮,就是两千,每匹百两银子(百金不是一百两黄金,更不是一百斤黄金,而是一百两银子,南北朝时期白银不是法定货币,但是金银早就是硬通货了),折算起来要两亿文钱,绝对是一笔巨款了,此次出兵的抚恤加上辎重,最多也就是一两万文钱,这个利润果然是一本万利呀,怪不得说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呢。(此处杨小瓜并没有把自己剩下的人头和缴获的战马计算在内,因为没有变现,他本能的忽略了) 就这样,两个心怀鬼胎的人达成了罪恶的人头贩卖合同,两个人手拉手,没事人一样,走出席棚。此时,陆家的管事陆三上来躬身问道:“家主,酒席已经准备好了,可否开宴?” 陆平微微点头,就有百十个家丁上来,摆上条几,然后各位乡老按照各自的次序就坐,这个地方陆家虽然是首屈一指的大户,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士绅财主都是姓陆的,这也是中国古代的一个特色,一个豪族,伴生其他士绅,绝不会把其他家族赶尽杀绝,相反的,只要是依附主家,就可以获得相似的权利,平时不但有讲话的权利,而且还有做官的机会,这也是中国世家的生存之道,千年的世家,百年的王朝,只有共生,才能不会在式微的时候被赶尽杀绝。 杨小瓜是来救援的,理所当然的坐在客座上,与陆平相对。在南北朝时期,吃饭还是分餐制,每个人跪坐在草席上,面前一个和现代茶几差不多的条几,上面摆着酒樽和菜肴,客人喝完了酒,就有仆人负责给满上,和现代vip服务差不多。现代你要是去少数民族聚居区,仍然会发现有类似的场景,有厨子给你分好肉,还有美丽的姑娘给你斟酒。杨小瓜一直怀疑,就是因为大家都坐在草席上,所以现在才把吃饭叫做吃席,但是只是猜测,没有任何证据。 陆家和其他家族的人都坐在西边,杨小瓜、杨荟、顾城、杨敢依次坐在对面。杨小瓜首先举杯,感谢陆家的款待,表示来得匆忙,打扰各位了。并主动建议:“若没有陆伯父和各位前辈的拼死搏杀,小侄也难以获得此战的胜利,为感激各位,这第一杯酒,为陆伯父寿!” 大家闻言赶忙端起酒樽一饮而尽。然后就开始互相溜须拍马的吹捧起来,有夸杨小瓜少年英雄的,文武全才的,也有夸陆平深通韬略,在敌军万人围困下指挥若定的,大家叽叽喳喳,说的个不亦乐乎。当然酒也没少喝,杨小瓜推脱自己年纪小,对别人的敬酒浅尝则止,别人也不好强劝,只是自家人推杯换盏,喝得不亦乐乎。 各位士绅一开始看见杨小瓜,也很惊奇对方的年纪,心中不免轻视,心想杨家为了培养儿子太过不遗余力了,就不信这小小孺童能够打败鲜卑大将三千铁骑(实际是两千五,但是古代人习惯夸大其词),就这么矮小纤弱的样子,如何能够阵斩敌方大将然后从容离去,肯定是冒了其他人的功劳。再看看杨小瓜身边的杨荟和杨敢都是威武雄壮的样子,心中暗想,一定是这两个人之中的一个干的,被这小儿冒功了。 于是在酒酣耳热之际,就有一个酸溜溜的声音不和时宜的响起:“杨家公子,听说你武艺高强,于万马军中取了那慕容非的首级,然后才有的敌军溃败,不知道能不能露一手给我们大家看看呀?” 这话说的就颇为无礼了,大家转眼看过去,原来是王家在此处的一个旁支家的儿子王度,本来这一次他没资格出席的,但是他老爹在这次战役中被敌军的弓箭射中头巾,吓得当场失禁,成为了笑柄,所以不好意思出来,但是不来人又显得对陆家不尊重,就让儿子代表。 这个王度,从小自命风流,总觉得自己赛潘安,超宋玉,文采胜子键,武艺顶温侯,就算是宋武帝也不是自己的对手,结果没想到看到真的战场血肉横飞的,根本不是自己想象的那种挥斥方遒的样子,自家老爹又丢了脸,现在看见大家吹捧杨小瓜,不由得羞怒交加,觉得别人都瞎了眼,不认识自己这个良才美玉,于是出言讥讽。 此言一出,大家脸上都挂不住了,尤其是陆平,心想怎么会出来这么个搅局的,不管怎样,人家杨茁是客军是来救援的,就算真的人家是冒功,冒的也是自己的手下,按照规矩,手下的功劳就是主人的功劳,更何况,杨茁小小年纪,一看谈吐就知道不是凡俗,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冒充绝世猛将?众所周知,现在的年代重文轻武,都喜欢说自己羽扇纶巾,没人会说自己勇冠三军的,更何况对方只是个十二岁的儿童,更犯不着这样,所以应该就是真的阵斩了慕容非。 陆平面带不悦,咳嗽一声,正想说话,杨小瓜面带笑容把话接了过来:“这位兄台,恕杨某眼拙,不知道您尊姓大名?” 王度一脸尴尬,心中更是恼恨了,本想给对方一个下不来台,谁知道人家的意思很明白,不知道自己是哪根葱。 陆平一看心里大为解气,把话接过来:“茁公子有所不知,此人乃是本地一个六等士绅之子,名叫王度。”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要知道魏晋时,实行的九品中正制度,按照品级选拔官员,虽然不限于家室,但是家室等级基本上决定了一半以上的命运,这句六等士绅的话就直接把王度的将来限制住了,六等自然就是六品,六品顶多做个小吏,想举孝廉,连门都没有,这也是陆平恨死王家父子了,自己老子不争气,在战场上尿裤子,没想到儿子更操蛋,不但成事不足,反而出言讥讽救命恩人,这要是被天下人知道了,不但会鄙薄王家父子,而且会连带着把陆家和在场的士绅全都牵扯上,不但不知道感恩,而且不知礼数,小人一个。这样的人要是不一棍子打死,那岂不是要坑死大家。 杨小瓜微微点头,满脸笑容说道:“这位王世兄,首先呢,我要澄清一点,那个慕容非我并没有阵斩,是他自己恬不知耻,非要叫我阵前答话,而且大放厥词,说了好多诽谤我朝君父的话,杨茁乃是清白人家,世受皇恩,怎能听他这无君无父之言,因此一时气愤,当面次责这老儿几句,然后便持枪要代天下人惩戒此贼,谁知道此老儿见我年幼,并没有在意,因此被我一枪刺中肩头,后来死在阵中。” “杨贤侄过于谦逊了,虽然贤侄没有当场斩杀此獠,但是此獠分明也是死在贤侄之手,说是贤侄阵斩毫不为过。”陆平把话接过来“恕老夫直言,其实我等也是疑惑,贤侄文采风流,明明是个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儒将,怎么会呈匹夫之勇,做那单枪匹马,突入敌阵斩将夺旗的行径,原来是慕容老儿自己愚蠢,将头送来与贤侄成功的。” 在场众人都舒了一口气,心想可算过去了。谁知道,树欲静风不止,王度一看被当众打脸,还被定成了六品,这辈子做官无望了,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怪声叫道:“怪不得呢,我说杨公子也没甚本事,怎么就打赢了,原来是慕容非老儿太过废物,真是时无英雄,遂使杨郎成名。” 这话一出,就像滚油锅里倒了一瓢冷水,立刻就炸开了。阮籍这句话天下尽知,这个王度是不想活了吗,指着鼻子说对方是竖子?按照规矩,世家大族之间就算是势同水火,也不能当面折辱,否则对方可以当面斩杀,事后什么责任也不用负。正因为如此,韩信受辱胯下才会被当时的人诟病,因为他杀了那个人不犯法! 按照规矩,如果杨小瓜此时暴起杀人,那么绝对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大家伙儿惴惴不安,纷纷把目光投在杨小瓜脸上,看他的反应。 杨小瓜微微一笑,“王兄所言不差,确实是时无英雄,竖子成名,只是不知道那些成不了名,反而在战场上便溺的算什么子。” 众人心惊肉跳,这话茬子不善呀,谁说对方是黄口孺子了,看这个王度是自取其辱了。 王度青筋暴跳,手按腰间,几乎要拔剑了。陆平一看不好,如果真让他拔出剑来,杨茁就算不在意,他身边的部将也不会看着,这要是当场见了血,岂不是晦气,而且也让自己的交易泡汤。于是咳嗽一声:“来人呀,王家小郎喝醉了,快把他扶下去。” “诺!”几个身强力壮的家人立刻出现,也不给王度反抗的机会,直接架住胳膊拖了出去。大家这才长出一口气,总算把这个不长眼的祸根弄走了。大家默默的把这个王度列入了黑名单,属于永远不能出现在公众场合的人物。 这时候有人想起来,听说杨公子在战场上严词斥责那个蛮夷,说什么皓首匹夫苍髯老贼,将此老儿骂的张口结舌,真乃是言辞锋利文采斐然,这个王度这两把刷子,还想卖弄口舌之利,也不想想,你和慕容非都是天壤之别,何况把慕容非骂成老年痴呆的杨茁,真的是自不量力。 少了这个丧门星,气氛逐渐热烈起来,大家继续互相吹捧,吃吃喝喝。这时候杨小瓜突然放下筷子,问陆平:“陆家伯父,我在战场上只是打败了慕容非,并不知道你们这里的情形,鲜卑人是如何撤退的?” “这个嘛,具体的我也不是很了解,只是听说。。。” 第9章 拓跋燕(一) 按下这场酒宴,转回头再说当日,长孙洪带着残存的一百多骑兵拼命厮杀,终于逃出生天,回到了陆家堡前的鲜卑大营。 这一路上,长孙洪是心惊胆战,这时候他就特别理解啥叫草木皆兵了,随便哪个山头掉下一块石头,都能把这些吓破胆的士兵吓得四散奔逃,要好一会儿才能稳定下来。就这样,一路上慌不择路舍命奔逃,一直担心大营被杨家端了,跑回来一看大营无恙,这才松了一口气,赶忙吩咐手下人上去叫门。 一名骑兵上前叫道:“快开门,我家将军回来了。”叫了一遍又一遍,大营一直鸦雀无声。 长孙洪不由得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就在此时,忽然一声号角,营门洞开,一队人马冲出大营,一个个是盔明甲亮,一员将领当先冲出,此人身材高大肥胖,面孔白净,高鼻梁,细眼睛,正是大营副将独孤禄。只见独孤禄一脸杀气,手按长刀问道:“何人叫嚷?” 长孙洪赶忙催马上前,“独孤将军,是我呀,长孙洪!你不认识我了吗?” “哦?长孙将军?你这是从哪里来呀?”独孤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丝笑意,只是怎么看这个笑容都有些冷。 “我当然是从前线来。”长孙洪答道。 “哦,你是如何回来的?”独孤禄冷声问道。 “我当然是一路杀回来的。” “是吗?我且问你,慕容大将军何在?” “这个,呃,慕容慕容将军他被敌人暗算,折损在战阵了。” “敌人暗算?哈哈哈,慕容大将军一生用兵如神,怎能被敌人暗算?要说暗算也是被自己人按算的吧。”独孤禄一声冷笑,显得很是悲愤“来人呐,把这个勾结敌人暗算慕容大将军的叛贼长孙洪拿下!”手下士兵立刻一拥而上,把长孙洪拽下马,按倒在地,五花大绑捆了个结结实实。 一看这幅样子,跟着长孙洪逃回来的的士兵不由得混乱起来了,有的想冲上去抢救,也有的茫然,还有的也跟着狐疑起来。 “弟兄们不要慌,”独孤禄把手一挥,往下按了按,“这个长孙洪勾结敌人谋害慕容大将军,我今日将他拿下,乃是为了我们被陷害的慕容将军和三千弟兄报仇。大家想一想,慕容将军一向是深谋远虑、百战百胜的,各位也都是我们鲜卑百里挑一的勇士,我们的敌人呢,一个十来岁的儿童带着一群懦弱的汉家私兵,如果没有人出卖,怎么可能战败?既然战败了,为什么长孙洪自己能逃回来而且毫发无伤?大将军却被遗弃在阵前?按照我们的规矩,如果头领受伤了,副将能不能自己丢下主将逃回来?” 此言一出,全体鲜卑人都是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人心就是如此,自己战败了就恨不得别人也战败,不能比自己强,如果能找到一个理由证明不是自己的原因才输掉的,那么大家就会想抓救命稻草一样牢牢抓住,同样的如果有替罪羊,大家也会毫不犹豫咒骂此人,杀死此人,没人会管他冤不冤枉,所以长孙洪就成了这个可怜的替罪羊。 在大家的齐声指责之下,长孙洪就是不死也该死了。长孙洪拼命挣扎吼叫:“独孤禄,你这个小人,你我地位差不多,你无权杀我!” “你说得对,他确实没有这个权力。”一个声音悠悠的传了过来,长孙洪大喜过望,待抬头望去时,心里就像浇了一桶冰水,从头凉到了脚。这个人身材不高,极其粗壮,一脸络腮胡须,眼珠叽里咕噜的乱转,正是他已经淡忘的被软禁的拓跋燕。 拓跋燕慢悠悠地继续说“独孤禄没有权力处置你,但是本侯有权力,长孙洪,你勾结敌军,出卖主将,害我三千铁骑丧命疆场,罪不容诛,来人,把这个叛贼给我就地正法,传首朝廷!” 长孙洪还想挣扎,拓跋燕大手一挥,立刻有人冲上去,往他嘴里塞了麻核,让他叫不出来,也不让他挣扎,直接拉上高台,一脚踹在他的膝弯上,长孙洪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早有刽子手走上前来,拉着头发把刀一挥,咕噜噜人头就掉在了地上。 台下众人齐声欢呼,其中跟着长孙洪回来的士兵叫声最大,大家的心中都有一块石头落了地。要知道,按照草原上的规定,首领死了,亲兵是要殉葬的,大家好不容易逃回来,谁也不想死,现在有了理由,只要这个替罪羊死了,自己就可以逃过一劫,当然最兴奋。 原来,这个独孤禄在大营中比长孙洪高一级,但是慕容非不喜欢有脑子的将领,生怕抢了自己的地位,所以一直对他很冷淡,幸亏每个人属于不同的部族,不能直接杀了,免得独孤一系的士兵不听话,否则早就被找个理由杀死了。长孙洪则不同,因为傻头傻脑,只知道服从命令猛冲猛打,反而很受慕容非信任,就像是这次,带着长孙洪,却不带着地位更高的独孤禄,立功没有份,反倒是被留下来看守拓跋燕,独孤禄自然满心愤恨,由于地位所限,不能把慕容非怎么样,但是也要为自己的将来寻找出路。这样子,出身王族,名气也不小的拓跋燕就列入了他的首选,正好这次被安排看守拓跋燕,拓跋燕一番言语拉拢,两个人立刻就结成了攻守同盟。 正好这次慕容非死在了战场上,独孤禄立刻毫不犹豫把拓跋燕放了出来,两个人决定把战败的责任全部推给长孙洪,这其实也是北魏朝廷需要的理由,堂堂的大魏正规军怎么可能在以多打少的时候被汉人的民军打得全军覆没,连主将都阵亡了,当然是有人出卖造成的,拓跋燕是王族,而且被软禁了,那么只能是战场上的副将长孙洪,也必须是长孙洪,这样,拓跋燕先前的战败显然也是长孙洪出卖造成的,整个故事就圆满了。 拓跋燕斩了长孙洪,和全营将卒联名写了奏折,跨过冀州刺史,直接递送朝廷中枢,这样就避免了被中间的人压下来,同时把地方上的权利斗争变成了朝廷内部的大佬角力。然后拓跋燕下令退兵,带着全部残兵败将六千来人撤往青州(因为这次的指挥部在青州)。路上稳稳当当不急着赶路,专等朝廷的诏书。 这朝廷角力,拓跋燕作为王族,自然占了大便宜,他老爸拓跋辉是皇帝拓跋焘的堂叔,因为上一任皇帝拓跋嗣的亲兄弟一个弑君而死,另一个英年早逝,所以拓跋辉和拓跋嗣从小亲近,这样,和皇帝年龄相近的拓跋燕也就自然而然成了皇帝拓跋焘的伴读,作为皇帝的远房兄弟他受宠信的程度远远高于皇帝的亲兄弟,由于鲜卑人离开草原并不久,还实行的是部落制度,朝廷内部矛盾重重,皇帝只是名义上的大统领,对于地方上的控制力并不强,拓跋燕自告奋勇来到冀州,其实就是皇帝拍下来抓军权镀金的,自然被冀州刺史贺兰波波所嫉恨,这次派出来打仗,贺兰波波就和别驾慕容非商量好,要在战场上把他解决掉,就算是不死在战场上,也要找个罪名贬斥排挤,把他孤立。 人算不如天算,慕容非死在了战场上,如果拓跋燕真的把这封奏疏交给刺史贺兰波波,肯定会被质疑,甚至倒打一耙,所以干脆跨过去直接发加急庭寄给中枢,反正他有皇帝御赐的专奏之权。朝廷的反应也很快,拓跋焘亲自下旨,褒奖拓跋燕和独孤禄,作战勇敢(见了鬼了)指挥若定,在己方有叛徒的情况下,临危不乱(哪跟哪)找出了叛贼并当场斩杀,并且毫不犹豫撤兵,保全了剩下的士卒,因为慕容非战死,所以让拓跋燕补上了空缺,升为冀州别驾,讨虏将军,独孤禄也有功劳,加升一级,封为牙门将军,赏奴隶一千名。其他残余的鲜卑士卒都有封赏,这下子皆大欢喜,唯一不高兴的就是冀州刺史贺兰波波了。 同时,皇帝还说鉴于冀州军此次损失过大,着令拓跋燕率军去柔然胡夏北燕等刚刚降服的地方搜集丁壮,补充军队和辎重。 这也是少数民族互相征伐时最常用的办法,直接拉走对方的男丁送上战场,掳掠对方的牛羊,迁徙草场,让对方一下子元气大伤,根本无力反抗。这样的好处是让自己的部族在人口财富上处于绝对的领先地位,让敌人无法翻盘,坏处是这样的军队容易离心离德,打顺风仗还好,一旦遇到强敌就很容易内部不稳,比如苻坚的淝水之战、奥匈帝国在一战中的土崩瓦解,还有土尔扈特人的神圣东归,都是一样的情况。 草原民族通常知道这种后果,但是都不在乎,毕竟马背上的人有今天没明天,都是刀头舔血、强盗一样的生活方式,谁还管以后会发生什么。 拓跋燕知道这是皇帝为了让自己躲开和贺兰波波的直接冲突,而且给了自己一个肥缺,心中也是得意,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打了个败仗,不但帮皇帝除掉了一个眼中钉,换来了升官发财的机会,而且正好避开战场,免得和未来的大金主杨茁再次对决,想到这里拓跋燕摇了摇头,心想,那个儿童显然不是普通人类,和他对阵,真的老寿星嫌命长了,今后只要能躲开,绝不靠前的好。大家何必打打杀杀,互相交易,一起发财不好吗。 就这样,拓跋燕领了皇命,率领大队人马离开前线,直奔陕西而去。 转过来,再说杨小瓜,和陆平等人吃好饭,继续跟着陆平前往陆家堡,毕竟这一次是来救援的,虽然敌人已经退走了,但是谁敢保证没有第二批敌人来呢。鲜卑人的性子和狼一样,一会儿憨厚朴实一会儿阴险狡诈,完完全全都是根据利益决定,毫无规律,谁敢保证他们看到杨家走了不会卷土重来呢,所以就算是象征性的,杨小瓜也要在陆家呆上几天,好稳定当地的民心士气,同时震慑鲜卑人,不要再次进犯。 陆家堡里原来因为打仗,就把所有在外边的村民都收拢回去,现在战事结束,又是夏收时期,农户们就回到自己的家里继续生活,那些逃进去的士绅大户也只留下话事人在陆家堡,其他人搬回自己的宅子,修缮房屋,收拾家当,慢慢恢复到战前的样子。但是大家也不敢完全放松,毕竟敌军还在青州,随时可能卷土重来。 本来陆家是打算让杨家军队驻扎在堡垒里边的,但是被杨小瓜婉言谢绝了,杨小瓜给出的理由是军队需要训练,在堡垒里边场地太小,很容易扰民,况且军事上讲究孤城不守,通常守城的时候必须有一支部队驻扎在城外骚扰敌人,同时与城内相呼应。也可以根据情况求援什么的。 所以杨小瓜只是带着自己的亲卫十几个人一起住进城堡里,也是为了给主人一个面子,免得传出来互信不够或者主人招待不周什么的闲言碎语,本来还想拉着堂兄杨荟一起,结果杨荟说自己的城堡都住腻了,别人家的就算了,还是住在军营里边舒服,尤其是主将不在,自己就说了算了,很好的感觉,这番话说出来让杨小瓜哭笑不得,只好由他去。 陆家在城堡里专门给杨小瓜安排了一个独立院落居住,正房是杨小瓜,两侧是卫士们居住,院子很大,像一个小操场,还摆有兵器架子什么的,正好可以进行训练不被外人打扰。 这天早上,杨小瓜按照惯例进行每天的晨练,这是前世老师给定下的规矩,每天早晨先沐浴晨曦修炼内息,然后进行身体锻炼。身体锻炼首先是活动关节弯腰压腿什么的,然后是金木水火土五行拳法,练完五行拳,杨小瓜浑身暖洋洋的,微微出汗,在清风吹拂下很舒服。 然后是抖大杆。抖大杆有很多种变化,杨小瓜则是严格按照老师的吩咐,不弄任何花哨的东西,只是双手握住自己的大槊,全身一体,双臂不动,一下一下的缓缓发力,寻找人槊一体的感觉,外人不懂,看上去就觉得杨小瓜身体僵直,双臂死板,哪里知道这其中的奥妙。抖大杆要求神魂一体,最是消耗心神,但是杨小瓜自有独门修行的秘法,可以在这之间不断吸收天地灵气滋养自己的身心,所以不但不累,反而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受。 过了好久,杨小瓜才从这种享受中脱离出来,开始练枪,他的枪法也是那样普通,没有任何观赏价值,就是反反复复的劈、崩、撩、刺、扫,很是枯燥无味,但是杨小瓜之所以被叫做小瓜,并不是因为傻,而是因为对老师安排的功课永远是不折不扣的执行,不管原因不计后果,所以才被老师称为小瓜。这也是杨小瓜心中永远的回忆,每当他想起老师抚摸自己的头顶喟然叹息:“真是个瓜呀。”那种亲切是终身难忘的,每次想起来都觉得甜甜的涩涩的还有点鼻子发酸。 完事之后,洗漱吃早饭,吃完早饭继续下边的训练,老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高手都是练出来的。 剩下的是射箭,射箭训练这一世才有的,毕竟现代社会已经不需要这项技能了,有枪了,到了古代就不得不修炼这个,杨小瓜牢记老师的话,没什么诀窍,就是苦练,神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神箭手当然也是用弓箭喂出来的,一次不行十次,十次不行百次,每天五百支箭射光了,就是木头人也能变成养由基,别人做不到,那是因为别人力气不够,射个二三十支胳膊就拉伤了,杨小瓜就不一样了,从婴儿时期就依靠天地之力滋养身体,自然而然的力大无穷,虽然身体看不出来健硕,还是那样柔柔弱弱的和普通娇生惯养的十几岁儿童没区别,但是内里蕴含的力量却足以掀翻一头河马。(好多人说雄狮,其实狮子的力量跟本打不过成年的河马,成年河马体重可以到达三吨,仅次于大象。)正是无穷的蛮力可以支撑他做几百次拉弓,自然也可以成为别人无法复制的神射手。 射完箭,一个上午也差不多过去了,杨小瓜回房去洗澡换衣服,准备吃午饭。本来陆家是安排了十几个丫鬟伺候的,但是被婉拒了,杨小瓜告诉说习惯独居,不喜欢外人打扰,实际上也是不喜欢被人监控的感觉,本来陆家也没有一定要靠这些女人监视他的意思,再加上他只是个儿童,女色这东西似乎很遥远,陆家也就不再坚持,只在院外安排了丫鬟负责传递消息,送饭送水。(大户人家的二道门内是不允许男人进入的,所以只会有丫鬟不会有家丁存在,杨小瓜是客人,所以实际上他和卫兵是除了陆家本家人之外维十的男性,一共十个人,所以不是唯一,是十。) 刚刚坐下,就听外边有人叫门:“杨家贤侄可在么?”正是陆平的声音。 “在的,陆伯父请进!”杨小瓜赶忙答应着,走过去开门,虽然这是陆家的房子,但是既然小瓜住了进来,那么陆平就不能摆出主人的架子,也要按照客人拜访的礼仪叫门。 打开门,看见门口站着两位老者,一位是陆平,另一个却是一身正装,峨冠博带,方面大耳,一脸慈祥,但是没见过,看样子身份不低。 杨小瓜赶忙躬身行礼:“见过陆家伯父,这位长者是?”他不知道对方身份,所以不好称呼,只能按照年纪称呼长者。 陆平呵呵一笑,“贤侄不认得也是正常,此位乃是老夫好友,田横之后,田庆。” “前辈请恕晚辈眼拙了。”杨小瓜再次施礼,一躬到地。 “呵呵,不妨事,本来就是老夫来的唐突,未曾通报,贤侄礼数过重了。”这个田庆笑呵呵的仿佛弥陀一般,没来由的给人一种亲切感,但是杨小瓜平生最擅长的就是看人心,一眼就看出来这位田伯父城府很深,那笑容不过是常态罢了。 杨小瓜把两个人让进院子,陆平一看就笑了:“原来贤侄在用午饭,我们来的鲁莽了,看来打扰贤侄了。” 杨小瓜心里嘀咕“这个老狐狸,你自己家的厨房,我几点吃饭你会不知道?装什么装。”心里想表面上不能露出来,也跟着客套:“不妨事,不知二位伯父可曾吃过?我们一起吧?” “正要叨扰贤侄了。”田庆呵呵笑着,老实不客气的坐在一侧,陆平坐在另一侧,三人成正三角形,有丫鬟进来另外摆了两副餐具,还拿来了一壶酒,三个酒杯。 杨小瓜首先举杯,“为二位长者寿!” “多谢杨家贤侄了,我们来的鲁莽,请贤侄见谅!”两个老头赶忙举杯,三个人碰了一下杯,一饮而尽。 “不知二位长者来找小侄有何见教?”三杯酒下肚,杨小瓜把酒杯一推,正色问道。 “这个么,我二人想和贤侄谈一件大事,不知贤侄可否答应?”陆平答道。 “陆伯父但讲无妨。”杨小瓜一脸平和。 “当今时局不稳,我山东战事连连,我们二人想联合众家士绅组建联防队伍。大家守望相助,共同抵御战事。不知道贤侄意下如何?”在这里,两个人兜了个圈子,没有说抵御外虏,而是说战事,显然,来自内部的叛乱甚至官府的相关事宜也包含在内了。 杨小瓜心里明镜似的,当然知道对方话里的意思,也不戳穿,故意装傻道:“这个联合用兵可是件大事,小侄一介黄口孺子,怎能代表寒家做主?二位伯父应该找家父商量才是呀。” “贤侄过谦了,前日,令尊已经晓谕山东士绅,他决定不日归老,立贤侄为代族长,全部大事有专断之权,等贤侄行冠礼之后,正式继任杨氏族长。所以我二人何必舍近求远,只要贤侄拿定主意就好。”陆平不理睬杨小挂的推脱之语。 “这个嘛,既然伯父如此说,小侄想问问,这个联合,如何联合?每家出多少人马,如何供养?如果打仗,谁为主将?是否只我们三家人?” “是这样的,我们两个人商量了一下,我们三家子弟中,无人能在战事上胜过杨家贤侄,所以将让杨家贤侄做主将。” “这个嘛,恕我直言,我们虽然可以组建联合部队,但是因为各家的家主在,所以每个家族的私兵肯定只听家族的话,不会服从主将的指挥,如果做这个主将,那就是个背锅的,丧师辱国在所难免,小侄是万万不敢当的。”杨小瓜名字叫瓜,人不傻,想让我当背锅侠,对不起,小爷不伺候。 “呃”两个老家伙对视一眼,心说,怪不得老杨早早地就撂挑子了,这个娃娃看上去一脸天真,心里可是一点也不少算计,看来想糊弄是没门的。“那依贤侄所见该当如何?” “依小侄愚见么,每家固定出一定的私兵作为常备军,每家还要出一笔钱粮作为担保金。每个家的家主组成联合长老会,每逢大事有长老会投票决断,每个人的票数以出兵多寡而定。大家制定统一的标准,每家的军队由自己供养,如果作战出现损耗,那么由受援助者负担粮草和抚恤。同时鼓励平民百姓参军,可以享受和私兵一样的供养,战殁也是一样抚恤。” “贤侄高见!”两个人一听觉得大有道理,连忙赞同。“只是如果联盟长老会遇到问题不肯同意出兵该当如何?” “加入长老会了,就应该守望相助,战术上如何出兵,出兵多少可以商量,但是出不出兵这件事不能商量,凡是反对守望相助的,直接逐出联盟,没收担保金充作公用。但是如果成员里有作恶,为害乡里,谋逆,或者叛国者,经长老会认定,可以逐出长老会。如有为害联盟利益者,应有长老会决断予以惩罚,甚至严重者可以共诛之。” 两个老家伙倒吸一口冷气,这个小娃娃真的不是善茬子,这话里话外把公器私用完全堵死了,而且还暗带杀机。但是你要反对也无从说起,毕竟要联盟就应该有组织条例,不能是自由散漫的。 “贤侄果然深谋远虑,还有事情要请教贤侄,每家私兵训练不同,装备不同,补给也不同,如何处理?” “我们制定一个普通标准,每家必须达到,否则就要按照标准缩减士兵数字,比如,按照标准供养一千人的钱粮,某些人供养了一千八百人,那么此人在长老会只能按照一千人的士兵数字获得话语权,当然了,打仗也按照一千人的数字承担任务。如果你愿意每个士兵额外补充钱粮,那是你自身的事情,不会获得更多票数。” “那样的话供养强兵的家族岂不是亏本了?”田庆笑眯眯的问。 “不亏本呀,一个是每个家族会按照功劳计算来增加话语权,你用一千人打仗,战果还不如五百人,那你的话语权就会被剥夺一半,相反的,就可以增加票数。况且,每家要负担自己的抚恤,死的人少了,抚恤就少了,所以还是划算的。” “可是,抚恤和粮饷是受助者出的呀,出少了也是受助的人赚的。”陆平又问。 “陆伯父是在考校小侄么?”杨小瓜笑了,笑的很开心“且不说死的士兵是自己的乡亲,人头不是韭菜,割了就不会长出来,死一个就少一个兵员,多一堆累赘。就说打过仗不死的老兵比新兵值钱这件事都是小侄自小就知道了。” “贤侄果然聪慧过人,倒是老夫唐突了。”陆平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维笑。 “还有一件事,其实小侄觉得比军队联合更重要。”杨小瓜适时地插上一句。 “何事如此重要?”两个老家伙的兴致提了起来。 “两位伯父都知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们打仗需要不停的运送粮草辎重,可是一个是路上会有很多损耗,需要很多民夫押送,这样一千人马的口粮至少要三百人运输,一千斤运上百里,只剩下不到九百斤,太过消耗人力物力。孙子说因粮于敌,但是我们是在友邻作战,当然不能这么干,所以小侄觉得,可以推行粮券制度,还有金券制度。” “何为粮券和金券?”两个人的兴趣更浓了。 “就是我们联合发行一些证券,以特殊纸张制作,上面标有精米一百斤、一千斤和一万斤的字样,还有金券上边标有一百文字样,还有一千文和一万文三种,每一张都有发行的号码和花押,以防假冒。我们出兵自带七日口粮,剩下的就地征粮,以此票券作抵押,不再长途运输。每年收到此票券的百姓可以以此券顶田租,也可以此向当地大户兑换口粮。” “那贤侄说的金券也是用做军饷么?”田家善于经商,田庆一听就感觉里面信息量不小。 “不止如此,铜钱沉重,运送有多么麻烦,我等尽知。现在如果只用轻飘飘的一张纸,根本不用担心危险,也不用费力运输,几亿钱也可以一个人随身携带,对于商人来说省力省时。但是有一点,这个的印制需要我等统一执行,每家在自己的地盘印刷后,必须有同样的金钱和粮食存在库中,随时准备给人兑换。” “贤侄此举功在当代立在千秋呀!甚妙,甚妙!不管我等是否可以联军,至少这个粮券和金券,我们三家可以立刻开始!”田庆拍案叫绝,一看老朋友还懵懂的样子,急忙使个眼色,意思是回头我再告诉你,不要在小孩面前太过无知。 田庆急不可耐,也不等陆平反应了,立刻拉着陆平告辞说“贤侄少待几日,我即刻找我家账房过来,我们三家马上开始!” 就这样急匆匆拉着陆平走了。事后他如何讲解给陆平,那就不知道了,反正第二天,两个顶着黑眼圈的老人家就带着同样黑眼圈的账房先生过来了,三家商定了关于粮券和金券的第一期发行量,版式和加密方法,但是如何印制呢,最后商定,为了保密起见,杨小瓜负责统一印制这些票券,田家和陆家各自在自家的堡垒里边建造库房,储存钱币和粮食,并提供数字给杨家,杨家把印制好的票券按照需求交给另外两家,两家再加上自己特殊的密押,三家的密押各有不同,以防任何一家冒印冒用,虽然是通兑,但是每年的结算仍然要提供真金白银来冲账的。 大家商量好了,剩下的就是手下人忙活了,除了杨小瓜需要指导本家工匠进行纸张制造的配比和工艺之外,另两家的家主就做起甩手掌柜了。这样又忙了两天,杨小瓜正打算向陆平辞行回家,杨荟鬼鬼祟祟的来了,拉着杨小瓜回军营,说训练上的事情有疑难,要他回营做决断。 杨小瓜满头雾水,一边走一边问:“到底啥事儿你解决不了,还这么神秘兮兮的。” “你到了就知道了,”杨荟拉着小瓜脚不沾地的进了帅帐,用手一指“你看看谁来了。” 第10章 拓跋燕(二) 杨小瓜顺着他的手指一看,只见角落里站着一个粗壮汉子一身的粗布衣裳,灰布毛巾包头,脸上乌漆嘛黑的,宛若非洲某国的元首转世。 “原来是你!”杨小瓜本来很惊讶的,仔细看看这个人,发现认识,忍不住捧腹大笑,笑得直打跌,一点也不顾及自己的形象了。“拓跋老兄,你是去非洲旅游回来了么,怎么这副鬼样子,哈哈哈,你们祖上是说相声的吗,笑死人不偿命呀你。” 站在角落里的汉子正是北魏皇族的未来之星,皇帝的好兄弟,拓跋燕。只因他脸上涂了厚厚的油彩,所以也看不出来他的脸色是青是红,“公子,你能不能不要再笑了啦。”拓跋燕看着杨小瓜笑个不停,终于忍受不住了,变身湾湾青年,嗲嗲的吼道。 “好好好,”杨小瓜忍住笑,正色问道:“双方战事还没停呢,你孤身犯险,有什么要事呀。好啦,别站着了,先坐下来洗个脸,放心,我的兵营里绝对安全,不会有人伤害你。” 拓跋燕也不矫情,把脸洗干净换上了一身标准的武士服,你别说,人靠衣裳马靠鞍鞯,换上这身衣服的拓跋燕看上去顺眼多了。 “我要去大草原了,我家皇帝命令我去柔然征兵补充这一次的损伤。”拓跋燕说道。 “我听说了,听说你还升官了,做了讨虏将军,冀州别驾,你家皇帝对你的宠信可真不一般呀!”杨小瓜笑着说。 “你手里还有多少鲜卑俘虏?我需要把他们带走,要不然还不到草原,我就会给人家连皮带肉吞下去。”拓跋燕很急切。 “差不多六百多人吧,具体的记不清楚。你带走他们可以,但是这事情不明不白的给你这么多人,我这里不好交代,你家的皇帝也会怀疑吧。”杨小瓜一脸诚挚的说,心里暗笑,主动伸过来的竹杠,不敲白不敲呀。 “这个事情,以往我们交战,都有赎回战俘的规矩,大家都心照不宣的,我的实力增加,我家皇帝只会高兴,不会生气的。” “哦”杨小瓜托着下巴,眼睛转了又转,然后说道“那么你自己当初是为了表示诚意,我才释放的,这些人肯定不行了,说说看,你用什么来换他们。” “你要什么?” “我要金子银子,你自己还缺呢,我要战马,你现在手里也没有,我想想呀,嗯,你用汉族壮丁来换吧,十比一,六百鲜卑人,给我六千壮丁吧。”杨小瓜露出了奴隶贩子的丑恶嘴脸。 “行,我给你一万,你把马匹装备给他们配上。”拓跋燕回答的很干脆。 “你疯了吧,四千个壮丁换六百匹马?还要装备?没门,最多再给你每人一把马刀,马匹早就充公了。” “没有马,这些人光拿一把破马刀有什么用,至少得配上弓箭。”拓跋燕还价。 “弓箭?你做梦呐,我杨家的士兵自己都没得用。最多每人一件皮甲,你用三千料原木来换。” “一万料原木,你负责把他们送到冀州。” “我用船拉他们到历城附近的大河(黄河)河口。到时候你派人把他们接走,把木料装上船。” “成交!”两个人伸出手来双掌互击,古代人很重承诺,只要击了掌,就不容反悔。 “还有一件事,贺兰波波过几天可能要来东莱扫荡,给慕容非报仇。”拓跋燕就像想起来什么似的,很不经意地说。 “我卡,你这个家伙是不是故意的?怪不得你亲自过来,看来换俘虏是假,来通风报信才是真的”杨小瓜心里暗想“看来这个拓跋燕还是很够意思的。”于是没说啥,用小拳拳捶了一下对方的心口,表示对方的心意已经收到。 “多少人马?”杨小瓜也似乎不经意的问。 拓跋燕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 “两万步骑?”杨小瓜不再淡定了,嘴张的有包子大小。“这家伙疯了吗,他冀州统共才有多少家底?这是要梭哈了么。”要知道在古代,虽然说起来动辄几十万大军打仗,但是实际上都是把辎重民夫和后方全都算上的,真正动手的两三万已经是很大的一笔数字了,成吉思汗西征才两万多蒙古骑兵,就把西域各国都扫了一遍,一直打到莫斯科和基辅。所以真要是对方出动两万,那真的是很恐怖了。 “别急,”拓跋燕一边吃东西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青州要撤围了,这次打青州其实就是为了声东击西,为了收拾柔然的时候你们皇帝不捣乱,果然一包围青州,就把精神都集中过来了。现在草原上打完了,就可以回去了,但是平白无故撤军那不是很没面子,所以就说找你们东莱的麻烦,然后随便打几下转身回冀州。” “哦,这还差不多,两万人也是不小的数字了,多少骑兵?” “就这么点,我们鲜卑人可没有你们那么能生,所以绝大部分还是汉人的步兵。”拓跋燕伸出巴掌晃了晃。 “五千骑兵也不少了。”杨小瓜托着下巴摩挲着自己的腮帮子“不过,这一万多汉人步兵倒是一个很好的着眼点。” “恩恩额,这些军机大事不要跟我说,说了我也听不见,我可是大魏国的一代忠良。”拓跋燕赶紧撇清自己。 “好啦,我知道了,不说了。来人给客人上酒,你尝尝看,这是我新酿的双蒸,味道很烈的。” 两个人开始吃饭闲聊,“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杨小瓜问。 “我想跟我的骑兵一起走,正好路上拉近一下感情,毕竟好多人原来是长孙家和慕容家的人。” “恩恩,也对,不然的话,你白白花了大价钱,他们不知道,你就白瞎了这些本钱。这次我陪你一起坐船去历城。”杨小瓜把筷子放下,正色道。 “你不怕路上出事?”这回轮到拓跋燕嘴巴张得像包子了。 “我坐船,能出什么事?难道你会在船上偷袭我?”杨小瓜不以为然。 “呃,好吧,”拓跋燕想起来眼前这个儿童是个妖怪,阵前秒杀慕容非,虽说是偷袭,可是那些卫士难道都是瞎子吗。“可是贺兰波波这次的战事你不管了吗?” “没事儿,我走之前会通知相关的人加以小心,上一次你们是突袭,所以东莱太守可以装傻,这次要是贺兰波波大张旗鼓的过来,他想装不知道可不行,这些乡绅会用唾沫淹死他的。所以,这次该轮到他发愁了,我们自保就好。”杨小瓜想通了关节,开始觉得无所谓了。正好借这个机会敲打一下那些不肯参加联盟的家伙,只有见了棺材,他们才会掉泪的。 想到这里,杨小瓜叫拓跋燕慢慢吃,让顾城和杨荟陪着,自己进陆家堡报信。进了城堡,杨小瓜直奔陆平的院子,说实际的,他根本不知道陆平的房间在哪里,这些天整天都宅在自己的院子里,哪有心思关心主人住在那里。好在家人看出他有事情,问了他一声,就告诉了管家,管家赶忙去二门通报,陆平听说杨小瓜找他,知道一定有急事,所以没有让杨小瓜久等,随便穿了一身便服就出来迎接。 “贤侄这么着急找老夫,可是有什么要事么?”陆平很疑惑。 “嗯,是有一点事情,适才小侄得到了消息,冀州刺史贺兰波波将在几天后率两万步骑掳掠我东莱。”杨小瓜故意做出慌张的样子。 “哦,怪不得刚才贤侄急匆匆去大营,原来是见密探去了。”陆平先是一惊,然后释然。 “正是,只是人多嘴杂,为了安全,小侄也不得不如此,请伯父见谅。”杨小瓜故意诚恳的解释。 “哈哈,这也是人之常情,贤侄不必记挂在心。”陆平不由得松一口气,心想虽然对方很聪慧,但是为人诚恳,骨子里还是个孩子,遇到事情也会紧张,并不是那些妖孽儿童,心里对对方的戒心不由得少了很多。 杨小瓜心中暗笑,他之所以急匆匆进来,就是为了给对方一种印象,毕竟以往的自己给人一种多智近妖的印象,现在合作期间还好,一旦有利益冲突,就会让对方起杀心,现在给对方一个自己仍然是孩子,心里藏不住事情的印象,就可以减轻对方的负担。毕竟三气周瑜的故事小瓜可是耳熟能详,自己不想被针对。 “伯父此言差矣,”杨小瓜故意很焦虑的样子,“敌军两万人马,都是正规军,咱们全加一起也不够一万,还是民军,根本没把法和他抗衡呀!” “贤侄还是年轻呀,我等不过是地方士绅,本来就没有守土之责,这就是地方官的事情。上一次敌军来得突然,他可以坐山观虎斗,借机消弱我们双方的实力,这一次敌军肯定会大张旗鼓而来,如果东莱太守王建置之不理,我们就会联名参他畏敌怯战,叫他死无葬身之地。” “可是东莱郡人马应该也就万人左右吧,真正能拿来作战的能有五千就不错了。”杨小瓜小脸苍白地说。 “哈哈,贤侄所料不差,这个王大人最多能拿出来五千可战之兵,不过,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他作为太守有守土之责,若是打不过敌人,自然会向上峰求援,引青州兵来助阵。” “可是远水不解近渴,青州被围困日久,好不容易解围了,肯定疑神疑鬼,不会轻易出兵。”杨小瓜又说。 “不错,这样他就不得不求助我们了,我们上一次是被敌人打到家门口,不得不应战,损失不小,这一次要轮到他来求我们了,我们岂能白白为他人做嫁衣,一定要官府把我们的损失补回来才行。” “如果贺兰波波这次不打东莱,仍然对我们下手呢?”杨小瓜忽然似乎想到了什么,急忙问。 “我们可以自守,上一次事出突然,我们都能坚守十日,现如今我们已经知道了,自然可以提前准备,贺兰不来则以,来了就叫他碰个头破血流,从此不敢正视我三家。而且,我看这一次他不过是虚张声势,柿子捡软的捏,一上来挑几个小家族开刀,然后伺机而动。这样正好,那些家族顽固不化,目光短浅,我与你田家伯父好说歹说,就是不肯与我们结盟,这次叫贺兰好好的教教他们什么是刀俎鱼肉。”陆平终于撕下伪善,露出了自己凶残的一面。本来就是,别以为这几家诗书传家就是靠仁义道德,如果没有铁的手腕,如何在乱世中立足壮大? “好吧,小侄一切听伯父安排。另外小侄此来还有一事。” “何事?”陆平听杨小瓜说还有事,不由得有点紧张。 “呃,小侄离家日久,也打扰了伯父很久,心中思念家里,打算告辞回去修整部队,准备迎候贺兰波波的大军。” “哦,”陆平如释重负,在古代,养兵很费钱的,所以基本上都是半军事化部队,闲时作战,忙时务农,现在半个月不打仗,还要花钱养着这些客军,着实是一笔负担,但是又不好逐客,毕竟联盟已成,何况敌人马上又要卷土重来,哪能得罪盟友。现在杨小瓜告辞,陆平心里很是松了一口气。忙不迭的答应道:“这个倒是老夫疏忽了,贤侄确实离家日久了,士兵们也思念家乡,为了鼓舞士气,也应该放他们回去了。既然如此,贤侄打算何时退军?” “小侄明日一早离去。”杨小瓜也不迟疑,实话实说。 “那好,老夫明日为贤侄摆酒践行。” 第11章 钟离权 第二天,杨小瓜与陆平、陆展两父子在山庄十里外洒泪而别,做足了戏份。大队人马这次就不用遵守一日三十里的战时方略了,大军飞速前进直奔杨家堡。走到了半路,杨小瓜跟杨荟打了招呼,自己带着亲兵悄无声息的离开大队,直奔海边而去,当然,这队人马中也包括了一个矮壮罗圈腿的络腮胡子,正是北魏新任讨虏将军拓跋燕。 这十几个人都是一人四马,跑起来不用吝惜马力,一天就跑了百里左右。然后,来到了一座小镇,计算下路程,离莱州湾的海港也只有一天的距离了,大家牵马进了镇子,打算找个客栈修整一下。 进来一看,这个小镇好繁华呀,做买做卖,拉车担担的,人来人往,络绎不绝。拓跋燕不由得赞叹道,这小小一个镇子的繁华都快赶上洛阳了。 说话间,来到了中心街道,一看街道两侧全都是饭馆儿,有两家特别突出,临街而立,都是三层小楼,远远地有饭菜的香气扑鼻而来。两家饭店面对面开着,一家叫登瀛楼,一家叫朋来居,门口的伙计不断的拉客人进店吃饭,显得极其热情,同时还直接贬低对门的菜式不好,不如自己家,山东人嗓门大,说着说着还捋胳膊挽袖子,颇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架势,让外来客人看了十分的有趣。 杨小瓜问拓跋燕,“主随客便,今天我请客,你喜欢吃哪一家?” 拓跋燕站住了,定睛观瞧,只见这一边,酒楼上高高挂起一个牌匾,上书登瀛楼三个大字,这字写的龙飞凤舞,颇有书圣的风采,底下还有一行小字,写着“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的字样,让人感觉颇有深意。街对面的是朋来居,也有一个大牌子写着朋来居的字样,这书法与书圣却是不同,写的是笔画银钩,入木三分,却不知是何人的手笔,也有一行小字,写的是论语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也是文气十足。 两边看来看去,拓跋燕犯了选择困难症,站在街边不知道去哪里好。杨小瓜笑了笑,问他:“你想吃海货还是普通菜式?” “嗯,来到青州,还是吃点海货吧,普通菜式在家里吃腻了。” 此言一出,登瀛楼的伙计听见了,他早看这一行人器宇不凡,十个人四十匹马,明显不是普通人,也就是这里,街面繁华,各色人等都有,好多商人在莱州做生意,若是在别的地方,就会被人围观了。他赶紧上来牵住了拓跋燕的马缰绳,“这位客官,您算是来着了,小店最擅长的就是各色海鲜,包您吃了喜欢。”说着不待拓跋燕回话,直接冲里面喊:“十位客官,楼上雅座请。” 拓跋燕一看,也就不再犹豫,跟着里边的迎宾进了大堂,杨小瓜使个眼色,卫士们牵马在伙计的引领下去了马厩,有一个亲兵负责看马,其余人跟着一起上楼。迎宾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长得虎头虎脑的,眼光灵动,看来也不是俗人。这小伙子领着几个人来到楼上一个雅间坐下,开口道:“几位客官吃点什么?” 杨小瓜笑了笑,“你把菜谱拿来吧。”打开看了看随便点了葱烧海参、芙蓉鸡片、一品豆腐、锅塌黄鱼、红烧大虾、清蒸鲍鱼、鱿鱼卷、乌鱼蛋汤,然后叫了一只烤羊腿。出门在外不敢喝酒,就叫了十五斤烙饼做主食,吩咐给楼下看马的侍卫送一只烧鸡,一张大饼,三根大葱,还有面酱外加一海碗小米粥。 大家围坐在一起,一边喝茶,一边等着上菜。这家酒楼的每一层都接待不同的客人,一般普通的客人是大堂散座,二楼是有些身份的,三楼是贵客。他们在三楼,自然待遇也不同,上菜要快很多,不一会儿,七个碟子八个碗,摆了满满一桌。 大家跑了一天了,早就饿得饥肠辘辘,虽然说半路上也吃了干粮,但是那个东西也只能维持一下生命的基本需求,口腹之欲什么的显然是不行的。一看见菜来了,大家拿上筷子就开始战斗,拓跋燕一边吃一边呜噜呜噜地赞不绝口:“真的不错呀,这海参烧的滋味十足,哇,连豆腐都这么有味道,这家登瀛楼比我以前吃过的都好吃十倍,这么好吃的馆子,为啥要开在这里,我在洛阳怎么就吃不到。” “你算了吧,谁不知道你们那些鲜卑贵族都是什么尿性,要是开在洛阳,没有个达官显贵撑腰,一个个的怕是要把店铺连皮带骨头都吞了去吧。”杨小瓜毫不犹豫的讽刺。 “扎心了老铁,我们鲜卑人都是诚实可靠小郎君,怎么可能像你说的那样卑鄙无耻。”拓跋燕不服气。 “你自己拍良心想想吧,我才懒得和你争论。”杨小瓜一脸不屑。 两个人正自唇枪舌剑的互相讥讽,忽然楼下乱了起来,声音嘈杂,似乎有人在争吵:“道长呀,你吃饭没关系,不给钱也没事儿,我们老板一向尊重修行人,只是现在三楼雅间有贵客,不适合您上去,麻烦您在二楼屈尊一下吧。”正是刚才领大家上楼的小二的声音。 “岂有此理,你当老道是蹭吃蹭喝的乞丐了吗?贫道有的是钱,偏要上三楼享受,难道你这店子还要狗眼看人低不成。”这个声音十分洪亮,可以说是声若洪钟,显得中气十足,最令人感到奇妙的是,声音虽然很清楚,但是并不吵人,仿佛是对着每个人耳边在说话一样。 杨小瓜心头一动,放下了筷子,对拓跋燕说,“拓跋兄少坐片刻,我去看看出了什么事情。”说完也不等拓跋燕回话,直接转身向楼梯口走过去。 只见在二楼,有一个老道正在往这边走,小二拦着他,正在口沫横飞的解释,那个道人只是不听,执意往上走。远远地和杨小瓜对了一下脸,就指着说“那个娃娃你来评评理,这小二不让老道上楼吃饭,世上可有这个道理?” “哈哈,道长你太谦虚了一点,如果道长你偏要上来,这个世界上恐怕能拦住你老人家的人不多吧。”杨小瓜先是一愣,然后大笑说道:“小二,不要拦阻了,请这位道长上来,今日他的酒我请了!” 老道也是哈哈大笑“却也瞒不过你,小二,听见没有,这个小娃娃叫我上去吃酒呢,让开吧。” 店小二也是个机灵透顶的,一看杨小瓜如此说,知道老道非比寻常,马上识趣的让开路,请老道上去,一边让一边点头哈腰的说:“道长勿怪,我也是职责所在,请上楼吧。” 老道腾腾腾走上了楼,来到小瓜的雅间,杨小瓜在门口迎着躬身一礼“杨茁有礼了,道长请上座。” 拓跋燕出身皇族,自小在宫里边打拼,也是个眉眼通透的家伙,自是知道这个老道身份特殊,一边站起来让路,一边上下打量对方。 只见此人身高在八尺开外(一米八以上),红脸膛,大胡子,头挽日月双抓髻,一身道袍却并不系扣子,坦胸露怀,手里拿着一把大团扇,虽然是老道,但是往那里一站,没有什么仙风道骨,却是充满威压之气。 拓跋燕也学着杨小瓜的样子抱拳行礼:“道长有礼了,不知道道长尊姓大名,在哪家洞府修炼?” 老道微微一笑:“你这胡儿虽有些眼力却是比这娃娃相差许多,你不识得我,这娃娃却识得,贫道复姓钟离,单名一个权字,乃是一个野修。” 拓跋燕呵呵一笑,“久仰久仰。” “久仰个屁,你这胡儿在中原日久也学的如此虚伪。”钟离权吹胡子瞪眼道。“你且说说你久仰我什么?” “这个吗,”拓跋燕语塞,心里想这就是人比人气死人,我说久仰就挨骂,杨小瓜就不被指责,难道他就比我强,认识你是谁吗。 老道似乎看出来了拓跋燕的心思,说“你这胡儿切莫心中腹诽,”转身对杨小瓜说道:“这胡儿怀疑你也是假客气,你真的是吗?” 杨小瓜微微一笑:“道长想考教我吗?道长威名如雷贯耳,纵使黄口小儿也是耳熟能详。”转过身来对拓跋燕说,“拓跋兄祖上久在大漠,可能没听说过这位道长的名声也属于正常,这位道长乃是汉末三国时大将周处的副手,周处败亡后入终南山学道,听说得到东华帝君和铁拐仙师的指引证得金丹大道,乃是八,额,八百年来少有的高士”杨小瓜说的口滑,差点把八仙说出来,想起来吕洞宾和张果老是唐朝人,此时还没出生,就赶紧把话咽了回去,憋得脸红脖子粗的,颇有小日子过得不错的感觉。 “啊?”拓跋燕嘴巴张的比饭碗都大,快赶上血盆大口了,“三国?你的意思是说这位钟离道长已经二百多岁了?那岂不是活神仙?” “恩恩额,差不多吧”杨小瓜点头,心里话,八仙呐,吕洞宾的师傅呀,当然是活神仙了。 “这个,这位小友有点言过其实了,贫道金丹虽成,但是尚未飞升,算不得神仙的。”钟离权有点不好意思了,他也没想到杨小瓜竟然对自己的底细知道的那么清楚,所以不自觉的把称呼从娃娃变成了小友。 “额,好吧。”拓跋燕也无语了,对于凡人来说,能活两百多岁就是神仙了,至于什么金丹啦飞升啦,那就太遥远了,说实际的自己真的不觉得有什么区别。 “道长这样的贵客,我是请也请不来的,伙计,快把这些剩菜撤下去,上一坛双蒸,把你家拿手的菜式都做一道上来请钟离道长品鉴。”杨小瓜咋呼着。 “得嘞,你瞧好吧。”伙计依言去吩咐厨房了。很快,各式菜肴在桌子上堆成了小山。 钟离权也是老实不客气,抡起筷子这一通猛旋,这真是风卷残云一般,转眼之间就光剩下吃剩的骨头、甲壳和汤汁了,一坛子双蒸酒也喝了个干干净净。如果说他的年龄把拓跋燕吓了一大跳的话,他的饭量就把拓跋燕惊得飞起了。 杨小瓜却并不惊讶,他自己就是修行人,知道修行人的身体有多恐怖,虽然自己什么法术也不会(老师曾经告诉他,实际上江湖上盛传的法术绝大多数都是些障眼法,顶多算魔术,跟修行没啥关联,都是拿来蒙吃骗喝的。) 老师告诉过杨小瓜,这个世界有自己的规则,不能被打破,一旦打破了就不得不飞升,至于飞升过的再返回,也一样不能破规矩,所以佛祖为什么说不许门徒在人前使用神通,实际上道家也有类似的规矩,至于天主教,看看他们的老大被人钉死而不反抗就知道了。世俗间是不允许使用特殊能力和法律对抗,甚至扭转历史前进的。 钟离权把一桌子的菜吃了个干干净净,满意的一抹嘴对杨小瓜道:“小友果然好客,你可知道老道来此何事?” “这个我却真的不知道,”杨小瓜挠了挠头,“不知道长来找杨茁有何指教?” “这个嘛,本来呢我听人传言说杨家出了个了不起的神童,也有人说可能是妖孽,所以过来看看你。”汉钟离一抹胡子,呵呵笑着说。 “那看完了有啥想法?”杨小瓜很好奇。 “嗯,看完了知道你不是妖孽,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应该算不上吧,我只是个普通凡人比不了您老人家一个太乙散仙。”杨小瓜赶忙谦虚。 “哦?”汉钟离又惊讶了一小下,“小友怎么知道贫道的阶位现在是个散仙?” “额,我要是说猜的您老人家肯定是不信,其实这个嘛是家师说的。”杨小瓜冒汗了,他自以为是尽人皆知的事情,在古代竟然是很保密的,这让自己怎么解释,只好往老师身上推。 “我观小友佛性深厚,似乎还有些丹道的底子,不知道令师是哪位高人,能教出小友这样佛道兼修的天才来?”汉钟离的兴趣很浓厚的说。 “额,说实在话,我老师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就算告诉仙师您,您也不知道他是谁。” “果然是高人呀,真的令人心向往之。只是我看小友虽然修的是煌煌大道,但是似乎对一些常用的术法并未修习,这又是何故?” “这个嘛,不瞒仙师,家师授业之时只传了我入门法决,言道会根据我的进度循序渐进进行指导,可是突发变故,无法再见,所以我只好自己摸索前行了。”杨小瓜想起老师来,不由得鼻子发酸,眼睛里边亮晶晶的,声音也有些发颤。 “唉,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小友师徒情深真是让人羡慕。”汉钟离看到杨小瓜的真情流露,不由得也颇为感动。“如蒙小友不弃,贫道有一些小技巧愿与小友参详,不知道小友可愿意吗?” 杨小瓜一听戏肉来了,赶忙站起来深深一揖,“如蒙仙长不弃,杨茁求之不得。”关于这个事情,老师早就说过,不要死扣着那些陈腐的规矩,只要看见厉害人物,马上去学人家的长处,对老师心里记住就好了,没必要当个牌位供着。 汉钟离也很高兴,“我道门接引分两类,一类是开山门收徒,另一类以道友身份接引代祖师授业,小友本已有师门,所以这其中利害还需要小友斟酌。” 杨小瓜又深施一礼:“家师曾经言道,不可拘泥门户之见,但凡有高明的前辈愿意指点,都应该以师礼待之,不知道杨茁是否有缘可被仙师纳入门墙?”关于这个事情,老师曾经专门说过,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不要在乎什么辈分,只要对方很厉害,就拜师,能做徒弟就绝不做师弟,除非他的师傅更厉害,要知道,师弟挨打了,师兄不一定要管,但是徒弟吃亏了,老师哪有不出头的道理。 本来呢,汉钟离知道杨小瓜有师傅是很犹豫的,毕竟门户之见这个东西自古都有,可是眼见着这个孩子底子打的真的很牢靠,绝对是根好苗子,放弃了也太可惜了,所以说出来道友身份来试探一下对方,没想到这个孩子如此上道,这哪有不收的道理,忙不迭的答应“那既然如此,我们也就不讲究繁文缛节了,择日不如撞日,就在此时此地入门如何?” 就这样,以拓跋燕为见证人,杨小瓜对汉钟离行了三拜九叩的大礼,算是正式入门,本来按照规矩还有对祖师画像行礼的规矩,可是太清道人(太上老君是唐朝皇帝封的,意思是超超级太上皇的意思,南北朝的时候还不叫这个名字)还活着呢,所以汉钟离说,等将来位列仙班的时候再引他去兜率宫拜见祖师,现在就免了。 就这样,杨小瓜成了汉钟离的弟子,吕祖的师兄,最搞笑的是,汉钟离在给他讲了本门的戒律之后,还给他起了一个道号叫做纯阳子,让他不由得汗颜,心想:“吕祖爷呀,这个不怪我呀,谁让你生的晚呢,你师傅把名字给了我,将来你只好另起一个名字了。” 第12章 杨帆 当天夜里,汉钟离把杨小瓜叫过去单独辅导,自不必多言。拓跋燕虽然很好奇,但是人家师门的隐秘自己当然也不好问,只能把疑问闷在肚子里。 第二天早晨,大家继续赶路,汉钟离的样子太过显眼,就坐在马车里,杨小瓜也陪着,师徒两个坐在车里谈天说地,风吹不到雨打不着,把个拓跋燕气的,这家伙根本就是来郊游的,留着自己在外边吃风喝土,真是气死个人。这要是平时,作为草原人也没觉得骑马有什么不妥,现在这么一比较,明显人家就是郊游的公子哥,自己就是个保镖头子,这人比人气死人,怎么自然而然就低了好几个档次呢。 他那里暗自腹诽,杨小瓜也不在乎,反正大家也只是合作伙伴,没什么交情,犯不着为他伤脑筋。 好在这是夏末,吹着风也不难受,要是冬天,可真有的受了。奔驰了一上午,远远地看到连绵的小山,山上筑有烽火台,后面的堡垒也是星罗棋布,一阵风吹过来,充满了咸味,这正是大海的气息,显然离海边不远了。杨家一行人熟门熟路来到了一个隐秘的港口,此处群山环绕,港深地阔,正是后世的威海,此时没有官府驻扎,就被杨家花巨资买了下来,方圆百里都被建了烽火台和棱堡,驻扎着杨家的大量私兵。杨家因为不靠种田为生,以贸易为主,所以能从土地上解放大量的人力充实到军事力量上,形成以贸易养兵,用兵保护贸易的另类平衡。 杨家在此地的负责人名叫杨帆,身材并不高大,黝黑黝黑的,充满了爆炸的力量,虽然穿着也很华丽,但是总是不自觉地从身体里流出一股水锈的味道。杨小瓜听人介绍过,这位大管家早先是水贼出身,后来在海面上被自己老爹给收服了,一个是感谢不杀之恩,另一个也确实觉得跟着大家族混更有前途,就变成了杨家的大管家之一,这十几年来,尤其是杨小瓜掌权之后,跟着赚了个盆满钵满,就更不肯离开了。 这次少主人过来,杨帆早听说这个小主子年纪虽小,智慧过人,而且在战场上打败了鲜卑骑兵,别的能做假,这六百多俘虏可是实打实的,不由得对这位小主子起了好奇之心。 等到见面,粗一看就是个普通孩子,心中不由得疑惑,难道真的是吹出来的?都是别人做嫁衣?待到看见杨小瓜身边的拓跋燕,心里就倒抽了一股凉气,这个络腮胡子虽然穿着保镖的衣服,但是身上那种气势,明显是个草原蛮子,而且还是蛮子里的贵族,自己常年在外海跑造船,蛮族人身上的味道自己可是绝对忘不掉的。 杨小瓜看他疑惑,笑了笑“杨管家不是外人,我也不瞒你,这位是鲜卑人的讨虏将军、冀州别驾拓跋燕。他是来赎取那六百个蛮子俘虏的。” “哦,”杨帆心里一惊,别的不知道,姓拓跋的肯定跟魏国皇帝是远亲了,什么别驾,将军的倒是无所谓,看这个鲜卑皇族对少爷的态度,虽然不是毕恭毕敬,也是自觉地低人一等,不用问,肯定是被少爷折服过了的。这么说来,少爷的厉害恐怕还在外面的传说之上。 想到这里,杨帆的身段不由得放的很低,毕竟自己是人家的手下,端人碗受人管,更何况少爷这么小就已经很厉害了,这要是将来,那,自己都不敢想了。跟着强者的自己,也一定是水涨船高,前途不可限量,想到这里,杨帆再次下定决心,一定抱紧少爷的大腿。 “公子此来有什么吩咐,杨帆水里火里愿效犬马之劳!”杨帆不由的深深弯下腰,表了忠心。 “没有这么严重的,杨管家太客气了,”杨小瓜知道古人最终承诺,这话一说就是要效忠了,不禁心头一乐,此来其实自己也有要考察这位杨管家的意思,毕竟自己做的事情也是踩钢丝的事情,如果手下不忠心,那还不如干脆处理掉,自己从头培养,反正自己年纪小,一切都来得及。现在对方既然肯服服帖帖的,那就省了自己的事情,更是皆大欢喜,杨小瓜不怕杀人,但是也不喜欢杀人,毕竟杀了人简单,后面的善后太麻烦。想到这里就 伸手去扶杨帆,本来按照规矩,主人都是虚虚一扶,手下人就应该自己起来,可是这次杨帆本来就是海贼出身,投靠后又整天和渤海的蛮族打交道,对繁文缛节就没那么熟悉了,所以起来的就慢了一点,两个人四只手就搭在一起了,武人的本能,一有人接触身体,马上肌肉紧绷就向反方向要用力,这一下,杨小瓜也会错意了,以为对方想考教一下自己,心里就有点哭笑不得了,双手也就用了一些力气。 杨帆也是发力之后才发觉不妥,想收力也来不及了,发现小主子的双手传来一股巨力,如果此时收力,自己就惨了,赶忙把全身的力气就灌注在双臂之上,双脚习惯性的张开脚趾,拿出了船家最习惯的千斤坠,水上人家常年在风浪里打滚,要是脚下没有根,早就被卷到海里淹死了,所以这一手一出,就算是一两米高的大浪也不能把他卷走。双方的力量就碰撞在一起了,杨小瓜从小修养神力,确实可以有扛鼎的本事,但是,这样硬来就是二虎相争,必然会有伤害了,后面的汉钟离一看不好,就想上来分开,但见杨小瓜,双臂前伸,头一低,脖子和脊椎整体弯成了一张弓,此时的杨小瓜浑身就变成了一个整体,两只脚一直一斜,成四十五度,后脚一蹬,前脚一冲,杨小瓜心头响起老师的话:“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神合。行拳如走路,打人如迈步。”杨小瓜这一步就轻轻巧巧的迈了出去,只是这么一弹,看上去轻描淡写,却用上了本门化劲之法,杨帆再也扛不住了,被直接掀了起来,唰的一家伙弹出去一丈远,然后重心不稳,噔噔噔的后退了十几步远,终于退无可退,一屁股撞在门上,哗啦一下子,门被撞得四分五裂,轰然倒塌,杨帆却也借着这股劲不再后退,直接坐在了门槛上。 两个人只是这么一搭手的功夫,宛如电光火石一般,别人还没看明白,就已经结束了。 杨帆满面通红的爬起来,自己当时根本使不上力,就像腾云驾雾一般就飞出去了,和往常角力不同,如果是角力,双方会拼的面红耳赤,输的一方很容易肌肉撕裂,这一次就完全不同,自己虽然输的很明显,却一点伤也没受,就仿佛被人直接拎起来丢在地上差不多,只是冲劲才弄得自己站不住。 杨帆五体投地,直接就拜倒了,这真的是心服口服了,这个小少爷才十来岁,自己虽然看上去不壮实,但是自己心里有数,船上巨大的船桅自己都能扛起来,可是个和少爷一比,自己似乎才是个儿童,根本没有反抗能力。 杨小瓜赶紧上来一把扶起来,还帮着杨帆拍土,“对不起呀杨管家,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心,你别在意呀。”他这话在现代是很常见的事情,小男生们逗弄的时候经常会有被撞倒的,基本上都是赢家赶紧上去拍拍土道个歉,对方也就不能发火了。可是这是古代,在杨帆看来就完全不同了,主人给家仆拍土,还道歉,这简直是无上的荣宠了。 杨帆赶紧爬起来:“公子果然是神人,小的不知天高地厚,冲撞了公子,愿意受罚。” “受什么罚呀,我们都是一家人不是,这次出海我还要仰仗你呢。” “公子仁厚,杨帆愧不敢当,愿意从今以后粉身碎骨以报公子。” “别扯那些没用的,那些草原蛮子在什么地方?我们这次出海的船只准备好了没有?多少只?船上多少水兵?粮草军械准备好了吗?” “那些蛮子都在刘公岛上,没有船只,他们闹不了事,公子放心。听说公子这次要去大河口运人回来?” “嗯,这家伙答应用一万汉人换这些鲜卑俘虏,所以我们要准备足够的船只,他们把汉人当奴隶,我们可不能让自己族人在海上受罪。不可以像养猪一样,那样会传染时疫,也会有伤天和,我们是解救自己族人,不是要害死他们。” “小人明白,小人已经准备了十艘三千料的大船,还有五百料的快船三十艘。备有三千水兵,足够应付一切变故。”杨帆回答道。 “嗯,这次我和你一起去,海上的活计你才是行家,有什么事情都有你来处理,我不干涉你的指挥权。我的安危就全交给你了。” 杨帆最害怕的就是自己在船上当傀儡,被一个不懂行的指挥来指挥去,现在有了少主的保证,当即是热血沸腾,把尊卑礼节啥的都忘了,拍着胸脯说到,“少爷放心,有老杨在,决不能让少爷你伤了一根汗毛。” “哈哈哈”杨小瓜也豪迈地捶了一下对方的心口,“有你这句话,我就一万个放心了。” 又是一个早晨,杨小瓜站在船头,看着初升的太阳,看着背后连成一条直线的庞大船队,在碧波荡漾的大海上鱼贯而行,宛若一条长龙,杨小瓜不由得豪气顿生,用手一指说道:“有这样的船队在手,天下大可去得。” 这支船队中间的一艘装着拓跋燕和六百俘虏,另外一艘船装着他们的铠甲弯刀还有弓箭,本来杨小瓜想扣下的,后来一看,鲜卑人的弓箭是马上的短弓,还有粗制的箭矢,和自家的弓箭根本没办法搭配,质量也太次了,就干脆把战场上搜到的四千张弓和所有的这些箭一股脑的都给了拓跋燕,反倒让拓跋燕心生感激,觉得这位杨家公子真的很仗义。 剩下的船也没有空跑,都装了满满当当的盐和茶砖等等物资,杨家在渤海国有自己的贸易货栈,所以船队会先去蓟州把货物卸下来,再扭头回到黄河口卸下拓跋燕一行人,装上对方答应的一万汉族男丁返航。 此时是夏季,船只由南向北顺风顺水,跑起来比在陆地上要快很多,只三天功夫就已经到了蓟州附近的某不知名港口。 这也是杨小瓜根据后世的知识,在记忆中黄骅港的位置画了个圈儿,命令手下人修建的,那时候还是荒郊野地,杨家的人一去就直接跑马圈地,修筑了堡垒,把这块地直接占领了,然后利用手里的大把资金雇佣了乐浪郡和三韩的蛮族守护,因为贸易越来越大,后来干脆建了一座城镇,按照杨小瓜的恶趣味起名为黄骅镇,一开始鲜卑人没有注意到,后来看到越来越繁华,也动了歪脑筋,但是一则大草原自古有不抢劫商队的传统,再加上每年收到的好处很多,深知杀鸡取卵的害处,更关键的是,各个部落在这里都有势力范围,一旦动手就是动了自家人的奶酪,会引起内部纷争的,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也曾有几个吃生米的官员,想直接把镇子夺过来,结果全都出了意外,不是喝水呛死,就是拉屎的时候淹死,剩下的人也就乖乖的,只拿好处不再敢动心。 杨小瓜和拓跋燕早就听说过这里搞得很大,等船只临近了。两个人都是倒吸一口冷气,连杨小瓜这个始作俑者都吓了一大跳,先说港口上,到处都是坞堡,全都是多角形的棱堡,每个都有四五丈高,比城墙还吓人,房顶上架设有重型投石机,成环形面对着大海,显然是防备船只进攻的。两个人粗粗估算了一下,就算是海面上来了几百艘重型战舰,也挡不住这些投石机三轮猛砸的,真的是一声令下樯橹灰飞烟灭。对着内陆的一面是环形射孔,每个射孔里边都是八牛弩,利用齿轮形成的杠杆,两个人就可以完成操作,粗粗估算一下,至少有上百架八牛弩面对着内陆,拓跋燕算了一下,就算是几万人也别想攻到堡垒面前,更不用说攻克这么高的城墙。 每个堡垒下边都有暗道相连接,这个是杨小瓜设计的,为的是战时可进可退,仗着有水泥的辅助,就算是万斤巨石砸下来也不会垮塌,完全是固若金汤。 这些坞堡都是杨家自己的除了打仗,平时主要的作用还是保卫港口的仓库,这个库区面积足有几十平方公里,清一色的圆顶单层水泥房,用来储存货物冬暖夏凉通风透气,根本不会损坏。库房外边都有排水沟,平时灌满海水,一旦遇到火情可以直接扑灭,也可以隔离火情,每一间库房平时都是铁门紧锁,就算是有人潜入,想纵个火什么的,也只能烧毁一间,无法连起来。 拓跋燕拽了一下杨小瓜的袖子,轻声问,“这些都是你家的?谁弄的?好大手笔,这比洛阳城还要坚固,谁这么败家,花了多少钱呀?” 杨小瓜羞赧的一笑,“这个败家子,就是不才区区在下了,只不过,我只管设计,因为我年纪小,所以并没有亲自过来看过,说良心话,我也是纸上谈兵,没想到现实中这么吓人。” 拓跋燕一脸鄙夷,“你花了多少钱你不知道?” “呃,可能现金一百万两百万的吧,总数具体不知道,好多是以物易物换来的,所以没办法计算,只能算成本。” “你这个家主当得真是,真是甩手大掌柜,我算服了!”拓跋燕鄙夷更甚,“这么大笔款子你竟然不查账的吗?” “我查那个干嘛?就算是他们中饱私囊了又怎样?给你一千万,你能造出来这么大的港口吗?” “这个,肯定造不出来。”拓跋燕挠挠头。 “对呀,我的目的是花钱办事,只要花的钱能换来满意的效果,其他的管他干嘛?” “有道理呀!”这一回不但拓跋燕没话说了,连后边的汉钟离也点头称是,觉得这个小弟子果然不一般。 这一次事情比较急,杨小瓜和拓跋燕身份也特殊,就没有去黄骅城里逛街,只是远远地望了一眼,虽然拓跋燕看到了港口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仍然被那个城市的巨大惊呆了,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座大山一样,虽然城墙不高,但是真的很大,到处都是商铺,到处都是来采购的草原民族,甚至连三韩和倭人都有很多,粗粗看上去这座城市怕不是有几十万人口,简直比某些国家还要多。拓跋燕暗暗下决心,这次从草原回来,一定从此处路过,在陆地上好好领略一下这里的繁荣。 船只放空,掉头南下,直奔黄河口。一出港口,杨帆命令左转舵,船只向东南方进发,整个船队画了一条整齐的弧线,宛若游龙一般滑向远方,越走离海岸线越远。 第13章 这也算海战吗 拓跋燕经过几天的海上漂泊,终于支持不住了,也和自己的亲族一样抱着一个大桶狂吐不止,正在挣命,突然发现方向不对,赶忙强撑着跑到船长室,问船长为啥跑偏了。 船长诡异的一笑:“买卖来了,我们去迎接客人。” “啥买卖?啥客人?”拓跋燕一脸懵。 “你等着看就知道了。”船长一边笑,一边回答。 这时候,领队的先锋舰已经发出信号,十几个海里之外有黑影晃动,应该是一支很庞大的船队,航向正对我们。 旗舰上的杨帆也笑了,对着杨小瓜说:“少爷,大买卖来了!” 杨小瓜也不傻,一听就明白了,“帆叔,你这是在钓鱼吧?是谁家的人,敢打咱们的主意,难道除了朝廷的官军,还有人能和咱们一较短长吗?” “公子明鉴,确实如此,东海倭人眼馋咱们的利润已经很久了,只是一直没有足够的力量,不敢捋咱们的虎须。” “这一次他们有力量了?”杨小瓜不明所以。 “嗨,攒鸡毛凑掸子,这帮子倭人天性残忍好赌,弄不弄就把自己全家的性命压上去赌一把,本来就算是全倭岛上的船队凑在一起也不是我们的对手,但是他们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估计又凑些其他的同伙,壮了胆子要和咱们拼命了。” “那咱们该当如何?迎上去吗?”杨小瓜一脸兴奋,虽然在陆地上打仗不在乎了,但是在船上还是头一遭,心里还有些小紧张。 “不用的。他们胆子小,白天是不敢靠上来的,咱们船上的家伙事儿不是吃素的,大白天的上来,还没靠上边就会给咱们把船拆散了,那就只能掉进海里喂王八了。他们只能悄悄的缀着咱们,等到天黑了再靠上来,跳帮作战。不瞒公子说,属下这一次之所以往东走,就是给他们一个机会,让他们能凑足人,放心大胆的靠上来。” “你的意思是给他们机会跳帮?这样我们的损失是不是会有点大,这种肉搏,毕竟是杀人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情,我们自己的弟兄,能少死一个还是少死一个的好。”杨小瓜似有不忍。 “公子请放宽心,倭人穷困,除了一把刀一条兜裆布就啥也没有了,咱们装备有上好的铠甲,还有强弓劲弩,兵器也比他们的精良,这次咱们有心算无心,设好圈套给他们钻,这样不会有什么损失的。”杨帆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杨小瓜一看也就不多说话,毕竟人家才是水军总管,自己不能干涉对方的指挥权的。默默回去,整理自己的装备,准备夜间作战。 又过了一个时辰,那只船队慢慢地靠近了,距离缩短到四海里左右,站在了望塔上的士兵凭借着高倍数望远镜,已经可以看到领头的敌船上晃动的人影,通过旗语,准确的把信息传递给队伍里的所有船只。敌方并不知道杨家有望远镜这样的战争利器,觉得四五海里的距离杨家根本看不清楚,所以也就大摇大摆的跟着杨家,并不知道自己的底细已经被杨家摸透了。 敌方一共有大约一百只“大型”战船每船有桨手三十名,战兵五六十人,总起来约有战兵六千人左右,算上桨手大约万人,反观杨家这一边,大船上基本都是水手,主要以运货为主,战船三十艘,约有战兵三千左右(那六百呕吐中的鲜卑人当然不能计算在内。),从船只和人员的数字上看都是敌强我弱。饶是杨小瓜也算是打过仗的人,看到这种敌我对比,也倒吸一口凉气,但是看到杨帆自信满满的样子,也就不去多嘴,只安心等着打仗就好。 天色逐渐的昏暗下去,借着夜色的掩护,黑压压一大片倭国船只,悄无声息的靠了上来,把杨家的船队围在了当中。倭国此次的首领是个身材粗壮的黄脸人,两只手象木桩一样粗壮,身子也像木桩一样又短又粗,他仰头望着眼前的杨家巨舟,不由得留下了激动的哈喇子。 “吆西,这些大船,怎么可以由这些愚蠢的华国人掌握呢,只有我们高贵的源氏才配拥有,过了今晚,这些就都是我的了,哈哈哈!” “巴嘎,多田野,你这个马鹿,这次是我们十几家联合行动,我平家出力最多,怎么会全是你的,至少有两艘巨船归我平家!”另一个身材干瘦的家伙大怒说道。 “平仓作,你这个家伙,这是要和我决斗吗?”多田野拔出了腰间的太刀威胁着。 “决斗就决斗,你当我怕你吗?”平仓作也不示弱,立马拔出来自己的刀指向对方。 两个人像斗鸡一样怒视对方,双方的手下也默不作声的拿出了兵器准备火并。 “雅蠛蝶雅蠛蝶,”一看两个人要火并,其他的倭人首领赶忙拦住,“两位有话好商量,不要动手。” “我们公平竞争吧,”一直默不作声冷眼旁观的一个山羊胡子突然说道,“我们一共十几家人,谁夺下了船只就是谁的,不用在这里拿刀动剑的。” “好吧,大家自己抢。”几个人达成一致,各自回到自己的船上,安排作战。 夜色更深了,连月亮都懒懒的躲回了云彩的后面,打算休息了。每一艘杨家大船都被七八只只倭船死死围住,连挪动都很困难了。 但是,双方的体积相差实在是多了点,倭国的大船和杨家的三千料船比起来,就像是一群鬣狗包围了巨象,看上去气势十足,但是大象只要一个站立不稳就能把靠前的几只压成肉泥。 这群倭寇对于杀人越货还是蛮在行的,一个个也不慌乱,飞快的抛出挠钩,扣住大船的船帮,开始攀爬,很快,大船周围就有四五十条绳索,绳索上的人一串串的像猴子一样飞速攀爬。 大船上静悄悄的,除了桅杆上挂着的灯火之外,就全是一片黑暗,仿佛一张张巨口等待着食物的来临。 终于,有动作快的已经爬到了绳子的末端,然后,尴尬的事情发生了。也不知道谁做的准备,这根绳子竟然比船帮短了四五尺,爬到顶端的人上不去下不来,向上吧,是光滑的木板,还向外倾斜,抓也抓不住,根本没办法攀爬,向下吧,下边已经爬满了人,都排队等着按次序翻上甲板,自己是退无可退。 这时候,每一根绳子的顶端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绳子上全部挤满了人,远远望去,就像是食堂里最常见的一道菜,蚂蚁上树。 这种尴尬的情况最下边的人并不知情,都焦急的哇哇大叫,问上边的人为何不动。这么多人吵吵嚷嚷,硬生生把偷袭变成了强攻。这下子,大船上的人想装聋作哑都不可能了,于是乎,每艘大船上突然间灯火通明,站满了手持兵器的士兵。 杨帆全副武装站在船头,一声令下:“放信号!”立刻,黑暗的夜空中几十盏孔明灯冉冉升起,宛如夜空中的星星。 躲在远处隐藏着的杨家战船看到了信号,立刻鱼贯而出,犹如捕食的鲨鱼群,扑向倭寇的船只,然后大船拉起锚链,竖起了风帆,开始缓缓地移动,从挡路的敌方船影中碾压而出,有几艘倭船躲闪不及,被直接撞碎,变成了一堆碎木板,几百个落水的水手嚎叫着,手脚乱抓,抱着碎木板随波荡漾。也有的命苦,直接被大船碾压而过变成了一堆血肉,然后被闻到血腥赶来的鲨鱼群分食干净。 现在海上的态势出现了很滑稽的一幕,大船上挂着一串串的蚂蚁上树,缓慢而有力的向外移动,倭国的战船像是被非洲大象踩过的灌木丛一样东倒西歪,乱成一团。在他们的外围,是三十艘虎视眈眈的中型战船,仿佛一群猎豹看守着百十只羊驼。 有的倭国船不肯屈服,打算仗着速度冲出一条血路来,逃之夭夭,很显然,这是痴心妄想,虽然杨家的战船之间的空隙很大,可以让他们从容的钻出去,但是,但是要是那样的话,这些战船岂不是成了摆设?只听见咯吱咯吱的惨烈噪音,然后就是砰砰啪啪的碎裂之声和惨叫声。 战船上的小型投石机和小型弩车形成了密不透风的火力网,转瞬之间,就把冲在前边的几艘倭船打成了筛子,船成了筛子,船上的人呢,毫不疑问变成了碎渣渣。虽然是夜里看不清颜色,但是用脚趾头想,也能知道,海水一定变成了红色。 四周的杨家士兵同声大喊:“放下武器,投降免死!” 战船上的倭寇们乱作一团,可是在各自首领的镇压下很快又稳定了下来,拔出刀子做出视死如归状,哇啦哇啦叫嚷着,虽然听不懂,但是猜也能猜出来是要一决生死的意思。 杨家的战船慢慢的围上来,杨帆一声令下:“喊,叫他们丢下刀剑抱头蹲着,谁不听话就放箭,射死龟孙们,谁叫唤的凶就射谁。” “诺!”大家伙儿齐声应答,然后大喊:“抱头蹲下,丢下刀剑!” 连喊三声之后,开始弓弩齐发,转眼之间就射倒了一大片。这倭人一贯的欺软怕硬,一看对方根本不和自己打,直接弓箭招呼,死一个两个没关系,一死就成百上千,搁谁身上谁不害怕。 马上就有胆小的叫嚷着,开始蹲下来抱头。但是还有胆大的,抡着刀子叫嚷不停,大家不废话,又是一轮齐射,扑通扑通,死尸掉进水里。很快就有鱼群上来分食。 这一番折腾之下,大船上的绳子还挂着好多蚂蚁上树呢,这么久,就算是神仙也抓不住了,开始扑通扑通的落水,杨帆命令,用弓箭指着他们,凡是肯投降的,就用挠钩搭上来,捆好了,不肯投降的就射死。 这一番折腾,足足闹了大半夜,直到天色微明才结束战斗。斩首三千多,俘虏五千,其余的有很多顺水漂走的,没有办法统计,缴获敌中型战船九十艘。 杨小瓜对杨帆抱怨,“我说帆叔,我还以为会是一场激战呢,结果白准备了,光坐着看热闹了。这也算海战吗?这帮倭寇连单挑的机会都没给,你这也太欺负他们了。” “嘿嘿,”杨帆摸着自己的胡子茬,“咱们是杀贼,不需要公平,如果真的公平了,他们干嘛一万对咱们三千?既然他们人多,咱们自然就要从其它方面找齐,让他们没机会动手。” “嗯,帆叔这话说的在理,小子受教了!”杨小瓜点了点头,抱拳一躬到地,“有帆叔在我杨家,我再也不用担忧海上了。” “哎哎,公子言重了,属下可担不起您的夸奖。”杨帆赶忙跪下来托住杨小瓜的手。 杨小瓜拉着杨帆,两个人相视一笑。 “好啦,这群苍蝇解决了,咱们也该办正事儿了,”杨帆扭头吩咐,“命令,把这些贼奴统统收缴了武器和食物淡水,把他们的战船和我们的大船连起来,让他们做牲口,牵着我们的船去历城的河口,我们的士兵不用划船了,用劲弩看着他们,十个人编组一队,对他们实行连坐,一个人不好好干,杀一队,哪艘船划得慢,就全船射杀。” 此令一出,俘虏们就闹起来了,然后杨帆又毫不犹豫杀了闹事的人,还当场连坐了几支队伍,一下子,这群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倭寇全体肃然,立刻变得乖乖的,任劳任怨了。 你别说,这人力划船还是挺快的,尤其是在弓弩的威逼之下,比船帆管用多了,只用了几个时辰,就到了历城附近的黄河口。 第14章 安置 到了河口,大船抛锚,吩咐原地休整,那些划船的倭寇,每人分到了两个米团子,一个个吃的热泪盈眶。虽然他们是穷凶极恶的海盗,但是倭岛贫瘠,只有王公贵族才能吃上米饭,他们这些人杀人越货刀头舔血,其实也没啥好吃的,咸鱼有的是,可是米饭团子就太稀罕了,没想到现在做了俘虏,反而吃上大米了,这简直是天堂呀。为了大米饭,我们当然要效忠伟大的华族,伟大的杨家,这些家伙暗暗下了决心。 倭人凶残,这是真的,但是越凶残的动物,脑袋越缺根弦,他们平时服从自己的头领,为了头领的命令可以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但是这次闹得凶的头领都被杀光了,剩下的都是温顺一些的,自然就把队伍的整体风格带偏了,狼变成了二哈,这个民族欺软怕硬的特性爆发出来,也就不那么死硬了,变得服服帖帖了。 这时候在船上摇的七荤八素的鲜卑人,两只脚终于落了地,仍然是晃来晃去的,宛如喝醉了酒一般,也有不晕船的,领了拓跋燕的命令,飞跑去历城附近的某个秘密营寨报讯。 杨小瓜也不理他,给六百鲜卑人准备了吃的,然后就自行开饭。拓跋燕恢复的还是挺快的,在岸上坐了一盏茶的功夫,就恢复得七七八八,一看杨小瓜的饭菜已经准备好了,就老实不客气的坐过来。 杨小瓜给他准备了一副碗筷,然后拿了一壶酒,给他倒上:“拓跋老兄,这就算是给你践行了,你这以后要去大漠了,山高水长的自己小心吧。” 拓跋燕也是一饮而尽,红着眼睛说,“杨公子你放心,我们打交道的日子还长着呢,说不定等老哥我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军统帅了,你可也要努力,不要被我拉得太远!” “哈哈哈,没问题,拓跋老兄你就放心吧。喝酒喝酒!” 两个人推杯换盏,喝了个不亦乐乎。这时候,远处烟尘四起,有骑兵过来,拓跋燕拍拍自己身上的土(其实没有土,就是耍个贵族做派)站起身来,抱了抱拳,说“我也该走了,叫他们看见我们一起喝酒对你我都不好。” 首先过来的是拓跋燕的卫队,后面是被押解的一万多壮丁,一个个蓬头垢面,身上拴着绳索缓步走来,后边是鲜卑人用鞭子驱赶。杨小瓜看了拓跋燕一眼,拓跋燕赶紧命令人把那些驱赶的士兵撤回来,免得双方发生冲突。有杨家负责的管家们上去交接,清点完人数,解开绳索,直接送到岸边。 杨家士兵扎好了帐篷,做好了饭,招呼这些被交换来的流民过来吃饭,由于刚刚被释放,这些流民还很迷惑,一个个都是很沉默,没有什么欢天喜地的样子。不过既然有热饭吃,自然也不矫情,一个个有序的排好队,领走自己的饭食,默默地回到队伍里蹲下吃饭。 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军官走过来,大声喊道,“给你们一炷香的时间吃饭,你们吃好饭以后,重新分组,自愿组合,每一百人选一个队长,选好后,所有队长去帅帐开会!” 由于鲜卑人多年来一直对汉人流民实行军事化管理,所以这些人对分组并不陌生,实际上不用选,他们也有自己的头领,虽然鲜卑人不承认,但是平时还就是靠这些人和鲜卑军官打交道,帮助鲜卑人管理的。这其中不乏浑水摸鱼的汉奸,但是绝大部分还是自然选举出来的,习惯于鱼肉自己乡民的人通常不会活太久。 这些人被鲜卑人当奴隶,平时根本没有正经饭食,都是吃糠咽菜也混不了半饱,这次一看到有雪白的炊饼(馒头),菜里还有腌鱼,这简直是天堂一样呀,一个个吃的飞快,好多人给噎得直翻白眼,但是仍然手里紧紧抓住馒头,生怕是官老爷给错了,被官老爷发现再抢回去,宁愿是噎死,也不能留着被收走。 看着他们这幅风卷残云的样子,旁观的士兵是又好气又好笑,还想哭,毕竟自己家里也不是富裕出身,爷爷奶奶还经常说起被鲜卑人奴役的日子,那种人吃人的情景,想想就不寒而栗。有了比较才知道感恩,才能知道眼前的生活多么值得珍惜,所以,士兵们的士气又上升了一层。 又过了一会儿,各个队伍分组完毕,每个队伍新选出来的头领在士兵的引导下跟着刚才的高大军官走上杨小瓜的大船。船上已经收拾好了一大片空地,摆满了胡凳(马扎),最前端是杨小瓜的帅案和太师椅,杨小瓜披挂整齐,坐在太师椅上,后边侍立着杨帆和一应水军头领。 众人一看这架势只要不傻的就知道杨小瓜是这里的话事人了,忙不迭的下跪行礼,有叫少爷的,也有叫公子,叫大人的,乱七八糟,不一而足。 杨小瓜双手一抬,说了声“各位乡亲,不必多礼,请起来吧。” 大家就乱糟糟的起身,杨小瓜又说“诸位乡亲请坐。” 士兵们引导者这些乡民的头头坐在了准备好的马扎上,他们坐也坐不稳当,一个个弓着身子,只把屁股边沾在马扎的边缘上,一个个看上去仿佛在扎马步一般,表情都很痛苦。 杨小瓜又好气又好笑,但是他也知道,这些人作奴隶久了,就算是想让他们改正,一时半会儿也做不到,就不再纠结这些事情。他轻轻敲了敲桌子,咳嗽一声。船上立刻安静下来,大家眼巴巴的望着他,等着他来宣判命运。 “各位父老乡亲,我是东莱杨家堡的杨茁,各位可能不知道,前几天,鲜卑人纠集了一万人马,进犯我东莱,在陆家村附近和我接战,我军两战皆胜,阵斩了贼奴冀州别驾慕容非,俘虏了六百多鲜卑贼奴,贼奴大败而退。后来多方接洽,我用这六百贼奴把各位父老赎了出来,所以各位父老现在已经回归我大宋治下。” 大家听了,开始交头接耳,一脸不信之色,就这样一个小孩子,打败了鲜卑人,还阵斩了敌将?冀州别驾可是老大的官了,开什么玩笑!可是自己活生生的被放了出来,解除了奴隶身份,这可不是能瞎编的,想不信也不行。 有维持秩序的士兵一起用枪杆砸地,吼叫:“肃静!肃静!都老老实实听公子训话!” 看着这群如狼似虎的士兵,纷乱的众人立刻安静了下来,这么多年习惯了,官老爷讲话,要是不听,拉出去打算是轻的,杀了也不冤枉,谁不怕呀。 杨小瓜一脸微笑:“各位乡亲,现在呢,你们已经离开鲜卑人的控制了,今后呢何去何从要看你们自己的选择了。我给大家安排了两条路,大家记好了,然后回去给乡亲们传达,选哪一条路关系到你们今后的日子。” 大家立刻支棱起耳朵,等着杨小瓜来说。“第一条呢,是报名从军,如果身体合格被我们选中的,可以每月领三百大钱军饷,吃饭穿衣有杨家包了,如果战死了,家里领十贯钱抚恤,发给良田三百亩,不交租子,伤残的减半。如果被选中了做我的亲军,每月一贯钱,其余待遇都是普通士兵的三倍。”说到这里,杨小瓜停下来,喝了一口水,看了看大家的反应,有的似乎有点小激动,但是绝大部分都很木然,心里暗暗的叹了一口气,继续道:“第二条是种田去,离此几百里外有一座大岛,名叫济州岛,上边有良田无数,你们可以每人分得百亩,因为你们是我赎回来的,所以需要偿还我的损失,正常的百姓在我家实行的是三十税一,但是你们不行,我会课以重税,前五年是三一税,五年之后改为十一税,十年之后你们就自由了,这些田亩都划给你们,只要交三十税一就可以。这两条路你们自己选择,但是记住了,选完了就不能轻易改悔,否则待遇减半。”杨小瓜停了下来,又喝了一口水,等着大家的反应,下边有点乱。 杨小瓜等了等大家安静下来,又说道:“大家听清楚了么,如果没听明白的现在马上问,这话不是讲给你们自己的,是要你们回去转达给大家伙儿的,你不明白没关系,但要是传错了话,坑害了乡亲,那可是罪不容诛了!” 说完了,杨小瓜停下来,“你们有不明白的赶快问,不问的话,我就当你们全明白了,再要是弄错了,可就是你们的责任了。” 又等了等,有一个瘦巴巴的汉子怯生生的问:“这位公子爷,如果我想当兵,没选上咋办?” 杨小瓜笑了:“你要是没选上就去种田呀,和其他的种田人一样。” “那要是当了兵,又怕死,想种田了呐?”另一个人问。 “那就是耽误了我的事,你就种二十年的田,然后自由。”杨小瓜毫不犹豫。 “如果当了兵又开小差?” “军有军规,抓住了就斩首。如果没抓住,所在的五人连坐,每人三十皮鞭,扣掉一年的军饷,如果检举,那就立功了,可以赏半年的粮饷。这些在军规里都有,当了兵自然有官长告诉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公子,我们为什么要在岛上种田,不能到东莱种田吗?” “我家在东莱的田亩是有数的,给你种了,以前的佃户吃什么?”杨小瓜冷笑。 又过了一会儿,看到没有人问话了,杨小瓜又说:“大家应该是都明白了,回去传达给乡亲们,明日一早,会有人去问,你们把每个人的想法报上来就可以了。好了,散散吧。”说完了挥挥手,让大家离开。 第二天,结果出来了,果然,绝大多数人宁愿去种田受苦,也不肯上阵拼命,这其实也好理解,能够忍气吞声做奴隶的,有几个能有足够的血性呢。 就这样,经过选拔,杨小瓜又得到了一千名精兵,都统一发给军装,上了战船受训,剩下的人统一送上了济州岛开荒。 另外,那五千倭兵,经过这几天的磨练,已经没有什么反抗之心了,也对他们进行了选拔,由于常年在海上抢劫的原因,身体差的早就被淘汰了,所以除了极少数有伤残的之外,绝大部分都符合精兵的标准,但是杨小瓜不敢把他们留在船上,那个就太危险了,所以把他们拆成六个步兵营,每营八百人,每人只发给衣服和砍刀,没有给正式的盔甲,不过想起来日本的具足有竹子做的,就也用竹片子做了一大批盔甲,漆上红漆,发给每一队的步兵头,然后规定凡是有立功斩首十级的,也会发给一套作为奖励。给他们起名字叫陷阵营,仿效三国时的高顺的陷阵营。挑选懂得汉语,听话的日奸作为队长,并且分为陷阵一营二营一直到陷阵六营,每营授予一面大旗,规定以后立功了会在旗帜上标有图案作为奖赏。 你别说,这些东西对小鬼子确实很有作用,弄得他们士气很高昂,尤其是给他们建立了内部竞争的机制,弄得他们不能团结一致,反倒会打仗更为拼命。小鬼子自古就不是一个抱团的民族,看看他们的每一个师团之间互相鄙视,互相瞧不起,很少配合作战,甚至陆军和海军之间互相刺杀高级将领就知道了。传说中,他们的海军把首相东条叫做下等兵东条,把陆军叫做“陆军那群马粪”,就知道了。对于他们来说,要是有吃有喝,谁还去海上当海盗拼命,现在有米团子吃,还有钱拿(虽然比华族人少了好几倍,但是也比家乡强太多了),打完仗还有奖励,这就是天堂了,反正都是拼命,给谁拼不是拼?那个时代的小鬼子们并没有什么家国观念,既然有了奶吃,自然就死心塌地的做儿子孙子了。 整编完毕,各部队上船,先把九千农民送去济州岛,留了五百士兵把守。其余的就继续向东莱驶去。 第15章 妙计 路上没有了耽搁,只用了不到一天,就回到了出发的地方-威海卫。杨小瓜下了船,回到堡垒,还没坐稳当,留在这里的管事就急匆匆的进来:“公子,您可回来了,我都等您好几天了?” 杨小瓜好整以暇,看着急赤白脸的管事杨嗣问道:“什么事情这么着急呀?” “公子您有所不知,鲜卑贺兰波波解了青州之围,率军两万直扑东莱,兵不血刃,三天连灭十个堡寨,掳走粮草万石,王家的王度举家投敌,现在引着敌兵直扑陆家,东莱郡守王建下了召集令,已经集合了郡兵三千和各家的联军万人,在王家堡前边拦住了敌军,双方正在对峙。” “哦,”杨小瓜哦了一声,不紧不慢的问:“我家出兵了吗?” “我家老爷亲率五百骑兵和一千名步兵前去支援,不过,步兵走得慢,所以,现在还在路上。” “嗯”杨小瓜嗯了一声表示知道了,又问“老爷可有什么吩咐?” 杨嗣这才想起了什么似的,拿出一封信来,“这是老爷给您的信。” 杨小瓜接过信来,验看了上边的火漆封印,看到没有破损,一看杨嗣还在眼巴巴看着自己,就一挥手,你去忙吧,让他退了出去,脸上的笑容逐渐消退,一招手叫来了杨帆,轻声嘀咕几句,杨帆会意点头,也离开了。 杨小瓜自己进了书房,撕开信封,展开信看了看,信上的内容很普通,告诉他自己已经奉朝廷的诏令出兵,希望杨小瓜接到信以后,立刻赶到烟台山隘口处和大队人马汇合,一同为朝廷效力云云。杨小瓜把信纸对着窗口的阳光照了照,不由得咧嘴一笑,笑容里充满了冷意。他翻身仰卧在床上,双手抱头,目视天花板很久,一直到天色渐暗,听到外边有人在说话,终于叹了一口气,起了身。 杨小瓜冲着外间屋叫了一声,贴身侍卫杨建和杨帆一起走了进来,杨小瓜摆了摆手,杨建出去,顺手带上了门,杨帆凑过来,和杨小瓜耳语了几句,杨小瓜微微叹了口气:“何必如此呢?好吧,你去这样这样就可以了。” “诺!”杨帆离开。又过了一会儿,杨小瓜叫了侍卫长杨勇进来,一起来的还有从家里来的管事杨嗣。 杨小瓜扬了扬手里的信,“父亲来信告诉我去烟台山汇合,今天已经晚了,明日一早,我们快马返回?” “公子,要不要找杨帆要一些人马保护?”杨勇问他。 “不用了,杨帆手里就是一些盐丁,没啥用,兵贵神速,我们还是来的十几个人,快马返回,父亲大人还在等我们。好了,大家这几天也都累坏了吧,赶紧回去休息,准备明天一早出发。”说完伸了个懒腰,哈欠连天的把人轰出去,自己上床睡觉。 第二天,杨小瓜这十几个人辞别了杨帆,快马加鞭,直奔烟台山而去。本来是快马奔驰,可是跑了四五十里路,杨小瓜就叫苦不迭的停了下来,大家一看,少爷的大腿被马鞍磨破了,伤口是又红又肿,只好停下来找了个市集休息,洗澡擦上药,杨嗣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是也不敢催促,毕竟少爷年纪小,又是独苗,从小娇生惯养的,这么一骑马跑路,磨破大腿在所难免。 到了第二天,大家一看,红肿一点也没好,杨小瓜不停的叫疼。大家没办法,只好弄了一辆马车,慢悠悠的往前走,这一天下来,还没有步兵走得快,连二十里都不到,这样杨小瓜还抱怨车子不舒服,把自己的骨头颠散了,弄得大家都很无语。 第三天,杨小瓜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一看,大腿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了,看来可以骑马了,但是大少爷的脾气又犯了,精心洗漱,然后吃早点,又喝了茶,开始细心打扮,穿上了多日不穿的全副盔甲,杨嗣一个劲的催促,杨小瓜却说,在军前拜见父亲一定要姿容严整,不能丢脸,催急了,就把脸一板,问杨嗣,谁是主子?怎么我一个主人要听你一个下人的安排?把杨嗣吓得不敢多嘴了。 总之是百般矫情之后,杨小瓜终于满意了,这才骑马上路,可是时间已经到了未时(下午两点多)。一行人晃晃悠悠来到了烟台山附近的一座山岗之上,旁边是一座烽火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里边没有把守的士兵。 杨小瓜举目四望,看不到军营的影子,就问杨嗣,“这已经到了烟台山,怎么看不到军营呢?” 杨嗣做一脸糊涂状,“公子,我只知道约在烟台山,具体哪个山头我也不知道呀,要不然我们再往前走走,兴许就看见了。” 杨小瓜一脸怒气,“你这个不中用的奴才,要走你去走,本公子累了,一步也不想动,我们就在这烽火台里休息了。” 杨嗣无奈:“这样呀,那要不然小的先去前边看看,等找到了老爷的大营再回来告知公子?” 杨小瓜很不耐烦的挥挥手,“去吧去吧,别在我眼前晃悠,看见你就烦,还得本公子吃这么多苦头,贼眉鼠眼,一看就不是好人。” 杨嗣答应一声,立刻翻身上马,一溜烟的飞驰而去。 等他跑远了,杨小瓜立刻变了一副脸孔,冲大家一摆手,“准备吧。”自己也开始检查自己身上的盔甲装备。其他人也开始检查马匹鞍鞯之类,还有的开始给弩匣装上箭矢。还有的在烽火台上开始堆积柴草和马粪,准备点火之物。 又过了好大一阵子,远处烟尘滚滚,很明显是大队人马到来了,大家就退进了烽火台,各自把守了隘口,等着对方的到来。 渐渐的烟尘落下,只见远处来了一长串鲜卑骑兵,看样子约有千人,但是很奇怪的是打头的百十个人虽然看上去是鲜卑的装束,但是怎么看怎么别扭,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走在最前边的是一个青年文士,此人羽扇纶巾,谈笑挥洒,但是身上穿得却是胡服,不是坐着四轮车,而是一匹骟马,看上去让人啼笑皆非。此人十分骄傲,下巴几乎抬到了脑门上,用扇子一点烽火台的方向,“前面可是小儿杨茁?” 杨小瓜扫了一眼,还真的认识,就是前几天在陆家酒宴上挑事儿的王度,据说此人已经举家投降了鲜卑,现在看来是真的,连衣服都换了。要知道在古代,穿衣服是有讲究的,随便移风易俗,乱穿衣服,那就是背叛祖宗,可以说是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了,所以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会杀很多人,也是这个道理。 杨小瓜站在烽火台上手扶隘口,低下头俯视对方:“杨茁在此,下面那个蛮夷看着很眼熟呀,你是什么东西,竟敢叫你家公子的名讳,不怕死吗?” “哈哈哈”王度怒极,只觉得一阵气血翻涌,眼前发黑,差点从马上掉下来,他用扇子一指:“杨茁小儿,你睁开眼睛看看,我魏国大军已经把你包围了,你死在今日了,难道还不自知么?快快下马受缚,免得本官费事儿。” 杨小瓜笑了:“兀那胡儿,莫要张狂,我且问你,我的管事杨嗣何在?” 这时候,从人群后边挤出来一匹马,马上端坐的正是杨嗣,只见他一改往日畏缩的样子,昂首挺胸的,神采飞扬。他用鞭子一指杨小瓜:“茁少爷,你还看不清形式吗,你已经中了我家刺史大人的妙计,现在被团团围住,就算生出翅膀也飞不出去了,赶快投降吧。” “哦,”杨小瓜淡然一笑,“杨嗣,也许你叫别的名字?但是不重要了,反正今天,你是要死在这里了,叫什么名字就去跟阎王爷申诉吧。点火!”最后这句是和手下人说的。 随着一声令下,烽火台上一股浓烟立刻飞扬而起,高高的飘向天空。然后有侍卫取出长号,用力吹起来,声音嘹亮悠扬,顺着山风飘向远方,一刹那间,山石后边,草窠里,灌木丛中,转眼间涌出了大队士兵,这些人的装扮与众不同,比鲜卑人还要另类,大多数人光着头不戴帽子,头上的发髻高耸,两侧的头发却被剃个精光,看上去像个高耸的山丘,这些人赤裸上身,嘴里嚷着叽里呱啦谁也听不懂的语言,轮着三尺长的直刀,悍不畏死的一窝蜂冲向鲜卑人的大队。 这个骑兵之所以很厉害,全在于速度了,大集群冲刺,连续不断的显得势不可挡,一旦停下来,那就是个很大的靶子。而现在,王度根本不懂用兵,以为大队人马一站,就能把敌人吓尿了,殊不知,站在敌人面前,要距离没距离,要速度没速度,这是骑兵的大忌。想当年白登山上,四十万匈奴包围汉高祖,那四十万匹战马也是在不停的运动状态下绕着大山旋转,还用弓箭威慑,这才吓得刘邦不得不签下城下之盟,要不然,刘邦也不傻,早就突围了。 现在是山地,不利于骑兵冲刺,对于这些手持直刀的倭兵来说却是恰到好处,战马跑不开,只要扑上去对着骑兵的下盘下手就可以了,一通人喊马嘶之间,血光迸现,转眼间就有百十名鲜卑骑兵被拽下马来,然后被乱刀砍成血葫芦。鲜卑骑兵也不傻,不能站着不动挨刀子,在外围的掉头就跑,在圈里的跑不掉,就跳下马来以战马为屏障和敌兵血拼,弯刀对直刀,双方各有千秋,都是一样的野蛮,杀了个难解难分。转眼间,双方就倒下了几百名士兵。 受伤的士兵在地上翻滚哀嚎,但是此时根本没有人理睬他们,双方既然已经缠斗在一起,那么任何怯懦或者怜悯之类的想法都会让自己失去生命,所以双方都变成了嗜血的野兽,在一起疯狂的撕咬,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会停下来。 这种惨烈的厮杀,王度这类自命风流的家伙哪里见过,尤其是当一名伤兵试图抱他的大腿,被卫兵砍死,血溅了他一脸的时候,他再也承受不住这种压力了,哭喊了一声,也像他老爸一样尿了裤子,然后不管不顾的转身就往山下逃走。 打仗这种事儿拼的就是一个士气,主将一逃跑,其他的士兵就跟着转身逃窜了,能骑马的骑马,不能骑马的跳下来撒丫子,恨不得爹妈多生几条腿能帮助自己赶快离开这个修罗场。 兵败如山倒,王度带着几百残兵也不管东西南北,撒开了腿往四面八方就跑了起来,这个情况是双方都始料未及的,一般来说,如果败兵往一个方向跑,那么如果遇到支援或者强势的主将,也是有重整旗鼓免于全军覆灭的机会的,但是也有可能被对方整编制的全歼,如果四散而逃呢,首先全歼已经不可能,因为不能随着败兵满山遍野的去抓他们回来,但是对方也就败局已定,不可能翻盘了。千年后世界第一轻步兵面对着喜欢四散奔逃的棒子军队就是这种情况,对方不禁打,一触即溃,但是要全歼也不行,所以战功很低,弄得志司上下都很挠头。 杨小瓜一直呆在烽火台里没有参加战斗,敌我态势明显,用不着他去插一脚,回来再出个意外,那就得不偿失了。现在一看大局已定,就命令吹号鸣金。一阵铜锣响过,参战的倭兵开始收拢士兵打扫战场,然后又是长号响起,从远处山谷里冲出一哨骑兵,头也不回的追向敌人的逃兵。 杨小瓜用兵和其他中原将领一样以步兵为主骑兵为辅,毕竟没有大草原做支撑,根本养不起大量的骑兵,也就不可能用骑兵做主力去冲锋陷阵,而是用严整的步兵队形去抵抗骑兵的冲击,打散敌军的攻击势头,再用骑兵帮助袭扰追击,完成战略意图。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虽然双方杀得血流遍地,骑兵一直躲在山谷里,饶是骑兵将领急的抓耳挠腮,不得将令也不能出击。现在得了命令,那可就放飞自我了,把敌军的几百逃兵追的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你以为散开了就能逃走?这回是四条腿对付两条腿,任你逃上天去,也得给抓回来。 杨小瓜也不管他们如何去追,收拢人马,立足山岗,望向远方。这时候,远处山谷里,也爆发了另一场战斗。 大队的鲜卑骑兵由鲜卑将领,冀州刺史贺兰波波的长子贺兰浪率领,正在向着驻守于山坡之上的汉人部队发动了潮水一般的冲击,汉军人马沿着山坡立阵,仗着山势的掩护,大大减弱了骑兵的冲击力量,然后以长弓硬弩进行还击,鲜卑骑兵如同波浪一样一波一波冲击着礁石,溅起一层层的浪花,然后退去,再涌上来。 贺兰浪初出茅庐,打着为慕容非报仇的旗号而来,当然也是为了扬名立万,自己也是一时英才,勇冠三军,凭什么拓跋燕就是鲜卑八骏,就比自己名气大,不就是他是皇帝的玩伴么,这次自己一定要打一个漂亮仗,好好杀一下汉军的威风,打一下拓跋燕的脸,你不是说那个什么杨茁很厉害么,慕容非都死在他手里,我这次就要把他们父子二人一锅端,让整个大魏知道我的威名。 不错,对方大阵的主将就是杨小瓜的老爸杨善,作为杨小瓜的老爸,能够不显山不露水的成为远近闻名的杨百万,杨善背地里其实是杀人不眨眼的大盐枭,都是自己少年时拎着脑袋,刀头舔血挣下了这份家资,只是近年来年岁见长,再加上看到儿子惊才艳艳,这才隐居幕后让儿子出头露面,如果因此就轻视了他,那就是把王者当青铜了。 显然,贺兰浪就是浪催的,傻乎乎的把杨善父子当成侥幸成名的青铜了,杨善用兵和杨小瓜一样不急不躁老成持重,这也正常,毕竟士兵训练是两个人一起做的,士兵平时训练什么,打仗就做什么,当然能发挥百分六十训练内容的就算强兵了,能发挥超一百水平的是神兵,不管如何,你平时没训练的,就别指望士兵能做。杨家的士兵平时的训练就是一个稳字,任你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所以,无论鲜卑人马怎么冲击,双方如何死伤,汉军大阵就是不动分毫。 贺兰浪的嘴角都咬破了,沁出血来,他咬着牙,不断发布命令,一波一波的骑兵浪潮继续冲击。旁边的副将贺兰水的汗都下来了,这冲了一个多时辰了,己方的战损已经达到千人了,虽然自己有五千士兵,但是这样消耗下去,士气会崩坏的,通常阵地战,只要战损达到三成,士气就会大幅度跌落,这样下去很快就会到达崩溃边缘的。于是赶忙劝解:“少主,士兵们远程奔袭,都很疲劳了,是不是可以先休息一下,然后一鼓作气消灭杨家?” 贺兰浪把脸扭了过来,猩红的双眼象饿狼一样盯着贺兰水的脸,盯了好久,仿佛要把对方脸上的每一个毛孔都数清楚,看得贺兰水浑身发冷,心里暗暗咒骂自己,真是多嘴多舌,忘了自家少爷的德行了,好大喜功残暴懦弱,这种战况自己去劝谏,这不是找死吗。 过了很久,贺兰浪问他:“你刚才说什么?” “这个,属下、属下说,少主指挥很辛苦,这个嗯”贺兰水正在想往下怎么说,就被贺兰浪粗暴的打断了,“这一轮你上去,如果冲不破敌阵就不要回来了。” “这个,属下遵令!”贺兰水心中怒骂,这个该死的,分明是想拿自己当替罪羊了,自己只要是冲不下敌阵,就是怯懦无能,正可以杀了祭旗,然后找到了停下来的理由。唉,你说我多这个嘴干嘛?心里不管怎么想,也不能抗命,只好整顿队伍,做好冲锋的准备。磨磨蹭蹭准备了半天,终于耐不住主将的催促,这些骑兵抱着送死的决心,再次冲上了山坡。 这一次就和以往不一样了,本来骑兵的用法,轻骑兵冲击两翼,重骑兵突击中心,所以象棋的规则才是马走日,就是马走弧线的意思,正面突击,看起来很凶猛,但是遇到了步兵的长矛加鹿角的防御阵型,那就不灵了,第一波冲击还好,只要第一波停下来,后面就变成原地混战了,这样的骑兵面对步兵方阵根本就没有任何优势了,面对长矛的突刺,那就是去送菜了。更可怕的就是,双方僵持不动的时候,步兵阵营里边的弓箭手可是不闲着,会不停的发射,尤其是杨家配备的是物美价廉的长弓手,那家伙也不求准头,就是闭着眼睛往天上漫射,对面积巨大的骑兵来说,这样的杀伤反而更大。只是一顿饭的功夫,这千余骑兵就被射的七零八落了,剩下了百十多人正想拨马而逃,结果杀红眼的贺兰浪一挥手,后边的人马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疯狂压上,这种疯狂对砍,饶是阵容齐整的步兵方阵也开始大规模的死伤,好在有长矛的长度优势,平时训练的严整和长弓手满天乌云一般的箭矢加持,杨家步兵虽然死伤甚众,仍然是一步不退,双方紧紧咬在一起,开始比拼意志和人数了。 在这种场景下,什么武艺啦战术啦统统不起作用,比的就是谁狠,谁防御好,谁出手快。很显然,全身铠甲的步兵防御更好,长矛也更长,所以更占优势,又打了半个时辰,鲜卑的全部人马都卷了进来,双方战斗到达了白热化。 在这种情况下,比拼的就是战斗力和最终的意志了,很显然,贺兰浪此次的意志很坚定,没有要停手的意思,而杨善呢,则是稳坐中军,脸上云淡风轻,毕竟是在海上称霸多年的狠角色,几万人的火并见的多了,这几千人的鲜血还不能让他动容。 又打了一阵子,眼看着天快黑了,杨善一看差不多了,吩咐一声,吹号,传令兵举起长号,乌拉乌拉的吹了起来,号角声传遍山谷。 突然间,四周的山谷里响起了阵阵的喊杀之声,四处都是黑影憧憧扑向鲜卑骑兵的后路。这群黑影哇啦哇啦的叫着谁也听不懂的鸟语,凶狠的扑向鲜卑人,对着鲜卑人的下三路就是一顿疯狂的砍杀。 骑兵最薄弱的就是下三路,因为没办法反抗,防护也薄弱,只有一层薄薄的皮铠,根本挡不住利刃的攻击,更可怕的是这些偷袭者都是从后面出来的,骑兵的所有优势都没了。一开始鲜卑人的注意力都在前面,等发现后面被人进攻的时候,已经死伤几百人了,本来向前进攻就已经很吃力,现在被人兜着屁股刺了一刀,这哪里扛得住,鲜卑士兵终于崩溃了,一个个调转马头不顾一切的向回跑,但是大家为了进攻都挤成一堆儿了,这怎么跑呀,没关系的,鲜卑士兵的求生欲望爆发了,转过身来拼命逃跑,谁敢拦住不管是谁抡刀就砍,管他是敌是友。 这个军队打仗,自古最怕的就是自相践踏自相残杀,实际上每次打败仗死的人大部分都是死在自己人手里了,真正被敌人杀死的人微乎其微。就这样,鲜卑军队不出意外的再次崩溃了,没命的杀开一条血路,向着来路逃跑。杨家军队趁势掩杀,一直追到天色完全黑下来,这才收兵回营。 到了第二天,杨小瓜和杨善汇合,双方都捏了一把汗,叫一声好险。 这一次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原来,杨善出兵去支援东莱太守王建是真的,给杨小瓜一封信通知也是真的,但是信件本身却是假的。杨小瓜和杨善平时通信是利用猫头鹰的密码信件,不通过人传递,如果通过人传递的信件通常就不会很着急,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为了保密起见,公开的信件使用清朝军机章京们习惯的套格信件,这样子信件的表面文字和真实内容完全不同,伪造信件的人只知道模仿笔迹,哪里知道这里边的弯弯绕,杨小瓜一看杨嗣很着急的样子就很怀疑,因为只要明信发过来肯定是不着急的,主家不着急,这送信的着哪门子急?然后对着窗格一照(他为了省事,把窗格弄成了套格)就发现文字驴唇不对马嘴,明显是伪造的,心里就有了谱。安排杨帆去盯梢,发现了杨嗣和人私下联系的事实,那就全清楚了,这是有人设下圈套要对付自己了,杨小瓜是个很懒的人,从来不喜欢用计策,老师也告诉他,不要主动用计策,那样劳心劳力反而会把自己带偏,但是既然别人用计策了,那只好将计就计了。杨小瓜安排自己新收服的陷阵营连夜出发日夜兼程直奔敌人设计的地点烟台山,同时派出八百里加急信使去寻找父亲的大队,果然,父亲也收到了一封似是而非的信件,当然也被识破了,这样双方取得了联系,决定合作唱一出大戏。根据两方面的信件可以猜出来,敌人打算一石二鸟,约好两个不同的地点会面,然后分兵进行伏击,结果杨小瓜故意装成大腿被马磨伤,摆出一副少爷羔子的脾气,其实就是为了拖延时间,好让自己的人马做好充分准备,敌人为了一举两得,断然不会对一方先下手而导致打草惊蛇。之所以动用陷阵营的倭兵,主要是因为敌人不知道这支部队的存在,所以他们的移动不会引人注意,倭人自古生活在火山遍布的恶劣环境,大多吃苦耐劳,善于翻山越岭长途奔袭(当初山下奉文一个半不满编的师团四万人骑着自行车横穿马来半岛,打穿了英印四十万军队直抵新加坡城下,在没有子弹的情况下,逼着八万英国人投降就是明显的例子。)所以陷阵营日夜行军,不但抢在了敌人的前头到达战场,而且设计好了埋伏地点。而杨小瓜走到某个山头就耍赖不走了,那当然不是耍赖,而是自己设计好的预伏地点。就这样,贺兰浪和王度自以为得计,一步步踏入了自己给自己设计的圈套。本来要是硬碰硬的话,指不定会是个什么结果,可是好死不死的,贺兰浪犯了浪劲儿,非要相信王度这个草包的神机妙算,自然一步步把自己送上了绝路。至于杨嗣还有另外一个管事原来是从盐枭中提拔出来的,本来就不是自家人,被人收买也属正常,本来就不被信任,如果真的随便清洗了,人家再派一个不好发现的就更麻烦了,这次自己冒出来了,也就顺手杀了。 第16章 惊马 经过一天的收拾,本次阵斩敌兵两千人,敌人自相践踏两千,逃走了几百人,抓住了叛贼王度一家子,俘获的物资马匹又是好大一笔,自己一方损失也很大,杨家步兵损失了过千人,不过绝大部分都不会残疾,战死的和伤残的加一起不到五百,其余的经过治疗都会变成精锐老兵,倭兵损失不小,战死的和被马踩死的足有一千多,总的计算起来,其实双方的损失真的差不多,如果真的是明刀明枪说不定杨家会吃大亏,但是偏偏鲜卑蛮人不按常理出牌要玩计策,那就没的说了。 倭兵的损失最大,杨小瓜给了他们抚恤金,然后发给了战斗奖励,赏赐了优秀的人竹片盔甲,还颁发了战旗,给了战损超三成的部队假期,放他们回九州岛度假招兵,告诉他们,谁招了十个合格战士就是伍长,一百个人就是队长,两百个人就是百夫长,但是如果不合格的拿来充数,那就“三宾的给,死啦死啦的”。这些倭兵拿了钱粮欢天喜地的坐船回家去了,编制较为完整的四个营留了下来准备下一轮的战斗,同时告诉他们,等这一次战斗结束,可以带着赏钱去把家小接过来一起生活,这家伙听得这些倭人眉开眼笑,欢天喜地,这是要融入尊贵的华族的前兆呀,太骄傲了。 等到都清点收拾好了,已经过了三天,前方传来消息,贺兰浪逃回了大营,贺兰波波撤退,王建把守阵地并没有趁势掩杀,只是目送冀州兵回了冀州,杨家也会做人,把这杀敌四千的功劳都卖给了王建和其他参与的家族,自己没有留下,本来前边已经有这么多首级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还是大家发财比较好,就这样皆大欢喜,王建指挥有功官升一级,升为青州别驾兼任东莱郡守,封关内侯,奋威将军赏三百户。王建投桃报李,向朝廷举荐杨善人品上等,作战有功,辟为郡从事,振武校尉,杨善从侄杨荟颇有战功,封为千夫长,其他家族各有封赏,大家满意不提。 杨家大宅里,杨善父子月夜谈心。杨善捋着胡须问儿子:“茁儿,我马上就要去东莱赴任了,你有什么打算?” “战事结束了,鲜卑人元气大伤,一时半会儿不会再有余力发动战争了,孩儿年纪还小,出仕是不可能的,留在家里呢也没什么事做,有道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所以孩儿打算和钟离老师一起行走天下,长长见识。”杨小瓜早有规划,一看老爹询问,趁机说了出来。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嗯,我儿此言好有道理,看来近日读书颇有心得,此言一出含意深远,果然不愧是吾家千里驹。”杨善捋须微笑,频频点头。 “额”杨小瓜满头黑线,心想原来这句话还没有人说呀,看来不小心也犯了穿越者的老毛病,盗版了名人名言。“好吧,这么说父亲是赞同了。” “嗯嗯,吾儿的才能老夫岂能不知,只是孩子你打算去哪里巡游呢?” “孩儿打算先去塞外,等把塞外走遍了再去中原腹地。”杨小瓜说道。 “哦?这又是为何?为何你不先去江南?”杨善有点小惊讶。 “我还是个孩子,如果去江南,肯定不为他人所重,如果藏拙,那去了也没什么意思,可是锋芒毕露的话,徒遭人忌,有百害而无一利。塞北是敌人的地方,我一个孩子不会太引人注意,就会比较安全,而且塞北人只认实力不图虚名,和他们打交道反而更轻松些,等孩儿在塞北磨练的差不多了,也就不再年幼了,羽翼丰满再去江南也不怕什么了。” “我儿果然深谋远虑,有子若此,孙仲谋算得什么。既然我儿已经有了计较,我就不多说了,你打算带多少人随行?”杨善继续捋胡子。 “塞北是人家的地盘,就算带上千军万马也没有啥用,所以我这次跟在钟离老师身边扮作一个道童,杨勇扮作钟离老师的护法,我们三个人就够了。” “嗯,也好,那你把我们的黑木令带上,塞北我家的店铺也不少,遇到什么事情也可以有个助力。”杨善也不矫情,顺手塞给杨小瓜一个项链,上面是一串木珠,颗颗乌黑透亮,看上去不是凡品,每一颗珠子都有一个太阳的图案,正是杨家内部的黑木令,是杨小瓜自己设计的家主信物,以前的家主信物是一颗戒指,但是每任家主年纪不同,手的大小肯定也不完全相同,所以佩戴起来就不伦不类,项链就不一样了,谁都可以佩戴而不显得异样,尤其是化装成道童就更显的很妥帖。 十几天之后,历城的黄河口漂来一只小船,船夫身材精干,一身的水锈气息,在河口停船,船上的乘客快步跳下船,一共是三个人,一个满面虬髯的老道,一个年幼的道童,还有一个身材健壮的壮汉。船夫弯腰打躬:“少爷,您真的不用再小的送您一程么?” 那小道童懒洋洋的摆摆手:“帆大叔,你快回去吧,水寨里离不开你的,我离开的日子,海上的所有事情全交给你了,希望你能大展宏图。” 船夫长揖:“公子放心,小的必不负公子重托。”说完转身一撑竹篙,小船离岸飞也似得向着远方驶去。 “走吧走吧,”汉钟离拍了拍小道童的肩膀,三个人也是昂首阔步向着历城县而去。 这个黄河口虽然隶属于历城县,但是其实离真正的县城还很遥远,三个人走起来不疾不徐,但是速度可不慢,汉钟离是金丹高人,杨小瓜自幼练的就是金刚不坏的功夫,现在又有汉钟离的指点,虽然还没学会飞行,但传说中的飞檐走壁陆地飞腾什么的已经不在话下,侍卫杨勇那也是饱经风霜的练家子,自然速度不慢,几十里的路程一个时辰的功夫就到了。 历城县附属于济南郡城,所以也是山东一带很有名的富裕城镇,从城门口就看出来人来人往的非常热闹。排队进城的人很多,队伍老长的。也许是刚打完仗的原因,城门口的盘查很严格,每个过路的人都要被仔细盘查一番。 钟离权一行三个人都是有路引的,所以自然是有恃无恐,城门把守的军官看了他们一眼,接过路引看了一眼,问他们:“你们是干嘛的?” 钟离权答话:“贫道钟离权,是终南山练气士,这个是我的弟子纯阳子和护法杨勇。” “终南山跑济南来干啥?”一个士兵插嘴。 “贫道云游天下,自然哪里都去的。”钟离权不紧不慢的回答。 士兵正想说些别的,突然远处一阵马蹄响,紧接着就是人仰马翻乱成一团,有个清脆的声音在喊:“快闪开快闪开,马惊了!” 杨小瓜抬眼望去,只见远处跑来十几匹马,第一匹马上坐着一个红衣女子,正在嘶声大喊,后面的人似乎在追赶她。只见马上这个女孩子鬓发蓬松,满脸是汗,拼命地拉马缰绳,但是那匹马显然已经失控了,说什么也拉不住了,疯狂的向着城门跑来。门口等待的人群也就乱套了,孩子哭大人叫乱成一锅粥了。眼看着这匹马风驰电掣直扑城门口,有一个抱孩子的女人躲闪不及,吓得扑通一声跌倒在地,想爬起来逃命,可是浑身瘫软,挣了几挣,却哪里爬得起来,只好闭眼等死。群众们也都吓得捂住了眼睛不忍心看这惨案的发生。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忽然一个人闪到了路中央,挡在了马的前边,那马上少女看见眼前有人,也吓了一跳,奈何手已经软了,根本无可奈何,只见那匹马前蹄高高扬起,稀溜溜一声长嘶,就待落下,那人大吼一声,双臂举起,,只见他双臂肌肉一条条的暴起,衣袖被震得粉碎,青筋暴露的双手防腐钢铁铸成的一般,稳稳地抓住了马的双蹄,那匹马冲过来的力道何止千斤,竟然被这个人给稳稳地阻拦住了,那股冲劲儿也冲的他后退了一步,但是马上就稳住了,大约两三秒钟之后,那匹马眼中的狂暴之色逐渐消退下去,褐色的瞳仁恢复了正常,忽的又是一声长嘶,然后口吐白沫,浑身哆嗦,趴在了地上。这时,大家围拢上来,齐声叫好! “果然是一条好汉!”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杨小瓜三个人中最不起眼一直被当做npc的杨勇。 那个马上的红衣女子,趁机跳下马来,向着杨勇道了个万福,一脸的羞红:“这位壮士援手之恩,小女子没齿难忘!敢问壮士高姓大名,仙乡何处?”说着偷眼望向杨勇,只见杨勇身高在九尺开外,头上没有帽子,用一根发簪别住头发,往脸上看,一对粗黑的眉毛斜插入鬓,一双虎目闪闪发光,高鼻梁厚嘴唇,身上一身黑布劲装,腰扎着一巴掌宽犀牛皮的板儿带,脚踩着牛皮战靴,虽然没有穿盔甲,仍然显得显得那么的精神,那么的雄壮。 正在此时,后面的大队人马就赶到了,是一群美少女,都是清一色的红杉,外罩着斗篷,显得分外的精神,颇有巾帼不让须眉之势,他们看到这情景,纷纷跳下马来,围拢住了杨勇和刚才惊马的美少女,叽叽呱呱的说个不停,有的对这女孩子问寒问暖,拉着手看看身上没有受伤,也有的色眯眯的上下打量着杨勇,不停的夸赞杨勇好强壮好英勇好英俊之类。其中年纪最大的女孩子,笑嘻嘻的问道:“哟,这位俊俏少年好厉害呀,不知道尊姓大名,今年多大年纪?家住哪里?可曾娶亲?” 这一番话把杨勇闹了个大红脸,平时他虽然胆大心细,但是就是不爱多说话,这一下子弄的张口结舌,不知道怎么回答。 这时候杨小瓜冲汉钟离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说,师父,这里就你身份最高,你赶紧给解个围吧。汉钟离会意,赶忙上前,拦住了这群女英雄,打了个稽首“无量天尊,各位贵女,请恕贫道无理了,贫道钟离权,此乃贫道的护法杨勇,他为人嘴拙,还是不要难为他了,现在人都围在城门口,影响了大家出入,有话我们还是进城再说如何?” 为首的女子一看钟离权,赶忙也还了一礼:“道长说的有理,姐妹们我们牵马进城,钟离道长您也先请进城。” 汉钟离一看这些女子虽然非富即贵,但是一看也是颇有教养的样子,心里也就舒服了些,也不推辞,带着杨小瓜和杨勇进城,后面这一大堆莺莺燕燕的也牵着马紧紧相随,仿佛生恐把人跟丢了一般。 刚进了城门,那个为首的女郎快步走过来跟汉钟离说,“钟离道长可有去处?小女子不才,乃是济南王拓跋浩的长女拓跋蓉,今次被这位杨额杨护法救下的乃是舍妹拓跋嫣然,不知道小女子可有幸邀请道长到舍下饮茶?” “这个啊,”汉钟离沉吟了一下,杨小瓜插了一句“师父,您带着徒儿光是风餐露宿了,这王爷府里一定有好多好吃的,咱们可不能放过呀。”说着一脸垂涎欲滴的样子,仿佛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是呀是呀,”拓跋蓉一看有人帮腔,赶忙把话接过来,“这位小、小道长说的有道理,你们风餐露宿的多辛苦呀,既然来了济南,那就不是外人,一定要赏我这个面子,来吧。” 汉钟离一看杨小瓜不忌讳,那就顺水推舟答应了下来,“好吧,那就打扰郡主了。” 在历城的并不是济南王府,而是一家别院,平时济南王很少过来,拓跋蓉觉得王府大院憋闷,不如这里清净没有人打扰,而且自己可以说了算,就干脆拉着妹妹一起搬了过来。平日里也很无聊,就和闺蜜们结社,平时一起吟诗作赋打猎踏青,什么都干,这些人喜穿红衣,平时在历城也是叱咤风云的人物,虽然并不骚扰百姓,但是却喜欢做些见义勇为的事情,有时候还做一些行侠仗义的江湖事,因为背景深厚,普通的纨绔不敢招惹这群母老虎,就给他们起了个外号,叫做红娘子军,不过自从有了她们,济南的街头上治安确实好了很多,欺男霸女抢夺民财的事情也少了不少,所以百姓们对这些娘子军的观感还是不坏的。 说着聊着,很快来到了王府的别院,这家别院虽然只是个别院,规模也是老大的,园子里树林茂密,流水潺潺,曲径通幽,整体体现一个雅字,并没有王府那种金碧辉煌的感觉,走进去清凉凉的蛮舒服的。汉钟离和杨小瓜一路走一路夸,拓跋蓉则是不停地客气,杨勇则是一直默不作声,习惯性的一边走一边观察环境,计算如何进退,如何攻守。非常好玩的是,拓跋嫣然也是红着脸一声不吭,时不时的偷瞄一眼同样默不作声的杨勇,这种情景自然也被其他女孩子发现了,被好一顿打趣,拓跋嫣然却不辩解,只是低着头捏着衣角一声不吭。拓跋蓉注意到了这点,就挥挥手,“你们这群小蹄子又发花痴了是不是,告诉你们,这不是你们的菜,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你们都散了吧。” “哟,蓉姐姐今天好霸道呀,怎么是打算吃独食儿吗,人家小郎君可还没答应呢,你用不着霸着吧?”接话的是大都督女儿尉迟莲,这个女孩子面容姣好但是身材挺拔,足有八尺开外,颇有英武之气,给人一种另类的美感。这个尉迟莲家学渊源,武功不俗,性格也很泼辣,说起话来大大咧咧的,弄得拓跋蓉也颇有些尴尬。 “尉迟,客人还在呢,你怎么这样说话没遮没拦的。”说着转身跟汉钟离三个人道歉:“抱歉了道长,我这个姐妹平时说话口无遮拦的,喜欢乱开玩笑的,其实只是说说罢了,他们都是规矩的女孩子。” “贫道晓得的,郡主不必记挂在心。”汉钟离拈须微笑,他当然知道,作为修道的人他一眼望去就能看出来这些女孩子都是处子之身,只是少数民族的出身导致习惯乱开玩笑,作为抚羌的将军出身,各族的风俗自然烂熟在心。 走了一会儿,来到了二门里边的客厅,按照大户人家的规矩,二门属于内堂,不进任何男丁,现在拓跋蓉在二堂摆宴,说明把这三个人当成了贵客,而且是自己人的样子,从礼数上已经颇为郑重了。 大家分宾主坐在堂上,有侍女摆上茶点,拓跋蓉端起茶碗来,在空中虚敬了一下,说:“钟离道长远来,小女子招待不周,请先饮茶,酒宴还要慢慢准备,失礼了!”说完轻轻揭开盖碗,在唇边抿了一小下,动作优雅之极,一点也看不出来在外边那种策马奔驰的豪爽气魄。 本来按照礼数,杨小瓜和杨勇应该侍立在汉钟离的后边的,但是那样子的话就失去了请客的意义了,所以就在汉钟离身后也摆了两个小条几,杨小瓜和杨勇坐在汉钟离身后。 现在一看郡主举杯,三个人就同时举杯,象征性的抿了一口茶,然后放下,正襟危坐。 拓跋蓉开口:“钟离道长,不知道令护法今年多大年纪,家住哪里,家中可还有什么亲人?” 杨小瓜暗笑,这群鲜卑女孩子果然是说话开门见山,和现代人一样,一点汉女的羞涩都没有。其实这是他误会了,所谓的礼教呀三纲五常呀包括裹小脚丫什么的都是自朱熹开始的,如果没有朱熹,根本就没有那么多封建枷锁,而南北朝时期,即使是汉家女子也没有那么多事情,看看王羲之坦腹东床,再看看宋朝的榜下捉婿,想想卓文君的夜奔和骑奴卫青娶公主,就知道古代女孩子对待婚姻的态度了。 汉钟离哪里知道这些,一脸瀑布汗,不知道怎么回答。杨小瓜只好把话接过来:“郡主姐姐,我这位师兄嘴不太灵光,我来替他说吧,杨勇师兄是陇西人,今年二十岁刚过,从小就父母双亡了,逃荒讨饭来到了山东,因为从小就出来了,所以自己也不知道具体的家乡地址,当然也没有什么亲戚。虽然现在跟老师学了一点点本领,但是毕竟出身贫苦,所以并没有说亲事。” 拓跋蓉很高兴,“那太好了,我妹妹嫣然今年十五岁也没有。。。”正要说下去,忽然一个女兵一脸严肃地走过来,递给她一个小布包,在拓跋蓉的耳边耳语了几句,拓跋蓉的脸色立刻就变了,从和煦春风变成了寒冰如铁,她点了点头,对女兵说知道了,挥手让女兵离开,然后敛容对各位女伴说:“各位姐妹,今天先到这里吧,我有点急事要办,大家先散了吧。”大家莫名其妙,但似乎也习惯了这种情况,纷纷告辞离开。 汉钟离三个人也站起来准备告辞,却被拓跋蓉拦住了,“钟离道长先等一下。” 汉钟离三个人只好留下来,不知所谓的望着拓跋蓉,只见拓跋蓉眉头紧皱,来回踱着步,心中似乎有什么事情难于决断一般。过了好久,拓跋蓉停了下来,但是眉头并没有舒展开来,嘴里喃喃的说:“刚才我的人从惊马的现场找到了这个,”她把小布包给了汉钟离。 汉钟离接过布包,但是并没有打开,旁边的杨勇一把接过来,很习惯的取出一副素帛的手套带上,然后把布包平放在桌案上一点点的小心解开,露出了包裹在里边的一枚银针,针是三棱尖,每边有很薄的刃,杨勇嗅了嗅,然后取出了一副放大镜,仔细观看,果然,在边缘上有淡淡的血迹。 杨勇问拓跋蓉:“那匹马身上可曾检查过?” 拓跋蓉沉重的点了点头:“你猜的不错,在马的大腿外侧有浅浅的划痕,被马毛遮挡住了,如果不是仔细查看,根本发现不了。” “在现场还有什么发现?”杨勇追问。 “现场的一棵树上有人脚踩过的痕迹。”拓跋蓉面色沉重地回答。 “这么说,这是一起人为事故了?看上去像是江湖的手段,但是为什么呢,如果刺杀的话,”汉钟离也是老江湖了,把话接过来。 “如果刺杀的话,这么近的距离完全可以直接对嫣然下手,没必要对付那匹马!”拓跋蓉把后面的话接过来。 杨小瓜一脸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围笑,心里已经开始破口大骂了,他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弯弯绕的事情,虽然天生有看透人心的能力,但是天性疏懒,就是懒得费心思,所以一遇到这种费心思的事情就会莫名的愤怒,每当彷徨无奈和愤怒的时候,老师总会轻抚他的头顶,叹气说,“瓜呀瓜呀,如果对方对你用心机,那说明对方比你弱小,就算他不弱小,用了心机也弱小了,敌人弱小了,我们还怕什么,只要坚持原来的方略,一脚踩过去,一拳打出去就好了,绝不和他们拼小心思。” 想到这里,杨小瓜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和坚定,对呀,怕他何来!他对着在场的人说:“我们没必要猜测对方为什么,我们只要坚持做自己的事情,不给他们阻挠我们的机会,他们自然会告诉我们他们想做什么。” 拓跋蓉柳眉高挑,正想怒骂这个顽童的不识趣和废话连篇,汉钟离却赞赏的点了点头,“纯阳子果然道心坚定,此言甚善,你的心境修行让为师汗颜呀。” 杨小瓜一脸愧色,由衷地说:“师父谬赞了,这其实是先贤说的,因为和我甚是匹配,所以我一直牢记在心,真的不是我悟到的。” “哈哈哈,纯阳子不要太过谦逊了,不管是不是你悟到了,只要是你在需要的时候能够使用的,那就是你的。”汉钟离开导他。 “嗯嗯。”杨小瓜用力点头。 拓跋蓉抢过话头:“可是钟离仙师,这对我们目前的局势又有什么启示呢?” “哈哈,郡主有点操切了,我问你,现在我们知道了这是一起阴谋对不对?” “对呀。” “阴谋是针对嫣然小郡主,对方打算对她不利,但是又不敢光天化日之下刺杀,只想把它弄成一起无头公案对不对?” “嗯,是的。”拓跋蓉皱着眉头又点了点头。 “他们这次失败了,我们掌握的线索并不多,但是他们不可能停下来,肯定要进行下一次,我们本来就要加大力量保护小郡主,现在只是把力量转移到着重防止阴谋上,其实能使用的阴谋就没多少了。他们再失败一次,留给我们的破绽就会更多,慢慢的他们就会自己跳出来把他们的目的暴露给我们,甚至把他们自己也暴露出来,这样比我们费尽心思去猜测要省事很多。而且,这么一股势力埋藏在你身边而不爆发,你难道不害怕吗,只有让他们跳出来,对你们的伤害才是最小的,对不对?” 拓跋蓉皱着眉头慢慢的咀嚼这汉钟离的话,过了好久,这才舒展开眉头,露出欣然之色:“仙师高人,一语惊醒梦中人,就连这位纯阳小师傅也如此高明,让小女子自愧不如,受教了!”说完深施一礼。 杨小瓜转身躲开她的礼节,心里说,低调低调,不可太冒失了,俺是来修行的,不是来求名的,万一弄巧成拙被人识破就惨了。 这时候一直不说的话的杨勇突然冒出一句,“郡主,那个惊马的现场现在可有人保护?” “有,我的一队卫兵已经包围了那里,不让闲杂人等过去。”拓跋蓉回答。 “那就太好了,我们去现场看看。”杨勇说。 “嗯,好吧,那我们骑马去?”拓跋蓉试探的问。 “可以,只是我们没有马呀,需要借贵府的马。”杨勇回答。 “我就不去了,我不喜欢马,师父您也陪我吧,我一个人害怕。”杨小瓜突然做幼儿状。 “嗯,好的。”汉钟离知道他心里的想法,赶忙答应。 拓跋蓉一脸无奈状,“纯阳小师傅,就是去看看而已,就当是郊游了,你害怕什么呀。” “不不不,老师说,君子趋利避害,去现场勘察太危险了,我们可不是小郡主,谁知道人家会不会把咱们当做一条性命来珍惜。” 拓跋蓉刚想笑,突然脸色冷了下来,吩咐下去:“加派一队人马搜索四周,看看有没有可疑人出没,所有人马全都着甲,配全部装备。来人,把我的盔甲拿来,给这位杨壮士也找一副软甲来。” 第17章 淳于铮 王府财大气粗,这些装备很齐全,而且北魏不比中原,在中原除了现役士兵外,任何人不能穿铠甲,就算是武将家里储备的铠甲也是有数的,一旦超额就算是谋反,北魏是战斗民族,就没有这么严格的规矩,当然了从历史看,游牧民族建立的国家,权臣造反的事情此起彼伏的,包括辽国、金国和元朝都不能幸免,甚至元朝十几个大汗有一半死得不明不白,甚至元英宗被公开刺杀这种事都会发生,可以想见汉族的控制私人武装的政策还是很对的,延续到现在的禁枪令也是很有成效,反观漂亮国人人持枪,所以好几个总统都是被刺杀而死,也有刺了没死的,和乱糟糟的元朝和金国差不多。 拓跋蓉让拓跋嫣然留在府里,请求汉钟离帮忙照顾一下,这种惠而不费的事情,汉钟离还是没意见的。剩下杨勇和拓跋蓉一起全身披挂,前往现场查看。 杨勇从小就是杨小瓜的贴身保镖,作为杨家的唯一继承人,其实有不少人都想过杀死杨小瓜谋夺家族继承权,所以杨勇也受了很多这类的培训,防止少爷被刺客暗算,其实有很多就是杨小瓜自己教给他的,毕竟杨小瓜的年纪小不能表现得太妖异,所以很多事情必须要保镖做,另外呢,杨小瓜很懒,讨厌勾心斗角,所以把勾心斗角的方法教会了杨勇等几个贴心人,自己就能高枕无忧了。 到了现场,杨勇先去树上查看脚印,并且用现代的方法,把树上的半个脚印拓了下来,然后又在附近地上发现了同样的脚印,一路向着不远的山坡而去。杨勇依样画葫芦,把完整的脚印拓下来,又用尺子测量了步长,记在小本子里。然后对拓跋蓉说,“现场凶手只有一个人,是个身高不到七尺的人,很瘦,身体很轻。” 拓跋蓉一脸佩服:“杨壮士果然不凡,不但力大无穷,连这些查案的小手段都如此精通。”她不是无知小白,知道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绝不会傻傻的问为什么呀,你怎么知道呀这类废话,作为上位者,只要知道结果就够了,如果连仵作和衙役的知识都掌握了,一方面是不给别人活路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会把自己活活累死。 杨勇也很满意这一点,他平时不爱多嘴,最害怕女人眼里冒着小星星问他为什么,既然讲也讲不明白,何必要问呢,所以看到拓跋蓉的干脆,心里觉得十分熨帖,是个好搭档。他跟拓跋蓉嘀咕了一句,拓跋蓉点头,和他一起慢慢向前搜索。越走林子越深,慢慢的被踩倒的草被灌木包围起来,林子里的光线也暗了下来,看不出对方的前进方向了,杨勇皱了皱眉,正要说打道回府,忽然面色一紧,叫一声小心,一把扑倒了拓跋蓉,紧接着几声惨叫,有几个贴身的卫兵就被射倒了,顿时人喊马嘶乱成一团。 “都喊什么,本宫在此,都不要慌张,不许乱跑。”拓跋蓉看来也是久经事故的人,虽然被扑倒,仍然是一丝不乱的样子,稳稳的发令,只是林子里光线昏暗,只有杨勇能看到身下的女人似乎脸色有一点点红晕,呼吸也急促了一些,只是大家都很乱,没人能听出来。 杨勇做了一个手势,示意拓跋蓉躺着不要动,自己慢慢抬起头来望着一个方向,目光冷峻,如同两把小刀一般。他缓缓起身,仍然是俯身呈半蹲状,借着灌木遮掩着自己缓缓地移了出来,一边移动,一边取下了身上的弓箭,,轻轻的拉开弓弦,嗖的一下子就是一箭射出,紧接着嗖嗖嗖连着又是几箭,这手连珠箭的功夫一使出来,把周围的兵士都给镇住了,只听不远处哼了一声,很压抑,看来是有人中箭了,众人正打算围上去,杨勇忽然一声大喊:“退!”,紧接着一把抱起还躺着的拓跋蓉,扭头就跑,有反应快的紧跟着转身,也有反应慢的还在纳闷间,就见眼前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扔了过来一股青烟冒起,然后就是刺鼻的气味,树林里的枯草灌木转眼间就噼噼啪啪的燃烧起来,大家这才明白,敌人放火了。一个个没命的往林子外边狂跑,生恐爹娘少生两条腿,连滚带爬的,不顾一切,这初秋的树林子已经开始变得干燥了,最怕纵火,自古水火无情,任你是什么英雄好汉,一把火下去也会变成烤鸭子,更何况,这草木还不是完全干燥,有些潮湿的被点燃了,全是呛鼻的浓烟,自古火灾里,烧死的是少数,熏死的才是多数,这些士兵也多少有过经验,赶忙把随身的水囊倒在腰带上,幸亏腰带是布的,一淋水直接蒙在脸上可以当防毒面具用,这才让大家幸运的逃出树林,只是一个个都灰头土脸的,有的已经变成了非洲移民,被熏的奇黑无比。 杨勇跑出树林,就听见一个声音说道:“杨壮士,现在可以把我放下来了吧。” 低头一看,自己还抱着一个美女呢,只见臂弯里的拓跋蓉脸已经红成一盆炭火了,虽然少数民族的女孩子大方,但是毕竟是郡主,受了不少汉族教育,被一个陌生男子抱在怀里这么久,也难免有些羞涩了。杨勇当时情急没想那么多,现在一看才明白自己似乎有些那啥了,赶忙松手,把拓跋蓉放在地上,拓跋蓉躺在地上,挣了好几下,这才站了起来,刚才被抱得太紧了,勒的浑身发麻血脉不通,站在地上直打晃,差一点跌倒,杨勇伸手拉住,这才稳住,拓跋蓉喘息了好久,慢慢的脸色恢复了,心说好险,要不是眼前这个年轻人,自己就是不被射死,也难保不被火烧,这要是给烧一下毁了容,那可就,想到这里看了看眼前这些非洲移民,突然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拓跋蓉拍怕身上的土,敛容一礼,“多谢杨壮士。” 杨勇一脸平静,“走吧,我们回去。” “好。”拓跋蓉也不废话,挥手整队,大家检查了一下,除了个别人逃跑的时候被烟熏火燎和灌木刮伤之外,只有几个人冲的太靠前被弓箭射伤了,好在不是什么要害,饶是如此大家还是倒吸一口凉气,幸好这次大家是全副武装的,要是平时的休闲装束,这次真的会有不少人受伤甚至丧命。 大家脸孔紧绷,匆匆的回到了别院,大家聚在一起商议对策。 杨勇先说:“我查看了那几个受伤的人,用的是猎弓,不是制式弓箭,也就是说,我们暂时不能顺藤摸瓜找到那些人的背后靠山。” “会不会是民间的反抗组织搞暗杀?”拓跋蓉的卫队长---那个送布包的女兵飞云问道。 “动手的可能是这些民间的江湖人,但是也不排除他们被某个权贵或者组织雇佣了,另外,每个权贵手里都有几个江湖人,所以用江湖手段也不奇怪。”汉钟离沉吟着说。 “那岂不是说谁都有可能?”飞云很泄气。 “其实也不是,江湖人很少人喜欢射箭的,哪怕是猎弓也不正常,哪个猎户会用飞针暗器,还会轻功。”飞云的助手飞羽也是个江湖行家,虽然比不上杨勇,但是也差不太远。 大家正在讨论得热火朝天,外边有人来报:“郡主,外面来了一大帮衙役把咱们的别院包围了,为首的一个差人说是历城县的捕快班头叫做什么淳于什么的,要见您。” 大家互视一眼,都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感觉,这要在平时,拓跋蓉就连历城县令都不正眼瞧一下的,何况这种没有品级小杂鱼,但是今天刚刚从火里出来,就出现了这么一个家伙,总觉得有什么蹊跷,于是吩咐,叫把那个班头带到正堂来。 拓跋蓉自己重新整理了一下着装,换上了朝服凤冠,高坐在大堂上,其他人都在屏风后面看着。拓跋蓉一拍醒木,娇叱一声:“带上来!” 有王府的亲军,领着一个人昂首挺胸走上堂来,看见拓跋蓉也不下跪,就举着火签向着拓跋蓉一拱手:“在堂上的可是郡主娘娘?在下历城县捕快班头淳于铮奉县令黄大人的命令前来见过郡主,有话要问。” 拓跋蓉低头往下看时,只见堂下站着一个人,身量不高,大约有那么六尺五左右,很消瘦,脸很黑,腰背挺直,双眼冒着一股火光,给人一股铁骨铮铮的感觉,只见此人头抬得比脑门都高,双手高举火签,那样子不像是拜见郡主,倒像是奉命审讯犯人的一般,看着是又好气又好笑。 拓跋蓉面无表情的看着对方的眼睛,对方也毫不示弱的与拓跋蓉对视,旁边的亲兵不干了,直视郡主,这是不敬之罪,谁给他的胆子呀,于是一个个把手里的军棍一起砸向地面,大喝:“威武!”这是很常见的喊堂威,不仅仅是官府,军队里为了体现主将的威严,也经常会喊堂威,压制下边的气焰。 但是今天不知道怎么的,这个淳于铮似乎和拓跋蓉杠上了,两只眼瞪得像牛眼一样,就是一步不让,拓跋蓉饶有兴致的看着他,嘴角慢慢的翘起,形成一道弧线,双眼也眯了起来,只见淳于铮的眼里忽然有一丝异样一闪而过。 拓跋蓉语气很平和的问这个班头:“你叫纯什么来着?” 淳于铮把声音抬高了八度:“在下淳于铮,奉知县黄大老爷之命,前来找郡主问话?” “哦,”拓跋蓉的语气里边无喜无悲,只是有一点点冰冷“你有什么话说?” “敢问郡主,刚才城郊树林燃起一场大火,有人看见郡主带兵曾经从那里路过,不知道那火可是郡主所放?郡主可知,你只是一时取乐,无数百姓就会流离失所,家破人亡?本人负有维护治安,保护百姓的职责,绝不能容忍王家贵胄行此鱼肉百姓之举。” “什么?”饶是拓跋蓉有无数种猜测,也万万想不到,会有人紧追着找上门来,还能把放火的屎盆子倒在自己身上,不由得一股子邪火冒了出来,“大胆狂徒,分明是本郡主被人纵火行刺,你历城县既然负责治安,那么好呀,限你十天之内找到谋刺本宫的罪犯,否则的话,本宫必然禀告陛下,弹劾你历城县治安不力,为官昏庸,任用奸党为爪牙,叫你那黄县令和你自己全家一起去乐浪种田去。来人呐,把这个不知死活的凶徒,给我扒了衣服,叉起来送去县衙,拿着我的令箭行文济南府衙,着令历城县十日内破案。” 话音一落,立刻有几个健壮的士兵冲上来抓住了淳于铮的关节要害,淳于铮挣了一挣,就放弃反抗了,很快被几个如狼似虎的士兵扒掉了皂服,直接装了囚车,一队士兵拿着令箭和柬帖直接押去了济南府衙。一边走,一边有士兵敲锣打鼓,讲给百姓听。俗话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淳于铮本想制造一种悲情的场面,但是千算万算算不出人心,平时这些衙差欺压乡里鱼肉百姓的事情做了无数件,淳于铮本人虽然一直做出一副铁骨铮铮的样子给百姓看,百姓也没有看到他吃拿卡要,但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只要他和乌鸦们相敬如宾,老百姓自然会把他当成乌鸦而不是什么白鸽,而作为一个衙役班头他自然不可能和同僚之间水火不容,所以根本洗不清。现在看着有衙役被装进囚车,老百姓鼓掌叫好的,扔烂菜帮子的不计其数,根本不可能有人同情。 至于同来的几百个衙役,不过是攒鸡毛凑掸子而已,一看被严厉镇压了,谁还敢多事儿,何况人家郡主只说找淳于铮和县太爷的麻烦,没有牵连其他衙役,大家暗自庆幸还来不及,谁会跟着给淳于铮喊冤。 淳于铮顶着一脑袋烂菜帮子,脸色看不出是黑是灰,咬着牙一声不吭,被直接送去了府衙。济南郡守孟光大人正在家里和小妾谈心呢,忽然听见外边登闻鼓响,吓了一大跳,赶紧穿戴整齐升堂。 折腾了半天,孟大老爷端坐大堂,众衙役喊堂威,然后大老爷把惊堂木一拍:“何人击鼓鸣冤?” 声音未落,几个如狼似虎的士兵抓着一身白衣的淳于铮一把丢在堂前。有个为首的士兵向上拱手,“末将是郡王府飞凤军都尉王大勇,拜见郡守老爷。” 在南北朝时期,官爵比较混乱,文武之间也没有宋朝以后那种重文轻武的习惯,军职靠军功换取,有很多人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王大勇这种杂号都尉,也说不清楚品级,但是通常也是六品以上的饷银,面对着五品郡守,并不怎么畏惧,更何况手里还有郡主的令箭,所以并不跪拜,只是拱了拱手。 拓跋蓉是郡主,也是飞凤军的大都督,虽然只有十八岁,但是已经在渤海战场上血战立功,颇有些威名,和普通的纨绔子弟不同,所以手下的这些骄兵悍将自然气度不凡,俗话说主辱臣死,南北朝时期,士兵首先忠于将领,其次才是君主,淳于铮和拓跋蓉耍心眼,那真的是白费了心机,折辱一军主将,那就是在这些兵大爷头顶撒尿一般,这路上当然没有好果子吃,虽然郡主命令不要打伤,但是军队里的小玩意层出不穷,类似错骨分筋手之类没有外伤的小手段自然不会少。 等孟大老爷听王大勇讲完了情况,接到了对方的令箭和行文,心里不由得暗骂,“这个该死的黄知县,脑袋里装的是粪便吗?人家郡主被刺杀正一肚子火气,你派个不入流的小吏上门寻衅,是嫌自己命长吗?幸好郡主没有迁怒自己,虽然自己一个两千石的郡守并不畏惧皇亲国戚,但是对于手里有兵权的王族那自然还是招惹不得的。”至于说拓跋蓉有没有说谎,他是根本就没想过,笑话了,人家一个郡主,烧林子又不是什么大事,犯得着说谎吗,一军统帅被刺杀,虽然没有受伤,但是找不到凶手已经很没面子了,你还上门捋虎须,唉,真是服了。 孟光一拍惊堂木,“大胆小吏,自己治安不利,竟敢咆哮王府,栽赃皇亲,罪无可赦,看在郡主的令箭上,本府不治你的罪,来人,重责这狗才四十大板,行文历城县黄某,立刻接手郡主被刺案件,如果九天之内查不清楚,也不用郡主弹劾,本府就夺了黄某的官爵,让他和这个狗才全家一起流放乐浪郡!退堂!” 手下人噤若寒蝉,按照命令把这个淳于铮一顿胖揍,然后继续塞到囚车里送给了历城县不提。 第18章 一清子 却说拓跋蓉打发走了这个淳于铮,大家聚在一起,拓跋蓉一阵的冷笑:“这个家伙好蹊跷,早不来晚不来,我们被火烧了马上就来,就好像在暗地里监视我们一样。” “弟兄们检查过了,这是个练家子,双腿很有力,应该是轻功不错,他的三根手指上有老茧,明显是练过暗器的手,但是应该不会射箭,拇指上没有扳指的痕迹。”飞羽说道。 “我射过那个箭手几箭,应该射中了。”杨勇说。 “弟兄们扒他的衣服的时候检查过,这个人身上没有箭伤。”飞羽解释。 “他要是有伤自然不会自己冒出来,但是他不知道我们知道那个凶手的身高和其他情况,所以跳出来既可以撇清自己,又可以达到其它的目的。”杨勇平时不说话,但是一遇到案情分析,立刻就滔滔不绝。 “什么目的?”拓跋蓉很好奇。 “目前还不知道,似乎和刺杀我的目的相关联。”拓跋嫣然已经不是刚才那个羞怯少女的样子了,她才是拓跋蓉的主心骨,飞凤军暗藏的军师。 “难道是?”拓跋蓉难以置信。 “他们应该是有很大的图谋,虽然他们不可能知道我对姐姐和父王的真实作用,但是他们可能感觉到了我对你们有影响,想通过我影响你们的状态。”拓跋嫣然的眼睛里闪现的全是智慧,一丝怀春少女的羞怯都不见了。 汉钟离看着暗暗咋舌,心说这些大户人家的子弟果然没有一个是废物,都这么会装。扭头看向杨小瓜时,却看见自己的弟子一脸淡然,似乎神游天外一般,心里一乐,自己这个弟子一点不比这个小丫头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看上去生性疏懒,其实万物皆通,只是不知道是天性使然还是什么,不喜欢阴谋诡计,只喜欢阳光大道,这才是正道中人的路子,相比起来,自己这个师傅似乎心境还要差一点,惭愧了。 拓跋蓉顺着汉钟离的目光看过去,立时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不由得调侃道:“纯阳小师傅,看你老神在在的,一定是胸有成竹了,何不说来给我们听听,省的我们这些愚人在这里提心吊胆。” 众人听她阴阳怪气的,不由得相顾莞尔,这位郡主十五岁领兵出征渤海国,杀得三韩之地人头滚滚,谁不知道飞凤军的红娘子拓跋蓉呀,一向泰山崩于前不变色的女将军,怎么会和这样一个小孩子置气呢,真的好奇特,难道是前世冤孽? 拓跋嫣然心思通透,生怕杨小瓜尴尬,从而影响了大家对姐姐的观感,急忙出来打圆场:“姐姐,纯阳小道长还年轻,你怎么能这么苛求他,更何况这只是我家的私事,人家肯帮我们已经是恩惠了,你怎么能” “大家不要着急,”杨小瓜笑了笑,“我这个人脑子笨,不爱想那些弯弯绕,所以老师告诉我,既然不喜欢走弯路,那就走直道就可以了。首先,我们知道有人要暗害小郡主,小郡主并没有得罪人,那么暗害小郡主就是要对王爷或者蓉郡主不利,至于说如何不利,对哪个不利,不重要,因为我们不会让小郡主有事儿,那么后边的就不会发生。”杨小瓜,说着,端起茶杯抿了一小口,然后继续说“保护小郡主是我们大家必然要做的的事情,这不需要理由,所以不用多想。其次呢,”他停顿了一下,给大家慢慢思考的时间,看到大家眼神变回了清明,就接下自己的话头“我们现在知道了淳于铮就是敌人的一分子,而且历城县令很可能也牵扯其中,我们最害怕的是敌暗我明,现在敌人已经露了头,我们还怕什么?我们有权力,有军队,他们比我们弱小,我们只要确定了谁是我们的敌人,直接碾压就好,管他为了什么原因,想知道原因,抓起来审讯就好了。” “可是无凭无据为什么要把淳于铮抓起来,我们有权力也不能滥用呀?”拓跋嫣然疑惑地问。 “淳于铮不过是个小卒子,我们现在要看历城县的反应,如果他装聋作哑,那他就是一伙的,我们就收拾他。” “万一冤枉了历城县呢?也许他只是被淳于铮迷惑了。”拓跋嫣然继续问。 “我们不看心意,只看结果,不管他冤枉还是什么的,只要他对我们不利了,我们就是敌人,你打仗的时候会在意对方的士兵是自愿和我们打仗还是被骗来的吗?当然不在意,只有死了的敌人才是好敌人,只有关进战俘营的敌军才需要我们分析他冤不冤枉。”杨小瓜一脸冷峻,他前世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喜欢思前想后,所以老师不止一次的告诉他,不用管细枝末节,只要看看对方的行为能让自己得到好处还是坏处就可以了,用动物的方法对待它就足够了。想到这里,心中叹息,老师呀,你的小瓜终于学会了,你不用再操心了。 杨小瓜一番话说的拓跋嫣然目瞪口呆,不由得满脸羞红之色,心想怪不得师尊说自己心思太重,缺乏大气,只能做个军师,成不了帅才,自己确实过分的计较细枝末节了,人家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就比自己看的远,看得透彻,自己号称拓跋一族的智多星,一向智计百出,现在和这小孩子一比,才知道差距,自己这都是小聪明,人家小孩子才是智慧。想到这里,拓跋嫣然站了起来,恭恭敬敬的向着杨小瓜深施一礼:“纯阳师父教诲,小女子受教了。”说完转身望向汉钟离,正色道“钟离道长,小女子有个请求,求道长答允。” 汉钟离一抹嘴上的大胡子,诧异地问:“不知道小郡主有何吩咐,为什么要说求?” 拓跋嫣然说:“小女子不才,曾经拜入泰山碧霞门下,家师乃是一位无名女冠,我当初要拜师的时候,她说只肯教我本领,却没有师徒之缘,说若是将来遇到智慧超我数倍之人可以拜入门下,我一直不以为然,现在看到纯阳师父虽然年幼,却是胸有大智慧,和我一比云泥之别,所以我想求您恩准,让我拜入纯阳道长门下,做个弟子,小女子感恩不尽。”这句话一说出来,顿时把大家都惊掉了下巴。就连汉钟离也是一脸惊异之色。 杨小瓜的淡定神色立刻被丢到九霄云外了,说话都有点结巴了:“师师父,断断不可答应,弟子年纪还小,不适合收徒弟,更何况小郡主身份尊贵,还比我年纪大。”心里暗想,我的娘呀,这么大一个拖油瓶,我哪里受得了,收了徒弟就得保护她教育她,我自己还是个孩子呢,哪有那个闲心给自己找麻烦。 拓跋蓉也惊讶万分,自己这个妹妹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其实骨子里骄傲到了极点,虽然对杨勇的英俊和武功(其实是力气)很动心,但是只是感恩,并没有多少情思在里边的,现在竟然要拜这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小孩子为师,难道是被人下迷药了么?想到这里望着杨小瓜的脸上看过去,不由得气往上撞,血压飙升,“纯阳小道士,我家妹子怎么了,瞧你这一脸不情愿的样子,我家妹子要身份有身份,要相貌有相貌,从小智慧过人,现在说拜师是你家祖坟上冒了火,你竟敢嫌弃,告诉你,今天你是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如果仍然反对的话,”正要说下去,被满脸羞红的妹妹一把堵住了嘴。 “姐姐你瞎说什么呀,妹子是拜师,不是求亲,你怎么说的那么阴阳怪气的,那是妹子的老师,你威胁妹子的老师,那他要是生气了,妹子怎么办?”抓着姐姐的手一顿乱摇,弄得拓跋蓉也是无可奈何。 “我看还是这样吧,”钟离权出来打圆场,“这个小郡主的身份和年龄确实有点,我家纯阳年纪还小,金丹不成收徒就不合门规了,贫道做主,收小郡主为弟子,小郡主认纯阳做掌门师兄,以师礼待之,终生不可违逆,纯阳代师传法,也掌管门规。大家看这样如何?” “嗯,这还差不多。”拓跋蓉本来就气不过的是杨小瓜年纪太小,自己妹子瞎了眼要拜师,人家还嫌弃,现在变成了师兄妹的平辈关系,那就正常了,毕竟门派里先入门的做师兄,师兄比师弟年纪小也是常有的事情,杨小瓜的过人之处自己也是知道的,当然做妹妹的师兄也是有资格的。 拓跋嫣然虽然没能拜师成功,至少做了师兄妹,反正自己的目的是学习,对方肯教导自己就可以了。杨小瓜虽然怕麻烦,但是眼见得如果不妥协麻烦会更多,自然就妥协了。 “来人呀,准备香案供品。”拓跋蓉一声吩咐,马上有王府的丫鬟开始准备,王府里经常会有祭祀之类的大型仪式,所以有专门内行的老嬷嬷们操办,很快就完备了。在内堂正中挂上了老君画像,摆好香炉和贡品。闲杂人等退下,只剩下汉钟离三个人,观礼的拓跋蓉和拜师的拓跋嫣然。汉钟离首先点燃了三炷檀香,然后插好香,对着老君像恭恭敬敬拜了三拜九叩首,转身坐在大堂上手的椅子上。 紧接着拓跋嫣然也是点燃三炷香,先拜了老君,然后又拜了汉钟离,紧接着还去下垂手拜了杨小瓜一拜,杨小瓜起身稽首还礼。汉钟离对拓跋嫣然说:“嫣然,你虽然贵为郡主,但是既然拜入我门,就要遵守我门中的规矩,超脱族类,摆脱贵族身份,赐你道号一清子,今后在门中没有什么郡主,只有一清子,望你尊重服从掌门师兄,切不可欺师灭祖,否则必然清理门户。” 拓跋嫣然恭敬回答:“弟子遵命。” 汉钟离又说,“按照规矩,弟子入门,老师会赐予礼物,贫道现赐你一枚金莲法宝,日后可以做防身之用。”说完也不知道从哪里取出了一枚金荷花,交给拓跋嫣然,只见这枚金荷花有枝有茎有叶有花十分完整,通体金灿灿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拓跋嫣然赶忙跪下双手接住,突然觉得手指一疼,也不知道从哪里伸出一个尖刺刺在拓跋嫣然食指上,眼见得一滴鲜血渗了出来被那根尖刺飞速吸收了进去然后尖刺缩回。拓跋嫣然大惊失色,汉钟离微笑,对她耳语了几句,拓跋嫣然大喜,默默念了一句什么,在众目睽睽之下,那支金荷花嗖的缩小成为了一只发簪斜插在鬓发上。在场的几个人都吃了一惊,包括拓跋蓉和拓跋嫣然在内,他们知道汉钟离是个有本事的道士,但是哪里知道竟然是个真神仙,这真的是一枚法宝,竟然能够如意伸缩。 殊不知,在场的杨小瓜也是神色异样,心里暗叫:“这个金荷花不是传说中何仙姑的法器么,我抢了吕洞宾的法号,拓跋嫣然拿了何仙姑的法宝,这这这,这是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鞋可穿的节奏吗?或者说八仙变成了十个人?”心中暗暗腹诽不提。 拓跋蓉看的也是十分眼馋,早知道自己也拜师了,不就是认个小孩子当师兄么,这样的宝贝自己一辈子也是只在神话小说里听说过,要是也拿到一件,做啥都值得了。想是这样想,自己也知道只是个笑话,自己没有这份缘分,暗暗地也替妹子高兴,有此福缘。 汉钟离又道:“本来这个师门宝贝需要修行有成的人才能使用,但是此宝似乎与一清子有缘,竟然主动认主,一清子虽然没有法力也能驱使此宝,一清,你要勤加练习,不可疏忽,关键时刻才能救你性命,另外此宝乃是护身之用,不可炫耀,免得惹来杀身大祸。你没有修行根底,入门后要听从师兄教诲,勤加修炼,不可懒惰疏忽。” “弟子遵命!”拓跋嫣然快乐的都要飞起来了,外人不知道,自己作为法宝的主人可是知道这东西有多厉害,那简直不是吹得,自己以前虽然聪明,但是身体较弱,虽说跟泰山上的道姑修行了一些道术,武技仍然是个短板,这下子有法宝护体,那自己可就真的发达了。想到这里心中也暗暗惊醒,这世界上的高人神仙真的存在,恐怕自己这点在真正的高人面前也只是个渣渣,以后还是小心做人的好。 拓跋嫣然和杨小瓜不同,从小自负聪明,总觉得无所畏惧,如果这样子下去自然会惹祸上身,所以要谨慎修行才能圆满,杨小瓜则是天性心思纯净不喜欢杂务,所以老师一直对他的修行实施的是鼓励鞭策,让他放胆直行。 礼节已毕,拓跋蓉上来道贺,祝贺妹妹得此良师。拓跋嫣然也是上来大礼拜谢杨小瓜,虽然说礼物是汉钟离给的,但是如果不是要拜杨小瓜为师的话,汉钟离怎么会多此一举收这个弟子,分明是为杨小瓜打圆场,由此可见,这个的年幼的大师兄在师父心中的地位有多高,自己得到了这件法宝,那师兄有什么呢,想都不敢想。 杨小瓜本来是不情不愿的,但是一看见这个冒牌何仙姑都出现了,也知道是命数,自然不再矫情,规规矩矩以礼相还,然后吩咐嫣然了几句,开始郑重其事做起了传法师兄。 这时候时间已经是凌晨了,不知不觉间大家闹了一整夜,丫鬟摆上早餐大家慢慢边吃边聊。有亲兵来报,说济南府已经把淳于铮和行文交给了历城县,但是历城县只是接收了,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反馈出来,王府负责情报的飞羽卫已经把相关的地方和人员监控起来了。 拓跋蓉哼了一声:“这个历城县和刺客沆瀣一气,看来和这次阴谋脱不了干系。” 拓跋嫣然成功拜师,又得到了法宝,心情大好,也学着大师兄的口吻说:“反正他们有十天限制,完不成就一起流放,看他们能翻出多大风浪。困了,师父师兄,弟子困了,能不能告退?” 汉钟离笑了,“大家都散了吧,已经一整天了,都累了,各自回去休息吧。” 大家各自回房安歇不提。 第19章 慕容博的夜袭 随后的两天里,大家都不在关注这些小事了,杨小瓜开始传授拓跋嫣然修行之法。 拓跋嫣然的身体先天不足,长大以后因为早慧,家里把她当成智囊使用,所以思虑过甚,导致精血消耗极大,虽然拜了泰山上的无名道姑为师,但是道姑的能力也只能帮她减缓一下速度,不能彻底解决。 杨小瓜的所学其实是佛修为主,道法为辅的,讲究先修成金刚身,琉璃心,正好对应了拓跋嫣然的问题,不然的话,杨小瓜也没有什么王八之气,人家郡主傻疯了偏要拜一个小孩子做老师,当然了,这并不是拓跋嫣然能看出来杨小瓜的特异之处,而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那个道姑精通卜算,感应到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知道自己的徒弟需要什么,但是自己的徒弟肯定看不出别人修炼了什么功法,更不可能知道别人的修行境界,只好暗示徒弟看见大智慧超出自己很多的人,不管对方的年龄身份,都要拜师学习。 也是拓跋嫣然肯于听从老师的嘱托,但凡有一丝私心杂念都不会有此善缘,不但解决了自己的身体问题,还获得了神奇的法宝。 杨小瓜其实也不会当老师,但是他会当学生,所以把原来老师交给自己的修行之法讲给拓跋嫣然听,拓跋嫣然天生聪慧,对于某些关窍是一学就会,但是脑子好的人身体就差一些,所以脑子懂了身体不一定能做到,杨小瓜两世为人,也走过不少弯路,老师常年不在身边,所以自修的能力很强,对于常见的问题自己都经历过,解决起来也是得心应手。虽然仅仅两天,拓跋嫣然就像是换了一个人,浑身精气内敛,但是双目之间的神采却是掩盖不住,明显是不但补足了先天的缺口,而且心境更上一层楼的感觉,这拓跋蓉他们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一方面觉得小妹好幸运,另一方面也对这个平平无奇的小道士产生了敬畏之情。至于拓跋嫣然自己就更不必说,简直是有买彩票中大奖的感觉,对于这个名义上的师兄,实际的师父那是敬若神明。 这几天,历城县也好,淳于铮也好都偃旗息鼓,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但是这种安静就显得更为诡异了,毕竟济南郡守下达了的破案期限眼看就到了,难道历城县黄县令打算破罐子破摔,硬刚上司的命令? 拓跋蓉也不理会,只是告诉亲卫加紧别院的戒备,防止有人图谋不轨,同时济南王府直辖的亲军飞龙、飞虎、飞彪、飞豹和拓跋蓉的飞凤军五营人马取消休假,进行闭营训练。全城气氛趋于紧张。 这天夜里,又是月黑风高,因为天气渐凉,南北朝没有暖气也没有火炕,大家都早早的缩进被子去和周公聊天了。一群黑衣人在呼呼的风声的掩盖下,成功的避过了巡夜的更夫,来到了王府别院的外面。 为首的人身材不高,脸上蒙着黑布,一双眸子闪闪发光,众人远远地到了别院的后山墙附近,那人一摆手,队伍散开,把后院周边的胡同路口统统控制了起来。 十几个身手不错的黑衣人,分开距离,各自选了一处院墙的隘口,取出了准备好的飞爪,挂上院墙,然后手脚并用,如同猴子一般飞速地攀上院墙,翻身进去。由于夜深人静,围墙上看守的士兵都抱着枪在敌楼里边休息,没有人注意到有人竟然胆大包天爬进了王府。 围墙里边紧贴着墙根的都是卫兵们居住的小房子,然后是另外一道围墙,把王府和外界完全的隔离开来。这十几个人翻进来才发现自己竟然进了狼窝,周围全是卫兵的居所,吓得大气也不敢喘,蹑手蹑脚的离开,在空荡荡的大广场上,十几道黑影蹑足潜踪向前移动,怎么看怎么滑稽。 好不容易离开了空场子,眼前又是一道高墙,这些家伙气得牙痒痒,怎么个破王府修这么多墙,人家地主大院多好,一翻进去就是内宅,无论杀人越货还是窃玉偷香都方便的很,唉,人心不古呀,这些大官太不善良了,一点不知道体恤我们的辛苦。嗯嗯,真是为富不仁,太邪恶了。 王府外的组织者就是大家的老熟人淳于铮,他作为捕快班头,自然和附近十里八乡的强盗飞贼甚至采花贼关系密切,自古官匪一家嘛,看看中国最着名的社交狂魔秦琼就知道了,走到哪里不论是土匪还是大官都和他称兄道弟呼朋唤友,宋江童鞋也是类似的情况。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全都是衙门里边的小吏,当然近代香港的五亿探长大家就更熟悉了。作为同样的身份,淳于铮探长,额,淳于铮班头自然得天独厚,一声令下,全山东的着名飞贼就集中过来为他效力。本来淳于铮的轻功也很好,应该亲自带队的,但是前天那顿胖揍,着实有些伤筋动骨,饶是他有一身的横练功夫,也吃了不少苦头,要知道,不管什么铁布衫金钟罩,其实都只不过是让皮肤肌肉更紧密更抗打,并不是真的刀枪不入,比如说表演刀枪不入的,都是用刀砍用软枪扎,如果横过来用刀锋一划,照样是皮开肉绽,当年的义和团,多少武林高手被一枪打死,就是这个道理,你就算是铁布衫也并不是身上真的有铁皮,就算真的是铁皮的,难道还比防弹衣更结实?根据实验,大口径枪械的子弹打在防弹衣上时,表面没有损伤,但是动能传导照样可以把肋骨震断。 正是如此,这一顿板子打的淳于铮是涕泪横流,屎尿齐飞,伤口惨不忍睹,这样子当然没办法亲自上阵,只能在后边指挥了,不过正因为如此,他的命运才没有那些小伙伴那样悲惨。 话说那些飞贼们,来到了第二道围墙的门口,虽然骂骂咧咧的,但是这道墙还是拦不住他们的脚步的,大家熟门熟路故伎重施的取出飞爪,往上一扔,然后,尴尬了,由于内墙不是外墙那种小城墙,只有一层,所以为了防止士兵们偷窥内宅,不知道哪个缺德的设计师,竟然设计了一个比城墙还高一丈的大墙。凡是搞过装修的小伙伴们都知道,普通的电线如果是10毫米的,那么十米的电线会是老大的一盘,十分的沉重和粗大,古代没有尼龙,都是用的麻绳,而城墙那东西绝对有三丈不止,由于建筑规制的原因,普通富户的院子最多也不会到两丈,所以飞贼平时的飞爪都是一丈五左右的,放在背包里还算不占地方,但是这次因为王府外墙是个小城墙,所以大家都特意加长了绳子,改成三丈,这才勉强爬上了别院的外墙,哪知道内墙竟然变态到这副样子,足有四丈高,上哪里去找这么长的绳子呀,找到了也不能装进背囊,那东西多大一团呀,背在身上人就动不了了。 这些飞贼们面面相觑,终于有聪明的,把大家集中起来,说道,“我们这么多人呢,十几根绳子,大家每两个人一组,把绳子连起来,这就够长了,然后一起上去就是了。” “妙呀!”大家齐声叫好,然后又不约而同把嘴巴捂上,发出了呜噜呜噜的声音。说干就干,大家七手八脚解下飞爪连接起来,然后只过了一炷香的时间,就完成了任务,爬上了第二道围墙。 进入内墙,里边是一个后花园,小桥流水,曲径通幽,大家小心翼翼的顺着小路走进了花丛,转瞬之间,眼前一花,每个人都惊讶的发现,自己的伙伴不见了,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置身于百花丛中,四周香气扑鼻,沁人心脾。 不好,这里有机关!这些人都是久闯江湖的飞贼,对机关之类的东西最为敏感,立刻发觉自己被奇门阵法包围了。马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取出解毒丸含入口中,传说中的奇门遁甲并没有什么神秘的,就是迷幻加上机关,通过香气迷惑,让人进入幻境,再通过光学原理,让人的视线发生偏移,这样子无论怎么走都会和自己的目标发生偏转,也就是鬼打墙了。 这里边有一个叫草上飞的,轻功很好,知道不能耽误了,含着药丸飞身而起,打算越过灌木丛直扑后宅,然而,他惊讶的发现灌木丛下边竟然是空的,不知道谁设计的,灌木丛竟然是盆栽,下边是木桶,木桶漂在一条小河上,他这么一踩,木桶东倒西歪,平衡被打破了,于是草上飞成功的变成了水里钻,扑通通掉进河里,顺水漂走了。也有比较谨慎的盗贼,没有逞能,而是继续小心谨慎的沿着小路向前走,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有运气好的走出了回环路,进入了花园深处。 花园的深处有一座小桥,过了小桥就进入了生活区,有一个黑衣人运气很好,一直来到桥头也没有遇到什么阻拦,他就是有名的飞天神鼠,不但轻功好,而且对地形地貌有敏锐的感觉,能发现细微的差别,所以逃过了鬼打墙,也躲开了浮动灌木丛,来到这座独木桥前。 飞天神鼠小心翼翼地查看了周围环境,看不出什么异常,眼前只有这一条路,于是提心吊胆的走上了桥。第一步,没事儿,第二步,第三步,连着走出了十几步,都没有异常发生,他放大了胆子继续向前,走到了桥中间,仍然没有事情发生,他快步向前,眼看着离着对岸只有一丈远了,异变陡生,桥面突然翻转了过来,飞天神鼠眼疾手快,飞爪早就在手里准备着,一看这个情况,马上飞起一抓,正是对岸的一课一人粗的大树,一下子牢牢扣住了那棵大树,神鼠借力飞起直扑对岸,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棵大树,竟然是活动的,轰隆一声,大树翻倒,直接砸向他的头顶,他吓得一声惨叫,赶忙松开飞抓的绳子,拧身而起,打算借力飞过这一丈路程,然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岸边突然出现一座金属墙壁,上面插满了长矛,矛尖对着他,如果他沿着原路飞过去,就会飞身扑向枪尖,把自己变成一堆烂肉。 飞天神鼠只好认命,收身,下坠,扑通一声掉进了水里,水面很快出现一个漩涡,把他吸了进去。水面恢复平静,金属墙消失,大树重新竖起来,桥面也返回了原位。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除了远处大树上一根晃动的绳子之外。 就这样,盗贼们有的被树丛中突然出现的渔网挂起来,也有的掉进了路旁的陷阱里,只有一个机关大师,江湖人称赛鲁班的成功跨过了重重阻碍,进入了内宅。赛鲁班不是一个人,是一个门派,每一代的掌门人都叫赛鲁班,这次本来不打算趟这滩浑水,但是因为徒弟出卖,全家被抓进了大牢,如果这次不完成任务,就会全家被无声无息的失踪掉。本来这一次是作为辅助人员协助别人进入的,但是谁知道一进去就被强行分开了,没办法只好自己孤身前往。还不错,他如履薄冰地躲过了所有的机关设置,但是说破除,他可不敢,明显这是个高人设计的,比自己高明很多,如果破除了一处,引来高人斗法,那自己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好不容易进入内宅,发现内宅的布局还是很规范的,和自己祖传的布局图差不多,但是自己要找的人在哪里呢,赛鲁班心思电转,决定赌一把,按照自己预想的院子蹑足潜踪走了过去,由于是深夜,路上一个丫鬟仆人都没有,应该是都在房里熟睡中。走到院门口,赛鲁班一看院门没有锁,就推门进去,来到了堂前,突然间,院子里灯火通明,从四面八方出现了十来个女兵,都是盔明甲亮,刀枪耀眼,正中间的房门刷的打开,里边坐着一个小姑娘,长得体态娇柔,姿容秀美,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鬓角斜插着一直金色荷花簪,在头顶轻轻摇动,正是拓跋嫣然。 赛鲁班一看这情况,就知道自己完蛋了,他也不反抗,直接把兵器一扔,双手抱头蹲了下去,表示投降。 拓跋嫣然微微一笑,“我还以为先生会拼个鱼死网破呢,没想到这么识大体。” 赛鲁班无奈:“我是被逼着来的,不做就死全家,现在既然失败是必然的,那何必给仇人殉葬呢。” “很好,那么先生能不能赐教,今天晚上的你们的计划都是怎样的?到底为了什么要对小女子大动干戈?” “郡主既然问,小民知道的也不是很全,但是一定把知道的都原原本本禀告郡主。”赛鲁班十分配合地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全都说了。拓跋嫣然也不难为他,吩咐带他去牢房住单间。 进了牢房,赛鲁班发现这十几个人一个不落全都在这里集合了,和大家一聊,每个人都是唏嘘不已,各自遭遇不同,但是结局都一样,就是被抓,然后招供,就被送过来了。 按下他们不提,单说外边的淳于铮,在这寒冷的夜里,顶着大风,冻得瑟瑟发抖,但是等了半天,院子里边一点动静都没有。真是焦急万分,古代也没有手表,没法知道准确的时间,只能每隔一刻钟听到钟楼里梆鼓响动来猜测。 到了大约二更天,就看见大院子里突然间就乱了起来,人喊马嘶,火光冲天,到处都喊:“走水啦,快来救火啦”。有敲锣的有喊叫的,孩子哭大人闹的乱作一团。 乱了好久,就看到大门把守的士兵也进去救火了,紧接着就看到墙头上冒出一个人头,举着火把晃一晃,借着火光可以看出来是飞天神鼠。看见他出现,淳于铮就松了一口气。只听到咯吱吱的声音,大门打开了,淳于铮一挥手喊了声“给我上。”这几百黑衣人就冲了进去,淳于铮走在最后,等他也进了大门,大家都已经冲到广场中间了,然后就听到咣当当的声音,大门关闭了,淳于铮不由得一愣,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儿? 转眼间,到处是灯球、火把、亮子、油松,把整个广场照得跟火场一样。四面的墙上站着无数的士兵,一个个盔明甲亮,手执弓弩对着场中间,整个广场上鸦雀无声,一片死寂,所有的黑衣人都不敢说话了,唯恐一个不小心,被士兵们以为要反抗,然后被乱箭射杀。 自古武林高手和朝廷正规军之间的战斗都遵循一个规律,一个武术家可以打败几个甚至十几个士兵,但是一百个武术家只能和一百个士兵作战,一千个武术家遇到一千名正规军,那就只有缴械投降的路了。大家都保持静止,场面的压力却是越来越大,终于,有的黑衣人承受不了了,咣当一声把手里的武器丢在了地上,跪在地上大喊:“我投降!”人们都有从众效应,只要有第一个,后面就有无数人跟风,大家纷纷效仿,扔刀投降。 这群人只是捕快,可不是什么武林高手,捕快在中国历史上是最被人看不起的一群人,属于胥吏,子女入贱藉,不允许参加高考,额,赶考,就是因为大多数人欺上瞒下,一边迎逢官员,一边气压乡里,为人最是狡诈无耻,根本没有气节存在,所以一看势头不对,马上就投降了。至于淳于铮,那就更是如此,按他自己的说法,他是做大事情的人,为大事者不拘小节嘛,哪能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所以好汉不吃眼前亏,弃暗投明才是正理。 在大家的配合下,很快有士兵下来收缴了武器,把他们按照官阶分组,普通打手用绳子穿了带去牢房,有级别的捕快们被分别看押和审讯,飞羽卫有专门的人记录汇总向拓跋蓉汇报。 战斗没展开就结束了,但是,别院内的声音并没有停止,仍然是喊杀连天,反而是越来越响,烟火弥漫。这时候,别院的前门出现了一支军队,杂乱无章的奔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喊着:“开门,快开门,我们是城卫军,奉命前来救援,快开门。”有的跑的比较快的,冲到了大门口,噼噼啪啪的砸起门来。 门楼上出现了一道身影,体态婀娜,一身红色战袄,红披风,银色铠甲,姿容秀丽,腰胯弯刀,正是拓跋蓉。拓跋蓉手扶垛口往下望去,“谁呀,这么晚了砸门干嘛?”话音一落,城头出现很多火把,影影绰绰仿佛有千军万马,但是却一个人也看不见。 门外的队伍里出现了一个人,他对着城头大喊:“郡主,末将是济南的城卫军统领慕容博,听说有贼人冒犯王府,特来相助!请郡主开门!”大家低头看时,正是死去的冀州别驾慕容非的儿子,济南城卫军的统领骑都尉慕容博。 拓跋蓉声音有些战抖,大概是天气太冷了吧,她眼神恍惚的说:“慕容将军过虑了,并没有什么贼人,王府安全得很,请你回营吧。”说罢就要转身离开,然而不知何故,她步子有些踉跄,差点被什么东西绊倒,似乎魂不守舍的样子。 “郡主且慢走,”慕容博看出了对方语气的不坚定,赶忙喊道:“末将特来救援,请郡主开门!”他看拓跋蓉头也不回的走开,立刻大喊:“来人呐,郡主被贼人劫持了,立刻给我撞开大门,救郡主。” “诺!”手下的城卫军齐声答应,立刻取出了事前准备好的撞木,向着别院的大门撞了过去,咣当一声巨响,大门颤抖,尘土簌簌落下。城卫军一看有门儿,赶忙又是一下。 这一下子,拓跋蓉似乎是惊到了,急匆匆转了回来,大声喊:“住手!慕容博,你想谋反吗!强攻王府,那是死罪!” “哈哈哈,”慕容博笑得极为畅快,笑声中充满了嘲讽:“郡主,谋反的是一群贼人,他们挟持了你,然后郡主誓死反抗,终于寡不敌众,被贼人侮辱并且残杀,末将是来救援的,攻下了贼人盘踞的王府别院,杀光了贼人,只是贼人猖獗,在末将攻破别院之前,杀害了别院所有的军民。郡主放心,末将一定会把郡主拼死反抗被贼人羞辱而死的全部故事汇报给朝廷的,哈哈哈哈!” “你好大的胆子!”拓跋蓉气得脸色苍白,银牙紧咬,“好你个奸贼,今天终于露出了你的狐狸尾巴,来人,给我狠狠地打!” “诺!”四面八方传来了山呼海啸一般的应答声,城头转眼间出现了无数人影,高举灯球火把,在灯火的映照下,一个个是军容整肃,弯弓跨刀,足有四五百人。 慕容博先是一惊,然后哈哈大笑,“真是好计策呀,空城之计,只是演得太烂了,你连女人孩子都武装了,能够抵抗到何时,来人给我攻 ”。 城卫军们一看,果然,在城头有不少女兵,还有一个大胡子老道士,还有一个小孩子,不禁勇气倍增,嚎叫着冲向城门。 拓跋蓉冷冷的笑着,退后一步,摆了一把椅子,坐在敌楼上,看着这场厮杀。说是厮杀,其实,更像是射箭比赛,城头的士兵和城下的城卫军根本碰不到一起,只是不停的射箭,扔石头,扔滚木,而城卫军虽然有一些梯子,但是也不多,撞木撞门也一时半会撞不开,只能靠着士兵悍不畏死的蚁附爬墙,然而真正能爬上去的微乎其微,也很快被砍死在城头,被射伤射死,石头砸伤的不计其数,一顿饭的功夫就倒下两百人,城卫军一共有五六千人,但是驻扎在城外,没有将令不能入城,而且分散在济南各地,所以这一次只有不到千人化妆进城,打算夜攻王府,拿下拓跋蓉,再做后续打算。 前文说过,古代打仗,士兵折损三分之一就会混乱,一般折损就会溃散,坚持六成折损不动摇的那就是天下精兵了,只有岳大帅和戚继光,还有世界第一轻步兵能做到。城卫军并不是正规军,其性质更像是美国的国民警卫队那种,介乎于正规军和预备役之间,通常就是负责一下治安,战时会成为辅兵,战斗力要更弱一些。那么自然,损伤不到三分之一就已经开始骚动了,有很多士兵拒绝上去送死,慕容博靠着亲兵组成的督战队,斩杀了几个,这才勉强稳住阵脚。 拓跋蓉虽然只有十八岁,却也是身经百战的将领了,战场经验比慕容博这种二流货色强的不是一星半点,一眼就看出了虚实,轻声叫来传令兵,吩咐了几句,小兵领命离去。 大门洞里,早就暗藏了一支百人骑兵,清一色的乌黑板甲,战马也是穿着轻铠包护住要害,每个战士弯刀长矛,摩拳擦掌等待出发。一看传令兵下来了,大家也不答话,都静静的等待着,传令兵来到为首的杨勇面前,轻轻点了点头,杨勇会意,一摆手,就有几个把门的士兵用绞盘打开了大门。(这里的设计比较特殊,大门竟然是用绞索装置开启的,平时人力根本做不到,以防被人偷袭,那样就算想偷着开门也不行。) 大门悄然打开,一点声响都没有,由于门洞里边黑乎乎的,所以外边的叛军也没有人发现,直到-直到一声战鼓,然后就是无数战鼓隆隆作响,仿佛雷神下凡,要击破天地,以杨勇为首的黑色精骑闪电一般冲了出来,等叛军发现时,已经到了眼前,杨勇人如猛虎马赛蛟龙直扑慕容博,慕容博虽然是将门之子,但是他老爸就是个喜欢卖弄风雅的骚人,做儿子的也把他老爹的骚劲儿学了个十成十,卖弄嘴皮子是一等一,打架拼命,那就免谈了。平时打仗的时候慕容博永远都是缩在人堆里的,这次可能是觉得胜券在握,为了卖弄自己的风雅,所以站得比较靠前,现在一看有骑兵杀过来,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转身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喊,“来人,救命!” 他想得很好,自己往人群里一躲,来几个人一挡,自己就安全了,可是他哪里知道,打仗最忌讳的就是转身逃走,更忌讳的就是主将转身逃走,兵是将之胆,将是兵之魂。他一跑,大家就认为失败了,就争先恐后的转身跑,马上就挤成个人疙瘩,前边的动不了,后边的过不去,死死的把慕容博阻挡住了,正在此时,杨勇就已经到了,手里的丈八蛇矛一抖,直刺慕容博的后心,慕容博躲闪不及,被一枪刺了个对穿,惨叫一声,掉到了地上,紧跟着有小兵子扑上去,一刀割了首级,高高举起:“慕容博死了,赶快投降!慕容博死了,赶快投降!” 其他的骑兵和王府墙上的守军一起欢呼:“杨将军威武!慕容博死了,赶紧投降!” 大队骑兵象牧羊犬赶羊一样,围着城卫军转圈,看谁有反抗的意识就一刀砍过去,很快,剩下的城卫军就都跪地投降了。 拓跋蓉派人收拢这些降兵,缴了武器,用绳子串起来统统丢到广场中心看押了起来,外围是一百多虎视眈眈的弓箭手,这些败兵无法反抗,只好遵命蹲伏在地,等待着命运的宣判。 拓跋蓉安排手下接管城防,出榜安民,又派人出城送信,好在她手下专门有这方面的人才,也不用她过多操心。 第20章 小清河之役 按下他们,再说城外的事情。 在历城北门外边十几里处有一条小清河,小清河和黄河在这里交汇,形成了一片湖泽,在湖畔就是官道,此时官道上走来了黑压压一大批人马,影影焯焯的看不清楚,估摸着大约有万人,都是步兵,可以看出来,这些人步履沉重,走起来尘土飞扬,估计是走了很长的路,已经人困马乏,连保持安静都做不到了,时不时有扑通扑通的摔倒声,军官的咒骂声,皮鞭声,还有马嘶声,此起彼伏,乱糟糟的。 跑在最前边的是两匹马,一匹马上是一个文官打扮的家伙,年纪大约四十岁左右,平时应该是有点自命风流的角色,但是此时可能是骑马赶路的原因,满脸的尘土,被汗水冲刷的一绺一绺的,脸色灰不灰黑不黑的,衣服也乱糟糟的,很脏很狼狈,看他骑马的姿势很奇怪,两条腿松垮垮的,就好像泄气的玩偶一般,正是消失很久的历城县黄老爷黄豫。旁边的马上是一员胡人将领,头戴金盔,身穿金甲,胯下赤兔马,手里一口长柄月牙弯刀,显得是神采飞扬,也是大家的老熟人,冀州刺史贺兰波波的长子贺兰浪。这位大哥是怎么来了的呢? 整个故事是这样的,贺兰浪打了大败仗,把五千骑兵给折损了,贺兰波波剩下的以步兵为主,而且绝大部分是汉人,虽然汉人士兵的战斗力其实很强,尤其是为异族人驱使的时候,很拼命,但是仍然不被信任,整天被提防,所以贺兰波波一看不好,就赶快撤退了,万一被汉军卖了就不划算了。 贺兰波波在冀州一向是大权独揽,并不把皇帝拓跋焘放在眼里,现在打了败仗,皇帝自然就有借口了,下圣旨婉言安慰,还给他升官进爵,要他进洛阳述职,贺兰波波也不傻,当然知道进了洛阳就会被当成泥塑供起来,从此和实权说拜拜了,这对于一直桀骜的他来说当然是绝对不肯的,于是装病拖延,磨磨蹭蹭的就是不肯动身,同时积聚人马,收拢利益团体里的伙伴,决定自立山头。 冀州的位置上下够不着,被济南、东平、济州等地包围着,一旦造反就会被人家群殴致死,所以必须打通南下的发展空间,和刘宋接触上,这样子,夺下济南就是贺兰波波的首选了。但是济南王拓跋浩手握飞龙、飞虎、飞彪、飞豹、飞凤五营精锐,长女拓跋蓉杀伐果断,颇有凶名,那岂是个好相与的?于是他联络了历城县县令黄豫,决定里应外合拿下历城县,然后反手对付拓跋浩。 慕容博是慕容非的儿子,自然也和贺兰家关系密切,他担任的城卫军统领听着好听,其实不过是个预备役军官,无职无权,典型的闲职,自然也不满意现状,好大喜功的他就和贺兰波波一拍即合,决定一起动手夺下历城,然后再偷袭济南。 经过黄县令下边的江湖人多方打听,发现拓跋嫣然很受济南王的宠爱,于是决定让她在一场意外中受伤或者死亡,扰乱济南王的心境,趁乱偷袭历城。结果没想到半路杀出个杨小瓜,贴身护卫杨勇神力过人,竟然力拒奔马,把这件事情化解了,反而引起了对方的怀疑,双方开始斗智斗勇,不消说,最后的结局是弄巧成拙,暴露了自己,成功的引起拓跋浩和拓跋蓉的怀疑。黄县令只好图穷匕首见,和淳于铮、慕容博一起,铤而走险,夜袭王府别院,打算一举拿下历城,自己亲自去引贺兰波波的大军过来,贺兰浪公子觉得是自己露脸的机会来了,于是自告奋勇,亲率一万大军直扑历城县。 贺兰浪很着急,黄豫也很着急,两个着急的汇合在一起,就日夜行军,根本不管一天三十里这种老规矩了,这走了一天半夜,人困马乏,士兵们都快崩溃了,他们还不自觉,仍然催促赶路,搞得士兵们怨声载道,士气低落。 士兵们越走越累,队形散乱,骂声不绝,走着走着,眼看来到了两河交接的地方,听到哗哗的水响,士兵们饥渴难耐,好多人就跑到河边,双手捧水大口的吞咽着,军官们喝骂不住,人群乱作一团。 正在此时,远处的湖里悄无声息地驶出了几十只大船来,因为是黑夜,古代的士兵大多数夜盲症,连路都看不清楚,更不要说去看远处的黑影里有没有船了,大家都自顾自的喝水吵闹,谁也没发现大船的到来。等到大船临近了,那种巨大的压迫感,才让这些士兵有所警觉,抬头看时,迎面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箭雨。 紧接着就是士兵的惨嚎,冀州的士兵毫无心理准备,一上来就被打乱了,前两次战役,真正的一线部队损失惨重,后来虽然补充了好多,但是成分已经变化了,不再是以鲜卑人为主力,而是好多汉军,甚至很多都是奴隶壮丁,要士气没士气,要训练没训练,那个战斗力可以说是一塌糊涂,看着是一万人,真实战斗力连以前的两千人都不如。 冀州的军官们还是有聪明的,赶快喊叫着,用皮鞭驱赶着士兵躲开河岸,可是他们往后撤退,那阵型就彻底没有了,互相拥挤踩踏,乱作一团。他们混乱,大船上的伏兵可是并不混乱,伴随着大船的滑动,一步步的靠近岸边,弓弩不停的发射,十几分钟就向着河岸的方向倾泻了上万支箭矢。 本来长途奔袭,最忌讳的就是半路截杀,但是一个是冀州兵基于兵贵神速的想法不顾一切,另一方面千算万算也没想到伏击会发生在船上,毕竟自古半渡而击,通常水兵登陆战才是兵家大忌,哪知道人家济南兵就是在你眼皮子底下玩潜伏,而且为了避免半渡而击,就是在船上射箭,根本不和冀州人马接触,你想半渡都不行。 冀州兵虽然孱弱,但是那些军官还是多年征战的,很快想到了这一点,指挥着士兵列阵缓缓后退,一开始是遭遇偷袭,所以忙中出错了,现在想起来了,发现对方并不登陆,只要保持距离就可以免除弓箭的远程袭杀了,于是开始步步后退,前列高举大盾,减少了很多伤亡。 但是,虽然如此,由于反应太慢了,还是导致了近千的伤亡,贺兰浪也醒悟过来,大声叫喊着,让部队后撤。 冀州兵每后退一步,济南的军船就压上来一步,步步紧逼,并不放松,气氛沉闷至极,冀州兵们一个个咬紧牙关,脸色铁青,紧紧盯着面前的大船。 终于,每一只船互相保持着宽松的距离整齐的把船头向前顶在了岸边的滩头上,然后横过船身,哗啦一声,跳板放下,一队队全副武装的士兵高举大盾,阵列整齐的走上河岸。 “放箭!给我放箭!射死他们!”贺兰浪嘶声大吼,冀州兵似乎才大梦初醒,“对呀,我们也有弓箭手呀,为啥刚才忘了呢?”急匆匆的开始拉弓搭箭,胡乱射去。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箭雨的方向很散乱,射程也不足,没有给船上的敌军什么伤害,反倒是靠前的友军被射伤了不少,前列的冀州军后背后脑中箭,惨呼倒地,但是因为是夜里,再加上紧张,弓箭手们根本么有注意到自己射到了什么,只是连续不断的闭着眼睛射过去。 他们不知道,可是被射的人知道呀,前边的步兵发现箭雨来自后方的友军,顿时就愤怒了,转过身来破口大骂,但是黑夜里呀,谁知道是谁在骂,听到咒骂声,弓箭手们反倒来了精神,对着骂声最大的地方开始狂射。 叔叔可忍,婶婶不能忍,前边的步兵也不是吃素的,马上抽刀在手,回身冲向弓箭射来的方向,他们身后拦路的步兵,有机灵的就让开了道路,迟钝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被前边退下来的败兵踩踏砍杀,这样一场大规模的火并再次展开,双方都是为了生存,哪里还管是敌是友,那是见人就杀,遇人就砍,大家杀成了一团。 看到这一场景,船上的济南兵也是目瞪口呆,大家很有默契的缓缓下船列阵,也不上前厮杀,只是用箭雨保持着压迫,免得敌军醒悟过来。这支队伍的前面,有一员年轻将领,大约二十岁左右年纪,身高在八尺开外,身穿乌金甲,细腰乍背双肩抱拢,扇子面的身材,双臂修长,往脸上看,高鼻梁大眼睛面白如玉,颇为英俊,身后是一杆大旗,由于是夜间,旗杆上没有旗帜,只是挂着一盏灯笼,灯笼上镌着拓跋两个字,正是济南王世子拓跋英。 到这种时候,任你是谁也无力回天了,就算是孙武子在这里也只能眼看着败亡。贺兰浪自然没有这个自觉,毕竟他的人马有万人,从船上下来的战兵不到两千,人数差距比较悬殊,他还是有一搏之力的,所以他仍然嘶声喊叫,安排自己的能够控制的人马逐步后退,脱离混战的圈子。 然而,他并没有注意到,离此地几里外的树林中,静悄悄的出现了一只部队,这支部队是清一色的骑兵,身穿黑色铠甲,黑色披风,手持弯弓,腰胯长刀,大约有四千之众。为首的是两员员将领,左边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彪形大汉,身高过丈,也是黑色的盔甲,手里是一对狼牙棒,配上他的黑脸刚髯,就仿佛庙里的金刚一般,这是飞虎营统领洪飞虎。 右边是一个中等身材的年轻人,长得相貌普通,但是双臂修长,就好像长臂猿一样,左挎弯弓右背箭,手里是一杆方天画戟,正是飞豹营的统领郭宝中。 两个人静静地站在那里,一言不发,背后的旗帜在夜风的吹拂下,噗啦啦的卷动,全体士兵都静立不动,表情严肃,气氛肃杀。 两个人默默地观察着前方战场的动静,一直到发现敌军火并了,不由得会心一笑,也不多言,各自跳上战马。大队在他们身后默默的前进,缓缓的加速,越来越快,到最后已经风驰电掣起来,转眼之间杀到了冀州兵的背后,本来贺兰浪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前边,由于厮杀声惨叫声不绝于耳,所以并没有注意到背后的情况。但是他不是聋子呀,到最后的时候,两营骑兵的马蹄声已经象打雷一样响亮了,大地跟着一起震颤,就算是真的聋子也能感觉到了。 贺兰浪扭过头来一看,吓得脸色骤变,怪叫一声“不好!”赶忙招呼手下转身迎敌。 说时迟那时快,他的士兵根本没有时间转过来,骑兵已经到了眼前。贺兰浪一看不好,赶忙策马往旁边躲闪,那哪里躲得开呀,冲在最前边一员大将人高马大,手使一对狼牙棒,如同凶神恶煞一般,正是洪飞虎,洪飞虎不认识贺兰浪,但是一看这个人衣服华丽,马匹神骏,一看就不是一般人,马上就冲了过来,抡棒子砸下。 贺兰浪虽然统兵能力不咋地,但是武勇并不太差,毕竟是草原民族,强者为尊,要是没两把刷子,他老爹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用他独当一面。一看躲不开了,赶忙双手捧刀,一个横担铁门栓,斜着向外招架,两根狼牙棒就带着风声砸在了刀杆上,刷的一下子就弹了开来。 贺兰浪的这把刀样子古怪,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打制而成,乌突突的似金非金,似铁非铁,分量也不重,传说中来自西域,是某个西域商人带来的,被贺兰家的始祖一眼看到,就用一匹好马的价格买了,每一代传递下来,但是没人能够使用,贺兰浪小时候看到了就一下子相中了,就一直拿在手里。 洪飞虎看见自己的狼牙棒被弹了开来,也吃了一惊,自己这对狼牙棒和别人的不同,是混铁打制,两根棒子加在一起重约五十斤,那东西抡起来加上惯性和马匹冲刺的力量,足有千百斤的动能,竟然被贺兰浪给弹开了。 贺兰浪虽然弹开了对方的攻击,但是也没有好受,被震得马匹噔噔的倒退,浑身肌肉突突直跳,心口一阵恶心,哇的一声把食物都吐出来了,吐了马身上满满的都是。他骑的是赤兔马,那东西很有性格的,最是高雅不过,怎么可能承受这种污秽,立刻就是乱蹦乱跳,拼命的要把脏东西甩脱掉,贺兰浪是草原民族,骑马还是很厉害的,立刻跳下马,换上备用的一匹青马,抡着刀直扑洪飞虎。 这时候洪飞虎也醒过味来了,原来这是一口宝刀呀,竟然能进行伤害化解,怪不得贺兰浪能够挡住自己的强力攻击,想到这里,洪飞虎的眼中放出了贪婪的光芒。本来正常的骑兵突击讲究的是速度,一般都是一招解决,马速不停,继续向前。但是洪飞虎发现了宝物,那就不同了,他自己脱离了大队,按照规矩,副将立刻代替他的位置,继续率领大队向前突击,只有他自己的亲兵小队从队伍中脱离,紧紧跟随主将扑向贺兰浪。 贺兰浪刚才是因为被一棒子打吐了,超级丢面子,如果吐的是血那还好,实力不如人,但是吐出来的是隔夜饭,迎着风酸臭无比,这可就丢死人了,贺兰浪恼羞成怒,扑过来要拼命,用敌人的鲜血洗刷耻辱,可是等到两个人碰了面,看到洪飞虎眼睛里闪烁着的绿油油的光芒,心里立刻就是一哆嗦,忽然间醒悟过来了,自己没人家劲大,现在人家又想抢自己的刀,自己躲还来不及,怎么傻乎乎的还往前冲? 两军交战斗就是个勇气,贺兰浪一害怕,那速度就减了几分,但是知道逃跑已经来不及了,赶忙把大刀一抡,斜肩带背砍向洪飞虎的脖子,洪飞虎双棒交叉,往外就是一架,拦住了那把刀的攻势,贺兰浪想抽刀变招,可是洪飞虎的双棒上面全是钉子,那钉子如同狼牙交错,所以叫做狼牙棒,除了像大锤一样抡起来砸人,还有一个特殊的功能,那就是锁,双棒一夹一拧,就把月牙刀的刀头给锁住了,洪飞虎马往前冲,双棒一缠一带,那股巨大的冲力,贺兰浪可就坚持不住了,双手抓不住刀杆,大叫一声,就松了手。洪飞虎把双棒交在左手,伸右手一把抓住了这把长柄弯刀,仔细端详,嘴里是啧啧称奇,不断的称赞,可这样呢,就把贺兰浪给放下了。 贺兰浪虽然心里不平,但是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可不是那些傻瓜,看到势头不对,立刻催马逃走,不再管自己的一万人马。 其实,眼前的情形,冀州兵败局已定,谁也救不了,经过大队骑兵的背后冲击,这些士兵彻底乱成一团,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了,能逃跑的就逃跑,逃不掉的就跪地投降。济南的骑兵大部分由汉军组成,所以军纪严明,并没有蛮族那种嗜杀的恶习,一看敌人投降,自己乐得省点力气,就驱赶着这些俘虏到河边集合,自然有船上下来的步兵负责编组管理。 然后骑兵就四散而出,追击那些逃兵,反抗的就地砍杀,投降的也驱赶回来,战争时期,人口太重要了,活着的俘虏比斩首的赏赐多,所以骑兵们没人舍得伤害这些行走的金钱。 战斗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只有短短的一个时辰,可是收拢俘虏追击逃兵打扫战场却是很费时间的事情,足足忙到日上三竿。经过统计,本次战斗,杀伤冀州人马两千多人,俘虏六千人,逃走了几百人,包括敌方的主将贺兰浪,但是带路党黄县令跑得慢,被人从一个烂泥坑里边捞了出来,被士兵们丢进河里洗了四五次才把臭味洗掉,捆起来送给拓跋英。拓跋英的目的就在于杀伤,对于捉住贺兰浪的兴趣并不大,反而觉得那就是个烫手的山芋,还不如让他逃走了事,要不然洪飞虎也不蠢,真的会看见宝物忘了擒敌么,真要是那样子,怎么可能做到一营统领的。当然啦,黄县令是必须抓住的,因为他是济南自己的人,中国人的传统就是,敌人可以放一条生路,叛徒必须抓住,不然就会影响军心士气。 拓跋英打赢了这一场战斗,收拾队伍,打着得胜鼓,兴高采烈回济南,同时济南王拓跋浩发加急奏章,报告了这里发生的战斗,请求皇帝处理贺兰波波造反的事情,请缨出征讨伐冀州,同时宣布济南进入临战状态,开始征召士兵。北魏实行的军制是府兵制的前身,正规军平时只留下精锐力量负责重要防卫事务,绝大部分士兵在家务农,战时征集起来自备武器战马作战,所有在册的士兵不用交税,只服兵役,国家只负责战时的粮饷,根据功劳给予加官进爵和赏赐,其他的日常训练费用国家不负责,这样国家可以省下来一大笔开支,也拥有较为精锐的部队。所以这时候士兵们还在家里呢,下了征召令,这才陆陆续续赶来。 以济南王下属的五个营为例,满编应该是每营八千到一万人,但是现在只有两千常驻士兵,类似于教导营的配置,一旦满员,这些人就变成伍长、什长、甚至百夫长。古代战争经常是有备伐无备,也是这个道理,一方面齐装满员,另一边都是军官没有士兵,所以经常会发现战争开始时进攻的一方狂飙突进,连下十几城,防守的一方才会出兵反抗,慢慢的找回战争主动权,没办法呀,实力悬殊,而且让军官们拼死反抗当炮灰也不实际,只有先后退,补充了兵员粮草再反击,反正边境上的城市都是兵营,没有居民点,不怕影响兵员和辎重,看看木兰辞就侧面描述了这些情况。 说的简单,真正操作起来是很消耗时间的,光是筹集粮草,等待士兵归建就是半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贺兰波波那里也在厉兵秣马,没有轻易出击,毕竟一万士兵的损失也让他大伤元气,哪怕是玩游戏,也不能没完没了的征兵,那样子治安度和士气值都会跌到冰点。 就在这段时间里,北魏皇帝拓跋焘的圣旨终于来到,先是表扬了济南王忠诚可靠,治理有方,拓跋蓉巾帼不让须眉,拓跋英治军有方,年少英才,实为王室楷模,加封拓跋浩世袭罔替,加偏将军;封拓跋蓉为历城县公主,加飞凤将军衔,两千石,拓跋嫣然为乡公主,食一千五百石。(我们所说的郡主其实是个官称,在古代,皇帝的女儿不一定是公主,也有君主县主的,那么王爷的女儿自然会降一档,有很多被尊称为郡主的其实根本没有被册封过,就是个白丁。)其他众人各有封赏,但是到了最后也没有提是否安排济南王征讨冀州的事宜,只是提了一下,历城县令黄某罔顾君恩,意图谋逆,罪大恶极,着令斩首弃市,着令中书舍人杨炯为历城县令,即刻就职。 大家听到这里就明白了,皇帝打算自己亲自安排讨伐叛逆,不需要济南插手,拓跋浩是个聪明人,知道皇帝不喜欢地方势力过大,自己还是今后低调一点的好,于是不再多言,整顿内部防务,等着看热闹。 杨小瓜一行人看到此间事情已经了结,就和拓跋蓉说告辞离开,可是呢,出了一点插曲,拓跋嫣然已经拜师汉钟离了,是跟着一起走呢还是留在王府,就成了摆在眼前的问题,拖把嫣然本人肯定是坚决要求跟着师父走,不同意就私逃,作为济南王最宠爱的幼女,大家也无可奈何。这件事情,济南王拓跋浩亲自出面宴请了钟离权,两个人在密室里商量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让拓跋嫣然跟着一起离开,两三年后学成再返回王府。 就这样,大家告别,其实拓跋蓉也想跟着一起走,但是她是飞凤营的统领,也是王府的大管家,离开不得,也只好无奈留下。她还想着让杨勇留下来做官,可是杨勇是杨小瓜的贴身侍卫,怎么可能做北魏的官员,那个时代的人对忠诚十分的看重,既然认了主,就不可能离开的,再加上拓跋浩也不放心幼女的安全,有这样一名智勇双全的将领跟随,也能放心一些。 第21章 此山是我开 师徒四个人辞别了济南,向西而去,走了没多久,就看见前面出现了一个人拦在路中央,大喊着:“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此人身高八尺有余,约莫二十岁左右,相貌英俊帅气,正是济南王世子拓跋英。 拓跋嫣然不禁面红耳赤,“哥哥,你疯了吗,堂堂世子学人家拦路抢劫,丢不丢脸呀。”这话是出自内心,拓跋英作为世子,从小受的是正统教育,一向循规蹈矩的,今天竟然玩恶作剧,而且还是在自己最尊敬的师兄和师父面前,让拓跋嫣然觉得极度丢脸。 拓跋英做了个鬼脸,英俊的脸闪过一丝无奈:“我来和你们结伴而行,道长不会拒绝的吧。” “这个,世子你不会是偷跑出来的吧?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可不敢收留,我们可不想被王爷抓回去就地正法一百次。”杨小瓜做胆战心惊状。 “好啦好啦,”汉钟离出来打圆场,“世子可是有什么要事去办,需要掩藏行迹?” “正是!”拓跋英收齐了嘻笑之色,“不瞒道长,父王被加封世袭罔替,按照惯例要把世子送往平城侍卫皇宫的,本来这没什么,但是这次马上要打仗了,如果大张旗鼓的,容易被人盯上,而且抽调大队人马保护就会影响防务,所以我想来想去,觉得和你们一起去平城,不会引人注意,安全也有保证,不知道道长可不可以捎我一程?” “你都说了,我们怎么拒绝呀,更何况看在我这个小师妹的面子上,我们也不能放任不管呀。”杨小瓜一脸苦相,叹了口气“只是,世子呀,你这幅扮相,瞎子也能看出来你是大贵人,英武之气压都压不住,就是一个行走的大灯笼,没办法掩盖行迹的。” “这个,”拓跋英听人家夸自己的气质出众,心里自然是熨贴无比,赶忙说道“纯阳道长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拓跋英一定听你们的安排,绝无二话。” “嗯,既然世子这么大度,我就明说,你需要做一些容貌的修改,你看看你妹妹就知道了。”杨小瓜也正色说道。 拓跋英听到这话,这才仔细打量自己的妹子,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妹子平日里那副我见犹怜的秀美姿容竟然不见了,一眼看去,只是一个相貌清秀的普通道童,连那凹凸有致的身材都不见了,只是一个瘦小的正常孩子。只是自己和妹妹太熟悉了,所以直接忽略了对方的相貌变化,这仔细一看,才发现自己都很难认出自己的妹妹了,不由得赞叹道:“好厉害的易容术呀。道长果然是高人,拓跋英斗胆请道长辛苦一下,帮助我也修改一下外貌。” “这个自然的,只要殿下不怪罪,贫道自然就可以。”说完,汉钟离拉着拓跋英进入了林间的草丛,过了一炷香的功夫,两个人再次回到大道上。 拓跋嫣然看了自己的哥哥一眼,一下子忍不住,扑哧的一声笑了出来,然后平时那个大家闺秀的样子也没了,笑的满地打滚,用拳头一个劲的锤击地面。 “有这么好笑吗?”拓跋英被妹妹笑的浑身不自在,感觉就像是百爪挠心一般,赶忙去找了个水坑去照镜子,这一照,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过了好久才止住,然后转身对着汉钟离深施一礼,“道长神技,洒家佩服!”只见,平时英俊潇洒的王府世子,变成了一个身体粗壮,满脸胡子的威猛大汉,清秀的俊脸变成了紫红色的脸膛,而且圆润了好多倍,瓜子脸变成了月饼脸,然后还配上了一脸虬髯,光是脸变了那也还一般,身材也变了,原本修长的身材变成了水桶一样臃肿,两条腿像大象,两只胳膊肌肉坟起,青筋暴露,皮肤粗糙,双手全是老茧,就像是一个庄稼汉,身上的衣服也是灰色的土布,厚重结实,脑袋上还有一块白布包裹,和那副长相十分的般配,腰间的弯刀也被收了起来,庄稼汉哪有拿刀的,变成了一根长柄的耒耜(古代的铲子),怎么看怎么象刚锄完地的农夫。再看这一行五个人,一个大胡子老道,一两个道童,一个侍从(杨勇)挑着担子,加一个农夫扛着铲子,杨小瓜看着就想,如果把农夫的铲子换成九齿钉耙,那场景,想到这里不由得一阵恶寒,拼命摇了摇头,要把这个邪恶思想从脑袋里甩出去。 大家迈开大步说说笑笑的一路向前,脚下毫不停步,这里边汉钟离不用说,杨勇从小吃苦,走路自然是没问题,杨小瓜虽然出身富户,但是从小练功吃苦,所学的功夫全在走路上,拓跋英草原民族,武功也不弱,对于风餐露宿也不在话下,只有拓跋嫣然自幼身体孱弱,对于走路不太适应,但是杨小瓜给她安排的课程就是要经历风霜的磨炼才能成功,所以咬着牙运转法决,一路也坚持了下来,说来很奇怪,一开始还会浑身酸疼脚掌不适,走了多半天,反而适应了,越走越有力气,浑身气流涌动,把几天来的功课融汇贯通了,就这样子一天走了将近百里这才找地方打尖休息,到了晚上,汉钟离给拓跋嫣然服下早就配置好的丹药,帮她修复筋脉,重塑身体。 第二天早晨起床,拓跋嫣然依旧是神采奕奕,反而是拓跋英有点脚丫子肿痛,身体不太适应,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十分狼狈。 汉钟离看了就问他:“英世子,我看你骨骼强健,但是走路气息有些僵硬,似乎不能内外一体,不知道是否修行过内息之法?” 拓跋英一脸茫然:“仙师,什么是内息之法?” “额,”汉钟离明白了,自己就是抚羌校尉出身,怎么忘了蛮族只有炼体之法,没有什么导引调息之类的东西,于是解释道“我道门自古有导引之法,可以调整内息强壮内脏筋脉,练好了自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不知道世子可感兴趣?” “那太好了,”拓跋英那多聪明的主儿,立刻明白这是汉钟离想要指点自己修炼了,赶忙大礼参拜:“多谢老师。” 汉钟离大袖一抖,一股气流就把拓跋英给托住了,无论怎样用力也拜不下去,拓跋英大惊,他早就听妹子说过汉钟离的神异,但是总觉的是障眼法之类的骗术,现在自己竟然拜不下去,不由得起了争胜之心,咬牙低喝,全身之力就都用上了,全力下拜,拓跋英虽然没有杨勇那样健硕,也是天生的神力,这一用力至少也有七八百斤,但是汉钟离根本和他不接触,只是袖子里的气流就把他稳稳托住,任他面红耳赤,也不能下降一寸,内心不由得大为拜服。 只听汉钟离说道:“英世子不必拘礼,我只是略加指点,并不会传你门中秘传口诀,所以你不算是我的门下弟子,仍然和以往一样就行。” 拓跋英一看硬来也不行只好站起身来然后深深作揖,虽然自己不算是对方的正式徒弟,但是这一点礼数还是懂的,也罢,以后心中尊敬就好。 汉钟离如何指点他,这些内容就不提了,不过拓跋英确实获得了不少好处,虽然不能成仙,但是内功修为极其强大,和本族那些完全凭借肉体力量的家伙不同,由内而外,后来竟然成了鲜卑有数的名将,这是后话了。 五个人继续上路,拓跋英自幼受的是贵族教育,一言一行都要中规中矩,不能有一步差池,但是作为草原民族,喝酒吃肉唱歌嚎叫才是本性,压抑了这么久,心里早就憋闷坏了,现在穿上农民的衣服,扛着大铲子走路,反而觉得无比的放松,加上大家也不把他当成贵人来尊敬,都是有说有笑,时不时的互相打趣,不由得舒适无比,恨不得这样的时光能更久一些才好。 大家走着走着,从背后来了一支车队,从他们身边驰过,大家侧身让路,同时用眼睛扫过,只见这只队伍约有百十人,有二三十人骑着马,大约是护卫,其余的大多是车夫伙计之流,为首的一个老者,骑着黑马,旁边的驮马驮着他的兵器,一口长柄大砍刀,可能上去十分沉重,估计是浑铁打制的,应该有四五十斤的样子。他身后是一匹黄骠马,马上是一个少女,一身杏黄色的绸缎衣服,看上去英姿飒爽,颇为养眼。拓跋英心里暗暗地把她和自己的妹子拓跋蓉做了比较,觉得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他这么一想事儿,眼光就在人家脸上停留的有点久,那个少女立刻感受到了,扭头望向拓跋英,一看是一个彪形大汉,土里土气的,大约是被人这样子看过不止一次,所以心中虽然不爽,但是也不想和一个庄稼汉置气,所以只是狠狠瞪了拓跋英一眼,哼了一声,给了马屁股一鞭子,加速离开。 拓跋英这才醒悟过来,自己被人家当成没见过美女的土鳖了,苦笑一声,也不多事,低头赶路。 又走了一个时辰,大家就走不动了,大路上拥拥挤挤的堆了好多人,大家议论纷纷,也有人指天骂地的。几个人不明所以,就上前询问,原来,前面的路被封死了,有士兵设立了哨卡,不放人过去。 杨小瓜挤了过去,点头哈腰,“军爷,出了什么事儿啦。”说着塞了一袋铜子儿到对方手里。当兵的一看是个孩子,虽然嫌烦,但是看在钱的面子上也不会为难他:“上头的命令,说冀州那边造反了,为了不让反贼到洛阳图谋不轨,就把路封锁了,没有官府的印信的一概不让通行。” “多谢军爷,我看刚才有一大队马车过去了,他们?”杨小瓜又追问。 “去去去,”士兵没好气的说,“那是清河崔家的崔三爷亲自押车,给京城里送礼物的,你一个小孩子知道个啥。” “哦,原来是这样呀,谢谢军爷了,这我们要等多久才能过去呀?”杨小瓜不动声色又塞了一袋钱过去。 “别指望了,没个十天半个月绝不可能开禁,你们还是换条路走吧。”当兵的看见又有钱入账,脸色和缓了很多。 几个人退出人群,转身来到僻静处,互相商量。汉钟离问拓跋英:“世子,你说说看,我们是用印信过关还是另外走一条路?” 拓跋英皱眉:“老师,我隐姓埋名跟着一起走,就是为了掩人耳目,如果拿出印信,那就还不如自己带着大队人马过去了,所以学生的意思,我们走小路绕过去吧。” “这个,如果绕山而走倒是可以,只是山路崎岖,风餐露宿,一方面会很艰难,一清子身体孱弱会受些苦楚,另外,看山跑死马,小路虽然短些,但是耗费的时间要多很多。”汉钟离说道。 “徒儿的身体没有问题,徒儿出来就是为了磨练自己,哪能畏惧艰险,至于说时间,我们修行人又不是急着赶路,何必在意。”拓跋嫣然接下话茬子。 汉钟离看向杨小瓜,只见这位弟子又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仿佛世间一切与自己无关,全然不是刚才给士兵行贿询问消息的乖巧儿童模样,就好像刚才是另外一个人一般,心中也不由得惊讶这个弟子心境,于是点了点头,“好,那我们就上山吧。” 几个人趁着路上吵吵嚷嚷的人们还没有醒悟过来,急急忙忙就上了山路,要知道山路狭窄,要是等大家都明白过来,那山路上会挤成一个疙瘩的,那情景,想想每年小长假的长城就知道了,所以趁着安静,赶快上山也好躲个清静。 几个人功夫都不弱,装备也精良,所以走在山路上并没有想象中的吃力,因为不用着急赶路,所以优哉游哉,一边走一边观赏山景,路旁小溪流淌,山花烂漫,还有些不知名的野果子,红的绿的十分惹眼,大家说说笑笑,气氛融洽,山风徐徐吹过,惬意非常。 正走的当口,突然间前边出现了一座森林,拦在小径上,很明显,只有穿过树林才能继续向前。可是,这座森林好大呀,把整个山都遮盖住了,根本望不到尽头。 杨勇皱了皱眉,用探询的眼光望向汉钟离,汉钟离领会到了他的意思,也望了过去,仔仔细细,然后展颜一笑,“没事儿的,虽然杀气很重,但是对我们影响不大,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机缘。”说完,带头走了过去。 杨勇一看汉钟离的态度,也就不再多说,站在原地默默等候着另外三个人走进森林,自己才最后一个进去,保持着对后方的警戒。 森林里边光线幽暗,空气潮湿但是很新鲜,闻起来倒是沁人心脾的,大家都带了随身的驱虫药草,不用担心会有毒虫滋扰,顺着小径继续向前。汉钟离是神仙之属,所以行走间大袖挥舞,无数藤蔓灌木就悄无声息的让开道路,这样既能够安全穿过,也不必用砍山刀之类劈砍藤蔓,造成对环境的破坏,有了他在前面开路,大家轻松了好多,杨小瓜不由赞叹,神仙就是神仙,这些小手段果然是简单实用,等出了这里,一定把这个法决学到手,不然就太吃亏了。 越往里走,可见度越低,慢慢的有一种特殊的气息弥漫在周围,很安静,似乎连森林里的虫子鸟雀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气氛诡异至极。 前面的汉钟离似乎没有感受到这些一样,依旧大踏步的前进,仿佛前面就是一片金光大道一般,紧随着的是杨小瓜,他一边走一边很随意的扫视着四周,双手背在身后,轻轻地按压着腰间的一柄拂尘,第三个是拓跋嫣然,她似乎修炼到了一个特殊状态,脚步紧跟师兄亦步亦趋,每个脚印都不差。第四个是拓跋英,他就没有那么轻松了,肩扛着的大铲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横握在手里,紧张的盯视着某个方向,似乎随时会有一只什么怪物会跳出来一般。杨勇走在最后的位置,他的肩头挑着一副担子,是大家出行的一些常用物件,包括锅碗瓢盆,取火的火石火链等物,看上去十分巨大,那根扁担通体乌黑,材质似乎是乌木还是什么,极为特殊,看上去几百斤的担子压在扁担上,扁担颤都不颤一丝,仿佛挑着羽毛一般。 正走着,突然远处刮起一阵邪风,伴随着一声震天动地的嘶吼,,然后就是噔噔噔的踏地之声,一只体型硕大的怪物猛地从灌木丛中奔跑而出,如同闪电一般就扑向了队伍里边防御力最弱的拓跋嫣然。 拓跋嫣然也似被吓了一大跳,身子猛地向后一跳,想躲开那只巨兽的冲撞,那哪里躲的开,后面的拓跋英失声大叫,急忙冲上去要拦住那只巨兽,可是那东西的势头太过威猛,只是奔跑时候带动的气流就把拓跋英卷了出去,连着退了好几步才站稳身形,拓跋英掩面不忍看到妹妹被撞成肉饼的惨状,只听的那只野兽又是一声震天动地的嘶吼,然后,然后,拓跋嫣然头上的一支金钗突然间自动飞了起来,在空中翻了个筋斗,插在了地上,迎风暴涨,瞬间变成了一支一丈多高的金色荷花,花枝摇曳,显得秀美异常,这只怪兽收脚不住,嘭的一声爆响,一头撞在了荷叶上,然后在场众人都惊讶的张大了嘴巴,这只威猛无比的野兽小山一样的身形,竟然被那看似弱不禁风的荷叶像是赶苍蝇一样,啪的抽到了天上,扑通一声跌倒在地,砸了一个两三丈深的大坑,那只野兽挣扎了几下这才爬了起来,由于天色昏暗,大家看不清楚,但是估计那只野兽一定也是老脸通红了。 就连拓跋嫣然自己这时候才缓过神来,显然也是吓得不轻,她用纤纤玉手轻轻地拍了几下自己的胸口,缓解了一下情绪,这才伸出手来,轻轻地把那支荷花拔了出来,握在了手里,盯着大坑里的怪兽,只见这只怪兽,身躯庞大,身长足有两丈长短(算上尾巴),头并不大,一双扭曲的角顶在头上,看着十分怪异,眼睛不是很大,血红血红的,身体粗壮,估摸着得有数千斤重,身上花花绿绿的,青不青乌不乌,也说不好是什么颜色,反正是五彩斑斓的,看上去超级恐怖,脚是牛一样的蹄子,每个蹄子都和山西人吃面的碗一样硕大无比,要是单看脚,还以为是猛犸象来了。 “师父,这难道是传说中的五色神牛?”杨小瓜很八卦的问汉钟离。 “额,”汉钟离满头黑线,“为师也不知道,封神之时,为师也不曾出生,如今修行未成,不曾蒙恩飞升,所以无缘得见东岳大帝的坐骑,不过此妖物看上去虽然年深日久,却不曾到千年之数,最多也只是个五六百年的妖物,并未化形。” “这世界上真的有妖精?”杨小瓜惊讶。 “废话,既然有神仙,自然也就有妖物的存在,有何稀奇。”汉钟离白了杨小瓜一眼。 “说的也是哈。”杨小瓜汗颜。 他们这里议论纷纷,那头牛妖可没闲着,喘了喘粗气,再次怪吼一声,猛地冲出大坑,直扑拓跋嫣然。本来作为妖兽,它已经有足够的智慧了,知道自己很难打赢这一群人,应该转身离开才对,但是被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撞飞出去,那实在是太丢脸了,这叫它以后怎么在这片森林里混,会被那些同等级的妖怪们笑死,所以就不管不顾的再次扑向拓跋嫣然。 拓跋嫣然双眼紧盯着牛妖的奔跑轨迹,待得它来到身前,忽的向斜后方让开一步,手里的金色荷花枝轻轻一颤,刷的抽在了那牛妖的脖颈之上,她的力量不大,但是传递到了妖兽身上却被无限的放大了,那妖牛一声惨嚎,浑身抽搐,啪的侧翻倒在了地上,四肢挣扎,又把地面刨出了一个大坑。费了好大劲,那头牛妖再次爬起来,双目喷火,哞的一声震天怒吼,四肢拱地,腰背弓起,转眼间,身体开始膨胀变大,就像吹气一样,霎时间变成了一座小山一样,它本来就身躯庞大,足有两丈多长,这一变身,竟然有五六丈长,两三丈高,就如同一只霸王龙大小,忽的跳出坑来再次扑向拓跋嫣然,这时候,杨小瓜反应奇快,大喊一声:“师妹速退!”一把扯开了还在傻傻站在原地的拓跋嫣然,轻轻一丢,拓跋嫣然就被他扔出了十几丈外,自己挡在了前面,汉钟离看着弟子并不高大,但是很挺拔的身形,不由得点头一笑,随着那山一样的牛身迅速逼近,杨小瓜纹丝不动、气定神闲,此刻的杨小瓜在众人眼中,那瘦小的身躯陡然间变得高大了很多。拓跋英一向眼高于顶,觉得自己是年青一代中的翘楚,除了自己的两个妹妹之外,年轻一代中再也没有人能和自己相提并论(拓跋燕比他大了将近十岁,自动被归入老一代的行列),但是现在看来,眼前这个瘦小的顽童,才是真正的人尖儿,比自己强的不是一星半点,以前自己还奇怪,为啥一向足智多谋目无余子的小妹会求着拜这个顽童为师,没成功就改为认师兄,而且一言一行都是服服帖帖的,与以往大不相同,就算是聪明一点,也没看见有多大建树,还能怎样?现在看来,妹子的眼光果然强自己百倍。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拓跋英胡思乱想的时候,牛妖已经冲到近前,巨大的阴影把杨小瓜完完全全笼罩在下面了,拓跋嫣然不由得掩面惊呼。只听那牛妖再次发出怒吼,然后,怒吼声突然变成了惊惧的呜咽,拓跋嫣然蓦地睁大了眼睛,只见自己那位师兄瘦弱的身躯已经飘然而起,手里的拂尘一扬,万千缕丝线陡然间变大变长,形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罗网,一下子把牛妖的巨首笼罩在里边。只见杨小瓜的手腕一抖一按,那牛妖虽然拼死挣扎,但是头颈被制住了,无力反抗,轰然一声,庞大的身躯再次倒下,还没等它挣扎起身,杨小瓜的身体已经紧跟着挪移了过去,一脚踏在了牛妖的咽喉上,俯下身去,双眼紧盯着牛妖的血红色眼睛。 这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牛妖的身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萎缩,变成了原来的大小,眼中的凶悍之气也消失了,变成了哀求的表情。 杨小瓜沉声问道:“老牛,你可愿意降服?”语气中含有莫名的威压。 牛妖一脸恐惧之色,似乎是想反抗,但是看到杨小瓜的眼睛时,牛妖的眼神莫名的开始迷离,然后,然后竟然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杨小瓜一脸满意之色,“嗯,这才乖嘛,大家坐下来喝喝茶聊聊天斗斗地主比啥不好,偏要打生打死的,又费力气又伤和气,何必呢。还是你聪明,懂得这个道理,既然你已经答应了,那就”话音未落,杨小瓜猛然伸出中指,顶在牛妖的额头,画了一个符,然后飞身跳起来,拍了拍手,“大功告成,从今天起,你就是本门的镇山神兽了,起来吧。” 那牛妖眼中闪过了一丝狡黠,翻身跳起来,浑身一抖,正要做什么动作,忽然浑身瘫软,扑通一声跌倒在地,挣扎哀鸣。 杨小瓜一声冷笑:“牛老兄,你以为哄骗我一个小孩子很简单?你既然答应了降服,那我帮你设下一个禁制,就算不得欺负你,这个禁制只有在对方答应的情况下才能设定,谁让你答应了呢。我再说一遍,从今往后,你就是本门的镇山神兽了,小爷就是你的主人,你只要心存恶念,就会浑身瘫软,头疼欲裂,直到最后灰飞烟灭为止,你还是服从吧。” 那牛妖恼怒异常,浑身颤抖,然而挣扎了良久,直到最后口吐白沫,眼中的杀气再次变成了哀怨,最后变成了驯服。说也奇怪,它的意念一旦转为驯服,立刻就不再痛苦,浑身力气恢复了很多,轻轻松松的站了起来,低下头跪伏在杨小瓜身前。 杨小瓜轻轻拍着牛妖硕大的头颅,“这才乖嘛,听人劝吃饱饭,既然你已经归附我派,额,师父”他扭头看向汉钟离,一脸渴望之色。 汉钟离会意的站起身,叹了一口气,一脸不舍的从怀中取出一粒丹药,递给杨小瓜,“拿去给它服下。” “多谢师尊!”杨小瓜长身一礼,双手接过那颗弹药,塞进了牛妖的嘴里,牛妖吓了一大跳,待要反抗,已经晚了,那丹药入口即化,很快就有一股清凉之气流转全身。然后牛妖就觉得一股爆炸性的热量充斥到四肢百骸,轰的一声牛妖腾空跃起,又怦然落下,打了几个滚,只见牛妖的身体再次缩小,蜷缩,然后轰的一声爆炸开来,然后,大家惊讶的发现,牛妖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女人,这个女子身材修长健美,皮肤微黑,长相虽然不是倾国倾城,却有一种野性之美,充满了侵略性,好在是浑身挂满了藤蔓枯草和泥巴,所以并没有走光的嫌疑,否则那就。牛妖盈盈拜倒在地,这次是真的心悦诚服了,她对着杨小瓜拜了三拜,“拜见主人,多谢主人赐药之恩,请主人赐名。” 这头牛,竟然是母牛!大家满面惊愕之色,杨小瓜反应很快,回身从杨勇的包裹里边取出了一身粗布道袍递给牛妖,吩咐道:“你去洗个澡,换上衣服吧,有什么话回来再说。” “遵命!”牛妖再拜,转身拿着道袍离开,去找山溪洗澡去了。 过了良久,那个牛妖才转回来,大家再看她,心里不由得赞叹,“好一枝野玫瑰!”就连一向以美貌自负的拓跋嫣然也不由得心中一凛,不知道为什么感到了一丝丝的妒忌。只见她虽然只穿了一件灰扑扑的道袍,依然掩盖不住那重邪魅的诱惑之美,身材玲珑,气质凛冽,让人不敢直视。 杨小瓜叹了一口气,“说道,本来你是牛妖修炼成形,应该是姓牛的,但是我觉得姓牛太直白,你就改姓刘吧,看你姿容秀丽,颇有幽谷玫瑰的感觉,就叫做刘玫吧,修行人,起一个法号,叫做无尘子吧。” “刘玫多谢主人赐名!”牛妖拜谢,然后忽的身形一扭,又变成了一头牛的样子,只是比原来的身躯缩小了很多,和普通的牛相比略微健壮了一点点,身上五彩斑斓,夺目异常,果然是五色神牛。 大家都很惊讶,“无尘子,你怎么又变回去了?” 牛妖眨了眨眼睛:“我的修行不够,是借助主人的化形丹药的力量突破的,所以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而且,化形之后的力量也会大大减少,不如仍然以本相存在,也能给主人当个坐骑什么的。”一般的化形妖兽都有自尊,绝不肯轻易给人骑乘的,但是这头牛妖不一样,她是被杨小瓜实力收服的,还借助了杨小瓜的力量突破,所以心里是感激的,心甘情愿当杨小瓜的坐骑。 杨小瓜挠了挠头,老实不客气地说,“那好吧,只是,你的样子太漂亮了,过分引人注意,这个不太好,能不能低调一点。” “好的,遵命。”虽然化形妖兽都喜欢把自己弄得花里胡哨的引人注意,但是这头牛妖不同,久在森林里,对自保这门功夫当然懂的,眼见得好多动物植物的保护色,深谙低调的好处,所以毫不犹豫的变化了身形,把自己变成了一头很普通的黑灰色牛的样子,身上还配了缰绳和一个鞍子,惹得众人十分惊讶。 “你怎么还有缰绳和鞍子?”拓跋英超级惊讶。 “我也不知道,自从我生下来,我的窝里就有这些了。” “那还有别的什么吗?”杨小瓜也好奇了。 “还有一根枪和一捆帛书。” “那帛书上写的啥?”汉钟离也好奇了。 “不知道呀,”牛妖刘玫眨巴着大眼睛说道,“我不认识字。” “额。。。”众人汗颜,都想当然的觉得妖精应该认识字,却没想过,她只是独自生存,按照本能修炼的,没有见过人类(见过的都被三下五除二干掉了),当然也并没有人教给她知识,所以只是个文盲妖精。 “那你带我们一起去好不好?”杨小瓜问她。 “你是主人,当然你说了算,我的的就是主人的。”牛妖刘玫点了点头,就在前边领路,去往自己的巢穴。 第22章 他叫雷锋 大家跟着牛妖七扭八拐的走了好久好久,这才来到一处深潭,牛妖用前蹄一指,“就在那里了。” 大家仔细看了半天,这才发现,原来在水潭边上有一座山崖,山崖上挂满了藤蔓,山体一直延伸到水潭的岸边,水潭的岸边并不是平的,而是一边高一边低,在水面上大约一米的地方有一个半椭圆形的洞口,可以猜出来,大半个洞口隐藏在水下,杨小瓜换了衣服,跟着牛妖一起跳入水中,钻了进去。 洞穴是瓮状的,一进去就是满洞的水,然而,游出去几米之后,洞体就上升了,四壁全都是山岩,整体也变得很干燥,牛妖化作了人形,领着杨小瓜继续往前走,走了十几丈远,就是一个回廊,然后杨小瓜惊讶的发现,里边竟然是个很完善的大型民居,有卧室,有客厅,有厨房,还有五谷轮回之所,当然了,因为身躯庞大,这里的所有房间和设备都比人类的居所大上十倍。牛妖领着杨小瓜来到一个似乎是书房的地方,里边有石头的桌椅板凳,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走错了片场,变成了西游记的水帘洞。石桌上有一个匣子,开着盖,里边是一卷帛书,杨小瓜拿起来一看,只见上面用甲骨文写着一堆文字,杨小瓜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幸亏自己有谢灵运做文学老师,要不然也是大字不识了,那谢灵运文采风流,就算是诗仙李白也是极为崇拜的,自然是经史子集无一不精,对于古代的各种文字也是深有研究,杨小瓜也就学了不少,他轻轻念道: 花花吾儿, 见字如晤,当初我在渑池大战中,主人和其余诸位一战而殁,为父就心灰意冷,逃入深山,逍遥自在,遇到了你母,后来就生下了你,本来应该尽心抚养你长大,然而主人被封为东岳大帝,又召唤我前去辅佐,只好把你母女留了下来,临走时,把我族的修炼秘籍留在这卷帛书里,你可以参照修行,等成功之后,可以去泰山找我,父女相见。另外,主人封神,凡间的器物就无用了,留下来主人的盔甲兵器还有兵书战策等物,你如果遇到有缘人,可以赠与。 父 清灵子 杨小瓜喘了一口气,转身问牛妖刘玫:“你叫花花?” “嗯额嗯,”牛妖一脸漠然,“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她当时叫我花花,不过,她死之后就没人再叫,如果,主人也可以这么叫我的。” “好的,那么花花,看来你老爸就是东岳大帝的五色神牛了,他给你留下了传承秘籍,我读给你听吧。” “多谢主人!”牛妖花花想下拜,被杨小瓜拦住了,“别那么多事儿,我以后还有很多事情要你帮忙了,你安静听着。”于是杨小瓜把这份秘籍从头到尾读给牛妖,这份东西是专门给牛妖准备的,所以读起来并不晦涩,很容易就记下了。 杨小瓜把帛书交给牛妖,花花张开大口,一下子就吞了下去,吓了杨小瓜一大跳。“你干嘛?” “主人不用着急,我们习惯把需要保存的东西吞进肚子里,不会被损坏的,你知道我们是反刍动物,前边的胃里没有胃液,不会损坏东西的。”牛妖眨巴着大眼睛说。 “哦”杨小瓜拍了拍自己的心口,“我把这事儿给忘了,你吓我一跳。”说完,他继续检视房间,看到另一个桌子上有两个箱子,一大一小,他走过去打开小箱子,只见里边是一件金色的锁子连环甲,在正中的护心镜上,有一个手印,他好奇的把右手按在那个手印里,突然间,那副铠甲闪烁出夺目的金光,杨小瓜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金光笼罩住了,好久好久,金光消退,他发现自己的身上已经包裹上了一层金色纹路的甲衣。自己取出镜子照了照,叹口气:“挺好的宝贝,就是太夺目了些,要是能低调一点,让人不注意就好了。” 话音未落,又是一阵光芒闪烁,原本金灿灿的铠甲变成了灰黑色的坎肩儿,头盔变化成普通的道巾,重新换上道袍之后,就完全看不出来异样了。小瓜赞叹道:“真是好宝贝,快赶上大师兄的棍子了。” 再打开另外一个大箱子,里边仍然是一副铠甲,只是大了很多,正中央赫然是个蹄印,杨小瓜心内了然,把花花叫过来,让她把蹄子放进去,果然也变成了一副灰黑色皮甲,包裹在花花的身上。 另外一个桌子上是一个黑绒的套子,足有一丈多长,打开一看,是一根虎头湛金枪,枪杆是不知名的黑色金属制成,枪身上镌刻着金色纹路,枪头处是一个吐着舌头的老虎,一尺多长的舌头就是金枪的枪尖。杨小瓜把枪拿在手里,一拧一抖,枪芒大作,只一闪,石壁就被光芒刺出来一个四五尺深的大洞。 “好厉害!”虽然心知肚明这是一件神奇的宝物,却也没想到有这么厉害,他随手舞了个枪花,还枪入鞘。“不知道能不能和大师兄的棍子一样变小?”思念至此,他试探的喊了一声“小”,果然,大枪刷的一下子变小了,如同一根筷子,他顺手插入了自己的发髻,也学拓跋嫣然的样子把武器变成了头簪。 剩下的零零碎碎很多,杨小瓜把他们收拾一下,用一个虎皮的大包袱把这些东西包好,一股脑的挂在花花的后背上,轻轻地拍了她的头发一下,吩咐道:“走吧。” 花花答应一声,和小瓜一起出了山洞,在洞门口设下禁制,然后走上岸边。众人一看背着大包袱,就明白了一定是满载而归,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不会八卦到刨根问底儿的地步,各自会意就好了。 花花重新变成一头黑牛,背上驮着大包袱,杨小瓜也不骑着它,毕竟大家都在步行,自己骑牛也不像话,花花在这片森林里就是王者的存在,领着大家穿山越岭,很快就走出了莽莽丛林。这时候已经是第二个清晨了,大家走了一夜,坐在山坡上,建立帐篷,打水洗漱,准备做饭。大家分工明确,有的打水,有的做饭,有的砍柴有的支帐篷,不分高低贵贱,做起事情来也是其乐融融,没有多久,炊烟就袅袅升起,一股饭香扑鼻而来。 牛妖是草食动物,自己悠闲的啃着青草,顺带弄了一盆米饭作为零食,慢慢的咀嚼。大家早饭晚饭合作一顿,所以比较丰盛,有饭有菜有肉汤,杨小瓜掌厨,吃的大家人人吮指不已。吃饱喝足了,大家各道珍重,就钻进帐篷去睡回笼觉了,只剩下一头黑牛卧在大青石上眯缝着眼睛似睡非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大家正在和周公进行亲切的会谈的时候,山下想起了震天动地的喊杀声,把大家吵醒,每个人都是和衣而卧,所以也没有怎么整理,抓起手中的武器,就跑出来查看。 只见山下的官道上,一群黑衣骑士围着一队马车和侍卫对峙,有两员将领已经杀作了一团,周围的人不停地摇旗呐喊擂鼓助威。 由于距离较远,所以也看不清楚是谁和谁在打仗,为什么要打。这几个人都是久经风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自然不会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的想法,大家迅速收拾东西下山,好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大家走下山坡,也不掩藏行迹,大大方方地到了路旁,只见路边的两拨人马,一拨是清一色的黑衣人,大约一百多,另一拨就是昨天看到的清河崔家的那位崔三爷带的商队,也是一百多人,但是双方的战斗力明显不在一个档次,一方是有备而来,清一色的战士,一方则是家丁车夫掌柜的乌合之众。 昨天那个坐在黄骠马上的美貌少女也在,她双眼紧盯着战场,双手紧抓缰绳,双唇紧咬,胯下的马来回踱步,显得十分紧张。 只见战场上,双方的战斗已经初见端倪。那崔三手使一口长柄砍刀,大刀舞得如同雪片一样,反观对面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蒙面大汉(其实这群黑衣人都蒙面),用的兵器是长矛,大刀不停的进攻,长矛在不停的防守,但是守的很严密,一时半会儿根本攻不进去。本来要是这样打下去,不一定谁会赢,但是这个姓崔的已经快五十岁了,年老不讲筋骨为能,力气再大也有个限度不能持久,所以很明显崔三爷的额头已经开始流汗了。 在场的黑衣人不由得大受鼓舞,开始步步紧逼,有一个年轻的家伙已经迫不及待的撕下了面罩,一脸淫笑的逼向那个美丽的少女,“崔媛姑娘,你家的老管家已经不行啦,跟少爷走吧,从此吃香的喝辣的,本少爷家里也是高楼美宅,吃喝不愁,不比你清河崔家差,到时候你再给少爷生十个八个儿子,少爷一高兴说不定还能把你扶正了,做个正室夫人,也是你几辈子的福分。”说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少女的脸,不停吞咽口水,仿佛要把对方吞咽入肚一半。 那少女崔媛也是崔家的嫡女,身份尊贵,岂是一个普通公子哥能够羞辱的?五姓女的身份地位比公主还要高,李世民当年求取都被断然拒绝,可想而知,在世家眼里普通贵公子的地位。所以崔瑗不由得厉声呵斥:“看什么看,再看抠了你的眼珠子去!你敢动我一根头发,我崔家就让你举族尽墨!” “哈哈哈”那个年轻人仰天大笑,脸上闪过一丝狠厉,“崔小姐,你错打了算盘呀,我只要把今天在场的人杀个一干二净,你崔家如何知道是我做的呢?来呀,给我杀!”说罢挥手下令。 “诺!”全体黑衣人齐声答应,马上狞笑着包围了在场的商队成员,开始砍杀。大路上到处都是喊杀声惨叫声哭号求饶的声音,到处是流血,现场惨不忍睹。 那个正在战斗的崔三爷,看到这幅场景,不由得气往上撞,双眼血红,势若疯虎一般。拼命厮杀,可惜他的对手守的很严密,不论他怎么攻击,都是稳如泰山一般,丝毫不露破绽。 “奸贼,你竟然敢残杀无辜,我和你势不两立!你你你不得好死!”崔媛厉声喝骂。 “哈哈哈,”那个少年公子哥又是一阵淫笑 ,“崔小姐,你骂吧,你骂人的样子好动人呀,我现在都忍不住要和你一起行周公之礼了,哈哈哈哈!你喊吧,你骂吧,反正这里除了我的人不会有一个活口存在!” 如果就这样发展下去,当然,读者们是不同意的,大家都强烈要求有一个破喉咙跳出来管闲事,这才符合大家的阅读口味,于是破喉咙出现了,但是这个人却是来自黑衣人的团队。一个眼神比较好的打手发现了路旁的看热闹五人众,于是沙哑着嗓子喊道;“公子,这里有几个外人,怎么办?” 那个年轻人脸上闪过杀意,“蠢材,我不是说了吗,现场的外人全部要死,全部,懂吗!” “诺,”那个沙哑着喉咙的家伙大喊着:“弟兄们跟我上,杀光这些家伙。”一大群人手执利刃扑向五人众,可能是为了害怕逃跑,他们是骑着马冲过来的。 杨小瓜苦笑的看了看拓跋英,又看了看小脸憋得通红,双拳紧握的拓跋嫣然,噗嗤一声笑了,拓跋嫣然这几天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找回了小孩子心性,不再是以往那个冷静、睿智、时时权衡的女诸葛,变成了纯净的小女孩,找回了嫉恶如仇,惜老怜贫的善良本色,杨小瓜虽然知道这是她修行的一个阶段,但也是很有一点好奇,竟然可以这样。不过好奇归好奇,人家打上门来了,总不能装聋作哑吧。 想到这里,杨小瓜看了一眼拓跋英和杨勇:“你们两个谁去打发了这些苍蝇?” 拓跋英不忿:“你为什么不去?” 杨小瓜耸耸肩:“我还小,打打杀杀的太血腥,不好,我还在长身体呢。再说了,这么大的一个美人儿,英雄救美的机会呀。元公子,你要是不去,我就让杨勇师兄去,到时候美女对他倾心了,你可别怨我。” “好好好,我去就是了,不过,我要是万一寡不敌众了,你们可不能在旁边看笑话。”拓跋英拿起大铁铲说道。 “你放心的去吧,就算看在小师妹的面子上,我也不会让你吃亏的。”杨小瓜无所谓地说。 杨勇从行李担子里抽出自己的铁扁担,说道;“我给你压阵。” “嗯嗯嗯,”拓跋英很满意,“还是我这个未来的妹夫讲义气,不像某人,光知道看热闹,明明自己最厉害,偏要装小孩。” 拓跋嫣然一听不乐意了,“哥哥你乱说什么呀,我师兄本来就年纪小呀,而且师兄是出家人,不愿意杀生也是正常的呀。” “唉,”拓跋英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女生外向呀,看来我刚才说未来妹夫的说法不够全面呀。”说完纵身一跳,躲开了妹妹恼羞成怒的一拳,直接迎向冲过来的骑士。 沙哑喉咙的武士冲在最前边,一看有一个手持大铲的农夫拦住去路,不由得一声厉笑,眼中杀气弥漫,纵马抡刀直劈拓跋英的脑门。 骑兵对步兵,最大的优势就是速度和冲击力,如果是军队交战,轻骑兵会画一个弧线攻击步兵的侧翼,通过弓箭之类的远程武器先消耗敌方的士气,然后慢慢磨死敌人,重骑兵会排着整齐的阵列,冲击中间,把敌人踩踏而死。单对单的时候,骑兵的优势就很小了,可是这个家伙明显觉得自己骑着马,对付一个农夫那明显是手到擒来,所以毫不犹豫的猛冲猛砍。 但是他并不知道,眼前这个拓跋英并不是普通的农夫,而是一个打过很多仗的草原人,所以拓跋英看见他来势很猛,并不害怕,只是在马匹快踩到身上的时候才轻轻的往旁边一闪,让开了马匹的冲击,手里的耒耜恰到好处的往前一送,这耒耜和普通的铲子不一样,是精铁打制而成的,边缘锋利无匹,这一送正好到了对方的脖子前边,黑衣沙喉咙等发现过来已经来不及了,等于他利用马的速度,把脖子送到了大铲子的锋刃上,他只来的及发出一声惨叫,然后就觉得脖子一凉,自己就升到了高空,感觉能看到很远很远,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拓跋英一招斩了沙喉咙,顺手抓过缰绳,翻身认蹬,一脚踹飞了无头死尸,自己坐在了马上,返身杀向剩下的十几个黑衣人,杨勇迈开步子紧跟在他的后面保护他的侧翼不被暗算,这是几个家伙一看见首领被一刀斩,都吓得够呛,有的急忙前冲,有的回身要逃,队形大乱,拓跋英一马当先,手里的大铲上下翻飞,拍、砸、铲、劈、刺,转眼间就把好几个敌人斩落马下,杨勇也紧跟其后,夺了一匹战马,并不前冲,只是老老实实的做一个配角,在后方护卫,毕竟杨小瓜说得好,这一次要让拓跋英出风头,表演英雄救美,不用别人过多的表现,反正这队黑衣人虽然精锐,但是很明显指挥有问题,只是胡乱厮杀,硬生生的把团战玩成了被单挑。 拓跋英宛若常山赵子龙附体一般,在黑衣人的队伍中杀进杀出,把他们的队伍冲的七零八落,这个打仗讲究的就是士气,其实崔家的护卫并不是很弱,但是因为首领崔三爷被敌人一个无名将领缠住了,而且还处于下风,自己的可战之人也少,这才士气低落显得毫无反抗之力,现在一看来了援兵,而且这个援兵很厉害,立刻就士气大振,开始和敌人有模有样的对攻起来。 那个公子哥一看被逆转了,不由得破口大骂,也摘下了自己的武器,一口长铩,直扑拓跋英。长铩是一种秦汉时期很特殊的武器,外形很像斩马刀,有双面直刃,尖锐的矛尖,还有一个很像凤翅鎏金镗的小翅膀,十分沉重,舞动起来并不容易。他催动自己胯下的踏雪乌骓马,舞动长铩,怒吼不停:“哪里来的泥腿子,竟敢坏你家少爷的好事,本少爷一定要把你砍成碎片。” 行家一伸手,就知道有没有,这少年虽然性格狠戾,残忍好杀,但并不影响他的武力值很高的事实,手里的长铩舞动起来呼呼带风,矛尖如同毒蛇一般,围绕着拓跋英不断的攻击,拓跋英也抖擞着精神挥动大铲和他打在了一起,长铩的攻击方式以刺击劈砍为主,灵活多变,而大铲呢,则是格挡斩杀,两种风格聚到一起,那真是上山虎遇上下山虎,云中龙遇到雾中龙,打了个难解难分。两个人年纪都差不多,皆是二十岁上下,骑术相当,但是风格迥异,那少年公子虽然是金枝玉叶,但是杀法狠戾,步步紧逼,而拓跋英则是以稳为主,喜欢防守反击,双方越打越心惊,都是平生少有的对手,各自加着小心,生怕一不留神,输了没关系,把命丢在这里那就不值得了。 两个人打着打着,突然那个少年把长铩往外一封,大喊一声:“停!”主动退后了一步。拓跋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后退了一步,立马横铲盯着对方,不知道对方出什么幺蛾子。 少年拧眉,一脸严肃,再也没有了刚才的阴邪狠戾之色,用手里的兵器点着拓跋英:“本王拓跋俊,我看你武艺不俗,十分欣赏,你是何人,师承何处?可敢报上名来?” “啊????”拓跋英一脸悚然之色,“拓跋俊?新兴王拓跋俊?” “不错,正是本王,你呢,叫什么名字?”拓跋俊一脸的和颜悦色。 “啊,这个。。。。”拓跋英吓了一大跳,心说这回惨了,对方竟然是那个拓跋俊,皇帝拓跋焘的最小的弟弟,早听说他武功超绝,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可是,我是去平城入质的,要是给他知道了我是谁,那我们岂不是全家都完蛋了,自己虽然是王世子,可这个家伙却是堂堂郡王,皇帝的亲弟弟,早听说这个家伙贪图女色、性格乖张、睚眦必报,现在已经把他得罪的死死的,当然不能让他知道我是谁。想到这里他暗自庆幸,幸亏我易容成谁也不认识的样子,连身材都变了,要不然想隐瞒都瞒不住。 正在他左思右想之际,拓跋俊着急了,“你到底是谁,报上名来!” “这个嘛,”拓跋英心说我叫什么好呢,现编也来不及呀,正在犹豫之间,就听见旁边一个清脆的声音回答:“他叫雷锋,咋地,你不服哇,不服就打到你服,雷锋师兄,快点扁他,你还等着让他请你吃午饭咋地?” 拓跋英一看,正是杨小瓜,心里高兴,还是这个小师傅,额,小兄弟,也许是小妹夫?不管是啥啦,反正多亏了他解围了,也对哈,两方正打仗呢,哪有功夫闲扯,夜长了梦多,赶紧把他打跑了了事,想到这里挥动大铲又扑了上来。 这时候的杨勇也已经不再看热闹了,他骑马冲向和老者作战的大汉,大喊着:“崔三爷你先休息一会儿,把这个个功劳让给我吧。” 那个老头子也不傻,赶忙借这个机会让开,回到本队整理一下帮助大家迎战。杨勇面对这个大汉,看见换人了也不是很着急,直接问道:“你是什么人,竟敢管我家王爷的闲事儿。” 杨勇大笑:“那你又是什么人,竟敢为虎作伥?老子没有管闲事儿呀,是你家王爷说要赶尽杀绝的,既然敢来杀老子,那老子就杀了你们也是理所当然。” 那个大汉面色不豫,一把撕下面罩,“我乃新兴王账下功曹威烈将军慕容良,你是何人?” 杨勇哈哈大笑,“原来是个功曹呀,不老老实实在家里呆着,偏偏出来送死,可惜了。”说完挥动手里的大扁担迎头就砸,慕容良手舞长矛截架相还,两个人就打在一起了,杨勇天生神力,又在名师指导下勤加练习,个人单挑的实力在杨家绝对是能排到前五,不然也不会被选为贴身侍卫长,他手里的大扁担。其实也不是扁担,而是一根降魔杖,因为用来挑担子,所以被人以为是扁担了,这根降魔杖那是千年铁树的树心磨制的,虽然看上去其貌不扬,但是坚固无比,远超精钢,重量却轻了好多,八尺长茶杯口粗细,却只有不到十斤的重量,它在杨勇的手里舞动如飞,力大招沉,逼得慕容良节节后退,慕容良刚才和那个崔三爷打,顶多使出了三成本事,只是在逗着玩,现在不同了,是拼尽全力才能保证不会被一棍子打趴下,两个人打了三四招,慕容良就扛不住了,被杨勇一个反背犀牛望月,一棍子捅在了咯吱窝上,慕容良虽然穿着铠甲,可那里是全身筋脉的聚集点,脆弱无比,再加上杨勇的神力,就算是一块石头也能捅出个洞来,这哪里捱得住,不由得口喷鲜血,一声大叫,从马上掉了下来。杨勇也不管他,转身催马冲向其他敌人,这些家伙一看连慕容将军都被几下子砸趴下了,自己哪敢去送死,立刻四散逃走。 这时候拓跋英和拓跋俊的战斗也接近了尾声,拓跋英知道对方身份尊贵,所以不敢恋战,用尽全力进攻,这个拓跋俊武功很厉害不假,但是一直高高在上,平时没有机会真正的参与生死之战,也没人敢和他硬碰硬的真打,就像曹操的儿子曹彰一样,顶多是个二流武将却因为身份被曹操吹的好像天下无敌一样。 拓跋英就不一样了,那是真的见过血的,虽然只差这一点点,但是这一点点就足以决定胜负了,两个人打到了十几个回合,拓跋英找到了一个破绽,反手一个青龙出水,拓跋俊往外一封,大铲借势一个旋转,拓跋俊来不及招架,被大铲一下子拍在肩头上,拓跋俊一声惨叫,肩膀就被拍了个骨折,身子往前一趴,座下的乌骓马一声长嘶,落荒而逃。 主子一走,其他的黑衣人自然也就跟着一起逃走,不再恋战,崔家的人收拾战场,治疗伤患,忙个不停。这时候崔三和崔媛两个人赶了过来,崔三冲着拓跋英和杨勇抱拳行礼,“多谢雷锋公子相救,老朽崔府的管家崔华,这位英雄如何称呼?” 杨勇呵呵一笑,汉钟离走了过来:“无量天尊,这位崔先生和崔小姐请了,贫道钟离权有礼。” “哦,钟离道长有礼了。”崔媛和崔华赶紧还礼。 “这里不是讲话之所,我们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吧。这个拓跋俊可是皇帝的亲弟弟,你们被人家盯上了,还是要小心报复的。”汉钟离劝道。 “哦,倒是老朽失策了,大家收拾一下赶快离开!”崔华吩咐着手下,大家很快把值钱的东西收拾了一下,把马车丢下,牵着马在汉钟离五个人的引导下进入山林。 等大家来到林子里,知道不会有人追来,大家这才喘了一口气,坐下来休息,崔家的人很全,有仆从做了饭端上来,崔家两个人和汉钟离等人一起坐下来,边吃边谈。 “崔先生,你们是怎么得罪新兴王这样的权贵的,还被人家追杀?” “唉,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估计是我家小姐声名远播,所以前一段曾经有一个新兴王府的人上门求娶我家小姐为妾,您知道我崔家千年世家,岂能受此侮辱,就把来人赶了出去,这种事情多的是,我们也没在意。谁知道这家伙竟然如此胆大竟敢对我崔家行此卑劣之事!哼,我崔家绝不与他善罢甘休。” 看着他自信满满的样子,杨小瓜暗暗撇嘴,心说,这家伙差点就尸骨无存了,怎么还有这样的蜜汁自信。 崔华看出来杨小瓜的不屑,呵呵笑道:“这位小道长有所不知,我们这次本来是行商,小姐顺路去洛阳串亲戚,谁想到会出这样的事,不过没关系的,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就不怕他了,我崔家可不是平常的家族可比,道长就等着瞧吧。” “嗯嗯,小孩子家的见识少,不晓得千年世家的底蕴,崔先生不要计较。不知道崔先生眼下如何安排?”汉钟离打圆场。 “我已经派人通知了京里,等明早,京里的二老爷就会安排人马来接应,到时候钟离道长就知道我崔家的排场了。” “喔,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放心了。”汉钟离装着松一口气的样子。 “额,这位雷锋公子,”崔华眼力并不差,一眼就看出来拓跋英气质内敛,根本不是什么农夫,反而是某个富家公子乔装改扮,甚至使用了某种易容术,崔老三久跑江湖,这些门门道道的清楚的很。“雷锋公子可是要跟着钟离道长修行呢,还是另有安排?” “我去京里有差事做。”雷锋,额,不对,拓跋英含糊应答,虽然他对那个崔小姐情有独钟,但是谁知道这个崔老三靠谱不靠谱,现在可是得罪了皇弟,要是被崔家出卖了,自己可就没地方哭去了。 “喔,那就好。”崔华拿出来一个玉佩递给拓跋英,“雷锋公子,此次多亏公子解围,大恩不言谢,以后有用的到崔家的地方,请拿着这个玉佩到天下任何一家聚合成崔家店铺,崔家必定全力以赴要人给人要钱给钱!” “这个,不好吧。”拓跋英推辞。 “公子不要推辞,如果公子不要,岂不是显得我崔家不懂感恩,也是我崔媛名德有亏了。”崔小姐捧起来玉佩交给拓跋英,拓跋英不好推辞,那就太矫情了,于是称谢收下。 大家继续闲聊,崔华问汉钟离:“钟离道长,您下一步可有什么打算?” “无量天尊,贫道这一次主要是带着我这个不成器的徒儿纯阳子周游天下,遍访高山名胜,以便增强修炼的基础。这次只是路过洛阳,打算下一步去终南山。”汉钟离也不隐瞒,实话实说。 “哦,那其他几位是?”崔华故意询问。 “贫道倒是忘了介绍,这一个是贫道的弟子纯阳子,这个是小弟子一清子,还有这个是护法杨勇,我们四个人肯定是一起走的。”汉钟离很轻松的把崔华的小心思堵回去,这些大家族,为了维持长治久安,对于拉拢人才方面无所不用其极,这一次看到自己在武力上的短板,自然会垂涎杨勇的武力,想要拉拢也是正常的,但是大家族有自己的规则,不能巧取豪夺,对于有主的人才只能靠情感攻势,不能玩阴谋诡计,也不能强迫,这就是关老爷千里走单骑而畅通无阻的秘密。 崔华本来想邀请汉钟离访问崔宅,但是想到自己不过是个管家,对于得道高人,自己开口就不合规矩了,自家老爷一向崇道抑佛,要是乱开口得罪了眼前的道士,那就后悔莫及了。于是就聊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崔家是大家族,崔媛作为崔恬的嫡女,那也是家学渊源,见识不凡,无论是道法、学术、甚至武功都有所涉猎,崔华那也是老江湖了,一些乱七八糟的知识更是所知甚详,大家畅谈甚欢,最后聊到半夜,各自归寝。 第二天早晨,就听见山下人喊马嘶,大家一看,外面旗幡招展袖带飘扬,足有五六千精锐步骑,当先一名中年将领,金盔金甲,白马长枪,显得十分英武霸气,背后一面大旗,上写着征虏将军崔。 崔媛一看,欢喜雀跃,奔出树林,“是二伯父来了!二伯父,我在这里!”原来此人正是崔府二老爷,征虏将军兼中书侍郎崔简。 崔简一看见侄女,脸上的寒霜退去,换成了满面慈祥,也是催马上山,后边的大队人马不徐不疾,有序跟随,拓跋英和汉钟离都是久在军中,看见这幅阵容也不由得不赞叹,这支队伍进退有序,标准的精锐之师。 “二伯父,你怎么亲自来了?”崔媛忽闪着大眼睛问道。 “哼,我如果不来,你再给宵小之辈掳去,我崔家的脸面就丢尽了。媛儿,你也是太顽皮了些,出门为什么不多带些护卫?” “二老爷,这不怪小姐,全是老奴的错,老奴以为我崔家名震天下,应该无人敢冒犯三位老爷的虎威才对,谁知道这次竟然是那那拓。。。”崔华过来打圆场。 “你不要再说下去了,”崔简脸色一沉,他是武将出身,一言一行间自然有无边的威严在,吓得催化不敢多说了,崔简继续咬牙切齿道“这次险些被那个竖子所辱,我崔家绝不会善罢甘休的。”话说到这里,崔简也不愿意多说,俗话说咬人的狗不露齿,说多了就变成嘴炮了,只有实实在在的报复,才能让那些小人觉得疼。 崔简说完,一眼看见了队伍后边的汉钟离五个人,赶忙跳下马,快步走过来,抱拳说道:“这位就是钟离先生吗,崔简有礼了,多谢先生援手,大恩不言谢,日后但有所遣,我崔家定会全力辅助。家兄一向对有道高人仰慕不已,不知道钟离先生可愿意赏光到寒舍饮茶?家兄定会扫榻相迎。” “中书客气了,”汉钟离赶忙还礼“钟离并没有做什么,这次只是这位雷锋公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的护法杨勇恰逢其会,帮了一点小忙而已,其实主要是雷锋公子出力甚巨,而且崔小姐吉人天相,就算没有我们,也一定是有惊无险的。另外,此行我是为了历练小徒,所以不好耽误他的修行,待得年后归来时,若是来到洛阳,定会叨扰,只是到时候,恳请中书大人不要嫌钟离粗鄙,拒之门外才好。”汉钟离那也是人精儿,话说的极其圆满,让崔简听得十分熨贴。 崔简转过来对着拓跋英一揖,双眼像刀子一样扫过拓跋英的脸庞,拓跋英心中一凛,觉得好像被对方看穿了一切,但是他也是有身份的人,自然不会被对方的官威所压制,身躯一挺,就把压迫感击散了,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呵呵,崔中书客气了,雷某人不过是略尽绵薄而已,只恨在下武艺不济,竟给那人逃了,下次再见到他,定然,定然”说到这里却不知道怎么说了,定然什么?杀了对方?免了吧,杀了王爷,那不是给自己家里招祸吗? 崔简也是人不老也成精的,见他尴尬,就把话接了过来,“那不过是个宵小之辈,别看他一时得意,却也不会有太多的时日了。听说雷先生要去洛阳公干,要不要和崔某同行?一路上也好照应一二。” “这个嘛,雷某此次出门,是有些其他差事要做的,确实不便打扰,失礼了。”拓跋英赶忙拒绝了,这个时候,两边神仙打架,自己掺和进去,那肯定是炮灰呀,反正没人知道自己是拓跋英,赶紧脚底抹油才是硬道理。 崔简也明白对方虽然出手帮忙了,但是毕竟对方也是某个隐藏身份的人物,不会轻易下注的,所以不以为意,又转头对汉钟离说:“钟离道长,在下还要回去向兄长复命,不知道道长你” “中书大人公务繁忙,钟离也不打扰了,这就告辞了。”汉钟离抱拳告辞,带着杨小瓜等人离开,崔简一看,也就拱手送别,自带军马回城不提。 第23章 虎牢 五个人离开了大部队,静悄悄的沿着小路继续前进,走了大约十几里路,大家停下来休息,计算着离虎牢关已经不远了,远远从山坡上望过去,仍然能看到旌旗蔽日,大队人马的喧嚣声不绝于耳,汉钟离叹了口气,问杨小瓜:“纯阳子,你对这两日之事有何看法?” 杨小瓜嘿嘿一笑,并不直接回答:“师父何必明知故问呀,一切都在师父眼中。气数如此,气数如此。” 汉钟离点了点头,很欣慰,原来这个弟子已经有望气之能了,又转身问小徒弟,“元芳,啊不,一清子,你怎么看?” 拓跋嫣然的脸色一黯,“为弟者,横行不法,却忘了天家无父子无兄弟,为臣者不知韬晦,以力示人,皆是取祸之道。” 拓跋英睁大了眼睛:“妹子,你的意思是这两家都完蛋了?” “没有这么快,但是不会超过十年的。弄不好是灭族之祸。”拓跋嫣然淡然地回答。 “那该如何是好?这么说我如果去求娶崔媛,也会牵连家里?”拓跋英一脸颓丧。 “那倒不是,明媒正娶是危险了,不过别的方法还是有的,我看你两个还是有缘分的,你就等着英雄救美就好了。”杨小瓜看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安慰他。 “真的吗?”拓跋英惊喜,但是又不放心的问汉钟离:“钟离仙师,这是真的吗?” 汉钟离哈哈大笑:“纯阳子道法精深,他既然开了口,你何必要问。” 大家笑了一阵,继续走路,一直走到中午,日头晒在头顶上,十分的不舒服,大家不是苦修士,没必要给自己找罪受,就找了个树荫,生火煮茶,准备午饭。 大家一边吃饭一边闲聊,忽然,从林荫小道里冲出来一队喽啰兵,一个个拿刀动枪的,足有四五百人,看年纪都在十五岁到三十岁,和普通的强盗不一样,精神头很足,武器装备也很精良,看上去倒像是官军改装的,为首一个人,身高在七尺五寸,个子不高,很敦实,往脸上看,一脸的横肉,两条罗圈腿极为粗壮,就像两根柱子一样,两只胳膊肌肉暴起,整个人就像一头类人猿,这个类人猿手里拎着一根狼牙棒,足有七八十斤,是精钢打制,每一根尖刺都是铸造的,又粗又长,上面布满了暗黑色的血锈,让人十分的不舒服。 这个家伙把手里的狼牙棒往地上一戳,大声喝道:“前边这群肥羊听着,本大王乃是黑风寨寨主薛铁龙,识相的赶快跪下投降,交出财物,本将军有善心,只一棍子结果了你们的性命,这样大家安好,岂不美哉!” 拓跋嫣然噗嗤一声就笑了,“真会吹牛呀,我们要是给你杀了,那还投降干嘛,说吧,谁派你来送死的?是拓跋俊吗?” 薛铁龙赶忙否认,“我不认识什么新兴王爷,就是看见你们这群肥羊了,快快过来受死!” 拓跋英也是又好气又好笑,心说你不认识拓跋俊怎么还一口一个王爷叫这么亲热,哪家的土匪会这么崇敬朝廷贵族了。分明是拓跋俊私下里豢养的私兵,自己这一群人一路行来并没有隐藏行迹,就是为了把麻烦吸引出来,省的跟苍蝇一样没完没了的,既然已经出来了,就不必客气了。想到这里,拓跋英站起身,就打算过去动手。 杨小瓜一把拉住了他,说道:“等一下,客人还没来齐了,等客人齐了在开席。” 拓跋英愕然:“还有别的客人吗?”话音未落,从自己的背后也冲出一哨人马,大约有五百人,也是盔明甲亮的喽啰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喽啰兵比正规军还精锐了。为首是个瘦高个子,没穿盔甲,是一身粗布衣裳,很朴素的样子,手里是一根细长的竹枪,颤颤巍巍的,仿佛随时都会折断,事实上,这也是一根罕见的材料,是在地下岩层里形成的化石,极为坚硬,有个名字叫紫竹苗。往脸上看,面色苍白,极度消瘦,甚至能看到脸上的骨骼,配上一身素白色粗布衣裳,宛如无常临世。此人缓缓开口,声音仿佛有无穷的魔力,让人心里发寒,血液都要凝固一般,“本座白如常,你们还是主动自尽吧。” 原来,这个家伙就是嵩山一带有名的悍匪,人称无常在世的白如常,传说此人心性残忍狠毒,最喜欢吃人,尤其喜欢吃小孩子的心肝,还是生吃,中原武林有无数好手要杀了他为民除害,但是总是功亏一篑,就算是武功远高于他的人,也会莫名其妙的在动手时候精神恍惚,从而被杀。后来,此人树敌太多,就投靠了某个不知名的权贵,现在看来,他的靠山就是拓跋俊了。杨勇脸色铁青,悄悄地走到小主人身边,把情况告诉了杨小瓜,杨小瓜平静如水的脸色也瞬间有些狰狞,他咬着牙,从牙缝里吼出几个字:“人渣该死。” “诺!”杨勇低头领命,取出了自己的伏魔杖,慢慢的踱向白如常。 正在此时,山下也冲来一支人马,清一色的骑兵,马上一员大将,约莫二十岁上下年纪,相貌英俊,身穿银色盔甲,骑白马,手里是一对八棱梅花亮银锤。此人左右双锤一碰,当啷啷的响亮,嘴里喊着,“兀那邪道士休走,王府前卫大将武定国在此!” 三路人马一千多人,就把五个人包围在了当中,是插翅难飞。这种情况下,这五个人就算是浑身是铁,也难打几根钉,自古高手不碰军队,因为你再厉害,碰到整齐的人墙,也没有机会。 看着慢慢聚拢过来的敌军,杨小瓜长叹一声,“唉,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其实我真的不想这样的。”说着,从怀里取出来一个圆纸筒,轻轻竖起来,轻轻一拉下边的细绳“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话音一落,从纸筒下方窜出一道长长的火线,推着纸筒直冲天际,然后嘭的一声纸筒在天空中化为一个绚丽的烟花,紧接着四面八方也窜出好几个同样的烟花直冲天际,几朵烟花交相辉映煞是好看。 这一千多人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一切,浑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紧接着四面八方传来了震天动地的马蹄声,眼见着四面八方烟尘大起,紧接着就有无数人马杀了出来,这些人也是一身玄色衣衫,臂扎白巾,每个人一杆长矛,高高举起,就像森林一般,仿佛要把天穹刺破,杀气漫天。为首的一个老者,手持一口长柄砍刀,正是崔华。 原来,崔家这一次商队被攻击,嫡女差点掳走,是丢了一个大脸,如果不报复,那就没办法混了,虽然对方是皇帝的亲弟弟,但是俗话说百年王朝千年世家,世家的底蕴让他们根本不怵鲜卑皇族的个别人,所以当晚崔华就和汉钟离商量好了要给拓跋俊一个教训,虽然不能直接对拓跋俊动手,但是斩除他的羽翼还是没有什么顾忌的,更何况,北魏皇帝拓跋焘对这个残忍狠戾的幼弟并不欣赏,如果能有点苦头吃,那也是皇帝所喜闻乐见的。就这样子,汉钟离五个人沿着山边小路行走,时不时的暴露一下行迹,以便吸引追踪者的注意。 果然,这个拓跋俊受伤之后并不死心,留下人悄悄跟踪,准备报复,一看到崔媛被大队人马接走,知道自己无机可乘,就把怒气转移到了汉钟离五个人身上,悄悄地聚拢自己的私兵,准备聚歼这五个不开眼的敌人。 如果他不动手,那么汉钟离他们过了虎牢关就可以脱离自己的势力范围,进入莽莽秦岭,踪迹难寻了,所以拓跋俊决定在虎牢关前动手,千算万算,他漏算了崔家对自己的恨意,以为自己是皇家贵胄,就算是抢了对方的女儿又能怎样,却不知道,所谓千年世家,靠的就是这点子名声,名声在了就算是灭族也能起死回生,名声丢了,就泯然众人了,所以双方这一战是不可避免的。 闲话少说,崔家既然动了手,自然不会费什么话,直接压上来就开始攻击,武定国和白如常他们三个人吓得赶忙表明身份:“我们是新兴王的人,不要误会。” 崔华一声冷笑:“不误会,杀的就是你们这些为虎作伥的狗贼!”说着下达命令,“全军围上一个不留。” 这些门阀的私兵,都是从小就养在门阀家里的,脑子里就是主家的命令,根本没有其他,什么皇帝王爷的,南北朝的时候五胡十六国,你方唱罢我登场,在世家的眼里不过是一群演戏的小丑罢了,谁会在乎,一听命令就毫不犹豫的冲杀起来,双方兵力悬殊,战力自然也就不能相提并论,这一千多拓跋俊的私兵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只剩下被砍杀的命运了。 薛铁龙最是精明,一看势头不好,转身就跑,根本不在意自己手里的士兵,白如常也是有样学样,换了另一个方向往密林深处奔去,武定国则是纵马扬鞭要冲开一条血路,逃回虎牢关。他们想的挺好,可是杨小瓜恨透了白如常这个杀人魔鬼,自然不肯放他们逃走,冲着杨勇和拓跋英说,“我去对付那个什么无常,你们两个别让另外两个家伙跑了。” “好的。”拓跋英慨然应允,纵马直扑薛铁龙,杨勇则是挥动降魔杖杀向武定国。杨小瓜自己骑上黑牛花花,拎着虎头枪追向白如常。 白如常一看追过来的是个骑牛的孩子,心中暗暗高兴,他这个人没有什么节操,也不喜欢面子,只要能有好处就行,逃跑的时候只有小孩子追过来,说明自己有脱身的机会了,当然高兴,但是也不回身作战,而是飞快的跑进树林深处,边走边回头,也不知道他是害怕杨小瓜追上来还是害怕不追上来。 杨小瓜见状也不犹豫,纵牛直追进来,两个人的速度都是奇快,很快就脱离了大部队的视线,再也看不见了。越跑光线越暗淡,路也变窄了,那个白如常明显是故意的,专门往草丛灌木里边钻,他仗着身体瘦削,加以练有缩骨术,哪怕西瓜大小的窟窿也能钻过去,杨小瓜才十二岁,身材自然是更小,钻过去并不难,但是他也不想钻了,这么窄,钻过去了被人家暗算怎么办,不暗算也没法动手呀,于是也不追赶,伸手也不知道从哪里拽出来一张五石强弓,搭上一只穿云铁箭,咯吱吱一声拉开弓弦,只开了半开,瞄准前边白如常逃走的方向嗖的就是一箭,白如常那也是行走江湖的老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听见弓弦响,急忙收步子往地上一趴,只听见噗嗤一声,那支铁箭狠狠地钉在地上,尽根而入,只剩下个箭羽露在外边。把白如常吓了一大跳,心是突突直跳,脸色更白了,他身形跳起,在空中一个优美翻转,宛若一只轻巧的螳螂一般向着一棵树上飞去,然而,“夺”的一声,又一支利箭深深地钉在他头顶的树干上,仍然是尽根而入。白如常接连换了好几个方向,每次身形一动,都有一支利箭擦着头皮飞过,白如常无奈,只好转身回来,直扑杨小瓜,恶狠狠的怒骂:“你这个该死的娃娃,老子想留你一条命,你却不肯,只好送你去见阎王了。” 杨小瓜一看白如常转身回来了,自己的目的达到,笑嘻嘻的收起了弓箭,抄起自己的虎头湛金枪,大枪斜指前方,身形后坐,摆了个门户等着。白如常飞扑而来,手里紧握着紫竹苗,人苗合一,仿佛一条银龙直奔杨小瓜的心口钻入,杨小瓜不急不慌眼瞅着对方的大枪枪尖离自己的心口只有一尺远了,枪尖上的森森冷气已经要沁入皮肤了,身子稍稍向左一侧,手里的大枪一拧,枪尖搭在了对方的枪杆中间,这一拧一转之间,紫竹苗就被迫改变了方向,向一边歪出去,白如常大惊失色,自己打仗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枪下杀人无数,却从来没看到过这种枪法,并不花哨,但是一发力就让自己难受到了极点,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竹枪了,正在惊愕间,就觉得冷风扑面,一个闪着红光的枪尖已经到了眼前,白如常大叫一声,赶忙仰头,身子下沉,扑通一声硬邦邦的倒在地上,摔得他眼前金星直冒,这才逃过了金枪穿喉之厄。白如常倒在地上,虽然摔得七荤八素,但是经年厮杀,身体的自然反应早就形成了,在倒地的瞬间,袖子一抖,扑的一声一股白烟就飘了出来,迅速扩大,覆盖了周围一丈方圆的范围。毫无疑问,这是毒烟,这么多年来,白如常多少次从武林高手的追杀中死里逃生,同时进行反杀,这股毒烟出力不小,他自己有解毒的药丸,含在嘴里就不受影响,按照以往惯例,他飞身跳起来,冲进白烟笼罩的中心,要击杀这个敢于捋虎须的顽童。一边冲一边心里暗暗害怕,这么多年,遇到的高人很多,但是从来没有像这个幼童一样,一招没过就把自己弄倒在地的人,怎么可能有这样厉害的孩子呢,这要是长大了岂不是天下无敌了?或者听说武林中有一些老妖怪,修炼了奇特的功法,把自己返老还童了,难道说眼前的少年就是这种老妖怪?他一边往前走,一边脑子里乱糟糟的想着这些事情,可是奇怪了,明明只有一丈方圆的范围,白如常的轻功,只要一弹指就可以了,怎么过了这么久还没有找到那个少年,自己还在白雾里边没有到达尽头?不对呀,一丈方圆的范围,怎么走这么久还没有达到边缘呢?他低头审视自己,这才惊恐地发现,自己奔跑了半天,竟然只移动几寸的距离,自己的脚很努力的高举,但是根本离不开地面,只是在往前蹭。 “啊!”白如常嘶声吼叫,却变成了连蚊子都听不清的嗡嗡声,他紧接着发现,自己浑身发软,再也站不住了,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软的像一滩泥。 耳听着,噔噔的脚步声传来,仿佛擂鼓一般,每一步都让他的心肝战抖,勉强抬起眼皮,看见一个身影走到他面前,正是那个顽童,眼前的儿童低头俯视着他,轻轻叹了一口气,仿佛说了什么,但是他眼皮发沉,再也支撑不住,昏了过去。 杨小瓜站在白如常身前,低头看着这个多年来恶名远扬的食人恶魔,江湖败类,现在就像一只喷了农药的竹节虫一样,软趴趴的缩在地上呻吟抽搐,不由得轻轻叹了一口气:“何必呢,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擅泳者溺于水,总弄这些不上台面的东西,现在只好帮你享受一下自己的罪孽了。” 杨小瓜是化学系的学生,自然精通各种毒药的配置,学过有机化学的同学都知道,和有机毒素比起来,那些自然界存在的剧毒,什么孔雀胆鹤顶红之类的,都只是小儿科,杨小瓜自然会配毒药也会给自己配制一些迷幻剂之类的防身,但是从来不用,因为对他来说,这些都是小手段,难登大雅之堂,大规模的战争,有哪一个是靠这些取胜的,包括千年后的现代战争,在朝鲜战场上的鹰酱部队大规模使用毒气和细菌,那又如何,仍然不能把世界第一轻步兵打垮,成大事者更应该注意小节的。来而不往非礼也,自己当然不能非礼,所以就给这只竹节虫加了一点迷幻剂,帮他好好的休息一下。 等竹节虫,啊不,白如常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被浑身捆绑,挂在了虎牢关高高的城墙上,底下围满了看热闹的老百姓。杨小瓜把他交给了崔华处理,崔家自然乐得收下这份礼物,此人在江湖中恶名昭着,仇家甚多,崔家正好可以借机收获武林中人和受其人残害的普通百姓的好感。站在杨小瓜角度来讲,这个家伙死有余辜,但是自己既然抓住了,就没必要去费心收尾,反正崔家这种大家族有足够的方法足够的手段替天下人报仇。 杨小瓜年纪还小,不想背着什么光环满处跑,这种虚名要它无用,反而会增长不必要的麻烦,也会被键盘侠们指手画脚,还是交给需要的人吧。 三路拓跋俊的私兵,经此一役,被消灭的一干二净,两个头领薛铁龙和武定国,分别被拓跋英和杨勇阵斩,士兵们非死即降,竟没有一个逃出生天的,拓跋俊在洛阳一带暗藏的私兵,从此大部分烟消云散,此消彼长,崔家的实力更加强盛了几分。 崔家把白如常挂在城头示众三天,同时昭告天下,凡是和此人有仇的,均可来到虎牢关,参与对此贼的最终处决。消息一出,天下震动,竟然在短短三天内,在虎牢关聚集了近万携带武器不明身份的人士,把崔家都吓了一大跳。 难道这家伙有这么多仇人吗,其实是没有的,但是天下人喜欢看热闹的太多了,而且每通过六个人你就可以认识全世界的人,所以八杆子能打着的武林人士也就都出现了。 好在崔家家大业大,有足够的力量维持治安,也不怕他被人劫走,崔家规定,为满足天下人对这个恶贼的索债,公开发售石头和钝头箭矢,每一文钱可以买一块石头投掷到白如常身上以解心头之恨,也可以花十文钱,用钝头箭矢射他报仇,为防止他被人一石头砸死,还很体贴的给他配置了防护头盔,就这样,白如常被愤怒的群众接连石头砸弓箭射,足足十天才断气,究竟被射了多少次砸了多少下没人知道,反正,崔家收获了十几万钱,然后崔家宣布全部拿来赈灾,救济黄河灾民,至此,清河崔氏的声望在黑白两道和老百姓心中达到了顶峰,不但博陵崔氏不能相比,就连王谢两家,也一时难望其项背。 崔家吃水不忘挖井人,也没有贪功,直接告诉天下人,说这个人是一位少年英雄帮助崔家捉拿的,只是应这位英雄的要求不能透露姓名。就这样,其实一点也不影响崔家的名声,谁会在意崔家有没有武林高手亲自下场呢,反正崔家帮助大家圆梦了就可以了,反而大家称赞崔家不贪功,有大家风范,名声更上了一层楼。 第24章 取经之路的开启 虎牢关发生的一切都和杨小瓜无关了,他已经和汉钟离一起,一行五个人离开河南,跨过黄河直奔平城而去。在北魏初年,洛阳虽然是最大的城市,但是并不是首都,大部分的鲜卑贵族也喜欢洛阳的繁华,可就是咬死了不肯迁都,说是害怕被汉人影响了习惯,变成弱不禁风的两脚羊,弄得北魏皇帝不得不在平城受罪,拓跋焘也不傻,在击败来自草原的威胁之后,就在洛阳修了行宫,说是要靠近刘宋以防战事不好控制,一年倒有半年多不在首都呆着。这一次呢,拓跋焘也是打算到洛阳的,结果北方民族造反,只好留在平城督战,现在战事结束,就把最信任的崔家兄弟派过来修建洛阳行宫,拓跋俊也找了借口说要跟着学习,拓跋焘也懒得理他,就把他打发了过来,结果闹出乱子,重伤的拓跋俊返回山西养伤,崔家趁机设计剪除了他在河南的羽翼。看着是表面上崔家和拓跋俊的事情,其实也是汉人世家和鲜卑贵族之间的博弈。 本来要是拓跋焘到了洛阳,拓跋英就省心了,可以直接去洛阳报道,这下好,只能再多走几百里路去山西了。平城就是中国最有名的煤都大同市,家里有矿虽然在千年后是财富的象征,但是在南北朝时候,那里就是中原与荒凉苦寒的塞外之间最后的屏障,并不受人待见。 大家进入太行山,一路上饥餐渴饮晓行夜宿,好在提前做好了充足的物资储备,还买了几匹骆驼运货和代步,一路上虽然没有繁华的中原那样舒适,倒也没有吃太大的苦,只是随着季节已经渐入深秋,山里冷风阵阵,格外的寒冷,吹得脸上火辣辣的疼,尤其是拓跋嫣然身子较弱,皮肤细嫩,颇有一些受罪,好在她出自草原民族,没有太多的矫情,就坦然使用了塞外最常用的方法,用动物油脂涂抹在脸上保护,虽然看上去不好看,气味也不好闻,但是体感还是舒适了不少。 这一天,大家正在赶路,忽然迎面走来了一群僧人,一个个手执法器拦住了几个人的去路,为首一名僧人,四十几岁年纪,长得十分的俊雅,大袖飘飘,颇有几分神仙气度。 和尚冲着汉钟离双手合十:“阿弥陀佛,这位道长有理了。” 汉钟离一看对方很有礼貌,也就以礼相还,单手打一个稽首,“无量天尊,这位大师拦住贫道去路,不知有何指教。” “贫僧法桐,不知道这位道长如何称呼,要去往何方?”法桐和尚问。 “贫道钟离权,带着几个劣徒游方天下,却没有什么固定的地方要去,不知道大师何有此问?”汉钟离笑眯眯地反问。 法桐正要说话,被后面一个和尚抢了话,“我家法桐师叔是要告诉你们,如果你们是要去平城的,那就请原路返回吧,此路不通!” 汉钟离上下打量这个插话的和尚,只见他三十岁上下,一脸的不平之色,本来圆润的脸庞却不知道为什么笼罩着一层戾气,再扭回头看看一脸尴尬的法桐,心里就有数了,这个法桐长老是名义上的带队人,一块挡箭的招牌,真正的话事人是眼前这个年纪较轻的家伙,于是又打稽首,“敢问这位大师法号怎么称呼?此番言语是何道理?” “哼,贫僧广智,乃是平城昊天寺的戒律堂长老,我就是来通知你们,所有的道士自今日起,一律不可以前往平城。”广智一脸鄙夷地回答。 “哦?却是为何呀?”汉钟离故意的一脸疑惑之色望向法桐,“法桐长老,不知道贵寺什么时候执掌官府了?竟然可以沿路设卡?” “阿弥陀佛,”法桐的脸皮略微红了一红,“贫僧这位师侄说话有些憨直,道兄莫怪。实在是,”他正要解释,话头又被打断了,广智气哼哼地说:“你这道人,何必如此多话,告诉你别去就别去,如果不听良言相劝的话,别怪我等降妖伏魔了!” “什么?这位广智大师的意思,莫非贫道若是不听尔等的指派,那就是妖魔了吗?好大的口气呀,尔等这是要代天行事了么?不知道你们代表的是谁?佛祖还是玉帝?”汉钟离一听也就来气了,他是武将出身,脾气最为耿直,虽然修道有成,那也不是阿猫阿狗谁都可以来指手画脚的呀。 “怎么着,你这杂毛道士还不服佛爷爷的法旨不成,休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广智把手一挥,一大群和尚团团围住,各自举起锡杖戒刀,准备动手。 这帮和尚是怎么来的呢,原来,中书令崔浩扬道抑佛,邀请好多道士进平城和拓跋焘讲道,弄得拓跋焘越来越憎恶和尚,原来占主导地位的佛僧们就坐不住了,昊天寺为首的一群和尚商量来商量去,既然影响不了皇帝的好恶,那就不能再让老道们进平城诱惑皇帝了,应该釜底抽薪,于是派出多路人马来到交通路口,把任何企图进入平城的道士都拦截在外围。本来汉钟离他们只是路过,顺便把拓跋英送进平城就离开的,如果依照法桐的意思好好解释一下,也许就没事儿了,但是这个广智偏偏把事情搞砸了,非要来硬的,这下子就算汉钟离想不撕破脸也不行了。 当下汉钟离也不答话,退后了一步,杨勇站了过来,降魔杖一横,沉声喝道:“你们这些和尚好没道理,听俺一句劝,把路让开没有坏处,否则的话,老子就送你们去见佛祖!” 汉钟离是仙人,当然不能动手欺负凡人,所以每次只表明一个态度,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亲自动手,免得沾染因果。 “啊哈,好个贼道士,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来人给我上!”广智下了命令,一群和尚手执法器就动起手来。 这场争斗,人数虽然不多,却比以前的更为凶险,自古宗教战争都是最血腥最暴力的,而且诶毫无怜悯可言,和尚们也不是普通的士兵,能被派出来的都不是善茬子,南北朝时期宗教推广是很凶险的事情,没有足够的武力保障,根本不行,当你看宗教历史时候就会发现,早期的宗教人物都具有各种神奇的本领,接近于神话,然而越往后越少,最后的宗教人士都会变成大腹便便脑满肠肥的腐败分子模样,为什么,因为没有战争了,大家乐享其成了,有武力有神通的都被当作危险分子处理掉了,只剩下懂得钻营的或者懂得赚钱的一群人。 这会儿还是宗教战争频发的年代,无论和尚还是老道,都有很多把刷子,为啥八仙出现在那个年代,达摩祖师也晚不了多少,都是因为那会儿是佛道之争最为凶残的时期,必须有大神通者挽回局面。 汉钟离固然是大神通者,对方的和尚们本事也不太弱,虽然不是神仙,在凡人里边也是武功高强的群体。作为汉钟离不好动手,其他几个人就很辛苦的进入了厮杀状态。这种架是很难打的,因为不是军队作战,生死勿论,毕竟没有仇恨,只是宗教间的龌龊,杨小瓜又是一个佛道兼修的人,虽然从根子上说他修的是佛法不是佛教,对和尚并没有什么亲近之感,但也不会有什么厌恶之情,汉钟离是修仙的,自然也对佛门没有什么好恶,毕竟上天以后也是要和罗汉之类打交道的,不能对人家徒子徒孙下手,杨勇是杨家的下属,自然看主人的意思,拓跋家兄妹是草原民族,天生和西域来的宗教有亲近感,也没有下死手的意思,这样子打起来就很郁闷了,一方人多势众而且武功不低,另一方人少还不想杀人。幸好杨勇力大无穷,和尚们也害怕死伤,没有太过靠近,拓跋英的大铲子抡起来也挺吓人的,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但是刚不可久,柔不可守,这家伙抡来抡去的太消耗力气了,时间长了肯定会出问题。杨小瓜一看这样子下去不行呀,于是决定擒贼擒王,对着杨勇吹了一个尖厉的口哨,同时使了个眼色,杨勇会意,抡起降魔宝杖如同一股旋风一般向着广智和尚杀了过去,虽然他不愿意杀人,但是要是不开眼的阻拦他,被打断手脚那就不是他在意的事情了,三几下打翻了好几个拦路的和尚,眼看就要冲到广智的面前,斜刺里杀出一个莽和尚,也是手舞混铁禅杖拦住了杨勇,两个人就是一顿好杀。 只见这个和尚身体又高又胖,看样子足有一丈多高,比杨勇还高出一头,手里的禅杖又黑又粗,看上去有百十来斤,十分吓人,和杨勇两个人杖来杖往,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比起力量,杨勇并不比这个和尚小,但是身体更为灵巧,武功招式也很玄妙,这个和尚纯粹是力气大,抡起禅杖来呼呼带风,生人勿近,杨勇更多的是枪法,点戳撩刺,两个人打了十几个回合,没分出胜负,这时候其他人都不打了,蹲在那里看热闹。 为啥呢,这帮和尚其实虽然戾气很重,但是不蠢,都是因为宗教争斗才产生的愤怒,现在一看对方没有下死手,自己也不能得理不让人,毕竟和尚杀生不是好事情,虽然广智恨不能把汉钟离一行人杀光,但是他只是方丈的得意弟子,平时作威作福惯了,其他和尚并不喜欢他,现在看自己在拼命他那里看热闹,自然也就不肯了,都默契的停下来也看热闹。 这下子广智不愿意了,大声喝骂手下的和尚们,要以寺规威胁,但是大家不买账,寺规能有戒律厉害吗,杀生可是第一戒律,要是敢破戒,那谁还在乎寺规。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多米诺骨牌一旦推倒,就扶不起来了,和尚们以为自己对付老道是维护信仰,岂不知戒律本身就是信仰,当你用破坏信仰的方式来维护信仰的时候,你的信仰就不存在了,你的行为也就和普通的杀人犯没有区别了。当和尚们对信仰不再敬畏,怎么可能仍然是一个团结的整体呢,贪嗔痴三毒很快就会侵蚀掉他们的灵魂,使他们变成一盘散沙,内斗和解体近在眼前。 广智一看都不听自己的,大怒,高举锡杖对着一个不肯听话的和尚就是一下子,那和尚万万没想到会被自己人打,一时间躲闪不及,顿时打了个头破血流,这血一流下来,人通常就丧失理智了,有的会惊恐有的会愤怒有的会嗜杀,这些和尚的修行本来就不到家,修行到家的谁会在乎什么宗教纠纷,都去闭关修炼了。这个挨打的是广智的师弟广信,两个人一起剃度的,一向是暗地里竞争的对象,广智作了戒律堂长老,那个广信则是外堂长老,广信一直不服,总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差,为什么师父偏心,现在被广智敲山震虎这一下子,顿时新仇旧恨涌上心头,血灌瞳仁,大喝一声,举着锡杖就扑了过来要和广智拼命,两个人互不相让,就也厮杀到了一起。 这下子全部和尚们都乱了,大家立刻分成了两个阵营,互相对峙,已经没有功夫和汉钟离等人动手了,只有那个莽和尚还在不管不顾地和杨勇两个人高呼酣斗,但是这时候大家的注意力已经不在他们两个人身上了,都在关注广智广信两个人的战斗,这时候昊天寺名义上的负责人法桐着急了,高呼佛号,“阿弥陀佛,住手,你们这两个,唉,怎么可以自相残杀呀。” 法桐佛法修行虽然不低,但是一向不喜欢争权夺利,在众僧眼中就是个烂忠厚没用的人,辈分虽高,却没有人在意他的意见,饶是他喊破嗓子,也不能阻止这一场内斗了。 只见广智和广信两个人,都把锡杖舞动起来,广智的锡杖如同一条长蛇,不停的喷吐毒信,笼罩在广信的咽喉心口等等要害部位,广信的锡杖更像一柄空心大锤,抡砸滚捣,一下下的猛烈进攻,两个人同时出家,修行本来就差不多,各自愤怒起来也打得是难解难分,一开始还是拼招数,后来逐渐打出了火气,使出了全力,各不相让,就像生炉打铁一样叮叮当当的,把旁人看的目眩神迷。 两个人一个似蛟龙出海,另一个好比二师兄临凡,杖来杖往吼声如雷,这下子,连莽和尚广平与杨勇都不打了,专心停下来观摩新的招数和运气方法,一边看一边频频点头,咋舌不已:“啧啧,好厉害的招数呀,这一下子能把山打崩了,值得学习!” 另一个反驳:“呸,这一招才厉害呢,一下子就算是长江都能截断了,实乃吾辈楷模,厉害呀!” 在场的和尚们也分别按照所处的阵营为自己的领袖站脚助威,不断的加油,还一直的用禅杖捶地,就像敲响了千面战鼓,煞是威风。 两个人打着打着,逐渐就分出来高下了,这个广智虽然很得方丈法轮长老的青睐,传授了不少独门秘技,可是再好的功夫也是练出来的,他一天到晚总想着钻营,勾心斗角的,在武学上下的功夫就少了,而广信呢一直不服气这个广智,所以暗地里憋着一口气想要打败对方,早期的和尚们争斗,除了辩论经书之外,神通的较量更是重要,所以广信一直相信,自己的神通修炼到了家,就一定有出头之日,所以时间久了,气脉悠长的广信就占了上风,越打越有力量,反观广智,则是气力不加,慢慢开始出汗了,动作也是越来越慢,打着打着,广信大喝一声,一杖把广智的家伙事儿给砸飞了,顺过来就是一下子,正中下怀,把个广智打的胸骨断裂,狂吐鲜血。 这一棍子打完了,广智固然是身受重伤,广信自己也懵了,心中忽喜忽悲,表情也是变化万端。他仇恨对方多年,心里想的一直是超过对方,把对方踩在脚下,今日心愿得偿,却是突然间空了,不知道自己将去往何方,寺院是肯定回不去了,难道自己要被寺院追杀,从此浪迹天涯吗?他跌坐在地,口中喃喃自语,念念有词,目光越发的空洞,似乎进入到一个特殊的状态,此时的他一念成魔一念成佛,前途未卜。 正在此时,忽的一声磬儿清脆,声音不大,却像是惊雷滑过众人心田,紧接着就是木鱼之声不断,伴随着佛偈之声:“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 色不异空, 空不异色, 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识, 亦复如是, 舍利子, 是诸法空相, 不生不灭, 不垢不净, 不增不减, 是故空中无色, 无受想行识, 无眼耳鼻舌身意, 无色声香味触法, 无眼界, 乃至无意识界, 无无明, 亦无无明尽, 乃至无老死, 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 无智亦无得, 以无所得故, 菩提萨埵(duo), 依般若波罗蜜多故, 心无罣碍( guà ài ),无罣碍, 故无有恐怖, 远离颠倒梦想, 究竟涅盘, 三世诸佛, 依般若波罗蜜多故, 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 是大明咒, 是无上咒, 是无等等咒, 能除一切苦, 真实不虚, 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 即说咒曰, 揭谛揭谛 波罗揭谛 波罗僧揭谛 菩提萨婆诃。” 众僧听到时,每个人都是心灵巨震,他们都是多年学法的,心中自有慧根,只是多年来被红尘浸染,逐渐中了贪嗔痴三毒,迷失了本性,开始勾心斗角,追逐名利,今天经历这一场厮杀,胸中戾气散发到了极致,也就把多年封闭的心门开了一条缝隙,此时此刻,听到这篇几百年后才被旃檀功德佛唐三藏所传的心经,就好像清泉流过,把残存的泥垢污血纷纷涤荡开来,众僧心智忽的清明了很多,纷纷合十拜向那经文的方向,包括法桐也是如此,恭谨礼敬。就连那个快要断气的广智,此时也是戾气尽消,拖着垂死的残躯下拜。 待众人礼敬之后,这才起身,惊讶的发现,原来发出诵经声的竟然是那个十来岁的瘦弱道童,此时的小道童,一脸的法相庄严,浑身沐浴着金色的光芒,虽然是道童装扮,但是那个气质,分明是一尊不可言明的尊者化身。 众僧再次下拜,齐声口诵:“南无阿弥陀佛!南无观世音菩萨!”三拜之后,方才抬头望向杨小瓜,等待他的吩咐。 杨小瓜轻咳一声,首先望向广智:“广智大师,你本来多年修行,但是却沾染了贪念,以至于走上了魔道,我等修行的是佛法,不是什么佛寺田庄之类,更不是什么皇帝宠信,有佛法在身,天下何处不可去得?你已经身受重伤,虽然临终得悟,却也是不晚,我有秘法可保你记忆,你去涅磐重修吧。” “尊法旨!”广智答应一声,盘膝跌坐,口中诵念佛号不止,双目微闭,气息渐无,嘴角挂着微笑,显然已经圆寂。他手下的众僧也是悲痛不已,口诵佛号,收拾柴草,准备火化遗褪,杨小瓜也不管他们,转身吩咐广信:“广信大师。” “弟子在。”广信也是恭谨行礼,低声答应。 “你可有什么打算?”杨小瓜问他。 “弟子一时嗔念大作,行此举动,正不知该如何收尾,请尊者指点。”广信心里也明白,自己已经杀了广智,要想回寺院,那就是羊入虎口,自己虽然机缘巧合,被眼前的小尊者指点悟了些禅机,但是让自己回去送死,却是万万不能的,眼前的道童佛法精深,智慧恐怕也是不低,还是安心听他吩咐的好。 “虽说出家人四大皆空,但是昊天寺方丈明显已经入了魔障,你回去送死自然是万万不可的,况且你属下僧侣众多,也不能因为你的原因无所依托,你可去乌斯藏土谷浑自建一寺,宣扬正宗佛法。切记,不可过分痴迷俗人的供奉,弘扬的是佛法,法才是根本。” “弟子遵命!”广信答应着。 杨小瓜看了他一眼,取出了一块令牌:“你拿着这个东西,若是在乌斯藏缺少财物,可以持此去罗氏商号,可以得到十万钱。” “多谢尊者。”广信多年来执掌外门事务,自然知道金钱的用处,也不矫情,道了声谢,收下令牌转身离去,他的徒子徒孙们也跟着走了。 现在只剩下法桐和他的弟子莽和尚广平等着杨小瓜吩咐,杨小瓜看了他一眼,“法桐长老,你虽然修行多年,慧根深种,却是只是闭门苦修,少了磨砺,故此一直未能破障,现在有高僧法显,曾去西方取经,虽所得甚丰,却未得其精要,今有天竺摩揭陀国,有一寺名那烂陀,内有大乘真经三藏,你可去往学之,待得全功而返,则菩萨果可得,只是一路上只你师徒二人,风险甚大,一不小心就可能死于非命,尸骨无存,你可愿意?” “阿弥陀佛!”法桐高诵佛号,他本来就是个学术型的和尚,一生追求的就是佛理佛法,现在听说自家师兄法显得到到根本不是什么高深佛法,还有三藏真经在天竺,那自然是心痒难耐,胸中畅快无比,马上拜倒:“多谢尊者指点,弟子铭刻在心,弟子一生所求无非佛法,弟子发誓,若不得真经,则生生世世去寻,待得求取真经才返回中土!”说罢,起身,带着徒弟,义无反顾的离开,开启新一轮的取经之旅。 第25章 塞北神枪和百胜刀王 打发完了拦路的僧众,这五个人一路北上,走了两天,远远地看见前边高大的城池,这就是平城了,也就是大同,中国煤矿之都。杨小瓜远远望了一眼那座城,暗暗吞了一口唾沫,不舍的和拓跋英抱拳告别,拓跋英看着他眼含泪花的样子,心中感动,没想到这个小家伙如此深情厚谊呀,比我那个妹子强多了,想到这里看了一眼表情平淡的拓跋嫣然,心里也不是滋味,抱拳道:“纯阳子兄弟,此刻一别,不知何日再见,山高水长,望多多保重,也好好帮我照顾一下这个不懂事的妹子,愚兄这里多谢了。” “哥!”拓跋嫣然很不爽,“我怎么就不懂事了?你自己才要小心,帝都之内派系林立,你可千万别站队,我师兄说,皇帝春秋鼎盛,凡是有异心,想攀附权贵的都不会有好下场,尤其是各族之间的矛盾,切不可以插手。” “知道啦,张口师兄闭口师兄,也不知道这小家伙怎么就虏获了你的芳心。”拓跋英一脸调侃。 “哥,你胡说什么?”拓跋嫣然脸一下子就红了,“我师兄还小呢,不要在他面前乱说话。” “哦,”拓跋英意味深长地说,“师兄还小,等师兄大了就可以了。” “哥哥。。。。”拓跋嫣然急的直晃身子,“你怎么这样子了,这几天跟谁学坏了。” “好啦好啦,不要吵了,”杨小瓜一脸无奈,对自己躺枪的事情很无语,“你们都多大了,还这么没正形。不过,世子殿下,你想发财吗?” “啥?”一听到钱,拓跋英眼睛就瞪的比包子还要大,鲜卑人可没有汉人那种死要面子的概念,钱这么好的东西,当然是爱到心里了。 “你知道的,平城有很多石炭,差不多有几十座山那么多,如果你和宫里的权贵打通关节,弄十个八个矿山的话,你就去找罗家商行,一车碳十文钱,有多少我要多少。” “有多少要多少?那要是十万车呢?”拓跋英抬杠。 “你就是一百万车我也要。”杨小瓜毫不犹豫,也把令牌给了拓跋英。 拓跋英早就见过杨小瓜给广信这个令牌,出于礼貌没有仔细看,现在接过来,只见是一块黑沉沉的金属牌,很压手,冷森森的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四边绣着海水纹路,中间是五只交叉的羽箭,上边还有一个很古怪的符号,反面是镰刀斧头和麦穗,包围着一个金碧辉煌的城楼。仔细看了半天也不认得,就问,“这是什么符号?” “这是罗字的花体,你不认得的,是古代大秦的字。”杨小瓜回答。 “奥。”拓跋英答应一声,也不知道是真懂假懂,反正很郑重的收到怀里,他的耒耜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自己也重新恢复了原来的相貌,翻身上马,去约定的地点找自己人会和,进城报到去了。 杨小瓜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也和汉钟离打个招呼:“师父,我们走吧。”四个人转身离开大道,返回山林。 一路上也不着急赶路,白天欣赏风景,晚上找附近的市镇歇宿,倒也是逍遥自在。随着季节的转换,天气逐渐的由清凉变成了寒冷,风吹到脸上已经开始火辣辣的疼了。古代的交通不发达,经济也落后,越往西走,越荒凉,环境倒是保护的很好,绿树成荫的,可是沿路上连个鬼影子都见不到,由于连年的战争,西北地区,人口锐减,原来热闹的市集,大多数变成了断壁残垣,一副破败景象。这样子,能够用来歇脚的市镇是很难找到了,只好在沿路上找一些破房子栖身。这一天,四个人刚走了几个时辰,眼看着到了中午,天色却是越来越阴暗,天空中彤云密布,气压很低,几个人身体强壮,但是对气候的变化也比常人敏锐,知道是要下大雪了,旧走山林的人都清楚,大风雪的天气绝对不能外出,很容易迷路或者摔伤,而且也容易因为寒冷冻饿而死。所以大家一商量,决定赶快去找一个地方停下来修整,等待天气转好。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真的是什么都没有,好在汉钟离久居西北,对这里的地形还是比较熟悉的,带着大家七扭八拐,找到了一座废弃的神庙,大家进去收拾一下,就可以修整了。大家走进殿堂,一看还是很满意的,虽然是废弃的庙宇,主体建筑却没有什么损伤,只有外边的院墙有一半倒塌了,不影响大殿内部的保暖和安全。这里供奉的是一个不知名的神祗,看样子是一位武将,身穿铠甲,但是年久失修,色彩斑驳,汉钟离和杨小瓜众人看了好久,由于庙宇的牌子没有了,所以大家也无从知道是谁。汉钟离叹口气,作为武将出身,他自己最清楚这些昔日的伙伴,象自己这样修成大道摆脱轮回的几乎没有,能被死后封为神祗,受些香火,已经是格外的幸运了,但是一旦遇到天灾人祸,没了香火,自身的神念无所依托,早晚也会湮没在自然界之中。 想到这里,他和杨小瓜互视一眼,点了点头,各自取出檀香三柱,点燃了,对着神像拱了拱手,开口道:“这位道友请了,终南山钟离权携弟子在此路过,需要打扰几日,万望勿怪!”说完,把香插入香炉,杨小瓜诸人也依次焚香,冲神像打躬表示礼敬。该有的礼节做完了,大家收拾庙堂,把马匹什么的拴在廊下,收拾打扫,杨勇负责去打水砍柴,拓跋嫣然清扫室内,杨小瓜在厨房收拾灶台,准备做饭,他们随身带的有米袋子,也有肉干之类的储备,在路上拔了些野菜蘑菇,贮备倒是很丰富,做四个人的饭对于前世独居多年的杨小瓜来说,倒也是得心应手。过了一会儿,杨勇牵着三匹骆驼回来,这次真的做足了准备,光是骆驼背上的柴草,就足够烧十天半个月的,看上去像一座小山一样,有几百上千斤,幸亏骆驼力大无穷,否则还真的驼不动,水倒是没有取多少,只是把厨下的两个水缸灌满。 杨小瓜熟门熟路的抓了把柴草引燃,丢进灶膛,然后有序的加入细小的干柴,最后才是稍微粗大一点的柴火,出门在外也没有什么可以吃的,只是煮了米饭,在饭中加了肉干和蔬菜蘑菇,柴火煮饭比煤气灶要慢很多,但是受热均匀,所以反而更香甜些,大家行走野外,能有这个吃已经是天堂了,自然不会抱怨。过了好半天,饭菜熟了,大家各自盛了一碗,加上备好的酱料,大口地吃起来。 正在吃饭间,外面已经是风声大作,铜钱大小的雪花洋洋洒洒落了下来,把整个山林装点的银装素裹,煞是好看。 大家吃饱喝足,都站在屋檐下看雪景,庙在半山腰,从上往下俯瞰,真的是一种特殊的感受。正在看着,忽然远处传来了一连串的马蹄声,数量众多,所以虽然被雪地消了音,仍然是大地震颤,气势恢宏,由于距离尚远,所以不知道什么情况,杨勇侧耳细听,跟大家解说:“大约四五十匹马,前边十来个人似乎在逃跑,后边是追赶的。”又过了一阵子,果然看见白雾弥漫,一行十几匹战马正在疯狂奔行,远远地看见最前边的人似乎是受了伤,趴在马背上不动。大家取出望远镜,仔细调好焦距观看,果然,前边的人身上有血,趴在马背上,手里紧紧抓着马缰绳,其他的人似乎也有些问题,衣服破损头发散乱,再看时,后边的四十匹马也追了上来,一个个挥舞刀剑,杀气腾腾。 前边的逃跑者似乎看到了这里的建筑物,开始加力向着神庙跑过来,还高喊着“救人呀”。 后边的追杀者则是步步紧逼,和所有的反派一样发出狂笑:“赫连平,你就是跑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我们的手心的,快点投降吧。” 前边的赫连平才不管这些,仍然是嘶声喊叫,大声求救。正在此时,又有一声大吼从另外一个山坡传来:“少主不要怕,公孙虎来也!”话音未落,从密林中冲出一匹战马,马上一个彪形大汉,头戴乌金盔,身穿乌金甲,手里一条浑铁枪,直接放过了前边逃命的十几个人,拦在了后边,高声断喝:“塞北神枪公孙虎在此,尔等速退!” 庙里看热闹的四个人面面相觑,还是拓跋嫣然知道的多一些,给大家解释:“前年赫连定被土谷浑人偷袭,抓去请赏,胡夏就此灭亡,但是听说当时胡夏太子赫连平没有被抓,赫连定手下的第一猛将塞北神枪公孙虎也杀出重围不知所终,看来是逃过来了。” “小师妹不愧是济南王第一智囊,所知甚多,佩服佩服。比我强多了,不像我整天浑浑噩噩的,不知道干啥。”杨小瓜由衷的称赞,他这话也真的不是谦虚,老师教导他不要事事关心,抓重点就可以了,所以很多事情都是交给专业的人去负责,他自己生性疏懒,更多的是把精力用在修炼上了。 “师兄!”拓跋嫣然脸一红,“不要取笑人家啦。” “没有没有,”杨小瓜赶紧解释,“小师妹见闻广博,有你在我们身边,我们可是省了好大的心。”说完继续往山下望去,只见那个公孙虎已经杀入人群,左冲右突,甚为勇猛,所到之处无一合之将,众人纷纷躲避。趁这个机会,赫连平等人继续往前,眼看着就跑到了庙门,庙的墙塌了,拦不住他们,十几匹马跑进了院子。 领头的一匹马飞快地冲到廊前,马上那个人翻身下马,不知道是受伤还是动作太快了,一下子就摔到了地上,此人连滚带爬跑到大殿门前,高声喊叫:“救命呀,请先生救救赫连平的性命!” 剩下的几个人也纷纷下马,赶过来扶起趴在地上的那个人。杨小瓜这才打量了一下这个人,只见他年纪并不大,比自己大不了多少,最多十四五岁,身材匀称,相貌也很是英俊,有点翩翩美少年的意思,只是身上少了那么一点阳刚,多了一丝阴柔,身上的衣衫破烂不堪,但是能看出来衣料很昂贵,是上等的蜀锦,后背上血迹斑斑的,估计是受了外伤,脸色很是苍白,旁边的随从们也是个个带伤,容颜憔悴,眼巴巴的望着自己几个人。 汉钟离也很好奇,就问他:“赫连平,你看看我们这里只有四个人,老的老小的小,还没你的随从多,你怎么知道我们能救你呢?” 赫连平连连磕头:“那一日我父皇被吐谷浑人伏击,我在西安驻守,得到消息知道已经没办法了,亲信的将士们就保护我逃了出来,一路上死伤殆尽,只剩下这十来个人,还一个个疲惫交加,伤痕累累的,当日我逃出西安时,曾经遇到一个魏伯阳道长,他告诉我一路向东,到太行山麓的一座庙,自有人来救我,还告诉了我您的相貌。” “原来如此,火龙道友果然厉害,竟然能算得到我在此地,这个老儿,自己不肯管,却要给我找事情,可恶的很了。”汉钟离一脸懊恼状,叹了口气,“你起来吧,不过,那火龙老儿不出手,我却是不好出手,只能叫我的弟子处理此事了。” 赫连平赶忙把目光转过来,很急切的看着杨小瓜几个人。杨小瓜一看师父把皮球踢给自己了,也叹了口气,开口道:“赫连平,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我们可以救你,但是,你需要放弃以往的荣华富贵,不能再生出野心,西北百姓已经经不起战火的侵扰了,你可明白?” 赫连平看着杨小瓜比自己还要小几岁,气度却是不凡,由于一路上那个郑道长说的事情都应验了,自然不敢轻视对方,赶忙答应,“我答应,今日赫连平指天发誓,只要此间大难得脱,赫连平愿意做小道长门下侍从,从此不再生出二心,从今以后匈奴铁弗部不再争夺天下,如违此誓,愿死在乱刀之下。”古代人极重誓言,所以只要发了誓就很难反悔。 杨小瓜看他眼神坚定,显然没有骗人的意思,点了点头,吩咐杨勇:“师兄,你把他带去后殿,帮他检查一下伤口,我们随身带的伤药应该是够用的,给他清洗包扎了。”杨勇答应一声,和那些随从一起去后殿处理赫连平的伤口去了。再扭头看向山坡,那个塞北神枪公孙虎虽然勇猛无双,可架不住对方也是高手云集,并不是普通的士兵,而是一个杀手团队,尤其是为首的一个蛮族酋长,一口大砍刀使得虎虎生风,不在公孙虎之下,饶是公孙虎有万夫不当之勇,也已经受了不轻的伤,一条腿中了一枪,血流不止,但是公孙虎确实勇猛,虽然受了这么重的伤,仍然高呼酣斗,枪法一丝不乱,就好像流的是别人的血一样。 杨小瓜吩咐拓跋嫣然,“师妹,你牢牢跟紧师父,不要乱跑,等师兄去把那个家伙救回来。”说完,顶盔掼甲罩袍束带,系甲揽裙,牵过来自己的五色神牛,飞身乘跨坐骑,从牛身上摘下来虎头湛金枪,双腿一夹,神牛哞的一声大叫,震得山岗战抖不已,借着冲天的威势,神牛冲下山岗,直扑敌阵。 神牛花花那可不是一般的动物,那可是妖精,一旦奔跑起来,一般的马匹根本不行,就像一朵黑云唰的一家伙就闪进的这些吐谷浑人的队伍,杨小瓜大喊:“公孙将军休要惊慌,杨某来也!”声到人到兵器到,只见寒光一闪,就把一个拦路的高手一枪挑落马下,紧接着大枪抡开来,劈砍挑戳势不可挡,三下两下就打倒了十几个敌人,冲到公孙虎眼前,公孙虎刚才受伤很重,眼睛都花了,只是咬牙支撑,影影焯焯看到有人来救自己,立刻奋起神威,猛攻对手,他本来号称塞北神枪,武功自然厉害,只是这次长途跋涉不得休息,再加上对手人多势众,武功也不弱于自己,因此才受了伤,但是刚才一顿厮杀,也干掉了十来个敌人,现在经杨小瓜一冲,又干翻了十几个,剩下的敌人不敢浪战,自是退后结阵,这样子给了公孙虎喘息的机会。那个使大刀的敌人,此时也放开了公孙虎,直面杨小瓜,两个人一相面,这个敌人不由的倒吸一口冷气,高声喝问:“来的娃娃,好高的武艺,你且报上名来,本将军刀下不死无名之辈。” 杨小瓜冷冷一笑,“你叫啥名字,为啥不报上名来?” “某乃百胜刀王熊刺武,你叫什么名字?” 杨小瓜打了个沉儿,心说我叫啥呀,告诉你真名字,回来你跑了,这里可是北魏的地盘,我不是找倒霉吗,还是用道号吧吧,于是朗声回答,“我乃终南山纯阳子是也。” “娃娃,我看你年纪轻轻,武艺不错,还是不要趟这一滩浑水了,免得某家一不小心杀了你,让你这块良才美玉早早夭折!” 杨小瓜冷笑:“你知不知道反派死于话多?”也不等对方回答拧枪就刺,两个人就打起来了,熊刺武号称百胜刀王,那刀法自然是厉害的很,也是当时一流的武将,土谷浑第一高手,就算在西北地区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杨小瓜自小练的是改进版的六合大枪,这六合枪相传是岳爷爷所传,讲究的就是一个简单迅猛,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招法,一下就是一下,所谓不招不架就是一下,枪是百兵之帅,讲究的就是快,两点之间线段最短,路线直,叫你挡无可挡。杨小瓜就是这样子,人牛合一,借着冲劲一下子就是青龙出水直奔熊刺武的胸口扎了过来,熊刺武吓了一大跳,赶紧横刀向外一架,然后,没架动,眼看着寒光闪闪的枪尖就要刺进心脏了,熊刺武大叫一声,借着反弹力赶紧横躺在马背上,杨小瓜大枪扎空了,两个人牛马一错蹬,杨小瓜鹞子翻身枪,枪尖一转,身子一扭,大枪在空中划了一条弧线,扭身刺向熊刺武的后腰,熊刺武苏秦背剑,大刀向后一划拉,同时身子扭动,想躲开致命一刺,但是刺击是躲不开的,杨小瓜也是心一软,枪尖下沉,一枪就刺在熊刺武的屁股上,那三棱尖儿往外一带,血如喷泉一般,呼呼直冒,熊刺武一声惨叫,就掉下马去,杨小瓜长枪一指,“你们就不用打了,我饶了你们的命,赶快带着你们的首领离开吧。” 雪越下越大了,杨小瓜两枪打败熊刺武,赶跑了追兵,打算回去庙里休息,毕竟这里还是太冷了,待久了不舒服。正要走的时候,令他很惊讶的事情发生了,这些敌人抱头鼠窜,但是并没有人把熊刺武带上,而是任由他在雪地里挣扎,自顾自的离开了。看着在雪地里打滚抽搐的熊刺武,杨小瓜不由得叹了一口气,自己的武器自己清楚,放血的功能很强大,虽说屁股不是要害部位,可光是这流血不止就能让人死亡,更不要说这零下十几度的冰天雪地了,肯定会让人冻饿而死。既然饶了对方的命,自然不能看着对方死去,杨小瓜只好走过去,一把按住了不断挣扎的熊刺武,叫了一声“别动。”熊刺武本来力气就没有杨小瓜大,重伤失血就更不行了,只好被按在那里,瞪着一对牛眼,等待对方的折磨。 出乎意料,杨小瓜没有折磨他,而是撕开了他的裤子,露出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的伤口,其实杨小瓜没有使多大力气,但是架不住那是一条宝枪,只是轻轻一刺,就有半尺深的血洞,杨小瓜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对于这些倒是没有什么心理障碍,修佛的人心如止水,很平静的取下自己随身带的酒葫芦,拧开塞子,对着伤口就是一冲,那酒精淋到伤口上,那酸爽的滋味,熊刺武虽然性格坚强,但是也没享受过这种待遇,疼的一声惨叫,就晕了过去。 等熊刺武醒过来,已经是在神殿的大厅里,他睁开眼睛,眼里是一群匈奴人,正在怒气冲冲的盯着他,那眼神足以把他杀死几百次。他下意识的一摸伤口的位置,摸到的是包扎很完好的绷带,感受一下,伤口虽然依旧很疼,但是烧灼之中带有一丝清凉,看来是被对方救了,还敷药包扎了。 一个声音传过来:“你醒了。”抬眼看时,是一个身穿道袍的少年,眉目清秀,似乎开始进入发育期了,嘴边的汗毛开始有些发青,不再像儿童一样淡淡的看不出来。他认出来了,正是昨天一枪放倒自己的小少年,他晃了晃头,回忆起来了,自己昨天被伙伴丢弃在雪地里,正是被这个少年又救了回来。 古代人恩怨分明,熊刺武战场上打不过杨小瓜,被杀死或者打伤都是正常的现象,没有什么仇怨,但是重伤被人家救回来,那就是活命之恩了,但凡有基本道德的人都懂得这个道理,熊刺武赶忙要爬起来拜谢,被杨小瓜一把按住了,“你的伤有点重,一时半会儿恢复不了,所以安心养伤吧,我好不容易把你救回来,你就不要乱动啦,免得我前功尽弃。” 熊刺武也是心存感激,拱了拱手,不再多言,这时候他也想明白了,刚才那些愤怒的匈奴人都是被自己追杀时打伤的,甚至有很多人死在自己的部属手里,自然是对自己恨之入骨。 那些匈奴人都是赫连平的手下,他们虽然恨透了熊刺武,但是也明白战场之上各为其主的道理,所以虽然愤恨,也没有试图刺杀他,草原人的性格就是这样,今天是敌人,明天可能就是同伴,所以更重视活着的人,不会纠缠不放。 相对而言,公孙虎受的伤虽然很重,但都是不致命的皮外伤,还有赫连平也是如此,满大殿,十几个草原人个个带伤,只能在这里调养,幸好这一场大雪,让敌人回去报信变得异常艰难,而且就算敌人知道了自己一方在这里,冰天雪地的也过不来,方便大家安心调养。这十来个随从受的伤不重,也就帮着一起砍柴打猎,这附近山林里猎物不少,大家安心住着,也不用担心会有食物短缺的现象,就这样,每隔几天就是一场大雪,周围都被大雪封了山,敌人进不来,自己也不着急走,估计要等到春暖花开,大家伤势痊愈的时候才能启程。 于是乎,大家开始很安稳地住了下来,在悉心的治疗之下,公孙虎和熊刺武恢复得很快,只过了十来天,就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体力劳动了,至于说赫连平,只是箭伤,好得就更快了,当然这一切都离不开杨小瓜的药品,作为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化学生,虽然青霉素弄不出来,但是磺胺并不难,在医药并不发达的古代,那就是包治百病的神药了,所以在这些人健康体魄的支持下,恢复的速度让人难以想象。公孙虎和熊刺武不打不相识,再加上杨勇,三个人都是武将,出于共同的爱好,经常在一起讨论武功和兵法,虽然身上有伤,但是过过嘴瘾也是好的,一来二去的三个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至于杨小瓜,虽然比他们几个厉害一点点,但是显然不喜欢打架,而且这几个家伙也拒绝和杨小瓜讨论打架的事情,毕竟说将遇良才打的才过瘾,和杨小瓜这样的变态,那是找虐,还是算了吧。 有过了十来天,眼看着进入了深冬,大家的伤势也好的差不多了,这一天,杨勇出门射杀了一头鹿,洗剥干净,大家开了全鹿宴,虽然没有酒,吃的也是热火朝天的,不亦乐乎。 杨小瓜就借机问熊刺武:“那一天我让你的手下把你带走,结果他们毫不犹豫就把你扔下了,这是为什么?你们吐谷浑人的团队精神这么差吗?” “唉,”熊刺武叹了一口气,很无奈,“我不是吐谷浑的人,我是陕西的汉人,因为战乱,就流落到青海,正好赶上叼羊大会,我一时技痒,就露了一手,结果被吐谷浑的酋长看上了,就招募我做亲卫队长,我呢正好走投无路,也就同意了,因为我的武功还凑合,帮他们四处征战,也落了个百胜刀王的名号,成为了吐谷浑第一高手。” “这不是挺好的吗,那为什么他们丢下你不管?你回去对他们还是很有用的呀?”公孙虎也很纳闷。 “我的存在压制了他们本族人的上升空间,他们打又打不过我,一直对我恨之入骨,我是用武力压服他们的,一看我受伤,如果我死在这里,他们回去就可以上位了,自然不希望我活着,只是公子在哪里虎视眈眈,否则他们肯定会去补刀,然后说是公子杀的我。其实估计他们现在已经把我的死讯传遍天下了,公子这口锅算是背上了,哈哈哈。”熊刺武连声苦笑。他们时间久了,已经知道杨小瓜的真实身份,所以很习惯的称呼为公子,下意识的把自己当成杨小瓜的属下了。 “没关系的,”杨小瓜满不在乎,“我现在叫纯阳子,是个道童,他们并不知道我的真名字,为了不丢脸,只会说我的名字叫纯阳子,不会说出我的年龄的,所以我不会成为众矢之的,就算告诉别人我叫纯阳子,别人也不会相信我能打败百胜刀王。” “就是就是,师兄年纪还小,没人注意的。”拓跋嫣然补充。 “赫连平,你今后有什么打算?”杨小瓜转过头来问赫连平。 “我已经发誓不再争夺天下了,今蒙公子救命之恩,打算听从公子的安排。今后公子有命,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赫连平也不是傻子,人家把真名实姓告诉自己,固然是对自己信任,也是考验自己上不上道,要是还三心二意,人家为了自身的安全,灭了你丫的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当然要表一下忠心。 “嗯,听说匈奴人喜欢说自己姓刘,那你就也姓刘吧,改成刘平,就不会有人注意你了。你和我年龄相当,如果让你独当一面确实有些问题,我和师傅商量过了,让熊刺武保护你去山东,由我家为你延请老师教授你一些知识,等你成年之后再根据你的能力安排你,你可愿意?”杨小瓜滴水不漏,直接就把赫连平,现在叫刘平送回了山东,为陕西人民减少了刀兵之苦的危险。 “这个,遵命!”刘平一听这话,直接就把心中隐隐尚存的一丝野心之火熄灭了,弄到山东,你一个匈奴人能翻起多大的浪花,只要不老实,随时就给解决了,人家的借口也冠冕堂皇,你年纪小,能力不足,需要学习,至于学成什么样子,那就在于人家一句话了。想了想,刘平又问:“那公孙虎将军,公子怎么安排的?” “公孙虎武艺超群,名气和能力都很卓越,我需要建立一支商队打通河西走廊通往西域的道路,本钱我家出,利润分五厘给你和他,暂时由他保管,等你成年之后再由他转给你。”杨小瓜不假思索的说,这些东西他一向是懒得想的,但是架不住有一个女诸葛在旁边为他出谋划策,拓跋嫣然从小就是自家的智囊,现在对这个名义上的师兄自是死心塌地,知道对方的身份之后就义无反顾的帮他谋划了这些安排,每一步都是绵里藏针,让人反抗不得。尤其是派熊刺武保护刘平这一招,刘平敢耍花样,熊刺武会毫不客气的解决他,所以既是保镖也是监视,另外也是考验熊刺武自己的忠诚度,会不会还对吐谷浑有心思,如果对杨家有异心,那么肯定会对刘平下手,死的是刘平,对杨家没什么损失。至于公孙虎,虽然说忠于胡夏,那也是赫连定,对赫连平的香火情,这一次就已经报答的差不多了,只要是独立使用了,时间长了自然不会甘于雌伏在刘平的下边,久而久之也就是杨家的菜了。这些东西都是阳谋,没有阴谋,但是处处紧密,毫无破绽,让你只能俯首帖耳,刘平只能答应下来。 大家把未来安排好了,就都安心的养伤,冬去春来,很快就到了冰雪融化的季节,大家收拾行装,各自按照计划离开,公孙虎带着十来个随从,拿了罗氏商号的令牌,前往西安去领取本钱,组织西行,熊刺武带着刘平去山东杨家,而汉钟离四个人也跟着离开神庙,前往终南山。 第26章 薛永宗与薛安都 按下他人不表,单说杨小瓜四个人继续往终南山走,走呀走呀,这一天来到了山西汾阴境内的一个小镇子,几个人已经好几个月没看见人烟了,都很兴奋,大家商量着进去找一个小客店,好好洗个澡,吃一顿饭,缓缓精神。 等走近了,看见大路口一座很高的石牌坊,上边写着薛家集,众人点头,看来这地方叫薛家集了。这个小镇子不大,但是挺热闹的,买卖铺户一家接一家,就光大车店都有好多家,大家都饿坏了,先去找饭吃,在集市的中心,有家两层高的酒楼,在这个偏远的小镇子里显得鹤立鸡群,门口的伙计眼尖,一眼看见来了这四个人,牵着四匹骆驼一头牛,一看就是有钱人,赶忙往里边拉,“四位客官里边请,本店有各种好酒,菜色丰富,后边又有上房,还有马厩,可以给诸位调理牲口,包各位满意。您是打尖的还是住店呀?” 一听着这个台词,杨小瓜脑海里立刻闪现出来一句话:“我吃面!”然后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弄得大家一脸懵,都不知道这个平时一脸风轻云淡的家伙笑什么,拓跋嫣然忍不住就问:“师兄,恁笑个啥咧?” 杨小瓜恢复了惯常的平和,“以前,有一个帮派,他们的据点在饭馆,每次有人来联络的时候,小二就会问‘客官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回答是‘我吃面,’然后等面端上来吃一口,就把兵器拍在桌子上喝问谁做的,回答是营多面,双方就相认了。”他不好讲什么是广告,只好改成帮派接头的暗语了,按理说他的年纪没有赶上这个广告,但是老师有呀,穿越之后的杨小瓜会把老师的话全部刻在脑海里作为思念,所以一看到这个场景就不禁莞尔了,然后就是一丝忧伤。他叹了口气“梦里不知身是客呀。” 众人瞪大了眼睛,都知道这位小祖宗才学很高,但是从来不会写文章或者吟诗作对,有意藏拙,今天不知怎地,竟然念出了这么绝妙的一句好诗,真的是,真的是,口齿留香呀。拓跋嫣然骨子里还是个小女生,对这些诗词之类的是没有抵抗力的,只是这个师兄不喜欢,也就不好要求,现在既然有机会了,哪肯放过,赶忙说道:“师兄好一句诗呀,不知道何时所做?这只是一句呀,小妹有没有耳福听全文呢?” 杨小瓜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多年来谨守的不盗版古诗的原则被自己打破了,也罢,既然如此,就不纠结了,老师说过,做事要圆满,于是说道:“这是一首词,不是我写的,是我读书时候看到的,现在一时感动就念了出来,它的真正作者叫做李煜,是一位古时的君主,全文是这样的,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好!”,此诗一出,不单是汉钟离三个人,就连其他吃饭的客人也都是齐声喝彩,魏晋时期,古风俨然,人人都以文雅为高贵,所以就连来往的行商也大多读过书,正因为如此,才能够产生共鸣,李煜是亡国忧思,可其他人呢,哪一个不是辛苦奔波,做客天下的,都牵挂着家乡亲人,甚至有的食客一边拍桌子一边不断念诵咀嚼诗句,眼中噙起了泪花。 这时候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大汉,疾步走过来,抱拳在手,“这位小道长请了,在下薛安都,听到小道长所做诗句,感触颇深,使人顿生故国之思,故而冒昧打扰,请问几位高人尊姓大名,能否赐告?”话说,这个薛安都,在历史上是一位着名的骁将,武功超高,曾经有人说他和武圣人关羽相比也不差,一生之中波澜壮阔,喜欢结交草莽人物,是一位很特殊的人物。 杨小瓜是理工科的学生,对历史不熟,当然不知道这位先生身上会发生什么故事,但是一眼看去,这个人眼神很纯净很炽热,并没有什么坏心思,于是就站起来,抱拳还礼,说道:“这位薛先生谬赞了,这首词乃是一位叫做李煜的古代君主写的,真的不是我写的。”说罢,又侧身,介绍:“这位是我的师父,复姓钟离,讳权,这个是我的师妹,道号一清子,这位是我师父的护法杨勇师兄,小子我道号叫做纯阳子。” “哈哈哈!道长谦逊了。”薛安都仰天大笑,“薛某虽然不是博览群书,却也是自幼读过一些书的,古时何尝有过李姓的国主?不过道长既然喜欢藏拙,那薛某就不再追问此事就是了。”说完,转身对着汉钟离深深一揖,“道长之名如雷贯耳,在这终南山麓,人尽皆知,想不到薛某竟然有此福缘,得以亲见道长。”这话倒不是客气,汉钟离当时在中原没什么名气,但是在西北地区确实是名望极大的。 “无量天尊!薛世兄客气了。”汉钟离站起来答礼。 “嗯,”薛安都一抹自己的胡子茬,一脸踌躇地说:“道长,晚辈斗胆,想请道长和高足和晚辈同饮,不知道可不可以?” “哈哈!这有什么不可以的,薛世兄龙凤之姿,将来必成大器,到时候和你同饮,就是小徒们的毕升骄傲了。”汉钟离也不推辞,直接带着徒弟们和薛安都坐在一起。 “伙计上最好的酒!”薛安都极为兴奋,大声吆喝,“把店子里拿手菜都做了端上来,我请客!”薛安都是着了名的本地豪强,酒店的熟客,和店小二极为的熟稔,店小二也习惯了他这样的呼喝,立刻熟练的跑到后厨安排做饭去了,不一会儿,煎炒烹炸,各色美味就上了桌,要说这乡野小镇,你要海鲜什么的没有,可是各色野味那是应有尽有,纯天然无污染的食物吃起来也是让人食指大动。众人也不客气,抡起腮帮子大快朵颐,薛安都看着众人的吃相随意,不但不觉得失礼,反而觉得很舒心,说明大家不是外人,这些乡野豪强在本地叱咤风云,在外人面前更是注重一个面子,现在有名的汉钟离道长光临,又如此的豪迈,不由得让他与有荣焉,一开始还算拘谨,过了一会儿,一看大家的状态,他也就放松了,大碗酒喝着,大块肉吃着,开始山南海北的闲聊,杨小瓜年纪不大,他一开始只觉得这个少年的诗词直达心底,十分的佩服,可是交谈了几句,发现这个少年话不多,但是似乎无论文学还是经商或者武功,似乎都有所涉猎,(至于修道,他可不敢聊,这摆着一个活神仙,跟人家聊修道,那不是班门弄斧么)不由得越发的佩服,然后呢,另外三个人,汉钟离那是神仙,自不必说,那个少女道士也是无所不知,天下大势了若指掌,而相貌英伟的杨勇反倒是最不起眼的一个了,可是聊起了弓马战阵也是口若悬河的。薛安都暗暗地心惊,今天来的这都是什么人,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就没有一个是寻常人,除了那个杨勇的真实武功不清楚外,其他几个人的学问都是天下间少有的人,也不由的欣喜自己捡到宝了。薛安都这个人从小喜欢结交天下英豪,史书上说他“善骑射,颇结轻侠”,看到这四个人,自然是不能放过,聊了一阵,薛安都就说:“钟离道长,今天在下和诸位高人结识,真是三生有幸,安都有个不情之请,想请诸位到薛某家中小住几日,不知可否?” 本来呢,如果是别人邀请,汉钟离他们嫌麻烦,肯定是婉拒的,可是这位,汉钟离作为修道的人,自然懂得望气之术,一看此人眼神清澈,知道他没有什么歪心思,只是性格如此,喜好结交,也就慨然应允,带着两个徒弟和杨勇一起去了薛家。 薛家的院落很大,住很多人也没问题,薛安都给张罗了一个跨院,让汉钟离他们住,也不受外人打扰。亲自带着家人洒扫庭院,擦拭家具,还给屋子里边换了崭新的被褥,一副热情洋溢的气氛,弄得大家颇为喜欢。 薛安都每天过来打招呼,聊天下大事,也趁机和杨勇交流武功,薛安都是历史上出了名的猛将,杨勇虽然没有名气,可是天生神力,能力挽奔马,又从小被杨家刻意培养,武功也是不凡,两个人打了好几天,虽然不是真正的殊死搏杀,可也是真刀真枪,竟然是棋逢对手,让两个人都是大呼过瘾,在磨练之中获益良多。 这一天,薛安都和杨勇切磋完武功,洗了澡,在院子里和大家喝茶闲聊,忽然院子里噔噔噔脚步响,走进了一个不到四十岁的中年人,只见此人,身高八尺,也是相貌堂堂,看着和薛安都有那么一丝相像,但是仔细看来却是各不相同,薛安都更为豪迈,此人则是更稳重,城府更深,看着也颇有些智谋的样子,只见他急匆匆进来,也没注意其他人,直接就奔向薛安都,嘴里叫着,“安都,有大事发生了。”话音刚落,这才发现院子里还有别人,不由得有点尴尬,站在原地没动,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然后也很快反应过来,冲着其他人抱拳行礼,“不好意思,在下来的鲁莽,打扰几位先生了。”说着把眼睛望向薛安都,一副探寻的眼神,“安都,你也不给介绍一下,这几位贵客是?” 薛安都豪迈大笑:“好叫兄长得知,这几位贵客非同小可,乃是小弟三生有幸才遇到的贵人,这位道长就是终南山钟离权仙师,其他的几位是他的门人弟子,都是天下少有的豪杰。”说完又跟汉钟离他们说,“这位是我的族兄薛永宗,智谋武艺皆在我之上,我一向唯他马首是瞻的。” 汉钟离众人起身抱拳:“薛先生有礼了。” “大家都不必客气了,一起入座品茶吧。”薛安都拉着不很情愿的薛永宗坐下,然后很直接的问他:“你刚说的大事是什么事情,如此兴奋。” 薛永宗颇为尴尬,他和薛安都不同,为人更为沉稳,不想在外人面前说什么,正要掩饰一下,却被薛安都直接给破坏了,只好老老实实的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的,听说平城内汉胡勋贵起了龌龊,崔家斩杀了很多新兴王的私兵,连那个武林败类白如常也被崔家请来一个无名少侠抓了,崔家在虎牢关将他交给仇家千人,最后被仇家乱石砸死。” “竟有此事?”古代没有电报电话,没有报纸,消息传递极慢,所以三个月前的事情,这会儿才传到山西。薛永宗也是刚刚听说,就急匆匆过来告知这个兄弟。他二人都不是安分守己的百姓,一直对北魏朝廷不满,总想着天下正朔在江南,所以心怀大志,总想着推翻北魏朝廷,迎刘宋的王师入晋。 薛安都听了也是大为惊讶,赶忙追问:“大哥,你可知道那个少侠叫什么,是哪里人,我们应该去结交这样的英雄。” 薛永宗这会儿已经不尴尬了,就干脆把其他的事情说了出来:“还不止如此,听说胡夏的太子赫连平被吐谷浑人追杀到了秦岭,眼看着命在旦夕,连塞北神枪公孙虎都身受重伤,结果半路杀出来一个少年,叫做什么纯阳的,一枪挑杀了吐谷浑第一高手百胜刀王熊刺武,把赫连平救走了!” 这话一出口,薛安都不由得疑惑的望向了杨小瓜,他可是知道这位小道士叫做纯阳子的,难道说这个小道长不但文采过人,连武功都这么吓人了?老天呀,不带这么玩的,这还给老百姓活路吗?这时候,拓跋嫣然也满含笑意的看了一眼杨小瓜,眼中大有深意。 薛安都总觉得哪里不对,就追问:“大哥,你可知道那个什么纯阳将军,长得什么样子?” “这个嘛,”薛永宗踌躇了一下,“愚兄也不知晓,不过,听说那个少年骑的是一头黑牛,很是怪异,怎么看都不像武将,倒像是农家。” “额。”薛安都满头黑线,再次把目光投向杨小瓜,充满了疑问和探寻,虽然他没有亲眼看见这少年骑着什么东西,可是骆驼群里的一头黑牛自己是见过的。 正在此时,薛永宗似乎想到了什么,“额,还没有问,钟离仙师这几位弟子怎么称呼呀?” “嗯,”薛安都满头黑线,心说这位大哥平时很稳重很城府的一个人,怎么今天显得那么的那么的毛躁呢?他很尴尬的把话头接过来:“大哥,这位小师傅乃是钟离仙师的大弟子,道号额道号纯阳子,这位是。。。” “啊?”薛永宗终于明白自己闹了多大的一个乌龙,怪不得众人的表情如此怪异,“你就是传说中那位一枪挑杀了百胜刀王熊刺武的少年英雄?真的吗?” 杨小瓜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其实传说多有不实,我当时是用了两枪,熊刺武也没有死,只是受了点伤,后来被吐谷浑人丢弃了,然后被我救活了。” 他这一谦虚,弄得薛家兄弟更为的无语,这哪里是谦虚呀,两枪不是一枪,刺伤不是杀死,这有区别吗,还不是秒杀了成名已久的名将?这少年是妖孽吗?顶死了十三四岁就有这成绩,那要是成年了?两兄弟同时身上一紧,胸中的万丈雄心被冷水浇熄了一大半,自己兄弟一直觉得自家是盖世英雄,总有出头之日,可是和这个少年一比,自家也只是庸碌呀。 薛永宗低下头眼神闪烁,不由得起了杀意,盘算着,这个少年如此年纪就这么厉害,要是长大了难保不会成为自己举事的绊脚石,正思忖间,忽然肩头被拍了一下,他一时不察,身子一晃,险些跌倒,不由得抬头欲骂,但是看到了自家兄弟那诚挚的脸庞,不由得把怒火和杀意都收敛了,埋怨道:“兄弟,你干嘛这样毛毛躁躁的?” 薛安都为人直率,但是并不蠢,他清楚地感受到了对方的杀气,不由得心中一凛,但是脸上没带出来,依旧笑呵呵的,“大哥,客人在这里,你自顾自的想心事,想了半炷香时间了,太失礼了。” “有这种事?”薛永宗故作惊讶,然后作了一个罗圈揖,“对不住了诸位高人,我也是被这位小道长惊艳到了,小道长今年可有十四岁了么?” “嗯,周岁马上就十三了。”杨小瓜中规中矩的回答,一副乖宝宝的样子,令一直冷眼旁观的拓跋嫣然十分惊讶,心说这个师兄不喜欢阴谋诡计不喜欢勾心斗角,但是并不代表他看不穿这些,现在这么老实的样子实在是少见,不知道打的什么主意。 “如此少年英雄,世所罕见,你如此才能却去做一个道士,实在是屈才了,为什么不出来救世济民,以求公侯万代呢?”薛永宗故意试探道。 “呵呵,”汉钟离笑呵呵地把话头接过来,“这位薛世兄哪里晓得我修道之人的快乐,纵使你公侯万代不过是一泡黄土,我等跳出三界外,成就长生才是正道。” “薛某失言了,”薛永宗一脸囧态,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自罚一杯茶,以示赔礼,请诸位高人海涵。”说完一饮而尽,结果忘了那是茶不是酒,是热的,一下子一大杯入喉,烫的呲牙咧嘴连声咳嗽,脸都憋红了。 薛安都赶忙过去给他拍打前胸摩擦后背,好半天才喘过气来,薛永宗抱拳,一脸羞红告辞而去,薛安都也对几个人说了句抱歉,追着族兄离开。 汉钟离杨小瓜和拓跋嫣然三个人互视一眼,会心一笑,汉钟离的笑很有深意,杨小瓜的笑容平淡如水,而拓跋嫣然的笑容里充满了讥讽之意。 薛安都紧追着薛永宗冲出了院子,薛永宗忽然转身,一把拉住了薛安都,一闪身拐入了僻静的角落。 薛安都知道他有话说,也不挣扎,随着他一起来到角落里,憋不住开口问道:“大哥,你今天怎么回事儿,举止失措,在客人面前太丢脸了。” 薛永宗一脸阴郁的表情:“兄弟,你怎么看那个小娃娃?” “小娃娃?”薛安都很疑惑,然后回过神来:“你说的是纯阳小师傅?此子天纵英才,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我辈自愧不如。” “那你就没有什么想法吗?”薛永宗追问。 “什么想法?此辈英雄,今日得见我已经是三生有幸了,这不是一直在结交他们吗?”薛安都一头雾水。 “哎呀,你这个呆子,特以的直爽了些。”薛永宗叹口气,只得全盘拖出自己的想法,“此子确实天纵英才,而且他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凡品,如果留在世间,你我兄弟就永无出头之日,所以我意除之。” “你说啥?”薛安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仿佛能塞进去一只碗。“大哥,这天下英雄数不胜数,比我们强得多的有的是,我们应该是结交,不应该嫉妒呀,如果对别人比自己强就不能容人,那将来还能有什么出人头地的机会呀。大哥三思。” “兄弟你糊涂呀,我知道你喜欢结交江湖上的好汉,可是这几个人明显非草莽英雄可比,你就算结交他们,也不可能为我们所用的,如果放任他们自己发展或者被别人招揽,那将来必成我们的心腹大患!”薛永宗气的脸色发白。 “大哥,你才是糊涂了,我们将来要图大事,怎么可能独立完成,只有让鲜卑人八面起火,我们才有崛起的机会,纵然我们不能收拢他们,结一个强援有百利无一害呀。再说了,你以为人家是砧板上的肉随你切么,吐谷浑精锐那么多人,被这个少年一个人杀破了胆,岂是好相与的?你怎知道其他人没有自保之力?不说别人,就那个护法杨勇,武功就不在我之下。你若杀了他们,有伤天和,对将来不利,若是一个失手,天下英雄如何看我们?而且结下如此强大的仇家,别说起事了,恐怕我们连安睡都不可能了!” “蠢材,妇人之仁,竖子不可教,你今天这样,将来我兄弟都会变成他人的俘虏的。”薛永宗气的破口大骂,气愤地走开了。 薛安都脸色变了变,犹豫了一下,就没有去追赶,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在房间里反复踱步,长吁短叹犹豫不决,过了好一会儿,忠于牙一咬心一横,转身出了房间,直奔汉钟离住的小院子。 一进院子,只见院子里的四个人都在很悠闲地做着自己的事情,汉钟离和拓跋嫣然在品茶下棋,杨勇在院子里劈柴,而杨小瓜则是躺在石碾盘上,脸上盖了一本书,安然地晒太阳。 一看薛安都急匆匆的走进来,汉钟离把目光扭了过来,如清风扫过他的脸庞,把他的表情看了个清清楚楚,淡然一笑,薛安都心中一凛,有一种裸体站在对方面前的感觉,这才明白,对方名传关中,这盛名之下果然无虚士,自己又差一点走了眼,只觉得杨小瓜特殊,却没有想过,杨小瓜的师父又会是怎样一个自己惹不起的存在,想到这里,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正要开口,却见汉钟离微笑说道:“薛世兄,你可是拿定了主意么?” 薛安都一惊,讪笑地回答:“拿定什么主意呀,恕安都愚钝,仙长这句话,我可是听不懂了。” “哈哈哈,就是你家族兄和你商量的那件事呀?你是怎么打算的,说来听听吧。”汉钟离依然面带微笑,可是薛安都总觉得对方的笑容里暗含着一种东西,一种让自己灵魂震颤的东西。他本能的想去抗拒,可是灵魂里的东西叫他抗拒不了,很自然的把发生的一切都说了出来,等他说出来了这才幡然醒悟,自己失言了。可是此时想把话收回来为时已晚,他把心一横,干脆地说:“我族兄的想法我是绝不赞成的,我以前以为他是个志同道合的英雄,现在看来,也只是个有野心无格局的俗人罢了。仙师尽可以放心,只要住在我这里,就没有人能动你们一根头发!” 汉钟离还是微笑,笑得薛安都心里一个劲的发毛,他惴惴不安的看着汉钟离,好半天,汉钟离才对他说,“薛世兄,你的话我们是相信的,你的人品毋庸置疑,况且就算有什么明刀暗箭,我们也不会损伤分毫,只是,薛世兄有没有想过,你院子里的人是不是百分之百忠心于你一个人呢?别人是不是也能指挥的动他们呢?我们今晚离开,不是为了怕危险,而是为了不在这里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让你左右为难,也伤损了你在江湖上的名声。” “仙师何必如此!薛某愿意以身家性命担保仙师无恙!”薛安都一听就急了,这样子让人家离开,自己多年来的名声就真的完了,而且汉钟离也会对自己不满意的,自己想结交,可不想结仇,这样了不起的人,结下仇怨,自己将来就真的夜不能寐了。 “薛世兄不必如此,我们相信薛世兄的人品,只是不想要薛世兄难看罢了。薛世兄不妨回去查探一下自己家人的情况,就知道钟离权所言非虚了。”汉钟离安慰他。 “好吧,仙师少待,薛某去去就来。”薛安都答应了一声,就急匆匆离开了小跨院,回去自己的大宅,果然,他一进院子就发现气氛不对,每一个家人仆妇都似乎在窃窃私语什么,一看到他进去,立刻整肃容颜,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薛安都大怒,这些人什么时候这么没规矩了,他叫住了一个刚才窃笑的丫鬟,“你给我进来,我有话要问你。” 那个丫鬟吓得花容失色,怯生生的跟进了堂屋,哆哆嗦嗦的站在那里等着吩咐。薛安都面沉似水,问她:“你们刚才在议论什么?” “会老爷的话,我们没有说啥呀。”小丫鬟哆哆嗦嗦。 “放屁,你们说的我都听见了,还不从实招来,如果少说了一句话,别怪老爷把你卖到楼子里去!” “老爷饶命!”小丫鬟扑通一声就跪下了,“是这样的,刚才大老爷进来吧大少爷叫出去了,说了一会话,大少爷回来就把管家薛二和一众家丁集合了,还拿了兵器,一起去了校场,还有,还有好多人去库房拿了好多柴草和桐油。。。。” “这个逆子!蠢材!”薛安都拍案大怒,心中对薛永宗这个族兄不由得产生恨意,但是不好发作,只能把气撒在自己的儿子身上,“来人,给我把薛道标那个逆子叫来!” 有仆人答应了一声,跑了出去,过了不一会儿,一个齿白唇红气宇轩昂的少年走了进来,“爹爹找我有什么事儿?” “什么事儿?你这个逆子!你爹我还没有死呢,你就敢在家里私自做主集合家丁,还发放武器,你这是要干什么?” 薛道标一听这话头不对,扑通一声赶忙就跪下了,“爹爹,孩儿不敢造次,孩儿这是为了您老人家的前程呀!” “放你的狗屁!”薛安都气得爆粗口,“你老老实实的给我说,你和薛永宗密谋些什么,你到底想怎样!”他一生气,直接叫了薛永宗的名字,平时都是客客气气叫大哥的,薛道标又不傻,一听这话头不对,知道自己给那个名义上的大伯父坑了,赶忙解释:“爹爹!你你别生气呀!是永宗大伯父跟孩儿说,那个跨院住了几个外乡人,要对我薛家不利,爹爹碍于情面不好动手,让孩儿去剪除了他们,为爹爹分忧的。” “蠢材!竖子!”薛安都差点气吐了血,大家都是十几岁,怎么自己的儿子平时看着挺不错的,和人家小道长一比连渣渣都不剩呢?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呀!他叹了一口气,缓和了一点语气:“你不带脑子的吗?如果真有什么事情,为什么你爹爹自己不和你说,偏偏要旁人吩咐你去做?你也是十几岁的人了,傻傻的给人家当枪使,记住了孩子,你我父子才是心贴心的,我要你做的事情自会亲自与你说,旁人说的永远是旁人的心里话。” “是!”薛道标答应着。“孩儿明白了!” 薛安都再次缓和了语气,说道,“那个跨院里住的乃是了不起的人物,你家爹爹都佩服的,想要结交人家还来不及,怎么能去得罪。那个道长乃是名震关中的得道高人,钟离权仙师,法力无边的人物,你以为放一把火就能杀的了吗?到头来伤不了人家一根毫毛,我们家却有灭门之祸了。”他看薛道标欲言又止的样子,再次说道“你年纪轻,以为这鬼神之说乃是虚妄,却不知道,夫子说敬鬼神而远之的意思是不能招惹,要尊敬,不可以亵渎之意,不是说没有鬼神。反言之,就算是世界上没有鬼神,那位道长也不是等闲之辈,此人乃是东汉大将,至今已经超过百年了,你习武才几年,可知道习武百年,那傻子都会成为绝顶高手的。那个小道士,今年不过是十三岁,和你差不多大,却是能枪挑百胜刀王熊刺武,乱军中救出来塞北神枪公孙虎的少年天才,你觉得徒弟这样子,师父的武功能差的了吗?” “什么?枪挑熊刺武?救出公孙虎?爹爹,他们是在吹牛吧,怎么可能?你不要被人蒙骗了!”薛道标不可置信地说。 “吹牛?你以为你爹爹是傻子吗?人家根本没有说,是你那个大伯父薛永宗说的好不好?要不是因为嫉妒人家的本事,薛永宗何必为了不相干的人来离间你我父子?” “难道这是真的?”薛道标不敢相信,可是既然是薛永宗说的,那就不得不相信了,没有人会吹捧自己要杀的人,除非这件事儿是真的,想到这里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自己真的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如果爹爹没有及时发现,自己今晚去放火烧人家,人家没事儿,死的可就是自己了,到那时候,自己死了,爹爹就会和对方反目成仇,不死不休,哎呀,这个薛永宗好狠的心,拿自己当祭品来达成目的。薛道标心中惊惧,愤怒,恨得牙痒痒的,恨不能一口把这个阴险的大伯父嚼碎了吞下肚。他转身拔刀,怒气冲冲就往外走。 “回来!”薛安都叫住了他,“你去做什么?” “我去杀了这个阴险小人,枉我平日里敬他如同亲大伯一般,对他唯命是从,他竟然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要拿我的性命做赌注坑害我家,真是人面兽心!”薛道标气哼哼的。 “你这个蠢材,你有什么证据说他要害你?你只要去找他,他肯定会不承认,还会说爹爹如何教子无方。你还是阅历太浅了,以后记住了,不要轻信,也不要轻举妄动,凡事有爹爹做主就好。对这样的小人,我们敬而远之就可以了,他多行不义,自会有报应,我们都是薛家人,不可以动手的,否则谋害亲长的罪名,你可担待不起。”想到这里,薛安都忽然灵机一动,说道,“道标,你已经十二岁了,和那个小道长相差仿佛,我有心让你与他结交,跟他们走,不知道你可受得了这个苦?” 薛道标一向对父亲言听计从,一听这话毫不犹豫,“爹爹有命,儿子自然是听从的。” “好,那你就跟我去吧。”薛安都领着薛道标来到跨院,大家看到薛安都进来,正要打招呼,忽然看见身后闪出了一个白袍小将军,这叫那个帅呀,杨小瓜不由得看直了眼睛,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大帅哥,虽然这个白袍小将年纪不大,但是身材颀长,相貌俊朗,极其的雄壮,杨小瓜一直觉得自己这副身体的相貌还算可以,但是和这个小将军比起来确实有点自惭形愧了。他看对方的同时,薛道标也在上下打量着他,杨小瓜的相貌严格来说不是很帅,只是清秀一些,头发微卷,眼睛大大的,颇有一点点神韵,很上去很和谐,虽然不是夺人眼球的那种帅气,但是整体上让人很舒服,多看几眼就会沉迷在那种安静舒适的感觉中。薛道标也不由的暗暗喝彩,好一个超凡脱俗的人物。 大家正在打量间,薛安都一把拉过儿子,使了个眼色,薛道标马上明白,大步走到汉钟离眼前,双膝跪倒,口称“师父在上,受徒儿一拜!” 汉钟离懵了,“薛世兄这是何意?” 薛安都也是抱拳拱手,“钟离仙师,这是小儿薛道标,年幼无知,缺乏教训,薛某人这几日有幸得到仙师的教诲,受益匪浅,所以想着,让小儿拜入仙师门下,早晚得一些教诲,日后定能有一点点成就,万望仙师成全。”说完深深一揖,一躬到地。 “这个嘛。。。”汉钟离暗自沉吟,自己确实没有收这么多徒弟的打算,本来自己这次出山就是为了收杨小瓜为徒的,拓跋嫣然原则上讲其实是杨小瓜的弟子,只是年龄辈分不方便,所以才寄名在自己的门下,至于这个薛道标,人品资质却是不错,只是不太适合修道,就算拜在自己的门下也很难摆脱红尘困扰,修行的人一般不喜欢因果牵连,尤其是收了徒弟不能够成道的,那就是对心血的损害,也会影响道心。但是你说就这样拒绝了,那显然也不是很合适,会得罪薛安都,薛安都此人自己当然不害怕,但是此人将来是一个重要人物,气运非常,所以得罪了也会有因果,这该怎么办呢?正在思考的时候,忽然门外有人高叫:“钟离老儿,且莫答应,魏伯阳来也!” 第27章 拓跋晃 大家顺着声音一看,只见墙头上站着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的老先生,单足立在墙头上,清风徐徐,吹在衣襟上,飘飘洒洒,果然是一派神仙气象,正是火龙真人魏伯阳。 汉钟离哈哈大笑:“火龙道友,你怎么现在有雅兴到人家来了,既然来做客,不走门,站在墙上是要做梁上君子么?” 魏伯阳从墙头飘然而下,和汉钟离见礼,汉钟离给薛安都介绍:“薛世兄,这位就是我的好友火龙真人魏伯阳,火龙老儿,你不在洞里清修,跑到薛世兄家里有何贵干?” “唉,没办法呀,天命使然,我也不想沾染红尘的,可是不这样大道难成呀。你家这个小弟子,是个异数,把天数都搅乱了,害的老道也不得不给他做嫁衣。”魏伯阳叹气。 “火龙老儿,不要妄谈天数,你怎么连这个禁忌都忘了,到底来干什么?”汉钟离一看对方有信口开河的趋势,赶忙制止。 魏伯阳也是猛然惊醒,把话头止住,正色说道:“这个薛家小儿,我要了。” 汉钟离心里高兴,但是不能露出来,就也很严肃地说,“这个少年确实是个美质良才,不过我已经有两个累赘了,你若是想要我自然可以,但是人家薛世兄在这里,如何决断,要听这个当父亲的想法才是正理。” 薛安都安排儿子拜师,其实只是为了交好汉钟离诸人,对儿子的培养并没有报多大希望,现在看到竟然有人争抢自己的儿子,不由得大为喜悦,赶忙搭腔,“小儿何德何能蒙仙长青眼有加,此子前途全交给二位仙长决断就是。” “嗯嗯,那就太好了,”魏伯阳老怀大慰,“老夫魏伯阳,在这百年间还是有一点点小名气,现在愿意收你儿子做弟子,你可同意?” 薛安都赶忙作揖行礼,吩咐人准备香蜡供品,把大堂清理干净,按照古时候的拜师礼节,让汉钟离等人作见证,恭恭敬敬让薛道标拜了魏伯阳为师。 大家纷纷祝贺,薛安都吩咐摆酒席庆祝,大家吃喝完毕,魏伯阳就和他们说:“老道事情很多,就不多耽搁了,薛世兄,令郎我带走了,待得学成之日,自可以成就一番事业。”说完拉着薛道标飞身上墙,飘然离去,薛安都看得是目瞪口呆,叹道:“果然是仙家手段,带着一个大活人就能如此迅捷,非常人所能及。”心里也是暗暗惊醒,庆幸自己没有听薛永宗的馊主意,魏伯阳能做的事情汉钟离自然也能,自己想用人间的手段谋害,除了自寻死路之外,别无它果。这个薛永宗,格局太小了,以后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汉钟离看到魏伯阳走了,自己也告辞,薛安都百般挽留不住,就吩咐人端出一盘白银来,说道:“仙长此去,山高水长,薛某不才,一点点心意,请仙长收下。” 汉钟离哈哈大笑:“薛世兄的心意我领了,这黄白之物吗,就算了贫道不才,并非贫苦出身,这两个弟子也都是出身富贵,不需要金银的。好啦,不要再作小儿女态了,告辞!”说完,和几个弟子飞身上了坐骑,直奔山野而去,薛安都遥望四个人的背影,叹道,“真高人也!” 几个人上了大路,一路向西,走了不到半天的功夫,就看见前边峰峦叠翠,山岭重重。太阳已经慢慢的落下,天就要黑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大家只好继续露宿荒野。找了个半山腰避风靠水的地方,支起帐篷,打水煮饭,渐渐的炊烟升起,香甜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之中。 “好香呀!”远远地传来一个声音,是一个怪怪的公鸭嗓,大家循声看去,顺着官道来了十几个人,锦衣怒马,衣帽光鲜。为首的是一个锦绣少年,长得是花团锦簇,大约十一二岁年纪,相貌清秀,神情略显得稚嫩,双眼清澈,看上去很舒服的样子,这个公鸭嗓就是他了,刚刚变声的年纪,所以听起来怪里怪气的。这一群人跑的很快,一眨眼间就到了跟前,少年飞身下马,动作飘逸,显然马术不错,他一下马,身后的众人也就跟着一起跳下马来。 小少年笑嘻嘻的跑过来,到了火堆边上抱拳行礼,“这位仙长请了,各位师兄,啊师姐请了,小子无状,路过这里,肚子饿了,闻到了香味,一时之间馋虫发作,过来讨口吃的,不知道诸位可否赏脸呀?” 他这一番话说出来,弄得众人目瞪口呆,连他的手下随从都被这位小主人惊到了,万万想不到这位尊贵的小主人,一向循规蹈矩、少年老成的人物,今天竟然会如此天真烂漫的样子,每个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暗道,今天撞邪了么? 拓跋嫣然本来很诧异,半路杀出一个程某某来,但是看到他这一番嬉皮笑脸的说辞,也就很坦然了,笑着摸摸了他的头顶,“小弟弟好可爱呀,可惜姐姐这里真的没有什么好吃的,只有些粗笨的口粮,加上点野味,如果你不嫌弃,那就大家一起来吃一点吧。”当她的手拂过对方头顶的时候,她看到这少年的眼睛一闪,然后就是一种很温柔的光芒,笑容满满的洋溢在少年的脸上,似乎很享受这种感觉,同时她也注意到周围那几个随从的手下意识的握紧了刀柄,然后放松,每个人的脸上都是紧张的颜色。 拓跋嫣然心头雪亮,表情一丝不变,温柔说道:“小弟弟别嫌这里脏,就大家坐下来一起吧,饭已经熟了,可以吃了。”说着开始张罗,有块大石头很是平整,就权当成桌子,把一块洁白的麻布铺在上边,把餐具摆好大家各自找了一块石头席地而坐,开始吃饭,小少年也老实不客气的坐了下来,回身一看,随从们都傻愣愣的站着不动,不由得把脸一板“你们也都坐下来呀,这么杵着谁吃得下饭。” “诺!”卫士们答应一声,蹲坐在少年的四周,并不上前一起吃饭,而是拿出自己的干粮就餐。这时候北方民族还没有中原士族那些小心谨慎,没有像想象中那样出来一个拿着银针插进食物的没胡子人物来扫大家的兴。 今天既然来了客人,也就和往常不太一样,除了熬好的菜粥,还有撒上调料的烤肉,杨勇还特意拿出几个烤的香气扑鼻的馕来,另外杨小瓜也弄了一盘新鲜的清拌小菜给大家吃。这个少年虽然出身富贵,但是南北朝时期,食物并不是很高端,仍然是烧烤炖,大块肉那种,像明清时期的精致菜肴根本没有出现,所以虽然是简简单单的小菜,仍然会让古人惊艳。小少年吃的大快朵颐,风卷残云,连连喝了三大碗粥,吃了半个馕,这才心满意足的揉着肚子一边哼哼,一边喝着清茶。南北朝的茶是煮的茶饼,加上油盐酱醋花椒大料什么很古怪,杨小瓜自然是受不了,所以走到哪里,身上都带着自己炒制的新茶,汉钟离喝了以后也是赞不绝口,从此也就爱上了这种茶,单单为了拍师父的马屁,杨小瓜就多多的准备了十几斤炒好的茶叶,保证大家走到哪里都有茶喝,这次也让这个小少年开了眼界。 这炒的茶苦中带甘,清香萦绕,小少年哪里喝过,一边啜饮,一边是赞不绝口,把这茶叶吹成了神仙物品,当然了,事实上汉钟离这个活神仙也没有享受过的东西,说是神仙物品也不算夸张。 大家吃饱喝足,开始聊天,拓跋嫣然这才问:“小弟弟,看你神采非凡,一定是富贵非凡的出身,不知道尊姓大名,是哪一家的公子呀。” 少年本来想站起来的,可是肚子太饱了,就只好原地抱拳,“小弟元晃,是朝里的官员家属,这次是去甘陕游历,顺带串个亲戚,因为肚子饿了,所以过来打扰,失礼了,不过如果小弟不冒失的话,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饭菜,饮不了这么神异的香茶,也算是此行不虚了。不知道这位仙长道号?哥哥姐姐们又是如何称呼?” “元晃?”拓跋嫣然心头一动,扭头看向杨小瓜,只见杨小瓜虽然仍是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态,但是也冲着自己点了点头,两个人心意相通,已经猜出了大概。 北魏孝文帝汉化改革,把拓跋改成元,此时拓跋弘还没有出生,自然也没有改姓,但是,关于这些事情都不是一朝一夕的,早在几十年前就有了计划,外人不知道,拓跋嫣然自己却是知道的,至于杨小瓜,历史课本里写着的事情还是记得的,自然知道姓元的就是姓拓跋的。元晃就是拓跋晃,杨小瓜对历史不很熟悉不知道拓跋晃是谁,可是拓跋嫣然作为济南的智囊兼情报头子,自然知道本族的法定继承人,大魏朝的太子殿下拓跋晃的名字。 拓跋嫣然心头电闪雷鸣,表面却是一丝一毫不带出来,“我师父是终南山修士钟离权,这一位是我的师兄纯阳子,我的法号叫做一清子。这一位是我师父的护法杨勇师兄。” “钟离权?原来您就是钟离道长呀,失敬失敬!”拓跋晃赶忙拱手行礼,然后眉头一动,似乎想起了什么:“我家英哥哥说他有个妹妹拜在钟离先生门下,难道就是姐姐你?你是嫣然姐姐吗?”他这话也没错,都是拓跋一族的人,大家是远房亲戚,论起来,拓跋嫣然确实是拓跋晃的同族姐姐。 “你认识我哥哥?”拓跋嫣然一副很惊讶的样子,“小弟弟你怎么会认识我哥哥的?” “额,”拓跋晃不由得一阵头痛,自己怎么回事儿,一下子露底了,“拓跋英哥哥是我父,我父亲的属下,他们一起在皇宫里当值,我父亲很欣赏英哥哥的文才武功,也常常带来和我一起,英哥哥还教了我一些枪法呢。”他长出了一口气,心想终于把话圆上了,而且还一句假话都没有,我真是个天才呀,想到这里不免又有一些自鸣得意了。 “哦,”拓跋嫣然一脸恍然大悟状,“这么说大家都不是外人了,那么你既然是大官家的衙内(古代把皇帝叫官家,所以这句话其实是一语双关),那我就不能叫你小弟弟了,叫公子吧?” “那就不好了,何必这么生分呢,大家都是一家人,我平时朋友少,能有这么漂亮的姐姐叫我弟弟,我求之不得呢。”拓跋晃赶紧说。 “好啦,不要纠缠这些东西,”杨小瓜懒洋洋的插了一句嘴,“师妹,你怎么这么久了还看不透,修行人,修的是心,如果整天念叨着权贵平民,那你就不要修行了。”他这话说起来很平淡,听在拓跋嫣然的耳朵里却如同天雷阵阵,吓得花容失色,两个人名义上是师兄妹,实际上就是师徒,师兄说的轻松,实际上就是斥责了,赶忙给杨小瓜行礼,“师兄教训的是,嫣然错了。” “嗯。”杨小瓜长长的嗯了一声,不再说话。 “咦?”这两个人的对话一下子把拓跋晃的好奇心吸引过来了。“你们好奇怪呀,嫣然姐姐你明明比这位纯阳子小道长大一点点,为什么叫他做师兄,还这么恭敬?” “元公啊兄弟有所不知,我师兄英明神武聪慧睿智,哪里是寻常人能比的,虽然只是师兄,但是平日里授业解惑,我一向是从心里尊敬的。”拓跋嫣然脸色微红,解释道。 “喔。。。”拓跋晃意味深长的喔了一声,“原来如此,失敬失敬!”他很快调整情绪,也冲着杨小瓜一抱拳,心中虽然各种念头丛生,仍然把世家的教养体现得淋漓尽致。 “施主客气了。”杨小瓜也是平静还礼。 汉钟离插进话来。“大家不要礼来礼去的,太累了,元公子,既然你和一清子的哥哥有旧,贫道就不客气了,此去有何要事?” 拓跋晃张了张嘴,正要回答,忽然听到远处马蹄声响,冲出来百十个马贼来,一个个衣衫破旧,但是眼神犀利,手握钢刀,刀身上红锈斑斑,看上去不知道沾过多少人的鲜血,显得凶残无比,十分瘆人。这些人乱哄哄的冲上来,叫嚷着:“休叫走了肥羊!”血红色的眼睛瞪着几个人,仿佛择人而噬。 拓跋晃的话头一下子被打断了,他的随从们都是战场上厮杀的好手,几乎在第一时间翻身上马,掣出了腰间的弯刀,看来遇到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都很默契的围了一个圈子,把拓跋晃护在了中间,有意无意的把汉钟离几个人隔在了圈外,毕竟大家萍水相逢不知底细,不能够盲目的信任,免得被人偷袭。 杨小瓜几个人也不见怪,各自飞快地穿好了甲胄,上了马,眼望敌人来的方向准备厮杀。正在剑拔弩张的时候,从相反的方向也杀出来一哨人马,足有四五百人,统一的黑布蒙面,背弓跨刀,队伍肃杀,正正好好把拓跋晃和杨小瓜的人给堵在中间。 杨小瓜很好奇地问拓跋晃:“元公子,这批人都是马背上长大的好手,似乎还有传说中的射雕手,这是你的护卫吗?” 拓跋晃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很轻易的看到了这新来的人的罗圈腿,也很困惑的摇摇头:“这些人确实是草原上的好手,可是却从没见过,无敌叔叔,这是你的手下吗?”他转头看向自己身边的一个虬髯大汉,从姿态上看应该是他的护卫统领。 那个被叫做无敌叔叔的人一脸严肃,眼带杀气,:“公子,这情形不太妙,这些人训练有素,却是黑纱蒙面,显然是害怕被我们认了出来,应该是某位大人的私兵,要对公子不利的。” 杨小瓜插了句嘴,“这位无敌大人,恕我多嘴,你们公子此次出行是不是要对某位大人物不利,所以人家要先下手为强呀?” “这个嘛,”在场的人都不傻,那无敌叔叔眼神闪烁,心中就有了打算,正要说话,却看见两边的队伍剑拔弩张如临大敌,注意力却没有完全在自己几个人身上,大半集中在了对面的队伍,心中雪亮,这两边的人不是一伙的。于是对着拓跋晃说,“公子,咱们把道路让开吧,免得这两边人马动手殃及池鱼。” 拓跋晃答应着策马和大家一起退上山坡,去看见杨小瓜一行人跟着上山,只留下杨勇一个留在路口,心中纳闷,正要询问,却见拓跋嫣然美目一闪,笑着说,“公啊兄弟(习惯性叫公子赶忙改过来)且看好戏。”拓跋晃也就不再说话,静看官道上的情形,但见杨勇手执降魔杖傻乎乎纵马冲向对面整肃的骑兵队伍:“俺乃黑风山大寨主黑中亮的弟弟黑中灰,肥羊哪里走!” 拓跋晃众人嘴巴张得好大,心想这位大哥是疯了吗,一个人冲阵,人家射箭咋办?果然,草原骑兵立刻毫不犹豫射出一排箭矢,杨勇变戏法一样取出一个盾牌来,俯下身挡住要害,然后挥动兵器拨打雕翎,一眨眼就冲到了近前,一棍子把打头的尖兵揍下马来,骑兵们大怒一拥齐上正要包围他,给他一拨马头,又冲了回去,一直冲向那些伪山贼,还大声喊着,“点子好硬,风紧扯呼。” 这些草原骑兵一看给他杀了人还从容逃回去,立刻就不干了,纷纷纵马追了上去,大声吼叫,“别让这小子跑了,杀光他们。” 杨勇马快,来到马贼面前大喊:“肥羊爪子硬,快跑呀。”不等这帮山贼反应过来,就飞马绕阵而过一溜烟的跑了。 蒙面的草原骑兵转瞬就来到这群山贼的队伍前边,也不废话,乱刀就砍了上去,山贼们这才反应过来是被人阴了,但是想辩解也得有人听才行,于是也挥动钢刀拼死反抗。 看到这乱作一团的景象,山上的拓跋晃众人不由得目瞪狗呆,心说“这也行?”正在观望间,杨小瓜对着那个无敌叔叔说道:“无敌大人,是非之地不可久待,撤吧。” 拓跋晃众人这才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大家也不废话,策马扬鞭一溜烟的顺山间小道跑了。 第28章 明修栈道 大家跑了十多里路,估计敌人追不上来了,这才停住马,拓跋晃哈哈大笑:“这位小师傅好计策呀,真是神机妙算,笑死我了,哈哈哈哈。”他眼尖,看到杨小瓜吩咐了杨勇几句,这才发生了之后的闹剧,心中明白是杨小瓜的安排,心中又是佩服又是好笑,所以才这么说。 拓跋嫣然微笑接话:“晃弟(皇弟?)有所不知,我师兄神机妙算在我之上,只是平时懒的动心,今天害怕你遇到危险,这才。。。” “嫣然姐姐这话是啥意思呀,怎么害怕我怕遇到危险,你们就不怕吗?”拓跋晃虽然身份不一般,但是毕竟是少年心性,颇为不服气的样子。 “无量天尊,元公子身系天下安危,身份贵重,轻易涉险自是不妥,我们自然要尽力保你平安。”汉钟离接过话头。 “啊?道长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晃就是个普通衙内,没什么特殊的,无需另眼相看的。”拓跋晃有点慌。 “好啦,不要争执这些没用的,元公子,你是衙内也好贵人也好平民也罢都无所谓的,关键是现在白龙鱼服,有人要对付咱们,如果在这里磨蹭久了,那一票人追上来咱们连哭的机会都没有。”杨小瓜很不耐烦的说。 “那依道兄看该当如何?”拓跋晃也不矫情,直截了当问杨小瓜。 “我们躲来躲去的不是办法,他们人多势众的,在野外随时都能对我们构成威胁,以我之见,咱们顺着大路疾行,这里离运城不远,我们趁着敌人没追上来进城,反正他们不敢带着大队人马进城,除非是想造反,我们进了城再商量办法也不迟。”杨小瓜和拓跋嫣然商量了几句然后说。 “好,就这么办。”拓跋晃当机立断,“无敌叔叔,咱们出发吧。 “诺!”那个虬髯大汉抱拳行礼,一声唿哨,大家再次启程前往运城,这一路上快马加鞭跑了一个多时辰,因为一人多骑,也不担心战马累垮,很快就来到运城,运城倒是和往常一样人来人往,颇为繁华,一点都没有盗匪出没的痕迹。 拓跋晃和杨小瓜对视一眼,心中雪亮,这追杀的都是正规军队无疑了。大家进城,找了家大客店住下,洗漱已毕,就聚在一起,叫了酒菜,边吃边聊。人生四大铁,同过窗扛过枪分过赃,虽然没有真正打仗,可是一起从敌人堆里逃出来,这自然也算生死之交扛过枪了,说起话来就少了很多遮遮掩掩,互相开始坦诚了不少。 “来来来,”拓跋晃端起酒杯,对着汉钟离和杨小瓜,“钟离道长,纯阳师兄,请满饮此杯,多亏了几位帮忙,我们才脱离险境,只是不知道那位大兄是否已安然。” “元公子客气了,”杨小瓜看着对方真诚的眼神,心中颇为受用,安抚他说,“我家杨勇师兄本就是陇西人,少年时逃难到了山东,故而对此地路途颇为熟悉,并不会有什么危险,相信很快就会和咱们汇合。” “哦,那就好”拓跋晃长出了一口气,他年龄不大,所以没那么多城府,再加上是草原民族,习惯了直截了当,听了杨小瓜的话,情绪安定了一些。“那依照师兄的想法,我们下一步该当如何呀?” 一听这话,杨小瓜的表情变得严肃了:“元公子,恕我直言,我们萍水相逢,互相不了解,不知道你能不能坦诚相告,这一次到底是要去哪里,到底是什么人要对公子不利的,只有知己知彼,咱们才能集思广益,讨论应对之法。” “这个嘛,”拓跋晃眼神有些闪烁,沉吟了许久才说,“其实也没有什么秘密,家父是朝中的大员(皇帝果然很大),前日得到线报,说秦州刺史耶律豹勾结朝中的某个贵人,私蓄甲兵,屠戮百姓,意图不轨,就派我去巡查一下,看看是真是假。” “哦,怪不得了”杨小瓜恍然大悟状,“你去查人家,人家肯定害怕事情败露,那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也就只好让你人间蒸发了。” “人间蒸发?”“师兄这话说的倒是很形象,如果今天没有杨勇师兄,我们这几个人还真的有可能”,拓跋晃苦笑。本来以为是一次游山玩水,谁知道刚出来就遇到截杀,这以后的事情该怎么办呀。 “其实也好办,”那个无敌叔叔说“既然一出门就给人家截杀,说明这些罪名都是真的,我们回去直接禀明,下旨额下指令抓了那个耶律豹问罪就是了。”他是宫廷侍卫头子,心里没有这么多弯弯绕,想到哪里就说打哪里。 “唉,要是那样就好了,”拓跋晃叹了口气,“第一我们没证据说这是耶律豹的人要刺杀我,第二,万一是举报的人打算栽赃陷害耶律豹,故意派兵吓唬我们呢?朝里这帮大佬以前这种事情也没少干。” “是呀,元公子说的很对,所以为今之计一个是要保证元公子的安全,另外也要抓到对方的尾巴,求得证据才行。” “可是,怎么才能这样两全其美呢?”拓跋晃很惆怅。 “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只是不知道元额弟弟肯不肯?”拓跋嫣然闪动着乌溜溜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的,颇为秀丽。 “计将安出?小弟洗耳恭听。”拓跋晃马上来了精神,他可是知道这位族姐号称女诸葛,一向智计百出的。 “其实就是个李代桃僵,双管齐下,”拓跋嫣然说道,“元弟弟,” “嫣然姐姐还是叫我晃弟弟吧,”拓跋晃截住话头“元弟弟怪别扭的。” “好的,”拓跋嫣然从善如流,“晃弟弟和我师兄年龄相仿,身高什么的也差不多,外人没见过的也分辨不清楚,所以是不是辛苦师兄一下化装易容成晃兄弟的样子,有无敌大人保护着大张旗鼓的前往陇西,吸引对方的注意,只要我们大张旗鼓,料他们反而会小心翼翼不敢公然截杀,就算是他们铤而走险,师兄和无敌大人都是非常之人,想来可以保平安脱身。” “那我呢?”拓跋晃一脸紧张,“不能让我在旁边闲着呀。” “放心,你的任务才是重头戏,你换上我师兄的衣服和我还有师尊暗地跟随,前往陇西暗访,我们这样兵分两路,一明一暗,更方便你查案子,而且有师兄吸引火力,你会安全很多,也方便很多。” “这样呀,好倒是好,只是要辛苦师兄了,冒这么大的风险。”拓跋晃不无不可的说。 “这倒没什么,我家花花脚力超快,一旦跑起来谁也追不上,所以只是求个刺激,没啥危险。不知道无敌大人是不是放心让你跟着我师父做事。”杨小瓜微笑。 “这个嘛,我听公子的吩咐。”那个宫廷侍卫头子拓跋无敌倒是一脸坦然,他知道拓跋嫣然是本族智囊,皇族血脉,自然不会坑害太子,汉钟离是得道高人,法力无边,也可以保证太子的安全,而且太子身边上也有暗侍卫保护,只要没遇到大队的正规军就没事儿,自己陪着假太子吸引敌人注意,就算有大队人马也会针对自己这一方,不会去注意几个老道士小道士的团队。 大家商量好了就各自去安排不提,单说前一天,杨勇一棍子把黑衣人的士兵砸落马下,就转身逃走,直扑马匪队伍,那些马匪还在一脸懵的时候,就看见一大队人马冲来,想要问话也来不及了,只能挥动武器反抗,仗着这群马匪武功不错,虽然人少,在拼死反抗下也和黑衣人杀了个难解难分,短时间分不出高下。 在这里,杨勇就偷了个巧,如果他冒充黑衣人去杀马贼,马贼人少,就不会很冲动,肯定要先思考一下情况,他就没办法转移视线浑水摸鱼了,可是黑衣人多了好几倍,又是正规的草原骑兵,傲慢自大惯了,就算是马贼不是自己要杀的人的同伙,按照规矩也会把马贼全员灭口,反正正主儿没几个人,就干脆干掉马贼再对付拓跋晃一行也没关系,就是基于这个心理,被杨勇一撩拨就怒了,开始屠杀马贼。 可是呢,这群马贼多年盘踞在这里,作为薛永宗准备造反暗伏下来的人马,自然也不是吃素的,哪能心甘情愿任人宰割,仗着个人武力值,短时间也打的很胶着。这样子就给了拓跋晃几个人可趁之机,抓个空子逃走了,那些黑衣人陷于混战中,想抽身追赶也来不及,就几十个人在阵外的追了上去,被拓跋无敌安排的断后人员砍瓜切菜一样杀了个干干净净。 杨勇飞快的跑到队尾,然后也一溜烟的钻了山沟,隐藏起来,看着这两拨人厮杀,鲜卑人毕竟是正规部队,对阵马贼优势很大,一开始不适应,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就明白了,毫不恋战,只是利用骑射本领绕着圈子围杀,这种狼群战术在几百年后被蒙古人发挥到了极致,扫荡天下,成就了世界第一骑兵的赫赫威名,普通的西北马贼哪里能对付的了,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崩溃了,被鲜卑人分割包围肆意屠杀。最后只有几个见机得快,马术精湛武功强大的家伙侥幸逃出升天,回薛家庄去了。杨勇看着也是叹息不已,如果他们不心怀恶意试图谋害自家小主人,怎会有这么悲惨的下场,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呀。 又过了一会儿,喊杀声逐渐小了,鲜卑人下马打扫战场,准备回营,杨勇偷偷地从一名死去的鲜卑人身上剥了衣服换上,蹭了一身血,也用黑纱蒙着脸,跟着鲜卑的大队回去鲜卑人的巢穴。 走了一天,大家停下来下寨,铡草喂马,煮食干粮,吃饱了搭起帐篷睡觉,一开始杨勇还害怕被人认出来,后来发现,这些人似乎彼此也不是很熟悉,也没有什么戒心,大家吃饱喝足就围着篝火跳舞,折腾够了就各自睡下。(草原人游牧生活,大草原上几百里也许只有一家人生存,彼此虽然是同一个部落,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谁记得都长什么样子,所以只要语言没问题,喝酒没问题,就是好兄弟。另外,早期的草原人并没有什么严格的军事化训练,警惕性不高,甚至宿营也不安排哨兵,他们习惯把马放在外边,一有风吹草动,马群就会发现,所以也不太担心被偷袭,正是这个原因,在唐朝时,强大的突厥人被唐军一而再再而三的奇袭,死伤惨重,有的时候战损高达十比一,这样到了后期,血的教训才让他们成长起来,从而在宋朝之后成为制霸世界的主要力量。) 到了第二天,杨勇惊讶的发现,这些人已经把衣服完全换成了普通草原牧民的装束,不再保持严谨队形,而是松散的继续向前行进,心里纳闷,这些人是要去哪里呀,怎么这么远。但是又不敢问,这一问准露馅呀,只能闷着头跟着一起走。好在骑着马,走得比较快,大家都是一人三骑,不用担心把马累坏,就这么走了三天,就到了华阴县附近,然后鱼贯进入了华阴县的长安左卫大营。杨勇也跟着进了大营换好衣服,继续潜伏在左卫的一个伍里边。过了两天,杨勇慢慢的和周围的士兵混熟了,也就慢慢的了解了一些事情的始末。 这一支军队隶属于华州刺史慕容泓下属的长安左卫,左卫共五千骑兵,有一支五百人的队伍常年在外游荡,作为慕容泓的专属干脏活的人,待遇是最高的,人人拿双饷,平日里损失也最大,很少有士兵能做满三年的,要么升官了要么阵亡了,所以这支部队编号叫水字营,取铁打营盘流水兵的含义。 这一次也是左卫统领慕容虎得到了刺史大人的命令,说有那么几十个人的队伍需要铲除,委派副统领尉迟炯带队出发,大家平时习惯了不闻不问直接执行,至于说这些人是干嘛的,没人关心,反正知道多了死的快。结果没想到遇到了搅局的,给目标人物跑掉了,尉迟炯立刻联系上级,得到了立刻撤退的命令,就毫不犹豫换衣服回来了。 话说,幸好他们撤退的快,据说,第二天就有大队官军对运城周边进行清剿,好多不开眼的土匪队伍被全数杀光,还割了脑袋堆成京观,震慑附近劫后余生的盗匪,吓得这些人远远地跑开了去,一年半载不敢回来。 事情打听明白了,杨勇就打算抓个机会离开,去和公子会和,正在此时,大营里响起尖锐的哨声,军官们大声叫着:“集合!”大家昏头昏脑跌跌撞撞的穿了衣服出来集合。(这些鲜卑人虽然是久经沙场的精锐,但是纪律性方面就不敢恭维了,实际上好多传说中凶名赫赫的军队都是军纪不好的,类似于土匪强盗的军队,这些人嗜杀如命悍不畏死,缺点就是不能打逆风仗,一旦被人突破,很容易就崩溃了,当年前秦苻坚的百万大军就是如此。) 只见队伍前边站着一个军官,长得极为胖大,圆滚滚的像一个加菲猫一样,虽然身材已经超过两米,但是过分的肥胖仍然让人感受不到他的身高,往脸上看,一个圆乎乎憨憨的笑脸,看上去人畜无害的样子,却不知此人出了名的残忍好杀,手下的人命成千上万,此人最让人不可忍受的就是喜欢虐杀,每当他的眼睛笑眯眯的成了一条缝的时候,就是要屠杀了。 慕容虎站到队前,一张胖脸上似笑非笑,慈祥的扫视眼前的队伍,站到最前面的人被他目光所及,吓得直打哆嗦,生恐给他一不高兴拉出去下锅炖汤,这个货发起疯来可是不分敌我的,自己人也照样会被虐杀甚至烹食。更让人不可接受的是他自己这样还不满足,还要把人肉分给手下吃,谁要是犹豫一下子,就会一起变成汤锅的一份子。弄得队伍里人人自危,没有一个在他眼前敢喘大气的。 慕容虎看着眼前众人那副噤若寒蝉的表情,心中颇为享受,他就喜欢这种感觉,让所有人害怕自己的那种刺激享受。他轻轻的咳嗽一声,面带慈祥的开口了:“弟兄们,上一次咱们失手了,我知道,这不怪你们,谁让当时我没有去呢,作为主将我没有在场,是最大的失职,我已经请求刺史大人惩罚了,但是,”他提高了声音吼道“有些人的罪孽就不可饶恕了!来呀,给我拉上来。”很快,几个如狼似虎的士兵就拖着一具满是伤痕的身体走了上来,说是一具,是因为这人虽然还没死,但是看上去比行尸走肉还不如,已经生不如死了。 大家战战兢兢地仔细看去,却是副统领尉迟炯,只见他被打的遍体鳞伤,除了一张脸勉强能看出是个人外,就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不由得齐齐倒吸了一口冷气,好狠。只见慕容户用手指着尉迟炯道:“就是这厮,畏敌不前,勾连外人,意图不轨,害得这次任务功败垂成,大家的性命还差一点搭了进去,本督明察秋毫,岂容此等奸贼存活,来呀,给我绑在树桩上。” 言毕,就有几个士兵把尉迟炯绑在树桩上,一道一道绳子勒了个结结实实,把个大活人捆得像个炸药包一样,那勒的叫一个紧呀,顺着绳子往外是鲜血直流,大家不忍心看,但是也不敢扭头,都知道这个慕容虎生性残忍,还有个毛病,如果有人胆敢流露一丝不忍,就会下场比对方还要惨。 但见慕容虎大步走上前去,一把揪起对方的头发,把尉迟炯低垂的脸庞拎得扬起来,狞笑不已:“哼哼,该死的东西,胆敢吃里扒外,今天让你尝尝滋味。”说完,转身提起一个硕大的木桶,高高举起,狠狠地泼在尉迟炯的身上脸上,小风一吹,尽是刺鼻的味道,竟然是一大桶火油(火油就是古时候常有地表渗出的石油,陕西一带习惯叫石脂水,后来到了宋朝,沈括写梦溪笔谈的时候,正式命名为石油。) 慕容虎狞笑着打着了火折子,往尉迟炯身上一丢,一瞬间,烈火熊熊,尉迟炯就变成了一个人形火把,虽然他已经叫不出声音来,但是身体的自然反应,仍然会让他在大火之中扭曲挣扎,浑身的筋脉肌肤不停地跳动,看着一具火炭在不停的扭曲翻转,在场的每个人都不由的面色惨白,强忍着不敢呕吐出来,免得也落得一样的下场。 这个尉迟迥本身是慕容虎的副手,为什么会遭到如此的对待呢。其实也好理解,任何一支队伍,二哥都是大哥的天敌,让大哥感到岌岌可危的人,作为天然的继承人,双方的矛盾都是不可调和的。这种矛盾就算是父子之间都不行,想想康熙是怎么对付自己的太子的,就理解了,自古以来弑君篡位的太子不计其数,什么齐桓公,赵武灵王,什么梁武帝,都是死在儿子手里,杀儿子的也不少,比如汉武帝,比如雍正,也有不弑君强行篡位的比如李世民,总之这种争夺连血缘都不要了何况其他。 再看看大漂亮国如何对待世界第二的,苏联,日本,都没有得了好去,天然的矛盾,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所以我们华夏现在也成了老二,被漂亮国泼脏水,专门针对也就是应有之意了。任何以为可以通过什么谈判和解之类方法自己退一步就能获得谅解的想法都是愚蠢之极,天然的矛盾或者可以缓解,但是永远不能解决,除非一个倒下去臣服。 尉迟炯自然不喜欢暴戾的慕容虎,慕容虎也不喜欢这个聪明的下属,而矛盾就借着这次行动爆发了。 慕容虎知道这次行动虽然简单,但是刺杀一个大人物引发的后果自己的小肩膀扛不起来,他是残暴不是愚蠢,而且那个残暴也多半是装出来吓唬手下和敌人的,想来想去,就找个理由推给了副手,让尉迟迥去做,做好了自己的功劳,惹出祸来也可以当自己的替罪羊。 谁料,尉迟炯也不蠢,竟然借着杨勇的挑拨直接带人杀了土匪,然后给拓跋晃一个逃走的空隙,站在尉迟炯的角度上,确实没有想到会给慕容虎借机残杀,但是就算是知道,也会放人走,顶多自己不回来,偷着逃走,毕竟死自己和灭九族比起来,还是牺牲自己比较划得来。 眼看着大火熊熊的烧了一个时辰才渐渐熄灭,现场是一大堆灰色的结晶,慕容虎不去管它,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转过身来淡淡吩咐:“大家回去收拾东西,半个时辰后出发。” 经过这一通操作,大家都是心有戚戚,没有人敢多嘴,都是最快速度收拾了东西,披挂盔甲,带好干粮,加喂了马料,装好鞍鞯,牵着马到校场集合,然后整队出发,这一次的方向是一路向西北方向,顺着官道走过去,又足足走了三天,进入了雍州地界,转而走山路绕过关卡,在一处山谷扎营。这座山谷极为隐秘,外界很难发现,地势平缓,有山涧流过,取水容易,离官道只有十里左右,进可攻退可守。慕容虎在官道附近放出暗哨,观察四周的情况,然后宣布静默,不许生火,不许喧哗,不许饮酒,整座大营死气沉沉的,就仿佛不在人间。 第29章 秦岭双神将 两天后,官道上驶过来一辆牛车,虽然是牛车,却与农夫的牛车截然不同,虽然没有特别奢华的材料,但是看上去却是那样的古朴,与自然融合在一起,给人一种上古时期读书人的车子的感觉。车子周围都是高头大马,二十几名骑士护卫在车旁,一个个眼神犀利,杀气盈身,看哪一个都是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百战精英,每个人身上穿的都是朴素的家丁服饰,但是这服饰和人是那样的不协调,就像是大将军穿着麻袋片的感觉,虽然每个人都是背弓挎箭,腰悬弯刀,但是那些弓箭弯刀看上去也颇为陈旧,像是使用了很多年一样,灰扑扑的。 牛车是一辆轿车,轿帘半挑,隐隐约约可以看见车里坐着一个锦绣少年,斜倚在车厢上,手里捧着一卷书册,眼前放着一盘葡萄,正在悠闲地读书,一个美貌的侍女,剥好一颗颗葡萄,轻柔的放入少年口中,然后再用小盏接着他吐出来的葡萄籽,随即细心地用温湿的毛巾擦拭少年的嘴角,再继续剥下一颗葡萄。一缕金色的阳光隔着窗纱照在少年瓷器一般白皙的脸庞上,显得如此圣洁高贵。 这幅场景看的路旁的人们一个个血脉偾张,恨不得一把把少年拽下车来,丢到路旁,自己上去取代他,享受那无边的温存,可惜,也只是想想罢了,贵贱有别,这中间的鸿沟可不是轻易能够跨越的。 正在大家都沉醉在这一幅优美画卷的时候,突然间,牛车戛然而止,整个队伍的行进一下子按住了暂停键,仿佛整个空气都凝固了。在车前,突兀的出现了一个身影,那是一个痴肥的老人,个子不高,可以说是五短身材,整个人好像一个圆滚滚的肉球,红衣红帽,手里拄着一根乌黑发亮的紫檀木杖,杖头上一只黄铜斑鸠金光闪闪的,被摩挲的都包了浆了,往脸上看,红红的肉鼻子,胖得眯在一起的小眼睛,厚厚的嘴唇,一部雪白的长胡子,几乎拖到了脚面上。 老头子一捋那长长的白须,笑眯眯的,“贵人,不用走了,此地土地肥沃,风水甚佳,正适合贵人安寝,老朽不才,特来送贵人安眠。” 此言一出,在场的众人都是大惊失色,护卫队伍中的首领,那个号称近卫第一高手的拓跋无敌也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摘下背后背着的护手双钩,用手点指,“兀那老者,你可是号称五方土地的张德福么?”随着他的话语,护卫队伍已经把牛车围个水泄不通,生恐被老者偷袭车中的少年公子。 “哈哈哈,想不到老夫归隐多年,竟还有人认得老夫的名号。”张德福捻动着自己的长须,骄狂地大笑,“既然识得老夫的名号,自然知道老夫出手绝不空回,还不赶快弃械受死,省的老夫多费力气。”这时候再看他的脸庞,哪有什么慈祥,每一丝的皱纹里都蕴含着层层杀意。 “呵呵,你想多了吧,”拓跋无敌双钩一摆,“区区一个秦岭双神将也吓不到你家无敌老爷,说吧,你那个狐朋狗友立地山神巨百通想必也来了吧?” “哈哈哈,小子说的不错,巨某在此!”路旁蓦然站起一个高大的身影,在场众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这家伙还算是个人类吗?只见这个巨百通,身高已经接近了四米,晃晃悠悠的比操场上的篮球架子还要高出一大截,光是高还不够,还是强壮,两只手臂就像梁柱一样粗壮,两条大腿比水桶还要粗,手里拎着一根降魔杵,也是四五米长,那粗的一头比普通人的腰还要粗,估摸着没有一千斤也有九百斤,整个人浑身肌肉虬结,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座假山石,怪不得叫秦岭山神。 这两个人一个山神一个土地,号称秦岭双神将,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组合,一向以出手狠辣,不留活口而着名。巨百通人高马大,力有万钧,用来冲阵那自有万夫不当之勇,张德福练有一身神奇的土遁术,神出鬼没,号称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只要站在土地上,就没人能抓住他,所以自称土地爷。 这两个家伙彼此配合一向是天衣无缝,让人顾此失彼,因此拓跋无敌也不敢轻视,把手一挥,十几个人纵马围住了巨百通,开始了轮番攻击。本来呢,像这种天生神力的巨汉虽然悍勇,正规军其实并不害怕,任你武力超绝,几十支枪同时扎向你,几十把刀同时砍向你,看你如何抵抗,但是这个家伙实在是太高了,跟座小楼一样,骑兵们的刀在他眼前就像是水果刀一样顶多划破点皮,这还是他不反抗的情况下, 弓箭也不过是超大号的牙签,当然了,就算是蚊子叮你,几十只蚊子要是围着你飞也会把你逼疯,所以虽然巨百通皮糙肉厚力大无穷,面对训练有素而且滑不留手的正规军,打也打不到,追还追不上,你追一个,另一个就纵马上来默不作声的用刀子插你的脚踝,这谁受得了呀,搞得巨百通目眦欲裂,气的怪叫连连,降魔杵呼呼带风,砸夯一样把地面砸的尘土飞扬,敌人却是一个都没伤到,自己身陷重围,进退维谷,当然了,如果说知难而退转身就走,那这些人是拦不住他的,可是啥都没干就逃跑,那名声不就坏了吗,干杀手这一行,没了名声那就啥都没了,所以巨百通只能咬牙坚持,盼着好大哥张德福能够赶快得手,杀了那个少年贵人,自己二人好脱离战斗回去领赏。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指望着张德福,哪知道张德福也遇到了麻烦。张德福身材矮小,和巨百通一起活脱脱就是巨人族和矮人族的组合,不过想想也对,不是都说巨人和矮人是兄弟种族的两个分支吗。身材只有不到一米的张德福虽然矮小,力量并不小,虽然武功不如拓跋无敌那样,但是配合上自己那一身来去无踪的土遁术,随时就会消失,又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某人身侧,让人防不胜防,颇为头疼。 如果说这位土地爷和山神爷联手打仗,那真的是所向无敌,这二十多个内廷侍卫还真的打不赢,问题在于他们太托大了,一开始就没有一起出来,等动起手来才发现被人人为的给分隔开了,土地爷入地的时候,地表会有不起眼的小鼓包,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有巨百通吸引注意力,没人有时间看地面,也就是神出鬼没了,可是现在两个人分在两处,只要入地,士兵们就盯着地面,看见哪里出来鼓包就乱枪扎向地面,甚至还有某些侍卫良心大大坏了,竟然纵马踩踏那些鼓包,他可不是他好兄弟那样铜皮铁骨刀枪不入,硬刚是会受伤的,害的他不得不躲的很远才能出来,这就很被动了。 这样子打来打去把张德福累的脸上都出汗了,漂亮的白胡子也乱糟糟的,红彤彤的肉鼻子泛着水光,心中焦躁不已,心想今天怎么这么背,出手如此困难,正在生闷气呢,会然抬头看见不远处的牛车上,那个华服少年,正在车子上悠然自得,一边饮茶,一边用手指着自己这里,一脸笑容的对身边少女说着什么,离得远听不见,但是看到那坏坏的笑容,猜也猜得到不是什么好话。 张德福正打的费劲,看到这幅场景不由得心思一动,身形一扭,就消失在原地,等再出现时,已经是站在牛车跟前,那张慈祥的老脸此刻布满了说不出的狰狞和残忍,他桀桀怪笑着跳上车辕,伸出肥厚的胖手直奔那个此刻已经吓得脸色苍白浑身发抖的少年,“乖娃儿,让爷爷来疼疼你,嘿嘿嘿。。。。” “不。。。你别过来,”少年那惊恐的叫声划破天际,让人听起来是那么的凄厉无助,真的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你你你不要过来啊,我求求你了,这个这个男男授受不亲的,我等应该恪守伦理呀,你不要不要哇。。。。。” “闭嘴”,张德福一步就跨进了车厢,怒声呵斥,“不要吵了,扰了老朽的雅兴。”说着一步一步缓缓地向着少年逼去。这时候,那个少年似乎是吓得软了,虽然嘴上求饶,身体却是一丝没动,不光是他不动,身边伺候的少女也没有,看着一步一步逼过来的侏儒老者,少女眼中闪过一丝诡异的光来,似乎是怜悯又似乎是冷笑,只是没有恐惧。待得他走近前来,一把打落少女的托盘的时候,少女的手似乎无意识的在车厢板上抚摸了一下,就听得咣当一声,车厢门突然就关上了。连两侧的窗板也落下了,整个车厢变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大木头箱子。 拓跋无敌双手横着虎头双钩,定睛观看,只见那个车厢开始了无规律的晃动,里边传出少年一阵一阵的惊天动地的惨嚎声,求恳声,少女的祈求声,张德福的狞笑声,还有噗呲噗呲重物击打肉体的声音。这个声音似乎是永无停歇一般,甚至一浪高过一浪,五分钟,十分钟,半小时,一个时辰了,仍然没有停歇,拓跋无敌不由得一阵一阵的苦笑叹息,一边看着,一边继续指挥着手下围困巨百通。 这些宫廷卫士看着那个牛车眼睛都直了,他们一开始看见刺客进了车厢还关上了门,个个是吓得胆战心惊的,草原上的规矩,主人死亡所有的护卫都要陪葬的,他们并不知道在车子里的不是太子爷,李代桃僵的计策当然不能广而告之,所以看着主将拓跋无敌气定神闲的样子都是浮想联翩,甚至怀疑是不是老大叛变了,为什么干看着不派人去解救,仍然不紧不慢的指挥大家围攻这个巨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延,大家逐渐感受到了更多的异样,这个也太离谱了吧,殴打一个人要一个时辰吗,看这么凄厉的惨嚎,就算是十头大象被这么残忍的虐待也活不下来呀,可是这个惨叫求饶的声音经过这么久还是中气十足,就像是吃了十全大补丸一样?放到自己身上,不要说挨打,就是这么惨号,别说一个时辰,就算是十分钟估计嗓子就出不来声了,可是听这三个人的配合如此天衣无缝,无论是狞笑声惨嚎声求饶声劝解声还是殴打声都是这么的清晰入耳,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一般。 这时候,巨百通也觉出不对味了,一开始还以为大哥想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慢慢的摧残对方的肉体和精神,以求换得更大的好处,可是,这都这么久了,自己都已经浑身发酸了,慢慢的抡动自己的降魔杵觉得沉重无比,往日里无穷的力气,现在感觉就像是沙漠里的水一样干涸。 不对呀不对呀,巨百通再笨也知道不对了,这家伙忽然间大吼,“老大,风紧,扯呼!”说完拼命抡动降魔杵,就要杀开一条血路逃走。侍卫们一看他要跑,那哪行呀,也不阻拦,就像是狼群一样,呼哨着在他身边旋转骚扰,让他无法快速离开。 就在此时,只听咣当当一声响亮,紧闭了一个时辰的轿门打开了,走出来一个娇小的身影,站在车厢边缘,大家看的时候,正是那个无人注意的小侍女,只见她手里拎着一个金丝编织的密匝匝的网兜,兜里边是捆得像个粽子的侏儒老者,嘴被堵着,满脸赤红,正是着名杀手土地爷张德福。小侍女看着文文弱弱的,拎着这么一个大活人一百来斤却是毫不费力气,轻轻松松的就把网兜挂在了车厢外边的一个精钢打制的挂钩上,把众人看得目瞪口呆。再看车厢里,少年公子依然是斜倚在车厢墙壁上,悠然的捧着书,吃葡萄。 那个巨百通本来是打算转身就逃的,可是看到这幅场景,不由得老血直喷,那真的是怒从心头起,想压都压不住心中的邪火,虽然说理智告诉他现在应该转身就跑,可是看着胜过同胞的异父异母的亲大哥被人兜在网兜里,像挂杂物一样挂在车上,这份羞辱岂能忍受得住,强忍浑身的无力感,大吼连连,迈开大步猛冲向牛车,嘴里叫着:“小兔崽子,老子把你砸成馅饼!”手里高高举起降魔杵对着车前的那头牛就砸了下去。这一砸就惹了祸了,按理说,他要砸的是车子里的人,那么哪怕去砸车厢也是对的,可是好死不死的,车厢并不是孤立的存在,车前有辕,辕上拴牛。这个暴脾气的人不喜欢绕弯子,就没有绕过去到侧面砸车,而是走简洁路线,利用他兵器四五米长的优势,直接砸向老牛和牛车。 这一下子,牛就很生气了。牛心里说,老娘老老实实的在这里看热闹,没招你没惹你的,你爱打架打你的去,干嘛捎上老娘,这真是老娘不发威,你当我是肥牛呀!想到这里,把头一摇,身上的缰绳之类羁绊就脱开了,就只见它把头一低,背一拱,长啸一声,哞,飞身跳起来,一头就撞在巨百通的肚子上。 这一下子给撞得,谁都知道,老牛的撞击力超级强大,就算是普通的牛,加上体重惯性,这一下也有千斤。巨百通力大无穷,作为一个巨人族,万斤以上的力量是有的,但是,你有劲不代表你抗揍呀,每个普通人都有百斤的力气,那家伙用十斤的力量锤你的肚子一下看你啥感觉,更何况巨百通折腾了两个多小时,早就精疲力尽了,肉体防御力所剩无几,他确实穿了盔甲,还有一层物理防御在,但是,世界上好多事儿就毁在这个但是上了,牛是有牛角的,那东西是自然界最好的破防武器,再加上,这头牛也不是普通的耕牛,是几百年修行的五色神牛,那一撞之力非同小可,虽然说牛妖花花没有尽全力,可是这一下子巨白通也扛不住了,轰隆隆一声堆金山倒玉柱,就倒下了,牛妖撞倒了他还不过瘾,就着惯性就从他身上踩了过去,踩的他鼻青脸肿的,等他好不容易缓过劲来,也被及时赶到的拓跋无敌用虎头双钩顶在了咽喉上不敢反抗。 “来人,绑起来。”拓跋无敌指挥着手下找来特号的牛筋捆人,结果弄了个满头大汗发现不适合,这个家伙太高了,跟个篮球架似的,平时粗壮的牛筋在他身上就像是小姑娘扎的红头绳一样纤细脆弱,最后只好给他用粗铁链子捆住了,然后用针灸刺穴封了筋脉,拴在牛车尾部,这下子车头挂着大哥,车位拴着二弟,这对杀手兄弟变成了难兄难弟。 虽然是大获全胜,但是拓跋无敌很郁闷,简直是超级郁闷,自己好歹也是王庭着名的将领,人称无敌的存在,结果今天就碰上这么一对活宝,自己就完完全全沦为了配角的存在,那个什么土地爷,号称从不落空,吹得乌丢乌丢的,结果自己跳进牛车,给一个无名少年三下五除二就打翻了,还被戏耍了一个多时辰。 拓跋无敌从头到尾基本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好吧,这个家伙的土遁术确实神出鬼没,让自己追不上他,没办法真刀真枪的打一架,这也不怨自己,毕竟有这种特殊能力的人全世界也没有几个,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少年又是怎么就轻而易举就抓了他呢,回头得好好请教一番,拓跋无敌很骄傲,但是并不愚蠢,作为一方统帅,不管多郁闷,也要保持随时学习的习惯,面子哪有胜利重要,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是当不了名将的。 对付这个土地爷是自己的弱项,那么那个山神呢,就更郁闷了,老话说锤棍之将不可力敌,这个家伙太高大了,自己要是一个人,跟对方硬拼,拓跋无敌有把握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不败,但是取胜,说良心话,这是个非人类,浑身蛮力何止万斤,双方就不是一个种族的,硬来毫无意义,所以作为“伟大的鲜卑民族的佼佼者”,苍狼的后裔,拓跋无敌很明智的不和他硬拼,利用游斗的办法慢慢耗死对方,还能保证自己人的安全,何乐而不为,可是,你说这个家伙,你蛮横就蛮横到底好了,怎么能这样子,被一头看上去人畜无害的杂色牛给顶翻了,顶翻了还不算,还就爬不起来了,一副身受重伤的样子,这就让人很无语了,这要传出去,二十个高手奈何不得的巨人,让一头老牛干趴下了,真的是让人情何以堪呀。 俺拓跋家的无敌猛将从头到尾就给人家打下手了,可以说寸功未立,这这这也太那个了,难道俺们沦为了龙套吗? 正在此时,就听见不远处一阵人喊马嘶,从不远处的山坡拐角处杀出来一支人马,高喊着“不要放走了盗贼。”乱哄哄地冲了过来。 第30章 郁闷的拓跋无敌-郁闷的慕容虎 听到远处的嘈杂声,拓跋无敌抬眼观看,只见对面的军队大约500人左右,队伍松散,但是内在的位置很规整,可以说错落有致,也是一只扮猪吃老虎的强兵。再一看,眼熟呀,这不就是前几天追杀过我们一次的那支部队么? 拓跋无敌心想,“好小子呀,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老子正郁闷了,你就送来给老子撒气,真是瞌睡了送枕头,太好了。” 本来呢,拓跋无敌只有这二十来个人,对方有五百正规军,明显是寡不敌众的,但是呢,战争有时候不是简单的数字对比,否则的话,那还要将军干嘛,大伙儿拿扑克牌比大小呗。打仗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上一次,自家并没有做好被大队人马袭击的准备,总想着光天化日,没人敢干这种袭击太子的谋反行为,所以准备不足。 再者呢,队伍里有太子爷这个拖油瓶,虽然说太子从小弓马娴熟,武功不比这些侍卫差多少,但是太子毕竟是太子,没有经过真实战场的血与火的考验,就是个菜鸟。另外,刀枪无眼呀,大家伙儿需要时刻挂念这太子的安全,不敢全力拼杀,这个战斗力最多有平时的六成,这个仗没办法打。 今天就不一样了,实际上大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就等着敌人来了,只是没想到敌人没来来了两个杀手,所以有那么一点不适应,当然了结局还算是完美的,虽然无敌大人没有发挥英明神武的作用,但是至少大家兵不血刃就把强敌拿下了。 现在敌人来得正好,可以让无敌大人出出气。双方都是鲜卑人,战斗方式都差不多,牧羊犬一样的环绕分割,有机会就上去撕咬一口,然后再寻找机会。 这种战术的特点是利用草原民族的弓马技能,在自己不受伤害的前提下整死对方,但是呢,这中间有一个问题,拓跋无敌手下的人数不多,却个个是高手,其中甚至有十名传说中的射雕手。 说起这个射雕手,那可是非同小可,在草原上那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在汉朝的时候,飞将军李广,曾经遇到过三个匈奴射雕手,为了害怕对方逃走,在对方已经没有马的前提下,仍然派了一百个骑兵进行牵制,史书上的第一射手李广这才亲自出手,射杀了两个,放倒了一个。 如果没有李广这样的高手压阵,恐怕结局就相反了,会给人家杀伤大半从容离去。也许有人说,李广的手下太菜,可是李广的手下菜吗?李广的孙子李陵,带着五千个步兵力抗匈奴单于八万铁骑,打了了好几天,直到把弓箭射光了才战败,这也没死几个人,李陵比爷爷差远了,他的兵这样,他爷爷手把手练的兵能菜吗? 实际上,在草原上一万个人里也出不来一个射雕手,而射雕手的战斗力,慢慢消耗的话以一当百不是传说,想想二战时候的狙击手们就可以理解了,当年瓦西里一个人用一个月击杀了200多个德国兵。当然了,你要是说一百个人和一个射雕手对射,那肯定死的是射雕手,问题是射雕手没那么傻呀。 一个射雕手可以和一百个骑兵周旋,那十个射雕手和十几个仅次于射雕手的高手呢,再加上冲阵无敌的猛将拓跋无敌大将军呢? 于是乎,在这纷飞的战场上,拓跋大将军开始了自己的表演,他纵马驰骋,朗声长笑,虎头双钩挥舞的密不透风,像雪片一样,在敌群里来回冲杀,所到之处,敌人纷纷落马,左右两名属下护持着他,防着他被敌人暗箭所伤,顺便也把那些不长眼的敌人射手一箭结果掉。 这一通厮杀,拓跋大将军算是过足了瘾。同样的,他郁闷的时候,那二十多个手下难道不郁闷吗,大家放到地方上都是响当当的角色,结果呢,跟着太子爷出来,本来是应该威风八面的,结果前几天给人家追着跑,还不能拼命,今天呢,做好了准备也没有后顾之忧,又来了两个这样的货色,大家伙儿又不想死,只能逗着玩。现在呢,终于可以找到出气筒了,当然不能放过,要好好的蹂躏一番这些不开眼的兔崽子们。 他们爽了,那水字营的士兵们就不爽了,被人家翻来覆去仗着马术和箭术玩耍,追也追不上,射也射不过,好容易追上了,还被人家一刀斩落,怎一个惨字了得。 其实要说起来,水字营也是特殊兵种,里边也有两个射雕手的,但是人家已经有钱有权了,谁肯为了暗杀这种事情拼命,尤其是对手全是精锐射雕手的情况下。有句话说,能对付狙击手的只有狙击手,还说什么面对强大对手的时候血脉里会有一种东西觉醒,让两名高手不死不休的,其实也对也不对,又不是国恨家仇,没有高手见到高手就拼命的,要真那样子世界上早就没有高手了,全拼光了。 话说,都说狮子老虎是兽中之王,可是你看见关到一个笼子里时候,顶多对视一下比赛谁的眼神狠毒,为了抢吃的扇嘴巴子,有谁看见狮子和老虎以死相搏的?没有呀,大家和平相处,杀几个小兵子增加一下自己的奖金就可以了。更何况,有了慕容虎这样的统领,大家谁不离心离德,靠威压统治的情况下,怎么可能明知道打不过还拼命。 本来大家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但是看见副统领给活活烧死了,那谁心不寒。给这样的人拼命不值得,所以大家很默契,先保命要紧,一边打一边溜。 这样子也就给拓跋无敌等人大开方便之门,一顿厮杀,砍瓜切菜一样,把胸中的郁闷发泄个干干净净。 这回,该轮到慕容虎郁闷了,一开始慕容虎带着人马埋伏的时候,并不知道有人安排了刺客,按照他的计算,虽然对方有很多超级高手,类似射雕手这样的人,但是自己只在山拐角的地方等着,等刺杀对象一过来,就来一个鬼探头式的迎头痛击,这样子敌人就算有防备,也在地势的限制下无法马上进入战斗状态,只要大队人马一个突击,击杀了那个少年贵人,自己带人转身就走,不用与对方的高手们以死相拼。 可是天算不如人算,半路上杀出两个刺客来,而且还是超级刺客,慕容虎很高兴,这样子自己就更省事儿了,如果刺客赢了,自己就带人收拾残局,把精疲力尽的刺客干掉,顺带不用冒着造反的罪名还把任务完成了,何乐不为。要是刺客失败了,也会把对方的力量消耗干净,对方毕竟人少,力量再强也有限,所以慕容虎乐不得坐山观虎斗。 而事情的发展也仿佛印证了慕容虎的猜测,刺客实在太厉害了,十个射雕手加上十几个准射雕手的围攻都不能奈何得了一名刺客,鲜卑王庭着名的无敌将领拓跋无敌竟然也收拾不下一个白胡子的侏儒,整个战斗打得如此胶着,足足一个时辰都没能结束,眼看着岌岌可危了,也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强大的刺客就给抓了。(由于古代没有望远镜,双方距离虽然很近也有个一两公里,探马完全靠着目力在山顶上眺望,顶多看见个人影子,至于到底是怎么个细节,慕容虎是看不出来的,只能根据经验猜测。) 这种情况下,慕容虎料定对方一定是人困马乏,说不定会原地休整,那样子等对方转过来就会丧失战机,于是当机立断,全队出击,然后,然后,就这样子了。 慕容虎很郁闷,郁闷的程度远远超出了拓跋无敌,而且吧,和拓跋无敌不同的是,他找不到出气筒,慕容虎是个很功利的人,他的残忍暴虐虽然是本性如此,但是有一多半是有意为之,为了让人害怕他,不敢产生和他对抗的心思,所以,现在的慕容虎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动失败了,自己必须找一个失败的借口以逃避惩罚,或者找一个替罪羊?慕容虎撕扯着自己的虬髯,斜楞着眼睛狰狞地扫向那两个射雕手。 高手都是有第六感的,如果一个神射手没有第六感,那早就死在战场上了,所以这两个射雕手虽然在战斗,但是仍然敏锐的感受到了慕容虎那不善的目光,不由得齐齐打了个哆嗦,他们不敢和慕容虎对视,但是心有灵犀的对视了一眼,暗暗咬牙,下定了某种决心。 此时的慕容虎并没有发现异样,若有所思的又把目光看向远方,这一看,眼神就仿佛被磁铁吸住了一样,挪不开了。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嘴角不停的抽动,眼神如此的奇特,似狰狞,似狠戾,似贪婪,他到底看见了什么呢? 其实也没什么,慕容虎只是看到了不远处的牛车,牛儿已经挣脱了羁绊,悠闲地在路旁吃草,一个华服少年,斜倚在车厢的墙壁上,眼前是一个几案,桌面上是一壶清茶,一盘瓜子,还有一盘不知名的水果,切得美轮美奂,堆在一起,仿佛是一个艺术品,少年很慵懒的样子,悠闲地磕着瓜子,很熟练的把瓜子皮轻啐出口,瓜子皮轻飘飘的在天空中划过一道道弧线,稳稳的落在车外的一处草地,看得出来,少年的嘴皮子很有劲,瓜子皮飞得很远,落点很准确,整整齐齐的堆成了一座小堆儿,看上去少年吃了不少瓜子,只瓜子皮就有那么一两斤。可能是吃多了干果会口干,所以少年时不时的拿起茶杯轻啜一口,茶水不错,虽然离了有一百多米,仍然能闻到,顺风飘来的阵阵茶香。在旁边的少女可能还怕不够,时不时的用纤纤玉手,拈起一片不知名的瓜果,递到少年口边,少年轻抿朱唇(南北朝时期有钱男人也擦粉涂口红,还穿女装,号称是魏晋之风)含住那片水果轻轻咀嚼,那姿势看上去是那么的唯美,那么的悠然。少女还用一块粉色的丝帛,帮他擦拭唇角,防止有汁水渗出。此时,那个少年似乎感受到了慕容虎那个满含杀意的目光,但是并不畏惧,只是淡淡的一笑,很礼貌的拿起茶杯,向着慕容虎一举,做出一个干杯的姿态,然后把茶杯放到唇边,一饮而尽。 慕容虎这个气呀,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nnd,这家伙简直是不把土地爷当神仙呀,老子就让你知道,马王爷几只眼!想到这里,慕容虎从背后取出一张六石强弓来,搭上一支三棱箭,咯吱吱一声拉开了弓弦。 通常情况下,骑弓比步弓短一些,力量也弱一些,但是准确度要高一点,小说上说弓开如满月,其实是不对的,开弓太满容易发生手抖,再加上马背上的抖动,就很容易射偏,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出箭偏一点射出去就能差十几米,所以真正的骑射都是半开弓,利用马的奔驰增加射程。 可是今天,慕容虎决定来一把狠的,他使出全力,拉满了自己的弓,然后纵马奔出,唰的就是一箭射了出去。这一箭射出,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了,箭矢在空气中摩擦发出了尖利的啸声,在肉眼可见的情况下,竟然在空中画出了一条白线,这支箭越飞越快,然后竟然发出了音爆,这一下子,整个战场就都安静下来了,大家默契的停下来,观看势若奔雷的这一箭,在场的射雕手们也不由得佩服,怪不得慕容虎称霸一方,如此残忍暴虐树敌无数,仍然能稳坐钓鱼台,这一手剪法,就算是几百年前的飞将军李广一箭穿石也不过如此呀。 拓跋无敌自己作为双料射雕手,深知这一箭是含恨而发,汇聚了慕容虎平生的劲气精力,非同小可,就算是自己,遇到这一箭恐怕也难讨公道,只能趁他没发动之前进行躲避,俗话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种射法,慕容虎最多能射出三箭,三箭过后,必定会精疲力竭,甚至吐血暴病。但是这一箭已经射出去了,那少年如何能抵挡? 在场的众人都知道那少年此番无法生还了,纷纷闭眼不忍观看,可是又舍不得放过观摩这一箭的轨迹,大家深知,如果能看出这一箭的某些东西,此役过后,自家的射术必然会更上一层楼。 再看那少年,脸上的表情似乎很迷茫,又似乎很很很怪异,嘴角含笑?大家不由得叹息,这个可怜的娃呀,一定是给这惊天一箭吓得痴呆了,否则怎么还笑得出来? 说时迟那时快,眼看着这一箭就到了车前,就看见少年身边的丫鬟轻轻伸手在车厢上按了一下。就听见咣当一声,车门关闭,然后轰的一声,从车顶落下来一个,一个千斤闸? 大家简直怀疑自己的眼睛,没错,就是传说中每座城池都有的,防御外敌入侵的千斤闸的缩小版。通常城门内侧都有一个所谓的千斤闸,有的一尺厚,也有的薄一些,比如大前门的千斤闸只有一个分米左右厚度,里边是实木,外边是铁皮,那东西就算是投石机也奈何不了它。这座马车上竟然也有一个千斤闸,虽然比城门的短和窄,但是一点也不薄,足足有四五寸厚度,外边包着精钢,众人不由得泄气,心说这个家伙是有多怕死呀,搞这么个东西来放在车子上,这别说是射箭了,就是用大石头砸,三下五下可能也没事儿吧。 大家正在胡琢磨的时候,那支箭已经到了,就听见轰隆一声爆响,那势若奔雷的一箭正中千斤闸的中心,箭头恶狠狠的扎了进去,然后,就是咔嚓一声,箭杆经不住这么大的力量,被震得粉碎,只剩下全部进入那道大闸的箭头就像是钢橛子一样。这个千斤闸不单是毫发无损,而且加入了这个精钢箭头,材质结构更加紧密结实了。 大家伙儿本来挺同情那个少年的,同情他如此被针对,同情他死在这惊天地泣鬼神的一箭上,定然会血肉横飞惨不忍睹,但是这个结果,让大家立刻把同情心转移到了慕容虎身上,毕竟谁也没想到,这少年保命的手段如此的匪夷所思,回过头来细想想,这个车子怕不是全身都有类似的防护装置吧,那算起来岂不是有半吨重?这头牛竟然也能拉的动,而且很悠闲的样子,跑的还很快,这简直是妖孽呀!(老牛心说,老娘是妖,可是没有孽呀) 似乎感受到了大家那同情怜悯的目光,慕容虎郁闷到了极点,甚至一下子就崩溃了,那样子的一箭呀,自己当时也是怒气勃发,获得了突破,才射的出来。自己能感受到那一瞬间,自己已经突破了术的境界,达到了传说中神乎其技的情况,触摸到了箭神的门槛。这样子的一箭,就算是神仙来了恐怕也要避其锋芒吧,然而,人家就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关门的动作,自己的一切努力就化为了乌有。 慕容虎越想越悲伤,越想越凄凉,胸中一口恶气涌了上来,哇的一声,喷出了一口鲜血。弄得满头满脸都是血污。他嘶声喊叫,“老子不要你们的同情,老子是天下无敌的箭神,兀那小子,休走,纳命来!”说着,举起自己的鬼头大刀直扑牛车而去。 第31章 慕容虎的结局 这时候,大家都醒过神来了,首先是拓跋无敌,刚才慕容虎射了一箭,自己在战斗中来不及反应,这还罢了,现在要是眼睁睁看着敌人冲向牛车,虽然说他心中已经隐隐觉得慕容虎可能打不过车中的少年,但是,自己是谁呀,宫廷侍卫的大统领,王庭第一高手的拓跋无敌呀,自己今天已经是够憋屈了,再发生这样的事情,那自己的老脸往哪里放? 于是拓跋无敌一摆护手双钩,就拦住了疯疯癫癫的慕容虎。“慕容虎,你家无敌大将军在此,你想去哪里?” 慕容虎更生气了,“姓拓跋的,你不过是仗着皇族的身份才自吹自擂说是什么王庭第一高手,现在撇开了身份,虎爷爷叫你知道锅是铁打的!”人到马到兵器到,鬼头刀斜肩带背就劈了下来,慕容虎这柄鬼头刀,那是中原名匠人欧冶钧打造的,刀身长三尺,宽五寸,刀柄长半尺,刀身上全是狼牙锯齿,在刀头上镶着一个精钢的鬼头,呲牙咧嘴十分吓人,整柄刀重约十五斤,抡起来势大力沉,由于鬼头镂空,每挥动一下就发出一声尖锐的厉笑,宛若鬼哭,给它增加了很多恐怖色彩。 骑在马上打仗不像是步下那样有闪转腾挪插招换式,更多的是借助马的速度惯性和个人控马的技巧,把冲刺的力量发挥出来,谁的速度快,力量强,谁就厉害,为什么古代打仗要么秒杀,要么打半天呢,经常会发现同一个武将的发挥十分的不稳定,没法计算胜负。比如关老爷,秒杀颜良文丑,可是曹操手下的五子良将徐晃张辽就打不过颜良文丑,按理说关二爷能秒杀五子良将吧,没有,水淹七军的时候,关二爷和徐晃打了半天,就是占卜了上风,为啥呢,就是控马的优势被人家掌握了,人家躲过你的必杀一击,也就没啥了,全凭力气和速度了。 慕容虎的刀法走的是威猛一路,讲究马快刀急,一下子解决战斗,拓跋无敌呢也是力大无穷,但是比起慕容虎来又多了几分沉稳,十分的全面,可以说能攻善守,而且呢,拓跋无敌是双兵器,两只手配合,慕容虎是一只手(传说中关老爷的青龙偃月刀隋唐时才大规模应用,所以慕容虎不会长柄大刀)没办法把全身的力气都发挥出来,这样就吃了亏了,本来刚才射出惊天一箭,就元气亏损,还吐了一口血,那就没办法持久了,一开始仗着血气之勇,一股气顶着和拓跋无敌打,可是有那么三五个回合就不行了,渐渐地刀法施展不开了,就见对方的双钩使得越来越绵密,就像是蜘蛛结网一样,把鬼头刀死死的裹住了,这时候就拨马换位都不行了,只能站在原地被人家绕圈子进攻,一会儿就给转晕了,一个没留神,拓跋无敌双钩就锁住了鬼头刀,大吼一声两只手用力一缠一搅,慕容虎就再也把持不住了,大刀嗖的一声就飞了出去,深深地扎入了地下。 慕容虎手里没有兵器了,哪还敢动手,赶快一夹马肚子,身子下伏,催马就逃。他生怕被拓跋无敌追上来,从靴子里拔出匕首,对着自己的马屁股就是一下子,战马一下子就惊了,疯狂的往外冲去,其余的水字营士兵,有的见机的很快也跟着逃跑了,有的反应不及,被皇家侍卫们缠住,只能下马投降。 拓跋无敌也不去管他,今天郁闷了一天了,终于痛快淋漓的打了个胜仗,心中很是舒畅,加上一天的观感,感觉困扰自己很久的瓶颈终于松动了,有一种感觉,突破在即,那是志得意满,老怀大慰。看到慕容虎逃了,也不去追赶,他心里清楚,对方干了这杀头灭族的大事被自己抓了现行,虽然不死,也等于死了,就算不被主子灭口,也在无出头之日,至于说拿住他当证人指控他的主子这种事情,拓跋无敌连想都没想过。你就算拿出铁证来,对方该不承认也不承认,皇家办事儿就这么神奇,有时候有了证据等于没有,有的时候只要心里明白,没有证据也等于有了,这种政治上的把戏,那些写话本的穷秀才们是根本不懂的。在封建王朝哪有什么铁证如山,哪有公正廉明,一切不过是政治游戏,掩人耳目罢了。 按下拓跋无敌这头不提,再说慕容虎,慕容虎逃出来没多远,马就撑不住了,本来是有备用马的,可是这会儿,亲兵卫队都跑散了,上哪去找自己的马呀,只能骑着这匹伤马拼命往外跑。跑着跑着,就听见一声嘶鸣,战马精疲力竭,扑通一声就倒卧在路上了,慕容虎虽然受了内伤,但是仍然身手矫捷,用尽力量一蹦,站在路上,没有被马压到。他放眼四处搜寻,看到身后还有那么三四十个残兵,有一名士兵的马看上去很是矫健,也不废话,走过去揪起来那个士兵往路上一丢,就翻身上了这匹马,继续逃命。背后那些士兵的目光望向慕容虎时,充满了特殊的意味,似乎有恐惧,但是更多的是憎恶,鄙夷还有那么一丝丝的贪婪。 慕容虎对背后的目光恍若未觉,实际上,他早就习惯了士兵们用异样的目光看自己,他每每做出残暴凶横的样子就是为了震慑全军,让人对他起不了异心,就算起了异心也不敢冒犯他。 又跑了一段,眼看着天黑了,也没有敌兵追赶上来,慕容虎定下心来不再逃跑,开始收拢残兵,安排休整。数了数,大约有一百多人逃了出来,毕竟人家二十几个人,根本没兴趣赶尽杀绝,这才有这么多人逃出来,否则只要兜着屁股一追,兵败如山倒,一个人俘虏几百人的事情在战争史上比比皆是。 一声吩咐,自然有逃回来的亲兵和军官负责集合队伍,收拾马匹,准备晚饭。水字营的军纪一向不怎么样,这一打了败仗,那更是横行无忌,不一会儿,附近的几个村庄就倒了大霉,到处是浓烟滚滚,大人哭孩子叫的,抢夺粮食财物的,奸淫妇女的,杀人烧屋的,种种恶行数不胜数,宛若日本鬼子进了华北农村的景象。其实在古代,这些异族进入中原之后,一贯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甚至吃人的事情也会发生,在古代是司空见惯了,所以说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日本鬼子呢,到了20世纪仍然保持这种蛮族作风,到处杀人屠城,这就是和现代文明背道而驰了,小鬼子觉得自己不过是和古代没什么区别,不应该当一回事儿,可是这是现代了,文明社会了,你这么干,那你不是蛮夷,不是畜生那又是什么?如果人类把自己的道德标准弄得和古代猿人一样,那你自然就是野兽,不配做人类。 慕容虎也不管自己的士兵怎么弄,反正自己有新鲜的馕和煮好的羊肉汤,还有不知道哪里抢来的一翁村酒,就这样边吃边喝,那些士兵看到主帅开吃了,自己也各自找了舒服的地方,吃吃喝喝。 看着这群如同乌合之众一样的败兵,慕容虎的眼神深邃而阴险。他知道这一次的任务算是彻底砸锅了,就这样子回到华州,绝对没有自己的好果子吃,主子绝对饶不了自己。所以为今之计,需要找几个替罪羊,他的眼神扫过人群,再次落在了躲在人从中的两个射雕手阿合马与巴拉木身上,心中有了定计。也就不再着急,慢慢的咀嚼着,补充身体损失的能量。 又过了半个时辰,慕容虎吃饱了肚子,体能也恢复到了原有的七八成,就慢慢站起身来,大吼一声,“全体集合!” 士兵们刚刚吃完,正在休息,被这一嗓子打扰了兴致,不由得个个心怀怨愤,但是积威之下,也不敢乱说乱动,都服服帖帖的聚拢了过来,等着长官训话。 慕容虎没有说话,只是狰狞的扫视着这些残兵败将,一遍又一遍,这些人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心中直敲鼓,心说这次又要拿谁开刀呢? 看到大家那畏畏缩缩的眼神,慕容虎很受用,轻咳了一声,缓缓说道“弟兄们,这一次我们失败了,败得很惨,很羞耻,我们比敌人人多,而且是以逸待劳,断断不应该失败的,可仍然是失败了,为什么呢?” 众人低着头,心说,“还不是你指挥失当,又傲慢自大,叫人家把兵器都抢走了,还好意思问我们?真的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呀!”心里这么想的,嘴上可不敢说出来,只是愣愣的看着慕容虎的表演。 “为什么?”慕容虎的声音转为暴戾,“就是因为我们的队伍里边有人贪生怕死,畏缩不前!来人呀,把阿合马和巴拉木给我抓起来!” 亲兵卫队一听,立刻拉刀动剑,扑了过去,打算把这两名射雕手制住。可是,哪有这么简单呀,阿合马两个人早就有所防备,因为慕容虎凶残暴虐,在士兵中的亲和度很低,而这两人虽然是射雕手,但是并不欺负人,还经常帮助这些人一些小忙,所以很受一些士兵的拥戴,这次慕容虎抓他们当替罪羊也有着扫除障碍的意思。 现在一看要动手了,两兄弟自然不肯束手就擒,各自拔出腰间的弯刀,大声呼喝:“慕容虎,你阴谋造反,谋刺贵人,我等奉朝中贵人之命,今日就剪除了你这个恶贼,兄弟们呀,贵人有令,诛杀慕容虎者,免去原罪官升一级!大家一起上呀!” 这话一出,士兵们都有点懵,这不就是承认了自己和朝廷有关系吗?可是转念一想,自己是鲜卑人,不听朝廷的,难道造反吗?那可是灭族的罪过,在这方面,草原民族可比中原狠毒多了,传说中要斩杀全部高过车轮的男子呢。从这一点来说,既然能够投靠朝廷,傻疯了才和这个嗜杀残虐的家伙穿一条裤子,应该抓紧机会拿下这个投名状才好,于是大家嚎叫着举起兵器包围了慕容虎,实际上看到敌众我寡,就连慕容虎自己的亲兵都有点动心了,一个个目光闪烁,心中打着算盘。 慕容虎看到这幅场景也是十分的愤怒,赤红的眼睛(这个货喜欢吃人肉)眼看着就要瞪裂了,他横刀在手,高声大喝:“好呀,慕容虎大好头颅在此,看哪个敢来取了去!” 毕竟是积威日久,竟然还真的没人敢上来,大家都是叫嚷着包围,却没人敢第一个动手,双方就这样子僵持住了,阿合马和巴拉木两个人对视一眼,心中焦虑,他们心里知道,根本没有什么朝廷贵人的命令,自己就是借着这个机会忽悠大家的贪婪和求生欲望,可这样子僵持下去,大家伙冷静了,就不敢了,必须趁这个机会先动手,乱中取利,所以两个人下定决心,决定扑上去群殴。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忽然之间,从慕容虎的背后蹿起来一道身影,轻飘飘的一点声息也没有,闪电一样扑到慕容虎跟前,抡圆了一棍子正好砸在慕容虎的膝弯上,这叫一个稳准狠。 人的膝弯是很脆弱的,除了金钟罩铁布衫的人在刻意的情况下能扛住打击,其他人都阻挡不住,所以,这一次事发突然,那个人出手真的是无声无息的,棍子打到身体上了,慕容虎才知道,想反抗已经来不及了,扑通一声就跪下了。 众人看到这一场景都愣了一下,然后马上反应过来了,纷纷扑上,乱刀砍向慕容虎,这个人一旦倒地,那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抵抗能力了,不要相信什么mma,人都倒下了,还玩什么地面格斗,格斗个鬼呀,凡是参加过街斗的人都知道,绝对不能倒地,倒地必死,大家乱踢乱踩你都能踩死你,根本无法反抗。所以堂堂的慕容虎,就这样被不知道的人击倒,又被乱刀砍成了肉泥,真的是临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冤枉至极! 阿合马一看已经杀了慕容虎,毫不犹豫,上去割了头颅,和大家说道:“走吧兄弟们,罪魁祸首已经干掉了,咱们去投诚吧。” 大家齐声应诺,收拾东西,前往战斗的地方找拓跋无敌投降,在这个期间大家也想找出来第一个动手的人,但是就没有人看见过他的踪迹,大家就很默契的忽略了这个人的存在,也不再提起。 这天夜里,这些残兵败将中的某一个人脱下衣服,换成道袍,洗掉了易容药,如风一般消失在莽莽群山中。 第二天,拓跋无敌的大队继续前进,看上去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除了那辆普通而又特殊的牛车上多了一个二十多岁身穿青色衣服的青年在赶车。 第32章 圈套 人马没走多久,就遇到了前来投降的水字营官兵,当然还有拿着慕容虎人头的两个射雕手阿合马与巴拉木。 处理这种事情,拓跋无敌是经验丰富的,按照套路安抚了对方的情绪,对于这些人的弃暗投明表示了一番赞赏,然后又说这一切的赏赐应该由朝廷处理,这一句赏赐大大打动了人心,本来这些人心里都是打着鼓的,不知道会不会被赦免,现在听到赏赐两个字,立刻就安定了下来,不由得客气一番,表示自己诸人被上官蒙蔽,现在杀了反贼,不求赏赐,只求赦免,依旧为朝廷效力就好,双方都很虚伪的打了半天哈哈,达成了协议,由拓跋无敌派了一个士兵领着这些人飞马奔赴大同向朝廷禀报,自己的人马也不等回复,继续自己的任务。 大队人马继续游山玩水似的前进,速度不快也不慢,一天后来到了长安城外。拓跋无敌问杨小瓜,“公子,我们要不要进城?”本来这种事情应该拓跋无敌做主的,毕竟人家杨小瓜只是个帮忙的客人,但是这一路上看到了杨小瓜的手段,拓跋无敌也是由衷的很佩服,不再把对方当成一个儿童,而是像是对待朝廷里的那些睿智的先生们一样尊重,这才主动征求意见。 杨小瓜见对方很诚恳的样子,也就不再矫情,反过来问对方:“我不是朝廷中人,不晓得规矩,麻烦无敌大人给我讲解一下,宫里人结交外官有没有什么不妥?” “这个,当然不可以,太-我家公子如果私自结交地方官,那朝廷上肯定是风评不好的,有不轨的嫌疑。”拓跋无敌虽然是个武人,但是久居宫中,对这些门道还是很清楚的。 “那么,我们现在虽然貌似很低调的样子,是不是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杨小瓜循循善诱。 “那是自然,公子你和我们一起的目的不就是吸引别人注意,好方便我家公子行事的么?”拓跋无敌答道。 “那我们进了长安城,长安城的官员会不会把我当成你家公子的真身前来拜望呢?” “这个嘛,不管真心假意,都是要来的,否则恐怕得罪公子。”拓跋无敌开始明白了,“我明白了,那样子他们必须过来,然后就变成了站队,我家公子就顶上了一个私交地方官员的罪名,这样朝廷里对公子不满意的就会借机发难,向陛下进谗言,纵然陛下睿智,心存回护,时间久了也免不了心生怨念。”拓跋无敌突然觉得遍体生寒,站起来深深一揖,“多谢公子指点,无敌险些犯了大错。”他这回是真的五体投地了。 “传令下去,队伍绕城而过,直奔岐山。”拓跋无敌传令,队伍遵照安排绕城而走,这样的行动,让各大官员的眼线看的清清楚楚,回去禀报自家主人,每个地方官员都长出一口气,心中赞叹:“太子爷果然睿智,才十来岁就懂得处事,将来必然是个明主。” 大队人马继续前行,走了不止一天,来到了岐山脚下,杨小瓜吩咐人,把那两个难兄难弟,山神土地带了过来,两个人垂头丧气站到杨小瓜眼前,心知这次是大限到了,也不反抗,站着低头等死。 杨小瓜吩咐杨勇过去解开他们的绳索,然后说道,“二位修行不易,在江湖上也是鼎鼎大名,估计这些年积攒的钱财也不少了,足够二位好好生活了,我劝二位一句,该收手了,安享晚年不好吗,打生打死的值得吗?” 两个人一听,不由得诧异:“公子你这是要把我们放了吗?” “不放了你们,还留着你们浪费粮食吗?”杨小瓜没好气的说。 这几天,这老二位从一开始的愤愤不平,不服气,慢慢的冷静下来,慢慢的已经把情绪换成了畏惧和佩服,不管怎样,土地爷张德福很清楚,自己的本事江湖上绝对是独一无二的,结果一进车子就吃瘪了,被人家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一拳就放倒了,而且看那样子还似乎未尽全力,然后自己想用土遁术逃走,却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法术失灵了,不论怎么挣扎,都是在车厢原地一动不动,根本跑不掉。自己和二弟在一起几十年了,虽然是仗着自己的独门秘技从来没失败过,但是真实打斗的本领也不弱,对于力量的判断很清晰,少年一拳放倒自己所展示的力量,比起自己这个天赋异禀的兄弟来也差不了多少,联想到对方的年龄,自己就抑制不住的恐惧,现在这样子,将来会如何呢?想想都不寒而栗。当然,他们也知道眼前的小孩子并不是自己刺杀的目标,而是钟离权的徒弟,名师高徒,自己万万得罪不起的,就算当场杀了自己,也不会有人出来废话。 现在对方肯放了自己,绝对是老天开眼了,也就不矫情,拉着兄弟跪下来磕了个头:“公子活命之恩,我兄弟没齿不忘!今后听从公子吩咐 归隐山林不问世事。大恩不言谢,日后公子若有差遣,只需要到这岐山土地庙或者山神庙神像背后留一个纸条,虽然千里万里我兄弟定然奉命驱驰,绝无二话。”说完拉着巨百通,两个人身形一闪,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看的在场的侍卫们不由得心生寒意,暗想,幸亏有这位聪明睿智的太子爷在,否则那一天自己众人肯定没有好果子吃。这样子呢,对杨小瓜的处置也是绝无二话。(事实上为了保密,只有拓跋无敌几个人知道太子爷已经金蝉脱壳了,由于杨小瓜易容术一流,平时又不让闲杂人等靠近牛车,所以直到现在也没有被揭穿。这也是为了防止侍卫中有人勾结外敌出卖太子的行踪不得不如此。) 按下这一头不提,再说那位真正的太子爷,自从那一天和杨小瓜互换了衣服,易容成了杨小瓜的模样,穿上道袍,跟着汉钟离一起向着秦州而去,同行的还有一位五十岁左右的中年道士,此人名字叫做高允,本是拓跋晃的老师,北魏着名的文学家,喜欢道术,擅长算卦,所以同汉钟离也很聊得来,这一路随行,汉钟离只负责安全,至于出谋划策,自然要看这位太子老师的。大家说说笑笑的脚程很快,每个人一人三骑,轮换着骑马,比起后面拓跋无敌的大队人马要快了很多,也没有人注意,没过十几天就进入了秦州边界。秦州属于甘肃省,和陕西省的风貌又是不同,不但有高山,还有荒漠。这大漠的风光如此瑰丽多彩,拓跋晃虽然是鲜卑人的后裔,这种感触仍然深邃无比。太美了! 看着很美,走起来就很痛苦了,沙漠干旱,日光毒辣,虽然是走在官道上,也仍然觉得辛苦异常,好在大家不是初哥,都有充足的准备,不但有沙漠之舟帮助驼运水和食物,也有御寒的厚衣服,早穿皮袄午穿纱,说着很神奇,过着就很不爽了。就这样子一步一步挨到了天水,拓跋晃已经变了个模样。整个人变得又黑又瘦,由于风吹日晒的,皮肤也粗糙了很多,身体倒是健壮了,,腮上一抹高原红,看上去更像个纯粹的草原人了。 现在就是不易容,也没人能认出来他就是那个自幼生在深宫内院的皇位继承人,北魏的太子殿下了。他的老师高允也从一个文质书生逐渐发展,苍白的皮肤晒得黝黑,双眼深邃明亮直射人心,开始变得有些精悍的气质了。唯一没啥变化的就是汉钟离了,人家是神仙呀,久居关陇一代,和羌人在草原上高山上打了无数次血战,就这一点点风霜显然是小菜一碟了。 大家虽然路上辛苦,但是精神上并不萎靡,一路上还碰上几个商队,大家说说笑笑的伴随着驼铃阵阵,就进了天水城。 天水城是秦州的首府,倒是显得比较热闹,虽然比不了中原的大城,在这边疆之地也算是难能可贵了,街道不算很宽敞,处理的还算整齐,街上也有很多买卖商店什么的,作为边疆,到处都是牛马牲口成群结队的走过,带来一股股腥膻之气,好在一路上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并不在意,进城找了一家看上去比较干净的旅店住了下来,自有伙计上来帮助洗刷牲口,喂草喂料,不用操心。他们要的是个跨院,这样大家住在一起,有事情可以互相照应,而且马匹也可以拴在院子里的马厩,一旦遇到什么变故,随时可以上马应变。 到了晚上,拓跋晃一个人坐在正方的厅堂里,高允陪着他一起,师徒二人似乎在闲聊,也似乎在等人,堪堪来到了戌时,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只有屋内有烛火摇曳,外边是寒风呼啸,伸手不见五指。 正在此时,一道黑影闪了进来,扑通一声跪在门口,“暗影卫秦州队长拜见少主。” 拓跋晃这时候已经不再是那个青涩单纯,不谙世事的少年郎模样,他神色淡然,轻轻挥手,手上赫然是一枚黑色戒指,戒指上盘着一条四爪的蟒龙,他用戒指轻敲椅子扶手,“起来讲话。” “诺!”暗影卫的职责是打探消息,直接对皇家负责,历来是只认信物不认人,他们也不关心过多的礼节什么的,打听消息才是主页,尔虞我诈的官场规则很少会在一线暗影卫中出现,当下也不矫情,一拱手站了起来,神情肃然。 “嗯,”拓跋晃很满意对方的态度,不由得轻轻点头:“你把这天水的战备情况讲一讲。” “嗯,天水城中在册的有兵四万,实际上是三万左右,其中一万骑兵,以羌人为主,步兵则是羌汉混杂,除此以外还有民壮两万左右,平时放牧种田,战时可以征召作战。不过有一万步兵其实是分布在附近的大小堡垒中,所以真正在城里的士兵是一万步兵和一万骑兵。” “嗯嗯,他们的战力如何?”拓跋晃面无表情的继续问。 “嗯,这个嘛,比起其他地方的郡兵肯定要强很多,虽然比不了大同的精兵,和柔然的正规军比起来只强不弱。” “哦?”拓跋晃和高允对视一眼,又问“这些士兵士气如何,饷银如何?” “饷银差不多是一日一钱,等于国家规定的七成,比起周边来说高出不少了,所以士气还算旺盛。” “嗯?”拓跋晃是不懂就问,“怎么克扣军饷还士气旺盛呢?”高允也是问号脸,他一个文人,懂的治理国家,性格又正直,这军队里边的弯弯绕就是一窍不通了。 “噗嗤”那个暗影卫忍不住笑了一声,赶忙跪下:“属下失礼,少主恕罪!” “无妨,”拓跋晃摆了摆手,心知自己可能闹了个笑话,就不怪对方的失礼了,谦虚请教“你说说看,我是不是问的比较,嗯?” “启禀少主,我们草原上的士兵平时是没有军饷的,都是平时自己放牧种田,凡是参军的都可以减去一半税收,战时的缴获可得一成就是军饷了,但是他们需要训练才行,所以集中训练或者备战的时候是每天一文大钱的奖赏,这笔钱虽然朝廷有规定,但是都是地方官自己筹集,并不是民部统一发放的,虽然规定了比一文钱多,但是根本不可能,能给七成这已经在国朝里边是少有的高了,再说了,如果大家平均发放,那军官的钱找谁要,主将的几百名亲兵的饷金又从哪里出?” “哦,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果然如此。”高允虽然是个谦谦君子,但是并不迂腐,一听就明白这里边的关窍了。于是赞叹,然后向着暗影卫拱了拱手。 “老大人客气了”暗影卫知道这个老头子是朝廷的大官,一看对方如此谦和,也不禁佩服,深深一躬。 “嗯,不错,”拓跋晃赞了一句,又问,“我想去见一下州长史姜浩,又不想引人耳目,你可有办法?” “这个简单,请少主写个字据给属下,属下连夜去见姜大人商量如何拜见您。明日一早,属下给您回禀。” “好。”拓跋晃拿起笔来,写了一张字条,封在蜡丸里,用印玺封上火漆,交给这个暗影卫。暗影卫躬身一礼,飞快的消失在夜幕中。 望着他的背影,拓跋晃眼神有一点阴郁,“老师,我们似乎是中了圈套了?” “公子不用太过忧心,明日我们见了那个姜浩,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高允安慰这个年轻的学生。。。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晨,拓跋晃收到了姜浩的回音,两个人约好了在城西边的黄花观见面,时间是中午时分。拓跋晃几个人洗漱停当,吃了早饭,就直奔黄花观而去,由于汉钟离着名道士的身份,进出道观自然是无人阻挡,而且是熟门熟路,这甘肃一带的道观都属于老君一门,汉钟离作为老君的直传弟子,辈分极高,(汉钟离师父铁拐李是老君的徒孙)进出就和自己家一样,要不是汉钟离保持低调,按规矩,每个观主都要按照接祖师的礼节对待。 三个人优哉游哉从后门混进了道观,很快就和本观的弟子一样淹没在人群里,来到三清殿,先插香顶礼拜了三清祖师,然后又来到了正门的玉皇殿门口,拈香拜了一拜,然后在门口僻静处闲聊。 又过了一会儿,眼看着太阳升得老高,就要到了午时,门口略略有些混乱,进来了一群官兵维持秩序,大家倒是不害怕,毕竟是个神仙场所,官军也不敢乱来,只是查验闲杂人等,以防有危险分子隐藏,然后就是一个三十几岁的中年官员走了进来,后面跟着的是家属亲戚,男男女女一大群,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高云看时,只见那官员长的并不高大,面容有些黑瘦,但是浑身一股说不出来的精神气,眼光明亮,十分精明的样子,和其他西北人一样,小腿很粗壮,略略有一点罗圈,显然经常骑马,两只手的手指很修长,指肚有厚厚的老茧,看来经常抓握兵器。高允点了点头,想来这位就是自己等待的长史姜浩了。 姜浩带着家属去拜了玉皇,又拜了老君,顺带把观里的其它神仙都拜了,然后摆了摆手,有随从捧出一大盘金钱作为香火钱,自有知客道人领着家属去了静室饮茶,姜浩自己背着手,溜溜达达就到了一个僻静的所在,只看见有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道士冲他点了点头,赶忙快步走了过来,抱拳作揖,“秦州长史姜浩,敢问您。。。” 老道士摆了摆手:“此处不是讲话之所,你且随我来。”就领着姜浩进了一间精舍,这精舍看上去很普通,和别的房间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门口倚坐着一个胖大的道士,满面虬髯,袒胸而坐。姜浩冲门口的道士略点了点头,就低头进了精舍,只见里边布置也很简单,一个茶几,一炉香,茶几后面跪坐着一个少年道童,约么十二三岁的年纪,面色黑瘦,眼光清澈,身量略有些高,约么有七尺左右,比同年龄的孩子高出去半头,一举一动很有一些清雅之气,显然受过很系统的礼节教育。 少年看见姜浩进来,赶忙起身,一拱手,“这位就是姜大人么?久仰久仰,在下元晃有礼了!” 姜浩赶忙躬身还礼,“岂敢受元公子的礼,不知道元公子唤姜浩来有何吩咐?听闻元公子还在长安城附近,如何就到了秦州?” 拓跋晃似笑非笑,“姜大人你真不知道么?” 姜浩吓了一大跳,心说难道出了什么事情吗,以至于这位大神亲自隐藏踪迹来对付自己?不应该呀,人家什么身份,上嘴皮一碰下嘴皮,自己的脑袋就搬家了,自己不过是一个陇西土官,并不是什么达官显贵呀。想到这里,赶忙跪下,“姜浩实是不知,请公子吩咐,姜浩无所不从。” 这话一出,轮到拓跋晃和高允面面相觑了,高允咳嗽一声,“姜大人,你前月密报朝廷,控告耶律豹贪污公款,克扣军饷,残虐百姓,私蓄士兵,意图不轨的事情难道忘了吗?” 姜浩满面惊讶,“没有呀,小臣什么身份,哪有能力密保朝廷呀?老大人不是弄错了吧?”他心里也是电闪雷鸣,七上八下,我滴娘,这些达官显贵的内斗,怎么就把俺给牵扯进去了呢? 高允脸色很不好看,拿出一封信来,“姜大人请看,这难道不是你写的吗?” 姜浩取过信来,看见信封上是自己的官印就是一惊,打开看了一看,就说,“老大人,” “额,忘了告诉姜大人,老朽高允。”高允面色凝重的补充。 “高大人,你请看,这外面确实是姜某人的印信,但是这信里边写的却不是姜某的字体,所以,这封控告到底从何而来,姜某人实在是不知道。而且,如果是密报朝廷,谁还敢傻乎乎的在信封上盖印,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我给朝廷报告了么?而且按照规矩,密奏应该有落款和私印,这封奏报只有落款秦州长史姜浩,并无任何暗记。” 高允看了看姜浩,又看了看拓跋晃,长叹一声,“唉,看来我们中了圈套,姜大人你也被卷进来了,此人布局好大呀,陛下,太子,我,秦州,还有华州,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人物尚未登场。” 拓跋晃面色凝重,“老师,您觉得是谁做的,又是为了什么呢?” 姜浩一脸惊吓,“高大人,小臣身份卑微,是不是不该听此秘闻?”心的话,妈呀,都是黑幕呀,会不会我听完了就灭口呀,真的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我招谁惹谁了。 第33章 杀他个娘 高允叹了口气,看了一眼姜浩,“姜大人既然已经被卷进来,就不再是局外人了,自然可以共同参详此事。” 然后又说,“其实想一想就能知道,对于封疆大吏来说,控告的这些罪名都是半真半假的,每个地方官员都会有这些,只是严重程度不同,也不会轻易牵扯什么谋反之类的,哪个武将不留些结余,要是不许养私兵,那打仗如何控制军队又如何去打硬仗?可是这些罪名不管多假,做君主的都不得不忌讳,毕竟牵扯到军队的事情都不是小事,这是阳谋呀!” “那么,老师,以您看,这是谁做的呢?”拓跋晃很认真的样子。 “真正幕后的人是谁我不清楚,但是我觉得不止一个人参与了这场谋划,至于说直接的实施者嘛,其实也不难猜出来,以太子的睿智自然知道,对太子不满又能把密信放到陛下书案上的人其实没有几个。”高允答道。 “您是说宗。。。。”拓跋晃试探的问。 “好啦,其实具体是谁不重要了,我们现在要思考的是他们究竟都安排了多少,要做什么,我们如何应对。”高允转移了话题。很明显,当着姜浩的面,他不想把朝廷内部的龃龉全暴露出来。 姜浩也不蠢,越听越是心惊,这朝廷里边的隐私都叫自己听见了,这日后自己就绑在了这位贵人的船上,想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了,不过转念一想,这也是难得的机会,如果这位帝国的储君要是对自己的能力有所认同,那日后飞黄腾达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姜家在陇西被压制得太久了,也该进入中原一展宏图了,这样一想又隐隐的兴奋起来了。 正在他这里患得患失的时候,忽然,外边一阵大乱,有人大声喊:“长史大人在哪里?长史大人,有紧急军情,刺史大人招你去官衙议事。。。。” 姜浩望向拓跋晃,一脸的探寻,拓跋晃站了起来,又是一拱手:“姜大人先去办公吧,有什么消息到客栈找我们就好。” “诺!”姜浩作揖离开,随着外边的众人走远了。 高允对着拓跋晃点了点头:“太子,我们也离开吧,既然外边有事,弄不好一会儿会交通管制,那就不方便了。” “好!”拓跋晃答应着,和汉钟离一起向观主告辞,三人乘马回去客栈。 路上,高允一直不说话,过了一会儿,拓跋晃毕竟是少年心性,憋不住就问:“老师,你说父皇知道这个圈套么?” “哈哈哈,”高允大笑:“公子终于想到了这一层,不错,陛下久经战阵,咱们不清楚的事情,他焉能不清楚,我还奇怪呢,为什么他当时看到那封信的时候表情是那样的难以琢磨,原来如此,陛下也在下棋呀。” “哦?”拓跋晃一听来了兴致,“老师请不要卖关子了,晃洗耳恭听老师的教诲。” “陛下深谋远虑,也看出了这里边的圈套,但是也拿不准究竟有多少人参与,更不知道这些人打算做到什么地步,所以就把太子派了出来,一方面让太子多多历练,好早些时候掌握这些经验,磨炼自己的意志,更快的成长帮助陛下分忧,另一方面,陛下也要引出来这幕后的黑手,毕竟任何阴谋,只要发出来了就有迹可循,能够对付,世界上最难对付的谋划其实就是没有实施的谋划,他不使出来,你怎知道他要做什么,又怎么知道应对方法。” “嗯嗯,”拓跋晃点头,“怪不得我们来查陇西,却是华州的人马出来刺杀我们,这也是一石二鸟呀,成功了,我就死了,那个宗爱就能得偿所愿了,整个宫廷就有他一手遮天了,父皇也会认为是耶律豹干的,肯定会杀死耶律豹,他们的阴谋就得逞了。要是没有杀死我,我也会怀疑耶律豹,他们仍然能得偿所愿。” “太子睿智,”高允欣慰点头,“这个华州刺史肯定和宗爱勾结,打算图谋不轨,只是不知道还有什么人牵扯其中,我们可以静观其变。” 两个人一路走着,发现路上的行人明显变少了,全副武装的士兵聚集在各处要道口上,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整个城市的气氛明显紧张了起来。 两个人不再议论,很快赶回了客栈,刚到门口,就看到店掌柜在来回走动,很像热锅上的蚂蚁,看见他们三个进来,赶忙就过来打招呼,“三位道长,你们可算回来了,让小人好等。” “掌柜的找我们?”汉钟离很惊讶的样子,一般对付外人都是他这个真道士负责打交道。 “几位可看见了街面上的情形?”掌柜的问。 “看见了,好像出了什么事情?”拓跋晃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 “唉,吐谷浑人出兵了!”店掌柜的一脸愁容,“听说吐谷浑的慕容部联合周围的党项人,凑了十多万人马,掳掠甘州、秦州,已经攻克了临洮、洪和,兵进首阳山,威胁陇西了!听说刺史大人已经召集会议准备应对了,弄不好我们这里也要封城戒严了。” “竟有此事?!”高允和拓跋晃惊呼出声。他们知道有什么战事发生,却没想到有这么严重,吐谷浑慕容部?华州刺史慕容泓、刺客慕容虎、吐谷浑慕容部还有,还有宫里的慕容太后,宦官头子宗爱,好大一张网呀,两个人都感到一张大网把自己紧紧包裹住,不断收紧,让人喘不过气来,无力挣扎。 “哈哈哈!”此时一阵笑声传来,声若洪钟,顿时把二人心头的高压撕开来一条裂口,两个人长出一口气来,不由得相顾失色,却是汉钟离仰天大笑,只见他对着客栈掌柜说道:“掌柜的怕个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管他慕容不慕容,谁来打搅咱们的日子,就杀他个娘的!” “好!好一个杀他娘的!道长好气概!”又是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这人也是个大嗓门,却是声若巨雷,震得屋瓦直抖。大家扭头去看,只见门口走来一个红脸大汉,身高约有两米出头,身穿皮甲,腰悬弯刀,身背巨弓,身后跟着两个健仆,每个人都扛着一杆长柄大斧。 大汉大步走过来,抱拳在手,“榆林云逸,拜见道长。今天听见道长这话,十分畅快,云某不懂什么大道理,只知道,管他柔然还是吐谷浑,哪个来扰了俺的好日子,就杀干净他们。”身后的两个随从也和主人一样,只是行的却是草原上的抚胸礼,显然不是汉族。 “哈哈哈!云兄弟快人快语,不愧是享誉西北的大豪。贫道钟离权有礼!”汉钟离单掌稽首还了一礼。 “哦?原来道长就是咱这终南山的活神仙钟离真人呀,连神仙都知道俺的名字,这回去那可以好好的和乡邻们吹上几年了,哈哈哈!”话说这个云逸,确实是西北有名的大豪,平时组织商队,往来西域做生意,也干些个无本的买卖(其实那时候的商队,都是这样,给钱了就是镖师,遇上竞争对手就变身马贼。)有个外号叫做半天云,名气很大,却是毁誉参半,正经商人对他没什么恶感,草原上的其他马贼和某些牧民部落却是避之尤恐不及。 西北一带,崇道抑佛,所以汉钟离的名声也确实是如雷贯耳,很多大豪都是当成神仙来供养,这次云逸看到汉钟离,自然是极为崇敬,表现得格外热情。 “额,仙长竟然能够来到这小小的天水,真是我西北人的荣耀,不知道长可有闲暇,与云某共饮,也好指点云某一二。”说着招呼掌柜,“掌柜的,赶紧把好酒好菜端上来,我要” “慢着,”汉钟离一看这个人真的很热情,就先拦了一下子,“云兄弟一路风霜,何不先去洗洗风尘,休息一下,晚上咱们再把酒言欢不迟。” “嗯,有理,俺这满身风尘的确实也不舒坦,掌柜的,我的跨院收拾好了吗,领我去洗澡换衣服,然后再把酒菜摆到我院子里来。”云逸咋咋呼呼的带着人和伙计一起去了自己的院子。 高允和拓跋晃刚才被压力所困,心魔大盛,险些被困住,好在汉钟离看破喝破,这才恢复了正常,两个人相顾骇然,心说这个道人果然厉害,怪不得人说是神仙之流。 高允对着汉钟离深深一礼,“多谢道长指点迷津。我们也回院子里吧,我正好要和公子有事商量。” 三个人回到自家的院子里,洗漱已毕,汉钟离回房打坐,拓跋晃沏了茶,和高允坐在前厅叙话。 “现在吐谷浑人来了,我们探查的事情也基本清楚了,太子什么时候回朝廷复命?”高允端着茶,轻轻吹着漂浮在表面的叶梗,也不喝,只是这样端着看叶面的沉浮卷曲。 “老师在考我吧?现在大幕刚刚拉开一角,我们要是走了,后边的精彩就看不到了。”拓跋晃只是直勾勾的望着高允的眼睛,轻轻笑着。 “那太子的意思是留在这里?可是这里兵凶战危,变幻莫测,而且太子的身份。。。”高允探寻的望了他一眼,继续研究杯子里的茶叶。 “我到这里来公开的任务是抚民,不是查案子,现在也没有人密报什么弊案,大战来临,一个太子出现在这里安抚民众,想来对民心的安定会有很大的作用。”拓跋晃很温柔也很坚定。 “这么说太子打算亮明身份了?可是会不会影响地方官员的战争调度呢?”高允又问。 “不会,我不过问战场指挥,只给他们当一个神主牌,帮他们稳定后方,坚定民心。”拓跋晃思路很清晰。 “好,那我们就给朝廷传书,表明态度,名不正则言不顺,此事还是要有陛下的首肯才好行事。” “这个自然,否则又该有人说我要邀买民心了。这些个小人,你做事的时候说你邀买人心,居心叵测,你不做事又说你尸位素餐,永远都是错的。”想起朝廷那些兖兖诸公,拓跋晃也不禁叹气。 “太子不必忧心这些,他们不过是权贵的走狗而已,只要陛下定了调,就无人出来乱吠了。”高允安慰拓跋晃。 “多谢老师提点,我们先发奏报吧。”拓跋晃毕竟是个太子,很快就从负面情绪中出来,展颜一笑道。 就这样,拓跋晃亲笔在帛书上写了奏章,高允也附上了自己的看法,两个人把帛书封在竹筒里,在火漆上盖上太子和中书侍郎的印信,以飞鹰传书发往大同。 这时候,已经有店伙计在院外高喊:“钟离仙师可在?有云家仆人送拜帖。” 汉钟离出门看时,正是刚才扛斧子的大汉之一,手里拿着一个朱漆盒子,一看见汉钟离,就躬身下拜,“小人是云家家仆木华黎,特奉主人之命,来送请柬。” 汉钟离接过来一看,是鲜红的拜帖,上边写着“恭请仙师钟离及友人赴敝处小酌,榆林云逸顿首拜”的字样。就收了那个盒子,笑着对木华黎说:“木华黎兄弟,麻烦你转告贵主人,多谢盛情,钟离马上就去。” 木华黎躬身一礼,转身离开。 汉钟离拿着拜帖回院子,正好看见高允,就问:“高大人,这个云逸邀了我和两位,不知道两位可有闲暇去。” 高允是名士风范,魏晋名士有个习惯,傲上而不忍下,意思就是可以和贩夫走卒一起聊天,但是对于权贵,只要不对脾气,就算是宰相也不会正眼看一下。一听这话就来了兴趣,拉上拓跋晃,三个人一同前往云逸的院子。 来到院子门口,早有仆人飞跑进去禀报,云逸一身整洁的衣衫出来迎接,大家再仔细看这时候的云逸,发现云逸的年龄并不大,也就是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一副长胡须就像是关公一样,显得很有气势。 云逸出来一看三个人的站位,发现明显另外两个身份并不低,赶紧抱拳作揖,“云某有失远迎,三位贵客请进。”说完就在前边带路,领着大家进院子。然后又扭过头问汉钟离:“钟离仙长,在下唐突,还不曾问过这两位贵客的姓名。” 汉钟离看了高允一眼,见对方默默点头,就代为介绍说:“这位元公子是朝廷大贵人家的世子,这位高允大人乃是,” 高允把话头接过来,“不才高允,乃是元公子家的西席。” 这话一出口,云逸吃了一惊,倒退了一步,上上下下打量起拓跋晃和高允来了。他可不蠢,一听就知道这话头不对,大贵人家的西席(家庭教师)是一位大人,这什么人家会让一个大官做儿子的家庭教师呢,要知道老师分几种,有座师、业师、蒙师,最低的就是西席了,完全就是收钱办事的,地位比仆人高点有限,这位高大人自称西席,我的个天。 云逸试探的问了一声:“不知元公子这位大贵人,尊贵至何处?”就是问你们家的大贵人地位有多高的呀? “这个嘛,”高允是当时朝廷里有名占卜大家,就很凑趣的说了一句黑话“我家主人是贵不可言。” 这话一出口,汉钟离也吓一跳,他虽然知道对方的身份,但是一直遮遮掩掩,就假装不知道,没想到这一次竟然对着一个江湖豪客坦承了身份,这是要做甚呀? 按照江湖规矩,算命的有一句黑话,就是贵不可言,通常是说对方有天子命,要撺掇对方造反的时候说的,高允说自家主人贵不可言,那不就是皇帝么。 云逸虽然有所猜测,但是也没敢往这方面猜,所这话一说出来,如闻惊雷,红脸膛一下子就刷白了,好不容易又恢复了原有的神态,赶忙大礼参拜,“草民云逸,拜见” 拓跋晃赶快伸手扶起来,挡住了下边的话,“云先生太客气了,我可不敢承担,这里人多眼杂,有什么话我们进屋去说。” 云逸会意,他也知道对方坦承身份就是把安危交给自己了,如果从自己这里走漏了风声,不用说,抄家灭族是跑不了的。 反过来说,人家说了就是信任自己,别看好多江湖中人喝醉了酒吹牛,说什么不和官府来往之类的,其实只是自我安慰罢了,当朝太子爷来你家,你能不受宠若惊才见了鬼。 不过云逸也确实很厉害,只是这么一转眼的功夫就面色如常了,虽然还有一点点战抖,但是不注意也看不出来。 四个人进了正厅,云逸吩咐一声摆酒,就把正堂的八仙桌子摆满了各色食物,然后云逸把仆人都赶出去,吩咐手下人在院子周围警戒,这还不够,又让两个健仆木华黎和博尔忽扛着斧子把守屋门,这才关上门,自己亲自斟酒伺候。 云逸满满斟了一杯酒,捧给拓跋晃,“太” 拓跋晃接过酒杯,“还是叫我元公子方便一些,云先生不要太客气了,这就是朋友聚会,不是朝堂奏对,请坐下吧。” “那,多谢元公子。”云逸欠着身子,坐在了一侧。 拓跋晃扭头看着稳坐钓鱼台的汉钟离,“钟离仙师,您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我是什么人,所以一点都没有吃惊。” 汉钟离微微一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轻轻抿了一口,“元公子,你可还记得我那不成器的徒儿训斥一清子的话?” “哦,让我想想,当时纯阳师兄说的是,修行人,修的是心,如果整天念叨着权贵平民,那就不要修行了。原来纯阳师兄早就,可是仍然待我如常,果然是道法高深,纯阳师兄才智武功远高于我,原来修养也是如此,真的让晃无地自容。”拓跋晃说得无地自容,却是一脸欣喜,哪有什么无地自容的样子。 “哦?”云逸一听话题转过来了,立刻摆脱了尴尬,转身问汉钟离:“钟离仙师原来还有一位高足,既然元公子这样推崇,一定是道法高深,超凡脱俗,不知现在何处,能否一见?” “呵呵,这是云公子谬赞,云兄弟不要轻信,小徒和云公子年纪相仿,所以相处融洽些,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 第34章 山中血战 “哪里哪里,钟离仙师太谦虚了,我刚才得报,纯阳师兄带着无敌叔叔在路上生擒了江湖上有名的杀手秦岭双神将,还击杀了华州兵马统领慕容虎,全歼其水字营五百铁骑,己方无人折损,这份武功智谋真的非同小可。”拓跋晃说起这一段真的是神采飞扬与有荣焉,恨不能自己当时也在营中亲自观赏这场精彩的战斗。 “这是无敌将军的功劳,谁不知道无敌将军是朝廷第一高手。”汉钟离很清楚杨小瓜的脾气,扮猪吃老虎,最害怕出名,所以赶快把这些虚名推掉。 “钟离仙师太过谦虚了,我家无敌叔叔为人我最清楚,一向高傲的很,既然能这样推崇纯阳师兄,那纯阳师兄一定是折服了他,能折服无敌叔叔,这满朝文武还找不出第二个人来,就是崔尚书也不行,老师你?” 高允摇头,“我也不行,无敌将军为人一向坦诚,他虽然对我等文人十分尊重,但是要是让他做低姿态却是不能,想来那位纯阳小道长一定有什么惊艳表现打动了他。” “啊?世上有如此少年英雄?连朝廷第一高手拓跋无敌将军都推崇的?云某若是不能见到,岂不是憾事!”云逸是个江湖人,别的不在乎,对于武功高手自然是在意的,虽然说武无第二,但是估摸起来,自己和北魏第一勇将拓跋无敌相比,还是没什么自信的,更何况还加上江湖上从不失手秦岭双神将,这一下子对那个小道士的好奇心就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了。 “不急不急,我估摸着他们这两天就差不多了,军情如火,不会让他们慢慢的游山玩水了。”高允说道。 实际上,此时的杨小瓜一行人确实是在赶路,日夜兼程的赶路。自从听说前方有警讯之后,(虽然古代消息没这么快,但是有烽火台,只要在户外就能看的很清楚。)拓跋无敌来找杨小瓜商议对策,“公子,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做?” 杨小瓜沉吟了许久,然后说,“你家公子一定会主动请缨参与战事,这样的话,咱们的虚张声势就没意义了,朝廷中的闲杂人等会最快的知道你家公子在战区,我们这支人马当然就没有什么伪装价值了。现在当务之急是赶快和你家公子会和,如果有人在我们之前找到他,那就很麻烦。” 拓跋无敌这几天来已经被杨小瓜折服的差不多了,这位小道童(小少爷?)当真是深谋远虑算无遗策,那眼光比起朝廷那些高高在上的什么尚书侍郎的强的太多了,关键是这位一点都不卖关子,有什么说什么,解释得明明白白,让自己觉得跟着这几天智力也在不停的增长,文才如此,武功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杨小瓜从来没有在拓跋无敌面前动过手,但是生擒土地爷张德福,那也是实打实的战绩,别说什么张德福只有妖法没有真功夫的酸话,拓跋无敌亲自交过手,深知对方有多么难缠。 听了杨小瓜的话,拓跋无敌马上传令下去,人不解甲,马不离鞍,三十里一换马,日夜兼程,直奔天水。 秦岭某处小山谷,一群黑衣人把一个小山洞包围了。为首一个人,身材健硕,赤发虬髯,却穿了一身不伦不类的官袍,手里拿着一本书,一管笔,样子颇有些奇特。 这个人大喊着:“两位兄弟出来吧,主人让我来召唤你们出山。” 一股青烟冒出,这人面前瞬间出来一个白须白发的侏儒,手持鸠杖,正是土地爷张德福。 张德福揉了揉通红的鼻子,眯起细眼,掩盖着心中的杀意,微笑问道:“陆判官,我们兄弟一向深居简出,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哈哈,你们自以为神神秘秘,在个破庙压一个字条就能隐藏踪迹吗?我早就翻找了那周围,所有联络你们的人都是丢一个字条,从没看见你们去庙里,说明必有暗道,恰巧陆某人最擅长的就是寻穴,所以就顺着地道口走到了这片山谷,你们自以为的秘密巢穴,对我来说就如同纸上观文一般。” “我们兄弟已经金盆洗手了,组织何必要苦苦相逼呢,我们想安度晚年都不行?” 陆判官面如黑灰,一点表情也没有,“一入侯门深似海,加入了组织,就应该一直做下去,想退出,那是违反组织纪律的,属于叛徒,你们还是老老实实跟我去见主人吧,也好争取一个活命的机会,否则,不要怪我们无情!” 张德福再次揉了一下自己的鼻子,“啊。。。。欠”一个喷嚏差点喷到陆判官的脸上,把个陆判官气的,黑脸立刻变成了紫色,“老东西,你敢戏弄老子。”手中判官笔霍然探出,直击张德福的太阳穴,张德福身子一扭,就消失在原地,一阵大笑,从另外一个方向冒出地面,顺手一棍子,就把一名黑衣人的脚踝打断了,倒在地上哀嚎不已,紧接着又是第二个。 陆判官大怒,大声吼道:“大家听我吩咐。”然后口中说出了一连串的八卦方位,队伍立刻散开,按照吩咐站好了各自的方位,然后陆判官大喝一声:“艮八,巽五。”两个黑人同时把手中长矛用力扎向地面,噗噗两声,尘土飞扬,还带出一蓬血花,随着一声闷哼,张德福出现在一开始的山洞口,只见他胡须有些散乱,嘴角冒出一丝鲜血,阴阴的问:“好个陆判官,你是怎么知道我的位置的?” 原来,刚在陆判官一瞬间就把张德福可能出现的方位都安排了人手,只要他一有冒头的打算,就是一枪扎进地里,土地爷的土遁术被克制住了。 张德福出道以来一直仗着神奇的土遁术神出鬼没,所向无敌,没想到刚刚被一个少年杨小瓜破了,现在又被陆判官给克制了。 “哈哈哈,张德福,你可知道,相生相克的道理?陆某人天生的本事就是克制你们这些遁术,要不然组织怎么会敢于收留你们呢,可笑你们自以为天下无双,其实只要组织愿意,随时可以取走你们的性命。” 这个陆判官,本名陆畔,河畔的畔,他出生在黄河岸边,所以就叫了这个名字。陆畔祖祖辈辈都是摸金校尉的工种,对于寻找地脉有着天生的敏锐性,甚至能够闭眼睛感受到大地的震动。后来,再一次盗墓的过程中,他的父辈拼命盗出了一本秘籍,名叫寻龙诀,传说是春秋大能鬼谷子写的,对于普通人来说,那就是一本地质构造的书,但是对于陆畔来说,就是一本修行秘籍,他苦修多年,终于成功的把自己变成了一部人肉探地雷达,只要他所在之处,周围百丈之处,哪里有地下石脉,哪里是黄土,哪里是暗河,他都是一清二楚,后来加入了所谓的组织,就一直被当成特殊人物使用,凡是暗藏的敌人都有他安排铲除,每次都能成功找到隐藏地点。 张德福心中愤怒,脸上却是笑的,“陆判官,我们做个交易吧,我们兄弟二人这些年颇有积蓄,我们给你一半,你放我们离开如何?” “呵呵,你们想得倒美,我杀了你们,你们的财产都是我的,何须你们分我一半?况且还可以用你们的人头去组织里领赏?别废话了,受死吧。”说着陆畔开始指挥人马攻打山洞,怎奈山洞入口十分狭窄,那是易守难攻,战士们刚到门口就给一刀捅杀,一会的功夫就倒下一大片。 陆畔是大为恼火,“你们这群蠢货,给我用火烧,烤死他们。”众人恍然大悟,纷纷取了柴火堆在洞口,幸好山神土地都是近战型的,没有远程攻击,否则大家都在送人头。很快堆了一大堆,泼了火油,一把大火熊熊燃烧,慢慢的向着洞口蔓延。 张德福十分愤怒的样子,手舞足蹈的大骂,“你们这些无耻之徒,有本事上来单挑呀,烧火烤人算啥本事。” 众人冷笑,“土地爷,你也有害怕的呀,单挑?我们这么多人和你单挑?我们的脑袋又没被门缝夹,慢慢享受烧烤的滋味吧,我们中原早就有了孜然哦。” “你们,你们,气死我了,太无耻了,太卑鄙了。”张德福气得脸色发白,似乎是愤怒至极,恶狠狠的一拳砸在了石壁上,然后,然后,轰隆隆的一声响,洞门口方圆两丈之地轰然下陷,化作了泥潭,众人躲闪不及,转瞬间就掉进去十几个人,号呼挣扎,大家面色不忍,但是也知道无法救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被淹死。 陆畔冷笑,“张德福,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种禁术发不出三次以上的,我们别的没有,就是人多,你抬眼看看,淹死几个普通人,消耗你的三成力量,值得吗?” 张德福歪着脑袋想了想,“不值得,所以,再见。”话音一落,又用手轻轻抚摸了一下岩壁,轰隆一声,山洞落下了一扇厚重的石门,把洞口堵得严严实实,就听见张德福在里边瓮声瓮气的笑:“老子关门了,孙子们能奈我何?” 此时门口的泥潭已经消失不见,连同那十几个被淹死的人,就仿佛从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样。虽然这种异术持续的时间很短,但是造成的影响也很大,众人唏嘘着,开始小心翼翼起来。 正在此时,陆畔就看到眼前一黑,仿佛整个人群都被阴影笼罩了,他大叫不好,下意识的往后边逃去,众人有机灵的,也向后飞奔,然后,就看见一块巨岩,差不多有一两丈方圆从天而降,然后轰然一声落地,碎石土块乱飞,顿时有很多人被砸成了肉酱。紧接着又是一块,第二块第三块,不停落下,砸的山谷中人四散奔逃,惨呼嚎叫。 陆畔的黑脸都气成白色了,他抬头看时,只见山峰顶上,一个四米高的巨人,不停地抛下巨石,感觉就像是砸地鼠一样,把自己的手下砸的惨不忍睹。 陆畔冷笑,“你们以为我们没有防备吗,来人呀,给我射。” 话音一落,从四周围的山头上出现很多埋伏好的人,各自推出了十几台床弩,开始了攒射。 大将军不怕千军,只怕寸铁,虽然巨百通天生力大无穷铜皮铁骨,但是那也不是真的金属身体呀,要是真个给床弩射一下子,那东西可是攻城的,几下子能把城墙射塌,巨百通可不敢大意,赶忙放下石头,用兵器拨打箭矢,这下子攻守逆转,一会就不行了,人力有时而穷,根本扛不过机械,只好从山洞口缩回去。 很快的,陆畔带人马就来到了那个洞口,陆畔很愤怒,自己出道以来一向是无往不利的,怎么今天就这么麻烦呢。吩咐手下人开始向山洞里抛火把和干柴,气恨恨的,“今天陆某人就算不烧死你们,也用烟熏死你们。” 本来呢狡兔三窟,当初开凿山洞的时候,张德福自然设计了排风的措施,要知道,地道山洞之类最怕毒气的,当初抗战的时候,多少抗日军民因为地道口被发现,被鬼子毒气熏死。 作为陆畔,他偏偏有这么一项特殊技能,可以根据地脉寻找洞口,就这样经过一个多时辰的折腾,地表的洞口就都被发现了,并且一一投下了烈火毒烟。 这下子张德福的设计就失效了,只好和巨百通兄弟二人顺着地下通道撤退。跑着跑着,就跑出了地道口,一看陆畔带着人也是穷追不舍,有心回身作战,可是陆畔很狡猾,不跟这兄弟两个人硬碰硬,只是不停射箭,而且还不是普通的箭,是全钢箭杆,三棱箭尖,喂上毒药的毒箭,明显为了对付这兄弟二人做了万全的准备。 眼见着硬拼是不行了,只能逃跑了,两兄弟稀里糊涂的跑上了官道,顺着大道一路狂奔。一路上,为了阻拦追兵,张德福不得不使出禁术天塌地陷,连用了两次之后,果然是精疲力竭,只能让兄弟抱着逃跑,好在他的分量对巨百通来说可以忽略不计,巨百通人高腿长,跑起来也是迅若奔马,这才能坚持着不被追上,但是人家可以换马,这边是不能换人的,又跑了近百里,巨百通也吐血了,摇摇晃晃的眼看不支。张德福心里想着,再这样下去,兄弟二人就会死在这里了,于是咬破舌尖,打算使出天魔解体大法,跟对方拼老命了,可是正在此时,影影焯焯发现前边有一个队伍,于是吩咐巨百通,赶快加速,不管怎样,先冲过去,看看能不能获救,于是乎一边喊着救命,一边就冲上前去。 话说,好巧不巧,这一队人马正好是拓跋无敌率领的那一队日夜兼程的队伍,正走着呢,忽然听见后面人喊马嘶,喊声如雷,以为是有人要追杀自己的队伍,不由得纳闷,主子已经在天水了,这事情天下尽知,怎么还会有人对付自己呢?不敢怠慢,赶忙吩咐队伍停下来,后队变前队,摆出一个二龙出水阵型,刚刚站好,就看见一道巨大的人影是呼啸而过,腾腾腾跑过拓跋无敌的队伍,然后扑通通一声,跌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大家看时,正是前几天放走的秦岭双神将。 看到这幅场景,大家伙就立刻收紧了队形,严阵以待。谁都知道,这两个人多厉害,可是竟然被人追杀,凄惨到了这幅天地,可想而知后面的人有多恐怖。 到这时候,想说袖手旁观也不可能,大家都知道江湖规矩,追杀的时候,通常是寸草不留,如果自己不管,人家肯定连自己一起屠杀掉,就像杀鸡一样。 拓跋无敌一挥手,二十几个人摆出了鹤翼阵,小心准备应付对方的强敌。 队伍后边的秦岭双神将,坐在地上,毫无形象的从怀里掏出一大把说不出名字的药草生嚼着吞了下去,然后不管不顾的盘膝疗伤,很快就进入状态,头上冒出浓密的白气,脸色也从灰白转红,看得出元气恢复了很多。其实作为山中的霸主,他们不缺少治疗和恢复的手段,只是今天遇到的敌人太邪恶了,一直保持着距离,打吧够不到,不打吧,人家追着你象恶狗一样撕咬,想休整,会被人家追着打,想反击没人家跑得快,但凡这两兄弟有一个辅助的团队,也不会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而现在呢,如果没有碰巧遇到杨小瓜的团队(其实是拓跋无敌的团队或者可以说是拓跋晃的,但是他们折损在杨小瓜手里,又看到全队对杨小瓜很服从,就默认这是杨小瓜的人了),他们可能就真的折戟沉沙死在莽莽群山之中了,但是今天命好,得到了喘息之机。要是在不善加利用,那就是蠢到头了,两兄弟一边疗伤一边气哼哼的想,今天给我们恢复过来,陆畔,我们一定撕碎了你。 这会儿陆畔的人马也追了上来,足有两百骑兵,可说是骑兵,不过是些骑马的武林豪客罢了,以前曾经有个说法,一个武林高手能打败十个士兵,一百个高手可以和一百个士兵打平手,一千个高手对一千个士兵,就只能认任人宰割了。 至于说骑兵就更是专业兵种,骑上马的高手比普通士兵就强不了太多了,所以虽然有两百高手,对上这二十个大内侍卫,就没什么优势了。关键在于,他们对付双神将的优势全部逆转了,跑的没有拓跋无敌快,射箭不如射雕手,单挑,那个没有试过,不知道,关键是陆畔肯单挑吗? 陆畔看见了严阵以待的鲜卑骑兵也很惊讶,然后是愤怒,再然后是无视,好多武林人士都这样,总觉得自己是练家子,瞧不起士兵们的庄稼把式,岂不知,世界上最好的培训就是战争,没打过仗的人永远体会不到那种血与火的感受。就这样,武林人士们催马就杀了上来,似乎打算一上来就秒杀这些异族骑兵,然后,事与愿违。 他们的马术哪里比得上这些从吃奶的时候就骑马的人,自以为力大无穷招数千变万化,可是骑马打仗,根本不是那回事儿,双方擦身而过,地上就倒下了十几个武林人士,鲜卑骑兵毫发无伤,正当这些人发愣的时候,就又倒下了一片,前后十来分钟,拓跋无敌已经把陆畔的人马杀了个对穿,阵型混乱(如果有阵型的话)。 这些人还没喘过气来,拓跋无敌一声令下,人马在战场上划了一个弧线,很漂亮的弧线,就又杀了回来,再一次倒下一大片。 陆畔都疯了,对付双神将都没死这么多人,这一眨眼将近一百人就掉下马了,这还怎么打?他大叫一声,手下两员悍将,一个叫做牛投,另一个叫做马免的,双双冲出来直扑拓跋无敌,看来是要擒贼擒王。由于在人数上陆畔仍然占据优势,所以这两个人的冲击并没有被人拦阻,很顺利的来到拓跋无敌面前。 拓跋无敌一直在队伍后边指挥,并没有亲自参与搏杀,因为不需要。他也是又好气又好笑,心里也纳闷,为什么这么厉害的秦岭双神将会被这些废物追杀? 岂不知世界上的事情总有相生相克,而且双神将已经干掉五六百敌人了,一路逃亡,这些追兵也都精疲力竭了,否则也不会有这么“惊艳”的惨败。 冲在前边的是牛投,牛投身高两米多,极为粗壮,颇有些虎背熊腰的气势,和杨小瓜一样,骑的是牛不是马,估计是因为太重了,马扛不动这五六百斤的身躯。虽然是牛,跑的并不慢,因为是某种特殊的野牛,骨架粗壮,两只牛角比象牙还长,奔跑速度每小时一百多公里,能负重半吨。 拓跋无敌正在观战,看见远远跑来一头牛,牛身上坐着一个粗壮的大汉,立刻打起精神,作为战士,轻视敌人就是轻视自己的生命,拓跋无敌当然不会这么蠢。转瞬之间,牛投已经到了面前,双手高举一对重约百斤的牛头镗,飞速砸下。拓跋无敌不敢轻视对方,打起精神仔细应对,一看对方的长相就知道是个力大无穷的家伙,所以拓跋无敌也不硬碰硬,只是仗着马速,绕着对方厮杀。牛投很郁闷,他的力气很大,讲究大开大合,一招制敌,所以每一次都是狂攻对方,让对方手忙脚乱,然后就赢了。 这一次碰到了硬茬,牛投力气很大,拓跋无敌也是,牛投速度很快,拓跋无敌也是,牛投杀人如麻,拓跋无敌也是,牛投灵活度低,拓跋无敌不是!转眼之间,就变成了拓跋无敌在进攻,牛投在防守,就像是一头愤怒的蛮牛遇到了一只狡诈的猛虎,每一次交锋,蛮牛都会无功而返,饿虎都会撕咬一个伤口,牛投想说,你他娘的不讲武德,拓跋无敌呢,武德是什么?好吃吗? 这时候,马免也上来了,两个人双战拓跋无敌,马战和步战最大的区别就是只要马好,就不会被围攻,你可以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应付,为啥三英战吕布,吕布真的比关老爷加上张三哥还强吗,当然不是,就是赤兔马跑得快,让你没办法同时进攻。 拓跋无敌的马快不快?快!拓跋无敌的马术高不高,高!拓跋无敌的武功强不强?强!所以,打了半天,仍然是游刃有余,虽然不能一下子取胜,可也是不会输的。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现在就有一个内行在看,也有一个外行在看。陆畔是个寻穴大师,也是一个战术专家,偏偏他不是骑术专家,甚至根本就不懂得马战,只是一个骑着马的武功高手罢了,他在那里越看越着急,不由得怒气往上撞,一着急就失控了,浑身一用力,就狠狠的夹了一下马肚子,于是,马匹得到了信号,一往无前的冲进了战场。等他反应过来已经晚了,一人一马就撞到了拓跋无敌身前,可是,这位老先生连件长兵器都没有呀,判官笔?你逗我吗?陆畔着急忙慌的往身上一摸,还好有一把宝剑,立刻拔出来向着拓跋无敌的头顶劈了下去。 拓跋无敌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看有人打自己,谁还管你是高手还是送菜的,本能的反应就是反手一下子,左手虎头钩掳住了宝剑,一个旋转,当啷啷一声,宝剑落地,然后抬起脚来,照着陆畔的腰侧就是一下子,陆畔躲闪不及,扑通一声,就掉下马去了,刚想动弹,有专门的亲兵上来抹肩头拢二臂,就给捆起来了,往旁边一丢。 这下子牛投和马免一看,队长被抓了,二话不说,转身就跑,傻瓜才留下陪葬了,反正大家都是同事关系,没有什么,出了问题能跑一个是一个。这两个人一带头,其他人也不瞎,毫不犹豫落荒而逃,一点留恋都没有,反倒把这些宫廷侍卫给弄晕了,心说都什么事儿呀,乱打一通,送完人头就跑。但是自己一方确实人少,没办法追赶,而且还要赶路,就行行好,放生吧。 这会儿,张德福和巨百通也恢复得差不多了,杨小瓜问他们情况,结果这二位也说不清楚,只是说被组织追杀的事儿,至于组织内的情况,两个人闲云野鹤,几乎是一问三不知。杨小瓜问他们今后的打算,张德福长叹一声,“我们现在是回不去了,只要一天不铲除组织,我们就一天不得安生,现在无处投奔,不知道公子爷肯不肯收留我们。”他也知道团队的作用了,决定找一个团队加入,现在眼前的就不错。 杨小瓜也叹口气,“张老先生,我现在也不是什么公子,只是给无敌大人帮忙的闲散人,你要是找团队合作的话,最好还是找无敌大人合作,和大魏国朝廷合作,要人有人要钱有钱。” 张德福摇摇头,“如果那样子,我们还不如回去加入组织了,我们就佩服公子你的能力,愿意听你的安排,朝廷吗,勾心斗角,我们兄弟可是应付不来,今后公子你指到那里我们就打到哪里,难道公子看不起我们兄弟吗?” 杨小瓜又叹一口气,“唉,您老人家是给我出难题呀,好吧,您先跟着我吧,等回来和我师父会和,我们就进终南山修炼去。” 张德福并不蠢,他知道眼前这位虽然不清楚具体身份,但是也绝不是普通道童,肯定也有隐藏的身份,将来不是池中之物,加入团队还是要加入能升职的比较好,人家朝廷里什么人物没有,自己兄弟加入进去也就是个炮灰的份儿。现在一看杨小瓜答应了,暗自松一口气。 第35章 刺史府 打完仗,大家继续赶路,拓跋无敌手下有刑讯逼供的高手去审问陆畔,结果陆畔很识趣,没打就招供了,气的负责掌刑的人牙根痒痒的,又白白浪费了一次过瘾的机会。但是人家竹筒倒豆子全说了,你还能怎样呀。只能如数汇报给拓跋无敌。 原来,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个很厉害的杀手组织,它的名字叫修罗,据说,按照每个成员的能力特点分为很多等级,每个等级待遇不同,组织的负责人代号叫天王,张德福巨百通都是外围分子,陆畔则属于内部的一个小队。由此可见组织的真正力量很强大。对于这种事儿,杨小瓜不是很在意,反正自己是刘宋的编制,就算北魏闹翻了天,自己也没事儿,现在就是个游戏人间,修行罢了。拓跋无敌也不在乎,谁能比朝廷更强大?真的有的话,那早就改朝换代了。 但是有件事让拓跋无敌很紧张,那就是这个组织安排了上一次的刺杀,失败以后不但安排陆畔收拾山神土地,还另外安排了杀手去天水刺杀真正的太子拓跋晃。 拓跋无敌找杨小瓜商量对策,杨小瓜笑了笑,安慰他,“无敌大人不用紧张,如果是大队人马冲击,我也没办法,如果就是单纯刺杀,你放心好了,这些小手段不可能过的了我师父那一关,我师父可不是普通的道士。” 拓跋无敌半信半疑,但是这些天来杨小瓜的安排让他很佩服,所以就不质疑对方的话,老老实实的按照原有计划,继续前往天水。 按下他们不说,再说天水这一边。秦州刺史府突然之间悬灯结彩,锣鼓鞭炮齐鸣,好多老百姓都很好奇了,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看到刺史府中门大开,往日里难得一见的刺史大人,带着全体属官出来迎接,那副样子,简直了,生平仅见。 只见刺史大人一身红袍,冠带整齐,还弯着腰,说良心话,黝黑粗壮的刺史大人弓着腰显得特别的不协调。 这一大群人当然是来迎接太子殿下拓跋晃的,拓跋晃以高允的名义递了名刺进去,夹片上盖了代天巡狩的金牌的印记,这个东西秦州刺史耶律豹当然认识,他早就听说太子爷出京了,且目的地不明,还听说太子一行人被慕容虎截杀,斩杀慕容虎于雍州官道之类的小道消息,现在看到有太子老师侍郎高允的名刺,哪还能不心知肚明太子到了自己的地盘,赶忙叫了全体官员一起迎接。 说实在话,自耶律豹以下每个官员心中都是惴惴不安的,谁也不知道太子爷来到这鸟不拉屎的秦州要干什么,太子年纪不大,虽然传说中聪明睿智,但是哪一个太子对外的宣传都差不多,不亲身接触,谁晓得这位爷是啥脾气秉性,这要是一不小心触犯了,那可是吃啥都不香了。 众人往前看,只见府门外来了几个人,为首一个,头戴金冠,身穿紫袍,袍子上绣的四爪金蟒,往脸上看,颇有一些风霜之色,还有一点点本地人都有的高原红,但是掩饰不住那股年轻人的英气,身材比同龄的人要高大一点点,已经有七尺了(一米七以上),小腿粗壮,稍微有一点罗圈,显然是经常骑马造成的。左手边是一个中年文士,五十多岁的年纪,器宇轩昂,有一股很深的浩然气,显然是太子的老师侍郎高允大人。右手边是一个高大魁梧的壮汉,卧蚕眉丹凤眼,枣红色的脸膛,腰胯弯刀,却不知道是个什么将领。 耶律豹抢步上来一躬到地,“元公子大驾光临,耶律豹迎接来迟,请恕罪!” 拓跋晃伸手搀扶,正要客气一下,忽然间,从官员丛里奔出来一个绿袍小官,他飞奔向前,速度奇快无比,转眼间就来到拓跋晃眼前,从腰中拔出来一柄短刃,对着拓跋晃就刺了下来。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众人拦阻不及,一个个张大了嘴,只来得及发出“啊”的声音,眼看这一刀就要刺进拓跋晃的心脏了,却见身旁的红脸大汉一步迈出,就拦在了太子身前,只见他不慌不忙,一伸左手就抓住了对方的手腕,轻轻往自己身畔一拉,屈身,进步,右掌成刀状对着对方的后颈只一切,这名刺客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昏厥倒地了,众皆骇然。 这一系列事情都如电光火石一般,一瞬间发生,大家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已经结束了,可是把在场的人都吓到了,包括秦州刺史耶律豹。 耶律豹脸色苍白,张嘴正想解释一下,却又觉得不好自圆其说,光张嘴不知道说什么,正在紧张,却看见拓跋晃面色如常,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伸手挽住了耶律豹的手臂,“耶律大人,我一直听说您是个干才,上马能打仗,下马能安民,一直没机会见上一见,现在见到您,是我的运气,这外边可不是待客的地方,您不请我进府吗?” “额,是,是我糊涂了,你别见怪,小地方的人见识短浅,见到你这样的贵人的风姿,一时半会儿有些懵,您随我来,已经给您备好了接风宴,请您赏光。”耶律豹一下子反应过来,知道在府外待久了不安全,指不定还会发生什么事情,心中感激拓跋晃的宽厚体贴,赶忙领着太子爷进了府门。 在后边的是秦州司马李猛,李猛名字叫做猛,长的却不是那种粗壮类型的,身材修长,双掌宽大,两只胳膊也是超过常人,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猿臂蜂腰,胳膊像长臂猿一样,粗壮有力还超长,拇指中指食指上布满了老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位经常玩弓箭的行家。 看到刚才发生的那一幕,长史姜浩很明显的感受到,刺客扑上去的时候,这位司马大人的食指动了一下,很快又压制住了,心中好笑,就走上去打趣“兄长,怎么食指大动了?”陇西李家世代簪缨,姜家也是天水一带有名的士族,双方也算是通家之好,所以关系比较密切,说起话来毫不忌讳。 李猛苦笑:“唉,多年的坏习惯了,太子殿下身边自然是猛士如云的,自然不用愚兄出手,不过太子的表现却是出乎愚兄的意料,真的是气度非凡,果然有人君之象。” 姜浩微笑,“太子要是知道兄长如此夸奖,定然是喜不自胜的。” “切,你又拿为兄寻开心,太子哪知道我们这样的小角色。”李猛苦笑。 “兄长呀,不是小弟说你,乱世出英雄,现在马上要打仗了,你陇西李氏世代簪缨,可是武勋世家的翘楚,你又是家族中的天才,这么好的机会要是不抓住,那可就是你的不对了。另外,你可知道,太子为什么要亮明身份到刺史府来?”姜浩故作神秘。 “为什么?不是说太子出京,巡查各地吗?”李猛虽然很聪明,但是更关心军事,对朝堂上勾心斗角的事情并不在行。 “哎呀,哥哥你傻呀,他要是巡查,悄悄地查完了回去复命不好吗,干嘛要亮明身份?”姜浩恨铁不成钢。 “那是为啥?”李猛有一个优点,想不明白就问,自己不费那个脑子,反正这个兄弟足智多谋,有兄弟帮自己思考就可以了。 “太子爷本来是打算完成任务就走的,可是现在打仗了,如果这么走了,太子就会被人指责临阵脱逃,而且,这个天下都是他的,他既然在这里,也应该为秦州百姓负起他的责任。” “哦,果然是个有担当的,”李猛感叹,然后又不安起来,“兄弟,那他会不会插手指挥呀,要是为了捞功劳瞎指挥,那可就惨了。” “这你放心吧,他就是来安抚百姓坐镇后方的,他不是带着高允高大人吗,你知道的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他就是来帮我们巩固后方的,至于说功劳,你不觉得只要打赢了,他就算啥都不干,也会有功的吗?” “这我就放心了,哎?不对,你咋成了太子的蛔虫?你不会和他早有来往的吧?”李猛也不傻,话里话外很快听出了门道。 “嗯,”姜浩正想继续说下去,却看到已经到了宴会厅,一拉李猛,“兄长,有什么话我们私下说,现在是吃饭时间。” 李猛会意,也就不说话了,跟着一起进去,找到自己的位置坐好,等着看戏。 本来,像这种天使出巡(钦差叫天使,和翅膀怪兽无关),都应该在院子里摆香、叩拜、然后读圣旨什么的,但是因为这一次拓跋晃是半公开的性质来访的,没有钦差仪仗,也没有针对性的圣旨,所以大家就心照不宣把他当成贵宾来对待了,直接吃饭。 耶律豹让出主位请拓跋晃去坐,拓跋晃不肯,于是双方分东西两列坐下,把中间的主位空出来,拓跋晃带着高允汉钟离和云逸坐在东边一侧,秦州文武官员坐在西边。这里边心情最激动的莫过于云逸了,虽然是草原上顶尖的富豪,可那毕竟只是个无名无分的平民,啥时候能和这么多大官们同席而坐了,感觉人生巅峰不过如此,怪不得说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古人诚不我欺呀! 拓跋晃突然来到,各地的郡守县令都没有得到消息,所以都在各自属地办公,而且战争期间,哪有闲心到天水来,能熬过这一轮再说。 随便吃喝了几口,耶律豹就把酒杯放下,问:“太子殿下,此番千里迢迢来到秦州,不知有何要事?” 拓跋晃微笑,心想,戏肉来了,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口,“本来本宫到这里是体察风土民情的,但是听说前方起了战事,百姓惶恐不安,所以已经向朝廷请示,留在秦州抚民,帮助耶律大人镇守后方,也方便刺史大人前方御敌,免了后顾之忧。” 耶律豹一肚子气,心说这还没打仗了就来摘果子,但是又不敢发作,试探的问“太子殿下,本来下官听说前方打仗,也是惶惑不安,现在有太子殿下坐镇,下官就放心了,殿下素有贤名,想来定能指挥我等攻无不取战无不胜,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拓跋晃大笑,“刺史大人多虑了,本宫来这里不是抢夺你的战功的,更不会干扰你的前线指挥,我只是负责抚民,安定军心,我老师高大人乃是民政高手,相信有我师相助,晃虽驽钝,也能帮助秦州做好后勤。” 耶律豹是半信半疑,但是也是老官场了,不可能当场唱反调,就坡下驴道,“多谢太子殿下体恤,有殿下在,下官自可安心杀敌,定会击退敌军,不辱使命。”漂亮话大家都会说,具体怎么做,那就要听其言观其行了。耶律豹又向太子介绍了州里的司马李猛、长史姜浩和其他的属官,大家互相吹捧一番,尽欢而散。 耶律豹本来就有自己的府邸,太子来了,自然就把官衙让出来给太子住,自己告辞回去私宅,同时安排了大队官军,保卫衙门的安全。 当夜,拓跋晃睡不着觉,披衣起床,就站在院子里,望着院子里如水的月光一个劲的发呆。这时候,身后传来脚步声,扭头看去,正是老师高允。高允微笑看着这个稚气已经消退很多的少年,看着少年眉目间的沉稳老练,颇为欣慰,“殿下怎么心事重重的样子?有什么直接说来我听听。” 拓跋晃特别尊敬眼前的老师,并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这位老师的人品,有一不说二,从来不藏着掖着,让自己很轻松,“嗯,我看耶律豹并不相信我的话,生怕我来抢功劳,这样子互相猜忌,不但办不好事情,还会越弄越糟,不知道怎样让对方安心,请老师教我。” 高允点头,“你能看出这一点,很不错,其实有些事情之所以复杂,就是因为大家互相猜忌,简单的事情越想越复杂。这一点上,我觉得路上的那位小道士看得最透。” “您说的是那位纯阳子?自告奋勇做我替身的人物?”拓跋晃问。 “不错,就是他,如果他要做什么安排,他会怎样去说?”高允问。 “我想想啊?这位大哥,会直截了当,或者自己说或者安排嫣然姐姐说出计划,然后安排的很清楚,让每个人知道自己的任务。”拓跋晃似乎有些明白了。“但是我现在和耶律豹并没有上下级关系,就像纯阳子和无敌大叔之间一样,所以,需要一个中介,比如,老师?” 高允大笑,心说孺子可教也,但是嘴上不能这么说,只是点头,“殿下睿智,老朽明天就去找那耶律豹,让他组织人马去前边督战,您留下守天水,他自然就放下心来了。” 拓跋晃放下心来,一股困意袭上心头,打了一个哈欠,转身回去睡觉了。 第36章 刺杀 到了第二天,当高允去找了耶律豹之后,耶律豹是如释重负,俗话说王不见王,太子在城里,自己如何做事,可是要是自己走了又害怕太子多想,现在直接让自己去打仗,反倒轻松了,前线还是自己的天下,于是忙不迭的答应了,整备好人马,亲率五千骑兵,一万步兵启程去陇西郡,同时号令各郡县整备人马准备支援,又安排了五千民夫三千辆大车来回运输粮草装备。 就这样,耶律豹和司马李猛去了前线,把大后方交给了长史姜浩打理,本来嘛,长史就应该负责后勤,做这些熟门熟路,太子拓跋晃则是整天跟着高允一起去各个衙门熟悉政务,只学习不多嘴,无形中还给姜浩做了靠山,拉着大旗的姜浩干起活来更是气势如虹,各个衙门不敢推诿,后勤运转起来颇为顺畅。 但是问题也有,老百姓都知道战争临近了,不免有些恐慌,有囤积货物的,也有些流氓地痞趁着军队主力离开,城内治安空虚,打算趁火打劫,城内颇有些人心惶惶,鸡飞狗跳的情况。拓跋晃找了城卫军统领董铁,要他打击盗匪,谁知道这个家伙双手一摊,说人马不足以维护治安,请求处分,拓跋晃大怒,吩咐将他停职,任命云逸为城卫军副统领,振军校尉,允许他自行招募五百民军维护治安,云逸得令,立刻发出绿林贴,把自己旗下的镖客私兵都找了来,凑足了七八百人,开始日夜巡逻,只两天,就斩杀了不开眼的盗贼十几名,把人头悬挂在钟楼上,天水城的骚乱立刻就消失了,不仅如此,云逸还奉命出城扫荡那些不肯听命于太子的马贼,斩首百计,收纳降卒几千人,拓跋晃命令进行甄别,除罪大恶极的斩首外,其余的挑选精壮千人,允许他们加入城卫军戴罪立功,交给姜浩进行训练,按照三国高顺的方法,独立一营,号陷阵营,姜浩是姜维后人,虽是文官,却家传诸葛武侯练兵之法,就把这些人按照相关的方法尽皆训练成为无敌战士。 拓跋晃用人自有一套,让姜浩训练士兵,让云逸负责治安,各安其职,互不相扰,反而效率奇高。没几天,天水城就一切恢复到了正轨,老百姓该种地种地该放羊放羊,除了官府紧张运转,每天安排物资输送之外,一点看不出来有战争气象。这种情况,传到了前方,在陇西的耶律豹也是颇为意外,本以为后勤会乱上一阵,谁知道一切正常,物资源源不断,而且还有一定量的补充兵员到达前线,真的是意外的惊喜啊,尤其是听说太子只负责安排各部门的负责官员,并不插手具体事物,一点不像少年人的急功近利,不由得从心里开始佩服这位太子爷的虚怀若谷。 不过,这一切看在某些有心人眼里,却是极为不安,打算出手搅动这摊浑水了。这一切,拓跋晃并不知情,他只知道,一切步入正轨,明天,等无敌大叔到来,自己文有高允,武有拓跋无敌,还有那个古里古怪的小道士纯阳子,自己还怕的谁来? 想到这里,踌躇满志的拓跋晃一身轻松,满饮了杯中酒,打算回卧室去睡觉了。 但是,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呢,就在拓跋晃站起来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凄厉的哨声,紧接着人声鼎沸,还有人喊着“拦住他,抓刺客。”之类的话。 “嗯?有刺客?”拓跋晃精神一振,赶忙来到门口往外边看去。果然外边出现了一个中年人,一身奇怪的麻布衣服,头戴高冠,仿佛一个超大号的牌位,身上背着一柄宝剑,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并没有拔出来,只是背着双手,闲庭信步般向着拓跋晃居住的宅院而来。身边有刺史府的卫兵不断的冲上去,然后还没接触到对方,就仿佛被什么无形的墙撞倒了一样,纷纷倒地,口吐鲜血。 这个麻衣怪人姿势优雅气势不凡,李白有诗说十步杀一人,他可是每走一步就有人惨呼倒地,端的是威风八面。 这时候云逸已经披挂整齐,出现在拓跋晃的身边,只见云逸一脸的紧张,对着拓跋晃说道,“太子,此地危险,还请太子殿下暂避一时,有末将来抵挡此人。” 拓跋晃倒是没慌张,只是饶有兴致地问:“云校尉是不是认识这个人?” “末将倒是听说过这样一个人,传说西昆仑有一群异人结庐修行,这些人互为伙伴,但是并不是一个门派,都是各自独立行事,其中有这么一个带着古怪帽子的家伙,姓段,具体名字不知道,外号叫做一指断天涯,所以有人叫他天涯居士。”云逸回答。 “一指断天涯?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能用手指打断天涯么?”拓跋晃觉得蛮有意思的。 “嗨哟我的殿下呀,这刺客都到家门口了,您还有心思研究这些。”云逸很着急很着急。 “云校尉干嘛这么紧张,咱们这么多人都打不过他一个吗?”高允不太懂武功,只知道人多打人少。 “高大人呀,这人叫一指断天涯,虽然不能真的断天涯,但是一手指头杀死十几个人还是没问题的,您老人家没看见他一直背着手吗,这是懒的出手才这样的。”云逸的汗都下来了。 “这么说云校尉你也打不过他么?”拓跋晃又问。 “这个嘛,没打过,不知道,但是此人名气很大,而且背着手就杀人这个技能末将确实是没有的。但是殿下放心,末将就算拼了这条命,也要保殿下安全,殿下还是先撤退吧,末将断后。”云逸一看敌人眼看就走到眼前了,也不废话,大吼一声,带着左右家将就扑了上去。 段天涯正溜达呢,看见前面挡了一个黑甲将军,不由得挑了挑眉毛,很不耐烦的开了口,“何人当道?”这也是他第一次开口,声音颇为干涩,就像很久没有说话的样子。 “榆林云逸!”云逸还是很有一些豪气的,作为将领有一个职业病,不管打架之前多嘀咕,只要面对敌人,仍然会义无反顾,毫无私心杂念。“段先生请回吧,此路不通!” “呵呵!”段天涯冷笑,突然间不背着手了,身形如电,右手食指探出,直插云逸的眉心。 云逸大吼一声,踏前一步,手中的弯刀如同天雷滚滚,直劈而下,那力道仿佛能劈开一座大山。双方比拼的就是勇气速度和力量,这一刀劈出,云逸仿佛变了一个人,浑身裹挟着夺人的气势,滚滚压向段天涯的头顶。 “咦?好刀法!”段天涯这会儿说话开始有一点流畅了,他的身形一转,中指弹出,正落在云逸的刀背上,铮的一声大响,云逸的刀背如遭电击,就那么稍微偏了一偏,没有劈中,顺着段天涯的鼻子尖划过,刀锋凛然,饶是段天涯绝顶高手,也有那么一丝惊惧。正在踌躇间,一左一右两柄开山大斧冲着段天涯的双肩就劈了下来,这要是劈上了,恐怕就算是段天涯钢筋铁骨,也得骨断筋折。 这装差遭雷劈呀,段某人今天就真真切切体会到了这句古话,面对三员猛将的夹击,他不敢再装了,仓啷啷一声,背后的宝剑出匣,他右手握剑,返身一刺,正刺在木华黎宽大的斧背上,这柄四五十斤的大斧子,竟然被他轻飘飘的一剑,就给捅飞了,而且是连人带斧都飞出去了,直飞出了十几米,踉跄着倒地,摔得灰头土脸。木华黎挣扎着正要爬起来,就见眼前一黑,一个巨大的身体砸了过来,正砸在他的身前,地上落了一个好大的土坑,坑里的正是自己的好伙伴博尔忽。 两个人都是皮糙肉厚的人,摔了这么一下,也只是晕了一下子,就晃了晃脑袋爬起来继续战斗。经过这一下子,云逸反而不害怕了,段天涯很强,但是只是强而已,并没传说中那样超过人类的范畴。不错,他轻轻一击就把两个壮汉打飞了出去,但是,自己这两个家将并没有倒地不起,甚至都没有受伤,这说明什么,说明对方只是很高明的借力打力,并不是一剑劈山的强力。 只要是人类,那就有得打,想到这里云逸勇气倍增,挥动弯刀再次杀上来,和段天涯打在了一起,云逸的刀法是一位古时名将所传,本身来自战阵搏杀,看上去并不神妙,但是力道十足,出刀精准,而且刀法连绵不绝,一旦使开了,就会如同长江大河滚滚而来,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段天涯不会喘不过气来,他的外号一指断天涯,一指是吹牛了,但是一剑打断对方的攻势还是可以的,如果没有被三个人群殴的话。云逸和两员家将多年来一直配合作战,早就形成了默契,每个人的破绽都会有另一个人弥补,就像传说中老式步枪的三段击一样,配合起来行云流水永不间断。想当年,法国人凭借着步枪方阵打败了埃及骑兵,以少胜多,凭借着就是这种连绵不绝的攻击形成的强大压力。 本来段天涯很强,强到可以几招之内就杀死云逸同等级的将领的地步,但是云逸三个人联手,那威力就倍增了,比六个同级高手的累加还要强大,所以堪堪和段天涯打了个平手。 段天涯开始着急了,云逸越打越轻松,正是越战越勇的样子,本来,做刺客这件事讲究兵贵神速,有句话叫“反派死于话多”。那刺客呢?刺客死于事儿多,你干刺客的,悄默声的一招制敌,打完就跑不好吗?非要摆什么排场,炫耀什么名声,就是吃饱了撑的,要是他仗着自己的轻功,悄无声息的过来,直接给拓跋晃一下子,那早就完成任务了,非要玩什么高人气度,给让你家准备的时间,殊不知天外有天,真的以为蚂蚁咬不死大象吗? 这会儿着急了,段天涯就要拼命了,一开始还想玩风度,现在不行了,就剑法一变,也和刀法一样大开大合,打算一下子把云逸劈成两半。 本来,要是一开始就这样子,云逸还真的危险了,可是段天涯偏偏不肯,非要耍帅,现在打了这么久,云逸的精气神已经逐渐达到了一种统一的状态,可以说接近了完美。段天涯使出的绝招开天剑势,连劈了三下,云逸就连挡了三下,终于承受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踉跄了好几步,这时候段天涯抓住了空当,飞身跃上台阶,一剑直刺站在门口的拓跋晃。 段天涯号称叫一指断天涯,这一剑凝聚了他多年的剑意,颇有一种天人合一的味道,段天涯有信心,就算是一堵墙壁,自己也能穿心而过。围观的众人也看出来了这一剑的气势,惊呼失声,心知太子爷这下子绝难幸免了,纷纷掩面不敢再看。 段天涯这一剑刺出,也是志得意满,自己修剑多年,一直卡在一个门槛上无法突破,今天经过这一场厮杀,竟然有所感悟,自己知道,这一剑已经刺破了多年来的桎梏,达到了新的天地。 正在此时,段天涯忽然觉得眼前一黑,自己势在必得的一剑竟然给什么东西顶住了,抬眼看时,台阶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现了一个胖大的道人。只见这个道人,头梳日月双抓髻,一脸的大胡子,身上的道袍半敞着,露出黝黑的护心毛,手里拈着一把大蒲扇,面带微笑,众人看的清楚,此人正是大伙一直忽略的太子身边的道士钟离权。段某人无坚不摧的一剑正刺在蒲扇的扇面上,宝剑已经弯成了一张弓,就是不得寸进。 段天涯就觉得一股寒气从头淋到了脚,自己那冲破桎梏的感受,那一剑天成的气势如潮水一般退去,再也找不回来了。段天涯真的是一步登天一步悬崖,这种境界突破了又被打退回去的感受极为痛苦,不由得心口一热,一口黑血涌出嘴角。段天涯感觉此生修行前路已绝,不由得一声惨笑,不再拼命,飞身上了屋顶,一溜烟的消失在黑夜中。 这一夜厮杀,可以说是两败俱伤,刺史府的卫队折损大半,大多被段天涯的天涯一指给封住了筋脉,经过医生检验,没什么大碍,针灸一下子就差不多了,云逸被打得内脏震动,好在有汉钟离给了一颗药丸,服下之后,感觉好多了,整体来讲虽然伤兵满营,但是死亡不多,调养一番都可以恢复如常。其实这也是段天涯能够逃生的原因,汉钟离看他并没有残忍好杀,所以就只是拦住了他的攻击,并没有杀死他,给他留了一条生路,神仙吗,不喜欢为了不相干的事情杀生,做人留一线生机,这就是天道呀。 拓跋晃一看危机解除,也就出来,跟着安抚受伤的士兵,跟着医生一起帮忙敷药,慰问什么的,这些帝王心术还是会的,做起来也是熟门熟路,那时候的人们都比较单纯,等级森严的,竟然有太子这样尊贵的人会给很低贱的小卒裹伤慰问,别说他们,就算是云逸这样的江湖草莽,喝了一口拓跋晃亲自熬的小米粥也是激动得泪流满面,愿效死命了。 第37章 战败了 第二天中午,拓跋无敌带着二十几名侍卫终于赶到了天水城,但是他的士兵人数已经到达了千人,原来,半路上得到了指令,让他们等待钦差的队伍一同前往天水,拓跋无敌是朝廷的官员,自然要服从指令,不管多着急,也只能停下来等待,这也就是为什么过这么多天才赶到的原因。 当然这也不白等,带来了拓跋晃最缺乏的亲军和授权。虽然天水城还有几千城卫军,但是这些人毕竟不是拓跋晃自己带出来的,忠诚度很可疑,尤其是在城卫军统领因为消极怠工被拿下之后,这些家伙到底有几分忠心都是个未知数,现在好了,有了太子亲军,那就不一样了,更重要的是中书令崔浩作为钦差大臣亲自到了天水,他宣读了圣旨,圣旨上说,任命太子拓跋晃为陇西路节度使,统领秦州梁州河洲的军政大权,统一指挥调度对吐谷浑的作战事宜,假节钺(就是可以全权管理,先斩后奏的意思),又任命中书侍郎高允为参军协助太子掌管军中一切政务,任命拓跋无敌为镇西将军,受太子节制。崔浩作为宰相,很忙的,颁布完圣旨,就急匆匆赶回大同,毕竟朝廷离不开他的统一调度。 打发走了崔中书,拓跋晃把大家召集一起,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无敌叔叔,你们终于来了,可让我担心的狠了。” 拓跋无敌笑了笑,“让殿下担心是末将的无能呀。”他和拓跋晃关系很密切,从小护卫对方长大,所以私下里也经常开个玩笑什么的,这样子拓跋晃更喜欢。 “听说你们在路上打了好多胜仗,斩杀了慕容虎?唉,可惜我没赶上这么激动人心的大场面。”拓跋晃很心驰神往的样子。 “说到这个,殿下现在已经是西路统帅了,以后免不了要打些真正的大仗,数万大军来回驰骋,那才是大场面。”拓跋无敌很诚恳的给太子爷打预防针。 “嗯,本来我只打算做些后勤的工作的,看来父皇另有打算,要给吐谷浑一点颜色看看了,不过没关系啦,有无敌大叔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拓跋晃进入角色很快。 “殿下,我们路上抓了一个叫做陆畔的家伙,他招供说,有一个杀手组织要对殿下不利,我们赶不过来,就只好给殿下飞鹰传书,不知道殿下可曾收到?” “收到啦,说起来,昨天夜里我还被人刺杀呢,那个叫做段天涯的人真的好厉害,背着手就能杀人,要不是新加入的振军校尉云逸几个人拼死抵抗,再加上钟离先生施以援手,我还就危险了。”拓跋晃拍拍心口,想起昨夜的那场厮杀,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心悸的。 “哦?这样厉害的人物我却没有听说过,来人,叫陆畔过来。”拓跋无敌吩咐一声,没过多久,已经换上普通士兵服饰的陆畔就跑了进来。 “参见将军。”陆畔给拓跋无敌行礼。 “先见过太子殿下。”拓跋无敌指了指拓跋晃。 陆畔赶忙趴在地上连连磕头,“草民见过太子殿下。” 拓跋晃看了看陆畔,果然形貌很彪悍,就问,“听无敌将军说你出自杀手组织,现在想弃暗投明?” “是!太子殿下,草民穷困潦倒,一时糊涂被坏人引诱才加入了的,求太子殿下开恩,给草民一个出路。”陆畔磕头如捣蒜。 “嗯,听说你对山川地脉颇有研究,以后行军打仗有用的到你的时候,只要你用心效力,将来青云直上封妻荫子也不是不可能的,现在你没有什么功劳,就跟在我身边做个侍卫吧。”拓跋晃吩咐。 “多谢太子殿下恩典!”陆畔心里特别高兴,磕头更起劲了。 “行啦,我叫你来,是想问问你,知不知道一个叫段天涯的人,此人昨天来刺杀本宫,幸而被打退了。” “啊?段天涯?启禀殿下,这个段天涯是个西昆仑的修士,很厉害的,他的徒弟就是慕容虎,所以估计是因为慕容虎被咱们击杀,所以来报仇的,这个人很麻烦,殿下出行需要小心一些了。”陆畔就竹筒倒豆子,把自己知道的有关段天涯的事情全说了。 拓跋晃点了点头,吩咐陆畔去休息了。看来这个陆畔是真心为自己效力的,有这样特殊的人才,确实很有用处。 正说话间,突然有士兵来报,“启禀殿下,有前方紧急军情!” 拓跋晃接过来一看,就皱起了眉头。然后递给了高允,“老师,你看看,前方耶律豹在首阳山和吐谷浑打了一仗,败了。” 高允接过来仔细看了看,然后说道,“殿下,老朽觉得这里边有文章,但是老朽是文官,不是很明白。无敌将军,你的意见呢?” 拓跋无敌接过来看了一眼,“确实有文章,殿下何不把纯阳小道长和嫣然郡主请来一起商量?” “嗯,有道理。”拓跋晃从善如流,就让人把长史姜浩和杨小瓜、拓跋嫣然叫了来,至于汉钟离就是个方外人士,不参与这些事情。 不一会儿,人就聚齐了,拓跋晃把军报给大家传看了一遍,然后就问:“大家有何看法,请畅所欲言!” 杨小瓜先看看姜浩,“姜长史是本地人,世代簪缨名将传承,一定能够洞察其中的玄机。” 姜浩也不谦虚,知道这是自己的机会,就直截了当:“殿下请看,如今敌人有十万骑兵,耶律豹大人手里满打满算全加在一起也不过五万步骑,如果野战,那是必输无疑,耶律大人战报上说兵退陇西郡,放弃了周边的几个县,损兵五百余,这更像是故意撤退,收缩兵力已被大战的。而且您看刺史大人只是要粮草军械,并没有说要援军,这说明,形势很稳定,无需多虑。” “啊,原来如此!”拓跋晃如释重负,这要是自己一上任,前边就打败仗,那就很麻烦了,自己暂时还没有去前边打仗的想法。“那依姜大人看,我们该当如何?” “我们就是给刺史大人撑腰就可以了,估计朝廷里会有人跳出来捣乱的。”高允对政治很敏感,马上接下话头。 “嗯,晃弟弟,我看刺史大人的话里隐含着说吐谷浑人打算围点打援,所以生怕你耐不住性子前去解围,就上了当了。”拓跋嫣然这几天已经磨练的无视阶级了,叫弟弟叫的很坦然,殊不知,拓跋晃听起来也颇为受用,无情最是帝王家,现在嫣然姐姐在知道自己是太子的情况下还叫自己弟弟,那才是情真意切了,感觉心里很暖。 “好的,嫣然姐姐。不过,你怎么知道刺史大人有这意思?” “你看这一段,刺史大人说,敌人强攻陇西城池无果,似有效孙庞之旧事。孙庞,不就是围魏救赵吗,慕容家围了陇西,你要是一去,就马陵道了。”拓跋嫣然受师兄影响,说话现在是直截了当毫无顾忌,一点也不给太子爷面子,太子爷反而觉得很轻松,不用猜来猜去的,受用得很。 “嗯嗯,姐姐不说我还真看不出来,要是我傻呼呼的,就变成庞涓了,这可不行。那我们就这样,姜大人,你辛苦些,多多筹备粮草,现在困守陇西,消耗物资可能会翻倍,尤其是箭矢之类守城的器具。老师,准备奏章给父皇,免得给小人暗中作梗。”说到这里,他看到了无所事事、两眼望天的杨小瓜,不禁有些郁闷:“纯阳师兄,你能不能辛苦一趟,帮忙押运粮草物资?” “这个不行。”杨小瓜很干脆的拒绝,“我是一介草民,如果过去陇西,很难说会给人家刺史大人怎么使唤,要是给派去前线送死,我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可是,现在天水城没有什么像样的将军,派普通人押送,我实在是不放心。”拓跋晃心知对方说的是真话,但是也很无奈。“要不然,我向朝廷保举你做破虏将军,你看怎样?” “这样吧,你派无敌大人的副手铁鹰大人做主将押运物资,我做他的参军,就可以了,铁鹰是平北将军,品阶不比刺史大人低,就不会被刺史大人算计了。至于说什么破虏将军,先不说朝廷肯不肯,就算是答应了,难道就不受刺史大人节制了么?”杨小瓜说的拓跋晃哑口无言,点头苦笑,唉,自己人还勾心斗角,这怎么打仗呀,可是他也不能说对方说的不对,要是按照自己的说法,那十有八九杨小瓜会给耶律豹算计,别以为耶律豹就是什么好人了,这些封疆大吏,只要能打胜仗,才不会管一介白丁的死活,哪怕这个白丁是太子的人也不行。 就这样拓跋晃叫来了铁鹰,吩咐他带领五百精骑和五千民夫押运物资,让他遇事多和杨小瓜商量,这个铁鹰倒是很高兴,他是个纯粹的武人,这一路上杨公子的本事他是亲眼见到的,无论武功还是智谋,自己都差远了,别说自己,就是无敌大人也不行,现在队伍里都形成了共识,跟着杨公子有肉吃,跟着杨公子有功劳,傻疯了才一意孤行拧着杨公子的意见来,现在太子爷这么吩咐,铁鹰是忙不迭的答应下来。 在此之前,耶律豹已经安排好在南安阳郡的恒道城作为屯粮点,恒道城距离陇西郡的首府襄武城不到一天的路程,可以成犄角之势,互相照应,同时分散了敌人的包围,因为背靠渭水河,所以运输起来比较方便,离着陇西也近,进可攻退可守。现在杨小瓜的运粮任务其实是保障每天的物资顺着渭水河安全到达恒道城就可以了。 这样子收拾了一下,第二天杨小瓜和铁鹰一起,带着大批的民夫沿渭水逆流而上直奔恒道城。 船只在水上的速度很慢,对于负责保护的骑兵来说就很轻松了,大家顺着河道信马由缰,就像是在野外踏青一样,很悠闲很自在。 虽然如此,铁鹰作为严谨的军人,仍然中规中矩,每天派出游骑四处巡视,防止偷袭。虽然说离前线还远,但是草原上混乱,免不了有小杂鱼冒出来。 在路上,铁鹰和杨小瓜凑在一起,慢慢悠悠观风景聊天,上一次同行,为了扮演太子爷,杨小瓜就必须和诸位侍卫保持距离,大家只能仰望这位小少爷的风采,不能靠近,现在不一样了,不需要装,两个人一起吃喝一起闲聊,铁鹰不由得从仰视变成了亲近,原来这位公子爷如此有人味儿,让人从心里这么舒服。铁鹰心中偷偷地把两位同龄少年做了一个比较,虽然两个人身份地位千差万别,但是仍然压抑不住自己那种大逆不道的想法。 两位少年年龄相仿,智慧都是非常人,都有体贴下人的行为,但是,但是铁鹰总觉得不一样,不知道是不是地位差距,太子爷的温婉笑容总是让人感觉恩威有加,而这个少年呢,很真实,不管笑还是骂都是很真实,自己的感受也真实,感觉有什么都可以说出来,一点也不用藏着掖着。 想着想着,铁鹰突然心头一动,问杨小瓜,“公子,你说,会有人来打劫我们吗?” 杨小瓜听见这话,揉了揉鼻子,眉心一挑,苦笑地说,“已经来了。” 第38章 初战告捷 铁鹰惊讶,抬头远望,果然看见远处天边一缕尘烟涌起,然后越来越多,尘烟变成了烟柱,尘沙涌起,整个天都变得昏黄了。心里嘀咕,怎么会这样呢,斥候去干嘛了? 很快,他就得到了回答,只见远处如同乌云一般卷来了上千马贼,跑在最前边的马贼的马尾巴上鲜血淋漓,都拴着不知道是什么的血红色物体,慢慢的走近了,可以看出来那是残缺不全的尸块儿,已经被大地磨得破烂不堪,宛若一条条染血的破麻袋一般,从衣服上看,正是己方的斥候。 铁鹰没说话,手下的五百精骑的眼睛却是变得血红,打仗没有不死人的,但是被这样折磨而死,死后仍然不能全尸,这就很过分了,一般打仗,可以割头,也会有踩踏,但是故意折辱地方的尸体,这是赤裸裸的挑衅。 群情激奋,铁鹰已经压不住手下士卒的战意了,但是天性谨慎的他,当然知道,敌人这样激怒自己,肯定有诡计,可是要是强压着不去打,士气就完蛋了,这是阳谋,逼着自己做决断,无论怎样,敌人都是稳赚不赔的。铁鹰求援地望向杨小瓜,看看这位年纪轻轻的参军大人会有什么主意。 似乎感受到了铁鹰的目光,杨小瓜扭过头来,面色平静如水,他催动胯下战马(牛的目标太明显,所以拴在车边上,没有骑)在阵前打了个旋,严肃的望着自己的队伍,“弟兄们,这些贼崽子很嚣张,他们想激怒我们,所以他们残害了我们的袍泽,还羞辱他们的身体,所以他们做到了!”看着一双双血红的眼睛,他又说,“但是他们不知道,激怒我们的后果是什么,我们就让他们来得走不得,敌人给我们的,我们会加倍奉还给他们。现在,我要五十个人,谁跟我一起去夺回战友的遗体,斩去贼人的锋锐?” 五百精骑齐齐向前,包括统领铁鹰在内,都齐声高喊,“我去!标下愿往!” 杨小瓜很欣慰的点了点头,士气可用。他吩咐铁鹰,“铁将军,你率领大队,稳住阵型,命令粮船靠左岸,水军准备弓弩,待我回来的时候听我号令万弩齐发,掩护我。” “公子,还是让末将前往吧。”铁鹰很激动,所以忘记了自己才是主将,杨公子不过是个没有官阶的参军。 “铁将军,你是主将,必须坚守帅位。”杨小瓜不容置疑的语气让铁鹰心中震撼,不敢再说,只好遵令。 “你们,每队除去队长外,出一个人,我要最能打的,这是死战,不许矫情,我数十个数,一、二”杨小瓜刚数到二,就站出来五十多个人,基本上都是每一队人的副队长或者其他最能打的士卒。 “很好,我给三十息时间,大家马上收拾马匹盔甲,每人两壶箭,三十息后,随我出发!”杨小瓜吩咐着这些士卒,大家都知道这是拼命地的勾当,并不怠慢,认真准备。 和正常行军不同,杨小瓜的铁鹰的五百精骑并没有在敌人最容易出现的右岸护卫船队,一直是在左边,铁鹰一直不太明白,问的时候,杨小瓜都是一脸神秘,告诉他到时候就知道了,然而到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按照命令把队伍隐蔽在船队后面待命。 眼看着敌人的大队越来越近,前锋已经到了河边一两百米的地方,在那里循环游弋,肆意的笑骂羞辱。这些人里,有一员赤裸上身的肥壮将领闹得最欢,一边叫骂,一边偷偷地扫视河这一边的情形,他很惊讶的是,这边的北魏军骑兵只是冷冷地盯着对岸,并没有想象中的暴怒、混乱甚至哗变的样子。他大手一挥,开始有士兵解开裤子,冲着对岸尿尿,然后狂妄的叫喊,“来呀,来咬爷爷的鸟呀!”紧接着就是各种污言秽语。 杨小瓜一直很奇怪古代的所谓骂阵,难道这些人都脑残吗,被人家一骂就热血上头,傻乎乎的上去拼命?后来接触多了才慢慢的明白,士气在古代作战的重要性,有很多时候不是带队的将军看不出来激将法,只是自己的士兵控制不住,如果没有了士气,那就什么也别干了,所以大多数情况,都是将军们明知道是敌人的阴谋,也不得不拼一下,毕竟这些军队不是两千年后那些胜不骄败不馁纪律严明有信仰的人民军队。所以杨小瓜自己深以为戒,对自己士兵的纪律和思想一直抓得很严,要用正义武装自己士兵的头脑。 这边铁鹰按照安排,来回调动自己的马队变换阵型,再加上河里大队的粮船,就很难有人注意到一只小小的五十人队伍已经偷偷地消失在上游一处山高水浅草木茂盛的地方。 这时候,挑战的敌兵更加的嚣张,离着岸边越来越近,北魏的骑兵们已经可以看到最靠前的敌军的鼻毛了。随着铁鹰一声令下,船上的弓箭手发出一轮散射,猝不及防之下,最靠前的士兵被射倒了一片,因为是来挑战的,敌军的阵型很散乱,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弄得人仰马翻,混乱不堪。 说时迟那时快,就看见从一处山坳中突然杀出五十匹战马,为首一员小将,十三四岁,身材挺拔,面容白净,一身金色盔甲,胯下赤红色汗血宝马,手里一条虎头湛金枪,一声呐喊直冲敌阵,正是杨小瓜。 杨小瓜的马跑的那是风驰电掣一样,说时迟那时快,已经杀入敌阵,身后紧紧护卫着他的是一位身高九尺的白袍勇将,双方一接触,那就像是滚油泼雪一样,爆裂开来,把这些散乱的敌军杀得鬼哭狼嚎,只一瞬间,杨小瓜就已经冲到那员裸衣敌将面前。 话说这员负责挑战的将领,正是草原上赫赫有名的悍匪,名叫鄂温楚克,江湖诨号血手人屠。这个血手人屠在草原上恶名昭着,嗜杀残忍,号称能止小儿夜啼。别的马匪,都是打劫走私的商队,交了保护费的就放过去,他不行,不管你是谁的人,不管你交没交钱,一概屠之,抢劫之后一个活口也不留,不管妇女老人还是儿童,全都杀了,然后还喜欢把尸体堆成小山,名为京观。然后用鲜血绘出一个巨手的模样,所以叫做血手人屠。这个家伙不但打劫商旅,连游牧的部落也一样袭击,以至于无论鲜卑人还是汉人都恨之入骨,曾经有很多次,各个部落联合起来要绞杀他,都给他灵敏的嗅觉发现了陷阱,提前逃走,而且每次逃走前,都会袭杀几名走单了的部落人众,害的各部落通缉,多少次鲜卑朝廷出动万人进行追杀,都没有成功,反而使得他的名声更大了。因为这个原因,他也知道人怕出名的道理,就离开这一片草原,去往河湟,不知怎地,现在又回来了,而且还作为先锋袭击北魏的运粮队。 这个鄂温楚克明里挑战,暗地里一直防备着北魏军队的突袭,虽然杨小瓜来得突然,他也凭着野兽一样的第六感做出了反应。鄂温楚克作为着名的悍匪,武功自然不弱,江湖上传言,他早就进入了一流高手的境界,一对乌金狼牙棒也是所向无敌,染血无数。 现在和杨小瓜马打对头,鄂温楚克嘴角翘起,露出了一丝丝邪恶的笑意,双手抡起狼牙棒,如同流星赶月一样向着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少年的头顶砸去,这一下的力道何止千斤,就连整个空气都被撕裂了一般发出刺耳的尖啸,他似乎已经看到对面的少年头骨碎裂浑身浴血的景象了。 杨小瓜不为所动,他心中默念心决,双腿夹紧马腹,人马合一,如风一样,只见他阴阳把一合,大吼一声,枪尖带着风雷一下子穿透了敌人狼牙棒的阻隔,就只是一下子,血花飞溅,双棒飞出,那条虎头枪上一尺半长的枪尖就穿透了鄂温楚克的咽喉,顺手一挥,那硕大的枪芒就斩下了这颗斗大的人头,轻轻一拨,人头飞起,被后边的侍卫杨勇一把揪住头发,高高举起,厉声断喝:“敌酋已授首!”马匪们抬头一看是魂飞胆裂,就这么一慌的功夫,就被杨小瓜的五十人透阵而出,斩杀了虐杀魏军斥候的那些士兵,夺了尸首。杨小瓜立马高岗,把手一挥,“杀回去!” 五十人齐声应诺,再次把混乱不堪的敌人前锋队伍兜着屁股杀个对穿,这一进一出斩首两百余级,又回到出发点,杨小瓜挥手,再杀。就这样除了抢尸体的士兵回到左岸之外,这五十人在杨小瓜的带领下透阵五次,把敌人的五百前锋斩杀殆尽,己方无一人战死,眼看着敌人的中军已经到来,这才一声呼哨,平安撤回本队,杨小瓜和家将杨勇断后,杨勇双手举着杨字大旗跟着自家少爷面对敌阵缓缓后退,两人在背后阳光的照耀下宛若天神,直到回了本队,敌人逡巡而不敢进! 这一下子,北魏军队士气大振,人人看待这位少年参军的目光都充满了敬仰,看待对面几千的敌军如同草芥,相反的这些马匪虽然人数众多,但是人心不齐,又折损了鄂温楚克,士气大跌,每个人都觉得灰头土脸前途渺茫。 这一边的北魏军队,自然有人负责把袍泽的尸体火化,装进骨灰坛子,还请萨满念了咒语超度不提。 马匪这边的头领们则是凑在一起开会,商量对策,这些都是整个大草原有头有脸的匪徒,有什么回鹘人马斯聪,柔然人帖木儿,还有室韦人阿拉善以及被击杀的鄂温楚克,还有大当家的一阵风铁力,加在一起有约莫三千人马。由于平时都是分散各地的,所以并没有被当权者注意到,否则这么大规模的军力,早就被剿灭了。 这群马匪本来是各不统属的,平时谁也不认识谁,都在各自的地盘晃荡,只是最近几天才得到指令来到这片荒原汇集。为首的马贼叫做铁力,匪号一阵风,和陇西大豪半天云齐名,但是两个人的区别是云逸有根有叶家世有传承,是个坐地户,而这位一阵风就不同了,他是十来年前忽然出现在草原上的,当时只有二三百人,但是发展很快,经过在整片漠南的游荡厮杀,逐渐统一了这里的大型匪帮,因为马匪和牧人一样,也是逐水草而居的,其实也是改头换面的牧人部落,所以各自有自己的地盘,平时只是有些边境摩擦,互相并不会碰面,直到这几天得到了集合的命令,这才慢慢汇合到了一起。 铁力高鼻深目,貌如鹰隼,个子不高,骨骼精奇(就是长得跟个胖骷髅一样),眼睛绿油油的,很有一点吓人,他扫视全场,这些悍匪被他的眼光接触到都不由自己的打了个哆嗦。虽然平时都是独当一面吆五喝六叱咤风云的角色,但是对这位心狠手辣的当家人都是发自心眼里畏惧,没办法,上一个试图独立自主另立山头的家伙可是被他全族斩杀,一千多族人全部被奔马踩踏成了草原上的肥料。 “咳咳,”一阵风装模作样的咳嗽了一下子,开始说话,“诸位,我们聚集在此地,就是为了切断陇西的粮草供应,大家可能想问,我们截一点粮食能有啥,一文不值,都没有我们大老远的聚过来的开销大,又不是金子银子,这么想就错了。我们就是要让襄武城内无粮草外无救兵,到时候自然而然就会破城,耶律豹就完蛋了。慕容家的十万大军就会席卷整个秦州。” 听到这里,这些马匪不由得面面相觑,小声窃窃私语。 “肃静,大家听我说,”一阵风继续“大家又要问,我们也不是吐谷浑人,他们打下了秦州又有我们啥好处呢?其实不然,实不相瞒,我本是当朝太后慕容氏的本家侄子,几年前奉太后之命埋伏在草原的一颗暗子,就等着吐谷浑慕容氏杀过来好里应外合。这些个吐谷浑人人生地不熟的打下来这么一大片地盘谁来管理,当然是我们这些地头蛇,所以他们许诺我们,只要打下秦州,天水的财物分给我们一成,然后还给我们地盘,最次也是个县太爷,我们就不是土匪了,做一个名正言顺的大老爷,那是什么的样的日子,不比现在刀头舔血要好万倍!” 会场上一阵嗡嗡声,匪首们交头接耳,有兴奋的,有皱眉沉思的,也有面无表情的,大家吵了很久,终于安静下来。 “好啦,大家伙儿下去给弟兄们解说一下,安抚一下情绪,你们做了县太爷,他们至少也是个班头亭长什么的,有吃有喝的不会亏待大家。好啦,散会!”一阵风打发走了这些家伙,自己独坐在帐篷中,端着一碗茶水,有滋有味的品着,嘴角微微扬起,略带讥诮。 在另一侧,大营里欢声笑语,一帮人正在兴高采烈的吃晚饭,提起白天那一场痛快淋漓的战斗,参加的神采飞扬,没参加的则是满怀艳羡,与有荣焉。 安排好了守夜的事宜,铁鹰安静的坐在帐篷里,眼前是一杯酒,一盘手把羊肉。突然间帐帘一挑,走进来两个人,前面的是一个少年,满脸含笑,后面是一个挺拔青年,一脸英气,站直如松。 杨小瓜食指挡在嘴前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铁鹰就很乖巧的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对方,等对方的下文。 杨小瓜先躬身抱拳,“铁将军,白天我僭越了一下,抢了将军的功劳,这里先道个歉!” 铁鹰赶紧站起来,“公子哪里话,这一场大胜痛快淋漓,若是铁鹰自己,弄不好还会损兵折将,哪里敢和公子抱怨。” “铁将军也不用谦虚,其实你去冲杀也会有一样的胜利,只是你是主帅,帅不离位,如果我来指挥,你去冲杀,这边士兵不肯服从我的指令,恐怕会扯将军的后腿,故而小道士就壮着胆子给将军安排了一个只有辛苦没有风光的角色,请将军见谅。将军放心,从明天起,我会请将军多多杀敌,我为将军看守后背。” “多谢公子成全!”这回铁鹰是真的服气了,人家毕竟只是个客情,过来帮忙的,就算立下天大功劳又有什么用?反而说到前边拼命,只有白痴才觉得会手到擒来立功扬名,那是脑袋别裤腰的买卖,在后边喝酒吃饭混日子不香吗? “嗯,”杨小瓜眼珠子滴溜溜一转,“有件任务想让铁将军去做,不知道铁将军可敢犯险?” 铁鹰冷峻的脸庞一下子红了,从耳朵红到眼睛,“公子哪里话来,铁某人从军以来,只知道马革裹尸,从来不会贪生怕死,请公子下令,铁某人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绝无二话!” “好,”杨小瓜一脸欣慰,“铁将军听令!” 第39章 再战 夜半三更时分,月亮被一片黑纱笼罩,时不时渗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光芒。草地里虫鸣一片,似乎很吵闹,又似乎很安静。 一队人马约有百人,在铁鹰的带领下,悄无声息的从一处浅滩上了岸,他们的马蹄包裹着厚厚的麻布,马嘴里勒着嚼子,确保发不出任何声响。 铁鹰带着队伍远远地和敌人的营寨保持着距离,慢慢的绕行到了敌人的侧后方远离自己这一侧。 马匪们并没有栅栏之类拦阻措施,对于这些马上来去的家伙,随时能骑马逃走才是最安全的,要营寨干嘛,所以都是一个一个的帐篷,帐篷外边是散养的马匹。 铁鹰抬头望望天,估摸着已经到了快有四更的时间,就算喜欢熬夜的人也已经进入了熟睡阶段,马匹们也安详的卧在草丛里睡觉了。让队伍在一箭之地外等待,铁鹰自己下了马,悄无声息的来到敌人的帐篷附近,他以前是宫廷守夜的侍卫,所以对于潜行匿踪很有一手,一个人走到了帐篷门口都没有被发现,轻轻地用匕首划开一个口子,往里边望了一望,借着依稀的星光可以看见地上横七竖八躺了七八个士兵,一个个是鼾声如雷。 铁鹰从怀里取出一个竹筒,这是杨小瓜交给他的自制闪光雷,里边塞满了黑火药,被蜡油封了口,只有一根药捻露在外边。从另一个竹筒里取出火折子,轻轻一吹,引着了火,把药捻点着了,看着燃了一寸,就顺着匕首划开的破洞丢进了帐篷。然后一边飞快撒腿往外跑,一边把其它的闪光雷夜点着了扔进了睡觉的马群中。 他长声呼哨,叫来了自己的战马,飞身上马,整个营寨已经是火光冲天爆炸声不断了。马这种动物天生胆小,很容易就会发狂,这家伙上百个超大号鞭炮丢进马群,能不疯狂吗,这些马正在睡觉呢,睡眼朦胧中乱跑乱叫,踩踏帐篷,到处都是马嘶人喊,这些土匪也从睡梦中起来,拔出刀来乱砍,不管是自己人还是马,凡是到了身边的一概砍杀,这就是传说中的营啸。古代作战最害怕的就是营啸了,尤其是士气不足的时候,因为士兵普遍有夜盲症,作战压力大,半夜里一旦乱起来就会死伤无数。 北魏的战马事先堵住了耳朵,所以并不会受爆炸声的影响,大家保持距离,只远远地看营寨里的冲天火光和惨烈的自相残杀,一个个咋舌不已,心有戚戚焉。约莫过了一顿饭的功夫,营寨里的骚乱慢慢的开始平息,铁鹰一声令下,大家纵马飞驰,绕着营寨射出火箭,这下子刚刚开始平静下来的营寨又开始乱起来了,经过一番折腾,根本都是有气无力的士兵哪有力气反抗,遇到这些早有准备的骑兵飞射,反应不及,就像割麦子一样倒下了一大片,铁鹰指挥着自己的小队在营寨之中来回践踏冲杀,堪堪射光了一壶箭,就在铁鹰指挥下纵马离去,跑上了远处的山岗,等敌人再次整队完毕,出来追杀的时候,连个影子都看不见了。 铁鹰这一仗打得,就像三伏天吃了一碗五个球的哈根达斯一样,那叫一个舒坦,大家唱着小曲轻松自在,为了不让气急败坏的敌人截杀,大伙儿远远地绕了个大圈子,从下游某处水浅的地方渡河回营。大家这一仗出兵一百,斩杀敌军近千(主要是自相残杀)己方无一人死亡,有两个倒霉蛋过河的时候马腿踩到了鹅卵石,打滑翻车摔伤了屁股,成为整个军队的笑柄。 大家回到营寨里洗澡睡觉,剩下的事情就不去管了。 一阵风这边已经是气急败坏了,虽然死人不多,但是营啸砍伤了不少人,然后被人家箭射马踩,有足足一千五百人失去了战斗力,整个大营变成了伤病营,一片哀嚎之声不绝于耳。按理说,正常军队损失超过三成就没有再战的能力了,马匪的纪律更差,所以这样的马匪就没办法打仗了,一阵风无奈,又把暗中埋伏的三千人马叫了出来,凑足了五千,这才维持住军队没有哗变。这么一折腾就是一整天,来回调动部署,根本没有余力白天发动攻击,让杨小瓜白白的等了一天,敌军都没有来报复,弄得那些没有参战的士兵极为郁闷。大营里人心思战! 到了晚上,杨小瓜又安排杨勇带着人去敌人的营寨附近捣乱,因为估计敌人会有所防备,所以只是敲锣打鼓,把敌人吵醒了就离开,等睡着了再去吵,离着远,敌人也追不上,把敌人气得七窍生烟。 就这样子,一天又一天,到了第三天,敌人终于受不了了,拔营而去,这一边营寨里一片欢腾,毕竟敌众我寡,士气虽然高,但是士兵们其实心里也打鼓,害怕敌人拼了命,如果拿人命填,自己这边可是扛不住,现在撤退了正好可以松一口气。铁鹰下令拔营起寨缓缓向前,跟着大船又走了三十里,大家停下来吃饭睡觉。 很快就到了半夜,在渭水河的下游某处水浅河窄的地方大队的马匪队伍正在小心翼翼的过河。 当先的匪首一边走一边吹捧着自己的大首领一阵风:“大首领真的是神机妙算,那些北魏的小子自以为得计,那知道咱们跟着他的马蹄印找到了渡河的地方,今天咱们来个以退为进他们就上当了,让他们多笑一会儿,等一会儿咱们全军到了他们的热被窝,看他们怎么哭。” “哎呀,不许拍马屁,马斯聪,你们回鹘人哪一样都好,就是太朴实,其实我并没有这么英明神武的啦,只是这些家伙太嚣张,我们只好见招拆招给他们一点教训罢了。”一阵风捋着自己的羊毛卷胡子,一脸得意的谦虚道。 “是呀是呀,大首领就是这样,不但英明神武,还谦虚谨慎,我听汉人说,那叫什么热粥在帐篷里,拉屎到一千里,说的就是大头领了。”柔然人帖木儿也忙不迭的拍着马屁。 “神马呀!你们这些粗坯,就是不读书,这要是好好读书,将来跟着我,就算做个大将军也是有机会的。那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什么热粥拉屎的!”一阵风纠正着。 “是是是,还是老大有学问,将来一定可以当个大丞相,像我们就不懂这些运粥什么的。”室韦人阿拉善一边嘴上拍着马屁,一边心里怒骂,这群虚伪的家伙,吹牛拍马倒是行家,打起仗来,连咱们室韦人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垃圾! 过玩水的河道很湿滑,尤其是河底的鹅卵石,马匹走在上边一不小心就会崴脚,这几天也不知道怎么的,似乎枯水期提前到来了,本来就很浅的河水干脆露出了河床,以至于走在上边需要分外小心,还不如有一点水的时候稳当。大队人马小心翼翼的走了一个时辰才勉强过去了一大半,拥挤在河边阻挡了后续人马的前进,于是开始缓慢的沿着河道向前,直奔三十多里外的北魏营盘。 虽然说过河应该悄无声息的,偷袭嘛,要是声音太大不就给人发现了?可是时间太长了,这些马匪哪里能忍得住一个多时辰的寂静无声,一看时间这么长免不了烦躁不安,他们又不是正规军,哪有什么纪律可言,人喊马嘶之声就逐渐充斥在河边路上。 带队的头领生怕暴露,就开始喝骂甚至鞭打那些不守规矩的士兵,那反而噪声越来越大,十里外都能听见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一声轰然巨响,天地变色,紧接着从远方传来一个巨大的声音,声如牛吼,势若奔雷。就见白茫茫一大片看不清楚,转瞬间来到了眼前,这是一条水龙,粗有十几丈长有千丈的一条水龙直扑这群渡河的士兵。 说时迟那时快,想躲已经来不及了,只见得白浪滔天,本来几近干涸的河床突然间就变成了深不见底高有数丈的巨大水墙。在这天地之威的面前,任你是谁也不过是一只蝼蚁罢了。只这么一冲之下,几百名骑兵连惨叫都来不及就被卷了进去,转瞬之间随着巨浪消失的无影无踪。这还不算完,大浪漫上了堤坝,直扑那些拥挤的上岸骑兵,这些人不能傻乎乎的等着送死,于是齐催坐下马,拼死向着上游的方向猛冲。这是经验,在海上来了风暴的时候,所有的轮船都是顶着风浪的方向前进才能有一线生机,你要是想着顺着风浪的方向加速逃离,那你就是加速奔向深渊。 这些士兵疯狂纵马奔驰,果然躲过了大洪水的冲刷,原来这几天的所谓河道干涸,其实是杨小瓜安排的在上游堵水,提高水位,在关键时刻水淹七军的计策,为了防止敌人的斥候发现,杨小瓜弄沉了一艘大船,让大船横过来做了堵水的堤坝,这样子敌人只以为船坏了,根本想不到是屯水的计策,幸亏这几天上游没有下大雨,所以水势虽然看着很猛烈,但是总的水量有限,并不持久,绝大部分人逃过一劫,这要是跟关老爷水淹七军一样连下几天大雨,那别说几千人,就是十万人也难逃一死。 土匪头子一阵风带着大队人马快马加鞭逃出了大洪水的冲刷,奔跑了好大一阵,看着没有水了,这才停下来喘了一大口气,忍不住破口大骂:“这个铁鹰好毒的计策,可惜天不亡我,铁鹰铁鹰,我慕容凤但有一寸气在,绝不与你善罢甘休!”话音未落,就听见轰然一声巨响,眼前烈火熊熊,地面猛然塌陷下去,出现了一个深达丈许,宽有百丈的大坑,还是个火坑,只听见一阵人喊马嘶,这数千人马稀里哗啦掉进去大半儿。这就是杨小瓜的第二计,陷马坑,绝大部分小孩子都玩过在沙子堆里挖陷阱的游戏,需要挖一个深坑,表面铺上一个架子,盖上纸,再铺上沙子,这样从表面上就看不出来什么,一脚踩上就深陷其中。这个大坑当然没这么简单,需要同时挖几百个坑,每一个都用竹子架好,再铺上一层木板,盖上厚厚的沙土,这样一匹马走上去什么都不会发生,千军万马----也不会发生,最刁钻的一点就是这里了,坑上的支撑物全是竹木制品,被火油浸泡过的竹木制品,很多竹筒在这里边纵横交错,竹筒里边则是石油组成的液态物质,远远地埋伏好的士兵看见马匪过来了,等全部进到坑里的时候就点燃自己这边的火油,一瞬间火焰升腾,架子坍塌,人马坠落。这些土匪在草原上横行多年,每个人都沾染了普通商人百姓的鲜血,所以死在这里也算是死得其所,作为现代人的眼中并不会有什么不忍心,更不会学习诸葛亮说什么有伤天和之类的傻话。 当然了,任何计策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执行,所以还是有几百骑没有入坑,包括那些土匪头子,这时候他们已经没有再战之心了,一个个是肝胆俱裂,等北魏骑兵跑过来的时候,能做的就是收割头颅和收拢降兵了。 这一战,铁鹰五百骑兵五天时间破敌八千,斩首近五千,收拢降卒一千多人,包括匪首慕容凤(一阵风),帖木儿,马斯聪和阿拉善尽数投降。 这可谓是大捷,经此一战,铁鹰善战之名传遍北魏王朝,成为年轻一代将领中的翘楚,号称小八骏。乐得合不拢嘴的铁鹰把战报传给拓跋晃,然后整队继续自己的押运粮草大业,路上不再有干扰了,大家全速前进,只用了三天就到达了恒道城外。 到了恒道城门口,大家兴高采烈,打算休息一下子,乐呵乐呵,谁知道往城门口一看,就愣了。 第40章 南安阳郡守淳于蹈 只见城门口吊桥高挑,城门关闭,城上是数千弓弩手,还有滚木擂石什么的,都对准了自己这一边。 作为临近前线的城池,全城很紧张,处于备战状态,这很正常的,但是他们这种如临大敌的状态就奇怪了,毕竟,这一面是背向敌人的一侧呀? 不过,铁鹰并没有多想,就安排士兵上去喊话:“我们是天水城押运粮食的,快快开城。” 过了好大一阵儿,城头上才出现一个官员模样的人,“我乃南安阳郡守淳于蹈,你们说是天水城的,有什么证据?” “我们有长史大人姜浩的文书呀!”士兵很纳闷。 城头很快用绳子系下来一个筐子,“把文书放进来!” 士兵依言取过文书放进筐子里,城上又吱吱扭扭的拽了上去。又过了很久,城门打开,出来了很多人马,一个个盔甲鲜明,站成作战队形,刀矛直冲着这五百骑兵。 这下子这些骑兵不由的心生怒气,刚刚打完胜仗,几乎每个人马镫上都挂有血淋淋的人头,士气正盛呢,心说这些个不入流的郡兵摆什么花架子呢,瞧那副样子,老子们一个冲锋就让你们尿裤子。 随着郡兵们排好队形,分开左右,出来一匹马,马是青鬃马,颇为神骏,马上端坐一名官员,峨冠博带,身形高瘦,一脸的正气凛然,十分的不讨喜。 “瞧这厮的样子,怎么让人看着就别扭呢,谁也没欠他八百吊钱。”士兵们私下里嘀咕。 作为穿越分子,杨小瓜从小见过的仪表堂堂的罪犯多了去了,早就过了那种一出场就判断对方人品的以貌取人的阶段。其实,往往越是浓眉大眼适合演主角的人,越是有带着皇军过来的可能,比如民国第一帅哥汪某某。所以杨小瓜对这个正气凛然的货色也就没什么好感。 话说郡守大人淳于蹈今天也是很不爽的,本来这几天,他借口没有新粮运过来,为了保证长期供应,大幅度减少了对前方襄武城的军粮和物资的供给,虽然顶头上司耶律豹一次次的催促,他就是死咬着储备不足的理由不肯支应前方。 淳于蹈知道耶律豹对自己恨到骨子里了,但是他并不害怕,一方面自己在朝廷里有很硬的靠山,不在乎对方,另一方面他知道对方在前线上,顶多嚷嚷几句,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要是自己找个理由把供应全部掐断,对方兵败身死,就更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了。 对于耶律豹威胁要上朝廷弹劾自己,淳于蹈就更不害怕了,反正天水城的运粮队有马匪拦着过不来,(别问他怎么知道的,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斥候力量)弹劾了我淳于蹈就是弹劾运粮队,反正到时候我一推二六五,你总不能跑到恒道城来斩了我,就算你敢来,我也不让你进城。 正是有了这些底气,淳于蹈就是卡着供应不放手,任你风吹浪打,我自老神在在,怕你何来。可是今天,这个如意算盘被打破了,这群运粮队不知道吃了什么药,竟然生猛到五百破万甲,斩首无算,顺顺当当的运到了恒道城下,这让俺淳于大人情何以堪? 所以淳于蹈大人一肚子火气又不能说,只能做出正气凛然的样子,等到铁鹰带人过来的时候,就指派士兵喊道:“运粮的民夫推车子过来,战争时期,士兵不许进城,统统在城外扎营,等统计收纳完毕,本官再给你们交接文书。” 这句话一出,这五百精骑就炸了,神马,拿老子们当敌人防范呀,一个个咬碎钢牙,恨不得杀上去结果了那狗官的性命。 铁鹰作为拖把无敌的副手,自然也不是好脾气的,虽然对杨小瓜言听计从,但是对别人就没那么好心情了,于是凑过来问:“公子,这个淳于蹈似乎有什么不对劲儿,我们应该怎么办?” 杨小瓜现在也有了计较,“铁将军,这个家伙在朝廷里是不是有什么靠山?” “嗯嗯,听说他是国舅家的清客出身,被国舅保荐给先皇做了郡守。” “是慕容国舅吗?”杨小瓜一针见血。 “额,正是。”铁鹰似乎也明白了,毕竟武将们平时看上去快意恩仇,咋咋呼呼的其实也是做给别人看的一种伪装,做将军的要是深谋远虑心机深沉的样子,那皇帝能放心吗?能爬到四品平北将军的人当然不是笨蛋,一听杨公子的话头,就明白过来了,这又是该死的政治斗争,于是很聪明的不再多说。 “铁将军现在没必要和这家伙翻脸,虽然你比他官阶高好几级,但是他是文官,还是地方官,你和他互不统属,也不能去杀了他,甚至不能打他骂他,否则这件事牵一发动全身,就变成朝堂里的海啸了。就让他作威作福吧,我们只要回程的文书,只要他不在账目上做文章,一切就随他去,自有高允大人处理这些杂鱼。”杨小瓜很温和的劝慰。 “嗯,就听公子的。”铁鹰豁然开朗,虽然仍是不爽,但是也不再郁闷,就吩咐手下:“朝廷有规矩,外兵不被邀请就不能进城,这也是应有之义,不用愤愤不平,好好安排交接就是了,告诉军需官,盯紧了那些接收物资的,要是他们敢在数量上做文章,就斩了他们。” 淳于蹈一拳打到棉花上,也是很惊讶,他知道铁鹰脾气不好,所以算定对方会大闹一场,甚至带兵回去,这样自己就可以大做文章,说运输太晚了,什么缺斤短两了之类的,反正只要一打架,就可以泼脏水,朝廷上一开始骂战,自己就可以继续克扣前方的物资了,克扣久了军心涣散,耶律豹本来人就少,不闹个兵败身死也会被人家破城,朝廷追究了也是个死罪,到时候自己的谋划也会被上面知道,封赏是少不了的,说不定能继任刺史也说不定。 然而今天,铁鹰不知道吃了什么药,竟然没发作忍下来了,弄得淳于蹈很是有力气没地方使。于是决定火上浇油,再试试,用鞭子指着铁鹰说,“铁鹰,你可知道运粮失期是大罪?本官定会上奏朝廷,弹劾你玩忽职守,违抗军令之罪!” “淳于大人,本将军四品,你不过是个从五品的小吏,本将如何做事不需你这个蕞尔小吏置喙,本将军的军令只有运输到恒道城,并没有期限一说,所以是不是误期了不用你废话,快点接收物资,把账目算清楚了,不要啰哩啰嗦,本将军还等着回去交差呢。”铁鹰很不耐烦的一番话把淳于蹈差点噎死,他没看见文书,想当然的以为上边有期限,哪知道拓跋晃为了防止被敌兵打劫,早就留了余地,毕竟铁鹰是自己的人,只有傻疯了才用条条框框对付自己人。 “哼,好,你等着,本官一定弹劾你这个无法无天的粗胚!”淳于蹈气哼哼的回城去了。看着他气鼓鼓的样子,铁鹰和众家士兵忍不住哈哈哈大笑。 物资的接收和账目的核对进程很慢,淳于蹈吩咐手下的主簿们故意压低秤量,挑剔质量,但是这套把戏对付升斗小民可以,对付全副武装的丘八们,那就是自寻死路,被铁鹰找个理由砍了了几名小吏,然后还去抄了家,把试图克扣数量的家伙全部财产拿走,子女送去前线当炮灰,虽然是奉命行事,但是小吏谁会在乎,也没有官员出来给他们说话,自然就死了白死。 这样杀了几个,其他人就灰心了,没有再敢出来乍刺的,进度立刻就变快了,只一两个时辰就完了,剩下的就是郡守盖印,淳于蹈是个官僚,可以让别人替他背锅,让他自己有担当的出来拖延却是不肯的,只能咬着后槽牙盖了印,让铁鹰回去复命。 铁鹰收了回文,不再废话,收拾人马和杨小瓜启程回天水。去的时候满载货物,逆水行舟,速度自然是极慢的,现在回程,顺风顺水,轻舟而回,速度如烟。 走在路上,铁鹰收起那副愤愤不平的样子,笑嘻嘻的问杨小瓜:“杨公子,你说这位淳于城守会不会对我们做什么文章?” “这个家伙只是个官僚,没有什么担当,做事情只会推诿捣乱,真的什么厉害手段其实是没有的。听说这个家伙这些天克扣前方的物资,虽然没有让耶律豹打败仗,但是也对军心影响极大,幸亏是守城战,如果是野战的话,那就真的要败亡了。” “这个家伙会不会内外勾结吐谷浑人?如果他开门揖盗,那耶律豹就变成孤城了?”铁鹰很担心。 “这个不会的,他不蠢,内外勾结的目的是扩大地盘,引狼入室是入别人的室,恒道城已经被他占据了,哪能白白交给吐谷浑?不是说姓慕容就是一家人,大家不过是貌合神离罢了,都是为了拿好处的。”杨小瓜一针见血。 “公子这么说,末将就放心了,我不懂政治,只懂得打仗的时候如果伙伴把后背卖给敌人,自己会有多惨,想到这里,真恨不得把那家伙一刀斩杀。”铁鹰说着忽然怒气盈胸。 “你放心吧,这个道理你家太子更明白,别忘了这些人出卖的是他的江山。你说说看,你家太子爷会放任这些蛀虫吗?”杨小瓜安慰他。 “对啊,公子真的好厉害,一下子就说到点子上了,这样我们就真的安心了。”铁鹰一脸释然。 两个人说说笑笑,路上走得飞快,不一日就到了天水城,大家给士兵们放了假,几个主将就去刺史府找太子拓跋晃复命。 拓跋晃很忙,虽然以前监国过,但是那都是交给三省六部去处理,自己只要当个橡皮图章就可以了,现在不一样,虽然不用每件事亲力亲为,但是也要了解个大概,能够拍板定夺。 这才分别了十几天,拓跋晃就变了一副模样,脸上的黝黑不见了,皮肤变回了白皙,但是由于殚精竭虑,眉宇间已经有了十三岁少年不该有的沟壑。看见他们进来,拓跋晃笑了一下,似乎是高兴又似乎是愠怒。 “参见太子殿下!”铁鹰赶紧抱拳单膝下跪,然后交出恒道城的公文,“末将已经把粮草运到,这是回文。” “免礼,铁将军辛苦了,先坐下。”拓跋晃接过回文,看也不看就放在书案上,笑了笑“听说你们在路上被近万土匪截杀?” “正是,末将等在参军大人的指挥下击溃了敌军,斩首四千余,俘获降卒千余,已经交给长史大人查验去了。”铁鹰不知道这位小主子是喜是怒,只能毫不带感情的陈述事实。 “见过太子殿下。”这时候杨小瓜也过来作揖。 “道兄不要客气啦,咱们都是自己人。赶紧请坐,多亏了道兄帮助,铁鹰才能顺利打退这些叛贼,道兄一路辛苦了。”拓跋晃揉了揉眉心,虽然疲惫,但是礼数不亏。 “好的。”杨小瓜也不客气,坦然坐下,等着拓跋晃的下文。 “你们到了恒道城门口,听说那个淳于蹈不让你们进城?”拓跋晃强作平静的问。 “确有此事,淳于大人可能是觉得战事紧张,害怕被敌人偷袭,所以就认真防范了些,很是忠于职守的。”杨小瓜故意不说对方刁难,反而夸奖对方一番,听得铁鹰是瞠目结舌,不知道这位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哼!”拓跋晃暴怒,猛地一拍书案,震得茶杯跳起多高,幸亏没有水,否则案子上的文件就遭殃了。“什么忠于职守,分明是借故刁难,你们可知道,那耶律豹行文弹劾他克扣军资,故意断绝前方供给,意图叵测?” “然后呢?”杨小瓜很平静的问。 “然后这个家伙不但不认罪,反而倒打一耙,说因为天水城押运粮草过慢造成恒道城库存紧缺,他为了做长期准备所以才精打细算,同时罔顾你们在路上大胜敌匪的事实,弹劾你们押送粮草误期,伪造战功,还欺压恒道城官员,杀人夺产诸般罪行,要求朝廷夺去铁鹰的官爵,严加审问,以儆效尤。这官司已经打到了御前,父皇勃然震怒,要我善加处置,真的气死我了!”拓跋晃显然气得不轻。 “那殿下打算怎么处置呢?”杨小瓜略带玩味。 “唉,要依我之见就该把这个淳于蹈抓起来,追查这厮包藏祸心勾结外敌的罪名,可是这厮是国舅的党羽,没有铁证不好办呀,否则父皇一向英明神武,怎么会看不出来这里边的腌臜。”拓跋晃叹气。 “高大人怎么说?”杨小瓜又问。 “老师一向为人光明磊落,也是没见过如此的小人行径,气得不轻,恨不得立刻斩杀此獠,只是他也没有证据呀。”拓跋晃再叹气。 “哦,那嫣然怎么说?” “嫣然是个女孩子,又是地方藩王子女,不能卷入朝堂争端,否则家族不保呀。”拓跋晃第三次叹息。 “喔,我倒是有个釜底抽薪的想法,不知道殿下愿不愿意?”杨小瓜笑了笑,问拓跋晃。 “哎呀,我的纯阳师兄,你就别卖关子了,快点告诉我,兄弟言听计从。”拓跋晃一听有门儿,赶紧拍胸脯。 第41章 釜底抽薪 “其实很简单,淳于蹈之所以敢这么干,就是因为他占据了关键的南安阳郡,让耶律豹如鲠在喉,不敢往死里得罪他,生恐他真的开门揖盗,或者断掉全部粮草供应。”杨小瓜喝了一口茶。 “对呀,要是他这么干,我们就彻底不战而败了。”拓跋晃点头。 “但是这是麻杆打狼两头害怕,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敢把事情做绝,但是对我们来说,他不用这么干就等同于这么干了,我们不能把命运寄托在他的脑袋上,所以他必须从恒道城滚蛋。”杨小瓜很果断的说。 “怎么滚蛋?”拓跋晃来了兴致。 “太子殿下统辖三州军政事宜,可以统一调度,虽然不能轻易斩杀一个郡守,但是挪个窝还是可以的,你可以行文表彰淳于蹈勤勤恳恳尽忠职守有大功于国,升爵一等,封为荡寇将军,转任陇西郡司马,驻扎襄武城,即刻赴任,原来的司马李猛改成南安阳郡郡守,然后给耶律豹一封文书,命令他协助李猛做好交接,耶律豹自然会欢喜雀跃,他和李猛关系密切,自然会尽全力帮助李猛夺下恒道城,也给自己拔出这根刺。有些事情,耶律豹不是做不了,而是没有大义的名分,不能做,现在我们给他这个名分,他自然就可以处理掉。李猛从司马变成有实权的郡守,也会对殿下感激涕零,日后定然甘愿投效殿下。” “师兄好计策!”拓跋晃拍案叫绝,然后又担心“如果这个淳于蹈反抗怎么办,他要是找借口关门不让李猛进去,那该当如何?” “简单,把文书秘密送给耶律豹,然后公开只说是朝廷封赏加官进爵的圣旨,淳于蹈不敢不接圣旨的。” “没有不透风的墙,朝廷要是走漏消息给他也不是不可能。” “简单,朝廷圣旨只说奖赏就可以了,太子另外发一封行文给耶律豹,让他在宣布完奖赏之后再读太子的公文,只要进了城,量那个淳于蹈也斗不过耶律豹和李猛的联手。” “好!就听你的!”拓跋晃大笑,一扫多日的惆怅,“来人摆酒!” 淳于蹈这几天的觉睡得颇不安稳,自从他发文弹劾铁鹰之后,他就明白,自己已经无能为力,无论成败都是朝堂里边大人物的角力了。作为一个小卒子,无论是兑子还是各退一步的缓棋,都只在于朝堂里大人物的利益权衡,可是作为自己并不是一个没有思想的棋子,绝对不能被交换掉,所以,在惴惴不安的等待的时候,淳于蹈并没有听天由命,而是尽自己的全力做最后一搏。 一天,两天,三天,朝堂里的靠山发来了消息,说朝廷并没有做出对自己的任何惩戒,相反的,是各给一颗甜枣,给自己和耶律豹都晋爵一等,甚至破天荒的封自己为荡寇将军。对于这个消息,淳于蹈是半信半疑,那个号称励精图治的太子是真的认输了吗?怎么会任由自己弹劾手下将领而没有反击呢,这时候淳于蹈深深地感觉到了孤独,很多事情他必须自己思考自己决断,虽然手下有足智多谋的师爷清客,可那谁知道他们是不是朝廷的卧底呢,多年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淳于蹈才有了现在的地位,所以对谁都不放心,对谁也不可能推心置腹,安全是安全,就是太累了。 就这么浑浑噩噩似睡非睡的躺了一会儿,淳于蹈昏昏沉沉的起来洗漱一番,喝了一口茶,总觉得心里慌慌的,做什么都没心情。 有从人来报,“启禀老爷,现在有京城里的钦差队伍约莫百人,要进城宣旨。” 淳于蹈很想吩咐说战时安全,叫他们把圣旨扔筐里送上来,然后返程完事儿,可是他不敢呀,这是圣旨,如果这么说了就是大不敬,皇帝的脸面往哪里放?要知道一旦皇帝发怒,就不会权衡利弊了,自己的所有依仗就都完蛋了,就算是背后的靠山也会放弃这个扶不起来的阿斗。 思前想后,淳于蹈不得不顶着一对熊猫眼,在丫鬟的服侍下换了官服,打开城门,在城门口迎接钦差的队伍。 在城门口,淳于蹈反复审视了半天,确实就一百人,没什么扎眼的,摇了摇头,心想自己一定是糊涂了,一百人而已,自己城内郡兵近万人,只是太守府的亲兵就有五百人,区区一百人能泛起浪花吗? 抬眼望去,钦差是一个中年宦官,姓秦,据说是宫里新上来的,没什么靠山,宦官吗,长得都差不多,胖乎乎的,没胡子,面貌慈祥,怎么看都像个老太太,无论怎么看都看不出来有一丝的恶意。 淳于蹈精神恍惚的把这个秦太监请进太守府,无论他怎么言语试探,对方都是笑眯眯的,让他无从下手。 到了正厅,摆起香案,淳于蹈朝着北边大同城的方向行了跪拜礼,然后秦太监站到正中,开始读圣旨,古代的圣旨,通常一开头都是一篇花团锦簇的文章,张嘴圣人闭嘴四书五经之类的废话,巴拉巴拉念了半个时辰,这才到了正题:“淳于蹈封为荡寇将军,钦此!” 淳于蹈三呼万岁,谢恩,然后正想站起来,就看见秦太监拿出另一个东西,高声朗读:“大魏太子、陇西路节度使军令,现有南安郡太守淳于蹈,文韬武略才干过人,朝廷有圣旨进位荡寇将军,足显朝廷之期望,为发挥其卓越才干,现转为秦州司马,着前往襄武城统帅人马对敌贼军,受陇西刺史直辖,又有陇西原司马李猛,虽然勤恳努力,但是多日对敌无功,着调为南安郡太守,负责物资转运事宜,以观后效,令二人立刻交接不得延误!” 淳于蹈两眼一翻,怒从心头起,正要开口说话,忽的从秦太监随从的队伍里腾腾走出来一个人,只见此人猿臂蜂腰,双目有神,正是秦州司马李猛,李猛大步走过来单膝跪下,接过了太子的军令,大声喊道:“末将李猛遵令!” 这一下子就把淳于蹈要说的话给拦回去了,他不由得勃然大怒,厉声吼叫:“这是假的!来人!” 声音未落,呼啦啦闯出来两百多刀斧手,一下子就把秦太监一众人等给包围了,淳于蹈冷笑:“你们想坑害本官,没门,本官仍然是本城太守,谁能指挥我?” “唉,淳于蹈,你不过是小小郡守,也想违抗军令么,本官就不能管你了吗?”随着一声叹息,一个黑壮男人走了出来,正是秦州刺史耶律豹。 耶律豹转身面对着那些刀斧手,“本官耶律豹,你等退下,难道是想造反么?”不怒自威。 这些个士兵是正规军出身,当然是认识耶律豹的,所以一瞬间确实吓了一跳,没有动作,淳于蹈大怒:“你们吃我的喝我的,怎么现在不听话了吗?” 在古代,有些三观是很奇葩的,比如家法大于国法,从道德上认为忠于个人要高于忠于法律,还会被当成楷模,比如刘关张桃园结义就是,关老爷忠于的是家主刘备,并不是汉朝的皇帝。后来这种风气传到了日本,引发了日本的战国时代,有一部很着名的电影叫做《四十七浪人》说的就是这种思想。这些刀斧手是淳于蹈豢养的私军,他们的忠心只针对于家主淳于蹈,所以听到耶律豹的喝骂,也只是一瞬间的恍惚,马上醒悟过来,挥动刀剑要扑杀现场这一百人。 耶律豹自从收到太子的密令,就叫来李猛,商讨如何兵不血刃解决这一切,就像杨小瓜估计的,他早就想收拾这个淳于蹈了,只是忌惮对方的靠山,在没有大义名分的情况下不敢痛下杀手,现在太子已经给了这个名分,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当然要当机立断。他们考虑来考虑去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了一遍,做好了应对,这种埋伏刀斧手的扑街戏码,当然早在意料之内,所以并不惊慌,早有亲卫上来一把揪住淳于蹈的衣领子,拎了过来,拔出刀压在脖子上,“你们谁敢过来,我就一刀宰了这个谋逆的臣子。”淳于蹈的亲卫们一看家主被抓了,也就只是嚷嚷着放人,不敢上来。 “你们这群废物,快点上来呀,我是朝廷命官,没有圣旨,他们不敢伤我一根毫毛的。”淳于蹈声嘶力竭。 秦太监笑眯眯的,“淳于大人,你最好还是配合一下,老奴手里有王命金牌,如朕亲临这四个字你可看清楚了,乖乖的交接公务,去前边赴任,我们就当什么都没发生,何必要赔上身家性命呢?” 双方正在僵持中,就听到屋檐下桀桀怪笑,“哈哈哈,你们这帮家伙特以的不爽快,老夫等半天了就是不见动手,真是急死个人,也罢,老夫帮你们一下子吧。”说完了就听见弓弦响动,连珠三箭直射向耶律豹,北魏以武立国,耶律豹虽然是个文官,武功却是不弱,拔出宝剑,就要去拨打箭矢,被李猛拦在了身前,李猛顺手取下身后背着的大弓,轻轻一捞,那三支劲矢就像是鱼儿入了网一样,滴溜溜一个旋转,力量就消退了,被李猛轻轻一抓,落在了手里。 “来而不往非礼也!你也尝尝我李家神射!”李猛拉弓,三支射过来的箭矢被反射回去,去势更劲,在空气中摩擦,闪出了火花,那呜呜的劲啸,似乎把空间都射穿了。 就听见当当当三声爆响,然后就是哗啦啦的碎裂声,只见屋角处,一个麻衣高冠的中年怪人跳了进来,手里拎着一只被洞穿,满是裂纹的铁盾牌,耶律豹几个人不认识这人是谁,可是人群中有一个弯刀大汉却是惊呼失声:“段天涯,你原来在这里!” 这个家伙正是前些天硬闯刺史府,刺杀太子失败后逃走的西昆仑散修,段天涯!只见段天涯一声冷笑,把手里的破盾牌扔到地上,就这一一丁点震动,那个铁盾牌就稀里哗啦的变成了碎片,陇西李氏的神射果然无敌天下。 这个喝破了段天涯身份的弯刀大汉就是刚刚因功被提升为陇西郡统领的兼秦州左司马的振武校尉云逸。云逸因为在刺杀事件中拼死护主受了内伤,得到了太子的信任,所以趁着这一次的计划,被封为左司马,名为辅助实际上就是牵制淳于蹈这新鲜出炉的秦州司马,这样子,太子拓跋晃就堂而皇之的把手伸进了秦州的兵马之中,耶律豹还得感恩戴德,因为太子让这个草根出身的左司马领兵,总比死对头淳于蹈要好指挥得多。 “怎么次次都有你这个手下败将来搅局?”段天涯很不爽,上一次如果没有这个家伙拼命死战,拦住了自己,拖延了时间,说不定早就把那个太子给宰了。上一次遇到钟离权,导致自己受伤跌境,这么多天都没缓过气来,又害怕被捡便宜的人追杀,只能到恒道城来暂避风头,谁想到阴魂不散,这个家伙又跟着来了,真是晦气的狠。 嘴里说着,动作可都没停下来,云逸毫不犹豫和左右两个家将木华黎博尔忽就把段天涯给拦住了,段天涯吸取了教训,也不托大,直接拔剑,就和三个人打起来了。 李猛听说这是刺杀太子的人,也就没有在一边瞧热闹,做了个手势,己方的一个供奉,来自西域的龟兹供奉莫离,就拔出弯刀也参与了混战。 上一次,云逸三个人和段天涯动手,只是靠着死缠烂打拖延时间,根本不是对手,这一次虽然段天涯受了伤没好,可也不知他们能够拦阻的,毕竟马上的骑射和步下的武功高手之间的战斗不可同日而语。而李猛的这位供奉就不一样了,这位名叫莫离的龟兹人,最擅长的就是贴身死斗,他这柄刀就如同毒蛇一样,处处寻找着段天涯的致命要害,不打则已,出手就是杀招。 这就是龟兹有名的缠丝刀法,龟兹人喜欢音乐,所以有一位龟兹琴家,因为仰慕东汉蔡琰的才华,从她的诗词中悟出了一套刀法,名字也叫胡笳十八拍!这套刀法共分十八招,讲究的是循序渐进,丝丝入扣,把敌人活活缠死在刀网之中。这种武功在战阵中用处不大,但是单打独斗或者群殴肉搏却是威力不小,陇西李氏善射,但是很不喜欢被人贴身,所以在多年的战斗中找到了解决方案,每名李家子弟都会有江湖游侠儿做贴身扈从,以防被人贴身偷袭,选取的都是肯于拼命武功卓绝的人,而这位供奉,在整个李家死士中也是位列前三甲的佼佼者。 只见莫离刀法展开,口中吟诵:“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一刀劈出速度迟缓,似乎手中挽着巨物,整个空间都充斥着一种悲伤之气。段天涯只觉得悲从中来,自己的剑也沉重无比,不由得大惊失色,“什么玩意儿!”一口咬破了舌尖儿,趁着一丝神智清明,大喝一声:“给我破!”打算用强力破开对方的刀式。 可是哪有这么简单,那个莫离刀法展开,伴着吟诵,根本不和段天涯硬碰硬,这胡笳第一拍使出来那是丝丝入扣,堪堪使到了“对殊俗兮非我宜,遭恶辱兮当告谁?笳一会兮琴一拍,心愤怨兮无人知。”刀法逐步加快,满含着怨愤之力,当他说出无人知的时候,刀光晦暗,满含杀机。 这种气氛压得段天涯喘不过气来,不由得大骇,这是妖法吗,再次鼓舞精神,使出了平生绝技一指断天涯,要强行出剑直攻对方要害,打算破掉对方的缠丝劲。 段天涯在西昆仑也是出了名的高手,这次拼了命,确实非同小可,要是单挑,说不定还真的能拼着损耗修为冲破莫离的刀阵,可是问题在于,旁边还有三个人呢,云逸的刀法不俗,只是因为没有系统的学习过内家功法,全凭着肉体力量和段天涯对抗,所以才吃了亏,现在有一个不输于段天涯的人物在这里,云逸就不再缚手缚脚了,他祖传的一套披风刀法使出来,那也是势不可挡,马上的将领打仗讲究一个势字,所谓得势不饶人,那些名将的秒杀战斗都是这么来的,云逸现在也得了势,大势所趋,刀法滚滚而来,不由自主,每一刀都和段天涯硬生生碰在了一起,震得段天涯也是左摇右摆,显露了颓势。 段天涯饶是西昆仑有数的高手也架不住这种级数的群殴,开始左支右拙,头顶冒出腾腾白气。这就开始慌乱了,心想老子是来捣乱的,不是来送命的,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有啥事儿等我叫了帮手再来,心里打定了主意,一声长笑:“哈哈哈,我记住你们了,山不转水转,老子不陪你们了,再会!”说完强行拔起身形,拼着挨上一刀也要仗着轻功逃走。 莫离只是刀法玄奥,对于轻功啥的并不在行,骑马骑骆驼出身的,谁还要练什么轻功,一看对方败逃了,也就不再追赶,李猛拿起弓来,想了想又放下了,冤家宜解不宜结,这个家伙背靠着西昆仑,要是给自己射死了,那层出不穷的报仇者,烦也烦死了。 眼见着最大的障碍搬开也是对方最大的依仗搬开,耶律豹笑眯眯的转向淳于蹈,“淳于大人,我们现在可以安排交接了吧。” 第42章 襄武城(一) 慕容部是吐谷浑最大的部落,从公元300年前后,慕容部长子吐谷浑率领这支人马脱离了鲜卑,闯入了羌人的传统地盘,并且成功的扎下根来,成为了吐谷浑部老大,自称单于。 传到现在,掌权的是慕利延,慕利延承继了历代祖先的特点,贪婪多变,喜欢见缝插针,本身却并没有什么野心,没有称王做帝的念头,更喜欢在自己的地盘里关起门来过小日子,但是有便宜的时候就会狠狠咬上一口,这一次并不亲近的鲜卑慕容邀请里应外合,承诺把甘凉之地分给吐谷浑部落,这么肥美的诱饵,自然会让慕利延动了心,本身的河湟之地只是一个角落,只有加上甘凉才能够完整,黄河百害,唯利一套,水草丰美产量众多的河套呀,当然要稳稳抓在手里。 于是乎,两个慕容一拍即合,慕利延派世子慕容瑍为主将,兵出临洮,直取甘凉地区,又派长子繁?从另一侧驻军五万于宕昌城,威胁梁州,作为牵制力量。 慕容瑍目前率主力五万人驻扎在漳县,左路大将觉如,领军两万驻守在首阳山,护住大军的左翼,右军大将钟镇领军两万威胁新兴城,前锋大将图录带一万骑兵三万步兵(攻城用的白马羌族)向前缓缓推进,压迫襄武城,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 白马羌人是少有的以匠人为主业的草原种族,擅长各种器具打造,包括攻城器械,虽然说比起内地的汉人要差很多,但是对于骑马射箭的胡人来说就是罕有的了。 自古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所以,吐谷浑人一直没有攻城,只是耐心的分兵向前,缓缓压迫,同时派人袭扰运粮队伍,勾连淳于蹈,帮忙祸乱襄武城的军心,同时也为己方的攻城设备打造腾出来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自古的事情都有正反两面,慕容瑍为自己准备好的同时,耶律豹也就得到了充分的时间解决后顾之忧,这样子,攻城设备有了,耶律豹的守城物资也足够了,解决了后顾之忧军心也就恢复了,憋足了劲准备和人多势众的敌人掰一掰手腕子。 时至深秋了,草叶枯黄,满地飞沙,天上彤云密布,沉重的压力让人喘不过气来。图录打开营门,亲率五千骑兵,来到襄武城前。 兵书上说,十则围之,倍则攻之,吐谷浑人的人数显然没有达到襄武城的十倍,甚至两倍都玄乎,这种情况下想包围城池是不可能的,只能玩攻城战,而且还是只能主攻一面城门,另外一面佯攻。 图录是个不喜欢啰嗦的人,什么骂阵呀,攻心呀,都是些中原读书人的臭毛病,殊不知反派死于话多吗,兵贵神速就是了,所以图录一声令下,“擂鼓!” 震天动地的鼓声就响起来了,几百个裸衣大汉站在车子上,抡动粗长的鼓槌,有节奏的敲动,自从黄帝大战蚩尤以来,全中国五十六个民族就通通学会了敲鼓,古代的时候没有通讯工具,锣鼓的声音大,传得远,不同的节奏就代表了不同的军令,每个民族的信号各不相同,但是作战方式就差不多了,随着震动魂魄的响声,大队的步兵排着整齐的阵型,扛着崭新的攻城梯,扑向西边的城墙。 攻城战里边最惨烈最常见的蚁附攻城开始了。随着扛梯子的队伍越走越近,城墙上开始箭如雨下,射向这些不怕死的士兵,这种时候,想躲也躲不开,只能依靠着单手高举的盾牌遮挡箭雨。下大雨时,大家都会有一种体验,无论怎么打伞,都只能保证头顶不湿,身上就很容易被淋湿,那种情况下只有穿很厚的雨衣才行,那种一次性的雨衣一下子就会完蛋,毫无意义。 这样的话,弓箭也是这样,这些扛梯子的士兵不断的被射成豪猪,惨叫着倒下,再换成其他士兵顶上来继续,这不过两三百步的距离就留下了近千具尸体。 好不容易来到城墙下边,白马羌人推动梯子,试图挂在城墙的垛口上,城上把守的士兵则是奋力把梯子推开,襄武城虽然是西部重镇,但是并不是很高,只有三丈高左右,由于当时的科技水平,是土坯干打垒铸造的城墙,太高了就容易塌,所以虽然争夺激烈,仍然有大量的梯子借助重力牢牢地挂在了城头上(那些梯子的头上都有沉重的铁钩,只要勾在城头上就很难脱开,除非是用利斧劈砍或者火烧),大量士兵真的就像蚂蚁一样密密麻麻贴着梯子向上攀爬。 新官上任的左司马云逸搬了个马扎坐在城头,他虽然对杀人作战并不生疏,但是守城战斗还是第一次,以前也只是在自家的坞堡对付过来抢粮食的马贼,看着城头上的守城器具,每一样都觉得很新鲜,不过作为守将,他提醒自己不能跟乡巴佬进城一样,那可是要丢了面子的,反正只要开打就能挨个儿玩一遍,不用着急,做大将的,一定要沉着镇定,云逸不断的提醒自己,稳稳坐在城头,那双酷似关老爷的丹凤眼微微闭合,弯刀平放在膝头,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外边的声音很大,厮杀声不绝于耳,云逸充耳不闻,其实作为主将,在攻城守城的时候更多的意义就是稳定军心,只要主将不动,士兵们就不会畏惧,就会勇气倍增不停的拼杀。 攻城战就是一个添油战术,历来攻城死的人都比防守方要多很多倍,尤其是一开始,守城的士兵并不着急,只是站在垛口后边,顺着箭孔,稳稳当当的用长矛刺出去,再收回来,每一次都带着一蓬鲜血,一声惨叫,有时候还伴随有重物落地的声音,那是被刺伤的攻城士兵被刺下梯子,摔到地上的声音。 一开始,这些士兵还会有紧张有兴奋,时间久了,就变成一项很有节奏的活动了,无论厮杀声惨嚎声满面的鲜血都不再让这些守城的士兵有所感触,只是机械的刺出去,拔回来。 城墙上,每隔十米就有一个武力过人的士兵坐镇,他们并不参与战斗,除非真的有敌人上了城头,他们就会跳过去,消灭这个火头。攻城战的突破往往要靠某些武力过人运气又特别好的家伙,能够躲过城头上的箭矢攒射和守城的士兵的刺杀,飞身上城头,如果他们能够上了城头,再仗着武力砍杀一通,只要杀散一两个梯子前边的守城士兵,就会一个变两个,两个变一群,那样子就会形成突破,这个幸运的家伙就会立下大功,这种功劳的名字叫做“先登。”自古以来能够立下这种大功劳的大多是超一流猛将,比如天下第一统帅岳大帅的长子岳云,仗着一对铁槌枪每次攻城都是先登,军中诨号“赢官人”,那意思就很明显,只会赢不会输,另外一个着名的先登大将是明朝的常遇春,江湖人称“常十万”,总说自己带十万兵就可以扫荡天下,打胜仗的次数比同等级的徐达要多很多。至于其他的人,大多是冲上来一通折腾,然后死于乱军之中,虽然攻下城池,但是自己活不过三集,饶是如此,这种功劳的奖赏太丰厚了,仍然有无数的小卒子飞蛾扑火。(除了上边这两位外,历史上着名的先登大将包括汉朝的樊哙、飞将军李广、太尉周勃,三国的张辽、乐进,隋朝的史万岁,明朝的戚继光等等等等) 闲话不说,这一次战斗的僵局终于在中午的时候打破了,为了均衡战力,到了中午,原来的守城士兵下去休息吃饭,换上新一茬的生力军顶替,这样一方面可以保存实力,另一方面让新手见见血,得到磨练,毕竟战场才是最好的训练场,只有见过血的士兵才配叫做老兵。 图录指挥很简单,就是让自己手里的士兵一浪一浪的轮番冲击,不断的轮换不断地添油,不给城头上喘息的机会,哪怕死伤惨重也不在乎,就这样,终于抓住了中午吃饭的一丝空隙,有一个叫做瓜达尔的猛士冲破封锁,登上城头。瓜达尔是图录手下的着名猛士,奴隶出身,一次在摔跤大会上一举击败所有对手夺下头名,被图录免去奴隶身份晋升为十夫长,过上了有肉吃有茶喝的神仙日子,为此,瓜达尔对主人感激涕零,每战争先,虽然现在才二十出头,也已经有斩首近百的战绩,特升为百夫长。这么一个人,长得却并不十分高大,只是个中等身材,浑身硬肉的偏瘦体型,十分罕见。但是这么一副体型却对他的战斗帮忙不小,瘦小的身材面积小不容易被箭矢射到,也不容被敌人重视而变成集火对象,自古以来,那些身躯庞大的将士总是会被敌人作为首选目标杀之而后快。 这一次,图录久攻不下,就派上了一些好手隐藏在普通士兵当中,试图突然袭击,冲破城头的防御,瓜达尔就是这些人之中的一个,到城垛口的时候,瓜达尔仗着身材纤瘦,灵活躲过了敌人的长矛刺击,反而顺势抓住了矛杆,借助对方夺枪的力量,纵身一跃,翻上城头。守城的士兵一看跳上来一个敌人,不由得惊呼失声,立刻后排就冲过来四五名战士,持枪攒刺这个漏网之鱼。瓜达尔一拧身,跳了起来站到了扎过来的几根长矛的尖端上,不等敌人有所反应,一个空翻,已经跃到了敌人的身后,挥刀一抹,就有一个敌人给划开了后颈,来不及惨叫,跌倒在地,这一下,敌人围攻的阵型就出现了一瞬间的迟缓,瓜达尔欺身直进,直撞进一个敌人的怀抱,,一刀扎在心口上,没等敌人倒下,就利用敌人的身体作为盾牌,挡下了左右刺来的长矛,旋身靠在另一个敌人身上,又是一刀直插软肋,剩下的敌人看到这个杀神满脸是血的凶相,不由得连连后退,就在这个时候,趁乱,又有几个吐谷浑的战士登上城头。 看到这种情形,守城的将佐中预备的好手正要补上这个空档,一直端坐的云逸已经走了上来。 云逸在城头已经坐了一上午了,他双眼微闭,温暖的阳光照耀在身上,觉得暖暖的,似乎真的要睡着了,本想着这一天就这么睡着过去也不错的时候,耳旁的喊杀声一乱,他敏感的觉察到出了差头,抬眼一看,就看到瓜达尔在城头大杀四方,已经导致十来个敌人趁乱上城,他把手一挥,预备队中的好手上去围攻那几个漏网之鱼,云逸自己亲自对付这个敌方的先登勇士。 通常情况下,先登勇士都是武力值出类拔萃的,他们的功劳往往建立在敌方的预备队实力不足之上,而作为主将的云逸,显然不能够让这种情况出现,他大步向前,凤目一拧,嘴里也没有废话,双手一合,手里的弯刀电闪雷鸣中呼啸而出,斜抹瓜达尔的右颈,这一刀集中了稳准狠的精髓,看上去似乎平平无奇,除了快一点点,也没什么特殊的,一点没有复杂的花样,更没有绚丽的色彩,但是对阵的瓜达尔却感觉到了刺骨的寒意,好强的一刀! 瓜达尔缩颈、斜身,腰肢如同风中杨柳一样,只是一摆,那一刀就擦着头发划过,丝丝断发在凛冽的秋风中飘了起来,还不等这些乱发落地,瓜达尔的身形已经飞快逼近云逸,云逸微微冷笑,手腕一旋,弯刀变成了匕首的正握姿势,刀刃斜斜对着瓜达尔的胸腹和下颌轻轻推了过来,瓜达尔一声大叫,自己百试百灵的杀招竟然变成了自己把身体往敌人的刀口上撞的态势,赶忙出刀一挡,借势一个倒翻,退出去一丈多远,大口喘气。两个人交手虽然只那么不到一秒钟的功夫,瓜达尔却是比跑了马拉松还累,尤其是刚才从前冲改成后翻,这种完全违反牛顿的动作,差一点把瓜达尔的腰骨扭断了,幸亏多年来一直锻炼,又幸亏自己的年纪不大,柔韧性还在,否则这么一下就要呕血了。 云逸微微冷笑,稳稳地迈出了一步,可是这一步却有一丈远,直直的把瓜达尔逼到了城墙的垛口附近,云逸再次双手一合,弯刀力劈而下,直欲把瓜达尔劈为两截,瓜达尔见机不妙,知道自己和对方差距有点大,好汉不吃眼前亏,作为从奴隶到军官的他,深知命是一切的本钱,哪肯硬拼,一声大叫,顺着云逸的刀势,一个倒飞,自己跳下了城头,本来三丈的高的城墙,就算是瓜达尔武功不俗,也扛不住这一摔,摔不死也要骨折什么的,可是瓜达尔早就留了后手,手一抖,一只绳镖从腰间飞出来,深深插入城墙中部,就借着这一下缓冲,瓜达尔稳稳落到城下,转身就跑,后边的士兵再想乱箭射他,已经晚了。 云逸微微用手一摆,让士兵们不用再射箭,放过这个幸运儿就是了,这时候瓜达尔跳楼逃跑,其他几个冲上城头的幸运儿没有了强力支援,虽然本身武力不俗,也给早有准备的武功好手一一击杀,也有打算跳城的,但是没有准备的跳下去,就摔成了馅饼,剩下几个不敢再跳,只好缴械投降。这一波攻击就算是失败了,图录鸣金收兵,大队的士兵如同潮水一样退了回去,大家默念阿弥陀佛保佑,终于又可以多活了几个时辰。 图录检点损失,只是这一上午,就战死三千多人,受伤的更多,全算起来,有七八千人失去了战斗力,几乎折损了三分之一,这样下去,士气会崩溃的,所以需要暂时缓一缓,恢复一下再作打算。 城下鸣金,城头上也是欢声雷动,毕竟没人喜欢战争,虽然是占便宜的一方,可是鲜血淋漓的场面还是触目惊心,有很多士兵杀人杀的手软,有的呕吐不止,也有的被自己满手满身的鲜血吓得失禁,不过总的来讲,毕竟是打赢了,等休息过去,这些士兵经受了考验,大多数就会变成精锐的老兵。 由于物资充足,云逸一声吩咐开饭,城头上就摆满了热气腾腾的馒头和大锅的炖菜,里边的肉管够,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虽然很饿,仍然很默契的挑着锅里的蔬菜吃,平时抢来抢去的肉菜,反而很少人去动,只是城楼下等着换班的士兵占了便宜,把楼上剩下的炖肉吃了个精光。吃完饭,大家有序换班,反正城内人员富裕,云逸就规定了三千人一班,每班两个时辰,共有三班,白天两班,晚上的三千人值守八个时辰。另外还有五千人的预备队,是全天轮休的士兵,只有在前线折损过大的时候才会上去补充。这样大家有条不紊,大有任你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的架势。 第43章 襄武城(二) 到了下午,图录的攻势明显减弱,虽然也是一波一波的如同大水漫堤,冲击力却是没有上午那么强了,这也正常,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现在到了下午,人心思睡,攻势减慢也就合情合理。 不过城头上的云逸因为排班得当,并不会因为敌人攻势的强弱而有所懈怠,大家只要管好自己的那部分就可以了,并不会出现被偷袭得手的情况,上午的瓜达尔跳城之后,虽然下午也有人趁乱冲上城头,但是武力只能算尚可,不用云逸出手,甚至连左右家将木华黎和博尔忽都没有出手的机会,就给城头的将佐们围杀了。 到了黄昏时分,图录终于整顿好队伍,派出了自己最强力的部队,铁猴子,这支部队一共只有千人,全身负有藤甲,刀砍不伤,这种藤甲取自祁连山的深处百年老藤制作而成,最特殊的一点就是轻便,整副藤甲全重不过五斤,而我们普通的军大衣通常要有十来斤重,相比较就知道这东西有多轻了,藤甲罕见,这些士兵也罕见,统统来自尼泊尔的廓尔喀地区,该地区的人身体黝黑,像猴子一样善于爬山越岭,故而起名叫做铁猴子,这些铁猴子一出场,就给守城部队带来了很大麻烦,由于刀枪不入的藤甲包裹身体,再加上悍不畏死,一般的士兵想要以逸待劳已经做不到了,只能使用滚木擂石在他们没有爬上来之前把他们砸落城下,可是这些家伙善于攀爬,随便弄一个绳子就能爬上城头 ,弄得大家顾此失彼,不一会儿,就有好几个人连蹦带跳窜上城头。 铁猴子的统领阿剌罕就在冲上城头的这波人里边,和他在一起的还有图录手下第一号猛将巴彦卓尔。阿剌罕和自己的队员一样都是身材矮小,面目黝黑,嘴里叼着一把两尺长的狗腿刀,这种刀子采用天竺的乌兹钢打造而成,形如一只烤熟的狗腿,因而得名。因为他的长相没什么特别的(满城头都是黑色猴子兵),也就没有得到特殊照顾,只是和别人一样,被几个短刀手围住了厮杀。 而另一位巴彦卓尔就没这么好运了,他的长相和这群猴子比起来太鹤立鸡群了,一米八九的身高,两百来斤的体重(也难为他这么胖爬上来没有把梯子压断)尤其是粉红色毛茸茸的肌肤,淡绿色的眼睛,赤红的头发,仿佛佛经里爬出来的罗刹。巴彦卓尔一上来连着两刀,劈飞了两名上来拦截他的甲士,干净利落,这还不算,还像大猩猩一样用自己的板斧拍打自己肥厚的胸脯,嚎叫着示威。 远处的木华黎一看就乐了,这一个白天都没怎么开张,上来的几个小杂鱼轮不到自己去杀,好不容易有一个不错的还被家主云逸抢走了,现在趁着家主没注意这里,木华黎一声怪叫,就拦住了巴彦卓尔,两名壮汉各自抡动大斧就打在了一起,而另一名巨斧手博尔忽则是只能眼巴巴看着猎物被夺走,悻悻然寻找着城上的敌人中有没有值得自己出手的对象。 巴彦卓尔手里的是双斧子,短柄,斧子头很大,足有一尺长的锋刃闪着森森白光,颇为瘆人,木华黎腰间悬刀,手里的是长柄大斧,也是锋刃硕大,还有一尺长的枪尖发着蓝幽幽的光芒。 一寸长一寸强,木华黎并不废话,仗着长柄武器的优势,离着两米远就一斧子劈了下来,这一下子挂定风声,威势无比,正是三十六式的天罡大斧的招式,力劈华山。 这个力劈华山的招式在评书里简直是臭遍街了,几乎所有的末流将领上来似乎都会这么一招,但是却不知道,这一招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完美使用的,要知道这一招来自上古大神刘沉香劈山救母的绝技,如果把精气神全部集中起来,虽然说华山肯定劈不开,但是普通的巨石肯定是可以一斧两段,毫不夸张。木华黎兄弟显然是其中的佼佼者,对于这一招可以说已经达到内外合一的地步,一招之下,全身的力量形成一个整体,对着巴彦卓尔猛劈下来。 这一斧子劈砍下来笼罩住整个空间,想用灵活的身法躲闪,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作为对手,巴彦卓尔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硬抗这一招,或者挡开对方或者被断体而亡,还有另一种就是打破对方的空间禁制,发动反击。巴彦卓尔毫不犹豫,双斧交叉,使出了全身的力量,要挡开木华黎这惊天一击。 实话实说,这一下子木华黎是占了便宜的,首先长柄对短柄,力矩不同,这一下子占尽了空间的优势,从上向下和从下而上比起来,牛顿会告诉你这之间的巨大区别,说时迟那时快,双方已经碰撞在一起,轰然一声巨响,巴彦卓尔挡住了这一击,但是也吃了很大的苦头,双手虎口崩裂,双脚也陷进去地面半尺深(夯土地面),但是不管怎么样,至少挡住了木华黎的攻击,把对方的必杀化解为无形。 巴彦卓尔自从上战场大小十几战,斩首几百,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苦头,不由得勃然大怒,纵身跳起,扬声大吼:“来而不往非礼也,你也吃我一斧!”身躯腾在空中,双斧舞动如同车轮一样依次劈下,这一招有个名字叫做流星赶月,速度很快,让你应接不暇,看着是两下,但是使出来的时候几乎是同时落在相同的落点,短时间的两次重击,一般人是无法轻松承受的,而巴彦卓尔曾经受过某个来自大雪山的僧人指点,悟出了第三斧,使出来如同风车一样势不可挡。 木华黎是个识货的人,一眼就看出来对手的强大,不敢轻视,借着对方的攻击身形后移了数尺,搬斧头现斧纂,整个大斧在空中画出一个硕大的半圆弧线,却是借力一戳,斧柄的另一头那根一尺长的矛尖带着森森冷意直插两柄巨斧之间的空隙,那个空隙的后边就是巴彦卓尔的咽喉。 巴彦卓尔惊得一身冷汗,人在空中,只能强行变招,头下脚上,如同跳水一样,借着一扑之势,双手抱紧双斧强行用斧刃去裹住那锋刃借势只一旋,这一招用的很险,如果对方不是木华黎而是一位枪法大家,这一扑就是把喉咙送给对方自寻死路,可是巴彦卓尔就是赌一把,赌的是对方斧技过人会本能的忽略枪法更多的用劈砍招式,赌输了就是个死,赌赢了就能够化解眼前的颓势,不说反守为攻,至少能回到开始阶段,他这一下赌对了,木华黎果然给了他一线生机,让他借势一个侧旋转到了木华黎的右侧方位,刚刚站定,木华黎反手就是一抹,斧子悄无声息,巨大的锋刃就抹向了他的脖子。 木华黎学武的时候,师父告诉他,通常刀斧这种重兵器分为三种境界,举重若重,举重若轻,举轻若重,木华黎现在已经超过了使用蛮力硬劈硬砍的境界,突破到了举重若轻,所以招法变化十分轻盈,很少受惯性的控制,这就让对手极不适应,哪怕是巴彦卓尔这种行家也是满身冷汗,精神紧绷。 木华黎缓缓转身,直面站在自己侧面的这位壮硕武士,他的动作不快,但是每一个动作都给巴彦卓尔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两个人刚才交手不过两招,巴彦卓尔却好像是打了三百个回合一样,浑身湿透,从里到外都感觉被掏空了,他大瞪着双眼就像铃铛一样,尽力闭口压抑着喘息的频率,死死盯着对面的木华黎,宛若斗鸡。 木华黎冷冷着看着对方,也不出手,只是在等对方回气,好不容易有个对手,一下子弄死了就不好玩了。 巴彦卓尔很强,是图录手下最强战力,比奴隶出身的瓜达尔只强不弱,但是他的优势是力量,是凶猛,而这两个方面,木华黎都有,而且进入了另一个境界,所以稳稳地压住他一头,所以看上去他的表现甚至远远不如他看不起的奴隶娃子。更主要的一点,巴彦卓尔是个马上将军,对于步战显然要差很多,他可不是那个奴隶娃子,从小能在草原上赤脚追马,更不是那只尼泊尔猴子,光着身子也敢爬雪山。他盯着木华黎,沉声问道:“我是千夫长巴彦卓尔,你是谁?” 木华黎冷笑,他当然知道对方在拖延时间好尽快恢复体力,可是他有把握就算是对方再增加一半也不是自己的对手,心境不同,高下立判,“我叫木华黎,我家主人云逸的护卫,你恢复好了吗?” 巴彦卓尔的粉脸(白种人的皮肤是粉红色的)微微有点发青,这是打仗,不是别的时候,当然不能输了气势:“好啦,我们再来打过。”说完双斧舞动如同风车旋风一样猛扑过来。 木华黎心中有底,不急不慌,慢慢应付,要以战养战,在战斗中熟悉自己刚刚领悟的举重若轻的新感觉,一招一式规规矩矩,再也没有呼喝猛攻,只是轻飘飘的,其实这以前他和巴彦卓尔的境界是差不多的,但是上一次看到龟兹高手的胡笳十八拍困死段天涯的战斗,他和主人都有了一丝感悟,摸到了这一层境界的门槛。 而在战场的另一边,博尔忽也发现了一个黑黑瘦瘦的像猴子的家伙,浑身是血的杀进杀出,这还不算,这只猴子周围还有几十只猴子也已经冲上了城头,让城墙的防务被撕扯得乱七八糟,于是博尔忽一声唿哨,带着自己的五十个斧手狞笑着包围了他们。 话说,这只被发现的猴子毫无疑问就是铁猴子的队长阿剌罕,这个阿剌罕统领着一千名铁猴子,但是官衔只是个百人长,在古代,这些做黑活的士兵通常都是出身低贱不被重视的炮灰,虽然双手染血无数,但是待遇永远会比同阶的正规军要差很多,比较雷同的例子可以参考日本的忍者,日本的忍者头目就算是带一百人的中忍,在大名眼里也比不上普通的下级武士,这都是闲话,放下不说。单说,博尔忽对阵阿剌罕,一个是沉重至极,一个是轻盈至极,真的是猴子与狗熊的对决。 阿剌罕的作战风格就是贴身肉搏,悍勇直进,仰仗着自己身上特制的藤甲能够抗住刀剑弓弩,就拼命的进攻,再加上从小练习坐禅瑜伽之类的,能够做一些匪夷所思的奇怪动作,躲过致命的进攻。但是这些招数对付普通士兵很有效,拿来对付凶猛地将军就不够看了,一上来阿剌罕的疯狂进攻确实把博尔忽吓了一大跳,被对方悍不畏死的砍杀搞得手忙脚乱,最后还是不小心被狗腿刀劈中了身体,本来是吓得亡魂皆冒,以为就交代了,然后,惊讶的发现,没有受伤,对方的劈砍根本攻不破博尔忽的防御。狗腿刀很锋利,但是进攻的时候根本没有机会抡圆了劈砍,毕竟是短兵器,只有切、削、划才是主要攻击方式,要是和人家对砍,你才不到两尺长,人家三米长,你够不到人家的汗毛,人家就把你剁成肉馅了。而博尔忽的盔甲是特殊的鱼鳞甲,就是在鞣制好的硬犀牛皮上铆上铜片,这样无论多锋利的小刀子,在上边顶多划出来一个印子,要想破防那是不可能的。 博尔忽一看自己的身上被砍了几刀都没受伤,这就咧开大嘴狞笑了起来,“你这只猴子是来逗老爷乐的吗?吃我一斧。”于是乎毫不畏惧开始了反击,博尔忽没有领悟所谓的举重若轻,他的智商没有这么高,所以他的师父教他的是另外一条路子,他的师父来自于南疆瑶寨,名叫盘荣,是瑶家十二姓氏之首,传承了上古大神的斧技,盘荣的理念是四个字“无坚不摧”,这种攻击手段说白了就是一句话,“任你千招万式,我就一斧子了事。”本来呢,博尔忽虽然天天被洗脑,但是生性愚笨,总是有人类的一丝胆怯在里边,发挥不出来这种无坚不摧的气势,现在被对方砍了几刀之后,突然就福至心灵,找到了那一丝突破的感觉,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吼一声:“看我的,开天!”正是盘家斧法的必杀技,开天一式。 这开天斧,招式简单,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驾驭的,需要天生神力,还得有那种神挡杀神的气势,本来博尔忽学了很多年都掌握不了这一招的精髓,今天就突然抓到了那个感觉,一斧子劈下来,对面的阿剌罕眼前一黑,就仿佛天空都被这一斧撕裂成了两半,大斧切割空间发出了刺耳的尖啸声,阿剌罕知道自己根本挡不住,想跑根本跑不掉,就听见轰隆一声,一道白光闪过,十几个挡在身前的铁猴子包括阿剌罕在内统统被斧刃撕为两段,这还不算,罡气散发,眼前的城垛口被劈开一个口子,架在上边的两个云梯因为距离太近被罡风波及,也是如同纸片一样被撕裂成两半,这一斧之威斩杀了敌人近百! 云逸看见了不由得破口大骂,“你这个夯货,你杀人就杀人,毁了我的城墙,还得修!”,骂虽然骂,却也是喜不自胜,手下获得了突破,威震敌军,这效果肯定不错了。 博尔忽憨憨一笑,冲着敌人大吼:“谁还来吃老爷一斧!” 这种声威之下,敌人的攻城突然就停顿了,巴彦卓尔本来还在支撑着,一看这样子,转身就顺着云梯溜了下去,他仗着皮糙肉厚,象打滑梯一样,只用两只手减速,哧溜一下子就扑通一声落在了城下,,其他士兵一看,也就跟潮水一样向本部退却,图录也控制不住这种颓势,正在焦急间,襄武城城门大开,从里边杀出一哨骑兵,足有五千人,最前边的是五百重骑兵,领头的正是陇西郡郡守公孙大林,这些天一直做隐形人的公孙大林一直就等这个机会,隐忍再隐忍,他是草原上有名的骑将,人称夺命公孙,一杆大槊所向披靡,只是因为骑兵不适合守城,在耶律豹的安排下一直销声匿迹,憋着一口气就等着这一下了,现在敌军溃散,不在这时候冲击,啥时候进攻? 公孙大林不断催动胯下的乌骓马,平端着自己的马槊,全速冲向敌军,他和他的五千铁骑心中没有别的,只有两个字,“突击,再突击!” 第44章 对峙 重甲骑兵在中央,呈锋矢状,两翼的轻骑飞速划出半圆弧线,边走边射,目标是敌军的屁股。 襄武城下的吐谷浑军队现在很糟糕,首先在排兵布阵上,前边是五千步兵,用来轮流攻城,后边是压阵的五千骑兵,这种阵型平时没啥不好的,很方便攻城,但是现在就很糟糕了,前边的步兵攻城受挫,士气低落到了崩溃的边缘,尤其是团队里的猛将一死两逃,看着平日里号称杀人如割草的阿剌罕被人一斧子砍成肉段,天神一样的巴彦卓尔和凶神瓜达尔被人家像大人打孩子一样打得落荒而逃,对普通士兵来说简直就和天塌了一样。 三观崩塌的白马羌步兵此时对阵铁甲重骑根本没有一战之力,转身就跑,正是兵败如山倒,这种逃命毫无章法,就是纯粹的撒丫子,眼看着就要冲击后边五千骑兵的阵型了,图录气的破口大骂,可是这会儿说啥都晚了。图录只能命令后边的骑兵启动,射杀敢于冲击大队的散兵游勇。这种应对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错的,但是对军心来说却是极大的损伤,虽然骑兵和步兵是泾渭分明的,但是毕竟是自己人杀自己人,手会软,可这时候,公孙大林的铁甲重骑就已经到了,重骑兵在战场上就是坦克一样的存在,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碾压,古书上说重骑兵所到之处,就连树林都会踏平,一切生命都会被屠戮,真正的寸草不生。 重骑无论对轻骑还是步兵,那就不是同一个级别的战斗,所以面对混杂的吐谷浑军队,那就是完完全全的屠杀。 轻骑兵对重骑兵只能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凭借着速度,绕行骚扰,利用骑射的力量把重骑兵拖垮,就像是千年后蒙古骑兵屠杀欧洲骑士团那样,可是今天不同,吐谷浑的骑兵根本没有机会奔跑起来,完完全全是列阵对抗,那就是找死的行为。双方刚一接触,就如同热刀子切牛油,一下子就把图录的队伍冲散了,图录本想着凭借着个人武力阻拦队伍的崩溃,那根本不可能,公孙大林的骑兵可以说一点像样的阻截都没有遇到就把图录的人马分割了。 自古作战最害怕的就是分割包围,一旦出现这种状态,任你再勇武也会被自己的人马裹挟着溃败,稍慢一点就会被屈辱的踩踏而死。 图录想喊想骂想拼命,但是一切不过是徒劳,只能跟着队伍一起溃败,好在有亲兵队伍保护着,不会被敌人追上砍杀。 前边的队伍垮了,后面大营里的士兵立刻毫不犹豫弃营而逃,跑的越快越好,都很爹妈少生了两条腿,跑到最后,盔甲兵器什么的都不要了,恨不能光着身子跑才能快一些,事出仓促,大营里的骑兵都没来得及上马就给敌人冲进来了,也只好凭借着两条罗圈腿跑路,那肯定是跑不过四条腿了,很快就给轻骑兵追上了,只能跪下投降。 这一战,公孙大林很聪明,不追求杀戮,只想拿好处,所以没有经过什么血战,就是突击,穿透,分割,受降。整个战斗持续到了天黑,看着远处的群山,公孙大林不再追赶,吩咐打扫战场,这时候城里也出来大量步兵受降,进过一个多时辰的折腾,除了图录本人带着的三千骑兵趁着天黑跑掉之外,其余近两万步兵和五千多骑兵尽数投降,大营易主,挂上了秦州的旗帜,大量物资被运回城内,只留下一天的粮草,这也正常,背靠城池的大营要什么物资储备呀,有城里供应不香吗。 公孙大林本人驻守图录的大营,指挥降卒整理修缮大营被损坏的地方,反正敌人的士兵不用考虑是不是疲劳是不是饥饿,啥时候干完活啥时候可以吃一点饭,不敢给俘虏吃饱,一方面节约物资,另一方面省的他们有力气造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没有杀俘虏就已经很仁慈了。 再说图录这边,带着几百个亲兵一路逃跑,天黑了也分不清方向,就是一路傻跑,一直跑到了天亮,看到后面没有追兵,这才停下来。 图录本身是一个猛将,习惯于靠武力解决问题,这从他攻城的时候没完没了的进攻就能看出来,基本上就没有做好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就是一味地进攻再进攻,这才给公孙大林打了个冷不防,一败涂地。 现在天亮了,图录停下来辨认一下方向,这才发现自己遇到了鬼打墙,这一夜跑来跑去才跑出去十几里,远远的都能看见敌人的旗帜和大营里袅袅的炊烟。 这时候突然发现周围出现了上千名骑兵,把自己的亲兵隐隐约约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图录长叹一声,“天亡我也!”这跑了一整夜,马都打哆嗦了,人也没吃饭,怎么打仗呀,正想着拼了最后一口气,死战到底,忽然发现这些追兵怎么也都无精打采的样子,就像打了败仗的散兵游勇?散兵游勇?图录揉了揉自己饿的发昏的黑眼圈,再仔细看了看,这可不就是打了百丈的散兵游勇吗,就是自己的那些败兵,也和自己一样瞎跑了一整夜,现在发现了自己这才围上来。 看到这情况,图录反倒是恢复了一点神智,就吩咐道:“传令下去,大家上山分散隐藏起来,不许动明火,白天在山里睡一天,明早上分散行军,中午到阴山汇合。”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离着敌人太近了,聚集起来就是一个扎眼的目标,敌人不瞎的话一定会上来追击的,只有分散了进入大山,那就像一把米扔进草堆,没有谁能找到了。现在人困马乏的,唯一需要的就是修整,其他的都没用。 放下进山睡觉的图录不管,再说襄武城,公孙大林占据了图录的大营,兵锋前出十多里,立刻把死守的态势改变了,现在是进可攻退可守,耶律豹也带着人马进驻大营,只留下云逸的五千人马守城,摆出一副前出的姿态和慕容瑍遥遥相对。调动军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说起来简单,光是人马分配物资调动就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现在的态势就是公孙大林一万骑兵为前锋,耶律豹自己三万步兵和一万骑兵作为中军,占据了襄武城前大大小小的山头坞堡,一步一步压向慕容瑍。慕容瑍也不示弱,带着自己的五万骑兵快速向前,颇有要决战的态势。本来漳县和襄武城不过是五十里的距离,双方这一拉架子,就变成三十里,骑兵一个时辰就可以碰撞了。 可是就这样剑拔弩张的样子,所有人都以为要决战了,可是就是没有打,虽然是火药味越来越浓,气氛越来越沉闷,仍然没有撕破最后一层窗户纸。 消息传到天水城,拓跋晃就把大家召集起来,研讨现在的状况,寻求对策。 高允还是老一套,“殿下,臣是文官,不懂得战事,只是从后勤来看,慕容瑍劳师远征,物资供应太长了,虽然说骑兵可以不用太多辎重,但是甘凉久经战事,想搜刮老百姓几乎是不可能的,老百姓的战斗力不弱,而且习惯于坚壁清野,抢粮食只能损兵折将然后一粒米也难得到,所以这长达两个多月的消耗战,吐谷浑人扛不住了,只想着速战,从我们的角度讲,还是要等一下,等敌人物资短缺了才可以开战。” “老师说的有道理,姜大人,你是本地人熟悉此地情况,你觉得我们还需要什么补充的才能打赢?” “殿下,我们的物资储备还需要增加,至少要够耶律大人一个月的消耗,另外我们的人数还是处于弱势,虽然可以以弱胜强,但是伤人一千,自损八百,我们自己也会元气大伤,我觉得这笔买卖耶律大人一定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做的。”姜浩已经习惯了拓跋晃的问话,不再遮遮掩掩。 “计将安出?”拓跋晃很诚恳。 “我觉得需要殿下派一员上将带一支骑军挺进到新兴附近,打破整个僵持的状态。” “可是我们自己的兵马也不多,只有一些民军。会不会抽空了我们自己的城防?”拓跋晃犹豫不决。 “可以拆东墙补西墙,”拓跋嫣然看着老神在在的师兄似乎没有什么反对的意思就继续说下去,“前边有两万多俘虏,但是耶律豹不敢用,害怕里应外合,我们可以让他把这些俘虏押送到歧州,让歧州把他们打散了填充到每个郡县去。听说冀州别驾拓跋燕现在在高平镇练兵?听说他收拢了一万柔然铁骑?” “不错,拓跋燕叔叔在高平镇练了一年兵了,你的意思是让他?” “他练了这么久,应该磨合的差不多了,一定很想立功。可以让他就近去首阳山附近给吐谷浑人找点麻烦,他一定会很高兴。另外我们给了歧州两万多俘虏,让他们给我们一万步卒,不算多吧。这一万人拿来守备天水足够了,可以让铁鹰将军领着咱们这里的五千乡勇骑兵去新兴,给铁鹰将军全权,让他见机而动,不受耶律豹的管辖,这样可以避免这些乡勇变成炮灰,于事无补,铁将军不用真打,就摆摆架子,就够慕容瑍喝一壶了。”拓跋嫣然一番娓娓道来。 “嫣然姐姐果然是我族中的女诸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胸中有沟壑,小弟佩服。”拓跋晃真的很佩服,这个姐姐比自己大不了几岁,怎么对于战争就这么有条理呢。扭过头问铁鹰:“铁将军,你可愿意去?” “太子,铁鹰是您的部将,当然是您指到哪里我打到哪里,只是末将就是个粗坯,拼命可以,现在这些乡勇,恕末将直言,能不能请杨公子指挥,末将一定万死不辞。”铁鹰先表了忠心,然后毫不掩饰提出了请求。 “这个嘛,”拓跋晃只好再扭头问杨小瓜“师兄,你看看我这个铁鹰,赖上你了,能不能劳烦师兄走一趟?”毕竟杨小瓜就是个路过的客人并不是拓跋晃的手下,他可不好意思直接下令。 “唉!”杨小瓜收起了心如止水的神态,长叹一声,“我说太子殿下呀,你可真,好吧,我白吃白喝你也不少日子了,看在着甘凉一带老百姓的面子上,就再帮你一次,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呀,这么打来打去的也不是个办法,我就止戈一下吧。不过,等这次打完了,我和师父也该走了,总在这里耗着,修行就耽误了。” “还有我呢师兄,我也得跟着师兄一起走。”拓跋嫣然害怕被甩了,赶忙说。 “哎呀,咱们在一起才多久呀,师兄怎么就走了呢,不会是讨厌我拓跋晃了吧。”拓跋晃半真半假。 “行啦,别说这些酸溜溜的,年纪轻轻的装什么老成,累不累?”杨小瓜毫不客气。“打完这一仗,你也就用不到我了,剩下的收拾政务都是你这个太子应该自己掌握的能力。我还要去完成自己的修行,总在你这里会变味道了,反正将来还有见面的时候,不用矫情。” 就这样,铁鹰为主帅,杨小瓜为参军,拓跋嫣然和汉钟离蹭饭,杨勇做保镖的五千乡勇在一切准备完毕后,整队出发。随队还有大批的民夫和前方需要的物资储备,前后几十艘大船装得满满当当,顺着渭水河一路向西。这时候歧州的补充步兵已经提前到位,前方的两万多俘虏也到了天水,交给了歧州派过来的将领带回去不提。 和上一次一样,跟着粮船,速度自然是快不起来的,铁鹰正好利用这个时间练兵,把这些只知道打顺风仗的散兵游勇土匪强盗和镖客组成的乌合之众训练成能服从命令,掌握各种信号和队形的正规军。 这些家伙武功不弱,马术也很强,就是对正规的训练从来没有过,适应起来很麻烦,铁鹰也不着急,每天定好了一个科目,练好了就完成任务,练不好就一直不断,只有形成了身体记忆才算完事儿,把这些家伙折腾得死去活来哭爹喊娘,也有不服气想哗变的,给铁鹰一顿胖揍就打服了,这些个江湖豪客深谙拳头硬就是道理这句话,所以发现打不赢就很快服帖了,也有仍然大吵大闹的,铁鹰也不客气,直接砍了脑袋喂狗,战争时期,这么翻来覆去闹的不是敌人的卧底也是敌人的暗探,要不然要军规干嘛。 就这样五六天以后,这支部队就看上去队列整齐了很多,对于各种命令也记住了大半,剩下的铁鹰也不着急,在战争中学战争,优胜劣汰,反正死了他也不心疼。 好在一路上也没有什么人大这批粮草的主意,偶尔有几个不开眼的小毛贼,就在练兵的时候顺手宰了,正好让士兵见见血,熟悉一下训练科目。上一次那是因为有淳于蹈勾结敌人,否则谁会知道你运粮的时间和数目,更不用说集合几千里方圆的马匪来截杀,这一次没有了内应,自然就没有吐谷浑人了。 过了几天,慢慢悠悠的粮船终于到了恒道城下,和志得意满的新城守李猛办了交接,铁鹰突然打趣道,“李太守,新官上任,恭喜恭喜,只是从前边退下来,少了立功的机会,可惜了李家的神射呀!” 李猛笑而不答,杨小瓜给打圆场,“现在只是小打小闹,等过几年大魏彻底收拾了柔然,李太守就可以驰骋西域了,到那时候才是封侯拜相的机会,就算是班定远恐怕都比不上李太守的风光了。” 李猛大笑,“还是杨公子深知我心。一路辛苦,快请进城,我已经准备好了接风酒宴。” 第45章 欺负人 喝的半醺的铁鹰推掉了李猛的诚恳邀请,没有留宿城内,晃晃悠悠的在随从的搀扶下上了马,趁着夜色,大队人马离开恒道城,很快消失在莽莽群山之中。李猛看着这位骑马都费劲的名将,淡淡一笑,笑容之中饱含深意。 慌里慌张的一进山,铁鹰的酒意马上就消褪了,他跳下马,在路旁的小溪里捧了一捧清水洗了把脸,马上变得神采奕奕。他一脸严肃的问,“公子,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杨小瓜笑了笑,“找个方便的地方,宿营,全军休整!” “啥!不是应该兵贵神速,去杀钟镇一个冷不防吗?”铁鹰一脸诧异。 “老大,谁不知道你的酒量是海量,你以为装醉,人家的探子就相信呀,说不定早就在前边的某个山谷等着咱们自投罗网了。咱们和船队一起晃晃悠悠这么多天,别说他们有天上猎隼盯着,就算步兵的斥候也早摸清楚咱们的虚实了,现在冒冒失失扑上去,那就是给新兴城前的钟镇送菜呢。” “额,”铁鹰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皮,“说来也怪,末将平时也不笨,不知怎地,每次和公子在一起就觉得脑子不好使。” “你那不是脑子不好使,是脑子动太多了。铁将军呀,打仗这东西,说到底比的是实力,只要力量够了,就尽量少用阴谋诡计,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可是公子,咱们现在这五千人,勇猛是没问题,可是训练太少了,对于正规作战还是差劲的很,跟人家比拼实力,不行呀。” “嗯,是这么回事儿,所以不能硬拼,现在一路上也累了,大家收拾好,先睡觉,养足精神,咱们去欺负人去。” “欺负人?啊,诺!”铁鹰一听欺负人,心里石头落地,自顾自去帐篷里睡觉了。 * * * * * * “公子,我们似乎走的方向不太对呀?”铁鹰一脸雾水。 “怎么不对了?” “新兴城在西南,我们去西北干嘛?” “谁说我们要去新兴城了?” “可是钟镇的右路军在西南呀,太子不是让我们去钟镇一侧袭扰,为襄武城减少负担吗?” “太子还说了让我们自主行动,不受任何人牵制。” “虽然,可是,” “你猜,钟镇知不知道我们会去骚扰他?” “公子昨天不是说,钟镇可能在某个山谷以逸待劳等着伏击我们,那自然是应该知道的。” “他都打算埋伏我们了,我们干嘛要撞上去送死?你觉得你的五千人够给他的两万铁骑塞牙缝的吗?” “额,却是难于一战。” “知道就好。” “可是那我们去西北干嘛?” “去首阳山。” “首阳山不是交给拓跋燕大人对付吗?” “你今天的问题有点多,拓跋燕多少人?” “据说一万多一点。” “首阳山的觉如呢?” “两万精骑。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我们和拓跋燕大人合兵吃掉觉如。” “不是,我们要是合兵了,就是送菜了,这么大的目标,那不是袭扰,是决战,你知道觉如这个人吗?” “听说这个家伙是河湟的羌人,破落贵族出身,马术精良,武功很强,智谋也很厉害,还听说他有个哥哥叫加察,天赋异禀,刀枪不入,还有很多将军伴随他左右。” “恩恩,铁将军做事情很细致,一定会成为天下名将,这么厉害的家伙,咱们以少胜多去决战肯定是打不过的。” “那我们去?” “我听说吐谷浑很穷,除了青稞之外只有牛羊,所以他们肯定是靠牧人放牧供养牛羊做军粮的。我们帮他们吃一点羊肉。” “遇上他们的大部队怎么办?” “你对放牧了解多少?” “末将从小长在草原,自己就是牧民。” “一千人的供给如果按牛羊算,要多少亩草原?” “这个末将算不出来,几十万亩总要的。” “你见过草原五千人以上的大的部落很多吗?” “那就是部族了,不是部落,通常牧羊的时候,几百人的小部落比较常见。” “打仗的时候,牧羊的是什么人?” “老人女人孩子。” “懂了吗?” “懂了。” “好,那就去做吧。” “诺!” * * * * * * 格儿楞部落来自美丽的青海湖畔,那里水草丰美,牛羊成群,养活了格儿楞部落三千部民,一直被周围的部落眼红,但是没办法,格儿楞部落是超童大人的姻亲,历来在对外战争中都出力巨大,一百多名部族勇士在近十年的战争中斩杀了蜀地的汉人上千,得到了超童大人的垂青,特地在青海湖畔封赏了大片领土给格儿楞。这得天独厚的土地成了格儿楞人休养生息的福地,现在据说上边的大人和蜀地达成了协议,转而攻击甘凉人,这个事情格儿楞人不管,反正部落里边的大人让杀谁就去杀谁好了,我们只要能得到战利品,铁锅盐巴还有肥美的草场,那就足够了。 这一回,部族的棒小伙子又跟着去打仗了,部落的老族长格桑哈儿坐在敖包的边上,一边念经一边美滋滋的想,不知道这一次又可以抢到多少铁锅盐巴还有衣服,部落的女人们又可以有中原的漂亮衣服穿了,虽然说有一点点血迹,但是染红了的更鲜艳些,部落的女人们穿上不知道有多少其他小部落的人嫉妒的红了眼睛呢。 远处烟尘滚滚,有点呛人,格桑哈儿在想,不知道小伙子们又屠戮了哪一座城堡,只是这一次怎么放的火有点大,烟雾弥漫的,不知道多少好东西烧坏了,真的不知道节约呀,部落里这么缺乏物资,哪怕一件破布拿回来也是好的呀,干嘛要放火烧了,都拿回来不好吗?只是,这一次似乎不一样,为啥烟雾中有一股羊膻气?就像几百件上千件羊皮袄被烧掉了一样? 远处传来滚滚的马蹄声,好多马呀,足有上千匹,格桑老头眯起眼睛,想看看是哪一家大人从这里路过,同时念叨着千万不要在这里停留,按照风俗,是要杀羊款待的,这么多人,全部落的羊才有多少,这一下子,就会少了半个月的肉食呢。 迎面跑来的千人骑兵好威风的样子,没有羌人常穿的毡帽皮袄,穿的是漂亮道格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的装束,硬犀牛皮轻甲,丝质暖帽,红色披风,马身上的鞍鞯嚼环和缰绳都是簇新的,每个人身上背着黄杨木骑弓,满壶的雕翎箭,手里的弯刀都是黑色的血迹。 敌人!格桑终于发现了不对,正打算喊叫,飞来一箭,正正地钉在了咽喉上,格桑一声不吭,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空洞的眼神仰望着天空。一骑快马飞速的从他身边掠过,一刀斩去了他的头颅。很快,整个部落里就乱成了一团,妇人和儿童还有老人都被驱赶到了一起,反抗的就会被一箭射穿或者一刀斩下头颅。反抗很快就被制止住了,这些部落的牧民早就习惯了草原上互相吞并的杀戮,并且习以为常,只不过以往通常是他们的男人杀别人,今天是被人杀,服从就可以避免伤害,这是草原上的规则。所有的妇女按照要求,给奔袭而来的北魏士兵杀羊制作肉脯,还把仅存的青稞炒熟只做了干粮,等到一切完毕之后,北魏士兵并没有杀死其余的人,只是把所有的马匹带走,牛羊杀光,能带走的物资带走,不能带走的一把火烧个精光。把这些老幼妇孺留在原地,一名骑将告诉他们可以去首阳山寻找自己的首领,也可以自行离去。说完,这些北魏骑兵就消失在莽莽群山之中。 按照计划,铁鹰把自己的队伍分成了五队,每千人一队,分散出击,走到哪里杀到哪里,不求杀人,只要求掠夺损毁物资,彻底打烂吐谷浑人的后勤,觉如不但得不到自己部族的补给,还要挪用仅有的口粮去养活嗷嗷待哺的部族老幼,这是阳谋,他要是不管,部落就会离心离德,他要是管,就会消耗干净自己的辎重,饿死冻死在这陇西高原上。 大草原上消息传递没这么快,等觉如发现这个噩耗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五六天,几十个部落被摧毁,上万头牛羊被变成了灰烬,面对数千名老幼的哭号,觉如不得重视这个问题。 本来觉如只知道有一个拓跋燕的一万精骑来对付自己,还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虽然对方号称鲜卑人的八骏,可那又如何,比起我雄狮大王觉如来要差得远,那个拓跋燕就是个缩头乌龟,根本不敢硬碰硬的和我打一仗,被追的满草原乱跑,可是现在竟然又出来这么一只不知名的队伍抢劫我雄狮大王,真的是叔叔能忍,婶婶也忍不了了。 “哪一位将军愿意去收拾那些抄我们后路,屠杀我们部民的地老鼠?”觉如扫视自己的部将,充满了血丝的眼睛目光犀利,饱含怒意。 “觉如呀,老将出马,一个顶俩,你的后背自然要你最亲爱的叔父超童来守护。”一脸狞笑的超童走出队列,他年纪并不大,只有三十出头,只是多年来心思太重的原因,显得有一些沧桑,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灰败之色。超童是觉如的亲叔叔,在觉如之前号称岭葱雄鹰,武功很强,智谋也很厉害,只是生不逢时,被后起之秀的侄子在赛马大会上击败,从族长的位置上掉了下来,变成了部落的管家,不甘心的让权柄旁落入了聪明睿智武功卓绝的侄子觉如之手。 “好的,有叔叔在,我雄狮大王的后背就永远是最安全的。”觉如自称是雄狮大王,还说自己是某个神话天王转世,在愚昧无知的青藏高原上很能忽悠一气,整个岭葱一带都奉他为王,但是毕竟只是个岭葱,比起整个青藏的霸主慕容家族来说啥也算不上,也只能关起门来做皇帝,对外还是要服从慕容家族的指挥,跟着一起打仗,分一杯残羹冷炙。 “好好,雄狮大王尽管放心,有金身罗汉的超童在,你的后背就永远是安全无忧的。”超童暗笑,对于自诩为草原智者的他来说,什么天神转世之类的屁话他是坚决不信的,只不过为了利益最大化,也不得不随之奉承几句,反正这些愚民们相信了觉如,自然也相信了自己是其他天神的说法,花花轿子人抬人,互相吹捧呗。对于这种行为,觉如也没办法,只能捏着鼻子承认自己的叔叔是金身罗汉。这种情况就好比千年后的太平天国一样,东王杨秀清和西王萧朝贵看透了洪秀全的装神弄鬼,就依样画葫芦,没事儿也搞一个上帝附体,还能逼着洪秀全下跪,弄得洪秀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嗯,不过叔父毕竟年纪大了,虽然智慧,但是身体还是很重要的,要不然,加察哥哥你和叔叔一起去吧,叔叔出谋划策就可以了。”觉如并不像表面上那么豪迈,心里也有小算盘,他深知这位叔叔的野心,就罔顾叔叔才三十岁的事实,硬说超童年纪大了,把自己的异母哥哥加察塞进去牵制。 这话一说出口,超童差一点吐血,nmd,老子才三十岁就老了?你小子真够狠的,没办法,这年头拳头大了就是道理,自己也只能捏着鼻子敷衍。 “好吧,有了加察侄儿一起,我就可以舒舒服服吃现成的了,金翅大鹏转世的加察侄儿的武艺天下第二,仅次于雄狮大王你,有他在,什么样的敌人也都是一盘菜。”超童应承下来,顺便拍了一下加察的马屁。 “叔叔放心,一切有我!”加察的胸脯拍得山响,这家伙一向自视甚高,仗着一身十三太保的横练功夫,刀枪不入,十分的骄傲,为此,觉如就给了他一个金翅大鹏的头衔,排排坐吃果果吗,大家都是天神这才满足,加察傻乎乎的信以为真,真的以为自己是那个神鸟,几近于天下无敌的角色了,整天飘飘然的。 “叔叔,我给你们五千人马,你们一定要消灭这些可恶的虫子。”觉如吩咐道。 “放心吧,哥哥一定能把他们杀光,割下耳朵带给你。”加察大包大揽,超童也就乐得不说话。两个人点齐了本部的五千人,直奔烟尘弥漫的部落而去。看山跑死马,看着不远,等跑到了,敌人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气的加察把部落里的老族长又暴揍了一顿,说是惩罚他没有及时报信给大王。 “你别急,我看看能不能帮你找到他们的踪迹,”超童本来不想管的,可是挨打的是自己的从属部落的人,由不得他不出力。 * * * * * * “他们找到我们的踪迹了,”杨小瓜看着树枝上的一只乌鸦说道。 “公子是说这只乌鸦吗?我早就听说觉如手下有一个叫超童的家伙会些个巫术,善于驱使乌鸦,原来是真的!”铁鹰话音未落,手里的弓箭就离弦射出,乌鸦刚发现不好,想要飞起来的时候,被一箭穿喉,一个倒栽葱,掉下树来。 “什么巫术呀,瞎吹牛,你们好多人会调教海东青,难道也是巫术吗,都是吹牛骗人的,岭葱一带民风愚昧,对这些事情比较神话,咱们自己可不要被忽悠了。”杨小瓜笑笑。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公子,人家发现我们了,我们是跑还是打?”铁鹰挠挠头。一脸真诚。 “咱们藏起来,这里到处是高山深谷,藏个几千人都是小事儿,反正物资充足,劫掠了这么多天,足够吃两个月了。” “然后呢?我们就这么藏起来不动?”铁鹰一脸困惑。 “杨勇大哥分出一千人马,一人双乘继续在草原上游弋,牵着追兵的鼻子跑几天,反正两匹马比一匹马跑得快,不用担心被他们追上来。”杨小瓜吩咐。 “还是我去吧,这么好玩的事情,我就喜欢这种敌人能看见我的屁股,死活追不上我的样子。”铁鹰主动请命。 “不用了,你和我一起潜伏起来,到时候有大用。杨勇大哥,你要注意,一定给追兵一种感觉,只要加一把力就能把你千刀万剐的那种感觉,千万别跑的太快让他们跟丢了。我听说那个超童老谋深算,不容易上当,不过他说了不算数,那个加察才是有实权的,这是一员猛将,性如烈火,断断不会放弃。” “诺!”杨勇答应一声,大摇大摆带兵离去,而杨小瓜和铁鹰,带着四千主力,隐入了深山,消失不见。 第46章 回马枪 加察的喉咙都气的冒烟了,这群敌人真的太不讲究了,就这么大摇大摆在自己的面前杀人越货,然后逃跑,每一次自己赶到的时候,都能看见远处的烟尘,地上的灰烬都还是热的。可是追了五天了,就是追不上,当然,加察发现敌人的速度确实变慢了,以前自己总是能看见对方奔跑扬起的尘土,追了五天以后,基本能看到敌人断后的部队了,甚至还有暴毙的战马,显然,这批敌人已经穷途末路了。 “加察,不能再追了,我们的部队已经累得不行了。”超童劝说。 “叔叔,不行的是你老人家吧,听说这些年你收了好多美女进帐篷,是不是已经掏空了身体,就像被乌鸦吃过的牛羊一样,开始腐烂了呀。”加察讥讽道。 “你,好心好意劝说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好,那就顺着你来,看看你能怎样!”超童也是气急败坏,男人不能说不行,何况是加察这么阴毒的诅咒,哼,不管他,看着敌人的陷阱也要跳进去,我要看看他怎么死的。但是,想了想又说,“也许叔叔是老了,身体跟不上了,这样吧,我在后边慢慢走,你带着全部人马去追敌人,如何?” “不用啦,我有两千人足够了,剩下三千人保护叔叔你老人家的安全。”加察刺激完了超童,又觉得不太好,他脾气火爆,但是不笨,知道绝大部分是超童的部族,不会听自己的,就只带着自己的两千人去,加察自恃武功高强,岭葱无敌的猛将(他们一般不把觉如算进去,国王嘛,不需要打架),自己两千对一千,怎么也能赢,何况是还有自己这么无敌天下的猛将。 “好,那就你先去立功,叔叔做你的后盾。”超童阴笑着答应了下来。 在一个被就劫掠的部落里,杨勇吃饱喝足之后,看到天上飞过的一只乌鸦,微微一笑,抹抹嘴,吩咐手下,“换马,出发,这一大圈已经差不多了,我们领他们回家吧。” 加察发现,自己已经把敌人追的慌不择路了,这一带的地形他跑了好几遍,已经烂熟在胸,再往前五十里就是一座大山,战马在小山包上可以来去自如,但是说上山,那就很难了,敌人的马速很快,越来越快,开始变向,显然,敌人也发现了自己的方向不太安全,打算转过去躲开这座山,从山边的小路穿过去,穿过去就是一马平川的大草原,自己就追不上了,加察吩咐加速,不顾一切,一定要在敌人穿过山谷前堵截住敌人,双方都在拼命加速,不知不觉间,加察和后边的超童大队已经拉开了近百里的路程,而逐渐向着鲜卑人为他准备好的死亡之路义无反顾的飞奔而去。 “那个黄呼呼的家伙是谁?”山坡的树林里,杨小瓜坐在一块石头上,百无聊赖地和铁鹰窃窃私语。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可以清楚的看到破破烂烂的羌人骑兵队伍最前边,有一员大将,骑着白马,穿着一身金灿灿的盔甲,头盔边缘还有遗漏出来的根根卷发,这个人鹰钩鼻子,碧蓝的眼睛,身材很健硕,手里端着一杆金灿灿的方天画戟,那是威风不可一世。 “加察呗,他们的部族有一个认知,觉得天神嘛,都是金灿灿的,所以能打扮的金灿灿的就是天神了。”铁鹰无所谓的回答。 “可是,他们都很穷呀,牧民们的羊皮袄都破破烂烂的,就一个人穿成那骚包样子,这不是明白告诉大伙儿我是主将,向我开火吗?” “天神嘛,就是与众不同的,而且,他们觉得穿成那样子就刀枪不入了,还有,这些羌民和我们这里的不同,不喜欢射箭,所以没有被集火的概念。”铁鹰老老实实地回答。 “好吧,”杨小瓜很无奈,“原来是别人的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大家收拾一下,准备出击。”说着站起身来,顺手取过一张大弓,抓了一把箭在手里。 山下的羌人的追兵越来越近,眼看着就追上了杨勇,杨勇一声唿哨,队伍忽然变阵,划了两个圆弧,一左一右,分散开来,绕山而走,加察的人马则是越追越快,巨大的惯性让他们来不及跟着转向,直接向山坡冲来。 杨小瓜手里的巨弓嘎吱吱拉开,然后对着阵前那个金甲将领就是一顿狂射。嗖嗖嗖十几只箭在一眨眼的功夫就离弦而去,然后惨叫声不绝于耳,大家定睛看去,只见,加察身边的护卫纷纷落马,只有加察一个人稳坐马鞍,周围十几米的范围内,一个人都没有了,一副鹤立鸡群----啊不,应该说鹤立草丛的景象。 众人鼓掌叫好,“公子爷神射,好厉害呀。”赞美之声不绝于耳。 杨小瓜赧然,“射偏了,本打算射加察的,谁知道误伤了其他人。唉,十几箭都射不准,看来这辈子当不了射雕手了。”众人面面相觑,心中凛然。 “都看什么看,还不给我出击!”铁鹰的厉声呵斥打破了僵局,大家纷纷上马,冲向敌阵。铁鹰手里拈着丈八蛇矛枪,催动乌骓马,走在最前边。本来,羌人的骑兵正打算学着杨勇的军队一分为二,打算变阵的时候,埋伏的四千精兵以逸待劳,一冲而下,只用了几秒钟,双方就冲撞在了一起,有备打无备,四千对两千,阵容整齐对混乱,大屠杀开始了。 岭葱的羌人还处于奴隶制的初级阶段,并没有演化出完整的民族文化,更没有什么完备的军事素养,说良心话,除了悍勇不畏死之外,他们对于战争的认识还不如马匪,还处于崇尚个人武力的那种阶段,什么阵型呀,协助呀,一概不懂,就是硬冲硬打,而铁鹰的这五千人马,都是马匪、家奴、刀客出身,要说悍勇还真没有怕过谁,再加上这些天的训练,已经有了一些正规军的雏形,双方初一接战,北魏军队就把羌人的队伍分割成很多小块,然后就是反复冲击,处处以多打少,真的就像是大人打孩子一样,再勇猛的孩子也不过是熊孩子,没有家长的庇护,不过是渣渣罢了,一炷香的功夫,两千羌骑就只剩下两千战马和地上躺着的两千死人和伤号了,唯一还坐在马上的就是这群熊孩子的家长加察了。 加察抡动大戟四处攻杀,但是这些卑鄙无耻的北魏骑兵根本不和他单挑,就像是足球场上的遛猴训练一样,他向东,北、南、西边就给他一下,他向西,西边的对手后退,另外三个方向不失时机的乱刀砍下,气得他哇哇大叫,仗着悍勇和一身十三太保的横练功夫,强行突围,向后直奔超童三千人马的方向冲过去。 铁鹰经这一战看穿了岭葱羌骑的外强中干,心中大喜,也不和这个穷寇硬拼,只是不急不缓,驱赶着加察向超童的三千人马逃去。 加察心里十分的憋屈,作为岭葱的第一猛将,加察并不是浪得虚名,他伴随着觉如四处征战,斩杀名将无数,就是在夺取临洮的战役中,曾经一战斩将五员,把临洮的郡守,号称北魏第二猛将的辛巴克一招斩杀,威震敌军,这才夺下了临洮城,被慕容瑍尊称为岭葱第一神将,还起了个外号摩云金翅,从那以后他就十分骄傲,相信世界上没有人能打得过自己,而这一次,这一次也是非战之罪,仍然没有人能够打得过自己,只不过是兵娃子打光了,五千敌人都没能把我加察伤损分毫,只要我带着剩下的三千人马再杀一次,保证能全歼敌军,加察恨恨的想着,策马疾奔。他并没有注意到,自己胯下的那匹来自天神高原的神马,在这不停的奔跑中已经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了。 终于,一声嘶鸣,轰隆一声,加察胯下的白马魂归净土佛国,它哀怨的睁大了眼睛,无声的盯着自己的主人,这个可悲可怜的大英雄。 加察身体一震,落到了地上,差一点被惯性摔倒,不过,作为天生神力的他,并没有因为厚重的铠甲而感到动作迟缓,就算有也不会承认,他依旧穿着那一身沉重的金色铠甲,转身要去抢夺一匹战马骑乘。 追赶的士兵让开,这家伙穷寇莫追,谁跟他拼命谁倒霉。这时候铁鹰催马赶上来,双手拧枪,人借马力,马借人威,快如闪电一般,全力一枪,打算洞穿加察的胸膛,加察不闪不避,金色大戟一个螺旋,就像森林巨蟒敞开了血盆大口,要把铁鹰的蛇矛吞噬进去,铁鹰轻咬牙关,眯起双眼,八寸长的枪尖真的就像毒蛇一样,猛地窜入方天画戟构成的血盆大口之中,就看是蛇矛洞穿了加察,还是加察的画戟绞杀了毒蛇。 当的一声大响,然后就是令人牙酸的咯吱吱声音,铁鹰蓦然睁大了眼睛,这个家伙的盔甲上竟然连一个破损都没有,硬生生的弹开了铁鹰的枪尖!铁鹰抽枪,但是枪尖被方天画戟锁住了,竟然抽不出来,两个人开始像拔河一样,旋转起来,疯狂的旋转,一个要夺去敌人的武器,另一个要夺回自己的武器,互不相让。 无数士兵在旁边呐喊助威,为自己的主帅加油鼓劲儿,铁鹰在北魏朝廷里是出了名的猛将,但是他的猛并不是蛮力过人的那种,更多的是枪法过人,打架的智慧超人,靠着机智灵活让无数敌将的头颅成就了自己的赫赫威名。 现在这种情况,铁鹰知道自己的力气没有加察大,心中也是暗暗咋舌,这个家伙连着几千里来回奔波不眠不休,连马都累死了,可是他穿着重达百斤的重甲,竟然还有这么大的力气,真的不是普通人类能做到的,虽然如此,铁鹰并不害怕,双手一按一压,手里的长矛就和马镫上的挂钩锁在了一起,现在变成了加察和铁鹰的战马角力了,铁鹰自己只要把握平衡就可以。加察不能松手,松手了就变成赤手空拳了,虽然说有人生撕虎豹什么的,但是很显然,在战场上不用兵器,用手撕人(比如生撕鬼子?)看着好像很爽,但是真的很愚蠢,立威可以,要是对手不害怕,那就是自己人设崩塌的开始了。 加察真的很厉害,竟然能用自己徒手的力量拉动铁鹰的马,而且还包括了一人一马的体重,被他硬生生扯到了身前,说时迟那时快,铁鹰在间不容发的一瞬间从背后摘下了一柄打将钢鞭,抡圆了照着加察的后脑就是一下子,铁鹰也是够狠的,你不是刀枪不入吗,那我就试试,你的脑袋是不是硬过钢铁? 钢鞭(包括锏)这种东西,是中国的特殊发明,专门针对重甲武士的防护,当盔甲足够坚硬,让刀刃或者枪矛无法破防的时候,就要依靠这些钝器对盔甲进行打击,就算盔甲足够坚硬,里边的肉体可是柔软的,只要里边的人被震伤,骨骼内脏碎裂什么的,那盔甲再完好又有什么用呢? 铁鹰借着加察拉扯的力量加上自己从上而下的猛击,等于合两个人的力量对付加察一个人的脑袋,加察很自负,一向号称刀枪不入,但是世界上哪有真正的刀枪不入,就算是钢铁,那冲床一下子不也就要圆要扁随便拿捏嘛。加察不敢硬抗,躲也躲不开,只能偏了一偏头,躲开对后脑的打击,用肩膀硬扛住了这一下。就听见啪,哗啦啦的声音,不大,并没有那种激动人心的震荡,加察的铠甲被一下子打的四分五裂,满地碎金片(过去所谓的金甲其实是铜的,最多镀一层金水,铜是一种很柔软的金属,这一点大家是知道的。)加察真不愧是十三太保的横练,挨了这一下,肩胛骨也没有碎裂,只是皮肤免不了肿胀破裂。 这一下把加察给疼的,脸都绿了,他哪吃过这种亏,怒吼一声,丢掉了手里的金戟,猛扑上来,就要用生撕虎豹的异能,要撕了铁鹰。铁鹰一招得手,把马一旋,单手取回了自己的长矛,顺手就插向加察那正在怒吼的血盆大口,这要是插进去,从嘴直接入喉,就算是加察刀枪不入,那也不包括内脏呀,赶忙就把嘴给闭上了,双手一划拉,咦,真的是急糊涂了,原来自己还有一把腰刀呢,加察左手拔刀,奋力一挡,要挡开铁鹰的枪尖。 这个人在怒吼的时候突然闭嘴,会影响整个呼吸系统,更会让人的精气神受到沉重的打击,所以加察的仓促一挡,最多有他平时力量的一半,所以虽然说挡开了那一下,但是仅仅是挡开了,人在嘴巴被袭击的时候很习惯的会低头闪躲,铁鹰抽枪,右手一抡,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发出了凄厉的尖啸声,枪刃对着加察的后颈劈下,加察左手刀一翻,刀背冲里刀刃冲外,一个苏秦背剑式,护住了自己的颈背。当的一声硬碰硬,枪尖狠狠地砸在了刀刃上,在这种碰撞的时候长兵器有天然的优势,力矩原理呀,枪的力矩是多少,抡起来的动能又是多少,加察完完全全靠自己的肉体扛着了这一击,内脏免不了被震荡了一下,十分的不舒服。 这时候,战马已经到了加察的背后,马尾巴正对着加察的后腰,铁鹰松左脚踹右蹬,战马向右旋转,挂好了钢鞭的铁鹰双手拧枪,接着战马这一旋的冲力,人马合一,转到了加察的左后方,铁鹰大吼一声,“着!”加察刚刚左手刀挡开那一击,正在震荡中没有恢复呢,手还半举着没有及时收回,铁鹰的一枪就恶狠狠的插进了加察的左腋下,正是传说中的绝招“卧马回身枪!” 第47章 给他送过去 早在几天前,在山里百无聊赖的铁鹰和杨小瓜闲聊,“杨公子,你说,所谓的刀枪不入是真的吗?” “刀枪不入确实有,江湖上有所谓的十三太保横练的武功,什么金枪锁喉,什么刀砍身体一个白印之类的,还有说练到极致的时候,除了所谓的罩门,其他地方都可以抗住比较沉重的打击,甚至包括某些脆弱的地方。”杨小瓜躺在树枝上,嘴里嚼着一片不知名的树叶。 “那么,这个加察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人?所谓的神王转世其实是某种功法?”铁鹰是很好学的人。 “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是生而知之的,所谓的传承记忆,天赋异禀,天生就会某些功法,甚至自行运转。”杨小瓜很感慨,想想自己,想想人家,人比人气死人呀。 “那岂不是天下无敌?那我们要怎么打才好?”铁鹰继续打破砂锅。 “无敌是不可能的,就算是钢铁,遇到了铁匠的锤子也会砸扁。还有,天道这东西很公平,有所得就有所失,这些功法都有练门,遇到了罩门,一个儿童都能轻易干掉他,古时候有一个西洋古国叫做希腊,里边有一员猛将叫做阿喀琉斯,传说是什么神仙的孩子,他妈妈在他出生的时候把他用神水洗了一遍,就刀枪不入了,但是洗澡的时候因为抓着他的脚脖子,所以脚脖子没沾神水,就变成了他的唯一弱点,后来他去打仗,所向无敌,直到某一天,被人用箭射中了脚脖子就死了。”杨小瓜诲人不倦。 “那样的话,他的脚脖子就是他的那个罩门了?想想看,任何一个正常人,也不可能射了脚脖子就死了呀,他都刀枪不入了,还这么脆弱,看来公子说的罩门真的很脆弱了。那么这个加察有没有罩门?如果有,会是哪里?” “这个嘛,猜测一个人的罩门,其实很难,因为没人会傻到告诉你他的罩门在哪里,而且通常都是你触碰不到的地方,但是呢,这些所谓的天神转世就不一样了,因为他们傻傻的告诉了你他们的优缺点。” “哦?”铁鹰一下子来了兴致,“怎么说?” “比如说,古人曾说,十二属相各有一缺,说的就是十二属相的不足之处。鼠无牙。牛无齿。虎无脾。兔无唇。龙无耳。蛇无足。马无胆。羊无神。猴无臀。鸡无肾。犬无肠。猪无筋。这就是缺陷。”杨小瓜继续东拉西扯。 “我的公子爷,你到现在也没告诉我加察的弱点是什么!”铁鹰很无语。 “唉,你呀,不是说出了名的智将吗?加察说他是啥转世?”杨小瓜继续卖关子。 “金翅大鹏呀!” “对呀,金翅大鹏,金翅大鹏是啥,是鸟呀。而且,鸟类的弱点是哪里?优点又是哪里?” “鸟的优点,肯定是会飞呀,弱点就不知道了。”铁鹰还是想不通。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优点和缺点其实只是一体两面罢了,一个障眼法,人们就会下意识的忽略掉,什么样的鸟不能飞?” “没翅膀的。你是说他的弱点是?”铁鹰试探的问。 “嗯嗯,你猜对了,就是那里,所以人家还明明白白告诉你金翅大鹏,都金的了,你就被蒙蔽了。可是你们草原上的汉子玩鹰,应该知道老鹰那东西最强的是翅膀,最弱的。。。。” “我知道了,”铁鹰莫名的兴奋,“翅尖是最强的,翅根儿是最弱的。这就好办了,只要这厮把罩门露出来,哼哼,管教他有来无回。” * * * * * * 铁鹰看着眼前倒地抽搐的加察,不由得冷笑,“什么刀枪不入,这不也是照样会一枪毙命么。”说是这么说,自己也是捏了一把冷汗,自己设计了半天,环环相扣,这才引诱他上当,否则,正常人,谁会把咯吱窝露出来让你打的,更不要说用枪刺。 不过,不管怎样,这个扎手的硬茬子解决了,剩下的就好办了,铁鹰割了加察的首级,吩咐一声,“全军前进。”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就向着超童的阵地推进。 超童并不清楚战斗的结果,他是会驱使乌鸦,但是,那也不能全知道呀,乌鸦毕竟是简单的鸟类,没有完善的语言体系,所以他只是知道双方开战了,并不清楚战斗的结果,但是出于同一阵营的约束,他也不会完全袖手旁观,再加上对加察武力值的信任,想想怎么着,就算打不过,凭着加察的武力,也能打的敌人损失过半,自己正好捡便宜,就处于这种心态,超童不停的催促部队向前,再向前。 等到双方的队伍碰到了一起,超童想死的心都有了,真的很后悔自己干嘛多管闲事,干嘛要想着抢功劳,现在倒好,加察的脑袋被人家挑在杆子上,这自己的队伍都看见了,这还怎么打,人家五千对自己的三千,还是一个刚打完胜仗,士气旺盛,另一个士气低落,疲劳行军。 超童暗骂,“这个该死的加察呀,平时吹牛不打草稿,说什么天下无敌,无敌个锤子,脑袋都给人家割了去了。这还怎么打,跑吧。”想到这里,超童,拨转马头,转身就跑。 这一跑就彻底坏菜了,双方打仗就怕这种,哪怕你咬着牙,硬拼一下,敌人打起来也就不那么简单,不是有一句很着名的话吗,就算五万头猪,共军三天也抓不完,所以,兵败如山倒,铁鹰的五千人就像赶羊一样衔尾追杀,一将无能累死千军,在超童的率领下,这三千人没命的逃跑,要么就被人从背后一刀砍死,要么就跪下来投降,只消一个时辰,超童身边就只剩下几百人了,给铁鹰团团包围在一个小山丘上,真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只好投降。 铁鹰亲自接见了这位岭国名人,国王的叔叔超童大人,还很客气的帮他把绳子解开了,给他搬了个座位,让人弄了一碗奶茶给他压惊。这在古代叫亲释其缚,通常剩下的就是虎躯一震,什么王八之气爆棚,敌人就会倒地拜伏。 古代人心思简单,通常喜欢杀俘虏,所以真的是不杀就是天大的恩情,并不奇怪,谁不怕死呀。 超童比谁都怕死,当然就配合演了一出感激涕零,五体投地的大戏。 铁鹰微笑举起茶碗,“超童大人,早就听说你的威名,听说岭葱一国本来是你的基业,被那觉如用奸计骗走了?” “这个嘛,”超童一听这话有内容呀,马上就配合着说谎不打草稿,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其实觉如也很不错的小伙子,我一直很看重这个侄儿,所以如果岭国在他手里能发扬光大,我就让贤也没关系,确实没想到这家伙心术不正,竟然用阴谋诡计欺骗了我,这才篡夺了国王的位置,不过也没关系的,一家人,谁当不是当,我也并不在意,也愿意专心辅佐他发扬壮大岭国。” 铁鹰心里冷笑,这个家伙很上道呀,果然是顺杆爬的聪明人,野心大,实力弱,阴谋诡计多,很好的叛徒角色。心里鄙夷,表面上却是义愤填膺,“这哪行呀,超童大人你才是岭国名正言顺的君主,怎么能任由卑鄙小人抢夺王位,残害人民呢,我有心帮你夺回王位,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这个嘛,”超童并没有蠢到家,半信半疑,“恕我直言,这位大人,我岭国雄兵两万,你才五千人,怎么帮得了我?” “现在已经没有两万了,而且,你知道本将军,”他指了指自己,“是朝廷的平北大将军,太子殿下的红人,现在太子不是皇帝,所以不能有太多人马,但是将来,就是几十万人马的统帅了。”他喝了口茶,又说,“这是后话,我们不说,就说眼前,觉如才一万五千人,只有六七千人是他自己直属的吧?其中还有很多都是各部头人的私兵,对不对?” “这位大人很了解我们呀。确实觉如只有六七千人直属。”超童心思也活动了起来,这要是真的能干掉觉如,我就势吞了其他头人的部族,那重新夺回王位真的不是幻想呀。 “觉如面前有拓跋燕将军的一万精锐,加上我们的五千,再加上超童大人的两千多人,打败觉如的六七千人很难吗?”铁鹰循循善诱。 “有道理呀,铁将军果然高明,如果有用得到我超童的地方,我愿效犬马之劳。”超童很上道的再次趴在地上表忠心。 “哪里哪里,你太客气了。”铁鹰虚情假意的扶起超童,差点把自己恶心吐了。 就这样,双方经过友好的商谈,就战后分赃啊不重建岭国政权达成了协议。 铁鹰搞定了超童,心里没有底,来找杨小瓜,“公子,这个家伙太阴险了,我信不过他,万一他阵前反水,我们就” “你不太了解这些岭葱人的心,对于觉如来说,不论他反水还是不反水,都是不可原谅的敌人,你别忘了,权力面前哪有亲情,他固然很痛恨觉如,觉如也一样,只要有借口就会干掉他,不管他是不是忠心,他都是前任国王,都是觉如的心腹大患,必杀之而后快。” “原来如此,受教了!”铁鹰很郑重的行礼,“公子大才,为什么不做官?” “我是来修行的,对于你家太子,做个朋友可以,做下属,那就朋友没得做了。”杨小瓜很严肃很郑重,年轻的脸上洋溢着一种说不出的,让铁鹰心颤的力量。 “是,铁鹰多嘴了,公子莫怪。”铁鹰深深鞠躬。 “没关系的,我知道是你家太子让你说的话,你是尽忠职守。”杨小瓜很平淡。 “嗯嗯。那么我们下一步怎么办?”铁鹰赶快转换话题,他实在是很尊敬这位公子,就像学生面对老师,不想惹对方生气。 “让觉如来找我们,只要打败他,我们的任务就完成了大半。”杨小瓜习惯性的直接了当。 “怎么让他来,他不来怎么办?”铁鹰又开始挠头皮。 “把加察的脑袋给他送过去,他就必须来了,否则他的人心就散了。” “也对呀,任谁看见哥哥被杀死,如果不报仇的话,肯定会被手下人骂死。”铁鹰恍然大悟,“他要是一万五千人全过来怎么办?我们可打不过,打得过也不打,会折本的。” “应该不会,如果他全军过来,我们就领着他去岭葱,他就变成主动撤退了,吐谷浑人饶不了他,再说了,拓跋燕可不傻,肯定跟着过来,追着屁股打他,只要他不想这么被动,就不敢带着全军过来,相反的,他还会留下大部分人,免得被拓跋燕一口吃掉留守的军队,那就偷鸡不成蚀把米了。”杨小瓜喝口水,“我们现在很主动,被动的是他。” 在觉如的大帐里,看着眼前托盘里亲哥哥的脑袋,觉如面沉似水,一言不发,所有的将领面面相觑,噤若寒蝉。 过了好久好久,觉如突然间仰天大笑,笑声凄厉,宛如杜鹃啼血,笑着笑着,眼中真的渗出了鲜血,十分的恐怖,觉如忽的拔出刀来,就在手掌上割了一刀,鲜血淋漓,觉如把鲜血抹到了脸上,嘶声怒吼,“我兄长加察无敌于天下,现在被叛贼超童出卖,还被超童一箭偷袭,杀伤了腋下,这才殒命,此仇不报,枉为天王!现在超童叛变了我们,投靠了魏国,我决意出兵讨伐超童,各位有什么意见?”这里边他偷换了概念,强调加察是超童偷袭死的,不是铁鹰杀的,铁鹰表示很无语,超童表示很冤屈,但是百口莫辩,觉如的解释很深入人心,除了自己人出卖,外人怎么可能知道加察的弱点,就算知道了也不可能让他把咯吱窝露出来,所以只有超童暗箭射杀才合情合理呀。我们无敌的勇士怎么会打败?当然是超童出卖了,才全军覆没的,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岭葱的人相信了就够了。 觉如一举两得,完美的解释了天神转世是怎么被伤害的,提升了士气,同时把矛盾集中到内部平叛上,就可以让众将领忽略外敌的强大,提振信心,果然是个玩政治的高手。众将领义愤填膺,纷纷发言,要求跟随大王一起去杀超童。大帐里你一言我一语,吵吵嚷嚷就像一个集市,热闹非常。 “好啦!”觉如用手一拍桌子,大家立刻安静下来,等着首领吩咐。“我亲自去报仇,带五千人足够了,将军们和我一起走,留珠牡和向阿达且易路母为主帅,带着一万人马驻扎在这里,稳守不出,和拓跋燕对峙,不管敌人怎么挑战,你们只要守在这里,等我取胜回来就是大功一件。” “遵命!”王后珠牡和女射雕手易路母赶忙答应,觉如这么安排是有深层考虑的,易路母武功很强大,箭术非凡,一向能够服众,打仗是一把好手,但是因为是女人,所以不可能夺走自己的权柄,很放心,况且还有珠牡在,王后足智多谋,和易路母互相配合,肯定能够应付狡猾的敌人。至于说带走所有的将军,那就更明白了,一方面可以帮自己打仗,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他们趁自己不在篡夺权力。 “全军出发,这一次一定要把叛徒超童碎尸万段!” 第48章 叔叔去哪? 觉如的军队行动很快,这也好理解,他们是游牧民族,没有辎重,没有后勤,就是骑上马追过来就可以了,这倒是让铁鹰很是刮目相看。 在预设的战场上,觉如并没有如愿看到超童的队伍,颇有一种一拳打到棉花的感觉,实际上,他的想法是全力以赴,把超童暴揍一顿,斩杀了,趁着高昂的士气和北魏军队一战,这样无论如何自己作为大首领的威风都不会丢,军心士气就会保持的很好,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就稳稳当当的,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预想着被当成炮灰的超童根本没有出现,铁鹰的布置一反游牧民族让俘虏作炮灰的惯例,不但没打算拿超童做消耗品,甚至都没有在战场上出现,这种情况,就不得不让觉如疑神疑鬼起来。 铁鹰的部队这一次又是以逸待劳,一次次的胜利让这些杂牌军士气高涨,在战火的磨练中一步步向着超越普通士卒的精锐方向快速发展。大家的军容很整齐,虽然没有盔明甲亮,(那样子华而不实,白浪费精力,)至少是人员齐整,战马也很精神,武器那就更不用说,全是打磨的铮光瓦亮的,杨小瓜仍然是和铁鹰一起待在中军里,前锋是杨勇。 看着对面的岭国军队,铁鹰颇有一点不伦不类的感觉,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想,游牧部队不是都这样子吗,一人一身老羊皮袄,每个人都按照自己习惯的样子穿的五花八门,还有的穿着抢来的汉族衣服,甚至还有披着裙子的,怎么看怎么像土匪。铁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或者说什么时候开始鄙视这种部队了,似乎就是和杨公子一起的时候?从心眼里就觉得这些人无组织无纪律,都是散兵游勇。再看队伍最前边,又是一个金甲将领,长得颇有一点雄壮,棕色的卷发,高原红的脸膛,粗糙的大手,骑着一匹赤兔马,身上很古怪的插了一杆旗子,卐字旗,手里是一条黄金打造的长矛,看着很威风的样子,应该就是敌军主将,传说中的天王之子觉如了。不知道为什么,本来很英武的一员将领,铁鹰就是觉得有些滑稽,忍不住想笑的那种。 显然,觉如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他也看不清楚对面将军的表情,那么老远,能看见才见了鬼,只看到敌方两个将军窃窃私语,心中很骄傲,不用问,敌人的将军一定是被自己天神般的英俊相貌给吓怕了,这不都开始发抖了吗? 铁鹰确实在发抖,笑得憋不住那种,忍了好半天才忍住。这时候就看见对方叽哩哇啦说了一大堆话,很是大义凛然的样子,也不知道说的啥,主要是双方语言不通,虽然都是西北人,显然青海羌族的语言不是通用语,这些北魏骑军绝大部分都汉化很久了,就算是能听懂也假装听不懂,这种地域歧视其实从古到今都有。 觉如义愤填膺的说了半天,发现对方没反应,这才想起来语言问题,不由得十分沮丧,只好换成汉语,再大声地吼了第二遍,俗话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讲话也是,一旦重复了,就会觉得气势上弱了很多,说都懒得说。 铁鹰这才明白,对方是要求和自己阵前对话,那就对话呗,谁怕谁!铁鹰催马往前走,这就看出双方部队的区别了,铁鹰的部队虽然也是民军出身,但是经过这么多天的训练,已经是错落有致,一支正规的军队应该是什么样子?绝对不是电视剧里那种整齐的方阵,上万人挤成大疙瘩,看着很唬人,一打仗就知道了,根本不能转换队形,标准的战阵,应该是每个人都有一个相对的空间,方便前进后退,否则拿着长矛一转身,那岂不是扫到一大片自己人。另外,军队要分成不同的模块,前后左右各自要留有通道,方便传令兵或者主将的移动,更要方便阵型的转换,所以前军、中军、后军、左军、右军都要泾渭分明才可以。铁鹰就顺着预留好的通道带着亲兵来到了阵前,一点阻碍没有。这方面觉如的军队就不行了,虽然也是个队伍,但是主将必须在前边领着,就像是羊群的头羊,如果没有在前边的主将,部队就会失去方向感,混乱成一团,为啥游牧民族的将军都是莽夫,而汉族正规军的将军更多的是智慧,就是和军队中的位置有关系,你在最前边的时候,要是玩智谋,那肯定死得很快,所以能打能拼命才是王道。中世纪欧洲军队的国王们大多很能打,也是这个原因,他们的部队结构不让他们玩智慧,只能玩pk。 铁鹰来到队前,面对着觉如,这才发现,原来这个金甲将领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高大,其实高大的是战马,他本人虽然不矮,也只是普通人罢了,真实身高最多一米七五,但是一身金甲金灿灿的很扎眼,又是很高的头盔,上边一个老长的金属尖,显得高大无比,但是对铁鹰来说也很搞笑,让他再次忍不住有些颤抖。 觉如当然不知道原因,看到对方在自己的王八之气威压之下,浑身颤抖,不由得大为得意,故意用很威严的腔调拉着长声说道,“那 员 敌 将,你 叫 什 么 名 字,看 到 本 王 的 威 仪,吓坏了吧。”后面四个字说快了是因为实在是很累,这么装实在是太累了。 铁鹰颤抖的更厉害了,浑身都是抖个不停,牙齿都打颤了,“拜托,大哥,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搞笑呀,说人话不会吗?” “你。。。。大胆!”觉如差点气疯了,真想冲上去给铁鹰一刀劈成两段,要问他为啥要用刀而不是手里的长矛,那大概是因为他们更习惯用刀子杀羊吃肉吧,长矛什么的总觉得不太顺手,但是刀子太low了,还是金色长矛威风些,就拿着长矛了。 “你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别那么多废话,小小山民,你以为穿了盔甲就是将军了么?”铁鹰本来想说些更直接的话,想想自己已经是大将军了,就不那么刻毒了。 “哼!”觉如强压住怒火,这才想起来自己在慕容家大帐里的日子,在慕容瑍眼里其实自己也不过是个部落酋长罢了,怎么独立带兵的时候就忘了敌人的思维了呢。“我且问你,我手下的叛徒,奸贼超童去哪里了?你叫他出来,我要把他碎尸万段!” “额,”铁鹰很惊讶,为啥要碎尸万段的是超童呢?不应该是我嘛?我杀了你的人呀?呸呸,晦气!什么叫我应该碎尸万段?真的是和傻瓜站一起自己也降智商了!铁鹰虽然智谋不差,却并不知道对方出发前的那些故事,自然也想不到,对方把失败的锅全都放在了超童的后背上。“超童不在这里,至于说在哪里,你慢慢猜,你觉得一个你的前任,应该去哪里才能完成他的目标?”铁鹰很乐,笑眯眯的说。 “啊?难道这个该死的叛徒回了岭葱?要去夺走我的部落和人民?”觉如不由得大惊,他心里清楚,如果超童回去散布一些谣言,想动摇自己的统治,夺取自己的部族真的不是不可能。 “我可没这么说,你先别急,慢慢猜,反正答案不外乎几种。”铁鹰继续笑眯眯。 “该死的!老子杀了你!”觉如不装了,装神仙真的太累了,大怒吼叫,跃马拧枪冲锋。 “好呀,”铁鹰也不含糊,抬腿摘枪,“我也正想知道你这个小乞丐的本事。” 觉如这一开口,马上就后悔了,心想怎么就冲动了呢,这要是打赢了也没啥用,打输了就惨了,岭葱地广人稀,所以和普通的草原部落不一样,很少出现部落吞并时候屠杀成年壮丁的事(蒙古人的斩杀高过车轮的男子只是一个传承,并不是独创,草原上世世代代都这样。)岭葱一带为了保证人口的留存,通常喜欢用首领单挑或者其他方式直接收拢部众,那种全军对战的情况极少,主要是害怕死人太多伤元气。觉如一怒要单挑,这才想起来北魏根本没有首领战败就投降的规矩,就算铁鹰被杀了,副将也会接管指挥权继续打仗,相反的自己要是输了,部落就散了,就算自己抵赖,部众也不再相信自己的神王光环,当然就不会尊自己为王了,强者为尊才是草原的规则,所以这场架打起来,觉如觉得自己是百害无一利,就极为后悔,心想,这时候要是有人出来拦阻一下就谢天谢地了。 看来觉如的运气没有用光,果然老天爷听到了他的祈祷,有人站出来阻拦了。只见一个身体粗壮过人,宛若一个大相扑的壮汉,奔跑着出来拦住了觉如:“我尊敬的王,眼前这卑微的鲜卑人怎么配与天王之子雄狮大王相提并论,待末将出马斩了他的脑袋给我王下酒。” 觉如一看,这个壮汉正是自己手下的无双猛将,大力士地觉协巴麦日折,不由得老怀大慰,麦日折是一个室韦人,流浪到了青海,被觉如的名声吸引,就投效了觉如,此人惯用一柄超级大的斧子,力大过人,只是因为太胖了,四五百斤大相扑的体型,所以没办法骑马,只能步行作战,在觉如军队中以擅长冲阵而着名。 觉如很放心,就表扬了一下麦日折,“麦日折将军,你的勇猛会得到天神的庇佑,去吧我的勇士,斩去敌人的首级我们一同饮酒。” “遵令!”麦日折兴高采烈的冲到阵前,用大斧指着铁鹰,“鲜卑蛮子,赶快过来送死!” 铁鹰也不想上来就亲自上阵,但是对方挑战不能示弱,现在一个杂鱼(虽然是胖头鱼)出来叫阵,自然不用理睬,直接拨马回阵,询问自己的队伍,“那位将军去替我斩杀了那个胖头鱼?” “我来!”一员同样是步兵的壮汉奔跑出来,这个家伙显然不是草原人,皮肤成小麦色,十分粗粝,一头金发,身材壮硕而紧致,和别的将领不同,他没有头盔,身上的铠甲也不是金属,而是深海的一种特殊鱼皮制作的,并没有包裹全身,只有躯干和胫骨被包裹,其余都裸露着,能看到发达的肌肉,手里使一柄很古怪的锤子,和中国常见的圆形大锤不一样,是一个多棱柱形状,很像后世的24磅大锤,只是手柄没有那么长,黝黑黝黑的不知道是什么树干制作,锤头也是锈迹斑斑的,沾满了干涸的鲜血。 这个人是发出征召令之后赶来投奔的,据说来自极北之地的一个岛,他说自己叫做托尔,手里的兵器叫雷神之锤,跟着打了这些仗是中规中矩,虽然很勇猛,但是可能是一直在打胜仗,所以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战绩,只能担任一个普通的队长。 铁鹰点点头,打算看看这位不显山不露水的托尔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就也鼓励道,“托尔,希望你能立下斩将的大功,本将一定不吝惜奖赏!” 托尔答应了一声,就来到了麦日折的眼前,把手里的短柄锤掂了掂,笑着说,“蛮族人,过来送死吧!” 麦日折本来还想着通名报姓一番,好让自己的名气传播开来,谁知道人家不领情,直接要动手,没办法,只好高举大斧,迎头劈下。他的斧子很奇葩,斧柄不长不短,比起动辄一丈长短的长兵器,简直不值一提。只有三尺长短,但是斧头硕大无比,就像是半个磨盘一样,直径足有两尺多,锋刃寒光闪闪足有两寸深度十分的可怕,抡动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尖锐的啸声,那是因为太重了,很难达到那种超乎想象的速度,但是当你直面它的时候,就会知道它的恐怖,就像是天上的乌云笼罩住了你的头顶一般,让人无法自由的呼吸。 托尔简简单单摆出了一副沉思者的姿势,右腿前弓,左腿虚点,把重心全都集中在右腿,只是没有托腮,而是双手捧着那柄大锤,用锤子的侧面迎接对方这惊天动地的一击,在场的众人都瞪大了眼睛,生恐错过这两个大力士的较量,然而,想象中那种惊天动地如同火星撞地球一般的巨响并没有出现,这个碰撞确实很过瘾,擦出了成团的火光,然后是很沉闷的声音,就像是有个巨兽吃完饭以后打了一个饱嗝。声音不大,但是很震撼,整个大地都跟着震颤了几下,几乎所有的战马都不自觉的后退了几步,发出不安的嘶鸣。 巨斧被震开了一尺高,雷神之锤也带着巨大的惯性狠狠地一低,托尔强力稳住身形没有后退,但是,双脚已经深深地陷入了地面,大地出现了一个几丈长的巨大裂纹,膝盖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咯吱声,甚至右手的肌肉都出现毛细血管崩裂的情况,渗出了几滴鲜血。托尔的脸庞紧绷,宛若一座大理石的雕像。 麦日折也不好受,浑身几百斤的肥肉就像是快艇开过的水面一样震荡不休,每一片肉都仿佛荡漾的波纹,没完没了,庞大的身子被巨大的反震力推得后退了四五步,险些支撑不住坐在地上,毕竟对于他肥硕的身躯而言,同样壮硕的双腿更像是支撑巨石的几根树枝。 两个人喘着粗气,就像是斗牛一样瞪着对方,恨不得要把对方当成肉包子吞下肚,似乎是负担较小的托尔更早一刻恢复,他长声怪叫着,“好过瘾,再来!”说完了立刻快步前冲,接着就纵跃了起来,以阿尔卑斯山压顶之势砸向麦日折,似乎要把他活活砸进地缝里,麦日折不甘示弱,抡起斧子招架,两个人叮叮当当的,就像是铁匠打铁一样,拼杀起来,什么招数都没有,就是你砸我一下我再给你一下,用尽全身力气,看谁先累趴下。 就这样从早晨打到了中午,仍然是不分胜负,但是两个人都不行了,流出的汗水已经可以给人洗澡了,就连麦日折那肥硕的身躯都似乎减了七八十斤的肥肉,变得紧致起来,至于托尔,那身肌肉已经变成了钢铁一样,似乎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弹性,每个动作,骨节都发出牙酸的咯吱声。 打到最后,两个家伙不约而同的发一声喊,丢掉了手里的武器,猛扑过来,扭打在了一起,在地上翻翻滚滚,你一拳我一脚,那才是真的拳拳到肉,不躲不闪,就看谁先挨不住,后边的铁鹰一看,这样子打下去啥时候是个头儿,就吩咐人上去把托尔抢回来,觉如也害怕麦日折吃亏,吩咐手下替换下麦日折,有几十个强壮的士兵活生生把几百斤重的大胖子拉回了阵营。 第49章 射雕手 时至中午,大家不再恋战,各自收兵回去,吃饭休息,每个战士看到这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都是咂舌不已,铁鹰吩咐先给托尔灌下一大碗加了盐的奶茶,免得消耗过度出现脱水,这都是久经战阵的经验,相比觉如那边就没有这种经验了,直接给麦日折拿来了酒肉果腹,麦日折一顿胡吃海塞,然后沉沉睡去。 双方休战两个小时,等太阳离开头顶,然后继续开战。这时候,托尔这边没什么事儿,麦日折就惨了,浑身发软,提不起力气来,无法作战,只能躺在床上呻吟。(其实这就是大量运动后出现的电解质不平衡导致的,觉如他们哪懂这些,只能干看着没办法。) 本来,正规的作战早就摒弃了单挑这种方式,尤其是草原上从一开始就很少出现这种大军不动,轮番单挑,但是岭国有自己的传统,而铁鹰出于自己的特殊考虑,也破天荒的配合对方,继续武力值的比拼。 一员岭国大将纵马而出,对着北魏骑军叫嚷,“我是丹玛江查,谁来和我一战?” 丹玛江查是羌人中有名的神射手,号称岭葱第一神箭,一张金丝铁背弓例不虚发,威震甘凉,据说在多年的征战中死于他箭下的名将不计其数,号称能一箭射断千步外的蚕丝,十分恐怖,很显然北魏这边也听说过他的名气,一听说眼前这个三十来岁的精瘦汉子就是丹玛,不由得面面相觑,窃窃私语起来。 鲜卑人马上得天下,骑射功夫自然是不弱的,就有几个射雕手跃跃欲试,打算射杀这个丹玛,好让自己名扬天下。铁鹰的副手,荡寇将军哈萨尔把众人拦了下来,亲自请战,哈萨尔也是一员虎将,在多年的战斗中,斩杀柔然名将无数,积功升到荡寇将军,和铁鹰这些出身显贵的将领不同,他只是一名破落贵族出身,所在部落很早就给人吞并了,所以其实出身穷苦,从小打猎为生,一手神箭就是靠射鸟练出来的,非同小可,现在看到由着名的射手挑战,自然是见猎心喜,大为高兴,要亲自下场一试身手。 哈萨尔身材修长,双手很大,手指很长,很好看的那种,手指灵活的可以拿来弹琴,实际上他很喜欢弹琴,每次不打仗的时候都喜欢抱着一个冬不拉弹奏自己喜欢的情歌。 丹玛则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精瘦汉子,拇指食指和中指骨节粗壮,显然是经过了成千上万次磨砺才会这样,看到对面的修长将领,丹玛倒吸一口冷气,知道遇上对手了。 神射手之间是有互相感应的,一举一动都有气机牵引,两个不再废话,各自取弓在手,互相瞪着对方的眼睛,感应着对方的行动。 丹玛先动了手,他从箭囊里取出一只金色长箭,搭在弓上,缓缓拉开,这壶金箭取自天竺之地,是他早年游牧的时候从一名天竺的僧人处得到的,当年,他看到那僧人衣冠华丽,仪表不俗,身边还带有几名武功不俗的护卫,心想这一定是一条大鱼,就出手射杀了那几名护卫,然后斩杀了这名小乘教派的僧人,从他们随身的物资中得到了一身龙皮铠甲和这样一张金丝弓,三十支金箭,后来有识货的人告诉他,这套弓箭来自婆罗门教派毗湿奴大神的宫殿,上边有毗湿奴的印记,据说有无坚不摧的威力,后来丹玛果然凭借着这套弓箭成为岭国第一神箭手。 丹玛眯起眼睛,心神锁定了哈萨尔的身躯,一箭射出,直取哈萨尔的咽喉,这一箭果然有魔法加成一般,带着无边的威势,破空而出,整个周边仿佛一下子安静了,只能听见这支箭划破天际的尖啸之声。 哈萨尔并没有射箭,他眼瞅着对方这一箭破空而至,却没有任何动作,就仿佛被吓傻了一样,就在这支箭眼看就要到达哈萨尔的咽喉的时候,哈萨尔一个后仰,完美地躲开了这必杀一射,用手里的乌木长弓往上一推,那支箭就改变了方向,牛顿他老人家告诉我们,当一个物体沿水平方向高速运动的时候,它在垂直方向没有任何分力,所以,哈萨尔只这么轻轻一推,无论什么样的劲射都会拐弯,紧接着一拉,就像是用渔网捕鱼一样,把这支金箭就拿到了手里,哈萨尔挺起身躯,正要动作,丹玛的连珠三箭就成一条直线鱼贯而来,这就是要把哈萨尔射穿的意思了。 哈萨尔不慌不忙,拧腰,侧身,避过了三箭,然后依样画葫芦,也把后来的三支箭收于囊中。哈萨尔朗声大笑,“来而不往非礼也,你也看我的。”也不刻意瞄准,刷刷刷三箭射出,分别射的丹玛的咽喉、心口和眉心,用的就是丹玛自己的金箭。 这三支箭射出,丹玛就是一惊,这种劲道,显然比刚才丹玛射出去的强劲数倍,这就很不一般了,要知道,这种所谓的神器是要有匹配的,用非原配的弓射出去的箭比原配的力量更强,这要是用原配的会怎样,用脚指头想也想得出来。丹玛不敢小觑,更不敢像对方一样用弓格挡,那要是万一碰上弓弦啥的,把宝贝弓射断了那可就成了天大的笑话了。丹玛张弓搭箭,对着射来的箭矢就是同样射出,当当当箭矢碰撞在了一起,但是臆想中的同时落地的情况并没有出现,哈萨尔的三箭余势不衰,不但把拦阻的箭射落,而且仍然锁定了丹玛的身躯,强劲射来,丹玛只好强行坠马,躲开这三箭,幸好他身法矫健,虽然落马,但是姿势很美观,动作很帅气,并没有摔得灰头土脸。 双方士兵鼓掌喝彩,真的是从没有见过这么帅的射箭,虽然看上去平分秋色,但是比赛的双方心中有数,丹玛的射术很强,准头极佳,而且丹玛本人的武功很好,很灵活,是一名不凡的射手,而哈萨尔呢,力量超凡,但就这射箭的强度而言,稳稳占据了上风。 双方不满足于这种比赛,各自上马,战马就奔跑了起来,看来要用骑射的技能分出胜负了。丹玛催动胯下的黄骠马,四蹄如飞,飞快的冲向哈萨尔,在距离缩短的过程中再次连珠三箭射出,很显然,丹玛看出来自己力量稍逊,所以要利用马力增加自己的射速,同时减少距离,来保证箭矢的力道。哈萨尔则是不以为意,继续利用各种手法接箭,但是并不还击,只是把收到的箭全都收入囊中,丹玛大怒,心说你小子是故意寒碜人来了还是你太穷没有弓箭用呀,怎么抢我的呢?你能扛得住连珠三箭,那就给你连珠十箭,看你怎么接! 在战场上可没有时间瞎琢磨,丹玛想到这里,立刻抓出来一大把箭矢,像他们这种射手基本上是不需要瞄准的,内心感应到敌人的大概位置,张弓搭箭就是一连串的射击,十多支金色箭矢在空中连成了一条绚丽的直线,就像一支整齐的军队一样呐喊着冲向哈萨尔的几处要害。哈萨尔不惊不怒,十分坦然,就像是表演杂技一样,大弓一捞一挑就是一支箭入手,哈萨尔动作不停,双手配合真的是迅若奔雷快如闪电,在大家一眨眼的功夫,十几支箭矢尽入囊中,丹玛动了真怒,手中射个不停,以至于连手都被弓弦割出了一条条血痕,但是他毫不在意,仍然是一箭接着一箭。正射的过瘾,丹玛伸手一捞,却是捞了个空,三十支毗湿奴神箭都被射空了。 看着丹玛怅然若失的样子,哈萨尔立刻意识到,对方没有箭了,不由得仰天大笑,“来呀,接着射吧,反正你没有箭了,要不要把弓也给我算了,正好凑成一套!” 丹玛不由得恼羞成怒,自从他出世以来不曾丢过这个大脸,哪里肯认输,抄枪在手,“就算是没箭了,我也能杀了你。”话音未落,战马继续冲刺,要和哈萨尔拼命了。 哈萨尔冷笑,“丹玛呀,要是我这会儿一箭射死你,那算我欺负你,也罢,就让你输个心服口服!”说完也抬腿摘下自己的镔铁枪,迎上前去。 丹玛在觉如帐下是数得着的猛将,确实不是盖的,虽然射术出众,并不影响他的枪法也是非同寻常,那杆枪使出来真的是飞花朵朵,眩人双眼,这种花团锦簇的枪法据说也是来自天竺的某本秘籍,枪法名叫刹那芳华,十分的玄妙,都说使到了极致可以让人体会到佛理。 丹玛的枪术显然是已经达到了很深的境界,不但旁观者目眩神迷,就算是哈萨尔也是颇为赞赏,但是赞赏归赞赏,并不代表就怕了,哈萨尔一拧手里的铁枪,大吼一声,“叫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枪法!”哈萨尔祖上曾经游牧到西域,得到一个乌拉尔贵族的枪谱,枪法迅猛无比,毫无花巧,讲究是一枪致命,双方一接触,丹玛就受不了了,就像是一个绘画大师遇到一个莽汉,无论你画出什么优美的画卷,人家上来就是一毛笔,直接把你的美感破坏得一干二净,当然了,并不是说这套枪法不厉害,只是丹玛还在初级阶段,依样画葫芦的状态,练到更高的境界,就会形成自己的领域,任你谁来都会受控,所谓世界上没有无敌的武功,只有无敌的武将就是这个道理。看似很繁复的交战,其实真正动手就在电光火石之间,旁边的看客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就见丹玛那绚丽的枪法就停滞不前了,再看时,一柄闪闪发光的铁枪尖端已经顶在他的咽喉上,让他动弹不得。 “投降不杀!”哈萨尔今天没有什么杀意,打算活捉这位神箭手,丹玛面色苍白,咬紧牙关,就是不肯低头,他们这些人都和混江湖的差不多,只要是低头求饶了,名声就完了,所以古代好多武将说宁死不屈,其实不是不怕死,而是为了整个家族,只能硬挺着,就在这僵持的一瞬间,忽然远处飞来一箭,正对着哈萨尔的咽喉射来,哈萨尔大怒,他自己就是射手,但是很反感这种关键时刻捣乱的暗箭伤人,所以也不废话,左手一抄,把箭抓在手里。可是这一下子就给了丹玛机会,丹玛一仰身,躲开了哈萨尔的枪尖,一踹马镫,战马转身一溜烟的望着本阵就跑,哈萨尔怒极反笑,“天堂有路你不走,那我就送你上西天!”把左手的那支箭飞掷而出,这一下,比普通人用弓射出去的还要强劲有力,嘭的一声,这是突破了音障的体现,丹玛才刚跑出去五六米,就被哈萨尔用手扔出去的箭矢一箭穿颈,大叫一声,摔到了马下,哈萨尔催马赶上,割去了丹玛的脑袋,顺便夺了他的神弓,牵着丹玛的战马转身要回去。 这时候羌人的队伍中就跑出来一匹战马,马上也是一个手持弓箭的将军,很显然,刚才的那一箭就是他射的,本想救援战友,确实没想到把战友送去了阎王殿,这激愤之下,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冲出来了。 这员大将长得个子不高,很敦实,手里拿着弓箭,冲着哈萨尔怒吼:“康巴玉登在此,我来给丹玛报仇了!”正是岭国第三神射手,康巴玉登。 本来这个康巴玉登没有打算出来的,丹玛是第一射手都不是人家的对手,玉登肯定也白给,就是想偷着射一下,救下丹玛,立了功就完事儿了,谁知道反而把丹玛害死了,偷鸡不成蚀把米,看着大家那鄙视的目光,玉登没有办法,只能出来拼命。别看他长得五大三粗的,其实内心可不粗,算计很多的,要真的说起来,神箭手的差距没有那么明显,有没有生死搏杀,谁能确定这个第三不是故意藏拙,尤其是第二名还是位女将的情况下,玉登能够不去挑战,甘居人下,就说明他的智慧了,这一次一冲出来就后悔了,但是既然出来了,打总要打一下的,于是把弓往身上一背,就说到:“对面这位将军,我知道你射术出众,我就不和你比射箭了,我们还是兵器分胜负吧。”他很聪明的不说分生死,就是明摆着给自己留后路了。 玉登想得很明白,只要对方不动杀机,自己比划两下,认输逃跑就可以了,反正今天的情况似乎对我方不利,还是安全第一的好。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的如意算盘被后边的一声暴喝给打破了,“那个鲜卑人不要嚣张,让你知道知道无敌神子玉拉托琚的厉害!” 第50章 玉拉托琚 哈萨尔抬眼看的时候,一员白袍小将骑着一匹牦牛,冲了过来,这个小将军长得真的很帅。白衣白袍,骑着白色的牦牛,头上是白色的包头,看年纪也就是十三四岁的样子,还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一脸的凶戾之气,身上有一种清洗不掉的血腥味道。怎么看都像是邻居家喜欢给狗绑鞭炮,给螳螂剪翅膀的熊孩子。 哈萨尔不敢怠慢,知道一打二很吃亏,就不再耍帅了,先下手为强,长矛一抖,玉登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就给哈萨尔一枪抽下了马鞍,亲兵上前抹肩头拢二臂就捆上了,这倒好,秒杀!玉登用自己的悲惨成就了哈萨尔的威名。 等白袍小将玉拉托琚赶过来的时候,玉登已经被抓到后队的俘虏营去了,可把玉拉托琚气坏了,杀心大起。 这个玉拉托琚是云南的某个部落的王子,管着几百个部落民,在当地称王称霸,他年少成名,据说五六岁的时候就能有熊虎之力,而且还梦中的到神人的指点,学了好多武功,十分的无敌,后来出兵和觉如对阵,觉如用迷药迷昏了他,竟然被他挣断了牦牛绳子,试图杀了觉如,被觉如用了神打的办法,引天神上身体,才把他降服,觉如又承认他是自己在天上的弟弟,也是天神转世,这才安抚住他,从此忠心耿耿跟着觉如,此人少年成名,天性好斗,总觉得自己更适合和天神打架,看不起所有的人间将领,虽然只有十来岁,已经在云贵川闯下了赫赫的杀名,十分的凶暴。 哈萨尔不认识这个儿童,但是高手的本能告诉他,这个孩子不简单,身上有一种凶戾之气,没有几千条人命在身是积攒不了这么多戾气的。自古老人妇女儿童还有出家人都很少出现在战场上,一旦出现了就必须小心,这是江湖老前辈用鲜血积累的经验,不能不信。 他这里很谨慎的端着长枪,打量着玉拉托琚,这个玉拉托琚就很不爽,戾气十足地问:“那个鲜卑人,你盯着我看干嘛?” 哈萨尔很温和的笑了笑,回答他:“我看你年纪不大就来到战场,十分的凶险,不知道你的父母放心吗?” 玉拉托琚大怒,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天神的儿子,从来不把亲生父母当成人看,虽然没有打来骂去,也是十分的不屑,看哈萨尔提起这一茬,以为对方是讽刺他,就杀心更胜,用公鸭嗓尖叫着,“你这个鲜卑蛮子,废话太多了,吃我一刀!”刷的一刀直劈哈萨尔的头顶,这一刀很普通,但是占了一个快字,本来他用的是苗刀,属于短兵器,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弄的,没等哈萨尔反应过来就已经到了跟前,刀光闪闪冷气逼人,哈萨尔下意识举枪一档,就听到金铁交鸣之声,呛啷一下子,哈萨尔的铁枪竟然给玉拉托琚一刀斩为两断,刀势不绝,仍然直劈下去,哈萨尔一声大叫,咣当当滚鞍落马,这才逃过一劫,只听一声凄厉的马嘶,那烁烁的刀芒竟然把哈萨尔的战马一刀两断,血肉喷射,极为骇人。 哈萨尔转身就跑,玉拉托琚正要追赶,就看到北魏骑军冲出来一员大将,放过了哈萨尔,拦住了玉拉托琚,“小娃娃,不要杀心这么重嘛,尼古拉耶夫在此。” 玉拉托琚一看,是一个红头发绿眼睛大鼻子的壮汉,不由得也吓了一跳,“你是哪里来的妖魔!” 却说这个人叫做尼古拉耶夫,来自罗斯古国,本身是个贵族,家庭破落了,就一路流浪,来到了东方,仗着一身强悍的剑术,四处打家劫舍,日子过得也很滋润,后来听说鲜卑人招兵,就打算来军营投效,博一个正经出身,好衣锦还乡。 尼古拉耶夫骑着一匹西域大马,手里是一把两米长的巨型长剑,他看到哈萨尔吃了亏,自己就很小心的把宝剑横在马背上,保持着一定的安全距离,然后回答,“罗斯大公国尼古拉耶夫勋爵!”说完了名字也就不废话,催马上前迎头就是一劈。 两个人都是短兵器,就在马上兵乒乓乓的对砍起来,尼古拉耶夫的宝剑又厚又重,十分的坚固,所以玉拉托琚想像刚才那样一刀劈断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利用自己的蛮力和速度和尼古拉耶夫对拼,两个人打了一会儿,玉拉托琚忽然从牛背上跳下来,改为步下进攻,这下子尼古拉耶夫就扛不住了。 骑兵打步兵靠的是速度和冲击力,一旦战马不再奔跑,那就是个活靶子,当初岳飞钩镰枪加麻札刀干掉了金兀术的铁浮屠,就是这个道理,这尼古拉的马在原地打转,怎么能转得过脚底下灵活多变,力量又不弱的玉拉托琚,一会儿就晕了,尼古拉一看不好,一拨马,转身就跑,这哪能跑的掉,被玉拉托琚一刀,就连人带马劈成两截。玉拉托琚舔舔溅到嘴边的血液,邪魅的一笑,“谁还来?” 北魏的骑兵队看到这种情况不由得义愤填膺,已经有武将按捺不住,要带队冲锋,突死这个嚣张的家伙,但是被铁鹰拦住了。很明显,在士气受挫的情况下进行混战是很不利的,而且如果一上来就决战,就破坏了原有的计划,所以仍然需要继续单挑拖延时间。 但是,在场的大多数人是马上将军,这种武林高手的搏杀显然不太擅长,虽然也有些个陕北的刀客,也仅仅是刀客而已,几斤几两还是知道的,没有送人头的打算,所以大家一时冷场。 铁鹰咬了咬牙,打算亲自上场,这时候杨勇出列拦住了他,“铁将军,两军作战,主将是不能轻易出马的,还是我来会会这个奇怪的孩子吧。” 杨勇从马背上跳下来,大步流星跑入战场,肩膀上横担着一条大黑木棍,话说这条木棍,是用千年铁树的树心制成,长约八尺,正经的名字叫做降魔杖,重量只有十斤来的,竖起来和杨勇的额头差不多高,称之为齐眉。 这个玉拉托琚一看眼前这个人,身材高挑,剑眉虎目,鼻直口正,长的那叫一个英武帅气,颇为阳刚,身上穿的不是盔甲,而是一身犀牛皮的软靠,很贴身,映照的身材也是健美无比,不由得暗自赞美,真的是个帅气无比。再看肩上扛着的明显是一根大扁担,让他颇有一种遇到云南老乡的感觉。 “来将通名!”玉拉托琚本能的感觉这个人不简单,就放下倨傲,问一下对方是谁,要是有名的人就小心些。 “杨勇!”杨勇并不是少言寡语的人,但是少爷说过,反派死于话多,所以,打仗的时候就遵循能动手不吵吵的原则,很少说话。 “好吧,没听过。”玉拉托琚心想今天怎么了,这么犹犹豫豫的,打吧,再次抡刀直劈,由于是步下,所以动作比骑马还要迅捷数倍,看的周围的人尤其哈萨尔一身冷汗,心说要是刚才这么快,俺就投胎去了,真的是佛祖保佑呀。 杨勇的动作几乎和哈萨尔如出一辙,也是横着降魔杖往外一磕,只不过是稍稍向左倾斜着招架的,这样的用力更小,对于攻击的破坏更显着,但是如果单单就是这么一档,那就不算啥了,一挡的同时,杨勇抬腿,当胸一脚踹向玉拉托琚的心口窝,这一招平平无奇,就是传说中的窝心脚,脚尖外撇脚跟用力,玉拉托琚躲闪不及,就这么给踹在了心口上,这一股大力传来,玉拉托琚饶是铜筋铁骨力大无穷也扛不住这一下,身体给踹得飞起,平平退后了七八米,一个屁蹲儿坐在了地上。牛顿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所以杨勇也站立不稳,噔噔噔后退了好几步,只是没有摔倒,,玉拉托琚并没有受伤,他全身用力身体旋转飞起,大叫一声凌空扑下,真的是气势如虹,当然了如果雪白的衣服上没有一个当胸的大脚印子那就完美了。 话说玉拉托琚一向喜欢白衣示人,就是病态的喜欢耍帅,结果这一脚把他的完美形象全破坏了,尤其是那只鞋子不知走了多少路,沾满了黑色的淤泥,这一下子全都留在了衣服上,还带着扑鼻的恶臭,熏得玉拉托琚恶心欲吐,那简直都要让他疯狂了,所以这第二刀劈下,他不但用出了十二分的力量,还加上了凌空下击的无边气势。 眼看着玉拉托琚堪堪扑到了杨勇的头顶,那把苗刀的锋刃已经离着杨勇的头顶只有寸许了,杨勇一个举火烧天式,枪法中最为平平无奇的起手式,棍头对着玉拉托琚的咽喉下边的凹陷处就是这么一捅。 玉拉托琚大惊失色,自己这一势在必得的刀法,看上去就像是故意把喉咙送上去给人家棍子捅一样,虽然他觉得自己铜皮铁骨,挨这么一下可能没啥大不了,但是又不是江湖卖艺的,这种金枪锁喉的滋味还是不要享受的好,于是在空中紧急变向一个横滚,刀锋横抹向杨勇的左颈。杨勇不慌不忙,把棍子一旋,后撤一步身体下蹲棍随身走,口中喊了一声“打!”降魔杖挂定风声就像是打棒球一样一棍子狠狠地抽在玉拉托琚的躯干部位,这一下打的结结实实的,等于把两个人的力量集中起来给了玉拉托琚一击,把玉拉托琚打的一声惨叫,身体横着飞了出去,幸好他身法矫健,强忍着疼痛在空中一个燕子抄水式,轻轻飘飘站稳了身形,再看一袭白衫已经被打的破破烂烂的,不复刚才的帅气光景。 玉拉托琚要气疯了,自己自从五岁从军从无败绩,只有杀人的份,没有被杀的可能,这一次接连两招都给人家轻易破去,而且还用的是最简单的地摊武学,这就是赤裸裸的羞辱呀。 话说杨勇本来是杨小瓜的贴身侍卫出身,专门对付刺杀之类的事情,那一身武功都是一次次殊死搏杀中训练出来的,越是贴身肉搏越是拿手,后来杨小瓜带着他出门修行,这一路上当然不是冒充个护法,挑个担子之类的杂务,汉钟离也对他进行了一番指点,那汉钟离本来就是神仙中人,又是汉朝的将军出身,对于各种武学了如指掌,任你是多废物的一个人,如果能活几百岁,还坚持练武,那也肯定天下无敌了,你不看小说里都说什么三十年功力六十年功力,这位可是实打实的三百年功力,那眼光那见识,随便指点几下,杨勇就能够跻身武林中一流的境界了,更何况又传给他金丹妙术,这也不是江湖上的内功能比拟的,如果说一年前的杨勇最多是三国张辽夏侯惇的水平的话,一年后的他已经可以和吕小强一拼高下了。 这种情况玉拉托琚当然是不知道的,他只是觉得愤怒、委屈,自己可是天王的儿子呀,转世的天神怎么可以打不赢一个凡人,他暗暗咬牙,我就不信了!玉拉托琚决定使出压箱底的绝学,“斩妖刀法”,这套刀法招式凌厉大气磅礴,极为消耗内力,全套刀法一百零八招,玉拉托琚并没有完全掌握,只能使出天罡部分的三十五招,如果真的使出来,事后不免要大病一场,只是现在情急哪管得了这么多,就决定强行使用了。 这一套刀法使开来果然与众不同,那是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把杨勇笼罩在其中,杨勇也不害怕,微合双目,让自己处于一种懵懂状态,似睡似醒,手里的棍子见招拆招,见式破式,每一下都是最简单的,也是最有效的,棍子只是一戳一扫,配合着拳打脚踢,就把玉拉托琚的攻势一一接下,还夹杂着不温不火的反击,打的玉拉托琚灰头土脸,两个人打了足足一个小时,玉拉托琚堪堪把三十五招使完了,忽然气机牵引的他不能停歇,直接使出了那一直不能掌握的天罡最后一招天神临凡来,杨勇似乎感受到了这一招的不同,不由得斗志勃发,也使出了降魔杖法的一招绝学,据说传自一个姓沙的前辈,这一招的名字叫做绞碎流沙,双方就碰在了一起,毫无花巧,降魔杖狠狠地抽打在苗刀的刀锷上,正所谓以我朝锐,击其暮归!就听见当啷一声金属碎裂的声音,杨勇一棍子打断了玉拉托琚的苗刀! 玉拉托琚一口老血喷出,虽然武器折断,内息奄奄,可是仍然是不服气,和身扑上,要凭借一双肉拳头和杨勇拼命。 这要是遇到某些电影里玉树临风的大侠或者德高望重的武林前辈,肯定会呵呵大笑一声,也把兵器扔了,空手对敌,直到打服了你为止,可惜,杨勇不是大侠,什么风范呀气度呀,那是什么?多少钱一斤?手里有棍子,专打你这个空手的,管你服不服,不服就接着打呗,反正最多打死了也就没有废话了。 所以杨勇就像是打高尔夫一样,一棍子又一棍子,打的玉拉托琚漫天飞舞,那惨嚎之声,真的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呀,直到最后,玉拉托琚再也不向上冲了,一个劲的喊,“俺服了,求求你别打了,饶命呀!” 有士兵过去想把玉拉托琚捆起来,旁边还有羌人的降兵指点,“玉拉托琚王子刀枪不入力大无穷,曾经在五岁的时候挣断过牦牛绳子,你们这么捆不行的!” 杨勇大大方方的回应,“没关系,捆上就行了,他身上的气机已经给我打散了,浑身的穴道都封住了,除非又一个比他厉害的解穴大师,否则绝对不能让他恢复力量,捆了回去吧。” 第51章 偷鸡蚀米 夜幕低垂,几个人偷偷摸摸的来到了魏军的帐篷外,为首一个人一身乌青色皮袍子,手握短刀,正是羌人的首领觉如。 只见觉如小声吩咐道:“敌人防守很严密,我们悄悄进去,分头寻找,找到玉拉托琚就给大家打信号,信号是三长两短的乌鸦叫,切记不要擅自动手,不要擅自杀人,一切都以救人为根本。” 大家齐声答应下来,就分散从各处潜入。北魏骑军的营寨和步兵的不大相同,没有常见的木栅栏围墙,也没有区分明确的区块划分,都是按照部队的编制模块化的帐篷,帐篷外边拴着战马,随时可以出来上马作战,并没有什么马厩之类的,辎重营单独存在严格按照步兵的方式扎营,等于在部队群中独立了一个小营盘,这样可以防止被人偷袭烧毁粮草,但凡有人偷袭自然是偷偷摸摸的,看到大队骑兵里边有木栅栏加拒马加壕沟组成的防御体系,外边又是大队骑兵环伺,谁会傻乎乎的去偷袭,那就不是偷袭是送人头了。 说实在的觉如真的很怕玉拉托琚被关押在辎重营,那样光是进入就很麻烦,在众目睽睽之下翻墙,那真的是疯了,幸好这个担心没有发生,可能是魏军对俘虏并不重视,就随随便便的树了一个木桩,把玉拉托琚捆在木桩上,用一块布堵住了嘴。这根树桩的四周全是空地,也没有人看守,大概是觉得在大营中间,只要有人路过,就能看见吧。率先发现的是嘎登,他在羌人部落中以擅长暗器而着名,有一把挠钩,可以钩锁攀爬,是一个特种兵的类型,所以对于偷袭什么的更有专长,他按照吩咐发出了乌鸦的叫声,立刻招来了觉如等人。但是在这个安静的大营中,突兀的乌鸦叫声显得很是刺耳,就有人掀开帐篷破口大骂“哪来的扁毛畜生,大半夜的不安生,死尸在战场上不在大营里,聒噪个啥!”说完就合上帐篷继续睡觉。 这一骂可是把觉如他们吓得够呛,生怕有人出来查看,幸好营寨里边光线昏暗,篝火早就燃尽了,只有天上的月亮发着晦暗不明的黄色光芒。这样的光线,导致伸头大骂的人并不能看清楚什么,就是胡乱骂了几句,就继续睡觉了,毕竟现在已经深秋了,天气过于寒冷,还是帐篷里暖和些。 觉如他们小心翼翼的来到空地边缘,看见了捆绑在木桩上的白色身影,那身影似乎发现了他们,不停的摇头,发出很痛苦的呜呜声。觉如看不见他的眼神,但是能听到声音,确认是自己异父异母的亲弟弟玉拉托琚,就义无反顾的带着人冲过去,要速战速决,解救玉拉托琚。虽然很迫切,但是多年战争的经验,还是让觉如留下了嘎登观察周围情况,防止异常发生。 觉如飞快的奔跑到了玉拉托琚跟前,一边解绳子一边安慰,“亲爱的弟弟,哥哥来救你了,不要悲伤,你受的苦我们一定要加倍还给鲜卑人!”玉拉托琚连续摇头呜呜发声,觉如这才想起来对方嘴上的破布没有拿下来,一把扯下了那块破布,就听见玉拉托琚说:“快走,这里有埋伏,你们上当了!” 话音未落,就听见轰隆一声,脚下的大地就崩塌了,觉如手疾眼快抱住了那根孤零零的木桩,可是其他人没有抓挠的地方,就随之落入了一个巨大的陷坑之中。此时四周是杀声骤起,几百人的包围了这里。觉如抱着玉拉托琚说,“兄弟,跟着哥哥走!” 玉拉托琚拒绝了,“尊敬的王,你是草原的明珠,不落的太阳,没有你,岭葱就会陷入黑暗,我已经被人封印了力量,无法帮助你逃走,带着我反而会成为你的累赘,你快走吧,回去重整人马,打败鲜卑人再来就我不迟。” 觉如一看周围的情况,都是包围的军队,只有嘎登一个人没有落入陷坑。嘎登大喊一声,“我王接住!”一抖手就是一根几丈长的套索,平时他用来活捉敌人的武器,现在要拿来救援陷坑边缘的觉如。 这个陷坑有两丈深度十几丈的半径,这根套索只有两丈长,根本不能到达觉如所在的圆心位置,觉如大吼一声,终身跃起,用脚在木桩上用力的踩踏,二次发力,把身躯拔起两三丈高,然后就呈抛物线状,飞速横掠,直奔大坑的边缘,正常人的一跳大约两米多,觉如当然不是正常人,但是说一掠十丈显然不可能,好在有那根木桩,就把他变成了撑杆跳远,这才勉强到达十来丈的距离,嘎登的皮索恰好抛到眼前,觉如再次怒吼,奋力一拉,嘎登被拉得前冲了几步,差一点被拽进坑里,幸好急中生智把佩刀狠狠插入泥土,这才没有出糗。而觉如借着这一股力量终于飞身跳出大坑。 他们这一折腾,铁鹰带着的伏兵就冲到了,要群殴觉如这个光杆司令。觉如一看事情不好,就顾不得落入大坑的部下了,当下拔刀在手,在嘎登的配合下冲向最前边的骑兵。这一次是围杀,不是战阵厮杀,所以骑兵并没有突击,而是拿出了猎狼的技能,循环飞射,这就给了觉如一个机会,仰仗着自己的铜筋铁骨,觉如手中宝刀舞动如飞,拨打迎面而来的箭矢,虽然有些箭射到了他的身上,但是都只是些擦伤划伤,并没有入体的箭支,这也是因为射雕手们只在一旁观战,并没有亲自下场,毕竟射雕手还是有自己的原则的,这才给了觉如一个逃生的机会,他带着嘎登飞快的冲到了最近的一个骑兵面前,飞身跃起,一刀劈向那个骑兵的头顶,那个骑兵没想到觉如的速度这么快,吓得楞了一下,被觉如一刀劈死,抢下了战马,此时再看身后的嘎登已经是中了十几只箭,被射成了豪猪,嘎登虽然勇猛,但不是那种刀枪不入的体质,作为技巧型的武将,遇到这种乱箭射杀就很吃亏了,大将军不怕千军就怕寸铁,就算是岳家军第一猛将杨再兴不也是小商河被设成了筛子吗。幸亏嘎登皮糙肉厚,还穿着软甲,这才没有被当场射死。觉如一看这情况,只好把他拉上马来,两个人骑着一匹马向外逃跑,好在敌人并没打算拼命,这才给了觉如一线生机,觉如是奋起神威,向外冲杀,这个骑马打仗不是武将单挑,如果是正经的单挑,给铁鹰包围住了的觉如肯定是会被轮大米群殴致死,但是现在每个将领都要保持队形控制自己的军队,不能挨个过来阻截,这就有了一线生机,毕竟小兵子还是禁不住拼命逃跑的觉如的冲刺的,觉如拼尽全力(不拼就死了)向外冲杀,打死打伤上百人,终于冲破了包围圈,向着自己的营寨逃跑。 铁鹰率队在后边紧紧追赶,他打定了主意,反正今天就算是耗也要把这个觉如耗死在路上,没办法,这个家伙说自己是天神下凡虽然是吹牛,但是天赋异禀绝对是真的。铁鹰不想死伤太多,所以也就给了对方一个大杀四方逃命的机会,饶是如此,铁鹰也是深深的被对方的勇猛所打动,甚至扪心自问,要是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逃走,想了很久,答案就是坚决不能让自己处于这种状态下,所以从这一天起,铁鹰形成了自己的带兵风格,那就是绝不弄险,宁愿少收获一些战果,也要谨慎行事。 话说,铁鹰是怎么知道觉如会来偷袭的呢,其实他不知道,也不是杨小瓜神机妙算什么的提醒的,杨小瓜最近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的懒,似乎处于一种心境修炼的关窍中,很少主动说什么做什么,当然了,铁鹰问的话他也会认真回答。不过是以前铁鹰曾经听杨小瓜说起过,关押犯人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挖陷阱孤立起来,虽然工程量不小,但是因为这几天要打阵地战,不需要搬家,那么挖深一点就可以一劳永逸的防备偷袭,何乐不为。陷阱的周围其实只有十几个人藏着,他们藏的地方也是一个一个的洞,上边覆盖了草垛之类遮盖物,只要看见有人来了就打开机关,让陷阱塌陷,然后就没他们什么任务了,只要是不瞎不聋,自然会有预留的守夜部队出来应对。正因为如此,才给了觉如拉着绳子跳出坑的机会,要是真的埋伏,就他在空中的时候就给一箭射死了,射雕手不出手不代表床子弩拿他没办法。而刚才玉拉托琚拼命的摇头就是因为知道有埋伏不想让他们上当,结果他们还是自投罗网了,虽然没有抓到觉如本人,其他的将领可是都给一网打尽了。 现在觉如在前边跑,铁鹰带着队伍在后边不急不缓的压迫式追赶,一般打仗的时候很忌讳那种加速穷追,因为害怕敌人会反过来拼命或者有埋伏,而这种压迫式就安全得很多,让敌人如鲠在喉十分疲惫,直到最后精疲力尽,就像是钓鱼的时候,大鱼咬钩,要先放线再拉紧反复很多次,直到把鱼累垮为止,否则直接拉线很可能会鱼线崩断甚至拉断钓竿,这种技巧称之为遛鱼。 就这样一路追逐,觉如疲惫不堪地终于来到了自家的营门附近,心中碎碎念,只要回了营马上带人马翻身杀出来,报刚才被追杀的仇恨。可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往往要比想象中的遥远,远到宛如天上的繁星,看得见摸不着,刚刚来到自己的营门口,就见营盘里边火光冲天,人喊马嘶之声不绝于耳,不断有散乱的人群四处奔跑,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撞,觉如的心沉到了谷底,很明显,自己的营寨被人偷袭了。 等走近了一看,觉如就更愤怒了,很明显偷袭的人和被偷袭的人穿着一样的衣服说着一样的语言,根本分不清楚敌我,到处是乱战,自相残杀,兵器碰撞声,惨嚎声不绝于耳,这可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觉如以最快的速度冲向营寨,然后就被逃难的人群又挤了出来,把觉如气的几乎要吐血了。 整个营盘已经崩溃了,觉如想要重整旗鼓,在短期内是不可能的了,只好带头向着首阳山大营的方向逃跑,幸好他随身带着自己的旗帜,直接顺风升了起来(方法类似于放风筝,)大队溃散的士兵看到了国王的旗帜,开始慢慢找到了方向,跟着觉如一起逃跑。 这大营被偷袭又是怎么回事儿呢,这其实是事先商量好的既定计划,刚一开战的时候,觉如就关心的叔叔超童并没有象他担心的那样回去岭葱抢夺地盘,毕竟超童知道,不消灭觉如就不可能稳稳当当的夺取政权,所以就一直窥视在侧,寻找机会发动突袭。超童的人马本身就和觉如的人马同根同源,正面对敌会存在心理障碍,毕竟觉如的赫赫威名不是盖的,草原人崇拜英雄,这些人对觉如虽然并不忠诚,但是心怀畏惧是免不了的。 正面硬刚是不可能的,人数只有两千,觉如有五千,士气不如对方,统帅不如对方,各方面都不如,只能偷袭,好在有铁鹰和觉如正面相持,超童不用担心正面对敌,就安排手下白天休息,晚上侦查,寻找机会争取一击必中,这也是铁鹰和他商量好的方案。 这有心算无心,早晚就会找到机会,只是没想到刚过了一天机会就自己送上门来,斥候发现觉如大半夜的不睡觉带着几乎全部将领晚上去敌营溜达,马上报告了超童,超童立刻把部队整理好,偷偷来到觉如大营附近,也不敢贸然进攻,还怕是计策(超童其实对军事很拿手,属于智谋型的战将,只是可惜生错了地方,在崇尚武力的草原,他这种人被认为是阴险小人而不是智谋过人,所以在王位争夺的过程中只有落败没别的办法。) 等到魏军大营里边喊杀连天,超童就知道机会来了,马上命人四面放火,然后趁乱冲进大营,这羌兵都在睡觉呢,忽然大营起火了,懵懵懂懂的起来,还没搞清楚什么事情,就被大队的骑兵冲杀,普通的骑兵都是罗圈腿,下了马的战斗力是大打折扣的,再加上刚睡醒,然后又面对的是衣服语言一模一样的老乡,根本是敌我难辨,只能被动防御,被超童的骑兵轻易分割队形(哪里有队形呀)然后就是屠杀,两千早有准备的骑兵屠杀五千还没睡醒的下马骑兵,还是没有组织的散乱队伍,那就和狼群追羊没啥区别了,很快大规模的抵抗就被瓦解掉了,除了四五百人见机不妙抢到了马匹,杀出一条血路逃出大营之外,其余的要么是被杀死,要么是跪地投降,别无选择。 就这样,觉如领着四五百败兵一路逃跑,铁鹰则是带着五千骑兵紧紧追赶,不断有掉队的羌兵被斩杀或者投降,直追了一天,觉如身边已经只剩下几十人了,眼看着敌人四散逃入深山,铁鹰不再追赶,只吩咐小股斥候跟着查探,自己的队伍原地休整,打扫战场,有士兵在战场上找到了被抛弃在地上满身箭矢奄奄一息的嘎登,看来是觉如急于逃命,眼看着嘎登昏迷,认为他已经死去,就直接丢掉了这个大累赘,自己跑了。 铁鹰倒是很欣赏这个忠心耿耿的家伙,吩咐人帮他取出身上的箭矢,涂抹上药,止血包扎,本来在古代,这种护理技术是很落后的,但是架不住有一个道士钟离权在队伍里,神仙也是要积攒功德的,所以顺手就帮助治疗了一下,虽然不会起死回生,也不会马上痊愈,至少是不会死了,把嘎登和其他俘虏都放在一起安置,好吃好喝,除了没有自由之外并没有受到虐待,这些人看到嘎登的惨象,又知道了这个伙伴为了救觉如差点死去,反而被国王抛弃在战场上,被铁鹰救了性命,不由得叹息不已,对于觉如的忠心发生了动摇,这其中当然不包括玉拉托琚。 实际上,玉拉托琚在羌人中的人缘并不好,他年纪很小,嗜杀好斗,谁都看不起,这些将领几乎都被他殴打过,他自己不以为忤,反而是洋洋得意,觉得自己天下无敌,这一次又是为了救他导致的全军覆没,大家伙儿就更不满意了,但是因为觉如的原因,大家也不好说啥,就有意无意的孤立了他。铁鹰也不急于处理这些人,他心里清楚,在抓到或者斩杀觉如之前,这些人是不会改换门庭的。 第52章 珠牡 过了两天,超童那边也整顿好了军队,他的手段很直接,要么投降,要么斩杀,他是坚决不会留下侄子觉如的死忠分子的。 草原上部落合并可没有什么感化一说,从来都是不投降就屠灭全族的,只有鲜血才能让他们臣服。这也是为啥草原民族的向心力很弱,经常是消灭单于(可汗)的几万精锐,几十万部队就会崩溃的原因,他们完全是被单于一个人依靠个人威望和暴力拢在一起的,只要是单于死了或者单于失去力量,大家马上就各打算盘,自行其是了。 整理完毕的超童军队达到了六千,铁鹰毫不客气的拿走了两千作为自己部队的补充,只剩下四千人马的超童并没有什么怨言,因为这就是草原上的规矩,胜利者有权力拿走失败者的一切财产和生命,超童对于觉如的残军是胜利者,所以可以对这些人生杀予夺,铁鹰对于自己一方是胜利者,当然能够优先选择两千精锐做补充。实际上这种索取对超童来说反而是恩惠,因为只要这样索取之后,按照习惯,剩下的人马财物就可以让他自由分配了,作为主人的鲜卑人通常不再对他有过分的要求。 “超童,你的任务是扫荡所有觉如的补给线,把相关的部落带回甘孜去,既然觉如败局已定,这些部落就是你的部落了,留在这里也没啥用,回去放牧,好好休养生息,不要再参与这里的战争了。”铁鹰吩咐道。 “遵命!”超童如释重负,对于失败者而言被赶到前线做炮灰是最常见的命运,现在铁鹰给了他返回家乡的机会,明摆着不会秋后算账了,还允许他吞并原属于岭国的部民,这简直是天大的恩德了,由不得他不感激。至于说,不能参与最后的战斗,也就不能分到最后一杯羹,这他并不在意,利益从来都是和付出相对应的,他对战觉如的军队毕竟还有一些心理障碍,何必为了分赃得罪鲜卑人,白白损失自己的力量,回来再惹上杀身大祸,得不偿失。 铁鹰吩咐完了,就不再管超童的具体操作,只是率领大军稳步向前,要和拓跋燕合击首阳山了。 在首阳山大营,王妃珠牡看到败逃回来的前线士兵,面色严峻,立刻叫来了自己的副手,神箭手易路母。 “现在消息还没有传开,但是显而易见,大王兵败失踪了,我们必须做出应对!”珠牡紧皱眉头。 “我的意见是应该隐瞒前边的消息,把所有的败兵关押起来处置掉,然后就说得到大王命令,要我们回撤甘孜。”易路母是个统兵好手,觉如帐下少有的帅才,做事情从不拖泥带水。 “嗯嗯,你说得对,我们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一旦被敌人追上来,我们就腹背受敌了。”珠牡表示很赞同,立刻吩咐下去,收拾东西拔营起寨,向着西南退却,由于觉如走的时候带走了所有的刺儿头将军,所以剩下的人没有能力反抗,只好服从,整个队伍行动很快,珠牡抛下了所有的不方便携带的物资,只带上食物战马和武器,连夜行军。 这种突然袭击确实打了拓跋燕一个冷不防,拓跋燕虽然知道前方的战事结果,料定敌人会退却,但是没想到敌人会退的这么坚决,连夜逃走,但是拓跋燕并不懊恼,作为鲜卑八骏之一,他用兵老道,颇有经验,知道就算是及时发现也不能连夜追赶,那样太冒险,万一给人家打了埋伏就前功尽弃了,他老人家这十来年就输给杨小瓜一次,那也是因为遭到长官的算计,非战之罪,其他情况下可不那么容易吃亏。 等到天亮,拓跋燕留下两千人进入首阳山大营收拾残局,打扫胜利果实,剩下的八千人马跟着他绕营而走,追击羌人的军队。 话说他这一来,还真的逃过了一劫,珠牡虽然美丽动人,但是绝不是花瓶,一向是军队中智计百出的人物,当时留下了三千伏兵,易路母亲自率领,就等着敌人连夜追击,好杀一个回马枪,谁知道,敌人根本没来,只好等到天亮,悻悻的加快速度追赶大队。 珠牡带着队伍快速前进,但是又不敢走得太快,一旦战马疲劳了就给敌人可趁之机,而拓跋燕知道,羌人虽然在退却,但是这只是主动后撤,不是战败,所以士气什么的不受影响,也就保持距离稳稳前进,珠牡加速他也加速,珠牡减速他也慢下来,反正是保持固定距离,稳稳压迫,绝不浪战。 看着漫漫的逃生之路,珠牡心思百转,来的时候随着大王意气风发,要夺下陇西,为族人抢到一个大大的生存空间,让大王的威名传遍中国之地,可是天不遂人愿,这才几个月的时间,大王就战败失踪了,超童那厮狼子野心,也趁机发难,夺走了我们的部民,这漫漫长路,如何返乡,大王呀,你到哪里去了,你不在的时候珠牡可怎么办呀! 背后的敌军压迫,也带给了珠牡巨大的压力,有的时候她真想返身回去拼死一战,可是那不行呀,这是大王最后的一点力量了,如果拼光了,那就再也没有脸面去见大王了,所以,珠牡就算历尽千辛万苦也要带着这些部队回到家乡,也要保证大王的国度不受人侵扰。 眼看到了中午,珠牡不敢停下脚步,吩咐大家啃食肉干,让战马放缓速度,好吃一些青草,补充力量,可是这种补充和消耗相比那就是杯水车薪了,整个部队处于一种压抑低沉的气氛之中。 后边的拓跋燕却没有这些顾虑,眼看到了中午,立刻吩咐停下休整,留下一部分人监视敌军动向,安好营帐,其余的该做饭做饭该喂马喂马,吃饱喝足就去午休,看样子不像是打仗,倒像是郊游。 易路母找到珠牡,“王妃,敌人这么懈怠,要不要我们回身杀一个回马枪,教训他们一下,省的他们跟苍蝇一样紧跟着我们不放!” 珠牡很犹豫,她一向没这么犹豫的,但是现在投鼠忌器呀,毕竟是独立做出决断的时候,一个好的参谋通常做不了统帅,就是因为虽然可以智计百出,但是要做出取舍,就需要一种赌徒的勇气,越聪明的头脑越难于如此。 易路母急了,“王妃,你倒是说话呀,再磨蹭一会儿,敌人就要休整结束了,我们的机会就没了!” “嗯,这个,好吧!那你要多少人马?”珠牡思考再三还是觉得可以尝试一下,就问易路母。 “我带着五百人突一下子,王妃你带着三千给我掠阵,只要我撕开口子,你就跟上来,如果我输了,你就放弃我,自己撤退。”易路母很果断,果然是帅才。 “好!”珠牡把贴身的亲兵都给了易路母,加上易路母自己的亲卫,凑了五百个人,趁着拓跋燕吃饭的当口,一声呐喊就杀了过来。 拓跋燕似乎很慌张,没有做出有效的应对,被易路母轻易撕开一个口子,冲进大营。只见易路母一马当先,一口青鸾宝刀寒光闪闪,所到之处,就像劈波斩浪一样,把拓跋燕的前军杀得抱头鼠窜混乱不堪,轻而易举就到了中军大纛之下。 珠牡看到了机会,也带着三千人要跟着冲阵,哪知道,等到了跟前却发现拓跋燕的队伍阵型完全合拢,队伍严整,宛若铜墙铁壁一样,而阵中的喊杀声却是不绝于耳,可是这种激烈的战斗声音不但不能让珠牡热血沸腾,反而是心如死灰,不用猜也知道,中计了,易路母被人家故意放进口袋里了,这一回凶多吉少。 珠牡不甘心这样失败,更不甘心易路母被人家消灭,决定拼死冲阵,说啥也要把易路母救回来。她一声令下,整个三千人马成锋矢状直冲敌阵,那惊天的气势,连空气都要燃烧起来了,显然要把拓跋燕撕成碎块。 拓跋燕微微冷笑,眼看着杀气腾腾的珠牡,说道,“小小羌女也敢逞强,让你看看我军的力量!”随着轻轻挥手,前军分开一条胡同,驶出来一辆辆马车,这些马车与众不同,都是双马拉车,战马披甲,马头上绑着长刀,显然是为了增加冲撞之力,车上站着两名武士,一名持矛一名持弓,车厢上外覆铁皮,整个车子就像是一辆坦克,这种仿古战车一共只有百辆,显然,弄多了成本太高,拓跋燕搞不起,但是这种东西拿来在草原上冲阵,可真的是威力无比,比重甲骑兵还要恐怖得多。 羌兵们一看见这东西,就有些慌乱,大喊着妖魔降世,就有队伍溃散的趋势,珠牡咬定牙关,一声令下,“随我冲阵!”催动战马一马当先就要硬冲,就在这关键的时候,斜刺里冲出一匹战马,拦住了珠牡的去路,珠牡目疵欲裂,正要大声呵斥,却见这位拦路的人有些眼熟,身材高大,双目放光,虽然衣衫破烂不堪,精神萎靡,战马也不神俊,怎么看都是很普通的马,还是疲惫至极的劣马,但是还是能够一眼看出来正是自己的丈夫,觉如。 珠牡不由得泪如雨下,“我的王,你去哪里了,珠牡一直挂念你的安全,你知道没有你在,珠牡是多么惶惑不安,整日里提心吊胆,生怕管理不好这支军队,让大王失望。” 觉如拦住了珠牡的叙述,“我知道了,现在你为什么要硬冲敌人的车阵?这分明是送死的行为呀!” “大王不知道,刚才易路母五百人冲阵,被敌人围困住了,我要去救她出来。这个狡猾的拓跋燕,竟然故意露出破绽,骗我们攻击,太阴险太无耻了!大王,你回来了就好了,你先休息一下,我去救易路母。”珠牡咬牙切齿。 “不用了,天神刚才给了我启示,这是易路母的劫数,她太冲动了,所以佛祖给她降下了惩罚,到了时候她如果能禁住考验,自然就会脱困而出的。”觉如一脸尴尬的忽悠,是呀,禁得住考验就出来了,禁不住那就死了呗,这话真的一点错也没有。本来觉如是一个英雄人物,但是更是一个国王,当他顺风顺水的向上阶段,自然是义薄云天的豪爽汉子,可现在是走背运,那就需要先顾及自己的安危了,眼睁睁就剩这一点家底了,那十多个将军都能扔到鲜卑人陷阱里不管而独自逃生的觉如更不会在意一个傻乎乎的女将军是生是死了。 “一切听大王的安排。”珠牡倒是从来不执拗,对于王的信任和爱戴让她毫不犹豫的听从了觉如的一派胡言。 “好啦,我们不管他们,传我的命令,全军向南,不用管这些追兵,继续行军!”在觉如的命令下,大队士兵转向回撤,这个命令倒是对士气没有什么影响,主要是大家被那些原始的坦克吓到了,不想用血肉之躯对抗这些魔鬼,现在不用打了,正合羌兵们的心意,管他敌人追不追,只要没杀到眼前,我们就装成没看见。 拓跋燕看到设计好的方案没有生效,心里也是很佩服觉如这个对手,果然够狠,能够舍弃能让自己损失更多的棋子,丝毫没有感情因素在内,真的是个合格的枭雄,对于利弊得失判断的真的很准确。心里虽然不甘,可也没有办法,战车最大的问题就是太慢了,敌人只要不管一切的逃走就追不上,要不然,赵武灵王干嘛要在公元前几百年就放弃了战车改成轻骑兵作战,毕竟速度才是王道。 拓跋燕不再管觉如的撤退,停下来专心对付自己肚子里的易路母,易路母勇冠三军,但是架不住围殴,而且又是疲兵,还丧失了骑兵最重要的速度,那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了,只用了半个多时辰,就给拓跋燕全部消灭掉,自己伤亡不过十几个人,易路母被人用套马杆活捉,推推搡搡拉到了拓跋燕的马前。 草原上的人讲究强者为尊,所以易路母并没有中原人常见的那种破口大骂什么的,只是出于对岭国的忠诚,也不会投降,就是紧闭着嘴一语不发,等着拓跋燕的处置。 拓跋燕看着眼前这位英武帅气的美女,不由得大为动心,但是他虽然是鲜卑人,但是也多年受到中原文化的熏陶,不会霸王硬上弓什么的,决定以柔克刚,就一脸和蔼的和易路母说,“你就是着名的女英雄易路母吧,早听说你武功超卓,战功赫赫,在岭葱一代是少有的大英雄,比起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强一些,本将军很是欣赏,今天虽然侥幸抓到你,但是也不会为难你,希望你也不要做一些让本将军难堪的事情来。来人,把这位女将军带到独立的帐篷里,安排几个女兵伺候她,不许任何人打扰,违令者斩!”拓跋燕治军森严,手下的将佐士兵们自然服服帖帖,对于将军的决定毫无疑义的去执行了。易路母被带到独立的帐篷好吃好喝,除了不能逃走,其他的要求都给予满足。 收拾好了这些,拓跋燕吩咐继续修整,直到太阳转过去,到了下午,大家休息的差不多了,这才启程,继续跟着觉如大军的尾巴行进。 虽然如此,整体速度并不慢,觉如是疲劳行军,人可以坚持,战马不行,所以虽然不顾一切,仍然只把追兵落下仅仅十几里的光景,就这样,一路之上已经有近百匹战马倒毙路旁,很多士兵也掉队了,变成了拓跋燕的俘虏,拓跋燕倒是很爽,美滋滋的想着,不用打仗就能抓俘虏,这要是再过个半个月,自己一兵一卒不费,敌人就全军覆没了。当然了,这只是梦想,拓跋燕知道不可能,只要是追过了界,人家就会聚拢大军反咬一口,到时候自己就变成俘虏了,所以,铁鹰的阻截部队就至关重要了,绝对不能让这支羌军逃回青海去。 第53章 天井峡 天井峡在渭源县城附近,长约十五里,里边山峰高耸,怪石林立,峡谷内有瀑布深潭,风景颇为秀丽壮美,是从首阳山南下的必经之路。 铁鹰的六千大军就驻扎在山谷口,正正好好的堵住了羌兵的南下归乡之路。在这里有人会问,偌大的草原,怎么可能没有别的路可走,当然是有的,但是看山跑死马,如果觉如肯多走几百里的话自然能绕开这一段峡谷,问题是兵贵神速,撤退的时候哪有时间多跑几百里,所以带兵的人都是不得不赌自己能够冲破阻碍,宁愿多死一点人也要争取到时间。 就这样等觉如到达的时候,铁鹰的骑兵早就在那里严阵以待了,不过铁鹰其实还是蛮厚道的,没有龟缩在峡谷内,玩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那一套,毕竟这样会让羌人返身和拓跋燕死磕,峡谷口很窄,虽然利于防守,但是不利于自己出兵夹击,拓跋燕和觉如双方人数差不多,哀兵必胜的古训也必须考虑到,万一玩脱了,给羌兵冲破了拓跋燕的军阵,那就变成偷鸡不成蚀把米了,不能说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傻话,打了败仗谁也没有好处。 囤积在谷口外边的军阵果然给觉如喜忧参半的感觉,一方面南下之路被封堵,另一方面敌人扎营在外边,自己如果拼命冲击还是有可能击穿敌阵逃之夭夭的。观察了一下敌情,觉如命令,全军休整半个时辰,吃饭喝水,半个时辰后全军出击,争取打穿铁鹰的防御体系。 半个时辰很快就到了,勉强得到一小时休息的羌人士兵揉着肿胀的双腿,晃晃悠悠的爬上马背。觉如自己还不如那些士兵了,毕竟他在路上来回奔跑的时间要多一倍,一直没有得到有效休息,还要殚精竭虑思考行动计划,更是肉体精神双重疲劳,但是不管如何,总要做出表率的,觉如喝下最后的一碗烈酒,穿上了属于自己的金甲,他的白马早就在逃亡过程中不知所踪了,只好挑了一匹还算不错的黑马,提着一杆铁矛,一马当先冲向铁鹰的大阵,在他的后面紧紧跟随的是王妃珠牡和疲惫的一万人马。 自古骑兵作战很少会出现上万人冲击的大场面,那不是因为没有人,而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场地,看小说里动辄几万几十万部队的大场面,其实都是瞎编的,大家上学的时候一定深有体会,做个广播操,千八百人就能堆满一个足球场,至于说上万人,那就需要更大的空间了,骑兵,那可是要奔跑的,所需要的地盘更是不可想象,觉如是懂得这些的,但是没办法,拼命吗,自然是人多势众的好些。就这样,一万人密密麻麻,不说人挨人人挤人,反正也差不多了,骑兵的速度灵活性根本体现不出来,就这么平推着挤向铁鹰的军阵,具体的样子,你可以参考五一小长假的高速公路堵车的场景。 这种情况说良心话把铁鹰都看傻了,没见过这么打仗的,铁鹰扭头看向副将哈萨尔,“老哈,你说他们这是打仗还是他娘的赶集呀。” 哈萨尔哈哈大笑,“管他是干啥,反正对咱们有利就行。” “有道理,还是老哈看得通透,传令,前军起矛!”铁鹰传下了第一道命令。其实在战前会议上,大家早就估计到会出现这种情况,而且也做出了相应的准备,但是想象的东西远远没有现实来得震撼,看到近万骑兵像乌龟一样移动的时候,任谁也要吐口唾沫,骂一声,“这是他娘的打的什么孬仗,这种将军也配带兵?” 觉如显然也没有预料到这种场景,但是事已至此改变也来不及只能将错就错,再加上他冲在队前,没有鲜卑人那种总览全局看的清楚。 铁鹰知道自己的人少,虽然在士兵素质上是有把握可以在骑兵对冲的情况下取胜的,但是,能少死人何必要在乎场面呢,所以事先的安排就是骑兵下马,用设立好的拒马木栅栏之类阻截敌人的冲击,然后长矛刺杀,现在看来幸亏这么安排了,否则傻乎乎的对冲,也会变成这种人挤人的惨状。 觉如在最前边,还是有点速度的,人借马力很快冲到了一个拒马的前边,用力挑飞了一个拒马,然后眼前又是一个拒马,铁鹰设置了三道拒马,还中间留了一丈的空挡,就是为了让战马减速,果然,三道拒马之后觉如的战马就把冲刺变成了逛街,距离算计的正好来到木栅栏前边,栅栏后边的士兵齐声喝喊,十几根两丈长的巨矛直刺觉如的身体各个部位,这就很欺负人了,觉如这时候要速度没速度,手里的长矛还比人家短一半,根本没办法对刺,只能用暴力格挡,那可不管用,给人家一下子就把战马刺倒了,觉如自己仗着盔甲坚固,身法灵活躲过了必死的刺杀,双脚稳稳落地,顺手把矛一丢,双手抓住敌人刺过来的五六根长矛,大吼一声,就把几个鲜卑士兵连人带矛强行拽了过来,一个车轮转,把几个倒霉的士兵抛到了身后,然后头也不回,拔出腰刀冲进敌阵。 觉如的武功很强,虽然穿着铠甲,但是一点不影响他的灵活性,很快就砍倒了几个持矛的步卒,向着后军杀过去。古代的军阵布置专门有短刀手夹杂在长矛兵的队伍里,就是为了防止有武功高手冲破长矛手的阻截,因为长矛太长了,用来对付骑兵或者完整的步兵方阵很顺手,但是对付贴身肉搏的武林高手就不够看了,一寸短一寸险,过于长的兵器运转不灵,所以就安排有短刀手专门应对,各种兵种各司其职,这样的组合才能固若金汤。 就这样,刚杀进人群的觉如立刻遭到了几个短刀手的围攻,觉如奋起神威,硬生生杀伤了拦路的敌人,一路浴血向前,回头一看,只有寥寥数人跟在身后,其他的骑兵要么被刺死,要么被阻拦住,前进不得。很显然,没有几个人能有他这样的武功,战争想靠一两个绝世高手来扭转战局太艰难了。 铁鹰看到敌人的队伍已经被迟滞了,立刻发令,弓弩手乱箭齐发,射向挤成一团的羌军,羌军骑在马上毫无遮拦,想躲闪也动弹不了,只能乖乖的做活靶子,被纷纷射落。 前边的动不了,中间的可不能等死呀,立刻拨转马头后退,然后后队不知道呀,继续向前,然后就挤在了一起,一开始是争吵,然后就是喝骂,紧接着就动刀子了,本来这些人是游牧民族,大家都是一个一个小部落的,平时不熟,谁跟谁讲袍泽呀,你拦了我的路,我就宰你没商量。 这倒好,敌人没看见,自己跟自己就干起来了,厮杀的颇为惨烈,那真的是血肉横飞,这一杀就杀红眼了,彼此之间部落争水源抢草场互相械斗的百年恩怨就全想起来了,这叫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哪里有敌人,眼前的就是敌人,杀家伙。 这场厮杀把鲜卑人都看傻了,这都啥呀,咋就自己跟自己干起来了呢,难道是计策?可也不像呀,真的血肉横飞的在死人呀。 想了想不管了,该射箭射箭,不能被敌人迷惑了,当然,也有人趁机大喊投降免死的话,想多抓几个俘虏。你还别说,还真管用,前排的骑兵不愿意死,真的有很多人下马缴械,自然有收容俘虏的指挥他们排队绕开前军,然后捆起来送去后营处置。 再说觉如,连杀了二十多个敌人,已经是满身满脸的鲜血,看上去狰狞可怖,宛若恶魔转世。他的情况早有观察哨注意到,立刻通知中军,前军的几个武林高手就围了过来,为首的正是杨勇。 杨勇一出现,大家就默默地让开了一个十几米的空间,好让两个人一拼高下,其他人也是在旁边观摩,希望能从两大高手的战斗中获得一些提示,好让自己能够更进一步。 觉如当然认识杨勇,正因为杨勇活捉了玉拉托琚,才导致的觉如步步算计失败,输掉了整个战役,现在连回家的希望都很渺茫了,自然是恨杨勇入骨,早就想杀死杨勇一雪前耻了。杨勇呢虽然认识对方是敌军主将,但是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既没有国仇也没有家恨,自己就是来帮忙的,看见有个高手就来比划一下,见猎心喜而已,所以心态很平和。 两军交战心态很重要,两个人单挑的时候当然也是这样,觉如刚才已经受了一点伤,恰如受伤的猛虎一般,没有减弱战力,反而增加了不少拼命的勇气,反观杨勇,则是心态平和,不急不躁好整以暇,这两种不同的态度当然导致了不同的搏杀手段。 觉如一上来就是拼命的招数,迎头就是三连斩,连人带刀像风车一样旋转,势不可挡,恨不能一下子就把杨勇劈砍成碎块才好。杨勇一脸沉静,双眼微闭,凝神感受的对方刀法的路径,突兀的出手,手里降魔杖忽的插入那一团刀光的中心,就听见一阵阵牙酸的咯吱声,那匹练一般的刀光霍然停了下来,就像是一辆飞速驶来的车辆,给顽童在轮轴中间插入了一根铁棒,立刻运转不灵,刀光被自身的惯性搅得粉碎。众人看得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么神奇莫测的刀法竟然被这简简单单的的招数破去,真的好像世界名画被人涂上了番茄酱,让人哭笑不得。 觉如被反震力震得踉踉跄跄后退了两三步,十分的气恼,强行止住自己的后退,以刀拄地站稳了身形,然后一声暴喝,跃起身形,在空中做出类似凌波微步的动作,踏空而行,似乎要给杨勇一记晴空霹雳的绝杀(小鹿纯子表示对盗版要追究责任。)杨勇继续不温不火的棍子上扬,一记举火烧天式,棍头所指遥遥对准觉如某个重要的位置,似乎就等着他在落下的时候自己送上门来,觉如大惊失色,这哪行呀,这要是给打中了受伤不说,关键是再也不能好好的做男人了,那岂不是无地自容,于是硬生生改换招式,改为身体微侧,左腿收起护住了要害右脚金鸡独立,要给杨勇一个李铁拐独脚下云梯,踩踏杨勇的天灵盖。 杨勇微微冷笑,本来就算是硬接这一击也没什么的但是,谁知道对方会有什么小把戏,万一鞋子上有什么门道,那就亏大发了,所以,杨勇身躯一矮,下蹲之后身体上仰,手里的棍子斜向上猛地抽了过去,一个标准的棒球动作狠狠地抽在觉如的屁股上,觉如一直在空中,看着潇洒如神仙,可是要想人前显贵就得背后受罪,这在天上也没翅膀啥的,根本就很难转换方向,所以躲无可躲,就被杨勇硬生生在屁股上抽了一记,一声怒吼,借势身体旋转躲开了必杀一招,可是虽然借助旋转之力没有被狠狠击中,但是那也是打着了呀,这丢人丢到姥姥家了,堂堂天神临凡的岭葱之主,号称雄狮大王的觉如给人打了屁股,这屈辱,还能活下去吗? 这真的是伤害不大侮辱极强呀,觉如觉得自己的吼声都嘶哑了,仿佛被撕碎了的铜箔,“小子我跟你拼啦!”也不玩什么潇洒了,开始缓步向前,手持宝刀,一副择人而噬的样子慢慢逼近杨勇的身前,到了六七尺的地方,就不得前进,觉如瞪着眼睛仿佛斗鸡一样紧盯杨勇,杨勇还是不急不慌的,手里的降魔杖微微颤动,棍头笼罩着对手的胸膛和咽喉,与对手遥遥相对,两个人慢慢转着圈子,寻找进攻的机会。 从表面上看,刚才的交锋是杨勇占了便宜,但是只是得势不得分,觉如除了怒火中烧之外根本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反而增加了怒气值,极有可能爆发出大招来,所以杨勇反而更小心,防止出意外。 就这么僵持着,羌人的军队再次出了问题,拓跋燕的军队不紧不慢的赶上来了,一看到觉如的这种混乱情况,奔着趁你病要你命的原则,拓跋燕毫不犹豫下令“战车突击,给我兜着羌人的屁股杀!” 就这样随着隆隆战鼓声,拓跋燕的两百战车军开始了屠杀,前几天觉如不敢应战,仗着速度躲开了和战车的硬碰硬,现在不行了,屁股被兜住了,跑都没地方跑,负责指挥的珠牡给大队裹在中间,动弹不得,只能命令后队改前队,转过身来硬拼战车。可是古代的军队最害怕的就是转身,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也会陷入混乱,这有的向前有的向后,前边后边对撞在一起,喝骂声不绝于耳,刚才只是前队和中军发生冲突,现在则是后军自己陷入了混乱,没办法,古代正规军很少进行过队列训练,对于现代人来说学校里滥遍街的队列前后左右转对古代人来说比杀了他都难,更何况是散漫惯了的羌族牧民,那个年代的人连左右脚都会搞不清楚,更不要说整齐的转身了。 他们在这里混乱可不关拓跋燕的事,怜悯敌人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所以只是半支香的时间,战车就和混乱的羌兵后队对撞在了一起,就像是大象撞上了金毛一样,把羌兵的后军杀得血肉横飞人仰马翻,到处都是战马的嘶鸣和战士的惨叫声,当然了惨叫的都是羌兵,鲜卑人充当的是屠夫的角色。 紧随着车兵的后边是五百装甲骑兵,这是拓跋燕这一年来不惜血本打造的老本,平时不舍得拿出来,但是现在这机会,不让精锐出来见见血,连练兵,那精锐会生锈的,所以这种欺负人的时候最适合拿来实战训练了,真的是大人打孩子,只有欺负人的份儿,还不给人还手的机会,只是这么杀了一小会儿,就有千人倒在了血泊中,剩下的羌人不敢再战,纷纷下马投降,就这样,预料中的血战,被前军后军的投降给彻底画上了句号。中军也是毫无反抗余地,只能等着被铁鹰和拓跋燕分别吃下,指挥的珠牡也是毫无办法,哪怕喊破了喉咙也无济于事,被裹挟着变成了俘虏,她本想着反抗或者自杀,结果被自己的部民毫不犹豫拉下马来,按住了毫无反抗余地就给捆起来交给了拓跋燕。 觉如在阵中看着这幅场景是目眦欲裂,嘶声怒吼,“不许伤害珠牡,有本事冲我来!” 第54章 南下 “哈哈哈!你想要她不受伤害,可以呀,只要弃械投降就可以了,还能少一些杀孽。”铁鹰冷笑。 “珠牡!你放心,本王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本王会卷土重来救你的!”觉如大声吼叫着,笑话,让他放弃反抗,就为了一个女人,怎么可能?他可是一个枭雄来着,权势才是他的最爱,所以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虚情假意的安慰珠牡,同时准备逃走,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千般事务,当然是自己最重要。 一边敷衍着,一边转身要向着敌人薄弱的地方冲杀逃走,这种身陷重围的情况,如果铁鹰铁了心要用人去堆死他,那他肯定是寸步难行的,但是铁鹰没这么干,已经胜券在握的时候何必要浪费士卒的生命呢,所以,全体士兵都得到了暗示,觉如过来,就慢慢后退,既不让他逃走,也不和他硬拼,反正没有马的前提下,他想逃走也不太可能。 凡是在五一小长假爬过八达岭的人都深有体会,在拥挤的人群中前进是最疲劳的事情,比干重活都累人,觉如现在就体验到了这种感受,他想杀死几个人冲开一条血路,但是人家不和他恋战,就是招架一下,然后就撤退,后边的人紧紧跟随他,让他没有机会飞奔逃走,再加上一个武功比他强的杨勇一直跟在他的身后,寸步不离,觉如都要哭了,这些人太不讲究了,怎么就一点江湖道义都没有呢?他也不想想,自己把妻子和手下丢弃,自己逃走就讲道义了吗,但世界上的人就是这样,宁愿他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他,总以为自己是主角,世界围绕自己旋转,怎么可能呢。 就这样走走停停,足足折腾了一个时辰,觉如还在包围圈里转悠,顶多移动了几百米,可是已经累的气喘吁吁了。 不得已,觉如打算像一个真的英雄那样,返身拼命了。于是他突然转过来,抡动金刀,疯了一样杀向杨勇,杨勇一看他这样子就知道觉如到了强弩之末了,当下并不畏惧,摆动降魔杖和他硬碰硬的较量起来。刀这种武器本来就是要大开大合,劲道十足才能发挥威力,玩技巧的那是宝剑,所以觉如这一拼命才真的掌握了刀法的真义。可是呢,俗话说锤棍之将不可力敌,用棍子的武将肯定是力大无穷的那种,和觉如硬碰硬一点不吃亏,觉如虽然自称是天神转世,可那毕竟是吹牛,就算是真的天神到了人间也要遵守人间的规则,不能破坏,世界上没有永动机,当然没有力量用不完的人类,杨勇本身力气也不小,能够力挽奔马,再加上学会了调息的法门,对于纯外家的人来说有一个迅速回气的先天优势,要是三板斧体现不出来,打的时间久了就看出区别了。杨勇真的是越战越勇,力量发挥得淋漓尽致,觉如则是尽显疲态,每一次碰撞都要消耗气力而无法补充,旁边的吃瓜群众也不会给他补充的机会呀,群殴呢,谁说要单挑了,所以只要一换气就会被群殴,回过气来再单挑,要生生累死他。 终于,在第百次碰撞的时候,觉如的力量到了极限,被杨勇一棍子砸飞了,连人带刀都砸飞了,等这一次落地,觉如是口喷献血再也无力起身了,一群士兵冲上去拼命按住他,一个人不行两个人,最后十几个人叠罗汉,把负隅顽抗的觉如死死压住,再也动弹不得,就连想要咒骂都给人压住了口鼻,哼哼唧唧毫无气概。就这样十几分钟后,看他再也无力反抗,大家这才起来,把这个神子的身子放松开来,找了最坚韧的牛筋捆住了手脚,鉴于此人有所谓挣脱绳索的经历,铁鹰判断他可能有缩骨术,就专门定制了那种克制缩骨的金属靴子和金属护肘,把手肘和膝关节完整的包起来,让他没有可趁之机,气的觉如暗自咬牙,最后一点希望就破灭了。 打扫完战场,拓跋燕和铁鹰两军会合在一起,两个人都宣布全军休整,每个战士发给酒肉,庆祝胜利,全军欢呼,士气大盛。将军们也开始庆功宴,拓跋燕长期在地方,是地方实权派,虽然级别比铁鹰低一点,但是作为皇族和皇帝的玩伴,真实身份还是要高于铁鹰的,这从双方的人马数字也看得出来,铁鹰的五千人马是太子分配的杂牌军,而拓跋燕的一万人则是完全的私军精锐,当然啦,这一战过后,双方分赃,拓跋燕变成了一万五千人,铁鹰也变成了八千,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太子拓跋晃的暗示,这些部队最后会分配给他个人,成为他的私军。 酒宴上,大家都很高兴,拓跋燕志得意满,频频向着铁鹰举杯,铁鹰也知道和这位地方实权派交好的重要性,是来者不拒,酒到杯干,很给拓跋燕面子,当然了,虽然杨小瓜和拓跋燕很熟,但是这个场合大家也不能表现什么,就假装是第一次见面的那种客套热络。 酒过三巡,拓跋燕把酒杯一放,话入正题,“铁将军,这一仗胜利之后有什么想法?” 铁鹰笑了笑,“本来末将得到的军令是对付滋扰新兴城的图录,可是我才五千义勇,战力孱弱,这样杨公子才让我上首阳山来抢夺拓跋将军的战功,侥幸这次成功的和拓跋大人一起全歼了觉如的羌兵,只是请拓跋大人不要怪我抢功才好!” “哈哈哈,杨公子神机妙算,本将是佩服的,如果没有这一神来之笔,本将就算是再蹉跎一年也很难消灭这些羌人,立此大功,说起来还要多谢铁将军的援手!”拓跋燕那是多聪明的人,马上打蛇随棍上,表示了对铁鹰的感谢,同时也拉近了关系。 “嗯,然后呢?既然此间事情已了,不知道铁将军下一步有什么安排,如果有用到本将的地方,本将绝不推辞!”拓跋燕话说的是是铁鹰,眼睛却盯着杨小瓜,意思很明白,要看看杨公子的计划了。 “这个事情嘛,其实很简单,”铁鹰接过话头,“末将有个不情之请,想请求拓跋将军和末将一起南下,收拾掉钟镇的大军,这样,末将就完成了太子的军令,如果得到了什么好处。。。” “哈哈哈,铁将军帮了本将这个大忙,本将也不矫情,如果有所斩获的话,谁打下的归谁,如果一同得到的,我们均分如何?”拓跋燕故作豪爽,有功劳谁不去拿呀,靠自己独立,能不打败仗就不容易了,两个人联手,有杨公子在,想输都难,拓跋燕心中盘算,此战过后,自己的功劳足够成为四平将军了,要是再干掉了钟镇,且不说实际利益能得到好多,(首阳山一战,觉如的财富辎重全被珠牡留在了大营里,所以拓跋燕老实不客气的全都笑纳了,真的是盆满钵满。)就算是积功弄不好能拿到四安将军甚至一个实权职务的封疆大吏也有希望了,所以既然铁鹰提出来了,自己就借坡下驴,还让铁鹰承了人情,何乐而不为。 “均分就不必了,财物我只要三成作为犒赏,其他的全都给拓跋将军作为军资如何?”铁鹰更明白事理,这会儿钱多钱少不重要,抓紧机会立功,能得到友谊和实权最重要。 “这怎么好意思?”拓跋燕心想这个铁鹰果然上道,嘴上却假惺惺的。 “好啦,就这么定了!大家回去整顿一下内务,休整一天,后天一起南下!”杨小瓜看他们推来搡去的,煞是无趣,就一锤子定音了。 “诺!”两个家伙下意识的答应了一声,然后就发现了不妥,怎么两个人都这么听从一个小孩子的吩咐呢?但是毕竟是将军嘛,两个人相视一笑,用哈哈掩饰了尴尬,同时也收获了友谊,毕竟只有共享一些小秘密才能够关系更铁,要不然为什么四大铁最后是一起分过赃。而事实上已经分过赃了,瓜分了觉如的军队和财产,两个人都获利颇丰。大家吃饱喝足尽欢而散,铁鹰就找来了杨小瓜,“公子,这个羌人虽然不怎么样,但是他手下确实有不少人才是我需要的,我也很善待他抛弃的那些将领,我觉得他们也动心了,除了那个熊孩子玉拉托琚之外,其他人都有可能投靠大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有答应我。” 杨小瓜微笑,心说这个家伙也开始玩心机了,什么投靠大魏,不就是投靠你铁鹰吗,大魏是什么鬼?多少钱一斤?好吃吗?看破不戳破,每个人都有私心是正常的,如果都全心全意一心为公,那是乌托邦了。想了想就说,“现在要看你怎么对付觉如了,他们虽然没有忠义的说法,肯定也有类似的概念,觉如不投降他们不好意思背叛。” “那我该怎么办,觉如似乎野心很大,不像是能投降的人。”铁鹰挠头。 “这个人是个枭雄,一方面野心很大,另一方面其实很怕死,你如果有耐心就把他关起来,只要有个一年半载他一看逃跑不成,受不了这份折磨,极有可能就屈服了。” “可是这一年太久了,我如果不处置他,就必须上交给朝廷,到时候就算是投降也是与我无关了。”铁鹰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私心。 “要么就杀了他,这样那些人没有忠心的对象,也许就投降了。” “公子,你别骗我没读过书,他们是因为忠心才不肯投靠我的,我杀了他们的主人,他们不找我报仇就念佛了,就算是真的肯投靠我,那也是两姓家奴,谁敢要呀。”铁鹰郁闷了。两个人正说话间,有人来报,说拓跋燕来了。 铁鹰很惊讶,这个拓跋燕不是刚刚吃完饭分开吗,怎么就又来了,一脸纳闷出去迎接,“拓跋将军请进,多谢你今天的款待,不知有什么事情要小弟效劳的,请你吩咐,小弟一定尽力。” 拓跋燕打着哈哈,“哈哈哈,小弟来的鲁莽,铁将军海涵,我们进去说进去说。”一脸的便秘表情,似乎还有些羞赧。这个一脸胡子的家伙做出这副小女生的表情,差点把铁鹰吓死,这厮不是吃了什么药吧,怎么咋么恐怖的表情,想着想着,铁鹰不由得浑身打了个颤。 “拓跋将军请进!”铁鹰领着拓跋燕进了自己的内帐,拓跋燕脸色一端,对着自己的侍从说,“你们出去,我和铁将军有要事商量。”从人答应着转身出了帐篷,在外边把风。 铁鹰一看这神秘兮兮的样子,心里更打鼓了,但是也不得不作态,吩咐自己的侍卫也都出去,杨小瓜站起身要走,被拓跋燕拦住,“公子爷你别走,我这件事情也需要公子帮忙参详一下了。”说着脸色更为忸怩了。 杨小瓜也是一脸狐疑,“你们两个的事情怎么还要我参详?自己喜欢就可以了呀。” “什么呀!”拓跋燕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解释,“公子误会了,我是有事情要求铁将军帮助的。” “哦,那你这副表情干嘛,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杨小瓜懒得装样子,就直截了当,一点面子不给拓跋燕留下,反正大家不是一个团队的,没必要太照顾对方心情。其实他不知道,这样反而被拓跋燕和铁鹰所接受,这两个家伙都是武将出身,虽然都有很多智慧,但是也不喜欢自己亲近的人心眼太多,反而是简单的人更让他们放心结交。 “是这样的,我前几天抓了一个羌人女将,叫做易路母的,虽然不是国色天香,但是英武帅气,很得我心,我也见过不少美女,但是都只是当成普通的女人,没啥动心的感觉,可是这个易路母不同,武功高强,治军有方,一看就是那种能文能武的帅才,不是个花瓶,我就很,很喜欢,打算收入囊中。”拓跋燕按理说也是个老鸟了,这一次却是脸红红的,看得出来是真的动感情了。 “喜欢就去追求呀,难道你要我们去提亲?羌族人也没这规矩呀,不是看对眼就抱走的嘛?”杨小瓜一脸鄙夷。 “不是的,不是提亲,我试探过她的意思了,她倒是也不讨厌我,只是她现在还是那个觉如的手下,如果和我,那岂不是卖身悖主,所以很是为难,想请铁将军帮忙。” “你是想要我们。。。”杨小瓜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脸色狰狞。 “不不不,那可不行,”拓跋燕和铁鹰同时说不,两个人说完了才发现,不由得相视一笑。 “哦,不杀?那你想怎么样?这个家伙一时半会儿很难投降的,这个问题铁将军也刚和我说过。” “所以要请公子出个主意,怎么才能两全其美。”拓跋燕很诚恳。 “嗯,我想想看!”杨小瓜眯上眼睛,手指轻敲桌面,笃笃笃的声音敲得两个家伙心跳不已。 “其实只要是这个觉如退出叛军就可以了,不一定要投降我们,毕竟对于一个枭雄来说,投降一个人很屈辱,但是金盆洗手就是很好的一个借口,可以缓冲,化解很多名声上的麻烦。” “不知如何退出,如果只是让他说,空口无凭,万一放走了他,反悔了怎么办?”铁鹰开始捧哏。 “退出,可不是放走,我们只是让他用退出反叛换自己的生命,没说让他回去甘孜,那就是放虎归山了。”杨小瓜无所谓的抓起一颗瓜子,轻轻磕开,把仁嚼碎,轻轻吐出瓜子皮。 “软禁?”两个人齐声问。 “哎呀,不要这么下作,我们是文明人,怎么能软禁别人呢,那样子可是很失身份的。”杨小瓜语重心长的教诲这两个成年人。 “那?” “听说羌人都崇信佛教,这个觉如也自称是佛教的护法天王之子转世。”杨小瓜循循善诱。 “额,公子的意思是让这个家伙出家当和尚?他要是不肯怎么办?”拓跋燕问道。 “他如果不肯,就是个假的佛徒,那就是他背叛了佛理,我们替天行道,斩了他就是。他背叛我佛在先,我们替佛祖清理门户在后,他的手下可都是信佛的,自然可以放弃这个假的神子,甚至诛杀他。” “公子好计策!”铁鹰马上挑大拇哥。 “公子果然阴险,实乃我辈楷模!”这是拓跋燕的声音。 “滚!”杨小瓜作势欲踢,拓跋燕赶紧拉着铁鹰连滚带爬跑出了帐篷,两个人手拉手哈哈大笑,只觉得眼前的阳光分外灿烂。 第55章 威逼 矮小逼仄的一间牢房里,灯光昏暗,戴着各色刑具的觉如被无数条铁链牢牢地锁住了身体,每一条铁链都固定在牢房的某一个角落,很显然,除非他能用暴力把牢房拆除,否则绝无可能挣脱。而这个牢房其实是一个岩洞改造的,除非他能把一座大山拆掉,否则牢房就是安如磐石,当然了,牢房本来就是个磐石。 觉如已经想好了,自己作为羌人的英雄,神的儿子,绝对不能屈服,男子汉大丈夫,宁愿光彩的死去,名垂千古,也不能卑躬屈膝,做那个投降的人。他就这么想着,整整一天过去了,就是没有人理睬他,整个山洞都与世隔绝,出洞顶有岩缝滴水的声音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寂静无声,只有觉如的呼吸声,心跳声,到了后来,他觉得自己血液流动的声音都仿佛长江大河一般,轰然作响,人都哪里去了?他想嘶吼,想怒骂,可是周围根本没有人在,能骂谁呢?人类是社会动物,从来都最害怕与世隔绝的环境,军队里最严酷的刑罚是什么?是关禁闭,无论怎样铁打的英雄,关了三天禁闭之后,都会给一生留下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他们宁愿被打死,也不想再次品尝关禁闭的滋味。觉如是古代人,心理远没有现代那些受过严格训练的战士强大,所以只一天,他就觉得仿佛过去了很多年,真的是痛不欲生。 尤其是没有时间的感觉,看不到日出日落,人要是有一块手表什么的,还能计算个时间,解个闷,可是他那个年代哪有计时工具,只好借助水滴的声音来猜测,数水滴计时,那能准的了吗,所以仅仅不到一天,他就觉得过去了好久好久。觉如不禁要想,来一个人吧,哪怕是来施刑的也好,就算挨打也比一个人困在山洞里强的多了。他并不知道,这种情况说明他的心理出现了动摇。 也许他的祈求奏效了,远远地传来噔噔噔的脚步声,步伐很慢,很稳,可以猜出来来的人很强壮,武功很深厚。 然后到了门口,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满脸横肉,半裸着身体,红头发绿眼睛,遍体生毛,看上去就像是佛经里的罗刹鬼。在昏暗的灯光下,觉如能感受到那个人脸上带有的邪恶狰狞。 只见那个人探头进来,皱了皱鼻子,然后不知道从哪里搬了把凳子,就坐在了觉如眼前,把脸探的很近,近到觉如能嗅到他呼吸中带有的恶臭气息,熏得觉如差一点呕吐出来。这个人一呲牙,似乎是在笑,但是真的比哭还要恐怖。 “自我介绍一下,本人索元礼,来自远方的亚美尼亚,是这里的牢头,当然了,因为只有一个犯人,所以爷就是特意安排来伺候你的。”说完发出桀桀的怪笑声,那么恐怖,似乎还带有那么一丝淫邪。 “要杀就杀,哪里有这么多废话!”觉如很是大义凛然,但是那声音里似乎带有一丝战栗,总觉得没有那么强硬。 “哈哈哈!杀你?放心,我们会杀了你的,但不是现在,大爷一向喜欢折磨犯人,结果只有你这么一个玩具,怎么舍得轻易放手呢?哈哈哈哈!”索元礼是那么的残忍,那么的令人恐怖,声音里充满了变态的意味。 “哼,本王乃是天神之体,看你能不能伤害本王分毫!”觉如说得很硬气,虽然有那么一点色厉内荏。 “哈哈哈,”索元礼仰天大笑,“我做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铁汉子没见过,你真的以为我拿你没有办法?太小看了我的专业了!且不要说你的所谓钢筋铁骨是吹牛的,就算是真的,难道钢铁进了熔炉就不会化成水吗?”他话锋一转,“只不过我不喜欢那样做,玉石俱焚的不好玩,我有一招学自黑人国的手法,极为玄妙,称之为蚁噬,就是把你全身扒光了,埋进土里半截,外边的半截涂满蜂蜜,然后,然后弄来几个蚂蚁窝放在你身边,你知道的,蚂蚁喜欢蜂蜜,也许你铜皮铁骨,蚂蚁咬不动,但是本人很想尝试一下,十万只蚂蚁在你身上噬咬,会不会让你极为的快乐,领受人间的美好!哈哈哈!” 觉如本来还想要硬气一下,说什么自己不在乎,可是一想到浑身爬满蚂蚁的那种样子,忍不住浑身起了一层又一层疙瘩,无法消退,真的是又疼又痒。 索元礼看出了他的窘态,心中得意,伸出手来,很轻柔的抚摸在觉如的脸庞上,“哟,看看,吓坏了吧,其实,咱可是舍不得这么对待你的,咱一向喜欢那种有英雄气概的男人,所以只要你肯从了咱,从此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衣食无忧,没人会来折磨你的!哈哈哈哈!” “不不不!”觉如一下子就崩溃了,“你你你,别碰我!不要过来呀!”他浑身缩紧,就好像即将被几百个大汉非礼的小女孩一样,“不要过来,你你再过来,我就咬舌自尽!”绝如发出了最为脆弱的威胁。 “瓜娃子,那些蠢话你也信?什么咬舌自尽!你在甘孜那里,肯定割过不听话的奴隶娃子的舌头,你见过哪个奴隶娃子没了舌头会死的?再说了,你不是钢筋铁骨吗,更不会轻易的死去,一定可以陪伴咱一辈子的!”索元礼继续恐吓。 “不,不,不!”觉如发出了绝望的嚎叫,“求求你不要过来呀!” 索元礼不理睬他的哀号,一寸一寸缓慢地靠近他,吓得觉如都要失禁了,这个时候,什么野心,什么气概都扔进了爪哇国,只剩下惊恐和哀求了! “索元礼!住手!”就在觉如马上要发疯的时候,一个声音喝止了索元礼的行动。 觉如感激涕零的望向那个心目中的救世主,一看这个人正是铁鹰,铁鹰微笑着安抚觉如“不要害怕,我不会让他肆意妄为的,我们商量了一下,给你几个选择,看你的想法,打算怎么做。” 觉如这才回过神来,深深吸了一口气,试图装出原来的英雄气概,但是看完了他刚才的样子之后,铁鹰感觉怎么看都很滑稽。他清了清嗓子,然后缓缓说道,“第一个选择呢,是让你斩首示众,”他看了一眼觉如,轻轻呼了一口气,继续说道“第二个嘛,”他拉长了音调,看到觉如祈望的眼神,继续说道,“第二个选择是绞死,不过听说绞死的人会大小便失禁,臭不可闻。” “第三个呢?”觉如很急切了,他不想死。 “第三个就是把你交给索元礼处置,第四个吗,我觉得你不想要第四个,就不说了。”铁鹰很邪恶的卖了一个关子。 “不不不,我想要听,第四个是什么?”觉如肯定不会跟索元礼走的,但是也不想死去,他可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怎么可能傻乎乎的选择死亡呢。 “你确定你要听第四个?我觉得还是不要听了的吧?”铁鹰慢悠悠的欣赏着眼前这个家伙的窘态。 “要要要,我当然要呀,铁将军请讲,第四个是什么?”觉如出乎意外的迫切。 “嗯,第四个嘛,这第四个”铁鹰玩味的看着觉如,看到对方牛一样的眼珠子盯着自己一眨都不眨,轻出一口气,“我听说你是虔诚的佛教徒,自称是白梵天王的儿子转世,为了救苦救难而生的,所以,想叫你剃度出家为僧,将来也可以成就菩萨果位,更好的普度众生!但是我觉得你不会答应的。” “我我我我答应,我出家,我剃度,可以的!”觉如如蒙大赦,紧紧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他实在是被索元礼整怕了,什么英雄气概,什么宏图伟业。还是性命要紧! “你真的同意去白马寺出家为僧?”铁鹰满是惊讶的样子,心里乐开了花。 “我愿意!”觉如既然答应了,自然不在乎去哪里出家,虽然有一些自己的小算盘,但是性命和名节要紧,其他的小心思先往后放一放就行了。 半个月之后,被快马送到洛阳白马寺的囚犯觉如,当众宣布退出争霸天下,为了更好的洞彻佛理,普渡众生,他要在住持方丈广元大师的主持下剃度出家,在青灯古佛的伴随中度过后半生,这是后话,先简要带过。 且说觉如被当众送去出家,他的手下人也就都亲眼看到了,他还温言抚慰了这些人,叫这些人好好做事,不要挂念自己的话。这样那些人也就合情合理的顺利成为铁鹰的下属,而易路母也顺水推舟投降了拓跋燕,做了拓跋燕的一房夫人,但是没有离开,继续留在军中做了部将,只有玉拉托琚还是没有投降,继续看押着,日后再处理,反正他和其他降将的关系很恶劣,能不放在一起更好。 拓跋燕和铁鹰收拾好了内部事务,说说笑笑的合兵一处,同时向南进发,要解决钟镇的两万人马了。 大家也不着急,大队人马缓缓而行,一个是恢复战力,还要整合新收纳的俘虏,要让俘虏学会令行禁止,掌握各种命令,好在这些羌兵虽然纪律性差,但是对于基本的军事信号还是懂一些的,大家都是草原人,虽然语言细微上有差别,但是不至于影响到命令的上下传达,再加上绝大部分岭国的将领都投降了,也就方便指挥,在士气没有什么影响,铁鹰自己的直系部属还没有形成圈子,所以互相之间虽然有小摩擦,也不会有明显的派系斗争。铁鹰故意把士兵打散安置,不让将领统率本族的部队,这样更好的实现了标准化,减缓了将军的独立山头的形成。至于说拓跋燕,打带兵开始就研究的这些,比铁鹰熟门熟路,融合起来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了。 时值深秋,大队正在行军,铁鹰看着天上彤云密布,叹了一口气,“要下雪了!”吩咐前军赶快找适合避风的地方安排扎营,看着云彩估计雪会很大,冒着大雪行军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又不是为了特殊军事目的,还是要尊重一下天气的。 很快,大家找了一个临近山谷的地方,有溪水在旁,背靠大山,不用担心偷袭什么的,扎好营寨,大家炖上一大锅肉汤,吃的热热乎乎的,更适合防寒。铁鹰拓跋燕在牛皮帐篷里边聚会,商量下一步的方略。 “现在这个天气,看来马上就要进入冬季了,我们应该怎么打呢?”铁鹰请教拓跋燕。 “不知道,平时这个季节,我们应该在城里吃着火锅唱着歌就可以了,打什么仗吗,吃力不讨好。”拓跋燕哼哼唧唧的啃着一块排骨说道。 “对呀,我们应该在渭源县驻扎,不用再前进了,这种天气不适合野战,吐谷浑人应该很快就会撤退的,尤其是钟镇,在没有城池的情况下野外扎营,再加上草原的白灾,会冻死人的,牛羊大量冻死,如果不回军那真的要死很多人。”杨小瓜喝了一口羊汤。 “可是草原上进军都是在秋高马肥的时候。”铁鹰不敢反驳杨小瓜,但是也不很服气。 “对,草原进兵在秋天,一个是马肥了,一个是因为没有粮食,要抢粮食,现在打了这么长时间,钟镇上哪里去抢粮食维持部族的口粮。所以慕容瑍可能会硬挺着不走,他有漳县的城墙保护,钟镇不行,所以他要么强攻新兴城,要么撤军。”拓跋燕用兵老道,深于谋略,八骏之名也不是白来的。 “那我们要不要去支援新兴城?”铁鹰又问。 “新兴城自己有一万人守城,而且要是好攻,钟镇早就把新兴城攻下来了,他这长时间一直是压迫,一次攻城都没有,就说明他知道攻不下来。”杨小瓜解释说。“这样吧,现在的天气确实不适合大军行动,拓跋燕老兄,你留在渭源和首阳山等着过冬。铁鹰,咱们的八千人带上所有的干粮肉脯,明天去岷县,给慕容瑍送一份大礼,听斥候说那里只有三千人把守,而且没有什么防备,正好给咱们过冬用。” 拓跋燕倒吸一口凉气,“公子爷,您老人家真的够狠,可是这么大的功劳,不让我掺一手,不公平呀。” “这大冬天的,天寒地冻,人多了对给养要求太重,不适合,而且虽然是临洮的郡城,但是装两万多人也装不下,再说了渭源和首阳山对我军更重要。这样吧,你把你的汉军营交出来,给他们配上战马,攻下来就算你一半功劳,物资分你三成,如何?”杨小瓜也不矫情,直截了当。 “好!”拓跋燕手里有一个汉军营,都是步兵和工匠之类的,人数并不少,有五千,但是真实战力很一般,所以根本不计算在他的一万人马之内,拿出去的话对他的真实战力并没有损害,说是有工匠,因为草原上很少用到,所以真正的工匠都给他留在城里,并没有带出来,绝大部分就是普通步兵,加上百十来个会修修补补的人,所以也不心疼。 就这样商量好了,拓跋燕回去过冬,铁鹰带着一万多人开始了强行军模式,一天百里,连着走了两天就到了岷县附近,铁鹰打偷袭是一把好手,很熟练的安排斥候封锁消息,斩杀一切遇到的敌人哨兵,把遇到的山民也全都抓起来,在进攻之前保证不走露消息。休整了半天,到了临近黄昏时分,大队人马就静悄悄的铺天盖地扑向岷县。 岷县曾经是万里长城的一部分,依山而建,极为险要,那可真的是易守难攻,如果严阵以待的话,就算是十万大军也会望洋兴叹。 但是这一次是偷袭,岷县的守军根本不曾想过会被人进攻,更何况是关上了城门,更为马虎,好在天色昏暗,守军根本看不到外边的千军万马。 走在最前边的是降将嘎登,他中了很多箭,但好在都是皮外伤,经过精心调养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他擅长暗器,会用挠钩飞索,正好是特种兵的人才,拿来攻城真的是英雄有了用武之地,他带着几百个善于攀爬的士兵借着夜色的掩护,飞速攀爬上山,然后就上了城墙,城里的士兵怕冷,根本没人大半夜的出来看看城下有没有敌人,就这样被嘎登得了手,几百人很快干掉了守军,控制了城门和守城的武器,然后就是城门大开了。大队人马鱼贯而入,等岷县的守将发现敌军进城了,已经晚了,几乎是兵不血刃,守军就缴械投降了。 铁鹰坐在大堂上,吩咐一声,“带上来。”就有士兵们推推搡搡把负责岷县守备的将军带了上来,扑通一声跪在堂前。 “你叫什么名字?现居何职?”铁鹰不认识眼前的将领。 “末将宇文滑,本是临洮的主簿,被羌人破城后,就,就被任命为岷县的主簿,负责物资转运的工作。”宇文滑老老实实回答。 “额?你不是岷县的负责人?”铁鹰很惊讶,手下抓一个主簿来干嘛,守将呢? “启禀将军,末将只是负责岷县的物资转运,因为吐谷浑人只有打仗的人,没有几个识字的,更不会算数,所以便虏了末将做转运事宜。他们本次打仗就是来抢东西的,根本没打算长期占领,所以并没有任命临洮的郡守,只有一个岷县的守备官,是一个千夫长,叫做胡儿台,他喜欢喝酒,从今天早晨就喝醉了,一天都没睡醒,所以这岷县一点防备都没有。他本人在城破时被人叫醒想反抗,被大军射杀了。”宇文滑汇报的很明白,看来不是个糊涂人。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我看你对本城的物资情况很清楚,就说说看,本城的储备有多少?”铁鹰不喜不怒。 第56章 岷县 “岷县现在的物资供给主要是一些器械装备,可以供十万人的刀枪,大约三十万支箭矢,还有各种工匠千人左右,每天的任务就是生产消耗品提供给前方使用。”宇文滑对这些说起来如数家珍。 “嗯,”铁鹰点头,看来这个家伙是个技术官僚,对于跟谁干不在意,只要能发挥特长就行,只是忠诚度有限,心里没有什么大义之类的观念,有奶就是娘。这种人可以使用,只要不拿来放在要命的地方就行。 “既然如此,本将也就不追究你叛变投敌的罪过,你好好做事,继续为本将生产城防设备,将功赎罪,如果功劳足够,还可以奏请太子为你请功,来人,把李寿昌叫来。” 手下人就把拓跋燕的汉军统领李寿昌叫了进来,“李大人,这位是宇文滑,他是这里的主簿,对物资调配什么的很熟悉,会配合你在这里的工作,你先去拣选一下降卒里边的工匠,让他们和你一起打造守城的设备,至于其他的降卒,你可以安排他们去修缮城墙,明白了吗?” “遵令!”李寿昌答应的很痛快,本来自己的工匠并不多,还担心效率问题,既然降卒里有不少工匠,那就一并拿过来用了就是。 宇文滑也不笨,知道自己是个降将,不可能一上来就被信任,所以对于做副手没什么怨言,能保住性命已经很难得了。 铁鹰本来还没有太在意这一次突袭,但是当他知道这里是敌军的转运中心和生产基地的时候,就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这一次是捅了马蜂窝了。好在马蜂们还不知道,所以趁着他们没察觉,多准备一点防护设备是绝对没错的。他下令整修城墙,搜集粮草,坚壁清野,把城外的生活设施一顿破坏,比如把水井填上,把树木砍伐殆尽之类的环境破坏工作一样也没少干,在古代,城外必须光秃秃的,否则影响视线,不利于防御,而且树木会被用来制作工程设备,不能给敌人留下,至于说破坏了植被导致环境破坏之类的,没有人在乎。 五天后,在漳县的县衙门里,慕容瑍是暴跳如雷,年轻的脸孔充血变形,已经有好几个侍从被他找了个理由杖杀了。慕容瑍知道觉如的大军完蛋了,自己的左翼出现了空挡,但是并不害怕,自己的兵力占优,料想敌人的部队不能对自己的侧面造成什么威胁,但是他万万没想到,敌人竟然如此大胆,放弃了正面,大踏步的奔袭,直接偷袭了自己的后背,临洮失守,意味着自己的后路被切断了,不再有粮草供应,不再有弓矢补充,至于攻城车之类的装备更是想都别想。本来吐谷浑人打仗不太倚重后勤,但是现在马上就冬天了,牲畜没有青草,会大量的饿死冻死,后方的粮食供应就显得甚为重要,可在这个关键时刻,后路竟然切断了,这个叫做铁鹰的家伙真的是太狠毒了,不早不晚偏偏在关键时刻捅了自己后心一刀,以前这个人不显山不露水的,没想到这一出手就是大手笔,五百人斩杀近万马匪,现在又消灭了觉如的两万羌兵,紧接着偷袭临洮,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慕容瑍真的招架不住了。 “来人,击鼓聚将!”慕容瑍下达命令,他要认真对付这一突发情况了。 牛皮帐篷里,各路将领吵成一团,本来这些吐谷浑人就没有接受过正统教育,除了单于慕利延之外,他们并不是很把慕容瑍放在眼里,你是继承人又怎么样,吐谷浑人讲究拳头大了才是王,并没有嫡长子继承的规定,只要有实力,兄终弟及也是一样的,要知道。慕利延自己就是从哥哥手里继承的权力,把有继承权的侄子们放逐到一旁冷落,所以慕容瑍的继承权并不天然合法。 慕容瑍一拍桌子,这才把乱糟糟的争吵声音压制住,“大家说说看,敌人占领了临洮,我们应该怎么应对?抱怨的废话就不用说了,我需要的建议,不是内讧,谁要是指责同僚,下去后私下说,现在是开会,我只想听有用的建议。”慕容瑍也是年轻,私下说这种话怎么能够说出来呢,弄得堂下将领面面相觑。 “我觉得吧,既然敌人占据了临洮,我们腹背受敌,现在又是冬天,我们困在这里没吃没喝,士兵们会活活饿死,所以,还是退兵吧。”说话的是兀突骨,他是慕容拾寅的亲信,拾寅是老单于树洛干的儿子,天然有继承权,只是被叔叔们强行压制了,一直积蓄力量准备夺权,现在有机会,当然要唱反调,反正敌人支持的我们反对就可以了。 “大胆兀突骨,你竟敢扰乱军心,拉出去砍了!”慕容瑍大怒,就要直接杀人立威。 兀突骨只是个小角色,现在冒出来,如果不杀杀威风,慕容拾寅一系的人就要冒头了。但是,哪里有这么容易,他们是部落制,没有什么封建等级观念,没有上下隶属关系,你想杀别的部落的人,那会引起内斗的。所以一大堆人出来劝阻,不让双方发生冲突,兀突骨也是愤愤不平,“你不过是仗着你老子是单于罢了,有什么能耐,带着十几万大军来打仗,寸功未立,还损失了五万多人,你有什么脸杀老子?” “兀突骨,你闭嘴!”慕容拾寅出来和稀泥,“你不过是个小小千夫长,主帅是不是有本事不是你该讨论的,就算是他真的不行,,那也是大单于的家事。”这句话一说出来,慕容瑍差一点气爆了,这简直是指着和尚骂贼秃,明摆着说自己德不配位了。但是慕容瑍也知道,拾寅的实力不弱于自己,要是真的发生冲突,还真的就不堪收拾了,只能强压火气。 “拾寅兄长一向足智多谋,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不知道拾寅兄长可有对策?”慕容瑍把球踢了回去,如果拾寅说撤退,那就撤退,责任全在拾寅身上,如果拾寅说进攻,就让拾寅进攻,打赢了自己也捞好处,打输了折损拾寅的力量。 拾寅也不傻,马上看穿了对方的小算计,“以我之见,我们应该向大单于求援,本来这一次出兵我就不太赞成,现在折损了这么多,我们的力量已经不如魏国人了,所以怎么也要大单于再支持十万人才好办。” 这话一出,慕容瑍就知道这位堂兄真的不是省油的灯,当初自己意气风发,带着十多万人马要纵横秦陇,结果这么长时间就靠着偷袭打下了一个临洮,现在还让人家夺走了,其他的城市自己一个都没打下来,损失了五万人,这要是请求老爹支援,那不就是承认自己烂泥扶不上墙吗,那样的话,就算老爹强行扶自己上位,其他的兄弟也不会答应,自己就从权力争夺中彻底退出来了,肯定不行。 他想了想,自己手里的牌就这么两三张,进进不得,退退路也堵死了,只能孤注一掷了,就吩咐,“钟镇,你从新兴离开去攻打临洮吧,给你十天时间,一定要把临洮拿下来,保证我们的大军退路。”他也想着全军压上去打临洮,可那也不行,人家襄武城的五万大军还盯着自己呢,只要自己一转身,耶律豹就会占领漳县,到时候两面夹击,天寒地冻的,那真的就只剩下逃亡了。 钟镇是慕利延一系的铁杆支持者,现在慕容瑍也只能相信他了,所以把打通大军后路的任务交给了他,然后又问,“有什么需要的,我全力支持你。” 钟镇也不客气,想了想,“把现在所有的汉军和工匠全给我吧,还有,我要足够的口粮。” “好,一万汉军全给你,工匠也给你,其它城里的物资你能拿多少拿多少。”慕容瑍很大方,现在平安撤退的希望全在钟镇身上了,由不得他吝啬。 钟镇收拾一下,第二天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回撤临洮,动作并不快,这时候偷袭什么的不可能,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襄武这边的斥候也看的一清二楚,回报给耶律豹。 耶律豹早得到临洮易主的消息,很高兴,知道这一仗打赢了,敌人肯定要退军了,就吩咐斥候继续打探消息,并不做任何动作。一方面,临洮那里城池并不是很大,人多了也装不下,反而耗费物资,另一方面,铁鹰是太子那一系的,耶律豹可是个封疆大吏,自成一派,虽然太子的职权管着三州,但是这都是临时的,说良心话,就算是铁鹰全军覆没了,只要完成了战略任务,赶走了慕容瑍,耶律豹并不会心疼,所以就这么看着,等情况变化了再动作也不迟,至于太子那一边怎么想,只要不抓住自己的错处就没关系。 铁鹰这边热火朝天的修缮城墙,岷县的城池依山而建,都是山石垒成的很结实,就是前一段被吐谷浑人烧毁了一段,现在就让三千俘虏兵去开凿山石,修补城墙,反正俘虏不用怜惜,往死里用就好,所以很快,十天就修个七七八八了,还想再修缮,钟镇的大军已经到了城外,修缮工程就停下来了,三千人也已经只剩下两千了。为了防止他们做内应,就安排他们去山上采石头,按照石块的数量领粮食吃,不干活的就饿死了事,慈不掌兵吗。 看着城外浩浩荡荡的大军,铁鹰并不在意,自己准备了足够的粮草和器械,就算吐谷浑人全军压上,自己也能够守上一年。 古代的攻城战,那真的是守城的一方占据大便宜,没有个三五倍的人数,根本不可能强攻得手,所以大多数还都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孙子兵法不是说攻城为下吗。 钟镇并不是纯种的吐谷浑人,他是三国钟氏的后代,钟家自从钟会联合姜维试图推翻司马昭之后,备受打压,就有一支逃到了青海羌人的聚居区,自立为王,慢慢形成了自己的独立势力,所以他和那些草原民族不一样,对于智谋什么的更加注重,到了城底下一看,他就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根本打不了。 这座关口建在山岭上,巍峨高耸,自不必说,两侧靠山,就变成单向通行,想像在平原那里的诸多城门,四面攻打,显然不可能,减弱了防守方的负担,就把守一方面就可以。由于城墙的结构不是四四方方的,而是最难弄的马面墙,受力面狭窄,你就是想很多人马一拥齐上也不可能,只能有很少的人才能靠近城墙,玩添油战术,你添个看看,十年也弄不完。 钟镇在关口外看了半天,紧皱眉头,一言不发。身边的副将钟涛就问,“将军,为什么这么愁眉不展的?” 钟镇用马鞭一指,“你看这道关口,本来面积就不大,还搞了很多马面出来,对进攻方太不利了,这要填上去多少生命呀!” 钟涛也叹口气,“将军,慈不掌兵,只能强攻了。” “好吧,你带着五百人斥候去找找有没有后山的小路可以偷袭的,我这边安排强攻。” 钟涛领命去找路了,钟镇吩咐千夫长巴拉尔带一千人云梯攻城,自己在下边看着。 一千步兵扛着梯子叫喊着冲向城头,然后,城上箭如雨下,等到了城跟前就只剩下一半了,士兵们攀爬云梯手执盾牌挡着城上射下的箭雨,城上的人就这么看着,等人凑齐了一梯子,就直接一块巨石砸下,轰然巨响,云梯砸坏,十几个人砸成馅饼。紧接着第二台云梯第三台,都被砸得粉碎。士兵们被砸的哭爹喊娘,潮水一样的退回来,然后又被督战队乱箭射了回去,巴特尔大声吼叫,“就算是死也要死在临洮城边上,退后者斩立决!” 这钟镇也是铁了心要把临洮的防御撕开一个缺口,吩咐人,推井阑车上来。玩过游戏的人都知道,井阑车是一种攻城神器,在三国的时候就被广泛应用,这东西高有三丈多,全木质结构,下边有轮子可以推着走,就像是一个三层小楼。楼顶上有十几个士兵负责对着城头射箭压制火力,一般都是拿来对付小城市的,大城市的话人家城头上几千人值守,你多少个井阑也没人家的火力强大。 井阑的最大优点是位置等同于城楼甚至还要高一点,缺点是移动缓慢,很容易成为对方的靶子。钟镇一口气推了十多辆井阑车上来,这就是明显要人多力量大,乱箭射死对方,缓解爬梯子的压力了。 这一招还是很管用的,井阑的面积小只有半个教室那么大,站的人也少,稀稀拉拉的十多个人,临洮城的面积大,守城的士兵也多,很明显,人少的地方射击人多的地方肯定是占便宜的,别管射的准不准,大概方向对了就能射到人,而人多的地方想射人少的地方就不一样了,需要瞄准才行,这样速度就下来了,杀伤力变小了,十几台井阑一字排开这么一射,城头上眨眼间就倒下了几十个人,弓箭手就只好放弃对城下的敌人的攻击,转而和井阑对射,反过来就给爬梯子的攻城士兵带来了机会,有那么十几个士兵就趁乱杀上城头,虽然说最后全被守城的士兵干掉了,但是也弄个手忙脚乱。 今天负责守城的是雷神霍尔,霍尔一看这样子,就知道光是这么被动可不行,就吩咐人,“拉弩车来。” 手下人答应一声,掀开了弩车的蒙布,也在城头一字排开,对准了井阑的底座,连弩车的箭矢每一支都有一丈长短,就像一根长矛一样,经过改良已经不只是像诸葛弩一样连发十箭了,最高可以连发五十支箭矢,不过,由于机械强度问题,这么射完了,弩车也该修理了。 对付井阑,一般都是骑兵偷袭,利用它行动不便的缺点,用火烧,但是铁鹰并不这么干,城池狭窄,骑兵不适合出击,就改用弩车,安装上火油弩箭(每支箭的箭杆上挂着一个石油罐子)。 霍尔一声令下,“射死这些蛮子!”士兵们用榔头敲开机括,几百只弩箭带着大量的石油就射到了井阑的基座附近,有的正中木梁,有的钉在轮子上,火油撒的到处都是,紧接着还没等钟镇反应过来,大量火矢就漫天泼洒过来,眨眼间,烈火熊熊,整个临洮城前边的空地上到处都是烈火,噼噼啪啪的烧个不停,惨嚎声不绝于耳,烧肉的焦糊味道充满了空气。 第一次攻城,钟镇惨败,死伤一千多人,井阑车损毁十五辆,临洮受箭伤的百多人,死伤比例十比一。 第57章 行路难 “我们必须想个办法了。这样强攻不行的。”钟镇对着钟涛说道。此时天色已经黄昏了,说起来很简单,其实整个进攻用了一个白天,两个人在中军大帐里边吃饭谈心。 “是呀,敌人的城池太坚固了,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我们上去多少人也是送死,如果我们的人马够多也行,但是现在只比人家多了一半,这么耗下去拼光了老本也打不下来。”钟涛随声附和着。 “有没有让人去找找后山的小路,可以绕过去也行,只要到了城后面,他们就拿我们没办法了。”钟镇沉吟着。 “叔父大人,这个谁都知道,可是您也不想想,要是能绕过去,这座城就没啥用了,人家肯定防着这一手了。”钟涛名义上是副将,其实是钟镇的亲侄子,钟家后代中最为出众的子侄,不出意外的话,下一代家主就是他了。 “你到底有没有派人打探?”钟镇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了,这个侄子人虽然聪明,但是有时候有些浮夸,让他觉得不很喜欢。 “启禀叔父大人,我已经派人打听了,确实有一条小路可以绕开城池,可是那太难走了,,而且也绕远,砍柴的樵夫说至少要多走一百多里山路。”钟涛一看叔叔脸色不好看,也就严肃起来了。 “这样吧,不管别人怎么说,我们也需要自己亲自去探查了才行,你去找巴拉尔来。”钟镇吩咐道,他委实不放心这个侄子,所以虽然很倚重他的智慧,但是具体工作还是不敢让他做,他可能意识不到,在心中,这个聪明的侄子就是第二个马谡。 不一会儿,巴拉尔就进来了,他是个敦实的汉子,双手粗大,据说能空手攀爬悬崖,还能力毙虎豹,颇为勇猛,钟镇经常派他去做一些凶险的工作,他表现的都很好,很踏实。 “参见将军。”巴拉尔跪伏于地,他和其他将领不一样,属于钟镇的家奴,所以忠诚度极高,也最受信任。 “起来吧,”钟镇对他很直接,也不去搀扶,“我想让你辛苦一趟,去搜索一下附近的山路,是不是可以绕到城池的后边。你带上自己的一千破城军,把情况探查清楚,必要时可以便宜行事。不管路有多长,都把它弄清楚再回来。” “遵令!”巴拉尔答应一声,转身告辞离开。他有一千名直属士兵,都是擅长攀爬的悍勇之辈,每次攻打堡垒要塞都是这一千人,所以号称破城军,这一千人每一次都折损严重,有的时候能打的只剩下百人还是坚持不退,每一次打完仗,也是优先补充,吃最好的军饷,做最苦的工作。 放下钟镇这一头,再说这个巴拉尔,点起了一千人,带上了七天的干粮,准备好装备,就悄无声息的离开军营,趁着夜色上了山。 只走了一小段,巴拉尔就吩咐停下来宿营,没办法,本来就山势险峻,再加上刚下了雪,泥泞湿滑,一不小心就会掉入山涧摔死,这夜里爬山可不是好玩的,所以就赶紧找了个安全的宿营地点扎营休息,巴拉尔爬山也不是一回两回了,知道这事情急躁不得,一切以安全为第一位。反正进了山就不会暴露行踪了,先保持好体力,磨刀不误砍柴工。 冬天的岷山就没有蚊子了,否则这半夜扎营,就光是蚊子之类的昆虫就能让部队减员一多半,毕竟人类和吸血昆虫的战斗中,人类从来就没有赢过。 大家早晨是被冻醒的,野战爬山是没有帐篷的,只能露天宿营,靠着皮袄和篝火御寒,不到半夜火就熄灭了,古代没有什么特殊的御寒衣物,大家完全靠着身体和皮袄来硬抗,一觉醒来,赶快点火烧一点热汤喝下去,就着干粮补充体能,否则都会失温死去。 吃饱喝足了,总算是有了一些热乎气儿,大伙儿活动手脚,整理装备,继续爬山,现在是白天了,虽然道路湿滑,但是大家还是有一些装备保护,比如钢钎,绳索之类,只要第一个人爬上去,就可以一路钉上钢钎,拴好绳索,这样子互相扶持着缓慢登山,还是一句话,这种事情急不得,探路的工作,重要的是稳当,因为你作为先锋队要是都折损过半,那大队人马就想都不要想了,肯定全军覆没,当年红军长征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一路上走的全是人类走不了的路,还能忍饥挨饿打胜仗,饶是如此,中央红军八万人出发,最后连一万人都没有,全都折损了,红军如此,普通士兵会怎样呢。 大家呼哧呼哧爬了一上午,倒是不冷了,出了一身的大汗,其实也只是翻过一座山头,一眼望去,群山连绵不断,巴拉尔也是倒吸一口冷气,不知道后面还要爬过多少座山才能到达。但是路在脚下,光害怕也没用,总要一步一步的走出来才行,大家在一块背风的地方,吃点干粮补充体力,山上不能点火,更不能大声说话,否则雪崩一旦出现,别说千人,就是万人也照样活埋。 爬山最恶心的一件事情就是永远没有直线,好不容易爬到山顶,前边却是另一座山峰,直接爬上去还不行,因为你需要从现在的山顶向下走很久的下坡路才能到另一座山的跟前,所以就这种上去下来再上去再下来的过程能把耐性不好的人折磨的欲仙欲死,关键是,这些山头都不矮,随便哪一座海拔都三四千米,虽然绝对高度没有这么多,但是高原反应也不是骗人的,大队人马累得气喘吁吁,其实才走了几里山路,可是这也没办法,就算是当地的山民,在高原上也一样要喘个不停的,人越多空气越稀薄,而且,人类有个毛病,群体影响,只要有一个人在人群中咳嗽,其他人就会觉得喉咙发痒,不咳一下就难受,现在是喘气,更是如此,大家越喘越厉害,一群人都受了感染,面色黑红,仿佛心脏要爆裂了一样,幸亏巴拉尔经验老到,拿鞭子教训了几个士兵,这才把大家伙的呼吸节奏强行减慢了,否则别说爬山,光是喘气,就能让这些人喘死。 第二天下来,每个人都疲惫不堪,巴拉尔由于负责打头阵,协助大家开路,消耗的体力更甚,也是有气无力,好在山脚下能煮一点热汤喝,否则高海拔低温度,足够整死这些士兵了。一大堆人喝了汤就躺倒不动了,巴拉尔想用鞭子抽打都没有作用了,只能任由他们去。 到了半夜里,巴拉尔听到哨兵的惊呼“快看,狼!”把他从昏睡中惊醒,勉强爬起身子,抬头看的时候,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四周围全是绿油油的眼睛,盯视着自己的这些疲惫不堪的士兵,就像是饥饿的乞丐看到了满汉全席。 “快起来,准备作战!”巴拉尔低喝一声,就有很多机警的士兵翻身爬起来,拔出了武器,看到了这数不清数目的狼群,每个人都吓的出了一身冷汗。你别说,这冷汗一出来,好多人就觉得身体轻松了很多,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很多人已经感冒了,甚至有些人得了伤寒。这些出汗的,不知不觉的就缓解了,而那些爬不起来的士兵,就几乎可以判定,将会永远留在这片雪岭之上了。 狼群很谨慎,并不主动发起进攻,只是在头狼的带领下,一圈一圈的旋转,收紧包围圈,寻找突破口,和普通的狼群不同,健壮的头狼旁边还有一只天生残疾的狼,这只狼两只前腿只有普通狼的一半长短,看上去软趴趴的,似乎走路很困难的样子,它的眼睛也不是常见的绿色,而是发黄,让人有一种深陷泥潭的感觉。 巴拉尔没读过书,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狈,否则会更为紧张,要知道普通的狼群在荒野中几乎是无敌的存在,就算是狮子老虎也不能和狼群对敌,至于说有了狈的存在,那就彻底不能对抗了,智慧和武力的叠加可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就算是犀牛大象群落遇到了,也是一盘菜。 虽然不认识这是啥东西,但是巴拉尔作为猎人的本能还是告诉他,这个东西很危险,他一面命令点起篝火,一面命令大家收缩防御,外圈刀盾,内圈弓弩,准备迎敌。 本来野生动物是很惧怕火的,但是篝火点起来的时候,这群狼似乎并没有怎么畏惧,相反的,巴拉尔还从那只狈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嘲弄,如果动物懂得嘲弄的话。他晃了晃头,努力使自己清醒,怎么可能,野兽而已,怎么会有人类的感情,一定是自己太疲劳了,以至于神志不清了,再仔细看的时候,已经看不到那只狈的身影。 这时候就听见头狼一声长啸,声音嘹亮,仿佛整个山谷都在回响,然后,某个白天走过的山顶竟然爆发了雪崩,大雪扑簌簌滚落而下,气势骇人,仿佛天都要塌了一样,每个人都有天旋地转的感觉。有几十只狼在听到头狼的叫声后,消失在旷野中。 “它们要干嘛?”有士兵窃窃私语。 “不知道,但是一定不是什么好事,该不是去叫同伙了吧,如果那样的话,”话音未落,就听见啪的一声,一记耳光抽在了那个士兵的脸上,“闭嘴,你个乌鸦嘴,还嫌死的不够快么?” 巴拉尔觉得很不好,这样对峙下去,先完蛋的肯定是自己一方,这里是狼群的主场,它们生活的地方,可是对于自己的士兵来说,光是待在原地不动,就需要和严寒作战,时间长了,不要说狼,自己的手脚都僵硬了,只能任狼宰割了。不能这样下去,他决定主动出击。 巴拉尔一挥手,带着自己的亲兵,手执利刃,悄悄地向着狼王所在的一颗巨石摸了过去,他们移动的很小心,生怕被狼王发觉,毕竟野生动物的警觉性和感知能力都不是人类能够比较的,离得比较近了,巴拉尔挥手,手下的弓弩手,举起了弓箭,十几只劲箭同时攒射向狼王那巨大的身躯。这时候他们看到,那只静立不动的狼王突然就动了,身子飞跃而起,它跳的太高了,足有三四米高,所有射向它的弓箭都在它的身下无力地落下,但是很显然,狼王被人类无耻的偷袭激怒了,它张开巨口,猛地扑向巴拉尔,速度超过了声音,等众人听到它的叫声的时候,狼王的利爪已经快要搭上巴拉尔的双肩了,巴拉尔可以清楚地看到那猩红的舌头滴落的口水,他本能的后仰,躲过狼王势大力沉的一扑,手中的长刀用力向着狼王的咽喉刺了过去。 狼王根本没躲,只是轻收下颚,那必杀的一刀就正正刺向了狼王的血盆大口,狼王一口咬下,就听见令人牙酸的咯嘣嘣的声音,巴拉尔的刀尖竟然给狼王咬碎了,狼王余势未减,正正扑向他的咽喉,还用双爪压住了巴拉尔的断刀。 巴拉尔吓坏了,这要是给扑上自己就变成狼粪了,于是拼尽全身力量,双手握刀向外一封,双脚腾空,狠狠地踢向狼王的小腹,狼王双脚和巴拉尔的双脚碰在了一起,双方力量相差无几,狼王借势飞起,一个倒翻落地,从后面扑向倒地的巴拉尔。 这时候,其他的巨狼也冲过来,和巴拉尔的亲兵打在了一起,撕咬咆哮声,惨嚎声不绝于耳,这些士兵都是巴拉尔调教出来的,格斗起来悍不畏死,每次攻城的时候都是敢死队,战斗经验丰富,但是和狼群搏斗却是头一回,不免有些吃亏,一上来就有几个人给巨狼抓伤,还有被一口咬断喉咙的,惨不忍睹,这些人发现单兵作战能力不如眼前的巨狼,就抱团且战且退,打算退回本阵依靠战阵的力量对抗。 再说巴拉尔,和狼王打了几个回合,虽然不落下风,但是也是凶险异常,险些被狼爪挠伤,这些野狼身上有各种病毒,如果任由它撕咬或者挠伤都有可能感染破伤风甚至狂犬病,十分恐怖,所以巴拉尔打起来也是缩手缩脚,不敢过分硬拼,只好也退回到人群里,利用篝火和战阵的力量与狼群对峙。 巨狼似乎也觉得这些人团成球不好对付,没有过分紧逼,只是保持压迫状态。正在此时,忽然远处传来轰轰隆隆震天动地的声音,似乎有大队骑兵冲杀过来,巴拉尔往远处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心说,这回算是完蛋了。 原来,刚才有十几只狼不知道去哪里驱赶了一大群野山羊来,利用羊群的盲目性,驱赶羊群冲击他们用篝火摆好的防御圈子。牛羊这东西最是盲目,只要头羊向前走,哪怕是悬崖峭壁,后边的羊也会跟着毫不犹豫的跳下去,所以他们虽然也害怕火,但是在受惊的头羊引导下仍然义无反顾的冲了过来。 士兵们没有办法,只好疯狂射箭,要在羊群冲垮防御之前把它们驱赶走或者干掉。虽然队伍里射手不少,也射中了很多山羊,但是山羊的数目太多了,足有上千,一旦奔跑起来,真的是勇猛无前,不肯停下来,凡是倒下的山羊都是连惨叫都来不及就被后来的踩成肉泥,场面血腥残暴。 巴拉尔一看不好,赶紧下令,“射火箭!慢慢退到山坡上去。” 大家依照吩咐,开始射出火箭,试图依靠羊群对火的畏惧减缓冲击的速度,同时退到缓坡上,建立防御阵形。你别说,这一招还是有效的,羊群虽然盲目,但是一旦身上着火了,也是会乱跑乱跳的,这样到处是火,就给羊群的方向感造成了困扰,山羊们开始找不到方向,四处乱窜,但是狼群却仍然是有计划的驱赶羊群,起到了牧羊犬的作用,所以虽然短暂的混乱,仅仅是给大家争取到了一点点整理队伍转移阵地的时间,只过了一小会儿,羊群就依旧冲了过来。 好在大家占据了坡地的有利地势,按照步兵对付骑兵的标准阵型,举起盾牌,利用长刀刺杀,本来应该是长矛的,但是山地作战,没人带着长矛那东西,只好用刀子凑数了,好在山羊不是骑兵,没有这么大的攻击性,奔跑的速度减下来后也就是被士兵杀戮的命运了。 狼群一看这一招不灵,也就暂时放弃,把山羊的尸体拖走分食,也把一些死去的士兵拉走吃了,慢慢的盯着巴拉尔的队伍,双方对峙。 狼毕竟是野兽,只要吃饱了肚子,也就没有那么大的杀心,一看这一次狩猎的结果够自己吃半个月了,也就没必要强行和人类作对,在狼王的指挥下,几百山羊的尸体和百余士兵被狼群带走,找地方储存,狼群慢慢的退走。 望着狼群离去的方向,大家伙儿一开始是不敢置信,然后就老泪纵横,纵情欢呼自己没有变成野兽的粪便,欢呼之声震动山岳。巴拉尔数了数,现在自己的一千人,只剩下七百多了,其中被狼杀死的并不很多,大部分都是被冻死和病死的。 现在已经进入了大山深处,想退回去也不太可能,只有咬着牙,继续前进,争取活着走出茫茫群山。 第58章 投降 放下这群悲催的探路者不提,再说钟镇这一边,各种强攻的法子都用上了,井阑被烧了,就改用攻城车冲击城门,结果被铁鹰一顿落石砸成了碎片,然后就勾起了铁鹰的反击,铁鹰一声令下,城头上出现了四十辆小型投石车,把城下的士兵砸的鬼哭狼嚎,那真的是落石如雨。铁鹰背靠大山,还有两千个俘虏兵日夜不停的采石头制作霹雳弹,所以不愁弹药,就跟不要钱的一样,只一个时辰,钟镇的两千士兵就变成了馅饼。 钟镇似乎也打出了真火,毫不犹豫的命令把投石车拉上来对轰,还命令工匠们继续制作投石车,日夜施工,有多少树全砍了拿来制作攻城设备,一副耗死在这座城前的模样。可是投石车这东西太笨重,所以没人在攻城之前携带很多投石车行军,只能带着一部分配件依靠现场组装。这就很有限了,大型投石车只有十几辆,小型的也只有四五十辆,而铁鹰光是投入到一线的小型车就有六十多辆,还有城内的大型车,仗着居高临下不停的发射,完完全全压制住了钟镇的投石车,一天下来,钟镇的几乎全部被砸毁,还死伤了上千士兵,而铁鹰的投石车也损毁不少,但是人家那个是使用过度损毁的,钟镇的地势太低,导致射程不足,只有挨打的份,把个钟镇气得要死。 钟镇一方面气急败坏的吩咐制作新的大型车与临洮城对抗,另一方面也组织了五千人进行掘进,也就是挖地道。临洮处于黄土高原,除了山就是黄土,山石就不用想了,挖土确实很容易,只是强度太有限了,弄弄就塌陷了,黄土高原上的人习惯于挖窑洞居住,所以其实黄土也挺结实的,只是那需要技巧,分析土壤结构,还要再加上各种固定措施才能避免坍塌,并不是说随便找个地方就能挖洞,而临洮城门这一块其实就不适合挖洞。所以钟镇只好隔了很远的地方在几里之外就开始挖洞,还要挖很深,否则容易坍塌,这工程量就大了,五千人挖了七八天,这才挖出十条地道延伸到了城门附近。 看到城头似乎毫无反应,钟镇很高兴,觉得这次差不多了,计算一下土石方,估计晚上就能挖进城里去,钟镇特地组织了一顿壮行酒,安排了次精锐的步卒跟着进入地道,准备着攻进城里去。(最精锐的被巴拉尔带去爬山了) 到了晚上,大队人马摩拳擦掌等在城外,就等着三千步卒进入城里,拿下城关,就里应外合占领临洮,然而,等呀等呀,等了好久,城门没动静,钟镇正在纳闷,就看见钟涛屁滚尿流的跑了过来,看到他那没有一丝血色的脸,钟镇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变故,强作镇定的训斥,“慌什么?作为大将,泰山崩于前不变色,你的修养哪里去了?” “大大大大将军,我们的地道,地道被水灌了,三千人全都淹死了,一个没逃出来。”钟涛面如死灰。 “哪里来的水?”钟镇一脸愤怒。 “应该是,他们在城里预留了壕沟,接通了外边的洮水河,我们的士兵不知道,就把地道挖通了,被河水倒灌,好惨呀,一个都没有出来。”钟涛喃喃自语,声音细不可闻。 钟镇觉得眼前发黑,一口老血差一点喷出来,自己的士兵呀,全是多年来培养的心血,一下子全都付之东流了。他在马上晃了晃,赶快扶住了马脖子,勉强没掉下来,声音嘶哑的吩咐:“回营再作打算!” 等到了营门口,钟镇就已经下不去马了,双脚瘫软,被几个壮汉强行扶着进了营帐,直接躺在床上就昏了过去,人事不知。 钟涛赶快去找医生,医生也是皱眉不已,勉强开了一副药,熬好了灌下去,剩下的就听天由命了。 到了后半夜,钟镇才缓过来,躺在床上双眼无神的盯着帐篷顶部,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在说什么。钟涛以为他疯了,又找医生来看,医生宽慰道,“大将军没事了,只是在思考,不要打扰他。” 再说城里,铁鹰拉着一个面目阴鸷的中年人的手,十分亲热,“这次多亏陆先生能够明察秋毫,料敌机先,才使我临洮稳如泰山。我一定会报告太子殿下,给陆先生记下大功一件。” “哈哈哈,能够帮到铁将军是陆某的荣幸,以后有用到陆某之处,只要铁将军开口,陆某绝无二话!”这个人正是前一段被抓到后投降的江湖杀手陆畔,陆畔出身摸金世家,天生对山川地脉有着特殊的感应,所以才能克制土地爷张德福的神奇土遁,差一点把秦岭双神将一网打尽,这种能力用来攻城和守城那就是金手指一样的,所以出发的时候,铁鹰特意找太子把这个人带上,果然,在临洮守卫战中立下大功,一口气淹死三千敌军,把钟镇还给气的差一点暴毙。 钟镇一直躺到了早晨,这才回复了一点点精神,叫来侄子钟涛,“用我的名义写一封降书给城上射过去!” “什么?叔叔你要投降铁鹰这个无名之辈?”钟涛一惊,声音不可避免的高了八度。 “噤声,你这个”钟镇本来想骂一句的,想了想还是忍住了,耐心的解释说,“我们当然不会投降,但是现在我们折损太多人手了,眼看就要失衡了,必须想个办法才行,不然要是一直攻城失败,太子(慕容瑍)也饶不了我们。” “所以,叔父的意思是诈降?”钟涛试探的问。 “当然是诈降,我想,我们攻打了这么久,铁鹰也很不舒服,恨不能马上结束战斗,所以应该会接受我们的投靠,然后” “然后我们就趁机进城去,杀死铁鹰夺取临洮!”钟涛忽然间就兴奋起来了,整个情绪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 “咳咳,”钟镇轻咳了一声,打断了这个大侄子的无限遐思,心中不由的有些烦闷,本来觉得这个家伙在子侄辈中挺出色的,怎么现在看来那么的,缺心眼呢!难道是受到打击太多了?“你先去找纸笔来,写信!” “啊,遵命!”钟涛这才如梦方醒,跑去取来了纸笔,“叔父你说,我来写!” “好吧,你就告诉铁鹰,我们钟家乃是名将钟会之后,因为反对司马昭,所以才被迫害,逃亡蛮荒之地,现在魏国政治清明,国君睿智,我们愿意投效,和他一起齐心合力打败慕容瑍。” 就这样,钟涛提起笔来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锦绣文章,毕竟是大文豪钟繇的子孙,文采绝对一流,写完了给钟镇看过,盖上私章,封好了口,然后趁着天还没有大亮,偷偷摸摸来到临洮附近,把这封信就射了上去。 很快有守城的士兵发现了这封信,汇报给上级,就这样一级一级传递给了铁鹰。铁鹰一看,是钟镇写给自己的信,也不敢怠慢,打开一看,也是惊讶不已,吩咐手下人,“请杨公子来!” 不一会儿,杨小瓜带着自己身边的一群人走进了郡守府,一看里边已经坐满了铁鹰一系的亲信将领,微微一笑,上来抱拳,“铁将军有什么事情吗?” “公子先看看这封信。”铁鹰过来,把钟家叔侄的那封信递给杨小瓜,杨小瓜也不客气,从头到尾扫了一遍,轻轻放到一边,然后笑着问,“铁将军有什么看法?” “嗯,我觉得很不对劲,不像是真的。”铁鹰很直接。 “对,这是诈降,想要骗进城来夺取城池。”杨小瓜很笃定。 “杨公子何以见得?”哈萨尔是个粗人,虽然很尊重杨小瓜的智慧,可是还是想问个明白。 “钟镇现在的人马比我们多,力量比我们强,虽然没有攻下临洮城,但是也没有山穷水尽,当然不会真心投靠我们。” “可是,他奉了军令,要是攻不下城来,会被慕容瑍惩罚的。”哈萨尔接了一句。 “他们是部落联合制度,还没有像大魏一样步入王朝阶段,根本就是力量大了为王,没有什么准确的上下级关系,慕容瑍也没能力消灭他的部落,所以并不像是我们这样打了败仗会怎么样,相反的,要是投降了我们,他的人马可就真的没有了,除非他疯了才会投靠我们。难道不害怕我们过河拆桥,吃了他的人马,再把他抓起来?况且,就算是真的投靠,也应该投靠太子,至少也是耶律豹之类实权官员,可以给他带来实惠的,我们自己也不能许诺给他什么官职,也不能给他其他好处,他干嘛不去找耶律豹,耶律豹肯定回倒履相迎的。” “有道理!”大家一起说。 “这样的话,我们不理他?”哈萨尔又问。 “那哪行,送上门来的生意,我们将计就计就可以了。铁将军,你给他回信,就这样这样说,看他怎么回复我们。” “好,就这么办!” 很快,铁鹰写好了回信,射回了城下,有斥候捡走了送到钟镇手里。 钟镇打开信一看,气得咬牙切齿,差点把信撕了。嘴里忍不住低吼,“铁鹰匹夫,欺我太甚。” 钟涛赶紧过来,“叔父,他们说了什么?” “这厮好狠的心,简直是欺人太甚,他说,城里士兵不多,自己官职太小,不敢接受我这么有名的将领,所以建议我去襄武城投降,还能够加官进爵。如果真心要投降他,就要分组进城,全员缴械,还要接受他的改编后才能进城。” “真的岂有此理,给他送功劳他都不要吗?叔父大人,那我们是不是就不投降了?” “那怎么行,我们又不是真的投向他,只是个计策而已,他提出的越苛刻,我们越要接受,反正到时候攻下临洮,全部报复回去就好。你给他写一封回信,就说我们情真意切,决意投靠,请他派出代表,和我们协商细节。” 很快,铁鹰接到了回信,看到回信的内容,忍不住冷笑不已,“公子说的没错,果然是一个计谋,谁会不计较待遇执意反叛,做叛徒当然是要好处的,这种军队改编,全员缴械都肯接受的,又不是穷途末路,摆明了是计谋了,这要是不趁机拿捏一下啊都对不起他这份诚意!” 就这样铁鹰派出了自己手下的一员参将胡敝去城外谈判受降事宜,这个胡敝为人名声不显,但是极为的嚣张,总是很莽的那种,派他出去正好可以全面执行自己的计划。 这个胡敝果然很厉害,多次成功的激起了钟镇的怒火,又多次把钟镇逼到了墙角,让他不得不接受屈辱的条件,很关键的就是这家伙根本没有什么大局观,就是一味地欺负人,如果正常情况下,就算是真的诚心诚意要投降的人也会给他逼得造反,可是钟镇就硬生生的咬牙接受了下来。双方商定,钟镇的军队立刻全体缴械,把武器堆在城外,然后后退三十里,等待临洮城出动人马把武器全部搬运进城之后,有临洮城派驻的代表也就是胡敝本人,亲自检查,全军分为五部分,每部分三千人,检查确实没有武器之后,每天允许三千人进城,然后进入指定的俘虏营等待整编,五天之后,全部钟家军队可以进城,然后完全打散改编,在此期间,要完全服从临洮的命令,如有违抗杀无赦,如果有闹事的,连坐,一人坐一伍,一伍坐一队,一队坐一哨,以此类推。 虽然如此,钟镇仍然咬牙接受了这么屈辱的条件,这也坚定铁鹰对他的杀心,当然,他也是坚决要杀铁鹰的。 就这样,双方达成了协议,钟家军队把武器全体放置在临洮城外,然后依约退兵三十里,等待临洮城清理,临洮派兵把武器清点搬运进城,共获得枪矛刀剑万余,弓弩五千,从数字上看和城外的一万五千人马差不多,可以说人手一件,铁鹰和杨小瓜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果然是这样,钟镇全军来的时候两万几千人,现在虽然剩下一万五,但是前边那些人死去可并不是兵器也死了,可以估算出来,对方至少私藏了两千人的刀剑甚至弓弩。 胡敝并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尽职尽责的去搜检俘虏的私货,在他的查检下,第一批三千人几乎只剩下衣服了,什么武器呀,连铜钱都被搜刮干净了,真的是赤条条往来无牵挂,就这样第一批人安全进城,被分到战俘营里监视起来,没有掀起什么风浪。 而通过这次搜检,胡敝也大大的发了一笔财,足有万钱(隋唐以前,一文钱就很多了,并不像后世小说里那样动辄千两白银什么的,李白连续娶了两个宰相孙女,加上自己的财产也不到百万钱,换算成白银最多千两,他说玉盘珍羞直万钱也就是十两银子罢了。这还是夸张的手法,真实价格就要少得更多。) 到了后面,大家知道他贪婪,就直接给他贿赂了,免得被搜身那样屈辱,也能省点花销,胡敝看到对方这么上道,也就没这么认真了,草草的比划了一下就放进城去了,这些情况城里也掌握的很清楚,知道重头戏要来了。 到了第三天第四天都是有惊无险的放人进城,大家似乎已经疲沓了,盼着最后一天的仪式赶紧结束,大家总这么紧绷的情绪可受不了。 钟镇叔侄一直在城外,要随着最后一批三千人一起进城,他们看到进展顺利,心里也是兴奋得很,就等着最后一天收网了。 到了第五天,钟镇叔侄带三千人进城,为了表示尊重,铁鹰也亲自在门口迎接。 钟镇大老远就下马行礼,“钟镇投降来迟了,请铁将军海涵。” 铁鹰也就不能骑马了,下马搀扶,“钟将军太客气了,今后你我就是一家人了,都要为朝廷为太”他的话还没说完,忽然眼角闪过一丝异色,身子后仰,躲过了旁边一言不发的钟涛的必杀一刀。钟涛等这一刻等了很多天了,他的武功很强,至少他觉得很强,在整个吐谷浑的将军里他觉得自己能排到前十名,(当然觉如他们这些羌人表示不信)所以计划在进城的这一刻躲在一旁执行刺杀,不管是杀了铁鹰或者擒下铁鹰,都可以引起混乱,然后这三千人就可以利用城门开放的时机取出暗藏的武器趁乱夺取城门的控制权,只要铁鹰死了或者被擒,城内的魏军就会陷于混乱,而那些俘虏也可以杀死看守夺取武器,从而占领整个临洮,这个计划确实设计的天衣无缝,只是有一点漏洞,那就是铁鹰怎么会配合他的刺杀呢? 铁鹰的武力值不如拓跋无敌,但是也是北魏朝廷里数得着的勇将,胯下马掌中枪那也是万夫不当之勇,很厉害的,要是没这两把刷子,哈萨尔之类悍勇的将军怎么会听他的驱使,那都是打出来的,别说是早有准备,就算是真的冷不防,钟涛那两下子也很难偷袭成功,铁鹰后仰侧身躲过了钟涛的必杀一击,身体旋转,飞身就上了马,在旁边的贴身保镖雷神霍尔飞身冲过来,照着愣在一旁的钟镇就是一锤子,“老家伙你就在这吧!”钟镇这才意识到计策似乎出问题了,他为了假装诚意没带武器,一看锤子好大呀,空手没法打,于是转身就跑向自己的队伍,这些人为了表示诚意都是没骑马的,而且骑马也不行,因为胡敝太狠毒了,直接把马鞍子提前收走了,虽然草原民族可以袒骑战马,但是毕竟战斗力下降了很多,而且武器为了藏匿方便都是短武器,这些人虽然说早有准备要突袭,可是这也不方便呀。钟镇急失慌张往后边逃去,还真的有聪明的士兵,拔起了插在地面上的旗帜一把抛给钟镇,“主公接住!” 钟镇一把接过战旗,旗面一卷就是一杆长矛,转身要和霍尔较量,这时候铁鹰的三千骑兵已经按照计划冲出城来,铁鹰在最前边连连冷笑:“钟家贼子,安敢诈降,纳命来!” 本来钟家的骑兵战斗力很强的,绝对要比铁鹰的部队高出一筹,经过训练的正规军总比民壮要强一些,再加上最后的三千人都是精选的亲兵,战斗力更是加倍,但是怎奈一将无能累死千军,袒骑战马手拿短刃的士兵怎么和人家早有准备的骑军对抗?一个冲锋,钟家的队伍就冲散了,然后就是漂亮的分割,到处都是惊慌失措的散兵被好整以暇阵容整齐的北魏骑兵分割包抄,然后就是一边倒的屠杀。 钟镇是一个智将,根本打不过莽汉霍尔,一个不注意就给砸到了,一只巨大的臭脚丫子踩在脸上,把个钟镇恶心的哇的一声吐了出来,霍尔可没功夫跟他废话,直接捆了起来,高高举起,“贼酋已经受缚,降者免死!”钟涛还想反抗,被铁鹰一枪就给穿了糖葫芦,剩下的士兵除了少数拼命之外,绝大部分就跪下投降了。就这样,毫无悬念,铁鹰擒杀了钟氏叔侄,把他们的残部全部吞并,分别改编,慢慢消化,那就是后话了。 铁鹰把战报加急送到襄武城和天水,太子拓跋晃大喜过望,奏报朝廷,任铁鹰为临洮太守,把全部俘虏划给铁鹰作为直属部队,还封铁鹰为关内侯,镇北将军,奖励金银若干。 拓跋燕歼灭羌人有功,而且协助攻陷临洮也是大功一件,加封为冀州刺史,原任冀州刺史贺兰波波因为造反,在几个月前被济南王斩杀,正好把位置空出来,济南王为了避嫌不好接手冀州,现在正好给拓跋燕接过来,大家皆大欢喜。 襄武城得到了消息,也不敢再保存实力,出兵压迫慕容瑍,慕容瑍也就不再犹豫,带着人马仓促退兵,翻山越岭逃回青海,一路上折损无数,不必细说。 第59章 随心 这一次战争前后持续了一年,最后以慕容瑍损兵折将逃回青海结束,北魏朝廷算是打了个大胜仗,朝廷论功行赏,除了前边已经升迁的铁鹰和拓跋燕之外,太子一系都是因功获利不小,太子本人已经顶这了,没办法升职,就奖励手下人,提升了拓跋无敌为右军将军,回朝廷掌握实权,高允辅佐太子有功从中书侍郎升为太常少卿,秦州长史姜浩改为南安阳郡太守,原南安阳郡太守李猛改为陇西郡太守,陇西太守公孙大林改任秦州司马兼任天水郡太守,封关内侯,投靠太子的云逸也被实封为首阳令,实现了从大侠到地方官的华丽转身,至于原来的秦州刺史耶律豹则是加一个上大夫的荣衔,实权方面没什么变化,太子本人奉旨回京不在地方逗留,总之是各有升赏,就连莫名其妙死在前线的司马淳于蹈也被追封为关内侯荫一子,弄一个皆大欢喜。 又过了半个月,一个遍体鳞伤衣衫褴褛的大汉来到临洮城西门,看到了悬挂在城门的钟氏叔侄的人头,大叫一声,横刀自刎于城前,正是去探路,在山里九死一生才逃出来的巴拉尔,出来一看物是人非,家主已经战死,只好自刎殉主,铁鹰感其忠义,吩咐厚葬了事。 这都是后话,得到敌人退兵的消息后,杨小瓜一行人就告辞铁鹰,飘然离去。他的修行已经到了一个关口,近些日子一直感觉心思不稳,所以很少出谋划策,一直在静修,现在事情已经差不多了,眼看用不到自己,就赶快离开,去了岷山之中,找了一个废弃的窑洞,开始闭关。 杨小瓜的修行与佛道都不完全相同,他属于修心为主,修身为辅,追求的是上体天心,顺意而为,练到一定境界,天地就是自己,自己就是天地,按照老师的话来说,他有一颗琉璃心,天生纯净,但是也很容易蒙尘,但是琉璃坚固,只要坚信自己,轻轻一洗,自然通透,自从在北方历练以来,多次经过战场杀伐,受到杀气熏染,逐渐有所突破,知道要重塑自身,但是仍然有些迷茫,没有找到目标,在窑洞静坐几个月之后,忽然有一次做梦,梦到被前世的老师抚顶叹气,“你这个瓜呀,重塑自身不是重新制作一个自己,而是依照自己的心意把自己变得更妥帖更强大,只有自己才是最完美的自己。”梦中流泪不止,醒过来满脸满胸都湿了,终于心思通透,境界更上一层楼。 杨小瓜走出门来,钟离权看见大为惊讶,“纯阳子竟然已经返璞归真了,进境好快!” 拓跋嫣然则是说“师兄好像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似乎有些呆呆的?” 杨勇则是说,“少爷去洗个澡吧,你好多天没洗了,脸都花了。” 钟离权是哈哈大笑,杨小瓜也是笑,只是心中对那个老师更为思念了,老师到底是谁呢,到底在哪里呢,我满以为拜师汉钟离已经超脱了过去,谁知道老师竟然还能这样一语中的,一定不是普通人。转念一想,老师就是老师,他的身份是什么也是我的老师呀,于是心思更为通透,心境更稳,当然了暗中的泪水就不必再提。 虽然是破关而出,但是这罕有静修不能浪费,于是杨小瓜又在钟离权的指导下继续金丹的修炼,身体越发的强大起来,他也抓紧时间指点拓跋嫣然的修行,帮助拓跋嫣然完成筑基,进入新的层次,他模仿自己的老师的样子,对着拓跋嫣然“我们修行,重要的是随心二字,万万不可以压抑自己的性情,否则就算是突破了眼前,也会偷偷变成心魔,早晚反噬自己,只要我们坚信自己的行为符合本心,那就无挂无碍,自然通透。” “妙哉,此言大善!纯阳子果然根骨非凡,这些话非大罗嗯嗯不可以悟出来,纯阳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汉钟离称赞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硬生生把某两个字吞了下去改为嗯嗯掩饰过去,也是出了一身冷汗,天机呀,真的不能泄露。 看到他的窘态,杨小瓜也是微微一笑,“师父,不用太在意这些细节,执着了就变成真的了。” “嗯嗯,怪不得,为师也大受启发,我要去闭关了!”汉钟离忽有所悟,急忙忙也去闭关了,剩下的几个人面面相觑。 随后的日子里,钟离权开始了闭关修炼,而拓跋嫣然也在杨小瓜的指点下潜心静修,她从小都是用脑过度,早慧的孩子通常都会折寿,所以总是弱不禁风的样子,后来得到杨小瓜的指点,拜入门下修行,慢慢的学会了那种修心法门,不但免去了早夭的恶果,反而是身体开始变得健康有力,以前总是娇娇怯怯的,而现在则是慢慢的出尘起来,颇有飘飘欲仙的感受,倒是更加引人注意了,而自身能力方面,以前汉钟离给她的护身法宝金荷花,她只能做到以物御人的状态,就是依靠法宝的力量攻击,自己控制不了,就仿佛是一块千斤巨石,她只能让这石头自己掉下来砸死人,但是别的管不了,而现在呢,开始学会以人御物,完全按照心意操控法宝,就好像有了一台起重机,可以全重砸下,也可以轻轻的,还能够加大配重,这之间的变化可以说天壤之别。 眼看着时间从初冬到了春天,又从春天到了初夏,到处是林木茂盛,繁花似锦,小动物在林间跑来跑去,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他们居住的本来是一个荒废的村落,由于兵荒马乱的,原来的居民或者逃走或者被杀害,总之没人居住,他们才有现成的房子修行,现在看着田地的荒草已经长的一人多高了,汉钟离也不由得叹息一声,不过作为修行人,他也见过沧海桑田的景象不止一次,虽然是触目惊心,也是对心境影响不大了,至于杨小瓜,那是个来自后世的人,看到这些,并不会伤春悲秋,顶多是觉得生态环境恢复得不错而已。 大家忽然有一种感觉,可能这一段时间的平静生活要结束了,看了一会儿风景,汉钟离展颜一笑,“大家最近修行的都很辛苦,境界进展得很快,而贫道也得了纯阳的影响,找到了破镜的门槛,可喜可贺,我们今天庆祝一下吧。” 大家在山野里精修,心思就真的变得恬淡了很多,往日那种无肉不欢的情况却是没有,看着满地的野兽也没有捕猎的欲望,所以只是弄了些酒,炒了几个青菜,大家热热闹闹的点燃篝火,吃喝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远处传来人喊马嘶的声音,还有猛兽的咆哮,越来越近,大家也不惊惧,只是抬眼看看有什么热闹。 只见远处尘头大起,跑来一队人马,足有百人,个个衣服华丽,很多人的马背上都有野兽的尸体,应该是打猎的贵人,这些人吵吵嚷嚷的,应该是看到了这里的篝火和窑洞,直奔这里而来。 杨勇微微皱眉,看向公子,杨小瓜则是不为所动,一副看好戏的模样,杨勇也就不说什么了。 等人群走近,大家看清楚了,都是些个草原民族的打扮,这也正常,甘凉地区草场茂盛,更适合放牧,所以总会有游牧民族出没,而这些人衣衫华贵,应该是部落里的大人物吧。 只见为首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身材健硕,鹰鼻深目,裹着包头巾,脸上却有些压不住的青黄之色,似乎是酒色过度造成的。这些人看到了杨小瓜一行人,也不下马,反而是一声呼哨,就骑马把大家包围了起来,不停转圈,就像是草原的狼群看到了猎物一般,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一种戏谑的杀意。 待的包围圈形成,就有类似打手一样的人出现了,只见一匹战马突前,马上一个中年大汉,用鞭子一指,“你们都是什么人,在这里鬼鬼祟祟的,是不是窥探我们家王子的行踪?” 汉钟离微笑起身,打了个稽首,“无量天尊,贫道钟离权和弟子们在这里修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不知道你们是谁,自称王子,意欲为何?” 那个为首的青年人看也不看汉钟离一眼,眼神忽然看向了一旁的拓跋嫣然,马上眼神就凝固了,口水不知不觉流了下来,滴到前襟上,十分的滑稽。拓跋嫣然本来就漂亮,这些天修炼的出尘气质,更是引人注目,也不怪他被弄得神魂颠倒。 拓跋嫣然很讨厌这种直勾勾的眼神,她也是贵族郡主出身,本质上杀伐决断,那也是小辣椒的性子,看到有人敢如此无礼,不由得狠狠瞪了回去,只是由于修养,没有出口斥责。 那个所谓的王子则是浑不在意,吩咐自己的管家,也就是那个中年大汉,“热伊巴,不要和他们废话了,一群两脚羊而已,男的杀了,女的留下!” 这句话一出口,在场的每个人不由得勃然变色。五胡乱华时,有羯胡人称呼汉人为两脚羊,任意屠杀,还要吃人肉,毫无人性,后来他们建立了后赵政权,但是恶性不改,有汉人名将冉闵发布了杀胡令,悬赏杀死胡人的行为,把以羯胡为主的残暴胡人杀的七七八八,就连其他四胡也不能容忍这些蛮子的不开化行为,一起围剿羯胡,导致后赵政权没两天就土崩瓦解,逃回了西域。而其他胡人为了维护政权稳定,慢慢的就缓和了民族矛盾,开始要对汉人贵族保持尊重,这种野蛮的称呼就消失了,也成了民族之间的禁忌,之所以杨小瓜和拓跋燕之类的胡人能够正常交往,那也是因为这些胡人已经懂得尊重汉族,把双方放在平等的状态下,甚至可以放低姿态,结交汉族才做到的,包括拓跋晃在内,他们心里怎么想不知道,至少表面上已经把汉族当成平等的一份子,可以拜汉人为老师,可以和看上去很普通的路人杨小瓜交朋友,否则的话,他们早就灭亡了,现在这个家伙竟然敢说出两脚羊这种词,那真的是找死了,别说别人,就是鲜卑族的拓跋嫣然就要第一个解决这些败类了。羯胡人出身于西域,本来是鲜卑人的奴隶部族,后来独立之后凶狠残暴,很快被围剿消灭,现在作为原主人的拓跋家族处理他们也是标准的清理门户。 杨勇看向杨小瓜,眼中带有探寻之意,而拓跋嫣然则是直接开口了,“师兄,这些羯胡不通礼数,小妹要清理门户,可不可以?”她的脸色铁青,从来没有这么难看过。 杨小瓜很平淡,看着拓跋嫣然,“嫣然呀,我以前就说过,什么出身之类的不要在意,什么皇子郡主不过是过眼云烟,所以也不要在意什么民族出身之类的事情,你愿意成为华夏,你就是华夏,你愿意成为夷狄,你就是夷狄!所以不是清理门户,是华夏杀夷狄,明白么?” 拓跋嫣然是羞赧一笑,“师兄此言如醍醐灌顶,小妹执着了。可否让小妹,清理这些畜生?” 这一变化,让汉钟离也是微微点头,心说,纯阳子一句话说清楚了华夷大防,果然是一语道破天机,这份见识真的是无与伦比。 杨小瓜点头,“师妹,这些天的修炼成果一直没办法展示,你就露一手,给师兄开开眼吧,杨勇大哥,你给嫣然掠阵,不要放走一个人。” 杨勇本来听到那句两脚羊,想起幼年时候流离失所的生活,也对拓跋嫣然起了一丝芥蒂,现在听两个人对话,心头释然,痛快答应,“遵命!”抄起降魔杖,站在一旁冷眼旁观。 他们这里一问一答,那些胡人也没有傻傻的站在原地,那个所谓的王子怒极反笑,“什么时候羔羊也能杀死豺狼了?”他不觉得自称豺狼有什么不好,草原人不是自称狼的后人吗,话音未落,马鞭重重抽下,“给我杀光他们!” “遵令!”这些草原人开始了进攻,因为圈子太小,不适合射箭,容易造成误伤,所以,就有管家热伊巴当先冲出,手舞弯刀,直扑看上去地位最高的少年道士,他还是没有对拓跋嫣然动手,王子那句“女人留下”的话,热伊巴可不敢忘了。 杨小瓜深深叹了一口气,“本来我不想插手的,但是你要找死,我也不能不帮忙呀。”就一步迎上来,左手轻轻一按马头,热伊巴胯下那匹西域名马一声长嘶,四足刨地,但是挣扎不动,根本就像是被巨人按住的小狗一样,只剩下嘶鸣,毫无反抗之力,杨小瓜反手一挥,一招普普通通的大鹏展翅,就轻轻巧巧把热伊巴的脑袋斩了下去,热伊巴临死都不相信自己为什么毫无反抗之力就给这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少年夺了性命。杨小瓜神色淡然,在热伊巴的身体上把宝剑的血蹭干净,然后还剑归鞘。翻身骑上了这匹无主的好马,默然注视人群。 这个羯胡的王子很显然也是吃了一惊,他本是羯胡的大首领,后赵政权建立者石虎的曾孙,名字叫做巴列维,羯胡人在中原大战中被打的几乎灭族,残部逃回西域,多年来休养生息,好不容易恢复了元气,部族也有了上万青壮,觉得力量差不多了,他的爸爸石原心中向往繁华的中原,听说鲜卑和柔然还有吐谷浑连番征战,就想着能不能捞一把,巴列维自告奋勇带着五千部众作为先锋要偷着占据甘凉的草场,石原觉得这个儿子整天不干正事,还是放出来历练一下比较好,就答应了,他的管家热伊巴是部族里有数的高手,也曾在部族战斗中斩杀过西域多国的名将,威名赫赫,要不然他的父汗怎么放心让他出来单独行动呢?可是这么厉害的管家,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道士面前毫无还手之力,一招就被杀人夺马,简直是不堪一击,难道中原的高手这么多吗? 巴列维这里愣神儿,人家拓跋嫣然可不愣着,自从跟师兄修行以来,一直是被保护的对象,从来没有亲自冲锋陷阵,现在自觉得修行有成,正好要小试身手,清理掉这些羯胡,她轻盈的一步迈出,身体就像云朵一样飘行,转眼间来到一个离她最近的胡人骑兵马前,轻轻一纵,就站到了马头上,右手的金色荷花轻飘飘挥下,那名壮硕的白人男子就像是被狂风刮过的羽毛一样毫无抗拒的掉落地上,被荷花扫过的头颅就像是被坦克碾压过的一块豆腐,惨不忍睹。拓跋嫣然也是身形一转,稳坐在马背上,双腿一夹马肚子,战马冲入人群,拓跋嫣然素手轻挥,所到之处是人仰马翻,她的动作轻柔秀美之极,可是被她碰到的那些羯胡勇士可是凄惨至极,每个人都像被高速火车碾压过的一样,毫无人形。 这人们也不傻,一看这哪是天仙呀分明是个女杀神,发一声喊,就四散奔逃,那个王子巴列维也被人群簇拥着往外逃走,拓跋嫣然也是面色铁青,毫不留情,追上就杀,她心中恨极了这帮家伙,竟然敢口无遮拦,挑起民族旧怨,虽然是师兄的话宽慰了她一番,她也要用这些人的鲜血洗刷掉自己出身于蛮族的耻辱,用以表白心迹,自己不是蛮族,自己要做华夏一份子! 而旁边的杨勇则是笑呵呵的,嘴里念叨着,“别走呀,多呆会儿呗,公子说让我看着不叫你们走呢,都留下吧,别客气!”一边说着,一遍手起棒落,把逃到自己范围内的敌兵一棍子敲死,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第60章 西域(一) 杨勇和拓跋嫣然正在砍瓜切菜一样的收拾羯胡士兵呢,忽然听到不远处有人高喊:“住手,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尔等造此杀孽,不怕天罚么?” 听到这声喊,大家伙儿都愣了一下,顺着声音看过去,却是一个大胡子的西域番僧,身穿火红的袍子,骑着一匹骆驼,正在赶过来。 杨小瓜看着这个家伙,和汉钟离对视一眼,两个人心有灵犀,心说,戏肉来了!早在刚才,他就发现了有人窥视这里,似乎不怀好意,现在终于坐不住了,跳出来就好,省的还要心心念念的防备,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呀。 拓跋嫣然才不理外人说什么,只要师兄不发话,天塌了也和她无关,继续出手剿杀这些羯胡人,而杨勇更是不予理睬,乐乐呵呵的查遗补缺,只要有逃的就是当头一棍子。 这下子可就把那个西域和尚气坏了,“你们这两个孽障,还不住手!”一声怒吼,声如霹雳,震得拓跋嫣然身子一顿,心神摇曳,但是金色荷花马上自动护主,放出道道金光,把那一吼的威力尽数抵消,这金荷花本是老君在闲暇的时候随手炼制的法宝,交给门人弟子防身之用,威力自然非同小可,这是因为它自动护主,要是拓跋嫣然道行再深厚一些,能够主动驱使它防身,光是反震的力量也够那个和尚喝一壶的。 那个番僧看到自己的偷袭被金光化解,也是心中一惊,“果然有一点门道,不过这个法宝确实厉害,只是所托非人,给一个小妮子拿着岂不是暴殄天物,自古法宝有德者居之,此物与贫僧有缘!”心中贪心大起,起了要夺宝的念头。 杨勇在旁边也受了他一记偷袭,可是杨勇天生思维稳定,根本不在乎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也就毫无所动,只是收了降魔杖,斜着眼看这和尚的表演。 这和尚骑着骆驼大模大样走了过来,也不管旁边的人,只是说道,“你这孽障,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造了这么多的杀孽,贫僧就收了你这孽障,作为惩戒。”说着大手伸出,要强抢拓跋嫣然手里的金荷花。 大家看着都傻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不要脸的和尚,上来抢东西还义正辞严的?真的不知羞耻呀,人心不古人心不古! 汉钟离微笑,杨小瓜也微笑,心说,这是老君炼制的法宝,别说你抢不走,就算是抢走了,惹怒了老君,就算你是什么背景也会被三清道尊扫荡干净的。 果然,那和尚贪心,大手一抓,就接触到了金色荷花的茎秆,金色荷花早就认主了,哪容得旁人冒犯,瞬间爆发出一朵火焰,直扑番僧的巨手,这番僧也是吃了一惊,口中诵咒,那只手顿时虚化成为一只滔天巨掌,要强行包裹住那团火焰,这巨掌的法门正是传自罗睺罗罗汉的大手印神通,非同小可,如果拿来擒拿妖魔,就算是化外天魔也是难以抵抗,可是这并不是魔,是三清祖师锻炼的正宗三昧真火,双方碰在一起,发出轰然巨响,大手印毕竟是幻化出来的,并非是罗睺罗亲自施展出来,威力差了好多,被嘭的一声震碎,那和尚惨叫一声吐出一口污血,很明显是吃了一个暗亏。 和尚大怒,正要再次进攻的时候,杨小瓜轻轻迈出一步,拦在了身前,“你这个和尚好不晓事,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偷袭我师妹一个小女孩子,真的是厚颜无耻,看来是需要小道士教教你怎么做一个人了。”他心里有数,拓跋嫣然虽然占了上风,但是完全凭借的是法宝的力量,自己本身的功力还是不足,要是这么多来几下子,可能就会亏损自身的力量了,还是自己来试试这个和尚的斤两比较妥帖。 和尚连着吃了两个亏,也醒悟过来,应该先抓主要矛盾,只有打败了为首的人,才好杀人夺宝,于是哼了一声,“贫僧来自天竺,名叫达拉汗,你们这群异教徒,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屠杀我的教众,恶行昭着,我要替佛祖收了你们。” “不对呀,”杨小瓜似乎想起了什么,“我听人说,他们这些羯胡信的是拜火教不是佛陀呀,难道说,你这个家伙不是我佛的弟子,是冒牌货?” “大胆!”达拉汗被揭穿了底细,一下子恼羞成怒起来,当时西域宗教很混乱,什么拜火教呀佛教呀印度教呀甚至景教都混杂在一起,这个和尚也根本不是什么佛陀的信徒,而是一个拜火教的弟子,后来接受了佛教印度教一些杂七杂八的熏陶,自己练习了一些杂七杂八的本领,已经说不清楚自己的信仰了,但是中原你说自己自成一派,那就是找打了,所以干脆剃了头,冒充僧侣反而容易被接受,也就习惯了。 可是这个达拉汗在西域蒙事儿习惯了,跑中原来瞎说,那也没关系,只是你贪心来抢东西,那人家谁跟你客气呀,当场揭穿,达拉汗也不废话,催动大骆驼,冲杀过来,手里的大禅杖居高临下猛地砸下来,要把杨小瓜一下子劈成两半才肯甘心,杨小瓜一声冷笑,“来得好!”变戏法一样手里出现了一杆虎头湛金枪,也不招架,枪尖一拧就直刺达拉汗的咽喉,所谓一寸长一寸强,明显的达拉汗还没劈到了,枪尖就能刺穿他的咽喉,达拉汗大声怒吼,大禅杖一绞,就要锁住这杆长枪,那哪能锁得住呀,杨小瓜的枪法一向就是一往无前,势不可挡,不过这个达拉汗也不是白给的,一看势头不好,一个仰身儿,禅杖斜着向上一推,推开了杨小瓜的枪式,禅杖头一个反转,大月牙要一个怪蟒翻身,斜斜铲向杨小瓜的脖子,要给他来个尸首分离,杨小瓜抽枪,一个旋转压住了对方的大铲,这时候两马错蹬杨小瓜借势回身,一个犀牛望月,长枪刺向对方的后心,达拉汗身子往前猛扑,躲过了这必杀一击,同时苏秦背剑,防备着杨小瓜再给他补一下,两个人的坐骑就跑开了,跑出一段距离,两个人拨转坐下的马和骆驼,面对面凝视对方,都是暗自吃了一惊。 杨小瓜就想着,这些日子打仗很少连环出招,看来是懈怠了,不该小看敌人,否则会吃亏的。 而达拉汗也是心中凛然,这个少年年纪轻轻的,看上去最多十五六岁年纪,怎么就这么厉害,不行呀,敌人还有好几个呢,这要是这么打,我就吃亏了! 这琢磨着呢,两个人催动坐骑就又扑过来了,杨小瓜认认真真的使出了返璞归真枪法,一个劈枪式,挂定风声,将近一尺长的枪尖带着无尽的寒芒斜着划了过去,那气势要把达拉汗连人带骆驼劈为两段,自古枪法大家更多的是使用挑刺的招数,很少一上来就劈枪的,这种变化让达拉汗也是心里吃惊不已,不敢怠慢,用处了全身的气力配合着狮子吼的功法,禅杖斜着向上一个铁门栓的招数,要挡住杨小瓜的必杀一击。 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听见噗嗤一声,几乎所有人都吃惊得瞪大了眼睛,枪刃竟然砍入了禅杖的杖杆半寸左右,最吃惊的当然是达拉汗自己,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可是知道的,这根禅杖是他以前暗算了一个印度教的苦行僧得到的,据说此物乃是先天陨铁打造的,还加持了印度教高级婆罗门的咒法,十分厉害,看着普普通通,其实使用起来加有龙象之力,所以才能挡住杨小瓜暴风骤雨的进攻,然而竟然在这一下普普通通的劈刺之下给砍破了,这上面加持的力量立刻反噬了回来,哪是这个拜火教假和尚能够承受的,一口老血喷出,流淌在这个伤口上,这时候奇迹发生了,禅杖被这口鲜血喷上以后竟然光华流转,变得完好如初,而且光华灿烂,似乎威力加倍,一杖劈下隐隐有龙吟之声,原来,这根禅杖乃是上古大神婆苏吉的随身武器,不知道怎么流落人间,多年来经历了很多主人都是未得其法,传说中里边封印了一只娜迦的灵魂,后来在和雪山女神的作战中被打伤,只有烈火与鲜血的献祭才能够回复一点点威能。而这个达拉汗恰恰是个拜火教教徒,修炼过圣火功法,又学习了古印度邪恶的血祭之法,综合起来,这才勉强恢复了一点点,要是真的打开封印,就算是一百个和尚的鲜血全都拿来浸泡也不可能的,那是要所谓的神血的,但是这点威能对达拉汗来说就已经很足够了,光华闪过,他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身体都膨胀了,不由得兴奋异常,“小家伙,这回你算是完蛋了!” 达拉汗高高举起手里的禅杖,此时的禅杖已经化作了一条蛇龙的形状,弯曲扭动,浑身闪烁着血红的光芒,直直的扑向杨小瓜。 看到这副场景,就连一直老神在在的汉钟离都惊讶了一小下,嘴里喃喃道,“有点意思,这是个邪神的法宝呀。” 杨小瓜也是很好奇,看到对方进攻,也是把手里的虎头枪一拧,灌注了自身的念力进去,原来他这件武器乃是上古大神东岳大帝黄飞虎的武器,使用的时候需要把自身的神念灌注进去,通过枪身的增幅发挥千百倍的力量,这才是正确的使用方法,杨小瓜一向认为子不语怪力乱神,不喜欢这些神神道道的的东西,所以一直就把它当成普通武器使用,免得打起仗来有欺负人的感觉,可是现在,人家既然已经开始玩了,自己不奉陪就不礼貌了,所以口诵密咒,全身立刻覆盖住了东岳大帝的神器盔甲,一套锁子黄金甲,龙牙凤翅盔,人枪合一,都笼罩在一股神圣的气息里,杨小瓜自嘲的想,咋变成黄金圣斗士了捏? 这时候就不是两个人在战斗了,而是两个大神的较量,东岳大帝的武器那可不是盖的,别说达拉汗手里的武器只是回复了一丝丝威能,就算是全恢复了,也不是虎头枪的对手,杨小瓜,轻轻一拧一抖,崩枪式,只是一道乌光闪过,已经洞穿了那个番僧的心窝。 达拉汗大叫一声,瞪着牛一样的大眼睛,不可置信,他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在如此威能之下的禅杖竟然被人家一枪破去,还把自己刺死了。他想说自己不服,想说不公平,可是他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呵呵连声,直挺挺的倒下,死了。 在他们交战的过程中,拓跋嫣然也没闲着,一边看着热闹一边清理战场,等杨小瓜斩杀了番僧,拓跋嫣然也把除了王子巴列维之外的所有羯胡士兵都清理掉了。 巴列维看到这幅场景,早就吓尿裤子了,跪在地上求饶,“求求你们,我愿做你们的奴隶生生世世,只求你们放过我的性命!” 杨勇过来,拦住拓跋嫣然,“我先审审这个家伙,等审完了再说。”说完了,一脸微笑来到巴列维面前,弯下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跑到这里来干啥的?乖乖的配合我们,否则的话” “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别杀我!”巴列维其实是个怂货,不用吓唬,就竹筒倒豆子,全都说了出来。他告诉大家,他们是来自西域的羯胡,因为在西域这些年发展的不错,觉得可以来中原闯荡了,所以作为先锋力量,带着五千部众来到甘凉游牧,而那个番僧其实是西域贵霜国的国师,因为他们部落依附于贵霜,所以也就算是他们的守护者,这一次国师也听说他们要来中原,打算到这里来发展,所以跟他们一起过来,谁知道折戟沉沙,全都交代在这里了。 “贵霜国是啥东西?很大吗?他这样的国师很多吗?”杨小瓜很好奇,他不喜欢这类神神道道的东西,虽然他自己有神通,但是他只修炼不喜欢使用,总觉得会扰乱世界和平。至于说这些问话,确实是真心诚意的,毕竟对于一个工科生来说,历史这东西基本上是空白的,而我们的教材说实话,真的很空洞,除了知道朝代的顺序,连有多少个皇帝都说不清楚,更不会说清楚每个人的年代,如果不是某些猎奇的文章,谁会知道任天堂和光绪皇帝一起出现的?更没人知道,马克思是鸦片战争以前出生的人这件事。 好在巴列维已经被打服了,不会因此笑话杨小瓜的无知,而且汉人知识分子看不起西域诸国,认为是蛮夷,所以不了解也是正常的,他絮絮叨叨颠三倒四的描述了半天,杨小瓜才整明白这个贵霜帝国是啥东东。 原来,这个贵霜帝国就是汉朝张骞通西域时候的大月氏国,他们被匈奴人打趴下了,就搬家,搬到了巴基斯坦,然后,然后就雄起了,没有匈奴的映衬,大月氏就是霸王一样的存在,吊打整个南亚地区,占领了大半个印度,势力范围还包括了什么土库曼呀乌兹别克呀塔吉克之类的,总之很大很牛二的样子,后来慢慢的衰落了,被波斯人打的四分五裂的,到了如今,已经偏居一隅,只剩下苟延残喘了,除了一个架子啥都没了,但是还是想着野心勃勃,打不过印度打不过伊朗,看着能不能向东进入中国的地盘找点便宜。 杨小瓜听完就想笑,打不过三哥,难道就能打得过柔然和鲜卑了,自己送死的人不值得我们费心,不过,现在西域这么乱,倒是应该去逛逛,看看有没有便宜占,自家的商会在那里已经有两年了,不知道发展的如何,也该去看看能不能帮助一下,正寻思着,看到汉钟离手里捏着那条被斩断的禅杖,一脸若有所思的模样,不禁问道,“师父可是有什么话要说?” 汉钟离从沉思中醒了过来,对着杨小瓜说,“纯阳呀,我需要离开了!” “离开?去哪里?”大家伙儿都很惊异,不知道这话从哪里来。 “是的,你有所不知,本来我下山游历人间,就是要找有缘人传承我的道术,后来找到了你,你的表现大大超过我的预料,为师也是心满意足,后来又收下一清子,一清子现在的进境也是颇为不俗,不枉我受她一拜,很是为师门争光。现在呢,你斩破了这件法器,可是这件法器里边封印着一条上古恶蛟的魂魄,现在有可能要逃逸出来为害人间,所以我需要立刻回山,找到祖师,看看如何把法器修复,免得人间遭受涂炭。”汉钟离说的很明白。 “那样呀,那师父要不要我们跟着一起去?”拓跋嫣然问,女孩子都有一种习惯性的依赖,现在师父要走了,总觉得会不太适应。 “呵呵,”汉钟离笑了笑,“你还只是个凡人,祖师那里你可去不了,所以为师一个人走。你本来就是你师兄亲传的,今后多听师兄的吩咐就好,如果哪一天学成了,也可以离开师兄,自己做一番事业。不要太挂念,等我把山上事情了了,说不定还会下来看你们的。好啦,事不宜迟,我去了。”说完,汉钟离终于神仙了一把,一阵青烟飘过,人就离开了。 众人冲着他离去的方向拜了一拜,然后拓跋嫣然就问杨小瓜,“师兄,那我们下一步去哪里?” 杨小瓜想了想,说道“既然如此,我们去西域旅游一趟吧,毕竟我一直想去那里 ,还没去过了。” 第61章 西域(二) 杨小瓜最后还是放走了巴列维,这家伙就是一个废物,除了暴虐愚蠢之外毫无特色,他的一百多战士已经全完蛋了,只剩下五千个牧民,在铁鹰的地盘上翻不起什么大浪,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给别的部族吞掉,就干脆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大家收拾一下窑洞,帮原主人关好了门,各自骑了马,向着西北方向出发,现在有了一百多匹战马,每个人四匹马,剩下的运货物,组成了一个小型商队的样子,在路上走起来还是显得太扎眼,只好去就近找到了自家的商号据点,正正经经带上了货物和商队,这样就像模像样了。 话说杨家为了掩人耳目,自家的商号在外边不叫杨家商号,却是起了个罗氏商号的名字,不伦不类的,让人打死也想不到和杨家的关系,当初杨小瓜也问过老爸为啥,老爸则是干脆的回答“不知道,祖宗留下来的名字,就这么叫就好了。” 既然叫罗氏商号的名字,那里边的人肯定不能姓杨了,但是姓罗也不对劲,就五花八门,按照自家原来的姓名,反倒很宽松,让那些伙计客卿之类都觉得很快乐,这倒是意想不到的结果了。 大家沿着水源一路北上,路上走了不知道多少天,终于到了金城郡,这一路上,杨小瓜几个人没事儿,商队的伙计们可是累坏了,看到好不容易到了金城,大家进城找到自家的货栈,一顿吃喝,然后洗浴泡澡,把身上的老泥足足泡掉了几斤,这才罢休,对于伙计们来说,货物运到金城,任务就完成了,金城这边负责销售,然后会把新的货物给他们带回去临洮销售,至于顺路的贵客(他们不知道杨小瓜几个人的身份,就知道有高级令牌属于贵客)也转交给金城,就没自己的事情了。 罗家商号是西北有名的大商号,货品齐全,别人搞不到的东西全都有,上到丝绸茶砖,下到布匹盐巴,还有铁器等等禁运的商品,但是谁也不知道罗家其实一开始主打的就是盐巴生意,西北产盐,有盐湖盐井,但是这些盐没有提纯,都是有毒的,当地的游牧民族哪里懂的如何提纯,只能望盐兴叹。有不怕死的吃了湖里的结晶盐,就会中毒上吐下泻,又缺医少药,很多人就死了,所以只好从中原进口海盐,而罗氏商行有先进的晒盐方法,成本低廉,很快就薄利多销打入了西北市场,很快的又带来了江南的茶砖,更是大受欢迎,实际上中原地区自己大规模饮茶制茶都是在宋朝前后,南北朝的时候还加花椒大料加盐煮茶呢,杨家有先见之明早早地在福建一带包下茶山大规模种茶,然后制作茶砖,一块茶砖一两斤,占地面积小好保存(先发酵,就不怎么怕变质了)大受以肉食为主的游牧民族的喜爱,西北其实并不贫瘠,产金银产玉石,只是这些东西除了好看,又不能吃,所以游牧民族并不在意,杨家大肆购进金银和奢侈品,然后用盐巴茶砖交换,那真的是赚的盆满钵满,如果光赚了钱,没有武力保障,那免不了被人觊觎,但是杨家家丁悍勇装备精良,很快就干掉了附近几波大马贼,收编了不少武装力量,这样反过来促进了杨家的生意扩张,到了最后,就算是某些地方官吏想吃也吃不下了,还不如大家排排坐吃果果,好好吃自己的分红更安全。 再后来,杨家的触手伸到了西域,西域就更好办了,小国林立,有的国家只有千把正规军,也能好好的占据方圆百里的地盘,杨家就也彻底露出了獠牙,西域很多铁矿山,杨家低价买下矿石,把矿石运到甘肃冶炼,反正他们很落后,不懂得冶炼技术,杨家只要把成品卖给他们,他们就谢天谢地了,抢矿山?抢了也不会弄,白折腾,其他中原商家虽然也眼馋,但是他们的冶炼技术差得太远,杨小瓜可是化工系的毕业生,领先了世界上千年,同样的矿石别人炼出来的顶多是含杂质的生铁,而杨家就是高碳钢了,那价格不可同日而语。当然了,为了技术保密也为了不招人嫉恨,杨家是在甘肃冶炼铸铁做成铁锅卖给游牧民族的,同时把大量的生铁运回了山东变成高碳钢的武器再通过海路运到海参崴(当然那时候没有这个名字,杨小瓜就按照记忆起了海参崴的名字)走蒙古运到新疆,虽然路途遥远,但是都是荒原,很少遇到成规模的盗匪,还顺便开辟了商路,把盐和茶等物资卖给柔然人换取马匹牛羊以及皮革贵金属等物品,这样十年下来,罗氏商号在北方足足有上千家分店,雇佣员工万人,私兵不计其数,由于这些私兵大多是异族和马贼所以没办法计算,但是就仅仅在编的的武装力量加在一起就十万人不止了。 杨小瓜这次跟着的商队其实就是武装运输队,运送普通的盐巴茶叶,每月一次,往返于两个临近城市,维护着商道的安全。 到了金城,杨小瓜他们跟着另一个运输队继续北上,沿着河流到了张掖,下边的路就不好走了,出了玉门关就是塞外了,要跟着运送茶叶丝绸的大型商队前往西域。酒泉就在玉门关外,是近代中国最大的铁矿聚集地之一,杨家也不会放弃,把矿山交给当地的游牧民族开采,自己用盐巴茶叶换购,获利极高,还形成了一种依附关系,为了从罗氏赚到钱,很多大小部落争抢着把矿石卖给杨家,让杨家少了很多麻烦,毕竟采矿是很辛苦很要命的事情,一旦雇工死亡,光是抚恤就很麻烦,交给当地部落管理就没这么多事儿了,钱不少赚,事少很多,何乐不为。 玉门关外的敦煌是鲜卑人最外边的据点,也是杨家最外边的据点,再往西走,杨家就不再是坐商,而变成了行商,只负责运送货物到西域,至于后边的销售业务就交给西域人去完成了,反正不亏钱就好,不能搞得太大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国外可以搞一些其他的生意,商业上的还是要给同行留一些余地。 出了敦煌,就是茫茫的大沙漠,再也找不到河流了,大家跟着商队一起走,倒是也准备了足够的饮用水,拓跋嫣然虽然是鲜卑人,可也是从小生活在内地,大漠风沙虽然也偶尔见过,但是这样一望无际也是生平仅见。一开始,大家还有一些边塞诗人般的情怀,被这种天高地阔的风光所感动,但是两天之后,就只剩下抱怨了。 “我总算明白为啥祖先要不顾一切进入中原了,这地方太难受了,全是沙子,连根小草都欠奉,这怎么生存呀。”拓跋嫣然抱怨。 “是呀,不过,过了沙漠就是绿洲,其实有很多东西,你平时司空见惯了,不觉得有什么,但是一旦失去了,就会觉得是那么的可爱,就像这最不值钱的水和绿色。”杨小瓜微笑。 “师兄果然,嫣然受教了。”拓跋嫣然似有所悟,很多东西就是这样,道理讲了无数遍,只有亲身体会一次才知道,原来真的不是废话。 沿着敦煌一路向东五百里就是传说中的罗布泊了,杨小瓜记忆里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还是和一个神奇的科学家彭加木联系在一起的,后来又知道了那里曾经是原子弹试验点,所以印象中应该是极尽荒凉,万里无飞鸟的地方,不过,等走到了,才发现竟然是个不小的湖泊,还有很大的绿洲,真的是意外之喜,大家灌装了充足的淡水,还分别洗了个痛快的澡,一个个舒服的都不想动了。这里已经是鄯善国的地盘了,算是正式踏入了西域邦国,好在一路上虽然是辛苦,但是没有遇到土匪什么的,估计土匪也害怕渴死在沙漠里吧。 这个商队并不是罗氏商行的人,大多是小规模的行商组团形成的,他们与罗氏的关系更像是被罗氏保护的附庸,他们运输,赚钱,罗氏商行则负责提供商队的安全防卫,收一些保护费,但是罗氏并不是镖局,因为镖局是一路随行收取佣兵费用,而罗氏则是不负责这些,只负责他们一旦被土匪劫掠后,找土匪谈判索还财物这种。这一次呢,罗氏也一样没有派专门的队伍跟随,都是商人们自己的私人保镖,规模很小,所以一路行来也是提心吊胆小心翼翼的。现在到了罗布泊,商人们也累坏了,也是原地休整了几天,恢复体力再出发,实际上,大自然的风险过去了,人类社会的风险这才刚刚开始。 休整之后,商队一分为二,有的是短途贩运,送到鄯善国就回去了,他们会从罗布泊向西南沿着且末河到达若羌的西戎校尉府,销售自己的丝绸和茶叶,然后带上且末产的和田玉回去玉门关,另一批人则是要继续向东北方向,走塔里木河路过焉耆镇,再走千里进入龟兹,这才是真正的西域诸国的领地。 杨小瓜一行人就是来旅游的,当然走的是长线,焉耆镇名气很大,其实走到了才发现是个很小的城郭,西域的那些国家更像是欧洲的某些结构,首都可能就是一个城堡,说是管辖千里的领土,其实出了首都就是一百里看不见一个人了,荒凉至极。大家就是看风光的,也不急着赶路,一路走走停停,也不知道过了多少高山大漠,只是有些视觉疲劳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达真正的市镇。 再往前走的时候,商队却被止住了,原来得到了消息,说贵霜国东进,攻击了贵山城,大宛国震动,相关的于阗疏勒乌孙龟兹等国惶恐不安,都封锁了西部边境,北魏在龟兹组织各国会盟,似乎要组织联军清剿贵霜帝国的东犯之军。 杨小瓜看了看拓跋嫣然,两个人点了点头,看来是所料不差,贵霜帝国垂死挣扎,要来西域折腾了。 “师兄,我们要不要去龟兹,阻止贵霜人的东犯?”拓跋嫣然骨子里的好战情绪开始萌动。 “我们可以去,不过,我们不需要多管闲事的,贵霜并不强大,联军打败他们是早晚的事情,我们看看就好。” “遵命!”拓跋嫣然答应一声,其实就是年轻人好热闹,她也知道北魏的军力强盛,根本不用外人帮忙,就是想看看热闹罢了。 这时候商队的领队找到杨小瓜三个人,“杨公子,我们已经决定不再向西走了,兵荒马乱的,就算是运过去货物也很难赚更多的钱,反而会有危险,所以我们会把货物销售给本地的商家,回去敦煌,你们是和我们一起返回呢,还是继续向西走?” “谢谢领队的照顾了,我们是来观光的,料想就算是打仗也是几千里之外的事情,没啥大不了的,所以我们就不和你们回去了,要继续向西,去龟兹看看。” “那好吧!”领队也很无奈,心想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呀,也不知道是哪家的贵公子这么不识时务。想了想也就不再劝说,各自分手。奇怪的是商队里不只是他们三个没有回去,还有几个人打算继续向西,大家本来互不相识的,但是现在既然目的一样,就变成了小团队一起走,这其中有一个是一个西域青年,自称叫做白小轮,长得身材高大,皮肤白皙,高鼻深目,一个标准的白种人帅哥,他自称祖上是龟兹人,从小在洛阳出生,现在想要回去寻根问祖,随行的是一个大胡子中年人,叫做丘力居的,说是他的老师,还有一个面目黝黑的护卫叫做察尔汗的随行保护,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一个仿佛天主教神父的家伙也要往西走,他说自己是阿罗诃大天尊的信徒,叫做基诺维耶夫,此番是去往耶路撒冷寻找主的荣光,那时候杨小瓜哪里知道什么是阿罗诃,两个人掰扯了半天才闹明白原来就是上帝耶和华,这个家伙是个景教的神父,想要拨乱反正,获得东罗马的支持。 就这样,一个奇怪的团队组织成型,大家向着西方未知的目标前进着。一路上,这个白小轮自告奋勇做了向导,虽然他也是第一次来这里,毕竟语言上没问题,可以和当地人无障碍沟通,那个大胡子丘力居则是沉默寡言很少说话,相反的护卫察尔汗反而是个话唠,很喜欢聊天,从天气到地形到女人,无所不聊,而修道士基诺维耶夫的表现也让人大跌眼镜,这个家伙一点也没有对待异教徒喊打喊杀的样子,看来是在中国被强行磨平了棱角,不过除了宗教之外,这个家伙也是知识丰富的人物,天文地理数学无所不知,甚至连物理学的很多知识都极为熟稔,亏得杨小瓜是个工科生,虽然主修化学,但是毕竟还有牛顿的底子,否则就露怯了,就算如此,也在这个家伙的帮助下把好多还给老师的知识给找了回来,让杨小瓜对这个神父钦佩不已,暗中纳闷为啥这家伙不去当科学家而是去做神棍,后来想了想才明白,欧洲这个年代的科学知识都是被教会垄断的,不从属于教会的科学家根本活不下去,再想想达尔文也是个剑桥大学的神父就更加释然了。 顺着塔里木河一直向西走下去,首先到达的城市是轮台,一路走来,人烟开始密集了一些,总算没有大漠孤烟直的景象了,那东西虽然看起来壮阔,但是看多了就审美疲劳了,轮台已经属于龟兹了,虽然和中原的城市比起来还是小得多,但是周边加一起上万人也是有的了,白小轮开始了莫名的兴奋,回家啦回家啦,他傻乎乎的叫着,惹来了不少白眼,好在他的长相告诉别人他是当地人,否则就会被人当成没见过世面的人群了。 “杨兄弟,我们这里的烤肉最是有名,要不要来一串?”坐在酒桌旁,白小轮兴致勃勃的推荐。 “知道啦,不过,这一路行来,到处都是烤羊肉,我倒想有点蔬菜吃了,吃肉实在是太伤胃了。”杨小瓜伸个懒腰,无精打采的说。 “哎呀,怎么这么说呢,我们龟兹的烤肉和别人家的烤肉又怎么能相提并论呀,配上上好的葡萄酒,这才是极品享受。”白小轮热情不减。 “好吧,店家,拿一尊葡萄酒来,我要高昌的葡萄酿的才行,要加上天山的冰雪镇一镇再喝,红柳枝烤肉来三个。”杨小瓜招呼着。 “来啦,这位客人,我家的酒全都是高昌的葡萄酿制的,尽管放心。”店掌柜的也是一脸大胡子的当地人,看着他的热情态度,杨小瓜总会想到千年后的新疆大叔,不由得有些恍惚,他用筷子夹了几块冰,放入鲜红的酒水里,看着它们冒着气泡融化,仙气盎然,不由得微笑,抓起一串烤肉塞进嘴里,慢慢咀嚼,然后把带着仙气的红酒抿入口中,闭目享受。 “哟,这是谁家的小公子,偷跑出来了,还喝酒,你家大人知道吗?”一个粗豪的声音突兀响起,还带着一丝丝的淫邪。 第62章 玉符 杨小瓜的酒量很好,但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一口,就有一丝熏然之气,他本来就是一个长得不错的少年,身材修长,皮肤白皙,头发微卷,双眼灵动,嘴角含笑,在这个欧罗巴人种汇集的地方给人一种别样的感受。 就算是美貌动人的拓跋嫣然,看着师兄这时候的气质,都觉得有那么一丝心灵悸动,一个男孩子怎么可以这么好看呢? 但是突兀的一声喊就打破了这美好的宁静,拓跋嫣然俏眼一翻,顺着声音看过去,是一个当地人,看面相并不是很丑陋那种,只是给人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这个人年纪不大,最多三十岁,身材不算很高,相对于白种人来说,一米七的身高确实很一般了,皮肤粉扑扑的,鼻子很大,巨大的鹰钩几乎盖住了半个脸,嘴巴很方正,留着标准的八字胡,修剪得整整齐齐,栗色的头发不是很长,卷曲着披散在肩膀上,碧绿色的眼珠子叽里咕噜的转着,发出色眯眯的光芒,说良心话,如果没有那种色迷迷的眼神的话,这个家伙其实长得很有特点的,只是这股气质把一切都毁了。 拓跋嫣然正要发火,但是看到师兄无所谓的眼神,又把火气压了回去,既然师兄不在乎,自己就不用管了,一切以师兄为大。 杨小瓜听到了这句戏弄,但是并不在乎,他到这里来就是旅游的,在他看来周围的一切都是风景,包括各种人各种事,好人坏人都是画里的风景,他继续吃自己的烤肉,配着清甜的葡萄酒,千年后可没有这么天然无污染的羊肉和葡萄了,不能浪费。 那个本地青年看到自己的话没人理睬,觉得被人无视了,不由得十分气愤,走了过来,伸手去抓杨小瓜的手腕,“你是谁家逃出来的?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还是来陪陪少爷吧。” 很明显这个家伙是个基佬,或者至少是个双通道分子,否则干嘛放着大美女拓跋嫣然不去调戏,非要对这个汉族少年骚扰?可能有人要问,这些个恶习不是现代才有的吗,古代欧洲人会这样吗,会的,当然会的,当你看看圣经里边罪恶之城的描述就知道了,上古时代他们就那样子了。 在古代的时候,很多中东地区的有钱人家里都蓄养着一些美少年,供男主人娱乐,越是有钱越是如此,好多欧洲的古籍都有类似的描述,就不一一介绍了,想想伊索寓言伊索到底发生了什么,也是很耐人寻味的。 这都是闲话,作为中国人,对这些东西自然是极其厌恶的,本来杨小瓜可以不理睬这些人的言语骚扰,但是动作上的接触就不行了,叔可忍婶婶不可忍,于是拓跋嫣然站起身来,抡起铜制的酒樽,照着这个家伙的脑袋就砸了下去,这要是砸上了,肯定是万朵桃花开的结果,不过这个青年显然身手不弱,看着很莽撞的样子,其实一直注意着四周人的动作,只是他一直关注的是那个肤色黝黑的卫士察尔汗,却并没想到察尔汗不闻不问,动手的却是娇滴滴的拓跋嫣然,他霍然转身,反手去抓拓跋嫣然的手腕,想夺下她手里的酒瓶子,谁知道拓跋嫣然虽然身体柔弱,但是从小也是马背上长大的,耳濡目染,各种格斗也是烂熟于胸,只不过身体跟不上罢了,这一年辛苦修行,身体已经远超常人,怎么可能给他抓住手腕,那一击势大力沉,根本抓不住,他急中生智,抓起桌子就是一挡,咣当哗啦,酒水烤肉撒了一地,拓跋嫣然的酒壶虽然没有砸中,但是在他举起桌子的一刹那,飞起一腿,正正地踹在他的心口上,把他踹的飞了起来,接连砸倒了好几个酒桌,这才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里地处西域,酒客们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并没有人被吓跑,反而很多人围拢过来看热闹,还有人高声叫好。有眼尖的看到了这个青年被酒水肉块弄得脏兮兮的脸,不由得叫起来:“是西奥多,城主的那个侄子西奥多!” 话说这个轮台城的城主名叫罗马里奥,家里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只有一个侄子叫做西奥多的,传说这个人偏好男色,到处惹是生非,非常的不得人心,但是城主只有这么一个男性继承人,所以出了事都是城主给他抹平,奇怪的是那个年代其实女性是可以继承邦国的,城主的女儿特蕾莎聪明美丽,大家都纳闷为什么城主偏偏要偏爱这个侄子,不肯废去他的继承权,而且为了他不惜和高昌国打过一仗,死了上百人,战争极为惨烈,只打的高昌俯首认输才罢休。 只是这个家伙虽然名声不好,但是更喜欢骚扰权贵家庭,很少对普通百姓下手,这才没有导致民怨沸腾,今天不知道吃了什么药,竟然主动骚扰一个过路的客人,难道是转性了?真真的让人费解。 杨小瓜自从穿越以来也曾经幻想过遇到恶少强抢民女自己行侠仗义路见不平什么英雄救美之类的桥段,可是呢,由于生活的环境所限,可能也是因为年纪还小才不到十五岁,所以一直没遇见过此类场景,慢慢的就把这给忘了,但是万万没想到,这种事情虽然真的发生了,但是情况似乎倒了过来,遇到的竟然是恶霸调戏民男,而且自己竟然是那个被调戏的,这也太离谱了吧!所以他似乎被眼前的一切给弄懵了,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受。 但是很快,那个西奥多就让他明白了这不是做梦,只见那个西奥多一脸意味深长的笑容站起身来,似乎并没有在意身上的脚印和脸上的酒水,云淡风轻的走过来,突然变向跑向了门口,一边跑一边喊,“来人呀,有人要谋杀本少爷!”杀猪一般的嚎叫声划破了空气,把在场的众人都吓了一大跳,但是,当他刚刚跑到酒店门口,就被大胡子店掌柜给拦住了:“西奥多少爷,先把酒钱给了再走,别想着赖账!” 西域民风强悍,关键是认钱不认人,你可以干坏事,但是喝酒不给钱不行,在城里开店的谁没几个后台,想着以势压人那可不好使,不过这种情况把来自中原的几个人看懵了,还有这种操作? 西奥多愤怒了,“罗杰,你当老子是吃白食的吗?” “没有呀,西奥多少爷这么高贵的人怎么可能吃白食,不过老罗杰小本经营,你还是先给钱再出门的好。” 西奥多怒气冲冲的拿出两个银币丢给他,“现在可以走了吧!” “不行,还有那一桌客人的酒钱呢,至少一个金币!”罗杰不依不饶。 “什么,他们吃了宝石吗,要一个金币这么多,而且他们吃饭干嘛我付钱!”西奥多要疯了。 “西奥多少爷,大家都有眼睛,你惊扰了我的客人,结果还打不过人家,自然要给人家精神损失费的,而且那精致的铜壶,是我家老头子从圣地耶路撒冷弄来的,独一无二,珍贵无比,现在被你磕掉了一层漆皮,难道不要你赔偿?” “好好好!我给你!”西奥多没有办法,他虽然惹是生非,但是城里的这些商人每一个都有靠山,尤其是这个开酒馆的大胡子罗杰,据说就是一个坐地分赃的马匪头子,十分难惹,就从钱包里去找,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发现钱包里一枚金币都没有了,明明记得出门的时候带了金币的,把他急的满头大汗,这时候他发现一个老头子贼眉鼠眼的在大堂走过,忽然想起来似乎自己跌倒的时候他扶了自己一下,顿时福至心灵,指着那个老头子大喊,“老西佛,你快把老子的金币拿出来,别以为你偷了老子的金币老子就不知道!” 拓跋嫣然也好,白小轮也好,都被眼前的一幕弄晕了,这场的到底是哪一出呀,戏码怎么这么混乱呀,剧本套剧本的,演员都是乱入的,简直了!杨小瓜则是笑着坐下来,喊道,“掌柜的,再来一壶酒,给搬张桌子来。”他觉得今天的戏码简直是平生仅见,太好玩了,决定坐下来好好看戏。 果然有伙计过来帮着换了桌椅,重新端上了酒肉,还贴心的安慰客人不要着急,吃好喝好,弄得大家都是一头雾水。 这时候,老西佛一改猥琐的样子,满脸委屈的申辩,“西奥多少爷,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拿你的钱了,如果看见了干嘛不当场抓住我?再说了,我老西佛一向清清白白,怎么会拿你的金币,而且我干嘛还给你留下钱包,分明是你没钱了想赖账,诬赖我最纯洁的老西佛!”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确实是这个西佛偷了金币,但是这里的规矩,你没有当场抓住就可以不承认的,在这个酒馆里就是这样,你可以干坏事,但是不能给人家抓住,可以使用暴力,但是不能够打输了,否则一切都由你承担。西奥多也知道这家酒店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家黑店,也有着道上的规矩,但是一时情急,就给忘了,这一下子就丢了大脸。 大胡子罗杰一脸狞笑,“西奥多少爷,怎么,没有钱了吗?你可以赊账的呀,我罗杰办事一向公平合理童叟无欺的。” “不不不,”罗杰吓坏了,“我不赊账!”笑话,谁不知道罗杰兼职高利贷,找他赊账,一个金币就能找你要一百金币的利息,城主家也没有余粮呀,这个轮台城也没有金矿,城主每年也不过几千金币的收入,还要养兵,最后顶多百十金币盈余,可禁不住自己这么挥霍。本来罗杰并不是这么强势的人,开店吗,讲究笑脸迎客,今天确实是自己得意忘形了,忘记在罗杰家不能惹事的规矩了,罗杰这明显是要整自己,想到这里,他就一脸谄笑,“罗杰呀,我虽然丢了金币,但是你放心,我不会欠你罗杰的钱的,你看看这个顶账行不行?”他顺手取出了一枚玉符,这是一枚狼形玉符,通体透明,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狼的眼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黑油油的,很深邃,让人不敢盯着看,生恐要陷进去。 罗杰装作不在意的扫了一眼那枚玉符,杨小瓜却感受到了他眼中闪过一丝贪婪,不过那光芒一闪即逝,罗杰接过玉符在手里掂了掂,一脸肉痛的说道:“好吧,看在你是城主家侄子的面子上,我罗杰就接受你这个小玩意儿,你滚吧,滚得远远的,以后不要到我的店里来惹事儿!”说完作势欲踢,西奥多赶忙一溜烟的跑了出去,就像后边有一百条狗在追赶一样。 杨小瓜看到这里,微笑不语,继续吃肉喝酒,不得不说,这里的葡萄酒确实很不错的,味道醇厚,比八二年的强多了。那个传教士基诺维耶夫叹了口气,一脸的怜悯神色,嘴里喃喃的念叨着什么,估计是又是圣经里的某些主宽恕世人的词句。白小轮的老师丘力居则是满面寒霜,一言不发就像是别人欠了他二斗高粱,而那个黝黑的卫士察尔汗呢,就跟没有这个人一样,只要他不张嘴,你就可以认为那里有一个影子就好了。 拓跋嫣然心思缜密,她本能的感到似乎被牵扯进了一个阴谋诡计中,但是又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总之很复杂的样子,让她充满智慧的脑袋感觉有一点点无力,她看了看一脸玩味的师兄,又看了看杨勇,忽然就又放下心来了,有师兄在,什么阴谋能够斗得过实力呢?杨勇看出了她的担忧,很少见的出言安慰她,一个西域小城罢了,以咱们的实力,除非千军万马,否则谁能把咱们怎么样呢? 拓跋嫣然赧然一笑,对呀,怕什么呢,就算是妖魔鬼怪,也不过如此,等着看表演就好了。她忽然也来了兴致,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慢慢的品着酒,果然味道不坏。 在城主府幽静的密室里,城主罗马里奥坐在一个软垫上,端着一杯咖啡,轻轻的品着,屋子里的光线昏暗,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对面站着的是他的侄子西奥多,这会儿的西奥多,身体站得笔直,表情严肃,哪有一丝纨绔子弟的模样? “东西给他啦?”罗马里奥轻轻吹着杯子里冒出的青烟,缓缓问道。 “是的叔叔,我亲手交给他了,只是,我总觉得这个给他的理由太过牵强了,他会相信吗?”西奥多似乎有些不安。 “哈哈,年轻人,”罗马里奥安慰他,“其实有些事情是心照不宣的,他需要那件东西,我们需要找个理由当着大家的面交给他,就这么简单,至于说相不相信,反正他拿到的是真货,这就够了。而且,罗杰只是的跑腿的,他背后的人才是正主,他背后的人拿到了这件信物,他就完成了任务,谁会关心他怎么拿到的,合不合理呢?就算有一些漏洞,罗杰也会把它补上的。这就是利益的驱动,有了利益,没人在乎过程。” “叔叔果然高瞻远瞩。”西奥多由衷的表示佩服。 “没什么,等将来你坐上了这个位置就知道了,好多事情不能看表面的。这一次你辛苦了,又给你的名声抹了一把黑,你不会埋怨叔叔吧。” “不不不,为了轮台城的利益,我做出的牺牲是应该的。”西奥多显然言不由衷。 “哈哈哈,年轻人,轮台城是我的,也是你的,作为继承人,你的付出绝对不会白费的。”罗马里奥说着突然话锋一转,“西奥多,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让你做一个花花公子么,你是不是一直怀疑叔叔想败坏你的名声好顺利传位给你的妹妹娜塔莎?” “不不不,没有,我可没有有怀疑叔叔。”西奥多赶紧撇清,至于心里怎么想的,天知道。 “唉,我来给你揭穿这个谜底吧,要不然你可能会一直怀疑下去。其实在我们这里,一个败家子名声的城主继承人比一个精明强干的继承人要安全很多,我们这里城邦林立,我们轮台的整体实力并不是数一数二,想灭谁就灭谁的是不是?” “嗯,是的叔叔,可是这和要我做纨绔有什么关系呢?”西奥多这回是真的很诚心在问。 “在我们这里谁是最大的势力呢?”罗马里奥心情不错,所以循循善诱。 “嗯,原则上讲都差不多吧,应该还是鲜卑人最厉害。”西奥多的思路很清晰。 “对呀,鲜卑人希望他管理下的西域是一群小邦城还有一个霸主呢?” “当然是大家都很弱才好管理,我明白了,叔叔,你的意思是谁表现的精明强干而且兵强马壮就会给鲜卑人找理由收拾掉,所以我作为浪荡公子继承城主反而不会给鲜卑人忌惮,相反他们还会支持,怪不得,还是叔叔老谋深算。” 第63章 宝藏 “可是,这个玉符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用呢?”西奥多又问。 “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说它和传说中的匈奴王冒顿有关系,是一件信物。”罗马里奥回答。 在酒店的客房里,白小轮问自己的老师:“这个玉符是什么?为什么我也有一个?” “他是伟大的冒顿单于留下的信物,据说一共有七个,当年冒顿单于建立了强大的匈奴帝国,他临死的时候,把一笔宝藏藏在了昆仑山的一个秘密山谷里,他留下遗言说,日后匈奴总会有一天衰落,如果后世子孙找到机会想要复兴匈奴,可以去那里,凭着信物取出宝藏,恢复大匈奴的荣光!”丘力居的脸上冒着圣洁的光芒。他们并不知道,隔壁有一个身影正在把耳朵紧贴着一个古怪的喇叭状物体附着在墙壁上,似乎在窃听什么,正是传教士基诺维耶夫。 “那我们这一次来是要取出那笔宝藏么?”白小轮也兴奋起来。 “我们也只能见机行事,你看到了,信物不止一个,估计其他的信物也被某些有心人拿到了,都想得到这批财宝。这些人每一个都不是好相与的,来者不善呀!”丘力居虽然狂热,但是并不愚蠢,提醒白小轮。 “为什么以前的单于没有去拿这一笔财宝,匈奴不是衰落很久了么?”白小轮问。 “那个藏宝的地方很隐秘,只有特殊的时间才能找到,而且没有信物就算是走到面前也发现不了。而且光有信物还不够,还要有地图的。” “地图又在哪里?” “据说伟大的单于把地图交给了他的好友,一位西昆仑的修士,这个修士代代保存它,所以就算是有了信物,你也需要有足够的能力找到修士的后代,并且说服他交出地图才行。” “好复杂的样子,”白小轮脸上洋溢着异样的光彩,很紧张很期待。“只是我们的实力不知道够不够?” “殿下不必担心,我们白家在龟兹经营百年,还是有一些势力留下来的,我已经召集了十几名精锐武士,他们会在库车等待我们的到来,只要有了这笔财宝,殿下重振国威夺回龟兹的统治权不在话下。”丘力居显得踌躇满志的样子,颇有一种“财富在手,天下我有”的派头。 “嗯嗯,老师放心,我一定会努力的!”白小轮用力的点着头。 隔壁的基诺维耶夫也是一脸满意的笑容,不再偷听,坐在桌前开始祈祷。 杨小瓜几个人没有和他们住在一起,这种客栈太简陋了,墙壁都是木板,隔音效果太差,不适合居住,甚至还不如帐篷舒服些,再加上那个罗杰的笑容,让他们觉得罗杰的酒馆里全是各种阴谋,他们可不想不明不白的入局,所以他们一起住在了城西的佣兵公会。 “师兄,这个佣兵公会是个什么东东?怎么感觉怪怪的,似乎一直没有听说过。”拓跋嫣然望着杨小瓜的眼睛问,那眼睛里充满了说不清道不明的笑意。 “额,”这个问题让杨小瓜有点难于回答,“这个佣兵公会说白了就是个中介组织,在西域,国小人少,做生意虽然赚钱,但是很麻烦,利润高了就会很扎眼,利润小了没人干,所以其实人力资源才是他们最需要的。公会提供会员注册,每个人交一点钱就可以注册会员,然后公会就会给会员提供一些工作,成功之后公会会从酬金中收取一些中介费用,这样看着不起眼,其实利润比做生意还大。”杨小瓜很耐心的解释。 “师兄,我怎么觉得你对这个公会这么的熟悉呢,你也没来过这里呀,这个不会是你开的吧?”拓跋嫣然一脸狐疑。 “嗯,其实说起来我只提供了一个思路,具体事物我没有过问过。”杨小瓜很诚实的回答。 等进入了佣兵公会,拓跋嫣然就被惊到了,这里边好大呀,外表看上去不显眼,可一走进去,光是大厅就有上万平方米,可就是这样,大厅里依旧是人满为患,足有千人,对于这个十来万人的城镇来说,这种人流已经很吓人了。 大厅里有一个大柜台是负责注册会员和洽谈生意的,还有几十个小柜台,每个柜台前边都有一个木板,贴着不同的任务,由于那个年代东方的造纸术还没有传到西方,所以他们还是用羊皮卷写字,然后挂在钉子上给人看。有的柜台挤满了人,那都是低级任务发布的区域,也有的柜台前没有人,那通常是乙级甚至甲级任务的发布区,这种高难度的任务只有高手才敢去应承。这里由于西方的文字还没普及到新疆一带,所以大家还是习惯用中文来作为官方文字,自然没有习惯的abcd,只有甲乙丙丁,而最高等级的s级任务,在中文里改为了更细致的分类,甲级之上,包括超难级,魔鬼级和死亡级,还有只在传说中的神级。 每种任务等级都会对佣兵或者佣兵团队的等级有所限制,不能让大家白白送死,所以乙级任务会限定乙级团队或个人完成,通常也会下放给丙级团队或个人一个机会,再低了就不可以,免得死人太多,家属来捣乱,虽然公会有自己的武装,不害怕捣乱,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打架也是一种消耗,能避免就避免。 拓跋嫣然觉得很有意思,也注册了一个会员,还拉着杨小瓜杨勇一起,反正一个初级会员才不过十枚铜币,对于这三个人来说只是毛毛雨,她打听了一些情况,不由得对这个师兄更为佩服了,“师兄,听说公会在周边百个城市都有分会,好强大呀,这要多少成本才能做到呀?”她看着师兄,满眼都是小星星。 “嘘,不要大声嚷嚷,”杨小瓜竖起食指挡在嘴上,“我们去休息吧,有什么话回去说。” 佣兵公会有自己的客栈,完全的砖瓦结构,和那些小酒馆天壤之别,但是通常只有大客户或者丙级以上高级佣兵才能居住,收费针对不同身份的人也是高低有别,高级客户每年一万金币以上的订单流水,住宿享受八折,乙级佣兵七折,而普通人则完全是高消费,价格能让一个普通居民分分钟破产。 杨小瓜自然是拥有顶级令牌的贵宾,所以直接被领到一个独立的小院子里边居住,还有冷热水供应,能订餐和自己做饭吃。大家吃了晚饭,洗完一路的疲惫,坐在一起闲聊。 “师兄,这个公会真的好厉害,真的是你弄出来的?这要多少钱呀?”拓跋嫣然显然被震撼到了,还是话里话外不离这个公会。 “其实一开始的成本不算高,原始建设一万铜币就差不多了,接待人员招募也不过几百铜币一开始,主要是我们有自己的人马,所以最贵的人力成本不算在内,后来把市场做起来了,越赚越多,房产价格人员价格都炒上来了,别人再搞类似的,恐怕一万银币也不可能做到了。”说起这些,杨小瓜头头是道,不复平时的安静。 “这里边恐怕不光是钱的问题吧?”拓跋嫣然是什么人,那也是北魏皇族里边出名的小诸葛,心机过人,一眼就看出了里边的文章,“整个城市的各种消息都能免费得到,人员流动也在掌控之中,这样的话岂不是你把握了西域周边百余个城市的情报命脉和人力,你就是这些地方的地下霸主。” “没有这么严重啦,有些地方王权和教权很重,所以我只能控制一小部分世俗力量。”杨小瓜谦虚。 “那也很强大了,就算是大魏皇帝,恐怕真实掌控的力量也没这么多。”拓跋嫣然说。 “不是这样的,他掌握的是明面的权力,所以更纯粹一些,而且中原的城市和西方不一样,这里全加在一起也没有两个州郡的实力,人口太少,也太穷了,除了地盘大一些,什么都没有。”当然了,西域的矿产丰富这件事杨小瓜是不想说的,自己还没拿到的东西就不要说了。 “怪不得我们要住在这里,这里和那家酒馆根本没法比呢,而且这几个人神神秘秘的,我们和他们待在一起总觉得有被算计的可能,太没意思了。”拓跋嫣然躺在椅子上毫无形象的优雅的伸了个懒腰,舒服的差一点呻吟出来。“好舒服的椅子,这铺的是什么,真的好松软。” “天鹅绒,不过说是天鹅绒,并不是天鹅做的,绝大部分是蚕丝,也有的就是鹅绒,我们的是蚕丝,给外人用的其实就是羊毛,反正他们皮肤粗糙,也感受不到区别。”杨小瓜略带鄙夷。 “今天这些人到底在搞什么,神神秘秘的,竟然还拿师兄做由头,不过师兄被人当成民男强抢,确实让人感觉怪怪的,所以我就一时冲动了,没有坏事吧?”拓跋嫣然这一会儿已经想明白白天不过是一场戏了,颇有上当后的那种羞恼,自己的智谋怎么也会被人算计。 “他们在寻找匈奴王冒顿的宝藏,那个玉符就是信物。”杨小瓜已经从公会得到了相关的信息。 “宝藏呀?那我们要不要也插一手?”女孩子一向对闪闪发光的东西没有抵抗力,所以一说宝藏,马上联想到闪闪的金属和宝石,不由得眼中闪出了璀璨的星光。 “你记住了,做事情要随缘,不要硬插一手,更不要贪心,凡是和财富或者秘密什么的相关的消息基本上都是阴谋,人为财死,会杀死很多投火的飞蛾的。”杨小瓜语气平和。 “你是说这也有可能是个阴谋?”拓跋嫣然收起了痴迷的表情,恢复了娴静和睿智,也不知道刚才的表现是真是假。 “反正不简单,要不然他们干嘛要绕一个大圈子,差点把我们卷进去。” “也是哈,不过,那个什么城主为啥要把藏宝的秘密这么轻易的让出去呢?”拓跋嫣然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匹夫无罪,虽然我没见过这个城主,但是似乎外边对他的评价都是看不懂,应该是个老谋深算的人,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得到的这个信物,但是很显然,他不但不为所动,反而急于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扔出去,当做鱼饵给别人吞。” “这个罗杰什么背景,他似乎心甘情愿的去吞这个诱饵,不在乎被人算计。” “据说是荒原上的马贼的联络员,但是也有说他背后还有更强大的人物,罗杰不过是个马前卒,估计他这么肆无忌惮,应该是背后的势力指使的,有人需要得到这些东西。”杨小瓜思忖着说。 “唉,好复杂,比打仗还复杂,快赶上朝廷内斗了,不说了,头疼。”拓跋嫣然打了个哈欠。 “哈哈,你一路也辛苦了,早点休息吧,估计这场戏刚开场,明天还会有更精彩的演出,我们需要养精蓄锐。”杨小瓜一边说一边走向自己的卧室。 早晨,城主的书房里,罗马里奥城主满面寒霜,“什么,老西佛死了?谁干的?” “不知道,”报告的是负责治安的头目,他的脸上全是汗水,“他被人割了喉,在他居住的混乱街区。早晨他的邻居起来打水发现他死在了街道上,身上还有一行血字,说拿了不该拿的东西的人该死之类的话。” “嗯,幸好混乱街区不是我们的地盘,那里的话事人是罗杰,否则我们就洗不清了。”罗马里奥长出一口气,“不过,你还是要派人配合一下罗杰,告诉他我们全力支持他找到凶手,估计他现在也很不爽,被人摆了一道,赤裸裸的打脸了。” “告诉你家老爷,有人想把水搅浑,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只要我们不为所动,他就无计可施了。”罗杰在酒店里若无其事的擦拭着一个酒杯,同时头也不抬的对着治安头目说道,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个酒杯已经擦拭了半个小时了,似乎总有那么一丝污渍存在着。等那个城主手下走了,他才脸色铁青的把酒杯扔到了水盆里,“罗平,罗平,你小子死哪去了?赶快去给我查清楚,是谁要在太岁头上动土?在我的地盘杀我的人,还想给罗马里奥泼脏水,这是要在我们的脸上吐唾沫吗?”他对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英俊青年说道。 “是,尊贵的罗杰先生,不过,他这一手似乎太拙劣了,我们犯不着为这种事情操心的。”英俊青年罗平姿势优雅的脱帽鞠躬,一边往外走一边说。 “是的,他很拙劣,但是你要知道,我们是混社会的,面子比什么都重要,真相是什么不重要,只要没了面子,那么以后任何的利益都会离我们而去,所以这么拙劣的招数恰恰打在了我们的七寸上。”罗杰挥舞着手臂,“我们必须抓到凶手,挖出他的心脏,否则,谁都会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 “如您所愿,先生。”罗平答应完就消失了。 作为一个探案专家,罗平总是游走于黑暗之中,他既是个盗匪又是个侦探,复杂的身份认同,让其他人摸不清他的底牌到底是什么,实际上就连他的上司罗杰都不知道这位罗平的真实相貌是什么,年龄出身一概无人知晓,他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人物,然后凭借着他出色的身手在轮台城的黑暗街区打出了一片天地,甚至他的足迹不仅限于黑暗街区,也不限于轮台城,有很多其他城市的失窃案件似乎都和他有关联,但是都没有人抓到过实证,也没人能打赢他,所以无论怎么怀疑,都会不了了之,而且神奇的是他还喜欢刑侦这一块,只要不是他自己做的案子,他都乐于帮助侦破,就算不给钱也干,弄得没人知道他的思想里到底埋藏着什么。 罗平来到了出事地点,老西佛的尸体早就被人移走了,现场也遭到了破坏,但是他仍然蹲下身子,抓了点泥土,放在鼻端嗅了一下,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高深莫测,随后他来到了停尸房,进行了一番无法描述的检查,总之,他也从中的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至于说他得到了什么,鬼才晓得,反正他的笑容告诉大家他很满意就是了。 全城的人都在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关注着罗平的一举一动,到处都有人窥探着他的行踪,然后马不停蹄的向着各处隐秘的角落汇报着罗平的行踪,牵一发动全身。 “我们去逛街吧,听说轮台城里商品很一般,但是有一种特殊的商品是我们中原没有的。”杨小瓜洗漱已毕,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对拓跋嫣然说,“这里的早餐还算不错,虽然没有广式早茶那么丰盛,但是水果种类很丰富,都是最新鲜的,烤馕和羊肚汤配上香料的味道也很不错,很正宗,比我以前吃的正宗多了,绿色无污染呀!” “师兄你怎么又说一些很奇怪的话,什么无污染的,这明明是鲜肉,哪里绿了?”拓跋嫣然语气娇嗔。“不过,你说什么地方我们中原没有呀?” “奴隶市场,据说西域这里什么样的奴隶都会出现,甚至大文豪,国王,将军,公主,法师都有可能。”杨小瓜咀嚼着一片哈密瓜。 “这我也听说过,只是不太相信,他们真的会把这么重要的人拿来卖的吗?”杨勇插了一句嘴。 “是的,”拓跋嫣然很笃定,“在西方人眼睛里一切都可以换钱,他们总打仗,打输了的就算是被俘虏也不害怕,可以用钱把自己赎回来,如果是没人出钱,就会被卖掉换钱。” “可是人才难得,为什么不留下来自己用?”杨勇不太理解。 “文化背景不同,他们虽然是小国,但是互相不认同,尤其宗教信仰,没人会把异教徒拿来放心使用,生怕会被反戈一击,所以宁愿卖掉。”杨小瓜总结。 “宗教啥的有个锤子用?至于的这么麻烦?”杨勇更不理解了。 “在我们中国人眼里宗教就是个锤子,在西方人眼里,那东西就是大义名分,比人命还要值钱的东西,所以他们有他们的理念,我们有我们的,我们包容他们狭隘,各有各的活法。” 第64章 尊贵的囚徒 奴隶市场很热闹,很复杂,前边很脏很臭很乱,后边则是很幽静很华丽,矛盾的融合体。 前边是最低等的奴隶市场,里边的奴隶就像电影里黑奴差不多的贩卖场景,大铁笼子里边站着一堆赤身裸体的脏兮兮看不出来颜色的人,那些最低等的奴隶价格真的和大白菜差不多,几百铜币就能买。就算是动物肉,一百斤也要上千铜币,所以这种的几乎是一文不值了,就是纯粹因为战争产生的消耗品,好一些的按照十几银币价格出售,这种一般是比较强壮的男性或者相貌不错的女奴,而最好的货色则是在另外一个区域,单独关押的身份特殊的人,这些人其实出了带着沉重的枷锁没有自由之外,待遇还是不低的,通常会居住在类似学生宿舍的那种房间里,甚至还有人住独间。某些身份超级特殊的人其实是被奴隶贩子养起来了,奇货可居,也不敢虐待,生怕得罪了某些势力,这些人对奴隶贩子来说就是负担,但是是政治需要,不得不接受的负担。 杨小瓜他们当然不会去逛那种类似养殖场的奴隶市场,又脏又臭的,对心灵是一种冲击,你知道是一回事,看见又是另一回事,对修行很不利,而且也容易滋生传染病菌,没必要去找病。所以在向导的带领下直接去了后院,一到门口,就有人出来迎接,点头哈腰的是一个很肥胖的中年人,从面相上可以看出中东地区的某些特征,他冲着杨小瓜弯腰鞠躬,“这位尊贵的少爷,我叫尤素福,这后边的一切都由我来负责,不知道您想要什么样的货物?”他故意不说奴隶,是为了防止刺痛某些人的道德神经,并不是贬低自己的商品。 杨小瓜笑了笑,“我们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并不熟悉,尤素福先生要多辛苦一些帮我们介绍了,我们对美女没兴趣,所以你懂得。”他的表情莫测高深,让尤素福心中一凛。 一般开店的喜欢招待那些财大气粗又不懂行情的客人,但是最害怕这种自称不懂行,但是话里话外又很含蓄地客人,因为这种人出手大方不好得罪,但是也很挑剔,难于欺骗。作为商人民族,尤素福对这些都是深入血脉的,当然很明白,“尊贵的客人,您要的是那种特别特殊的商品吧?” 杨小瓜微微点头,表示没错。一旁的拓跋嫣然则是一言不发,只是好奇的睁着大眼睛四处张望,饶有兴趣的样子,她作为草原民族,对奴隶贩运并不陌生,但是由于身份原因,只听过没亲眼见过,所以也挺好奇的。 “嗯,我这里倒是有一些存货,不知道您对哪一类感兴趣,身份高贵的还是力量强大的?或者是容貌俊美的美男子?”尤素福一脸谄笑。 “我只对实力感兴趣,我知道你们会有有些身份特殊不好出手的,但是我来自中原,所以没有什么恐惧,只要能力很强就可以了。”杨小瓜坦白说道。 “那您就算来着了,”尤素福很夸张的扬起声调说,“我们新来了一位很特殊的人物,价格也不贵,但是因为身份太烫手了,西域每个城市的市场转了一圈都没人敢接受,所以才流落到轮台的,不知道您”他拖长了声调一脸问询的表情。 “说什么废话呀,到底是什么人,你不说我们怎么知道要不要?”杨勇适时地斥责了一句。 “哎,对对,您看我这脑子,该打,”尤素福啪的给了自己脸上抽了一记,表示懊恼,然后继续说“这是一位尊贵的主教大人,东罗马教廷的安条克前任主教约翰先生,他在对抗阿提拉的前线被俘,匈人不想杀死他,可是由于教廷的内斗,就没人肯出钱赎买,所以阿提拉陛下大怒,就把他发卖给了我们的老板,我们老板不敢接受,但是也不敢反抗,所以只好把他运到遥远的西域养起来,并且发话说,只要有人肯要,随便给十个八个金币就可以。”说完了一脸热切,显然是期盼着这位不知轻重的中国少爷肯接盘。 杨小瓜沉吟了一下,他并不害怕什么热山芋,但是关键在于这个人对自己有什么用途,于是就问,“那我能不能见一见这位约翰大主教先生,和他谈谈?” “这当然可以!您请跟我来!”尤素福掩饰不住的兴奋,以往他一说这位的身份,那些大商人大贵族就望而却步了,没人敢冒着得罪教廷大人物的危险接受这个热山芋(当然了,番薯产自美洲,那个年代没有山芋,这个不重要。)说着,尤素福的脚步突然变得很轻快,一点看不出来他是个两百多斤的大胖子。 杨小瓜跟着这个传说中祖先和上帝摔过角的胖子三转两转来到了一个很偏僻的小院子,这里环境幽静,院子里边还有不知名的野花,一点看不出来是个关押奴隶的地方,当然,严格上讲,里边住的也只是个俘虏,不能算奴隶。 院子里是标准的一明两暗三间套房,厅里端坐着一位中年神父,身穿一袭黑袍,镶嵌着金边,正在捧着一本书阅读。他听到外边的脚步声,抬起头来淡定的扫了一眼,眼神和杨小瓜的眼神就碰撞在了一起,杨小瓜一阵恍惚,倒不是因为被对方的仪态或者什么气质所摄,中国人从来不信什么王八之气,只是这一对眼,杨小瓜就想起了一位耳熟能详的大人物的照片,此人棕色头发,浓眉大眼卷曲的黑色胡子和头发几乎连在一起,很是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简直就是我们的伟大导师,弗雷德里希-恩格斯的翻版呀! 杨小瓜忍不住低声嘀咕了一句:“恩格斯,见鬼了。” 这位神父显然耳聪目明,听到了杨小瓜的低语,接话道,“这位来自东方的小朋友,你认识我么?你怎么知道我的姓氏?” “我。。。查查查”杨小瓜一向淡定的表情也忍不住尴尬了,心中把某些不知名的存在查查了几万遍,简直了,这个家伙竟然是竟然是伟大导师的祖先吗?他强压住自己的情绪,稳了稳心神,轻声说道,“对不起,尊贵的神父,我不知道,我只是,我不认识,我就是”他结结巴巴的不知所云,感觉比看到了齐天大圣都来得惊骇一些,他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态度,想了半天才说道,“尊敬的神父,我以前的一位前辈和您长得很相似,他叫做弗雷德里希恩格斯,所以我就错认了,请您多原谅。” “弗雷德里希?我们家族似乎没有这个人,不过也难说,家族这么多人,难保有我不认识的,这么说,你见过我那位同族了?”约翰主教说话很平和,确实有当神父的天赋,给人一种莫名的优雅和亲和力。 “这都不重要,尊敬的神父,您是怎么到这里的?听说您是被匈奴人在战场上俘虏了,可是您这样尊贵的身份是不会轻易上战场的。”杨小瓜八卦之心发动,也为了掩饰尴尬,岔开了话题。 “哦,其实也很简单的,我本来是为帝国的士兵们做祝福的,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从侧翼出现了一队匈奴骑兵,冲垮了我所在的后队,就把我抓走了,后来听他们说他们是得到了某些消息,获知在某时某刻某地会有一个大人物很值钱,谁知道他们抓了我反倒没有人出赎金,搞得那位匈奴王很生气,把负责情报的官员狠狠抽了一顿皮鞭。”约翰捋着胡子微笑,只是笑容中隐隐有一丝苦涩。 “可是,您是个举足轻重的大人物,怎么会没人去赎您呢?教会的大人物们应该不缺钱的。”拓跋嫣然忍不住问了一句。 “呵呵,”约翰笑了笑,“我在教会中确实拥有一部份影响力,实际上我是属于中间分子,在我看来某些争执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现实是他们内斗的时候又谁也说服不了谁,无论我帮助谁,都可以让胜利的天平倒向这一方,可是如果我不在了又会怎样呢?” “你不在了,你的派别会分崩离析,因为中间派虽然是大多数,但也是意志不很坚定的大多数,很容易因为各种原因被某一派系吸引或者说蛊惑?”杨小瓜问道,“所以,他们就因此不希望你回归?这样就可以分摊你的政治遗产?” “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是现在看来,你说的似乎没什么错误,我的存在会让某些中间派坚定的走中间路线,这不符合任何一方的利益。”约翰的笑容坦诚而苦涩。 “我怎么觉得主教大人其实是自我放逐了呢?”杨小瓜思忖着说,“就算他们不肯出钱赎你,你自己也是有足够钱财的吧。你没有赎回自己,难道是灰心了?” “倒没有灰心了,其实我觉得他们的分裂来自于对神的的认识截然相反,或者说对神的阐述格格不入,而我呢觉得神就是神,我们不过是神的仆从,一个仆从只要谦卑的完成神赋予的使命,把神的慈爱传递到迷失的羔羊心里就够了,关于神到底是什么,一个仆从有什么资格去描绘呢,这本身就是背离就是渎神呢,可是他们争执不休,甚至互相残杀,互视对方为异教徒,包括我在内也被视为可能的异端,我自己没人可以伤害,但是我的追随者们本身就可能被迫害,既然如此,我还不如离开,可他们一个选择的机会罢了。”约翰说起来有条有理,语气平缓没有任何情绪在内,但是杨小瓜觉得这家伙已经向着成圣的道路走去了。 “主教大人,如你所见,我是一个来自东方的异教徒,而且我并不觉得你们任何一方有什么天然的神圣,我知道这些话会被你们的狂热分子视为异端,也许还有些人想把我送上火刑柱,但是作为东方人,他们永远也做不到,那么您怎么看我这个异教徒呢?”杨小瓜一边说一边盯着对方的眼睛,看着对方的眼神变化,他天生有直视人心的能力,但是损耗会很大,很累,所以上一世的老师告诉他,在找到补充自己损耗的能力前克制使用,但是对于上天赋予的能力,也不要视为洪水猛兽,面临很重要的选择的时候不要吝惜使用。 “呵,什么异教徒,什么异端,其实如果神是唯一的,那么每个异教徒嘴里的神应该也是唯一的,就像是盲人摸象一样,罗马主教觉得耳朵就是大象,君士坦丁觉得鼻子才是大象,而异教徒们可能看到的是粗壮的大腿,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是神的子民。这些都是我在囚禁中突然想到的,如果说渎神,任何主观的描述都是渎神,神告诉我们的话我们执行就可以了,干嘛还要反复推陈出新,这说出来的到底是神的话还是自己的话,某些神的仆人自己把自己当成神了么?”约翰的眼神很清澈。 “好的,您快要成圣了,纯洁的思想让我不得不佩服,那么您愿意屈尊去东方,离开您心中的罗马么?”杨小瓜继续追问。 “你都说了是我心中的罗马,我听说古老的东方有一句话,我心安处是故乡,那么只要我做事散播主的仁慈主的福音,那么我所在的地方就是真正的罗马。”约翰的话给杨小瓜一颗定心丸,这种大人物,他要是不愿意,你就算捆走了也没什么用,他不会怕死,甚至什么都不怕,你要是杀了他,就会有无数人哭爹喊妈的跑出来找你拼命,可能跑的最前头的人其实就是出卖他的那个。 杨小瓜接下来和约翰又聊了很久,他小心翼翼的避开了宗教信仰这些很敏感的话题,转而讨论天文地理,然后他发现,果然说科学的尽头是神学,这个主教大人的科学知识远超旁人,就算是某些科学家也比不上,而且他是人文地理政治科学无所不精,谁说神学和科学是敌人来着,这位大哥的水平虽然不如牛顿,但是文艺复兴三杰加在一起也未必比他强,简直是了,怪不得中世纪之前欧洲是黑暗的,学者都去当神棍了,当然一切光芒都会掩盖在神光中了,除了那颗耀眼的太阳,其余的自然是黑暗的。 最后杨小瓜小心翼翼的提出了邀请,邀请约翰主教去东方,帮他管理某些半开化的地区的行政工作,他虽然在中原还不是官员,但是借助家族势力,在东三省占据了很多蛮荒之地,悄无声息的建立了港口和城堡,在北魏某些腐败分子的默许下进行开发,形成了实质上的飞地或者说国中之国,这些地方目前完全是靠商业管理,但是那些人严格上讲只是家族的私人雇员,或者说家丁,做生意打仗可能还算凑合,但是政治头脑无疑是欠缺的,并不能做出有效的管理,而这位大主教约翰,在政治上无疑是超一流高手,虽然他未必忠于杨氏家族,但是那不重要,他只是个外国人,顶多算是职业经理人,不可能独立,也不可能发展自己的势力,至于说他可能会传教,腐蚀当地人的心灵,那就去腐蚀吧,更方便管理,反正都是还没完全开化的部落,让他们信教了,变得愚蠢了,对杨家对中原都是百利无一害的。 约翰答应了这种邀请,甚至提出能不能带着追随者一起去,原来他所谓的囚禁,真的是心灰意冷的自我囚禁,他的身边其实有数百忠实的信徒,每个人都有着特殊的能力,对主教有着疯狂的信仰,至于赎金或者说购买金,那就是个笑话,主教大人自己的私人财产就有上万金币,谁还在乎这些,所以这笔生意,对杨小瓜来说真的是赚爆了,无本万利。 但是让主教付赎金显然不够礼貌,杨小瓜出钱购买主教也显得很不尊重,所以最后达成协议,主教大人被无条件释放,作为感谢人贩子尤素福的慷慨,杨小瓜需要购买一些其他的特殊奴隶来补偿。 双方在和谐友好的气氛中达成了协议,主教大人经过沐浴更衣,换上了华贵的袍服被恭迎出去,在信众的簇拥下出发前往东方。 然后,杨小瓜笑嘻嘻的问尤素福,“尤素福先生,现在,请带我去看看我们的其他货物,你说过的那些身份也很特殊的货物吧。” 第65章 臭烘烘的骑士老爷 尤素福摆脱了那沉重的负担,顿时感到浑身轻了几十斤,走路也轻飘飘的,他喜笑颜开的躬身说道,“尊贵的客人,请随我来,老尤素福一定让您满意,绝对让您觉得物超所值。” “是吗,那就先说说看。”拓跋嫣然刚才被两个男人絮絮叨叨的弄得很疲劳,现在终于提起了一丝兴趣。 “您请跟我来,”尤素福抚胸躬身,左臂扬起,一个标准的店小二style,弄得几个人忍俊不禁。跟着他的脚步,大家又来到了一个院子,这个院子比刚才那个就小了很多,进去就是一个逼仄的石头屋子,很小的窗口,里边隐隐有人影晃动,还伴随着哗啦啦的铁链子摩擦声。 走近一些,就能看到一个满头乱发的人蹲坐在屋子的角落里,四肢都被粗大的铁链子束缚住了,每动一下,都会有哗啦哗啦的声响,看那样子,光是身上的铁链子就有百来斤重。屋子里边光线昏暗,看不清楚脸,只能看出来这个人身体似乎并不是很粗壮,但是白来斤的铁链在他身上似乎并没形成多大负担,可以说行动如常,显然这个人的力气很不小,再加上被监禁了身体多少会有些折磨,那么正常状态下的他又该怎么样呢。 这时候尤素福凑过来介绍说,“他是萨珊王朝的护教骑士,叫做杰拉德,此人是在和囐哒的战争中被抓的。” “哦,护教骑士,听起来很牛的样子,不是说可以赎回吗,那位主教大人是被人陷害了,所以没人赎回,那他为啥?”杨小瓜问道。 “额,听说他在战场上太英勇了,一个人斩杀了十几个囐哒的武士,最后被人用套马杆锁住,才被俘的。因为杀人太多,囐哒汗说,不能给敌人留下这样一个有力的帮手,等放回去又来杀他们的人,就得不偿失了,所以不能放走,可是杀了又太亏本,就决定交给我们卖掉。”尤素福是一个很合格的商人,对客户的提问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点都不厌烦。 “那干嘛不在当地发卖,还送到千里之外,这一路上花销也不小吧。”杨勇很纳闷。 “在当地卖了,那跟赎回去有啥区别呀,肯出高价的肯定还是他的伙伴,他可是祆教的圣骑士,运到这里就可以避免被祆教的人冒名顶替赎回去继续和囐哒作战了。” “可是,在这里不是也有拜火教的人吗,他们假装商人赎回去,不也是一样的。”杨勇不理解。 “嗯,我们商会是有操守的,既然答应了囐哒汗,肯定要保证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否则就要三倍赔偿囐哒人,所以。。。,再说了,您几位一看就是中原人,自然不可能是祆教的卧底,而且您刚刚还释放了主教大人,这足以证明你和祆教没有关联。”一谈到生意,尤素福的眼睛就亮得吓人,让人猛然发现原来这样一个猥琐的胖子也是有节操的。 “好哒,我们能和他交流一下么?”杨小瓜直奔主题,“要是花了钱他不跟我们走,那我们就亏大了。” “这当然可以,尊贵的客人。”尤素福一脸的谄媚让人怀疑自己刚才发现的节操是不是看花了眼。 几个人走到门口,尤素福打开了门锁,一股骚臭和霉味混杂在一起鱼贯而出,差点把大家熏晕过去。“不好意思各位,”尤素福捂着鼻子说道,“他太勇猛了,所以没人敢靠近他,并不是我们虐待他,不给他洗澡换衣服什么的。” 大家在门口等了好久,让那股气味发散出去差不多了,杨小瓜让拓跋嫣然在门口等着,自己走了进去,杨勇跟在身后,毕竟这么臭的环境,让女孩子进去不好,而且万一这家伙暴起伤人,拓跋嫣然的武力值实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杨小瓜走到那人身前,俯下身来问他,“杰拉德骑士?” 杰拉德斜起眼睛,扫了一眼两个人,哼了一声,表示回应,杨勇皱眉,心说这人好大的傲气。 “骑士先生,听说你很勇猛,我的这位同伴不太服气,想和你较量一下,但是你身上实在是太污浊了,有损你骑士的身份,所以,我想请尤素福先生给你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洗一个澡,然后和我的同伴公平比试一下,不知道可不可以?”杨小瓜知道这些西方的骑士们都有所谓的骑士精神,一个个能耐不一定大,但是架子呀规矩呀都老大了,就故意用话语制约他。 “哦?”听说有人要和自己比武,杰拉德不由得惊讶的抬起了眼睛,这些天想购买他的人其实并不少,但是他可是尊贵的骑士,世界上最有节操的人物,怎么可以被人花钱买走当奴隶使唤,所以每一次都是因为他的不配合,吓跑了一个又一个买主,但是这一个似乎有些不同,一上来不提赎买他的事情,反而要给他换衣服洗澡,还要公平比武,这就给他脆弱的小心脏蒙上了一丝暖意,他其实要的没有多少,就是尊重,平等的尊重,不是那种假惺惺的优厚待遇,看着尊敬实际上还是当成一个昂贵的工具的那种,他是绝对不肯的。所以,别管这个人的武功是不是有资格和他较量,都让他体会到了那种尊重,平等的尊重,还有,不怕他暴起伤人,肯于走到跟前,这也是尊重,一个高贵的骑士怎么可能去殴打一个普通人呢,这种想法本身就是对骑士精神的亵渎。 他缓慢的站起身来,轻轻地摇摆了一下腰肢,又活动了一下生涩的脖子,浑身的骨节发出了嘎嘎的爆响声,把尤素福吓了一跳,不过看到两位客人似乎不为所动,这才定下心来。杰拉德站起来平视着杨小瓜的眼睛,杨小瓜虽然仅仅不到十五岁,但是身高已经达到了接近一米八,和杰拉德看起来差不多高,他眯起眼,嘴角上翘,露出和煦的笑容,气势上很平和,让杰拉德觉得对方真的很真诚,杰拉德开口说道,“我,杰拉德,以祆教护教骑士之名同意你代替你的朋友提出的挑战,我也感谢你出于对骑士精神的尊重而提供的洗澡和更换衣服的要求,并诚恳接受!” 话语一出,一直很紧张的尤素福偷偷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他也知道,这些狗屁骑士的臭毛病,既然答应了就不会反悔,于是他就找来了两名侍从,搬来了一个巨大的浴桶,现场烧水,自己和客人退出院子,让侍从伺候骑士老爷洗澡换衣裳,当然,踏出院子之前,他也故作大度的打开了束缚杰拉德的铁链。 大家离开院子,在外边等了好久,光是侍者出来倒脏水就倒了五次,院子里有水井,可以换水,但是没有排水设施,所以倒水还是要靠人力完成,前后换了五次水,这才把洗澡水变得清澈透明,洗浴完毕,从时间上,足足用了两个多小时,然后又过了很久,门口出现一个金色头发蓝色眼睛的英俊青年,他身穿洁白的神袍,笑吟吟的冲着杨小瓜抚胸行了一个骑士礼,“年轻的先生,骑士杰拉德多谢您的照顾,请进来吧。” 大家这才惊讶的发现,原来这位圣骑士竟然是个帅的冒泡的青年,实际上就连尤素福也没见过杰拉德的真容,到他手里的时候就已经是衣衫褴褛,头发蓬乱,胡子拉碴的,脸色满是油腻浑身臭气的囚犯了,他也想不到这个家伙收拾干净刮了胡子换了衣服之后竟然有这么帅。 “尊敬的先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请问你打算如何比试?”杰拉德转向杨勇,态度很有礼貌,完全不是刚才那个鼻孔向天的臭屁角色,其实,有些时候,人类的倨傲不过是弱者拿来保护自己仅存的尊严的外壳罢了,杨小瓜提出的沐浴更衣用尊重剥去了他的这层虚假的外壳,暴露出了里边的礼貌和优雅。 杨勇一看对方很有风度的样子,自己当然也不能很小气的堕了少爷的威风,赶忙抱拳在胸口,作了个揖,回答道:“杰拉德骑士,你可以选择你的武器,长矛或者宝剑,如果需要,我也可以提供战马,至于我,会根据你的选择而做出相应的抉择。” 杰拉德微笑,“多谢您的好意,我想,我们没有仇恨也就不是生死决斗,您可以给我一柄宝剑么?” “当然可以,不知道你习惯于哪一种宝剑?是很沉重的那种巨剑么?”杨勇问。 “不是的,就是很普通的宝剑就可以了。”杰拉德一边活动手脚,把自己的长袍裹紧,免得影响行动,一边回答。其实古代欧洲的武士穿的是亚麻的短靠,跟麻袋片的坎肩差不多,但是圣骑士嘛,为了漂亮一点,就穿袍子了,虽然不太灵活,也认了。 尤素福马上吩咐人取来了一柄武士剑,他很高兴,因为按照惯例,这种使用过的武器,骑士们不会给别人,所以他就转手又多卖了一件武器出来,那个年代,衣服和武器都是奢侈品,比普通的奴隶要贵很多倍,想想水浒里林冲五千贯买刀,可是一个丫鬟最多也就十两银子,你就知道了,当然这种武器不是那种宝物,不可能五千贯那么多,但是也要价不菲,杨勇接过来瞅了一眼,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那上边赫然有着罗氏商行的标记,真的是有种异样的感觉,他递给了杰拉德,杰拉德却是双手结过来,很仔细的看了一遍,十分满意地说,“这似乎是很昂贵的一种武器,通常的低等武士都没资格见到的,嗯,这和我的身份很配呀。” 杰拉德并不知道这只是杨家的低端武器,家丁的标配,否则可能根本不用动手就臣服了,对于一个骑士来说,如果拥有一把名剑,他们会毫不犹豫投靠的,这就像吕布收到赤兔马差不多。他很郑重的举起宝剑,向上伸出,摆出了一个很酷的姿势说道,“祆教骑士杰拉德,接受你的挑战。” 杨勇一看,也礼尚往来的拔出腰刀,斜斜指出,说道,“杨家杨勇,请赐教。”双方刀剑一触,立刻变招,开始了惊心动魄的搏杀,虽然不是生死相搏,但是两个人都不是普通人,自然都有着争胜之心,尤其是杰拉德,他可不是战败被俘的,而是被人围攻,然后被绳索套住的,所以对自己被俘虏这件事十分的不服气,想要借此证明自己的实力。至于杨勇,自从对敌以来,从来没有在单挑战斗中失败过,当然也不能输掉,不但自己丢脸,少爷的面子也会折损的。 杰拉德是战场将领,没有什么花架子,一上来就是一连串的猛攻,杨勇呢,也是个力大无比的人,能够力挽奔马,自然也不怯阵,双方以快打快,叮叮当当的刀剑不停的碰撞,火花乱闪,转眼间就已经碰撞了上百下,这种拼斗看着毫无花巧,但是凶险异常,一个不注意就会给人砍伤,两个人打了半天,忽然停下来,审视自己的武器,只见杰拉德的宝剑已经变成了锯条,满是缺口,而杨勇的刀则是没什么伤损,两个人的武器差距一看便知。 这时候杨小瓜解下自己的宝剑,递给杰拉德说,“杰拉德骑士,你的武器有些问题,这样不够公平,还是用我的武器吧,他的质量可以放心。” 杰拉德接过武器,并没有客气,把那把锯条插在地上,顺手拔出杨小瓜的佩剑,寒光闪闪,气势凛冽,让人汗毛直竖,忍不住说了一句“好剑!”顺手舞了个剑花,一剑刺出,光芒闪动,直扑杨勇的咽喉,杨勇也不再硬拼,身形闪动,躲开了这一刺,刀式旋转轻轻划向杰拉德的后颈,两个人心有灵犀,都是不再硬拼力量,开始比拼技巧速度,这一来两个人交手就变了一幅景象,虽然空中依旧是刀剑光芒闪动,但是一次接触都没有,两个人打了足足一个小时,刀剑都是完好无损,忽然间,两个人同时后退一步,收起了招式。 杨小瓜微笑,“很棒,果然是圣骑士,我这位伙伴从来没有遇到敌手,现在竟然不能把您伤到一丝一毫,真的是棋逢对手。” “不,是我输了。”杨勇很诚恳,“杰拉德先生被囚禁了很长时间,体力远不如巅峰状态,这样我都没有占上风,很显然是我输了。” 杰拉德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洋洋自得的神色,他很恭敬的还剑入鞘双手捧剑还给杨小瓜,然后单膝跪下,说道:“其实是我输了,这位杨勇先生如果真的动手,我早就剑折人亡了。”他指了指地上的锯条,又说道,“其实我之所以接过您赠予的武器,只是想尽全力打一次,证明我自己。那么现在,尊贵的先生,请您接受我,武士杰拉德的效忠,我愿意用自己的荣誉和自己所侍奉的圣火发誓,用自己的余生效忠您和您的家族,请您接受。” 杨小瓜满意的笑了笑,他知道西方的礼仪,接过自己的佩剑,拔了出来,平放在杰拉德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三次,严肃的说道,“我,山东杨氏家族继承人杨茁,接受圣骑士杰拉德的效忠,我发誓善待杰拉德骑士和他的家人,不抛弃不放弃!”按照骑士的规则,其实应该说不欺凌弱小不为非作歹之类的话,但是事实上欧洲的骑士们都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君主们也是如此,所以两个人都很有默契的规避了这些虚伪的话,这反而证明了他们誓言的真诚,没有虚假。 等杰拉德站起身来,杨小瓜把自己的佩剑又重新递给杰拉德,“杰拉德骑士,这把宝剑品质还算不错,但是自从跟随我以来很少出鞘,所以留在我这里不免暴殄天物,我们中国有句话,宝剑赠烈士,红粉赠佳人,所以把这柄宝剑赠给你,希望你能好好使用它,立下不朽的功勋,创下无敌的名声。” 这种赠与无论东西方都是很看重的,一个武士对于武器的感情是胜过生命的,并不是只有武侠小说里才有剑在人在的说法,当然了,因为古代的钢铁质量不咋地,所以他们通常只会对伴随一生的武器才会这样,那种一场战斗下来就折断的武器就算了。 杰拉德单膝跪下,双手接住宝剑,郑重其事的佩戴好,然后起身,他已经说过用生命守护主人的家族了,自然不会矫情,更好的武器就是更好的服务,当然了,没有哪个武士不喜欢好的兵器的。 看到这一切最高兴的其实是尤素福,他促成了两个大单生意,志得意满,虽然没有谈价格,但是大客户只要看对了眼,没人在乎那几个金币的多少,所以他肯定会赚的盆满钵满的。此时他看向杨小瓜的眼神都变了,充满了迷恋,当然不是激情四射,而是对于他那个民族的人来说,金钱永远是他们的挚爱,而一座金山一般的杨小瓜,那简直是万世情人了。 第66章 动画片的主角 “少主,”杰拉德忽然想起了什么,“我有一些随从,似乎也被抓了,不知道在不在这里。” “你的意思是要把他们聚拢过来?这当然可以,就算是没有被抓来的你的下属也可以招过来,不过需要甄别,你已经被囚禁一段时间了,在此期间他们也需要生存,所以可能有一些人已经改变从属关系,投入别人的怀抱了,这样的就不要勉强。”说着他扭头看向尤素福,“尤素福先生,这位杰拉德骑士的下属是否有在您手里等待出售的?” “是的,先生,目前还有大约三十几个低等骑士没有卖出去,其他的人有很多都被家里赎回了,您知道这些骑士都有一些资产和封地,不会成为奴隶的,所以那些留下来的往往都是彻底破产的或者是家产被人吞掉的可怜人。”尤素福一听有门儿,又是一笔生意上门,自然是很兴奋。 “这样吧,尤素福先生,你带着杰拉德骑士去见见他们,看看他们如果愿意跟杰拉德骑士一起跟随我去东方并且效忠我和我的家族的,报一个名单上来,另外,其他不属于杰拉德骑士的奴隶们,包括女奴,只要杰拉德骑士需要的,都可以做一个记录报上来。”杨小瓜一想,既然是已经慷慨了一把,干脆做个大的,反正自己不差钱,有用的人还是越多越好。 “这,那我就多谢少主的成全了。”杰拉德鞠了个躬,也不矫情,拉着尤素福就要走,结果尤素福没动,叫来了一个管家,“哈麦德,你领着尊贵的杰拉德骑士去看看,记住满足他的一切需要。”然后又问杨小瓜,“尊敬的先生,您还有别的人需要见么?” “别的人?”杨小瓜愣了一下,想了想这才明白他还有别的奴隶要推荐给自己,怪不得他不肯带着杰拉德去看奴隶们,原来另有所图,杰拉德也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没有生气,跟着哈麦德管家去挑选随从了。 “尤素福,你是还有什么别的人要推荐给我么?”杨小瓜充满了期待,已近有了一个文官类型的大主教和武力值不低的圣骑士,不知道还有什么惊喜在等着自己,这个家伙是个合格的商人,似乎能轻易判断出买主的需求,从而分门别类的推荐,不会推荐买主不适合的人选,真的是个人才,可惜了,这样的人要是给自己负责招聘,那多好,不过也只是想想就作罢了,这家伙混到现在,肯定是他的老板的左膀右臂,不可能轻易放手的,而且这个民族只认钱,忠诚度堪忧,你有钱时还好,一旦入不敷出,那家伙,只要三十两银子就可以卖掉亲爹的。 “额,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精灵一族?”尤素福一脸神秘地问。 “精灵?你说的不会是那种小矮个儿,连男带女都雌雄莫辨,喜欢射箭的怪物吧?”杨小瓜不由得有些晕,自己穿越到了魔法世界么,可这里明明是中国古代呀。 “您说的是森林精灵,那东西据说在原始丛林里,我也没见过,我这里说的是另外一种,海精灵,生活在地中海的稀有物种,蓝色的。”尤素福压低了声音,那种表情,让杨小瓜理解了为什么欧洲人说这是个堕落的民族了,现在这家伙的样子,很明显是把灵魂卖给了魔鬼。 “蓝色的精灵?蓝精灵?我,我还格格巫了呢。”杨小瓜有一种要爆粗口的冲动。 “啊?您真的是上天派来的吗,您怎么知道这个稀有的蓝精灵名字叫做格格巫的?”尤素福也是一脸惊诧。 “啥!你说这个蓝精灵叫做格格巫?”杨小瓜再次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格格巫啥时候变成蓝精灵了,那家伙不是蓝精灵的敌人么,剧情乱入了呀。 “是的呀,这个家伙通体蓝色皮肤,但是并没有长成传说中那种美的吓人的娘娘腔,反而是个秃头顶的小矮子,很丑陋的家伙。事实上,他是在一群赏金猎手去地中海抓捕稀有物种的时候一网擒获的,那些长得漂亮的娘娘腔都被卖掉了,只有这个家伙丑陋无比,还整天神神叨叨的,没人肯出价钱买走。”尤素福简单几句话把来龙去脉说得比较清楚。 “额,好吧。”杨小瓜这才明白,感情是赏金猎人抓真的蓝精灵时候被捎带上的倒霉蛋,真的精灵给卖掉了,就剩下这个凑数的坏蛋了。看来多看点动画片也是有用的呀,能帮人理解这些匪夷所思的玩意。等等,我记得这个格格巫是个巫师,换句话说是个炼金术士,会配药的那种,那不就是化学家和中药学家吗?知识分子呀!想到这里,他赶忙问,“这个家伙会说人话吗?”这句可不是废话,传说中精灵不是人类,不一定会说人话的。 “这个嘛,这家伙似乎会很多种语言,只是神神叨叨的,喜欢摆弄一些花花草草的放到锅里煮,还加上古怪的虫子,好可怕的生物,幸好没有被捕猎者送给教廷,否则一定会被当成异端烧死的。”说到这里,尤素福不由得缩了缩脖子,想到教廷多年来对自己民族的迫害,心有戚戚焉,说起来也怪,那个家伙和自己也是同族,凭啥他的徒子徒孙们要追杀他们主人的民族呢?有阴谋,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额,既然这个家伙会说话,麻烦你带我去见一见这位格格巫先生。”杨小瓜好奇心大起。 “好的,如您所愿先生!”尤素福心情很愉悦,今天已经打发掉了两个烫手的山芋,虽然没有谈价格,但是肯定会大赚一笔的,其实这两个家伙压在手里麻烦太多了,自己的老板就算是不赚钱也打算出售的,毕竟这属于捆绑销售给自家的,推脱不掉,现在这个格格巫也有可能脱手,那就更好了,毕竟那两位毕竟名声在外,免不了有喜欢装点门面的财主感兴趣,可是这个家伙,这个格格巫貌不惊人,还神神叨叨的,整天摆弄那些吓人的东西,欧洲人会觉得这是个魔鬼的使者,谁敢要呀,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推销给这个大方的喜欢猎奇的少爷,如果他不要,这个货色就只能砸在手里了。 格格巫也住在一个单独的小院子里,本来他是作为观赏动物买进来的,所以不能和低等奴隶放在一起,免得折腾死,那家伙看上去就很脆弱,万一给折磨死了就亏本了,就把它扔在后面的仓库里放养,反正这家伙似乎没有要逃跑的意思,这副长相也逃不掉,一出门就会给狂信徒当成妖怪烧死。结果,这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砂锅,整天叽里咕噜的瞎捣鼓,煮各种野草毒虫,那股味道呀,真的让人恶心,比这些肮脏的奴隶还恶心,至少这些奴隶虽然臭烘烘的,但是能换钱呀,可是这一大锅东西,看着就可怕,怎么能换钱,后来有仆人不忿想去制止它,竟然被这家伙不知道用什么办法给毒晕了,从此就再也没人敢去惹它了,任它自生自灭,可是这家伙也不知道怎么弄得,就算是不吃饭也饿不死,真的是个恶魔呀。 两个人走到了那个院子,大老远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中药味道,让杨童鞋回忆起来了自己那悲惨的童年,上一辈子自己身体不太好,整天吃中药,就像泡在药罐子里,直到上初中才好转,他以为已经忘了过去的生活,但是那一切都深深地刻在自己的脑海里,一刻不曾忘记。 来到院子门口,两个人呢就看到了那个忙忙碌碌的身影,除了长相怪异之外,其实那神态那动作,活脱脱就是一个电影里的疯子科学家的样子,不过,作为炼金术士,格格巫本身就是一个化学家,或者说生化学家。 尤素福轻咳了一声,“格格巫,有尊贵的客人来了,你就把手里的活计停下来吧,哪有这样接待客人的。” 格格巫就像没听见一样,继续忙活自己的事情,仿佛就算是天塌下来也没有自己的实验重要。 杨小瓜叹了一口气,故意大声对尤素福说,“咱们走吧,这个家伙其实是个废物,他不懂得分析事物的方法,更不懂的自己所做的实验的理论依据,更是漫无目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就是在搞一千年,也只是个最低等的学徒,成不了大师。” “你说我只是个低等的学徒?”格格巫的骄傲让他不能不接话,这类疯子科学家最在意的就是评价,你可以说他神经,但是不能说他无知。 “对呀,你连最基本的化学分析都不懂,更不知道事物的组成结构,就这么乱七八糟的实验,只能越搞越乱,顶多是个经验总结者,你记住再多的配方也没有意义,因为你不能知道为什么这样搭配。你知道我们呼吸的空气的基本构成么?你知道万物都是由原子组成的么,你知道世界上一共有多少种基本物质么?你都不知道,这些最基础的东西,那你难道不是最低等的学徒吗?”杨小瓜拿出了初中化学的基础知识开始碾压这个科学狂人。 “那么你知道这些?”格格巫是个纯粹的学者或者叫研究家,他最在意的就是知识,既然人家说到了自己确实不了解的东西,当然不能不懂装懂,但是出于自尊心,特不会听之任之,就反问对方,如果对方答不上来,那就是个吹牛的家伙,不必理睬。 “我当然知道了。”杨小瓜作为化学系的学生,所掌握的知识自然远超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科学家,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两千年的积累自然是吊打,是降维打击,他开始滔滔不绝的从最基本的物质结构讲起,给对方讲了空气中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气氦气都是怎么回事,再讲了原子和分子又是什么,什么是酸什么是碱什么是盐,有机物是什么无机物是什么,元素周期表又是什么,他讲的口沫横飞,足足讲了两个多小时,还意犹未尽,又顺带提了提孟德尔的实验,讲了杂交分类和脱氧核糖核酸,这一番长篇大论,说的云山雾罩,对科学一窍不通的尤素福是直坠云里雾里,一句也不懂,而那个倨傲的秃顶蓝皮肤格格巫,则是长大了嘴巴,口水流了一地也顾不得擦,满眼都是小星星。 杨小瓜看到这副表情,知道已经目的达到了,就很适时地停住了,然后说道,“好啦,尤素福,我们走吧,既然我们不受欢迎,留在这里干嘛,我们去吃饭吧。” “好的,我尊贵的客人,您的光临是我们的荣耀,请随我来。”尤素福当然也懂得杨小瓜的意思,马上配合的转身就走。 “不不不,你不要走,”格格巫急了,这个人走了,自己的问题怎么解决,平时没人提这些问题还好,现在提出来了,自己的兴致来了,反倒不说了,这一走,就再也没人来告诉自己了。“你还没讲明白了,不能走。” “哈哈哈,我是你儿子吗,是你的奴仆吗,凭什么听你的?凭什么要给你讲课?你就是这样学习的吗?”杨小瓜一语中的。 “噢,”格格巫这才如梦方醒,“好吧,你说怎样都可以,只要告诉我这些,我就拜你为师,今后你让我干啥就干啥。” “嗯,这还差不多,我给你赎身,然后你跟我走,我会给你讲真正的学问和工作方法,为你提供各种研究的便利条件和人手,但是你需要按照我的要求为我工作,如果完不成任务就要乖乖的接受惩罚,你有什么意见吗。”杨小瓜开门见山。 “可以,我只想要愉快的研究,你既然给我提供条件和人手,我当然会为你服务,何况你还可以给我讲真正的分析方法和事物的组成,那你就是我的老师了,学生为老师服务是应该的,炼金术士为雇主服务也是应该的。”格格巫也是个很痛快的人,毫不迟疑的答应了下来。 “好了,尤素福先生,现在请你给我的学生格格巫洗个澡,换一身干净的衣服,让他收拾东西,我会带他一起走。”杨小瓜吩咐着。 “好的,尊敬的先生,一切保您满意。”尤素福简直要跳起来了,他激动的想要亲吻杨小瓜的靴子了,这个小孩子简直是他的福星,竟然能一下子解决三个麻烦,而且还可以赚一笔,这简直是上帝派来拯救自己的天使呀。 这时候杰拉德已经回来了,他一共选中了一百名身强力壮的奴隶,都是有一定的武功初中级武士,杨小瓜一揽子打包付给他五百金币,再加上其他花销,一共给了一千第纳尔的金币,放在一起金灿灿的一大堆,让尤素福乐的眼睛都开花了,差一点当着客人的面去亲吻那些金子,还喜笑颜开的和杨小瓜签署了协议,以后但凡有好货色都会联系杨小瓜,还给了杨小瓜一张贵宾卡,答应以后打八折,然后又说,“尊敬的先生,您将成为巴比伦之囚的朋友,我们愿意和您以及您的组织保持长期的友谊与合作。” “额,巴比伦之囚?你竟然是那个组织的成员?”杨小瓜很惊讶,自己竟然和这样一个组织搭上线,想想这个组织强大的财力,和微弱的政治权利,也就坦然了,这个世界还是强权统治的,只要自己有了力量,不怕这些贪婪的家伙能把自己怎样,相反的,可以利用他们的财力为自己做一些事情。 “您也知道我们?”尤素福很惊讶,自己的秘密组织这么有名了吗,这似乎不是什么好事,容易引起当权者的觊觎,回去要向长老们汇报这件事情,可能有些人还是太高调了,这样可不安全,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 “是的,我听说过您们,至今已经上千年的古老团体,让人尊敬,我代表我的家族,愿意和你们保持长久的公平的合作。”漂亮话谁不会说,反正恭维一下也不少块肉,当然了杨小瓜说这些的时候态度很诚恳,并没有言不由衷的样子。 但是他这番话却是大大的惊讶了对方,让对方有所感动,虽然,这个民族唯利是图,但是他们注重契约,另外由于千年来的打压,他们习惯了被视为吸血鬼,魔鬼的仆人之类的评价,所以一旦得到了其他民族的认可和正面评价,尤其还不是瞎说的,那就会让这些坚持了苦苦挣扎的家伙有那么一丝感动了,虽然不持久,但是多少有一点好感还是好的。尤素福决定事后向总部汇报,真的和这个少年建立深层合作关系。 看了看,尤素福也差不多被自己榨干了,杨小瓜决定告辞离开,然后想了想,忽然又对尤素福说,“尤素福先生,如果你的组织需要的话,请拿着这个”他取出一个黑色令牌,“从海上去黄骅港,我将向您的组织提供足够数量的优质武器,但是请注意一点,这些武器只用于你的组织的武装力量,如果我看到它们出现在市场上,我将视您和您的组织为背叛,并采取行动。” 第67章 特使 杨小瓜离开了,尤素福看着手里的令牌陷入了深思,图案很简单,只见是一块黑沉沉的金属牌,很压手,冷森森的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四边绣着海水纹路,中间是五只交叉的羽箭,上边还有一个很像拉丁字母r的符号,反面是一个镰刀斧头和麦穗包围着一座城楼,他很熟悉这个标记,市面上所有优质的钢制武器都有这个符号,唯一不同的是没有反面的那个复杂的图案,显然,自己搭上了一个最强大的武器供应商,而且,对方的意思似乎知道自己的组织在争取一些政治上的东西,所以才会提供这种东西。 杨小瓜并没有回公会,而是让人带着杰拉德去了城外的一处秘密佣兵营地,那里一切物资都很齐全,武器装备和生活物资,杰拉德将会给这些新手下更衣沐浴,配备甲胄和武器,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训练,现在的他们充其量算是散兵游勇,只有经过严格的训练,让他们学会团队配合,凝聚整体力量,这才能算是一个团队,现在杰拉德争取用三个月把他们训练成一个合格的骑士团,具体怎么做,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去做,不用担心。杨小瓜没想好怎么使用这些人,但是一定有用就是了。格格巫也被留在基地,给他一个单独的空间,让他自己开列清单准备所需的物品,就这样一直忙到半夜,才安顿的差不多,杨小瓜拖着满身疲惫回到住处,连澡都没有洗,直接就去床上躺尸了,直到日上三竿,这才缓过来。 起来洗漱,看看拓跋嫣然早就已经吃完饭了,和杨勇在客厅等着他,就有些不好意思,“抱歉,我太困了,不过,嫣然,你一直和我一起,干嘛这么早起来,睡眠太少对皮肤不好的。”随便开了玩笑后,正色问道,“出了什么事了,你们等在这里一定有话说。” “昨天我们去奴隶营,错过了很多大戏,”拓跋嫣然也是唯恐天下不乱,颇有点眉飞色舞,“有人在佣兵公会发了一条任务,说有冒顿单于的直系后人出现了,此人计划从库车前往昆仑山某山谷,要用一千金币雇佣一只佣兵团队保护他的安全,据说此人身上携带着宝藏的地图。” “噢,我说呢,这些人搞来搞去没有地图也白搭,看来真正的戏肉来了。”杨小瓜拿起一只茶叶蛋,放在嘴里细细的咀嚼着,弄得满嘴蛋黄沫子。 “这还不止,听说排名第二的甲级佣兵团狂狮佣兵团已经接下这笔生意,宣称如果谁敢对他们的客户不利,就是和狂狮为敌,狂狮拥有几千名武士,战力不俗,在西域这个地方,就算是打下一个小国当国王也绰绰有余,所以这话一出来,很多组织就默不作声了。”杨勇补充。 “嗯嗯嗯,”杨小瓜一边答应着,一边拿起一个烤馕,夹了一筷子生拌黄瓜,继续战斗。 “另外一个不知名的人悬赏两千金币要夺下那份地图,公然和狂狮唱对台戏。结果排名第四的暴虎佣兵团接下了生意,暴虎佣兵团的实力和狂狮差不多,之所以排名低两个,是因为在一次大行动中明哲保身,没有参与,所以没有获得积分的缘故,而狂狮那一次参加了,虽然取得最终的胜利,但是损失不小,几百人重伤,包括副团长莱昂纳德也被斩去了一只右臂,幸亏这家伙是个左撇子刀手,倒是没有影响作战,而且伤好以后因祸得福,据说有所体悟,掌握了必杀技“决死”,从而进入了一流战士的行列。而这一次财帛动人心,暴虎也想借此机会和狂狮掰掰手腕子,争夺一下天下第二的名声。”拓跋嫣然现学现卖,把得到的八卦消息说的绘声绘色的,颇有评书大家刘兰芳的气质。 “谁是第一呢?他们为什么争第二,不争第一?另外,第三是谁?”杨小瓜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停下来饶有兴趣地问。 “额,第一的叫做大夏团,是匈奴铁弗族的遗存组成的清一色骑兵,传说中能战之士不下万人,团长叫做塞北神枪公孙虎,有万夫不当之勇,超级厉害的家伙,对,就是你当年放走的那个公孙虎,所以,这只佣兵团其实是咱们公会的私人武装,排第一实至名归。”拓跋嫣然说道。 “这样啊,那第三呢?”杨小瓜又问,他倒不是装傻,是真的一直没有过问这些,西域相隔万里,自己要是每一家分支都亲力亲为早就累死了,给一个方针,给经费给人就够了,至于说管理,就让他们自行发展就可以了,反叛就不可能了,因为家族里专门有人会巡查四方,只要有苗头就杀无赦,而且每隔几年就会轮换上层负责人,不给他们形成势力的机会。 “说起这个第三,就很那个了”杨勇的表情颇为玩味,“叫做美少女战队。” 杨小瓜刚刚喝了一口水,就剧烈的咳嗽起来,卖狗的,这是动漫穿越了吗? 杨勇看着他,半天没说话,等他平复下来然后继续说,“一共由五个城邦的公主组成,分别是疏勒公主玛莎、赤古城公主蜜雪儿、姑墨城主府的伊莎贝尔、库车的古丽达尔和轮台城的娜塔莎,这五个人结成联盟,轮流坐庄管理事务,大家都是副的,没有正团长。” “这么神奇的吗,那她们的队员都是女的了?”拓跋嫣然饶有兴致的问。 “那倒不是,其实就她们五个女的,剩下的下层士兵和队长什么的都是男的。”杨勇说道。 “那岂不是和我姐姐的飞凤军差不多?我还以为都是女的了,那也就没什么稀罕的了。”拓跋嫣然不屑一顾地说。 “不过他们的战斗力还是很可观的,要不然也不会压着暴虎他们一头了。”杨勇说道。 “那并不稀奇,五城联盟嘛,估计就是几个小姑娘把自家的私军拿出来整的花样,虽然放到中原也就一般,可在这里,五家城主的联合那可就非同小可了,估计就算是那个什么贵霜帝国也要费些力气。”杨小瓜现在恢复了平静。 “说起这个,因为贵霜帝国的入侵,西戎校尉府派出了一个代表巡视西域诸国的战备情况,打算主持在库车召开的那个会议,统一协调作战,听说那个代表过几天就到轮台了。”杨勇在杨家负责安保工作,所以对于情报他是门儿清的,说起来头头是道,如果没有他,杨小瓜也不可能做甩手掌柜。 “这个是魏国朝廷的事情,我们就不要管了,尽量不要蹚浑水。还有别的吗?”杨小瓜继续问。 “还有,那个谋杀案,罗平查到了是基诺维耶夫干的,但是等罗杰派人去的时候,基诺维耶夫已经离开这里去了库车,罗平很愤怒,说就算走到天涯海角也要抓他归案,所以也离开了。另外,和我们同来的另外那几个人,白小轮他们也去了库车,说是有要事。” “啪啪啪,”杨小瓜鼓掌,“好帅呀,好妙呀,看来这里已经不那么好玩了,我们也要准备离开了。”他的话里带着笑,只是拓跋嫣然怎么看都觉得他的表情里有别的意思。 话已至此,就没什么可以说得了,大家各自去忙碌,准备离开,至于说基地那里,都是秘密进行的,不用太关心,杰拉德有足够的能力,无需别人指手画脚,而主教大人约翰在前一天就已经离开去了中国,有几百信徒保护,也不用担心他的安全,这个地方很难找到能对付他的人。 大家收拾的差不多了就到了黄昏,单等第二天早晨就可以离开这里了,外边来了人找,“您好,请问是杨先生么?”这个人看装束是个管家的样子,至于谁家的管家就不晓得了。 “我是姓杨的,您是?”杨小瓜一脸懵,这座城里还有人认识自己吗? “是这样的,我是城主老爷罗马里奥的管家斯图尔特,我奉命来邀请您参加明天晚上的宴会。”这个斯图尔特是个中年人,衣冠楚楚的,举止彬彬有礼,一看就是受过训练的人,他手里捧着一个红色镶金边的请柬,羊皮封面,上面竟然是用中文写的请柬两个字。 “谢谢,”杨小瓜接过请柬,一边翻看,一边漫不经心地问,“是什么样的宴会?城主老爷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都有谁参加?” 斯图尔特依旧彬彬有礼的回答:“是欢迎尊贵的使者大人的欢迎宴会,城里的名流或者贵族都被邀请了。” “使者?什么使者?”杨小瓜一边问一边看,然后就愣住了,请柬上赫然写着诚邀尊贵的客人杨茁先生、拓跋嫣然小姐、杨勇先生参加某年某月某日在城主府举行的晚宴,下款写着邀请人轮台城主罗马里奥,全篇用的都是中文,而不是他们习惯的吐火罗文字,这就很诡异,更诡异的就是他们是怎么知道拓跋嫣然的名字的,要知道这年头没有住店登记制度,他们也没有使用路引,那么是什么人认出了他们呢。 “嗯,是尊贵的西戎校尉府派出的使者,就是他指定了要邀请你们三位必须参加晚宴的。”斯图尔特老老实实回答。 “这位使者叫啥名字,长什么样子?”杨小瓜继续问。 “额,我也不知道尊贵的使者的名讳,只知道他是一位将军大人,年龄吗,二十出头吧。”斯图尔特毕恭毕敬。 “唉,好吧,回去和你们主人说,我们会按时抵达的。”杨小瓜打发走了信使,一脸苦笑地对拓跋嫣然说,“估计是某位熟人来这里了,看来我们不蹚浑水,浑水自己上来了。” “是啊,”拓跋嫣然也感叹了一句,然后又说,“师兄说没事儿不惹事儿,有事儿不怕事儿,所以,也没啥可怕的。” “对,看来师妹修行进境很快呀,已经可以点醒师兄了。”杨小瓜微带调侃地说。 “师兄-----,”拓跋嫣然故意拉长了腔调,“你怎么可以取笑人家啦。”样子娇憨颇为可爱。 第二天傍晚,城主府门口,一身华丽长袍的西奥多站在门口,点头哈腰的迎接着一个又一个客人,这副样子让人看着很讶异,原来这个纨绔子弟也有这种彬彬有礼的时候呀,不过杨小瓜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大家族子弟,除了极个别的没出息货色之外,哪有真的废物,既然被城主选为继承人,那自然有不为人知的一面,谁把这些代代传承的世家子弟当成笨蛋,那他自己一定是超级笨蛋。 看到他们三个人来到跟前,西奥多脸色略微红了一红,然后就很快的消失了,他冲着杨小瓜深深鞠躬,“尊敬的杨先生,欢迎光临,”他略微顿了一顿,然后说,“请原谅我哪一天的无礼,我其实” “哈哈哈,”杨小瓜打了个哈哈,“我知道,其实你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对吧,好啦,知道你有苦衷,不要在这里拦着我们呀,难道是不肯让我们进去?”他略微开了一个玩笑。 “请请请,快请进,”西奥多躬身做了一个请进的手势,然后拖长声音喊道,“杨茁先生到!” 话音未落,里边的仆人们就一级一级的传了进去,“杨茁先生到。。。。” 此时的城主府里已经站满了各种各样的客人,有男有女,都穿着华贵的衣衫,端着酒杯,三五成群的凑在一起聊天,听到仆人们这样大张旗鼓的叫声,不由得停了下来,纷纷扭头,要看看是什么样的贵客要用这样的礼仪宣扬,而此时站在楼上的城主罗马里奥和一位身穿红色官服,头戴方巾的英俊青年同时把头扭了过来,向下张望,那青年的目光就和杨小瓜三个人的眼光对上了,他是面带笑意,立刻下楼,快步走过来,很夸张的样子,“杨兄弟,好久不见了,为兄甚是想念。” 杨小瓜面带苦笑,正要说话,拓跋嫣然一步就跨了过来,拦在身前,“大哥,你怎么跑这里来了,不在京城,跑西域干嘛?” “我这是皇命在身,不得不如此,我也想问你们,不在中原花花世界呆着,跑到西域来吃沙子干嘛?”原来这是拓跋嫣然的大哥,济南王世子拓跋英。他也是好久没见到妹子了,就故意开了这么个玩笑,大张旗鼓的把他们写进了请客的名单里,本来拓跋嫣然是不喜欢这样的,但是看到大哥,心里也是酸溜溜的,就没有说什么,拓跋英跟罗马里奥告了个罪,拉着妹妹走向角落,杨小瓜在后边跟着也不是,不跟着也不是,颇为尴尬,还是拓跋英反应快,冲他招了招手,杨小瓜这才带着杨勇快步赶上来。 其实兄妹二人的感情虽然很亲近,但是拓跋嫣然一直在王府里充当智囊的角色,杀伐决断不让须眉,所以拓跋英这个哥哥对这个妹子的感情也很复杂,又是宠爱关心,又有些畏惧,所以那种执手相看泪眼之类的情节根本不会出现,两个人很快就压抑住了那种情绪,开始聊起来分别之后的情况。 拓跋英就说,“太子殿下已经回京了,他对杨兄弟的才能是赞不绝口,十分佩服;对嫣然妹子也是赞赏有加,由此,为兄也就被太子爱屋及乌,颇为信重,这次听说西域不安静,太子殿下就推荐为兄为校尉府的长史,辅佐西戎校尉唐和大将军出镇西域。”言语之间也颇为喜悦。 想了想,拓跋嫣然又问,“唐大将军直接把你派过来联络各国么?” “是呀,想不到唐将军这么重视我,给了为兄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妹子,你和杨兄弟来的正巧,好好帮助为兄,听说杨兄弟的帮助下铁鹰战无不胜都变成新八骏了,拓跋无敌大将军对杨兄弟也是颇为赞赏的,自己人就更不要藏私了,一定要多多出谋划策。” 拓跋嫣然摇了摇头,“哥哥你错了,这件事情我们绝不会帮你,我不会,师兄更不会,你当真以为这是个建功立业的好机会吗?不是的,不但我们不帮你,而且你也不要太过急于表现,做的越多,错的越多,只会适得其反。” “为什么?”拓跋英一脸茫然,他是个纯粹的武将出身,由于家里的算计都有妹子去做,自己和大妹两个人只管打仗就好了,所以对权谋就没怎么上心。 “你呀,真是的,哥哥呀,你已经是个大人了,应该对政治有一点敏感了。”拓跋嫣然有点恨铁不成钢了,“你想想,唐和大将军是什么出身?” “出身?我们大魏讲究唯才是举,并不是很在乎出身呀?”拓跋英更糊涂了。 “唐和大将军是西域土着,最近十几年才投靠的朝廷,他的力量基本上是家族力量起家的不是吗?”拓跋嫣然提醒。 “这倒是真的,唐将军白手起家,没有靠朝廷的力量就打下这一大片天地,才能过人让人佩服。”拓跋英赞叹。 “作为皇帝,把你派过去的任务不是让你帮助唐将军打败贵霜人,没有你,贵霜跳梁小丑,根本翻不起浪花来,这一点朝廷很清楚,唐和将军也知道,你去当长史,是个文官,文官你知道吗,不需要你去打仗,唐将军也不会把私兵交给你去浪费的。”拓跋嫣然看他还懵懵懂懂的,有点着急。 “好啦,不要这么着急,大兄性格直率,心思纯净,所以没这么多弯弯绕也是好事,而且,你的思虑太多一直是个痼疾,你不要以为修行破镜了就可以无所顾忌。”杨小瓜打圆场,然后补充“大兄,我来解释一下吧,朝廷不喜欢有很强大的势力独立于朝堂之外,所以派你去辅佐唐和将军,就是建立一个桥梁,让唐将军和唐将军的人马与朝廷搞好关系,不产生独立倾向,换句话说,就是叫你盯着别造反,顺便在里边建立良好的关系,你是个文官,不是个武将了,所以唐将军不好意思拒绝,如果你是武将,那就明摆着去抢权力了,唐将军就该有意见了,所以你一去就应该蛰伏,多搞好关系,不是建功立业,你立功多了,唐将军怎么安排你?难道会把人马分你一半?” “额,”拓跋英皱起眉头灌了一大口酒,慢慢想了想,忽然明白了过来,他生在权贵之家,所谓不通权谋不是真的不懂,就是懒的动脑子去想,本来他身边是有谋士的,但是这次去朝廷入质,带几个卫兵可以,带一大堆谋士就会被猜忌了,所以才孤身入朝,本来他心思纯净,在皇帝面前反而不是坏事,但是被皇帝派出来就是个短板了。 拓跋英沉思了一会儿,又问,“既然朝廷想让我在唐将军帐下做一个幕僚,那唐将军派我出来联络这些势力筹备作战,又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唐将军怎么和你说的,他说的是联络和筹备还是联络组织甚至指挥?”杨小瓜在抠字眼。 “这有什么不同吗?”拓跋英挠了挠头。 “区别大了!”两个人异口同声。 第68章 道义上支持 “如果只是联络和筹备,那就是一个幕僚应该做的事情,如果组织指挥,那就是在挖坑了。”杨小瓜分析道,“你是朝廷派来的一根钉子,唐将军怎么可能喜欢,顶多是井水不犯河水罢了,如果他安排你去组织打仗,也许只是暗示你,并没有明说,你自己功利心重,当然了你年轻,一定会功利心重,所以跟谁说谁都会相信,是你自作主张的,这要是你成功组织了联军,还打败了贵霜蛮子,你就立功了,唐和将军就可以向朝廷表奏你的功劳打发你离开西域,表面上你风风光光的,可是你的任务呢?你的任务是辅佐唐将军,是看好他,你自己立功跑了,任务却一地鸡毛,朝廷会满意你吗,那就是你不识大体,不可信任!” “不会这么惨吧?”拓跋英抹了抹额头的冷汗,嘴里嘀咕。 “这不算惨的,惨的是你如果组织失败了,被人家打败了,那就是好大喜功,丧师辱国,就算是没死在战场上,也会死在弹劾上。”拓跋嫣然毫不留情的补刀。 “那那那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拓跋英感觉浑身发紧,脖子冒凉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后颈。 “很简单呀,收起你的功利之心,老老实实的完成唐将军交给你的任务,你就是个幕僚,组织筹备就够了,不要总想着立功,你一个郡王世子,立功干嘛,想着谋朝篡位吗?”拓跋嫣然又是一记响亮的暴击。 “这个,我倒是忘了,是呀,我应该老实躺平才对。”拓跋英赧然,想了想又问,“可是如果西域各国不肯配合呢,这帮家伙私心很重的,恐怕连组织联军都会推三阻四的,只要敌人不打到眼前就不会着急。” “呵呵,这些国家从汉朝就有了,你觉得他们真的愚蠢么,那样的话早就完蛋了,能活到现在吗?如果真的有这么愚蠢,那该亡国就亡国好了,正好唐将军可以趁机统一西域,你替他们担什么心?” “你的意思是,他们如果真的犯蠢,不肯出兵援助,唐将军反而会高兴?”拓跋英一脸的惊讶。 “对呀,他们都是外国,西域归外国哪有归我们管好?我们没理由打他们,如果贵霜把他们灭了,我们再收复失地就顺理成章了,所以着急的应该是他们,不是我们,你跟着着什么急?”拓跋嫣然再补刀。 “那,我应该怎么办?”拓跋英从小被这个妹子打击惯了,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一脸求教的神色。 “你就假惺惺的拉拢他们去联合就好了,做的越假惺惺他们就越紧张,就会很主动了,你要是很着急的组织他们抗击,他们反倒会怀疑你的用心推三阻四的,是不是你今天已经被打击了?”知兄莫若妹,拓跋嫣然一语道破天机。 “是呀,我这几天见了十几个城主,这些家伙一点也不懂唇亡齿寒的道理,都是推三阻四的不肯出兵,我还纳闷呢,现在就明白了,原来是害怕我们有什么阴谋。那就好办了,装傻充愣谁不会,我听你的,从现在开始就虚与委蛇,不再主动,就给他们搭架子,不去撮合他们了。”拓跋英豁然开朗。 “嗯,就这样就对了,其实哥哥你不笨,就是太懒了。”拓跋嫣然点头。 “就是我太笨了,幸亏你们来了,要不然就上当了,你们就别走了,帮帮我掌舵吧。” “不行,大致方略给你了,你就随机应变就可以了,我们不能跟在你身边一辈子,一切还要自己担负起来。”看着哥哥一脸沮丧,拓跋嫣然又安慰他,“你放心,我们不会和你在一起,但是我们可以在外围,如果你真的遇到了危险,难道妹妹能见死不救吗,有些事情旁观者清,我们只有在外围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才能更好的帮你的,你记住了,只要我们不出现,你就没有大的危险,大胆去做就可以了,不就是勾心斗角么,反正你是个世子,最多回山东当王爷去,还能怎样。” “对呀,我有后路我怕谁!”拓跋英信心百倍,“好啦,我明白了,你们去忙你们的吧,为兄自有章程!” “嗯嗯,大兄你需要一个谋士了,要不要我们去奴隶市场给你找一个?” “哈哈哈哈,不用了,其实我要是想要谋士,还是会有很多人愿意投奔我的,只是我一时没想到,你们放心吧,拓跋英不会丢脸的。”拓跋英踌躇满志。 三天之后,轮台城的会议,拓跋英慷慨激昂的做着演讲,“我代表西戎校尉府唐大将军对各位表示最诚挚的慰问,大月氏人的侵略是违背道义的,是对人类文明的挑战,我们西戎校尉府对此表示严正的谴责,我们会和一切反抗侵略的西域各国站在一起,在道义上对你们表示支持。” 此言一出,与会的各个城邦代表议论纷纷,会场就有点混乱了,各国代表心说不对呀,这怎么风向就变了呢,前两天唐将军那边还信誓旦旦的说要发兵打退贵霜帝国,怎么今天就变成支持我们联合抵抗了呢?我们去抵抗了,那唐将军干嘛? 就有比较急性子的囐哒国代表苏里站起来表示疑问,“前几天拓跋大人不是说要领导我们打败贵霜吗?怎么变成道义上支持了?” “噢,苏里大人可能理解有误,我们前几天确实说要带着大家反抗侵略的,但是大家不是说问题不大么,我们唐将军就没必要劳师远征了,而且各位都有独立性,贸然领导大家,似乎也是对各位的不尊重,所以为了尊重各位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我们还是道义上支持一下就可以了。”拓跋英解释道。 “那可不行呀,我们独木难支,贵霜来势汹汹,要是没有唐将军的帮助,我们打输了怎么办呀?”乌孙、疏勒和于阗的代表纷纷站起来表示不同意。 拓跋英看着他们急赤白脸的样子,不由得忍俊不禁,心说,果然如此,还是妹子聪明呀,这帮家伙属驴的,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他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道,“各位不要急,一切好商量呀,你们几位能代表西域上百个城邦的意见吗,我们唐将军虽然想帮你们,但是至少你们自己需要帮助自己吧,要不然我们怎么帮?别说我们出兵了,就算是我们做一个组织,你们都不肯出人出力,一个个叫苦连天的,仿佛唐将军是要害你们一样,我们何必出力不讨好,所以,你们最好还是先自己商量出来一个办法,统筹作战,谁出多少军队,谁出多少粮草,你们自己不帮自己,我们没办法相信你们的诚意。” “可是,西域诸国臣服大汉已经几百年了,从来没有忤逆过朝廷的命令,现在怎么可以抛弃我们?”处于最前线的涅盘陀城的城主抱怨。 “哈哈哈,第一,西域臣服几百年的是大汉,不是我们大魏,再说,你们反叛的次数还少吗,怎么可以说从来没有忤逆?现在我也没说不帮你们,只是要你们自己先想出来一个互助方案而已。”拓跋英并不笨,只要师傅领进门,自然就会修行了,打起哈哈来也是轻车熟路的。 “额,”各位城邦的代表被他噎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心说今天怎么这位长史大人开始耍赖了呢,弄得自己等人无话可说,没有办法,只好跪求了,于是大家纷纷恳求拓跋英大发慈悲救救西域。 拓跋英心中大乐,原来这样呀,只要会耍流氓,这些流氓就得求自己了,哎呀,早知道和妹子多学学了,感情这学习打官腔耍流氓,欺负起人来这么爽呀!他一脸为难的说,“可是你们意见不统一呀,只有你们意见统一了,我才好汇报给唐大将军,劝说他垂怜各位的困难,勉为其难出手领导大家抗敌呀,这样吧,诸位先商量出来一个章程,达成统一意见,然后报给我,我再去恳请大将军就是了。”说完,也就不再多言,只是在一边喝茶看书。 几个代表看拓跋英无论怎么都不肯多说话了,也知道自家前几天把人家欺负的狠了,人家这是报复回来了,怎么办,去找唐将军,绕过他想办法?要是真和唐和大将军有这么好的交情,唐将军还能派特使协调?所以这就别想了,再说了,此人听说是个郡王世子,朝廷空降的,背景深厚,就算是唐将军也要给他面子的,更何况,唉!认命吧! 诸位代表就不再从拓跋英身上墨迹了,自己内部开始辛苦的扯皮工作,所谓政治,就是互相扯皮互相迁就的一个过程,其实这些小城邦都明白唇亡齿寒的道理,如果放任不管,前边的城邦完蛋了,自己也跑不掉,之所以一开始推三阻四,只是想讨价还价多得些好处而已,现在人家北魏一推二六五,躲在旁边隔岸观火,那倒霉的就是自己这些人了,因为大家都知道,就算是贵霜打到了焉耆,强弩之末,最后也会给唐和将军给一口吃掉,人家西戎校尉一点损失也没有,可是自己这些人到时候能不能活着就不一定了。 想明白了这些,大家伙儿也就不再过多的讨价还价了,经过两天的时间,终于达成了妥协,组成了联军,一共万余人,但是联军虽然有了,任然需要人家唐大将军出面指挥,要是自己这帮人指挥,那不用问,谁也不听谁的,到时候就是一盘散沙,给人家送菜,于是他们把协议拿出来送到拓跋英面前,请拓跋英转交唐和,请唐和主导。 拓跋英这回是真的服了自己的妹妹,自己还是年轻呀,你说妹妹的脑子是怎么长的呢,这么强大,不管怎样,任务是完成了,他就命人紧急送去焉耆镇的唐和将军府,请唐和作出决定。 八百里加急,只一两天就到了唐和的帅府,唐和接到这份报告,也是深吸了一口气,拓跋英把事情经过完完全全汇报给了唐和,当然了,被妹妹指点的事情不会说的,说了也没人信,就说自己破罐破摔,发了顿脾气,然后这些家伙就妥协了,现在协议出来,请大将军定夺。话里话外自己就是蒙的,为什么这样自己也不知道,现在结果出来,自己也不知道答应还是反对还是修改,反正你是老大,你说了算,我就是个长史,小幕僚,你让干啥就干啥。 唐和本来把他派出去确实不怀好意,想给他点打击,让他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好好听话,至于说挖坑想让拓跋英战死,唐和还真没有这么大胆子,一看对方躲过了,自己也不是周瑜,对诸葛亮一而再再而三,那不合规矩,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规矩,没了规矩,就算是皇帝也管不了手下大臣,自己这个将军当然更要如此,既然对方完美的完成了任务,自己也不能说啥,只好说让大家等着,自己亲率一万人马去库车城和大家汇合,叫大家稍安勿躁。 就这样拓跋英成功化解了唐和的招数,顺顺利利回到自己的本来位置,继续当一个幕僚,风吹不着雨打不着,过自己的小日子就好了,不过经此之后,拓跋英看到了幕僚的作用,也开始寻找合适的谋士,这是后话不提。 再说杨小瓜他们在库车城看了几天热闹,看到拓跋英完全可以控制局面,也就不再关心,开始忙自己的事情,自己的什么事情呢?原来,拓跋嫣然在佣兵公会发现了一个比较好玩的任务,打算去做一下,就拉上杨小瓜去了公会,而杨小瓜好不容易看见她童心未泯一次,当然不会打击她,就当是陪她一起去玩了。 什么样的任务,竟然吸引了这位大小姐的兴趣呢,原来是这样一个故事,在库车城有一个青年首饰商人名叫马哈木的,他在一次贩运饰品的时候,在遥远的疏勒城,喜欢上了一位美丽的姑娘热那亚,两个人相谈甚欢,就打算日夜厮守,于是他就打算回家之后,安排提亲,可是呢,疏勒发生了战争,热那亚和她的家人危在旦夕,马哈木只是个普通商人,虽然年轻力壮,显然也没有什么武力值,他就打算前往疏勒去救回他心爱的姑娘,他也不是什么富豪,只是个小商贩,没有什么资产,所以只能拿出来全部身家的三十枚银币,在佣兵公会挂了一个任务,请人陪伴保护他去疏勒接人,这种活计难度很高,战争中救人,可以算上乙级难度了,可他付出的酬金最多算是丁级的,所以正经的高级佣兵根本不屑一顾,他只能豁出去,不限制佣兵等级,只要有人肯和他一起去,总比他自己去要强吧,救兵如救火,反正钱存在公会里,如果不成功别人拿不到,也不担心被人欺骗,就算是这样,其实也没有低级佣兵想去送死的,无巧不成书,他在佣兵公会给拓跋嫣然看见了,看到他那副可怜的样子,被这个爱情故事打动,拓跋嫣然一时心动,就决定送他一程,这不是就拉着杨小瓜和杨勇一起就要去疏勒了。(在战争时期,普通人的命运只能随波逐流,看看今日的乌克兰,多少在乌克兰定居的中国人携妻带儿,连外国丈母娘都捎回来了,没别的,只能赞叹一声祖国的强大,如果换了日本人或者其它国家的人,光是过关卡就会被刁难,我们是有个强大的祖国,为人民服务的大使馆,才能有此平安,所以还是要惜福呀。) 第69章 沙蝎 救人如救火,也没什么好说的,虽然马哈木看到这三个人年纪都不大,佣兵等级也是忽略不计,不是很信任,但是就算是有人肯作伴也好呀,这年头想找个伙伴陪你去战场救人,你觉得谁会干?所以也没有什么矫情,只是一种感激,大家带上干粮和水囊,骑上马就出发了,西域盛产良马,作为行脚商人马哈木还是拥有一匹好马的,这倒省了很多麻烦。 这一路上大家沿着塔里木河(古时候叫做葱岭河)一路向西,虽然有高山大漠,但是水源还是并没有断绝,给旅程减少了不少的麻烦。 一路行来,大家发现马哈木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他虽然着急,但是并没有冲昏头脑的日夜兼程,所作所为都是很合理,每天都是一百多里然后停下来休息,知道顾惜马力,由于沿河而走,虽然避开了城市官道,但是也少了出入城的麻烦,新疆大部分地区都是平坦的戈壁沙漠,只要有水,并不会影响马速,所以整体速度只快不慢,时值初夏,一路上有帐篷休息已经足够还能节约开销,有时候杨勇都赞叹,这家伙是个很好的行军参谋,规划妥当,计算准确,想想也正常,行商的特长不就是走路么。 由于选取的路径得当,一路上基本上没有遇到什么阻碍,偶尔跳出几只猛兽都变成了大家的盘中餐和大皮袄,新疆地方早穿皮袄午穿纱,所以有了它们不用担心御寒了。一路行来,向西的人很少,向东逃难的人很多,越靠近疏勒城,向东逃难的百姓越多,马哈木也想着会不会热那亚一家也在人群里一起逃到东边来,可是打听过才知道,能逃出来的都是居住在城外的百姓,疏勒城一开始就被围个水泄不通,贵霜人一开始围三缺一,想瓦解城防,这手段没错,可是某些部族统领包含私心,去截杀了出城百姓的财物,这一下子就再也没有老百姓敢于出城了,至少在城里还有个城墙保护,出来了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听到这些,马哈木也是心急如焚,他很担心万一第一批出城的就有热那亚,那就惨遭毒手了,但是虽然担心,他也知道干着急没啥用,只能到了疏勒城再看情况。 有灾民看到他们的马匹,起了贪心,打算杀人夺马,结果可想而知,杨勇一棍子抽趴下七八个人,反倒给西行的四个人多了几匹马和若干的金钱干粮,杨小瓜对敌人从来没有仁慈心,顶多就是看他们受伤很痛苦,就可怜他们一下,帮他们解除痛苦,永久的解除。 本来马哈木很担心自己找的这几个人很不靠谱,毕竟等级太低了,入门级佣兵,但是经过磨合,发现这几个人身手了得,狮子老虎也好,拦路抢劫的强盗也好,都是一招解决战斗,不知道为啥佣兵等级这么低,他也不好意思问对方,倒是拓跋嫣然看出来他的疑问,直接告诉他,几个人根本不是佣兵,就是注册来玩的,马哈木也就明白了,为啥这几个人衣衫华贵却肯接自己这么小的单子,人家不一定是哪一家的世家子弟,就是玩票的,既然如此,心中也就多了几分尊敬,西方人相信血统,所以对贵族子弟保持羡慕和尊敬,一直到千年后的20世纪,漂亮国的国民仍然对古老欧洲的贵族抱着奇特的感情,不像中国,一直相信彼可取而代之。 在姑墨附近的沙漠,大家的好运气用完了,姑墨这个地名就是当地土话沙漠的意思,所以大家虽然是沿着河流一路走过去,还是不免要翻越这座不小的沙漠,塔里木河在这一段变成了地下河,地表被黄沙覆盖,只能根据绿草的规律感觉方向,由于大家的淡水充足,跨越沙漠本身倒是没有什么障碍,如果不是突然出现一群沙盗的话。 那一天晚上,大家在马哈木的指导下挖开地表一米深的地方,成功找到水源,灌水喂马,心里还在赞叹马哈木的强大沙漠生存技能的时候,远处尘头大起,烟尘满天。马哈木一看,就叹了口气,“几位,谢谢送我到这里,你们逃跑吧,沙盗来了。” “沙盗?什么沙盗?多少人?很厉害吗?”问这话的是拓跋嫣然。 马哈木看了看距离,逃跑也来不及了,就叹了一口气解释道,“你们知道十大佣兵团么?” “十大佣兵团?抱歉,我们只知道四个,什么大夏狂狮暴虎和美少女啥的。”杨小瓜很无所谓,“原来一共十个呀,另外六个不知道耶。” 马哈木揉了揉眉心,又叹口气,心说,虽然这几个青年身手不错,心肠也不坏,但是世家子弟就是世家子弟,太目中无人了,也没打听清楚就敢出来,但是转念一想,要是这几个都是老油条,可能就不会管自己的闲事了,这也是福祸相依吧。他耐心解释道,“这十大佣兵团,是根据积分排名的,所以有些佣兵团虽然实力强大,”他看了这三个人一眼,心说这几个人也一样,“虽然实力强大,但是不很喜欢做任务,排名就低了一些,比如排名第十的蜜獾佣兵团和第九的沙蝎佣兵团,这蜜獾佣兵团人数不多,就三百来人,可是战斗力超强,而且喜欢以小博大,总想着挑战排名靠前的佣兵团,可以说前五名都被他挑过一轮,当然了,最后的结果就是被暴打一顿,积分减的很厉害,但是团长平托儿就是不服,说有机会还要再来。” “蜜獾?那不就是传说中天下无敌的平头哥吗?”杨小瓜暗笑,怪不得逮谁跟谁干,谁也不服,那可是死缠烂打之王呀。 “第九的沙蝎,”马哈木用手一指眼前的烟尘,就是这些沙盗了,他们盘踞在姑墨城附近,不但截杀小股商旅,还敢于和大规模的城卫军较量,因为有一次打劫了渠莎城的王子,惹得对方纠集了上千名士兵前来报复,结果,沙蝎的人马主动出击,在天山腾格里峰附近的山谷偷袭了渠莎城的军队,阵斩了统兵大将也速该,对方不战自乱,沙蝎也是一战成名,那一次他只是出动了三百人。 “喔喔喔,听起来蛮厉害的样子呀。”拓跋嫣然睁大了眼睛,满眼都是小星星,“师兄,你说咱们要是把这个什么蝎子干掉了,佣兵等级是不是就可以到乙级了?” “不知道呀,可能不太行,佣兵的积分是要有人提要求才行的,没有客户要求的战斗是没有意义的。”杨小瓜对规则还是很清楚的,他自己制定的当然清楚。 马哈木则是痛苦的捂住了脸,这几个年轻人也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吧,就算是你们身手不错,我承认,可是比起沙蝎来,那也不够看呀,再说了,你们三个对阵人家几百人,那不是蚂蚁斗大象咩? “其实可以的,”杨勇很认真的回答,“因为沙蝎的行为得罪了疏勒的城邦联盟,渠莎城主出了一千金币的悬赏要击败他们,如果能杀了沙蝎,那就是一万金币,而且积分的算法,个人和佣兵团是不一样的,个人身份剿灭了一个大型团队,那积分就是翻番的计算,通常按照总人数的比例进行翻倍,所以,如果我们干掉了他,那就是超级难度了,直接升到甲级佣兵也不是不可能。” “既然这样,”拓跋嫣然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彩,“那我们就不要客气了,干掉他们,赚积分!” 沙蝎佣兵团的老大绰号沙蝎,本名叫做恰炎,今年四十岁左右,和所有西域人一样长着一部大胡子,身体粗壮,一米七的身高,三百斤的体重,因为太胖了,所以只能骑骆驼,但是作为沙漠盗匪,骑骆驼也是应有之义,反倒更适应他的工作了。沙蝎杀名在外,但是本人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胖子,慈眉善目的,总是眯缝着眼睛,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每次他笑的时候就是要动杀心了,笑的越是愉快,杀人越是狠辣,反倒是他皱着眉头的时候比较安全,如果愁眉苦脸,那就很棒了,说明他心情不错,可以提一点要求都没关系了。 跟在沙蝎旁边的是一个青年人,看上去大约二十几岁,面目清秀,一头乌黑的卷发披在肩头,双眼呈棕色,眼瞳深邃,却是沙蝎的儿子,名叫乌代,人称小蝎子,也是一个面善心狠的人物,虽然从表面上看他和沙蝎那庞大的身躯毫无相似之处,但是没人敢怀疑他的血统,其实沙蝎本人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英俊帅气的人,至于说为什么才四十岁就相貌大变,那就是沙蝎个人的秘密了。乌代的武功很强,强到令人发指,一柄弯刀所向披靡,在与渠莎城的战斗中,一个人斩杀了十几个悍卒,都是一刀两断,绝无拖泥带水,从而名声大噪。 沙蝎的左右分别是他的两个副手,雅鹿和博格,这两个人号称胡狼和黑豺,长得身材修长,双臂有力,都是擅长长途奔袭的好手,从武功上说,两个人都是一柄三叉戟,擅长左右夹攻,在战斗中很让对手挠头。 看着那一杆在风中飘舞的大纛旗越来越近,上边绣着的张牙舞爪的大蝎子几乎可以看清楚每一个爪子了,拓跋嫣然对杨小瓜说,“师兄,你说这么大股的沙盗,跑到沙漠来,是为了啥?” 杨小瓜没回答,只是笑了笑,问马哈木,“你说呢。” 马哈木脑筋蹦起来多高,急的汗流浃背的,“你管他是来干嘛的,反正咱们会被干掉就是了。” 杨小瓜摇了摇头,“我还以为你头脑清楚,能想明白这些,现在看来还是高估了你的能力。” “怎么呢?”马哈木很不服气。 “人家是强盗好吧,没有好处才不会出来吃沙子,你觉得你值得人家几百人追杀吗?没脑子。”拓跋嫣然没好气的说。 “额,”马哈木被怼的满头黑线,也冷静了一点,“你是说,他们另有目标,而我们不过是碰巧遇到了。可是不管他目标是谁,我们都会死的。” “唉,朽木不可雕也。”拓跋嫣然摇头叹息,“你也不想想他大队人马跑沙漠来,那他的敌人肯定在附近,别跟我说他只是路过,傻瓜才会路过沙漠。” 马哈木想了想,确实,没人会把沙漠当成路,除非那目标就在这里,他为了兵贵神速才能这么干。 “所以,”拓跋嫣然拿起一个树枝在地上画着,“这里是河,这里是沙漠,这里是,这里是小山丘,所以,他们要找的人应该藏在小山丘附近。”她把树枝往地上一扔,“我们去小山丘。” 这时候马哈木也醒悟过来了,知道了祸水东引的道理,也不矫情,翻身上马,杨小瓜也上了马,四个人毫不犹豫,纵马向着那座小山丘附近奔去。 沙盗的队伍里,乌代看着几匹奔跑的骏马,问沙蝎,“父亲,我们要不要”他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目光凌厉。 “不必了,”沙蝎眉头微蹙,“这几个人分明是给我们带路的,我们跟着他们就是了,正事要紧。” “遵命!”乌代一声长笑,对着后边的沙盗们一挥手,“跟紧了,别掉队!”说完一马当先追了过去。 这里离山丘不远,只有一两千米,战马奔跑不过是喘口气的功夫,眼看就到了山谷口,杨小瓜忽然大喊,“救命呀,来人呀,有强盗来啦!”声音突兀,差点把马哈木从马上吓掉下去。马哈木不由得瞪了他一眼,却见他挤了挤眼,低声说,“和我一起喊。” 马哈木这才醒悟过来,四个人一起嘶喊着救命,十分凄惨,就仿佛被一万个壮汉追杀的寡妇。 在山谷的另一侧,果然有一队人马正在休憩,听到这突兀的喊叫声,这帮人都吓了一大跳,迅速骑上马,有哨兵在高处已经看到了远处的旗帜,赶忙向下边汇报。 为首的是五个相貌艳丽的少女,每个人都是白种人,长得却是各有特色,均充满了异国风情,其中一个穿杏黄色衣服的少女说道:“各位,这是沙蝎的人来了,看来我们的情报不错,他们确实是要对咱们美少女战队动手了。” “玛莎,这股沙匪在咱们疏勒可以说无恶不作,我们早就该剪除他们了,现在疏勒国周边的商旅百姓都把他们当成杀人魔王了。”说话的是娜塔莎,轮台城的公主。 “是呀,玛莎,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今天你指挥,咱们就趁机收拾了他们吧。”其他几个人都很赞同。 “好的,好多人都说咱们美少女战队就是一群小女生过家家,整个就是样子货,自从咱们建立以来,也确实没有和排名靠前的队伍较量过,今天咱们就让旁人知道,我们的第三并不是浪得虚名,更不是花钱买来的,大家齐心协力,剿灭了这股沙盗。”黄衫少女玛莎咬着嘴唇说道,“现在听我的命令,升旗!”随着玛莎的一声令下,一千人的骑兵缓缓列阵,升起了团旗和玛莎的帅旗。 美少女的团旗是五只手握在了一起的图案,背景则是巍巍天山,和盛开的雪莲,看上去很是庄严肃穆,并没有大家以为的那种卡哇伊色彩。 而玛莎的旗帜则是一面杏黄色大旗,上面用火红色吐火罗文字书写的疏勒两个字,下边衬以王冠的图案,代表着王位继承人的身份。 杨小瓜他们堪堪疾驰到山隘的位置,就看见山峰上升起了两面大旗,迎风招展煞是好看,紧接着就是一通号角声,从山隘口缓缓驰出一队骑兵,看人数比追过来的沙盗只多不少,因为离着还远,具体人数看不清楚。 “好啦,现在就是他们来表演才艺了,我们可以退场了。”杨小瓜一脸轻松的一边向着一旁圈马,给双方留出来作战的空间,一边和马哈木说。 马哈木一脸震惊的看着这几个人,“你们好厉害,这里竟然真的有一支大军。看来我们得救了,”又看了一眼对方的气质和为首的黄杉少女,“竟然是美少女战队,玛莎公主呀,我们的偶像。” “喂喂喂,醒醒”拓跋嫣然一脸不爽的用马鞭在马哈木眼前晃动,:“别发花痴了,我还以为你是个痴情种子,对爱情忠贞不渝,这才肯帮你的,你怎么又对什么马什么公主垂涎三尺了?” “哪有!”马哈木不好意思的解释,“人家是公主,我们国家的继承人呢,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天才,全体国民的偶像,我只是表达一下敬仰之情,可不会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热那亚才是我的挚爱伴侣。” “等等,你刚才说美貌与智慧并存?也就是说她的战斗力堪忧?”杨小瓜听出了不妥,这要是祸水东引,引到了一群战五渣面前,那岂不是一场屠杀?这好像就有些偏离计划了,尤其是对方还是一群小姑娘?这要是小姑娘们被一群穷凶极恶的匪徒给。。。。这画面似乎太美了,让人不敢想象。 “这倒不是,”马哈木解释道,“美少女战队自从成立以来,确实没有失败过,玛莎公主的指挥能力功不可没,她确实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至于说武力值,没有听说过她和人决斗过,所以大家并不知晓,再说了,堂堂公主,国家的继承人,打架的事情由手下去完成就好了。” “那,其他几个人不会也是一样的绣花枕头吧?”杨小瓜越来越不敢相信这群女孩的战斗力了,要知道,古代作战,虽然很少出现单挑决斗的现象,但是并不是说有智慧就行的,你统率力本身是需要战士们的崇拜来维系的,战士们不是游戏里的npc,如果每个士兵都知道将领不亲身作战,只是指挥他们去送死,那个士气是绝对无法保证的,其实一直到二战,几乎所有的名将都是从战壕里摸爬滚打过来的,除了艾森豪威尔和马歇尔之外,其他将领都是多多少少受过伤的,连英国首相丘吉尔都在战场上当过大头兵,至于说我们的解放军那就更不必说了,陈毅元帅身上将近20处枪伤,朱德元帅没有受过伤,可那也是蔡锷手下的悍将,枪法无双,刘伯承的眼睛是被子弹打瞎的,东野的总司令脑袋里有弹片,一直到温都尔汗时候都在脑袋里没取出来。 他这里思考着,那边双方已经要接触上了。沙匪们人少,采用的是突击阵型,以沙蝎为中心的三个箭头,每个首领各率一队人马,要刺穿这群女孩子的阵型。而美少女们则是采用的防守阵型,以轮台城的娜塔莎统率的巨盾兵顶在最前边,玛莎在中军调动策应,蜜雪儿、古丽达尔和伊莎贝尔三支部队呈半圆形,占据了制高点,似乎要用弓弩发动远程攻击。 无论拓跋嫣然还是杨小瓜或者杨勇,那都是打老了仗的人,这种阵型对付沙匪的悍勇冲锋,理论上是对的,因为敌人的单兵战斗力很强,士气也要比养尊处优的城卫军高,所以硬碰硬是肯定要吃亏的,只能利用有利地形,山隘狭窄,不利于骑兵突击,这个优势发动远程攻击,刚不可久,只要顶住敌人的三板斧,后边就可以有效杀伤敌人了,但是这种打法对定在最前边的肉盾部队就要求很高,需要坚韧不拔,也对武将的要求很高,需要性格强悍,还要有猛士顶在前边查遗补缺才可以,否则一旦给人家撒开一个口子,那就溃不成军了,这个长得像波斯猫的小姑娘娜塔莎能顶住沙蝎的进攻吗? 第70章 美少女战队 这个问题也是玛莎所担忧的,她们几个毕竟是女孩子,手下人虽然不乏勇猛过人的武士,但是那些人是抱着追星,崇拜偶像的心态加入队伍的,真正到了要付出生命的时候,她们几个人的个人魅力还能发挥多少,那就只有上天才知道了。 一旦战斗趋于胶着状态,很难说这些平时自称勇冠三军天下无敌的家伙看到血肉横飞的战场会怎样,尤其是当自己一方处于不利境地的时候,打顺风仗容易,打逆风仗的时候才能看出每个人的品质和一支军队的战斗素养。 这一点对阵的双方都明白,沙蝎笑眯眯的吩咐自己的儿子:“冲过去,把这些娘娘腔砍成肉泥!” “遵令!”乌代的脸上充满了狰狞之色,他拔出弯刀,在空中挥舞着,率先冲向了娜塔莎的大盾军。 轮台城并不是沙蝎的活动范围,所以娜塔莎的重盾部队虽然听说过沙盗的厉害,但是并没有多么畏惧,他们多年来因为临近都护府,近水楼台,所以武器装备都是最好的,再加上多年来和焉耆作战,从没有失败过,士气旺盛,面对着敌军骆驼骑兵的冲锋,轮台城的部队毫不畏惧,硬生生的靠着长矛和大盾,阻挡了第一轮冲击,骆驼这种动物奔跑速度极快,再加上居高临下,对大盾的冲击力还是很强的,但是很幸运的就是这些士兵是马上盾兵,并不是步兵,所以仗着马匹的力量,硬生生扛住了冲击而没有几个士兵受伤,相反的,一轮下来就有几十个沙匪的骆驼被长矛戳死。骆驼这东西智商很高,一看势头不好,不等主人安排,自己转身就跑,一下子第一轮冲击就溃散了,幸亏娜塔莎这边没有突骑兵,否则一个突击,就能把沙匪们打散,但是毕竟是女孩子,娜塔莎还是缺乏那种一往无前的勇气,以至于白白放过这一个取胜的良机。 但是这一下情况还是有所缓解,骑兵的优势是速度,第一轮冲击失败,无形中就把第二轮的速度给降下来了,把冲击变成了互相砍杀,沙盗们多年来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个人武力值远超于养尊处优的城卫军,城卫军仗着装备的优势勉强顶住了这一轮砍杀,但是双方就都有不小的损伤,甚至阵型也不是原有的盾墙方阵,被挤压得里出外进的,双方阵地咬在一起,接口处像波浪一样蜿蜒曲折。 随着双方死伤的增加,沙盗这一边逐渐眼红了起来,他们多年面临生死,越是同伙的死亡越能激发起他们的斗志,尤其是对方只防御不进攻的状态,方便乌代调整阵型,弥补缺口,不停的施加压力。 这种阵型的缺点很明显的暴露出来了,随着鲜血不停的喷洒,沙盗们越战越勇,面目狰狞,而顶在前边的城卫军则显示出调动不利的问题了,阵地作战并不是第一排永远在前边,那样子一会儿就给士兵累坏了,需要一层一层的轮换作战,可是显然娜塔莎根本就没有这种实战经验,不知道调整队形,等她醒悟过来,前几排的士兵就已经给人家屠杀的差不多了,士兵不是npc,他们是有感情的,前边的人的死亡无疑会大规模降低中后方士兵的士气,等到娜塔莎进行调整的时候,阵型就自然而然出现了混乱。这种混乱是最要不得的,乌代并不缺乏战争经验,灵敏的嗅觉让他立刻抓住了这一个机会,亲自冲到第一层去砍杀,这一下子就把轮胎城的防御撕开了一个巨大的缺口,雅鹿和博格一看机会来了,也挥军杀入,扩大战果。娜塔莎的部队损失大半,濒临溃散,情况危在旦夕。 这种时候,除非有一员猛将带着一支生力军堵住缺口,否则战线崩溃是无可避免的,可是美少女战队的那些男性武士不过是一些沽名钓誉,靠着甜言蜜语追逐女性的绣花枕头,早就被这种鲜血喷洒的战况吓傻了,别说顶上去了,根本站都站不住了,轮台城城卫军的统领之子哈迷蚩第一个受不了了,他吓得脸色苍白,平时就白嫩过人的小脸蛋上不见一丝血色,反而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死气,他吓得牙齿打颤,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突然发一声喊,丢下手里的宝剑,痛哭起来。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他的公子哥也是有样学样,丢下兵器和士兵,转身向后就逃,直挺挺冲向后军玛莎所在的方阵。 这种情况,如果用兵老练的将领会毫不犹豫的命令士兵对冲阵的逃兵射箭或者砍杀,因为打仗最害怕这种逃兵冲击阵型的情况,你逃跑溃散也要躲开中间的大阵,否则那就只能一起死了。但是玛莎也犹豫了,这些家伙都是疏勒的贵族子弟,如果射杀了不好交代,会引起贵族们离心离德,可是你不想想,你现在不杀了他们,你都不能活着回去,还管什么交代,慈不掌兵,人性的软弱是要害死更多人的。 于是,玛莎的队伍也被冲乱了,其余三支队伍一看不好,知道必须拼命了,也就不再管什么阵型,大家一拥齐上,和沙蝎的骆驼兵们混战在一起,好在这几个女孩子虽然性格上不够坚毅,指挥起来也是乱七八糟的,但是个人武力还真的不算是百分百的银样镴枪头,也能和普通的沙匪们打个有来有往不亦乐乎,当然了,既然优势尽丧,这种情况也就持续不了多久了,等沙匪们玩腻了,动了真格的,她们不但会全军覆没,还会变成沙匪们的俘虏、玩物、也许还会被贩卖,那就要看沙蝎本人的心情了。 杨小瓜看了看拓跋嫣然,两个人都是摇头叹息,真是一把好牌打成了稀巴烂,拓跋嫣然说道:“一将无能累死千军,古人诚不我欺。” 马哈木在一旁都看傻了,这就是自己的偶像们吗,怎么这么多人还给人家打成即将团灭的状态,如果说上一次渠莎城被打败可以埋怨天时地利,可以说被偷袭没准备,这一次可是面对面的正面作战,一千对五百,怎么就给人家包饺子了呢? 杨勇问杨小瓜,“少爷,怎么办?” 杨小瓜摇头叹息,“还能怎么办?我们把沙匪引过来的,谁知道她们这么菜,连占据有利地形二打一都给人家打成这样,天胡变相公,我们总不能撒手不管吧,那样就是我们的罪过了。” “啊?”马哈木张大了嘴巴,“你们怎么管?她们一千多人都给打成了筛子,你们不会是真的觉得可以三个人干掉五百沙匪吧,要是真有这本事,你们干嘛还要跑过来拖累这些女孩子?” 杨小瓜也叹息,“我也不是故意的,谁知道她们废物到这种地步了,我们总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交给个高的人去扛就可以了,谁知道这几个都是两米的高跟鞋呢,不能再造杀孽了呀。你在这里看着,我们去去就来。”说完牵过了自己的牛,他平时一直是骑马的,毕竟那头牛是有思想的类人生物,不能当成牲口对待,不到万不得已不好意思骑上去,现在不一样了,需要拿出一点真本事了,不然真的让那几个女孩子死了或者被俘,那就是大罪孽了。 杨小瓜换上了盔甲,给牛也全身披挂好,双手端起了虎头湛金枪,他骑在牛身上,目光扫视整个战场,整个战场仍然是一种胶着状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虽然天平向着沙匪一方逐渐倾斜,但是这些佣兵毕竟是正规军出身,虽然指挥者的能力不敢恭维,但是为了自己的生命,还是在奋力反抗着。 娜塔莎被一群乱兵簇拥着不断向后退去,她不想退,因为她知道,自己的退却会导致全线崩溃,会害了很多人,但是她控制不了局势,一开始她还试图呵斥那些后退的士兵,但是很快就发现,自己的声音在嘈杂的战场中还不如一只蚊子,士兵们只想着逃命,谁还会顾忌她一个女孩子的命令,深深的无力感紧紧的包裹住娜塔莎,无论她哭喊还是嘶吼都无济于事,如果真的能逃走也不错,但是人群拥挤不堪,想向前固然不可能,想逃走也不行,就像是国庆节的高速公路一样,每一辆车除了按喇叭之外什么也做不了,只好绝望的看着,等待着自己的命运。 和娜塔莎一样,玛莎的情况也不好,她的队伍被娜塔莎的败兵冲的乱七八糟,根本无法保持阵型,什么指挥艺术,这种时候谁会听你的指挥呢,每个士兵都是恨不得爹妈多生几条腿,方便自己逃命,什么命令呀,老子听不见。其他几股部队本来应该占据有利地形,向下射箭,利用远程优势和人数优势攻杀沙盗们的有生力量,但是不行呀,底下鱼龙混杂,这几个女孩子也不忍心射杀自己人,只能远远地射击沙盗们的尾巴,做一些聊胜于无的骚扰,也有些人实在受不了,抛下弓箭,拿起刀枪,踏入战场,决心用鲜血洗脱耻辱,但是那也不行,你根本看不到敌人,到处都是逃跑的自己人,山隘本身狭小,所以才利于防守,但是有利就有弊,过于狭小了就会拥挤成一团,前边的退不下来,后边的挤不上去,大家的体力全都消耗在自己人的身上。 不过,幸好这样,沙匪们只能一路斩杀过去,杀开一条血路,才能见到佣兵们的头领,所以这种拥挤也延缓了女孩们的死亡。 但是大局已定,随着倒下的佣兵越来越多,娜塔莎身前逐渐变得宽松了起来,她也眼看着敌人逐渐的靠近自己,每个沙盗都是浑身浴血,面目狰狞,他们看到了娜塔莎,不由得兴奋起来,舔舐着嘴角的鲜血,欢呼着扑向这个着名的美人,娜塔莎已经可以看到对方脸上的鲜血,听到那粗重的野兽般的呼吸声了,她不由得有一丝即将解脱的轻松感,也有一丝茫然,是呀,像个战士一样战死在敌人面前吧,虽然自己还那么年轻,才十六岁,那么美丽,却连一个男朋友都没有,但是自己肩上的责任让自己一个小女孩不得不用纤弱的肩膀扛起来这一切,她的那个堂兄,那个着名的纨绔,城主的继承人,此刻在干什么呢?是在饮酒作乐?或者又喜欢上了什么美男? 娜塔莎忽然觉得很恶心,很恐惧,她也不想死呀,但是不死能如何?被俘虏?那可是比死亡痛苦百倍的遭遇,娜塔莎亲眼见过奴隶市场的女奴,他们有些是平民,也有些是贵族,甚至高贵的公主,一旦变成俘虏,就会连动物都不如,她不想成为那样的人,想到这里,娜塔莎浑身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股力量,她不想,她害怕,恐惧的力量让她变了一个人,她疯狂的挥舞自己的长刀,一边哭喊一边疯狂砍杀周围的敌人,也别说,这种恐惧反而让娜塔莎变得勇不可当,转眼间就有十几个沙盗被她砍落马下,吓得那些心怀邪念的匪徒一时之间不敢靠前,美女谁都想要,但是用命去换,那就不值得了。 乌代注意到了这一情况,无论如何,一个红衣美女在血肉横飞的战场上都是极为显眼的,想看不见都难,尤其是那种一边抽泣一边砍杀敌人的气质,让很多男人都会觉得我见犹怜。乌代一生中最喜欢美色,他的帐篷里收集了各族美女几十名,都是劫掠而来的,实际上,他不但好色,还喜欢虐杀女孩子,他喜欢那种听着女孩子的惨叫哀哭,看着女孩子瑟瑟发抖的场景,然后残忍的欺凌直至杀害对方。而娜塔莎这种一边哭的梨花带雨一边斩敌如草芥的女孩子却是他从来没得到过的,让他不由得淫心大作。 乌代挥手,让手下让开,他要亲手擒下这个美女,把她收入帐中,变成自己的玩物,一切一切都要亲手来的才过瘾。想到这里,乌代舔舐着自己干燥的嘴唇,催动骆驼,扑了上去。 娜塔莎很强,她的刀法从小就受过严格的训练,她的城主父亲不惜一切代价来满足她对于武道的热爱,花了无数的黄金白银,请来所有能请到的着名武师来传授她刀法,在她十五岁生日的时候,她的老师们都辞去了职务,不再教授她,这些老师们说,娜塔莎的技巧已经是最好的了,只差战场的磨练,只有染过血的长刀才能是无坚不摧的武器,娜塔莎不再学习,而是加入了佣兵,她和其余几个女孩子志同道合,很快组成了一支闻名遐迩的佣兵团队,这一年来,她们无往不利,所向无敌,几乎所有的佣兵们看到他们都是望风而逃,她们以为自己真的是天才,真的无敌了,她自己也在无数的赞美声中迷失了自我,飘飘然了,独独忘记了老师离去时说的染血,是呀,不见血不杀人的胜利,能给她们带来什么呢,不过是虚假的恭维罢了。 人力有时而穷,娜塔莎的力量来自于恐惧,所以只能持续一小会儿,随之而来的副作用就会产生,这在这个当口,乌代的出现压垮了她的意志,两个人的武功显然不在一个级数上,娜塔莎的刀法不过是花架子,绚丽无比,拿来欺负一下小兵固然是无往不利,但是乌代是什么人,那是个双手血腥的屠夫,他的刀法完完全全是在敌人的肉体上磨练出来的,可以说他的刀法进步都依托着无数森森白骨。 如果乌代认真的话,那么可能一刀就可以削掉娜塔莎那颗美丽的头颅,但是他才不会那样做,猫捉老鼠的时候,总是要极尽可能的玩弄对方,折磨对方的意志,激发对方的恐惧,让对方一次一次燃起求生的欲望一次又一次的打破,直到对方崩溃,变成软弱无力,任他予取予求,这才是乌代最为享受的事情。 他这么想的,当然也是这么做的,他每一刀都是悬而又悬的擦着娜塔莎的要害划过,每一次娜塔莎都以为自己已经死去了,但是却发现除了衣衫破损,发髻蓬松之外,自己并没有实质的伤害,她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的运气好,但是很快,她看到对方那戏谑的眼神,终于明白,自己已经变成了对方的掌中玩物,无论怎样挣扎都无济于事。她能怎样呢,哭喊?求救?可是她的伙伴们又能比自己强到哪里去?等待着娜塔莎和其余几个女孩的都会是同样的下场吧。娜塔莎终于崩溃了,她毫不犹豫的横刀自刎,宁愿死去也不能受辱,更何况受了屈辱之后仍然会死去呢。但是乌代怎么能让娜塔莎成功自尽呢,死了还怎么玩,他只是用刀背一拦,挡住了娜塔莎的割喉一刀,手腕一卷一绞,娜塔莎的长刀脱手飞出,紧接着伸手一抓,就把娜塔莎擒了过来,横担在骆驼背上,口中调戏:“小美人,不要自杀呀,死了就不好玩了,乖乖的跟乌代少爷走吧,乌代少爷有足够的手段让你享受到人间极乐,包你到时候欲罢不能,桀桀桀桀。” 第71章 好狠 乌代擒下了娜塔莎,正在志得意满的调弄对方的情绪,忽然觉得不太对,怎么身边的环境变得安静了?不对呀,这里是战场呀,不应该是充满了厮杀吼叫惨号和哭泣才对吗? 他疑惑地望向四周,发现他的手下们都用很诡异的表情望着他的身后,出了什么事情了?乌代扭过头来查看,这才惊讶的发现,自己身后出现了一个人,一个骑牛的华服少年。 这一变故把乌代吓出了一身冷汗,赶忙掉转骆驼,和那少年面对面站立,这家伙啥时候出现的,怎么自己毫无察觉?难道是鬼吗?乌代晃了晃头,看到了毒辣的正午阳光,心中安定了很多,不是鬼就好,至于说人类,人类有什么可怕的,自己手里死去的人类比自己吃的饭都多,可是,这家伙怎么会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自己身后呢?自己的人呢? 人?!乌代这才醒悟过来,他抬头望过去,把他吓了一大跳,我的天呀,乌代暗暗叫道,怪不得刚才手下都用那样见鬼的眼神看着自己的身后,原来跟随在乌代身后上百名匪徒,此时已经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这个人世,在那少年的身后倒下了近百具尸首,竟然就在这一会儿的功夫,全被杀了个精光,而那些反应快的也逃散开来,所以,乌代身后才出现了大片的空白。 乌代的神色开始变得惊疑不定,他不确信的望向左右,充满了询问的神色,那意思就是问,这些人是怎么死的?手下明白了他的疑问,用目光指引他望向了少年的手。 少年的手里是一柄长枪,通体乌黑,仿佛生锈了一般,毫不起眼,但是枪的前端是一颗拳头大小的老虎脑袋,虎头雕刻的惟妙惟肖,显然不是俗物,从虎嘴里吐出的长舌足有一尺多长,赤红色闪着乌蓝的光芒,煞是诡异,此刻,顺着虎口的舌尖,不停地向下流淌着鲜血,那鲜血在地上连成了一条线,一条数百米长盘旋蜿蜒的血线,这时候,乌代又注意到,那些倒在地上的匪兵们都是同样的死法,一枪毙命,有的是锁喉抢,有的是穿心枪,但是不论怎样,那伤口都在蜿蜒的血线前进的路线之上,竟然是真的,这些人被少年一枪击杀,毫无反抗之力,短短的一刻就击杀百名悍匪,这是什么样的实力? 乌代的心脏咚咚的敲起了鼓,浑身有些发颤,越是残忍的人越怕死,他们不珍惜别人的生命并不代表不珍惜自己的,相反的,闻一多说过,反动派的残忍杀戮是为了掩盖自己的恐惧,同理,乌代也一样是个色厉内荏的家伙,看到了同伴的血,就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悲惨结局。 “你是什么人?”乌代咬牙切齿,忽然转换了口气,苦口婆心的说“年纪轻轻的,不要到战场来送死,要知道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呀。” 杨小瓜叹息摇头,“其实你刚才看见我了的,你带着几百人追杀我,把我追到了这个山隘口,害得我老人家被你吓得惨叫求救,丢了大脸,你说,我能不找你讨回公道吗?” 乌代一愣,仔细盯着对方看了半天,这才恍惚认出,原来这就是刚才被自己吓的惨叫连连的小子,自己刚才追他的时候根本没注意这种小爬虫长什么样子,不过一个小丑罢了,哪知道现在看来是一条过江龙呀,什么吓到了,什么丢大脸,不过是这个家伙参战的借口罢了。 乌代心说,这真的是一个小孩子吗?会不会是某些成名的老妖怪故意扮嫩,要戏弄自己?可是仔细看了半天就是一个真真正的少年,绝不是化妆驻颜之类的把戏,心中疑惑,啥时候本地出来了这么一个怪物呢? 杨小瓜看他只是皱眉不说话,有些烦了,“喂,你在那里瞎捣鼓啥呢,赶快跪下给少爷道歉求饶,我就放过你这一次,要不然,别怪本公子手狠了。” 乌代是哭笑不得,心说这个家伙应该就是个少年人无疑了,老家伙们可不会有这种少年心性,不动手光吓唬,自己虽然是怕了对方,但是也不能这样就怂了呀,虽然是这家伙悄无声息的杀死了好多小弟,可那也只是小弟而已,乌代相信自己比那些人强多了,不可能被这少年轻而易举的干掉,出来混的,面子很重要,要是没打就怂,那就和死亡差不了多少了。 想到这里,乌代忽然发现自己的骆驼上还趴着一个女俘虏呢,他并没有抓住当人质的想法,凡是不珍惜他人生命的人,都不会相信别人会在意他人的生命,那些抓人质做挡箭牌的匪徒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凶恶,恰恰相反,那些人都是色厉内荏之辈,都是恐惧到了极点才会这样利用弱者来当成救命稻草试图挽救自己罪恶的生命,乌代可不是那种人,大战在前,如果留着一个不停蠕动反抗的女人在骆驼上,那保不准什么时候会变成自己的拖累,现在是拼命了,需要丢弃一切包袱才可以,这样,乌代毫不犹豫把身前的娜塔莎拎了起来,猛地丢了过去,直奔眼前少年的面门砸下,同时要趁着对方手忙脚乱之际冲过去一刀斩杀。 乌代这一抛确实出乎杨小瓜的意料,他虽然一直用意识关注着这个女孩子,但是也只是防备对方杀人或者当成人质啥的,并没有想到对方会直接扔过来,不过虽然有些意外但是也没有到手忙脚乱的地步,因为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远不近,只有两丈,这也是古代对峙的安全距离,太近了容易被偷袭,太远了人家转身就走了,对个啥峙,这两丈的距离正好,乌代一抛,少女是毫无反抗力,身体被抛起来一米多高,直挺挺的扑向杨小瓜的脸,在空中少女不知怎地挣脱了束缚,头发披散、手脚乱抓乱刨声势十分吓人,杨小瓜手里拎着虎头枪呢,长枪一伸就妙到毫巅的从少女的腰带处贴着肌肤插入,这枪法,多一分就会穿膛破肚,少一分就毫无意义的让少女失去掌控。只见杨小瓜的枪尖一拧枪杆一颤,嘴里一声低喝“崩!”用的正是六合枪的崩字诀,一抖一转就化去了前冲之力,枪身轻轻一个旋转,少女就到了他的身后双臂再一抖,扭过身来青龙倒吸水,稳稳当当妥妥帖帖把少女安放在自己身后的牛背上。 娜塔莎如同做梦一般,刚才还在生死一线,因为被敌人活捉而痛不欲生,转眼就被抛了起来,然后就是腾云驾雾一般浑浑噩噩的被放在了牛背,她过了好长时间才醒悟到自己是虎口余生,得救了,但是此时的少女惊吓过度,也不敢说话不敢动作,只是紧紧抱着自己的身体,不停发抖,好在多年来的骑术还在,能够夹住牛腹,没有滑落到地上。 这一招兔起鹘落,快如闪电,旁人还没看清楚 ,娜塔莎就已经坐在了杨小瓜的牛身上,而乌代的骆驼也扑到了杨小瓜身前,弯刀斩下,而杨小瓜现在身体还没扭转过来,正侧对着自己身后的少女,乌代的弯刀已经飞速斩下,眼看着就离着杨小瓜的脖子只有尺许的距离了。 乌代咧开大嘴,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就说嘛,姜还是老的辣,打仗哪能分心呢,这不是吗,救人救得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了吧,可是就在他的刀堪堪劈到少年的脖颈的时候,他的笑容凝固住了,因为不知何时,侧对着他的少年已经转过了身驱,面对面的看着他,表情古井无波,一个圆润的金属物体顶在了乌代的咽喉上,那是杨小瓜的枪纂,乌代的嘴巴还没来得及合拢,就听见了自己喉骨碎裂的声音,鲜血充斥在口中,他觉得一阵难以抑制住的窒息感,然后就是全身无力,吭也没来得及吭一声,就从骆驼背上栽倒,扑通一声掉在了地上,四周的观众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们的大脑似乎很难接受这个事实,那个杀人魔王,那个沙蝎的继承人,乌代,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去了。 乌代的亲兵们发一声喊,四散离去了,只丢下地上孤零零的乌代的尸体,按照沙匪的规矩,主人死亡亲兵陪葬,他们可不想无谓的做陪葬品,自然是有多远跑多远。 杨小瓜再次回身,拎起坐在身后的娜塔莎,轻轻一抛,娜塔莎就如同腾云驾雾一般飞了起来,然后稳稳地落在乌代的骆驼上,这半天她一直是懵懵懂懂的,还没从自己死里逃生的惊喜中缓过来,就再次腾空,然后就骑上了骆驼,娜塔莎来不及思考这一切,就看见眼前一柄长枪,在枪尖上是一把明晃晃的大马士革弯刀正在绕着枪尖旋转,然后定住不动,刀柄正对着自己,娜塔莎迷迷糊糊的,依靠本能伸手抓住了那把弯刀。然后就见自己骑的骆驼忽然被一股力量扒拉到了一侧,杨小瓜枪尖一指不远处的马哈木等人,说道,“你去那里等着。”语气不容置疑,娜塔莎浑浑噩噩的服从了这个少年的命令,双腿一夹骆驼,向着枪尖所指的方向跑过去,这时候才想起来回头看一眼,只见那个救了自己的华服少年,正骑着那头样子奇怪的黑牛,向着山口稳稳当当的走过去,他的对面是一队拿刀动杖吆喝不停的沙匪,足有百多人,为首的是两个身材修长,双臂有力的匪首,每人一柄精钢打制的三叉戟,正在顺着戟尖不停流淌着鲜血,佣兵们的鲜血。 雅鹿正在快乐地屠杀阻挡在眼前的佣兵们,这些士兵虽然看上去健壮有力,但是很明显已经吓破了胆子,只能进行无谓的自保,毫无反抗之力,在他们的眼睛里只不过是一只又一只待宰的羔羊罢了,雅鹿喜欢那种声音,那种自己的武器插入敌人肉体的噗嗤声混杂着敌人的惨叫声,在别人听起来凄厉的声音在雅鹿听来就像是美妙的交响乐,而那种鲜血淋漓的场面在他看来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图画,然而,他忽然觉得不对了,四周的声音似乎有些异样,气氛也充满了诡异,雅鹿的汗毛有些竖起来的感觉,就好像一只被庞然大物死死盯住后背的蚂蚁,他疑惑地转过身来,就看到了一幅不可置信的场面,一头样式奇怪的黑牛正在缓慢的向他的队伍走来,马上端坐一个身穿华丽丝绸服装的少年,卷发,月牙眼,微翘的嘴角满含着笑意,手里拎着一杆乌溜溜的虎头湛金枪,枪有一丈长短,枪尖上血锈嫣然。 雅鹿的旁边是他的伙伴博格,两个人的本事差不多,第六感也一样的灵敏,所以是几乎同时转过身来的,他们看着这个少年,感到了一丝诡异,同时互望一眼,下意识的抓紧了手里的精钢三叉戟,在这个时候,眼力不差的他们已经看到少年身后蜿蜒的血线和倒在地上的乌代的尸体。 博格和雅鹿两个人同时感到了恐惧,他们并不是为眼前少年的武勇而害怕,他们没有看到乌代被秒杀的那幅场景,所以对此无感,但是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沙蝎那肥胖慈祥的面容,和那嘴角上和煦的笑,两个人浑身一颤,知道这一次惨了,沙蝎不是一个讲道理的人,他一旦暴怒,就会毫不犹豫的杀光眼前的所有人,不分敌我,而这一次死去的是沙蝎的儿子,那个被他视为唯一继承人的儿子,两个人并不是很瞧得起乌代,在他们看来那不过就是轻浮狠毒的少爷羔子罢了,一个用残酷掩盖胆怯的家伙,虽然这些年创下了一个嗜杀的名声,但是真实本领并不能让他们两个服气,也就是比那些城主府的少爷羔子们强些罢了,打几场顺风仗,虐杀多少女人,那算个啥,真正的战场拼杀又斩杀过几个有本事的人? 虽然如此,但是那可是老大唯一的儿子,现在死了,老大的怒火谁能承受的住呀,外人不知道,他们可是很清楚,别看乌代有一个小蝎子的外号,但是和那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老大比起来,一百个乌代也不是一个沙蝎的对手,所以,他们必须有所表现,趁着沙蝎没有把怒火发泄到他们两个人身上的时候,把火气引出来,冤有头债有主,这少年杀了乌代,自然应该这少年承受老大的报复,而不是自己两个。雅鹿和博格不约而同的吩咐自己的侍从,“快去报告大人,乌代少爷被一个小子杀了,请他马上过来!”说完了,同时端起三叉戟扑向惹祸的无知少年,嘴里还吆喝着:“哪里来的野小子,竟敢谋害了乌代少爷,不要跑,看我们的戟。” 虽然心眼里死活看不上乌代,但是两个人呢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狮子搏兔也要用全力,这小子能够斩杀武功还不错的乌代,那显然也属于很不错的行列,不可以轻敌,免得阴沟翻船,两个人心意相通,打仗嘛,不需要公平,只需要结果,只要干掉对方,谁会在乎你是群殴还是单挑,胜是王侯败者贼呢。 两个人多年来一直配合默契,两条三叉戟一左一右,分刺杨小瓜的左右两肋,速度奇快,把杨小瓜的退路完全封死,让他退无可退,只能硬刚,两个人的算盘打得噼啪响,觉得对方年纪小,能杀死这么多人说明,技巧厉害,但是力量应该是短板,所以封死变化,用力量压制住,就能万无一失了。 世界上真的有万无一失的事情吗,似乎是没有的,至少这一次没有,面对两个人的合击,杨小瓜略皱了一皱眉,单手持枪在眼前就这么一抡,使出了剑法的招数,一旋一绞,正是太极剑法的精妙招数,雅鹿和博格两个人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手里的三叉戟就不受控制的交在了一起,随着杨小瓜手里长枪的绞动,一杆枪锁住了两条戟,牢牢地锁住无法动弹,单手使枪本身就要有超常的力量,随着搅动锁住了双戟,那就是一只手控制了四只手,以一敌四,而双手长兵器的两只手和一只手的区别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通常是三倍不止,所以这两个人惊骇的发现,自己的力量和对方相比,简直连儿童都不如,谁说对方年纪小力量不足来着,这力量似乎远超他的技巧和速度呢,上当了! 看着两个悍匪急赤白脸的用力回抢自己的武器,杨小瓜微微一笑,手往回一抽,雅鹿和博格骇然发现自己二人的武器已经纠缠在了一起,急切之间,根本无法分开,两个人果然是经年的悍匪,同时做出了决定,抛掉了纠缠不清的三叉戟,拔出了腰间的弯刀扑向少年。 一寸长一寸强,两把弯刀在远距离对付长矛那就是送菜,可是三个人的距离不远呀,只有一丈,对于骆驼来说,那一丈多的距离一伸懒腰就到了,所以只是一闪念的时间,两个人就欺近到了身前两尺的距离,两把刀在空中画了两个弯弯的弧线刷的一下劈将下来,让旁观者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这两个人果然非同凡响,比那个死去的乌代强的太多了。 但是呢,杨小瓜自然也不是好相与的,看到这种情况不退反进,骆驼前冲的时候胯下的牛也往前冲,速度更快,冲的更猛,所以两把弯刀画完了弧线得意洋洋的劈下去的时候被砍倒只是一个残影,砍了一个寂寞,说时迟那时快,杨小瓜可不想给他们变招的机会,右腿轻轻一磕牛腹,胯下的神牛心领神会,在原地霍地打了一个旋,身子就已经转了过来,变成了面对雅鹿博格的骆驼屁股,在这个旋转的过程中,杨小瓜也没闲着,手里的长枪一记横扫千军,借着老牛的旋转之力挂定风声平着扫向两个人的腰部,两个人躲闪不及,就听见一声爆响,骨骼碎裂之声映入耳际,在左边的雅鹿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就被长矛扫在了腰际,给打的骨断筋折,死尸栽倒。 博格借着雅鹿的死亡获得了一个缓冲的时间,也把身体转了过来,他面对着战友被杀,不由得面色苍白,手里弯刀斜斜一指正要作出反应,杨小瓜一夹牛肚子,神牛向前一冲,杨小瓜长枪一抖,轻轻一拧,刷的一下就已经递到博格的左肋,博格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一枪扎了进去,杨小瓜双手一合,只是一抖,博格的尸体就向自己的后方飞了出去。 “好狠的娃儿!”在杨小瓜的身后传来了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 第72章 沙蝎之死 杨小瓜听到那个声音并没有惊慌,胯下黑牛稳稳当当的回头,转身,缓缓地站定,这才和刚刚赶到的沙蝎面对面。 沙蝎依旧是很慈祥的样子,眼睛眯缝着,都笑出了花来,只是颤抖的嘴唇和紧握的双手告诉大家他并没有那么镇定,而且心中恨极。 杨小瓜看向沙蝎,这是个超级大胖子,坐在大一号的骆驼上仍然有一种河马坐马扎的奇特感觉,胖乎乎的双手紧紧握着一柄长铩,握的很用力,以至于胖乎乎的手上青筋暴起多高。长铩很长,有一丈五尺长,很粗,有酒瓶子那么粗,亏得是沙蝎那双手远超常人的巨大,那绝不是蒲扇般的大手,那就是两把蒲扇,五指张开的时候比家里烙饼的铛还要大上一半,所以才能紧握这么粗的武器,还握的毫无间隙,密不透缝,长铩的构造就是一把超长超宽的宝剑加上了一根一丈的长柄,这柄长铩是一体锻造而成的,不知道是什么金属,蓝哇哇的,冒着幽深的光芒,顺着前端的剑刃正在淌血,地上是一具尸体,博格的尸体,现在已经被斩为两段,创口和长铩的前端相似,很显然是被沙蝎一击斩断的。 此刻的沙蝎表情开始变得平静,双手的青筋也慢慢消失,只是笑容越发的慈祥了,他咧了咧嘴,“小家伙,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我的?” “就在你过来的那一瞬间,你虽然尽量压住了自己的呼吸,但是你的儿子被我斩了,你的手下也命在旦夕,所以你的涵养虽深,仍然会有那么一丝呼吸的变化,不过你的龟息大法修炼的确实很深了,应该已经到了定境了吧。”杨小瓜实话实说,很诚恳。 “所以你把博格扔了过来?就是为了让我斩断他的尸身,好告诉我你知道了?”沙蝎很认真的问。 “我可没有让你斩断自己人泄愤,这事儿别往我身上赖!”杨小瓜撇清,然后又说“我只是告诉你不要偷袭,就这么简单,虽然我知道你一开始就只是想看看,并没有偷袭的意思,但是我对你不了解,万一呢,我不喜欢赌博,更不喜欢猜测人性。” “可是你熟知人性,不是吗?不过我倒是很好奇,这疏勒国什么时候出来了这样一位少年天才,我怎么都没听过?难道真的是太过固步自封了,以至于耳目闭塞?”沙蝎的表情颇为玩味,现在他的情绪越发的沉静了。 “不要说我熟知人性的话,我不喜欢,”杨小瓜从前世就有看穿人心的天赋,而且也曾经很好奇这些,就像小孩子得到了玩具一样,结果把自己搞得精疲力尽的,被老师狠狠批评了一顿,从此明白了过犹不及的道理,不再刻意的窥探人心,慢慢的反而修成了正果,也就是被汉钟离夸赞不已的现在的心性境界,为什么他能引导拓跋嫣然修行,那就是因为他们本就是一类人,唯一的区别就是杨小瓜有一个好老师,把他引上了正确的方向,因祸得福,也正是这个原因,他才会接受拓跋嫣然的求教,因为他理解了老师当初对自己的那些苦心,想到这里,杨小瓜有一点酸酸的,虽然他一向古井不波,但是只要牵扯到老师,都会有那么一丝心伤,杨小瓜突然感觉到一丝怒气在自己的心中勃发出来,老师是他心中的逆鳞,无论是谁触动了,都要付出代价。 “我很不喜欢,”杨小瓜再次强调自己的态度,“我对你的心性没兴趣,对你的所思所想,对你的一切都没兴趣。” “可是我对你有兴趣,”沙蝎也是心性坚毅的人,他明显感觉到了对手情绪的变化,不由得加大了对对方的刺激,高手过招,心态很重要,既然可以激怒对方,让对方心态失衡,何乐而不为。“你究竟是谁呢,就像从地里冒出来一样,就出现了这么一个天才少年,对于这样一个后起之秀,我老人家竟然不知道,惭愧呀。”沙蝎年轻时也是一个英俊青年,但是后来有了一次奇遇,学习了一种邪门功法,以至于性格大变,身材大变,无处不变。 因为自己的改变,沙蝎对没有变的儿子极其的重视,因为那就是自己的过去,没有谁会轻易放弃自己与过去的联系,可正是这样一丝眷恋,导致的他的修行进入了一个瓶颈,他知道自己的瓶颈是什么,但是不舍得不肯打破它,直到现在,杨小瓜的出现把他与过去的联系彻底斩断了,沙蝎很伤心很愤怒,但是也很庆幸,他知道自己已经开始了蜕变,所以他会一改往日的做事方式,没有上来就斩杀对方泄愤,而是不紧不慢的和对方周旋,一方面是想玩猫鼠游戏,在杀死对方之前尽情的玩弄对方的感情,另一方面也是在等,等自己的境界跨越,等自己稳定了新的境界,再拿对方祭刀。 杨小瓜很不爽,他已经感受到了怒气逐渐充斥了自己的身体,但是他小心翼翼的不让它控制自己的心灵,杨小瓜的修行与常人不同,老师教育他不可以断情绝性,无论喜怒哀乐都是人之本能,不可以视之为洪水猛兽,更不应该压抑这种情绪,但是如何控制呢,很简单,老师曾经教给他的三尸秘法就是了,只要给情绪找到一个载体,让它在自己的空间里发展就好了,不需要让它形成对主体的影响,所谓的坚守本心就是这样了,所以看上去他虽然很愤怒,但是绝不会让愤怒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更不会举止失措。强行压抑自己,达到所谓的忘情境界,那就不再是人了,在人间,自然是要做人的,不会做人的人如何超人,不立如何破。 所以,杨小瓜的本心并没有如何愤怒,仍然很平和:“你不知道我是很正常的,因为我并不是什么出类拔萃的人,只是个芸芸众生的一员,而且,我也不是本地人,就是个过客,旅游者,你如果不追杀我,我本来也没兴趣和你们作对,可是你们偏偏不知道天高地厚,非要逼我动手,那就对不住了,你们咎由自取,我只是替天行道。好啦,你也拖延很久啦,是不是新的境界已经稳固了?如果还没有,那我再等一会儿就是了,毕竟我对你的新境界也很有兴趣。” 沙蝎一惊,不由得对眼前的少年更加高看了一眼,原来对方知道自己已经破境,更知道自己在争取时间稳固境界,眼见得自己的伎俩完全被人家看透,沙蝎有一种自己是小丑的感觉,不由得颇为愠怒,但是他压住了这一丝情绪,实话实说的回答,“差不多了,再过一息就可以。。。”话音未落,沙蝎双腿猛夹骆驼的肚子,骆驼一声嘶鸣,闪电般窜了出来,这个家伙竟然发动了无耻的偷袭,沙蝎双手举起长铩,凌空劈下,这一劈凝聚了他对新境界的全部体验,真正做到了与环境融为一体,此刻的沙蝎不但和骆驼融为了一体,也和方圆百步之内的沙丘融为了一体,真正做到了他就是沙漠,沙漠就是沙蝎。 周围的人只感到黄沙漫天,根本看不到沙蝎那夺命的一击,他要借整个百步之内的沙丘之力,镇压斩杀眼前这个深不可测的少年人。此时此刻,换了任何人在场都看不到他隐藏在漫天飞沙之中的那必杀一击,只能感受到无尽的黄沙,漫漫的压力。 但是,杨小瓜并不是任何人,他只是杨茁,此时此刻,迎着无尽的阳光茁壮生长的一颗幼苗,苗虽幼,却有无限的生命,无尽的未来,岂能在意这一点点环境的威压?杨小瓜长枪微微扬起,宛若春天里破土而出的幼苗,虽没有冲天的威势却是不可抵挡,只是那么一点,虎头湛金枪那赤红色的长舌就点在了不知何时静悄悄斩下的长铩的剑锷之上,打蛇打七寸,而长铩的七寸就是那连接处的剑锷,只是那么一点之下,长铩就发生了不可遏止的震颤,那震颤的幅度之大,连作为主人的沙蝎也无法控制,自己也跟着震颤起来,紧接着沙蝎掌控的百步空间之中的空气也颤抖了起来,漫天的飞沙被震得粉碎,化作了无尽的尘埃落于地下。 杨小瓜的动作不停,长枪举火烧天破去了沙蝎的空间掌控,就势一旋,在空中画了半个圆弧夺去了沙蝎的飞沙之力,紧接着青龙出水,带着沙蝎的力量反震而出,直取沙蝎的心窝。此时的沙蝎一声怒喝,他突然就变了,那三百斤的肥肉在他的一颤之下化作了无尽的煞气,裹挟住了空间,原来这才是他这么多年来肥胖的原因,那不是脂肪,而是他修炼邪功,残杀他人积累的煞气。 沙蝎这一变身,重新化作了一个身材修长,相貌英俊的中年人模样,和死去的乌代相比别无二致,大家这才惊叹,原来传说中沙蝎的相貌不俗是真的。沙蝎借助自己身上的凶煞之力重新夺回了对空间的控制,把整个空间变得稳固粘稠,到处都是他的凶煞之力弥漫着,然后发生了撕裂,凶煞之力的变异导致了整个空间出现了无数的裂缝,这些裂缝有规则的震颤着,向着杨小瓜蜂拥而去,看那意思,只要是擦上一丝,也会给空间裂缝撕个粉碎,好厉害的杀招。 杨小瓜也不害怕,依旧是一枪递出,直奔沙蝎的心窝,所到之处,触碰到了那些裂缝,这根虎头枪的样子忽然就变了,虎头湛金枪,本来就应该是金光闪闪的才对,只是作为主人的杨小瓜不喜欢暴发户的感觉,这才压制了这杆枪的光华,变成了乌兰色,灰蒙蒙乌沉沉的很不起眼,现在碰到了这些裂缝,猛然间就光华大作,金光缭绕,那枪上的虎头豁然之间就活了过来,虚空中出现了一只斑斓金虎,那虎一声咆哮,血红色的舌头冒出一连串火星来,燃爆了空气,空间之中烈焰升腾,什么煞气、什么裂缝,全都化作了燃料,被熊熊烈焰吞噬下去,猛虎再一次张开血口,把无穷的烈焰尽数吞了下去,就像吃饱了一样,老虎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紧接着长枪的枪身上一阵噼里啪啦的电光闪烁,雷火炼金枪,金枪变得通体放光灿烂无比,然后火焰就再也不见,猛虎的虚影的消失了,显然是长枪的枪魂吸收了大量的能量,满意的蛰伏了。而沙蝎,也被这一击破去了招数,骆驼被震退很远,差一点出了圈子。 这时候,什么飞沙,什么裂缝,什么煞气什么烈焰都消失得干干净净了。这百步方圆的沙漠之上似乎变成了绿洲一样,天空湛蓝,空气新鲜,甚至连地上都长出了鲜绿的小草来,在场众人,无论是沙匪还是佣兵,或者那五个少女,都不约而同的停下手来,不再战斗,被眼前的神迹所摄,静静地旁观两个人的战斗,他们知道,自己已经完完全全沦为了配角,此时此刻一切的一切都取决于这两个人的战斗,旁人,不过是等待命运安排的玩偶罢了。 沙蝎耗去了全身多年来蓄养的煞气,恢复了本来的样貌,愣了一愣,忽然仰天大笑,笑得前仰后合,笑出了眼泪,“哈哈哈,原来是这样的,不得不失,只有舍去才得解脱,原来这才是新的境界,我刚才以为的新境界不过是虚幻外衣罢了。”沙蝎变得很严肃,他在骆驼上深深鞠躬,“多谢你,少年人,你帮我做了舍弃,才让我知道了新的境界是这样的,不过,作为报答,我会尽全力和你一战,杀了你,作为新境界的祭礼。” 杨小瓜微微一笑,“我也想知道,你所得到的新境界到底有多么美妙,请动手吧,我会让你尽情发挥之后再死。” 沙蝎抖了抖身体,显然,恢复了原有相貌之后,还不太适应自己身体的变化,尤其是衣服,原本像桌布一样肥大的衣衫套在身上,根本挂不住了,就光是衣领的宽度就远远大于现在他的腰围,幸好是骑在骆驼上,只是上半身裸露,如果站在地上,毫无疑问,裤子早就掉在地上了。沙蝎毫不在意,把身上的衣服全都扔了,从自己的骆驼身上取下了一个行囊,打开来,是一身崭新的衣服,匹配着他现在的身体,沙蝎一边穿衣服一边感叹,“这身衣服我准备了二十年,自从修炼了邪功开始,我无时无刻不想着能恢复原本的我,就是舍不得这一身的力量,现在终于解脱了,舍得舍得,不舍弃,如何能得?”说话间,沙蝎换好了衣服,从里到外变了一个人一样,神清气爽,他手握长铩,说了一声,“请!”催动骆驼向前,那骆驼也惊讶于主人的体重变化,感觉畅快了许多,步履轻盈,一瞬间就到了杨小瓜的面前,长铩送出来,很是轻盈,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种大招一出,天昏地暗的感觉,反而特别随意,悄无声息,就像一个顽童第一次拿起了画笔,在墙上画出他人生歪歪扭扭的第一笔。 面对着这看似随意的一击,杨小瓜面容平和,不喜不悲,也是一枪递了出来,枪式平和,不急不缓,正是刚才没有发出来的那一招青龙出水,枪铩相交,并没有大家想象的火星撞地球的璀璨,甚至连火花都没擦出来一分一毫,枪式一卷,战牛前冲,两个人就要撞在了一起,杨小瓜身形侧扭,长矛画了一个完整的圆环,鹞子翻身接海底捞月,,尺许的枪芒闪烁而出,直刺沙蝎的咽喉,这一刺依旧是不含任何变化,平平无奇,但是人枪合一,势不可挡,正所谓不招不架,就是一下。 沙蝎长铩探出,试图硬挡一下,哪里挡得住,枪尖连颤都没有颤一下,余势不消继续向他的咽喉刺去,沙蝎吓出了一身冷汗,赶忙催动骆驼向右一偏,同时身形左转,长铩猛地一竖,斩向那杆枪的虎头之处,当啷一声响,两个人已经侧身相对了,杨小瓜拧枪,只一个旋转,就锁住了长铩,借势一夺,沙蝎一个冷不防,差一点脱手,不敢硬抢,在骑战的时候兵器锁住较力是很危险的事情,这其中的变化太多了,沙蝎只能向前一送,然后变招下劈,正是一招法轮长转,长铩就像风车一样斩向杨小瓜的头顶。 杨小瓜一笑,“大风车执拗扭转呀,可惜俺不是唐吉坷德。”言毕,双手捧枪,向外斜斜的一推,一转,枪尖再次指向沙蝎的咽喉,沙蝎大惊失色,赶忙也是侧身外推,两个人就已经是背对背了,二人都不是善茬,同时回身一刺,当啷的一声,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枪尖对枪尖,二人也不犹豫,继续催动坐骑向前,跑了一大圈,这才圈回来再战。 沙蝎试探完了,也就不再留手,一声大吼,就是最朴实的必杀技,劈山式,劈山式又叫力劈华山,这名字已经是臭遍街了,但是其实是最难于防御的杀招,想想看,当年刘沉香一招斩去,高峻的华山分为两段,那是何等的气概,又是谁能抵抗的? 这沙蝎的刀法已经摸到了第三境界举轻若重,本人的修炼也达到了去伪存真的修为,简简单单一刀劈下,在外人看来平平无奇,对面的杨小瓜却感受到了无边的压力,这时候想要躲闪什么的根本不可能,无论怎么躲,人家都已经锁定了你,刀锋都会紧随你的移动而移动,如影随形,杨小瓜朗声大笑,“来得好!”横担铁门栓往外就是一磕,当啷啷一声爆响,所有的人都捂住了耳朵,有的动作慢的,耳膜已经出血。 如果是普通人,只是这一刀,就会连人带马被斩为两段,可杨小瓜当然是不会的,一下子磕开了长铩,沙蝎被震得身子一晃,长铩反弹了一米多高,差一点脱手飞走,双手用力这才牢牢抓住,胯下的骆驼也被震退了好几步,就在这一瞬间,杨小瓜胯下的黑牛忽然腾空跃起,这一跳可把在场的人都吓了一大跳,因为很少有人看见牛这种动物跳跃,跳的虽然不高,只有一米五六,可那也是威势惊人了,转眼间到了沙蝎的斜上方,杨小瓜俯身向下一刺,“来而不往非礼也,看看我的飞鸟投林。”一枪扎向沙蝎的前心。 沙蝎横过长铩来,也要学杨小瓜的手法,把这一枪推出去,可是已经做不到了,这一招不是刚才的试探,是真的必杀一击,到这个时候无论如何躲闪都无济于事,而比拼力量,沙蝎确实力大无穷,这二十年修炼邪功,浑身已经有了万斤之力,可是杨小瓜这一下是凝聚了自己的精气神的杀招,纯力量可能并不是多强,当然也不比沙蝎弱,只是这股子劲气,人牛合为一体,就算是一头大象,也会给挑飞,所以沙蝎的下场就是命中注定了的死亡。 沙蝎死的很平和,一点没有什么惨烈的景象,除了心口被洞穿之外,他平平的飞了出去,横躺在地上,气息微弱,但是面带微笑,“好厉害的枪,原来,原来你一直是没有用全力的。”说完脖子一歪,就此离去。 第73章 热那亚的身份 沙盗们很强,但是他们的主人死了,气势散尽,刚才还喊打喊杀气势汹汹的盗匪们,马上变成一群羔羊,不再有反抗之力,杨小瓜转身不再管剩下的事情,他招了招手,马哈木三个人和娜塔莎一起走了过来。 “走吧,这里没我们的事情了。”杨小瓜吩咐马哈木,然后头也不回的向着疏勒城而去,杨勇和拓跋嫣然紧随其后,马哈木看着娜塔莎五个人,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是还是什么都没说,也跟着离开,只留下现场呆立的五个美丽少女,一群佣兵和匪徒,还有,一地鸡毛。 从姑墨到疏勒城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大家是陪马哈木去救心上人热那亚的,不是和什么美少女佣兵搭讪的,所以虽然马哈木很想和自己的偶像说几句话,还是忍住了,正事要紧,而且,这几个偶像远看很风光,走近了原来也只是除了漂亮之外没什么特殊的富二代罢了,所以马哈木虽然不至于偶像幻梦破灭,也没有那种迷之崇拜了。 “你说,疏勒城打得不可开交的,作为疏勒公主,怎么还有闲心在千里之外玩什么佣兵抓匪徒的弱智游戏?”杨勇打破了沉默,问马哈木。 马哈木苦笑,“疏勒是一个国家,不是一个孤单的城市,每当战争来临的时候,总是要把重要的人和财物运输到后方来做一些万全的准备的,万一前线失利,还有东山再起的希望,所以战争对于大人物来说,可能只是财物和地盘的损失,除非灭国之战,否则每一次都是老百姓付出生命和财产,国王什么的,总是要保命的。” “哦,原来这样呀,也有道理,那就是说玛莎公主其实是逃离前线了?”杨勇似有所悟,他虽然负责情报,但是对于大人物的心态,并不是很了解。 “也不一定。”拓跋嫣然回答,作为一个郡主,她更了解上位者的心思,“公主王子什么的固然会被转移作为失败后的两手准备,但是通常也是为了战争的进行更顺利,有的时候他们去后方要做一些外交工作,联络友军换取援助,比如玛莎这样的,恐怕不是为了玩玩才和沙蝎拼命的,要知道战争时期,在前后方的运输更是重中之重,谁也不可能容忍必经之路上有这么一伙穷凶极恶的匪徒,一旦战事胶着的时候,这些盗匪杀出来,可能对整个战事都会有不可挽回的损失。” “是呀,”杨小瓜点头,“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这可不是小问题,只不过她们错估了自己的实力,差一点给人家一口吞掉,如果真的那样,恐怕疏勒城的军心会溃散的吧。” “原来,是地位限制了我的想象。”马哈木苦笑,自己以为自己很聪明,其实对信息并不掌握,更不懂战略,所以说到归其,只不过是个愤青罢了。 “也不怪你,上位者不会宣传这些,他们不会说自己为了国家付出了什么,因为私有制,家天下,他们付出了什么都是应该的,没有一个老百姓会同情他们,说出来反而是矫情了。”他想起后世的某位威尔斯利大学毕业的贵妇人,在战争最激烈的时候去漂亮国发表演说,讨要援助,国内不也是有人说去逃命甚至说丧权辱国的,殊不知如果没有她的那一次演讲,可能漂亮国就不会早早地援助,而我们的抗战会走向何方,老百姓会多死多少,谁也不知道,历史不容假设。就像是某个小品演员说的,有人负责面子,有人负责里子,没了里子,面子也就不存在了。这么想想,那位黄杉美少女玛莎,其实也蛮可怜蛮值得尊重的,如果不是为了国家,谁会吃饱了撑的,放着优雅的贵族生活不过,反而去翻山越岭,带队厮杀,差一点搭上生命和人格尊严呢。 大家继续行路,一路上人员益发的稀少了,只有向东的逃难者,没有向西的人,等走到了马拉巴什古堡,却发现已经变成了战区,大队的贵霜骑兵奔跑来回,似乎要攻城的样子,几个人面面相觑,难道说疏勒已经陷落了么?大家不再说话,绕过敌军的营盘,继续向前,无论如何,也要到了疏勒城,亲眼看到才能知道一切。 刚走了没多远,又有大队人马走了过来,却不是贵霜骑兵,而是近万名老百姓,哭爹喊娘的被上百贵霜人驱赶着迎面而来,几个人下意识的要避开,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那个贵霜人的队长,一眼瞟见了几个人,在难民队伍前边,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厚重的行囊,想不被发现都很难,贵霜人的小队长一看,这是财路呀,岂能放过,催马过来,鞭子一指,“拿下这几个奸细。”就有十几个士兵如狼似虎的扑上来,试图抓捕他们。 “唉!”杨小瓜叹息,“冤孽呀,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何必呢,我本不愿管你们,各有各的因果,可是你们非要和我结上因果,好可怜。杨勇大哥,”他扭头吩咐,“尽量少杀几个,打残了就行。” “诺!”杨勇得到命令,催马向前,降魔宝杖抡开了噼里啪啦一顿抽,只一眨眼的功夫,这扑上来的十几个人就全部给打落下马了,那个带队的百夫长正要下令,杨勇已经冲到眼前,轻喝一声,“打!”也是一棍子解决战斗,把他像打高尔夫一样抽下了马鞍,其他士兵一看,就发一声喊,一哄而散。这贵霜士兵和别的部队不同,素来有三哥的传统,顺风仗打起来凶狠无比,一旦遇到挫折,那就跑的比麻雀还快,一个人赶跑了上千人绝不是笑话,当然了,三哥自称是佛系,不说自己是怂货,真实情况大家心里都有杆秤。 驱赶走了这些士兵,杨勇也不去追,就像是苍蝇,赶走了就完事了,再看这些难民,没人管了,立刻也作鸟兽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大家在路旁看着不停地叹息,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一个苍老的声音哆哆嗦嗦的,充满了疑问,“你是马哈木吗?” 马哈木循着声音望去,一个身穿华贵的黑色破长袍的老人正在看着他,满脸的不确定,他赶忙跑过去,把老头子拉过来,“阿拉米大叔?你怎么在这里?热那亚呢?” 原来这就是热那亚的爸爸,疏勒城的裁缝,阿拉米,其实阿拉米并不大,才四十岁,但是古代人三十岁就当爷爷了,四十岁被当成老头也就正常了,阿拉米哆哆嗦嗦的,“马哈木,果然是你呀,你有吃的吗?我已经好多天没吃饱饭了。” 几个人赶忙把阿拉米带到路旁,马哈木取出了一个馕,掰了一小块,又切了一小块咸肉递给他,满脸歉意的说,“不好意思,阿拉米大叔,我不能给你太多,饿久了的人一次吃饱会被撑破肚皮,你慢一点,啊,你怎么全吞下去了。” 阿拉米显然是饿狠了,不管不顾,一口就把馕和肉全塞进了嘴,就像是害怕别人抢走一样,嘴里疯狂的咀嚼,充满了食物的粉末,看着极其的恐怖,阿拉米也为自己的迅猛付出了差一点噎死的代价,被憋得喘不过气来,白眼乱翻,大家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他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然后齐齐叹息,怪不得说救人比杀人难多了,这都出了一身大汗了。 阿拉米喘息了好久,这才平静下来,开始诉说自己的遭遇。原来,一个月前,贵霜帝国突袭疏勒城,只是清扫了外围,抓走了很多老百姓,掠夺了财物,并没有攻城,但是疏勒城内有很多趁着围城不紧密逃出来的百姓反而中了圈套,如果老老实实躲在城里,三哥没办法,你跑出来了,那就老实不客气,反正你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而且还在野外无险可守,只能被抓走,就这样阿拉米一家就在逃难的时候被包了饺子,一般这种情况,极有可能的是男人被杀,女人做奴隶,或者男人和老人被送去当炮灰攻城,女人被抓走当奴隶,反正都差不多,对男人来说都是死,早死晚死而已,女人呢,能忍受屈辱和凌虐的就活下来,不能忍的也会死,战争,尤其是族群之间的战争,那就是一个人命贱如草的状况。毫无意外的,阿拉米和自己的老婆、儿子被当成炮灰,驱赶过来攻击马拉巴什堡,至于说为什么放过疏勒城反而攻击马拉巴什,那就是贵霜帝国高层的秘密了。 听着阿里米絮絮叨叨的,马哈木实在忍受不住了,就打断了他,问道,“那热那亚呢,她去哪里了,是不是已经被。。。。”他实在是不忍心往下说了。 “你先听我说,不要着急,”阿拉米继续絮叨,“其实呢,我们有一个秘密一直没有告诉你,那个,那个吧,热那亚,其实不是我们的亲生女儿,她” “阿拉米大叔,就算热那亚不是你的女儿,你也不能这么冷血的不在乎她的生死呀?何况,啥?你刚才说啥?热那亚不是你亲生的?”马哈木懵了。 “嗯嗯,”阿拉米脸上有一点窘色,“其实她是我们抱养的孩子,她的真实身份是,是某个神秘家族的传承人,他们家族历年来守护着冒顿单于的秘密宝藏。” “什吗?怎么又是那个该死的宝藏。”这回轮到杨小瓜愤怒了,他本来是个不喜不悲的性子,喜欢冷眼看世界,所以很讨厌无事生非的人和无事生非的事,现在他一直躲着这个该死的宝藏,结果,宝藏还就追上来了,想不管都不行,已经答应人家了,不能不顾热那亚的死活,一诺千金,诚信才能够无愧,才能够保证修行之路一路畅通,所以这个因果找上门来了,自己只好接下来了,无语。 “那她只是个孩子,什么也不知道呀?”马哈木很急,虽然听到冒顿单于宝藏的时候,他的心不争气地跳了一下,但是总体来说,热那亚才是他的爱人,他更关心自己爱人的安全。 “为了热那亚的安全,她被他的父母在刚出生的时候抱出来,放在了我的门口,还在襁褓里放了一封信和一个信物,那信里写了热那亚的身世,她属于单于最忠诚的随从,希拉里家族,这个家族自从单于死后,世世代代守护单于的陵墓,每一代的继承人为了防止被内部人暗害,都要送出去交给外人抱养,直到十八岁的时候再带回家族。据说,整个家族只有族长和继承人才知道如何进入宝藏。” “这不可能!”马哈木打断他的话,“继承人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婴儿,怎么可能知道秘密,更不可能保守秘密。” “他说的没错,我来告诉你真相吧。”身旁突兀的出现了一个声音,马哈木抬眼望去,是一个不认识的外国神父,杨小瓜他们倒是认识,老熟人了,正是轮台城失踪的那个基诺维耶夫主教,他的身旁还有一个蓝眼睛的青年人,轮台城里声称要追杀基诺维耶夫到天涯海角的罗平。 “基诺维耶夫主教?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杀了那个老西佛逃过来的吗?这个罗平先生还说要追你到天涯海角的。”杨小瓜很有些好奇。 “其实是这样的,”基诺维耶夫只是笑了笑,没有解释以前的事情,继续着阿拉米的话,“单于的大墓其实并不是多么保密的事情,但是多年来一直没人能进去,主要是打开大墓需要两件东西,一件是藏宝的地图,另外就是那个玉符,狼形玉符。” “听说玉符有好几个,是必须全部还是随便有一个就行?”拓跋嫣然毕竟是女孩子,一听到藏宝什么的,眼睛就闪闪发光。 “一个就可以了,匈奴王想东山再起,一定是后辈凋零了,那时候要是凑足七个玉符,说明要和其他族人瓜分,冒顿绝对不肯的。”答话的是罗平。 “你不是说要追杀他吗,怎么也跑这里来,还看着和平相处的样子?”杨小瓜对财宝没兴趣,但是对罗平这个人还是有点兴趣的。 “不这么说怎么脱身,老西佛真正被杀是因为他偷走了那枚玉符,杀死他拿走玉符的其实是罗平自己。”又一个声音加入了进来,正是许久没有露面的酒馆老板罗杰。 “罗杰先生,你”罗平一边面带惶惑的说着,一边把手伸向了腰间。 “不用了罗平,你的手段我早就熟知了,”罗杰冷笑着,“不要试图反抗,你看看周围。” 罗平看着周围,四五十个壮汉狞笑着围成了一圈,几十把弯刀都指向罗平的咽喉,他面色苍白,颓然坐在地上,苦笑着举起双手,“好吧,我投降。” “罗平,我真的不明白,你明明知道是伟大的阿提拉汗要这批财宝,怎么还敢偷窃?你长了几颗脑袋?”罗杰很不理解,作为匈奴王阿提拉(上帝之鞭)的贴身仆从,他潜居轮台城十年,就是为了冒顿的遗物,这件事尽人皆知,作为叱咤欧亚大陆的无敌王者,阿提拉予取予求,怎么还有人敢于虎口夺食?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他,亚森罗平,法兰克帝国的王子,潜伏在轮台的目的就是打乱阿提拉的计划,不让他侵略欧洲。”基诺维耶夫揭开了谜底。 “可是你们到底是谁我不关心,我只是想知道,我的热那亚去了哪里,她和你们又有什么关系,我只想要她安全。”马哈木受不了这些人的扯皮了,唠唠叨叨的怎么就扯到阿提拉身上了,阿提拉法兰克什么的太遥远,只有热那亚才是他的心中所想。 “你别急,热那亚很安全,她是取得财富的关键人物,贵霜人会把她视若珍宝的,不会让她有一丝一毫的折损的。”基诺维耶夫安慰马哈木。 “话说,热那亚一个女孩子,就算你们说的她是希拉里家族的继承人,那又如何,她从小生长在外边,又怎么会知道藏宝的地图在哪里,如果她知道了,那她的养父也早就知道了,哪还轮得到你们!”拓跋嫣然说着还瞄了一眼阿拉米大叔。 “小姑娘,你还是年轻呀,有些东西是深藏在血脉里的,不需要文字传承。”一个大胡子老者莫测高深的说,正是白小轮的老师丘力居,身旁跟着的当然是白小轮和保镖察尔汗。 “人聚的好齐呀!”杨小瓜赞叹了一句,然后又问“血脉传承什么的真的存在吗?那不是迷信吗?” “主人,迷信是什么?血脉传承我就有呀。”一个声音突兀的闯入杨小瓜的脑海,他惊讶的看了一眼自己的牛,那牛也冲他眨了眨眼,杨小瓜苦笑,对呀,自己怎么总把它(她)忽略了呢。 “白家的人也来凑这个热闹了。”罗平的声音很是阴冷。 “你一个外邦蛮夷都可以凑这个热闹,我白家堂堂龟兹国主,为什么不能。”丘力居反唇相讥。 杨小瓜看着对方的大胡子,心中怪怪的,一个异族说另一个异族是蛮夷,这感觉,真的很酸爽。 第74章 狼口余生 “我不管你们怀着什么目的,也不管你们要什么,我要我的热那亚。”马哈木实在受不了这么多人阴阳怪气,坚定地表明态度。 “嘘,安静点,小家伙,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丘力居瞪眼。 拓跋嫣然一下子挡在了马哈木的身前,冷冷地扫视众人“马哈木是我的雇主,谁敢吓唬他,就是和我们为敌。”拓跋嫣然一向以羞怯温柔的外表示人,看来这次是真的不爽了,爆发出了一丝杀气。 “别别别,别生气嘛,他就是开个玩笑。”罗杰赶紧出来打圆场,作为马匪的代理人,轮台城的暗势力掌控者,他从来没有借助匈人势力作威作福的想法,做生意嘛,谁也不能得罪,要是一味的卖弄权势,那就离倒霉不远了,他可知道这位小女生是西戎校尉府代表的座上宾,那肯定也是背景雄厚的人,虽然不一定真的惹不起,可也没必要为了丘力居这个蠢货和人家起冲突不是,再说了,听说前几天威名赫赫的沙蝎给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少年宰了,他虽然不确定,但不得不怀疑和眼前这几个人有关系。 “好吧我也是开个玩笑,不要认真。”丘力居不蠢,他一路上和这几个人长途跋涉了千里之遥,自然知道眼前的几个人深不可测,能不得罪就不得罪。“话说,这小子虽然少不更事,确实说的有些道理,我们现在首先要找到那个关键女孩子的下落才是正理,只是不知道那个女孩子去了哪里?” 大家再次把目光望向老裁缝阿拉米,阿拉米咽了一口唾沫,苦涩的说道,“那一日,我们被大月氏人抓去,本来热那亚是要被送去女奴营的,可是她长得太惹眼了,就被一个将军模样的家伙抓走去侍寝,然后,然后,” “然后怎么了?”马哈木一听要被抓去侍寝,急的跳起来,一把抓住了阿拉米的衣服,急吼吼的问,“你快说呀,然后怎么啦!”他既然知道这老头不是自己的未来岳父,心中也就失去了敬畏,一看对方关键时刻卖关子,就急眼了。 “咳咳,”老裁缝阿拉米被勒得喘不过气来,一个劲的咳嗽,还是杨勇看出了不妥,赶紧对马哈木说“你松开些,他都要被你勒死了。” “啊,对不起,阿拉米大叔,”马哈木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忙道歉,“不过,你快点说,我都急死了。” “然后,热那亚自然不肯,正在撕扯的时候,一个匈奴人打扮的将军出来给拦住了,然后几个人就去了主将哈什拉的帅帐,再后来我听说,那个匈奴人哈曼就是希拉里部族的一个叛徒,他不想继续守护冒顿单于了,就逃去了贵霜,在刚才他认出了热那亚手臂上的胎记,是希拉里家族继承人的标志,就去向哈什拉告了密。”这个阿拉米看来还真的是个八卦分子,竟然连这些事情的前因后果都打听的如此清楚,看来当裁缝是屈才了。 “再然后,主将哈什拉将军就抛下大队,带了几百人的亲卫和热那亚一起离开疏勒城去了昆仑山。”阿拉米把最后的一点信息说了出来,然后眼巴巴的看着大家,似乎有什么要说。 罗杰不愧是暗势力的负责人,一眼看穿了这家伙的心思,从怀里掏出一枚银币放在阿拉米手上,“好啦,谢谢你提供的情报,拿上钱走吧,这里是战区,待久了容易丧命,赶紧逃命去吧。” “等等,”罗平叫住了转身要走的阿拉米,“如果你肯和我们一起进山,帮我们引路,只要我们找到了热那亚,我就再给你十枚银币,你敢不敢去?” “十枚银币?”阿拉米眼中放出了煞气,“为什么不去?富贵险中求,这十枚银币足够我做几百件衣服了,不过你能不能保证说话算话,不卸磨杀驴?” “呵呵,你只是个小人物,十枚银币和你的生命一样对我们来说都是不值一提的东西,你不用担心我们会为了一点小钱失信于你。”白小轮一脸鄙夷,他实在是看不起这一个见钱眼开的家伙,心想这家伙肯养大热那亚恐怕也不是出于好心,只是看在对方襁褓里的金钱和威胁吧。 “好,我当然去。”阿拉米似乎并不在意对方眼中的蔑视,他一个小人物,何须在意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的想法,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如果那个人不是金枝玉叶,也是草根的孩子,就不会有这种奇怪的德操了。 这一群人凑在一起商量了一下,虽然大家身份不同,代表的势力也不同,但是现在的情况,大家需要通力合作,至少要找到关键女孩之后再考虑内讧或者分赃之类的事情,毕竟贵霜人带着大队人马,而他们虽然实力不弱,可也来不及去召集了,万一,人没来齐,贵霜人就到了目的地,那就抓瞎了,于是大家决定结盟,但是不设立盟主,遇事大家商量解决。草草议定之后,大家聚齐了手头的力量,也有上百人,浩浩荡荡的取道渠莎城进入西昆仑山。 大家的脚力充足,又在渠莎城采买了大量生活物资,并不担心后勤装备,所以进山以后毫不犹豫就向着传说中的冒顿大墓的方向而去。虽然不知道具体位置,但是时间已经过去几百年,再保密的东西,几百年也就泄露的差不多了,所以不会出现闭着眼睛乱撞的情况,尤其是阿拉米,这个老裁缝根本不像是个裁缝,倒像是个暗探出身,一路上指指点点的颇为老道,让善于追踪的罗平也是赞叹不已。 但是路虽然走得不错,可是一路上的艰险也是不足为外人道的,走进山没有多久就遇到了野狼群拦路。山中的野狼和草原上的狼是不同的,草原上的狼群以追逐狩猎为主,相对来说骨骼更适于奔跑,而且领地意识并不是特别强烈,山地则是完全不同,对攀爬岩石要求更多,所以必须四肢足够有力,而且格斗能力必须要强,对于领地则是寸土不让,本来山上地盘就小,随便来个动物就占据了,那怎么狩猎呀,哪怕你不是食肉动物也不行,你来了,把那些移动的羊肉吓跑了咋整?所以,当罗杰的手下试图去恐吓驱赶的时候,狼群巍然不动,只是居高临下,用冰冷的眼睛俯瞰着这些人类。 罗杰他们在草原做了很久马匪,按照老经验却吃了个瘪,骂骂咧咧的,但是也不敢冒冒失失的上去战斗,毕竟对马匪来说,连草原上的狼群都是只敢吓唬,不敢真的拼命的,那东西的战斗力太恐怖了,尤其是群殴,配合娴熟悍不畏死,一百只狼的战斗力绝对远高于两百名士兵,如果没有十倍以上的数量,就算是马匪也不去捋狼须(当然,狼这东西的胡子似乎可以忽略不计,不能叫狼须。) 可是呢,狼群占据了必经之路,要是想过去就必须想办法,至于说绕路,在山区想绕个路那就是开玩笑,可能多走了几百里山路,然后兜一大圈发现又回到原地了。 看到马匪们光是咋呼不肯上前,白小轮带来的武士们就忍不住了,这些家伙都是龟兹国老国主豢养的死士,专门留给子孙用来复辟的,他们对白小轮并没有什么尊敬,可以说就是桀骜不驯,包括丘力居也管不了他们,至于察尔汗,不好意思,龟兹国的亡国君主为了防止武夫作乱,就把这些人的管理权交给了丘力居这个文官,察尔汗一丝权柄也没有,就是个打手。这些武士十多年没人管他们,早就放飞自我了,一个个平时眼过于顶,根本看不起罗杰这些马匪,总把自己当成上等人,现在看到马匪们吃瘪了,大为高兴,有一个家伙就开口讥讽道:“土匪就是土匪,连个畜生都不敢打,平时喝酒吃肉抢金银的时候一个不少,现在怎么需要战斗的时候就怂蛋了!” 罗杰本身是个老油条,听见有人讥讽也不在乎,抬头看的时候,正是库车城的着名武士车太贤,罗杰微微一笑,“是呀,我这些手下就是些个吃货,吃饭的时候很勇猛,做事的时候可差劲了,不像你们龟兹勇士,只要上去打个喷嚏就能压死一百头狼,车大将军,麻烦你露一手给我这帮不成器的货色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这个车太贤是龟兹国世袭的侍卫统领,勉勉强强也算一个将军,所以罗杰称呼他将军,龟兹亡国之后他们做平民很多年了,一直比较潦倒,他们这些家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打架啥也不会,啥工作也不肯干,只能靠着老国王发的一点微薄薪金勉强度日,在普通老百姓眼里就是一群街溜子,为啥丘力居发出征召令之后他们马上屁颠屁颠跟上来,当然不是忠诚,就是穷怕了,现在有吃有喝有钱赚,当然就聚拢在白家的旗下了,至于那些不来的,要么是死了,要么就是已经有出路了,不然有钱有地位的,这谁会跟着一个过气王子卖命,现在听见罗杰叫他将军,心中颇为受用,就没有在意对方嘴里那一丝反讽,大大咧咧的回答,“嗯,看来罗杰先生也知道我们这些弟兄的威名,那我们就给大伙看看,这龟兹国武士的力量。”说到这里,似乎想到了什么,转身对丘力居道:“太傅大人,末将请求带着弟兄们去杀退狼群,可以吗?” 丘力居听到他这番言语,心中有气,这算怎么回事儿,你都决定了还问我干嘛,一点尊卑都没有,现在花着我的钱还这么没规矩,要是你们得了势,那还不上天呀。心想,这帮家伙乐意送死,就让他们去吧,反正没有忠诚度的炮灰,死了也不心疼,如果输了,知道天高地厚了也会变得听话些,如果赢了,那也好帮我们白家壮一些声势,最后分割利益的时候还能开口多要些,最好是两败俱伤才好,想到这里,脸上一脸郑重地回答,“那就拜托车将军了,望车将军旗开得胜马到成功,只要干掉了这些野狼,每位奖励十枚金币。”古代西域的物价不高,十枚金币已经是很高的奖赏了,换算成货币铜钱,那就是十万块钱了,很高的赏格。就算是到了抗日时期,遇到了死战的时候,通常每个营连级军官的送命赏格也不过一两百大洋而已,蒋冯阎桂中原大战的时候,常凯申同学只用了四十万大洋就能够买得冯玉祥手下韩复榘石友三两个人将近二十万人倒戈,就知道购买力如何了。 听说十枚金币的奖赏,每个龟兹武士都是大为心动,豪情万丈地纷纷上前,打算一展身手,把拦路的饿狼杀个干干净净,看到他们的那副熊样子,一旁的土匪们不由得暗中嗤笑,这帮傻帽儿,纯粹是穷怕了吧,等他们见了血就知道自己招惹了什么样的存在。其实这些土匪说是不敢杀狼,那是过分了,土匪们久历江湖,深知这类探险任务需要保存实力的道理,一开始大杀四方的,往往活不到第二集,哪有机会在宝藏中分一杯羹,除非生死存亡关头,否则还是做伏地魔更容易笑到最后。 车太贤带着龟兹武士们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到打头儿的巨狼面前,大声喊道,“该死的畜生,赶快让出道路来,否则本将军就把你劈成两段!” 巨狼眯着眼睛,就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一样,似睡非睡地卧在山路前端,连眼皮都没有抬一抬。 车太贤大怒,“你这畜生竟敢蔑视本将军,砍刀!”手里的弯刀凌空劈下,势若风雷,他在龟兹武士之中颇有一些名声,曾经在二十年前的战争中,力战十余名鲜卑骑兵而不落下风,人称小霸王,十分了得,只见他一刀劈下,堪堪到了那头巨狼的头顶,忽然之间,那狼就动了,都说快如闪电快如闪电,都只是形容词,当你看到这头狼从静卧中忽然启动,只是在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内就腾空跃起,才能领略道其中的恐怖,车太贤大惊失色,那巨狼的一扑,直接避开了他的刀锋,继续下去,他只能砍到空气,可是巨狼的利齿开合之间已经到了他的咽喉,鲜红的舌头带着腥臭之气就要触碰到他的肩头了,旁观的那些人也都吓了一大跳,他们知道杀狼不会这么简单,但也没想到这巨狼会如此的强大,眼看着就能秒杀车太贤,这个车太贤果然也不是白给的,就在这生死一发的关头,纵深后跳,他深知自己的弹跳力再强,也不可能胜过四条腿的饿狼,所以这一跳是仰身后跃的,身子平平的摔在地上,扑通一声,把地上砸了一个大坑,摔得车太贤呲牙咧嘴,他也不敢喊疼。而那头巨狼则是有些用力过猛,一下子跳出去十几米远,四肢落地却是极为轻盈,并没有任何声响,那狼腰一扭,就硬生生的转了过来,面对车太贤,狼视眈眈。 车太贤一骨碌身跳了起来,好在他刚才的一摔是主动行为,并没有受什么伤,只是看上去很狼狈,满身污泥,手里的弯刀还是紧紧握在手里,没有摔掉,也是因为狼跳的太远了,给了他调整的机会,如果狼只跳出两三米,以狼的反应速度,这会儿的车太贤就变成狼的晚饭了,其他武士一看不好,这样子肯定打不过,虽然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过命的交情,但是生死关头同舟共济的道理还是懂得的,于是一声唿哨,武士们纷纷拔刀,要群殴这头巨狼。 那狼可不是只有这一只,后面还有上百呢,一看怎么的,这是要耍流氓呀,狼王坐镇在后面一声长嗥,狼群得到命令,就有五六十只狼一拥齐上把这些龟兹武士反包围在里边,双方就展开一场激烈的厮杀,这里地势狭窄,很不适合队列作战,对于龟兹武士来说存在着天生的短板,而狼群则是久居此地,攀爬岩石窜高跳低极为熟稔,不一会儿就有好几个武士给狼群咬死,还有的给利爪开膛破肚,死状极惨 ,这群武士一看,这哪行呀,一对一打不过才想着群殴的,现在人家狼比你多,还玩群战,这不是必死无疑嘛,别看他们平时眼睛张到额头上,显得很是骄傲,其实没有一个是真的蠢货,不过是保持他们作为狼人最后的一点自尊心罢了,为了自尊心就变成狼粪,这买卖可是不划算,于是放下尊严,齐声呼救,想让其余的人过来帮忙。 而这些马匪们本来是气不忿这些龟兹人的嚣张,想要给他们一点教训,但是看到狼群如此的战斗力也是暗暗心惊,心知这样下去不光是这帮子龟兹武士全玩完,自己也难以保全,就把眼睛望向罗杰,等他发话,而丘力居也不再观望,过来和罗杰商量办法,罗杰也很挠头,你说不管吧,眼睁睁这些人死了自己也活不成,管吧,现在地势就这么狭窄扑腾不开,要是还加上几十个人几十匹狼,那就变成糗虾酱了,大家没办法打,只能比赛互相撕咬了,那人类和狼比赛咬人,不是明摆着以己之短攻敌之长嘛。大家是一筹莫展,基诺维耶夫主教在旁边四处一扫,看见没事儿人一样的杨小瓜几个人,心中一动,就问,“杨先生,你一定有什么妙计对付这些狼,请不要藏私,现在大家还是需要合作的。” 罗杰一听,也把眼光投向他们几个人,开口道,“杨先生,你果然有办法?” 一旁的丘力居却是很不服气,“一个小女孩加上一个小男孩,能有什么办法,你们是不是急糊涂了!” 罗杰一听就怒了,“丘先生,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书呆子,少在这里瞎bb,一个把国家都整亡国了的废物蛋,也好意思多嘴!” 丘力居大怒,可是他就是个文人,动心眼玩阴谋可能很拿手,现在需要的是实战能力,他连渣都不如,只好悻悻的不说话了。 杨小瓜一看几个人都望着自己,没办法,只好说道,“其实也可以的,只是需要大家听从我的安排,不要藏私。” 罗杰首先表态,“我一定听你的,只要能打败狼群,今后唯你马首是瞻!”其他人也纷纷点头称是。其实大家心里想,你要灵了那就没得说,要是不灵,我们就做了你,省的装腔作势。 杨小瓜点点头,“也不用什么马首是瞻,就现在齐心合力就行,罗杰先生,各位先生,你们谁是擅长重盾的?” 罗杰亲自站出来,“我就是剑盾手。” “很好,罗杰先生带几个重盾手卡死刚才那头狼占据的隘口,不让山那边的巨狼增援,刚才一头狼都能挡住我们的去路,我想你们拦住他们应该不难。” 大家伙儿一想,对呀,我们咋没想到呢,这不就拦住了增援了么。 “然后,所有的弓弩手分成两队,一队面向隘口,如果有巨狼试图突破罗杰先生的防守,就放箭,抛射,不用瞄准,覆盖前边的地面就行。另外一队面向我们这边的狼群,有察尔汗先生负责指挥那些龟兹武士收缩形成人墙,阻挡狼群突围,大家每人一个火油罐,抛在狼群聚集的空地上,然后罗平先生负责组织所有面对这一侧的弓弩手放火箭。” “好计策!”剩下的事情就很简单了,这一侧的狼群被烈火焚烧,大部分烧死,狼尸满地,而龟兹武士们除了一开始被咬死咬伤开膛坡度的倒霉蛋之外,其余的人都侥幸活下来了三十多个,只是有些皮外伤,清洗伤口包扎之后就可以继续上路,剩下的另一半狼群,一看这群人类不好惹,也就不甘心的离去了,大家成功越过野狼口,继续向前。 第75章 隐修的前辈 昆仑山脉,群峰高耸,白雪皑皑,在山间走过,抬眼就能看到洁白的山顶,让人心中忍不住产生出圣洁的感受,当然了还有寒冷。好在昆仑山的山路蜿蜒,并不限制一定要翻过山岭,很多路在山腰就有,免除了大家不停爬雪山的那种困惑。 自从冲过了野狼盘踞的山谷之后,出乎意料的,野狼并没有追过来,似乎只有山谷周边才是它们的领地,没有一只狼敢于越过边界。虽然路上仍然有各色的奇珍异兽出现,但是像狼群那样给大家构成生命威胁的野兽却是没有遇到,但是大家的心情并没有放松下来,反而是越绷越紧,大家很清楚一件事情,山林中动物的划界都是有它们的道理的,既然这里没有野狼出没,那一定还有一个或者一些不知名的存在,独霸此地,让狼群不敢越雷池一步。 实际上,越往山里走,越有一种感受,似乎大家的行踪一直在被某些强大的存在窥视着,有的时候,像罗平这种追踪高手会感应到有目光从高处俯瞰自己众人,但是当自己扭头看的时候,除了蓝天白云之外,只有松涛阵阵,哪有什么人影存在。虽然心中有着隐隐的担忧,但是既然自己来了,总不能什么都没看见就被吓退了吧,而且,大家觉得这个存在似乎没有什么恶意,否则早就出手对付他们了,虽然没有看见,就凭这副神出鬼没的能力,随便任何一个人恐怕都难逃公道。 既然不会死,那大家就不再犹豫,继续向前,就算是妖魔鬼怪在前边,总要看一眼再说。就这样走了两天,在一处缓坡,大家停住了脚步,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在山坡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远远望去,一片银白色耀人的眼目,再走近一些,却是一个是身材吓人的雪猿,远远看去身高应该在三四米的样子,一身银色长毛极其的柔顺,看上去就像毯子一样。 “我听说这昆仑山里有雪人出没,是不是这就是那传说中的雪人了。”罗杰自言自语地说。 “这家伙如此巨大,想必战力不俗,除非我们合力,否则绝对打不过它。”罗平也说。 “千万不要去惹怒它,这种动物最是敏感,现在它没有什么敌意,如果谁傻乎乎的对它有了歹心,它就会感应到,那就不够好收拾了。”基诺维耶夫主教赶忙说,生怕有愣头青去惹祸。 “我就不信了,这么多人打不过它一个。”说这话的是车太贤,他的伤已经快好了,似乎又找回了往日的那些迷之自傲。 “你怎么知道它是一个?”基诺维耶夫主教的问话直指问题的核心,“作为一个生物学家,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您,任何动物,都不可能离开种群独自生存,你需要想清楚,这种动物怎么可能没有父母?” “它的父母也许死了。”白小轮喜欢抬杠。 “是呀,它的父母死了,它也没有兄弟是不是?它没有兄弟姐妹,那它的父母有没有兄弟姐妹?任何动物都不可能近亲繁殖,一旦这样,种群就会灭绝,所以就算是最少的种群,要想维持正常的繁衍,也要上百头。”基诺维耶夫主教一旦讨论起科学来就会滔滔不绝,总让人觉得他的工作是科学家不是神棍。 “那也许那就是濒临灭绝了的动物呢?”白小轮继续死鸭子嘴硬。 “对,有可能,一种动物灭绝都是有理由的,比如说疫病,比如说缺乏食物或者水源,或者天敌太多,把它杀光了。”基诺维耶夫很认真。 “对呀,这要是它就是被杀光了了呢?”白小轮已经是为了辩论而辩论了。 “是的,你说的很对,孩子,那他是被谁杀光了呢,那个杀光整个种群的存在,你觉得是不是也是你能对付得了的?” “这个,我倒没想过。”白小轮理屈词穷的过程也是大家细思极恐的过程。 “那么,尊敬的主教大人,你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生物学家,那么,您是不是可以去和这个存在沟通一下呢?”杨小瓜很诚恳地问。 “我想,我也许可以去试一试,我曾经研究过一段时间灵长类动物,对他们的一些手语有所接触。”季诺维也夫也不推辞,实际上作为一个科学家,对于新鲜事物的好奇,往往要压过他们的恐惧之心。 “好的,那要不要我来陪您去一趟?”杨小瓜少有的自告奋勇,他刚才接到了牛妖花花的神念,告诉他这可能是一个机缘,看看能不能抓住。 “好的,那就麻烦杨先生了。”基诺维耶夫虽然对没见过的生物见猎心喜,但是也有些畏惧,那个雪山巨猿的强大傻子也看得出来,万一惹恼了,后果不堪设想,他知道这个少年深不可测,如果有他跟在身边,也能多一层安全保障。 两个人走到山坡前,那巨猿已经感受到他们的到来,就不再躺着,改成正襟危坐,像砂锅大小的黑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他们两个,静静的。随着双方距离的拉近,杨小瓜突然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究竟是什么呢?是气息,这个雪山巨猿竟然没有野生动物那种腥臊之气,它的毛发洁白绵长,十分的柔顺,还有一种芬芳之气,这就很奇怪了,就算这个动物喜欢洗澡,那也不会有香气呀,难道还是一个喜欢花瓣浴的大猴子?杨小瓜看了一眼基诺维耶夫,发现他在吸气,很显然这家伙也发现特殊之处,等走的更近一些,在十几米的距离上,他们就觉得更神奇了,这只巨猿的身上竟然穿着衣服,是很短的雪白色短衫和白色裙子,因为距离远再加上和它的毛色一致,所以走近了才发现这一点,显然,这只巨猿和人类一起居住过,甚至可能有着人类的智慧。 杨小瓜不敢再把它当成一只动物了,基诺维耶夫也差不多,两个人在十米的距离上就不再前进,站直身体,按照各自的习惯,对着巨猿行了一礼,杨小瓜抱拳一揖,主教大人则是抚胸一礼。 那巨猿一看两个人的态度,也站起身来,抖了抖身上的毛发,似乎要抖去那些不存在的灰尘,它先是抱拳,然后停下来想了想,似乎是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发,改成了,改成了万福,我的天,这竟然是一只母猿,而且还是一只受过中式教育的雪猿! 基诺维耶夫对着巨猿一通比划,但是似乎在猩猩世界里通用的手语在这只巨猿面前毫无作用,任由他比划得满头大汗,巨猿只是歪着头好奇的看着他,就是不知道他要干嘛。主教大人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停下了自己的动作,一脸窘态。 杨小瓜想了想,走过来直接开口问道,“这位额道友,你在这座山坡前是在等我们吗?”他用的是秦川古语,古代修行界通用的语言,他看到巨猿的礼节,觉得对方应该是和古代修士有过来往,所以想想就用了道友这个称呼,总不能叫对方小姐、女士什么的吧。 雪猿点点头,张了张嘴,发出一阵咿呀之声,然后指了指远处的山谷,摇了摇头,两个人对视一眼一脸苦笑,显然是没有搞懂巨猿的意思。巨猿似乎也发现这个问题了,抓耳挠腮的,不知怎么才好。 杨小瓜就问,“道友,你能听懂我的话对吧。” 巨猿点头。 “那,你认识字吗?”杨小瓜又问,他想起来近代在某些人的训练下,就连猫狗鹦鹉都可以认识几个字,想来这只大猴子应该也受过类似的训练。 巨猿点点头,然后用一根树枝在地上写了一个字。杨小瓜看时,却是一个甲骨文,“是”字。杨小瓜很高兴,他看到基诺维耶夫一脸茫然,显然是不懂甲骨文,就笑着告诉他,这只巨猿会写甲骨文的事情。主教大人听说连一只猴子都比自己有文化,颇为脸红,发誓回去一定好好学习,把各国的文字都研究透,绝不输给一只猴子,让杨小瓜又好气又好笑。 既然雪猿会写字,这就好办了,一人一猿一个说话一个写字,慢慢的就把双方的意思弄清楚了,也别说,这样一只动物竟然认识几百个甲骨文,比起近代某些考古学家都厉害了,真的是猴不可貌相。 巨猿告诉他们,这附近有一个山谷,有一位大能在此隐居,而这个巨猿就是他养大的一只看门神兽,这些人自从跨过雪狼的地盘就进入了巨猿玩耍的范围,正因为如此,没有别的猛兽在此出没,毕竟这只巨猿已经几百年了,早就修炼到化形境界了,可是作为近似人类的它,虽然灵智早开,但是在最后一步的修行却是要困难很多,要一些机缘才能化去口中横骨成功开口,一旦开口,那修行就一日千里,前途不可限量。这些人类的踪迹早早地被巨猿发现了,也汇报给了主人,主人叫她告诉人们正确的路径,但是不要进入自己的山谷,免得打扰了清静。 杨小瓜就问,“你有没有名字?道友来道友去的比较乱。” 巨猿就在地上写下了,自家主人姓孙,自己也姓孙,但是却没有名字,只是小名叫做白妞儿。 杨小瓜心头一震,心说不会是西游记那位大神来到现实了吧,就又问,“你家主人叫什么名字?” 白妞儿摇摇头,主人就是主人,怎么还叫名字。 “那,你家主人平时可有什么朋友来往?”杨小瓜仍不死心,偏偏要八卦到底,基诺维耶夫在旁边看的一脸茫然,不知道他们搞什么鬼,他不懂修道界的语言,也不认识甲骨文。 白妞儿挠挠头,似乎自家主人自从在此隐居已经四百年了,从来没有离开这座山,只是在山谷里修行,至于说朋友,似乎也很少见到有客人来拜访,似乎是有过一个白胡子老头,叫李什么庚的,那也是因为有个拜帖,上边写着名字,白妞儿才认得的,只是那老头似乎也很忙,就是三百多年才出现一次,从头到尾至今才来过两次的。主人脾气很大,不喜欢有人打扰,只有经他同意才能见到,所以虽然那老头和主人似乎很熟悉,也是递了拜帖才进来的。 “李什么庚?李长庚吗?”杨小瓜灵机一动。 白妞想了想,点头,对对对。 “还有别的人来过吗?”杨小瓜继续问。 白妞挠挠脑袋,点了点头,告诉杨小瓜有一个英俊大叔来过,三只眼睛,酷酷帅帅的,拿着一个三尖两刃刀,还牵着狗,他没有拜帖,主人也不喜欢他,两个人在山谷里吵了很久,似乎还动手打了一架,吓得她和那只狗捂住耳朵躲得远远的,当时光是打斗的声音就能震破他们的耳朵,可是他们的能力早就金刚不坏了,仍然受不了那动静,只能躲得远远的。后来两个人打了一个多月,似乎就没事儿了,还有说有笑的,一起喝了酒,烂醉如泥的,那大叔就连喝醉了的样子都那么帅,至于说主人,他第一次看见主人喝那么多酒,醉得软软的,眼睛里还有眼泪,而那个帅大叔也是一样泪流满面的,对白妞来说,主人更像是父亲一样的存在,一个小孩子看到山岳一样的主人流泪,真的很害怕很害怕,所以记忆犹新。 杨小瓜心中扑通扑通乱跳,心想,十有八九是那位大神了,传说中是压在山下五百年,也许只是个比喻,这么大的一尊,所谓镇压也许就是软禁吧,被禁制在某座山脉里,也和镇压差不多,所以才一直隐居不外出,那不是隐居,可能是监视居住了,不让外出吧。对于小瓜自己来说,虽然他已经和传说中的八仙做了师徒,但是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可那位大神,却是中国千年来无数小孩子心中的偶像,无论男孩女孩,他感觉口中干涩,咽了一口唾沫,又问,“你是怎么遇到主人的?” 白妞儿再次挠头,她是只猴群的孤儿,父母很早就在和猛兽的战斗中死去了,很小的时候在山里玩耍,不知道怎么就迷路,在山里出不去,而自己所在的猿猴群落在山谷外边,很焦急,就是进不来,双方大叫大嚷,惊醒了主人,主人一向脾气暴躁,但是看到她的闯入却没有发怒,只是摸了摸她的头顶,说,小猴子,既然你能闯进来,看来你和俺老-有缘,那就和俺一起吧。从那以后,小白妞儿就在山谷里安了家,她虽然也可以进出自由,但是总觉得在猴群里不如主人身边舒服些,她没有父母,所以就在心目中把主人当成了父母,主人也给她起了小名,让她跟自己一起姓了孙。 杨小瓜点了点头,益发的确定了自己的猜想,他舔了舔嘴唇,突兀的问道,“七十二变,你学会了多少?” 白妞心性纯朴,并没有很惊讶,似乎这不是什么秘密,老老实实点头说,全学了,但是主人说自己的金丹没成,所以用不着。杨小瓜很是羡慕,但是并不嫉妒,世界上的事情,有缘无缘尽在一线之间,自己显然和这种传说中的技能是无缘的,无需贪心,所以只是恭喜了一下,并没有试图讨论有关圆真妙决之类的秘密,窥探他人修炼秘诀可是忌讳。想了想,忽然想起来自己随行的还带了几瓶葡萄酒,是路过焉耆的时候买的精品,本来要收藏的,现在想来,作为礼物,某位存在应该会喜欢吧,又想了想,问白妞儿,你吃肉吗? 白妞儿点头,表示吃的,一开始吃生的,后来主人教会了点火烤肉,就改吃熟肉,感觉很不错,有时候主人也亲自动手弄几块吃。杨小瓜颇有些惊讶,怎么记忆中吃素的那位也吃肉?后来想想,是被记忆扭曲了,以为他一直是出家人了,想想还曾经吧猎户腌制了做干粮的人物,怎么可能全素? 想清楚这些,杨小瓜灵机一动,又叫来杨勇,弄了几只鹿来,现场洗剥了,切块烧烤,想来生于上古的某人可能没有体验过加上孜然和其他香料的烤串,杨小瓜精于此道,甚至比当时大厨还要强些,很快就烤的外焦里嫩,肉香四溢,再撒上精盐和香料,那味道,白妞儿伸手抓起一块丢进嘴里,吃的是满嘴流油,嚼的吱吱乱响,正在此时,凭空降下一只大手,捞起一条鹿腿,瞬间消失,然后就是一阵的咯吱声和赞叹声,“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不先给俺,白疼你这个臭娃娃了。” 这时候杨小瓜就掏出一瓶酒来,对着空气说道,“大圣前辈,要不要来瓶葡萄酒助兴?”刚一拿出来,刷的一家伙就消失了,那个声音在半空中回应,“你这个小家伙倒是有几分心思,嗯,味道不错,酸酸甜甜的,还有吗?” “有的有的,”杨小瓜就把所有的酒拿了出来,“大圣额前辈,晚辈这次来得匆忙,不知道您老人家在这里,打扰您清修了,就这几瓶酒,您先拿走,等晚辈做完了此间的事情,回去给您运几车来,行不行?” “嗯嗯,这小子倒是有心了,这些礼物俺先收了,只是外边有狼群什么的守山,估计你们进来也不容易,俺呢也出不,俺也要修行不方便出去,这样吧,你就和我家白妞儿一起走,路上让她给你们带个路,等出山以后,你带她去取酒,如何?”话音未落,大家眼前的酒肉就都消失了。那位果然是传说中的脾气,十分的干脆利落。 “那当然好,就谢谢大圣前辈了。我想,前辈在这里恐怕要修行一段时间,一车两车酒可能只够大圣前辈喝几天的,不如这样,我呢在此间有几间铺子,存了很多好酒,每年都给前辈送几车如何?” “嗯。。。”对方思考了一下,摇了摇手,说,“罢啦罢啦,一次两次是礼物,天下事缘起缘灭,你的心意俺收下了,至于日后,等白妞儿化形之后,俺就打发她去找你,让她自己靠本事弄酒孝敬俺就是了。” “多谢前辈,前辈大气,天下无敌!”杨小瓜对着虚空真诚一礼。 “不用客气了,小家伙,说起来,俺收了你的礼物,自然承你的情分,说说吧有啥想求俺办的?” “前辈让白妞儿帮助晚辈们指路就已经是大恩大德了,哪还好意思找前辈要好处呀。”杨小瓜可不想给对方留下一个贪心的印象。 “好吧,既然你不说,俺记下了你的心意就是。”那位也不啰嗦,“白妞儿,你带他们走吧,俺回去吃饭额不修炼了。”说完一阵清风吹过,众人晕晕乎乎的就已经飘离此地,也不知道飞了多远,落入一个山峰上,旁边还跟着笑眯眯的雪猿白妞儿。 第76章 小镇(一) 众人是稀里糊涂的,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对于一眨眼飞行若干公里感到非常神妙,咋舌不已,杨小瓜暗笑,心想,这些人哪里晓得自己遇到了什么,又错过了什么,不管怎么样,自己遇到了那人,又和白妞打上了关系,已经是大机缘了。 美滋滋的想起一件事儿,问:“白妞儿姑娘,你能不能变小点儿,周围都是俗人,不方便。” 白妞儿点点头,身子一晃,就缩了一多半,变得和普通人差不多,一米七的身高,这就看得顺眼了很多,走在人群中并不是很扎眼。白妞儿对这一带的地理十分熟稔,领着队伍穿山越岭,少走了不少弯路,虽说路上也路过了一些猛虎暴熊之类猛兽的地盘,但是只要白妞儿过去吱吱呀呀叫几声比划几下,那些凶兽就自然而然让开道路,少了很多战斗,让全队获益不少,大家嘴上不说,心里都知道,要是这样一路杀过去,估计没有多远就全军覆没了。 离开居住的山谷之后,白妞儿也活泼了很多,爬高窜低,乐此不疲,猿猴本性暴露无遗,像极了放学回家的孩子,但是她虽然喜欢玩耍,却绝不会影响大队前进的速度,这也是应有之义,谁能和猴子比爬山呀,人家让你几十里,也能一口气追上来。 一路走来,白妞儿和杨小瓜也越来越熟悉,白妞儿天性聪慧,很快就学会了手语,彼此之间交流顺畅了很多,连基诺维耶夫也可以插几句嘴了,只是作为灵物,白妞儿自然可以直指人心,所以更喜欢和杨小瓜以及牛妖花花在一起聊天,对于队伍其他人并不是很感兴趣,包括拓跋嫣然也不很得她的喜欢,有一次杨小瓜好奇,问这其中的缘由,白妞儿自己也说不清楚,只说是觉得有的人轻松有的人累,想来她的意思是拓跋嫣然思虑过重的原因吧,拓跋嫣然自己也是苦笑,叹息自己修行不够。 很快的,大家穿越了群山,又来到一处山谷,白妞指指画画说,再往前就是人类修士的地盘了,自己从没去过,只听说有动物一旦越界就会给人类抓走吃了或者奴役,很是危险,杨小瓜就很好奇,问她,“那为什么你对人类没有什么恶感?” 白妞儿比划了一下,意思是野兽之间也互相当成食物,没有什么区别,不能说老虎吃了羊就恨老虎,自然也不能因为人吃了兔子就说人残忍,话糙理不糙,杨小瓜叹息,这才是天地至理,怪不得能修行飞速,三百年就将近化形,远超其它猛兽,比起一些修行天才也差不了太多。 走进山谷,大家惊讶的发现,里边竟然还有个小城镇,里边尽是些修士打扮的人,无论是逛街的还是摆地摊卖货的,都是穿着各门派标志的服饰,虽然也是五花八门,却是万变不离其宗,就像是千年后的学校校服,除了校名不同,其他怎么看都是运动服。 不过队伍的其他人显然没有类似的体验,却是对这些现象啧啧称奇,很是羡慕的样子,让杨小瓜暗暗好笑。 这时候拓跋嫣然和白妞儿&花花突然达成了统一战线要去逛街,杨小瓜只好舍命陪君子,这种地方鱼龙混杂,无论是拓跋嫣然的相貌和白妞儿两个的神兽身份,都容易引起某些人的窥伺,没有自己跟着指不定会出什么事情。 一开始白妞儿还兴高采烈的和拓跋嫣然看着地摊上的小物件挑挑拣拣爱不释手的,转过街区,杨小瓜手里就挂满了大包小包的玩具挂件之类物品,而那三位,一个叼着,一个捧着棒棒糖,只有花花比较老实,对爆米花情有独钟,嘎嘎的嚼个不停。 杨小瓜和杨勇在后边是满头大汗,也不知道为什么天下的女孩子都这么喜欢买一些无用的东西,而且都这么喜欢逛街,一点都不累吗。 走到了中午,三个雌性终于走累了,打算找地方休息一下,五个“人”就摇摇晃晃进了一个酒楼,店里的伙计也是修士打扮,但是能看出来是某些门派的外门弟子,只是对外人来说看不出是什么门派标志,这样的伙计自然也是有见识的,不会因为白妞儿的样子大惊小怪(花花早就变成了人形,所以很难被普通人发现),这里来往的高人众多,名门大派的弟子也有不少带着灵兽出没的,只是看得出白妞儿的品相高贵,并非普通动物可比,而且地位不低,看上去更像是客人不是宠物罢了。 点了一大桌子菜,但是没有点酒,店小二就过来推荐,“几位客人,本店的酒是着名的百花酿,方圆百里的门派都喜欢的,那是有一种神奇的蜜蜂采集百花的花蜜经过自然酿出的美酒,香气扑鼻,滋味儿绵长,几位不试试吗?” 杨小瓜对酒其实兴趣不大,但是这种特殊的酒类那就不一样了,就答应说先来一壶尝尝,一尝之下味道果然不俗,这里的菜品其实烹调的一般,只是材料稀罕,净是些珍奇的植物和异兽烹制,药效非常,对修行颇有裨益,白妞儿多年在山谷和主人一起住,哪有机会吃这些东西,一时间胃口大开,风卷残云一般,花花也不甘示弱,两个人都是身形巨大的大胃王,虽然说变小了,实际的肉体还在,那胃口,很快这一桌子菜就一扫而光,这才有一点脸红的看着杨小瓜几个人,杨小瓜微笑吩咐,“伙计,再来上点菜,你家的味道不错,我们的小朋友恨喜欢。” 开店的不怕大肚汉,更何况是这种修行门派家的店铺,伙计马上又是一大桌子菜肴摆上来,两个人看见有吃的就不在乎别的了,继续拿起筷子战斗,连吃了三桌子,这才心满意足,开始喝茶闲聊。 这时候,忽然一个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谈话,“这位小兄弟,你的这只猴子让给我怎么样,要多少钱你开个价。” 杨小瓜心里好笑,戏肉终于来了,他早就看见有人对白妞儿指指点点,更看到有人鬼鬼祟祟的尾随,自然知道是有人打了歪主意,心里并不在意,笑话了,别说白妞儿那位打遍天上天下无敌手的主人,就算是白妞儿自己也不是等闲修士能够惹得起的,对她起心思,那真的是寿星上吊嫌命长了。 他抬起头打量对方,出乎意料的,这个反派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的,一点也不反派,看上去比自己更像男一号呢,身后跟着的狗腿子也是一脸正气的,怎么看都不像抢男霸女的恶霸呀?至少你做恶霸怎么也得有个道具吧,比如折扇插脖子上,要不怎么显得你很俗呢? 他看对方,对方也打量他,看他很普通的清秀,一点没有超凡脱俗的气概,也是很纳闷,怎么可以这么普通的人就有如此非凡的神兽伴随,还有一个美女在旁,这不公平呀。 本来,杨小瓜打算给对方一点教训的,但是看对方的样子不太像坏人,也就有了一丝恻隐之心,叹了口气,“这位公子,你搞错了,这位姑娘并非我的兽宠,乃是一位前辈的门下,我只能礼敬的存在,所以第一,请不要叫她猴子,第二,她的身份尊贵,非是你能惹的起的,第三,更不要说什么转让交换之类的话,否则,我真的很怕,” “你知道怕了,就乖乖的让出来不行吗,说什么废话。”那公子的一脸清秀忽然有些狰狞,变脸之快让人咋舌。 “我是怕,我怕你得罪了你惹不起的存在,你的整个宗门都会灰飞烟灭!”杨小瓜冷脸说道。 “哈哈哈哈!”那公子终于彻底变了脸,纨绔就是纨绔,装不了太久,杨小瓜看着觉得顺眼多了,反派就应该有反派的样子,要不然打起来不爽,总有除良安暴的异样感受,现在终于走向正常的剧本了。 “我倒要看看,是谁说的让我们的门派灰飞烟灭,信不信我叫你先灰飞烟灭!”那公子仰天打个哈哈,一脸的狰狞与丑陋。 杨小瓜叹息,“为什么总有不知死活的的人呢。”说虽然说,却并没有拍桌子起来,只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样子。 他没拍桌子,自然有人拍,那公子哥一挥手,就扑上来两个正气凛然的打手,打算拿下杨小瓜,送去宗门处罚。 然后,他们怎么扑上来的就怎么飞回去,下去的比上来得更快,直接撞破窗棂掉在外边的大街上。 此时店伙计已经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很明显是一伙的,其实杨小瓜选这家酒楼的时候就注意到,酒店有一个山峰的标志,写着青松酒楼,而跟踪的几个人衣服也有一样的标志,至于这个公子哥模样的货色,自然也是一样的衣服,只是更华贵一些罢了。至于为什么,可能公子哥自以为在自家的地盘可以为所欲为,而杨小瓜则是可以打起来很放松,还能吃饭不给钱,何乐不为呢,至于说打输了,双方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青松岭这个门派在此地首屈三指,除了两个死对头也没遇到过对手,至于杨小瓜这边,笑话了,那位打遍世界无敌手的门人能打输吗,想都别想。 公子哥后退了两步,双手又是一挥,十几个门派弟子就扑了上来,杨小瓜大袖一挥,就像一条铁鞭抽过,这些人再次凌空飞起,稀里哗啦的飞出酒店,这时候酒店就没几扇完整的窗户了。杨小瓜心中暗笑,原来装高人这么爽,怪不得这年头无数人喜欢装二呢。 “全给我上,抄家伙,砍死他们!”纨绔就是纨绔,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呼啦啦店里挤满了门派弟子,这时候其他客人都被礼貌的赶出了酒楼,酒店伙计关门放狗了。杨小瓜这边稳如泰山,不为所动,而白妞儿,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转呀转的,好奇宝宝一样看着杨小瓜把人打飞,笑嘻嘻的显然没有身处险境的觉悟。 此时的酒楼外边已经围满了人,国人喜欢看热闹的天性,哪怕是修行人也是无法避免的,多年来小镇上的势力划分早就确定了自己的规则体系,很少有人会打破,所以生活一直平静无波,乏味的很,现在终于有外人来挑战这些势力了,自然惹得众人兴奋莫名。话说这个青松岭号称三大门派之一,其实多年来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巧取豪夺之类的恶行,这不是他们品行高尚,只是因为利益瓜分的规则早就确定好了,谁想多要一点都是在挑战规则,但是你说那些中小门派会感激这些大门派维持秩序吗,当然不会,暗地里蠢蠢欲动的门派不计其数,只是没人敢与第一个动手罢了,刘邦说大丈夫当如是,项羽说彼可取而代之,陈胜吴广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现在的小镇,或者说小镇所代表的方圆几百里修行势力们就像一个火药桶,一个铺满柴薪的大地,看上去静谧无声,其实只需要一颗火星,就可以燎原,而今天一块外来的火石被本地的某个蠢货砸了一下,火花四溅。 随着扑通扑通的声音一阵接着一阵,门口的街面上,躺了几十个青松岭的外门弟子,一个个呼号连天,奇怪的是没看到一个伤痕,只是没人能爬起来,观众们开始起哄,“起来呀,别装死了,名门大派的,碰瓷儿是咋滴。”哄笑声一阵接着一阵,此起彼伏。其实也有不少明白人暗暗心惊,听说里边只有四个外地人和一只神兽,纠纷就是起源于青松岭的某位纨绔想要抢夺那神兽,而青松岭这么多人都被人家丢出来,毫发无伤还下了禁制,这份能力,非同小可,其他几个大门派的人也是暗暗地庆幸,惹祸的不是自己,同时也是幸灾乐祸,不管结果如何,就算是那个外地人被青松岭镇压下去了,青松岭脸上的大脚印子恐怕是很难擦去,日后在争夺利益的时候,大家就都可以从他们身上撕下一口肉了,如果万一强龙压下地头蛇,大家就更高兴了,反正是个过客,死掉了青松岭,大家可以瓜分干净他的势力,百利无一害。虽然如此,大家也是很奇怪,为什么青松岭真正的硬手一直迟迟不出现,那难道青松岭真的没有人了么,不会吧,传说中什么祖师堂护法堂戒律堂之类的高手无数,不可能一股脑的都人间蒸发了呀。 话说这个惹祸的家伙也在纳闷,派出去叫援兵的人都走了半个时辰了,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呢,虽然山上离这里不近,有几十里路,可是本镇的执法队还有自家的高手呢,另外本门驻扎此地的外门长老也不是吃素的呀,怎么就仿佛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作为戒律堂长老的亲孙子,魏无双现在颇为郁闷,他很后悔没有带几个高手和自己一起出门,也是他大意了,觉得自家地盘上,自家作为三大宗门不说一呼百应,那也是差不了多少,怎么会自己挨打没人帮忙呢。 眼见着店铺里几百个弟子都被人家打包扔到了门外,人家还是气定神闲,可自己已经没有人了,此刻他是异常的后悔,可是后悔药没处买呀。看着对方笑嘻嘻的表情,他觉得毛骨悚然,猛地喊了一声“停!”手下的两三只小猫小狗终于松了一口气,少爷终于醒悟了过来,不用自己去送死了。 杨小瓜笑着看向魏无双,“怎么着,你说打说杀,就打我杀我,你现在说停,我就要停吗?哪有这个道理!”说完作势要打。 魏无双赶紧举起双手,“等等,这位啊英雄,你先等一下,我承认今天我鲁莽了,可是我们之间也没有深仇大恨不是吗,我也没有把你怎么样不是吗,反倒是我的人被你全丢到大街上了,现在我道歉还不行吗?”虽然纨绔,但是魏无双不蠢,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他还是懂的,只要糊弄过了眼前的危机,自己没有灰头土脸(那些手下人的灰头土脸被自然忽略了。)不就是许诺一点点好处吗,事后再讨回来就是了,反正这个外地人一时半会儿跑不出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去。 杨小瓜冷笑,对方心里的小九九他自然可以猜得到,都是些个烂大街的小手段罢了,只是他也清楚,不把后边的人引出来,自己就算是杀了眼前这个纨绔也没有什么用,不如放长线钓大鱼,清理一下这个小镇。他的修行讲究缘分,如果没人惹到自己,自然不会多事去改变什么,现在有人要找麻烦,那就把麻烦因素清理干净连根拔起,这就是他的修行。 想了想,杨小瓜说道,“你叫什么名字,什么门派,啥身份?” “额,”魏无双满头黑线,他终于发现自己犯得最大错误是什么了,自己根本就习惯于自己三大门派的身份,觉得人人都应该对自己低头,却忘记了对方是外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哪颗葱,更不会知道自己的门派有啥了不起,怎么可能会给自己面子,人家摆明了是强龙,自己这个地头蛇表现得哪有一丝蛇的意思,就这点子废物打手,在人家眼里连地头蚯蚓都不如,他不由得垂头丧气地说,“我叫魏无双,是此地三大门派青松岭的弟子,我的祖父是戒律堂长老魏文通,掌门人凌云子是我的师伯。” “哦,怪不得这么嚣张,三大门派呀,”杨小瓜温温柔柔的一笑,在魏无双眼里却觉得这笑容里有着说不出的恐怖意味,“三大门派很牛叉了,可是管我们什么事儿,我已经警告过你了,这位”他用手一指白妞儿,“这位小姐姐乃是真正的仙家门派的弟子,我一直仰视的存在,而她的主人,那更是万古不灭的传奇,无人能惹得起,可是你呢,非要不听我的劝告,现在既然已经如此了,你说说怎么办吧,惹恼了我事小,要是那位存在知道了你们的行为,弹指间就能把你们青松岭踩成粉末。”他这些话并没有任何夸张,但是在魏无双听来就是赤裸裸的恐吓了,这些人习惯于所谓三大门派之类的虚名,根本不相信世界上有那样的存在,却忘记了一件事,自己的修行难道不是为了成为某种存在的吗。 第77章 小镇(二)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虽然对于杨小瓜的恐吓魏无双是一点都不信,但是也不得不装出很后悔很服气的样子,连连道歉,以求拖延时间,最好能用甜言蜜语换取自己的自由,再找人报复今天的耻辱。 “是是是,是我鲁莽了,不该触怒你老人家,你说怎么赔偿都行。”魏无双讨饶,姿态很低,果然是名门大派的弟子,认怂很迅速。 “这个嘛,”杨小瓜做思索状,他自然知道对方拖延时间,但是并不在意,对方人数虽然很多,但是似乎更喜欢单挑,对于群殴并不擅长,连个队伍都摆不齐整,就算是自己打不赢也没事儿,更何况自家有白妞这个大杀器在,虽然没见过这位奶奶出手,但是强将手下无弱兵,虽然还没有化形,估摸着怎么着也是大妖级别的高手,碾压几百上千个人类也就是吹口气的事儿,再说了,以那位护犊子的性格,他才不相信,白妞身上没有什么护身保命的法宝,要知道,那位可是有不少厉害敌人的。 “其实,我知道你在拖延时间,”杨小瓜沉吟着说道,“但是我也在等,等你们家说话算数的人来。” “怎么会!”魏无双讪笑,“我没有拖延的意思,您误会了。” “打住吧,”杨小瓜摆手止住了对方的假撇清,“很多事情你知我知,根本没必要隐瞒。第一,你的身份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重要,你先别说话,听我说下去,如今的情况已经很明白,如果你家山门急赤白脸的来救人,,说明你很重要,但是没有,那就是你们的所谓大人物在权衡利弊,现在能让他们出手的唯一原因就是声誉,百年大派的声誉很重要,如果任由你被我处置,那他们会给人当成病虎甚至纸老虎,谁都想咬一口,就麻烦了,现在如果你回去了,你肯定会被重罚,所以你先呆在这里稍安勿躁更好一些。” “前辈究竟想要怎么样?”魏无双打死也不相信眼前的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分明是个思虑深沉的老妖怪。 “对呀,小子你究竟想怎么样?”一个大嗓门插了进来,魏无双眼光扫过去,惊喜大叫,“爷爷你终于来了,快点救救孙儿,孙儿只是想给你准备个生日礼物,不是自己贪心呀!” 随着声音,一个高大老人昂然而入,后边紧跟着的十几个中年人,每一个都是神气内敛的高手,和那些躺在街头的外门弟子大不相同。 杨小瓜看过去,微微一笑,“你就是魏文通?这个家伙的爷爷?青松岭的戒律堂长老?” “不错,正是老夫,你是谁家的子弟,怎么一点规矩也不懂,看见老前辈不知道行礼吗?”魏文通大剌剌的坐在屋中央的一把太师椅上,一开口就是盛气凌人。 杨小瓜呵呵一声,“行啦,老先生,我们现在不是朋友,你用不着跟我摆什么架子,你在门派里当爷爷当孙子,是你自己的事儿,不用拿出来现眼。我的师门和你八竿子打不着,换句话说,就算是你家祖师爷也高攀不起我的师父,就不用在这里白费功夫了,我一直等你们出来个说话算数的,没想到到了最后仍然只有你自己出来,看来你们青松岭已经放弃你们了。” “小子大言不惭,老夫就要代你师父教训一下你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魏文通站起来。 “算来,别装相了,我等你们过来是解决你孙子冒犯我家贵客的事情,不是听你瞎咧咧的,什么教训不教训的,你孙子上门找麻烦,打不过我,自然要付出代价,你扯这么远干什么,老老实实道歉赔偿,然后发誓不找麻烦,就算完事了,否则的话,那就按江湖规矩来,我挑翻你的山门也是理所应当。”杨小瓜语气不急不缓,却是字字如刀,直戳魏文通的内心。 其实,正像杨小瓜说的那样,之所以这么半天青松岭没有救援,就是因为内部起了争执,绝大部分长老们根本不愿意为了一个不成器的纨绔闹的天下大乱,在他们看来,事情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你就是想泼脏水也做不到,反而会堕了门派的名声,这些年,青松岭的日子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光鲜,内部争权夺势暗流涌动,外部也有很多中等门派觊觎它的好处,只是少一个开战的籍口罢了,如果大动干戈,打赢了还好办,只要输了一场,哪怕事后把人家全家杀光也是全山门对付一个人,只能暴露自己的虚弱,豪门的衰落通常都是起源于一个不起眼的事件,一个不起眼的人。 魏文通当然要救自己的唯一孙子,但是他作为戒律堂长老,平时得罪的人很多,看上去铁面无私威风八面,实际上蝇营狗苟,还总以掌门的长辈自居,弄得包括凌云子在内的每一位长老都很厌恶这位,现在对方的孙子惹祸,当然没人肯为他擦屁股,至于说把这件事情变成门派纠纷,那想都不要想。 就这样吵了多半天,也没有个章程出来,几乎所有长老都说要静观其变,做到有理有利有节,这才是名门大派该做的,至于说罪魁祸首魏无双,事后也应该执行戒律才对。这一番言论把魏文通差点气爆炸了,他平时作威作福,自以为一呼百应,现在才知道全是幻影。 既然是无人肯出力,魏文通就懒得听这些人扯皮了,一怒之下带着自己的手下人,冲出来救孙子。结果,跑过来一上来就碰了一鼻子灰,想拍一个老腔,人家根本不打他当盘菜,这就气得要疯了,须发皆张,一拍桌子,“竖子敢尔,来人给我拿下!” 话音未落,扑上来四个劲装汉子,两个抓肩头,两个拿腰眼儿,正是标准的刑讯手段,可是他们忽略了一点,这一招是对付本门弟子的,本门弟子看见戒律堂的人自然是心生畏惧,就算是要反抗也缩手缩脚,你拿来对付外人,怎么可能让人家不反抗? 杨小瓜确实没反抗,他坐着不动任由对方抓住了自己的双臂,然后双手反握紧紧扣住了敌人的脉门,双臂运力抡了起来,就像两柄流星锤一样砸向另外两人,在这个时候,他仍然坐在椅子上,不肯挪动半分。两个大汉被杨小瓜锁住脉门,浑身酸软,气息不畅,想反抗想挣脱那怎么可能,而事出突然,另外两个想锁腰的家伙因为是同一时间扑上来的,根本没时间反应,就给凌空砸下的伙伴砸倒在地,哼都没哼一声,就昏厥不动了。 魏文通咬牙切齿,“好狠的小子、” “没有的啦,我一点都不狠,只是你的手下太菜了,如果我稍微用点力量,他们都不会活着。我看你就不要派这些菜鸡来送死了吧,当然了,也许你眼里他们不菜?那也就可以理解了,乌龟找王八呢,那样的话,你戒律堂可以改叫菜鸡堂了。”杨小瓜面无表情的说着最狠的话,让人看上去就像是讲一件很平常的小事。 “好好好,让老夫来亲自教训教训你!”魏文通拔出了宝剑,站起身来。 “且慢!”后边有人出声止住了魏文通,魏文通回身望去,门口出现了一行十几个人,为首一个中年人,身材并不高大,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教书先生,站在那里却有一股凛然的气势,让人觉得神圣不可侵犯,正是青松岭的当代掌门凌云子。 凌云子走上前来,深施一礼,“师叔且慢动手,”转过身来又对着杨小瓜稽首,“道兄有礼了,贫道凌云子,恭为青松岭当代掌门。” 人敬你一尺,你敬人一丈,杨小瓜深谙此理,站起来还礼,“凌云掌门客气了,不知道掌门此来有何见教?” “唉,说来惭愧。”凌云子扭头看向魏无双,“本门弟子无端惹恼了道兄,现在给道兄拿住,所以贫道只好腆着脸上门请你高抬贵手放过。” 杨小瓜一听这话里有话呀,他没开口,拓跋嫣然就接过话来,“这位掌门人说的不对,你的弟子不是惹恼了我家师兄,而是我家师兄因为保护我们的客人得罪了你们门派的弟子,是你们的弟子喊打喊杀,包括你们这些为老不羞自以为是的长老们也是上门大言不惭,想要虚言压人,你那只眼睛看见我们拿住你的弟子了,门外那些人打我们,难道还不许我师兄反抗么,好霸道的青松岭,你比皇帝还霸道呀,干脆上天做个玉帝如何?” 这话说的凌云子张口结舌,尤其最后一句,对修道人来说那就是诛心了,谁敢说自己有这想法那就是逆天大罪了,凌云子面红耳赤,“这位姑娘误会了,贫道并无此意。” “并无何意?你既然敢信口雌黄,那还有什么不敢做不敢说的,光天化日,图谋不轨,怎么还全班人马上来要杀我们灭口吗?”拓跋嫣然的口齿伶俐,岂是普通道士能比的,俗话说,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现在拓跋嫣然一方拳头够硬,口齿又便捷,凌云子自然不是对手,这也算是卖弄小聪明的报应吧,如果他没有卖弄口舌,给自家找理由,也不会吃这个亏。 凌云子清了清嗓子,一股无形威压散发而出,直扑拓跋嫣然,他恨这个少女唇枪舌剑的诛心之言,打算给对方一点教训,在场几个人看见,纷纷微笑,心想掌门人果然修为不俗,只这一下就能让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吃些苦头了,但是,他们发现不对了,对方几个人显然也感受到了这压力却是并不在意,也是微微冷笑,包括拓跋嫣然在内,仿佛在笑话一个跳梁小丑一般,说时迟那时快,这股压力就到了拓跋嫣然头顶,忽然见到拓跋嫣然头顶有一棵荷花状的头簪金光一闪,拓跋嫣然岿然不动,那股压力却被全数反弹回来,直扑凌云子的鼻腔,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可是这出来容易回去却难,一股劲气猛地灌入鼻腔,人的鼻子是人体最敏感的器官之一,那禁得住这一下子,凌云子就觉得鼻子一酸,险些涕泪交流,赶忙提一口气护住口鼻,这才免于丢脸在人前,堂堂掌门在小姑娘面前哭鼻子还流鼻涕,那真的是社死现场了。 众人凛然,随即明白过来了,那个小姑娘有护身法宝,不由得贪婪之心大起,这样的法宝可以自动护住,那时只有传说中的神器才有的威能,在场众人均想着这样宝贝落在一个弱女子手里那就是暴殄天物,太浪费了,若是自己得到了这件法宝,那统一昆仑也是在举手之间了。 贪心一起来,那就压制不住了,众人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心想魏无双虽然是个蠢货,却也是个福星,能给本门带来这样的法宝机缘,果然不俗,人心一变,看向魏无双的眼光却是和善了许多。 凌云子自然更是贪念不小,马上改了口气,什么气度全都抛于脑后,“这位道兄,你和你的师妹虽然得罪了本门,但是我觉得冤家宜结不宜解,只要你道个歉,把你师妹的头钗交出来,我就代表本门对你们既往不咎,如何。”说是商量,其实是命令的语气,显然对宝物的贪念让他志在必得。 拓跋嫣然气得笑了,“哈哈哈,果然是信口雌黄颠倒黑白之辈,真的是臭不要脸呀,本来我师兄还想着和和气气解决此事,看来是不能善了了,真的是自作孽不可活呀。” 杨小瓜则是微笑附和,“对,自作孽不可活,师妹,看来是我心太软了,看来不能太怕麻烦,否则麻烦会更多。”扭向凌云子,这回说话就不客气了,“凌云掌门,看来你的整个门派都是蛇鼠一窝了,那我就不客气了,要么你给我们的贵客磕头认错,赔偿我们的损失,要么,我们在全镇面前来一次血裁,今天就叫你灰飞烟灭,你自己选吧。”他这几句话用上了特殊技能,整个小镇的边边角角都能清楚听到,很快,小镇就炸了,人们奔走相告,其余门派的掌门一听说有这么大的热闹,也不藏着了,联袂出现在现场。 所谓血裁,就是类似决斗的一种,但是是门派势力之间的殊死决斗,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团战,所有人上来群殴,打生打死,就和流氓混混打群架差不多,唯一的区别是没有警察,可以随便杀人,活下来的一方可以接管死去一方的全部财产;另一种看上去就要高雅一点了,没有团战,只是擂台决斗,双方可以派三人、五人、七人或者九人采取三局两胜五局三胜或者别的,全靠双方协商而定,按照规定,提出血裁的人有权提出胜败条件,而接受一方有权提出人数和地点,至于时间则由双方商量决定,这一切交由见证人负责监督执行,双方需要发下心誓以保证公正无私,而见证人也不会白干,会分到最低两成好处。 现在既然有血裁这种好事(对于吃瓜群众来说是大好事,对当事人来说当然不好。)另外两个门派自然就高兴了,飞云观的掌门一念道长一步跨进来说道,“贫道愿意做中人。” “阿弥陀佛,还有我,我也来做个中人。”另外一个大门派的掌门乌龙寺的佛心老和尚也站了出来。 凌云子是气不打一处来,心说这两个家伙,这是要趁火打劫呀,说好的同气连枝呢,怎么一看见好处就变了。他是很不想公平决斗的,眼见那件法宝如此厉害,这少女还只是个次要角色,谁知道那个少年打起来还有什么压箱底的手段,本想着大家一拥齐上,让对方手忙脚乱发挥不出来法宝的威力,就可以趁乱杀人夺宝了,至于说巧取豪夺不合规矩,笑话,规矩不就是强者指定的吗,只要得到好处了,还要脸干嘛。 佛心和一念才不管他心里怎么想,死道友不死贫道,这可是血裁,无论谁输了中间人都是只有好处没坏处的,而且血裁之下,肯定要死人,看这架势,就算是赢了,青松岭怎么也会折损几个高手,力量也会下降,到时候,嘿嘿,两个人分钱自然比三个人要划算。 佛心和尚和一念互相使一个眼色,佛心说道,“阿弥陀佛,小施主,你提出的血裁,按规矩你可以提出条件,那你先提一下有什么要求。” 杨小瓜微笑点头,“多谢大师,其实我没什么要求,是他青松岭贪心不足,不但冒犯了我的朋友,还觊觎我师妹的法宝,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不一次性解决,麻烦太多,我不喜欢麻烦,所以就处理掉源头就这么简单,我不知道他们青松岭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出来作抵押的,就这样您看如何,既然是不死不休,那么我方胜利之后,他们的所有不动产,地皮店铺什么的,包括弟子,全都转给你们两大派分配,我不要,但是如果有珍宝,拿来换钱的那种,还有黄金白银,我拿走,另外他们门派的法宝兵器之类,我们四个人挑四件,好的脚力我们带走,两位觉得如何?” “此言大善!”佛心一听说地皮什么的全部给自己,就很高兴了,这年头发展门派钱固然重要,洞天福地和门人弟子更值钱,这给自己两家瓜分了,那可不是两成好处的问题,已经是十成十的好处了,至于一点珍宝浮财什么的,大门派当然不放在眼里,佛心和一念暗暗打定主意,只要有一丝希望,也要支持这个外来少年取胜,利润太大了。 这时候的凌云子已经快吐血了,我们还没死光呢,这两个道貌岸然的家伙就打算瓜分自家产业了,这还得了,就算是死了也不能让他们得逞,他也不想想,自己不是道貌岸然吗,要不是贪心不足,怎么可能惹出这么多事情。 这时候,一念似乎想到了凌云子的存在,就转过来问,“凌云子师兄,你有什么要求?” 凌云子这个气呀,心说你把我当死人吗,就恨恨的说,“贫道没有什么要说的,既然这位小兄弟要血裁,那就不死不休了,我把你们杀光,所有的东西自然就是我的了,也就没什么要求了,别的你们也没有。” 一念却是面无表情,仿佛听不出对方言语里的杀气,语气平和的说:“既然凌云师兄没有特殊要求,就按照规矩进入下一步,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开始?” 第78章 血裁(一) “我只是路过此地,还有事儿要办,没工夫耽误时间,所以尽快吧。”杨小瓜干脆利索的说。 “我也同意,马上吧。”凌云子不等一念和佛心问自己,直接就回答。 “嗯,好,那就一刻钟之后吧,正好可以双方准备一下,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你们打几人擂台?我看这位” “我叫杨茁,道号纯阳子,你可以叫我的名字或者道号都可以。”杨小瓜看出来对方不知道怎么叫自己,就说道。 “好的,我看这位杨道友只有三位伙伴,是不是三局就可以了?”佛心说道。 “我反对!”凌云子气炸了,心说这两家真的是见利忘义呀,完完全全替对方考虑,一点兄弟情分都没有了,我们明显人多势众,你让我们三局定胜负,太欺负人了,他此时也不想想,昨日因今日果,如果自己做的好哪来这些事情。“我要打满九局!”他计算的很清楚,自己手下有戒律堂祖师堂刑堂藏书楼的四个长老,后山还有两位闭关的大长老,加上自己七个人,还有两位客卿,对方满打满算三个人一只猴子,就算是车轮战也能耗死对方。 “凌云掌门,这脸皮也是要留几分的,这位小兄弟三个人,你让打九局,未免有些过分了吧。”佛心和一念有些不满意。 “哼,既然是血裁,生死之局,哪有这么多道道,当然是杀敌为先。”凌云子毫不在意对方的看法,显然,这一场之后,就算是青松岭赢了,也会和另外两家闹掰。 “没关系的,九局就九局,”杨小瓜依旧微笑,“给他们一个心服口服的机会呗。”他知道这些人都是麻烦,所以,全解决了才是王道,至于说车轮战,呵呵,就算自己打累了,还有那个人的亲传弟子,怕的谁来。 佛心和一念两个人互视一眼,点点头,“好,既然双方同意,那就九局决胜负,至于地点嘛。” “城里有什么决斗地点么?越大越好。”杨小瓜插嘴问道。 “有呀,有一个大擂台,叫生死擂。” “好,那就生死擂!”杨小瓜点头。 “嗯,有什么限制吗?”两个人又问。 “不需要吧,有啥都可以用上,只要不破坏规则就行。如果打一半儿,再跳出一个搅局的可不行。”杨小瓜想起来就补充一下。 “嗯,这个你放心,如果青松岭有人跳出来打断,就算青松岭输了两场,而且这两个人都不许上场再战。”一念做了确定。 “那就走吧,别耽误功夫了,我们赶时间!”杨小瓜对着两个裁判说道。 生死擂很大,就和古罗马竞技场一样,中间是个大操场供人决斗,此时三万人的看台上已经坐满了人,大家很多年没看见血裁了,一个个兴奋莫名,还有专门负责赌博的,在看台上建了一个赌桌安排押注。 看到这个赌桌,杨小瓜顿生熟悉之感,就让杨勇过去压自己一方全胜,一万两银子,这要是在山外那就是巨款了,就算是一个国家也轻易拿不出来,可是这些修士真的是富得流油,看看整个盘面足有百万银子,十分惊人,不过那不重要,反正押注青松岭的人占九成九,几乎没人敢相信自己一方回应,包括裁判都不相信,所以这一次应该可以爆赚一笔了。 一刻钟很快就到了,第一个上场的是青松岭的魏文通,而这一边,杨小瓜也没上,安排杨勇去试试水,一般第一局很少有人会安排最强手,都是要小心一些的,高手有高手的骄傲,一锤定音可以,当苦力连打九局那就损了身份。 本来这一场,魏文通是当仁不让,事情是自己的孙子挑起来的,自己这个爷爷不冲在前边显然说不过去,而且,作为掌门的师叔,好多人都觉得他倚老卖老,没啥实际的本事,暗中不服气,魏文通心中有数,也想着借着擂台赛显示一下自己的能力,省得总有人暗地里唧唧歪歪诋毁自己为老不尊。 说起来,这个魏文通是有真本事的,曾经在壮年的时候出任过前秦苻坚的大国师,当时曾经一个人在万马军中杀个对穿,斩杀了前燕猛将慕容秀,威震天下,军中号称一剑破万甲,淝水大战之后心灰意冷归隐山林,回到昆仑山,和另一位西昆仑高手散修段天涯号称昆仑双雄,威名震动武林。 现在魏文通年纪大了,但是本事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不少,自从淝水大败,他一个人再勇猛也不顶事儿,但是杀出重围之后剑法更上一层楼,已经达到传说中剑圣的门槛上,再加上山中多年磨炼,虽然说以一挡万是胡吹,但是一剑破千甲确实可以做到的,虽然破了之后肯定身死道消,但是那也是很惊人的水平了。 至于说杨勇,可以说籍籍无名,虽然他在秦州战役中斩将夺旗威名赫赫,可是这个年代信息传递速度一向都很慢,而且这里是昆仑山,消息闭塞,人们又固步自封,自然看不起二十多岁,年轻帅气的杨勇,觉得只是个无名小卒,不过杨勇不在乎,杨家人一向喜欢默默无闻,这样动手才可以轻松一些,不会给人故意针对,树大了招风。 杨勇依旧是自己那条黑黝黝的降魔宝杖,在手里一横,“请赐教!”姿势中规中矩,稳如泰山。 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别看魏文通咋咋呼呼的,其实一点都不莽撞,看热闹的人还以为他会一上来就用出那个一剑破万甲的大招,斩了杨勇,但是根本没有,魏文通出剑很谨慎,一开始只是试探,试探对方的速度,招数还有力量。杨勇的降魔杖法已经达到了第三境界,举轻若重,所以也不着急,只是一招一式的慢慢施展出来一个缠字诀,试图编织一个大网,把魏文通包裹在里边,所以一开始,魏文通就觉得很别扭,束手束脚的,每一招似乎对方都能料敌先机,在半路上等着自己。魏文通很郁闷,越来火气越大,压抑不住的愤怒,一种抑制不住的愤怒让他的血液沸腾起来,浑身气息暴涨,自动进入了某种循环。 这种情况魏文通本身并没有发现,他只是觉得自己的力量出奇的大,就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需要大吼需要暴击才能发泄出来,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浑身气息进入了一种循环,他的冲天一剑的那种循环,当初就只这一招他得到了一剑破万甲的绰号,从而名震江湖,现在他就要用这一招斩杀了对方这个让他气愤的对手。 随着魏文通的精神亢奋,眼睛发红,不但作为对手的杨勇注意到了他的变化,就连四周的吃瓜群众都发现了,就有好事者开始起哄,一起大喊,“冲天一剑冲天一剑!” 果然,伴随着吃瓜群众的吼声,魏文通也是一声怒吼,使出了大杀器“冲天一剑”,只见一道红光从他的佩剑里闪烁而出,佩剑变成了火红的颜色,然后又变得金灿灿的,仿佛正午的阳光一样耀眼夺目,再然后,光芒喷出十几丈把地面轰出了一个方圆几十丈的大坑。 所有众人尽皆失色,好厉害好霸道的一剑,大家开始在大坑中寻找杨勇的尸体,但是怎么也看不见,难道是这一招太霸道,把人变成渣渣了?再然后,他们赫然发现,一个帅气高大的青年就站在魏文通的背后两三尺的距离,面无表情。在场众人不由得发出了尖叫,喊着“后边后边。” 魏文通不明所以,但是还是在有心人的指点下扭头回望,再然后,他看到了一根乌黑色的棍子离他越来越近,嘭的一声敲在他的头上,魏文通哼了一声,轰然倒地,额头上一个紫红的大包,乌溜溜的像一个草莓。 第二个上场的是藏书阁长老程万里。程万里是一个个子不高,胖乎乎的小老头,整天笑眯眯的很好说话的样子。作为除了掌门之外各堂中对修行最为热衷的人,程万里平时很少外出,整天除了读书就是读书,弄的眼睛总是眯缝着仿佛近视眼一般,实际上对于修行者来说内外兼修,近视眼是不可能的,只是看书多了习惯于这种样子罢了。他身穿一件短褂,站在场子中间赤着双手就那么安静的看着对面的杨勇,杨勇看到了他的赤手,就轻轻地把棍子放在场边,也空手相对。 其实严格地说,决斗这种事情都是各显其能,有的人天生拳脚好,有的人械斗擅长,你不能说什么公不公平的事儿,有的时候一双肉掌可能比武器厉害很多,但是作为杨勇自己,偏偏是个例外,他的空手格斗技能其实可能比棍法修行的时间更长,只是战争需要,不常施展罢了,现在看到有人空手,自然见猎心喜,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让自己全面发展。 程万里看到对手也空了手,笑了笑,眼睛眯缝得更厉害了,嘴角一翘一翘的。他大步向前,看着并不是很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十几丈的距离,眨眼间就到了跟前,对着杨勇就是当胸一拳,这一拳毫无花巧,就是结结实实的一下直击,速度大力量足,在空气中划出了一道哨音,尖锐刺耳。 杨勇面无表情,他是个贴身侍卫出身,所以从小都是按照杀手的标准培养的,杀手的工作就是杀人,当然没有什么喜怒哀乐,工作嘛,谁在流水线上年复一年的做同一件事情的时候会有心理波动呢。看到对方当胸一拳,自家也是毫不犹豫地一拳击出,对准了对方的拳面。双拳相击砰然巨响,两个人各退了一步,杨勇脚下的地面出现一丝裂纹,而程万里则是划了两个长长的道子,既浅且长。 看着似乎是平局,其实不然,程万里是快步冲过来的,杨勇是原地不动,一个是利用了惯性原理的叠加,另一个则是完全依靠自身,所以力量传导到了杨勇的脚下,出现了裂纹,而程万里则是一扑而至,脚下没有生根,所以被反弹回去只有浅浅的痕迹,但是步子很大,那痕迹与其说是被力量反震所致还不如说是为了反震后不跌倒而设置的摩擦力造成的。 双方这一比较,程万里稍逊一筹,拳怕少壮,棍怕老郎,赤手空拳时候,力量为先,杨勇才不到三十岁,还能力挽奔马,取得上风并不奇怪。 话说,杨勇一拳击退程万里,并没有乘势反击,而是继续站在原地缓缓调息,让场外的观众觉得很是不合情理。程万里看着对方,不由得一愣,难道自己故意示弱的一招被发现了?不能呀,自己做的毫不拖泥带水,不应该有破绽,又想了想,是了,对方刚结束一场战斗,并没有时间恢复,所以这是借机蓄力呢,想到这里不再犹豫,左手又是一拳击出,直奔对方心口。杨勇看他一拳打过来,仍然是不闪不避一拳还击,双拳再次碰撞在一起,轰隆一声,这一次两个人都晃了一晃并没有后退,双方再次一拳互击,第二拳第三拳,拳拳到肉,就像是普通武夫一样拳脚相加,打在一起。 在场的观众看到传说中道貌岸然的世外高人竟然也这样和乡野 汉子一样肉搏,立刻兴奋起来,都觉得这门票买得值呀,叫好声山呼海啸一般,杨小瓜不以为意,青松岭那边可是气得暴跳如雷,自己堂堂三大门派竟然被人家当成戏子看,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呀,就连掌门人凌云子也觉得失策,早知道不让程万里去了,这位师弟武功是很厉害,但是太不在乎脸面了,怎么可以这么打呢,太丢脸了。 程万里那边可是并不在乎,他只是觉得打得很过瘾,拳来脚往,几乎把自己全身的本事都拿出来了,兴奋得浑身的肌肉都跟着发出了颤抖。 杨勇那边依旧是不急不缓,一点也没有抢上风的意思,就是你来一下我还一下,只守不攻,慢慢对耗,更像是一个陪练,不把对方的技能榨干净不罢休。两个人大战了若干回合,不分输赢胜败,不过,明显程万里的后劲似乎不太充足了,不再硬碰硬,开始游走四方,利用技巧伤敌,杨勇夷然不惧,依旧是有模有样的插招换式,你来我往,只是渐渐地压制住程万里,程万里的所有技巧是用的差不多了,现在感觉就有些束手缚脚了,每一招刚使出一半,杨勇就已经在半截等着了,害的他不得不换一个方向,久而久之就觉得气息运转不畅,浑身开始有凝滞的感觉了,程万里暗叫不好,迅速后退,开始保持距离,在场的众人不知道他要干什么,都凝神观看,就看见程万里退出了十步开外,然后,然后双手轻摇,竟然发出了六柄飞刀,分别射向杨勇的几大要害之处。 全场哗然,这也太不要脸了吧,一开始不用兵器,骗的敌人也空手,现在打到一半竟然放暗器了,真的是流氓透顶的行为了,整个场上嘘声一片,人们有节奏的大喊“耍赖!耍赖!耍赖!” 程万里是不为所动,他就是一个武痴,在他的脑子里只有胜利,什么面子里子的与他何干,继续不管不顾,各种暗器喷薄而出,这家伙简直是一个暗器仓库呀,这胖乎乎的身体里到底藏了多少私货呀,只是不到两分钟的时间,什么飞刀、梅花针,袖箭、菩提子、飞镖、飞蝗石应有尽有,,上百枚暗器就像蚊子一样扑向杨勇,一开始发飞刀,杨勇并不在意,伸手就接了飞刀收在囊中,可是像梅花针之类的就不能硬接了,万一淬了毒,那可怎么弄,虽然杨勇有一身金钟罩的功夫,可那也不想试试自己会不会给划伤,更不想以身试毒,于是杨勇只好拿出自己的真本事来了,他大吼一声:“接我的排云掌,风起云涌!”双手到处,形成一股强劲的罡风,把这些暗器悉数卷起来,反震回去,强劲的罡风夹带着几百枚暗器一下子就冲向程万里,把他紧紧包裹住,不让他躲闪,这排云掌是那种气势滔天的武功,虽然威力强大,但是太过消耗内力,有很多力量都浪费掉了,所以杨勇并不喜欢用,但是这种情况这种手段反而是最好用的。 杨勇一掌击出,用出了自己七成的内劲,威势巨大,周围方圆百米都笼罩住了,颇有北美飓风的那种感觉,普通人别说正面打中,就算被掌风波及也是是要皮破肉烂的。程万里一看也是很吃惊,不敢托大,双手往腰间一抹,瞬间就戴上了一双天蚕丝的手套,双手挥舞,也是掌风呼啸护住了头脸,这一次双方的劲风相撞,程万里被震出去老远,口角渗血,再看他的双手上全是收回的暗器,身上也插满了各种飞针蒺藜袖箭之类的,像个刺猬一样,全场哗然,以为他这次完蛋了,却见他并不在意,三两把撕下身上的短褂,露出里边的乌金丝宝甲,原来那些暗器,全都被五金宝甲给挡在了身体外边,并没有进入肌肤。 忽然场外有人喊了一声:“乌金甲配天蚕手套,这是索命无常的标配呀,索命无常!”场外一静,然后爆发出山呼海啸的声音。原来这个区域,因为修行门派聚集,所以多年来总有势力划分的问题,每隔几年就要重新洗牌,但是每到关键时刻,经常会有某些门派的高手给人刺杀,刺杀的人有很多时候就是当众下手,用暗器击杀,也有追出去的时候,就发现这个杀手头戴无常面具,身穿乌金丝宝甲,手戴天蚕丝手套,因为武功高强,就算给人发现也会从容杀人离去,后来就给他起个名字叫索命无常,多年来很多门派都在追查,总是找不到,现在竟然在这里发现了,看来是此人无疑了,怪不得这个人籍籍无名却是青松岭的大长老,原来原因就在于此呀。底下的人恨得牙根痒痒,有些有门派血仇的纷纷鼓噪,如果不是限于血裁的规矩,那就要下场动手了。 第79章 血裁(二) 任场外巨浪滔天,场内的两个人是岿然不动,杨勇是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而那位程万里则是根本不在乎,他也没时间在乎了。 程万里越打越被动,恨不得使出双倍的力量,才能挡住对手的攻势。杨勇第一次反守为攻,他很厌烦,本来想着让这个胖子尽出手段来做自己的磨刀石,然而,这家伙的手段过分了,全是下作的手法,让他不厌其烦,既然厌烦了,就不玩了。 杨勇一步跨出,两个人之间近十米的距离,一跨而过,程万里悚然而惊,原来刚才对方任由自己施展仅仅是不想主动而已,人家的速度比自己只快不慢,说话间,杨勇硕大的拳头就已经打向程万里的鼻梁骨,这一招一点也不神妙,更不潇洒,比起街头打架没啥区别,但是直接有效,程万里双臂交叉,奋力一架,想要挡住对方势大力沉的一拳,却哪里挡得开,在这一拳面前,程万里的防御简直和纸糊的没什么两样,任你千招妙,我只一拳以破之,砰的一声,拳头狠狠打在程万里的鼻子上,血花四溅,程万里被打的倒飞而出,一飞百丈,身体轰然撞在防护墙上,被反弹而回。杨勇大步迈上前继续第二拳,这一次是心口,之所以打胸口,是因为鼻子已经打的稀碎,让人无法正视,只好换个地方再下手。随着第二拳,程万里再次飞起来,只是这一次没有被护栏弹回来,因为护栏连遭两次撞击还是同一个位置,于是轰然碎裂,程万里嵌入墙壁,不再动弹,生死不知。刚才鼓噪的观众寂静无声,看到这幅惨象,那些心怀怨愤,要为宗门亲友报仇雪恨的人们忽然觉得神清气爽,就像心头的一座山被人搬走,舒畅无比,寂静之后,忽然全场爆出山崩地裂一般的喝彩声,久久不息,大家苦门派倾轧久矣,星星之火,已经进入了草原。 青松岭的第三个人是一个中年妇人,是青松岭的太上长老人称彩云仙子的况彩云。况彩云脸色阴沉,秀丽的脸庞上饱含杀气,被人打断修行破关而出,心里十分的愤怒,但是又不得不出来,被人家发起了血裁,门派兴衰的大事由不得她袖手旁观,要是门派完蛋了,她自己无尽的资源自然烟消云散,说不定还要为了生计奔波,那可就糗大了,想到这里,心中也是痛恨不已,她不但是痛恨敌人,竟然发起血裁打扰自己的安宁,更痛恨自己家的惹祸精,没事儿起什么贪心,招惹强敌,真的是没有长眼睛的么,她心中下定决心,此事一了,一定重重处罚那两个姓魏的,包括自己那个无能还宠溺子女的师弟魏文通,既然对方手下留情只给了他一棍子,那就回去再重重处罚,不去思过五十年就不让出来。最后还要痛恨现任掌门,非要起什么贪心,自己没那么大的能力,偏要觊觎人家的法宝,也不想想有这种法宝的人能是没有大背景的吗,蠢不可及,看来丈夫当初选继承人也是瞎了眼,这样的蠢货做掌门,早晚把门派坑死。 彩云仙子知道自家两个长老被人家一个小年轻打的人事不知就很生气,气的就是掌门人瞎眼,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但是你主动寻衅,还给人家打的这么惨,就是你自己的事儿了,人家只是一个无名小卒,正主儿还没出场就这样,本来自己这么高的身份应该压阵的,这么早出来打,还不是怕敌人一勺烩了,前五场爆了,自己也就没机会出来了,那就不是丢人了,是冤死了。 此刻站在彩云仙子面前的是一个皮肤略有一点小麦色的女孩子,年纪约有十八九岁的样子,身材丰满体态诱人,颇有一点野性之美,正是牛妖花花。既然对方派了女人上场,虽然是很强的高手,虽然是修行前辈,那也是女人,杨勇没有什么斗志,就撤下来了,杨小瓜一看,自己家的女性只有拓跋嫣然,但是拓跋嫣然是个修道的,不是武夫,如果用法宝或者道法打架,那就超纲了,不应该,所以只好把人选落在另外两个雌性身上,白妞儿虽然没出过手,但是肯定很强,比杨小瓜还强,但是人家是客人,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去动手,只是作为一个核武器保持威慑就可以了,乱用的话会天下大乱,而且某些大人物会不满,到时候就会被针对了,里外不是人的滋味就不好受了。反正牛妖是自己人,用起来放心,而且实力足够强大,不用担心会输,就让花花上来了。 彩云仙子是高人,自然能感受到眼前少女身上有一种压抑不住的磅礴气势,这是自己多年未曾遇到的,似乎数十年前,自己还是个刚入门的小女孩的时候,看到宗门的大长老的那种高山仰止的感觉,心里微微一惊,赶忙稳住心神,客客气气的稽首,“贫道况彩云。” 花花其实真正化形的时间并不长,以前一直以牛身见人,所以并没有什么人世间的歪风邪气,本心纯粹,正是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的心性,一看对方行礼,自己也就赶快还礼,“我叫刘玫,你好。” 这句你好把彩云仙子弄的愣了一下,不由得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修道修傻了,看谁都是高人?这明显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孩子嘛,怎么会是那种绝世高人呢,再看时,对方的气势似乎弱了很多,也就放下心来,否则这种心态,恐怕都没有出手的勇气了。 其实,花花化形日子太少,所以没有力量收敛气息,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野兽的本能会让她自然而然的,把自己收敛起来,添加保护色。就这样的情况,让彩云仙子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也帮她树立了战斗的勇气。 不过,望着对方爆炸性的身材,彩云仙子还是加了小心,没有硬碰硬,她自己的特质也不是那种硬碰硬的技能,仙子嘛,自然是那种飘飘欲仙的,很漂亮很帅气的攻击手段,如果是一力降十会,那就不是仙子了,是金刚。所以彩云仙子就没有强攻,而是使出了自己的成名手段,自创的彩云三十六剑。那使起来,果然是衣袂飘飘,潇洒无比,观众们就觉得如同一朵朵彩云覆盖住场地,一会儿是彩凤一会儿是白羊,就像是赤霞中的火烧云,瑰丽奇诡,千变万化,也亏的她没有用暴力硬来,否则牛妖,那是牛呀,力量与速度结合的动物,牛劲儿牛劲儿的,谁能和牛比力气,硬来肯定是被暴击而死。花花并没有专门的武器,只有一对牛角弯刀作为本命武器,作为山林中的猛兽,她的作战方式和黄牛水牛不同,并没有什么硬冲硬打的手法,因为林木森森山路狭窄,乱跑会划伤身体,甚至掉下山崖,所以格斗方式几乎都是短途加速贴身肉搏,看看动物世界里边野牛挑翻狮子老虎的镜头就知道了。花花的双刀不长,只有一尺半,但是坚固且锋锐,一寸短一寸险,她的每一步都是贴身进击,而彩云仙子则是忽远忽近从各个角度袭扰,这放在空场里看就显得精彩异常了,两个人一进一退如同蝴蝶飞舞牵花绕树,美轮美奂,凶险异常,打了一炷香的功夫双方的武器就没有发生过一次碰撞,一旦碰撞一起,那不是分胜败就是判生死了。 观众们固然看的眼花缭乱,青松岭自己的人看的也是汗流浃背,凌云子现在无比后悔,自己惹上了这么一伙儿外人,看上去平平无奇,可就是这么一个村姑一样的人都能够把自己的师娘压制的死死的,作为行家,他们都很清楚,看上去场面似乎很胶着,势均力敌,其实根本不是,那个村姑一直在试图贴近攻击,而彩云仙子的轻盈飞舞,更多的是闪避,不是进攻,没办法,那个村姑的速度太快了,十丈距离一眨眼就能突进到眼前,而且气息悠长,很难知道双方的功力谁强谁弱,但是肯定不乐观就是了。随着时间的延伸,花花的速度一丝一毫都没有变化,气息也没有什么改变,可是彩云仙子却是有些喘息了,不是说她的功力差劲,一甲子的修炼,就算熬时间也能出来个绝代高手了,何况这是个以天才而出名的人物,但是你架不住对方的突进频率太快了,每每打乱况彩云的节奏,每个人做事情都有自己的节奏,一旦被别人干扰,轻则躁动,重则气息散乱,甚至真气阻滞,自己把自己崩死。这样一看,况彩云能保持没有发疯就已经超级强大了,但是大家看得出来,她坚持不了太久了,这种战斗方式太耗心力了,只能做一了断,况彩云改变了战法,要用自己一甲子的内力和对方拼一下,看看谁强谁弱。 心思已定,招数就变了,这一次看到花花的贴近刺击,彩云仙子不躲不闪,长剑挥动作大刀的方式,要硬碰硬一下,扭转节奏。原则上讲这种作战方式是没错的,因为短途撞击和长距离冲击不同,如果双方都叫唤着来一个大开大合,助跑撞击,那况彩云死定了,除了大象,谁也不可能和野牛玩对对碰,可是现在都是短距离,还是侧面,无形中减少了冲击力,就这样彩云仙子那削铁如泥的宝剑就和花花的牛角弯刀碰撞在一起了,然后,在场的观众大惊失色,那个彩云仙子被蛮荒少女只是一撩,就连人带剑飞了起来,姿势倒是很漂亮,颇有飞龙在天的意思,可是那只是外人看,况彩云自己的感觉就像是一只猫咪撞上了蹦蹦床,刷的一下子给甩了出去,她在空中翻了个身,凌空下击,然后再次飞起,如是者三次,全场观众就惊了,这一飞已经百丈高了,再来一下就飞出大气层了的感觉,好看是好看了,可谁都知道,这况彩云没有成仙,这么高的高度会摔死的,大家张大着嘴,不敢眨眼,要看看最终的结果是况彩云被摔死还是。。。。。没有被摔死。结局来的很快,第四次下来的时候,牛妖花花并没有再用力向上,只是一旋一带,就像是用网捞鱼一样,百丈高空的冲击势头就给她化解了,顺手一抖,就把况彩云轻轻抛落地上。此刻的况彩云浑身都酥了,吓得,任谁从百丈高空掉下来都会吓得要死,更何况这还是被人家挑上去的高度。况彩云在地上不停喘息,过了好久好久这才勉强起身,躬身行礼,“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牛妖很随便的摆摆手,“没啥的,我就是看你比较顺眼,很有礼貌的样子,不像个坏人,所以举手之劳啦,摔得血淋淋的多丑。” 此言一出,大家是哭笑不得。况彩云没说话,半天才又深施一礼,飘然离去,什么门派争锋,什么利益纠葛,与她何干,经过这一战,况彩云大彻大悟,真正的抛去一切,远赴无人之地修行,日后自有成就,这里就不说了。 无论怎样,战斗还没结束,青松岭连输三场,就像输红眼的赌徒,必须拼命了,第四个上来的是况彩云的师父,一个已经几十年没有出现的老怪物,青松岭骨灰级掌门人,清阳道长,凌清阳。 凌清阳是一个身材瘦小的老道士,看上去怎么也不像是个得道高人,衣服油乎乎的,仿佛几百年都没洗过,胡子也是乱蓬蓬的没打理,好在头发还是很干净的,没有爬满虱子,不管怎么样,站着都让人觉得是一个江湖骗子。 杨小瓜,看见这个人,心里一凛,赶快招手把花花叫了回来,这个道士给他的感觉很特殊,很像一个真正的道士,或者说是个法师,而不是一个战士。法师克妖物,为了防止吃亏,还是不要花花去冒险了。现在杨小瓜这一边还剩杨小瓜自己,拓跋嫣然没有上场,至于白妞儿,那就算了吧,不到万不得已,这个大杀器还是收藏着比较好。 拓跋嫣然本质上也是个法师加军师,但是,太初级了,完全靠着法宝的力量,一旦法宝被人克制了,就有生命危险了,她的功力太浅薄了,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所以能不上去就别上去了,刷刷小怪还差不多,这么样的强敌,免了吧,所以,杨小瓜挠挠头,只好自己上去了。 场中二人对面而立,老道士一脸的不情愿,“你就是那个要掀翻我们青松岭的小家伙?” “一天之前,我根本不知道青松岭是啥,你的徒子徒孙要来抢走我的客人,还要抢我师妹的法宝,怎么说我要掀翻你们呢,如果翻了,那就是你们自找的。”杨小瓜做事虽然说要以本心为准,但是也要站住道理,所以嘴上绝不给对方留空。 “那我要是说,现在我们讲和,你答应吗?”老道士继续问。 “如何讲和,你能惩处你的掌门人吗,就算可以,你能保证你的徒子徒孙心服口服不再记恨我?不会给我找麻烦吗?”杨小瓜反问。 老道士想了想,很认真的回答,“不能。” “嗯嗯,你是个实在的人,没有你的徒弟那么无耻。”杨小瓜回答。 “其实,我像他们那么大的时候比他们还无耻,现在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了。”老道士挠挠头,一脸厚黑。 “那就没得说了,打吧。”杨小瓜气定神闲。 “好,既然没得商量,那就打。”老道士话音未落,左手的拂尘一抖,拂尘上的万缕银丝豁然变长,相隔着数丈的距离,就已经到了杨小瓜的面前,宛如无数根银针豁然笼罩住杨小瓜的全身窍穴,迅猛扎下。 杨小瓜也是一柄拂尘在手,同样是延伸了数丈长,缕缕银丝一下子就和老道士的拂尘缠在了一起,杨小瓜只是一抖一振,那老道士如遭雷击,头上的道冠轰然炸开,发丝根根竖起,身体连退了好几步这才化解了这一击,微微气喘。 凌清阳脸色微变,他自己很清楚,这一招拂尘的变化看着简单实则奥妙无穷,他当初修行了近百年才在偶然的机会下学到了一招,而对方以牙还牙,功力明显高过自己,这一抖之力,用的却是佛家的龙象神功,只是这一下力道何止千钧,看对方轻描淡写,可是真的就算是一只非洲象也可以丢出去百米距离。 杨小瓜并没有趁病要命的想法,虽然事情是对方门派引起的,但是自己和这个老头子并没有恩怨,不至于的一上来就喊打喊杀,给对方一个表演的机会也是好的。 凌清阳知道对面的小少年没有杀心,但是自己也不可能认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血裁可不是切磋,关系到门派生死的事情不能讲道理的,所以他右手一晃,掌中出现了一张黄纸,一抖之下在空气中自己就燃烧起来了,随即化作了一枚精巧的小剑,银光闪闪可爱无比,老道士把手一抖,喝了一声:“去。”小剑如流星赶月直直的射向杨小瓜的咽喉,那速度那威力真的是无法形容。 外边看热闹的就乱起来了,“符剑呀,传说中的符剑,天哪这竟然是真的。” 这符剑属于很高明的道法了,在你没有法宝飞剑的情况下,可以画符为剑,虽然只能用一次,但是威力非凡,比起正经的法宝飞剑差不了太远,但是缺点也是很明显的,首先是一次性的东西,用完就废了,其次是制造起来很麻烦,要用本人的鲜血为引,很是损耗气血,再有就是不可能和飞剑一样随心所欲,更没有成长性,但是对于这个年代,画符的都是骗子的时代,这种真正的道法自然是难于学会,天赋机缘缺一不可,但是一旦掌握,就是真正的登堂入室,与武夫相比自然是天差地别。 且不管下边的人多乱,凌清阳老道一心一意的驱使着符剑直刺杨小瓜的咽喉,那速度奇快无比,让人挡无可挡,转眼间就到了,然而,离着杨小瓜半尺距离的时候,就在空中悬停不动了,就像是一条试图吸血的蚂蟥却错误的想钻入铁臂阿童木的身体,虽然拼命扭动,但是仍然无法得以寸进。杨小瓜就像捏臭虫一样伸手轻轻捏住了这只不断挣扎的小剑,拎到眼前仔细看了看,说了一句,“有趣的小东西。”然后二指一捻,就化为了齑粉。 杨小瓜拍拍手,抖落了灰烬,然后看向对面的老道士,“还有吗,挺有趣的,多来一点。” 第80章 山中坟茔 老道士看到自己的符剑被破,并不惊讶,微微点头,“还有一些。”说完抖手,掌中出现了好几张符纸,在空气中无风自燃。 随着一声“去”,天空中顿时出现几道雷电,凌空劈向杨小瓜的头顶,伴随着雷声的,还有狂风骤雨从天而降,宛如一场盛大的魔术表演。 杨小瓜摇头叹气,他的本性很不喜欢这些东西,神神鬼鬼的就像是骗子一样,子不语怪力乱神,人间事人间了,搞这些花哨的干嘛,随手一指,口中说道,“我说,如此种种,皆是虚妄!” 一霎那间,雨过天晴天空中彩虹横跨,什么雷呀雨的,尽皆消散无踪。一缕阳光照下,杨小瓜整个人的背影都被笼罩在金光里。 杨小瓜冲着对面的老道士眨眨眼,“还有吗?” 老道士叹气,“还有,但是不想用了,积攒这些家底儿不容易,舍不得!” “那咋办?你总不会这样就下去吧,你的徒子徒孙会失望透顶的。”杨小瓜接过话茬。 “也对哈,那就再来两下吧。”老道士忽然严肃了起来,“最后一下,看我的法宝。”说完,从袖中取出来一条青蛇,向着空中一抛,“给我上!” 那条蛇在空中摇摆身体,迅速生出来四个小爪子,头上也长出来一个小鼓包,这是蛟吗? 大家伙正看热闹了,就看见那小蛇已经在空中完全伸展变成了三米多长的一条怪物,张开了血盆大口,一口咬下。 杨小瓜也吓一跳,四大金刚的广目天王有一条蛇,其他人没听说有这宝贝呀,看来这个老道士不简单呐,不敢托大,顺手拔下发簪,迎风一晃,化作一条拳头粗细一丈多长的虎头湛金枪,杨小瓜金枪在手,对着那条蛇的大嘴就插了进去,转瞬间,那蛇就把枪给吃进去了,蛇身被枪身绷得笔直,再也动弹不得,宛若一串烤肉,虽然张牙舞爪却也是只剩下好玩,并没有什么威胁了。 杨小瓜捏住蛇颈,只是轻轻一撸,就把这条蛇从枪上取了下来,轻轻甩了几下,蛇就被抖散了骨架,软趴趴的变成蚯蚓大小,再无反抗之力。杨小瓜把蛇身打了一个蝴蝶结,托在手里端详了一下,赞叹,“好漂亮的手法呀,你说对不对?” 他问这条蛇,蛇欲哭无泪,心说漂亮个锤子呀,但是人为竹签我为烤串,哪敢造次,只好乖乖点头。 “嗯,很乖的样子,那就不折腾你了。”杨小瓜轻轻一抛,把蝴蝶结丢给凌清阳,“收好了,这东西炼制不易,可别弄丢了。” 老道士接过来,皱着眉头,瞅了瞅这条蛇,叹了口气,“多谢小哥手下留情。”说完躬身一礼,“我的任务完成了,剩下的事情就和我无关了,后会有期吧。”说完把蛇一抖,重新化作一条青蛟,腹下生云,老道士踩了上去,那蛟身形一扭,云霞朵朵飘然而去。 杨小瓜看着对面的凌云子,叹口气,“你家祖师挺洒脱的一个老头,怎么会有你们这样想不开的子孙呢?” 凌云子的脸色阴云密布,“如果我能有他那样强,自然就想开了。” “你的心思太重,贪心太重,会压得你抬不起头来,所以你永远也到不了那个地步。”杨小瓜评价道。 “是呀,怪不得历代祖师都早早地退下掌门的位置,原来对修行的影响这么大,我一直还以为做掌门可以有无数的资源可以支持自己,还笑他们傻,谁知道傻的是我自己,外物再多也顶不了自己的修行。”凌云子感慨。 “外物自然是好的,但是你贪心太多了,外物就不再是助力,变成了压力,不是你操纵法宝,是法宝操纵了你的心。”杨小瓜很中肯。 “是的呀!失去了本心呢。”凌云子仿佛大彻大悟了一般。“不过,打还是要打的,我要尽自己一个掌门的本分呀。” “好,那就来吧。”杨小瓜伸出手来,一个请的姿势。 “你看好了!”凌云子语气和缓,然而手里的动作不可谓不快,他手指一捻,轻飘飘一指点出,然后,风雷之声大作,却不是来自他的手,而是他背后,他的背后剑鞘中一柄宝剑飞出,刷的一下斩向杨小瓜的头颅,这竟然是真正的飞剑么? 两个人的距离很近,近到他的话还没说完剑刃就斩到了杨小瓜的脖子上,就听见仓啷一声宛若龙吟,在脖子和宝剑之间霍地出现了一杆枪,虎头湛金枪,那一剑正正好好的斩在了枪杆上,那声音刺耳至极,就像是上课的时候,一个含沙的粉笔划过了玻璃的黑板,让人的心脏都要爆裂开来。 粉笔自然是划不坏黑板的,凌云子的宝剑也斩不断杨小瓜的虎头枪,一连串火星闪过,宝剑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缺口,至于枪杆上,连划痕都没有,一丝一毫都没有。 凌云子偷袭失败,脸上也没有什么颓丧,而是指挥着飞剑旋转刺击,从各个方位向着杨小瓜发动着决死进攻,那速度快的,不是闪电能够形容的,实际上比凌云子的思维还要快上几分,就像杨小瓜说的,凌云子的思维根本没有飞剑的速度快,别人是以人御剑,他是以剑御人,完全是宝剑自己的套路进行攻击,快是很快,但是就像僻邪剑法一样,难免重复。 飞剑很快,像脑电波一样快,但是杨小瓜也不慢,虽然没有达到光速,但是架不住他行动的距离短,只要见招拆招就可以了,所以这种战斗本身对杨小瓜也是一种磨炼,肌肉神经反应的磨练,这一通下来,他完完全全达到了靠肌肉反应就能见招拆招的地步,不但可以防御,还可以反击,只要有破绽就可以反击,不需要大脑思考。飞剑有没有破绽?当然有,那东西在飞行中后半截那就是最脆弱的,一打就散,一碰就乱,凌云子的飞剑的套路是固定的,只要一招没达到固有轨迹,后边就会乱飞一气,所以,现在就是这样子,轨迹乱了,开始像没头苍蝇一样乱飞乱撞。 对付乱飞乱撞的苍蝇该怎么办?简单呀,苍蝇拍,抡起来看。飞剑不是魁地奇里的金色飞贼,它的目标是进攻,不是逃避,所以被迎头痛击是必然的,杨小瓜一次又一次用手里的小号金枪(太长了不方便,就缩短一点,两尺的长度正好拿来当棒球棍用)把飞剑打的漫天飞舞,每击打一次,飞剑的主人就会心灵震颤一次,所以这一会儿功夫,凌云子的心脏就如同被人用棍子抽打了几十次,他又不是金刚不坏,当然受不了了,口吐鲜血,软瘫在地,飞剑失去了主人的控制,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杨小瓜拾起来,轻轻用手一抹,那边的凌云子再次惨叫吐血,飞剑和他的联系被彻底切断,换句话说,飞剑已经易主了。 杨小瓜收起来这只飞剑,心想这东西还不错,品质可以,回家以后重新炼制一下,无论自己用或者送人都是不错的法宝,心思很满足,他面带笑容冲着裁判台喊道,“现在打完五场了,后边还需要吗?” 树倒猢狲散,实际上到了第四场,很多猢狲就知道树已经摇摇欲坠了,只有缺心眼的猴子才会真的在树倒之后才离开,那是要砸死猴子的,所以这一会儿,那些幸存的长老客卿们已经吩咐自己的贴心人收拾好了细软,准备逃走了,现在第五场结束了,他们就像得到了口令,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消失在莽莽大山中,没人会留着陪葬,按理说负责监督的两个门派应该制止他们的逃走,但是毕竟杨小瓜是外人,没人会为了外人拼死拼活,反正该得的利益已经得到了,杨小瓜能拿走多少不值得他们费心思,大面上过得去就完了,这就是蚂蚁吃大象的弊端,你没有足够的胃口,就算咬死了大象,其实得到好处的也是大型食腐动物,和蚂蚁无关。 对于杨小瓜而言,本来目的就是解决麻烦,现在麻烦消除,敌对势力烟消云散,不用害怕他们阴魂不散的捣乱,目的就达到了,大致清点了一下,得到了各种珍宝一大包,金子两大车,银子无数,杨小瓜懒得带走这么多,就直接和两大门派把银子换算成黄金,然后只留了一点点当成零花钱,其余的变成了山外的某些有价证券(这些势力在山外都有产业支持他们的运作,完全与世隔绝的门派是不可能生存的。在古代是有证券的,不是没有,尤其是某些尊贵人物签押的欠债条或者房契地契,那就是硬通货。),唯一遇到了一点意外是杨小瓜想起了某位存在喜欢喝果酒,而小镇的果酒货真价实是纯绿色无污染的东西,就一口气包圆了所有的高品质酒,大约花费了千两白银,凑足了几万坛子(本来没这么多,他搜刮了各大门派的库存,各门派也乐得赶紧让这位满意离开,就把自家的百年珍藏都拿出来了),交给了白妞儿,白妞儿自己有一个类似储物袋的东西(某人曾经用它席卷了蟠桃会的物资,天下闻名),把这些酒一股脑装进去,也很是心满意足了。就这样,背着一个大包袱证券,大家叫上了探险队的其他人,离开小镇,继续热那亚的救援之路。 这一切都被探险队其他成员看在眼里,要说没有贪念是不可能的,但是几个人爆发出来的战斗力确实是吓退了他们,他们都是老江湖,深知贪婪应该有度,过分的贪婪会要命的道理,所以大家只是增加了敬畏,并没有什么不要命的贪婪,人命才是第一位,试图挑战狮子的老鼠不是勇敢是愚蠢。 走出小镇没有多远就是一个人字形的路口,一面通往深山,另一面通往疏勒城。大家在镇子的时候已经找了向导,自然知道正确的方向,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障碍,就进入了通往目的地的那条路。 走了一天,看着天色渐渐昏暗,大家找地方宿营,这里四周都是大山,所谓的路其实就是峡谷中的山涧流过的地方,好在人不多,如果大队人马路过,不但路滑难行,更重要的是容易挤成一堆,进退两难。 这里边大部分人都是野外宿营的行家,就连公子哥白小轮的手下也是曾经的战士,打过仗的,大家在缓坡上找到一个不错的背风地点,扎下帐篷,下边是溪水,不用担心水源,山势平缓,也不容易被泥石流或者山洪冲击到,收拾停当,大家拿出干粮点火煮饭,吃好了就可以进帐篷睡觉了。 就在此时,忽然远处的山峰上冒出滚滚浓烟,隐约间还有喊叫的声音传来,大家面面相觑,立刻紧张起来,这时候有习惯走山路的罗杰告诉他们,不用太担心,这烟火看着猛烈,其实离这里还很远,只是山高林密,所以仿佛就在眼前,用肉眼看,至少还要走一天才能到达,应该不是针对己方的战斗。虽然如此,大家仍然提高了警惕,进入战备状态,晚上也加了双岗守夜,防止被偷袭。 果然一夜好睡,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只是大家已经吩咐下去,不要大声喧哗,不可以随意点火,随着目的地的靠近,随时都可能有竞争对手出现,到时候恐怕见面就是你死我活的战斗,没人敢掉以轻心。 待到又一个黄昏,大家这才走到昨晚发现火光的地方,罗平和杨小瓜杨勇上去探查,其他人整理队伍,时刻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现场是在一个山顶的小村落,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片瓦砾灰烬,有厮杀格斗的痕迹,也有鲜血凝结的黑土,但是奇怪的是一具尸体也没有发现,仿佛被清理了一样,这就很奇怪了,通常杀人的人没那种好心还负责收拾的。罗平是追踪专家,他很快发现了一串杂乱的脚印,每一个都很深,要么这个人很胖,要么是负重前行。顺着脚印走了三五里,到了后山,可以看见是一片新坟,足有一百多个坟头,每一个坟头前都留有那个脚印,显然这些坟茔都是一个人挖掘的,而且每一座坟前都有类似膝盖的印记,似乎是跪下过。 几个人面面相觑,这个人能够在一夜之间挖这么多坟,那体力非同小可,大家走到最大的坟前,有一个粗糙的墓碑,说是墓碑还不如说就是一大块石头,看上去极不规则,应该是急匆匆砸下来的山石,石头上是两行大字,先考马怀先妣马苏氏之墓,下边的落款是不孝子马锺立,然后是年月日,写的时间就是今天早晨。那些字写的并不是很工整,可以说一点也不书法,但是,几个人都能看出来,这几个字不是刻上的,是用手指头写上的,这些字银钩铁画不算稀奇,但是用手指在花岗岩上刻字,那是多强的功力?这时候大家又注意到了另一件事,这块石头,从体积上估算,恐怕有几千斤重,几千斤重的石头从山体上取下来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在现代有炸药,古代完全用锤子砸,而且从边缘轮廓看,这石头还不是凿子凿下的,而是几锤子砸下来的,这种力量,显然,就算是力大过人的杨勇也不行,或者,花花和白妞可以,但是这两个不是人类呀,而能写字立碑的当然是正经人类,这个人能够砸碎千斤巨石,还抱着走了很远的山路搬到坟前,这,这分明是一个绝世武将,每个人都是眼神闪烁,心中默默计较。 作为留下来断后的贵霜大将哈曼,这两天极为不爽,本来他发现了隐藏的热那亚,立下大功,可是主帅哈什拉只是口头勉励了一番,画了一张大饼给他,并没有实际的好处,不仅如此,还把他留下来,让他在山口阻截其他寻宝的队伍,这明显是个苦差事,哪一家寻宝的人是好相与的,只要一不小心就会阴沟翻船,到时候功劳没有,罪责一堆是免不了的。 更令他气恼的是,前军在行进中为了灭口,屠杀了很多山民,可这些山民中有不少是隐修门派的附庸,这不就惹上了大麻烦吗,人家也有亲朋好友的好吗,这要是都来报仇,这些小子跑了,倒霉的还不是自己这个负责断后的。 本来,哈曼是躲在山林中,安排埋伏偷袭任何一队人马的,然而,今天显然是撞了霉头,有好多士兵在宿营时被袭杀,死状极惨,都是给人活生生拧掉了头颅,吓得士兵们都不敢去打水砍柴了,这倒好,只能吃冷食了,没有炊烟,倒是方便潜伏了,可是一方面时间久了士兵的身体受不了,另一方面,总有这么一股力量在后边窥伺,每一个士兵都提心吊胆的,哪有什么战斗力。这一天,山下的暗哨发来消息,有一股乌合之众从远处过来了,人数不多,只有不到两百人,哈曼吩咐下去,大家做好出击的准备,他初步估算一下手头的五百廓尔喀猴子应该可以轻易全歼山下的这些人。 走过一重山,又有一重山,白小轮的龟兹武士们很烦,开始想家了,虽然富贵险中求,但是这也太辛苦了吧,他们不怕死,怕苦,所以一路走来就很烦躁,人心思变。走到这处山前,还颁布了命令不许喧哗,不许乱跑乱动,这些家伙就彻底受不了了,开始鼓噪,闹着要回库车去,可惜的是,其余的人并没附和他们,罗杰的匪兵们都用嘲弄的眼光看着他们,就像看一群傻叉,他们这才醒悟过来,自己已经什么都不是了,退回去?就这几根葱,想变成狼粪吗,想到这里,不由得一个个颓丧无比,走起路来也是有气无力。最可气的是,白小轮和丘力居一改往日的安抚,根本不理睬他们,更没有加薪的意思,让他们觉得自己彻底变成了弃儿。想磨洋工不走路,可以呀,反正别人都走了,你们愿意留在山里就留着吧,就这三五十人,留在山里吃什么喝什么,他们也就不敢再闹腾,只能规规矩矩追上大队人马。 正走着,忽然头顶天崩地裂的一声响,从山坡上有大石头滚下来,龟兹武士们躲闪不及,被砸死了好几个,大家一下子醒了过来,纷纷大喊:“敌袭,有埋伏!” 第81章 马锺 伴随着声声鬼哭狼嚎般的叫喊,几百个黑乎乎的士兵冲进了人群,这些人长得又黑又瘦,赤裸身体,只有一件兜裆布,现在都快要深秋了,仍然是不嫌冷每个人手里都是一柄一尺余长的短刀,刀型古怪,宛若狗腿,正是近代闻名南亚的狗腿刀,这些士兵的身份自然就是来自雪山脚下的廓尔喀人。 这些廓尔喀人虽然体型宛如猴子,但是战力不凡,一向以不怕死而出名,攀山越岭无往不利,贴身肉搏悍不畏死,号称最强的山地战士,在近代战争中几乎所向披靡,曾经打败过英国殖民军,也跟着殖民者残杀亚洲各地人民,只是在六十年代那场战争中,遇到了世界第一轻步兵,被抹去了番号。 不过,这一次虽然是山地作战,虽然他们悍不畏死,毕竟是冷兵器时代,而他们很不幸的遇到了一群乌合之众。正常情况下,乌合之众遇到了正规军就是送人头的,无论你的个人武力多强,也不可能在大军团作战中起到什么作用,大规模战斗看中的是纪律性,指挥能力和训练度,今天恰恰是散兵游勇对阵乌合之众,战场上就很快陷入了乱战之中。 队伍前边的是罗杰的马贼队伍,五十个人多年来穿山越岭,遇到埋伏之后并不慌乱,迅速结阵,不让这些喜马拉雅猴子冲散队形,然后一边射箭,一边利用战马的优势踩踏敌人,但是这种作战方式在山地也只能算是半防御状态,毕竟路径狭窄,不能发挥骑兵的速度,但是至少也是个旗鼓相当,暂时没有什么危险。 中间是罗平的法兰克战士,利用轻盾和短剑顶住了廓尔喀人的攻击,还有主教大人带着的十几个神圣人员负责散发祝福,鼓舞士气减弱伤害,一时半会儿也没关系。最惨的是队尾的龟兹武士,这些人都是花钱雇来的散兵游勇,平时谁都不服谁,一点组织纪律性都没有,就像街头流氓一样瞎打一气,好在个人武力还是不错的,只要不被廓尔喀人围攻就能打一个有攻有守。 至于说队伍里的杨小瓜几个人,一个是不起眼,人数少,另外个人武力太高了,那些猴子根本靠不上来,一旦靠前,就给雪山白猿和牛妖花花生生撕裂,这样死了几个之后,就一个个有默契的躲开了,毕竟谁的命都是命,不是大风刮来的,不能白白的送掉。 杨小瓜没人干扰,就开始四处张望,看看整体的情况,虽然敌人人数众多,但是一时半会儿没有大碍,唯有一点不好,就是敌人其实看上去杂乱无章,却是进退有据,跟着己方的主力移动,似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想利用人数把己方活活困死,他把目光向上移动,发现了半山腰上有不少人,似乎还有各色的旗帜不停地摆动,心中恍然大悟,原来敌人的主将在高处俯瞰自己的情况,利用旗帜来指挥,显然想打破僵局,必须有人上山干掉敌人的主将,看看周围这几个人,杨小瓜叹了一口气,看来自己要出一回风头了,他伸了一个懒腰,在马上摇晃身体,尽量的活动每一处关节,好让自己一会儿动作更快捷一点。感觉差不多了,就下马,取出来一柄开山刀,拿在手里,静悄悄离开队伍,好在是黄昏,四周的阳光不太明亮,那些敌人没有注意到他的行动,毕竟他的动作太快了,一眨眼就离开了道路,冲进山边的树丛,这期间当然有敌兵看见,但是他所到之处只是一刀挥出,那些眼尖的敌兵就死于非命,其他的赶快假装没看见,纷纷让开,好让这位杀神顺利离开自己。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并不是所到之处人头乱滚血肉横飞的才是最强,能让敌人识趣的躲开这才是无敌。 杨小瓜飞快进入树丛,借助林木的掩护向着半山腰迅速靠近,他不敢太快,生怕动静太大了,敌人将领发现之后躲进人堆儿,那样就不好找了,全杀光太麻烦,所以还是冤有头债有主的比较好。 山腰和山脚没有多远,曲线距离也就不到二里,直线距离可能只有两百米,太远了就看不清楚了,不方便指挥,太近了也不好,危险,还影响全局的观看,这个距离刚刚好。杨小瓜蹑足潜踪,用了四五分钟就逼近了敌人的将领,只要一扑就能杀入敌群,实现斩将夺旗的目标,可是忽然发现,在他前边也有一个少年,屏气凝神蹲在那里,双目炯炯的盯着自己。杨小瓜看了一眼对方的身边,吓了一大跳,地上赫然有好几个被拧掉脑袋的贵霜士兵的尸体,这没啥了不起,关键是那少年身边还放着一对高压锅大小的擂鼓嗡金锤,看不出来,这个少年和自己年纪相当,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这真的是天生神力,估计传说中的李元霸之流也不过如此吧,他灵机一动,想起了昨天那个墓碑,暗暗点头,想来就是昨天那个能抱石碑的大力士了,于是试探的用口型无声地询问,“你是马锺吗?” 少年点头,很惊讶,但是没有什么动作,很显然这个少年虽然力大无穷,但是并不莽撞,即使满眼杀气,也能分清敌我。 “我叫杨茁,我是来杀他的,”杨小瓜一指敌人的主将,“他是你的仇人吗?” 少年再次点头,突然满眼惊讶,“杨茁?前几天大闹西昆仑,一个人挑翻青松岭的少年英雄杨茁吗?” 杨小瓜点点头,又摇摇头,“不是一个人,我们一共出了三个人。你怎么知道,这里离那个小镇上百里了。” “我师父是西昆仑的一个散修,我正好学成要下山的时候赶上了,然后我回家,就发现。。。。”少年说到这里眼睛通红,满脸杀气。 “是这些贵霜人干的吗?”杨小瓜又问。 “当然是,所以我过来报仇雪恨。”少年马锺咬牙切齿。 “那,我们合作吧。”杨小瓜试探地问。 “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只要我能报仇。”马锺虽然身负血仇,但是言语间显然对杨小瓜极为尊重,颇有仰慕之意。 “好,一会儿我先出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你到他们的后面,不让他们的主将逃走,我偷点懒负责对付小兵,你来啃硬骨头,杀那个主将。”杨小瓜说出自己的计划。 “好,我一切听你的。”马锺说完一溜烟的就消失了,看来这个少年不但力大无穷,而且轻功过人,是个少有的天才猛将。 杨小瓜等了一会儿,估摸着马锺已经到位,就大吼一声,冲了出来,直取敌阵。 在山上负责指挥的正是匈奴人哈曼,他在山上带着两百个亲兵指挥战斗,也同时保护自己的安全,眼看着那些廓尔喀人已经分割了山下的敌军,自己胜券在握,颇有些自得,骑在骆驼上指指点点,大有运筹帷幄的帅气,正在得意的时候,忽然间,从树丛中蹦出来一个少年,手持开山刀叫喊着杀了过来,一开始,哈曼确实吓了一跳,心说这少年啥时候过来的,怎么我都不知道呢,这太危险了,可是仔细一看就这么孤零零的一个人,不由得哈哈大笑。 哈曼笑着指点,“这是哪里来的小孩子,真的不知道天高地厚,一个人敢冲击我的军阵,真以为自己是万人敌吗?是不是小说看多了?” 可是他笑着笑着就不笑了,那少年太勇猛了,一并开山刀上下翻飞,所到之处,没有任何一名士兵能挡住他一个回合,这可是自己千挑万选的精锐亲兵呀,这些人拿着几倍的军饷,受着严酷的训练,这二百人平时可以硬冲几千人的军阵,那是绝对的精锐,可是现在看来,这些精锐遇到这个少年真的就像土鸡瓦狗都不如,哈曼不由得有点害怕,他是希拉里家族有数的高手,在贵霜军队里也是出名的猛将,杀人如麻,可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爬得高了自然就惜命了,所以一边指挥手下拦住这个少年,用人堆死他,一方面不自觉的后退再后退,慢慢的和自己的卫兵拉开了一段距离,做好随时转身逃走的准备,反正自己是四条腿,敌人两条腿,应该追不上自己。 眼见得那少年一路杀过来,这两百人转眼间就倒下一半,每个人都是一刀毙命,可把哈曼吓坏了,他不再犹豫,转身就跑,刚跑了没几步,就看见逃命的路上蹲着一个少年,咦,那个不是在身后的吗,怎么跑前边来了,再仔细一看,不是同一个人,这个少年虎头虎脑的,看上去更结实一点点。正在发愣的时候,只见眼前的小少年噌的一家伙跳了起来,手里拿着一对儿擂鼓嗡金锤,我的妈呀,这哪是锤呀,分明是两个大南瓜,或者说比大号的南瓜还大一圈,这他娘的不是玩具吧,怎么看上去一个就有三百来斤的样子,太没天理了。 哈曼眼看着临近死亡了,恐惧包裹住了他的全身,反而给他增加了无尽的勇气,作为贵霜国有名的勇将,哈曼手里的一条狼牙棒那也是有万夫不当之勇的,他大叫一声,抡起百斤重的大棍子当头砸下,这一下借助了骆驼的冲力,人兽合一,也是发挥了平时几倍的水平,这一棍子怕不是有上千斤的力道。 话说马锺,那真的是一个非人类的存在,杨勇的力气够大了,力挽奔马,可是和他比起来也要差很多,这抱着上千斤的石头走山路,那根本连叉车都不行,所以他的真正力量不是力挽奔马,是可以掀翻起重机的存在,眼见着哈曼的狼牙棒当空砸下,马锺根本就不屑于躲闪,左手大锤一个海底捞月式,往上这么一兜,锤头和大棍就碰撞在了一起,宛如一根筷子砸在了巨石上,这根狼牙棒是立刻获得了向上的加速度,无限向上飞腾,宛若一个火箭,直奔太空,大有突破第三宇宙速度的趋势,眼见着就消失在空中了。 哈曼虽然很及时的松开了手,这一下子也给反震得够呛,身体倒翻出去十几丈远,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还没等他爬起来,就看见少年马锺已经高高跃起一锤砸下,只是一道光影闪过,然后就是万朵桃花开,哈曼,这位野心勃勃的匈奴叛徒,贵霜国有名的猛将,就被人一锤砸成了一摊血肉。 少年马锺一战成名,从此之后,金锤太保之名威震天下。 斩杀了哈曼之后,剩下的亲兵就乱套了,没有勇气去拦阻杨小瓜,只剩下四散奔逃,马锺也不追赶,一路上只要有拦路的就一锤打死,就这样从山腰到了山下,没有指挥的廓尔喀人不再围攻,开始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乱作一团,马锺一路杀过去,左一锤右一锤,所到之处所向披靡,也不知道他究竟杀了多少敌人,反正十几分钟之后,山路上只剩下寻宝团队和一地的死尸。 这时候的马锺,眼睛里的血煞之气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看到满地的死尸,忽然间心头一松,双锤落地,一口鲜血喷出来,就此昏厥倒地。杨小瓜一看,赶紧把他抱起来挪到路旁施救,杨小瓜不懂医术,但是拓跋嫣然却是因为先天不足,一直是个药罐子,所以久病成医,从小就和泰山上的女道士学习医术,这方面也确实有天赋,而最近一年又和汉钟离一起学了不少丹方,这医术绝对是登堂入室,不亚于当世名医了,一看这个少年的样子,摸了摸脉,又翻开眼皮看看,就知道了,跟杨小瓜说,“师兄不用担心,他这是急气攻心,一直憋着,然后两天多的时间不眠不休,消耗极大,所以就昏过去了,现在吐一口血出来,反而没事儿了,我给他扎几针,让他好好睡一觉就没事儿了。” 就这样,拓跋嫣然给马锺扎针,给他喂下了随身携带的一朵天山雪莲,让他睡下去。至于其他人,刚经过了一场血战,一个个累的要死,好歹收拾一下战场,就在半山腰上扎起帐篷,草草吃了饭,一个个睡得昏天黑地,就连打雷都弄不醒。 直到第二天中午,大家这才恢复了体力,开始收拾战场,准备行动。马锺也从昏睡中醒了过来,刚要起身,就被杨小瓜按了回去,“你不用动,你亏损太多,还需要休息几天,我师妹给你喂下了雪莲,应该没有大碍,你别着急,睡上几天就可以生龙活虎了。” 马锺在西昆仑修行,并不是与世隔绝,恰恰相反,修行人之间的互相算计,倾轧起来比普通人厉害的多,正因为如此,他对于萍水相逢就肯帮助自己复仇,还给自己治病的杨家几个人更懂得感恩,雪莲花不是大白菜,修行界为了那东西也是打生打死的,人家毫不犹豫就给自己吃了一朵,这份情谊,那是非同一般的。少年爱英雄,马锺虽然自认为武力超群,在西昆仑也是少见的良材美质,可是他更知道,自己再强,想要说一个人挑翻三大门派之一的青松岭也是绝无可能的,所以一开始就对杨小瓜很是敬仰崇拜,现在看到对方为自己做了这么多,那是百感交集,最后就什么都没说,心中暗暗决定,这条命在杀死贵霜主帅哈什拉之后就交给杨小瓜了,大恩不言谢,以身相报就是了。 放下马锺,这时候寻宝队伍出现了分歧,首先是龟兹国的武士们这一战死伤大半,剩下的是打死也不肯继续向前了,这笔报酬有命赚没命花,穷死也比被人打死强。白小轮和丘力居也不是很在意,看他们走了,面无表情,反而似乎很轻松的样子,让人不解。 至于其他人的损失并不大,无论是罗杰的马贼队伍还是罗平的法兰克战士都是斗志昂扬,己方以少胜多,干掉了了七百多敌人,虽然说主要是马锺出的力,可是这个小伙子现在不是已经临时加入了吗,那还怕敌人能翻出花来吗,就这样,摆脱了龟兹武士的羁绊,大家反而轻装前进,走得更轻松了。 走了没有两天,忽然前边有人拦路,大家打起精神准备作战,但是并没有预想的那样,出来的是一百多龟兹正规军,原来,以前的几十个龟兹武士不过是障眼法,真正的龟兹精锐早就暗度陈仓,提前到达了,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丘力居不在乎这些武士的离去,不过是些废物炮灰罢了,谁会在乎,真正的龟兹王族怎么可能没有隐藏力量,靠着这些连雇佣军都不如的废物去抢钱,那不是寻宝,是送命了。 除了他们之外,其余的势力也有援兵到达,大家凑足了五百精锐,现在斗志昂扬,可以和贵霜大军掰掰手腕了。可是,事情真的那么简单吗,哈什拉真的会眼睁睁看着他们过来抢夺胜利果实吗? 第82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哈什拉一脸阴沉地坐在大堂上,面前跪着几个衣衫褴褛浑身带血的士兵。 “你们是说一个金锤小子就一招把哈曼打死了?然后还一个人就把你们打散了?”哈什拉满脸的不可置信。 “正是,大帅。就是那个小子,你是没看见呀,那家伙的锤子比南瓜都大呀,一锤子就拍烂了,好吓人。”几个士兵战战兢兢的回答,那表情就像是做了噩梦。 哈什拉叹口气,挥挥手让这几个士兵下去了,然后吩咐自己的卫队长,“看好这几个家伙,别让他们和别人接触,如果有什么苗头,直接斩了。” “遵命!”卫队长领命下去。 哈什拉转过头来问自己身边的一个和尚,“莫汉大师,你怎么看这件事。” “他们说的是真的。”那个和尚很肯定的回答,“在修行界有很多奇怪的东西,有些人物天生神力,可以力敌龙象。” “那我们有没有类似的人呢?” “当然有,贫僧这次就带了本寺的十八罗汉前来帮助将军大人,他们虽然没有到达这些士兵描述的地步,但是每个人都有千斤之力,金刚不坏之躯,一旦组成罗汉阵,就算是真的佛陀也要掉一层皮。”莫汉一脸得意的吹嘘。 “那好,这次就麻烦莫汉大师了,本将军会亲自给你们压阵,看看你们这些得道高僧的神通。”哈什拉如释重负。 “贫僧定不辱使命,阿弥陀佛!”老僧合十念佛,一脸宝相庄严。 杨小瓜几个人孤零零的跟在大队人马的后边继续向西行进,说起来,每一支队伍都来了援兵,士气大振,只有他们几个本来就是为了救人的小佣兵,在人群里显得形单影只的,所以就干脆缀在队伍后边,省得碍了别人的眼。 其实罗杰他们并没有慢待杨家几个人的意思,他们又不蠢,当知道尊重强者的重要性,可惜的是他们现在已经不再有话事权了,随着援军的到达,他们的权力也被后来者剥夺了,为了凸显对这次行动的重视,阿提拉派来了自己的小儿邓格西克亲率三百怯薛军前来增援,罗杰一个小小的探子头目的身份当然不够看,随便一个怯薛的士兵都是贵族子弟,谁也看不上他,自然也就沦为了边缘人。基诺维耶夫那里也差不多,教会直接派来了一个红衣主教西蒙带着一百个神圣骑士,东方地区主教的基诺维耶夫自然不够看,乖乖的靠边站,只有龟兹国的援兵没有喧宾夺主,可是他们的实力本来就不很强,比杨小瓜他们强些有限,也是老老实实的跟在后边,能自保就不错了,哪里有什么话语权,形势比人强呀。 杨小瓜并不在乎这些,在他眼里这些人都只是些小角色,不需要在意的,反正自己就是来救人的,虚假的面子那有什么卵用。 作为前队的匈人骑兵看上去确实很像那么一回事儿,气宇轩昂的,怎么看都是一支精锐,怯薛军嘛,清一色的贵族子弟组成的宫廷侍卫,那自然是非同小可,随便拿出去任何一个都能在军队里做百夫长,就类似现代军队的教导团,那小兵都是军官,战力非凡。 紧随其后的是东罗马教会与法兰克人组成的联军,一百多神圣骑士骑着高头大马盔明甲亮,三百法兰克轻骑兵也是神采飞扬,最后边的龟兹士兵则是很低调,一点也没有那些武士的高傲姿态,骑着骆驼默不作声,看上去更像一只商队而不是战士,只是杨小瓜曾经无意中发现这些人的刀鞘都有些暗红的血迹快要生锈了,外表的装饰也磨得差不多了,似乎杀过很多人的样子。 队伍走了没有多久,就有斥候回来禀报,说三十里外有大队贵霜人依山列阵,横在路上,规模大约三千多人。邓格西克是一个面目深沉的的小伙子,最多二十岁左右,褐色的眼瞳,卷曲的黑发,扁平的鼻子,紧抿的嘴唇,从里到外都是一种很凶狠的感觉。他听到敌人依山布阵,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用鞭子轻抽了一下靴子,问道:“山坡有多宽?是不是没有什么险峻的山峰拦路?” “是的王爷,山坡很宽,山势平缓,至少有一百丈的缓坡,所以大月氏人的骆驼从半山腰一直横到山顶,就像一字横队一样。”斥候答道。 “知道了,下去吧。”邓格西克一扬马鞭,“走,弟兄们,我们去会一会这些羊羔们。”随着他的命令,怯薛们狞笑催马,队伍开始加速向前,后边的法兰克人也紧紧跟上,但是双方保持一个安全距离,毕竟这两方一直处于半敌对状态,虽然没有直接开打,那也是早晚的事儿,法兰克人并不想在这里不明不白的给匈人干掉。 三十里的路程如果急速奔跑对战马来说也就是不到半个小时就可以到了,出乎意料的是,等到了敌军阵前的时候,邓格西克并没有下令进攻,而是抬头望天,然后命令大家下马休息,开始煮饭喂马,把山坡上严阵以待的贵霜人弄得云里雾里。 哈什拉看着山下懒散的匈人骑兵,颇为纳闷,扭过头来问自己身边的和尚,“大师,你看他们这是要干嘛?这么懒散,是不是要引诱我们进攻呀?” “阿弥陀佛,老衲不知,不过我觉得匈奴人大有深意,可能是看我们的防守阵型过于严密,无计可施,想诱敌深入吧,这些蛮子的骑兵善于冲击,如果我们下山恐怕会中计了。”老和尚也摸不着头脑,只能顺着哈什拉的意思回答。 哈什拉是一个一意孤行的人,只要有人和自己意见不统一,他当时会坦然接受显得胸襟开阔,但是过去之后就会找借口报复你排挤你,直到你后悔活在人世,不过反过来讲,哈什拉的智商并不低,打起仗来计算清楚,极少失误,所以在贵霜国也是少有的帅才,并未傲慢自大的蠢人,只是越是聪明人越自负,越讨厌别人的指手划脚,因为太伤面子了。 看着山下的阵仗,哈什拉越看越像是阴谋,心说我有堂堂正正的阵型,强大的军力,完全立于不败之地,何必和你动脑子算计,任你千条妙计,我有一定之规。 眼前的事实仿佛更加证明了哈什拉的判断,山下的匈奴人吃饱喝足之后,不但没有进攻,反而直接席地而卧开始午休了,一个个睡得呼噜连天的,让山上的哈什拉不由得暗笑,这计策也太拙劣了吧,瞎子都能看出这是诱敌之计了,正常情况怎么可能这样大敌当前躺地上睡觉的,你骗老子,老子偏不上当。 就这样,哈什拉列阵在山上从早晨等到了中午,从中午等到了下午,士兵们一个个又渴又饿还疲劳,站着直打晃,作为统帅的哈什拉意识不到什么问题,他反正一直都是坐着乘凉,有茶喝有饭吃的,哪会在意那些低等的种姓的士兵的死活。在山下休整的邓格西克终于爬了起来,他喝了一口水,看着日头逐渐西坠,山顶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他等的就是这个时候,邓格西克翻身上马,随着一声唿哨,全体匈奴人都做好了战斗准备,而山上的贵霜人也发现了异样,再次用累的发酸的手臂握紧了手中的长矛。 邓格西克一声令下,队伍忽然分开,早就有做准备的法兰克人弃马步行,左手执盾右手宝剑,列着整齐的方阵敲击着盾牌,有节奏地前进,匈奴兵则是摆出了二龙出水的阵型,驰马飞射,开始冲击贵霜人的两翼,排在后边的龟兹人则是人手一张弓,随着队伍的前进不停地向前抛射,不求瞄准,但求覆盖。 贵霜士兵严整的阵型开始有所松动,但是在军官的皮鞭下并没有退却,而是坚强的顶在前面,任由着敌人的飞矢射到己方士兵的头顶上。山坡很宽,虽然贵霜人尽力把阵型布满,那也不能真的全铺满,那样就太薄了,一冲就垮掉,所以两翼仍然留下了匈奴轻骑冲过的狭窄通道,匈奴骑兵从来不害怕距离,他们只是不停地在敌人两翼来回巡弋,把手中的弓箭不停的抛洒到敌人的头上。一轮不行就两轮,两轮不行就三轮,就这样,像饿狼一样不停奔跑,寻找着敌人的漏洞,等着一击毙命。 随着法兰克人的剑盾兵与贵霜人的接触,贵霜人的队伍终于稳不住了,没办法,这些法兰克人都是宗教疯子,他们在圣骑士的带领下,如同山呼海啸一般疯狂冲击贵霜人的阵型,从人种上讲,西方蛮夷的体魄显然比三哥们要彪悍一些,更重要的是,士气不一样,虽然这些贵霜人也是精锐,但是可怜巴巴地站了一天军姿了,晒着太阳没吃没喝不得休息,人又不是铁打的,哪来的饱满士气,再加上箭雨的抛洒,连敌人都没看见就被射死,任谁也受不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终于顺利突破到山坡后方的一小股匈奴兵,那些精锐的怯薛在邓格西克王子的率领下兜着屁股冲向了贵霜人的后背,邓格西克果然不愧为匈人中最为悍勇的将领,所到之所无一合之将,虽然只有几十人,也能顺利杀入敌阵,仿佛热刀切入了黄油,贵霜人的阵型终于乱了,从后往前乱了,有的人向后转要对付后边的敌人,有的人向前冲,彼此撞在一起,乱作一团。 哈什拉一看势不可为,立刻转身撤退,贵霜人打仗不咋样,跑的还是蛮快的,匈奴人衔尾追杀,也没抓住多少,最终只斩杀了几百人,两千多贵霜人逃出生天急退六十里,这才站稳脚跟,安营下寨。 打了败仗的哈什拉坐在大帐里并没有任何沮丧的样子,反而有一丝得意的神色,他对着身边的和尚说,“莫汉大师,看来敌人很强大,这个邓格西克果然名不虚传,幸亏他的精力用在那些斯拉夫人的身上,要是面对我们,那贵霜国就真的危险了。” 老和尚莫汉不知道哈什拉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敢随便回答,只能傻傻的点头。 看到莫汉傻呆呆的样子,哈什拉颇为满意,哈哈大笑起来,“大师,你不会真的以为我是中计了,打不过那个小匈奴吧?” “阿弥陀佛,贫僧不敢。”莫汉双手合十。 “是不敢,不是不想,哎呀,莫汉大师,不必这样噤若寒蝉的,本将一向很开通的,没有小肚鸡肠的毛病。”哈什拉出言安慰和尚。 “阿弥陀佛,”和尚双手合十不停念着佛号,心说我信你个大头鬼,你要是不小肚鸡肠,那全世界人都是胸怀宽广的了,“将军运筹帷幄,那智谋其实我等能够看透的,将军就不要戏弄贫僧了。” “嗯,好。”哈什拉突然变得正经起来,“不瞒大师,这个邓格西克乃是匈奴人中的佼佼者,十分善战,而且心思深沉,要想硬碰硬的对付他确实有些难度,所以,本将军就设计了一个小计谋,具体的就不告诉大师了,请大师拭目以待就可以了。” “遵命!”老和尚继续双手合十。 第二天,哈什拉再次摆开大阵,堂堂正正应对匈奴兵的冲击,因为战场选在开阔地,这一次并没有傻站一天,而是一开始就碰撞在一起,邓格西克也没有用惯常的的狼群战术,而是轻骑直突敌阵,虽然贵霜兵人多势众,但是因为已经输了一次,所以士气低落,再次给匈奴人凿穿敌阵,杀了个人仰马翻,斩首数百,俘虏近千。 第三天,哈什拉带着一千多残兵退入提前预设的营垒,坚守不出,邓格西克再次用法兰克人持盾攻营,自己率军纵火,一把火烧坏了贵霜军的大营,贵霜军仅存百余人,在哈什拉的带领下仓皇后撤,遁入山谷,邓格西克衔尾直追,杀入山谷,然后。。。 邓格西克刚刚杀入山谷,就听见轰隆隆震天动地的响声,再回头一看,山谷的入口处落下几人高的巨石,把后边的士兵砸成了一团团血肉,完完全全封死了后退的通道。邓格西克再往前边看,发现前边的百余敌军突然变成了猴子,一个个丢下骑乘的骆驼,手足并用,转瞬之间就爬上了两侧高耸入云的山崖,邓格西克也不傻呀,一看就知道上当了,想回过头来撤出已经不可能了,只好全速前冲,可是来到山谷出口,发现,山谷根本没有出口,早就给堵得严严实实,真的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这时候就听见山上边有人大笑,“小匈奴,现在你知道本将军的厉害了吧,跟我玩,你还差得远!”抬头一看,一个头过包巾的大胡子将领正在山顶上捋须大笑。 “你是谁?”邓格西克大声问。 “你和我打了三天,怎么不认识我呢,我就是哈什拉呀。”大胡子将领回答。 “不可能,哈什拉明明是个老头子,你才不到四十岁,怎么可能。”邓格西克一脸的不可置信。 “哈哈哈哈,傻孩子,你上当了,谁告诉你我是老头子的,我只不过是派了一个替身穿上我的衣服假扮我的身份,你就真的相信啦,天真!”哈什拉一脸鄙夷。 “怎么可能,就算你安排人假冒,也要弄个长的差不多的呀,为啥弄个一点不像的老头子蒙我?” “哈哈哈,教你个乖,要是和我一样的人,那万一我的士兵认不出来,以为我真的逃命,那还不就真的溃散了?弄巧成拙的事儿我可不敢干。反正你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而且,一个老头子的样子不是更适合你心中的狡猾胆怯战斗力弱的印象吗,要是你看见本将军这么高大威猛,万一不相信我打败仗了咋办。”哈什拉循循善诱,仿佛一个老师教学生。 “你好阴损。”邓格西克愤怒沮丧各种情绪混在心里五味杂陈。 “这话说的,年轻人,兵不厌诈你都不懂,也好意思出来领兵?” “可是,天无绝人之路,老家伙,你选的这个山谷虽然两头都狭窄,但是中间很宽广,不是那种必死的地势,所以你根本一时半会儿没办法杀死我,除非你下来和我堂堂正正的打一仗。”邓格西克环顾四周仿佛发现了一线生机,半是争论半是安抚军心地说了这一番话。 “你说的没错,我确实选的不是必死之地,这个山谷很宽敞,就算是我往下扔石头或者放火都不能把你们怎么样,可是,如果不是这种地势,如果是那种一线天一样的峡谷,你肯上当吗?反正你内无粮草外无救兵,我也不着急,有几天你就饿死了。”哈什拉一脸惬意。 “好好好,算你狠!不过我们在外边还有援兵,怎么可能外无救兵呢。”邓格西克自我安慰。 “你别自我安慰了,那些人恨不得你死呢,谁会管你。”哈什拉也是一脸笃定。 到底会怎么样呢,邓格西克会不会死呢? 第83章 希拉里部族 在山外的一处帐篷里,罗杰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走来走去,他很幸运,因为不受重视,被安排看守俘虏,所以和邓格西克没有一起成为瓮中之鳖,他也很不幸,因为作为属下,他虽然只有几十个马匪,也必须想办法救那个小王子,否则就是不忠,会丧失眼前的一切,财富、权利乃至生命,全家的生命,匈奴王庭的那位主子才不会听他的辩解,只要不去救援,他就死定了。 转了一圈又一圈,罗杰终于下定决心,走向队伍最末尾的杨家帐篷。刚刚走近,就看见帐帘高挑,门口一个少年,笑嘻嘻的望着他,正是他要找的人。 杨小瓜大老远就抱拳一揖,满脸笑意,“罗杰先生,你是要找我吗?请进来说话。” 罗杰鞠躬还礼,赶紧走进帐篷,“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不是我要来请求帮助了吗。” 杨小瓜等他走进帐篷,亲手关上帐帘,指给罗杰一个凳子,请他坐好,然后从桌子上拿起银壶,满满倒了一碗奶茶,端给罗杰,“天气有些冷了,请先喝一碗茶暖暖身子吧,有话好商量。” 罗杰心急如火,但是也不能冒冒失失的乱说话,他毕竟多年的老江湖了,就双手接过茶碗,喝了一大口,茶中裹着奶香,还有一丝淡淡的咸味,口味很特殊,说不出好坏,他若有所思,又喝了一口,这才把碗放下,说道,“杨先生的茶与众不同,但是喝完之后感觉果然是浑身暖洋洋的,对于山中大漠的人来说,极为适合,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配方。” “哈哈哈,罗杰先生果然是行家,这种奶茶就是专门为西北风沙之地的人准备的,如果到了中原或者罗马,那就不合适了,需要别的饮法。配方当然有,一会儿你走的时候给你写一份就是。”杨小瓜笑着回答。 “嗯嗯,多谢了,不过,我此来不是为了喝茶,是有事情要请你帮忙的。”罗杰再次开口。 “好说好说,你想让我帮忙救援你家主子邓格西克吗?”杨小瓜也不绕圈子,直接说到正题。 “不错,邓格西克王子深陷包围圈出不来,现在贵霜人在山谷入口处布下层层营垒,别说我这几十个人,就算是和法兰克人和龟兹人联手也不可能让贵霜的阵营有所损伤。” “是呀,更何况法兰克人和匈人是潜在的敌人,早晚会有一战,不落井下石就已经很仁慈了,绝对不会冒着全军覆没的风险去救援敌人的,而龟兹人人单力薄,就是墙头草,根本不可能做什么,也不会去做。”杨小瓜补充。 “对呀,所以为今之计,只能请杨先生帮忙了。”罗杰把话接了过来。 “我这里小猫小狗两三只,也掀不起大浪头来呀,”杨小瓜叹息一声,话锋一转,“不过,你要是只救他一个人并不困难。” “此话怎讲?”罗杰听出了对方的话外之音,迷茫的眼神一亮,赶忙追问。 “现在贵霜人的主力在山口前边扎营,要想把怯薛军就出来就必须打破他的营垒,我们又不是神仙,不能做以一挡千这种事儿,”说道这里,杨小瓜发现罗杰悄悄撇嘴,就呵呵笑了一声,继续自己的话题,“但是救援某一个人,只要从山顶下手就可以了,反正贵霜人在山顶就是百来个人看守,我们夜里干掉岗哨,直接下去用绳子拉上来就可以了,至于说其他士兵,你和他们又不熟,将来也不打算去欧洲生活,犯不着管他们,顶多留两根绳子,谁有本事谁爬上来就算仁至义尽了。你别告诉我你手下没有擅长攀岩的人,我可知道你那里什么奇奇怪怪的人才都有。” “杨先生说的有道理,我手下确实有擅长爬山的人,我回去就叫他们做好准备,明晚动手,不过,我的人武力偏弱一点,需要杨先生帮忙压阵,只要有你在,就算是贵霜人的岗哨发现了,我也能把邓格西克救出来。”罗杰点头,然后一抱拳,“大恩不言谢,以后我罗杰在西域一带,只要杨先生知会一声,有什么事情都万死不辞。” “不用那么客气了,罗氏商行还需要你多多照顾了。”杨小瓜站起来,把一个纸条塞给罗杰,“这是奶茶配方,请收好。”然后送罗杰出了帐篷。 一个白天都平安无事,贵霜人也就松懈了很多,哈什拉担心有什么阴谋,就亲自坐镇山前的营垒,防备敌人突围,至于山顶上那些人就很放松,反正敌人不是神仙,难道还能飞出来不成。 到了半夜,罗杰带上十个善于攀爬的高手,背上碗口粗的巨绳,还有爬山专用的钢钉,凿子铁锤之类器具,和杨小瓜几个人一起悄无声息的从侧面爬上了山崖,到了山地一看,果然,那些负责看守山谷的岗哨一个个都躲到了避风的石头后边瑟缩着取暖,根本没有人去查看山谷中的动静。尽管如此,为了稳妥,罗杰还是想要毫不客气的一个一个定点清除,结果根本没轮到他们动手,早就跃跃欲试的马锺就冲上去了,他的动作轻盈,别说什么轻似狸猫之类的形容词,就算是老鼠也没有他动作快捷,往往罗杰他们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儿,就有一个哨兵被拧掉了脑袋,只是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一百多哨兵都是哼都没哼一声就身首分离,一命呜呼了,把个罗杰看的心惊胆战,这家伙真的不像人类,那双手恐怕比哈迪斯的镰刀还要锋利快捷,每个人都暗暗打定主意,绝不要招惹杨家人,真的会死得很惨的。 一看障碍已经清除掉,十个人分成五组,各自挑选了一处适合捆扎绳子的地方,把绳子系牢,然后又用钢钎钉在岩缝加固,确保万无一失,山风呼啸,山上就算是放鞭炮,山下也听不见,正好方便凿石头下钢钎。每组一个人顺着绳子向下攀爬,同时身上绑着一根安全绳,另一个人在山顶看守,一旦出现问题方便救援或者替补下山。 这些人每向下攀援十几米,就会用凿子挖一个小坑,方便人站立喘息,还要钉一根钢钎,作为分担绳子拉力的支撑点,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就复杂很多,这些人用了足足一个小时才安然到达谷底,罗杰亲自带队下来的,等五个人都安然落地,他就让这几个人原地看守绳索,自己悄无声息的去寻找邓格西克。 此时的邓格西克正躺在山谷里边百无聊赖的仰望天空数星星,他并不担心,山谷很大,并没有拥挤不堪,每个骑兵都随身有携带的干粮,就着山谷中的溪水,虽然被困了一天,却并没有冻饿之虞,甚至还有士兵去远处射了几只山羊回来,大家煮了一大锅肉汤,吃得热气腾腾的,很惬意。邓格西克是个性格坚韧的人,他虽然有些刚愎自用,但是这种性格也让他另一方面显得坚韧不拔乐观向上,他坚信自己是天命之子,是继父亲之后匈奴人最伟大的王,不会在这种小河沟里翻船,虽然说因为轻敌中了计策,但是离世界末日还远,只要自己出去,自然能报复回来,眼前的困难不过是老天爷给自己的磨砺罢了。 四周的怯薛兵也没有很沮丧的样子,一个个聊天打屁,吹牛不停,可惜没有酒,否则早就醉醺醺了吧,这些家伙都是亡命之徒,虽然是贵族子弟,草原上的贵族可没有那么多骄娇二气,猛兽的儿子自然也是猛兽,对于未来没有那么多愁思。 一个黑影迅速穿过人群,来到了邓格西克身旁,单膝跪下,“主子,罗杰来了。”邓格西克撩起眼皮看了一眼报事的亲兵,缓缓地坐起来,若有所思地说:“这小子倒是很快,叫他过来吧。” 罗杰跪在邓格西克面前,面容焦急,“参见王爷。” “你从哪里来的?不是投降了敌人来劝降的吧。”邓格西克一脸玩味。 罗杰哭笑不得,“王爷,就不要拿属下寻开心了,属下是从山顶攀下来的,现在时间紧急,请王爷屈尊从绳子上离开此地,免得夜长梦多。” “哦,知道了,”邓格西克扭头吩咐,“叫各队队长过来开会。” 很快,三个百夫长和六个小队长就跑过来了,每个人抚胸为礼,然后坐好等着王子发话。 “咳咳,”邓格西克清了清嗓子,“我们被困在这个山谷里了,现在内无粮草外无救兵,虽然一时半会儿没有事情,但是时间久了就会困死在这里,现在罗杰从山顶下来救我出去,我不是一个矫情的人,所以决定和他一起出去,但是我在这里发誓,出去以后多则十天少则三五天就搬救兵回来救你们出去,如果违背誓言有如此箭。”说完,他拔出一支雕翎箭当众折断。 这些军官立刻跪地,一脸感激涕零状,“愿为殿下效死!” “很好,我走之后,这里交给德尔克负责。大家都要听德尔克的命令,违令者斩。”说完,他把令符交给副手德尔克,然后又说,“一共有五根绳子,我的四名亲卫和我一起走,然后为了防止敌人偷袭,我就会斩断绳子,你们管好队伍,等我回来!” 大家再次跪下表了一番忠心,不提。 邓格西克体型健壮,换句话说就是个大胖子,攀爬起来非常费力,好在有安全绳在,山下发出信号,山上的人就帮助拉扯安全绳,下边还有人帮助推屁股,费了好一番力气,用了足有三个多小时才爬到山顶,这时候眼看着太阳都快出来了,一缕晨曦照在头顶,邓格西克望向深不见底的山谷,心中感觉恍若隔世,抹了一把满头的大汗,他长长地吁了一口,“老子在此发誓,再也不他娘的上这种当了,这爬山太他娘的辛苦了!” 这时候,罗杰给引荐了杨家几个人,草原人对英雄还是很尊重的,邓格西克虽然狂妄,但是看到那一百多无头尸体之后也是倒吸一口冷气,看向马锺的眼睛充满了火热,言语之中礼节周到,充分表现出来了他作为一个帝国王子的教养,原来这厮并不是表面上那样粗俗不堪,只不过他的礼数只针对强者罢了。当他听说杨小瓜作为小团队的领袖,战力更强的时候,看向杨小瓜就不再是嫉妒艳羡,而是同样的炽热了。 不过试探了两下,发现对方似乎身世不俗,也就暂时压下收买的心思,他也知道自己现在几乎是一穷二白,根本没有什么资本让别人臣服,不过礼贤下士还是能做到的,他深深鞠躬表示了感谢之后,直截了当的问,“杨兄弟,我想和你结为安答,不知道可不可以。” 杨小瓜愕然,但是直接拒绝显然不礼貌,就这样回答“王子殿下身份尊贵,能做你的安达自然是一种荣耀,不过,现在我们有更紧要的事情要做,王子殿下,你是真的要去搬救兵吗?” 邓格西克深深点头,“我必须去,还请杨安达助我一臂之力好不好!”这个邓格西克不愧是个枭雄,不管你答不答应,反正我就叫你安答了,你能怎么办。 杨小瓜哭笑不得,只好默认下这个称呼,至于心里怎么想的,杨某人虽然是个历史小白,可是成吉思汗的故事还是知道的,但凡和枭雄做兄弟的都没好下场,好在这厮的主场在斯拉夫人的地盘,和自己很难产生交集,否则就真的要小心了,心里想着,嘴上答应着,“王子殿下有需要我的地方,我肯定要帮忙的,这也是我的荣幸。” 邓格西克拉着杨小瓜的手哈哈大笑,一种小瓜在手天下我有的气势油然而生。 “王子殿下打算去哪里找援兵?”杨小瓜赶快扯开话题。 “嗯,我已经想过了,我们的力量都在乌拉尔那一边,在本地没有什么有生力量,不过,希拉里家族和我们同根同种,几百年来一直有交情,这一次贵霜人要谋夺我们伟大祖先的宝藏,我们自然应该联合起来干掉贵霜人才对,所以我想赶快去希拉里家族的领地找援兵。”邓格西克一脸坚毅。 “好!”杨小瓜似乎被邓格西克的伟大情操所感动,一脸崇敬地回答,“那我就舍命陪君子,和王爷走这一遭!”拓跋嫣然看着自家师兄,颇感意外,心说原来师兄不是不会装腔作势呀,只是没到需要的时候,他演起戏来比我们大魏朝廷的那些老油条一点不差,唉,我还是需要好好学习呀。 几个人商量好了,立刻动身,罗杰带上自己的马贼队伍,几十个人一人双马绕过还在傻乎乎把守山谷的贵霜人,奔着希拉里家族飞驰而去。 希拉里家族所在的部落其实离这里并不是很远,这也就是贵霜人敢于在此消耗时间,没有速战速决解决掉这些寻宝联军的原因,反正已经离目的地不远了,自然是保存实力避免消耗为主,时间什么的,反正那座藏宝库不能飞到天上去,不怕多等几天。 几十个人日夜奔驰,两天跑了三百里,远远地就看到一座大山,虽然不高,但是好大呀,就一个山头就有方圆数百里连绵不绝,气势宏伟,蜿蜒曲折宛若盘蛇,所以这里就叫做盘龙岭,而希拉里家族的聚居地就在盘龙山谷。 离着目的地没有多远了,就看到前边出现了几百骑兵拦路,一个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很有一些杀气,打着大大小小的旗帜,画的都是一种没见过的奇怪动物,似虎非虎似豹非豹,旗帜上没有文字,估计是部落的图腾之类的吧。 领头的是一员年轻将领,长得细腰乍背身体雄健,看脸上蓝眼高鼻,然而却是黑色头发,仿佛欧亚混种,但是真的很英俊的样子,旁边是一个美丽少女,英气勃勃,也是颇为美丽。 “热那亚,你是热那亚!”马哈木在旁边惊叫失声,“你怎么到了这里?” 那个少女确实是马哈木的未婚妻热那亚,当她看到了马哈木时,表情很是复杂,并没有理睬对方的呼叫,而是对着邓格西克说道,“贵客远来,不知有何贵干?” 邓格西克有点惊讶,这里竟然不是那个青年说了算,而是这个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少女,不过虽然纳闷,他还是有问必答地说,“我是匈国王子邓格西克,奉我父王阿提拉的命令前来和希拉里部落的亲人们相聚。”他这句话里有话,直接说自己不是客人,是同族亲人,意思很明白,如果希拉里部落承认自己是匈奴的一份子就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下来,如果希拉里部族不认,那么,呵呵,真以为他们守护冒顿财富几百年凭借的是他们自己的能力和保密工作吗,还不是匈奴各个隐藏实力的暗中支持,只要他们不承认自己是匈奴人,立刻就失去了大义名分,那么所有的助力一瞬间就会变成敌对势力,小小的部落自然会一夜崩塌。 热那亚也不知道是听出了对方的弦外之音还是根本没听懂,反正她的尴尬笑容没什么变化,仍然说,“远方而来的贵客,我们希拉里部族没有远迎,是我们失礼了,请饮下这碗接风酒。”说完,她翻身下马,从旁边侍从手里取下牛角酒壶,满满斟了一碗酒,双手捧到邓格西克马前。 这是草原民族最尊贵的迎宾礼,邓格西克也不好意思托大,飞身下马,双手接过对方递过来的烈酒,一口饮下,热那亚再斟一碗,邓格西克再次喝光,如是者三次,气氛就变得融洽了许多。 “请随我来,部落里已经准备好了羔子肉,请贵人不要嫌弃。”热那亚换了一个称呼,把贵客变成贵人,显然是承认对方是匈奴族而且是地位更高一些的匈奴。她上马在前边领着路,邓格西克几个人骑马慢行紧紧跟随。 到了山谷里,果然已经准备了一座大帐幕给他们居住,希拉里部族的族老在族长呼厨泉的带领下纷纷出场,大家喝酒吃肉唱歌跳舞热闹非常,只是每一次邓格西克要把话题引到正事儿上的时候都被呼厨泉岔开,只是说,贵人远来辛苦,吃好喝好之类的废话。邓格西克心里也知道有变故,试探了几次也就罢休了,大吃大喝一番,宾主尽欢而散。 等希拉里部落的人走了,邓格西克一脸思索之色,对着大家说,“希拉里部落的人似乎别有心思,大家看看是怎么回事儿。”匈奴人虽然尊卑极为明显,但是平时议事的时候却是颇为民主,大家席地而坐,除了座次之外并没有什么区别,每个人都可以畅所欲言,甚至还会有人在议事的时候拔刀相向,这种风俗一直到忽必烈的时候才被废止,他自立为可汗,推翻了议事制度,从而为草原帝国的分裂埋下一个大雷。 在场的众人议论纷纷,话里话外就是时间太久了,双方虽然是同族,但是也几百年没有来往了,不说离心离德也差不多,希拉里部落手握重宝难免起了贪心,想要独吞之类的猜测。 正在议论纷纷的时候,邓格西克看向杨小瓜,“杨安达,你有什么看法。”匈奴人一向知道汉人多谋,所以每一个匈奴大贵族都会豢养几个汉人谋士,后来被打跑到了西方,没有汉族投靠,就改成豢养西方的学者,哪怕是天主教徒或者犹太人也不在话下,所以现在问杨小瓜的意见,大家也不奇怪,反而觉得这是应有之义。 杨小瓜微笑,“我倒是没有什么看法,毕竟我对希拉里人不熟悉,不过,我这里有一个东西,可以给大家看一看。”他顺手取出一个布条,走过去递给了邓格西克。 邓格西克接过来一看,这个布条上边用吐火罗文字写了两行字:贵霜人使者在这里,首领们出现争执,请速速决断。他一脸疑惑地看着杨小瓜,正要询问什么,杨小瓜补充说明道,“这是那个热那亚交给马哈木的,你知道他们本是未婚夫妻的。” “怪不得这些家伙虚与委蛇,原来是首鼠两端呀。”邓格西克沉吟良久,“他们既然不能下定决心,那我们就帮帮他们吧!” 第84章 助你一臂之力 “王子殿下说的有道理,别人不舍得下决心,我们就应该帮助他们下决心。”杨小瓜表示赞同邓格西克的意见。 “额,怎么让他们下决心?”一个怯薛侍卫不太明白,他们都是些大老粗,吃喝玩乐打群架是行家里手,智谋什么的就算了吧。 “是这样的,”邓格西克难得的好心情,就给手下人讲了一个故事,“在古时候,中原有一个大英雄叫做班超,他是个读书人,但是武功也很强大,因为世世代代都是读书做官的人,所以他也会走上这一条路,有一天,他忽然把手里的笔丢掉了,说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意思就是说应该去和外边的敌人打仗去,不应该光读书不干事儿。”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这个班超说的敌人就是我们匈奴了,后来皇帝派他做外交官到了西域这里,想联络各国对付我们匈奴。”说到这里他看到手下一脸不忿之色,不由得笑笑,“不要把自己带进去,这是几百年前的匈奴,不是我们现在,英雄就是英雄,不要想着是哪一国哪一族。”看到手下开始平和,就继续说下去,“然而他到了鄯善国,发现鄯善国王一开始对他们很热情,然后就冷淡了,他想一定是有了变化,于是一看是敌对的匈奴使者来了,鄯善国王想两头讨好,不肯站边,于是班超就带着三十六个勇士半夜里袭杀匈奴,嗯嗯不是咱们,几百年前的匈奴使团,他四处放火,烧死了百人,斩首三十余级,自己毫发无伤,鄯善国王一看没有办法了,就同意和班超联合对付匈奴了。”邓格西克喝了一口水,满意的看着那些被他侃晕了的手下,颇为自得,然后不经意的望向杨小瓜,发现对方的眼睛里全是赞赏,不由得大为得意,“你们明白了吗?” 过了好久,这些手下终于开始热血沸腾,“明白了,我们五十勇士也要学习那个班超,晚上纵火去杀了匈奴额不不不,我是说去杀了那些贵霜使者。” 邓格西克轻抚额头,唉,没文化真可怕呀,不过还好,至少他们听懂了大概,那就可以了,想到这里,他正色道,“罗杰,你带着手下善于侦查的人混出去,一定要把贵霜人的居住地点和人数搞清楚。” “遵令!”罗杰答应得很痛快,他本身就是个间谍头目,打听消息这种事自然是手到擒来,他带着几个弟兄很快就出去和希拉里家族的普通人混在了一起,然后只用了几个铜币两壶酒就把贵霜人的地点搞清楚了,然后又化装成希拉里家的牧民来到贵霜人的帐篷门口转了好几圈,把人数地形什么的全都搞清楚了,这才晃晃悠悠的回来复命。 “嗯,你是说他们在拐角的地方,独立居住?有多少人?五百?好吧,似乎有点多。”邓格西克有一点犹豫,虽然他很自负,但是并不觉得自己的人个个能以一当十。 “怕个鸟,如果事事算计,那还做个屁的英雄,富贵险中求,这也算计那也算计,算计到什么时候?”看到他一脸犹豫,旁边的马锺十分的不屑。 一语惊醒梦中人,看到马锺那带有鄙夷的表情,邓格西克如醍醐灌顶,对呀,大英雄是啥,不就是敢于干别人不敢的事儿吗,再说了,现在这情况,不拼一次难道等死吗,他赞道,“马兄弟说得好,富贵险中求,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干了!” 邓格西克下定了决心,就开始安排一切,打仗偷袭之类的事情匈奴人是老本行,一个个熟门熟路的,开始准备各种物资,磨刀霍霍就等着夜半的到来了。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时值深秋,那西北风刮得人都睁不开眼睛,虽然不是月黑,但是半夜里也是没人出来了望,哨兵们都缩到帐篷里边取暖去了,谁还傻乎乎的在外边挨冻。 在邓格西克的带领下,五十个人一个个黑纱蒙面,(脸上罩黑纱是为了防止风沙太大迷了眼睛),静悄悄的来到了贵霜人居住的帐篷群落外边,罗杰带着几个人拿着火油去马厩,在草垛上倒满了火油,马儿很不安的嘶鸣着,没办法,石油的气味实在是太臭了,熏得马儿直流泪。 还有一些人拿着桶,小心的把火油倒在了贵霜人的帐篷外边,每一个帐篷都倒了一大堆,幸亏贵霜人睡着了,否则这么刺鼻的气味顺风一刮过来,就算是感冒的也闻出来了。 等一切准备停当,邓格西克带人把守在唯一的出口处,只等着万一有人逃出来,就乱箭齐发射死他们。然后,邓格西克首先射出一支火箭,正正的钉在最近的帐篷上,牛皮帐篷颇为干燥,还有这么多的火油助燃,那自然见火就着了,然后四处蔓延,在西北风的吹拂下,风借火势火助风威,一个又一个帐篷被烧的火苗翻滚,那真的是烈焰飞腾,好不吓人,感觉整个帐篷群就烧的像一个火山口一样,整个天空都红了,这时候里边的人自然是发现了,有冲出来的,马上就被烈焰给卷了回去,帐篷里边还好点外边那就是一个巨型烧烤架呀,但是躲着也不行呀,那就是活活烧死或者熏死的下场,这些贵霜人咬着牙头上盖着毛毯之类的东西强行向外冲,但是就算勉强跑出帐篷,跑了没多远就会给外边的五十个人箭雨覆盖,水火无情,到处都是惨叫嘶吼的人形蜡烛,也有些聪明的趴在地上向外爬,还真的逃过了烈焰烧焦的下场,只不过最后还是被外边守着的匈奴人一刀斩下首级。战斗,如果说这也算战斗的话前后持续了仅仅半小时,五百贵霜人全部被斩杀殆尽,等到希拉里家族的人赶到的时候,现场只剩下一堆堆灰烬,还有数不清的人形焦炭,或者一堆血淋淋的人头。 等到呼厨泉得到了消息之后,他默默的来到现场,喟叹一声:“怎会如此,怎会如此。”面色似喜似悲。 过了好一会儿,呼厨泉才从迷茫中清醒过来,再次感叹,“看来天命如此,不可改变。” 到了早晨,呼厨泉一个人静悄悄的来到邓格西克的帐篷,两个人开始秘密会谈。 呼厨泉一脸苦笑,“王子殿下给我出了一个好大的难题,你又帮助我解决了一个好大的难题。这一招学习班超,学得好厉害。” 邓格西克故意装出一脸迷糊的样子,“呼厨泉大人,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不懂呀?” “王子殿下,都这样了,就不要再装了,你既然杀死了贵霜使者,逼得我只能和你合作,那我们就开诚布公的比较好。”呼厨泉正色地说。 “哦,你说的那个呀,一件小事而已。我们的冒顿大单于早就教育过我们,任何挡在我们面前的障碍,都应该打碎而不是绕开,所以杀了干净些。怎么,呼厨泉大人难道真的打算背叛誓言,和外人合作对付本族人吗。” “明人不做暗事,我虽然想要和本族的优秀子弟团结一致,但是我希拉里家族多年来守护单于遗物,付出的艰辛外人难以想象,所以我自然不会让它打了水漂,要为我的部族找到一个好的前程。所以,我知道阿提拉大人在远方叱咤风云,但是我也要知道,奉献出我们部族的力量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呼厨泉开门见山,一副奸商嘴脸。 “是呀,首先说冒顿大单于留下这份宝藏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我匈奴一族一份复兴的希望,而环顾周边各部落,只有我们才是最有希望的一支,只有我们才能够带给匈奴一族往日的荣光,不是吗?”邓格西克先从大义名分上找到了自家的正统性,顿了顿,不等对方回答,又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马奶子酒,继续说,“至于说希拉里部落,其实我对你们所谓的宝藏并没有什么兴趣,我要的是宝藏里边的单于令符和印玺,我父王要利用它们统一整个匈奴部族的号令,名正言顺的为匈奴族在西边打下一大片栖息之地,所以,这个宝藏,我代表父王答应给希拉里部族至少一半,还要在西边的钦察草原给你们一块方圆千里丰饶之地,允许你们十年不纳丁,如果希拉里部族还想着开疆拓土,那我也会全力支持你们,还会论功行赏,给你们跑马圈地的资格,你看如何。”邓格西克说到最后用的是陈述而不是商量的口吻,显得不容置疑,充满了王八之气、 “那么王子殿下,恕我直言,我知道你的人马被困在离此不远的一座山谷里,你是不是想要我的人帮助解围呢,这算不算额外的功劳?”呼厨泉也是直截了当,一副你别蒙我的样子。 “不错,如果你能帮助我救援这些人,不但是我会感激你,他们所在的部族也会记住你们的恩义,你别忘了这些怯薛军都是些什么人的子弟。”邓格西克并没有说具体会给什么酬谢,而是暗示给对方,就算是自己装傻,那些部族大人们也会给酬劳的。 “嗯。”呼厨泉点头表示同意,然后话锋又一转,“王子殿下开出的奖赏,我希拉里部族十分感激,但是有一点,请王子见谅,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所以整个部族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长老会之中就有很多人和贵霜人眉来眼去的,要不然,我女儿热那亚就不会被人出卖,变成了贵霜人的俘虏,更不会被贵霜人当成礼物还给我还逼着要我感恩戴德。”说到这里呼厨泉显得不禁有些气愤难耐的样子。 “哦,”邓格西克此时心里已经有了底,开始老神在在,“都有谁会反对呢,呼厨泉大人,请你明白的说出来,我看看是不是可以帮助你从此彻底的掌握整个部族的话语权。”他语气温和,表情中却是充满杀意。 呼厨泉一看,这个邓格西克很上道,立刻打蛇随棍上,“长老会中有很多人想要支持我弟弟踏顿上位,而我弟弟踏顿就是背后出卖热那亚的主谋。我们作为同族,不能兄弟相残,所以确实需要王子殿下帮我清理门户,如果能帮我这个大忙,希拉里部族自然可以全力协助王子救援你的亲卫。” “那么应该怎么做呢?要我像今晚这样么?”邓格西克对杀人毫无心理障碍,乐不得帮助呼厨泉多杀几个部落的人,到时候呼厨泉想撇清关系也不可能,那些被杀的人的家属自然会知道原委,也自然会仇恨呼厨泉,那时候,呼厨泉想要完全掌控部落,也就会主动把自己绑在邓格西克的战车之上,再也无法脱离。 “哦,不用暗杀,”呼厨泉赶忙对邓格西克说,“一会儿我会召开部族大会,宣布和你们结盟的事情,到时候我的弟弟肯定会跳出来反对,那时候我们就将计就计,对王子殿下提出比武的要求,我弟弟一支都是好勇斗狠之辈,平日里狂妄自大,自以为天下第一,一定会赞同,到时候,只要王子这里有几个勇士斩杀了他们的顶尖战力,自然大事可期。”呼厨泉竹筒倒豆子,说出了自己的谋划,看似坦白,实际也埋了一个坑,如果邓格西克有人能斩杀踏顿的人,自然皆大欢喜,如果邓格西克的人太废物,被踏顿杀了,那就不要怪呼厨泉翻脸不认人了。 邓格西克对于对方的小九九自然也是心知肚明,但是他心里清楚,如果仅仅是自己的怯薛卫,那么就算三百人全来也不好说,但是现在自己有顶尖战力的外援,那个马锺,一个人空手拧掉一百多人的脑袋,那是何等的凶残,料想这个小小希拉里部族能有什么绝世高手,面对杨家的人肯定白送人头而已,所以他一口答应了对方的请求,双方满意分开,各自去做准备了。 对于马锺这里,邓格西克问了杨小瓜的意见,杨小瓜表示自己既然来了,就会保障邓格西克的需求,别的不说,如果遇到单挑决斗之类事情,肯定安排的妥妥当当,保证绝无纰漏,这一番拍胸脯,弄得邓格西克大为兴奋,也是大拍胸脯表示对杨安达的仗义铭记在心,日后定然报答之类的话,双方哈哈大笑,至于说杨小瓜信不信对方的话,那就只有杨小瓜自己最清楚了。 很快,部族大会就召开了,呼厨泉大义凛然的宣布,“作为冒顿单于的子孙,我们希拉里家族蛰伏了几百年,现在终于等到了我们大匈奴族中兴的希望,阿提拉大单于的儿子邓格西克王子亲自到来,大家知道,阿提拉大人在西方打下了一大片方圆百万里广阔疆域,在那里压得斯拉夫人、法兰克人哥特人喘不过气来,现在他们要联合我们一起共创匈奴的辉煌,我已经决定,希拉里部族全族西迁,到那里,阿提拉大单于会给我们一大片方圆数千里沃土,任我们驰骋,再也不用在这大山里边忍辱偷生风餐露宿了。” 作为部族的普通成员,肯定是不懂这些话的,反正族长说啥就听啥就好了,所以群情雀跃,对族长的话是大加赞扬。 可是呢,部族其他的势力自然就不肯了,好嘛,你勾结上了阿提拉大人,那我们怎么办,好不容易和贵霜人搭上线,被人一把火全烧干净了,这些人虽然知道再想公开说联合贵霜那是不可能的,而且你作为匈奴一族,背弃自己的使命去联合往日的手下败将大月氏,那就太说不过去了,而且他们也心知肚明,大月氏人被萨珊人打的抱头鼠窜,根本没啥前途,所以这么说了族人肯定不答应,其实他们心里的打算是借助贵霜人的力量抢到族长的位置,然后利用这笔财富招兵买马,反过来吃掉贵霜人,当然了,这些谋划有多少可行性,那就鬼知道了,不管怎样,人总要有梦想的,踏顿的梦想绝不是去遥远的钦察草原,而是在这西域自立为王,夺取丰饶的天竺和波斯高原。 所以,踏顿一使眼色,马上就有人跳了出来,“族长大人,请先不要做这么重大的决定,我们需要商榷。” 呼厨泉一看,正是踏顿的儿女亲家,莫里哀。莫里哀也是部族的长老之一,拥有一千多部民,是一股很大的势力,一向紧靠踏顿,以求获得更大的权势地位。呼厨泉心说,戏肉来了,就故意把脸一板,“莫里哀长老,你这是什么意思,谁不知道阿提拉大人拥有百万疆域部民千万,你反对和他们合作,是要把部族的使命抛弃吗?” “这个当然不是,”大帽子一扣,莫里哀也不得不辩解,“我只是说,我们要依照祖训,选一个大英雄做我们的新主人。” “哦?那如何才算是大英雄呢?”邓格西克一看,自己的角色来了,赶忙把台词接上。 “当然是武力解决,我们希拉里部族虽然孱弱,但也有几个勇士,他们一向眼高于顶,正好要借助王子殿下的力量教育他们一下什么是真正的英雄勇士。”莫里哀说道。 “你不会是说要王子殿下亲自下场和你们的所谓勇士肉搏吧,身份贵贱有别,王子殿下的勇力自然不能用在普通的部民身上。”呼厨泉赶快把话头堵住。 “那当然不能,王子殿下手下人才济济,随便出来几个教训一下我们的勇士就可以了。”莫里哀答道。 “莫里哀大人,你的话能代表你自己还是代表其他长老?如果只代表你自己,那么恕难从命,我的勇士不能拿来做儿戏。”邓格西克要把话咬死。 “额,我当然可以代表额”莫里哀扭头望向踏顿,一脸征询的神色。 “我支持莫里哀长老的意见。”踏顿一看自己要是不发话,对方不接招,只好亲自跳出来。 随后,所有支持踏顿的的长老都表态支持比武决胜,呼厨泉一边的人则是假惺惺的反对了半天,最后才半推半就答应了决斗的要求。 “那么,谁要先来?”呼厨泉问踏顿。 第85章 血煞门 “我先来!”接话的是踏顿的小儿子塔利,他一脸目中无人的样子,冲着邓格西克那一边招手,“我乃是西昆仑十大门派的血煞门大长老雪里蕻亲传弟子,你们谁来送死?” 邓格西克手下最强的就是几个侍卫了,但是当邓格西克探寻的目光扫过他们的时候,他们都摇了摇头,表示没有把握,邓格西克自己也很清楚,塔利人高马大一脸横肉,看上去就不是好相与的,自己亲自动手的话应该可以打赢对方,但是那样显得不太匹配,就把目光望向杨小瓜,试探地问,“杨安达,你看看可以吗?” 杨小瓜扫了一眼疯狂叫嚣的塔利,然后对杨勇说,“勇哥,你去一趟吧,一招可以吧?” 杨勇平时不是一个傲气外露的人,不过这次大家都商量好的不能谦逊,也就同样用眼角瞄了一眼那个塔利,满不在乎地回应,“战斗力不到八十,智力不到三十,而且面目可憎,这样的渣渣一招已经很高看他了,要死的要活的?” 杨小瓜憋着笑,转过来问邓格西克,“王子殿下,要死的要活的?” 邓格西克有些尴尬,这个问题不好回答,总不能当着人家的面说打死勿论吧,只好很婉转地问踏顿,“是分胜负还是分生死?” 呼厨泉马上过来架秧子,“当然是分胜负就可以了,自家人,打死打伤的不好。” “不!战场比试,哪能婆婆妈妈的,当然是打死勿论。”踏顿很聪明的,但是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从小就很讨厌作为继承人的大哥,所以只要大哥赞成的他一定要反对,大哥反对的他一定要赞成,所以大哥说点到为止,他一定会觉得大哥一方是胆怯了,强烈要求生死决斗。 “你确定?不后悔?”杨小瓜一脸怀疑。 “当然确定,你这个南蛮子,婆婆妈妈跟娘们似的,一点不爽利,比武当然要用全力,死了的只能算自己没本事,不可以怨天尤人的。”踏顿对自家的儿子一直是捧到天上的,总觉得是万年难遇的武道天才,那就是晚生了几年,否则就算是李广霍去病也是一盘菜。 “好,那就说定了。”杨小瓜转头跟杨勇说,“一招,打死了算。” “诺!”杨勇抱拳躬身,然后来到了塔利的面前,用手里的降魔杖一指对方,“过来吧,我赶时间!” 塔利在西昆仑混了好几年,汉语那是通用语言,自然是很熟悉的,他听懂了对方的内部讨论,不由得气炸了,自己在师门也是少有武道天才,仅次于师父的儿子拉波才,就算是拉波才,他也觉得不是自己不行而是师父教东西藏私,总而言之,他才应该是门派第一青年俊彦的。当下拔出腰间的血煞刀,一跃向前,双手抡刀猛地劈向杨勇的脑门,你们不是说一招吗,那我就一刀劈死你,让知道俺的厉害。 塔利的武器血煞刀是血煞门的的独门兵器,长四尺宽五寸,通体血红色,拔出来整个刀身弥漫着一种血红色的雾气,毒辣非常,只要被人沾到或者吸入,就会陷入癫狂甚至昏迷,根本无力反抗,据说血煞门有一个血井,直通阴曹地府,门中弟子的武器都会在这井里浸泡淬炼九九八十一天,吸满了血气才能完成,而门中的弟子也是自小修习一种解毒的功法,保证自己没事儿敌人中毒,否则那岂不是没伤到敌人反而把自己熏晕了,变成笑话了。 正是因为有这种特殊的武器加成,塔利觉得自己就算是遇到一流高手也可以战而胜之,毕竟这年头能克制毒煞之气的人少而又少。他想的没错,如果是普通的武将遇到他真的就只能束手就擒毫无办法,但是偏偏杨勇例外,杨勇本来也只是个普通的勇将,没什么特殊的,但是他的武器是一根乌溜溜的大扁担,乃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传下来的降魔宝杖,专门克制邪毒阴煞,这还不算,他又从汉钟离那里学会了降魔杖法,这套杖法的招式固然强悍,关键是内吸流转的法门也是配套的,专门克制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所以别说是血煞刀,就算是他进了血煞井也能坚持个把时辰。 看到塔利的一刀砍下,杨勇微微一笑,单手执棍,反向一抡,只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一棍子,刚才还杀气腾腾的塔利就被一棍子打飞了出去,钢刀脱手,人也飞出去十几米远,平平的摔到地上,就像印度人的抛饼一样,软趴趴的摊到了地上。 众人哗然,本以为是一场龙争虎斗,可是这算是打架吗?跟拿苍蝇拍拍苍蝇差不多,真的差距太明显了。有塔利的贴身侍从赶快过去用担架抬起了塔利,已经是浑身骨骼寸断,虽然没有死,可是生不如死。 踏顿大怒,大喊,“来人呀,给我拿下了。” “我看谁敢!”呼厨泉站起来,往日里老好人一样和和气气的他一脸杀气,“愿赌服输,你说的生死勿论,怎么就要反悔吗,谁敢多事,就按族规处置打断四肢丢出去喂狼,全家为奴。”这么严厉的命令一出,刚才还喊打喊杀的族人立刻怯懦的退了回去,大家这才意识到,呼厨泉才是手握生杀大权的族长,踏顿不过是一个小丑。 踏顿强压住火气,“好好好,大哥,你宁愿帮助外人也要对付我是吧。” 呼厨泉一脸疑惑,“你说的什么话呀,我怎么对付你了,外人?阿提拉大单于的儿子是外人?我们希拉里部族不过是匈奴的一部分而已,哪里来的内人外人?况且是你提出来的要和邓格西克大人比武,你口口声声说生死勿论,难道你已经背弃了草原人一诺千金的特质?变成狡猾的奸商了?” “好好好,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来人,请我们的贵客来。”踏顿一声令下,手下人赶忙找来了他偷偷请来的血煞门的几个高手。 很快,一个须发如戟的枯瘦老者带着几个年轻人就急匆匆跑了过来,那老者先看了看倒在担架上的塔利,满脸的阴霾,他扭头喝问,“是谁竟敢对我的弟子下这么狠的手,真当我血煞门是泥捏的吗?” 他这一吼,还真有威慑作用,搞得在场的长老们噤若寒蝉,这个家伙就是血煞门大长老雪里蕻,江湖上号称血太岁,睚眦必报,手段凶狠,曾经把一个仇家当众抽筋剥皮,还用秘法保持那个人的生命,让他惨号了三天才死,而起因不过是那个人阻拦他的孙子纵马践踏街上的幼儿,之所以叫血太岁,就是说出手见血,太岁头上不能动土的意思。这里离西昆仑不远,所以好多人都知道他的凶名。 “是我,大家公平比武生死勿论,你有什么可叫嚣的。”别人怕,杨勇才不会怕,什么雪里蕻,老子还腌萝卜呢,谁怕谁。 “好好好,好大的胆子,你且报上名来,我倒要看看你是谁家的子弟,你家的师门长辈也该一起教训了。”雪里蕻一听有人敢挑衅自己的威严,不由得大为意外,气急反笑,打算亲自动手为自己的徒弟报仇了。 “我叫杨勇,姓杨的杨,杨勇的勇,你要替我的长辈教育我?可惜我家长辈全在坟里,你要想替,那我就送你进去。”杨勇平时不喜欢说话,但是不代表就嘴拙,只是懒得计较罢了。 “好一个尖牙利嘴,今天就叫你知道知道我血煞门的厉害。”雪里蕻气的都声音发颤了。 “父亲先别生气,我来教训一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无名野修。”拉波才赶忙拦住雪里蕻,看到塔利被打残,他其实心里是暗暗的高兴,那个狗日的塔利太狂妄了,平时七个不服八个不忿,根本不把老子放在眼里,现在怎么样,吃苦头了吧。所以他还真的不想老爹动手把人家打死,毕竟人家替自己出气了,所以自己缓冲一下,把人打跑了就算了。 “拉波才先生小心了,这个家伙很厉害的,你没看见,他似乎能克制血煞刀,一招就把塔利打残了。”莫里哀赶紧提醒,他希望血煞门的人胜利,不想让拉波才轻敌吃亏,把事情闹大。 “真的?有这么强吗?”拉波才不敢相信,那个塔利虽然很草包,但是自己心里有数,比自己弱不了很多,蛮力惊人,自己要收拾他也要十几个回合,现在秒杀塔利,那可不是是好相与的,自己要小心了。 他看了看对面的人,就决定先礼后兵,“你叫杨勇?我叫拉波才,血煞门的掌门弟子,你可知道我血煞门的厉害,赶快道歉认错,我跟我父亲商量一下,你随便赔偿个几千两黄金,说不定就饶了你的性命了。”血煞门虽然名头响亮,但是极为贪财,要不然也不会和踏顿合作,毕竟作为十大门派,小小一个部落的长老之子根本不值一提,如果没有钱的话谁会管你们部族内部的纠纷。 “血煞门很厉害吗?”杨勇一看对方耍嘴皮子,就知道对方胆怯了,“你们比青松岭还厉害?我怎么不知道。” “青松岭?”拉波才如遭雷击,这些土了吧唧的牧民当然不知道青松岭在西昆仑的声望,当然更不会知道青松岭的变故,所以,这个人说他姓杨?拉波才咽了口唾沫,“你怎么知道青松岭出事儿了?你说你姓杨?杨茁是你什么人?”虽然杨勇在战斗中一挑二,但是当时大家只记住了杨小瓜的名字,忽视了其他几个人。 “哦,你原来知道我们少爷呀,我家少爷就在那里坐着呢,你想找他有事儿?”杨勇一看就知道对方怂了,自然不需要赶尽杀绝,就用手指了指杨小瓜。 “额,好吧。”拉波才冷汗直冒,他一眼就看见杨勇手指的方向坐着的那个少年,那一天他也在现场,这少年的样子他是记忆犹新,说实在话,血煞门平时得罪人也不少,看到了青松岭被人轻易挑翻,自然兔死狐悲,当时掌门就决定大家先远离是非之地,找个安全的地方避避风,他们就兵分几路,各找各的避难所避风头,谁知道避来避去竟然来撞枪口了,不由得心中大骇,然后就是深深地怒火,这个该死的希拉里部落,该死的踏顿,这是要坑死我们的节奏吗。 不行,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可不去送菜,想到这里,他立刻就说,“啊,原来是杨公子的人呀,冤家宜解不宜结,你先等等,我去找我爹说几句话。”说完转身就跑,一把拉住了雪里蕻,“爹呀,咱们撞枪口了,这趟浑水不能蹚。”然后就把刚才和杨勇的对话原原本本复述了一遍。 雪里蕻的怒火刷的一下就熄灭了,他虽然凶残,但是并不蠢,欺软怕硬可以,鸡蛋碰石头,那可不干,自己这么多年来作恶多端而不死,不光是仗着自己的武功高强,更重要的是有眼色,不吃眼前亏。但是,如果这么就认怂,显然会丢面子,那以后也不好混了,所以想来想去,决定装一回。雪里蕻走到呼厨泉跟前,一脸严肃:“呼厨泉大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的弟子为什么会被打伤?”他这里偷换了概念,把打残改成打伤。 呼厨泉不知道杨小瓜的名气,所以一开始看到雪里蕻怒气冲冲的也很害怕,可是突然间发现对方似乎语气缓和了很多,有讲道理的意思,哪还能不抓住机会,赶紧的就把事情原委详细说了一遍,完了还补充说,“是塔利自己要求生死战的,邓格西克王子的人没有打死,只是打伤已经手下留情了,实在是不怪他们呀。” “哦,”雪里蕻做一脸沉思状,然后说道,“这样说来,是塔利自己学艺不精还挑衅,那是咎由自取了,既然如此,那我就错怪了王子殿下了,此事一笔勾销,可好?”他说着邓格西克,眼睛却瞄向杨小瓜,看到杨小瓜微微点头,不由得心中大定。 “那当然好,化干戈为玉帛嘛。”邓格西克也不了解内幕,但是多一个朋友多条路的道理还是懂的,自然是见好就收,而且杨小瓜毕竟是外人,很难拉拢,而这个大长老名气响亮,似乎也很好说话,估计有收买的可能,至于说收买的成本,他们拥有万里草原,还在乎什么金钱吗。就这样,大家很快就商量好了,希拉里部族和邓格西克结成同盟,而血煞门也派出得意弟子加入邓格西克的队伍,作为回报,邓格西克任命雪里蕻为国师,为雪里蕻出钱出力,在乌拉尔山脉建立一座宗门,作为血煞门的分舵,这就皆大欢喜,至于说踏顿一家的不满,就直接被忽略了,甚至在雪里蕻的重压下,莫里哀直接倒向呼厨泉一派,呼厨泉兵不血刃就完全掌握了部族大权。而在当天晚上那个踏顿就因为心疼爱子,被上吊了,他的部民完全被莫里哀和呼厨泉瓜分,从此再也没有踏顿一派的力量存在。 现在已经过去了五天,邓格西克心中焦虑,就和呼厨泉商量援助自己的怯薛卫,呼厨泉知道这是自己的投名状,也不矫情,满口答应下来,整顿人马,第六天早上,部落出动了三千青壮,浩浩荡荡前往怯薛卫所在的帽儿山谷。 这些人都是马背民族,骑着马很快,到了第八天黄昏,就已经来到被贵霜人把守的帽儿山谷外围,这时候他们发现,贵霜人已经得到了消息,严阵以待,而法兰克人也倒戈投向了贵霜人,只有白小轮的龟兹人马还在举棋不定,在这种情况下,邓格西克也是当机立断,马上答应给龟兹人一成财富,换取他们加入自己这一方,同时还答应,如果白小轮愿意,也可以加入自己在钦察草原的势力,一起向西征伐,对于这一点,白小轮或者说丘力居还在举棋不定,不过总打来讲,想打破西域现有的势力划分复辟已经很难了,所以很有一点心动,不管怎样,至少目前先联合起来,后面的再说。 山谷之外两军对垒,从绝对力量来讲是三千对两千,邓格西克占优,但是这些都是借来的,只能速战速决,否则只要出现一点问题,就可能出现变故,邓格西克当即决定,清晨决战。 在决战之前,邓格西克需要先联络山谷内的三百怯薛,通知他们,到时候就算不里应外合,至少有个心理准备,里边的家伙们被困了七天,估计没饿死也差不多,打仗是指不上了,别死就行。 邓格西克把大家叫过来商量,“诸位,明早我们就要发动决战了,可是需要联络山谷内的人,上一次我们从山顶潜入,这一次罗杰告诉我敌人已经在山顶加派了人手,盯死了上山顶的路,我们只能另辟蹊径了,大家看看有什么办法?” 大家一听这件事儿,就开始议论纷纷,但是说了半天,其实并没有什么有用的话,毕竟这些家伙都是些糙汉子,并没有什么智谋。 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雪里蕻就开口了,“王子殿下,我们血煞门加入联军以来,还没有立功,所以我想,这件事儿就交给我吧,我带几个弟子,晚上偷着进入山谷就是了,反正这些贵霜人自以为万无一失的营垒在我看来其实千疮百孔。”他说这一番话并不是吹牛,这些武林门派正经打仗不怎么样,但是用来特种作战,偷袭暗杀之类的却是行家里手,毕竟人家轻功好,能走正常人走不了的路,而且单兵作战也强,不说武功盖世,反正对付一些小卒子还是手到擒来的。 就这样,邓格西克点头,“那就辛苦大长老了,我给你一支令箭,你进去以后拿令箭去找我的助手德尔克,把明天早晨进攻的消息告诉他,叫他做好准备。” “好!王子殿下请静候佳音!”雪里蕻拍着胸脯。 第86章 贵霜大营 雪里蕻回到自己的帐篷,叫来了几个弟子,开始准备夜行装备。 所谓的夜行装备当然不是什么黑衣服蒙面巾之类的玩意,就是一身犀牛皮的软甲,特制的帽子可以护住脸庞,身上有暗器囊,还有自己的随身兵器一把超大号的血煞刀。身后跟着两个得意弟子,儿子当然不带着,免得失手了给人家一勺烩,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是常识。 夜半时分,三个人蹑手蹑脚离开了军营,悄无声息地靠近了贵霜人的营寨,也不用打扰那些睡觉睡得正香的哨兵,他们一路向后行进,每个人的腿脚都很利索,不一会儿就到了后营,只要出了后营越过营垒和壕沟,就能进入帽儿山谷。 刚刚来到后营门附近,雪里蕻赫然发现,眼前有一座建筑挡住了去路,一座庙,小庙,庙里只有一尊佛,活佛。雪里蕻倒吸了一口冷气,轻轻拔出了自己血煞刀,刀尖直指对面和尚。 所谓的活佛是转世的,所以并非人们印象中的老僧,而是一个三四十岁的清瘦僧人,僧人双手合十,低眉顺眼,口中念着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施主请留步。” 雪里蕻心里有数,对方和尚精神内敛,气质不显,越是这样越可怕,他环顾四周,不知何时,身边已经有十几个和尚默不作声的形成了一个环形包围圈。对方的阵势已成,雪里蕻不敢托大,缓缓调息,捧刀一礼,说道,“血煞门雪里蕻有礼了,和尚出自哪间宝刹,法号为何?” “阿弥陀佛,贫僧巴米扬寺的住持弥罗,雪里蕻先生,此路不通,请回吧。”弥罗仍然是低眉顺眼的合十。 “和尚,佛家讲究慈悲为怀,现在谷中困着数百生灵,我不救援他们就会饥渴而死,上天好生之德,难道你要眼看着这些人死去?”雪里蕻开始劝说,没办法,现在敌众我寡,硬打可能要吃亏,还是先看看能不能攻心。 “阿弥陀佛,这些人双手染血,早就堕入魔境,早日转生才是解脱。”弥罗不为所动。 “好一个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秃驴,你杀人就说是除魔卫道,我们杀人你就说是妖魔,真的好一张利口。”雪里蕻一看说了白费唾沫,马上变脸,扑上去就是迎头一刀斩下。 这一刀并不快,但是却是劲道十足,加上了雪里蕻九成九的功力,他知道敌众我寡,还身处敌人的大营之中,必须快速解决战斗,不求杀敌,只要冲开一道缺口,能够进入山谷,自己的任务就算完成了。但是很明显,他的想法没有成功,那个僧人只是随随便便的用手中九环锡杖那么一挡,不但隔开了雪里蕻的攻击,还把他反震出去好几米,雪里蕻横刀凝视对手,好厉害。 雪里蕻不相信,自己六十年的修行,会连一个中年僧人的随手一击都挡不住,那僧人顶多四十岁,就算从娘胎里练功也不可能比自己更深厚,一定有什么古怪,雪里蕻爆喝一声,“再来!”凌空跃起,再次一刀斩下,当啷一声,这一刀势大力沉,雪里蕻觉得就算是块巨石自己也能一刀斩为两段,但是,仍然被那僧人轻描淡写的挡开了,不过,雪里蕻发现,似乎那僧人只能格挡不能进攻,似乎有什么限制,他又看看对方的站位,明白了一点,试探地问:“传说中的十八罗汉阵?” “施主好眼力,确实是我巴米扬的十八罗汉阵。”弥罗和尚点头。 雪里蕻挠头,这个十八罗汉阵很有名,但是没人真的见过,只是传说中可以汇集十八个人的力量以一个人为阵眼,进行攻防,一旦被阵型困住,那就变成了一挑十八,任你是神仙也难讨公道。 这可怎么办,虽然对方的阵法似乎不完善,防守有余进攻不足,可能是力量传导不流畅造成的,主持阵型的人动作缓慢,无法速攻,但是那也够自己喝一壶的,传说中要想突破,必须有很多人同时攻击每一个罗汉,逼迫对方力量分散,可是这种方法不适用呀,自己三个人,说啥也不能一个人同时打六个。 雪里蕻叹了口气,心生退意,心想不能在这里耽误太久,不行就撤退另想办法,总之不能陷进去,到时候完不成任务还把命丢了,那可不值得。想到这里雪里蕻吹了一个口哨,意思是风紧扯呼,转身就跑。 两个徒弟一看,师父先逃了,也就不甘示弱转身回撤,三个人向着后营返回,可是这时候,人家贵霜大营早就发现了,当然汇聚人马,围剿这三个人,别看这三个人在十八罗汉阵面前吃瘪,可是对付这些小卒子,那可是不在话下,三个人三口刀,直杀得血花滚滚,雾气弥漫。他们的血煞刀自带魔攻能力,没砍到人就能熏晕过去一片人,同时说这把刀还有血气吸附的功能,能把死人的血气吸收到刀上来,所以每杀一个人,刀上的煞气就浓厚几分,反哺这几个人,所以随着时间的增加,几个人不但不会变得衰弱,反而越战越勇,只是这一个小时不到,身边就已经倒下上百具尸体,每个人都杀的跟血葫芦一样,宛若地狱恶鬼现世,狰狞恐怖。 这些贵霜士兵有很多都是佛教徒或者印度教徒,十分的迷信,一看到对方的样子,就变得怯懦胆小,纷纷让开道路不敢与之拼命,眼见的三个人杀开一条血路就冲过了中军,回到前营。 可是在此期间,那个巴米扬的十八罗汉并没有追出来,而是原地不动,颇为奇怪,这也给了三个人逃命的机会,否则要是他们追出来,加上这些杀不完的士兵,那可就真的要喝一壶了。 可是,人家贵霜也不是只有那十八个和尚,也是有正经的统兵大将的,看他们这么如入无人之境,首先负责后营的押粮运草官,名叫辛格的黑胖将军就受不了了,骑着一匹骆驼,就冲了过来。 自古这负责押粮运草的将领都是主将的亲信,通常是很勇猛的将军负责,没办法,粮食太重要了,被人打劫了那就不战自乱,所以只能把最能打的将军放在这个位置,当然,负责劫粮的也都是超级精锐,比如曹操手下的许褚就负责运粮食,刘备手下的张飞黄忠赵云就负责抢粮食。那么这位辛格自然也不是普通人,这个货是婆罗门出身,精通各种邪门歪道,当然打架的能力也不弱,一把钢叉耍起来花里胡哨的颇为漂亮,要知道三哥对于杂耍有天生的爱好,就像对待唱歌跳舞一样,都是深深植入在血脉中的,相信看过三哥的仪仗队的人都深有体会,一堆人叠罗汉开摩托车,这要是脑子没坑的人显然是想不出来的。 那个辛格大将军把手里钢叉耍的花团锦簇,仿佛风车一样直扑雪里蕻,把雪里蕻也吓了一跳,这叉子耍的,真的是看不懂呀。难道是暗藏绝招?不管他,先劈一下再说,所以雪里蕻斜身绕步,让过辛格的骆驼,手里的血煞刀海底捞月,斜着一推,噗嗤一声,钢刀就把骆驼的脑袋给砍下来了,辛格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了,就见骆驼身子一歪,扑通一声,就躺在地上了,幸亏辛格手脚还算灵便(没办法,手脚不灵便的不能玩叠罗汉)纵身一跃,就跳到了一旁,这才没有被骆驼压到身子底下。 辛格一看好汉不吃眼前亏,这老家伙有点猛,转身就跑,那身手,别看打架不行,跑的还是蛮快的,大有要打破亚洲纪录的趋势。雪里蕻一声冷笑,也不追赶,转身继续向外杀出。 中军是哈什拉的帅帐所在地,哪容外人骚扰,就有中军大将谢里夫一马杀出,手中的羊角战锤直击而下。所谓的羊角战锤,其实说白了就是现在家里常用的带钉起子的锤子,稍微大了一小圈罢了。 雪里蕻一脸惊诧,“你是木匠吗,怎么两把榔头来打架?” “呸,什么榔头,这是战锤,你竟敢小看我,我让你知道厉害。”谢里夫一榔头砸下。 其实在古代欧洲,这种大榔头是很常见的步兵武器,通常拿来破甲很有效的,但是那是步兵,不是骑兵,现在和武林高手对战,那就彻彻底底不够看了,谢里夫大榔头砸下来,雪里蕻也是不管不顾的迎头一刀劈下,这一对榔头长一尺半重达三斤,也挺沉的,可是血煞刀刀长四尺五,宽五寸,重约二十斤,显然不是一个数量级,榔头还没下来,刀尖就已经到了谢里夫的头顶,谢里夫哎呀一声,想躲来不及了,被一刀斩为两段。鲜血淋了战马一身,战马受惊逃开。 雪里蕻哈哈大笑继续向外,如入无人之境,所到之处人仰马翻,真的是所向无敌。这时候,哈什拉就不能看热闹了,赶忙命令全营集中剿杀这三个刺客。这一下子,整个营盘的部署就改变了。在古代,经常有所谓的勇将闯营,在万军之中杀进杀出,为什么,那还不是因为大家各司其职,都是原地保持不动,只有少数的机动人马对付外来骚扰,所以看上去力敌万人的勇将其实真正接触到的人最多一两百而已,一旦军队围攻,那自然是任你本事通天也只能送菜,累也能把你活活累死。再加上在贵霜人的营盘中,不方便乱箭齐发,否则可能会误伤自己人,只能冷兵器肉搏,这才给了雪里蕻一个大发神威的机会,现在人家聚拢过来,那就不行了,很快雪里蕻就陷入了危机之中,人家就算挤也能把他挤成肉酱。 可是话说贵霜大营里边这么混乱,人家邓格西克也不瞎不聋的自然是知道发生了变故,早有斥候汇报,说雪里蕻被包围了,现在拼命厮杀,整个贵霜大营里边的布置已经混乱了,所有人都向内集中。 邓格西克那是打老了仗的,不说用兵如神,也是身经百战,看到这个机会能放过吗,立刻下令全军集合,准备突击贵霜人的营垒,好在这些人都是马上民族,也没啥要准备的,就是上马拿家伙然后往里冲就可以了,什么帐篷啥的都不管了,只是全军突击,这个命令很不合常理,但是很及时,兵贵神速,要是慢慢悠悠准备好了,那边已经结束了,啥机会也没了。 现在就这样乱哄哄的冲击敌营,反倒暗合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要素,贵霜人马都在向内戒备,哪想到邓格西克不讲武德,明明说好了早上进攻,结果现在半夜就开打了,真的很过分,真的毫无防备,三下五除二就给匈奴骑兵冲进了大营,这些匈奴人简直太凶残了,所到之处,人没杀几个,放火放的很畅快,走到哪里都先把帐篷点着了,这还让人活不? 贵霜士兵现在彻底失去了控制,兵找不到将军,将军找不到士兵,命令无法下达,大家就是一场乱战。这种乱战是匈奴人最擅长的,毕竟是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比起整天吃斋念佛的三哥,那自然不可同日而语,到处是匈奴人的狞笑和贵霜人的惨嚎。 很快第一层营垒就给冲破了,大家边走边烧,外围营垒已经变成一堆废墟,贵霜人且战且退,退到了中军大营。可是这时候,一队盔明甲亮的重步兵出现在战场,挡住了匈奴人的攻势,正是和贵霜人联合的法兰克龙骑兵,所谓龙骑兵其实就是骑马的步兵,这些人骑马前进,然后下马作战,和正常的骑兵不同,作战方式是硬拼硬打,仗着盔甲重盾和一身的蛮力压制对方的攻势,骑兵的优势是速度,一旦没了速度,就像现在这样,那么重步兵就变成战场上最强大的力量,邓格西克的进攻陷于停滞之中。 这怎么办,邓格西克很难受,毕竟这些士兵是希拉里部族的,不是自己的亲卫,一旦战斗陷入胶着状态,这些人的斗志就很难保证,忠诚度也值得怀疑,他回头看到杨小瓜几个人无所事事的站着,眼前一亮,赶紧招手,“杨安达,快来,能不能帮我冲破这层铁罐头?” 杨小瓜瞄了一眼,嘴里念叨,“这咋还有圣斗士呀,这么多圣骑士,看来可以过过瘾了,马锺!”他叫了一声。 马锺很快就出现在他身边,“马锺在,请大哥吩咐。”这几天马锺已经和杨小瓜结拜,少年人爱英雄,马锺是别人眼里的英雄,杨小瓜则是马锺的仰望,所以顺理成章马锺借着结拜就投靠了杨小瓜。 “看见前边的铁罐头没,上去砸成馅饼,我让杨勇大哥辅助你,咋样?” “没问题。”马锺一脸兴奋,骑上自己的坐骑,一头巨形犀牛,双腿一夹,直冲敌阵。当先的就是西罗马的神殿骑士团副团长,米迦勒。米迦勒并没有见识过这个少年的勇力,自然不知道对方的厉害,双手举起手里两米重剑,指着马锺,“神殿圣骑士米迦勒,你是谁?” 后边的亚森罗平看到这幅情景心中了然,马上找到了大主教基诺维耶夫,两个人知道大势已去,偷偷的带着心腹就溜了,这个少年的勇力他们可是记忆犹新,米迦勒连送菜的资格都不够。 这边再说少年马锺,根本没兴趣和米迦勒废话,当然他也听不懂拉丁语,只是看到对方人高马大,两米多的身高,那把大宝剑估摸着也有三四十斤,挺有分量的,应该是个军官,就直冲上去,一锤砸下,米迦勒瞪大了眼睛,额滴个娘呀,这是把家里的煮饭锅拿来了么,咋这么老大个?想问问可也来不及呀,只能用双手大剑横着一斩,就听见一声当啷哗啦嘎巴,那把杀敌无数威震高卢的大宝剑就给砸断了,马锺不等他反应,另一只手的大锤轰然砸下,噗嗤一声,就是万朵桃花开,直接把米迦勒的头颅砸进了腔子里。 圣骑士们惊骇失声,急忙忙也不管阵型了,冲上来就是一段乱砍,要是他们保持阵型,用集体的力量顶住马锺,然后让后边的法兰克步兵射箭,那马锺还真的很危险,但是世界上没有如果,他们一拥齐上看上去很吓人,可是后边的法兰克人就不敢射箭了,只能干看着没办法。 马锺看到敌人一拥齐上,一点也不害怕,双锤抡开了上下翻飞,比砸地鼠还要凶残,至少地鼠还能钻洞,这些圣骑士上哪里找地洞去,只好一个接一个被生生地砸进地里去。这真的是太残暴了!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有十几个圣骑士被当成人肉木桩钉入地里,打的血肉模糊。不过这些人的战斗意志还是蛮强的,高呼酣斗死战不退,宁愿全员战死也要把敌人累死在这里。杨勇在后边也没看热闹,直接冲了过去开始冲击法兰克人的步兵阵列,那条大黑棍子也是凶悍无比,打起法兰克人就像是打高尔夫一样,抽的法兰克步兵漫天飞舞,惨叫不止。 邓格西克一看,僵局已经打破,就率先冲了过去,要痛打落水狗,这些匈奴兵一看自己一边的人这么凶残,马上就激起了杀心,咱本事比不上,残忍凶狠还是能比赛的吧,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专挑三哥的士兵进行屠杀。法兰克人虽然英勇,可是架不住伙伴太烂了,有三哥这样的猪队友,你再能打也白扯呀,更何况,法兰克人都是佣兵出身,也是打顺风仗可以,要是看着绝对打不赢的战斗,那就对不起了,老子的命是拿来换钱的,不是拿来白送的,所以,拜拜了您。一通残杀之后,圣骑士被马锺捶死了五六十个,其余的被匈奴人趁势追杀,踩踏死伤过半,只有十来个人侥幸逃走。而那些法兰克人其实死伤并不多,只有几十个人死亡,剩下的人一看势头不对,大部分就脱了盔甲,上马疾驰离开了这里,返回欧洲了,这些人下定决心,再也不来亚洲了,这些人太凶残了,实际上回去之后这些人都成了欧洲的名将,但是面对遥远的东方,留下了永久的心理阴影,而且不忘告诉自己的子孙,让这种恐惧代代相传。 哈什拉且战且退,带着残余的力量退到了那座小庙,现在身边只有不到一千人了,其余的大多惨死在匈奴人的马蹄下。巴米扬寺的住持活佛弥罗满脸疾苦之色,带着自己的十八罗汉和一百僧兵再次出现,拦住了邓格西克的马头,“施主不要再向前了,此路不通,阿弥陀佛!” 邓格西克冷笑,他看着眼前僧人古井不波的样子,十分的鄙夷,这些秃驴,做坏事的时候还要找借口,什么除魔,什么普渡,骗鬼呢,不过是权贵的走狗罢了。不过,眼前的和尚们组成了一个阵法,利用营垒地形,导致自家很难射箭,这倒是麻烦,只好麻烦杨安达了。想到这里,邓格西克再次扭头看向杨小瓜,“杨安达,你看。。。。” “嗯嗯,知道了。”杨小瓜点头,“马锺兄弟,听说这些秃驴的阵法能把力量集中到一个人身上,你要不要去试试,看他们能不能抗住你的锤子。” “诺!”马锺深吸一口气,双腿一夹胯下的犀牛,犀牛一声嗥叫,直冲过去,马锺高高举起那对擂鼓翁金锤,迅猛砸下。 “诺!”马锺深吸一口气,双腿一夹胯下的犀牛,犀牛一声嗥叫,直冲过去,马锺高高举起那对擂鼓翁金锤,迅猛砸下。 第87章 尘埃落定 马锺一锤砸下,对面的弥罗活佛浑不在意,手中的九环锡杖顺手只一挡,声若雷霆。马锺的锤被反弹起来一尺多高,而弥罗也被震退了一步,弥罗不再闭目,而是睁大了双眼,竟然旗鼓相当,十八罗汉合力竟然和眼前这个清瘦少年的力量旗鼓相当! 马锺深吸一口气,右手锤抡圆了再次砸下,紧接着第三锤,这就是当年伏波将军马援传下来的大招,“盖马三锤!”锤棍之将不可力敌,这是自古以来的一句经验之谈,看到现在这幅场景,就会觉得特别的有道理,太有道理了,三锤之下,马锺后退了三步,而活佛弥罗则是原地不动,然而可以看出他的嘴角正在往外渗血,他还好,至少表面上看没什么伤害,可他的十八个弟子就不同了,这些人分担了伤害值,他们可没有方丈的能力,本身素质良莠不齐,虽然丢出去都是响当当的货色,可是对于超一流高手来说显然不够看,所以有些实力稍弱的已经内府重创,七窍出血了,相信只要再来几下,就会有人力毙当场,到那时十八罗汉阵自然就破了。 弥罗很后悔,为什么会屈服于权势而出来蹚浑水,但是后悔也没用,巴米扬寺在贵霜的势力范围内,他要传教,要散布自己的佛法,甚至要打败来自天竺本土的经义,他就必须付出自己的力量,为了自家的信仰,就算是死在这里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总挨打不是办法,虽然弥罗对于这个阵型并不熟练,不能运用自如,但是也不得不勉力进攻,没办法,不进攻就会死,进攻了顶多也会死,既然都这样,还是站着死吧。弥罗口诵密咒,把弟子们的力量汇集在一起,甚至招来了附近山川之中的灵气,全部集中在自己的锡杖之上,幸好这柄锡杖来自于孔雀王朝,是少有的佛家至宝,否则这么多的力量汇集一起,还没进攻恐怕就会自行崩碎了,饶是如此,这柄金灿灿的锡杖此时也承受不住这种压力,开始由金色变成了乌青色,进而转为了淡紫色。弥罗的手在抖,他不能再等下去,否则就拿不住这柄因为灵气汇集而变得重若山岳的法宝了,他一杖挥出,那柄锡杖夹带着如山的法力凌空砸下,笼罩住了马锺的一人一牛。 马锺也感受到了这一杖所蕴含的无穷压力,他不但不害怕,反而很兴奋,双锤转动,一个海底捞月式,叮叮当当从下而上击打在锡杖之上,马锺并不是只有一身傻力气的莽夫,相反的,他是个山中修行的修行人,在山中修炼了十年之久,他的师父虽然在西昆仑籍籍无名,但是那只是因为他这一脉弟子很少,挑拣困难,因此总体实力不能和大门派抗衡,这样子就算打败了所有人,那也会成为众矢之的,被大门派围剿,还不如闷声发大财,反正他们用不上很多法宝,修行方法对于灵气也不很挑剔,所以不需要争夺什么洞天福地法宝兵器之类,每一代都是悄悄收一两个得意弟子,悉心培养就够了。有了这种培养的马锺自然不是易与之辈,他这一招海底捞月看似简单,其实是运用了大珠小珠落玉盘绝妙法诀,能够把千锤万锤的力量几乎同时击打在敌人的身上,你就算再强横,难道也能扛得住我千锤万锤么? 千万声击打汇合在一起,就变成了一声闷响,然后就是一声爆炸,在双锤和锡杖之间爆裂出一个金色火球轰然炸开,两个人都是同时后退,低头检查自己的武器,马锺的双锤顶上黝黑一片,发出蓝幽幽的光芒,锤上漂亮的镀金被彻底破坏掉,变成了电火花与金属接触时产生的那种蓝色。再看弥罗,那根锡杖就像是被老鼠咬过的床脚一样,千疮百孔,一眼望去,如果密集恐惧症的人恐怕会当场疯掉。 马锺深吸一口气,然后缓步上前,他的步子很慢,姿势很稳,前脚直行如同在泥水中跋涉,后足平蹬,宛若猛虎蓄力前扑,每走一步,身上的力量就会积聚一分,那种气势已经不是凝如山岳了,更像是巨龙翻身。 弥罗回首,看到自家的弟子已经歪歪倒倒,有好几个都是喷血倒地面如金纸,再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锡杖,颓然摇头,叹了一口气,“贫僧败了!” 邓格西克并不是那种心慈面软的人,面对敌人从不留情,不过对于这个和尚,他心头一动,走上前问道:“你可愿意投降?” “愿意又如何,不愿意又如何?”弥罗回答的很高深的样子,但是雪里蕻在旁边啐了一口,“呸,臭不要脸,装什么清高,不愿意就去死。”一句话,就把活佛那种神秘气氛,高雅气质全都戳穿了,什么高僧大德,丧家犬而已。 “如果你们投降,我就宽恕了你们的罪孽,还允许你们在我的草原建寺传教,但是你必须让弟子为我效力。”邓格西克直截了当。 “好,贫僧答应王子。”弥罗一脸苦涩散去了罗汉阵,让开道路,安静肃立一旁,现在面前只剩下哈什拉的几百个残兵败将了。 哈什拉手持弯刀,一脸犹豫不决,也不知道是冲上来拼命好,还是乖乖投降好,冲上来肯定死,可是就这样投降又不甘心,尤其是如果投降以后仍然被杀怎么办? “你是哈什拉?”邓格西克一脸杀气望着面前的壮年将领。 “不错,是我。”虽然说心里害怕,但是人倒架子不倒,再害怕也不能认怂,只能硬着头皮说,“我承认自己输了,要杀要剐随便你。”词语豪气干云,只是这样子怎么看都是战战兢兢,一点也没有大义凛然。 “我不会杀你,”邓格西克沉吟了一下说,“你打仗其实很有一手,要不然也不能把我的怯薛精锐困在山谷里差一点冻饿而死,只是你的主子太弱,你的士兵太弱,所以大势所趋,不是你无能,是猪队友造成的,我封你为千夫长,跟随我的中军一起行动,为我出谋划策,你看怎样?” “多谢殿下不杀之恩,哈什拉愿意为殿下做一只猎犬,终生不背叛。”哈什拉赶紧借坡下驴,跪在地上表忠心。 “好啦,你吩咐手下撤掉营垒,把我的怯薛们放出来。”邓格西克面无表情的吩咐。 随着一声令下,障碍物就被搬开了,邓格西克带人进入山谷,一看满地是东倒西歪的怯薛们,这些人这几天节衣缩食,虽然不会饿死,可也是一个个脸色苍白走路打晃,看到邓格西克进来,一开始是木然,然后就是哭泣,邓格西克也是叹息不已,安慰了大家一番,吩咐给每个人一碗稀粥,不许多吃,免得饥不择食活活撑死,这也是多年来无数先人总结的经验,这些家伙都是懂的,所以虽然饥肠辘辘,也没有过多抱怨,饶是如此,也有几个管不住自己去伙房偷食,结果活活撑死在厨房,让人哭笑不得。 邓格西克打开宝藏,按照约定赏赐了希拉里家族和龟兹国白小轮,然后摆酒庆祝,席间就问杨小瓜,“杨安达,你有什么心愿要我满足的吗?” “其实我对宝藏什么的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这次奔波千里就是完成佣兵任务,帮助把热那亚救出来,现在我希望王子殿下能帮助马哈木完成心愿。”杨小瓜直言不讳。 “这个嘛,简单,一个女人而已,虽然是希拉里家族的继承人,那也只是个女人。”邓格西克大包大揽,把当事人找来商量了一番,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热那亚毕竟不是普通的裁缝女儿,是一个贵族,所以马哈木要加入匈奴的势力,他足智多谋善于商业,所以叫他做罗杰的徒弟,将来替换罗杰成为西域一带的谍报负责人,热那亚也留下来一起经营罗杰的酒店,等日后立功封爵之后再讨论晚婚。罗杰本人则会在恰当的时候去往乌拉尔,成为基辅城的谍报负责人,直接为邓格西克效力,至于说他这些功劳,那也是不吝赏赐,升任千夫长,金币上千枚,大大的发了一笔财,皆大欢喜。说起来简单,实际上宝藏的打开很麻烦,财货的运输很麻烦,一切都很麻烦,不过俗话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反过来讲,能拿到钱的麻烦自然也都算不上麻烦,折腾了半个月,邓格西克带着钱财和希拉里部族满载而归,本来还想着要请杨小瓜一起去基辅城,杨小瓜婉言谢绝,都说请神容易送神难,那么做客容易回家就更难,千里地赶嘴,不如在家喝凉水,想想西伯利亚和乌克兰平原,杨小瓜那是不寒而栗,敬谢不敏。邓格西克一看没办法,只好洒泪而别,临走还想拉拢一下马锺,那自然是痴心妄想,就这样,一个向西一个东返,从此天各一方,按杨小瓜的想法最好再也不见才妙。 杨小瓜问拓跋嫣然,“我打算先把白妞儿送回去,然后就去蜀地辗转回南朝,你是留下跟你哥哥一起或者跟我走还是有别的想法?” “哥哥在这里是历练,如果我帮他当然会好一点,但是他会有依赖性,不适合独立成长,所以我不会和他留在西域,此去正好领略南国风光,师兄还要多多照顾。”拓跋嫣然脸色微微一红。 “师妹聪明伶俐,一路上给我帮助不小,应该说我感谢你才对,既然主意已定,那我们就走吧。”杨小瓜不喜欢婆婆妈妈,既然这么说,那就这么做。大家很快就到了库车,找到了佣兵公会的驻地,登记了任务完成情况,就这样,三个人由初级佣兵变成了丁级,也算是有编制了。然后在罗氏商行的驻地,给他们出示了令牌,领出几车葡萄酒交给白妞儿,同时告诉商行的负责人,每年都准备十车上品葡萄酒送到昆仑山口指定的地方,交给白妞儿,虽然商行的负责人看到这么一只大猴子都很惊讶,但是命令就是命令服从就好,反正一切开支都由总部报销,自己只要做好就可以立功,何乐不为呢。 就这样,小瓜再次启程,把白妞送到昆仑山口,给那位老前辈写了一封信,说明路上的一切经历,然后离开。走出去好远,看到白妞还在招手,似乎很不舍的样子,想想那位老前辈的脾气,还是别打扰为妙,毕竟没人喜欢别人看到自己落魄的样子,既然对人要保持尊重,那么对神保持不变的尊重更是应有之义。给白妞比划了一个后会有期的动作,杨小瓜不再回头,义无反顾的走开,全然不管白妞儿眼中的晶莹。 从一开始的三个人兜兜转转变成了四个人东归,其实没有太多变化,只是马锺看到杨小瓜对一只动物也这么友好,心中暗暗计较,这个兄长果然是性情中人,自己没有选错。一切处理停当,为了少些麻烦,杨小瓜就走了老路回归,毕竟说大西北的荒山野岭虽然气势雄壮景色秀美,看多了也就审美疲劳了,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 一路走来,时间很快到了冬季,但是随着南下的进程,气温并没有变得很低,反而一直是不温不火的样子,从皑皑白雪变成了青山绿水,跨过了雪山草地,进入了四川盆地。 本来,他们可以选择从北魏的秦州南下到刘宋的秦州,过汉中入蜀地的,不过目前北魏和刘宋仍然处于半敌对状态,自己虽然有路引,可是拓跋嫣然的身份就比较敏感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走川西草原地势更平坦,也没有什么严格的盘查,省心很多。 入蜀前,他们还特意去看了一下岭国的情况,发现没有觉如的岭国在超童的领导下休养生息,反而过得更好,民众颇为安定,让他们大开眼界,拓跋嫣然叹息一声,“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没有英雄的草原部落,其实只要好好休养生息未必比称霸四方的时候过得差。” 杨小瓜点头,“对呀,师妹这句话说得很到位了,英雄带着他们征战四方,死了一堆人,侵略了一大片土地,到头来和这些牧民毫不相干,只是让他们承担死亡和血腥罢了。” 看到这里的境况,就没有去见超童,既然他做的很好,那就够了,百姓满意就好。入蜀之后,完全就变了一幅景象,那真的是山川秀美林木葱葱,虽然冬天已经到来,仍然是山花烂漫美不胜收,拓跋嫣然第一次见到这种南方的景色,也是颇为喜欢,叹息,怪不得说江南花花世界,真的是很美丽的。杨小瓜却是笑了,“你呀,没见到南方的寒冷,那是阴寒,屋子里比外边还冷,被子全是湿的,一冬天地面能长出青苔来。” “真的吗?还有这么神奇?”拓跋嫣然惊讶无比。 “神奇?那是恐怖好吧。”两个人有说有笑的边聊边走,不经意间已经到了益州的地界,再走几百里就是成都了。和北方的气候酷烈金戈铁马不同,益州是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象,文人雅士白衣青衫,整天就是喝茶聊天,让人想起了千年后的麻将馆。对杨小瓜来说就是一种熟悉的慵懒,对拓跋嫣然则是完全迥异的体验了,原来,生活也可以这么过。 对于马锺而言,这一路的见闻也是生平仅见,他从小进山修行,一直是一个封闭的环境,清心寡欲,很是枯燥,但是以为生活本该如此,但是跟着杨小瓜一路行来,却看到世间原来如此绚丽多彩,生活也可以有滋有味,不觉得有一点沉醉其中,他本是个少年心性,只是被压制住了,现在心中没有压力,就在杨小瓜的鼓励下慢慢找回缺失的部分,所以此时的马锺一手风车玩具,一手糖葫芦,边吃边玩,心境大为放松,杨小瓜微笑,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总是紧张的话弓弦会崩断的,这样放松才是修行正理。 一路行来游山玩水走走停停,看到了一座城池,正是雒城,雒城是晋熙郡的郡治所在,人来人往颇为热闹,杨小瓜看到门口拥挤的人群,猛然想到了什么,一拍脑袋,“差点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糟糕糟糕。” “师兄,有什么事情这么着急?”拓跋嫣然问他。 “你们两个是没有路引的,在北边无所谓,但是南朝管理户籍很严格,一旦没有路引会给当成逃奴或者匪人抓起来,那就糟糕至极了。” “啊?这里这么严格的吗?为什么?”马锺问他。 “从战争态势讲,北攻南守,所以南边更害怕有间谍之类的进来捣乱,而北方则是大量人员向南逃,只会担心人离开不会担心人进来,自然用不着这些。”杨小瓜解释道。 “原来如此!”几个人都是懂打仗的自然对这些军政的东西一点就透,并无什么疑问。 “走吧,跟我去一趟郡守府,本来我想少一些麻烦的,看来这些事情还是要去做了。”杨小瓜打定了主意,跟人打听了一下郡守府的位置,就带着几个人赶了过去。 第88章 千里驹 晋熙郡守范晏是范家的子弟,大文豪范晔的哥哥,杨小瓜并不认识,但是谁让他有一个同样是大文学家的老师谢灵运呢,天下士族同气连枝,这个范晏自然可以和谢家扯上关系,所以当杨小瓜把拜帖投进去没多久,侧门就开了,有管家迎接他一行人进去。在古代,正门是给贵客准备的,杨小瓜无官无职自然开侧门已经是礼遇了,当下谢过管家,一起进入内堂,所谓的登堂入室就是进入内堂,被当成自己人的一种礼节。 到了内堂,看到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已经从座位上下来,杨小瓜赶紧抢步上前,作揖行礼,“世叔在上,侄儿杨茁有礼了。”范晏比谢灵运年纪小一些,所以称呼世叔,这完全符合礼数。 范晏哈哈大笑,“贤侄客气了,早就听灵运兄说起他有一个得意门生,文武兼备佛道兼修,非常的了不起,今天见到,果然是俊雅异常,名不虚传!”古代看人先看长相,长得帅的哪怕是草包也没关系,长得歪瓜裂枣的就算再有本事也不受待见,正因为如此,三国时候张松庞统之类的人能耐虽然大,到哪里都不受待见,诸葛亮周瑜帅气,就被奉为上宾。 “哪里哪里,小侄粗陋,只恐污了世叔法眼。”杨小瓜也跟着虚情假意客套一番。 “哈哈哈,贤侄请坐,有话慢慢说,来人奉茶。”范晏吩咐一声。 在那个朝代,还没有椅子,也没有清茶,只有加上花椒大料和盐末煮出来的茶,十分恐怖,后来杨小瓜实在受不了,就提前发明了炒茶和桌椅板凳,借着谢灵运的名气推广,一时间风靡大江南北,所以这一次有椅子坐,有能入口的茶水喝,免得遭受跪坐和喝毒药的苦楚。当然了,杨家借此赚了多少银子那就没人知道了,同时谢灵运也帮弟子扬了名声,南边都知道有个尊师重道的杨公子和清雅脱俗的灵运茶,没错就是灵运茶,用谢灵运的名字命名的茶叶,古人会认为是徒弟孝顺,只有现代人杨小瓜才知道,名人代言的重大意义。 “贤侄从哪里来呀,一脸的风尘之色,还穿着狐裘。”此时还没有端茶送客的规矩,范晏轻轻啜了一口茶水,缓缓问道。 “启禀叔父大人,”杨小瓜赶紧把茶杯放下,站起来拱手,还特意把世叔换成了叔父,以表示亲近,人家叫你贤侄,不是世侄,你当然要投桃报李叫叔父,这就是礼节。 “贤侄坐下说,无需客气。”范晏温言安慰。 “遵命,小侄自前岁师从钟离权学道,跟着他老人家一起去北方游历,此去两年,行程万里,到过了班定远的西域,去了龟兹焉耆等国,坚实的大漠风沙,胡笳阵阵,这才回来的。”杨小瓜就开始跟范晏聊起来那些草原风光,沙漠的浩瀚,讲了马贼的劫掠,异域风光,把范晏说的目瞪口呆,心驰神往。这些古代文人墨客,最喜欢的就是游历,只是因为条件限制,只能在江南这一点地方转圈圈,所以对杨小瓜所说的一切那是真的很向往的。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古人诚不我欺,贤侄行程万里,见识广博,让愚叔艳羡呀。”范晏忍不住赞叹不已,想想又问,“贤侄游历北方,可有什么诗作?” “小侄才疏学浅,文笔拙劣,只是偶尔得了一首小句,不敢入方家法眼,恐贻笑大方。”杨小瓜心说只好盗版了。 “贤侄但讲无妨。”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汗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侯骑,都护在燕然。”杨小瓜赧然一笑,盗版呀,王维大叔,反正你还没出生,以后你再想一首好的吧。 “果然才高八斗,贤侄才学,愚叔佩服,只是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佳句绝对是前无古人的妙手。”范晏反复吟诵,最后竟然站了起来不停踱步,望向天边落日,心向往之。这些古代文人,那真的是为了一句诗词可以入魔的,这种王维的千古绝句,能进入小学课本的东西,当然会让他们心神震动,如闻天籁,过了好久,心神才平复下来。 “来人,摆宴,我要招待贵客。”范晏吩咐。 古人待客,一般的就见一下,关系好的请喝茶,如果留吃饭,那毫无疑问是当成自己人了,这一吩咐下去,仆人管家就都惊了,自家小老爷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连带着老爷也是眼高于顶的人,今天竟然要招待一个不认识的后生小子吃饭,还是酒宴级别的,那看来这位客人非同一般了,大家就开始忙活起来,决不让老爷丢面子。 大家继续闲聊,杨小瓜这一路上经历也不少,有些东西不好讲的很细致,但是光是崇山峻岭,大雪如席就很让范晏叹为观止了,顺便讲了一点战争场面,那就更让这个文学家心生向往了,简直就像儿童一样,听着故事还不停的问后来呢后来呢,真的让杨小瓜涨了见识,见到了赤子之心。 又过了一会儿,仆人们就把酒菜端上来了,大家就继续边吃边聊,在此过程中,杨小瓜自然也就介绍了拓跋嫣然和马锺的身世。南北朝时候的文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特别的有风骨,也可以说是有江湖气,胆大包天,你把他当自己人,那他就什么都敢干,什么敌国贵胄,在他们看来更富传奇色彩,根本就没有什么避嫌之类的想法,所以一听杨小瓜说起,马上兴致就来了,放下酒杯道:“贤侄,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杨小瓜吃了一惊,赶紧道歉,“是是是,小侄是不应该给叔父惹麻烦的,那小侄就把那北朝郡主送还。” “不对,我的意思是,你既然有此贵客,为什么不带过来让做叔父的瞻仰一番异国风姿,这怎么可以,会叫北人以为我大宋人不知礼数,那才是岂有此理,快快请来一见,还有那个什么姓马的小英雄也一起请来,你说他是马伏波之后,那也是名人之后岂可慢待!”这个范晏红着脸拍着桌子喊道。 杨小瓜心里暗笑,原来古人也很八卦呀,嘴里道歉,“是小侄的不对了,只想着叔父是官身,需要避嫌,却不想叔父大人高风亮节士人风骨非常人可比,小侄马上叫他们进来拜见叔父。”说着就出去到门房把在那里等消息两个人叫进来。(杨勇是仆从身份,早就跟进来了,另外两个身份尴尬,所以才在府门口的门房等候。) 进来之后,马锺和拓跋嫣然以晚辈身份拜见范晏,把范晏逗得哈哈大笑,“这位姑娘果然仪态万方,虽然是北人,可也是风采非凡,不愧为北朝贵胄。”然后又上下打量了一下马锺,“这位马小哥也是少年英气果然是万人之敌,想来马伏波再生也是如此的英武,真的是让我神往。” 两个人施礼之后就陪着坐下一起吃饭,范晏显然对拓跋嫣然更感兴趣,问起来北朝生活种种,也是叹息不已,拓跋嫣然从小是按照汉族闺秀的方式培养的,所以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和范晏聊起来那也是非常投缘,而且她博闻强记,把好多南朝名人的文章都是信手拈来,包括范晔老爹(也是范晏的老爹啦)的着作《古今善言》那每一篇文章都背的滚瓜烂熟,聊起来如数家珍,弄得范晏这个当儿子的畅快无比,与有荣焉,差一点当场要认对方为义妹,后来想想会让杨小瓜出现辈分尴尬,只好作罢。 酒席间范晏就问:“贤侄文韬武略都是非常之选,现在彭城王礼贤下士,贤侄可有心出仕,愚叔愿做举荐。” “小侄年方十五,尚未成年,况且才疏学浅,不敢担当大任,这不是刚刚游历北方吗,却是还没有在我大宋属地游历,这打算多读读书,多见见世面在考虑为国出力,只好愧对叔父大人的美意了。”杨小瓜很清楚,南北朝倾轧太严重了,这些文人党同伐异攀附贵族,造反的事儿此起彼伏的,所以决不能轻易选边,否则当不了官还当不了人质吗,以后还是要依靠自家的实力慢慢崛起。 “嗯嗯,是叔叔忘记了贤侄年未弱冠,是应该等一等再作打算才对。”范晏并没有生气,那个年代的文人并没有削尖脑袋去当官的风气,反而象陶渊明那样动不动就辞职的才算是高风亮节,所以杨小瓜这样子推辞才是正理。 “多谢叔父大人体谅。”杨小瓜再一次起身抱拳。 “何必客气,自家人不要拘礼。嗯,贤侄已经看过了北朝的风光,不知道你觉得北朝的拓跋焘和我朝的”他双手向着天上一供,继续说道,“和我朝的那位相比,孰优孰劣?” “额,”杨小瓜一脸黑线,心说这些南北朝的人也太不讲究了吧,不但整天讨论国事,还敢讨论皇帝,一定也没有我大清那种写一首诗就全家砍头的觉悟呀,但是人家既然问了,自己也不能不说,只好小心措辞,“叔父大人,小侄既没有见过北朝的拓跋焘也不了解本朝的那位,所以恕小侄愚钝,无法品评。” “呵呵,虽然不曾见过,风闻总是有的吧,你觉得从风评上看,哪一位更高一些?”范晏不依不饶。 “叔父此言不妥,小侄虽驽钝,却也知道耳听为虚,眼见也未必为实的道理,且不说根据风评料人有失公允,就是从实际上讲,每个人告诉你的往往是他想告诉你的,如果依据这些做决断,那真的会失之千里。反过来讲,就算是朝夕相处的人,不到关键时刻,你也不知道他到底会是怎样,知人知面不知心,叔父可知,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好一个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此言大善,贤侄果然高才,竟然能作此传世佳句,然我看似乎未全,可有全本?”文学家的思维就是很神奇,马上就从政治变成了古诗词。 杨小瓜大汗,心说一不小心咋又盗版了涅,只好解释,“此非小侄所创,那是小侄游历途中在一个乡村破庙中看到的,一个名叫白乐天的高人所留。”心说,白居易呀,我这次虽然盗版了,可使用的是你的名字,应该不算冒犯吧。 “哦?贤侄可有全本?”范晏其实并不相信这是杨小瓜看见的,哪有那么寸,别人游历看不见,就你能在古庙里看见? “全本是这样的,朝真暮伪何人辨,古往今来底事无。但爱臧生能诈圣,可知甯子解佯愚。 草萤有耀终非火,荷露虽团岂是珠。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怜光彩亦何殊。世途倚伏都无定,尘网牵缠卒未休。祸福回还车转毂,荣枯反覆手藏钩。龟灵未免刳肠患,马失应无折足忧。 不信君看弈棋者,输赢须待局终头。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谁家第宅成还破,何处亲宾哭复歌。昨日屋头堪炙手,今朝门外好张罗。北邙未省留闲地,东海何曾有定波。莫笑贱贫夸富贵,共成枯骨两如何。泰山不要欺毫末,颜子无心羡老彭。 松树千年终是朽,槿花一日自为荣。何须恋世常忧死,亦莫嫌身漫厌生。生去死来都是幻,幻人哀乐系何情。” “哈哈哈,此诗朴实无华,却是句句发人深省,贤侄年纪虽幼,果然是深谋远虑,却有纵观古今之才华,愚叔佩服。”这一回,范晏是由衷的欣赏眼前的少年了,少年人天纵奇才甚至才高八斗的他见得多了,自家的弟弟范晔就是这种,俗语称为早慧,但是真正的士大夫却是并不很喜欢,因为太过外露了,很容易折损寿命甚至运道,可是这个少年的不是聪明而是智慧,真的是那种很朴实的睿智,一点没有锋芒毕露的,这才是真正的大才,范晏不由得把这个少年当成了平等探讨的对象。 “此诗真的不是小侄所写,是那个白乐天写的呀。”杨小瓜赶紧解释。 “好好好,不是你写的,我相信了就是,年轻人是不应该锋芒毕露,我知道的如果说是你写的对你未来不利,也会被有心人针对,那就是白乐天写的好了。”范晏一脸我懂你的表情,让杨小瓜哭笑不得,没办法,越抹越黑,只能听之任之。 “额贤侄呀,我大宋天子一直有北伐之心,你觉得可否成就?”范晏已经开始讨论更深的政治问题了,他一开始只是当成好友的学生,一个不错的孩子,紧接着觉得是个可造之才,而现在已经不是欣赏而是可以互相切磋了。 “额,这种国家大事,似乎应该庙堂中人去想,小侄年幼无知,才疏学浅,似乎”杨小瓜赶紧推脱,心说莫谈国是呀,老大,你这么问我咋回答。 “但说无妨,我们只是私下聊聊,说错了也没关系,出你口入我耳,仅此而已。”范晏鼓励,心说这个少年好是好,就是太谨慎了,不像那些同辈人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别人是不让说拼命说,你咋是不挤就不出来涅? “其实,其中关节叔父比小侄更清楚。”杨小瓜捧了对方一下。 “怎么说?”范晏越发的感兴趣了。 “两军交战,除了战场上的因素,更多的是战场之外的斗争,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也,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尉缭子也说,兵者,以武为值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杨小瓜不喜欢掉书袋,可是古人喜欢,没有一两句前人的话仿佛自己的观点就靠不住,只好先背书。“其实单就打仗而言,我们并不比北朝弱,淝水之战就是明证,可是近百年来,历次北伐都是无功而返,为什么?如果是打不过,那为什么一开始总是势如破竹呢?”杨小瓜抛出一个问题给范晏。 “嗯,应该内外不够一心吧,无论是祖逖还是我朝武帝都是战无不胜,然后除了各种变故,就无功而返了。”范晏沉吟着说。 “叔父大人高见,正是如此,战局的胜负不在战场之内。”杨小瓜悄无声息的送上一句马屁,让范晏脸上有光。 “可是那是奸佞作祟,只要铲除了奸佞,自可成功了。”范晏接着说。 “嗯,那些所谓的奸佞真的只是奸佞吗,如果如此,他们是怎么攀到高位的,难道是皇帝昏庸?可是一个皇帝昏庸,难道每个皇帝都昏庸?满朝大臣都昏庸吗?”杨小瓜又抛出一个问题。 “这个嘛,我还真没想过”范晏不知不觉把愚叔变成了我。 “其实每一个朝廷官员都会有自己的同道中人,从而形成一股力量,而这股力量的核心在于士族在于百姓,祖逖代表着北方士族,他们要返回家乡夺回祖宗的陵寝,而反对他的则是南方世家,因为北伐要花费大量金钱,还要消耗民力,南方的民力,却又对南方士族毫无好处或者说好处不足以弥补损失,得不偿失,你叫他们怎么支持,打仗要死人的,他们是奸佞吗,体恤麾下百姓的性命和财富算是奸佞吗?”杨小瓜不敢说什么阶级划分之类的话,所以只能用南北代替阶级,也暗暗地指出所谓的不同利益集团代理人的概念。 “贤侄说得有理。”范晏这些人才学是有的,但是并没有接触过马列主义思想,自然没有这种意识,但是架不住马克思的伟大,真的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科学思想观,所以也是一点就透,很容易就理解了,毕竟说创立一种思想很难,但是理解起来并不难,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嘛。 “那依你之见,北伐是无法。。。。?”范晏试探的问。 “其实一种行为没有成败对错,只要方法对了就可以,淝水之战我们为什么能赢,就是把南北势力拧成了一股绳,对北方来说是卫国,对南方世家来说要保家,这样就无往不利了,反观苻坚其人绝对是才智过人而且为人仁厚颇有人君之象的人,但是百万大军各怀心思,其中想要苻坚失败,从而分而食之的力量太多了,所以不由得他不败,就算是谢家师祖不能取胜,苻坚也会早晚失败,天下大势如此,由不得他。”杨小瓜盖棺定论。 “如果,如果可以的话,贤侄可有妙策使得南北同心?”范晏兴趣越来越浓。 “叔父大人,庙堂中事,我们说了也是无用,反而徒增烦恼的。”杨小瓜果断拒绝。 “贤侄,点到为止即可。”范晏不依不饶。 “好吧,叔父,如果你带兵,士兵贪生怕死不肯向前,你该如何?”杨小瓜卖了一个关子。 “有令不行,可斩之!”范晏一脸正色。 “哦。”杨小瓜不置可否。 “哈哈哈,贤侄之意我已明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哈哈哈哈。”范晏一脸满意之色。“贤侄下一步要去何方游历?” “小侄打算一路南下过蜀地然后荆襄等地。”杨小瓜一直保持着低姿态。 “这样啊,现在衡阳王(刘义季)总督荆蜀诸州,治所在荆州,等你离开成都之后,带上我写的一封书信给他的书记官王俭,此人与我素来交好,和令师灵运公亦有交往,定会照拂一二。”范晏一不做二不休,先写了介绍信再说,反正文人之间互相扬名才是应有之义,何况眼前这个小子的才华那简直是未来不可限量。一开始他其实只是像听故事一样听对方的北方经历,心里是半信半疑的,总觉得有夸大成分,自古文人喜欢夸大其词,这个少年应该也是把道听途说当成自己的经历来说的。可是后来越聊越是佩服对方的才智,就相信了对方应该是亲身经历了那些战事,再到后来他无意中目光扫过拓跋嫣然才猛然醒悟,如果没有深入的参与战争,这少年是如何把这个北魏贵胄带回来的,说不定他不仅仅是亲眼看到这些战斗,恐怕还起到了不小作用,才能有此收获的,也就是说,这少年真的是文韬武略,并不是吹捧,想想真的很恐怖,才十五岁的少年(虚岁)就能这样,这要是不中途夭折,恐怕宰辅之位也。。。这样的一个人值得自己为之鼓吹,此千里驹也。 “那就多谢叔父了。”杨小瓜知道这个不可以拒绝,只能道谢。 “这几天你就住在我这里吧,我有公务可能无法时时和你出游,不过我会安排家人领你逛一逛成都,你就当成在家里一样,无需客气。”范晏吩咐。 “遵命。”杨小瓜点头。 第89章 又乱了 天下未乱蜀先乱,此话不假,益州这个地方虽然说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外敌很少能进来,可是崇山峻岭的,少数民族很多,各种势力盘根错节,就像是一个火药桶,一颗火星就能引起爆炸。 本来杨小瓜他们早晨离开了郡守府,打算出门逛逛,结果没走多远,就发现情况不对,城内的气氛十分紧张,好多军人上街执勤了,每一个坊市都有专门的人查问,幸好他们已经有了郡守府开具的路引,上边拓跋嫣然改名为钟离嫣然,取自钟离权的姓氏,还说是汉羌交界的人,这样就算去查也是死无对证,搞得天衣无缝,况且还有郡守府的腰牌,自然是免去很多麻烦,但是也觉得情况不妙,就不逛了,回去问问范晏发生了什么事情。 回到郡守府,一看,范晏正在长吁短叹的来回踱步,很有一点忧愁。 杨小瓜就问,“叔父,出了什么事情,我看城里很紧张的样子。” “嗐,别提了,你知道这蜀中一向是内乱不断,前几年赵广造反的事情刚刚结束不久,这不是蜀郡又有人揭竿而起了。我们这里虽然还有几百里,可也不得不多加小心才是呀。” “叔父不要着急,且慢慢讲来,到底为了何事,何人谋逆?有侄儿在此,定会为叔父分忧。”杨小瓜安慰他。 “对呀,愚叔是一时情急,竟然忘了贤侄是个知兵的了。”范晏长舒一口气,他本是个文人,虽然说平时也学习过兵书,练过一点点剑术,可那都是花架子,并没有真的上阵打过仗,不免有些紧张,现在看见杨小瓜这才想起来,手里有现成的人可以用一用,就松缓了神经,娓娓道来。 事情的发生非常戏剧性,有一伙人在青城山游览的时候和青羊观的道士发生了争执,继而动手,双方各不相让,使用了武器,死了人,益州刺史兼任蜀郡太守的周籍之毫不犹豫立刻弹压,他是借助剿灭赵广造反上位的,对这些事情自然是很果决,铁腕处理,然后好死不死的在审讯过程中,有一只虾米一不小心招出一件大事情来。那个招供的家伙叫唐成,是唐家堡的人,唐家的人多年来秘密结社联络苗人白彝等少数民族,是地方数一数二的大豪强,这一次看到赵广造反,心思活络,觉得自己家更有天子龙气,就招兵买马,打算在明年举事,可是这一次在江湖斗殴中,派去联络峨眉派的唐成在青城山被抓了,这个唐成没什么见识,三木之下立刻就把小时候尿炕的事情全说出来了,当然也把造反的事情和盘托出,成都府大哗,马上派人去巴郡追剿,周籍之是巴郡出身,可不敢轻易出事情,谁知道军队出动被人家发现了,于是唐家正式揭竿而起,号令蜀中所有蛮族,还找了一个叫葛兰成的家伙自称武侯的子孙,叫诸葛兰成,自立为汉大丞相,起兵造反。 这个四川多年来少数民族众多,地主豪绅盘剥及其酷烈,所以造反的事情层出不穷,这一下子四方响应,短短几天,唐家就纠集了近万人,浩浩荡荡要去攻打江州县(江州县和江州不是一回事,江州在江西省,江州县在重庆,就像巴西县和南美洲足球没关系一个道理),四川震动,周籍之急令遂宁和江阳郡出兵支援,巴州郡守严挺本就是周籍之的老部下,并不害怕,一上来据城自守,等待敌人自乱阵脚。本来晋熙离那里很遥远,叛军怎么也不可能打到这里来,但是范晏害怕本地的羌族起兵响应,一旦丢失郡县,那就吃不了兜着走了,所以关闭城门,开始城内治安清理。 杨小瓜就安慰他,“叔父不必担心,羌人和彝人毫不相干,在外人看来都是蛮族,其实他们之间素无交情,不互相拆台就已经很给面子了。我们可以主动去找羌人,稳定他们的心思,防患于未然,甚至利用他们平乱,以夷制夷。” 范晏恍然大悟,“贤侄此言有理,自古我中原就有征募蛮兵的先例,比如秦国的义渠,汉朝的南匈奴,后汉的南蛮和山越皆是如此,我们自然可以效法,一举两得,只是不知谁人可以前去见羌王?” 杨小瓜微笑,“叔父麾下自然人才济济,有可以效毛遂的贤士,叔父何不把他们召集在一起,问问谁肯前往,不管谁去,小侄都可以随之做个副手,保护他平安归来。” “贤侄此计大善,只是此乃贤侄的妙计,何苦要为他人作嫁衣裳?”范晏还是不理解杨小瓜的用心。 “叔父,这一切都是叔父的功绩,怎么说是他人,小侄是为叔父谋划呀,要知道,小侄早晚要去其他地方游历,如果还有事情,叔父是不是要用一些人辅佐?这一次有人肯不畏艰险为国家效力,那就是可造之才,下一次自然可以放心使用。至于说小侄自己,我又不想现在出仕,要这些虚头巴脑的功劳作甚?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叔父可要怜惜小侄,才刚刚十五,不想早夭。”杨小瓜半真半假的说了这些话,开着玩笑就把心思讲明白了,让范晏既欣慰又佩服,叹了口气,“当初魏武有生子当如孙仲谋之叹,今日看来,果然如此,生子当如杨茁儿呀。” 范晏的效率很高,很快就召开了幕僚会议,提出要选一位良材美质去往西羌,安抚羌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文人为了名声,其实勇夫也是不少的,当下有好几个人要求去西羌招抚,范晏一看,有别驾苗圃,主簿于福和幕僚徐琰,自己暗暗筛选了一下,苗圃四十岁,老成持重,是地方豪强,主簿于福年纪轻轻,很有些闯劲,一向口才便捷,至于徐琰则是属下中最不喜欢夸夸其谈的人,平时喜欢做一些俗务,比如钱粮贸易,还会一口流利的西南土话,身体也很健康,似乎有一点点武功剑术,看完了范晏就有了计较,他立刻安排于福去成都负责联络刺史大人,当官吗总要和上司搞好关系,只有知道上司要什么自己才有机会升迁,给了徐琰一封正式官文,赋予全权,安排做抚羌特使,让杨小瓜做副使,负责安保工作。至于别驾苗圃,那人很重要,是和地方豪强之间的纽带,不可以轻动,免得死了伤了得罪地方豪强。 临出发前,范晏和杨小瓜又有一番谈话,范晏就说,“辛苦贤侄了,此去路上一路艰险,贤侄虽然是有本领的也需要小心,蛮人凶悍,万一事有不谐,先要以性命为重。” 杨小瓜笑着回答,“多谢叔父体谅,我此去估计时间不会太短,叔父在城内的安全我不是很放心,我的贴身家将杨勇,有万夫不当之勇,曾经力挽奔马,就留在叔父身边做个保镖护卫,另外,拓跋嫣然不适合去蛮族那里,我们自家事情劳动她有损叔父清誉,就把她留在郡守府,请叔父加以照看。” “贤侄放心,无论出了何事,我都会力保此女的安全,否则一旦出事两国之间就会有麻烦了。”范晏也是很坦率,当然只针对于自己人。 “好,那就多谢叔父了,小侄此去,叔父大可放心,若是那羌王不通事理,小侄自有办法叫他心平气和的听我们讲理。”杨小瓜神态笃定。 这个徐琰也是个妙人,虽然是个文人,但是一点也不娇气,行走山路,风餐露宿十分适应,让杨小瓜很奇怪,问了才知道,他原来是出身很贫穷的落魄士人,小时候种田插秧采药捉鱼,什么都干过,甚至还会打草鞋,让杨小瓜佩服不已,他心里清楚,这种人坚韧不拔,才是真正的人才,将来一定出类拔萃。 一行四个人,徐琰和一个老仆人赶着一辆牛车,车上装了一些茶砖盐巴之类的小礼物,不多,仅仅是礼物而已,车子不大,所以虽然山路难行,也是可以通过的,虽然说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但是通往羌人部落的路相对还算好走,如果真的都是山,那骑马的民族根本不可能进入,通常的蜀道是说成都通向汉中一带的栈道,至于说去青海西藏的路,反倒没那么难走,当然,高原反应是另一码事。 本来徐琰只知道这个小少年是郡守大人的子侄,以为是混军功的,不是很待见,但是一路走来,发现对方并没有任何的骄娇二气,一番攀谈,才知道对方是从北方游历返回的,这趟纯粹就是帮忙,根本不在乎也不会上报功劳,这才暗自惭愧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古代人没现代人那么多花花肠子,好多东西直来直去,喜欢自省,故而徐琰也在自省中改变了对杨小瓜的看法。一路上徐琰故意指点江山高谈阔论,指着山川道路,说这里适合伏兵,那里适合守卫等等等等,杨小瓜笑而不答,既不争论也不捧场,让徐琰大为奇怪,过了几天,终于耐不住好奇心,就问杨小瓜,“杨公子为什么不发表看法,笑而不语,是徐某有什么谬误么?” 杨小瓜微微一笑,“徐先生的高论自然是很对的,看得出徐公子没有少读兵书战策。” 徐琰心中一机灵,心说这好像不是什么好话,熟读兵书,难道是说我纸上谈兵吗,心里想着,一不小心就问了出来,“杨公子不会是说徐某人纸上谈兵吧?”语气中充满了不服气。 杨小瓜赶紧道歉,“不敢不敢,并非如此,我只是说徐先生兵书读得多读得好,不要多想,不要多想。” 他越这么说,徐琰越发的不安,就拉着杨小瓜,非逼着他作出点评不可,杨小瓜拗不过,只好问徐琰,“徐公子,此地山川纵横,确实适合伏兵,只是,我们的敌人是谁?” 徐琰不以为然,“在此地把守自然是对付羌胡呀。” “好,羌人自西向东而来,漫山遍野,他们会走官道么?” 徐琰不高兴了,“那一边哪来的官道,自然没有官道。” “哦,没有官道,你要用人在山上埋伏来偷袭走山路的骑兵?”杨小瓜又问,“伏兵的粮草要不要运来?从哪里运来?你要常年设伏吗?常年运粮?你可知为什么邓艾偷袭成都的时候发现诸葛丞相的营垒被后主荒废?无他,粮草不济尔。”杨小瓜开始严肃,“好多人说后主无能,后主真的无能么,军事托付姜维,那么裁撤营垒之事姜维会不知道吗?如果知道了为什么不反对?事倍功半耗费军饷罢了。” 徐琰开始流汗,勉强辩解,“可是邓艾确实偷袭成功了,为了一点点军饷损耗维持国祚,这花费理所应当。” “呵呵,真的理所应当么,绵竹城高池险,诸葛瞻以众击寡,结果兵败身死,你觉得那种营垒留着就能抵抗邓艾了么?”杨小瓜毫不客气,“先贤怎么说的,地利不如人和,智谋勇武不足,地利就是骗人的罢了。” 徐琰还是不服,面红耳赤,“杨公子说我纸上谈兵,你这不也是后知后觉坐而论道么。” 杨小瓜微笑,“徐先生不用着急,我没说你纸上谈兵,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至于说后知后觉么,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不对失败作总结,两次摔倒在同一个坑里,那就不可救药了。另外,其实我是从十二岁开始领过兵的,而且阵斩过敌将的,所以,就没有什么所以了。” 徐琰大惭,他做梦也没想到眼前的少年竟然是领过兵打过仗的,看对方那种平淡的神色就知道,对对方来说领兵打仗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那么自己就真的是班门弄斧了,他抱拳长揖,“徐某唐突了,原来杨公子深藏不露。”想了想他又好奇了,“不知杨公子是哪里人氏,怎么就这么小年纪就身经百战了?” “额,”杨小瓜一脸黑线,“徐先生太夸张了,我没有身经百战,到目前为止,只是打了十几次战斗罢了。我家现在在山东,几年前青州一役,我和魏国的冀州别驾慕容非打过几仗,侥幸阵斩了此人,后来也零零碎碎打过几仗,不作为外人道也。” “额,”这次轮到徐琰满头黑线了,他说对方身经百战自然是讽刺,但是对方马上说十几次战斗,还轻描淡写阵斩敌方名将,那就不是吹嘘是打脸了,人家打了十几仗,自己根本就没带过哪怕十个人的小队,跟人家讨论兵法,这不是班门弄斧是什么,他不得不再次作揖,“杨公子虚怀若谷,徐某不如。” 徐琰其实本事不差,但是毕竟是出身田亩之间,学问是有的,打仗就不同了,没经历过战场厮杀人头滚滚的血腥场面永远不会知道战争究竟是什么,所以感受就没有那么深刻,自然也就免不了书生意气脱离实际了,现在和杨小瓜一谈,才发现自家也是不切实际,心中惊醒,从此之后对学问更加的求实,最后成就不浅,那是后话了。 大家走走谈谈,各自也都取长补短,增长了不少见识,互生好感,走了五六天,就来到了大山的另一边,白马羌族的聚居地,本来游牧民族平时是各自分散的,但是到了冬天,草原上已经没草了,他们往往会挑选能够躲避雪灾的避风山谷聚在一起过冬,如果粮食不足就出去劫掠,这也就是为什么游牧民族都是秋冬打仗的原因。 徐琰粗通羌人语言,跟遇到的人一通连比划带说的,就问出来羌王所在的地方,在一群羌人骑兵的护送下,找到了羌王董徒的营帐。 羌王一听说汉地的晋熙太守派来了使者,心中也是惊疑不定,不知道对方要干什么,要知道古代交通不便,消息传达困难,经常是这边听说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那已经是一年过去了,要不然为什么古代要设立驿站,搞八百里加急这种事儿呢。所以董徒并不知道彝族人造反的事情,也就没有心理准备了。 不管如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里名义上就是范晏的管辖范围,羌王也要客客气气的,用迎接贵客的礼仪迎接使者。 有羌族姑娘捧来了了下马酒,载歌载舞,徐琰也按照规矩连喝三碗表示感谢,然后宾主挽手进入毡房(虽然游牧民族有大帐篷,但是羌王吗,总要高级一点,需要有个毡房,住起来更舒适更高级些。) 董徒吩咐杀羊摆酒款待贵客,大家吃吃喝喝,热热闹闹的,酒过三巡,董徒就问,“不知道先生此来有啥事儿?” 徐琰听了这话,把眼前的酒杯轻轻推开,拿出了一封信,站起身来双手捧着走过去递给了董徒,董徒当然是不识字的,只看看上边的火漆印记,就交给了身边的智囊,然后说道,“我不识字,请徐先生给我说说范郡守的意思。” 徐琰看着这位羌王,身材不高,很是粗壮的身躯,一脸大胡子,仿佛很豪爽的样子,只是可惜那眼神出卖了他,就是一个狡黠的家伙,也对,坐到这个位子上,憨厚的人早就死光了。他微笑开口,“我家郡守大人这次派我来,意思很简单,是要和羌王建立盟誓,互相扶持,互相帮助,我车子里的那些礼物,名义上是礼物,其实是样品。” “样品?什么样品?”董徒对于盟约什么的其实没什么兴趣,羌族内部尔虞我诈的事情还少吗,更何况是对狡猾的汉人,什么海誓山盟都是骗人的,只有利益交换才是真的。 “如果我们双方歃血为盟,互不侵犯,同进同退,我们会开放互市,建立榷场,以货易货,你们的牛羊马匹和草药都可以拿来交换我们的铁锅、粮食、烈酒、盐巴和茶叶之类。”徐琰知道对方不喜欢绕弯子,就直接了当。 “铁锅?你们连铁锅都可以给我们?不是说禁绝铁器贸易吗?”董徒很惊讶。 “当然我们要歃血为盟呀,只要你们愿意对羊神发誓,那我们自然可以相信,反正只是铁锅而已。”徐琰也不掩饰自己的态度。 “那么会有多少盐茶拿出来贸易?”董徒此刻更像一个生意人,满脸精明。 “有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拿出来多少货物互换,这东西要看价格,强买强卖肯定是不行的。”徐琰回答得滴水不漏。 “很好,那么我们结盟之后你要我们做什么?”董徒觉得这里边一定有文章,但是不知道文章在哪里。 “守望相助,如果我们被人攻击,你们需要出兵帮助,我们会支付给你们报酬,比如说,你出兵一万,我会给你一万斤盐巴做报酬,如果你们打赢了,战场的缴获归你们,如果有斩获,每个人头给五斤茶砖五斤盐巴。” 董徒想了想,“你说的条件很不错,我考虑一下再给你答复,我们继续喝酒。” 第90章 不同的声音 酒宴进行得很热烈,大家推杯换盏的,徐琰也是海量,不一会儿就喝了十几杯酒,醉得晕晕乎乎的。 正在这时候,有一个羌族将领站了起来,“大哥,难得有贵客来访,我想给大家表演一个节目助兴。” 董徒看了一眼,是自己的弟弟董飞,心中不悦,这个董飞从小就和自己关系不好,老王死后,还和自己抢夺继承权,幸亏自己找来了凉州的部落相助,这才压住了他,现在怎么的又想出什么幺蛾子?想到这里就说,“董飞,贵客到来,不要惹事。”打算压住对方。 谁知道董飞根本不鸟他,“大哥,我怎么是捣乱呢,我只是要给贵客表演一下摔角,以助酒兴而已。” “胡闹,摔角,你和谁摔?难道是和客人?”董徒多聪明的人,一看就知道这家伙不怀好意。 “当然不是,好叫哥哥得知,小弟最近得到了一名勇士,力大无穷,这一次我要让大家开开眼,让他表演力搏熊罴。”董飞一脸得意。 在座的羌人都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力搏熊罴呀,和狗熊摔角,那得是多强大的战士,羌人的王不是一成不变的,和狮子老虎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争夺一次,看来这一次董飞要再次挑战董徒的霸主地位了。 董徒一脸的冷笑,心说这个蠢货跳出来更好,得罪了汉人贵客,只要和汉人合作,那么董飞呀,我整不死你,想到这里他就故意说,“汉人贵客在这里,不喜欢血腥,你不要扫客人的兴。” 果然,这个董飞是个没脑子的,一点就着,马上不假思索,“大哥,汉人孱弱,都是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做奴隶还差不多,我们何必要和他们合作。” “你懂个屁!”董徒一看这家伙果然上道,一下子就把火烧到客人身上了,心中得意,嘴上训斥道,“我是为族人着想,汉人是礼仪之邦不喜欢血腥,但是人家有我们需要的盐巴和茶叶,还有铁锅,你光知道逞能,能给族人带来什么好处?” “大哥,我们有人有刀枪,汉人不给我们我们就去抢呗,还用得着交换吗?”董飞越说越不像话。 这些话一说,徐琰的醉意就消失了,眼放精光,就像刀子一样扫过这几个羌人的身上,正要说话,杨小瓜拦住了他,抢先说道,“这位将军怎么称呼?”他用手指点着董飞。 “我乃是副羌王董飞,你这个小孩子有什么要说的?”董飞马上就把枪口指向了杨小瓜。 “哦,董飞王呀,”杨小瓜故意把副字给去了,显然是把火再烧回去。 果然,董徒立刻就火冒三丈,“什么王,就是个部落大人而已,董飞,谁给你的资格自称副王?” “好吧,董飞大人,”杨小瓜不给董飞反驳的机会,直接把话接过来,“你说你有一个勇士可以和老熊摔角,还说我们汉人孱弱?” “不错,你待怎地,信不信我夺下王位先宰了你。”这个董飞果然是个二货,直接把两边都得罪了。 “哈哈,这个呀,你有一个勇士,我也有一个,你的能和老熊打架,我的勇士不能,我的勇士只能把你的勇士撕为两片,你信不信。”杨小瓜大笑。 “哈哈哈哈,你这小娃,人不大口气不小,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样的勇士能打败我的人。”董飞狂笑不已,身后的那些羌人也不相信会有汉人能打败他们,也跟着一起狂笑。 “董飞大人,你把你的勇士叫上来吧,不要扭扭捏捏像个女人,你们羌人什么时候不靠拳头靠舌头了?”杨小瓜开始冷嘲热讽,他知道一件事,没有实力做后盾的联盟是不稳定的,必须给这些蛮子一点颜色看看,他们才能服服贴贴的按规矩做事。 “好,来呀,把强巴叫上来。”董飞不再狂笑,吩咐人去外边叫自己新收的强巴。 随着一阵咚咚咚的脚步声,一个巨汉晃晃悠悠走了进来,大家一看,场中立刻传来吸气的声音,这家伙还算人吗?身高两米以上,肩宽足有一米,那胳膊都有饭碗粗了,大腿跟水桶一样,简直是个大号的类人猿,浑身还长满了黑毛,颇为狰狞。 那个强巴扑通一声跪下,“主人有什么吩咐。”大家一看还好,会说人话,应该不是山魈。 “嗯,现在有贵客说要和你比赛摔角,你要好好摔,不要让客人不尽兴。”董飞吩咐。 “谁来?”那个强巴象猩猩一样捶打着自己的胸脯吼叫着,灯泡一样的眼睛扫视众人,声势极为骇人。 杨小瓜微微一笑,面向身后坐着的马锺,“兄弟,又要麻烦你了,去吧,给他上一课。” 马锺抱拳,“诺!”大步走出,然后想起了什么扭头问杨小瓜,“要死的要活的?”姿态旁若无人,周围的羌人议论纷纷,看这个少年身材健硕,很英俊,但是和那个强巴比起来真的不够看,实际上世上没几个人类能和强巴那样,那样的就是猿人了,大家都觉得不看好这个少年,帅则帅矣,不能当饭吃,已经有人开始开盘押注了,押这个少年会不会死,也有押坚持多少时间的,总之没有押注他赢的,本来杨小瓜也想着要凑一手赢个大的,可是一看对方的赌注就泄气了,什么鬼呀,盐巴铁锅?我要那些东西干啥,当我是破烂王呀,不过他灵机一动,看向羌王董徒,“羌王,我们打一个赌怎么样?” 羌人春夏秋放牧,冬天聚在火堆边上,除了聊天打屁生孩子没啥娱乐,所以对赌博其实很感兴趣的,羌王也不例外,董徒大感兴趣,“好哇,你说怎么赌?” “我赌我的人一招打败那个强巴,你信不信?”杨小瓜循循善诱。 “我当然不信!”董徒的声音很大,“你说吧,你押注什么?” “我押注一百口铁锅,一千斤盐巴,一百坛烈酒。”杨小瓜说道。 “你怎么证明你有这些东西,要是你输了,你说没有这些,咋办?”董徒看上去一点都不傻。 “我当然有办法。”杨小瓜取出一个雪白的绸子条,上边空白无物,下边是一个很古怪的标记,五支弓箭交叉,还有一个奇怪的字符,杨小瓜在上边写上了一百铁锅的字样,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暗记,然后依样画葫芦弄了一千斤盐巴和一百坛酒的绸子条,然后递给羌王看。 “你这是罗家商行的提货单?”羌王一脸惊喜。 “对,你现在知道了怎么去拿货吧?”杨小瓜一脸淡然。 “当然知道啦,草原上谁不知道罗氏商行。不过,你这样给我,不怕我黑了你的东西,还杀了你?”董徒试探地问。 “你不会的,草原上的规矩,不能抢商队,而且,你不蠢,只要和我合作,这些东西都会应有尽有,但是你杀了我,且不说你做不做得到,就算做到了,你觉得有罗氏商行空白提货单的人你能够得罪吗?”杨小瓜一字一顿的说,笑眯眯的眼睛里全是杀气。 “额,哈哈哈哈!”董徒没来由的心中一凛,没想到这个小小少年的随意一瞥竟然如此凌厉,他就用笑声掩盖住自己的尴尬,“开个玩笑,杨公子不要当真,好,我赌了!” “慢着,羌王还没听见我说要什么了,那怎么赌,难道说我赢了就可以予取予求?”杨小瓜不急不缓的补一句。 “哦,倒是本王疏忽了,那么杨公子要什么?本王并不富裕,要是要的多了我也没有呀,哈哈哈。”董徒继续的笑。 “其实没多少,如果我的人能够一招打败这个强巴,我的这些赌注依旧归你所有,但是你需要给我找到一百颗九眼天珠,另外,我的人要求在你的领地内探矿,找到的矿产你出人我出钱,你挖出来多少我收多少,但是不许卖给别人,至于收购价格,石炭十文钱一斗,黑油十文钱一石,其他的矿石按市价一半计算,你看如何?” “好,我答应了。”董徒不傻,看上去市价一半自己亏了,可是人家不找出来,那就是一堆废物,废物里边赚钱何乐不为,白白的赚钱当然好,况且自己一方的人力,人家是要付工钱的,那些工钱到头来还不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不就是些奴隶娃子吗,人不够就去抓一些来呗,给口饭吃就可以。 双方商议已定,一同把目光转向场地中央,示意场上的人可以动手了。 那个强巴等了半天,早就急的火冒三丈了,一看可以了,马上大吼一声,蒲扇一样的大手张开,紧紧抓住了马锺的衣领。这摔角,通常可以击打对方的身体,但是主要的还是靠抓住对方身上的衣服,利用各种技巧和力量把对手丢到地上然后压制住,因为很多人身法灵活,扔到地上也能翻身跃起反击,所以必须压制才可以取胜。这个强巴身高臂长,那胳膊比马锺的腿都要粗很多,真的像是根大柱子,还老长老长的,比马锺长了一尺有余,所以他抓住马锺,马锺根本抓不到他的衣服,没办法,距离太远,够不到,所以在外人看来,这种情况,强巴赢定了。 那强巴抓着马锺,大吼一声,双手用力,要把马锺提起来,可是连续使了三次力,对手纹丝不动,就是这么冷冷地看着他,强巴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身体前扑,用尽全身之力要把敌人拖离地面,可是依然一动不动,强巴因为用力,眼睛已经鼓了起来,浑身紧绷,头顶冒汗,脸色赤红,显然是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来了,就看见马锺微微哼了一声,肩膀只是轻轻的这么一抖,强巴就觉得自己的双手仿佛抓在了一柄重锤上,对方这么一抖,就好像千斤巨力的铁锤砸在了自己的手指上,手臂酸麻使不出力量来,不知不觉中就把手松开了,马锺这一招正是摔跤中最强大的一招叫霸王卸甲,全靠巧劲,瞬间把全身的力量传导到敌人的手指缝,让敌人无法使力,所谓的沾衣十八跌不过如此。就在强巴松开手,一愣的工夫,马锺欺身直进,左手紧紧叼住强巴的腕子,轻轻一领,强巴就觉得手腕被钢铁巨爪给紧紧锁住了,浑身用不出一丝气力,被人这么一领,不由得腾腾向前冲去,借着这股冲劲儿,马锺一矮身,右臂如同小鹰展翅,闪电般穿入强巴的胯下,肩头一扛,强巴五六百斤的身体就被直挺挺的扛在了马锺的肩头,马锺轻喝一声,“起。”身子就站直了,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就旋转了起来,把强巴的身体像风车一样飞速旋转起来,旁边的人看得眼花缭乱,至于身在其中的强巴感觉如何,那就只有他自己晓得了,马锺感觉转的差不多了,轻轻向外一抛,喊了一声去你的,就把强巴扔了出去,平平的飞出毡房,最妙的是飞行的轨迹极为准确,根本没有碰到毡房的大门就这么出去了,然后就是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强巴肥硕的身躯就像陨石一样在百丈之外平平落地,砸了一个大坑,而强巴本人却没有死去,只是被震晕了而已,身上只有些个皮外的擦伤,部落的萨满跑过去检查了半天,告诉大家只有一点破皮,一点内伤没有的时候,毡房内欢声雷动,喝彩之声此起彼伏,都向着马锺齐刷刷的竖起了大拇指,草原人崇拜英雄,对于马锺这样的神乎其技自然是佩服异常,赞不绝口。 “好好好,我愿赌服输,这位小英雄果然厉害,佩服佩服,哈哈哈哈。”董徒输了赌注,心中却是极为畅快,这个该死的董飞,竟敢挑战我的权威,现在吃瘪了吧,而且借着这一次的打赌,攀上了大金主罗氏商行,百利无一害,今后自己就发达了,说不定会借这个机会统一周边,变成拥有百万部众的真正羌王也不一定,他越想越美,开怀大笑。 “该死的汉人,你们使诈,我不服!”旁边传来的是一个不合时宜的号叫,大家转过头,纷纷用怜悯的眼神看着这个马上就输光裤衩的董飞。 “董飞,你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吵什么,给我闭嘴!”董徒看这家伙如此的不识趣,不由得大为恼怒,出声训斥。 董飞一看董徒那副疾声厉色的表情,也是不服,梗起了脖子,“董徒,你以为我怕你吗,你和这几个汉人结盟,出卖我们羌人的利益,你当我们大家都不知道吗?” “哈哈哈哈,你个只知道争权夺利的莽夫,还懂得说这些似是而非的大道理了,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了,说说吧,是谁教给你的,看你鹦鹉学舌的样子,应该是背诵了好久吧。”董徒一脸鄙视的看着这个沐猴而冠的弟弟。 “哪里有,我只学了三天就记住了。”董飞赶紧辩解,这番话立刻引起了一阵哄堂大笑。 “行啦,你就别废话了,把你背后的人找出来吧,我倒要看看你们有什么小算盘要打。”董徒看着这个弟弟,就像看一个傻瓜。 “好吧,你既然想见,那就给你见识见识,来人呀,请唐先生过来。”董飞得意洋洋。 很快的,一个身材不高的白衣人走了进来,只见他满头金饰耳戴金环,身上是素白的麻衣,看装束应该是一个白彝人,只见他神态倨傲的站在正中,冲着羌王董徒抚胸一礼,“唐家堡唐方见过羌王。” 徐琰听到唐家堡三个字,不由得眼皮一跳,心说这些彝人的动作好快呀,刚起兵造反就来联络羌人,幸好郡守大人派自己过来了,否则真的会被人算计,他正要说话,却眼角瞟见身旁的杨小瓜冲着他把手往下一按,显然是叫他稍安勿躁,于是就压住了自己的情绪,继续坐在那里稳如泰山,至于心乱如麻这种事儿,反正外边人看不出来。 董徒嘴角洋溢着冷笑,问唐方,“唐先生不远千里来到这里有何见教啊。” 唐方不卑不亢,“我奉我家堡主的命令,前来和羌王共谋大事。” “哈哈哈,你且说来,有什么大事?”董徒一脸玩味。 “我家堡主打算起兵,赶走这些汉人,恢复我们对蜀地的统治,事成之后我们瓜分西蜀。”唐方一脸诚恳。 徐琰听到后一脸的疑惑,心说你们不是已经造反了吗,怎么还说打算起兵呢,转念一想,忽然就明白了,怪不得这些家伙来得这么快,原来是早有预谋,提前联络一起呼应造反。只是唐方不知道自家已经开始了,这才给了自己一个机会挽回,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不过如此。 董徒一声冷笑,“唐先生原来是叫我造反来了,可是我不明白,我和你们一起造反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唐方一脸困惑,“打下的城池里边无数金银珠宝,都是羌王的,这还不算好处吗?” “哈哈哈,”董徒狂笑不已,忽然站起来一脚踹翻了桌子,“你个狗日的龟儿子,当老子和那个董飞一样是吃屎长大的吗?老子才没有坏了劳阔,你倒是大方啊,我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城池,你他娘的说赏给我,你算个神马东西,到头来死的是我的人,好呀,打赢了你他娘的唐家要称霸西川,我们给你当走狗,打输了我们死翘翘,好呀,有句话咋说的,你他娘的长得不美,可是想的真他娘的挺美,滚,给老子滚出去,妈的,一点好处没有就想骗我的人去送命,你当打仗是撒尿和泥巴吗,没粮没钱没兵器,造个锤子的反!” 在场的羌族将领都大声喝彩,叫着滚出去的话语,自古羌族和彝族虽然都是蛮族,但是一直在争夺生存空间,并没有任何交情,只有汉族那些啥都不懂的知识分子才傻乎乎的把他们看成一路人,其实就算到了近代,同一个村子之间为了一块草地,两只绵羊都能打的人头滚滚,何况是古代,根本就没有民族观念的时代,要不是为了生存,谁会聚集一起?同村如此,那么不同部落不同族群之间会怎样?都是勾心斗角互相算计的,正因为如此,那些羌人头目心知肚明,这些彝人只是利用自己罢了,有肉吃有酒喝有盐巴的时候,谁会去打生打死?说得轻巧,把汉人赶走了,自家称霸西川,哪那么简单的,就算真的实现了,没有了汉人,自家的地盘大了有什么用,还是没粮食没盐巴没茶叶,地盘增加,难道周围的大山里地盘少了吗,羌人很清楚,地盘再多,没有汉人也过不上好日子的朴素道理,当然了汉人孱弱,可以抢一点补贴家用,可是抢一点还好,要是把汉人赶走了,妈的老子抢谁的去,难道去抢比我们还穷的彝人吗? 在异口同声之下,董飞和唐方被毫不留情的轰走,背后留下一阵阵鄙夷的哄笑声,董徒转过来安慰徐琰,“徐先生稍安勿躁,我们不会听这几个蠢货的话的,我们的合作才是互利的,用脑袋给别人当梯子的傻事儿我不会干。” 徐琰一脸崇敬,“羌王睿智,名不虚传,确实,只有我们合作才是最好的,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加大货物投放,只要你愿意,你们吃饱了之后高价卖给别的部落我们也支持的。” “哈哈哈哈,好,一言为定,等过几天,我们挑一个良辰吉日,让祭司大人主持我们的血盟。” 宾主尽欢而散。到了晚上,徐琰三个人住在一个大帐篷里,徐琰翻来覆去睡不着,就找杨小瓜,“杨公子,我看那个董飞和唐方一脸愤愤之色,你说会不会起什么变故?” 杨小瓜伸了个懒腰,继续缩在被窝里,有气无力地说,“当然会,睡吧,睡完一觉就结束了。” “什么?你都说了会起变故还要我怎么睡?”徐琰差一点跳起来。 “哎呀,徐先生,你哪一点都好,就是沉不住气,读书的时候先生没教你养气功夫吗,泰山崩于前不变色,你不好好睡觉,他们怎么发动呀,他们不发动,事情就会没完没了,所以,好好睡觉吧。”杨小瓜中指一弹,打灭了屋子里的蜡烛,重新缩回被子。 徐琰还想说什么,被杨小瓜一把按住,心中明白,只好缩进被子,惴惴不安的等待着变故发生。 第91章 摧枯拉朽 徐琰心里有事,躺在被子里翻来覆去睡不着,他忍不住望向对面,什么也看不见,只是觉得对面的杨小瓜呼吸轻微而平缓,就这样不知不觉中,徐琰也压不住困意,稀里糊涂的睡了过去。 到了后半夜,徐琰忽然觉得有些不对,猛地惊醒过来,抬眼望去就看见身旁的杨小瓜已经睁开了眼,两只眼睛在暗夜中闪闪发光,仿佛黑色的钻石,徐琰刚要说话,已经被杨小瓜用食指挡在嘴前,嘘了一声,徐琰赶快闭嘴,往毡房的门口看去,就看见不知道什么时候,门帘的缝隙处伸进来一只香,香头发出闪闪的火光。 杨小瓜轻轻一弹指,一缕劲风闪过,那个香火头应手而灭,徐琰坐在被子里大气也不敢出,只是在那里看着。过了好一会儿,门帘猛然掀开,紧接着就是刷刷刷几把飞刀投射进来,杨小瓜一把抓住徐琰让开躺卧的地方,就看见这些飞刀夺夺的钉在三个人的铺位上,分别笼罩在心窝咽喉小腹等等位置,徐琰出了一身的冷汗,而此时的马锺早就躲在了毡房的门口,作势要掀开门帘,被杨小瓜手势止住。 随着飞刀射入,门帘再次掀开,一大堆各式各样的暗器就像雨点一样扑向三个人的卧位,有什么飞镖,飞蝗石,铁蒺藜,袖箭,甚至还有暴雨梅花钉和传说中的夺命神砂,杨小瓜皱眉,好狠呀,然后又叹了口气,果然不愧是唐家堡的人,暗器是不是天下第一没人知道,这份歹毒确实是独一份了。 随着一阵暗器雨的覆盖,终于门帘第三次掀起来,闯进来十几个黑衣蒙面人,他们手持钢刀宝剑跑到铺位前头一顿乱砍,可是这钢刀一砍到被子上,马上就感觉不对了,上当了,急速转头,这些江湖人都有一双夜眼,根本不需要灯火就能看到躲在门帘旁边的三个人,他们正要动作,就看见对面的杨小瓜一甩,一大把筷子迎面飞来,这些筷子就像长了眼睛一样有的射入了他们的眼睛,有的插进他们的喉咙,这些人吭都没有吭一声就纷纷倒地死去,三个人又等了一会儿,看到没人再进来,杨小瓜就吩咐马锺在原地守着徐琰,自己飞身出了毡房,不一会儿跑了回来,手里拎着两个同样的黑衣人,扑通扑通扔到了地上,这才让徐琰点着了蜡烛查看。倒在地上的第一波黑衣人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杨小瓜带上鹿皮手套,蹲过去,掀开这些人的黑巾挨个查看,里边并没有那个唐方,他咦了一声,又掀开后来的两个人的面巾,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说道,“原来你怕死不敢亲自进来杀人,可是既然害怕那还望什么风呀,老老实实呆在自己的帐篷里等汇报不好吗?” 就看见唐方愤怒的瞪着自己,但是不说话,杨小瓜颇为好玩,就拍开了对方的穴道,然后说,“有啥遗言赶紧说,不要装模作样的,生啥气,你想杀我还不许我反抗啦,你技不如人,难道还有理了。” 唐方喘了一口大气,张嘴就要骂街,被杨小瓜一个耳光打过去,“好好说话,你要是敢骂我,我就给你喂牛粪,让你达到满嘴喷粪的理想。” 唐方一看好汉不吃眼前亏,硬来肯定不行,眼前的小家伙心狠手辣,自己的十几个高手被人家一招就秒杀了,确实没有什么嚣张的本钱,只好叹了口气,“你想问什么,我告诉你。” “第一个问题,你真的叫唐方吗?” “当然是真的。” “你在唐门是啥地位?” “我是二房的嫡长子。” “哦,那就是不老值钱的,二房了,还嫡什么嫡?” “你瞎说啥子哟,我们七房轮流执政,二房也是有继承权的,下一个十年就该轮到我们了。”唐方不服气地辩解。 “还下一个十年,你连今年能不能活下去都不一定,还下一个锤子。”杨小瓜毫不客气的打脸。 “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你们不能杀我。”唐方马上就反驳。 “滚你的两国,你是不是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不过是我们属下的一个小地主,还敢玩什么分裂?再说了你先动手打老子的,老子弄死你是正当防卫。”回答的却是徐琰,他熟练的用西南土话破口大骂,哇啦哇啦说了半天,口水喷的唐方满脸都是,都可以拿来洗衣服了,这才罢休。 唐方和杨小瓜都是目瞪口呆,这个看上去很温和的读书人原来肚子里这么多货,骂起人来半天不带重样的,高人呀高人。 趁着徐琰破口大骂的功夫,杨小瓜和马锺在一旁忙着翻检那些死人,还别说,找到了不少好东西,都是江湖上盗贼最常用的小物件,比如鸡鸣五鼓断魂香,什么袖箭发射器,暴雨梅花钉的发神器等等,还有各种毒药迷药和解药,幸好每个小瓷瓶都写着字,否则谁也不敢乱用就只能扔了,除了这些之外还有点散碎银子,那就不值钱了,不过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还是老实不客气地收下了,马锺去把被褥上所有的暗器都取了下来,对着月光可以看到锋刃上闪耀的蓝幽幽的光芒,也是暗暗吸气,好毒。收拾完了,两个人再搜唐方和另外一个人的身,弄得唐方大为愤怒,觉得被侮辱了,可是那又如何,当俘虏就要有当俘虏的觉悟。这一搜,才发现了一个问题,似乎和唐方一起的那个瘦弱青年身上的东西更为珍贵,竟然还有传说中的天蚕宝甲,还有些个密信地图之类倒是无所谓。杨小瓜和徐琰对视一眼,看来还有大鱼,他马上吩咐马锺把那个人拎出去,单独审讯,然后等两个人出去之后,他就一脸慈祥地问唐方,“说吧,这个大叔是什么人,怎么会比你值钱。”他看到唐方目光闪烁,就补充了一句,“其实你说不说不重要,反正我会告诉他你全说了。” 这种后世公安局审犯人的招数显然现在还没有发明出来,所以很有效,唐方咽了一口唾沫,只好招供,“其实我只是个马前卒,他才是这次的话事人,他叫唐雅,是堡主的幺儿,他才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其实我不想亲自过来看结果的,谁知道这小子不放心非逼着我过来,这不是就叫你给包圆了。”说完一脸愤愤不平的样子。 “唐雅?咋是个女人名字?”杨小瓜诧异。 “不是女人,男人也好多叫这个的呀,而且女人需要起名字吗?”徐琰的解释把杨小瓜叫醒,原来现在的男人也有类似女人名字的。 “好吧,就算这货是个男的,还有继承权,那么”杨小瓜摸着下巴,“那么我们似乎可以利用一下这个关系了。” 这时候,马锺也把那个唐雅带了进来,双方一对口供,确认了唐雅的身份,杨小瓜当下就吩咐马锺,“你把这个家伙的天蚕甲收下,以后你要冲锋陷阵的,大将军不怕千军就怕寸铁,穿着这东西有助于防备敌人的暗箭伤人,反正不占地方,轻飘飘的不会累到你。” 马锺本想说什么,但是想了想还是没说,郑重的点了点头,马上就把天蚕甲穿上了,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反正马锺这条命卖给杨家就是了。 他们在这里边折腾,外头已经乱起来了,人喊马嘶的,还有人叫着走水了走水了,看来还有人放火,真的是同室操戈呀,自己人内斗比谁都狠。 他们几个现在是隔岸观火,反正自己的问题解决了,没必要节外生枝,掺和到千军万马的厮杀中去,毫无益处,还容易被误伤,那才是画蛇添足。 外边厮杀吼叫之声越来越大,渐渐地靠近他们所在的帐篷,但是一直没有波及进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厮杀声逐渐远去,最后慢慢平息下来。被褥早就被搞成马蜂窝了,他们也只好裹着狐裘在毡房里边等着,一直到天亮,有羌人来叫他们去大帐,这才松一口气。 羌王董徒的毡房外边到处是刀剑砍过的痕迹,不过那东西还是挺结实的,基本上破损不大,估计宰几头牛,用牛皮重新弄一下就可以恢复原样了。董徒坐在毡房里,面无表情,他身边的将领们满脸尘土,还有些人身上有伤痕,但是应该都不是特别严重,至少除了董飞一脉的人其他人都全须全尾的在那里坐着了,而地上跪着的就是董飞为首的一棒子人了,一个个五花大绑捆个结结实实的,满脸颓唐之色,等着羌王发落。 草原民族对于所谓的兄弟亲情历来不看重,据说成吉思汗十几岁的时候就因为嫉妒射死了自己的异母弟弟,一点没人说他有什么不对,反而会异口同声说他弟弟该死,对于争夺权力的人,就算是亲父子也是一样的。 董徒把手一挥,吩咐道“统统拖出去,给他们一个不流血的死法,财产和族人全部平均分配,大家人人有份!”语气很平淡,就像是轰苍蝇一般。 很快有人答应一声,把这些战败者拖了出去,挨个处死,所谓不留血的死法,就是塞进羊皮口袋里打死,其实很痛苦,但是表面上看不出来,至少留个全尸,不用割去脑袋,通常只有贵族才可以享受。 处理干净这些叛乱者,有一个人站起来问,“大王,那个强巴因为受伤,并没有参加叛乱,怎么处理?” “哦?”董徒似乎想起了什么,就问杨小瓜,“贵客,你说该怎么处理这个家伙?” “这样啊,本来这是你们羌人自己的事情,我管不着,不过,既然羌王问起我,这个家伙似乎有点勇力,要不你问问他愿不愿意投靠你,如果愿意,就留着,不愿意,就杀了。” “好!”董徒点头,“来人,把那个强巴带上来。” 很快,山一样的巨汉强巴被推推搡搡带进了毡房,他被用牛筋捆住了手脚关节,已经无法暴起杀人,当然了,其实他不被捆上也没用,昨天的摔角比赛虽然没有受内伤,但是仍然是让他浑身无力,否则可能早就参与进去那场暴乱而死在乱军之中了,有心算无心,董飞自以为得计的偷袭在老谋深算的哥哥面前不过是个儿戏罢了。 “强巴,你的主人已经因为造反被斩杀了,你是怎么想的,是打算和他一起殉葬还是投靠我?”羌王董徒单刀直入,跟这些人说话可不能绕弯子,根本听不懂,只会浪费感情。 “大王,我是草原上流浪的部落民,不属于董飞大人的部族,董飞也没有告诉我要和大王作对,我是个羌人,当然要听大王的话。”强巴虽然看上去憨憨傻傻的,但是脑袋大了脑容量自然不会太小,并没有一根筋的硬抗,马上表示愿意效忠。 “好,我的麾下确实需要你这样的勇士,我封你为百夫长,从今往后你就是我董徒的直属部民了。”草原上的人没有什么忠臣不事二主的概念,只要给好处,自然就会投效,一点都不奇怪,比如成吉思汗手下的哲别就是射伤了成吉思汗之后投降的,照样被成吉思汗重用,立下了无数功劳。百夫长的封赏意味着强巴不仅仅是有一百个士兵,而且是拥有一个小的部落,成为了部落酋长,从此吃喝不愁,不怕他不效忠。 董徒这里大势已定,徐琰就安排杨小瓜回去通知范晏,准备榷场,进行第一批物资交换,就这样很快的就在岷江边上建立了几个简单的坞堡,范晏派了百十个士兵驻扎来维护治安,至于物资贸易,那是商人们的事情,政府无需长臂管辖,实际上只要有利可图,商人们立刻就闻风而动,大量的粮食烈酒和盐巴被运了过来,拉走的是上万的牛羊马匹,还有产自青藏的宝石,商人们赚的满嘴流油,羌人也得到了他们过冬急需的粮食干草,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吃不上饭才会劫掠,有吃有喝的傻疯了才会去干刀头舔血的营生,大冬天的,在帐篷里边烧着火炉喝着酒一家人唱歌跳舞生孩子不香吗。 董徒看到了物资,羌人部落的情绪就稳定了,借着这次贸易,董徒也很快安抚了因为董飞内讧而有些躁动的民心,就这样,朝廷代表徐琰和董徒在金沙江边歃血为盟,宣布羌人接受晋熙的管辖,从此稳定了内部关系,成都一边也可以无后顾之忧全力对付巴郡彝人的叛乱。范晏上报给荆州刺史,总督八州的衡阳王刘义季,刘义季大为满意,向朝廷申报范晏抚羌有功,予以嘉奖,晋级为破虏将军,仍然担任晋熙太守,同时以朝廷的名义封羌王董徒为定西将军,贡嘎侯,赏绸缎五十匹,金子五百两。董徒得到奖赏,也很满意,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得到了朝廷的承认和物资支持,今后可以一心一意经营西北,扩大自己的地盘了,同时董徒也对徐琰和徐琰身后的范晏大为感激,给徐琰送了一个美女和一匹良马,给范晏则是加倍,给了两匹传说中的大宛名马,这样子礼尚往来,皆大欢喜。徐琰本人的功绩当然也不会埋没,被封为绵竹县令,正式成为刘宋的官僚,有了自己的小天地。在整个过程中,按照杨小瓜的要求,所有的报告中都隐去了他的名字,这样可以避免被眼下乱纷纷的朝廷征召的麻烦,毕竟现在朝廷内部几个王爷拉帮结派的内斗不止,贸然站队只会弄个鸡飞蛋打毫无益处。 唐家堡那边本来就是仓促起兵,物资什么的准备并不充分,而且还贸贸然攻打巴郡,显然不懂得农村包围城市的重要性,只能在江州县的城墙之下碰个头破血流,多日进攻无果还损兵折将,造反这种事儿,第一下很重要,如果一开始能打下一个根据地,那么就会士气高涨,但是如果开门黑,那么各怀心事的乌合之众马上就会内讧,多少次历史教训都证明了这一点,而这一次显然也不会例外,唐家堡攻城失败,马上每个彝人部落就开始内讧,嚷嚷着拆伙,要回寨子里边过冬,有啥事儿春天再说。唐家人只是名义上的统领,根本没有实力整合这些力量,叫天天不应,而这时候,成都那边没有了北方羌族的后顾之忧,抽出手来,周籍之亲率五千大军驰援江州县,这些彝人正内讧呢,哪有精力和周籍之硬碰硬,那是一触即溃,四散奔逃,被周籍之一通大杀大砍,阵斩千人,各寨子的人立刻就撒丫子跑路了,唐家堡的话事人唐琼带着全家逃进了大山里,周籍之正在犹豫,毕竟西南的山区瘴气横行,山路也不好走,进去追怕中了埋伏,不去怕对方死灰复燃,而范晏则是很恰当的把唐雅唐方两个俘虏送了过来,周籍之大喜,立刻带着两个唐家的叛徒进山,在带路党唐方的指引下找到了唐琼的老巢,一通攻击,唐家毕竟是毒药暗器的老祖宗,以寡敌众,让几百官兵中毒,但是自家也是死在乱军之中,周籍之命令把唐家剩下的外围子弟一分为二,分别由唐方和唐雅统领,统统搬出大山在江州县城居住,就这样彻底化解了危机。 周籍之平叛有功,获得晋升一级的奖励,敕封关内侯,增加五百石的俸禄,而周籍之也是吃水不忘挖井人,上表为范晏请功,范晏因为已经奖励过了,就不再升官,荫一子为轻车都尉,皆大欢喜。 在这个过程中,范晏也认识到了武将的重要性,就向杨小瓜借走了这些天协助城防的杨勇,上表进杨勇为奋武校尉,负责郡守府亲兵营的统率工作,就这样杨勇终于也入仕,成为手握五百精锐士兵的将领。 本来杨小瓜还想着去成都玩一圈,可是看着现在乱哄哄的样子,就不去凑热闹了,辞别了范晏,继续南下,坐了一艘大船去荆州,正是轻舟已过万重山的景象。 第92章 船在路上 一路之上,杨小瓜站在船头,看着两岸的风光,感慨不已,“你说这么大好的河山,干嘛要为了某些人的野心而弄得处处烟尘呢,难道说这种千里无鸡鸣的景色好看吗?” “这位公子所言极是,某些人野心勃勃,置国家百姓于不顾,实在是死不足惜。”身后突兀传来一个声音,颇为清朗,听着很舒服。 杨小瓜微微吃惊,回头看去,原来是同船的一个客人,看这个人二十多岁,身材不高,长得很普通,可以说是其貌不扬,虽然和丑陋挂不上边,但是真的算不上好看,不过这个人的眼睛很有神采,烁烁放光的,颇有一点手电筒的潜质,从衣着上看,一袭青衫,应该是个文士。 杨小瓜赶忙作揖行礼,“这位兄台请了,小弟只是一时有感而发,没想到扰了兄台赏景的雅致,抱歉抱歉。” “诶,这位公子所言忧国忧民,句句切合时弊,足见非等闲人,与我一见投缘,怎么能说打扰了呢,倒是我一时之间见到公子言论,颇有知己之感,所以贸贸然发声,失礼了。”这个矮个子文士虽然其貌不扬,但是言语间神态很自信,看来也不是普通人家。 “既然如此,我们二人在这船上相遇,也是有缘,小弟斗胆请兄台一起饮茶,不知道可不可以。”杨小瓜在船上也是闷得慌,随便找个人聊天也不错,反正从面相上看,这个人应该不是自己讨厌的类型。 “敢不从命!”那个人哈哈大笑,跟着杨小瓜进入船舱,马锺来自西域,对大江大河很稀罕,所以更喜欢在船上看水,图个新鲜,就继续留在外边,没跟进来,反正杨小瓜也不需要保镖,看这个陌生人也不像是个武林中人,不用担心什么,至于聊天打屁,马锺虽然喜欢,但是毕竟没读过多少四书五经,对这些之乎者也的不很喜欢,插不进去话,还不如外边看风景爽利,对于这种情况,杨小瓜也不管,每个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没必要强行捏合。 两个人进入船舱对面而坐,杨小瓜拿出自己的功夫茶具,开始一整套行云流水的操作,一气呵成,把对面的矮个子文士看的目瞪口呆,叹为观止,原来还有这操作,不由得开口赞美,“我平生还没见过这样的茶艺,真的是美轮美奂,让人目不暇接,公子真乃高士也。” 杨小瓜赧然一笑,“兄台谬赞了,小弟杨茁,现居青州,游历至此,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哦,我叫黄豫,字公路,巴西人,杨公子,你可是弘农杨氏的后人?”那个矮个子文士回答。 “我们家已经搬到青州数代了,只能算是弘农一脉的远枝。冒昧问一句,公路兄和黄车骑公衡公可是有什么额”杨小瓜试探地问。 “不瞒杨公子,先祖正是公衡公,我是蜀中一脉的子孙。”黄豫回答。 黄权,字公衡,刘备属下大将,后来陆逊火烧七百里连营,无家可归,只好去了魏国,被封为车骑将军益州刺史,黄权留在四川的儿子黄崇一直效忠蜀汉,跟随诸葛瞻在绵竹作战,被邓艾杀死。刘备对黄权的评价很高,说:“孤负黄权,权不负孤也。” 俗话说忠臣孝子人人敬仰,作为名人的后代,黄豫虽然还没做出啥惊天动地的事儿,至少也可以获得尊重,杨小瓜呢,虽然自己对于什么世家不在意,但是别人制定了规矩,自己也就没必要打破它,跟着一起玩就好了,反正自己的家室还不错,足够自己得瑟的。 两个人一边喝茶一遍山南海北的一通瞎侃,黄豫家学渊源,知识丰富,尤其是对西南的风土人情,山川地理那真的是信手拈来,至于什么那些执政方略也颇有研究,好多读书人喜欢夸夸其谈,一张嘴我要是谁谁谁就怎么怎么样,大有指点江山之意,可是这个黄豫不一样,很明显是做过研究的,对于老百姓的情况,小吏的手段,官府的运作都是言之有物,看来颇有才华,而杨小瓜呢,虽然很少谈论官府的事情,但是聊起来西北的风光,纵马大漠的经历,外国的宗教等等,那也是让黄豫叹为观止,心说这么年纪轻轻比自己小了十岁,见识却比自己还要多几分,真的是不能不服气,聊之前说的知己就是句客气话,现在则是真心实意了。 黄豫就问,“杨公子如此大才,怎么没有举孝廉入仕?” 杨小瓜淡淡一笑,“我还小,不满十五岁,离弱冠就更遥远了,早早地出仕不是什么好事情,且不说风必摧之,就说我自己的才能还是远远不够的,我需要脚踏实地,从自己家乡一点点做起,如果不能造福乡里,那做官也是为害一方了。” “杨公子果然志向高远,而且脚踏实地,非人所能及,黄豫佩服。” “公路兄为什么总这么客气,叫我杨茁或者叫我一声兄弟很难吗。”杨小瓜故意做出不高兴的样子。 “哈哈,好,那愚兄就僭越了,贤弟见谅。”黄豫就坡下驴。 “嗯,这还差不多,等一会儿船靠了岸,我们一起去喝酒。”杨小瓜点头,“公路兄,你一身大才,打算何时入仕呀?”南北朝没有科举,讲究的是九品中正制,举孝廉,只要有家室的人,当官就是家里人的一句话,至于说大官小官,那就要凭个人的机缘和能力了。 “唉,说起来惭愧,我家大小也算是个世宦,所以也确实有地方官举荐黄某人出仕,怎奈愚兄的相貌说得上其貌不扬,周刺史颇为不喜,故而只让愚兄做一个小吏,去县里做一个主簿,愚兄虽不才,做一个小吏还是觉得有辱家风,故而婉拒了周刺史,打算游历江南各处,先长长见识再说。”黄豫一脸的不豫之色。 杨小瓜只得安慰他,“公路兄才高八斗,宛若璞玉,故而非常人能识得,待得运势通达之时自有伯乐相顾。” 黄豫叹了口气,“本来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和贤弟一番谈论之下大受启发,我等有才在身,何必非要仰人鼻息,似贤弟这般也是极高的,如果贤弟不弃,我想去贤弟家乡看看,也许到时候还要在贤弟家中讨一碗饭吃呢。” “公路兄就不要拿小弟取笑了,我自己还是一介白丁,还比不上主簿,公路兄怎么会瞧得上。”杨小瓜赶忙回答。 “其实一县之地,治下不过万人,贤弟家中童仆恐怕已经不止于此了吧。”黄豫一脸我懂得的意味。其实在南北朝的时候,好多世家大族手里的乡民和仆人确实上万之多,对手下有生杀大权,比起县令的实权只大不小,就算是郡守刺史也要给几分面子,某种情况下,做一个豪门的家臣确实比小吏要强得多,就比如三国时候的陈宫,放弃自己的县令职务跟随曹操去陈留县当一个幕僚,又比如糜竺简雍之类也是如此,跟着连一个县都没有的刘备去谋求大事,至死不悔。但是这种情况的前提是这些人觉得对方将来会有出息,出将入相也是可能的,才会押上前途命运去赌博,杨小瓜现在还是个未成年,就聊了会儿天,黄豫就有投靠的意思,就很罕见了。 “公路兄,我只是个未及冠的少年而已,一介白丁,真的很害怕会让公路兄明珠暗投。”杨小瓜再次客气。 “贤弟不会是也觉得愚兄其貌不扬,所以不肯接受吧。”黄豫半真半假的说。 “岂敢岂敢,要是公路兄这么说,那小弟就僭越了,你我先一同游历,待到归家之时,小弟许你一郡荒地,任你施展,只是条件苦寒,不知道你会不会嫌弃。”杨小瓜其实对文人的需求缺口很大,但是古代文人更看重官身,所以不敢轻易招揽,免得闹个没趣。 “一郡荒地?”黄豫倒吸一口凉气,“贤弟此话当真?你怎么会有这么多荒地?” “实不相瞒,小弟家中假借经商,在冀幽之地筑城自守,周围蛮族环伺,但是和我们并没有冲突,他们需要我们的经营,也会给我们提供人力支持,如果兄长不嫌弃,可以做一个类似乌桓校尉的事情,至于最后能拿下多少领土人口,就要看公路兄的才干了。”杨小瓜说。 “乌桓校尉?”黄豫吓了一跳,这种乌桓校尉的职务在汉朝非常大,职级很高,比那些杂号将军要强很多,不亚于一郡太守,只是地盘势力全要靠自己的能力,属于多劳多得的那种,很多喜欢富贵险中求的人喜欢去冒险,当然也有很多世家子弟贪生怕死喜欢天上掉下来的官职,那就是另一件事儿了。 黄豫显然属于喜欢冒险的那种,一听说这种情况,立刻就动心了,忙不迭的应承下来,开始计划着去搜寻相关的书籍资料,为镇抚边民做准备。 在荆州的刺史府内,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文士,坐在桌案后,丈许的桌案上铺满了案牍文件,虽然多,但是并不乱,错落有致。只见他手捧一封书信,正在皱眉研读,读了很久,似乎到了末尾,他压抑不住叹了一口气,啪的一声把信甩在桌子上,嘴里念叨着,“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声音并不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传得很远。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华服青年恰巧在厅堂路过,听到了他的叹息,看着他皱紧的眉头,不由得很惊讶,走到那中年人旁边,轻声问,“王先生何故如此不悦?” 而这中年人似乎此时才发现身侧的青年,急忙站起来行礼,“王爷有礼了,属下不知道王爷过来了,打扰了王爷,请王爷恕罪。”原来,这个青年就是荆州刺史、总督八州军政的衡阳王刘义季。而那个中年人则是刺史府的书记官,刘义季的幕僚王俭。 “嗳,王先生何必这样客气,我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可是一直把王先生当成朋友的,你且说说,什么事情如此忧心忡忡。”刘义季一边问一边把眼睛瞄向桌子上倒扣的信纸和信封。 “王爷呀,”王俭拿起那封信在手里抖了抖,“就是这封信呀,真真的岂有此理。” “到底是什么信呀,谁来的,说的什么?”刘义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唉,还能有谁,我的老友范晏呗,这个家伙呀,真的是,不说也罢。”王俭叹息。 “范晏?晋熙郡太守范晏?他不是前两天刚来的公文吗,说晋熙已经和羌王结盟,边境安稳如山,怎么又来信了,难道是出了什么大事?是不是又有夷人谋反了?”刘义季一下子紧张起来,他这个八州总督说起来权柄极大,但是责任也重,要负责整个江南的财税大事和治安,所以皇帝只能让几个亲兄弟轮流坐庄,每隔几年就换一次,皇帝对这几个兄弟是不能不用也不能放心用,既相信又猜忌,弄得这几个兄弟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生怕出点什么事情惹得皇帝哥哥不满,那就得不偿失了。 “没有没有,”王俭赶忙宽慰这个主子,“晋熙郡没有什么事情,这是范晏给属下的私信,但是这封信吧,写得真是岂有此理,不可理喻。” “哦?到底是什么事情呀,如果不妨事的话,且说来听听?”越是王爷之类的天皇贵胄,越和市井小民的思维方式一样,极其的八卦,一听说不是公事,这兴趣马上就来了。 “这个范晏呀,乃是属下的世交好友,为人颇有文采,性情方正,这个王爷你是知道的。”王俭喝了一口水,然后继续说道,“他在这封信里说,他有一个子侄辈叫做杨茁的,才高过人,虽然只有十五岁,但是以他看来有王佐之才,而且性格低调不喜浮夸,比他弟弟范晔还要强的多,就算是和前秦的王猛相比,也是不遑多让,还说,前几天的抚羌之策就是这个少年的主意,而且还是这个少年陪同他的使者徐琰所为,把这个少年夸得天上有地上无,那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真真的岂有此理。” “哦?那为什么他的公文里只字不提?反而再给你的私信里大肆吹捧此儿郎?十五岁?真的有这么厉害吗?”刘义季也是个年轻人,一听说有这么厉害的少年郎,不由得眼中冒出了小星星。 “范晏说,这个少年郎为人谦逊,觉得自己年纪尚幼,不宜出仕,说什么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所以还要游历天下,不让他向朝廷申报功绩,所以他只好照办,但是又不希望这块良才美玉被人慢待,故而给我写信,叫我有机会见一见这位才俊。” “哦,这也没错呀,那你为什么说岂有此理,一脸不忿?”刘义季表示不理解。 “王爷呀,这分明是范晏发了昏,为自家子侄吹捧,哪有这样的事,哪有这样的少年,文能提笔,武能抡刀的,他说这个少年曾经游历北方万里之外的西域,还参与了多次征战,无论智计武功俱是上品,还写了一首边塞诗,颇为传神,我却不信,定是这个范晏捉刀。” “哦?还有诗,读来听听,”刘义季兴趣更大了。 “他是这样写的,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汗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侯骑,都护在燕然。我却不信,这样的诗句是个少年写的,一定是范家人代笔。”王俭说道。 “王先生所言差矣,这种诗句一听就有身临其境之感,非是亲身如何能做出?范晏一直呆在蜀地,哪有机会去见识那大漠的万里风光,只有去过班定远所至之地才能有感而发,所以必是这个少年亲为。这首诗写得真好,这少年郎不简单。”刘义季赞不绝口,想着那句长河落日圆,心神往之。 “这么说,这首诗真的是这少年郎所为?不是代笔捉刀?”王俭仍然是一脸的不信。 “当然了,你想呀,这少年姓杨,与范晏能有什么关系,值得范晏连节操都不要了大肆吹捧此人,还说比自家兄弟范晔还要强,范晔文采风流谁人不知,就算夸也不能压自己的弟弟吧,再说了,他有没有说是怎么来的子侄关系?”刘义季问道。 “额,似乎有写,不过属下疏忽了,不曾注意,我再看看,哦,是这样的,他说这个少年乃是谢灵运的嫡传弟子,曾经被谢灵运夸赞,说佛学远胜自己。”王俭一边翻看着书信一边说。 “对吧,谢灵运的弟子,还是被谢氏夸奖过的,与范晏并不相干,这自然是此少年才能过人,谢灵运呀,号称谢家三代人灵气汇于一身的人,一向是眼高于顶的人,能够收他做徒弟,还公开夸奖他某些方向比自己强的,那是多高的水平,想想就羡慕呀。”刘义季眼中星光璀璨。 “嗯嗯,看来是属下疏忽了,可是说他文采过人我就信了,说他精通韬略我也勉强相信,可是说他武艺超群,未免过分了,世上哪有这样的天才,文武全能的。”王俭输人不输嘴。 “关于这个事情,我们就不必争论了,到时看见了就知道了。他啥时候来,到时候别忘了叫上本王,我也去看看这位少年天才长啥样子,就这么定了。”刘义季说完,两只手一背,大袖飘摇,身子摇摇摆摆走入内堂去了。 第93章 衡阳王 坐船在长江上,看过了长江三峡的险峻,江水湍急,声如雷暴,眼看着就有小船一时不慎撞在礁石上变成粉碎,幸好那船上人身体灵便水性娴熟,这才游到杨小瓜所在的大船边上,被船夫抛下缆绳救出来,三峡上这种事情每天都有,船夫都会尽力营救,毕竟是刀尖上跳舞的行当,你今天救了人,他日也会有人来救你。 黄豫在一旁看得也是惊心动魄,他虽然是四川人,但是这长江三峡还是第一次路过,饶是他见多识广,第一次看到这种场景也是心神动摇,叹息不已,“此等水情如何能治?” 杨小瓜知道,类似这种只能是截弯取直,炸毁礁石,但是这个年代搞这种工程,劳民伤财,不能为了救百人而损千人万人,那才是得不偿失,所以闭口不言。 过了好久,黄豫才平息心情,尴尬一笑,“愚兄失态了,贤弟莫笑。” “岂敢岂敢,我兄心地良善为百姓着想,小弟只能佩服,哪敢不敬。”杨小瓜由衷叹服。 船到荆州,杨小瓜带上拓跋嫣然和马锺,黄豫也带着自己的书童一起下船,黄豫的箱笼带的较多,正要寻找挑夫帮忙搬运,忽的码头不远处茶摊上一个老者快步走来,对着杨小瓜问道:“请问可是晋熙来的杨茁杨公子?” 杨小瓜点头,“我是姓杨,不知道老先生是?” “哦,老朽是王先生的管家,令叔父范大人有信给我家王先生,说杨公子今日到荆州,我家先生就派老朽前来迎接。”老者回答道。 “啊?”杨小瓜惊讶,赶紧躬身行礼,“不好意思,麻烦老丈了,不想我那范家叔父如此,唉,害的老丈在此受风寒,茁之过也。敢问老先生说的王先生可是刺史府的王俭叔父?” “不错,正是我家先生,小公子且随我来,我家先生已经在前边酒楼定下接风酒,请公子快些随我前去。”老管家催促道。 这时候黄豫走了过来,一看这情形,就和杨小瓜说,“贤弟快去,不要怠慢了主人的好意,愚兄在前边黄家药铺居住,待得贤弟闲暇时可去寻吾。”然后就跟着挑夫离开了。 杨小瓜点头,也不敢拖延,就三个人牵着各自的牛马跟着老头子一路走到前边的酒楼,抬眼一看,这家酒楼毗邻刺史府,修的是极为宏伟高大,楼有三层,好大一个牌匾上写的望江酒楼,字迹潇洒,韵味不俗,虽然不知道是谁写的,可也能看出来定然是名家,老管家看见杨小瓜的眼神望向那个牌匾,就笑着介绍:“此乃王右军(王羲之)所题匾额,只因是个商户,故而不敢留下名字,免得辱没了斯文。” “怪不得,这字看上去真的是龙飞凤舞,气质如仙人,书圣之名果然让晚辈叹为观止。”杨小瓜随声附和着,跟着老管家走上三楼的包厢。这酒楼第一层是散座,给普通人坐的,可以拼桌,二楼是雅座,自己包一张桌子,三楼是包厢,是给贵人准备的。 杨小瓜走上楼,一路看下去,酒楼里人满为患,到处都是喧哗之声,热热闹闹的,二楼的客人大多是文质彬彬的,安安静静喝酒吃饭,等到了三楼,明显感觉气氛就不太对了,在楼梯拐角,楼上过道等处,都有几个壮汉在关键处肃立,一个个悬刀佩剑,似乎还在衣服里穿着软甲,看着鼓鼓囊囊的,杨小瓜就心中打了个突,这个王俭有些特别呀,吃个饭,至于带这么多保镖吗? 他心中警惕,脸上绝不带出来,就跟着老管家亦步亦趋来到一处包厢门口,老管家过去敲门,嘴里低声呼唤,“启禀先生,杨公子来了。” 包厢门打开,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挑帘出来,杨小瓜看他,身穿一袭青衣,长得风神秀逸,神采不俗,只是似乎颇为操劳,年纪不大就有了些许皱纹,不过看上去还算精神,估计就是那个刺史府的书记官王俭了。 杨小瓜赶忙上前两步,深深鞠躬,一揖到地,“王家叔父在上,杨茁有礼了。” 那个中年人满脸含笑,伸手扶起杨小瓜,“贤侄客气了,一路辛苦,快请进来。” 杨小瓜跟着走进包厢,这才发现包厢很大,可以容纳三四十个人,屋子正中摆着一条长案,主人的位置上已经坐了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身穿普通的白衣青衫,身材高大,坐在那里就比很多人站着还要高,估摸着怎么也有一米八五以上,肩膀宽阔有力,虽然说面相和善,但是眼睛里神光内敛,看得出来也是个身手不俗的人。 那个人看见杨小瓜进来,并没有起身,只是微微点头致意,杨小瓜一看这架势,心中电转,马上就猜到了这个青年人身份不俗,能让刺史大人的幕僚陪同的除了刺史大人还能有谁,但是现在不是抖机灵的时候,装傻充愣才是稳妥的态度,所以,杨小瓜只是深深一揖,并没有多话。 这时候王俭在旁边引荐,“杨贤侄,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年轻人用手在空中一按,制止了王俭,笑嘻嘻的开口,“我叫刘义季,你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天才少年杨茁吧。” 杨小瓜赶紧装做很慌乱的样子,掸袖子拍大腿,仿佛要下跪的样子,被刘义季拦住,“杨家小弟不要这么多虚礼,我也就是个普通人,快快请入席,额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位美丽的姑娘就是拓额钟离嫣然小姐吧?果然是国色天香,倾国倾城。” 拓跋嫣然上前道了一个万福,“嫣然见过衡阳王殿下。” “好啦好啦,你我身份基本相当,就不要这么客气啦,平时孤王就算是八抬大轿请也请不来你这个贵客,快快请坐。”大家一通寒暄,就各自分宾主入席坐下。 杨小瓜心想,怪不得要在酒楼里接待自己,一般的世交往来,都是小辈的主动去投递名帖拜访长辈,断断没有长辈派人来迎接的道理,更不会在酒楼设宴,顶多是关系亲近在家里随便整一点酒菜就已经很那啥了,可是这一次是王爷要看热闹,那只能在酒楼才显出身份的差别,毕竟只有市恩的时候,上级才会去下级的家里,那是很重的礼遇,远不如酒楼更平和些。 刘义季把眼看向杨小瓜,嘴里称赞:“果然是一表人才,都说君子如玉,果然如此,杨家小郎君相貌温润,让人忍不住的亲近,却没有以往那种所谓的少年天才的骄娇之气。” 杨小瓜微眯自己的月牙眼,嘴角一翘,笑着回答,“王爷谬赞了,我就是长相普通材质平庸的小孩子,当不起王爷的夸奖。” 史书上记载,说刘义季这个人惜老怜贫,很喜欢做善事,很少有锋芒毕露的时候,唯一的缺点就是酗酒,每每喝得酩酊大醉。 “杨家小郎君,我听说你虽然有才,但是不想出仕,生怕木秀于林,可有此事?”刘义季单刀直入。 “王爷,我就是个普通少年,没啥本事,年纪又小,不是不想为国出力,实在是本事不济呀。” “好吧,我们这样说来说去的就不爽利了,先喝酒。”刘义季举杯。 “为王爷寿,”杨小瓜高高举杯,在场众人一起举杯都是一饮而尽,喝了几杯酒,刘义季的话匣子就打开了,开始问四川叛乱的详细经过,杨小瓜不敢多说,只说不了解成都的事情,只是把自己去羌人部落的事情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他以前做过儿童心理辅导,讲故事那可是看家本领,把个事情经过讲的跌宕起伏,荡气回肠,让听众听的如醉如痴,击节叫好。 刘义季大呼痛快,连喝了三杯酒,酗酒之名果然不虚。这时候刘义季就把眼睛望向杨小瓜身后的马锺,“这位小英雄就是你说的马锺吧,果然英气勃勃,不愧为马伏波之后,马将军,你真的只一招就击败了那个羌人蛮子?” 马锺张张嘴,不知道怎么回答,杨小瓜就代为回复,“我家兄弟天生神力,可有万夫不当之勇,这抚羌一事不过是小试牛刀,当初他在西域大杀四方,为父母报仇,斩杀数百大月氏的士卒,那才叫一个勇冠三军。” 刘义季家学渊源,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对于武事并不陌生,毕竟他家老爹刘裕那可是一个人追杀几千人的猛人,一听这话,并不会觉得对方在吹牛,反而是大为喜悦,虽然限于资质自己不会成为万人敌,但是对万人敌还是由衷的喜爱,赶忙站起来,端着酒杯说道,“马兄弟如此勇猛,那可是真是让人佩服了,愚兄不才,最是佩服高手了,马兄弟请先满饮此杯。” 马锺这个人不大喜欢和人打交道,但是不代表不通礼数,闻言并不矫情,端起杯来一饮而尽。 “好!好爽快,好气魄!”刘义季拍着大腿,心里十分的高兴,要是马锺不给面子或者先看杨小瓜的态度,那他心里就会给杨小瓜记上一笔账,私蓄猛将为奴,这个就很危险,可是马锺不假思索,显然并非是完全依附于杨家,唯命是从,那就很好了,义气相交的结合不会给朝廷带来危险。 刘义季一高兴,就又多喝了几杯,他本来就嗜酒如命,这一喝多了话匣子就打开了,和杨小瓜一通神吹乱侃,天上地下无所不聊,刘家人虽然是武夫出身,但是文学素养并不低,那个编写世说新语的大文豪刘义庆可是他刘义季真真切切的叔伯兄弟,大家聊诗歌聊文学,也聊军事,就是不聊朝政,这是一种默契,如今刘宋内部错综复杂山头林立,随便说话很容易踩雷,就包括刘义季自己为什么嗜酒如命,那也不过是一种自保之术,毕竟天家无父子,自己的哥哥们斗得你死我活马上就要刀兵相向了,自己可不想殃及池鱼。 想到这里,刘义季忽然心思一动,就问杨小瓜,对于荆襄的治理怎么看,这也是一种考验,既考验对方的性情,也考验对方的能力,最后还要看一看对方的敏感性,政治敏感性。 “唉,”杨小瓜叹一口气,心说还是没躲过这一遭呀,想了想,然后说道,“本来这治政的事情是王爷的分内,不是我这种无知晚辈所能置喙的,不过王爷既然说起了,我要是一味的装傻,也不太好,就胡诌两句,王爷当下酒菜,吃下去就算了。等过了今天,大家忘记了就好了。” “杨兄弟但说无妨,出你口入我耳,没人会多嘴的。”刘义季也是明白人,赶紧保证。 “陛下委任王爷做八州总督,是想要王爷尸位素餐呢,还是要王爷大展宏图呢?” “额,应该都不是吧,皇兄素来喜欢用人以才,我虽不才,至少不算糊涂。”刘义季思索着说。 “对,王爷总督江南八州,不是前线,那么自然不需要厉兵秣马,而是民间富足,官府有余粮,境内无叛乱,只要这样王爷就功德圆满了,这些事情虽然不大,但是琐碎,估计会让王也很繁忙,应该会很少时间饮宴了。”杨小瓜微笑中有深意。 “多谢杨兄弟为我解惑。”刘义季忽的站起来,深深一礼,把杨小瓜吓一跳,赶紧躲开不敢接受,心里碎碎念,这个家伙发什么疯,在这个封建社会你给我作揖那不是找麻烦吗?他却不知道,他这短短几句话帮对方打开了心结,也为对方延了寿。 作为皇帝的亲弟弟,刘义季很难受,他个另一个哥哥刘义康才高八斗,为朝廷做了很多事,但是到最后却是权倾朝野,和皇帝刘义隆争权夺势,虽然是现在还没有图穷匕首见,但是早晚会下场很惨,自己作为弟弟就很为难,不做事不行,会被处罚,做好了不行会被忌讳,左右为难,他的才能不小,也希望为国家做点什么而不是当猪被养起来,最后只能借酒消愁无所事事,年纪轻轻就开始混日子,现在杨小瓜一语惊醒梦中人,自己只要做好民政,不碰军事,自然而然就是安全的,给皇帝管好钱袋子才是最好的的选择。这些话不是他左右的幕僚想不出来,王俭诸人都是才智卓绝的人,但是有些话不能说,不敢说,外来和尚会念经,不是本地和尚无能,而是本地和尚要自保,不能太聪明。杨小瓜则不同,无欲则刚,反正年纪小不想当官,说错了也是个童言无忌,不用害怕被追责。 刘义季又端起一杯酒,啜了一小口,“以杨小兄弟看来,如何做呢?” 杨小瓜笑了笑,“王爷幕中贤者无数,似王家叔父范家叔父这般的才智之士,都是腹中锦绣的人,治政之事对王家叔父来说易如反掌,我就不用多说外行话了,只说两句空话吧,荆襄之地沃野千里,尽是鱼米之乡,要想民用丰足并不难,只要多多铸犁,少少铸剑,以军垦辅助民耕,是为铸剑为犁,田中多选良种,少些盘剥,自然而然就可以了,再有就是本地蛮人横行,对农事颇有影响,王爷可以多用些力气抚蛮,化蛮为汉,就可以了。” “好一个铸剑为犁,可浮一大白。”刘义季觉得捡到宝了,马上又喝了一杯酒。“抚蛮怎么做?蛮人在山中,不服王化,山中多是瘴疫,又不好征讨。” “这个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需要大毅力大恒心才行,蛮人也是人,也要过好日子,他们都是种田为生的,偶尔打猎,这一点和北方的胡人不同,他们也种田,我们也种田,如果我们教给他们种田的方法,叫他们丰衣足食,他们自然就和我们亲近,如果再辅之以教化,让他们说汉化写汉字穿汉服,和汉人一起种田织布,他们怎么会不服王化呢,太史公说仓廪实而后知礼节,只要吃饱了饭,不管是蛮族还是汉族都一样会规规矩矩,不会造反的。只是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十年八年甚至几十年上百年才能竟以全功,王爷辛苦耕耘,却不一定可以马上看到收益,不知道王爷肯不肯做。” “这有何难,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我在此做些栽树的苦力,将来青史有名,何乐不为。”刘义季大拍胸脯。 大的方略制定好了,剩下的事情,就不用着急了,刘义季手下有的是做具体事物的人才,自己只要监督执行就可以了,心头的疙瘩解开,刘义季不由得老怀大慰,虽然只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可是这几年活的跟老头子差不多,心累的很,现在终于可以放松了,左一杯右一杯,那喝的酩酊大醉,主客尽欢,刘义季晃晃悠悠站起身来,拉着杨小瓜的手,一起下楼回王府。 刚刚走出酒楼的门,异变突发,从侧面嗖嗖嗖射出了好几支利箭,直取刘义季的太阳穴、咽喉和心脏等处要害,身边的侍卫只注意路上的行人了,没来得及防范,眼看着刘义季就要丧身暗箭之下,这还不算,就听见一阵乱轰轰的喊叫,“休要走了刘家恶贼!”从街角的各处,奔跑出十几个身穿花里胡哨衣服,头插羽毛的蛮族来,一个个手持砍山刀,还有的手持强弓,一边冲过来一边不停的射箭。 说时迟那时快,杨小瓜身后的马锺,陡然间一纵身拔地而起,大袖轻摇,在空中身形婉转,宛如神祗临凡,那袖子只是一卷,就把从各个方向射过来的羽箭尽数卷了起来,马锺一眼撇过去,箭头都是蓝哇哇的,还有一股腥臭之气,叫了一声:“有毒!”心中恼恨,打架暗杀就打架暗杀,你这不分青红皂白的乱射毒箭,这就不合规矩了,伤害了无辜的路人怎么办?于是袖子一抖,喊一声“来而不往非礼也,还给你们。”就反过来一袖子,把这些毒箭还了回去,带着尖锐的啸声划破空气射向那几个拿着弓箭的家伙,那几个人虽然箭法不错,但是射人和挨射完全是两回事儿,更何况马锺的神力,这一甩袖子,毒箭是被加速了十几倍回来的,那想躲根本不可能,拨拉开也是休想,力气不够,只能眼睁睁看到这些箭射在自家的弓背上,把弓射断,还好没有射人,否则这几个弓箭手绝无幸理。 就这一眨眼的功夫,衡阳王府的侍卫们就反应过来了,几个身材高大职业挡枪的快速把刘义季围了起来,防止再有人射箭或者放暗器,其余几个身手不俗的冲过去,各拔刀剑,就和这些看上去蛮人打扮的刺客打了起来。 而此时的刘义季已经变了一副模样,双目炯炯神采奕奕,哪还有那酩酊大醉的模样,原来刚才的醉态也不过是掩饰而已,他早就知道有人窥伺自己的行踪,图谋不轨,所以故意喝醉,好给别人一个表现的机会,来一网打尽,这时候,街口处已经布满了甲士,排着整齐的阵型,手持盾牌,一个个严阵以待。刘义季大手一挥,“大家不要慌,慢慢来,只要不放他们走就是大功一件!” 这些侍卫甲士都是老手,一听主人的命令,心中有数,当下不急不躁,慢慢收紧包围圈,要一点点把来犯的刺客活活困死在这里。 刘义季这才扭过头来挑起大拇指对着马锺,“马兄弟好俊的轻功,好帅的的接箭手法,果然是无双的猛将,杨兄弟所言非虚。” 第94章 露一手 这些刺客反抗的很顽强,虽然是在重重包围之中,仍然打的是进退有据、不卑不亢颇有章法,其中有几个悍勇之辈无视身边越来越多的敌人,高呼酣斗,虽然不是如入无人之境,也是能以寡敌众还能杀伤敌人的,甚至还有要杀出重围的意思。 “杨小兄弟有什么看法?”刘义季紧盯着暗自叹息的杨小瓜的眼睛问道。 “武功很驳杂,各门各派的都有,不过看起来配合的很默契,看来精通阵法。”杨小瓜不轻不重的回答。 “唉,”刘义季叹息一声,摆了摆手,吩咐道,“不用留活口了,射杀了吧。”什么蛮族,真以为穿了一身花衣裳插几根羽毛就是蛮族了吗,真的很拙劣了,进退有法配合有度,标准的军队作风,除了某些朝中大员还能有谁养得起军中精锐做杀手呢,至于说哪一位大人物安排的,查出来又能怎么样,还是不留麻烦的好。 他拉着杨小瓜一起离开现场,不愿再去看那事后的景象,径直走回刺史府。现场自然会有人处理,包括事后的查验,路引的开具者,自然会有一批官员倒霉,这些都不是他所关心的了。 本来按理说只是个接风酒宴,吃完了就该各回各家,但是出了刺客,那就没办法了,只好先回官府,等处理完了再说,几个人回到内堂喝茶闲聊,静等街面清理。 一杯茶下肚,刘义季的酒劲儿就下去了,神色如常,就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他看向马锺,兴致勃勃地问,“马兄弟刚才那一手接箭反射的手法真的很漂亮,轻身功夫也是不赖,一看就比我府中这些莽夫强上不少,杨兄弟说你在战场上能万军中取人首级,看来是真的了,要不要再露一手给我长长见识呀。” “这个嘛?”马锺看向杨小瓜,征询意见。 “王爷喜欢少年英雄,你就给王爷露一手吧,不用太谦逊,说良心话,我也不知道兄弟你有多少底牌,正好也给我长长见识。”杨小瓜并不在意刘义季的试探,鼓励马锺。 “嗯,可是,如何做呢?”马锺挠了挠头皮,“我从小跟师傅学的就是对战,都是很粗劣的手法,也没有什么漂亮的招数拿来表演的呀。” 王俭一看就出来打圆场,“我们军中选拔将士,一般是力量、射箭和格斗三样,如果选拔将领还要加上兵书,要不然马贤侄就也照此展示一番吧。” “那好吧,请王先生出题。”马锺少年心性,虽然含蓄可也是喜欢多多少少炫耀一点点的,一听这话就答应下来。 “现在太仓促,这样吧,三天之后,我们在王府把王府的武士们也招集起来,搞一次比武大会,正好冲一冲今天的邪气,借机可以奖励一些立功的将士。王爷你看怎么样?”王俭问刘义季。 刘义季年纪不大,因为政治上的压力一直在装孙子,也是很郁闷了,一听这个建议,很兴奋,年轻人喜欢热闹,终于可以痛痛快快的发泄一下子,就说,“到时候本王也上场,演武的优胜者和前十名都有奖励,王先生帮忙安排一下,多谢了!”他深施一礼,然后伸一个懒腰,“本王有些困了,就失陪了,王先生帮忙安排一下杨兄弟的住处,就在旁边的那个待客小院子吧。”说完转身离去,并不拖泥带水。 三天后的城外校场,旗幡招展袖带飘扬,五千名郡兵盔甲鲜明,阵列整齐,一个个精神抖擞、刀枪耀眼,很有一些威风煞气,此时刘宋建国不久,外有强敌环伺,所以部队的战力还是不太差的虽然不是百战精兵,拿来搞搞治安、镇压个农民起义啥的还是绰绰有余。 这三天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杨小瓜找来了刚结交的朋友黄豫,大家饮茶聊天,结果正好碰上路过的王俭和刘义季,(果然好巧),大家一番攀谈,无论是刘义季还是王俭都觉得眼前这个貌不惊人(其实很惊人)的黄豫黄公路是一个干才,很踏实的那种人,不会叫你惊为天人,不会做惊人之语,但是对实际工作颇为熟稔,很适合为政一方,于是刘义季立刻推举黄豫去做了长沙县令,负责教化五溪蛮族,黄豫因为相貌原因怀才不遇,本想着投靠杨小瓜去蛮荒处开垦做一个抚契丹校尉,现在遇到了刘义季的推荐不由得心动,但是出于朋友道义就显得左右为难,杨小瓜就笑着安慰,说其实这一场偶遇就是事先安排的,害怕他紧张所以没有提前通知他,做一个朝廷正选的地方官正好可以发挥他的才能,磨炼他的实操能力,黄豫不由得大为感激,说道先在这个位置上做一段时间,将来一旦兄弟需要了,一声召唤,自己保证立刻辞官去给兄弟效力云云。当然杨小瓜对这种承诺并不是很在意,反正自己现在还没有出仕,要这么多人才也没用,还不如结个善缘,让朝廷先养着,等自己发展起来了,这些人就算不赶过来效力,至少也在朝廷里是一个有力臂助,对于这一点,古代士族的操守还是值得信赖的。 在校场上,有精选出来的士兵表演捉对厮杀,虽然是表演,看上去绝对是赏心悦目,很能鼓舞士气。 然后刘义季就宣布,比武开始,各队的校尉,王府的侍卫家丁们凡是觉得自己有一技之长的都可以报名出来参加比武,刘义季设下重赏,比武第一名的,如果是白身可以获得一个杂号将军的称号领一部人马(就是千人长),前十名可以做军司马,领一曲士兵(五百人),这些都是郡兵,如果是王府亲兵,那职衔虽然不变,但是手下的士兵就大大缩水了,毕竟王府亲卫只有五百人的账面数字,而正副亲卫长都是有将军职衔的人,如果是个部队的军官获胜,那么第一名可以爵升两级(加两级工资,升官就要看实际情况了),奖励百金,前十名爵升一级,同时奖励五十金(这里是真的黄金,不是黄铜,几百两黄金的总奖金一个八州总督还是出得起的。)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奖励数额一宣布,那将官们都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王府里也有好多供奉是来自三山五岳的武林高手,看到这些颇为心动,钱无所谓,编制难得,毕竟宇宙的尽头是编制呀。 虽然说王俭早就通过渠道提前安排好了报名事宜,也告诉了这些人有关赏格,但是听刘义季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宣布仍然让这些官兵们热血沸腾,欢声雷动。 看着下边欢呼雀跃的人群,刘义季也是颇为自得,这一年来,他是谨小慎微,不敢越雷池一步,就是害怕一不小心过了度惹得皇帝哥哥不满意,给自己找麻烦,弄得颇为憋屈,结果和杨小瓜一顿酒喝下来,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就是个刺史,只要我抓好钱袋子,搞好治安,老老实实在职责范围内做事情,不争权不扩军,不拉拢将领,不弄私军,就没事儿,既然如此,适当的搞些活动正好伸展筋骨,也就随了自家心愿,反正自己也不想当宰相更不想坐那把椅子。 刘义季热血沸腾,亲自下场表演了骑射之术,他是家学渊源,本身的武功底子不弱,而且还嗜好这一口,一看下边的场景人来疯就犯了,在场上跑马如飞,连射十箭,箭箭中靶,赢得一阵欢呼,刘义季一高兴,又返了个场,耍了一套枪,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主席台上坐好,宣布比武开始。 看着刘义季年轻的俊脸上红扑扑的,虽然额头有汗水,但是整个人的精气神颇为旺盛,王俭也是从心眼里的高兴,还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呀,能让王爷解开心结,这个杨家儿郎功劳不小。 第一场比试,是力量的比拼,要单臂举石锁,拉硬弓,石锁为五十斤,一百斤,一百五十斤,一直到五百斤,但是实际上很少有人能举起二百斤以上的石锁,拉硬弓是双手力量,一个力的弓是十二斤,所以正常比赛是十个力,十二个力,也有极少数的变态十五个力。 军队里不乏猛士,有精选出来的五十个人依次上去表现,大多能举起百斤石锁,因为石锁是单手的,所以换算成举重通常为两倍以上,一个单手百斤的人,双手肯定要在两百五十斤以上,那就是很不一般的勇士了。其中确实有些特例,比如一个叫做石猛的重甲步兵军官,竟然举起了两百斤石锁,震惊四座,这石猛拍拍手,颇有一点得意洋洋的,迈开六亲不认的步伐回到队伍里,四周惊叹声喝彩声此起彼伏。 这次比武,大家分为不同阵营,军队的猛士一组,大多是天生神力的外家功夫高手,一个个肌肉虬张,样子吓人,猛士嘛,就得猛一点。另一组是王府的供奉或者亲卫,这些人大多是山上大门派的杰出弟子,还有些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野修,这些人大多外貌普通,有道士有和尚还有些更像书生的模样,在军队的眼里就是文质彬彬,风一吹就倒的花架子,普通士兵们一直觉得这些人是江湖骗子,这次石猛表演完了,就等着看这些传说中的高手出丑。 不过结果并不像他们想的那样,这些弱不禁风的家伙似乎都有一把子干巴力气,一个个中规中矩的举起了白多斤的石锁,看上去平淡无波的,总给人一种犹有余力的感觉。其实大部分内家功夫的修行者,并没有小说中那种超自然的所谓内力,他们只是能够调动身体的每一部分力量集中起来发挥,所以看上去虽然没有肌肉男那种吼声如雷声嘶力竭面红耳赤的场面,但是你要是叫他们做一些超自然的力量付出一样会有身体损伤甚至内伤出现。当然了,总会有些例外,有几个王府的供奉还是表现得很惊世骇俗的,比如一个来自青羊观的道士张长陵,一个游方和尚玄应,还有一个来自海外的修行者羊角都是能够托起三百斤石锁的怪物,甚至那个羊角故意卖弄本事,用脚把两百斤石锁象踢毽子一样用肩膀头顶接来挑去,把围观的士兵们看的张口结舌,目不暇接。 马锺是不在乎名次和奖赏的,可以算成友情出演,所以最后一个出来,由于前边的铺垫,士兵们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白袍少年出来,也就没有太多的轻视,反而颇有一点点期待,看看这个漂亮的小伙子有什么惊人表现。 马锺慢腾腾走到场地中央,这时候四周围鸦雀无声,都睁大了眼睛,要看看这个最后出场的特邀选手的表现。马锺用手摸了摸那个三百斤的石锁的手柄,用手指勾了一勾,估算出来了大致的分量,就松开手,继续向后,走到了四百斤的石锁面前,轻轻挽起袖子,左手的袖子,露出了他的那只洁净修长的左手,一把抓住石锁的握把,深吸一口气,蹲身挺腰,保持上身的挺直,这是举重的标准姿势,好多人自以为力气大,玩各种花样,就会对腰椎和脊椎造成暗伤而不自知,好多运动员到了三四十岁就有各种疾病缠身,这都是不注意保护的结果。 马锺摆好了姿势,左手腕关节下勾,和上臂形成了一个整体,轻轻一提,手腕一翻,四百斤重的石锁离地而起,在场众人眼前一花,只看见这少年已经把四百斤石锁举过了头顶,场上掌声雷动,神力呀,左手单臂四百斤,那岂不是双手千斤?马锺保持了大约一分钟,这才把石锁放在地上,稳稳地,很多人举重的时候喜欢把重物丢在地上,砸一个坑,看上去很帅的样子,其实只是为了省力,真正的大力士,能够轻拿轻放的那才是超凡脱俗,而马锺显然是能做到这一点,石锁放到原地悄无声息,一点尘土都没有震起来,行家伸伸手,就知道有没有,显然这个马锺还是犹有余力,不过,马锺并没有炫技的意思,所以并没有去尝试那个最重的五百斤石锁,不是举不起来,而是没必要,低调才是王道,当然了,马锺是西昆仑出来的人,他从小经历的都是一个个超一流高手非人类的存在,所以眼界大不相同,马锺自己的低调在外人看来已经是惊世骇俗了。 比完了石锁还有拉弓,这方面就没什么可炫耀的了,大家规规矩矩的拉开自己能拉开的弓,然后进入下一轮,会有专门的书记官给记分,而像马锺这样的,举重成绩已经很好了,就干脆缺席了拉弓项目,反正不想争夺名次,没必要搞这么复杂。 接下来的射箭比赛分为立射和骑射,立射就是固定靶了,分为百步,百五十步和两百步,计分方法各有取舍,这方面军中的高手往往占优,那些王府供奉更多的是江湖手段,暗器什么的很厉害,正经的拉弓射箭那种肌肉男的活计相对弱一些,还是那三个高手张长陵、玄应和羊角杀出重围和石猛一样积分高居榜首。 马锺是一员猛将,战场厮杀自然有过人的本事,说起射箭就要弱一些,力量虽然没问题,但是距离远了准头就差一些,毕竟真正战场厮杀都是一大片人,只要力气大,管你瞄准的是谁,反正都是瞎猫碰死耗子的事儿,李广或者草原射雕手那都是狙击手一样的存在,没有日复一日的训练,光靠天赋也是不行的。马锺只挑了一百五十步的箭靶子射了三箭,射中红心,保证自己积分不低就可以了,静等着骑射的项目。 骑射讲究的是一种感觉,马速慢了就会被敌人射死,快了就容易脱靶,完全就是一种很难把控的东西,虽然比赛的时候可以降速耍赖,但是大家还是不肯做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宁愿脱靶也不降速,这在战场上就先保命后说伤人。 这一轮刷下来好多人,大部分人都是会有脱靶,只有前十名的人能够三箭射中一次,至于说全中,那就很罕见了,除了刚才表演的衡阳王刘义季之外,只有一个叫杨侑及的将领能做到,马锺没参与进去,见好就收,反正也不打算当兵,搞这么大名气干嘛。 为了照顾武林高手们,刘义季还增加了一个项目,那就是绝活儿表演,每个人都可以表演自己的特殊技能,比如轻功高手可以表现爬旗杆,还有些外家高手可以表演单掌开碑或者刀枪不入什么的,虽然打仗的时候没用,但是作为贴身保镖这些技能还是可以加分的,对于这些东西,士兵们倒是不反对,就当是看杂技了,只要赏心悦目就够了。 别的无所谓,爬旗杆这一项,不但武林高手们喜欢,好多军中斥候也喜欢,纷纷上来尝试一番,那些斥候门身手灵活,上下旗杆真的像一只只猴子一样,迎来场上不停的欢呼喝彩。 来自南海的修行者羊角,来到了旗杆前仔细打量这个旗杆,整体有大约五丈高,水桶粗细,是一根完整的楠木制成,粗壮、坚固、高大。羊角深吸一口气,跑了两步,纵身跃起一丈多高,双脚飞快的在旗杆上一点,借力再次拔起数尺,再借力再跳,就这样在转瞬之间,羊角黑瘦干枯的身形就已经到了旗杆的顶部,羊角单脚踩住旗杆,摆出一个金鸡独立的姿势,迎风傲立,颇为潇洒,如果忽略掉那黑瘦的相貌的话,就是仙人风姿了。 马锺站到旗杆之前,全场寂静无声,都想看看这个白衣少年这一次有什么惊人表现,能不能像在举重场上那样力压群雄。只见马锺纵身一跃,跳起来足足有“三尺来高”,这下子果然是震惊四座,现场眼镜碎了一地,这啥呀这是,任何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都能跳的比这还高,这是啥高手呀,正在大家惊诧疑问之际,只见马锺的身子陡然横了过来,就这样与地面水平站在了离地三尺的旗杆表面上,现场众人似乎听到了扑通扑通的声音,似乎是牛顿的棺材板在欢呼雀跃,无法压抑,紧接着,就见马锺身躯不动,只是缓缓地向前迈了一步,然后是第二步、第三步。。。。 有人表演过类似的技能,现代的跑酷高手也可以通过踩踏旗杆表面,飞速升高,达到飞檐走壁的目的,但是首先,没人能做到身体和地面水平,都是向上倾斜的,其次,必须保持足够高的速度,利用惯性保持平衡,像马锺这样一步三摇,半分钟走不出一米距离的那就是反人类了,都说是闲庭信步,那你也不能半天挪一步,还摇摇摆摆的玩什么风度呀,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现场的人没有傻瓜,都知道这么做的困难有多大,风险多高,尤其是一步一步走到高处的时候那已经不是如履薄冰了,简直是赴汤蹈火,大家的心都提到嗓子眼,气都不敢喘一口,紧紧盯着那个白色身影步步登高,而也有些人心中暗暗念叨,老天保佑,赶快掉下来赶快掉下来,让这个小子吃苦头之类的话,心里这么想的都是王府的那些供奉,来自海外的所谓奇人异士们,他们可不想被一个不知根脚的小家伙抢了饭碗去,这样也会给日后的修行带来心理阴影的,所以马锺必须失败,念叨得最欢的就是刚才大出风头的南海羊角。 不过天不遂人愿,马锺在众人眼中异常艰难的走到了旗杆顶端,足足花去了半个时辰,等他到了旗杆顶部,身子一翻,在场众人再次惊呼失声,这小子竟然没有见好就收,而是走到了旗杆的另一侧,然后缓步以同样的姿态走下旗杆,一上一下速度毫无变化,就这样在大家提心吊胆的过程中,马锺用一个时辰的时间完成了一次完美的上下旗杆。等他最后走下来时,全场掌声雷动,口哨声此起彼伏,包括衡阳王刘义季在内的主席台众人也是不由自主站了起来狂呼呐喊,面红耳赤,久久不能平息。刘义季兴奋得把手都拍红了,他从怀里取出一个羊脂玉制造的精致酒葫芦,拔出瓶塞,咕咚就是一大口,紧接着第二口第三口,连喝三口,这才重新塞好瓶塞,斯哈一声,心满意足地对杨小瓜说了一句,“这位马家小兄弟,真是神人也,当浮一大白!” 杨小瓜也有点惊讶,要说自己上去估计也能做到,但是绝对没有马锺这么稳,这么平和,看来这位弟弟有不少压箱底的绝活连自己也不知道呀,不过面对刘义季的夸奖,杨小瓜也没有故作谦虚,反正夸的是自家小弟,没必要自己假清高,就随声附和,“是呀,我这个兄弟一向有惊人的本领,其实这些都是小道,战场厮杀那才是马锺兄弟的拿手绝活,每每想起来都让人叹为观止。” 第95章 一挑十(一) 这一项结束之后,马锺本人没有事情,观众可是累坏了,光是鼓掌呐喊就有好多人拍肿了手,喊哑了嗓子,所以刘义季善解人意的宣布大家先休息一刻钟再进入下一轮,现场士兵也可以席地而坐,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这道命令一出,那些累坏了的看客们都是欢声雷动,大喊王爷英明,一个个忙不迭的坐在了地上,开始喘气,这倒不是士兵们训练不足作风懒散,实在是这一场过于的惊心动魄了。 选手们回到各自的区域,坐下喝水擦汗,也有的要吃点东西补充体能,内家高手们盘坐调息,积极准备下一轮的搏杀。 为了公平起见,格斗项目分成了五个小组,每组十个人,大家抓阄决定小组分配,然后每组前两名进入前十名,再按上下半区进行单循环每半区淘汰一个人,剩下的八个人按照名次交叉进入淘汰赛,决出前四名、前两名和第一名,马锺作为特邀不参与小组赛,但是要以擂台形式接受所有的前十名的挑战,一旦输一场就淘汰,守擂成功的话,那就没什么说的了,只要在场外看别人决出名次就可以了。 比赛方式为骑马手执木头兵器互殴,兵器上沾了白灰,以半炷香时间内各人身上的白点多寡计算输赢,这样可以避免出现大规模伤亡,要是真家伙,弄几个死亡就不好玩了。 小组赛进行的很快,骑马打仗和步战不一样,很少出现打多少回合这种事儿,虽然说拿的是木头兵器还穿了盔甲,可那在战马的速度面前,只要用对了力量,攻伐起来也是势不可挡,大部分战斗都是一招落马,极个别的打三四个回合也就结束了,所以到了午时,小组赛就结束了,刘义季宣布吃午饭,休息一个时辰,等到未时三刻,大家精神头养足了,再进入擂台赛阶段,这里边那些脱颖而出的高人们都憋足了一口气要给这个白衣少年一点颜色看看,年纪轻轻的不要那么嚣张,一个人单挑我们十个,太过分了。马锺自己则是毫无感觉,该吃吃该喝喝,反正上午一直处于休息状态,看着别人的比赛也颇有一点点跃跃欲试的感觉。 前十名挑战马锺是按照小组积分从低到高进行的,第一个上来的是军中枪兵的统领,白水校尉董永,善于使用铁枪,有个外号叫董三枪,号称临敌不过三枪,要么三枪把人挑飞,要么自己被人打倒,不过打仗不是比赛,所以他从军十多年来还能活蹦乱跳本身就说明,战场厮杀他没有败过,至于为啥小组赛才排到第十,那就是规则问题不足为外人道了。 马锺没有骑马,他的惯常坐骑是一头白犀牛,马这种动物没办法承受他的那对大锤重量,只能是牛,然后为了避免惊世骇俗,他就干脆没有骑牛,改成步战,反正不是你死我活的战场,没必要底牌尽出,而且要他出底牌那也要有叫他出底牌的资格不是?他也没有用大锤,自从西域返回中原之后,杨小瓜就叫他把大锤收起来。改用一把桃木剑,马锺之所以能够出师,主要是因为他已经掌握了举重若轻的境界,而突破到第三境界举轻若重则是到了瓶颈,闭门修炼无法达成愿望,只能下山寻找机缘,而杨小瓜就告诉他,作为一个天生神力者,他的瓶颈比常人难上数倍,只能另辟蹊径,放下大锤,改用木剑,通过这轻飘飘弱不禁风的木剑来寻找那一丝机缘,按照杨小瓜订立的目标,他要先习惯使用硬木宝剑,然后逐步改换材质,一步步把手里的宝剑变成柔软轻薄的样子,最后换成柳条甚至白纸,如果还能杀敌,就说明他可以登堂入室了,而现在的马锺使用的就是质地比较柔软脆弱的桃木剑,看上去虽然很像那么一回事儿,但是力气大的人可以一拳打碎。 董三枪坐在马上,心里憋着一口气,他自从十几岁上战场以来,虽然有受伤甚至坠马的记录,但是最后都顽强活下来了,而反观和他对阵的敌手,很少有躲过他夺命三枪的人,在小组赛里被排到第十,固然有规则的原因,改用没有枪尖木枪对他这种力量型选手实在是吃亏,这其中也有自己故意藏拙,要在最后阶段后来居上的原因,打仗嘛,一上来三斧子半的人最后都很难活下来,保持体力,量力而行才是获胜良方,至于眼前这个少年,他知道对方力大无穷,但是对方不骑马,拿着把桃木剑就要一挑十,这是求死之道呀,自己可不能给人家当垫脚石。思前想后,董三枪鼓足一口气,双脚一夹马腹,战马一长身,咆哮一声,猛地窜了出去,那速度,董三枪连人带马都变成了一道虚影,他平端大枪,枪尖直指不远处的白衣少年,自身的精神都汇集起来,把全部力量都集中在手里的白蜡杆子上,没有枪尖又如何,你力大无穷又如何,看我董三枪一枪把你挑飞的。 战马越跑越快,马蹄之声如同擂鼓,敲击在观战众人的心坎上,双方距离不断拉近,终于撞在了一起,大家惊讶的发现,那个少年就像傻了一样一直在原地不动,等着董三枪的那夺命一枪,然后不出意外的,枪头就和他的身体发生了接触,然后战马前冲,马锺的白色身影似乎被枪尖挑了起来,和战马同步后退,董三枪懵了,自己是扎上了还是没有呀,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就像是一枪挑中了一片树叶,轻飘飘的毫不受力,那是个人呀,不是纸片,就算是纸片在自己的一冲之下也会被劲风撕裂,不可能这样完好地依附在枪尖上呀。 董三枪并不知道,马锺这一招是轻功里最难的一招如影随形,所谓如影随形就是和敌人保持同步,一丝一毫都没有偏差,敌人进我就退,敌人退我就进始终保持象热恋中人那种贴身倚靠不离不弃的状态,而这一次是这一招里最难的敌进我退的手法,更困难的一点就是敌人是骑马的,战马的速度是不可控的,所以作为自己对身体的把握要精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董三枪毕竟是军中老手,打仗的最高境界是凭借第六感,不是动脑子思考,有你思考的功夫,敌人早一刀砍死你了,他的脑子还没转过来,肌肉就已经反应过来了,下意识的抽枪变招,这要是对付其他敌人,这种变招就是最佳的应对方案了,但是这一次是施展了如影随形的马锺,他这一抽枪,马锺人随枪走,马上就跟着他的枪尖凑到了他的跟前,董三枪心说不好,下意识一个插花盖顶,身体后仰平躺在马背上,想要躲开马锺的致命一击,那怎么能够呢,这一下兔起鹘落,看热闹的都还没看明白发生了什么,就看见白色身影蹲在马鞍上,脚下是平躺着的董三枪,而马锺的桃木剑已经顶在了董三枪的喉结下方凹陷处,虽然是柔软的桃木,董三枪依然能感受到那丝凌厉的剑气正在一点点深入自己的肌肤,让他血气凝滞,呼吸不畅。 “我投降!”董三枪嘶哑的声音传了出来,虽然校场中声音嘈杂,众人听不见他的认输声音,但是随后的动作告诉了大家,董三枪抛枪在地,双手高举。 全场哗然,这个董三枪是出名的猛将,怎么刚才还好像要一枪毙敌,现在就举手投降了?让人费解,不过费解是他们的事情,结局无法改变。 过了好一阵子,喧闹声才平息下来,此时的董三枪早就离开了校场回了自己的队伍,这种失败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信念上的打击,纯粹的战士,打不过就是打不过,该认输就认输,死扛着的那种人早就化作一堆枯骨埋在战场的某个角落了,养足精神准备自己的名次之战才是王道,反正自己没受伤,还有足够的力量在后边的争夺中争取一个好名次。 第二个上场的是一名步兵的刀盾手,号称神拳无敌的铁中棠,铁中棠有一身十三太保的横练功夫,在铁甲和重盾的加持下,那就是一个大乌龟壳一般的存在,防御无敌,但是步兵有步兵天生的劣势,那就是缺乏速度,只能防守反击,在战场上攻防都很强,就是抢人头的能力差,所以铁中棠这些年来虽然每战必胜,但是斩首不多,只能按照功劳做一个百人长,这一次比赛也是这样,别人马快如飞,他就只能干看着追不上,积分就差了,但是说和人单挑对敌,铁中棠还是有信心立于不败之地的。 铁中棠看着眼前的白衣少年,面色凝重,略略一拱手,说了一声:“请!”左手重盾顶在身前,右手的铁木缳首刀乌沉沉的自有一股骇人气息,藏在身侧,一副请君入瓮的架势,看来是绝不会主动进攻了。 马锺没有拔剑,你防御很强吗,拳头很重吗?笑话了,让我帮你揭开乌龟壳,看看你里边的肉够不够嫩,好不好下嘴。想到这里,马锺也是略略一拱手,左脚在前右脚在后,一步踏出,这一步就有三四丈远,但不是纵跃,而是就这样规规矩矩的一步而已,转眼间就到了铁中棠身前,马锺一拳递出,招式简单明了,就是直来直去心口一拳,任你千招变化,我就一招了结,这一拳势大招沉,铁中棠不假思索,左手盾牌前顶,只等着挡住对方一击,然后右手的木刀斩断对方手脚,虽然是木刀,那按照规则只要碰上了也算是赢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战场上的重盾通常是硬木制造,外边包着一层牛皮,这样可以防住任何箭矢射击和普通的刀矛进攻,而铁中棠的盾牌则是包了一层铁皮,加厚加重,可以说万无一失,但是,今天他碰到了马锺,马锺就是那个万一,到目前为止,还真没有那个将军说能够挡得住马锺的重锤,今天没有带锤,那么马锺的重拳一样要给大家上一课。 说时迟那时快,拳头和盾牌就碰撞到了一起,然后就是一阵摧枯拉朽,稀里哗啦的声音,铁中棠手里的盾牌只剩下一个把手了,铁中棠把这个木头块儿一扔,毫不怯阵,上步欺身一刀斩出,然后就觉得手里一轻,马锺已经空手抓住刀背,夺过了他的木刀,随手一丢抛出去好远,然后近身一个膝撞,哗啦啦一声,力道恰到好处,把铁中棠身上的铁甲撞个粉碎,散落了一地,铁中棠倒在地上,高举双手,“我认输!” 书生柳裴炎是一个很另类的角色,他本身就是一个爱读书的世家子弟,柳家是河东大族,虽然没有四世三公的显赫身世,那也是官员辈出的大家族,他除了学过剑术之外并没有练过其他武功,平生喜欢读书,但是也不知怎么的天赋异禀,给他读出了一股浩然之气来,无师自通的以浩然气养剑,本来他也不知道自己有这本事,只是一次出门历练,行万里路的时候,遇到了仇家拦路,自己的保镖被人家有心算无心群殴致死,他为了保命,用学来的花架子剑术瞎抡一气,竟然给他把敌人斩杀大半,其余的也是重伤逃逸,后来他就找了家族一些真正的高手请教,。这才惊讶的发现自己学的花架子剑法原来并不是花架子,只是要以浩然气运转才能发挥奇效,自此更加读书不倦竟然变成了士林中少有的文武全才,后来出仕做了襄阳府的司马,成了刘宋一朝罕见的儒将,本来这一次比武没他什么事情,但是看到马锺年少有为秒杀多员军中悍将,不由得见猎心喜,跟刘义季申请下来和马锺切磋一番。 本来一挑十的规则就不太合适,要是再加一个柳裴炎就显得更不合适了,刘义季本想着推辞,不过杨小瓜同意了,他说马锺光是和武将切磋难免会被局限住,见识一下儒家的浩然气对日后的进步大有裨益,就这样,在马锺连赢五个人之后插了个队,叫柳裴炎插进来活动一下筋骨。 柳裴炎没穿官服,而是一袭儒士青衫,头上别个簪子,显得很文采风流的样子,对面的马锺则是白色战袍,精神抖擞,借着连胜五场的威势,那是百步威风,千丈杀气。别看柳裴炎穿着文生衣服,却是一身的浩然正气,整个人就像一把出鞘的利剑,让人不肯直视。 柳裴炎双手捧着自己的龙泉宝剑,人剑合一,屹立如山,他因为只是切磋,所以没有用木剑,而是用自己惯常使用的传家之宝,名师铸就的龙泉宝剑。 马锺站在那里,双脚不丁不八,气定神闲,表情松弛,这五场下来并没有让他有丝毫的疲惫,反而找到了一丝机缘,他有信心在接下柳裴炎的问剑之后,真正的抓住举轻若重的关窍。 柳裴炎双手高举宝剑,轻喝一声,“小心了。”一股浩然之气笼罩在剑刃之上,随之一剑劈下,那气势,就算是有一座山在眼前,他也要一剑斩开。 马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感受着对方的那种气势,心中似有所悟,体内的气流轰然流转,汇集到桃木剑上,就仿佛一条巨龙在沉睡中被惊醒,要和眼前这个不知名的打扰者一决高下。在马锺的眼睛里,可以看到自己的桃木剑已经被金色的罡气充斥其中,完全变成了一柄罡剑,既不多出一分也不短去半厘,他心里清楚,对手的浩然剑法很强,强到不讲道理的地步,随手挥出就是劈山断流,唯一的缺陷就是修行日短,力量欠缺,如果让对方再这么练上十年二十年的,自己就真的接不住了,不过,二十年后的自己恐怕也不是现在的自己可以比较的了,毕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对方再强也就不过如此了。眼看着柳裴炎的那一剑已经快到马锺的头顶了,剑中的浩然气息早就喷薄而出,让马锺的头皮有种麻酥酥的感觉,马锺选择避让,身形一转,让开了对方的攻势,硬接不是不可以,但是那样的话就会出现生死立判的情况,对方毕竟功力弱了好多,一旦硬碰硬,很容易剑断人亡,就算不死也会重伤,甚至伤了剑心,从此再无寸进甚至一夜回到解放前,又不是生死大敌,没必要这么干,所以马锺缩身躲到了柳裴炎身侧,让柳裴炎这一剑毫无阻滞的倾泻到了地面上,剑气所至,地面裂开了一道一丈长尺许深的深沟,让观众咋舌不已。 柳裴炎一剑不成,马上转身后退,一剑横扫,剑光所到之处飞沙走石,让人睁不开眼睛,马锺依旧是如影随形,跟着柳裴炎一起转动,让自己永远在对方的死角盲区上,柳裴炎长剑旋转,围绕自己的身体一个旋风斩,要把自己身边一切盲区都清扫一遍,马锺无奈,身形跃起,一个空翻头下脚上,手中的桃木剑轻轻一点,正正好好点在柳裴炎的剑锷之上,柳裴炎的气息立刻就被马锺的剑气给堵塞住了,进退不得,马锺用力并不大,只是那么一丝丝的劲气渗入,但是高速公路的堵车从来都是一辆小车的无规则加塞造成的,只是这么一丝的凝滞,就彻彻底底把柳裴炎的气息阻断了,柳裴炎松手丢剑,微微一笑,“我输了。”气态安详,并无一点懊恼神色,然后又深深一揖,“多谢指教。” 这一番问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以后就知道如何做了,何必烦恼呢,柳裴炎心境高远,果然是高人。 第96章 一挑十(二) 杨侑及,因为名字和养由基谐音,被军中称为小由基,他也没有辜负这个名字,自小喜欢射箭,到了二十岁头上已经达到百步之内例不虚发的水平,由于刘宋军队重视射术,他在历次北伐中立功颇多,三十岁时就已经封为关内侯,破虏将军,统帅千人的弓弩队,是南军中出名的悍将,本来他是一直呆在颍川前线的,只是皇帝有再一次北伐的计划,所以把他调回来到荆州负责训练水军,被委任为副都督,接受朝廷的太尉府管辖,下辖五千弓兵预备役和两万代训水军,位高权重,甚至可以制衡作为荆州刺史的刘义季,本来他这么高的位置是不能参加比武的,但是谁让他好这一口呢,所以他强烈要求匿名参加比赛,想要磨练一下自己的射术,争取更上一层楼。 作为第六个挑战马锺的将领,杨侑及很谨慎,他知道自己的情况,武功不弱,但是算不上顶尖,射术过人,所以不能和这个少年硬拼,反正自己不在乎输赢,如果一壶箭射光还不能奈何这个少年,那就干脆认输了事,不需要打生打死的没来由丢了气度。 主意打定,杨侑及就照方吃药,先保持和少年马锺的距离,遥遥相望,看着对方少年那气定神闲的样子,老杨同志暗暗点头,果然英雄出于少年,此子勇冠三军,如果北伐的时候有此人冲锋陷阵,那真的会势如破竹吧。轻轻晃了晃自己的头,杨侑及深吸一口气,催马、摘弓搭弦一气呵成,随着战马的疾驰,他的身影在马锺侧面百步之处一闪而过,嗖嗖嗖三支利箭离弦射出,分取马锺的上中下三路,因为配重的原因,射箭是不能掰掉箭头的,那样的准确性会差之千里,然而又不能伤人,所以杨侑及的箭头上就包了一块红绸子,随着利箭射出,一抹红色划过长空,显得瑰丽无比。 马锺依旧是没有拔出宝剑,他闭上眼睛听风辨器,用箭袍的袍袖就这么一掸,三支劲箭就被他揽入手中,校场上一片喝彩声,那可是杨大将军成名的三连珠呀,杨侑及用的弓箭和普通的制式长弓完全不同,他的弓是铜胎铁背,内核是桑柘木作弓身,外边用黄铜包裹,两端用犀牛角,弓弦则是用金雕的脚筋制成,非同小可,弓开时有二十个力约有两百五十斤左右,那一箭射出,不亚于劲弩,真的可以穿金碎石,但是这种弓普及性差,一般人拉不开,也就是老杨同志这样的天生射手才有这样的气力,当然传说中北魏的秦州司马李猛也有这样的能力,不过双方没有对过阵,不知道谁更强大一些,他的箭矢也不一样,比通用的要略长一些,箭头是精钢打造的三棱透甲锥,曾经在试射中穿甲三重,可是这么强大的弓箭,竟然被眼前的无名小将给空手接住了,这就有些吓人了。 杨侑及可没工夫想这些有的没的,你接住我的三连珠,那就试试我的五连珠,他纵马围着马锺转圈,旋即射出了三组五连珠,所谓的连珠箭讲究每支箭头尾相连,五支箭射出就像一条直线一样,让你挡无可挡避无可避,五连珠还罢了,还是三组五连珠,这要是别人肯定射成筛子了,马锺则是不然,他拔剑在手,循着对方射过来的方位,桃木剑只是这么一旋,带起了一个气流漩涡,那十五支箭就像是铁钉碰到了磁石,被一股脑的吸入漩涡中,随着叮叮当当的声音响过,那十五支箭被罡气绞成了粉末,稀里哗啦掉了一地,本来按规定在作战的时候校场中要擂鼓助威,可是,这时候的三军儿郎,鼓也不敲了锣也掉地上了,大家连喝彩都忘了,只是呆呆看着,那叫一个呆若木鸡,也有站在后排看不见的,就推着前边的问,“哎哎哎,你们咋的了,出啥事儿了,咋这么安静,是杨将军把人射死了吗?”前边的人理都不理他,过了好久才回过神来,喃喃道,这也太不是人了吧。 弓手射箭很少有短时间射出一壶的,要真的一口气射出三十支箭,敌人怎么样不知道,自己的肩膀弄一个肌肉撕裂是免不了的,所以看似杨侑及箭壶里还有十多支箭,但是也不能再射了,后边还有比赛了,现在弄伤自己也不见得有啥用,还不如见好就收,所以,杨侑及轻轻把弓重新背好,冲着对面一拱手,转身潇洒下场。 “贫道青羊观张长陵有礼了。”这个青羊观的道士四十来岁,身材并不很高大,骨骼坚实,双目炯炯,神光外射,一举手一抬足都包含飘逸之气,看来是个修炼有成的道门高人。 马锺自己也是西昆仑出来的,虽然是小门小派,但是规矩一点不少,一看对方以礼相待,自己也就不能失去礼数,也是单掌打个稽首,“西昆仑野修马锺见过道长。” 张长陵点点头,这个少年不错,本事不小,举止有礼,气度也够深沉,并没有那些少年成名的浮浪之气,绝不是什么野修,肯定是名门正派的传人,他拔出一柄乌木剑,剑尖儿斜指,正是山中问剑的起手式,冲着马锺轻轻一点,“马将军接剑。”言毕一剑刺出,直取马锺的咽喉,这一剑看上去平平无奇,可就是一个快字,用一个成语那就翩若惊鸿,普通人来不及眨眼睛,剑就到了马锺眼前,马锺轻喝一声,“好剑法。”不退反进,身子滑若游鱼,迎着剑锋也不知怎地就绕了过去,身体贴了过来,手里的桃木剑横抹张长陵的咽喉,张长陵弯腰缩颈回身长剑直刺马锺的肋下,马锺桃木剑一推,挡开这一刺,反手一掌,拍击张长陵的后心。这几下子看起来并没有前几个人那样气势凌人开山碎石的,其实更加凶险无比,张长陵气韵内敛,剑气只在剑上一丝一毫也不外泄,这才是绝顶高人的气度,只有良好的掌控才是真正的境界,看是平平无奇没有绚烂的招式,只要碰上那比重锤利斧造成的伤害要大得多,随便是谁挨上一下子都能折损半条命,而且还是内伤。 张长陵的剑法暗合道家真意,外人看不出来,马锺可是知道,每一招每一式都隐含着雷法,只要碰上你,就会有一连串炸雷在你体内爆开,所以应付起来很是小心谨慎,而张长陵也是越打越心惊,这个青年一直看上去不温不火,但是总觉得他身体里暗藏着一只上古凶兽,只是被这少年以特殊方法封印着,一旦有不开眼的诱发出来,任你是谁也会给撕成碎片,慢慢的双方都找到一种水乳交融的感觉,似乎不是在生死相搏,而是在互相交流,两个人气息流转异常和谐,马锺可以感受到胸中的凶戾之气逐渐变得柔和起来,杨小瓜教授的调息之法一直不得其门而入,这一次在张长陵的气机牵引之下,忽然就找到了感觉,真的是化凶戾为祥和,在体内循环不息,滋养自身,不再有过刚易折的担忧,马锺有信心,现在的自己就算是攥着两团棉花也能打出开天辟地的威势来。双方打了半个时辰,各自停手,双双拱手作揖,马锺说道,“张道长仙法通玄,马锺受益匪浅,佩服佩服,我认输。” 张长陵则是摇头,“马将军压着境界和张某人切磋,张某人岂有不知,而且,张某人的雷法一直是半吊子,今天和马将军一番印证,自觉已经可以登堂入室了,马将军功劳不小,在此谢过马将军了。” 张长陵回去到了刘义季跟前,稽首道,“此番张某人获益匪浅,自觉可以突破道法桎梏,所以想要跟王爷请假回山向掌门师兄禀告,然后闭关一段时间,到时候掌门会派出其他弟子顶替我的位置,请王爷恩准。” 刘义季是个聪明人,为人也很豁达,反正自己不想争权夺利,没必要死抓着某些人才不放反而被皇兄猜忌,还不如结个善缘,于是点头道,“道长修行乃是大事,本王岂敢拦阻,这里就谢过道长多年来的护持之恩了,至于贵门中其他英才到此,本王一定以礼相待绝不含糊,来人呀,拿一百两白银来!”刘义季把一百两银子双手交给张长陵,“道长一路辛苦,这点钱不多,就当个盘缠,也算本王一点点心意。” 张长陵也不推辞,接过银子飘然离去。 玄应和尚大约四五十岁了,身体高大强壮,虬髯黑脸,半披着袈裟,身体就像缎子一样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却是一个天竺来的番僧。 马锺出身西域,对于这些印度人并不陌生,甚至打过不少交道,深知对方不好惹,这些人大多炼有龙象伏魔神功,铜筋铁骨力大无穷,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还刚柔相济,好多人修行瑜伽柔术,甚至会缩骨奇功,让人很挠头,当然了,马锺本人并不怵这类人,他天生神力,就算是真的金刚也可以捶碎了你的不坏金身。 玄应和尚双手合十,“阿弥陀佛,贫僧玄应有礼了。” 马锺也合十还礼,“大和尚安好。” “马施主,贫僧不才,听说马施主曾经在西域打败了贫僧的几个不成器弟子,在此多谢了。”老和尚语气和缓,但是单掌拍出,却是包含杀意,看着轻飘飘的,其实是佛门大手印的无上玄功,威势惊人,而且还配合了狮子吼,要震散马锺的心神。 马锺小小的吃了一惊,这老和尚好厉害的身手好毒辣的心机,真的是笑里藏刀,听他的话里意思,巴米扬寺的那些和尚都是他的徒弟,他这是要给弟子们报仇来了。马锺本来心境平和,觉得这个老和尚看起来还不错,谁知道是笑里藏刀呀,心里就不爽了,反手一掌拍出,蕴含风雷之声,砰的一声双掌相交,马锺原地不动,老和尚玄应身体轻摇了一摇,看上去略占下风,其实马锺心里清楚,对方是借着那一晃完全化解了自己的攻击,一点损伤都没有,这一招颇为高妙,看来坏人都挺厉害的,主角光环不那么大。要是在以往,马锺的怒气值一定会升到顶点,但是自从跟了杨小瓜之后,马锺不单是武力进入了新境界,心境修为也是大不相同,既然双方站在了比武场上,就没有偷袭一说,你的动作慢没有警惕性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拿来怪人家就是不对了,你弱还弱的有理了吗?比武就是战斗,一拳一拳递出,一剑一剑斩下,抽丝剥茧层层压制,你有多少本事用多少,本事不大还要玩什么风度,那死了就是活该。马锺心神古井不波,并不受玄应的任何影响,见招拆招,身体随着对方的移动而移动,你有千条计,我有一定规,一成力砸不死你我就用一成半,还不够就用两成,反正我比你强,立于不败之地,你喜欢玩就陪你玩呗,玩多久都成。就这样,玄应身形旋转一掌又一掌不停攻击马锺的侧翼,避免和马锺硬碰硬,但是马锺并不是那种笨拙的莽夫,相反的,行动极为迅捷,无论玄应怎么转都会变成面对面的进攻,弄得玄应叫苦不迭,内力不如人家深厚,就处处碰壁,每次都是一掌拍出,就给马锺一指点在掌心,吓得玄应不得不缩手变招,打着打着,玄应没激怒马锺,自己的心火反而腾腾直冒,拿出来自己的大日伏魔神拳,拳势刚猛无匹,身形如龙腾,重拳如象蹄,正是传说中龙树菩萨所传的龙象般若功,马锺一看不由得见猎心喜,太好了,想不到这老和尚还会这一招,不能打断他,要好好学习,马锺对于习武这一方面颇有天赋,简直是过目不忘,看别人耍过了自己就能记住个八九不离十,上乘的功法其实路数是相同的,马锺慢慢应付偷偷学习,等到一炷香过后就开始依样画葫芦以盗版龙象功来应对玄应的正宗功法,盗版的肯定打不过正宗的,但是那没关系呀,切磋吗,反正快要打不过的时候就重拳打退对方然后接着模仿,就这样半个时辰之后,玄应老和尚就累得气喘如牛了,一半是累的,另一半是气的,这少年太不地道,当面偷学自己的功法,还要以我之道还施我身,这哪里能行,要人命呀,再这样下去,如果被龙象功打败甚至打残那就丢人丢到姥姥家了,玄应突然后退了一大步,长叹一声,“阿弥陀佛,贫僧认输。”他心里有数,认输不丢人,还显得高风亮节,要是死扛着给人打吐血了那就真的没法混了,反正自己只是个供奉,和这个少年没有竞争,正好可以留力争夺内部的名次。 转眼之间,马锺已经连过九关,只剩下最后一个人了,这个排到最后的幸运儿就是南海练气士羊角。羊角身量不高,皮肤黝黑,骨骼粗壮,双眼精光乱冒,浑身充满杀气,标准的东南亚相貌,实际上这位羊角仙人确实不是中原大陆的人,而是来自南洋某小岛的食人族,自幼捕鱼打猎抓猴子,也吃别的部落的人,后来一次打渔,被风浪吹翻了渔船漂泊到了一个孤岛,和武侠小说的男主一样获得了奇遇,碰到了一个被困孤岛的隐世高手,然后,高手惊讶于此人的根骨清奇(其实是没办法了,这么多年就这么一个活人)就收他做了徒弟,经过十年苦修,终于成功气死了师父(见过笨的没见过这么不开窍的),可以出道了,但是师父被困孤岛他自然也一样出不去,直到某一天,遇到了过路的船只被带到了大陆上,一路辗转来到了中原,他别无所长就是会打架,就加入了军队,然后成功被选入了御林军,最后辗转加入了衡阳王府。 和通常的修道人不一样,羊角的武器不是刀剑,而是一柄鱼叉,他从小打渔为生就喜欢用鱼叉,所以成为王府供奉之后特意为自己打造了一把精钢鱼叉,长有七尺,通体黝黑,就连锋刃部分都是黑黝黝的,和他本人一样显得很不起眼,真正动起手来才知道厉害。这一次为了避免伤人,就用两节软木做鞘,把锋刃包裹起来,这样整个鱼叉都是圆滚滚乌溜溜的毫无杀气,反而显得有些可爱。羊角性格比较简单,没有什么弯弯绕,两个人见面也不废话,来打架来了废什么话呀,所以一声不吭上来就是当胸一插,可能是多年捕鱼的原因,羊角的手法并没有什么惊天的威势,反而像抹了油一样滑溜溜的,毫无凝滞就到了马锺心口,马锺也是惊了一小下,好快的枪法,虽然用的是鱼叉,可是这手法分明是某种中原罕见的枪法,滑溜溜的像一条黄鳝,虽然不咬人但是很吓人,阴恻恻的随时就能钻破你的漏洞来上一小口。 马锺忽然有了一种疲劳感,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车轮战毕竟是很耗精神的,尤其是这种切磋,要小心翼翼的尽量留力,既要赢又要不伤人性命,对马锺来说比斩将夺旗要疲劳的多,真要是战场的敌人,某些人就是一锤子买卖,可能喘气的功夫就解决一半了,可是这比武切磋就不一样了,所以到了最后,马锺开始疲劳了,但是他更清楚自己的瓶颈来临了,为什么要搞这一个一挑十,为了名声?为了钱?当然不是,杨大哥答应自己玩这一次一方面是要自己放松一年来紧绷的心境,另一方面就是要帮自己打破瓶颈,以力欺人不算本事,只有在疲惫不堪的时候还能够打胜仗这才是自己孜孜以求的境界,而达到这一境界,平时的修行固然必不可少,但是把自己逼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而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不知不觉间,马锺的动作越来越是迟缓,就好像已经精疲力尽一般,给人的感觉他拿的桃木剑比山岳还要沉重,甚至就连动动手指都会消耗很大的力量,马锺站立不动,飘逸的轻功似乎离他而去,手里的桃木剑很吃力的做着几个简单的动作,甚至就连这都很消耗力气,所以他不得不把桃木剑搭在了羊角的鱼叉上,用鱼叉作支点才勉强做出来点戳拦刺的动作,一开始羊角以为对方强弩之末了,暗自得意可以捡一个便宜,王爷可是说了要是打赢这个姓马的少年,所获得的奖励比第一名还要多一些,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要不然为啥这十个人傻了吧唧的一点面子不要,车轮战这个少年,可是呢,几下过去之后,羊角就叫苦不迭了,对方的木剑似乎有千钧重量,而且还完全压在了自己的身上,自己必须全力以赴才能够支撑住对方的木剑,而且很奇怪的是对方的着力点似乎和自己是同一个方向的,换句话说就是羊角用力推着马锺的桃木剑刺向羊角的要害然后再用力挡开,再用力推动桃木剑砍自己,羊角都要哭了,他想要抽回鱼叉,不给对方推磨盘的机会,可是做不到,只要是回撤,对方就被自己吸引过来直冲自己的要害,别看那桃木剑轻飘飘的,羊角可是知道,那东西就算是碰到一块铁,也能在自己的力量下把铁块碾压成铁皮,时间仅仅过了短短的几秒,羊角就汗流浃背浑身酥软了,他看向这个少年的目光里充满了恐惧,这家伙不是个人,简直是一个地狱里来的恶魔,会不断吸吮自己的血液骨髓,直到把自己变成一具骷髅。 作为一个食人族出身的羊角,性格极其坚韧,从小时候起,饥饿猎杀、和狂风巨浪搏斗、同类相残、孤岛求生,十多年的远离人群都让他变得孤僻坚忍唯利是图,但是今天这场战斗终于让他感受到了恐惧和无力,羊角终于坚持不住,咣当一声丢掉了手里的鱼叉,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眼神空洞口吐白沫颤抖不已。有军医赶快过来,看到他这副样子也是吃了一惊,翻开眼皮看了看,再号了号脉,军医叹息一声说道:“这是惊吓过度导致精神错乱了,我给他扎上几针,回去静养一番,应该就可以痊愈了。”就这样,满脸银针的羊角被担架抬了下去,按照军医的估算,三个月内是下不了床了。 刘义季看到这一切,正想说些什么,忽然有一个从人走到身边,递给他一个字条,他打开一看,脸色狂变,强子镇定了一下心神,宣布道:“今天的比武到这里结束,明天继续分组竞技,收兵!” 第97章 进京 刺史府内堂,刘义季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在厅堂里走来走去,念叨不停,幕僚长王俭坐在客座上手捧香茶,看着一脸乌云的刘义季面带微笑,只是潇洒品茶。 过了好一会儿,刘义季停了下来,他盯着王俭,一脸纳闷:“王师,这都火烧眉毛了,你怎么还是这样老神在在的,快点给我出个主意呀。” 王俭放下茶杯,问刘义季,“王爷为什么着急呀?” 刘义季满头黑线,“王师,就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了,现在四哥事发了,皇帝哥哥要收拾他,这不是摆在眼前的事情吗?我们到底该如何应对?” 原来,建康城传来消息,皇帝刘义隆不满四弟彭城王刘义康专权跋扈,剥夺了他的宰相职务,监禁起来,并召刘义庆、刘义季、刘义恭、刘义宣诸王进京议罪。 这一招敲山震虎,别人没咋样,刘义季吓坏了,他本来就是个谨小慎微的人对下豪迈仁厚,对上则是小心再小心,生怕被牵扯到权力纠纷里边去,但是生在帝王家,想躲是躲不开的,这下子一听说叫他进京就吓麻爪了,生怕一个不小心被皇帝哥哥治罪,毕竟说到底他才二十多岁,还是个年轻人,没有官场老油条的那份气度。 “王爷是彭城王一党的吗?”王俭明知故问。 “当然不是,”刘义季一蹦多高,“我可没那么傻,给别人做嫁衣裳,无论他们谁得势了,我都是一样的衡阳王,掺和那些干嘛,嫌自己命长吗。” “既然如此,王爷怕个啥,反正你还作你的太平王爷,陛下总要用你们来帮助他治理江山的,敲山震虎就去敲呗,反正你不是老虎,只是陛下的兄弟。”王俭一脸无所谓。 “也对哈,有王先生在,本王怕什么,一切自有王先生运筹帷幄。”刘义季自我安慰。 “我不去京城,王爷自己去。”王俭说道,“王爷不在家,荆州需要有人管着,否则,如果我们一起进京,一旦荆州出了什么事情,就会给有心人抓住把柄,王爷就麻烦了。况且,如果我随王爷一起,会有人说我把王爷当成傀儡,到时候陛下心中不喜,不但我就是王爷也会被陛下迁怒。” “话是这样说,可是本王真心的不喜欢这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事情,到时候先生不在,一旦本王应对失措,也会出问题的,毕竟天子脚下耳目众多,不论说错还是做错都会给皇兄。。。嗯嗯”刘义季自觉失言,赶快闭上了嘴。 “没关系的,我虽然不去建康,但是可以去请杨家子陪王爷进京,此子足智多谋,从无纰漏,一定会帮助王爷化解那些陷阱的。”王俭看着刘义季,眼神诚恳。 “杨家小兄弟虽然才高,但是他早就说过不出仕的呀,我们哪能强人所难,毕竟他年纪确实轻了些,过早做官百害无一利。”刘义季抚摸着下巴思忖着。 “我们也没叫他做官呀,就是陪王爷进京而已,只要不给他任何官身,不就是不出仕吗,杨家儿郎重情重义,只要王爷真诚以待,他自然会帮助王爷出谋划策的,而且,他身边的那个马锺勇猛不亚于三国吕奉先,有他在,王爷的安全也能放心,毕竟此行进京不能多带扈从,免得给人说做贼心虚,而且就算带了千军万马,陛下一声令下也都会倒戈,对王爷百害无一利。” “真的这么简单?不给他官做就行?”刘义季哑然,原来自己钻了牛角尖呀。 “杨家子不想被人说成神童,所以奉行低调,深藏功与名,只要王爷保证他不在人前显露身份,他自然会帮助王爷,他一向重情重义,只要王爷给他尊重,那么我们欠他这个人情反而是结了善缘,日后来往不在话下。”王俭继续为刘义季解惑。 “那就太好了,本王马上去找杨小兄弟,本来我就对他一见投缘,只是碍于身份不敢过多亲近,先生放心,我这就与他义结金兰,以亲兄弟待他。”刘义季一兴奋,直接盗版了自家兄长刘义庆的成语。(金兰之好这个成语第一次问世来源于刘义庆的作品世说新语) 刘义季今年才二十多岁,富有青年人的朝气,喜欢说干就干,马上连蹦带跳去了杨小瓜的院子,看着他的背影,王俭很无奈的摇摇头,又点了点头,如果没有这副待人以诚的心性,自己虽然也会为他效力,但是不会这样全心全意的谋划吧。 “杨兄弟,我有一事相求,不知道可不可以?”刘义季开门见山,把杨小瓜弄懵了。 “王爷有何吩咐,杨茁只要能做到的,一定尽力。”杨小瓜说的很大气,但是能做到的是啥,反正不想干的都是不能做到的。 “简单简单,一个是本王要和杨兄弟你斩鸡头烧黄纸结为异姓兄弟,另一个是” “停停停,”杨小瓜赶紧伸手拦住了刘义季,“王爷,你这是要折煞我吗,你是王爷呀,你和我结拜兄弟,不是杨茁不肯,你把陛下置于何地?”心说这个王爷也太不靠谱了吧,这么干不成了捧杀吗,这哪行。 “额,是哈,我倒是把皇兄给忽略了,那好吧,我们就不当众结拜了,私下里兄弟相称总可以了吧。”刘义季挠了挠头。 “我的王爷呀,你想要我干啥直接说吧,什么结拜啥的就免提了,人和人的关系不在乎形式。”杨小瓜很无奈,这个王爷也太,太年轻了一点吧。 “好的,那我就不说这些客气话了,”刘义季正色说道,一转眼就从毛躁的年轻人变成了一个沉稳厚重的少年统帅,这个转换速度让人猝不及防,不过,想想也正常,天家无父子,从小在尔虞我诈的环境里,要是真的那么单纯,还能活到现在吗。“不知道你听说没有,我四哥被软禁了,皇兄叫我们几个兄弟进京议事,我想请杨兄弟陪我走一趟,”他看了一眼杨小瓜的脸色,又接着说,“我知道你不肯出仕,所以委屈你扮作陪读,帮我出谋划策,免得我给人家卖了还数钱。” “嗯,王爷既然提出来了我就不拒绝了,但是王爷要答应我,不要把我放在台前,另外,我家兄弟虽然和我一起陪着你,但是不会出手,除非你的护卫都死光了,否则他都会当摆设,我可不想让人觉得王爷私蓄猛士。”杨小瓜提条件,“还有,我会给王爷提点些东西,但是王爷不要自作聪明,我知道王爷聪明绝顶,但是在陛下眼里你无论怎么伪装都是一样,还不如好好做一个弟弟。” “受教了,我保证在赴京期间全都听杨兄弟的,绝无二话,嗯,你觉得这一次我带多少人进京比较好?谁领队?” “带少了太刻意,带多了影响不好,一百亲兵不多不少,羊角受伤了,张长陵回山了,那个玄应老和尚靠不住,我觉得那个铁中棠不错,出身干干净净的,忠于职守用起来比较安心,陛下也会比较安心。”杨小瓜想了想说道。 “嗯嗯,一切听你的,好啦,那我们还要准备什么么?” “不用,现在圣旨还没来,提前准备是大不敬,还是等圣旨来了再说吧。”杨小瓜回答得直截了当,让刘义季很纳闷,为什么一个白身如此无所顾忌,而自己一个龙子龙孙反而是谨小慎微惶惶不可终日。 圣旨来的很快,只比消息晚了一天,这主要是没人喜欢用自己的隐秘手段传递这种滋味不大的消息,底牌之所以是底牌就是因为不能随便翻出来。 刘义季严格按照礼仪焚香跪拜,接了圣旨,对着南京方向叩首不已,表现了足够的恭顺,至于那场竞赛,还是照常举行了,只是主持人换成了王俭,这个不是长史的长史。 接到了圣旨就不能磨蹭,刘义季立刻开会安排工作交接,把印绶交给王俭保管,下一道钧旨给各州郡的封疆大吏们,叫他们各安其位好好工作,服从王俭的临时领导,有什么重大事宜直接汇报给刺史府,让王俭转达或者直接处理。安排好了这一切,刘义季准备好了车辆,带着铁中棠率领的一百名王府亲兵奔赴建康城。 南船北马,要说王府想要凑集一百精锐骑兵还是不难的,只是刘义季低调惯了,也觉得没必要抖这种威风,就老老实实带着一百轻甲步兵乘船顺江而下,直取建康。由于距离的原因,刘义季是最晚一个抵达健康的,比别人晚了足足两天,本来刘义季也担心自己去太晚了会被认为懈怠,杨小瓜就告诉他,该怎样就怎样,你离得远所以去晚了就是应该的,去的太快了反而居心叵测,至少要落一个谄媚的名声,吃力不讨好,所以前前后后折腾了十天这才到了建康,抵达建康城的时候,季节已经接近深冬,南京城也下了一场小雪,虽然地处江南,雪落地就化了,可那真的是格外的冷,冷到骨头里,站在船头尤为寒冷,披着狐裘也打哆嗦,刘义季就问同行的杨小瓜,“杨兄弟,你去过塞北,说说看,塞北的大雪是不是比这江南还要寒冷数倍?” 杨小瓜摇摇头,“其实塞北虽然寒冷,但是气候干燥,你穿的厚一点就没关系,而且我们一到冬天就待在帐篷里,炭火烧的旺旺的,很温暖,不像这里,就算是呆在船舱里也躲不过刺骨的寒气。” 船靠燕子矶码头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早有礼部官员在那里迎接,杨小瓜一身青衣小帽,身穿老羊皮袄缩到刘义季的身后,看着刘义季和对方寒暄问候,礼部官员宣旨,叫刘义季先回到府邸下榻,改日再召见,刘义季又拜谢了皇帝恩典,这才启程直奔刘义季在南京的王府别院。 这一路行来确实是挺辛苦的,好在刘义季的别院很大,这一百个人就像扔到花盆里的一把土一样,很快就消失不见。王府里负责留守的管事,领着大家去各自的房子居住,至于说治安问题,王府外围其实一直有人负责守卫,都是朝廷委派的御林军,无需过多担忧,作为伴读,杨小瓜和马锺有自己的小院居住,同行的拓跋嫣然则是以王爷的女官头目的身份居住在隔壁院子,更方便互相联络,应付各种突发事件,说是这么说,其实杨小瓜真心不觉得会有什么大事发生,毕竟在古代,针对一个郡王的黑暗手段很难实施,也很少实施。 大家洗完澡,在各自的院子吃饭,王府之中人多眼杂,幕僚和女官自然是不能明面上一起出入的,否则明天一早,各种小道消息就会传到皇帝的案头,那可真的就是欲盖弥彰了。 三个年轻人坐在书房喝茶,刘义季、杨小瓜、马锺。刘义季吃饱喝足,一脸闲适,他端起茶杯,吹了吹烟气和茶梗,轻轻啜了一小口,问道,“你说今天会不会有人来?” “不知道。”杨小瓜一脸无所谓,“来了就接待,不来就省了茶钱,都很好。” “杨兄弟,你可真的是心如止水呀,可是要是他们来让我表态,该怎么办?”刘义季揉了揉眉心。 “那要看是谁来问了,有的人问了就给他明确的答复,有的人问了就装傻听不懂,或者说没想好。”杨小瓜的答案永远直截了当。 “要是五哥来问我,要不要合作呢?”刘义季单刀直入。 “江夏王是要代替彭城王执掌国政的,所以你是他的下属,不存在合作,宰相下令荆州刺史执行,配合国政完成任务,仅此而已。” “你的意思是公事公办?” “对呀,难道要表忠心,你也是陛下的亲弟弟,谁也不比谁高贵,你只需要忠于陛下,其他人都是公事公办。” “可是那是亲哥哥,邀我赴宴或者游猎呢,总不能拒绝吧。” “赴宴就吃饭,游猎就去骑射,娱乐的时间不谈公事。” “哦,原来如此,看来还是我着相了。”刘义季恍然大悟般拍了拍额头,正在此时,外边有人来报,“王爷,有一个叫柳元景的人投下拜帖。” “看看,说曹操曹操到。”刘义季叹了一口气,“这位柳大人,我是见还是不见?” 柳元景,江夏王刘义恭的亲信武将,一大堆头衔,几乎把江夏王藩属的的官职都包圆了,什么司徒司马太尉之类的,显然是代表江夏王来的。 “当然见,不但见,还要大张旗鼓,王爷可以命人在侧门悬灯,并且亲自在二门迎接这位柳大将军。” “好,那我就听你的。”听人劝吃饱饭,刘义季马上就命人悬灯,然后亲自出二门迎接,正门是给皇帝留的,从来都不开的,所以侧门悬灯已经是最高礼仪了,至于说柳元景会不会受宠若惊,那就不关自己的事了,事无不可对人言,越是正大光明的,自己那位皇帝哥哥越会放心。 柳元景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双臂修长,走起来龙行虎步气度雄迈,但是言谈举止却并不粗俗,反而是彬彬有礼,显然是读过不少书的,他一看刘义季亲自迎接,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但是很快就神色如常,长揖行礼,“末将柳元景参见衡阳王。”他的所有身份全都是隶属于江夏王府,属于王府幕僚,所以只能称呼刘义季为王爷,不能提及对方的朝廷总督和刺史身份。 “哈哈哈,柳先生客气了,早就听说柳先生的大名,一直不能得见,今日一见果然是气度非凡国之大才,真是三生有幸,快请进。”刘义季打着哈哈,一通不要钱的溢美之词丢过去,弄得柳元景也是不知所措,毕竟那个年代等级森严,作为皇帝幼弟,统领八州军事,位高权重的刘义季这么做已经比礼贤下士还要高明数倍,甚至连柳元景都怀疑这位王爷是不是要挖墙脚招揽自己了。 刘义季可不管他怎么想的,甚至从某种角度讲就是要造成这种错觉,省的自己整天烦恼不断,也给别人找点事情做这才公平。他一把拉住柳元景的手,领着他走入内堂,柳元景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跟着进了内堂,仿佛腾云驾雾一般,直到分宾主落座之后才恢复了一点点清明。 杨小瓜站在刘义季的身后,和马锺一左一右仿佛哼哈二将一般,眼观鼻鼻观口口问心目不斜视,硬生生杵在那里一动不动。这在古代也是常有的事情,大富大贵的人见客人身边总会有一两个从人侍立,负责统领后边的仆从,斟茶倒水捧书磨墨之类的,就像大饭店的雅间服务员。 有丫鬟奉上茶水,刘义季端起茶杯,轻轻吹气,用碗盖刮着漂浮的茶叶,若有所思地问,“不知道柳先生来此有何见教?” 柳元景赶紧放下茶杯说道,“江夏王听说王爷进京来十分劳苦,特地派末将送来一支三百年的山参以尽兄弟之义,并让末将代表江夏王向王爷问好。” “那就多谢五哥了,请柳先生代本王转达对五哥的问候,本王无以回报,现在有一些来自南蛮的药材,对于外伤颇有奇效,我知道五哥颇重军事,虽然千金之体不会有什么伤害,但是手下将士免不了有些外伤,此种药材止血消炎可谓神药,请柳先生转交。”刘义季态度恳切。 “多谢王爷的厚意,末将代江夏王谢过王爷了。末将本就是江夏人,听说王爷这几年治理荆襄颇有所得,末将每次归乡,乡邻们皆对王爷感恩戴德,对王爷的仁厚有口皆碑,末将在此代表乡邻谢过王爷的照拂了。”柳元景抱拳。 “哪里哪里,荆襄治理多是五哥和临川王多年治理之功,本王不过是萧规曹随而已,一切都是仰仗陛下恩德和兄长们的照顾本王才愧居其位,深以为本王资质不足,夜夜忧心,生恐辜负了陛下所托,百姓们的信赖。”刘义季装起来也是很像那么回事儿的。 柳元景抬眼看了看窗外,站起身来,“王爷一路劳苦,末将就不打扰王爷休息了,请王爷准许末将告退。” “那好吧,想来五哥那里还有很多要事要依赖柳先生处理,本王就不留柳先生了。” 刘义季也跟着站起来,把柳元景送到二门,拱手而别。 “哈哈哈,好个老七,果然还是那副呆子相。”皇宫内,元嘉皇帝刘义隆哈哈大笑不止。 第98章 奏对 “陛下似乎很高兴?”身边坐着一个气度不凡的美妇人,约摸三十出头的年纪,正是潘淑妃之后的宠妃潘淑妃了。 “嗯嗯,朕以国事托之兄弟,谁知道老四竟然包藏祸心,企图觊觎大位,让朕颇为失望,老五虽然勤勉,但是才具略逊,而老六天资平庸不堪大用,只有老七素有赤子之心,忠孝仁厚,朕本来担心他也会像其他几个人一样居高位而弄权,辜负朕的期望,现在看来,老七勤勤恳恳忠心可嘉,一点骄纵跋扈都没有,颇慰朕心,很好很好。”刘义隆身体雄壮,气势惊人,怎么看都不像是多年生病的样子,看来他所谓的身体不好,把权柄托付给老四刘义康,不过就是个试探罢了,帝王之术,哪能轻视。 “老七这一次真的只带了一百护卫吗?”刘义隆问身边一个壮硕的老太监。 “是真的,据沈庆之老将军汇报,他仔细查证了所有进出门的记录和上下船记录,真真正正只有一百亲兵随行,而且王府里的房子大部分都是空的,陛下外派的王府护卫都比府内的亲兵多很多。”老太监躬身回答。 “很好,老七果然还是那个老七,忠心耿耿,君子之风。”刘义隆点头称赞。 “可是,有谍报说前几日衡阳王举行了一次大阅,很多武将都下场比武,王爷自己也下场表演了骑射,连中三靶。”潘淑妃似乎随口提起。 “我刘家儿郎,好武乃是本性,若是他真的整天喝酒弄文,一点兵戈事不问才有问题。你一个妇道人家哪里懂这些弯弯绕绕,若是他有异心就会培植自家的力量,看他现在不论做什么都是国家的人马,他一个八州都督在尽自己的职责。老七乃是我自家兄弟,如果连他都不相信,那世上就没有几个可信之人了。”刘义隆似乎心情不错,耐心的解释给潘妃听,也给自己听。 “启禀陛下,刚才柳元景去了衡阳王府,衡阳王侧门悬灯,亲自在二门迎接了柳元景,两人在内厅饮茶,一盏茶后柳元景离去,王爷亲自送到二门。”老太监低声汇报。 “哈哈哈哈,这个老七真的很顽皮,笑死朕了。”刘义隆朗声大笑,“这下该老五难受了,哈哈哈。” “陛下因何发笑?”如果一个君王身边没有几个捧哏的,那这日子就没法过了,所以潘淑妃很识趣的捧了一下。 “这个老七太顽皮了,他搞这么大声势,其实就是要告诉朕,他府里来客人了,是老五的人,而这种礼遇明着是给老五面子,其实也是给柳元景面子,只是这个面子有点大,柳元景接不住,估计回去后老五就该闹心了。”刘义隆解释。 “陛下曾说过衡阳王忠厚,怎么也有这些弯弯绕?”潘淑妃似乎和衡阳王刘义季有仇,总是阴阳怪气的提点皇帝。 “你呀,真是妇人之见,忠厚是说老七懂得自身的本分,不贪心,待人诚恳,并不是说他傻,朕的兄弟怎么可能是个傻子。”刘义隆语气加重,很明显不满意皇后的添油加醋,“好啦,时候不早了,朕也要安歇了。”很快,宦官们把床褥弄好,皇帝和潘妃就去睡了。 第二天没有早朝,刘义季吃完了早饭,有仆人禀告,说有皇帝旨意到,刘义季赶紧沐浴焚香,跪迎天使,很简单的口谕,就是叫刘义季赶快进宫见驾,刘义季早有心理准备,随便收拾了一下,就带着十来个卫士骑马去了皇宫,吩咐从人在宫城外等着,自己跟着引路的宦官直奔御书房。 “臣弟参见陛下。”刘义季恭恭敬敬跪下行礼。 “哈哈哈,老七不必多礼,起来吧,别让我去搀你。”刘义隆很破例地用了一个我字。 “臣弟谢过陛下。”刘义季站起身来,有宦官给他在侧面搬了一个绣墩,让他坐下。 兄弟二人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双方对视,久久无言,刘义季看到哥哥还不到四十岁,已经有白头发了,不觉得鼻子有些发酸,眼睛湿润。 刘义隆看见了弟弟眼睛里的情绪变化,心中不由得漾过一丝温情,“老七,你前几天上的折子,我已经看过了。写的很有创意,你说发展军屯,多打农具,先民用足后军事的想法很有见地,你且说说看,到底是怎么个思路。” “陛下,”刘义季站起身来正要说话,被刘义隆摆摆手,“坐下讲话,另外,叫三哥。” “是,三哥。”刘义季想了想,就说到,“其实这个思路不是我自己想的,是王俭和其他一些人建议的,我觉得很有道理,就贸然给皇帝哥哥写了这份折子。” “王俭也好其他人也罢,无论谁提了建议,关键是老七你能够想明白做出总结,那就是你自己的想法了,居上位者,能用人能判断策略的可行性,就是最好的,你继续说。”刘义隆在这个小兄弟面前显得很温和。 “是,俗话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往,民心所向,自然是想要富足安定,而我们要是想一统江山,自然要兵精粮足,其中粮足为首要,如果民间贫苦,吃不饱穿不暖,那自然就没有足够的壮士可供军用。短期内我们的人口不会有太多变化,兵多了,农夫就少了,粮食就少了,人口增长也会变慢,牵一发动全身,北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荆州又是处于二线,不用太多兵力挤占了农人的额度,所以臣弟想把一部分士卒挪去屯田,既可增加粮草储备减少民间负担,又可以有一部分预备役,一旦有突发事件他们虽不是精兵,境内治安扫除草寇叛贼还是可以的。”刘义季其实很聪明,真正动起脑子来一点都不差,提起政事来是侃侃而谈。 刘义隆点头,又问,“那你说想把铁匠拿来打造农具又是出于何种考虑?” “臣弟曾经访问民间,多年来铁匠打造军器甚多,农具就少很多,大多农夫用的都是石头或者木质的农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臣弟也组织一些才智过人的人研究新式农具,一方面用新农具代替旧的可以大大增加田亩开垦数量,另一方面农民种田多了所消耗的农具也就多了,铁匠有利可图,做铁匠的人就多了,一旦我们要打制军器,可用的匠户也就多了,自然可以短时间完成大量军器储备,此乃良性循环。” “那如果让铁匠直接打军器,难道无利可图吗?”刘义隆提出自己的疑问。 “陛下,”刘义季一着急,就把三哥变成了陛下,这种变化不但没让刘义隆生气反而很高兴,这说明弟弟把我当皇帝是深深刻在骨子里的,不是装模作样的,“陛下,打仗毕竟不能长久,如果大战旷日持久,那么田地荒芜人口凋零国库空虚都是难以避免的,所以我们打仗肯定不会打很多年,那么铁匠打完了军器之后,没有战争了,就无事可做,岂不是会饿死,所以他们没有动力,宁愿慢慢磨洋工也不会很快完成,更不会有普通人想做铁匠,如果打制农具则不同,只要有需求,他们自然知道不会停滞,今年要明年也会要,是有源之水有利可图,自然会都想做铁匠学一门手艺。” 刘裕出身民间,并不是贵族,所以子女们对民间疾苦都很了解,不会被人蒙蔽,何不食肉糜的事情在刘家不会有,刘义季一说,刘义隆就明白了其中的区别,频频点头赞叹,“老七果然有见地,不愧我家麒麟儿。” 刘义季赧然,“哪里,我就是拾人牙慧,皇帝哥哥不要夸了,你和五哥才是人中龙凤,太子和道民(刘骏,皇帝的三儿子,未来的第五任皇帝)也比我强得多,他们才是麒麟之姿。” “好啦好啦,不要客气啦,邵儿和骏儿的才华我自然知道的。你接着说说看,你的奏折中关于抚蛮的事情。”刘义隆笑容更甚。 “我江南多满足,荆州一地就有五溪蛮武陵蛮南蛮等等数不胜数,如果剿灭他们杀伤过重有伤天和,不剿灭他们吧,时不时的反叛,骚扰民间,令各地官府苦不堪言,但是究其原因,就是他们太穷了,食不果腹衣不蔽体,那不抢又如何,所以有贤者跟臣弟建议,不如授之以渔,派人在山下专门教授蛮人农桑之术,没人愿意过穷日子,只要有第一批蛮人肯来学习农桑,自然就有更多的人愿意下山来学习,能吃饱饭穿好衣,谁会不肯,就算有人阻挠也会被蛮人摒弃,久而久之,蛮人自然就心向大宋,愿意和我大宋子民一样,如今山外荒地无数,只是缺人开垦,不愁蛮人会与我宋民争夺田地,所以慢慢的十年二十年,蛮族就会出山和我宋民一起耕作一同纳粮,我们少了后患多了民户和兵源,何乐不为。只是这一项工作见效甚缓,不能一蹴而就,期间也会有很多反复,所以需要鼓励民间贤者士族勇于参与进去,也让士族从中获利,同时严刑峻法,不可以欺压蛮人过甚,一旦官逼民反我们的努力就会前功尽弃。” “七弟此计大善,你回去就着手办理此事,我赋予你全权,你要是觉得八州之力不足,我可以从朝廷上给你支持。”刘义隆一锤定音。 “陛下英明!”刘义季离开绣墩,三拜九叩首。 “昨天柳元景去你府上,你是怎么想的,竟然悬灯,还亲自迎接,朕听说你这一招可把老五给弄晕了,哈哈哈。”刘义隆话锋一转,开始闲聊。 “其实没啥啦,臣弟想的是,此番进京是皇帝哥哥的旨意,哪有不见皇帝哥哥先底下通气的道理,臣弟没有什么小心思,就是这个荆州刺史都是皇帝哥哥赶鸭子上架才当上的,就这点事情就很累了,哪有心思想那些有的没的,所以给五哥提个醒,也想告诉其他人,光明正大才是立身之本。”刘义季直来直去,一点都不藏掖,反而很符合皇帝的心意,刘义隆频频点头,此言大善。 “老七,你就不想到朝廷里做更大的官,多帮着哥哥分担一些事情吗?”刘义隆一脸玩味。 “陛下安排我干啥就干啥,但是说良心话,在其位谋其政,我当个荆州刺史都费劲,要不是有王俭他们帮衬,早就贻笑大方了,陛下你知道的,我不喜欢争权夺利勾心斗角的,太累了,其实要不是陛下,我就当个闲散王爷整天吃喝玩乐多好。” “那可不行,你轻松了我怎么办,你想把三哥累死吗。”刘义隆半开玩笑的说。 “臣弟不敢。”刘义季赶紧跪下请罪。 “好啦,你说说,要是我找你要王俭进朝廷做事,可不可以?” “王俭?进朝廷?王先生本来就是朝廷的官员,不是我私人的从属,所以陛下要用就可以用,只是有一点,王俭之才非常人可比,对臣弟助力甚大,若是陛下要用,自然应该重用,要是进了朝廷还不如在荆州,那就太暴殄天物了。”刘义季很认真地说。 “哈哈哈,朕是开个玩笑,王俭对老七的重要我知道的,不会动你的左膀右臂。”刘义隆看着兄弟的表情,笑个不停,过了一会儿,刘义隆又问:“老四的事情你怎么看?” 刘义康,刘裕第四个儿子,在刘义隆即位以后委以重任,担任宰相,执掌中枢大权,十多年间权倾朝野,但是后来因为皇帝常年称病,把朝政都交给刘义康处理,慢慢的就傲慢自大,野心膨胀,打算去那个位子坐一坐了,他的党羽刘斌刘湛等人宣扬国需长君,兄终弟及的话,直接触犯了皇帝的利益,所以本年皇帝诛杀了这些人,直接把刘义康软禁了。 刘义季一看终于到了正题,他脸上很犹豫,想了想还是鼓足勇气说,“陛下,我知道四哥狂悖无礼触怒了陛下,但是究竟他犯了什么罪,臣弟真的不知道,所以无从说起。” 刘义隆凝视着刘义季的眼睛,良久良久,刘义季虽然害怕但是还是哆哆嗦嗦的和皇帝对视,刘义隆点了点头,他从兄弟的眼睛里看到了恐惧和真诚,显然,这个弟弟真的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自然也就没有牵连进去,这也正常,对他来讲无论谁做皇帝自己都是皇帝的亲弟弟,何必要冒着杀头的危险干得不偿失的事情呢。 刘义隆从书案上拿出一大叠文件交给刘义季,“你先看看就知道了,不是朕不顾兄弟之情,实在是老四太过分了。” 刘义季接过文件仔仔细细一页一页翻看,脸色变幻不定,由清转白,最后发黑,他把文件往地上一摔,“这个蠢货,亏他还是我亲哥哥,怎么可以做这种事,皇帝的位子岂是他可以觊觎的,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资格,真的死不足惜!” “这么说你觉得应该判他死罪?”刘义隆问道。 “单单就四哥的罪行看,谋反是不赦之罪,如果是别人,皇帝哥哥早就让他死一万次了,但是陛下最重骨肉亲情,想来是不愿落一个杀弟的名声了,如果公布他的全部罪名有损天家的脸面,所以,依臣弟看,重罪轻判,诛杀他的全部党羽,留他一条性命,贬斥到某个边荒之地吧,也显得陛下的仁德。”刘义季一脸诚挚。 刘义隆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吩咐道,“你先下去吧,有什么事朕会再找你的。” 刘义季磕头告退。 随后的几天里,刘义隆召见了全部在京的王族成员,经过反复斟酌之后,宣布刘义康任江州刺史,镇豫章,然后又改任交州广州都督,也就是两广总督,等同于充军。 尘埃落定,圣旨宣刘义恭入朝,担任司徒侍中,太子太傅,兼任扬州和南徐州总督。 刘义季治理荆州有功,加上献抚蛮策,着加封征西大将军,领南蛮校尉,加食邑五百户,也就是一共五千五百户了,一时荣宠并不比做了宰相的老五刘义恭差多少。 皇帝特旨,让在京的诸王不必急着回驻地,在建康过了年再返回。 第99章 这是什么戏码 对于这件事,刘义季早有预料,并没有措手不及,王府内自然有熟练操作各种礼仪祭祀之类的人员,可以把一切弄得井井有条。 刘义季听说范晔此时也在建康,被委任为南下邳太守,左卫将军、太子詹事掌握禁军和扬州刺史府的一切事务,地位显赫,就告诉了杨小瓜。本来杨小瓜对于攀附这些人没什么兴趣,但是自己和刘义季之间的相识来自于范晏的强力推荐,于情于理,饮水思源都应该去拜访一下范晔,就这样,杨小瓜自己拿了名帖去了范府。 范晔此时投靠了皇帝次子刘浚,掌握军权,地位很高,门口想要拜访的人那自然是熙熙攘攘如同闹市,杨小瓜一看就眼晕,不想凑这个热闹,但是来都来了,怎么也要走一个过场,就把自己的名帖递给了门房,上边写着:谢公灵运门下弟子杨茁百拜。放下名帖之后就离开了,知道这种东西就是个礼仪,可是出来没走几步,就给门房追了出来。 “公子请留步!”门房一边喊一边追,杨小瓜就很惊讶,停下了脚步问道:“先生是在喊我吗?” 门房是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人,长得很书卷气,如果抛掉他门房的身份的话,走在大街上会被人当成一位饱读诗书的文人,只见他微微气喘说道,“老奴范林,恭为范府管事,请问公子可是谢氏灵运公称赞过的杨茁公子?” “额,我是叫杨茁,侥幸拜入谢师门下,至于说谢师称赞的事情,我却不曾知晓。” “灵运公当年曾经在文会上称赞,说有弟子杨茁,文采不弱于己,佛学一门见识已经青出于蓝,应该说的就是公子,公子少待,请在前厅饮茶,我这就去跟老爷禀告。”这个门房彬彬有礼,一点高门大户的那种狗仗人势的样式都没有,看来范氏家风确实很好。其实,据史书说,范晔这个人恃才傲物,但是只针对上级,比如皇帝,对同僚反而是彬彬有礼从来不以势压人,所以在官场中多次被贬,但是还总能升上去。 既然给人家叫住了,自然就不能走了,杨小瓜就在前厅等着,他这次是自己一个人来,也不是很着急,优哉游哉地喝着茶,慢慢等着,府门外很多等着晋见的官员人等就很惊讶了,一个个议论纷纷,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哪家的王孙公子,竟然可以在门房喝茶等待。 过了一会儿,那个管家范林快步走出来说道,“杨公子随我来,我家老爷听说杨公子到了,大为喜欢,已经在内堂等着了。” “有劳先生。”杨小瓜深深一揖,然后跟着管家走过重重院落来到后堂。 范晔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大文学家,一向以文采华丽闻名于世,长得也是仪表不俗,身材修长,面貌清癯,有仙人气。杨小瓜上前行礼,“后生晚辈杨茁见过范世叔。” 范晔微笑点头,“前日家兄来信,说灵运公高足杨茁,年纪虽小,文才武功皆是上上之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贤侄的诗作我已经拜读了,好一个长河落日圆,堪称绝唱,非亲临其境而不可得,果然雏凤清于老凤声,谢家兄长当日夸赞你青出于蓝我还有所疑虑,看到贤侄的诗作才知道贤侄才华远不止于此,难得的是贤侄并没有恃才傲物,反而对自家的优劣看的很清楚,就冲着贤侄有功而不居,硬要压住少年心性不过早出名的做法就让我叹为观止呀,快快请坐,来人上茶。” 杨小瓜谦虚客套一番,按照礼仪问候了范晔的身体,双方开始闲聊,范晔就问,“我家兄长说推荐贤侄给了王俭王世兄,后来如何了?” 杨小瓜就把到了荆州之后的事情捡着重要的说了一遍,当然,给刘义季出谋划策之类的事情不会说,只是说衡阳王聪慧,礼贤下士之类的话。 “那么衡阳王此来京城,贤侄是随着一起来的了?”范晔很惊讶,他当然知道衡阳王刘义季这一次只带了一百个人进京,也没带王俭,然而应对刘义恭的试探和皇帝的咨询都是颇为得体,让人眼前一亮,以前的刘义季才能很强,但是人事应对方面却是短板,这次则是要从容很多,关键是应对起来一点都不造作,顺乎本心,一点看不出来有人指手画脚,所谓天然去雕饰,这就特别难得了,显然,这种看不出改变的改变才是境界,眼前的少年虽然不说,但是恐怕出力不小,要不然刘义季也不傻,带着他干嘛,而且还是暗藏在亲卫当中带着,这就很意味深长了。 “是的,衡阳王说,一路上很孤单,想要小侄陪着插科打诨解解烦闷,正好小侄久慕京城繁华,就答应王爷一起来凑个热闹。”杨小瓜一脸无所谓。 “这么说衡阳王并没有举荐贤侄,也不曾给贤侄任何官职?”范晔饶有兴致地问。 “我年纪轻轻,无才无德,虽然衡阳王确实想让我出仕,但是我跟衡阳王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这种年纪轻轻无才无德的人还是不要抢真正的贤才的位置了,于是衡阳王就答应了。” “贤侄过于谦逊了,这么说,贤侄在王府住着,但是没有任何官身?”范晔很好奇,也很惊讶,因为按照官场规矩,王府或者大官的府邸是不能给没身份的人住的,尤其是像这种既不算客人又不算属员的情况,那从某种角度讲,就是衡阳王的自己人了,只要杨小瓜肯,那随时都可以出任要职,同时也就明确了,那个暗藏的衡阳王府智囊就是眼前这个少年。 “嗯嗯,小侄才疏学浅,当然是没有官身的,就是借着机会来游览一下京城的风光,承蒙衡阳王大度收留小侄,既然住在王府就可以省去花销,那小侄就却之不恭受之有愧了。”杨小瓜微笑回答。 “贤侄果然不俗。”范晔发自内心小小的吹捧了一下眼前的少年,心说年轻一代里,能和眼前少年比肩的俊才确实不太多,两个人又讨论了一会儿诗词歌赋之类的东西,对于现代人来说,这些东西天生就不擅长,但是经过残酷的语文课熏陶过的孩子们,你叫他写诗不可能,但是文章分析中心思想段落大意之类的那可就是顺手拈来,比原作者还要牛叉了,一番话下来说的范晔点头称是,眼前的少年文旭修养果然不低,不愧是谢灵运的爱徒。 大家都很有默契的不谈政治,毕竟现在朝政云波诡谲变幻莫测,范晔又是一个高雅之士,不算那种老油条,打心眼里不喜欢勾心斗角。不过江南的所谓高士都喜欢清谈,纸上谈兵也是爱好之一,两个人可以不谈政治,但是聊聊打仗还是很投缘的。范晔现在是左卫将军执掌御林军,多多少少也要研究些军事,再加上他是写史书的人,博古通今,对各种战争例子那也是耳熟能详信手拈来的,而杨小瓜则是真正打过很多仗的,对于战场状况,地形选择,军队组合甚至士气掌控那都是老本行,说起来也是头头是道,让范晔大长了见识,毕竟文武殊途,手下的将领一方面不敢直接指出某些问题,另一方面也不愿意,毕竟内心有隔阂,比如作为同僚的的沈庆之沈演之,虽然范晔很尊重他们,但是仍然只是表面上的交情,并不交心,现在杨小瓜就不一样了,不说深通军略,反正打的胜仗不少,北朝的重将也不得不佩服的角色,比起沈家兄弟来只强不弱,对于范晔平时不注意或者不了解的东西都能很清楚的指出精要,让范晔也觉得大有裨益,好多问题豁然开朗。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只要能找到共同语言,那聊起天来就滔滔不绝,转眼间就谈了将近一个时辰,杨小瓜站起身来告辞,“叔父,现在天色已经晚了,不能再打扰叔父休息了。” 范晔一看,确实是天已经很黑了,叹一口气,“本来若是贤侄自己来京我就留贤侄住在府里了,只是现在有衡阳王在,我就不好越俎代庖了,那我就不留贤侄了,欢迎贤侄有时间多来这里,我会吩咐家人,以后贤侄再来就不用通禀了,直接进来就可以了。唉,要是贤侄能在左军帮我的忙就好了。” 杨小瓜谢过了范晔的款待,听见这句话,不知道想起什么来,就说了一句,“请恕小侄直言,其实叔父大人,作为一个文人,叔父可以做一个儒将,但是不适合在御林军,这个位子很烫手,还是尽早。。。” “哦?”范晔心中一动,“贤侄且慢走,我们再说说看,此中有何深意。” “其实一言以蔽之,这个军权是陛下赐与叔父的,不是叔父自己的,陛下今日可以赐予,明日就可以拿走,手握禁军看上去,烈火烹油繁花似锦,其实杀机四伏,叔父博古通今不可不察。” “杀机何在?”范晔心中一动,不耻下问。 “叔父得此位可是陛下的欣赏?”杨小瓜一针见血,范晔也不由的沉吟起来,要知道他作为皇帝次子刘浚的臂助,因为扬州管理的好才会被皇帝封为左卫将军,原则上说并不是皇帝的亲信而是刘浚的举荐,朝廷里不服的人很多,包括皇帝的亲信太子的亲信都很眼红,自己对右卫将军沈演之极为尊重,可对方对自己呢,就是个点头之交,沈家兄弟(沈庆之沈演之是族兄弟,不是亲兄弟)一个是右卫将军一个掌握宫城守卫,那才是禁军真正的话事人,自己一介文人,在军队中的威信并不高,沈家兄弟的存在谁能说不是皇帝的牵制呢。 “贤侄一语惊醒梦中人,那么贤侄说说看,愚叔该当如何?”范晔有点心虚了,于是开始虚心。 “小侄也只是随便乱说的,叔父做一个儒将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是自己的军队,或者说自己组建训练的军队才行,你是一郡太守代行一州刺史的职能,在天子脚下其实没有什么发展,位极人臣其实也是上升无路的另一个说法,天子喜北伐,如果叔父不在天子脚下,那么自请北边某州某郡,以叔父的王佐之才,脚踏实地,那得到的一切都是叔父自己的,就算有人想要拿走也要掂量一二了。” “贤侄此言莫非是诸葛当日申生重耳之计乎?”当年三国时候,荆州公子刘琦不受后妈待见,害怕被杀,就请教诸葛亮,诸葛亮就告诉他,申生在内而亡重耳在外而生,叫他申请到外边自谋生路,刘琦就申请去江夏当太守,果然逃过一劫。 杨小瓜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只是说时辰不早了,该走了,范晔心领神会,想要亲自送出府门,结果一出客厅就被杨小瓜劝回去了,“我不是柳元景,叔父不是衡阳王。”范晔悚然而惊,想起来这也是眼前少年的谋划,就没有再送,任由少年自行离去。 过了三天,范晔上表,言文人领兵多有不便,自请外放,皇帝挽留三次,批准了请求,改任后军行参军沈庆之为右卫将军,沈演之为左卫将军。又命始兴王刘浚兼任南徐州刺史,范晔为南徐州司马,外出领南徐州军,驻节京口,编练水军,有范氏远房子弟范无病举孝廉,被任命为折冲都尉,暂领水军统领,范晔又公开招贤,又有山东寒士杨十八投军,经过考校成为水军队率,辅佐范氏子弟练兵。又过了几天,皇帝公开下旨征集新式农具,已利农耕,有朝廷博士祖朔之献新式曲辕犁,皇帝大喜,赐文散官,任命工部员外郎,赏百金,明旨昭告天下,从此有才之士对于新的发明趋之若鹜。 这一天,刘义季找到杨小瓜,“杨兄弟,我们好不容易来一次京城,一起去逛一逛吧。” “逛街可以,不许醉酒。”杨小瓜板着脸,最近和刘义季混熟了,他发现这个衡阳王私下里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只要是有利的建议,哪怕是做不到也不会翻脸,从善如流,是一个很好的主官,只是他太喜欢喝酒了,才二十出头就嗜酒如命,没事儿就弄个酩酊大醉,很不好,据说皇帝也经常下圣旨叫他戒酒,只是当耳旁风,其实他只是因为朝中权力倾轧,压力太重才这样借酒消愁,好在最近没有什么心结,酗酒的次数少很多。 “少饮、少饮总行了吧。”刘义季一脸讪笑,他也是和这个杨小兄弟呆久了,很是投缘,主要是双方都是家学渊源性格直接的人,再加上杨小瓜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思虑周详,能让刘义季有一种很舒心的感觉,比对着自家的王夫子还要轻松,就不知不觉的把这个杨家少年当成了一种倚靠。 “好吧,少饮,完了之后要用我教你的运气法门把酒毒化去,这样对你的身体和武功都有好处。”杨小瓜在和刘义季混熟了之后,就教给他一门导引功夫,可以把酒液中的毒素化去,只保留那种微醺的感觉,不但不会伤身体,反而对内功修行大有裨益,刘家家传的以硬功为主,现在刘义季学了这种导引术,时间久了成为内外兼修的人物也不是妄想,而这种运行后的感受确实比往日喝完了就头疼欲裂好很多,反而有飘飘欲仙的感觉,让刘义季欲罢不能颇为上瘾。 刘义季口口声声答应着,大家准备一下,刘义季带着卫士铁中棠还有杨小瓜、马锺,当然少不了第一次来江南的拓跋嫣然,为了减少麻烦,杨小瓜特意给拓跋嫣然戴了一个人皮面具,易容成一个看上去虽然清丽可人,但是宛如一碗清水的少女,何谓一碗清水,就是清澈见底,看完就忘了容貌。 贵人上街自然是乔装改扮,刘义季长得壮硕挺拔,眉目清朗,多年养尊处优自有一种阳刚之美,就穿一身普通有钱公子的武士服,而杨小瓜和马锺则是文士青衫,仿佛学舍里的学生一般,身后的铁中棠则是普通保镖的装扮,外边穿着短靠,内藏锁子甲,整个人看上去鼓鼓囊囊的,再加上肌肉虬结,太阳穴外鼓,一看就是不好惹的角色,也有十来个亲卫化装成百姓分散开来,可以提前清理一些路上的不轨之徒或者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南北朝的时候民风开放,并没有明清时候的那些忌讳,贵族经常上街闲逛,很多富家千金也是裘帽纱巾上街,并没有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规矩,大家都很是随意。杨小瓜也是第一次上街闲逛,这些年翻山越岭黄沙大漠没少去,至于说市井繁华反而见得少了,看到眼前的江南富贵气象,也是倍感温馨,南京(建康)虽然没有北京紫禁城的威风霸气,但是繁华程度远胜于明清的北京,人来人往,生气盎然,市井之中的烟尘气也带着温柔。 刘义季是本地人,一边走一边给杨小瓜指指点点路上的各种店铺,因为身边带着个小姑娘,所以就连从不踏足的胭脂水粉店和服装店布料店也一一逛下来,只是半个时辰的功夫,随从手里就拿了一大堆绸缎水粉之类。 三位大少爷肯定是不拎包的,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的各色小吃大快朵颐,就连拓跋嫣然也不顾形象拎着一串糖葫芦大吃特吃。 走来走去,来到夫子庙附近,正赶上有杂耍艺人表演,除了普通的小魔术之外还有钻火圈、大变活人等等,当众人看到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娘子被关进箱子,再打开时就变成了一个抠脚大汉,不由得笑骂连连,嘘声大作,那表演的赶紧又把大胡子壮汉关进箱子,重新放出来一个小娘子,这才引得观众喝彩不停,大把的铜钱丢了一地,一个驼背老汉身穿麻衣,用一个笸箩在那里一边躬身致谢,一边捡拾散落在地上的钱财。正在此时,突兀的伸过来一只大脚踩住了地上的银钱,那老汉抬头看时,却是一个满脸横肉半裸上身壮汉,一脸的匪气挡在身前。 杨小瓜很惊讶,这种戏码虽然在电影电视里很常见,但是在古代其实很少,尤其是帝都,天子脚下,对这些街溜子管得极严,毕竟这种地方贵人满街跑,很容易就自寻死路,想到这里,他询问的目光望向刘义季,意思是在问,“这是什么戏码?” 第100章 戏码不对?果然乱套了 刘义季一脸意味深长的笑容,点点头,示意杨小瓜继续看下去,似乎对这种戏码见怪不怪了,这就让杨小瓜更惊讶了,难道这种事情也是建康的风景之一? 那老头一看大汉的神色,久跑江湖的他心知肚明,碰上坐地分赃的社会人了,赶紧抱拳施礼,“这位老大,不知在那座山上插香头,今天拦住小老儿有何指教?” 那个大汉仰天打了个哈哈,“你这个老儿好不晓事,你在这夫子庙门口讨生活可曾问过我们锦鲤帮?” 老头赶紧抱拳行礼,他可是深知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人在矮檐下怎敢不低头,赶忙讨饶,“恕小老儿不知道老大在此开山立桩,恕罪恕罪,求大哥行个方便,”他从怀里掏出来一袋子钱,递了过去,“这一点点不成敬意,大哥拿去喝茶。” 大汉拿着钱袋子在手里掂了掂一声冷笑,直接一下子就丢到了老头的脸上,“老家伙你打发要饭的啦。”说着抬起一脚就把老头装钱的笸箩踢飞了,铜钱撒了一地。 老头弓着腰,脸上依旧满是谦卑,只是语气中隐含了一丝冷意,“那依大哥说应该怎样?” “呵呵,老家伙你还不服呐,依我说该怎样?我说了可不算,要问我家老大才行。”说着一欠身,让开路,从后边又走过来七八条壮汉,都是半裸着上身,大冬天的他们也不冷,为首的一个面色发青脸色阴狠,长得身形短租,又矮又宽还扁,就像是一个大活螃蟹一样,正是这一带有名的黑社会锦鲤帮的话事人刘河蟹,刘河蟹一脸阴邪的看着老者,“老先生,按照规矩,外乡人来这里讨生活,需要先交一个月的定金,按照每天一千钱来算,你给三万钱就可以了。” 老头差点没爆炸,三万钱呀,虽然在明清时代三万钱就是三十贯,很多家庭倾家荡产砸锅卖铁也能拿得出来,可是在南北朝的时候,连一文钱都要按重量和纯度分三六九等,富户也等闲拿不出来一两万钱,何况是一个走江湖的小团体,这明显就是讹人了。这时候,那个小娘子和抠脚大汉还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变魔术的小姑娘一起凑了过来,都是满脸怨愤之色,尤其是那个大汉,双拳紧握,攥的骨节咯咯直响,面皮发紫,似乎有要动手的架势。 老头压了压火气,再次低头,“这位老大,三万钱太多了,我一个走江湖的小百姓哪里有这么多钱,能不能高抬贵手,放宽些?” 那大汉一听这话,仰天打个哈哈,“哈哈哈哈,”笑声越来越大,越笑越是放肆,直到他笑弯了腰,“哈哈笑死我了,我放宽些?”他的脸色忽的转为狰狞,“老东西,我收下这百来个弟兄谁来养活,我放宽了你,难道要我的弟兄们去喝西北风不成,少废话,痛快些拿钱,否则的话,哼哼,弟兄们呐,这两个美人不错,拿去花船上少说也能卖个一万钱,这两个男的不值钱不过嘛送到前边的砖窑里当个奴工,一顿两餐也算有个着落,也算咱爷们行了善了,你们说是不是呀,哈哈哈哈!”说完一挥手,就有几个大汉上去拉拉扯扯的要强掳那两个女子,这一下子就乱了,那个抠脚大汉一看就不是善茬儿,自然挥拳冲上来反抗,而那两个弱女子则是哭天喊地大叫救命,老头子也是愤愤不平要进行反抗,大家打作一团,乒乒乓乓的打斗声,大汉们肆意的狂笑声,那老头和壮汉的痛骂声,还有两个女子尖利的呼救声不绝于耳。而看热闹的百姓似乎也是见怪不怪了,只是自觉地后退把圈子放大,给这些人一个斗殴的空间,免得自己被误伤,然后就兴致勃勃的继续看戏。两个女子见自己的呼救毫无效果,自然也是怒意满胸,不由得尖叫,“这天子脚下,怎么都如此冷血,难道连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吗?救命!救命呀!” 就在这一片纷乱之时,忽的一声大吼,“都给我住手!”声音高亢有力,划破空间和时间,震得秦淮河两岸的水波都荡漾了起来。 人群很默契的散开,空出了一条道路,等待着今晚上的男主角出场表演。然后大家这才把视线转移向吼声的来处,咦,这不对呀!这时候那个恶霸刘河蟹正在放肆地大笑,“哈哈,哪里来的人,也敢搅和你家爷爷的好事儿!”然后把目光扭向人群分开的地方,也突然间一脸惊讶之色,咦了出来,今天的戏码不对呀。 只见人群分开处,走进来一个壮硕的老人,老人?只见这位老者身材壮硕气度不凡,大约五十多岁年纪,花白的头发随风飘动,身披一件朱红的斗篷,内衬青色裘袍,十分的名贵,显然是一位官员,而且品级不低,身后跟着一个少年郎,大约十二三岁,身穿锁子甲,手执长槊,也是气宇轩昂,少年的相貌不凡,尤其是脖子很长,按照算命的话来说那就是龙凤之姿,贵不可言。在他们身后还跟着十几个亲兵一样的人,虽然外边穿的是袍子,但是袍子里边鼓鼓囊囊的,显然是有铠甲在身,每个人都是一柄长刀在手,很明显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悍卒,这一队人集中在一起,那真的是百步的威风万丈的杀气。 杨小瓜一脸探询地看向身边的刘义季,谁知道刘义季此时也是眉头紧锁,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模样,嘴里念叨着,“这不对呀,怎么是他呢。”刘义季感受到了杨小瓜的目光,这才笑了笑解释道,“这个老者叫做萧承之,是右军将军,手握军权,曾经多次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这是本朝有名的悍将,在西北杀敌无数,现今是我五哥的人,不过,他跑这里来干嘛,不应该是他呀。” 说话间萧承之已经大步走进了场子,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痛斥道,“这里是帝都,天子脚下,尔等竟敢勒索百姓强抢民女,有老夫在,岂容尔等宵小之辈猖狂,”说到这里,他把目光望向那两个小女子,一脸的温柔醇厚,只是有明眼人可以看到一丝贪婪之色在他眼中一闪即逝,萧承之温声劝慰道,“两位姑娘不要害怕,有老夫在,定保得尔等周全。”说完大手一挥,“来人,给我通通带走!”就有亲兵冲上来,不由分说,就把那几个地痞打倒在地,掏出绳子捆了起来,然后簇拥着这些地痞和那两个美女以及家人一起上了马车,一路绝尘而去,话说,也是奇怪,打斗了这么久,人人衣衫碎裂鼻青脸肿,只有两个女人虽然一直哭喊不已,却是衣衫完整,发髻端庄,甚至脸上一点尘土都没有。 这时候人群后边有人嘶喊,“怎么会这样,这不对呀,老子的钱呀,白花啦。”众人一脸同情的望向他,各自散去。 杨小瓜这个迷惑呀,有史以来第一次觉得匪夷所思,看着他那副表情,刘义季不由得哈哈大笑,“哈哈,杨兄弟,我一直以为你算无遗策,多智如天人,今日一见,感情你也有不知道的时候,哈哈哈。”笑了一阵解释道,“这建康城里原来有很多游手好闲惹是生非的人,京兆尹抓了一批又一批,总是抓不完,也不能都杀了,很是头疼,后来也不知道谁出了个主意,就每隔一段时间弄几个地痞出来捣一下乱,然后再安排一些人出来行侠仗义,痛打这些地痞无赖,可以大大的震慑那些真正的不法之徒,再后来,有好多勋贵子弟觉得好玩,自动加入,甚至出钱购买这个扬名立万的机会,毕竟当众行那侠义之事是很光彩的,久而久之,建康的百姓也知道了,只把这种事情当成娱乐,只是外地人不知道,毕竟那些不开眼的匪徒从外地来,一来就看到这种场景,就被吓回去了,这样建康城的治安好了很多,百姓也有了娱乐项目,官府增加了收入,那些勋贵子弟也有了出头露脸的机会,大家其乐融融的,看这幅样子,应该是他”刘义季用手一指那个很气愤的少年,“他买到了这个机会,谁知道竟然给萧承之老儿截了胡,自然是懊恼不已,也不知道萧老头今天发了什么疯,出来捣乱。难道真的是老家伙人老心不老见色起意吗。”看来他也看到了萧承之刚才的那一丝贪婪之色。 人群散尽,刘义季走到那个懊恼的少年面前,轻拍他的肩头劝慰道,“小王,不用这么懊恼啦,老萧大人这么干自然有他的用意,你就当是破财免灾吧,要不然被陛下知道你玩闹这些事,怕你吃不了兜着走呀。”说着,刘义季给杨小瓜介绍,“这位是左光禄大夫王昙首之子王僧绰,王氏嫡传子弟,听说我家兄长不日要招为驸马了。” 这时候王僧绰看到了眼前的刘义季,赶忙收起那副如丧考妣的表情,很儒雅的作揖行礼,“见过衡阳王殿下,叫殿下笑话了。”态度温文尔雅,那还有一丝一毫的颓丧,难道说刚才的那些都是伪装吗,杨小瓜不由得心中凛然,这些世家子弟果然非同小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可不要小看了古人呀,否则真的会死无葬身之地,这个没听说过的王僧绰不到二十岁都这样老道,可以想象那些老狐狸会怎样难斗,看来自己还是不能掉以轻心,而且,自己的长处是直指人心,所以不要玩什么弯弯绕的好,免得误入歧途反而不美了。 “这位年轻俊彦是?”王僧绰的眼光望向了杨小瓜,显然是发现了他和刘义季的关系很是不凡,不像是随从,就出声询问,但是不好拿捏称呼,叫公子?万一不是官二代呢?叫大人,万一官品不高或者没有官身呢,所以只好用年轻俊彦来掩饰尴尬。 “哦,这位杨兄弟是弘农杨氏之后,家住东莱,乃是灵运公的高足,文采过人,本王很是佩服的。”刘义季介绍道。 杨小瓜一看到自己这里了,不好再装隐身,只好一步迈前深深一揖,“晚生杨茁见过王大人。”王僧绰此时已经是始兴王刘浚的秘书郎,很是清贵,所以叫他王大人是没错的,要是叫王公子反而会得罪人。 王僧绰也赶忙还礼,“原来是杨家贤弟,早就闻家父说,谢家叔父收了一位高足,谢叔父说文采非凡,尤其精通佛理的莫不就是杨贤弟么?” “岂敢岂敢,小子惭愧,才能不足先生的万一,不敢当我家先生的夸赞。”杨小瓜也是客套不已,虽然王谢两家同气连枝,但是暗中也是内斗不已,所以严格上讲杨小瓜和王僧绰说不上什么交情,当然也不会有什么仇怨,大家都是虚与委蛇。 “好啦,小王,此间事了,我们就不用在这里喝风啦,我欲与杨兄弟去酒楼饮酒,你有什么安排吗?”刘义季好酒天下尽知,所以这一有机会又打算去喝一顿了。 “额,下官家中还有些事情没做完,就不打扰王爷的雅兴了,请王爷恕罪。”王僧绰再一次深深一揖,告辞离开。 刘义季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微微摇头,然后对杨小瓜说,“看来今晚的戏份不少,我们是去喝酒看戏还是?” 杨小瓜想了想,然后说道,“城门失火,我们是救还是不救呢,所以。。。” “好吧,那我们就回家看戏吧,免得把自己绕进去,这些人真的很无趣呀。”刘义季摇头叹息,然后吩咐道,“走吧,我们打道回府。” 两个人刚进府门,就看见府里的总管太监李德全站在门口一脸惶急之色,一看到他们,马上迎上前来,“哎呦喂我的主子呀,您可回来了,有贵客在里边等您好久了。” “贵客?什么贵客?”刘义季跳下马来,把斗篷脱下交给手下的亲兵问道,只见李德全并不回答,只是用眼睛扫向大门,这才发现自家的中门虚掩着,心中一凛,赶忙点头说道,“你们把府门关上,李德全,你快领我去见,杨兄弟,你先到自己的院子等一会儿吧。”说完大步流星走向后院。杨小瓜也没有多嘴,自己默默的带着自己的人回去自己住的偏院,一路走去,眼见的中间院子里影影绰绰的站了不少人,拿刀持剑的,错落有致,显然是训练有素的精锐甲士,还好自己住的地方没有外人,还能顺利进入,心中微动,知道有事要发生了。 且说刘义季,大步流星地走进内堂,不理睬路上的那些近卫,看见他进来也没人敢拦阻他,等走进内堂时,果不其然,看到大堂的主位上端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壮年男人,气态威严,一身的王八之气,正微笑着看他,果然是自己的三哥,大宋的皇帝陛下刘义隆。刘义季赶忙抢步上前要下跪,被刘义隆一把拉住,哈哈大笑,“小七不用多礼,你我兄弟不用这样,快快坐下说话。” 刘义季一副感激涕零状,没有下跪,但仍然是一躬到地,“三哥是我的长兄,就如同父皇一样照料我,岂能无礼呀。” 刘义隆哈哈大笑受了他一揖,“你呀,总是这么彬彬有礼的,比他们几个都要哈哈。”他本想说强,但是一想又不能承认自己喜欢被弟弟们跪拜,就把下边的话吞了下去。 刘义季坐下,有丫鬟端上来清茶,正是最近风靡江南的灵运茶,热水沏开,在云雾缭绕中淡香扑鼻,沁人心脾,刘义隆轻轻打开碗盖拨动漂浮的茶叶,嘘了一口气,轻啜了一口,闭上嘴并不咽下,待茶香在口腔中缓缓荡漾开这才咽了茶水,一脸满足,开口道,“这个灵运茶果然非凡品,比起以往的茶来,清淡幽香回味悠长,灵运公果然是神仙中人呀。” 刘义季赶忙附和,“灵运公号称集谢氏三代灵气,自然非同小可,而且还能看淡权势,急流勇退,这也是非有大智慧者不可得,不过这灵运茶么,请恕臣弟直言,并不是灵运公所创,而是灵运公的某位弟子所为,献给灵运公做贺礼的,所以起名灵运茶。” “哦?贤弟看来对此知之甚深呀。”刘义隆饱含深意的看了一眼自家兄弟。 “额,其实此事在那些人圈子内并非私密之事,王师也曾说起过,”刘义季解释道,然后仿佛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样问道,“三哥驾临小弟的陋居,不知道有何指示?” “哈哈哈哈,老七终于想起来了正题了,其实朕到你的府里是来看戏的,今夜里有些人要唱一出大戏给朕看,朕想靠的近一些能看的更清楚,就到你这里来了,你这里又清静又安逸正好看戏。”刘义隆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请恕臣弟驽钝,不知道今晚要有何事发生?”刘义季隐隐猜到了什么,但是也不敢乱猜,这些涉及朝堂争斗的事情他一向是能躲就躲,所以每次别人搞七搞八的时候有意识的就忽略了他,反而保全了他,他也乐得糊涂,刘义隆说的清静安逸就是这个意思,既在风暴眼中,又能独善其身,颇为特殊。 “老七不用多问,就和朕一起等着看戏就是了,我们只在这里喝酒聊天看风景就好。”刘义隆大手一挥,制止了刘义季的继续追问。 “是,臣弟遵旨,来人呀,赶快叫厨房炒几个小菜来,有西北来的葡萄酿拿一瓶来,陛下要在此小酌。”刘义季吩咐一声,马上有人出去炒菜端酒,忙个不亦乐乎,这时候的君臣区分没有后世那么严重,皇帝不在外边吃饭什么的是宋朝之后的事情,只是专门有人会盯着厨房的操作过程并且验毒就行了,一切都在悄无声息中完成,很快桌子上就摆了几道小菜和一壶葡萄酒,还有两只玻璃杯子给两人喝酒用。南朝好奢华,喝酒饮茶都有讲究,而这葡萄酒自然要用玻璃杯子,红色的酒液在晶莹剔透的杯中荡漾,美不胜收,当然了这些杯子都产自神秘的罗氏商行,那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帝王之家自然不在乎这些花费,刘义隆端着酒杯轻轻饮下一口,慢慢的品味这其中的酸甜口味,一脸陶醉,而刘义季则是没这么多讲究,酒到杯干,转眼间就下去小半壶酒,再要喝的时候被刘义隆一把按住酒壶说道,“老七,早就叫你少饮些酒,这样不好,要爱惜身体才是,再说了,你这么牛饮也是浪费,还是留给朕喝的为好。”他们出自武将家族,都是身体强壮嗜酒如命的,刘义隆自己也是好酒贪杯的人,刚才的话半真半假,一方面真的是担心这个弟弟喝酒太多有损身体,另一方面则是自己也好这一口。 “三哥!”刘义季眼中含泪,看着落入皇帝魔爪的那半壶酒,看得着喝不到,那真的悲痛莫名呀。 正在这时候,有人进来,把一个字条递给刘义隆,刘义隆看了一眼,脸色无喜无悲,转手丢给了刘义季。刘义季打开一看,上边写着,蛮兵五千已潜入南门,正向皇城集结。他心中一动,正要开口询问,被刘义隆的眼色止住,只好闭口不言。 不大一会儿,又有人进来,也拿着一个字条,写着彭城兵一万,往江夏府去。刘义季脸色大变,但是看到皇帝的脸色,只好继续吃菜。 终于,第三个字条送来,刘义隆看罢,冲冲大怒,一把拍在桌子上,怒吼道,“竖子敢尔!”刚才那副一切尽在掌握的情绪立刻变了,显然有超出预料的事情发生。刘义季看了一眼,上边写着,萧承之遇刺,右军乱。他心中了然,知道肯定是和今晚看到的事情有关系,只是不揭破,等着刘义隆开口。刘义隆叫住了刚才那个传讯的,“到底怎么回事,萧承之怎么会遇刺的?”他的脸色铁青,脸上肌肉不停抖动,看上去很吓人。 第101章 纷乱之夜 “启禀陛下,今夜里萧老将军见有一伙外地人在那里表演卖艺,遇到无赖们讹诈,萧老将军看那伙人似有不妥,就亲自出马拿了这一干人等回府讯问,然后,然后”那人咽了一口唾沫,“就在萧老将军在卧室中提审那其中的两个女子的时候,不料那两个女子果然不是善类,竟然从贴身小衣中取出利刃行刺萧老将军,萧老将军一时不防,因为没有趁手的武器在身,也没有穿甲胄,身上的衣服也单薄了些,就一不小心着了道,给那两个女子用剧毒武器刺伤,两个女子已逃脱,老将军现在已经昏迷不醒,萧府大乱。”他说话含含糊糊的,可是但凡有脑子的人都能听明白其中的关窍。 什么似有不妥亲自讯问,确有不妥是真的,要是妥了也不会刺杀萧承之,问题是萧承之既然知道不妥还亲自单独审讯那两个女子,还衣服单薄没有防护,这明显是见色起意,觉得对方是弱女子翻不了天,想借机做些什么,谁知道人家有备而来还是高手就给人家刺死了(当然也许没死,不过这和死了也没区别了),两个女子逃走说明什么,说明根本就是密室无人,审讯不带人,门外也没人看守,能说明啥,这个老色胚真的是死有余辜呀。 刘义隆破口大骂,“萧承之误我,这老匹夫在此时还能有此色心,真的是死有余辜!”他怒不可遏,把酒杯都摔了,好一阵儿才安静下来,问手下人,“现在右军何人掌管?” “禀陛下,是骁骑将军徐湛之为副。”随从太监头子说道。 “徐湛之?”刘义隆站起身来反复踱步,这个徐湛之是自家的外甥,但是一向和老四过往甚密,看来这一次老四所谋甚大,竟然是连环计策,利用了萧承之老儿的好色来夺军权,果然好算计。不过徐湛之其人志大才疏,就算夺了右军的权力也掀不起大浪头来,且由他去吧,想到这里,刘义隆放下心来,继续坐下来,想要倒酒,发现酒瓶空了,又吩咐人上酒,这下子在旁边眼巴巴看着的刘义季终于得空,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慢慢地咂着滋味。 果然,过了一会儿,有人来报,徐湛之统率右军要攻打皇城,结果军人哗变,逃了一大半,只剩下五六千人,前进的道路被左卫将军沈演之拦住,不敢前进,转而后退,进攻始兴王府,一战俘虏始兴王刘浚,估计是想夺下刘浚的兵符,结果发现兵符在范晔的手里,于是继续转向,进攻范晔的府邸,这来回的一折腾,范晔也不是聋子瞎子,更不是傻子,提前有了准备,杀出一条血路,直奔京口水寨而去,追之不及。 刘义隆听到后抚掌大笑,“哈哈哈,这个竖子,沐猴而冠,德不配位呀,连个文官范晔都拿不下,老四用的都是些什么人呀,一群废物,岂能成就大事!” 刘义季赶紧拍马屁,“陛下天命所归,岂是宵小能够撼动的,照这样下去,这些叛贼土崩瓦解就在眼前了。” “哈哈哈哈!”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刘义隆虽然算是个明君,但是马屁人人喜欢听,他自然也不能免俗,更何况刘义季说的也没错,不过是一帮子跳梁小丑而已,能翻起什么波浪呢。正在此时,又有人来报,“陛下,彭城王手下的刘湛领精兵一万攻打皇城,太子和沈庆之将军正在守城,双方激战,战况胶着。又有蛮人黄拆儿带五千蛮兵攻打江夏王府,江夏王府的兵力不足,正在拼死抵抗,请陛下定夺。” “嗯,”刘义隆沉吟了一下,老五刘义恭对自己来说很重要,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被人抓住,虽然老四不会杀掉老五,事后还能救回来,但是和儿子刘浚不一样,要是刘义恭被抓了,那名望就一落千丈了,以后想要他辅政,恐怕也没人听从,想到这里,他下令道,“传令沈演之分兵五千去救援江夏王。” 手下人得令而去,刘义隆坐在那里,忽然心神不宁起来,他总觉得自己疏漏了什么,可是怎么想也想不清楚问题在哪里,他的手指无意识的敲着桌子,笃笃有声。刘义隆在历史上谥号叫文帝,说明他的文治才能不错,但是武略方面,那就呵呵了,虽然家学渊源,作为名将刘裕的儿子,他也是五大三粗的身体壮硕武功不俗,但是军略方面,那都是要一场场战役,用鲜血炼就的,从小长在皇宫的刘义隆显然比他的大哥,那个被谋杀的少帝刘义符差远了,如果刘义符没有被野心家谢晦徐羡之和檀道济杀害,哪有他刘义隆啥事儿,对于他的能力,辛弃疾曾经说过,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一站就被人家佛狸(拓跋焘)给打尿了,还为他被儿子谋杀埋下了祸根。 正在他思索再三犹豫不定的时候,一个近侍面色惶急的跑了进来,“启禀陛下,刘湛突然离开皇城,和蛮兵合兵一道伏击了沈演之将军的五千援兵,沈老将军的领军副将被阵斩,五千人马溃散,幸好沈将军本人没有亲自带队去救援江夏王府得以幸免,沈将军现在率领残存的五千人马正在拼死反抗,双方胶着。” 刘义隆大怒,一拍桌子,“演之误我,演之误我!”作为皇帝,当然不会承认是自己的指挥失误,只能把责任甩锅给无辜的沈演之了,想必要是沈演之在这里,也会委屈的流泪吧。 刘义隆来回踱步,反复念叨着“这该如何是好,这该如何是好,”他忽然转过头来看着刘义季,“老七,你可有什么良策吗?” 刘义季是闭门家中做,锅从天上来,看着皇帝三哥的一脸期盼,他也不好意思装傻,只能斟酌着词句说道,“陛下且不必担忧,只是战场上一点点小挫折而已,我军主力尚在,现在仍然是我们人多,敌人人少的情势,现在皇城中有左卫一万多人,还有太子的禁卫一万五千人,只要从皇城分出一些人马和沈演之将军两下合兵夹击刘湛就可以了。” “刘湛,刘湛,他不是被我斩杀了么,怎么又出来了?”刘义隆忽然想到了什么,一脸狰狞的望向传讯的侍卫。 那个侍卫吓得脸色苍白,“陛陛陛,陛下,听说是彭城王花重金贿赂了刑部官员,用了李代桃僵的计策,拿一个普通人犯把刘湛给换出来了,才。。。” 刘义隆气得一把掀翻了桌子,碗碟稀里哗啦掉了一地,“这群该死的蛀虫,都该死,都该死呀。” “陛下,”刘义季赶紧劝慰,“陛下不要着急,等我们剿杀了这些叛贼,再慢慢地收拾这些蛀虫不迟,眼下的是先安排兵马处理眼前的事情。” “嗯嗯,”刘义隆点头,双眼紧盯着刘义季“老七,那么依你之见,派谁统帅这些太子禁卫呢?” “这个嘛,以臣弟想来,五哥帐下柳元景,足智多谋勇武善战,可以当此大任。” “柳元景?嗯,我知道,此人确实不俗,只是他是五弟的手下,去统帅太子的人马,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威望稍显不足了些。”打仗刘义隆不行,但是这些人事上的调动,权谋的运作,刘义隆还是很拿手的,说起来头头是道。 “陛下,五哥还在江夏王府,刚才之所以沈将军稍有挫折也是为了援助五哥才中了敌人的奸计,所以干脆让五哥率兵,以柳元景为副将平叛也就是了,想来太子的人马还是尊重五哥的。” “嗯嗯,七弟所言极是,那就这么定了。来人传令,叫江夏王立刻带全部亲兵离开王府去皇城,征调太子禁卫左中两卫一万人归江夏王管辖,命令江夏王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歼灭这些叛匪。”刘义隆传下命令,手下人飞快的离开。 “陛下,臣弟有一句话,不知”刘义季忽然插嘴道。 “有话就直说,你我兄弟不要吞吞吐吐的。”刘义隆很大度的挥挥手。 “臣弟觉得,现在局势错综复杂,臣弟这里也没有那么安全了,万一被人发现陛下在臣弟这里,引兵来攻,臣弟自身安危无所谓,陛下要是掉了一根头发臣弟也是百死莫赎。”刘义季作规劝状。 “嗯嗯,你说的也有道理,只是现在外边到处是乱兵,朕要是返回皇城,恐怕会被乱兵所阻。”刘义隆也觉得自己现在的地方不太安全了,这些传令兵跑来跑去的,只要眼睛不瞎的都能迟早发现这里是指挥中枢,心里开始后悔自己的托大,早知道会这么乱,就应该稳坐皇城才是最安全的选择。 “臣弟所在离玄武湖不远,臣闻在玄武湖有五哥的水师战船正在训练,我们何不登船指挥,进可攻退可守,玄武湖于长江相连(南北朝的时候玄武湖和长江连着,现在已经是两回事儿了),也可以调动京口的水师来援,想来四哥的人马中并没有水师,所以我们上了船就可安然无恙。” “好好好,贤弟此计甚妙,来人,起驾玄武湖,着玄武湖水军统领老将垣护之准备迎驾。”就这样一声令下,大家收拾收拾就趁着夜色上了马,夜静无人,只是半个时辰之后,大家就站在垣护之的楼船上挥斥方遒了,老将垣护之身材矮小壮硕,相貌粗陋,但是为人久经沙场,经验丰富,且足智多谋,有他在,刘义隆就立刻安下心来,可以继续指挥若定了。 又有人来报,徐湛之带五千士兵攻进了衡阳王府,由于刘义隆撤退及时,徐湛之一无所获,只能愤怒的抄掠了一部分财物,然后放起一把大火,火烧衡阳王府后退去,刘义季对此倒是毫无反应,他不是很在乎这些小钱,反正人都出来了,没有人员伤亡,至于钱财,反正还能回来,反而是刘义隆龙颜震怒,破口大骂这个外甥,“该死的小畜生,真是丧尽天良,我必杀之之类。”刘义季在旁边只好不停劝慰,刘义隆才慢慢停下来自己的表演。 再后来,又有消息传来,江夏王刘义恭果然不负众望,带着一万多人和老将军沈演之两路夹攻,击溃了刘湛的主力,阵斩了刘湛,刘义康的人马溃散,正在向城外逃跑,沈演之及时关闭了各个城门,要关门打狗,一举全歼叛兵。 经过一阵折腾,夜色逐渐褪去,天边升起了曙光,天亮了,刘义隆眼看着诸路人马已经取得了胜势,心情大好,吩咐着在船上高高升起了代表皇帝的龙旗,打算吸引一部分敌人的注意,分散敌方的力量。 正在此时,报信的人急匆匆跑来,告诉大家一个消息,徐湛之和蛮人黄拆儿带着溃兵七八千人无路可走,现在正在逃向这里,可能打算从水门逃走,另外,这些人里还裹挟了被俘的始兴王刘浚。 大家闻言面面相觑,都把目光投向了刘义隆,刘浚是刘义隆最宠幸的儿子,潘妃所生,小名虎头的刘浚在历史上曾经巫蛊刘义隆都一样被赦免,就知道有多宠了,刘义隆怎么肯这样放任儿子被人带走,当下就问在场的几个人,“大家说说看,如何才能救回始兴王?” 老将垣护之立刻站了出来,他英勇善战,今天打的这么热闹自己没有机会出手,真的是一直在摩拳擦掌,手痒的恨,现在机会来了,当即主动请战,“陛下,下臣愿带着五百精兵拦住道路,逼迫徐湛之投降,放回始兴王。” 刘义隆一脸犹豫不决,“垣老将军,我知道你赤胆忠心,一心为国,只是五百人拦阻八千人,众寡悬殊,实在是太危险了。” “陛下,这里道路狭窄,不利于大兵力展开,真正能交战的士兵最多百人,我的步卒全是身着铁甲的精锐力量,只要堵住路口,然后借助水军在船上的弓弩支持,定能阻住敌人的溃逃,只要拖延足够的时间,江夏王的大军赶到,敌兵自然会不战而降!”垣护之大拍胸脯保证道。 “这个嘛。。。”刘义隆依旧犹豫不决,他虽然宠爱幼子,但是也知道一将难求的道理,对于笼络人心还是很懂的,他心里也知道,徐湛之不会轻易杀了刘浚,肯定会找自己要条件来交换,所以并不是特别迫切,这样要是折损了兵马将军就得不偿失了。他想了想又说道,“老将军拳拳报国之心可嘉,只是这五百人实在是太少了些,朕不能让你这样的忠勇之士有所亏耗的,区区一个幼子,不值得老将军如此冒险。” “陛下,垣护之愿立军令状!若是不能阻挡敌人救下始兴王,甘当军令!”垣护之急眼了,把胸脯拍得砰砰作响。 刘义隆把目光转向刘义季,问道,“老七,依你之见,可不可以让垣老将军冒这个风险呢?”很显然,他是想救回儿子,但又不想落一个昏君的名声,所以把球踢给了刘义季,让他帮自己背锅。 刘义季是一脸黑线,心说真的是锅从天上来,怎么又到我这里了,不过他不敢抱怨,只好顺着说,“臣弟觉得垣老将军的报国之心可嘉,不能挫伤,臣弟此次返京,没有带多少护卫,只有一百亲兵和勇将铁中棠一名,愿意拿出来协助老将军破贼!” 刘义隆一听这话,一拍大腿说道,“好!那样的话,垣护之听令,你带本部五百精锐步卒,加上衡阳王的一百亲兵,朕再给你五百禁军,交给你全权指挥,务必阻拦住敌人的溃兵,事成之后,必有重赏!衡阳王,朕命你暂代水师提督一职,统领全部水军,支援垣老将军!” “老臣领旨,谢陛下信赖!”垣护之下跪领命而去。 “臣弟领旨!”刘义季也不推辞,带着自己的亲随们进入另外一搜楼船的指挥室,升起提督八省军事的衡阳王帅旗,开始接管水师,他在荆州的时候也有大量水师人马,对于水战并不陌生,很快就和垣护之做好了交接,下令艨艟靠近湖畔,摆开一字队形,弓弩手在船侧准备远程打击,垣护之则是带着一千一百名铁甲步卒,弃舟登岸,以巨盾突前,防护住敌人可能的弓箭打击,长矛手蹲在盾后等待着突击敌人的马队,跳荡兵拆散了和长矛兵一排排的夹在一起作为防护,整个阵型错落有致,果然是沙场老将。垣护之本人也是身穿铁甲手执重剑,站在队伍最前边指挥战斗,果然是沙场老将,悍不畏死的典范。 这时候的杨小瓜和马锺、拓跋嫣然都已经进入了刘义季的指挥舱,看着垣护之的排兵布阵,杨小瓜点头称赞,“好一员勇将!” 拓跋嫣然不以为然,“师兄言过其实了吧,他的排兵布阵确实无懈可击,可是他自己站得那么突前,万一给敌人伤了,那不就是最大的破绽吗?” “哈哈,垣护之沙场老将,他岂不知道这中间的问题所在,只是,”刘义季解释道,“只是我家皇兄在此,不需要他表现指挥若定的大将风范,反而是越悍勇越能博得君王的好感,所以不由得他不拼命。再说了此老将身披重甲,防护极其到位,还有很多亲卫护持,一旦接战,他就能隐匿于战阵之中,不会给敌人可乘之机的。” “噢,”马锺在旁边做恍然大悟状,“我本来以为这位老将也是勇猛之辈,想不到也有这么多花花肠子。” “哈哈哈!”刘义季身边没了皇帝哥哥,就放松很多了,说话不再那么小心翼翼,“垣护之老将军一向以足智多谋着称,可不是什么匹夫之勇,马兄弟可不要被表面上蒙蔽哟。” “原来如此,受教了!”拓跋嫣然点头,她自己对勾心斗角的权谋之道自然是不陌生的,刚才是纯从军事角度考虑,现在夹杂了政治,自然是一点就透。 几个人说说笑笑的,岸上的垣护之已经设置好了阵型,还布下了路障,看来要是时间足够,垣护之还要挖陷马坑呢,现在阵势布好了,就吩咐大家坐下休息,保存体力以逸待劳,毕竟是和敌人差了将近十倍,不能不小心谨慎,保存最优战力。 又过了半个时辰,远处人喊马嘶烟尘滚滚的,敌人的溃军就来到了大家的视线里。果然是溃军,一点阵型都没有,步兵骑兵混在一起,乱七八糟的挤成一团,还有很多蛮兵带了很多财物宛如搬家一般,那简直不是士兵,是逃难的难民。 这些溃兵来到近前看到严阵以待的精锐步卒,也是大吃了一惊,显然是给沈演之和柳元景杀怕了,根本没有战意,差一点发一声喊溃散逃命,可是看到四周全是水洼,没地方逃走,只好咬牙切齿的准备鼓足勇气的反抗一下。 然而,这只是美好的幻想而已,老道的垣护之哪肯给他们整顿队形应战的机会,一声令下,重盾缓缓前移不断地逼近敌人的人群,这时候在刘义季的指挥下,沿河岸摆开阵型的艨艟开始了一轮箭雨,这真的是箭雨呀,平均每平方米都有两三支箭矢落下,劈头盖脸,让这些人避无可避,转眼间就有百余人被射成了刺猬,问题是还不死,倒在地上不停的惨叫呼号,还一抽一抽的,看上去极为的凄惨,这些溃兵好不容易鼓足的勇气立刻下去了一大半,只是在将领的督促下才勉强站在原地没有转身逃走。刘义季一看箭雨奏效了,立刻下令,船只以蛇形机动,在水面上形成一个闭环,这样能把每一只船和每一侧的箭矢都泼洒在敌人的身上,生生不息,由于船只在水面上,并没有迫近敌阵,所以水兵们并没有任何被敌人攻击的危险,他们只是淡定的拉弓搭箭,然后射出,再拉弓搭箭,再射出,就像是一台台冰冷的战争机器,就这样仅仅一炷香的时间,已经有五六百叛军士兵倒在地上。 按照正常的作战,一支部队折损三成以上就会士气低落到零点,四成以上就会崩溃,如果死伤五六成还能坚持作战的话,那就是天下强军了,比如传说中的岳家军或者高顺的陷阵营(实际上高顺的陷阵营可能更为坚韧,更冷血,但是只有八百人,而岳家军的主力就有八九万人,维持八百人的士气和八九万人的士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所以说岳武穆王的指挥艺术在中国古代史上数一数二那绝对是没什么争议的,也有人会说他不如千年后的那支世界第一轻步兵,这就不公平了,人民军队是靠伟大思想武装了头脑的,战斗力强于被封建思想武装的古代第一军队那是天经地义的,另外,在蒙古秘史里边有这样一个记载,说世界第一骑兵征服了金国之后,就很惊讶自家的宗主国怎么会这么弱,结果金国的大臣们回答说,几十年前,桃花石的岳家军在朱仙镇打垮了他们的主力,他们从那以后只是苟延残喘罢了,而苟延残喘的军队也能统治世界第一骑兵几十年,那么打垮他们的桃花石的岳家军又如何呢,大家自己可以想象。) 闲话少叙,这只溃兵显然不能和正常的军队比,因为他们是被柳元景和沈演之击溃之后逃过来的,所以折损一成就会崩溃,于是乎,他们就崩溃了,不顾一切转身逃走,督战队也制止不了他们,这些人本来就是骑兵步兵混杂一起的,阵型散乱,这一逃就彻底没救了,骑兵跑得快,但是被步兵挡住了,于是开始挥刀乱砍,纵马践踏,哪还管敌我,就是要杀开一条血路,而步兵也不是吃素的,不可能眼睁睁看着骑兵来杀自己,而一支没有速度的骑兵根本就没有啥杀伤力,比步兵强不到哪里去,在步兵的反抗下那也是死伤无数,尤其是步兵人还多,以多打少,这一场混战,垣护之的步兵还没接触到敌军呢,敌军就死伤大半,把这些水军精锐也惊得掉了下巴,这也算军队?这也是传说中的禁军精锐,这都啥呀这是! 为了不让功劳溜走,铁甲步卒大步向前,一边击打盾牌,一遍喊着降者免死的口令,很快的,江夏王刘义康苦心经营的军队就土崩瓦解,纷纷跪地求饶,垣护之兵不血刃,就打败了这只近万的部队,不但救回了刘浚一干人等,还抓获了敌军的首脑徐湛之等人,押到了皇帝面前请功。 第102章 广州 望着眼前的俘虏,刘义隆并没有想象中的龙颜大悦,反而是哭笑不得,没想到这些闹腾的如此厉害的家伙竟然也是这样的废物,不堪一击,自家的四弟苦心经营,准备了多年的数万大军,只是旦夕间就土崩瓦解,让自己说啥好呢,说自己天命所归吗?有点自恋哈。 那说这些人全是废柴?这些废柴竟然被自己重用了这么久,也真的是,不过想想也理解,老四帮自己管理朝政吗,所以这些废物是老四提拔的,说到归其是老四彭城王废物,自己还是有道明君的,想到这里,刘义隆也为自家的英明神武所感动佩服,从而轻松起来,吩咐一声摆驾回宫,准备论功行赏,当然也要惩罚一些叛贼和自家的尸位素餐之辈,例如那个好色而死的萧承之。 关于事后的处置,朝堂上吵成了一团,尤其是那个徐湛之,他的老妈会稽长公主刘兴第在皇宫里撒泼打滚连哭带闹,吵得刘义隆不得安生,最后无奈,只好赦免了徐湛之的死罪,贬为庶人,永不录用,就这样刘兴第还是不依不饶的把刘义隆的胡子拔下了好几根这才作罢。 彭城王刘义康虽然在谋反过程中并没有亲自出马,但是毕竟都是他的手下作乱,脱不了干系,也是免去所有的职务,勒令去岭南养老。他的江州刺史职务交给了大文豪刘义庆担任,而广州刺史则是分给了皇帝最不喜欢的三儿子刘骏担任,年仅十一岁的刘骏被破格封为武陵王,远远的打发到了岭南,负责两广军政事务,在战斗中立功的沈家兄弟沈演之沈庆之因为位置重要,无法升迁,就各以男爵封赏,每个人领了五百户的封地以示嘉奖,萧承之好色误事,害的军权旁落,因为已经死去不再追究,留下的右军将军位置转由垣护之担任,始兴王刘浚被轻易掳走,说明护卫不力,着加一卫亲军保护,由垣护之兼任统领,直属刘浚管辖,柳元景平乱有功,加左军将军,谏议大夫,荣宠无两。至于江夏王刘义恭和衡阳王刘义季就没啥可以封赏的了,每个人加一个侍中衔赏绸缎若干匹,大家纷纷谢恩,大事已毕,可以过年了。 这年过的很累人,古代的仪式很繁琐,光是祭祖什么的就折腾好几天,又是斋戒又是焚香思过的,还要和皇帝一起祭祀天地神灵之类的,幸好杨小瓜几个人是在衡阳王府里,只是陪着刘义季折腾,要是自己家里,那可就难受了。 古代过年还没发明火药了,所以就是把竹子点火烤爆了,弄点响动出来增加气氛,对杨小瓜来说就毫无感觉,不过他本来就是那种比较恬淡的人,也不会吃饱了撑的发明什么鞭炮给自己找麻烦,现在年纪还小,低调做个隐形人才是正理,作为化学专业的学生,有啥发明也是紧着自家用,哗众取宠给皇帝?傻疯了吗? 磨磨蹭蹭过了年,这一天,刘义季摆酒招待杨小瓜几个人,酒至三巡,刘义季一改往日的豪饮,把酒杯放下了,就问杨小瓜,“杨家兄弟,过完年我也要回荆州履职了,辛苦杨兄弟这一路出谋划策了,不知道杨兄弟下步有什么打算?要不要跟我回荆州,再帮我把荆州治理的事情搞好?” 杨小瓜低头想了想,“荆州有人才无数,尤其是王俭伯父才能过人,能谋善断,处理政务的本事比我这个嘴把式强的不是一星半点,所以多我不多少我不少,如果将来王爷能够去北方边境,直面敌酋的话,我倒是愿意在王爷麾下统领一军辅佐王爷立功,毕竟说开疆拓土统一华夏才是我辈该做的大事,繁琐的内政不是我的目标。” 刘义季点了点头,“功名但在马上取,杨家小郎君所言极是,既然这样我就不强求了,我们一言为定,等过两年我去了南兖州,定会请贤弟助我一臂之力,希望贤弟不要推辞。” 杨小瓜点头,刘义季连干三杯,一时间意气风发,伸出手来,“我们击掌为誓!” 看着他孩子气的面庞,杨小瓜又好气又好笑,只好陪着这位王爷胡闹,也是一脸红晕做心潮澎湃状,和刘义季击掌,两个人是哈哈哈大笑。 正在此时,有人来报,“启禀王爷,有武陵王来访。” “武陵王?”刘义季使劲挠了挠脑袋这才想起来是自己的侄子皇帝的三儿子刘骏,刚刚被封为武陵王,他和刘骏的关系还不错,自家作为刘裕的小儿子,刚刚二十出头,刘骏出生的时候,刘义季也才十几岁,就是个大孩子,所以也带着刘骏玩了几年,对这个懂事的侄子很是喜欢,也多加照拂,刘骏对这个小叔叔也是很亲近,有什么心里话都和他说,有什么困难也来找他,反而是皇帝更宠爱二儿子刘浚,对老三很是不喜欢,父子亲情很淡漠。 正在这时候,门口已经走进来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少年,刘骏和七叔关系亲近,所以往来也不用通禀,历来是直入厅堂的,这一次也是这样,进来一看,七叔正在和几个不认识的年轻人喝酒,就刚忙上来一躬到地,“小侄见过七叔!”也不等刘义季回话,就自来熟的找了把椅子也坐了进来,“七叔这里吃好的也不叫我,太见外了吧,小侄就不客气了,来人,给我添碗筷来。” 刘义季是又好气又好笑,他虽然是少年心性,但是也是堂堂王爷,只是在亲近的人面前,对外还是要有王爷的架子的,结果让刘骏这么一闹,也就很无奈了,只好拿出来叔叔的架子来,“你呀,真的是太随便了,好歹也是王爷了,叫手下人瞧了笑话。” 刘骏腆着脸,“七叔。。。,这不是在您家吗,那有什么关系呢!”他把眼睛转向杨小瓜几个人,“这两位帅气的哥哥是?哇,还有这么漂亮的姐姐呐,七叔也不给小侄介绍一下吗?” 刘义季无语,宠溺的拍了拍刘骏的头,“你呀,好吧,这位小兄弟是杨家小郎君,是灵运公的高足,这一位是他的好友马锺贤弟,还有这位嘛,身份特殊,就先不跟你说了。” 杨小瓜站起来抱拳,“杨茁见过武陵王殿下。”马锺也有样学样抱拳行礼,拓跋嫣然也跟着起来道了个万福,虽然是鲜卑人,但是多年来汉化熏陶,倒是看不出来一丝胡人的痕迹。 刘骏也抱拳还礼,很是随和的样子,“杨茁,噢,我似乎在哪里听说过呢,额最近京都疯传的那首诗长河落日圆是不是杨家哥哥你写的?” 杨小瓜面不改色的点头,“那是我去西域游历的时候得到的。” “嗯嗯额,那句大漠孤烟之长河落日圆真的是神来之笔呀,让人身临其境,非是亲到西域的人决计写不出来这样的佳句,杨家哥哥的诗才真的宛若仙人呢。佩服佩服!” “哪里哪里!”杨小瓜很无语,谦虚吧,人家王维写的自己哪有资格贬低,承认写得好吧,又显得没涵养,只好打个哈哈应付过去。 “我说小骏,你大过年的不在宫里,跑到我这里干嘛?”刘义季问道。 “叔叔呀,我这不是被父皇安排去了岭南吗,虽然说是近似于流放,但是小侄也不想混日子,为官一任牧守一方,总得干出点啥来,所以,想求叔叔帮我找几个帮手,小侄年幼,实在是没人可用呀。”刘骏双手合十,一脸祈求状。 “哎呀,你这个孩子,真是拿你没办法。”刘义季一脸无奈,然后使了个眼色给刘骏“人才嘛,有的是,只是看你的诚意如何,能不能请的动了。”说着努了努嘴。 刘骏聪敏过人,马上就会意了,是呀,能被叔叔当成上宾的人自然是绝顶的人物,马上站起来,恭恭敬敬深施一礼,“杨家哥哥,刘骏不才,想请哥哥帮我,请哥哥答应!” 杨小瓜一头黑线,这个刘义季怎么搞滴,怎么一转眼就把自己出卖了,自己还要低调呢,但是吧,也不能就这样拒绝,就也站起来,严肃地问刘骏:“武陵王殿下,你要我帮你,所求为何?” 刘骏也是一脸正色,恭恭敬敬回答,“刘骏不才,自幼不被父皇喜爱,现在又派去岭南形同贬谪,但是刘骏想来,这天下土地虽有富庶贫瘠,天下之民却都是大宋的子民,为官一任牧守一方,自当为生民出力,尽自己的力量把那里治理好,给百姓一个好一点的生活。” 杨小瓜点点头,理想很丰满,但是现实是不是很骨感就不一定了,又问,“你对广南有什么了解吗?” 刘骏挠头,“刘骏只知道那里气候炎热,是瘴疠横生的地方,别的一无所知。” 杨小瓜摇头又点头,“虽然,但是你还是很诚实的,没有夸夸其谈,这一点很不错,我先给你讲讲吧,那里确实如你所说,瘴疠横行气候炎热,就算到了深冬也可以穿单衣,田野中也是一派绿色,鲜花盛放,但是呢毒蛇猛兽横行,一不小心就会被毒气所伤或者被猛兽吞噬,不过呢,有一弊就有一利,那里气候炎热所以出产丰富,粮米一年两收,水果丰美甜蜜,而且猛兽横行本身就说明了什么呢,猛兽有东西吃,也就是说有很多肉食出产,有粮食有肉食有水果有毒气有疫病,这就是岭南,上天给你关了一扇门,自然会打开另一扇窗。” “杨家哥哥果然大才,这句关门开窗的比喻,乃古之罕有,发人深省,刘骏愿奉哥哥为师,请哥哥答应出山助我一臂之力。”刘骏很诚恳的再一次深深鞠躬。 “唉,”杨小瓜微微叹息,“本来我不想出仕的,我的年纪还小,应该等成年之后,现在出来太出风头了,不过既然武陵王诚心相邀,我只好勉为其难,只是有一句丑话说在前头,我只是帮忙,并不是为殿下效忠,如果殿下今天说的只是口头文章,并不是真心想做些什么,那请恕杨茁无礼,只会离去,再有,杨茁心意在北方,所以如果北方有事,杨茁也会北上的。” “好!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答应杨兄便是。”刘骏很干脆的点头答应。 “哈哈哈,”刘义季大笑,对着刘骏说道,“你小子运气不错,杨家小郎君文武全才,我一直想招揽都因为年龄原因不答应我,你小子竟然成功了,实实的可恨呀,杨兄弟,你不是说年纪小不想出仕么?” “一方面是武陵王看上去确实诚心诚意的,而且武陵王也确实没有什么人手·,不像王爷你手下人才济济,锦上添花和雪中送炭我选后者,另外嘛,岭南瘴疠之地,别人都当成流放,没人会觉得那是做官,所以不会被人针对,就这么简单。”杨小瓜不疾不缓的解释给刘义季听。 “好好,算你说的有道理,不过嘛”刘义季挤挤眼睛,“别忘了我们的约定,万一我出镇北方,你可要来帮我。” “这个自然,王爷放心,我是东莱人,如果能够北上开疆拓土,我自然不会放过。”杨小瓜回答。 “好吧,本王信你就是了,刘骏,你打算给杨郎君什么官位呀。”刘义季把目标转向刘骏。 “嗯,”刘骏挠挠头,“这个我还真的没想过,七叔,你说说看如何是好。” “这样吧,杨家郎君虽然不在乎官位,但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没有权利就做不了事情,你就把王府的书记官给他做,同时做刺史府的长史吧,还有马锺兄弟有万夫不当之勇,你让马锺兄弟做一个将军,刺史府司马如何?” “好,小侄回去就请旨!”刘骏真的很兴奋,这一文一武就有了,而且难得的是年纪差不多,不像那些老家伙会看不起自己摆老资格,年轻人之间沟通方便,配合起来更默契,何况精力充沛远比老人家好,他再次冲着刘义季鞠躬,“多谢七叔成全,小侄感激不尽。告辞了!”说完急火火的出去了。 “哎呀你这个家伙,真是毛躁的很呀。”刘义季宠溺的摇摇头叹息一声。 第二天圣旨下来,说东莱杨茁,作为谢灵运的弟子,文采斐然士林称颂,经衡阳王刘义季检阅才德兼备资质非常,现任命为武陵王府的书记,广州刺史府长史,掌管广交两州的一切文案事宜,负责保管刺史印绶,从五品,一步登天。同时任命马锺为宣威校尉,广州司马兼管交州兵士,暂为六品,也是位高权重了。 很快到了正月十五,刘骏和杨小瓜三个人汇合在一起,率领两千禁军走水路过豫章郡,然后步行,一路跋涉,足足走三个多月才到广州,这一路上人困马乏,非战斗减员有五百多人,好在都是气候不适应造成的,在豫章的时候和江州刺史刘义庆(世说新语的作者,大文豪)交换了这些士兵,把士兵换成了湘赣的南方人,这样子适应性大大增加,再加上一路上药材准备充足,也不急着赶路,也就没有什么真正的人员损失。 那个年代的广州可没有空调,好在到的时候还没有到夏季,只是刚刚三十度,按阴历算也就是四月初,还不是很炎热,大家能够忍受。作为一个懂化学的人,自然也懂一些药理学,直接按照广州的凉茶配方给大家每天按时煮了喝下去,很快大家就适应了当地的气候,一上来大家不用太多干涉当地的体系运转,只等着慢慢掌握了人事和军事权力再作计较。 又过了三个月,到了盛夏,大家一个个都热得不行,就连刘骏都不能穿袍服了,在杨小瓜的引领下,大家是大裤衩子大背心大蒲扇躲在树荫里乘凉,好在广州盛产热带水果,虽然运输不易,但是到了当地却是可以大快朵颐,杨小瓜又派人弄了土制的榨汁机,把榨好的果汁放到井里冰镇,然后刺史府里官员人手一杯,虽然没有吸管,但是聪明的古代人发明了芦苇管,绿色环保,还挺好用的,大家一边乘凉一边喝着,舒爽无比。正所谓,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呀。 刘骏躺在躺椅上,端着荔枝的饮料,懒洋洋的不肯动,旁边是一样懒散的杨小瓜和马锺,当然也有拓跋嫣然,虽然这两个人平时也是很注意形象的,但是广州的夏天还是太热了,热的连狗都不想动,尘土中都有一种热气腾腾的味道。刘骏双目微闭,有丫鬟给扇着扇子,就像是睡着了,半天不说话,过了好久,这才和杨小瓜说,“杨家哥哥,这岭南真的好热呀,不过,这果汁也真的很好喝,有时候真的很想这样懒洋洋的过一辈子,可惜不能呀,那么我们第一步该怎么做呢?” 杨小瓜轻啜一口带吸管的芒果汁,“广州汉人多一些,胶州则是蛮人多,我们的人口不足,需要吸引蛮人出山给我们当劳动力,交税纳粮。” “大哥呀,我的好大哥,你说的没错,可是蛮人自由惯了,干啥要听我们的,自己在山里关门称王不好吗?” “这里天气炎热,瘴疠横行,山里并不是什么宜居之所,每年都有人被毒虫猛兽咬死,只要我们允许他们出山来做良民,给他们和汉族一样的待遇,他们自然会乖乖的为我们效力,再说了,蛮人不懂得种田,只会刀耕火种,所以只能靠山吃山和猴子一样采集野果,甚至吃老鼠虫子穿山甲狐狸为生,要是我们派人教给他们正确的种田方法,鼓励他们出来种田,反正这里地广人稀,不会有人为了争田地而争斗。” “原来如此!”刘骏点头,“只是这些蛮人并没有开化,他们怎么知道我们的意思呢?” “王爷下一道钧旨,叫召集所有各寨子的头人在苍梧开会,我亲自去一趟,给他们讲清楚就是了。”杨小瓜平时懒洋洋的,但是像这种开疆拓土的事情利国利民,就很积极了。 “那就辛苦杨大哥了,马锺大哥要不要一起去呢?”刘骏又喝了一口荔枝水,扭头问马锺。 “我听我家大哥的。”马锺毫不含糊的说了一句废话。 “马锺留下保护殿下的安全,我就带着这些当地的土人去就可以了,他们会说那些蛮人的语言,反正只是宣讲政策,又不是打仗,谅他们也不敢惹怒朝廷。” 第103章 七十二洞蛮王 就算是到了近代,两广云贵的少数民族也是以部落的形式存在的,寨里里边的长老头人,或者土司都是他们的话事人,中原这边不管他们内部的叫法,统一叫做蛮王,所以有七十二洞蛮王的说法,其实广西十万大山,云贵也是山区,细算起来何止是七十二个,七百二十个都不止。 刘骏发布命令,叫两广的部落首领都去苍梧开会,因为路途遥远,各寨子的人得到命令赶到会场都要跋涉几百里,自然要给大家赶路的时间,会期就定在了三个月后的农历十月十五,要是在北方,这已经快入冬了,可是在广东省,那还是将近三十度,热气腾腾的,毫无寒意。 苍梧在近代隶属于梧州市,早在秦朝就是中原王朝治下的州郡了,在三国火烧赤壁的时候,鲁肃去拜访刘备,问刚逃离长坂坡的刘备有何未来规划,刘备就说过这样一句话,吾与苍梧太守刘巨有旧,欲往投之,然后鲁肃就被忽悠瘸了,展开了轰轰烈烈赤壁之战,为三国鼎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解放前,梧州市隶属于广东省,当地人操白话,和以桂林话为官方语言的广西省完全不一样,但是为了帮助广西发展经济,在新四军副军长,陈赓大将的老上级张云逸大将的要求下,当时的广东省长叶大帅大笔一挥,就把梧州划给了广西省,从此梧州市就成了广西省里一个操广东话的另类城市。 在南北朝的时候,广东广西其实是一体的,广东就是广州的东边的意思,同理,广西也就是广州的西边,两广同属于广州刺史府,而交州则是广西的一小部分和大半个越南组成的,在梧州开会,实际上就是在山区的边缘靠近沃野千里的地方,有利于中原的管理,也方便寨子里的头人们出山来看看这花花世界。 中国南方的少数民族和其他国家不同,自古就在华夏文化圈子里,一直认同自家和内地的血缘关系,曾有一个传说,说大洪水后,女娲娘娘生下一个肉团,很生气,就切碎了一扔,滚到山里的就变成广西云贵的少数民族各部落,滚落到平原的就成了汉族,所以各族之间血浓于水,只是被大山阻隔,并没有什么隔阂,另外,瑶族的始祖盘古更是被中华文化里奉为共祖的存在,没人能质疑。 中原的统治者有时候不知道这一点,以少数民族为蛮夷,进行打压,其实是不对的,只要给他们一条温饱的路子,谁会没完没了的造反玩呀,这不是,命令一传下来,各村各寨的头人奔走相告,就收拾了干粮腊肉之类,一个背篓背上身,跋涉数百里甚至千里,来拜见中原的大官。 待到十月十五的正日子,前前后后有三百多头人族老赶到了苍梧,被早有准备的杨小瓜安排进了迎宾馆,这个迎宾馆本来是新建的四夷馆,杨小瓜觉得不好听,都是一家人,什么四姨六舅母的,无聊得紧,就干脆叫迎宾馆了。这所房子建的很是宏大,用红砖加水泥砌成,分为三层,里边有上千个房间,完全是仿造客家土楼的结构建设,那是冬暖夏凉,还易守难攻,可以说古代最先进的堡垒和村落了,现存最早的土楼是明朝的,而南北朝的时候盖这种房子,那毫无疑问是远超于时代了,头人们是啧啧称奇,看到这样的房间,又舒服又干净,还有专门的厕所,免去了随地大小便的困扰,头人们对汉家文化自然是羡慕不已,想着自家要是有这样的房子就好了,而杨小瓜的目的就是这样的,吸引对方对内地文化的仰慕,对内地生活的向往,这样才便于管理,统一思想,政令下行的阻力就会小很多。 在院子中央,杨小瓜搞了一个类似农村结婚流水席的样式,在千年之后虽然很土的样子,在南北朝的少数民族头人眼里,那确实先进的不像话了,大家喝着美酒(水果酿制的,就地取材,成本几乎为零,就有点人工就可以了,但是那口感,酸爽无比,沁人心脾,超级的好喝。)吃着不一样的大鱼大肉,同样的食材,山里人最多是烤一下,熟不熟的都两说,很多人还茹毛饮血了呢,能有把盐面撒上就快活一个月,何况是这种被香料沁润的炖肉和鱼,甚至还有煎炒烹炸的做法,绝大部分头人当天都吃的沟满壕平,很多人实现了把舌头吞下的梦想的一半,都咬破了舌头,没办法,实在太好吃了,再加上不要钱的美酒,好多人晚上就吃撑了坏了肚子,跑了无数次厕所,到了早上一个个爬不起床来,但是他们仍然乐此不疲,继续胡吃海喝,足足吃了三天,这才缓过劲来,杨小瓜也就正式开会,给大家传达指令了。 吃饱了肚子,满嘴是油腻的长老们,现在望向这位年轻的大官的眼睛里全是敬仰和佩服,无论杨小瓜说什么,他们现在都是会点头赞成的,毕竟真正的野心家并不多,大多数人还是很朴实的,能过好日子有吃有喝就是最高理想了,别以为长老土司就有什么特殊了,顶多是多吃一口肉,照样是缺油少盐,半生不熟的,更不要说喝酒什么的,做梦也享受不到。 “咳咳咳,”杨小瓜清了清嗓子,开始发言,“各位头人,各位长老,我是广州刺史武陵王爷的长史杨茁,我代表王爷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想帮助大家过上好日子。在说正题之前,我先问问大家,这几天大家伙吃的好不好?” “好!太好吃了!第一次吃这么饱!”大家七嘴八舌回应道。 “嗯,大家住的好不好,睡得舒服吗?”杨小瓜又问。 “睡得舒服,一辈子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要是我们回去能住上这样的房子,死也甘心了!”长老们乱糟糟的回应着。 “嗯,很好,我就是要帮大家实现这些的。”杨小瓜点头说道。 “大家的日子过得很苦,都是女娲伏羲的孩子,为啥我们汉人有粮吃有衣穿,你们就不能呢?你们也有两只手,也很勤劳,看看大家手上的老茧就知道了,可是大家为啥没有好日子呢?” “不知道。”长老们很诚实,没人会把这些引申到民族矛盾上,他们很淳朴,其实不认为自家被人欺压了,寨子里一样有人吃食多些,有人吃不饱,作为既得利益者,长老们可不会认同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 “我来告诉大家,这就是因为大山,大山把我们和你们隔开了,所以我们记住了祖宗代代相传的种田采桑织布的方法,你们呢,天天和野兽打交道,有好多人就给吃了,慢慢的就忘记了祖宗传下来的方法,现在,我家王爷心疼各位兄弟,所以派我来帮助大家。”杨小瓜继续说道,“从今天起,再过几个月,到了明年春天,我们会在梧州教授大家汉人种田织布的方法,你们每一族都可以派人来学习,要派你们部落里最聪明最踏实的小伙子来学种田,派你们最心灵手巧的女孩子来学织布,每个千人部落可以派一个小伙子一个姑娘,万人部落派十个,更大的部落可以派二十个人来学习这些,给你们一年时间学习,在苍梧这里来学的,给饭吃给衣穿,给房子住,等他们回去之后再来教给你们的其他人,我们一共办三年讲习,每一次你们不要派同一个人来,这样会的人更多些,也好更快帮大家吃饱穿暖。” 杨小瓜顿了顿又说道,“还有,你们学会了之后,可以下山来开荒种田,官府会给你们指定的荒地开垦,三年不交粮,还会借给你们每家一套铁农具,但是下山的就要落户了,户口进入官府户籍,第四年就要纳粮十分之一,你们要在指定的地方开荒,不可以抢别人家的田地,不能犯法,否则官府会抓起来,就算是头人犯罪也会被处罚。” 底下的长老们一开始没听懂,后来慢慢的互相解释,一个个都明白过来了,就被幸福砸晕了,有一个长老叫岩石的,就站起来问,“官家真的都会给我们山外的土地,还教给我们种田的办法吗?” “当然了,武陵王是皇帝的儿子,君无戏言,哪有时间骗你们玩。”杨小瓜说道。 “我们愿意现在就下山,那有什么其他的好处吗?”也有心热的头人问道。 “你们要是现在出山,我们会教你们盖房子,砖瓦材料借给你们,等你们分十年用粮食布料或者猎物来还,我们会把老师派到你们的新村落里,一个先生教你们全村。”杨小瓜点点头说道,“还有,我们会办一些私塾,教你们识字,如果有学得特别好的可以将来做一个官,光宗耀祖。但是一开始不会办很多私塾,所以,哪里人多去哪里。” “读书识字?”头人们虽然大字不识,但是不妨碍他们对文化的敬仰,绝大部分部落还在结绳记事,口口相传,现在有人说要叫他们识字了,他们简直都要疯狂了,纷纷表示愿意出山,而且这一次开会,有一半的寨子不知道或者不相信官府,不肯出来,他们也要回去传达消息,给兄弟寨子一个机会。 “还有一点,我们打算招兵,不是强迫的,是给钱给粮食的,谁家有合格的男丁当了兵,每人每年给三百斤粮食,五斤盐巴,两丈麻布,家里种的田可以有二十亩不交粮。如果表现好当了军官,每月有和汉人一样的饷银,如果战死了,每人给五百钱抚恤。”宛如一瓢冷水倒进了热油锅,会场再次炸开,这些少数民族不怕死,怕穷,一听说当兵有饭吃,马上就兽血沸腾了。 就这样,经过十来天热火朝天的讨论,会议达成了一致意见,长老们对武陵王爷的英明决策表示全力支持,踊跃报名下山支持祖国农业建设和参军保家卫国,然后就满载着官府的礼物(一坛美酒十斤盐巴)满怀着对未来的憧憬走向家乡,要把政府的号召、会议的精神带进大山,传达给千家万户。 再以后几个月中,大批的山民开始纷纷迁出祖祖辈辈生活的大山,在官员的指引下找到了平坦些适合开垦的荒地,在有经验的汉人指导下开始摈弃刀耕火种的陈旧方法,按照汉人老农的指引,用锄头犁铧深耕,也有人驯化了水牛,协助自家,这样的聪明人将会成为土人中最早掌握农耕技能抵达小康的那一批能人。 移民历来都是困难的,需要大量的物资药品和房屋支持,当然还要被迁移的民众支持,这些在两广影响要小很多,毕竟冬天气候温暖,不会像和北方一样冻死人,其次植物生长茂盛,水果和野生动物很有一点充足,不像北方连草根树皮都缺乏,至于说民心,他们早就想下山来了,只是害怕汉人官府会剿灭他们,现在官府鼓励,不另眼相看,不横征暴敛,他们当然乐不得下山来种田织布过汉人一样的生活,而且,山民们以往都是种梯田的,对平坦地区的土地眼馋的紧,实际上每次下山来抢劫的时候(关于这一点,其实实在是太贫穷了,但凡有一点饭吃也不会冒着杀头风险下来抢一点稻谷盐巴)他们早就知道哪里适合开荒了,只是不能久呆在山下,害怕围剿,就不敢去开荒,现在官府鼓励了,那当然是极为踊跃,还有一点,如果原来这片土地上汉人很多,那么山民势必会抢了汉人的生活空间,那么到时候民族矛盾导致的械斗就不可避免了,想想解放后仍然有南方农村抢水导致几百人械斗死伤无数的情况就知道了,可是古代人口稀少,尤其是两广一带,真的是地广人稀,野兽比人多,大家有精力都去和野兽抢地盘了,没有心思彼此之间抢夺,所以无形中这个矛盾也被淡化了很多,当然了,也有山民野性难驯想抢夺汉人的熟地,立刻被军队和长老会联合镇压了,然后领头人被毫不犹豫的处理了,可怜的一丁点财产和家族子女就被其他寨子瓜分了,因为这些军队是由各寨子的山民募集而来,所以没有民族矛盾问题,就算有人想造谣说汉人屠杀山民也没人信,还有一点,既得利益者是其他头人,就更不可能让那些杂音冒出来,有的时候自己人内斗可是比外来民族还要凶狠一些,以夷制夷的策略从不过时。 就这样磕磕绊绊的熬过了刘骏到达广州的第二年,各方面开始进入正轨,官府除了在山民中募集了一定量的联合执法人员外,还专门募集了一支万人的纯山民组成的军队,山地作战如履平地,作战悍勇视死如归,只是不到一年的训练就成了一支罕有的精锐了,更关键的事因为都是获得好处的山民组成,他们对武陵王刘骏忠心无匹,愿效死力。这是刘骏出生以来第一支完全听命于自家的军队,刘骏自然也是极为优待,给他们符合汉兵标准的饷银(山民贫苦,能和汉军一样对他们来说就是了不得的优待了),亲自命名为苍梧营,在古代,君主亲自命名的军队都会有特别的骄傲,士气都会很高昂,被视为精锐中的精锐,其实到了现代也是一样,什么渡江第一连,什么飞虎团之类的番号不也是一样的吗。 这一切还有一个支撑,那就是钱粮,一方面,刘义季对自家这个侄子可以说不遗余力的支持,通过自家管辖的荆襄九郡运送了大量的钱粮过来,另一方面,有一家罗氏商行也见缝插针,通过贷款,为两广的开发投入了大量的财帛和技术,当然这也不是无偿的,罗氏商行利用低息贷款,换来了购买一座小岛的机会,然后在那座小岛上修筑堡垒,建设酿酒厂和罐头厂,利用广东省廉价的水果资源酿制了大量的果酒,销售到了江南,一下子就风靡江州扬州等地,因为口感绵甜回味悠长,大受世家子弟的追捧,那赚钱赚的不说手发软吧就连运钱的船都软了。南方大量的出产被垄断性的开发,蔗糖果酒,金银铜,各种物产丰富的吓人,只是很多古代人不知道而已,在他们的心目中,岭南只是瘴疠横生的不毛之地,是流放之地,打死也不肯过来看看,更不会相信这里遍地有钱赚了。 而那座小岛就是举世闻名的黄埔岛,当年蒋总裁利用地势之利,东征北伐,只有他打别人,从不担心老巢被攻击,就是因为这座岛地理条件太好了,扼守南海进入广东的咽喉要道,气候好,不冷不热的,还可以种粮食,可以自给自足,只要有海军优势,把港口一封锁,你就来了千军万马也是望洋兴叹,反正不能游泳过来登岛吧,何况在杨小瓜的设计下,岛上堡垒密布,你就算是上来了,没个几万大军也难于进入,没办法,这里太重要了,杨家的在两广工业生产的机密要害全在这里了,守住这里就可以日进船金(斗太小了,斗金太少了,怎么也是两千料的大船装金银才行)。 为了保证安全,岛上的武装力量全是异邦的人,比如鬼子兵,又比如一些东南亚的土人,这些人凶残狠毒,但是对主人忠心耿耿,比狗还忠心,不用担心他们会和当地人里应外合(彼此说话都不懂),而且他们凶残的性格也不可能和当地人勾搭一起,另外掌握海船的全是杨家的自己人,不会给人渗透,所以这些工厂真的是万无一失。 协同发展共同富裕,这句话真的不是空话,在广州真的是这样子,山民和刘骏,刘骏和杨小瓜,都是互利互惠,形成了闭环,少哪一环都不行,大家都是每一天都在变好变强大。而汉人们,没有山民的骚扰,也是顺顺当当的繁衍生息,自然也感恩不尽,愿意团结在武陵王爷的周围,在光辉思想的指引下共同前进,把两广打造成世外桃源。 当然了这中间也有也不满意,甚至包藏祸心,觉得自家的利益被损害了,打算推翻眼前的一切回到以前,让自家继续作威作福,天高皇帝远做一个土皇帝,比如胶州的那些旧有势力,也就是现在隶属于越南的那批人,还有紧邻交州的占城人(当时叫做林邑)。所以,风雨欲来。 第104章 交州叛乱 在交州的少数民族,习惯上统称为僚人,是百越人的一个主要分支,包括壮族傣族也包括越南人的主要民族京族,古代中国对南方少数民族称为蛮人,又分为生蛮和熟蛮,生的就是在大山深处不受官府管辖自生自灭的那种,熟蛮则是和汉族有贸易往来,名义上接受官府领导的那一些部落。 这一次被刘骏招安的僚人自然是属于熟蛮,前前后后有三百多万人加入了下山的行列,为珠江三角洲的开发提供了有力的人口保障,也为自家换来了温饱,不要小看温饱,我们建国六十年后才基本实现全民温饱,这还是伟大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那么一穷二白的山民在古代实现温饱,那也算是奇迹了,所以对刘骏的感激那是不在话下。 可是呢,几家欢乐几家愁,有从中获得好处的就有觉得利益被损害的,而对此怨念颇重的则是生僚的头人们,他们本来在深山里不服王化,也算自得其乐,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现在熟僚的人下山归附了,只一年就基本吃饱饭了,不需要攀山越岭冒着摔死的风险采药,也不需要冒着被吃掉的危险和老虎狗熊之类猛兽搏命,和以前的生活相比一天一地,这样子,生僚的属民们自然是满腹怨怼,表面上不说,内心里也是极为羡慕那些下山的老表们,这种舆论倾向对头人们的统治基础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头人们不免慌张起来,再这样下去,部民们都会离自家而去,那自家还怎么关起门来作威作福呀,不行这种趋势必须阻止,在属民们觉悟之前,要采取断然措施,就这样几大部族头领秘密碰头,结成联盟,一面要控制舆论,把所有和熟僚们有来往的人民控制住,不让他们宣传老表们的幸福生活,如果不听话就杀掉,另一方面积极联络林邑的统治者范家,厉兵秣马,准备对外开战,马克思说过,对外战争是转移内部矛盾的最好方式,基本上欧美诸国的每一次对外战争都是如此,比如大航海,比如两次世界大战。 于是乎,在第三年的秋天,生僚的大头领侬一刀发动了叛乱,他们没有直接对官府动手,官府在山外,要想出山来打显然会丧失战略优势,和送死区别不大,于是吃柿子捡软的捏,他们就挑了一个自以为软的柿子,对熟僚的一个大头领冼氏家族,发动了突袭,侬家在广西越南一代拥众二十几万户,加上各种附庸部落,自称拥众百万,而冼家也是拥众十几万户的大家族,实力不俗,更主要的是,因为积极配合官府的政策,从中获利不少,在广南拥有稻田十几万顷,甘蔗林不计其数(原始森林一样的东西没办法丈量),只一年就富得流油了存粮无数,盐巴和茶砖那也是车载斗量,太有钱了,由不得侬家不嫉妒,所以这一次动手更多的是为了粮食和物资,倒是没有揭竿而起的打算,但是,千算万算,漏算了一点,冼家的物资根本没有存在寨子里,而是集中在山外的几十个新村落里,山里的寨子更多是为了祭祖和战争防御,所以,侬家费了好大劲打下了几个山寨,死伤数百人,结果只有几千斤粮食,和人命比起来那真的是一无所获,让侬一刀大失所望,也是大为愤怒,决定不惜一切扩大战争,要出山攻打冼家的田园了。 冼家的家主冼夫人(冼家历代家主都是女的,都叫冼夫人)大怒,一边积极备战,通知族人集中起来结寨自保,一方面飞报交州府,请求官府出面帮助御敌。 交州的实际负责人交趾郡太守檀和之(刺史是刘骏,驻广州)是檀道济的堂弟,勇武善战,也是南北朝着名的帅才,历史上元嘉二十一年他会是广州交州刺史,不过现在有刘骏截胡了,当然,刘骏更关心策略,对于属下的具体工作更多是垂拱而治,并没有对檀和之的治理指手划脚,而刘骏的执政策略也确实效果明显,仅仅两年就收服蛮族数百万,两广产粮大增,民间税收也增加很多,可以说是民富州强,檀和之也不得不佩服,自忖执政才能确实不如,再加上对方的皇子身份,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嫉妒之心,反而心悦诚服愿意跟着这位王爷建功立业。 对于生僚们的反叛,其实不管是刘骏还是檀和之都早有预料,官府掌控了交州,那些土蛮的利益自然受到损害,反叛是早晚的事情,只是不确定什么时候罢了,或早或晚,当然官府希望越晚越好,每推迟一分,官府的掌控就多一分,胜算就多一分,虽然说不管什么时候,僚人造反都必然会失败,但是刘骏不被皇帝支持,所以等着拿他把柄的人多得是,不能快速取得胜势,就会被有心人利用群体事件的理由搞下去,那就亏大发了。至于说为什么生僚三年后才造反,而不是一到任就搞,那是交通造成的,山路崎岖,走一趟就几个月,传递一个消息更是难上加难,所以等那些野心家搞明白状况再互相联络之后,两年时间就过去了,然后岭南的天气太热了,如果夏天举事,不用官兵来打,自己就晒冒泡了,直接中暑而死,白给官府送人头,傻透了才这样干。 现在侬家既然是造反了,檀和之老实不客气的马上抓住机会点兵一万五千,沿海路北上合浦郡,压迫他们的后背,但是并没有主动进山,笑话,山里毒虫猛兽疫病横行,而且道路不熟,没有本地人的带路党,贸然进攻就是去寻死了。按照广州传来的命令,他的任务在前期就是一个威慑作用,叫侬家不敢尽全力攻打冼家,先让冼家和侬家死磕,等双方结下血海深仇之后,来自北方的刘骏主力就差不多抵达高州了,在杀红眼的冼家族人的引领下,双方两面夹攻,彻底把侬家改土归流。 到了十月,刘骏率主力官军两万,蛮兵苍梧营一万抵达高州,而此时,侬家和冼家已经打的头破血流了,本来按照侬家的策略,一上来不应该这么玩命,应该先试探一下双方的实力对比,利用自家的人口优势一点点耗死对方,但是事与愿违,冼家人数虽然少一些,但是汉化较早,武器装备很精良(相对生僚而言),铁质武器几乎人手一件,虽然有很多锈迹斑斑的传承了几十上百年,可是生锈的武器杀伤力更大,那可是破伤风的不二利器,古代没有破伤风针,一旦染上必死无疑,所以冼家毫不示弱,一上来硬碰硬利用地理优势,以平原对山区,给侬家好好上了一课,一个月就让侬家损失了上千名壮丁,虽然不是伤筋动骨,可也是损失不小,侬家首领侬一刀就疯了,亲自带三万人冲击冼家在高州的堡垒,结果可想而知,武器低劣光有勇气不懂战阵的侬家人在堡垒前吃了暴亏,再次损失上千人,侬家大怒,放火烧毁了冼家的村庄房屋数百间,掳掠水牛之类的牲畜几百头,弄得冼家也有一点顾此失彼,最后只好缩进堡垒,坚壁清野,死守待援。 这一天,侬一刀的小儿子侬只羊带着五千名无精打采的壮兵正在冼家的堡垒外边骂战,经过多日对峙,双方已经很熟悉对方的套路了,古代攻城本来就是老掉牙的骂战或者强攻,能有啥新鲜的,僚人有没有先进的科技,那些花样繁多的攻城器械就算给他们也不知道咋用,知识就是力量,落后就挨打,大字不识的人打仗就和泼妇骂街差不多,互相问候一下对方的亲友,然后抡起刀子乱砍一起,仅此而已。 今天也是一样,眼看着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这帮子侬家人无精打采的想着又熬过了一天,毕竟打仗胜负是头人的事,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还是或者比较好,拼命是要死人的。可是就在这时候,突然间,从他们的侧面,或者说西南方出现了一支军队,这支军队的人好多呀,两眼都望不到头,估算着怎么也有几万人,在南方,地无三尺平,看上去平坦的地块很少,所以就算是你有百万大军,实际上能接触到敌人的也不过几千人,所以上万人的军队就很罕见了,再多了就是浪费粮食,光喊加油不能亲自上阵,而对于这些山民来说更是如此,一看就傻眼了,一方面没见过这么多的人马,另一方面也没见过这么齐整的部队。 一个个的都穿着整齐崭新的麻布衣服,还有牛皮铠甲(在两广地区穿铁甲会热死,还会生锈),每一队人马都有五颜六色灿烂的旗帜,花里胡哨的特别好看,在最前边有一面好大的旗子,估摸着那布料能给十个女孩子做衣服都足够了,真的好大呀,太浪费了,这么结实的布料不拿来做衣服反倒是当成旗子,那有个什么用吗,这些生僚男人一边咽着唾沫一边咒骂着,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些衣着光鲜的士兵和自家有什么关联。 但是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你不知道或者不去想就不会发生的,所以,当这支军队的前锋站稳脚跟之后,领队的少年将军毫不犹豫的发布了命令,他用手一指那些侬家的汉子,面无表情地说道;“进攻!” 这个面无表情的少年就是马锺,在广州这几年,他已经不复少年的稚气模样,变成了一个十七岁的青年人,长期在热带阳光下,他的肤色已经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身高已经长到了九尺,也就将近两米,虽然如此,但是并不笨拙,体形修长,并没有什么臃肿或者说壮硕的体态,整个人看上去健美有力,很耐看的少年人。马锺的坐骑已经换成了印度白犀牛,原来的披毛犀被船运到了山东喂养,毕竟岭南太热了,那种动物呆久了会中暑的,而产自本地白犀牛就不会了,既可以翻山越岭如履平地,也可以负重,否则除了大象之外实在是找不到哪种动物能扛得住他的那一对三百斤的擂鼓嗡金锤。多年来在军队中厮混,马锺已经不再是那个只知道奋勇冲杀的勇武少年,而变成了一个会审视战场情况,精确谋划的战术大师,他只要一看,就知道眼前的敌人不堪一击,根本不需要自己亲自上阵,只要自己这些亲自训练出来的三千长刀手一波冲锋,这些敌人就会像土鸡瓦狗一样任自己宰割。 他看的一点没错,这些侬家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军队,只不过是凑在一起的农民猎人或者采药的山民,战争是一门学问,不是说给你一把刀或者一支枪,你就变成了军人的,这样的人就是送人头的,就算是到了民国时期,热兵器作战的军阀们也坚信,少于半年训练的新兵蛋子不能上前线送人头,要知道火枪兵的培养可是比冷兵器容易太多了,那么追求阵列纪律和武功的冷兵器士兵,正规军和民兵的差别有多大,在古代着名战例中以一当十以一当百的战例都有,为什么,原因很简单,永远不要用你的爱好去对抗职业,那会死人的。 一场屠杀,这些官军就像一台台精密的机器一样,毫无情感,每一步都进退有据,互相配合,保证每一个人都被队友护住了要害,自己只要不顾一切的出刀砍杀,再收刀再出刀,那些山民虽然人数更多,五千对三千,但是总有一种官军更多的感觉,仿佛四面八方都是官军,而自己就像是被一群豺狼围攻的山羊一样,只能无助的咩咩叫,然后被宰杀。 没有激烈的对撞,双方阵列快速的混合在一起,然后就是分割包围,就像是联合收割机进入了麦田,麦子一片片的倒伏,被切割,变成了麦穗,然后经过二次处理,变成了麦粒。 如果这样打下去,不出半个时辰,侬家的五千精壮就会死伤殆尽,但是打仗不是单挑,侬家家主显然不会干看着自己儿子死在战场上,所以一阵惊天动地的铜鼓声传了过来,侬只羊的队伍立刻就散开了,转过身来不顾一切的逃跑,令人不解的是,他们并没有逃向自家的营寨,而是一哄而散的跑向了离此不远的山岭,不顾一切的爬山逃走。 马锺紧皱了眉头,看来这些僚人也不是真的饭桶,就看这逃跑的路数,显然他们应对官军的追剿也是很有一套了,马忠赶紧吩咐鸣金,穷寇莫追,这地方山高林密的,自己人道路不熟,傻乎乎的冲上去,不一定有啥埋伏等着自己了,不要说伏兵啥的,就是那种捕捉大型猛兽的陷阱或者一两个马蜂窝,还有毒蛇之类的,自己的士兵就受不了,他可是听自家哥哥杨茁都说的耳朵起茧子了,这些僚人啥事都干得出来,什么下毒,什么放蛊,还专门有人善于驱赶各类毒虫,想想就起鸡皮疙瘩,他可不想自己的士兵连敌人的样子都没看见就被蚂蚁咬死马蜂蛰死,那也太惨无人道了。 由于事先没有少给这些士兵打预防针,再加上那一万多苍梧营的士兵现身说法,这些官军中的愣头青们也被教训过很多次,知道厉害,真正到了战场,还真没有傻瓜想拿自己的身体去品尝那些死法,锣声一响令行禁止,这些官军立刻停止追赶,缓步后退,自古精兵最强的就是进退有据,进攻不急不躁,撤退也是不慌不乱,保持着面对敌人的姿态,缓缓后退,不给敌人衔尾追杀的机会,这样的部队最为难得,想当年,天下第一轻步兵被世界第一军事强国的统帅李奇微利用我军后勤不足的缺陷在汉城衔尾急追,我军步步为营,正是胜不骄败不馁,缓缓而退,没有给对方以可乘之机,终于在铁原阻击战中以四万对五万,硬生生的把世界第一军事强国的前进势头死死拦住,最后以一比一的战损率结束战斗,就是铁证。 现在的广州官军和后世的世界第一轻步兵相比虽然差之千里,但是在南北朝的时候,显然就很罕见了,绝对属于刘宋官军中少有的精锐,一步一步缓缓后退,让侬家的计策也没有实施的机会,只好悻悻的派出自己在山谷中隐藏的五千象兵,稳住阵脚,收拢用来诱敌的逃散部队。 当马锺收拢好部队,看到面前那驱赶着一百多头大象和几百头其他各类猛兽出现在战场上的五千猛兽军团的时候,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这些僚人好厉害,这一仗不好打呀。 不过,马锺的三千人只是前锋,经过刚才一番鏖战之后,刘骏和杨小瓜率领的两万主力官军和一万苍梧营也已经到位,大家很有默契的没有立刻开战,而是各自退回本部,安营下寨,而这时候在城堡上观战的冼夫人一干人等也是心惊不已,原来侬家没有用尽全力呀,可以想象,要是侬家豁出去损失,不计一切的派大象来攻打城堡,那么自家恐怕很难坚守,只能损兵折将大伤元气了。 眼见得主角出现,冼夫人不敢托大,赶紧打开城堡的大门,亲自带着一家老小出来迎接官府的大人,冼夫人一边走一边仔细打量对面那几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年轻小郎君,这些汉人果然俊俏,比自己家的那些粗汉子简直是天上地下,怪不得是汉人里边的大官,看这衣服看这脸蛋,再看这紧致光滑的皮肤,这些小郎君不要说和我们的汉子比,就算比我们寨子里最好看的姑娘还要俊俏十分了,实际上随行的很多僚人女孩子已经看着刘骏杨小瓜和马锺流口水了。 他们的心理活动刘骏等人自然是不知道的,要是知道了,恐怕会连夜拔营起寨逃回广州,外面的女人是老虎呀,男孩子在外边也要好好保护自己呢。 “参见殿下!”一帮子冼家的重要人物在族老和族长的引领下给刘骏行礼,先是抚胸深躬,然后整齐的下跪。 第105章 震慑 “这位俊俏的小郎君,你就是汉地来的大官吗?”一个脆生生的声音打破了庄重严肃的气氛,然后就是稀里哗啦眼镜碎了一地的声音。 发出这句神奇问话的是一位十三四岁的女娃,她身穿花式繁复僚人服装,头上手上脚上到处都是金灿灿的佩饰,显得华贵无比,就这一身金货而言,她显得比作为皇子的刘骏可是奢侈多了,一副暴发户的气派。不过,这女子的相貌很是俏丽,虽然皮肤微黑,但是真的不减一丝一毫的俏丽之色,宛若清水芙蓉一般,声音也象是树上的黄莺,婉转娇脆,让人无法生出一点点恶感。 冼家的族老显然是受过一点点汉人礼仪的训练的,一看这种情景,颇为尴尬,也有一些胆战心惊,赶快上来行礼:“抱歉抱歉,我家族长年纪小,不知道汉家礼仪,请王爷宽恕她的年幼无知。” “神马?这就是你们的族长?”刘骏和杨小瓜互视一眼,发现彼此的眼中都有掩盖不住的惊讶之色,传说中叱咤风云的冼夫人,竟然是这样一个漂亮的小女娃?这还夫人,夫个锤子呀,分明应该叫小姐甚至小妹妹的才对。 事实上,虽然这位冼夫人(没办法,尊称,只要她是族长,哪怕没断奶的婴儿也要叫夫人)在提前到达的汉人官员的指引下给刘骏行礼看上去有模有样的,其实她的心里根本不知道这个年轻的王爷意味着什么,山里孩子很少走出来,并不知道交州有多大,广州有多大,更不知道世界有多大,她见惯了汉地来的小官员对僚人颐指气使作威作福,并不清楚眼前这的俊俏的小郎君能够像踩蚂蚁一样把她们往日静若神仙的汉地官员生生碾死。 看着大家望向自己的惊恐眼神,这位冼夫人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再次开口问道,“你们干嘛这样盯着我看?我今天洗澡了呀,脸上应该没有泥点子的吧?”说完了自己也不自信的抹了一把脸,发现脸上确实啥都没有,这才放心,和其他山里的孩子一样,她也是从小顽皮,捕鸟抓蛇摸鱼之类的事情也不知道做了有多少。 “噗嗤,”刘骏也是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虽然年纪不大,只有十三岁,但是自幼生活在勾心斗角的皇宫里,又不被皇帝喜爱,所以对时间的一切都能看得很明白,可以说是见多识广,但是眼前这种小姑娘他确实头一次见,以往看见的都是些世家贵胄的女子,一个个彬彬有礼文采斐然,琴棋书画刺绣女红无一不精,可是就是少了一丝烟火气,少了一些人的味道,就像是人工智能充斥的木偶一般,十分让人厌倦,而眼前这个女孩子给他的感受完全不同,让他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活人的气息,生活的味道,让他不由的不产生好感,“我叫刘骏,确实是你说的汉人的大官,比你见过的所有人都大,不过这么多年来说我啥的都有,就是没人说我俊俏的,谢谢你!”刘骏的语气很真诚,心情很愉悦。 “不要客气啦,你真的很俊俏了,我叫冼琳儿,很高兴见到你。”冼夫人,啊不,冼琳儿笑眯眯的说,声音脆生生的。 刘骏很不适应这种开场白,脸有点红,过了好半天才缓过来,“额,我叫刘骏,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好啦好啦,大家都是朋友啦,那么跟我来吧,我们准备了好多吃食呢。”冼琳儿很是熟络的拉着刘骏进入坞堡,留下大家面面相觑了半天,这才跟着鱼贯而入。 冼琳儿就像一只百灵鸟飞来飞去的上下张罗,把本来因为生疏和阶级差别造成的尴尬气氛弄得一扫而光,杨小瓜看得出,刘骏很喜欢这个女孩子,眼光里甚至有一丝宠溺,所以也由得这个女孩上下翻飞,把气氛弄得活跃起来。 大家很快入席,士兵们也在冼家的安排下背靠坞堡扎好大营,有冼家人送去了打好的野味,大家加上柴火烧烤,就着带来的干粮,吃的满嘴流油,疲劳一扫而光,两支队伍之间由于陌生而产生的隔阂在食物的面前被一扫而光。 而在城里的酒桌上,杨小瓜取出了带来的各色果酒,搭配上冼家人的丰盛肉菜,大家推杯换盏的,吃得很畅快。 本来呢,两只团队的汇合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尤其是强龙和地头蛇之间争夺领导权的时候,不过这一次,刘骏的人马显然是震慑了冼家人,马锺那三千人杀人如割草的冷酷无情,给冼家人结结实实的上了一堂课,原来这才是军队这才是打仗。 再加上族长大人那种掩饰不住的对汉人王爷的喜爱,也就彻底熄灭了族老们想要一争短长的心思,汉家富裕这是有目共睹的,以前山里人以为自己才是真正的勇士,可以和勇猛的野兽拼命搏杀,汉人只是富有而软弱的羔羊,现在看来,全是某些人的自以为是,汉家人哪里柔弱了,在他们面前,那些平日里蛮横的侬家人就连狼群里的羊羔子都不如,只能被屠杀,毫无反抗之力,虽然今天汉人在侬家的大象兵面前最后退却了,但是那是大象呀,谁都知道那东西的破坏力,能够从容离开战场不损伤一兵一卒,这就足够神奇了。 酒过三巡,开始谈正事儿,本来就是官与民的关系,很快就达成了协议,官军为主导,冼家出五千壮丁作为向导和辅助战士,在需要的时候提供帮助,官府出钱购买冼家的粮草物资,等战斗结束后按照出力大小瓜分侬家的财产,包括金银人丁和地盘,官府自然不要山里的地盘,但是不能白给冼家,冼家需要按照地盘缴纳税收,如果发现了矿山,刘骏负责开采和冶炼,会雇佣冼家的人力,发放工资之外会根据情况给冼家分红。侬一刀不知道,在自己还得意洋洋的时候,人家已经把自己的财产子女都编号入库了。估计知道了会气死吧。 外人不知道这些大山里有什么,以为是不毛之地,就连当地人也不清楚,可是杨小瓜却是知道的,宣化县和桂林附近那是有金矿的,而且储量很丰富,不说富可敌国,至少开发出来后每年的产量能买下整个欧洲,那可不能放过了,天予不取反受其害,罗氏商行早就盯上这些了,只要打下侬家的地盘,罗氏和刘骏三七分账,那赚到的钱足够刘骏养几十万大军了,当然了,杨家怕刘骏贪心会过河拆桥吞掉金子,可是刘骏也害怕消息走漏被朝廷的大佬们过河拆桥,所以干脆达成了攻守同盟,完全是以私人的名义开发金矿,产量什么的秘而不宣,分红只落入刘骏个人腰包,由罗家最后在黄埔岛冶炼制造成品之后把销售利润分给刘骏,免得走漏消息惹来杀身之祸。 说了半天,开始讨论打仗的事情,冼琳儿也真正进入了家主的角色,忧心忡忡的问刘骏:“他们的象兵太厉害了,咱们虽然也有大象,可是没有像他们那样多,更没想着训练成军队,这要是他们冲过来,我们是打不过了,你们打得过吗?” 刘骏不知道如何回答,转头来看向杨小瓜,“杨兄,咱们打得过吗?” 杨小瓜一脸黑线,这位小主子今天是咋地了,怎么智商变成负值了,他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很和缓地说,“王爷放心,我们一定可以打败他们的,不要说区区几头大象,就算是天神来了,挡了我们的路,我们也要干掉他们,你就静候佳音吧。”他看到刘骏似乎还要说什么,就很果断的使了个眼色,叫刘骏不要再问,“殿下,军事机密,隔墙有耳,你明天就等着看热闹就可以了。” 刘骏知道他的习惯,知道问也白问,也就很识趣的不说了,转而安慰冼琳儿,“琳儿你放心,我杨家哥哥足智多谋,自然有办法解决这一切的。” “真的吗?”冼琳儿不太确定的问,“你们汉家人一个比一个俊俏,可是看上去太白净了些,感觉没啥力气,你这个哥哥文文静静的,不像是很厉害的汉子呀。” “哈哈哈,你上当了呀。”刘骏大笑,“我杨哥哥虽然确实是文质彬彬的,不过嘛,在座的诸位,恐怕没有一个人能挡得住他一拳头的。” “不可能!”冼琳儿眨巴着大眼睛表示不相信,其他的族老们也是一脸不信的样子,有一个族老走上前来,笑嘻嘻地说,“王爷,恕小老儿无礼了,你们汉家儿郎聪明是聪明得紧,那些战士也确实很厉害,但是你说这位英俊的郎君能把我们都打倒,这未免是言过其实了吧,我冼家有好多勇武的汉子,比如我儿子冼雄就是十里八乡出名的好汉子,能够空手拖住一口三百斤野猪的,你这位郎君,呵呵”他没说下去,很明显是表示对刘骏的眼光的不屑,觉得汉家大官没有见识了。 “你这个老先生,太自以为是了,不要说我家哥哥,就算是我马锺也可以一只手打败你们所有人。”马锺一看有人敢轻视自己哥哥,十分的不忿,一改往日的沉稳,站了出来,要挑战在场的众人,不过他虽然不高兴,礼数还是保持得很好,仍然称对方为老先生,而不是常见的老儿或者老匹夫之类。 绝大部分人看到他站出来就很识趣的没动窝,毕竟昨天他在战场上虽然没动手,可是那一对高压锅大小的铁锤不是假的,虽然也有个别人觉得是唬人的,不太服气,但是肯当出头鸟的愣头青还是没几个,然而,自称冼家第一勇士的冼雄就是其中一个。 冼雄越众而出说道,“我来试试你这个娃娃的斤两。” 马锺没开口,站在那里上一眼下一眼打量这个冼雄,其实这些都是有预谋的,两支部队整合的时候肯定会有人不服气,找各种理由跳出来挑战权威,所以杨小瓜和马锺早就计划好了,找借口压一压他们的锐气,不叫他们知道厉害,这些僚人就不会心服口服的听从指挥。而这个冼雄就是一个很好的下酒菜,看他身材并不高大,僚人没有高个子,眼神凌厉,看来是个好猎人,身体粗壮,肌肉虬张,就像老树干一样的身躯,那么的粗糙,确实很有力气的样子,每一根骨头都感觉比肉还粗些,黝黑的皮肤,浓密的毛发就像是类人猿。 马锺勾勾手,“过来吧,你是空手还是用武器?” 冼雄看上去很野蛮,但是内心不傻,也是靠外表骗人的,他回答道,“先空手,然后再比兵器如何?” “好!上来吧。”马锺话音未落,冼雄就像一道闪电一样,两三丈的距离一闪即逝,就到了马锺眼前,冼雄左手在马锺眼前虚晃,右手一个窝心炮,对着马锺的心口直直的捣了过来,速度很快,力道十足。马锺不躲不闪,依样画葫芦也是一拳击出,电光火石之间双拳相撞,很奇怪的是,大家所预测的那种火星撞地球并没有发生,更像是一只蚂蚁撞上了一座大山,噗的一声沉闷的响动,冼雄的身子就凌空飞了起来,直直的飞出了房间,直落到十几丈外的地面上,砰然倒地,好半天没爬起来。大家赶忙把他扶起来 ,七嘴八舌很关切的问他:“怎么样,受伤了没有?” 冼雄喘了半天气这才爬起来,浑身酸软无力,他强打精神对周围的人说,“我没受伤,放心吧,不过,这个小娃真的好强大,你们谁也不是对手,我刚才感觉就像是撞在了一头大象身上,太可怕了。” “我才不信,冼雄,你们这是商量好的吧,世界上哪有这么强的人类,天神还差不多。”一个刺耳的声音传了过来,大家循声望去,此人身材高大,约有一丈的长短,腰大十围,站在那里就像是一个超级大相扑,此人不是冼家的人,是另外一家势力很大的黑彝人的头领,罗洪家的罗洪巨石。 黑彝人和白彝人不同,通常汉化较小,保持的原始风貌更多,自认为是九黎一族的正宗传人,对汉人不感兴趣,相对来讲更迷信武力一些,罗洪巨石虽然和冼家联合了,但是内心并不服气,总想着回到靠个人武力号令天下的时代,对所谓的势力和智力不屑一顾。 罗洪巨石一双牛眼紧盯着马锺,桀桀怪笑,“小娃娃,让大叔教你怎么做人,别以为演一出戏就能吓住老子。”说完,慢吞吞的取出了自己的武器,一柄石锤,彝人穷苦,冶炼技术不行,要是按照力量打造铁锤,那么他们全族的钱加在一起都不够,所以他就取了个巧,专门凿了一块足有半个石碾子大小的巨石,打磨成八棱形状,用山中很罕见的一种铁木做柄,打造了一柄石锤,他之所以叫做罗洪巨石,也和这块石头有关系。 罗洪巨石不等马锺有所反应,大吼一声,就像一个大肉山一样滚了过来,高举石锤,不由分说就是一锤砸下来。大家倒吸一口冷气,主要不是为别的,马锺进来吃饭谈事情,根本就没有带兵器,这是罗洪家的用大锤对付马锺空手,这是赤裸裸的谋杀呀,太不讲规矩了,大家下的闭上眼睛,不忍心看马锺被砸死的那一幕。 然而,事情哪有这么简单了,马锺面对罗洪家的石锤,面无惧色,只是眯起了眼睛,眼看着那大锤就砸到脑袋上,离着头顶还有那么四五寸的时候,马锺躬身,迈步前冲,一下子就抢进了罗洪的怀里,罗洪的身躯太庞大了,动作自然就没有那么精确,动作盲区也很大,在他猝不及防之际,马锺一个燕子抄水式,一只手就已经穿入了罗洪的两腿之间,两手如扁担一样平伸开,肩头一拱,罗洪那庞大的身躯就被马锺一肩膀扛了起来,这在八极拳里叫做铁山靠,在心意拳里叫燕子抄水,而在摔跤里叫穿裆靠,马锺扛起罗洪巨石,不等他有所反应,身体就是一个旋转,鹧鸪旋,摔跤的绝技鹧鸪旋,罗洪巨石的身体被马锺象丢包袱一样猛地丢了出去,远远地落到了外边,比刚才冼雄还要远一倍,轰隆一声落在地上,马锺恨他不讲规矩,所以手下就没有留情,就这一下子,把个罗洪摔得七荤八素,口吐鲜血,再也爬不起来,有他们族内的巫医过去检查,肋骨断了七八根。锁骨也裂开了,这家伙如果没有好大夫医治的话,想活命都难。 杨小瓜一摆手,马上有十几个壮汉抬了担架过去把罗洪抬进巫医那里抢救,巫医看着伤势一个劲的叹气,不过杨家有自己的跌打医生,很快过去检查了一下,没有骨头插进肺叶,所以有救,就摸索着帮他扶正了每一根肋骨,搞了好大的木板当作夹板,还给他灌入了救命的云南白药(云南白药是解放前发明的,南北朝时候没有,不过穿越人士嘛,提前搞出来也正常,只不过是一直秘不示人,别人也不知道配方是啥)服下白药后,气息变得粗重起来,巫医再次看了之后大为吃惊,“这也能活下来?真的是天神下凡吗?”不由得下跪念叨了咒语,表示对天神的臣服。 那个年代,对于少数民族来说,巫师就是神的使者,巫师下跪了,大伙就跟着下跪,对汉人官家表示真诚的拜服,确信这位王爷是天神的使者,是九黎人的救星,就这一摔一治疗,恩威并施,叫这些人彻底的心悦诚服,臣服于刘骏的脚下。 刘骏很高兴的扶起大家,温言安慰,虽然他身上没有王八之气,但是从小也受过熏陶,知道虎躯一震众人拜服后如何收场,就弄得大家都是内心暖洋洋的。 时间已经不早了,刘骏留宿在城内,杨小瓜和马锺要出去管理军队,只留下五百死忠于刘骏的苍梧营死士保护他的安全,就这样一夜过去了,很快到了早晨。 刘骏在床上酣睡,忽然外边锣鼓齐鸣,把他吵醒了,揉揉眼很是愤怒,“外边怎么了,谁这么讨厌,不让人睡觉!” 有贴身的丫鬟告诉他,“王爷,外边有侬家的反贼在城堡外挑战,说要是不应战,就拿战象把咱们的帐篷踩成烂泥!” “噢,原来这样呀,给我穿衣服,待本王去看看。”刘骏穿戴整齐,在冼家人的陪同下走上城堡的城楼观看敌情。 第106章 象兵和莫洛托夫鸡尾酒 只见城外边,官军的营寨前边站着五千多象兵,一个个呲牙咧嘴的,很凶悍的样子,大象打头,后边是一头头流着哈喇子的狼虫虎豹,睁着血红的眼睛,择人而噬的样子,血腥之气熏人欲吐。 这些蛮族士兵敲锣打鼓的,还穿着花里胡哨的衣服,看着就眼晕,刘骏在城楼上很心烦,忍不住举起手轻轻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好恶心。 正在此时,官军的军营里响起一阵又一阵悠长的号角声,和僚人惯用的普通的水牛角号不一样,官军的号角都是纯铜的长号,号声悠扬激荡在闹心的锣鼓声中显得是那样的别出心裁,似乎有一种抚平人心的作用。 紧接着寨门大开推出来一辆又一辆样式古怪的独轮车,车轮很宽,大约有三四寸的宽幅,显然是为了方便在南方的泥泞中行进减少压强,车子有两条腿,可以停下来支在地上不怕翻倒,车斗后边的挡板是活动的,方便取出车内的货物,前挡板很高,下蹲后可以遮挡箭矢,也遮挡住了里边的货物,让人看不出有什么秘密武器。蛮兵们目瞪口呆的看着官军前前后后推出来五六百辆小车,密密麻麻的摆在阵列最前端,支好了,和自家的象阵只有几百米远就不动了,然后后边就是很普通的弓箭手列阵在两侧呈弧形就像鸟儿的翅膀,他们不懂,这就是有名的雁形阵,以防御为主,可以利用远程打击的力量蚕食敌方的突击力量。 为什么蛮兵眼睁睁的看着官军列阵而不突袭呢?这里边有一个道理,大象的位置是不能够随着军营移动的,只能在山林附近,为什么呢,大象这东西太能吃了,一头象每天要吃上千斤的植物,如果离开大山来到平原,那你用啥喂它,粮食吗,要是有这么多粮食还打仗干嘛,蛮族的战争就是为了生存空间,为了水源为了食物,结果为了打胜仗把吃的都喂给大象,自己饿死,那不是疯了吗,而山里就没事儿了,反正大象不挑食,草根树皮各色山果都行,直接放进林子让它们自己找吃的就可以了,所以每天打仗的时候集结起来就很麻烦,等把大象和其它猛兽聚齐了,敌人早就知道了,所以只能是堂堂正正的列阵进攻,那么不能悄悄的集合打枪的不要吗?,不行,因为收拢这些动物要靠号角锣鼓或者哨声,动物们听不懂人话,只能服从这些声音的命令,敌人不是聋子,你吹一声哨子,就知道你要干嘛了,自然会有所准备,这也是为什么古代的骚扰战术一用一个准的原因,你敲锣打鼓的,我们想不准备也不行呀,一来二去就睡不好觉了,一切一切都是双刃剑,没有无敌的武器,只有无敌的战士无敌的精神。 双方阵列对齐,侬家的首领侬一刀亲自上阵指挥,他站在半山坡居高临下通观全局,僚人没有语言攻势的习惯,一方面是没读过书,词汇贫乏,另一方面,语言不通,嚷嚷半天官军也听不懂,白浪费精神,所以他一看到自己的队伍聚齐了,马上下令,“全军突击,让大象踩死他们,让老虎吃了他们!” 在驯兽师的驱赶下大象缓慢地启动,然后逐渐加速,开始小跑向前,大象太胖了,想让它象战马一样奔驰是做梦,但是仅仅如此,上百头大象和几百猛兽的声势就已经足够吓人了,虽然不能说惊天动地,也和地震差不太多,轰隆轰隆的让人心脏跟着乱跳。 看着这股声势,侬一刀不由得意气风发仰天大笑,“有这样的猛兽在手里,任你来多少人马我也给你踩成肉泥!大象在手天下我有哈哈哈哈哈!” 看着侬家这些猛兽造成的惊天声势,冼家的人不由得胆战心惊,别说是普通的人类了,就算是普通的房屋甚至城堡,也扛不住这些大胖子的蹂躏呀,冼琳儿年轻并没有怎么样,其他的族老可是不行,有一个族老叫做冼山的,也就是冼雄的阿爸走上前来对刘骏说,“王爷呀,这侬家好厉害了,你要不要让你的士兵避一避风头,人那里打得过大象呢。” 刘骏听了又好气又好笑,他虽然心里也打鼓但是更知道士气可鼓不可泄的道理,这要是一后退,那不败也败了,兵败如山倒,要是给那些动物追上来,有多少人也不够人家塞牙缝的,那可就亏大了,没打就给人家弄死了,而且退能退到哪里去,自己是来剿灭叛贼的,可不是来后退玩的,不过呢,他也理解对方的恐惧心情,而且对方也是好心,害怕官军白白送命,所以也就不好说什么,只能安慰对方道,“族老放心,我杨家哥哥用兵如神足智多谋战无不胜,我们早就有准备了,这些大象没啥大不了的。” 冼山吧唧吧唧嘴,正想说什么,眼光一转,已经看到了战场上,他的嘴巴忽然张得好大,闭都闭不上了,仿佛下巴脱臼了一般。原来战场上,侬家的大象已经冲到了官军的眼前,只有几十米的距离了。 然后就听见轰隆一声巨响,在象兵的面前出现了一个大坑,也不算很深,只有一两尺,但是对于大象这么肥胖的动物来说足够崴脚了,所以,随着惊天的嚎叫声,一排十来头大象轰然倒地,满地翻滚惨叫不停,后面的象群的奔跑速度就给减慢了,大象是一种智商很高的动物,不像非洲角马那么愚蠢,会跟着头马跳河自杀玩,一看前边出了状况,立刻就停下来了,好在这东西跑的不很快,惯性造成的伤害相对较小,除了那些夹在中间的蛮族士兵给踩成馅饼外没啥更多的损失,后边的猛兽更是灵活,看到前边出事马上扭头反转,和驱赶他们的驯兽师挤在了一起,到处是怒吼和惨叫,乱成一团。 他们乱,官军可不乱,杨小瓜在中军看的很清楚,一声令下,随着一声长号,前排的士兵从独轮车的车厢里取出来一枚枚陶瓷的小酒坛子,这东西用泥巴封着口,外边有一根两三寸长的药捻儿,士兵们从怀里取出准备好的火种,打开铜帽,轻轻一吹,把火种就吹红了,点燃了药捻,然后奋力抛向象群,现代的优秀士兵在扔手榴弹的时候可以轻易到达六十米甚至更远的距离,古代人生活困苦要和自然环境作斗争,所以力量更大,抛掷的距离也更远,随着一阵稀里哗啦的碎裂声,瓦罐在象群中摔得粉碎,里边是一些说不清楚的粘稠的液体,并不是穿越者最喜欢的大杀器黑火药,实际上在真实的作战中黑火药的威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甚至不如某些看起来更原始的东西,比如公元前阿基米德发明的希腊火,再比如纯天然的燃烧物火油,在南方石油不容易发现,所以杨小瓜采用的是另外一种很着名的穷人武器,在西班牙内战时候首次使用,游击队专用的“莫洛托夫鸡尾酒。”这东西构造简单,通常用有机燃料比如酒精或者煤油,加上足够的白糖和其他易燃物比如红磷硫磺之类的,点着之后附着力极强,粘上就下不来,那烈焰腾腾的能把坦克烧穿,能干倒坦克的东西用来对付大象这种肉质的坦克自然是不在话下,所有的野生动物都是怕火的,从内心中就对这玩意有恐惧,人类之所以能从百万年的争斗中脱颖而出,成为万物之灵,完全靠了对火的掌握,这些黏糊糊的东西粘在大象身上烧个不停,大象们惨叫不已,就连在地上打滚都没用,那种火焰会一直烧到燃料耗尽为止,可是大象身上的肥肉本身就是燃料呀,所以那只能把大象的某些部分烧成灰才能熄灭。大象是一种智商极高的动物,绝对不会送死,看到同类的惨状,哪还能无动于衷,立刻转身就逃,不顾一切的冲向驱赶他们的驯兽师和跟着他们的猛兽。这些士兵躲避不及,就给发狂的象群踩成了肉泥,那些骑着大象的士兵也给大象抛落地上变成了牺牲品,到处是血肉模糊的侬家士兵的尸体,大象的后边是几百头豺狼虎豹之类的猛兽,这些东西平时有驯兽师驱赶着,现在看到大象疯了,它们自然也扭头逃开,这些东西比大象跑的快多了,一边疯狂逃向山林一遍疯狂撕咬着看到的一切活物,侬家的五千象兵彻底崩溃了,不但他们崩溃了,后边压阵的主力部队也崩溃了,大家不顾一切四散奔逃,营寨也不要了,物资也不要了,什么命令也不听从了,大家只有一个念头,逃,玩命的逃,逃出生天,逃进深山,逃回祖先繁衍生息的地方,不能再给人当炮灰了,这里边有些有脑子的还在想,怪不得几千年前,天下无敌的九黎人在蚩尤老祖的率领下给轩辕黄帝杀的几乎灭种,不得不逃进汉人看不到的地方繁衍生息才勉强活下来,当年蚩尤老祖那么多的神兽,什么貔貅啦夔牛啦龙呀都干不过轩辕黄帝,那真的是没办法呀,真心打不过,作为轩辕后裔的汉人显然也继承了祖先的神通,能够操纵火焰和气他还不知道的神通,自家还是老老实实的躲起来或者做顺民的好,生命无价呀。 (注:火折子是古代易于携带之简便照明和取火用具。比较好的火折子的纸制作方法是以植物的纤维浸水中泡浓,取出捶扁,再泡加棉花、芦苇缨子再捶,晒干,加硝、硫磺、松香,樟脑等易燃物质和多种香料而制成的。最后折成长扁筒或拧为绳,晚间燃之似无火放在竹筒里,用铜帽封死,用时取出一晃即燃。) 在城堡上边的冼家人也是深受震撼,心说幸亏自己是站在汉家人一边的,这么厉害的象兵在汉人面前只不过是一顿烧烤大餐罢了,如果和汉人作对,那么被烧成焦炭,在地上打滚惨号的就是自己了,冼家族人从此坚定的站在了刘骏所代表的汉家势力一边,毕竟谁都喜欢站在胜利者一边,不想成为别人祭坛上的牛羊。 眼见着侬家人马兵败如山倒,真的象山崩地裂一般的溃散逃命,杨小瓜不急不躁,指挥着部队缓缓向前,压迫着敌人,不给敌人整队迎击的任何机会,就这样一直压着,远的射箭,近的用枪扎刀砍,广州官军的面前只有两种敌人,死掉的敌人和投降的敌人。在杨小瓜的指挥下,这群士兵就是一群冷漠的杀人机器,碾碎敌人毫不留情,就这样,从早晨追杀到中午,侬家士兵死伤万人以上,除了能逃跑到深山里的残兵败将外,剩下的将近两万人成了俘虏,斩杀了侬一刀的两个儿子侬只羊和侬口竹,侬一刀自己侥幸逃走,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大胜,一场完胜。 眼看着到了中午,杨小瓜吩咐鸣锣收兵,大家回营寨吃饭休息,松弛一下紧张的心情,然后让冼家的人去打扫战场,之所以这么干有几个原因,一方面由于大象的原因,冼家的人马一直在作壁上观,这一次要让他们接打扫战场的机会,亲身体验一下战斗的惨烈,从而加深对官军战力的了解,从灵魂中印下印记,免得日后冼家做大了不听从号令,起了反叛之心,少数民族多年来和艰苦的环境争夺生存空间,刀头舔血,所以并不是很在乎什么大义,更在乎的是实力,所谓畏威不畏德就是这个事情。虽然打的不是他们,是他们的敌人,但是效果是一样的,只要亲临其境就会了解这支官军的强大和冷血,怕了才会更好的感恩。 另外呢,有句话叫烧菜的不洗碗,战士们杀敌很辛苦了,所以收拾残局这种类似家政的事情就应该由辅兵去完成,现在刘骏没有辅兵全是战兵,那就让冼家去做辅兵吧,更何况打扫战场虽然很恶心很肮脏,但是对于不富裕的山民来说还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对于这些小钱不需要斤斤计较,抓大放小就行了,给冼家人一点甜头,他们日后才能死心塌地的效忠于刘骏,在下一步的战斗中做好带路党。 打仗用了不到两个时辰,但是打扫战场要的时间更多,冼家人一直折腾到天黑才弄个差不多,最终的统计结果出来了,侬家这一次带了五万人出来打冼家,死伤一万多人,俘虏两万人,其余的万把人都逃散进入了十万大山不知去向,侬家家主带了四个儿子出来,被杀了两个自己和另外两个带了几千族人逃回了大山深处的老巢,农家这次所携带的粮食还剩下一百万斤就全归了官军,还有死人身上的金银若干也全都被冼家交给了刘骏,这倒不是冼家人老实,实在是这一带地区产金银产铜,所以金银在当地人眼里还不如粮食盐巴值钱,刘骏老实不客气的收下这些钱,当成自己的小金库,算起来也有千两黄金万两白银这么多,折合铜钱几百万钱,在南北朝的时候绝对是一个顶级富豪了,刘骏很满意,这仗打的太赚钱了,应该多打几次本王就发达啦,这点浮财就这么多,要是深山里侬家的老巢那不知道有多少金子呀,想想就流口水了。 除此之外,侬家留下来的那些大象和猛兽在逃跑之后又被冼家人收拢了回来,除去死掉的和受重伤的,冼家获得了八十多头战象和三百多猛兽,还有很多驯兽师,冼家老实不客气的收入囊中,对此刘骏也不在意,反正只有山民才养得起这些东西,离开大山上哪里找这么多吃的喂它们,不过呢,这些东西也不是没用,刘骏带来的工匠们正要在这里建立官军的据点,有了这些大象来帮忙搬运建筑材料,那工程就快了好多,刘骏按兵不动,在高凉用了两个月时间建起了一座坞堡群作为自己的军营和行宫,这要是以往盖间房子老费劲了,现在有罗家商行的工匠帮助烧砖弄水泥,那进程就和堆积木差不多,后世中国为啥叫基建狂魔,就是这回事儿,盖房子像堆积木,自然就快了,有两万战俘当苦力,还有上百头大象(冼家自己也有大象,只是不打仗光干活)还有上万头水牛的帮助,这工程就像吹气一样迅捷无比,等侬家要是再过来,不用火烧,随便他们多少大象也不能把这些堡垒弄倒一面墙。 前进基地盖好了,顺着河流,大量的物资也运了过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广东地处热带,产粮丰富,虽然广东的米很难吃,但是作为充饥的粮食那是足够了,这些士兵也不是什么金贵的人,能有饱饭吃就很满足了,何况山民们还热情的提供给了很多野味,在肉食的加持下,战士们的战斗意志更加的顽强,士气旺盛,随时准备进山去给侬家一些教训。 又过了一个月,侬家没有来报复,其他的山中僚人倒是被吓到了,纷纷派代表来表忠心,刘骏是来者不拒,管你真的假的,只要你肯下山来老老实实种田,要不了几年你尝到了劳动致富的甜头,就算逼你造反和进山打游击,你也不会干的,这就是经济侵略或者叫“文化的感召力?”有衣服穿有饭吃傻子才造反,除非是野心家那没办法了。 转眼到了春天,交州大司马抚蛮将军檀和之听说刘骏这边打了打胜仗,不甘寂寞,在僚人带路党的引导下,从合浦进入茫茫大山,直奔侬家的老巢,兜着屁股杀了过去,由于他在合浦长时间按兵不动,侬一刀以为他是虚张声势,所以只注意前边的刘骏,没有关注檀和之,谁知道兵法有云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哪有什么主次,谁合适谁下家伙,这一下子给侬一刀打的,虽然死伤不多,那没办法,山高林密物资匮乏,僚人没办法聚集很多士兵,自然能被杀的也不多,但是这一下子,钱可没少赚,檀和之一战之下得白银十万两黄金万两,占领荒山无数,掳得人口百万,统统驱赶出了大山,在合浦安排这些人种田纺织,以半奴隶的身份做工,许诺他们十年后自由,这一下子就把侬家的统治基础给砸烂了,侬一刀带着残余丁口继续北逃,去投奔僚人的大头人韦家,韦家不纳,把他派去的使者抓了送给官府,刘骏传令褒奖韦家深明大义的举动,给韦家一块忠义的匾额,奖励茶砖十车,盐巴一千斤。 侬家一看不好,立刻转向逃到了晋兴郡附近,得到了另外一个生僚的大头人田家炳的支持,再次收拢部族,统兵十万众想要再回到合浦去,刘骏留下五千人镇守高凉,带着冼家的一万五千人组成了联军共四万人经过长途跋涉兵进晋兴郡,拦住了侬家前进的路线,不给他死灰复燃的机会,此时林邑的范家也不老实,大兵压境,威胁横山一线,檀和之撤兵回收到九德郡,和林邑的范家遥遥对峙。 等到刘骏的人马再次和侬一刀的人马碰到一起已经是元嘉二十一年的春天了。 第107章 故人 侬家虽然早就到了晋兴,但是聚拢人马不是超市买菜,更何况还要收集粮食军械等物资,虽然有宣化县一带的僚人统领覃四会出兵支援,可那也要翻山越岭的,都需要时间,所以古代战争筹备一向都是慢吞吞的,急也急不来。 一开始侬一刀凑足了十万人马,也是意气风发,有一雪前耻的想法,不过随着刘骏人马的到来,侬一刀的信心就不那么充足了,他来找田家炳商量:“田家大头人,官军来势汹汹的,我们还是暂避风头,去宣化县吧,那里有覃氏的大头人覃新,兵多将广的,我们合兵一处再来对付官军如何?” 田家炳很鄙视的用白眼球瞄了侬一刀一眼,“侬家头人,你是不是被官府吓破胆了,我们十万人,他们满打满算才四万,这其中还有一万多冼家那小娘的人,算起来才两万多官军,从哪里看我们都能赢。” “可是,田家头人,官军厉害呀,当初我那五千象兵对上他们,他们只用一个多时辰就把我的大象打残了。”侬一刀心有余悸的说。 “哎呀我的大头人呐,你真的是,哎呀真的是死脑筋了,官军当时用火攻的,大象怕火我们大家都知道的,点起篝火野兽就不敢过来我们打猎的时候也都知道,这是常识呀,有什么稀奇,我们的士兵又不是大象,也不会傻傻的呆在原地等他烧呀,再说了我们也会点火呀,他要是放火,到时候我们人多他们人少,还不一定谁烧谁了。再说了,汉人孱弱,远不如我们僚人强壮,所以只能想一些歪门邪道的主意,我们只要小心些就没关系了,相反的,我们壮士这么多,还有来自云南的那一只奇兵,你忘了吗,那个人有多强大,真的能撕裂猛虎呀,到时候一定能打的汉人屁滚尿流。”田家炳苦口婆心的劝慰他。 “对呀对呀,你看我怎么把他给忘了,田家头人,我们去见一见这位王子吧,和他商量一下打击官府的事情。”侬一刀转忧为喜。 在僚人营寨的最深处,有一片区域和别的区域完全隔离开来,这里完全是一片白色的世界,都是清一色的白色毡房,显得优雅华贵与众不同。两个人走到门口,被几个精悍的卫兵给拦住了“站住,你们找谁?” 两个人一改对自家部民的倨傲,很是有礼貌的抚胸为礼,“请转告王子殿下,田家炳和侬一刀来访。” “等着!”卫兵冷冰冰的说,然后转头对里边的人说了一句羌语,有人点头,飞快地跑进里边通禀,又过了好一会儿,出来了一小队士兵,为首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子,浑身皮肤雪白,一看就不是这里的人,山里的女孩都是黝黑的皮肤,哪里找得到这种皮肤像牛奶一样的人,这个女孩一副丫鬟的打扮,她看了这两人一眼,然后飞快收回目光,仿佛害怕被这两个人的黝黑皮肤把自己的眼睛弄脏一样,扭过头背过身说道,“跟我来吧。”然后头也不回地向着最中间那个巨大的毡房走去。 两个头人被这个女子的容光所摄,讷讷的不敢说话,规规矩矩的跟在后边,心中腹诽不已,瞧那副样子,真把自己当成天上的神女了吗,不过是一个伺候人的丫鬟罢了,嫌我们脏,你的主人难道不是个臭男人吗?想是这么想,嘴里可没敢说出来,生怕得罪了对方,虽然他们没读过孔圣人的书,不晓得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句话,但是牙尖嘴利的心胸狭窄的小女人不能得罪这件事还是知道的。 越走近越觉得那间白色毡房的宏大和豪华,这真的不像是普通山民能住得起的东西,通体都是雪白的牦牛毡制成,不但没有草原人常见的膻气,反而还传出一种说不出的芳香气味来,如兰似麝,沁人心脾,这味道和两个头人身上的腥膻气息相比真的是格格不入,让两个人不由得自惭形愧,不忍去玷污那间房子,所以到了门口迟迟不敢进去,站在门外审视这件毡房,好大,足够容纳百人,毡房通体雪白,纤尘不染,也不晓得是怎么做到的,毡子的接缝处都是有金边镶嵌,还缀有宝石,宛若天上的繁星,晃花俗人的眼睛。 到了门口,丫鬟并没有引领他们进去,似乎也是害怕他们的体味把这宫殿一样的毡房给污秽了,就对着里边说了一句什么,然后就看见毡房里走出一个人来,这个人二十来岁年纪,长相那叫一个漂亮,简直是无法形容,按照吹牛的说法,那就是只有天神才能和他的容颜媲美,这个人站在那里,就仿佛身上有一道光环一般,绚烂夺目,让人无法直视。 这个人也是一身雪白衣衫,都是最精美的蜀锦制成,头戴白色包头,镶嵌着一大串祖母绿,耀人眼目,身上也是到处都是金丝镶嵌,宝石堆积,简直是一个行走的周大福展柜一般。看到了眼前这两个头人,年轻人眼里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鄙夷,但是很快掩盖住了,他用一种优雅的男中音问道:“两位大头人,不知道你们来找玉拉托琚,是有什么重要事情要说吗?” 玉拉托琚,这个仿佛神一样的年轻人,正是玉拉托琚,几年前跟随着岭葱之王进攻肃州的云南王子玉拉托琚。当年,他跟着觉如进攻北魏,结果好死不死的遇到了杨小瓜和铁鹰的部队,一战之下,觉如和他双双被擒,觉如被逼无奈之下,被弄到洛阳白马寺出家当了和尚,雄心尽丧。而玉拉托琚的存在则是给北魏太子拓跋晃出了一个难题,留下吧,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肯定会把那些降将弄得众叛亲离,把好好的局面弄个乱七八糟,杀了吧,这个家伙实在是个人才,虽然脾气很臭,被所有的人讨厌,但是确实本事不小,不但武功在整个北魏军队里少有对手,精通各种战术,统兵才能超强,而且这家伙在云南的威望还特别高,羌人崇尚强者,只要这家伙能打,不管脾气多臭,他的周围都能聚拢一大票人,让人很头疼,最后灵机一动,死道友不死贫道,还是把这家伙丢到云南吧,反正这个脑后有反骨的家伙是云南人,而现在云南是刘宋的地盘,所以还是让这颗老鼠屎去刘宋的地盘闹腾吧,就这样,给了玉拉托琚一大笔钱粮,把他远远地送到了云南了事。 而玉拉托琚这家伙也确实不是善茬,他是超级能折腾,在云南这些年他是勤练武艺,聚拢人马,发誓要一雪当日被擒之耻,给天下人瞧瞧自己当年只是年纪小才失手的,现在自己长大了,一定可以轻易打败当初那些人,把天下英雄踩在脚下,他却没想过,当初他可是不承认自己年纪小的,所以现在找到了失败的理由本身就是心境的漏洞,学会自我原谅了,也就可以自我妥协了。 深挖洞广积粮缓称王,经过这几年蛰伏,玉拉托琚通过一口一口蚕食,在刘宋眼皮子底下已经聚拢了几十万丁口的大势力,但是仍然不显山不露水的,一直到这一次交州广州的蛮族造反,北魏朝廷看到了给刘宋上眼药的机会,就通知玉拉托琚,叫他见机行事,把势力扩张到两广和占婆(林邑,自称为占婆,据说是占城人信仰婆罗门的意思,都是些三哥的后代,并不是纯种的越南人,真正的越南人主要聚集在交趾,也就是交州的势力范围)去。 玉拉托琚虽然对北魏朝廷不以为然,天高皇帝远的,互不统属,但是他已经不是那个眼过于顶,不知天高地厚的傻瓜少年了,现在的玉拉托琚也深知互相利用的好处,他借鲜卑人的钱粮和大势,发展自己,最后实现一统东南半岛的愿望,何乐不为,反正现在头上已经没有那个所谓的天神哥哥觉如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可以做主了。 意气风发的玉拉托琚带着自己培养的精锐一万多人,翻山越岭的来到了广西,正好遇到侬家给刘骏一战就打残了,正在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他的出现给侬一刀打了一针强心剂,也给了田家炳联合造反的信心,在这两个人面前,玉拉托琚只是小试身手,当着他们的面玩了一把手撕狗熊的绝活儿,一下子把这十万人都给吓傻了,差一点就要纳头便拜了,不过玉拉托琚觉得现在自己还是韬光养晦躲在背后的好,所以在谋反的名单里并没有他,他还是计划着借助这场战争蚕食掉僚人的势力,最终和刘宋达成一种三国鼎立的战略平衡,他的目标还是要发展东南半岛,对于纯汉人的中原地区一时半会儿不想对抗过多。 这一会儿看到这两个肮脏的僚人头目一脸慌张的来见自己,玉拉托琚虽然心里不屑,表面上还是很和蔼的问,“两位有什么事情吗,是不是需要我帮助?” 田家炳和侬一刀似乎被玉拉托琚那神一般的微笑所迷醉,差一点跪下来,强自镇定好久才压制住自己的情绪,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人很王八,全身王八之气呀,两个人定定神说道,“王子殿下,现在官军已经到了,估计明天就会和我们开战,我们特来拜见王子殿下,请王子殿下给我们一些指示,我们应该如何做。” 玉拉托琚一脸神棍样,悲天悯人地说,“本来我奉天神的旨意,来到这里,是要扶助我们的黎人同胞,自古汉人在中原我们九黎人在山里,各安其事,井水不犯河水,可是现在这些汉人官府偏偏要逼着我们离开赖以生存的大山,要夺走我们的寨子,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我们黎人要拿起武器,狠狠的教训一下这些野蛮贪婪孱弱的汉人,让他们知道知道,今天的大山究竟是谁家的天下!”话语说的那么的蛊惑人心,简直是,连他自己都要信了。虽然,玉拉托琚其实是个羌人,并不是九黎人的后裔,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谁又敢质疑呢。 顿了一顿,玉拉托琚又说,“明天出兵,我带一万神兵藏在你们的队伍中间,你们先放心的打,等到差不多的时候,我给你们信号,你们分开阵列,留出一条通道,我带人马杀出来,给汉人一个狠的,叫他们从此不敢正眼瞧我们的子民。” 侬一刀和田家炳得了指点,兴高采烈心悦诚服的离开了,他们对第二天的战斗一下子就充满了信心,是呀,有天神帮忙,我们怎么会输呢。 春天的早晨,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让人懒懒的不想动弹,侬家和田家的人马浩浩荡荡走出山谷,就像海浪一样一层接一层密密麻麻,在山前足足排列了好几里,这才排出来五万人马,前军是侬家的长子侬学求的一万猎叉兵,这些人都是清一色的猎人,身背猎弓,手执猎叉,身上是猛兽的皮毛制作的衣裙,虽然看上去很奇怪,但是也有那么一丝血腥的杀气。 后军是玉拉托琚的一万神兵,之所以叫神兵,是因为这些人都穿着很奇怪的神袍,雪白色镶着金边,看上去很像庙里的那些护法使者,一个个表情庄重,嘴里念念有词,神神叨叨的,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柄九环锡杖,在风中摇晃着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很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玉拉托琚本人坐在一头雪白的水牛身上,身穿白色的绸袍,头顶白色的包头,项上挂着金环,银饰还有天珠之类的,一身的珠光宝气,宛若行走的周大福展柜。玉拉托琚左右两边各有一个侍女陪侍,两个人一个是红衣红裙,名叫吉祥,另一个绿衣绿裙,名叫如意,两个人都是一脸沉醉的仰视着自家的主人,就像是信徒看自己的神主。 中间的部队有三万人,分别是田家炳的两万人,这些人都是清一色的黑布包头黑色衣服,手里拿着开山刀,一个比一个彪悍,杀气腾腾的,除此之外还有侬一刀的一万藤甲军,都是身穿藤甲手拿短刀,但是因为受上一次失败的影响,生恐被火攻烧死,所以藤甲都被包裹上了厚厚的烂泥,拿来防火,防不防火没人知道,反正这些淤泥真的是很臭,臭气熏天的,弄得其他军队都和他们离得远远的,生怕给熏晕过去。 相对而言,对面的官军的人就少了很多,刘骏统共带了四万人来征讨侬家残余,半路上也有不少熟僚的人来投奔,刘骏本着兵贵精不贵多的原则,留下了那些不错的好苗子和少量精锐随从,对于那些大队人马就婉拒了,所以前前后后也只有四万五千人,这四万多人也没有全部出阵,反正战场就这么大,人多了光剩下罚站了,没个锤子用,所以刘骏只带了两万人出阵,后军是百色人韦世豪率领的五千步兵,中军是刘骏和冼琳儿的一万联军(这其中各有五千,分前后排列,前边是杨小瓜亲自率领的五千苍梧营,后边是冼家的五千枪兵);马锺带着五千轻骑兵(因为在山区,所以都是骑的水牛)在侧面山坡上压阵,而刘骏本人则是坐在一匹乌骓马上和冼琳儿并辔而行。最近两个人总是黏在一起,打得火热,冼家人乐观其成,并没有阻止,反正他们对这些男女关系的其实没有那么在意,要是能留下一个汉家王子的血脉的话,其实对冼家日后的发展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当然啦,刘骏其实还小,情感处在朦朦胧胧的状态,只是本能的对这个聪明率直的小姑娘有好感,最后能不能发展到婚嫁,那还很难说,一切要看缘分了。 双方阵势对圆,田家炳纵马而出,站在队伍前列冲着官军的阵营喊道,“对面的汉家军队,我是田家的头人田家炳,叫你们的头领出来答话。” 刘骏一看人家叫自己,自然是不能怂,和冼琳儿低声吩咐了两句,一声令下,人群分开一个口子,刘骏和冼琳儿两个人同时催马前行,来到战场中间,冼琳儿拉住了自己的枣红马的缰绳,拔出长刀警戒,她虽然年轻漂亮,性格纯真,但是能够统率十几万户的山民,自然不仅靠着血统,本身的武功智慧也不是盖的,在整个广南的僚人之中也是有名的能打,是个很彪悍的小婆娘。 刘骏面对着田家炳微微一笑,“田家头人,我就是朝廷的武陵王,广州刺史,你有什么话要说的?” 田家炳看着眼前的少年,年纪不大,只有十三四岁,稚气未脱,但是年龄掩盖不住他的英武之气,虽然衣服很简洁,并没有多华贵,但是整个人有一种来自上位者的压迫感,似乎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那气度并不比穿金戴银的玉拉托琚差。 田家炳咽了咽唾沫,鼓足勇气说道,“你这汉家小儿郎,不好好的在你的中原待着,非要到我们僚人的地盘上撒野做什么?我们僚人千年以来居住在这莽莽群山中,我们是大山的主人,自由是我们的权利,你无故带兵来打我们,天理何在?以我之见赶快退兵吧,你看看我们多少人,你才多少,小猫小狗三两只也想翻起浪头来?” “哈哈哈哈!”刘骏哈哈大笑,他和杨小瓜不一样,杨小瓜受前世老师的影响不喜欢辩论,更喜欢依照本心,什么是依照本心?其实就是我认定了的事情就干,没工夫和你废话,谁叽叽歪歪的就让他闭嘴,老老实实听我讲道理,就这么简单。刘骏的成长经历不一样,所以更喜欢以德服人,自然是擅长辩论,他微微冷笑,“你这话说的不对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哪里有什么你的我的,再说了,你们僚人难道不是女娲伏羲生的孩子吗,那和我们汉人有什么区别?更何况,本王就是看到九黎人日子过得太艰苦,吃上顿没下顿,这才颁发给大家土地,教给大家种田织布,好让大家有饱饭吃有衣服穿,这有什么不对了,反而你们,不但自己不好好过,还要抢劫逼迫其他的九黎人,不让他们过好日子,你们就是九黎人的败类,本王奉天讨逆,给九黎的贫苦百姓伸张正义来了,你们识相的赶快跪下投降,本王免你死罪,还给你平民的待遇,否则的话,别怪本王无情。本王的话说完了,你自己考虑考虑吧。”说完不等田家炳回应,转身就走,在冼琳儿的保护下回归本阵。 这一番话说的田家炳张口结舌,也难怪,他一个近乎文盲的奴隶主,哪懂什么道理,这些话还是跟玉拉托琚学的,哪里是刘骏的对手,等他面红耳赤的想了半天,终于想出来对应的话的时候,人家刘骏早就回到阵中,和冼琳儿喝茶聊天半天了。众人看着田家炳傻愣愣的站在中间半天不说话,不由得发出一阵哄笑,就连对面的田家人也觉得自己的头人很丢脸,大有保持距离,申明彼此不熟的趋势。 田家炳恼羞成怒,拔出刀子来向空中一举,“给我上,杀光汉家蛮子!” 第108章 云萝帕 “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这是孙武子说的至理名言,虽然说两边士兵已经摆好了,就等着动手了,那做将军的也应该审时度势安排作战,不可以乱发指令,就像今天这样,一声令下,不管前军后队,一窝蜂的得到命令就冲上来了。 正规军和民兵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个是训练有素,武器精良,另外是整齐的队形严格的纪律,而这些要素,显然山民们都不具备,只有勇气和个人武力是不行的,山民们以为打仗就是一堆人单挑,其实根本不是,阵法的要素就是随时随地保持以多打少的状态,能够用很少的人群殴很多的人,所以,双方这么一接触,就出现了僚人不能置信的场景,自家明明人多势众,可是不知怎地,所有的接触面上都是敌方几个汉人从各个角度攻击自己的一个人,让人毫无还手之力。 韦世豪率领的前锋部队就像一个个楔子,深深地楔入敌阵,三三制,这是林帅发明的,集古今阵法之大成的攻击方式或者说是战斗队形,他吸取了古代李靖的六花阵和戚继光的鸳鸯阵,从中加以改良,用最少的人数实现最强的效应。当然了在古代并没有热兵器,所以只能吸取三三制中的一丁丁点肉搏技术,保证三个方位同时对敌构成打击,这一接触,就把僚人的阵线撕个粉碎,处处形成突破、分割、包围之势。 这不是战争,是大人打小孩子,是成熟的战术大师殴打旧石器时代的蛮族的一面倒的霸凌。其实官军杀的人并不是很多,更多的是一种围棋中所谓的取势,以势压人,压得你不得不步步后退,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步步挤压,就让敌人自己乱起来,直到最后达成一种敌人互相践踏,崩溃逃走的态势。 站在后边的玉拉托琚显然是看出了己方地颓势,但是没有办法,这些僚人的战斗素养太差了,光会炫耀个人武力,连个前后左右都分不清楚,所以人越多越混乱,上命无法下达,想要调整势必登天还难,不变阵还好一点,越变越乱。 韦世豪加入官军仅仅不到一个月,他的个人武力很强大,但是其他方面就要差很多了,不过刘骏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只是让他在前边当一个表率,真正的指挥是由每一行每一列的队长完成的,大规模的变阵则是杨小瓜来做,刘骏本人也是个稳定军心的角色,不参与指挥。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武力强大如韦世豪的只负责在前边拼杀就可以了,反正他的亲兵会保护他不被人包围从而出现危险。 战斗从一开始就成一面倒之势,官军不断向前再向前,一口一口蚕食敌方的阵型,敌人就像是一堆乱被啃的七八糟的桑叶,只有任人宰割的命运,区别只是什么时候被宰割。 侬一刀的长子侬学求是前锋部队的统领,他所率领的猎叉兵其实是战斗力最强的部队,如果放在有经验的人手里指挥,那威力自然是巨大的,但是这显然是做不到了,猎人们疲于奔命,猎叉不能组成攒刺的态势那就和柴火没啥区别,韦世豪的部队是刀盾兵,盾牌一档,拦住了猎叉,然后一刀砍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杀你,只要砍伤你就行,反正僚人缺医少药,受伤了就是等死差不多。双方接战了半个时辰,猎叉兵死伤过千,阵脚大乱,侬学求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决心用一己之力扭转战局。侬学求紧盯着离自己不远的韦世豪,目眦尽裂的吼叫着,“韦家小儿,可敢与我一战?” 这个韦世豪是百色地区的僚人首领韦不群的长子,家族的继承人,他投奔官军,政治意义强于实际意义,所以,刘骏更关心的是他本身代表的百色韦家,也就不在意他本身的指挥能力,直接按照声望给他一个校尉的职务,叫他统领前军,他本身也懂的自己的斤两,没有试图插手指挥,只做自己的任务,现在看到侬学求挑战,立刻就兴奋无比,他们作为僚人的的首领,彼此虽然不熟悉,但是早就互相闻名,都听说过对方的勇猛,现在既然有机会,自然要较量一番,再加上这么半天自己一点存在感没有,和普通士兵一样战斗,实在是有点对不起自己的官位,要是能够斩杀敌人的将领,那也算是光宗耀祖了。想到这里,韦世豪并不拒绝,反而是大喜过望,一挥手,带着护卫的亲兵就冲了过去,嘴里哈哈笑着回应道:“侬家反贼,今天就叫你知道一下韦家的厉害。” 韦世豪一边喊一边冲,很快就来到了侬学求的眼前,当头一刀劈下,这一招朴实无华力大招沉,带着狂风卷向侬学求。 侬学求不甘示弱,一挺手中的猎叉,去格挡对方志在必得的那一刀。咔嚓一声,钢刀就劈砍在猎叉的叉杆上,侬学求这把猎叉是用山中的千年老藤制作的,坚韧无比还弹性十足,普通刀子砍上去连痕迹都不会有,但是韦世豪这把刀不一样,是刘骏为了表彰他的功绩(带头加入官军)而奖励的来自罗氏商行的特制钢刀,据说采用了特殊方法加入了很多神奇的合金,所以锋利无比,可以劈开十枚铜钱,堪称神器,所以这一下子就是典型的矛盾之争,究竟是猎叉结实还是钢刀锋利呢? 双方一触即分,各自低头审视兵器,只见那柄乌油油的猎叉上赫然出现一个白色的小豁口,而钢刀则是安然无恙,韦世豪大喜,侬学求微惊,然后各不怠慢,侬学求把叉子竖起来直刺韦世豪的咽喉,速度奇快无比,那叉子不知道杀过多少人了,布满了斑斑红锈,显然,这要是碰上一下子那就肯定破伤风了,这腥臭的气息让韦世豪不得不仰头后倒躲开这致命一刺,左手的盾牌斜斜地往外一推,让叉子尖滑开,紧接着鲤鱼打挺蹦起来,趁着对方的叉子滑到外门无法快速收回,右手刀借着惯性再次劈下,斜肩带背要把侬学求的脑袋砍下来,侬学求懒驴打滚躲了过去。 就在他们两个在这里鏖战的当口,双方的部队可也没有站着看热闹,官军继续分割包抄侬家的部队,很快的已经有人穿插到了侬家人和田家军的接口处,这就看出来差距了,山民们的部队每一个队伍内部都是人挨人人挤人的,可是不同的部队之间则是泾渭分明,那边界都能踢一场足球了,看到这种情况,那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呀,刀盾军立刻一个迂回,重重的左勾拳打下,彻底的把两支部队分为了两大段,让他们不能互相支援,其实这是多虑了,田家炳根本没打算支援侬家的人,死道友不死贫道,侬家消耗的越多,自己家越能号令群雄。而侬家自己的藤甲兵倒是想上去支援,可是他们的队形太挤了,地方狭窄,指挥不灵,等他们挤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趁着撕开这一个大口子,杨小瓜抓住机会下令,马锺的五千牛骑兵立刻顺着山坡冲下来,虽然牛跑得比马慢很多,但是那居高临下的气势也是难以抵挡的,再加上牛这东西个大呀,五千头犍牛跑下来就像是坦克集群一般,一挤一撞,敌人就倒下一大片,再加上那群人手里的狼牙棒,一砸就是一堆血窟窿,把好不容易挤上来的藤甲兵打得屁滚尿流,其实藤甲除了怕火之外更害怕重兵器,那东西实在是太轻了,所以抗挤压和钝器重击的能力都不咋样,被牛踩死被狼牙棒砸死的不计其数,藤甲兵不再向前,而是转身后逃,可是他们前进困难,后退更困难,田家的部队怎么可能给他们后撤的机会,要知道,藤甲兵后退了,那岂不是自己家就要直面官军的兵锋了,这可不行,所以拦着不让藤甲兵逃走,藤甲兵们这下子惨了,前有官军后有田家,咋办呢,只能横下一条心柿子捡软的捏,显然田家炳就是那只软柿子,所以藤甲兵们发一声喊,突然转身向后队冲过去,一个个都红了眼睛,谁敢拦我们我们就砍谁。 而田家的人马做梦也想不到侬家的人会反戈一击,他们只是人多势众,真实的战斗力其实比起这些从山里逃出来的侬家部队差得远,看到这群臭烘烘的满身河泥的藤甲兵气势汹汹的杀到,立刻丧失了抵抗的意志,也是跟着后退,人群互相踩踏,哭爹喊娘乱成一团。 而在这时候,前军的战斗基本上进入了尾声,在刀盾兵完成了穿插分割之后,杨小瓜果断投入了中军的枪兵完成最后的一击,效果很明显,在万枪攒刺的威慑下,猎人部队很快就放弃了抵抗,尤其是当韦世豪一刀斩下侬学求的人头之后,前军崩溃,只剩下投降了,杨小瓜指挥着枪兵替换了疲惫的刀盾兵向前压迫敌人的中军,而刀盾兵们则是驱赶押解着这一万俘虏离开战场交给后方早就准备好的冼家人,把这些俘虏关进俘虏营等待处理。然后刀盾兵们取上补给品追上前队(现在中军和前锋的位置已经互换了,精锐的要素之一就是随便变换阵型而不乱)现在前边的枪兵在杨小瓜的亲自指挥下继续向前,要像挤海绵一样挤压敌人的生存空间,逼着敌人自乱阵脚从而最终走向崩溃。 玉拉托琚在后边看着这些变化,不由得气急败坏起来,嘴里大骂着,这些该死的废物,以多打少反而让人家打的屁滚尿流的,再折腾一会儿,阵型就要崩溃了,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兵败如山倒,神仙来了也救不了了,所以,玉拉托琚下令,让田家炳让开道路,由自己的人马冲一下,来扭转战局,田家炳赶快下令部队变阵,让开道路,可是那真的是高估了田家的实力了,还变阵?还让路?怎么可能,这些人连左右前后都搞不清楚的,命令一下就彻底乱套了,有的向左跑有的向右跑还有的向中间拥挤而去,真的是乱作一团,就像是被一斤水煮熟的两斤面条,一团浆糊,分都分不开了。 玉拉托琚一看就更急了,这救兵如救火,这么乱下去大家都会死,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下令自己的左侍女,红衣吉祥,带着一千人杀开一条通道来,让开的还好,不让开的一概射杀。 “遵令!”吉祥一脸狂热的接受了命令,把手一挥,带着自己的一千人就冲了过去,这些云南兵没有携带弓箭而来,毕竟他们的钱都拿来买衣服买金银饰品了,自然没有余钱买装备,但是他们有自己的办法,每个人都背着五支梭镖,这些梭镖都是竹子做的,云南金属矿藏丰富,但是山民不懂得冶炼技术,为了省钱,就把竹子的头部削尖,用火烤过,弄成类似碳纤维的玩意,黑乎乎的还是挺有威慑力的。这些所谓的白衣神兵一向瞧不起那些臭烘烘的僚人,现在奉了命令自然就毫不留情,拔出背上的梭镖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股脑的投掷了出去,随着一阵阵凄厉的惨嚎声,他们硬生生射出了一条血路,大踏步的冲向杨小瓜的部队。 这时候官军的阵型也很奇怪,马锺带着五千牛骑兵虎视眈眈的盯着僚人的人疙瘩,也不进攻,只是这么看着,而一万枪兵的方阵则是保持队形站立不动,等着后边送物资上来的刀盾兵来巩固阵型,看着那鱼贯而出的白衣神兵,杨小瓜其实早就发现了,一群黑乎乎的僚人里边有这么一万白得耀眼的金光闪闪的周大福,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见,只是杨小瓜不知道对方的统帅是自己的老熟人玉拉托琚罢了,当然了,玉拉托琚也不晓得对方官军的真正统率者是自己当年最痛恨也最畏惧的那个杨公子,实际上玉拉托琚之所以穿的这么爆发户,也是在心底里怀念或者说念念不忘当年那个总是打扮得像个富家公子的小小少年,而在潜意识里要压对方一头的怨念罢了。 看到白色的人流下来,站在队伍前边的刘骏也有点含糊,悄声嘀咕道:“杨家哥哥,这些白衣服的看起来很不一般呀,咱们弄不弄得过呀。” 杨小瓜一脸深沉的望着刘骏,把刘骏看得一个劲起鸡皮疙瘩,“杨大哥,杨大人,杨长史,这么看着我干嘛?” “没啥,我突然觉得你说的好有道理呀,所以,要不然我们投降吧。”杨小瓜一脸真诚。 “什吗?投降?杨大哥你是不是疯了,我们是官军呀,怎么能投降这些妖人,别说我们能打赢,就算打不赢也要坚持拼一下子。”刘骏脸有点红。 “噢,原来你知道这个道理呀,我还以为王爷你在温柔乡里过久了,忘记自己的身份了呢。”杨小瓜一脸说不出来的神色,然后突然把脸一板,“什么样的敌人在我们面前都是土鸡瓦狗,王爷,你必须坚定一个信念,我们的军队是无敌的,就算面对鲜卑人我们也是必胜的!”说完,从怀里掏出令箭来,高高举起,“冼琳儿听令!” 旁边一直看热闹的冼琳儿一愣,然后意识到了什么,马上一脸兴奋,学着故事里的样子高声喊道:“末将在!” “好,你带着自己的亲兵到最前边去,不要管那个女人带来的人马,就拦住她自己就可以,如果可能的话,把她的脑袋给我捎回来,你可明白!”杨小瓜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吩咐道。 “末将遵令!”冼琳儿接过令箭,翻身上了自己的枣红马,然后高举令牌喊道:“姐妹们跟我来!”一声呼啸,就带着一大票女兵冲到了最前边。 “你干嘛派她去?我们应该不需要她上阵吧?”刘骏望着冼琳儿远去的背影有点失神,良久才问。 “对,我们的枪兵有冼雄指挥,本来确实用不上她,但是谁让对方来了一个女的呢,第一,冼雄不一定打得过那个女人,第二,冼雄会轻敌,打得过也不会好好打,第三嘛,无功不受禄,只有她多立功才能享受朝廷的封赏,你以为全凭着你的偏心就行吗。” “可是冼雄也是她的手下呀。”刘骏强自辩解道。 “强干弱枝,我的王爷呀,如果冼雄立功太多,你怎么敢保证不另立山头,我们需要冼琳儿立功,需要她帮我们控制周围的僚人,没有威望她怎么号令这些蛮族。” “好吧,我的长史大人,骏受教了。”刘骏很恭谨的抱拳致谢,“只是,她打得过那个女人吗?你刚才说冼雄也不一定行。” “哈哈,我的王爷,你被她的天真外表给迷惑了,她确实年纪不大,确实很单纯,但是她不笨,要不然也无法在十几万僚人中脱颖而出牢牢把握权力,而且,她很能打,其实她这个仿佛柔柔弱弱的小姑娘才是族里的第一高手。” “真的吗?”刘骏一脸惊讶之色。 “真的假的一看便知。”杨小瓜说道,“快看,打起来了。” 刘骏看向战场,果然,冼琳儿已经和那个红衣服的侍女吉祥打起来了,冼琳儿是一身锦袍,骑红马拿着长刀,而吉祥则是骑着白牛,穿红衣服拿着一柄十二环的锡杖,这把锡杖是精钢打制,遍体镀银,抡动起来银光闪闪,声音悦耳动听,但是威力也是大得惊人,每一下子有千斤之力,有开山裂石的功效,很显然,单凭这个女子是没有这么大的力气的,这件武器被加持了神秘的力量。 冼琳儿手里的长刀则是通体乌黑,劈动的时候一点光芒也没有,可以说悄无声息,劈、砍撩、刺迅捷无比,就像是暗夜里的刺客,动作精准到位,一丝一毫的力气都没有多费,很显然,她的刀法已经进入一种神乎其技的状态了,两个人打了十几个回合,就一次兵器碰撞都没发生,让外人看得瞠目结舌。 两个人打了半天,看上去那个吉祥是步步紧逼,得势不饶人,冼琳儿只是躲闪,偶尔才反击一下子,但是真实情况则是甘苦自知,吉祥更多的借助了法器的力量,看上去威风八面,实际上是武器在操纵人,而不是人在操纵武器,一开始还好,越到后来越困难,武器不是永动机,它必然会吸收主人的精气神来维持自己的能量平衡,所以,那个吉祥其实是被迫用自身的精血来滋养这件武器,这根本不是什么法器,是魔器,使用久了,武器自己就会侵袭主人的精气神和思想,最后达到夺舍的目的,早年间有印度修行人使用这东西横行南大陆,最后入魔,好好的罗汉功果被吞噬,幸好遇到了四处巡游的龙树菩萨,封印了这件东西,可是后来龙树圆寂之后,佛教在印度次大陆濒临灭绝,印度教再次兴起,这件武器没有佛法压制,被某个不开眼的婆罗门苦行僧得到了,然后辗转到了狮子国(斯里兰卡)被玉拉托琚得到,赐予了自己的侍女吉祥。玉拉托琚本身的力量足够压制这东西的反噬,但是吉祥不行,平日里显不出来,现在遇到了对手,它的危害就逐渐显露了,让吉祥逐渐无法控制自己,开始变得面红耳赤,有入魔的迹象。这也怪不得玉拉托琚,他毕竟年轻,也没有师傅引导,他的老师其实是那个所谓的哥哥觉如,没了觉如的束缚,自然也就没了引导,半颤子的玉拉托琚自然对这些没有了解了。现在发生这件事情,玉拉托琚始料未及,但是他也解决不了了,他离得太远了,虽然感受到了那股魔气,但是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更何况鞭长莫及了。 冼琳儿看到这幅场景也是微微叹息,她似乎是早有准备一般,轻轻一捋刀柄上的红缨,嘴里轻轻念叨了一句什么,,忽然间,那红缨中就出现了一个金光闪闪的符号,正是八卦图中的艮字符,这个符号遇到了那杆锡杖中弥漫出来的血色气息,立刻就像猫咪见到了老鼠一般飞速飘了过去,呼噜一声,在场的众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艮字符忽然就张开了血盆大口,把锡杖之中的血红气息尽数吞进肚子里了,然后又悄无声息的飞回黑色长刀的刀柄璎珞之中,就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但是,真的没有发生吗,当然不是,这时候侍女吉祥手里的锡杖已经从银色变成灰色,锈迹斑斑,吉祥拿捏不住,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然后清风吹过,那件法器已经碎裂成了破铜烂铁。这个时候,就算是傻子都知道,冼琳儿手里的黑色长刀才是难得的宝物,价值远超那件锡杖。冼琳儿催马上前,长刀压在吉祥的脖子上嘴里说道:“降者免死!” 吉祥再也不是那副神圣的鸟样子,面色灰白,双目空洞无光,扑通一声跌落地上,有冼琳儿贴身的女兵冲上去掏出绳子捆了起来,牵到了后边。 “云萝帕?那是云萝帕呀!”远处传来一声歇斯底里的哀嚎,大家循声望去,原来是侬一刀,只见他两眼失神,死死的盯着冼琳儿的方向,嘴里呆呆的念叨着:“原来在这里,女娲娘娘的云萝帕。” 第109章 又是一场大胜 女娲娘娘是两广云贵一带少数民族的共同祖先,当然也是汉族的祖先,传说中女娲娘娘曾经和人皇伏羲共同炼制了一件宝物云萝帕,此物乃是娲皇亲自纺织而成,又有伏羲大神在上边留下了先天八卦的印记,专门克制天下妖魔,威力无比,但是只有娲皇的嫡亲血脉的女子才能使用,但是绝大多数人都认为那只是个传说,毕竟谁真的见过妖魔,见过的基本上都死了,活下来的都成仙了,就没人深究那件宝物了,想不到竟然流落到冼家手里,由历代族长掌控着,想想也没错呀,冼家当然是娲皇的血脉,而且母系的传承使她们血脉更纯粹,和其他氏族完全不同,所以拥有异于常人的天赋,可以掌控这件宝贝,别人嫉妒不来,这也就从侧面解释了为什么这个部族传承千年,从秦朝之前就在百越之地有一席之地,多年传承,经久不衰了。 看到了传说中的云萝帕,那些生僚部落百感交集,士气大为沮丧,战场上由不得他们犹豫思考,这时候吉祥虽然被擒了,但是她率领的一千人成功的开辟了道路,使得玉拉托琚的一万神兵顺利突破自己人的封锁,来到阵前。 玉拉托琚很清楚,此时本家颓势已成,只能靠自己的力量扭转了,再藏着掖着无济于事,就骑着白牛来到最前端,用手里的方天画戟指点着对面的官军阵营,很傲慢的样子:“云南玉拉托琚王子在此,哪个前来受死?” 玉拉托琚这几年来韬光养晦,所以少年成名的他在两广之地名声不显,只是在九黎人内部有一些所谓的神迹流传,所以刘骏当然不知道他是谁,马锺也不知道,只有冼夫人冼琳儿和一干少数民族将领听说过他的名声。 刘骏悄声问冼琳儿,“这个家伙是谁?穿的人五人六的跟个卖首饰的差不多,比我还暴发户。” 冼琳儿自然也知道这位小王子的名声,听到刘骏的问话,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越笑越大声,那真是一个花枝乱颤,笑声是非常感染人的,所以大家也就跟着笑起来,以至于她骑着的枣红马都长声嘶鸣,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笑了好久,冼琳儿这才平静下来,一边按摩着自己痉挛的脸庞(笑多了会累)一边解释说,“这个家伙是云南某个小国的王子,号称天神下凡,天生神力,曾经和霍尔国联合对付岭葱的羌王觉如,当时他只有十一二岁就已经无敌于西部了,羌王派了好多将领去抓他,都给他打败了,最后只好亲自出马,利用了某些降神的法术才降服他,后来听说他就做了羌王的弟弟,跟着那个觉如打天下了,至于后来为什么会到云南,又怎么就到了这里那就不知道了,反正这个人很厉害就是了,十一二岁就那样了,现在已经二十来岁了,一般人可能真的打不过他。” 刘骏点头,“嗯嗯,看上去似乎确实很厉害的样子,一个人厉害了不可怕,不过他那一万个跟班都很厉害,这就难得了,不好弄呀。”他嘬着牙花子叹息。 有很多汉族将领很是不服气,纷纷叫嚣着,“王爷不要这样长敌人志气灭自己的威风,不过是在蛮夷之地逞威风罢了,我们愿意请战,去把他抓来。” “不可以!”少数民族将领们赶紧出来反对,“这个人很厉害的,不能贸然行事!” 平时刘骏属下的汉族和异族将领之间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但是彼此之间还是有一些瞧不起的,这个时候因为玉拉托琚就暴露了出来,刘骏也暗自警惕,幸亏暴露得早,要是日后都形成了势力再来这么一下子,就要四分五裂了。 “不要吵啦!”一个清冷的声音压制住了这些吵闹声,正是杨小瓜,看到他开口,别人就都悻悻的闭上了嘴,作为刺史府秘书郎,杨茁大人的威望并不比刘骏小多少,由于每个人的升迁,部队的物资调配,还有练兵都是他一手抓的,每个人都知道这个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少年是什么样的狠角色。 杨小瓜不理众人的脸色,继续说道,“我知道他是怎么回到云南的,玉拉托琚跟着觉如打天下,在秦州和鲜卑将领铁鹰作战,被击败俘虏了,觉如出家了,他就销声匿迹了,看来是给北魏放回来了,好给我们上眼药。” 交州代刺史檀和之的儿子檀未此时担任刘骏麾下的前军司马,折冲都尉,听杨小瓜这么一说就很好奇,“原来是这样呀,长史大人果然见闻广博,连这个蛮子的事情都知道,那个鲜卑的铁鹰很厉害吗,是他亲自抓住的这个家伙吗?” 杨小瓜丝毫不带语气的回答,“铁鹰是鲜卑的征西将军,是个射雕手,确实很厉害,不过这个玉拉托琚不是他抓住的,是杨勇抓住的。” “噢。”众人作领悟状,不等这些好奇宝宝继续追问,杨小瓜把脸一板,“不要在这里叽叽歪歪了,回去整理自己的队伍,要打仗了还这么多话。檀未,你去前军指挥枪兵,沈明回来保护王爷,这是一场恶战了,叫韦世豪带着刀盾兵穿插进枪兵的队伍,用盾牌保护枪兵的头顶。传令兵去告诉马锺,骑兵让开道路,到山上去修整。” “遵令!”檀未领命离开。 “那这个玉什么的怎么办?不理睬他吗?”刘骏悄声问。 “嗯,不用搭理他,现在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单挑,就用枪兵碾死他。”杨小瓜理所当然的回答。 于是乎,前军开始缓缓移动,在盾牌的防护下,枪兵开始步步紧逼,压迫那些白袍子的神兵。神兵的作战很强悍,一上来就是一顿投枪,梭镖们漫天飞舞,就像马蜂一样密密匝匝的扑向枪兵的阵营,幸好有盾牌的防护,这才保住了大部分的士卒,当然也有士兵防护不到位的,被天上降下来的梭镖穿成了糖葫芦,很血腥很暴力,但是枪兵们不为所动,意志坚韧如铁,有死了的,就从后排替补过来,永远保持着前排的阵型,层层压迫。 玉拉托琚很会练兵,这几年也没闲着,他的这一万人堪称精锐,如果在云南或者青海西藏,那一定是无敌的存在,因为有马,但是在两广,看看马锺都变成了牛骑兵,就知道这其中的艰难了,两广之地马匹不够用,而且全是矮脚马,不利于骑兵奔跑,所以这一万人统统变成了步兵,这战斗力立刻下降了无数倍,原先的一百现在连四十都没得。没有居高临下的优势,长柄九环锡杖的钝器打击力度大打折扣,从战力上远逊于冼家的一万长枪兵,冼家的长枪兵那也是培养了很多年,从秦朝就接受了先进思想的熏陶,每个人都是枪法精湛的武士,在经过杨小瓜的三个月苦心培养,对战阵变换不说烂熟于心至少也能基本掌握了,此消彼长,战斗力七十的冼家对抗战斗力只剩四十几的白袍神军,那就是压着打,任凭这些云南军队再勇敢再强悍,也抵挡不住这些枪兵的冲击力。更何况,杨小瓜的排兵布阵,是枪兵混杂着刀盾兵,远了枪扎,近了刀砍,不能说无懈可击,至少是杀力大增。玉拉托琚眼看着自己的部队步步受限进退两难,不由得开始怒发冲冠了,想要以一己之力扭转战局,玉拉托琚很明白,战场上个人武力很难决定胜负,除非能够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擒贼擒王,所以,他一眼盯上了站位比较靠前的刘骏和冼琳儿。 刘骏一开始就和田家炳打过嘴仗,玉拉托琚自然知道这个人是敌方的首领,而且也知道旁边的冼琳儿刚刚打败了自己的侍女,是个独当一面的部族首领,所以无论冲上去抓住或者斩杀了任何一个,都可以引起官府一方的军心大乱,从而反败为胜,当然,这也冒着很大的风险,虽然这两个人站位很靠前,当时可以想见,身边一定有很强大的护卫人员,而且冼琳儿自己的个人武力不低,刘骏的话,年纪有点小,就算厉害也有限,再说了皇家贵胄,恐怕都不一定亲手杀过人,能看见血不晕倒就很难得了。那么关键的关键是玉拉托琚是不是拥有那种力量,自己的武力值能不能在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玉拉托琚觉得自己可以做到,毕竟自己是无敌的天神的儿子,那个能打败自己的哥哥觉如已经出家了,自己已经自由了,当然,他下意识里忽略了那个人,那个在秦州活捉自己的人,因为他不知道那个人在哪里,他不认识,只是本能的觉得那个人应该在北方,不会追着自己来到炎热的岭南。 想到就做,军情紧急不能耽搁,玉拉托琚催动胯下的白牛,那牛儿一声长哞,身形如电闪一般就窜进了官军的阵型,如果是以往,官军的阵型会很紧密齐整,不会给人冲进来的机会,但是今天面对的不是骑兵,所以没有什么担忧,而且较为松散的距离有利于刀盾兵的移动,再有一点,冼家人毕竟不是杨小瓜的私军,远没有那么快的反应能力,所以一阵慌乱就把玉拉托琚放进来了。 玉拉托琚很能打,一条方天画戟上下翻飞,很快撕开了一条口子直奔刘骏而来,杨小瓜看到这一切,微微一笑,做了个手势,士兵们就默契的放松阵型,给了玉拉托琚一个机会,让他顺利的过来,刘骏也没说什么,反正自己身边有侍卫,都不是弱手,没必要让那些士兵当炮灰,但是,杨小瓜仍然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刘骏后退,由自己来解决问题,刘骏也不矫情,缓缓后退,不慌不忙。 冼琳儿警惕的挡在刘骏身前,毕竟她不了解那个帅气的大郎君(刘骏是小郎君,杨茁自然是大郎君)究竟有几把刷子。 经过一番苦战,玉拉托琚杀开一条“血路”,冲到了刘骏的附近,然后,他抬头用手摸了一把额头上的鲜血,发现眼前出现了一头花牛,拦住了他的去路,牛背上坐着一个少年,大约十七八岁年纪,衣着华美而低调,一头卷曲的秀发,双眼弯弯,带着温和的笑意懒洋洋的看着他,很温柔、很和煦、很。。。恐怖!玉拉托琚忽然觉得脊背发冷,无法抑制的恐惧涌上心头,这个少年太熟悉了! 玉拉托琚忍不住激灵灵打一个冷战,太吓人了,他不由得回忆起几年前那个恐怖的日子,自己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青年走马活捉,然后捆在一个木头桩子上,然后就是这个少年一脸邪恶的微笑,布置了老大一个陷阱,抓住了自家的哥哥,然后经过一番蹂躏,让天神一样的哥哥彻底崩溃,不得不屈服于这个少年的淫威,剃度出家做了和尚,哥哥那样的人竟然也变得如此弱小无力,就像一个面对色狼的女孩子。 现在,当年的那个少年已经变成了青年,玉拉托琚自问,我真的能够战胜自我,打败眼前这个恶魔吗?要知道虽然自己变得比以前更强大很多,但是那个抓住自己的人只是他的一个奴仆而已,这个杨公子的出手很少,但是很无敌,当然,这些都是听人说的,他和这位杨公子的碰面仅仅是那一场战斗,然后就是不断的听人侧面说起,哥哥觉如满脸恐惧的说,那个铁鹰将军一脸崇拜的说,牢狱里的那些狱卒无限敬仰地说,还有太子拓跋晃满含怀念地说,这些人的描述不知不觉中潜移默化,让玉拉托琚被影响到了灵魂之中。 不管怎么恐惧,总要打过了才算,玉拉托琚鼓足勇气一声怒吼,手里的方天画戟在手中一抖,分心就刺了出来,,这一下子鼓足了全身力量,哪怕是一座山也要刺穿一个洞出来。 这一招威力强大,所谓的不怕千招会,就怕一招毒,看似简单尤其是包含着无数的变化,真的是翩若游龙,无论怎么抵挡都会有新的变化生出来,要之人于死地,很好很强大。 但是,他的对手是杨小瓜,自从出世以来没输过的杨小瓜,杨小瓜学的是来自后世的最简单最实用的六合枪心意把,没有那么多变化,只是化繁为简,杨小瓜手里的虎头湛金枪一拧,枪尖微颤,就在那间不容发的一瞬间把枪递了过去,穿透了画戟的防御,只一瞬间就仿佛穿透了千山万水,抵达玉拉托琚的咽喉。 玉拉托琚刚刚刺出一记自觉得很神妙的招数,不知不觉间,就发现眼前寒气逼人,尺许长的枪锋就到了眼前,离着喉咙只有寸许,吓得大叫一声,赶忙吸气低头后仰,身体就像一条鱼一样滑溜溜的倒在了牛背上,说时迟那时快,杨小瓜轻轻一踹蹬,胯下的黑牛花花就飞也似得窜了过去,到了玉拉托琚的身前,根本不等他有所反应,杨小瓜把枪挂在得胜钩鸟饰环上,顺手抽出腰间的佩剑,一下子就压在了还没来得及起身的玉拉托琚脖子上,低喝了一声:“别动!”顺手揪着他的袄领子拎了起来,玉拉托琚虽然力大无穷,从十一二岁就没遇到过对手,但是面对杨小瓜,就像是小鸡崽子一样毫无反抗能力被拎着丢到了地上,马上有士兵扑上去就给捆了起来,玉拉托琚真的连死的心都有了。一辈子两次被人当众俘虏,都是杨家的人,一主一仆,而且吧,杨勇至少还打了很多回合,这位大少爷呢,秒杀,就一下子就给人抓了,还给不给人活路了,而且,这个人的力气太大了,远不是杨勇那种更多靠技巧的打法,技巧方面固然杨公子很无敌,但是力量更无敌,玉拉托琚觉得单凭力气自己现在比那个天神附体的哥哥也不在话下,可是眼前这个人,那还是人类吗,怎么自己和他比就像蚂蚁一样脆弱呢,他很认命很无奈,只能认输,乖乖的被人家俘虏。 他身后的侍女如意一看主人被抓了,不由得大惊失色,扑上来就要玩命,被玉拉托琚给喝住了,他很颓废的对着杨小瓜说道,“遇到杨公子,某家心服口服,我投降,,不知道杨公子愿不愿意收留?” 刘骏在旁边都看傻了,那么气势汹汹的一个人,满身带血杀气腾腾,简直是神佛转世一样不可一世的家伙,结果到了自家杨郎君面前,就像蜡烛上的灯火,扑的一下就吹灭了,吹灭了,我没疯吧?他不可置信的对着冼琳儿问道,“我没做梦吧,怎么就一下子就投降了呢。” 冼琳儿也是一脸惊疑不定,然后就是莫名的崇拜,再然后就很温和的对刘骏说,“没错啦,我们赢了!” 刘骏赶紧的对着杨小瓜说道,“哥哥哥哥我的亲哥哥,你赶快答应他吧,白送上门来的胜利,不要白不要!” 杨小瓜点头,“好吧,那我就答应你既往不咎,你来跟着武陵王爷混吧,做官比造反有前途。” 玉拉托琚站起来,杨小瓜吩咐给他解开绑绳,然后随着一声号令,一万白袍军也投降了。这些人倒戈相向,马上跟着向后追杀田家和侬家的联军,别人是兵败如山倒,他们是兵败如山崩,哗啦一下子,十万大军就彻底崩塌了,包括在寨子里边的人,都不顾一切的逃走,虽然他们还有十来万人,虽然死伤不足十分之一,但是那都不重要,关键的事情是军心士气全没了,只剩下逃走了,从头人到小兵子,都不顾一切,疯狂逃走,翻山越岭,不顾艰难险阻,有多远跑多远,直奔遥远的宣化县而去,也有的跑不掉了直接投降,一战下来,僚人死伤不到万人,投降五万人,逃走了三万多人,又是一场大胜,一战之后,合浦百色桂林一线的蛮族全部降服,归附于刘骏的麾下。 第110章 从南到北 胜利来得如此突然,让刘骏觉得是那么的不可思议,简直如坠五里雾里,难道自己有主角光环吗,怎么到了广州以后就像开了挂一样的攻无不取战无不胜,这样下去可不好,自己会骄傲的,刘骏美滋滋的想着。 “殿下,殿下?”一只手在刘骏眼前摇晃,把他吓了一大跳,身子应激性的后仰,就要拔刀,然后发现眼前是杨长史一大票人正在惊疑不定的看着自己,刘骏不由得脸色微红,讪笑一声,“本王刚才在思考,嗯嗯,没错,在思考,不知道杨长史有什么事情要找本王?” 众人都是一脸狐疑,杨小瓜很快恢复平和,“殿下对于日后有什么安排?” “这个嘛?此乃大事,杨长史请随我来。”刘骏很快就面色如常,拉着杨小瓜去了自己的书房,两个人分宾主落座,随从倒了茶,然后退出关好门。 “杨家哥哥,”刘骏在人前称呼杨小瓜为杨长史,这是官称,私下就叫杨家哥哥,显得亲密一些,“杨家哥哥,我们这一仗赢得有一点突兀呀,所以我都有一点手足无措了,现在田家和侬家的残部逃进深山,我们是不是应该马上带大军去追剿呢?” “这正是我要说的事情,我们的胜利来得太快了,如果再向前进军,可能会根基不稳,到时候我们消化不了这么大的地盘就难受了。”杨小瓜说道。 “嗯嗯,本王也觉得应该停下脚步,消化我们所得到的一切了,那么我想,主要把精力用在帮助和我们合作的僚人发展农业和开发矿山上,你看如何?”刘骏顺坡下驴,提出自己的想法。 “殿下所言极是。”杨小瓜马上表示赞成。 “嗯嗯,可是,那些逃进深山的反贼怎么办,如果放任不管,会不会养虎遗患?”刘骏还是有一些不放心。 “殿下所思所想都是很有道理的,”杨小瓜恰到好处的拍了一记马屁,“我们断断不可以放任他们不管,不过嘛,这些僚人投靠我们不能光动嘴皮子呀,也该出出力,他们比我们熟悉山里的情况,就叫他们去追剿就可以了,到时候根据他们的斩获把侬家和田家的财产分给他们一部分,只有让他们之间见了血,还吃了肉,才能彻底撇清关系,对我们也就忠心耿耿了。” “杨家哥哥果然,果然深谋远虑的。”刘骏本想说够阴险,但是想了想还是别开这个玩笑,虽然和杨家哥哥很熟悉了,但是这位先生要是严肃起来,刘骏也有一点惴惴的,“还有,那个玉拉什么的云南王子怎么处理?直接收编吗?看他们的装备,似乎很有钱的样子,我们是不是养不起?” “我们不养他,”杨小瓜很决绝的说,“他自己有一大票追随者,据说也有将近百万人了,留他们在云南也是不安定因素,现在不是反贼逃向宣化县么,就把他的人迁徙到宣化县,任命他父亲做宣化县令,镇守周边地区,让他的人和那里的土人去死掐,最好互生嫌隙,咱们再居中调停,这样就都会听咱们的了。” “杨家哥哥果然妙计,只是他父亲做县令,他怎么办?是不是你另有安排?”刘骏是不耻下问,反正自己还没成年,学习中,多问才长进嘛。 “这个人太有本事,不能放他去做土皇帝,那样会尾大不掉,所以,你看是不是把他带在身边做一个校尉,正好给我们练兵。” “好,那我就奏请父皇,封他做个宣化校尉,带五千人驻扎广州,负责广州的治安,马锺哥哥在我们身边太久了,你看是不是把他放出来做个地方官?” “马锺是一个很好的将领,只是不擅长治理地方,所以只能给他一个武职。”杨小瓜倒是并不想过多的插手刘骏的内部势力划分,毕竟他内心里觉得自己的根基在山东,在两广只是个过客。 “嗯,任命马锺做苍梧太守,主兵事,给他配一个长史主抓政务吧。你看谁合适?” “檀未如何?他是檀和之的儿子,文武全才,但是说良心话,咱们手里收拢的猛将很多,他的武略就不是很突出了,不如做个文官更能发挥才能。” “有道理,我们的文人是有点少了,自己培养显然有些来不及,要不然,找七叔要一些?”刘骏探询地问。 “这是个好办法,衡阳王镇守荆襄,手下文士很多,有很多只能做些基础性的工作,不如让他们到这里来做一个县令或者长史,能够更好的发挥才能,还有,我想着发布招贤令,给那些世家大族中的旁系子弟一个报效国家的机会,你看。。。”刘骏这些年慢慢成熟了很多,已经开始有一些为自己谋划的想法了。 “此计甚妙。”杨小瓜点头称赞,“世家大族太大了,确实有好多旁系子弟虽然能力过人,仍然郁郁不得志,王爷发布招贤令,正好给那些有才能有胆识的人一个发展的机会,他们一定会感谢王爷的知遇之恩,为王爷的发展尽心尽力。” “额,其实本王只是奉父皇的旨意,为他老人家牧守一方,没有什么多的想法的,也没想过自己发展啥子。”刘骏赶紧撇清,作为一个不受宠的皇子,他可不想给自己找别扭。万一有什么风声传到太子耳朵里,自己就死无葬身之地了,他可是知道自己那个太子哥哥是什么货色,就为了替皇后争宠,差一点就把父皇最宠爱的二哥给整死,幸亏那位二哥也不是省油的灯,伏低做小,就像狗一样舔着太子,这才免于杀身之祸。 杨小瓜看穿了他的心思,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不说话,看破不说破。 “杨家哥哥莫非有什么说法?本王有什么不对吗?”刘骏开始紧张。 “没什么,殿下韬光养晦是对的,发展也是对的,只要低调一点就可以了,有些事情并不是像表面看到的那样发展。”杨小瓜不咸不淡的说。 “杨家哥哥,”刘骏放低声音,把头凑到了跟前,“你的意思是,还有变数?”他用手虚指了一下天空的方向。作为皇子,你说没想过那张椅子是假的,但是理智告诉他,别乱想,保命要紧,现在看杨小瓜的语气,不由得有点活动心眼。 “唉,”杨小瓜微微叹息,“反正你小心发展就够了,有些事情不能说。” “多谢哥哥指点。”刘骏知道某人修佛,对于玄学有一点玄而又玄的能力,在普遍迷信的古代,他不由得不怀疑对方知道些什么,不由得敬畏有加。 商量好了正事,刘骏立刻马不停蹄的开始执行计划,该上奏表的上奏表,该颁布命令的颁布命令,忙的一塌糊涂,有些东西说起来简单,执行起来可是牵一发动全身,全是琐碎的事情要解决,等到这些命令执行完毕,已经过去多半个月了,这时候收到了交州长史檀和之的急报,说林邑国傲慢不敬,而且勾结僚人反贼,应该予以征讨,请求批准。 刘骏看了这封奏报,脸色就不太好看,叫了杨小瓜进书房,杨小瓜看了之后,皱着眉头想了想,展颜一笑,“这位檀大人呀,是饥渴难耐了,殿下有什么想法?” “能有什么想法!”刘骏脸色阴晴不定,“这位大人,自从他哥哥被父皇斩了之后一直很低调,现在突然如此,这是按捺不住野心了吧,看来官位太小,满足不了他老人家的抱负了。我这里刚刚平叛完毕,想着休养生息,他就来这么一出,让陛下怎么看,让我这里如何自处!”他越说越气愤,眼看着要拍桌子了,刘骏这个人可不是什么谦谦君子,他的谥号孝武和汉武帝一个样,那绝对是个杀伐果断的人,现在看檀和之和自己耍心机,不由得勃然大怒,就要怎么怎么样一下子了。 “我觉得殿下还是顺水推舟的好。”杨小瓜赶紧拦住他的虎狼之词。 “顺水推舟?”刘骏一脸问号。 “对,殿下上表,表彰檀和之的功绩,替他说好话,同时说自己才疏学浅能力捉襟见肘,请辞交州刺史,给檀和之一个刺史,让他去和林邑人掐去,战胜了有殿下的功劳,打输了他自己去扛着。反正对我们百利无一害,要是压着他,他恐怕会起小心思,更要找个借口寻衅开战,那时候我们更被动。现在把包袱甩给他,我们一门心思发展广州就好,等我们有了足够的实力,嘿嘿。” “好!”刘骏点头,于是下表请辞交州刺史,推荐檀和之继任,又过了一个月,圣旨到达,准他的奏请,给檀和之交州刺史,但是仍然命令刘骏担任广州交州总督,同时宣布,刘骏平乱有功,加江州刺史,驻扎在豫章,原来的江州刺史刘义庆出任雍州刺史,征蛮大将军,掌西北四州军事,负责对抗蛮族,原来的荆州刺史刘义季出镇南兖州,主管兖州冀州青州徐州和南兖州的军事,磨刀霍霍意图向北。南徐州刺史刘义宣改任荆州刺史,掌八州军事,这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调整,说明了一件事情,刘义隆已经完全消化了老四的造反后遗症,开始意图向北,准备对北魏下手了。 刘骏自己经过几年的休养生息,也已经完全能够在两广和江西站稳脚跟,发展自己的实力,不再离不开刘义季的援助了,当然了,刘义季已经离开了荆州,刘义宣可没有那么好心帮他,这也属于实情,毕竟两个人虽然关系不错,但是也没有像刘义季那样对他推心置腹,全力帮助。 檀和之得到升迁的机会,大喜过望,当然也不能忘了刘骏的举荐,给刘骏写信表示感谢,同时也表了表忠心,礼貌性的咨询刘骏自己的进军方略,本来是走个过场,谁知道刘骏老实不客气的回复了几个字:占城产稻谷为中原之半,君可因粮于敌,此行必大有斩获,幸甚幸甚。 这几个字把檀和之吓了一大跳,本以为刘骏只是一个啥都不知道的毛孩子,仗着凤子龙孙的血脉关系才得以上位,现在看来自己小看了对方,人家不但懂得军事方略,而且还知道林邑的粮食储量,而这个情报自己在交州多年,这才打听到的,想想自己和这样的人物玩心眼,檀和之不由得汗流浃背,赶忙写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表示歉意和投靠,并且认认真真的请求对方给自己指示,看看自己有什么任务要完成。 刘骏一看,也是会心一笑,这个家伙终于知道锅是铁打的了,也很有礼貌的回信,大大夸奖了对方一番,说檀和之英勇果决世之名将,才能不逊于父兄,将来定能名垂情史,此番进军,林邑人不过是土鸡瓦狗一般,想来檀和之定能摧枯拉朽,实现灭国之功,然我们乃是天朝上国,皇帝仁德,念上天有好生之德,可给对方保留一丝血脉,不至于宗庙灭绝,然林邑小郭,产量无数,可补我国之需,请将所获粮食带回,则我中原缺粮之厄可解,占城稻种,一年多熟,可带回广南试种,若得成功,公必有大功于黎民,另林邑有铜铁之利,储量冠绝江南,君不可弃之。 洋洋洒洒一大堆话,意思就是粮食带回来,种子带回来,矿山带回来,既然拿下来就不许撒手了。檀和之依照吩咐,于秋日进军,林邑地处热带,这一路上自然是酷热无比,好在交州本地的士兵也习惯于这种天气,不受瘴气的影响,再加上南越地区以平原为主,方便大军攻打,所以只用了一个月就重创敌军,首先攻克了区粟城,斩杀大将范扶龙,在象浦城外,遭遇林邑国的象兵,他学习了刘骏对付侬家的策略,火攻象群,大破敌军,三个月灭其国,国王范阳迈病死,檀和之立他的儿子范神成为林邑县县令,获得金银无数,粮草若干,皇帝刘义隆大喜,下旨奖励,封檀和之黄门侍郎、领越骑校尉、行建武将军,参管近侍(就是成为禁军的一个统领),龙骧司马萧景宪,参赞军务有功,封为交州刺史,建威将军,在此战中战死的龙骧司马童林之和九真太守傅蔚祖被追赠为给事中,尘埃落地。 新的交州刺史萧景宪获得了更多的军权,可以持节,督郁林和合浦两郡的军事。合浦本来就是交州的地盘,没有关系,可是郁林的位置就很恶心了,正好是桂林旁边,刘骏对蛮族控制的要害地段,显然,皇帝对这个儿子不太放心,生怕尾大不掉,就在广西的心脏位置钉下了一个钉子。幸好刘骏是私下里通过僚人的头领签署的矿产开采协议,没有经过官府,合同上只有罗氏商行和当地的土人,刘骏和僚人只拿分红,不过问商业上的事情,这才保住了这一份产业,要不然,这些好处肯定给这个萧景宪拿走。刘骏心说好险,内心更加坚定了一点,只有委托罗氏商行才能获得利益最大化,官府方面就合法收税就够了。 转眼间又过了一年,这位新的交州刺史果然不买刘骏的账,虽然说没有处处为难,至少也是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把刘骏气的牙根痒痒的,恨不能收拾了这个眼中钉,不过杨小瓜还是劝住了他,大家和气生财,明面里的钉子总比暗地里的好对付,反正现在我们通过僚人的大首领和玉拉托琚家族牢牢的掌控着广州的利益,至于其它的,何必在意,闷声发大财就行了,反正早晚我们要离开这里北上,毕竟北伐才是皇帝的既定策略,大家都应该去分一杯羹。 果然,元嘉二十三年,南兖州刺史刘义季通过两年时间站稳了脚跟,这时候他想起来杨小瓜已经虚岁二十岁了,就向皇帝推荐,广州长史杨茁,少年英才,文韬武略皆是上品,辅佐武陵王刘骏出镇广州期间多有谋划,立功不少,举荐杨茁为乐陵郡守,牙门将军。皇帝批准了这一建议,他对三儿子实在不太喜欢,但是又不得不用,这家伙确实有才能,想了想为了北伐大业,还是要使用一下子,就同时把刘骏任命为南豫州刺史,管辖南北豫州的人马,刘骏领命,带着心腹大将韦世豪、沈明、盘坡和罗洪巨石等人,北上豫州前线,玉拉托琚改名为刘琚,被任命为苍梧营大统领随军北上,在离开之前,刘骏私下里纳冼琳儿为侧室,僚人对于什么三媒六证之类的并不在意,两情相悦就好,这也免了很多口舌之争,一方面保证了刘骏在广南的利益稳固,另一方面也避免了被皇帝猜忌。 又经刘义季推荐,任命范晔为冀州刺史,平北将军,执掌冀州和青州的军事,范晔也举荐了马锺为平原司马,掌骑兵五千。原来马锺手里的牛骑兵被刘骏带走,改成正式的骑兵,但是为了纪念广州的旧事,这支骑兵被任命为奔牛营,由一名女将刘吉祥担任统领。 反观北魏方面,也是变动巨大,内斗不休,原济南王拓跋浩,被任命为凉州刺史,西戎校尉,直面柔然一部,女儿拓跋蓉带着飞凤营随同北上,其余的飞龙飞虎诸营成为了世子拓跋英的属下,拓跋英作为太子亲信,成为了晋阳太守。太后和宦官结为一党,和汉臣争斗不休,尚书令崔浩被杀,清河崔氏和范阳卢氏几乎被灭族,大量族人南逃。雍秦都统薛安都起事失败,起义的首领薛永宗败亡,薛安都南投刘宋,被任命为扬武将军,北弘农太守。黑云压城城欲摧。 第111章 清理杂草 “你是不是在逗我?”杨小瓜满头黑线的指着眼前的士兵问自己身边的官员:“岑司马,这就是你说的士兵?我怎么觉得进入了收容所,而不是兵营呢?” 那位岑司马叫做岑业,今年三十出头,一个很英武果敢的人,现在却是一脸苦相,“郡守大人,下官也是没有办法呀,你知道北朝连年入寇,不停的骚扰我们,我们的死伤很多,现在只能凑出这样的士兵了。” “真的吗?”杨小瓜气急反笑,“岑大人,我记得对面的济南王拓跋浩是一个很谨慎的人,不喜欢轻启边衅,怎么现在转性子了,连年入寇了?而且,就算是连年入寇,就算是招不上来人,你看看这些人,别人是高的高矮的矮,老的老小的小,他们倒好,只有矮的没有高的,只有瘦子没有胖子,还全是小孩子,一个成年人没有,更不要说人数,在编的八千人,那你下去数一数,要是有五千,我就输给你一百贯钱。” 岑业眼中闪过一丝异色,但是稍纵即逝,看来传说的不对呀,都说眼前的少年是巴结上了武陵王刘骏,才从岭南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到了山东来镀金的,看这样子,对方不但知道济南王拓跋浩,连他的性格都一清二楚,这不好欺骗呀。但是他转头来又一想,那又如何,就算他知道了又如何,他能怎样,于是心一横说道,“杨大人,你说的没错,济南王不喜欢惹是生非,但是你可知道,现在对面上已经换了一个喜欢惹是生非的家伙尉迟无双了,这个家伙最喜欢打草谷,残忍嗜杀,自诩为年青一代的第一高手,整天里以杀我们山东的平民为乐!”他说这话也是满脸铁青,一副怒不可遏状。 “偶?竟有这种事?”杨小瓜先是一惊,紧接着也是眉头一皱,严肃说道,“岑司马,那么你告诉我,自从这个尉迟什么的到任以来我们和他打过几仗?每一次折损如何,可曾上报战果?” “这个嘛,私下里打过几个小仗,折损了四十多人。”岑业开始口吃了。 “岑大人,我的岑大人,那么,你折损了四十多人,就能把八千的士兵吃成四千多的空饷吗?而且,就算死的全是青壮,难道我八千人马里边只有四十个青壮?岑司马,我,本官在问你话,请你如实说来,如果不肯说,那么本官就不客气了,自会禀明衡阳王爷,斩杀几个喝兵血的蛀虫。”杨小瓜这一句话说得很重,已经满含杀气了,做了四年的广州二把手,生杀予夺,杨小瓜的身上自然已经有了一种上位者的气息,那种把低级官员的生命当草芥的气息。 岑业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最后牙一咬,心一横说道,“杨大人,末将并非喝兵血的贪腐之辈,本来我不想说的,但是你既然问到这里,我就不得不说了,不过,我就算说了又如何,你解决不了,到时请不要杀末将保全面子!” 这话说的也很硬气,让杨小瓜也有一些惊讶,“但讲无妨,不管是谁,喝兵血,耽误了本官事小,耽误了陛下的北伐计划,那就谁也救不得了。” “好,那我就告诉你,本来我们乐陵每年的固定军费是一百万钱,但是后来袁郡丞到任后,说养这么多丘八作甚,白白浪费国家钱粮,就给砍成了五十万钱,再后来,严主簿到任,他和袁郡丞沆瀣一气,贪腐更甚,所以现在军费连三十万都没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你叫属下上哪里去找合格的士兵去。现在末将已经说完了,杨大人可敢解决此事?”岑业一脸怒气,咬牙切齿,脸都紫了。 杨小瓜听完了不置可否,然后又问道:“这两个家伙是有什么背景吗,既然你说的那么吓人,似乎有恃无恐的样子,难道已经没人惹得起了吗?” “你不知道?也对,大人是从南方来的,不了解这些人的根脚也是正常的,袁郡丞姓袁,袁皇后的袁,严主簿姓严,严道育的严。你明白了吗?”岑业的声音开始变小,显然,刚才的激愤劲儿已经过去了。 “袁皇后我倒是听说过,似乎已经死了,那个严道育是啥东东?朝廷里的大官吗?”杨小瓜是不耻下问。 “你,大人果然是个清官,竟然对这些朝廷里的事情一无所知!”岑业的表情很奇怪,既不是钦佩也不是鄙夷,很复杂。 “你倒是说呀,卖什么关子,我本来就不喜欢钻营那些,要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现在才出来做官。”杨小瓜说的也是实情,他确实不喜欢钻营,虽然和两边的朝廷里某些大人物都有交情或者过节,但是这都不是他自己去钻营来的,碰巧而已。 “你你你,”岑业的语调有点发颤,眼前这位年轻的大人在他眼里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怪物,你说他没背景吧,他年纪轻轻做了封疆大吏,据说和两位亲王关系都不错,你说他有背景吧,连朝廷里人尽皆知的某些八卦都不知道,就仿佛生活在真空里,很神奇,他只好接下去说,声音压得很低,“皇后虽然额,但是太子还在呀,怎么可能不照顾自己的母族呢。” 杨小瓜点头,“嗯嗯,说得好有道理!太子呀,我一直没太注意他。” 岑业一口气没顺过来,一阵猛烈的咳嗽袭来,差一点被氧气噎死,脸色红了又白,好半天才恢复过来,“大人你真的很很特立独行,”他想了半天才想出一个代替奇葩的形容词。 “好啦,这不重要,那你说说严道育又是哪尊菩萨?”杨小瓜也有点不好意思,看到很什么的下属突然变得如此失态。 “严道育是一个很着名的法师,擅长预测未来,也会很多咒法,很厉害的,素来是太子的亲信,和东阳公主以及始兴王关系密切。” “哦,这么说他们都是太子的人了?你是说,他们克扣军饷是受了太子的授意?”杨小瓜若有所思,太子一向反对北伐,喜欢关起门来做天子,小富即安的代表人物,想来也是很多南方世家大族的代理人,这个他是知道的,但是因为不喜欢朝堂的争斗,所以没研究那些,更不会往那边想。 “末将不知道太子殿下的意思,也不敢揣摩,末将只是知道,他们有太子殿下撑腰,所作所为肆无忌惮,无人敢惹,大人你敢惹吗?”岑业适当的抛出最后一句话,挑战意味很强烈。 “哈哈哈。”杨小瓜笑的很平和,“太子殿下也好,这两位大人也罢,他们怎么做与我无关,但是不能影响本官的事,现在他们既然碍了本官的事,那么,呵呵,识趣一点的还好,要是不识趣,你可知道北朝有一个新兴王么?” “北朝新兴王,末将听过,好像是他们皇帝的弟弟?”岑业回答道。 “那么陛下有一个外甥叫徐湛之,你可知道?”杨小瓜又问。 “知道,此人谋反,被垣护之将军所擒。”岑业看来对朝廷内部的小道消息还是挺关注的,杨小瓜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做司马实在是屈了才,应该去做一个情报头子。他摇摇头,把这个想法从脑袋中赶出去,然后说道,“那个始兴王曾经被我的属下一棍子打的吐血而逃,断了几根肋骨,而徐湛之么,其实垣老将军当时亲自上阵,正是本官在代替他指挥,你可知道么。” “这个,末将真的不知道了。”岑业倒吸一口冷气,看来自己的功课做得不够呀,眼前这位大人虽然年轻,似乎也是一条大粗腿,就看他这么无视官场规矩,还能混的风生水起,就不是一般人,自己是不是应该抱紧呢,不过,他想了一想又笑了,还是等一等吧,万一他得罪了太子,自己可不能跟着一起死,家里还上有老下有小呢。如果他这一次能够安然过关,再去抱大腿不迟,不过,现在暗地里给添一把柴火,倒是可以的。 “那么,岑大人看来在这里已经不少时间了,你知不知道,他们是故意克扣军饷针对北伐,还是习惯性的贪污,见钱眼开呢?”杨小瓜循循善诱。 “以末将看来?这个不用末将看,大家都知道,他们就是贪污,巧取豪夺无恶不作,仗着太子殿下的关系肆无忌惮。”岑业开始添柴火了。 “那就好办了,说明他们的所作所为,太子并不知道,那么太子也就未必肯出手保他们了。”这句话杨小瓜并没有说出来,毕竟人心隔肚皮,谁知道眼前这家伙是哪一边的,万一是对方派来试探自己的呢,自己一头撞上去,给人家当枪使吗? “嗯,”杨小瓜斟酌了一下词句,“你觉得如果我派人查他们的账目,是不是能查出来什么呢?”郡守查账天经地义,新官上任三把火,通常不会被认为有什么企图。 “其实,大可不必。”岑业小心翼翼的说,“末将听说严主簿家里有一个账本,所有的事情都记录在案,只要大人去搜一下。。。”他这句话可不是什么好建议,明白的叫两方面正面冲突,自己好渔翁得利。 “噢,”杨小瓜若有所思,“袁郡丞的事情也记在那个账本上吗?袁郡丞知道吗?”他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所有的反派都喜欢记账,每一次都是给人家发现账本之后一勺烩,而且还有好多人喜欢记日记,很多人出事都是日记搞得鬼,对此,他的老师曾经反复告诉他,只有傻瓜才记日记,记完日记之后的人不管多聪明都会变成傻瓜,万万切记。这些都不是电影电视的情节,都是真的,比如我党某个着名的谍报小组(张露萍小组)在军统局的电台负责一切,连台长都是地下党员,戴笠的所有指令都原封不动送到重庆曾家岩五十号周公馆,让我党对军统的行动了如指掌,结果就是某个人的日记被发现,然后全体去了白公馆,最后被枪杀,血的教训呀。 “袁郡丞不知道,不过,除了他之外,咱们都知道,严主簿可不是什么能管住嘴的人。”岑业一脸讥讽,他已经确定,眼前这位大人会和太子党死磕了,正好也可以给自己解解心头之恨,这帮人贪腐不断,害的自己壮志难酬,蹉跎宦海,一个有志青年变成了一个废物,只有让他们粉身碎骨才能消我心头之恨!岑业心中暗想着。 “那你知道他的账本在哪里吗?”杨小瓜试探地问,对此他是不抱希望的,对手要有多蠢,才能把这种要命的东西弄得尽人皆知。 “听说是在书房,不过那里重重保卫,把守很严,听说严主簿雇了一百多个打手日夜巡逻,号称一只蚊子也飞不进去。” “噢,”杨小瓜不置可否的噢了一声,叹息,“既然知道那东西要命,还留着干嘛?还弄的尽人皆知,真不知道脑袋怎么长的。” “他也没办法呀,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只有白纸黑字才不能忘记,再说了,万一袁大人过河拆桥他也好有个应对,至于说保密,不安排守卫,他不放心,安排了守卫,大家自然知道那东西在哪里。”岑业倒是很理解严主簿的苦衷。 “好有道理的样子。”杨小瓜若有所思,“好了,多谢指点,日后定然有你的功劳。”他挥挥手,让岑业离开,然后最后一句差点把岑业吓死,这是要拉我下水了吗,我可不想要这份功劳,我哪里能扛得住太子的雷霆怒火呢,岑业这么想的,但是也不敢说出来,只能诺诺而退。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杨小瓜嘴角噙着一丝冷笑,祸水东引吗?真聪明,可惜了,我有我的办法,鱼饵吃了鱼钩拿去卖废铁吧。 入夜,在郡守府的内堂里,一个五短身材的胖老头站在杨小瓜的面前,这个胖老头有一个很搞笑的红鼻子,长长的白胡子,笑眯眯的,手里拿着一根紫檀木的拐杖,上面是一只铜斑鸠。老头子手抚长须,微微低头,“见过公子。” 杨小瓜伸手指了指眼前的太师椅,“张老,坐吧,好几年不见你了,过得可好?” “托公子的福,老朽过得很不错,在公子的家乡好吃好喝还不算,主要是再也没有那种勾心斗角的日子,不用担心有人会卸磨杀驴或者追杀我们兄弟。” “那就好,”杨小瓜亲自端起茶壶给老头子倒了一杯茶,也给自己满上了,轻轻举起茶杯示意了一下,自己喝了一口,然后说道,“这些年我一直在外边游历,冷落了你们兄弟两个,请不要见怪,现在我已经及冠了,这不是正式出来做个小官么,就有很多事需要麻烦你们兄弟了。” 老头子从椅子里蹦了出来,“公子不要客气,属下自从投奔公子寸功未立,正要为公子效劳。” “嗯,以后呢,我会重建这里的军队,你弟弟巨百通相貌威武,冲阵无敌,我会请他先做一个步兵小队长,慢慢的再根据功劳升迁,至于张老你,就不要冲锋陷阵了,麻烦你在我的身边,帮我做一些机密的事情,好不好?” “属下遵令!”老头子抱拳,很认真的样子,“我弟弟还在城外,他的身材太明显了,所以就叫他等着了,公子看什么时候叫他进来拜见公子?” “嗯,过几天吧,等我把城里的事情整顿好,就请他来,不光是他,还有家里的那些人都要陆续过来。”杨小瓜说道,“今天有事请你帮忙。” “公子请吩咐,属下愿效死力。” “你来看,这是城防地图。”杨小瓜在桌子上摊开一幅地图,指点着说道,“这里是严主簿的家,今天有人说他有一个账本放在他的书房里,周围有上百人昼夜巡逻,保护着这个账本。本来,别人有什么东西和我无关,但是他和袁郡丞一起贪污大量资金,克扣军饷,弄得现在没钱招兵,郡城里边都是些凑数的老弱,可想而知其他县里边是啥样子,这要是和鲜卑人碰上,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所以,麻烦你去看看,他的账本在什么地方,找到以后不要拿回来就放在那里,记住它的样式,我们仿造了再替换它。”杨小瓜吩咐道,“这件事别人去都不成,我也不成,只有张老天赋异禀才能安全进出不被发现,所以,辛苦你了。” “属下去去就来。”老头子抱拳答应一声,身子一扭,就消失在原地。 这个老头,正是很久之前被杨小瓜收服的杀手,五方土地张德福,而他的弟弟,就是秦岭山神巨百通了,老头子看上去很老,但是真实年龄无人知晓,也有人说其实他不是人类,但是这都不重要,反正此人天生的土遁能力确实天下无双,派来去查个消息偷个东西什么的自然手到擒来,你别说上百人看守,就算是上万人也不成呀,人家从地底下进出,连钥匙都不用,谁能发现。 杨小瓜坐在书房,慢慢的喝茶等待,并不着急,当然了,土地爷偷东西要是能给人发现,那真见了鬼了,再说了,就算发现又如何,反正抓不住,让你看到抓不到,干瞪眼。 就这样坐着,到了半夜三更天,在杨小瓜的眼前突兀的出现了一个矮胖的身影,正是去而复返的张德福,张德福抱拳,依旧是笑眯眯的,“幸不辱命,我找到了那账本,也打开看了,应该是真货,它的具体样式是。。。。。”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杨小瓜虽然不是帝王,但是他是靠个人实力收服的兄弟二人,过了这么多年一直冷藏,张德福其实也是惴惴不安的,现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自然就很愉快,笑得很真诚。 “好,张老果然厉害。”杨小瓜挑起大拇指赞美道。随后他找来了自家制作赝品的专家,按照张德福的描述,把那个账本的样子原原本本叙述了一遍,古代纸张制作困难,所以无论是封皮还是纸张都是有迹可循的,统共就这么几家作坊造纸,一说就明白,甚至包括墨汁,笔迹都是有迹可循,别问怎么知道笔迹,一个郡守自然有属下的工作报告,主簿的也是必不可少,有那个自然有笔迹。 又过了三天,仿制工作完美收官,张德福再次去了主簿的家,玩了一个李代桃僵,把东西换了出来,而严主簿根本不知道,甚至其实因为双方并没有正面冲突过,严主簿甚至不知道城主大人要收拾他,毫无戒备之心就。。。好可怜! 到了天明,杨小瓜带着亲兵离开郡城前往冀州拜见刺史大人范晔,呈上了这份账本。 “贤侄,你可真会给我出难题呀,这是逼着我和某些人翻脸呀。”范晔看完,叹了口气,挤了挤眼睛说道。 “叔父一向刚正不阿,天下尽知,当年连如日中天的彭城王叔父都不畏惧,宁愿被贬也不肯同流合污,何况眼前这些蝇营狗苟之辈。”杨小瓜不轻不重的拍了一记马屁,但是拍得恰到好处,让范晔很是得意洋洋,当年,范晔恃才傲物,不喜欢钻营,在刘义康属下整天喝的晕晕乎乎的,把刘义康气得给他撤职了事,现在刘义康倒了,范晔当初的傻就变成了坚贞不屈,不趋炎附势了。不过范晔这个人也确实很特殊,拧起来连皇帝也不怕,谦恭起来对手下也很尊重,颇有关羽的风范。 这样的范晔自然是不怕太子党的,更何况他心里有数,这些人顶多算太子党的喽啰,不值一提,要是太子因此和自己反目,哼哼,那就大家掰一掰手腕呗,自古能变成皇帝的太子几乎没有,谁怕谁。 就这样,杨小瓜返回郡城,等着消息,范晔则是拿着这个账本去了徐州,找到刘义季,刘义季虽然不喜欢内斗,但是他和刘骏关系更好,自然也不被太子喜欢,接到这份东西立刻密奏皇帝,就这样子,皇帝震怒,你贪污没关系,别耽误事儿,而且玩的太大,为了政治斗争而牺牲大局,叔可忍婶婶不能忍,传旨锁拿进京,虽然经过太子保奏,没有死罪,也被全家发配到了交州,让那个萧景宪去头疼吧。 第112章 打草谷(一) 正像杨小瓜猜想的那样,某些人虽然依附于太子,但并不是太子党,太子虽然出于某些考量救下他们,但是并没有气急败坏开始内斗,不过某人心里有数,恐怕从这时起,自己就进入某本黑名单了,不过,作为穿越男,他在乎吗,显然是不在乎的。 南北朝的历史是最奇葩的,城头变幻大王旗,彻彻底底的军阀统治,有兵就是大爷,毫无大义可言,再加上来自后世的杨小瓜,脑子里更没有什么忠君爱国的概念了,自己深挖洞广积粮这么多年,要钱有钱要兵有兵,现在只是需要一个理由把这些摆上桌面罢了,很显然,有袁郡丞和严主簿在,自己就不能把手里的力量洗白,所以这两个人必须除掉。既然走上政治舞台了,那么挡我者死。 话说,前两年那个因为好色被刺杀的老将军萧承之,因为不检点,死后不得安生,被皇帝贬斥,听说他的儿子年仅十来岁就不得不效力军前,为家族洗脱罪名,现在年仅二十岁,已经在荆襄立了很多功劳,重新得到了朝廷的重用,似乎是现在的实权人物刘义恭很是欣赏此人,已经保荐他做了左军中兵参军,也已经在政治舞台上闪耀了,这个萧道成,等一下,萧道成?杨小瓜心头一震,他不懂历史,那是因为中国的历史教育太糟糕了,经常让人学的稀里糊涂,有事儿没事总讲某个年代的文化,某件事儿的历史意义什么的,真正的历史内容反而不讲,某年代有什么皇帝什么大官这些对于穿越最有用的知识从来不讲,以至于大多数人学的稀里糊涂,尤其是对于断代方面,谁也不知道某些历史人物之间的重合线有多神奇,比如光绪皇帝和任天堂是同时期的,诸葛亮和汉献帝一边大,张学良听过周杰伦,宋美龄看过快乐大本营这些时空错乱的东西都是真实存在的,而这位萧道成,也被杨小瓜忽视了,但是现在终于想起来了,这位和自己一边大的少年,竟然是灭掉了刘宋的齐国皇帝! 这条信息突然闯入大脑,让杨小瓜流出了一身冷汗,原来,眼前这个王朝已经没多少年了,他的掘墓人不但出生了,而且已经在政治上崭露头角了,妈妈咪呀,吓死人了。 杨小瓜一脸严肃的在屋内踱步,来来回回的,紧皱眉头,自己该怎么办?去抱未来皇帝的大腿吗?可是对方明显和自己不是一路人,自己去套近乎非把人家吓坏了不可,没有谁在生下来就知道自己会造反成功当皇帝的。本来历史小白杨小瓜自然也不知道萧道成何许人,但是好巧不巧,他初中的班长名叫萧城,所以,历史老师讲课时,大家哈哈笑了半天,还给班长起了外号叫萧道成,感tv,感谢外号,就是不感谢中国历史教育,真的很垃圾,教了一帮子啥都不知道的学生,比如电视剧里自称我孝庄的老太太,想想汉武帝不知道自己叫汉武帝,唐太宗也不知道自己叫唐太宗,当然还有蔡文姬不叫蔡文姬叫蔡昭姬,你就知道,乱开口一定会死。 溜达了一会儿,杨小瓜豁然开朗,我是谁,我是穿越者呀,我管您是什么下一个开国皇帝,和我有啥关系,我们一样大年纪,我的实力不比你弱,凭啥抱你的大腿,到时候还不一定谁巴结谁了。杨小瓜咬咬牙,不管他,好好发展自己,要让自己变成谁都惹不起的存在,这才行,当然了,现在的刘宋还是不太坏的,如果能找机会压一压这个未来的反叛者,还是不要吝惜机会的。 随后的日子里,杨小瓜的班底开始陆续到位,他的表兄顾城从家里赶来,被任命为主簿,执掌乐陵郡的钱粮大事,至于郡丞的位置,极为重要,通常是朝廷拿来牵制封疆大吏的,无法自己任命,只能等朝廷诏令,不久,诏令下来,颜延之的儿子颜竣被派了过来,颜竣二十多岁,比杨小瓜略微大一点点,但是名声不显,远不如他那个和谢灵运齐名的老爹,不过也说明是后台很硬的世家子弟。 杨小瓜接了圣旨,安排酒宴款待这位新的郡丞,双方在酒桌上一番交流,杨小瓜心里就有数了,这个货色恃才傲物,很不好交往,原则上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腐儒和野心家,看来需要供起来了。不过,占了先手的杨小瓜有人有枪,也不怕他作妖,反正实在不行就叫他香消玉殒呗,政治斗争上的事情没有那么多客气。 官员的空缺补齐,杨小瓜开始施政,乐陵这个地方地处咽喉要道,地理位置很重要,但是土地嘛就说不上好坏了,有很多盐碱滩涂,想大规模的搞农业一定是发不了财的,不过,搞搞商业还是可以的,杨小瓜既然在这里主政,罗氏商行自然也就跟了过来,开始搞一些边境贸易,也能盘活经济,在军事上,杨小瓜把原先的老弱残兵都淘汰了,叫他们回家种田去,重新张榜招募新兵,虽然这里连年征战人口不是很丰富,但是留下来的人民大多勇武好战,并不缺乏兵员,有钱还能没有兵呢吗,杨小瓜推行了类似府兵制的制度,宣布对士兵授田,每个士兵享有永业田三十亩,但是要求士兵每年农闲时候参加集中军事训练,对士兵实行淘汰制,训练不合格者警告,三次警告取消永业田,训练时候费用由官府承担,这些人会作为预备役人员使用,共有万人编制,反正由于战乱,逃民众多,官府老实不客气的把这些田产充公,然后再发给士兵耕种,至于说过后会不会有人来闹,谁让你不纳粮的,没收田产理所应当。 除了这些预备役人员,还有八千正规军,这些正规军是全脱产军种,完全靠军饷养活,士兵每人每年一贯钱津贴,粮食每人每月一石,饭钱服装钱全部由官府负担,武器自然也是官府配发,这些加一起每年足有两千万钱,和以往的百万钱自然不可同时而语,征集上来的全部是精锐,事实上,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是杨家的私兵,只不过是借机得到了编制而已。杨家有的是钱,并不在乎这些开销,这些高工资保证了士兵对主将的忠诚度,杨小瓜到哪里,士兵就到哪里,别人来坐这个位置,根本没钱给他们,只能导致哗变。实际上,民国时期常凯申为什么能保证黄埔系的忠诚度,也是这个原因,换了别人开不出来军饷,自然会把想造反的人赶下台。一开始袁大头也是这种办法,后来北洋将领都有了个人的地盘,实现了经济自由,就军阀割据分崩离析了,掌控军队最重要的就是掌握他们的胃。 作为郡丞,颜竣很看不惯杨小瓜的这些政策,因为他知道乐陵的税收根本无法支撑这些军事开销,但是杨小瓜一意孤行,根本不听他在那里唧唧歪歪的,反正他是二把手只有建议权没有否决权,至于说钱从哪里来,自有我这个太守操心关你屁事。颜竣愤愤而走,回头就给朝廷写奏章弹劾了,至于朝廷怎么看,那就是日后的事情了。 招兵榜文一出,很快就有两万人报名参加府兵预备役,经过精挑细选,留下了一半人,交给司马岑业进行训练,岑业本来就是东汉名将岑彭的后代,文武全才,虽然战斗力和杨小瓜的嫡系手下比起来略逊一筹,但是统率力更强,练兵也是很有一把刷子,现在有钱有兵,有了上进的机会,岑业很兴奋的投入到忘我的训练中去了。 随后有很多人来投奔,陕西人巨百通,身高一丈五尺,手使一条降魔杵,宛若天神一般,被杨小瓜任命为步兵前锋营统领,统帅一千名昆仑奴兵,又有崔氏的遗民崔玉,乃是崔府管家崔华的儿子,背负血海深仇前来投奔,被杨小瓜任命为参军,掌握军中庶务,又有西北人刘平(胡夏太子赫连平)和熊刺武带着义勇若干前来投奔,被编入军中,刘平为掌书记事,负责军需调配,熊刺武为骑军左统领,掌握一千骑兵,杨敢为骑兵右统领掌握另外一千骑军。又有西方蛮人杰拉德带着一百多个西方的重甲骑士来投奔,被任命为东方圣骑士团团长,直属杨小瓜管辖,因为这些骑士都是马上步下的全才,所以把一只一千人的长弓营交给他管辖,负责远程打击。还有一千陷阵营,统统由倭国奴隶组成,负责充当炮灰,杨小瓜的堂兄杨荟率领三千枪兵为中军。这时候的杨荟已经宦海沉浮多年,被封为威武校尉,现在既然杨小瓜出仕了,家族的人自然要过来辅佐,也是应有之意。 事情纷纷扰扰,转眼就是半年过去了,天气渐渐的凉了下来,夏末秋初,又到了打草谷的季节。打草谷,游牧民族最常用的黑话,意思是打劫边境的平民,杀人越货,掳掠对方的老百姓做奴隶。通常是游牧民族初始阶段野蛮生长的重要手段,他们没有军饷,所以军官都是靠着打劫老百姓来满足士兵们的经济需求肉体需求和血腥杀戮的欲望,到了后期,游牧民族会逐渐正规化,开始仿效中原王朝,走税收的路子,但是也有很多人喜欢做毫无人性的事情来满足他们的兽欲,顺便恐吓平民百姓,比如倭国的谷寿夫松井石根之类货色。 现在驻守在北方边境上的鲜卑将领尉迟无双就是这样的货色,每年一入秋,他就会蠢蠢欲动,而现在,时间又快要到了。 作战室里,杨小瓜的所有麾下将领济济一堂,大家很随意的坐着,每人一杯茶,桌子上是一个巨大的沙盘,现在站在沙盘前边的是岑业,他手里拿着一根教鞭,很无措的看着大家,大家也笑嘻嘻的看着他。 杨小瓜清了清嗓子,“岑将军,你对这里的情况最熟悉,每年那个尉迟无双的劫掠你大多在场,所以请你给大家讲一讲你知道的情况。” “嗯,是这样的。我们乐陵郡一直是双方争夺的要点,前几年曾经多次失陷敌手,最近才夺回来。本来我们面对的是济南的魏军,那样的话他们要过来需要突破平原郡和清河的防线,但是近年来,这个尉迟无双改变了方略,他把驻扎点挪到了冀州的渤海郡,居高临下,袭扰我们的青州和冀州,由于在他看来我们几个郡都是平铺在他面前的,所以他可以随意挑选对手,弄得我们很难防御,再者,这厮善用骑兵,不打城池,只是袭扰村庄掠夺百姓,我们虽然有深沟高垒,但是无法出城和他的骑兵对阵,他们的机动性太好了,我们全是步兵,就算是找到他的主攻方向也追之不及,望洋兴叹。” “多谢岑将军,他们是大股人马出动还是小股零散打劫?”杨小瓜问得很细致。 “人马不多也不少,每一次都是万许人马,出了渤海之后渡过黄河,在南岸分兵,每一队都是几百人,最多也不到千人,很分散,我们就算知道了也无法追剿。” “嗯嗯,”杨小瓜点头,然后问大家,“你们都有什么看法?” 杨荟站了起来,来到沙盘边上,大咧咧的说道,“我们不用管别的,现在他们有骑兵,我们也有,既然如此,我们的骑兵出动,给他们迎头痛击就好,他们不是要过黄河吗,我们就在黄河边上等他们,这里是黄河最窄的地方,我们水军强大,经常在河口游弋,他们不敢硬碰硬,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会在最容易渡河的地方出现,如果我没有预料错误,他们应该在我们这里渡河。我们等着他们,然后干一票。” “不妥,”顾城持反对意见,“他们有万骑,我们只有三千,虽然以少胜多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太亏本,不划算。” “那我们怎么办?也不能眼看着他们过来掠夺吧。”杨荟有些急眼,但是他和顾城多年好友,所以没拍桌子。 “我的意见是等着他们分兵之后,他们分开之后,最多三千人来我们这里,而且为了便于抢劫,会分成几百人的小队,我们也分开,五百人一组,每一组间隔十里在离河边二十里的地方游弋,只要探马发现了他们分兵,我们就抓住一路,二打一吃掉,然后再找另外一队,就算不能全歼,至少也能干掉一千多人,叫他们知道厉害。”顾城补充。 “还有,我们应该提前开放城池,把沿河的老百姓迁进所有邻近的县城,坚壁清野,逼着他们钻我们的口袋。”岑业果然是个好官,也许更适合做郡丞的位置,说的话全是为百姓考虑。 “不可以,万一有敌人的奸细混进县城怎么办,所以不能这么做!”颜竣跳了出来。 “为官一任,救民于水火,怕这怕那的,还当个什么官!你不敢就去辞官吧。”杨荟可不怕他,大家都是世家子弟,谁怕谁,弘农杨氏啥时候在乎过颜家。 “你,大胆!本官是郡丞,岂容你一个武官咆哮!”颜竣显然没想到根本没人买他的账。 “好啦,大家不要吵了,颜大人累了,身体不适,来人,把颜大人送去休息,记住,颜大人身体恢复之前不要让颜大人见风,否则你们全死!”杨小瓜毫不犹豫吩咐卫兵把颜竣带了出去。 “你,杨大人,你竟敢软禁本官,本官要去陛下和太子那里告你一状。”颜竣歇斯底里的嚎叫挣扎,但是没人搭理。 等他们出去了,岑业有些担心,“这样不会出问题吧,杨大人,毕竟他哥哥是太子近臣。” “无妨,太子不是徐州刺史,无权对我下手。而且,我们在打仗,打赢了有他的好处,他要是不识趣,呵呵,扰乱军心,就让他战死吧。”杨小瓜的话音很冰冷。 岑业看着眼前这个上官,咽了一口唾沫,原来,往日这个笑眯眯的年轻人,关键时刻也是杀伐果决狠角色,自己又看走眼了。不过,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只有这样的人才值得自己投靠吧。 “郡守大人,”这时候参军崔玉举起手来,示意有话要说。 “崔先生有话请讲。”杨小瓜点头。 “我军水军远胜于敌,所以玉有一个想法,敌军来的时候我们不用理睬,但是走的时候,我们有近万步兵,如果有五千人坐着船在敌人那一侧埋伏,有大山遮掩,想来敌人应该不会察觉,等他们败退回黄河北岸的时候,我们再”崔玉举起手来做了一个斩下的动作,诸将倒吸一口冷气,果然是世家大阀,连一个管家的儿子都这么厉害,那些没逃出来的会怎样呢? “崔先生好计策!”杨小瓜鼓掌,“如果此战获胜,崔先生功劳不小。”他没有说头功之类的话,那样只会导致武将们内斗,还不如规规矩矩按照规则来计算战果的好。 “好了,就这么定了,熊刺武将军、杨敢大哥,你们每人带五百骑兵悄悄出城,在渡口西侧河边的小村子里隐藏起来,派出斥候,等发现敌人小队,就聚而歼之。杰拉德骑士,你也带着五百骑兵出城,由刘平做你的助手在渡口东侧侧村落附近躲藏,另外五百人我亲自率领出阵。杨荟大哥,你带着五百弓兵和两千步兵,还有那一千陷阵营,坐船在黄河口等着,一旦敌军过河,你们就去黄河北岸的山中埋伏,等敌军逃回北岸就齐齐杀出,争取把这个尉迟无双一举拿下!” “遵令!” 众人领命离开。 “岑大人!”杨小瓜把目光移向岑业。 “你负责守城,所有留下的人马都归你指挥,包括各县城撤退百姓的事情,我授予你全权,主簿顾城会给你资金支持,不要怕花钱,一切以打胜仗为标准。” “末将遵令!只是,郡丞大人。。。”岑业欲言又止。 “郡丞大人对北虏恨之入骨,故而自告奋勇请命随我出征讨贼,作为一个文官,真的是高风亮节,让人钦佩呀!”杨小瓜微笑,眼角弯弯的,很温柔。 第113章 打草谷(二) 一个有经验的农民,可以准确的做到看云识天气,甚至有的时候,嗅一嗅空气都能知道一会儿是下雨还是刮风,比气象预报还准,记得以前新概念英语就有一段文字嘲讽伦敦的天气预报的,说电台里播送着晴天,屋外边的人在打伞。其实有的时候人的感觉真的比不发达的科学准确的多。 同样的,一个有经验的边民,也能准确判断敌人一方打草谷的日期,就算是千年后的抗战,根据地人民也能知道鬼子啥时候扫荡从而抢种抢收,坚壁清野,这些都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经验。 老王头就是这样一个老农民,说是老农,其实不过四十岁,但是在古代平均寿命才不到五十岁,四十岁就已经满脸皱纹,十分苍老了。他看着田里的麦子,闻着一阵阵传过来的谷物的甜香气,就知道,再过七八天,该死的鲜卑人就要来打草谷了,自家必须在三天内收割和晾晒完毕,尽快运到东家的坞堡里,免得被祸害了。 这里是王家庄,老王头是王老爷家的佃农,是自由民,自从五胡乱华以来,自由的农民为了生存,都紧紧地依附在世家大族的身边,这样互惠互利,世家可以更好的实现对田亩人口的控制,而这些农民则可以抱团取暖,利用世家大族的力量团结起来对付劫掠的胡人,每个村镇都有坚固的坞堡,方便大家储存粮食,当然更主要的是为了躲避兵灾,这种事情当然不是免费的午餐,世家大族会和农民签下各种类似卖身契的东西,让这些人祖祖辈辈依附在自家的土地上,除了普通的佃户之外,那些自耕农也会逐渐加入进来,事实上凡是不信邪的农户大多在兵灾中被清理掉了,有的是被胡人劫掠杀死,也有的死得不明不白,鬼晓得是怎么消失的,借助这种力量,世家大族越来越强,甚至可以和官府叫板,到了唐朝达到顶峰,有了百年王朝千年世家的说法,最后被唐王朝打压诛杀,然后借助造反的黄巢的力量,彻底的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 那么躲进坞堡是不是就会安然无事呢,当然不是,胡人是来打劫的,你躲进去了,胡人也要劫掠,一开始是散落在外边的普通自耕农,再后来就是小型的坞堡,只要不够坚固就会被一锅端,这样从另一方面促进了世家之间的联合,小的地主们逐渐被大的地主整合,就像当初他们整合自由民那样,谁不合作谁就会死,这是现实,无关其它,面对嗜血的敌人,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在抗日时期,为什么要搞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当然是被迫的,不这么联合,不放下过去的恩怨和成见,你就会死,不信邪的都会死。在抗战初期,沦陷区充斥着各种武装力量,抗日的、不抗日的,据统计光是山东省,各种名目的组织就有几百上千家,小的几十个人,大的千人万人,但是到了最后,只剩下三家,国民党领导的抗日组织、共产党领导的抗日组织、还有汉奸组织,其他的都被整合或者消灭了,为了生存,整合是大势所趋。 由谁来整合呢,或者官府,或者世家,或者。。。土匪山贼? 官府的力量肯定是最强的,有着强大的正规军,有坚固的城池,还有大义的名分或者说号召力,只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地方官,那么不但能整合百姓,也能整合世家,把全部力量聚拢在自己周围,如果遇到的是一个软弱的、贪婪的、或者志大才疏的地方官,那么世家大族就会自己联合,自行其是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就像杨家和陆家田家在东莱做的那样,显然是官府无力保护自己,只能地主们抱团取暖了。 有一种论调,以为贵族世家大族天生就是和统治者对抗的,是依附在政权 身上的蛀虫,其实这是不对的,为什么说,皇帝是封建地主阶级的代理人呢,就是说皇帝的存在本身是符合他们的最大利益的,是他们主动需求的,他们的关系更像是股东大会和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做得好就可以变成大股东,甚至世袭董事长,如果做不好就被罢免,下岗失业,就这么简单,同样的,如果某些股东权力过大,在董事会指手划脚,光捣乱不干事儿,也会被董事长和其他中小股东联合起来针对,把这个股东搞掉,这就类似每个朝代对世家的清理过程,成了就是中兴之主比如汉武帝,不成就是亡国之君比如杨广。 杨小瓜现在在乐陵就是要做一合格的代理人,不单是大股东的利益而且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都要维护的好的代理人,所以要尽自己力量保护治下的百姓,反击外来侵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反过来吞掉外来的袭扰。 靠近河边的村庄是每一次异民族袭扰的重点,所以坞堡建了拆拆了建,只能靠运气来躲避敌人的烧杀,很难发展起来,这一次,杨小瓜就是要开放城市,打开每一座县城的大门,把他们这些无家可归或者说没有坚固房子避寒的可怜人收拢起来,坚壁清野,从而给鲜卑人一点颜色看看,这种政策对于边境上的百姓是福音,对那些地主也是,他们可不想坞堡被攻破,全家死光,所以政令一下达,这些人马上携家带口踊跃响应,同时也招呼手下的佃户和自耕农收拾财务一起逃走,不是他们风格稿,是因为这些人丁在他们眼中也是他们的财产。 老王头也是王老爷的财产,所以他也得到了老爷的通知叫他全家尽快收割晾晒,争取三天后就随着老爷们一起去县城躲避,如果晚了,那就生死有命吧。 老王头既兴奋又紧张,第一次听说可以去县城避难,真的是老天开了眼呀,坞堡里实在是太挤了,装不下多少人,而且也不一定保险,听说每年都有好多不结实的坞堡给公婆,有钱人全杀光,老百姓的钱全抢走,壮丁被抓去当奴隶九死一生,年纪大的被杀死甚至做成干粮吃掉,叫做两脚羊,虽然最近几年胡人不大吃人了,但是老王头可是清楚记得自己小时候那种惨状,自己家也有人被杀被吃掉,话说,边境上有几家和胡人没有血仇呢。这一次官老爷真的是开恩了,竟然开放县城,老王头一开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后来差点被王老爷家的管家抽耳光才醒过来这不是梦,这位官老爷真的是活菩萨呀,听说这位太守大人杨老爷今年才二十岁,那可是神仙下凡的人物呢,说还是东莱的本地人,杨大善人家的嫡子,怪不得这么心善。老王头下定决心,等这次兵灾过去,就给这位小杨老爷供长生牌位,求神仙保佑他做大官发大财子孙绵延世代富贵。 像老王头这样的农民很多,他们都很单纯,谁对我好我就感激谁,只要给他们一点点生存的希望,他们就肯于用自己的全部为这个所谓的恩人效死命,无比忠诚。不过这些都不是杨小瓜所考虑的事情,他是现代人,想的就是完成自己的职责,仅此而已,殊不知这种思想在古代竟然是官员中罕见的高尚,真的没法说了。 这一边,一切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老百姓慌乱而秩序的撤退,虽然走的路多一些,要携家带口走四五十里路才能到县城,但是对于庄户人来说,这算啥,有命在就是天幸了,还怕吃苦吗。岑业确实是一个治政的能吏,提前在每个县城都作了动员,叫城里的居民不分贫富,都按照户籍情况和居住条件收容一部分难民停留,他借着杨小瓜的大印对各县下了严令,一定要妥善安排,事后官府会酌情给军民一些补偿,但是谁要阻挠官府的安排叽叽歪歪的,那就严厉处置,造成人命的不排除死刑,在战时,这些命令并不是吓唬人,地方官真的有全权的,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太守可不是虚言,既然太守严令,那就没人敢冒犯了,这种情况就算是世家大族也明白配合才是王道。 放下他这边不提,再说河的北岸,渤海郡的鲜卑人也在蠢蠢欲动,游牧民族是掠夺者,所以要等着这一边收割好了才能出动,一个个磨刀霍霍的就等着来抢粮了。 在大帅府里,北魏的冀州刺史尉迟无双坐在那里也在召集会议。他是个很不像鲜卑的鲜卑人,外边传说这个杀人魔王极为嗜血,红头发绿眼睛的(欧洲人?)嘴里獠牙一尺多长(大象?)每天要吃三个儿童心脏才肯罢休,简直是恶魔转世一样,要多吓人有多吓人。实际上尉迟无双更像一个文质彬彬的汉族人,身材修长,白面髭须,高鼻梁大眼睛,除了头发卷曲之外没啥特别的,连鲜卑人常见的罗圈腿都没有,此人熟读诗书,还和很多大儒学过知识,一开口之乎者也,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杀人魔王,但是此人偏偏还就是一个大鲜卑主义者,主张彻底奴役消灭汉民族,一边吸收汉文化一边消灭对方的肉体,很矛盾也很统一。实际上,当年远东军事法庭的那些甲级战犯,大多是饱读诗书的人,照样会做出人类所不齿的恶行,甚至说,当年明治维新的时候,很多军国主义者是念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样的诗句杀向幕府,最后拥立明治天皇发动甲午战争的,所以,文化和野蛮之间并不是矛盾的,相反的很统一。 “刺史大人,这一次很危险,您还是不要亲自出马了。”一名鲜卑将军建言道。 “为什么呢?长孙将军,说说你的理由。”尉迟无双似笑非笑,凝视着提出建议的长孙回。 长孙回咽了一口唾沫,鼓起勇气说道,“启禀刺史大人,听说最近南朝大换血,范晔做了冀州刺史,此人在南朝大大的有名,是世之名士,非同小可,听说他一力主张对大魏用兵,所以不会坐视不理我们的行动,恐怕会有大动作,为了刺史大人的安全,属下还是觉得我们几个人去就行了,刺史大人身份尊贵不应该亲临险地。” “哈哈哈哈!”尉迟无双笑的很开心,眼泪都笑出来了,“范晔,哈哈哈哈,那只是个文人,他写写文章我是佩服的,打仗,那是要死人的,一个书呆子而已,能有什么本事,不足为虑。”他笑了一会儿,笑够了接着说,“长孙大人,我知道你一片好心,为了本帅的安全着想,但是我们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做将领的自然要舍生忘死为可汗效力,就像无敌大人那样,能止柔然小儿夜啼才行。” “可是眼下对付的不是柔然呀,是南朝。”另外一个将领拓跋青山小声嘀咕道,他是拓跋燕的弟弟,虽然名气没有小八骏的拓跋燕大,但是总觉得自己不弱,对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屠夫并不是很服气,总觉得对方除了无耻之外一无是处,仅仅靠凶残来震慑敌人,不过是被书卷气包裹的浅薄之徒罢了。 “你说的没错。”尉迟无双紧盯着拓跋青山的眼睛说道,“我们对面的是南朝,不是柔然,柔然人已经给无敌大人杀破胆了,南朝没有,所以我才有机会立此功勋,才有机会超越拓跋无敌大人呀。” “南朝人狡诈,智谋百出,大帅不可以掉以轻心,免得到时候损兵折将反而不美。”拓跋青山仗着父兄的势力,并不怎么惧怕眼前这个偶然上位的家伙,在他看来,一个八大姓氏的老末(读咩)的尉迟家的旁支,不过是借着假斯文和凶残搏上位罢了,幸进之辈,粗鲁野蛮浅薄无知,低劣得紧,和自己这个真正的皇族根本没办法比。 “青山将军多虑了,”尉迟无双故意绕过了对方的姓氏,叫对方的名字,表面上是亲近,实际上就是告诉对方,没了姓氏的你啥也不是,他停顿一下,才接着说,“南朝人自诩智计无双,其实忘记了作为战士,勇敢才是最重要的,计谋再厉害怎么可能对付得了强劲的实力,所以范晔不过是个酸腐文人,偶尔有一点奸计,不足挂齿,我意已决,亲自领军出征,我们这一万人马分成三队,各自选择渡口过黄河,一路去平原,一路去清河。我自己亲率一路去乐陵,一定让大家吃的饱饱的满载而归。” 有一种现象很奇怪,中原民族面对草原民族的时候,总面临人手不足的情况,明明农耕民族才是人口众多,但是用兵上却是捉衿见肘的,一张嘴说带甲百万,真正能上战场的士兵连十万都欠奉,而总人数不多的草原民族则是相反,动辄十几万几十万大军,乌泱乌泱的,势不可挡的样子,很吓人,比如说着名的白登山之战,汉朝人马被匈奴四十万包围,近乎五比一的比例,再有的就是淝水之战了,八万对八十万,悬殊的对比。如果你玩过电脑游戏也会发现类似的事情,蛮族的士兵无穷无尽的,几十万当玩一样,你这边凑十万都费劲,其实这个现象也好理解,农耕民族呀,大家都种田去了,只有极少数人口富余出来去当兵,不然就耽误种田了,游牧民族就不一样,全民皆兵,不用生产,抢劫就是生产,自然就有的是人。 很快,一万骑兵就轰轰隆隆的从渤海郡出来一路南下,然后一分为三,各自寻找合适的渡口过河。不是不想一起走,主要是人多了会影响速度,抢劫要的是效率,自然是全分开了效率高,你不能指望着老百姓把粮食财宝集中起来给你抢吧,那是收税,不是打劫。 大队人马刚一出城,就给在渤海城的暗探看见了,只要不瞎,谁都看得见,立刻放出信鸽,直飞乐陵,实际上,罗氏商行的人在这十多年间在就遍布大江南北,只不过一直是作为奸商的面目出现的,从来没有把获取的情报传送给刘宋官府,但是现在不同了,自家主人既然已经做了封疆大吏,那么整个体系必须进入战时状态,随时为主人的目标服务。 鸟类飞行的速度那是非同小可的,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乐陵城,乐陵的人反向汇报给埋伏了一天多的杨家各部,方法很简单,就是反向使用烽火台,从乐陵开始,向着黄河岸边依次释放狼烟,一站一站传递,就这样,所有待命的部队,立刻进入彻底的战备状态,等着敌人入寇。为什么还要用烽火台呢,因为鸽子送信是因为那东西认识家,不能在空中找到主人,所以在外边的主人不可能收到鸽子送来的消息,老鹰可以,但是那个成本有点高,只能特殊情况使用,再说了,点燃烽火是规矩,也可以提醒其他城市和中央做好战斗准备,反向烽火还可以迷惑敌人,以为你得到的信息慢于他的行动,从而放心大胆的寻死。 各大县城看到了烽火传递的消息,也立刻封闭城门,禁绝进出,免得给敌人找到破绽攻城,由于提前很多,所以大家的行动有条不紊,并没有造成过多的困扰,大家严阵以待。 尉迟无双亲自率领三百精锐亲兵渡过黄河,一路上马蹄的的,秋风送爽,很是惬意,他的第一站就是王家庄,当然,他不知道这个小村庄的名字,只知道它摆在自己眼前,不抢白不抢。当他远远地看到村庄里冒出的浓烟的时候,他嗜血的心跳个不停,一股兴奋无法压抑,忍不住舔了舔嘴角,用马鞭遥遥一指:“弟兄们,看见了吗,南蛮子发现了我们,正在点火报信呢,哈哈哈,可惜太晚了,来不及了,大家冲上去,给他们来个痛快的。” “诺!”亲兵们乱纷纷的应诺着,纵马飞奔,要在这些农夫焚毁粮食前杀进去,他们心中已经幻想出那些农夫瑟瑟发抖的样子了。 然而,事与愿违,等他们赶到的时候,眼前到处是一堆一堆焚烧的秸秆灰烬,并没有发现一个活人,连一条狗也没有。 “给我找,找遍全村,他们不可能这么快就跑光了,肯定是藏起来了,就算是挖地三尺也要把这些该死的家伙找出来。”尉迟无双感觉事情似乎正向着自己所不喜欢的方向流转,心中闪过一丝不安,然而他很快压制住了这一丝情感,愤怒的咆哮着。 一队又一队搜索人员很快返回了,本来村子就不大,挖地十尺也没有活人发现,当然也没有一粒粮食,一枚铜钱,甚至连一滴水也没有,不过这个他们暂时还不知道,唯一的一眼井流淌着清水,他们并不知道,井里放了一些作料,一些看上去纯净无比,易溶于水的作料,没有剧毒,只不过喝下去会肠胃不舒服,会呕吐会拉稀,仅此而已。他们还搜查了村里的一个小小的堡垒,里边也是空无一人,干净得像大扫除过后。众人面面相觑,然后望向尉迟无双。 “没关系的,这只是偶然现象,我们去下一个村子,不用担心,不可能所有人都跑这么快的,一顿不揭锅,两顿一边多,下一个村子我们一定会有丰富的斩获。”尉迟无双强自镇定,安抚着大家的情绪,也安抚着自己。 第114章 打草谷(三) 第二个村落,依旧是空空荡荡的,杳无人烟,人们似乎一夜之间都消失在时空里。 尉迟无双表示不信邪,不可能所有人都藏起来了,绝不可能,南朝人不可能反应这么快,而且,他们也没有地方藏身,他就不信了,那么多的人口、粮食、甚至还有牲畜,怎么可能藏得住,一定还在某个自己看不到的角落里瑟瑟发抖,一定的。 不光是尉迟无双,其它的队伍都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到处是空旷无人的小村庄,有很多将领气不忿,开始纵火烧村子,殊不知泄愤,这样做只能让仇恨更深,顺带着暴露他们的行踪。他们不知道,确确实实在他们看不到的角落里,有一双双仇恨的眼睛在关注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然后把情报汇总到离此不远的某处山岗。 尉迟良是尉迟无双的心腹家将,骑兵都尉,他带着三百骑兵也在不停的搜索,和他那个好大喜功的主子不同,他是个很谨慎的人,身材粗壮,相貌粗憨,如果进入到鲜卑人中,就像是一滴水进入大海一样悄无声息,可惜的是,这里不是草原,如果有大海,也是汉族的大海,不是他们的。他们是那样的格格不入,和这里的山川树林人群都是格格不入,和其他冒进的将领不同,尉迟良一直小心翼翼的,尽量压着速度,唯恐过分深入到乐陵郡的内部,他们是来打劫的,不是来打仗的,打仗有风险,抢劫才是有前途的职业,但是,没有肥羊怎么做生意呀,所以,饶是他谨慎又谨慎,也不得不在一天之内深入到了乐陵郡将近百里的地盘。 不过,这一天的辛苦搜寻最终还是有了回报,尉迟良的人马在山边的某个村落,终于搜寻到了来不及完全运走的一袋麦子,还有一小坛烈酒,这可把战士们乐坏了,大家简直是欢呼雀跃了,点起篝火唱起歌打算庆祝这一重大收获。 尉迟良看着自己部落战士洋溢在脸上的兴奋与喜悦,心里酸酸的一个劲的要哭,什么时候我英勇的鲜卑战士已经落到了如此田地,竟然为了每人不够一碗的麦子粥和一口酒而欢呼了?但是没办法呀,他们是来打劫的,自然要因粮于敌,不可能自己带干粮,一个是嫌浪费,另一个也不方便抢劫呀,运载空间有限,虽然是一人双马,但是多出来的马是运抢来的物资的,哪能用来装自己的补给,自己家的饭哪有别人家的香甜。可是谁也没想到,这一次,南朝人竟然真的做到了坚壁清野,不留一粒粮食,把这些鲜卑战士饿的前心贴后背的,本来就身强体壮食量惊人,结果还一天没找到饭吃,马可以啃青草,人总不能吃草根树皮吧,那就变成逃荒了,不是打劫的真意。 不管怎样,很快一碗稀粥下了肚,结果大家更饿了,原来不觉得,食物进去就提醒了身体,然后,身体造反了,肠子肚子一个劲的搅动不已,幸好还有每人一小口的烈酒,虽然少,但真的是够味道,太他母亲的浓烈了,就像烈火一样燃烧着喉咙,就这么一小口就让人头晕目眩的。大家只能忍着饥饿,借着这一丝的醉意,躺倒在地上,试图用睡眠来欺骗自己,一边睡一边安慰自己,睡着了就不饿了,明天一定会有饭吃的,今天不是已经喝了一碗稀粥了吗,多美好的开端呀。 半夜时分,一队人马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村子的南端,每个人的马蹄上都是包裹着一块麻布,还有厚厚的草垫,这样跑起来是噗呲噗嗤的,没有声音。战士们也都是黑纱蒙面,远远看去,这些战士人数不是很多,只有百余人,但是每一个都是身材高大、雄壮无比,显示着汉民族里见不到的高壮,他们的蒙脸方式也与众不同,中国人的蒙面是遮住鼻子嘴巴,就像大号的口罩,而他们则是仅仅遮住眼眶和眉毛,眼珠和鼻子嘴巴全在外边,可以看出他们的鼻子很高耸,宛若鹰嘴一样还有一个钩。毫无疑问,这些就是杰拉德骑士率领的神圣骑士团了,现在叫东方圣骑士团。 领头的杰拉德骑士把手一摆,这些人都悄无声息的下了马,牵着马轻手轻脚的向着村子中间摸过去,为什么是村子中间,因为只有那里的打谷场才能点起篝火,这里是夏秋之交,天气还没冷,鲜卑人习惯围着篝火睡觉,火里的艾草可以驱赶蚊子,而且在外边也比较透气,不会很闷。 他们并不担心敌人会有准备,虽然留下的酒很少,但是很浓烈,属于高度酒精级别的,里边还加了料,家里有两个化学家(杨小瓜本身是化学系毕业生,还有一个从奴隶营买来的科学怪人格格巫)强效蒙汗药之类的是不缺的,酒精的提炼也不是问题,尤其是在浓烈酒精的作用下,很难嗅到那种迷药的异味,还有就是迷药本身都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效果翻倍的,比如头孢就酒?也许会有鲜卑人很警觉,害怕下毒什么的,但是那么一小坛酒,会让你觉得就是漏网之鱼,而且会觉得不可能毒杀这么多人,古代毒药很明显的,在任何一坛清澈见底的酒面前都不会有人相信里边有毒药,但是确实没毒药,只是曼陀罗而已,一种酒精浸泡后药性溶于酒精的纯中药制剂。 战斗进行的很迅速,事实上根本没有战斗,就是一百多人上去把三百个被麻醉的死猪用麻绳捆起来,集中运输到某个隐蔽的树林,仅此而已,当然,也有几个没喝酒的家伙被吵醒,试图反抗,然后就被杀死了,乱刀砍杀。古时候的骑士并不是什么纯粹的贵族,没有十七十八世纪那种愚蠢的所谓骑士精神,早期创业的时候哪有那么多毛病,也是打闷棍套白狼,能省事儿就不找麻烦的,只是后来他们的子孙在接受教育的时候没有得到祖先的这一些能力(废话,谁会告诉自己的孩子自己发家的时候是坑蒙拐骗的,当然要保持自己的高大美好形象),误以为骑士精神,什么优雅高贵才是他们的传承,笑死人。 现在每个人变成了一人三马,小小的赚了一笔,还得到了三百奴隶(俘虏会自动变成奴隶,要么被对方拿钱来赎身,要么就拉去做苦力,反正稳赚不亏就是了。) 第一天的夜就这么平静地度过了,每个伏击小组都有所斩获,俘虏了千余名敌兵,然而便宜只能占一次,第二天早晨,这些幸存的鲜卑人一经发现了不对,自己附近很多队伍联系不上了,而且这一次南朝人的坚壁清野确实很有一点吓人,除非鲜卑人打算用骑兵攻城,否则很难看到宋人的身影,问题是他们是来劫掠的,不是寻死,骑兵攻城?还没有粮草没有攻城器械,那和找死有什么区别,别说鲜卑将领没这么蠢,就算真有一两个有这种奇葩思想,也会给部下私下里剁了喂狗,一个死了就死了不能连累大家,这些鲜卑人已经开始正规化了,不再是部落首领制度,所以士兵和军官已经是半雇佣关系,不会有主官死亡全军陪葬的的规矩,自然也就没人把军官的生死放在自己的前边。 尉迟无双不是白痴,他已经感受到了一张看不见的大网正在自己的四面八方缓缓的向自己的方向兜了过来,自己就像是一条入网的鱼,即将陷入拼死挣扎的境地,这绝对不行,他一方面下令传讯各个部队进行集中,一方面以最快的速度向北退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逃了再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顶多灰溜溜的逃走再报复回来就行了。 但是,杨小瓜凭什么给他这个机会呢,费了半天的劲要不抓住一条大鱼,那不就亏死了吗。绝不给他这个机会,杨小瓜命令各部队立刻抓紧机会,二打一,可以放过某些人,但是主要的将领一定不能放过,比如眼前的这位刺史大人,杨小瓜志在必得。 但是杨小瓜也没有立刻围上去,而是让人在后边慢慢的跟着敌人,还故意让尉迟无双发现,自己则是亲自率领一只人马等在前边,以逸待劳。 尉迟无双当然发现了后边有人追着自己,他想回身干掉追兵,结果人家转身就跑,不和自己硬碰硬,自己转身向北,他就又追上来,宛若跗骨之蛆,挥之不去。这就是后世美国名将李奇微的磁石战术,对付战斗力强但是补给不足的部队是极为有效的,能把一支强军活活耗死,连世界第一轻步兵都吃了闷亏,折损了一个整师的万人精锐,现在拿来对付尉迟无双,显然是手到擒来。尉迟无双哪遇到过这种阵仗,给磨得气急败坏,士兵疲劳无比士气低落,好在这家伙能爬到此时的位置也不是完全凭运气,还是在最后关头发现了自己中计,果断放弃意气之争,不顾一切向北逃窜,可惜的是太晚了。 在离河岸四十里的宋家庄,杨小瓜早就在那里等着了,大家都坐在那里休息,吃着干粮,马匹啃着加料的干草(战马是不能吃青草的,会拉肚子,所以三国里边有一句话马无稿草,加了豆子之类油料作物的马匹会力量倍增有利战斗),以逸待劳,就等着尉迟无双的队伍了。 很远就能看到很高的烟尘,千马奔腾制造的沙尘暴很明显的,无法掩盖,尉迟无双也没功夫掩盖,逃命了谁还在乎这些,就是不顾一切拼命的跑,好在有双马,否则马匹早就跑废了,实际上一匹马全力奔驰百里不到就容易出现高血压的状况,而这一次幸好距离不是很远,几十里路,虽然来回折腾很久,马匹仍然没有到极限,否则不用打了,干脆就出结果了。 能看到烟尘,说明已经不足十里了,大家收拾一下盔甲,紧了紧马的肚带,然后飞身上马,取下了弓箭,杨小瓜带着的是轻骑兵,不适合冲阵,这也很正常,出来打游击,只有轻骑兵才更适合,速度快,反应灵活,不会被敌人追上,也方便追上敌人。 十里之遥在全力奔驰的敌人面前不过是转瞬之间的事情,很快双方都能看到对方的存在,既然已经见面了,那么敌人就再也没有转向逃走的可能,杨小瓜长吁一口气,轻声吩咐:“拉弓,预备。。。放!”无需瞄准,就是地毯式轰炸,只要力量够了,密集度够了,何必关心精确度呢。 杨家的骑兵阵型错落有致,每匹马间距很宽,但是并不散乱,成一个扇子面向着弧形的圆心集火,三连射,临敌不过三矢,在敌军到达面前时,已经硬扛了杨小瓜的一千多支箭,统共只有三百敌军,虽然没有瞄准,但是三轮齐射之下也有近百人中箭,这一百人半数落马,另外一半带着箭矢冲过来,就像五十只刺猬,看上去很恐怖。 骑射,本来是草原人吃饭的本事,但是这一次是鲜卑人骑马,杨小瓜射箭,配合得天衣无缝,就仿佛送上门来当活靶子一样,惨不忍睹,这些鲜卑人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就减员了五六分之一,本来就不咋样的士气低落的无可复加,再加上长途奔袭,还没吃饭,正所谓人困马乏,简直成了标准的乌合之众了,如果不是为了逃走,可能连冲杀的勇气都没了。 杨小瓜,挂好弓箭,取下马身上挂着的虎头湛金枪,一马当先直冲敌阵,他后边的人马紧随其后成一个箭头狠狠的就扎进了鲜卑人松散的阵型里。 杨小瓜自从离开西北边陲以来第一次亲自冲阵,那自然是势不可挡,想当年十三四岁的时候都可以在几千人里边斩将夺旗,现在已经二十岁了,成年了,这么多年的磨砺可不是盖的,一路冲杀,眼前没有一合之将,鲜卑人纷纷躲避,转眼间就到了尉迟无双的马前,大喝一声,“敌酋休走,接我一枪。”话音未落,枪尖就刺向尉迟无双的咽喉,白蛇吐信! 这一枪来得又快又急,尉迟无双自诩为拓跋无敌之后的新一代名将,手里的弯刀也不是吃素的,双手捧刀斜着往外一推,结果没推动,杨小瓜人马合一的一枪那何止千斤,根本推不动,好在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推不动敌人推的动自己,借的反震的力量,尉迟无双左脚摘蹬,身子一翻,蹬里藏身,在千钧一发之际躲开了这必杀一枪,但是他的对手是谁呀,杨小瓜可不是一般人,出世以来还没输过单挑,那能叫他这么逃开,一怒之下一长身就跳起来了,一跃上了尉迟无双的马鞍子,只不过是面对着马屁股,倒骑着战马,宛若张果老一般,当然了张果老是唐朝的,那时候还没有出名。蹬里藏身,顾名思义是一只脚挂在马镫上,身体在马肚子底下,可是他万也没想到杨小瓜会干脆骑上他的马,然后一脚踩下,对着尉迟无双那一只悬挂在马镫上支撑全部体重的脚丫上,然后,一声惨叫,尉迟无双再也坚持不住,掉落马下,他是重甲骑兵,将军嘛,自然要注意保护自己,一掉在地上,那一身铁块哗啦啦的,好沉重,一时半会儿哪爬得起来,弯刀摔出不知道多远,杨小瓜用长矛一挑,穿透尉迟无双的衣甲,就把他挑了起来,伸手一撸,就拎在手里,高高举起,“尉迟无双已经被抓,降者免死!” 本来鲜卑人就人少,现在主将被抓,自己又陷入重重包围之中,两百对一千,怎么也打不过,逃也逃不掉,只好一个个下马投降,也有死忠于尉迟无双的,更不敢反抗,为了主将的安全必须投降。 就这样,除了少数几个死硬分子试图逃走被杀之外,其他的人都被捆成一串带了回去,现在就面临一个问题,还要不要去河上截杀剩余的敌军,仔细考虑之后,杨小瓜决定按兵不动,继续把军队潜伏在附近,只让少数人带着俘虏回郡城,同时命人八百里加急飞报在郁城的冀州刺史范晔自己的战果,等待范晔的指示。 范晔得到汇报也吃了一惊,想不到杨小瓜这边战果这么吓人,竟然活捉了敌军的刺史,一下子心眼活动了起来,决定来一把大的,就通知杨小瓜原地不动,自己亲自率领五千骑兵两万步兵和杨小瓜汇合,去渤海郡来一个围魏救赵,动作没有,声势很大,这一下子另外那六千鲜卑骑兵得到了消息立刻转身没命的北逃,那能逃的掉吗,杨小瓜的水军和东莱的水军合兵一处在黄河上游弋,彻底挡住了这些人北逃之路,而且另外两个郡的郡守也不傻,一看机会来了,也各自点兵五千追了出来,当然了,他们是步兵,跑得慢追的也不急,反正就要得是这个范儿,步步为营,活活把六千骑兵给围在了黄河边上,大战一触即发。 这些骑兵肯定也不想死在这里,一方面试图趟水过河,一方面急报渤海郡,冀州那边得到了消息也吓了一大跳,自己这一边,由于没有了刺史,只好由信都太守南宫博宇暂代冀州刺史,从乐陵(魏)出兵五千骑,一万步卒,济南郡出步兵两万,加上信都自己的两万步兵,总兵力约五万,在黄河边上的长乐城附近,和范晔的主力撞在了一起。 第115章 黄河边上 现在范晔有本部两万步兵五千骑兵,各郡县一万步兵,乐陵的两千骑兵和三千五百步兵,加上水军万余,总计五万余,而鲜卑那边也差不多人数,只是北边全是战兵,南边有一万水军,军种组成还是不同,到底鹿死谁手呢? 从总体态势上看,刘宋一方已经完成了附近州郡的夏收工作,兵员储备较为宽松,北魏一方的机动兵力在前期的扫荡中折损过半,一万精锐骑兵只剩下四千多,兵无战心,而其他的部队仓促出动来救援,无论从粮草、军心等等各个方面都处于下风,但是北魏的人数更多一些,但是作为以骑兵为主力的游牧民族而言,这是第一次骑兵人数不占绝对优势的情况,十分罕见,北魏的骑兵是鲜卑人为主,步兵则是汉军为主,如果不是为了救这些贵族老爷,谁也不会在这夏收的档口出战,包括北方的各个将领在内,就算是鲜卑族的那些将领也是抱怨不迭,觉得这一战毫无战略意义,纯粹是赶鸭子上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北魏方面此时又出了一个大问题,济南属于济州,归属济州刺史管辖,而信都太守南宫博宇仅仅是代理冀州刺史,难以指挥济南的人马,所以再次向朝廷请求指导。 北魏此时有两套班子,一套在山西大同,以太子拓跋晃为监国,另一套是巡幸洛阳的太武皇帝拓跋焘,也幸亏拓跋焘此时在洛阳,否则信息传到大同再反馈回来,战争早就结束了,谁做主将呢?拓跋焘正在犹豫中,忽然有新兴王拓跋俊来找他,本来这个拓跋俊凶横残暴,一直不被拓跋焘喜欢,被丢到了北方草原,但是最近朝政出现混乱,宰相崔浩被皇帝杀死,崔氏一门几乎被杀光,范阳卢氏也被族灭,为了镇压汉族世家大族可能出现的叛乱,拓跋焘亲自坐镇洛阳,拓跋俊也溜达了出来,听说南边打起来了,就主动找了过来。 “皇兄,我愿意出马打退南朝蛮子。”拓跋俊主动请缨。 看着这个一脸饥渴的兄弟,拓跋焘陷入沉思,这个家伙虽然一身毛病,但是打仗确实有一手,现在南边前线上人马并不缺少,但是正好缺乏一个统一指挥,叫他去也无妨,只是这个家伙的性子太暴戾了,一旦发火没办法控制,智谋上有所欠缺,需要一个人辅佐才行。这时候他把目光放到了身边一个中年宦官身上,这个宦官身材挺拔,相貌俊秀,除了没胡子之外可以说仪表堂堂,身上穿的也不是普通宦官的衣服,而是大官才可以穿的紫袍,正是他最喜欢的中常侍宗爱。 “这样吧,宗爱,你陪新兴王走一遭山东如何?”拓跋焘很信重宗爱,所以说话的态度更像是对一个朋友而不是奴才,也难怪,他们的年龄差不多,从小一起,所以建立了旁人无法理解的深厚友谊,这份亲密感,就算是亲儿子拓跋晃也做不到。 “回禀陛下,老奴愿为陛下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宗爱赶紧就跪下了。 “好啦好啦,不要动不动就跪下,也没人让你赴汤蹈火,就是陪着新兴王去前线指挥战斗而已。”拓跋焘温言抚慰,“要不,你不去了吧,前线打仗很辛苦,朕也离不开你的辅助。” “陛下,”宗爱赶紧就跪下了,他刚才只是矫情,作为历史上最贪权的大太监,他怎么可能放弃这种揽权还赚钱的机会呢。“老奴愿往山东为陛下分忧,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嗯,好!传朕的旨意,命新兴王为济南王,统帅河北、山东、河南诸州人马前往迎敌,着中常侍宗爱为参军,行军副使辅佐新兴王。”拓跋焘命令道。 “臣等遵旨!”拓跋俊和宗爱跪下受命。 随后,拓跋焘又下旨,命令北平侯长孙?担任相州刺史,驻扎在魏郡(邺县)监视山东的战况,以便随时作出反应。 就这样,拓跋俊和宗爱星夜启程,带着一万骑兵气势汹汹的杀了过来。 本来说兵贵神速,但是没有办法,前线的汉军太多了些,没有足够的骑兵无法压制,只能从洛阳补充一些柔然骑兵冒充鲜卑人去前线,鲜卑人柔然人本来就是按政权不是按种族的,谁做老大就是什么族。 等到他们星夜兼程赶到前线,已经是农历九月份了,北魏这边由于战争准备,耽误了大量农事,刘宋这边虽然没有打仗,但是战略目的已经达到了,就算这会儿退兵也是大赚不赔的,只是北魏不停的增兵,这边也不能后退,否则就变主动为被动了,幸好这些年南方发展迅速,粮食充足远远胜过北方,不会出现小规模战争影响食物供给的事情。 刘宋这边,范晔是主将,他知道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并不恃才傲物瞎指挥,而是任命自己信任的子侄杨小瓜做参军,五万大军太多了,不能挤成一个疙瘩,所以最前方的是杨小瓜的五千步兵和两千骑兵,驻扎长乐,范晔带着主力五千骑兵和三万步兵驻扎在乐陵郡城,水军万人在济水上边游弋,支援杨小瓜的前军。 而北魏这边,新兴王拓跋俊亲临前线,带着一万五千骑兵和南宫博宇的两万步兵为前锋,中军则是宗爱和拓跋青山的两万步兵,长孙?率领剩下的人负责后勤供应。 原则上讲,北魏的布置很不合理,就是打算三板斧砍死对方了事,如果双方陷入对峙状态,那么,消耗粮草巨大,后勤就会很吃力,只是拓跋俊是草原民族,根本没有后勤概念,没粮食可以去抢呀,至于说抢的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重要吗,反正抢到手都是自己的,民心算个啥东西,有兵就是大爷。 这一天,天气晴好,拓跋俊身穿金甲,亲自带五千骑兵讨战,身后是压阵的一万步兵。 杨小瓜都懵了,这货看小说看傻了吧,这啥年代了,还能这么玩,单挑?纯骑兵对阵吗?有钱任性?管他,反正你有千条妙计,我有一定之规,杨小瓜派出三千步兵在前一千弓兵在两侧,中间是一千昆仑奴组成的前锋营,前锋营在中间这种奇葩的布阵方式估计只有杨小瓜才能想得出来,没办法,这些黑人战斗力很强,但是不够坚韧,用来突破很好,要是放在前边坚守,抗击骑兵冲击就不够看了,后卫放了两千骑兵,可以随时支援和后撤。 两阵对圆,就看见北魏方面的主帅拓跋俊一身金甲(铜的,金的防护力还不如棉花,又贵又沉,所以古代的金甲就是黄铜的发金光)带着一队人马在战场中间来回奔驰,掀起大片的尘土。 “这货在干嘛?”杨小瓜很纳闷,就回头询问身边的诸将。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一头雾水,最后把目光一起投射到两个人身上,参军崔玉和男装打扮的拓跋嫣然。 拓跋嫣然摇头,嫣然一笑,“我不知道,我和朝廷里的贵人们没有打过交道,所以不太了解这位王爷。” “他应该是在提振军心。”崔玉也不是很确定的道,“我也没和他近距离接触过,只是听说他一向自恃勇武,喜欢亲自展示自己斩将夺旗的能力来提高士气。估计他又是想故技重施了。” “亲自动手?那我们要是阵斩了他,是不是就打赢了?”有很多将领跃跃欲试。 “千万别这么干。”拓跋嫣然赶紧说道,“这个家伙虽然勇武,但是脑子缺根弦,要是留着他指挥战斗,对方的军队就很难发挥出全部的实力,对我们有利。” “可是,如果抓了或者杀了他,敌方不就群龙无首了吗,到时候互相倾轧,不是更有利我们取胜?”杨荟仗着是杨小瓜的堂兄,对拓跋嫣然提出了质疑,毕竟这个女孩子是拓跋家的人,杨家众将并没有毫无疑虑的信任。 “如果前些天开战的话,那确实是这样的,群龙无首,现在就已经变了,前军中除了拓跋俊还有一个宗爱坐镇,不要以为宗爱只是一个宦官,他的统兵能力很强,曾经在柔然立功无数,而且此人权势滔天,就算是太子拓跋晃都奈何他不得,所以就算是拓跋俊死了也无关大局。”拓跋嫣然似乎发现了众人看向自己的困惑目光,微微笑了笑,“我们鲜卑强者为尊,没有什么正统观念,八大姓氏只是实力不如皇家,并不是真的效忠皇家,而拓跋家内部也有各自的小团体,我们家和太子关系密切,这个拓跋俊和我们不是一起的,宗爱也不是。其实你们也一样的,皇帝和彭城王的关系,衡阳王和江夏王的关系,哪一个不是面和心不和的。” 众人默然无语。这时候杨小瓜打破了沉寂,“那依你的看法,我们该怎么办?” “以不变应万变吧,优势在我一方,就算慢慢磨也能磨死他们,何况拓跋俊是个暴脾气,早晚会控制不住,到时我们的机会就来了。”拓跋嫣然说道。 “有道理!”大家都点头称是,一场内部的信任危机冰雪消融。 这时候,遛了半天马的拓跋俊终于累了,他停住缰绳,勒马站立,自觉得士气已经上来了,就高举马鞭指点着杨家的阵营问道,“哪位将军去给我冲一下敌阵,试探敌军的深浅?” “末将愿往!”大家一看,是新兴王府的家将,牙门将军穆人治,这个穆人治长得是一副标准的鲜卑相貌,身材不算高大,中等身材,但是极其的健硕,整个人就像一个大木头墩子一样,看着就想笑,那两条水桶粗细的罗圈腿告诉大家,此人的马术一定不一般,双手粗糙,全是老茧,看来手上的功夫也很强大。 穆人治作为鲜卑八大姓氏之一的子弟,出身于怯薛,从小和拓跋俊关系密切,所以就被拓跋俊从羽林卫中要走,变成了拓跋俊的家将,此人悍勇无比,一口弯刀也是斩杀过无数柔然人的。 拓跋俊很放心的拍了拍对方的肩头,“我的兄弟,好好表现一下,回去我推荐你作关内侯。” “遵令!”穆人治用力捶了一下自己的胸甲,翻身上马,一声唿哨,带着一千骑兵就冲向了乐陵军的阵营。 自古步兵列阵,首要的就是防止被骑兵冲击,所以都要在阵前摆上鹿角之类的障碍物,还要有盾牌手防止敌人的箭雨攻击,这些盾牌极为沉重坚实平时都是插在地面上,为了给士兵节省体力。 鲜卑人纵马而来,并没有直接冲击步兵本阵,那是西方蛮子的做法,很蠢很暴力,中国的草原民族都是像狼一样围绕猎物旋转骚扰,看到破绽才会上来一口锁喉,穆人治自然也是这样,带着人马在阵前划了一道圆弧,呼啸而过,骑手在马上横身,挽弓抛射,意图打乱步兵的阵型。 箭雨从天而落,飘飘洒洒的气势惊人,不过这一边早有防范,前几排士兵用盾牌组成了盾墙,箭矢碰在盾牌上,发出叮叮当当的悦耳声音,然后很无力的落下来,只有几个把边的士兵没有防护好,给箭射到了胳膊或者大腿上,赶快退后救治,有后排的士兵有秩序的上前补位,大阵岿然不动。 可是乐陵兵并没有傻站着挨打,两翼的弓弩手也不是吃饭的,清一色的英格兰长弓,一点不精良,很粗苯,但是便宜,而且射程远,反正无需瞄准,攒射即可,两翼的弓兵就是对着中间的方向一通抛射,射程有远有近,一看就是一帮子二杆子射手,但是不重要,越是这样覆盖越广,杀伤越大,骑兵横着跑动,正好等于排着队当活靶子,第一排射完,第二排上来,三段射之下,临敌不过三矢的魔咒就被打破了,看上去仿佛是射出的箭矢数量没区别,可是这杀伤面积自然不可同日而语,等这些耀武扬威的骑兵跑完一个循环之后,赫然发现,乐陵一方没啥事儿,而北魏的军队则是倒了一大片,有的是战士落马,也有的是战马被射伤把骑手丢在地上,一通踩踏拖拽,死伤无数,一千骑兵至少有三百人无力再战。 杨小瓜一声令下,军阵向前,一步一步缓步而行,挤压着眼前的战场。骑兵战术需要速度,如果没有冲刺距离,那速度就不存在,跑不起来的骑兵就是一个活靶子,根本不是枪兵的对手。 拓跋俊那也是打老了仗的,自然看得出来战场的态势,如果任由刘宋军队前进,自己就会被迫后退以获取战马的生存空间,可是自古以来,能进不能退,只要是一转身,就会出现士气下降的情况,会从有秩序的后退变成逃跑,战阵就会崩溃,苻坚用自己的生命作代价告诉了大家,绝不能后退的道理,足以让后人警惕。 现在是双方正面硬刚,骑兵想发挥两翼包抄的战术就必须上山,山路之上险峻难行,战马跑不起来,会变成弓弩手的靶子,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骑兵硬冲,把轻骑兵当成重骑兵用,这样的话折损率超级高,但是为了战争的胜利也必须如此了。 拓跋俊咬牙下令,人马分三波进行冲击,每一波一千五百人,分别由三员家将穆人治、薛定谔和叶白眉率领,最惨烈的拼杀开始了。 在三员猛将的带领下,骑兵们如同涨潮的海浪一样,一波接着一波不要命的冲击着乐陵步兵组成的枪阵,战马的嘶鸣声,凶狠的撞击声,士兵的惨嚎声,长矛入肉的噗嗤声不绝于耳。 一场冲击下来,阵前倒下的战马不计其数,真的是血流满地,黄色的土壤已经被染红,不过总的来讲,重步兵的枪阵对轻骑兵而言真的是天生的克星,双方虽然都是死伤惨重,可是步兵的死亡数量明显低于骑兵,而且步兵阵型进行转换要容易很多,前边的受伤了或者累了就可以后退,由后排补上,真正的伤亡就会少很多,骑兵可不行,冲上来就回不去,而且一旦碰撞就没了速度,为了保持冲击就要拉大前后距离,可是距离大了又会造成第一排的骑兵被枪兵群殴的场景,总之枪兵有休息和疗伤的机会,骑兵们就对不起了,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 双方战斗从早晨持续到中午,拓跋俊的五千骑兵基本上被损失殆尽,而乐陵这边的死伤不过千人左右,而且还是受伤骨折的比较多,经过医生接骨治疗之后日后还有恢复的机会,真正死亡的也不过一两百人。 拓跋俊杀疯了,命令压阵的步兵全线压上,要决一胜负,他还没有完全冲昏头脑,要是他发疯把剩下的一万骑兵也投入进来,那战斗至少要持续两三天,杨小瓜的人马肯定是要全部死在这里,可是他自己的骑兵也留不下来,那时候刘宋的援军上来,他可就真的没咒念了,军队崩溃就在眼前。 所以,拓跋俊虽然是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但是只是压上来一万步兵,而这时候,杨小瓜的步兵前锋已经压过半场,直直的顶向鲜卑人的本阵,所以实际上不是拓跋俊拼命,而是他转攻为守。 经过阵型转换,那一千多伤兵已经被运回县城内的野战医院进行治疗,有云南白药和正骨水在,除了当场死亡的战士之外,就算是肠穿肚烂的士兵也不是没有救活的机会。杨小瓜的府兵出动了五千作为战场救援,作为预备役,现在不需要他们打仗,只是要他们配合后勤,同时感受战场的血腥气氛,这样虽然没有真正打仗,到了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也会有足够的勇气和战力,成为合格的战斗人员。 现在的阵型不变,仍然是枪兵三千在前边,作为鹤翼的弓弩手收拢了起来,变成箭头的两个边刃,向前挤压攻击敌方的步兵阵营,站在前边的已经换成了新来的生力军,替换下来的士兵在后排修整跟着队伍向前,战旗如火,战阵如水。 反观北魏这一边则是完全不一样了,虽然人数众多,一万人了,但是这些是汉军,平时在鲜卑人眼中就是奴仆一样的角色,虽然这些家伙屠杀本族百姓的时候比异族还要凶狠残忍,但是面对刘宋的正规军时候,那就是土鸡瓦狗,更何况面对的还是杨家豢养的远超刘宋部队的精锐中的精锐,看到了那五千骑兵被三千步兵屠杀干净的状况,这些人能不胆寒么,如果没有督战队的大刀威胁,这些汉军打死也不敢和杨家的军队死磕呀,双方刚一接触,就发一声喊,开始四散奔逃,一个影响两个,两个影响四个,只那么一瞬间,北魏的步兵阵型就发出了山呼海啸一般的声音,人们不明所以、呼喊踩踏,后边的看不到前边,都以为是战败了,越是不管不顾,开始亡命奔逃,什么督战队,现在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阻止不了这一场溃败了。 杨小瓜一看机会来了,不能让敌方主将醒悟过来,实际上敌方还有无数士兵,只要强行突击出来,一样可以利用人数优势扭转战局,所以必须再给敌人一记重锤。 杨小瓜转身喊道:“巨百通听令!” 第116章 摘桃子? “末将在!”随着一阵铿锵有力的金属摩擦声,站起来一员超级巨汉,此人一身乌黑的板甲,身高一丈五尺开外,站在那里就仿佛巍峨的小山。 自从在秦岭投靠杨小瓜之后,巨百通和哥哥张德福就一直被杨家雪藏,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虽然是雪藏,但并没有冷落,按照杨小瓜的吩咐,杨家为他量身定做了一套板甲,都是5毫米厚的钢板制成,重约两百斤,除了这个巨汉,谁也穿不了,更扛不动。 对此,巨百通只有感激,没有别的情绪,上一次被陆畔追杀,差一点死于非命,他就知道了盔甲的重要性,但是苦于自己的身材,现在杨小瓜专门为他打造,虽然他不知道杨家的成本不高,但是他知道市价,那一套的售价绝对不亚于一座银山,同样的,为了发挥他的作用,杨家还专门弄来了三千昆仑奴给他训练,这些人每个人都在一米九以上,虽然比他矮很多,但是也都是罕见的巨汉,黑黝黝的十分威猛,杨家不惜重金,为每一个昆仑奴配置了盔甲和狼牙棒做兵器,交给巨百通训练,在巨百通的操练之下,这些家伙都是变得凶悍无比,三千人可以掀翻几百头巨象,而这一次带来的一千人,更是精挑细选的,这三千人里的精锐,天生的战场推土机。 “你带着这一千人,去前边把敌人的万人队杀穿!”杨小瓜随口命令着,仿佛对这一千人来说,杀穿万人大队就像是家庭主妇逛菜市场一样简单。 “末将遵令!”巨百通抖擞精神,冲着手下一招手,“随我来!” 在前端和敌方交战的枪兵们得到了命令,忽然之间阵型裂开了一道大口子,整齐而突兀,随之而来的就是从后队冲出的一千多辆乌溜溜的人形坦克,这些昆仑奴一个个身穿乌乌突突灰溜溜的盔甲,手里拎着毫无光泽的狼牙棒直冲敌阵。 那个年代的人们见识短浅,哪里见过这么多黑人聚集在一起,况且还穿着铠甲,拿着兵器,脸上画着花里胡哨的图案,宛若地狱里钻出来的魔鬼军团。 有的人见过黑人,但是见不了这么多,再加上带队的巨百通那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巨人,在盔甲的加持之下,就仿佛来自赛博坦星球的威震天一样,这谁不心慌呀。 南北朝时期,人民生活苦难,所以中下层人民中佛教徒极多,而这些北魏的步兵则是有八九成是佛教的信徒,这些人信佛更接近于迷信,对佛学什么的一窍不通,只知道什么因果报应、地狱阎罗之类,一点佛理都不懂,更不要说佛性了,看到了眼前的一切,马上联想到了佛教里的罗刹修罗,这能不害怕么,可以说吓得心胆俱裂。 “我滴妈呀!魔鬼来啦,跑呀。”第一个士兵丢下了武器,落荒而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所以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多米诺骨牌终于被彻底要推翻了,在这种情况下,神仙来了则阻止不了北魏军的崩盘。 很明显,巨百通可不是样子货,他的一千人也不是样子货,都是货真价实的杀人魔王,他们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敌人崩溃逃散,他们的任务是杀戮,杀穿敌阵,给骆驼加上最后一根稻草,然后再加上一吨巨石。 无视敌人的哭喊和逃窜,这些黑人组成的黑色洪流席卷整个北魏的军阵,他们奔跑如飞,狼牙棒挥动之下,人命如草,来自非洲大草原的人们天生飞毛腿,那奔跑起来就算是斑马麋鹿也自愧不如,所以溃散的敌人也没他们跑得快,被追上,毫不留情的砸成肉酱,满地都是鲜红的血肉,形成了一条长达数里的血色通道,巨百通杀穿了敌阵,已经到了敌人的大营门口。在人群的拥挤之下,大营的所有防范措施都脆弱得像一张白纸,一捅就漏。 败兵如同一股浑浊的洪水冲破了堤岸,向着不知名的远方席卷而去,他们的眼睛里什么都没有,只有恐惧,只有生的渴望,凡是挡在他们逃生路上的一切物体都被撞破碾碎,不管那是自家的营盘还是己方的战友,都是一样。 “枪阵保持戒备,继续缓步向前!”杨小瓜有条不紊的发布指令,一点没有胜利的喜悦或者渴望,就仿佛眼前什么都没有,无挂碍无恐怖。“杨敢和熊刺武,你们带着骑兵绕过敌阵,骚扰敌人的溃逃部队,保持距离,只要敌人有整队的意图,就上去打两下,切记不可浪战,不可以卷进去。” “遵令!”骑兵也跟着杀了出去,千骑卷平冈,如烟如雾如风。 “藤原秀,你带着陷阵营追上去,但凡有试图停下来反抗的一概杀死,逃跑的敌人就追着就可以了,不要杀,要鼓励他们逃跑,明白吗?”杨小瓜吩咐身边的小矮子倭人头领。 “哈伊!”小矮子藤原秀答应一声,带着一群地鼠奔跑着追了出去。 望着溃退的部队,拓跋俊是欲哭无泪,真的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这个时候他突然理解了淝水之战时候苻坚的感觉,就是那种爬楼梯一脚踏空的感觉,一步天堂一步地狱。他愤怒的拔出佩刀,冲上去斩杀了两个逃兵,但是毫无作用,逃兵的洪流无可阻挡,而且就像是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不但战场上的士兵在溃逃,就连营盘里的上万人还没有接敌就被席卷着一起弃营而逃,打仗没见他们有这么果决,逃跑倒是比谁都快。 这时候有亲兵跑过来通知他,“王爷,宗爱大人和南宫大人已经在三十里外扎好了新的营寨,请王爷过去主持大局,不要在这里逗留了。” 拓跋俊长叹一声,“唉,只好如此了!”于是乎,新兴王爷拓跋俊带着自己的亲兵一溜烟的跑了,跑的那么义无反顾,毫无留恋,也对,伤心之地干嘛要留恋呢。 北魏军队狂奔三十里之后终于停了下来,稳住了阵型,缓缓进入早就准备好的营盘中。杨家人马在追击了三十里之后也不再穷追不舍,人总是要累的吗,再说了穷寇莫追呢,人家都把兵器粮草甚至衣服都下来了,这么穷的寇,你再去追,那也太残忍了,做人嘛,还是要发发慈悲的好。 逃进营盘里的拓跋俊和早在里边的宗爱和南宫博宇是抱头痛哭,大大表演了一番战友之情,经过了一番基情四射之后,拓跋俊就一脸欣赏的望着两个人,“两位大人果然神机妙算,未料胜先料败,深谋远虑,我不如也。” “额,并非是我二人神机妙算,这其实是长孙侯爷的功劳,他在运送后勤物资的时候,每三十里设置一个营盘,便于转运人员修整和物资的安全,结果正好用上了,王爷要感谢就感谢长孙大人好了。”宗爱回答得滴水不漏。 大家都不傻,袁绍当年为了啥杀田丰,还不是因为田丰预料到他的失败,他为了面子才这么干,丝毫不顾及对方的功勋。袁绍至少是个世家子弟外宽内忌的,而这位拓跋俊可是里边外边都一样刻薄凶狠,虽然宗爱有皇帝的宠信,可是天高皇帝远的,也不想得罪这么一头白眼狼,所以,死道友不死贫道,反正长孙?已经从王爵降成了侯爵,一时半会儿不会怎样了,应该扛得住拓跋俊这个家伙的陷害吧。 “哦?原来是长孙颓大人的功劳,长孙大人足智多谋算无遗策,果然非同小可,运一个物资都能提前准备一个五万人级别的营盘,真是神仙人物呀。”拓跋俊咬着后槽牙夸赞道。 宗爱和南宫博宇面面相觑,无话可说,是呀,这个长孙颓玩心思玩的也太露骨了,哪怕你准备一个万人级别的营寨,让这些溃兵住不开都没关系,你弄一个宽敞的舒服的稳固的营盘在这里,这不是明明白白的打脸吗,明知道这个家伙睚眦必报还这样玩,谁给你的勇气。 乐陵郡兵大胜,营寨前进三十里,此役伤亡一千五百人,斩首八千余,俘虏敌军近万,马匹三千多,粮食十万石,盔甲兵器数万,零碎物资暂时无法计数,但是对方的将领都跑了,一个有名的都没有抓到,美中不足。 这边刚刚收拾好营寨,范晔就带着五千骑兵赶到了,随行的还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人,长得高大帅气,虽然衣着很普通,举手投足一派优雅贵气,一上来就过来给了杨小瓜一个熊抱,“我的杨小兄弟,杨家郎君,你真是我的福星呀,一上来就接二连三的打了这么多胜仗,太给我和范大人长脸了。” 范晔看着他这副样子,满头黑线,一副无语凝噎之状,正是衡阳王刘义季耐不住性子,化装成范晔的随从亲自过来了。 杨小瓜一看,赶忙拉着他们进了自己的帐篷,这才作揖行礼,“范家叔父,王爷,你们怎么一起过来了?这里现在还不安全,所以请王爷恕罪,在帐篷外边不能和你相认。” “哈哈哈哈,自家兄弟客气个啥。”刘义季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哈哈大笑。 大家分宾主落座,刘义季老实不客气的坐在了主位上,范晔坐在左边,杨小瓜坐右边。从人倒上茶来,一个人捧着一杯在那里吹气儿。 最后是范晔先打破了沉寂,轻咳一声,说道,“杨家贤侄,仗打到这种情况你有什么想法吗?” “其实吧,本来以小侄看来,就不应该打这么大,我们双方都没准备好,都是那个蠢货吃饱了撑的打草谷来,送上门的人头,不拿白不拿,于是北边就骑虎难下了。”杨小瓜想了想,又说道,“在我看来,最明智的莫过于他们乖乖地撤走,就仿佛当年曹操退走汉中那样子,不过是鸡肋罢了。” “哦?贤侄果然高见,可惜北魏人没有你这样的智慧,否则何至于此。”范晔笑了笑,又说,“那我们该当如何呢?” “这时候优势在我一方,主动权在敌一方,其实我们没有准备好打大仗,敌人也没有,以小侄的看法,还是不变应万变吧,静待天时。不知叔父以为如何?” “贤侄果然高见,只是现在有一点,清河和平原两郡看见你的人马折损很大,想上来替换你做前锋,你意如何?”范晔有点小紧张,紧盯着杨小瓜的眼睛,谁都不是傻子,打赢了想上来,那明显是抢功的,但是作为刺史,范晔也不能明显地偏袒乐陵一方,否则会造成属下的不满,做官的诀窍在于平衡,有时候不得不损失一部人的利益。当然了,亲疏远近总是有的,如果杨小瓜极力反对,那么他也会照顾杨小瓜的情绪,毕竟亲信难得,能打仗的亲信更难得,这里毕竟是乱世,勾心斗角再多也比不上兵强马壮。 “这么好的吗?”杨小瓜一副很惊喜的样子,瞌睡来了送枕头,他还真的不在乎立功,都抓了人家的刺史了,功劳够大了,自己年纪还小,不能干那种功高盖主的事儿,总不能越过范晔去吧,现在确实是人马损失有些多了,一千多人那是多少钱粮才能补上的呀,有人愿意当替死鬼,正好自己拉回去修整,何乐而不为。 范晔和刘义季却会错了意,以为杨小瓜是委曲求全顾全了大局,他们哪里知道杨小瓜的算盘,心里颇为感动,尤其是刘义季,简直是虎目含泪呀,双手紧握杨小瓜的手,深情款款的,弄得某人尴尬异常,想抽回手而不能。 “杨小郎君果然识大体,肯于舍小我为大我呀,高风亮节高风亮节,人所不能也,你放心,你的功劳我和范大人都会记在心上的,绝对不会亏待了你!” “哪里哪里。”杨小瓜也没办法,有些事情不能解释,越解释人家越不相信,还以为自己假撇清,谁会相信自己真的不在乎这些功劳呢,只好假客气一下子。 “那么,这样子,让清河郡太守淳于意和平原郡太守孙立志各带本部人马接管你的大营,我带着本部人马前进到长乐,你的人马回乐陵修整,你看如何?”范晔礼貌性的问一下。 “叔父大人的安排自然是绝好的,不过这两位太守谁为主将?”杨小瓜问道。 范晔此次来大营,主要的是想说服杨小瓜同意两外两郡的人马做替换,就没想到杨小瓜会愉快的答应,所以到底如何安排他们两个人的主次就没仔细考虑,当下有些尴尬,至于刘义季,本来就是来看看兄弟,顺带喝酒的,不会插手这些小事情,所以对范晔的事情不闻不问。当下范晔只好反问回来,“贤侄觉得如何安排为好?” “这个嘛,”杨小瓜眨眨眼,“此时前线云波诡谲,叔父为何不亲自坐镇?” “贤侄所言一语惊醒梦中人呀,哈哈哈哈!”范晔大笑,对呀,都打到这份上了,弄不好要决战了,自己干嘛不亲自上阵,光给别人分功劳,自己这个主帅看热闹吗,自己也需要升官发财好不好。“现在战场的局势瞬息万变,确实需要我亲临前线来应对,那就这样定了,我亲率主力上来迎敌,叫他们两个人在我军中听令就好。只是为叔我许久未临战阵,难免生疏,还要烦劳贤侄辛苦一下,留在大营为我出谋划策。” “这是小侄的职责,小侄本来就参军的,叔父大人莫非忘了。”杨小瓜点了一下。 “哈哈哈,我没忘记,只是觉得贤侄连日征战十分辛苦,所以就想让你多休息几天,既然如此,那就留下多辛苦几日吧。”范晔打着哈哈。 “小侄遵令!”杨小瓜抱拳长揖。 一声令下,周边的几支军队就都动了起来,搬家的搬家挪窝的挪窝,杨小瓜吩咐手下人,由杨荟暂代主帅,崔玉做参军,主簿顾城负责物资,迅速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兵马未动物资先行,俘虏首先被运回乐陵,这些都是钱呀,战乱年代,人口就是一切,何况壮丁,那就更值钱了。除此之外就是各种缴获的物资,杨小瓜命令除了粮草之外,其余的都打包带走,反正新来的部队有自己的装备,不需要这些破烂(真的是破烂吗?),这些东西拿到市场上有的是人愿意花钱购买,比如东北的靺鞨人,西南的羌人和吐谷浑人都很缺装备,卖给他们又赚钱又可以弄出点事情来,何乐不为。 好在大方向定了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情自然有手下的人张罗,在帐篷里的几个甩手大掌柜就不管这些杂事儿了,刘义季本来就是来喝酒的,一看杂事儿完了,马上招呼着随军的厨子准备酒席,杨小瓜是一个很喜欢吃的人,自己就有不错的手艺,自然选的厨子也非凡品,再加上从广州带回来的荔枝酒和芒果酒,这一顿喝的刘义季那是赞不绝口,一杯接一杯停不下来,酒逢知己千杯少,那酒逢好菜也是千杯少的,这一顿喝的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范晔也是个酒痞子,当年因为喝酒得罪过彭城王刘义康,被硬生生的免职,现在自然也不甘人后,高呼畅饮,幸好这些酒都是好酒,不会酒精中毒的那种,喝多少也没事儿,大家从白天喝到深夜,然后呼呼大睡到日上三竿,可也怪了,饶是如此,敌人也没有趁机进攻,明明白白的看见这边人来人往的搬来运去就是不敢进攻,一早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虽然有左右建议趁机偷袭,都被拓跋俊给骂回去了,拓跋俊的理由也很充分,你看对面的敌人像傻瓜吗,如果不像傻瓜,那人家凭什么露一个大破绽给我们?分明是在钓鱼,本王才没那么蠢,坚决不上当。 第二天早晨,范晔起来,听说一夜都很平静,微微叹息,看来拓跋俊也不是庸才呀。 第117章 再战拓跋俊 “杨兄弟,听说你手下有一员猛将,相貌惊人,十分的威风,不亚于马锺兄弟,本王能不能见一见?”睡醒了的刘义季突然想起来什么,就问。 “当然可以,此人现在就在后寨,会随着大队一起离开,你跟我来吧。”杨小瓜并不掩饰什么。 “哦?有这样的奇人异士吗,我也一起去。”范晔借着酒劲儿没散,也是心情大快,就一起去瞧热闹。 来到后寨,一个超级高大的帐篷正在拆卸,有一员大将正在坐着指挥,虽然是坐着,也比别人高出去一半还多,再加上身穿板甲,冒着森森黑气,就像一座小型堡垒一样,十分的吓人。 “果然是一个壮士。”范晔不由得叹息,“我看班兰台(班固,担任兰台令史)所着汉书中,有巨勿霸身长丈许,以为杜撰,今日所见,果然世界上有如此奇异之人,莫不是山海经的夸父一族么?”他是个历史学家,自然对历史的记载耳熟能详,颇有寻根溯源的意思。 “这个小侄也不知道,也没有好意思去问他,我用他是因为他这个人,不是因为他的祖宗是谁,在我看来只要有利于国朝有利于黎民,就算神鬼妖狐我也一样可以用。” “此言大善!”刘义季大拍巴掌,“杨小弟这话颇有魏武帝唯才是举的味道,实乃高见,可惜现在的人不肯放下门户之见,却也不知道那些虚妄的东西有什么用。”刘宋一朝,一直有意识的对九品中正制度进行改良,虽然不敢明目张胆的弄唯才是举,但是内心就是这么想的。至于说范晔,虽然也是个有些酸气的文人,但是他对有本事的人是可以折节下交的,这些东西在史书里都有记载,所以对门户之见并不是特别坚持,并没有什么异议。 “嗯,我有个不情之请,我很喜欢这位将军,杨小弟可不可以啊?”刘义季心动了,就试探着问杨小瓜。 “不行!”杨小瓜断然拒绝,口气坚定的吓了刘义季一跳,“王爷千万不要糊涂,这位巨百通将军,我可以使用,王爷断断不能使用,我可以拥有,王爷断断不可以拥有!” “为什么?”刘义季眨巴眨巴眼问道,他也是个妙人,并没有被人冒犯的感觉,而是觉得对方一定有什么是自己没想到的,就不耻下问虚心求教。 “王爷只是王爷,如果被人当成祥瑞,那么王爷如何自处?在我这里他就是个战士,仅此而已。”杨小瓜不轻不重的点了一点。 “哦!多谢杨兄弟提醒,不然本王险些犯了大错。”刘义季一向小心翼翼的,就是今天喝了酒,还没清醒过来,一时兴奋就忘了分寸,王俭也没有在这里,就没了约束,现在听见杨小瓜的话,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 “没关系,此地只有我们三个人,出你口不入我耳,什么都没有发生。”杨小瓜安慰他。 “不过说良心的话,不要说王爷,见到这样的壮士我也心动呀,贤侄你是怎么弄到手的?”范晔是个历史学家,对这些八卦新闻极其的感兴趣。 “说来话长了,是这么样的一个故事。。。。。”杨小瓜就把当初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说,只是把拓跋晃的事情略去,范晔也是聪明人,知道某些事情不能深究,就是微笑点头,然后叹息,“我一直以为杨家贤侄是文采风流,家兄说你颇通武事的时候还小小的不以为然,以为家兄过分的溢美了,现在看来还是我小觑了贤侄,贤侄的能力不可限量,前途也不可限量呀!” 经过三天的折腾,后续部队都上来了,杨家的人马也回去修整了,只留下了杰拉德的一百多圣骑士团成员做卫兵,这些人一方面因为骑士的信条而忠心耿耿,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和其他人相貌不同语言不通(其实是会说中国话的,但是外人不知道)所以也根本没有可能混入奸细或者背叛,杨小瓜就很放心,除此之外杨小瓜这一次还安排张德福回去以后组织一支暗探队伍,现在军事将领不少,文官也够用,但是情报部门就稍微有点薄弱,毕竟以前是通过商人来兼职的,对信息的整理和问题的处理(特工把那个叫做行动,也就是做黑活)偏弱,都需要张德福牵头去招募和培训人手,为了发展,很多东西要正规化了。 这一边岿然不动,鲜卑那边是越来越难受,拓跋俊受到了皇帝的斥责,十分的愤怒,认为一定有人背后进谗言,是谁呢?要么是宗爱,要么是长孙颓,想想还是长孙颓的可能性大,这个家伙从一开始就预算着自己会打败仗,这能不趁机捅刀子吗,哼哼,别让我找到机会,否则,我必杀汝! 双方僵持着也不事儿呀,又听说刘宋一边已经换防了,原来那支人马因为勾心斗角被人调走了,于是拓跋俊心眼活动了起来,就把南宫博宇和拓跋青山叫来,大家商量一下要不要出兵。 “现在我军经过补充,仍然有步兵三万,骑兵万人,自然可以一战,只是这一次末将觉得,是不是可以让汉人们上去拼命,我们的骑兵督战,上一次汉军不战而逃,害得我们大败,王爷不是斩了好几个汉人的都尉吗,这些家伙现在士气已经恢复了,而且这帮子奴隶别的不行,杀汉人还是很勇猛的,应该没问题。”南宫博宇很有把握的说。 “青山的意思呢?”拓跋俊虽然跋扈,但是对出于同族又不会威胁自己的权力的人都是很照顾的,态度颇为和蔼。 “嗯,末将觉得南宫刺史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可以打一下。”拓跋青山也是很会做人的,只要有机会,自然要捧一下南宫博宇这个上官。 “来人,把萧大临叫来。”拓跋俊吩咐道。 不一会儿,一个身穿牛皮铠甲的壮实汉子走了进来,他就是负责管理步兵营的骑都尉萧大临。萧大临走到帐篷门口就推金山倒玉柱扑通一声跪下了,“参见王爷,参见刺史大人,参见青山将军。”他倒是礼数周全,全给跪了一遍。 拓跋俊点了点头,很满意。在此之前,步兵们有好几个统领,都是世家大族出身,就算对上拓跋俊也是不很尊重的,结果给拓跋俊一股脑全拉出去剁了,也不看看什么时候了,连清河崔氏和范阳卢氏都几乎灭族了,还敢跟鲜卑皇族呲牙,那不是找死是啥,正好借一个打败仗的由头,全都砍了,家属为奴,送去柔然给士兵当奴隶去了。于是乎,这个萧大临就借机上位了,他这个人最能看眉眼高低,可以说是一个天生的奴才胚子,或者说善于爬高踩低的凤凰男,厚黑学的高人,在这种人吃人的阶层里如鱼得水的人物,当然了,在世家子弟称霸的时代能混上骑都尉的萧大临也是有真才实学的,他管理士兵有自己的一套,利用自己的一伙死党牢牢掌控底层士兵,形成金字塔形的控制方法。 “萧大临!”拓跋俊沉声吩咐。 “末将在!”萧大临赶忙扑通一声又跪下了,礼多人不怪,多磕多快乐。 “你带着五千步兵冲一下敌营,只要不失败就行,本王就是要探看一下虚实。”拓跋俊语气很平和,就像是在商量,真的有一些反常。 “末将遵令,保证给南朝人一点颜色看看。”说完,萧大临站起身来,雄赳赳气昂昂地离开帐篷,去校场点兵去了,不一会儿,呼呼啦啦的,五千步兵就排着整齐的步伐走出大营。 这个萧大临很聪明,这几天和杨小瓜打仗,他一直冷眼旁观,发现对方的阵型出奇的简单,没有传说中的什么长蛇阵,什么三才阵之类的,就是简单的步兵方阵,就很厉害的样子,竟然能克制骑兵,能扛得住骑兵队冲锋,这也太神奇了,于是决定学习一下子。就也命令这些人排着方阵向前去对付刘宋的军队。 其实真正的步兵方阵可没这么简单,要经过好久的队列练习的,对一帮子分不清前后左右的庄稼汉来说,没个几个月的操练根本掌握不了其中的要义,不说别的,就说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就很难把握,大家都做过操,那种队列的跑动中保持一米两米距离,大家并不知道有啥用,其实就是在古代打仗时候用了,你距离不对,近了一刀就把自己人砍死了,远了队形就乱了,前边出现空挡你就补不上来,就是瞎胡闹。 很明显,萧大临只学会一点点皮毛,但是这一点点皮毛要是面对精兵就是一盘菜,可是面对还不如他们的民兵,或者说半脱产士兵,那就很有一点点威力了,毕竟当初木下藤吉郎同学就是靠这一手十天打败了当时日本某个武术家,从而被织田信长赏识,成为了步兵头,正式迈入武士的阶层。 这一边终于出战了,范晔那一边也松了一口气,毕竟这么耗下去不是事儿,可要是说主动攻打,下一步就要考虑攻城了,那就玩大了,也没准备呀,终于敌人出来了,可以打一仗了。 范晔升帐议事;“各位大人,现在北虏讨战,谁愿意去迎战敌人?” “刺史大人,我愿意去!”清河郡太守淳于意抢先说道。 “不,刺史大人,末将愿往,还是让淳于大人休息一下吧。”这是平原郡孙立志的声音。 看到两个人争得面红耳赤,范晔微笑,军心可用呀,他也不是战争白痴,当然也不会很草率就答应或者反对,想了想说道,“两位将军如此踊跃,本官甚为欣慰,这样吧,淳于大人为左路军,领本部两千人马,孙大人领右路军两千人马,本官率领三千中军一起出阵,杨参将,你随本官坐镇中军。” “遵令。”大家齐声答应,下去整顿人马去了。 双方摆开车马,各自亮开阵形,看上去很是怪异,一点不像正经打仗的,倒像是演义评书里边的样子。 萧大临首先派自己的小弟,一个叫黄克强的带着五百人上来挑战,就很奇葩的样子,如果说单挑吧,应该是骑兵,没人带着步兵单挑,要是阵地战吧,五百实在少了点。 不管他,既然上来挑战,那就打呗,清河这边抢了先,有个步兵统领带着自己的一曲人马就杀出来了,没给平原郡机会。这个统领是淳于意的一个远房表弟,很受器重的,所以事先商量好的,就主动来抢功。 双方就一下子碰撞在一起了,不分青红皂白,清河这边是武术之乡,民风彪悍,每个人都很能打,至于那些北魏的步兵,互相欺负惯了,也没有什么纪律,就是打架为生,一个个心黑手狠的,场面上倒是很热闹,打得血肉横飞的,一开始还想保持方阵,结果一交手也没啥阵型了,就是一通乱杀乱砍,谁本事大谁手黑谁能取胜,就这样子混战了差不多一盏茶的功夫,双方死伤一地,打得不分胜负的。要是这样子打下去也能折腾好久,但是呢,两个统领单挑了,清河的统领是淳于意的表弟唐万成,孔武有力的大个子,一把金背砍山刀勇猛过人,杀得黄克强节节败退,要是这样子下去,那就是一个结果,唐万成斩杀黄克强取得胜利,可是意外出现了,这个黄克诚是街头混混出身,打架是一把好手,武功虽然一般,但是零碎多,一看打不过,转身就掏出一包石灰来扔了出去,正好砸在唐万成额头,唐万成很及时的闭上眼睛,没有被烧瞎,但是也不能打了,赶快就捂住脸逃跑,这一下子就乱了,几百个人一看老大被暗算了,赶紧过来掩护,清河郡兵也冲上来一千多人不由分说救下自己人,北魏这边也看出来了机会,大队压上,双方混战在了一起,平原郡的人也不闲着,跟着一起上来,大家打的天昏地暗的,乱作一团。 把个范晔看的又好气又好笑,这是啥呀这个,怎么这么乱呢,就扭头望向刘义季,结果看见刘义季一脸玩味,饶有兴致的看着,就仿佛是在看一场好戏,毫无愠怒之意,就很纳闷,怎么这位王爷这么好的涵养吗? 忍不住开口问,“王爷,这仗打的这么乱,你怎么不生气呀。” 刘义季笑了笑,“没什么奇怪的,郡里的士兵疏于训练,就是很乱七八糟的,能打出士气来就已经很难得了,不必着恼,不能拿他们和真正的精锐比,而且看来,北朝的士兵也是很一般,这样本王就无需担忧了。” “可是,这么打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范晔叹息不止。 “这个问题,你不该问我,你不是有参军的吗,问参军就可以了。”刘义季努努嘴。 “这样啊,那么,杨贤侄,你可有什么良策解决眼前的乱象?”范晔从善如流,反正自己是文官,专业的事情就应该问专业的人。 “额,叔父大人,以小侄看来,似乎敌军并没有一战而胜的打算,只是来探探我军的底细的,现在他们已经了解了我军郡兵的基本实力,所以,应该打一会儿就要变阵了。”杨小瓜思考了一下说道。 “如何变化?”范晔问道。 “其实打仗不外乎那么几种,阵地战,两翼迂回,各种阵型,这些北朝的步兵,平时就是拿来攻城的,野战的时候很少使用,如果不是他们的骑兵越来越少,兵力捉襟见肘,肯定就一直这样下去了,现在是赶鸭子上架,鲜卑人也不会相信这些步兵能够一锤定音,他们憋了这么多天,估计骑兵也补充了不少了,应该会把骑兵派出来突袭我军。”杨小瓜思忖着说道。 “如何突袭?”范晔言简意赅。 “以我想来,只有三种办法,一种是偷袭我军的大营,就像当年韩信偷袭赵国那样,但是当时赵国军队离大营很远,这才能给汉军迂回的空间,起到虚张声势的作用,显然我们今天的情况不一样,我们离大营很近,他们很远,所以我们给他们来这一下还差不多。”杨小瓜微笑。 “那我们要不要给他们来这一下?”范晔倒是随机应变得紧,马上思考能不能反制。 “如果白天的话,不太容易,他们骑兵多,战力强,我们还是稍弱一些,如果有王爷的精骑三千,我们就可以。” “啊?”刘义季正在愉快的吃瓜,忽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不由得一愣,这都躺枪了。 “那么我们只好放弃了,其他的呢?”范晔对于不知道的东西也是很好奇,颇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不愧为大学问家。 “我们只能以不变应万变了,等着他们出招来防御。他们可能会派出骑兵袭击我们的侧翼,不过从地理上看,我们左侧是山,右侧是沼泽湿地,如果迂回只能从左侧上山再俯冲。”杨小瓜补充道。 “那如何对付呢。”范晔继续问。 “我们可以占领制高点,布置弓弩手,只要他们敢上山就射死他们或者用石头砸死他们。” “此计甚妙,范无病,你过来。”范晔一招手,叫来了自家的族侄折冲都尉范无病,“你带着一千弓弩手占领前边的制高点,监视敌人的营寨,如果有人向侧面迂回,就射死他们!” “遵令!”范无病是水军的将领,水军里边弓箭手很多,这一次带来的都是水军中的步兵,不但善于射箭,而且每人一口短刀,格斗十分凶狠,战斗力不亚于步兵的刀排手,他得了命令,立刻安排带着一千人望着左侧的山岭爬了上去。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们不管不顾,直接踩过他们的步兵冲开一条缺口突击我们的本阵,那样我们措手不及,就很容易军心大乱,甚至大败而回。” “这样毒辣吗?怎么可能?自己践踏自己的士兵?”范晔作为一个文学家,很浪漫的人文主义者,做梦也想不到还有这种没有人性的战斗方式,突击自己部队的后背,踩着自己人的身体冲击敌人。 “很正常的,他们是异民族,一切以战斗结果为目的,而且,在他们眼里,这些步兵是奴隶,是两脚羊,和普通的猪狗没有区别,并不是战友或者同袍。”杨小瓜很平淡地说,就像在说一个平平无奇的事情,只是喉结的抖动能让熟悉的人知道,他并没有表面那么平静。 “那,如果,我是说如果,这些鲜卑人这么做了,我们该当如何是好?”范晔就没有那么平静了,声音有些抖,与他相比,旁边的刘义季反而很平和,就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他家世代簪缨,老爸虽然是皇帝,但是也是战场上多次血战出来的,曾经一个人追杀几千人,所以战场上的事情并没有少给他们讲述,包括同袍相残,人吃人,都绘声绘色讲出来,刘裕说,我家的儿郎绝不是那种襁褓里的婴儿,在这个吃人的是到了,害怕了难道就不会被吃么,绝对不会! 第118章 软肋 “叔父不要担忧,世界上有矛就有盾,哪有无敌的计策,只有无敌的战力。”杨小瓜安慰道。 “敌人扎营的地方,依山傍水,地势很不错,是一个高人选的,但是凡事有利就有弊,适合防守的地方就不适合进攻,他们想要从大寨里边出来作战,就需要在营寨外边整理队形,以前鲜卑人不在乎这些,因为草原地势宽阔,可以让骑兵任意驰骋,他们可以在跑动中集结队伍,山东却不一样,有高山有平原,地势很复杂,要想进入作战状态就要选一片空地进行调整。”杨小瓜用手指着简要的地图说道。 “离他们最近的开阔地就是这里,他们需要在这里短时间停留,整理队形,然后进攻。但是这里不远就有一片小山丘,如果我们藏在那里,等他们过来的时候,就可以从他们的右侧出来,轻轻地在他们的软肋上捅一刀子,然后从容离开。”杨小瓜比划了一个捅刀的动作,表情很温和,动作很轻柔。 “好,果然妙计。”这时候一直吃瓜的刘义季忽然插嘴,“要不然,本王亲自去来这么一趟?”他的表情很渴望,双手搓动。 “不行!”范晔和杨小瓜同时喊道,然后互视一眼,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围笑。 “王爷不要着急,以后有你展示勇猛的机会,但是现在不行。”杨小瓜安慰道,“如果你这次来,带着自己的亲卫铁骑,那我就同意你去,可是没有,冀州的骑兵战力不弱,但是毕竟不是你的亲卫,你做不到如指臂使,所以会出危险,我们不能让你冒险,那样的话好不容易打胜了也变成了败仗,再说了,你不需要立功,还是给那些普通将士一个立功的机会吧。” “额,好吧,下次本王带着亲卫过来的时候你可要答应本王,给本王一个冲锋陷阵的机会,要知道,每次听到父皇讲他的英雄故事的时候,本王都是羡慕不已,一直渴望着能像他一样做一个万人敌。”刘义季的眼中饱含着期待。 “好的,我答应你,只要有合适的机会,我会陪着你去战场上走一遭,不过,你要好好的训练自己的亲军呀,不能让他们掉链子。”杨小瓜说道。 “一定一定。”刘义季点头如捣蒜。 “贤侄,那么,这些伏击的骑兵该由谁来统领为好?”范晔看到安抚住了刘义季,就继续前边的话题。 “小侄听说,老将军垣护之现在在叔父的麾下,这老将军智谋过人,作战勇猛,实乃不世出的良将,正可以统领这一支骑兵。”杨小瓜赶紧推荐。 “不错,贤侄不说我险些忘了,这位老将军确实智略过人,堪当大用,我原先还想着辛苦贤侄一趟了。”范晔点头。 “小侄生性懒惰,才略不足,不堪大用,既然叔父手中有垣将军这样的良将,自然比小侄去抢功劳要好得多,垣将军为人谦和,很有大局观,绝非沈老将军可比,叔父大可以放心使用。”杨小瓜的意思很明显了,范晔绝顶聪明自然明白。 这个垣护之确实本事很大,在玄武湖带着几百个人就把徐湛之的近万人给击破了,虽然说有天时地利的因素在,本身的本领自然也是非同小可,范晔当然不会忽视他的存在,但是他以前和沈演之在一起的时候留下了心理阴影,自己对沈演之百般忍让,放低身段结交,可是对方就是茅坑里的石头一般又臭又硬,死活和自己尿不到一个壶里,所以范晔以后在使用武将的时候就留了个心眼,小心再小心,生怕提拔了他们之后被反噬。 现在既然杨小瓜给做了背书,范晔就放心了,毕竟说他一个文人领兵诸多不便,虽然也可以自己培养党羽,终归是要时间的,还是有现成的来得快些。他就吩咐人:“去后军把垣老将军请过来。” 南北朝的时候,世家门阀傲气的很,对武将多方打压,所以范晔的请过来,就是对垣护之莫大的尊重,从人懂这些,垣护之也懂。正在后军闲来无事的垣护之听说范晔请他过去,十分意外,他不蠢,知道范晔对他有提防之心,也明白为什么,当初范晔对沈演之百般尊重,但是反而被对方无视,气得给沈演之起外号的故事满朝皆知,他自然知道而且理解,甚至已经做好长期坐冷板凳的心里准备了,反正他多年来冷板凳做习惯了。 现在既然说请他过去,就让他有些冰冷的心开始砰砰跳了,埋藏很久的野心死灰复燃了,他强抑住激动的心情,催马来到中军,抱拳行礼,“刺史大人叫垣某有何吩咐?”姿态很低,彬彬有礼。 范晔看了他一眼,从面相和姿态看,这位老将军饱经风霜,确实是个知书懂礼的人,想来也是知进退的妙人,可以放心使用,于是很和蔼的俯身一礼,“垣老将军辛苦了,现在本官有一个重要任务,需要一员智勇兼备的将军去完成,杨参军推荐了你,不知道你可否为本官排忧解难?” “大人请吩咐,垣某人一介武夫,承蒙朝廷恩典,能够为朝廷效力,为大人效力,大人愿意信任末将,末将愿意尽全力,赴汤蹈火,也要完成任务,不负大人的嘱托。”垣护之的话说得很漂亮,虽然没有明着说效忠,但是意思很明白,自己懂得知恩图报,你给我机会,我给你忠心。 “嗯,老将军果然忠肝义胆,真乃世之名将的风范。”范晔满意的点头,花花轿子人抬人,自然也给对方戴了一个高帽子。 “垣某一介匹夫,岂敢当世之名将的称谓,还请大人下令。”垣护之提醒范晔,别在这里吹捧,先完成任务再说。 “嗯,垣将军果然是一心为国。”范晔微笑点头,随即一板面孔,“垣护之听令!” “末将在!” “现在战况焦灼,我担心敌军会出动骑兵,突击敌我混战的区域,杀我军中军一个冷不防,所以把全部的五千骑兵交给你,你去前边山后择地埋伏,待敌军出兵后,给他一个侧击,此战只求给敌人重创,不求歼敌,不知道你可愿意完成?”范晔很客气。 垣护之很仔细的看完了地图,略一沉吟,然后重重的点了一下头,回答道,“末将看来,此计甚妙,可以说天衣无缝,末将愿立军令状,如果敌军果然从那里路过,就一定完成任务,否则提头来见!” 范晔点头,这个垣护之有两下子,漂亮话也说了,战斗情况也研究了,很缜密的一个人,就安慰他:“我相信垣将军的能力,所以不用什么军令状了,范某就在这里等着给你敬酒三杯来庆功了。” “末将去去就来!”垣护之领了令箭,转身大步离开,很快的,带着亲信将佐 点起五千骑兵,一溜烟的从后营飞驰而出。 范晔再次点头,对着杨小瓜说,“贤侄果然好眼光,这个垣护之很不错的一个人。” “是啊,被冷落也不气馁,有机会就抓住,知进退,不得意忘形,您看他出兵都知道掩人耳目,从后面静悄悄的,如果不是我们安排的,我们也看不出来他带了这么多人去埋伏,绝对比某些恃才傲物的鲁莽之辈强不知道多少。”杨小瓜静悄悄的点了一下。 “其实贤侄才是大才,能看出此人的优点,伯乐呀,怪不得现在年纪轻轻手下就这么多独当一面的人物,听说我家兄长手下的得力干将杨勇也是贤侄培养的?还有在武陵王那里的马锺?”范晔也点了一下,表示自己也不是耳目闭塞的人。 “哈哈哈!”两个人都大笑。 “马锺我知道,那小兄弟绝对是当世第一猛将。”刘义季插嘴道,“我一直想要过来,可是杨小弟不同意。” “马锺勇武,但是骄傲,别人拿捏不住,王爷你也不行的。”杨小瓜毫不留情面。 “那难道说我侄子刘骏就行吗?”刘义季不服气。 “刘骏只是借用马锺,等他的班底差不多了就会把马锺放回来,而且,刘骏其人,呵呵呵”杨小瓜适时闭嘴。刘义季和范晔都不是傻子,两个人对视一眼,似乎明白了什么,目光饱含深意。 放下他们,且说老蒋垣护之,自己知道这一个机会稍纵即逝,必须牢牢抓住,决不能放过。他带上自己的全部班底,要赌上这一次,成了不仅仅是立功这么简单,作为范晔手下唯一的独当一面的武将,自己等于交了投名状,日后自然信任有加,前途无量。 “承祖、恭祖,你们各领一队斥候,前去打探敌营,注意保持距离,不要被敌人发现,一旦看到敌人出兵,不可以恋战,立刻回报。”垣护之吩咐自己的儿子。 人比人气死人,不说眼前的杨茁,只说那个老爹死在女人手里的萧道成,现在也才二十岁,即已经官运亨通了,自家的儿子哪里差了,二十多岁还在籍籍无名的给自己打下手,真的是,唉,垣护之想到这里更加坚定信心,要一战成名,给孩子们挣一个光辉前程。 在预设的潜伏地点,垣护之命令大家下马,把马匹集中起来看管,其余人等坐在那里休息,吃干粮,严令不许发出声音,战马喂食了豆料和清水之后,就勒上马嘴,防止嘶鸣暴露目标,大家全都在山背一侧,只有几个眼睛好的士兵在山顶上观察敌情,然后每隔几米一个人,传递消息迅速而隐蔽,这都是垣护之多年来的战斗经验。 眼见着敌军好久都没有出现,垣护之心中有些焦躁,但是并没有表现出来,他自己出发前也仔细思考过,除非敌人不想打胜仗,否则一定会用骑兵做胜负手突袭,既然如此,剩下的就是和敌人比耐心了,垣护之相信,这么多年的冷板凳都坐过了,不会有人比自己更加有耐心了。 战场上,北魏一方,拓跋俊一改往日的浮躁,目光锐利而冷酷的盯着己方的战斗状态,他没有出帐篷,一直是在缝隙里通过战鼓声和呐喊声判断战斗进程。 身边传来脚步声,拓跋俊头也不回地问,“准备的怎样了?”眼睛仍然盯着战场。 “启禀王爷,全部人马已经齐备,草料也喂完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站在身后的是他的心腹家将穆人治。 “再等等,嗯,敌方大营有什么变化没有?”拓跋俊继续询问。 “他们在增兵,似乎要用人数的优势压住我们。”穆人治小心翼翼地说。 “很好!”拓跋俊一脸愉悦之色,“我们先吃点东西,然后出发。” 一盏茶的时间过去了,拓跋俊不慌不忙的穿好了一身铁甲,骑上了自己的一匹乌骓马,把长铩在手里掂了掂,扭头看了看身后黑压压的一万精骑,嘴角咧了咧,似笑非笑。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扬起马鞭轻轻在马屁股上敲了一记,双腿一夹马肚子,战马一声嘶鸣,当先冲出了寨门,直奔前线而去,后面是乌乌泱泱的一大片骑兵,没有惯常的一人双骑,每个人的脸上都是一股阴郁的神色,就仿佛别人欠了他们二斗高粱一样,这些人都是身穿黑色披风,黑色盔甲,就连手中的马槊也是黑色的,平常雪亮的长刃也不知怎地被弄成了乌黑的颜色,这就是拓跋俊赖以成名的嫡系部队乌云骑,也被敌人叫做乌鸦军。 严格的说起来,乌云骑的人数并不是很多,只有八百人,起源于拓跋俊的亲兵,他们在柔然草原上纵横驰骋,所向披靡,曾经用八百人屠灭了柔然一个万人部落,威名远播,号称能止小儿夜啼。后来拓跋俊势力变大,就不断地增加了自己的亲信部队,最后凑足了万人,但是这一万人的战斗力和当初那八百个人绝对不可以同日而语,这也难怪,高素质的士兵哪有那么多,这些人都是天生的悍勇,拓跋俊自然不懂的如何把普通人训练成精锐,他只会选拔再选拔,都是百里挑一,练兵那种技能都是不传之秘,每个兵法家敝帚自珍的东西,谁会告诉你,在历史上也只有岳飞和戚继光有这种专长,还只有戚继光留下了着作。 在队伍最前边的八百人就是真正的乌云骑,他们一人三马,战马身上都蒙着厚厚的牛皮软甲,还镶上薄铁片,看着就像一只只金钱豹。,一人三马中只有一匹有这种铠甲,其他的备用马是空身的,一个是穿铠甲太重,更主要的是马铠成本太高了,负担不起,平时行军他们都骑着普通的马,只有进入战场才会换乘,以保持马力。 大队人马黑压压的向着前线行进,这个阵仗把附近观察的斥候吓了一大跳,想不到鲜卑人还有这么一只骑兵在,好多人呀,看着好厉害的样子,带队的正是垣护之的大儿子,垣承祖,他很机灵,并没有抵近侦察,而是在附近的山头隐藏着,把手里的士兵分开,各自占据一个有利的观测点俯视敌军大营。 既然看到了,他就不再犹豫,立刻从山坡的另一侧下去,骑上马飞奔而去,一路上不停的有士兵溜下山来骑马跟随,之所以这样,也是为了防止有斥候被人发现杀死,耽误传信,每隔一段放一个人,除非你一口气全杀光否则就一定会泄露信息,就像烽火台一样,为啥隔几里就放一个,也是怕你偷袭了烽火台,来不及报信,只要你不杀光所有人,你就保不了密。 一路行来,斥候队伍倒是很完整,包括他的弟弟垣恭祖也是安然无恙,其实并不是他们的行踪隐藏的多好,只不过是拓跋俊知道没必要了,部队一旦展开就再没有秘密可言,还不如兵贵神速的好。 垣护之看到远远飞驰而来的斥候士兵,心中已经了然,不等他们过来,就吩咐道,“全体上马,偃旗息鼓缓缓前进,我们去路口等他们。” 为什么要缓缓前进呢,因为很简单的一个理由,为什么自古以来,埋伏都很可怕,很多人就不理解,埋伏,别人不知道,你一出现人家就知道了,顶多吓一跳,怎么就不行了呢? 其实存在一个误区,一支部队在行进过程中,他是行军状态,比如说步兵,他们是行进队形,也就是一字长蛇阵,作战则是要保持其他的阵型,就算最简单的方阵也要至少十分钟,大家做广播操时候应该有体会,集合排队,然后站成体操队形,最快也要十几分钟,这还是训练有素的现代人在最适合站队的操场上,如果是左右不分的古代人呢,如果地势狭窄呢,那么整队就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打仗的时候如果没有队形,那就是流氓群殴,战斗力绝对是负值,或者说没有队形的冷兵器作战那就是送死,别说冷兵器,就是十八世纪十九世纪的火药枪时期,没有整齐的队列一样无法作战,拿破仑的强大就是因为他发明了步兵方阵和骑兵炮兵的最佳组合方式,法国单兵的真实战斗力在当时的欧洲不过是战五渣罢了。 再说一个现代战争的例子,在辽沈战役期间,某位大帅一直不肯放掉对长春的监视转身进攻沈阳,生怕被人侧击,那么在现代战争中,十万人侧击将近一百万人,真的会很可怕吗?真的会,行进中的部队,并不是小米加步枪,重武器从运动状态变成作战状态要多久呢,托福万能tv,他告诉我们我军的精锐可以在十分钟时间达到装备进入战时状态,十分钟会发生什么呢?十分钟会被重炮轰击好几次,等你准备好了,你的炮兵装甲兵都消失了,辎重也没了,一个步兵十发子弹,能干啥? 现在把问题拉回来,垣护之要部队缓缓前进,为什么,因为如果太快了,你冲出埋伏圈发现面对的可能是敌人的前锋部队,那就不是埋伏了,是硬碰硬,而敌人过去一半的时候,你的人冲出去,面对的是敌人的腰,敌人除了被动挨打什么也没有,你可以轻松一刀插进敌方的软肋。 在有条不紊的指挥下,垣护之的五千骑稳稳当当的来到了设伏地点,这时候全速前进的鲜卑人已经过去了一大半,垣护之从马上摘下长槊,平端在手里,他坐镇中军,两个儿子一左一右领着两支箭头部队在最前边等着他的命令,垣护之缓缓举起手来,轻轻挥下。 “冲锋!”垣承祖和垣恭祖看到了令旗,立刻大吼一声,领着自己的部队冲向敌军的腰部。 第119章 不好打的对手 刘宋王朝地处南方,但是多年来一直能够和强大的北方骑兵相抗衡而每每处于上风,凭借的是什么,凭借着精良的装备和强有力的弓弩手。 垣护之的亲卫军就是这样一群人,勇猛自不必说,武器装备精良,人马具甲,每个人都是一张弓两壶箭。他们的冲锋速度不快,但是杀伤力惊人。 成群结队的骑兵通常转向很难,所以面对来自侧面的猝不及防的箭雨射击,拓跋俊的骑兵虽然精锐,但也是猝不及防的,他们只能凭借着自身的武技来躲避从天而降的箭矢,或者蹬里藏身或者用武器拨打雕翎,然而,你可以躲开一支箭两支箭,一群漫无目的的乱射你就没办法了,这个问题,岳飞手下猛将杨再兴用自己的生命得出了结论,那就无解。 转瞬之间,一波箭矢两波箭矢三波箭矢,如果只是骑兵中箭的话那还能强忍着,一时半会儿死不掉,但是马不行呀,马这种动物最容易受惊吓而进入狂躁状态,所以古人说射人先射马,只要战马中了箭,骑手的悲惨遭遇就算是预定了,战马的挣扎会把骑手扔下去踩成烂泥。 就算是骑手的控马技术一流,那也无力再战了,随之而来的垣家重骑兵恶狠狠的冲入了乌云骑的腰眼儿部位,宛若热刀子插进黄油,遇到的抵抗微乎其微,他们手中的长槊平端着,几乎不做什么动作,锋锐的槊锋就会破开一片片血肉,斩开一切阻碍,实际上不是对手太弱,而是这个时机把握的太巧妙了,让敌人无法抗拒,只能等待命运的审判。 垣承祖抹了抹脸上的鲜血,都是敌人的,他长吁一口气,望向自己的弟弟,两个人目光相对,都是微微一笑,可惜的是浑身浴血的两个人笑容都是那么的狰狞恐怖,不再是往日里翩翩美少年的样子,但是那又如何呢,他们证明了自己,他们亲冒矢石带着自己的亲卫把敌军一万精锐的腰部杀了个对穿,仅仅用了不到一顿饭的功夫。 此时拓跋俊已经早就看到了后军的境况,只能下令全军转向,后军变前军,前军变后军,试图正对着敌军来一次真正的较量。但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古代打仗最难得就是命令传递,没有现代通讯手段,谁知道你主将想干嘛,都是用鼓声和旗帜传达的,可是士兵都在疲于奔命,谁有空抬头去看主帅的旗子有什么旗语,所以还需要每一部分士兵都有强有力的基层指挥官,能够在危险的时候作出判断,然后迅速改变方略应对敌情,然而这不可能,古代实行的是愚民政策,军队里认识字的都很少,平时打仗全靠拼命,哪有几个有这种头脑的。 实际上在朝鲜战场上,我军为什么能在武器低劣的情况下取得战术优势,就是因为从红军开始坚持了多年的识字班制度,政委制度,给每个人学习总结的机会,部队里边的班组长虽然学历很低,但是对于基本的战术都有自己的一套,还有一点就是抗战时期大家都是小股游击队,三五个人就去摸鬼子岗哨,那基本的战术素养,独立作战的能力根本不是普通正规训练的美军能够匹敌的。 那么美军没有的素养,来自草原上的鲜卑人显然更没有,他们虽然凶蛮残虐,战斗力很强,但是纪律极差,只能打顺风仗,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就会乱作一团,各自为战,让将军的指挥变成一场笑话。 垣家兄弟,策马转向,同时挥手,他们的身后,那些同样血染征袍的士兵也跟着转过身来,随着他们再次杀了回去,就像是一个人猝不及防之下给人一刀插进了软肋,还没等你反抗或者求救,那个刺客竟然把刀子在你的内脏里搅了三圈,然后毫不犹豫拔刀,再次从另一个位置插了进去,全然不顾你的哀嚎,和喷洒出来的鲜血以及内脏的碎块,太残忍了,太暴戾了。 第二次冲锋面临的阻力大了很多,毕竟敌军不是木头桩子,他们有思想会呼吸,也会做基本的反抗,所以垣护之的部队也是费了不小的力气才再次杀穿敌阵,两次撕裂给拓跋俊不小的杀伤,可以说伤筋动骨了,据目测至少有两三千人脱离战斗,或死或伤,而刘宋的骑兵仗着出其不意的优势,自身损失不到千人。 看着身后的部队,垣护之抹去了身上脸上的血汗,望着正在整顿部队的敌军,吩咐道,“撤军!” 令下如山,虽然这帮骑兵正杀得过瘾,但是对于主帅的决定还是毫无反抗的执行,军令呀,不听话就砍头,不管多少小心思都要服从,于是乎,一声令下,残余的四千多骑兵马上丢下手里的一切,转身就跑,仿佛是他们打了败仗一般,看着灰头土脸满身淤血的样子就像是被朝廷围剿的山匪,一边跑一边还高呼狂叫,就生怕敌人不追来一样。 好不容易把部队整理好,准备迎敌的拓跋俊看着敌人远去的背影,高高扬起的尘沙,简直是气的七窍生烟,咬牙切齿。 不行,叔叔能忍婶婶不能忍,拓跋俊扬起马鞭,:“给我追上去,杀光他们一解心头之恨。” “王爷且慢。”一个声音很突兀的出现了,众人都很惊讶,都知道拓跋俊生性凶横暴戾,最听不进去别人的谏言,所以手下的家将们一向只服从不多嘴,今天是怎么了,还有人不怕死的吗? 大家看过去时,是一员身材粗壮的年轻将领,虽然满脸大胡子,但是可以看得出来,不到三十岁,虽然相貌粗豪,但是面相很诚恳亲和,并不是很凶,属于那种憨厚的胖子,正是拓跋青山。 只见拓跋青山很不怕死的样子,诚恳地说道,“王爷别中了敌人的诱敌之计呀,你看他们明明知道了咱们要在在这里路过,埋伏了咱们,还不恋战,咬完一口,转身就走,他们可没有失败呀,为啥跑这么快还这么嚣张?其中有诈呀王爷。” 拓跋俊并没有大发雷霆,而是压住了火气,很是平和地问:“青山,你的意思是他们还有埋伏?” “王爷不要听他胡言乱语,南朝人骑兵数量有限,哪有什么埋伏,他就是胆怯了,不敢和敌人作战,故意扰乱军心呀王爷。”这时候另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却是新兴王府的狗头军师王现,这个王现出身山东王家的某个旁支,然后被鲜卑人占领了,就投靠了拓跋家族,王现主动去找了拓跋俊卖身投靠,换取了对自己家族的种种好处,这在南北朝的时候很常见,为啥说千年的是假百年的王朝,世家大族眼里没有家国概念,只有家族没有民族,管你哪个民族的,只要给我好处我就投降,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明朝的东林党,打开大门迎接清朝入关也是这么干的,像那种水太凉不适合自杀的段子都是差不多的。 至于说到了后来的民国,那就不用说了,汪某人为啥当汉奸,还不是秉承了孙某人的遗愿,孙某人签订的满蒙密约,为了换取政权谁都能卖,看看孙某人的日本好友吧,黑龙会老大头山满,南京大屠杀的松井石根,这都是孙某人的好朋友,至交好友,所以,他的好学生汪某人去当汉奸真的不奇怪。 扯远了,这个王现在拓跋俊府里很受重视,毕竟鲜卑人不懂得文治,也没啥脑子,光会杀人是掌握不了权力的,正好需要这样的一个人帮助出谋划策搞政治斗争,王现如鱼得水,现在看到拓跋青山竟然开始出主意了,就一股说不出来的嫉妒心理让他跳出来反对,就像是豪宅里争宠的妾侍一样。 拓跋俊一脸玩味地看着眼前这个狗头军师,“王先生有何高见?” “王爷,小人哪有什么高见,只是觉得我军人多势众,被这些宵小偷袭才吃了一个小亏,断断不可以容忍,一定要追上去把他们杀光以解心头之恨。”王现做出一脸义愤填膺状,在他的印象里拓跋俊就是一个凶狠残暴睚眦必报的人,断断不可能忍受吃亏这种事情,所以揣摩着这位新兴王一定会高兴地采纳他的真知灼见,唾弃那个胆小怕事的拓跋青山,从而给自己更多的恩赏。 但是这一次他押错了宝,拓跋俊不光是睚眦必报,那只是他留在外边的伪装罢了,如果这么简单,怎么可能这么多年在宫斗中一直处于不败之地,最后还熬倒了政敌崔浩,弄得崔家满门被杀,什么凶狠之类的都是吓唬别人好让别人对自己不敢欺瞒压制的自保手段,像他这种人对于战争嗅觉很敏感,要是文采不行打仗也不行,皇帝傻疯了留着他这个碍眼的兄弟,早就找理由干掉他了。再有,拓跋俊是个大鲜卑主义者,对他来说,汉人不过是奴隶,王现也只是一条有知识的狗罢了,而拓跋青山呢,那可是自己的远房兄弟,真正的近亲,既可以信任,又不会影响自己的位置,现在看来这个拓跋青山和他哥哥一样都是有些本事的人,只要悉心培养,日后定然可以大用。 于是乎,拓跋俊狞笑一声:“那以王先生看来,如果万一敌人有了埋伏,本王一头撞上去,那么该当如何呢?” “额,这个,想来,敌人哪有什么埋伏,分明是仓皇逃走不敢与我军一战罢了。”王现的脑子玩宫斗什么的很拿手,但是对于打仗这种事儿那就是一窍不通了,现在拓跋俊一追问,那就是张口结舌了。 “放屁!”拓跋俊大怒,“南朝人一贯喜欢使用阴谋诡计,你却说他们没有埋伏,这要是本王中了埋伏,谁来负责?啊,我明白了,你也是个南朝人,所以你故意误导本王的,好里应外合害死本王是不是?” “不不不,小人断无此意,王爷误会了。”王现还想辩解,可是拓跋俊没工夫听他胡咧咧,一声断喝,“你给我闭嘴,来人,把他给我拖出去,好好审讯,看看是不是奸细。” 马上就有两个侍卫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脸色雪白的王现拖了下去,甚至为了防他聒噪,直接找了个破袜子塞住了嘴。 拓跋俊扭过头,颜色和缓很多,看来他的变脸功夫一点也不弱于其他人,“青山呀,现在没人干扰了,你有什么看法说说看。” “王爷,恕我直言,我们本来是要偷袭南朝人的中军的,现在被偷袭的反而是我们,所以我们的计策已经泄露了,再强撑着干下去于事无补,反而损兵折将,所以以末将看来,我们还是撤回去收拾人马,再想想别的办法才行。”拓跋青山其实并没有说什么计策,但是这番说法反而更贴心,有的时候上位者的发怒是假的,只是需要一个台阶,要不然没办法安抚手下,现在拓跋青山就是那个递台阶的人,实际上,短时间内如果拓跋青山想出来什么神妙的计策,这才可疑,现在只是劝返反而更可信更贴心。 拓跋俊转怒为喜,“嗯,此言甚善,来人呀,我们回去,先看看损失情况如何,把伤兵送去治疗,等待好的时机再战。” 一声令下,大队人马晃晃悠悠的回了大营,该治疗的治疗该埋葬的埋葬,忙的不亦乐乎,不过,那个年代连中原都没有几个像样的军医,鲜卑这边也就是几个兽医,能治的治,不行的就补上一刀,所以古代很长时间伤亡数字是连在一起的,受伤的人很难活下来。 刚到大营,就看到大营里喜气洋洋的很热闹,拓跋俊不明所以,这是什么鬼?我打了败仗,你们怎么喜气洋洋的,难道是庆祝我打败了?想到这里脸就黑了,大步走进帅帐,心的话,我倒要看看是谁胆敢如此诅咒本王,等走进去一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将领正在和南宫博宇几个人高谈阔论,喝茶聊天,气氛很热烈。 拓跋俊就更生气了,心想这是要造反吗,他认识这个人,这个中年将领就是相州刺史北平侯长孙?,长孙?是鲜卑大姓,仅次于皇族的贵族,本来封号是北平王,但是出于维护皇族统治地位的目的,拓跋焘就找了个理由把他降级变成了北平侯,但是这个家伙的家族影响力很大,在河北山东诸部落中颇有威望,虽然拓跋俊极力打压,他还是屡屡冒头,让拓跋俊颇为不爽。尤其是上一次打了败仗,大家一后退就进入了长孙?预先设好的大营里才稳住阵脚,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打脸呀,分明就是告诉拓跋俊,我早就知道你会打败仗,就准备好了救你的命,你是谢谢我呢谢谢我呢还是谢谢我呢。把个拓跋俊气得胃疼不已,现在这位先生又来了,还谈笑风生的,好死不死的这一次拓跋俊又吃了个亏,这家伙简直是个标准的丧门星呀。 拓跋俊强忍着怒气,走上前去,南宫博宇看见他的脸色灰暗,知道他不高兴了,赶忙收起了笑容,上前行礼,“参见王爷。” 拓跋俊心里生气,脸上想掩盖也掩盖不住,就强忍着问南宫博宇;“南宫大人,本王看见诸位谈笑风生气氛热烈,却不知道是有什么好消息吗,比如南宫大人指挥若定,打败了南朝的军队?”这话就十分的不善了,因为前军的战斗虽然是汉军的都尉萧大临带领的,但是坐镇指挥的确实是南宫博宇,当时是南宫博宇指挥混战,迷惑刘宋部队,等到恰当时机拓跋俊骑兵突袭这样一个方略,现在拓跋俊这么一问也不算是无理取闹。 南宫博宇脸上有点尴尬,“启禀王爷,双方激战良久,末将看时候不早了,也没有什么进展,这时候正好长孙大人带了粮草物资和补充的士兵来,所以末将就擅自下令收兵了,请王爷恕罪。” “哈哈哈哈,南宫大人客气了,你是前敌指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自然应该有临敌决断的权力,并无什么不妥,况且长孙大人到来确实是一件大喜事,我军正好可以结账孙大人的力量扭转战局,可喜可贺,哈哈哈哈!”拓跋俊这一番话可是杀人诛心,直接把这些人都给扔进了开水里,还试图把长孙?送上架子烤一烤,偏偏还让这些人没办法辩驳,弄得气氛很尴尬。 这时候大家的眼睛都盯着场里的核心人物拓跋俊和长孙?,只见两个人目光交汇如同电光火石一般,闪过无数灿烂的火花,噼里啪啦的,很吓人,过了良久,两个人同时哈哈大笑起来,这才打破了帐中的死寂,众人心里长出一口气,还好没有当场打起来,否则大家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长孙?双目含笑,上来行礼,“参见王爷!” 拓跋俊也是一脸的温柔,“长孙侯爷国之栋梁吗,毋须多礼,本王自从到了前线之后一直战事繁忙,本王才疏智浅,弄得捉衿见肘不能去相州拜访侯爷请侯爷原谅。”这话说的,已经不是夹枪带棒了,而是刀枪剑戟一块上了,恨不能把长孙颓乱刀砍死的意思,这意思很明显,我公务繁忙所以不能去拜访你,可是谁官大谁官小呢,你一个北平侯是要我一个亲王去拜访的吗,好大架子呀。 “王爷误会了,臣下的职责是供应大军物资,每日所耗甚重,臣一日不敢懈怠,日日忧思,生恐耽误了大事,所以一时失礼,请王爷原谅。”长孙颓赶紧解释。 “那么现在怎又得空了?”拓跋俊追问,“现在不怕耽误了?” “是这样的,陛下有密旨,请王爷观看。”长孙颓从怀里拿出一个卷轴来递给拓跋俊。 拓跋俊一脸疑惑打开一看,果然是拓跋焘的圣旨,上边写着听说南朝大兵压境,唯恐拓跋俊兵力不足,委派长孙颓为前军主将协助拓跋俊作战,并随行增兵步兵两万,骑兵一万。这样子全军已经有六万多人了,远远压过刘宋部队,拓跋俊心中疑惑,抬眼一扫,正好看见宗爱冲他微笑,心中了然,这是宗爱害怕他打败仗,就密报拓跋焘,要求援助。 拓跋俊心中恍惚,从他个人角度上讲,很不喜欢长孙颓这个人,但是现在局面僵持,他需要有人帮他脱身,或者说做一个替死鬼,他其实心里已经有数,刘宋那边并没有使出全力,要想全身而退,就只能依靠长孙颓做替死鬼了,虽然心里不甘,也要承认现实,做大事的人自然是懂得取舍的。拓跋俊点点头,干巴巴的表示了欢迎,然后吩咐,任命长孙颓为副帅,前军大总管,自己则是退居幕后,总揽一切。 这边人马增多了很多,范晔那一边也不是瞎子聋子,马上就发现了这一变化,连忙找参军杨小瓜来商量。 杨小瓜皱着眉,问拓跋嫣然,“这个长孙颓是个啥人呀?” “长孙颓,是北平王长孙嵩的嫡子,继任北平王之后被朝廷忌讳,就降职成为北平侯,这个人传说中骑射无双力大无穷,是员骁将,这一次当了相州刺史主要是负责后勤,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副统帅了。”拓跋嫣然就是一本活字典,果然不愧是拓跋浩的智囊,脑子里全是资料,信手拈来。 “额,这样啊,看来这个家伙不好对付,能接受打压的人自然不会轻易冲动,不像是拓跋俊那样好撩拨了,这个家伙久经战阵,不是一朝一夕能打败的。”杨小瓜捏着下巴,嘴里念叨着,眼睛盯着地图,忽的眼前一亮,“不好打我们就不打!” 他把眼睛望向刘义季,说道:“王爷,现在需要你的力量了。” 第120章 战略进攻、战术防守 “啥?”刘义季一脸惊讶的指着自己的鼻子问,“怎么还有我的事情了?” “是这样的,”杨小瓜很耐心的解释,“本来,我们只想着把鲜卑人击退,不想扩大战争,但是现在鲜卑人就是死活不肯退兵,非逼着我们扩大战争,那么如果我们就在这一块地方和他们硬顶,那打到猴年马月也不行呀。你填三万,我加五万没完没了的,所以我想,王爷手里握着好几州的人马,现在就别闲着了,咱们来个多点出击,逼他们撤退。” “哦?”刘义季和范晔眼睛发亮的望了过来,“你说说看。” “你看,”杨小瓜指着地图,“在这里,咱们三万大军扎堆在黄河边上,而敌军呢来了六万,而且什么拓跋俊长孙颓南宫博宇之类的名将来了一堆,我们硬打很难歼灭他们,所以,不如开辟一个新的战场,把他们的视线吸引走,顺带着要是能占便宜那就多占点。其实现在,清河南岸是我们的,平原也是这样,只剩下一个济南相关的城市,我听说前任梁州刺史裴方明和雍州刺史刘真道因为贪腐一案,罪该处死,后来王爷和临川王出面求情,免去全部官职发往王爷军前效力,可有这回事儿?” “嗯嗯嗯,”刘义季点头,“你的意思是。。。。这里,济南,让裴方明和刘真道出兵济南。”他的眼睛很明亮。 “不仅如此,现在清河和平原的人马在咱们这里其实起不到什么大的作用,反而是消耗粮饷,他们不是这里的人,士无战心,而且训练不足,还不如叫他们回到家乡去骚扰敌人的粮道,现在既然那个长孙颓到了前线,维护粮道的力量自然就薄弱了,不需要多大的力量就可以叫敌人后勤补给出现问题,到时候士气。。”杨小瓜呵呵一笑。 “嗯嗯,你说的没错,”刘、范两个人点头不迭,“确实如此,这些郡兵更适合本土作战,只有袭扰敌军粮道才是发挥他们力量的好办法。只是,这样的话我们的人数就更少了,就算加上你的八千人马,也是处于下风。”范晔思忖着说。 “没关系,我们以稳守为主,实在不行再后退到城里,依我看来,我们只要加固营寨的防护,多修筑地堡,再把我们的投石车和弩车运过来,肯定固若金汤。” “好,就这么办了,本王马上去兖州,这一次本王亲自督战,一定弄的票漂漂亮亮的。”刘义季也兴奋起来,“不过,在大军到达之前,范大人可要吃苦了。”刘义季颇有一点说不出来的情绪在里边。 “不妨事的,有杨贤侄和垣老将军在这里,我自然可以高枕无忧。”范晔的文人气又冒出来了,一派潇洒风度。 垣护之回到大营时候,刘义季已经离开了,他这个人闲来无事打打哈哈喝喝酒,一旦有事了就是雷厉风行,现在有打大仗的机会,自然是不甘人后,一边飞马传令,调动裴方明和刘真道迅速去兖州报到,一方面自己也是快马加鞭去兖州,好在这两个人一直是在徐州总部训练军队,离着前边不算很远,现在用八百里加急的办法通知他们,估计有个三四天也就可以把命令送到了。 这一边范晔也把清河郡守淳于意和平原太守刘立志找来,告诉了他们现在的情况,他们听说敌军已经增兵到了六万,心里就打鼓了,争功的心思一下子飞到九霄云外了,再听说安排他们回去自己的地盘出兵骚扰敌人的后勤,忙不迭的答应下来,心说只要能回到自家地盘,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比在这里当小媳妇可是强多了,还时刻担心自己的老巢,现在就放心了,告辞了范晔,马上拔营起寨回转自家的地盘不提。 听说范晔的大营不但没有增兵,反而有部队离去,拓跋俊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但是现在他已经把作战的指挥移交给长孙颓了,就不再过问,只是私下里找来拓跋青山商量:“你说敌军知道我们增兵了,不但不增兵,反而撤兵,是何道理?” “属下也不知道敌人怎么想的,不过不外乎几条吧,以前孙膑有增兵减灶之计,故意诱惑庞涓追击,好彻底收拾庞涓,范晔是个文人,喜欢玩一些阴谋诡计也是正常的。或者是范晔打算死守,那些其他的人马胆怯,找机会撤退也有可能。”拓跋青山分析道。 “可是他们不怕军令吗?”拓跋俊惊讶。 “这些人都是封疆大吏,地方上的土霸王,对他们来说保存实力大于一切,如果能保存实力,范晔不过是外来的刺史,未必能把他们如何,若是留在这里,被我们攻破了营寨,那岂不是要在这里殉葬,得不偿失。” “有道理,我们这些部落遇到打胜仗的时候一个比一个踊跃,遇到困难的时候也是一样转身逃走,单于的命令根本不听,想来这些南蛮子也差不多。”拓跋俊点头称是。“可是我们该当如何应付呢?” “殿下,现在不是你已经把包袱甩给长孙大人了么,他不是号称名将么,叫他去打,打胜了王爷是主帅,功劳自然是王爷的,打输了那是他无能,辜负了陛下的期望,正好可以。。。”拓跋青山用手做出了一个下切的动作,笑的很邪恶。 长孙颓的态度是,不在乎,任你千条妙计我有一定之规,反正就是要拿下你的营寨,所以不管不顾的就是一心整顿部队,一早起来大军拔营前推15里下寨,强行挤压范晔的生存空间,逼着范晔做出决断。 范晔则是依照着事先安排好的策略,在营寨外边建立了更多的障碍物,比如说挖了好多陷马坑,放了不少铁蒺藜,还有各种拒马,很明显就是不顾一切把敌人拦阻在百步之外,与此同时,大量的弩车被架设起来,这方面乐清城里有的是罗氏商行提供的弩车,大家只是把它拆散了再运过来组装就可以了,范晔在营内也修了不少地堡,星罗棋布的,就是要你在前营寸步难行,反正不打算马上反攻,运输和人员调配在后营进行,不会受到干扰,这幅架势要把这座大营整成马奇诺防线,当然了,这个年代还没有法国,更没有那个劳什子的防线,不过不重要,意思到了就可以了。 至于说敌人会不会绕过去从后边攻击大营,就像德国对付马奇诺防线一样,且不说范晔不是傻子,眼看着你绕路不管,就算是你绕过去了,乐清城里杨家八千战士也不是吃素的,到时候两面夹击,那长孙颓就不是长孙颓了,可以叫做长孙废物了。 长孙颓一看挤压无用,范晔根本不理不睬,就找来了南宫博宇,“南宫大人,我打算明天开始强攻南朝人的大营,你叫那个姓萧的骑都尉准备器械吧。” 南宫博宇本来想说什么,不过看看对方的表情,还是很干脆的闭上了嘴巴,把萧大临叫了过来,“萧都尉,我们要强攻南朝大营了,你的器械何时能够准备停当?” 鲜卑人打仗,一向是骑兵野战步兵攻城,所以对这些汉族奴兵来说,准备器械才是他们的老本行,阵地战什么的其实是赶鸭子上架,妥妥的战五渣,也就是遇到了同样很渣的郡兵,这才勉强保持阵线的平衡,否则遇到正规的野战步兵,早就给人家吃的连骨头都不剩了。所以普通的器械,像什么简易攻城车,简易云梯之类的汉军营里一直是有备件的,萧大临也是很有把握的说,“刺史大人,普通的器械一天就可以准备好,要是像井栏或者投石车之类的那就要差不多一个月了,我们需要现场砍树制造,很麻烦的。” “不用那些东西,一个营寨而已,哪里需要什么井栏,不就是些个鹿角陷坑么,搬开填平而已。”长孙颓不以为然的摆摆手,“快去准备吧,明日一早进攻。” “遵令!”萧大临答应一声,赶紧跑出去准备,其实对他们来说,攻城战是最残酷的,纯粹就是拿人命往里填,哪怕是进攻大营也差不多,宁愿玩阵地战打酱油,也比一轮死要强得多,需要准备很多棉被(南北朝没有棉花,所以是用的动物毛发或者植物纤维填充,目的也是为了减弱弓箭的杀伤力)蒙在各种攻城车或者柴草车(火攻用)上面,光是用牛皮可是不够的(材料不足)。 第二天一大早,北魏这一边吃完了早饭,在大队骑兵的掩护(监督下)汉军奴隶兵们,推着各种小车吱吱呀呀的前往刘宋营盘,除了攻城车柴草车之外,还有各种装沙袋的车辆,这些都是为了填坑的。 在离着刘宋大营一里之外,长孙颓列好阵势,步兵在前骑兵在后,在骑兵的驱赶之下,大队步兵小心翼翼地靠近再靠近,生恐里边射出箭矢来,夺取他们的生命。刘宋大营寂静无声,只有旗杆上的宋字大旗和范字帅旗在空中迎风飘摆飒飒作响,此处无声胜有声。 看着这幅消杀的场景,萧大临也不由地心里发紧,他冲着自己的心腹徐小虎点了点头,“去吧。” 徐小虎脸色发苦,咽了一口唾沫,朝着身后一挥手,“跟我来!”五百个步兵弯腰弓背,躲在沙土车后边缓缓地朝着刘宋大营的门口移动,大营毫无反应。 走呀走呀,短短几百米的距离对这些士兵而言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终于有百十个士兵小心翼翼的来到了营门前百步的距离,来到了那些鹿角拒马的前边,几个士兵互视一眼,鼓足了勇气,往手心里“呸呸”吐了两口唾沫,就走上前去要搬开那个鹿角,拒马很沉重,是由粗壮的大木头钉成的支架,因为表面上全是枝杈横生仿佛驯鹿的角一样,所以也叫鹿角丫杈,拒马的整体有数百斤重,下半身结构很稳定,可以牢牢地扎进泥土里在普通的冲撞之下不会翻到,上半截的枝杈很尖锐,当战马试图冲撞或者越过的时候就会给这些枝杈划破皮肤,弄个头破血流开膛破肚,对战马的杀伤极大,通常都是摆在寨子门口的,为了防止被骑兵偷袭,现在被杨小瓜摆在了百步距离上,正好是弓箭的射程内,很显然是为了让营寨武装到牙齿,让骑兵无能为力。 沉重的拒马不是可以轻易搬动的,数百斤的分量显然也是加了料的,就是为了防止步兵搬动,完完全全就是死守的架势。北魏这边的步兵用手一摸就叫苦不迭了,很显然这东西要十个人才能搬开,可是上边全是枝杈,十个人哪有下手的地方,几个人咬咬牙,走上去取出了一盘大绳子,准备套上绳子,再用战马的力量拉开,或者用十个人拔河也成,以往遇到轻型拒马也有鲜卑人用套马杆拉开拒马的先例,但是今天这么干,哪有那么容易地,牵一发动全身,他们摸一下没事儿,拿出了绳子,那寨子里有高高的塔楼,上边了望的士兵一眼就看明白了发生了什么,立刻挥动旗帜,吹响号角,原本藏在寨墙后边休息的士兵得到了命令,立刻站起身来对着寨墙外边就是一轮抛射,他们不需要瞄准,所以寨墙修的比人还略高一些,士兵根本不需要露头,按照了望塔提供的方位坐标盲射就可以了,反正不需要准确,直接箭雨覆盖,一阵噼里啪啦噗嗤噗嗤的声音之后,那些搬动拒马的士兵连敌人在哪里都不知道,就给射的体无完肤,惨号不已,直接射死的还算命好,大部分人是没死的,伤痛让他们难以承受,直接倒地惨号不已,战争,没人会去在意他们,战友也不行,谁去救助它们说就会暴露在刘宋一方的精准箭雨覆盖下,生不如死,所以死道友不死贫道,你叫唤你的,我就当没听见,自己自求多福吧,这样子直接惨叫折磨一直要好几天才能死去可是比直接阵亡要难受十倍,对汉军奴隶兵的士气打击更是沉重。 最邪恶的一点是,为了防守方便,不让敌军把箭矢捡走二次利用来反攻营寨,这些箭矢都是一次性的消耗品,箭杆采用的都是酥脆易碎裂的果树木材制作,这种木材在空气中飞行的时候重量较轻,飞行距离更远,但是因为材质的原因,只要箭头射入人体或者其他的障碍物的时候,巨大的动能会压迫在箭杆上,导致箭杆粉碎,只有箭头进入人体,那么你想逞英雄把箭拔出来都不成,只能用刀把箭头剜出来,那过程想想就酸爽,而且因为箭杆碎了所以不能被敌人捡回去使用,对于防守一方显然是极为有利的。 也有人说,如果是敌人把箭头拿走重新连接一个箭杆呢,当然可以,古代冶铁落后,箭簇的反复使用也是正理,可是那消耗的制作时间可是很大,不利于进攻方,而且射进来的箭矢又变成了防守方的利器,到最后还是进攻一方亏大了。 这种思想其实来自古代欧洲的重甲骑士,那些家伙抱着老粗老粗的大枪骑着马去撞敌人,如果你看过相关的电影电视就知道,那玩意也是极为酥脆的,只要碰到敌人的身体 就会寸寸碎裂,只留一个枪头在敌人的身体里。欧洲人这么设计倒不是为了不让敌人二次使用,而是为了减少骑兵冲击对双手双臂的伤害,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你那么一冲差不多有几百上千斤的冲量产生,人类的肩膀承受不住,肯定会脱臼,而如果枪杆碎了,那么骑士受到的反作用力就会微乎其微,完全可以拔出宝剑继续作战。 望着倒地惨号的一百多战友,剩余的士兵面如死灰,但是在后边督战队的驱赶之下,仍然要硬着头皮继续冲上来,一波又一波,攻坚战历来如此,哪怕是北伐战争的时候,传说中的叶挺独立团也是倚靠视死如归用人命填才攻克的武昌城,当然了和铁军(第四军)齐名的桂系钢七军(这么起名字就是为了逗气儿,你是铁军我是钢军,起名字压你一头,直到最后被四野碾碎为止,四野的前身红一军团的前身叶挺独立团,正好是铁军的核心,所以也算是铁军干掉了钢军为自己正了名),所有那时候的军队攻坚的时候都免不了用人命填,千年以来很少有例外。 这场针对拒马的战斗整个持续了一个上午,死了上千人,终于实现了搬开拒马的目的,不是刘宋军的弓箭杀伤力小,实在是尸体已经高过了拒马,变成了人肉掩体,弓箭也没办法射杀他们,只好任由这些人拉开了拒马的阻碍,现在寨墙外边就只剩下一片开阔地和一丈多宽的壕沟了。 看到眼前微不足道的成果和遍地的死尸,饶是长孙颓心如铁石也不由得皱眉,仅仅搬开拒马就死伤了数千人,那要是攻破寨墙呢,要知道到目前为止自己连一个敌人都没看见,虽然也试图射箭压制对方,可是寨子里边悄无声息的,似乎一个受伤的也没有,让进攻方无比的沮丧。 在寨墙的遮蔽下,营寨内部的情况无人知晓,显得那么的神秘,让长孙颓浮想联翩,里边到底是怎么样了呢?里边确确实实没有人受伤更没有人死亡,前营是一片纵横交错的交通壕,不是普通的壕沟,是交通壕,四通八达绵延数里,来自淮海战场上我军的交通壕,利用这个东西,我军活活困死了人数和装备都占优势的敌人,那个威力自然非同小可,连大炮轰炸都没办法有效杀伤的交通壕,拿来应付冷兵器作战的弓箭(也许未来会有石头?)那自然是绰绰有余了,自然是不会在对方盲目射击下受伤,更为出格的是,壕沟上边还有木板,士兵们进入壕沟就把木板盖在脑袋上,这怎么射得着,简直是比乌龟还要乌龟。 看着满目疮痍,长孙颓知道不能再继续了,必须停下来缓一缓,就命令部队停下来吃午饭修整,至于那些惨号不止的伤兵们,还是留在那里继续吧,就当听不见就是了。 第121章 门前一百步 吃过了午饭,更艰苦的战斗开始了,萧大临指挥着自己的步兵蒙在棉被下匍匐前进,趴在地上躲避天上落下来的的箭矢,像一只只蚂蚁一样背着沙包填平一个个陷马坑,取出一个个铁蒺藜,要把这一百步的范围变成骑兵的坦途,按照正常的情况,刘宋军队面对这种情况就会束手无策,只能干看着敌人铺平道路或者打开寨门决一死战。事实上就算是长孙颓也想不来如何才能破去这种办法,他也不由得对萧大临倍加欣赏,“人才呀!”他摸着自己的山羊胡暗想,“这家伙真的是个人才,就这么当个骑都尉浪费了,应该把他提升到自己的亲信当中去,只有这样,这家伙才有更大的舞台发挥出来更大的力量。” 事实上,在营寨里边负责坚守的垣护之确实做好了开门迎敌的准备,但是想想那样暴露在敌人的骑兵之下,似乎损失更大,还不如让敌人攻进来更划算些,就只能等着了,只是这样下去士气会下降的吧。 高塔上的了望兵把情况传递给了下边的部队,中军帐里边自然也知道了,范晔听到了汇报,也不着急,他和垣护之不一样,倒不是他更懂得战争策略,而是他更了解己方的战斗准备情况,所以这一次他没有害怕,只是笑着问,“杨家贤侄,现在我们准备好的那些酒水是不是就可以用了?” “叔父大人足智多谋,小侄不如也!”杨小瓜适时地翘起大拇指表示了钦佩,这个马屁拍的范晔也是哈哈大笑,其实有时候下属拍领导马屁不是仅仅为了谄媚,上级也不是因为昏庸而喜欢马屁,实在是恰当的马屁对于提升领导的威望和团队的凝聚力是有正面作用的,下属如果有一个算无遗策的领导,自然信心满满,做什么都可以效率加倍,至于智谋的专利权属于谁重要吗,不重要,只要是自己一方的就够了。 范晔吩咐道:“把小型投石车拉出来,让了望兵提供位置,齐射火油弹一发。” “诺!”传令兵跑出去,转眼间从隐蔽的帐篷里吱吱呀呀的推出来二十辆小型投石车,每个网兜里都放了一个两斤左右的陶瓷酒坛子,当然里边放的就是火油弹了,随着一声令下,二十个小陶罐凌空飞起,越过寨墙,齐刷刷的落到那些匍匐在地辛勤填坑的北魏步兵身旁,哗啦啦摔得粉碎,刺鼻的火油流了一地,还没等这些人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有一轮十几发火箭射了出来落在了地面上,然后寨前的百步之内燃起了熊熊大火,这些趴在地上的步兵躲闪不及全都被烈火包裹在里面,石油燃起的大火最大的特点就是粘在身上下不来,无论是打滚惨号还是用泥土,所有的办法都是无效的,其他士兵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些人被烧成人形火把,最后烧成黑炭,这种震撼力让人恐惧得无以复加,虽然真正烧死的人并不多,但是情景太惨烈了,对于士兵的心理打击比死去几千人都要恐怖,甚至有迷信的士兵觉得地狱里的红莲业火不过如此,大声惨叫着向后逃去,这一跑不要紧,造成了上千人的溃逃,幸亏营寨里打定主意要老虎不出洞,否则开门冲杀的话,恐怕会造成北魏步兵甚至骑兵的全体崩溃也说不定。 长孙颓的反应是冷酷无情的,他下令对这一千多人原地射杀,反正后边的部队没看到前边的场景,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如果任由这些溃兵活着的话,以讹传讹,恐怕会造成整个部队的崩溃,要知道下层鲜卑人也是笃信佛教的,一旦有人把这些和联系起来,那后果不堪设想,慈不掌兵,一定要把危险扼杀在摇篮里,所以全部处死,决不能留情。 就这样一千多士兵被毫不留情的坑杀,而引起这一切的那场火灾只不过烧死了一两百人罢了。 骚乱被镇压住了,望着眼前这些面如死灰的士兵,长孙颓再次下令进攻,不管死多少人,也要把这些坑填平,萧大临这一次不敢在玩弄心机,只是下令士兵们顶着盾牌去整理地面,而寨子里边似乎也被这地狱的场景吓住了或者是为了节省珍贵的火油,反正总而言之没有再次用火攻之计,只是一轮又一轮的射箭来杀伤这些敢于靠前的步兵,虽然这样死伤的步兵更多,但是对于长孙颓来说,宁愿多死几百个人也不想再来一次自己杀自己人的场面了,毕竟奴隶也是人,杀多了鲜卑士兵也会有心理阴影,毕竟他们进入中原的时间已经很长了,接受了不少中原人的理念和佛教的思想,不再是百多年前那些和大自然作斗争的野兽一样的士兵了。野蛮通常和贫穷是成正比的,为啥某岛国士兵会无恶不作,还不是穷的,一个个穷的连饭团都没得吃,把老婆女儿送去南洋卖身换外汇都习以为常,那么为了一只鸡杀死一个中国老大妈对他们来说就没有感觉,野兽吗,野兽自然没感觉,可要是动物园里的老虎天天吃饱饭,他们就很少会兽性大发攻击饲养员,为啥有饭吃了野性就减退了。(70年代日本着名电影《望乡》,讲的就是他们以国家的力量把老婆女儿送去南洋换钱的历史事实) 有精明的士兵利用盾牌巧妙地躲过了从天而降的箭矢的伤害,有样学样,更多的士兵也加入了进来,虽然动作会笨拙,但是每天和器械打交道的他们弄几个木板挡在身上还是做得到的,于是他们很快就前进了几十步,滚雪球一样高速铺平了通往寨墙的道路,显然,这些士兵的行为再次激怒了了望塔上的哨兵,而这一次垣护之并没有等主帅下令,自己就举一反三的搞了一个新发明,每一只箭矢都绑上一个小竹筒,竹筒里是不多的一点火油,竹筒外边是一小团点燃的麻布。 夺夺夺的声响中,箭矢纷纷射在盾牌上,然后碎裂燃烧,有手疾眼快的士兵赶快丢下手里的盾牌,避免被火烧死,然后第二轮箭雨从天而降,把躲避不及的士兵纷纷射伤,倒地惨叫,这次他们学乖了打着滚爬着想逃回去,然后第三轮第四轮覆盖性打击,门前百步的坑填平了,障碍物也清理的差不多了,只是北魏的步兵付出了伤亡四千多的代价,死人和半死不活的人在门前百步之内堆积如山。 长孙颓虽然年纪不大,那也是身经百战了,但是这一次战斗的惨烈,却是他多年来第一次见到的,看着眼前的惨状,他长叹一声,吩咐:“收兵!” 不是他不想一鼓作气,实在是做不到了,那些士兵都像从地狱里出来一样,面无血色的,眼中没有了生气,仿佛生化危机里边的丧尸一般,根本没办法继续作战,只能回去修整、替换,只有这样才能继续战斗。 损失近半的前锋步兵被换了下去,远远地独立扎营,防止他们影响其他部队,好在这些部队是按照地区划分的,分开扎营也属于惯例,不会让不知就里的其他士兵疑惑。 宋军大营的帅帐里,范晔对垣护之是大为夸奖了一番,尤其是垣护之最后发明了竹筒火油箭的攻击方式,临敌决断十分机智有效,范晔把个垣护之夸得只应天上有,人间却难寻,搞得垣护之闹个大红脸,他可是知道对方就是抬举他给他送功劳,否则无论是投石车还是火油可都不是他弄来的,他只是有样学样哪有那么神奇,自然他也知道是谁的功劳,看着杨小瓜那诚挚的笑脸,他也是心中感动,这年头不抢功还送功劳的世家子弟可不好找,这个杨茁真是个高士。因为战争时期,军营不能喝酒,范晔就以茶代酒连敬垣护之三杯,垣护之喝完之后,忽然说道:“刺史大人,垣某有话不知道能不能说。” “哦?”范晔满脸带笑,“垣老将军不要客气,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不是不是,”垣护之脸红,“属下并没有什么要求,实在是今天刺史大人的夸奖属下受之有愧,所以属下想请缨,今夜里。。。” 范晔马上止住了他,吩咐道:“你们都出去一下。”手下的随从马上识趣的退了出去,只剩下杨小瓜、范晔、垣护之三个人。 范晔温声说道:“垣老将军,你现在可以说了。” 垣护之抱拳,“刺史大人,我看今天敌军损失惨重,士气低落,想请令去劫营,想来敌军忙于修整难以防范,定能成功!” “嗯嗯,垣老将军此计甚善,只是垣老将军白天已经很辛苦了,这样劳烦你,范晔实在是心有不忍呀。”范晔故意皱眉叹息。 “刺史大人,末将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岂能怕辛苦,身为武夫,抛头颅洒热血为国尽忠乃是应有之义,请刺史大人应允。”垣护之一听范晔犹豫,赶忙说道。 “嗯,好吧。”范晔叹息,“老将军拳拳报国之心可昭日月,如果大家都像老将军一般,大事早成。” 垣护之被这番夸奖激动的都快热泪盈眶了,双手抱拳半天说不出话来。这时候杨小瓜插嘴道,“既然垣老将军计划要去劫营,我们来商讨一下具体的行动方案吧。”他领着大家来到地图前,“我们的大营,前营已经封锁,不适合出入,所以要出兵的话,应该从后营出发,这样也可以掩人耳目,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敌方大营。” “嗯嗯,不错,”垣护之点头,“参军大人所言极是,从后营出发更妥帖些,不知参军大人还有什么吩咐。”这几天来杨小瓜充分发挥了智囊的作用,让垣护之很佩服,这位参军果然和其他喜欢夸夸其谈的世家子弟不一样,对于行军打仗十分的了解,仿佛身经百战一样,就很奇怪了,他才二十岁年纪,此前也没听说此人出任什么军职,却不知道此人的战场经验从何而来,但是做人起码的避讳他是知道的,无论怎么好奇也不能打听大人物的隐私,虽然垣护之自己的官爵高于杨小瓜,但是那个年代的官场,只要和领导关系好,那升职加薪就是一句话的事儿,你级别再高如果和老板不贴心,那也就一钱不值了,所以参军杨茁的实际地位远远高于垣护之也是应有之义。 “吩咐不敢当,”杨小瓜继续说道,“以我所见,垣将军进攻的地方也不适宜选择敌方的前营,想来敌方就算没有防备,前营面对我们也会有所警惕的,不如从后边下手。” “只是那样一来路途遥远,似乎容易泄露行迹,而且士卒会很疲劳,战斗力下降,也难于撤退,如之奈何?”垣护之也没客气,直接提出自己的疑问。 “从后营出发,向北就是我们的水寨,老将军可以沿河而上,这样士卒就不会有什么劳苦之虞,而且我军船队一向掌控了水上,四处巡弋也是常事,敌人无法监控。”杨小瓜解释道,然后又问,“老将军此行打算带多少人?” “参军果然高明,这从水上行军的方法末将就没想过,本来末将计划效法甘宁百骑劫营的,若是坐船,似乎可以多些人马,效果更大一些?” “嗯嗯,杨某有个想法,不知道是不是可行,请老将军参详一二。”杨小瓜又说了一番话,说得垣护之连连点头,心中凛然,心想此子太强了,可千万别和这样的人在战场上对敌,会让你生不如死的。 夜半三更时分,垣护之带着人坐着船在水声的掩护下逆流而上,静悄悄的到了敌营的后方,本来逆流行船会很慢,但是有一个工部主事祖冲之(就是勾股定理和圆周率的那位祖冲之,当时二十岁左右)发明了桨轮,也就是现在公园里很常见的脚踏船的升级版,在船底仓用耕牛拉着那个桨轮组转动,时速可以到达十几里,比步行快得多,所以半夜出发,黎明前的凌晨三点多就到了目的地,真的是静悄悄的就到了敌人的眼皮底下。 垣护之叹息不已,他自己就是多年的水军统领,但是没想到科技的力量如此强大,就短短这两年,水军就可以发展这么强大,船这么快,比士兵行军快,这要是以后,岂不是有水的地方都可以瞬间抵达了,兵贵神速呀。 不过既然到了地方,就没时间想别的,垣护之迅速分派,人马,自己带两百人摸向敌军的后背,黎明前的黑暗历来是最黑暗的,人们最困的时候,这时候发动突袭,往往是毫无反抗能力的,一定要抓紧这个机会。 在后营的门口,几个站岗的北魏士兵抱着枪在那里打盹,垣护之一挥手,就有几个身法灵活的战士迅速扑上去,还没等敌人反应过来,已经被捂住了嘴巴,咯吱一声扭断了脖颈,给拖到一边的草丛中,然后没有几分钟,就从草丛中出来了几个身穿北魏军服的家伙,百无聊赖的拎着长矛,蹲在营门口打盹,就仿佛刚才的一切是一场梦。 垣护之带着自己的人,都是身穿北魏军装,统一在脖子上栓了一条白色布条以示区别,这样比传统的胳膊白毛巾更容易分辨,而且还没有白毛巾那么明显,毕竟胳膊上白毛巾是个老掉牙的梗了,万一有懂行的就惨了。 大家很快进入后营,找到辎重营,也不深入,就是把随身带来的火油均匀的洒在柴草堆上和粮垛上,受白天火箭的启发,这一次垣护之他们每个人都携带了好多大号毛竹,用竹筒做容器携带火油很方便,而且密闭性好,简直是杀人放火的必备利器,为了安全都是用沥青封住开口的缝隙,这样就不怕泄露,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很安全很节约。 很快,分散的众人就完成了布置燃料的任务,从容远离辎重营,垣护之取出早就准备好的白磷箭交给几名手下,跟他们约好了等信号就放火,然后就带着其他人继续深入敌营,来到了马厩附近,垣护之亲自过去,杀死了睡觉的马夫,把准备好的白磷水(白磷用水泡着可以避免着火,要是暴露在空气里,呵呵)倒在马厩的草垛上,立刻闪人,在路过营门口的时候射出一支响箭,果然是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那些准备好的士兵也纷纷把白磷箭射到粮食囤上,飞速离开。 刚刚跑出营门口,就看见整个后营火光冲天,紧接着就是人喊马嘶,如果只是烧粮食就已经够狠毒了,结果垣护之还把马厩烧着了,战马迷迷糊糊的发现着火了,立刻就疯狂了,挣脱缰绳跑了出来,虽然他们烧的只是马厩的一小部分,(上万匹马,你想烧完光点火就能累死你,)但是架不住有连锁反应,推翻了多米诺骨牌的一张,后边就看自由发挥了,受惊的战马乱跑乱踢,其他的战马被惊醒也闹腾起来,然后就是万马踏营,古代打仗最害怕劫营,因为士兵多了就会情绪不稳定,人在昏睡的时候被惊扰就容易发狂,古代人缺乏营养,大多数有夜盲症,所以只要有一个疯子乱砍乱杀就会形成营啸,在这方面人类的意志力并不比战马强多少。 现在万马踏营,营啸自然不可避免,加上白天的战斗打的那样惨烈,但凡正常一点的都会做噩梦,几千人做噩梦,然后还有万马踏营,那后果,所有的士兵都疯了,抄起兵器来一顿乱砍乱杀,敌我不分,当然,敌人早就走了,只有自己人杀自己人。 坐镇后营的是长孙颓的儿子长孙敦,他和他爸爸一样悍勇无比,一看见这情景立刻下令亲军弹压,所有鲜卑人就出来包围汉军营,敢于出营的一概射杀,毫不留情。因为白天烧死的都是汉军,骑兵们离得很远,所以没有受到多少情绪干扰,再加上生性野蛮,生生死死的看得多了,更是吃得饱睡得着,所以他的针对很准确,经过一顿乱箭,果然制止了骚乱,这时候长孙颓也带着南宫博宇和拓跋青山来到后营,看到这一地的狼藉,饶是长孙颓气度不凡,也气疯了,吩咐道:“墩儿,敌人劫营,人马想来不多,趁着没跑远,你带一哨人马追出去,务必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诺!”长孙敦点了一千人,骑上马就追了出去。 第122章 破寨 长孙敦很生气,作为北平王(侯)的嫡系继承人,长孙敦在大同的权贵圈子里那也是首屈一指的纨绔子弟,名气很大,只有他欺负别人的份,哪有别人欺负他的,现在父亲掌握了军权,给了自己镇守后营的差事,本想着后边除了粮草辎重没啥东西,应该舒舒服服的立功,结果谁知道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损兵折将不说,关键是丢人呀,这要是不抓住那个罪魁祸首千刀万剐,真的是难消心头之恨。 有了这种想法,长孙颓的马自然是越跑越快看,后边的大队也紧跟着他加快了速度,不顾夜晚山路崎岖难行,仗着自己的马术精湛,没命的追赶。 果然,追出去七八里,前边影影绰绰的有那么一小队人,人数不多,也就一两百人的样子,天黑看不清楚具体人数,这些人可能是马术一般,生怕在夜里马匹走山路危险,都是下马牵着走的,这才给长孙敦一个机会追上来。 长孙敦一看追到人了,心中大喜,就吼了一声:“呔,纵火的小贼休走,你家少将军在此,快快留下项上人头!” 他这不喊还好,一喊似乎就把对方给惊吓到了,前边的人立刻不管不顾的飞身上马,开始没命的往前跑,颇有一点誓死不做俘虏的架势。 长孙敦在后边加速追赶,前边也是像受惊的兔子一样逃窜,不过长孙敦心里有底,知道对方马术一般,跑不了多久就会给自己追上,所以在后边胸有成竹,宛若猫戏耗子一样。 一跑一追,转瞬之间就转过一个山头,眼看着就要到河边了,长孙敦正要加速的时候,忽然间一声炮响,从他的身后杀出一哨人马,也是有千人之众,为首一员小将,镔铁盔甲,手持长槊一声大喝,“北虏休走,垣承祖在此等候多时了!” 原来这就是杨小瓜安排的计中计,先放火劫营,再放慢速度吸引追兵,然后以逸待劳,伏兵杀出来,来一个出其不意。 这一下子确实把长孙敦吓了一大跳,万也没想到这里有埋伏,现在是黎明前的黑暗,最黑的时候,根本看不清楚后边来了多少伏兵,军心大乱,这时候前边逃命的宋军也转身杀了回来,为首的老将四十多岁年纪,威风凛凛的,正是老将垣护之,长孙敦咬紧牙关握紧手里的长刀就和垣护之打在了一起,可是这是在中埋伏的时候,听着后边的士兵不停的发出惨叫声,长孙敦自然是越打越紧张,本来就不是正当壮年的垣护之的对手,现在胆气全无,更不行了,打着打着,看了一个破绽,拨马就跑,跑出去没有几步,斜刺里冲出来一员大将,手里长槊迎面刺来,长孙敦躲闪不及,大叫一声,被刺于马下,有士兵冲过去,砍了首级,交给那员大将,正是垣承祖,垣承祖高举长孙敦的人头喊道,“贼酋已经授首,降者免死!” 北魏的骑兵大乱,有的跑了有的被杀,垣护之眼看着天快亮了,带着人马从容离开,上了战船回返大营。 长孙颓看着眼前这具无头的死尸,双眼赤红,想哭却哭不出来,他有两个儿子,老大长孙敦,武功高强性格聪慧,最能继承家业,结果谁想到会这样的结果,他想说后悔不该派儿子追出去,但是已经发生了,后悔有什么用,想说瓦罐难离井口破,大将难免阵前亡,但是这话对别人说还差不多,干嘛死的是自己的儿子呢。 这时候的长孙颓才深切的体会到了丧子之痛,作为将领,往日里看到别人家妻离子散的事情多了,以为自己无感了,谁知道,别人身上的无感不等于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是那句话说得对,别人身上是故事,自己身上是事故呀。 “长孙大人节哀呀,”一个刺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来,长孙颓抬眼看去,一张最不想看见的脸孔出现在眼前,虽然面带戚容,但是怎么看都觉得是假惺惺的,让人恨不能在这张脸上狠狠地砸上一拳,把他打成车祸现场。当然,他只是想想而已,拓跋俊虽然可恶,也不是他能够殴打的,除非他不想混下去了,要退归山林,可是就算如此,这个可恶的家伙还是个高手,自己真的能打赢对方吗,长孙颓自问毫无把握,只能忍气吞声。 “多谢王爷惦念,下官没事的。”不管多讨厌对方,长孙颓也不得不虚与委蛇。 “长孙大人爱子为国捐躯,本王甚为心痛,定要上表朝廷为之讨封。”拓跋俊一脸惋惜之色装的是那样的欠揍,然后又说道,“可是长孙大人现在这样子,是不是应该返乡置办后事才对,这营里的事情。。。。” “王爷不必担忧,”长孙颓气疯了,赶快一句话堵住了拓跋俊,好嘛,这是来夺权来了呀,自己借着圣旨刚抢过指挥权,现在对方就要夺回来,叔叔可以忍婶婶不能忍,自己付出了一个儿子的代价,现在想要抢走自己的一切,门都没有,他嘶哑着声音,咬牙切齿地说,“臣下定会斩下那敌将的人头为我的孩儿祭奠亡灵。来人呀,给我点兵,升帐!” 拓跋俊其实并没有想真的夺权,他很清楚眼前的敌人不好对付,这就是个烫手的热芋头(南北朝有芋头了,没有山芋),傻子才抢过来哩,只是长孙颓身在局中,所以才会紧抓着这点军权不放,岂不知越陷越深,最后会欲罢不能的了,拓跋俊就是要故意的气一气长孙颓,前几天那副意气风发的样子,哼哼,夺我的权力,叫你知道抢功劳的下场,于是他就又找补了一句,“既然长孙大人执意要为令郎报仇,那本王就只好支持了,但有用得到本王帮忙的地方,请不要客气。”说完一步三摇美滋滋的离开了。 长孙颓腥红着双眼看着拓跋俊离去的背影,心中暗恨,他忽然觉得眼前之人比杀子仇人更可恨,更让他杀之而后快,强行压抑住内心的躁动,他走进了中军帐,步履迟缓,仿佛腿上绑着太行王屋二山。 垣护之坐在船上一路上顺流而下,清风拂面,舒服异常,看着脚下的那个木匣,心里那个美呀,这一趟真的没白来,参军大人果然神机妙算的,就这么顺手就拿了个大收获,斩将夺旗呀,这种功劳虽然并不比战场上有效杀伤敌军大,但是他说起来好听呀,为啥关老爷能当武圣人,比他能打的多的吕布就不行,除了人品问题以外,更主要的是战绩,斩将的记录,你说你是名将,结果一个有名的都没杀过,那你算啥名将,当然了这一次是儿子干的,可那比自己这个老子更光彩不是。自己已经功成名就了,儿子正需要这个来换取功名。 等到他带着全部一千人马哼着小曲进入后营的时候,气势汹汹的长孙颓已经带了三万步兵一万骑兵一路急行军来到范晔的大营门口,长孙颓一改往日的老神在在,亲自在营门口跃马扬鞭讨战,扬言要垣护之出来受死,他要和垣护之大战三百回合,一决生死。 有营门小校报到中军帐,“启禀刺史大人,现在有敌人主帅长孙颓在门口讨战,叫垣老将军出去和他决斗,要是不出来的话,他就杀进营来鸡犬不留!” 此时的垣护之还在安顿那些打了一夜的士兵,并没有及时到帅帐缴令,不过不用他来,看到敌人的状态,范晔就知道战果了,不由得哈哈大笑,“哈哈哈,看来老将军把这个长孙颓伤得不轻呀,都说胡话了,本来我们就是要防守的,谁和他出去打呀,杀进来鸡犬不留,那也要他有本事杀进来才行呀。”言罢扭头看向杨小瓜,“杨贤侄,你看该如何回复对方?” 杨小瓜冷笑一声,“还能怎么回复呀,就叫他来打呗,叫他可劲来,咱们等着他,看看到时候他怎么个鸡犬不留。”说完吩咐道,“你,对对就是你,你去门口的旗杆上悬起来一面大旗作为回答就好了,什么大旗?就随便拿一面大号的旗子,然后,然后把这个粘到旗子上升起来,懂了吗?”说着找人拿来一张大纸,足有一丈平方,他又拿来一杆墩布,蘸饱了墨汁,在那张纸上龙飞凤舞的写了一个行书“滚”字,指着那张纸说道,“你看着,等干了就拿去粘到旗子上。” 范晔本来正喝茶呢,看着他一通捣鼓,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可是看到最后,实在是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把嘴里的茶水喷出老远,把官袍都弄湿了,呛得咳嗽不止,好半天才缓过来,哆嗦着手指着杨小瓜半天才说出话来:“哈哈哈哈,杨贤侄,你这也太太咄咄逼人了呀,哈哈哈哈!”作为文人,范晔还是强忍着没把“损”这个字说出来,不过呢,南北朝时期的文人讲究快意恩仇,弄性尚气,反而没有明清时期那种所谓的修养或者奴气,所以杨小瓜这种行为反而更对范晔的胃口,想想范晔可以折节屈尊在开会的时候等待低半级的沈演之,也能给不懂得尊重自己的沈演之起外号叫“枣泥”(原文是枣膏,膏者,泥也)可见一斑。 这道命令传出去以后,立刻就被大嘴巴的传令兵传遍了全营,一开始大家还不信,等看到了那个营门小校真的拿着那张纸升起了滚字大旗之后,全营爆笑,士气暴涨,人人都在那里说,杨参军真的是一条好汉,对脾气,是咱们自己人之类的词句,不一而足。 与此同时的,是北魏方面士气暴跌,大家看到那个滚字,都觉得自家的主帅好愚蠢,连带着觉得自己有这样的主帅也被对方敌军鄙视了,包括冀州刺史南宫博宇也是觉得臊臊的很丢脸,从内心开始瞧不起长孙颓了,至于在后面的拓跋俊听说之后,差点笑爆了肚皮,而宗爱这位大太监,也忍不住十分不满,把今天的情况写了详细汇报命令人偷偷送给洛阳的皇帝拓跋焘。(这里插一句话,拓跋焘被叫做太武帝那是谥号,穿越众一定要小心,乱叫会被杀头的,比如着名的什么汉武帝啦周文王啦唐太宗啦都不能当面叫,你叫一个大活人的死名,不杀你杀谁。还有着名的柳下惠也是谥号,叫不得,人家本名叫展获,姓姬,可千万别乱来) 士兵士气下降这件事长孙颓是知道的,可是死了儿子的他已经接近疯狂了,根本不在乎这些,他不觉得自己是愚蠢,反而觉得是先礼而后兵,是风度,这可能就是角度问题吧,屁股决定脑袋,蠢人永远不觉得自己愚蠢。看到单挑的要求被拒绝,他就下令猛攻寨门,寨前的障碍物已经在前一天拆除了,他自然觉得只要攻破寨门,敌人就任人宰割了,下令攻城车撞击寨门,营寨内部则是毫不犹豫的用投石车抛射火油罐反击,烈火熊熊,不过死人不多,在报销了四十多台冲车之后,寨门终于被撞得四分五裂,露出了里边的真容,然后,北魏人都沉默了,木头栅栏里边是纵横交错的堑壕,深不见底,四通八达,每一个关键节点上还都有砖石结构的小型碉堡连接着,碉堡是半地下建筑,都不高,但是射击孔正好能够面对着北魏军队进军的方向,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你要想攻下这座营寨,那就规规矩矩拿人命来填吧,杨小瓜这是把马奇诺防线和布列斯特要塞的风格紧密结合在了一起,你要进攻可以呀,拿出德国人进攻斯大林格勒的本事来,弄个十几二十万炮灰来,也许能摸到中军大营的边吧,当然了砖石要塞肯定没有钢筋水泥的那样坚固,但是,南北朝时候你也没有德国的要塞炮吧。 虽然震惊,但是长孙颓并不死心,实际上没经历过一战的血腥绞肉机的古代人,也根本不理解这些堑壕的恐怖之处,长孙颓只是冷笑,“你们挖这么多洞,想当老鼠吗,给我冲!” 他想得很好,用战马的优势凌空跨过战壕,来一个居高临下杀死战壕里的刘宋步兵,但是哪里这么简答呀,你可以借助马力越过单独的战壕,但是那些战壕是纵横交错的,你跳过第一个就会掉进第二个,那种计算,保证你的战马无论怎么跳跃都会马失前蹄有一两条腿踏空然后,咔嚓一声弄个骨折,就算你是马术精良,能够正好四条腿全落在战壕的外沿上,站好里边的士兵那也不是死人呀,也不用怎么的,就是把手里的缳首刀往头顶一捅或者对着马腿一砍,要么开膛破肚,要么砍断马腿,连人带马摔倒在地,在爬起来之前就会有几名附近的士兵围过来解决战斗,然后从容离开,就算最普通的地道战都能让最强悍的东洋鬼子叫苦连天,这群鲜卑人可没有那么强悍,至少也没有这种经验,一轮冲击过后,鲜卑骑兵死伤上千人,反观刘宋部队,不说毫发无伤,反正损失微乎其微。 实际上开战之前刘宋部队心里也没底,他们对这种堑壕并不是很接受,觉得很憋屈,但是经过试验之后就知道好处了,别人打你你一缩就打不到,你打别人一打一个准,这简直就是屠杀。 长孙颓一看骑兵进攻无效,只好下令步兵进入堑壕和刘宋部队捉对厮杀,我比你人多,大家单挑,你总没有优势了吧,可是哪有这么简单,战壕是有纵有横的,而且还不是很规则,并不是横平竖直,这种结构对于防守一方的优势太大了,你进攻没有上帝视角,根本看不到敌人藏在哪里,走着走着,就会有一个拐弯处冒出来一个敌人,一刀砍向你的侧翼,更恶心的是,你就算加着小心也没用,也许侧面没有敌人躲着,也许有两个一左一右,就像开车的人最害怕的鬼探头一样,你只要伸头就是一刀砍下,避无可避,侥幸躲开了,你也就退回原位了,毫无进展。 也有人想着用同样的办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挖掘通道偷袭,问题是刘宋部队早就把能挖的位置都挖了,你想挖都没地方下铲子,再说了,谁会带着铲子打仗,又不是一战之后才有的战斗工兵,随身带着那东西,而且在铁器缺乏的古代,那种工兵铲本身就是很稀缺的利器,要是有那个东西就没人配备刀矛了,这东西的价格可是比普通的长矛贵多了,普通士兵根本买不起。 不过说起来,堑壕战虽然惨烈,但是死亡的速度并不快,所以给前线指挥官的刺激也没有那么大,都是不知不觉中消耗的,双方激战到中午,北魏的步兵死亡仅仅一千来人,比起以往来说简直是毛毛雨,绝对是在长孙颓的忍受范围内,实际上之所以死人不多,是因为双方接触面有限,换句话说,你想用人多的优势碾压也不行,根本看不到敌人。死亡固然少,可是进展也是少得可怜,总共前进了不到二十米。 看到这个战果,返回前线的垣护之乐的捋须大笑再次称赞参军杨大人是个神人,神机妙算都赶上诸葛亮了。 看着眼前的进展态势,南宫博宇忧心忡忡 ,他的部队全在这里,所以不能和拓跋俊一样隔岸观火,虽然因为今天的情况对长孙颓有所不满,可也没有到痛恨的地步,也不会因为不满就把自己的老本折进去,南北朝时期,各部队名义上归朝廷管辖,实际上还是效忠于自己的将军,属于半私军状态,正因为如此,南宫博宇很心疼,就建言道:“长孙大人,现在这样进攻似乎进展不大,您看看是不是要想想其它办法?” 长孙颓知道南宫博宇说得没错,可是说得好不如做得好,你问我有什么办法,我要是有办法早就用了,何必等到现在呀,就很不满意,于是反唇相讥:“哦?这么说南宫大人一定有妙策可以攻下敌人的营寨了?你且说说看,只要有用本侯马上采纳,还要向朝廷保奏你的功绩。” 这话一说,就闹个下不来台了,首先说,长孙颓自称本侯,这就很犯忌讳,那个时代,侯爵虽然不多,但是和作为刺史的南宫博宇相比也强不了哪儿去,又不是王爷能见官大一级,可是呢作为长孙颓他并不这么想,他本身是王爵被贬的,所以觉得自称本侯就已经很低调了,并没有在意这对别人来说有什么,其实他本来是个很聪明的人,对人情世故也很精通,但是人急失智,儿子死了就心乱了,就没在意这些。可是站在南宫博宇角度上讲,我是刺史你也是刺史,大家都是封疆大吏,谁比谁能高很多?你仗着圣旨拿到指挥权,可是你得罪了新兴王,难道真的能获得皇帝不变的恩宠和信任吗,你还保奏我的功劳?我用你呀! 更令南宫博宇不满意的是,自己的人马被对方瞎指挥死伤惨重,自己劝说对方,反而被对方将了一军,对方让自己想办法,凭啥?就凭你比我高半级?就算是新兴王一贯跋扈,也没有这样对我呀,太过分了,想到这里不由得恼怒,脸上还不能带出来,只好强忍着说道:“本官惭愧,确实没有什么良策,不过长孙大人难道就想这样拼消耗拼到一兵一卒也不剩么?” “为我大魏作战,何来斤斤计较,只要我们打赢了,斩了范晔的首级,那时候整个山东都是我们的,要多少兵有多少!”长孙颓很强硬很不耐烦,想想又说,“如今之计,只能多派勇士,以重赏吸引他们为国效力,这样吧,你下去告诉大家,从明天起,骑兵也下马进入战壕和汉军联合作战,有斩获敌人人头者加倍记赏,有第一个攻进敌军中军寨门者赏万钱!” “这个。。。。好吧。”南宫博宇很无奈的答应了,转身离开,当然暗自腹诽是免不了的。 第123章 交易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果然赏格一下,这些穷得叮当响的北魏士兵们一个个是摩拳擦掌,包括那些鲜卑骑兵也动了心,打算亲自上场挣这笔钱了。 时值中午,刘宋这边开始进行士兵轮换,累了一上午的人下去休息吃午饭,后边歇好吃好了的就顶上来,这时候昨晚忙活一晚上的垣护之和儿子垣承祖接管了防线,紧张了半天的小儿子垣恭祖则是大大的喘了一口气,终于扛过了敌人的第一波猛攻,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一鼓作气已经没有了,就剩下衰和竭了。 相对于刘宋军队的好整以暇,这些北魏部队就没有这种好处了,他们不敢退,只要退了一步就白干了,占领的地盘就会给人家抢回来,只能不顾辛苦疲惫在那里死撑,盼着早点天黑,能趁着夜色休息一哈子,士气一降再降,已经变成了负值。大量的逃兵开始酝酿着离开,也有人干脆选择了投降,只是刘宋这一边也不敢轻易接受降兵,只能收缴武器集中送走,到时候自有乐陵的民政官员来接收他们。 到了下午,刘宋方面全都是生力军,而北魏这边除了那些被赏格激励的所谓勇夫积极进场参战之外,其余的人等还是那些疲兵,这双方一接战,胜负的天平就再次向着垣护之一方倾斜,你再厉害,疲劳了也就没力量了,给垣护之这一边强力挤压,节节败退,有个别所谓的北魏勇士拼死冲杀,这才没有彻底崩盘。 长孙颓已经红了眼,下令汉军的所有中级将官全都下去拼命,包括萧大临在内的某些队正、曲长、旅帅一一被像赶鸭子一样赶进了战壕,垣护之带着儿子和家将们也纷纷加入战团,死战不退,双方胶着。 正在这时候,北魏这一边有一个壮汉耐不住性子,一把扯下身上的铠甲,手持短剑跳进了壕沟。这个人似乎无视刘宋士兵的偷袭和围攻,一路前突,所到之处所有拦路的士兵都被他一剑毙命,仿佛是一个天生的杀手一般,冷血无情。刘宋的前沿士兵都是很普通的战士,并没有多少真正的高手,所以一时抵挡不住,竟然给他连斩数人,强行突进了二十多米。这人正往前冲呢,前边突然出现一个青年,身材不高,很结实的身体,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脸长得颇为耐看,还带有一丝丝青涩,仿佛还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手里是一把锯齿短刀,刀背甚是宽厚,锋刃不是很锋利,沾着点点血迹,似乎还有锈迹。 这个壮汉感到气息一滞,似乎被对方锁定了,却是不管不顾,接着前冲之势一剑刺出,直取对方青年的心窝。那青年见他来势凶猛,战壕里空间狭长,避无可避,也就心一横一刀斩出的同时用刀锷在对方剑刃上一顶一滑,就把那炳短剑挤出外门,趁势身形一侧,左肩一抖,就是一个重肘击出,直击这壮汉的心口,壮汉变招不及,只好身体后仰,扑通一声倒地,双脚一个兔子蹬鹰,踹向青年的小腹,青年的左手一按那壮汉的脚踝,身形上翻越过壮汉的头顶,落在壮汉的背后,壮汉也是在地上向前一滑,鲤鱼打挺跳起来,两个人同时转身,已经互换了位置,都是微微喘气,知道遇到了对手。 壮汉咧嘴,满嘴的黄牙呲出来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好厉害的小子,有两下子,我是长孙地汾,你叫什么。” “垣恭祖,你就是那个长孙敦的弟弟长孙地汾?”垣恭祖一看眼前这个武功不俗的壮汉是仇家的兄弟,不由地静气凝神,严阵以待。 “哦,你弄错了,其实长孙敦不是我哥哥,他是我弟弟,我才是哥哥,只不过我没他长得好看,老爹不待见,就把继承权给了他,你们就都以为他是哥哥了。”长孙地汾不知道为什么,面对杀弟仇人的弟弟并没有多少杀气,反而咧着大嘴乐呵呵的。 “哦,那又如何,我哥哥杀了你弟弟,我们是仇家,既然碰上了,我们就决一死战。”垣恭祖不知道对方为啥不急于动手,但是越这样越警惕,短刀正握(匕首的握法)横肘在胸前,双目凝视着对方的眼睛,眼是心中之苗,很多人动手会有假动作,但是目光总会下意识的暴露自己的意图,所以高手都是凝视对方的眼睛而不是身体。 “你错了,我们不是仇人,至少在实际上不是仇人,你和我老爸是仇人,他恨不能杀了你们全家,但是我没这想法,我老爸一向不待见我,嫌我不能登大雅之堂,太丑了就剥夺了我的继承权,连带着我妈妈也被贬为侧室,把那个女人捧成了正房,如果不是你哥哥杀了那个孽种,我一辈子都没有出头之日,现在我是这老家伙唯一的儿子了,就这样他还不把我当儿子看,逼着我过来和你们拼命好给他的那个宝贝孽种报仇,他可曾有一日把我当儿子看!”长孙地汾咬牙,忽然又咧嘴一笑,“我们做个交易吧?” “什么交易?”刘宋虽然以武立国,但是三纲五常之类的伦理还是深入人心,所以对于长孙地汾所说的那种兄弟逾墙互为仇寇的事情还是觉得很遥远,总以为那是帝王家的事情,不太想到普通的豪门也这样,但是鲜卑人就不一样了,从小抢夺生存空间,和自然环境斗争和同类作斗争和亲属作斗争已经成为习惯,这种东西深深埋在血脉里边,看看草原上每一代单于或者可汗之间的争夺,兄弟叔侄爷孙父子之间相爱相杀代代传承,永无停歇。 “我们假打,或者说我们真打但是不拼命,磨蹭够了我们各自回去,然后只要有机会我就会把我这边的消息透漏给你们,帮助你们打败长孙颓。”长孙地汾一脸诡异的表情,就像是伊甸园里劝说夏娃吃苹果时候的样子。 “那你能和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呢?”对于对方的要求,垣恭祖总是觉得匪夷所思不可置信。 “两个事情,第一我提供机会,你们帮我杀了长孙颓,我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就可以上位。你们有功劳,我有地位财产,公平合理。”长孙地汾舔了舔嘴唇接着说道,“然后我们还可以继续合作,你们给我钱财和武器,帮我发展势力,我和你们交换物资人口和情报,帮你们打败你们需要打败的所有鲜卑人,除了我之外。” “这个嘛,”垣恭祖感觉浑身发冷,就像是落入了一个魔鬼的巢穴一样,颇有一点天旋地转的,但是好在他是个武将,不是儒生,所以不会傻乎乎的斥责对方大逆不道什么的,所以虽然感觉不适,仍能稳稳地握紧刀子,凝视着敌人,嘴里说道,“我只是个普通的无名小卒,你说的事情太大了,我做不了主,就算是答应了你也是骗你的,我要向上汇报。”他强打精神说道。 “嗯嗯,理解,当然应该如此,要是你直接答应了,我才不会信,就直接杀了你。”长孙地汾狞笑,“我们来继续打过吧。”说完抡起短剑就是一阵暴风骤雨的攻击,看上去气势逼人,但是在局中的垣恭祖却是知道,这看上去很吓人,但是凶险程度远比刚才的一招定胜负轻松很多,当然了,你要是掉以轻心也会死,那时候可就没机会抱怨对方不信守承诺,人家挑合作对象当然也要相当的对手,两三句话就能忽悠趴下的蠢货,死掉也是应该的,不会有任何人同情。 就这样两个人乒乒乓乓打了半个多小时,彼此都累的动弹不得,被手下拽开,临走的时候,长孙地汾还咬牙切齿的大吼,“小子,今天先留你的性命,明天定然将你碎尸万段!”声音嘶哑但是也是传出去很远,每个鲜卑士兵都听得清清楚楚的。 整个战场上除了他们之外,其他人当然也不闲着,都是在忘我的战斗着,一直到黄昏将至,除了他们棋逢对手之外,垣承祖再次立功,阵斩了北魏一个校尉叔孙通,垣护之则是连杀几员萧大临手下的汉将赵博、钱湖和孙种,威震敌营。 现在到了晚上,大家各自鸣金收兵,依旧是老规矩,第三批士兵值夜班,把前线疲劳的士兵换下去修整,这一回宋军也开始有了伤亡,一天下来折损士兵五六百人,下级将佐十几个人,反观敌军,那损失就大了去了,光是下午,北魏就死伤两千多人,其中有五六百是鲜卑人,看上去总人数不多,比起前几天大规模作战少了好多,但是要从双方接触面来看,其实死亡率要高出去更多,细水长流,这种添油战术最是消耗精力,越到后来死亡数字越高,就像滚雪球一样,而且这种消耗战最为消耗时间,双方必须一寸一寸的争夺,只要人不死光,战斗就永无休止,纯粹的绞肉机。站在范晔的角度上,自己一方人少,需要的就是时间,而这种战术最为适合,这样打下去,别说十天半个月,就算是拖个一年半载也不是问题,到时候,整个战役态势就改变了。 在中军帐里,几员将领团团围坐,范晔听了总结频频点头,“垣老将军,你的两位公子果然少年英杰,都是国之良才,大公子阵斩长孙敦,扰乱了敌人主将的心境,威震敌胆,我已向朝廷保奏为奋武校尉,乐清县令,至于二公子有勇有谋亦是难得,不但和敌人妥为周旋,竟然还与这个长孙地汾拉上了关系,为我们日后作战定然有很大的助益,日后本官定会向朝廷保奏。” “可是刺史大人,这个长孙地汾实在是不可信,万一他是敌方的计策,小人百死难辞其咎,请大人详查。”垣恭祖听着夸奖心里面直打鼓,总觉得那个长孙地汾不靠谱,就赶紧把自己的怀疑说出来。 “小公子无需担忧,此人说话自然是半真半假的不可以全信,但是没关系,我们自会判别真假情报。”范晔安慰他。 “那么小人明日就去答应他?”垣恭祖问道。 “不必了,明天我亲自去见他。”杨小瓜插了进来。 “不可!”垣护之赶紧阻拦,“参军大人万金之躯非我等武夫可比,岂可轻易犯险。”他知道杨小瓜绝对不是抢功劳,对于人家参军来说,和衡阳王以及范刺史的关系如此密切,想升官就一句话的事儿,根本犯不着和他们这些武将抢功劳,所以这句话说的是真心实意的。 “哈哈,垣老将军不用担心,”杨小瓜笑眯眯的,“我也是个武夫呀,当年就算是北朝第一猛将拓跋无敌也不能把我怎样,小小的长孙地汾还伤害不了我。” 这话一说,在座的都惊了,除了范晔隐约听说过杨小瓜少年时期游历北方的事情,其他人却是第一次听说。 “当年?拓跋无敌?”垣护之嘴巴张得老大,半天才缓过来,“恕老朽直言,参军大人现在才不过弱冠之龄,这当年,岂不是说你在少年时就和那个拓跋无敌交过手?不是我怀疑大人,只是此事太过匪夷所思了,请参军大人原谅老朽的唐突。”他本来一直自称末将的,但是自己的实际官阶并不比对方低,说末将有反讽的意思,想说在下又太江湖了,就说了一个老朽,承认自己年纪大了。 “此事只是机缘巧合,隐秘之处就连北朝方面也不是很清楚,所以老将军不知道也属于应有之义,我少年时游历北疆,曾经到过西域,只是当时用的不是杨茁这个名字,所以北边的大多数人不晓得我的真实身份,当然了,那时候我是一介白丁,也没有身份。”杨小瓜自嘲一笑,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我也没有和拓跋无敌直接交手,相反的,我和他私交不错,不过,他曾经几十个人围攻过我的属下巨百通,而后巨百通又被我取巧擒拿了,故而在北朝的一些人心中颇有一点点虚名,也没人愿意和我比试了。” “巨百通?可是你帐下那个两丈的巨汉?”垣护之惊疑不定,虽然他们来了之后,杨家的嫡系部队就撤退了,可是那么高大的一个人,谁会视而不见呢,只是出于礼貌或者说涵养面子什么的不会去正面打听。 “不错,确实是他,不过他没有两丈高,只有丈五。”杨小瓜很认真的纠正,实际上又没有尺子去量,巨百通平时也很少站着,总是坐着晒太阳,大家都是估算他的高度。 垣护之听了这句纠正反而更相信了,想想那个身材,自家全家加上也不够人家一脚的,虽然参军大人说是取巧,可要是真的取巧,那样的奇人异士怎么肯真心归附他一个少年,想到这里心里倒吸一口凉气,这位参军厉害呀,以前只以为他足智多谋,现在看来,恐怕武力值也难于望其项背,怪不得前些天活捉了尉迟无双,还把拓跋俊打败,一退三十里。 此人厉害,不可与之正面为敌,侧面也不行,垣护之暗下决心。 第三天,长孙地汾按照约定拎着短剑杀入战壕,四处找了半天也没发现有垣恭祖的身影,不由得心中疑惑,随之而来的是愤怒,难道老子给人家放鸽子了?南朝人也太不可靠了吧,这么好的机会都抓不住,正在咬牙切齿间,迎面出现一员年轻将领,气质优雅,身穿锦袍,看上去年纪不大,但是身份不俗,给人一种威压感。 “你就是长孙地汾?”那员年轻将领微微一笑,“我叫杨茁,垣恭祖的分量不太够,所以我来和你谈交易。”说完手中长剑劈了下来,剑招朴实而凌厉,给人一种飘忽的感觉。 长孙地汾吓了一大跳,赶快用短剑格挡,两个人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几招下来,长孙地汾就能感觉出双方很明显的实力差距,对方似乎一直在收手,开局几下子就能试探出自己的实力深浅,然后用和自己差不多的力量作战,既不让自己受伤,也不让自己稍稍有一点放松,他喘着气暗暗咒骂,这世界上竟然有如此猛人,还给不给我们穷人的活路了。长孙地汾一向以自己的武力而自豪,当然智力也是如此,但是昨天遇到了垣恭祖,自己就很有棋逢对手的感觉,但是至少觉得对方比较青涩,可以在智力上稍稍占据上风,现在则是全面碾压,他一边拼命抵抗,一边转动着自己的心眼,“杨茁?怎么这么耳熟,你就是杨茁!那个活捉了尉迟无双的杨茁?怪不得如此厉害!” 想到了对方的名声,长孙地汾心下恍然,对方虽然年轻,那可是南朝这些天声名鹊起的人物,长孙地汾虽然一向觉得自己本事不差,甚至比自己那个死了的弟弟强很多,但是和这类一流人物比起来差距还是可以接受的,况且,对方这么一个重量级人物亲自出马,当然不是来杀自己的,更体现出对方阵营对自己的重视或者说尊重。 他那里打着打着想到了这些,不由得呲牙一笑,那张丑脸,虽然是很欣慰的笑也显得很狰狞,在第三方看来就好像杀心大起一样,“原来你就是杨参军,杨参军亲自来有什么指教。” 杨小瓜依旧是好整以暇的,手里不停的攻击,宛若水银泻地,密不透风可又无迹可寻,“我就是来告诉你,你的方案我接下了,但是我需要一个投名状。”说着随手一拳击出,长孙地汾用力招架被打退了好几步,恍惚之间手里多了一个东西,不敢看,快速的塞入怀里。“这是我们的协议,我已经签名画押,你回去也要签名,这东西一式两份,我们可以保留下来作为证物,一旦有谁违背誓言,呵呵。”杨小瓜动作不停,在呼吸之间已经逼迫了过来,双方兵器交加继续战斗。 “这么说我的条件你们全答应了?”长孙地汾并没有觉得对方要自己的签名有什么不妥,如果傻乎乎的随口就答应的盟约,那傻子才相信,越有制约性,越说明对方是认真的交易。 “对,我会安排人给你每月十万钱的资金,还可以提供你需要的武器和其他物资,这些需要以货易货,具体的办法和价格可以到时候再商量,,我会安排人去上门找你联络,他的信物就是你腰间的玉佩。”杨小瓜语气很平淡,就好像说了吃饭喝水这么简单的事情,而不是什么机密要务。 这时候长孙地汾才惊觉自己腰间珍藏的玉佩没了,大吃一惊,要知道这不是挂在表面的,是自己亲妈留给自己的小时候的玩物,是被自己深藏在内衣里边的,现在被人取出来竟然毫无感觉,这真的太恐怖了。 杨小瓜扫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说,“你不用想东想西的,其实我要想杀你很简单,就算你背叛了誓言,把自己藏起来也能轻易杀你,但是那么做太麻烦,我会很累,还不如你签一个盟约来得直接。” 长孙地汾被对方全面碾压,从武力值到智商,内心感觉自己不过是一个纸糊的玩偶,可能人家吹一口气就能破裂,毫无反抗的能力,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与虎谋皮了,但是上了贼船就没办法逃脱了,他可以确定,对方的话绝不是吓唬人,对方真的可以轻易杀死自己,不论自己藏得多深逃得多远,他唯一能做的只有服从。 “你放心,我这个人一向诚信,不喜欢背叛盟友,所以不会把你利用完了就怎么怎么样的,该给你的好处一定给你,只会多不会少,你们北朝我有很多朋友,一个比一个滋润。”杨小瓜温言安慰他两句,然后说,“好啦就这样决定了,你回去以后会有人找你,你把盟约给他,也可以告诉他你要什么,商量好秘密联络的方式和地点,我不会再去找你的,以后都是别人,你也不需要到这里来当众假模假样的打架了。” “可是我老爸会逼着我上”长孙地汾话音未落,就被杨小瓜一脚踹了出去,飞出去好远,落地时发现自己的手脚全都脱臼了,既不会损伤性命,短时间也没办法作战了,想起对方最后那一丝笑容,似乎意味深长,有欣赏有同情还有说不出来的很多东西,刚想到这里,眼前一黑他就抑制不住的昏迷了过去,心想,原来,原来我不只是手脚脱臼呀。 等再次醒来,已经躺在了帐篷里,有亲兵在伺候,虽然长孙颓不待见他,该有的还是有,毕竟他现在是唯一的继承人了,再怎么样也不能让自己断了香火。 他双眼望着帐篷顶端,心中暗想,果然是算无遗策的高人,太强了,现在自己这副鬼样子,当然不需要去上阵拼命了,只是,到底是谁会来和自己联络呢,好奇,真的很好奇。 第124章 连环计 战场上的攻防战还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不过这一切暂时和躺在帐篷里的长孙地汾关系不大了,身受重伤(昏迷肯定算重伤,在古代是没办法确定脑损伤的轻重的)的他,可以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听着外边喊杀连天的响动,静静地想自己的心事。 忽然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不由得头皮发紧,赶紧伸出手在枕头底下摸索,“嗯”,很满意的摸到了自己的短剑,迅速掏出来,轻轻按动机关,剑柄的盖子打开,从里边抠了一下,掏出来一团绢帛,正是自己还没有签署的那个要命的合约,他放在手里轻轻摩挲着,仔细审视这上面的内容,还好,内容很公平,除了说双方合作干掉长孙颓外,没有什么勒索的项目,就是一份普通的商业合同,意向合同,只有物资交换内容,没有价格(按照市价的紧俏物资其实就是最大的优惠)。 正在思考间,忽然听到帐外有嘈杂的人声,还有纷乱的脚步,他赶紧把那团东西塞了回去,重新收藏好自己的贴身短剑。 刚收好,就看见一大票人马走了进来,为首的正是长孙颓,他那个生物学的父亲,只见长孙颓扫了他一眼,眼神中饱含着一丝鄙夷或者说厌恶?不过,这神色一闪而逝,飞速变成了怜悯悲痛慈爱的表情,“我儿,可曾好些了?” 演技不错,不过还是有漏洞,可能是表演的有点晚吧,长孙地汾暗自想道,心中涌过一丝嘲讽,脸上当然不敢带出来,而是一副受宠若惊不敢承受的样子,急忙挣扎着起身,边挣扎边说:“儿子无能,害父王担忧了,儿子真是百死莫赎。”随着他的挣扎,不受控制的身体扑通一声掉落地上,摔得鼻青脸肿就像是一滩烂泥,他不停的喘息着,挣扎着,就像一只被捕兽夹困住的老鼠,然后似乎承受不住这疼痛,两眼一翻,再次昏了过去。 从人赶紧七手八脚把他抬起来放回到床榻上,长孙颓看着这一切,终于不再掩盖自己内心的嫌恶,很平淡的吩咐,“好好照看少爷,等他好了再告知我。”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留下一脸无语的医官和几个贴身仆人,看着长孙颓离开,都是满脸无奈的叹口气,然后关好帐帘,开始七手八脚的收拾,有的给他擦拭身上的泥土,有的检查他那些刚刚固定的关节和夹板,发现没有松动错位的迹象,这才长吁一口气。长孙地汾被他们一通折腾就缓醒过来,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忙碌,一语不发。这时候忽然觉得有个什么东西碰了一下他的膝盖,抬眼望去,是那个军医在他的全身关节处检查,而军医的手里拿着一块玉佩,很小很劣质,一看就不值什么钱,这是一个龙凤玉佩,只有五铢钱大小,上边写着长命百岁,反面还有一个“酒”字。 长孙地汾双目凝在了一起,斗鸡状,开始审视这个从来没在意过的医官,说是医官,其实并不是,鲜卑人对于士兵的治疗并不是很重视,受伤都是硬扛着,听天由命,主要是他们也没有什么像样的懂医术的人,通常是族里的巫师代替医师,或者是兽医来给人治病,反正差不多,而这位一脸憨厚的胖老头,其实就是个高级马夫,兼职兽医,现在他受伤了,就安排来做他的专职医生,反正脱臼这种事牲口经常有,他很会。 现在很明显这个马夫乌力吉就是对方派过来的联络人,长孙地汾很确定,这块玉佩就是自己的,他妈妈一直不受待见,生了他以后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更糟糕,但是还是很爱他,用尽了一点积蓄买了这么一块玉佩给他做长命锁,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一个汾,就给他起个小名叫酒儿,这个秘密只有他们母子知道,就算是长孙颓也不知情,而那玉佩他也是一直深藏不露,没人看见过。 乌力吉看见他审视自己,憨厚的一笑,说道,“少将军,你的伤没有什么大碍,放心吧,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等关节消肿了就可以了,千万不要着急,要知道越是着急越不好恢复,弄不好可是一辈子的事情。”一语双关。 长孙地汾心中凛然,连对方一个马夫都懂的旁敲侧击,显然不是随便给人家收买的卧底,天哪,这大营里有多少人家的人,自己的投诚真的对人家很有用吗?如果连兽医都是他们的人,那还有什么大不了的秘密能隐瞒住人家呢?看来自己还是要认真对待,别把自己弄成可有可无的角色。 这个乌力吉并不是张孙家的人,应该是冀州骑兵的人,作为鲜卑人,竟然能成为对方的卧底,对方这是下了多少功夫在北边身上呀。 乌力吉看他的表情已经逐渐平和下来,就温和的笑了笑,“少爷,要是没什么吩咐我就出去了,记得按时吃药,如果有什么不舒服的可以叫我,我就在外边的马棚里住。”说完,很随意的把手里的玉佩神不知鬼不觉塞进长孙地汾的身子底下,转身离开。 随后的几天里,长孙地汾就很平静的养伤,笑嘻嘻的看着别人在外边打生打死,颇有一点超然物外的感觉,很潇洒,除了不能随意活动之外,就很自由了。 外边的堑壕战进行了十来天,长孙颓不能说毫无寸进,反正是收获不大,离着刘宋的真正中营的营门还有好几里的距离,他也想过趁夜偷袭的办法,谁知道好死不死的,人家在每一个关键路口都有一个碉堡的存在,到了晚上碉堡门一关,你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过不去,除非硬攻,把周边的人杀光,然后暴力拆除碉堡,可要是真有那本事你还偷袭干嘛,所以只是个美好的梦想罢了。 双方拉锯的时间越长,北魏的士气越低落,士兵疲惫不堪,虽然说死亡率有限,可活下来的人一个个也是人不人鬼不鬼的双目空洞,一点生存的意思也没有了。长孙颓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不但鞭打士卒,甚至还借口怯战不前斩杀了好几个汉军的将领,甚至有一次连南宫博宇的亲卫都被他找借口鞭打了十几下,弄得全营怨声载道,宗爱已经打了无数的小报告给洛阳的皇帝拓跋焘了,若果不是长孙家的实力实在是强大,有长孙翰和长孙道生几个异姓王说和,恐怕早就把他撤换掉了,也是因为拓跋俊和哥哥拓跋焘明争暗斗太多,皇帝实在找不到第三个人来取代这两个人,这才留着他们在这里不死不活的坚持着,拓跋俊也曾经多次申请撤军修整,但是死了儿子的长孙颓誓死不退,弄得大家都下不来台,拓跋俊也就悻悻离开,去渤海郡钓鱼去了。 走了拓跋俊,长孙颓就彻底一手遮天了,他一边疯狂加强进攻,不但用人命来填,还动用了大批的投石车和弩车对战壕里边的双方进行无差别打击,一开始打了个冷不防,双方都死了不少人,可是,那也就是这一个小时的事情,恼羞成怒的垣护之马上还以颜色,一口气调来了一百辆小型投石车和三十辆巨型投石车,一顿猛砸,彻底把长孙颓的器械砸烂烧毁,然后再接再厉,彻底割断了长孙颓的前军与中军的联系,然后一鼓作气,把所有进入壕沟的敌方士兵全部斩杀或者抓捕,彻底把长孙颓赶出前营,虽然北魏的前军拼命反抗,仍然无济于事,丢下了五千具尸体仓皇后退,把这十几天的战斗付出全都变成了水。 长孙颓一怒之下又是连斩数将,甚至要杀了汉军的骑都尉萧大临,险些引起士兵鼓噪,这才不得不停下来,至此南宫博宇的冀州军和相州军彻底分开,各自独立扎营互不干扰。 入夜,长孙颓召集了所有长孙家的将领开会,一直装病的长孙地汾也被叫了过来,不过他一向有自知之明,知道不受待见,人微言轻,就很自觉的蹲在角落里一言不发。听着长孙颓在那里义愤填膺,指责这个骂那个,耳朵都起茧子了,不过早就习惯了,暗中庆幸自己这些天泡病号成功躲过这种折磨,正在那里发呆,忽然间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长孙地汾!”很严厉也似乎有期许? “末将在!”长孙颓一向不喜欢他,所以他的地位也就是个普通的将校,甚至不允许他自称儿子,只能自称末将。 “地汾呀,”这声音一出,长孙地汾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老家伙什么时候会这么温柔的和自己说话了?以往这都是对长孙敦的才有吧,抬头望向老爹那副温和的面容,长孙地汾不可抑制的心情恍惚了一下子,难道他真的良心发现了,承认自己是他的唯一儿子了?但是,这种感动仅仅持续了千分之一秒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暗自提醒自己,“长孙地汾呀,你可千万别上当,这又是要利用你的对亲情的渴望来让你拼命了吧,一定要冷静再冷静。” “地汾呀,为父想了很久,硬攻是很难打败南朝人了,所以为父这些天一直在麻痹敌人,就是为了今夜,我们要发动突袭,从敌人的后营杀进去。你知道,他们的前边全是壕沟和堡垒,弄得跟刺猬一样,但是后营为了运输物资,那简直是畅通无阻,这么多天以来他们也习惯了我们对前边的攻击,对于我们袭击后边是一点防备也没有,所以,我们只要趁夜用骑兵猛攻,一定可以把他们的后营打烂,甚至攻破中军也不难做到。” 众人听他一顿口沫横飞的白话,简直是五体投地惊若天人,没一个敢于出来反对的,当然了不赞同的人他一个没有叫来,比如南宫博宇肯定不相信他的异想天开,但是他干脆就不问对方的意见,彻底搞一言堂。 “侯爷高见,大帅厉害。。。。。”众人交口称赞,把他夸得简直是周之吕望汉之张良都只能望其项背,诸葛亮只能蹲着数蚂蚁的超级大才,直到他自己都相信了这才停下来。 “嗯嗯,好啦,现在听我安排,大家二更天吃饭,三更天出发,我亲率一万铁骑攻打敌军的东门也就是后门,这是佯攻,而最重要的任务交给长孙地汾,地汾呀,你多年来一直不如墩儿,现在墩儿没了,你要上位就需要立一个大功才行,为父都安排好了,我带着人虚张声势去攻打东门,你带着精锐步卒一万,在东北角门埋伏着,等我们到达东门之后,你就攻其不备,杀进东北门去,步兵走得慢,但是路比骑兵少一半,你在今晚壬时出发,笨鸟先飞,一定可以在我们到达之前来到东北门,有我牵制敌军主力,你一定能畅通无阻的杀进去,斩将夺旗立功就在今日!”话语里充满了蛊惑,就像是一个满级催眠大师在诱惑一只宠物狗。 听完这些话,长孙地汾感觉自己都快凝固了,好狠的心,好毒的计策,一石多鸟,鬼话连篇,世界上哪有用骑兵诱敌,动作迟缓的步兵做奇袭的,这路上一走四五个时辰,只要敌人不是瞎子,能看不见这么老多步兵吗,分明就是用长孙地汾做鱼饵,吸引范晔的注意力,然后他骑兵突击呀,到时候自己的步兵肯定身陷重围,跑都没地方跑,就算跑了,那也是损兵折将,到时候再说自己贻误战机,损失惨重,把自己杀了或者贬了,自己连反驳的机会都没有,不是长孙地汾猜忌,这种事情长孙颓绝对做得出来,呵呵,你既然不仁那就别怪我不义了,长孙地汾暗下决心,今天我倒要看看,谁是笑到最后的! 心中想着,脸上则是一脸崇敬和感激,就好像一个吃不上麦芽糖的穷孩子得到一水缸旺仔牛奶一样,连着表忠心,真的是如恒河之水滔滔不绝。 “好啦,地汾,你去安排一下吧,今晚还要出兵。”长孙颓一脸慈祥的吩咐道,然后,突然似乎想起了什么,问道,“你的身体恢复得如何了?应该可以上阵了吧?” 长孙地汾心里暗骂,老东西,假惺惺,都分配完了才想起问我,我还能说不行吗?心里这么想嘴上不能这么说,马上拍胸脯表忠心,“父亲大人放心,儿子就算是死了也要拼死完成父亲交代的任务,绝不会让父亲大人失望的!” 壬时,长孙地汾全副武装,骑着自己的青鬃马,带着一万士兵,一路强行军离开了大营,绕路去往刘宋大营的北侧,看上黑压压的倒也是很威风煞气的,长孙地汾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能指挥这么多人,只是不知道这一次是生还是死,会不会是自己一辈子最后一次出战,颇有一点悲从中来的感觉。也不怪他悲观,这么一走好几个小时还是临着河边,人家刘宋的水军也不是瞎子,能看不见吗,肯定早就去汇报给主帅了,虽然说自己和宋营暗通消息,但是谁敢保证人家不会将计就计把自己用完了一锅端,毕竟这份合同没人知道,人家在道义上没什么愧,再说了,就算大家都知道了,也会说一句兵不厌诈,夸人家聪明,嘲讽自己蠢,仅此而已。不过,长孙地汾并不后悔,因为无论怎样,那个生物学老爸今晚都会让自己去做替死鬼,如果和宋营没有私下的约定,可能自己死的更快,从而给那个老家伙可乘之机,与其那样,还不如一起死,坚决不能给长孙颓作嫁衣裳,想到这里,长孙地汾感觉忽然就胆气足了很多,颇有一点孤胆英雄的感觉了,很豪迈,慷慨赴,赴啥呢?死?呸呸呸,我可不想死,好日子还没开始了,要死也是长孙颓死。 等到走了一个多时辰,这些步兵就受不了了,这强行军最累人,走一会儿还凑合,走多了都拉胯,毕竟大家不是两万五千里下来的那支队伍,基本素质差的太多了,一个个叫苦连天。长孙地汾马上顺乎民情,宣布减速慢行,停下来休息是不可能的,因为只要停下来,士兵就再也站不起来了,人类的惰性是没办法克服的,所以慢一点没关系,停下来不行。 就这样走走停停的,慢慢悠悠到了夜半三更天,终于磨磨叽叽的到了西北口,长孙地汾也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吩咐强攻西北营门。 人马还没到营门口呢,就听见里边敲锣打鼓的,灯火通明,营门口的箭楼上,站满了弓箭手,有一员大将,立马横枪站在营门口,高声喊叫,“杨敢在此,谁来与我一决高下?”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长孙地汾一看,知道对方已经准备好了,心中略微安定了一些,长吁一口气,吩咐:“就地列阵!” 士兵们缓缓列阵,步兵在前弓兵在后,就光列阵就用了好长时间,不过双方也没闲着,一直在叫喊,还互相射箭,显得很热闹。这时候有人一扯长孙地汾的马缰绳,把长孙地汾吓了一跳,低头一看,正是府里的二管家长孙琼枝,不由得一愣,“你干嘛?” “少爷,侯爷有令,不顾一切代价也要杀进敌营,你在这里列阵太浪费时间了会耽误侯爷的大计!”脸色在阴影下看不太清,但是从声音上判断,这位管家的态度不善。 “哦?”长孙地汾心中一惊,心想果然,果然老家伙害怕我出工不出力,在这里安排了监工,心里想,表面上却是恭恭敬敬的,赶快下马,对着长孙琼枝深深的鞠了一个躬,“唉,多谢管家,要不是管家提醒,我就犯了错误了,真是会愧对我爹爹呀!” 长孙琼枝一看他态度很好,语气也就缓和了许多,毕竟人家是名义上的主将,自己虽然有侯爷的令符,但是自己不懂得打仗,还要对方配合才好,于是伸手去搀扶,“少爷不要如此多礼,有错没关系,改了就好,侯爷他老人家还,啊!”他的话还没说完,突然一声大叫,眼睛睁得老大,手捂心口,只见心口露出一个剑尖儿,血咕嘟咕嘟的往外冒,他扭过身子来,想看看是谁在偷袭自己,但是已经没有了力气,轰然一声倒在地上。此时就看到一个身影一溜烟的跑出队伍,消失在黑暗中。 长孙地汾看到这幅场景心中高兴,脸上却是十分愤怒,吼叫着,“是谁,是谁竟敢杀害我的管家!定然是敌军的奸细要偷袭我,被忠心的管家护主,替我挡了这一剑,我发誓,今后一定善待管家的家人,管家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管家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官家的。。。额,如果违背誓言,就叫天诛地灭!” 其他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看见两个人低声说话,然后管家就被人从后边一剑穿心了,然后又有人逃跑,这长孙地汾的解释也就说得通了,大家就相信了,原来这位管家如此忠诚呀,值得尊重!嗯嗯,佩服万分! 一帮人在那里胡思乱想的不提,再说另一边的长孙颓,安排了长孙地汾作为靶子,明目张胆的进军,吸引宋军的注意,自己带着骑兵从南侧穿山越岭绕道直奔东营门,到了营门附近,远远地看着东边的营门虽然灯火闪耀,但是可以看得出来站岗的士兵并不多,营门里边的路上也是空无一人,并无埋伏,但是生性谨慎的他没有贸然动手,而是在那里等着,也不知道等了多久,终于听到东北方向喊杀连天,锣鼓齐鸣,显然是发生了很激烈的战斗,于是放下心来,自言自语,“吾计成矣!” 静悄悄的举起手里的长矛,吩咐道,“进兵!” 第125章 暗度陈仓 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 长孙颓严格遵守这一基本原则,虽然深入刘宋大营,依然是悄无声息,命令手下,除非被人发现,否则绝不出声,一直坚持到攻破敌人中心营寨为止,这一次不说活捉范晔,至少要斩杀了那杀害自己亲儿子的垣家父子,把他们千刀万剐,来解自己心头之恨。 抱着直捣黄龙的目的,虽然那时候还没有黄龙府这东西,但是长孙颓的信念是一致的,他甚至不让士兵去攻击一路上遇到营帐,也不许士兵焚毁看到的粮草物资,一切要服从对敌人核心力量的杀伤,这一路上进军是出奇的顺利,长孙颓果然顺利的到达了中营。 看到密布的核心营帐,长孙颓的内心激动得无以复加,他大手一挥,“杀!”率先杀入敌营。 “杀!”四面之中响起了无数的回应之声,声震四野,把一直处于静默状态的长孙颓吓了一跳,差一点从马上掉下来,战马也是一声长鸣,一时间进退失措,四个蹄子竟然同时向四个方向迈出,一下子失去了平衡,挣扎了好几下才免于当众摔一个大马趴这样的“丢马”场面。 “不好!中埋伏了!”长孙颓这次醒悟过来了,抬眼望去,只见四面八方冲过来无数宋军,里三层外三层的把自己的去路堵死,那围的是密不透风,叫他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儿郎们,随我杀,杀开一条血路,我们逃出去!”长孙颓这一会儿就不想别的了,只想着逃走了,什么给儿子报仇之类的想法立刻丢在脑后,能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他平端着手里的长矛,四处观望,寻找着敌人的破绽,看看哪里有漏洞可以冲开逃命。他确信一点,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包围圈,自己有这么多人,敌人没有足够的力量把自己完全吃掉,正在观察和思考间,忽然看到正前方杀过来一只人马,领头的是一员小将,二十多岁年纪,长得很是帅气,手中一柄长槊,足有一丈多长,一尺多长的锋刃之上闪烁着森森寒气,让人心头发冷,长孙颓一看这个小伙子,眼睛就红了,认识呀,这不就是杀害我儿子的凶手垣承祖吗? 长孙颓其实并不认识垣承祖,他这么高的身份,堂堂王侯怎么可能认识南朝这样一个小人物呢,但是自己的儿子死在对方手里,那就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了,是生死大仇,长孙颓自然会去搜集对方的资料,牢记对方的长相,保证自己就算没见过也能一眼认出来,杀子之仇不共戴天呀! 长孙颓一看到垣承祖,马上就把自己的计谋呀,规划呀就全扔到脑袋后边了,脑子里只剩下两个字“报仇!”他催马前冲,手里的丈八蛇矛猛烈地颤动,就像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直扑垣承祖。 垣承祖年轻力壮,长槊上下翻飞,舞动得就像一团光影,那也是凶悍异常,两个人大战了几个回合,长孙颓怒气值爆满,越战越勇,而垣承祖似乎不想拼命,且战且退,而长孙颓则是得理不饶人,趁势猛追猛打,追的垣承祖不断的后退,长孙颓杀红了眼,不管不顾的前进,全然不顾自己越陷越深的位置。 正打着,忽然就找不到垣承祖的踪迹了,长孙颓大怒,再次举目四望,心说那个小畜生去哪里了,怎么就逃掉了呢,却看见前边又出来一员小将,手持长刀,长相和那个垣承祖很相似,但是更年轻一些,正是垣承祖的弟弟垣恭祖。 长孙颓一看,哥哥找不到了,找弟弟也一样,就换了一个方向冲过去,垣恭祖比哥哥厉害一点,倒不是别的可能是年轻急于立功吧,勇猛度略高,所以很是和长孙颓相持了半天,在他的引领下,长孙颓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打得难解难分的时候,垣恭祖也不见了,这一次是垣护之出现了。 于是长孙颓又换了一个方向去追逐垣护之,就这样不断的改变方向,长孙颓已经彻底迷失在大阵里了,现代人有时候不理解,为什么说诸葛亮八卦阵千变万化,真的那么厉害吗,怎么现代战争看不出有啥,很重要一点,古代没有定位装置,不说gps了,就连指南针都还没发明,那人群里挤来挤去的,你能不迷失方向吗,冲来冲去就全是鬼打墙,你是一个人来回冲杀,人家是一家子玩车轮战,累了就下去休息,休息好了再上来,永远你面对的都是生力军,这你就算是三国的吕布也不行呀,再说了,吕布的牛是啥子,是传说中的“飞将”技能,可以无视距离和方向,达到自己想去的位置,换句话说就是方向感超强外加速度和冲击力超强,不管什么样的包围,他都能无视,这技能除了有数的几个人,比如李广、赵云等人,谁能做得到,关老爷也不成呀,当然长孙颓也不成。 现在垣家父子三人是越战越勇,长孙颓是越打越憋气,越打越累,他还有报仇的信念支撑着,可是他的血海深仇和手下没关系啦,手下人可支持不了多久,逐渐就迷失在重重包围中,有的被杀有的被抓,等到天快亮的时候,长孙颓身边上就只剩下三千多人了,就这三千人也是几乎人人带伤,凭借着一股要逃生的信念支撑着自己坚持下去。 这一次,又轮到了垣承祖,现在的垣承祖依旧是神采奕奕好整以暇,可是长孙颓就不成了,那是累的手足酸软,力量几乎就要离他而去了,平时舞动如飞的丈八蛇矛现在就好像一座山一样沉重,每一下都是靠意念来驱动了。 逐渐的,长孙颓已经迷糊了,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只知道眼前的人要杀自己,自己必须反抗,不然就会死,这种状态还能持续多久呢,就在这一失神的当口,垣承祖一槊刺过来,长孙颓反应稍微慢了一点点,虽然已经尽力躲避了,仍然是难以完全幸免,锋锐的槊尖正刺在肩膀上,把长孙颓给疼的,一声惨叫,在马上一晃,差一点就掉下去了。他用手捂住肩头,想按住伤口,那怎么可能,三棱尖的槊锋往外一拔,那血槽里边带出来的鲜血一下子就流了出来,很快就把马头给染红了,每员武将身边都有几个贴身的亲卫,这些人可能武功不高,但是一定是足够忠心的死士,所以马上有几个贴身侍卫冲上去挡住了垣承祖,好给长孙颓一个逃生的机会,可是身受重伤的长孙颓还有没有逃走的机会呢?谁也不知道。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从侧后方响起来一声断喝,声若惊雷,“贼子,休伤我父!”长孙颓迷迷糊糊的抬眼望去,看的不是很清楚,就看见一员猛将,身材粗壮相貌丑陋,手里抡动着一柄满是缺口的砍刀,带着两三千步兵直冲着自己这一边就杀过来了,虽然看不清楚,但也知道,这是自己那个最不喜欢的儿子长孙地汾。 只见长孙地汾奋勇杀退几个宋兵,就冲到长孙颓跟前,大哭道:“父亲,儿子来晚了。” 长孙颓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邪火,破口大骂,“该死的小畜生,你怎么这么晚才来!”但是他实在是受伤太重了,自以为的怒吼变成了嘶哑的呜咽,除了身边的长孙地汾之外,谁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只会以为他被儿子的孝心和及时赶到救援而感动了,毕竟说豪宅里边的龌龊事儿都是内部人士才会知道的,外人看见的永远是父慈子孝一派祥和。 长孙地汾眼中闪过一道不易觉察的杀意,心说老家伙死到临头了还不改悔,人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怎么到他这里临死都这样?一把就把长孙颓给拦腰抱了过来横放在马背上,就像对待俘虏,但是别人也说不出啥来,那是个大活人可不是刘备家的阿斗,能塞怀里,可不是只能横在马上呗。 紧接着没有让长孙颓的乌骓马跑开,直接就把缰绳拉过来拴在自己的马鞍上,然后顺手扔了自己那把劣质的砍刀,抢过长孙颓的长槊,在手里一抡,锋刃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啸声,忍不住赞道:“好兵器!”自己也终于能用这么好的武器了,古代长兵器制作不易,一柄好的长槊制作成本奇高,而且耗时极长,没个三五年根本做不出来全凭手工,所以这东西通常都是传家宝一样的,真要制作一杆新的,质量优良的没个几亿文钱那就想都别想,就算那种粗制滥造的也要几百万上千万,极为昂贵。为啥长孙地汾的长刀给砍出缺口了,还不是质量太次,好的武器买不起。不能氪金,没有装备加成,那战斗力自然就弱爆了,能坚持这么多年没死在战场上那实在是长孙地汾的武力值强的不像话造成的了,现在有了长孙颓的武器,那真的是爱不释手,不说别的,就冲着这件武器,长孙地汾就不能让长孙颓拿回去,如何才能做到占有这件武器?当然是嗯嗯嗯,对吧。 长孙地汾高举长槊对着残余的长孙颓的骑兵说道,“现在大家跟我来,我们杀出去,我们要回家去!”这声音如同滚滚春雷,振聋发聩,一下子把这些残兵败将剩余的勇气全都激发出来了,现在长孙颓身受重伤生死不知,大家群龙无首,正在关键时刻,长孙地汾作为家主的唯一继承人的出现,显然是对士气的鼓舞起了很大作用,虽然大家知道家主似乎并没有给他什么权力,但是那不重要,生死关头,谁挽救了我们我们就跟谁走,于是众志成城,大家似乎突然间觉醒了被封印的力量,小宇宙爆发了,跟着长孙地汾直奔着一个方向杀了出去。 话说长孙地汾是怎么过来的呢,其实一开始,按照默契,双方都是虚张声势,用巨大的喧哗声欺骗长孙颓,诱使他相信自己的声东击西的计策已经奏效,调开了敌军的注意力,给自己直捣中军的可乘之机。贪心是原罪,如果长孙颓没有过分贪心,稍微机警一点也不会上当,但凡正常一点,以最终取胜为目的,没有那么多坑害别人的心思也不会父子反目,人心呀,从一开始的初心就决定了你的命运。 再后来,既然诱敌深入的目标已经实现了,那自然没有必要还在这里演戏,而是需要继续进入第二场景,演下一幕戏本。杨敢就呼啸一声,说什么中营吃紧,就带着人马撤了,而长孙地汾则是抓住机会,假装追赶杨敢,一路上在杨敢的且战且退之下,带着两千多步兵恰到好处的来到长孙颓的眼前,恰到好处的救下了这个生物学的老爸。由于他在杀入营门之前,就留下了一半士兵把守退路,所以一路杀来只是损失了一半就到了目的地,(你总要留下一些人头嘛,演戏演全套,你一万人全须全尾的回去,那不是傻子也能看出来不对了。)如果不是看他过来了,长孙颓也不会被垣承祖一槊刺成重伤,一切都是要主角登场才好出演呢。 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巧合,巧合多了就是谋划了。现在就剩下一幕就可以谢幕了,长孙地汾带着三千长孙家的残兵败将,还有自己带入大阵的不到两千步兵,一路冲杀,那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就经过艰难险阻,终于在天亮时分杀出了重围,和自己留在门口的五千步兵汇合,然后就一路逃窜,直奔自家的大营,这时候身边的长孙家骑兵只剩下千余人了,步兵也有一千,加上原来的步兵,总算有七千人马,开始流浪之旅。 这一切真的是天衣无缝,也许有人会怀疑,但是那一千多长孙家的骑兵就是最好的证人,他们也全都被长孙地汾的悍勇所折服,成为他的忠实拥趸,即将为他争夺家主之位奉献力量。当然,他们也坚信是因为他们的奋勇杀敌,导致敌人虽然打了胜仗但是疲惫不堪不愿再战,这才给了他们逃出生天的机会,如果有人怀疑这一点,这一千多人就会集体冲上去拼命,因为他们作为战士的尊严被人侮辱了。至于为什么一路杀来没有斩杀正经的敌将,这也简单呀,人家的将领累了不想拼命,要不然自己这些人怎么能逃出来呢,所以,一切的破绽都被这些逃出来的士兵自己给修补得完美无缺了。 大家出来之后发现宋军并不追赶,而是收兵回去整理残局,,这就给了这些残兵败将逃回去的机会,这时候长孙地汾才想起被放在马背上的长孙颓,赶紧停下来借着修整的机会,检查一下长孙颓的伤势,长孙颓这一路倒是没有再受什么伤,但是就肩窝那一下子就够了,一路上血流不止,虽然后来血几乎流光了也就止住了血,但是人已经高烧昏迷了,那就是有出气没有进气了,长孙地汾放声大哭,死马当活马治,赶快制作了一副担架找人给轮班抬着行军,还给他找了一只人参咬碎了咽下去,来吊着一口气,昏迷了怎么咬碎?这问题问的,他咬不了,别人咬的了呀,几十年前喂猫喂狗都是这样做的,把硬邦邦的食物嚼碎了喂给猫咪吃,猫科动物咀嚼能力弱,都是这样喂的,拿来给长孙颓正好。 大家一路上走走停停,没办法,出来的时候虽然有带着干粮,那也只是去的时候的,谁会预算到自己败阵逃命呢,幸好路上有河,可以有水,也能有点野物,还有鱼,虽然不多,总算可以不会渴死饿死,聊胜于无。 等到一天之后,这群叫花子兵终于回到了北魏的营盘,见到了南宫博宇之后,长孙地汾放声大哭,有人把还在弥留之际的长孙颓抬上来给南宫博宇见了,南宫博宇作为仅存的主事人也是叹息不已,当然心里是不是极为高兴那就不知道了,反正前几天大家明争暗斗的事情都被掩盖在历史的尘埃里了。南宫博宇安慰了长孙地汾一番,叫他不要过分悲伤,节哀顺变什么的,至于说长孙颓还没死这件事,就被有意识无意识的忽略了。 南宫博宇其实早就没有心思打仗了,包括新兴王拓跋俊也是一样,打不赢就走,什么面子不面子的能当饭吃吗,只是被长孙颓裹挟着不得不咬牙坚持,现在长孙颓重伤将死,那就不用在意了,立刻奏报朝廷,上表请求撤军,而拓跋焘其实也对和刘宋拼命不感兴趣,他的北方攻略还没有完成,只有稳定了柔然草原和西域,才有心思全力南下,现在时机不到,如果不是该死的尉迟无双吃饱了撑的挑衅刘宋,搞得现在损兵折将,那双方维持表面上的和平多好呀。 虽然说刘宋一直有北伐之心,但是那不是一直没准备好吗,大家都是差不多的心思,拖延一天是一天,现在谁也不想把事情搞大,就像美苏争霸的时候,谁也不会乱来,现在多极化了,美国就可以想打谁打谁了,除了某些特殊国家之外,现在南北朝就是维持着这一种平衡下的虚假和平,双方都恨不得要死对方,但是都觉得自己的力量不足,不敢拼命。 拓跋焘虽然不想和刘宋作战,但是现在被架在火上烤了,没有办法了,而长孙颓的死亡(逃回来之后三天,终于气绝身亡,并没有一句遗言留下来)还有南宫博宇的退兵请求都给了拓跋焘一个台阶,既然给了借口,拓跋焘自然会善加利用,立刻大笔一挥,宣布撤军。 但是还没等他的诏令到达前线,异变又生,那边衡阳王刘义季开辟了第二战场,他手里的两颗闲子被放了出来,戴罪立功的刘真道和裴方明两只饿虎被放了出来,直扑空虚的济南历城诸郡县,那济南的精锐早就被抽调一空了,再加上周围的清河郡平原郡都是刘宋的地盘,自家地后路被死死的掐断,内无粮草外无救兵,打也打不过,最后先后落入刘真道和裴方明的手里。残兵败将逃回黄河以北,成为北乐陵的一部分。 而南宫博宇借着这个良机返回冀州,正式成为冀州刺史,不再是代理,开始消化尉迟无双留下来的烂摊子,长孙颓死了,显然相州刺史也就归了别人,长孙地汾回北平治丧,进过一番血腥争夺,在某些来自靺鞨诸部的蛮族的雇佣兵帮助下,长孙地汾斩杀了家族中忠于长孙敦的残余势力和其他十几名家族长老,在鲜血中登上了家主之位,继承了北平侯的爵位,镇守乐浪郡,开始休养生息培植势力。 按照事先的约定(刘义季悬赏先入济南者刺史),刘真道率先攻入济南,获得齐州刺史的位置,而裴方明功劳次之,被封为历城郡守,兼齐州司马,和刘真道互相配合,同时也是互相牵制。 北魏的势力在中原地区基本上完全退到黄河以北,南北之间隔河对峙,再次进入休眠期。 第126章 和谈副使 十月,杨小瓜满了二十周岁,按照惯例,及冠了,在外边旅游的谢灵运写来了贺信,并给起了表字演景,所以从此之后杨小瓜就有了两个称呼,名杨茁,字演景。 紧接着,范晔的哥哥侍中范晏,治理地方有功,升任光禄大夫,留下的晋熙太守位置推荐由黄豫接管。 同年,济南王长女拓跋蓉病逝于军中,紧接着,范氏义女范元蓉与晋熙司马杨勇成婚,婚礼很低调,除了范晏和一众同僚之外并没有人参与,只有千里之外的范晔和杨茁写了贺信,这倒是应有之义。 范晔镇守青州,先后俘虏了冀州刺史尉迟无双,打退了新兴王拓跋俊,阵斩了北平侯长孙颓,着升为尚书左仆射入朝,兼任青州刺史和冀州(侨)刺史,杨茁战功赫赫,任命为青州别驾,讨虏将军,代替范晔掌青州军政事。 忽然间,大家又发现一件事情,这位官场新贵没有娶亲,于是乎,各大门阀就开始动作了,弘农杨氏本来就是十大姓氏之一,标准的老牌世家,这种家世,才二十岁就做了封疆大吏的人,绝对的金龟婿呀,转眼间杨家的门槛就被说媒的人踩破了,可以说是蜂拥而至。退休在家的前任青州别驾杨善杨老爷现在是痛并快乐着,或者说处于幸福的烦恼中。什么清河崔氏琅琊王氏、范阳卢氏等等都有人来说亲,选谁不选谁都会得罪人,本来想说孩子还小,可是这都二十岁了,在古代属于大龄青年了,实在是说不过去,只好亲自跑一趟位于东阳的州治所,来问儿子自己的意见。 “父亲大人不要担心,现有谢师的信件在此。”杨小瓜拿出一封信来给老爹看。 杨善打开一看,果然是谢灵运的信,上边写着庆贺爱徒行冠礼,做师父的远在极南之地游历,无法及时赶回,抱歉,特赠南海鲛珠一对以为贺礼,并赠表字为演景。信上还说,弟子年纪不小了,该考虑终身大事了,前些天,在海岛上遇到了好友钟离权,钟离权言道有弟子一清子与杨茁性情相投,是为良配,故而央谢某为媒,将钟离弟子一清子又名钟离嫣然说与杨茁为妻,万望应允云云。 杨善一看就释怀了,现在有谢灵运出来背书,还有钟离权作为后盾,那就没啥不可以的了,当即对外宣布,已经接受了谢灵运的做媒,等谢灵运回归,就可以走纳采诸事的流程了。 这件事情刚刚平息,又有圣旨说北朝皇帝遣使来朝,说要两下罢兵,进行和平谈判,还要派公主到南朝和亲,刘义隆觉得可以接受,于是答应了对方的意向,派遣尚书仆射范晔为使者,讨虏将军杨茁为副使,带着一千御林军为扈从前往洛阳商量具体事宜,叫杨茁不必前往京城,只在东莱港口等着建康来的官船,一起乘船北上即可。 杨小瓜接了圣旨,就把家里的事情安排一下,看看刘义季派来接替他的竟然是衡阳王中领军、尚书令王俭,也吓了一跳,这位范晏的好朋友,虽然官阶不是很吓人,但是真实的身份那可是刘义季的半个老师,一直把持着衡阳王府的一切军政事务,看来刘义季对于这个安排也是煞费了苦心,如果派一个能力一般的人镇守边境,那就害怕闹出点事端来,可要是能力强的又怕有抢班夺权的误解,而这位王俭,和杨小瓜也算熟识,当初推荐过杨小瓜,有举荐之恩,而且地位崇高,根本不用担心会抢这个别驾的位子,只要人家愿意,就是进朝廷当个副宰相也不费吹灰之力,自然看不上这个位置,而且王俭位高权重,在杨某人不在的时候,指挥周边的郡县没人敢不服气,所谓的游刃有余,这样大家都放心。 一切安排好了,杨小瓜就带着自己的东方圣骑士团作为亲卫,三百人骑着高头大马一路疾驰,两天就到了东莱码头,在那里等着朝廷的官船到来。到了东莱,杨小瓜也没闲着,正好去军用码头巡视了一下自家地水军,或者说叫朝廷的青州水师,按照规定,各州有权组织建立自己的军队,州刺史兼任都督,统管军政,杨小瓜虽然只是代理都督,但是也可以行使职权了,就借机把自家的水上力量的一部分趁机洗白,成为青州水师,由老家将杨帆任水师副统领,范晔家的范无病遥领水师统领,因为范无病同时是江州扬州的水师统帅,所以并不干涉青州水师的运作,穿上白皮的这些人有了合法身份,自此纵横东海就毫无顾忌了,可以自由的运输各种物资往来全国各地,南边到了马六甲海峡,东边到了日本诸岛,西边到了红海沿岸,在他们的支持下,罗氏商行的旗帜插遍了四分之一个地球,富可敌国绝对是谦虚了,几天的视察,杨小瓜很满意,还借机去了一趟济州岛,看看自家的粮食基地和养马的基地,对于造船他不懂,但是他懂怎么最大限度的发挥现在科学的力量,比如和他年纪差不多的神童祖冲之就被他私下里聘请做船只的设计师,帮助改善结构和动力。另外他还有科学怪人格格巫的存在,把这家伙藏在辽东,用以研发先进的化学技术,比如燃料,还有某些秘不示人的东西例如硝化甘油什么的,这些东西还没到使用的时候,所以只是研发和生产出来封存着,免得一旦使用了出现婴儿抡铁锤的情况,那就得不偿失了。总之,很满意,完全符合自家的要求,还有超前,已经开始研究有机械动力的小型设备了,估计再过几年,铁甲战舰就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了。 回来之后又等了五天,这才看到朝廷的船队出现在海上,这个年代没办法,风帆还是主要动力,一小时能跑个十海里就已经很超前了,不能要求达到现代的水平。从海面上出现帆影一直到船只靠岸,足足用了四五个时辰,杨小瓜上去迎接上官,虽然是自己人,但是公私也要分明,还是要走官面文章的,大家寒暄已毕,杨小瓜请范晔和相关的人等进入公馆休息,这才发现,随行的人员竟然还有些太监宫女之类的,不由得大为惊讶,但是也不好当众询问,就装作没看见,引着大家去修整,这里的公馆其实是东莱几大家族联合修建的度假村,表面上看上去很是古朴雅致,决没有任何逾制的地方,但是里边则是小桥流水庭院深深,要是不出来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海边,还以为是江南的池塘,为什么这么设计呢,很简单,海上过来的人看见海浪都想呕吐,搞海景房那不是找骂呢吗,还不如把特色全部掩盖住,让人有终于上岸了的那种感受,才会更舒适。 两个人到了内堂,从人倒了茶,杨小瓜就问,“叔父大人,这一次怎么就突然要和北朝结亲了?感觉好突然的样子,是谁出的主意呀,还有,为什么还有宦官宫女随行?” 范晔微笑,轻轻拿起茶杯吹了吹表面上的浮叶,嗅了一嗅茶香,大约是水有点烫,并没有喝,只是端在手里吁气,过了好久,这才满意的轻轻啜了一口,然后开口说道,“贤侄不用担忧,这一次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你可能有所不知,北边又有些变故了。” “哦?小侄却不知道,请叔父大人明示。”杨小瓜虽然有自己的情报网,但是他更多地关心是经济方面和人文方面,对于政治变动什么的并不是特别关注,其实府里这一块一直是顾城在负责,只有觉得有用的才会告诉他,某种角度上讲,他就是一个甩手掌柜。 “北边的那个新兴王拓跋俊被贬斥了,降为了公爵,有传说可能会被斩杀。”范晔悄声说道。 “啊?”虽然心里不喜欢那个拓跋俊,但是总觉得这个家伙虽然凶横暴虐,但是简单,好对付,作为敌人,还是简单一点的好,所以杨小瓜从来没想过要从肉体上铲除这个人,生怕敌人会换上来一个老谋深算不好对付的角色,他很吃惊的问,“为什么呀?” “说他横行不法,心怀怨望。”范晔又喝了一口茶说道,“其实就是说权力过大了,会干扰到皇帝的权力了,尤其是我记得北边的太子,似乎和你差不多大小?也成年了!”范晔加重了语气,把重音放在成年两个字上。 “原来如此,缓兵之计呀。”杨小瓜做恍然大悟状,“那我们这一次是去做什么呢?” “谈条件啦,他们要缓兵之计,我们就趁机多要一点好处或者去给他们制造一点矛盾,就这样,顺便再把他们的公主带回来。”范晔回答的理所当然。 “是呀,现在就看谁先准备好了。怪不得要带着宦官宫女,原来是要把他们的公主带回来呀,不过,是哪一位公主呢?”杨小瓜突然产生了一点点八卦之心。 “这个,据说北边并没有适龄的公主,所以可能是乐安王拓跋范的女儿。”范晔也不太确定的样子。 “拓跋范?听说这个拓跋范似乎卧病在床很久了?”杨小瓜惊讶的提高了声音,“这个合乎礼法吗?” “可以的,别说他没死,就算他死了也没关系,热孝期间可以嫁女去晦气的,出了百日就不行了,只能再等三年。而且,我们是去和谈的,他们北朝只要给我们一个公主就可以了,至于说哪一个,反正大家都不是正牌的公主,有什么区别?”范晔解释道。 “喔,原来如此。”杨小瓜再次恍然大悟,“这一次是嫁给陛下还是?” “哈哈哈,贤侄你真的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了,陛下对女色兴趣不大,所以没打算充实后宫,据说是给太子准备的,太子今年二十五岁了,虽然有殷氏为太子妃,但是既然他们送出来的不是正牌的公主,那做侧妃也就理所当然了。”范晔作为历史学家,对所有的八卦新闻可谓是了若指掌,没办法,职业特点呢。 两个人谈了很久,喝完茶又吃了饭,范晔舟车劳顿,随便喝了一点点酒就扛不住了,杨小瓜告辞离开,范晔也就上床休息。 第二日,修整完毕的使团成员,再次上船,杨小瓜的三百护卫也上了青州水师的战船,跟随着迎亲队伍沿水路直奔黄河口。 黄河入海口地势宽阔而平坦,阳光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此时的黄河非常的温柔,一改人们印象里那种波浪滔天势不可挡的印象,流速很平缓,很舒服。这给逆流而上的船队基本上没有造成太多的困扰,如果是水银泻地的样子,那这些船能不能平安抵达洛阳,就真的要画一个问号了。 船只到达的第一个港口是利津港,从东莱出发,在海上足足走了四天,这才抵达利津港,这个年代,这区区两百多里的航程已经很累人了,要知道在海上通常每二十天左右必须上岸修整和补给,否则就会因为缺乏维生素c而引起船员的败血症,虽然杨家船队早就有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但是,某些专利还是能保持多久就保持多久的为好,或许刘宋水军有些人知道怎么应对,但是并没有普及,至于说北魏方面,则是彻底对此一无所知了。 船队抛锚入港修整,整体来说,虽然船队规模不小,但是显然不足以支撑一场战争,南宫博宇早就知道有这样一只船队的到来,就没有大惊小怪的,按照正常流程,安排了船员的修整和食宿要求,也谨慎的派出士兵来监视船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至于南宫博宇本人就没有露面,他是堂堂刺史,封疆大吏,私自和敌国大臣交往是很危险的,当然要避嫌。 作为和谈的使者,范晔也约束了自己的船员,叫他们严守纪律,只在港区范围内活动,不要和北魏军民发生冲突,这些水军将士都是范晔一手训练出来的,还算听话,行为中规中矩,大家都不想在敌国莫名其妙的出事呀。 然而,无论如何小心,意外还是发生了。 早晨起来,船队发现补充的粮草不足,无法满足较长时间的行船需要(按照规定,每次行船必须带足最大数量的粮草和饮水,不管离目标港口有多近,这一切都是为了战时考虑,防止补给港突然发生战争或者其它状况而影响补给)。带队的水军统领刘十八不敢隐瞒,立刻通知了范晔和杨小瓜。 “怎么会这样!”范晔有一点烦躁的情绪,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正在笼罩着他,让他感知到这件小事后边可能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现在没有办法,我们只能照会南宫博宇,叫他立刻安排给我们送补给来,绝对不能冒险起航,正如叔父说的,这里边可能会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故事,我们必须小心谨慎,还有,我们可能要改变船队的配置了,每艘船都要带上补给,以免补给船被打劫甚至火攻。”杨小瓜沉吟着说道。(通常大规模行动的时候,战船是基本没有补给的,都是后边的辎重船队在需要的时候上来提供粮草,这样做可以更大的增强战斗力,也可以在战斗的时候,让辎重船队远离战场,来确保后勤的安全。) “可是辎重船和战船各司其职是水战的惯例呀。”刘十八是海寇出身,和杨小瓜没有打过交道,并不是很瞧得起这个年轻的副使,总觉得对方是靠着家世上位的纨绔子弟。 对于这个家伙的抗声反驳,杨小瓜倒是没生气,作为草根的灵魂,他当然懂得对方的所思所想,也理解对方对于膏粱子弟的羡慕嫉妒恨以及不信任,所以他并不发火,而是温言解释道,“刘统领说的没错,只是你说的水战惯例,其实是海战的惯例吧。”他看到刘十八的脸色有一点点红润(古代习惯海战的都是海寇,正规军和安善良民很少去海上)用手轻按了一下,没让对方辩解,继续说道,“在大河上水战会有不同,如果我方有自己的港口,就会把补给放在自家的港口,如果没有的话,鱼贯而行,河道狭窄,就很危险,一字长蛇阵很容易被有心人分段击破,如果敌人放过我军主力,直接在河道狭窄处用陆军纵火攻击辎重船队,那么战争就结束了。” 刘十八也不是一个执拗的人,要不然也不会主动投诚参与正式官军的建设了,他想了想,明白了杨小瓜的意思,武夫的思想比较直接,于是深深抱拳鞠躬,“多谢杨大人指点,刘十八明白了。”说完马上出去安排船队编组了。 望着他匆匆离去的背影,范晔笑着问杨小瓜,“此子若何?” “这个刘统领是一个可造之才,我看他忠心耿耿的,叔父可以信赖他。”杨小瓜若有所思的回答。 第127章 各怀心腹事 南宫博宇很生气,本来好好的,非要出这个幺蛾子,让人不爽,他不得不亲自出面协调这些事情,直接把负责港口补给的官员叫来讯问。 “说吧,到底出于什么考虑,你要故意违反本官的指示,阻挠南朝使者的补给?”南宫博宇极力压着火气,但是那双疲惫的眼睛透露出他的不耐烦。 谁知道这个官员根本不买账,梗着脖子说道,“宋,敌国也,悖主之叛逆,我不去诛杀他们已经可以了,你还要我给他们补充?恕难从命!” “什吗?”南宫博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虎狼之词?”他想象不到自己的手下竟然还有这样的奇葩存在,忽然就笑了,“你叫什么名字,来这个港口多久了?”他隐隐的感到了不安,总觉得黑暗里有一张大网正在铺天盖地而来,想把他和其他一些人笼罩进去,有一种想反抗都不知道如何使力的感觉。 “下官颜方博,自从琅琊王委我利津渡口以来十余载尔。”这个颜方博倒是没隐瞒,其实隐瞒也没用,就直接承认了自己是琅琊王司马楚之的人。 南宫博宇深吸一口气,祖母的司马楚之,老东西你害人不浅呀,他强压住一口气,吩咐人:“来呀,把他给我带出去,送洛阳处置,叫厌次县令孔从仁亲自来港口署理事务,务必要在今天把所需的物资补充上船,不得有任何纰漏。”南宫博宇吩咐道,然后似乎想起了什么,下令:“叫南宫嗣立刻率三百轻骑去上游探查情况,要一直探查到平原附近,如果发现河面有什么异动,不可打草惊蛇,立刻飞马来报。”他已经感觉到了,某些人的计划很复杂,绝对不仅仅是不给粮草这么简单,一定埋藏着后手,他可不想在自己的辖境出什么乱子,反正过了平原就是刘宋自家的地盘,到时候天塌下来也和自己无关了。 司马楚之,是晋朝司马家的余孽,刘裕推翻南晋司马家的统治之后,司马楚之害怕被杀,就立刻逃到了北魏的地盘,投靠了北魏的山阳公奚斤,从此死心塌地为鲜卑人效力,为鲜卑东征西讨,先后打败了刘宋部队的进攻和平定西凉的仇池,用汉人的鲜血染红了官帽,被封为琅琊王。古代人没有国家观念,只有家没有国,所以你会发现他们投降异族的时候很果断,一点当汉奸的觉悟都没有。 很显然,这个颜方博就是司马楚之留下来的暗子,任务就是破坏南北关系,不停地挑起南北对立,事实上如果南北不打仗了,他们这些投靠异族的汉奸就没有利用价值了,至于说刘宋推翻司马家是乱臣贼子,那就很可笑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司马家篡位曹家的时候难道不是乱臣贼子么。 孔从仁是孔家的旁支,这个时候孔家还不是衍圣公,仅仅是个奉圣亭侯,但是在山东一带的势力已经是盘根错节了,分支遍布山东官场,不过执行力还是很强的,孔家都是聪明人,让干啥就干啥,绝对的不趟浑水,所以很快就安排好了粮食的转运,(这个颜某人很绝,知道自己会被拿走,所以提前把粮食都运走了,颇有坚壁清野的态势,但是孔家的力量那就不一样了,一句话,就算是现搜刮,也能用几个时辰解决问题,剩下的就是统一运输上船了)不管怎样,某些人的企图没有完全成功就好。 官船上,杨小瓜和范晔共处一室,面前是一张地图,两个人默不作声,都在低头凝视着眼前的地图,试图寻找到什么蛛丝马迹,就这样,杨小瓜的目光顺着黄河的走向一路向西,手指轻轻的叩动着,然后忽然伸手点向一处,然而此时范晔也突然伸手,两个人的手在地图上不经意的碰到了一起,都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 两个人的手碰撞的地方是阳平郡,“看来我们想到一起去了,不过,我觉得除了阳平之外还有这里,广平,你意如何?”范晔长舒一口气,带着征询的语气说道。 “是呀,叔父大人果然神机妙算,一下子就找到了关键。”杨小瓜由衷的赞叹,看来范晔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文人,这些年的武将没有白当,对于军事上很敏锐了。 “是呀,阳平的守将是高凉王拓跋那,此人骁勇善战,在北魏是出名的主战派,至于广平的奚他观就更不用说了,从他老爹奚斤开始就和我们结下无数仇怨,那个老贼司马楚之不也是奚斤的手下么?看来北朝反对议和的人实在是不少呀,这一次他们要联起手来了。”范晔叹息,似有一丝忧虑。 “叔父不必担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如果不知道的话确实难办,但是我们现在猜到了,就不怕他们翻出多大浪花来。”杨小瓜安慰范晔。 “嗯,是呀,虽然我们不知道他们的谋划到底是什么,但是不外乎想取我们的性命来破坏合议,仅此而已。”范晔说道。 “叔父说的是,只要我们妥善应对,保护好自己,那就没什么可怕的了。”杨小瓜向着船舱外百年喊道:“杨智,你进来一下。” 有贴身家将杨智就走了进来,双手抱拳,先向范晔躬身,然后再面向杨小瓜,“大人有何吩咐?”杨小瓜身边本来跟着的是杨勇做贴身保镖,但是被推荐给了范晏,做了一郡的司马,就改成了杨智帮助跑腿办事,杨善为儿子培养了不少孤儿做贴身扈从,他们很多人都是才智过人独当一面,杨勇杨敢兄弟都已经做了官,现在杨智跟在身边,还有杨仁去做了商会的管事,杨炎和杨新则是配合顾城,做一些不见光的行当。 杨小瓜看了杨智一眼,见他表情平静,古井不波,心中满意,吩咐道,“现在有一件大事要你去做,你立刻拿了范大人的名帖和这个东西”他手里拿着一个玉佩说道,“拿着这个东西去济南刺史府求见刘真道大人,请他帮助在临邑附近巡视河道北岸,如果发现有北朝的精骑的话。。。。” “稍等一下,”范晔止住了杨智,“我亲自修书一封,请刘刺史予以援手,刘真道此人颇有些恃才傲物,贤侄年纪尚轻,所以。。。” “叔父所言极是,我倒把这事儿忘了,我实在是人微言轻,如果亲自去还差不多,就这么一个随从,虽然拿着叔父的名帖和王叔父的信物恐怕也难以说动刘刺史出兵。还有,如果刘刺史不肯理睬你,你立刻用加急信件通知我,同时启程去历城找裴方明大人求助,明白吗?如果裴大人也不理你,也要立刻飞报我知道。”杨小瓜吩咐。 “属下遵命,绝不会耽误大人的事。”杨智站在那里,等着范晔把求助信写了两份,一份给刘义真,一份给裴方明,等墨迹干涸,用信封和火漆封好,写上收信人的名字,盖上范晔的关防大印,然后分别把信件揣好,浑身收拾停当,立刻下船,乘马飞奔,直奔济南府而去。 范晔也找来了刘十八,吩咐前哨派出哨船,前出三十里来回巡弋河面,一有风吹草动立刻放出烟花通报大船,同时按照战时守则,派出几十艘艨艟护卫着官船,又派出斗舰两艘环绕着左右,以防不测。同时又命令在所有的船上准备沙袋,修理撞角,以防火攻。 由于是逆流而上,所以一旦上游来船,使用火攻的计策就很不好办,必须严加防范,对此刘十八自然是心领神会,下去安排一切。 一天之后,所有补给都补充完毕,这时候船队反而不急于启动了,总是找理由不出港,这可把南宫博宇给气坏了,他知道问题的关键是什么,实际上他派出的斥候队伍虽然没有发现五六百里之外有什么异动,他的斥候也不可能一天之内跑这么远,但是既然范晔一个文人能看出来的事情,他一个久经战阵的武将自然能猜出来,最让他感到无奈的就是,一旦事情发生,就一定会发生在他的冀州,甚至会在信都管辖范围内,赤裸裸的打他的脸,无论怎样他一个刺史都难辞其咎,想来想去,他仍然不适合亲自出面,就派厌次县令孔从仁前去拜见宋国使者。 范晔倒是很有礼貌的接见了孔大人,不管怎样大家都是读书人,对于孔夫子的后人还是要保持一定的尊重。所以,接见仪式很排场,鼓乐喧天,还有歌舞助兴,范晔亲自在登船处迎接,给足了孔从仁面子。 双方互致问候,然后范晔引领着孔县令来到大船上落座,这一次并没有陪客,杨小瓜老老实实的去了后堂蹲着。 孔县令刚要说话,从人奉上茶水,只好把话头打断,老老实实的和范晔一起品茶,食不言寝不语,这是读书人的基本素养,喝茶的时候也只能讨论茶水,不能说正事儿,否则就失了礼数,孔县令心中焦急,但是表面上不能带出来,只好和范晔一起聊天打屁。在南北朝时期文人雅士好清谈,要是不能耐住性子,那就是修养有问题,孔家人可不能给祖宗丢脸,多着急也不行,就这样墨迹了好久,这才找了个空当问道:“范夫子此行责任重大,不知可有什么需要孔某协助的?”这称呼上也有讲究,范大人不行,文人雅士不能提官职大小,否则就很功利,叫范夫子则是很尊重对方的学问,对于职务就给避过去了。 范晔笑了笑,“这几天叨扰孔先生了,多谢孔先生款待,范某不胜感激,若是没有孔先生协助,说不定再过个五六七八日,我们所需的粮草也难于筹集,那就让范某叫天不应了。”叫孔先生不能叫夫子,世界上只有一个孔夫子,对于子孙不可以僭越,只能叫先生。 “岂敢岂敢,只是范夫子此行重任在肩,若是没有什么需要孔某协助的,似乎也应该为朝廷分忧,早日上路了吧?”孔县令这话就暗藏着质问了,你既然啥都不缺,干嘛不赶紧的走,在我这里磨叽个啥? “非也非也。”范晔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一把鹅毛大扇,在那里轻轻摇动,孔县令看着这个气呀,现在都已经元嘉二十四年春天了,又不是夏天,你摇个扇子什么鬼,真是拽的可恨。“非也非也,”范晔继续说道,“我看这里天高海阔,风景秀美,颇觉得流连忘返,正是人生哪得几回闲,正好可以放下案牍之累,好好的放松一下心境,我辈读书人,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余,也要有纵情山水之乐也。” 孔县令一听就要气爆了,合着我累死累活给你准备物资,忙活完了,受累不讨好,你还倒不舍得走了,非要留下来看风景,想看风景啥时候不成,非要这时候,你就不知道有危险吗。心里这么想,嘴上不能说,只好说道,“范夫子丰神雅量,仁不及也,只是我想范夫子职责在身,还是应该早些出发为好,要知道朝廷公务耽搁不得,而且一路上山高水长,风高浪急,早日出发也可以免于行程因琐事所误呀。”孔县令这话就差明说了,山高水长风高浪急,那不就是说路上危险吗,你早点走可以逃过一劫,老在这里待着等啥呢。 这些暗语大家都懂,都不能揭破,范晔就继续装傻,“无妨无妨,想来这北朝君主好客,臣下定然也是高雅之士,忠君爱国那是必然,定会协助范某度过小小风浪,绝不会辜负贵国君主谋和之诚心。”这话意思就是我知道你们有人想搞事情,老子不怕,反正你们皇帝想媾和,你们这帮子官员自己看着办,到时候杀不了老子惹一身骚,看看你们要是皇帝唱对台戏能有啥好下场。 “虽然如此,然而范夫子身份高贵,若是有一个小小风浪受些损失,我等粉身碎骨不能赎也。”你还是识相点吧,你身娇肉贵的,犯不着以身犯险,万一嗝屁了,就算杀了某些人给你偿命有啥用,你照样吃啥都不香了。 范晔点头,“孔先生此言倒是情深义重,范某记下了,多谢孔先生指点,待范某再盘桓两日,后日启程便了。”好啦,看你怪可怜的,咱就发发善心给你一条活路吧,我再玩两天就走,省得你怪着急的。 “既如此,那孔某就告辞了,此去愿范夫子一路风平浪静诸事顺遂。”孔县令计算了一下,多耽误两三天应该不会把那些相州的主战派引来,或者说,两三天时间他们到不了冀州境内,到时候要是在相州或者豫州发动,那就和自己无关了,当然也和自己的上官南宫博宇无关了。 范晔送走了孔县令,回到船舱里,微微叹了口气,“还真的很难为这位孔县令了。” “谁说不是呢,其实难受的不是他,是南宫博宇这个冀州刺史。”杨小瓜补刀。 “是呀,作为一州刺史,却不能独断专行,甚至连封闭自己的边境都做不到,只能任由那些鲜卑贵人在自己的地盘搞风搞雨的,最后还要给他们背黑锅,悲哀呀!”范晔不无可怜的叹息一声。 “其实没什么奇怪的,在蛮夷眼里他们不过是高级一点的奴隶,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什么官职爵位的都是骗人的,掩人耳目罢了。”杨小瓜一针见血。 “是呀,华夏衣冠已丧,何以为人。”范晔叹息,“这就是我等的坚持吧。” 旭日初升,刘宋的船队终于拉起了风帆,乘着东风逆流而上,直奔大河上游而去。这一路上,为了防止意外出现,大家是走走停停,前边的哨船往来穿梭,信息不断,就怕敌军提前赶到战场打自己一个冷不防。 杨智带着亲兵小队也是一人三骑,拿出了八百里加急的气势只用了三天就赶到了济南府。到了济南,之后,杨智不急着进城,而是先去了客栈,沐浴更衣,修整已毕,然后把自己的人留下一半,还留下了给历城裴方明的信件,叫心腹带着,吩咐道:“你们留在这里,如果我进城之后一直不出来,你们等两天,第三天见不到我,就带着这封信去历城找裴方明,告知这里的一切,同时用加急信使送往罗氏商行,叫他们通知少爷。” “诺!”心腹家丁都是杨善从小训练出来的,忠心耿耿,自然不会矫情,答应了一声就自行其是了。 “请问,刘刺史大人可在帅府?”杨智走到刺史府门前,手里捧着范晔的拜帖递到门房手里,帖子下边是一块硬硬的银饼子。 “你这是?哦哦,范大人的帖子?你是范大人派来的吗?”官员的门房都是体己人,一伸手就接过了银子,闪电般收入囊中,看了上边的文字,吓了一跳,尚书仆射范晔呀,这可是大人物,不是自己这个小小门房能得罪的。 “不错,小人杨仁,乃是奉了范大人的命令前来给刘刺史大人下书,劳烦这位管事通禀一下,小的不胜感激。”杨仁可是受过培训的,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绝对不会搞错什么,说话办事自然是滴水不漏。 过了没一会儿,就有家丁过来传讯:“哪位是冀州来的人?” 杨智赶紧上前搭话,“小人就是。” “快随我来,刺史大人叫你进去。”那个家丁领着杨智穿墙过院,就来到了帅府内堂。 杨智走进内堂,看到里边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官员,峨冠博带,气势很足的样子,估计就是齐州刺史刘真道了,赶忙上去跪拜,“小人冀州军曲长杨智,奉尚书右仆射范大人之命,前来送信,请刘大人阅览。”说完就双手递上去范晔的信件。 刘真道接过信来,用小刀裁开信封,抽出里边的信纸,展开来仔细观看,看着看着眼中闪过一丝异色,然后就没有了。他拿着信,对着杨智温言说道:“杨曲长吗?” “小人在!”杨智抱拳躬身。 “范大人的信我已经看完了,意思我已经明白了,本官自有安排,你一路来的辛苦,且下去休息一下吧。来人,带这位杨曲长下去客房休息。”说完一摆手,不等杨智说什么,就有人上来带着杨智离开。 等厅堂里只剩下刘真道自己的时候,刘真道拿起那封信,脸上闪过一丝狰狞,然后顺手把信件丢进了檀香炉,眼瞅着信件燃烧,化为了灰烬。 第128章 有点多了 杨智乖乖的跟着刘府的家丁去了一旁的客房,那个家丁把他带进去,指着里边的床铺说道:“这位杨兄,你且在这里休息了,桌子上有水壶水碗,若是饿了,喊门口的人就好,我先去忙了。”说完,不等杨智反应过来,飞快的走了出去,顺手就把房门反锁了。 杨智看到这副场景,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嘲讽的笑意,呵,果然被少爷猜中了。他不吵不闹,平躺在床上,眼睛微闭着,似睡非睡。 “那个人怎么样?有什么动静吗?”刘真道问自己的贴身家丁刘狗儿。 “没有,安安静静的在屋子里边躺着,好像什么都没觉察一样。”刘狗儿小声回答。 “很好,既然他很配合,就多留他一会儿,等到晚上。。。”刘真道把手掌用力向下一挥。 “小的知道了,保证做得干干净净的。”刘狗儿咽了一口唾沫说道。 入夜,客房门突然打开,家丁刘狗儿端着一个托盘,一脸诚挚的笑容走了进来,“哎呀,杨兄弟久等了,还没吃饭吧,老爷怕你吃不惯我们家丁的饭菜,特地吩咐厨房给你专门做了晚饭来,你看看,咱们德州有名的扒鸡,还有酒呢,快些吃吧,吃完了我还要收拾家伙送去厨房了。” “是嘛,那可就真的要谢谢刘刺史了,你看看,这也太丰盛了。”杨智一副垂涎欲滴的表情,搓着双手,然后看见刘狗儿的眼睛盯着自己,于是伸手撕下一块鸡腿递了过去,“这位大哥你也辛苦了,你看,小弟一个人吃,那多不好意思呀,你也来一点吧。” 刘狗儿的眼睛紧盯着杨智,见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也就伸手接了过来“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啦,虽然我是吃了饭的,但是这么好的却是很少吃,就不好意思啦,想来这些菜也够多,不会饿到兄弟。”说完接过鸡腿,大口的咀嚼了起来,很快就把鸡腿吃得干干净净的,然后拍了拍肚子,“好啦,现在我吃饱啦,兄弟你快点吃吧。”说完殷切的给杨智倒了一杯酒,“兄弟,这杯酒给你洗洗尘,这可是咱们济南最好的英雄醉,一百钱一壶呢,平时都喝不上了。” 杨智接过酒杯,在鼻子尖上闻了闻,一脸陶醉之色,“啊,果然好酒,确实是一般人喝不到的,大哥你不来一杯吗,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不啦不啦,我们家老爷有规矩,不许家仆饮酒,抓到了要打三十军棍的,我可不敢冒犯。”刘狗儿赶紧摇手不停。 “哎呀,你不说我不说,还有谁知道。”杨智一边吃喝,一边劝诱。 “不行的,吃饭没关系,这喝酒,气味很大的,我整天在老爷身边伺候,那老爷要是闻到了,岂不是要了我的小命。兄弟你高抬贵手,放过老哥我吧。”刘狗儿看着杨智吃菜喝酒毫无凝滞的动作,心中安定,嘴上不停的解释着说。 “哦,这样呀,那我就不劝哥哥了,免得给哥哥招来祸事,想不到刘刺史的规矩这么严呀。”杨智嘴里说着,却也不耽误吃饭,动作不停,不一会儿就把饭菜吃的底朝天,酒也喝得一干二净。 刘狗儿眼睛紧盯着杨智,“兄弟你可吃饱了?要是不够,我再去厨房做一些来?” “不,额,不用了,咦,今天怎么这么,我就困了呢。”话音未落,杨智身体一软,就出溜到地上昏睡过去了,嘴角还溢出一丝口水 。 “唉,”刘狗儿看着地上的杨智长叹一声,吩咐道,“来人。” 这时候屋子外边飞速闪进来两道人影,也都是家丁打扮,刘狗儿看着地上的杨智,头也不回的吩咐道,“装到麻袋里,丢到后山乱葬岗埋了,不要被别人看到。”语气平淡至极,就像要丢一袋垃圾一样。 “不用补一刀吗?”有一个家丁问他。 “不用,上天有好生之德 ,不能让他死在我们的刀下,那太残忍了,还是直接活埋了就算了。”刘狗儿吩咐道。 “是。”两个家丁麻利的把杨智装进麻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辆小车,把麻袋装车,就从后门运走了。后门专门有一条僻静的小道直通后山的乱葬岗,两个家丁看来经常做这种活计,熟门熟路的,都不用灯火照明,一溜烟儿的就到了目的地,然后找到了预设的几个坑边上,直接丢进去,然后盖上土掩埋了,匆匆离去。 又过了好一会儿,那个坑里一阵阵的翻动,很快土层就松动了,旋即有人影蹿了出来,正是被活埋的杨智。 其实,杨智刚才一嗅就知道了酒里有迷药,他和杨勇一样从小接受各种暗杀训练,精通下毒等等暗杀手段,只有善于暗杀的人才能防止暗杀,才能保护好家族唯一的继承人,不然就不会把他放在顶替杨勇的位置上了,其实这没有多神奇,古代的化学发展很慢,根本就不会有无色无味的毒药或者迷药出现,基本上都是气味明显的,只有借助烈酒的气味遮盖才能做到无声无息,同时这些东西还不溶于水,放到水里会有沉淀物出现,所以在水浒里,孙二娘会跟武松说,我家有好酒,就是浑些,那就是怕看出有沉淀物了,听着神奇,说穿了就没啥了,至于说怎么做到的喝了没事儿。一方面是你知道了毒药,自然就有解药,不要问这些解药是什么,反正有化学狂魔格格巫呢,自然会有,每个外出执行任务的杨家人都有携带,另外,杨智之类的高级人员都有一个特殊装备,一个袋子,用动物的某部分器官制成,能容纳足够的食物和酒水,使用的时候吞入肚内,用完了,可以把整个袋子取出来,别问怎么做到的,街头艺人们能吞宝剑吞铁球,经过训练吞个袋子自然不算什么。至于说被活埋之后如何逃生,中国有龟息大法,印度有瑜伽,都是经过现代人验证过的东西。 就这样,杨智假死,骗过了刘真道的家丁,然后快速的躲到了安全屋,通知了自己的队友,飞鹰传书给船上的杨小瓜和范晔,也用信鸽传信给在青州的王俭。 官船上,杨智离开以后,范晔叹了一口气说道,“贤侄,如果我们求援,为什么要直接去找刘真道,而不是通过王俭下令给他呢?这万一他坐山观虎斗,如之奈何?” 杨小瓜笑得很无邪,“其实叔父早就猜测刘真道不会出兵吧,那叔父干什么还要写信给他,自求其辱呢?” 范晔又叹了一口气,“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我只是死马当成活马医吧。” “是呀,究竟刘真道是一匹死马还是能治活的活马,就要看他自己的表现了,我们给他治疗的机会,他不要,那就没办法了。你猜,王俭叔父为什么要给我调兵信物,而不是直接下令给刘真道呢?” “你的意思是王俭也猜到了什么?”范晔饶有兴致的问道。 “叔父大人,你就不要哄小侄玩了。”杨小瓜一脸无奈,“这个刘真道乃是罪臣,衡阳王给他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如果他识相,懂得感恩,那自然是日后步步高升,可要是经不起考验,那就是自寻死路了,毕竟,齐州有两个刺史,有点多了,总要有取舍的。” “那为什么取裴方明舍刘真道?”范晔刨根问底。 “叔父,你怎么总这样呀,虽然难得糊涂,但是总这样装,会被恶人欺负上门的。”杨小瓜满头黑线的看着笑意盈盈的范晔,“王家叔父可没有说取谁舍谁,都是他们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那拓跋那和奚他观如此肆无忌惮,如果没有我们的人里应外合,哪能成功,王家叔父只不过是要试探一下谁是内鬼罢了。况且,刘真道和沈演之老儿一向沆瀣一气,叔父自然是知道的,沈老儿何等样人,桀骜不驯,又臭又硬不识大体,且与叔父有旧怨,他欣赏的人,要是肯和叔父你精诚团结,那倒是奇了。” “原来如此。”范晔做恍然大悟状,“原来刘真道与那沈老儿是一伙的,这个我还真的不知道。” “好吧,叔父胸怀坦荡,自是不在意这些宵小结党营私的事情,只好由小侄在为叔父铲除些杂草了。。。” “济南的情况如何?”杨智呆在安全屋里,他已经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身上的毒素清理干净,吃饱喝足,一边喝茶,一边听着手下的汇报,他们这些人在主人身边都是贴身扈从,在外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队伍,那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 “刺史府似乎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平静如水,只是济南城的岗哨多了不少,还有很多暗探在各处窥伺,尤其是城门出入口,盯得很死。”手下详细的做着汇报。“历城倒是还算正常,只是郡守府门口有很多身份不明的人,时时刻刻盯着进出的人。” “嗯,知道了。看来,刘真道还防备着我们去找裴方明,所以把他也监视起来了,这样更好,说明他们不是一伙的,正好方便我们行事。”杨智说道。 “只是郡守府被盯死了,我们的人怎么见裴方明呢?”手下问道。 “明里不行就暗里去,郡守府的地图有了吗。”杨智问道。 “这个早就有了。”手下赶紧回答,拿出一份地图来交给杨智,杨智仔仔细细的看了几遍,然后默不作声的还给属下,“好了,我今晚亲自己去见这位裴郡守大人。” “可是这太危险了,要不还是属下去。。。” “不必了,你们的轻功还不过关,只有我亲自去才保险,危险不危险的不重要,少爷的事情不能耽搁。老规矩,如果我明天回不来,你们就传信出去,等少爷的命令。”杨智打发走了手下人,自己收拾停当,换好夜行衣,只等着天黑出发。 历城郡守府的建筑很是中规中矩,并没有什么机关暗道之类的,看来裴方明并没有什么阴私的事情或者说不打算在历城搞什么事情。进入郡守府很容易,可能是裴方明本身不在乎什么刺杀,或者说不喜欢过多的卫兵巡逻,杨智借助飞爪的帮助,很轻松的就翻过一丈五尺高的围墙进入内院,他走的是郡守府侧面的民居,一路上蹿房越脊,也许那个年代飞贼没有后世那么邪乎,官府的守卫更多的是注意大门和后门,监视的人的注意力也在那里,并没有什么人觉得会有人从房顶上进入。 杨智很轻易的躲过了巡逻的士兵,经过仔细寻找,终于找到了位于后院的书房,远远地看到书房还亮着灯,里边有人影闪动,应该就是裴方明了。杨智不敢落地,依旧从建筑物上方移动,到了书房附近,这才发现书房里似乎是两个人,他小心的来到书房的房顶上,蹑足潜踪,生怕有声音被下边听到,到了估算好的位置,轻巧巧的取出一个铜管,插入瓦缝中,偷听里边的说话。 就听到里边的一个声音,浑厚有力,虽然音调不高,但是颇有气势,一定是武功不弱的人物,顺着灯光望去,一身牛皮软甲,虎背熊腰的,应该就是裴方明了。另一个看上去是一个士兵的模样,声音不高,看身手也颇为灵活,想来是贴身扈从之类的角色。 就听见裴方明问,“裴三,门外的那些碍眼的家伙都是哪里来的,你可查清楚了?” “启禀将军,小的查清楚了,这些人一天两班倒,每天按时交替,他们居住在悦来客栈,还有人每天准时出入城门,小的派人跟着,看见他们去了刺史府。” “哦?”裴方明扬起了眉毛,声音也有些疑惑,“刘真道派来的?这刘老儿发的什么疯,平白无故盯着我干嘛?” “这个小的不知道,只是想来,刘大人不会无的放矢,定是自家做了什么事情害怕将军你知道,所以。。。” “有道理,这刘老儿仗着朝中有人,一向压我一头,每次我立的战功都被他拿去,想来这次又有什么阴谋了。不过,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我倒要看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来!你且下去吧,待我仔细想想。” 裴三答应一声,退了出去,还贴心的关好房门。 等他离开之后,裴方明忽然笑道,“不知是哪里来的好汉要找裴某,请下来一见。” 杨智给人喝破了行藏,并不害怕,飘然落地,依足了礼数,来到书房门前,轻轻叩门。 “进来吧。”裴方明看到这样的妙人,也忍不住笑了笑。 “小人冀州刺史府曲长杨智,奉尚书右仆射范晔大人之命前来给裴大人送信,只因为军情紧急,大人府门外有恶人环伺,所以出此下策,不到之处,请大人恕罪。”杨智推门进入,关门,下跪,动作一气呵成毫无凝滞。 裴方明看着对方的动作,也不免一脸欣赏之色,“你叫杨智?那应该是杨别驾的人了,怎么却说奉了范仆射的命令?” “哈哈哈,裴大人何必明知故问,现在范仆射担任去北朝的和谈正使,我家杨大人是副使,范大人派我送信有何不可?还是请大人先看信件吧。”杨智双手把范晔的信件递给了裴方明。 裴方明接过信来,仔细观看了一遍,眉毛皱在了一起,问道,“这种大事,为何要找我,不是应该去找刘大人吗,他才是刺史,我哪有权力擅自调兵?” “不瞒大人说,我已经去找了刘大人,结果他安排手下下毒,然后把我杀死了。”杨智语气平缓,就好像在说其他人的事情。 “什么?杀死?你?你在逗我么哈哈哈哈!”裴方明纵声大笑,但是笑着笑着,看着对方平淡的表情,他不由得自动停止了,“那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也没什么了,我百毒不侵,所以下毒,我就装作被毒死了,然后从坟里爬出来,仅此而已。”杨智说得很无所谓,只是听在裴方明耳朵里是不是无所谓就不知道了。 “早就听说杨大人少年英雄,一直没有得见,总以为有夸大之处,现在看到杨曲长,我就信了,有你这样的能人相助,想不成名都难。”裴方明不无羡慕地说。 “裴大人过奖了,其实我在我家少爷手下一无是处,文不如顾城崔崔玉,武不如杨荟和熊刺武,且不说我大哥杨勇杨中郎,就算是在少爷的随扈里我也顶多十几名的样子,不值一提,如果不是跟着我家少爷的时间比较长,为人还算忠心的话,恐怕连混饭吃的机会都没有了。”杨智说得很实际,但是在别人听来那就是标准的谦虚了,毕竟这些人并没有在战场上见识过杨家精锐的厉害,听别人说总是不会信的。 “杨壮士,”裴方明觉得叫对方曲长有些不够尊重,曲长是啥,统共管两百个人的小兵头子,自己一个统领数万精锐的将军这么叫人家太以势压人了,所以还是学习楚霸王叫樊哙的办法,称呼对方为壮士比较好。“杨壮士,范大人的信我已经看过了,此事我确实不该袖手旁观,但是现在既然你说刘刺史置之不理,不管他是不是参与了阴谋,总之他是我的上官,如果他反对的话,我也无法私自出兵相助的。” “裴将军,裴大人,恕小人冒昧了,其实刘大人并不是裴大人的上官,裴大人做这个别驾本身就对刘大人有监督之责,裴大人真正的上官是衡阳王爷,是当今陛下,不是什么刘真道大人,当初王爷委派你到此的深意,请裴大人大人不要辜负了。”杨智说道,“我家公子对我说,有一句话要捎带给裴大人,不知道裴大人可愿意听么?” “杨壮士请将,裴某人洗耳恭听。”裴方明一副虚怀若谷的样子。 “其实这话是王俭王大人说的,王大人说,”杨智说到这里忽然闭口不言了。 “王大人怎么说的?”一听王俭有话说,裴方明的兴趣就真的来了,县官不如现管,王俭那才是真正的现管,代替衡阳王处理一切政务,只要随便跺跺脚,整个河南山东都会震动不已的大人物,就算是自己的小命,王俭想拿走也不是不可能的。 “裴大人真的要听么?那小人就斗胆说了,王大人说”杨智再次停顿了一下子,看到裴方明眼睛都瞪圆了,耳朵伸得老长的,这才满意的点点头,悄声说道,“王大人说,齐州虽然大,两个刺史似乎也是有点多了。” 第129章 骑士出场 裴方明的眼睛差点冒出火来,不过那不是愤怒之火,而是希望之火,“你说的是真的吗?不是拿裴某取笑的吧?”他的声音有些发抖,那是激动的。 “小人一个小小兵头,哪敢拿堂堂大将军寻开心,裴大人请看,这是什么?”杨智从怀里取出来一件东西捧在了手上。 裴方明按捺不住,一把抢过了,放在手里仔细观看,是一个玉佩,也是一个令牌,玉佩的正面雕刻的是一只猛虎,背面是老大一个篆字,“令”,下边还有一行小字,衡阳王府秘书处王。正是秘书郎王俭的私人令牌,虽然王俭现在不是秘书郎了,已经升任中领军兼尚书令了,但是这个令牌就更珍贵了,有这个令牌的人自然是奉了王俭密令做事的人。 裴方明喜不自胜,这下子坐实了,对方,或者说范晔、杨茁、王俭几个人串通一气,要唱一出大戏,不光要把北魏的某些居心叵测的人收拾了,还要搂草打兔子,顺便铲除一些内部不稳定的因素,而这一次,刘真道就很不幸的自己跳出来,成为了一个祭品。多年来,刘真道一直作为裴方明的上官,压着他一头,不管什么功劳都要抢去一多半,本来就是个文官,打仗就是个送人头的,偏偏还要拿走裴方明的功劳,被朝野认为是悍将,真的可气又可笑。(关于这一点,历史是有记载的,十八年,氐贼杨难当侵寇汉中,真道率军讨破之。而难当寇盗犹不已,太祖遣龙骧将军裴方明率禁兵五千,受真道节度。。。。。方明进击,大破之于浊水,斩弘祖并三千余级。宋书写的这些啥意思呢,就是刘真道去征讨杨难当,虽然号称打胜了,但是人家仍然很厉害,没完没了的打,皇上就让裴方明带着五千禁军受刘真道节制,结果,裴方明在浊水这个地方把敌人干趴下啦,斩首三千多。) 所以裴方明和刘真道之间绝对是面和心不和的,任谁被抢功劳也不会爽,最后两个人因为刘真道贪污,被一起判刑,那就更是吃了挂酪。有这些渊源在,这个裴方明和刘真道的关系可想而知,现在终于有机会翻盘,不做会后悔一辈子的。忽然,裴方明想起了什么,就问道,“这些是王先生的意思还是王爷的意思?” “王俭先生的意思。”杨智毫不犹豫地说,“王爷才不会关心这些事情,你知道的,王爷心地纯粹,素来不关心俗务。” 裴方明点头,“杨壮士果然有担当,你明知道说王爷的意思更能打动我,偏要说王爷无此意,你是个君子,合作愉快!”其实,裴方明心里很明白,一个小卒子如何能知道王爷的心意,他要说是王爷的意思,那就是明显吹牛,前边的话也就没啥可信度了,现在则相反,王俭的心意一定是真的,那我干嘛不做呢。 “你且回去回复你家主人,裴某定不会失约,此番功劳裴某要了。只是这个玉佩,”裴方明说到这里,停了一下。 “玉佩本就是个信物,留在将军手上可以让将军便宜行事。”杨智毫不犹豫留下玉佩,至于说对方会不会利用那东西图谋不轨,呵呵。 裴方明拿起范晔的信件,在尾巴上写下定不负先生重托几个字,签上裴方明的名字,盖上私章,然后重新把信件用火漆封好,盖了关防,交给杨智。杨智收好信件,纵身一跃,蹿房越脊,消失在黑夜中。 天光放亮,一切恢复平静,从这一天起,郡守大人裴方明忽然感染了寒热,卧床不起,府内的家丁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四处求医,不但跑遍了全城,甚至还有人飞马去更边远的地方去探访名医,大有死马当做活马医的意思。刺史大人亲自来看望,就看见裴方明的脸色蜡黄,体温烫得吓人,就这么两三天就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了,问医生,医生都是摇头叹息,那意思就是就是没有意思了。 刘真道看见对方真的病了,就放下心来,放松了对于对方的监视。又过了一天,躺在床榻上裴方明忽然睁眼问裴三,“怎么样,调兵的密令发出去了吗?” 裴三点头,“我们隐藏在各地的精骑都得到了命令,正在日夜兼程,前往祝阿郡。” “很好,你做的不错,等这次事情完了,你就不用在做家将了,我会向朝廷保举你做一个骁武都尉,你也该独当一面了。我们府内的五百精骑呢?” “多谢老爷提拔,裴三生是您的人,死是您的鬼。那五百人我留了两百守卫咱们的府衙,以免被贼人窥伺,其余的三百已经到了城外的农庄待命。” “好,今日中午我们就出城去。” 就这样裴方明不走寻常路,大白天的就藏在去寻找医生的马车里出了城,俗话说,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大白天的反而不会有人怀疑,就这么明目张胆的就走了,而裴三送走了主人,自己就依旧坐车子回城,毕竟府衙里还需要有人能撑门面,这个人当然就是他大管家裴三最合适。 而此时在船上的皇家船队一路上游山玩水,已经走了两百多里,到了般县和着县之间,眼看着黄河再走一百多里就会进入刘宋境内了。可是前导的斥候依旧没有找到任何敌军的踪迹,就好像敌人开了一个玩笑一般,只是虚晃一招,并没有真正出兵。对于这件事情,南宫博宇自然是乐见其成,只要是黄河流到刘宋的境内,那天塌下来也就和他没有关系了,当然,作为冀州的统治者,他已经得到线报,有几千骑兵越过了相州边界,正在日夜不息的向着黄河而来。沿途各郡县都在偷偷的给予方便,提供补给,而并没有地方官员向他汇报,如果不是他在各地都有暗线的话,恐怕真的是被卖掉都帮人数钱,南宫博宇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些家伙清理一遍了,否则任由别人的势力蔓延,自己就成了替罪羊了。 “贤侄,我军的斥候已经快到平原了,怎么还没有敌人的踪迹?难道是他们收手了?”范晔心里开始打鼓,毕竟是文人,虽然可以泰山崩前不变色,可要是那东西总是悬着不出现,就免不了有些不舒服了。 “叔父不要担忧,其实我们只是沿河巡查,只要敌人离河岸十里之外我们的斥候就很难发现。”杨小瓜安慰他。 “那我们要不要扩大搜索范围,免得被敌人打我们一个冷不防?” “这倒不必了,一路上都有南宫博宇的人马在旁边,所以,我们不适合深入敌境,免得给人家以口实,万一他们突击我们的斥候,我们都没有话说。” “那要是他们轻骑突击我们的船队,该当如何?”范晔还是担心。 “我们的船在河上,能打败我们的船队的只有船队,所以,他必须堵住河道,叫我们进退不得,然后才能考虑火攻或者别的办法。” “什么办法?”范晔追问。 “在祝阿一地,河道转弯,流速会变慢,水势平缓就可以骑兵蹚水过河,对我们发动偷袭,尤其是到了晚间,我们停船休息的时候,就更危险些。” “你是说,他们会在祝阿动手?” “怀疑而已,到底怎样还是要看现实吧,运筹帷幄那是吹牛,没有情报全是假的。不过没关系,等两天就知道了,我们摆了这么一大桌子菜,总要有人来吃的,客人越多越好。”杨小瓜满不在乎地说,显然他镇定自若的态度也给范晔安了心,文人习气,喜欢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马上就不担心了,也在那里优哉游哉起来。 六千铁骑,静悄悄的在平原郡黄河转弯处宿营,奇怪的是,基本上鲜卑族骑兵不多,六千人里,有一半柔然弓骑兵,另一半是羌人的突骑,显然是想用骚扰加强突的老办法。办法虽老,有用就行,领队的鲜卑名将拓跋那心里想道,他这次是抱定了必胜之心来的,在平原地带骑兵突击的力量超乎想象,南朝人孱弱不堪,舞文弄墨还可以,每一次打仗喜欢用巧计,真刀真枪就欠奉了,拓跋那有这个自信,过往百战百胜的战绩让他相信自己的力量是无敌的。 有斥候来报,“王爷,我们已经发现了南朝人的船队,离此只有一百多里了。” 身边一个彪形大汉摩拳擦掌,“义父,我们何时出发,我的大斧已经饥渴难耐啦!”他是拓跋那在羌地收养的孤儿,因为是在一处群狼环伺的山谷找到的婴儿,当时有一只母狼在给他喂奶,周围并没有一个活人,全是被饥饿的狼群吃掉的人类尸骨,估计是他的全家被狼群围攻致死,只活下来他一个没有来得及被狼吃掉,又恰巧被母狼误认为是自己的婴儿,就被狼群收养了吧,拓跋那被这幅场景感动了,就收养了这个孩童,起名叫拓跋孤狼,这个拓跋孤狼不知道是不是吃狼奶长大的原因,天生神力,到了十四五岁就能抱着犀牛过河,被整个部落视为神子,草原人大多崇拜狼神,就传说他其实是狼神之子,拓跋那也借助这个干儿子的力量收拢了不少部族为自己效力,现下到了二十五六岁的年纪,拓跋孤狼已经是方圆千里之内无敌的大力士了,虽然看上去还是普通人类的样子,可是他的力量早就不是人类所能够达到的了,曾经在那达慕上一个人和十个角斗士拔河最后取胜,还生撕过一只黑豹,拓跋那每次作战都用他作为最后的突击力量,仗着这个非人类的武力每战必胜。只是因为客观原因,多年来此人的名声都是在羌人和柔然人中间流传,并没有被汉人知晓,而这一次,拓跋那显然想让自己这个儿子一举成名天下知了。 “不要着急,船走得慢,我们还要再等两天,明天晚上我们就出发去邹县,到时候有你的仗打。”拓跋那慈爱的拍了拍自己这个义子的心口,为什么不拍肩膀,这个家伙有两米高,拍不到肩膀。 次日午夜,得到刘宋官船已经进入平原郡的消息,拓跋那满意的点点头,把手一挥,大队人马连夜出发,要在黎明前穿过邹县抵达黄河转弯处,邹县的县令是前任乐陵郡丞颜竣,因为被杨小瓜软禁,想报复也没办法,只能走太子的门路调到济州任邹县的县令,而这一次有朝廷里的人找到他,叫他装聋作哑大开方便之门,他一听可以趁机杀死死对头杨茁,忙不迭就点头了,还害怕敌人走错了路,专门派心腹家将做向导,领着拓跋那的骑兵顺利抵达黄河转弯处的丛林中埋伏下来。 “前边就进入齐州的境内了。”范晔站在大船的船头,指点着山河,颇有一副万千山河在我胸中的气概。 “报!”有传令兵汇报,“前边的斥候船传来消息,大河转弯处不知何故堵塞了大量破烂渔船,我们的船队无法通过!” “大戏终于要开场了。”杨小瓜笑着对范晔说道。 “好,我就在这里看着贤侄杀贼!”范晔豪气满胸地说。 “叔父指挥若定,有古之孔明的风范呀。”杨小瓜的马屁立刻就跟上了,拍得范晔哈哈大笑。 “全体都有,大船抛锚备战,注意西边的敌情,把抛石车准备好,命令艨艟立刻上前驱散渔船,告诉他们如果不让开就按军规处理!”杨小瓜有条不紊的下达命令,“刘统领,你亲自去安排一下,万不得已的话,可以用撞角撞开堵塞的船,注意防火。” “遵令!”刘十八也不矫情,立刻上了一艘快船飞速向前驶去,他也很清楚,如果阻拦的渔船上边有柴草之类易燃物的话,一旦点燃自己的船队会怎样,现在是春天,刮南风,自己的船队逆流逆风,一旦敌人用火攻,就完蛋了。 不过,他的行动似乎有点晚了,眼见得前边浓烟滚滚,显然是已经有人放火了,好在现在的船队不是曹操的连环战舟,而且都有一套防火的办法,小船纷纷避开,大船则是毫不犹豫的伸出防火的巨木,顶住顺流而下的纵火船,然后用拍杆一顿猛砸,把那些纵火的船砸得四分五裂,无法把火势蔓延到战船上来。 就在这纷乱的环境下,从官船的侧面,准确的说是西侧,来了大队骑兵,那些骑兵并不停顿,直接纵马冲来,这里河道较浅,骑兵是可以蹚水的。 “放箭!”战船靠在东岸上,利用半渡而击的优势,开始疯狂放箭,箭如飞蝗,反正不需要瞄准,就对着人群狂射就行了,果然很有用,转眼间就射倒了一大片,近万的敌骑被迫打散了阵型,拉开了好几里的横截面来进攻,这样子,船上的弓箭对他们是没啥威胁了,但是他们的阵型就散了,骑兵的突击能力也没了。更主要的是,这里是船,,漂在水里就是一大堆浮动的木质城墙,拿骑兵撞城墙,那是自杀吗? 不对,奔驰中的骑兵们突然变换了阵型,前边的弓骑兵散开,后边是羌人骑兵,每个羌人骑兵背后都背着三柄短矛,他们靠近了大船,纵马转弯,在转弯的过程中把短矛飞速的投射出来,夺的一声牢牢钉在了大船的侧面船板上,这时候才看到,短矛后边都有一根坚韧的牛皮绳,转瞬之间,就有上百支短矛钉死在官船的侧面船舷上,这些羌人骑兵把牛皮绳系在马鞍上,转身策马而回,这是草原骑兵最古老的一种攻城方法,最古老的城池是用土坯外加木板筑成的,古语叫版筑,这种城池比较低矮,也不够坚固,所以后来就逐渐被砖石所取代,而取代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草原民族发明了这种方法,用枪矛把绳索拴在城墙上,然后用几十上百匹战马,利用奔跑的力量强行把城墙拉垮。由于时间很久远,所以大家也都忘记了这种方式,而这种方式对于孤立无援的水军船队确实有极大的杀伤力。 河船不比海船,海船可以制造的巨大无比,可以比小山丘还要巨大,但是河船不行,河水可没有大海那么深,河道也要狭窄很多,所以要小很多矮很多窄很多,这样,被战马拖拽就有了可能,想想杨广的龙舟可以用上千名纤夫拖曳就知道了,战马可是比纤夫的力量大多了,这要是这么硬拽下去,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官船被战马托到岸边搁浅,任人宰割,另一种是大船倾覆甚至被拆散,大家掉进河里喂鱼。 范晔自然看出来这样的结果是什么,也忍不住脸色有些发苦,但是还是要保持风度,继续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而就在这中危机重重千钧一发的时候,船队中的几十艘斗舰就像商量好了一样一起冲向岸边,然后船板放下,从船舱下层冲出来几百匹战马,马上骑士都是一身板甲,手持巨剑,最让人不可接受的是这些人都是清一色的黄绿眼眸,卷头发的西洋人,为首一人,手持一杆大旗,旗子上绣着一个巨大无比的杨字,此人举旗大吼,旗帜的尖端直指黄河岸边的鲜卑骑兵,在震天动地的“乌拉”声中,这只东方圣骑士团第一次出现在人前。 在首领杰拉德骑士的带领下,这只胸甲骑兵纵横驰骋,把羌骑兵杀得狼奔豕突,本来双方的实力差距没有这么大的,这只骑士团虽然战力非凡,但是绝对做不到和强大的羌骑兵作战以一当十甚至还能取胜的地步,但是,骑兵突击的阵型很重要,如果正规的双方列阵对冲,那圣骑士们虽然也会取胜,但是自身的损失也不会太小,但是现在不一样,弓骑兵们都散开了,几十米才有一个人,短时间没办法聚集起来发挥战斗力,而羌骑兵们正在背着绳子扭头拉船,把侧面甚至后背对着这群西方蛮子,这样子此消彼长,哪还有不吃亏的。 战场上的战斗,尤其是骑兵作战,那就是转瞬之间的事情,你能抓住这一瞬间的破绽,你就是最终的胜利者,要想扭转过来,那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毕竟说,部队作战最难得就是阵型的稳定和变幻,你在乱七八糟的时候想收拢阵型恢复作战状态,那怎么可能,等羌人们反应过来,自家的阵列已经被圣骑士们杀了一个对穿,杰拉德骑士,轻轻抹了抹额角上的汗水,把宝剑上的鲜血在靴子底上蹭了一蹭,一声唿哨,三百名骑士在战场上画了一个优雅的弧线,再次转过身来对着眼前的鲜卑骑兵发起第二轮冲击,兜着屁股的爆裂式冲击! 第130章 螳螂和黄雀 东方圣骑士团第一次出现在东方的战场上,是那样的惊艳,杰拉德骑士带着自己的三百扈从,在战场上面对着几十倍于己的强大骑兵毫不示弱,他们往来冲杀如入无人之境,真的有摧枯拉朽一般的功效。 这时候官船上的水兵已经趁机用斧头砍断了那些拉扯大船的绳索,其他的战船也没闲着,纷纷期近河岸,对着鲜卑人的骑兵就是一顿狂风骤雨般的乱箭,弄得鲜卑人顾头顾不了腚,要想骑兵对战就要集合队形,集合队形就会变成船队上弓弩手的靶子,可是要想分散开又会给少数的西洋骑兵分割包围零敲碎打,一口口吃掉。 范晔坐在船上,端起一杯酒来,赞叹道,“好一个壮士,想来当年长坂坡七进七出也不过如此了吧,当浮一大白!” 羌兵们的统帅是拓跋孤狼,这个家伙从小力大无穷,在多次对战中从无败绩,以为这一次肯定也是会易如反掌,谁知道碰上了这么憋屈的战斗,简直气的要吐血了,在那里哇哇大叫,他想冲上去和对方的那个黄毛小子一决生死,可是人家根本不会停下来和他单挑,他身躯巨大,所以战马负重很大,根本是追不上对方的战马,只能跑来跑去跟着对方的屁股吃灰。 看到这副窘态,拓跋那也是没有想到的,他擅长的是正面战场的作战,这种轻骑兵配合战船的打法虽然不是算是闻所未闻,但是也是很少见的,一时半会儿还真的拿不出办法来解决。以往他率领骑兵都是速度快的一方,只有他打击南朝步兵的份,啥时候风水转回来了,他变成被动挨打的一方,敌人变成了速度快的主动一方,他开始深深地理解当年面对的刘宋将领的无奈了,明明人数战力都占优,就是没办法抓住对方给予有效杀伤,痛苦呀。 这种战斗模式,其实双方都是在僵持,杰拉德的骑士团毕竟人少,如果敌方拼着损失一半生命包围他,他也就没有什么办法了,要么撤退,要么力尽而亡。现在双方都需要出现一支改变战场均衡的力量,一锤定音。 随着时间的推移,战斗越发的惨烈了。圣骑士们开始出现了伤亡,实际上羌人骑兵有了更好的办法,他们裹挟着三百夕阳战士不停的旋转着逐渐远离船队,同时弓骑兵也加入了这种旋转,就像在围猎猛兽,不断的向着圈内射击,杰拉德骑士不再恋战,决定按照原先的计划突围,实际上杨小瓜给他的命令就是纠缠,有利的杀伤,搅乱,事不可为就自行撤退。 而在这个时候前方传来消息,已经有艨艟冲开了阻塞河道的渔船,那些着火的船只要么被拍碎,要么燃烧殆尽,已经无法阻碍船队继续前进,所以杨小瓜下令,船队留下少量监视敌骑兵,其余的整队向前,突破转弯口。 如果这样子下去,难受的就变成了鲜卑一方,拓跋那在刘宋的疆土上作战,本身就冒着极大的风险,如果时间短还好,时间长了,地方官谁敢装聋作哑,通敌可是诛九族的大罪,谁敢明着来。那样的话,拓跋难要么不顾一切,紧追船队不放,时间久了就会有被聚歼的风险,要么转身离去,那么赔了夫人又折兵,就算是皇帝拓跋焘也不会轻饶他的行为,两难,如何选择? 就在这个当口,在河岸的另一侧,突然出现了一支步兵队伍,看人数足有万余,步履整齐,阵型规整,一看就是一支精兵,这支部队高挑一面帅旗,上面写着:齐州刺史刘,每个字都有一尺多,旗帜高高举起,顺风飘扬。 范晔冷笑,“终于登场了吗?” “是呀,终于登场了,要不我们不就白等这么久么。”杨小瓜也笑道。 看到这支部队,拓跋那也做出了决定,留下来,跟着船队,就像是饥饿的狼跟踪等待着野牛,等着它露出破绽,然后再冲上来咬断喉咙。 刘真道派出了快马,来到官船附近,大声通报,“齐州刺史刘大人听说范大人遇险,特来救援,刘大人说,请范大人稍待片刻,看我破敌!” 船队似乎听到了,有人在船上招手喊道:“范大人说知道了,要恭喜刘大人立功!”,同时船队已经减慢了速度,似乎在等待己方援军。 过了一盏茶的时间,步兵大队接近了河岸,离刘宋的官船已经不远了,然后,阵型忽然发生了变化,步兵的阵列裂开,从中间推出来一排十几家中型投石车,还不等船上做出什么反应,十几家投石车同时开火,连着就是三轮齐射,目标都是中间的官船,官船立刻就像是被巨象踩踏过的柴堆一样四分五裂,到处都是木片碎渣,还有掉入水中的士兵,一片哀嚎和求救声不绝于耳。 好狠的刘真道,看到拓跋难无力实行谋杀,就只好赤膊上阵,趁着船队没有防备,直接用投石车砸碎官船,现在就算是范晔没有淹死,也会被两军联合追杀致死,在双方合击之下,水兵们已经无力打捞救援了。怪不得不远的距离要走一顿饭的功夫,不是士兵慢,而是投石车太沉重了,搬运困难,所以才要这么久。 拓跋那哈哈大笑,吩咐道,“孤狼吾儿,你带着人马上去,务必要把范晔老儿的人头取回来。” “遵命!”拓跋孤狼一声大笑,冲了过来,立马横斧,大声吼叫:“我的大斧已经饥渴难耐啦!谁来送死!” 东岸的山岗上,还有一支人马,清一色的骑兵,长枪骑兵,准确的说是站在地上的士兵和自己身旁的坐骑,每个士兵都是身穿皮甲,腰悬长剑,手里端着一根一丈长的白蜡杆子长矛,黑红色的枪缨顺风轻摇,一片肃杀景象。 为首一员战将,也是身穿皮甲,头戴铁盔,一脸冷峻,正是裴方明,裴方明一直在那里等着,默默看着一切,战争比赛的就是统帅的决心和意志,作为一锤定音的决定性力量,他一直等待着一个机会,一个扭转乾坤的机会,轻骑斥候一直在身边来往不断报告着战况的进展,实际上,战场上已经好几次出现险情,他也好几次按捺不住想要出兵,但是作为武将的本能告诉他,没有那么简单,一定还有别的情况是他不知道的,所以他强按性子,就是见死不救,直到轻骑在某个山谷中发现了一支伏兵,万人级别的伏兵,他这才放下心来,虽然侦骑不敢靠的太近,无法确定对方的所属势力,但是他知道,这一定不是自己人,所以在他的心里落下一块大石头,他知道,敌方的底牌已经全部摸清楚了,就等着敌方出牌,然后自己再押上最后一个砝码。 现在,时机到了。裴方明率先提枪上马,他的身后,三千人紧跟着一个接一个上马,动作整齐划一。裴方明回头看了看自己这些年积攒下来的家底儿,微微一笑,他有信心用这些人马换取今天的胜利和日后的辉煌,不再犹豫,他双腿一夹马腹,胯下的骏马一声长嘶,闪电一般冲了出去,身后的队伍紧跟在他的身后,就像以往一样,宛若一把利剑,一剑穿心。 步兵作战最怕被人从后面进攻,因为根本无法转换队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被敌军施暴,咬牙切齿毫无办法,再加上施暴的是骑兵,那速度和冲击力更是无法阻挡,无论是辎重和重型装备都阻碍了步兵的动作,总而增加了骑兵突击的狂暴型,骑兵一路上踩踏冲击势不可挡,大量的步兵还不明白发生什么事情了就被从后面来的战马踩翻在地,然后就是多米诺效应,人挨人人踩人,自己把自己的队伍拥挤踩踏,在骑兵还离着老远的时候,就已经互相踩踏了,现代社会大家都有经验,在新闻里经常出现十来个人的骚动能导致上万人的踩踏事件,无法阻止,那要是在古代,几千骑兵的踩踏会怎样呢? 作为主帅的刘真道自然是感受到了后面大地的震动,等他反应过来,是被骑兵突袭之后已经来不及了,到处都是人喊马嘶,惨叫连连,你下达什么命令都是白扯,根本没人听你的。他是个文人出身,仗着臭脾气和沈演之性情相投这才步步高升,战场上仗着裴方明的力量东征西讨博得了一个虚名,而现在当他亲自领兵才知道,自己不过是个因人成事的幸运儿罢了,没了那个裴某人,他一无是处,此时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对手就是自己一向看不起一直在打压的裴方明,否则真不知道他会作何反应。不过,这个谜底很快就会揭开了。 裴方明只用了一盏茶的时间就把刘真道的万人冲的乱七八糟互相踩踏,但是再往前走却发现不行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敌人互相踩踏把自己前进的道路也堵死了,如果硬冲的话,自己的速度会受影响,骑兵的速度就是生命,一旦停下来就会有伤亡,所以裴方明立刻一声唿哨,策马转身,从另一个方向杀穿了敌阵,这可真的不按常理出牌,好不容易,刘真道整合了一部人马准备迎敌的时候,人家骑兵转向了,一个九十度转弯,横向分割了步兵阵型,刘真道欲哭无泪。只盼着对岸的鲜卑人能过来援助他,救他于水火之中,但是那可能吗? 实际上拓跋那这一边也出了问题,拓跋孤狼刚刚来到河边,举着大斧子耀武扬威的时候,就看到无数战船扭转方向,船尾对着他的骑兵,水兵揭开了蒙布,露出了船上藏着的大杀器,投石车,每艘斗舰都有一辆投石车,船上的投石车和陆地上不同,首先因为不用移动,所以是用一个底盘固定在船尾上,发射的时候把屁股对着敌人抛石,就像是在。。。啊,你懂得。 几十艘斗舰就是几十辆投石车,发射的也不是普通的石弹,而是装满火油的坛子,那种莫洛托夫鸡尾酒。 只是这么十几分钟的时间,鲜卑人的纵深就燃起了熊熊大火,而最前边的骑兵并没有受到打击,这就是投石机的盲区了,没办法,射程问题,只能打击敌人的中后方,把敌人切割成一块一块的,呼喊惨叫,无法逃脱,这反而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敌人被分割了之后,前边的敌人后路被切断了,看着战友被烧成焦炭,还一直在惨叫,那种心灵上的打击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后边的士兵因为离得远,射程不够,也幸运的逃过了一劫,他们不再有任何勇气作战了,什么命令,有命在才能听令,后队的主要是柔然骑兵,因为他们的兵种构成以骑射为主,所以需要有大纵深,平时这些人勇猛无敌,但是现在,柔然是被鲜卑征服了不过十年的民族,哪有什么忠诚度,都是为了财帛女子为了抢劫才愿意效命的,效命又不是送命,所以毫无疑问立刻远遁,他们的反应很及时,所以三千弓骑逃走了两千,但是冲在前边的羌人骑兵就没这个幸运了,一开始被杰拉德的西洋骑士团一顿胖揍,打的就是他们,现在被火烧的还是他们,谁让他们总是冲在最前边呢。 船上的火油很充足,为了这次战斗,杨家偷偷储备了每艘船一百发的炮弹,平时大家训练用石弹,毕竟是有数的弹药要反复使用,而这一次,这些家伙可是过足了瘾,一轮齐射又一轮,足足发射了十轮,看到射程之内方圆四五里之内全都是烈焰熊熊的这才罢手。 在最前沿的近千名羌人士兵很幸运,因为当日刮的是东风,他们在西岸,所以大火蔓延的方向是绕过了他们直奔他们的后面,那些柔然骑兵逃走的方向,但是看到背后的熊熊大火,他们也不能赌人品,就相信火不会烧过来,所以为了安全,人挨人人挤人的纷纷跳进了河里,这可是春天,水很凉,草原民族还大多不擅长游泳,幸好他们马术精良,可以抱紧马脖子来带给自己一丝安全感,当然了,这会儿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勇气战斗了,只要有人肯开恩,愿意救他们上船,那就谢天谢地了。 拓跋孤狼眼瞅着自己身边的士兵一个个因为躲避火焰跳进河里,然后又被敌人打捞上船做了俘虏却毫无办法,他的义父被分隔在很远的火区之外,双方谁也看不见谁,当然了此时自顾不暇,就算看见了又能如何,干瞪眼而已,他不由得愤怒的咆哮,发出了孤狼一样的嚎叫声。 此时,从一艘大船的船舱中走出一个少年,此人看到拓跋孤狼的样子,一脸不屑,:“瞎叫唤什么,吵了小爷的清秋大梦,你赔得起吗?” 忽然,少年看到拓跋孤狼手里的大斧子,眼睛一亮,“你也用斧子?太好了,那就让小爷看看你的斧子是不是能禁得住小爷的三下。” 拓跋孤狼循声看了过去,只见这个少年十四五岁年纪,身体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人都说骨瘦如柴,但是这个少年并不瘦,可以说很健硕,但是面容黝黑,浑身的肌肉一丝水分也没有,给人一种枯树干的感觉,只是那种很粗壮的枯树干,从头到脚都干巴巴的,除了脸之外,脸倒是很润,虽然也是黝黑的,但是不丑,可以说别有一番味道在里边。这个少年身高大约一米八左右,肩膀宽阔,但是就是让人不觉得胖,总感觉肉和骨头长在了一起一样,结实紧密。 少年手里拎着一把巨斧,那斧子上边毫无花纹修饰,甚至斧柄也是那种很不起眼的乌木制成,连常见的矛尖都没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拖把孤狼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斧子,斧子就应该长这副样子,别的任何东西都是多余的,这柄斧子拿在少年手里,人斧合一,斧子就是少年,少年就是斧子。 “你是谁?”拓跋孤狼虽然为对方气势所夺,但那只是高手间的相互感应,还不至于就吓到了,所以就高声喝问。 “瑶家,盘小雷。”少年的回答很简单明了,一边说话,一边大步向前,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竟然能够入水不沉,在黄河之中踏水而行,那浑浊的河水只淹没到他的脚踝,神异无比。 拓跋孤狼的情绪还没从这种惊异中出来,盘小雷就已经到了他的眼前,人到声到斧子到,大斧子力劈华山,从上往下直劈向拓跋孤狼的头顶。 这一斧劈下,把拓跋孤狼吓了一跳,他就觉得自己的身体被锁定了,无论如何躲闪都无法避开这必杀的一击,事实上自己所在的空间都有凝滞的感觉,仿佛有人在耳边劝慰:“乖乖的等死吧,你躲不开了。”拓跋孤狼用力一咬自己的舌尖,趁着这一丝疼痛换来了瞬间的神智清明,他大吼一声,手中的大斧由下而上迎击对方的这威力无穷的一击。 和想象中不同,没有山崩地裂那样的碰撞,双方斧刃一触即分。但是就这么一下子,拓跋孤狼就发现,自己精心打造的精钢巨斧就被切出了一个小口子,也不深,一寸多,但是要是算到是斧子上的伤口的话,那就很吓人了,对方用的是神器吗?他心里想着,嘴里就问出来了,“你用的是神器?” “呵呵,”盘小雷冷笑,“如果是真的,你早就死翘翘了,不过是我家祖上的那件神奇的仿品罢了。”说完斧头旋转,斧柄直直的杵向拓跋孤狼的咽喉。拓跋孤狼不敢多说话,只是小心应付,他没想到对方竟然用出了缠丝斧法,一招一式连绵不断,根本不给自己喘息的机会,这是举重若轻的境界呀。 拓跋孤狼平时作战喜欢大开大合,一力降十会,欺负对方力量不如自己,可是眼前这人偏偏不给自己这个机会,宛若车轮的斧子使用起来就像是纺车一样旋转不停,动作悠闲,真的象一个农妇在纺线,但是他知道,看着轻描淡写的,一旦被他的看不见的丝线缠上,那自己就会很快被切割成为一堆碎块。 这种打法真的很憋屈,就像是钻进酒坛子里边的巨蟒,被牢牢禁锢住,毫无动弹的余地,就这样双方打了十几下,拓跋孤狼实在是受不了了,他猛捶自己的心口一下,哇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长出一口气,忽的跳出圈外,反守为攻,这就像珍珑棋局一样,有舍有得,只有豁出去断臂求生才能够破除眼前的困境,拓跋孤狼没有断臂,但是他放弃了自己的一口精血,成功逃出盘小雷的困龙局。 盘小雷也微微吃了一惊,多年来他用这一招也没少困杀那些高手,但是成功逃脱的也就眼前这个人了。不过,逃脱了又如何?想玩硬的?来呀! 盘小雷也是招式一变大开大合,那一斧劈下确实有开山裂石之力,并不亚于拓跋孤狼,而且还隐隐压着对方一头,转眼间两个人连对三斧,盘小雷的力量一浪高过一浪,拓跋孤狼承受不住这种连环重击,被一斧子砍飞了出去,落入黄河中,挣扎了几下,然后就消失在滔滔浊水中,不知所踪了。 第131章 收官? 在岭南的三年多,杨小瓜并没有白费,除了加强和刘骏的友谊之外,也为个人力量的扩张做了不少努力。刘骏作为皇子,其实更多的是一种帝王心性,喜欢用现成的人才,管你出身是什么,只要有能力,能为我所用就好了,所以他老实不客气的带走了马锺和玉拉托据以及为数众多来投奔的各族勇士。 杨小瓜就不一样了,自己有自知之明,知道虎躯一震其实屁用不管,人微言轻嘛,就干脆自己找一些苗子收到身边培养,就像当初老爸为自己培养杨勇杨敢等人那样子,其实这种做法古已有之,无论安禄山史思明或者朱元璋张献忠,都喜欢收养一些儿童作为养子慢慢培养,比如着名的安禄山三千假子军,刘备培养的刘封,朱元璋培养的沐英,张献忠收养的孙可望李定国等人都是差不多的情况,当然还有东洋人木下藤吉郎培养的贱岳七本枪也为万历朝鲜战争和关原合战德川家推翻秀赖做出不小的贡献。 而这位盘小雷就是杨小瓜在广南收养的瑶族幼童,当时年仅十岁的盘小雷表现出巨大的潜力,他对战斗的感知力就算是马锺自己在十岁的时候都没有过,马锺觉得这个孩子应该属于罕见的上古血脉拥有者,瑶族自古都是神血的传承者,只是太久远了稀薄了,而这个孩子不知道什么原因有觉醒的迹象,于是杨小瓜带到身边悉心培养,传授他正统的金仙养气之术,从而更多的开发出他自身的血脉之力,又通过老师钟离权弄来了一本天罡三十六斧法进行修习,至于说为啥修行斧法,这还用问吗,人家姓盘的好不好。 现在盘小雷已经十五岁了,对于战斗的掌控力已经非同小可,早早地就迈入举重若轻的高手境界,加上斧法和天赋的加成,光凭着力气作战的拓拔孤狼就碰到了克星,不过这一次拓跋孤狼在他的压迫下自伤破境,如果能够侥幸不死的话,日后更上一层楼也不是不可能的,那就是后话了。 盘小雷把拓跋孤狼打落水中,这下子军心大振,羌人一向都把拖跋孤狼当成神来崇拜,这个家伙多年来在草原上无敌的名声也助长了这种信念,但是,靠个人武力聚拢的威望并不牢固,一旦武力遇到了克星,那属下的信心崩塌也就是转瞬之间的事情,所以,羌人们如丧考妣,不再反抗,一个个乖乖地缴械投降,顺从得像一群绵羊。 按下水军这边愉快地收拢船队接收俘虏不提,再说那边拓跋那,他看到自己的队伍被烈焰分割,连最疼爱的养子都被烈火阻隔在岸边无法回头,知道事不可为了,长叹一声,带着残余的几百名骑兵掉头向西,打算撤回自己的阳平休养生息以利再战。本来还有两千多柔然弓骑兵活下来了,但是这会儿了,就不能指望着柔然人有什么忠心了,而且本来就是被征服没两年的,更不可能死心塌地的效忠,既然打了败仗,那自然就是爹死娘嫁人各人顾各人了。 拓跋那带着残存的的士兵一路西逃,没日没夜,一开始还有五六百人,但是跑着跑着就只剩下两三百人了,而在他的身后一直不远不近坠着一支精锐骑兵,杰拉德骑士的东方圣骑士团。本来杰拉德早就完成了战场骚扰和突袭的任务,冲出包围之后就可以返回船队缴令了,但是在这时候杰拉德骑士发现敌军被烈火包围了,作为战士的敏锐性告诉他,可能会有大惊喜等着自己,于是他就放弃了迅速返回的设想,静悄悄的跟在敌军主帅的身后,不远不近,既不靠近防止被人家亡命一击损失过大,也不给对方逃逸和修整的机会,让敌人疲于奔命,这一路跟过来,也没白忙活,光是斩杀敌人走散的散兵游勇就有三百多人,统统被割了脑袋挂在马鞍上等着领赏。当然了财物武器之类值钱的东西也不会放过,还有战马,一路上收拢了不少战马,大部分人都是一人双马,还有的一人三马,发了财,按照规定,缴获的武器和马匹除了上交一部分公摊之外其余的可以私人拥有,但是要自己出钱供养,这也是应有之义,总之这次买卖赚大了就是。 一路上走走停停,走了一天,就进入了北魏的清河郡的地盘,拓跋那松了一口气,到了自家地盘了,看你怎么追。 但是,杰拉德是外国人,地理不熟,脑子里也没有这种清晰的分界概念,当然了,就算有他也会说自己不知道,所以就在拓跋那松下一口气,全体放松的时候,杰拉德发动了突击。 这时候人困马乏的拓跋那叫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虽然是北魏的地盘,但是他们来的时候有默契,假装不知道,所以清河郡的那些官兵早就远远地躲开了,生怕一不小心给灭了口,这种事儿鲜卑人经常干,死了也就白死了,别指望上级给自己伸冤,最多给个几百钱抚恤金,那有啥用,死了吃啥都不香了。 就这样,杰拉德追上了拓跋那的残兵败将。 杰拉德换上了一匹蒙古马,自己的大洋马已经累得不行了,必须更换,否则别说打仗,自己就拉胯了。 拓跋那怒视着眼前这个黄毛洋鬼子,眼睛要喷出火来,就是这个家伙还得自己从优势转为劣势,虽然他知道对方只是个执行人,远远算不上罪魁祸首,但是现在想找罪魁祸首报仇是不可能的了,要是遇见了自己跑都来不及。只能把怒火发泄在眼前的洋鬼子身上了,他的长矛早就丢在路上了,拔出腰间的弯刀,怒吼一声一刀劈下,恨不得要把这个洋鬼子砍成两段。 骑兵交战的时候,都是侧身相对的,马是有灵性的生物,它们不会做出对同类头顶头这种危险行为的,尤其是在奔跑的时候,两败俱伤的事儿没有哪个动物会干,所都是各跑各的,骑手在擦身而过的时候扭身斜向发起攻击,拓跋那自然也是这样,只不过他怒气值上升了,所以是站在马镫上双手握刀劈下来的,而杰拉德是欧洲骑士,手里拿的是欧式巨剑,差不多一米五长短,快赶上一个人的身高了,看到拓跋那的进攻并不害怕,单手提剑向上就是这么一撩,双方就碰撞在一起了,拓跋那是鲜卑出名的猛将,杰拉德是萨珊王国的护国骑士,那在西亚也是威名赫赫,双方的碰撞就像是火星撞地球一样,双方的武器发出璀璨的光芒,不过在嘈杂的战场上,声音并不大,在火花四溅中双方的身体都是一震,拓跋那的弯刀被撞出一个缺口,而杰拉德的宝剑被震开了,显然,单手的力量比不过双手,幸亏杰拉德的巨剑分量够重,这才缓解了他的危机,否则就出丑了,不过杰拉德那也是久经考验的剑客,对于打架很擅长虽然战马被这一刀砍得减了速,但是不影响他迅速变换招数,这时候单手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灵活呀,宝剑在手里迅速画了一个圆弧,斜着砍向拓跋那的后颈,拓跋那俯身低头,弯刀放在肩头一挡,双方战马跑开,一个回合结束。 本来骑兵作战很少出现单挑这种事情,尤其是在东方,双马交错互砍一刀就完事儿了,不管结果直奔下一个对手而去,但是今天不一样,拓跋那败军之将,要斩杀杰拉德雪耻借机挽回士气,杰拉德想要用拓跋那的脑袋立功,所以不约而同的圈马回来继续单挑决战。 这一次杰拉德就加倍的小心不敢托大,本来欧洲的巨剑就是双手剑,只有少数大力士想用一只手来炫耀自己的力量,现在既然一只手差点吃亏,那就老实不客气的用双手抡动宝剑和拓跋那对砍,两个人在双马交错的过程中连续对砍了三下,双方的差距就显现出来了,拓跋那是在逃命,杰拉德一直是有条不紊的追击,从精神状态和体能保持上,杰拉德更占优势,拓跋那已经四十多岁,身体开始走下坡路了,杰拉德刚刚三十岁出头,在欧洲人来说正好是体力和经验的巅峰时期,从战马上说,杰拉德刚刚换乘了备用的蒙古马,马力强劲,而武器上呢,是杨家专门用乌兹钢打制的欧式巨剑,锋利坚韧当世无双。 而拓跋那虽然是鲜卑的王爷,但是鲜卑的王爷有点多,虽然没有太平天国那么多,但是算起来似乎比公爵和侯爵都要多一点,物资供应并不是很优先。轮不到乌兹钢这么先进的装备,这把弯刀还是祖传的,材质和重量处于下风。 所以,当再次回来发生第四次碰撞的时候,异变陡生,咔嚓一声,杰拉德的巨剑把拓跋那的弯刀一斩两断,拓跋那其实早就知道自己的武器出问题了,但是这种单挑就是一个不死不休,你根本没机会退出,只能硬拼到底,所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武器折断而无计可施。他发呆,杰拉德可不会发呆,这种结果早就在意料之中,要不然剑法出众的他干嘛要和人拼力气,现在既然计谋得逞,那就不再犹豫,反手就是一剑斩下,拓跋那的人头高高飞起,被杰拉德一把揪住头发高高举起:“贼酋已经授首,投降免死!” 按下他这一头,再说黄河岸边,裴方明一次又一次的冲击,把刘真道的阵型割的四分五裂,刘真道是徒呼奈何,本来就是个酸腐文人,嘴炮战神,打仗当然不是悍将裴方明的对手,眼见得队伍被切成肉馅,只好拿出上官的威风吓唬裴方明了,他用手指着裴方明喝道:“裴方明,你好大的胆,竟敢冲击官军,你是要造反的吗?本督在此,还不下马?” “哈哈哈哈!”裴方明笑的直打跌,“好个刘真道,你死到临头了还敢拿官威吓唬人,众目睽睽之下,你用投石机攻击朝廷官船,意图谋杀天使(朝廷使者的意思),这是谋逆大罪,罪不可赦,现在失利了就来吓唬本将,现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岂容你颠倒黑白,刘真道,现在本将军就要替朝廷铲除你这个内奸!” 刘真道也是呵呵大笑,脸不红心不跳地说,“裴方明,你懂个啥,本督是发现有人劫夺官船,前来救援,谁知道投石车老化,投射不准,所以误射范大人座船,本督自会向朝廷解释,反倒是你,绕过本督私自出兵不说,明知本督是你的上司,还敢偷袭本督的人马杀害朝廷官军,这是谋反大罪,你快快下马投降,本督念你一时糊涂,答应向朝廷解释既往不咎就是了。” 裴方明听见对方这一番颠倒黑白信口雌黄的话,气得浑身发抖,差一点吐血,这些该死的文痞子,太恶心了,互相倾轧,抢夺功劳的本事比谁都大,出了事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也是高手,就是干正事儿毫无能力,正在气得哑口无言的时候,他的身后慢悠悠出现两匹战马,一个三十岁的将领轻拍他的肩头,“裴将军,你说不过他的,不用生气,气坏了自己可是国家的损失。”然后纵马向前,“刘真道,本王在此,岂容尔狡辩,三军听令,立刻拿下叛贼刘真道,尔等可以免罪,否则全体以谋逆论处!” 众人看时,正是衡阳王刘义季,还有一直被认为呆在青州署理政务的尚书令王俭。刘真道的士兵并不认识刘义季,在信息闭塞的古代,能有几个士兵有幸见过高高在上的亲王呢,但是他们不认识没关系,有人认识就够了,王俭喝令手下齐声大吼:“衡阳王在此,刘真道的手下三军听着,王爷有令,刘真道造反,你们速速拿下叛贼刘真道可以免罪,否则按照同党处理!” 到了这个时候,刘真道就算能说出花来,也没人信了,虽然说古代的士兵大部分属于私军性质,但是那个用来勾心斗角军阀割据可以,公然造反可就不一样了,尤其是现在南朝都在刘宋的统治下,大义所在,没人会冒着杀全家的危险明目张胆的造反,所以还没等刘真道想出来什么办法来狡辩,就有左右的亲兵冲上来一把把他从马背上拽了下来,更多的人扑上去一顿暴揍,然后就把他捆起来塞上嘴送到刘义季马前。大多数造反失败的人最终的结局都差不多要么是被侍从出卖,要么是被副将斩杀,无论是秦朝的陈胜、吴广,汉朝的英布还是唐朝的黄巢均是如此,所以今天这种情况一点都不奇怪,人都是有思想有私心的,不是机器,死士这种东西一旦起了异心,后果更可怕。 其余士兵就弃械投降,裴方明命令手下的骑兵驱赶着这些士兵站成队列,叫他们互相用绳子把自己捆好,栓成一串,一路带回济南处理,刘义季下令委任裴方明为齐州代理刺史,收拾残局,至于自己则是带着刘真道和相关的死党回去徐州,等待朝廷的指令,毕竟是一州刺史封疆大吏,不能自己一个人就决定了,需要皇帝点头才行。 话说,刘义季怎么来了呢,从一开始,杨小瓜发现刘真道会出问题之后,就想到了对方的身份地位自己无法撼动,就算是范晔虽然比刘真道官大好几级,也无法制衡对方。解铃还需系铃人,能管得住刘真道的只有衡阳王刘义季,杨小瓜可不想精心策划的一出大戏最后因为对方耍死狗而功亏一篑,在皇帝的眼睛里你有多少证据都不如他亲近的人的一句话管用,刘义季当然算皇帝亲近和信任的人,甚至比亲儿子还可信。 而刘义季自己呢,从小习武,就是没机会上战场,这一次杨小瓜安排他混在裴方明的骑兵队里,虽然说有人保护着,但是也可以亲临战阵厮杀,多少了了一些多年来的心愿,自然是一拍即合,接到飞鸽传书之后飞马赶到裴方明的队伍里,裴方明虽然觉得保护他有点麻烦,但是比起来能够让王爷亲眼看到自己驰骋沙场的英姿来,还是划算的,更何况有了刘义季,自己动手就可以正大光明肆无忌惮,完全无惧刘真道的鬼蜮伎俩了,事实证明这一举措完全是合理的、有效的,否则对方耍死狗还真的没办法。而王俭的到来则是王俭知道了刘真道的行径之后,生怕裴方明缚手缚脚,就连夜赶来,帮助他联络各地大开绿灯,否则他虽然是一州的二把手,那毕竟不是老大,调动军队也是很麻烦的。 “有一件事我不明白。”杨小瓜问捆在祝阿郡后堂里的刘真道,“你既然决定出兵偷袭我们,为什么不将计就计答应我的信使杨智,这样不是可以迷惑我们,从而避免我们再去裴方明吗?而且还要杀了杨智,烧了范大人的信件,这到底为了啥?” “因为我是要做黄雀在后的,如果能够让鲜卑人动手解决问题,我就不需要出手,隐藏起来看热闹就可以了,而如果带着你的人,那我的行踪就被你知道了,没有任何突然性,而且只要你和范晔不死,事后就可以向朝廷告状,很麻烦。”刘真道老老实实的回答,不容他不老实,王俭多年公门生涯不是吃素的,有的是审讯高手,叫你毫无伤痕的痛不欲生,恨不得把小时候尿床的次数都说出来。 “可是你杀了我的信使,烧了我的信件我也会知道的呀?”杨小瓜奇怪。 “信息哪有这么快,等你知道了至少十天半个月之后了,我早就解决一切了,谁知道你的信息传递有这么快,超乎想象。如果你死了那就无所谓了,你不死我也可以说自己没收到信,没见过信使,总之一切都可以解释,谁活着谁就有发言权。”刘真道回答的理所当然。 “有道理!”杨小瓜这才知道,原来对方不知道自己有飞鸽传书的通讯手段,所以才出现了这样的致命失误,看来通讯的作用真的不可小觑,越是古代越是如此。 第132章 吾之剑不利否 范晔的船队在齐州境内停了下来,准确的说是在荏平附近停了下来,一方面是飞报朝廷,要求朝廷向北魏抗议,就拓跋那擅自派兵袭击范晔船队的事情要北魏皇帝拓跋焘给一个说法,两国相争不斩来使,这是惯例,现在是北方首先遣使求和,然后又是北方派兵攻击南朝使者,而且是跨境攻击,这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就算是刘义隆借机发难全面开始战争也是说得过去的,在拓跋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并保障使者的安全之前,范晔停下来那是理所应当。 同时,范晔向朝廷写奏章弹劾邹县县令颜竣管理边境松弛,放任北虏近万人入寇而毫无所觉,是乃尸位素餐之辈,这一石激起千层浪,虽然颜竣在历史上和他的上司南豫州刺史刘骏关系极为融洽,但是今世显然不同,刘骏肯定对杨小瓜更亲近一些,再加上颜家和太子走的很近,所以刘骏对颜某人的亲近更多是给别人看的,并没有真的当作心腹,现在既然范晔弹劾,刘骏就乐得装傻,不但不求情,还上表请罪,说自己一时糊涂,安排边境守卫不当,请皇帝治罪。 刘义隆对这个儿子并不是很喜欢,但是并不猜忌,他知道这个儿子打仗和治理地方很有一手,所以就有意放权把他扔到地方,在自己的角度上讲,儿子远离中枢,不给他抢皇位的机会就够了,对于刘骏的军权政权干涉不是很明显(暗地里的牵制肯定是有的,比如派颜竣这个太子党去刘骏的地盘,派柳元景这个刘义恭的亲信去刘骏手下掌兵权都是。)于是皇帝并没有斥责刘骏,温言抚慰了一番,就把颜竣调去益州,做周籍之的幕僚去了。 在颜峻受到处分后,刘骏立刻调悍将马锺北上邹县,任自己的前军将军,虎贲中郎将,驻扎邹县,不受平原郡辖制,这才解决了边境上的不安,本来出了这档子事儿,平原郡守孙立志以为会被牵连,现在既然没事儿,一个小小邹县,让出去了又能怎样,乐得把边境防卫交给别人,自己还安心些。 拓跋焘的反应就比较慢了,这个也正常,毕竟路途遥远,虽然有八百里加急这东西,但是外交上的事情都是越慢越好的,所以足足拖到了五月,眼看到了夏天这才有所回应,说拓跋那是擅自出兵巡边,一不小心越境,误以为南朝船队是要进攻,于是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发动了错误的战争,既然拓跋那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北朝对此只能深表遗憾,但是两国之间的和平不希望因此受到干扰,希望南朝使者摈弃前嫌,继续前往洛阳,商量结亲大事。 对于这种不疼不痒的话,范晔诸人早就猜到了,而朝廷中激烈的主战派,比如侍中江湛就大肆抨击,说北虏无信小儿,应征讨以振国威,而太子刘劭则是坚定的反战派,在朝堂上和江湛对骂,说对方蝇营狗苟,贪权好战,要把国家置于个人的野心之下云云,吵得不可开交。 皇帝刘义隆本身自然是想打仗的,但是现在时机不到,准备还不够全面,只能暂时隐忍两年,所以就赏赐了江湛,同时宣布搁置争议,以和谈为主的方针,要求北方做出安全保障,然后就派范晔继续出使。在此期间,确认了裴方明的功绩,正式任命为齐州刺史,刘真道前者贪酷,本已是死罪,朝廷宽宥,现在不思悔改,反而勾结外敌谋害朝廷使者,罪不可恕,判弃市,家产充公,家属入官,负责查案的是着名的硬派老臣何尚之,他又从刘家搜到与沈演之的通信,并不隐瞒,直接就报告了皇帝,这个何尚之一向耿介,谁都不怕,反而深得皇帝信任,看到这些信件皇帝大怒,但是想想又给压下来了,他觉得沈演之和范晔一开始就有矛盾,所以做一些事应该是出于私怨,不是真的想造反,不过左卫将军这样重要的位置如果有一个不识大体的人来担任,他的忠心确实不大敢于相信,于是委派沈演之做了梁州刺史,直面北魏军队,以观后效。老将沈演之被调离中枢,抑郁不得志,他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将领,并不喜欢打仗,所谓的粗鲁和耿直更多的是一种保护色,现在被派去前线,就很不满意了,没过几年就生病死去了,这是后话。 北魏方面为了表达诚意,就委派了永昌王拓跋仁做特使来陪同范晔去洛阳,拓跋仁是主战派的首脑之一,有他在,其他人就要考虑一下,不能把自己人也干掉,范晔一行就有了一定的安全保障。 又过了半个月,拓跋仁来到济州的所在地卢县,和范晔见面之后一同登上新的官船,这才浩浩荡荡继续向着西南的洛阳进发。 洛阳并不是北魏的首都,北魏的首都是大同,但是当北魏的政策方向从北转向南的时候,或者说从柔然转向刘宋的时候,政治中心就自然而然向着洛阳转移,真正的迁都是在几十年后拓跋晃的孙子孝文帝拓跋弘的时候,不过,现在其实已经开始逐渐做出变化了,拓跋焘更多的时间待在洛阳的临时行宫办理政务,太子拓跋晃留在大同监国,形成了两个小圈子。 自从五胡乱华以来,洛阳多次更换主人,不断被损毁,只是后期先后被刘宋和北魏掌控之后,政局较为稳定,开始修复,现在的洛阳虽然比不了东汉灵帝时期的辉煌,至少也有一些都城的气概了。 进了洛阳,自然有北魏负责礼仪的人接待,入住到宾馆里边,大队人马加在一起两千多人,整个把迎宾馆全包圆了这才住下。 次日,拓跋焘在行宫召见了刘宋的使者和北魏一方负责谈判的诸人。按照礼仪参拜了之后,大家就席地而坐,拓跋焘安排酒宴。 杨小瓜此前虽然和太子拓跋晃一起厮混了很久,但是拓跋焘却是第一次见,看他和拓跋晃的相貌确实有几分相似,相对更粗壮一些,高鼻梁大眼睛,很彪悍的虬髯,挺威武的一个将军的的样子,暗暗点头,确实比他的太子更男人一点点,不过,拓跋晃这家伙已经很多年不见了,据说儿子一大堆了,说不定也长残了,变成糙老爷们了,谁知道呢。正在瞎琢磨呢,就看见对方有一个大臣站了出来,端着酒碗慷慨陈词。 杨小瓜不认识对方,就看见对方叽哩哇啦一顿说,也听不懂鲜卑话,只是睁大眼睛瞅着,看风景一样。然后就看见一帮北魏大臣是哈哈大笑,很纳闷,就问身边的翻译,“这货说了啥?” 翻译一脸愤慨之色,咬牙切齿说道,“他是弘农公奚他观,他说久闻南朝孱弱,喜欢音乐,想请南朝使者弹奏一曲为可汗寿。” “喔,原来如此,不过是老掉牙的赵王为秦王鼓瑟的段子罢了。”杨小瓜不以为然。 范晔那是啥人,高雅之士,啥是高雅,就是会装叉,那也是损人不皱眉的人物,那能吃这一套,就站起来说,“本官善抚琴的名声想不到连北朝山野村夫都知道了,真是不胜荣幸,只是光有音乐没有歌舞就太枯燥了,听说草原上的牧马人不分男女老幼都擅长歌舞,既然是为了可汗寿,那么本官弹琴,就请各位北朝官员伴之歌舞,一表对你们可汗的忠心,如何?” 这话一说,北边马上没人笑了,南朝官员们也不笑,都是很优雅的用鹅毛大扇摇动遮脸,只是肩头的抖动那是什么鬼? 这话太损了,首先说牧马人都会歌舞,这句话当然没错,直到二十一世纪,判断民族的标准也是看跳舞,汉族人就是没天赋,而草原民族那脖子一扭的动作绝对是天生的无法复制。问题是说的是牧马人,而这些家伙早就脱离那个阶段自己认为自己是城里人了,是贵族了,现在还被人当成牧民,那就是赤裸裸的打脸了。 这还不算,后边那一句更是扎心一刀,为了你们家可汗祝寿(祈福的意思),你们的忠心就在这歌舞里了,谁不唱不跳就是不忠心,这大帽子一扣想推辞都不行了,全体朝堂上的人不由得心中大骂,奚他观这个蠢货,自己半瓶子醋还敢卖弄,现在好啦,大家一起出洋相扮小丑,不干还不行,现在大汗的脾气实在是说不上好,连那么器重的崔浩都满门抄斩了,还连带杀了柳家卢家,加在一起将近十万人呢,虽然大家平时争宠恨不得对方死全家,但是这么大规模的杀戮,也让这些鲜卑贵族不由得胆寒。 拓跋焘一开始只是看热闹,他知道奚他观只是个蠢货,匹夫之勇好勇斗狠之辈,出来杀杀南朝人的面子也好,但是范晔的回击他也不会生气,因为都是为了他自己嘛,无论怎样都不吃亏,只是看到这些贵族的反应,他就不由得心中暗恨了,这都是什么吗,为了朕的祈福,你们连歌舞都不愿意吗,你们这帮子家伙,才离开草原几天呀,就把面子看的比忠诚还重要了么?真是岂有此理。想到这里,拓跋焘不由得闷哼一声,把酒樽用力一顿,表示不满。 身边的大宦官宗爱看见了,心中明镜一样,皇上这是不乐意啦,在这样僵持下去,恐怕要杀人了,于是站了出来说道:“范大人所言极是,为我陛下寿,就请范大人抚琴,我愿领舞,请各位大人跟随!” 范晔微笑,心说想不到这么简单的离间计竟然还起作用了,就吩咐手下人,“取我琴来。” 他们这类文人,走到哪里都喜欢弹一曲,所以随身就带着琴,从人下去没多久就取了过来,范晔就谈了一曲阳春白雪,这曲子很吉祥,挑不出毛病来,可是跟着一起跳舞的这帮达官贵人就倒了霉,因为这个曲子追求的是高雅清扬,那跳舞的应该是敦煌飞天那样的美女才合拍,可是这帮鲜卑人,那纯粹是一群野兽,当你看到野兽们轻歌曼舞搔首弄姿的时候,你的感受是啥?可想而知。 不过,坐在上边的拓跋焘却并不体谅属下的苦恼,反而有一种看到宋小宝说自己独宠后宫的违和感,那真的是捧腹大笑,开心不已。 刘宋使者们看着起劲,就用筷子敲碗伴奏打拍子,反正敌人越出丑自己越快乐,一曲弹完了,大家都是兴奋异常,拓跋焘在上边也觉得意犹未尽,请范晔再弹一曲,返一个场,可把北魏这帮官员折腾的,那真的是老脸发紫,痛不欲生。 不管怎样,皇帝拓跋焘很快乐,刘宋使臣很快乐,至于其他人,也自称快乐,没办法,谁敢说自己不情愿?大家兴尽而归。 又过了三天,在白马寺,双方举行了会谈,一上来先谈论和平条约,这是应有之义,不和平怎么可以缔结婚约。 北魏一方领衔的谈判代表是建宁王拓跋崇,除此之外还有拓跋仁、奚他观、平阳公长孙平城(长孙肥一系的孙子)宜都王穆平国,上党王长孙道生(长孙颓的堂弟)等等一堆人。 刘宋这一边就很简单了,范晔加上副使杨茁,当然还有一系列辅助官员。 一上来,上一次宫廷上吃了憋的奚他观又一次跳出来发难,北魏方面的众人并不制止,看来他们已经形成了默契,让这个仿佛没脑子的粗人来点炮,事后不合适了再由别人来擦屁股。 奚他观开口说道:“你们是南朝,我们是北朝,理应把黄河以北的地盘都给我们才合道理,所以,南朝应该让出济州的平原郡给我们。”气势咄咄逼人。平原郡大部分原来都是北魏的地盘,经过几次战争,被刘宋夺了回来,北魏一直不甘心,所以这一次奚他观就借机提出来这个无理要求。 范晔微笑,“可以呀,不过既然这样,我把平原给你们,你们也按照规矩把黄河以南的陕西甘肃,柔然的河南部分全交给我方,这就很公平了。” “什吗!”奚他观一蹦五尺高,勃然大怒,“这些土地都是我鲜卑男儿一刀一枪打下的万里江山,凭什么要给你?” “对呀,你也仿佛挺懂道理的呀,所以,我大宋将士一刀一枪打下的江山,自然不能给你啰。”范晔拉长声音接过话头。 “你你你,强词夺理!”奚他观显然不擅长斗嘴,就两下子就败下阵来。 “范大人,奚他观不过是个鲁莽的武夫,范大人何必和他一般见识,只是这平原郡本来就是我大魏的地盘,你们巧取豪夺才得到的,理应还给我们大魏来显示你们求和的诚意。”拓跋仁把话头接过来了。 “呵呵,这位拓跋大人,奚他观如果真的只是一个鲁莽的武夫,那你们为什么要让他来和谈,难道你们国内没有人了么?”杨小瓜一看不能总让范晔一个人在前边挡着,就直接接过来,说到这里,看到对方两眼冒火,似乎要发作了,就抿了一口茶水,笑嘻嘻的再补上一刀,“你说要我们大宋表达求和的诚意,可惜,战败求和的是你们吧,尉迟无双还在我大宋的天牢里做客,另外,长孙颓的坟头不知道捂热乎了没有?”他看到对方目眦欲裂,于是轻描淡写的再发出诛心一剑,“你说我大宋巧取豪夺了平原?你们也想巧取豪夺,可惜你们做不到呀。” “咣当,哗啦。”拓跋仁终于按捺不住了,一脚踢翻了桌子,桌上的茶水点心撒了一地。 “竖子,尔何人?安敢在此巧言令色!”说着他刷的一下子拔出了腰间的佩剑,“嘭”的一声扎在了桌子上,厉声喝道,“汝欲试吾之剑不利否?”威胁,赤果果的威胁,拓跋仁一开始看不起奚他观,觉得这家伙比他老爹奚斤差远了,就是个凭着血脉上位的废柴,谁知道轮到自己,他才深深地体会到被一个男人的三寸不烂之舌玩弄的七窍生烟是多么羞耻的事情,真的,压不住火呀。 “你不知道我是谁呀,啧啧啧,真不知道你们这帮人是怎么凑到一起的,连谈判对象叫什么名字都搞不清楚就敢上来叽叽歪歪,真的让我怀疑,是不是崔浩大人死了之后,你们北魏一个有脑子的人都没了?郑重介绍一下,本官杨茁,一介无名小卒,此次谈判的范晔大人的侄子,也是范晔大人的副手,一个仗着裙带关系上位的庸人,不过嘛,当年少不更事,所以也就做了一点点些许的小事,大约十年前阵斩了冀州别驾慕容非,随便出去溜达一圈杀了新兴王府的打手白如常,薛铁龙和武定国,顺手秒杀了拜火教的和尚达拉汗,灭了沙漠上的一个小土匪沙蝎恰炎,前两天还活捉了尉迟无双,没干过啥大事儿,所以你没听说过我的名字就不奇怪了。”杨小瓜顿了一顿,然后又说,“你说我想试试你的宝剑够不够锋利?你的宝剑锋利不锋利我不知道,不过,我的宝剑锋利不锋利你的好朋友拓跋那可是知道了的,只是他来不及告诉你了。”杨小瓜摇摇头叹息不止,一脸遗憾的表情。 拓跋仁和拓跋那是多年好友,血缘上其实很远,虽然都叫拓跋,但是十辈之内是没血缘关系了,可是两个人多次合作征战,那关系绝对是铁磁呀,拓跋那给人砍了脑袋,还没办法报仇,只能吃这个闷亏,他就一直憋着火,现在杨小瓜这么一摇头叹息,这明显就是拱火呢,他就算是真的脾气好也扛不住,何况这帮草原蛮族哪来的什么修养,平时装装也就算了,关键时刻一下子就露馅了,他刷的一下子拔出插在桌子上吓唬人的宝剑,抡圆了照着杨小瓜的头顶就劈了下来。 按理说这时候北魏方面的人就应该拦住拓跋仁,以免他一时冲动惹出事来,但是这些家伙都给杨小瓜刚才不咸不淡的话给激怒了,他们从内心里觉得眼前这个少年是个喜欢吹牛的嘴炮,一张嘴那么多的战绩都往身上揽,别的不知道,拓跋那是死在一个黄毛洋鬼子手里的,并不是眼前的少年官员,所以他们觉得杨小瓜说的所有战绩都是往自己脸上贴金,就默契的没有出来制止,就想让拓跋仁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官员一点颜色看看,吓吓他,戳穿他的牛皮。 就在这种气氛之下,拓跋仁就毫无阻碍的一剑劈了下来,这一劈下来,范晔就紧张了,他虽然也会一手不俗的剑法,但毕竟是个文人,没有真正杀过人,遇到这种生死相搏的场景未免紧张,看到这幅场景不由得长大了嘴巴。除了范晔之外最紧张的就是拓跋仁自己了,他一时血气上头,就要把对方一剑杀了,可是多多少少总有作秀的成分,他好歹是个王爷,不是那种无知的莽夫,擅杀别国使者这种事情不是闹着玩的,就吓唬一下,把对方吓尿裤子,自己挽回面子就好了,那知道对方一直笑眯眯的看着自己,就好像在说,你敢吗,你才不敢,你是个怂货,这就骑虎难下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不砍一下子就没面子了,牙一咬心一横,就砍你了怎么着,闭着眼睛一剑劈下,然后,然后离着杨小瓜的头顶只有一寸距离的时候下不去了,原来,杨小瓜伸出了中指食指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一夹,就把那柄宝剑的剑刃给夹住了,无论拓跋仁如何使力,宝剑都无法寸进,不但如此,想要抽回去也不可能了,就卡在哪里动弹不得。 拓跋仁用尽全身力气,眼珠子瞪得都快赶上包子了,牙齿咬得咯咯响,两只手紧握剑柄,可就是抢不回来那柄宝剑,而反观对方少年,就是那么好整以暇,端坐不动,一只手还端茶在往嘴里送,另一只手就这么两个手指紧紧夹住宝剑的剑锋,就好像捏着一张纸这么轻松。 双方较力才仅仅几秒钟,拓跋仁就已经大汗淋漓了,这时候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捅了马蜂窝,眼前这个少年竟然是一个绝世高手,自己这下子踢到了铁板,周围众人都看出了端倪,心中凛然,心说幸亏是拓跋仁,要是自己上去,那丢人的就是自己了,虽然大家都是北魏的贵族,但是丢人现眼的事情还是别人去吧,死道友不死贫道。 僵持了一小会儿,杨小瓜可能是不耐烦了,两根手指轻轻一扭,嘎巴一声脆响,本来这声音不大,但是此时的会谈现场大家都在屏息凝神看着,现场针落可闻,所以就这一声,听在别人耳朵里不亚于一道雷声,嘎巴一声,拓跋仁那柄多次出入战场,斩将夺旗的宝剑就齐根断掉了,杨小瓜双指夹住断刃对着会议室的桌子轻轻一插,那可是紫檀木的桌子,桌面有两寸厚,就这么轻轻一插,折断的剑刃就齐根插了进去,宛若刺进了豆腐一样,剑尖一面刺穿桌面两尺多深,而正面只有不到半寸露在外边。 杨小瓜轻轻弹了一下那断掉的剑刃,当的一声嗡嗡不绝于耳,然后笑着对面色灰白的拓跋仁说,“你的宝剑确实是很锋利,连檀木都可以轻松刺穿,只是不太坚固。” 第133章 擂台 谈判的第一天双方不欢而散。 当然了,不欢的是丢了大脸的北魏方面,刘宋这边可是散的很欢快。晚上回去,范晔乐的吩咐摆酒庆功,反正他们的任务就是拖延时间,谈成了可以拖延几年时间准备战争,谈不妥只要能拖延时间也能准备战争,除非一上来就不谈了,可是北魏方面准备的更加不足,拓跋焘更希望能有几年时间彻底铲平柔然的抵抗力量然后再扭头向南,所以拓跋焘不希望谈崩,也不会让自己这一方面的人造成谈崩,所以刘宋这一边有恃无恐,他们最怕的是被人说丧权辱国,出卖国家利益,别的,打就打呗,谁怕谁。 范晔好酒那是出名的,文人风度吗,魏晋之风吗,因为喝酒被撤职过也并不在乎,所以晚上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日上三竿才起床。 结果,那知道刚醒过来,外边就一片嘈杂之声,十分的吵人。范晔皱眉,叫来了驿馆的负责人,“何人在外边喧哗?不知道这里是驿馆吗?”说实在范晔心里很纳闷,这种迎宾场所一向都挑选的较为僻静优雅的地方,一方面可以显示礼貌,另一方面清水衙门也不会有很多人来拜访,怎么今天这么乱呀,事出反常即为妖。真的是太妖了! 驿馆的负责人一脸踌躇之色,很为难的样子,搓着手说,“范大人呀,这也不怪小人呀,谁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到底什么事情,你快点说呀。”范晔看着他那副便秘的表情不知怎地就有一种想踹人的冲动。 “其实是这样的,”驿丞吞吞吐吐的说,“昨天,小杨大人不是在谈判桌上大出风头,掰断了拓跋仁的宝剑么?” “对呀,然后呢。”范晔一听这事儿还和杨小瓜有关系,不由自主的看了一脸无辜的杨某人一眼,然后问道。 “然后也不知道是谁,说杨小大人大发神威,不但打败了拓跋仁,还说大魏的高手是土鸡瓦狗耳。您别瞪眼,我知道这是谣言,可是谣言止于智者,外边这些人就是凑热闹的,哪有什么智者,就越传越神,俨然小杨大人就变成了当时第一高手,您知道我们大魏人好武,这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听说有人自称第一,那就都乱套了,从十里八乡赶过来了上万人要向小杨大人挑战,抢夺这天下第一的称号。”驿丞一边咽唾沫一边说着。 “哎呀,好毒辣的计策,这是捧杀呀!这背后的人好阴险。”范晔气得直跺脚。 “范大人别生气,听说这只是洛阳城而已,其他地方的人都动作了,只是距离太远,还一时半会儿过不来,否则,恐怕全洛州的武林人都会来。”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范晔真的很生气,也很无奈,敌人太阴险了,可是那是敌人呀,你不能责怪敌人阴险,那要是和你彬彬有礼坦诚相待那还算敌人吗,只不过他毕竟是个文人雅士,虽然勾心斗角的事情没少经历,但是本身的出身和修养都让他本能的讨厌这些东西,远离这些龌龊,现在事到临头,也就不免有些愤怒和无措了。 “叔父不用着急,小侄自有办法,不会让他们得逞的。”杨小瓜微笑安慰。 “真的么?”范晔半信半疑,“敌人阴险,贤侄可不要掉以轻心。” “叔父放心,你是高雅之士,自然对这些鬼蜮伎俩不是很了解,不过小侄可是佛道兼修的,就算是地狱饿鬼也要怕我三分,何况是这些东西,叔父放心就是。不过在此之前还要请叔父帮忙向北朝提出抗议,责成他们处理好驿馆前的治安和交通,不能让他们乱来。”杨小瓜低声说道。 “这个自然,我们是堂堂使节,岂可受人折辱,我马上去见魏主。”就这样,范晔去见了拓跋焘,拓跋焘听说这件事情,又好气又好笑,站在中立的角度上,他不喜欢刘宋的使臣太嚣张,但是也不想出乱子,要是给人冲进驿馆,那就是自家管理不善,丢人丢到家了,于是他就派出御林军维护治安,吩咐说比武挑战什么的可以,但是不能乱来,要有秩序,而且南朝使节是国家的客人,要尊重对方的选择,直接和了稀泥,不过他这种态度正好是杨小瓜需要的,所以也就一副忍辱负重的样子勉强接受了。 “贤侄打算怎么做?”回到内厅里的范晔端着茶杯问杨小瓜。 “他们想让我成为众矢之的,然后堂而皇之的干扰我们谈判的进程,甚至激起某些贪图名利的乡野村夫的好胜之心,打伤或者打死我,最不济也要让我烦死。可是咱们来这里就是为了耗时间的,谈成谈不成的不重要,如果是太子的人可能会急于签合约,他们怕打仗,但是我们不会,广大的北迁家族不会,所以他们的谋算肯定是无用的。小侄打算略施小计,看看能不能化解。来人,拿纸笔来。” 随从拿来一支笔一张纸,杨小瓜就用中楷端端正正的写了一个告示,大概意思是,现在有一些小人,暗施诡计,造谣说我自称天下第一,这是完全错误的,我的实力最多能排到十名,离第一很遥远,我曾经拜访西昆仑,在山中有一位不知名的前辈,他吹一口气就能把我化为飞灰,以我的浅见,此位前辈堪称打遍天下无敌手,此位前辈还有一位不记名弟子白某,力有万钧,虽然没有交过手,但是显然我也绝对不是她的敌手,而这位前辈在人间的友人,我虽然没有机会拜见,想来和我相比也是泰山和沙粒的区别,我是断断比不过的,除了这些前辈之外,我的老师钟离权、师祖李某均是不可以揣度的世外高人,还有中条山居士张果,也是成名已久的高人,寻常的人类几百上千也不能望其项背,还有我师叔火龙真人魏伯阳和他的杰出弟子也是绝世高人,所以算来算去,我进入第十名也是很勉强的。不过呢,听说北朝民间尚武之风很强,为了不打击武林高人的积极性,愿意有条件的接受一定量武林人士的切磋要求。但是作为朝廷官员,公务才是第一位的,为了不影响办公,特制订以下规定: 1,由我的手下出两名保镖进行甄选,每名保镖每天接受三十名武林人士的切磋,但是为了催人奋进,要求每名挑战者付出纹银一百两作为押注,获胜者可得到杨茁的百两白银的补偿,并且可以与杨茁本人进行公开切磋,如果打败杨茁,可以获得纹银一万两,如果输了要付出纹银两百两的赌注,也可以战胜杨家侍卫后不进入后一轮切磋,直接拿一百两纹银的赌注回去。 2,比赛前签生死状,打死勿论。 3,鉴于有些高手比较穷困,无力拿出一百两的赌注,每天杨家的侍卫可接受十名人士的免押注挑战,如果挑战者获胜也可以获得一百两的奖励。至于这十个人的名额,由各位自行决定,内部自己选拔,获得了认可之后才可以。 驿馆附近将修造一座擂台,每天接受挑战,一切都将公平公正公开,但凡私自冲击或者进入驿馆者,由御林军负责抓捕,以盗匪论处,驿馆是魏国的官府的一部分,不容冒犯。 就这样,杨小瓜成功的转移了矛盾,还把这些人的挑战变成了大众娱乐项目,老百姓中喜欢赌博的大有人在,马上有各大赌坊开出外盘,五文钱一注,押注任意一方胜负或者平局,甚至还有精准押注每天挑战人数和杨家侍卫的胜负场数等等,应者云集。 杨小瓜轻轻一记四两拨千斤,马上就击溃了对方精心编织的同仇敌忾的气氛,变成了大众博彩,在这过程中,罗氏赌坊的押注最为繁复多变,各种玩法深入人心,只短短两天就获得了百万钱的押注,而且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 俗话说穷文富武,能掏得起一百两银子的人自然也会花大价钱压住自己赢(押自己输的不要脸人士也会有,但是古代人还是要脸的居多,而且押输的太多,赚不到钱。) 修建擂台足足花了五天时间,这五天也吊足了观众的胃口,因为有规定在先,所以不能围堵骚扰驿馆,所以驿馆前边也清净了很多,对于正常出入办公和休息就没有影响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骚扰计划直接告吹,同时各大旅店生意爆满,饭馆酒楼生意爆满,还有赌坊也是人潮汹涌,生意兴隆,这种后果让洛阳令很高兴,税收上来了,拓跋焘也很高兴,平时那些不安分守己的刁民都被聚拢来了,而且还被吸引住了,一方面有税收,另一方面管理也容易,每一个人都被官府记了账,日后清理治安的时候,完全可以按照路引进出城和住店的记录进行清剿,想不到还有一举多得的功效,唯一不高兴的可能就是始作俑者了,至于始作俑者是谁,看看谁没有得利就知道了。 六天之后,擂台正式开张,早晨巳时,也就是九十点钟,正是坊市里人潮涌动最热闹的时候,擂台下边的空地上挤了上万人,这块地为了人多,特地挑选了了一块荒废的河滩,因为盐碱化严重,没办法种地了,一直荒着,所以也没主人,洛阳令一听是这里,大笔一挥,直接划拨了几百亩土地,就算是十万人也能招的开。所以,一开张现场不但有看热闹的,还有各种小生意,荬早点的卖水果零食的,还有小孩玩具,套圈游戏的,还有杂耍的魔术的,形成了一个临时的市场,甚至还有摆地摊卖衣服的,把一个庄重严肃(某些傻瓜以为的)的场合彻底变成了娱乐。 第一个上台守擂的萨珊骑士杰拉德,他的金色头发深蓝眼珠立刻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大家指指点点议论纷纷,都在说原来佛经上说的魔鬼真的有呀,不过这魔鬼虽然长得奇形怪状的,总体说起来还是很好看的,挺有异国情调的。 有洛阳令派出的官差镇压秩序,倒是没有什么骚乱,因为提前就有很多人花钱预约了比赛的名额,所以没有那种光看热闹没人上台的窘况,很快就上来一个人,这人长得身高体壮,就像一座黑铁塔一般,手里拎着一对钢鞭,站在那里威风八面,相对着对面的杰拉德虽然个子不矮,但是偏清秀,所以反而显得纤细了不少,众人一看这是谁呀这么霸气,其中有认识的,就介绍给大家。 “这是铁鞭尉迟炯,号称鞭打黄河脚踢太行山的黄河大侠,听说家里老有钱了,金银用船装的大财主。” “神马大侠呀,不就是个何匪路霸么,听说他真实身份是太行山的大寨主,也是黄河漕运的帮主,谁不听话就杀谁全家,仗着和尉迟家的关系,没人敢管,怎么今天到这里来了。” “这你就不知道了,他们这些人都是渔阳王尉迟家的宗亲,在外边帮家族挣钱的,现在族中的尉迟无双打败仗被人家抓了,当朝的官员不可能亲自下来光膀子拼命,只能叫这些外围的人来试试能不能报仇了。” “哦哦,难怪难怪,这次好多占山为王的家伙都出来了,原来他们都是大家族的暗藏力量呀。” “嘘,莫谈国事,这个贵人的事情少提,小心灭口。” 就这样议论纷纷的,台上的尉迟炯就已经和杰拉德对上了,西洋骑士通常有两把剑,一把是腰间的佩剑,一把是双手骑士大剑,因为骑士剑携带困难,所以只有战争的时候才会带着,用背带背着或者直接扛在肩膀上,就像一把锄头那样扛,平时的防身就会用腰里的佩剑,大约只有一米长短,更轻薄更锋利。 杰拉德在擂台上自然不能扛着大宝剑满处溜达,所以用的是佩剑,剑走轻灵,而尉迟炯则是用的双鞭这样的重武器,一力降十会。钢鞭这东西是拿来破甲的,一般的铠甲比如锁子甲鱼鳞甲,一下子就能敲碎了,但是用于近身格斗,就显得有点费力气,不抡圆了杀伤力就小一些,所以尉迟炯把双鞭抡的虎虎生风的,台下人一个劲的喝彩,杰拉德一天要有十个任务指标的,不会和他在这里白白消耗力气,所以也不和他硬碰硬,就是贴近距离,然后一剑穿心,越是这种攻击方式越危险,饶是尉迟炯力大无穷也给逼得节节后退,接连躲过了三剑,第四下躲不开了,直接给杰拉德用宝剑压在脖子上不敢动了,杰拉德一脚踢在对方膝盖弯处,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双鞭落地,杰拉德拎起双鞭耍了个花,然后说,“武器不错,记得拿一百两来赎。”说完径自回到后面休息,留下在现场发呆的尉迟炯。 底下就炸了,议论纷纷,有的说什么黄河大侠,原来也是银样蜡枪头,也有的说,感情不光是要一百两赌注,武器也没收呀,旁边有接话的,说废话,你在战场上死了,那身上的一切不都是胜利者的,还能找人家讨还么。一场战斗,胜利方说缴获武器辎重金银无数,那些不就是失败者的财物吗。 这会儿似乎人们才明白,感情上门挑战不是过家家,更不是乡下打架,失败者不但要输钱,还有可能输命,输掉老婆本。 第二个挑战者是一个灵活型的人物,用一对匕首,叫做陆远,人送外号梁上飞,是平原陆家豢养的刺客,这一次是应拓跋仁的请求来报复的,本来想着制造混乱,然后乘乱进入驿馆刺杀范晔或者杨小瓜,但是被皇宫里直接就制止了,人家在北魏的地盘上,你刺杀了人家,那岂不是要皇帝来背锅,凭啥,要报仇就规规矩矩挑战,一切鬼蜮伎俩到最后都会被认为是皇帝做的,这是给皇家泼脏水,绝对不可以。就这样,刺客陆远也就不得不光明正大的上台比武了。 实际上,这位刺客一登记,各大赌坊就接到了消息,然后就有人宣布要高价求购陆远的人头,求购方法就是,用一亿钱押陆远赢,只允许驿馆的人对赌,而且只要一万钱的赌注,换句话说只要刘宋使者杀了陆远,就可以拿到一亿钱的奖励,输了顶多付出一万钱,一本万利。这就是这位陆远以前做下的事情有些多了,曾经为了陆家刺杀过很多政敌,甚至最恶心的是,还接受其他家族的报价刺杀政敌,所以人人自危,有好多鲜卑贵族被他刺杀,这还不算,和陆家没有仇恨的柳家、颜家、卢家、王家都有人被他不分青红皂白的刺杀,由于陆远做事情手脚干净,大家都抓不到证据,干瞪眼没办法找他的主子理论,再后来,只要是找不到蛛丝马迹的都会推倒陆远身上,弄得他背了不少黑锅,结仇无数,最离谱的是,陆家自己也有官员莫名其妙的死亡,也认为是他做的,就是一笔糊涂账了。 对付陆远的是杨家的新锐盘小雷,第一天吗,开门红,所以安排的都是有把握的绝对能赢的人,盘小雷,用一对短柄板斧,就类似李逵的那种,擂台拿长柄的不方便,他的动作很快,也不给对方什么炫技的机会,对付杀手不能放松,所以一上来就是三板斧,用的还是类似匕首的抹字决,就三下,陆远就被干脆利落的切块了,而且是很均匀的六个碎块,整个擂台上全是鲜血内脏,这下子台下就乱套了,有的看客被鲜血刺激的更加兴奋,要去现场的赌坊办事处加注,也有的当场被死人吓尿裤子,哭爹喊娘的乱跑,结果被维持秩序的官差一顿皮鞭抽的清醒了过来,现场才没有酿成踩踏事件,那些吓尿的人被抓进了大牢一顿暴揍,还要家里来赎,关键是没人可怜他,胆子小就不要凑热闹吗,回家吃奶去不好吗云云。 第二场就见了血,而且还是恐怖的碎尸,马上有好多人打了退堂鼓,宁愿不要钱也不敢打了,让杨家一下子就多了上千两银子的进项,倒是一桩好买卖,杨小瓜除了拿出一部分给现场的维持秩序者和御林军之外,其余的就都给他们自己分了,杨家有钱,也不会在意这些,这种态度让盘小雷和杰拉德很是感激,虽然他们有忠心,但是主人赏赐多一些谁会不喜欢呢,金钱这东西哪有个满足,绝对没有说挣足了钱就金盆洗手的想法,看看那些职业拳王,上亿美元的收入,谁会说够花了,退出?绝对没有。 胆小的人退出了,但是总还有别的人上来,都是刀口舔血的,怕死的心情和成名立万的诱惑相比,还是有很多人喜欢铤而走险,于是,这一天的战斗就有条不紊的继续下去。眼看着就要日落西山了,可是三十个人的名额一直没有凑齐,就差一个了,剩下的人都不敢上来送命了,主持的官员就站出来,打算宣布结束。 正在此时,擂台下边忽然一乱,一个中年道士模样的人踏空而来,官员一愣,这货是神仙吗,再看时,其实是踩着观众的头顶过来的,只是观众反应的慢,等反应过来他就飘出去老远了,给然感觉就像是飞。 道士稳稳地站在擂台上,双手一背,颇有一点世外高人的气概,缓缓说道,“贫道段长空!” 段长空,传说中的高手,一指断天涯的师兄,号称挥袖断长空。 第134章 段长空 段天涯的名气很大,但是只是在高手中的名气大,小老百姓并不知道,至于说这位师兄段长空,那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只有少数的武林前辈才知道这个人,好多年前就消失了,传说中去了极西之地的血海修行,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更不知道为什么跑来打擂台。 其实这个段长空来的确实很意外,他看上去四十来岁,实际上已经接近一百岁了,人年纪大了,思乡之心就起来了,自己也不知道能活多久,想着叶落归根,死也要死在祖坟里,就一路赶回来了,半路上听说师弟段天涯栽了,给人破了功,逃去了西昆仑深山,不知道哪个山谷修行去了,他倒也没有什么反应,自己这个师弟太骄傲,确实应该挫折一下,否则很难破而后立,取得新进展,只是他来到河南老家的时候,听说了这里有武林大会,就一时心动过来看热闹,就给他看到了那个榜文,里边的钟离权的名字刺激到了他,他知道师弟就是打不过钟离权才破的功,不由得好胜心起来了,想要会一会这个钟离权的弟子杨茁。你说他为什么不去找钟离权?一个是钟离权不好找,第二是找到了也不一定打得过,还不如去打徒弟,打了徒弟,当师父的当然不会忍着,就主动出来了,这就是捷径,至于说以大欺小是不是合理,他们是高人,高人就是不在乎世俗观念的人,或者说厚脸皮的人。 迎接他的是盘小雷,但是杰拉德听到他的名字明显紧张了一下子,这个家伙当年从西域一路杀下去,打得西洋高手抱头鼠窜,后来在血海(红海)修行,那整个阿拉伯半岛的高手纷纷前往切磋,甚至连某些隐秘教派的先知都去了,据说没有结果,那么最少也是平手了,杰拉德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在圣骑士里算厉害的,要是和那些先知比,显然算不上一盘菜,不由得为盘小雷捏了一把汗,就跟盘小雷说,这个人超级厉害,最好能不打,盘小雷肯定是不服的,就算是那么厉害的马锺也说自己是天才了,这人能厉害到比马锺还强吗。 杰拉德一看劝不住了,赶忙飞奔去驿馆,通知最尊敬的主人杨茁,硬茬子来了。 最近几天虽然满城的关注都放在比武打擂台这件事儿上,但是宋魏之间的和谈并没有断,其实,自从第一天之后,北魏方面就没有提出过于咄咄逼人的要求了,大家规规矩矩按照现在的实际控制线讨论边界划分,还有边境贸易等等事务,很细碎,也很重要,虽然鲜卑占据了大半个中原地区,但是资源不足,生产力有限。比如烈酒,北方本来粮食不足,哪有能力酿酒,只能从南方进口,同时西域的葡萄酒虽然符合南方贵族的口味,但是也需要通过鲜卑来运输,互补贸易。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别的物资也差不多,北方有矿产没有更好的冶炼技术,南方没有煤矿也缺乏铁矿,需要北方用矿石来交换,虽然卖铁器给北方有资敌的嫌疑,但是只要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会有人冒着杀头危险去干,还不如国家控制着,还挣自己挣点关税,比走私之后啥都捞不着强多了。另外还有各种奢侈品,需要通过丝绸之路赚钱,自然是需要商量好分成。总之纷纷杂杂的,每天都很忙,所以杨小瓜每天也都是傍晚才回到馆驿。 “这个段长空很厉害吗?比他的师弟段天涯强很多?”杨小瓜听说后并没有特别紧张,一边去牵马一边问。 “我不认识什么段天涯,不知道他有多厉害,没办法比较。不过,那个段长空是真的厉害,你知道他在红海呆了很多年,当时拜火教的大祭司和艾赛尼派的先知都去找过他,然后他还在原地不动,也就是说他肯定没有输。”看到主人的稳定情绪,杰拉德骑士也慢慢缓过来了,毕竟人家已经上台了,无论如何也要分个胜负,着急也没用,只能盼着盘小雷多支持一会儿,或者说段长空不喜杀戮,否则的话,那就不好收场了。 杨小瓜虽然对这个段长空的能力很好奇,但是也没有紧张到哪里去,他和杰拉德不同,西方人对于大祭司或者先知的畏惧是深埋在骨子里的,很难摆脱,而在东方人看来,这些人也只是个人类,并不是高不可攀的,只要没有列入仙班都是可以对付的。而更重要的是,杨小瓜对自己的这位爱徒(不记名弟子)盘小雷的实力很有信心。虽然盘小雷才十五岁,但是他的天赋血脉太强大了,悟性和感知那也是强的不像话。杨小瓜有信心,就算是当年那些西昆仑的掌门之流也很难打败盘小雷,除非那些太上掌门之类的隐世高手,而那些人对名利并没有多渴望,杀心不重,所以盘小雷一时半会没有生命危险。 两个人一路闲聊,来到擂台下边,果然,两个人还在较量中,并没有出现血溅当场这种事儿。 说起来杨小瓜想的确实没啥错误,段长空很强,强到近似于非人类,但毕竟还是人类,不会出现逆天的情况,如果盘小雷遇到的是钟离权或者张果那样的,就直接准备收尸就好了,不过那样的人物恐怕也不会轻易杀生,尤其是对于盘家的血脉更会懂得留情。 盘小雷和段长空之间的战斗一开始就处于下风,被压着打,就好像被包裹在一个蛛网里,段长空不温不火的像大蜘蛛一样,不停地吐丝把猎物缠绕住,让猎物耗尽力气最后无力挣扎再注入最后一击。而盘小雷则是一直在奋力反抗,要挣脱这一层又一层的束缚,事实上,这束缚并没有越缠越多,因为盘小雷的大斧似乎进入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状态,一层又一层的砍开那包裹着自己的无形界限。 盘小雷学习的是钟离权从某个神秘场所得到的秘籍天罡三十六斧,多年来勤加修炼,饶是他天赋异禀悟性超凡,那最后的几招却是一直无法练成,这几招分别是开山,断水,遮云,蔽日,辟地,开天。传说到了最后一招可以肉身成圣,白日飞升,是真是假就没人知道了,反正到如今就没听说谁练成过。 而如今,盘小雷忽然发现,这些招式的次序可能并不一定是挨着的,比如现在,他就觉得自己的拼死挣扎让自己逐渐感受到了断水的境界门槛,他隐隐有一种感觉,破镜就在眼前,所以他虽然觉得力气被束缚了,但是越战越勇,完全靠着意念或者说意志来操纵着自己的大斧,寻找着那破开蛛网的契机。 作为段长空,他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本来想着直接困住敌人,让对方力竭就可以了,毕竟对方神力惊人,似乎有天赋血脉在身,要是冒冒然用杀招,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两败俱伤可不是自己想要的,段长空知道自己不算是玄门正宗修行者,只是靠着深厚的功力来维持自己的健康,一旦受伤,自己百岁的年龄会一瞬间让自己衰老到不可接受的地步,而对方才十几岁,就算死了自己也不值得,何况对方极有可能不死,那自己恐怕就危险了,人家年轻能恢复,自己则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要受伤就没希望了,这种事坚决不干。 结果,就这样骑虎难下了,此时的段长空只能赌,赌对方无法挣脱自己的束缚,赌自己能坚持到最后,毕竟自己百年的修行也不是白给的,应该能坚持到最后吧。 双方都在硬扛,杨小瓜在下边看着,就突然念诵了一段口诀,用传音术送进了盘小雷的耳朵里,正是盘小雷每天修炼的兜率金丹诀,这东西杨小瓜只是辅修,主修的还是金身法,而盘小雷肉身血脉强大,则是需要辅佐以导气之法,就可以互相补足,相辅相成。往日里盘小雷修炼这功法确实是一日千里,很有一些裨益,但是总是和自身联系不起来,肉是肉,气是气,井水不犯河水,今天眼看着肉身力量耗尽了,杨小瓜的提醒,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盘小雷福至心灵,一直盘踞在丹田里的内息忽然就动了起来,带动的气血宛若长江大河在浑身的筋脉里川流不息,那些力量耗尽的骨肉就像是干涸的稻田突然来了一股清泉源源不断的浇灌,立刻勃发了生机,飞速的生长起来,转眼间就从禾苗变成了青壮的禾杆,开花抽穗茁壮成长,硬生生的把禾苗变成了参天大树一般,从外表看,盘小雷本来的相貌,浑身黝黑,除了脸孔之外,浑身的肌肉都是虬结着,虽然粗壮但是总给人一种很干枯的感觉,毫不圆润,所以本来很健壮的人总让人觉得枯瘦,现在肉眼可见,随着浑身的经脉的流动,那些干枯的肢体慢慢就滋润了起来,再也不是棱角分明的那种,而是成一种混沌圆润之美,宝相庄严。 此时的盘小雷一举一动都是宛若天成,可是招式越发的简单,只见他吐气发声,手里的板斧轻轻一挥:“断水,给我破!”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像,这个人生的狮鼻阔口,耳戴金环,身披蓑衣,手持一柄利斧,面对着滔天洪水和嶙峋的山石,也只是这么轻轻一划,就把山石劈开,地面出现了宽阔的河道,滔天巨浪立刻找到了归路,顺着河道滚滚向前,正是姒文命,又叫大禹,只见那影像似乎发现了盘小雷的注视,回过头来,微微一笑,声音如同滚滚黄河的浪涛传了过来,“孩子你可看清了?记住了?”盘小雷点头,不知何时眼中湿润,“记住了!”随着朗朗笑声,那影像就消失于天地之间了。 盘小雷只是随手这么一挥,动作却是无懈可击,威力无穷,一声撕裂,就仿佛整个空间都被他这一斧切为了两段一般,段长空连退数步,嘴角也渗出了一丝鲜血,看来是受了内伤。盘小雷这一斧子挥出去,也觉得浑身好像被抽空了一样,有些头晕,晃了一晃,内息流动,这才勉强站定了身躯。这时候杨小瓜在底下喊,“双方打平,段前辈,你可愿意?” 段长空心知肚明,自己的功法已经被破了,受了内伤,根本无力继续,如果坚持下去,恐怕命都保不住,就算活下来也元气大伤,听说判和,自然是点头愿意的。杨小瓜让盘小雷下去调息,然后亲自上来对着段长空深深一躬,“长空前辈,晚辈杨茁,敬佩前辈的身手和前辈对我弟子手下容情,受晚辈一拜!”不等段长空回应,又说道,“晚辈对您十分敬仰,想请您到晚辈府里休息一下,晚辈好向您请教。”嘴上这么说,暗地里用传音术告诉对方,自己有一种功法可以帮助他修补瑕疵和疗伤,问他愿不愿意。 财帛动人心,对于段长空这种修炼至上的人来说,修行法决就是一切,境界就是人生目标,他当然知道对方不公开说是给自己面子,足够的尊重,而对方是道门嫡传弟子,这件事修行界的高人是知道的,所说的法决自然是真的有,当然了,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一点段长空也明白,但是对他来说就像是吸烟的碰上了白签熊猫(znh特供香烟),由不得你不动心不答应。只要有功法在,自己就可以更上一层楼,甚至突破某些天人境界也不是不可能,为了这个,什么仇怨都可以放下,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更何况本来就没有深仇大恨。 于是段长空点头答应下来,跟着杨小瓜众人一起离开了。 到了馆驿,杨小瓜根本没有废话,也没提条件,直接就把纯阳诀的第一段教给了段长空,段长空如获至宝,马上就找了间小屋自己自顾自去修炼了,没办法呀,内伤在身,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深知耽误不得了,那一斧子看上去轻描淡写的,但是真的后劲无穷,对他的伤害简直是几何级数的增长着,必须马上疗伤,面子什么的哪有命重要。 杨小瓜当然理解这种情况,吩咐人在外边看着,不许任何人喧哗,不许任何人打扰,只要对方不开门出来,送饭送水也不可以,底下人当然是完全执行。 段长空在净室内听得清清楚楚,但是现在并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些,而是饥不择食的开始了修炼,这不修炼还好,一修练,段长空把自己吓出了一身冷汗,原来他一直觉得虽然自己没有的到玄门正宗的传承,但是老师教下来的也是上古流传下来的秘籍,进境迅速,想来也差不了多少,现在这一下子,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单纯修炼任何一种法门都不会想到区别这么明显,原来自己修行的法门就像是种树时候种的速生林,黄杨木或者桦树之类的东西,一年长老高的,但是内部空得很,拿来砸人是没问题了,但是要是和枣树檀木甚至铁力相比,那就是个豆腐渣。而新的口诀他看不出来修行速度有多快,但是他能够很快发现自己的浑身筋肉骨骼窍穴那就是千疮百孔,赶上假山石了,而且自己新伤老伤一大堆,以前以为没问题了,养好了的伤患,现在看来全都有后遗症,那真的是后患无穷了,吓死人,他从这一次就知道了,就算这一次不受伤,以后某一天也会走火入魔,浑身崩解,到时候无药可救惨不忍睹。 暗自庆幸,这一次来打擂台就对了,可以说是命不该绝了,段长空益发地觉得这一次来的太对了,而现在他暗下决心,无论对方提出任何条件他都要得到全部的口诀,性命攸关呢。就这样迷迷糊糊的进入空灵状态,他按照口诀缓慢的弥补着身上的漏洞,修复着伤患,等到循环结束后,段长空试图站起来,结果浑身骨骼僵硬,竟然直接摔倒在地,把他吓了一跳,难道自己被人家暗中下毒了或者坑害了么?缓缓检视身体,这才发现,自己静坐的时间太久了以至于身上积了好厚的一层灰土,连双手双脚都是如此,看来时间有些太久了,他缓缓活动手脚,随着血脉的流通,这才恢复了正常行动的能力。 段长空推门而出,被外边的阳光刺得睁不开眼,赶快就又闭上了眼睛,好久才适应了过来。这时候外边有亲兵看守,看到他的样子一脸惊讶,想笑也不敢笑,就有一个人飞奔出去报信,其他人哗啦一下子围了上来,像看西洋景一样看着他,弄的这位世外高人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咳嗽一声问道,“尔等这样看我作甚?” “这位道爷,您可算出来了,您不知道,您在小屋里已经足足呆了两个多月了,要不是我家大人严令不许进去打扰您,我们都以为您已经驾鹤啊不不不,以为您。。。”一个嘴快的亲兵刚说出一半就赶紧堵住嘴,生怕对方暴怒,人家可是有名的大高手,传说一个人能干趴下几千人的非人类,万一出手了,可没人救自己,赶快岔开话头,“您要不要先沐浴更衣,然后吃个饭啥的?” 段长空以前也闭关修行过,但是那也是要吃饭喝水的,通常是找一个安静的山洞提前备好易储存的食物和足够的水,每天出关一次补充能量排泄废物,像这样子一入定就无法自拔进入辟谷状态还坚持了两个月的实在是从来没有过,把他自己也吓一跳。 赶忙谢过了亲兵,(别以为高人就不懂礼节,那都是半瓶子醋们自以为是闹的)请人弄来了浴桶和热水,足足用了十几桶水才把身体清洗干净,他惊讶的发现,自己排出了很多秽物出来,有些是毒素有些是伤患淤血,总之都是对身体不好的东西,而现在自己竟然皮肤变得光洁白净了很多,原来像一个中年人,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三十出头的样子,很帅气英俊。 这时候有亲兵送来了稀粥,杨小瓜也跟着过来拜访他。段长空当然懂的长时间不进食后只能吃稀粥的道理,谢了对方的悉心,接过粥碗小口吃着,想着不能像饿狼一样丢了高人的体面,结果只喝了一口就大吃一惊,这分明是药膳,里边有人参黄芪等补身体的药材,而且绝对是百年以上的材料,他一个修行人哪会不懂这些,心中感动。一口气喝完一碗粥,就放下碗来,抱拳致谢,“杨大人大恩,段某铭记在心,大恩不言谢,段某愿意跟着杨大人身边,但凡大人有用到段某之处,段某绝不敢辞。” 这就是效忠了,古代人一诺千金,不会随便效忠,但是说了就不会轻易改动,不仅仅是名声问题,还有修行人的道心,如果违背誓言那是要心魔爆发的。 杨小瓜却没打算接受,抱拳还礼,“段前辈言重了,段前辈世外高人,不应该受世俗的约束,闲鱼野鹤才是段前辈所向往的生活,杨某不才,不敢坏了段前辈的清修。” “杨大人误会了,段某人可不是那种食古不化的老古董,山林庙堂何处不修行,如果杨大人不相信段某的诚意,段某愿意拜你为师,做你门下弟子以示清白!” 第135章 求助的字条 “段前辈断断不可!”杨小瓜赶紧制止,这哪行,自己搞一个一百多岁的徒弟,知道的说人家被自己感化,不知道的就说自己不知道天高地厚,那可是受不了,而且那一百多岁呀,虽然看着年轻,自己也心里别扭呀,但是看段长空这意思,不收下也不成了,就只好折中。 “要不这样吧,段前辈做我们家的供奉,日后该有的要求我都会尽力满足你,如果你呆腻了也可以离开,我绝不限制你的自由,你看如何?” “那就谨遵杨大人的命令了!”段长空就是想留下来,一方面是报恩,另一方面,有修行口诀,有足够的经济支撑,闭关还有人保护,这就和大宗门没区别了,自己做散修太久了,这其中的心酸自己最清楚,修行一事,法财侣地缺一不可,他一直想有个宗门,只是没有大宗门敢收下自己,打手谁都想要,可是能灭掉宗门的打手就不敢要了,万一引狼入室咋办?现在这位则是不同,年纪轻轻就是地方上封疆大吏,家里也是大家族,有钱有势,更主要的人家有道法秘籍,还有强大的师父,手下也有不少高手护卫,要啥有啥,这种大粗腿干嘛不抱,段长空本来觉得一百多岁了,不知道啥时候就那啥了,现在有这仙诀在手,恐怕再来个一两百年没问题,弄不好还能突破那一层关隘达到传说中的境界,这种大粗腿自然要抱紧了,好日子谁会觉得过够了呢? 现在双方谈妥了,那是皆大欢喜,自不必说。但是其他人是不是高兴那就不是他们该考虑的事情了。 在这两个月里,杨小瓜也没闲着,谈判进入了尾声,只剩下商量联姻的程序了,而这些对杨某人来说是彻底的外行,基本上就是个看热闹的。不过在另一方面,擂台也照常进行,杨家大赚特赚了一笔赌注,还锻炼了自己的队伍,很多培养多年一直没机会上战场的少年卫士一一磨练了身手,获取了足够的经验。而北魏方面也很满意,好多法外盗匪露了形迹,被记录在案,日后可以随时清剿,也有些擂台上表现不错的青年高手,身世清白的被官府征用,身世不怎么清白的,也有世家大族前去接洽,想收拢做打手或者成为亲卫,总之皆大欢喜,除了某些抱着歪念头的家族派出的隐藏势力被曝光和血洒当场之外就没啥了。反正杨家是南朝人,不在乎得罪北魏的势力,反而是得罪的越多自家皇帝越信任。 由于大众的关注点都集中在擂台比武上,两朝的精力则是用在和谈上,另一件大事就在悄无声息之下进行了。 这一天,拓跋焘下旨,说拓跋俊横行不法,行事乖戾狂悖,削去王爵,降为国公,拓跋俊自然是不服,破口大骂传旨的官员,并召集王府的士兵和家将试图反抗,结果,谁料想去传旨的宦官宗爱竟然是一个隐藏高手,一招就拿下了拓跋俊,将其控制在手里,把所有在场的人都惊呆了,那些亲兵立刻放弃了抵抗,乖乖的交出了武器被收编进入了北部边军,去打柔然了,至于说有多少人能活着回来,那就不知道了。 再过了几天,拓跋俊抑郁成疾,死在了府里,至于怎么死的,那就是个迷了,反正拓跋俊身体健康,武功过人,生病两天就死了是没人信的,不过,死了就是死了,原因不重要了,这股势力已经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了,仅此而已。 鲜卑贵族们人人自危,开始分化,有的更加忠于皇帝,没办法,皇帝的铁腕确实很铁,亲弟弟说杀就杀了,真的和捏死蚂蚁差不多,你不听话也一样。而另一批人则是慢慢围拢在太子拓跋晃的周围寻求庇护,这样朝堂上就形成了三股势力,皇帝、太后和宦官、还有太子党。 不过说起来,其实刘宋的格局也差不多,同样是皇帝诛杀亲王,太子自己形成一党,但是区别在于,皇帝稳坐钓鱼台,任由其他势力互掐而寻求平衡,相对来说比拓跋焘要集权很多,在没有外来干扰的时候就很稳固。 不过这些对于刘宋的使臣来说是事不关己的,毕竟搞阴谋破坏这种事情需要皇帝的授权,作为封疆大吏和朝廷重臣的范晔杨小瓜不会去干火中取栗的事情,没必要,这是南北朝时期,大臣们对于皇朝的忠诚更像是股份公司,不是宋朝以后的那种完全依附的关系,不需要去靠谄媚皇帝来求得升官发财,大官都是亲王占据着,臣下没必要惹麻烦,功高盖主了更危险,所以从历史上看南北朝朝堂上君子之争很多,而不像春秋战国那样子刺杀和破坏极多,也不像三国那样没完没了的反间计和刺客。 范晔一边喝茶一边摇头叹息,“贤侄呀,想不到北朝也是这样风云变幻的,一个亲王说杀就杀了。” “除恶务尽嘛,也是正常。拓跋俊很会打仗,私人势力太大,以前有崔浩这些汉人大臣相抗衡,现在崔浩倒了,北方的世家全都灭族了,留着拓跋俊就没啥意义了,尾大不掉会影响太子继位的。”杨小瓜什么都能看清楚,只是一般很少讨论这些。 “是呀,兔死狗烹,可怜崔浩以为自己是被鲜卑贵族搞死的,却不知道那只是拓跋焘借刀杀人罢了。”想到这里范晔忽然浑身一震,放低了声音,“那你说,我们的太子年纪也不小了,王爷们势力也有些太大了,会不会” “陛下春秋鼎盛,别看他总说身体不好,其实陛下康健得很,比北边这个还要健康的多。”杨小瓜很平静的陈述事实,“而且,王爷们哪有什么势力?都是陛下赐与的。你看哪一个王爷在荆州呆住了不动的?而且每一位王爷的亲信大将都会轮换,比如叔父你,从彭城王到始兴王到衡阳王,为什么?陛下驭人之术高明之极。” “原来如此,果然是贤侄看得通透。”范晔点头,他也不想朝堂上动荡不休,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做大臣的还是老老实实做大臣的比较省心。 “小侄有一言,不知”杨小瓜看了范晔一眼,有些犹豫。 “贤侄但讲无妨。”范晔很坦荡。 “叔父心怀坦荡,庙堂之上云波诡谲,似乎不适合叔父久居。” “贤侄所言甚是,只是晔已经是青州刺史,位列封疆,朝廷也不会让我待太久,何况还有贤侄你,别驾太久了,再这样下去,就连你往日的部将都会超过你的。”范晔也是很坦率,我在刺史的位置呆了不少年了,升官只能进朝廷了,而且也要给你挪位置,你以前的手下现在也是别驾了,再这样下去人家比你官都大了,你怎么指挥人家。 杨小瓜笑了,这位范晔真是有趣的人,“叔父不必担忧我的出路,现在王家叔父已经是兼职尚书令了,他辅佐衡阳王爷的时间也太久了,入朝是早晚的事,然后衡阳王爷肯定需要一个熟悉且信任的人帮助署理政务,叔父的才能主要在治政方面,所以顶替王家叔父的位置也是应有之义,从朝廷角度讲,仲叔(范晔的二哥范晏)已经做了光禄大夫,如果你兄弟二人都在朝廷中枢手握大权,那就有结党的嫌疑了,所以陛下恐怕也巴不得你们两个人有一个在外边。” “受教了!”范晔点头,也就没说什么,人家说的句句在理,而且在朝廷里勾心斗角的太累,远不如地方上做个土皇帝,舒服还安全。至于说如何运作,那就不为外人道了。 关于联姻的讨论相对来说就没有那么激烈了,反正结婚的不是自己,就是北魏册封一个宗室女,然后嫁给刘宋的太子刘邵这样一个过程,反正太子已经不是头婚了,而这个公主也是个郡主,所以大家都心照不宣,不会吹毛求疵。照这样下去,随便再混几天就可以收尾,大家带着公主打道回府就可以了。可是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不速之客来到了洛阳。 这一天,杰拉德骑士完成了擂台任务,去赌坊取赌注,却有一个赌徒不知怎地,歪歪斜斜的向他撞了过来,就像是喝醉了酒,这种事在欧洲的小酒馆里是很常见的,醉汉乱跑还有小偷横行,杰拉德很有经验的侧身去抓对方的手,然而双方一接触,杰拉德就是一惊,对方的身手不亚于自己,力量绝大,手如钢钳,正在吃惊的时候,手心里却多了一个纸条,杰拉德那是多机警的人,在推开对方的同时,已经飞速的收起了纸条,嘴里说着,“小心点,别撞人。”但见那个人冲着他呲牙一乐,就像泥鳅一样钻进人群不见了。 杰拉德不敢大意,立刻转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偷偷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请杨公子三更天白马寺接引殿一见,救,晃。 杰拉德在中国好几年了,中文自然是认识的,但是这前后的内容救不甚明了了,只知道是给自家主人的,于是也不敢耽误,重新收起字条来,照旧去取了赌注,然后若无其事的上马离开。 杨小瓜紧皱眉头,思考着字条上的内容,心说看来麻烦找上门了。晃,不用问就是拓跋晃了,这位太子爷看来是遇到大问题了,否则绝对不会冒巨大的风险来找自己求助。管还是不管呢,回忆起那个山头,那顿烤肉,那个稚嫩的面孔,那个嘴甜甜叫自己哥哥叫嫣然姐姐的小家伙现在已经是个很成熟的英俊小伙子了吧,听说他的儿子已经可以打酱油了呢,杨小瓜想到这里,不由得微笑了起来,那双弯弯的笑眼透射着温情。 管是当然要管了,不说政治要素,就说当年那份友谊,自己就不能放任自己这个旁人眼里高不可攀的小老弟一个人面对风险。 杨小瓜带上了张德福,这位老杀手一向不在人前出入,但是杨小瓜既然来到了敌人的地盘,自然要带着他,神出鬼没的张大土地爷在身边,基本上就可以避开很多埋伏,拿来打探消息是最好的人选。 白马寺原来是东汉的鸿胪寺,所以从地理位置上离着驿馆并不遥远,但是这座大寺占地极广所以就算是从寺门开始算,离几乎是最后边的接引殿也是老远的,所以约的是三更,杨小瓜一过二更天就出发了,不敢光明正大的走路,毕竟是古代,有宵禁的,别说那个年代,就算是现在,你一个人半夜两点多步行几里路去寺庙门口,要是没有巡警来找你聊天那才怪了。基于以上考虑,两个人走的是房顶,土地爷的遁术并不是只能在地底下,其实轻功什么的也很强大,和杨小瓜一起蹿房越脊的一点都不慢,而且别看他矮矮胖胖的,那动作绝对的轻柔,纵欲额起来速度和距离也是让人惊叹,就仿佛一只肥胖的狸猫一般。 夜晚上没有什么灯火,黑漆漆的,对于这两个房上君子来说倒是方便很多,不用担心有人会看见,杨小瓜其实对轻功什么的是短板,也就是跟钟离权学习了一些金丹奇术,这才能够达到眼前的状态,今晚也是第一次走夜路,站在房顶上,清风吹拂,颇有意思。 两个人速度很快,只用了一刻钟就到了白马寺的门口。这里地势开阔,虽然有树林什么的,但是门前的一大片开阔地无遮无挡的,就很麻烦,如果有人埋伏,你只要是在门口一出现就会给人发现。杨小瓜皱了皱眉,这是他今天第二次皱眉,这个鬼地方真的不太适合夜行人,不过想想也对,人家寺庙怎么可能欢迎小偷呢,和尚之中藏龙卧虎的,这可不是从达摩开始的,其实古代传教的那些人,哪一个不是身具奇能的,包括基督教的那些早期人士也是如此,天文地理甚至代数几何物理化学都是当代的好手,没这两下子早就在传道的路上给人咔嚓了。 不敢轻举妄动,就和张德福商量,“张老,这次要麻烦你去探个路了,看看四周有没有埋伏,接头的地点有没有人,就去看看就好,不要出手,注意安全。” “公子放心,老朽去去就回。”张德福身子一扭,就消失在地面上。 过了很久,张德福这才返回,“启禀公子,老朽都看过了,周围并没有埋伏,那间大殿里也没有人。” “哦?”杨小瓜就有点惊讶,周围没有人,殿里没有人,那这个拓跋晃呢?他怎么才能做到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大殿里?奇怪,奇怪,这里边一定有什么自己没想到的,这字条肯定是拓跋晃的,字迹没错,我认得,应该没有陷阱,但是他人在哪里呢,难道是瞬移?想到这里杨小瓜自己都乐了,瞬移什么鬼,看小说中毒了吧。不过,如果他能够和张德福一样从地里出来,那倒是可能的。 想到这里,杨小瓜轻轻地拍了拍自己的脸,时间长了,忘性大了,可不是嘛,拓跋晃身边确实有这样一个人物,那个会盗墓的陆畔。这个家伙擅长看地脉,是张德福的天然克星,要是拓跋晃带着这样一个人,那就好理解了,这时候他应该在地下潜伏着,只等着自己出现才会现身的吧。 唉,杨小瓜叹了口气,看来想偷懒是不行的了,只好亲自去一趟庙里了。 杨小瓜咬咬牙,冲着张德福打了个手势,张德福就再次隐身,来到庙门附近观察了一番,再次确认没人偷窥。杨小瓜迈开步子,三步并作两步,从树林出来,门前百米的在他的全力加速下,只用了五六秒钟就到了庙门口,借着惯性并不停步,纵身一跃,就飞上了最外边天王殿的屋顶,微微蹲身,伏在瓦片上调整呼吸,心中想,这要是奥运会,是不是就破世界纪录了呀。想到这里,忽然忍不住就笑了,哪来的奥运会呀,神仙妖怪都有的地方,奥运会那是个笑话吧。 喘息片刻,杨小瓜跳下屋脊,这里是庙宇,虽然,但是,还是要保持一种尊重的为好。 他冲着四大天王双手合十微微一躬,“对不住了老哥几个,没带着香,先欠着哈,下次补上。”说完缓步顺着甬道向前走去,每过一间殿宇,就在门口合十一躬,三拜,然后继续向前,就和普通的香客差不多,并没有现在是半夜和自己是闯入者的觉悟,对人对己都是一种尊重。 就这样不慌不忙的来到了接引殿门口,仍然是老规矩,进去拜了菩萨,然后毫不停顿,转身就要离开,这时候就听到一声急切的呼唤,声音不高,但是穿透力很强,“杨家哥哥慢走,我在这里。” 杨小瓜慢慢的扭身回头,脸上洋溢着喜悦,这个声音并不是很熟悉,但是又是很熟悉,当年的那个小家伙还在变声期,像一只小鸭子,现在则是充满了浑厚和力量,但是那种情绪还是和以前一样呀。 眼前的健壮的青年已经有一撮小胡子了,这让杨小瓜觉得有些突兀,怪怪的,不过,人还是那个人,情感还是那份情感,这就够了。 拓跋晃穿的是一身很普通的绸杉,所谓的普通当然是相对于他的身份而言,有句话说某些人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而这位真的太子,那就是穿了破衣服也不像老百姓,所以干脆穿一身有钱人的丝绸衣服,反而很贴切,有一种平和的富贵气。 “嗯嗯,很不错,有君王的气概了。”杨小瓜点头赞赏地说。这话一点错误都没有,虽然还是个太子,但是监国再监国,没完没了的监国,让他的身上满带着上位者的气势。 “好啦,杨家哥哥就不要取笑小弟了,我们换个地方说话,这里并不安全。”拓跋晃脸上的一丝羞赧一闪即逝,紧接着就正色说道,“随小弟来。”他拉着杨小瓜转到了神像背后,也不知怎么一按,就打开来一扇暗门,当先进去,杨小瓜毫不犹豫也紧跟着进去了,人家要陷害自己绝不会亲自出马,太子和一个别驾,那地位差远了,都是用蚯蚓钓鱼,谁家会用鱼当诱饵钓蚯蚓呢。 第136章 将计就计(一) 地道下边别有洞天,杨小瓜进去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他去过传说中的地道战遗址,知道地道是怎么个结构,也参观过人防工事,被里边的宏伟所惊讶,而这个地道给他的感觉就是别有洞天。 一进去狭窄的暗门,就是一条曲折的走廊,七拐八绕的转过走廊,则是一个宏伟的不像话的建筑群,就像是地下宫殿,有回廊有殿宇有堡垒甚至还有花园,花园?他揉揉眼睛,这才发现,自己没搞错,原来穿过重重殿宇之后,自己竟然已经走到了地面,进入了一所花园。 看着不知所措的杨小瓜,拓跋晃也不禁露出一丝微笑,这位老兄一向宠辱不惊的,现在竟然惊讶了一小下,让他很有满足感,也冲淡了一丝眉宇间的愁云。“怎么样哥哥,这地方不赖吧。” “这是啥地儿,巧夺天工的?”杨小瓜一脸好奇。 “我的太子府。”拓跋晃一脸得意,然后想起来什么,又开始愁云惨淡,“我现在被禁足在府里了。” “啥时候的事儿?你不是在大同监国吗,怎么跑洛阳来玩这把戏了。”杨小瓜疑惑不解。 “是呀,我本来在大同监国的,结果宗爱向父皇检举了我的属下仇尼道盛和任平成,说他们横行不法,意图谋反,然后父皇就把他们抓了,说要严加审讯,查实了之后斩了,我这不是就给紧急召唤到洛阳,然后就给关起来了,幸亏当初有陆畔这个人在身边,否则想去找你求救都不行。” “原来如此,你是不是有什么把柄落在他们手上了?”杨小瓜单刀直入,“如果是因为你的羽翼过剩,那你老爹直接把这两个人杀了就可以了,用不着审讯,这是要深挖的意思呀。” “唉,那个仇尼道盛做事情太不走脑子了,三年前,父皇出征柔然的时候突然发病,他就给无敌大叔写了一封信,问父皇的身体状况,无敌大叔就回信说一切安好。这东西要是在往日里啥都不算,可是现在父皇盛怒之下,这就是勾连禁卫,窥伺大宝的大罪了。你也知道,无敌大叔一向掌管禁卫,深得父皇宠幸,但是越是这样,这种事情越会被深度解读,所以无敌大叔也被夺了军权,在家里等着处理。唉,穆寿大人已经死了,否则有他在,也不会这么惨。” 杨小瓜摇头,心说要是那个穆寿活着,恐怕拓跋焘还会更愤怒,刚处理完兄弟拓跋俊,儿子的事情就冒出来,这放在谁身上都会暴跳如雷的吧。想了想,然后就问,“你找我,想要我帮你做什么?以你现在的实力,想要逃走或者别的应该是可以的,是不是你有办法挽回?” “嗯嗯,我的舍人宇文滑说,哦,对了,这个宇文滑你也知道的,以前岷县的主簿,我看他很有些才能,就把他弄到身边做了舍人。”拓跋晃解释道,“宇文滑说,现在这些证据还没有交给我父皇御览,如果把信件偷走,让宗爱没有证据了,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所以你就想起来找我帮忙?”杨小瓜惊讶的指着自己的鼻子,“这些年你聚拢的势力应该不小吧,找几个高来高去的梁上君子应该不难呀。” “是的。”拓跋晃老实的点头,“确实如此,但是我的人很难做到悄无声息的取走信件,一旦给人抓住蛛丝马迹,恐怕事情会更糟糕,直接就把火烧到我鼻子尖上了。而且我总觉得这个办法有什么不妥之处,需要哥哥你帮忙想想问题在哪里,最好有一个万全之策。” “这样啊。”杨小瓜揉了揉鼻子,一边来回踱步一边思考,拓跋晃紧盯着他的脸,随着他的表情变幻而心潮起伏,一会儿飞上云端一会儿沉入大海。 杨小瓜走了一圈又一圈,忽然打了一个响指,停下脚步说,“你看看这样行不行啊。” 拓跋晃大喜过望,“哥哥说的一定是好的,请你快快说来。” “首先说拿走证据,这个办法欠妥当,人家肯定要发现的,一旦发现,也许就坐实了你参与其中,到时候你就算是跳进大河也洗不清了。你的那两个人,或者说加上拓跋无敌大将军,他们三个招供了没有?” “还没审讯呢,宗爱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一直没有审讯,只是把我们抓的抓,关的关。”拓跋晃虽然监国很久了,也有了丰富的政治经验,但是这一次背后是他不敢仰望的父皇,所以智慧和气魄那就去了爪哇国,只剩下惶惶不安了。 “还能怎么想,就是说他手里的证据虽然能把这几个人坑死,但是只是剪除了你的羽翼,不能彻底把你打入尘埃,所以就等着你出手了,重压之下,你也许会出手抢信,到时候不管能不能抓住偷信的人,你老爹都会按照谁得利谁主谋的方法联系到你身上,别忘了,皇帝做事情其实不需要证据。”杨小瓜摇头叹息。 “那怎么办,我就这样静观其变,束手待毙么?”拓跋晃有些哀怨。 “那倒也不用,这件事情,我觉得可以反其道而行之。”杨小瓜似乎已经思考完全了,微笑说道。 “计将安出?哥哥你说,咱们还是老规矩,你说,我做,如何?”拓跋晃一看对方有了办法,也就欢欣鼓舞起来。 “嗯,第一,你派人去告诉那三个人,抵死不承认有这封信的事情,就说是诬陷,咬住牙,打死也不招。记住了就是不承认有写过这封信,而不是说谁授意之类的,只要这几个傻瓜承认了有信,不管你知不知情,结果都一样。”杨小瓜吩咐道。 “这个自然,小弟已经安排了,会再去嘱咐他们一次。”拓跋晃答应道。 “嗯嗯,然后你知不知道宗爱手下有没有书法高手,善于模仿笔迹的人?”杨小瓜又问。 “宗爱自己就是,他以前在父皇生病时,会替父皇批阅奏章,当然了,是父皇口述他来写,但是每次写的都是一模一样无法辨别,因为参与的机密事情很多,所以,父皇对他极为亲近。”拓跋晃不假思索的回答。 “嗯,那就好。”杨小瓜暗笑,什么亲近信任,大人物身边掌握机密太多,那就是离死不远了,只是现在还没完成任务,所以不好下手罢了,看看那些着名的人物,武则天身边的来俊臣之流、朱棣手下的纪纲、常凯申的戴笠和毛人凤哪一个有好下场了?于是又问,“那两封信的信纸信封是特制的么?” “嗯,这我还真不知道,来人,叫宇文滑过来。” 很快,宇文滑就出现了,这个人以前杨小瓜见过,是一个落寞的中年官僚,现在看起来却是年轻了许多,看来这些年春风得意,心情愉快也会让人变得年轻。听了杨小瓜的问题,他思考了一下,回答说,通常书信都是采用罗氏纸坊的纸张,虽然型号固定,但总的来说也算是大路货。杨小瓜看着他的眼睛,审视了良久,然后挥挥手叫他离开了。 “此人有问题。”杨小瓜很认真的得出了结论。 “什么?”拓跋晃大吃一惊,随后似有所悟,“怪不得,那该怎么办?”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杨小瓜不以为意的说,“别告诉我你离开这个人就什么也做不好了。” “好!”拓跋晃咬牙,摆手找来了贴身侍卫,吩咐道,“马上把他控制起来,所有他平时接触的人都监控起来,不许出入,一概隔离审查。”他自然有相关的人员,军队里最不缺少的就是军法人员。 “他知道你找我来么?”杨小瓜忽然想起来,问拓跋晃。 “他不知道,我手里的文武是分开的,平时不让他们接触,而且,我怕他对于我找你有想法,所以就保密了。”拓跋晃很是有把握的说。 “嗯,这还差不多。我们可以继续了。”杨小瓜说道,“下一步,你安排人去弄一些最新出产的信纸来,一定要最新的。” “嗯,好的,还有呢?” “看看你能不能去找那个仇尼道盛,叫他重新写那封信。还有,叫拓跋无敌也重新写一封。”杨小瓜说道。 “哦,我明白了,你是想叫他们写一封没有违禁内容的信件?然后偷梁换柱?”拓跋晃恍然大悟。 “呵呵,那可不行,不但不能减掉违禁内容,还要增加很多,比如叫仇尼道盛写上一旦圣体有违和,立刻请无敌将军八百里加急之类的话。然后叫无敌大人写上教你准备好护卫,随时准备出发以备不时之需的类似的话。”杨小瓜脸上洋溢着笑容。 “啊?这不是要灭族的吗,你这样,我们岂不是全死光?”拓跋晃急了,“哥哥你是来帮我还是来害我?” “哈哈哈哈,你觉得陛下看到这样的信会作何反应?”杨小瓜笑问。 “肯定会暴跳如雷,把我们全抓进大牢。”拓跋晃脸都绿了。 “然后呢?陛下会一鼓作气把你们杀光还是会叫有司严加审问?” “嗯,这个嘛,会严加审讯。”拓跋晃似有所悟。 “对呀,然后他会冷静下来吧,会不会怀疑这封信的真假?”杨小瓜的话里充满了诱导。 “会的,一定会的,因为这也太直白了,太露骨了,不像他们平时的风格。然后,你的意思是置之死地而后生?”拓跋晃恍然大悟第二次。 “对呀,他会觉得不对,然后只要有人能帮他看出来这里边的破绽,比如信纸的生产时间,比如,对了,他们平时写信盖图章吗?” “公文肯定有官防,私信肯定没有官印,就是个花押签字。”拓跋晃说道。 “你叫他们把信件盖上私章,最好是那种很多人见过的私章,比如在书画作品上的那种。”杨小瓜说道。 “好,我兄果然妙计。”拓跋晃是五体投地,他当年年纪小,所以虽然崇敬这位比自己大一岁的朋友,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以为是自己年少时某种盲目的感情,并不理解手下将领对某人的尊崇是为了什么,现在,他也二十岁了,终于明白了,这位哥哥的不俗,真的是非人类呀,在那么一瞬间,他有一丝恍惚,这么厉害的人,却不能做自己的手下,要不要?但是他很快就清醒了,打消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不说这么干自己情感上能不能做到,就算是自己够狠,恐怕也不行,对方的智力如何,自己这些年没有深刻的体会,但是现在已经体会到了,这样的人能没有自保的办法?一眼看穿奸细的人会看不出来自己的内心么?再有,多年来手下的将领不止一次的说过,这位杨公子的武力值,那绝对是不可想象的,当年那个巨人,自己全部几十名将领围攻都不行,而这位哥哥只是让骑的牛一蹄子就踢翻了。 而那几十个人现在都成了自己手下独当一面的将军,那时候自己这位哥哥才十二三岁,现在呢,拓跋晃缩了缩脖子,还是不要找死的好。这样的人,保留友谊才是最好的选择,反正对方只是个小官员,不是皇帝也不是大将军,不会对自己的政权有什么影响。 缓了好久,拓跋晃这才恢复常态,继续问,“然后,这两封信?” “你去安排制作这两封信,然后查清楚存放那些信件的地点,剩下的我去安排交换。”杨小瓜看看天色,“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你到时候派人依旧去赌坊找那个杰拉德骑士,啊就是那个黄头发蓝眼睛的家伙,交给他就不用管了。剩下的计划,我会通过他告诉你去做。” “啊?剩下的还有什么?”拓跋晃很惊讶。 “当然了,就这样半吊子,那算什么计划,既然你辛辛苦苦不顾虚荣心找我来想办法,自然要做的圆圆满满了,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不把敌人打倒,那怎么可以。”杨小瓜诚挚的看着拓跋晃,饱含深意。 “呃,这个嘛,一切都听哥哥的安排就是了。”拓跋晃略一踌躇,马上摆出了虚心的态度。“我送哥哥回去地道?” “不用了,我直接从你家正门走。”杨小瓜微笑,跃起,然后很快消失在宫殿的拐角处,拓跋晃看着对方消失的背影,轻轻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随后叫来了卫队长,果然,所有的侍卫都没有发现对方的行踪,谁也不知道对方去了哪里,如何离开的。 拓跋晃清楚,自己心思的变化,对方清清楚楚,但是因为自己最后打消了恶念,所以对方也就没有做出任何不利于自己的反应,只是通过某种办法提醒了一下自己不要玩火,仅此而已,想想对方自从和自己认识以来,从来就没有索取过什么,都是在帮自己,拓跋晃也不由的暗生愧意,他是个信佛的人,自然知道佛理,对方给了自己善因,如果自己真的作恶,那恶果恐怕,想到这里他不由得颤抖了一下,回去佛堂忏悔去了。 事情进行的很顺利,也许是因为皇帝没有下决心的原因,也许是证据不足,总之这三个人都没有被完全限制自由,还是得到了拓跋晃的指示,并且复制了或者说伪造了自己的信件,并且交给了赌坊下注的杰拉德骑士,现在赌坊里赌输赢的人已经不多了,所以赌坊推出了新的盘口,比如每天会有几个人上去,或者每个人分别坚持多久之类的,总之层出不穷,总会给你一个下注的机会。 杰拉德傍晚拿到了东西,继续按照老路回去馆驿,在路上还买了小吃,边吃边走,这时候他的第六感告诉他,已经有人跟踪了他一路,但是他并不在意,尊敬的主人早就知道会有人注意到主人的身上,毕竟主人早些年的经历在鲜卑上层不是秘密,宗爱自然是知道的,也自然会怀疑那个太子会找主人帮助。只是那有什么关系呢,连他们的太子都还没有被抓,主人自然是无辜的了,而且作为外交使节,谁又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怎么呢? 得意洋洋的想着,忽然斜刺里冲过来一个破衣啰唆的人,冲着杰拉德骑士一头撞过来,杰拉德那是啥反应,立刻机警地闪开,任由那个人收脚不及,叭的一声摔倒在地上,杰拉德正在庆幸的时候,谁料那个人竟然一把抱住了杰拉德的大腿,叫喊着,“就是你,你这个洋鬼子,你把我撞坏了,休想跑掉,快来人呀。” 如果是杨小瓜在现场,一定会忍俊不禁,这他喵的不是碰瓷的吗,千年后大爷大妈最爱玩的讹人手段,怎么也穿越到古代了! 杰拉德骑士见过各种丑恶的现象,但是显然没经历过碰瓷这种东方独有的东西,也只有在东方,喜欢同情弱者的东方才会有这样的奇葩事情发生吧,如果是中世纪的西方,哪一个贱民敢这样做,恐怕早就给尊贵的骑士老爷一剑斩去头颅了吧。 杰拉德骑士一下子就手足无措了,他哪见识过这个东西,就在他发愣的时节,呼啦啦闯上来四五个官差模样的家伙,手里拿着铁锁链,围住了杰拉德,“你这个洋鬼子,竟敢当街撞人,苦主俱在,你跟我们走一趟吧!”杰拉德骑士都惊了,他喵的世界上竟然有如此奇葩的事情如此奇葩的官差?不过他并不在意,嘴里说着,“你们不用装腔作势的,我和你们走就是,不过,父老乡亲们,我是擂台的杰拉德骑士,现在有洛阳官府的人勾结坏蛋要破坏你们的赌注,你们就这样看着吗?”最后这句话吐气发声,声音传出去好几里远,一下子就把周围的老百姓惊动了,本来嘛,你玩碰瓷坑人什么的在豫州是常有的事情,但是赌博这件事可是不同的,关系到大家的赌注,你抓人玩盘外招算怎么回事儿。群情就激愤了,立刻有无数好热闹的百姓叫嚷着,“杰先生,你不要怕,我们跟你去作证,决不让这群狗差役得了好处去!”呼呼啦啦聚集了几百人跟着一起去了洛阳府,豫州人好看热闹,一看有新鲜事儿,人群就像滚雪球,越滚越大,等到了洛阳府门口的时候,已经聚集了上千人,其中不乏一些官员贵族也在嘻嘻哈哈哈的围着官府看热闹,人山人海拥挤不动,这下子,就连禁军都惊动了,负责执勤的统领猛将陆真一开始以为有人闹事,听说了原委之后也是暗暗称奇,知道这件事情必有原委,就不敢插手,汇报给了皇帝,事情闹大了,捅破天了。 本来这件事是洛阳郡丞魏子末搞的鬼,他觉得杰拉德可能在赌坊得到了什么消息要传送给主人,想要搜身找到相关的字条或者信物之类的,要是普通老百姓就直接下手了,可是这个杰拉德偏偏是刘宋使者的保镖,擂台上大杀四方的骑士,想着用泼皮混混之类的可能白白送人头,就精心安排了这一出碰瓷的妙计,只要官差出现,无论杰拉德反抗或者顺从都可以借机把他抓起来,到了监狱,自己就可以为所欲为,无论搜身或者严刑逼供都可以,理想很丰满,现实呢,呵呵呵了。 杰拉德那也是护教骑士出身,啥不明白呀,马上将计就计来了一出大戏,现在把全城都惊动了,自然有人去馆驿送信,范晔得知以后勃然大怒,立刻去找拓跋崇,提出严正的抗议,指出非法诬陷和抓捕使节团的亲卫是不可接受的,要求立刻惩办凶手,释放自家的人员。 第137章 将计就计(二) 拓跋崇也是刚刚听说这件事,心里颇为不满,这不满当然是针对洛阳郡丞的。你玩阴谋诡计没关系,但是干嘛玩这么低劣的,傻子都能看出来栽赃陷害的,碰瓷这么丢脸的办法亏你们想得出来,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关键是明明是内斗,扯上刘宋使节团干嘛,宦官和太子内斗就够丢脸了,无论谁赢谁输都是大国的耻辱,现在你牵扯到人家使节团,关键还没有证据,于是他安慰了范晔几句,说此事他也不知道原委,请稍安勿躁,他会去查个清楚,打发走了范晔之后,也怒气冲冲的进宫去找皇帝哥哥了。 拓跋焘对于儿子和宗爱之间的争斗本来是乐见其成的,但是整个事态的发展逐渐脱离了他的掌控,这就让他很是厌烦了,争斗要有个度,宗爱找借口削去太子的羽翼,皇帝并不反对,但是现在越闹越大就不符合他的预想了,太子和三名重臣都被幽禁在家,加上拓跋俊的事情刚刚结束,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样会导致朝廷人心惶惶的,然而宗爱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或者说每一个小集团的领导人都只会在乎自己的利益而忽视皇帝的喜恶,这就过分了,为什么他一开始勃然大怒要彻查太子党,现在有了所谓的证物却一直没有亲自检查或者派专人审讯?就是一个信号,皇帝想冷处理,然而,似乎自己最贴心宗爱这一次忽视了自己的态度,这让拓跋焘充满了一种类似怨妇的情绪,但是他是皇帝不是弃妇,到底谁弃谁还说不定呢。 陆真的汇报让拓跋焘头疼不已,怎么越搞越大,还牵扯到刘宋使团了呢?一开始他还想着会不会真的是太子和刘宋使者勾结在一起想搞事情,但是随后他就推翻这种怀疑,所谓的刘宋使者和自己儿子的交情他自然是有所耳闻的,但是他更知道双方只是很多年前并肩战斗过,后来就没有什么交往了,而且刘宋那个年轻人他是见过的,这个人很聪慧,但是从不主动进攻,所以不大可能调拨自己的父子关系,而且,太子的势力是自己默许的,和旁人无关,那么现在宗爱的行为就很可疑了。这是觉得太子还不够惨,非要补上一刀,弄一个父子相残才甘心么? 于是,当弟弟拓跋崇怒气冲冲个找上门来的时候,他的态度就很明确了。 “你去找洛阳令,告诉他秉公处理,无论是谁,都要依律处置。”拓跋焘的话看似很含糊,但是拓跋崇自然知道哥哥的意思,那就是快刀斩乱麻,谁乱搞就搞谁,但是不能牵连某些始作俑者,虽然不很满意,至少风向在变化,于是就不再多说,悻悻离开了。 此时的洛阳郡丞还不知道,自己的悲惨命运已经在大人物的三言两语间彻底敲定了,还在装腔作势的升堂问案。 很多人受影视戏曲的影响,以为升堂问案的都是知县知府,其实不是,绝大部分都是副手负责查案,一把手哪有那么多闲功夫管司法,除非是大案要案,而这一起案子是郡丞搞起来的,自然是他来审,别说洛阳令不知道原委,就算是知道了也不能背黑锅呀,所以就听之任之,叫他自己擦屁股。 “堂下何人?”郡丞老爷一拍惊堂木,很有威严的喝道。 “你不知道是谁,那你抓我干嘛,脑子进水了吗?”杰拉德当然是不怕他的,自己是主人的人,谁敢对自己怎么样,所以昂首挺胸,站在那里呛了郡丞一句。 “大胆刁民,竟敢”郡丞老爷可能作威作福惯了,哪见过有人敢于硬怼自己,不由得连连拍打惊堂木。 “谁是刁民?睁大眼睛瞧瞧,老爷是大宋的使臣,第一不是民,更不是你个小小魏国的郡丞能管得了的,你连这些都搞不清楚就敢来跟爷爷拍桌子,你算个神马东西!”杰拉德依旧反呛。 “哇呀呀,气死本官了,刁民竟敢咆哮公堂,来人呀,叉出去给我打,”郡丞抓起一把签子就想往下扔,这要是一扔,那衙役就要执行了。 “我看谁敢动我?”杰拉德已经看到了堂下的吃瓜群众中混杂了自己的伙伴,盘小雷等人正冲着自己呲牙怪笑,而顺着他们的视线,可以看到主人就在不远处的茶楼上悠闲地喝茶呢,不由得胆气更壮了,“狗东西,把你们的脏爪子拿开,谁敢碰我一下,杰拉德骑士就叫你们的妈妈都认不出来你们。”双拳捏得咯咯直响,甚是吓人。 而此时,吃瓜的群众们忽然爆发出一声喝彩来,“好呀,好汉子,这狗官早就该死了。” 豫州人(其实是洛州,但是大家习惯算成豫州)大多孔武好斗,对官府一直是蔑视的,只是隐忍着不敢公开对抗,现在既然有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好,立刻就有无数人跟随着。喊好之声不绝于耳,形势就越来越紧张了,这郡丞骑虎难下,他本来是想吓唬一下子,谁知道人家根本不鸟他,弄得吃了憋还被无数刁民喝彩,这老脸哪里挂的住,立刻毫不犹豫的就把签子扔了下去,“给我打,狠狠打!” 江湖规矩,一般说狠狠打的就是往死里打,不计数,当然了还要看掌刑人的脚尖,可是郡丞老爷在桌子后边呢,没有脚尖,那就是彻底往死里打呗,于是差人们就来拽杰拉德,杰拉德也做好了当堂暴力抗法的准备,你不讲规矩,那就别怪我用暴力了,反正这个年代谁的拳头大后台硬谁就是真理,杰拉德的拳头肯定比较大,后台么,主人的力量是超乎想象的,就算把眼前这些洛阳军队屠了,想来也不是难事,所以。。。。 所以每一次在关键时刻,都会有人出来喊“咔”,让戏剧无法进入大家盼望的高潮,这时候就有人出来喊了,“住手!” 一个身穿蟒袍的中年人站了出来,制止了这一闹剧的发生,正是拓跋崇,他站在堂口厉声喝道,“住手,来人,把洛阳郡丞给我拿下,洛阳令何在?” 洛阳令哭丧着脸从后边跑了出来,下跪,“下官在。” “你身为主官,眼见如此荒谬之事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为何不予制止?”拓跋崇厉声质问。 “下官冤枉呀,下官虽然是主官,但是此事原委下官委实不知,况且郡丞虽为下官佐二,实则不受下官管辖,下官惭愧,无力制止。”洛阳令在那里继续哭丧个脸表示冤屈。 “好啦,现在孤王委你全权,此案牵涉甚广,你立刻去二堂闭门审讯,今日必须把结论得出来公之于众!” “下官遵令!”洛阳令心里很高兴,终于可以收拾那个狗东西了,仗着和宦官勾结,从来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结党营私勾结这些土匪二流子横行不法吃拿卡要无恶不作,现在既然有王爷撑腰,那就不用在乎这个人的背景了,可以痛快报仇何乐不为。 拓跋崇迈步进了内堂,洛阳令也赶紧的宣布把一干人犯带到后面去,派出卫兵看守大堂,以防出什么乱子。吃瓜群众们虽然很不满意,但是,内心里自然是惧怕官府的,官府说内堂审讯,还说今天出结果,就小声咒骂着聚在外边不走,但是也不敢冲击官府,那可是要杀头的。 过了好大一会儿,有衙役出来张贴告示,大家一拥齐上去看告示的内容,虽然不认识字,但是凑热闹挺好的。 有师爷就在那里念这个告示,古代识字的人不多,但凡官府有什么通知,都是要专门委派一个师爷在那里宣读,以免上情不能下达,造成误会。 大致意思是说,有地痞无赖勾结官差当街讹诈外国使者的随从,讹诈不成,被差役诬陷入官,洛阳郡丞为人昏聩,偏听偏信,断案无方,险些酿成事变,现处理意见如下,讹人的泼皮,重打八十大板,流放三千里,差役狼狈为奸,也是重责八十,罚没财产,流配一千里,洛阳郡丞为人昏聩,不适合治理地方,着削职为民,宋国使者的随从当庭无罪释放。 人群一听既然不会影响自己的赌博,那其他的事情也就不关心了,不过今天竟然干掉了一个郡丞和若干衙役,也是了不起的见闻,够自己吹上几年了,纷纷散去。 公开的是这样,实际上当然是另一回事儿,洛阳令想草草结案,但是拓跋崇不肯,亲自审讯,得出郡丞的口供,怀疑杰拉德是宋国使臣的联络人,但是人家身上啥都没搜到,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了,没事儿找事儿,尤其是还想打人,你也不看看人家不是你治下的百姓,是外交人员,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何况那个家伙是好相与的么,人家谈判时候就敢把拓跋仁的宝剑掰断了,有这样的主人在,你以为他不敢当场揍你?真是狗屎蒙了心,要不是本王拦的及时,那可就真的不可收拾了。 此刻的宗爱得到了这些的情况汇报,也是气的浑身发抖,心说我怎么用了这么一个活宝,忠心是够了,脑袋太蠢了,你想去搜查,别用这么下三滥的手段呀,现在闹大了,皇帝都不满意了,这不是给我添堵么他在书房踱着步,心中想着怎么才能给皇帝一个合理的解释,忽然觉得一阵困倦上头,心想自己这一阵子殚精竭虑,消耗有点大了,也许应该休息一阵子了,就坐在了书桌前,只觉得眼皮发沉,一个劲打架,终于忍耐不住,趴在桌子上昏昏沉沉的睡去了。 在他昏睡了一小会儿之后,地面上出现一个人影,矮矮胖胖的,红鼻子老头子,笑嘻嘻的看了他一眼,就径自去了书房角落里的箱子,箱子上有锁,但是难不住他这样的职业选手,就从身上取出来一个钢丝挂钩,轻轻捅进锁眼里,随便鼓捣了几下,嘎巴一声,锁头就打开了,他仔细的检查了锁头外围,确定没有任何可以判断的记号,比如头发丝之类的,就径自打开箱子,很快就从里边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信件,但是只是看了一眼,就笑笑塞了回去,并没做什么多余的动作,把弄乱的信件摆放成原样,锁好箱子,在外边也恢复了,包括锁孔附近的尘土也都搞成原样。呵呵笑着来到昏睡的宗爱身边,探手入怀,果然,摸出了两封信来,外边用油纸包裹,可能是害怕被汗水浸润吧,打开看时,满意的点点头,这才是真正自己要找的那两封信件,放在箱子里的不过是幌子罢了。他这样的高手只要一眼扫过就知道里边只是几张白纸,什么都没有,而真正的证物自然是放在宗爱身上更安全些,他从身上取出替代品,换下了原件,重新包裹好,塞回宗爱的怀里,然后四处打量一番,满意的点头离开。 不用问,这个老头子就是杨小瓜派来偷换证据的土地爷张德福了,张德福做这种事历来是手到擒来天衣无缝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一般大人物为了保护自己,都会在房子周围安排无数打手护卫进行巡逻,但是内室为了保持隐私,侍卫们是不允许进来的,尤其是像书房这种地方,就连丫鬟也不行,打扫房间必须是主人不在的时候,还必须是在卫士现场盯着的时候进行,生怕泄露什么机密信息。 而像宗爱这种人,平日里经手的阴私事情就更多了,再加上本身武功高强,就更不会容忍别人进入书房的,他有把握遇到任何人都能打败,就算打不赢也能来得及招来卫士保护自己,可是张德福这种人就是一个天生的bug存在,根本不经过外围的卫士布防区,直接登堂入室,而且吧,还动用了现代化科技的产物乙醚来加成,直接就把人弄昏睡过去了,乙醚这东西易挥发,气味特殊,所以不适合下药,但是用来做迷魂香那是恰到好处,你睡醒过来也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残存的气体早就顺着房屋的缝隙离开了,真正做到现场无痕迹。古代没有这样的东西,所以古人就没有想过还要防备这东西,所以张德福就无往而不利了,任何神奇的东西,用多了都会出问题,但是偏偏张德福平时不需要使用这东西,也就不会滥用,自然不会泄露机密被人们针对,所以说无论多么强大的武器,都是强大在很少使用的基础上,这也是一种原则。 又过了一会儿,宗爱醒了过来,感觉神清气爽,睡得很舒服,这也是现代麻醉剂的优势所在,原始的麻药都会有后遗症,让人头疼恶心什么的,但是现代的产品就不会,只会帮你加强睡眠,弄得很安逸,宗爱也就不会怀疑自己中招了,只是觉得好久没睡这么舒服了,巴适滴很,他伸了一个懒腰,浑身的骨节咯咯直响,很放松的感觉,伸手入怀,发现东西还在,就很放心,然后走到角落里检查了一下,箱子也没有被盗的痕迹,心里既满意又失落,心里暗想,看来太子没有采纳某人的建议来偷信件,自己设计的陷阱没发挥作用,也只能就目前的证据上报了,虽然说打蛇不死,但是这一次也能给太子以重创,也就差不多了,而且,如果真的掌握了致命证据,皇帝会不会采纳也是一个问题,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皇帝并没有想易储的计划,如果自己搞得太凶,会激怒皇帝的吧,见好就收也行。 转过天来,宗爱终于得到了消息,自己派去太子身边的那个卧底宇文滑被太子软禁了,然后就全招供了,所有相关的人员全部被清洗,这也就侧面解释了宗爱设计好的陷阱没有奏效,得到这个消息,宗爱是既是失落也释然,失落的是自己的卧底和谋划都没起作用,释然的是至少自己的书房没有面临危险,也可以收网了。 他把相关的证据提交给了皇帝,请求皇帝圣裁。然而,太子一系的坚决态度令他很是惊疑不定,三个涉案人员都大喊冤枉,否认有这样的信件存在,说自己忠心耿耿,绝对没有窥伺皇帝身侧的意图,这样一来,耳朵比较软的皇帝老毛病又犯了,举棋不定,紧接着发生的事情就益发的偏离了宗爱预设的轨道。 太子的老师高允以及穆寿的儿子穆平国和一系列达官显贵为太子鸣冤,其实这倒不是说太子的人缘有多好,主要是这些人害怕会肃反扩大化,把自己牵连进去,于是联合起来自保,面对这样一种情况,如果是铁证如山,那皇帝一定会暴怒,然后毫不犹豫杀了相关人员甚至太子也保不住,问题是现在还没有结案,涉案人员都喊冤枉,皇帝就不得不思考会不会是真的有什么冤情,于是皇帝命令三司会审,还弄来了一些断案高手,中立的官员来查证。 这一查就查出问题来了,首先那些官员说,信件内容狂悖至极,不敢看,请皇帝预览,皇帝看了之后,立刻把酒杯摔了,书桌也推翻了,把宗爱吓了一跳,心说那信件自己看过呀,虽然说有很多隐含的意思,但是也顶多是个心思,没理由皇帝这么暴怒呀。但是皇帝发完了火,忽然冷静下来了,心想这确实有蹊跷,怪不得那些涉案人员不承认,承认了就是族诛的下场,死全家呀,可是反过来,这些人会这么蠢,把这么有风险的话写在信上么? 做皇帝的,疑心都重,立刻就找来了某些隐藏的断案能手(其实就是他身边经常做黑活的人员)来查验这些证据,然后一查,就全是漏洞了,首先信件用纸就不对,三年前的信,怎么会使用新出产的信纸,这是赤裸裸的伪造呀,再加上信件后边的印章,那就更奇怪了,查过了所有这些人以往的信件,都是特殊签名的花押,而这两封信却盖上了私章,就很奇怪,另外还有人发现这个图章是仇尼道盛用来收藏文字书画的图章,市面上很多人都见过,这样一来,皇帝心中立刻就有了答案,这是有人故意栽赃了,模仿笔记并不是个难题,宗爱就是高手,那么刻图章自然也不是问题,反正是市面上常见的,很容易模仿,所以盖上了图章那真的是画蛇添足,一下子就被朕的明察秋毫给发现了,拓跋焘不无自恋的想,至于那信纸就更好解释了,谁会想到,以前生产的纸张和现在的有不同呢,自然是直接拿来同一家的产品就用了,然后就被朕的高手发现了,好险呀。 拓跋焘暗自抹了一把汗,心说好险,怪不得那几个人抵死不承认,这根本就是栽赃诬陷呀,幸亏有高允这样的忠铮大臣来劝谏,否则我就酿成大错了,虽然说杀两个大臣不算什么,但是冤枉了朕的好儿子就不应该了,而且拓跋无敌在我身边多年,一向忠心耿耿的,这要是牵连进去一起杀了,那岂不是自断肱骨?宗爱呀,我知道你一直要争宠,可是也不能这么没底线呀,但是如何处置宗爱呢,毕竟说这一条狗还是有利用价值的,直接杀了会破坏朝廷的平衡,似乎也不好呀? 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另一件事情的发生,终于让皇帝拓跋焘下定了决心。 第138章 最后一根稻草 事情发生的很凑巧,也很意外,在皇帝吃午饭的时候,一个近侍在端汤的时候,忽然间脚一滑,手里汤盆没抱稳,哗啦一下子,就把汤洒在了地上。 像这种事故基本上很少发生,但是也不是说绝对不会发生,那个小宦官马上跪下请罪,把脑袋咣咣的在地上磕,本来像这种情况,要么拉出去打死,要么皇帝开恩,轻轻打一顿也行,但是今天,皇帝惊讶的看到,在那个小宦官磕头的地方,那一大盆汤洒在地上的时候,神奇的消失了,渗入了地下。皇帝拓跋焘的脸色立刻就变黑了。 如果是别的皇帝,可能只会去处分小宦官,不会知道这些汤汤水水的事儿,但是拓跋焘不同,这货是个所谓的明君,明君嘛,就是啥都懂一点的,会思考的那种人,虽然不会考虑苹果为什么掉下来而不是飞上去这种烧脑问题,但是为什么汤水会瞬间消失的问题他还是会思考的。 于是,拓跋焘紧皱眉头,挥挥手,就放走了那个小宦官,没有杀人打人,但是,眉头一直皱着,直到吃完了饭,把闲杂人等打发走,他立刻叫来了暗侍卫统领拓跋金,拓跋金听了皇帝的话之后,略一思索,就走到出事的那块砖前边,用手敲了敲,咚咚咚的声音,不由得眼睛也瞪大了,对皇帝说道,“陛下,下边是空的。” 拓跋焘用手指着那个地方,吩咐道,“你去把它挖开,看看有什么。” 剩下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一个幽深的地道口出现在这两个人的面前,不知通向何方。 拓跋焘的脸色都绿了,不等他吩咐,拓跋金就跳了进去,然后就消失了,过了大约一个时辰这才返回来,脸色灰白,“陛下,这个地道通向的是” “是哪里?”拓跋焘的目光就像一只六年没吃饱饭的狮子,发着绿幽幽的光芒,似乎择人而噬。 拓跋金咽了一口唾沫,干巴巴的说道,“宗大人家的,宗大人家的家丁的统领的” “哪个宗大人?”拓跋焘的声音发出了嘶嘶啦啦的声音,就像是半夜两点的短波电台。 “宗爱宗大人。”拓跋金一字一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话说了出来。 “这个孽畜,这个逆贼,亏我把他当成心腹,竟敢如此对我!”拓跋焘痛心疾首,就像是一个变卖家产和人私奔之后又被抛弃的可怜女子一般,饱含怨毒和失望,话刚说完,一口老血就喷了出来,身子摇晃,险些倒地,被贴身保镖们赶快抱住,拓跋金也叫来了御医,经过一通急救之后,拓跋焘这才缓过来一口气,此时的他面色蜡黄,就像得了重病一样。他挥挥手,吩咐医生和闲杂人等离开,然后缓缓咬牙切齿说道,“朕没有事儿,你立刻通知陆真,带五千人包围宗爱的家,把他给我抓来问罪!” 事情进行的并不顺利,陆真的行动遭到了顽强的抵抗,往日里他的五千人马可以攻下一座城池,可是今天,连一座府邸都攻不下来,仅仅打破了大门就过不去了,宗爱的抵抗出乎意料的强,一个时辰,御林军死伤几百人,仍然是不不得寸进。陆真急了,丢脸丢到太平洋里了,自己亲自披甲上阵,要杀开一个缺口,给后边的弟兄一个榜样,他是北魏有名的悍将,骑射能力出众,开弓搭箭连着射倒三个挡路的家将,直扑第二层院子,结果就给宗爱拦住了,双方各不相让,陆真一把钢刀使得虎虎生风,已经颇有一点宗师气概了,不过,宗爱就是个宗师,所以两个人只是打了没几分钟,宗爱就找了个破绽一掌拍在陆真的心口上,把他打飞了出去,肋骨断了好几根,狂吐鲜血,被亲兵赶紧就了回去。 拓跋焘听说简直是气疯了,这个宗爱看来是早有反心了,他不到一千个家丁竟然比我的五千御林军还厉害,这还了得,猛将陆真都不是他三合之敌,这也太过分了。拓跋焘马上传令增加人手,一定要把对方困死,就算是拿人垫也要累死他。同时下令,马上释放三个嫌疑人,并且立刻征调拓跋无敌去捉拿宗爱。 这三个人听说自己被释放了,还听说是宗爱栽赃他们被皇帝发现了,及时纠正,就感激涕零跪谢天恩了一番,当然,作为证据的制造者,仇尼道盛和拓跋无敌很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当然也知道如何表现忠心,大家都是江湖人,谁心里都和明镜一样。 不过,能够无罪开释,拓跋无敌还是很满意的,听到了皇帝的口谕,立刻披挂上阵,要在皇帝面前证明自己的价值。 拓跋无敌赶到现场的时候,宗爱的家丁已经被围杀的差不多了,一开始大家是觉得随便打打就差不多了,轻敌导致的几百人伤亡,其实死的不多,受伤的一堆,现在连陆真都给人家一掌打吐血了,谁还敢掉以轻心。这世界上的事儿怕就怕认真二字,既然说认真起来了,那就不讲什么江湖规矩了,能用弓弩解决的绝不用刀枪,这些御林军都穿了铁甲上去,那家丁们就不行了,中国古代有一个传统,可以拥有刀枪,不可以拥有盔甲和弓弩,所以宗爱虽然特殊一些,家里也只是拥有一些猎弓,没有几张制式弓弩,盔甲就更不用说了,任何武将拥有盔甲百具以上那就是造反,不需要别的证据直接定罪的,所以这些人也没有盔甲,遇到弓弩齐射,那就是菜了。 只有宗爱自己有盔甲那就不顶事儿了,别人都射的跟刺猬一样了,宗爱自己再能打也白给了,就在气急败坏的时候,拓跋无敌就到场了。 拓跋无敌在军中名望很大,无敌的名气不是自己吹出来的,其实他不叫这个名字,本名叫拓跋奎,只是因为多年来在军中一直是最能打的,后来皇帝拓跋珪说你干脆叫无敌吧,于是就叫响了,盛名之下无虚士,那是血腥搏杀出来的好汉,而宗爱呢,则是另一类人,走的是武林高手的路子,一个追求的是战场杀敌,所以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招式,就是招招致命,另一个则是内外兼修,无论轻功暗器还是贴身肉搏都有造诣,这样两个人打在一起就,很怪异了。 拓跋无敌是大开大合,硬拼硬打的刀法,进入宗师境界之后,气势更沉稳,出手更果决,而宗爱呢,则是用一柄宝剑,剑走轻灵,绕着拓跋无敌一个劲的旋转,两个人就这么你来我往一盏茶的功夫,兵器并没有一次碰撞。可是时间久了,其实宗爱就吃了暗亏。 宗爱先是打败了陆真,虽然就那么三招两式,但是那是全力以赴,却对没有看起来那么轻松,而且后来还和禁军打了半天,体力不足,他本来就不是靠蛮力作战的战场士兵,穿着盔甲一会儿没事儿,时间长了自然是不适应的,而拓跋无敌呢,就是为战场而生的,这就好像两个人,一个天天负重锻炼,一个不负重,看起来训练量一样,其实根本不一样,日积月累,持久力就不同了,现在两个人同时负重,那差距就很明显了,宗爱越来越累,终于无法操控,手里的宝剑和拓跋无敌的钢刀就碰撞在一起了。 刀是好刀,剑是利剑,钢材的质量都差不多,但是结构和重量决定了,硬碰硬的时候肯定是宝剑吃亏,钢刀没事儿,所以,虽然刀剑相交,都出来一个小缺口,但是对宝剑的损伤更大,有了一次就有两次三次,终于在第四次的时候,宗爱的宝剑被斩断了,拓跋无敌顺势一个登山跨虎势,一脚踹在宗爱的心口上,虽然说穿着铠甲了,可是对这种强力打击的防护还是要差一些,被拓跋无敌一脚踢得飞起来,连退两三丈远,也是大口吐血。挣扎了一下,就想要起身,马上御林军就乱箭射了过去,盔甲这东西可以防箭矢攻击,但是有限度,几十支箭是扛不住的,比如岳家军名将杨再兴,就是在小商河给人乱箭射死了。宗爱肯定是不如杨再兴了,给射的爬不起来,就有一群人拥上去给按住了捆了起来,身上插了十几支箭,好在都不致命,就这样子拉着去皇宫了。 “宗爱,朕自问待你不薄,你为何如此大胆,竟敢要悖逆,不但谋害太子,而且还想对朕下手?”拓跋焘一夜间老了十几岁,已经白发苍苍的像一个老翁了。他的眼神已经不再凌厉,而是充斥着一种悲哀。 “呵呵,你说呢,你连亲兄弟都可以随便杀戮,你对宗室大臣有多么狠毒刻薄,这还用我说吗,你现在用的到我,自然还好,等我这条老狗没用了,恐怕会给烤了吃了吧。”宗爱声音不大,字字诛心。 拓跋焘很无力的摆摆手,“拉出去,杖毙了吧。” 拓跋晃很兴奋,终于给干掉了大敌,心头的大石头搬开了,连呼吸都觉得那么舒畅,心中感激杨小瓜,也佩服杨小瓜的锦囊妙计,尤其是知人善任,真的是很强大。他本来以为,自己的不良心思会触怒对方,然而似乎这位哥哥不是很在乎,就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依旧安排了偷梁换柱的行动,还继续追加了压倒了宗爱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那个撒汤发现地道的计策。 挖洞的自然是陆畔,这个家伙天生有控制地脉的能力,加上代代从事的摸金生涯,挖起地道来就像是喝水那么简单,然后再安排留在皇帝身边的某个眼线故意在地上放了一些增滑剂,把某个倒霉蛋滑倒,然后,就这样,皇帝就发现了地道,任何一个皇帝也不能容忍别人会把地道挖到自己的床前,这不就是卧榻之旁他人酣睡吗,气急败坏之下,多好的关系也会杀之而后快。 这些计策真的是把人心的反应和附加条件完全算到了,天衣无缝。非人哉,非人哉。不服不行。 经此一事,皇帝拓跋焘心灵受到了巨大的创伤,一下子就衰老了,心灰意冷了很多,为了找个地方继续舔舐伤口,拓跋焘宣布巡幸东北,由太子继续监国,陆真因为在和宗爱的战斗中受了重创,无法随行保护,就命令拓跋无敌率领三万禁军跟着拓跋焘去东北打猎散心去。 刘宋和北魏的和谈经过了三个多月的扯皮,终于告一段落,双方商定了相关的事宜,把拓跋范的女儿拓跋氏册封为平康公主,和刘宋太子刘劭联姻,当然了因为刘劭有了正室,所以其实是侧妃,大家都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这些,异族联姻时基本上都不太关注这些,比如文成公主其实是松赞干布的侧妃,中国历史教科书就从来不说。 为了防止出现有图谋不轨的人打劫和谈使者这种尴尬的事件,拓跋崇作为送亲使,亲率一万大军随行保护到达边境,然后再由始兴王刘浚率领一万大军迎接,北魏大军返回,拓跋崇随团前往建康,作为送亲使团的负责人。 一路船行上千里,这次是顺流而下就要快了很多,出黄河口入海从京口进入长江,这一路上,可把使团上的草原人给吐得七荤八素的,他们习惯了马背的颠簸,但是显然对于风浪却是不适应的,在黄河上他们以为就已经很难受了,结果到了海面上才知道,无风三尺浪都是小菜一碟了,大海上几米的浪头根本不算啥,这一路走来,拓跋崇一个两百斤的大胖子硬生生的吐成了一百七十斤,你别说,看上去倒是帅气了很多,不再是那么臃肿,而且皮肤也白净了,虽然是苍白,那也算是白了吧。 为什么要一路走水道还上大海呢,这其中也是有考虑的,在古代,山川地形都是保密的,这些北方草原贵族都是打仗的好手,如果让他们走陆路,那保不齐会暗自记忆下一路的地形地貌甚至画好地图也说不准,当年日本人打中国不就是派各色间谍先绘制地图然后一路打过来,如果没有这些,日本人哪来的底气自吹三个月灭亡中国。现在一路全是坐船,啥也记不住,光剩下呕吐了,不但不能盗取情报,还会产生畏惧心理,以为江南处处都是要坐船的,(虽然确实如此)就会厌倦南下吧。 刘浚不过是一个二十来岁的毛头小子,给人的印象是贪财好色浅薄无知(这是他的保护色,实际上他参与这么多谋反事件都没有出事儿就说明他的狡猾了),自然和拓跋崇没有什么可聊的,实际上拓跋崇很是鄙夷这位第二顺位继承人,觉得此人就是个草包纨绔加白痴。这些是障眼法吧,战忽局的工作圆满成功的的一种体现。 进入建康,拓跋崇被安排在国宾馆,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在礼节方面,南朝自认中原正统,自然是不会有什么亏欠的了。本来说,就这样走完流程,把公主往东宫一送,这事儿就算了结了,大家各自安好,然而,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还是出事儿了。 事情出在这位待嫁的公主拓跋氏身上,拓跋蓝是拓跋范的的独女,从小娇生惯养,今年才不过十四岁,自然是活泼那不住寂寞的性子,这一天天的黄河大海的,在船上整天看水,早就憋坏了,要不是叔父拓跋崇盯得紧,说不定早就离家出走了,现在既然到了建康,一个号称天下繁华的所在,就心眼活动了,想出去逛街,就这样带着贴身侍女春桃、秋梨,三个人趁着大家在驿馆里安顿的空档,穿了一身男人的衣服,溜溜达达的上了街,至于说使团会不会闹得人仰马翻那就不是她们几个考虑的范围了。 三个人一路走来,发现建康果然很繁华,买卖商铺鳞次栉比,无论是卖衣衫绸缎的还是金银首饰或者零食小吃都让这几个常年呆在大同的小女孩感到新奇,他们每人买了一串糖葫芦拎在手里边吃边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殊不知就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 大家都知道,这山西话和南京话听起来不说是天壤之别,那腔调也是差距明显,虽然都在同一个中国,文字没啥区别,可是口音那真的南辕北辙了,三个鼻音浓重的山西小女孩在街上一走,四周的人都是侧目而视了。 南京建康的治安还是不错的,天子脚下经过不断的整肃,一次又一次的打击黑恶势力,黑帮什么的除了和官府合作之外就别无出路了,所以当街抢男霸女欺行霸市之类的事情几乎是销声匿迹了,至于在城市的黑暗角落里,那就一言难尽了。 “这位公子,请问你们可是外地来的贵人吗?”一个突兀的声音传了过来,打破了三个女孩的叽叽喳喳。 拓跋蓝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在喊自己,直到那个声音再次传过来,这才有所感应,循声望过去,是一个布衣青年,看上去和北方汉子的粗犷并不相同,颇有几分清秀的意味。 “你,你是在叫我吗?”拓跋蓝虽然平时大大咧咧叽叽喳喳的,毕竟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现在看到一个陌生青年和自己主动打招呼,未免也有一点惴惴不安,尤其是被对方叫做公子,颇有一点不适应,又有一丝丝窃喜,以为自己的伪装很像,没被人发觉。 “对呀,就是和公子您说话的。”那个青年很是熟络的说道,“小人是此地的牙人,叫做黄庚,不知道公子爷您到这建康来玩,可否需要一个导游?只需二十文一日,小人负责引领您去您需要的任何地方。” “喔,”拓跋蓝这才明白,自己碰到了传说中的帮闲了,所谓牙人就是中介,古代人其实是叫帮闲的,顾名思义就是跟人帮忙的闲散人员。想想二十文钱确实不算什么,自己一个外乡人到了这南边来确实需要一个向导,也就点头接受了,尤其是这个小伙子看上去蛮顺眼的,清清秀秀的,很讨人喜欢,说话也很有眼色,是个不错的,于是就点了点头,“好,那你说说看这建康城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你就带我们去吧。” “好咧!”黄庚一看今天的生意算是有了,不由得眉开眼笑的,今天的饭辙有了。 第139章 采花梁公子 黄庚是本地人,从十一二岁就在牙行当帮闲,一向是惯会看人眉眼高低的厉害角色,可是呢前一段时间,得罪了牙行的管事,就被赶了出来流落街头,做一个无照经营的帮闲人员,没办法,人总是要吃饭养家的,家里还有一个老娘要养活的。 谁知道牙行的大佬对他恨之入骨,放出话来,不允许正规的商人找他,店大欺客,牙行的势力比普通大商人强多了,没人敢轻易得罪,乃至于他只能搞一点点小买卖,比如陪人逛街之类的,勉强混个温饱。 今天,三个女扮男装的人一上街,就被很多人瞄上了,生面孔的外地小妞儿通常会有很多图谋不轨的人试图靠近,但是呢,最近官府抓得紧,由于上一场动乱才过去一年,当时官府整肃治安,杀得地方上的社鼠血流成河,也就不得不夹起尾巴做人,不敢轻易造次,也就给了黄庚靠上去示好的机会。 就这样黄庚领着一主二仆三个女孩子在街上闲逛,他是本地人,路头熟,常年做牙行的生意,那也是惯会看眉眼高低的聪明角色,每每一句话都可以让三个女孩子顺心无比,很快就融入了这个小团体,甚至拓跋蓝心里也暗暗计划着,自己在南京人生地不熟的,以后常驻也应该有一个本地人做仆从,这个小子眉清目秀聪明伶俐,而且还识文断字精于计算,是个难得的人才,如果可以收入门下,那应该是个不错的助力。 一路走来,三个女孩子沿街是一通扫荡,各色小吃塞了满满一嘴,各种精巧的饰品也买了一大包,统统交给黄庚拎着,这本来就是帮闲应该干的事情,他拎的东西越多,收获越大,难道领人买东西不拿中介费吗,当然要拿,所以和普通男士陪女孩子逛街不同,别人越逛越累,他则是拎的东西越多越兴奋,心说今天碰上一个个大主顾,这一次足够自己半年收入了,巴适得很。 南京城原则上并不大,如果单单走路的话,一个时辰足够走一个对穿了,但是逛街吗,每一个店铺都要进去,还要讨价还价,本来拓跋蓝对这个没啥兴趣,只想付钱了事,但是黄庚不让,他振振有词地说,逛街不砍价等于白来,你是大户人家自重身份,小人可是烂命一条,最适合替贵人做这些事情,要不然要我干嘛。拓跋蓝拗不过他,也就任由他去唾沫横飞的和店铺掌柜的掰扯,时间久了反而觉得很有意思,烟火气十足,也开始加入了砍价大军,乐此不疲了,店掌柜们一个个表面上被一行四人组砍价砍得灰头土脸,仿佛死了爹娘一般,但是等他们走后则是欢呼雀跃不已,又赚了一大笔,做生意从来不怕砍价,怕的就是你微笑不语,无论怎么弄都可以赚钱,何必不让主顾们爽一下,有一些成就感呢。 四个人从上午逛到了天黑,就来到了秦淮河边上,拓跋蓝就和黄庚说,“久闻这秦淮河是销金窟,南朝最繁华的场所,我一向心向往之,领我们去逛一下吧,你放心,本公子有的是钱,赏钱少不了你的。” “这个。。。。”黄庚犹豫了一下,虽然自己只是个帮闲,但是做生意也不能一锤子买卖,盗亦有道,带着女孩子去风月场所,真的可以吗?他试探的说,“公子爷,这秦淮河是风月场所,虽然是繁华,但是似乎不是很适合良家啊公子前往吧,而且鱼龙混杂,好多坏人在里边,小人贱命一条无所谓,三位身娇肉贵的,不要说受了什么伤害,就算被坏人多看了一眼也是个侮辱吧。” 拓跋蓝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心头微微一动,想不到这个街溜子帮闲也有自己的坚守,很不错,本宫喜欢,可以留着用,想了想就出言安慰,“本宫啊本公子知道轻重的,我们只是去欣赏歌舞,不去那下三滥的勾当,没有关系的,而且,我这两个僮仆深通武艺,可保无虞,你放心好了。” 黄庚无奈,有钱赚谁不喜欢呀,既然人家主人家说不怕,那就不矫情了,只能乖乖的领着他们去河边的望江楼上看歌舞,谁都知道,秦淮河的花船才是真正的风月场所,但是这几个月来,拓跋蓝坐船行程千万里,早就坐吐了,看见船就眼晕,自然是不肯上船去,也就无形中多了些安全保障,在岸上一样可以看歌舞的,虽说没有花船私密,可她一个女孩子要什么私密,自然是越热闹越好,所以在望江楼上也没有选雅间,只是在大厅弄了个独桌,和大家一起看热闹起哄。 这样的四个人一进来,那老鸨子柳氏就迎上来嘘寒问暖的,那个年代的老鸨子可不是电视剧里边那种一脸横肉脂粉寸许后的样子,其实大多是红牌金盆洗手之后来做的,那绝对也是御姐型的,气质优雅,美丽不可方物,作为风月场中的老手,柳氏自然一眼就看出来拓跋蓝三个是女子,而且还是处女,再看看身边的黄庚,心里就有数了,这是来体验生活的富贵小姐,不是来找麻烦的贵妇人,开店做生意,管你是男的还是女的,只要不捣乱,干啥都可以,而且青楼的利润大头从来就不是皮肉生意,而是那些看着不起眼的小型消费,比如歌舞,包办酒宴,诗词唱和,陪客人下棋饮茶之类的,而这些需要管你是男的女的吗,不需要。 柳氏招呼着四个人来到一处空着的酒桌前坐下,这位置说偏僻不偏僻,可以看歌舞,也可以吃饭喝酒,但是还不容易被其他人干扰,显然柳氏很清楚客人的癖好,安排的很得体。 中国有一个说法,五十六个民族五十五个会跳舞,就那一个剩下的是汉族。鲜卑人自然也是人人会跳舞还跳的不错的,不过,草原的舞蹈奔放豪迈,而中原的则走的是另一个路线,所谓的轻歌曼舞,做的都是高难度的慢动作,没有足够的腰马功夫根本不成的,拓跋蓝自然也看得出来区别,不由得击节赞叹,“这南人的舞蹈果然与众不同,不俗不俗。”听着小曲喝着酒,这滋味还是真的很潇洒很放松。 “这位兄台,小可梁上云,有礼了。”一个突兀的声音打破了拓跋蓝的遐想,一下子把她的好心情给破坏了,不由得愠怒的望了过去。与她臆想的不同,对面的登徒子并不是那种满脸脂粉的纨绔子弟,相反的看上去不但英俊,而且还有那么一些健硕的阳刚之气,很是特殊。 来自草原的拓跋蓝对于健硕的男人见的多了,自然没什么感觉,同样的从小被灌输了南人孱弱的观点的她虽然知道这是偏见,总会被先入为主的影响了观感,而眼前这个人则是完全不同,气度文雅相貌英俊,颇为难得,身边的小丫鬟都已经满眼星星了,一脸娇羞嘀嘀咕咕的说,“宫,公子,这个男人好帅呀。” “滚,收起你们的花痴样子,在这里给我丢人,小心我把你们送给马夫老黄去。”拓跋蓝低声斥责。然后换了一副和煦的笑颜,看着对面的梁上云,“梁公子请了,不知道梁公子召唤在下有什么事情?”她可不是花痴,从小到大给无数男人追求,早就免疫了,虽然眼前这个男人很有一点帅气,但是还没有到一塌糊涂的地步,顶多让拓跋蓝没有恶感,但是也谈不上什么好感。 “额,小可梁上云,看公子仪表不俗,颇为仰慕,想冒昧的邀请公子共饮畅谈,不知道可不可以。”那个梁上云看到对方不冷不热的,也有一点点不自然,但是作为花丛老手,江南一带有名的采花贼,自然不会被小小挫折阻碍,继续鼓足勇气搭讪。 在南北朝时期十分开放,并没有明清时代那种程朱理学泛滥,弄得男女大防甚于防川的地步,实际上一直到宋朝,男女同桌吃饭聊天都是许可的,只是到了明朝输给瓦剌之后,开始玩程朱了,才有的那些酸腐风气。所以,梁上云邀请喝酒算不上什么唐突,不会被人认为是骚扰。 拓跋蓝坐了几个月的船,也是很闷的了,难得有这么一个妙人送上门来,不以为忤,就欣然答应,反正按照规矩,既然对方邀请,那就是对方付钱,不花钱白吃白喝有什么大不了的,鲜卑人豪迈,更没有什么界线分明的说法。 就这样子就坐到了梁上云的席面上,梁上云自然会吩咐撤下残席,换上一桌新的菜肴来吃,谁请客会请人吃剩的呢。这梁上云号称南京一带有名的采花贼,自然不是那种武侠小说里高来高去,放迷香强掳民女的角色,而是一个出身世家子弟,号称风流种子的家伙,靠着财产知识风度相貌来迷惑涉世未深的良家女子入觳,所以呢,这张嘴也是口若悬河,言辞风趣,他自小家学渊源,诗词歌赋无一不通,吹拉弹唱也是样样熟练,说起来头头是道,拓跋蓝出身北疆,虽然有钱,但是底蕴肯定要差很多,也被对方的学识和口才所打动,不过呢也就仅限于此了,人和人之间并不是只有男女那点事儿,女人看男人也是有分别的,对学识的尊重自然不会转化成情谊,对相貌的舒适也不会,就是一个很舒服的酒友罢了。 拓跋蓝有滋有味的喝着葡萄酒,吃着南朝精耕细作烹调的菜肴,听着一个帅哥的胡侃瞎吹,很是自得。他不知道梁上云的名声,黄庚是知道的,但是自己就是一个帮闲,没办法提醒主家,就很着急的样子,拓跋蓝看出来他的不安,心里对这个小伙子多了两分好感,就暗地里打了个手势,意思是稍安勿躁。黄庚一看,知道主人家心中有数,虽然还是担心,却也放下了一半,不会和热锅蚂蚁一样的。 本来呢,梁上云虽然不会下迷药,也不会夜半去人家偷人,但是利用美酒把对方灌醉,利用谈吐吸引对方的想法也是有的,一看没人阻拦,就使出了浑身解数,把个拓跋蓝逗得笑声不停,酒到杯干,看来机会来啦,梁上云很是得意。 然而,他哪里知道,对方是草原人,现代人都有一种经验,不要和山东人东北人拼酒,那会死的很难看,而除了山东东北之外呢,蒙古族和俄罗斯则是在金字塔的尖儿上,这两族的女人一旦喝酒,那就不是尖子了,而是飘在云端,而鲜卑女子自然也有这种特性,看上去酒到杯干,两个人转眼间就干掉了五瓶葡萄酒,拓跋蓝虽然喝的粉腮云红,双目流波,那位梁上云公子则是已经如入云端了,感觉连脚趾都要飘起来的那种,酒色之徒,你至少酒量要够呀,酒量不如人家,酒后边的事情就不要痴心妄想了。 这顿酒从黄昏喝到了子时,拓跋蓝一看差不多了,晃晃悠悠起身,带着两个侍女春桃秋梨,还有黄庚一起,向着早就钻到桌子底下的梁上云一抱拳,“多谢兄台豪情了,下次再见,告辞!”不管对方有没有回复,出了望江楼就往回去的路走。夜风一吹,酒精上涌,饶是拓跋蓝酒精杀场出来的,也有点晕乎乎的,黄庚一直没有喝酒,两个侍女则是没少喝,但是这两个人都是用坛子喝酒喝惯了的,葡萄酒对他们来说就是个饮料,没啥影响。 黄庚叫了一辆马车,让三个人坐在车上,自己跟车夫坐在一起,按照拓跋蓝的吩咐朝着驿馆而去,那个时代除了外交使节,还有很多外省官员进京办事儿也住在那里,所以黄庚并没有怀疑这位贵女的身份,只是按照规矩送客人返回,顺带收取报酬,仅此而已。 如果就这么回了馆驿,自然就万事大吉了,然而世界上的事情自然没这么简单,马车走了没多久,就从前边巷口里,出现了一队人,把去路给拦住了。 黄庚看的时候,打了一个冷战,这是软的不行,要硬上了么? 原来,为首的正是刚才还喝得酩酊大醉的梁上云和身边一众家丁。这个梁上云是个有心机的人,不然也不会做了那么久采花贼,臭名昭着市井皆闻而不受制裁,固然家大业大有身世有背景,可是天子脚下,谁没有背景呀,能好好的活到现在,自然是很聪明的人物,一看自己的酒量干不过对面的女子,自然不会傻乎乎的硬拼,而是干脆装成醉鬼,打算玩一些盘外招。望江楼是有背景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想干啥也不可能的,只能等着对方出门再说。 就这样,看着拓跋蓝一行人坐马车出了门,就立刻不装了,带着家丁小厮,绕路去截杀。 拓跋蓝酒量很大,虽然喝多了葡萄酒之后的后劲很大,但那也只是有些晕晕的,不会头疼,更不会出现思维不清的现象,相反的,常喝酒的时候都会发生思维很迅猛的一个阶段,听到外边吵吵嚷嚷的,不由得掀起来轿帘往外看去,正看到梁上云那有些变形的俊脸。 为啥有些变形呢,这自然是气得,梁上云为了装叉勾引她,花了不少钱提供食物酒水,这葡萄酒从西域进口,就算是在鲜卑也是价格不菲的,更何况是江南,拓跋蓝的酒量又是那么超想象,这一顿吃掉了梁家百金,这可不是武侠小说里的那种场景,一张嘴就是什么千两白银当成纸,实际上在南北朝的时候,就算是宰相也轻易拿不出来一万两白银,除非是卖房子卖地,这一顿就能叫梁上云回到解放前,如果花了钱抱得美人归也行呀,然而,差点被灌醉的是自己,人家吃饱喝足了扬长而去,梁上云自然觉得受到了侮辱,他不会去想自己居心不良又装叉失败是自己咎由自取,只会怨恨对方,故而恼羞成怒,决定强掳对方了。 话说拓跋蓝看到对方的表情并不奇怪,在草原上,白天歃血为盟晚上出兵偷袭的事情屡见不鲜,虽然还没有过去多久,对方居心不良自然会来报复。其实草原女子对于男性是不是居心不良并不在乎,只要对了眼就可以,然而,确实没有看上对方,那对方的一切努力就很可笑了,俗话说有钱难买乐意呀,你有钱可以任性花钱,但是玩硬的,那就超出规则之外了。想是这么想,脸上还要虚与委蛇一下,就抱拳一脸惊讶,“这不是梁兄吗,多谢款待,你这么快就酒醒了呀,嗯,这是要干嘛?带着这么多人是害怕本公子走夜路不安全特来护送的吗,果然是侠义之风呀,万分感谢!” 梁上云的脸更扭曲了,鼻子都歪了,神特木的要护送你,老子是要捞回本钱的,对方脸上笑嘻嘻,他自己可是忍不住要mmp了,“是要是呀,贤弟走了也不告诉我一声,愚兄怕你路上危险,特地点齐了家丁护卫来给你引路的。” “哎呀,梁兄果然是客气,不过不用了哈,小弟家离这里不远,转过街口就差不多了,梁兄还是自便吧。”拓跋蓝一抱拳,吩咐车夫赶车,谁知道车夫已经下车蹲到一边去了。在古代,但凡遇上盗贼,都不会杀死车夫,只要车夫乖乖的蹲到路边,等抢劫结束了,无论哪一方获胜,都需要运输,所以车夫自可以保命,所以车夫很自觉就到路边上了,可是今天这么干似乎就不对头了,没有货物,如果有,那货物也是大活人,盗匪固然要杀人灭口,作为被抢劫的一方,拓跋蓝也不是吃素的,不需要这个车夫碍事,于是黄庚马上占据了车夫的位置,甩起鞭子,赶车按照拓跋蓝的吩咐前进,黄庚虽然心中害怕,但是江湖规矩,不能抛弃雇主,况且他心中雪亮,只有逃出去才有一线生机,留下只能被灭口,所以虽然小脸苍白,仍然是咬着牙赶车要强行冲出去。 梁上云也怒了,“你往哪里走!给我截住他,格杀勿论。”马上就有几个家丁拿着刀剑去拦马车。从理论上来说,黄庚还是有机会逃走的,南朝缺马,就连大书法家王献之长到二十多岁都没见过马长啥样,还曾经被马吓到过,所以到了刘宋时期,虽然马匹充足了一些,普通的家族私兵仍然养不起马匹,都是步兵,至于说拓跋蓝的马车怎么回事儿,那是半官营的马车,会有一些部队退役的驽马拿来拉车,方便搞活经济。 步兵通常遇到飞驰的马车就会手忙脚乱,正规军当然可以用枪阵和弓箭应付,但是那是正规军,梁家的都是些家丁,个人武力值可能不比士兵们差,但是要说装备和训练那就差远了,在古代私人学习兵书是受限制的,没几个真正懂得练兵的人,所以根本拦不住这辆马车,但是好死不死的,这时候有一个家丁不知道发什么神经,闭着眼睛投出一根长矛,然后,意外发生了,长矛穿过车轮卡在了车轴上,嘎啦一声响,古代的机械很落后的,支撑不住这种反作用力,轮轴被狠狠的别住了,动弹不得,车子一个轱辘能转另一个不能转,立刻就发生了侧翻,好在车上四个人都是身手灵活的人,立刻跳下车来躲到一边,眼看着车辆倾覆。 黄庚小脸煞白,抱着大包袱拦在了三个女孩子身前,“休要伤害我的客人!”他是鼓足勇气说的,但是很显然色厉内荏,浑身抖个不停。 看着他那副表情,拓跋蓝心中闪过一丝丝的感动,嗯,这小子不错,本宫要了。知道他不会武功,就一伸手拨开他,宽慰道,“黄小哥不用害怕,本宫子自能对付。”说完,扭脸看向梁上云,“梁兄,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拦路抢劫么?” “哈哈哈!”梁上云发出了标准的反派三联笑,“你说呢,你吃了少爷的还想拍拍屁股走人?做梦呢,自然要连本带利还给本少爷,你们三个妞都还可以,给本少爷暖完床,还能赏给下人,最后卖出去也是不小的一笔赚头,应该可以回本了,哈哈哈哈!” “喔!”拓跋蓝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并没有很愤怒很无措的样子,这种淡定让梁上云觉得备受屈辱,然后拓跋蓝轻启朱唇说道,“既然如此,那就是谈不拢了,打吧。”她扭身吩咐两个丫鬟,“春桃秋梨,上,记住了不用杀人,打残了就可以。” “诺!”两个丫鬟答应了一声,拔出随身的佩刀,就扑了上去。 第140章 麻烦找上门 两个丫鬟春桃秋梨,拔出佩刀就扑进了家丁的人群。 梁上云很惊讶,他不明白对方为啥如此果敢就杀了过来,自己才是人多势众的一方不是吗,怎么会被对方先下手为强了,对方不是应该吓得瑟瑟发抖,最后跪着唱征服才符合剧情的么? 待到双方一动起手来,梁上云就更惊讶了,这还是那两个俊俏的小丫头吗,简直是战场上的魔鬼好嘛,梁家的家丁虽然没有经过正规训练,但是都是十里八乡着名的地痞无赖出身,身体强壮,心黑手狠,在打群架中见过血的,不乏将安善良民打伤致残的经历,有很多还有人命官司背在身上,非同小可,可是面对这两个小丫头,就反转了,仿佛对方两个才是孔武有力的壮汉,而自己一方这几十个人反而是娇滴滴的小娘子,随时准备捂住胸口大喊别过来那种。 真的是天如同虎蹚羊群一样,两个小丫鬟春桃秋梨一改刚才的花痴模样,把手里的刀子耍的如同风车一样,所到之处人仰马翻,出手都是一招制敌,这还是拓跋蓝吩咐了不杀人,所以基本上都是关节要害,一刀致残,看上去虽然没有血流满地的惨状,(两个人还算心存善念,只是用刀背或者刀尖打断关节或者刺伤穴位,没有剁胳膊剁腿,当然了,真要那么干会很伤刀刃,没人在战场上准备肉店的磨刀棍,那就不足为外人道了。)只是一顿饭功夫,地上躺了一大片。 梁上云大怒,拔出宝剑飞身跃起,姿势很优雅,宛若飞鸟回翔一般,如果在往常,一定会有人大声喝彩,然而今天,显然,负责鼓掌的观众们都在地上躺着呢,这喝彩声就是那么的有气无力,那么的讽刺了。 不过,讲良心话,梁上云的武功确实不错,作为一个合格的采花贼,他的轻功很是帅气飘逸,格斗技也是出类拔萃,穷文富武嘛。家里有钱,想学一点点真功夫就要方便些,只要你肯吃苦就行。 他一下场,就和两个小丫鬟斗了个旗鼓相当,两个小丫头作为公主(郡主)的贴身侍女,自然武技不俗,尤其善于合击之技,配合得妙到毫巅,讲究一击致命,不过呢,拓跋蓝本人没有上过战场,所以两个小丫头也没有在战场上杀人见血的经历,否则,梁上云这种漂亮的武技肯定会吃大亏了。 这么噼里啪啦的打起来,大半夜的天子脚下,这是要把吃瓜群众当成聋子瞎子吗,很快就有热心的朝阳群众去报了警,更夫去了衙门报讯,负责治安的军队就来了,其实呢,和亲的公主私自外出逛街,驿馆里的人自然早就知道了,只是为了双方的面子,只是由送亲使拓跋崇派人暗中保护,换句话说,就算是两个小丫鬟打不过梁上云,公主拓跋蓝也不会有危险。 “住手!哪里来的狂徒,竟然当街行凶,快快跟我去衙门!”负责京城治安的是老将沈庆之的小儿子沈文耀,本来不该由他当值的,但是眼看要和亲了,南京的治安就外松内紧,每天都有名将坐镇,沈文耀一直被老爹压着名气不显,但是本身能力非凡,就安排他总负责,现在看到有人明火执仗械斗,就急匆匆赶来了。 等到了现场一看,鼻子都气歪了,一群家丁躺在地上直哼哼,两个小女孩子围攻一个富家公子,打的难解难分,还有一个妙龄少女在旁边鼓掌叫好,再仔细看的时候,那个公子哥正是豪强梁家的儿子梁上云,本地出名的纨绔,劣迹斑斑,只是仗着家族势力,再加上没有什么明显的犯罪证据,没办法,采花案件的苦主通常不会去衙门丢人现眼,主要是对方并没有用强,都是花言巧语始乱终弃的,这种事情只要苦主不去告,就没办法立案,只好听之任之。 现在不同了,只要是瞎子都看得出,这回是强抢民女了,只是踢到了铁板,没打赢,沈文耀心中大喜,狗东西,终于犯到老子手里了,看你这一回怎么脱罪,大手一挥,“来人给我把这个强抢民女的混蛋拿下!” 令下如山,马上就有几个士兵冲上去不分青红皂白把梁上云打翻在地,五花大绑捆起来了。这当口,沈文耀才有时间把目光转向在场的其他几个人,一个俏生生站立一旁的女子,当然是穿男装的,不过观众又不是偶像剧的男主,自然是不瞎的,一眼就能看出是女子,沈文耀仔细看的时候,暗自吸了一口气,这女孩子真漂亮,虽然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的,但是那种气质,率真而不失聪慧,高贵中蕴含着平凡,让人说不出来的那种舒适感,怪不得呀怪不得,沈文耀暗想,怪不得这个从来不用强的梁上云会坏了规矩忍不住去强抢,真的是我见尤喜呀,很耐看很有味道的女孩子,江南的女子太柔弱了些,虽然清丽确实是少了这种野性的味道。 沈文耀悄悄舔了舔嘴角,然后问道,“你是何人,为何半夜在街上行走?你不知道孤身女子容易遇到危险的吗?”语气很平和,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情绪。 拓跋蓝看着眼前这个中年将领,相貌儒雅中不乏英武,和北方那种满脸胡子的胖大叔是完全不同的,心中也有些好感,俏生生的立在那里问道,“这位帅大叔,你是谁呀?” “额,”沈文耀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变成了大叔,颇有些哭笑不得,不过,加了一个帅字还是很满意的,“本将沈文耀,恭为永阳侯,虎贲中郎将,负责京里的治安,你是何人,不要害怕,慢慢的讲来。” 拓跋蓝拱手,“沈将军有礼了。”然后又招招手,“请沈将军借一步讲话。” 沈文耀催马向前,以他的身份自然不会害怕对方是要偷袭什么的,知道对方有私密的身份,不好当面说,就很配合的过来,翻身下马,低声说道“请这位小姐明示,小姐姓甚名谁,为何在此。” “本宫拓跋蓝,大魏平康公主,奉旨来与贵国太子完婚的,因为喜欢这南朝繁华,故而上街领略南朝风土人情,不想遇到这个恶人意图劫掠本宫,幸好有沈将军及时赶到,本宫才幸免于难,沈将军的恩惠,本宫日后定会谨记在心。” 沈文耀倒吸一口冷气,果然是块烫手的热芋头,(南北朝没有番薯,只有芋头),也就会意的不再多言,马上下令封口,直接把一干人犯打入禁军的监狱,禁止探视,然后又亲自带着几名侍卫护送拓跋蓝去见光禄寺卿,把这块芋头转交光禄寺,再由光禄寺移交给拓跋崇。之所以这么操作,是因为武将不可以私自结交外国使者,只能有专门负责外交的光禄寺来转二道手,做官嘛,如履薄冰,一不小心就会掉脑袋的。 这边拓跋崇接回了拓跋蓝,自然是虚张声势的把拓跋蓝训了一顿,表面功夫做足,然后又对光禄寺千恩万谢一番,再派人给沈家送了一些宝石以示感谢,沈家自然是不收的,就交给东宫,由东宫太子刘劭找个理由给了沈家,刘劭当然乐于这么做,太子结交武将是犯忌讳的,但是借口感谢救援未婚媳妇,那就谁也说不出什么了,至于沈文耀和沈庆之会不会因此发愁,就不是刘劭该考虑的问题了,一切都是阳谋。 接下来就很平静了,按照规矩实行婚礼,虽然公主不是太子正妻,但是皇家人自有皇家人的特殊性,侧妃也是名正言顺的妻子,礼数上并不缺少一分。不过这些同杨小瓜已经没有关系了,作为和谈副使,他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被批准返回青州,任青州刺史,范晔也卸去了和谈正使的责任,取代入朝的尚书令王俭成为衡阳王府长史,中军领军,镇北将军,协助衡阳王刘义季管理政务。 范晔和杨小瓜深知南京是是非之地,还是自家领地里安全,得了圣旨也不耽搁,立刻拜辞了王俭和范晏,带着三百护卫乘快马北返。 江南大地已经是快要进入初夏了,麦子已经长了好高,田野里一片绿油油的,加上四处繁花似锦,看上去让人身心舒畅,深吸一口空气都是包含着浓郁的香气。离开了南京建康,几个人就不再急于赶路了,只要出了皇帝的眼皮底下,天下之大就不能再束缚他们的脚步了,实际上除了皇帝之外,也很少有人能给他们造成什么危险了。 优哉游哉忘情于山水,享受少有的轻松愉快,范晔就和杨小瓜说,“多年来奔波不得闲,我真的觉得像灵运兄那样寄情山水才是人间乐事呢,整日里勾心斗角战战兢兢的日子实在是难熬呀。” 杨小瓜淡淡一笑,“叔父说笑了,叔父大人春秋鼎盛位高权重,素为陛下倚重,岂能轻易沿退呢,至于说家师灵运公,他的性格本身就是为山水而生的,并不适合于官场,急流勇退只是为了安身保命罢了,岂能与叔父同日而语,待得叔父辅佐陛下成不世之功,再功成身退岂不快哉。” 范晔捋须微笑,“贤侄谬赞了,范某虽然有些许小才,但是说辅佐君王成不世之功也只是想想罢了,虽我所愿恐非我所能也。”旧时候的知识分子,还是喜欢政治的,货卖帝王家立功立言确实是最大的梦想,被杨某人说中心思,范晔也有些小满足小得意。 “哈哈哈!是谁在背后议论老夫了!”一个豪迈的声音忽然从不远处的树林中传了出来,声音洪亮,中气十足。 范晔急急勒住马匹往对面看去,只见对面的林中驶出来一支车队,豪奴健仆押送着十几辆马车,车上沉甸甸的不知道装了些什么货物,总之看车速很慢,车辙印很深,看来货物很沉重。为首一匹战马,马上一人,身着青衫,气度高雅,一部美髯飘洒胸前,颇有一点三国云长的气派。 杨小瓜一看,赶忙催马向前,离着十几步远,滚鞍下马,前跑几步,撩起衣襟跪在马前,“弟子杨茁,叩见师尊。” 原来这人正是南北朝出名的大才子谢灵运,谢灵运一生中文采风流潇洒不群,素来为后人所敬仰,想想能在范晔和刘义庆王羲之这样的年代杀出重围名扬历史,那是什么样的人物,按照正规的历史,此时的谢灵运早就死了,被谗臣和皇帝害死,但是这里因为有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弟子,谢灵运早早的退出名利场的争夺,游览天下,从而保住了性命,而且还身体越来越好,佳作不断,名望之大冠绝南北,比历史上可是爽多了。 这些年他游历在外一直没有回中原,不知道为啥,现在突然想家了,就带上多年来的收藏,都属于金石之类返回家乡,无论是青铜器或者碑文石刻都是大分量的东西,自然会搞得车辆沉重,话说这一路上还真没有少被不开眼的山贼觊觎,不过他被打劫了两次之后,土匪们就传开了,有这么一个喜欢收集破铜烂铁的凯子叫谢灵运,大家对文人还是尊重的,一看真的没有油水还是世家子弟不好得罪,也就不再去抢他了,国内甚至传开了,凡见到谢字旗帜下的大胡子就不要去招惹,没钱还惹一身骚,于是谢字大旗在南北方畅通无阻,这也是一开始没想到的。 谢灵运哈哈大笑,也下了马,搀起这个心爱的弟子反复打量,口中啧啧称赞,“不错呀,长高了,帅气了,比为师的还要英俊潇洒很多,老夫老矣,哈哈哈哈!怎么,听说演景(杨小瓜名茁字演景)已经出仕为将了?很不错嘛。” 这时候范晔也过来了,和谢灵运互相见礼,大家都是老朋友,虽然多年不见,交情可是一分没减少。南北朝人豪放不羁,讲究魏晋之风,也不矫情,大家就停下来席地而坐,有僮仆架起火炉,就这么开始煮茶闲聊起来。 “灵运兄,你这是从哪里来,多年未见风采更胜呀。”范晔赞叹。 “哪里哪里,看看这佳儿,不能不说,老夫老矣!”谢灵运捋着大胡子笑道。然后想起来什么,对着杨小瓜说,“为师多年在外,忽然一日想家了,就回来了,路上遇到你的那位钟离师父,他托我带一封信给你。”说着从怀里取出一个木匣交给杨小瓜。 杨小瓜打开一看,果然是汉钟离写来的信件,看着信上的内容,他不由得轻轻皱起了眉头。范晔见他神色有异,就问他,“杨家贤侄,这信上。。。。” 杨小瓜微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呀。”就把信交给范晔和谢灵运。 两个人打开一看,上面的内容很简单,只说了一件事。天竺诸国听说中原内乱,野心勃勃,联合了泥婆罗(尼泊尔)国,打算出兵羌地,分一杯羹,天竺人动用了大批婆罗门僧侣组成了两支部队,一只十万人的象兵,计划经过云南进攻巴蜀之地,另一支二十万人经泥婆罗走羌地,一路上扫荡了无数羌人,已经浩浩荡荡的来到吐谷浑了。本来这种战争,敌人劳师远征没什么可怕的,可是这一次,天竺人出动了很多奇人异士也就是非人类的物种,这就是人类常规战争所难以抵御的了。 “可是我在中枢并没有听说这事情呀。”范晔皱起眉头来。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他们嚷嚷着动手,自然要花大力气筹备物资,天竺人都是慢节奏的,一件事情喜欢没做就先嚷嚷出来,再加上谢某轻车简从,这一路没怎么耽搁时间,自然会比天竺人动作快很多。” “此事说急也急,说不急也不急,天竺离我们远隔万里,只要我们有所防备,不在和北朝死磕的时候背后被天竺偷袭就可以了。现在我们既然早早知道了,等这一番回去徐州,我和衡阳王好好说说此事,也好通知朝廷多做准备,定可无忧。”范晔说道。 “叔父所言极是,我也要修书一封给武陵王,他那边面对着吐谷浑,可能比南方更早和天竺人遇上。” “嗯嗯,有备无患就够了,我们也不用杞人忧天,万一是敌人的疑兵之计也说不准,我们还是要更多的面向北方,不能过多的被南边牵扯力量。”谢灵运虽然辞官了,覆巢完卵的事情自然也是晓得的。 “阿弥陀佛,谢施主,你怎么把老衲给忘了。”一个黑瘦的老和尚从车队拥挤的人群中挤了出来,对着谢灵运双手合十。 “喔,你看我,一着急什么都忘了。”谢灵运赶忙道歉,转身对杨小瓜说道,“此乃狮子国高僧提罗娜,佛法修行多年,颇为高深,此番随为师来中原弘法的。”又对着提罗娜说道,“这是小徒杨茁,字演景。我家演景徒儿的佛学也颇为不俗,远高于我,大师可以。。。” 他话音未落,只见提罗娜已经上前一步,双手合十深深一揖,“阿弥陀佛!” 杨小瓜不疑有他,自然也是双手合十还礼,口诵佛号。然而,就在这一瞬间,那老和尚眼中精光一闪,无穷的杀意放了出来。杨小瓜猝不及防,只觉得对方双掌之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力量源源不断涌向自己,就仿佛一座大山要把自己镇压,杨小瓜心中一惊,不假思索,身形不退反进,猛地踏前一步,浑身劲气凝为一体,双手依旧保持着合十的姿势,从提罗娜的肘弯空当中穿了过去,双手变掌为爪猛地按向提罗娜的胸口,正是六合拳之虎扑。这一招完全出自本能,多年训练早就形成了肌肉记忆,根本不需要经过思考就使了出来。 提罗娜出手偷袭,看对方毫无准备,自家的劲力就把对方的身体笼罩住了,心想自己已经功成,定要把对面的青年人一掌镇压,(明明是两只手为什么说一掌镇压呢)正在得意中,谁知道对面青年反应如此迅捷,双手间不容发的就穿过了自己神力的空隙,轻轻松松就按在了提罗娜的心口上。从古至今各种修行法门层出不穷,更多的追求的都是力量的养成,然而单就临阵格斗而言,在南北朝时期还是很粗浅的,和传说中岳大帅发明的六合拳比起来显然是判若云泥的。只是这么轻轻一按,提罗娜就感觉一股劲力透体而入,力量并不大,但是就是能够恰到好处的找到自己身上的薄弱之处,摧枯拉朽一般挤破了自己的体内重重防御,直接作用在提罗娜的中枢神经上。 提罗娜只是一瞬间就觉得浑身瘫软,被对方象丢垃圾一样给抛了出去。身形飞出几丈远,啪唧一声平平的摔在了地上,挣扎了好几下都没爬起来,只觉得身上麻酥酥的提不起劲来。 本来这提罗娜乃是狮子国修行有年的高僧,一身法力神通非同小可,真要是规规矩矩的出手较量,并不在杨小瓜之下,根本不可能就这么一招被秒杀,但是好死不死的提罗娜偏偏为了成功而采用了偷袭的方法,殊不知他的神通法力固然雄厚无比,但是更有利于保持距离的镇压,贴身肉搏就是短板了。这一下子以短击长,遇到了最善于贴身肉搏的六合拳法,硬硬的提上了铁板,被人一招制住也是福祸自招因果循环。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周围的人都没反应过来,等到看清楚了发生了什么就已经结束了,吃瓜群众们一个个大张着嘴巴半天合不拢。尤其是谢灵运,那气得是浑身发抖,大步上前颤抖着双手指着提罗娜,“提罗娜大师,这一路来,谢某自问没有任何轻慢之处,敬你是得道高僧,一直恭敬有加,你为何做出这等小人伎俩,竟然利用我的信任谋害我的弟子?” 提罗娜脸色淡然,并没有任何气愤或者懊悔之意,他微微一笑对着谢灵运,“谢施主,贫僧对你的款待自然是感激的,然而你这个徒弟,咳咳,”他忽然咳出一口金血,脸色变得有些苍白,本来杨小瓜的一掌并没有伤害他,只是制住了他,但是他不服气强行运动法力神通要冲破桎梏,冲关失败自然就遭到了反噬,从而心脉受伤。他强忍着不适,继续说道,“你这个弟子离经叛道,妄言佛法正误,已动摇我国佛法根本,道不同不相为谋,贫僧铲除外道,乃大义之所在,无怨无悔!”他这几句话说的神态坚定,颇有一点大义凛然的样子。 旁边的范晔和谢灵运看他这幅样子不由叹息,对于这些争论他们自然是似懂非懂,不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对于佛教内部的纠葛甚为了解的杨小瓜(他自然是不了解的,然而前世的老师却是一个无所不通的半瓶子醋,多年来谆谆教诲已经把这个似迷似通的徒弟把所有的关窍讲透了,如果说穿越之前的他更多的是死记硬背,把老师的话存于脑海深处,穿越后的二十年血与火的搏杀,却是用事实把老师的话一一印证出来,让他揭开了一层迷雾,看穿了很多。)杨小瓜微微一笑,“好一个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佛慈悲,有好生之德,你用杀戮解决思想,本身就入了魔道,不过,我不和你计较,你已经被自己的根骨局限住了,以后佛法只会后退不再有寸进,这已经是你的因果了,你去吧。”说完长袖一甩,解开了对方的禁制,摆摆手让提罗娜离开。 提罗娜感受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转起身来说道,“你我大道纠纷,虽然今日你放了我,贫僧也不会感激,他日定要灭了你的道。”说完场面话,双手合十,转身离去。 第141章 拦路截杀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如果说谢灵运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一知半解的话,那范晔就完完全全是一头雾水了,他一脸迷茫的望向谢灵运和杨小瓜。 谢灵运双手一摊,“我也是一知半解,你还是听听演景怎么说吧。” “据我猜测,事情大约是这样的,数年前,我点化了一个山西的僧人名叫法桐,我跟他说,法显高僧取经所得并非正宗,建议他去天竺的那烂陀寺求取真经,他欣然领命万里跋涉去了天竺。”杨小瓜喟叹一声,“谁想就埋下了一丝因果。” “这我就不懂了,求取真经是好事,又怎么会有什么不好的,还能引得狮子国僧人万里追杀?”范晔纳闷。 “西人求法远没有我们这么纯粹,他们为了道统为了某一句话就可以争得头破血流,甚至杀得血流成河,我们中原自古有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说法,而他国之人的理念则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佛陀讲经不留文字,所以经书都是他的弟子迦叶根据记忆撰写,多年来传抄甚至有些是口口相传,每一支脉的经文和理念难免有所不同,修行之法更是千差万别,人人都标榜正宗嫡传,其他人就是邪门歪道。每个支脉之间所信的佛虽然都是一个人,但实际上已经是他们的傀儡了,他们只传播他们喜欢的,任何他们不喜欢的都要抹杀,多年来内部争斗不休,甚至比对外还要酷烈无比。”杨小瓜解释道。 “说起文人相轻,那也只是意气之争,断断不至于气量狭窄到杀人灭门的地步呀,西域主人果是粗蛮。那么贤侄你又做了些什么以至于触动他们,就是一个取经么?”范晔追问。 “唉,”杨小瓜叹息一声,端起茶杯饮了一口,继续道,“我所修之法,乃是传自一个隐士高人,修行的是佛祖亲传的涅磐之法,讲究不求文字,万物直指本心,以本心澄澈所悟为主体,想来法桐禅师受我影响,把这一思想反传回天竺,虽然这种修行法门传自迦叶尊者,但是在天竺也是极少人修行,想来已经式微,然而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法桐禅师或者会重新推动这一修行法门。”杨小瓜揣测道。 “这又与他人何干?何至于杀人于万里之外?”范晔表示不理解。 “哎呀,蔚宗贤弟呀,岂不闻夺人财路等于灭人满门?”谢灵运多年来游历天下,早就不是那个简单的书呆子了,反而比范晔看得通透很多,“僧人是要吃饭的,他们不事劳作,要信众供养的,法显取经,给狮子国大大的扬了名,自然信众云集,供养无算,现在法桐去宣扬了新的法门,法桐自己无所谓,反正是中国人,但是天竺人自己呢?这样一来都以为那烂陀所传是正宗,狮子国自然大受影响,虽然现在时间短不明显,然而见微知着,为了防范将来可能的危机,他们不好对法桐下手,就要从根源解决问题了,你不信佛,所以不了解这些僧人对于自己传承门派的顽固程度,他们会以为自己是铲除邪魔,是追求大道,根本没有普世的善恶观念,为了固执的信仰,可以说视他人如草芥甚至把自己也当成殉道者,视自家生命如草芥。”谢灵运一脸的怅然若失,中原的文人,喜欢修身立德,喜欢三省吾身,并没有很固执的那种学阀观念,谁高明就学习谁,所以虽然了解西方的思想体系,但是仍然是发自本能的不喜欢不接受。 “如此,如之奈何?”范晔联想起如果密密麻麻的僧侣大军喊着除魔卫道的口号源源不断杀向杨小瓜的场景,颇有些不寒而栗。 “叔父不用担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修佛法并不是以佛像为本的,我们要的是思想方法而已,我又不是僧人,不会去和他们争夺信众,我所求的是自渡为主,他们如果能想通那就罢了,如果想和我辩论,我没兴趣,至于说弄什么盘外招,呵呵呵。”杨小瓜淡然一笑,“叔父莫忘了我们是天子使臣(古代的地方官号称使君,就是奉皇命出使地方的意思,和后来的钦差大臣不是一回事),手握雄兵,还怕区区几个蛮夷么?” “可他们是僧人呀。”范晔说道,颇有些犹豫。 “蛮夷的僧人依然是蛮夷,除非他们信我中华思想,守我中华规矩,否则,不管他们穿什么衣衫,只要行蛮夷之事的皆是蛮夷。”谢灵运号称集谢家三代之灵气,自然思想通透,一语中的。 “好,好,灵运兄长果然通达,弟不如也。”范晔拈须大笑,似乎有所悟,颇为畅快。 三个人一起大笑,有僮仆送上做好的食物,大快朵颐之后,起身继续上路。到了会稽郡,谢灵运告辞返家探亲,三个人约好了,过后一起去青州相见,各自分别。又走了几天,眼看到了徐州,范晔就要去徐州赴任王府长史,统领各州了。 然而,刚刚到了临潼,路旁就杀出了一只山贼来,让范杨二人惊讶不已,这太平盛世的怎么还有山贼?还敢跳出来打劫朝廷的将军(两个人都有将军的称号),这是嫌命长么? 一开始,范晔是怀着看笑话的心态看这支队伍的,然而,当他发现这支队伍的人数装备和军容的时候,表情就不再轻松了,反而是皱紧了双眉,这哪里是什么山贼呀。不说别的,就说这速度,不到一盏茶的时间,范晔就发现自己的前后左右全都被敌人封死了,粗略数一下,没有一万人五六千总是有的,虽然是步兵为主,但是装备很齐全,都是身着皮铠,头顶兜帽,腰间佩刀,幸亏是没有弓箭和铁甲,否则那就是一支正规军了。 再仔细看的时候,对面竟然还有旗帜,红黄蓝白黑五色旗帜把军队的五个部分划分得清清楚楚,正前方有三员将领,骑着骏马,拿着长槊,背后有一面大旗,旗子上描金边走金线,绣着斗大一个“沈”字。 范晔无语了,这他喵的是正规军好吧,正规军出来截杀朝廷命官,这是要造反的么?他正想着,对面的一员青年将领一马飞出,还是一副正规军的姿态,大声喊道,“范晔老儿,你勾结奸党害死我父,今日沈睦在此,你往哪里逃?” “沈睦是谁?”杨小瓜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让每个人都听得清楚,他一脸迷惑地询问范晔,这倒不是装模做样,他是真的不知道,朝廷里的官员将领辣么多,一个个盘根错节的,自称名将的至少几十个,更不要说这些人的亲属,谁耐烦记住他们。 范晔苦笑着给杨小瓜解释,“沈睦是沈演之的长子,沈演之有三个儿子,沈睦、沈勃和沈统三兄弟,想来就是这三个青年人了。” “那他们叫嚷着找叔父报仇又是怎么回事儿?”杨小瓜虽然不八卦,但是事到临头了,总要恶补一下敌人的信息,弄清楚来龙去脉才好做决定。 “嗐,这事情贤侄你也参与的,怎么就忘了呢。前一次我们一起出使北朝,在济州被刘真道截杀,最后刘真道被擒的事情还是你亲自操作的了。” “噢,确实有这事情,可是那和这三个人有啥关系。”杨小瓜还是一脸迷惑,他的性格只对自己有关联的事情感兴趣,一些npc或者被刷成npc的人物就会转眼忘记,懒得深究,要是每一件都走脑子,那就要炸了,还怎么保持本心,怎么修行。 “后来朝廷在查抄刘真道的家的时候搜出来他和沈演之的往来书信,证明这一次勾结北虏的事情也是沈演之谋划的,陛下看沈演之老了,又没有真的做出什么,就宽宏大量只叫他致仕,并没有处罚他。后来听说这老家啊老将军忧愤成疾就死了,这沈家兄弟定然觉得我们揭破他父亲的奸谋,才导致这样的结果,故而恨上了范某,想找范某报仇也是有的吧。” “啊?”杨小瓜表示不理解,“他们里通外国谋害我们,这是谋逆大罪,皇帝陛下饶了他们,他们不感恩戴德,还要杀叔父报仇?这也太不讲道理了吧,太没有王法了!不怕事后皇帝震怒处罚他们么?” 范晔再次苦笑,“贤侄呀,这个,刑律上说为亲人报仇,杀人是无罪的。” “啥!”这回杨小瓜是真的惊讶了,嘴巴张得老大,受现代知识熏陶的人根本无法理解,在古人眼中的法律会是这样奇葩,确确实实的,从秦汉到解放前,凡是为了亲属报仇而杀人的都属于情有可原的范畴,会被无罪释放,汉朝的李广死在大将军卫青手里,李广的儿子李敢就当众要射死卫青报仇,没有成功后被卫青释放了,然后霍去病以给卫青报仇的名义射死李敢,也被汉武帝无罪释放了。这并不是徇私舞弊,(虽然皇帝确实有偏心自己外甥霍去病的意思)都是有法可依的。到了民国时期,施剑翘一枪打死孙传芳替养父报仇,也是被无罪释放,还有,狗肉将军张宗昌被郑继成以替义父报仇的名义杀死,最后也是被特赦了,所以中国的法律在古代的时候确实会受到某些人情道义的干扰,并非完全的法治建设。 那么现在,沈家人光天化日纠集大量军队显然也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要以报私仇的名义完成对政敌范晔的清洗,这其中要说背后没有大的政治集团支持,那是鬼也不信的,好几千军队哪里来的,沈家可不敢明目张胆的豢养几千正规军队,显然是违规操作从禁卫军中抽调了大量人手,这其中有多少势力大开绿灯甚至提供资金和其他帮助,那就很难说清楚了,甚至自己人有没参与都很难说,毕竟这一次范晔出使北魏,实实在在的立了很多功劳,本来范晔就已经是尚书仆射了,他哥哥又是侍中,副宰相,一个有政权一个有军队,这要是联起手来,很多政治集团都会难于应付,所以借沈家兄弟的刀铲除这个潜在的敌人也是应有之义了。 只要能杀了范晔,这私自调军队的事情就可以一推二六五的否认,反正死无对证,沈家兄弟说自己几个人上去杀的也没办法,反正皇帝不会为了一个死去的范晔而深入调查,清洗内部势力的,那样会朝廷动荡的,范晔又不是皇帝的亲信,皇帝哪里会管这么多。 “那么,好吧。”杨小瓜喟叹一声,“叔父大人,我们该怎么做呢,是杀光他们还是击溃他们或者全抓起来?” 他这话一出,范晔还没有来得及回复,对面的沈睦就受不了了,这是哪里来的狂徒呀,视我们这数千精锐如无物呀,是谁给你的自信?他是这么想的,也就说了出来,“无知小儿,口出狂言,赶快下马投降,本将军留你全尸!” 他并不认识杨小瓜,也自然不知道眼前的青年是本朝最为年轻的封疆大吏之一,之所以说之一,是因为刘宋一朝官制有些随意,很多亲王郡王十来岁就当了总督刺史,就算是某些世袭将领也有十四五岁成为正牌将军的,杨小瓜由于一直故意压制自己不肯冒尖,所以他这个二十三岁(虚岁)的一州刺史夹在其中就不那么显眼了,正好闷声发大财,也正是如此,沈家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地方上家族出身的小官僚(在某些人心目中,地方大员远离中央,要自降三级才能和建康的朝廷官员相比较,所以一州刺史也不过尔尔,殊不知乱世之中,那些都是虚的,枪杆子里面才能出政权。) 杨小瓜并不理会他的叫嚣,还是问范晔,“叔父大人,你来拿个主意吧,我们是杀了他们还是活捉?” 范晔和杨小瓜一起作战的次数已经不少了,对这位的能力自然是心中有数的,但是此时敌众我寡,两个人加一起才六百亲兵,人家差不多十倍,兵法有云,十则围之倍则攻之,对方又是朝廷禁军的精锐,范晔实在是没有多大信心,不过呢,这位贤侄创造奇迹的次数也确实不少,就权且相信一下?于是试探地问,“贤侄,你老实告诉我,真的能够打赢他们么?” 杨小瓜微笑点头,“杀了他们或者击溃他们都不难,他们虽然是禁军精锐,但是没有携带弓箭,战斗力要差很多,我们的装备就全面很多了,弓弩齐备,还是骑兵,他们打不过我们,也追不上我们,就算是遛也能遛死他们。”这话并不吹牛,骑兵来去如风,杨小瓜的护卫是欧洲圣骑士团,每个人都是一人双马,来去如风,正面突击能力也不是盖的,完全可以吊打对方的精锐步兵。 “那就只除首恶吧,毕竟是朝廷的军队,损失太大了朝廷面子不好看,而且也会引起朝廷的猜忌。”范晔想想说道。 “叔父所言极是。”杨小瓜吩咐身边的杰拉德,“杰拉德骑士,你去把对面那个叫嚷的家伙抓过来,他实在是很烦人,长得丑还出来吓唬人,实在是不当人子。” “遵命大人。”杰拉德骑士摘下头盔,甩了甩自己的一头秀发,很优雅的做了一个骑士鞠躬礼,然后戴上头盔,拔出巨剑在空中一挥,一百圣骑士成锋矢状,以杰拉德为箭头直冲敌阵。 沈睦一看对方只有一百人就敢冲阵,颇为气愤,亲自一挺手中的长槊就要拦住杰拉德的去路,可是事与愿违,如果他率领的也是骑兵,那么自然可以以穿插对穿插,硬碰硬的阻拦住骑士团的冲击,可他是步兵统领,就他一个人骑着马管什么用,想步兵对付骑兵就只能老老实实的用盾牌鹿角和枪阵来防守才行,这一次他带的都是各家势力集结起来的精锐,所谓精锐就是有些武艺的一群人,这些人通常都是用刀的跳荡兵,这些人单打独斗很拿手,但是拿来对付骑兵冲击就不够看了,杰拉德的一百骑士也不是普通的骑兵,那都是萨珊帝国有贵族称号的一群人,无论是武功还是别的都可以碾压这些无法结阵的跳荡兵。 沈睦想着凭借个人武力拦住杰拉德单挑,可是这不是你想单挑就可以单挑的,骑兵作战要的就是一个速度,杰拉德才懒得停下来,在沈睦面前一冲而过就把他后边的士兵撒开一个口子,后边的一百骑士跟着呼啸而过,那些跳荡步兵本来就不相统属,将令无法下达,这么一冲就乱套了,虽然人多,但是心不齐,兵种上又被克制住无法发挥人数优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被砍翻了五六十个人就被这一百骑兵冲阵而过杀了一个对穿,杰拉德一声唿哨,另换了一个方向再次从沈家人马的屁股上穿插而过,这一次兜着腚打,沈家步兵就更没办法防御了,正面的阵型被搞得乱七八糟,沈睦在那里弹压不住,忍不住挥剑斩杀了几个不听话的士兵,这下子更乱了,他斩杀的是老二沈勃的亲兵,沈勃其人贪腐刻薄,和哥哥沈睦一向是矛盾重重,以前有沈演之压着,看不出来,现在老爹死了,虽然三个人打着为老爹报仇的旗号,然而都是各怀鬼胎,现在看到沈睦杀自己的亲兵,沈勃是勃然大怒,“大哥!你在干什么!” “干什么?”沈睦一脸狰狞,“这些废物连区区一百人都拦不住,还自乱阵脚,不杀不足以争军纪!” “你放屁!”沈勃可不惯着他,“你要整军纪就去杀你自己的人去,杀我的亲兵干什么,分明是包藏祸心!” “我是大哥!”沈睦看到沈勃竟敢当面顶撞自己,不由得极为愤怒,“长兄为父,父亲大人不在,就应该以我为尊,你敢不服,信不信我用家法!” “你做梦吧你!”沈勃才不怕他,“家法,家你个鬼,你不过就是早生出来两年有什么得意的,白长了年纪不长脑子的废物,还对我用家法,谁给你的自信!” 士兵们看到主将争吵起来,一个个目瞪口呆,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就更没有精力打仗了,而这时候,杨小瓜和范晔看到对面的沈家兄弟一个个脸红脖子粗的,还拔出宝剑互相挥舞的样子也是颇为惊讶,这都哪跟哪就内讧了吗? 不过,你们内讧你们的,我们就不陪你们玩了,本来杨小瓜计划着利用自己的一些布局一步步歼灭对方的,但是现在的情形显然出乎了自己的意料,要是自己逼迫太紧说不定对方就会放下争执一致对外,那就不好玩了,所以,先放一放吧,于是杨小瓜下令所有人马以自己为箭头,以范晔为中军,以盘小雷断后,换了一个方向,不向着三兄弟把守的北方,而是斜向东杀过去,东边的部队本来只是负责拦阻一下的,并没有沈家的正规将领控制,而是某些合作伙伴的家将掌握,这些人都是打顺风仗占便宜来的,硬骨头自然要沈家人来啃的,所以他们才不会拼命,当然了以他们的战斗力,想拼命也打不过杨家铁骑,所以是一冲即溃,给杨小瓜轻而易举的杀开一条血路来,带着范晔的亲军一路向东呼啸而去,杰拉德的一百人则是负责从旁辅助,不停的利用弓弩进行骚扰,让这些人无法整队追击。 其实,就算是没有杰拉德的骚扰,这些步兵想追击骑兵也是不可能的事儿,所以这六百骑兵兵不血刃,连一个战死的都没有,就一溜烟的向着东方离开了。 第142章 剿杀 为什么要向东而不是向北呢,其实也很简单,徐州的治所在北边的彭城郡,既然人家要截杀,自然能够想到范晔的老巢在彭城,一旦让范晔去了彭城,就会纠集人马反扑,就算不反扑也再难下手了,所以北方应该有敌人的重兵把守,虽然杨家骑兵精锐无比,但是也犯不着白白的损失战力去冲击敌人的防线,而东边不到百里远就是洪泽湖。 范晔的族侄范无病正在洪泽湖操练水军,刘宋一向对水军很重视,南船北马么,所以在洪泽湖有足足三万水军在那里轮训,都是些少有的精锐,而且都是范无病、刘十八等人亲手练出来的,忠诚无比,只要和他们汇合了,就算是遇到了北魏的上万精骑也无所畏惧,至于这些拼凑起来的各怀鬼胎的禁军,那就不过是土鸡瓦狗了。 对于骑兵来说,全力奔驰,百里之遥不到半天就到了,事实上,连半天都没有,因为得到信息的洪泽湖水军,已经派出前锋步兵五千人前来迎接尚书仆射大人范晔,为首的正是范晔的族侄范无病,双方会面,杨小瓜就安心了,立刻和范晔商量,让范晔去洪泽湖主持大局,自己带亲卫骑兵返回,绞杀这只沈家军队,虽然说这支军队其实是各大势力拼凑的,并不属于沈家,但是那不重要,反正只要是绞杀了,不会有任何人敢于跳出来说是自己的人马,撇清还来不及。 对于这种建议,范晔自然是大大的同意,他和沈演之的仇恨早就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就算他肯放过对方,对方的家族也不会放过范晔,这一次被十倍人马截杀,范晔恨得牙根痒痒的,文人虽然豪迈,不讲究睚眦必报,可那也要分是谁,死敌的话只有迂腐的人才会宽恕。 于是乎,范晔立刻派人飞报彭城的衡阳王府,要求衡阳王刘义季下军令绞杀某支人数近万的盗匪武装,以安定地方,当然啦,这支人马虽然不是盗匪,但是谁让他们以盗匪身份出现呢,正是杀他没商量。同时范晔以别驾的名义下令徐州大小关隘处于战备状态,绝不可以放这支盗匪武装离开徐州,否则军法从事。同时,范晔写了一道命令,要青州刺史杨茁统领徐州各郡县人马,统一协调,剿灭叛匪,这样杨小瓜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统一指挥各郡县部队完成围杀了。杨小瓜和范晔商量,立刻下令洪泽湖水师出动战船数百,沿淮河逆流而下一字排开,在济阴、五河、燕县一带沿河巡弋,坚决不放这支部队南逃,敢来徐州惹事,就叫你来的去不得,一张大网徐徐张开。 放下他们不说,再说沈家兄弟,被杨小瓜的三百骑兵一冲而溃,眼睁睁的看着对方大摇大摆离开包围圈,毫无办法,一开始还不死心,尝试着追了一阵,两只脚追四条腿,那不是开玩笑吗,连吃尾气的资格都没有,追了个人困马乏,累的要死,几个人在那里互相抱怨。沈睦就大骂沈勃桀骜不驯不听将令,沈勃就说沈睦小心眼,心怀不轨要趁机削弱自己的力量,说到最后差一点发生大规模械斗,就连士兵都卷了进去,要不是老三沈统出来劝解,那么不用范晔派人来,他们自己就要血溅当场了,就这样吵吵嚷嚷耽误了很多时间,等他们好容易恢复了平静,天已经黑下来了。 三个人眼见着无法追上范晔,就只能撤退,然而怎么撤退呢,一起走是不太可能的,六千人实在是太多了,能把一个小县城塞满,只要不是瞎子就能发现他们的行踪,把守关隘的官军显然不是瞎子。他们进入徐州埋伏的时候就是分兵多股,几百人一拨分别从边境上不同的关隘进来的,因为这些部队分属于不同的势力,所以这么潜入徐州境内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现在要走,沈家兄弟就不同意了,他们自己的人马三个人加在一起也不到千人,就凭眼前的三个人的状态,不要说大队人马围剿,就算是一直跟着他们不停骚扰的一百个杰拉德骑士就能让他们伤筋动骨。然而,这些不同势力的人马可不管沈家兄弟的想法,他们只对自己的家主负责,他们的任务就是来壮壮声势,站脚助威,每一个人都是家族的宝贵财富,不能轻易折损,现在沈家兄弟想要带着他们一起作战,那不就当炮灰吗,逃跑的时候目标越小越容易逃脱,只是最基本的常识,跟着沈家兄弟,大队人马挤一个疙瘩,这不是明摆着告诉敌人我在这里,快来追杀我吗。 至于说分散之后沈家兄弟的死活,那又与他们有什么相干,本来这一次沈家兄弟就是被推出来做替死鬼的棋子,各大家族谁会在意他们的死活,这些部队的统领们自然也清楚这些,坚决不同意给沈家当炮灰,就这样,宝贵的撤离时间在无尽的扯皮中一分一秒的化为了乌有,几个人从黄昏吵到了天明,丝毫没有发现,身边监视的骑兵已经从杰拉德的一百人变成了杨小瓜的三百人,此外还有淮阳和南济阴的一千骑兵离此已经不到一个时辰的路程了,在更北的地方,衡阳王刘义季亲率五千骑兵,也在昼夜兼程直扑临潼,当然了,刘义季其实就是闲的,作为刚刚三十出头的年轻人,他骨子里燃烧着祖先好战的血脉,但是总是没有机会亲自冲锋陷阵,骨头都生锈了,这一次听说有这样一个名正言顺的机会,刘义季绝不放过,立刻点起人马,连夜就出发了,他可是知道杨某人的战力,生怕来晚了就赶不上热乎的了。 等到日上三竿,沈家的乌合之众也没吵出个结果,那些各大家族的代表实在忍不住了,不想再这样无休止的吵下去,于是各自点起人马,要拔营起寨了。 沈家兄弟自然是不肯,想阻止那哪能阻止的了,最后还是一哄而散,三个人一看,就别在这里磨蹭了,自己也散了吧,三个人分别三个方向离开。 这种撤退方式其实是最安全和稳妥的,但是,那是在对等的情况下,现在杨小瓜在速度和战斗力上掌握了优势,怎么可能放他们轻易的离开,撤退一旦拆散了建制,那就是溃逃了。 杨小瓜得到了信息,说敌军分散撤退,方向各个不同,就笑了,这不就是主动把自己变成食物,怕我们一口吞不下,所以给我们零敲碎打的机会吗,果断下令,放开眼前的敌人,直接追击离自己最远的一股敌人,然后再来一个金龙摆尾,返身一口一口吃掉。 说是离自己最远的,但是其实出发也不过一个时辰而已,步兵就算是全力突进,两个小时也最多走三十里路,就这样还会累得气喘吁吁的,要知道这是武装越野,不能拿马拉松的速度来衡量,况且,古代士兵是根本不可能马拉松的,除非想全员累死,或者全员哗变。 要说这点距离对于骑兵来说真的不算什么,马匹一跑起来,那就是拉一个积炭的事儿,但是为啥要这么玩命呢,悄悄的跟在后边不好玩吗。 于是,这一支来自会稽公主府的五百人成了杨家骑兵的第一个玩物,会稽公主刘兴第不喜欢参与政治,但是他儿子徐湛之可是热衷的很,上一次参与造反被贬为庶人自然是不肯安于现状的,现在有机会出来搅浑水,就兴致勃勃的派出了自家的全部力量,由家将头目徐良率领着来凑热闹,这个徐良是山贼出身,一口金丝大环刀耍起来那也是光华耀目夺人眼球的,对于正规军的指挥技巧虽然不擅长,但是作为山贼的强项那就是跑路,所以这一个时辰真的没有白费,硬生生的跑出了三十多里远,把士兵累的口吐白沫,就差躺在地上不起来了。 徐良一看这可不行呀,拎着大刀就过去了,照着在地上耍死狗的士兵就是一顿输出,拳打脚踢外加破口大骂,“你们这群该死的东西,平时吃得饱睡得好,就是训练瞎胡闹,赶快给老子滚起来,这是逃命好吗,给敌人追上来大家全得死!” “徐老爷,我们实在是跑不动啦,死就死吧,给人杀了也比累死在逃命的路上强。”士兵们根本不在乎徐良的威胁,反正大家都是来赚钱的,谁会真的卖命,打不过就投降呗,那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像极了刚跑完一千米达标的高中生。 等到杨小瓜的骑兵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满地横七竖八躺着好几百人,只有一个领队的军官在那里跳着脚破口大骂,骂得口沫横飞仍然无济于事。 杨家骑兵是又好气又好笑,不过,管他呢,反正冲上去就是了,马队呼哨着围着这些耍死狗的士兵不停的旋转,箭矢纷纷射出,夺夺的钉在这些人的身畔,马上这些死狗就变成了活狗,一个个以最快的速度爬起来举手投降,哪有一丝一毫累瘫了的样子。徐良绝望的看着自己这一群废物手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愤怒的举起刀来,扑向最前边的杰拉德骑士。 步兵对骑兵作战只能依靠方阵,用集体的力量减缓骑兵的速度,用超长的巨矛刺杀敌人的战马从而使敌人胆怯,取得胜利,但是你说单挑,那步兵就完全不是一盘菜了,不要相信香港武侠电影里的镜头,好好的将军骑着马偏要跳下来在地上打架,那纯粹是因为南方人不会骑马(这个梗可以参看三国演义刘备招亲的故事),所以拍不出来真正的骑战,只好偷换概念。奔驰起来的骏马绝对不是步兵能对抗的,就算你是绝世高手也不行(偷袭不算),在这一方面,施耐庵在水浒里就说得很明确,牛到天上的李逵遇到了排不进前十名的骑兵将领索超,照样给人家压着打,甚至按在地上摩擦,完全不是一个量级,这也就是为啥古代名将没有一个是不骑马的(用东吴水军将领划船打仗来抬杠的可以一边凉快去了)。 徐良的武功很有两下子,如果杰拉德跳下马和他单挑虽然不一定会战败,打赢也不会很容易,但是杰拉德凭啥不骑马呢,虽然徐良有马,但是他是山贼,只是把马当成交通工具,骑着马打架那是坚决不会的,所以这场战斗就是碾压,一个冲锋就让杰拉德把他踢了一个跟头,还没等他爬起来,又被反冲回来的战马再次踩翻,还不等杰拉德骑士的第三轮肆虐,徐良就跪了,高举双手大喊投降,就这样,一支香烟的功夫解决战斗,五百公主府的家丁全部投降,杨家骑兵懒得处理他们,命令他们自己用绳子把自己穿起来。捆成一大队人,就像奴隶长途迁徙那样子,武器全都上交是必须的了,统一把武器辎重堆成一大堆,由十名杨家士兵看守着,等待地方上的步兵跟上来进行交接不提。俘虏不敢留下来,既然已经穿成了串,就驱赶着一起上路,再回过头去找另外的逃匪。 因为是顺着路,先远后近,所以并没有什么准确的目标,正所谓半夜下饭馆有啥算啥,走了半个小时就碰到了另外一支队伍,要说这半个小时,骑兵虽然没有奔驰,速度也是不紧不慢的,但是对于那些刚才还耍死狗的俘虏来说就是要人命了,但是他们可不敢反抗,别看他们不怕徐良,那是因为知道法不责众,现在是俘虏,谁会管你的死活,敢拖沓,好哇,杨家骑兵毫不犹豫的抡起宝剑砍杀了好几个士兵,马上这些人就噤若寒蝉乖乖听命了,谁敢抱怨就杀呀,再加上这些杨家骑兵是纯粹的红头发蓝眼睛的雅利安人(萨珊帝国地处波斯,而伊朗这个词翻译成中文就是雅利安人的意思,这一条可以参看伊朗留学生波斯娜菲菲的视频介绍。)这些俘虏会觉得遇到了魔鬼,谁敢和魔鬼唧唧歪歪呀,而杰拉德骑士团也确实只忠诚于杨小瓜本人,服从他的命令,对于其他人视若无物,自然也不会同情他们。 就这样在鲜血的震慑下,俘虏们跑出了他们从来没有的高速度,紧跟着杨家骑兵(其实这会儿已经加入了附近州郡的人马,变成一千多人的骑兵队伍,不过既然杨小瓜有全权指挥,那么也就勉强算成杨家骑兵吧。)很快来到了第二支队伍的面前,这支人马也是五百人左右,因为没有像徐家那些逃兵一样全速逃遁,所以看上去虽然也很疲惫,但没有满地打滚的样子,似乎可以一战。 这一支人马来自颜师伯家,颜师伯本人和范晔毫无瓜葛,本来不会参与这类黑暗的手段,而且他本人仅仅是个武陵王府的主簿,没什么家底,也拿不出来这么多士兵,但是他没有,太子有呀,太子刘劭其实和范晔也没有什么瓜葛,而且范晔曾经是刘浚的左膀右臂,刘浚和太子那也是朋党为奸的,怎么就要对付范晔了呢,其实两点,刘邵一向痛恨刘浚的老妈潘淑妃,觉得她争宠害死了自己的老娘袁皇后,而刘浚生怕被太子干掉,就一直伏低做小讨太子的欢心,所以混成了太子圈里的打手,但是太子究竟是利用他还是真的接受了他的效忠呢?鬼晓得,反正每一个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之间永远不会有真正的友谊,这才是真相。反过来,太子的亲信颜峻被杨小瓜赶出了青州,差一点被干掉,所以太子对杨小瓜是极为的腻歪,然而,腻歪也没用,两个人身份天差地别,太子没有办法跨过重重阻碍去动手,对一个背景不俗的地方大员,想动手也不容易,毕竟杨家手握重兵,又极为低调,真的不好下手,县官不如现管,太子虽然高,但是不是现管,这一次受到颜峻的蛊惑,就干脆借出太子府的一营人马交给颜师伯来做黑活儿,说起来颜师伯也只是个背黑锅的棋子罢了。 不过背锅虽然背锅,颜师伯还是留了个心眼,没敢亲自出马,而是委派了太子府的一个校尉张淦之领军,理由很充分,颜师伯是文官不会领兵,另外太子府的人也不会听从外人的命令,只能自己人独立成军,就这样太子刘劭就糊里糊涂的被拉下了水还不自知。 张淦之是太子亲信,一向以勇武着称,虽然没有什么战场搏杀的经验,但是也多少有些自己的看法,所以没有像徐良那样不顾一切的逃跑,也不会像沈家兄弟一样磨叽,只是尽力保持着速度,不掉队,不拉胯,稳稳地从另一个方向撤离,如果杨小瓜是由近及远的追击的话,说不定真的会在绞杀沈家兄弟之后给张淦之逃了,但是杨小瓜反其道而行之,采用了先关门后打狗的策略,利用自己的速度优势一个勾拳要把筹码全部梭哈了,张淦之就没有办法了。 看到追兵远远的到来,张淦之赶紧停下队伍,重新整顿队形,以备作战,他不敢暴露身份,太子卫队的地位是超然的一旦卷入臣下的纠葛后果不堪设想,到时候不但太子会否认一切,就连他自己的全家老小都保不住,所以今日之事唯有死战。你别说,他这么一想,还真的有一点点慷慨悲歌的豪迈之气出来,可惜的是士兵们没有,他一个主将在那里瞎感动能有啥用呢!太子卫队自从组建以来就没见过血,这也是正常的,啥战争要太子亲自上阵那不就要亡国了么,所以这些士兵虽然都是千挑万选的悍卒,但是身上免不了全是骄娇二气,少了一股军人的铁血,平时抢男霸女肯定是不能有用的了,而面对的杨家圣骑士,那都是在中东战场上杀人无数被宗教狂热思想洗过脑的屠夫出身,身上的血腥之气自然而然就能发出来威压全场,这气势就完全不一样,这样的力量对比显然无法改变结局,这支部队坚持了一炷香的时间,就给杨家骑兵冲垮了,然后乖乖的投降,他们觉得反正自己不是真的盗匪,投降就不会死,内斗不需要拼命吧。 剩下的几支部队命运都差不多,被一一追上,然后有的一个冲锋解决战斗,有的无需冲锋,只要看见漫长的俘虏队伍就跪下投降了,到了中午时分,除了沈家兄弟的三支队伍,其他的人就都被全歼了。 而此时,沈家兄弟的人马却一直向北,朝着一个意想不到的方向逃跑了,他们分散进入了山区。 第143章 太子的反对 然而,想法是不错,逃跑进入山区,利用骑兵的不适应性分散突围,然而,这里是安徽省,就没有山,他们进入的山连丘陵都算不上,平均几十米高的土堆,这能有啥用呀,一眼就能看见,战马上下毫无阻碍,根本就是自己逗自己玩嘛。 不过,一开始确实有一定的隐蔽性,杨小瓜发现一览无余的平原上,怎么就失去了沈家兄弟的下落了呢,上天了还是入地了? 但是,这些瞒不过有经验的斥候,这里是江南,都是泥土地,你上千人走过去当然会有脚印,虽然说分成了好几个方向,但是进山的路无数条,出山的路就没有那么多了,杨小瓜也不想追了,只是吩咐原地扎营,派出斥候尾随敌军就行了,大家先休息一下再说,反正北边的刘义季带着几千人已经快要杀到了,就留给他过过瘾吧。 杨小瓜原地停留,甄别俘虏,分类登记,这些杂事儿最消耗时间的,就忙了一下午,从中午一直忙活到黄昏才大致有个眉目,至于说最后怎么处理,反正不会白白还给那些那些隐藏势力,要么用钱来赎,要么就直接编入军队然后口供上交,反正不会便宜了这些火中取栗者就是了。 且说刘义季,带着几千骑兵刚刚来到泗县附近,就一头撞上了逃出山地的沈家兄弟,刘义季和沈家兄弟是认识的,但是这一次几乎认不出来对面的叫花子是堂堂禁军统领沈演之的后人了,刘义季叹息不已,真的是一步走错满盘皆输呀,原来王侯之家也能落魄如此。(沈演之是世袭的侯爵)叹气归叹气,仗还是要打的,你不打他们就不倒呀。 刘义季用鞭子一指,“前边的盗匪,本王在此,赶快下马投降,留你们一条命。”他可不想和对方相认,沈家好歹是侯爵,丢不起这个人,还不如直接当成普通盗匪,不认识最好。 他是这么想的,对面的几个人却不识趣,尤其是沈睦,心中愤懑,大声吼叫,“谁是盗匪,我们是世代簪缨,堂堂吴兴沈氏,安可轻侮!”说完催马举着长槊就扑了过来。 刘义季鼻子差点没气歪了,我给你们留脸了,你们自己不要脸呀,吴兴沈氏好大的名头,跑来截杀朝廷大员,不嫌寒碜吗。刘裕出身平民,其实很看不上这些世家贵族,对这些人的仁义道德男盗女娼极为鄙视,只是世风如此,不得不尊重一小下,现在刘义季终于也明白了为啥老爹对士族要打压了,这些人渣的可以呀。 本来还想着一试身手呢,现在是一点兴趣也欠奉了,和这些纨绔动手,太掉价了,把手一挥,吩咐道,“谁上去把他们擒了,本王按功行赏!”这也是刘义季心存了善念,不想用兵力推死对方,派人单挑,给对方一个保留面子的机会,至于说对方领不领情,那就与自己无关了。 话音一落,有麾下勇将董永号称董三枪和神射手杨侑及越众而出,要抢一个头功,对面的沈家兄弟是三个人,但是这三个人面不和心也不和,没办法玩群殴,只能沈勃和沈睦双马齐出,分别迎战董永和杨侑及。 董永号称叫董三枪,讲究的是一马三枪,速度快势头又猛,普通的将领很难躲得过去他的一马三枪,就像是程咬金三板斧一样,并不是说人家只会三板斧,而是打仗根本不需要第四下。沈睦作为沈演之的长子,一直觉得自己很牛,一杆长槊使出来在军队中难遇对手,可是呢,这中间水分大了去了,首先说,你作为统帅的儿子,谁敢轻易就打败你甚至打伤你,所以他的对手们都是装装样子的,反正就是陪太子读书,再说了,沈演之自己号称名将,其实也是个纸上谈兵的家伙,文官出身,属于典型的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要不然怎么说和范晔关系不好呢,其实就是文盲读书人对学问大师的嫉妒罢了,打开历史,这货就是个祖上世代为将,自己从来没上过战场的假老粗,卖直求富贵的嘴炮罢了,有这样的父亲,儿子能有啥本事,遇上董永这样的悍将,那可就戳穿牛皮了。两个人一见面,董永一枪就直插沈睦的心口,沈睦一身的冷汗,赶紧侧身,用马槊横拨,结果那是个虚招,一下子就推了个空,身子一晃,董永抽枪,枪尖向下,就直愣愣的扎他的小腹,沈睦大惊失色,一声大叫,就滚鞍落马,躲过了董永的致命一击,但是,骑兵将领你掉地上了还打个锤子呀,,浑身的铠甲那么沉,人摔下去就半天也爬不起来,被董永的亲兵冲上去三下五除二按住了五花大绑捆了个结结实实。 那一边沈勃和杨侑及对阵,杨侑及是一个神射手,但是不代表说只会射箭,古代的将领,射箭是第一技能,长兵器是第二技能,刀剑是第三技能,拳脚是末等技能,所以会拳脚的不一定会武器,会武器的一定会拳脚,所谓武器就是手脚的延长吗,同样的,会枪术的不一定会射箭,会射箭的一定会打架,因为射手通常力大无穷,而长兵器作战力量和准头灵活都是必备的要素,所以,杨侑及不单单会射箭,枪法也颇为厉害了,沈勃和哥哥沈睦一向不和,但是武功上两个人是半斤八两家学渊源都是嘴炮的儿子小嘴炮。杨侑及的枪法绵密至极,就像是在射箭一样,绕着固定的靶子不停地进攻,对他来说枪尖就是他的箭矢,敌人就是一个人形靶,只是距离从百步穿杨变成了五步穿心,那就更容易了,他容易了,沈勃受不了了,太屈辱了,董永还好是一枪致命,这个杨侑及是个东方不败的打法,用枪尖绣花,两个人打了三四个回合,再看沈勃,那就已经没眼看了,浑身上下的铠甲全都给杨侑及给弄坏了,好好的鱼鳞甲,所有的铆钉全都给挑开了,浑身上下破破烂烂,真的是衣衫褴褛,全是碎皮条子和破烂的金属片,那样子连拾破烂的都不肯收了。可是衣服都破成这样子了,沈勃身上是一个伤口都没有,还在奋勇拼杀,高呼酣战,他那里勇气可嘉,看热闹的士兵和将领是一阵又一阵的恶寒呢,都下定决心,以后绝不和杨侑及比武,要是给他开恩一箭射死还好,要是这么打,那就太丢脸了,真真的杀人诛心,伤害不大,侮辱性太强了,这简直是脱衣服的枪法呀,杨侑及自己不知道,他的脱衣枪法一战成名,从此被口口相传,成为敌人避之犹恐不及的邪恶存在。 老三沈统一看,这个老二也太二了,这么打还不把人丢到姥姥家去,不行我要去救他,催马上前,要双战杨侑及。 杨侑及是丝毫不惧,一个人哄着两个人玩,继续战斗,可是旁边刘义季看不过去了,就喊道,“杨将军,速战速决,不要再玩了,给沈家一点面子吧。” “好的,遵令。”杨侑及一看王爷下令了,只好认认真真的动手了,他认真了,那沈家兄弟就受不了了,被杨侑及像打高尔夫一样噼里啪啦两枪杆就打下马来,小兵子冲上去拿住。 主将被俘了,那士兵们自然就没啥要拼命的理由了,人数比对方少了将近十倍,步兵对骑兵,主将不是个儿,那就投降呗,乖乖的高举双手,把武器丢在路旁,被驱赶着回彭城。 两天之后,刘义隆看到了老兄弟刘义季的密折,气得直接把茶杯给摔得粉碎,这些大臣们也太不像话了,公然结党谋杀朝廷大员,在眼皮子底下调动了近万人马,这还了得,附近州郡的官员都是瞎子吗?当然,刘义隆也知道,这些人不是瞎子,而是奉了上司的命令装聋作哑,而他这个皇帝也只能装成不知道,无法深究,真的要深究,就要在朝堂上搞大清洗,那么对自己的权力基础会造成伤害的,尤其是刘义隆也不是傻子,他当然能够从兄弟的奏折中看出,太子身边的人也参与了进去,自己总不能大义灭亲吧,皇储是国之根本,动不得,尤其是自己要全力北伐的时候,更不能出乱子了,只能忍了,但是这么忍了心里也不会舒服,于是下令给刘义季,告诉他便宜行事,意思就是狠狠敲一敲这些团体的竹杠,自己心里不舒服,自然不能让他们好过了去,既然敢冒险就要有付出代价的准备,好好的出一把血吧,胜者王侯败者贼,谁让这些家伙失败了呢。 刘义季得到了尚方宝剑,就踏实了,乐滋滋的开始了敲竹杠的生涯,反正奉旨敲竹杠,那些家族必须出血赎回自己的家丁,还要出大价钱,不出钱?可以呀,你不出钱我就把他们的口供交上去,然后把他们送去做苦役,看看他们的家属会不会闹起来。 显然,这些人都是家族费了好大力量培养的人,不能轻易放弃的。千年的世家百年的王朝,这些世家大族的底蕴很丰厚,家奴佃户不计其数,但是维护这些财产的核心战斗力并不是很多,一方面是太多了养不起,另一方面是养多了就会给皇帝送菜,所以每个家族的真正战斗力也不过是上千人,这一下子就损失三分之一四分之一,那是要老命的事情,世家之间讲究一个平衡,谁少了核心战力,谁就会变成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所以就算是咬着后槽牙也要把这些力量赎回来,更何况,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不出点血,朝廷怎么会放过你呢,于是经过了长达数月的谈判,刘义季的粮仓里多了百万石的粮食储备,足够十万大军半年的战斗损耗了,看着堆积如山的粮草,刘义季捏着下巴上不很长的胡须,得意洋洋的想到,范先生被刺杀一次就能换取这么多成果,这要是本王,咳咳咳,那会有多少收获呢,不过也就是想想就算了,还不会有人敢于明目张胆的动用大军对付自己的,除非是想造反了。 这些都不过是小插曲,对于整个朝廷的运转毫无影响,只是某些人的私人利益受损,那也是咎由自取,颜峻兄弟二人没人出钱赎回,皇帝直接把他们送去岭南了,包括那一支太子的亲卫人马统统打包送去岭南屯田,而且事后也不予以补充,就这么空着,这也是皇帝对太子的一个警告,朕还活着,不用你跳这么高,老老实实的做储君才是你该干的事情,同时参与此事的张淦之也被直接送到交趾,永远不得返回。倒霉的沈家兄弟作为罪魁祸首,就算是范晔不追究也讨不了好去,世家大族们出了血,自然要深恨始作俑者,他们不会去恨范晔,只会痛恨办事不力的废物沈家,所以大家一起参奏,说虽然为父报仇是合理合法的,但是范晔和沈演之并没有私仇,沈家谋反才是根源,这一切咎由自取还不知悔恨,属于不赦之罪,念在祖上有些功德,免除一切官爵,直接发往武陵王刘骏的麾下效力,而那些沈家的士兵就被刘义季留下整编当成炮灰准备作战使用了。 冬去春来,转眼就到了元嘉二十五年,刘宋的战争准备已经基本完善了,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一个借口就可以对北方宣战了,刘义隆任命江夏王刘义恭为总督北方各路军马的大都督,统一调配物资粮草和作战事宜,一切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但是作为太子的刘劭这一次又跳出来坚决反对北伐,甚至在朝堂上大骂主张北伐的大臣江湛是奸臣误国,双方差一点动手,弄得朝堂一片混乱。这个太子一直是坚定的主和派,加上又娶了拓跋蓝为侧妃,拓跋蓝长的俊俏,性格率直泼辣,和循规蹈矩的太子妃完全不同,颇受太子宠爱,这就更坚定了太子维护和平的信念,然而,北伐是既定国策,刘义隆很清楚,自己不北伐,北魏也迟早会南侵,自古作战,从北向南容易,从南向北很难,历史上只有明朝的朱元璋和民国的常凯申完成了统一,而实际上常凯申也只是形式上的统一,并没有真的完全整合力量,全国仍然是割据状态,这才导致了东洋人侵华面对着一盘散沙势如破竹。而在南北朝时期,显然一次北伐成功统一的案例都没有,刘义隆更多的是要以战养兵,防止被温水煮青蛙,并没有多少统一全国的信心。 他怎么想的,外人是不知道的,太子也不知道,气哼哼的回了东宫,摔盘子砸碗一通发泄。侧妃拓跋蓝就看见了,赶紧过来劝说,“太子殿下,干嘛发这么大的火?是谁不开眼,竟敢惹您生气呀。” “蓝蓝有所不知呀,孤是为朝堂上的事情,并不是和某人吵架了。”刘劭缓和了语气对拓跋蓝说道,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向阴骘的刘劭一看到拓跋蓝就会情绪缓和,不管多暴躁都会强压着怒火。 “哦?”拓跋蓝扬起眉毛,漂亮的额头皱了起来,“是什么事情呀,太子殿下能和我说说吗?”她从来不自称臣妾啥的,太子反而很喜欢,觉得够真诚够率直,天真烂漫,总之情人眼里出西施,无论拓跋蓝说什么做什么,太子刘劭都会觉得美不胜收。 “额,”刘劭迟疑了一下,强颜欢笑,“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蓝蓝放心吧。” “嗯?”拓跋蓝不高兴了,“太子殿下难道还有事情要瞒着我吗?是不是仍然把我当外人?” “额,这个嘛。”刘劭额头上渗出了冷汗,眼看着隐瞒不过去,只好老老实实的说道,“我也不瞒你,朝廷上有江湛这厮,蛊惑父皇要举兵北伐,收复河南诸地,我觉得兵凶战危,不可以轻易动武,劳民伤财不说,南北之间好不容易的和平状况也会被打破,到时候老百姓苦不堪言,会民怨沸腾的。”注意一点,这里的老百姓和我们理解的并不一样,在古代人眼里,百姓并不是平民,而是能够登记在案的贵族姓氏,当然不是正正好好一百个,只是一个泛指,借指那些世家豪门的统称,至于真正的平民,统治者才不需要考虑。 “原来如此!”拓跋蓝已经不是原来那个豆蔻年华的小姑娘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政治斗争已经颇有一点点见识了,更何况作为鲜卑公主,她自然知道,一旦北伐成功,自己的一切都会失去,从太子妃(侧妃)变成奴隶也不是不可能,所以她当然也不会赞同北伐,她想了一想说道,“太子殿下,既然陛下决意北伐,那么你恐怕也阻止不了,这是国策呀,太子虽然贵为储君,毕竟只是储君,不是君王,左右不了陛下的想法,至于江湛大人王玄谟大人,那都是国之栋梁,陛下的心腹大臣,殿下切不可和他们翻脸的,将来还要倚重他们在陛下面前美言呢。臣妾虽然是鲜卑人,虽然北伐之后臣妾会变成奴婢,但是只要太子殿下安然无恙,臣妾就算是死了,也心甘情愿!”说完,双目含泪,眼圈红肿,虽说没有梨花带雨,但是那委屈的样子比撒泼打滚更来得让人心疼。她从来都没有自称臣妾的,这一次用了这个称呼,反而让刘劭是心疼如绞,脸孔涨得通红,一下子就坐不住了,拍案而起。 “蓝蓝不要伤心,孤家就算这个太子不做了,也要拼死护得你周全,决不能让那几个小人得逞!” 第144章 抓住他 刘劭站起身来,吩咐道,“来人,给孤备辇,孤要进宫去见父皇,绝对不能开战!”说完不等拓跋蓝再说什么,就急匆匆的出去了。 等他一走,拓跋蓝一扫刚才的戚容,面色如霜,低声吩咐道,“春桃,你去把黄庚找来。” 黄庚,自从那一夜,就再也不是仆街的牙人了,因为对拓跋蓝的照顾,被拓跋蓝赏识,成为了公主的侍从小队长,专门替拓跋蓝做一些不方便亲自出面的事情,实际上就是一个对外的联络人。 黄庚进来给拓跋蓝作揖,“见过公主殿下。”他是拓跋蓝的私人奴仆,和太子无关,所以称呼对方为公主而不是太子妃之类的。 拓跋蓝一脸严肃,“黄庚,我平时待你如何?” 黄庚一听这话心里就是一跳,这话可不是什么好话,一旦问出来就代表要你玩命报答了,但是不管心里怎么想,表面上也要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狂拍胸脯,“公主对我有知遇之恩,天高地厚,要是没有公主,我现在还只是一个在街头打野食,拉客人的小角色,正是遇到了公主殿下,我才能飞上枝头,做了公主殿下的亲随,一人之下众人之上,我的老母亲也免于饥寒之苦。黄某人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公主殿下只要一句话,黄某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噼里啪啦的表了一通决心之后,只见拓跋蓝的脸容缓和了很多,温言抚慰,“黄庚,我知道你的忠义之心,也很感激,现在有一桩很棘手的事情,想要你去做,做不好可能会有危险,不知道你肯不肯去?” 黄庚心思一动,心说戏肉来了,但是也不动声色,继续做慷慨激昂状,“公主说的哪里话来,黄庚生是公主的人死是公主的鬼,公主有话就吩咐吧。” “好!”拓跋蓝随手取出一张罗氏商行的银票,上面写着足银百元,递给了黄庚,“这一点钱你拿回去安置你的老母,把她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供养起来,想来是够了。”然后又拿出一叠钱票,每一张都写着百文足钱,这一叠约莫有四五十张,交给黄庚说道,“这些是你此次外出的路费,你先收好,安置完老母之后不用再来找我,秋梨会去告诉你该做什么事情,你就照她说的去做就可以了,事成之后返回,我再加倍赏你。”说完摆摆手,不等黄庚说什么,“你下去吧。” “遵命!”黄庚拿了钱,不再多话,毕竟是太子的东宫,还是比较严格的,呆久了会有麻烦,就直接出去了。(南北朝或者秦汉时期,宫禁并没有后世那么森严,有很多闲杂人等能够进入的,比如赵飞燕、贾南风等等都曾经秽乱宫廷,长时间没人管。) 转移老母对黄庚来说相对简单,他自小家道中落,和母亲离群独居,亲戚们并没有什么往来,后来他被拓跋蓝收留,逐步参与到政治斗争里,自然知道里边的凶险,所以就提早用积蓄匿名在南京乡下的一个角落买了一所宅院,还有若干土地,雇佣了佃农种田,一切看上去都很自然,不会给人看出破绽来。搬家就更简单了,什么都留下,不带一针一线,给人无迹可寻,直接就把老妈送去乡下。 黄庚的老妈并不是普通人,普通人也教不出来那种身在市井,但是读书识字能写会算的孩子,黄庚也没问过自己老妈的身世,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秘密,亲若母子也不例外。这些年他的忙碌,老妈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不点破,心里明镜一样的。现在看到搬家,老妈就再也不忍了,直接问儿子,“这一次是不是很危险?” “没事的母亲,你放心住下吧,不会有大问题的。”黄庚强颜欢笑。 “妈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民妇,我们,唉,算了,我们现在就是普通人。大人物之间的事情我们说不清楚,也不用清楚,你告诉我,这一次会不会死。”黄母叹息。 “母亲放心吧,儿子一定会小心谨慎的,这一次的赏赐足够我们一辈子富富余余的过下去了,公主应该也没有存在了灭口的心思,她给了钱让我们自己安排转移就足以说明她的善意。”黄庚安慰老妈。 “但愿如此,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我就不说什么了,你自己一切小心,我也会好好待着的,不会给你添麻烦。”黄母也安慰儿子。 “嗯,这一次完了,我就想办法退出去,娶媳妇生孩子,好好的过安稳的日子!”黄庚下决心道。 一切安排妥当,他就在公主家的某个茶楼坐等丫鬟秋梨的到来,到了第二天清晨,秋梨一身男装打扮出现在黄庚的面前,黄庚一见,就迎上前去,两个人都不言语,来到了内部的雅间,秋梨拿出来一个蜡丸交给黄庚,低声吩咐道,“你带着这封信去洛阳,在白马寺门外的悦来客栈,找账房先生一个姓许的人,把这个交给他,然后就回来复命,不要等对方的回信,免得出危险,公主还等着你平安回来呢。”这话就很贴心了,等于明白告诉他,收信的人不一定是好人,要注意安全。 黄庚点头领命,送走了秋梨,换了一身普通行脚商人的装束,雇了一辆马车,离开了南京城,再出现就是滁州了,此时的黄庚骑着一头小毛驴,驮着一些行李,手捧书本,优哉游哉的一路向西,俨然是一个游山玩水的书生模样了。 也别说,腹有诗书气自华,黄庚虽然出身市井,但是这些年真真切切的读了不少书,所以装起书生来也是有模有样。那个年代的人并没有家国观念,连汉族都没有,更不要说汉奸之类的想法,都是忠于雇主,先有家后有国的,所以黄庚并没有什么里通外国的负罪感,就只是为公主效力罢了。 实际上,他刚刚离开,就有数骑战马追了出来,幸亏他已经换装成了书生,而且路径也出乎他人的预料,这才堪堪逃过一劫。 为什么会有人追出来呢,事情就出在太子身上,太子刘劭去皇宫找皇帝刘义隆力劝不可以开战,结果和侍中江湛大吵了起来,太子要拔剑斩杀江湛,自然是被皇帝阻止了,不过刘义隆也很奇怪,虽然决心北伐,但是并没有因此对儿子多加指责,更多的是一种和稀泥的态度,这也和刘义隆的性格有关系,刘义隆对政治斗争很敏感,但是偏偏对子女很溺爱,对亲族也很倚重,所以才会出现,一个弟弟掌权要造反,就换一个弟弟来掌权的怪事,似乎他相信的永远都是血缘关系,像对江湛王玄谟之流虽然宠幸,但是并没有实权,就算是被任命为将军的时候,也只是虚职,军队并不真正接受他们的掌握。 双方争吵的过程中,太子口不择言,就把侧妃给漏了一句出来,这下子引起了王玄谟的警觉,王玄谟和江湛都是文人出身,但是江湛相对比较正直或者说思维简单,王玄谟则是个老油条,多次打仗多次失败,但是就是在朝堂屹立不倒,典型的老狐狸,一看太子的态度,立刻想起来侧妃拓跋氏是北魏的公主,这么争吵无所谓,北魏方面得到了消息怎么办,于是立刻派出了暗探去监视公主的一举一动,结果,果然给他发现了,公主府的一个亲卫,乔装改扮出了南京,这还了得,王玄谟毫不犹豫,立刻派出了几名亲兵,平时专做黑活的杀手去追杀黄庚,王玄谟的意思很明白,不需要证据不需要活捉,反正就算抓住了也不能让太子怎么样,不如干脆杀死,只要不让公主和北魏联络就可以了,当然,为了防止公主再派出其他人送信,王玄谟也派人继续紧盯太子和公主的周边,确保万无一失。 话说,双方都是偷偷摸摸的进行的,没有惊动官府,这就给了黄庚以操作的空间,毕竟说黑对黑的话,黄庚出身市井,并不是很在意那些官家的鹰犬。说到这里,黄庚其实并不知道有人追杀自己,只是多年来的习惯,叫他谨小慎微,不想一时疏忽就没了命,而且,他虽然没有看到追兵,但是本能的感觉到,自己的后背发紧,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眼睛一直在审视着自己的行踪。 本来要说去洛阳送信,自然是一路北上比较方便,但是黄庚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反正公主只是叫他送信,并没有说时间,大可以放缓速度调整行程,一切都是为了安全。故此,黄庚选择一条谁也没想到的远路,他先一路向西,穿州过府来到荆州,再坐船沿长江去四川,这就让以为他会北上的王家杀手们扑了个空。 王玄谟派出来的杀手是一个小队四个人,号称叫追魂四煞,老大黑煞王铁莫,善于各种算计,会一些旁门左道的五行之术,当然了暗器啥的也很拿手。老二白煞王满银,善于轻功和剑术,长得相貌堂堂,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不过你要是相信了,那么死的时候不要哭。老三血煞王志丹,擅长骑射之术,还有一身硬功夫,因为和人动手从来都是叫人惨不忍睹,故而得名。老四金煞王佛轮,是个和尚出身,据说学过印度的瑜伽术,会缩骨变身,因为常年面黄肌瘦的,所以叫金煞。 这四个人追出去几百里啥都没追上,几个人就意识到追错了,凑在一起一商量,决定兵分两路,老二老三因为善于跑路,所以立刻返回原地,重新查找蛛丝马迹,寻觅黄庚的踪迹,而老大老四继续向北追击,最后去洛阳汇合,不管黄庚去了哪里,都不打算叫他活着完成任务了。 老二王满银和老三王志丹来到了滁州,还真给他们找到黄庚的踪迹,通过一些江湖手段,找到了黄庚买驴子的那家脚行,然后一路追踪,根据驴子的痕迹一路向西而去,也幸亏黄庚一开始走的是南方,痕迹明显,如果是北方的山区,那就别费劲了,上哪里去找脚印和其他痕迹去。 黄庚一路上优哉游哉,王家的两个人则是疲于奔命,追的口吐白沫了,这才在荆州的渡口上找到了送黄庚去四川的那艘船,此时船都返回了,可想而知,人家黄庚已经走了多远。不过至少找到了方向,他们当然不会坐船,逆流而上太浪费时间了,骑上快马又是千里追踪,同时还不忘了给另外两个人送去信息,叫他们一起去四川汇合,至少知道四川就好办了,四川虽然大,出川的路却只有一条,只要在剑阁堵死了,量黄庚插翅难飞。不过,黄庚真的会如他们所料的么? 黄庚确实是这么做的,只不过,他这么做并不是自愿的,实在是作为江苏人,对四川的地理不熟悉,只能沿着官道行走,要是迷路那麻烦就大了,这时候他的驴子已经换了好几次了,普通的驴子可是受不了长途跋涉的。走在崎岖难行的蜀道上,黄庚真的是有点胆战心惊的,就仿佛四肢悬空一样,看到的都是深不见底的山涧,山风吹来,一阵阵的发寒,让他忍不住有一些发抖。 走到最后,他干脆就放弃了驴子,改为步行,虽然辛苦,但是安全一点,居高临下的实在是害怕。这倒不是他胆子小,实在是无论多猛的人都免不了恐高,除了某些天赋异禀之外。不过他这一选择,又给追踪的人带来了变数,谁想到他会化身成普通的山民,步行过关呢。一开始的黄庚自然是怎么装都装不像的,但是一路走来,慢慢的也适应了爬山,开始有模有样起来,黄庚暗想,果然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走得多了才能知道什么是跋涉。 此时,远在青州的刺史府里,杨小瓜正在听着负责情报的心腹杨智的汇报,他用手摩挲着脸庞,来回踱着步,沉吟着说道,“你确定那个黄庚是给北魏送信的么?” “是的,咱们的人一开始并没有注意,但是王玄谟的杀手太过大张旗鼓了,还动用了某些江湖传讯的手段,让咱们想不知道都不成。”杨智恭恭敬敬的回答。 “那么这么一封信里能有什么情报呢?值得这么大惊小怪?”杨小瓜继续踱步。 “其实也不会有什么,就是那个公主拓跋蓝关心则乱,否则干嘛不通过北魏现成的情报网络传递信息。”杨智揣测着。 “大魏根本没有你说的那种网络,”这时候在一旁一言不发的拓跋嫣然说道,“每个将领或者统兵大员都有自己的一些消息来源,或者通过商人或者通过贿赂官员,但是成建制的完善的网络从来就没有过,因为虽然是王朝了,仍然有分封制的基础,很多人各自为政,皇帝只是一个代表,一个较大的部落首领。” “嗯,既然并没有什么隐秘的,那就干脆帮他一把。”杨小瓜站定了,继续说道,“我们需要一个理由,实际上北魏也知道陛下(刘义隆)要动手,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而已,现在给了他们刺激,拓跋焘这个人雄才大略的,蛰伏了好几年了,不会甘于寂寞了,一定会主动进攻的,这样最好,陛下就不需要理由了,也不需要去说服那些反战派了。” 草原上的女人嫁鸡随鸡,现在已经是杨夫人的拓跋嫣然自然会为丈夫考虑,“师兄,你的意思是陛下额大魏皇帝会出来重掌权柄?” “那是一定的了,权力面前没有父子亲情,前两年,拓跋焘只是因为种种原因失去了一些力量,不得不说自己的心情不好,去东北游猎平复心情,其实一直暗中招兵买马,收拢渤海一带的部族势力。如果没有对外战争的话,早晚会和拓跋晃内斗的,拓跋晃这几年也是积攒了不少实力,以拓跋无敌为首的一大票青壮将领都归附于他,肯定不会甘于被压制甚至废除储君之位,一旦内斗起来,双方各不相让,想来会血流成河的。”杨小瓜说道。 “那我们干嘛要刺激他们一致对外呢,内斗不是更好的选择么,等他们自己杀得差不多了,再北伐岂不是省时省力?”杨智作为情报负责人并不是那种只会执行的人,也是有自己的判断的,所以不懂就问,杨小瓜也一直鼓励他们思考。 “是的,但是第一点,也许他们不一定会打起来,可能只是一杯酒就完成了整合呢?”杨小瓜意味深长地说,“再者,我们的陛下并没有我们的情报和思考,他的才能在于政治斗争,不在于对外,所以根本不会忍耐很久的,就算是找不到理由,一样也会北伐的,如果那样,完全按照陛下的规划去做,打败仗是难免的,还不如我们主动一点,争取把事态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一部分。” “属下明白了,我马上安排人去做。”杨智说完就要走。 “不用你出手,”杨小瓜喊住了他,“杨勇大哥就在四川,你叫人通知他,请他安排,这样更方便一些。” “杨勇?他不是已经做了晋熙郡守了么?怎么还。”拓跋嫣然问道。 “一日杨家,终生杨家。”杨智代替主人回答了少奶奶的问题,然后转身离开。 第145章 风雨夜归人 黄庚在剑阁并没有遇到阻截,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过了关卡,这不是说王家四煞放弃了计划,实在是黄庚已经泯然众人了,在一群灰扑扑的山民面前找不出来。而到了关口的时候,王家的人虽然已经认出来了,但是没有失心疯的人怎么会当着官军的面杀人,只能目视着他出关,然后通知关外的埋伏,一起在关外杀掉黄庚。 黄庚凭借着第六感,已经感知到黑暗处有一双看不见的眼睛在一直盯着自己,如芒在背,但是已经走到了这里还能怎么办,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心里期盼着那只是一种错觉,虽然自己都不相信。 走出剑阁,外边是陡峭的山路,虽然多日来已经习惯了翻山越岭,黄庚仍然觉得气喘吁吁的,果然人力有时而穷。坐在路边,黄庚取出水囊来,缓缓的饮水,这是这一次长途跋涉的经验,无论多么干渴,喝水也不能急,一定要小口缓缓地饮下,这样才能保证胃肠不会被刺激受伤,也不会咳嗽损伤肺部,那种咕嘟咕嘟的喝水,看起来很过瘾的样子,其实背后是以损伤元气为代价的。 就这样,几口水就喝了十来分钟,黄庚平缓了浑身的气息,回复了大半的体力,扶了扶帽子,捏了捏手中的雨伞伞柄,站起身来,去完成最后一段难走的路程。 路程很长,足足走了半个时辰,路程又很短,只走了短短的两里路,就到了尽头,拐角处,四个奇形怪状的家伙出现了,很默契的占住了方位,让黄庚再也没有逃脱的可能。 黄庚深吸一口气,尽量放缓了自己的语气,让自己听起来很平和很无辜,“几位拦住我的去路,要做什么?我只是一个穷人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的。” “呸!”血煞脾气最为暴躁,忍不住啐了一口,狞笑着走过来,“小子啊,你就不要装傻了,爷们追了你几千里路,今天就不再玩捉迷藏了,老老实实的交出你的密信吧,我一高兴,大发慈悲,留你个全尸。”他说的是心里话,对他来说,能留全尸就是最大的慈悲了,多年来,血煞之名并不是浪得虚名,每一次他动手,那个凶案现场真的就搞得像凶案现场一样,或者说更像车祸现场甚至某些不可名状的东西。 不过他是这么说,黄庚却不是这么想,发慈悲留全尸?呵呵了,他深吸一口气,斜斜地退了一步,这一退,恰巧就让后背顶在了山岩上,免除了被人偷袭的可能。黄庚轻轻迈前一步,双手握住伞柄,脸色苍白但是眼神很坚定,“对不起,在下受人之托,必须完成任务,你们就算是杀了我也不会得到你们想要的东西的。” “哈哈哈,我们只要杀了你就完成了任务,谁会在意什么东西。”血煞阴恻恻的说着,猛地一掌拍下,他的手上不知何时戴上了一副血红色的手套,在阳光的映衬下显得极为骇人。他那巨大的手掌五指张开,就像一个大锅盖一样凌空罩下,把黄庚的头顶完全覆盖住,显然就这么一击就可以击碎黄庚的天灵盖。 其余三个人抱着胳膊不声不响的在那里看热闹,他们心里有数,血煞一身十三太保的横练功夫,又学会了魔宗的血手印,那威力非同小可,就算是一块花岗岩也可以一掌击碎,更不要说眼前这个脸色苍白的青年人了。 就听到嘭的一声巨响,几个人都以为是血煞一掌击碎了黄庚的头颅,谁知道这一幕并没有发生,在这一瞬间,黄庚忽然张开了自己的那把破雨伞,乌油油的油布作顶,蓝瓦瓦的钢铁做支架的一把铁伞,这势在必得的一掌击打在那雨伞的油布上,伞毁人亡的场景并没有出现,那把破伞的顶篷顽强的挡住了血煞势在必得的一击,整个雨伞连晃都没有晃一下,只是油布轻微的抖一下马上恢复正常,而血煞则被反冲的力量弹了出去,身体失去平衡,登登登后退好几步,险些站立不稳一跤摔倒在地上。 几个人简直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怎么可能,血煞王志丹号称开碑裂石的一掌会被一把不起眼的油布伞给弹开了,这太出格了。 几个人望向黄庚,只见他苍白的脸色依旧,仿佛自己也不相信,甚至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 血煞哇哇大叫的跳了起来,大吼着再次扑了过来,一边前冲一边叫着,“兄弟们,这小子有妖法,一起上。” 而这时候的黄庚身子忽然挺直了一点点,脸色依旧苍白,但是手中紧握着的铁伞就仿佛发生了什么改变,以至于整个人都处于一种不一样的状态了,他缓缓的从伞柄中抽出了一把宝剑,一把乌油油的两尺多长的狭剑,他右手持剑左手持伞,站在那里如同山峰一样挺立。 “你你你,你是风雨夜归人?”黑煞从牙缝里吐出了这几个字。 “嗯嗯,不错,多谢你们,揭穿了我的身份,我就是风雨夜归人,准确的说,我是这一代的风雨夜归人。”黄庚缓缓说道,面带微笑。 风雨夜归人,一个传说中的名字,传说中杀手组织风雨楼的当家杀手,没人知道她长什么样子,也没人知道他有多大年纪,只知道这个人喜欢在风雨夜打着一把雨伞去杀人,伞柄中暗藏一柄利剑,而那把雨伞可以刀枪不入,阻挡一切暗器的袭击,此人做事不分善恶,只凭个人喜好,在江湖中百年来创下偌大的名望,因为此人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恶名,所杀的也都是些声名狼藉之辈(这里似乎有矛盾?不分善恶怎么会杀的都是声名狼藉呢,其实很简单,完全看高兴,高兴了就算是十恶不赦的人在眼前走也会点头哈腰的放过去,要是不爽了,就算是皇帝老子也要一剑刺穿) 不过,“今天没下雨,你出来干嘛?”黑煞吞了一口唾沫,鼓足勇气说道。 “废话,不下雨你们来找我麻烦干嘛?”黄庚回答得理直气壮。 四煞互相对视了一眼,似乎很有道理的样子呀,我们去杀他,他难道不还手,非要等下雨天才动手吗,那就不是坚持原则而是吃错了药了。 “等等,你刚才说,你是这一代的。。。”白煞心思缜密,听出了弦外之音。这么说,这个风雨夜归人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传承了百年的一个门派呀。 “不错!”黄庚傲然道。 “爷们你不会是第一次执行任务吧。”金煞问道。 “你怎么知道的。”黄庚答道。 “并肩子上!”四煞忽然间就想明白了,这个黄庚只是有了那个传承,继承了那个名声,并不是真正的那个杀手,只是一个雏儿罢了,第一次执行任务,怪不得他的行为显得很老道但是又有点别扭,原来都是师傅教徒弟的知识呀,几个人打定主意,绝对不让他成长起来,就让他永远的留在摇篮里吧,不然的话,这个家伙一旦真正的成长成为那个恐怖的存在融会贯通了那种传承,血煞几个人肯定落不了好去,而且他们江湖上的友人也难以生存了。 就这样四个人各显神通,要群殴黄庚,一个用暗器远攻,一个用剑法偷袭,一个做肉盾,一个充当奶妈,不停地喂药治疗,这么一打,黄庚还真的有些捉襟见肘了。 黄庚小时候居住在大杂院里,被某个邻居看中暗中传授了武艺,训练他成为新一代的风雨夜归人,但是那位老邻居本身当时就武功尽废,只是通过口头传授他本领,黄庚资质不粗,记性也好,所以学得很快,但是缺乏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实战经验。按照老规矩,一个弟子出师之前,应该由师父带着去江湖上走一遭,增长实战经验,锻炼身手和心性,但是这位师父早年被人偷袭,武功尽废,拼命逃到陋巷里苟延残喘的,当然没能力带着徒弟去走江湖,这也就是黄庚为什么要靠做中介养活家庭,养活老妈的原因,否则任谁有了这么一身本事,也不会受穷,随便去大户人家零元购一下也够花了。 本来黄庚就打算这么混一辈子了,这身本领吗能不用就不用,师父可是说过,他在江湖上全是仇家没有朋友,就自己这半吊子给人家发现了,那还不是给人剁成肉馅呀。好死不死的,他给拓跋蓝看上了,作了心腹,就存了报恩的心思,这一次被委派了任务,也就想着士为知己者死,何况也不一定真有人会来追杀自己,这么多年的苦功夫应该也能对付几个小毛贼了,这才乍着胆子一个人出发,一路行来,发现没有遇到啥艰难险阻,就想着闯江湖不过如此,慢慢的开始有了骄傲的心理,然后,就这样了。 本来凭着师父的名声,黄庚足可以吓退这几个人,但是一时大意,就说漏了一句,让对方发现了破绽,虽然说他师父的名气大,但是并不代表他也能吓住对方,生死存亡之际,四煞也不可能不战而降,于是仗着胆子一拼命,就抓住了黄庚的弱点,他的弱点就是经验不足,功力有限,就算是武功层次不低那也是左支右拙,险象环生,须知天下没有无敌的功法只有无敌的人,大道至简,就算是最粗浅的一拳一腿练到极致那也是无可匹敌的存在。 王家的四煞从来没有这样全力施为过,以往他们的对手要么太弱,几下子就搞定了,要么太强,根本生不起要与之对敌的胆量,而这一次的黄庚则是给他们了一次痛快淋漓的发挥技能的机会,虽然说黄庚经验不足,但是优点是资质不俗功法也很高端,平时的训练也很到位,最主要的一点,他的防御力太强了,那把破雨伞看上去破破烂烂弱不禁风的样子,可是却是一代一代传承了百年的防御利器,也不知道第一代风雨夜归人如何得到的,轻轻薄薄的,材质却是超级坚韧,任你是刀砍斧劈箭矢拳脚一概都能弹开,而且似乎还有减震的功能,把传递到主人身上的力量缓解到最多三成,这样就大大保证了安全性,看上去险象环生,实际上就像一个铁乌龟一般,让你无从下嘴。更恶心的一点,这可不是一味的防守,黄庚手里还有一柄利剑了,那柄剑也不知道是啥东东,使出来就像无孔不入的毒蛇一般,只要你一不小心就给你一口,一口就叫你掉一半血。这哪里是什么乌龟,分明是龟蛇盘结的玄武呀。 在他们打得很热闹的时候,不远的山顶上一直有人在关注着这一场战斗,杨勇得到了杨智的传信,没有怠慢,亲自带着属下暗暗的跟着黄庚,防止出现什么意外。此时看到双方交战的场景,也暗自吸了一口冷气,原来是这样呀,原来传说中的风雨夜归人是玄武一派的功法,怪不得如此厉害。传说中,真武大帝手下有玄武使者,替他行走天下,铲除妖邪,后来真武大帝飞升,就把玄武一门的传承留了下来,但是极为隐秘,想来这风雨夜归人就是玄武一脉了。杨勇暗下决心,这四个人不能留下了,玄武传承非同小可,当年真武大帝固然威风八面,结下的仇敌也不少,虽然说弄不过真武和玄武,但是对他的门人弟子下手那就没啥风险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怪不得每一代的夜归人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极为神秘,原来也是环境所迫,不这样就可能被围攻呀。现在给王家四煞看破了传承,就算黄庚能够安然逃脱,也会面临着无尽的追杀,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呢。多少人恨透了这一脉传承,又有多少人心怀鬼胎觊觎这一派的功法和宝物呢。好在这四个人多年混迹江湖双手染血无数,所以杨勇杀这四个人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眼看着那边黄庚一个人抵抗着四个人的进攻已经一个时辰了,虽然逐渐显现出了疲态,但是另外四个人比他还是不堪,进攻总是要比防守出力更大的,消耗更多,哪怕是四个人也不行。这时候老大黑煞缓步后退,取出了一个竹哨,轻轻一吹,哨声尖利,刺破长空,转眼间就从远处的山林中出现了几百个身穿兽皮手持刀矛梭镖之类武器的蛮族。 原来,这就是王家四煞提前埋下的暗手,王玄谟多年来担任地区武将,虽然每战必败,战绩堪忧,但是却是收拢了不少蛮族为他们效力,做一些不能光明正大完成的事情,实际上多年来很多政敌死于非命,大多是被什么山匪水寇或者南蛮所杀,现在看来就很值得理解了,都是王玄谟的杰作了。 不过官场之中历来如此,也说不得正义邪恶,想要清清爽爽就不要进官场呢,进来就要做好准备,大浪淘沙,被淘汰了就怨不得谁,还是自己的智商太简单了。 眼见得一众蛮族杀过来,杨勇却是轻舒一口气,既然如此,那就如此这般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很公道,也免得自家出头露面的不方便,毕竟自己已经是朝廷大员了,亲自下场去打打杀杀的给人知道了不好看。想到这里,杨勇对身边的人说道,“强巴,你辛苦一趟,去把他们解决了吧。” 身边的一个羌人大汉立刻抚胸答应着,“遵命大人。” 这个羌人正是羌人中的超级猛士强巴,当年在徐琰抚羌的时候,被马锺收服,后来就作为羌人和晋熙郡的联络人留在范晏身边,范晏离开以后,杨勇做了晋熙郡守,依旧留着这位强巴,和羌人的关系反而更紧密了,双方合伙做生意,羌人山里有的是矿藏但是不会冶炼没办法赚钱,蜀地则是有足够的粮草和足够的工匠技术,能够和羌人互利互惠,这方面杨勇手握着罗氏商行在四川的分支,自然更方便快捷,而那个徐琰也被杨勇收服,做了晋熙郡的长史,专门负责政事,也是人尽其才了。 强巴得到了命令,立刻翻身上骆驼,(他的身材太高,不适合骑马,)一声唿哨之下,立刻从远处也出现几百羌人骑兵,呼啸而来,直接扑向那些蛮兵。 这四川的少数民族势力犬牙交错,彼此之间矛盾重重,很多部落之间其实是有血仇的,为了争夺生存空间,战斗历来颇为惨烈,而靠近陕甘一带则是羌人的传统地盘,历来不允许外人踏入的,所谓擅入者死。 王家人不懂这些,以为蛮族都差不多,其实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越是异族之间越要争夺生存空间,看看非洲的种族屠杀就知道了,杀黑人最多的就是黑人,当年的黑奴贩卖,其实抓黑人的也都是黑人,白人奴隶贩子就是负责收购和转手的中间商罢了,否则就凭白人那十几个人七八条枪,想殖民非洲,那不就是做梦吗。 现在南蛮人进了羌人的传统地盘,就算杨勇不找他们,羌人们也不会放任不管,是必须要杀之后快的。所以双方见面之后根本没有二话,马上进入血腥战斗之中。 这里是羌人的传统地盘,羌人又是马上民族,而南蛮人更多的是山地民族,靠双脚行进的,双方的差距就很明显了,骑兵打步兵,一打一个准,而且羌人的增援源源不断,南蛮一族本来就很少来到陕甘交界处,自然就这么大猫小猫两三只了,最终的结局可想而知,一面倒的屠杀。 半个时辰之后,除了某些机灵的蛮人利用自己善于爬山的优势,钻入密林逃生之外,其他的都给羌人秃噜干净了。而此战的正主儿,王家四煞,也没逃掉,他们倒是见机很快,想转身就走,被早就埋伏好的唐门余孽,唐方等人用暗器偷袭,全部埋骨苍山了。而黄庚则是趁乱逃走,一溜烟进入了汉中的地域。 第146章 许账房 黄庚摆脱了追杀,立刻趁乱走小路逃入汉中地界,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重新洗漱易容换衣服,变成了一个系着白羊肚手巾的放羊尕娃,赶着羊群一路向东南方向而去。 一路走来,黄庚的脑海里不断回顾着那一战,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千里的行程走下来,黄庚忽然间就通了,他隐隐约约的感受到,自己的武功和心境都隐约上升了一个层次,开始向真正的夜归人的水准靠拢,怪不得人说行走江湖,这个行走真的就是走路呢。千里跋涉,黄庚黑了瘦了强大了,内心也不同了,他确信,如果此时的他再面对那四个人的话,状况会完全不同,也许不能把他们全数击杀,但是干掉几个杀出一条血路离开肯定是有把握的。 黄庚回想当初的情况,自然能猜到有人在暗中帮助自己,至于说这是什么人,黄庚猜不到,抱着什么目的呢,黄庚也不知道,不过他不在乎,反正对方如果有所图,就会主动现身,如果没有,那么就是借他的手完成自己的想法,那也没关系,现在的黄庚就是一枚棋子,等到将来成为棋手的时候再考虑这些也不迟。 一个月后,已经是入秋了,披着老羊皮袄的黄庚把羊群卖给了沿途的烩面馆,轻装前进,也顺便脱去了伴随他千里奔波的皮袄,换上了他最常穿的牙人装束,短衣襟小打扮,类似店铺伙计但又有些不同的样貌,走进了千年古城洛阳。 悦来客栈很好找,门面很大,因为毗邻白马寺,来往的香客商旅都很多,生意兴旺的很,黄庚找到柜台上,还没开口,掌柜的就问他了,“这位小哥,你是带人来住店的还是做生意的?” 黄庚苦笑,知道是自己的一身中介装扮让店老板有此问,他也不生气,一瞬间恢复了当年行走市井的姿态,抱拳行礼道,“小姓黄,是奉了我家主人的命令来找许账房谈买卖的。” “许账房?”掌柜的眼神忽然变得尖厉了起来,“你说的是姓徐的账房吗?”河南话许徐不分,听起来都差不多。 “言午许,许账房。”黄庚强调了一下。 掌柜的忽然表情变得很愤怒的样子开口赶人,“滚滚滚,这里没有姓许的账房,你找错了,滚出去。” 黄庚一头雾水的离开,心说就算找错了也不能说滚呀,做生意和气生财,哪有张嘴骂人的道理。满脸狐疑的走出去,心里还在想,这里边一定有故事,看来这送信的最后一关还挺麻烦呢,不能一蹴而就,果然说行百里者半九十呀,七十二拜都结束了,最后一哆嗦就不痛快。 走出去没多远,就在街的拐角处,忽然黄庚觉得有人在向他招手,就跟着那人转身进了一个小胡同,现在黄庚已经不是几年前的小中介了,他有钱有武功,不怕有什么暗算,就大大方方的进入陋巷也无所谓。 跟着左拐右转,转来转去的把人都转晕了,前边的人这才停住脚,面带微笑的看着他,正是刚才看见在客栈附近晒太阳一个老乞丐。 “外乡人,你找许账房吗?”老乞丐笑眯眯的。 “不错,我找许账房,你认识他?”黄庚行走市井,知道这些奇奇怪怪的人通常都不是普通人,所以不卑不亢,就是按照正常的礼仪平等对待就好。 “我就是许账房。”老乞丐继续笑眯眯。 “啥?额的个亲娘嗳?你就是许账房?”黄庚一个劲的直挠脑袋,心说你老人家虽然是个江湖异人,但是咋看都不像是个账房先生呀。 老乞丐看出来他的困惑,哈哈大笑,“小后生,你是南朝来的吧。我听你的河南话里有江浙味道。” “前辈果然是高人!小可确确实实是从建康来的。”黄庚抱拳,一脸佩服状,他的河南话是一路上慢慢学会的,作为一个中介,自然是南来北往的各地语言都有所了解的,但是语言是要有环境的,这一路上行走,无论陕西话还是河南话,他都有了环境,和当地人学了不少,可能是天赋异禀吧,就算是河南本地的老农都看不出来他是外乡人了,谁想这老乞丐一下子就听出来他有江浙味道,果然是姜是老的辣,不服不行。 佩服归佩服,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黄庚就问,“老前辈,恕晚辈直言,您老人家似乎不像是个买卖人,更不像一个账房先生。” “哈哈哈,不错。我确实不是账房先生,我是富贵帮北支的刑堂长老,姓许名冠文,因为在帮派中负责做一些收账的事情,很多江湖人都畏惧我的名字,就把我叫做许账房。”这里边,富贵帮就是丐帮了,乞丐们也要吉利的,富贵多吉利呀,就用富贵帮指代丐帮,不过这只是他们的自称,外边的人还是叫他们丐帮。至于说收账,其实就是负责抓人杀人,也可以叫斩奸除恶?反正就是和丐帮为敌的人,都由刑堂的人去处理,是绑架来刑讯呢还是要赎金或者直接斩杀,那就要看具体情况了,毕竟这都是暗地里的行为,所以江湖黑话都把这种行为叫讨债或者收账。 黄庚心中雪亮,难怪那个掌柜的一听许账房三个字直接吓成那样子,还很愤怒的直接赶人,开店铺的最腻歪乞丐,而这个负责黑吃黑的老乞丐更是让他们又恨又怕的,得罪得罪不起,喜欢也喜欢不来。他再次抱拳,刚要开口,又被对方打断了,老乞丐笑嘻嘻的,“既然你是建康来的,难不成是拓跋蓝那个小丫头叫你来找老夫的么?” “不错,”黄庚坦然承认,“正是公主殿下叫我来找许前辈送信的。”说着就要伸手去取自己的信件。 “不用着急。”老乞丐摆摆手,“拓跋蓝那个小丫头眼光不错,我能看得出来,你这一路上长途跋涉吃了不少苦,果然是个忠勇之士,那封信不用给我,给我也是要转交的,你还是跟我去见正主吧。” “正主儿?不用了吧,公主殿下只是叫我来送信,还要等我回复呢,我交给了前辈你就算完成任务了。”黄庚想起来拓跋蓝的嘱托,知道这洛阳城藏龙卧虎的,自己可不想玩什么艺高人胆大的愚蠢把戏,实际上黄庚根本就没觉得自己有啥了不起,他只见到了师父的颓废,可并不知道自己这一脉传承的风光,就算知道了也会更加警惕,那么风光都会有变成废人的风险,那自己这个半吊子更要小心了,行走江湖安全第一呀。 “哈哈哈,”老乞丐看出了黄庚的戒备,心中没有不满,反而更加欣赏眼前的年轻人,不骄不躁,就算到了最后也没有居功的心思,反而是谨慎再谨慎,绝对是个可造之才,想到这里他就出言安慰道,“年轻后生不要担心,老夫没有要灭口的心思,也没有灭口的必要,实际上你根本还不知道任何消息,有啥口值得灭了。” “那这一次是?”黄庚试探着问道。 “不用多问,随我走就是了,如果真的要灭口,就在这里就够了,反正四处无人,何必还要带你去什么别的地方。”老乞丐许账房说道。 “也对哈,那晚辈不客气了,老前辈请带路吧。”黄庚深施一礼。俗话说礼多人不怪,对人尊重的人才可以获取别人的尊重。 老乞丐带着黄庚来到一个很隐蔽的破屋子,推门进去,然后,里边的场景让黄庚也吃了一惊,黄庚自觉得并不是土包子,见识不浅,可是眼前的场景还真的没见过,原来在进入房间的一刹那,老乞丐随手按动了墙上的一个机关,随着一通轰隆轰隆的响动,房间里的场景就全都转换了,出现了一道暗门,走过去后,门后边是别有洞天,竟然是一个后花园,而这个破屋子就是花园的一个杂物间的一部分,设计不算巧夺天工,但是思维很缜密,平常的设计师是做不到的了。 老乞丐看到黄庚惊讶的表情,心中得意,心说你小子终于没有那么淡定了吧,他在杂物间的一角已经换了衣服,已经不再是那个头发蓬乱,破衣烂衫的乞丐,而是一身华服的富贵人,等到他戴上了紫金冠,看着他身上的四爪金龙的蟒袍,紫蟒袍,黄庚再次睁大了眼睛,眼前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仪表高贵,气度非凡,尤其是那一身象征着亲王的紫色蟒袍,更是匪夷所思。黄庚已经不是市井无赖了,他在太子府做外围侍从,自然不是傻子,知道眼前人的服饰代表了什么,他不由得目瞪口呆,嘴巴张得老大,结结巴巴的指着眼前的人,光张嘴说不出话来。 “哈哈哈,小后生,重新认识一下吧,老夫就是你要找的正主儿,也是那个许账房,不过老夫就是拓跋范,拓跋蓝的父亲。”老乞丐或者说拓跋范笑呵呵地说道。 “啥?”黄庚这下子真的吃惊了,拓跋范不是已经死了好几年了么,怎么会还活蹦乱跳出现在自己眼前,还会成为什么丐帮的长老? “老夫确实是拓跋范,老夫从小得到某些传承,成为了丐帮弟子,而且借着师父的关系,爬得很高,实际上老夫不喜欢在朝廷里勾心斗角的,反而喜欢江湖上的那些勾当,后来父皇就安排我专心做情报工作,一心一意的做丐帮的长老,这样也能让丐帮为朝廷所用,至于说我死了这件事,只有死了老爹的公主才能让南朝人放心的接受吧,也能让本朝(北魏)的朝臣们少一些废话呢。”拓跋范解释道。 黄庚表示理解,政治人物假死这种事情哪朝哪代都有的,并不稀奇,总会有人站在前台享受风光,有人躲在幕后吃苦受累。不过,他忽然想到一件事,就拿出来了自己的蜡丸交给拓跋范,“王爷,这是公主殿下的密信,请您收好。” 拓跋范接过蜡丸,捏开了扫了一眼,微微一笑,“好了,我知道了,你也不要叫我王爷,王爷已经死了,我儿子拓跋良已经继位了,我现在只是许账房而已。好啦,信我已经收到了,剩下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呢?” “打算?小人没有什么打算,公主叫我送完信就回去见她复命。”黄庚没说领赏,生怕叫对方给自己一份重赏,比如平顶侯(砍脑袋的雅称)之类的,那就没地方哭去了。 “嗯,你不用紧张,我要杀你不用费这么多话的。”拓跋范直截了当的揭穿了黄庚的小心思。“我想推荐你在朝廷做官,你可愿意?” 黄庚摇头,“王爷赏识,小人感激不尽,但是小人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而且毫无根基,做官只能尸位素餐做一个傀儡,白白辜负了王爷的苦心。” “你说的有道理,做官才能不重要,根基很重要,你确实没什么根基,肯定会被排挤,本王也帮不了你,那么你留下在帮会里做事情,本王会安排你立功,很快就得到了升迁,做个高级弟子甚至分舵主不在话下。”拓跋范又问他。 黄庚又摇头,“我出身市井,知道江湖险恶,就算是做到了帮主又能如何,也不过是个草莽人物,刀头舔血朝不保夕,我更想回去守护公主,报知遇之恩。”这里他没敢说实话,什么退出之类的话要是和公主说说没关系,和这位账房先生说了,那肯定直接就被送去池塘里栽荷花了。 “嗯嗯,不错不错,有情有义,是个不错的后生。”拓跋范点头,他其实也是试探,看看这个年轻人到底会不会被钱或者权所引诱,毕竟见利忘义是很多人的本性。同贫贱不同富贵才是常态呢。 “那么老夫就不留你了,你回去吧,我给你派几个能打的护卫一起去南边,你不要推辞,你知道的,我家拓跋蓝一个人在那边总要有几个人做帮手的,他们几个脑子不行,就是武功比较厉害,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帮上忙,我会让他们全听你的。”说完一摆手,“你们上来吧。” 从院子角落里出来四个人,每一个看上去都很普通的样子,不像什么武林高手,四个人上来抱拳,“参见王爷。” 拓跋范用手一指,“见过黄先生。” 四个人转过来面对黄庚抱拳行礼,一丝不苟,“见过黄先生。” “这是我王府的四个护卫,名字叫许龙、许虎、许彪、许豹。”拓跋范说完又对这四个家将说,“这位黄先生是公主在南朝的贴身管事,从今天起,你们就跟着黄先生去南边,记住要听话,黄先生叫你们做什么就做什么,明白么?” “属下遵命。”四个人齐声应诺。 就这样,黄庚带着一大笔钱和四个拖油瓶,踏上了返乡之路。 放下他不说,再说拓跋范,拓跋范安排好了这些琐事,就进了行宫去见拓跋焘,原来拓跋焘早就结束了几年的自我放逐,招兵买马准备充足,偷偷回到洛阳,也在准备着大事。 其实,刘宋的某些人估计得并不很对,没有宗爱的挑拨,拓跋焘并没有打算对大权在握的儿子下手,实际上拓跋晃擅长治理国家,拓跋焘善于作战,两个人并没有绝对的冲突,也许一统天下之后会争权夺利,现在,拓跋焘找不到更合适的继承人,实际上是把儿子当成宰相来使用,军权在他手里,他不担心。 这一次拓跋焘回到洛阳,自然是他也感受到了战争的临近,决定亲临前线,排兵布阵。和善于政治斗争的刘义隆不同,拓跋焘更对战争拿手,在他的统治下,先后干掉了北方多个割据势力,连强大的柔然铁骑都不得不跪伏于北魏的脚下,实际上单纯从战力来讲,刘宋确实不如北魏,只是打仗更重要的是打后勤,南方有钱有粮,北方民生凋敝,所以战争潜力差距明显。 但是北边人穷惯了,消耗也少一些,不像南方,南方只要战线一拉长就会战力下降,就连名震天下的岳家军也不能免俗,而北方军队,因粮于敌,基本就没有啥后勤,所以通常北方打南方越打越富裕,反之越来越穷。 现在看到了南边拓跋蓝传回来的信息,拓跋焘当然不奇怪,他点了点头,“终于要开始了。”然后又吩咐道,“传旨,召拓跋崇、拓跋仁诸人觐见。” 拓跋范完成了传讯的任务,自己已经假死了好几年了,虽然说是糊弄人的,那也不能太过分了,所以,这些军国大事就不参与讨论了,告辞退下。 很快,这些武将就进宫来了,行礼完毕,大家分坐在两旁,拓跋焘开门见山地说,“现在南边传来信息,说宋国国主打算北伐,攻打我们的河洛之地,你们都有什么看法。” “陛下,刘宋小儿太过嚣张了,我们本来就不应该和他们和谈的,要是当初听我的意见,直接饮马长江,达到建康去,叫那刘义隆小儿跪迎王师,那才痛快!”奚他观是个暴脾气,不等别人开口,自己就先跳起来了。 “胡闹,乱说,闭嘴!”其余的几个人赶紧制止他这个大嘴巴,和刘宋和谈是拓跋焘的主意,北魏根本没有实力同时和北方的柔然与刘宋开战,当时不和谈,那吃亏的就是北魏自己了。再说了,就算是现在,如果真的发动国战,双方拼命,那么北魏顶多打到长江就会给刘宋活活拖死,刘宋的国力强大,钱粮丰富,别看那些世家大族对北伐没兴趣,不支持,你要打到他们的地盘,抢他们的饭碗,那他们肯定拼命了。看看当年淝水之战,十比一的人数还是给谢家打得抱头鼠窜,就是因为这个道理,你动了世家大族的奶酪了。 当然,很多深层次的道理其实这些人都不懂,或者当权者能一知半解,但是也不是很透彻的,只是知道不能一蹴而就,为啥,那就是经验了。 “好啦,你先退下,”拓跋焘没有跟脸红脖子粗的奚他观置气,这就是个莽夫罢了,转身问其他人,“你们有什么看法?” “陛下,臣觉得,”拓跋崇站了出来,“臣觉得这几年来我们休养生息,也统一了柔然之地,兵强马壮的,粮草也不缺乏,可以与敌人一战。” “嗯嗯,有道理。”拓跋焘点头,“还有呢?” “还有?”拓跋崇咽了一口唾沫,心说怎么还有,就接着说道,“臣愿意领军五万驻守前敌,抵抗宋军。” 第147章 司马楚之(一) “哈哈哈,贤弟一片忠心,我是知道了。”拓跋焘大乐,虽然对方并没有说出他想要的方略,但是,作为属下,可不能太高瞻远瞩了,那会喧宾夺主的,鲜卑不比南朝,没有什么大义名分的,谁强谁当老大,所以要是这位弟弟强大了,自己的王位就要遇到挑战了,还是笨一点的好。 “我们被动挨打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我们还是要用老办法主动进攻,因粮于敌,所以我决定,太子监国,侍中高允坐镇洛阳,负责供应后勤工作,我亲自挂帅,统军十万攻打汝南,奚他观为先锋,领一万骑军紧逼陈郡,另外,拓跋崇,你带着拓跋仁为偏师,主攻山东路,许你为河北道山东道大总管,可调动当地全部人吗,南宫博宇和司马楚之全都归你调动。” “遵旨!”几个人领命下去执行。 打仗这种事不是吃饭,就算是吃饭,炒菜也要等半小时,有时候人多还要等座位,所以虽然安排下去了,但是战争筹备可是要大费周章的,尤其是骑兵要吃草料,那准备起来就比较麻烦,所以林林总总的折腾了三个月,眼看都快入冬了才完事儿,当然,这消息早就传到刘宋了,刘义隆听说了也就没啥争议了,备战吧。 太子一系也发不出声音来了,人家打来你还不准备,那是要投降吗,太子代表的是江南世家的利益,不喜欢打仗,并不是要卖国求荣。 既然人家打过来了,自然要准备迎战,刘义隆命令武陵王刘骏统领大军五万,总督豫州济州等等诸州人马驰援汝南。然后命令衡阳王刘义季总督山东河北诸路人马,准备抵抗拓跋崇的扫荡。 就这样,刘义季前出到了兖州,同时委派青州刺史杨茁率领三万人准备迎战,然后,杨小瓜早就计划好了,现在有了机会,立刻老实不客气率军渡河,直扑乐陵县,要把自己的乐陵郡南北补齐。大战拉开序幕。 杨小瓜的动作并不是很快,似乎要留给对方做反应的时间,所以,等到他慢吞吞的来到黄河边上的时候,和司马楚之的大军就碰个正着。 司马楚之大军沿河列阵,很明显,这是要半渡而击了,司马楚之是晋朝的后代,因为刘宋创始人刘裕推翻了南晋,所以毫不犹豫的举家投降了鲜卑的奚斤,然后被北魏厚待,加官进爵已经做到了琅琊王的位置,比奚斤的儿子奚他观的公爵还要高,当然了,民族不同,爵位的含金量也不一样,他的王爵工资虽然高,但是不会有鲜卑本族人那么受信任,这也是理所应当的。那个年代没有汉奸这个说法,各部分势力之间互相投降也很常见,也就没人用大义名分要求司马家,这也是各大世家为什么改朝换代甚至民族纠纷的时候从来没有是非只有利益的根本原因,三观没建立起来。 司马家作为传统的世家,皇室后裔,自然不会投降刘宋,司马楚之带兵的风格也和鲜卑人不一样,和刘宋差不多,以步兵为主,骑兵弓弩兵为辅助,也有一部分水军,沿河游弋,与青州的水军相抗衡。此时的司马楚之已经六十岁了,苍髯鹤发,身体雄壮,颇有一丝名将的风采,当年,他投降鲜卑,带大军进攻金墉关,围困将近一年,最后击杀刘宋大将王康,可以说和刘宋之间有血海深仇,此番接战,虽然是同为汉族,但是绝对没有和平的可能,直接就是死掐。 司马家三兄弟,沿着阵前跃马扬威,不可一世,大有沈腾那句,“你过来呀”的气势。 杨小瓜立马在阵中,他不是先锋,没兴趣去前边出风头,用鞭子指着对面的老将问自己的身边人,“那个老将就是传说中的司马楚之么?” 有知道情况的文官回答,“不错,正是此老。” “听说连高祖(刘裕)都很忌讳这个家伙?他很强大么?”杨小瓜又问。 “不错,此老甚为勇猛,刺史大人需要小心应付。” “嗯,可惜了,自古美人如名将,不使人间见白头。此人已经看见白头了,所以此生无憾了,可以退出历史舞台了。”杨小瓜盖棺定论。这时候的杨小瓜已经二十五岁,旭日东升的年纪,自然不会像十一二岁时候那么谦虚,言语中充满了霸气。 他开口吩咐道,“吩咐水军,给我用霹雳车集中轰击北岸的司马家中军,务必迫使他们的中军后退,南岸的所有霹雳车也全都拉上去,一定要给他们一点教训,叫他们知道什么是重火力。” 一声令下,南北朝以来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伪热兵器战斗方式第一次出现在众人眼前,上千架大中小型投石车集中在南岸,那真的是万炮齐发,根本也不需要瞄准,就是地毯式轰炸,一顿不要命的猛砸,一般的投石车都是用石块或者石球进行投掷,无论是制作石块还是磨制圆球都是很费时间的,而杨小瓜则是另辟蹊径,他是学化学的,当然知道单纯硬度而言,陶瓷比起花岗岩来毫不逊色,甚至要强大很多,所以现代防弹衣都是陶瓷的,连小号穿甲弹都很难击穿硬质陶瓷,而这些东西的配方和炼制方案对于拥有现代化学知识的杨小瓜和拥有疯子化学家格格巫的杨小瓜来说,能算是问题吗,当然不算。炼制标准的陶瓷球而已,就是一堆陶土之类的玩意,俺们大山东啥没有呀,自然是不缺这些,要说瓷器那要特殊的高岭土,陶器,简直就是小儿科吗,正经开窑炼制,要不了几天就一大堆,可比制作石弹容易得多了,所以就这么一顿狠砸,连着砸了一个时辰,打得对岸的军阵尘土飞扬,飞沙蔽日,一开始还有惨叫和哭嚎之声,后来就啥都没有了,只有陶瓷球落地的轰隆声,司马家的士兵哪见过这种阵仗,根本不听军官的吆喝,转身就跑,在中军的司马楚之其实是有安排督战队的,但是没用,这样子你想靠杀人立威,那是门都没有,甚至还有士兵拔刀和督战队打了起来,然后督战队自己也跑了。在阵前跃马扬鞭的司马三兄弟也是见势不妙,转身就跑,那叫一个快呀。 但是南岸这边可不管那一套,就是没头没脑的一顿爆锤,直到打完了一个基数,这才停下来修整,有设备损坏的拉回来维修,水军搭设浮桥,大队人马稳稳当当过河,什么半渡而击了,都啥年代还玩这一套,老掉牙了。 其实这种攻击方式是取了巧了,毕竟投石车是冷兵器,完全靠机械力量投射距离有限,如果是平原野战,在后方发挥不了多大威力,现在因为有水军保护和河道阻隔,所以可以毫不顾忌的放到最前沿轰炸而不担心被对方步兵攻击损毁,这其中的窍门,杨小瓜是知道的,司马楚之自然是不知道了,他一个吟诗作赋的文人哪里懂这些科学,知识改变命运呀。 虽然这边的投石车已经停止了轰炸,但是司马家的军队已经吓破了胆,只能远远地躲到石炮射击不到的地方看着杨家的步骑稳稳当当的走上浮桥,渡过黄河,然后从容列阵。 杨家大军,的前军是一万步兵方阵,长枪兵夹杂着跳荡兵,中军是五千弓弩手,后边是五千刀盾兵断后,左右两翼是各自有五千轻骑兵掠阵,随时可能找到敌人的破绽发出突击。 大阵列好了,时间已经到了中午,杨家士兵可是一丝一毫都不慌张,也不进攻,就等着后边送吃喝上来,然后是一队一队从前往后坐下开饭,坐下了,长矛依旧支在架子上,随时准备着敌人上来骚扰,因为是一队一队的吃饭,所以并没有影响全军的阵列,就是时间比较长而已。 司马楚之那也是久经战阵的老将了,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立刻派轻骑兵过来骚扰,结果,杨家骑兵也不是吃素的,立刻迎上去厮杀,司马家因为是汉族,所以在北魏的发展受限制,真正的骑兵不多,虽然战力不俗,但是真的打不过人多势众而且在塞北多年来游猎的杨家骑兵,这杨家早就借助商旅的力量在河北与东北交界的蛮族聚居区建筑了城市,所以也趁机招募了足够的靺鞨骑兵,自家的汉族骑兵在那里也没少参与战斗,早就偷偷地训练出数万精锐,只是一直藏拙,不方便拿出来罢了,现在其实也只是拿出来了一小部分,其余的还驻守在黄骅、北平、蓟州、热河等地,招兵买马发展势力,还有了不少宗教狂热分子,这当然是花重金买来的红衣大主教约翰的功劳。他在文治方面绝对是一把好手,而宗教这东西,越是不识字的蛮族,越容易推广而且狂热,就是一帮爱干活爱打架很听话的疯子,拿来在战争时期当敢死队真的很绝妙。双方刚一交战就看出来差距了,杨家骑兵呼啸着和司马家骑兵撞在了一起,仿佛一群大猩猩遇到了一群幼儿园儿童,那就不是战斗,是欺负人,司马家的骑兵一触即溃,双方刚一接触,司马家骑兵就有百余名被斩下马来,剩下的在杨家骑兵雨点般的箭矢射击下,也是毫无还手之力,只有转身逃走。杨家骑兵也不追赶,在战场上打了个旋,摆足了pose,得意洋洋的归队,反正他们的任务只是赶走苍蝇,给步兵创造吃饭的时间,其他的暂时不用考虑。 司马楚之很有一点沮丧,自从他十几岁参军以来,就没有打过这种窝囊仗,他都六十岁了,人家主帅才二十出头,但是怎么看都像是人家在玩弄小孩子一样玩弄他,他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光挨打够不到敌人的状况真的是太憋屈了,现在他终于理解当年死守金墉关的王康的心理感受了,真的很窝囊,让人憋闷的想吐血。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现在终于轮到司马楚之享受这种待遇了,司马楚之不管多不服气,也只能忍耐,为了眼不见心不烦,也为了保存士气,司马楚之不得不勒令部队再次后退了五里,脱离了和青州军队的直接接触。他也是挺幸运的,青州军队还在有条不紊的吃午饭,没有追击他的意思,否则在对方的压迫之下,很难说他的阵型会不会崩溃,从而把后退变成溃逃。 杨小瓜当然看到了对方的撤退,但是他更知道对方阵型没散,只是后退而已,虽然对方士气不足,也不马上到达崩溃点,为了稳妥起见,还是老老实实的吃饭为妙,反正对方大中午的饿着肚子,士气只会低落不会上升,等对方看到己方吃饱喝足好整以暇的进攻的时候,就是士气最低点。不见鬼子不挂弦,不见兔子不撒鹰,打仗是细致活,急不得。 就这样,司马家士兵眼睁睁的看着对方用了足足一个时辰才吃完了午饭,然后一个个坐在那里剔牙缝,聊天打屁消化食物,而自己还饿着肚子,这件事简直是侮辱兵格。士气果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低落下去,不停地向下走。 又过了半个时辰,杨家军队终于完美的满血复活,然后整顿队形,缓步向前,压向敌阵,一步接着一步,随着战鼓的敲击,每一步都仿佛踩在司马家士兵的心脏上。“咚、咚、咚、咚。” 不能这样下去了,司马楚之暗暗对自己说,必须扭转这种情况,但是怎么扭转呢?司马楚之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单挑,利用大将的个人勇力取得胜利,来扭转士气,但是这能行得通么?司马楚之觉得可以,他有这个信心,自家三个儿子素来以个人武力值名扬西北,就算是和鲜卑那些蛮子比起来也是不落下风,毕竟鲜卑人就是仗着身体条件好,力气大,骑射能力强,这才取得了半壁江山,真要比起武功的玄奥,怎么能和我们大晋王朝的皇家秘传相比呢。 想到这里,司马楚之吩咐道:“宝胤,你们三个去挑战一下,看看对方的虚实。” “遵命!”司马宝胤三兄弟抱拳,然后上马,各带着本部人马成一个品字形,冲向青州大军。 这个武将单挑,其实和小说里是不同的,小说里说的,一帮士兵在那里看热闹,两个将军在战场上一打一整天,那就是侮辱智商了,只有春秋战国时候才偶尔有这种情况,那也是战车对决,三对三,不是一对一,后来发明胡服骑射,骑兵走上了战场,所谓的单挑就变成了武将率领一队骑兵冲阵(也有步兵冲阵的,但是很少见)对方一队人阻截,顺便较量一下这种情况,比如三国的关老爷斩颜良诛文丑就是这种情况,赵子龙七进七出也差不多。 但是这种情况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人家武将阵列整齐,你根本冲不进来,那就是很可笑的事情了,就是一个鸡蛋撞石头的结局。而这一次,青州军的阵列够不够整齐呢,当然够了,杨小瓜打仗,从来不会给人冲阵的机会,除非是自己冲别人。 司马三兄弟带着人马来到阵前,一看人家青州军阵列整齐,无法冲阵,只好带队伍在阵前盘旋示威,以求对方应战。 这种情况,如果是别人,也就不理他,直接碾过去,不过杨小瓜现在其实目的是要拖时间,他不想深入敌境之后再遇到敌人主力,那样不安全,所以希望把敌人的有生力量尽量处理干净,所以,就决定配合对方,玩一把游戏,好给敌军的后队,也就是拓跋崇和拓跋仁所带的主力人马过来决战的机会。 看了看身边上的人,派谁去呢?于是杨小瓜就学着评书里的的台词问道,“哪位将军愿意去迎战敌军?” 左骑统领杨敢、右骑统领杰拉德还有前军大将杨荟都打算上去一试身手,多年来一直训练训练,就是很少上阵,一个个骨头都发痒了。至于说亲卫营的盘小雷等人则是不为所动,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主帅,主帅到哪里就去哪里,对于立功什么的反而没有这些大将那么迫切。 杨小瓜看看几个人,就吩咐道,“杨荟,你和杨敢好久没上战场了,就去活动活动吧,杰拉德骑士,你带着骑士团前压,不用主动进攻,如果他们遇到麻烦的时候再去救援。” “遵命!”三个人各自回去,先安排副手代替自己指挥大军,这是必须的,要不然遇到突袭就乱套了,然后才各带着三百亲兵来到阵前迎战。 杨荟这时候已经快三十岁了,正在壮年,发育的也很壮实,肚大腰圆的,还一脸的络腮胡子,有一点三国张飞的意思了,再加上乌骓马和丈八蛇矛,那就是活脱脱的张翼德了,他首当其冲,催马拧抢直取司马宝胤。 司马宝胤也不含糊,骑着白马拿着长槊过来迎战,两个人就比划起来了。杨荟多年来名气不显,但是那也是杨家人才太多,他又很少出头露脸,所以被压住了,实际上在年轻的时候他就是杨家众人中的佼佼者,要不是杨小瓜一直不肯做官,导致的他们都被压制,早就名扬四方了,现在这种国战,对上的又是皇帝最痛恨的司马家,那不借机会扬名立万,就太傻了。所以这一次抖擞精神,要把敌人斩于马下。 两个人一动手,发现双方都不简单,司马宝胤也是鲜卑一方着名的武将,枪法绝伦,在西北边陲斩将夺旗,柔然人也很畏惧的角色,不过,杨荟更强大些,杨家不遗余力的多年培养,再加上杨小瓜这个弟弟的比较,叫他没办法不拼命,某种角度上讲,杨小瓜这种bug般的存在是杨家年轻一代人的悲哀,太不给人活路了,降维打击呢。不管怎样,杨荟的勇猛确实能够压住司马宝胤一头,无论是力量和技巧都远在对方之上,双方只打了三个来回,司马宝胤就不行了,一个没注意就被杨荟一枪扫落马下,生擒活抓。士兵们鼓噪叫好,杨小瓜也吩咐说擂鼓助威,鼓声大震,青州兵的叫喊声更大了。 第148章 司马楚之(二) 司马楚之脸色铁青,他本来是要借助单挑增长士气的,但是大儿子给人家三下五除二就活捉了,这士气更低落了,适得其反呢。 这时候司马金龙就想上去救人,被司马跃拦住了,“哥哥,你是父亲的嫡子,是琅琊王的世子,不可以轻动,还是小弟去吧。”说完不等对方回话,直接催马直扑杨荟。 杨荟正要应战,被杨敢拦住了,“少爷,你还是休息一下吧,光你一个人立功可不太好,总要给我们这些下人一点机会吧。”杨荟作为杨小瓜的族兄,杨敢他们叫少爷也没错,但是说真的把杨敢当下人,那就算了,杨家唯才是举,谁能谁上位,所以平时杨荟和杨敢他们都是兄弟一样,并没有什么阶级差异,开玩笑开习惯了的。 一看杨敢发话,杨荟咧开嘴一乐,“好吧杨敢大哥,这个家伙交给你了,那我就回去休息了。”说完不管不顾的,扬鞭催马,带着亲兵回到前军的阵中。 杨敢知道他就这样,脾气直率,不以为意,也就直接上去迎上了司马跃。杨敢的统率力在杨善的养子中是最高的,比他们名义上的大哥杨勇还要高很多,而杨勇则是武功更强,心思缜密,杂学丰富,所以负责杨小瓜的保卫工作和某些特殊工作,而现在杨勇已经去做官了,就转交给杨智负责,这就不提了。单说杨敢,骑着乌青色的战马,直冲司马跃。 这匹马毛色发乌,还一片一片的跟斑秃一样,其实并不秃,就是杂色,在相马经中,这叫龙鳞,所以这马正经的名字叫乌龙驹,是名马。而他手里的枪也是特殊工艺打制的,是杨小瓜根据小说里设计的吸水提炉枪,能够利用虹吸作用扎地吸水,神奇无比。不过反过来想,这样的特殊能力如果扎在了血管上,那自然也可以吸血,足以叫你血流不止而死。 其实杨荟的装备也不差,但是,作为杨氏族亲,那都是正常的,而杨敢作为假子,实际上就是正统继承人的贴身班底,说到底就是个高级仆人,那么能享受这样的装备,担任这么高的职务(马军左统领)足以说明了杨家的唯才是举一视同仁,这一点在现代社会看来普普通通的,在古代尤其是那就是特立独行了,但是也足够吸引到庶族才能者的效忠了。 司马跃和杨敢两个人马打对头,双方报名:“大魏司马跃”、“青州杨敢。” “没听说过,你是何官职?”司马跃很不悦,心说怎么这么小看人,我堂堂郡王之子,晋朝的宗亲,怎么派一个不熟的人来和我打。 “某乃青州骑军左军统领,奋武中郎将。”杨敢倒是不在乎对方的嚣张,反正自己杀了的嚣张人士多了,也不差这一个。 “哦?”司马跃心说官职不低呀,怎么就没听过呢,看看对方的一身行头很不起眼,心说可能是蜀中无大将,矬子里拔将军吧,想到这里不由得信心倍增,心说老大给人抓了,这个家伙职务不低,如果抓回来能换回老大,那也不错,想到这里也就不计较对方名气小这件事儿了,觉得勉为其难可以和对方打一场,然后抓俘虏。他想的很美好,殊不知杨敢已经用看死人的眼光看他了,这就是各说各话鸡同鸭讲了。 杨敢属于标准的骑兵将领,作战方式和草原骑兵差不多,唯一区别就是多了一把长槊,两个人催马向前,杨敢手里的大槊那么一抖,一尺多长的锋刃就笼罩在了司马跃的胸腹位置,寒光闪闪,阴冷血腥的气息直渗入司马跃的骨骼肌肤,司马跃吓坏了,赶紧把手里的长槊舞成了一个风车一样,拼命阻挡对方的进攻,这才堪堪挡住了杨敢的一枪,然而,两个人二马错蹬的功夫,杨敢单手拎着长槊,右手从背后取出来打将钢鞭,照着司马跃的后心就是一下子,司马跃哪知道对方动作这么快呀,一个冷不防,赶紧往前趴在马背上,杨敢这一鞭打空了并不着急,两个人此时已经分开了,各自跑出去十来步远,杨敢挂上长槊,取出弓箭来,连瞄都不瞄一下,张弓搭箭就是一下子,司马跃万也没想到这个杨敢这么厉害,这就躲不开了,只听着“噗嗤,哎哟”,一支狼牙箭正正好好射中了司马跃的后心,本来司马跃是有铠甲的,但是骑兵的铠甲为了保证战马的负重能力,通常都是皮甲,这些将领可以特殊一点,那就是鱼鳞甲,也就是皮甲上面钉上铆钉,一片片的银光闪烁,仿佛鱼鳞一样,故而得名。这种东西用来防护箭矢,也是很有效果的,但是毕竟不是板甲,鱼鳞之间都是有很大的缝隙的,而杨敢的箭是三棱尖的,还有倒钩,杀伤力极强,只要不是正正的钉在鱼鳞上就会滑一下斜着刺入身体,而杨敢用的是五石强弓,那力道,绝对不亚于普通子弹,所以这一下子,就钉进去四寸多深,几乎把人射穿了,司马跃一声惨叫,帅到马底下,眼看着就活不了了。 司马金龙一看兄弟二人一死一伤,就怒了,打算拼命,不过司马楚之可不想全家都包圆了,马上命令鸣金,锣声响起,司马金龙装出来无奈的样子,怒气冲冲回到本队,他也不傻,自己哥哥弟弟都歇菜了,自己上去一打二还是一打三?怎么看都是送死,只是要做个姿态吗,不然就显得自己太弱了,现在的锣声响起正是他需要的,就立刻回马撤回。 司马家的军队士气再次下降到了零点,然后,青州部队也就正好抓住时机压了上来,双方接战。 青州兵前军是标准的罗马步兵方阵,加上弓弩手的远程配合,不断的挤压、再挤压。司马家没有那么紧密的方阵,他们的步兵更多的是刀盾手,这和他们的装备有关,盾牌通常是藤牌或者是木盾,成本低廉,好的刀子比较昂贵,但是毕竟不是蛮族,占据北方领土的他们还是有一定的冶金能力的,质量差一点也可以凑合使用,而且北方汉族的民风彪悍,习武风气很浓厚,所以他们的单兵作战能力不俗,更支持了他们的选择。 相对而言,刘宋军队秉承着南军的传统,第一就是装备齐全,要知道步兵方阵是不能用无甲的轻步兵的,那样无法和骑兵的冲击对抗,所以除了长矛重盾之外,半身甲是必须的,这样就算是给战马踩踏一下也不会肠穿肚烂,还能有反抗之力,同时肩并肩的挤在一起也耐得住冲击,这样的话长矛对战马的威胁就会发挥到极致,同时,长矛为主的步兵方阵最大的优点是不看重武力,只要够勇敢,守纪律就可以,反正就像戚继光说的那样,你武功再高,也架不住几十把枪同时扎你,几十把刀没头没脑的乱砍,在军阵中除了超级高手,个人武力也就等同于个人无力了。这样子,军队训练的时间就省下来了,人才培养才是最耗钱粮的,省下这笔钱,就省了大头,至于说装备置办费用,杨家拥有最先进的冶炼技术,也掌握了某些跨时代的工艺和设备,制造铠甲的成本极低,价格都被均摊到武器贸易上了,所以杨家或者说罗氏商行作为最大的武器贩子,早就富可敌世界了。反过来再说,铠甲装备的制造成本虽然高,但是不容易损坏,就算是人死了,那装备也能二次利用三次利用,这么算起来,就很划算了,所以人均半身钢甲的青州部队,其实豪奢的厉害,这战斗力自然也是不容易匹敌的。 司马家的刀盾手很勇猛,个人武力也很高,在以往的战斗中无往不胜,名扬塞北,然而,现在遇到了大土豪青州杨家军,就像是菜刀遇到了卡拉什尼科夫,那就是送菜的份,本想着能够砍瓜切菜,然而谁知道被砍的却是司马家的军队,青州部队就像是一群怪物,刀枪不入,所到之处,司马家的军队就像是被收割的庄稼一样纷纷倒地,短短一刻钟,就有近千名士兵的生命被收割了,这不是战斗,是屠杀。 司马家的人数不算少,也有两万军队,但是真正的核心精锐最多四五千人,其他的都是各郡县的郡兵乡兵,攒鸡毛凑掸子,打顺风仗可以,这种单方面被虐的战斗那就坚持不了多久,本来就士气低落,还死亡率这么高,很快就有士兵胆怯了,要逃跑,然后被督战队斩杀,弹压住局面。 看着敌阵的乱象,杨小瓜吩咐杨敢,“你去吧,把他们拦腰斩断。” “遵命!”杨敢下去,一声令下,五千名左翼骑兵如同一条游龙,飞快地离开本阵,在战场上画了一个圆弧,直接冲向了司马家的侧翼,人马未到,箭雨先到,这支部队是标准的骑射部队,冲击之前,习惯于先用箭矢破敌。古代的军队阵列最害怕的就是侧面进攻或者背后进攻,为什么呢,因为古代士兵对于队列的练习比较吃力,他们大字不识,连左右都不分,所以在现代学生们体育课上最常见的向左转向右转之类,足够让他们阵脚大乱,想想我们体育课上这些简单动作要用多久才练好就理解了,为啥军训好几天除了踢正步就是前后左右的转动,那都是血的教训呀。面对着骑兵的侧击,士兵们很难做出整齐的左转右转动作,而且,在古代,将军的命令传达一向是大问题,成千上万人,等你的转向命令传到每个士兵耳朵里,不要说执行的效果如何,单就说时效性就已经大大滞后了。 总而言之,杨敢的五千人就像热刀子切黄油一样平滑无比的切入了司马家的腰部,把前军和中军一分为二,几乎没有遇到像样的抵抗,只是一个瞬息间就杀到了司马楚之的中军,司马楚之脾气暴躁,本想着亲自迎敌,可是杨敢行动如风,并没打算斩将夺旗,就是来切断敌人联系的,所以,军队一冲而过,没有和司马楚之恋战,就把敌人杀了一个对穿,司马楚之脸色铁青,气的哇哇大叫,但是也无可奈何,军阵已经崩溃了。 在这短暂的一冲之下,司马家的督战队就被青州骑兵斩杀大半,没有了督战队的监督,司马家的前军在种种不利的形势之下,终于放飞了自我,迅速的土崩瓦解,就像是911时候被腰斩的双子塔一样,轰隆一声灰飞烟灭。 这时候的司马楚之回天无力,只能被败兵裹挟着不断后退,一开始,他还斩杀了几个溃兵,想挽回局面,那怎么可能呀,很快就不是后退,而是逃命,大军集体转向,四散奔逃,兵败如山倒,这时候就算是神仙来了也没救了,司马楚之在司马金龙的保护下,也不得不转身逃命,直奔厌次县城而去,青州军随后掩杀,这种时候,就算是一个士兵也能完成追杀上百敌人的壮举,抗战的时候,日本鬼子一个中队就能追着国民党一个师的屁股掩杀,抗美援朝的时候,我军的某些战斗英雄一个人俘虏六十多个英国人,其实都是一个道理,当然了,对付阿三的时候,我们八个人干掉三哥一个营的事儿就更不用说了。 司马楚之大军狂退几十里到了厌次县城,然而青州军队并不停止继续追击,转眼之间县城易手,司马楚之再退,青州军再追,一天之间先后夺取厌次、阳信和乐陵三个县城,歼敌万余人,司马楚之只剩下三千多残兵,退入般县。杨小瓜不依不饶,大军围困般县,命令杰拉德骑兵四处扫荡追杀敌人溃兵,自己的中军驻扎乐陵县城,以一万步骑包围般县,围而不攻。 大批俘虏被杨敢押送回黄河南岸,交给乐陵的郡守进行优化,有的可以编入步兵,训练补充,有的则是送去屯田,反正不能浪费,除非其中死硬的或者罪大恶极的会被斩杀,其余的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所以没有出现什么混乱,都是服服帖帖的接受安排。 不说别的,单说人口这一项,这一次杨家就赚到了,打仗嘛,只要经营得当,绝对是赚钱的买卖,穷兵黩武要不得,富兵就多多益善了。除此之外,缴获的粮草什么的倒不是大问题,杨家不缺粮草,在海外开发了很多殖民地,有大量的占城稻在东南亚种植,大米一船一船的运过来,绝大部分都拿去酿酒了,只有一少部分就足够百万大军一年的粮草了,可以说是堆积如山,所以缴获的这些只是当成大军的转运库存就可以了,财物什么的也没多少,杨家这一次已经决意占领乐陵这一带了,所以不能动仓库的财物,也不能动老百姓的财物,安抚民心呢。 放下这些不提,就说杨家大军或者说青州大军围困了般县,围而不攻,一方面是等待后方派兵来支援,另一方面要等待着敌军的援兵过来好围点打援,能够调动敌军就不自己走路,一城一地的得失哪有消灭有生力量有用呢,mzd思想这么超前的东西古人是不理解的,我们理解就够了。后方的动作还是很快的,徐州那里听说前边打了胜仗,立刻派出援兵,刘义季干脆把指挥部前移到了齐州,只留范晔在兖州持总督大印协调后勤工作,部队一点一点进行轮换,裴方明亲自率领援军出齐州支援乐陵,归杨小瓜统一指挥,杨小瓜也不矫情,直接留下一部分援军守住夺下来的三座城池,同时叫裴方明自领一万步骑扫荡平原清河一带,伺机夺取这两个郡(这两个郡都是南北各占一半的,所以北魏有清河郡,刘宋也有)的河北部分。裴方明也知道这是给自己立功的机会,自然高兴,就兴冲冲地去了。 话说杨小瓜一万大军围困般县,也不攻打,那边刚刚赶到的拓跋崇(他和司马楚之不一样,司马楚之的势力发源于河北一带,所以能够很快集结兵力,他的军队在相州一带,大军移动没那么快。)紧赶慢赶还是没有追上急于立功的司马楚之,等他到了冀州治所,司马楚之就已经和青州军对上了,然后几天就落败了,所以为了防止司马楚之被俘虏,他只好疲于奔命,带着本部和拓跋仁的军队一共五万,没命的奔驰,这才在三天后赶到了般县附近。 其实说起来,既然已经丢了乐陵三个县,般县也无所谓的,但是司马楚之的身份特殊,他是东晋的后裔,是汉族人里反对刘裕或者说刘宋的一杆旗帜,如果司马楚之被抓了,那会对北方支持北魏的世家一个重大的打击,会大大动摇他们对鲜卑人的信心,从政治上讲,司马楚之绝对不能死,也绝对不能被抓,这就是拓跋崇不顾军事常识,拼命进军的重要原因。 拓跋崇觉得自己有五万精锐,比对方的三万多了一半,就算是疲兵也不怕敌人的,可是他忘了一点,孙子兵法上说,五十里争利必蹶上将军,五十里都这样子了,他这好几百里还能好的了吗。 结果在马颊河北岸,前军主将拓跋仁中了青州军的埋伏,给杰拉德一阵冲杀,斩杀俾将十几名,粮草被烧了无数,步军折损了五六千人,虽然没有伤元气,但是士气一下子就没了,粮食呀,没饭吃哪行?气得他牙痒痒的,衔尾急追杰拉德,杰拉德根本不和他恋战,且战且退,渡过马颊河一路向南,然后,追到了般县附近的拓跋仁,正好遇上杨家的第二梯队杨敢的五千骑军,杰拉德和杨敢合兵一处返身冲杀,拓跋仁大败,前军的两万人只剩下七八千人,仓皇北逃,去见拓跋崇。 拓跋崇看到他那副惨相差点没气死,当时就想斩了他,左右的将军们苦劝,这才叫他戴罪立功。当然了这都是装样子,两个人级别一样,都是王爵,只是主帅副帅的差别罢了,就算拓跋崇是皇帝的亲弟弟也不能有这个权利,但是不做样子就没法严肃军纪,为了保存士气,只能出此下策。 第149章 刘骏 拓跋仁既然已经打败了,拓跋崇的大军也到了附近,杨小瓜的战术目的达到了,也就不再耽误,命令杨荟连夜攻城,本来司马楚之的残兵败将在围困中就没有什么士气,逃兵很多,就这几天已经只剩下不到两千人了,加上这几天没有正式攻城,司马楚之本人虽然亲临一线(哪里有二线)日夜巡查,士兵们可是没做好半夜守城的准备,给杨荟的军队一鼓而下,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就已经破城而入了,没办法,一个小县城而已,城墙低矮,架不住攻城的陷陈营一个冲锋,这些东洋猴子都是海盗出身,善于攀爬,拿着飞爪之类的设备,噼里啪啦就上了城墙开了城门,那防御就仿佛纸糊的一样,一捅就破了。 等到早晨起来,杨荟已经坐在县衙里边喝茶了,司马楚之和儿子司马金龙负隅顽抗,但是那就是螳臂当车,被残忍的东洋猴子一顿暴打,鼻青脸肿的捆了起来,这也是算是得偿所愿了吧,汉奸被鬼子暴打,那就是天经地义的呢。 杨小瓜再夺一城,活抓朝廷的心腹大患东晋后裔叛贼司马楚之父子三人,斩首一人,这消息传到后方,朝廷大喜,不管真的假的,刘义隆必须大喜,因为司马楚之和老爹刘裕有仇,这家伙被抓,那自己就可以去太庙告慰父皇了,对于自己的威望和统治地位,那效应就不言而喻了,立刻下圣旨表扬青州刺史杨茁,加封衡阳王府前军将军,晋爵东莱郡伯,加光禄大夫衔,赏金银绸缎若干,同时通令嘉奖东路军全军,衡阳王刘义季指挥有功,加太尉衔。 至于说献俘太庙之后,司马家的几个人有什么下场,那就不是大家所关心的了,对杨小瓜来说,司马家就是自己升迁路上的一块踏脚石罢了。 拓跋仁虽然败了,但是真正的折损不过是一万多人,拓跋崇还是有四万人马,总数多于青州军,既然看到司马家一夜败亡,也就不再进军,驻扎在马颊河北岸,等着青州军上来,双方隔河相望。 放下这边不提,再说武陵王刘骏,奉皇帝命令出兵支援汝南,谁知道他还没出来呢,汝阳郡、陈郡、南顿郡还有颍川郡四个郡的两个太守郑崐和郭道隐不战而逃,被气愤的刘骏毫不犹豫抓了起来送去建康,交给皇帝处置,皇帝也很不爽,自己重视的河南不战而逃,没在意的山东一口气夺了四个县城,这差距也太大了吧,立刻吩咐斩杀,家属入奴籍,处置极狠。同时命令刘骏大军前出一定要夺回失地,同时害怕刘骏一个人对阵拓跋焘费力,派弟弟刘义恭为后军统帅,负责支援河南的物资,同时把悍将薛安都交给刘骏指挥。 刘骏如虎添翼,马上派出悍将马锺率领一万骑兵支援悬瓠(汝南),悬瓠城小而坚固,守将陈宪只有七八百人坚守不出,就连着好几天,北魏军就是打不下来,然后,马锺就到了。 马锺不管不顾,直接冲击魏军前军,把攻城的部队打的哭爹喊妈,死伤数千人,只好放开一个缺口,叫汝南和援军连成了一片。 刘骏大军五万,很快就来到了汝南,和北魏的先锋大将奚他观对上了。加上马锺和薛安都(还在路上)至少有八万人,面对着拓跋焘的全军都不怕了,何况是奚他观呢。 不过刘骏也学会了杨小瓜的办法(两个人战前通过信,都商量好了稳扎稳打的策略)不急不躁,等着拓跋焘的大军,奚他观人少,也不敢轻易开战,也在等着皇帝的人马,双方很默契的在上蔡县附近对峙。 刘骏的思路和杨小瓜差不多聚集人马,调动敌军主力过来,然后利用对方补给线长的劣势,拖垮对方,一步一步蚕食,最后消灭对方主力。 现在看着薛安都已经兵进西平,骚扰了拓跋焘的补给线,而拓跋焘一路南行,根本就没有占据城池(鲜卑人不擅长守城,所以打仗一冲老远,一退更远)那补给线可以说千疮百孔了,自己的有利时机已到,决定第二天歼灭奚他观,给敌方一点教训,也给己方增加士气。 一大早,刘骏亲自率领一万步兵和一万南蛮山地兵,加上马锺的骑兵,足足三万,威风八面的来到阵前讨战。他亲自坐镇中军,有冼夫人冼琳儿亲自护卫,还有各色僚人将领,一个个服装迥异,描眉画脸,看的对方的鲜卑人也觉得颇有一点凛然。 奚他观的前锋部队基本上以骑兵为主,看见刘骏挑战,自然是不服气的,他也是鲜卑一方有名的悍将,号称冲阵将军。他也率领全部三万骑兵冲杀了出来,也不废话,直接冲击刘骏的本阵,想要一举解决问题。刘骏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也二十多岁了,多年来征战沙场,经验也很丰富了,这类打法却是第一次见到,这是干啥,连个阵型都没有,一窝蜂的乱冲,打群架么? 不过,等敌人冲过来了,刘骏才看出来门道,在奔跑的过程中,敌人的队形就逐渐聚拢起来了,虽然表面上看仍然很松散,但那是骑兵的特性造成的,太紧密了容易撞上自己人。这三万人乌央乌央的,就像一片乌云压到了头顶,场面果然吓人。 这要是一般的部队还真就给吓到了,可能不打仗就混乱了,三万人铺开了,那就是若干平方公里,跑起来可比蚂蚁大军还要壮观,毕竟那不是蚂蚁是真正的大军。 不过他这次遇到的是刘骏,刘骏自从岭南回来,收获颇丰,手下悍将无数,除了马锺之外,还有很多异族将领,每一个都是勇不可当的人,那些士兵虽然看上去矮小,但是精悍无比,悍不畏死,整天和那些毒蛇猛兽讨生活的人,哪有胆小的,相比较而言,北方的壮汉看见珠三角那些巴掌大的小强,毒蛇一样的蚂蟥,吓哭的不在少数。 严格上来讲,刘骏现在手里的实力,在藩镇之中,仅次于刘义季,已经超过他的其他叔父和兄弟了,包括太子的军事实力也远远不如他,所以这种虚张声势的冲锋,在刘骏看来,也仅仅是不错而已。比起自家的马锺或者薛安都都差得远。 所以,都不用刘骏吩咐,马锺的一万骑兵就迎了上去,马锺重新骑上了自己的披毛犀,拎着一对大锤,硬生生的就拦住奚他观的骑兵队伍,双方对冲。马锺的部队大部分是羌人骑兵,从乌斯藏招揽来的破落牧民组成,大部分其实就是草原上的盗马贼出身,这些家伙刚来的时候桀骜不驯,结果给马锺一顿收拾,空手一个人揍一百人还轻松惬意,一下子把他们震住了,他们本来就是草原上的杀坯,自觉得能以一当十的,很牛了,结果人家马锺一个人干他们一百当玩,从那以后一个个都服服帖帖的,没人炸刺儿,规规矩矩的训练,老老实实的见血。 这些家伙已经很多年没有组团欺负人了,现在看见鲜卑的正规骑兵,那就像是鬼子看见了花姑娘,嗷嗷喊着就冲过去了,对方人多?人多才好,人少了不过瘾。刘骏给这些家伙配发的是清一色的狼牙棒和腰刀,这狼牙棒都是硬木制作的,外包铁皮,然后全是生锈的钉子,堪称破伤风神器,那真的是沾上死挨上亡,划破一点皮就要破伤风,和他们打就没有伤兵,只有战死或者受伤而死。奚他观的士兵战斗力很强,那要看跟谁比了。平时和柔然人打半斤八两,欺负一下那些缺吃少穿的牧民还差不多,和盗马贼打,还是那种超级猛的马锺的盗马贼,真的是羊入虎口,双方一个对冲,马锺就把奚他观的人马给打穿了,一万人如入无人之境,所到之处全是惨叫的伤兵和无主落荒的战马。奚他观很幸运,他没有和马锺碰面,否则肯定是一锤了结掉,但是其他人就很不幸了,被马锺一口气锤死上百人,,所以一次冲锋下来,奚他观的人马大乱,被干掉了七八千人,到处都是乱跑的战马,根本无力对眼前的刘骏本部动一根手指了。大队残兵前进不得后退不能,只好在那里整队,可是,他们整队,杀到他们后边的马锺不给他们整队的机会呀,一万人马数了数还剩九千多人,基本上没啥损伤,马锺把队伍掉头转回来,在战场上划了一道亮眼的弧线,就到了奚他观的右侧,然后又是一声呼哨,奚他观还在混乱的人马被从右往左拦腰截断,砍成了两截。四处都是人喊马嘶,乱作一团。 这时候刘骏手下的猛将沈明和盘坡一看机会难得,赶紧请战,刘骏点头同意,这两个人各带着五千蛮兵就冲上去了,一左一右一顿砍杀,本来步兵冲击骑兵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骑兵如果失去了速度在原地打转呢?那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了,骑兵原地不动没了速度,受伤害的面积又大,那就啥都不是,盘坡在左,沈明在右,这一顿砍杀,专找着骑兵的脚踝下手,那叫一个鲜血淋漓,他们知道马匹值钱,就一个劲找人下手,真的好惨。奚他观再也控制不住了,全军崩溃,不管三七二十一,转身就逃跑了,不行呀,留下来死还能忍,残废了可受不了,跑吧。 鲜卑的前锋军败了,败得非常惨,刘骏带兵掩杀,但是毕竟对方以骑兵为主,所以刘骏仅仅追了三十里就不追了,安营下寨,只留着马锺去追杀,马锺则是不怕对方有什么埋伏,衔尾而追,就这么不接触,保持着压迫阵型,直直追出去一百里,这才停住脚。 此战,斩鲜卑杂号将军七名,俘虏战马近两万匹,但是生俘敌人不多,只有三千多人,其他的死或者重伤的近两万人,最后奚他观只剩下五千人逃回,可以说全军覆没,马锺一战成名,号称天下无敌手,风头远远压过了青州军。听到这个消息,杨小瓜是大为欢乐,一方面马锺是他自己的人,名气越大越好,另一方面刘骏的声望上升,自己就安全了,要不然功高震主不好玩,低调发财才是王道。 刘骏本来想呆着不动也不可能了,只好一天行军百里,追上了马锺的部队,趁机收复陈郡、南顿和汝阳,兵进征羌县,和邵陵的拓跋焘主力遥遥相对,此时拓跋焘大军十万,刘骏大军七万,人数少一点,但是士气正盛,并不弱于敌军。 拓跋焘很郁闷,本来气势汹汹的兵不血刃连夺四郡,结果这个奚他观简直了,就是一个送人头的,给人家杀了个全军覆没,还丢了三个郡,现在先手的优势全没了,还和小儿辈(刘骏)对上了,给人家杀了个下马威,这还进退不得,要是后退了,那就丢死人了,可是打不赢也会很丢脸,气得真想杀了这个蠢货,但是奚家是鲜卑八大姓氏之一,势力盘根错节,牵一发动全身,只好训诫了一顿,命令他戴罪立功,同时罚降爵为侯,命令他立刻去家族调人马来支援,反正他们这些部落有的是私兵,不拿出来消耗就太对不起他们了,他们为了赎罪必须出血。 就这样双方都在等待,等待援军的到来,刘骏对援军兴趣不大,但是后勤必须跟上,要是没有持续三个月的粮草,那就不打。而刘义恭此时已经到了陈留,名义上总督天下兵马,其实主要是负责刘骏的后勤供应。刘义季那里自己就够了,用不到他,这也是皇帝的策略,分而治之,不能叫一个亲王集权。同时虽然不喜欢刘骏,但是毕竟是亲儿子,儿子打胜仗比兄弟要重要,所以叫刘义恭支援也是应该的。 等啊等,机会终于来了,薛安都大军一万多人趁着刘骏和拓跋焘对峙的功夫,偷袭了临颍县,切断了拓跋焘的粮道,火烧了大军百万石的草料,然后从容离去,拓跋焘没有办法,只好后退到颍川,刘骏派马锺和薛安都连番滋扰,导致拓跋焘军心混乱,差点中了埋伏,撤退途中又损失了万余人马,刘骏缓步向前,大军趁机收复了南颍川和西平,到了许昌。 到了许昌之后依旧是按兵不动,没办法,古代行军打仗,粮草问题很重要,跑太快了粮草断了那就等着死吧,只能慢慢来,反正是节节胜利,不怕皇帝说他拥兵自重啥的。 实际上越往前走压力越大,所以刘骏是不想太靠前的,如果不是这些地方都是刘宋的老地盘,群众基础好,刘骏是真不想走这么快的。就这样拖拖拉拉又过了一个月,十冬腊月开始下雪了,双方都保持默契,原地不动,刘宋的文官们开始慢慢前移,恢复对老百姓的管理,带着大量粮草救济百姓,安顿灾民,好让这些地方老百姓安定下来,不扰乱作战。 眼看着雪越下越大了,刘骏这边也不安分了,他收到了杨小瓜运来的大量滑雪设备,包括雪车和马拉爬犁,雪橇什么的,这下子,运输问题解决了,就可以趁着雪天开战了。就这样,刘骏下令,连夜前进,包围了长社(颍川的郡治所在),拓跋焘的十万大军就这么给围住了,刘骏五万人包围十万人,创造了军事上的奇迹,胆子太肥了。十则围之,你五个围十个是什么鬼,但是就这么围上了,还让拓跋焘毫无办法,气死个人。最恶心的一点,刘骏没有按照国际惯例围三阕一,而是四面包围,这就是赤裸裸的羞辱了。 十万大军被围在城里,人数的优势就没了,城门这东西,防守可以控制敌军进入,但是进攻呢,你从城里进攻,别说十万人,就算是一万人想出来也要半个小时,而这一段时间,这些出城的士兵就是活靶子,就会像飞向灯火的蛾子一样,送死而已。 拓跋焘不信邪,命令四门大开同时出击,要打穿刘骏的包围圈,叫他偷鸡不成蚀把米,结果,刘骏就把营垒修在城墙三里的地方,城里的箭矢达不到,投石机也达不到,所有优势都没有,只能叫骑兵冲击刘骏的营寨,这就很滑稽了,明明是刘宋围城,现在变成了城里的拓跋焘进攻,刘骏防守,而刘骏是步兵为主,善于守城,而且弓矢充足,还有少量投石机助阵,拓跋焘的骑兵就像是拿脑袋撞石头一样前赴后继的送死,从早晨到下午,三个多时辰,拓跋焘损失了两万骑兵,几乎是机动力量全交代在刘骏的眼前,最后不得不用上了步兵进攻,然后是铩羽而归,只好承认自己的失败。 刘骏奇袭,以少量人马围困了人数占优势的北魏皇帝,这消息一传出来,天下震动,首先讲,不管最后是输是赢,刘骏能够包围对方的皇帝,都是创造了历史,自从汉高祖白登之围,历来只有汉家皇帝被异族包围,从来没有汉家军队包围异族皇帝的先例,可以说给天下人做出了表率。影响之大,无以复加。 当然了,刘骏并不想真的干掉拓跋焘,围点打援才是他的目的,只有消灭了敌人的有生力量,才有可能逼迫对方签下城下之盟,让出若干领土,毕竟对方领土广大,真的干掉对方反而得不偿失,拿不到足够的利益,他死了拓跋晃继位,除了结下仇恨毫无用处。不过这小心思只有他和杨小瓜刘义季知道,皇帝什么的就算了吧,只会掣肘,不会帮忙,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闷声发大财才好。 第150章 围城打援(一) 北魏皇帝拓跋焘被困在颍川,天下震动,虽然消息传的慢,但是刘骏利用快马的优势,四处散布消息,帮助洛阳以最快的速度得到了这个信息。洛阳慌了。 驻守洛阳的侍中高允是个文官,作为太子拓跋晃的老师,他秉性忠直,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心眼,但是对于战争他真的很外行,比起被杀的崔浩来差的何止万里之遥,所以他的第一反应是急招勋贵大臣议事,商量办法。 除了在外边的拓跋崇拓跋仁还有被抓的司马楚之之外,来的有平阳公长孙平成(平阳王长孙翰的儿子)、宜都王穆伏干、上党王长孙观(长孙嵩的重孙子,北平侯长孙地汾的族侄子)、广陵公楼真、谯郡王司马文思、建业郡公东平王陆俟和他的儿子陆丽还有拓跋焘的几个儿子都汇聚一堂。 一开始,这帮家伙就吵成了一团,有的说发举国之兵救援的,也有说让太子到洛阳主持大政的,还有要自己亲自上阵的,不一而足。 吵了好久好久,至少达成了一个意见,那就是赶快调动洛阳的驻军去救援,但是谁做主帅呢?最后决定拓跋焘的三儿子拓跋翰做元帅,老四拓跋谭、老五拓跋建、老六拓跋余分别担任前军后军和中军主将,其余各王公率领自家的军马协同作战,也不错,半个月就凑出来十万大军,浩浩荡荡的前去颍川救援。 此时的刘骏对颍川城是围而不打,反正差不多十万人在城里,人吃马嚼的消耗极大,按照惯例,大军外出只有七天粮食,剩下的全靠运输补给或者当地征集也就抢是粮食了,所以这二十来天,城里的粮食早就吃光了,驻军试图抢夺颍川的富户,可是人家都不住在城里,而且躲避兵灾,能跑的老百姓早就跑没了,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哪有粮食吃呀,于是乎大军开始杀马吃肉,骑兵吃马是很残酷的,但是没办法,必须先顾着人,而且没有草料的马早晚饿死,还不如趁着还有肉,大家分吃了。城里边是哀鸿遍野,拓跋焘不止一次的想要突围而出,结果时间越久死伤越多,突围越发的无力。刘骏利用这一段时间,开山采石,修筑了石头的营垒,简直就是一个小型地堡群,现在就算是三十万大军,也不要想攻破这里的营垒了。 刘骏只留下三万步兵围困,自己亲自镇守,命令马锺和薛安都各自带着两万人马前去打击援军,为了协调指挥,命令薛安都为主帅,马锺副之,两个人领命而去。 放下刘骏,再说薛安都和马锺,两个人点齐了人马,一起出发,到了颍川附近的鸠山,有一个磨山地势险要,还有一道峡谷是必经之路,薛安都就和马锺商量道,“马锺兄弟,借一步说话。” 马锺在刘骏手下这些年,人情世故也学了不少,虽然不会真的和谁拉帮结派,但是绝不会驳人面子,闻言就答应了一声,跟着薛安都来到薛安都的帐篷。 两个人分宾主落座,薛安都叫人送上茶来,薛安都就叫下人们离开,然后说道,“马兄弟,听说你和我一样来自西北?” “不错,我是西域那边的人,祖上据说是伏波公,却不知道真假。”马锺很坦诚。 “哈哈哈,我听说了,马兄弟很谦虚,就看马兄弟的那一对锤,分明就是马伏波留下来的宝物,怎会有假。”薛安都哈哈大笑。 “嗯嗯,薛大将军客气了,马锺就是一个少不更事的人,除了有把子力气什么也没有。” “哈哈哈,马兄弟,你也太客气了,什么薛大将军,我当年和杨家兄弟可是称兄道弟的,很有交情,他还在我家住过一段时间了。”薛安都开始往正题转。 “你说的是杨?”马锺试探地问,杨小瓜的名字最近开始响亮了,但是作为死党,马锺很听话,很少在刘骏这里显露出过多的和杨小瓜的瓜葛,毕竟刘骏虽然知道,但是总会想着能够感化收拢,否则也会让刘骏对杨小瓜产生芥蒂,就不好了。 “当然是杨茁兄弟了,现在是杨侯爷了哈哈哈,当年我就觉得他不是俗物,想投奔到他的麾下,但是机缘不巧,就没有,但是我对他还是很仰慕的,不要看他比我年轻,在我看来,他比我要更有智慧很多,简直是才气逼人,另外,我家儿子在火龙真人门下做弟子,这还是他和钟离仙师帮忙呢,所以其实我家儿子也算是他的师弟了。”薛安都的话里话外就是要拉近关系。薛安都不傻,这一次刘骏派他两个合伙去打击北魏的援军,立功很容易,但是也很危险,敌人的皇帝被包围了,你打一两个打胜仗不难,但是人家要是发举国之兵来攻,自己这两万人就不够看了,必须和马锺齐心协力才行,马锺的悍勇远远超过自己,但是素来和人交往都不密切,所以如何和马锺同心协力呢,自然是抬出一个两个人都认可的朋友,非杨茁杨小瓜不可了。 果然,一看薛安都搬出了杨家大哥,马锺的态度自然就变了,当下表示愿意和薛安都同心协力,完全服从薛安都的指挥,绝对不会抗命,薛安都大喜,这下立功有保障了。 过了几天,有斥候来报,敌人的第一批援军九万人,已经浩浩荡荡的出发了,其中主力是拓跋谭的三万人,走得最快,后边还有其他藩王的人马,包括平阳公长孙平成、宜都王穆伏干、上党王长孙观每个人两万人,兵分三路,飞速的赶了过来,说的是飞速,但是拓跋焘南征已经消耗了大量的骑兵,所以这些人只有拓跋谭的三万是纯正骑兵,其他的都是步骑混编,那行进速度,自然是按照步兵来算的,每天七十里路已经是极限了。从洛阳出来,那可就不止一天两天的路程了,所以,这一路下来,跑在最前边拓跋谭已经足足领先了后边各藩王三四百里的路程,就算是拓跋翰的主力也离着他们上百里的路程,每支部队都很分散,显然,薛安都的机会来了。 “马兄弟,这次辛苦你一趟,绕到拓跋谭的后边去,阻断他和其他部队的联系,同时还要分出主力来打他的屁股,我带着薛道标和薛道刺迎上去,等你完成进攻的时候就前后夹击,先吃掉这一块肥肉。”薛安都信心满满。 “没问题。”马锺的执行力绝对没得说,他的军队构成是步兵骑兵一样一万,全军行动的话,速度也要受影响,于是个薛安都借了一万匹马,骑兵立刻出发,同时命令步兵骑马跟上,完成对拓跋谭的合围。 关于步兵骑马这件事,是千年后某个科西嘉的军事天才发扬光大的,他把这个叫做龙骑兵,就是把马当成代步工具,打仗的时候再步行,这样运动速度大大加快,至于说有人问,步兵骑马不就是骑兵吗?这个就有点傻了,骑兵是技术兵种,不是能骑上马就可以骑马打仗的,到时候马一跑起来,没碰见敌人你就掉下来被踩死了,这一点凡是在草原上真正骑过马的人都有体会,只要马愿意,一低头你就掉下来了,根本没有反抗力,十个骑马的二把刀也弄不过一个真正的骑手。 对于这一点,薛安都当然了解兵贵神速的道理,所以毫不犹豫的把所有的交通工具都给了马锺帮助运兵运物资,自己这一边有着后方的补给,马匹也会很快补充,不用担心什么,马锺可是在敌人的地盘,很危险的。 说的简单,实际上马锺足足走了一整天,这才到了前进的拓跋谭的身后,他是个急性子,立刻吩咐步兵部队寻找有利地形构筑防御阵地,方向自然是面对敌人援军的方向。这些步兵的统领是马锺的副手,来自瑶族十二大姓的黄泉,这个人也是杨小瓜收养的苗子之一,和盘小雷一样,只是性格更深沉些,所以被杨小瓜派过来和马锺搭档,来弥补马锺的不足。 黄泉得到了命令,也不犹豫,马上亲自去探查地形,对于瑶族人来说,爬山就和喝凉水一样简单,并不会觉得疲劳,一个时辰之后,就找到合适的山头,并不把营垒建在险要的路口,而是直接在半山腰扎营,这样更有利于阻击敌人的援兵,要不然敌人用大兵冲击营盘,那就麻烦了,至于说会不会像马谡一样给人家断了水道,那就不会了,山中的水源上游通常是半山腰的溪水泉水,而且黄泉的阻击阵地本身也是很奇特的,从山脚到山顶层层设伏,每一步都会叫敌人付出代价,再加上多个山头呼应配合,敌人一时半会儿只能干瞪眼。 等营垒布置好了也到了半夜了,黄泉这一边就原地不动开始生火做饭,养精蓄锐。半夜点火会不会给敌人发现呢,此地山峦重叠,外边根本看不出来火光来自何方,就算知道了也一时半会来不了,看山跑死马的。 就这样大家热乎乎的吃了一顿饱饭,布置好哨兵之后安然入睡。到了次日,马锺和黄泉分兵,自己带着精骑沿着拓跋谭行军的路线缓缓地前进,悄悄的跟踪了上去。他不急于发动进攻,总要等着敌人走近薛安都的伏击点才好,要不然吓跑了煮熟的鸭子咋办呢。 拓跋谭急于救回老爹,所以根本不惜马力,吩咐部队全速行进,就算是半夜也不停止,所以马锺费了好大劲儿,足足跑了一个时辰才追上他的后队,此时已经是接近辰时了,太阳升起来,照在雪地里暖洋洋的,深冬已经快要过去了,山间的石缝中隐隐透出一点点绿色,山顶上的涧水开始融化,滴答滴答,流淌下来,晶莹耀眼,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觉。 眼看着敌人已经接近了预估的伏击地点,马锺下令,点火箭,这种新式焰火自然是格格巫的发明,只有少量送给刘骏使用,算是自己人的优惠吧。马锺自然是有的,很充足,点着了药捻儿,嗖嗖嗖,好几支火箭冒着诡异的金色光芒飞上了天空,嘭嘭嘭爆出了绚烂的火花,宛如一只只绽放的凤凰,哨声凄厉,划破了长空,方圆数十里都能看到听到。 拓跋谭自然是看到了,但是他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只是本能的觉得这东西和自己有关系,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 拓跋谭不清楚,薛安都自然是清楚的,他命令也放出焰火作为回应,于是,在拓跋谭的四周都是焰火升空,整个部队都停下来看热闹。这时候拓跋谭终于醒悟过来了,大叫不好,“全军戒备,敌袭!”鼓号之声齐鸣,但是此时的鲜卑人已经开始迷乱了,四面都是敌袭,怎么应对?这是被包围了呢。 “跟着我向前冲!”拓跋谭咬紧牙关,既然四面都是敌人的包围,那还不如孤注一掷,向前再向前,利用自己的勇猛冲破敌人的包围,来到长社与父皇汇合,自己就算是完成了任务。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的勇武?且不说他背后的马锺的骁勇天下无敌(能打得过他的人都在同一阵营,也从来没打过),就算是薛安都,号称南北朝时期的关云长,斩将夺旗的经历(此时还没发生)那也是不亚于白马坡前的关圣人的,拓跋谭算哪根葱呀。 首先发难的不是薛安都,也不是马锺而是在西侧的薛道标,薛道标作为薛家长子,火龙真人的嫡传,那武力值也是杠杠的,骑射的本事就算是陇西李氏的李猛也不占优势,他一马当先带着自己的三千骑兵就冲到了拓跋谭三万大军的腰部,一顿弓弩,打的鲜卑骑兵猝不及防,损失惨重,大凡军队行军都很害怕敌人从侧后方攻击,根本没办法应对,所幸的是这支部队都是以小集团为单位前进的,所以可以变换队形,有一支五千人骑兵队伍在汉儿万夫长(通常汉人的官职比实际权力要大,万夫长就是几千人的一个空衔)潘骏的带领下迎着薛道标就冲了过来,薛道标也不答话,手里的方天画戟只是那么一挥,在空中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在洛阳一带小有名气的汉人将领潘骏就被薛道标斩了脑袋,秒杀呀! 就在这五千人还在被主将阵亡的消息弄晕,发呆的功夫,薛道标的三千精骑就已经把他们的阵型击穿了,余势未衰,狠狠地像一把尖刀插进了拓跋谭大军的腰眼里,所到之处人喊马嘶并没有一合之将,薛道标太勇猛了,颇有常山赵子龙的威风,只用了一顿饭的功夫就把拓跋谭的骑兵拦腰截断,而且还不满足,反复冲杀,把他的大军弄得首尾不能相顾,就像是砍瓜切菜一般,太残暴了。 薛道次一看老大得手了,自己也不能闲着呀,一声令下,自己的三千人就从另一个方向也穿插了进去,虽然没有薛道标那么厉害,但是薛道次和老爹在一起的时间最长,那本事也不是吹的,看着乱成一团的敌军,那是毫不客气,很快他也开了荤,拓跋谭的禁卫统领南勇,堂堂的虎贲中郎将,年轻一代的佼佼者,曾经在鲜卑内部的比武中连胜五场的猛士,被薛道次一戟刺中心窝,死于非命,不仅如此,他还好死不死的冲到了拓跋谭的中军,差一点完成斩首。本来拓跋谭是不服的,觉得自己很勇猛,不可能打不过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他自己才二十来岁就不说了),结果被几个贴身警卫硬是拽着缰绳躲开了,幸好薛道次不认识敌人的主帅,否则可能战斗就结束了。 看着战场上的乱哄哄的战斗,马锺知道自己也该动手了,敌人虽然弱小(他的眼前敌人都很弱小),但是也是三万人呢,按照某些说法,就是几万头猪,抓起来也费劲,何况是被四面包围无处可逃的鲜卑精锐,绝境中也能爆发出惊人力量的。 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跟他们拼啦。”这些士兵突然间就莫名其妙的血灌瞳仁,爆发出疯狂战力了。其实从心理学上讲,这是一种恐惧症的具体体现,人到恐惧的极限的时候有的人会瘫软无力,有的人会疯狂,而这一次,因为是满眼的鲜血,刺激了他们,又加上群体的感召力,这支部队进入了狂化状态,竟然和包围他们的薛家军打了个旗鼓相当,这要是持续下去,那就不好玩了,极有可能给他们找到了破绽,从而重创薛家军,那就和战役目标背道而驰了,所以必须给他们以凌厉打击,把这种虚假的勇敢打回原形,完成这个任务的自然是马锺,号称冲阵无敌的马锺。 马锺骑上自己的披毛犀牛,从旁边的备用马匹上取下了自己的擂鼓嗡金锤,双锤在空中那么一撞,也不知道这锤是什么结构,这一撞发出了雷鸣一样的声音,声如雷,震动如鼓,所以叫擂鼓嗡金锤。在这震天的嗡鸣声中,马锺的一万骑兵已经如同一柄巨锤狠狠地砸进拓跋谭部队的后背中,这一下子就砸了个稀烂,一万匹战马,一万根狼牙棒,就这么一下子,马锺就像蒜锤砸蒜一样暴力砸向那些刚刚血气翻涌起来的鲜卑部队,雪花翻滚混在鲜血中,红的白的煞是好看,然而在他的冲击下的那些惨不忍睹的伤残士兵和尸体就不那么好看了,一瓢冷水,彻底的把拓跋谭士兵的狂化状态打回了原形。 马锺冲阵,拓跋谭也不能干看着,就想亲自上去打一架,给手下人又拉住了,只好派手下最勇猛的四个将领,范勇范猛范强范壮四个人去围攻马锺,马锺自然是不在乎的,当初十几岁的时候就凭借暴力破了巴米扬寺的罗汉阵,差一点把几十个罗汉级别的和尚锤死,这四个家伙算老几,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马锺连斩四将。 第151章 围城打援(二) 马锺斩杀了四将,这下子不但把敌人震慑住了,还给他发现了敌人的主帅所在的位置,那就不客气了,催动战马就追上去了,直奔拓跋谭。 拓跋谭大惊失色,本来刚才他还想着不服气,要和这个少年决一雌雄,但是看见马锺秒杀了自己身边的四个猛人,就一点争强好胜的心思都没有了,人比人气死人,拓跋谭觉得自己已经不错了,可这种不错只是普通鲜卑人之中的不错,和马锺相比,就像一个小学一年级考百分的人向着五道口的特等奖学金获得者炫耀分数一样,幼稚可笑。吹牛可以,但是送命可不行。所以,拓跋谭立刻转身就跑,在自己贴身护卫的簇拥之下,在自家的几万军马中,被人像撵兔子一样撵得四处逃命。 在古代打仗,士气是第一位的,淝水之战的时候,苻坚就是因为帅旗向后移动了一小下,就被全军认为打败仗了,从而全军崩溃,被谢玄一口气追杀了百里,直接亡国殒命,现在可是众目睽睽,全体士兵看着自己的主帅被人家撵兔子,那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惨象,要是不崩溃那就出奇了。 本来被人四面包围还切成碎块,这支部队早就该崩溃了,只是因为无路可逃,所以才爆发出一种伪狂化的现象,现在一瓢又一瓢冷水浇下来,这支军队忽然就清醒了,回到了现实,冷冰冰的惨烈的现实告诉他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于是有一个士兵忽然跪了下来,哭了起来,他把兵器一丢,哭喊着,“妈妈,我要回家,我不打啦,我投降!”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尤其是在负面的榜样,一个英雄也许能让同伴热血沸腾去拼命,但是也许不一定能,但是一个投降的榜样却很容易像传染病一样感染所有人的情绪,投降比拼命可是容易多了。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一百个第一万个,托米诺骨牌被毫不留情的推倒了,满地都是下跪投降的鲜卑士兵,当然还有那个四处乱窜逃命的主帅拓跋谭,不知道是哪一个士兵实在受不了他的这副样子,偷偷地用武器绊倒了拓跋谭的战马,轰隆一声,堆金山倒玉柱,拓跋谭就一个倒栽葱狗吃屎掉到了地上,手下人赶紧上去扶,那一身沉重的盔甲摔在地上,人差一点摔散了,好不容易爬起来,马早就跑一边去了,手下人还想着把自己的马让出来,就这个功夫,马锺已经追了过来。看着那明晃晃染满了鲜血的大锤,拓跋谭双腿一软,扑通一声就坐在了地上,喘着粗气,高举双手说道,“我不跑了,你杀了我吧。” 马锺笑了,“我杀你干嘛,投降者免死,我还等着留你换钱呢。”一摆手,就有士兵冲上去,五花大绑捆了起来,身边的卫士一看主将投降了,也就不再反抗,一个个乖乖的放下武器,被一起捆上了。 战斗结束,打扫战场比作战还要麻烦,需要甄别俘虏,整顿队伍,要好好的安置他们,不能叫他们造反,还要安排他们吃饭做事,很复杂,为什么军队要配政工人员和宣传人员,就为了这个,和占领一座城池之后的安抚百姓差不多,林林总总的,打仗几个小时,收拢俘虏安置他们一天也干不完,相对而言,收拾战场的财物和武器物资倒是简单一点点。就在薛安都安排这些的时候,鲜卑人的后援部队就已经到了,和黄泉的阻敌部队交了手。 黄泉为人坚韧不拔,虽然说勇猛度比不了好兄弟盘小雷,也比不上自己的长官马锺,但是要说防守能力则是远远高于这两人了,他的层层防护战术,那是极为的有效,饶是拓跋家的援军足有五六万人,仍然是啃不动他区区一万人的防守。其实要是说,黄泉据险而守,那么拓跋翰和拓跋建要是不顾一切强行通过地面,不理睬他直接去救援拓跋谭也不是不可能,但是,那就是把自己主动装进了口袋,拓跋翰可不蠢,他年纪不大,打仗的次数不少,自投罗网的事儿坚决不干,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救不下来前军不要紧,自己送死,不行。 狼牙山五壮士能够用一个班坚守山头,叫近千鬼子无可奈何,足足攻打了一天,而抗美援朝就更不用说了,三十八军的松骨峰战斗用一个连对付美国人的坦克飞机,仍然稳如泰山,这说明什么呢,天时不如地利,在险要的地方坚守就很难对付,黄泉层层防守,拓跋翰就只能层层进攻,他的骑兵优势几乎不存在,唯一的好处是这里的山不算很高,战马也能上去,可以利用骑射进行打击,如果对方没有防御阵地的话。然而,很显然,黄泉的部队有阵地,有防御设施,也有远程打击手段。 黄泉是个很喜欢动脑子的人,所以在防守的阵地上不但有弓弩,还有巨石,他多年来一直在杨家学习一些现代知识,懂得了一些物理常识,所以在防守山头的时候就安排上了,人工制造一种简易的滑轨,把大石头放在滑轨上,然后就成了评书里的铁滑车了,你要攻山头吗,好呀,只要你想从山路上来,就好好尝尝落石的威力,要是不想走人走的路,那么也简单,看着你爬,爬到眼前再拿你练习射箭,就这么简单,于是,进攻持续了一个时辰,拓跋翰损失了千人,仍然是寸步难行,一个山口也没占领。只好吩咐鸣金收兵,大家休息一下想办法。 “各位,现在我们被宋人挡在了这里,谁有办法可以快一些攻克宋人的据点,请畅所欲言。”拓跋翰首先说。 “三哥,我觉得,我们需要绕路过去,否则等我们攻下来这里,四哥就危险了。”拓跋建很担心拓跋谭的安全,他们只听到里边杀声震耳,现在逐渐变小了,就疑虑重重,一方面担心,一方面又不相信,好几万人会这样就完蛋了,就算是三万头猪也不会这么快呢。 “话是这么说,但是哪里还有别的通道呀。”拓跋翰帐下的虎将徐凤鸣说道。 “那怎么办,要不我们就调集所有的步兵,用人海淹死他们。”谯郡王司马文思说道,他是东晋司马家的人,算是司马楚之的族亲,现在司马楚之被灭掉了,他是又恨又怕,总想着鼓动北魏和刘宋死磕。 拓跋翰自然是不会采纳这种愚蠢的建议,人海战术?添油?就算是用汉人奴隶,一时半会儿也没有这么多,何况这里是自己的地盘附近,弄得民怨沸腾了倒霉的是自己,想来想去,只能继续小集团一点一点的啃,同时派出斥候,寻找“华山自古的第二条路”(解放全中国的时候,解放军攻打被敌人占领的西岳华山,结果地势险要不能硬攻,所有的人都说华山自古一条路,没有迂回的可能,后来我军的侦察队救了一个采药的农户,找到了一条路,然后一个排的部队翻山越岭偷袭了敌人一个旅,逼迫对方投降,创造了战争史的一个奇迹,这是真实的历史) 放下他们不说,再说薛安都那边,歼灭了拓跋谭三万人,初步取得了开门红,但是后边的敌军主力十几万人还在虎视眈眈,需要解决,一方面安排人把俘虏运过去后方处理,一方面和马锺商量,“马锺兄弟,这一战你立了大功,下边就交给老哥哥做前锋吧,你和黄泉合兵把守山口,我带着骑兵去踹拓跋翰的屁股。” 马锺也不矫情,他的损失不大,但是他的士兵确实有些疲劳,需要休整一下子,而薛安都的骑兵还是生力军,可以拿出去搞一下,不过,他又说道,“薛大叔,外边有十几万敌人,你的步兵带不出去,骑兵一万又有一点少了,所以请你见机行事,不要贪功,安全第一,只要咱们驻扎在这里,他们就过不来。” “哈哈,想不到兄弟你还很细心的,放心吧,老哥哥心里有数,这么多年打胜仗不多,逃跑的经验还是很丰富的,不会有危险。我把薛道次和一万步兵留给你,你放心使用他,保证他听你的命令,可好?”薛安都很客气,其实这句话也是一种托孤,他一万人出去,这打仗的事情谁也保不准会不会有意外,就把薛道次留下来给马锺,马锺一定会照顾他,就算是自己阵亡了,家里的香火也不会断绝。 “薛大叔放心,我一定保证道次兄弟的安全,也谢谢你这一万人马的支援了。”马锺的骑兵在修整,所以无法分出去给薛安都,只好许诺照顾薛道次的安全了。 “哈哈哈,好啦,道次,你记住一定要听马将军的命令,要是胆敢抗命,他不说我回来也要斩了你,明白吗。”薛安都对儿子说话的时候就有些严厉了。 “遵命,儿子一定听命马将军。”薛道次看到父亲严厉的脸色,心中有些了然,不由得有一点泪花慢慢的涌出来。 薛安都马鞭子一甩,啪的一声抽在了地上,丈夫有泪不轻弹,他可不想玩依依惜别那一套,打仗呢,这样不吉利,所以义无反顾的离去。 帐外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逐渐远去,然后就是山呼海啸一样,一万骑兵如同大海奔腾,从山谷离开(自古华山是有第二条路的,只是这条路,现在在薛道次手里,不是那么好办的,此路不通呢。) 且说薛安都,带着一万人马,一人三骑,那气势真的如同排山倒海一般,只是这么一来,就不得不绕一个远路才能不被敌人发觉,奇袭可不是强袭,薛安都面对敌人十几万大军,要是失去了突然性,那就和送死没啥区别。 远远地绕行了百里,这才到了鲜卑人的背后,鲜卑人的人太多了,十几万人铺开了,光是营寨就绵延几十里,气势恢宏至极。 这些营寨如果连在一起,那么薛安都肯定是毫无办法的,谁来也没办法,别说什么火烧连营的招数,那些都需要条件的,很难凑齐的条件,比如曹操的赤壁,要是没有连环舟,就不怕火烧,你来了我躲开就可以了。刘备的夷陵之战火烧连营呢,条件是连在一起的营盘,还有干燥的木头修建的营房(夏天为了凉快呢),还有的就是风向和夏天的高温都会助长火焰。 而鲜卑人呢,由于分属于不同的势力,所以各自独立居住了,就像是烽火台一样,没有长城的烽火台那就是大型的碉堡罢了。这就给了薛安都的可乘之机,薛安都派斥候转了一大圈,寻找第一个下手的对象,然后就发现了,谯郡王司马文思的营盘和其他人都不在一起,似乎被这些人孤立了,远远地在最外围,离最近的鲜卑人也有十几里远。还有一件事也吸引了薛安都的注意,这些部队的后勤补给是分开的,每个人的运输部队都不相同,走的路也不同,都是从各自的根据地向外运输的,这要是在后世那就是典型的用兵大忌,后勤不统一,不但增加了后勤的负担,而且极容易造成混乱,每一支部队频繁使用重复运输,这都会大大影响了正规战场上投入的力量。 “父亲,这个司马文思是一块不错的肥肉,我们是不是先拿他开刀?”薛道标用手抚摸着自己的方天画戟,满脸都是邪恶的围笑。 薛安都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仔细的看着地图,手指轻轻地敲击着每一处运输的道路,每一个军营的位置。沉默的思考着,他是南北朝时期的名将,可不是光能打就行的,作为几百年后威震天下三箭定天山的薛白袍的祖先,他比薛仁贵的能力只强不弱,每次动手之前都会仔细权衡,出手前很慢,静若处子,出手后就是雷霆万钧了。 “我们不动他。”薛安都皱着眉头,但是语气很坚定,“至少一上来不动他,俗话说功高莫过救驾,计狠不过绝粮,这么多运粮队,我们要是不抢,那也太善良了。” 陆丽带着一千人马押送自家的粮草,晃晃悠悠的悠然自得,冬日的阳光晒在了脸庞上,昏昏沉沉的一个劲的打哈欠。他们这一次就是一支偏师,凑份子的部队,老爸陆俟虽然是公爵,但是也只是新进的公爵,要不是平灭造反的盖吴有功,他家也就是个二流勋贵,轮不上去救驾的。 就这么迷迷瞪瞪的走着走着,忽然间,陆丽感觉到身体有些发冷,很不舒服的感觉,他微微睁开眼睛,没有变天呀,阳光还是正常的晒在身上,怎么就冷了呢。他不知道,这是武将的战场直觉,等他还在四处打量的时候,脸色突然就变了,昏昏欲睡的状态不见了,狭长的眼睛放射出刀剑一样的锋芒来,他清楚的看见,不远处的山林中有无数鸟雀飞腾而起,形成了一片乌云,不好,是埋伏! 陆丽也是北魏有名的少年将领,绝非凡俗,一看这样子立刻吩咐部队收拢阵型,先把辎重什么的丢在一边,他很清楚,人家既然盯上了他,光想着保护辎重就已经来不及了,打败了敌人,物资还能保留,要是自己死了,要物资有啥用。 就这一一晃神的功夫,陆丽就发现自己的退路已经被截断了,前边有人拦路,背后有人阻截,数了数人数至少三千人马,隐藏的还不知道有多少,陆丽心如死灰,今天难以善了,只有拼命了,他双手执槊,双腿一夹马肚子,大声喊道,“弟兄们随我杀出去。”说着不顾那些民夫和辎重粮草,直接扑向前方挡路的敌军。 挡在陆丽前方的是一员少年将领,身穿一身白袍,最多二十来岁的年纪,身高九尺颇为挺拔,脸上看那也是英俊无比,真的是个英俊小少年,手里一杆方天画戟,长有一丈左右,前边的枪尖有一尺多长,三棱的锋刃放着闪闪寒光,红色枪缨红的仿佛要滴出血来,侧面的月牙又宽又大,简直就像一把锋利的大斧一样,戟杆足有鹅蛋粗细,精钢制造的,还缠着防滑的丝络,美丽又实用,颇为不俗。 陆丽看着眼前的少年,不由得心生一丝嫉妒,老天真的不公平,这小子也太帅了,帅的掉渣,都是年轻人,怎么差距那么大呢。 他这里还在瞎琢磨呢,薛道标可没功夫跟他磨叽,飞马就冲了过来,手里画戟戟杆这么一抖,戟尖就笼罩住了陆丽的上半身,陆丽吓了一大跳,赶紧把手里的长槊端起来要拨开对方的这一刺,陆丽在征讨西羌的时候也是屡立奇功吗,很厉害的将领,但是和薛家父子比起来那就是一盘菜了,本来薛家父子和陆家就有仇,正是因为陆俟消灭了盖吴,这才导致薛家的造反失败,薛安都南逃投奔刘宋做了一员偏将,虽然官职不算低,那总是离乡背井的,不舒服,所以就单单是为了报仇,薛安都就不会放过陆家父子,这一次先拿陆丽开刀。 两个人飞马擦身而过,然后就见陆丽扑通一声跌于马下,心口处一个茶杯口粗细的血窟窿,眼看着就不活了,薛道标走马斩陆丽。 第152章 断粮 薛道标一招秒杀了陆丽,抢走了陆家的粮草,这一下子陆家就军心大乱了,陆俟进退两难。他有九个儿子,陆丽死了也不至于绝后,但是陆丽是他几个儿子中最优秀的,和权贵的关系很密切,为人英明果敢,非同一般,可以说是陆家的半个主心骨,他封王拜相全指着这个老七了,正因为如此,他才把最重要的粮道交给陆丽去保护,然而老天不开眼,薛安都要杀他们立威,他们就难讨公道了。 陆俟去见拓跋翰,请求帮助,没办法,一方面粮草没了,士兵要饿肚子,另一方面也想和拓跋翰商量一下怎么应对粮道的安全,结果,商量了半天,没有结果出来,又有几家人的粮食被抢了,抢了还不要紧,关键是薛安都觉得全拿走怪累的,所以只留下了需要的七天粮食,剩下的全一把火烧了,漫天腾起了黑烟,到处是爆米花的香气和焦糊的味道,让人心疼不已。 这下子拓跋翰也坐不住了,现在除了司马家的粮食安然无恙,剩下的就是自己的粮食还在,可是倒霉就倒霉在这里了,人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大家都没饭吃那就忍了,可是留两家不抢是怎么回事儿? 要说拓跋翰的粮草没人抢还有道理,他是主力大军,专门有拓跋余担任押粮官,兵强马壮的不容易打劫,可是司马家为啥呢,他的人也不多呀,难道?这些人开始用怀疑的目光看向司马文思了,每个人都不自觉的退了一步,保持和这个汉人的距离,虽然这厮是东晋皇族的余孽,可是难道皇族就一定要反对刘裕么,那可说不好,这厮当初可是出卖了族亲司马国璠才上位的,连自家人都卖,万一。。。还是保持距离吧,安全第一。 司马文思显然是感受到了众人敌视的目光,顿时是如芒在背,这被人怀疑的滋味实在是难受到了极点,他坐不住了,腾地站起身来主动请缨,“王爷,我愿意带着全部人马去扫荡敌人,一定要把贼首抓来见你。” “这个嘛,”拓跋翰很犹豫,“敌人凶残,谯郡王爷身份贵重,不可以轻易涉险。” “是呀是呀,谯郡王三思。”大家伙七嘴八舌的劝司马文思稍安勿躁,嘴上说的是为了安全,心里想的是不是别的意思就没人知道了。 “王爷,司马文思势与敌人势不两立,请王爷批准,我愿立军令状!”司马文思看到众人怀疑的目光,心里在滴血,更是按捺不住了,刷的拔出匕首说道,“如果王爷不准,我愿意自裁以证清白!”说着假惺惺的就要刺进自己的心窝,不过,你倒是刺呀,半尺的距离一顿饭的功夫都没到达是怎么回事儿? 说良心话,这个司马文思的人性其实很糟糕,当初他在东晋没亡国的时候就抢男霸女无恶不作(正史记载的),刘裕没造反之前就对他深恶痛绝,要把他抓起来送交司法部门,结果发生冲突,刘裕直接把他的老爸司马休之给打跑了,从此开始了夺权的过程。 在北魏这边,司马文思的名声也臭的很,人人避之不及,生怕给咬上一口。所以大家恨不得他死了才干净,但是没办法呀,这货是一面旗帜,东晋皇族的旗帜,近亲,比司马楚之近多了,所以北魏出于政治目的,必须把他养起来,动不得碰不得。 “好吧好吧,谯郡王不要冲动。”大家看了半天,某人确实没有自杀的意思,就上来劝阻他,司马文思就顺势把刀子收起来了,一脸诚恳,“既然诸位苦劝,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大伙儿心里这个骂呀,谁特姆德苦劝你了,你倒是去死给我们看呀,心里腹诽,嘴上还是假惺惺的安慰着,叫他稍安勿躁。 想来想去,拓跋翰觉得还是叫陆俟亲自出马比较好,陆俟善于打仗,在西北边陲名声很大,家里一堆儿子都是能打仗的硬茬子,兵强马壮的比较放心。 “陆公爷,本王请你亲自出马,带上全部的人马去追杀宋人的劫粮队,不知道你可愿意?”拓跋翰就问陆俟。 “老臣和这厮有杀子之仇,定要报仇雪恨,多谢王爷成全!”陆俟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 “老将军多加小心,嗯,你的人马够不够?要不要我再补充一些?”司马翰很体贴。 “多谢王爷,不过人要是太多了就很难机动了,老臣这一万人想来是足够了。”陆俟并不知道他的敌手是老对手薛安都,更不知道薛安都一万精骑还是一人三马,否则打死也不敢吹这个牛。 陆俟点齐了人马,响炮出兵,带着自己的其余几个儿子,陆馛、陆石跋、陆归、陆尼一起出发作战,陆俟看着自家的军队,觉得意气风发信心满满的,这一次定要把那个躲在暗处的家伙抓出来开膛摘心给陆丽报仇,古代出兵前的响炮一个是为了图吉利,一个也是为了吓唬敌人,叫敌人小心点,别出来送死的意思,不过,这一次这么干,那就犯蠢了,这不就是明摆着告诉敌人我来了,你快准备的意思么。 陆俟在每一条运粮的道路挨个巡逻,想要找到薛安都的踪迹,结果啥也没有,敌人就像是埋进了地里一样,一丝气味也闻不到。陆俟不信,他有一丝知觉,敌人正在某个角落里等他,只要他能摸到敌人的藏身处,就能消灭敌人,陆俟也不乱跑了,他占定了一条道路。把斥候全部撒出去,寻找敌人的踪迹,找到了再去追杀不迟。他并没有意识到,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现在他的懒惰就是再而衰了。 到了第五天,陆俟连出营盘的心思都淡了,只想着在某一处山顶晒太阳,然后看着远处的运粮队,以逸待劳,他和拓跋翰商量了一条计策,派出一支大的运粮队,多派民工和车辆,少派士兵押送,好引诱敌军主动前来,但是敌人会上钩吗? 敌人没上钩,第二天,敌人也没上钩,第三天,拓跋翰自己受不了了,前几天为了引诱敌人,看上去物资很多,其实都是空的,全是各种柴草易燃物,还有些就是石头,没有真正的物资,可是时间久了,大营也是要吃粮食的,所以只好真的去运辎重了,而且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次真的运了好多粮草,没办法,十多万人挤在了一起,不运物资就吃土了。 辎重队出门是一帆风顺的,空车谁都能看出来,没人在乎,然后一路向北,走了三天,这才到了洛阳,办完手续,接收物资,这又用了一天,陆俟一路远远地跟着民夫队伍,不敢靠近也不敢远离,虽然骑着马,但是真的很累,心累,要压着速度,还要左顾右盼,随时担心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来。 回来的路程就更累了,一方面速度慢了,车辆沉重,另一方面陆俟必须小心翼翼,不能靠太近给人发现了不来抢劫,也不能太远,给人抢走了追不上,陆俟感觉自己的胡子都凌乱了很多,太累心了,千日防贼呢。 去的时候三天,洛阳耽误一天,现在路上又走了四天,这才刚刚一半,离军营只有三百里了,陆俟加强了戒备,然而,还是相安无事,难道说,敌人看见他人多不敢来了吗?陆俟正在考虑是不是后撤一些的时候,前边终于动作了。 就是突然之间,也不知道怎么了,路边发生了泥石流,山体滑坡,回去的路被塞住了,运粮的队伍一下子就乱了。陆俟一看不好,马上命令全军上前,防止敌人趁乱出击,可是,等陆俟赶到出事地点,没有敌人来打劫呀,陆俟疑惑了,咋整的,敌人呢?难道真的被吓跑了? 不管啦,陆俟派人去搬开阻路的石头杂物,毕竟运输是首要的,杀敌是次要的,不能傻呆着耽误时间。这个收拾路面是很麻烦的事情,足足用了一千人,大家七手八脚忙活了半天,这才勉强清理出来一块干净的路面,都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坐在那里不想动。 就在这个时候,就听见山崩地裂的响声,从山上再次滚落了无数的大石头,这一次不但封住了去路,连来路都封锁了,陆俟大惊,抬头望过去,就见山上烟尘滚滚,冲下来好几千骑兵,直接对着这一群坐在地上休息的陆家士兵冲击了过来,这个时机选的,太卑鄙太无耻了,简直天理难容,兵法有云击其暮归,这就是暮归。 陆馛第一个反应过来,急吼吼的冲过去,抡起鞭子一顿猛抽,边打边骂,“快点给我滚起来,你们不要命了,敌袭!给我起来列阵应敌呀。” 这些士兵这才乱哄哄的爬起来,准备列阵,我军作为世界第一轻步兵,紧急集合的时间是五分钟,那么这些一千多年前的士兵呢?按照惯例,半小时也甭想站好,所以。。。。 当前的骑兵就已经冲过来了,摧枯拉朽,骑兵一旦在坡地发起冲锋,那绝对是势不可挡的,就算是二十世纪初期,哥萨克的群体冲锋也是连机枪都拦不住的,真正骑兵的末日就是张鼓峰战斗,朱可夫元帅用坦克打骑兵,这才开始了屠杀,正式宣告骑兵作为一个强力兵种必须退出历史舞台了,然而五世纪的骑兵,那就是无敌的存在。 有心打无心,机动对静止,那就没办法了,陆馛一看整理部队已经来不及了,只好一马当先冲过去,要拦阻敌人。他的弟弟一看也赶紧冲过去,要两个人打一个,从山上下来的自然是薛道标,而薛安都则是在山顶上指挥,锻炼儿子,叫他立功,自己就能不打就不打了。 薛道标一马当先冲在最前边,陆馛手里的长刀还想着拦阻一下,挥刀就砍向薛道标的腰部,然而,薛道标单手持戟就是那么一扒拉,陆馛的长刀就飞了,反手一记脖搂子,正抽在陆馛的肩膀上,惨叫一声被打落马下。眼看着就要被后边的战马踩死了,不过这个陆馛确实有两下子,比他的那个光会走捷径沟通上层的弟弟陆丽强一些,就势打了一个滚,躲开了战马的踩踏,被亲兵一把拉起来,赶快抢了一匹马,落荒逃走,这一下子肩膀都打碎了,光剩吐血了,那还敢作战,先跑了再说。 陆馛逃了,陆石跋就慌神了,哥哥打不过,秒杀,自己咋办,是打还是跑呀,正犹豫间,薛道标就已经赶到了身边,陆石跋也是慌了神了拿着刀就瞎划拉,根本构不成威胁,给薛道标一下子就穿了个糖葫芦,在空中舞了一个花,顺手往地上一甩,吧唧一下子,死尸就像一口袋水泥一样扔到了地上,挣扎了两三下不动了。 这时候,薛家的五千骑兵就已经把陆俟的一万人拦腰斩断,队伍大乱。薛道标是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而陆俟的部队虽然人数占优势,可是哪管什么用呢,骑兵没有速度就是一盘菜,连步兵都不如,何况是面对加起速度来的薛家西北骑兵,这些人远了用箭射,近了用标枪甩,几轮打击之后才会用武器肉搏,所以当他们用武器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肉搏,而是切肉了。 陆俟一看不妙,要是这么打下去,全军覆没也是难免的,赶忙下令后退,把部队撤离战场,整军再战,要不然全给人杀光了,于是乎吩咐一声,“鸣金!” 一边敲锣,一边带兵撤退,薛道标在后边衔尾急追,足足追出去五十里,这才撤回来,这一仗,陆俟的一万人报销了一半左右,而薛安都的损失不到百人,还都是轻伤,现在不能运回去治疗,就草草包扎一下,弄到隐秘的据点去休养顺带着看管物资。 薛道标去追杀陆俟,薛安都带着剩下的人打扫战场,把这些物资能运走的都运走,运不走的一把火烧掉,民工留下,战马和物资带走,敌人的伤兵也全都留在战场上,不补刀也不带走,游击嘛,不能带着累赘,至于说那些投降的士兵倒是全都收了武器原地释放,同时告诉他们立刻回家去,再看见就斩杀,处理好了就撤离战场。 等到拓跋翰得到消息赶到这里,已经过了两天了,到处都是奄奄一息的的伤兵散乱的灰烬,剩下的啥都没有,至于被释放的那些士兵,就算是鲜卑人也不想送死呀,回家放牧不香吗,打仗抢东西很爽,但是打逆风仗攻坚战会死人的,所以全跑回家去了,山高皇帝远,皇帝都危险了,不用担心会被抓回来,他们本身就是陆氏家族的部落民,现在明显陆俟不能打赢,就不用尽忠了,再说了草原上有忠义吗?谁知道这两个字咋写,大家都是文盲呢。 陆俟一路奔逃,好容易逃出生天,再一数人头,只剩下三千多人了,也不敢回去复命,可是要说去找薛安都再来一下子,决一死战,那就不行了,那叫送死,不叫打仗,怎么办呢? 幸好拓跋翰来到现场知道陆俟失败了,就派人去寻找他,最后找到了带回来,好好安慰了一番,陆俟是痛哭流涕,三个儿子交代了,死了两个残废了一个,不哭不行呢,现在人马少了,拓跋翰干脆就把他整编了,变成了自己的直系手下,陆俟不敢反对,只能忍受从一方诸侯变成禁卫军的“优待”。同时拓跋翰不敢前进了,没粮食吃会饿死全军的,只好退军五十里就粮,自己的七万多人驻扎苑陵,长孙家的三万联军驻扎在密县,穆伏干带着楼真和司马文思驻扎在尉氏县,这样子都有饭吃了,可是对长社的救援就名存实亡,变成了对峙了。 同时,他们分兵了,就反主为客了,给薛安都和马锺的军队一个分开击破的机会了。薛安都和马锺合兵一处就商量着,下一步怎么办。正在这时候,刘骏显然也得到了消息,派出了援军,这次是刘骏手下最为桀骜不驯的大刺头玉拉托琚的两万神经病军,玉拉托琚一身白袍自称神子(天王的小儿子吗),手下的两万军队也是一身白袍号称神军,这帮家伙以玉拉托琚为信仰,打仗拼命,但是最为桀骜不驯,除了刘骏谁也指挥不动,而现在刘骏这边也不想攻破颍川,玉拉托琚就很碍眼了,眼看着留下来会和别的部队比如说柳元景和沈庆之发生冲突,那就很麻烦,还不如远远地打发出来了事。 玉拉托琚自己也不想当官,生来的桀骜不驯,要不是说打不过杨小瓜也不会投降刘骏,这些年来刘骏倒是很器重他,给他的职位不低,也是领军将军了,堂堂的关内侯,他的部队也扩充了到五万,所以也没有什么不满的,只是性格上和那些朝廷官员尿不到一壶去,那也没办法。 而薛安都自己就是从北魏叛逃出来的,和朝廷嫡系也不是一个派系的,至于马锺,那妥妥的就是杨家的暗桩,自然不用说,所以玉拉托琚和他们两个平时倒是还能平等相处,没有什么龌龊。 现在玉拉托琚的人来了,薛安都很高兴,有人就好办事儿了,三个人再次聚在一起开会,由于马锺的存在,玉拉托琚还是同意了接受薛安都的统一指挥,只要他能独立成军,别的没意见,这样薛安都就决定,马锺的副将黄泉带着薛道次两万步兵继续驻守在这里防止拓跋翰偷袭自己的后路,自己和马锺玉拉托琚三个人的机动部队足可以消灭大股敌人了,所以,现在第一刀砍向谁呢? 第153章 先吃一口 “我们现在就是一个食客,敌人把饭菜端到了我们的眼前,我们不吃对不起他们的盛情款待,所以,我们先吃谁呢?”薛安都问另外两个人。 玉拉托琚耸耸肩膀,那意思就是你们做主,我随意,你们安排好了我去干就是了,薛安都倒是了解他的脾气,知道他能这样子就已经很给面子了,要是别的将领,估计直接当成空气了,反正别人也打不过他,就算是薛安都自己也没把握一定能够打赢眼前这个武疯子,当年的杨勇可以,但是那时候杨勇是不到三十,玉拉托琚不到二十,有阶位压制,现在的杨勇就很难说了,只有眼前的马锺可以稳胜玉拉托琚,当然那个杨某人属于非人类不算在内,想到这里薛安都也笑了,难道马锺就算是正常人类了么?果然是一物降一物呀,之间的斗争,老百姓就别掺和了。 薛安都把目光看向马锺,“马兄弟你的意思呢?” 马锺到是个实在人,看了看地图,用手指敲了敲尉氏,“这些人貌合神离,谁也不服谁,穆伏干虽然名望高一点点,但是好死不死有一个搅屎棍子司马文思,所以,先收拾他们吧。” “好,马兄弟说的有道理!”薛安都鼓掌大笑作欢欣鼓舞状,“那我们就先收拾他们吧。嗯,谁来打援谁来进攻?” “玉拉托琚擅攻,就叫他强攻尉氏城吧,薛将军负责做总预备队,我看着拓跋翰,要是他敢冒头就把他揍回去。”马锺说道。 “好!”薛安都和玉拉托琚都很满意,薛安都暗想,都说马锺勇猛,看来也是很懂谋略的,只是平时装傻罢了,也对呀,杨家那个人的亲信,有哪个是好相与的了。 就这样马锺带着一万人前进到了苑陵附近,而薛安都和玉拉托琚一前一后去了尉氏城。 出人意料的是,马锺作为阻敌部队根本没有用什么埋伏阻路之类的办法,而是命令部队大张旗鼓的前进,那真是敲锣打鼓的,隔着几十里就能听见有人马来袭,这分明是把拦阻变成了进攻。 他这一来,苑陵的拓跋翰就紧张了起来,马锺虽然是刘骏手下有名的悍将,但是多年来,一直低调,名声不显,所以拓跋翰不是很了解,但是最近几次战斗,拓跋翰虽然没有亲身参与,但是那些败逃回来的兵将为了给自己的失败找理由,就不停的渲染敌人的强大,所谓不是我们无能是共军太狡猾的台词并不是杜撰的,那么在他们的宣传中,马锺就是无敌战神的存在,叫拓跋翰的部队还没打就先胆怯了,而拓跋翰自己也勾起了遥远的记忆,那是一个春天,拓跋翰还是个孩子,他和远征回来的哥哥闲聊,他就问太子拓跋晃,“太子哥哥,你在外边这么多年,也是百战百胜了,那么故事书里那些无敌的将军真的有吗?” “有呀,无敌大叔不是就个无敌的将军吗?”拓跋晃的声音很温和,叫拓跋翰觉得很安心。 “噢,无敌大叔真的很厉害吗,我看他总是很和气的,一点不像故事里的那些人,都说大将军浑身杀气,能把小孩子吓尿裤子呢。”拓跋翰当时还很天真很淳朴。 “哈,”拓跋晃微微笑了笑,“你说的那种东西每个将军都会有的,你如果长大了,出去做了大将军也能把小孩子吓跑的,但是真正的将军,他们是可以收拢自己的气息的,最厉害的人就是你看起来最普通的人,普通到他不动手,你就永远不知道他有多厉害的人。”拓跋晃的声音空洞而悠远,似乎在回忆什么事情。 “那么无敌大叔也是这样的人吗?”拓跋翰继续问。 “是呀,无敌大叔就是这样的人,他多年来在战场上从来没有失败过,所以父皇才给他起了无敌这个名字。”拓跋晃总是很有耐心,对待弟弟更像一个母亲而不是哥哥。 “那么有人比无敌大叔还厉害吗?”这个问题很天真,也很直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问这种问题对一个将领来说就有点难堪了。 拓跋晃不回答,目光悠然,过了好久才说道,“其实是有的,有一个叫杨茁的人,他比哥哥大一岁,那才是真正的无敌于天下,他的手下还有一个叫马锺的人,就算是无敌大叔和其他将军一起,也打不过他,这个人就像是天神一样的少年。” “杨茁?马锺?他们在哪里做官?他们这么厉害,为什么我没听人说起过?”拓跋翰问道,求知欲很强的样子。 “他们不在我们这里,他们去了南方。”拓跋晃依旧温柔如水,“你总有一天会见到他们的,希望你永远也见不到他们才是你的福气,记住了,遇到他们要小心再小心。” “噢。”拓跋翰似懂非懂,然后,这一段对话就被他深埋在记忆里了,自己长大了,做了大将军,威震天下,甚至无敌大叔似乎也没有让他觉得有多强大,而那两个传说中的名字就被他淡忘了,也许是哥哥逗小孩玩的吧,否则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知道这个名字呢。 而现在,拓跋翰忽然找回了记忆,“原来这两个人一直在,而且离自己不远,一个弄死了拓跋那,占据了河北大部,另一个就在自己眼前。呵呵,我倒要看看,传说中的战神究竟有多神!”拓跋翰不服气,虽然心中畏惧,但是不服气,“我有七万大军,他才一万,就算真的是神仙,我也要诛神!” “来人,给我点队!我们来会一会这个马锺,看看他究竟是多强!”拓跋翰忽然有些意气风发了,我一定可以打败他,只有打败他我才能超越太子哥哥,成为真正的大将军呢。 拓跋翰带着拓跋建,率领三万骑军出城迎敌,叫拓跋余守城,他就不信了,自己三打一,还能打不过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青年将领,不就是个小小的将军吗,我一个大将军王,比你强多了。 马锺的部队走的并不快,一路上吹吹打打大摇大摆的,自然就速度缓慢,但是这样对马力的修养很有好处,可以保持战马和士卒的体力,能随时投入战斗,到了苑陵城下,马锺还没有叫阵,敌人就把城门打开了,呼呼啦啦的冲出来无数的骑兵,一波又一波就像海浪涨潮一样永无止境,马锺看到这幅场景也不害怕,直接下马,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静静地看着对方的表演,其他士兵有样学样,也是嘻嘻哈哈的坐下来,喝水聊天,仿佛眼前源源不断的不是敌人而是空气。 拓跋翰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才把三万人马布置整齐,大家伙儿意气风发的,那也是军威浩荡呢,只可惜对面不领情,完全无视,让这些兵将觉得很是无趣。 拓跋翰的军队倚城而立,而马锺的人则是在离城几里之外静坐休息,骑兵的作战需要空间,三万人就算原地不动也需要至少一两平方公里的面积,所以十几里的距离正好是安全距离,进可攻退可守。 “他们站好了,我们可以杀了。”马锺站起身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很无所谓的指着对面说道。“大家伙儿辛苦一下,咱们冲一阵。” “诺!”三军齐声应答,很有一点天崩地裂的感觉,仿佛连不远处的建筑物都微微摇晃了一下。 拓跋翰被远处传来的吼声吓了一大跳,马上又强自恢复了镇定,“三军儿郎,迎敌!”说完了亲自翻身上马,手执弯刀,斜指前方,“上!” 话音未落,拓跋翰自己就第一个冲了过去,他要利用自己的人数优势和马锺对冲,压垮对方的冲击之势,后面的人马士气大振,很快就以锋矢阵型以拓跋翰自己做箭头杀了过去。 这里有一个问题,马锺的勇猛已经天下闻名了,那么拓跋翰又不是疯了,为什么要和马锺硬碰硬呢?这个问题不但马锺想不通,拓跋翰的手下士兵也纳闷,自家的主将虽然很会打仗,但是总的来讲属于统帅型的,不是很勇猛的那种,今天吃了什么药了。 纳闷归纳闷,既然主将冲出去了,自己就要跟上,不能怂,而马锺则是生性沉稳,你冲过来我就和你对撞呗,看看谁更硬。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就叫人啼笑皆非了,看着气势汹汹的锋矢,但是拓跋翰并没有对准马锺,而是画了一个漂亮的弧线,对准马锺旁边的队伍冲过去,巧妙的避开了马锺本人,没办法,他也害怕马锺的悍勇,万一给拍死了就瞎了心了。 骑兵对冲在古代作战中很少出现,通常是草原民族内部的争斗才会有的场景,而这一次则是在中原大地展开了,那气势果然是铺天盖地的很吓人,马锺的部队是分成了很多集团,一个方阵一个方阵的冲击的,就像是放大版的鱼鳞阵,或者是玄龟阵,这种阵型可以根据战场的情况进行变化,属于防守为主的阵型,从表面上看就稍微松散一点点,和紧凑密集的锋矢阵这么一对比,就好像人数差距没有多大一样。双方很快就混战在了一起,拓跋翰想象中的摧枯拉朽并没有出现,人家本来就是像龟甲一样一片一片的,你冲过来,人家就把甲片之间的距离拉开,放你的前锋过去,然后,掐头去尾不要中间,直接就把速度慢下来的中间部队给挤住,然后群殴,看上去拓跋翰的人多了三倍,但是在局部战场上永远都是马锺的人占据优势以多打少,这就很诡异了,都说马锺勇猛,别人哪知道马锺沉寂了好几年一直在训练一支变化无方的军队,勇猛无敌那就是个人设罢了,十五岁的时候勇猛,七八年之后呢,还是勇猛?马锺才不是那种莽夫,他收拢了大量的盗马贼进行训练,就是为了关键时刻派上用场,谁说我只是冲阵无敌的?我的布阵才是无敌的,这是杨小瓜给他的课程,为了叫他的修行从举重若轻进入到第四境界化境,化境者,千变万化之境也,直到这个阵法训练完成,马锺本身的武力才真正进入了传说中的化境,也可以叫神镜,真正的天下无敌,这种修行方式也只有杨小瓜才可以想出来,或者说只有杨小瓜的那个前世的老师才可以想出来,用环境改造个人,这才是道法自然。 拓跋翰很强,那是相对而言的,遇到了马锺精心训练的这支部队,就算是钢锭也能被挤成渣,所以,就像是进入了沼泽地一样,寸步难行,寸步难行还就罢了,小心点也可以,问题是沼泽地里的毒虫、食人鱼和鳄鱼的围攻怎么办,这一场战斗,从中午一直持续到晚上,杀得难解难分,这个难解难分不是说棋逢对手,而是拓跋翰被困住了,难于解救难以分离。 到了最后,马锺看看差不多了,就主动退出了战斗,撤围而走,再看战场上,死尸狼藉,伤兵无数,而人家刘宋部队不能说毫发无伤,反正能从容离开就说明了一切。 拓跋翰自己安然无恙,但是三万人马折损大半,只剩下一万来人是囫囵个的,其余的全是死亡或者重伤,高级将领千夫长以上的被斩杀了十多人,中下级军官几乎是全部阵亡,拓跋翰收兵回城,看看战斗结果是欲哭无泪,从此紧闭城门全力防守,再也不出来迎敌了,马锺之名威震华夏,从此绰号小伏波。(注:作为伏波将军马援的后代,这个外号既是对马锺本人的肯定,也是对马援的推崇,所以马锺也是欣然接受了) 马锺圆满的完成了阻敌援兵的任务,还趁机打了个胜仗,小小的赚取了一点名声,就按下不提,再说薛安都和玉拉托琚这边攻打尉氏城。玉拉托琚就像是和马锺商量好了一样,也是大张旗鼓,攻城战和别的不一样,需要对敌人做出足够的威慑,如果敌人害怕了,弃城而走,那就省心了,在野战追击中消灭敌人历来是进攻战斗中求之不得的场景。 不过这一次,尉氏的部队没有撤退,为什么呢,一方面他们是被逼退到尉氏的,不能一退再退,更主要的一点就很有意思了,三个和尚没水吃。尉氏的三万人互相不受统属,虽然名义上宜都王穆伏干是首领,实际上谁也不听谁的,这样子强敌来袭的时候,有的要守城,有的要撤退,达不成统一的意见,就来回扯皮的功夫,玉拉托琚就来到城下了,这下子就不用争执了,守城吧。 三个人达成协议轮流值守,每个人守一天,想来对方的两万人不可能一天攻克城池。这种想法足够说明他们的心态了,三万对两万,不但不敢出门野战,甚至还在考虑能不能守得住,当官的这么想,当兵的会怎样呢。 等看到玉拉托琚的神兵之后,城头上的守军就开始议论纷纷了,今天的轮值是穆家的士兵,守军觉得这支部队太不正常了,每人一身白色的袍子,还镶着金边,弄得也太神棍了吧尤其是主将玉拉托琚,那是一身金袍子,站在冬日的阳光底下,简直晃瞎了大家的24k合金眼呢,这帮家伙是来布道的么?根本没有要打仗的样子呀。 玉拉托琚可不在乎敌人怎么想,我行我素就是他的典型特征,看着尉氏那只有两丈高的城墙,玉拉托琚嘴角流露出一丝冷意和讥讽,这种城墙这种士兵也想着能守住么? “进攻!”玉拉托琚把手一挥,身边的侍女吉祥抢先就冲了过去,吉祥依旧是红衣红裙,手里拿着一柄利剑,她自从法宝锡杖被冼琳儿破了之后,就改用一柄加持了法力的宝剑作战,你别说,宝剑和她倒是很配,比那个笨重的锡杖强多了,这些年在玉拉托琚的滋养下,她的战斗力也是提升了不少,和以前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在吉祥的率领下,三千名神军战士飞马冲出,直扑城墙,把守城的士兵吓一跳,这家伙是要撞墙自杀么?等到了墙边上,战马侧旋成一道美丽的弧线从城前飞速驰过,就听见夺夺的声音,这些神兵从背后取出三只梭镖看也不看一眼,就投向了城墙,牢牢地钉在了城墙上,把城墙扎的跟刺猬一样,但是仔细看过去,你就会发现,这些梭镖排列很有规律,两丈高的城墙每隔五尺就有一个梭镖,形成了一个梯子,每一台阶的高度恰恰是不到一个人的身高。 吉祥完成了一轮投射之后,再次飞马冲来,然后人就像杂耍一样,站在了马背上,利用战马飞驰的惯性纵身跃起,真的仿佛吉祥天女一样飘飘然而起,脚尖轻踏梭镖的金属杆,一步一个台阶就上了城头。 城头的士兵鼓噪了起来,敌人上来了,紧随着吉祥的背后,一千多身轻如燕的神兵也跟着上了城墙,这是先登之功呀! 城头的士兵看到敌人上来了,赶紧是上前拦阻,可是那哪里能够呀,双方的战斗力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这些神棍都是来自云南玉拉托琚的家乡,那里山清水秀灵气充沛,所以很是滋养生命,他们修炼起来格外的快,加上精神力的加持,不知道疲劳,所以他们训练的强度远超过正常人类,战斗力也是如此,从某种角度上讲,这些人都是被浓缩了的生命精华。 战斗开始的很快,结束的也很快,只是一顿饭的功夫,城头的三千守军就给击溃了,这些人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作一团,然后有云南兵下城打开了城门,玉拉托琚的大军鱼贯而入,就这么简单,这不像是攻城,更像是串亲戚一样轻而易举。 第154章 拓跋崇的怒火 “城破啦!”到处都是凄厉的喊声,人喊马嘶,奔跑声、兵器碰撞声、锐器入肉声、惨叫声和身体倒地的声音不绝于耳。 从开始进攻到大军进城,前后只花费了不到一个时辰,剩下的就是清剿城内的敌人了,本来说,北魏的部队有三万,玉拉托琚有两万,但是士气不一样、战斗力不一样,尤其是依仗的坚固城防给人家撕纸一样扯得细碎,那些士兵那里还有心思顽抗呢,纷纷打开另一边的城门,没命的逃跑。 本来要是这些家伙拼死命搞巷战,玉拉托琚的部队也会很难受,恐怕一天两天也解决不了战斗,但是,这些士兵根本没有死战的信念,一看时机不凑巧,立刻就逃命去了,谁也拦不住,军官们没有办法,也被裹挟着一起出城逃命去了。 尉氏城一鼓而破,守军三万几乎全须全尾地逃出了城,可以看出来根本没有经过任何像样的抵抗就离开了,这也是攻方所期盼的,有啥事出城去说,在城里弄巷战就太惨烈了,首先说老百姓倒霉,进攻方固然会死伤惨重,防御方则是一样要玉石俱焚,而且此时不逃走,一旦展开巷战,那想逃走也不可能了,这尉氏城并不是这三家任何一家的私人地盘,没必要这么干,所以能跑就跑了,不需要留在这里起腻。 这些北魏军队一出城,玉拉托琚立刻吩咐关门清剿残匪,这座城既然攻下来了,就要好好利用,贴出了安民告示,派出会医术的士兵(会画符的也算,反正古代老百姓就信这个)帮助百姓治病,安抚民心,至于安民告示啥的,其实没大用,还不如这些神棍们的宣传管用,那个年代天灾人祸不断,老百姓苦不堪言,信佛者众多,所以玉拉托琚这个天王小儿子的身份就很受老百姓的爱戴了,不但老百姓很快安定下来,就连某些暗藏的钉子也被老百姓指认出来一一拔掉,这座城的民心就完全被刘宋拿下来了。 放下这里不管,薛安都一看玉拉托琚一举夺下尉氏城,敌人逃出城来,立刻就带兵去追,但是这些家伙太不配合了,竟然是兵分三路逃走,这怎么追呀,薛安都想了想还是去追司马文思的好,司马家是东晋的嫡系子孙,司马文思和刘宋开国皇帝刘裕有旧怨,甚至刘裕推翻东晋也和司马文思父子有关,所以从政治上讲,拿下此人很划得来,从军事上讲,司马文思就是个浪荡公子,根本不懂打仗,战斗力最弱,另外此人德性极差,北魏的勋贵们没有不讨厌他的,所以他被暴揍不会有人帮忙,反而会鼓掌叫好,所以收拾起来也容易。 就这样,薛安都一路急追,毫不留情,这一追,可把司马文思给吓坏了,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薛安都呢,南北朝时期可以和武圣人关老爷齐名的人物,有万夫不当之勇,哪里打得过呀,就这样,薛安都就是缀着司马文思追,总是保持着几里的距离,不远不近,叫司马文思如芒在背,想停下来休息都不可能,那真叫一个疲于奔命,越跑越累,在追逐战中,前边跑的永远是最累的,因为他害怕,所以无法保持节奏,而追兵则不然,可以完美的调控自己的体力,就像狼群追逐猎物一样。 将将追出去不到一百里,司马文思实在跑不动了,咬紧牙关回转身来要和薛安都决战,想的很好,但是你需要问问士兵们肯不肯呀,结果这下子好了,士兵们根本就没打就崩溃了,直接就阵前投降了上千人,剩下的一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也立刻倒戈投降,把司马文思晾在那里了,司马文思咬着牙要过来拼命,那怎么可能,叫薛道标就像老鹰抓小鸡一样就给抓了过来,司马家全军覆没。楼真和穆伏干一看己方势单力薄,不敢再战,狂退几百里进入荥阳城,这下子拓跋翰的布局就失去了一角,自己的部队侧翼暴露在薛安都的兵锋之下,无力支撑,只好也跟着后退入洛阳,长孙家不得不跟着后退进入颍阳,继续保持对峙状态。 刘骏大军围困魏主,击退十几万援军,威震天下。此时的朝廷势力就开始坐不住了,主和派跳出来,强烈要求和谈,逼迫北魏让出河洛之地,而刘义隆在太子刘劭的大力劝说下,也心动了,他知道现在的拓跋焘不能死,从政治角度考虑,还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比较好,另外,自己的这个儿子刘骏立功有点太多了,名望压过了太子,这就不好了,所以这种情况不能继续下去了,立刻下了圣旨要求停火,同时派使者找被围困在长社的拓跋焘和谈,想要用外交手段达到目的。 放下他们不说,再说杨小瓜这一边,夺下乐陵之后,稍稍地修整了一下,看到西边的打得热火朝天的,自己就是捅破天也没人关注了,立刻放开了手脚,决定全力进军,多拿一点好处下来。 拓跋崇一看敌人来势汹汹,己方的人数虽然并不少,但是士气稍差,急令南宫博宇出兵来汇合,要用人数优势击败青州的杨家军。南宫博宇连着接到五封命令叫他出兵,不敢再耽误,只好出信都来支援拓跋崇,拓跋崇一下子有了七万大军,是杨家军的两倍,也就信心满满了,心里想着,前两次都是手下无能,现在自己亲自上来了,人数比对方多,怎么算都是自己的赢面大,就命令道,“来人,马上去给宋人下战书,我要和他会猎大清河。” 当下有使者送信去了宋营,杨小瓜正在安排军队的杂务,有士兵来报,“侯爷,现在有北朝拓跋崇的使者过来送信。” “叫他进来!”杨小瓜吩咐着,心里纳闷,这货是小说看多了吗,怎么打仗还要下战书呢。 进来一个使者,颇有一点趾高气扬的样子,大剌剌的进来,微微冲着杨小瓜一拱手,“你可是伪宋青州刺史杨某?我奉我家王爷的将令前来下书。” “大胆!”众将领一听这话味道不对呀,什么叫伪宋?这厮是来挑衅的吗,就急忙出声制止。 杨小瓜看着这个使者,不由得好笑,看这样子,就像是吸了二斤鸦片一样,精神亢奋眼睛通红的,而且身体轻飘飘的,明显风一吹就能飘走,就这身板还来炸刺,这难道是一个死士么? 这个使者其实不是死士,他是河东卫士的人,名叫卫理,自诩为当世才子,只是北魏没人买账,就在拓跋崇账下做一个文书,总觉得被冷落了,看到拓跋崇下书,就主动报名,就想着能到刘宋这一边混一个出身,但是怎么才能吸引对方的眼球呢,语不惊人死不休呗,古来文士的传统,习惯于大言欺人,一上来说一个你的项上人头不保之类的,把对方吓唬住,然后在趁机侃侃而谈,就算是出人头地了。 但是他不明白,在古代,最忌讳的就是讨论王朝正朔这种话题,别说他没啥本事,就算是诸葛亮在世,你当众攻击对方的君主的正统性,那也是找死的。 杨小瓜是什么人,那可是后世填鸭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讲究的是实用主义,谁会被这些臭遍街的老套话语给套路住,当下毫不犹豫,“来人,把这个诽谤朝廷的蠢材拉出去祭旗!” 这话一出,那个卫理的脸就白了,拼命挣扎,嘶声喊叫,“慢着,我是来送信的,两国相争不斩来使呀!” “呵呵,谁跟你是两国,世界上只有一个正统,那就是我们伟大的宋国,尔等番邦蛮夷,安敢如此放肆,斩汝以正天下视听!” “慢着,我是河东卫氏子弟,不是蛮夷!”卫理挣扎的更用力了。 “呸,什么河东卫氏子弟,分明是宵小冒名顶替,想那河东卫氏诗书传家,岂能不知道我大宋为天下正统的道理,一派胡言,斩了!”杨小瓜手一挥,士兵们不再墨迹,直接把这个家伙拉出去,一刀斩了,死尸拖出去丢弃。众将从来没见过主帅如此暴戾,不由得噤若寒蝉。 “诸位,我们打了几个胜仗,有人就飘飘然不知道为人的本分了,请大家牢记,我等是大宋子民,受大宋天子恩德,需要时刻思考为国家效力,为君主尽忠,不可以有丝毫懈怠,陛下的荣誉即吾等的生命意义之所在。” “末将谨记在心!”大家赶紧齐声回答,有刘宋的卧底看到这幅场景颇为感动,就暗暗记下了这番言语,送回朝廷给皇帝御览,而同样的,北魏的密探也把信息传回去,好叫北魏的上层知道,杨某人的忠义。卫理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一点小心思把自己的脑袋混丢了,变成别人扬名的工具了。不过,不会有人在意他的命运,就算是家族也是如此,河东卫氏人多了,哪里都照顾得过来,自己作死,家族还能给你擦屁股,想多了,国与国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家族之间何尝不是如此,只要符合家族的利益,管你哪个家族都会主动贴上来,而现在五姓七家谁能离开罗氏商行呢,没人能够,什么诗书传家,那是面子,没有金钱作里子,就全都是渣渣。 那一边拓跋崇就很别扭了,自己的使者被人家二话不说就斩了,脑袋挂在旗杆上,可是自己的信呢?人家都没看,这不是白扯了吗,拓跋崇气炸了,这简直是欺人太甚,好吧,管你是谁,我也要一举击败你。 拓跋崇是有底气的,他不但有南宫博宇的援军,让自己达到了七万步骑的压倒性优势,还从柔然前线调来了自己麾下的猛将呼伦巴特尔。说起这个呼伦,本身是一个柔然人,从小时候被拓跋嗣收养并分配给拓跋崇,一直作为拓跋崇的陪读,现在已经三十岁了,在柔然战场上威风八面,草原人可没有民族概念,强者为王,所以呼伦杀起柔然人来毫不手软,落下一个血手人屠的恶名,现在南边战事不顺,拓跋崇自然就把呼伦巴特尔调过来,要一举击溃青州兵了。 拓跋崇吩咐第二天五更造饭,卯时出兵,以呼伦巴特尔为前锋大将,南宫博宇为中军,拓跋仁负责后背,自己坐镇中央,七万人全军出动,要用人海战术淹死青州兵。 这种打仗的办法并不是创举,草原上打仗历来是这样,乱七八糟的不管前后向前冲,只是在中原,这么玩很容易给人家掏了后路,南宫博宇很想劝阻,但是看到他铁青的脸,就咽了一口唾沫,乖乖的闭上了嘴,心中暗想,我这是造了什么孽,每一个顶头上司都不正常,拓跋俊、长孙颓、现在这个拓跋崇,看来也不正常,相对而言,那个被皇帝弄死的拓跋俊还算正常呢,至少活过了战争,想到这里,南宫博宇觉得后脊梁冒冷气,心想会不会这个拓跋崇也活不过这场战役呀,呸呸呸乌鸦嘴,不能这样的,要是真的,他忍不住暗想,自己的官恐怕也要当到头了。 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压到了青州大营的门前,拓跋崇吩咐,“来人,给我叫阵!” 立刻有十几个大嗓门的士兵冲到青州大营门外高喊,“青州的人,快滚出来投降,我家王爷天兵已至,不出来我们就杀进去,鸡犬不留!” 喊了又喊,那动静,说实在的没有多大,不是他们嗓门小,实在是七万人的噪音太大了,光是几万战马喷鼻子的声音就跟打雷似的,完全压住了这些人的叫嚷。 好在虽然听不见他们叫的啥,营寨里边也不是聋子,自然知道外边来了好多人马,有哨兵飞跑过去中军传讯。中军的哨兵再一站一站往里传递,直到杨小瓜的帅帐。杨小瓜此时刚刚起床,听到外边传来的讯息,叹了一口气,“这帮家伙,连吃饭的时间都来捣乱,烦死人!”然后对着外边下令,“传我的将令,全军洗漱吃饭,不用搭理他们,要是敢进攻,就给我射他们。” 传令兵出去传令,全营早就醒了,自然不用急匆匆的起床,折腾,都按照命令有条不紊的洗漱吃饭。 拓跋崇在外边严阵以待,结果等了半天没看见青州人马出来迎战,反而看到营寨里边升起了渺渺炊烟,顺着微风,可以闻到饭菜的香气,这可把拓跋崇气坏了,尤其是他们起得早,吃早饭的时候不是很饿,现在一通折腾,闻到对方饭菜的味道,自己的士兵也饿了,一个个吞咽着口水,肚子也咕咕噜噜的叫个不停,不但拓跋崇愤怒,他的士兵也很愤怒的,至于说憎恨的对象是敌人还是主帅,那就无从得知了。 “给我进攻!把他们的营寨打破!”拓跋崇气哼哼的发布命令。 呼伦巴特尔作为前军主将立刻执行命令,带着骑兵去冲营。历来攻城和冲营都差不多,通常由步兵去完成,利用各种攻城器械,先有敢死队填平壕沟,然后挪开障碍物,利用远程火力压制敌人的打击,弄开栅栏门,然后骑兵冲击这一套流程,但是现在,拓跋崇是来野战的不是来攻城的,所以相对的那些设备都没有制作,想要攻下青州的营寨就很难了。 骑兵开始绕着大营飞驰,箭如雨下飞射营寨内部,试图压制青州大营的远程火力,这要是别人家的大营,这么干是很有效的,但是青州的营盘布置就很特殊,最靠近寨墙的是一个又一个碉堡群,虽然只是黄泥垒的,防御力很一般,但是拿来对付骑兵的射箭那是富富有余的了,骑兵的弓箭比步兵的短小很多,射程也近很多,通常都是利用战马奔驰产生的惯性离心力来增大射程的,但是毕竟攻击力远逊于步兵的弓箭,至于说和碉堡里配备的强弩相比,那就呵呵了。 一万骑兵的狂轰滥炸并没有对青州大营造成什么真正的损失,虽然说把军营的地面射的和刺猬一样,但是那有什么关系呢,士兵居住的地方离寨墙很远,箭矢的射程达不到,而能达到的碉堡,呵呵,碉堡这东西是可以防御普通的步枪子弹的,骑兵的小弓箭那就是玩具了,虽然给碉堡的黄泥墙上增加了不少的装饰,里边的士兵是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的,唯一能够影响的就是这些守卫士兵的情绪,是的,情绪,卫兵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不等上级发令,这些碉堡就主动发起了反击,一架架小型弩箭支了起来,对着寨墙外边的骑兵就是一顿狂射,弩箭的射程和射速和鲜卑骑兵的弓箭相比,那就是加特林对阵三八大盖,碾压式的战斗,双方一顿疯狂对射之后,青州大营安然无恙,鲜卑骑兵折损了千人左右,真正射死的不多,但是倒霉的是射大腿和射马的,战马的目标太大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所以一会儿的功夫几百匹马就被射倒了,嘶鸣着把骑手压在了马身子下边,本来鲜卑骑兵的骑术很精良,不至于战马倒地自己被波及,但是他跳下来了,后边的战马就到了,于是他躲过了箭矢躲不过同伴,几轮下来,呼伦折损了两千人,不敢再这么强攻了,只好退下来请求拓跋崇另想办法。 拓跋崇叹了一口气,看着身边的南宫博宇,“南宫刺史,你有什么办法吗?” 第155章 激战 南宫博宇心里这个气呀,心说你早不问我晚不问我,吃了苦头问我,这明显是要甩锅了,怎么这些勋贵们打仗不咋地,甩锅一个比一个强呢,官小就是命苦呀。 心里咒骂,脸上不敢带出来,一脸诚挚的围笑,南宫博宇说道,“额,以属下看来,强攻敌军大营需要一些准备,我军远来,这个器械不足,一时半会儿恐怕难于奏效。”他看着拓跋崇铁青的脸色,小心翼翼的补充道,“不过,属下看,敌军并没有打算坚守不出,只是被王爷打了个冷不防,正在疲于奔命作战前准备呢,想来一会儿就会出来作战,到时候王爷令旗所指,定能把宋军杀个片甲不回。” “哈哈哈!”拓跋崇大笑,捋着胡子很得意的样子,大手一挥,“那就由他们去吧,叫他们多活一刻!”在场的众人是暗暗佩服,不愧是南宫博宇呀,这话说的真的很有技巧呀,嗯嗯,掏出个笔记本记下来,下次用得着。 于是乎,拓跋崇心情愉悦的带着大队人马在外边喝了一个小时的春风,心满意足的等出来了杨小瓜的部队。其实你说拓跋崇傻么,他不傻,他也知道南宫博宇那是蒙事呢,但是军心士气,他必须装傻来保存士气,否则士无斗志,再衰三竭,那就完蛋了。 杨小瓜的部队吃饱喝足,然后按照吩咐慢慢运动,消化食儿,保证吃完半小时之后这才出门迎敌,此时的北魏军队被春天的寒风已经冻成沙沙冰了,一碰就散了的那种,只是没放糖。 杨小瓜倚营而立,前军依然是杨荟的半甲步兵组成的步兵方阵,两翼是杨敢和杰拉德的轻骑兵,中军依旧在大营里,自然也没有后军,唯一的区别就是前锋的副将是很久没有出战的超级猛人巨百通,巨白通率领昆仑奴组成的三千决死军并没有出现在阵地前沿,而是埋伏在了七万鲜卑人的后队附近的一座山谷里,只等着号炮响起,就杀出来冲击鲜卑人的软肋。(别问我他们怎么这么快就能埋伏好的,全世界最擅长跑步的民族用来快速机动难道很困难吗。)而在另一侧,杨小瓜还派出了一支奇兵,张德福为主将盘小雷为副将的三千陷阵营,这支陷阵营清一色的东瀛倭寇组成,凶蛮残忍,嗜杀好斗,张德福本身也是一个矮矮胖胖的老人家,所以除了盘小雷之外,可以说是清一色的矮冬瓜集团,这支部队的任务是冲击占领鲜卑人的营盘,然后烧杀抢掠,这种活计当然最适合那些要钱不要命毫无人性的倭寇了,杨小瓜这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这一个小时把拓跋崇的士兵们可是给冻坏了,一个个骨头结都嘎啦嘎啦的响,等啊等,终于把敌人盼出来了,呼伦巴特尔立刻发起了强力冲锋,他把一万骑兵排成散兵阵型,以排山倒海之势要强冲杨小瓜的前军,之所以不是锋矢阵型,那是因为双方人数一样,箭头状阵型反而会减少接触面积降低对敌人的压力,不如散兵阵型压力更大。 柔然骑兵宛如漫天大水一样一浪接着一浪压向杨荟的步兵方阵,这种状况杨荟见的多了,也不在意,就是老办法,架拒马、支起长矛阵,把自己弄成一只豪猪的样子,抵挡柔然骑兵的三板斧。 你别说,不怕千招会,就怕一招熟,就这么一招,任你千变万化,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柔然骑兵一波接一波的冲击就像是巨浪拍打在礁石上,水花四溅,血花也四溅,但是礁石依旧在那里纹丝不动,只留下满地的残渣。骑兵徒劳无功的强行冲击着杨荟的长矛阵,一次又一次的留下成堆的尸体,退下在冲上来再退下去再冲。杨荟的后面是隐藏在大营里的弓兵,这些弓兵用的是清一色的两米长的英格兰长弓,当然了,那个年代还没有亚瑟王,就更没有英格兰长弓手了。这种弓箭追求的就是距离,只要射的远就够了,不需要瞄准,反正五千人的四十五度角漫天飞射那真的是很壮观的,眼前都是敌人,猫准干嘛,就闭着眼睛射击就可以了,就像张导演电影里一样,无边无际的箭矢如同漫天黑云压向呼伦的骑兵,几轮射罢,柔然骑兵折损了五六千,反观杨荟这一边,大约有千人的战斗减员,但是杨荟变阵快,根本不给敌人突破的机会,只要有人受伤,不到一分钟就会撤离本阵,其他人填补上空间,这只豪猪依旧无懈可击。 当大海涨潮的时候,不能与之对抗,需要躲在防波堤后边,但是涨潮是有时间限制的,时间久了,上涨无力就会退潮,你追上去就能捡到大海无数的馈赠。 现在涨潮的力量已经衰落了,呼伦巴特尔调整阵型,替换下去士气低落的部队,换上生力军,准备新一轮的冲击。就在此时,杨小瓜看到了自己一直在等待的时机,马上下令,“放信号!” 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一声令下,十几支蛇焰箭拖着长长的尾焰飞上天空,远远地几十里外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那一边的山沟里,一个四米高的巨人正在石头上睡觉,有亲卫推醒了他,“大人,你看!” 巨白通抬起眼皮向上看去,只见漫天的白云中有火花闪烁,发出蓝幽幽的光芒,正是说好了的信号,他一骨碌身爬起来,抄起插在地上的降魔杵,冲着那些同样懒散的黑色士兵喊道,“跟我走,杀人去!”一群人乱哄哄的起来,一边跑步一边整理身上乌黑的铠甲,看起来很懒散,但是随着部队的展开已经变成了一支杀气凛然的魔鬼军团,大白天的,浑身乌溜溜的,连手里的祖鲁长矛都是乌黑色的,只有笑嘻嘻的牙齿是雪白的,看着格外瘆人。 鲜卑人正在整理队伍呢,忽然从侧后方杀出来一支乌鸦般的黑色队伍来,一个个乌黑的身体乌黑的盔甲还有乌黑的长矛,连锋刃都是乌溜溜的,顿时大惊。草原人崇尚白色畏惧黑色,认为黑色不祥,而现在冲出来这么多黑色士兵来,就觉得是不祥之兆,按说柔然人接通西域,是见过黑人的,但是一个两个见过不代表着好几千也见过,什么东西多了都会造成视觉冲击和心理冲击的。乌泱乌泱的一大片冲过来那种视觉冲击是很恐怖的,何况还叫嚷着听不懂的语言,呼伦巴特尔的副将巴彦兔儿一看不好,立刻带着五千骑兵冲了上去迎击决死营的进攻,本来说决死营的步兵对付骑兵还是有劣势的,但是没有奔跑起来的骑兵那就一般般了,黑人的速度不亚于奔马,那势头比骑兵还猛烈,而且他们不怕死,以前草原上是敢于和野牛群对冲的,怎么会害怕并不高大的蒙古马呢,这些黑人呼啸着投出了梭镖,猝不及防,领先的几十匹战马立刻惨呼倒地,很迅速,因为黑人的梭镖上面都有见血封喉的毒药,擦上一点就死,所以这些家伙所到之处只有死亡,没有受伤。 巴彦兔儿大怒,抡动手里的狼牙棒冲在最前边,他要用绝对的武力碾压这一群原始人,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迎头撞上了巨百通,四米多的巨百通,那根降魔杵足有千斤,巴彦兔儿的狼牙棒比较起来就和牙签差不多,那根本就没有碰撞,就是石头砸鸡蛋的下场,噗嗤啪嚓,巴彦兔儿被砸成了一滩烂泥,柔然骑兵再也无法保持阵型了,被巨百通的决死营直接斩为了两段,首尾不能相顾,杨荟一看机会来了,也下令前军压上,呼伦巴特尔就算有回天之力也没办法了,骑兵没有了速度,面对长矛阵就是被屠杀的下场,实实在在的兵种克制,幸亏陷入了混战,青州的弓弩手就停下来免得误伤自己人,否则三重打击,就算是鲜卑人人多也不行。 “给我拦住他!”拓跋崇要疯了,这是哪里来的怪物呀,自己的呼伦就已经够高大了,一丈高已经超过正常人类了,但是和眼前这家伙相比,还不到对方心口窝,这怎么打呀,眼见的巨百通带着一帮杀神在自己的队伍里如入无人之境,拓跋崇不由得气急败坏,下令全军一起上,围杀巨百通。这要是正常的时候,巨百通就算是厉害,也架不住上千人的围杀,但是现在不行,巨百通有三千决死军跟着呢,你能围住一个人,你围不住一群人,所以,那种包围圈一冲就散,毫无作用。 呼伦巴特尔看到对方那副天神一般的威势,心中发寒,但是也不能不上去拦阻,否则自己的部队就给人家切成片炒着吃了,这怎么办呀,忽的灵机一动,呼伦巴特尔想起来自己是个射雕手呀,于是偷偷躲在了人群里,取出背后的弯弓,拉弓搭箭对着巨百通的心口、咽喉和肚脐,刷刷刷就是三箭射出去。 巨百通在人群中杀得正愉快呢,忽然就觉得不对,感觉肚子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子,低头一看,一支雕翎箭正好射中自己的腰带扣上,巨百通下意识地伸手一捞,就把那支箭拿在手里,原来,自从上一次巨百通被陆畔带着几百弓箭手围攻差一点丧命之后,杨小瓜就专门给他打造了一身陶瓷防弹铠甲,巨百通天生具有亲土石的能力,而陶瓷本身就和他的身体有亲和作用,能够融为一体,反正他的身体就是灰扑扑的半石化状态,所以外人根本看不出来,这样一箭射在他的腰带上自然是毫无结果。巨百通刚一低头,瞄准心口的和咽喉的箭矢依次射到,当当两声,也是徒劳无功掉在了地上,巨百通怒了,这太不像话了,他这一生最恨的就是用箭射他,现在竟然是射了三下,叔叔能忍婶婶不能忍,他虎吼一声,把三支箭就朝着射过来的方向甩了过去,此时的呼伦巴特尔一看事机不妙,早就躲开了,他前边的几个士兵倒霉了,被巨百通这么一甩,倒下好几个,巨百通那是多大的力气呀,空手甩出的箭矢把鲜卑的士兵就给射穿了,还射到了第二个人身上,所以一倒一大片。 呼伦这一箭没射死巨百通,反而对己方的士气产生了很大影响,眼前是一个怪物呀,打也打不过,射箭吧还射不进去,刀枪不入呀,也有不信邪的,拼死向前要砍一刀看看,结果,砍到了巨百通腿上连一个白道子都没有,于是乎青州兵士气大振,鲜卑人更慌乱了,和人打仗还好,非人类怎么办呢。 正在这个时候,内外交困的拓跋崇迎来了又一次打击,杨小瓜派出了两翼的骑兵,杨敢在左,杰拉德在右,两支骑兵队伍宛如两把圆月弯刀恶狠狠的砍向了拓跋崇的中军,中军是南宫博宇主持的步骑混编,配置上攻守兼备,以防御为主,这也正常,如果中军突进了,说明要么是敌人崩溃了要么是自己崩溃了。杨敢的骑兵以远程骚扰为主,画着弧线射击着中军大阵,南宫博宇命令全部弓弩手反击,但是骑射和普通射箭的区别就显示出来了,骑射的速度更快,而且是一群人一个面攻击一个点,阵列射击则是一个点攻击一个面,命中率自然是骑射更高一些,这种攻击方式来自成吉思汗,是蒙古骑兵称霸世界的方法,自然是屡试不爽的,如果对付柔然人是不行的,可是中军是汉人和鲜卑人混杂的,对待这种攻击就很无力了,不一会儿就混乱了,然后来自另一侧杰拉德的突击也就到了,两个人故意的搞了一个时间差,看上去一齐出动,实际上一前一后的,轮流下刀子,这样更狠毒,伤害更大。 如果说杨敢的狼骑兵战术扰乱了拓跋崇的中军阵列的话,那么,杰拉德的突击就是穿心一刀了,杰拉德的骑士团作为箭头,后边的五千人马作为箭杆,毫不留情地插向了拓跋崇自己的位置,拓跋崇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退避,让开敌军的锋芒,要么原地不动,相信自己的的部队的战斗力能够打退敌人。 拓跋崇选择了原地不动,淝水之战中,苻坚的帅旗仅仅动了一下,就导致全军溃败,现在拓跋崇的状态可是比苻坚差多了,要是他再动一下,全军崩溃几乎是必然的,而且,拓跋崇就不信了,敌人有这么多的猛将吗,那个巨人就不说了,刀枪不入,那个步兵统领也是勇冠三军,冲向自己右翼的狼骑兵狠毒无比,难道这一支部队也会真的那么厉害?我不信!拓跋崇就是要赌一赌,赌对方只是个凑数的,或者说赌对方的真实战力不比自己的亲卫强。 拓跋崇的亲卫将领原来是呼伦巴特尔,后来巴特尔成长起来了,成为独当一面的优秀骑兵将领,拓跋崇就换了一名亲卫头子,一名来自天竺的胡僧名叫辛格,据说这位胡僧来自天竺南部的某个大寺庙,精通伏魔龙象神功和瑜伽术,十分的厉害,曾经在众目睽睽之下力举石狮子,十分的恐怖,拓跋崇有信心,除了那个巨人巨百通之外,敌方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单挑击败这位番僧。 就这样,拓跋崇面对着敌人的重甲骑兵(其实没有那么重,古代冶炼技术不行,所以才会很重,杨小瓜和格格巫一起改进了配方和加工手段,每个人的全身甲仅仅有不到四十斤重,防御力则是任何冷兵器都不能撼动的)的迅猛冲击,稳如泰山一般,让旁观的士兵们大为佩服,我们的王爷果然厉害,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呢,大将风度,没的说。 就这样,拓跋崇眼看着敌人的骑兵来到自己身边百米的时候仍然是安然稳坐,毫不畏惧,只是淡淡的用鞭梢一指,问道,“辛格将军,敌人已经过来了,你能帮我把敌人的脑袋取回来么?” “遵命,我的王,您的命令就是我指路的明灯,就是我前进的方向,就是。。。。”这个天竺人什么都好就是太絮叨了,马屁拍起来没完没了,这都啥时候了还在唱赞美诗呢。 正在墨迹的时候,杰拉德骑士的战马就已经冲到了喋喋不休的辛格面前,杰拉德手里的长剑有两米来长,上边已经沾满了鲜血,森森的冷气已经变成令人作呕的血腥之气,这种味道对于辛格来说倒是无所谓的,他们虽然吃素为主,但是常年饮用圣河之水的人,什么腥臊恶臭的味道没体验过,怎么会在意这一点点血腥? 辛格用一个很优美的姿势扭转了身体,宛若一条巨蟒转动身躯,奇妙的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脸孔和后背出现在一个方向的,就算是见多识广的杰拉德也没见过,看着对方那种蛇一样扭曲的姿态,杰拉德忽然觉得有些不适,似乎想要呕吐一般,赶忙从怀里取出一瓶诸葛行军散灌了下去,这才觉得舒服了很多,真的太恐怖了。 就在杰拉德服药的时候,辛格已经从马背上取下了自己的武器,一柄九环蛇蜥杖,这柄武器头部九个金环哗楞楞的作响,金属材质的杖身上盘着一只说不清是什么的动物,似毒蛇又仿佛蜥蜴,诡异至极,在金环摇动的时候,发出来很幽怨的声音,就仿佛恶鬼的哭号,吓人得很。 就在杰拉德一愣神的功夫,辛格的蛇蜥杖就迎头砸了下来,气势恢宏,仿佛泰山压顶。杰拉德心中一凛,这个家伙不好对付! 第156章 向前向前向前 “这个家伙似乎很厉害!”杰拉德暗自提醒自己要小心再小心,不能缠斗。 骑兵打仗不是评书里描述的大战三百回合,通常都是在奔驰的战马上一招解决战斗,然后继续向前,所以如果双方差距不是天差地别的话,很难出现斩将夺旗这种事情。打定了主意,杰拉德并不畏惧,继续给战马加速,他骑的是纯种阿拉伯马,冲刺速度快,短时间就能加速到超越蒸汽列车的地步,那冲击力远远高于辛格乘坐的蒙古马,杰拉德只是一瞬间就到了辛格面前,双手大剑斜着向上斩出,一招推窗望月,就完美的把战马的惯性和自己的腰力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了,那剑尖抖动,剑刃森寒,叫人难以防范。 辛格也是不甘示弱,单手持着蛇杖,在杰拉德的剑刃上奋力一击,管你有什么变化,我就一力破之。在万马军中,兵器与兵器的碰撞是听不见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人的碰撞就被周围的人都听到了,不是用耳朵,而是用心脏用身体感受到了那种震颤,让人牙酸的震颤,有士兵受不了这种折磨,弯下腰呕吐,也有人徒劳无功的捂住了自己的耳朵,太恶心了。 旁观的士兵如此,作为战斗中心的两个人受到的震撼就可想而知了,本来两个人应该是错身而过的,结果就慢了半拍,身体不听使唤了一般,定格了一秒钟,这才恢复过来,心中暗叫好险,脸色刷白,错马而过。 杰拉德纵马跑出去多远,不敢减速,强力砍杀士兵来排遣心中的不安,别人看上去是平手,他自己心里清楚,自己输了,输的彻彻底底。杰拉德是双手,辛格是一只手,当然了,这种震颤来自于辛格的奇怪武器的加成,所以辛格受影响要低一些,这一点杰拉德并没有计算在内,哪有绝对的公平呀,武器加成也是人家的本事,现在是辛格一旦改用两只手,杰拉德就是只有败亡的下场了,真心打不过呢,那支蛇杖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宗教力量可以蛊惑人心,幸好杰拉德自己是圣骑士出身,一直有信仰作为保护,虽然后来被出卖了,但是重新效忠了杨家,自然也会找到新的骑士信仰获得信念加成,正是这坚定的对杨茁的信仰才保住了杰拉德的信念不受伤害。幸好这是战场厮杀不是骑士决斗,只要能利用团体力量打赢就可以了,辛格虽然强大,但也不能扭转几万人的战局,正是独木难支。只不过,杰拉德想要斩将夺旗的想法不能实施了是真的。 杨小瓜远远地看着战场的变化,虽然他没有千里眼,不知道杰拉德和辛格的战斗吃亏了,但是整体局势他能够感知到,杰拉德对敌人的冲击没有造成预想的效果,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心里感叹,杰拉德虽然是一名优秀的圣骑士,战力非凡,但是只是一个一流高手,遇到某些非人类的存在就不占优势了,自己的骑兵还是缺乏一名一锤定音的猛将,要是马锺在这里就好了,不过杨小瓜并不后悔,马锺放出去更有利于他的发展,也有利于杨小瓜自己,不能因为某一场战斗的得失就干扰一个天才的成长,那太短视了。 只是,唉,什么时候能够再有一名两名冲阵无敌的将军就好了,杨小瓜心中还是忍不住胡思乱想。心里这样想的,杨小瓜也忍不住噗嗤一声笑起来,自己有一点太贪心了,猛将都在自己手里了,那别人怎么办,总要给别人一丝活路的,比如,比如自己还有一支力量没有用呢。 问题是张德福老人家在干嘛呢,怎么一直没动静呀? 张德福很忙,超级忙,这不怪他,要怪只能怪拓跋崇太有钱了,营寨里边物资太多了,而张德福自己虽然说吃过见过了,但是他的手下那是一群倭寇呢,这帮穷鬼,虽然说到了杨家之后有吃有喝的,穷凶极恶的程度减弱了一些,尤其是没有那么穷和饿了,大米饭管够呀,但是骨子里的穷酸气仍然是一丝不减,看到堆积如山的物资,摸摸这个看看那个,每一个都是拿起来舍不得放下,本来按照约定,他们应该去劫掠物资,带不走的直接烧了,但是这帮穷鬼舍不得呀,恨不得都带回东瀛老家去,哪里舍得烧毁,气得张德福不得不斩杀了两名不肯听命的穷酸,这才让这些家伙惊醒,这里是战争,不听话会死人。就这样折腾了好久好久,拓跋崇那里都打成一锅粥了,他们才开始收拾细软,架好柴草,准备点火,张德福知道要是叫这些家伙带走了财物,这些家伙的战斗力就会变成负值,于是拧着耳朵命令他们找一个地方把抢来的财物掩埋起来留下记号,不可以带在身上,就这样也免不了有很多人不服从命令私藏财物,于是再一次斩杀了百十人,控制了局面,反正这些家伙在岛屿上有的是,不听话就斩杀了也不心疼,要是正规军,张德福还真舍不得那么干。 等都弄好了,点起火来,那火苗子腾起百丈高,烟尘滚滚,烈焰腾空,也不知道都烧了些什么,拓跋崇的大营里已经腾起了硕大的蘑菇云,隔着百里都能看见。那么拓跋崇自己也能看得见,手下的士兵也能看得见,老窝被端了。 本来拓跋崇这一天的战斗就不顺利,一直被人左一下右一下的猛抽耳光,死伤惨重,按照正常作战,死伤减员百分之三十,部队就有崩溃的危险,如果死伤过半那就必然崩溃,现在死伤绝对超过了三成,只是拓跋崇和南宫博宇都是用兵的老手,这才保住了军心不散,但是那也是在临界点了,后营起火就成了压塌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想当年,韩信背水一战,只是坚持不被击溃,然后在敌营树几杆旗帜,赵军就崩溃了,现在拓跋崇的军队怎么可能不崩溃。 所以,无数士兵看到了那冲天的烟雾,脸上的表情是五彩纷呈,哭哭笑笑,甚至有很多士兵丢下武器,哭喊着转身逃出大阵,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于是乎多米诺骨牌被掀翻了,拓跋崇压制不住阵型,被大军裹挟着向后逃走,他想留下来作战,他吼叫,他杀人,无济于事,崩溃的士兵们虽然没有继续作战的勇气,但是逃跑的勇气绝对是很充足的,不管是谁都不能站在他们逃跑的路途上,谁敢拦住他们,他们就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军队一旦打了败仗,那么绝大部分损伤都是自相践踏自相残杀造成的,作为追兵,只需要紧跟着他们做出威吓的气势就够了,他们自己会帮助你把自己弄崩溃,会帮助你斩杀自己人,会自己把自己弄得精疲力尽,弄得胆裂魂飞,八公山上草木皆兵,这里不是八公山,但是仍然是草木皆兵,尤其是当这些士兵发现一群鲜血淋淋的小矮子叫嚷着自己听不懂的语言仿佛地狱出来的恶魔一样,砍杀他们的同袍的时候,他们就更不行了,大量的士兵加速向另外的方向逃走,毫无目的,漫山遍野逃走,跑不动的就跪下投降,稍微犹豫一下就会被那些残忍的小矮子斩杀,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天黑,杨小瓜鸣金收兵,吩咐就地扎营,打扫战场,清点战果。 这一战持续了一个白天,鲜卑人马折损了一半以上,光是俘虏就抓了两万多人,缴获战马四万匹,军械物资不计其数,斩杀敌人百夫长数百名,千夫长五名,不过敌人的主要将领拓跋崇、拓跋仁、呼伦、辛格和南宫博宇等人都逃脱了,这也是应有之义,三万对七万,能这样就已经是惊人的大胜了,想着全歼敌人,那就太不切实际了。 大战结束,光打扫战场就用了六天,虽然焚毁了大量物资,但是那都是不值钱的,值钱的都被张德福收起来了。他的天赋神通就是土系的,掩埋什么的轻而易举。 本来这一战也可以让青州军名震天下的,但是,刘骏的胜利宛若太阳的光辉,无论杨小瓜取得什么收获都是萤火虫和日月的区别,这也是最近杨小瓜突然不怎么保守,开始打大仗的原因,趁着刘骏的东风,无论自己取得什么战果都不会引人注意更不会被人嫉妒,就算有人注意到也会觉得是借了刘骏的威名,敌人无心作战造成的,这正符合杨小瓜闷声发财的要求。 杨小瓜进军信都,决意拿下整个冀州,此时徐州刺史衡阳王刘义季也已经的到了大胜的消息,极为兴奋,带着范晔前出到了乐陵,然后留范晔在乐陵负责政务,自己亲自带着四万大军前来支援,其实就是要来过一过打仗的瘾,刘义季家学渊源,从小喜欢军事,但是因为是皇室贵胄,所以很少能够亲临前线,偶尔打个仗也是对付一下造反的蛮族,没有机会和鲜卑人战场决胜,现在既然都打过了黄河到了河北,再不参与就没机会了,刘义季很清楚,只要自己打胜仗,皇帝一定会加官进爵,然后把自己弄到朝廷里去,至少也要换一个封地,这样才能防止实权亲王功高震主,所以这可能是自己一生中最后一次机会了。 实际上刘义季的动作很快,等到杨小瓜收拾好战场准备再次进军的时候,刘义季的大军就已经到了,双方在信都城下汇合,刘义季自然而然坐了主位,杨小瓜在下手陪坐。 刘义季就问,“杨家兄弟,不好意思来抢你的功劳,我想你的功劳已经立了不少了,应该不会在意哥哥这一次的抢功吧。” 杨小瓜笑了,“王爷的心思,下官是知道的,有些东西就不说了,全在酒里!”说着端起酒壶来给刘义季满上,然后又说,“王爷好酒,不过军队里不允许酗酒,所以我就用西域来的葡萄酒给王爷接风洗尘,等咱们班师回去的时候,我会拿出我杨家自酿的醇酒,让王爷一醉方休。”他这话不是客气,如果一个地方官员打胜仗太多了,就算是有刘骏的功劳压着,也容易被当权者注意,现在刘义季过来了,明面上似乎是抢功劳,实际上是分担压力,以后再打胜仗,那就是衡阳王打胜了,他一个小小的青州刺史就没人在乎了,不会被皇帝刻意针对,实际的好处可是一点也不会少,该升官升官,该拿地盘拿地盘,很划算。 刘义季一听,就知道对方也是聪明人,知道自己的用心,心中大慰,哈哈笑着,“葡萄酒就很好,打仗嘛,不能无视军法,不过,我知道现在天下好酒都出自你的手,既然你答应了,那我们一言为定,班师的时候不醉不归!哈哈哈!”笑了几声,忽的正色说道,“杨兄弟,我虽然来了这里,就是个摆设,你仍然是主帅,我在你帐下听用就可以了,我知道你的才能远胜于我,你且说说,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嗯,王爷这么说,我就不客气了,”杨小瓜并不矫情,喝了一口葡萄酒,眯起眼慢慢的咂着滋味,然后说道,“前日一战,拓跋崇伤了元气,现在魏主被困颍川,天下震动,想来这个拓跋崇一定会找一个理由脱离这个是非之地,以勤王做借口离开冀州。我们不能再放他走了,武陵王已经立了这么多功劳,王爷也应该把拓跋崇抓来,你们的身份相当,都是亲王,你捉拿他属于正当其位。”他这话也透露出一条信息,他只是一个地方官吏。捉拿敌人的亲王,看上去功劳很大,实际上会遭人嫉恨,所以,上一次战斗,拓跋崇拓跋仁逃走,究竟是巧合还是别的原因,那就值得深思了。 刘义季是个聪明人,当然懂的对方的话外之音,微微点头,“嗯,那我就老实不客气了,亲自去堵截拓跋崇的退路,争取一战擒之。具体如何安排,请杨兄弟决断吧。” 杨小瓜说道:“拓跋崇要想走,应该会请示朝廷前往勤王,所以一时半会儿还不会动,但是恐怕早就归心似箭了,他要去洛阳,必然要走相州,王爷可以去巨鹿那边埋伏,现在动身,想来对方不会知晓,为了稳妥起见,王爷就全带骑兵不要带步兵了,野战中还是骑兵更方便一些。” “好,那我就听你的,我带三万骑兵去堵截拓跋崇。嗯,你的人手够用吗,要不要我留下几员将领给你使用?”刘义季答应得很痛快。 “不用了,王爷全带走吧,这个拓跋崇手下猛将很多,上一次,我手下的那个西方骑士就险些吃了亏,不知道王爷现在有没有什么高手护卫,一定要小心,防止出现意外。” “这个你放心,上一次那个张长陵道长已经出关了,他现在的本领远胜于当初,想来能够应付意外。”刘义季说道。 “哦,那一位张道长确实很厉害,不比马锺将军差多少,王爷既然说他又突破了,一定能够保护王爷安全了。”杨小瓜很放心。“那就这么定了,还有,王爷麾下猛将裴方明不要留着生锈了,王爷可以派他攻略相州,能拿多少好处就拿多少好处。” “好,都听你的!我立刻给裴方明写信,叫他出兵相州来策应全局。” 就这样,刘义季带着三万精骑连夜离开了大营,而杨小瓜则是虚张声势,增灶减兵,保留大量的营寨,不叫敌人知道自己的人马变化,同时安排工匠砍伐树木,制作攻城器械,大造声势,要攻克信都。 这一下子,拓跋崇就坐不住了,这要是给人围住了,那还找什么借口离开呀,上次一战,拓跋崇就丧失了信心,他知道自己现在肯定打不过杨小瓜的军队,人数多一倍都给人家差点打残(为什么说差一点?)现在嫡系部队才万余人,根本没办法打了,想来想去,还是悄悄离开吧,于是趁着杨小瓜没有围城,连借口都不找了,直接连夜出了城去往相州。南宫博宇自然是不敢留他,留也留不住,心想走了最好,留着也只能帮倒忙,就送拓跋崇离开,互道珍重,洒泪而别,至于说眼泪是留恋还是庆幸,那就无人知道了。 送走了拓跋崇,南宫博宇开始为自己的未来考虑了,自己现在只有不到两万机动部队和一万的郡兵,虽然冀州还有别的人马,但是不可能把其它的城池都不要了,自己是冀州刺史,没有皇帝的命令丢失地盘是要被处理的,而现在皇帝自己都自顾不暇,不可能同意自己撤退,那自己怎么办?与城池共存亡么,南宫博宇可没有这份心思,那么唯一的出路就是,和谈了,和青州和谈,或者说讨论自己投诚的问题,现在北魏的皇帝都被包围了,整个政权岌岌可危,这些不是没有前车之鉴,五胡乱华那么多政权都是兴盛一时,只要打一次败仗就灰飞烟灭,虽然北魏很强大,内部依然是危机重重,勾心斗角很严重,毕竟也是部落联盟组成的还没有完全封建化,一有风吹草动,只要拓跋焘死了,那还真的就难说了。这也是北魏为什么和南方打仗的时候只要不胜立刻后退的主要原因,内部不稳定,就算打赢了也总想着和谈,也是因为势力盘根错节造成的,大家各有各的利益,很难拧成一股绳,为什么这么多异姓王,都赶上太平天国了,不也是权力划分的问题么。 基于以上种种考虑,南宫博宇起了小心思也属于正常的,不过这种事不能大张旗鼓,总要掩人耳目的,等着拓跋崇走后,南宫博宇首先要统一内部势力,才能对外联络。 就这样,拓跋崇刚走,就有很多官员被南宫博宇以各种理由剥夺了权力,有的甚至被下狱甚至以通敌的罪名被处理掉了,信都城内一时间风声鹤唳,人心惶惶,不过这些都和杨小瓜无关,他虽然也有细作在城内,但是并不是很高层,也不是很了解这些情况,杨小瓜坚信,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不管敌人发生了什么,都要屈服于自己的力量之下。 第157章 本王刘义季 拓跋崇走得很快,虽然是自己的地盘,虽然他认定敌人不知道他的离开,但是他在冥冥中总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就像是被一只恐怖巨兽在黑暗中盯上了,那只巨兽吐着鲜红的舌头,流着让人畏惧的恶心的口水,仿佛随时要吃掉他和他的人马。 拓跋崇用力摇了摇头,试图摆脱那种幻觉,但是总觉得头昏昏的,摆脱不掉,心里一直砰砰的跳个不停,还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加快速度!”拓跋崇吩咐着自己的士兵,他现在只能加速又加速,要用速度摆脱困扰,给自己安全感。 “王爷,咱们不能再快了,战马受不了。”亲兵小声的提醒他。 拓跋崇如梦方醒,抬眼看去,自己的部队行进速度已经接近冲锋了,再这样下去,不用两个时辰,战马就会血管崩裂而死的,他叹了一口气,无奈的摇摇头。自己这是怎么了,作为一个草原人竟然做出这种糊涂的决定,真的是最近状态不佳了,他吩咐道,“告诉前军,减速缓行,注意多派斥候,防止敌人偷袭。” 部队走了整整一夜,眼看着天就亮了,拓跋崇停下来问,“现在到哪里了?” “启禀王爷,马上到巨鹿了。”亲兵赶忙回答。 “嗯,好,通知全军,到了巨鹿城下就进城修整。”拓跋崇无意中又说错了话,不过他不在乎,小兵们也不在乎,这条命令一下,全军振奋,速度也加快了很多,战马开始小跑起来了。正常情况下,军队是不能入城的,因为自古兵匪一家,越是和平时期越是如此,军队进城之后通常会不守纪律,强买强卖甚至调戏妇女什么的,地方官都会很头疼,所以除非打仗,军队不进城是惯例,可是现在,这只刚打了败仗又偷偷溜出来的军队会在乎这些吗? 眼看着前边黑压压的,隐隐约约能看到巨鹿的高大城墙了,全军不由得激动了起来,一个个摩拳擦掌,计划着进城之后的消遣活动,一个个叽叽喳喳的,不知不觉中,阵型就有些散乱了,行军中的一字长蛇已经拧成了麻花。 很快,大军来到巨鹿城外,拓跋崇吩咐,“叫城!” 有士兵就过去高喊:“快开城,我家建宁王在此,我们要进城!” 过了好久好久,城上恍恍惚惚出现了几个人影,有人拿起火把来向下照着,“谁在下边喧哗!” “本王拓跋崇,你是何人,赶快开城,本王要进城歇马!”拓跋崇也是累坏了,头昏昏的,就亲自上去说道。 “拓跋崇?建宁王爷么?”城上又问。 “正是本王,本王奉皇命要去洛阳勤王,你快开门,我要进去休息!”拓跋崇已经有些厌烦了,言语不善。 “王爷,我也不认识你是真是假,大军靠近,本官不敢轻忽,你可有朝廷的圣旨调兵的文书?没有这些证明,我也不敢叫你进去。”城上的官员似乎很强硬,不过也值得理解,地方官最讨厌这些骑兵了,所到之处比土匪还凶,到处都是治安问题,所以但凡有点什么的都不会轻易放军队进去。 “大胆狗官,本王在此就是最大的文书,你敢不叫我进去,你要造反么?”拓跋崇根本没有什么文书,他是私自逃跑的,一提文书就扎到了他的软肋,不由得恼羞成怒,要恐吓对方。 “对不起了王爷,本官有守土之责,现在外边盗匪众多,为民生计,不敢放你们进去。” “你这狗官,安敢如此,本王杀了你!”拓跋崇气疯了,口不择言。 “呵呵,对不起呀王爷,你要杀本官,拿来朝廷的圣旨吧,来人呀,夜间风大,随本官打道回府。”城头上的官员招呼着手下,打算回去休息了。 “你!哇呀呀呀,气死本王了。来人,给我攻城!”拓跋崇气急败坏。 “王爷不可,王爷息怒!”左右赶忙劝阻,笑话,人家巨鹿城好歹是一个城市,你那么好就攻下来吗,再说了你没有朝廷许可轻易攻打一个城市,别以为你是皇帝的兄弟就能随便,那拓跋俊当年都没这么嚣张。 正在劝的时间,忽然听到四周围杀声大起,“别让拓跋崇跑了,抓住他!”鲜卑人马就乱了。本来就是人困马乏的,计划着进城休息,结果被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只就是油锅里倒凉水的那种情况了,只是说士兵们的怒气对准了城头,可是这一关键时刻,敌人杀来了。 此时正是黎明前的黑暗,最黑暗的时刻,来自四面八方的呐喊声,一下子就把拓跋崇的士兵给弄晕了,这种黑灯瞎火的时候的声音对士气的杀伤力是最大的,就连千年后最强大的鹰酱也扛不住黑暗里的冲锋哨音,何况是古代呢。 “掌灯,点火。”夜间行军,拓跋崇是有火炬之类照明设备的,他一声令下,士兵们立刻点亮了双倍的松明火把,然后向外边的黑暗处抛去,大家的视野随着火焰的燃烧增大了些许,只看到远处影影焯焯的数不清的人马在自己的外围,已经把自己团团围住了,军心大乱。 这支人马不用问,正是刘义季带来的三万铁骑,刘义季早就埋伏在巨鹿城附近了,他料定了拓跋崇归心似箭,一定会强行军到巨鹿城休息,所以提前就在这里埋伏了。但是几万人出现在巨鹿附近,巨鹿城的官员不是瞎子,自然会担心有敌人想偷袭,就加强了戒备,好死不死的拓跋崇半夜里来要进城,人家郡守要是不多加点小心那才是傻了,拓跋崇不知道呢,就吃了挂酪,光在那里发火,就成功的被拦阻在城外,现在的包围圈已经形成,想跑是没希望了。 随着呐喊声,锣鼓声口哨声震天动地,然后就是疯狂输出的箭矢,刘义季下令不要冲击敌阵,光射箭就可以了,反正都在圈子里,不用瞄准,射程够了就可以,随着梆子声,箭如飞蝗,拓跋崇的士兵们纷纷中箭倒地。 “收拢队伍,各自集结原地防御等待天明突围。”拓跋崇不是废物,在重重打击之下,他下了一个最明智的命令,正是这条命令,让混乱的军队逐渐稳定下来,大家知道生死存亡的时刻到了,不再躁动,开始原地集结,用盾牌防御从天而降的的箭矢,你别说还很有用,损失大大减小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远处东方出现一丝鱼肚白,曙光乍现。 “进攻!”刘义季看着远方的曙光,面露微笑下达了命令。所有的部队从四面八方借着逐渐变亮的天光开始了穿插进攻,大家都佩戴了标识身份的素色围巾,既可以互相识别,也可以对抗稍显寒冷的春风,一举两得。 十则围之倍则攻之,三倍于敌,自然要四面合围穿插进攻,就像剁饺子馅一样,一刀又一刀,宛若庖丁解牛一般,一片一片分割。 如果就这么下去,等待拓跋崇的只有死路一条,拓跋崇不是个庸才,多年来在西北那也是百战百胜的厉害角色,虽然他的胜利有很多水分,需要借助手下将领的力量和利用敌人未开化的优势进行碾压,毕竟那也是胜利,他只是这一次遇到的对手太强大了才会失利,现在既然敌人不是他心有余悸的青州杨家,他就有了与之对抗的勇气和谋略了。 为今之计,只有集结优势兵力强行突围了,拓跋崇打定主意,命令全军集结,摆出锋矢阵型,强突位于西南方向的敌军,力争杀开一条血路,逃回洛阳,至于说逃回去之后怎么做,是缩起来还是想办法报仇,那就不管了,先逃出去再说吧。 这时候的鲜卑人马也是知道大事不好了,需要拼命了,什么牢骚的情绪疲劳的感受全都抛之脑后,遵照命令,全军对准西南,不管三七二十一,没头没脑的一头扎了过去,这一手也把刘义季吓了一跳,赶快调动军队堵截,并且亲自坐镇西南,监控部队,绝对不让拓跋崇逃走。 拓跋崇安排呼伦巴特尔拓跋仁两个人个人齐头并进,组成尖刀阵型,自己带着护卫队紧跟其后,硬生生的一头撞向刘义季的主阵,两强相遇勇者胜,不管情况如何,不管敌人是谁,拼了。 呼伦巴特尔是拓跋崇麾下最强悍的骑兵将领,一把弯刀所向无敌,作为柔然人的后代,他天生是马背上的王者,人马合一,所到之处敌人是血液四溅,转眼间就突破了近百米的距离,后边的拓跋崇和拓跋仁紧随其后,寸步不离,就要借着呼伦的威势杀开一条血路,好逃出升天。正在杀得过瘾,迎面一员大将拦住了去路,正是刘义季手下的骑将董三枪,董三枪名叫董永,善于使用一条浑铁长枪,号称临敌不过三枪,最是悍勇,这下子和呼伦对上,正像是张飞遇到典韦,谁也不让谁,两个人都是力大过人的勇猛之辈,一个是抢出如龙,另一个刀光如雪,杀在一起这叫好看呢,本来骑兵作战不会出现打多少回合这种事儿,都是一马几招,然后擦身而过,找下一个对手,但是今天不一样,一个是要杀出一条血路,另一个是要堵截敌人的退路,这就互不相让了,拼命进行缠斗,按照小说的说法就是棋逢对手了,其实董三枪虽然厉害,但是真心比呼伦要弱一些,弱在马术上,毕竟不是草原民族,没有那种从小长在马背上的经验,汉族人的马术是训练出来的,柔然人的马术和吃饭喝水一样已经是本能了,所以要是两个人下马步战,肯定是董永更强一点点,但是这是战场,傻疯了不骑马下来打,那不是吃错药了么,所以呼伦就逐渐掌握了优势,开始压制董永。 但是,董永并不是一个人,这一次为了配合董永,刘义季特地派出了自己侍卫头子铁中棠,铁中棠是一个步兵的将领,按理说骑战的时候步兵插不上手,但是这一次两个人是缠斗呢,原地打转,善于一身横练功夫的铁中棠就派上用场了,他一看董三枪要吃亏,马上就冲过来了,一手铁牌,一手钢刀,用盾牌护住自己的上半身防止被马匹踩踏受伤,同时手里的钢刀对着呼伦的下三路可劲儿招呼,这下子呼伦巴特尔就扛不住了,单挑一个人就费劲,何况是被两个人群殴呢,没几下子就受不了了。 那你说拓跋崇和拓跋仁怎么不帮忙呢,很简单的道理,他们是突围,既然呼伦被董三枪缠住了,那同时代表着呼伦也缠住了董三枪,还外带一个铁中棠,这么好的机会当然不能放过,所以拓跋崇和拓跋仁就毫不客气冲了过去,将领死了就死了吧,主帅能跑路就是值得的。 但是,哪里有这么容易的,拓跋崇没冲出去多远,就遇到了另一个人拦路,白袍银甲身背长弓,手里一条银槊,足有一丈多长,锋刃闪着寒光,很是吓人,此人正是刘义季麾下的神射手杨侑及,杨侑及一直盯着战局,在刘义季的安排中,他属于第二波次的防御,所以看到拓跋崇过来,不但不着急反而很高兴,自己立功的机会来了。 杨侑及挺枪冲上来,用枪尖指着拓跋崇,“北虏过来受死。”语气淡淡的,就仿佛眼前就是一个刷点数的npc。 拓跋崇大怒,拔出刀来就要上前,给拓跋仁拦住了,“王爷你先撤吧,这人交给我。”说完一夹马腹,冲上去拦住了杨侑及,杨侑及也不废话,一枪递出,直取拓跋仁的心口,拓跋仁手里的长刀赶紧招架,两个人也打在了一起,杨侑及这个人心定如水,不管发生了什么都是波澜不惊,该打就打,就像是一台设定好了程序的精密仪器一般,不紧不慢的进攻,很快就编织出来一个枪网,把拓跋仁包裹在里边,拓跋仁虽然是有名的悍将,但还是显得有些捉襟见肘,就像是掉进蛛网里边的虫子,越挣扎越无力,早晚会给活活缠死,拓跋仁也不是一个人,他手下的亲卫们想要上来帮助,杨侑及的手下毫不客气用弓箭提醒了一下下对方,该遵守的规矩,这下子更乱了,鲜卑人的射雕手对抗杨侑及的穿杨卫,战场上箭矢横飞,他们自己没有几个受伤的,周围的人可遭了殃,大家纷纷避开,无形之中达到了清场的目的,方圆几十丈之内就再也没人了,只有乱七八糟的箭矢来回穿梭。 放下他们混战,拓跋崇继续向前逃,眼看着再有一刻钟就可以冲出重围了,眼前又是一队人马拦住了去路,为首一员大将三十出头的年纪,一身铁甲似乎被镀过银,银光灿灿的能当镜子使用,晃得人睁不开眼睛,头戴金冠,身披紫色蟒袍,看来身份不一般。拓跋崇不认识刘义季,刘义季也不认识他,但是双方的衣着打扮,侍卫的精锐程度都会告诉对方,双方的身份接近。 刘义季先开口说道:“本王刘义季,你就是拓跋崇吧,我等你很久了。” 拓跋崇比刘义季大了那么几岁,但是也大不了多少,只有四十来岁,总的看来,两个人各方面都差不多,听见刘义季问他,也把手里的长矛一横,说道,“本王正是拓跋崇,刘义季,你怎么在这里?你可知道战场上刀枪无眼,你小小年纪,要是本王一不小心一枪扎死你,你可就吃什么都不香了,所以,本王给你一个机会,你快块逃命去吧。” 这话一出,刘义季鼻子差点气歪了,什么鬼呀,我在这里就等着收拾你了,你叫我逃命,今天就叫你知道知道刘家子孙的厉害。也不废话,催马上前,拧枪就刺向拓跋崇的心口。 拓跋崇本想着吓唬吓唬,最好把刘义季吓跑了,自己就有机会逃走了,可他就恰恰忘了,刘义季一军主帅,那是要面子的好吧,你不说还好,说了自然要收拾你的,刘义季的老爸刘裕,那可是万马军中杀出来的皇帝,有万夫不当之勇,曾经一个人追着几千人砍的牛人,虽然说刘义季身骄肉贵是朝廷的亲王,那也是家学渊源,等闲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现在被人鄙视了,必须讨回公道。拓跋崇这就弄巧成拙了,没办法就只能抬枪招架。 拓跋崇身边上有贴身护卫辛格,本想着上来帮忙,结果就觉得自己的不远处,有一双眼睛正盯着自己呢,冷气森然的,就像是一只老虎看着一头野猪。辛格顺哥这目光看过去,只见不远处有一个中年道士,身穿青色道袍,身背长剑手执拂尘,坐在一匹马上,正冷森森的看着他,只要他稍有异动,对方就会痛下杀手。 辛格心中发寒,想不到中国竟然有这样的厉害角色,不由得下意识握紧了手里的蛇杖,不知道是不是太紧张了,金属的杖杆微微的颤抖着。 那个老道正是重新出山的成都青羊观前任观主张长陵,张长陵是张家的旁支子弟,本来是刘义季聘请的供奉,因为和马锺一战,忽然悟出了一些东西,看到了大道的门槛,就辞职回去闭关了,前不久才出关,已经达到了练气化形的境界,即将结丹,他感悟到自己仍然需要红尘历练才能完善修行,于是再次离开道观来给刘义季做保镖,观主的位子就传给了大弟子无量道长,自己做了长老,以便掩人耳目,不然的话,一观之主做保镖就不太好听了。 张长陵冲着辛格勾勾手指,意思就很明显,过来受死,辛格虽然中文学的不咋地,这些手势还是懂的,就很懂事的催马上来,毫不客气抡动蛇杖迎头砸下,要一下子把张长陵砸进地缝里去。 第158章 扫荡河北 辛格对着张长陵搂头盖顶就是一下子,什么招数什么变化都不需要,我以一力破之,想法是对了,对手不对。 张长陵那是什么人,就算是马锺那样的非人类也能应付几下子的,辛格觉得自己的龙象伏魔功很强,他也确实很强,但是远远不是天下无敌,张长陵手里的拂尘一抖,万千柔软的丝线就倒卷上来,宛若触手一般纷纷扰扰缠住了辛格的武器,辛格就感觉仿佛砸在了棉花套上,毫无着力点,然而想要收回武器也是不可能的,被缠住了,就像一条被渔网兜住的大鱼在奋力的挣扎。 张长陵微微一笑,拂尘轻轻一拉(说是轻轻的,那就是装蒜,内家高手用的是劲气不是肌肉的力量,所以就算是全身都用力了你轻易也看不出来),他只是轻轻一拉,辛格就受不了了,手里的盘蛇杖仿佛长了翅膀一样要脱手飞出去,赶紧双手攥紧不松开,双脚用力踩踏马镫,要借用马力夺回武器,这就是鱼死网破的战斗,如果鱼很大,可以挣破渔网,如果网结实,就可以捕获这条大鱼。 辛格很厉害,他用尽全身之力,脸孔涨得通红,奋力拉拽,浑身的筋肉隆起,就像一头苍龙一样虬劲有力,反观张长陵,那是不急不躁,手臂轻浮仿佛浑不受力,不过只要内行人去看,也能看出来他的拂尘已经绷得很直,千万根丝线如同金属一般熠熠生辉,忽然之间,张长陵也是微微叹息,手里的拂尘一抖,就松开了对辛格的束缚,辛格正用着全力呢,忽然间受力点没了,全身力气用到了空处,立刻就受不了了,双脚赶紧用力夹住马肚子身子不受控制的后仰倒去,眼瞅着就要跌下马去,幸亏辛格除了会龙象伏魔功之外还会瑜伽,身体柔弱无骨,在紧急的时刻,身体弯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角度,蜿蜒曲折就像毒蛇一样盘在马上这才躲过了摔下马去这种惨状。 其实就他折腾这么久,就已经输了,张长陵是修行人,不愿意轻易的造成杀戮,否则就辛格摆造型来抗拒惯性的当口就已经可以追上去一剑斩杀了。不过,辛格不是普通人,那是三哥呀,三哥的品行天下皆知,就是死不认账永远无敌的开挂人生,怎么可能承认失败呢,好不容易稳住了身形,立刻恼羞成怒,催马上前,手中蛇杖不停的颤动,发出大家听不到的音波,要用外挂来进攻张长陵。 这种音波攻击很厉害,上一次就是和杰拉德的一次碰撞就把周围的很多士兵弄得呕吐不止神经错乱,这一次他是主动使用,那威力就更恐怖了,立刻有近百名士兵的战马嘶鸣不止嘴角渗出血丝,那些士兵倒还好,因为事先有准备,早就塞好了耳朵,这才勉强减弱了伤害。实际上因为上一次的音攻并没有伤害到杰拉德,所以这一次辛格才没有主动使用,但是现在眼见着物理攻击对张长陵没啥作用,他也就只好使用外挂进行魔法攻击了。 张长陵自然是感受到了这一波音频攻击,脸色微微一变,立刻正色说道:“邪魔外道,看我五雷正法。敕!”手里的拂尘在空中画出了一个谁也看不懂的符号,奋力一抖,就见整个空间产生了波动,肉眼可见的空气都有纹理产生,那种蛇杖产生的音波立刻被消散了。 辛格双眼瞪圆了,他知道自己的攻击可能对对方无效,但是绝对没想到会被人家彻底破去,幸好这是外挂产生,不是辛格自身的力量,否则就这一下子反噬,辛格就要受伤吐血了。看到辛格毫发无伤,张长陵也是微微一怔,随即释然,用拂尘摆动说道,“这位道友,看你修行到如此地步殊为不易,上天有好生之德,你且去罢。”说完拂尘轻摆,自己已经把身子扭过去不再看辛格了。 辛格大怒,三哥不怕死,最怕的就是被无视,丢脸都没关系,但是人家无视自己,这就太羞辱了,于是辛格口中念诵着谁也听不懂的咒语,转瞬之间血脉偾张,浑身就像充气了一样 臌胀了起来,变得身高过丈,手臂像水桶一样粗壮,宛若变身后的绿巨人,样子十分怕人,当然了,他还是黄黑色的,没有绿。辛格从马上腾空跃起,双手高举蛇杖迎头砸下,这一下威势大不相同,宛若泰山压顶,或者说就像是天上掉下来一个几百平方的水泥预制板一样,老厉害了。 张长陵本来已经转过身去了,但是感受到身后的气息变化,就转过身来,看到辛格的怪模怪样,也很惊讶,轻咦了一声,说道:“有趣,有趣。”身形也飘飘而起,好奇的用尘柄捅了捅辛格膨胀的身躯,啧啧称奇道,“好有趣,竟然不是充气的,是真的耶!” 辛格一口老血差一点喷出来,你拿我当玩具了,给一点尊重行不行?他的表情被张长陵发现了,张长陵歉意一笑,“抱歉抱歉,老道一时好奇,所以有些唐突,对不起了呀。”说完还拱了拱手。 这下子辛格真的扛不住了,疯狂喷血,这也太欺负人了,他哇哇怪叫着对着张长陵一顿乱砸,劈头盖脸的,就像面对一个地鼠。现在他的身材变化了,在绿巨人面前,所有正常人类都和地鼠差不多,只是地鼠和地鼠也是有区别的,有疯狂逃窜的地鼠,也有闲庭信步的优雅型地鼠。张长陵很明显是后一种,很轻松很惬意的躲闪着对方狂风暴雨一样的进攻,还时不时的用手指弹一下砸下来的蛇杖,发出悦耳的嗡鸣声,仿佛在玩弄一件乐器。 他在玩,可是辛格在玩命呢,这种变身不是随便玩玩的,是以消耗生命力为代价的,事后就会大病一场,然后现在看来就算是把命拼了也没啥作用,差距太明显了。玩了一会儿,张长陵似乎找到了需要的东西,轻轻用拂尘柄一点辛格的肩窝某处,辛格就像是泄气的皮球一样,扑哧一下子就缩了回去,变成了原先的样子,而且似乎比原先还要猥琐很多,脸色灰白,这是元气损耗太过了。 “抱歉啊,抱歉,我觉的吧,再这样下去你会死,上天有好生之德,所以贫道就很冒昧的替你解除状态,你不用谢了哈。”张长陵再次道歉。 这话哪里是道歉,分明是补刀,辛格急火攻心,脸色红一阵黑一阵绿一阵,最后双眼一翻,掉落马下,昏过去了。张长陵拂尘一卷,尘丝变得极长,一下子就把辛格卷了起来,丢到自己的亲兵眼前,亲兵自然就上去掏出绳索把辛格捆了起来,张长陵想了想吩咐道,“此人擅长缩骨术,一般的绳索对他效应不大用特殊的家伙才行。”又有亲兵掏出几根银针插入了辛格的几大要穴,叫他无法扭转骨骼,这才放心的带走。 他这边处理了辛格,那一边拓跋崇和刘义季就已经动上手了,刘义季自从有生以来第一次真正的上战场厮杀,那真的是兴奋无比,他提前吩咐了手下不要插手他和拓跋崇之间的搏杀,大家自然也不好扫了他的兴,就围在一起静静的看热闹,万一有风险了再出来救援也不迟,反正战场上的正规战斗已经差不多了,拓跋仁已经被杨侑及活捉了,呼伦也被铁中棠强行拽下马来,至于士兵们的战斗,被包围的士兵没有主将的指引,哪里还有战斗,投降就可以了呗。 于是乎战场上几万人围观两个人的单挑,看起来是单挑,其实并不是的,按黄健翔的话来说,“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几万人马的精气神就汇集在他一个人的身上。”所以,刘义季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是无敌猛将开国皇帝刘裕的亲儿子,继承老爹的体魄和家学的武功,三十多年来一直勤练不辍,刘义季毕生的梦想就是能像老爹一样驰骋疆场,做一个无敌的大将军,只是造化弄人生在帝王家,不得不韬光养晦,用醉酒来掩饰自己的雄心壮志,他自己很清楚,他那个三哥看上去总是很温和很病怏怏的,其实骨子里最为重视权力,皇权和军权都是不可以触碰的禁脔,自然也不能给他真正上战场的机会,现在要感谢杨小瓜给他这么个机会,能够过过瘾。刘义季大展神威,他本身的武功其实很强,无论是刀法还是枪法都是一绝,那都是名师指点过的,至于说射箭那更是多少年的苦功夫,不说箭无虚发也能百步穿人。而拓跋崇作为鲜卑族有名的将领,那也不是白吃饱,毕竟是草原民族,就马术来说,刘义季还是有明显不如的,双方骑的马都是大宛名马,品种不俗,刘宋缺马,但是不可能皇上亲弟弟没有好马,只是有一样,拓跋崇的马走了一整夜了,虽然说他作为主帅可以一人三马,但是备用马也是在走路的,比不上刘义季的以逸待劳,这样马匹的体能差距就把马术的差距给抹平了,双方回到同一起跑线。 刘义季一条长槊使起来宛若一条乌龙,盘旋笼罩在拓跋崇的头顶,口吐龙息,不断的嘶吼,只要一个不注意就会一击把拓跋崇送去见他们的祖先。拓跋崇也不甘示弱,手里的长刀舞动如飞,就像是一堵光墙一样,要把刘义季包围起来切成肉块。四周的士兵呐喊助威鼓掌叫好,两个人都是越战越勇,恨不能一下子把对方结果了,但是时间久了,拓跋崇就不行了。 本来刘义季的武功只是单独训练出来的,并没有什么正经的实战经验,这也值得理解,他碰不到像样的敌人,敌人早就被手下解决了,而这一次严格来说就是他的处子战,所以随着战斗的持续,他的经验值就不断上升了,越打越有感觉,动手不再生疏,那条长槊也越发的老练熟稔,从咄咄逼人变得无比油滑,无孔不入。 拓跋崇则是完全相反,他走了一夜了,担惊受怕的,心绪不宁,现在正处于很不好的一种状态,要知道一个人总有高潮低谷,走在麦城的关老爷连无名鼠辈马忠都打不过,何况远不是一流猛将的拓跋崇?所以他越打越无力,越打越疲软,动作就开始走形了,同时他也发现了,自己就像一个小丑一样被几万人围观,从内心是沮丧的,终于拓跋崇一个不小心,被刘义季一枪攻入了防御圈,想再招架或者躲闪都不行了,刘义季还算手下留情,没有一枪穿心,而是把长槊的锋刃压在了他的脖子上,口中低喝一声:“下去!”顺手就一拨,拓跋崇不敢反抗,只能乖乖的丢了武器翻身下马,被小兵捆了起来。 刘义季一战定冀州,活捉了和他身份相当的北魏亲王,还捉了好几个北魏的勋贵将领,一时之间威名不亚于他的侄子刘骏,刘骏只是打败了很多名将,只是围困了北魏皇帝,并没有斩杀或者捉住很多人,再加上皇家为了平衡,就大力宣传刘义季的战绩,故意压住刘骏的功劳,这也值得理解,功高会镇主的,刘义季不可能压住刘义隆,但是刘骏能不能压住太子刘劭就说不好了,况且,刘宋不想杀死北魏皇帝,也不想抓住他,只想做政治交换,那么早晚会释放对方的,这样就更不便于让老百姓了解内情了,自然不能大肆宣传刘骏的功劳。 这些朝堂的算计就和刘义季无关了,他完成了自己的任务,顺利返回乐陵,相州一带就交给了裴方明来扫荡,反正就是趁着好机会,能拿多少好处就拿多少,能占多少城池就占多少,第一个被占领的就是拒绝了拓跋崇的巨鹿城,巨鹿城守拒绝拓跋崇进城休养,导致了拓跋崇被俘虏,这要是不想办法肯定会被秋后算账,不管有什么理由都不会有人理睬,所以,巨鹿城毫不犹豫的投降了刘义季,刘义季本想着马上返回的,但是不得不接手巨鹿,温言抚慰了对方,安排对方继续担任巨鹿的守将,同时派自己的亲信杨侑及和铁中棠留在巨鹿协助对方,当然也是监视对方,自己这才返回。 裴方明得到了命令之后,如同出山的猛虎,势不可挡,一个月的时间就拿下了顿丘、邺城、邯郸和南赵诸郡,兵锋直指定州,不过虽然进展很快,但是消化起来没那么简单,所以大军停顿在南赵不再前进,也无力前进,只能原地休整,等待着朝廷派来治政的官员进行接管。 而此时,杨小瓜在大营中也接见了北魏冀州刺史南宫博宇的谈判代表,双方进行了友好的交谈。 杨小瓜在偏帐设酒宴,招待南宫博宇的使者,他的堂弟南宫星瀚,南宫星瀚虽然是南宫博宇的心腹,但是并没有任何官方身份,这样谈好谈坏都没有关系,也是一个掩人耳目的好办法。至于杨小瓜,本身在偏帐设宴就已经表明了态度,亲和的态度,如果是帅帐,那就是威慑了,偏帐中没有主从,大家平等,这样就可以畅所欲言了,南宫星瀚能被派来自然不是笨蛋,也能清楚杨家的诚意,心中自然也会舒服许多。 “南宫先生,远道而来辛苦了,请先满饮此杯。”杨小瓜端起酒壶给南宫星瀚斟了一杯酒,南宫星瀚也是慌得一批,双方身份差很多,对方主动斟酒,这姿态已经做足了,赶忙双手捧杯,站起身来,高高举杯一饮而尽,然后有随从给南宫星瀚又倒满了酒,南宫星瀚正要开口,杨小瓜起身说道,“这一杯为令兄南宫刺史寿!” 南宫星瀚再次手忙脚乱,先谢过了杨小瓜,然后一饮而尽,没办法,人家是敬自己的哥哥,自己不能不识抬举。刚喝完,从人再次倒满酒,然后杨小瓜再次举杯,“这一杯酒为冀州百姓谢谢令兄的深明大义!” 这几句话一说,南宫星瀚就难过了,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喝了就代表还没谈判就定下了基调,必须谈成的基调,否则就是不深明大义,可是不喝呢?那就是打双方的脸,说明毫无诚意,那就是翻脸动手了,这种后果他可是承受不起的。想来想去,不得已南宫星瀚只好喝下了这一杯酒,满堂众人哈哈大笑鼓掌喝彩,纷纷赞美南宫博宇深明大义体恤百姓,也赞美南宫星瀚豪气干云将来必成大器的,叽叽喳喳不一而足。 杨小瓜故意给南宫星瀚倒的是自家酿制的二锅头,那东西的劲道,就算是世界第一的毛熊也能喝的满街打滚,何况是没见过烈酒的古人,三杯下去,南宫星瀚的脸就已经变成紫茄子了,说话结结巴巴起来,“杨大人,我 我兄弟二人一直很佩服杨大人的本领,从杨大人多年前开始,你就是百战百胜,连我家,啊不,连魏国太子拓跋晃都对杨大人的本事佩服得五体投地,现在看来,杨大人不光是本领出众,这气度也是非常人能比的,将来必能成就。。。” “南宫先生请再饮一杯!”参军顾诚赶忙又给南宫星瀚倒酒,堵住了他要说的下边的话,酒可以喝,话不能乱说的,这要是给有心人听了去就是麻烦。南宫星瀚话头被打断,但是酒已经顶上来了,舌头发麻,就已经感受不到酒的辛辣了,接着喝了一杯。 “南宫先生不要着急,我们今天只是小酌几杯,给你接风,等吃好喝好之后再慢慢谈,不会耽误正事的。”顾诚安慰南宫星瀚。 然后大家就开始吃饭闲聊,在座的都知道杨家的酒的厉害,所以都是小酌慢饮,并不着急,二锅头这东西,不能喝太快,否则就很容易醉倒,但是慢慢喝的时候还会体会到那种甘甜和熏然的舒适,南宫星瀚是不知道,咣咣咣四杯酒下肚,那就克制不住了,不停的喝酒,陪着大家山南海北的一顿乱砍,就这样足足喝了一个白天,这才尽欢而散。有人把不省人事的南宫星瀚抬下去,送去独立的小帐篷睡觉。 参军的帐篷里,几个亲兵站在顾诚身边,顾诚轻轻拿起茶杯,喝了一小口,“怎么样,有人发现吗?” “我们做的很小心翼翼的,所以会有不少有心人看到,那帮拓跋家的亲兵也会看见的。”亲兵头目回答道。 “嗯嗯,那就好,我们以诚相待,但是也需要帮南宫博宇下决心呀,总是首鼠两端可不行。”顾诚叹息一声。 第159章 和平 入夜,几个小兵小心翼翼的离开了军营,撒腿如飞逃去了定州,去给定州报讯了。 这些士兵都是拓跋仁的亲兵,在战场上被抓的,拓跋仁拓跋崇被刘义季抓获带去南京请功了,这些小兵就都被留下来交给杨小瓜处理,杨小瓜把他们分门别类打散了进行训练,然后该洗脑的洗脑,该清理的清理,这几个就是早就被甄别出来的拓跋家的死忠,正打算拿去换钱的,现在既然需要逼迫南宫博宇下决心,就只好用这种计策,让周边的北魏官员都知道南宫博宇派人来谈判的事情,到时候他想不投降都不行了。这也不怪南宫星瀚不小心,实在是二锅头酒劲太大了,控制不住,只能被人利用了一小下,不过也没什么,既然是谈判投降,自然应该诚心诚意的,不能怪顾诚。 次日早晨。南宫星瀚酒醒了,洗漱吃过早饭,然后被请去和杨小瓜会面。 “南宫先生,昨晚休息的还好吗?”杨小瓜问候道。 “很好很好,只是杨大人的酒劲太烈了,我有一点不胜酒力,丢丑了。”南宫星瀚吗脸色微红,颇有些羞赧。 “哈哈哈,南宫先生太客气了,俗话说酒品即是人品,南宫先生心怀坦白,正是我辈之楷模。”顾诚出来打着哈哈说道。 大家互相吹捧一番,开始进入正题。谈判进行得很快,关于南宫博宇本人的去向是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话题,杨小瓜虽然没有朝廷的特许,但是每次打仗朝廷都会有很多空白的告身,用来招揽降将,杨小瓜拥有的是郡守一级的,显然不能满足南宫博宇的要求。不过这没关系,反正杨小瓜没有权限,刘义季有,他完全可以任命刺史甚至将军或者侯爵,杨小瓜可以先答应下来,然后叫刘义季背书,但是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南宫博宇的军队不能保留,南宫博宇本人也不能留在冀州,需要换一个地方做刺史,否则万一心怀二心重新造反,杨小瓜就亏大发了,但是显然南宫家也不想被调走,这万一被过河拆桥了,自己就没地方哭了。 双方争执不下,杨小瓜就说:“要不这样吧,南宫先生自己也做不了主,可以回去先想想,大家冷静下来,等过了这一段再重新商量如何?” 就这样,南宫星瀚回了信都城,杨小瓜这里叫来了大将杨荟和杰拉德两个人。 “这个南宫博宇太麻烦了,我们需要给他一点提醒,是他要投降我们,不是我们要招安他。”杨小瓜一改往日的笑容,阴冷着脸孔说道。 “请大人下令,我等一定完成任务!”两个人躬身请令。 “嗯,你们立刻出兵定州,给我围困赵郡,能拿下来就拿,拿不下来就把周围给我扫荡一遍。”杨小瓜冷冷地说。 “诺!”杨荟和杰拉德立刻带了两万步骑,浩浩荡荡去了赵郡。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浩浩荡荡的不是为了攻城,就是吓唬人,连吃带拿去了, 人离着赵郡还一百多里,赵郡早就得到了消息,赵郡的守将赵车儿大怒,立刻带着两万骑兵在城下列阵,要和杨家军决一死战。他久闻杨家军的威名,所以直接在半路截杀还是不敢的,在城下依城作战,进可攻退可守,觉得还是有把握了。 但凡打仗,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结果这位赵车儿,直接战略上重视了,还没打就想着打不过就进城,这对士兵的影响就大了,还不如直接守城了,士兵们都私下里嘀嘀咕咕的,士气低落,当然了,这些事情郡守大人是不知道的,也不会在乎,军心在他来说就是空气,他还是那种觉得自己勇猛就能解决问题的思想。 然而,杨荟的两万人马并没有如期而至,害的赵车儿傻傻的等了三天,直到消息传来,杨荟大军风卷残云一般扫荡周边,栾城、元氏、高邑诸县全部易手,形成了一个包围圈,把赵郡团团围住,这下子赵车儿就惨了,虽然有粮食储备,但援军是不要想了,一切退路都切断了,只能选择作战或者投降。赵车儿当然不会投降,他是胡人,不相信会被善待,所以坚定了信心要决一死战,当然了,他决一死战,他的士兵们怎么想他就不关心了。 左等右等,杨荟的大军终于到来了,一万人马清一色骑兵,把赵车儿给闹愣了,这是弄了个甚子?哪有用骑兵打城池的?殊不知,鲜卑人刚刚进中原的时候一样是清一色的骑兵来攻城,只不过是威吓为主,遇到守城将领坚守的基本上就没招了,但是胆小怕事的占多数,所以还是很好攻下来,岳大帅说“文官不贪财武将不怕死”就万事大吉了,这话有两重意思,一个是说武将怕死的多,文官贪财的多,另一个意思是说武将其实贪财没关系,文官怕死也正常。不管怎么解释,都是说吓唬人的时候,大部分文官武将都会选择害怕,然后献城投降。 这一次杨荟其实也不想攻城,那太累了,会死很多人,还是野战为主,他的出兵政治意义大于军事意义,就是给南宫博宇上眼药,只要大军一出来,配合拓跋家亲兵散播的谣言,北魏一定会相信南宫博宇投降了刘宋,否则杨荟的大军如何对冀州弃之不顾,大摇大摆来打定州?所以,南宫博宇在北魏的名声已经被划归到叛臣里边了,想不投降都不行。现在赵车儿就已经恨透了南宫博宇,定州刺史尉迟迥早就飞报了洛阳南宫博宇造反的事情,要是现在各位亲王没有死的死逃的逃,早就派人来抓南宫博宇了。 话说赵车儿看到杨荟的一万骑兵是又惊又喜,喜的是自己两万对方一万,二打一,不爽的是,对方全是骑兵,自己干脆在城里呆着呗,出来打仗干嘛,反正敌人的骑兵也没办法攻城。不过现在想这些也没用了,应战吧。 杨荟的大军没有摆出任何阵型,话说没有步兵没有弓兵要阵型干嘛?集群冲锋就是了,所以以杰拉德的三百重骑为尖刀,后边的队伍就像一柄出鞘的长剑刺向敌阵,这是杨家军很少使用的硬突击阵型,通常只有敌我力量悬殊的时候才会使用,最喜欢这样搞的是金兀术的铁浮屠,几千人冲南宋几万人,所向披靡,直到被岳大帅的拐子马全歼在郾城脚下。 这种突击阵型依靠的是强大的冲击力,作为锋刃的杰拉德骑士团必须足够坚硬,能够割开敌人的阵列,狠狠的扎进去,剩下的部队就可以扩大战果了,杰拉德的骑士团够硬么,确实够硬,他们是清一色的板甲在身,胳膊上有臂盾,头盔上有面甲,完全武装到牙齿了,手里的骑士长剑差不多两米长,还加了长柄更方便劈砍,这对赵车儿的骑兵杀伤力可是太大了,赵车儿是轻骑兵为主的部队,擅长的是骑射,偏偏摆成方阵等着别人冲击,那就是以短击长,然后呢,武器不如对方精良,盔甲是硬牛皮的,在战马加宝剑的冲击下基本上就是纸糊的差不多,一划就破了,毕竟两马对冲的动能太大了,再加上骑士团的宝剑基本上就对着喉咙下手,那可不就是一刀两断的结果嘛。而鲜卑人的武器,那些弯刀,要是原地不动,也就是切个肉还要搭配磨刀棍的水平,边磨刀边切,仗着战马的速度来强行撕开人体的肌肉群,现在碰到了骑士团的陶瓷板甲,那划上去连印子都没有,直接就滑开了,真的是毫无威胁。 这一切的一切最根源其实在赵车儿身上,每个将领都有贴身的亲兵,配备最好的装备,骑最好的战马,拿十倍的工资,他们遇到杰拉德骑士团是可以有一战之力的,虽然打不过,至少装备上差距不是天壤之别,仗着悍勇也能拼一会儿,但是他们是保护主将的,主将赵车儿怕死,没有在阵前头,而是在中军,所以等杰拉德骑士团撕开大军的防御之后,赵车儿想要阻拦也来不及了。眼看着杨荟的前锋就杀到中军了,后边的大队人马把赵车儿的大军搞得四分五裂溃不成军,只能往回跑,这样的话就等于配合杨荟的大军一起冲击赵车儿的中军大队,这家伙赵车儿想要拦阻都来不及,回天无力,只能被败兵裹挟着向后退却,但是后边是赵郡城呢,一看见城守大人败了,马上打开城门,放赵车儿进城,但是问题在于,双方已经绞杀在一起了,他没办法隔断敌我,所以,赵车儿进了城,杰拉德也进来了,杨荟自然也进来了,赵车儿进城也没办法关门了,在城里巷战是不可能的,只好打开北门,穿城而出,直接逃向了常山。 杨荟趁机占据了赵郡,杰拉德带着一千骑兵紧追不放,追出去一百多里路,眼看着到了常山外围这才回来,一路上缴获无数,收拢俘虏兵一万多人,杨荟对赵郡倒是没啥心思,直接搬空了府库,然后驱赶着俘虏的三万士兵和二十几万百姓缓缓返回冀州,定州各部只能看着不敢追击。 等到杨荟回到信都城下的时候,南宫博宇就绷不住了,只能再次派南宫星瀚出来谈判,没办法,人家把自己的后路全断绝了,现在是打也打不过,逃也逃不回去,不投降只有死路一条了。 这一次杨小瓜的态度依然很友好,没有一丝一毫的傲慢,只是南宫星瀚自己面带颓丧的颜色,没办法,无家可归了么。其实杨小瓜之所以这么费心思,主要是为日后的发展做打算了,南宫博宇在北魏的名气不小,他的投降很有示范效应,会让很多对北魏并不是很忠心的人效法,另外呢,南宫博宇本事不错,投降之后应该会被刘宋朝廷重用,只要搞好关系,这样对杨小瓜自身来说也算是有了一个盟友,日后在朝廷上会形成一个小团体互相支持,免得被政治斗争搞死,而南宫博宇自己也肯定明白这一点,在南边人生地不熟的也要找一个靠山,杨小瓜及其背后的刘义季刘骏等人就是最值得信赖的了,大家不用明说,都是聪明人,有些道理不点也透。 这一次谈起来就很快了,双方都不矫情,很快达成了协议,南宫博宇协助劝降所有的冀州官员,叫他们献出城池,就算是不投降的也叫他们安全离境,不留着捣乱,就像当年北平和谈的例子,而这一次谈妥之后,杨小瓜没有擅作主张,而是通过刘义季向朝廷汇报,要求朝廷派人来正式接收城池和封赏投靠的北魏官员,毕竟刘义季打胜仗立功不少了,需要避免一些流言蜚语,说什么培植自己实力私相授受之类的,还是让朝廷亲自来封赏就可以了,这些人是感激朝廷的恩义投靠朝廷,而不是某一个亲王。刘义隆当然懂得老七的意思,很是高兴,派出了亲信大臣尚书令何尚之为钦差大臣来到了信都进行封赏。 南宫博宇也是很给面子,亲自出城跪迎天使,展示了自己的诚意,双方都是满意至极。何尚之宣读圣旨,首先封赏的是南宫博宇,一心向往天朝,忠义可嘉,封为忠义侯,领一等县侯的俸禄,实封千户,俸禄两千石,为南徐州刺史,振武将军。其次是徐州刺史,衡阳王刘义季,加封鲁王,赏万户,晋为太尉,入朝治政,所留下的徐州刺史职务交给原来的荆州刺史南谯王刘义宣掌管。原来的衡阳王长史范晔,改为南谯王长史,中领军将军,加尚书令继续辅佐刘义宣。剩下的就是原青州刺史杨茁杨小瓜,改任冀州刺史、东莱县侯,加中书侍郎衔,实封一千五百户,原青州司马杨荟升为青州刺史、横江将军,青州右司马杨敢加虎贲中郎将、东门将军,掌管建康禁卫军的一部分,其余各人均有封赏,这种命令表面上皆大欢喜,实际上饱含深意,直接就把小团体拆开了,朝廷就可以把个人的势力逐步变成朝廷的臣子,也是刘义隆高明的政治手腕。 杨小瓜几个人谢恩,然后留下天使进行饮宴,这时候主持的就是新任鲁王刘义季了,刘义季和何尚之虽然没有深交,但是对这位耿直的老臣还是很敬重的,请何尚之坐在主位上,自己陪同,何尚之当然不接受,退让了半天,两个人就一起坐在主位上,宾主尽欢。酒过三巡,刘义季就打听关于河南的战况,何尚之也不隐瞒,叹息了一声说道,“现在朝廷关于武陵王的事情炒成了一锅粥,有的人要攻克长社斩杀魏主,也有人要借机和谈,让魏主交出洛阳,而太子一脉则说兵凶战危,应该直接放魏主北归以显和平诚意。不过陛下睿智,自有决断,想来不几日武陵王就会收到陛下的旨意了。”说完,摆摆手,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摆摆手,意思就是不要问了,大家也就识趣闭嘴了。 果然,没有等几天,第二天,圣旨就到了,说北魏的求和使者已经到了建康,叫刘义季赶紧收拾收拾回京参加谈判,至于说南谯王刘义宣,就先不等他到任交接了,一切交给范晔全权办理。 杨小瓜也把杨荟和杨敢找来,嘱咐了几句,大家各自去赴任了。 而刘骏那里也接到了朝廷的圣旨,叫他安排北朝使者进长社探视拓跋焘,随之而来的果然有北朝的使者,以穆伏干和拓跋余为代表,刘骏知道城里的人奇货可居,所以只是紧紧包围,没有往死里逼对方,不过他也知道,城里早就断粮了,十万匹马也吃的差不多了,每天都有人逃出城来,刘骏也不为难他们,鉴别之后就送到后边的俘虏营服劳役去了,据他们说,城里彻底没吃的了,掘地三尺,老鼠鸟雀虫子都被吃了,就差吃人了,看着他们形似骷髅的样子,真的很可怜,不过,慈不掌兵,可怜就可怜吧,达不到目的,刘骏自然继续自己的围困。 穆伏干等人也能猜出来城里的样子,就申请带了好多食物进去探望皇帝,等他们进了城看见拓跋焘的样子,一个个是抱头痛哭,拓跋焘倒是没有被饿着,但是精神头彻底毁了,满头白发乱糟糟的,只有两只眼睛依旧放射出蛇一样的凶光,要是在半夜里,那种赤红色的瞳仁估计会吓死一群人。 “你们怎么来了?”拓跋焘并没有糊涂,直截了当问这几个老臣。 “太子心忧陛下,所以派十五万大军救援,结果被南军杀退,太子没有办法,只好派拓跋翰为使者,老臣等几个人随从南朝谈判,南朝皇帝答应叫老臣进来探看陛下的安泰,这不是吗,臣等知道城内食物短缺,带了一点点粮米,请陛下进膳。”穆伏干哭诉。 “唉,太子仁孝,朕已知之。尔等辛苦了!”拓跋焘长长叹息,虽然被围困的形神俱疲,但是他的思路还是很清晰,并没有精神错乱,乱吼乱叫的情况出现,这也叫来探视的老臣们松了一口气,拓跋焘摆摆手,“来人,把带进来的粮米统统加水煮成稀粥给众将士分了。”有亲兵领命下去,很快城里就蔓延出食物的香气来,虽然这点东西吃不饱肚子,但是皇帝的心意到了,剩下这些死忠的士兵自然会感激涕零,山呼万岁。 “你们这一次和南朝谈的怎样?”屏退了左右,拓跋焘低声询问穆伏干几个人。 第160章 王鹦鹉 “启禀陛下,南朝狮子大开口,要我们退出洛州,太子觉得陛下的安危最重要,只要陛下能够回来,无论多少州郡都可以给他们,反正陛下英明睿智,总会带着我们拿回来,但是在此之前,我们需要进城确认陛下的安危,只有陛下安康我们才会答应他们。”穆伏干并不隐瞒,竹筒倒豆子全说给了拓跋焘听。 “嗯,太子果然仁孝当先。”拓跋焘心里一块大石头算是落了地,他们草原民族为了权力父子相残的事情并不少,所以他很担心拓跋晃会借助刘宋的手杀了他然后名正言顺继承大统,到时候自己就成了牺牲品,吃啥都不香了,还会成为大魏的笑柄,一个亲征被人家包围干掉的皇帝,那史书上会怎么写?估计自己的谥号也不会好听,除了哀就是悼要么就是殇。现在既然可以谈判,自己就不用死了,打败仗没关系的,反正实力还在,早晚夺回来就好了。 看到他的样子,穆伏干也暗自松了一口气,这些大臣也害怕拓跋焘被关久之后失心疯,死活不肯答应土地换自由的协议,那样太子拓跋晃就尴尬了,如果不去救援看着他被困死那就会失去大义名分,如果再打仗又打不过进退两难,现在的拓跋焘回归对北魏是最好的选择,北魏需要有人为战败负责,这个人必须是拓跋焘,所以拓跋焘必须获救,这些小心思拓跋焘现在自然是想不到的。 既然达成了一致意见,这就好办了,刘骏答应恢复给城内的拓跋焘供应一定的饮食,保证他能活下来。穆伏干这一边也完成了任务,回去洛阳复命,双方经过半个月的磋商,最终达成协议,拓跋晃带兵撤出洛洲地界,刘宋派军队和官员接管,同时在刘骏十万大军的保护下,拓跋焘的三万饥饿残兵也缓缓撤出颍川跟着向北移动,直到一个月后,刘宋接管了全部河南的地盘,拓跋焘也在簇拥中撤退到了黄河以北的山西地界,双方都无力再战,进入和平状态。 刘宋朝廷论功行赏,加封江夏王刘义恭为大司马大将军回朝廷治政,武陵王刘骏战功卓着,改为梁王,洛州刺史,负责洛洲、豫州、相州、齐州、梁州的军政管理,并且重新调整了区划,把汉中一地完全划给梁州,不再由荆州刺史管辖。刘骏手下的几员将领也都成了封疆大吏,薛安都为豫州刺史,马锺为齐州刺史,柳元景为梁州刺史,沈庆之为济州刺史,裴方明为相州刺史划归刘骏管辖,在这些战斗中有一员小将萧道成在攻守战中也立了不少功劳,被封为振武校尉,入值东宫,成为了太子右卫率。 别人听了以后不置可否,只有杨小瓜暗暗警惕,这个货可是后来灭了刘宋的家伙,一本书里不能有两个男主,所以,尽量不能给他成长的机会了,在上学时候,宋齐梁陈被历史老师说成笑话,一部死循环的生死轮回,权臣夺权再被权臣夺权,从曹丕到司马家到刘裕到萧道成一直到隋炀帝灭了陈国这才结束,如果没有他们来回折腾,老百姓要少受不少罪,南方也早就把五胡乱华解决了,所以杨小瓜暗下决心,在自己手上把这些事情解决掉,不要再玩这些轮回了,这也许是自己穿越的责任吧。 想了好多,杨小瓜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在迷茫之间,似乎看到了很多年没有看到的老师,那个微胖慈祥的身影,在抚摸着杨小瓜的头顶,一脸欣慰,“瓜呀瓜呀,你终于找到自己了。”杨小瓜一阵激动,忍不住流下泪来,一把抓住老师的手,哽咽的说道,“老师,你终于来了么,小瓜想你呀!”却见老师微微一笑,身形散去,消失在茫茫天际。 杨小瓜醒了过来,抹了一把脸,泪痕宛然,心中恍惚,总觉得是真的,又觉得只是一个梦,忽然觉得手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摊开一看,是一张字条,似乎是从一个即时贴上撕下来的,上边用钢笔板板正正的写了一行字:热闹是他们的,你只有你自己! 杨小瓜跪在地上,无声的流下眼泪,二十多年了,原来自己一直没有被抛弃,原来自己一直是自己,老师一直是老师! 哭了一会儿,杨小瓜冲着那张字条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响头,然后收起字条放进怀里,顿时感到,似乎充满了力量,我不是一个人,我老师一直都在。 拓跋焘回到了大同,身心疲惫,立刻就病倒了,在病床上下了罪己诏,同时再次宣布任命太子为大将军统领天下兵马,在自己生病期间执掌一切朝政,负有全权。又过了半年,拓跋焘宣布退位为太上皇,太子拓跋晃继位,次年,改元建业,起建功立业的意思。拓跋晃这个人聪慧无比,执政方针体恤民力,注重休养生息,除了对北方继续开疆拓土之外,对南方保持克制态度,尽量减少摩擦,积蓄力量。 刘宋少了北方的威胁,迅速转入内政为主的阶段,当然随之而来的内斗也是必不可少的,大量的新纳入土地需要官员治理,虽然封疆大吏早就确定了,但是中级官员才是抢夺的重点,数量大油水多,还可以大量收拢人才,提升世家的好感度。朝廷大员们抢得头破血流,尤其是太子一脉,更是不遗余力。 太子刘劭一直和大臣江湛不和,势同水火,江湛是主战的,太子刘劭则是反对北伐的,这一次北伐取得了胜利,江湛自然是扬眉吐气,晋左光禄大夫,少保,开府仪同三司,权势滔天,风头无两。 “江湛佞人,我必诛之!”太子刘劭气哼哼的对着太子侧妃拓跋蓝道。他和拓跋蓝两个人感情极为亲密,从感情上就不可能接受让拓跋家势力减弱,而且政治人物的观点通常都是背后势力的利益所在,刘劭和南方的世家关系密切,自然会不遗余力支持这些人的利益,除了王谢两家因为出身原因并不表现明显的政治态度之外,袁家作为刘劭的母家,自然是极为支持他的,随之而来的顾、陆、朱、张等等也就跟风支持这位主和的太子。 作为江南财阀,如果北伐就会花他们的钱支持军资,占领的地盘又要他们出钱去抚恤百姓,所以自然是不肯的,而北方豪阀的实力在北边,自然不肯将自己的地盘交给胡人蹂躏,所以历来北伐的都是北方人,失败的原因都是粮草不济,这自然是南方世家的小算盘。但是现在既然已经打胜了,瓜分地盘可不能甘居人下,所以都纷纷跳出来要分一杯羹。但是江湛等等支持北伐的人怎么可能在己方取胜的时候让出利益来,双方在朝廷上争得头破血流也是难免,刘劭吵架不行,直接拔出宝剑要砍人,被满朝大臣给抱住了,仍然气愤不已,指天发誓要杀了江湛。 “太子不要生气,先喝口茶,有话慢慢说。”拓跋蓝这些年就颇有一点贤妻良母的样子了,俏皮的性子收敛了很多,显得更加通情达理,让刘劭沉迷。 “多谢爱妃了,唉,要是这帮家伙能有爱妃的一成通情达理,我也不会这么愤怒,这些家伙光知道好大喜功,制造了这么多杀戮,也不知道多少北朝百姓死于他们的毒手呢。”刘劭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 “太子仁厚,要是太子能是皇帝,那天下百姓包括北方的百姓都会感念太子的恩德呀。”拓跋蓝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奉承道。她说起来漫不经心,但是刘劭却是心头一动,是呀,父皇在位的时间已经不短了,自己已经三十岁了,可以。。。他不敢再想,晃了晃头,极力要把某些念头从脑子里甩出去。 “来人,备车驾,我要去东阳公主府。”刘劭吩咐一声,下人们就开始手忙脚乱的准备起来。 东阳公主刘英娥是太子的亲姐姐,王僧绰的妻子,她和刘劭作为一母同胞关系历来密切,每一次刘劭心里憋闷的时候都会去找东阳公主玩耍,现在快到三十岁了仍然如此,大家都习惯了。 很快,刘劭就来到了公主府,也不需要通报,直接大步流星走进了后院,却看见公主正在欣赏歌舞,也就老实不客气,大剌剌坐在公主身边,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叹息着说道:“还是姐姐好呀,你这里风光秀丽人美花娇,连酒都这么好喝。” “太子说笑了。”刘英娥一脸的调笑表情,“你是父皇的继承人,拥有四海,要什么没有,还会贪图姐姐这一点寒酸的酒?” “姐姐,不要拿弟弟取笑了,什么富有四海,现在是父皇的天下不是我的,我说的话恐怕连东宫都不能完全执行,何况别人了。话说姐姐这酒真的不错,从哪里来的?”刘劭苦着脸,然后又笑嘻嘻地说道。 “是吗,你喜欢就拿一些去,这是罗氏商行新运来西域葡萄酿,据说是从五万里之外的极西之地法兰克运来的,珍贵无比,口感酸中带甜,颇为难得。”刘英娥用扇子轻掩红唇,笑靥如花。 “哦?”刘劭大感兴趣,“这么远的东西么,怪不得如此珍贵了,我早听说罗氏商行贩卖的葡萄酿,每一斗要万钱,颇为豪奢,也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本事能去那么远的地方贩运。” “太子说的那是普通葡萄酿,姐姐这里的是极品葡萄酿,只那一坛就要十五万钱呢。”刘英娥讪笑。 “这么贵的吗,那小弟可要多喝几杯。”刘劭老实不客气,拿起酒杯咣咣咣连喝三杯,这才停下来,谁知道这葡萄酒喝起来酸爽,那后劲也不小,他这么喝哪里受得了,很快就满脸通红,嘴里开始胡言乱语了,他不胜酒力,趴在桌子上,醉眼朦胧的看去,就看见场中央一个美女在跳舞,那舞姿、那身段,刘劭不由得心情一荡,用手指点,“好美的人儿。姐姐,你有这等美女干嘛还要藏起来,难道对小弟还要。。。” “哎呀,太子又乱说了,什么呀,这是王鹦鹉,我的侍女,你以前也见过的,怎么忘了?”刘英娥赶紧辩解。 “王、鹦鹉?”刘劭觉得头昏脑涨的,似乎听过这个名字又似乎想不起来了,一动脑筋就觉得脑仁疼,想说话说不出,只是用手指点,口中流出了口水,“我有点累了,我要她她”话音未落,刘劭酒劲上头,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床上,秀榻香软,四周包裹着锦绣,可想而知是他姐姐的房间,他感觉口中发干,呻吟出声,马上就出现了一个宫装丽人,容颜俏丽,身如摆柳,眼中含电,两只眼睛滴溜溜旋转,勾魂夺魄,妖媚异常。刘劭觉得更渴了,那个宫女正是刚才跳舞的王鹦鹉,刚才是远观,现在走近了,那一双电眼更是勾魂夺魄。只见那个宫女王鹦鹉开口问道:“太子殿下可是口渴了?”声音婉转,温润若水。刘劭嗓子发干,说不出话来,只是点头不迭。 刘劭觉得自己像一个呆头鹅一样呆呆地看着王鹦鹉如同穿花蝴蝶一样衣袂飘飘在房间里转来转去,不一会儿就沏好了一壶茶,倒在杯子里,行云流水一样用托盘端了过来,刘劭很诧异的端起杯子,轻轻地抿了一小口,温度适中,并没有臆想中那种刚刚泡好的滚热,而且茶香浓郁,就仿佛泡了很久一样,可是刘劭眼睁睁的看着对方只是那样随意地一泡就端过来了呀,真的有点神奇了。 刘劭觉得更渴了,他不顾身份把茶水一饮而尽,顿时觉得清爽了很多,喉咙之间温润无比,那种焦渴一扫而空。刘劭不由得大奇,开口问道,“你是怎么做到的?”话问得很突兀,没头没脑的,但是似乎王鹦鹉领会了他的意思,轻轻掩口一笑,“婢子曾经和高人学习过一些小手段,也包括这烹茶的技术,所以在太子口中温度恰当。” “神马?”刘劭更惊讶了,“你说的小手段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仙家术法么?” “哪里呀,这些都是些小手段,当不得仙家两个字,只有那些移山填海,降妖伏魔还有改天换地才算得上仙家术法吧。”王鹦鹉俏眼含春地说道。 “哇,听你这么一说,好厉害的样子,那你是不是认识这种会仙家术法的高人了?”刘劭本来是个色胚,被王鹦鹉的美色已经勾引的食指大动了,但是王鹦鹉的话勾起了他的其他思想,暂时把欲火压了下去,带着一副很紧张的表情问道。 “殿下对这也有兴趣?”王鹦鹉有些讶异地问道,然后想了想说道,“婢子幼年时曾经遇到过一个西域来的比丘,法力高深非同小可,只是我的资质平庸,只能学一点小手段取悦贵人谋个衣食无忧吧。”她看到刘劭眼里的失望神色,忽然又是微微一笑,话锋一转,“不过我有一个师姐,资质不凡,虽然没有学会师尊的十成十本领,但是窥测天机,改人运势之类的本事还是有的。”她说这话时眼波流转,把刘劭看的再次喉咙发干,双手不自觉的化为利爪,恨不能扑上去化身斑斓猛虎,把眼前的小白兔吞吃干净。 刘劭定了定神,忽的从被子里探出身子来一把把王鹦鹉拉进了怀里,双手化为流水在对方的娇躯上抚弄了起来,把对方弄的娇吟不止,然后问道,“乖宝贝,你来告诉我,你这个师姐在哪里,只要你把她找来,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 王鹦鹉星眸半闭,娇喘连连,“殿下,殿下,奴婢奴婢喘不过来气了,你且饶了奴婢吧。”这话看似求饶实乃勾引,刘劭一下子就控制不住了,化身大灰狼,三把两把就把眼前的宫装美女剥成光溜溜的,一声凄厉的长嗥,扑身上去开始大快朵颐。 门外,公主刘英娥看着里边男女的厮杀,不由得嘴角含笑,也不在意,就搬了椅子在那里欣赏起西洋景来。(刘裕的几个公主在正史上基本上没有干干净净的,各种风流韵事简直有岛国的风格还有过之无不及,所以刘英娥的表现一点都不奇怪。) 过了没有多久,屋子里边就风平浪静了,刘劭心满意足的搂着怀里的美人儿,颇为自得,王鹦鹉也是一副娇弱无力仿佛被摧残的模样,至于对方心里是真的仰慕还是鄙夷,那就只有王鹦鹉本人才知道了。 在过了一会儿,刘劭身心疲惫再次沉沉睡去,王鹦鹉蹑手蹑脚的穿好衣服走了出来,正好看见门口好整以暇喝茶嗑瓜子的刘英娥,不由得脸色微红。刘英娥却是像什么都没看见一样,微微举杯说道,“怎么样啊,我的太子妃殿下?” “公主不要拿奴婢取笑了。”王鹦鹉说道,“奴婢就是个下人,听从公主驱使,岂敢僭越。” “哈哈,鹦鹉不要紧张,你知道我一直把你当做好姐妹的,这一次事情完了,我保证你一定可以入驻东宫的。”刘英娥笑嘻嘻的许诺。 “我就是个下贱的宫女,不敢有此奢望,不过公主的安排我一定好好做就是了,公主待我天高地厚之恩,鹦鹉粉身碎骨也会报答。”王鹦鹉深深地拜倒。 第161章 巫女严道育 等到刘劭再次醒来,已经是黄昏时分了。他和其他兄弟不同,自小养尊处优,贪恋女色,所以身子骨很单薄,这一次又是一顿发泄,所以睡了一个白天,这才恍恍惚惚的醒了过来。 “怎么样,太子殿下感觉可清爽了?”一个声音带着调侃,正是东阳公主刘英娥。“此女味道可好吃么?” “多谢姐姐,此女甚佳,比太子妃强多了,就算是拓跋也有所不及,姐姐帮我先好好收留她,待到日后,我定要给她一个光明正大进入东宫的身份。”刘劭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哎,对了,她去哪里了?”刘劭问道。 “她和我说,太子殿下对她的师姐颇有兴趣,已经向我请了假,要去乡下找寻她那个师姐来拜见太子。”刘英娥说道。 “哦?此女果然贴心,我就随口一说,她就马上去做了,如果我朝的大臣有鹦鹉一半的效忠之心,我们早就一统天下了。”刘劭叹息。 “哈哈哈,大臣们可不是女人,不会叫太子予取予求的。”刘英娥调侃道。 “哎呀,姐姐不要取笑我啦。”刘劭老脸微红。 又过了两天,东阳公主刘英娥邀请太子刘劭过府小酌,刘劭心有灵犀,轻车简从再次出现在公主府,进来一看果然是小酌,就四菜一汤一壶葡萄酒而已。饭菜简单,陪客只有一个人,一个三十来岁的女道士正在那里笑吟吟的看着刘劭,一手拿拂尘单手做了一个稽首,“贫道严道育见过太子殿下。” 这位女冠长得眉清目秀一脸的清雅脱俗之气,虽然年过三十,但是皮肤白皙透着红晕,双目漆黑灵动,仿佛一眼清泉一般清澈见底,怎么看怎么是神仙之属,不该是人间的俗物。这相貌、这气质真的是勾魂夺魄呀,把刘劭就给看呆了,这也太像小说里的人物了呀,简直是毫无瑕疵,他做为太子,一辈子见过了不少的美女,但是不得不承认眼前的美女就算是在梦里也无法勾画得出来,真的是清水芙蓉一样。 “太子殿下,这位就是我师姐严道育。”在一旁的王鹦鹉轻轻拉了拉刘劭的衣襟,这才把他从似梦似幻中拽了回来,脸色微红,向着眼前的道姑拱手,“见过严仙子。” “好啦好啦就不要客气啦,都是自己人,请坐请坐。”刘英娥过来一手一个拉着他们坐在自己的左右,王鹦鹉作为侍女可没有坐着的资格,只是站在一旁伺候。 刘劭毕竟是太子,本身的修养气度还是有的,惊艳过后,慢慢的开始恢复自己的王八之气,这也是没办法,要是私人场合猪哥一下也就没有大问题,现在可还有姐姐和王鹦鹉呢,自然要保持一种起码的礼貌。 酒过三巡,刘劭把酒杯放下,正色问道,“听王鹦鹉说,严仙子是高人子弟,法力非凡,不但能降妖除魔,还能逆天改命?” “鹦鹉说的太过了,哪里有这么玄乎,我家师尊确实是得道高人,但是我就差很多了,连师尊的十之一二都没有。”严道育轻启朱唇,那声音就像是春水入涧,悦耳入魂。 “那么,仙子可懂得祈禳之术么?”刘劭很是急切。 这个祈禳之术,听起来文邹邹的,其实就是跳大神的最高境界,像什么祈雨呀、诅咒呀、请神呀、求福啦,还有占卜都属于这一类的,但是太子刘劭的意思肯定不是普通的祈福了,而是传说中的巫蛊之术,最为朝廷帝王忌惮的邪术。看过封神演义的都知道,那种类似陆压钉头七箭书的东西连得到金仙都能诅咒,绝对是禁忌,当然了后来传到民间就变成了装神弄鬼,蒙事骗钱了。 历朝历代都有宫廷人物偏好这种玩意,屡禁不止,而刘劭显然也动了这方面的歪心思,想要做些手脚了。 “哦?”严道育秀眉一扬,“太子所说的可是?”她做了一个手势,摊开一只手,用另一只手的食指轻轻一戳。 “不错!”刘劭面色微赧,但是还是毫不犹豫的承认。 “这个,太子殿下,此术非同小可,禁忌甚多,而且因果循环,极易受到反噬,如果那人身份尊贵,那反噬的力度也是非同小可的,太子可是真心要做的么?”严道育压低了声音,脸色也严肃了很多,不过她本身确实很清纯漂亮,就连严肃起来都很漂亮,让刘劭忍不住直咽唾沫。 “嗯嗯额,孤王是未来的天子,何惧什么天道反噬!”太子刘劭心里畏惧,嘴上却是很硬气,可惜那微微发白的脸色还是出卖了他的内心。 “太子放心,小道师门所学恰恰可以消除反噬,只是需要和天地沟通,求天神的谅解,所以花销甚大。”严道育出言安慰他。 “嗨呀,孤王是未来天子富有四海,区区几文钱算什么,严仙子尽管放心,一切开销孤王眉毛也不会皱一下。”太子刘劭在女人面前尤其漂亮的女人面前哪能承认吝啬,大拍胸脯,以示慷慨。 “哦,那贫道就放心了,请太子不要着急,贫道这一次只是来做客并没有带上足够的器具,需要些时间置办,可能需要五十万钱,不知道可以么?”严道育又问。 “区区五十万钱算个什么,明日孤就叫人给你送来。”刘劭大包大揽,他可不是他老妈那样的穷鬼,区区几万钱都要向皇帝恳求,他背后靠着江南几大家,这些年没少通过卖官鬻爵克扣军饷赚钱,一两百万的私房钱还是有的。 “好,那我就去准备了,殿下静候佳音。”严道育起身离去,如同一片烟云一样消失在众人眼前,把刘劭又给看呆了。(其实就是助跑加威亚啦,巫婆神汉骗钱总要有点手段叫你信服的,古代人哪懂这些,以为是白日飞升呢。) 在某间商铺里边,一个二十多岁的华服年轻人斜倚在躺椅上,悠闲地磕着瓜子,旁边的矮桌上放着茶壶茶杯,还有果脯和各色干果,他眯着眼睛看着街面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似乎在思考又似乎在发愣,只是嘴里不停,时不时的有两片瓜子皮飘扬而起,然后准确的落入一旁的垃圾楼中,原来人帅起来连吐个瓜子皮都显得这么飘逸。 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在店门口探头探脑的,目光游移,似乎有话要说。青年人轻咳了一声,马上有一个店伙计模样的人,拎着鸡毛掸子骂骂咧咧的冲上去,口中斥骂着,“滚滚滚,大早上就来讨饭,丧气,一边去。”说着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猛扑了过去,小乞丐连忙躲闪,嘴里也解释说:“大爷行行好吧,我实在是饥荒了。”双方的身子闪电般接触了一下,然后各自分开,小乞丐仓皇离去,嘴里骂个不停,走到拐角,这才住口,笑吟吟的瞄了一眼自己手心里的一块碎银子,足有两三钱重,自己这半个月都不用挨饿了。 那个伙计点头哈腰来到青年人跟前,“东家,赶走啦,这帮家伙真讨人厌。”说着也是悄无声息的把一个字条放到了青年人手边上,年轻人眼皮都不撩一下,哼了一声表示知道了,随手拈起字条,站起身去了后边,在后边有一间账房,里边空无一人,他坐在书桌前,展开字条一看,眉毛微微皱起来。字条很简单,上边写着最近有人购买大量的祭祀用品,还有黄表纸朱砂等等,最让他皱眉的是有人定制了陶人。现在造纸术普及,已经有人糊纸人纸马祭祀了,并不奇怪,但是草人就奇怪了,这东西对外人来说可能很普通,但是专门烧一个陶人就很奇怪了,尤其是这个陶人还留有七个孔,背后留白,这分明是江湖上某些邪门歪道的诅咒器物了,本来应该说在留白处也写上生辰八字的,但是这样会泄密,某些大人物的生辰八字会被人认出来,所以故意留白,等着施法的人用朱砂写上。 这个青年就是拓跋蓝的贴身扈从头目黄庚了,黄庚久居江湖,学了很多歪门邪道的东西,再加上师门渊源,作为着名的杀手传承者,对于这些江湖法门自然耳熟能详,一看就知道,这是要有人对某些大人物下手了,可是是谁要做这么恶毒而愚蠢的事情呢? 诅咒之水从上古流传下来,自然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真正掌握的人很少,大部分都是巫婆神汉蒙人骗钱的,搞得神神秘秘的,越这样越有人相信且畏惧,黄庚心里知道,这一次恐怕也是乱来的,坑人骗钱。但是作为拓跋范暗势力的传承人,他很清楚,政治上的血雨腥风可是比江湖手段残酷的多。黄庚抬头望天,微微叹息,天上彤云密布,真的要变天了。 “来人!”黄庚喊了一声。 “在!”一个样貌普通的中年人出现在门口。 “你去找那个小乞丐王二狗,问清楚到底是谁在买这些祭祀用品,找到源头之后,先不要动他,马上回来报我。” “诺!”中年人答应了一声悄然离去。 到了晚上,中年人回来了,跟黄庚汇报,“是城郊的五仙观严道育在搞鬼,要不要把她抓来问问?” “不用,切不可打草惊蛇,先盯着她,看看她这几天都和谁来往,我们需要知道谁想搞风搞雨。”黄庚嘱咐道。 严道育这一边对自己被人盯梢是一无所知,她虽然也是江湖人,但是江湖风门的人讲究动脑子,对于动手方面就差很多,她脑子不笨,身手就不咋地了,武林高手跟踪她自然是不知道的,依旧出入公主府如同往常一样,小钱钱很重要呢。 这边黄庚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的原委,猜也能猜出来自家公主的太子爷是主谋,这就耐人寻味了。黄庚虽然是拓跋蓝的侍从,但是自从上次传讯之后双方就没有什么亏欠了,相反的是拓跋范把任务和权力给了他,叫他保护拓跋蓝,所以主从之间已经发生了转变,他从某种意义上讲更像是拓跋蓝的监护人而不是下属,所以这些事情他需要自己做主而不需要叫拓跋蓝操心,不过,他也能想到血雨腥风很快就会到来,自己需要提前准备逃亡了。 至于说刘劭会不会成功,当然不会了,装神弄鬼的东西只会失败,只有蠢人才会把希望寄托在那上面,一个没有真正实力的蠢人在这个世道能有什么下场?灰飞烟灭是早晚的,所以黄庚关心的是不要叫自家的公主殃及池鱼就好了。 刘劭并不知道自己在外人眼中是如此的不济,还在野心勃勃的谋划自己的未来呢,作为太子,龙袍啥的就不用准备了,早就有,唯一需要的就是给谁升官给谁降职之类的琐碎事情。正在他美滋滋的梦想着未来的时候,一个消息让他颇为气愤,江湛被封为开府仪同三司,还要刘劭的儿子娶江湛的女儿,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吗,刘劭大怒,立刻找来了严道育,“严仙子,能不能先把江湛这厮咒死?” 严道育就是个骗钱的,自己都不信自己能咒死人,还想着挣一笔大的就走人了,哪能把事情耽误在江湛身上,就推脱道,“殿下,这种术法有伤天和不能乱用的,反噬极大,我如果用了,至少三年就不能再用了,江湛一个小小臣子,不值得殿下用这么高深的术法对待的。” 刘劭已经被迷得五迷三道了,自然是对方说什么自己相信什么,想想好有道理呀,就打消了诅咒江湛的念头,但是他实在是不想和江湛结亲,那怎么办呢,想想要称呼敌人做亲家就想吐。刘劭咬牙切齿地想,也许应该给那个家伙一个断然处置了,他下意识的做出了单掌下切的动作。 “来人,叫张超之来。”张超之,原来的太子左卫率,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参与了对范晔的围杀被降职,这一次趁着打胜仗,大家普升一级,被提升为太子都尉率,总负太子的亲军队伍,位高权重,刘劭对他也是信任有加,重要的事情都是他来负责的,得到太子的召唤,张超之马上就赶了进来。 “太子殿下有何吩咐。”张超之插手施礼。 “江湛老儿,我深恨之,可除之。”刘劭吩咐道。 击杀朝廷重臣非同小可,一旦闹起来,就算是太子也要吃挂酪,要是别人就会劝一下,但是张超之不会这么做。太子卫率和其他王爷的王府领军不同,各王府的领军将军都是朝廷委派可以随时更换的,所以到归齐都是朝廷的将军,而太子的几个卫率则是纯纯粹粹太子的亲军,完完全全的生死荣辱归于太子一人,那就是太子的狗,自然对太子的命令会毫不犹豫的执行。 所以,张超之并没有废话,直接答应一声就出去了。这是个世家横行的时代,每一个高官都会豢养有若干死士,专门干黑活,这些人只会忠于雇主,没有任何是非观念,所以在某些时期,刺客横行,乱世出妖孽吗。太子府中自然也有不少这类人,而这一次要对付的是朝廷尚书江湛,少有的大官,皇帝的宠臣,自然不那么简单,肯定护卫都是高手,无论是当街刺杀还是进府暗杀,都需要超高的身手,所以,张超之找到的是太子府的第一刺客,江湖上有名的飞贼叶留香,叶留香江湖人称暗夜留香,是江湖上有名的飞贼,仅次于西域怪盗罗平和东瀛忍者基德,名气很大,他平生贪财好色,四处偷盗还沾花惹草,弄的江湖人人憎恶,就要群起而攻之,他虽然是三大飞贼之一,但是真实的武功连前一百名也排不进去,自然是落荒而逃,最后走投无路就投奔了太子府做了供奉的清客,多年来吃好的喝好的从来没有出过手,这一次就要用到他了。 太子府的清客们平时不是住在一起的,每个人都有独立的宅院,而且都在城郊,为的就是掩人耳目,出了事情不会株连主家,平时也免于被仇人追杀,毕竟他们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如果不是仇家太多,谁会投奔官府呢。 叶留香住在南京狮子山的一个小村庄里,独门独院,十分优雅,有丫鬟伺候,平时里也很少有人来往,正符合他独行大盗的身份。这些丫鬟什么的都是张超之安排的,自然是认识张某人,远远地看见了,就迎了过来,万福一礼,“张老爷您来了。” 张超之点了点头,“你家先生可在么?” “正在里边读书呢。”丫鬟答道。 “领我去见他。”张超之说着,其实并不需要领路,自是熟门熟路的进去了,走进后院一看,果然,一个俊雅的文士,大约三十来岁的年纪,正坐在书房里读书呢。飞贼为啥要读书?当然要读书了,不读书连什么东西值不值钱都不知道,本事再大进去也偷不出来,难不成去个大富豪家偷一筐铜钱出来吗,丢不丢人,所以读书学习那是必备的功课,而且偷香窃玉更要读书了,腹有诗书气自华,靠脸靠学问才行呀,霸王硬上弓的根本就是渣渣,怎么可能排名江湖前三,早就淹死在江湖里了。 “张大人好。”叶留香看见张超之进来了,赶紧站起来抱拳行礼,态度优雅,仪表大方。 第162章 行刺江湛 “叶先生,打扰了,张某来得仓促,请见谅!”张超之也是彬彬有礼,这些南朝的大人物没有一个是纯粹的武夫,绝大部分出身世家,都喜欢卖弄风雅,自然礼数周到。 “嗯,张大人来找在下有什么吩咐吗?”叶留香开门见山。 “这个嘛。”张超之欲言又止,两只眼睛转来转去的四处打量。 “张大人放心,我这里很安静,没人偷听。”叶留香随手关上门,然后说道。他的房间是隔音的,只要关上门,就算趴在门缝也听不到一丝响动。 “那就好。”张超之微微一笑,把手里的茶水淋在桌面上,蘸着水写下了江湛两个字,然后微微一笑,轻轻用手抹去了水渍。虽然说叶留香说没人窃听,但是他也是经常做黑活的人,知道保密的重要性。 “好的,在下知道了。”叶留香虽然对张超之的小心不以为然,但是江湖人的规矩就是尊重规矩,他自然要理解。 张超之告辞离去,小院回复了宁静,叶留香叫来丫鬟,“小蝶,我要出门去看一个朋友,估计很久才会回来,你先回娘家住几天吧。这些钱应该够你的开销了。”说着拿出十个银饼递给小蝶。十个银饼大约一万多钱,一个小康家庭的全部资产,自然是够花的了。 “先生,我不走。”小蝶双手推开了那些钱,眼睛红红的,“小蝶没有娘家,我是被父母卖了的,是先生收留了我,这里就是我的家,我会一直等着先生回来。” “唉,又是一个傻孩子。”叶留香微微喟叹了一声,也不矫情,“好吧,你不走就留下来,家里的钱放在哪里你是知道的,一切花销都随你,不用给我省钱,先生有钱。” “是,小蝶一定给先生管好这里等先生回家。”小蝶脸红红的眼睛红红的,双手绞在一起,娇弱的身子似乎在颤抖,但是神情异常的坚定。 “好的,先生一定会平安回来的。”叶留香忽然一阵悸动,不知道为什么,就很突兀的伸出手把小蝶的头发揉了一揉,揉成一团,然后把面红耳赤不知所措的小蝶留在现场,哈哈笑着走出了院子。 入夜,江府书房,江湛正在读书。作为朝廷大员,他参与的国事很多,整天忙里忙外的,才四十多岁的年纪就已经两鬓斑白了,连快乐的读书的时间都没有了,只能夜深人静的时候抽个空读一读。 这一次读的是范晔写的《后汉书》,范晔其人文采风流,冠绝当代,不是没人比他强,只是比他强的人都死了,所以在朝廷中不管喜欢还是讨厌他的人,都只是针对他这个人,他的作品却很少人批评,相反的拥趸无数,江湛也是其中之一。正读到,曹操给孙权写信威吓对方投降,要和他会猎江东的话,江湛叹息,“自古北强南弱,以南克北以弱胜强者自孙权始。” 正在叹息间,忽然听到窗棂响,一道身影飞扑而至,手中长剑闪闪发光直刺江湛的咽喉,江湛猝不及防,赶紧用手里的书本一挡,那纸的书籍怎么挡得住宝剑,只一剑就刺穿了书本,余势未衰,继续刺向江湛,江湛急忙忙伸手一抓也不知道是什么,反正就是胡乱的一挡,叮的一声响,原来是他抓起来了砚台挡在身前,被对方依旧是一剑刺穿,不过砚台毕竟是石头的,宝剑卡在上边就拔不出来,一股大力袭来,冲的江湛坐立不稳,连人带椅子翻倒在地,此时方才喊出来,“刺客!救命!” 那刺客一击不中,立刻丢弃了宝剑,从身上拔出来一柄匕首随机合身扑下,要割断江湛的咽喉,看来这一次江湛真的是在劫难逃了。 江湛家贫,传说中连好衣服都只有一件,只要洗了就不能去上班,但是,作为恩荫入仕的世家子弟,事情哪有这么简单,人家说的好衣服更接近于郭德纲说的一件蟒,价值多少万的东西,自然不能有很多件,毕竟他以清廉着称,要是特有钱会给人发现的,正因为他传说中很穷,所以叶留香这一次刺杀没有经过多么仔细的谋划,一个穷人,能花得起钱雇保镖么? 是的,江湛雇不起保镖,但是刘义隆雇得起,国库出得起钱,所以,虽然叶留香动作迅如闪电,来了个冷不防,一连串的扑击动作如同行云流水,根本没有给江湛等人反应过来的机会,但是当他一连串的攻击都没有成功的时候,暗藏着的大内侍卫们就出现了。 一柄钢刀在空中画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直劈叶留香的后心,叶留香虽然看不见,但是感受得到后背上冷森森的刀气正越来越近,急忙身子向左一闪,平平的飞了出去,躲过了背后的一刀,那卫士志在救人不在于伤人,所以仅仅用了三成力道,一看叶留香躲开了,自然身形转动收刀在手,一个美人捧花的姿势面对着叶留香,而江湛也有其他的卫士扶了起来躲到了安全的方位。 叶留香这时候停下了动作,迅速扫了一眼室内的情况,只见室内出现了足足四个披甲的武士,手持利刃,阴森森的看着他,一个个嘴角噙着狞笑,就像是屠夫面对羔羊。 叶留香不是职业杀手,而是飞贼出身,贼讲究的不是完成任务第一,而是保命第一,所以一看情势不对,立刻抖手放出十几件暗器,同时攻击被保护的江湛,四个卫士立刻上去阻截对江湛的袭杀,这样包围圈就自然而然露出了一个空隙,叶留香面冲着房子,背对着窗户纵身一跃,倒飞而出,哗啦一声撞碎了仅存的窗棂,身子下坠,飞出了书房,刚一落地,就听见嗖嗖的箭矢声传了过来,他一个懒驴打滚,跳了起来,但是动作稍慢了些,被一支箭射中了左臂,这个时候逃命要紧,他想也不想,嘎巴一声折断了箭杆,只留箭头在肉里,然后头也不回,飞身上房,一溜烟的逃走了。江府的卫士吹响了哨子,立刻通知了街头的巡城士兵,他们是没有飞檐走壁的能力的,只是跟在地上望着影子追赶,但是三转两转,最终还是失去了踪迹,虽然对方受伤,有血迹,但是你不能牵着狗上房去找呀,所以还是没追上,只能悻悻的返回,其实他们不知道,作为飞贼,自有办法应付追踪,都带着一些药粉,就算是有狗闻到药粉之后也会狂乱,根本追不了。 光是这样也不行,只能行文通缉,可是人家叶留香是蒙面的,所以根本不知道长啥样子,想要画影图形都不成,只好说大概的身高是七尺,身材匀称,一只手有箭伤什么的,但是这些都是废话,就算是有照片,现在认人都费劲,何况这种空话。唯一的一点是,叶留香留下了一把长剑,而这把长剑算是一个线索,建康府的老捕快温庭均被找来查看现场和物证,温庭均看着这把剑,就皱起了眉头。 “老温,有什么不对的么?”江府的侍卫头子是禁卫军的一个校尉,他和温庭均经常一起合作,所以很是熟稔,问起来也是开门见山。 “老五你来看,这把剑样式古怪,比正常的宝剑更轻更薄更窄,应该是江湖上轻功高手喜欢携带的玩意儿,绝对不是公开铸造的,应该是某个着名的铸剑师私下里打造的,所以才锋利无匹,连烟台都刺穿了,剑身却毫无损伤。”温庭均用手绢包着手捏着剑身指给校尉龙五来看。 龙五摆摆手,“老温,这方面你是行家,不用指给我这个外行,我也不懂。”他说的很无所谓,但是还是仔细扫了一眼,皱起了眉头,“老温,这把宝剑上的那个暗记?” “唉,你果然发现了,这个暗记是铸剑大师欧家的祖传暗记,这把剑应该是欧冶子的后人所为。”温庭均叹息。 “这不就简单了么,找到那个欧家的人一问不就知道了?”龙五一脸无所谓。 “欧家的现任家主欧尚,已经是皇家供奉了,所以,那些兵器。。。。”温庭均欲言又止。 “你是说这个刺客是皇家的人,某位皇子甚至?”龙五也吓了一跳。 “你自己想想坊间传言,最近谁和江大人有过节呢?”温庭均循循善诱。 “你是说太。。。”龙五话一出口立刻捂住自己的嘴巴,双眼瞪得溜圆,然后环视四周,并没有人注意他们的谈话,这才松了一口气。“那我们?” “你可以回去问问你家江大人,他一定会告诉你们大事化小不要深究的。”温庭均安慰他。 果然,江湛只是加强了自己的护卫力量,并没有追查凶手的意思,而皇宫里听说了这一事件后,刘义隆虽然摔了杯子,但也是没有下令追查,只是温言抚慰了江湛一下,送了些赏赐也就完了,大家似乎选择性遗忘了对刺客的追查工作。这倒是方便了叶留香自己,每个飞贼都有安全避难所,一个谁都不会知道的地方,包括父母亲人,此刻他就在避难所里,里边有足够的米粮可以维持他一个月的食物,他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更换以保持新鲜可食用性,所以食品安全方面不需要在意。 箭头已经被他剜了去,皇宫里的侍卫就是比江湖人好,没有在箭上淬毒,否则光是解毒就很麻烦,现在就简单了,直接把箭头挖出去,清理周围被损伤的肌肉,清洗敷药,然后包扎就可以了,剩下的就是安静的疗伤,等待痊愈之后再作打算。 他不知道外边已经乱成一锅粥了,虽然官府并没有追查他的意思,但是太子不知道呀,尤其是听说一把宫廷宝剑被留在了专案组,太子就更慌了,他本身就是个凭借嫡长子身份才做太子的,并没有啥本事,看看他老妈袁皇后的性格有多小气就知道了他的台面肯定不咋地,没有担当。太子直接把饭桌掀了,大骂叶留香的废物,并且命令张超之派出全部爪牙查出叶留香的下落,然后灭口,免得给自己招来麻烦。 于是太子府所有的江湖人都撒出去了,四处追查叶留香的下落,但是叶留香就像是从来不存在于人间一样,杳无音讯。 于是,这些江湖人就把目光投向了唯一已知和他有联系的小丫鬟小蝶身上。他们是江湖人,心中没有道义,只有利益,没有廉耻没有底线,所以,小蝶被他们抓走了,留下一个字条,叫叶留香去太子府找他们,否则就把这个小丫鬟杀死。 然而,叶留香一直在养伤,根本不会回去自己的院子,他们的最后通牒注定是无效的,而他们其实也知道这种威胁对江湖人的效力不大,只是这中间有了一个误会,他们以为小蝶威胁不了叶留香,而并不知道叶留香根本没回来,所以看不到最后通牒,就这样,惨案发生了。 小蝶被他们残忍的折磨死了,死尸被抛在了叶留香的小院子里,死状之凄惨让人无法描述,反正如果看过苏联女英雄卓雅的死亡照片的人自然会想象到那副场景,那幅比卓雅还要凄惨的景象。赤裸的身体上只有一个字条,上边写着,“叶留香,你既然对不起太子还不肯出现,我们只好按照约定先处死了你的丫鬟和你房内所有的活物,这些都是你的榜样,我们只要抓住你,你的下场会和他们一样。” 又过了五天,整个事件过去了将近半个月,叶留香的伤口结了痂,身体的状态完全恢复,这才收拾好了自己,重新更换了一身装束,清洗沐浴一番,离开了隐藏地,先在城郊的茶楼磨蹭了一整天,三壶茶两盘点心下肚,确定了外边没有任何追查的小道消息,一颗心放回了肚子里,但是仍然不敢太过放松,等到入夜,这才悄无声息的回去自己的小院。刚到门口就闻到了好大一股血腥腐烂的气息,他立刻就吃了一惊,不顾一切飞身进院子,然后,然后他就呆住了,愣愣的站在了那里,很久不能动弹,虽然面前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但是他仍然可以看出那身衣服和头发上自己给买的玉钗,他也可以知道对方死之前受了多少痛苦。 叶留香神情恍惚,呆了好久这才醒过神来,他看到了尸体上面的字条,颤抖着双手拿了过来然后凝视着上面斑斑的鲜血和已经发黄褪色的字迹,叶留香双拳攥紧,他一向注意仪表,指甲修剪的整整齐齐并没有一丝一毫的突出,然而不知怎地,随着双手用力,拳头捏得咯咯直响,不存在的指甲竟然也深深陷入了掌心,开始渗出血来。 叶留香没有像小说里那样发狂疯癫什么的,作为江湖人,他手中的血债也不少,只是从来没有虐杀过别人的经历,这倒不是出于仁善,而是一种自诩为高雅的洁癖,他知道这个可怜的丫鬟如果当初听话离开自己就有可能躲过一劫,这次是被自己牵连了,他更知道作为苦主的江湛都没有追查他的下落,反而是派他出手的所谓自己人对他进行了斩草除根,他可以想象得到,如果自己得了手,恐怕也不会得到什么奖赏而是一样的无尽追杀,原来这些上位者是如此的无耻,当初还以为投靠了官府就可以平安无事,现在看来不过是与虎谋皮罢了。 叶留香把小蝶埋在了自己的房间里,查找了一下,果然所有的财物细软都被一扫而空了,他呵呵冷笑,取出了火油,一把火点燃了这个院子,然后飘然离去,他发誓要所有的人血债血偿。 刘三儿是太子府的侍卫小队长,平素最好美色,喜欢虐杀犯人,这一次,他奉令追查逃走的叶留香的下落,顺便虐杀了小蝶,心满意足,他有一个习惯,每天下班以后在建康城里的酒楼都是喝的酩酊大醉才回去,而这一天,他摇摇晃晃的离开酒楼,走在了僻静的街道上,走着走着就觉得身后似乎有人在跟随,武人的本能叫他立刻回头,然后就看到了一个沙钵大小的拳头捶在他的鼻子上,他鼻子发酸,然后是疼痛,再然后就昏倒在了地上。 等刘三醒了过来,抬眼望去,只看见自己在一间昏暗的小房子里,被牢牢地捆在一根柱子上,嘴里塞着袜子,臭不可闻,刘三被自己恶心的都要吐了,可惜吐不出来,所有的呕吐物到了嗓子眼又咽了回去,再翻上来再咽下去循环往复不停。 这时候,眼前出现了一个人,虽然房间里光线昏暗,刘三依旧认出来这人就是自己前些天试图翻遍每一个蚂蚁窝也要找到的叶留香,他缩了缩脖子,心肝一颤,故作豪放地说道,“我道是谁,原来是叶先生,怎么叶先生终于肯出来了么,可惜呀你要是再多等几天,我们就忘了你了,你自然可以去没人知道的地方逍遥,何苦跳出来蹚这一滩浑水呢?” 叶留香面无表情的走过来,轻轻撕开刘三的衣衫,温声说道,“说吧,除了你还有谁,都有几个人参与了?” “参与什么?”刘三心中发寒,嘴里却在装糊涂。 “参与对我家小蝶的虐杀。”叶留香依旧面无表情语气平淡,就像说着一件极平常的事情,仿佛吃饭喝水一般平常。 第163章 揭发阴谋 刘三是个很残忍的家伙,虐杀了无数俘虏,但是也是一个很怂的家伙,不是有句话说“反动派的残忍其实是掩盖了他的虚弱”,所以越是残虐的家伙越怕死,叶留香基本上没有怎么用刑,他就把所有的情况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 所谓的原原本本是真正的什么都说了,连每个人的语气表情都描绘的惟妙惟肖,从某种角度上讲,没去当说书的这家伙真的屈才了。本来,叶留香只是想知道凶手是谁,然后直接杀了刘三就可以了,谁知道这家伙如此配合,不由得又吓唬了一下子,然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个怂包竟然把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都说了出来,包括自己小时候尿床和偷看邻居家老奶奶的事情全说了。 叶留香一开始只是觉得可笑,然后就严肃了起来,再然后就心惊胆战了,他终于知道自己卷入了一场怎样的风波,谋刺皇帝,这可是谋朝篡位呀,十恶不赦的罪过,等他完完全全听完了,浑身也被冷汗湿透了。心中的杀意都差一点给消磨掉,他定定心神,然后就叫刘三把所有知道的阴谋写在了纸上,还好刘三这厮作为心腹是读过书的,写字还是可以的,写好了自供状签好了名字之后,叶留香并没有杀死刘三,他想要留下这个人作为人证,于是悄悄给对方喂下了一种毒药,保证一年之内不死,至于一年后,参与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会活到一年后,肯定会被诛九族的。 原来,在叶留香刺杀江湛的同时,刘劭和严道育也没闲着,严道育按照自己师门的秘法,刻写了刘义隆的生辰八字埋在了东宫,每天念诵谁也听不懂的咒语,通宵达旦,弄得形容枯槁,仿佛生了一场大病一般,刘劭看了也是暗暗心惊,心里特别的感动,觉得这位仙子果然用心,施法把自己的生命力都消耗进去了,于是又赏赐了大量的金钱给严道育,殊不知这其实是江湖人的一种障眼法,就是一种化妆术罢了,苍老型的装扮。 严道育告诉刘劭需要连续斋戒沐浴七七四十九天,每天诚心祈祷,才有可能生效,刘劭那就是个酒色之徒,装模作样坚持了两三天就不行了,继续和王鹦鹉胡天胡地去了,严道育知道也装不知道,反正就是骗人的,到时候不灵验也不怪自己,正好找机会卷款私逃。 而叶留香得到消息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二十天了,他也不着急,直接放回了刘三,临走的时候告诉对方,如果刘劭知道了刘三泄露机密肯定会杀人灭口的事情,刘三这种人比谁都聪明,自然是清楚对方绝不是虚言恫吓,老老实实答应了,就夹着尾巴回了太子府,绝口不提那一夜发生的事情。 随后的一天,叶留香再探江湛府邸,这一次他没有破窗而入,而是大大方方的敲门进去的。当然这一次仍然是蒙面,他不晓得江湛的人品如何,这一次只是想利用对方完成自己的愿望而已。 江湛果然不愧是朝廷重臣,虽然对军事不很熟悉,但是政治上的事情还是很有经验的,听见半夜敲门,一点都不慌张,大大方方的叫卫士们稍安勿躁,然后朗声回应:“哪一位深夜来访,江某人不胜荣幸,请进来吧,门没有锁。” 叶留香也不含糊,告了一声罪,大大方方推门就进去了,他那副样子,所有卫士都记忆犹新,自然知道他是谁,一时间房子里到处都是仓啷仓啷的拔刀的声音,还有神箭手在屋外也是严阵以待对准了这个上次逃逸的刺客。虽然上一次行刺很失败,但是站在卫士们的角度上,其实丢脸的是他们,这么多人围攻一个人,在自家的主场,还让人家从容离开,尤其是还用了弓箭射伤了对方,仍然连一点踪迹都查不到,这个刺客出乎意料的强大,必须要小心应对。 叶留香深深一揖说道:“江大人,在下冒昧前来拜访,请恕罪。” 江湛的气度没的说,哈哈一笑,“先生客气了,上一次先生来访,确实有些唐突失礼,江某人一时慌乱,也有些待客不周,请先生见谅,请问先生这一次可是来取江某人头的么?” 叶留香抱拳:“岂敢岂敢,上一次冒昧前来是奉命行事不得不来,在下知道江大人是一个国之栋梁,气度非凡,想来对在下的一点点小小冒犯不会放在心上的吧。至于在下此次前来,乃是有一件关乎社稷存亡的大事想请江大人出手挽大厦于将倾,不知大人可愿意听我一言么?”他这话说的很有学问,说明了上一次是奉命行事不怪自己,对方有气度的话就应该放过自己,否则就是没气度,南北朝的人好面子,通常就会既往不咎,然后又说对方是国之栋梁要对方救国救民,不管对方是不是忠臣,都会假装自己是忠臣,所以必须会询问详情,这样就会翻过页去,至于说事后会不会秋后算账,那不重要,反正不等事后自己就跑了,叫这帮朝廷大佬去死磕就可以了,自己一个小老百姓吃瓜就够了。 “哦?”江湛果然来了兴趣,“我朝北伐大胜,正是国运昌盛的时候,能有什么大事可以关乎社稷存亡?先生不免大言欺人了吧。” “江大人不信么,请你看看便知。”叶留香一抖手,一张薄薄的信纸就平平的飘了过去,不急不缓,稳稳当当不像是被人扔过去,倒像是被人托着递到了江湛的眼前。“大人小心!”有忠心的卫士挡在身前,不叫江湛触碰那张纸,自己伸出手来接过了信纸,仔细看看半天没有任何不妥也没人下毒,这才转身双手递给了江湛,“大人请看。”这个侍卫并不识字,所以不晓得自己是在鬼门关前转了一大圈,事关皇家机密,一旦知情,被人灭口那也是常有的事情。 江湛接过来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身子有点晃荡,赶快坐在了椅子上,把纸平铺, 再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的看了半晌,皱紧眉头一言不发。过了好久,他长叹一口气问道:“这上边写的可都是真的?” 叶留香微微一笑,他的蒙脸布采用的是西式的佐罗眼罩,所以不耽误别人看到他的表情,然后回答,“这个招供的人是某人的亲兵队长刘三,你想知道真假,只要把他弄来一问便知。而且,就算没有他,物证总有吧,只要你派人到某处一挖就知道了。” 江湛一脸沉吟之色,似乎在权衡利弊,然后又问,“你本是他的人为何要检举他?” 叶留香冷笑,“江大人你问的太多了,做的也太假了,反正我已经把你需要的都告诉你了,告辞。”话音未落,身形拔起在空中一个回旋,就消失在一个梁柱的后边,无影无踪了。 江湛叹息一声,挥了挥手,“你们都散了吧。”卫士们吹了一声口哨,外边不知何时出现的百十个巡逻兵就有秩序的散去了,卫士们也无声的消失在角落里。原来江湛在对话过程中已经叫来了府中埋伏好的士兵,想把叶留香抓住也作为证据,但是叶留香久走江湖,哪能上这个当,早就听到外边士兵跑动的声音,自然是飞速离开了。 次日早晨,江湛入宫面见皇帝,刘义隆纳闷,这也不是朝会,也没有紧急公务,怎么就来找自己了呢,就在书房接见了江湛。 “江卿家有何事?”刘义隆不是很高兴,他是个懒政的皇帝,所以在执政期间不断地用兄弟作丞相代替他理政,造反了一个就换一个,乐此不疲,现在好容易北伐成功,自然是想躺平了做一个太平皇帝,虽然明知道太子和重臣之间的矛盾也听之任之,闹得不可开交了就出来和稀泥,现在江湛来找他自然是很不爽,心说难道这家伙是觉得太子刺杀他没有结果不依不饶?这手心手背都是肉,你要我怎么办呢! “陛下,臣下前日府里有人夜探,”江湛刚说到这里就被打断了,“江卿家,我知道有人夜探你的府邸,此事我自会处理,你何苦要继续呢。”刘义隆觉得对方来告状,心里很不爽,说话也就超级不客气。 “陛下,臣说的不是上一次,是昨天的事情,而且不是来刺杀臣的,是有人送来了一封检举信!”江湛也不高兴了,心说这个皇帝怎么回事儿,不让我说完话呢,所以声音也不自觉的大了很多。 “哦?检举何事?”刘义隆一听知道自己误会了,作为皇帝只好就坡下驴,询问事情原委。 “陛下请看,这就是臣下收到的。”江湛直接把那封信交给了刘义隆,不多嘴,只要当事人自己看。 刘义隆接过来一看,先是惊愕,一脸的不可置信,然后就是愤怒,最后是无奈,长叹一声,坐在那里,过了好久,这才拍了拍手,从阴暗处出来一个灰衣人,躬身不语,刘义隆吩咐道:“派人去太子府看看有没有一个叫刘三的人,给我抓来。”想想又说,“你去某处,不要给人发现,挖一下,看看地里有没有什么东西埋着,速速取来见我,记住要恢复原样不可给任何人发现。” “遵旨。”那灰色人影以微不可察的声音低声应了一声,然后就消失了,刘义隆看着江湛,两个人对坐无言。 过了一会儿,刘义隆突然问道,“江卿家,如果此事为真,如之奈何?” “此陛下家事,臣下不敢置喙。”江湛也是老狐狸,自然不会插嘴这些事情,无论怎么说都不好,要是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太子谋逆,一样是重罪,虽然不至于杀了,至少要贬为庶人,但是刘义隆肯定不会答应还会怀疑他挟嫌报复,但是要是说高高举起轻轻落下,那事后刘义隆也会说是他的主意,一旦有反复全是他的责任,所以干脆不开口就是最好的。 不一会儿,灰衣人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小木头匣子,刘义隆挥挥手,灰衣人隐去,刘义隆打开匣子,果然是一具陶俑,身有七孔,孔孔有钢针插入,背后写着刘义隆的姓名和生辰八字。刘义隆看了半天,并没有暴怒,而是双手一松,把那具陶俑扔了回去,颓然坐下。 “江爱卿辛苦了,你且回去吧。”淡淡的一句话。 江湛告辞离去。 “把那个刘三带上来!”刘义隆吩咐道。 太子府此时已经鸡飞狗跳了,刘三失踪了,大白天的,紧接着严道育在施法过程中忽然吐血,说出问题了,众人在含章殿发现陶俑不见了,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一件事,阴谋被发现了,与此相关的刘劭和刘浚两个人愁容满面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东阳公主刘英娥比较泼辣,破口大骂,“你们两个废物,平日里人五人六的,遇见事情吓成这样子,还是我来解决吧!” 说完,刘英娥服毒暴毙,死前写下遗书一封,说一切都是自己的责任,与太子并不相干。 等到刘义隆想要把他们都找来质问的时候,听到了刘英娥的死讯,一时间无言,过了好久,这才吩咐:“厚葬公主,着礼部拟出谥号来。” 不几日,谥号出来,是一个“献”字,献字用于君主是一个中性的美谥,用于臣子则是优等,公主君不君臣不臣的能得到这个谥号已经很不赖了,这个谥号一出,江湛叹息,看来皇帝已经放下了。 果然,经过多日训诫,或者说一顿臭骂之后,太子和刘浚灰溜溜的回到了府邸,这一页就翻过去了,什么都没发生。 刘义隆对亲儿子舍不得下手,但是对其他人就没那么简单了,所有参与此事的下人都被斩杀,王鹦鹉因为被太子宠幸过,所以没杀,直接关入天牢。但是在抓捕严道育的时候,却遇到了问题,捕快们来到她所在的道观,结果早就人去观空。神台上积了好厚的一层土,显然是一直没有住过人,捕快们没有办法,只好上报,官府画影图形全国通缉。 其实,这个严道育从一开始就藏在了太子府里,那捕快们去哪里找,但是时间久了总待在那里也不行,严道育自己就不肯当一辈子囚犯,虽然没进监狱,但是藏在太子府也和监狱差不多了,没有人身自由。 正在这个时候,刘义隆觉得刘浚和太子整天在一起蝇营狗苟的不干好事,容易滋生事端,就命令刘浚去南徐州做刺史,立刻出发。 刘浚就来问严道育:“严仙子,太子府里确实有些憋闷,我要去扬州,你可愿意随我一同去?”他之所以有这种想法,一方面是严道育长得确实好看,他一直垂涎,虽然对方年纪大了,但是对于色中恶魔来说,御姐萝莉都是他的心头好,另一方面,他和刘劭其实对严道育的本领是深信不疑的,觉得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就像是有了原子弹一般,随时可以吓唬别人,谁不听话就去诅咒谁,很爽的感觉。 江湛早就知道事情会不了了之,但是他也知道,这种事情不能一口咬死不撒嘴,反正刘义隆虽然饶恕了儿子的行为,心里要说没有埋下钉子那谁也不相信,只要过一段时间再来一剂猛药就可以了。 大人物的思想,叶留香不知道,但是他知道一件事,就是自己的仇没有报,作为江湖人,讲究快意恩仇,否则就会留下心结,让他入魔,他憋了很久,决定再次去夜探江府,询问江湛,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政治上的事自然只有大人物才有办法,江湖人还是做好江湖事比较好。 一回生二回熟,第三回来,江湛就没有那么剑拔弩张了。甚至亲自出来迎接,把卫士们吓了一跳,赶忙保护起来,江湛一摆手,“你们退下,这位壮士没有恶意的。”然后笑容满面地说,“这位壮士,上次多亏了你仗义揭发,我们才揭破了某些人的奸谋,你于国有大功呀。” “多谢江大人谬赞了,我不是来听这些的,我就想问问江大人,这一次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该当如何?别告诉我说你不在乎,谁都知道是你检举的太子一党。”叶留香对虚与委蛇没兴趣,单刀直入直奔主题。 “壮士稍安勿躁,世界上没有白做的功课,这一次之所以太子能够涉险过关,其实是公主殿下自杀抵罪了,袁皇后只有这两个骨血,陛下自然不忍心全都处分了,但是陛下内心中已经埋下了钉子,只要再加一把火,自然可以一了百了。”江湛胸有成竹。 “如何才能加一把火呢?”叶留香问道。 “陛下一直在严查那个巫女的下落,一直找不到,我觉得是被太子藏匿起来了,如果能揭穿此事,让陛下知道他们依旧和巫女有来往,必然震怒,到时候自然可以水到渠成。”江湛解释道。 “巫女?你是说严道育么?他跟始兴王去了南徐州了。”叶留香为了报仇,一直在太子府附近监视,自然知道那里边的一举一动。 “哦?可有实证?”江湛一听来了兴趣,他虽然也有人盯着太子府的动静,毕竟能力有限,也不敢明目张胆,所以并不知道刘浚把严道育带去扬州的事情。 “我跟着他们一行一直去了扬州,看着他们安顿好了才回来的。在京口有一豪商张旿,此人奉命收留严道育在自家的祠堂里,江大人只要派人去祠堂一看就知道了,那个尼姑就是严道育。”叶留香为了报仇不遗余力,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从早到晚,叶留香坚信自己就是个小人,所以绝不放过一个敌人。 “好,我马上派人去核实。”江湛答应的很痛快,“只要确定了,始兴王和太子这一次一定在劫难逃。” “那在下就静待佳音了。”叶留香一抱拳,再次消失在夜幕中。 第164章 图穷匕首见 江湛的动作很快,立刻派家丁飞马去京口打听情况。 京口离南京没多远,不到一天,家丁就回来了,他原原本本的汇报了相关的情况,江湛大喜。他拍着大腿笑道,“大势已定。” 事情确认了,但是谁去检举揭发呢,这也是一个学问,普通人根本见不到皇帝,可是朝廷的大官们谁也不会去蹚这一滩浑水,这就难办了,江湛自己是万万不能去的,否则会被皇帝认为品德有亏,挟怨报复,毕竟他和太子之间的仇怨谁都知道,皇帝会怀疑他污蔑,就算不污蔑也是居心不良。 谁合适呢?江湛在屋里来回踱步,拿不定主意。正在此时,有家人来报,“驸马都尉王僧绰来访。” 江湛大喜,就是他了,马上吩咐:“开中门,我亲自去迎接。” 江湛来到大门口,果然看到门外有一位三十来岁的中年文士,长的一表非凡,很是秀美,正是驸马都尉王僧绰。双方寒暄一番,江湛就邀请他进府叙话,两个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府邸。 江湛看王僧绰闷闷不乐的样子,就故意出言询问,“侍中大人何故愁眉不展?”王僧绰身居侍中,已经是宰相的职权了,所以一般官称侍中,尤其是公主已经死了,叫人家驸马就很没礼貌,有故意揭疮疤的嫌疑。 王僧绰长叹一声,“江大人何必明知故问,英娥离世不久,我心忧郁,可叹害她的人至今逍遥法外,正是天道不公了。” “哦?”江湛故意哦了一声,然后一脸不解的神色,“侍中大人所说不会是江某吧,江某虽然将某些阴私事告知陛下,实在是为社稷考虑,不得不如此,并非对公主有歹意呀。”说这话时,江湛故意一脸委屈的样子,简直就要泫然欲泣了。 “唉!”王僧绰叹息一声,“江大人不要误会,那些人结党营私,竟敢行巫蛊之事谋算陛下,死有余辜,我只叹此事英娥不过是受人蒙蔽罢了,何必自裁呢,分明是被人害死,假作谢罪,给某些真正的罪人顶缸罢了。” “侍中大人的意思是说,公主殿下是被人谋害的,不是自尽?”江湛也很惊讶,不过反过来想想也有道理,刘英娥并不是大公无私的人,怎么会为了弟弟把自己的命搭进去,尤其是自己顶多就是个中介,根本没有什么死罪的。 “不错,我想一定是那几个脱罪的人谋害了她。”王僧绰一脸愤愤不平,他虽然和公主的感情不是很深,毕竟一起生了一个嫡子,况且自己的荣华富贵至少有一半来自公主的关系,现在公主死了,虽然皇帝依旧对自己亲近,但是时间久了少了一层亲属关系,也会变得疏远了,让他不得不愤愤不平。 “那么,王大人,侍中大人,如果有机会可以给公主报仇,把那些人绳之以法,你可愿意出一臂之力?”江湛故意用了一种挑衅的语气,要激将一下,刺激王僧绰。 “有何不敢,江大人但讲无妨。”王僧绰立马来了精神,一脸的义愤填膺状,他来的目的是什么,就是来找江湛这个始作俑者,看看能不能想办法扳倒太子,以解自己心头之恨的,现在双方都是瞌睡来了送枕头,自然是一拍即合。 “陛下虽然仅仅斥责了太子和始兴王,但是心中一直有个难解的结,那就是巫女严道育一直不曾归案。”江湛说道。 “不错,外边不少人都说是被太子把那女子藏起来了,我也曾经去天牢审讯过王鹦鹉,然而,她说她一早就被抓了,所以不清楚王鹦鹉现在的藏身之所,如之奈何!”王僧绰一脸无奈。 “我已经得到消息,那女子现在京口一家豪商张旿的祠堂里。”江湛说道。 “此话当真?江大人可曾确认此事真伪?”王僧绰还是一个很谨慎的人,并没有咋咋呼呼的就要做什么,而是先确认消息。 “不瞒侍中大人,昨日我派家丁去京口亲眼看过了,你若不放心,可以再派人去一趟。”江湛言之凿凿。 “那你为何不去向陛下揭发此事?”王僧绰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赶忙道歉,“不好意思江大人,王某唐突了,江大人和此事牵涉甚深,确实不适合出面,那王某人就义不容辞了,我明日亲自去京口一趟,一旦确认就进宫去找陛下,那我就不耽误你休息了,告辞!”说完作揖离开,江湛送出大门,这才双方告辞分开。 王僧绰本想着第二天出发的,但是总觉得没着没落的,十分的烦躁,于是决定立刻动身,骑上快马,带着一辆马车,连夜去往京口。 拿着自己的令牌,王僧绰轻易叫开了城门,不顾宵禁,一路飞奔,他是心急似火一时一刻也不想耽搁了。万一走漏消息叫人跑了怎么办,他已经下定了决心,这一次一定要人赃并获。 等到了京口,天已经蒙蒙亮了,城门通常是早晨五点多开启,所以他很顺利的进城,然后按照江湛的指示并不耽搁,径直来到了那个商人张旿的家门口。他留下一个人盯住大门,自己悄悄绕路来到祠堂附近的后门。后门虚掩着,王僧绰很想进去看看,但是,又害怕打草惊蛇,只能在外边守着,等着那个严道育出来。这种守株待兔运气成分很大,万一人家严道育一天不出来你就等一天么,不过,他的运气不错。严道育之所以跟着刘浚到京口,就是为了无拘无束,不想做笼中雀,现在自然会抓紧每一分钟出门闲逛,反正这里是刘浚的地盘,不用担心会给人发现,再说了,就古代的通缉令,那要是能看出来才见了鬼,一点都不一样好吧。 所以,没有等多久,门就吱扭一声打开了,走出来一个灰衣尼姑,虽然一身僧袍,但是难掩丽色,给人一种勾魂夺魄的感觉,但是又清雅脱俗,灰色的缁衣也压不住清水芙蓉的秀丽。这女子一步三摇走了出来,手里拎着一个小包裹,却不知要去哪里。王僧绰是认识严道育的,虽然他一向讨厌巫术,但是刘英娥喜欢,所以他也睁一眼闭一眼,时间久了自然也和这个女人熟悉了起来。 王僧绰的眼睛红了,立刻就盯住了对方,呼吸也急促了起来,他一挥手,几个贴身侍卫悄无声息的从四面八方包围了过去,不让这个女人离开。 严道育那也是久跑江湖的,被人盯着看自然会有反应,顺着感觉把脸扭过来一看,双方对视,就如同彗星撞地球一样,噼里啪啦的冒出了火花,严道育一声惊叫转身就要跑,可是回去的路已经被王家的打手给堵住了,几个打手狞笑着逼近严道育,严道育这时候心里这个后悔呀,早知道就不拒绝刘浚派给自己的护卫了,当时为了出入自由不想有人盯梢,现在看来这没有打手护卫是真的危险呀。 “别墨叽了,快给我拿下。”王僧绰看见自己那些手下的表情,简直气坏了,这都是看动漫看多了吗,抓个人也这么麻烦。 几个家丁这才醒过来,迅速扑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把严道育给制住捆了起来,很熟练的塞住了嘴不叫发出声音。这些豪门家奴,从小就接受严格的训练,帮主人抢男霸女,从来都是行云流水一般,熟门熟路的,很快就把严道育塞进了预先准备的马车里,王僧绰也翻身上马,带着队伍一溜烟的离开京口,直奔南京。 很多事情都是很凑巧的,这一天刘浚并没有在京口,而是被皇帝刘义隆叫去谈话了,刘义隆觉得这个儿子在太子身边呆久了会出问题,所以打算支开他,让他去荆州当刺史。荆州刺史管辖八个州,是刘宋最肥美的官爵了,当初刘义宣等了好多年才等到,而对于刘浚来说,反而是易如反掌,刘义隆对这个儿子的偏爱可见一斑,造了反都不治罪,还用肥缺来收买。 但是不管怎样,从客观上刘义隆调开了刘浚,让王僧绰可以顺利的把严道育抓到手,始兴王府的人一直不敢靠近那个女人,自然也就不会知道她被抓了,等到张旿发现贵客消失了再去王府汇报,已经是晚上的事情了,此时的严道育已经被王僧绰送进皇宫,大势已定了。 刘义隆很高兴,今天二儿子感觉特别的恭顺,让他欣慰不已,叫去荆州就去荆州一点都讨价还价,乖得出奇,看来上一次的训诫还是蛮有效的了,儿子浪子回头了。打发走了刘浚,有内侍进来禀报,“陛下,驸马王僧绰求见。” “哈哈哈,叫他进来。”刘义隆满脸的慈祥,还沉浸在老怀大慰中。 “臣见过陛下。”王僧绰深深一拜。 “哈哈哈,驸马请起来说话。”刘义隆满面春风,忽然看到了王僧绰身边还有一个灰衣蒙面的女人,很是惊讶,“驸马进宫怎么还带这么个女人呀,难道你想进献美女么?哈哈哈哈!” 王僧绰略有尴尬,“陛下仔细看看可认得此女是谁?” “哦?”刘义隆睁大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了半天,摇了摇头。“我不认识此女,驸马就不要卖关子了。告诉朕到底怎么回事儿。” “你来告诉陛下,你是谁。”王僧绰对严道育说道。 严道育是个江湖人,虽然只是个女子,但是那也是江湖人,愿赌服输,光棍的狠,很大方的拜倒在地,“民女严道育拜见陛下。” “哦,严道育,严道育?”刘义隆突然拔高了声调,把周围人都吓了一跳。“你你你,你这个妖女,为何要谋害朕,这些日子潜逃何处,速速招来!” “民女冤枉呀!民女岂敢谋害陛下,只是太子殿下和始兴王找到了民女,叫民女施咒,民女岂敢违抗他们的命令呀陛下,其实民女并没有谋害陛下的能力,就是招摇撞骗蒙一点钱财而已,像这种谋反的大罪民女是断断不敢的。”严道育很清楚,无论怎么辩解,刘义隆都不会相信,唯一能保住性命的办法就是承认自己没有法术,仅仅是个骗子,然后把责任全推给太子一方。如果她有诅咒别人的本事,就算是刘义隆相信她被迫,她也是个死,只有把自己无害化,才能死里逃生,毕竟皇帝对于骗子还是没啥杀死的兴趣的。 而王僧绰也需要这样才能实现目的,严道育越承认自己没本事,太子一党的罪责就越大,因为他们谋害皇帝饥不择食,连骗子都相信了,说明他们是多么痛恨皇帝呀。他想得不错,果然,当刘义隆听到严道育原原本本的把事情的经过添油加醋的描述一遍之后,那是龙颜大怒呀,直接踹翻了桌子,吩咐把文武重臣都叫来开会。 不一会儿,江湛和徐湛之就赶来了。“陛下找我等何事?”两个人异口同声。其实江湛是知道的,但是他必须不知道,所以也就不知道了。 “太子和始兴王狂悖,不适合做储君了,我已决意易储,诸卿以为如何?”刘义隆的语气饱含着愤怒,但是似乎还要有一丝犹疑,“诸卿以为如何?” “臣以为易储是理所应当,此二人无父无君,理当废黜。”王僧绰毫不犹豫的支持。 “臣等附议。”徐湛之和江湛也都表态,压上了所有的稻草。 “那么尔等以为何人可为储君?”刘义隆问道。 “除此二人外,陛下诸子皆是贤良,无论陛下属意何人,臣都赞成。”王僧绰的目的就是报仇,至于谁来当太子,他并不是很在乎,此乃天子家事,他才不掺和呢。 “嗯,朕觉得刘宏聪颖纯孝,可继朕之基业。”刘义隆一听王僧绰的意思,立刻抛出自己的观点。 “陛下不可,建平王年幼,尚且显不出才干,岂可做太子,臣以为随王刘诞年纪正当,文才武功与高帝相若,更适合做太子。”徐湛之和刘诞是翁婿关系,自然支持刘诞。 “臣觉得南平王刘烁才是合适的选择。”江湛一看机会来了,马上推荐自己的妹夫。 就这样几个人叽叽喳喳吵了一天也没结果,刘义隆只好叫他们先下去休息,等等再继续讨论。 这边皇帝寝宫吵翻了天,那边潘淑妃就得到了消息,听说皇帝生气了,要换太子,立刻就吓坏了,赶紧把儿子刘浚叫来了。 “母亲叫我何事?”刘浚还美滋滋准备去荆州呢,并不知道宫里发生了什么。 “你赶快去找你父皇认罪吧。”潘淑妃开门见山,“你们私藏严道育的事情你父皇已经知道了,他决意废黜太子,太子废了与我儿不相干,你只要认个错,皇帝一向宠爱你,定然没事儿的。” “啊?”刘浚大惊,转身就跑。 “你去哪里?”潘淑妃要拉住他。 “我去告诉太子哥哥。”刘浚急匆匆的。 “你傻了吗,太子只是太子,和你有什么相干。”潘淑妃知道太子恨自己夺宠,所以并不赞成儿子和太子结党。 “你知道个屁呀。”刘浚甩开了妈妈的手,快步跑了出去,一溜烟的就消失在门外,潘淑妃颓然坐在地上,脸色苍白,嘴里无意识的叨咕,“完了,全完了。” “太子哥哥,大事不好,陛下要把你我废黜了,快想办法吧。”刘浚急匆匆闯进东宫,一脚踹翻了试图拦阻他的小黄门,大声吼道。 太子刘劭一听,脸色也呈现出了一种病态的粉红色,他掀翻了自己眼前的长几,赶走了正在表演的歌舞伎,大步走过去,一把揪住了刘浚的衣领子,恶狠狠的问他,“你说什么?” 刘浚看着对方狼一样的眼睛,不由得喉结颤动,勉强咽了一口唾沫,然后说道,“严道育的事情被父皇知道了,他找来了王僧绰江湛和徐湛之,要废了咱们,你快想想办法吧。” 刘劭听清楚了刘浚的话语,忽然觉得全身无力,扑通一声坐在地上,颓然道,“君要臣死,父要子亡,我能有什么办法?”说完,就放声大哭起来,那叫一个凄惨呀,连东宫的房顶都给他哭的刷刷掉土了。 “太子哥哥,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岂可作小儿女状!”刘浚一把拉起刘劭,大声说道。 “事到如今我还能怎么办?”刘劭双手一摊,作无奈状。 “一不做二不休,事已至此拼死一搏吧太子大哥。”刘浚似乎恨铁不成钢。 “你的意思是?”刘劭马上变了一副嘴脸,作侧耳倾听状,仿佛从善如流一般。 “还能怎么办,你现在还是太子,只要除掉了上边的,你就是天子了。”刘浚恶狠狠的。 “好,那我就听你的。”刘劭一脸无辜状,这些家伙都不是善类,一个比一个能表演。 东宫,大排筵宴,里边坐满了太子的党羽,张超之为首、陈叔儿、詹叔儿带着一干太子卫队的高级军官坐满了宫殿,大家吆五喝六喝的一个个满面通红酩酊大醉,喝着喝着,刘劭把酒杯一顿,站起身来说道:“各位爱卿,大家静一静。”他的声音不大,只有几个高级军官听到了,马上放下酒杯,警告身边旁若无人的同僚,经过一阵嘈乱,宫里就静了下来,大家都把目光投向刘劭等他说话。 “各位,平日孤家待尔等如何?”刘劭颤声问道,这种话历来都不是好话,只要问出来就是要人去送死,可是大家也必须按照规矩回答,“太子待我等天高地厚之恩,我等无以为报,太子有命,我等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唉!”刘劭还没开口,眼圈就红了,“多谢各位抬爱,辅佐孤王这些年,风里雨里,你们的辛苦孤王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只可惜,今日已经是我等最后一次饮宴了。” “太子何出此言?”张超之是个合格的捧哏演员,恰到好处的出来接过了刘劭的话头。 “父皇近日听信了朝中奸臣江湛徐湛之等人的谗言,要废黜孤家,致我于死地,不过列位不必担忧,你们的荣华富贵不会被影响到,新的太子依然会给你们高官厚禄的。”杀人诛心,刘劭这句话典型的杀人诛心,意思就很明显,谁敢站出来说与自己无关试一试? “太子恩德,我等无以为报,粉身碎骨也要报太子大恩!”张超之吼道。 “不错!我们应该清君侧,斩杀奸臣,恢复太子位置!”刘浚也跳了出来,拔出宝剑说道,“我们今日歃血为盟,同进同退,去清君侧。” “好!多谢诸位兄弟的忠心!”刘劭马上把话头接过来,亲自弄了一大坛子酒,拍开泥封,自己割破手指,挤了一滴血进去,然后就是刘浚、张超之等人。一个一个往下传。这个时候谁敢反抗?只好跟着一起割破手指,滴血进入酒坛。然后太子亲自把一坛酒给大家倒满,大家一饮而尽,豪爽的摔了酒碗。 “来人,叫太子中庶子萧斌、太子左卫率袁淑、太子中舍人殷仲素、太子积弩将军王正见诸人觐见!”刘劭吩咐道。 第165章 弑君篡位 “太子殿下,还有一个人您忘记了?”张超之提醒道。 “谁呀?”刘劭很惊讶。 “右卫率萧道成。”张超之面色平静的说。 “那个家伙并不是我们的人呀。”刘劭纳闷为啥要提这个人。 “殿下,整个天下都是你的,哪有不是你的人,这个萧道成家学渊源,十分的悍勇,在刘骏那里屡立战功这才当的右卫率,这样的人对我们很重要,必须拉上他。”张超之的语气平缓,眼底精光大盛。 “可是,他要是不跟我们怎么办?”刘劭依旧很犹疑。 “太子殿下呀,现在这个时候,顺我者生逆我者死,不听话就是祸害,留不得!”张超之的狐狸尾巴慢慢露了出来,他一向看这个年轻人不顺眼,早就想除掉了,萧道成作为历史的主角太过耀眼了,以至于随便哪个人都会产生忌惮之心,主角光环有时不一定是好事,风头太盛了也容易招祸。 “那好吧,一并把萧道成叫来。”刘劭在张超之的不断鼓动下终于做出了决定。 几个人满头雾水的来到太子寝宫,一进门就吓了一跳,宫里到处都是披甲武士,拿刀持剑的,满脸杀气,这是要搞哪样?想转身跳走已经来不及了,一进门,身后的宫门就关上了,随后就是一群武士守住了大门。 “不知太子召唤我等,有何吩咐?”几个人硬着头皮施礼问道。 “如今朝内有人朋党为奸,意图挟持父皇,做大逆不道的事情,我已经决定明日一早进宫锄奸,尔等可随我一同前去”刘劭开门见山的说道,一边说,一边抚摸着自己的佩剑,满面寒霜。 “太子不可!”萧斌和袁淑赶紧上来劝阻,“如今陛下春秋鼎盛,我朝大胜北朝,皆靠着朝内贤臣辅佐,哪里有什么奸党。太子切不可一意孤行,做出错事来呀。” “大胆,本太子已经查清朝内江湛徐湛之诸人蒙骗陛下图谋不轨,尔等胆敢阻拦,莫非你们和奸党是一起的么?”刘劭大怒,拔出宝剑一剑砍下,就把桌子劈开了。 这一下子,把几个人都吓坏了,尤其是萧斌,立刻跪下请罪,“臣愚昧,被小人蒙蔽,幸而太子睿智,臣愿意和太子一起铲除奸党。”这家伙见风使舵,直接就投降了。 “萧斌,你岂能如此,小人!”袁淑气坏了,以头抢地,磕得头皮都破了,鲜血流出,把地毯都染红了,“太子不可以作此悖逆人伦之事,太子三思呀!” 刘劭气得直哆嗦,大步上前,一剑斩下,就把袁淑的脑袋砍了下来,用手挽着发髻高高举起,“袁淑老儿,胆敢勾结奸党,意图不轨,我已斩之,来人,拿去祭旗!”有亲兵过来接过袁淑的脑袋传示三军,全军肃然。 其他的人赶忙跪下来磕头如捣蒜一般,向太子刘劭效忠,这其中最像那么回事儿的就是萧道成了。萧道成在历史上弑君篡位取代了刘宋,自然不是什么忠厚老实的人,是一个典型的投机分子,该谄媚就谄媚,该翻脸就翻脸,标准的赌徒性子,就是一个小曹操差不多,现在太子要造反,那就跟着浑水摸鱼呗,实在不行再反戈一击就可以了。 就这样,刘劭统一了内部意见,要出兵造反了。 第二天早晨,刘劭内穿铠甲外罩红袍,登上了车辇,后边大队人马都是盔甲鲜明跟着出发,直奔内宫而去。 很快到了万春门外,有把门的卫士看见是太子的车驾,不敢阻拦,赶忙就打开了大门,刘劭的车子就驶了进去,后边的人马也跟着要进去,被把门的士兵拦住,“你们不能进去,只能在外边等着。” 刘劭下车,转身回来,看着把门的军官,朗声说道,“本太子奉陛下密旨,宫中有人造反,要带人去平乱,你速速让开!”眼中杀气弥漫。 守门的小军官吓了一哆嗦,赶紧说,“额,既然如此,能不更给我看看旨意?” 刘劭举起马鞭兜头就是一鞭子,啪啪的真是很响,一下子就把那个小军官的脸抽裂开了,鲜血淋漓,“你算个什么东西,胆敢查看圣旨!” 在魏晋南北朝的时候,世家子弟为非作歹一向凌驾于法律之上,杀人如割草一般,所以他这么一凶横,就没人敢拦着了,那个年代可没有什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相反的是刑不上大夫,所以,就没人遵守规矩了,御林军让开道路,刘劭带着人马就一路杀进了皇宫。 走在最前边的是张超之的几十名突击队员,他们骑着快马,电闪雷鸣一般就杀进了御书房。刘义隆和几个大臣商量了好几天了,一个个头昏脑涨的正在发昏中,张超之就冲了进来,刘义隆刚刚睁开眼,就看见眼前出现了很多士兵,正要喝问,张超之举剑就砍了下来。 “护驾!有刺客!”太监们凄厉的喊声传遍整个宫殿。 刘义隆是有贴身保镖的,他本身的武功也不弱,但是这次事发突然,他本人还处于懵懂状态,无法发出有效指令,以至于保镖们的反应就慢了半拍,甚至还不如那些太监,虽然如此,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也不会坐以待毙,都在第二时间拔出了武器,冲上来保护皇帝。 这些侍卫都是刘裕当年训练出来的亲卫,在战场上经过血腥搏杀的高手,但是刘义隆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他是在两个哥哥被杀害之后才当的皇帝,在当初的宫变中,刘裕的精锐都被斩杀殆尽,剩下的不过是一些后备人马,再加上刘义隆多年来疏于政务,对于保镖们的换血就搞得不是很及时,这些保镖们勇则勇矣,但是老了,而且锦衣玉食多年,战斗力大不如往昔,在张超之数倍人数的围攻下很快就不行了,被张超之下令放箭,转眼间就射倒了一片,剩下的也没有抵抗力了,很快给张超之冲到皇帝身边。 张超之怒目圆睁,举刀就砍向了挡在面前的徐湛之,徐湛之手持宝剑拦在刘义隆身前,大声吼道:“张超之,你好大胆,竟敢谋反?” 张超之根本不废话,对于皇帝也许还有所忌讳,对于这些大臣,杀了就杀了呗,所以刀势不停,仍旧是力劈而下。徐湛之只是个公子哥儿,仗着皇亲国戚的关系做了将军,根本没啥武功,手里的宝剑运足吃奶的力气格挡,双刃相交,当啷咔嚓,徐湛之的宝剑就被张超之一刀砍断了。 徐湛之哪见过这等威势,妈呀的一声,丢了半截兵器就跑,那哪里还跑的掉,被张超之一步赶上,手里的钢刀横着一抹,硕大的脑袋咕噜噜就掉在了地上,双眼犹自圆睁,真是血腥恐怖。 张超之斩杀了徐湛之,转过身来,浑身浴血,横着血淋淋的钢刀,一步一摇,狞笑着逼向刘义隆。刘义隆本身的武功并不弱,但是他毕竟是一个皇帝,多年来久居深宫,早就远离战场的血腥了,看到对方凶神恶煞的模样,不由得心惊胆战,十成的武功只剩下三成了,他颤抖着双手,哆哆嗦嗦的吼道,“逆贼,你敢弑君?”这个话已经示弱了,还没打架,你就觉得自己会被杀死,那还打个屁。 不管多害怕,也不能闭眼等死呀,刘义隆颤抖着拔出宝剑,双手捧剑,平着就是一记穿心刺,这一招平平无奇,却是极厉害的杀招,叫做青龙出水,讲究一气贯通,迅猛无比,把张超之也吓了一跳,赶紧侧身躲过,紧接着就一个顺水推舟,平着砍刘义隆的脖子。两个人插招换式,就打起来了。张超之是太子卫率,能被选为御林军的高级将领,自然武功不凡,勇猛过人,刘义隆则是相反,养尊处优的,习惯于装病,时间久了就真的体弱多病了,所以,打了没两下子就气喘吁吁了,被张超之找到一个破绽一脚踢飞了宝剑,张超之怒喝一声,一刀劈下,刘义隆那颗尊贵的皇帝脑袋也咕噜噜的滚落地面。 张超之厉声大喝:“徐湛之弑君谋反,我已除之,快请太子殿下来主持大事。” 刘劭得报之后,心中松了一口大气,立刻动身,在御书房东阁端坐,并不去看自己老爹的死尸,只是吩咐手下人去收拾处理,他也是心有惴惴,毕竟是杀父呀,心里有鬼的他自然还是害怕的。 这时候有萧斌进来,手里拎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单膝跪下,“殿下,臣已斩得逆贼江湛头颅在此。”刘劭很高兴,亲自走下来,一脚踢飞了江湛的脑袋,斥骂道,“奸贼,你也有今天。”吩咐手下人,把江湛的尸体拖出去喂狗了事。 正在这个当口,忽然听到外边金鼓大作,杀声震天,刘劭皱了皱眉,问道,“外边怎么了,这么吵?” 这时候萧道成带着人走了进来,下跪行礼“启禀殿下,外边有禁卫统领卜天带细杖营攻打。” “大胆卜天,竟敢不服从孤家,可恶至极!”刘劭大怒,站起身来说道,“待我亲自出去斩杀此獠!” “殿下珍重!”萧道成看到刘劭已经成功了一大半,决定投靠了,就拦住了刘劭说道,“小小卜天,哪需要您亲自出马,交给末将吧。”说完不等刘劭回答,带着一队人马就冲了出去。 刘劭在厅堂中只听得一阵锣鼓声和呐喊声,然后就逐渐平息下来,心中纳闷,就看见萧道成也是浑身浴血大步走进来,手里拎着一个人头,单膝跪下,“臣幸不辱命,斩杀卜天。” “好!”刘劭知道这个萧道成一向勇猛,但是不是自己的人,所以并不是很信任,现在对方斩杀了御林军将领,自然是交来了投名状,老怀大慰,对萧道成是大为赞赏,“都说三国时吕布勇猛无敌,我看道成你也不逊色于他,等孤家登基之后定要封你为温侯以示嘉奖。” “多谢陛下厚恩,萧道成无以为报,赴汤蹈火而已。”萧道成也很懂拍马屁,直接就把称呼换为了陛下,刘劭也不以为羞耻,很自然的就接受对方的马屁。 “道成啊,我有一件小事托付给你,你可愿意去做?”刘劭问道。 “陛下请吩咐,萧道成万死不辞!”萧道成刚站起来,就又赶紧跪下。 “你去把潘淑妃这老贱人杀了。”刘劭的眼中饱含恨意,狰狞可怕。潘淑妃是刘浚的妈妈,始兴王刘浚又是刘劭的死党,本来不应该这样的,但是袁皇后是因为嫉妒潘淑妃受宠才心力交瘁活活气死的,刘劭一直想要为母报仇,但是隔着刘浚不好下手,这一次刘浚没跟来,正好叫萧道成这个刚刚投效的将领来做,这样也可以断了萧道成的后路。 “遵旨!”萧道成不含糊,转身就出去,一溜小跑来到后宫,此时的后宫早就乱成一团了,潘淑妃听说刘劭造反杀了皇帝,心里七上八下,她知道刘劭痛恨自己夺走了母亲的宠幸,可是自己又有什么办法,皇帝的喜好自己能拒绝吗?她唯一只盼着自己的儿子能保住自己的性命,但是又觉得这么危险的时候还是让儿子别出现的好,正在来回走绺儿呢,萧道成就冲了进来,有宫女想拦阻,那能有用吗,被萧道成一刀一个砍杀了十几个,剩下的就不敢上来了。 潘淑妃看到萧道成这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反而不怕了,她脸色惨白的坐在绣墩上,颤声问道,“这位小将军是来杀我的吗?”然后又苦笑一声,“大好头颅,任君取去领赏吧。”就坐在那里不动了。 萧道成看着眼前这个女人,虽然有四十岁了,仍然是风韵不减分毫,一举一动让人怜惜,果然是媚骨天成,他叹息了一声,“淑妃娘娘,上支下派而已,你不要怪我。”说完,快步上前,揪住了对方的头发,一刀斩杀了潘妃,然后拎着人头出了宫殿,快步来到御书房,交给了刘劭。刘劭看见潘妃的脑袋,仰天大笑,然后就是泣不成声,“母后,你睁眼看看,儿臣已经斩杀了这个贱人,给你报仇了!” “来人,宣始兴王刘浚进宫见我。”刘劭杀了潘淑妃,想到刘浚可能会反对自己,就下令去找他进来。 始兴王府,刘浚在那里来回踱步,宛如热锅上的蚂蚁,正在此时,张超之来了,他大步走进后堂,抱拳行礼,“殿下,太子已经占领整个皇城,请你去议事。”说着,把眼睛来看刘浚的表情,临来时刘劭吩咐过,只要对方有一丝一毫的不对,就可以直接斩杀了。 只见刘浚表情一阵狂喜,“太好了,我就说大哥一定会成功的,张将军稍等片刻,我马上换衣服去见哥哥。”说完转身要去内室。 “王爷且慢!”张超之一把拉住了刘浚,“太子吩咐了,叫王爷即刻入宫,就不必更衣了。” 刘浚瞪大眼睛看着张超之,张超之也瞪着眼看他,两个人对视了良久,忽然是哈哈大笑,尤其是刘浚,那笑得是前仰后合,眼泪都流出来了,好半天才止住笑,他一把抹去脸上的水渍,沉声说道,“好,那我们一起走吧!” “殿下不可!”两个声音很突兀地传了过来。 “谁呀?”刘浚和张超之同时把目光扭了过去,正是舍人朱法谕和将军王庆。王庆大步上前一把就把刘浚拉了过来,对着张超之怒目而视,“你这厮不过是个小小卫率,胆敢对我家王爷无礼!”说完就要拔刀。 “且慢!”刘浚赶忙给喝止住了,对着王庆说道,“大哥召唤我进宫,我岂能不去,你们不要啰嗦了,赶快给我备马。”话说着,手放在背后用力下按,心说这群蠢货,就算是劝说也应该私下里劝说呀,当众说这些废话,有个锤子用,只能招致太子的不满,这群人真的蠢到了家,唉,还是范先生(范晔)智谋过人呀,可惜被父皇送给了七叔,没办法帮自己了,否则何至于会遇到这么凶险的事情。 刘浚不顾一切飞马入宫的消息传给了刘劭,刘劭大为欣慰,心说这个二弟比他妈妈强多了,是个可以信赖的人。见到一身简装毫无防范的刘浚,刘劭就更确定了自己的想法,他故意堆出了一副哀愁的表情说道,“二弟呀,刚才我听到一个坏消息,刚才在消灭乱党的时候,乱党挟持潘贵妃做人质,结果在解救的过程中,乱党卜天一刀杀死了潘贵妃,不过我们也杀了卜天为潘贵妃报仇了,还请二弟节哀。” 刘浚眼珠转了转,他其实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了,手下人不想叫他进宫也是害怕太子会因为皇后贵妃争宠的旧事杀他泄愤,毕竟潘贵妃已经杀了,再多杀一个始兴王也没什么不对的,但是他也知道,对方现在还用得到自己的力量,不会轻易杀掉自己,就像是东汉刘玄杀死刘演的故事一样,自己也应该学习刘秀忍辱负重才对,所以他略一思索,就做出了很平淡的表情说道,“太子哥哥哪里话来,这是个人的命数,潘妃命该如此无可挽回,太子也不要挂怀了,为今之计,是你需要赶紧继位做天子,国不可一日无君呢。” 这句话正说中了刘劭的心坎上,他费这么大劲弑父谋逆为的啥,还不是为了篡位做皇帝吗,当然他不觉得是篡位,觉得自己是理所应当的继承大统,拿回自己的东西。听到刘浚的话,刘劭一拍大腿,笑道,“二弟所言大善,正该如此,只是计将安出?如何安排呢?”他这话就很虚伪了,自己谋划这么久,怎么可能不知道怎么篡位,只不过仍然是对刘浚的试探罢了,如果对方真的忠心投靠自己,自然会全心全意的安排,否则就会留下漏洞让自己钻。 “这个简单呀,太子哥哥立刻召见五叔和七叔,告诉他们父皇去世了,叫他们协同编写奏章,请你继位,谁反对就杀了,除此之外你把朝廷中有名的大臣都找来要他们联名请你继承大统,同时你派出人接管全城的治安,秘不发丧,等继承皇位之后,依次接管周围的军权,同时把老三老四他们几个人叫进来挨个儿审核,谁不效忠就解决了他。”刘浚的主意简单粗暴,但是深得太子之心。 “二弟所言极是,来人,速招江夏王刘义恭、衡阳王刘义季、尚书令何尚之觐见!” 第166章 梁王刘骏 在梁州刺史府,新任的梁王,也就是武陵王刘骏,端然稳坐在内堂,轻轻地喝着茶,这时候有手下来报,“报!启禀梁王,有一个身份不明的年轻人说有要事求见你,他手里拿着的是太子侧妃北魏公主拓跋蓝的信物。” “啥?”刘骏虽然已经二十多岁了,为人也成熟了很多,但是听见这话依旧是张大了嘴巴,一脸惊愕的神色,“拓跋蓝?太子侧妃?俺可是清白的,和什么太子家的女人素无来往呀。”他冲着身边的老将军沈庆之和柳元景解释道。 “哈哈哈,好啦,殿下不要开玩笑了,我们知道殿下的操守,这人既然如此急切,想来是京里出了什么大事儿,还是赶快接见一下的好。”老将军沈庆之很有政治头脑,立刻想到了应该是建康城出了什么变故。 “好的,叫他进来。”刘骏从善如流,立刻叫人把那个人叫进来,他本身武功不算差,还有很多来自南疆的高手保护,并不担心会有人暗害自己。 “小人公主府侍卫队长黄庚见过梁王殿下。”进来的是一个青年人,身材略有些佝偻,但是可以很明显看出来身材匀称相貌顺眼,再看脸上,一脸的风尘之色,身上的华服也沾了不少尘土,看来是一路疾行奔驰而来的,连洗漱都没有就来见自己了,应该是真的有大事发生了。 “你叫黄庚?请先起来说话,黄庚呀,你来找本王有什么事吗?”刘骏缓和了一下语气问道。 黄庚站起身来,眼珠子滴溜溜的一阵旋转,把在场的人都暗暗扫视了一遍,然后说道,“启禀殿下,南京出大事了,请殿下屏退左右。” 刘骏深深地看了对方一眼,点了点头,不怒自威,经过十多年的磨砺,他已经不再是少年,也是一个充满王八之气的上位者了,他扫视周围,沉声吩咐道,“两位将军留下,其余的闲杂人等去大厅外守着。” 等诸人散去,刘骏盯着黄庚说道,“现在你可以说了,出了什么大事?” 黄庚跪伏于地说道,“启禀殿下得知,太子殿下勾结东阳公主意图巫蛊陛下,这事情您应该知道了,半个月前,陛下发现太子仍然有不臣之心,就打算易储,太子大恐,带兵入宫,弑君篡位了!” “啊?!”刘骏和柳元景沈庆之都坐不住了,一个个惊呼失声。这怎么可能呀,那么一个英明神武的陛下就这么给杀了?太子还篡位了?这也太离谱了吧。 沈庆之冲过去一把抓住了黄庚的衣领,几乎把他揪了起来,厉声喝问,“你说的可是真的?陛下被杀了?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和皇帝的关系最为亲密。一向觉得皇帝有知遇之恩,一听到皇帝死了,自然是情绪失控了,手劲很大,如果不是黄庚武功卓越,恐怕就这一下子就给沈庆之勒死了。黄庚满脸通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口中“呵呵”的,用手紧抓自己的脖子,样貌极为凄惨。 “沈老将军住手!”刘骏赶忙出声喝止,柳元景大步上前拉开沈庆之铁钳一样的双手,埋怨道,“老将军,又不是他害死了陛下,你用这么大力,是要杀死他么!” 沈庆之这才醒悟过来,一脸尴尬的看着疯狂喘息的黄庚,古代人讲究阶级概念,所以倒不会向对方道歉,不过经这样一闹,气氛就缓解了过来,大家开始恢复冷静。刘骏就问黄庚,“黄先生,”他是贵族,必须讲究礼节,哪怕对方是平民也需要以礼相待,修养比那些世家要好很多,“黄先生,多谢你不远千里来此报讯,我父皇的事情你是亲眼得见么?” 黄庚摇头,“我知道太子的阴谋,但是无力阻止,就提前逃出了建康,自然不会亲眼见到太子弑君,但是我家公主的身份在那里了,对太子的奸谋也是了如指掌,只是无法揭穿,这一点王爷应当知道,我在城外看到建康封了城,而且到处都是太子的人马,自然就能知道太子得手了,不敢耽搁,带着公主逃出生天,这是路过王爷的领地,想到王爷乃是我大宋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不想王爷被小人害死,就顺便来给王爷送个信。” 刘骏和沈庆之柳元景三个人对视一眼,心中了然。他们几个平时是不聚在一起的,但是最近几天他们忽然都收不到建康的消息了,这些官僚树大根深,自然有自己的消息渠道,现在很久都没有消息,这本身就是坏消息,正在一起商量对策的时候,黄庚就来报讯了,也就解释了他们收不到消息的真相,建康封城了,自然没有细作送信出来,一切一切就很明白了,看来这个黄庚说的没错,南京出大事了,就算皇帝没死估计也差不多了,政权落入太子的手里,自己一方要做好准备了。 刘骏重金感谢了黄庚,把他打发走,自己关上门,商量对策。转过身来的刘骏一脸严肃,沈、柳二人也是表情紧张,他们知道一个人生很重要的关口出现了。 如果刘劭按部就班接位刘义隆,他们什么也说不出来,乖乖的做自己的王爷、将军就好了,可是现在关于太子巫蛊陛下的事情天下皆知,那么再进一步弑君篡位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黄庚说的话他们不说全信,至少相信了八九成,很明显刘劭杀了刘义隆篡位是真的了,那么首先来说,刘劭不会放过对自己有威胁的兄弟们,比如刘诞,再比如刘骏,一定会弄进南京找个理由废黜甚至杀死,天家无父子,自然也就没有兄弟。坐以待毙不是刘骏的风格,别说刘劭了,就算是刘义隆活着,想要收拾刘骏,刘骏也必然会起兵反抗。退一万步讲,就算是刘骏肯忍耐,那些将领们也不会忍耐,一朝天子一朝臣的道理大家都明白,现在既然太子弑君篡位,没有了大义名分,单凭他的实力,这兄弟几个谁也不会服他,自然会群雄逐鹿,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力强者胜,刘骏从十几岁被轰出南京,就暗暗埋下了一颗野心的种子,这十多年随着实力的增长生根发芽,已经变成了一棵参天大树,无法遏制。 三个人半晌无言,最后还是柳元景打破了沉默,他看向沈庆之,“沈老将军,如果太子真的弑君篡位了,你会怎么做?”他知道刘骏现在不能说多了,自己必须打破沉寂,开第一枪,才能作为投名状,正式效忠刘骏,自己虽然出身刘义恭的门下,但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现在太子失鹿,天下共逐之,最有希望的就是眼前这个少年王爷,作为王叔的刘义恭是没有可能的,效忠可能的未来天子才是正确的抉择。 沈庆之脸色铁青,呆坐半晌,终于很艰难的张开嘴,很艰难的说出话来,“太子弑君篡位是大逆不道,沈某自然要为陛下报仇,出兵讨逆。”他转向刘骏,单膝下跪说道,“请王爷下令,沈某愿为前驱,直捣建康,为陛下报仇雪恨。”他并没说出来要拥戴刘骏的话,但是既然要刘骏下令,自然就是承认自己是刘骏的手下了。 “老将军请起!”刘骏走过来搀扶起了沈庆之,温言抚慰道,“老将军赤胆忠心天日可鉴,不过,本王需要老将军做另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比作前锋艰险百倍,也重要百倍,不知道老将军可愿意?” “王爷有命,沈某赴汤蹈火万死不辞。”沈庆之拱手表示了臣服。 “是这样的,我们大军在外,各位将军的家属却被当作人质留在建康,如果太子把这些家眷抓起来,恐怕三军会动摇军心,士气大落。”刘骏很冷静的说道,柳元景听到大点其头,心说这位王爷果然非同小可,一眼看出了己方的弱点,然后就很适当的捧哏道,“王爷所言极是,然而计将安出?” “这事就着落在沈老将军身上了,沈老将军出身禁军,在京城里一呼百应,人脉极广,如果沈老将军能够潜回南京,暗中保护住那些家眷,我们就可以放心大胆的讨逆了,只是此行事关重大危机重重,不知道老将军可愿前往龙潭虎穴一行?”刘骏目光恳切。 “此事包在我身上!”沈庆之对政治很有一套,并不是表面上那种只知道打仗的武勇之辈,对他来说,拍拍胸脯吹吹牛可以,真要是冲锋陷阵,杀的可都是刘宋自己的人,会结怨的,能躲开就躲开的好,现在叫他去保护家属,就不用去做恶人了,相反做的是善事,自然是百利无一害,虽然错综复杂,但是对他来说还是真的没什么挑战,自然是欣然前往,而且让他回去,也正好可以亲自打听消息,确认了南京到底发生了什么,不会被人忽悠的做了傻事儿。 就这样,沈庆之立刻动身,飞马向着南京驰去,他要亲眼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要是刘劭真的做出了天怒人怨的事情来,他也不吝于拼尽全力来挽救帝国。 刘骏打发走了沈庆之,继续跟柳元景说道,“柳将军,你负责整顿帅府的军队,安排粮草军械,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柳元景这一段时间以来已经投靠了刘骏,俨然成了王府的大管家,刘骏也很信任他,把重要的中枢职责全交给他负责,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 等柳元景也离开了,刘骏回到内堂,冼琳儿早就等在那里,她现在名义上仍然是刘骏的侧妃,实际上则是内廷的总管和真正的后宅话事人,同时还负责刘骏的安保工作,为什么刘骏敢相信柳元景,就是因为冼琳儿和一众壮族人亲卫的忠诚护卫,叫他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内部会给人侵入。夫妻两个人交换一个眼神,进入了书房,这里是刘骏真正办公的地方,全都是交州的蛮族守卫的,可以说密不透风,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来(苗疆的大巫师都在那里了,还会有蚊虫么)。两个人坐定,冼琳儿劈头就问,“王爷,出了什么事了,看你的表情很奇怪。” “唉,”刘骏长叹一声,“父皇给太子杀死了,天下就要乱了。”他和冼琳儿一直很贴心,冼琳儿出身壮族,对于勾心斗角什么的没兴趣,而且也没有什么利益诉求,不会像中原大族的女子一样,整天想着乌七八糟的东西,让刘骏很安心,不会遭到背刺,所以有事情也从来不瞒着对方。 “啊?皇帝死了?太子杀了皇帝?那,那你该怎么办呢?”冼琳儿虽然很聪明,但是对于中原人的一套规则不很了解,所以很少插手政务,只是睁大了水汪汪的眼睛瞪着刘骏。 “太子谋逆,我们不可能干看着,否则下一个就是我们死了,所以我要起兵为父皇报仇。”刘骏理所当然的回答。 “会不会打不过?”冼琳儿问的很直接。 “如果我一个人和他打,还真有可能打不过,他毕竟是全国的力量,不过嘛,”刘骏沉吟着,“我想全国的官员们不会支持他的,他是弑君篡位,而且其他兄弟们也会为了自保起兵反对他的。” “他们知道了这件事吗?”冼琳儿又问。 “我不知道他们知不知道。想来,也许他们会知道的吧?”刘骏很不确定。 “不管他们知不知道,你派人告诉他们,他们就知道了。”冼琳儿说。 “好有道理呀!”一语惊醒梦中人,由于多年来这些人习惯于自行其是,刘骏还真没想起来要联合这些人,只想着自己该怎么做,忽然就想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不站出来做这次平乱的发起人呢,如果那样的话,自己就是群龙之首,自然,事后,皇帝的位置,额,想得有点远。 “夫人所言极是!”刘骏不喜欢叫对方什么爱妃之类的,更喜欢像老百姓那样叫夫人,亲切没有地位造成的差距,他兴奋的站起来,马上吩咐道,“来人!” 霎时间一名黑衣人出现在门外,不言不语的站着等他吩咐。刘骏拿起笔写了一个字条,用蜡丸封好,盖上火漆,交给黑衣人,“你立刻送去广陵王刘诞那里,不得延误。”黑衣人收起来蜡丸,悄无声息的消失在黑暗处。 然后刘骏又找来了苍梧营统领沈明,这个沈明自从在交州的时候就跟着他,已经十多年了,忠心耿耿,同期的人早就做了郡县的长官,只有沈明不肯离开,情愿只做一个小统领,刘骏也就随了他的心意,不断扩充苍梧营,已经把那个几千人的部队变成了两万人的精锐,沈明自己也不知不觉的做了关内侯,扬威将军,官高爵显,只是此人一直低调,总是以亲卫队长自居。 “沈明呀,你马上去一趟冀州,找杨茁大人,他是你的老长官,你们自然是很熟悉的。”刘骏拿出一封密信交给沈明,他说的没错,苍梧营是杨小瓜一手建立的,沈明自然熟悉这个年轻的老长官。“把这封信交给杨大人,听从他的命令。” 沈明一点也不好奇,一向是唯命是从的他,答应一声,立刻收拾东西,悄然奔向冀州。 这些信自然是告知南京发生的消息,联络各路诸侯,商量起兵的事情的,每一个封疆大吏都有自己的消息渠道,但是毕竟能力不同,消息准确度和效率也不同,现在刘骏的信件一来,就证实了他们的疑惑,这些人都不笨,立刻回信响应刘骏的号召,公推刘骏为首领,等待时机起兵平叛。 而这时候,刘劭继位的消息才姗姗来迟的传到了各地,随之而来的还有来自京城的密信和刘劭颁布的叫各路亲王进京述职的圣旨。派到梁州的是南中郎将董元嗣,一个原来就隶属于刘骏的官员。 董元嗣一看到刘骏,立刻跪地放声大哭,把亲眼看到的听到的刘劭弑君篡位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刘骏,末了还说,自己的家属被刘劭软禁了,逼迫自己骗刘骏回京,只要刘骏回去,就会被贬为庶人。 刘骏大惊失色,反复确认之后这才相信(装的很像),于是乎檄文天下,起兵反劭。檄文传遍天下,天下响应,其中徐州总督刘义宣也发了回应,说以子弑父,弑君夺位是自古以来所没有过的大逆不道之举,天下共讨之。 刘骏自封为大将军,起梁州兵马十万东进建康,广陵王刘诞起兵十万响应,刘义宣起兵五万,冀州刺史杨茁发文响应,但是没有亲自出马,而是宣布服从刘骏的统一指挥,按照刘军的命令担任镇北将军,统一指挥薛安都、马锺、裴方明诸路人马,弹压北方,防止北魏军队趁机南下,原来刘骏给他的密信也是顾及到北方的安定,生怕北魏趁机捣乱,所以才留下杨小瓜镇守,反正刘骏南下有一众南朝老臣的支持就差不多了,真的把北方精锐带去反而会制造不安,此番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太锋芒毕露了对刘骏并不好,从这方面讲,刘骏已经成功的从一个将帅转型成了政治家。 三路大军二十五万在合肥汇合,三个人在合肥城登坛祭天,向上天公布了刘劭的罪恶,公推刘骏为大将军,宣布服从刘骏的指挥,讨伐大凶刘劭和刘浚。 刘劭听说以后大惊失色,封刘浚为骠骑大将军,命令刘义恭和刘义季为丞相辅佐自己,同时宣布征发大军五十万要荡平刘骏的军队。 刘骏的前锋大将柳元景带五万人和刘浚的十万人马在长江边上遥遥对峙。 第167章 石头城 刘浚大军十万水陆并进,大船如同过江之鲫,来回穿梭不停,威势吓人,柳元景人数只有五万,而且来自北方,水军不足,船只较少,从气势上远远逊色于朝廷人马,军队的士气难免受到了影响。 柳元景倒是并不在意这些,只是每天巡查部队的训练和防务,督促粮草后勤的筹备,并不急于进攻,双方对峙十几天,刘浚就挨不住了,亲统大军,要水路并进强攻合肥。 这一下子攻守异势,柳元景变成了防守,刘浚变成了进攻。站在柳元景一方反而轻松了,仗着坚城固守,五万大军绰绰有余,而且还在攻守之中很快熟悉了战场情况,本来大军从北向南,气候水土都不是很适应,现在处于防守状态,正好能够更快的适应这一切,就仿佛强化训练一般,而且还是稳赚不赔的训练,就像80年代的两山轮战一般。 双方这一打,就看出来差距了,柳元景虽然人少,那都是北方精锐,对外作战见过血的,柳元景自己也是南朝名将,有勇有谋的颇为不俗,反过来看刘浚,虽然人多势众,但是都是些守卫京都的少爷兵,多少年没打过仗了,那战斗力真的是一塌糊涂,再加上刘浚自己那也是个少爷羔子,从小就是光会咋呼,真正的本事一点没有,当年给叛军轻而易举就抓起来当人质,虽然有年纪小懦弱的因素,真正本事差劲那也是根源,现在天下人都知道刘劭弑君篡位,这些士兵们也没啥拼命的理由,可以说没打就先输了,打仗没有一股狠劲儿,那就没办法打。 就这样,柳元景就是游刃有余的玩着打,慢慢的让自己的士兵熟悉了战场和敌人,越打越有信心,梁军逐渐就勇气倍增了,原来敌人这么弱呀,这不就是送菜的么,一个个摩拳擦掌,打算玩一把大的,给敌人一点颜色看,但是将领们的反攻要求被柳元景拦住了,他在等,等一个契机,或者说等一支援军。 直到某一天,一封密信送到了柳元景的案头,柳元景打开一看,心中大喜,自己需要的援军终于来了。老将垣护之带水军五万从长江口进入,直取京口,京口是南京的门户,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刘浚大惊失色,立刻抽军回撤,这要想跑可就没这么容易了,柳元景衔尾急追,把刘浚杀得大败,折损士兵上万人,逃走了的不计其数,还被烧毁了战船无数,等刘浚到了京口,只剩下两万步兵和两万水军了,而此时京口已经失守,刘浚被垣护之和柳元景团团围住,进退不得。 “我决定突围!”刘浚对着心腹将领王庆说道。 “陛下把十万大军交给王爷带领,如果王爷就这么逃回去,恐怕不好交代吧。”王庆试探着说道。 “什么陛下呀,老王你怎么执迷不悟呢,刘劭不过是仗着比我生的早几天就做了太子,而且他弑父篡位,还杀了我母妃,我只不过害怕被他所害,和他虚与委蛇罢了,你怎么还当真了呢?”刘浚终于说出了心里话。 “可是就算是这样,陛下也不会饶了你呀?”王庆继续说道。 “你真是蠢的可以!”刘浚气坏了,“建康现在是是非之地,老三兵锋所指,我傻疯了赶去送死?当然不能往那里突围,而且柳元景肯定也防着我这一手,向着建康的方向想必会布下重兵,想要逃回建康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那我们该往哪里走?”王庆确实很没头脑,不过,刘俊这个人不喜欢别人比他聪明,所以只有笨一点才能成为心腹,王庆显得笨笨的就可以理解了。 “向南去广州,那里天高皇帝远,一时半会没人顾及到哪里,等到天下大事一定,我们就向新朝廷投降求宽恕,如果不答应,我们就去更南的蛮荒之地,天下之大,何处不能生存!”刘浚说的很豪迈,至于能不能做到,就没人晓得了。 于是,夜黑风高,刘浚点齐了三千亲卫军,在王庆的带领下,甩开自己的几万大军不管,悄悄地打开寨门,纵马飞奔而出,直奔衡阳的方向而去。 刘浚一路飞奔,马不停蹄,一夜之间就从京口逃到了无锡,眼看着天光放亮,看看后边没有追兵,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吩咐大家停下来休息,他们急于逃命,并没有携带什么辎重,帐篷什么的全都没有,刘浚一声令下,就有人去寻找附近的村落,驱赶老百姓腾出房屋来,烧水做饭供给大军吃喝,这一切当然是不给钱的,俗话说得好匪过如梳,兵过如篦,这些人打仗一般般,抢劫那可是老本行。正在他们弄得鸡飞狗跳的时候,不远处一声炮响,杀出一哨人马,看人数足有万余,再看旗号正是江夏王刘义恭。 刘浚大吃一惊,转身就跑,他在离开南京的时候奉命杀了刘义恭的十二个儿子,虽然是是刘义恭逃跑投奔刘骏在先,虽然是刘劭派他干的,但是毕竟是他亲手做下的,双方的仇恨无法挽回,刘浚可不敢指望对方能放过骗自己,而且很明显,刘义恭跑了这么远,分明就是专门抓他来的。 他想逃走,但是哪里逃得掉,已经奔驰了一夜,人困马乏的,哪有人家刘义恭以逸待劳来得快,跑了没十里就不行了,马匹们都呼呼直喘,半天跑不出去几米,浑身都发抖了,马匹这样子,人也不行了,骑了一夜的马,腿都磨肿了,呲牙咧嘴的坚持不住了,噼里啪啦的开始纷纷掉下马来,把刘义恭的人马都看愣了,这都啥呀,不打就趴下了,那就不打了,等着他们挨个趴下吧。 果然,刘浚的人一看这情况,知道跑不了了,就很光棍的下马投降,反正都是些大头兵,跟谁当兵都一样,拼死拼活的没意义。既然这样,刘浚也就不跑了,乖乖的投降。 刘义恭吩咐人把他捆起来,拴在马背上,带着俘虏一路北行回刘骏的大营。刘浚很狡猾,被捆着开始装天真扮乖巧了,他就问刘义恭,“五叔,现在老三怎么样了?” 刘义恭冷冷地回答,“陛下(刘骏)已经于前日,应大家的要求,顺天应人,登基了。” “啊?那虎头现在归降是不是有点晚了?”虎头是刘浚的小名,他奔三的人自称小名就是想博取对方的同情心,可是他杀死了对方十二个儿子,现在玩这一套,谁会信呢。 刘义恭的声音更冷了,冷得像冰窖,“确实很迟了!” “那虎头现在投降,会不会被赦免呢?”刘浚依旧不依不饶。 “那要看陛下的心情吧。”刘义恭回答着,顺手拔出宝剑,轻轻一抹,割去了刘浚的头颅,咬牙说道,“谢谢你提醒了我,陛下可以看心情赦免你,我不能,所以,就不给你这个机会了。”。。。。。。。。。 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在京口和瓜州等地的军营里,处处悬灯结彩锣鼓喧天,刘骏已经应各方势力的要求,正式即皇帝位,成为了刘宋的第四个皇帝(刘劭虽然是第四个,但是正史里不予承认,称之为四凶之首),历史上称刘骏为宋孝武帝,其实按照规则应该把孝字去掉,比如汉武帝的正式谥号是汉孝武帝,但是宋武帝的称号被他爷爷刘裕占据了,就没办法了,刘骏改元为孝建,宣布第二年改元,但是不能大赦天下,因为元凶未除,不能放过所有的反叛。 之所以这么急吼吼的称帝,刘骏真的是被迫的,国不可一日无君,既然说刘劭是伪帝,己方就必须有一个正经皇帝,而且双方打仗,一方自称皇帝,另一方自称将军,那就名不正言不顺了,基于以上种种考虑,刘骏接受了各方的劝进,完成了从王爷到皇帝的转化。 他封王宪嫄为皇后,冼琳儿为皇贵妃,谯国夫人,封刘义季为太尉,刘义恭为大司空,刘义宣为丞相录尚书事,刘诞为荆州刺史,上柱国,开府仪同三司,个人得到应有的封赏,都比较满意。大家原地逗留三天,把仪式完成之后,刘骏宣布进军建康,以中领军柳元景为步兵先导,虎贲中郎将垣护之为水军都督,水陆并进,直捣南京的门户石头城。 刘劭听说以后,打算把所有的人质,也就是刘骏人马的家属斩杀,但是尚书令何尚之劝他不要这样,会让对方无所顾忌,拼命作战,刘劭犹豫了两天,然后,有消息传来,人质们都人间蒸发了,把刘劭气得连吐了好几口痰(肚子里没血,吐不出来咋整,只好吐痰以示愤怒了),事已至此,那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打仗呗,刘劭命令萧斌为前锋主将,出击石头城,要打退刘骏的进攻,就这样,萧斌和柳元景就对上了。 在中军帐里,萧斌满脸愁容来回踱步,他虽然有五万大军,还有小将萧道成做辅佐,看上去兵强马壮的,但是谁都知道,大势已去,自己这一方只有南京一座孤城,内无粮草外无救兵,死一个少一个,吃一斤少一斤,而对方则是整个天下的力量,损失多少就能补充多少,要钱有钱要兵有兵。这仗根本没法打了,现在敌人大军已经把石头城围个水泄不通,自己就算是想逃走也没办法了,何况对方的态度很明确,就是一个赶尽杀绝,不留活口,想想也就理解了,对方很多人等着升官呢,朝廷里的大官多一个,他们就少一个位置,反正都不是刘骏自己人,所以干脆不管不顾才好。 “萧大人,可有什么安排?”一旁的萧道成看到萧斌突然不走了,眼睛发亮,想必有了办法,就问道。 “绍伯呀,”萧道成表字绍伯,萧斌这么叫显得亲近很多,“这一次要辛苦你了。”萧斌一脸慈祥地望着萧道成,眼神中包含期待。 “大人有何吩咐?”萧道成抱拳躬身,做服从状。 “我想。。。。”萧斌压低了声音对着萧道成叽咕了半天,听的对方双眼发光,颇为兴奋的样子。 “末将遵命!”萧道成躬身出了帅帐。 半夜时分,一道黑影鬼鬼祟祟的爬出城外,一溜烟的直奔刘骏大营而去。 “报!”几名士兵来到帅帐外边,大声汇报,“门外抓住一个细作!” “带进来!”一个清朗的声音传出帐外,正是前军大将柳元景的声音。 几个士兵推推搡搡的,把一个身穿黑衣的家伙推推搡搡带进了帅帐。 那个黑衣人偷偷的撩起眼皮,向上边瞄了一眼,只见正中央坐着一员大将,身材修长健硕,大约四十多岁不到五十的年纪,三绺长髯随风飘拂,面貌隽美,气态不俗,估计是柳元景,旁边有三个将军,一老两小,老的五十多岁,白发银须,个子不高,身形粗壮,颇有一点廉颇的意思,身边两员青年陪着站立,看相貌有几分相似,看年纪三十来岁了,也都是威风八面,肯定是战场上杀人见血的猛士,他不认识,这三个人正是老将垣护之和两个儿子垣恭祖垣承祖。 “你是什么人,竟敢来此偷窥我的军营,老实交代饶了你的命,要是说谎,呵呵呵”柳元景仓啷啷拔出宝剑来,用一块鹿皮缓缓的认真的擦拭着锋刃,一边擦一边笑眯眯的盯着这个人的脖子打量,似乎在寻找下刀的地方。 “大人,冤枉呀!”那人一看柳元景的样子似乎真的要杀了自己,不敢装傻充愣,马上叫起撞天屈来,“小人是来投诚的,不要杀小人,小人冤枉呀!”一边叫嚷,一边磕头,眼珠子滴溜溜的乱转。 柳元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和垣护之相视一笑,然后板起脸来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投诚就去兵营报道,自然有人接待,你在我大营外边窥伺,分明是心怀不轨,快快从实招来,否则哼哼。”柳元景连声冷笑。 “大人不要着急,小人一定实话实说,是这样的。。。”这个家伙虽然贼眉鼠眼的,但是口才不错,在那里唾沫横飞的说个不停(其实人家一点不贼眉鼠眼,只是柳元景先入为主罢了,不过这不重要。)“就这样,我家萧将军派小人来给大人送信,请求陛下原谅,给他一个弃恶从善的机会。”他用这句话作为结尾,结束了他长达两个时辰的滔滔不绝。其实话里话外就这么一点意思,萧道成派他来送信请求投降,说自己从逆是迫不得已(这句话倒是真的),请求皇帝原谅,他愿意戴罪立功,半夜里打开石头城的门,放大军进城云云。 柳元景倒是很有耐心,一言不发,静静地看他表演了良久,一旁的垣护之也是有名的智将,更是老谋深算,不温不火的看着这家伙罗里吧嗦的说了两个时辰的旁白,直到口干舌燥,再也没有力气为止。 “你说的信呢,拿来我看。”柳元景开口很简洁。 于是这个精疲力竭的家伙就从怀里把被汗湿透的信件取了出来,交给柳元景,柳元景打开看了看,里边说的很简单,就是愿意投诚开门之类的话,然后要求对方如果同意就在回信上写出来要求和联络方式。柳元景反反复复看了三遍,若有所思的递给了一旁的垣护之,垣护之也认真的看了半天,微微一笑,点点头又摇摇头,这姿态柳元景懂,他的两个儿子垣承祖垣恭祖则是满头雾水。 柳元景又问,“你家将军还有什么话要说么?” 那人想了半天,摇摇头,“没有啦,我家将军一片拳拳报国之心,请大人接受。”说完磕头如捣蒜。 “好啦,我知道了,我马上写回信给他。”说完,柳元景很快写好了一封回信,约好明天晚上四更天,在东城门举火为号,萧道成开门献城。把回信交给那名士兵,还有十两银子的奖赏,然后,摆摆手,把送信的打发走了,柳元景和垣护之再次微笑对视,垣护之欲言又止,柳元景说道,“垣将军有什么要说的,但讲无妨。” “此人有诈!”垣护之坦然说道。 “何以见得?”柳元景饶有兴致地问。 “简单呀,这人说了好多,但是只说如何献城,一点要求都没有,既没有说要官职,也没有说要赏赐,更没有自己叛变的原因,比如和谁谁闹别扭的事儿,无缘无故毫无理由。”垣护之很直截了当。 “也许人家只是不想把要求提出来。怕影响自己的风评?”柳元景笑着问。 “他老爹好色把命都丢了,还在乎什么名节?而且我弟弟就在朝中,他接触过这个家伙,此人贪婪好权见利忘义,心狠手辣,绝对不是什么品性高洁的人。”垣护之很不屑。 “不管他是不是诈降,我们都当作诈降来应对就好了。”柳元景直接拍板,开始安排应对。 很快又过了一天,夜半四更天,柳元景带着大队人马,乌泱乌泱的来到了石头城外,石头城很小,很坚固,装不下多少人,但是位置险要,卡在咽喉要道上,你不拿下它,就无法进入南京城,正常情况下,有个两千人就足够防守住了,刘劭不放心,所以萧斌带了足足五万人来这里,几乎把城市塞得满满的,就差在街区里站上人了。 这一次萧斌的计划主打一个诱敌,想着把刘骏的高级将领引进城来,然后一把火,最好把刘骏的大官甚至本人也烧死,就一劳永逸了,为此,他事先腾空了房舍,把主力撤出城区,在所有的街道房屋内堆满了柴草引火之物,就等着敌人受骗上当进城了。 到了约好的时间,就看见城头上影影焯焯出现了几道黑影,然后手举火把摇了三摇。城下的柳元景看见,也吩咐手下人,点亮火把摇了三摇。暗号核对完毕,就听到城头上开始变得嘈杂起来,然后,就是咯吱咯吱绞盘的声音,过了好半天(其实没多久,但是对城下的人来说很焦急,时间就无限延长了)城门被推开,黑洞洞的,看上去阴森可怕,仿佛有一只怪兽在张开大口,择人而噬。 城头上的萧斌隐藏在人影中,阴狠地看着城下的一切,很紧张,可以说提心吊胆,生怕被人看出了什么,同时又满怀希冀,希望敌人像野猪一样傻傻的踏入陷阱,让自己一战成名。 柳元景一马当先冲入了城门,后边的人紧跟在后,呼呼啦啦进了城,然后,然后,意外发生了,柳元景没有出现在城内,只是呆在城门洞里,冷冷的看着前方,晚风吹来,带着一股浓重熏人的硫磺气息,很呛人。 柳元景冷冷一笑,把手一挥,“动手!”一声号令下,几千名身手敏捷的士兵飞快的顺着楼梯爬上了城楼,然后就是一阵阵呼喊和兵刃交击的声音,惨叫声划破夜空。在城上的萧斌和萧道成大惊失色,这怎么不按剧本来呀,不是应该大军进城然后被关上门堵在城里四处纵火,烧死上万敌军和敌军将领么,怎么他们不进城,直接上来抢城墙呢,为了防止敌军怀疑,萧道成在城墙上布置的人手并不多,只有几百人,这也是为了点着火以后可以快速从城墙离开,哪知道,敌人不进城专门抢城墙,萧道成的人数少,战斗力也没有对方精锐,很快就被斩杀殆尽,萧道成和萧斌想跑,哪里能够呀,他们的武力值再高也打不过上千敌人精锐,被三下五除二就打趴下了,捆上带到了柳元景面前,柳元景大喜,这是意外的收获呀,他只想着占领要害部门防止被人暗算,谁料到敌人的大鱼被自己捞到了。这一仗很值得,收获不小,相对来说,萧斌的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老老实实打仗不好吗,非要玩什么计谋,这倒好,给人一锅端了,而且,玩计策就玩计策吧,非要到现场干嘛,连不立危墙之下的古训都忘了,真的是很活该。 垣承祖站在柳元景面前,抱拳躬身,“大帅,下面该如何处理?是清理街道么?” “不!”柳元景很果断的拒绝了,“城里遍布柴草和引火物,如果在清理的过程中有人点火,我们的士兵就会化为灰烬,做主将的要为士兵的生命着想,人命永远第一位。你去抓几个俘虏,给他们弓箭,叫他们用火箭把城里清理一遍吧。”他语气很平淡,就仿佛说了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一般。 垣承祖咽了一口唾沫,他虽然多次出战,摧城拔寨的事儿没少干,但是派人纵火烧一座城市,这种事儿也确实没干过,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适应,好在里边没有居民,至少没有安善良民,所以负担也不是很大,他点点头遵命离去,不一会儿,整个石头城燃起了熊熊大火。 第168章 镇北大将军 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太子刘劭弑君篡位,被皇三子梁王刘骏起兵击杀,刘骏继位,宣布次年改元孝建,史称孝武帝(谥号),尊刘义隆为太祖,加封刘义宣为丞相,刘义季为太尉,刘义恭为太师。 刘义宣不肯进京,要求遥领丞相职位,保持自己的徐州刺史不变,继续统领徐州南徐州冀州青州等诸州,刘骏因为刚做皇帝不好撕破脸,心里自然是留下了毛病。刘骏那也是雄才大略的人,当然不能眼看着尾大不掉,为了反制对方,立刻调神威将军马锺进京,封为中领军将军,位置高于前后左右四位将军,统管禁卫军马和南京的治安,马锺的副手黄泉担任虎贲将军负责皇城的治安,同时封自己的侧妃冼琳儿为皇贵妃,执掌宫禁和内侍,沈明、盘坡等等最早投奔他的少数民族将领都被他安插到了内宫,做了大内侍卫,因为这些人的民族出身,使得他们和世家大族毫无关系,只会服从皇帝刘骏本人的命令,这样就确保了刘骏不会遭遇自己人反叛刺杀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原来的东门将军杨敢,在赴任的半路上就碰到太子造反,没有赴任躲在家里,现在一切平息了,作为杨家的人,刘骏并没有留下他,而是派他去担任蜀州刺史,远远地打发了去。 攘外必先安内,内部安排妥当,刘骏开始着手对付自己这位不听话的六叔刘义宣。刘义宣是刘义季的哥哥,按照兄弟排位本应该位列刘义季的前边,但是先帝刘义隆觉得这个弟弟很平庸,所以多次跳过他,安排刘义季做事,导致的刘义季功劳名望远高于他,这一次担任荆州刺史又改任徐州刺史,那是因为刘义季功劳太大不能留在地方的原因,现在想用丞相的位置叫他进京,刘义宣就很不甘心,甚至说司法愤愤不平了,公然说,老的看不起自己,小的也防范着自己,两个皇帝都不是好人的话,立刻被有心人传进皇帝耳朵里,刘骏咬牙冷笑。 “范先生请坐。”刘骏对范晔很恭敬地作揖,范晔也很懂事的一揖到地,“多谢陛下荣宠,老臣愧不敢当。”范晔恃才傲物那要看对谁,你不尊敬他,他自然不给你面子,就算皇帝也一样,但不代表他混不吝,一个历史学家怎么可能不懂得权谋机变呢,只不过某些人不值得他动脑子罢了。 “范先生不必客气,刘骏虽然不是先生的弟子,但是也是一直很敬仰先生的为人和智慧的,所以请先生放下君君臣臣的俗礼,对刘骏多加赐教才好。”刘骏一脸恳切。 范晔也是感激涕零状,匍匐在低,“陛下荣宠,老臣愿效死命。” 刘骏大笑,然后肃容说道,“现在六叔出言不逊,似有不臣之心,刘骏初登大宝不肯加害,然而六叔变本加厉,似乎要举兵了,我该怎么应付呢?请先生教我。” 范晔一听,心说戏肉来了吧,早就知道你要问这些,真的是刘骏没办法么,当然不是啦,他能起兵清君侧干掉自己的太子哥哥,又能在前线围困北魏皇帝拓跋焘,能是心慈面软的人么,能是不通智略的人么,当然不是啦,他问范晔,是有些话自己不能说,需要外人说,这样才能体现民意,体现团结一心,与其说是问计策,还不如说是问态度。 范晔知道自己应该亮明态度了,刘骏这个人能力不俗,也懂得做人,是个不错的上位者,至少目前是的,没有人能取代他的位置,自己当然知道怎么选择。想到这里他就拈须微笑,说道,“陛下英明神武,区区南谯王自然不是陛下的对手,只是陛下仁厚,不肯同族相残,也担心伤及百姓罢了。” “是呀是呀。”刘骏就坡下驴,“朕实在是不肯伤及无辜,也不想双手沾上宗亲的血,我刘家已经逝去的人太多,不该再有更多的人流血了。” “陛下所言虽然很对,但是如果南谯王公然造反,那他就不再是皇家的一员,是皇家的叛徒,不可原谅了,自然应该按律处置。”范晔的话很清楚,需要等对方先动手,然后一举擒杀就没人说废话了。 “范先生说得对,可是如果皇族不理解朕的苦楚,那又该当如何?”刘骏的话越说越明白,我明白没用呀,别人不听话咋整。 “老臣不才,愿意做个见证,请陛下召开宗亲会议,叫衡阳王江夏王等几位王爷一同商讨处置办法,只要大家意见统一,那宗亲们自然也是同意的。”范晔说道。 “范先生高见,那以范先生看,万一六叔起兵谋逆,何人可以对付?七叔如何?”刘骏继续问。 “衡阳王忠厚,最重视亲情,不适合出兵,而且他是弟弟,南谯王是哥哥,所以未免有些束手束脚。江夏王是现存的王爷中最为年长的,官位也最高,叫他出手是理所当然。”范晔说。 “五叔虽然位高权重,但是不熟悉兵事,万一失手,那南京就危险了。”刘骏还是不太放心状。 “竟陵王(刘诞)年少勇武,又是陛下的亲弟弟,理应为朝廷出力,辅佐江夏王平定叛乱。”范晔一不做二不休把刘诞也拉下了水,刘诞作为仅次于刘骏的弟弟,也是勇武有加,虽然前一段配合刘骏,算是交了投名状,显然还不够,需要他出面解决皇叔才更妥帖。 “大善!”刘骏一拍大腿,终于龙颜大悦,再次起身作揖,范晔还礼,两个人一通折腾。 就这样,刘骏任命自己的弟弟刘诞担任扬州刺史,防范刘义宣可能的军事威胁,同时秘密召开皇家会议,大家达成协议,万一刘义宣图谋不轨,由刘义恭负责出面,刘诞配合解决。 为防止北方可能出现的异动,着令镇北大将军杨茁负责所有北方边境的防务,管理边防各州的刺史,本人归皇帝直辖,其他人包括宰相也无权置喙。 在冀州的杨小瓜,看到了八百里加急的圣旨,不由得冷笑连连,这个新皇帝果然不是当年的小孩子了,把权谋玩的那叫一个溜,果然是丝丝入扣呢。从表面上,自己做了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那就叫一个位高权重,还管理所有北方边境的军队,可是仔细数数看看。边境上的统帅都是先皇老臣,除了一个薛安都和自己关系不错以外,像什么柳元景、沈庆之、垣护之、裴方明等等,没有一个是好相与的,这帮家伙在朝廷里已经放不下了,但是还忠心耿耿的,皇帝不好安排,只好放到边境上,既可以打仗,又能牵制皇帝的好智囊杨茁杨小瓜,一举三得,至于杨某人是不是很头疼,那他就不管了,死道友不死贫道,谁看见那些几朝元老混不吝的将军都会很烦,所以刘骏也很理解那些昏君们为什么杀老臣了,一个个倚老卖老,总想着给皇帝当老师,实在是很一言难尽的。 不过,杨小瓜毕竟是杨小瓜,是一个现代人,脑子里可没有什么三纲五常之类的东西,管你是谁,只要是敢触犯我的利益,就算是皇帝也弄你一弄,更不要说一些老将军了,自古以来建设困难破坏容易,杨某人手握几万精锐亲军(实际上是十几万私兵),什么名将,都一边去,自古红颜如名将,不叫人间见白头。你都白头发了,还算个屁的名将,不过是在奈何桥边排队的人罢了。 想明白了这些,杨小瓜微微一笑,他要巡边了。 镇北将军府参谋从事黄豫下达大将军令,要巡视各边境州府,让各地将领提前做好准备。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应最大的并非是杨小瓜麾下的各州,反而是不相干的徐州刺史府的刘义宣。 刘义宣来回踱步,步履匆匆,皱着眉头思索不已,姓杨的这是要干啥呢。对于这个曾经的下属,刘义宣可以说是毫无了解,只知道这个人年少成名,是谢灵运的弟子,文采风流冠绝江南,然后先后得到刘骏和刘义季的赏识,升官极快,才二十几岁就已经是开府仪同三司的大将军职务了,以前他也见过不少少年得意的人,大多爬得高摔得狠,并没有什么好下场,本来不值得他关注,但是此人名义上有十来万兵马,又和自己的辖区挨着,不由得自己不关注,难道是要整合力量在自己的背后捅刀子么?刘义宣摸着下巴想到,这种情况也不得不防呀,于是吩咐道,“来人,请军师来议事。” 军师就是臧质,刘义宣的表亲兼儿女亲家,一向关系密切,刘义宣对他也是颇为信任,可以说是言听计从,上一次臧质就想怂恿刘义宣做皇帝,结果没说明白,刘义宣拥戴了刘骏,气得臧质直跳脚,现在看到机会来了,臧质绝不会放过,就说,“王爷,那杨家小儿乃是刘骏的心腹,历来靠着皇帝的宠幸才能爬升的这么快,现在他要巡边这是给我们一个机会了。” “哦?”刘义宣善于治政,对于战略战术方面就很草包,可以说思想简单四肢也简单,一听臧质这话,不由得扬起了眉毛,表示很惊讶,“含文此话怎讲,细细的说给本王听。” 含文是臧质的表字,臧质一抖长衫,甩了甩自己那飘逸的花白头发,捋着胡子一脸神秘的说道,“王爷请想,这杨家小儿虽然是幸进,但是他手里的两万精锐不是假的,如果我们举事,他从背后插我们一刀,确实对我们很不利,但是现在他要巡边了,自然会带着他的人马,我们的后背就安全了,等他到了洛阳,我们就乘势起兵,他想回师也来不及,等他反应过来我们已经攻克南京了,这岂不是天助我也?” “噢,亲家你说的好有道理呀,听君一席话真的是惊醒梦中人,那我们就需要抓紧了,额,该如何准备呢?”刘义宣果然很废柴,什么话都要问,怪不得刘义隆最看不起这个六弟。 “我立刻写信通知鲁爽和徐遗宝两个人做好起兵准备,只要杨家小儿到了洛阳,我们立刻出兵。”就这样,在臧质的一手包办下,南谯王府开始紧锣密鼓的准备造反了。 放下他这边不提,再说杨小瓜那边,巡视的命令一下,各个州的刺史纷纷上书表示欢迎大将军检阅自家的精兵强将,都想要在新领导面前落个好印象,就连老将垣护之也不例外,老将垣护之以前就和杨小瓜多次合作过,他的身世多舛,一直不很顺利,直到碰上了杨小瓜之后,屡立大功,终于做了封疆大吏,自然是感激杨小瓜的提携的,但是与此同时,正因为他的仕途不太顺利,所以很难有什么坚定的政治派别,都是谁对我好就跟谁走,无所谓忠心,不过杨小瓜并不在意这些,自己目前也不想造反,用不着拉拢他们效忠,只要配合自己做事情就可以了。 这中间最积极的自然是薛安都,他早在十年前就很敬仰杨小瓜的文韬武略,现在自然更不必说,才二十多岁就做了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将来的发展。。。。那就不去说了,反正目前就已经不比王爷差了,薛安都是北方来的降将,没有士大夫阶层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也没有忠君的念头,那更是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的想法,显然的,投靠杨小瓜最有利。 此外柳元景的态度则是中规中矩,既不欢迎也不反对,这也很正常,人家本来就是刘义恭的亲信,又投靠了刘骏,和杨小瓜只是上下级关系,说不定哪一天自己就能升上去平起平坐甚至更高(这有点难),反正不捣乱就很给面子了。 有赞成的人就有反对的,沈庆之直接冷冰冰的回信谢绝杨小瓜的访问,说大将军军务繁忙,洛阳紧邻前线,十分危险,还是不要亲临险地的好巴拉巴拉的,总之就是话里话外,你当你的大将军,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要是来我这里,给不知名的马贼截杀了,那我可不负责。把杨小瓜看的是一阵冷笑。他就知道,这位沈大将军不会对自己满意的,对方是几朝元老,又是深受先帝信任的,连皇帝都不怎么看得上,礼貌性的尊重罢了,何况是自己这个毛头小子,哪配在对方面前指手画脚的呢,再说了,吴兴沈家是大家族,自己搞死了沈演之,还把他的三个儿子全一锅端了,一笔写不出两个沈字,人家不对付自己就不错了,怎么可能配合呢,不过,杨某人这次就是要整合边境资源,不听话的,不管你是谁都要一脚踢开,我给你面子你不要,那就别怪杨小瓜的手段了。 杨小瓜并没有当场发作,而是按照计划,自顾自的巡视那些欢迎自己的州县,第一站就是相州的裴方明。相州位于河南河北交界地带,古代属于河北,近代划给了河南省,所以相州汤阴县的名将岳大帅其实在古代是河北人,至少他自己认为是。那里民风彪悍,出来的士兵也是悍勇无匹,作为洛阳的侧翼,地理位置十分的重要,在杨某人的眼里甚至比大家都关注的洛阳要重要的多,所以第一站选在这里也是有自己的考量的。 相州刺史裴方明排开了大排场欢迎大将军的到来,前锋两千轻骑兵,出城二百里相迎,敲锣打鼓甚是热闹。杨小瓜是第一次看见这位闻名遐迩的悍将,此时的裴方明已经五十来岁了,生的是身材挺拔健硕,双目如电,按照历史他已经死了十年了,但是现在看来仍然是精神矍铄,杀气凛然,胯下骑的一匹乌骓马,黑油油的毛皮发亮光可鉴人,神骏无比,马身上悬挂一杆长槊,乌沉沉的不是很起眼,但是红缨上暗黑色的血迹告诉大家,此物饮血无数。 裴方明再看对面的杨小瓜,也是身材挺拔的少年郎,大约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面白如玉,弯弯的眉毛,生的一双笑眼,红唇高鼻,戴的一副文人的方巾,鬓角上有几根头发顽皮的钻了出来,微微有些卷起,显得颇为俊美俏皮,从哪里看都不像一个名震北疆的名将,如果不是早有功课,裴方明都怀疑此人是个普通的公子哥游山玩水的富二代了,只看那双修长白净的手,弹琴写字还是很适合的,拿刀弄枪?放谁身上也不相信呀,松松垮垮的握着缰绳的手指上连个老茧都没有,这怎么可能是个骑术高手呢? 但是,裴方明再往下看,心中微凛,怪不得双手握缰绳显得那么浮夸,下身的两条腿就像钢铸的一样紧紧锁住马肚子,单看这两条腿的动作就知道,此人下盘极硬,就这夹马肚子的一下就不下千斤之力,然而吧还看不出来用力,大腿外侧肌肉一点都不紧绷,仅仅靠通常只有肥肉的那部分就能轻易控马,果然是极有欺骗性的人物呀,想到杨小瓜以往的战绩,心说怪不得此人在北魏内部凶名赫赫,那些鲜卑人的人头可不是吹牛吹下来的。 裴方明咽了一口唾沫,心中警醒,立刻就催马向前,抱拳躬身,“末将裴方明见过大将军!” 第169章 叛乱(一) 杨小瓜笑呵呵的,也是作揖还礼:“裴大人客气了,河东裴氏人才辈出,天下人都知道,我一个籍籍无名的毛头小子,可当不得裴大人的礼呢。” 裴方明心里又是一哆嗦,心说这小子啥意思,嫌我投靠的晚么,什么叫做当不得我的礼?就只好干笑了两声,说道:“大将军玩笑了,谁不知道大将军威震北疆,不但鲜卑人畏惧大将军,就算是西羌人也是闻大将军之名而色变,裴某和大将军比起来才是籍籍无名。大将军请随裴某进城吧。” 杨小瓜哈哈一笑,不再废话,和裴方明并肩而行直奔相州城。相州都城是邺城,从春秋战国时候就有了,后来三国的袁绍曹操都拿它当首都,越来越繁华,从某种角度上讲一点也不逊色洛阳,所以杨小瓜对此地的重视也是有的放矢。 看到街面上张灯结彩,买卖铺户很是热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到来影响街头的生意,杨小瓜就很有些满意了,看来这位裴刺史不光是一员虎将,治政方面也是个人才,想着嘴里就夸奖道,“裴刺史治政有方,果然非同小可,这种才华,一个小小的刺史有些屈才了,就算进朝堂做个尚书也是可以的了。” 裴方明一听这话,总算是一块石头落了地,赶紧客气道:“大将军谬赞了,我就是个一勇的匹夫,没什么本事,全靠身边的同僚辅佐才能治理这相州。” “哈哈哈,知人善任才是贤相之风,裴大人客气了。”说着,两个人打着哈哈,进入刺史府。 在内堂坐定,杨小瓜坐在主座上,裴方明下手作陪。裴方明吩咐从人上茶,这时候,房间里就只剩下杨小瓜和他两个人了,裴方明肃容一礼,然后问道,“不知道大将军此来除了检阅相州,还有什么其他安排?”说着,对着南方的方向遥遥一拱手。 杨小瓜微笑,“本人就是一个镇北将军,我们只负责镇北,陛下不需要我们管南方什么事。” “哦?”裴方明一挑眉,然后长舒一口气,他不是皇帝亲信,能从先皇手里死里逃生都要感激眼前这人的一句话,参与到皇家争权的事情,他是万万不敢的,现在杨小瓜的回答自然是正合他意。只要不参与那些事情,北方的问题,冲锋陷阵打打杀杀就无所谓了,这方面他裴某人还真没有怕过谁。“既如此,那末将谨遵大将军安排。” “我只是打一个晃,四处看看就走,你的旁边是豫州和洛州,洛州对外孤悬,豫州对内不稳,裴大人任重而道远呀。”杨小瓜微笑。 “裴某明白。”裴方明赶紧答应,“只是这洛州沈老将军性格孤傲,到时候恐怕不肯让我们进去帮忙。”他的话里直接跳过了豫州的鲁爽。 豫州很奇怪,它本身是在北方边境上的一个州郡,但是因为多年来只是一个寄居在南豫州的政权,上一次北伐之后,也并没有把治所北迁到真正的豫州地界,所以也就没有划分到杨某人的麾下,这也给了刘义宣策反鲁爽一个机会,当然了,这到底是朝廷错漏了还是刘骏故意的,那就没人知道了。 杨小瓜在相州呆了两天,看了看物资储备和军事训练后,十分赞赏,就离开相州,带着自己的亲卫打算前往济州,看看老将垣护之的情况。刚刚进入济南附近,探马消息传来,老将垣护之率领三千精骑飞马前来迎接。很奇怪的是,对方不像是仪仗队,更像是战斗序列,把探马吓了一跳,赶快回来报告。 杨小瓜倒是不在意,吩咐自己的亲卫们下马休息,等待对方的到来,垣护之为人多智而恭谨,绝对不会造反啥的,这么来看,一定是发生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情。 果然,没有多久,垣护之的人马就来了,人人盔明甲亮,杀气腾腾的,远远地看到杨小瓜的亲军,垣护之赶紧按住队伍,自己飞马过来,双手抱拳,“启禀大将军,垣护之前来迎驾。” 杨小瓜大笑,站在地上拱手,“垣老将军全身甲胄而来,可是出了什么变故么?” “大将军所料不错,垣某人得到急报,豫州刺史鲁爽造反了!” 这话一出,杨小瓜也是微微一愣,他虽然知道,鲁爽是刘义宣的人,造反是早晚的事情,但是这会儿不早不晚的,刘义宣还没造反呢,他先跳出来是什么操作? 他这里纳闷,殊不知,刘义宣那里也在跳脚骂街了。“这个蠢货,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现在造什么反?” “王爷,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咱们也一起反了吧。”臧质说道。 “唉!只好如此了。”刘义宣颓然坐在椅子上叹息,“发布檄文,说刘骏荒淫无道,秽乱前朝宫室,横征暴敛,是亡国之道,本王顺天应人,起兵平灭此獠。” 这个鲁爽是怎么回事儿呢?原来,他接到了刘义宣叫他准备造反的密信,十分激动,因为那时候喝了一点小酒,就把密信给看错了,本来说的是等杨小瓜去洛阳之后,刘义宣先造反,然后鲁爽起兵牵制杨小瓜的注意力,结果他以为是杨某人进入河南就造反了,于是乎毫不犹豫的揭竿而起。 事起突然,连刘义宣都没防备,所以杨家的情报人员虽然知道对方的动作,却也没料到对方的动手时机如此的诡异,由他配合刘义宣倒了一个个儿,刘义宣配合了鲁爽。 杨小瓜略一诧异,旋即恢复了平静,轻描淡写地跟垣护之说道,“既然已经发生了,既来之则安之,小小的豫州谋逆,灭了就是了。”这时候的杨小瓜似乎才真正恢复了那个万马军中斩将夺旗的无敌统帅的杀气。 垣护之凛然,心说果然人不可貌相,以前只是知道这位大将军少年英才,足智多谋,但是却从没有见过他在战场上的表现,仅仅是听说此人勇武过人,但是传说嘛,总会增加很多主角光环,并不可信,现在看到对方的气势,垣护之才确定,皇帝没有用错人,此人的气概,绝对是南朝诸将之中绝无仅有的。 “遵令,请大将军上马,我们去济南。”垣护之抱拳。 “好!”杨小瓜翻身上马,挥挥手,身后的护卫亲兵紧紧跟随,一溜烟的向着济南奔驰而去。 济南帅府,杨小瓜坐在正中间,身后是行军主簿顾诚和参事崔玉。下首坐着垣护之,他的三个儿子侍立在身后。 “鲁爽有多少人马?他现在的动向如何?粮草物资储备怎样?”杨小瓜问垣护之。 “根据情报,鲁爽因为一直坐镇在南豫州,并没有在豫州扎根,所以这一次他的兵力没有向南,而是向北,似乎要把豫州的全部人马统合起来再作打算,所以他的八千步骑,正在向北进发,试图占领颍川。” “除此之外呢,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州郡参与谋逆?”杨小瓜不温不火的问道。 “大将军是说兖州?”垣护之问道。 “对呀,兖州徐遗宝才是我们的心腹大患,豫州和我们千里之遥,鞭长莫及,只要知会一声沈老将军就可以了。我们需要陈兵兖州边境,只要徐遗宝敢动手,我们就立刻挥师剿灭他。”杨小瓜一脸沉静。 “只是那沈老将军。。。”垣护之欲言又止。 “不必担心,沈老将军虽然没有什么作战经验,但是剿灭叛贼方面还是一把好手的,我们飞马传书通知他,他自然知道轻重。” 杨小瓜预料的没有错,沈庆之确实反应很迅速。他得到消息并不比垣护之晚多少,立刻留下儿子沈文叔看家,自己率领五千轻骑直扑颍川。 颍川守将华宁本来是个北魏的降将,态度很中立,所以虽然豫州造反了,他还和没事人一样,只是正常维护治安,管理地方。 鲁爽是八千步骑,一边走一边收拢沿路的军队,声势浩大,刚过汝南不远,就已经收拢了将近七八千人,合起来一万五千多了,人数多了,行军速度就慢了,需要重新整合,幸亏是在本州的辖区内,否则光是粮草收集就是一个大麻烦,就这样,等他渡过了颖水,已经过去了五天。而此时的沈庆之已经日夜兼程,轻而易举的来到了颍川城外。 “启禀将军,颍川城看上去似乎没什么异样。”探马前来禀报。 “哦?”沈庆之也很惊讶,我都得到消息了,怎么颍川城还这么安稳?远远看上去确实毫无异样,老百姓有秩序的进出城市,并没有增加士兵,更没有深沟高垒的作战状态。 沈庆之多年来作战多数是平叛或者和蛮族打仗,攻城略地确实不太多,但是并不代表他没有智谋,他和杨小瓜也只是同行相轻,在对方的主角光环下黯淡了一些,本事可不差。只是迟疑了半晌,立刻命令:“全军出动,抢占所有的隘口,趁着对方没有防备,立刻夺城。” 呼啦啦五千精骑立刻成战斗队形就冲了过去,老百姓本来正排队进城呢,一看远远的来了一支军队,吓得哭爹喊妈,乱作一团,把城门堵得死死的,把守城门的士兵想关门也不可能,沈庆之很轻松的控制了城门,大喝一声,“沈庆之在此,速速投降!” 不一会儿,颍川的守将华宁就带着人出来了,他苦笑着拱手:“沈老将军,我没造反呀,你可不要伤害颍川的军民。” “哈哈哈,我来得早,若是我来得晚一些,谁晓得会怎样。”沈庆之很实在,把手一挥,就带着队伍进了城,贴上安民告示,收拢颍川的军队,华宁很配合,直接交出了自己的官印和士兵名单,沈庆之也不为难他,接受了这些东西,就安排华宁暂时住在郡守府的一角,也算暂时软禁,等战斗结束之后由皇帝决定此人的去留。他用了两天整合颍川城的一切,探马来报,鲁爽的三万大军已经离这里只有百里了。 就这样,沈庆之五千骑兵和一万步兵出城,在许昌附近迎头撞上了鲁爽的三万人马。 这里是大平原,地势平坦,没有山坡什么的,战场情况一览无余,沈庆之的骑兵在前,步兵在后,就是两个方块阵型,很简单。反观鲁爽,那就是叫一个复杂,摆出了诸葛武侯的九宫八卦阵,什么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门金锁变化莫测,在阵前一通变幻,比张艺谋的奥运开幕式看上去都要让人眼花缭乱的。 鲁爽在大阵中央的阵台上仰天大笑,“沈家老儿,你可知道这武侯八卦阵的厉害,可敢来破我的阵么?”全体士兵也跟着哈哈哈大笑,声震四野。 不知道是不是布置得神妙的原因,三万多人竟然发出了十万人的声势来,震得沈家士兵耳朵嗡嗡的,一个个脸色发白,似乎很畏惧的样子。 沈文耀在旁边小声的问老爹:“父亲大人,这厮的阵法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我们该怎么办呀。 “呵呵,文耀呀,这不过是他虚张声势罢了,如果他布阵很简单,我们倒还畏惧,这么复杂的阵法,那就不堪一击了。”沈庆之说道。 “父亲此话怎讲?”沈文耀迷糊了,复杂的阵法不好吗? “你也和我带兵多年了,怎么还不明白一个道理,简单实用才是最好的?”沈庆之有些恨铁不成钢了,自己这个儿子都快四十岁了,怎么还这么鲁钝,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他虽然对那个杨家小儿很不以为然,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在同一代人中,没人能和杨家小儿相比,自己这个蠢儿子,比人家大了十几岁还是比人家差得远,他耐着性子解释道,“鲁爽的士兵是新收拢来的,能把步子走齐整就不容易了,还叫他们摆这么个复杂的大阵,你看着华丽多彩,其实金玉其外,只要一进攻就乱套了,非自相残杀不可,这个鲁爽呀,愚不可及,酸腐之辈,南谯王重用这样的人,败亡之日不远了。” “那我们该当如何?进攻么?”沈文耀一听老爹的话,不由得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起来。 “嗯,你去冲一下子,记住,不要深入其中,就撕开个口子,然后离开,等他乱起来再扑上去咬一口,有那么三五回,他们就该自相残杀了。”沈庆之叮嘱道。 “遵令!”沈文耀翻身上马,一挥手喝道,“跟我来!”就率领一千骑兵杀了过去。 这一千骑兵宛若一只利箭,闪电一般地射向鲁爽的八卦阵。八卦阵分为两种,一种是依托山势或者堡垒城寨的固有路径组成八卦,这样的人员变化不多,操控容易,易守难攻,缺点是变化少,容易被人看出破绽。还有一种是完全不存在依托,全是士兵依靠队列的变化组成,优点就是变化无穷,可攻可守,缺点就是太复杂了,士兵很难掌握,变阵的过程中只要有一个士兵记错了,就会乱作一团。 鲁爽的八卦阵就是第二种,看到沈家骑兵杀过来,立刻按照固有的变化,打开旗门,露出一条通道来,放敌军骑兵冲进来,然后再通过阵型变化吞噬掉这股骑兵。然而,那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想象,沈文耀根本不按照剧本演出的好吗,看到了现成的路径不去钻,反而扭转了方向成一道弧线,斜刺里冲向了守护旗门的士兵,一顿砍杀,骑兵打步兵,还是那种被阵型限制住无法进退的步兵,那就和骑兵训练的砍木桩没啥区别了,一个冲锋下来,就有两三百人被砍翻在地,痛苦嚎叫。真正杀死的人不多,但是他们都是重伤,满地乱滚血流不止,这对于士气的伤害比单纯的死几百个人要大得多,叛军的士气立刻发生了波动。 沈文耀一击得手,并不深入敌阵,就像老爹安排的那样子,转身离开,也不远离,就像一只饿狼一样,围着叛军的队伍逡巡,而这时候,八卦阵的另外一个致命问题暴露了出来,他没有可以用来突击的机动兵力,就像是一只没有钳子的大螃蟹,除了壳硬一些,剩下的就只剩下别人揭开外壳来吃肥美的蟹黄了。 沈庆之看出了机会,大手一挥,立刻有第二支第三支骑兵队伍冲了过去三支队伍互相协作,轮流进攻互为掩护,把敌人彻底变成了一块任人宰割的肥肉。与此同时,沈庆之自己带着步兵大队步步为营缓缓逼近敌阵,寻找着发动致命一击的机会。 他没有等太久,仅仅过去了半个时辰,鲁爽的八卦阵就变成了一锅八宝粥,只有挨打的份,没有进攻的能力,内部也是互相践踏,有的向前冲有的向后跑,不用敌人进攻,自己人就刀兵相向了。 沈庆之那是什么人呀,打顺风仗的老手,最擅长的就是恃强凌弱了,亲自率领步兵方阵毫不犹豫的砍杀过去,步兵组成的方阵就像是移动的枪林,势不可挡,只一接触,就杀敌千余人。 这时候鲁爽的八宝粥彻底开锅了,沈庆之就像一个食客,拿着勺子有条不紊的舀起一勺,吹吹气,等到凉了就喝下去,然后继续舀起另一勺,不眠不休。 世界上最恐怖的不是死亡,而是看着死亡的临近而自己无能为力,在这种精神威压之下,鲁爽的军队彻底崩溃了,他们再也没有作战的心思,发一声喊,纷纷扭头向后作鸟兽散。 外围的士兵跑起来很简单,丢下兵器跑就是了,内部的阵型可是太厚实了,想跑哪那么容易,凡是参加过军训的人都知道,队列跑步的整齐程度决定了速度,一旦队形乱了,那速度还不如爬来得快些,现在鲁爽的队伍就是这个状况,前边的向后跑,后边的闪不开,彻地动起手来,反而沈家的士兵变成了看客,沈庆之只是保持阵型的压迫,并不突进,就看着敌人自相残杀。三万多人的混战,从早晨一直打到了晚上,终于打出了一个结果,鲁爽大军死伤过半,剩下的都做了俘虏,鲁爽自己想趁机逃走,可是他在队伍正中间,那年头也没有直升飞机,所以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敌人过来包围自己然后活捉,而不能像千年之后的麦克阿瑟一样坐着飞机逃离日本人的包围圈,还能大喊一声振聋发聩的“我还会回来哒”的豪言壮语。 第170章 叛乱(二) 放下沈庆之这边打扫战场向朝廷报捷的事情不说,再说说南谯王刘义宣,他被鲁爽的突然变故还得不得不起兵造反,由于他多年来手握重兵,所以声势也是极为浩大,纠集了十万大军,连同着兖州刺史徐遗宝一起,凑足了十五万大军,号称百万(那个年代都这个臭毛病,别管多少人,有的没的都要号称一下,弄得毫无公信力,也就没人在乎传说的中的百万大军了,甚至出现了例如赤壁大战、淝水之战那种两三万破百万的神迹。) 这十几万人该怎么打呢,有的人说应该席卷天下,利用刘义宣在荆州多年的威望夺取荆州所在的八个州,这样十几个州在手,不用进攻也能夺取天下了,但是被臧质否决了,臧质认为只有夺下首都才能有大义的名分号令天下,与其费尽力气和天下督抚打生打死,还不如去干掉刘骏,自己称帝,这样那些封疆大吏就只剩下服从了,反正谁当皇帝都可以,别拿走自己的利益就可以。 臧质的想法是没有错的,刘义宣也就很明智地力排众议,按照他的想法挥师南下。结果队伍刚一出动,就迎头和扬州刺史刘诞的部队碰了个正着。 按照刘骏的预先部署,刘诞作为刘义恭的副手担任扬州刺史,直接狙击刘义宣的大军,而刘义恭则是作为后勤,源源不断的提供援兵和物资,并不干涉刘诞的军事指挥。 刘宋的那些王爷大多是少年得志,很早就独当一面,所以刘诞虽然年纪不大,才二十岁出头,手下悍将无数,虽然有些人被调去了北疆,比如薛安都柳元景之类的,但是还有其他人也是非同小可。 十多万人的对阵是不可能实现的,没有那么大的战场,所以双方只是各出了三万人,那也把战场排得满满当当的,密不透风。双方都是标准的步骑大阵,这也难怪,一个是刘裕的儿子,一个是刘裕的孙子,一脉相承,学的东西都差不多,所差的就是个人的悟性和经验以及手下将领的能力。 刘义宣是刘裕七个儿子里最平庸的一个,但是也最稳健,更善于文治,一句话就是有钱,因为有钱,所以兵多将广,人数远高于刘诞,这次又是想速战速决,所以毫不吝惜人力,直接用人数要堆死刘诞。 刘诞走的是另外一个路子,他多年来常驻西部边陲,手下的士兵悍勇善战,就是人数不多,贵精不贵多嘛,这样一打,一开始吃亏的就是刘诞了,人家人海战术不要命的往前冲,死了一万就填上一万,添油战术是最恶心的。 就这样打了一个时辰,刘诞就心疼了,自己那可是百战精兵呀,一个时辰死伤了三千多人,虽然说大部分是受伤,可是那个年代战场救护还是一个空白,除了杨家军之外根本没有人有这个想法也没有这个实力组织医疗队,所以受伤的士兵一多半都会残疾甚至死亡,能撑过三场战斗的士兵都是宝贝疙瘩,所以这么死伤下去,刘诞的精锐就会赔个精光,虽然刘义宣死了上万人,但是人家不在乎呀,十五万人打底呢,这可不行了。 刘诞找来了心腹爱将刘季之,“季之呀,这样打可不行,我们的老本就要折光了,我们的兵少,利攻不利守,所以我想。。。”他低声嘱咐了几句,刘季之点头离去。 与此同时,刘义宣也找来了亲家臧质,“含文呀,这战况胶着不下,一个时辰就折损了万人,虽然咱们家大业大,也禁不起这样的折腾了,所以我们需要另想办法。” 臧质会意,点头道,“王爷请率大军在此对峙,我愿率一万铁骑扫荡敌后。” “此言大善!”刘义宣鼓掌大笑,“今番就叫刘诞小儿知道你叔叔还是你叔叔!” 在平原作战,所谓的迂回包抄什么都是很麻烦的,拿破仑的滑铁卢战役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他的一个元帅在迂回包抄的时候在山里迷路了,好几天没走出来,结果被敌人以优势兵力干死了,伟大如拿破仑都会这样,那么中国的将领虽然不一定比他差,遇到的困难也差不多,迂回包抄需要借助丘陵地行走很远的路才可以。就这样,刘家叔侄二人同时想到了迂回,也同时安排了迂回。 正面战场依旧如火如荼杀得血肉横飞,就这样坚持了三天,到了第三天,两支迂回的队伍在芜湖碰到了一起。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两个人虽然没有仇恨,但是大家打了这么久,彼此之间死伤无数,没有仇也有了,最让人愤怒的就是,我们要偷袭你,你就老实的等我偷袭就好了嘛,干嘛也要偷袭我,跟人学变老猫跟人走变老狗懂不懂,不教训你一下就不知道马王爷三只眼。抱定这种心理,刘季之首先摘下马镫上悬挂的丈八长槊,双脚一踹马蹬,两腿夹紧马腹,胯下白龙马一马当先就冲了出去直取臧质,身后的五千精骑也不甘示弱,紧跟着排出了锋矢阵型,以刘季之为箭头硬生生的扎向臧质的一万军队。虽然人数少了一半,但是气势上并不输给对方,刘诞的人马有自己的骄傲,他们一向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强军,以一当十不成问题。在这里他们自动忽略了皇帝陛下直属的亲军和某位姓杨将领的部队,不是他们骄傲,实在是杨某人过分低调,以至于包括刘诞自己都忽略了这个比自己大了几岁的“文坛名宿”。 不管怎么说,以一当十都不怕,何况以一当二,这支部队带着风带着闪电义无反顾的冲向敌阵,要把这些不开眼的军队撕成碎块。 骑兵对冲的时候速度是第一位的,正所谓先下手为强,在这一点上臧质的反应就慢了半拍,他也是大意了,万也没想到刘季之这么点人就敢硬冲自己的大队。等他反应过来就已经来不及了,仓促提枪应战,当啷一声,两个人一撞而过,臧质被差一点打落马下,刘季之呼啸而过,他身后的骑兵跟着也是冲杀而过,毫不留情的把臧质大军撕开了一个血口子。骑兵的战斗最害怕就是这样,一旦气势形成,那就锐不可当,而被撕开的口子就会无限制的扩大,仅仅过去了一刻钟,刘季之就把敌人撕成了两半,杀开了一条通路。那可是一万人,很多人看小说,动辄十几万几十万,那其实是不可能的,别的不知道,你上中学的时候,自己想想看,一个年级几百上千人做广播操那就多大一片,更何况是上万人,一个操场根本放不下的(打仗不是栽树,人和人之间是有距离的,不能按一个人一平方尺那样计算)。所以,看起来简单实际很困难,但是这很困难的事情还是被刘季之做到了。 刘季之杀穿了敌阵,看到面前再无一个站立的敌军,不由得神清气爽,举枪怒吼,身后的四千多人也跟着齐声怒吼,声震四野。刘季之拨马转身,划了一道弧线,再次从另一侧杀入了敌阵。 古代作战,最害怕的就是敌人从侧面后面进攻,因为他们好多人对于队列并不熟悉,都是些大字不识的农夫出身,好多人根本搞不清楚左右,为啥我们现在军训要花很长时间训练向左转向右转?因为行动一致真的太难了,几百人的阵列就很难,成千上万人有左转的有右转的,那肯定乱套了,我们的学生们可是从小体育课一直练出来的,比起古代士兵来强的不是一星半点还净出洋相了,何况是古代的士兵们。所以被人侧面攻击的时候根本无法转向或者说来不及转向,只能任人宰割。 虽然说臧质也是骑兵,也可以转向,但是那需要一个条件,就是脱离战斗,才能够让自己的部队奔跑起来在奔跑中调整方向,很明显,刘季之不配合,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变向,所以当臧质试图利用奔跑来变阵的时候,就彻底崩盘了,士兵们不明就里,以为是叫自己撤退,于是乎遭遇战变成了追击战,臧质的军队崩溃了。 等臧质反应过来,想要扭转局面的时候,败势已成,无力回天了,就这样,五千人(其实只剩下四千了,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像赶鸭子一样追着这一万人(或者,八千人?)一路砍杀,刘季之很会打仗,就和敌人不远不近的保持着距离,防止敌人反扑,就这样保持着无形的压力,一路压迫下去,让敌人不得不亡命奔逃,甚至为了逃命砍杀前边拦路的友军,一路追下去除了一开始的血战之外,基本上敌人都是死于自相残杀,刘季之就是跟着捡便宜,不断的干掉落单的敌军,就这样追了两天,刘季之并不累,他还保持着队形,该吃的时候吃,该睡的时候睡,天亮了接着追击,就这样两天也走了三天的路程(逃命当然比行军速度快多了)终于追着敌人来到了刘义宣的侧翼。(不是后方,因为后方是城市,而且,其实此时的刘义宣的后方也杀来了两支部队,杨荟的青州兵和沈庆之的洛州兵,只是还没有被发现) 臧质的人糊里糊涂的被追了回来,眼看着自家的大营,心说可算到家了,再也保持不了淡定,就连主将臧质都是热泪盈眶,终于不用做俘虏了,发一声喊,没命的冲向自家的大营。 他们到了家了,家里的人可就懵了,根本搞不清楚状况,一看乌泱泱一大片来了很多衣衫破烂的士兵,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脏兮兮的,有的骑马有的步行,还有的一马双跨,总之什么样的都有呐喊着冲向自己的大营,这是敌人偷袭吗? “放箭!”把守营盘的正是刘义宣,他可不管那一套,谁敢冲击大营就杀无赦。一顿乱箭射向了臧质,这一下子就把臧质搞懵了,赶紧用兵器拨打箭矢,一边大喊:“本官乃是臧质,谁敢射我!”声音嘶哑而凄厉,宛若夜枭悲鸣。 “啊?”臧质的声音很大,大到足够压制住上万人的噪音,估计一定是练过佛门狮子吼了,就像包租婆那样也要一个扩音器的,他竟然不需要。当然了,这一吼也足够消耗了他的全部精气神,吼出之后,也是喷血不止,扑通一声栽倒在马下。幸好身边有忠诚的亲兵,跳下马抱住了主将。 “快停,不要射了!”刘义宣可不想把自己的表兄兼亲家射死在战场上,那样自己死去的老妈会爬出坟头和自己拼命的儿媳妇那里也说不过去,赶忙下令停止放箭,叫臧质的败兵回营。殊不知他这个命令可是捅了马蜂窝,正常情况下,败兵回营必须让开大路从侧门进入,为的就是防止溃兵冲击军阵,但是这些溃兵哪管这些,乌泱乌泱的就像没头的苍蝇扑了过来,一下子就把大营的寨墙给挤垮了,当然也有士兵被挤倒和踩踏的,那谁也免不了,然后就像传染病一样,整个大营都乱套了,营盘里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只知道自家的军队被打败了正在逃回大营,他们可不知道哪一支军队,直觉得就认为是前线作战的士兵败了,于是乎,整个营盘里的军队都传遍了自家战败了的消息,那时候的军队可没有什么纪律,都是比土匪还土匪,抢劫杀人都是寻常事,凡是讲究军纪的部队都会成为无敌之师,直到现代,美军和苏军一样会抢劫的,无数美国电影都证实了这一点,于是大家不管三七二十一,开始打砸营盘抢夺物资,准备干一票回家去。 这样子整个刘义宣的部队就算是完蛋了,当年淝水之战的苻坚就因为大旗后移了几步就被认为战败了,百万大军叫人家几万人兜着屁股暴揍,从此留下了“八公山上,草木皆兵”这句成语,叫苻坚这位本来很厉害的人物成了千古笑柄。刘义宣和苻坚相比,那当然差太远了,也就是他老爹才能说自己比苻坚强,所以苻坚控制不住的军队,刘义宣更加控制不住,他能做的除了斩杀士兵之外毫无办法,但是这个时候杀人只会激起兵变,无法控制局势,所以火并开始了,士兵们不但抢劫,也鼓足了勇气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开始对平时畏惧的长官抽刀子砍杀了,营盘里血肉横飞乱作一团,到处都是呼喊声惨叫声兵器入肉的声音,尸体倒地的声音。 这个时候刘义宣还有一支军队和刘诞在前线对峙呢,现在一看后面的大营火光冲天,那还打个锤子,跑吧。对面的刘诞大军自然也不是傻子,敌人跑了,那就追吧,也有人怀疑有诈,怕中计,刘诞自然知道发生了什么,毫不犹豫下令全军进攻,要追敌人到天涯海角。 刘义宣没有办法,也只好抛弃了大营转身逃走,他的营盘绵延几十里,十几万人呢,现在可管不了那么多了,一天一夜连丢数城,兵退百里。刚刚看到敌人没有追上来,刘义宣命令扎营,点选人数,十几万大军还剩下区区两万人了,其他的都跑得无影无踪,应该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可是刚刚稳定下来,后面就是一阵炮响伴随着金鼓齐鸣,有大队人马从背后杀了过来,西侧是沈庆之的三万步骑,东侧是青州刺史杨荟的一万铁甲重步兵,本来杨荟比沈庆之离着南徐州更近,但是他需要先扫荡参与叛乱的兖州,清除叛兵的后援,再加上一路行来都要安排士兵重新接管清徐等地的城防,就很费功夫,所以三万步兵一路走来,最后只剩下一万重步兵了,而且速度比着步骑并进的沈庆之慢了很多,但是俗话说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杨荟稳扎稳打,虽然没有任何战绩,但是实惠捞得不少,而且对于地方上的稳定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相比起来,沈庆之攻城拔寨斩将夺旗全是功劳,若是对小百姓来说那是威风赫赫,对于明眼人来说,韩信再能打也比不上不打仗的萧何呢。 不管怎样,这最后一战两个人都赶上了,不约而同就对着刘义宣发动了最后的进攻,沈庆之命令士兵挑着鲁爽的人头进攻来消磨敌人的士气,这在平日里是没错的,但是现在敌人已经处于劣势了,士气已经为负值了,那还消磨它干嘛,反而叫刘义宣爆发出了最后的疯狂,他不管不顾的对着沈庆之的军队发出了决死的冲锋。 这样,沈庆之就和刘义宣硬碰硬的打上了,刘义宣号称刘裕的儿子里最懦弱平庸的,那其实是一种自保的手段,怕死而已,现在反正活不了了,反而爆发出无可想象的战斗力,刘义宣是刘裕的儿子,家学渊源,武功当然很厉害,这拼起命来沈庆之还真的扛不住,沈庆之毕竟是老了奔六的人了,跟当年的黄忠差不多了,而刘义宣正在壮年,又拼了命,沈庆之一下两下还就挡不住了,给杀得浑身是汗还被砍了一刀,幸好不致命,士兵损失很大,三万步骑就硬生生给干掉了五六千,而这时候幸好杨荟的一万铁甲步兵赶到,从另一侧猛攻,这才救了沈庆之一命,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刘义宣也就那一下子了,给杨荟的大兵一冲,就彻底不行了,杨荟那习惯就是稳扎稳打,前边的一千陷阵营开路,反正都是倭兵死多少也不心疼,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这些个倭人士兵只要有饭吃就不怕死,硬生生损失了五百人也不皱眉,就撕开了刘义宣的防御,彻底把刘义宣变成了砧板上的一块肉。 两个时辰之后,战斗结束,沈庆之折损了万人,斩杀了刘义宣、臧质和徐遗宝三个人,斩首万余,杨荟损失了七八百倭兵,斩首敌人两千多,俘虏万人,战斗结束。 第171章 故人来 轰轰烈烈的刘义宣叛乱前后持续了不到两个月就灰飞烟灭了,刘义宣一下十多个反叛将领被斩杀,士兵被流放到边境作为刑徒。刘骏彻底稳固了自己的地位,牢牢的掌控了权力,至于说刘义宣倒下了留下的诸多好处,自然是被各大世家瓜分殆尽,自不必说。 论功行赏是必须的,刘诞肯定是功劳最大的,还有跟着划水的刘义恭,刘义恭已经是太师了,封无可封,刘诞就封为太尉,开府仪同三司,刘季之杀敌有功,晋封司州刺史,给远远丢到了北方。其次就是沈庆之了,擒杀鲁爽,斩首无算,封为柱国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但是沈庆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受重伤的原因,不但拒绝了封赏,反而辞去了全部职务请求归老,刘骏不许,双方反复了三次,刘骏批准了他的辞呈,但是保留柱国大将军的称号,准许他回故乡养老,派柳元景顶替他的洛州刺史职务。杨荟一路行来也颇有一些保境安民的功劳,加五百石的俸禄,封破军将军。 作为镇北大将军的杨茁,基本上没什么表现,无功无过,就继续做自己的事情,整理北疆的民生,训练士兵,随时做好北征或者被人征的准备,这也正和杨小瓜的需求,要名声干嘛,要官干嘛,只要能闷声发大财就可以了。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他想过安稳日子,偏偏有人不开眼,要来打破这份平静。 前几年北伐之战被释放回去的拓跋崇经过这两年的休养生息之后,正式向北魏朝廷请旨,要南征刘宋,随声附和的也包括穆伏干等元老派势力,本来拓跋晃自从当了皇帝之后,深知和刘宋的战争很难打赢,尤其是边境上还有自己那位杨大哥在,更是痴心妄想,自己的心腹爱将们大多和杨茁熟识,从内心上就没有啥勇气取胜,包括拓跋晃自己,所以他就把目光集中在北方的柔然和西域诸国上,想着打通了西域,一统北方,甚至拿下天竺国和波斯,自然就有力量对付刘宋,所以主张维持现状不想向南惹事生非,但是这些老臣在朝廷中的实力也太大了,代表了很多鲜卑贵族的思想,拓跋晃也没办法压制,想来想去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你们不是要征南么,你就去征吧,反正我只能在道义上支持你了,你们谁爱去谁去,碰了一个头破血流别来找我哭诉就可以了。这要是在中原朝廷,这么干肯定不行,因为要对外保持统一性,但是草原民族本来就是一大堆部落组成的,平时可汗可以组织大家去扫荡抢劫,也可以不组织,各个部落自行其是也是合理合法的,所以穆伏干他们几个人并无异议,回去就积极组织人马准备来捞一把。 但是拓跋晃批准了之后,心里也犯嘀咕,一方面希望他们打输了自己可以趁机完成权力的统一,一方面也存着侥幸心理万一传说中的杨大哥一个不小心打输了呢,那自己也可以跟在后边打秋风呢。想来想去还是两不得罪的好,于是派出一个人到南边通风报信,免得杨小瓜误会自己,毕竟上一次对方救了自己的命,自己却动了不好的心思还给人家看穿了,弄得几乎恩断义绝,这要是真的记恨自己反目成仇,拓跋晃真的没把握扛得住那位杨大哥的熊熊怒火。可是派谁去呢,这个人要忠心耿耿,还要与杨小瓜关系莫逆,不会被对方一怒之下给咔嚓了,这里边最合适的就数拓跋英了,作为杨勇和杨茁两个人的大舅哥,自然不会被对方咔嚓了,但是万一顺水推舟给留在刘宋那就亏本了,毕竟拓跋英是拓跋晃的嫡系,忠心和能力都很优秀,再加上此时的拓跋英远在西域,一时半会儿也不能坐高铁赶回来,靠着古代的运输工具,没个半年根本回不来,所以只能另换一个人,谁呢?拓跋晃就犯了难,来来回回想了好久,终于,他想到了一个特殊分子,拓跋燕。 从哪一个方面来看,拓跋燕都是不二的人选,一方面拓跋燕曾经被俘过,但是仍然心向北方,坚决回来,这说明离开大魏他什么也不是,他的忠心无可置疑,作为先帝(拓跋焘已经在被放回去后一年因病死去了)的亲信兼玩伴,拓跋燕和拓跋晃显然没有和拓跋焘那样亲密,他也需要为新皇帝做一些私密的事情来换取信任,这样他也就有了不得不去南朝的理由,至于说和杨小瓜的关系,虽然拓跋晃并不清楚内幕,至少双方在甘肃联手对付觉如的羌兵的时候那绝对是配合得天衣无缝的,要说两个人关系不好,恐怕拓跋燕自己都不信,以上种种,决定了这一次的信使就是征西将军拓跋燕了。 但是拓跋燕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身份虽然算不上尊贵,那也是不可小觑的大人物了,突然失踪,瞒不过有心人的眼睛的,必须找个理由正大光明的南下,拓跋晃嘬了嘬牙花子,想起来对面的皇帝和自己年纪相仿,也是刚刚继位,按照礼仪,自己应该派使节团前去恭贺的,于是就颁布了一道诏书,说听闻南朝老皇帝逝世,新皇帝登基,作为睦邻之邦,自己排遣尚书高允为使者,拓跋燕为副使,前往南朝恭贺,虽然说刘骏已经上位了将近一年了,但是那不管,可以说距离远消息慢,自己刚知道就马上派人来了,再有人问两国有睦邻友好关系吗?那当初鲁肃假借悼念刘表去江夏见刘备的时候不也是一样吗,没有友好关系没关系,我说有了就有了,反正国与国之间只有利益没有永恒的友谊。 就这样,孝建元年(公元454年)冬,北魏尚书高允和征北将军拓跋燕南下建康,恭贺刘骏的登基。刘骏对此不以为忤,反而很高兴,毕竟他的皇位是干掉了太子夺来的,虽然太子弑父造反在先,但是毕竟不是从皇帝手里继承的,再加上刚刚又有六叔刘义宣造反的事情发生,虽然很快平定了,却也惹得朝野对此议论纷纷,现在有它国君主对此的确认,那总是有些开心的,尤其是这个它国还是敌国,连敌人都承认了我的正统,你们谁敢怀疑?于是乎,他很热情的招待了高允尚书一行人。 恰巧赶上年前,各个封疆大吏都来朝拜述职,在大朝会上,刘骏接受了对方呈交的国书,同时对于拓跋晃也是称赞不已,说对方什么仁孝呀,体恤民情呀,聪明睿智呀之类的一大车好话,还由尚书令范晔写了一大篇洋洋洒洒华丽无匹的回信给对方,同时招待对方一起饮宴,双方其乐融融。 首先由皇帝赐酒给使臣,高允则是代表拓跋晃对大宋皇帝的盛情表示了感谢,然后高官们也纷纷给皇帝陛下敬酒,同时也给北魏的使者敬酒,北魏的使者回敬,这样一来一往,双方喝的热热闹闹的尽欢而散,本来刘义恭等等重臣还担心北朝使者闹什么幺蛾子,一直提着一口气,结果发现没有,就是正常的朝贺和敬酒,不由得也是老怀大慰,放量饮酒,不醉无归了。 酒宴散尽,各自坐车回府,并没有人注意到,北朝使者中有一个人已经乘乱坐上了镇北大将军的马车悄然进入杨府了,这也怪不得他们,北魏人在他们的眼里都是大胖子络腮胡和罗圈腿,根本搞不清楚谁对谁,在北边声名赫赫拓跋燕大将军,在南朝只不过是一个谁也不认识的路人甲而已,换了衣服就是普通人。 杨府的书房里,拓跋燕和杨小瓜对面而坐,杨小瓜手里拿着他送来的密信认真观看,面带微笑,而他则是惴惴不安的搓着手,不知道对方会不会突然发难。过了好久好久,杨小瓜总算是把这封信仔仔细细的看完了,一双笑眼眯缝着看着拓跋燕,“拓跋兄,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拓跋燕咽了一口唾沫,眼前的人已经不再是那个十来岁的少年人了,也是快到而立之年,统率千军万马的名将了,身上带有了说不清的上位者气息,让他心中紧张。话说当初那个小少年就把自己玩弄于股掌之间,何况现在,对方的地位已经远高于自己,甚至隐隐的和亲王们平起平坐了,再加上此人和本国皇帝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让拓跋燕不得不紧张。他抖了抖嘴唇,然后说道,“我家陛下说多谢杨公子你对他的照料,他永远感念在心,也希望你多多顾念旧情,不要额不要。。。” “好啦,不用说了,我知道天真的意思了,说出来对你对我都不好。”杨小瓜打断了拓跋燕的嗫嚅,天真是拓跋晃的小名,这个称呼一出口,就把拓跋燕吓了一大跳,这位杨公子杨大将军的霸气还是那么的不同凡响呀。不过既然对方不让自己说了,那就老老实实听安排就好了,也不用自己多嘴,对方太强大了,只要对方想,哪怕自己回了北魏,人家一句话自己也一样脑袋搬家,谁让自己的皇帝都对人家保持着低姿态呢。 “好啦,拓跋兄,你也不用装的那么可怜兮兮的,你我认识了十多年了,谁是什么样子我们都知道,装得跟受气的小媳妇一样干嘛,累不累呀!”杨小瓜笑着说。 “这个,呵呵,没办法呀,咱是越混越回去了,在北边看上去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将军了,其实如履薄冰,没了皇帝的宠幸,随时都能变成白丁甚至丢了脑袋的。”拓跋燕一脸讪笑,抹着自己的络腮胡子。 “好啦又装可怜,这些年我们之间的贸易,你可没少赚,现在直属于你的私兵恐怕已经不下十几万了吧,那可是实打实的骑兵,想要对付你?就算是皇帝恐怕也很要伤筋动骨了。”杨小瓜毫不留情的拆穿对方,确实,这些年虽然没有经常见面,联系却是没有断,双方经济贸易人口贸易武器贸易都没断过,杨小瓜很清楚,对方这十几年少说也有了上亿文钱的资产,这要是在宋朝就是个普通富户,但是在南北朝,那就可以顶上国库的几分之一了,很不一般的财富,通过自己转手给对方的战俘也有上万人,再加上卖给对方的武器铠甲什么的,足够武装几十万大军了,虽然对方一定会做转手贸易,那也是少有十几万人马的私军精锐,绝对可以称王称汗了。 一看被对方揭穿了老底,拓跋燕也就不再矫情了,站起来认认真真的躬身行礼,“多谢杨公子成全,这些年的发展确实不小,没有杨公子的帮助拓跋燕可能只是一个普通的宗室闲人了。” “好啦,一会儿装穷一会儿感恩的,不用这样,我们的合作会一直下去的,只要你不自己犯傻,就保你无事。”杨小瓜安慰道,想了想又说道,“你回去以后和拓跋晃说,他的心意我知道了,不会记恨他的,叫他放心,但是呢,这些家伙不知死活的来送人头,我也只好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另外,也肯定会反攻,叫他把自己人最好都送到西边去,反正他志不在中原,只要大家相安无事我支持他统一波斯和阿拉伯,如果他愿意,把大秦拿过来也行,我支持他武器和金钱,甚至他需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助他一臂之力。” 拓跋燕心中凛然,杨某人看起来似乎很大方,实际上已经把自己的势力范围限制住了,只允许鲜卑人占据柔然草原和西域之西,至于中原旧地,很明显,杨小瓜已经要定了,他不敢反驳,只好点头,表示一定把话带到,至于说拓跋晃答不答应那就与自己无关了。双方商量已毕,杨小瓜也不让对方白辛苦这一趟,顺手从书架里取出一柄乌沉沉的匕首递给对方,说道,“这件小东西送你了,你别看它不起眼,这是用最好的乌兹钢铸造的,不说削铁如泥,反正”他随手一划,就把拓跋燕身上暗藏的一柄匕首连鞘斩断,这才继续说道,“反正比你自己带的好用很多,平时藏在身上防身最好。” 拓跋燕又是一头大汗,心说对方真的好厉害,他怎么知道我身上藏着匕首,而且就这么随手一挥,轻描淡写就斩断了,我的衣服毫发无损,这说明对方的武功早就出神入化了,光说举轻若重都是少说了,恐怕已经进入了某种不可说的境界的吧。他不敢多说话,深施一礼,收了匕首离开,自有杨府的人安排他离开,并且安全送他回国宾馆,这期间并不会有任何人发觉。 打发走了拓跋燕,杨小瓜独自在书房沉思,拓跋崇他们的南征对杨小瓜来说确实就是来送人头的笑话,但是自己怎么做才能少立些功劳多捞一些好处才是真的,自己的位置已经不低了,才不到三十岁已经位极人臣,再升官就要进朝廷做宰相了,那样可就离被五鼎烹不远了,为啥刘义宣宁愿造反也不当宰相,也是怀有这些顾虑的,至于个人野心那倒是其次,如果真有野心,一开始就称帝不香吗,非要先推举刘骏再推翻,折腾。 想来想去,只能死道友不死贫道,叫那些虽然隶属于自己,但是明显不属于自己的这集团的人多立些功劳,多多升官发财,这样才能把自己掩盖住,这其中也要分亲疏远近的,像薛安都啦、垣护之啦、裴方明啦都需要多立些功劳,最好官位和自己差不多才好,这样也可以明面上制造一些将帅不喝的矛盾呢,总之抹黑自己擦亮别人,只要好处,不立功劳少立功劳就差不多啦,想到这里主意打定,他人在南京过年,一封封密令就雪片一般发了出去,垣护之也好,薛安都也好,这些人的麾下就突然增加了一些物资,比如粮食武器盔甲和弓箭等等,上边都打着罗氏商行的标记,商行的人说的清楚,这些都是赊欠给对方的,就是叫对方提前做好战争准备,多练兵,准备即将到来的侵略战争,欠的钱通过战争缴获来偿还,这都是惯例了,士兵打胜仗缴获的物资都是给商人收购走的,现在只是限定了由罗氏独家收购并且折价还钱而已,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这几个人一方面千恩万谢的收下礼物,一方面开始紧锣密鼓的悄悄准备战争,他们可不傻,自然知道这些商人从来不会无的放矢,肯定是得到了确切消息,而且应该是比较大规模的战争,当然了关于无抵押赊欠这件事,商人自然没有那么善良,肯定是看在某位大佬的面子上,才会大发慈悲,这位大佬是谁呢,每个人心中都会浮现出一个青年高官的身影,长身玉立,微卷的头发,弯眉笑眼。。。。。。 第172章 初战 公元455年仲夏,北魏宗室拓跋崇和勋贵穆伏干等人以收复洛阳失地为口号,不顾皇帝拓跋晃的劝止,纠集了部落民三十万骑,诈称百万,南下征讨洛阳,天下震动。 洛州刺史柳元景早就得到了有关敌人军马汇集的消息,毕竟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几十万人的集结和物资储备是根本瞒不住人的,除非瞎子聋子否则一定可以探听到,柳元景不瞎不聋,所以提前一个月知道这些事情也就是毫无悬念的。他的反应也迅速,立刻安排抢收夏粮,然后迁移民众到后方,坚壁清野,一粒粮食一滴水也不给鲜卑人留下。 如果是以前,就这一招就够鲜卑人喝一壶了,现在他们在中原待久了,也知道储备粮草了,并不是一味的抢劫,故而并没有对拓跋崇的军队有太多的影响。实际上,这也是拓跋崇所需要的,他本人并不是一个狂妄自大的人,何况上一次又被刘义季活捉,丢了大脸,作战就更为谨慎了,现在他还没出动,敌人就恐惧了,这不就是增加自己的声势嘛,何乐而不为,和他一起的穆伏干也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并没有其他鲜卑人那种豪迈或者说狂妄,实际上他们这一次不顾皇帝的意见强行出兵也是有自己的考量的,一方面他们是要借机增加自己在鲜卑中的声望,鲜卑的组织结构和汉族不同,没有功高震主一说,谁功劳大谁就势力大,甚至可以自己称可汗,不存在那种父子传位的必然性,也正是因为这个,拓跋晃才会坚决的把他们的行动透露给杨小瓜,毕竟儒家思想培养的拓跋晃绝对不能容忍这种觊觎自己皇位的野心家,宁予外人不予家奴,这也是亘古不变的帝王心术。 这两个人并没有直接进攻洛阳,洛阳也放不开这许多人,穆伏干带十万人出河内郡攻打荥阳,拓跋崇出华山,主力攻击渑池,打算发动钳形攻势,夹死洛阳的柳元景。他们就赌的是自己的速度足够快,叫援兵无法迅速抵达或者说不敢全力支援。毕竟柳元景和两边的薛安都和垣护之关系并不密切,就算人家想支援,他也不一定放对方入境,防人之心不可无呢。 他们想的并不错,确实柳元景和薛安都垣护之的关系都说不上有多好,但是,他们忽视了这几个人上头还有一个名义上的主帅杨茁。杨小瓜早就下令知会了这几个人,协同作战的事宜,他本人虽然没有亲临洛阳,那只是为了不抢功,掩人耳目的,实际上早就安排好了分工合作的事宜,叫三个人各负其责,除非最后需要合兵一处的时候,否则不轻易合兵,也就没有指挥权争夺的问题,实际上柳元景也不希望上边有一个婆婆来指手画脚,巴不得杨小瓜这样安排,本人最好远离洛阳,就安排一下后勤就好。 就这样,薛安都是最快的,他在梁州早就憋坏了,别人至少还有个平叛的机会,他连个造反的都遇不上,这几年来除了收拾马匪扩充实力就是不停地从羌人手里搜罗勇士加以训练变成自己的武装,至于说钱哪里来,有某位财大气粗的主帅还用担心这个么,反正就是安排羌人去挖矿,然后有人来收购给钱给粮食给武器,就这么简单,西部没有丁口,没有粮食,但是有大山,有山就有矿,他搞不清楚这些大石头有啥用,人家罗氏商行的人知道,交给他们分门别类采集,然后砸碎、过筛子,筛完了商行就派人运走处理,留下的是白花花的大米和寒光闪闪的刀枪,让他们就像捡了宝一样乐得合不拢嘴,所以这几年虽然很闷,他的实力可是增加了不少,手里足有五万大军,还都是骑兵,至于带甲武士也高达数万,这战斗力就算是叫他去把吐谷浑百万之众灭了也敢。垣护之没有他那么早就暗地投靠了杨小瓜,但是表现也一直恭顺,所以得到的好处也不少,离朝廷太近,不敢发展骑兵,所以只有两万骑兵,但是水军战船可是有百十来只的,仗着黄河运输的便利,没少发漕运财。 渑池和荥阳城市都不是很大,但是依山傍水,地势险要,不是那么好打的,经过十几天的围攻,眼看着拓跋崇要拿下渑池了,薛安都的三万大军就已经到了,还是走山路从背后出现的,死死堵住了拓跋崇的退路。然而,当双方面对面的时候,薛安都才惊讶的发现,对面的人马看上去漫山遍野,其实只有五万人,拓跋崇本人并不在这里,统帅其实是他的儿子拓跋丽,这鲜卑人都是大胖子大胡子罗圈腿的,除非两个人打过交道,否则确实很难搞清楚谁对谁,就连年纪也不知道,所以冒充了这么久也无人知道,只是看到了薛安都,害怕对方把自己当成肥羊,拓跋丽这才亮明身份改换旗号,免得不明不白被人拿去抢功劳。 薛安都的表现先是惊讶了一下,然后就是愤怒,老薛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呀,区区五万牧民就敢拦阻我的铁骑?看我不给你点颜色看看。想到这里,薛安都就伸手去拿自己马身上挂着的方天画戟,结果给斜刺里伸过来的一只手给按住了,吓了他一跳,谁呀?他扭过头一看,正是自己的儿子薛道标,薛道标自从拜火龙真人为师之后,在西北学习了五年,然后就下山辅佐老爸,多年来东挡西杀战阵无数,但是一直没有什么成名的机会,只见他面容恳切:“父亲大人,你老人家已经威震天下了,就把机会留给儿子吧,儿子也需要扬名立万呀。” 薛安都抚须大笑,“哈哈哈!说得对,为父老了,应该你们小辈的出头了,去吧,不要给老薛家丢人。” “诺!”薛道标满心欢喜,一提马缰,战马千里一丈青一声长嘶,噌的一家伙就冲出去十几米远,吓得身后的亲兵一哆嗦,赶忙纷纷催马,紧跟着主人杀了出去。 三千骑兵在薛道标的带领下成一条箭矢状直直的冲下山坡直扑拓跋丽的帅旗。下象棋的都知道,马走日象走田,为什么马走日呢,因为骑兵冲击很少直愣愣的强攻敌阵,都是划出一道小弧线,从侧面扫过敌人的阵线,至于说象走田,那倒不是因为大象斜着走弧线,大象那么老胖的,站的地方大,所以走过去要占据一块田,仅此而已。所以这骑兵对冲东方是很少有的进攻方式,损失太大,得不偿失,但是现在,薛道标就采用了这种得不偿失的进攻方式,要硬生生的冲击对方的骑兵方阵,他是要疯吗?看着薛安都那副赞赏的表情,显然不是,看来这么做是有自家的底气的。 底气来自哪里呢?来自于装备和人员,这只骑兵看上去很普通,都是身穿破破烂烂的老羊皮袄,很符合大西北的风格,一点也不像朝廷精锐,但是实际上,这只土里土气的骑兵部队绝对是薛家千挑万选出来的关西子弟和羌人猛士组成的,破烂的老羊皮袄里边都是内衬一层薄钢板,不但箭矢射不进去,连钢刀砍上去也就是个白道子,是专门为轻骑兵准备的一流防护手段,只要不碰上传说中专门对付骑兵的陌刀手、长铩军或者杨家特有的利斧军团都可以说是所向披靡的。 这么一支部队冲进拓跋丽的草原游牧骑兵队伍里,就好像一把把铧犁冲进了水田一样,到处水花翻飞泥狼翻滚,说势如破竹还不如说是羊群和草原的碰撞。连一炷香的功夫都不到,薛道标就杀开一条血路来到了拓跋丽的马前,手里的方天画戟分心就刺,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这一系列的动作直接就把所有人都搞懵了,包括敌方的主将拓跋丽,他都没看明白怎么回事儿,就看到前边一阵乱糟糟的,紧接着就有一匹黑马来到了眼前,马上一员青年帅哥,一身白袍银甲,那叫一个耀眼呀,简直是晃瞎众人,也不怪他惊讶,古代作战很少人耍帅穿白衣裳的,太容易吸引敌人的主意,会被群起而攻之,但是老薛家却是一种传统,人人都是这样子,一袭白袍,一直到薛道标的重重重孙子薛仁贵薛白袍匹马闯辽东三箭定天山之后,这身衣服才真正成为薛氏家族的“人标性装备”。 说时迟那时快,薛道标可不管对方懵不懵,毫不犹豫就照着对方的心口一戟刺了过去,拓跋丽这才反应过来,赶忙手忙脚乱的挥动马刀去挡,那能挡得住吗,马刀多短呀,进攻的时候是很轻很快,但是防守,谁会用马刀防守呢,好在拓跋丽也不是完全的白痴,马刀抡出去就醒过来了,知道自己这一下不成的,就赶紧把脚脱离了马镫,用另一只手去辅助右手发力,然而,很明显是无用的,一声轻响,那柄马刀就给挑飞了,画戟去势不衰继续向前刺向拓跋丽的心脏,拓跋丽一个扭身,要躲开这致命的一刺,哪能躲的开吗,一下子就给对方划破了外面的犀牛皮铠甲,拓跋丽大叫一声,一个倒栽葱主动掉下马去,总算是没给对方刺死,但是身上已经划开了一个大口子,血肉模糊,再加上从马背上跌下去,内腑震荡,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当场晕厥。 薛道标还要补上一下子彻底解决对方,被鲜卑的亲兵拼死拦住,用身体挡住了致命的一击,趁乱抢走了昏迷的主帅。薛道标也不去追赶,就势一戟刺死了那个扛旗的壮汉,顺手躲过对方手中的大纛,高声怒吼,“鲜卑人败了!投降免死!” 立刻有薛家儿郎跟着齐声大喊,“鲜卑人败了,投降不杀!”,古代军队作战,指挥官的命令是很难传达的,所以大家都是跟着帅旗前进后退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下军棋的时候只要拿下军旗,就算对方的军长司令都在也是一样算输的原因。就是到了近代,按照惯例,一支部队失去了军旗等于全军覆没,是要被上级取消番号的。而每一支部队战败之前都会转移甚至销毁军旗,免得被敌人缴获成为这支部队的耻辱,所以我们在朝鲜战场上虽然歼灭了很多敌军部队,也只是获得两面军旗北极熊团和白虎团军旗的原因。当然了,由于某些人的不要脸,仍然重建了这两支部队,无视军旗被缴获的事实,那就是比脸皮了。 不管怎样,古代还是很尊重这一传统的,帅旗丢了,主帅就算活着也是失败了,这些草原骑兵立刻就战力化为零,开始不顾一切的转身逃走,虽然说薛家军拦住了他们的退路,但是也架不住他们满山遍野的瞎跑,所以经过一天的战斗(或者说一天的抓俘虏),薛安都长子薛道标成功的以三千灭五万(当然了,其实那只是在另外三万人的协助下,古代人写书喜欢夸大其词,我们不予深究。),从此薛道标名震天下,被称为少年英杰,并且成功入选了孝建年轻五杰之首(年轻五杰包括薛道标、薛道次兄弟、垣承祖、垣恭祖、垣崇祖三兄弟),至于杨家的杨茁、杨荟杨敢等人是绝对不算的,不是世家子弟将二代的都被无视了。 而在此时,消失了踪影的拓跋崇已经悄然出现在梁州了。原来,他叫儿子举着自己的大旗,猛攻渑池,虚张声势吸引敌人的注意力,自己悄悄地进入了汉中,打枪的不要,现在站在南郑城之外,拓跋崇仰天大笑,“哈哈哈,任你奸似鬼,吃了老子的洗脚水。”他回头看了看自己身后的十万大军,不由得仰天大笑,“哼哼,现在南郑城是老子的了,薛安都,看你多管闲事,现在老窝给我端了,看你还嚣张不?” 说罢,手中的马鞭一指前方,很随意的画了一个狐,把前方的城池笼罩了起来,“给我团团围住。”一声令下,十万大军就开始动作了,迅速地安营扎寨,真的按照了命令,扎下了方圆数十里的营盘,把南郑城围了个水泄不通,不能说一只飞鸟都飞不尽,反正普通的老鼠是没希望了,因为光是壕沟就挖掘了足有一丈深,这巨大的工程量,就算是鲁班来了也要瞠目结舌呢。 话说他这么大张旗鼓的折腾,对面的南郑城就像是聋子瞎子一样毫无反应,甚至连一个把门的士兵都看不到,旗号锣鼓全都进入静默状态,让拓跋崇甚至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来到了一座死城。 说起来简单,执行起来没有那么快的,从早晨忙到天黑,这项工程终于完工,拓跋崇命令大家休息一夜,等到白天再进攻。然而,快到半夜,拓跋崇又命令大家全都起床来,准备预防偷营劫寨,他这么做也没错,按照惯例,敌军远来,第一夜是最疲劳的,很容易睡死,拿来偷袭最好了,拓跋崇也确实很疲劳,随时有倒下睡觉的冲动,但是必须强忍着,防止自己睡倒了。然而,从半夜忍到了三更天,一个人影也欠奉,又忍到了五更,鸡都打鸣了,敌人还是一个也没有。拓跋崇再也忍不住了,一头摔倒在地上,沉沉睡去。士兵们也是骂声一片,昏昏睡去。 然而,就在大家刚刚进入梦乡之后,突然四周围金鼓大作,把大家从梦中吵醒,纷纷拿起兵器冲出来,幸亏大家困死了没有脱衣服,否则光是穿衣服的时间就够敌人杀一通的了。 总算冲出寨门,乱哄哄的站好队,再看外边,一个人也没有找到。大家乱哄哄的骂着街回去睡觉,然后,好不容易再次睡着了,外边又是金鼓大作,鼓乐喧天。大家再也不肯动,被军官们用皮鞭驱赶了起来,再次有气无力的站好,仍然是一个敌人也没有,一个个怨气冲天,再也不肯回去,直接东倒西歪躺在了地上,反正才秋天,冻不死,就这里睡吧。 这时候军官不要说用皮鞭,就是用刀砍也没有用了。很快这些人就睡得鼾声如雷,就算开炮也没有用了。 又过了大约半个时辰,真正的突袭到来了,只见从四面八方的山岗上突然出现了无数的旌旗,然后在各个高点出现了早就埋伏好的投石车,以西北方向的鲜卑大营为核心发动了漫天火雨式的攻击,透出的不是石头,而是早就准备好的陶罐,里边是灌满的火油,铺天盖地的压向了拓跋崇的队伍,这些人都在熟睡中,而且还是毫无征兆的突然打击,根本来不及反应,就给从天而降的火油浇了个透心凉,当然了,并不仅仅是那些士兵,还有帐篷,粮食堆、武器库等等,也有马厩。连着三轮的火油,紧接着就是火箭。火箭用床弩射出,每一支都有一丈多长,宛若一根巨矛,箭杆通体由桐木制成,上边包裹着一大包硫黄焰硝等物组成的炸药包,这种东西本身不带一点火星,但是在空中飞行的过程中随着和空气摩擦的过程就会自燃,变成一团团熊熊烈火落入敌阵,正是罗氏商行特制的传说中来自西域罗马的希腊火,经过罗氏商行改进之后变成了现在这种无坚不摧的远程打击力量,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必备。 这东西纵横肆虐欧洲一直到中世纪,直到火炮的传入才逐渐消亡,现在拿来对付刚刚走向农耕的鲜卑人,那就是降维打击了,很明显,鲜卑人对此毫无准备,也毫无还手之力,转眼之间就变成了一只一只人形火炬,惨叫嘶嚎,有的满地乱滚,有的奔跑挣扎,但是无论怎样都无法扑灭这种大火,反而是把原来没有被点燃的地方都一一点燃了,全无幸免。本来,四处埋伏好的刘宋军队打算趁乱突击的,但是看到这幅惨状,纷纷停住了战马不敢上前,生怕自己也被烧死,只能原地等待,敌人烧成灰烬,火焰熄灭才敢进入打扫战场,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打扫的,什么物资都没有了,到处都是焦炭状的物资和尸体,数不胜数。 幸好鲜卑人扎营是四个方向,面积也很大,这才没有全军覆没,但是也损失惨重,一战之下,烧死了三万多人,物资不可计数,马屁也无法计算,鲜卑大军兵退五十里,这才依山傍水扎下营盘,人死的不多,受伤的也没有,这种大火只有烧死没有烧伤,士气那是低落到了极点,需要休整几天,等待支援,短时间是无力作战了。 作为此战的指挥官,雍州刺史朱修之一战惊天下,但是他也是后怕不已,一方面是没想到这种武器如此厉害,幸亏数量有限,否则,那就不用他们这些人打仗了,直接就武器决胜了,同时也深深的畏惧我有这种武器的罗氏商行究竟有什么样的实力,已经不能用庞然大物来形容了,简直是无可匹敌了,朱修之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甚至整个朝廷的力量和对方相比恐怕都是儿童和巨人的关系了,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对方似乎对政权的兴趣不大,只喜欢赚钱,所以才把他们当成代理人来使用,否则。。。。朱修之不敢想也不愿想下去,他也需要休整几天,好让自己从无边的恐惧中摆脱出来,同样需要修整的还有他的士兵,这些人虽然没有动一刀一枪,但是精神消耗比打十次生死搏杀都要消耗巨大,三万人马至少有两万人当场就把苦胆呕吐了出来,这些杀人魔王也没有见过这么惨烈的场景,幸好死的是敌人,如果是自己人,朱修之断定,那么自己就可以退休了,因为自己的精锐部队已经废掉了。 第173章 战梁州 朱修之是雍州刺史,怎么跑到薛安都的梁州来了呢,这当然是杨大将军杨小瓜的安排,他深知拓跋崇这个人绝对不是莽夫,相反的此人在战场上屡败屡战,各种失败的经验会叫他久病成医,越发的谨小慎微,不可能冒冒失失的明目张胆进攻,虽然不知道对方葫芦里买的什么药,但是牌在自己手里,不怕对方翻出天去,他就提前用将军令安排朱修之和薛安都这两个一向井水不犯河水的人做了一次小配合。 朱修之这个人忠于朝廷,本身并没有什么政治倾向,所以这种人是纯粹的武将,只要能打胜仗就会听从安排,至于薛安都,他自然相信杨小瓜不会害他,而且既然有杨小瓜安排,自然也不会在意朱修之会不会鸠占鹊巢,总之只要能打胜仗,甘心做个棋子又如何了,难道朱修之是个纯粹的武将,薛某人就不纯粹了么,薛安都的野心是扫荡西北,重返故乡,做一个家乡的封疆大吏,至于更远的目标,现在还没有,也不需要有,总之能打仗能升官能衣锦还乡就可以,为了这个目标,薛某人愿做任何帮他实现的人马前卒。 结果,果然他们的配合收到了奇效,薛道标一战成名,成为青年俊杰榜上的翘楚,朱修之也是如此,成了威震天下的名将,试问天下名将有几个能在一天之内斩首数万的,武圣人关老爷也不成呢。 通过这一战,薛安都再次加深了对杨大将军的钦佩之情,你说都是人,咋差距就这么大呢,人家就是这么随随便便几句话,自己就立了大功了,真的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古人诚不我欺,薛安都下定决心,以后还要继续跟紧杨家郎的步伐,抱住大粗腿不撒手。 朱修之对于这位杨大将军是从来没合作过的,仅仅听说对方是少年英杰,是个文坛才子,至于怎么就变成了自己的统帅并不了解也并不理解,只能认为是对方和皇帝的亲密关系,自己比不了。然而,经此一战,他就知道了,自己真的比不了,不是对方和皇帝的关系,而是对方的战略战术以及更重要的武器物资的调配,他不知道杨某人就是某庞然大物的后台老板,否则早就怀疑人生了,现在他只是惊讶于对方能够搞到这些物资装备的实力绝对不是一个官二代富二代或者天子近臣能做到的,更重要的是战术的安排,战场的选择,哪一个都足以证明,这位没有现身的大将军的厉害已经不是自己能够望其项背的了,他和以前那些鲜卑人一样都产生了一种念头,此人只能跟随不能对敌,这种念头将逐渐化为烙印,深深刻在心里不可动摇。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也是政治斗争的手段,这其中武将的个人素质很重要,可以画龙点睛,而整体军力的比较则是要依靠国力的比拼,包括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现在虽然拓跋崇首战失利,但是如果撤军那才是真正的失败,从此之后他和他的家族都将在北魏朝廷中失去一切权势利益,甚至会变成被人瓜分的肥肉,所以为了政治利益,他必须殊死一搏。休整了十天之后,拓跋崇决定重整旗鼓再次发动,他坚信,自己是中了对方的计谋这才失利的,现在要扭转这一切就要放弃玩什么智谋,直接用自己强大的军力碾压过去,强攻南郑城。 其实这也是正解,鲜卑人靠的是精锐骑兵的血腥战斗一统中原的,什么时候擅长玩阴谋诡计了,以短击长哪行,所以这一次他也不搞什么心理攻势了,也不去围城,就是强攻北面的城池,要用添油战术活活耗死对方,为此,他特地拉来了自己领地上的十万仆从军队来攻城,这些汉奸部队,不管他们是被迫的还是主动的,反正在对自己同胞的屠杀上,他们永远是无怨无悔的生力军,鲜卑人用他们摧毁过中原无数的城市,一向是无往不利的。而这样子老老实实的作战方式反而给朱修之带来了麻烦,大麻烦。 朱修之是刘宋名将,虽然刘宋名将委实多了些但是几十个州均摊开也不算很多了,仍然是少有的厉害角色,他的特长就是坚忍,搞一些奇思妙想并不擅长,但是中规中矩的事情那就格外有耐心,无论多大的压力也压不垮,但是他的缺陷就是他是客军,并不是梁州的刺史,而守城战这种残酷的战斗需要全城甚至全州的人民全力以赴,显然他的号召力远不如在梁州呆了好多年的薛家父子,那些富豪们在配合上总有些阳奉阴违,搞得他火大,有时候真想杀几个人立威,但是不行呀,这里不是他的地盘,而且就算是他的地盘也不行,九品中正制还没有完全废除,这些世家在朝野都有相当的话语权,如果玩硬的,恐怕人家没咋样,他就要卷铺盖滚蛋了。 这种矛盾随着战争的延长开始越发的尖锐了,虽然是防守一方,但是人员和物资的消耗那些也是天文数字,索性敌人没有全面围城,后方的粮草还能源源不绝的供应上,但是士兵这一块就开始出现缺口了,攻城战打了一个月,拓跋崇的汉军仆从折损了四五万人,但是看不出来任何枯竭的迹象,敌人通过抓壮丁的模式不断的增兵,如果不是粮草运输困难,拓跋崇甚至可以一口气运上来五十万炮灰,就算用尸体垫也要把南郑城掀翻,没办法,那一战太惨烈了,几万人烧成了焦炭,如果不拿下南郑城,拓跋崇的个人威望军队士气都会化成烂泥的。 他这么弄,朱修之就很难受了,他只有三万军队能够指挥,这是他的精锐,拿来拼消耗十分的不值得,但是又不能不拿来消耗,虽然也有征集了三四万民军来支援,但是那些人也就是搬搬东西打个辅助,真的顶到前线上不说杀人,就是看见了鲜血恐怕就能崩溃,到时候光是踩踏就能叫朱修之欲哭无泪了。 此时的朱修之终于体会到作战的根据地的重要性了,也无比盼望着那位薛安都刺史赶紧回来,自己真的小觑了天下英雄,在这样打几天,自己的三万人就该打光了,同时他再次深深地体会到自己一开始那一战的胜利有多么侥幸,原来,少了那位没有见面的杨大将军的谋划和物资供应,自己根本打不过鲜卑人的疯狂进攻,尤其是当他发现那一批投石车仍然在前线上使用着,稳定的杀伤了无数的敌军的时候,他益发的惊叹于这批武器的质量优良,非当世任何武器能够比拟的,要知道,就算是现在,一根坦克炮管的使用寿命才几秒钟而已,这样看就知道这些投石车能够坚持一个多月而依旧正常是多么惊人的质量了,朱修之不懂军械,但是他懂得这些东西用几天就会坏的事实,否则古代攻城战动辄一年半载,那要是武器不损坏,天天那么轰炸就算是泰山也砸塌了,怎么可能守得住,其中主要就是攻城武器要不停的制造和维修,还有物资的消耗,包括石弹的制造等等占了百分之九十的时间,真正的肉搏什么的一年里加一起也不会有一个月(按分钟累计的算法)。 此时的薛安都去哪里了呢?他还在翻山越岭的返回路途中,山路很难走的,他打败了拓跋丽,然后发现拓跋崇不见了,进过审讯,终于知道敌人的主力进攻自己的地盘去了,就很愤怒,但是并不着急,反正家里有朱修之的人马埋伏着,敌人一时半会儿不会得手,他又联络了柳元景这一边,通报了战况,得知柳元景已经和垣护之合兵去对付穆伏干了,这边洛州不再需要自己,就个对方打了个招呼,这才返回梁州,这一来一回还带着大量物资,速度自然就慢了,再加上薛安都并不是很着急,他有信心杨家大将军的安排绝不会叫自己吃亏的,所以他的任务反倒是要安稳的带着军队回去,不要在路上因为着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前边的胜利就白费了。 就这样晃晃悠悠的,在四十多天后,薛安都大军出了秦岭,回到了南郑附近,一路走来游山玩水还收了好多马匪,以至于他的三万大军回城的时候不但没有减员,反而膨胀到了十来七八万人,就算是扣除了俘虏,也有五万人这么多,真的是肥得流油了。大队人马迤逦着长途跋涉终于到了南郑附近,薛安都知道这样带着人过去对前方的战况毫无帮助只会添乱,就离着一百里原地安营扎寨,派出长途斥候去打听情况,听说前方战况十分吃紧,就立刻吩咐把队伍分成两队人,薛道标一万人押着三万多俘虏绕路去往后方晋昌郡安置,俘虏嘛总要先整编,做好心理辅导才能安排作战,否则只会捣乱,剩下的两万精锐和两万多新招进来的乡兵土匪重新编组来到南郑附近,虽然是骑兵,这一来一回也要一天时间,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静悄悄的就绕到了敌军的后边。半夜时分,大家吃好了夜宵,喂好了马料,就来到了拓跋崇的后营。 按理说几万人马的动作是瞒不了人的,但是这些天,拓跋崇也急眼了,虽然死的是汉军为主的仆从,那一下子五六万人没了也是大损失,不说别的,人吃马喂的都是真金白银呢,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打仗那可是个吃钱的老虎,光打损耗没有收获,拓跋崇的眼珠子都紫了,就没有心思来防备自己的背后是否有人来了,另一方面也是消息闭塞,他万也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这么不济事,一个回合就给人家活捉了,想着五万人马怎么也能和人家周旋一番的,哪想到光送人头了,还给人家顺利班师来到自家的背后。 就这样,天时地利人和都被薛安都占据了,半夜里五万大军突然发动了袭击,五万人是不可能一起冲锋的,那要蔓延多少公里,世界上哪有这么大的营盘,所以,薛安都是兵分两路的,自己主攻敌军西面,薛道次主攻北门,有薛安都先动手,听到号令之后薛道次再跟着双管齐下,杀敌人一个首尾不能相顾。 薛安都来到西门外,也不耽搁,双腿一夹马肚子,战马小白龙一声长嘶就冲到了吊桥附近,薛安都摘下背后的宝雕弓,眼睛连瞄都不瞄一眼,刷刷就是两箭射断了敌军的吊桥的绳子,吊桥轰然落下,那声音比地震也差不了多少,大半夜的声音传出去好几里远,薛安都一向以勇力着名,至于这箭法么是第一次显露,双箭连珠震惊天下,不亚于他重孙子薛仁贵的三箭定天山,射开了吊桥也不废话,一马当先就冲进了敌人的大营,在营门外根本不减速,双臂平端一丈长的方天画戟对着营门一拧一撞紧接着一挑,百斤重的大门就被掀翻了,直接飞出去十几米远,把门的小兵子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听到轰然巨响,然后就是眼前一黑,数不清的马蹄从他身上踏落,他就变成了一滩泥,一缕香魂渺渺飞向北方。 后边的大队人马一看见主帅已经冲入敌营,也就不犹豫了,跟着鱼贯而入,然后分成若干小队,开始攻击。夜间的营盘里边大家都在睡觉,基本上除了巡逻的就看不见人,这些薛家的虎狼之师冲进去也不废话,看见人就杀,远的射箭近的刀砍,看见帐篷就点火,看见马厩就冲过去拴在马镫上带走。古代人大多营养不良,夜盲的占多数,所以最害怕劫营了,夜里只要一有响动就很容易出现营啸,那家伙自己杀起自己人来可是毫不手软的,只要出现营啸,不用敌人打就能减员三分之一,然后就再也没有作战的能力了。现在遇到劫营,如果睡得沉的可能就被火直接烧死了,冲出来的迷迷糊糊还认不清方向就给敌人一刀杀了一箭射死了,总之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这要是一两万人的营盘根本不用敌人杀,自己就完蛋了,三国时候甘宁百骑劫营就是这个道理,一百个人冲击几万人就像逛街一样简单,到最后一百个人一个死的都没有。这一次拓跋崇有将近二十万人(包括汉军仆从),所以营盘占地面积很大,方圆十几里,这样每个营寨之间都有隔离缓冲的空间,这样光是偷袭只能导致北边和西边的营盘崩溃,等到薛安都父子杀散了或者说歼灭了两三万敌军的时候,拓跋崇也终于有时间集结了军队布阵迎敌。 拓跋崇在中军大帐里都快吐血了,前边攻城不利,损失五万多人也就罢了,毕竟大多数是汉军仆从,但是这次偷袭就不一样了,薛安都从后边杀过来,那可是实打实的死的都是鲜卑人了,鲜卑人虽然这些年人口增加了好多,已经有上千万人口了,但是纯正的士兵也不多,大多数变成了农耕的地主什么的了,没有了当初的彪悍,骑兵战士有限的,现在给人轻而易举就杀了好几万人,叫他简直是痛心疾首了。拓跋崇阴沉着脸听着汇报,听说敌人分两路,一路从西门进来一路从北门进来就很是郁闷,自己想一鼓作气全歼都难了。 “源贺将军,你马上带着三万人去西边阻截敌军,本王去北边拦住敌人。”拓跋崇吩咐道。他想着北边更近,应该是敌人的主力,西边是骚扰的可能性比较大,谁知道他的估计错了,两边都是薛安都的主力,而且薛安都本人在西边,错误的估算自然会导致意想不到的结果。 按下征西将军源贺这一头,单说拓跋崇带着五万人马列好了阵势,还没等出动呢,薛道次就已经杀过来了,拓跋崇捋着自己的一部虬髯,眯缝着眼睛看着对面,只见对面是一大堆骑兵,东一疙瘩西一块的,就像是蚂蚁一样乱糟糟的冲了过来,不禁仰天大笑,对着身边的人说道,“我当是什么人来劫寨呢,原来是一帮子毛贼草寇呀,你们看看他们连个阵型都没有就这么压上来了,根本是不堪一击嘛。” 四周围的将军们虽然很不屑,心说人家是毛贼草寇都把我们打的乱成一锅粥了,那要是正规军我们岂不是完蛋了,心里不屑脸上不敢带出来,一个个阿谀奉承狂拍马屁,把自己如长江之水连绵不绝的崇拜之情争先恐后的表达出来,这捧哏技术简直了,光是吐出来的口水就可以淹死一头骆驼了。听了半天马屁,拓跋崇那是志得意满,用马鞭一指对面,正好指向一个白袍小将军,这位将军二十岁刚出头,身高在两米左右,身材挺拔,浓眉大眼面貌英俊,那叫一个帅呀,不说别的,就那种刀刻一样的面庞,希腊神明一样的身材,放到大街上足够迷倒一大片少女了,可惜这是在战场上,四周围都是凶神恶煞一样的鲜卑士兵,所以体会不到他的魅力,只能感受到他寒冰一样的杀气。这员小将军就是薛安都的二儿子薛道次,薛道次和哥哥薛道标相貌相似,但是气质截然不同,薛道标因为上山修道多年,居移气养移体,就自然而然带上了那种修道人的超然气息,有一种君子如玉的感觉,看上去更温和些,而薛道次多年来陪在老爹身边,经历了无数次血战,就自然而然的积累了很多杀气,整个人就有一种锋利如刀的感觉了。 武将有一种天生的感知力,虽然在十几万人的大营里,薛道次也明显感觉到有一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而且很不善良的目光,于是循着感觉望过去,就看见对面的营门高台上坐着一个中年将领,很是肥胖,一脸的大胡子就好像章鱼哥一般卷曲缠绕,很是腻歪,看到对方还拿马鞭子指自己,不由得大怒,热血上涌,一催马就冲了上去,手里的方天画戟一抖,戟尖直指对方的鼻子,厉声喝道:“那个胖子,你瞅啥?” 第174章 斩将 拓跋崇四周围乱糟糟的,当然是听不见对方小将军的声音,但是不妨碍他根据口型猜测对方的话语。 在一众亲卫的包围下,拓跋崇自然是毫不在意的,于是用马鞭指点着眼前的小将,咧开大嘴笑着说,“小家伙,老子便是拓跋崇,瞅你咋地?” 初生牛犊不怕虎,薛道次自然是不会害怕什么拓跋崇的名声的,更何况他也没啥名声,唯一一次出战就是给刘义季打落马下,一点都不光彩。一看对方敢挑衅自己,薛道次大怒,一看双方的位置,对方在建筑好的高台上,虽然只有几米高,但是那也是很高了,自己够不到,一咬牙一瞪眼,转身从背后摘下一张五石强弓,箭壶里拉出三支利箭,用眼一瞄,马上张弓搭箭,嗖嗖嗖三支连珠箭就射了出去。 利箭划破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声,拓跋崇并不畏惧,他身边自然有贴身的护卫,每人一柄硕大的全身盾牌挡在拓跋崇身前,就听见当的一声爆响,两个合在一起的巨盾被一箭射穿,这盾牌是由包着铜皮的拓木板制成,那厚度足有一寸半,就算是钢刀劈上也不过是个凹痕,这样坚固的东西竟然被薛道次一箭射穿,继而粉碎,木屑漫天飞舞,那支箭余势未衰继续飞向拓跋崇,拓跋崇吓坏了,这家伙还是人吗,一箭射穿两个盾牌呢,不过这也给他争取到了足够的时间,拓跋崇滚鞍落马,摔得稀里哗啦的,半天才爬起来,不过这也帮他躲过了那必杀一箭,丢脸就丢脸吧,命最值钱。 拓跋崇躲过去了,后边的人没躲开,被一箭穿心,惨叫一声掉下马,然后就是不停的嘶嚎挣扎,旁边的人看得心惊肉跳,叹息不已,却也没人救他,敌人的箭法太厉害了,万一上去也挨上一下就得不偿失了,反正这厮也活不了了,就这样吧。 他们就这样了,可是薛道次没有这样呀,人家射了三支箭呢,只看到第一支箭射碎了盾牌还捎带上一个倒霉蛋,另外两支呢,这时候,第二支已经到了,大家就觉得眼前一花,呼啦啦啦,地上掉了什么东西铺天盖地的,大家撕扯了半天才倒腾清楚,是帅旗,拓跋崇的大旗给人家薛道次射落了,这还了得,赶紧有人去把大旗挂上,没了大旗,士气低落,没有指挥,不打就失败了,可是呢,倒腾半天,发现装不上了,人家第二支箭射断了挂旗帜的绳子,第三箭射碎了旗杆上的轴,现在根本没办法挂上了,除非推到旗杆,可是旗杆要是倒了,那比旗子掉了还要恐怖,士兵一定会崩溃的,而且无可挽救,好厉害的薛道次。 幸好在古代旗杆还是有备份的,大家七手八脚竖起另一根旗杆,挂好大旗,这才稳定下来。可是他们忙活,薛道次也没闲着,趁着他们忙碌的档口,挥军猛杀,鲜卑兵没了指挥,不战自乱,等将台上忙活好了,底下已经被杀溃了。转瞬之间,薛家的士兵就已经深入到敌阵中,一百人为作战单位把鲜卑人本来就混乱的阵型彻底撕成碎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现在拓跋崇想指挥都已经来不及了。敌人是混乱的,但薛家的士兵并不混乱,他们从来接受的训练就是五十人或者百人小队独立作战,现在这种乱战正中下怀,刚好可以发挥他们最大的效率,虽然在敌人队伍中,但是毫不畏惧,宛若一把把钢刀疯狂的把对面的队伍剁成肉馅。 鲜卑人自然不会干看着这种境况的发生,而此时扭转局面只能靠士气的提升了,如何提升士气?当然是怎么跌倒怎么爬起来,士气因为薛道次的英勇而低落,那就击败他,夺回士气了,拓跋崇这么想着,扭回头问自己的身后,“哪位将军愿意去擒了这个小家伙来报功?” 身边的将领面面相觑,谁也不说话,要说真的去拼命,他们可能并不害怕,但是自己已经是功成名就了,对方只是一个无名小将,打赢了还好,打输了有可能丢了命还给别人当垫脚石,这买卖不值得做,所以除了有十成十的把握,没人愿意去拼命。想当年关老爷白马坡斩颜良诛文丑,真的是曹操手下没有能打的将领么,当然不是,许褚、张辽夏侯惇还有徐晃都不比颜良文丑差,但是怎么就要轮到关老爷出名?因为别人功成名就了,除非作战需要,否则没必要去拿生命和名望赌博了,否则能和马超打平手的许褚怎么就会不如颜良呢,能和关老爷打平手的徐晃也不会差的。 这时候有人耐不住了,冷哼一声,一脸鄙夷的看着这些将领,迈步走出来,双手合十,“阿弥陀佛,王爷,贫僧愿意出马,去把那无知小儿抓回来祭旗!”大伙一看,正是拓跋崇的贴身侍卫辛格,辛格是从印度高薪聘请的高手,一柄蛇杖很是厉害,但是两年前被青羊宫张长陵击败,后来北魏花钱赎人,就把辛格一起赎了回去。辛格回去以后,总觉得别人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总觉得别人窃窃私语嘲笑他,这也难怪,一个贴身侍卫第一次出战就给人家打败了,那是多么废柴,来自三哥的脆弱自尊一直感受到无穷的伤害。所以他一直想找个机会雪耻,现在终于有机会了,虽然他看不起薛道次,觉得对方年纪轻轻,没啥了不得,但是看到那些平时趾高气扬的将领们面面相觑,就不由得得意起来,你们这些尸位素餐的废物,关键时刻还是要我伟大的湿婆传人辛格来收拾残局吧。至于说会不会失利,他是从来没想过,一个年轻人而已,能有什么本事?骑马射箭,那是粗鲁人的做法,俺们可是伟大的婆罗门呢,有神圣的神力加持,一个小年轻算什么,就只抱着这种想法,辛格得意洋洋的越众而出,要拿薛道次立威。 看到出来的是辛格,大家一脸讥讽和同情,心说这个瓜怂,终于耐不住性子出来了,真的是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呢,自己几斤几两自己不清楚的也就是天下无敌的三哥和宇宙之主的南棒了。辛格并没有发现别人看向自己的是怜悯,他的脑袋里,别人那是嫉妒,嫉妒自己超凡的勇气(确实)和当世无敌的本领(鬼才信),辛格摇头晃脑的出来请令,拓跋崇也是病急乱投医,他觉得辛格也确实很厉害的,应该是运气不好才从不打胜仗吧,现在应该不会这么背运了,于是点点头,温言安慰了辛格,鼓励了一番,把辛格夸得头晕目眩,连头都低不下来了(傲气顶的),就志得意满的骑上自己的印度马,挥动蛇杖,身后一百僧兵跟着他径直冲向薛道次。薛道次正在耀武扬威呢,忽然看见从高台上冲下来一哨人马,马上是清一色的僧人,番僧,一个个高鼻深目骨瘦如柴,宛若地狱里的恶鬼一般,颇有一点恐怖,再加上这是半夜里,虽然四周围有很多灯球火把照明,仍然是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薛道次不由得握紧了戟杆,只有画戟在此时此刻才能给他一种安全感。 待到,辛格离着薛道次只有十米左右的时候,薛道次一夹马腹,战马咆哮一声,猛地窜了出去,骑兵打仗重要的是速度,等在原地等于自废武功,薛道次虽然年纪小,但是也是久经沙场了,绝不能吃这个暗亏,他这一加速,辛格也吃了一惊,他不懂得骑兵作战的要素,只是纳闷敌人怎么毫不畏惧就冲着自己冲过来了呢,说时迟那时快,辛格的蛇杖和薛道次的方天画戟同时递了出来,所谓的蛇杖就是一条特殊材质的藤棍,前端扭曲盘旋仿佛毒蛇一样,因为材质特殊,所以材质坚固重量很轻,对于辛格这样的人拿着正好,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骑兵作战,长兵器是很有优势的,所以虽然同时发出一击,薛道次的画戟一丈长,辛格的蛇杖不到两米,差出一大截子,所以薛道次的画戟已经插到辛格的胸前了,辛格的蛇杖还差老远了,辛格这才醒悟过来,这是骑战不是较量武功,这也不怪他,印度虽然有马,但是那是西印度,靠近巴基斯坦的地方,印度大部分是热带气候,不适合战马生存的,所以他们对于骑兵这一块不是很了解,上一次他对付张长陵,人家也是个老道,兵器短,所以他也没有直观的认识,这一次可就吃亏了,吓出一身冷汗,辛格赶紧变招,化刺为缠,杖法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如同青藤绕树一样缠绕拨挡,要利用自己深厚的内力和古怪的招数困住薛道次。 但是呢,这是骑兵作战,薛道次才是行家,他知道对方不好对付,所以根本不搞什么缠斗,不让对方发挥近距离的优势,所以就是硬冲硬刺,然后就一马冲过去,直接杀向后边的和尚队伍,他的亲兵也是一样,跟着他一起冲杀,仗着马速的优势冲击对方。两支队伍对冲而过,薛家的人占了上风,只是这一下子,就有十几个印度番僧被斩于马下,而薛家人一个受伤的也没有,双方扭身再战,又是一个硬邦邦的对冲。紧接着第三次、第四次,按理说,薛道次要是单挑还真的打不过辛格,人家练武功多少年了,内力深厚还有瑜伽功加持,身体可以随意变形,发出的力道也是古怪之极,但是薛道次凭啥和你决斗呀,能利用骑术的优势和力量的强大,干嘛不利用,反观辛格一方,四轮冲杀下来,一百人就剩下三十多人了,其他的都给揍下马去了,非死即伤,就连辛格自己一不小心也给薛道次用画戟在身上划了一个口子,虽然是外伤,辛格一运气就让伤口愈合了,但是总归在面子上是他输了一招的,颇为羞恼。战场上最忌讳情绪波动了,辛格这一恼羞成怒,就不在控制自己了,也用自身的蛮力硬劈硬砸,给薛道次造成了不小的麻烦,薛道次的力气不小也比不了对方几十年修行的龙象金刚之力呢,不过好在薛道次也是滑溜得紧,利用战马的优势,给他增加了不少的助力,利用一人一马的合力和惯性和辛格斗了一个旗鼓相当,但是这只是暂时的,时间久了,薛道次还真的有可能输掉这场战斗,当然了,作为一员骑兵将领,只要他不想,没人能逼着他死战,但是现在的情况是,进过开始的混乱之后,鲜卑人毕竟人多,而且多年来的草原霸主不是白来的,战斗力也是非同小可的,慢慢的就恢复了清醒,这样双方战斗陷入胶着状态,这种情况下,谁也不能后退,薛道次如果退了,前期取得的优势就会荡然无存,辛格退了,鲜卑人好不容易回复的士气就会荡然无存,一下子回到解放前。 这种情况下,双方都需要场外因素来决定最终的胜负了,于是乎,这因素就出现了。就只见到鲜卑人西侧开始了混乱,然后躁动越来越厉害,终于一发不可收拾,就听到远处一声怒吼,宛如一柄利剑刺破了长空,威风不可一世,“道次不要惊慌,为父到了!” 话到人到兵器到,只见远处人群中突然就腾起来一道人影,飞上了半空,然后扑通一声正好落在了辛格的队伍附近,就听得一阵接一阵的惨叫,随着这一声声惨叫,那团人影就已经出现在众人面前,原来是一匹毛色斑驳的青马,这种斑驳不是杂毛,在相马经上这叫做龙鳞,这匹马的名字叫乌龙驹,马上端坐一员大将,身高九尺开外,银盔银甲白袍长须,面貌方正器宇轩昂,双手宛如蒲扇大小,手中一杆方天画戟足有鹅蛋粗细,一丈二尺长短,戟身乌乌突突的沾满了暗红色的鲜血,戟上的锋刃还在滴滴答答向下躺着血,身后边并没有人跟上来,但是虽然没有人护卫,他一个人的气概就能压制住千军万马,正是南北朝时期着了名的万人敌,号称不亚于武圣关羽的存在,梁州刺史、平北将军薛安都。 薛安都怎么才到呢,他从西侧进军,相对的道路就比较绕,耗费的时间就很长,再加上拓跋崇派了大将源贺带人阻截,这个源贺也不是白给的,一柄开山大斧上下翻飞颇为凶猛,薛安都也是颇费了一番力气才把他斩于马下,这才带着人马冲进来,他冲进来看到远方金鼓大作,十分的焦急,就登上一个高坡观看,正看到薛道次和辛格死战,情况按理说还没有到生死关头,但是战场上刀枪无眼呢,薛安都看得出来儿子打不过对方,爱子心切,虽然一大堆儿子,但是老大薛道标从十来岁就上山学艺了,本领虽然强,在父子亲情这一块就稍微差那么一点点,不如薛道次更被他宠爱,当爹的宠儿字是没有道理的,凡是有经验的都知道,在家里被宠爱的往往不是最出色的那个,而是看上去比较普通的子女,所以薛安都就看不下去了,一着急,一声怒吼,连人带马从四五米高的土坡上就窜了过来,这一跳足有十来丈远,声势颇为吓人,还砸死了一个印度和尚,不过薛安都可没有功夫管那印度和尚的死活,一马当先冲了过来,不分青红皂白分心就刺,辛格看见薛安都过来了,但是他没理会,一方面是距离还远,另一方面他和薛道次相比也只是略占上风,并没有绝对优势不敢分心,于是乎,等他反应过来,薛安都就已经到了他的身边上,他吓得满头大汗,赶紧向外封堵这致命的一击,那可来不及了,薛安都那是谁呀,那可是战场上一锤定音的角色,勇力不下于关云长,又是近似突袭的状况,辛格想躲是不可能的,被薛安都一戟刺中咽喉,顺手一挥,头颅就被砍了下来,薛安都的亲兵赶紧过去捡了起来交给主将,薛安都高高举起这颗光头,三军士气大振,齐声高喊:“万胜!万胜!万胜!” 第175章 按下葫芦浮起瓢 薛安都一戟斩杀了拓跋崇的贴身护卫辛格,威震敌胆。辛格这家伙一直有一种蜜汁自信,导致的平时在营盘里七个不含糊八个不在乎,人缘很差劲自己偏偏还不觉得,每日里洋洋自得,这也是三哥的通病不足为奇,但是那个年代可没有人换位思考,讨厌就是讨厌,谁管你的恶心是不是有理由,所以总而言之,辛格的死对于营内众将领的心灵冲击并不大,甚至幸灾乐祸的人不少。 但是,辛格虽然骄横,但是他很能打这个事实也是他平时嚣张跋扈的依仗,军营里不是别的地方,弱肉强食是最基础的,本身嚣张又没有一点硬实的东西早早就会给人打闷棍的,所以对于辛格的实力大家还是有概念的,眼见得薛安都秒杀了对方,虽然有不讲武德的嫌疑,但是战场上武德是啥子玩意,强者为尊,不会有人矫情的。不管怎样,辛格死了,生活还要继续,战争也要继续,拓跋崇也不敢在台子上装腔作势了,带着全班人马下来迎战薛安都。 现在鲜卑人不敢单挑了,只能群殴,有大将呼伦和镇西将军封敕文一人一柄开山大斧双双杀出来要双战薛安都,薛安都毫不畏惧,一柄战戟上下翻飞力敌二将毫不吃力,鲜卑人这边的将军们一看直接群殴吧,十几个人一齐冲过来来打薛安都,可是人家薛安都还有儿子呢,还有副将呢,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纷纷冲上来助战,这一场混战,杀得天昏地暗(半夜当然天昏地暗了)、日月无光(后半夜了,都回去休息了)总之吧,很惨烈就是了。不管怎样,薛家军是占了上风的,越战越勇,拓跋崇自从给人家杀穿阵型就已经心生退意了,只是仗着营盘现有的防御设备才能稳住阵型,节节抵抗,硬生生打成了绞杀战。随着时间的推移,战局越发的向着有利于薛家的方向发展,而拓跋崇的崩溃不过是早晚的事情罢了。 大规模的战役不是讲故事,某某将领一刀斩了谁谁,然后敌军溃败,这种情况是有的,但是那需要双方战力不在同一个层次才行,否则都到进入惨烈的绞杀战,岳大帅名震天下的郾城大战,那就几乎打了一整天,对方的生力军全部溃败,岳家军不顾一切全力进攻才能胜利的,所以就算薛家军确立了胜势,最终战斗仍然要持续很久,毕竟薛家人少而且还有一半的是新招募的土匪,虽然悍勇,但是集团作战还是初哥,总会有令行禁止这方面的差距,战斗效率不足,等到这一战撑过去,就会变成无可争议的精锐了。 终于,在南郑城里作壁上观的朱修之不再看热闹了,他早就得到了消息,城下敌军的大营里乱成了一锅粥,但是朱修之这个人用兵谨慎,生怕是敌人自导自演的圈套,所以一直按兵不动,只是吩咐全体士兵进入临战状态,自己在城头上观望,等到对方打了一个多时辰了,眼见得血肉横飞,人脑子打出狗脑子来了,远远的在城头都能闻到那血腥的气味,显然就是薛安都的大军在袭营。战场之上瞬息万变,朱修之姓朱但不是猪,他也敏锐地观察到战争的倾向了,于是在胜负的天平上重重的投下了自己的全副身家,朱修之只留下了民军守城,自己的全部精锐无论步骑全都压了进去,这一下子,拓跋崇四面受敌再也坚持不住了,主动收缩兵力放弃了围城,要撤出战斗了。 都到了这种状态,你说撤退就撤退呀,那怎么可能,就算是天下第一轻步兵在北纬四十度线撤退的时候仍然不得不损失了一个幺八零师,更何况只会打顺风仗的鲜卑人,这一撤退自然而然就是一场超级溃败。 这里是西部,战马资源丰富,不存在后期农耕民族和草原民族作战的弊病,一般农耕民族步兵为主,打胜了也追不上敌人的逃兵,很难把胜利变成战略优势,这里不一样,薛安都和朱修之可以肆意追击敌人的溃兵,而这次战斗,拓跋崇损失了大量马匹,逃起来也就没有那么顺畅,被梁州雍州联军狂追了五天五夜,逃了将近千里,这才逃进了秦岭,只剩下不到万人,自他一下大量将领被俘被斩杀,可以说大伤了元气,而另一路穆伏干部队也被垣护之和柳元景击败,落荒而逃,人马折损干干净净。 三路大军趁势发动进攻,不但收复了失地,还组成联军兵困长安城,形成了多年来少有的势头,兵锋威胁到了北魏的核心地区大同,这下子北魏的朝野就吵成了一团。以高允为首的汉官集团要求坚守,抽调大军与南朝决战,扞卫在中国仅存的这点领地,而前一段时期喊打喊杀的鲜卑贵族则是截然相反,他们出身塞外,对中原本来就没有感情,就是捞一把就走的心态,既然打不过,就北撤,向西进军,和以前的匈奴一样经营西域也很好呀,双方代表的势力都很强大,就吵到了拓跋晃面前,要他决断。 拓跋晃在历史上说他仁孝,其实都是给人看的,能坐稳那个位子的哪有窝囊废呀,仁慈只是收拢汉族门阀的一种手段罢了,帝王的谋略怎么可能只有仁孝没有阴损,他思考了半天,一方面是他的老师代表的汉人势力,一方面是作为统治基础的鲜卑贵族,都不能得罪,于是和了稀泥,决定任命汉人主战派的代表高允为太尉,征调所有的汉族势力准备坚守陕甘一带,而鲜卑势力则负责安排都城北迁到高昌一带,太子拓跋濬跟着去高昌建立陪都,自己则是亲自率领大军东移到幽州,镇压躁动不安的柔然和东北各民族,充分给汉族地主阶级留下了行使权力的空间,反正闹到现在两个民族之间早就貌合神离了,还不如各干各的,省的猜忌。 他这里调兵遣将,刘骏那里也没闲着,得到前线大胜的消息,刘骏立刻大加封赏,任命柳元景为征西大将军作为征讨陕西的主帅,统领垣护之、薛安都、朱修之等人,不再受镇北大将军杨茁管辖,镇北大将军杨茁只负责东方河北一带面向幽云各州的敌军,这当然也是看到杨小瓜权力太大,趁机分权,而杨小瓜对此也是心知肚明的,一直保持低调的他,对此事毫无异议,痛痛快快的交出了相关的资料,甚至表示愿意交出镇北大将军的印信,对于这一点刘骏倒是没有就坡下驴的批准,他也知道,后面的战斗不会那么简单,万一打败了还要杨某人出来收拾残局,另外,魏国皇帝东巡幽云,谁知道有什么谋划,河北方向上必须安排自己信任的强将把守,虽然杨卿家的实力强的让人害怕,至少没有反叛的意思,总不能把这些重新交给叔叔们吧,说起叔叔们,七叔刘义季最可靠,但是最近身体不佳,经常呕血,御医说多年饮酒造成的,很难医治了,至于其他的叔叔刘义宣已经反叛伏诛了,刘义恭也是包藏祸心不能相信的,再加上弟弟刘诞羽翼丰满虎视眈眈,绝对不是鸟尽弓藏的时候,刘骏必须有心腹大将在外边在能确保安心。 就在大家聚焦在陕西的战事的时候,一个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消停了很多年的吐谷浑出兵了。吐谷浑本来是倾向刘宋一边的,受封节度使,共同出兵对付鲜卑,但是上一次慕容瑍出兵被刚刚十几岁的北魏太子拓跋晃击败,仓皇逃了回去,麾下的实力大大的折损了,草原民族强者为王,他虽然被父亲慕利延宠爱,但是作战失利名声就完蛋了,不再被族人信重,而前任可汗树洛干的儿子慕容拾寅多年来暗暗积攒实力,终于趁着慕利延生病的机会逼宫成功,获得长老大会的推举,成为新任可汗,慕利延随后不治身亡,他的家族子女全都被流放去了藏地,交给岭葱的王超童看管。 本来经过多年来的蛰伏,吐谷浑就已经积累了很强的实力,但是地盘太小了,再猥琐发育下去,经济要崩溃了,这迫使他们必须向外发展,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更多的草原和田地,向外只有两条路,或者像父辈一样和刘宋交好攻击鲜卑,或者联合鲜卑攻打刘宋,慕容拾寅经过认真思考,在北魏使者的劝说下,决定做一次大侠,扶危济困,帮助处于劣势的鲜卑人对付刘宋。其实这也很有道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吗,既然本身就和鲜卑是一回事,天生的有亲近感,而且呢,吐谷浑也明白,一旦刘宋取胜,他们也就没有机会左右逢源了,反而会变成被剿杀的目标,与其那样还不如主动出击,争取更大的机会。 就这样,慕容拾寅派自己的儿子,法定继承人易度侯为主帅,带领骑兵二十万,兵出金沙江,直扑四川的腹地,这一下子真的很致命,益州刺史杨勇只有不到三万的机动兵力,独木难支,一方面节节抗争,一方面赶忙求援,朝廷也不得不撤回了梁州刺史薛安都的军队,叫他回身联合杨勇反击吐谷浑,然而这样围困长安的就只剩下柳元景和垣护之的十万联军,不再占据优势,开始和高允为首的北魏部队进行对峙,这种对峙对攻守双方都是一种煎熬,于是朝野之中又开始吵得不可开交,有人说柳元景无能的,也有说朝廷应该选择和平的,各种势力的代表把刘骏吵得一个头两个大,而主持朝政的刘义恭因为刘骏提出来的削藩二十四条而故意韬光养晦一言不发,显然是要给刘骏难堪,把刘骏恨得牙根痒痒的,更加坚定了削藩的决心,一定要把地方的权力夺回来,交给皇帝亲信,这才能生杀予夺。 经过几天的争吵,最后还是范晔会同何尚之等人力排众议,坚决支持把战争继续下去,这才给了皇帝以足够的支持。范晔的哥哥范晏当时已经是侍中了,副丞相的位子,主动请缨到四川协助抵抗吐谷浑的大军,刘骏很是感动,立刻任命范晏为侍中、骠骑将军兼益州总督,总领益州梁州军事,把薛安都和杨勇统一调度在范晏的麾下,范晏本身就是个资深的官员,在四川多年,熟悉当地的情况,又是一个空降干部,仅仅是为了作战临时派遣的,这样不会触动地方大员的利益,不会被薛安都等人抵制,可以说是最恰当的人选,而陕西前线上依旧是柳元景做主将,增加了氐族人杨文德的三万氐人士兵作为补充,鼓励他继续对陕西作战。 按下柳元景那一头,单说范晏,范晏本是一个文官,对于打仗这件事情并不在行,所以虽然答应了外出赴任,心里并没有底,就下朝之后,去找弟弟范晔商量。 到了府门口,门房认识是三老爷(范晏是范晔三哥)来了,赶忙进去通报,本来说自己兄弟不应该这么麻烦,直接进去就好了,但是古代讲究个尊卑礼节,范晏是嫡子,范晔是庶子,不论爬到多高的地位,在家族中都要比哥哥地位低很多,所以范晔自然是开中门悬灯结彩迎接,自己亲自来到门口,深深鞠躬,“小弟不才,应该拜访兄长的,竟然劳烦兄长亲自来此,小弟的罪过,请兄长原谅!” 两兄弟的关系一直是不错的,所以范晏也就没有什么兄长的架子,哈哈大笑说着不要客气的话,和兄弟手拉手进去谈天。这一切都是光天化日进行的,所有明眼人都看得见,但是古代是宗族社会,家法高于国法,人家亲兄弟之间见面,任何人都挑不出错来,凡是试图找麻烦的都会被整个社会的宗法体系碾压致死,就算是皇帝也不行的。 两个人来到内堂,一看里边还有一个客人,正是范晏的好友王俭,现在也是尚书令了,刘义季的心腹智囊,范晏想到刘义季最近病危的消息,自己也曾经去探视,确实时间不多了,那么王俭的出现也就是理所应当了,非常时期,自家人抱团对外实属应该。 三个人分宾主落座,范晏坐在上首,王俭客座,范晔陪着一起喝茶说话,大家都是好友至交,也就不客套,范晏直接说出来意,“愚兄虽然在蜀中做过很久,熟悉民情,但是此行是打仗不是安民,这打仗的事情如何处理,还请兄弟教我。” 范晔不敢卖关子,也是直截了当地说,“兄在蜀中多年,这人脉自不必说了,所虑者就是薛安都不听调遣吧,这个请兄长放心,只要兄长安排黄豫做中领军参军,薛安都自然会听命的。” “哦?”范晏惊讶,“此话怎讲?” “薛安都虽然是北人,却也是我大宋子民,其人私心虽然很重,但是也很公道,只要你给他独立的空间,叫他立功,他就不会反水的,黄豫本来就是兄长辖下的县令出身,兄长调他也是理所当然,此人深通智略,是个大才,定会将兄长的事情处理妥当,另外此人和杨家侄儿的关系莫逆,又是多年合作,薛某人自然知道你和杨家侄儿的关系了,定会配合。” 范晏点头叹息,“我们早就知道那个人前途不可限量,现在看来还是小觑了他,此人何止不可限量,就是一个眼色就可以叫薛安都那样的悍将服气,也不知道他还有多少是我们不知道的力量。” “咳咳,”王俭咳嗽一声打断了范晏这句有些危险的话,“老兄慎言,我此来也有事要拜托贤兄弟二人,不知道可否” “王兄哪里话,有话直说便是,但凡可以做到,我二人无有不从。”范晏直接打包票,他弟弟范晔也是性情中人,他自然可以代替做主。 “衡阳王病危,前日,他托付我帮他的一众亲信武将寻个出路,王某人此生应该不会外放了,贤兄弟则不同,你不但马上要做封疆大吏,可以帮助安排,而且杨家千里驹也是手眼通天,想来给这些武人一条出路却是不难的。”王俭不客气的对着范晏说。 “哎呀,这哪里是你拜托我,分明是来帮我的好不好,知道我一个人赴任比较麻烦,所以送帮手给我,范某感激不尽。”范晏起身拱手,然后又问,“都有几人?分别是做什么的?” 王俭取出一份名单,递给范晏,然后说道,“有一个大将杨侑及,现在是水军统领,射术非凡,蔚宗一直管着水师,可以把他留用吧?” 范晔点头,“我知道这个人,极为悍勇,明日我就保举他做瓜州水军都督,应该没有问题。” “还有一个叫做董永的,枪矛之术甚是厉害,冲阵勇猛,此番。。。”王俭又说。 “此番和我一起去吧,我正缺一个前军统领,既然此人善于冲阵,正好可以用他。”范晏点头,然后又问,“还有什么人?” “还有步军统领铁中棠,此人一贯是衡阳王的侍卫统领,另外还有青羊观前任住持张长陵道长。。。”王俭把剩下的人一股脑的说了一遍。 “嗯嗯,张道长是方外人,正好和我一起回蜀中继续修行,铁中棠等人待到衡阳王那一日后,就叫他来我府中继续统领亲卫吧。” 就这样,三个人把事情商量好,人员也安置好了,本来范晔要留王俭和哥哥吃饭的,王俭就婉拒了,不想太招摇,范晔无奈,只好从后门送走了王俭,和哥哥一起饮酒到深夜,第二天醒来,各自散去。 第176章 设计 一切安置妥当之后,范晏就和皇帝辞行,救兵如救火,轻车简从日夜不停奔往蜀中,其他被征调的人员也不用汇合,各自出发,都去成都集合。 经过长达一个月的折腾,范晏足足瘦了二十斤,大冬天把自己晒成黑炭,这才在临开春的时候来到了成都,这还是幸亏轻车简从,路上船运发达,又采用了最新式的车船(明轮船的一种,祖冲之发明的,和公园的脚踏船类似,另外,大科学家祖冲之此时已经二十多岁了,被杨某人聘请去水军做了主簿,专门负责各种设备的研发和修改工作),这才能到达,否则至少三五个月。到了成都一问,敌军刚刚到了汶川一带,山高林密,路途难行,益州刺史杨勇已经亲率三万大军在前边布防,双方还在拉锯,互有攻守,范晏这才放下心来,召集官员们议事,黄豫已经到了,薛安都借口前线吃紧,指派了儿子薛道次来拜见范晏,并且随军听用,这是送儿子当人质的意思,给足了范晏面子,范晏自然懂得,写信大加赞扬了一番对方的勇武,同时就前一段的战事为薛家请功,封薛道次为破军将军,帅府后军统制官,花花轿子人抬人,双方就达成了默契。 范晏召见了杨勇留在城中的成都府郡守徐琰,徐琰本来就是范晏的幕僚出身,因为抚羌有功,升为县令,后来范晏入朝做了尚书仆射,徐琰就留在了蜀地,这么多年也变成了成都府的太守,也是封疆大吏了,两人见面不免唏嘘,徐琰汇报了大致的敌情之后,就询问总督大人下一步的安排,以前杨勇是刺史,要按照杨勇的意思办事,现在范晏来了,自然大家都要看范晏有什么想法。 范晏倒是和以前一样,表示尊重每个下属的意见,既然杨勇回不来,自己就去前边看看,征求一下意见再作考虑,徐琰很感动,原来大人还是以前那个文人风骨,并没有变成官僚,心中就安定了很多,不要怪古代人容易感动,实在是等级森严,九品中正制把人都禁锢了,就算装装样的礼贤下士都不会做也不能做,免得失去了身份,以至于范晏这样的动作才能打动人心。 范晏说到做到,他视察了一下成都府的布防,确认很安全之后,也就不再指手划脚,带上亲卫直奔在汶川前线的大营。 成都其实离汶川并不远,虽然说蜀道难行,那是指出川的路不好走内部其实还好,盆地里边无论坐船还是陆路都比较方便,否则就不是天府之国,而是穷山恶水了。走了大约五天,就到了前边,见到了风尘仆仆的杨勇,说来好玩,两个人都是风尘仆仆的,显然都没有安坐自己的位置,都在奔忙之中。 到了大帐里,范晏也不客气,坐下来就直接问:“杨将军,你是去哪里侦察敌情了么?” 杨勇接过士兵递过来的毛巾,擦了一把脸,露出了本来的英俊容貌,他憨厚的笑了笑,“范大人,末将只是去青藏转了转,顺便见了几个老朋友,所以没来得及去成都拜见您,不是末将不识大体,请范大人原谅。” “什么?”范晏差一点惊掉了下巴,他颤抖着手指着杨勇,“你你你,你的意思是你不是去敌营附近侦查,你去了敌人的老巢?” “正是!”杨勇点头,“我军势弱,敌人势大,如果我们单方面抵抗,早晚会出问题,刚不可久柔不可守,所以末将斗胆去了一趟青藏。” “唉,将军英勇,范晏佩服,可是,你去了敌人后方,这里的大营谁来管理,难道仅仅交给副将,这也太托大了,万一敌人来攻,军中无有主帅,我们如何坚守呀。”范晏不禁埋怨道。 杨勇并不辩解,只是憨憨一笑。看着他这副表情,范晏也是又好气又好笑,他和杨勇在一起也有不少年,心里很清楚这位的为人,绝对不是那种老实憨厚的人,此人勇冠三军,心智高绝,深谋远虑,从来不会做任何无智的事,更不会逞匹夫之勇,那么既然如此他的离开一定是有十足的把握,可这把握是什么呢,他一脸疑惑的望向四周,只见大帐里人员不多,只有他的两个贴身扈从,还有杨勇的副将,同样来自杨家的杨智,此外还有一个亲卫模样的青年正在那里斟茶倒水,范晏眼神一凝,忍不住“咦”了一声,这个人好熟悉的样子。 听到这一声,那亲卫就笑嘻嘻地转过身来,范晏仔细看他,二十多岁年纪,身材挺拔,约莫一米八多的身高,面貌清秀,头发微卷,双眼弯弯,高鼻梁,嘴唇也是给人很柔和的感觉,虽然一身士兵的衣服,但是当他懒洋洋的站直了身子,一股压抑不住的贵气就充满了全身,夺人心魄。他笑着抱拳行礼,“见过叔父大人,小侄唐突了。”此人正是朝廷亲封镇北大将军杨茁,字演景。 范晏这一惊,直接就把眼镜碎了一地,他双手颤抖,“你你你你,杨,杨家贤侄,杨大将军,你不在河北镇守,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古代大将军各有各的地盘,且不说朝廷法度,不允许私离训地,他作为大将军不用担心被惩罚,可是树大招风呀,他这么偷跑出来,真的不怕被人暗害么?想到这里,范晏自己也笑了,暗害他?这位先生在传说中是无敌的存在,虽然大部分将领觉得离谱,不认为他有多能打,但是肯去尝试一下的人似乎都死了,再说,杨某人身边奇人异士太多了,贴身的卫士战力非凡,传说中就是上万人也冲不过他的三百亲卫。 过了好久,范晏才平静过来,问他,“杨大将军,你怎么到这里来了,河北那边,离开你能行么?” 杨小瓜叹口气,“没办法呀,您也知道,我在河北那边这两年一直没有事情做,鲜卑人不敢惹事,我也就不好意思欺负他们,只能互相瞪大眼睛对视,太没意思了。现在杨勇大哥这边既然有人来惹事儿,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就偷跑过来了。” 范晏看着这位一脸无辜的晚辈,也是又好气又好笑,“你呀,别人避之不及的麻烦,你当成好玩,只是,我听说魏国皇帝已经驾临幽州,正对着你的冀州,你不怕他趁乱偷袭你?你可是不在那里的,万一他进攻,你那里军中无主,会乱套的。”说到这里,他的面色有些担忧。 “不会的。”杨小瓜赶忙安慰范晏,“拓跋晃和我很熟悉,他知道我的性格,他不惹我我还给他面子,他要是敢主动进攻,非把老婆本赔进去不可。我手下的那群杀神早就手痒痒了,再说,河北之地不是西北,他要是想打仗就会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离谱,还没动手,那些东北的异族就会造反的。” “原来如此!”文人讲究风度,虽然不理解对方说的异族内讧的事情,但是想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藏力量,范晏也就了然,不再刨根问底,人家能告诉自己这些就已经很掏心掏肺了,再问下去,牵扯到人家的秘密就不好了。想了想又说道,“那贤侄既然你来了,就由你指挥这里吧,老夫就不在这里碍眼了。” “不不不。”杨小瓜头摇得像拨浪鼓,“叔父大人是这里的总督,名正言顺,小侄就是来玩的,身份不可以暴露,而且就算是暴露了,三军也不会听我的,只会给整个战局造成负面影响,叔父大人尽管放手指挥就好,小侄给你做一个参军就可以了。” 范晏看杨小瓜这么说,也不矫情,继续坐在帅位上,举手示意大家都就位,然后就问:“杨勇将军,你刚才说你去了敌人后方,现在可以说说有什么收获了吧,你的下一步谋划是什么?” 杨勇此时已经洗漱完毕,换好了新衣服,听到范晏的问话,他试探的看向杨小瓜,杨小瓜鼓励的点点头,杨勇这才清清嗓子,缓缓说道,“敌人来了二十万人马,几乎是他们全部实力的一半,我的意思是叫他们来得去不得,都留在这里最好,要想这样,就必须做好两件事,一个是牵制住他们的援军,在他们不利的时候不能叫拾寅出兵援助,我们是没有足够人手来做这件事,有人也不能去,他们那里山势险峻,道路崎岖复杂,外人进去了不迷路就烧高香了,而且还有补给问题,没有饭吃会活活饿死,所以,我去联络了他们的附庸岭葱的超童。” 范晏一脸疑惑,“超童是谁?” “叔父大人,”杨小瓜出言解释,“这个超童,是羌人的一个国主,他本是岭葱的老国王,后来被侄子觉如夺位,他就臣服了自己的侄子,后来觉如把国土越闹越大,最后野心膨胀,打算依附吐谷浑的势力,侵占甘凉的草原,正好我当时在北方游历,就帮着拓跋晃打败了吐谷浑慕利延的人马,生擒了觉如,然后帮助超童夺回了国主的位置,因此结下了香火之情,那个超童这些年忍辱偷生,默默发展实力,现在部落的人口已经超过百万了,虽然不如用吐谷浑,和我们联手之下至少能重创他们。” 范晏点头,他也知道,那个时代的少数民族没有什么家国观念,只认人不认势力,所以杨小瓜收服了他们,他们就服从杨小瓜的领导,至于杨小瓜在北魏还是在刘宋,就和他们无关了,当然,收服一个羌人大部落并没有那么简单,仅仅猥琐发展就能有百万丁口?骗鬼呢,这件事情要说杨小瓜没有投入财物甚至人力支援,打死他也不信。但是他就识趣的接过话头,继续问,“仅仅是这些羌人内乱么?贤侄是不是还有别的安排?羌人不可信,恐怕不那么容易按照我们的要求动手。” “是的。”杨勇点头表示赞同范晏的意见,“羌人确实不可信,但是羌人贪利,只要看到了机会,出手抢夺吐谷浑的草原牧场却是绝不会容情的,这中间需要一个导火索,那就是薛将军的人马。” “薛将军?”范晏哑然,怪不得要等自己过来才能说这些,只有自己是总督,有权力指挥薛安都,杨勇可没那个权力,杨小瓜也不行,名不正言不顺,如果薛安都就答应了那才是见了鬼,不但不能立功,恐怕就都有结党营私谋反的嫌疑了,不过范晏就没有这个顾虑了,他点点头,“我会叫道次去给薛将军送信的,只是薛将军也没去过青海呀。” “我会叫羌人部落派出向导领着薛将军去,只要范大人给薛将军下一道令去滋扰敌人腹地,任由薛将军自专,就可以了。”杨勇补充,他在自专这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意思很明白,薛安都想怎么烧杀抢掠都可以,只要能捣乱就行,而这些正好是薛安都的专长,绝对可以人尽其才。 范晏答应下来,然后又问,“这些都是牵制,咱们面对的这些吐谷浑人也有二十万了,如何应付?” “这就要辛苦叔父了。”杨小瓜腆着脸说道。 “辛苦我?”范晏很惊讶。 “对!”杨小瓜点头,“叔父莫怪,我已经命人把叔父的旗帜张挂起来了,想来不多日,他们就会全力围攻这里了,要叔父大人受些惊吓了,请恕小侄越俎代庖之罪。”说着站起身来弯腰鞠躬。 “你呀!”范晏又好气又好笑,也确实有些害怕,二十万人呐,要是知道自己在这里,全力围攻,自己这里才三万多人,寡不敌众呀,不过,文人的修养还是有的,虽然危险,但是泰山崩于前不变色的骨气叫他强撑着,转念一想,反正对方也在这里陪着他,怕什么的,对方可是号称无敌的镇北大将军呢,不比自己身份低,人家小年轻的不怕,自己干嘛要害怕,再说了,只要能打胜仗,自己的名望就可以和谢安谢玄比肩了,为人一世,要的就是青史留名,不冒风险,哪来的名扬千古。于是他的勇气忽然就充满了全身,挺起腰来很豪迈地说,“贤侄放心,范晏绝不会怯敌的。” 杨小瓜于是乎,不要钱的马屁抖落了十箩筐,把范晏夸得天上少地上无,脸都红透了,但是内心热呼呼的很是受用,原来自己有这么多优点呀,于是胆气更足了。想了想又问道,“贤侄,想来你是要安排我做饵,吸引那敌军的注意力,然后突出奇兵,只是这奇兵又在哪里?” 杨小瓜嘻嘻一笑,端起茶杯来呡了一小口,“叔父见谅,其实我们益州虽然有些人马,但是扳着指头数来数去,也就是那些有数的人马,所以小侄斗胆,从各地抽调两万郡兵驻守大营,真正的益州精锐早已抽离此地,藏于岷山之中,只待敌人师老兵疲就出兵断其归路。” 这一番话又吓出了范晏一身冷汗,釜底抽薪,果然够狠呢,原来名将就是这么炼成的,先对自己狠才能对敌人狠。想想也就不再多嘴,这种作战方式,也就是对方才能想出来,要是自己。恐怕也只能步步为营坚壁清野,一座城市一座城市的苦战来消耗敌人了,虽然最后的结果一样可以取胜,百姓的损失,可就难以计算了,想到这里忽生大义凛然之感,原来我是为了生民百姓做饵呀,那自然是舍生取义的壮举呢。 于是从这一天起,营盘挂上了“骠骑将军、益州总督范”字样的大旗,同时继续深沟高垒,做出防御姿态。 从青海入川的道路其实很多,但是供大队人马纵横驰骋的就没几条了,其他的路径都有城池据守,也就是汶川这里有山谷可行,离着城池还有段距离,所以吐谷浑才选的这里,本来看到杨勇深沟高垒,畏惧杨勇的名声,就打了退堂鼓,打算换一个地方进攻,不想硬碰硬,结果偏偏有斥候汇报,对面的旗号换了,斥候不识字,只是把图样抄了回来交给主将。此处的主将正是度易侯的亲信名叫慕容谷,此人勇力普通,但是为人精细,喜欢思考,所以在吐谷浑中很是少有,很受度易侯赏识,被当作智囊使用。看到这图样不敢怠慢,立刻派人飞报度易侯,请求指示。 这吐谷浑人二十万人了,不可能聚集在一起,那是游牧民族,基本没有什么粮草,就是赶着牛羊一边放牧一边进军,所以比农耕民族的占地要广很多,二十万的骑兵占地足有方圆数百里,这还是觉得很憋屈的,所以虽然是骑兵,行动却是颇为缓慢,前锋到了汶川,后队还在小金川附近呢,传令兵足足跑了一天才在邛崃山山谷里找到了主将度易侯的帐篷,度易侯听到了对方的汇报之后,不敢怠慢,带上一千护卫直接赶去了汶川前线,亲自看到了对方的旗号之后,度易侯深吸一口气,从牙缝里吩咐道:“叫中军全速前移保持和前锋的路衔接,慕容谷,从现在开始,不要再犹豫了,本大人(游牧民族的大部落酋长都称为大人,和汉族的官老爷称呼并没有什么相干)在这里督战,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务必攻破汶山。” 第177章 天崩地裂 汶川地区,在古代是一个很小的县城,叫做汶山,里边不过千人,说是县城,其实就是个大号的堡垒群,人口都在县城四周数百里,也是游牧为主,很少有农田什么的,但是作为青海入川的咽喉要道,这里堡垒修缮的颇为完善,物资也比较充足,尤其是杨勇决定在此守卫之后,大量的粮草和战争物资都源源不断的运来,还在后面修了很多土堡,整个把这里变成一个大刺猬。 本来范晏还想着亲临前线转一圈,被杨小瓜给拦住了,没必要太刻意了,只要敌人知道了就可以,县城太小,不适合死守,主帅后退不好,所以还不如干脆呆在后面负责后勤调度,这才是一个文官的强项。至于说前线,交给我们这些晚辈就好,杨小瓜义正辞严的对范晏说。 “可是,你是不能现身的。”范晏还是不甘心。 “我也是看热闹的。”杨小瓜笑嘻嘻的,“真正的指挥官是黄豫和杨智。” “黄豫?”范晏有点惊讶,“他是文官呀。” “其实黄豫也是很擅长韬略的,他是个很好的谋士,只要锻炼一下也会成为儒将的。”杨小瓜很肯定地说,“防守更需要韬略,能打的武夫反而用处不大。”说到这里他挤了挤眼道,“叔父不用担忧,我会给他安排几个没用的武夫来保护他的。” “你真的只是来看风景?”范晏犹自不死心,有这样一个人不用,太浪费了。 “嗯嗯,”杨小瓜点头,“这世界上不缺能人,缺乏的只是足够的机会和足够的支持罢了。” 范晏叹息,“贤侄所说有理,老夫着相了。” 吐谷浑人的进攻比想象的要晚,实际上不但杨小瓜觉得有点晚,吐谷浑人自己也觉得慢了,毕竟客观条件所限,需要从后边把白马羌人运过来才可以进攻城镇。白马羌人是羌族的一支,但是和汉族更为贴近,学会了农耕技术和各种工匠技术,有了他们才可以在现场制造攻城设备,至于说制造好了运输过来,那就是做梦了。山路崎岖,就算是现代社会运那么老大的东西都要靠铁路,连公路都不行。 又等了几天,慕容谷实在是忍不住,这再等下去敌人来援军了怎么办,他们不知道,杨小瓜的策略,想着刘宋实力强大,一定会有援军的,就越发的焦躁了起来,决定强攻,不再等待设备。 古代游牧民族并不是一开始就有攻城用的仆从军的,所以他们就有了一种土办法,现在,他们就打算用这种土办法了。这一天早晨,上千名骑兵来到了汶山县城门口,只见他们招呼也不打一个,呼哨一声,战马跑起来成一道半圆弧线在城门口掠过,战马跑的飞快,快到守城的士兵都看不清人影,只看到黑影重重一掠而过,随着扑通扑通的声音,马上的骑士丢下了无数的麻袋,麻袋里装满了沙土,一个摞一个,乱七八糟的只用了十来分钟就垒成了一个小坡。随着战马的奔跑,这沙土越堆越高,守城的将领不由的脸上变色,大家都是本地人,自然熟知这是草原人要垒土攻城了,一旦沙包堆到城墙的高度,那城墙就失去意义了,敌人会一冲而上,骑马上城墙。 “给我放箭,不用瞄准,就对着土坡的上方射就行。”坐镇城头的正是黄豫,他也是第一次作为一军主将来到前线,心中不免惴惴,但是看到身边几个黑甲武士模样的人,尤其是其中一个带着古怪面具的武士,他的心情马上就安定下来,我怕啥,有这位在呢。想到这里,黄豫安定心神,开始有条不紊的发布着命令,命令一条条传达下去,守城的士兵不晓得那几个黑甲武士的身份,但是知道黄豫是主将,主将都不怕,我们怕个啥,虽然是郡兵,那也是杨勇多年来精心训练的,比其他地方的一线部队只强不弱,而且还被主将经常带出去山里围猎,不单杀野兽,也杀一些土匪什么的,都是见过血的,远非内地的那些士兵可比,所差的只是装备和经验罢了,而装备这件事,罗氏商行有当时最好的军火,敞开了不要钱的供应过来也不是供不起,只欠一个借口来武装军队罢了,现在就是借口,杨家自然老实不客气的开始布局。 这些士兵使用的是最粗劣的白蜡杆子做的长弓,弓长将近两米,立在地上射出,平射射程可达一百米以上,抛射可以达到极限的三百米,这些弓手都是挑选的身材高大的农夫,不需要射的准只要力气大射得远就够了,反正敌人跑那么快,就显得很密集,闭着眼睛乱射能中靶。这种弓就是中世纪欧洲威名赫赫的长弓阿帕奇,正因为它的血腥名声,后来就成为了美军最强的武装直升机的名字。就这样几乎所有的堡垒前边都在重复类似的场景,血花四溅,尤其是因为城墙有一定的高度,无形中增加了箭矢的射程,哪怕距离城墙三百多米的骑兵也并不安全,纷纷中箭倒地,也有的是战马被射伤,然后马就惊了,疯狂踩踏撕咬,造成更大的死伤。 就这样半天下来,吐谷浑人死伤了几千人,守城士兵无一伤亡,除了一些人太紧张,用力过猛把肩膀弄脱臼或者手被磨破了之外。因为后备力量充足,到了下午,这些射手就被替换下去修整,换了一轮生力军来,虽然说黄豫手里的两万人比吐谷浑的二十万差了十倍,但是,拿来守城的第一天还是绰绰有余的,黄豫不喜欢竭泽而渔,他宁愿麻烦一些,也要保证士兵的充分休息和完整轮换,毕竟这场战争不会是短期的事情,保证士兵的体力十分必要。 这样一天天的重复下去,仅仅过了三天,慕容谷就不得不叫停这种攻击,他的人再多也消耗不起这样的送命打法,而且人不是机器,都怕死,一开始悍不畏死,那是想到可以攻进去抢夺财物,现在眼睁睁的看到有一两万惨叫的伤兵从眼前运到后边去,士气自然是大跌,尤其是他们是部落制度不是正规军队,并没有铁的纪律去约束,都是靠抢劫来维持士气的,现在没有东西拿反而要死人,士兵们显然是不肯的,幸好是奴隶制,这些奴隶娃子不敢违抗主人的命令否则早就叛逃了,但是奴隶主们或者说部落酋长们也是把士兵视作财富的,现在损兵折将他们也不肯呀,就一股脑闹将起来,一直吵到度易侯面前,度易侯也没办法,只好提高胜利后的分成比例,同时答应平均分配作战任务,凡是死伤都从抢劫的财物中给予补偿,这才安抚住了这些喋喋不休的家伙们。但是说继续这样强攻是不可能了,需要换一种打法。 可是,能有什么办法呢,攻城这种事儿历来就是草原民族的弱项,否则的话,汉族还修城墙干嘛,各有所长,叫吐谷浑人玩什么三十六计之类那他们也不擅长呀。所以慕容谷关起门来绞尽了脑汁也想不出来妙计,当然啦,人人都能想出来的那叫啥妙计,大家都是诸葛亮,世上就没有诸葛亮了。想来想去,慕容古终于想到,要不,我跟他玩单挑吧,只要我斩杀了对方的将领,那不就等于赢了吗。其实这种想法也不算可笑,想想我们玩三国游戏的时候不也是绞尽脑汁想叫敌人的将领单挑么,只要我们手里有张飞关羽的时候,虽然屡次失败,但是我们都会孜孜不倦的追求这一目标。 于是这一天,慕容谷喝的酩酊大醉状,躺在汶山城外,身边只有十几个小兵子照顾着,在那里讨敌骂阵。结果毫无意外,他叫人骂了一天,城上毫无动静,宋军们都像看猴子一样看着他表演,不管他骂街还是满地打滚或者呕吐,都是无数宋人在那里喝彩叫好,甚至还有宋军从城上往下抛铜钱的,还嚷嚷说表演的不错,再来一个,可把慕容谷气得,差点真的呕吐出来,他身边的众将也跟着臊眉搭眼的,自觉地和他保持了距离,颇有羞与此人为伍的意思。 慕容谷倒是不以为忤,回去该干啥干啥,闹得众将对他的脸皮也是颇为佩服,到了第三天夜里,慕容谷忽然就爬了起来,召集众将吩咐道,“这几日我都是用的骄兵之计,其实本大人早就找到了一条小路通向汶山身后,只是崎岖难行,不能让骑兵通过,所以我这几天让一部分人马分批步行通过了山口,现在已经凑足了三千多人,我打算今夜亲自带着这一部分人偷袭汶山城。” 他讲的是得意洋洋,众将一听也是颇为佩服,想不到我们这么直爽的民族里也有比汉人还要奸诈啊不那叫足智多谋的人物呀,难得难得。就这样,慕容谷安排副手车太铉看守营寨,自己带着几个亲信猛将,趁着半夜偷偷溜出山口直奔汶山的背后而去。慕容谷下定决心,这次一定要阵斩了那个南朝的将领,一雪前耻。其实人家黄豫也没怎么他,只是看他的撒泼打滚不为所动而已,但是不管怎样,慕容谷毫不犹豫把这笔账记在了黄豫的身上,否则不平衡呀。 这山路是颇为难走的,尤其是这些马背上的民族,虽然粗壮,但是上半身更粗,又是罗圈腿,走起路来那是颇为难看,更不要说是走山路了,慕容谷越走越后悔,心说我蹚这摊浑水干啥,直接派人去偷袭就好了,自己的功劳又跑不掉,但是也只好安慰自己,万一遇到特殊情况,这些手下虽然勇猛,但是一根筋呢,还是需要我出谋划策的,就这样咬牙一直走下去,没有打退堂鼓。虽然如此,等走到山外边的汇合点,已经是黎明时分了,眼看得对面炊烟袅袅,宋国的士兵们已经起来做早饭了,这时候去偷袭,那就是送菜了,慕容谷不敢造次,只好带着人窝在埋伏的小山坳里,眼巴巴的等着刚升起来的太阳再次落山。 放下他这头不管,再说黄豫那里,按时坐在城头等着看演出,结果对方大营毫无动静,就像是一座空营一般,显得死气沉沉的,让等着看演出的士兵们颇为惊讶,也颇为灰心,说好的连演十八场呢,怎么就直接谢幕了?黄豫笑着跟大家说,“看来敌人终于知道他们的诱敌之计没有用,自己觉得没意思了。” “不然不然。”黄豫身后一个带着笑脸面具的黑甲武士摇头道,“事出反常必有妖,敌人一定有什么谋划,黄大人小心了。” 别人不知道,黄豫自然知道对方是谁,不敢托大,就虚心请教道:“请教,这里头有什么不对吗,敌人连着几天用诱敌之计,被我们识破,就无计可施了,很正常呀。” “你看看敌军将领这几天的神色可有一丝一毫的羞赧?”杨小瓜提醒。 “是呀,并没有,想来敌人脸皮厚,所以才。。。”黄豫说道这里猛然停住,一拍脑袋,站起来深施一礼,“多谢指点,黄某心悦诚服。”他不是笨人,只是第一次上战场又顺风顺水的,就会忽略了一些问题。对呀,敌人既然明知道这计策没用还要连着几天,这是要掩盖什么呢,今天又不掩盖了,那是要发生什么了么。 黄豫马上派出斥候四处搜索加强戒备,本来作为守城的一方,他排出的斥候不算很频繁,因为敌人就在眼前,所以只关注敌人的大部队调动,恰恰忽略了眼皮底下的小股敌人动向,这一搜就发现了,某条小路上的草被踩坏了,山涧里也有痕迹,显然是有上千人经过了,斥候并不敢大肆搜查,在敌人眼皮底下也害怕打草惊蛇,所以只是大略的查看了一下,就飞鸽传书,把情报送到了大营。黄豫看到汇报出了一身冷汗,他十年前就和杨小瓜结交,那是对方只是个少年而已,虽然聪慧但是态度谦和,以至于他觉得对方不过是普通世家子弟中的佼佼者罢了,并不比自己强,自己是怀才不遇,现在看来,对方那是谦逊、深藏不露,自己和人家的官位差距真的就是能力差距,自己的得意也是故步自封了呢。 偷袭的要点在于一个偷字,现在被人发现了也就在没有什么威胁了,黄豫自然可以从容安排一切,反正敌人也不知道我们知道了。 到了深夜,慕容谷终于修养好了体力,心中后悔不迭,早知道这么麻烦,还不如安排手下人干了,自己稳坐中军帐享受胜利不香吗?话说,他要是真的没有亲自出马,说不定这次偷袭就真的成功了,前一天动手,就算是黄豫的营盘固若金汤,被偷袭的滋味也不好受呢。 不管怎么想,时间已经到了,那就出发吧。从山谷里小心翼翼的出来,四顾无人,呼噜呼噜的大队人马就出来了,足有三千多人,走小路直扑汶山县城的后背。走在最前边的是吐谷浑人的特殊兵种铁猴子,这支部队来自尼泊尔的廓尔喀,善于翻山越岭,因为皮肤黝黑而且一个个都手脚灵活,所以被称为铁猴子,这些人被吐谷浑花钱雇佣来,专门做攀爬偷袭的行当,每人一把狗腿刀悍不畏死,虽然在大规模战斗中没啥用,但是偷袭绝对是一把好手。这些铁猴子是这一次偷袭的主力,足有两千五百人,一个个赤着脚,嘴里衔着刀,轻手轻脚的飞速前进着,别看光着脚,跑的可是比这些后面全副武装的吐谷浑人快多了,借助着夜幕的掩护,只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了,慕容谷伸长了脖子瞅了半天也没有看到这些家伙的踪迹,不由得暗自咋舌,心说幸亏这帮家伙是自己这一边的,要不然一旦偷袭,可真的会防不胜防了。正在感叹中,部队已经行进到了汶山城外,因为是偷袭,所以刻意的避让开了沿途的堡垒,一路上也就畅通无阻,并没有遇到敌方的阻截,慕容谷也是颇感庆幸,这要是遇到任何一支敌军部队,闹将起来,自己就功亏一篑了。 这时候有斥候来汇报,说铁猴子们已经顺利潜入汶山县城,现在城门已经打开,请大人指示。慕容谷一挥手,“这还指示个甚呀,给我冲进去,各就各位抢占制高点和重要目标,强攻对方的帅府,同时发信号,通知对面的部队,我们前后夹攻!” “遵令!”传令兵接令,赶快传达了出去,于是这一千多人也就随后冲进了汶山城。 这一进城,慕容谷就觉得不对了,怎么都到这般田地了,敌人还是悄无声息呢,是睡死过去了还是都给铁猴子干掉了?不会呀,铁猴子没这么厉害,他们捣个乱还行,面对面的攻杀,还真的对付不了全副武装的刘宋军队。 “来人,把拉汗叫来。”拉汗是铁猴子的统领,一个尼泊尔人,面貌也是很黝黑,但是和同伴不同的是穿了衣服,所以看上去也是人模狗样的沐猴而冠,和日得落帝国的首相大人差不多。 “大人叫我有什么事情?”拉汗的鲜卑话说得很流利,一点也不不像同族那样哩哩啰啰宛若含了一块热豆腐一样难以听懂。 “你们进城的时候可曾遇到阻碍?”慕容谷问他。 “阻碍?”拉汗挠挠头,“没有呀,湿婆大神保佑,我们一个敌人也没看到就顺利占据了城头,估计是敌人被睡神召唤,都去城里睡觉了吧。”拉汗呲着大黄板牙笑道,笑容里充满了咖喱的味道,差一点把慕容谷熏晕过去。脸色煞白的慕容谷赶忙挥手叫对方退后,这才扭过身大喘了几口气,这才缓过来,免于当场呕吐,心里大骂这群不开化的山魈。 等他回复过来,这才大惊失色,不好,这是上当了吧,空城呀,这是座空城! “快点,全速通过城区,打开前边的城门,放部队进城,决不能让人瓮中捉鳖!”慕容谷马上下令。之所以不是原路退回,那就是因为自己的背后是刘宋的堡垒群,现在后边一定已经严阵以待了,后退就是送死,只能向前打通一条道路和自己的前锋部队联成一体。 慕容谷身先士卒,肥胖的身躯一摇一摆的仿佛鸭子一般,每一次跑动都让身上的肥肉如同波浪一般的抖动不停,作为马背上的民族,他实在是不善于奔跑,但是此时此刻又不得不率先奔跑,不是他勇猛,而是他害怕被人包了饺子,现在在城里多呆一刻就多一份凶险,虽然跑步很痛苦,但是总比命丢了要强很多,等他气喘嘘嘘的来到城门口,看到城门并没有被封死这才放下心来,再加上看到那些廓尔喀铁猴子已经占据了城门等地的险要据点,他就更放心了,站在城门的垛口上开始指挥己方的先头部队入城,这作汶山城地理位置太过险要了,不由得他不占据,占据了这里就等于在四川的刘宋军队的咽喉上楔进一根钉子,战略主动权就落在了吐谷浑的手里,进可攻退可守,他在指挥大军入城的过程中,心里总是觉得有一些不安,这座城明显是一座完全的空城,刘宋难道会放弃这一座险要的据点不要么,除非他们不想打了,否则就很不合常理。 兵贵神速,作为临场的前线总指挥,慕容谷没有时间去多想自己的不安来自何方,他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抓住已经占据的战略要点和保证自己手中的充足兵力,不被敌人包饺子,至于说敌人为什么要放弃这一个战略要点,他想不通也来不及去想,对他来说,看着城门下源源不断进入汶川的自家骑兵,他也就慢慢的安下心来,老子有兵在手,怕你何来? 于是精疲力尽的慕容谷决定回到城里休息去,把引领大军进城这种事情交给副手,没办法,奔跑了一夜了,这大胖身子真的吃不消了。 在空荡荡的大帅府,慕容谷惬意的躺在宽大的床上,尽情享受着被褥的丝滑和温暖,这可是他们游牧民族享受不到的温柔乡呢,任你多么尊贵的酋长,也要睡在无边的旷野,在牛皮帐篷里抱着炭炉在北风呼啸中瑟瑟发抖。这也是为什么游牧民族一旦入主中原就会很快堕落的原因,没办法呀,游牧太苦了,和定居比起来真的是一天一地。 正当慕容谷双眼望天,在被窝里打滚的时候,忽然一声天崩地裂的响声,紧接着就是第二声第三声,再后来就已经分不出来有多少声,爆炸声连成一片,慕容谷一骨碌爬起来,他心中的不安终于找到了要点,他走到院子里向外看去,到处是火光,到时是爆炸,到处是人喊马嘶,凄厉的惨嚎,宛若置身于一座人间炼狱中,慕容谷狠狠地捶着大腿,好狠的宋人。 第178章 雷暴 黄豫确实很厉害,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当他知道敌人要偷袭自己的汶山城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不是阻止敌人的偷袭,也不是埋伏起来收拾这一股不知死活的敌军,而是玩了一把大的,干脆放弃了汶山这座据点,从而吸引更多的敌人进入,请君入瓮加上瓮中捉鳖,不是说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么,他要彻底折断敌人的一根手指,让吐谷浑人痛彻心扉。 基于以上考虑,黄豫彻底使用了绝户计,在汶山县城埋下了大量的炸药,尤其是城门城墙等处,确保一旦爆炸起来全城都会轰上天,除此之外,在每个民宅街巷都埋藏了大量的可燃物质,只等着时机到来,就彻底引爆全城,炸不死也要烧死这些敌人,同时也把汶山彻底变成瓦砾堆,让敌人无可利用。 实际上,黄豫一直觉得汶山城的选址太过靠前了,紧挨着崇山峻岭,虽然是一夫当关的态势,但是如果死守还好,不利于进攻,更不利于大集团的消灭敌人很鸡肋,不如后退一点,给敌人留下一个空间,同时利用四周的堡垒群,聚而歼之,更有效的杀伤敌人更好一些。 但是就这么直接后退,敌人肯定不会上当,不如将计就计给他们一点甜头,然后来个绝户计,想瞌睡来枕头,正好慕容谷好死不死要来偷袭,就给他一个先甜后苦,至于说为什么慕容谷所在的将军府没有爆炸,这也很简单,四周都是大火,看着自己的死亡和军队的消散,可比糊里糊涂炸上天更为残酷,杀人诛心。 最终的结局是不会有意外的,没人能从这场灾难中逃出来,水火无情,更何况有来自罗氏商行最新的炸药和火油的加持,这种情况就算是现代化的军队如果没有空军支援那也是死路一条,问题是公元四百年去哪里找空军呀。 大火烧了三天三夜,旧的汶山城彻底烧成了一堆灰,甚至有些城砖什么的给烧成了半透明的琉璃了,遍地一句完整的尸骨都没有,全都是灰烬,空气中弥漫着焦臭的气息,幸好当地风向很诡异,忽东忽西,否则的话,大西北风一刮来,刘宋的军队就要遭殃了,当然了,实际上建造堡垒的时候就考虑过这些问题,所以通风口一律开在东南方向,西北方向只有射击用的箭孔。 吐谷浑的前军主帅慕容谷被烧死在汶山城,大军没了主心骨,不敢造次,副将赶忙收缩军队退回山谷营寨,死守不出,同时飞马向后边回报给慕容拾寅,在最新的指示到来前不敢轻举妄动。 慕容拾寅得到汇报也是吓了一大跳,不敢怠慢,亲自飞马过来查看,当他看到那片灰烬和烧成琉璃状碎砖烂瓦也不由的喟叹不已,暗自心惊。他抹了抹头上的冷汗,面色铁青的回了营寨,这一战,吐谷浑损失了自慕容谷之下高级将领千夫长十几人,人马近两万,可以说前锋部队已经伤筋动骨了,剩下的虽然也有三四万人,但是心胆俱裂,已经没有胆量作战了,慕容拾寅只好亲自披挂上阵了,他把那些败兵统统赶回了后队,叫他们看守自己的物资通道,兼职放牧,也算是废物利用了,同时征调了大量的白马羌族到前边来制造器具,老老实实的步步为营一点点蚕食刘宋的堡垒群。 那他为什么要坚持进攻呢,道理很明白,草原人无利不起早,正是看到了刘宋和北魏在山西方向进行殊死搏杀,力量空虚,现在不进攻,以后就再也没有进攻的机会了,反而给刘宋腾出手来,恐怕不但要统一中原,吐谷浑也是覆巢之下无完卵了,毕竟他们也是鲜卑人的一部分。 正是出于这个理由,慕容拾寅不能不拼命进攻,死也要咬下刘宋一块肥肉来,只有这样,他们才有足够的发展空间,不会被局限在高原上动弹不得。 这些都是慕容拾寅的考虑,作为范晏黄豫杨勇等人是不会关心的,他们只关心这里是自己的领土,谁敢侵犯就叫谁享受一下虽远必诛的贵宾待遇。 虽然汶山县城被烧成了一片废墟,但是整个汶川防御系统并没有因此出现什么漏洞,当初设计的时候,杨勇就很邪恶的设计成了小型堡垒群,全都是清一色的棱堡,先不说每一个棱堡都和刺猬一样,关键是这东西每一个都不大不高,但是分布错落有致,牵一发动全身,每一个的距离正好是一箭之地,谁走在中间都会被双方攒射成筛子,而且这种设计还不耽误运输,各种道路交叉纵横,每一条路都可以保证双车甚至三车并行,对于后方的补给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对于进攻一方则是噩梦,眼前是通衢大道,你敢走吗?走过来就会给射死,想要占据通道就要攻下堡垒群,可是不切断补给,人家物资源源不断,你又靠什么来打下堡垒呢,只好硬啃。 堡垒和城池不一样,最大的区别就是受力面小,尤其是棱堡,面对的都是一小段面积,你想用人海战术根本摆不开,可是人少了你又不得不面对四面八方城墙上的箭矢群殴,所以唯一的办法就化整为零,一口气出动上万人化成几百个小组,分别进攻任何能够看到的断面,首先说从箭矢掩护上消耗的就是天文数字,你不和对方对射,那攻城的步兵根本就是活靶子,对射吧,这一天至少十几万支箭的消耗真的很费钱,除此之外还要攻城装备,别的不说,冲车和云梯都是必不可少的,至于井阑这种高端武器,吐谷浑是造不出来的,也造不起。 不管怎样,十几天后惨烈的攻城战再次爆发,一上来就是几十万只箭矢射向刘宋的堡垒群,在雨点般的箭矢中,吐谷浑人扛着梯子推着冲车强行攻城,汶川一下子硝烟弥漫,到处都是厮杀惨叫声,真的是血流成河。在这过程中,不断的有堡垒被攻破的消息传来,也有物资供应和求援的信息传来,作为黄豫最擅长的治政才能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他不停的发布着命令,给前边派遣援兵运送物资,可谓是井井有条,一天下来,帅帐里的土地都被他走出了一个大坑来,不过效果也是很好的,仅仅丢失了十几个堡垒,大部分士兵都撤了下来,治疗之后仍然可以补充上去继续战斗,总体死亡不到千人,而敌人死伤上万,物资损毁更是无可计数,益州有钱,物资可以不要命的供应上来,吐谷浑人可是很穷的,只一天就消耗了三分之一的箭矢储备,再这么打几天,就只好叫士兵赤膊上阵了。 慕容拾寅也想着用敌人射出来的箭矢自己用,可是没想到刘宋军队太残忍了,使用的是最脆弱的苹果树枝条做箭杆,那东西只要一遇到冲击就会粉碎。所以不管射不射得到人身上,都会粉碎,当吐谷浑人兴冲冲的按照惯例去捡拾刘宋军队射出的箭矢的时候,才发现地上只有箭簇和碎木条了,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一个个骂着街就回去了,当然箭簇还是要捡走的,少数民族冶炼技术很糟糕,这种精良的金属箭簇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虽然现在用不上,但是也可以带回去重新砍树制造呀,等下一次抢劫中原的时候再用也不迟,缝缝补补又三年呢,没有这种节约精神,草原民族哪来的物资来进攻农耕民族。 慕容拾寅想来想去,只能派人去找北魏讨要物资,我们帮你们打仗,你不给出钱武装,那就太异想天开了吧,可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就算北魏有物资,运输过来也不是十天半个月能到的,更何况,北魏现在正在和柳元景的二十万大军对峙,也是物资紧缺,要不是花高价用真金白银宝石之类的从某些西域奸商手里换到军火,那也早就入不敷出了。为此北魏朝廷几十年的血本都折进去了,要是再打一场战争就只能用扫帚拼命了。 既然物资不足,慕容拾寅也就放缓了进攻的节奏,一方面催促白马羌人加速制造箭矢和攻城器械,另一方面大量征调铁猴子们进行特训,打算凑足物资后,把所有的铁猴子都一次性投进去,拼一个鱼死网破。 就这样双方进入对峙,范晏也征集了不少郡兵投入一线,换下那些受伤的和疲劳的士卒,同时物资源源不断的向前运输,这些工作对于大都督范晏来说那是驾轻就熟的,打仗就是打后勤,所以范晏这个总督其实是最合适的人,既不会干涉武将作战又可以保证后勤供应免除前线的后顾之忧。 “启禀王子殿下,雷暴来了。”有士兵禀告在帐篷里无所事事的慕容拾寅。 “快,叫他进来!”慕容拾寅一听雷暴这个名字,心里极为高兴,赶快招呼叫进来。 不一会儿,一个长得浑身锈迹斑斑的魁梧壮汉走了进来。什么是锈迹斑斑呢,就是这个人皮肤焦黄,就像是生锈的钢铁一样,给人一种掉渣的感觉,但是身材很雄壮,就更像一个生锈的铁疙瘩了,这就是雷暴,自从熊刺武离开吐谷浑之后,吐谷浑的第一猛将,此人天生神力,善使一对混铁棒,攻城拔寨所向无敌,尤其是虽然身材高壮,但是很灵活,善于攀爬,历次攻打汉族的城市,他几乎都是第一个登上城墙,因为本身钢筋铁骨,可以说刀枪不入,所以攻城的时候不怕敌人的箭矢攻击,在历来的武将里都属于另类,也许只有几百年后的李存孝才能和他相提并论吧。 本来这一次作战,慕容拾寅没打算让雷暴出马,就想着骚扰劫掠一番就回去,谁知道碰上了硬骨头,折损了前锋大将慕容谷,这才不得不从青海把这个家伙调来,为啥呢,自古能打的将领都不听话,这个雷暴也是,虽然勇猛,但是很残暴,喜欢虐杀士兵,不管是自己人还是敌人都难逃他的毒手,喝醉酒就爱闹事,如果不是战力非凡,早就给树洛干干掉了,现在既然久攻不下,就只好叫他来突破了。 慕容拾寅虽然也很烦这个雷暴,但是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就好言安慰对方,鼓励他如果攻克了刘宋的大营,可以给他十分之一的物资作为奖励,财帛动人心,一听见十分之一这么多的好处,雷暴眼睛一会儿蓝一会儿绿一会儿红,都变成理发店的霓虹灯了,大拍胸脯,赌咒发誓要拿下宋军大营,然后就回了自己的部队,开始鼓舞士气准备死战。 他的部队都是从铁猴子里精挑细选的全是亡命之徒,一个个视财如命,虽然每次战斗都会损失五成以上,但是架不住奖励丰厚,仍然是从来不缺兵源,而且士气高昂,视死如归。现在听说又可以攻城拔寨了,这些人没有一个害怕的,反而是摩拳擦掌,视之为发财的大好机会。 第二日,雷暴带着全部五千只猴子,披挂整齐,也不分什么队形之类的,扛着小盾牌,就直接冲向刘宋的中军寨子。 从吐谷浑的部队到黄豫的营盘有一条大路直通,道路两侧全是武装到牙齿的堡垒高达数百个,要是一个一个的进攻,那雷暴就很难短期进攻了,所以他不顾一切中央突破,只攻击位于中线上的堡垒,见一个攻一个、屠一个。本来这些堡垒的防御是很强大的,一般的将军根本拿这种堡垒群没有办法,但是架不住雷暴这种非人类暴力分子,他和他的铁猴子部队外穿锁甲,根本不在乎弓箭的进攻,可以说是蛮不讲理的平推,刘宋军队虽然多年征战,也没见过这样的非人类,一下子连着丢掉了十几座堡垒,死伤千人,士气开始低落了。 消息传到中军,黄豫皱眉,打仗的时候通常都是规规矩矩的比拼智慧和战力,但是偶尔也会出现一些反智商的诡异现象,比如当年的刘裕一个人追着几千人砍,又比如元朝的鄱阳湖大战中陈友谅手下的张定边,一个人强突朱元璋的大队,包括常遇春蓝玉沐英这样的超级猛将都拦不住他,差点一个人斩杀了朱元璋改变历史,所以有时候猛将的作用就像是某种新时代的武器一样确实可以改变战场态势。黄豫环顾四周,要想对付猛将就要找到和他差不多的猛将才可以,现在自己这边有谁可以抵挡那个生锈的大汉呢?他犹犹豫豫地问,“哪位将军可以出马对付那个不知名的敌将?” 在场的将领主要是益州原有的将军们,还有范晏带来的几个人,除此之外当然也有杨小瓜带着的几个隐姓埋名的侍从。几拨人面面相觑,首先站出来了一个中等身材的壮汉,拱手说道:“黄先生,铁中棠愿意去抵挡敌军。” 黄豫不认识铁中棠,只见这个将军虽然并不高大,但是身材挺拔健硕,紫棠色的脸庞显得颇为憨厚而坚定,他不知道对方的实力,就问道,“铁将军,你觉得你可以对付那个蛮人?” 范晏赶忙出来打圆场,铁中棠毕竟是刘义季送来立功的,他虽然是文官,想来对方应该大差不差,就说道,“铁中棠将军是衡阳王的禁卫统领,王爷最为信任的人。” 黄豫点头,那就姑且一试吧,“铁将军,你带着两千人出战,务必挡住敌人的攻势,不求斩杀敌将,只要阻止住对方的胜势即可。”想了想还是不太放心,又问道,“哪位将军愿意和铁将军一起去为铁将军压阵?” 这话一出,众人就更不好接口了,这个压阵的活不好做,首先说,铁中棠做主将,打胜了主要是铁中棠的功劳,打输了还要为他擦屁股,阻截敌军,防止敌人乘胜追击,甚至力挽狂澜,所以并不是阿猫阿狗能够做的,还要有勇有谋才行,这个人选就难了。 就在大家很为难的时候,有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黄大人,我去一趟吧。” 黄豫一看不认识,正在犹豫,那个青年就自我介绍道,“末将高小虎,是杨勇刺史的帐下都尉。” 黄豫就明白了,杨勇的手下有很多名不见经传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是能力不凡的少年,只是没有一展身手的机会罢了,他回头看到一个戴着面具的侍从冲他微微点头,于是很放心了,就嘱咐道,“高校尉,那就辛苦你了,希望你好好辅佐铁将军击溃敌人。” 安排好了,铁中棠也不耽误时间,和高小虎一起带着两千步兵前往前线阻截雷暴的铁猴子。高小虎和铁中棠都是不爱说话的人,这样反而两个人相处比较融洽,都可以通过手势和眼神达到信息传递,虽然铁中棠是正经的杂号将军,品阶不低,高小虎只是个校尉,但是铁中棠也知道对方护卫着自己的后背十分重要,所以对对方也很客气,实际上他自己是外来立功的,很清楚不能得罪本土将领,当然就更加和气,两个人的动作很快,没有多久就到了前边,看到雷暴正带着一群黑乎乎的猴子一样的士兵攀爬城墙,攻击堡垒。 “这是哪里?”铁中棠询问高小虎,高小虎笑了笑,同样黝黑的面庞露出一口白牙,憨憨的,叫铁中棠放心不少,他宁愿助手是一个憨厚一些的,稍微笨一点都没关系,如果是个老油条反而不放心了,那种人抢功劳很快,遇到问题逃跑得更快,而这样的少年就不会把自己出卖的。高小虎告诉他,这里是一片连环堡垒,看着是一个一个独立的堡垒,其实内部都是连着的,可以互相支援也可以独立作战,因为在七盘沟附近,所以叫七盘堡。 看到了敌人,铁中棠不再犹豫,带着人就冲上城头,拦住了正在大杀四方的雷暴,两个人都是步兵将领,各持兵器就撞在一起,一场龙争虎斗就这样突然爆发了。 第179章 铁中棠 铁中棠多年来一直担任刘义季的贴身护卫,属于隐形人的角色,虽然官位不低,但是没有什么出名的机会,在外人看来就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幸运儿。现在刘义季不在了,他也不想再留在王府混日子生锈了,这才出来投奔范晏,求一个扬名立功的机会,虽然打仗的时候容易立功,但是像这种全凭武力的时机还是很难得,他一定要抓住机会好好表现,蜕变成真正的将领。 雷暴在吐谷浑地区出了名的蛮横凶暴,不说所向无敌也差不多,没想到给一个貌不惊人的中年将领拦住了,不由得十分鄙夷,双手抡动自己的一对浑铁棒,劈头盖脑就砸了下来,恨不得把眼前这个小个子(铁中棠身材并不是很高大,只有一米七左右,很普通)砸成肉泥,然而,哪有这么简单,铁中棠貌不惊人,本身却是一身十三太保的横练功夫,虽然不会是刀枪不入,一般的打击也难损分毫,堪称钢筋铁骨,看到对方双棒下砸力道凶猛,铁中棠不急不慌,向旁边轻轻巧巧跨出一步,左手的盾牌斜着向上侧推,这叫推窗望月,直接推在雷暴的力量死角上,根本没有费很大力量就把对方的双棒推到了外围,紧跟着跨前一步,右手的短刀直插对方的心脏,雷暴吓了一跳,虽然自恃皮糙肉厚那也不能用肉身子硬抗对方的钢刀呀,不得不收回双棒,身子转动格挡对方的攻击,这一下子交手那真的是凶险无比,双方都止不住出了一身冷汗。 虽然两个人都是练硬功的步下将领,却也是各自不同,雷暴的双棒力大招沉,大开大合,讲究的是一力降十会,更喜欢迎面三板斧把对方打垮,铁中棠因为身材并不突出,武器也不是很长大,是攻守兼备的刀盾,所以更喜欢贴身肉搏,俗话说一寸短一寸险,和铁中棠对敌那端的是凶险无比,你必须时刻加着小心,否则不一定什么时候就给他划上一刀,杀不死你也能耗死你,这样雷暴就很憋闷,对方力量不比自己弱多少,而且也不会和自己硬拼力气,每一次出手都是自己的发力死角,实在是让人痛苦,好在雷暴不仅仅是蛮力惊人,还有着很强的瑜伽功底,身体关节骨骼能够在危机时刻变形,从而堪堪躲过致命的攻击,但是也就仅限如此了,用于进攻则是没什么优势,毕竟不是武林人切磋,你可以用诡异的招数打人家一个冷不防,人家铁中棠手里的盾牌不是吃素的,把身体保护的密不透风,你无论多么刁钻的进攻,人家手一动,盾牌就挡在你的必经之路了,乌龟就很难办了,还是一个带着匕首的乌龟,除非你能打破对方的防御,否则早晚给人家耗死,按道理讲铁中棠这种路数如果攻城拔寨就不占什么优势了,但是人家作为步军将领,防守起来稳稳当当就够了,突破那是骑兵的事儿,步兵就是靠大阵挤死你,所以铁中棠其实才是最优秀的步兵将领甚至还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将军们在那里拼命,其他人也没闲着,高小虎指挥着手下的士兵六个人为一组,排成传说中的六花阵,一组一组就把那些冲上来的铁猴子困在当中,刀剑齐出,招招致命。 本来呢,铁猴子人数也不少五千来人呢,城堡上的面积并不大,根本不存在刘宋军一拥齐上团团包围他们的场地,刘宋军队在一座城堡上也没有多少人,根本不占人数优势。但是问题在于,这是城堡,不是平地,铁猴子们要靠攀爬能力爬上来的,那就人数有限了,刘宋部队居高临下死守城墙,你还没爬到一半可能就给滚木擂石砸下去了,真正能爬上来的并不多,以前是雷暴一个人凭借武勇冲上城头,吸引敌军的注意力,给后边的人爬上来的机会,现在雷暴和铁中棠在那里殊死战斗,那有什么能力掩护自己的手下,所以能爬上来的铁猴子就屈指可数了,好不容易爬上来,还没怎么样了就给人家结成阵型包围起来你一刀我一剑没头没脑的乱砍,打仗最害怕的就是这样了,在足够小的空间内,无论多猛的单兵都很难对付对方的乱刀胡砍,哪怕是后世的康熙擒拿鳌拜,鳌拜那么凶狠不也是一群不怕死的小兵抱住手脚就只能任人宰割了吗,更何况这些铁猴子只是一些单兵能力较强的普通人而已,不一会儿,城头上就悬挂起来百来颗铁猴子的人头,尸体被丢下城去,免得腐烂了传染瘟疫。 就这么一下子,后边的廓尔喀人就不敢再爬上来送人头了,城头上只剩下雷暴一个人孤立无援,还在吼声如雷的和铁中棠进行缠斗,高小虎知道,这种高手的战斗不能用小兵子的生命填充,否则不但不一定杀伤敌人,还可能给敌人逃走的机会,就没有叫士兵们插手,只是让大家站好了防御阵型,一点一点的前推,不给敌人创造奇迹的机会。雷暴打着打着,发现很安静,似乎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吼声,就偷眼四处一看,吓了一大跳,四周围好几百彪悍的士卒拿刀拿枪的把自己的四周都给拦阻住了,不远处还有弓箭手们跃跃欲试的,似乎要把自己当成靶子,雷暴虽然凶横,可是并不蠢,蠢的早就死在战场上了,他一看就知道今天的情况不妙,只要自己和眼前的小个子将领决出胜负来,不管自己赢了输了都没啥好果子吃,输了肯定给人家弄死或者抓住,赢了也会给愤怒的敌人乱箭射死,别说什么自己身上有宝甲刀枪不入的鬼话,他鼻子很灵能闻到一股呛鼻的味道顺风飘过来,显然是对方想用火油制作火箭烧死自己,自己的铠甲能防得住一两支火箭,一大堆火烧过来,就算是钢铁也熔化了,自己可不成。好汉不吃眼前亏,想到这里,雷暴一声大吼,转身一个纵跃,杀开一条血路,来到城墙边上纵身跳了下去,带着手下的士兵撤退了。 雷暴走了,剩下的事情并没有完结,敌人随时还要回来,而且不一定会攻击哪一座堡垒,作为铁中棠也必须留在这里驻守,抵挡敌人的进攻,随时做出反应。他带来的人不多,两千多人在十几个堡垒里边分开驻守,正好替换下原有的疲劳士兵,这些士兵连日作战精神紧张体力消耗很大,正好回后边修整,黄豫对这些事情安排的很认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士兵的最强状态,对于士气的维持也大有好处。按照预计,这一仗下来,凡是存活下来的士兵都会变成百战精兵,这生意做得来。 折腾完了之后,已经是下午了,铁中棠就和高小虎坐下来商议后边的事情怎么办,铁中棠就说,“我看敌人这一次虽然撤退了,不久还会杀回来,不攻克我们的营盘,他们达不到目的誓不罢休。” “铁将军高见,蛮夷贪婪,不从我们这里捞到好处岂肯干休,除非我们把他们的手砍断了,否则不会停止。”高小虎随声附和,他也是当年从交州招募来的少年,天赋很好,被杨家精心培养,虽然能力出众,但是本性质朴纯良这一点丝毫没有改变。 铁中棠也是第一次做主将,心里并不踏实,现在看到助手的态度很配合,心情就安定了很多,他捧起一碗热茶,嘘着气,小口抿着,天气已经开始变冷了,在天寒地冻的西北,有一杯热茶真的是无比的享受,缓了一会儿,一脸满足的铁中棠继续自己的话题:“我现在只担心这个雷暴会来回更换攻击点,调动我们的兵力,从而找到突破口瓦解我们的防御态势。” “这个问题您不用太担心,我们的堡垒群不是孤立无援的,每个城堡都有三四个邻近的城堡互相牵制支援,不是那么好打的,就算是打下来了也不成,他守不住,我们的堡垒之间有暗道连接,随时可以偷袭他的驻守部队,您没看到吗他们虽然打下来十几个堡垒了,仍然不敢驻扎,只是军队住在营盘里。这还是我们的堡垒坚固不好损毁,所以他只是放火烧掉表面的设施,没办法彻底捣毁堡垒,其实以前的蛮族攻克汉族城市后都是放火烧毁的。”高小虎安慰对方,他顿了顿又说,“不过我们就这么守株待兔确实不是办法,是不是想办法逼他们来找咱们决战呢?” 铁中棠惊讶的看着这个年轻副手,他以为对方只是个普通武将,看着很憨厚,想不到也是侃侃而谈,肚子里很有货呀,听到最后,他觉得正到了点子上,很兴奋的拍了一下桌子,“高将军说得对,我也是这么想的,要主动出击,给他一点颜色看看,逼着他找我们决战!” “可是,”高小虎有些犹豫不决,“铁将军英勇,末将佩服得很,只是,敌众我寡,我们加在一起才两千人,都是些乡兵郡兵,敌人足有五千还是最悍勇的精锐,这样放弃堡垒主动攻击,会很危险,也很难出奇制胜毕其功于一役呀。”他还是很客气的,没有说敌人都是偷袭的好手,你偷袭人家怎会消灭敌人呢,羊入虎口还差不多。 铁中棠微笑,“高将军说的很对,所以我没打算真的去偷袭这帮猴子,我只是要骚扰他们、激怒他们,要他们吃不好睡不着。” 高小虎想了想,点头,“铁将军果然老谋深算,那你打算如何做呢?” “附耳过来。”铁中棠一脸和煦的微笑。 半夜里,铁中棠收拾完毕,只带着一百个精挑细选的悍卒,从堡垒里的暗道悄悄地出来缓缓地靠近铁猴子们居住的帐篷。这些铁猴子虽然悍勇精锐,但是军纪其实不咋样,并没有正规军的那种严整军容,营盘也没有修建栅栏,只是东一个西一个的帐篷,他们行军从来都是抢劫为主,并没有什么辎重,加上士兵都出身贫苦的山区,很是爱财如命,都把仅有的几件的家当随时带在身上,每天晚上抱着心爱的狗腿刀入睡。因为他们习惯于偷袭别人,所以睡觉很轻,稍有响动就能醒过来,自然不会像正规部队那样担心半夜营啸之类的变故,也就不需要哨兵了,毕竟他们很懒,有那时间还多睡一会了。 你要问他们这样怎么不怕偷袭呢,主要是自以为耳聪目明,所以骄傲自大的缘故,再加上他们一贯都和大部队一起行动,无论跟着鲜卑人、吐谷浑人或者将来的印度人甚至英国人,都有主力部队负责警戒,他们就乐得享清福,实际上主力部队从来都看不起这些猴子一样的士兵,也不放心他们这些懒散的习性,不敢把后背交给他们,自然也就从来不派他们负责警戒,久而久之,这些铁猴子就习惯于放心大胆的睡觉了,至于说今时不同往日,他们的营盘独立前出在宋军眼皮底下,并没有别人替他们放哨这件事,就被他们选择性的忽略了。 就这样,天时地利人和,给铁中棠全凑齐了,真的是幸运之神附体,想不成功都不行。铁中棠带着人来到敌人的帐篷附近,他知道这些家伙耳聪目明的,就不敢再往前深入了,反正就是来捣乱的,不在乎是不是杀伤多少敌人。他们解下身上背着的包裹,摊开来,里边放着两个装满火油的瓦罐,用木塞和泥巴封得严严实实的,并没有泄露的问题,除此之外,还有三个纸卷,里边包裹着火药,就仿佛现代的闪光雷,只是其中的硝石比较少,一方面天然的硝石很少,要节约资源,另一方面爆炸力量太强容易把火炸灭,适得其反,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几个套索,士兵们把火药卷捆在自己的箭杆上,然后小心的把套索勒在瓦罐的脖子上,系紧,确信牢牢靠靠的,然后抓住绳子头,等着带队的长官,也就是铁中棠下令。 铁中棠嘴里含着一个铁哨子,他扫视了一下手下士兵的脸庞,每个人的黝黑脸膛上都闪烁着坚毅,铁中棠满意的点点头,也抓住了自己套索,开始抡动,就像奥运会上的链球运动员,每个人都模仿着他的动作,整齐划一,一百个瓦罐在空中做着圆周运动,发出低沉的呼啸声。 看着差不多了,铁中棠猛的吹了一声哨,铁哨子在暗夜中显得异常的凄厉刺耳,随着凄厉的哨音,铁中棠松开了手,一百个瓦罐呼啸着飞向了廓尔喀人的帐篷,大家也不关心 哪个帐篷住的是谁,反正都是无差别攻击,紧接着就是第二个瓦罐也呼啸着飞了出去,前后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差,瓦罐有的落在帐篷顶上,有的掉到了地上,有的砸中了器械杂物,总之是呼呼啦啦的碎了一地,里边的油料流淌了出来,到处都是,这些火油与普通的不同,添加了一定量的酒精和糖分,类似于后世让人闻风丧胆的莫洛托夫鸡尾酒的结构,廓尔喀人耳聪目明的,听到那声哨响,纷纷起身出来观看,还没等他们搞明白发生了什么,就看见漫天的火雨飞射而来,原来,这些突击的士兵已经用最快的时间射出了三支火药箭,因为不需要瞄准,所以速度很快,廓尔喀人根本没搞清楚这些到底是什么,四周围就已经被烈焰包围了,自古是水火无情,这些家伙天不怕地不怕,对不可知的东西却是怕的要死,赶快去扑打眼前的火焰,这莫洛托夫鸡尾酒可不是闹着玩的,连坦克都能烧坏,最恶心的一点就强附着性,粘上就弄不下来,这些家伙不去扑打还好,一碰就粘在了武器上,烧的火光熊熊,这家伙谁还敢拿着,纷纷丢在地上。 铁中棠本来打算放完火就跑的,一看这样子,不能放过好机会,立刻下令乱箭射过去,这些铁猴子没有了武器,无法阻挡箭矢,跑得慢的就给射穿了胳膊大腿甚至身体,大家都是血肉之躯,谁不怕疼呀,惨叫着后退这一退就退进了帐篷,可是帐篷四周都着火了呢,所以他们刚进去就不得不再次冲出来,从前边冲出来不可能,会被乱箭射死,就割开帐篷向后边跑。 后边的帐篷其实没有着火,只有两百个瓦罐,其实过火面积并不是很大,再加上帐篷之类的助燃也顶多有千余人受到了波及,但是后边的人也不聋不瞎的,都跑出来看热闹,刚一出来就被前边败退的同伴给撞上了,瞬间挤到了好几个,看着火势向后蔓延,不敢怠慢,跟着一起向后逃走,整个大营乱作一团。 铁中棠看着这状况不由得叹息,可惜自己带来的人不够多,否则趁势掩杀,敌军虽然不会崩溃,损失也绝对小不了,不过打仗这件事容不得假设,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看着火光熊熊的敌营,铁中棠一声唿哨,这一百个战士飞速消失在暗夜中,胜利返回城堡,等雷暴整顿好部队打算迎战的时候,宋军已经在堡垒内大吃大喝的开庆功宴了。 雷暴看着黝黑的城堡破口大骂,指天骂地,发下誓言,不攻破对方的堡垒,誓不为人,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第180章 攻防战 怒火冲天的雷暴本打算追到敌人狠狠厮杀一顿,结果发现根本找不到踪迹,于是怒气不息的杀到了城堡下想要趁乱攻下城堡,结果天色昏暗,好多人不小心踩中了陷阱崴了脚,还有人踩到了铁蒺藜把脚扎伤,到处是惨叫哀号的声音,他还想着不顾一切的进攻,结果发现好多人面目青肿浑身发麻,明显是中毒了,这才不得不撤退回去治疗,好在这些人常年和毒蛇猛兽打交道,都有治疗方法,这才幸免于难。 原来,为了防止偷袭,每个城堡的必经之路上都有陷马坑和毒蒺藜之类的设置,白天进攻的时候可以小心避开,也可以铺上木板,但是每次都会被城上的人毁掉不会留着过夜的,这大半夜的谁看得见,自然会中招。古人的智慧那是绝不能轻视的,夜袭哪有那么容易。 悻悻然撤回部队,雷暴坐在帐篷里生闷气,看着一地狼藉,是越看越心烦,本想杀几个人出出气,结果能找到的出气筒都是非死即残,杀了也没啥用,于是就更愤怒了,血压简直要飙到三百了,他在那里咬牙切齿的数着时间,只等着天亮就去拼命,但是越着急时间越慢,这短短的两个时辰简直是要了他的命一样,硬生生的把两只眼睛熬成了炭火这才看到天边出现了鱼肚白,雷暴二话不说,拉起队伍就直冲铁中棠的主城堡而去,什么声东击西,他不需要,他必须在正面战场上击杀敌将才能一雪前耻。 雷暴把自己的人分散开,昨天一晚上死伤了千人,现在只剩下三千来人了,不过一样比守御的人数多,他分成三百人一组,同时攻击十个堡垒,这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发挥人数优势,叫宋军顾此失彼,雷暴自己亲自带着一百多个亲卫,直扑铁中棠所在的主堡。 铁中棠看到雷暴来了,很是高兴,计策成功啦,实际上他这一夜睡得很踏实,副手高小虎帮他守夜呢,不用担心会被夜袭,所以铁中棠可以放心大胆的修养生息,等待雷暴的到来,有士兵报告,周围十个堡垒同时被敌人进攻,铁中棠并不担心,每一个堡垒都是武装到牙齿的,无论是石弩车,小型井阑还是普通的滚木雷石都很充足,只要没有雷暴这样的变态,其他人就算是那些善于攀爬的铁猴子们也只能望洋兴叹。 按下其他堡垒不管,单说铁中棠所在的主堡,铁中棠身披鱼鳞甲稳坐城头,告诉手下把石弩和井阑等远程武器向后移,不参与战斗,以免被雷暴这个变态损坏掉,就等着雷暴上来和自己肉搏,没办法,这家伙太变态,那些远程武器对付普通士兵杀伤力很大,对付雷暴基本上毫无用处,只能送人头,还不如收起来等着需要的时候使用。 果然雷暴确实很厉害,就像一只猴子一样,只用了十几秒的时间就冲刺到了城下,手足并用,一个呼吸的时间就爬了上来,那些弓箭巨石什么的根本就造不成伤害,一看他上来了,守城士兵自觉的让开一条路直通坐在椅子上的铁中棠的面前。 雷暴不管不顾,取下背后背着的一对铁棒搂头就砸,新仇旧恨积攒在一起,恨不得一下子把铁中棠象敲钉子一样砸进地缝里去,铁中棠依旧是老办法,不和他硬扛那三板斧,侧身滑步斜着一推,就把这一下给化解了,叫雷暴无处使力,气的哇哇大叫,双棒抡动如飞就像两个大车轮一样从各种角度切向铁中棠,铁中棠则是不卑不亢,插招换式防守得水泄不通,两个人虽有碰撞,但是总是那种仓啷仓啷的摩擦碰撞,并没有大家臆想中的那种叮叮当当的重锤之声,雷暴是名如其人,暴跳如雷,硬冲硬砸,要把敌人活活砸成肉泥,可是铁中棠就像是浪涛中的礁石,巍然不动,叫雷暴一点空隙都找不到,除了咆哮之外没啥办法,打着打着。雷暴杀得兴起,干脆把手里的铁棒子扔到了一边,空手和铁中棠肉搏。 本来铁中棠仗着铁盾和短刀在贴身近距离战斗中正好压制对方一米多长的两根大棒子,现在雷暴空了手,反而让铁中棠别扭了,雷暴不用棍子的战斗力丝毫都没有减弱,他手上戴着铁爪子,就像个老熊瞎子一样嚎叫撕扯,凶狠异常,铁中棠就碍手碍脚了,于是也是一声大吼,丢弃了铁盾和短刃,和敌人拳脚相加,噼噼啪啪地打了起来。 他们打的热闹,高小虎也不是光看热闹,他依着老套路带着手下的士兵围剿对方爬上城来的铁猴子们,他也不紧不慢的,指挥有度,这些铁猴子好容易冒着箭矢滚木爬上来就被守城的士兵一顿暴揍,或者打死了割去头颅,死尸丢下去,或者打个半死直接丢下去,总之没有好果子吃,偶尔有几个武力值比较高的不服气,被高小虎一顿乱披风的刀法就给砍趴下了,毕竟高小虎那也是精挑细选的交州孤儿,都是苗瑶等族的天赋异禀者,能被杨家带走培养的没有一个是白给的,和早就大杀四方的盘小雷不同,也和智谋过人的黄泉不一样,高小虎是那种文武兼备的特殊人才,也是出类拔萃的才能被放出来配合杨勇独当一面的,说良心话,就算是叫他去和雷暴对打也不会吃亏的那种,只是出于大局考虑,他们这些人要的都是在军中猥琐发育,不去过早冒头,这才有铁中棠的机会。 话说双方都不闲着,雷暴的手下源源不断爬上来被干掉再爬上来再被干掉,短短半个时辰,这一百多人就给吃干抹净了,可是城上的士兵们也累得够呛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如果不是占着地利优势,还真不一定谁赢谁输。 而此时雷暴和铁中棠的战斗则是进入到高潮部分了,雷暴是状若狮虎,跟个老熊瞎子赛的,又抓又挠。铁中棠则是一手佛家的大手印,规规整整气势恢宏,看着稳稳当当的,挨上一下就会骨断筋酥,铁中棠本身也是一身的十三太保横练功夫,加上佛家的金刚神力,绝不是可以轻易招惹的,双方又打了十几个回合,铁中棠始终是规规矩矩的气势悠长,看不出疲劳来,反观雷暴,似乎修行的是邪派功法,看着威力无穷,但是消耗极大,所以时间久了就开始呼吸急促满头大汗了。 以往雷暴遇到的对手都比较弱,很少遇到或者从未遇到铁中棠这样内外兼修的高手,于是就吃了瘪了,越打越不行,无论气势上还是力量上都开始落于下风,渐渐地连吼叫的声音都变得嘶哑了,反而是铁中棠依旧是气定神闲的进攻,也不叫唤,但是出手的时候处处杀机四伏的,叫对手浑身发冷。 雷暴见机不对,故技重施,转身就逃,可是一转身就看见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少年人满面含笑的拦在他的退路上,雷暴大怒,挥拳就砸,心说我杀不了这个小个子汉人还杀不了你这个毛头小子么,结果就大出意料,那个少年并不畏惧,一脸微笑的一拳击出,硬接雷暴的含怒一击,双拳相交是嘭然作响,雷暴一声怪叫,他的进攻竟然被人家接住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硬接他的进攻,就算是铁中棠也是尽量避免硬碰硬,更多的是用巧劲对打,而这个少年则是毫不含糊的硬生生阻拦的他的进攻,力的作用是相互的,随着嘭然一声,雷暴上身就是一晃,差一点被震回来,而那个少年虽然脸色一变,但是身体就像钢铁铸就的一样,原地未动,仿佛少年人的力量已经超过了以凶蛮着称的雷暴,让所有在场的人都大跌眼镜。 这个少年人自然就是铁中棠的助手高小虎了。 高小虎其实一直在旁边冷眼旁观,看着雷暴逐渐体力不支,就知道这个家伙要脚底抹油了,今时不同往日,既然要解决问题就不能放他走,免得节外生枝,更主要的是,高小虎一直关注着战场外的情况,他在附近的所有制高点都有哨兵,从上边的信号上得知,远处有很高的烟尘,应该是大队人马在移动,高小虎心中了然,这是吐谷浑人要全线压上了,以前面对武装到牙齿的地堡群,吐谷浑人的骑兵无可奈何,只能依靠雷暴这一批人用暴力啃咬,撕破防线,现在,不管好歹,雷暴已经突破了十几座堡垒,从表面上来看防御方不再是无懈可击,而且这些天,吐谷浑人也没闲着,慕容拾寅一直在督促着攻城设备的制造,现在已经准备得七七八八,再加上天气渐冷,如果等到大雪封山,那慕容拾寅就进退两难了,不但无法攻克汶川防线,自家的二十万人也有可能葬送在这里,所以无论如何拾寅都要殊死一搏了。 慕容拾寅怎么想高小虎不关心,他只关心现在自己的士兵刚刚经历一场战斗,必须速战速决解决掉雷暴这个碍眼的家伙,不能再产生变故了,所以他一边下令把敌情向后边传达,命令后备部队和防御设施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就要亲自下场阻截雷暴的逃窜。 雷暴和高小虎连拼三招,高小虎寸步不让,雷暴反而仿佛落入下风,不由得大骂对方阴险,有这么强的战力干嘛在旁边看热闹,要是自己早知道这个少年比那个矮个子将领还厉害,就不上来找倒霉了。其实他想多了,高小虎虽然不弱,但也没有到达比铁中棠厉害的地步,也许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会超过铁中棠,但是不会是现在,他三下子打退雷暴那是因为雷暴已经和铁中棠打了一个小时了,还是生死相搏,这就好比拳王泰森如果和霍利菲尔德打上两个小时不休息(拳击比赛毕竟是比赛不是杀人,规则限制导致烈度远低于战场搏杀),那时候的泰森可能连一个中量级的拳手都打不过,你并不能说泰森不如中量级拳手。 铁中棠是一个军人,不是一个大侠,之所以单打独斗那是为了防止不相干的人受伤得不偿失,现在明摆着可以二打一,要是玩什么公平决斗那就是脑残了,所以也就毫不犹豫的加入群殴活动,两个打一个。 现在的雷暴强弩之末,和高小虎一个人都打不过了,何况是被群殴,打架这个事儿二打一绝对不是战力翻倍这么简单,要考虑心理因素和空间因素,双拳难敌四手不是说着玩的,根本招架不开,没有三下就给铁中棠看到了破绽,一个佛家大手印加上金刚伏魔功狠狠地打在雷暴的心口上,那里是个神经丛的交点,极为的敏感,轻轻地一下就能叫人瞬间麻痹,更何况铁中棠那一击,那是足可以开碑裂石的一掌呢,一掌下去,雷暴胸骨碎裂,哇的一口喷出不知名的内脏碎块,直接倒地抽搐不止,眼看着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铁中棠拔刀在手一刀斩下对方的头颅,吩咐手下:“挂在城头示众!” 就这样,雷暴那颗血淋淋的人头被挂在城堡的最高处,剩下的铁猴子们一看主将被杀了,再也没有拼命的勇气,一哄而散,收拾随身财物翻山越岭回尼泊尔去了。 等到慕容拾寅的大军轰轰隆隆开到前线,这里已经结束了,地上都是散落的铁猴子的尸体,东一堆西一块的,鲜血淋漓惨不忍睹,乌鸦成群的聚集在这里啄食,更让拾寅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是不是自己这一次的进攻会无功而返呢?拾寅晃了晃头,努力把纷杂的念头从脑海中赶出去,下令安营扎寨,清除障碍物,收拾战场准备决战,这些天大家都没闲着,大量的攻城车被推了过来 当然还有很多步兵扶着梯子准备趁乱强行爬城(虽然是马背民族,也有很多抢来的奴隶是一辈子没资格骑马的,这些跟着主人奔跑的奴隶娃子自然就是最好的炮灰。) 照理,正常的攻击前是应该主帅见面发表一顿大义凛然的废话的,好证明自己的大义之所在,进攻或者防御都是按照长生天的指示做的,不过,慕容拾寅一看对方的态度,显然没兴趣听自己唠叨,自己也没兴趣唠叨,就不废话了,直接叫几个嗓门大的士兵对着城头大喊:“左贤王有令,立刻投降,降者免死,否则鸡犬不留!” 双方距离并不是很远,声音悠悠的传了过去,很明显城头的士兵听到了这一番叫嚣,一个个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后合,这些边境上的士兵都是本地人,这些年来和吐谷浑人你杀我我杀你,家家都有几条人命的血债在对方身上,就仿佛印巴矛盾一样不可调和,谁会相信对方的鬼话才见了鬼了,对方的回答就是竖起了十几个弩车,对准了慕容拾寅的大纛就是一顿攒射,双方距离本来挺远的,足有四五百米,但是,那可是弩车呀,普通的英格兰长弓可以射出去一百多米,那机械结构的弩车又如何呢,尤其是罗氏商行改进过技术的弩车,那简直是令人发指了,慕容拾寅根本想不到隔着这么远也会被对方威胁到,就听到刺耳尖啸声然后就是突破了音障的爆鸣声,那弩车上的弩箭简直是残暴至极了,拾寅根本反应不过来就看见一大片长矛一样的箭矢密集射来,幸好身边的护卫反应及时把他拽下马来奋勇扑在他身上,这才捡回来一条命,可是其他人就没这么幸运了,首先是最明显的大纛被射成了渣渣,轰然碎裂,旗子掉在地上,洁白的牦牛尾巴被地上的血泥弄得脏兮兮的,再也没有了圣洁和威严的气势;其余的亲兵将领被串糖葫芦一样射倒了一大片,足有三四十人,每个人都被撕裂的稀巴烂,连个完整的形状都看不出来了,凶残,极度的凶残! 象弩车这种东西其实在大规模作战中杀伤力并不是很大,效率远不如普通的弓箭或者刀枪,但是这东西造成的心理压力太大了,被它碰到都是肢体碎裂死无全尸,除非远远躲开,否则无法反抗,就算是无敌猛将挨一下也是必死无疑,更像一个战术威吓的武器,现在就是这样,虽然没死几个人,但是惨呀,太凄惨,太动人心魄了,对士气的杀伤太大了,搞得拾寅的队伍乱作一团,幸好铁中棠只是专注于防御,否则要是开门突袭,说不定能把吐谷浑人的士气打到零点之下。 过了好大一阵子,众人才从惊骇中恢复过来,慕容拾寅是暴跳如雷,怒吼不断,下令要立刻全军进攻,拿下眼前那群不知好歹的宋国蛮子。战争机器隆隆开动,首先是如雨的箭矢覆盖而下,然后是飞石投掷,攻城车和云梯手不要命的往前冲,要一举夺下堡垒,把眼前的敌人砸个稀碎。 第181章 第二战场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领兵打仗很忌讳的就是想当然,如果不做周密的计划,上来猛打猛冲,那么就很容易碰个一鼻子灰。 本来慕容拾寅是个很冷静的人,不会轻易动怒,否则也不会战胜若干对手成为日后的吐谷浑可汗,但是任凭你多冷静,被人一顿乱箭射死一堆人,还把大纛给射落了,本人也差一点交代在这里,如果慕容拾寅还能保持冷静,那他就是曹操一类的人物了,显然,他不是,所以他暴怒,一口气排出来上万人,就算是踩,也要把眼前的城堡踩碎。 打仗哪有这么简单,你人多力量大那也要有足够的空间发挥力量,人类不是蚂蚁,不可能挤在狭小的空间里仍然发挥战斗力,而汶山的堡垒群之所以厉害,就厉害在不能叫你的大队人马发挥出全部战力来,首先说堡垒都是棱堡,棱堡的逼仄空间会叫所有的进攻者都无法展开,无论你有多少人都会面临四面受敌被动挨打的局面,这种多棱结构,叫敌人的冲车毫无用武之地,还没到城门底下就会被滚木擂石砸个粉碎,唯一有效的进攻方式只有远程攻击或者云梯强攻每一条棱边,但是那样的话,进攻者的人数优势就化为乌有,面对的就是无穷无尽的箭矢,和如同浪潮一样的守军,恐怖至极。 就这样,在鲜卑人山呼海啸的进攻下,汶山堡垒群终于露出了它邪恶的獠牙,隐藏多日的长弓手出现在堡垒的中心,他们毫不犹豫也无需瞄准,转眼间就有几千支箭矢乌云盖顶一样射向最前边的吐谷浑人,在凄厉的惨叫声中上千进攻战士就被射倒在地,不断呼救,不断抽搐挣扎,惨不忍睹。 拾寅虽然知道对方隐藏了实力,但是并没有想到隐藏了这么多,就连前几天被雷暴连克十几座堡垒的时候都不肯用尽全力,他实在想不通对方是为了什么。其实并不难想,远程打击武器对付集群目标更有效,面对雷暴这样的凭借个人武力的怪胎,实在是太浪费了,战争是严谨的,是科学,黄豫当然不会傻傻的乱来,所以早就把前线的重火力后移了。 长弓手的覆盖性打击只是第一步,紧接而来的就是没头没脑的石头从天而降,黄豫压箱底的投石车派上了用场,这些投石车经过改良,更多地使用扭矩弹簧的力量,虽然没有悬臂的那种威力大,也没有那种容易制作,但是胜在小型化,易于运输和拆装,战场上移动的火力点显然比固定的火力点杀伤力大很多,马克沁绝对比克虏伯打死的人多就是这个道理。 身处前线的吐谷浑士兵在一轮又一轮打击下进退维谷,死伤惨重,没办法,由于前一段占领的那些堡垒太过坚固,难以摧毁,拾寅也只好留着它们,留着吧也不敢派兵驻扎,空间太狭窄了,对骑兵来说就是受罪,步兵驻扎吧害怕宋军偷袭,谁知道这些堡垒里边有什么稀奇古怪的机关埋伏,就只好保持距离,但是这样一来,自己部队的营盘就很难按照合理的布局驻扎,都是被切成东一块西一块,很零碎也很紧凑,紧凑是说随时都集中在宋军的火力打击之下,难于逃避,这也正常,堡垒群的设计自然是要把所有的道路处于监视之下不留死角,否则设计就有漏洞了,就这样,拾寅的万余人马只有挨打的份没有打人的机会,十分被动,给他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拼了老命打下眼前的堡垒给自己的前线部队留一线生机,要么撤出敌人的火力范围,同时也就宣告进攻失败。拾寅毫不犹豫选择了前者。 于是在他的督促下,那些步兵战战兢兢地咬牙前冲,要么就被督战队弄死,要么被敌人远程火力射死砸死,要么战死在前线上,至少还能和敌人拼一个你死我活,运气好的还能杀敌立功,大家当然觉得拼命更划算些。 但是很多东西不是你想选择怎样就选择怎样的,密集的箭雨,乌鸦一样的石弹,那绝对是地毯式轰炸,想冲过去厮杀比过五关斩六将一点都不容易,所以一个时辰内能不被射死砸死冲到城堡下边的士兵只有千人,其余的八千多人都前赴后继的倒在了进攻的路上,而这一千多人显然也没啥好命,仅仅是看到了敌人而已,被城堡上的宋军一顿削瓜切菜,只剩下百来个人发一声喊又逃了回来,好在宋军为了节约弹药没有对着他们的屁股打击,这才给他们逃回去的机会,拾寅看着血淋淋的现实,堆积成山的死尸和伤兵,拾寅也不由得皱眉叹息,虽然只是进攻了一个时辰,但是士气已经到了零点,根本无力再战,否则士兵会哗变的,所以只能收兵回营,另想办法。 这一战下来几乎全歼了敌人的一万进攻部队,绝对是一场大胜,算一算范晏这边除了辎重消耗之外,人员损失并不是很大,这也正常呀,基本上就没有面对面的肉搏,全是仗着武器和地形的优势屠杀了。说是这样,物资损耗其实很大的,毕竟是先声夺人,士兵们也没啥经验一口气发射了差不多三四万支箭矢,上千枚石弹,几乎把一天的库存都干没了,幸亏敌人没有继续进攻,否则说不定前边的防线就陷落了,这也让铁中棠出了一身冷汗,把弓箭手的队长们叫来大骂了一顿,叫他们以后不许这么激动,省着点射箭,不过看到这些家伙红肿的胳膊和渗血的手掌,铁中棠也就叹了口气,想来这些家伙已经吸取了教训,不会乱来了,吩咐他们安排换防,下去治疗,否则恐怕第二天这些弓箭手就全废了。 这些情况拾寅并不清楚,如果他知道的话不知道会不会为自己的没有坚持到底而后悔呢?战场上的机会稍纵即逝,哪怕他想到了,也没有办法了,宋军自然会作出调整,不再有类似的漏洞出现。 接下来的几天,拾寅就不敢这么全力送死了,他的二十万人那可都是财富,不能往水里扔,否则人死光了就算是打下来整个南方他也没福气享受,只能给别人捡便宜,所以只好少一些人,松散队形,消耗敌人的远程火力,他就不相信宋国的人的物资可以源源不尽的使用,就像范晏也不相信吐谷浑人的人口可以源源不绝的填坑一样。实际上拾寅的二十万人只是一个概数,经过前期的消耗,现在只有十万人在前线上了,后方还有三四万残兵败将负责后勤运输和放牧牛羊,对于宋军的压力已经没有那么恐怖了。 按下他们不提,再说另一路大军,沉寂了很久的薛安都的人马,现在怎么样了呢。 薛安都早在朝廷任命范晏为总督的时候就按照杨小瓜的吩咐,带着三万铁骑进入了茫茫草原,范晏到达成都的时候,薛安都其实早就深入到青海腹地了,所以薛道次去成都说军情紧急不能亲自参见范晏之类的话其实都是真话,并不是拿架子给上官脸色看,薛安都勇猛但不愚蠢,谁会傻傻的得罪一个对自己没恶感的上级领导呢。实际上当时梁州的守将已经是薛道标了,想要叫薛安都去成都也不可能的。 薛安都三万人大摇大摆从北魏的地盘穿过,基本上没有什么地方部队敢于拦阻他的前进步伐,但凡有不开眼的小蚂蚁都被踩死了,他的大军只带了七天的口粮,其余的都是因粮于敌,反正一路之上都是北魏的地盘,也不需要抢劫百姓,到了任意一个路过的城池,派个士兵喊一声,自然有地方官员奉上粮草和金银,比在自家境内还要方便,在古代这些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地方官只有面临民族大义的时候才会拼力死战,否则能花钱解决的事情绝不会打仗,保境安民才是他们的职责,否则战死了也落不下好处。 就这样晃晃悠悠的用了十几天进入了吐谷浑境内,薛安都已经物资充沛,足够一个月维持了,进入吐谷浑之后,他更是毫不掩饰自己的踪迹,一路烧杀,看见路过的部落就胁迫对方投降,反抗的杀死,投降的就抽走一半男丁充军,当然,马匹和武器都需要牧民自己提供,这些行为在古代都是很常见的,尤其是草原民族内部的征伐,都是这样,牧民们并没有什么民族观念,都是谁强大就跟谁走,墙头草一样,否则成吉思汗凭啥从一个不到万人的小部落十几年就变成蒙古霸主的,凭威望和魅力?骗鬼去吧! 如果是霍去病之类的将军进攻草原,通常是喜欢轻骑直进,攻破敌人的王帐,完成战略性胜利,但是薛安都不同,他这一次来就是要彻底铲除眼皮子底下这股毒瘤的,吐谷浑人毕竟也是鲜卑人的一部分,多年来做墙头草,一会儿投靠拓跋家一会儿又接受刘宋的封赏,可是骚扰边境抢掠百姓的事情一样不少做,边境上的乡民哪一个都恨之入骨,现在正好借机会,就算弄不死对方,也要对方几十年内翻不过身来,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薛安都才拒绝偷袭的方式,光明正大的征伐青海诸部落。 吐谷浑有四五百万人口,一旦进行战争动员可以征集控弦之士近百万,但是,那都是理论值,对于牧民来说,他们逐水草而居,每次聚集都是物资的巨大损耗,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纯粹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没人肯干的,至于说王帐被人家攻击了,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这些在草原上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对于非慕容家的部族来讲根本没人在乎,所以薛安都一路杀来基本上没有碰上什么硬钉子,反而从三万变成了六七万,还人人三四匹马,奔跑在草原上遮天蔽日的烟尘叫部族们噤若寒蝉不敢正视。 按说这种情况历朝历代的君主也不是傻子,为什么很少有人去草原进行这种扫荡呢,反而是君主们劳师糜饷很少有正经的战果下来,其实也很正常,无论永乐大帝或者康熙之类的,一出动就是几十万人,人家鞑靼人瓦剌人或者准噶尔人都不是瞎子,谁和你拼命,当然就跑了,反正只要主力跑了,其他的牧民不会被杀光,就一投降就行了,等永乐走了再卷土重来,朱棣也不想灭了对方的族裔激起无尽的反抗,只好怀柔,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一年又一年都是瞎折腾,薛安都不一样,他很干脆的采用了游牧民族自己的规矩,抽丁,这样每个部落都被绑在了他的战车上,也不敢反抗,反正杀谁不是杀,杀吐谷浑又怎样了,野生动物吃同类并没有心理负担的,而对于吐谷浑的树洛干来说,对方才几万人,叫自己十几万人逃走是不可能的,成本太高了,所以反而会等在那里决战。 随着逐渐深入到青海腹地,薛安都也终于遇到了第一个硬茬子,慕容家的弃子慕容瑍,慕容瑍因为在上一次的对北魏战争中输给了鲜卑太子拓跋晃,损失惨重,从而失去了部族的支持,被堂兄弟树洛干夺了王位继承权,并且放逐到远离王帐的大雪山附近,他的位置首当其冲,正好拦在了薛安都的前进道路上,本来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慕容瑍也不想和薛安都硬碰硬,毕竟自己已经是被放逐的对象了,树洛干的死活不干自己的事情,反而是如果树洛干死了,自己也许能夺回可汗的位子也说不一定,但是他无处可去,好的牧场都有主人了,自己去别人的地盘肯定会寄人篱下,内斗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树洛干不镇压,但是树洛干怎么可能不镇压,正缺少借口干掉自己这个威胁呢,所以,慕容瑍骑虎难下,只能求助自己的庶长兄慕容繁?,对方也很仗义,唇亡齿寒吗,派出了长女,草原上有名的格桑花——慕容彩焕带着一万骑兵前来支援,慕容瑍也集中了自己全部男丁,大约四万人(他的部落仅存十万人了)咬着牙要和来犯之敌决一死战,他还抱着一种幻想,敌人虽然多,毕竟是汉人,骑战能力一般,其余的仆从兵虽然是正经草原人,但是忠诚度一般般,想来只要自己能抗住对方的三板斧,转败为胜甚至吃掉那些投降的部落也不是不可能。 慕容彩焕的一万人作为前锋直突薛安都的本阵,她虽然是个女子,但是在草原上名气很大,是一个美貌与勇武并存的女性,并不比那些糙汉子弱。 薛安都的大队人马远远看到远处烟尘滚滚,一大片人马像乌云一样席卷过来,并没有害怕,反而很兴奋,终于遇到大鱼了。 等到双方面对面的时候,薛安都就愣了一下,对面的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将军,有头盔看不见眉毛,但是那双丹凤眼,翘鼻子,白皙且略有一丝高原红的脸庞显示出了草原人特有的野性美丽,身上穿的是镶着金边的袍子,可以看得出来身材很是婀娜,绝对是个大美女。 薛安都并没有一丝一毫的轻视,自古僧道妇女一旦上阵都必须小心,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这些个特殊人群肯定有特殊的本领,或者武力超强或者有暗器甚至毒药,也有的人有妖术,不过这种非自然现象太少了,只存在于传说中,可以忽略不计,不管如何,总之必须小心,免得着了道。薛安都看了看身边,长子薛道标在梁州留守,薛道次在成都做联络员,剩下的儿子们都年纪小不太成器,派谁去呢? 正在犹豫间,身旁有人说话了,“大帅,我去把她擒来交给大帅发落。”薛安都一看,正是副将柳絮,这个柳絮并不是薛家军队的人,而是河东柳氏的子弟,毕竟皇帝不会喜欢一个军队里全是统帅的亲信,那样造起反来不好控制,所以总要安排一些空降兵,这个柳絮就是了。柳絮本身是柳元景的族人,根红苗正,从小习文练武的很是高傲,总觉得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因为看见过主将薛安都斩将夺旗的英姿,所以总算有一点自知之明,不敢瞧不起,但是大家子弟,内心里的骄傲还是难以遏制的,现在看到对方是一个美女,缺乏江湖经验的他就觉得立功的机会来了,跃跃欲试,很多江湖经验都是师父教徒弟一点点来的,可是世家子弟就像温室里的花朵,师父也是本族人,自己都没有多少闯荡江湖的经历,怎么可能传授给子弟们呢。 薛安都满含深意的看了眼前这个骄傲的青年一眼,并不是很确信对方的实力,但是对方是空降兵,身份超然,作为主帅也不好阻止对方立功,只好嘱咐道,“柳将军小心了,此女非比寻常。。。。” “元帅多虑了,区区女子,定可手到擒来!”柳絮直接打断了薛安都的唠叨,厉声说道,“请大帅少待,柳某去把她擒来!”说完不等薛安都说话,立刻催马,带着本部的千多人直接杀了过去。 薛安都一脸苦笑地看着对方远去的背影,很无奈的摇了摇头,自作孽不可活! 第182章 关公再世 草原上的作战和中原地区是不一样的,都是单一兵种的对冲,战术简单粗暴,不需要各种复杂的阵法,顶多有个迂回包抄什么的就了不得了,基本上就是对射对砍,凭借马速和马术冲垮对方的阵型然后分割包围一口口吃掉啥的,正因为如此,为了保证战马的体能,双方都会默契的先停下调整阵型,然后对冲,很少出现呼啦啦冲过来的浪战,而小说中的单挑在骑兵对战中确实会偶尔发生一两次,当然啦不是一对一而是一队对一队的。 慕容彩焕停在那里调整阵型,就看到对方冲过来一千多人,似乎要单挑的样子,她就微微一笑,心想终于有送人头的来了,很是兴奋。 中原人并不知道,慕容彩焕在草原上有着莫大的名声,号称夺命天女,和柔然的铁心兰合称草原双英,都是战无不胜的狠角色,本来草原双英是飞凤军的大都督拓跋蓉和铁心兰的,可是拓跋蓉已经销声匿迹将近十年了,在此期间年纪更小的慕容彩焕脱颖而出顶替了拓跋蓉的位置,这些内情作为世家子弟的柳絮自然是不知道的,就连久居陕甘的薛安都也不很了解,所以,这一回柳絮明显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作为当事人的柳絮显然并没有身为一个倒霉蛋的觉悟,他自认为家世高贵,相貌堂堂,眼前的胡女颇有姿色而且味道特殊,虽然配不上自己的尊贵身份,做个妾侍还是蛮不错的,他这样想的,自然就会色眯眯的盯着对方玲珑剔透的身材看个不停,如果是中原女子,被这么不礼貌的眼睛看着,或者会羞涩,或者会暴跳如雷地试图挖出登徒子的眼珠子,不过慕容彩焕是个草原人,草原人对男欢女爱的态度是粗鲁而率直的,没有很多掩饰,所以慕容彩焕从小也不知道被多少这种目光盯视过,早就习以为常,当然,习惯不代表接受,实际上慕容彩焕还是觉得对方很讨厌的,而以往她对待这些苍蝇的态度就是,一苍蝇拍拍死,不管这是个草原上的牛蝇还是中原的绿豆蝇。 慕容彩焕想到这里面带微笑,眼含秋霜,笑容中满含杀气,她双腿一夹马蹬,背后的柳叶双刀出鞘,带着凛冽的寒风扑向眼前这个不知死活的汉人。 柳絮倒是不很意外,毕竟他作为柳家派出来历练的子弟,并不是一个完全的酒囊饭袋,从小受到的培训还是足够的,自然知道世界上没有自己虎躯一震,美女纷纷拜倒这种事情,总要自己擒下对方,对方才会知道自己的男人魅力,所以柳絮双手持槊毫不迟疑的刺向对方的身体,他要用自己的一身“绝学”征服对方。 两个人的战马一错而过,这短短的一秒钟时间,双方的兵器就已经交锋了好几次,柳絮的长槊那也是从小训练的,可硬可软,宛若毒蛇一般,吐着红信子,围绕着慕容彩焕的身躯,仿佛一有破绽就会发出致命一击;而慕容彩焕的刀法也是凌厉异常,就像是螳螂的两只前臂一样,轻灵狠辣,任你是什么样的虫子也能切成碎块。 两个人带着自己的亲兵在战场上往来冲杀互不相让,也算是有来有回,让人眼花缭乱的,薛安都在那里看着,忍不住微微叹息。 “父帅,看这姓柳的平日里骄傲异常,想不到也是有些真本事的,并不是完全的银样镴枪头,不知道他能不能打败眼前的番邦女子?”薛道龙,薛安都的也不知道第四还是第五个儿子跟他说道。 薛安都摇摇头,“你呀还是年轻,其实那女子一直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连一半的力量都没有使出来。人家只是在玩,一旦认真起来,柳絮必败无疑。” “那我们该怎么办,他可是柳家的人,如果死了,柳元景会记恨我们的吧,我们和柳家的关系恐怕就。。。”薛道龙嘀咕道。 “嗐呀,你呀年纪轻轻的不去想正经的事情,尽想些无用的勾心斗角,怪不得你的武艺一直难于进步!”薛安都对这个儿子很头疼,一个武将世家不去研究打仗,总研究那些蝇营狗苟的东西干嘛。薛安都想了想还是耐心的解释道:“你记住,我们有兵马,有地盘,柳家只会想办法交好我们,绝对不会为了一个无用的族中子弟和我们翻脸的,就算这小子死在阵前也无所谓,可是如果我们失去了实力,哪怕你再卑躬屈膝,他们这些世家也会毫不犹豫扑上来把我们撕碎。”薛道龙点头受教,心悦诚服,他一直以为老爹只是个纯粹的武者,想不到心中的弯弯绕并不少,原来平日的粗豪都只是个伪装,果然姜是老的辣。 果然,薛安都说话之间,慕容彩焕就已经发动了,转瞬之间,柳絮身上就挨了十几刀滋滋飙血,惨不忍睹,柳絮本来自命风流的样子一下子就全完蛋了,披头散发,浑身的白袍子划得全是道子,布片子耷拉着比要饭的都不如,柳絮嚎叫着状若鬼魅,惨呼救命。这时候薛安都一看火候差不多了,已经给了这小子足够的教训,虽然自己只要交好了杨某人不需要看柳元景的眼色,但是能不结仇还是不用结仇的好。想到这里,薛安都把手向空中一举,然后向前一挥,三军儿郎就跟着摆出了锋矢阵型直接冲了过去,薛安都自己冲在了最前边,一边装腔作势狂吼着:“前边的小女子,放开我家柳官人,薛安都在此!” 慕容彩焕一看,知道不能再玩下去了,说起来她和眼前的柳絮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就是看对方眼神不规矩,所以给对方一个教训,当然,如果没人管就送他回姥姥家,现在不一样,人家大队人马杀过来了,还玩单挑那就是找死了,慕容彩焕不想找死,也不想和对方硬拼,自己才一万人,人家六万来的,压也把自己压死了,何况自己只是来帮忙的,正主不拼命自己拼命,那是有多愚蠢,虽然慕容瑍是自己嫡亲叔叔,可是自己父亲和对方并没有什么友谊,相反的背地里摩擦并不少,要不是看在唇亡齿寒,谁会管他死活,想到这里,慕容彩焕一脚把柳絮给踹下马来,转身一声唿哨,带着自己的人吗就撤退了,跑的那叫一个快,真的是一溜烟就不见了,草原上肉眼可及的全是烟,那颗粒估计应该是pm500吧,可见度就不存在了。 薛安都赶过来,早有亲兵把柳絮扶起来,这叫一个惨,衣衫褴褛,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身上的白袍子变成了黄袍子,或者说已经不算袍子了,更像特种兵的吉利服,连要饭的都不好意思穿,再加上遍体鳞伤,那已经超过了刑部大堂的犯人。薛安都又好气又好笑,不等对方说话,挥了挥手吩咐道,“赶快把柳郎君扶下去养伤,把最好的军医叫来给他治疗。”这话里就有话了,本来柳絮作为副将,应该客气的称呼一声柳将军的,但是没有,只是叫对方柳郎君,这是对大家公子哥的称呼,显然是暗示对方就是个公子哥,和将军的身份不搭。柳絮灰头土脸,已经没有心思分辨对方嘴里的深意了,嘴唇翕动了两下,还是没说啥,就跟着亲兵下去休息了,他也知道丢脸丢到姥姥家了,没脸在这里嘚瑟。至于说给他叫最好的军医什么的,那就是句废话,他作为副将,地位尊崇,当然会有最好的军医治疗,薛安都纯粹就是在假客气。 打发走了柳絮,薛安都没心思搭理这些琐碎,直接吩咐大军继续前进,稳稳地追赶慕容彩焕的部队。人家慕容彩焕没有战败,只是看到宋军势大,不想硬拼这才离去的,这件事不用薛安都,连个小兵子都能看出来,就看见柳絮那副尊容,只要智商不低于零都知道自己没有胜利。 队伍保持压迫式前进,不急不缓,始终保持着和慕容彩焕的距离,随时可以追上,但是偏偏不加速,这种方式薛安都这种把仗都打老了的人自然是熟练至极,前边的慕容彩焕当然也清楚,她不由得赞叹一声,薛安都果然是名将,不急不躁,颇有章法。她也不着急,就把对方引导到慕容瑍预设的战场,在那里是一处缓坡,正好适合骑兵冲刺,也适合原地固守,慕容瑍在那里以逸待劳,也算是占尽了地利。 慕容瑍看到慕容彩焕带着人马回来了,看到对方军容整齐,姿容不减,知道对方没有失利,就问她,“大侄女,敌情如何?” 慕容彩焕稳坐在马背上弯了弯腰,“叔父,敌人战力还好,不过并不是强的吓人,本来我要斩杀敌人前锋的首级的,但是敌人主将带兵来救,我一看敌军势大,就撤回来了。” 慕容瑍本来派慕容彩焕就是去试试水的,顺便如果能消耗一部分双方的实力,他也是乐见其成的,现在看侄女不上当,他也不气恼,反正敌人已经到了,是骡子是马就看这一遭了,他点点头说道,“侄女辛苦了,先到左翼修整吧。” 慕容彩焕点头来到左翼列阵,这时候双方阵势就完整了,开始慢慢调整阵型,薛安都也是停下来整理自己的阵型,准备第一次硬仗。这一仗打赢了,对于吐谷浑的打击不可谓不大,要是输了,薛安都就不得不回到解放前,不但老本保不住,身边的那些仆从军也会反咬一口,到时候想安然回到梁州那就是白日做梦了,不过,薛安都不相信自己会失败,现在考虑的只是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获取较大的战果罢了。 不过,两军对战讲究一个气势,想东想西的也没有啥用,双方人马加起来十万有余了,也只有草原才能做到这么大的战场,但是虽然战场够广阔,想要一时半会儿解决战斗就没那么简单了,薛安都看了看对方的布阵,中间是慕容瑍的主力,两翼一个是慕容彩焕的一万人,另一个是慕容瑍的儿子慕容辉。 只有攻克敌人的任意一个侧翼,扩大战果才能彻底击溃敌军,如何安排呢?全军压上的浪战?那是疯了。也许。。。,薛安都忽的笑了,他看到对方中军那高高的大纛,心中打定了主意,他决定效法关云长白马坡斩颜良的旧事,来一个斩慕容,这种战法自古以来很少有人使用,只有超一流武将在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碰巧做到,这一切的关键就是武力、快马加上攻其不备,武力值薛安都自然是有的,快马他也有,杨小瓜年前专门赠送了他几匹来自帕米尔的汗血宝马,正好配合他完成这惊天一击。至于说攻其不备,没人相信他会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这太难了,所以慕容瑍根本不会想到,在军中还在吆五喝六的指挥呢。 薛安都冲着儿子挤了挤眼睛,对方会意,接过了令旗令箭,也不言语,就压住队形不动,薛安都很快扫视了一下身上的装备,一切正常,他翻身换上一直闲着的一匹赤兔马,轻轻拍拍马头,说道,“伙计,该咱们名扬天下了。”战马打了个响鼻,忽闪着大眼睛看着主人,目光清澈,似乎是懂了主人的心思,低头蹭了蹭薛安都的手肘。薛安都双腿一夹马腹,战马长嘶一声,如同闪电一般就冲了出去,身后紧紧跟随着三百亲卫,也都是策马扬鞭拼命追赶,这些亲卫的战马虽然不是汗血宝马,那也是大宛名驹,绝对可以跑赢火车的物种。 慕容瑍在队伍中比较靠前的位置,骑兵作战,主帅必须靠前,否则看不清战场局势,没办法指挥的,虽然如此,他身边也环绕了上千人保护着,并不担心会给人偷袭了,只是他想着的偷袭是射箭什么的,那种万军中突进斩杀将领的事情毕竟存在于传说中,没人愿意相信。慕容瑍当然也不信,更不相信其中的配角是自己。然而,这次事实将叫他相信,而且再也没有而且了。 薛安都不管对方怎么想,反正他自己已经这样做了,在他之前,除了传说中的战神关云长之外,杨大将军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屡屡完成斩将夺旗的壮举,只是那时候是在北方,而且杨某人名声不显,所以并没有几个人知道,另外的就是更年轻的马锺,这个号称当世第一猛将的年轻人也是非人类的存在,以至于大家有意无意把他的战绩忽略掉,实际上很多没见过的人都以为马锺自己就是传说,是不存在的人物,而现在,薛某人要用事实证明,自己也可以完成这一壮举,薛某人也要叫世人知道,当世名将少不了俄薛安都! 薛安都双手端平自己的方天画戟,纵马飞驰,目标直指对面的慕容瑍,本来古代的戟更多的是礼器,就是摆样子的华丽东西没人拿来打仗,所谓的楚霸王之流使用的戟其实就是长矛或者说是长槊,薛家也是这样,直到了唐朝才真的有加上月牙的画戟出现,不过杨小瓜的出现在加速了这一进程,薛家怎么可以不用方天画戟呢,他就专门打制了一柄方天画戟送给了薛安都,方天画戟和普通的戟不一样,是双面月牙的,就像恶龙的双角,威势大增,可刺可砍,没有双月牙的长槊就是一条怪蟒,而加上了月牙的方天画戟那就是生角的恶龙了,完全不是一个级数。 他那里奔驰如飞,对面的吐谷浑人也不是瞎子,看见一人单骑如飞似电冲向自己家的队伍,虽然不知道对方的目的何在,那也不能干看着,慕容瑍的亲兵不等主将吩咐立刻冲出去十几个人要拦住这个冲阵的人。双方的距离本来就不远一两公里的距离对战马来说也就是分分钟的事儿,连一个人类都能做到两分多一点跑一公里,何况是战马呢,翻个倍也就是个玩,更何况那是汗血宝马,双方对向奔驰,也就是几十秒钟就碰撞到了一起,薛安都是根本就不减速,方天画戟一个左右插花,舞动的跟车轮一样,呼噜一下子就把挡在两侧的敌人斩落马下,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骑兵对冲不是坦克大战,正面硬刚也不是完全对准的,总要偏开一点点侧面相对,那战马又不是傻瓜,不可能接受用脑袋撞同类脑袋这种事,所以任何挡在面前的敌人其实都是侧前方的。所以只要把方天画戟当成利斧左右劈砍就可以了,那些慕容瑍的卫兵也想着抵挡一下争取时间,可是这件方天画戟太厉害了,那可是杨小瓜专门吩咐人定制的武器,锋利无比而且势大招沉,真的是挡不住呀,所有试图阻挡薛安都的人都被连人带马带兵器劈为两段,血洒草原。 薛安都根本没有减速,继续向前,这时候就到了慕容瑍的身前了,慕容瑍也是吓了一跳,想转身逃走那是不可能的,背后是严整的大阵,他要冲进去肯定发生碰撞,立刻就混乱了,只能仗着身边还有几百个亲兵的协助还有自己的勇力硬刚突兀出现的薛安都,慕容瑍的武器是一根狼牙棒,实际上草原民族大多数都喜欢用狼牙棒作为长兵器,取材简单,一根大木头棍子钉上乱七八糟的钉子就可以了,而且不用担心生锈,越生锈威力越大,会破伤风呢,古代没有破伤风疫苗,那就是必死无疑的事情。游牧民族对于冶炼不在行,所以铁器很珍贵,那么兵器质量也就很草率了,能凑合用就行,所以像长戟大槊之类的就太奢侈了,弄不起,当然了,作为慕容瑍还是舍得花钱制造武器的,毕竟作为前任可汗的继承人,还是不缺钱的,至少曾经不缺钱,所以他的狼牙棒和别人的就不一样了,长有八尺,精钢打制的外壳,里边是上好的铁力木做芯子,(没办法,实心的钢材太重了,他又不是变态,肯定抡不起来,只能用木心钢壳)那些钉子也是一体铸造出来的,坚固异常,而且狰狞恐怖,在阳光下显得寒光闪闪的,除了缺少杀气之外可以说毫无瑕疵。 慕容瑍作为前一任可汗的继承人,身经百战但是从没有肉搏的经历,这也正常,有事儿身边的狗腿子就可以做了,所以除了虐杀几个俘虏或者自己的士兵之外,慕容瑍并没有亲手杀人的经验,就算杀人也是用刀子什么的,不会用狼牙棒去杀人,所以这根狼牙棒几十年来还是崭新崭新的,更像一个艺术品而缺少作为武器应该有的血腥气息。看到敌人冲过来,慕容瑍终于有史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使用自己的狼牙棒和敌人肉搏,他高举大棒子挂定风声,狼牙棒带着狰狞邪恶的尖啸砸向已经斩杀了几十个挡路者来到面前的薛安都。 薛安都那是什么人呀,南北朝出名的勇将号称不亚于关云长关老爷的狠角色,如果没有杨小瓜和马锺的另类存在,他真的可以号称天下无敌了,和他相比慕容瑍那就是一盘菜,薛安都根本连正眼看一下都欠奉,手里的方天画戟就是那么一划拉,慕容瑍的狼牙棒就抓不住了,脱手飞出去,把他的手掌蹭破了皮,鲜血滋滋的,慕容瑍疼的一呲牙,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了,方天画戟的戟尖就刺穿了他的喉咙,薛安都随手一挥,慕容瑍的大脑袋就离开了脖颈,凌空飞起,薛安都战马一个漂亮的回旋,伸手抓住了慕容瑍的头发,把血淋淋的人头高高举起,一边往回跑一边大声呼叫:“敌酋已死!” 薛安都阵斩了吐谷浑着名酋长慕容瑍,威震草原,再一次名扬天下。 第183章 慕容彩焕 慕容瑍这个倒霉蛋,还没开战就给薛安都斩了,用自己的脑袋成全了对方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的壮举,给对方无敌勇将的名声增加了一笔浓墨重彩。 草原人很彪悍,但是也很怂,他们只会打顺风仗,打疯了可以以一当百,但是落于下风的时候也可以一溃千里,比如淝水之战的苻坚,又比如朱仙镇的金兀术,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那就是吹牛,真的几万十几万的时候还不如原先的作战能力了,神话就是神话,虽然不能一戳就破,但是无论你多么厉害遇到了主角光环就只能沦为悲惨的配角,永远都是背景墙。 现在主将慕容瑍叫人家一个人就给斩了,脑袋拿走挂旗杆了,这些士兵立刻就回到了解放前,从强盗蜕变成了温顺的牧民,他们是转身就跑,毫不犹豫,这就是正规军队和土匪的区别了,土匪可以比军队更凶猛,但是永远没有军队那种经过艰苦训练后达到的胜不骄败不馁的无敌气势。慕容彩焕和慕容辉试图弹压住军队的败退,但是不可能,这种时候,你就算斩杀士兵也只能火上浇油,他们的威望是不能和慕容瑍相提并论的,根本没人理睬他们声嘶力竭的吆喝,都是没命的纵马狂奔,就像是鸵鸟一样,拼命跑回老家,变成恭顺的牧民,伸出头来等着新主人的处分。 薛安都并不追赶,自有那些收编的仆从军去追杀,这些带路党可不认为那些逃走的牧民是自己人,在他们眼里这些都是会移动的财富,薛安都已经和他们说好了,自己抢来的战场缴获三一分成,这些牧民可以得到一成,自己拿三成,财帛动人心,既然已经战胜了,那这些牧民自然会一拥而上去追赶去掠夺,这些家伙都是本地人不会担心迷路什么的,也不会担心被草原人偷袭,就算死了薛安都也不心疼,白白拿到缴获何乐不为。 很快薛安都就占据了慕容瑍的小帐,然后发出命令,叫各处的部落酋长前来会盟,凡是不来的都认为是敌对一方,就组织全体盟约者去攻打,然后瓜分悖逆者的子女和财帛,包括牧场和牛羊。 命令一出响应者云集,第一个出现的竟然就是慕容彩焕,慕容彩焕在逃走的路上收拢了大量的慕容瑍旧部,同时为了分赃,和慕容瑍的儿子慕容辉发生了龌龊,慕容辉认为老爹的人马就是自己的遗产,前去找慕容彩焕讨要,然后,慕容彩焕毫不犹豫的斩杀了这个堂兄,彻底吞并了对方的部众,拥有了几十万部众,控弦十万有余,成为了这一带草原上最大的霸主。 本来薛安都还担心这个女人力量膨胀之后统领人马和自己对抗,虽然说薛安都觉得自己可以战胜对方,但是那样的损失就太大了,草原人死多少薛安都不在意,可是自己的三万精锐那可都是命根子,折损一个都会心疼的。更主要的是,薛安都觉得这个小女人不简单,就看她战场上的表现有勇有谋的,不是一般人,虽然不是自己的对手,但是比起柳絮之类公子哥那可是强上好多倍,就算比自己的小儿子薛道龙也要强很多,虽然薛道龙年纪还小,长大以后会成熟很多,但是能不能超过慕容彩焕,薛安都并不确信。 现在对方主动来投靠自己,薛安都还是长出一口气的,少了很多麻烦呢,尽管如此,薛安都也不会放下戒心,古话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其实不光是民族问题,对薛安都来说,只要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其心都是异的,人之常情,不可不防。 为了表现出礼贤下士来,薛安都亲自出迎,一看慕容彩焕一身华丽的女装,并没有穿盔带甲,这就是一种诚意的体现了,虽然说按照古代的规矩,投降的人应该穿一身素服或者说孝服来体现自己的彻底归顺,毕竟慕容彩焕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不用那么折腾,一身女装足够体现自己的诚心归顺了。薛安都哈哈大笑,如果是个男的就会携手揽腕拉着手一起进入帐篷表示双方的融洽,但是现在肯定不行,那是古代,虽然说草原人开放,你一个四十多岁的长胡子大叔拉着人家小姑娘那也不像话呀,就做了个手势,让慕容彩焕跟着自己进入帅帐。 双方分宾主落座,薛安都再次打量对方,果然是个漂亮的女孩子,英姿飒飒,别有一番滋味,盗版后世太祖武德皇帝的诗词:“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中军帐,草原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这几句放在慕容彩焕身上那是颇为般配的,让薛安都也是赞叹不已。 慕容彩焕看薛安都,四十多岁的年纪,身高九尺虎背熊腰十分的雄壮挺拔,红脸膛,五绺长须,蚕眉凤目,一身金甲,颇有三国关云长的气概,果然是大英雄,心里也是很服气,知道自己不是人家的对手,同时叹息,听说薛安都并不是中原第一,比他更有名或者更强的将军还有不少,中原真的是人杰地灵物华天宝,吐谷浑草原蛮荒之地,真的没办法对抗,心里正打着小算盘呢,就听见薛安都轻笑一声,和缓的语调问慕容彩焕,“早就听说慕容彩焕是草原上的一只金凤凰,才貌双绝,果然如此。”说完话锋一转,慕容彩焕都没来得及客气一下,就听见薛安都继续说道,“慕容郡主到我这里来,不知道有什么事情么?” 慕容彩焕赶忙站起来大礼参拜,说道,“慕容彩焕不才,愿带领全族投靠大将军,请大将军收留!慕容彩焕愿意粉身碎骨为将军驱驰!” 薛安都哈哈大笑,伸手虚扶,“慕容郡主客气了,薛某人可担当不起。快快请起!”他说担当不起,没有说哪里担当不起,这话里有话,让自负聪明的慕容彩焕不由得皱眉暗自思索。 薛安都把脸一板,“草原上强者为尊,一向都是来了就降,离开就叛,想来慕容郡主也是打的一样的主意,想要等薛某人离开草原之后继续称王了。” “不敢!”慕容彩焕给对方说中心事,脸色煞白,心里怦怦乱跳赶紧辩解,“慕容彩焕是真心投靠大将军,绝无二心,愿意对天发誓!”她是生怕对方突然下令,叫刀斧手把自己斩杀了,然后出兵消灭自己的部族,自己的族人根本没有防备之心,肯定难逃一死,心里不由得后悔,怎么就这么冲动主动送上门,可是不上门,那对方肯定要带着投靠的其他部落围殴自己,一样是家破人亡的下场,这些草原人可没有什么同族之义,瓜分起自己人来比外人狠多了,草原上的规则可是要斩杀高过车轮的男子的,那才是真的彻底完蛋了。 正当慕容彩焕心里翻江倒海的时候,薛安都哈哈大笑,“哈哈哈,薛某只是开个玩笑,慕容郡主不要介意哦!”说完又是一阵大笑。 慕容彩焕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心里砰砰打鼓,心说这个姓薛的好厉害了,都说他是一勇之夫,这分明是一只千年的老狐狸,吃人不吐骨头。 薛安都笑了一会儿,然后又恢复了严肃,“慕容郡主打算怎样和薛某人合作?”他很客气的没有说投靠之类的词,词句好听顶什么用,真金白银的条件才是真的。 “这个,这个”慕容彩焕原来准备好的台词一下子就全卡壳了,不敢再说出来,深怕被对方认为是忽悠,那就惨了,如履薄冰的她只好再次放低姿态,“慕容彩焕全听薛大将军的安排,不敢有自己的小算盘。” 薛安都微笑,“我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想法,就随便说几句请郡主帮着参详一下。”他清了清嗓子,继续道:“第一,草原上所有愿意投靠朝廷的部落,不分大小,都需要提供男丁和物资供应朝廷,牛马之类每年十分之一给朝廷进贡,其余的多出来的牲畜朝廷按照市价收购,公平交易,对此朝廷会在草原边上修建城堡作为榷场,由商人和你们交易,大家协商价格,由朝廷负责治安,朝廷可以提供你们需要的布匹、丝绸、茶叶、盐巴还有铁锅之类器具。” 慕容彩焕神情雀跃,多少年来,中原朝廷都是控制物资交易来卡住草原的脖子,尤其是盐巴和铁锅之类的,草原太需要了,但是中原朝廷偏偏按照战略物资来控制,就是不给,很多次边境冲突都是这样的,为了些许铁锅和盐巴杀得人仰马翻,真的是得不偿失的,要是有了这些物资,草原牧民就没必要抢劫中原了。这些条件当然不是薛安都提出来的,他虽然不是朝廷那些个不吃五谷杂粮的大佬们,也是一个士族出身,骨子里觉得应该封锁和消灭这些异族,但是杨小瓜曾经私自去梁州和他推心置腹的谈过一次,给他讲了堵不如疏的道理,也讲了一些利用物资腐蚀草原民族战力的原则,告诉他如何同化,肉体消灭不如精神通话的道理,叫薛安都醍醐灌顶,拍案叫绝,从而是越发的佩服这个年轻的大将军,甚至产生了那种学生对师长的深入骨髓的畏服。 看着对方的惊叹的神色,薛安都暗自得意,接着说道:“第二,所有的成年男丁,按照十丁抽一的规矩向朝廷报名参军,朝廷检选合格后给予相应的待遇,每个部落的酋长必须提供一个儿子带领这些人参军,接受朝廷的正规训练,由部落提供相应的物资损耗,发生战争后,这些人的战场缴获三分之一归部落进行分配。第三,所有的部落继承人在十四岁之后都要到朝廷提供的学校读书,三年合格后才可以获得继承权,不合格者不可以继承酋长的位置,如果本人愿意在朝廷做官的,保留他的继承权。”这一点就是厉害到极点了,确保了未来的继承人都是接受过中原朝廷教育的,认同中原文化的人,大大降低了这些人的离心力,减少了叛乱的可能性,正是同化从娃娃抓起。慕容彩焕那也是智慧非凡的人,一听这些安排就知道其中的内涵,但是人在矮檐下怎能不低头,她脸色煞白的点头应下这些杀人诛心的要求。 “还有,”薛安都顿了顿,看到慕容彩焕已经白的像纸的脸,微笑安抚,“郡主不要紧张,朝廷还是很宽容的。我们知道郡主是一个奇女子,才能超卓,但是草原上的规矩影响了你统帅部族的名分,你毕竟只是个女流,所以,你父亲不会把继承权交给你的,你的弟弟才是真正的继承人,那样的时候,郡主的地位就很尴尬,嫁人吧,部族不放心你的本事,不嫁人吧,你的弟弟也不会放心你的野心,你不要辩解说自己没有野心什么的,我相信你,你弟弟不会相信,然而朝廷求贤若渴,不拘一格用人,我愿意向朝廷保举郡主为梁州主簿兼任护吐谷浑校尉,直接在我的帐下听用,你可以带着忠诚于你的人马离开部族内部的纠葛。郡主意下如何?” 慕容彩焕的脸色红了白、白了黄一会一个颜色,快赶上川剧变脸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消化了薛安都长篇大论里的内容,长出一口气,低头道,“事已至此,慕容彩焕听大将军的。” 按道理讲,她应该拜伏于地表示效忠,但是信息量太大了,她能消化一半就已经不容易了,早就把那些官场上的繁文缛节忘光了,光剩下震撼了。 薛安都也不以为意,反而很高兴,这样才是胜利呢。就这样,慕容彩焕正式加入梁州军,成为了朝廷的人,随后的日子里就帮助薛安都去说服那些来参加会盟的部落首领接受条件,其实也不用说服,就是个宣告,谁不接受,那也简单,打过去,杀光烧光抢光呗,草原人就吃这一套,没有三天,附近的部落就都臣服了,毕竟严格上讲,这些条件比慕容家统治青藏可是宽容多了,可以说条件优厚,很多人想都不敢想,都像做梦一样,跟谁不是跟,给钱就是娘。 挑了一个黄道吉日,薛安都代表朝廷,筑坛祭祀了长生天,杀了乌牛白马,薛安都代表朝廷和吐谷浑诸部会盟于祁连山下,诸部接受了薛安都的约法章程,宣布效忠朝廷,遥奉刘宋天子刘骏为天可汗,歃血为盟,共同向刘骏奉献了效忠的表章,薛安都派人飞马加急送去南京城。 刘骏已经不是十年前那个谨小慎微的皇子了,做了皇帝以后骄奢淫逸自不必说,好大喜功的方面比他老爹只强不弱,对皇权的把握也是要紧密得多,收到薛安都的奏折之后大喜,立刻封薛安都为定西大将军,定西侯,加封一千户,依旧是梁州刺史归于范晏账下管辖,同时封慕容彩焕为归义郡主,梁州主簿,抚青海校尉(这里因为吐谷浑叛乱,撤销吐谷浑的一切封赏,改吐谷浑辖地为青海州,由范晏暂代州牧,州城设在成都,这里朝廷玩了个技巧,把青海变成了范晏和薛安都共管,也算是为了防止尾大不掉的措施吧),同时宣布抚青海校尉直属于范晏的大都督府,暂时借给薛安都听用,这又是一个扯皮的技巧,可能是想引起范晏和薛安都的争端吧,那就不知道了。 薛安都看到朝廷的圣旨是又好气又好笑,心说刘骏年纪大了心眼多了,开始玩阴谋诡计了,只可惜是鸭子孵鸡白忙活,由杨某人在范晏这里,薛安都是断断不会和范晏争权的,不管怎样,反正自己升官了,从将军变成大将军,一字之差品级可就差老鼻子了,也算是大喜事,封赏了一千户,加上以前的现在是实封两千户,虽然比不上万户侯,也是位极人臣了,作为武将那是荣宠至极了,必须表示庆祝,否则怎么向朝廷表示感激涕零呢。薛安都大摆筵席庆祝了三天,大军十万,分多路向着祁连山腹地的慕容家王帐而去,这里为什么是多路呢,因为每个部落都派出了自己的部队,不需要汇合一起,而是各走各的路,去王帐集合,这样速度快,有利于补给,毕竟是草原,逐水草而居,要是十万人集合了,那非要断水断粮不可。 这么大的声势,慕容树洛干自然是知道了,不甘示弱,也汇集了所有效忠自己的部落人马,号称五十万,要在青海湖边一举歼灭薛安都。这边打成这样了,怎么不调回慕容拾寅的人马呢?树洛干也想,可是来不及了,等拾寅跋涉几百里回来,战斗早就结束了,而且就算及时赶回来,也是疲惫不堪,只能送人头,不如干脆随他去,其实他不知道,就算他想,拾寅也回不来了,慕容拾寅也陷入了进退不得的困境中。 第184章 有来无回的拾寅 在汶山前线的拾寅,现在很惆怅,事实上,自从他踏上对刘宋的征途之后,就很快从踌躇满志变成了满腹颓唐了,草原人崇尚的是劫掠,倚强凌弱以多打少,很少出现攻坚战啃硬骨头这种事,这不符合他们的作战习惯,占便宜没够吃亏难受才是标配,可是这一次,由于各种条件的约束,他不得不来啃这根硬骨头。 打草谷这种事历来都轮不到他这样的王子级别的人物,他们这一次是抱着很深的政治意图发动战争的,按照惯例,一哄而上分食失败者才是他们该做的,换句话说,时运不济的北魏才应该被吐谷浑攻击来分一杯羹,但是这一次不同,是民族战争。 吐谷浑是鲜卑,北魏也是鲜卑,鲜卑人自己内斗了几百年,打打杀杀的并不罕见,但是现在拓跋家要被赶出中原了,吐谷浑就不能趁火打劫了,只能雪中送炭,毕竟说这是农耕民族和草原的战争,如果拓跋家真的输光了底裤,那慕容家的吐谷浑也早晚会灰飞烟灭,非我族类的话当时虽然没有,但是这种意识早就深入人心了,所以慕容拾寅无论怎样艰苦,怎样亏本,也要杀入西川,夺取更大的生存空间,获得战略缓冲,免得被刘宋搂草打兔子一起干掉。 慕容拾寅知道这一战很艰苦,但是没想到有这么艰苦,他知道很难缠,没想到有这么难缠,自己损失了五六万人,加上以前慕容谷的损失,几乎折损了自己一半的战力,然而获得的战果仅仅是出了山谷,打破了一个小小的汶山县城,外加三十多座堡垒,敌人还有更多的堡垒群在那里呲牙咧嘴的凝视着自己,拾寅也是心理打颤,这要填进去多少人才能进入平原地带,痛痛快快的杀戮和抢劫呀,他总觉得这个目标离自己越来越远了,作为部落的首领,他必须为自己的族人着想,不能白白的做炮灰,所以他已经心生退意了。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消息帮他最终下定了决心,他的后方被人劫掠了。 动手的是沉寂了很久的本地土着,羌人。羌人的崛起比鲜卑人还要早很多,在后汉三国的时候,鲜卑人还是籍籍无名的小弟,羌人就在西北诸地大杀四方了,一次又一次的造反都有他们的身影,最着名的当然是西北名将马超家族也一样有羌族的血统,只是他们遇到了东汉比较强大的时代,所以没有很大的收获,纵然如此,五胡乱华也少不了羌人的参与。鲜卑人崛起之后,羌人退回了自己的传统领地,继续牧牛放马的生活,这一次,吐谷浑人的大队人马直接越过了他们的领地杀到汉人的地盘,羌人的牧场就遭了殃,被吐谷浑人强占了大部分,草原人内部的争斗历来是血腥的,可没有大家是自己人的想法,都是大鱼吃小鱼,现在吐谷浑是大鱼,羌人就退避三舍,在黑暗处舔着爪子,闪着绿油油的眼睛吐着鲜红的舌头,等待着一击制敌的机会。 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吐谷浑的后方是被烧成焦炭的慕容谷的残余部队来把守,本来说三万多人也不少了,但是那一把火把他们烧垮了,一个个就是行尸走肉,能吃能喝就不错了,打仗就省省吧,恐怕风大一点都能把他们吓尿裤子,如果还有裤子没有烧坏的话。 羌人的大首领图录眼光灼灼,他已经快五十岁了,马上就要步入老年,草原人风餐露宿,寿命有限,并不会太高寿,他必须在自己进入风烛残年之年为子孙打下一片天地来,彻底干掉宿敌吐谷浑,这里就是他的,永远是他的,别人不能抢。他望着眼前山一样的壮汉,正是他族中的超级猛士,被益州刺史杨勇派回来联络他的强巴,“杨将军怎么说?”虽然说杨勇已经是刺史大人,封疆大吏了,应该叫大人,但是图录还是习惯叫对方杨将军,他觉得杨勇的勇猛善战才是真正的英雄,才配得上将军这个称号。 “杨将军说,前一段时间叫我们躲起来,不要鸡蛋碰石头,但是现在,吐谷浑人已经到了强弩之末,该我们出手了,为了帮助我们,杨将军送来了一万斤盐巴和一万斤大米,一千把砍刀。”强巴眼神很清澈,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莽夫的样子,显然在杨勇那里学会了不少的东西,也开始变得有智慧了,看到他,图录忽然心里一动,有个想法一闪而过,还没等他抓住,就在脑袋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抓了抓半秃的脑袋,然后一拍大腿,“好,那我们就出手,叫吐谷浑人知道,我们羌人才是这里的霸主,吃我的给我吐出来,拿我的给我送回来,不但我们要夺回我们的牧场和牛羊,我们还要把他们的财物和女人抢过来,叫他们做我们的奴隶,为我们牧羊!” 就这样子,图录的人马一夜之间就仿佛从地缝里钻出来一样,出现在大山的每一个山谷,所有吐谷浑人的牛羊都被一抢而光,牧人要么投降做了俘虏,要么反抗被当场杀死,财物席卷而空,现场只剩下剥光衣服的尸体和灰烬,连一件皮袍子都没有留下来。 因为做得太彻底了,所以等到前方因为没有粮草送达而出来查访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三天,战场上军情如火,三天时间足够改变一场战争的胜负了。慕容拾寅听说自己后路被羌人劫掠了,那是暴跳如雷,虽然他不知道背后有什么计算,但是作为战场的老手,他敏锐地觉察到,危险正在快速的逼近他。慕容拾寅在帐中来回踱步,他已经想撤兵了,但是这么多人马,怎样才能安全的离去呢,要知道自古以来,撤退都比进攻困难十倍百倍,一旦不好就会变成惨败,全军崩溃,那比战败还要惨,左思右想,慕容拾寅吩咐道,“叫阿布来见我。” 不一会儿,一个相貌憨厚的粗壮汉子走了进来,从表面上看,他和普通的草原牧民没有啥区别,身体矮壮,粗手大脚,罗圈腿,一脸的大胡子显得比头发还要浓密,目光诚挚而狡猾,一身老羊皮袄充满了特殊的味道,让人闻而生畏。 “尊贵的主人,您最忠诚的仆人阿布听从您的吩咐。”阿布五体投地趴在地上双手捧着拾寅的靴子,做亲吻状。 “阿布,凶恶贪婪的羌人偷袭了我们的后背,抢走了我们牛羊和民众,现在我们腹背受敌,为了全体族人的安全,我要带领大家回到祁连山去,回到我们的家乡,但是为了防止狡诈的南人追击我们,我需要你带一万人留下来驻扎在这里,只要有你在,我相信宋人就无法追击我们的大队人马,你的意下如何?”慕容拾寅一脸诚恳的对阿布吩咐着,说到最后一句突然提高了音调,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阿布的眼睛,把阿布的全部反应尽收眼底。 阿布一点都没有犹豫,立刻再次拜倒在地,深深埋下他的头,“尊贵的主人,阿布是你最忠诚的奴仆,你的吩咐,阿布一定全心全意的完成它。” “哈哈哈!”慕容拾寅忽然哈哈大笑,拍了拍阿布的肩膀,“我就知道,阿布做事我永远都是放心的。” 半夜里,吐谷浑全营连夜离开,但是旗号和营寨纹丝不动,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照样有士兵在营门口来回巡逻,甚至还有士兵在宋营门口骂战,仿佛攻城失败的缓冲一样,恨不得引出敌人龟缩在城堡中的军队。当然,和往日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们绝不希望敌人会出来应战,否则自己一方的纸糊一样的防御就会给人戳穿,那就白玩了。 从表面上看确实是天衣无缝的撤退计划,执行的也是有条不紊,让人难以看穿,然而,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天衣无缝呢?某位千年后的名帅曾经说过一句话,“部队一旦展开就再无秘密可言,只有兵贵神速。”是的,兵棋推演运筹帷幄都是建立在理想状态下的,双方对阵这么久,刘宋怎么可能没有大量的斥候在附近的山头上潜伏和观察?十万大军的运动就像是一条蜿蜒的巨龙蔓延十几公里,除非是瞎子才看不到,而且,刘宋有自己的联络暗号,根本不需要斥候跑回来耽误时间,直接在山顶上弄几棵消息树就可以了,这消息树虽然简单,却是我们在凶残的鬼子兵面前的发明,连鬼子都破解不了,更何况千年之前的吐谷浑人,就算看见了也不知道。 就这样,吐谷浑人自以为完美无缺瞒天过海的撤退,早就被刘宋这边看在了眼里,此时黄豫已经做出相应的安排,而某个一直蒙面的铠甲武士,看到大局已定,也辞别了范晏,回去了自己的冀州,剩下的扫尾工作自有人做,正所谓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正当那些吐谷浑士兵口沫横飞的叫骂的时候,忽然觉得天色变暗了,他们不由得齐刷刷抬起头来看天,然后发生的景象叫他们吓得魂不附体,一个个脸色苍白,嘴巴张开的老大,再也合不拢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呢,原来,漫天飞舞着上千枚圆滚滚的石弹,排着整齐的阵型砸向自己家的营盘,除了满天的石弹以外还有上万的箭矢凌空射下来,比乌云还要广大,真的是遮天蔽日,每一颗石弹都有足球大小,十来斤重,从天而降的威力可想而知,至于说那些箭矢,每一支都有半米长,金属的箭簇并不是很亮,反而是乌溜溜的似乎把阳光都吞噬了,看上去更加的瘆人。 这些人忽然间似乎想起了什么,立刻撒丫子四散奔逃,要躲开这一区域,不想被殃及池鱼,谁都知道,这么多巨石落下,就算是铁人也砸碎了,何况还有那些密不透风的箭矢,这种打击之下断无生路,只能躲,不能硬扛。 原来黄豫早就得到了汇报,知道敌人大队人马已经撤退,但是如果出城来追,就很难说会不会中了敌人的回马枪,所以干脆把储存的重武器一股脑的搬出来玩一次地毯式轰炸,就这样,上百架投石车全都拉了出来,还有数不清的弩车和数千长弓手,按照黄豫的要求进行覆盖式打击,不需要瞄准,就是如同长江大海一样的倾泻到敌人的营寨里,这样不要说是空营,就算真的有埋伏也会被这种不要钱的火力输出砸个稀巴烂。 本来古代的投石车的弹药供应一直是很麻烦的一件事,石弹只有打磨圆润才能很好的发挥效能,而罗氏商行才没那个耐心搞这些,所以干脆用陶瓷烧制,省时省力,一天出来几千上万都不是难事,而且,陶器的温度较低,关键是弹丸不是器皿,不需要很好看,也不存在烧废了一说,本来古代烧窑,废品率极高,精品很少,但是砸人还需要什么精品呀,碎了威力更大,所以只要数量够了就行,本来是守城用的,储备了十几万,足够一个月的防守,这次既然转守为攻,那么黄豫也就老实不客气的一股脑砸出去了万枚,和储备比起来那也是九牛一毛的,不用心疼,可是对于吐谷浑的留守人员那就是灭顶之灾,等到黄豫带着一万从地方守备人员硬生生用战场练成的老兵杀出来的时候,大部分留守的吐谷浑人都已经灰飞烟灭,只剩下包括守将阿布在内的大猫小猫两三只而已,除了乖乖投降别无它法。 要说,重火力威力这么大,为什么要现在拿出来,一开始用出来杀伤力会不会更大呢?当然不行,古代的远程武器射程很有限,就算是投石车弩车也到不了千米,想要对敌人进行密集输出只能整整齐齐的摆在人人眼皮子底下,人家是二十万人马的大营,没有足够的士兵保护,你要是把投石车弩车和弓箭手整整齐齐的摆出来,那不就是送给人家的吗,就算人家不抢,直接拆了也没啥困难,所以说打仗不是一两件武器决定的,审时度势太重要,现在不一样,吐谷浑大部队都走了,剩下的一点人负隅顽抗,要是想追击就要进入敌人的营寨,敌人玩起来死守或者巷战这一招,不管己方损失多少,关键是耽误工夫,不如一顿饱和攻击来的简单,反正敌人没有力量出来抢夺损毁重武器。 现在守敌已经消灭了,黄豫就可以放心大胆的追击敌人了。 按下他这头不管,再说慕容拾寅,十万骑兵浩浩荡荡的穿越崇山峻岭,要击退一切艰难险阻,返回数百里之外的青海湖老营,一路上风驰电掣,但是人太多了,十万骑兵前边出了山谷,后队离入口还有十几里路呢。队伍正行进之间,就听见惊天动地的爆响,几十里外都能听得见。 原来,慕容拾寅的前队刚出了一个山谷,就被无数巨石从天而降把中军的数万人死死的封堵在了山谷里。在小说里,经常会有这样的桥段,一支部队贯穿一个叫做葫芦谷或者葫芦峪的地方,然后遭到伏击,主将大惊失色,然后被人家一顿暴打,全军覆没什么的。就会有人想,这些主将是猪吗,为什么这么明显的天然伏击地点会不小心,非要被人家埋伏了才大惊失色? 其实,在山区,北方山区,这种地形随处可见,根本没办法躲开,只要行军就会走平坦的谷地,能不爬山就不爬山,关键是,你爬上去费劲巴力的,极有可能另一边是悬崖峭壁,你上的去下不来,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咱们爬那些着名景点,比如泰山黄山之类的,都是从哪进去从哪里回来?自古华山一条路,岂止华山一条路呢。而且很恶心的是,自然界形成的地貌,所有的山谷都是出口狭窄,中间宽阔,至于说为什么,那就要问那些地质学家啦,如果有人有幸见李四光老爷子,可以去九泉下请教一二。 总之,这次慕容拾寅再一次重复了无数先辈的下场,被人伏击了。伏击他的不是别人,正是销声匿迹了两个多月的益州刺史杨勇。杨勇带着三万精锐在大山里兜圈子,时不时的骚扰一下慕容拾寅的后勤部队,但是一直是小打小闹,并没有做出什么大的行动,就是为了等着有利的时机,现在慕容拾寅从战略上已经失败了,士气不高,全军归心似箭,正是给他一个黑虎掏心的机会。 慕容拾寅那也是用兵的老手,一惊之下,立刻命令部队分散,就近抢占有利地形进行反抗。还有敢死队奋不顾身冲到谷口,要扒开堵塞的巨石,虽然山谷内很宽阔,想要像电影电视里面那样,用巨石弓箭就全歼谷内被埋伏的士兵绝无可能,但是架不住长期围困,只要打不开谷口,就算饥饿也能叫这些士兵束手就擒,到时候,刘宋部队只要打开谷口,可以轻而易举把这十万人像拖死狗一样拖走。所以慕容拾寅亲自指挥,就算是拼死也要冲出去,而此时被封在山谷外的那些部队也回转过来拼命要救援被包围的兄弟们,战斗血腥而凶残,转眼间,谷口的巨石前就倒下上千具尸体,有被居高临下射杀的,也有被更多的落石砸成肉泥的,拥堵在那里,使得谷口更加的堵塞,无法逃逸,现在想要逃出生天,只能指望着山谷外边那两万前锋部队了。 山谷外边的是慕容拾寅的开路部队,领队的是他的帐下猛将慕容沣,慕容沣为人阴冷,作战疯狂,和雷暴那种匹夫之勇不一样,他不但自己勇猛果决,而且麾下士兵也是进退有序,完完全全就是按照正规军的方式训练出来的,和其他草原军队是完全不同,站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平时这支部队不显山不露水,但是遇到紧要关头,这支部队的良好素质就体现了出来。当然了,不是这两万人都这样,事实上,真正属于将领的私军只有区区两千人,而这两千人就是整个军队的灵魂,可以带动部队勇往直前。 慕容沣并没有很慌张,他很清楚,敌人不会任由他回师救援,真正的重头戏应该马上开演,一定会有一支精锐部队对自己发动攻击,只有打败自己,在是真正完成了围困,所以自己绝不能慌张,他深吸一口气,命令全军戒备,同时慢慢调整队形,从行军队形转变成正规的战阵。 在崇山峻岭之中,想从侧面攻击行进中的部队是可以的,但是仅限于袭扰,真要是打垮或者歼灭,还是要正面进攻,因为地形限制了,大部队的展开方向必须是唯一的,所以慕容沣很轻易的就能判断出敌军即将出现的位置。 很快,不远处就出现了大量的刘宋部队,和想象中的不同,这支部队并不是骑兵为主,而是步骑配合的标准战阵,中间是如林的枪矛,两翼的骑兵则是在缓坡上缓缓逼近,双方队伍默不作声互相对峙。 慕容沣看向对面,军队肃穆,阵型严整,果然不是凡品,为首一员大将立马横抢,三十多岁的年纪,身材修长健美,脸上看白面长须那也是颇为帅气,说是白脸其实是小麦色的皮肤在武将身上一点不显得粗糙,反而平添了无尽的杀气,毕竟武将整天风吹日晒,怎么可能是小白脸那种,而是健康阳光的肤色才是绝配。看身后一杆大旗插在山石上,旗杆高有一丈五尺,混铁铸就,扛旗的是个比起干还要高大的巨汉,从那抹高原红就能看出来是一员羌人勇士。旗子上面绣着一只草原上的雪豹,中间一个一米大小的绣金“杨”字,两边是两行小字,写着奉天巡守,益州刺史,从旗帜的样式上看,正是益州刺史杨勇。 第185章 致命的一击 杨勇在川中的名气很大,远在青海的慕容沣显然也是知道的,但是很不幸的是,杨勇的名气并不是勇力,而是治政,这些年来和边境上的羌人和平相处,同时还利用羌人的力量把其他不服管教的异民族收拾得服服帖帖。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所以吐谷浑人还真的不知道,这位武官出身的刺史老爷的真实战力如何,只知道这些年益州丰衣足食,人口大幅增长,杨勇手里有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这一点从这几个月的战斗中也看出来了,但是虽然强将手下无弱兵,可是强兵之上不一定是猛将,自从有了白马探花陈庆之之后,将领的武力和军队的战力中间就再也没有关系了,而现在摆在慕容沣面前的唯一选择就赌一赌自己能不能击杀对方的主将。 为什么呢,首先骑兵的优势就是速度,猛冲猛打才能发挥骑兵的作用,和步兵搞什么阵地战,那就是找死了,纵然是历史上号称最孱弱的宋朝(赵宋,不是刘宋),在步兵战阵展开的时候也可以击败西夏或者辽国的铁骑。所以,慕容沣只能突击,也必须突击,自己的部队主力被困,士气低落,不耐久战,只能一拼了事,基于以上种种,慕容沣不能再等待了,他必须马上出击,等到距离近了,再冲刺就来不及了。慕容沣深吸一口气,抄起自己的武器——三股托天叉,双腿一夹马腹,战马一声长嘶,身形拉长,飞速的纵跃了出去,一溜烟的直扑在山岗上指挥战斗的杨勇。 杨勇和自己的弟弟杨敢相比,指挥作战的能力稍弱,但是综合管理的能力更强,作为杨小瓜的卫队长,他的能力包括超人的武力,反刺杀(和刺杀)能力、侦破能力、特种作战能力、还有内政管理,所以他虽然出仕比弟弟更晚,但是管理州郡的能力反而更强,训练士兵的能力也更突出,这样综合起来,他的个人武力就被掩盖了很多年,啥事儿也不需要一个封疆大吏在前线作战不是,而这一次,隐忍了十年的杨勇也不得不被迫再次和人动手了。 站在高岗之上观察敌情的杨勇,马上就看到了敌人的异动,随着漫天卷起的烟尘,他可以很清楚的判断出,敌人的一支精锐骑兵在狂风骤雨般的突进中向自己扑来。杨勇手一挥,站在两翼的弓箭手立刻开弓放箭,上千支箭矢划破长空如同雨点一般从天而降对着突击过来的吐谷浑骑兵进行覆盖式打击,一波又一波无穷无尽一般,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强突过来的吐谷浑骑兵头上就遭到了数千支箭矢的轰击,避无可避,他们是骑兵,没有重甲,也没有盾牌,只能一边依靠速度,试图躲开敌人的攻击范围,另一方面疯狂挥舞弯刀,对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箭矢进行格挡,但是那怎么可能幸免呢,你本事大,有目标的攻击你可以躲开,可以格挡,漫无目的的射击自然毫无办法,所以转瞬之间,就有上千人中箭,有的人咬牙忍痛继续前进,也有的人被射到了要害处跌落马下,被后来的同伴踩踏成泥,战场上到处都是箭矢破空的啸声、入肉的噗嗤声还有伤患的惨嚎声,此起彼伏。 慕容沣已经顾不了这些了,他的眼睛血红,死死盯着高岗上站立的杨勇,心中打定了主意,不管牺牲有多大,他都要冲破敌阵,斩杀宋军的统帅,完成救赎。他很清楚,虽然杨勇知道了他的计划,但是作为主将,杨勇无法后退,除了安排亲兵上前阻截之外别无他法,如果杨勇真的后退了,那么帅旗移动,就代表了失败,宋军自然会崩溃,还有另一种办法就是调动军阵中的部队进行围堵,但是那样气势严整的步兵军阵必然会出现混乱,等于把破绽露给人看,面对上万骑兵的突击,宋军必然溃败,基于以上种种,杨勇避无可避,只能硬抗。 看着满脸杀气的敌人将领,杨勇无奈的一笑,他弯腰摘下自己的丈八长矛,轻轻一捋枪杆,低声对着胯下的战马千里一丈青说道,“小家伙,这一次咱们要出一个风头了。”说完把长矛在手中一拧,对着满脸狰狞的慕容沣迎面就冲了过去。 慕容沣看到对方的主将不但不慌张反而迎着自己冲过来,自信满满的内心立刻晴转多云,开始了阵阵的雷声,难道自己这一次赌错了?大敌当前容不得他胡思乱想,手里的三股钢叉在空中划了一个诡异的弧线,迎头就劈了下来,自古锤棍之将不可力敌,而叉子这东西就属于棍的一个变种,和草原人习惯的狼牙棒不一样,这东西可以砸可以刺还可以劈砍和绞缠,在欧洲通常把它叫做三叉戟,划分到另一个范畴的武器,而在中国,三股叉也确实拥有战戟的一种特殊功能就是克制长矛,它可以利用多出来的枝杈钩挂住长矛,通过绞缠的力量夺取或者压制枪矛的攻击,能使用这种武器说明慕容沣确实受过正经高手的传授,武功出类拔萃,不过他虽然很特殊,那也是在青海省特殊,地广人稀的地方逞个能什么的,遇到了杨勇,那就这的不够看了,杨勇的长矛根本就没理睬慕容沣的劈砍,就是一往无前的一下,只是这么简简单单平淡无奇的一戳,直逼慕容沣的咽喉,后发先至,慕容沣的钢叉还离着杨勇有一段距离了,对方的长矛就已经到了咽喉了,这时候想格挡就来不及了,慕容沣只能紧急的一闪,咽喉躲开了,可是杨勇余势不衰,顺势就横着一挥,长矛上一尺多长的三棱锋刃就压在了慕容沣的脖子上,慕容沣吓得脸色苍白,黄豆大的汗珠顺着脸就往下淌,毫不犹豫丢下了自己的武器举手投降,杨勇轻喝一声:“下去。” 慕容沣乖乖的滚鞍落马,有亲兵上来抹肩头拢二臂就把他捆上了,杨勇高举长矛带着骑兵冲到吐谷浑残留部队面前大喊:“敌酋已经投降了,马上跪地缴械不杀!” “缴械不杀!”宋军齐声怒喝,声震四野。很快,随着慕容沣的亲兵开始三三两两的跪地投降,其他的士兵也就不再反抗,纷纷下马受降,反正对于这些人来说,投降并不是什么屈辱的事情,弱者归附强者天经地义,至少中原人不喜欢杀戮,投降就没有生命危险,还能有吃有喝,待遇还是不错的,投降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说起来简单,执行起来也很复杂,光就是挨个甄别,归拢俘虏,就花费了很大的时间和精力,等这两万人处理完毕,已经是黄昏时分了。杨勇安排羌族人把这些俘虏押送去汶山,交给内政官员处理,至于说为了省事交给羌人,那是绝对不行的,羌人也是异民族,一旦过度发展了也会出现争夺生存空间的问题,那就是养虎遗患了,所以这些人还是要交给内地进行消化,有的成为士兵,有的去做劳役或者耕种放牧,那就是个细致活了。 收拾好这些,杨勇吩咐在山谷口扎营,做好相关的防御,防止里边被围困的人马偷偷摸摸出来,虽然说就算逃出来也只能是九牛一毛,不影响最终的战果,可是要是给首领们趁机溜掉,那也是个祸患。杨勇只堵着出口,至于说吐谷浑大军会不会从入口退出去,他并不担心,因为黄豫已经带着后续的部队跟上来了,堵住了敌人逃离的机会,因为两端都是很狭窄的,所以吐谷浑虽然仍占据人数的优势,但是依旧是进退两难,接触面上一夫当关,就算是一千人也能牢牢地守住,坚若磐石。 按照计划,杨勇无需进攻,只要等个十天半个月的,敌人就饿晕了,到时候就是予取予求的状态了,反正这一阶段的战役已经结束了,不用赶时间,己方损失越小越划算。 按下他这边不说,再说青海湖畔,薛安都集结了十几万草原盟军缓缓压向树洛干的王帐,要一举把这个盘踞在青海上百年的毒瘤拔掉,为川陕人民至少百年的和平打下基础。 树洛干也是不甘示弱,他想示弱也不行,草原各部落就像是一群狼,狼王一旦衰弱,就会有新的公狼出来挑战狼王的权威,把衰弱的旧王撕成碎片来成就新狼王的辉煌,慕容家族已经是吐谷浑的标杆了,不想成为祭品,所以树洛干纠集了自己能够驱动的全部力量,足有三十万控弦,要打垮薛安都的宋军。 单看数字,薛安都只有十几万联军,对方是三十万,整整少了一倍,似乎处于下风,其实不然,薛安都纠集的是青壮能战的勇士,而树洛干则是把部落中一切能上马的男人都抓来了,下至十二三的少年,上至六十岁的老汉全都不得不上马作战,可以说,薛安都就算输了,死的也是草原上的精锐,与他自己的嫡系关系不大,而吐谷浑慕容家族则是赌上了自己的家族兴衰,一旦失败就是族灭的下场。 几十万人马的会战不是简单的事情,就算是广阔的草原也无法全部展开,所以说是决战,其实双方阵列蔓延了上百平方公里,那场面,就算是坐飞机俯瞰也会叫人惊骇不已。 一上来,双方只是试探性的进攻,薛安都却是直接派出了新投降的先锋大将慕容彩焕,慕容彩焕率领三万骑兵像一把凿子一样直扑慕容树洛干的中军,以慕容对慕容。 虽然都是慕容家族,但是慕容彩焕的老爸是庶出的,而且还是争权夺利失败的那一支,对于树洛干家族只有仇恨,并没有亲情,实际上越是豪门大家,内部争权夺利越是血淋淋的毫不留情,比起外人来要惨烈百倍,宁与外人不予家奴这句话并非是叶赫那拉杏贞老太太的原创,她只是在不恰当的时候不恰当地说出来罢了。两支慕容在多年来的争斗中结怨已久,甚至可以说仇深似海也不为过,现在又是各为其主,那动起手来自然是毫不留情,血腥而残暴。 只是几刻钟的时间就有上千士兵死于非命,尸首被践踏为泥,来年会化为肥料滋养这片生他养他的草原。树洛干的中军都是他的嫡系子弟,精锐里的精锐,可以说是这三十万人的灵魂所在,一旦失败,其他的人就会被打回原形,变成任人宰割的牲畜,所以战斗力自然是很高的,就算比起来薛安都的本部人马也要强上一丢丢,但是慕容彩焕本身就是草原上少有的战术天才,武力也是非同小可,慕容家的男丁虽然不少,但是能打的都跟着拾寅去四川抢劫了,留下的嫡系子弟还就真打不过慕容彩焕了。就这样,慕容树洛干家的兵强,慕容彩焕的将勇(其实是智勇双全),双方就打得难解难分,杀得人头乱滚,足足打了一个多时辰,杀得精疲力尽,双方开始气喘吁吁的同时鸣金收兵,开始缓缓后退,准备脱离接触。就在这个时候,异变突生。 就在慕容家的西南方向,忽然卷起漫天的风沙,大家都很惊讶,冬天刮西北风很常见,可是这西南风是怎么搞的?不对呀,大家都发现了不对的地方,虽然尘沙满天,但是慕容家怎么没有任何风吹后背的感觉呢,难道是龙卷风?于是战场陷入了一种很诡异的寂静,所有人都把目光望向那尘沙卷起的地方,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大家的疑惑很快得到了解答,原来那尘沙之下是骑兵,是一眼望不到边的骑兵。这些骑兵与战场上的双方都不同,他们满脸是泛着光芒的高原红浑身包裹着厚厚的毛毡服装,身上的袍子乌溜溜的油光锃亮,看不出有铠甲的印记,战马是清一色的矮壮,明显比青海的战马矮上一头,但是骨架坚实匀称,目光清澈憨厚,显得很是吃苦耐劳,这是滇藏的战马!所有在场的人都在脑海中闪过了一丝疑惑,这些人是哪里来的? 草原上战马奔跑如飞,看上去遥不可及的距离对战马来说只是撒个欢的距离,就在大家还在思索的时候,那支人马的先头部队已经来到了吐谷浑人的侧后附近,随着尖利的骨哨声音,这群人马缓缓收拢队形,形成了密实的冲锋队形。然后,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向着吐谷浑的部队发出了决死的冲击。 古代大军作战最害怕的就是腹背受敌,因为你的阵型没办法维持,打仗不是群殴,只有整齐的队形才能给士兵足够的勇气和相互的支撑,一旦变成散兵游勇,那战斗力直接下降无数个数量级,就算是神仙也救不了,所以只要是两面夹击,哪怕是小股敌人部队的袭扰也能造成巨大的损失,更何况这一次明显是源源不断的敌军,并不是小股人马。吐谷浑大军再也保持不住稳定了,士兵们惊慌失措,树洛干的命令再也不能准确的传递下来,他们混乱了。 在电子游戏中,一旦敌军陷入混乱状态,那就不会有反抗能力了,你可以随意砍杀而自己的损失几乎为零,在现实中虽然没有那么夸张,但是也差不多,敌人虽然还有反抗的力量,但是混乱的队伍不但无法相互支持,反而会陷入掣肘状态,甚至自相残杀,所以对攻击方的伤害忽略不计,对己方的杀伤却是极为巨大。 看到这幅样子,薛安都捋须大笑,他把手里的方天画戟朝天一举,发出了全军出击的命令,原定撤下来修整的慕容彩焕也是重新焕发了战力,趁你病要你命,这时候不趁机咬一口,以后就没机会了,战利品的分配可是要看杀伤战果的。 本来按正常地情况,几十万人马的大决战没个十天半个月的根本无法结束,甚至打上一年半载也不稀奇,但是总会有意外情况发生的,而这一次的意外显然是个大意外,慕容家族不单是腹背受敌,而且两面的敌军都很强大,虽然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那只友军来自何方是敌是友,但是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战友的逻辑,这当然是友军。 薛安都大将军想起来镇北大将军杨茁杨演景给自己的信里的那句话,若有所悟,当初杨小瓜给他的信里边说,到了最后的决胜时刻应该会有一支神秘的援军从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扭转战局,请他放心大胆,现在终于明白了对方的深意,好个杨大将军果然是算无遗策杨无敌呀,薛安都再一次深深的佩服这位比自己小上十多岁的青年人,再次坚定了自己的一个认识,此子只可以为友不可以为敌。 第186章 冰山上的来客 由于意外,战局一下子就扭转了,多米诺骨牌轰然倒塌。 现在的战局,武将的个人武勇和指挥艺术基本上已经没有啥用了,现在就是个刀俎和鱼肉的关系,慕容家族的命运再也无法改变,等待他们的只有被分割和吃掉的结局,现在只是个时间问题,毕竟就算是三十万头羊,你要把它们变成满汉全席那也要很多厨子做很多天才能完工的,所以虽然是一场必胜的战斗,双方或者说三方仍然用了好长时间才完成分赃,吐谷浑家族不复存在,他们的人口和牛羊除了被胜利者瓜分之外别无出路。这其中,薛安都代表的宋国政权拿到了七成,这也是理所应当的,这些人口和财产包括草场将成为国有资产的一部分,交给其他部落代管,并且抽取每年五成的重税,延续十年之后减到一成,成为独立的新部落。其余的三成瓜分起来就比较血腥了,为了份额的多少,每一个参战部队都或多或少的产生了摩擦,械斗和死亡在所难免,尤其是慕容彩焕所在家族和那支新来的援军之间,为了争夺战利品死伤了上千人,这也是宋国所希望的,如果草原上团结合作铁板一块,那用不了多久,新的麻烦制造者就会产生,对中原的伤害太大了,只有叫他们彼此争权夺利龌龊不断,见天厮杀,这才符合中原统治者的利益。这些都是细枝末节,不用薛安都深究,他关心或者说好奇的是,那支神秘的援军来自何方,又是怎么来的青海湖。 带着疑问,薛安都见到了这支部队的领头人,一个看上去风度翩翩,留着小胡子的五十岁左右的老头子,和普通的草原人不同,这家伙看上去虽然精悍,也有高原红的脸膛,但是总体上感觉很白净,像是读过书的样子,更像是中原地区的某些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那种很油滑的仿佛电视里还乡团团长或者日军下边维持会会长之类的角色,这是谁呢? 正在思忖之间,就看见那员老将已经纵马来到了薛安都马前,抚胸躬身,别看他文质彬彬的,马术却是极好,薛安都多年间纵横西北,还真的很少看见控马这么好的人,就算是自己恐怕也就是伯仲之间,心说真的人不可貌相,此人马术如此好,估计武功也不会差。只见那老将军抚胸躬身说道:“岭葱国主超童达问候大宋薛大将军安好!”他的汉话说得很流畅,虽然有高原上那种惯有的吞舌音,但是也属于不错的那种,看他出口不假思索,想来常年和汉人交流,并非穷乡僻壤的土皇帝。 薛安都多年盘踞西北,这岭葱国自然是听过的,更知道这个部落是高原霸主,虽然依附于吐谷浑,但是真实实力不可小觑,一直独立成军,多年前和北魏作战也打得有板有眼,颇为了得。他看对方彬彬有礼,自己当然也不会摆出高人一等的臭脸来,实际上薛安都出身世家,那也是多年读书的人,只不过武功太强了,这才被人误以为是单纯的武将。就在马上一拱手,哈哈大笑说道,“原来是超童国主呀,久闻大名,现在国主不辞劳苦千里跋涉前来助我,真是辛苦了。” “哪里哪里。”超童摸着自己的八字胡说道,“超童早就听到薛大将军的威名,十分的佩服,现在听人说薛将军草原会盟共讨吐谷浑,我岭国多年来一直受吐谷浑压制,苦不堪言,现在听到薛大将军的召唤,就很冒昧的前来了,只是路途遥远,紧赶慢赶才赶上个尾巴,还请薛将军不要责怪我来晚了。” 两个人哈哈大笑,薛安都心说,这果然也是老狐狸,不是个好相与的,就说到,“现在战事已经结束了,剩下的交给小的们去扫尾就好了,我在帐篷里备好了酥油奶茶和手扒羊肉,还请国主赏脸。” 超童笑嘻嘻的搓手,“薛将军这么热情,超童就不客气了,这几天紧赶慢赶的,也真的没吃过饱饭,正在肚子饿,听到薛将军的话,我这口水都流下来了。” 就这样,薛安都带着超童进了帐篷,从人摆上了煮的滚烫的酥油茶,奶豆腐,还有手扒羊肉,这超童看起来真的饿了,不顾斯文的外表,抓起羊肉就大快朵颐,一口气吃了一盆这才罢休,开始悠闲地喝着酥油茶,和薛安都开始闲聊。 薛安都看到对方的样子,心知这个超童不简单,明明已经汉化了,还要故意做出草原人粗豪样子,就是表示自己的坦诚,好给刘宋官员一些好感或者说争取一些轻视,方便扮猪吃虎。 薛安都等他吃饱喝足,这才问他,“我听镇北杨大将军说,在草原上会有一支强援助我打败吐谷浑,想来杨大将军深谋远虑,说的就是你们了?” “呃,”超童突然打了一个嗝,脸色微红,赶忙喝了一口热茶,把气顺开,然后说道,“不好意思薛大将军,刚才吃的有些过了,请恕我失礼了。”顿了顿,然后问:“薛大将军和镇北杨大将军有故么?” “嗯,我和杨大将军相交莫逆,我们相识于微末之中,那时候杨将军还是个十来岁的少年公子,我见他仪表谈吐不俗,极为钦佩,邀请他在我家里盘桓了好几天,后来他忙着游历这才离开我的,从那以后我们一直来往密切,杨大将军虽然年轻,但是学识渊博谈吐非凡,我是把他当做师友来尊重的。”薛安都也不隐瞒,简略的说了一下自己和杨小瓜的关系。 “哦,其实说起来,我和杨大将军也是差不多的时候认识的,只是和您不一样,我们不打不相识,老朽无能,是杨大将军手下败将。杨将军不计前嫌,放了我一条生路,还送我回了岭国,自那以后给了我岭国好多资助,与我岭国有大恩,我们能有现在的光景,全靠杨大将军的救助了,所以小老儿和岭国上下都是唯杨大将军马首是瞻的。”超童这话软中带硬,也就说明了自己是杨小瓜的人,意思就是说到时候分赃的时候不能厚此薄彼,杨某人的狗也是不简单的。 薛安都也不笨,当然明白对方的意思,就直截了当地问,“国主远来辛苦,给了吐谷浑致命一击,功劳不小,自然应该多得一些牛羊财货,只是除此之外,国主还有什么要求?”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岭国的草原自然也是大宋的草原,我愿意为大宋纳贡,成为大宋的藩属,只要能保证和其他部落一视同仁就好。”超童的意思就是我不贪,财物什么的不重要,我要求获得刘宋的认可或者说封赏,当然更重要的就是交易权,古代的时候所谓的进贡,其实就是贸易,拿个三两头羊给皇帝做礼物,然后就能售卖土特产收购刘宋的商品了,还包吃包住,很划算的的买卖。 薛安都一听,这要求不难,本来自己会盟的时候就许给各部落交易的权利,对方是个大部落,愿意称臣纳贡,对于好大喜功的刘骏来说那自然是乐于承受的,所以这些要求他完全可以答应,而且还有把握皇帝刘骏不但不会生气,反而会接受他这个马屁,并且给他记功,就很痛快的点头答应了,然后又问对方还有什么别的要求,他总觉得对方不会千里跋涉和吐谷浑翻脸,仅仅为了纳贡。 其实薛安都还真的是想多了,墙倒众人推,就算这次战斗,作为后世的西藏地区或者说吐蕃,现在叫岭国的部落已经发展到一个瓶颈了,数百万人口游牧是需要很大生存空间的,所以早晚会给吐谷浑重视起来,为了争夺资源,早晚会发生战斗,那就不知道谁会胜出了,生存者继续发展,失败者消失在泥土中,而现在,薛安都带人征讨吐谷浑,正好给了岭国人一个可趁之机,轻松地从背后捅了吐谷浑一刀,一刀致命,从此在西藏地区任意发展,再也不用担心来自北方的威胁了,现在还能光明正大的获得贸易权和中原政权的承认,对超童来说其实已经很划算了,至于说其它的想法,超童是一个深谋远虑的人,并不喜欢蝇头小利,更喜欢长久,为此哪怕被人认为软弱也没关系。 薛安都旁敲侧击了一会儿,终于确定了对方确实没有过度的贪婪,这让他不由得很是佩服,想不到异民族里也有这种人,他可不觉得这是对方傻,更多的是所谋甚大,所以他不由得暗暗保持了警惕,这个人这个部落将来一定很了不得。 虽然如此,超童带来了十万精锐,显然不会空手而归,刨掉薛安都的七成之外,剩下的牛马奴隶超童拿走了将近一半,虽然其他部落对此极为不满,但是在岭国军队轻而易举消灭了一个跳出来的万人部落之后,其他的人就鸦雀无声了,心中虽然不满,也只能记在心里,等日后再作打算。 而这正是薛安都希望的,这些草原人一旦团结了,对中原就会构成威胁,现在青海和西藏之间已经有这种灭族血案发生,那么短时间他们绝不会轻易融合,日后的争斗不会少,中原朝廷作为仲裁者正好得到渔翁之利。 至于超童自己,也需要借此立威,叫这些青海人知道岭国人的厉害,从此他的人行走在川藏路上就不会有不开眼的人打歪主意了,至于说会不会在青海人心中结怨,他并不在意,草原人没有仁义道德,强存弱死互相屠灭是常有的事情,只要不服就镇压,杀掉高于车轮的男子就可以了。 就这样,又折腾了半个月,超童得到了刘骏的封赏,确认他为岭国国主,加封岭葱节度使,顺义侯。超童接受了刘骏颁发的印信,就算名正言顺了,他内心里一直担忧的侄子觉如就算是回归了,也不再有大义的名分,无法和他抢夺藏地的民心了,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超童委派自己的小儿子,十五岁的丹朱玛去南京朝觐刘骏,并留下在国子监读书,接受汉族教育,此举大大满足了刘骏的虚荣心,也给超童日后的继承人获得了朝廷的认可,属于双赢。 薛安都则是带着丰硕的成果,如山的缴获,志得意满的返回梁州,虽然他仍然是梁州刺史,归属于大都督范晏管辖,但是征西大将军的头衔,假节钺的权力,都代表着薛氏一族在西部的崛起势不可挡。 被俘虏的慕容树洛干一家人被押送去了南京,献俘于太庙,刘骏册封树洛干为顺侯,建造府邸像大熊猫一样养了起来,作为自己的辉煌武功,随时拿来展览。对于懂事的薛安都大将军,刘骏也是颇为欣赏,加封骠骑大将军,假节钺以示荣宠,但是因为范晏的官职也因为相关的功绩升为中书令,类比于丞相的官职,兼任益州都督,总领蜀地,所以仍然对薛安都有管辖权,这也是皇帝的权术,应有之义。 而杨勇虽然也歼灭了慕容拾寅的部队,但是毕竟不是远征灭国,只是防御作战,所以虽然打得艰苦,但是并不漂亮,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再加上拾寅趁乱逃走(必须这么上报皇帝,要不然拾寅的十万人也没那么容易投降不是)就属于美中不足,所以杨勇只是加赏了一千户的封地,并没有升职,受他的影响,范晏也仅仅成了中书令,没有因为大功而变成丞相,不过这些都是范晏和杨勇希望的,官职就是个称呼,丞相和中书令对于留在四川的范晏来说没啥用,反而会被皇帝猜忌,还是官小一点来的安全。 杨勇也没有吃亏,他私下里收编了慕容拾寅和拾寅手下的十多万人马,经过整编,分成了五万精锐骑兵和七万留守骑兵,现在的杨勇也是兵强马壮,光是机动骑兵就有八万,精锐步卒五万人,再加上二线部队,比起来当初的八州总督刘义季的实力都不弱,当然啦,皇帝并不知道这些,明面上的编制并没有什么改变,反而是汇报了很多死伤,让皇帝很放心,至于说养兵要花的钱粮,通过罗氏商行和草原的贸易和大量矿产的开发,杨家不差钱,杨勇也就不差钱。 这里黄豫在攻防战中表现出了卓越的才能,被范晏提升为都督府参军,敬业县侯,封千户,加军师中郎将,也算是功成名就了。其余各人都有封赏,就不提了。 而此时,一个坏消息传来,柳元景的征讨失败了,十五万人马围攻长安半年,一点收获没有,白白消耗了大量的粮饷,只好灰溜溜的撤围回来,引得皇帝大怒,罢免了他的洛州刺史,改到江州任刺史,戴罪立功。而洛州则是交给了老将垣护之,垣护之留下来的相州则是由皇帝信任的苍梧营副统领沈明率领苍梧营主力北上镇守,京都的防御交给刘琚也就是玉拉托琚负责,紫禁城宿卫交给皇贵妃沈琳儿负责,而以前管这一摊的猛将马锺则是被任命为交趾总督,远远地打发走了,这一番大换血,看在有心人眼里自然是心有灵犀的,正当大家猜测皇帝的进一步行动的时候,刘骏的屠刀忽的落在了自己的弟弟,南京权倾朝野的竟陵王刘诞头上。 先是借口有人告发刘诞欺压百姓,杀人夺财,然后就是一大堆官员群起而攻之,说他要谋反,刘骏就立刻把刘诞的官职全都拿掉了,降为竟陵侯,赶去了竟陵封地闭门思过。 就算这样,刘骏也不肯干休,必先除之而后快,就像雍正对付年羹尧一样,一天一个主意,虽然没有一天降十八级这么过分,反正也差不多,甚至还派人假借传圣旨为由要夺城杀人,被刘诞的手下识破了,刘诞就斩杀了使者,公然扯起造反的大旗,天下震动。 刘骏启用退休的老将沈庆之为主帅,率领十万大军,柳元景为副将进攻竟陵,可是冬天南方多雨,道路湿滑,难以进攻,刘骏多次催促,甚至派人弹劾沈庆之,逼他领军出战。刘诞多次想弃城逃走,都被堵截回来,然后又多次偷袭沈庆之,沈庆之用兵持重,都给阻挡了回来,双方胶着数月,刘骏急疯了,都打算御驾亲征了,只是被劝了回去,愤愤不平。 但是毕竟是一城对一国,时间久了,包围圈越来越紧,城内大量的将领官员人心涣散,能逃跑的都出来投降了,等到了春季,勉强雨水少了,沈庆之带兵攻破城池,自己亲自上阵,杀入王府,经过一番血战?沈庆之斩杀了刘诞全家老小,包括他的妈妈和世子,向朝廷报功。刘骏大喜,宣布全城庆祝,放假一天,竟陵全体超过五尺的男子全数斩杀,妇女充军,刘骏终于露出了残虐的一面。这种行为只是在草原民族中才会出现,所以,这种圣旨一出,天下震恐,议论纷纷,随后刘骏宣布,取消亲王专任地方都督的惯例,改由朝廷大员或者功勋武将担任总督,同时拆分各州的区划,把总督的辖地限制在两州三州,以前那种一个荆州管八个州的事情再也不会出现,这种改革也确实稳固了政权,争取到了更多的士人和将领的忠心。 第187章 入京述职 刘骏登基的第四年,天下承平,宣布大赦天下,封赏群臣,然后一道圣旨来到了冀州,命令冀州刺史,镇北大将军杨茁入京述职,接受封赏。 接到圣旨的时候,杨小瓜正在接待一个远道而来的神秘客人,一个操着西北口音的土妞儿,虽然皮肤白皙,相貌俊秀,但是骨子里的一股清水出芙蓉的气质告诉大家,这位小姑娘一定出身山野不是贵族子弟,但是看大将军那副谦和的态度,从来没有的和气和礼貌,简直比对待公主还要和蔼,甚至还有那么一丝敬畏,就很吓人了。大将军纵横无敌,怎么会对这样一个土里土气的小姑娘如此的看重?就在府里的众人议论纷纷,猜测这位万里之外风尘仆仆的客人的来历的时候,一个中书舍人颜峻带着圣旨趾高气扬的进了冀州。 杨小瓜客客气气的接待了前来传旨的天使,这个时代,传旨的大多数还不是太监,基本上还是朝廷的一些中下级官员,因为级别相差很多,所以也不用太过客气,就直接塞了点银饼作为小费,告诉他准备好了就出发,谁知道这个家伙竟然不识趣,直接皮笑肉不笑的把钱放下,大剌剌的问道:“陛下思念大将军甚急,请大将军还是马上动身的好!”语气不软不硬的,显得颇没有礼貌。 杨小瓜只是微笑,并没有说什么,身边的人可是不干了,有大将军府参事崔秀,马上就上来用手指着那个使者的鼻子,“大胆,尔不过是个小吏,竟敢指挥大将军做事,难道朝廷里的奴才都这么不知道尊卑上下么!”这话就说得很不客气了,虽然对方只是个七品的舍人,毕竟是出自中枢,级别不高权力极大,平时在朝廷里也是颐指气使,把自己当成大员,并不把普通官员放在眼里,现在被崔秀这么一说,直接揭去了他的伪装,露出来里边赤裸的身体,不由得大怒,“你你你,你大胆,冲撞天使,你把皇上放在哪里?” 杀人诛心,拉大旗作虎皮,这是这些舍人的惯常做法,先是狐假虎威,不行就用皇帝的帽子砸对方,基本上都是无往而不利的,毕竟朝廷里的官员们都谨小慎微,总是让着他们就仿佛东汉时候的太监差不多,就把他们惯出了坏毛病,再加上刘骏上台以后先后剪除了几个权势滔天的亲王,权势日盛。可是崔玉并不把他的恐吓放在眼里,冷笑说道:“小小舍人,冒充什么天使,你不过是天子家奴罢了,传完了圣旨你就是个舍人,不用来吓某家,某出身博陵崔氏,多年来跟随大将军左右,纵然是天子,他在王府的时候,某也是见过多次的,你不用拿陛下来吓某家。”清河崔氏是一等一的望族,南北朝时候有千年世家百年王朝的说法,崔玉作为清河崔氏仅存的几个血脉,那也是尊贵无比的,自然不把普通的官员放在眼里,就像他说的,天子也见过的。 这几句话把那个传旨的舍人颜峻气得浑身乱抖,说不出话来,只是抖了一会儿,这才想起来,对着杨小瓜说道:“久闻大将军威仪,想不到连将军府中从属也是这么张扬,领教了!”说完悻悻离去。 等他走了,崔玉似乎想起来什么,就向着杨小瓜道歉,“大将军,崔玉鲁莽,给将军招惹了小人,请将军治罪。” 杨小瓜淡淡一笑:“崔参事不用谦虚,你一向做事严谨,哪里有什么鲁莽呀,定是深谋远虑了才有这一番话的吧。” 这话一出,崔玉也不由得后背发凉,这位杨大将军平日里谦和无比,但是智略过人杀伐果断,跟他玩计谋那就是找死了,赶忙跪下来,“大将军,属下并不是有意陷害将军,实在是” “实在是气不过对方的气焰嚣张么?”杨小瓜笑得很恬淡,往日里弯弯的笑眼却是毫无笑意,“我知道你是好意,宁愿撕下遮羞布也不想我上当,所以故意搞这么一出。你能看到的,我自然也能看到,这个颜峻是个小人不假,小人们都是极聪明的,如果不是闻到了什么味道,自然也不会这么,所以我知道该如何做。” 崔玉脸色变了变,然后又趴在地上磕头,咣咣的,南北朝讲究风度,见了皇帝也不磕头,作个揖就够了,这么磕头了,就是表示很激动了,“大将军,此番入朝定然有危险,陛下剪除了这么多人的权柄,大将军威风布于海内,早就是朝廷里某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大将军身系天下安危,不可不查呀。” “哈哈哈!”杨小瓜仰天大笑,“好啦好啦,我知道你的忠心,某家自有安排,放心吧。”说完打发走了崔玉,回到内堂,正容吩咐道:“把几位将军都找来吧,我们要商议一下了。” 不一会儿,文武下属就聚集齐了,杨小瓜把圣旨读了一遍,然后放下,问大家,“诸位有什么看法?” “主公去不得。”崔玉还是第一个跳出来大声反对,只是称呼从官职变成主公,显然他早就是杨家战车上的一员了。“现在很明显,陛下已经不是当初的陛下了,他现在的心里只有权力,他的得位就是斩杀了太子和始兴王才得到的,现在又接连杀了亲叔父和亲弟弟,现在大将军就是剩下的人里边威名最盛的了,如果真的要封赏大将军,直接下旨封赏就可以,为什么要述职再封赏,明显是包藏祸心,看那个传旨的小子那急火火的样子就知道这里边有阴谋,大将军不可不察呀。”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赞同,杨荟和杨敢都站出来表示应该找个借口推脱掉,不能上当,恐怕一进南京就变成被囚于羑里的周文王了。 杨小瓜继续微笑,“大家都这么想么?” “不错,我们有兵有粮,朝廷也不敢轻举妄动,可是大将军你进了南京,我们就投鼠忌器了,不能这么干。”大家齐声说道,看来都是私下通过气了。 杨小瓜把手虚按了一下,大家就不说话了,静静地等着他讲,“大家想得不错,确实,刘骏已经不是当年的刘骏了,他是皇帝,自然需要巩固权力,所以不用考虑过去我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以前他需要我们帮助他对付北方的鲜卑人,现在北方大捷一个接着一个,无论是薛大将军还是老将垣护之,还有裴方明将军都是人中之杰,对付走下坡路的鲜卑,看上去都是游刃有余。”杨小瓜把看上去这三个字说的很轻,仿佛一不小心就听不见了。大家一阵的哄笑,显然是知道这里边的意思,尤其是听到他直呼天子的名字,知道主公不是那种愚忠的人,自然是齐齐松了一口气,在古代,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所以官员将领们对家主的忠诚远远高于对皇帝的态度,其实这一点也是正常的,皇帝轮流做,但是带头大哥倒了自己也就没希望了。 “不过呢,南京还是要去的。”杨小瓜话锋一转,大家立刻急了,正想发言反对,就听见杨小瓜继续道,“如果不去就是抗旨不尊,对方就有了动手的理由,到时候他拥有大义的名分,一旦号令天下诸州合伙对付我们,就会很麻烦,也会叫那些和我们亲近的官员左右为难。我们虽然不怕他的讨伐,毕竟打仗就是要死人的,要是变成天下大乱,鲜卑人就又死灰复燃了,五胡乱华的历史我可不想再来一次。不过,大家也不用太担心我的安全,这一次我会安排的好好的,绝不叫刘骏有机可乘。”大家叽叽喳喳开始议论,争执了好久也没有个所以然,然后杨小瓜就敲了敲桌子,大家安静了下来,就静静的看着他,等着他的吩咐。 “先说一下冀州的安排,我走之后,夫人”他用手指了指拓跋嫣然,“夫人执掌我的印信,行使我的权力,所以人等必须服从,但有不服者,斩立决!”杨小瓜很严厉的说了第一个命令。 “遵令!”众人齐声应诺,然后等着他的后面的话。 杨小瓜站起来,很郑重的把大将军印绶交给拓跋嫣然,拓跋嫣然双手接过,说道:“我一定会守好这一份家业等你回来。”一笑嫣然。 杨小瓜笑了,眼儿弯弯,一笑云淡,再笑风清。“不用这么严肃,又不是生离死别,只是走个过场罢了,总要尊重一下某些人的谋划,给他们一点点希望呢。杰拉德骑士。。。” “在!”身材健秀的西洋帅哥杰拉德,立刻走上前来,做弯腰状。 “你和骑士团立刻出发,带着我的信件去黄骅港见圣约翰大主教,然后留下听他的命令。”杨小瓜拿出一封信来交给杰拉德。 “是!”西洋人执行力还是不错的,杰拉德并没有问什么,直接拿了东西,叫上自己的一千东方骑士团,纵马出城,直奔东北方而去。 “主公。”大将军府司马杨荟站了出来,“你把杰拉德派走了,你的安全怎么办。”杨荟是杨小瓜的堂兄,平时都是很亲近的,现在开口叫主公,就是真的把杨茁当成家主了,要确定臣属关系。他问的也是大家都关心的,平时杨某人外出都是带着东方骑士团作为亲兵的,真正的亲兵统领杨勇早就是益州刺史了,在那以后就没有一个正式的亲卫头子,总是杰拉德暂代着,因为他每次外出都是作战,总有大军跟随,本人又武力过人,就被大家无意识的忽略了。 “我这次就带着盘小雷和一百个亲兵去南京,人带多了没用,南京号称十万大军,就算是紫禁城里也有两三万禁军,我总不能带十万大军吧,那就是造反了,我们要的就是大义的名分,哪能弄巧成拙。”杨小瓜笑道。 “万一那刘骏图穷匕首见,扣押了主公?”主簿顾诚问道。 “他肯定会扣押我的,还有可能进监狱治罪什么的。”杨小瓜笑道,“所以要你们听从夫人的,夫人叫你们不动就不动,叫你们开战就开战,不要犹豫,你们的力量越强,刘骏就越不敢轻举妄动。” “万一他不识好歹,猪油蒙了心,直接对主公动手,要谋害主公怎么办?”青州刺史杨敢也问道。 “我自有安排,就算是几万禁军一起上也不成的。”杨小瓜安抚大家。 “可是那盘小雷虽然勇猛,比起马锺来还要差一些,唉,要是马锺在这里就好了。”一个声音幽幽的,大家循声望去,正是谍报组的负责人杨智。 “好吧,其实马锺一直和我们保持距离是我安排的,这一次也不用他跟着我,我这次带着刘玫做我的贴身侍从,这样有了紧急情况也能快速逃脱。”杨小瓜指了指身边的窈窕少女花花,大家一头雾水,实际上知道刘玫也就是五色神牛花花的身份的人这里只有拓跋嫣然,所以大家并不明白为什么有了这个野性十足的少女就能快速逃脱,只好自作聪明的想,可能这位是个轻功高手能飞檐走壁日行千里吧。岂知日行千里是有的,轻功,那是什么鬼?牛上树? “还有,我会带着张德福一起,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传递消息。”杨小瓜继续说道。 大家对张德福的本领还是有一点了解的,知道这位矮矮胖胖的老人家是斥候头子,神出鬼没的,虽然不知道他的特殊技能是什么,反正对所有的地方都出入自由就好了。 “还有,我走之后,大将军府的护卫由飞凤军负责,范元蓉(拓跋蓉的假名字)担任统领。”这一点大家倒是没有任何异议,拓跋蓉是拓跋嫣然的亲姐姐,率领的飞凤军那也是所向无敌的存在,用她护卫大将军府自然是最好的安排,只是不知道这位益州刺史杨勇的夫人,什么时候跑到冀州来了。 其实,拓跋蓉来冀州已经一年了,自从吐谷浑兴兵益州,杨勇就把拓跋蓉和飞凤军打发到了冀州来,本来拓跋蓉是不肯的,她自己就是久经沙场的战将,飞凤军作为陪嫁也是精锐无比,但是架不住她怀孕了,为了孩子着想也需要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然后就来到冀州的帅府里,反正杨家的地盘足够大,一万人的飞凤军也能很轻松的住进来还不被外人发现,就这样在冀州生了孩子,做了月子,生了一个儿子被杨善取名杨宗元,正好在冀州调养身体,现在正好赶上,就担任了帅府的亲卫统领,也是理所当然。 安排好了,大家各回各家,做自己的事情,有些机密的事情也不需要通报大家,只要家主知道就好。 第188章 拓跋嫣然的变化 “你只带了一百人,万一刘骏要扣押你甚至杀死你,这一百人肯定是不够看的,那你打算怎么办?和花花一起杀出重围吗?”回到后院,拓跋嫣然看看没有外人了,就悄声问道。 “扣押我是一定的,这一百人反抗也没有用,所以我不会叫他们反抗的,至于说图穷匕首见,直接杀人,刘骏应该没这么疯狂,至少一开始不会的。毕竟如果杀了我,冀州并不会群龙无首,还有你主持大局,而且,父亲大人还在,杨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所以刘骏不会犯蠢,他一开始应该只是想把我当做人质,继而顺利获得冀州的力量。”杨小瓜很笃定。 “可是我们不会被他要挟的,而且按照咱们的计划执行下去,他可一定会恼羞成怒,对你动手的。”拓跋嫣然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打破砂锅继续问。 “是的呀,这个家伙不会认输的,看着好像很聪明,但是帝王心思一点都不少,而且倔强的要命,不会轻易改变主意,我和他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他那点心思还是瞒不过我的,他的手里和我有牵扯的力量太多了,只有我死了他才会真正放心大胆的使用。”杨小瓜点头表示同意,然后又说,“所以我一直在犹豫怎么做,但是天助我也,咱们家来了一个客人,你还没见她了吧?” “是呀,我听手下人说你从来没有这么郑重对待一个孤身少女,就算是对公主也不会,这到底是谁呀?”拓跋嫣然就坡下驴的问道。 “其实你也认识的,只是她现在的样子你没见过,稍等一下哈。”杨小瓜对外边高声吩咐着,“来人,去请白姑娘过来。” 不一会儿,一个骨架坚实的北方少女大步走了进来,看这个少女身材不算很高大,大约一米六左右,但是从骨骼上明显就是北方人的体型,浑身都是一种大气的美丽,就像盛开的杜鹃花一样,充满了生命的活力。那少女走进来,很脆生生的“杨大哥找我?哟,嫣然姐姐也在呀,还有花花,你也在这里。”几句话把拓跋嫣然闹懵了,谁呀这是,怎么还真的认识我。 她正想问,但是又觉得不礼貌,正在犹豫间,还是野牛精花花感知灵敏,很快就感知到了对方身上的气息,开口道,“你是白妞儿?你化形了?” “对呀对呀,我就是白妞儿。”白妞点头。 “噢,”拓跋嫣然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眼前的少女竟然是十年前在西昆仑山里碰到的那只上古巨猿白妞儿,只是当时还没有化形,所以现在变成了人形就不好认出来了,不过那股天真烂漫的劲头确实一模一样,花花本身也是妖族,所以感知起来就要灵敏的多,这也是应有之义。拓跋嫣然赶紧拉对方坐下,上一眼下一眼打量起来,一边看一边赞美,“啧啧,恭喜恭喜,好漂亮的姑娘呀,你这是出师了吗?” “对,”杨小瓜看白妞一时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就帮忙打圆场解释道,“白妞化形成功,那位老前辈觉得和我们有关联,就叫她来找我历练。现在她已经取名白无瑕,道号圆清子。” 妖族化形之后需要红尘历练才能稳定心性,真正变成人,对于继续修炼是必须的要素,这一点拓跋嫣然作为汉钟离的徒弟还是知道的,于是她就明白了为什么杨小瓜这么信心十足的敢于去南京虎口拔牙火中取栗。“你要带着白妞额无暇姑娘一起去南京?” “不错,我正担心缺一个顶尖战力了,正好白妞儿过来了,要知道白妞可是那位的弟子,那位老人家天下无敌,白妞儿肯定也差不多。”杨小瓜回答得很干脆。 “额,我不算爷爷的徒弟的,他老人家并没有收我做徒弟。”白妞儿赶忙解释,作为弟子,听人说爷爷天下无敌,还是很高兴的,与有荣焉。 “你放心吧,此番历练完成你一定就可以列入老前辈的门墙了,没看见连道号都给你排好了吗。”杨小瓜鼓励对方,他心里话,辈分都排上了,真如广大通悟圆觉,圆清子,这是妥妥的圆字辈了,只是,那位的仇人太多了,害怕弟子被人针对吧,毕竟才刚化形,本事还没稳定,要是遇到一个万年老妖怪还是会吃瘪的,隐瞒出身很必要,当然了,这些都是老前辈给他的信里隐隐透露出来的,他可不方便对白妞说。 正是有了白妞的加入,他才妥妥的放下心来,有这位在身边,就算是千军万马也不可能到的了自己的身边。拓跋嫣然虽然不知道白妞的师承和真实能力,但是看到杨小瓜信心满满,自然就放下心来,她对师兄的智慧从来都是高山仰止的,绝不怀疑。只是,“只是师兄呀,老前辈叫你带着无暇姑娘历练,这杀生会不会不好?” “没事的,妖族不忌讳杀生的,只是不可以滥杀无辜,而且正是要在战斗中磨练心性,只要控制好心思明净,她的历练就算成功了,无尘无垢不是在真空里,而是尘垢不沾身。”杨小瓜解释道。 “原来如此,多谢师兄。”拓跋嫣然若有所悟,她多年来一直跟随杨小瓜,虽然修行少了很多弯路,但是相应的磨练也就少了,就对有些东西处于懵懂状态,现在经杨小瓜这么一说,忽然就有所明悟了,处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状态中,在外人看来就是发呆了,只是发着呆就慢慢的冒出光来,不是耀眼的光芒,而是那种透彻的荧光,清澈而无芒,温润而内敛。 杨小瓜一看就知道她处于开悟的过程中,立刻把所有人遣散了不叫打扰,自己在旁边守护,足足一天一夜,这才慢慢的恢复常态。拓跋嫣然醒来,就觉得浑身发紧,仿佛生锈了一般,看到杨小瓜在旁,正要开口询问,却被杨小瓜直接带去了浴室,叫丫鬟伺候洗掉了尘埃,在热水的缓解下这才慢慢的恢复对身体的掌握,然后又吃了一碗清粥,舒缓了肠胃,此时的光华已经完全敛去,和常人无异,拓跋嫣然自己却知道,自己与往日已经大不相同了,心思清澈,再也没有那种思考起来殚精竭虑的感觉了,仿佛一切尽在眼中,信手拈来一般,终于脱离了桎梏,不再是凡俗。 她张嘴想说什么,杨小瓜摆摆手,“好啦,我们心中有数就可以了,不要太兴奋,以智慧求通透呢。” 其实拓跋嫣然一向聪敏过人,但是本身根基不足,所以一思考就会损耗心神,本来按照常理,能活到二十岁都难,后来被杨某人点化,跟随修行,这才免去了早夭的危险,但是仍然会有问题,不敢过分思考,生怕旧疾复发,十几年的水磨工夫,今天则是机缘到了,成功破境,从今往后,无论怎样思考都不会出问题了,当然,其实万事通透之后,也不会再需要怎样过分思考了,一切都仿佛在脑中早就有了,信手拈来就好。 一切安排停当,镇北大将军杨茁,就带着一百个亲兵和两个女性家属启程向南,奔赴南京建康。一路上高挑大旗,上边写着“镇北大将军冀州刺史,乐陵侯杨”的字样,之所以这样不是因为要摆谱,而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现在做官的人鼻子都灵的很,皇帝想要卸磨杀驴的事情大部分高官都能看出来,所以万一由不开眼的出来做下什么来拍皇帝的马屁,那可就麻烦得很,杨某人是一个怕麻烦的人,只想走一个流程完事,所以高高的标出自己的身份地位,除非对方高过自己,否则直接碾压就好了,反正南北朝的时候就吃这一套。 一路上走过青州、徐州、南兖州、到达扬州,南京归扬州府管辖,路上所经过的郡县长官果然都是当做不知道,并没有出来见面找不痛快,但是到了扬州,这扬州的长官就不得不出来了,扬州刺史以前是被干掉的竟陵王刘诞,而现在则是先皇的宠臣王玄谟,此人历经多朝,老谋深算,是一个官场老油条,看到杨小瓜即将到来的消息,并不自专,立刻进宫禀报皇帝刘骏。 “臣请陛下示下,该如何对待杨茁?”王玄谟直截了当就问。 “诸卿以为如何?”刘骏并不喜欢乾纲独断,就问身边的几个人。 “杨茁桀骜不驯,自以为陛下宠幸,有些许功劳,自当拿下问罪。”颜家自从杨某人做郡守的时候就有过节,多年来一直矛盾重重,所以侍中颜师伯第一个跳出来大放厥词。 “颜卿所言似有道理,但是杨茁与朕多年,朕实在不忍心对他动手,虽然此人骄纵,却也没有明显罪状,如何动手呢。”刘骏前边还假惺惺的说不忍心,后半句立刻露出了真面目,没有罪证呀,怎么处置一个封疆大吏,会引起人人自危的。 “陛下可着其入宫奏对,此子嚣张,必定君前失仪,陛下可当庭拿下交由廷尉处置,满朝群臣自然会群情激奋,表奏此人如山罪状,到时候陛下顺应百官之请,处置了便是。”还是颜师伯脸皮厚,直接拿出来欲加之罪这一套了,到了皇宫里,什么君前失仪之类的不就在于皇帝自己说么,谁还能质疑皇帝诬陷大臣,只要抓起来了,文武百官当然会群起而攻之,就算是编瞎话也能编出几百上千条罪状来,到时候自然可以堵上天下悠悠之口,实际上古代很多大臣都是这么被弄死的,眼前的刘诞,清朝的鳌拜年羹尧几乎都是欲加之罪,反正文武大臣从来都是墙头草,皇帝都表态了的,傻子才不跟风。 刘骏沉吟,他自然知道这条计策的厉害,但是总要把责任推给颜师伯才行,当皇帝的哪能制定毒计坑害大臣呢,所以小说里的皇帝都傻乎乎的,非要等所谓的智囊们说话,其实根本就是找枪手替罪羊,成功了大家都好,失败了全是奸臣诬陷,就这么简单。 “陛下不可!”忽然有人高声阻止,把大家都吓了一大跳,转眼看的时候却是江州刺史柳元景。 大家很惊愕的望向他,心说这哥们喝多了么,皇帝要处分谁,他要出来阻止,难道还想当一个铮臣吗?也不像呀。 “嗯?”刘骏那暴脾气,心说怎么还有人和我唱反调,目光凌厉的看过去,试图用目光杀死对方一万遍,但是又不能发作,就只能假装虚怀若谷的样子,和蔼可亲的问对方,“柳卿有何高见,是觉得不该处置杨茁么?”凌厉的目光配合咬着后槽牙说出来的温柔话语, 柳元景吓了一大跳,看到大家伙的目光充满了愤怒怜悯和幸灾乐祸,就咽了一大口唾沫,舔了舔嘴唇说道,“陛下,臣的意思不是说不该处置此人,是颜大人的建议颇有些不妥,故而出言阻拦。” “噢,”大家齐齐的长出一口气,伴君如伴虎,刘骏和他老爸刘义隆比起来差远了,虽然勇猛善战政治能力也强很多,但是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脾气暴躁,一旦发作起来就是彻头彻尾的暴君,远没有刘义隆那种虚怀大度,所以要是有人悖逆他,他发起火来绝对会殃及池鱼,现在看柳元景只是说计策不好不是否定大方向,自然长出一口气,知道皇帝不会发怒了。刘骏就这样子,只要大方向上不否定他,具体的操作他是绝对肯听臣下的建议的,甚至说他蠢都没关系,何况还只是说颜师伯蠢。 刘骏立刻变的满面春风,“柳大人不要紧张,慢慢讲来。” 他高兴了,颜师伯不干了,马上冷嘲热讽的,“柳大人,不知道颜某人的拙见哪里不对了,请您不吝赐教,颜某洗耳恭听。”说是洗耳恭听,其实是怒气满胸了,颜某人一向心量狭窄嫉贤妒能,否则也不会和杨小瓜结仇的,当然了,只是他觉得和杨小瓜有仇,杨小瓜心中,这个人根本不存在,自然也不会有什么仇,大象哪里会在乎蚂蚁的怨念呢。 其实,何止杨小瓜不在意他的怨念,柳元景也不在意这个好大喜功,自诩为无敌战将的草包,打的几个仗都是因人成事的顺风仗,柳元景绝对有把握,如果真的战场对战,就算是一对三也能把对方的裤头扒干净。所以他不顾对方怨毒的目光,侃侃而谈道,“陛下,颜大人的想法是好的,但是想说杨茁君前失仪,就要叫他入宫奏对,当面和陛下讲话。颜大人不识战阵,”他顿了顿,把不识战阵这四个字咬得很清楚,这就是打人打脸杀人诛心了,颜师伯武将出身,现在还是辅国将军的衔,说他不识战阵,就是赤裸裸的打脸了,那意思就是此人的功劳全是假的,不过是幸进罢了,在古代,幸进这个词就和指着鼻子骂对方是奸佞差不多了。这几句直接把颜师伯气炸了,手指颤抖个不停,指向柳元景正要说话,就见柳元景根本都不正眼看他,继续说道,“陛下是个老军伍了,自然知道,为将者不能以身犯险的道理,旁人不知道那杨茁是怎么回事,陛下自然知道,此人虽然不以武勇传于世间,可是真正的战力如何?若是陛下和此人相距百步,出言斥责甚至下令拿下此人,后果如何?”这话就说的很明白了,别人傻子不知道杨某人有多能打,你可是打老了仗的,又和杨茁在一起很多年,怎么会不知道他有多厉害,你在宫廷里召见他,然后当面诬陷,还叫人抓他,恐怕宫廷侍卫还没咋样,你就歇菜了吧,别傻乎乎的和那些看电影看傻了的人一样,以为摔杯为号,什么刀斧手一拥齐上之类的戏码会怎样,对付文官还差不多,对付杨茁那类人,那不是找死吗? 刘骏倒吸一口凉气,心说对呀,他当即一拍大腿,“柳卿此言甚善,如果不是你提醒,朕几乎为人所误,”他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的,似乎想起了什么往事。不过其他人可不敢猜测,更不敢去问皇帝的心思,揣测圣意那也是罪过的。“那杨茁虽然很少展示武力,但是我却知道,此人勇猛非人所及。” “陛下,现有城门守将猛将刘琚在,何必畏惧一个杨茁?!”颜师伯厉声抗辩,他觉得被柳元景嘲笑就已经很丢脸了,现在皇帝的话等于给他的棺材上钉上了最后一根钉子,这叫他一个武将出身的家伙怎么受得了,东晋的时候重世家轻功勋,但是现在是南北朝了,寒门出身的颜师伯就指着武勋上位的,现在大家都说他不知兵,这不就是说他是废物吗,自然要大声辩解,他并没有和杨某人共过事,但是他和刘琚也就是云南王子玉拉托琚一起呆过很久,玉拉托琚在对北魏的战争中那种攻城略地如同削瓜切菜一般的顺畅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可以说惊为天人,所以在他想来,除了另一个勇猛的不像话的马锺(恰好他也见过)之外,这位刘琚绝对算得上天下第二的武将了,至于什么薛安都啦杨某人啦就让他不屑一顾了。 颜师伯不说这话还好,话语一出口,其他人就面面相觑了,大家都憋着笑,不好意思哄堂大笑,免得这位小肚鸡肠的宠臣当场自杀,但是刘骏却是从来不喜欢跟臣子相敬如宾的,他在历史上以喜欢给大官起外号而着名,自然不会忍着,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噗,好啦好啦,颜卿忠心,朕已知之,就不要多言了,此计断断使不得。”他这一笑,直接把颜师伯闹懵了,自己真的有这么好笑吗,他虽然小肚鸡肠那也分谁,和皇帝发怒,这可不是他的作风,只好诺诺而退。看到颜师伯一头雾水,刘骏好不容易止住笑,然后说道,“你有所不知,当年朕在交州时,提兵大战数倍于我的南蛮兵,正在酣战,那刘琚也是蛮兵的大首领,他所部两万白袍军悍勇无比,然而大势所致,刘琚只好铤而走险,冲到中军要取朕的性命,当时杨别驾就在身畔,见那刘琚来了,杨别驾奋勇向前,只一枪就把刘琚打落马下生擒,从而收服了这一支白袍军。”他说到深处,回忆当年的岁月,不由得动情,可是在旁人眼中,反响就大不相同了,有的被皇帝的深情打动,觉得果然是仁厚之君,这都自动被归类到弱智里,但凡不蠢的都知道奋勇救驾的杨别驾就是皇帝心心念念要对付的杨茁大将军,心想果然是伴君如伴虎,皇帝刻薄寡恩至此,太阴险了,太伪君子了。 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反正刘骏抒发完情感了,就言归正传,只见他脸孔一板,很严肃的问道,“诸卿还有什么办法,都请不吝赐教。”话语温和,但是杀意更深。他环顾一圈,看没人说话,就把目光依旧落在柳元景身上,“柳爱卿既然知道颜师伯的计策不妥,想来心中也有了计较,且说说看。” 柳元景再次咽了一口唾沫,然后说道,“臣也没有什么高明的想法,但是觉得,天子做事无需亲自上前,可以把那杨茁安置在府邸里,由颜师伯随便找几个平民去告发,陛下可以借机把他控制起来,收了他的印信,委派专人彻查他的案件,同时派人接管冀州防务,多管齐下,然后。。。” 刘骏一拍大腿,“善,柳卿所言甚善,只要夺了他的兵权,就是没牙的老虎,任我处置了。就依你所言吧。” 第189章 各怀心思 镇北大将军杨茁一进南京,就被安排在刘义康的府邸里。 本来所有的封疆大吏在南京都应该有府邸的,因为怕他们造反,所以朝廷会出钱给他们按照品级修建府邸,把亲属放进去作为人质,但是偏偏杨小瓜是个例外,本身他年纪轻,崛起的又快,根本来不及给他修房子就又升官了,再加上他一直没有结婚,根本没有家眷,然后朝廷内部变动一个接一个,皇帝换了好几茬,自然就把他的事情耽误了,等刘骏坐稳了位置,一时半会儿也不好对这个有功之臣提要求,就又给撂下了,就这样闹了好几回都没建成。现在,只好安排在倒了霉的刘义康的府邸里暂住,虽然从规制上,王府比刺史大得多,但是他不吉利呀,这一住进去,京城的禁军就以保护为理由在周围驻扎了万人,这一下子,但凡不瞎的人就都知道皇帝的意思了,这是要把对方往死里整呀。 于是乎,还没等颜师伯安排,就有那聪明的臣子纷纷上奏折弹劾镇北将军杨茁,短短的几天,皇帝的御书房里就积累了几箱子弹劾奏章,弹劾杨茁大大小小的罪名数百,什么从小偷看男人洗澡啦,踢绝户坟,刨寡妇门啦,简直是令人发指,万死莫辞其咎,就算是历史上所有的恶人,从夏桀到商纣,从尤浑到费仲,从王莽到十常侍,从秦桧到汪精卫,所有历史上的奸恶加在一起也不足杨某人的万一,果然是罄竹难书,天下有识之士纷纷口诛笔伐,要求把杨某人贬为庶民,再凌迟一万次,于是皇帝大哭流涕,罢朝三日,这才勉为其难的决定,把杨茁贬去所有职衔打入天牢待审,命颜师伯和颜峻主持审讯工作,命王玄谟为冀州刺史,立刻去接管冀州的防务。 抓捕杨茁的行动并没有遭到任何反抗,就这样杨茁就被打入了天牢,当然,所有的卫兵和丫鬟什么的都给一起抓了进去,整个行动极为顺利,顺利得刘骏都怀疑是不是有什么不对了,他深知自己这位杨家哥哥可不是善茬,这么顺当就处置是不可能的,对方必有后招。出于安全考虑,虽然打入天牢,他也没有真的当作犯人对待,除了换一个居住环境外,并没有戴上手铐脚镣之类的,也没有控制对方的食水,这也是应有之义,古代刑不上大夫,所以给士人上刑是会被天下人唾弃的,可以抓可以杀不可以侮辱,这就是规则。皇帝也不能随便违背。 实际上,皇帝刘骏并没有沾沾自喜,相反的他在等待对方的反击,太过顺利的行动并不会叫他欢欣鼓舞,反而提心吊胆。 终于,在刘骏的“期盼”下,第一桶冷水迎头浇了下来,尚书令范晔宣布对朝政有不同意见,辞官告老,皇帝百般挽留无效,只好叫范晔全家离开南京,直奔荆州而去。紧接着边疆上的多名督抚纷纷上表替杨茁鸣冤,要求皇帝严惩诬陷杨大将军的人,恢复杨大将军的职衔,亲君子远小人。这几句话就让皇帝很不爽了,第一,称呼杨小瓜杨大将军,这就是不承认朝廷的所有相关处理意见,仍然承认杨小瓜的身份,第二,并不是要求朝廷彻查案件,而是直接否定所有指控,把这些归于诬陷,意思很明白,不需要你审判调查,你怎么说我们也不承认,第三,亲君子远小人,这是出师表里的话,直接把皇帝归于阿斗的级别,还直接指责所有对付杨茁的人就是小人就是奸佞,这打击不可谓不大。 刘骏暴跳如雷,就想着把这些人统统抓起来治罪,可是一看这些奏章的署名,皇帝也是倒吸了一口气,想不到反对的声音这么大了。这些反对的人包括,梁州刺史征北大将军薛安都,益州刺史杨勇,西路军大都督范晏,洛州刺史老将军垣护之、豫州刺史裴方明、相州刺史沈明、交州刺史马锺,青州刺史杨荟等人,每个人都是手握兵权的悍将,还有些人虽然没有这么激进,也是表示了不同意见,包括朝中的重臣何尚之等人,这其中还有些人虽然和杨家并无牵连,但是作为世家同气连枝,琅琊王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还有谢家等等一大堆一流世家也通过各种渠道表示了不满,甚至在有心人的操作下变成了出身寒族的刘裕家族联合颜家、沈家、柳家这些寒门与老牌士族的对立,毕竟杨小瓜是弘农杨氏,老师是谢家掌门谢灵运,老妈是琅琊王氏,又和崔家勾连,这样两崔两王一个谢等等都不得不出来站队,朝野之间的对立情绪越发的激烈起来,这一切都是刘骏从没想过的,也不愿意看到的,他并没有想过处理一个边疆武将竟然比处理皇族的亲叔叔亲弟弟还要难,其实这也很正常,五姓七家对于皇族内斗并不关心,但是你现在无缘无故对付一个掌权的世家子弟那就犯了众怒,别说我们没有犯罪是功臣,就算犯罪也不能这么搞呀,明显是寒门的奸邪捣乱呢,这一争吵,就把皇帝也是寒门这件事扯了进去,自然是天下大乱。 此时的刘骏骑虎难下,但是欲罢不能,必须咬牙坚持下去,趁着还没有酿成大的风暴快刀斩乱麻处理掉杨小瓜。可是就在这时候,又有人跳出来添乱了,北魏的皇帝拓跋晃宣布,应刘骏的邀请,协助刘宋王朝平定叛乱,出大军三十万,自幽州出发,要踏平冀州,收复失地,这下子就更热闹了,纷纷有世家跳出来指责刘骏卖国求荣里通外国背叛祖宗,看上去稳如泰山的刘骏政权一夜之间陷入风雨飘摇之中。 王玄谟本来是要取得冀州军权的,刚走到兖州就听说东北巡幸的拓跋晃三十万大军出兵的事情,立刻就停住不动了,他可不想当替罪羊,就算勉强拿到冀州的军权,那时候也是士气低落兵无战心,恐怕全冀州上上下下都会和他作对,现在就算他顺利拿下也打不过拓跋晃的三十万大军,何况这种情况,那不就是找死吗,他又不傻,自然会原地观望。 放下焦头烂额的刘骏不提,单说在东北装了几年孙子的拓跋晃,在北平的大营里是哈哈大笑,他对着文武群臣说道,“刘骏小儿真的是太愚蠢了,我都不敢招惹杨家哥哥,他偏偏去自毁长城玩,真的是权势迷了眼呀。不过也谢谢他,正好给我们一个夺回失地的机会,冀州太重要了,杨家哥哥在,我可不敢去捋虎须,现在好啦,天赐良机,冀州群龙无首,正好我来取之。” 各位臣下纷纷大拍马屁,把拓跋晃说的英武睿智天下无双,说的拓跋晃是大乐不已,捋着自己已经老长的胡子顾盼自雄,得意非常,多年韬晦,现在胜利就在眼前,不由得他不高兴,就传令下去,三十万大军,以自己的十万禁军为中军,各位藩王带着十万部族军队为后队,当地的契丹、靺鞨等等异族的十万混编部队为前锋,浩浩荡荡直奔冀州。三十万人很多的,人上一万无边无沿,人上十万扯地连天,三十万大军一开拔,蔓延队伍几十里长,拓跋晃一看这不行呀,等到和敌人开战了,自己都不一定出发,于是又紧急改变策略,把三十万大军分成三路,一路穆伏干带着勋贵联军走范阳高阳攻打武邑,第二路拓跋晃自己走渔阳章武攻打渤海郡,还有一路顺着定州巨鹿攻打常乐郡(冀州)是一路偏师,由前些年被放回去的尉迟无双带着。其中拓跋晃的实力自然是最雄厚的,有二十万人,穆伏干和尉迟无双各有五万人,起一个骚扰策应的作用。这三十万人一分开,速度就快了,一个个不要命的向前,既然他们畏惧的杨茁不在,自然是抓紧时间抢财宝抢女人了,谁慢了谁就赶不上了。 在冀州的大将军府里,拓跋嫣然坐在帅案的侧面。一脸轻松的看着杨家的将领们,她的背后是一张猛虎下山图,手中的大印和虎符告诉大家,现在她是冀州主将。拓跋嫣然多年来一直是冀州的谋主,所以虽然在幕后,但是在亲信将领中威望并不低,看到她坐在那里,众将都寂静无声的看着她,等她下令。 “拓跋晃三十万大军来势汹汹要一口吃掉我们,这个小家伙多年来一直韬晦,蹲在东北装孙子,现在我师兄去南京巡幸了一圈,他就坐不住了,非要出来捡便宜,唉,真的是自作孽不可活,自以为翅膀硬了就来送人头,我们要是不收下这份大礼,可是对不起师兄多年的谋划呢。”拓跋嫣然此言一出,引起一阵哄堂大笑。 这时候大家才想起来,拓跋晃和拓跋嫣然是族亲,只是拓跋嫣然成名很早,从小就参与谋划,帮助姐姐拓跋蓉在东北地区纵横驰骋,那也是威震一方的人物,而北魏皇帝拓跋晃那时候还在开蒙呢,不由得心头一松,对呀,大将军不在这里,夫人那也是一样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怕个锤子。尤其是拓跋嫣然用了巡幸这个词,那可是皇帝专用词汇,这个词就等于给众将一个目标一个希望,告诉大家我们的目标不只是大将军,这样大家更方便团结一致追求更高的目标,对士气的激励那也是无法描述的。于是大家就不再把即将到来的战斗当回事儿了,只是把拓跋晃当成来送人头刷经验值的小怪兽了。 “拓跋晃兵分三路来势汹汹,但是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不会打仗。做后勤做统筹他的能力很强,可以说知人善任,是一个很好的王佐之才,当个丞相挺适合的,这次亲自率领大军,那就是勉为其难了。”拓跋嫣然对这位族弟还是很了解的,现在侃侃说来,众人也是心悦诚服,她顿了顿,带着大家来到沙盘室,用一根教鞭指点着里边的山川河流说道,“大家看,他三路大军分兵,看上去似乎来势汹汹,但是我们都知道,由于道路原因,这些人的速度有快有慢不会同时到来,就给了我们一口一口吃掉的机会。现在定州这一路肯定是第一个接敌的,尉迟无双好大喜功,本人没什么本事,人马最少,还急于雪耻,送上来的肥肉,我们不得不吃,杨敢将军,你带着两万骑兵迎头赶上,争取在野战中消灭尉迟无双,然后回师高阳,等着和杨荟将军合兵消灭穆伏干的人马,至于说拓跋晃这个傻孩子,我和姐姐会去渤海,给他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众人看她指挥若定就不再紧张,按照命令各自去执行了。 先说杨敢,作为骑兵统领出身,定州又本来就是他的地盘,自然行动快捷,只需要一个命令,大队人马就快速向着边境集结,等他飞马到达中山的时候,敌人还没有过涞源,于是杨敢兵锋前置,直逼涞源,涞源一线是万里长城的所在,谁先占据谁就立于不败之地。杨敢知道自己的动作虽快,但是仍然没把握比那个急于洗脱被杨家俘虏的耻辱的尉迟无双的更快,于是派出杨家新一代将领中最擅长守御的黄泉带着两千龙骑兵一人三马抢占涞源一线的长城。 所谓龙骑兵是拿破仑发明的,其实就是骑马的步兵,对他们来说战马就是个交通工具,骑射啥的他们不说一窍不通反正肯定比不上游牧民族,他们的特长就是攻城或者守城,而黄泉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在对北魏的战斗中,以一当十,几乎所有的北魏勋贵都在黄泉面前铩羽而归。黄泉拿出极限速度一天跑了两百里,终于抢在尉迟无双前边占据了涞源的长城,长城本身就是最好的防御阵地,所以倒是省下了建筑防御工事的麻烦,虽然被游牧民族损坏后荒废多年,修复起来也简单很多,黄泉背靠大后方,所以不用担心物资问题,实际上他上了长城,后面的物资就会源源不断的运来,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他有信心和那个尉迟无双好好玩一阵子。 尉迟无双动作很快,可以说日夜兼程,五万人马就跟被狗撵着一样三天跑了七百里,但是仍然晚了黄泉半天,这也正常,五万人永远没有两千人运动快,光是坛坛罐罐就一大堆,不像这些龙骑兵,带上干粮和武器就出发了,完全不考虑后勤。 看到长城上已经插上了刘宋的旗帜,尉迟无双的斥候立刻回马去向主帅报告,尉迟无双因为急于报复,自己亲自作为先锋大将,所以倒是省了很多时间,他得到报告立刻飞马亲自到山下观看敌情,只见远处旗幡招展,虽然锣鼓喧天,但是看不到一个人,只见到处是旗帜,也不知道有多少敌兵,要是完全看旗帜,至少有上万人,尉迟无双也是倒吸一口冷气。他这个人好谋而无断,虽然咋咋呼呼的,但是并不是真的蛮勇,反而自诩智将,所以一看这旗帜就愣了,前车之鉴,他可是做过俘虏的人,虽然说的很那啥,其实内心是有阴影的,可不想着再做一次杨家的俘虏,于是思虑再三,命令部队山下扎营,休息一下,养好精神再进攻,毕竟强弩之末其势不能穿鲁缟,他三天跑了那么远,跑路可以,遇到强敌就不行了,必须缓下来稳扎稳打了。 尉迟无双在那里安排扎营盘,修栅栏,打水煮饭铡草喂马,一通折腾,黄泉居高临下,把尉迟无双的行动看了个一清二楚,烽火台的修筑特别科学,不需要专门去找了望点,只要在烽火台上,四周的情况尽收眼底,十分的方便,黄泉看了看对方的行动,心里就有了底了,对方不过是个庸才罢了,没有什么大不了,想从自己手里夺下长城关隘,那还差很多。不过嘛,黄泉眼珠转了转,远来是客,不好好招待一番,那就显得没礼貌了,于是也叫来手下人,吩咐几句,士兵们也去准备了。 到了半夜里,忽然就听到山崩地裂的响声,然后就是火花飞舞,尉迟无双的大营里就乱成了一锅粥。营地四周到处是锣鼓声,呐喊声,营地里边的士兵一下子就惊醒了,尉迟无双根本闹不清发生了什么就一骨碌身跳了起来,幸好他为了防止袭营穿着盔甲睡的,直接拿着武器冲出帐篷,就看到眼前全是火光,士兵来回乱跑,人影憧憧,甚至还有很多地方传来了弓弦声,惨叫声和兵器碰撞声,还有战马的嘶鸣声,这是要营啸了。 古代打仗,士兵大多因为营养不良而患有夜盲症,半夜起来通常会分不清东西南北,一旦遇到过度疲劳或者士气低落的时候,很容易导致半夜神经错乱,甚至会发生梦游杀人这种事情,一旦开始自相残杀就会象传染病一样席卷全营,人人自危,不管清醒的还是不清醒的,只要有人靠近自己就会挥刀砍杀,自相残杀形成营啸,一旦发生营啸,那么会导致大量死伤,士气也无法挽救,甚至因此全军哗变也是常有的事情。 而这一次,尉迟无双为了全速前进,三天七百里,那是古代的精锐都很难达到的水平,就算是曹操的虎豹骑这么干了之后也差一点崩溃,要不然赵子龙凭啥杀个七进七出,其实就是虎豹骑已经累趴了。尉迟无双的部队本身就是二流的守备部队,他是一个被俘虏的败军之将,能不被问罪就已经法外开恩了,谁会瞎了眼把精锐交给他使用,所以二流部队完成超一流部队的任务,那体能上情绪上都不具备,已经不是赶鸭子上架了,分明是让兔子去和大灰狼肉搏,前几天一直在跑路还看不出来,现在一停下来,军队的各种负面就累积到了临界点,然后,黄泉只是派人用火箭和锣鼓还有一些口技大师在敌军睡到最深入的时候搞了这么一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第190章 冀州战役(一) 四两拨千斤,黄泉仅仅用了一招最简单的骚扰战术,就戳破了尉迟无双的原形。 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北魏一直在衰落,一个以武立国的异族政权,如果停下了征伐的脚步,那么就需要转型成为内政型,但是对草原民族来说,这种转型太难,极易滋生腐败,事实上无论是辽国、金国、蒙古和清朝在转型过程中都滋生了大量的腐败和贪婪,最终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这其中蒙古统一天下之后不到一百年就给逐出中原,辽国金国也好不了哪去,都是百十来年就嗝儿屁了,而北魏现在也面临这个问题,在历史上拓跋晃试图转型结果失败死去,等到他的重孙子杀得人头滚滚才算勉强转型成功,而这一世,在战争中遭受重创的北魏很明显没有这个机会了。 从这一次战争也可以看出来,拓跋晃来势汹汹,但是三十万大军的成色其实比农民起义军强不了多少,都是些二流守备部队为主,还有十万的东北地区蛮族跟着一起起哄,真正的精锐连十万都没有了,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也是冀州敢于一州之地对抗一国的原因之一。 正是这个原因,所以黄泉轻轻小手一拨,尉迟无双的部队就崩了,按说对方再菜也不会不知道防备偷袭这种事情,但是偏偏士兵过度疲劳,连哨兵都不在状态,你的任何安排都是泡影,属于眼睁睁看着敌人扑上来却偏偏浑身无力动弹不得,只能任人宰割。 面对夜袭,最好的办法就是命令各营就地弹压,谁也不能越界,否则一律击杀,尉迟无双当然也懂这些,只是想的多做的少,执行力不够,命令传下去一个多时辰,营盘才稳定下来,真正死亡的不多,但是受伤的太多了,足有五六千人,而黄泉付出的代价仅仅是若干火箭和几百人没睡觉,其他的士兵安然入睡毫不受影响,等到次日早晨,顶着熊猫眼的尉迟无双看着同样面貌的手下,心中叹息不已,但是不管怎样,敌人就在眼前,而且仅有两千,不进攻是说不过去的,只好下令先上去五千人强攻隘口。 说的简单,做起来难,凡是爬过万里长城都知道,长城在险峻的地段都是有烽火台的,根本是易守难攻,最恶心的一点就是你攻下来一个烽火台没有用,其他的烽火台还要一个一个啃下来,它不是攻城,只要打开一个缺口就行,长城你要是敢于只占领一个点,那就等着被群殴吧,你能攻下来的肯定是地势最低的一个,别人居高临下,搞死你是分分钟的事情,如果你直接攻打最高点,又不是坐飞机,你路过地势低的地方怎么会不被人家打,连现代化的日本鬼子在攻打长城的时候都伤亡不少,那还是有飞机大炮助阵,对手也是国民党的二流部队,连步枪都没有膛线的冯玉祥的西北军。现在是二流的尉迟无双对阵杨家新锐黄泉的部队,那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守长城就是守山头,比守城可要简单很多,一顿乱石砸下来都不用瞄准,也不用担心地方的弓箭手进行火力压制,至于说什么投石机井阑就更瞎扯了,谁能把石头扔到山上边去,投石机也是远射不是高射炮,扔出去的石头只能落在山路上然后再骨碌下来砸到进攻部队的身上。 当初狼牙山五壮士一个班守山头,硬生生的坚持了一天,他们的对面那可是差不多一个旅团的日伪军,可见彻底攻下一个山岭的难度。当然啦,现在黄泉面对的和狼牙山五壮士是不一样的,那时候是鬼子铁了心要攻下来看看山上到底多少人,而现在的尉迟无双只是要过境,不会死乞白赖的抱着一个山头不撒嘴。过境过境,也是要过去的,绕行是不可能的,看山跑死马,等绕过去了就是十天半个月了,战争都结束了,现在黄泉就是给大部队争取时间,而尉迟无双就是要杀入敌境一雪前耻,心态不同。 尉迟无双一顿不要命的进攻,结果正中黄泉的下怀,石头砸弓箭射,五千人连个泡都没吐出来就死伤了一半,剩下的人勉强来到烽火台附近,给黄泉又是一顿乱箭,就不剩下啥了,其余的一哄而散,跑了个无影无踪。 死人这件事尉迟无双是不在乎的,但是他不在乎,那些小兵在乎,人不是机器,看到同类去送死,自然就会士气低落,等到尉迟无双再次下令上去五千人的时候,士兵们就不干了,甚至连千夫长都跟着抗命了,这些人都是地方守备部队,二流士兵,又是长途跋涉又是营啸的士气都已经是快没有了,现在干脆五千人送死,然后还要继续,这士兵就开始有哗变的倾向了。尉迟无双不过是个被俘虏过的将领,如果不是拓跋晃觉得他了解敌情,早就把他弃之不用了,而士兵们自然对这样的将军并不信任,这矛盾就要激化了,幸好有身边的谋士出来打圆场,否则部队就崩溃了。但是这样子想继续进攻不可能的,只好先休息半天,养养精神再想办法。 其实黄泉的部队也是需要修整的,毕竟也是长途奔袭,唯一的优势就是多休息了半天,但是并没有恢复到最佳状态,现在正好可以养精蓄锐,顺便消耗时间,就双方很默契的保持了战场的静默。 到了下午,尉迟无双再次下令发动进攻,这一次他吸取了教训不再用添油战术,而是把三千骑兵打散了,保持一个很松散的队形,这样避免被宋军没头没脑的落石一砸一大片,而且射箭也不好办了,刘宋部队有很多神射手,但是鲜卑人更多,平时都是杨家部队用密如雨点的箭矢铺天盖地的打击对方的阵型,不用瞄准也能收获满满,现在不行了,松散队形的北魏部队就很考验黄泉手下的射术了,好在这边有足够的弩箭,可以用科技的力量对抗北魏士兵的勤学苦练,双方勉强斗了个旗鼓相当,但是有一点,黄泉人少,鲜卑人多,北魏的士兵不怕消耗,黄泉害怕,这样一顿对射,就死伤了百十多个杨家士兵,虽然鲜卑损伤了近千,但是杨家的士兵都金贵的很,经不起这样的消耗,幸亏黄泉的士兵都身披重甲,还有大盾牌掩护,所以就算是受伤也都是皮肉伤,不影响继续作战,否则就这样来十轮,黄泉就变光杆司令了。但是就这样黄泉也消耗不起,他开始掐着指头计算,杨敢的后续部队到来的时间,毕竟他的任务只是拖延,不是死战。 按理说,黄泉作为杨家有数的二代精英,有坚如磐石的外号,不会这么差,但是这一次实在是太着急,虽然一人双马,但是携带的物资有限,毕竟这长城不是自己的城池,好多守城的设备都没有,这还幸亏自己带了足够的弓箭来,每个士兵六壶箭全运了过来,要不然真的是剩下干瞪眼了。就在这时候,有士兵过来报告黄泉,“将军,后面运了一批物资来。” “我去看看!”黄泉很高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要有物资就好办了,他跟着传令兵来到山坡上,就看到山下果然运来了上千辆马车的物资,正在一点点慢悠悠的驶上山坡。黄泉迫不及待过去掀开蒙布来看,一看就是大喜,不但有足够的箭矢,粮草,还有一些石弩车当然也携带了大量的燃烧弹。黄泉乐得直拍大腿,后勤真的好给力,别的不说,就这些被主公取名莫洛托夫鸡尾酒的燃烧弹,正是黄泉最喜欢的东西,他不知道主公为什么取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但是他知道这东西的杀伤力有多恐怖,当然了,现在这东西需要保密,不能乱用,黄泉就叫士兵们小心搬运,把物资运进烽火台的仓库,分门别类的储藏好,防止发生火灾什么的。 这时候的黄泉就不着急了,就等着敌人来送死了,果然,没过多久,第三波攻势就到来了,黄泉吩咐士兵减少和敌人对射的频率,瞄准了再射,不用管敌人会不会靠近城墙,士兵们正好练习射术,多么好的活靶子呀。 对于这种反应,尉迟无双以为是对方箭矢不足了,就加大了进攻的强度,消耗干净对方的箭矢,眼见得无论多少骑兵上来,敌人都只是稀稀拉拉的射箭,并没有一开始箭如雨下的劲头,不但尉迟无双,就连北魏的士兵们都相信了宋军弓箭耗尽了,毕竟按照惯例,一个士兵携带两壶箭,而这些士兵又不是专门的弓箭手,自然没有多少箭,这么狂攻就没有了也正常,就这样,城墙底下满满的聚集了无数的北魏骑兵,足足有五六千人了,挤挤挨挨的正试图下马攻城。 长城因为建在山上,所以烽火台并不是很高,城墙也低矮,身手灵活的甚至可以爬墙过来,而草原骑兵都有一手很厉害的套索技巧平时用来抢夺战马,正好都不用下马,直接套在城墙的垛口上就能协助翻墙,这要是一般情况下,垛口就算是濒临失守了。但是杨家人是不一样的,尤其是黄泉,就等着敌人扎堆儿呢,一看时候正好了,一声令下,隐藏在后山的那些石弩车就发威了,一眨眼间就是一百个陶罐满载着莫洛托夫鸡尾酒落入北魏士兵的集群当中,北魏士兵很少遭到过杨家燃烧弹的打击,凡是受到的基本上也会被全歼,就算是有人逃回去汇报,也会给当权者灭口,防止影响士气,因此这些人根本没见过这种恐怖的大杀器,这些东西在二战的时候连坦克都能干掉,最恶心的就是和凝固汽油弹一样,只要沾上就摆脱不了,溅到谁身上就会一直燃烧,直到把敌人身上所有的碳元素全部消耗干净为止,对于古代人来说,那就是恶魔的火焰,传说中的红莲业火也不过如此,别看只有一百个,实际造成的效果就是五六千北魏士兵全都被包裹在火焰中,无论怎样都无法摆脱,任你是脱衣服,地上打滚,或者用东西扑火都是没用,整个把城墙前边的方圆几里完全烧成了一片白地,连焦炭都没有,全都是灰烬。 这可就太恐怖了,七八千北魏士兵无一幸免,山下的人也不是瞎子,看到这幅场景,再也坚持不住了,他们剩下的只有恐惧,无边无际的恐惧,不知道谁是第一个,发一声喊,转身就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转眼之间,数万大军就奔溃了,将军们想弹压也弹压不住了,都被裹挟着向后没命的逃窜,古代人迷信呀,这是地狱里的景象,他们哪里受得了,尉迟无双也被疯狂的士兵裹着向后逃走,旗帜营帐粮草再也没人要了,满地都是。 就在这时候,一声炮响,从北魏军的侧面杀出了无数的刘宋骑兵,旗幡招展袖带飘扬,一个个兵强马壮的,马上一员大将,金盔金甲,胯下青鬃马,手里是丈八蛇矛,背后大旗飘摆,写着“定州刺史杨”,正是早就埋伏在那里的定州刺史,杨家军的马军统领杨敢。 杨敢已经到了半天了就等着一锤定音,现在这么好的机会不抓住,那就是傻子了,立刻带着骑兵杀出来,这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了,北魏士兵虽然还剩下三万人,但是士气没了,根本只会逃命不会反抗,杨敢的士兵的任务就是追上去从后背砍一刀,然后继续向前,自然有黄泉的龙骑兵出来补刀砍脑袋打扫战场,杨家的骑兵就是要穷追不舍。 又是一场一边倒的大捷,杨敢要一次把敌人杀破胆,所以穷追不舍一百里,直到敌军斩杀了尉迟无双的脑袋来投降这才收兵,此战歼敌三万余,俘虏一万多人,缴获军资无数(无数不是无穷尽,古代一说无数其实就是没数过来,搞不清多少的意思,谁让古代数学不发达呢,大多数将军都不太识字更不识数),杨敢把这些杂务都交给黄泉处理,自己挥兵向东,直取穆伏干。 杨敢挟大胜之威,阻截穆伏干,而此时部族联军才过徐水,正在狂攻易县,双方碰了个正着。 攻城战历来是最惨烈的,但是这一次穆伏干的任务只是牵制和佯动,能打下来更好,攻不下来也没关系,反正主力是拓跋晃的二十万,自己不能立功太多,功高震主不好玩,所以从内心上讲就没有多少进取之心,一看到冀州的援军来了,为了防止被夹攻,立刻撤围,收作一团和杨敢对峙。杨敢也不急于进攻,只要敌人不攻击,在自家的地盘上他乐于和敌人对峙,反正粮草充足,敌人就不一样了,还要源源不断的从幽州运粮食,消耗巨大,不耐久战,用不了多久,他确定穆伏干要么进攻要么撤退,只要见招拆招就好了。 又过了一天,杨荟的五万步兵也赶到了,双方合兵足有八万步骑,再加上易县的守军,营寨连成一片足有十里之遥,气势非凡,杀气冲天,早就有斥候回报了穆伏干,穆伏干也是吓了一跳,老子就是来打个酱油,至于的这么认真吗,八万对付我五万,就算是牵制冀州人马,穆伏干也不想真的把冀州的主力全吸引过来,那样功劳有没有不晓得,反正命是没有了,同时穆伏干也纳闷,这个冀州到底有多少人马呀,对付我这个偏师花这么大力气,那我家皇帝的二十万人你们就不管了吗? 杨荟杨敢合兵,杨荟就做了主将,这也是应该的,杨荟这些年来早就不是小时候逃学的小胖墩了,这些年来的磨练,他已经是一个老成持重经验老到的壮年将领了,他和杨敢并不谦让,按照拓跋嫣然的命令,直接坐在了主位上,杨敢侧坐,两个人开始安排作战。 大的战略拓跋嫣然早就定好了,无需他们多做考虑,就规规矩矩消灭穆伏干就行,而这一方面恰好是杨荟的力所能及,他喜欢堂堂之阵碾压敌军,于是就在第三天,排开了步骑八万的巨大阵型直接压向穆伏干。 穆伏干一看,敌人列阵了,自己也不能示弱,五万大军也规规矩矩排开了阵型,由于多年征战,再加上战略上的转移,穆伏干的军队已经不再是纯骑兵部队了,也和普通的中原军队一样步骑混杂,他排出的是一个标准的步骑方阵前边是步兵,中间是弓箭手,两翼是骑兵,穆伏干自己坐镇中军进行指挥。 冀州军这一边的阵型也差不多,杨荟带着步兵在前边,杨敢率领骑兵在两翼防护,在这里因为杨敢只能率领一侧的骑兵,所以他的骑兵是一个诡异的弧形阵列,从中军延伸在两侧,很像传说中的鹤翼阵的变种杨敢坐镇中后方指挥骑兵作为步兵方阵的掩护,整个阵形看上去更像一个大元宝。 从表面上看,双方的阵型都是很严整的,可以说无懈可击,如果这么硬撞上去,就会变成惨烈的绞杀战,这是双方将领都不希望发生的事情,于是杨荟决定先试试水,轻声吩咐了一句,有传令兵升起了信号旗,作为主将,杨荟所在的地方有一个高大的旗杆,用小山丘固定,足有四五丈高,除了悬挂帅旗之外还有多彩的令旗。杨小瓜根据海军的传令方法,发明了一套通过彩旗的信号传达命令的方法,这样命令传递简单明了,大家都能看见,同时敌人看见了也看不懂。 后边杨敢看到了信号,立刻下令:“高君宝带着左翼轻骑兵三千进攻敌军右翼。”于是有大将高君宝领命上马,带着自己的本部三千人呼啸而去。 马走日象走田,骑兵出击很少会直冲敌阵的,除非是具装甲骑这类坦克型兵种,高君宝的轻骑兵显然不在此列,三千人马飞快的画一道弧线切向敌军的侧翼,骑兵没有速度就是活靶子,穆伏干当然不会站着挨打,也命令自己的右翼出来三千人迎战。右翼的统领是穆伏干的亲信爱将苏杰,此人是室韦人,本名是一大长串,为了省事简称苏杰,作为蒙古人的祖先,苏杰自然是精通骑射的,在部落联军里也是小有名气的勇将。只是因为出身的原因,地位不高只是个千夫长,别的军队都是万夫长带几千人,只有苏杰反过来,千夫长负责万人骑兵,也算是奇人了。 骑兵对战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保持距离互相射箭,直到一方落败,另一种是勇猛的对冲,抡刀子砍,这就血腥一些,见效更快。高君宝本人虽然是汉族,却是从小弓马娴熟的世家子弟,因为仰慕杨某人的威名从山西老家私逃出来投奔的,虽然只有不到十八岁,但是能力突出,在杨家军里爬升也是很快的,直接成了三千人的骑兵统领,也算是少年得志了,反观朝廷里杂号将军满天飞,有很多名义上是将军的其实也就是个千人队长甚至还要少。 说话间两个人就要碰到一起了,离着十来丈远同时摘弓搭箭对准对方就是一连串的连珠箭射出去,两个人都是射术高手,一眨眼的时间就互射了十来箭,擦肩而过,身后的队伍也是效法他们,不断射击敌人,同时躲避敌人射来的箭矢,动作优美华丽,仿佛穿花蝴蝶一般,数千人的马队跑起来真的是美不胜收,翩若惊鸿,形若游龙。战场上的十万大军一个个看的目摇神驰,连鼓掌叫好都忘了。 一轮斗法下来,两个人打了个平手,可是手下的士兵就不可能旗鼓相当了,总有躲不开的箭矢射到身上,这一下就看出差距了。差距就在装备上,杨家士兵背靠罗氏商行这棵大树,都是穿的薄钢轻甲,两只胳膊套着仿佛毛衣一样的锁子甲,既不影响动作,还增加了防护力,所以一轮战罢,穿着皮铠的北魏的骑兵有百十人中箭,虽然没有落马,总也是受伤了,而冀州的杨家部队虽然中箭的更多,但是躯干上的钢甲直接就把箭矢弹飞了,有的射在胳膊上,虽然穿过了锁子甲的钢环,也就没啥杀伤力了,挂在身上看上去很吓人,其实油皮都没破,而且杨家骑兵甲胄里边还穿着光滑的丝绸内衣,就算是中箭了也很难进入肌肉,更不会有什么倒须钩挂肉的惨状。毕竟在古代,三棱的箭簇不但会大量放血,还有撕扯肌肉的功能,很容易创伤二次扩大,很危险的。 说得很慢,其实这一眨眼双方就交手了三轮,已经有北魏士兵身重数箭,再也坚持不住,滚鞍落马,在骑兵对战的时候落马就是个死路,被敌人或者己方踩踏的概率大大增加,属于箭射不死,踩也踩死了,这可不行,于是苏杰多了个心眼,命令士兵射对方的马匹,反正战马身上没有甲胄,面积又大,冀州人只要被射了马,自然就会从马上掉下来,然后被踩成肉泥。 然而,这一招也没有奏效,冀州的战马确实没有披甲,不是装备不起,是害怕战马负重太大,无力奔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冀州的能工巧匠们研究了很久,就开发出一种类似蓑衣的东西,又厚又软,分量也不算很重,人类能扛动的东西战马自然不在话下,而且那东西冬暖夏凉,对战马的健康也是不小的促进,为了防止敌人的箭矢太过锐利,又在蓑衣的表面盖上一层防刺的布料,类似现代防割手套的材质,这种东西来源于石化产品的混纺,工艺对化学系毕业的杨某人不算什么,只是需要的工业基础有些难,但是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对然比不上现代的产品,至少作坊的水平已经达到了,现代的粗制滥造产品在古代那就是少有的精品了,绝对甩开别人数百上千年,就这样,看上去平平无奇的蓑衣把战马防护的密不透风,敌人一顿乱箭射来,战马除了觉得有些刺痛,仿佛被某个傻子用橡皮榔头捅自己之外,也没有什么,连惊马这种事情都不会发生。 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北魏士兵先下手,那冀州也不客气的还以颜色,这一下子,北魏士兵就惨了,被受惊的战马嘶鸣着扔下去,转眼间就有七八百人落马,然后被踩踏,惨叫连连,也有的连叫一身都来不及就变成了郫县豆瓣。 第191章 冀州战役(二) 短短一刻钟的时间,北魏骑兵就倒下了千人,士气大跌,幸好后边有几万主力压阵,否则早就崩盘了,但是这么下去也不行呀,总不能直接认怂跑回本阵吧,那以后还怎么混,正在犹豫的时候,穆伏干下令,左翼骑兵再出三千人,和苏杰合兵群殴高君宝的三千骑兵。 高君宝并不害怕,举起长枪正要应战,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锣声,鸣金收兵呀,高君宝不甘心的把枪一抖,但是军令不能违反,于是在空中做了个手势,双腿一夹马腹,战马如游龙一般伶俐转向,三千人马回归本队。 等高君宝站好队列,敌方的五千人就很无措了,进攻?不知道打谁。撤退?没命令。就在这一犹豫的当口,冀州军全军向前猛地压了过来,随着部队的前进,弓弩手也开始发力,他们摆出了鹤翼阵分布于步兵的两翼,不停地向空中抛射者箭矢,杨家的弓箭手更注重射程的训练,对于准头差不多就行,而且用的都是清一色的长弓,一射就是几百米,现在一边走一边射,按照现代的说法那就叫弹幕徐进,属于覆盖式打击,这五千个鲜卑骑兵可就倒了大霉,被无数羽箭从天而降,躲都躲不开,他们不是步兵,没有大盾牌防护,骑兵的小盾牌根本不顶事儿,顶多护住自己的要害,但是躯干和战马就变成了活靶子,转眼之间就倒下了千人,把战马射的咴咴乱叫,很快就惊了,一匹马惊了就很惊悚,要是上千匹战马发了狂,那就无可救药了,根本不用敌人怎么样,这些马就会乱冲乱撞,不顾一切撕咬踩踏,把北魏军较为严整的阵线弄得乱七八糟,破绽百出,穆伏干想阻止都阻止不了。 趁你病要你命,杨荟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一声令下,部队分开一条通道,隐藏了很久的大杀器重甲骑兵就出现在敌军的眼前。 杨家很早就开始了重甲骑兵的培养,自从杨小瓜从西域回来,杰拉德就以东方骑士团为骨干招募合适的人手,挑选合格的战马进行训练,这里最头疼的就是战马的负重问题,只有西域战马身材高大,才能扛得住沉重的马甲和同样沉重的重甲武士,南方缺马,能有马骑就不容易了,更不要说西域好马,那都是价值万金的东西,成建制的购买饲养那要花多少钱呀,远不如重步兵划算,最后杨某人去交州收服了很多南方的蛮人,这才找到了临时替代的方案,买不起战马我买的起战牛呀,反正重骑兵要的是冲击力,速度啥的并不需要多快,于是专门弄了几千头野牛来饲养训练,有了很多南方少数民族的帮助,训练这些蛮牛也就没有那么困难了。只用了短短几年就养殖驯化了上万头野牛,古代这些野生动物并不稀奇,想想宋朝还满大街跑老虎就知道了,有一个美国总统曾经咒骂说美洲大陆上的印第安人杀之不尽,和美洲的野牛一样多,虽然很种族歧视,但是也说明了一个现象,野生动物真的很多,比家养的还多。 铠甲什么的相对而言反倒不是什么大问题,罗氏商行作为最大的军火商,金属冶炼和盔甲制造都是小儿科,人员就更不是问题了,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口,只要有粮食吃,十几年就能翻翻,这些年南北战争中一直是南方获胜,所以少了很多无辜的百姓的死亡,有了人口基数,士兵就很多了,所以不知不觉之中杨家这十年就积攒下了很厚的家底,光是重甲牛骑兵就有了好几万,但是作为私兵,一直被藏得死死的不显山不露水的,现在图穷匕首现了,自然要拿出来展示一下力量,教和杨家为敌的人知道自己得罪了一个怎样的巨兽。 话说士兵把道路闪开,从后面就出来了五千重甲牛骑兵,在古代的兵书里就有所谓的火牛阵,几百头牛尾巴点火就能冲垮上万军队,而现在这些牛不是一次性消耗品,而是披坚执锐,头上的牛角都装备了尺许长的锋利弯刀,武装到了脑门,那战斗力,简直是令人发指。 对面的北魏军队都傻了,这是什么玩意呀,脸上是狰狞的青铜面具呲牙咧嘴的,身上是乌溜溜的鱼鳞甲一直包裹到肚子上,连肥大的屁股上都有连枷制作的屁股帘,虽然看上去很沉重,但是真的是刀枪不入。马上的骑士并不高大,太高了就不适合做骑兵了,但是每个人都健壮无比,肌肉发达,身穿乌青色的板甲,双臂也是用链甲防护着,头戴钢盔,脸上戴着金属面具,也是凶狠无比,每个骑士手里都是一柄三尖两刃刀,远了可以当长矛使,近了就是陌刀一样,一刀挥出人马俱碎。 本来北魏军队的战阵就因为惊马给冲乱了,现在还没来得及恢复,这五千牛骑兵就顺着裂开的缝隙杀了进去,宛若火红的烙铁碰到黄油一样,敌军阵型是随着这些重骑兵的所到之处土崩瓦解,无法对抗,没办法,人家全身铠甲,你刀砍上连个白印都没有,更不用说射箭什么的了,还不如挠痒痒,无比的惯性沉重的分量踩也踩死你,想想如果有几百辆坦克冲过来的样子,就知道有多吓人了。前边重骑兵撕开了北魏的步兵方阵,后边紧跟着的就是杨荟率领的重步兵跟着扩大战果,一顿长矛狂戳之下,穆伏干想要重整战阵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只能寄希望于自己的骑兵,于是在他的命令下,骑兵从两翼窜出要冲击杨荟的侧翼。 要是杨荟只有步兵战争,那要应付穆伏干的两翼包抄还真的很费力,但是杨敢的两万骑兵也不是吃素的,想要攻击杨荟就必须凿穿杨敢的骑兵,这就是硬碰硬的对砍了,骑射之类钝刀子割肉的办法显然来不及的,毕竟不是蒙古骑兵,蒙古人能这么玩是因为全员骑兵,骑射之术天下无双,再加上一人四马可供长途奔袭,各种因素凑在一起才行,现在单单靠骑兵要用这一招就来不及了,只好硬生生的杀出一条血路才行,穆伏干对于自己的骑兵还是有信心的,作为草原民族,怎么也比南方人强吧,但是偏偏杨家骑兵的选材要么是来自山东,山东响马甲天下,要么是大西北的边民刀客,还有的也是燕赵之地慷慨悲歌的河北人,人家胡服骑射的时候,连匈奴都很怕呢,更让穆伏干想不到的是,杨家骑兵全部装备有轻甲,马上也有蓑衣作为最起码的防护,再加上杨家人的武器精良,冶炼技术远远超过北魏,虽然说北魏想办法真金白银的买到了很多罗氏商行的武器装备,但是那些东西都是阉割版,拿来欺负一下周边的西域呀柔然呀那是没得说,但是对付拥有最新版武器的杨家,那就看出来差距了,你的刀子砍在对方身上根本连皮都不会破,顶多会有重击产生的震荡,但是那种震荡的反作用力足以把北魏骑兵的战刀折断,那就更没得打了,反过来杨家人的弯刀那砍在北魏人的身上可是刀刀见血,一刻钟之后,北魏骑兵有七八千人受伤了,但是杨家骑兵不说毫发无损,反正损失不大,而刚才被锣声叫回去的高君宝现在终于有机会大杀四方了,他的丈八长枪现在已经变成了通体染血,秘法制造的枪杆已经渗透了暗黑色的血痂,一抖就噼里啪啦的掉渣,很不爽利,正在此时,苏杰再次杀到,本来苏杰就觉得刚才是吃了装备的亏,自己比对方强大,现在看对方杀死自家兄弟几十人,自然不服,要亲自来单挑高君宝。 苏杰是柔然人,长的和大猩猩差不多,宽肩长胳膊,手里的武器是一对狼牙棒,草原民族冶炼技术等于零,所以很少有锋利的刀剑,更喜欢用狼牙棒这种东西,一根大木头棍子钉上几百个钉子就可以了,沉重有力还很吓人,虽然鲜卑人已经入主中原很久了,但是来自柔然的苏杰还保持着原始的习惯,但是毕竟是将军了嘛,武器还是升级了一下,换成金属外壳木头芯的样子,钉子也不是普通铁钉而是铸造在外壳上的。 锤棍之将不可力敌,苏杰的兵器决定了他的攻击手段自然就是一力降十会,双棒抡圆了如同泰山压顶一样对着高君宝猛砸,高君宝是从小习武,那一条枪使得如同一条虬龙一样,直取苏杰的咽喉,这两个人打起来就很别扭了,高君宝的枪长度惊人,一寸长一寸强,直接把对方拦在了进攻范围之外,苏杰根本无法近身,他的武器太短了,没办法只能双棒抡开来,拨打对方的长枪,恨不能一棍子把对方的长矛砸断,这种攻击方式他以前是屡试不爽的,仗着力气大,砸断砸飞对方的长兵器然后直接一棍子打死,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高君宝的枪按照正经说法那叫马槊,又叫金丝软藤枪,打起来可软可硬,能弯曲到接近九十度而不折断,也能被刀剑劈砍而无伤痕,属于价值昂贵的宝物,除了世家大族无法拥有,而世家大族那也是拿来当传家宝的,十分稀罕,纯手工制作,好几年才能出产一根还不一定成功,这东西拿狼牙棒砸是绝对没用的,那柔韧性一碰一哆嗦,和避震差不多,连个坑都没有,把苏杰累的气喘吁吁的,徒劳无功,可是身上已经被高君宝刺出来十几道伤口了,虽然关键部位有护心镜保护着,但是就这么慢慢放血早晚会给人家玩死,苏杰大怒,把双棒一丢,直接上手抱住了长槊的木杆想要抢走高君宝的武器,那怎么能行,首先说长槊的握把一端都有麻或者棕包裹着就是为了防止因为天气或者流血导致手滑,而靠近攻击端自然没有这东西,谁会傻不拉几的安排那东西方便别人抢兵器呀,正因为如此,世界上能做到抢夺长槊的,历史记载只有唐朝名将尉迟恭一个人,虽然评书里还有赵子龙也干过类似的事情,但是那一个是传说,没有历史记录,另一个那是赵云呀,天下无敌的小帅,所以夺槊这么涨脸的事情,真的不是普通人能干的,苏杰也不行,双方一较力,高君宝本身力量就不比对方差,凡是钓过鱼的都是知道把鱼竿平端是多么痛苦的事情,鱼竿的重量和长槊比起来那就是带鱼和鲨鱼的区别,所以能把长槊端平了都很费力,何况舞动如飞虎虎生风,那绝对是力大无穷的人才行,所以,高君宝看见对方抢兵器并不担心,手里只是那么一拧一颤,长枪就从苏杰的手里拽了出来,槊锋在对方的手上划出几道深深的口子,苏杰刚叫了一声就见高君宝手一翻,长枪宛若毒蛇噗嗤一声就插进了苏杰的咽喉,苏杰嘴里咯咯几声,鲜血渗出,死尸栽倒,自有亲兵上去割了人头自不必说。 高君宝枪挑苏杰,不由得精神一振,作为武将都喜欢把斩将作为毕生的骄傲,你要是这辈子打仗,没有斩过敌将,那总是有些遗憾的,现在成功了,心里松一口气,长枪在空中一抖,正想问还有谁呢,只见一员大将怒吼着就扑了过来,“还我兄弟的命来”,这军阵上大家都穿着差不多的盔甲,身材也差不多,所以一般来说不看旗号真的很难辨认对方是谁,哪怕是熟人也费老鼻子劲了,一看这个人和刚才那个差不多,就问,“你谁呀?” 这种情节在正常的战斗中是不会有的,打架吗你死我活哪有那闲工夫废话,又不是说评书还玩来将通名,但是高君宝毕竟打了一小会儿,有点疲劳,就多说几句废话喘口气。 “宋狗,我是苏杰的哥哥苏豪,你杀了我弟弟,我要杀了你给他偿命!”说完了抡动狼牙棒就扑了上来,这人和人的差距其实蛮大的,就像裘千丈和裘千仞一样,长相一样,本事可就差远了,要不然为啥苏杰是统领,苏豪只是个助手呢,当然苏豪自己不承认自己不如弟弟,高君宝也不知道深浅,打起精神应战,结果没三下,又是一枪像扎蛤蟆一样把对方刺于马下。 可惜了在乱军之中,没人有功夫看热闹,都在玩命呢,自然也没人鼓掌叫好,英雄寂寞呀,高君宝叹息一声,继续向前冲杀。 大家都在奋力冲杀,尤其是刘宋军的本阵,已经象楔子一样深深地插入敌军的阵心,后续部队不断深入扩大战果,鲜卑联军毫无抵抗之力,只能节节败退,如果不做出改变,离崩溃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穆伏干不是庸才,那也是积年作战的老将了,知道这种情况想要变阵是不可能的,只能派出勇将,依靠个人勇武斩杀敌将,至少也要刹住敌人的威风,才有反败为胜的机会。穆伏干看看身边,点了点头,吩咐道,“穆萨,你带一支人马去对付敌军主将,能斩杀固然好,不能斩杀就缠住他。”身边的亲卫将领穆萨领命,带着五百亲兵飞驰而去。穆伏干叹口气,然后吩咐,“铁飞龙,你跟我一起出侧面冲击敌军的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