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往事》 第1章 招待所 谢南风走进微掩的房门,看见依偎在桌子前的张灵,她娇弱的身躯,倾斜的靠在小桌子上,美丽的后颈部,被凌乱的马尾掩盖着,若隐若现的皮肤,看着就像一块崭新的橡皮。 她的手掌,紧紧的扣在桌子上面,那上面明显已经有了,手掌的纹路。 半低着头,眼睛好像在看,她自己脚上的匡威鞋。这双鞋已经很破旧了,边缘处已经有开裂。 其实她没有看自己的鞋,她在看地上瓷砖,一处破损的地方,她心里在想,要不要把手伸过去,摸摸那个瓷砖缺口,会不会割手,看上去是一个很锋利的缺口。 没有办法,不让自己显得,不那么狼狈不堪,谢南风知道自己走进这个房间,意味着什么,可是他似乎也真的不是很明确的知道。 路上他在想,如果张灵不主动,他将什么也不会做,他是绝对不会有一丝一毫的主动,或者想要去做些什么。 出门前,他特意把谢婶婶给他买的新鞋穿上了,这双鞋买了有一段时间了,一直放在那。 不是不喜欢,而是谢南风不想让谢叔叔谢婶婶有一种,他很稀罕那些东西的感觉。 他有意的表现出一种,自己是不在乎那些东西的感觉。 他只是两双鞋,换着穿就行。 长时间这样,他反而找到了自己的风格,不同于其他同学风格的风格。 他们都恨不得,每天换上一双新鞋。 久而久之,他渐渐的喜欢上了这种不虚荣的虚荣。 衣服同样是谢婶婶从方元店里选购的,谢婶婶喜欢去方元店里,选购他的衣服。自己也越来越能接受,这种风格的东西,宽松随意,穿在身上很自在。 他跟婶婶说,不要再买了,有两套够换就行。不过这样话,总是被婶婶曲解为还要,接着就来了更多的款式。 谢南风就放在那,不穿,也不再说了。他想也许这些都是,那位法县谢叔叔给的钱吧!不知道。 衣服多了,乱,不自在。把每个人的衣服变成纤维,那不就是一根根绳索,把你捆绑起来。 方元就是那样的人,一个那么自在的人,他知道她是那种,没人真正能够控制住她的内心的人。自在不是为所欲为,而是一种藏在心底的东西,虽然方元的周身,被一种淡淡的忧伤包裹着。 房间过于狭小,除去一张大床的位置。 其他的位置实在有限。 整个布局看上去,就像一个老母鸡,领着几只小鸡仔。 张灵站在桌子与床中间的位置,在她与床的位置之间,还有着一步路的距离。 谢南风挤进这一步的距离,坐在了床上,与半站着的张灵面对面,他们之间的距离,几乎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张灵的头没有丝毫的改变,半低,眼睛随着谢南风的动作,而去改变方向,此刻它们,正盯着谢南风的球鞋看。 好大的一双脚,好漂亮的鞋子。两个人的脚只有拳头大的距离,但是却有着尺寸上的差距。一个36,一个43。 “喝了多少?” 谢南风抬眼,望着近在咫尺的张灵,眼神满满的疼爱,忧伤,欲望和迷惑。 也只有谢南风的眼睛,可以把这些个东西,一块揉进一双眼睛里。 张灵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看了一眼谢南风的眼睛,就慌忙地躲开了。 她看着她的旧鞋和谢南风的新鞋,一新一旧,都是黑白的配色,搭配在一起很是和谐。 不知道他们的身体,一会儿是不是也如同他们的鞋一样和谐。 时间是上午十点,本应该在球场上热身的谢南风,此刻钻进这样一个招待所的房间里。 他一早转了两道公交车,来到这里,路上的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有激动,没有理由,反正就是被空气,被风推着前行的感觉。 他当然知道他既然要来,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要失去贞操了。 可是意味着失去贞操,跟真的实际操作失去贞操,还是有区别的。 一个是想,一个是做,如果你真的有血有肉、有感觉,你会知道这完全是两回事。不过太多的人以为是一回事儿,所以这个世界上,才有了恩怨情仇,血流成河。 其实当你真的想做,在做什么的时候,你是不会想的,真相往往是你想了,就不会去做了。 谢南风对于张灵的身体,当然是有想过的,他想过的不止一次两次。 只要睡下,脑海就是他与某个人纠缠在一起的画面,那个人他想是谁就是谁,他想他要,那一定是张灵。 与这样的睡,这样的梦纠缠的时间久了,意识会恍惚,有时候他觉得与张灵之间,已经产生了实际的关系。 梦与现实也纠缠在一起了。虽然他会用一场比赛,一场痛快的暴汗来,结束自己的混乱状态,但是冥冥之中,他觉得他与张灵已经在一起了。 虽然他知道这不过是春梦,说白了就是花痴。 也许是老天显灵,或者久梦成真。 总之念念不忘中,好像一条看不见的线,把他的感觉,分毫不差的传给了张灵,张灵全部接收到了。 人与人之间真的有一条看不见的线,不过线的材料不同,所以产生的效果不同。 他们之间的线是塑料线,细细的非常结实的,透明看不见,但是却深深的缠绕在他们的身体上,越缠越深,有的地方已经刻进血肉,只是他们自己浑然不知。 缓慢的忧伤的过程,早已经让身体适应了,塑料线即使刻进肉里,也无疼痛的感觉。 好像那些与你朝夕相处的亲人,好像妈妈把你带入了人世间,你本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应当,就像塑料线埋进肉里,你没有丝毫不适。 直到有一天,在你还在笑着,准备吃美味佳肴的时候,突然埋进你身体里的塑料线,被生生拉了出来。 毫无防备的痛撕心裂肺。 其实事情走到现在,在那些梦,那些塑料线的映衬下,此刻两个人真的不觉得非要怎样了。 可是当两具火热的身体,就那么碰撞一下的时候,依旧有一道如闪电般的的感觉,在他们的身体里出现。 原来梦境与真实还是有区别的。 虽然这真实也终究会变成,梦境一样的回忆。 第2章 那道光里挤满了尘埃 窗外的光,无力的的打在,单薄的窗帘上,所谓的窗帘,不过是一块洗的发白的,蓝色的布。 用几根生锈的夹子,随意的挂在一根,同样生锈的铁杆子上面。 这是一块没有遮挡效果的窗帘,好在窗户的玻璃上,贴上了一层保护膜,所以太阳的光线照进来,才会那么吃力。 房间里的摆设极其简单,一间房,一张床,一个破损严重的小桌子,上面摆放着一个玻璃花瓶,花瓶里是一只破旧的绢花。 一朵不干净没有颜色的月季花,早已经看不出它原来的颜色,多半是红色,现在是一种说不清楚的咖啡色,有两个花瓣还被烟烫过了。 桌子下面的玻璃门,只剩下一个折页支撑着,随时要掉下来发出一声碎响。 残破的墙纸上,不知多久留下的污渍痕迹,顺着污渍寻去,两个用钢笔写下的大字:革命。 这个房间,不知进出过多少人?会不会有人可以记住这里,如同记住一个梦。 不管怎样,人们更偏向或者强迫自己,去记住一些特别美好的事物,即使酒店房间这个东西,谁又想要记住这样一间,如此简陋残破的地方。 人们会让自己记住一个高级的,听到海浪的声音的房间,不,其实很多时候人们只会记住一个名字,或者这个酒店的星级。 所以记忆这回事真的是很有欺骗性,因为如果记忆是自然的,那么按理说你会记住所有的东西,而不是你过滤出来的东西。 所以对于这样一种骗人的东西,为什么你会相信它呢?你会相信你的记忆,还是你的感觉?这个问题,一定要好好的思考?因为马上一切,都会成为记忆了。所谓的当下,到底存在不存在? 一幅廉价的,打印出来的油画,执着地挂在墙上。那是一幅小学课本里就见过的油画:伏尔加河上的纤夫。 床单被套是白色的,只是绝对不是雪白,是乌白。 洗的倒也算是干净,还能闻到一股怪异的消毒水味道,只是太旧了,而里面的被子,应该更旧,虽然被有着消毒水味道的被罩包裹着,但照旧感觉到它的破旧。 太过破旧的被芯,即使被包裹着,也无法让人欢喜,那光里的尘埃,就是它的罪过。 头顶上的灯不能打开,会闪烁不定,让人不舒服。 床头上方有灯,灯光昏暗,开了跟没开一样。 可这昏暗廉价的灯光,照在人的脸上效果奇美,它能与人的皮肤产生出来很诡异的感觉,人体变的透明,让另一个忍不住想去触摸,手不由自主地伸过去,好像小时候看到五颜六色的糖果一样。 如果有一个摄影师,此刻一定可以拍出令人惊艳的照片。 是的,这个房间最美好的事情,除了谢南风和张灵的碰撞,就是这绝美凄美的光线了。 尤其是早晨起来,太阳透过磨砂玻璃,和单薄的窗帘的光,把房间里的灰尘惹得到处飞舞。 谢南风会发呆的,看一会儿那光里的尘埃,一种无法说清楚的东西,在他的胸口起伏。 与那些尘埃相比,做人是不是就是幸福的?与人相比,尘埃是不是自由的? 一些无脑无头的问题,会短暂的进入他的脑子,他带着这些问题看看尘埃,看看张灵。 光有时候是一道,或宽或窄,或长或短;有时侯是几道,或明或暗,或强或弱。 这满屋子的尘埃,如果全部要被看见,就需要满屋子的光。 终究是不会有那么一天的,即是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也无法有满屋子的光。 因为那窗户是那么的小,只不过给它配了一个大窗帘,好像一个孩子穿着成人的睡衣。 谢南风从来没有打开过窗户,因为他总是在张灵醒来之前离开,他总是看一会儿光里尘埃,再看一会儿熟睡的张灵,然后起身离开。 一种无形的默契在他们之间流淌,每周的房间,每次的离开,我知道你走了,我知道你醒了。 谁也不知道这样的默契,还能坚持多久?谁都知道,如果谁先打破这样的默契,那么这样的时间,可能就彻底的被尘封在这个房间里面了。 他们当然会说话,可是说的不多,因为两个人都是不爱说话的人。 不,他们不过是在用另外一种语言再说,他们窃喜这样的遇见,实在是太难得。 其实他们说的可多了,只是不是用嘴巴说而已。也许有一天他们会说话,或者会多说几句,但是两个人又如此默契的配合,好像都不希望这一天太早的到来。 这样的时间过了一个多月了,他们说过的话就那几句。 张灵的本事,就是一言不发,但是却表达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谢南风的本事,是他能听懂张灵的沉默,起码在这个房间里面。 如果可以,张灵应该一句话都不想说的,如同一个哑巴一样。她平日里的表现也如同一个哑巴,其实是很少听到她说话的,只是关于这一点也很少有人去了解,大家并不关心张灵说了什么,或者她的声音好听不好听,总之那些没人谈起,也没人在意。 大家只在意她的消息和她的样子。 而她不想与世界发生太多关系,就不要再去说话了,说话是一件更麻烦的事情。 久而久之,好像一切显得如此正常,不说话对于一个人来说也没什么,除非长此下去这个人会不会变成哑巴? 谢南风问拿起一瓶矿泉水递给张灵:“要不要喝?” 张灵接过水:“好像一棵就要枯死的小树,真的,每天呆在这里,都感觉自己就要干枯了。每次喝水都是在浇树。” 那天完事以后,张灵与他说了好多话,多到谢南风记不住。 “你想没想过离开这里?”张灵一边喝水一边望着破旧不堪,满是污渍的墙纸。 她的眼睛随着那些污渍,慢慢地移动,移动到了革命两个字上面,她仔细端详那两个字,写的极其工整,而且是那样的清晰。 墙纸很旧了,但是这两个字却很新。 实在猜不出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两个字,按理来说不是应该什么我爱你,贱人这类的话吗? 可是张灵喜欢,就是因为这两个字,她每次都预定这个房间。 房间是张灵定的,她也只能出得起这里的价钱。这里的位置与他们的学校,还是活动的地方,都算远了。 谢南风也没有说过什么,好像这一切都是这样顺理成章,理所应当。 当然第一次还是比较别扭,虽然张灵表现出很自然、很随意的样子,可是她还是喝了酒。 第3章 喝了多少? 回忆梦境与回忆如梦境一般的真实,有没有区别?这是后来的事情了。 就在一束光顺着风,改变了方向的时候,就在那光,打在了谢南风的侧脸上的时候。 他长长的睫毛,泛起桔红色的暖光的瞬间,他的右手穿过橘黄色的光,轻轻的拉住,张灵死死扣在桌子上的左手。 他们的手,在碰撞的那一刻,两个人的温度,原来是差不多的,喝了酒的张灵,觉得自己应该更热一些, 但是她觉得谢南风更热,谢南风觉得她的手是烫的,不,她整个人就是一个小火炉,浑身冒着热气。 身体的感觉其实比脑子快,此刻他们的脑子都没有想好,他们都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他们应该聊聊天,喝喝啤酒,或者尴尬的笑笑。 当然更好的是,彼此深情的凝视一会儿对方,起码要说两句话吧!要知道在这之前,他们根本就没有说过话,对,他们从没有说过话。 可是身体根本听不见脑子的问题,身体总是跑在脑子前面,而人们却误以为一切,都是经过脑子后的结果。 而身体最大的本事,就是有时候脑子控制不住它,只能任由它摆布,蹂躏,践踏…… 人的事多半都是身体的事,只是被时间驯化了,好像脑子可以决定一切。 想想也是人类的自不量力。 这个时候是最适合穿衬衫的季节,夏秋交际的时候。 谢南风的藏蓝色格子衬衫,与他的黄皮完美融合,屋子里的氛围,好像要紧紧抓住上午晨光的尾巴,一种懒懒的浅橘色光,这样的光,绝对是为谢南风专门定制的。 橘色光照下的他,和他的蓝格子衬衫浑然天成,此刻这残破孤陋的房间,宛若仙境,因为有他的身体和影子。 “喝了多少?”原来这四个字,是他们说过的第一句话。 其实他可以什么都不说,可是如果那样,得需要两个人多么的亲密呢? 他们那么亲密,可是他们一句话也不说。 可是谢南风还是说了,张灵还是喝多了,原来你们都是一样的慌张。 张灵滚烫的身体令人窒息,即管谢南风是很热的,可是他都还觉得张灵是热的,两种热,一个火热,一个滚烫。 他拿起啤酒又说:“要不要先降降温?” 第二句,比第一句字数多了,都是问号。虽然谢南风的问句,说的口气跟陈述句一样,他没有让你回答的意思,你也不必担心不回答不礼貌。 张灵决定第三句话还是问号,那么她就张嘴说话了,但不是回答问题。 她要说把窗帘拉开,让光进来。反正那破旧不堪的铁窗玻璃上上,贴着磨砂膜。 如果不是窗外,人来人往的街头,她都想把窗户打开,让光直接进来。 她觉得现在的她和他们,都需要光。因为他们正在做一件,很需要光的事情,她觉得男女在一起时,应该要有光。 谢南风披着橘色光的身体,走到桌子前,把啤酒打开,递给床上的张灵,张灵接过啤酒喝了一大口,她确实感到口渴,体内的水分蒸发了太多,五脏六腑都是干燥的。 一大口啤酒下肚很是舒爽。她咬咬嘴唇,把啤酒放在床头柜上。 她看了一眼红色的啤酒罐,觉得廉价的啤酒与廉价的房间很合适。 她觉得自己也很廉价。谢南风呢?她不知道。她这样想是因为她觉得,谢南风与关佳宝,肯定会在一个很豪华的地方,做着与他们同样的事情。她在想,在一个很豪华的房间做,与一个这样廉价破败的地方做,会有什么不同? 可是自己从没见过豪华的房间,就像关佳宝戴在校服里面的项链,她也没见过,只是那天偶尔听见几个女生说,那条项链几十万。 她无法想象,一条几十万的项链是什么样子的,戴在脖子上会不会很沉?但是她知道这房间一天八十,她觉得很贵,她不知道这样的见面,还可以坚持多久?因为要节约出八十块,不是一件小事。 也许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下一次在哪里不知道,或者谢南风想不想下一次,也无法判断。 总之张灵做了一个,她有生以来最艰难,和不可思议的决定:约谢南风出来。 至于怎么下的这个决定她很清楚,她知道高考在即,她是一定要考个好学校的,她要去南方,要离开这里,永远的离开,她再也不想回来。 关于这些,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她想对谢南风说,这个想法惹得她心乱如麻,她觉得谢南风,是她对这里唯一的一丝留恋。 那天傍晚的脚步,让她确认了一些什么,可同时迷惑也更多了。 为了不让自己乱,她决定约谢南风。结果无非两种,两种她都拼尽全力接受。 成了,努力学习,不成,努力学习。既然结果都一样,她为啥要这么做呢?这一点张灵也给不了答案,好像人总是要死,那干嘛活着一样。 总之活到现在,她还没有如此确定过一件事,包括努力学习考一个南方的大学。 她随意的撕下一张练习本上纸,在上面随意的写了一句话:周六上午十点烟花巷二纺招待所107。没有标点符号。 虽然在她心里,这是一件百分之九十九确定的事情,但毕竟不是百分百,走进那个房间后的张灵,坚信她会见到谢南风,但她怕见不到自己,所以提前准备了酒,只有酒。 没人知道这是她第一次喝酒,所以喝的滚烫。也没人知道这是她的第一次约会,可是这不重要。 谢南风走进来的时候,她并没有激动,也不是平静,没有言语可以形容她当时的心情。 后来她觉得,有点像去见一个,从小被拐卖的哥哥,陌生却又熟悉。 她确认他们不是普通的朋友,普通的认识,仔细琢磨还有点前世今生的味道。 不管怎么样这到底还是一次约会,火热的男女之间的约会。 张灵也试图找出她最漂亮的服装,但是找不到,她几乎没有可以约会的衣服,除了校服她穿什么都别扭,都不自在。 最后靠在桌子前的她,是一身朴素的牛仔,牛仔衬衫,牛仔裤。 第4章 我不知道我知不知道 他们两个怎么开始聊天的,是在第几次见面后,不得而知。 “看不见你用功,怎么每次都考的那么好?”谢南风问张灵。 “真功和假功是不一样的。你呢?想没想过以后要去哪?” 张灵说话的语气,与她的外表非常不相符,她说话语气,简洁又坚决。与她的那张脸很不匹配。 “不知道,我没你目标那么明确。哪里都一样。其实我挺,挺羡慕你的,就是你知道,自己的方向在哪里?然后那么坚定的,朝着目标前进。我就是,怎么说呢?无所谓,过一天,算一天。” 谢南风在身高上体型上的优势,并不能在语言上展现。 “我这种没有背景和基础的人,只能靠进一个好学校,改变命运。这世界不管多么的不公平,但是有一点是不变的,就是机会,永远是给有准备的人的。没有准备,你连机会是什么,都不知道。除了考大学,我别无选择,而且我已经准备好了。” 虽然每当张灵说这些话的时候,谢南风都会有些不自在,因为他实在无法把说这些话的张灵,与残破房间里的张灵联系起来。 一个那么理性的思考,一个那么自由的放纵。 可是却也因为如此,他更觉得张灵是一个如此有魅力的人,这种反差实在令人着迷。 就像一个,白天穿着制服的女人,站在你面前,与你说着冠冕堂皇的语言。 而夜晚,退下制服的她,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你会傻傻分不清楚,但你会对这种状态,非常着迷。 过于直白的表达和事物,到底是无趣的。 穿上衣服,与他侃侃而谈,自己的人生态度和计划时的张灵,是迷人的;而在那张破旧的床上,柔弱无骨的张灵,更是迷人的。 而最令人着迷的是,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这两种迷人的样子。 不,张灵还有第三种颜色,就是她在同学和老师面前的样子,幽灵般的存在,好像消失在空气里,却又无处不在的感觉。 “为什么那么想要去南方?那里有什么好的?”谢南风心里对张灵这种语气,还是有些怪异和不自在,一个女孩子说起话来,竟然跟一个老师一样。而且还是一个跟他如此亲密过的女的。 “我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沈市了,可能从小到大没有离开过,所以就特别想要离开吧!我最想去的地方是绍兴,对,因为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几个字对我有魔力。我一定要去看看。 怎么去?去那里读书,我也只有这一条路。我爸说了,会供我读完大学。虽然很难,虽然他不一定会兑现承诺。我现在会写写文章,虽然靠这个谋生很难,可是我知道我会成功的。我会用手里的笔去创造出来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在南方。我确定。” 虽然谢南风对张灵的话,一时半刻很难吃透,但是他觉得他听懂了,因为他相信这些话,张灵只对他一个人说过,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跟你比起来,我就不值得一提了。我连我现在,为什么学习都不确定,虽然大家的目标其实都一样,但我知道这里面有差距,就是那句:差之千里,前面是什么?我不知道,我觉得未来两个字,对我来说太浪费了。我的人生没有那么远,也许,我也不知道。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 “你说话好像每次都要说上一句:我也不知道。其实你知道。”张灵目光坚定地看着谢南风道。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知不知道。”谢南风笑了一下,觉得自己在说绕口令。“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我知不知道,这句话好像生命尽头的拷问。”张灵若有所思。 谢南风不言语了,他在心里默念这几个字:我不知道我知不知道。 张灵语气一转说:“当然我能理解你,反正你家关大小姐的天下在这里,背靠大树好乘凉,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其实都是一个道理。我们,是好朋友,仅此而已。这一点,我想我早就与你说的,再清楚不过了。我从没想过破坏你与关佳宝的关系。我们是我们,你们是你们。这一点你是明白的。跟你说这些,就是与一个朋友的聊天而已,我很喜欢我们之间的交流,说话还有,上床。我觉得你也喜欢,可是我们也都确定,我们不会有那种关系,什么地久天长,像个笑话。所以,你不必有任何负担。” 谢南风对于张灵的话,无从给出回复,也不想解释他与关佳宝的关系,他与关佳宝没有发生关系,虽然张灵不问也不信。 “你个小脑袋瓜,怎么想的那么多?开始胡说八道了。”谢南风温柔的眼睛里,带着一丝心疼说道。 “没有一句胡说,我总是想人与人之间,男女老幼都算上,会不会有一种,超越所有关系的关系?我从小就在找寻这种关系。而现实是,人们很惧怕不确定,人们总是要稳定的,人们总是要再活五百年,什么白首不相离,不是说这样不好,但有这种执念,就不好了。我觉得我遇不到跟我一样的人,全班级,全校,整个沈市,都遇不到。直到遇见你,我觉得我好像找到了。起码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找到了。换了时间和空间,那就又不一样了。这也很正常,人的事不都是如此吗?不停的在变。肉眼凡胎不能看见的变化,所以就以为一切没有变化,以为找到了永恒的东西。不过都是自欺欺人罢了,永恒是凡人最可怕的执念。我不会这样过我的人生。瞬息万变你懂吗?就是这个意思。我们不停的在变。只是你看不到,被自己的执念迷了眼。” 这样的对话不常发生,可是穿上衣服的张灵,更让谢南风着迷了。 他觉得听张灵这样的话,不亚于在那个破床上的几个钟头。 这些话,让他体内有一股浓浓的液体,开始在身体里传动。 这些话让他的内心与张灵更近了,虽然他们身体上更近,可是这种心灵的进,让人更加的血脉贲张。 这种感觉好极了,两个人从肉体到灵魂,都产生了巨大的撞击。谢南风想到了几个字:彗星撞地球。 原来所谓的彗星撞地球,是这样的感觉,原来每个人的身体,里都能产生这种撞击。 可是人就是这么复杂又肤浅的东西啊! 尽管这种感觉,在心里已经如此的笃定了,但是脑子和身体,还是朝着相反的方向拉扯。 第5章 你嫖我还是我嫖你 “我听不懂你说的,就是感觉好有道理,可是我听不懂。”谢南风做撒娇状,嘟嘟嘴。 “懂不懂不重要,说出来才是最重要的。我希望有一天,你也可以说出来,对象不一定是我,就像我说出来了,对象是你,而你的对象,不一定是我。其实就不要是我,是我这种能量,就不能传递下去了。好比生命,绵绵不息,生命不是互相的,是传递式的。如果你给了,然后想要回报,那这就不是生命。你的人生也就被困在了,一个小盒子里面了。一个念头的监狱。其实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句话真的大智慧。小朋友,慢慢悟吧!”张灵的语气,如同一个年过半百的智者。 谢南风被这个美丽的小人给征服了。 与她的身体在一起,是那样的滚烫,听她的话,又是那样的冰凉。 他觉得他好像已经毫无抵抗力,他不知道说什么去回应她,他只能把她穿好的衣服再次扯下来,只有这样他才能看到她那张,毫无抵抗力的脸。 那张脸就像是刚从风雨里,走进温暖的浴缸里的脸,就像是饿了很久,看到面包的脸,就像是一个被追赶的小狗,突然看到了主人的脸,狼狈的如同一滩烂泥。 不穿衣服的张灵的脸,千变万化,但所有的变化都不过一个意思,她毫无抵抗力,她任由摆布,她是黑夜里的一团火,火光在你的瞳孔里跳跃着。 她只能任谢南风摆布。而这会让谢南风,找到了她说的,所谓关于生命的意义。 只有张灵这团火,让他觉得活着,原来不过如此。 他是前人,他还不知道,可不可以让后人乘凉。但是他却体会到了,做前人的快乐。 他想要让这张毫无抵抗力的脸,变得更扭曲一些,他要把刚才的冰凉变得滚烫。所以他要开始,使尽浑身解数,温柔如水,坚韧如风的去折磨这张脸。 这张粉嫩的脸上,竟然还有两片更加粉嫩的嘴唇,它们的颜色,会在一会儿过后,产生更加不可思议的效果,粉嫩的嘴唇里,会冒出深红的香味,是的,红色的香味,把脸也染红。 那张精致迷人的小脸,会因为从嘴巴里散出来的味道,而变得越来越红,直到好像她心脏病发般,昏睡在那里一动不动。 一动不动的,张灵的身体,无助的起伏,如一条饥饿的流浪狗,倒在路边,肚子一起一伏,均匀微弱的喘息声,等待生或者死。 有一次在这冰凉与滚烫的较量中,张灵突然喊了一句:让我去死吧!求你,带我去死吧!我们一起死去。 多年以后,谢南风终于明白,其实自从妈妈死去以后,他终于在这句话里活了过来。 他想听张灵说出这几个字:让我去死吧!可是他不会让她说,他只是等她说。 刚刚她又说了,他知道他又活了。 几分钟过后,张灵的呼吸开始平缓,她拿起啤酒:“我这个月没有钱吃饭了。可能准备要挨饿了。本来有200块的稿费,可是迟迟不给。所以下周我们不能见面了。”张灵缓缓地说。 “我有钱,我给你。” “那不就成了嫖娼?” “随便,反正不是你嫖我就是我嫖你。” “你打算给我多少钱?”张灵诡异笑了一下。 “听说是八百。要不你给个友情价?” “五百可以吗?你喜欢哪首歌?突然的自我,还是挪威的森林?” “你也喜欢伍佰?我可以唱给你听,你听过我唱歌吗?”谢南风望着天花板上,落满灰尘的灯说道。 “听歌要不要给钱?”张灵也望着天花板。 “当然要给,不过你可以赊账。一次八百,我比伍佰唱的好。”谢南风自信的说。 “那还是等我有钱再听,我真的没钱了。我也不知道未来的,我会不会有钱?可是钱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已经两个月没吃过肉了,你知道大脑需要猪肉的对吗?”张灵眯眼说。 “大脑需要猪肉?你确定你说的不是猪脑?你不是真的饿白痴了吧?”谢南风打趣说道。 谢南风不确定,张灵说的话是真是假?听上去很认真,可是又非常不正经。只是他的内心深处,升起一股莫名的心疼。 那么娇弱要强的张灵,怎么会说她很久没吃猪肉了?这么俗气的事情,还说猪肉营养大脑。 且不说这是真假,就是这个时候,说出这样的话,是不是不太合适?一个女孩子躺在床上,在一场狂风暴雨后,衣衫单薄软绵无力的,望着天花板,说她想要吃猪肉。 “那么,你最喜欢吃猪的哪个部位?”谢南风一本正经的问。 “臀部?不,猪的臀部不好吃,也不好看,但是你的臀部很好看。 猪最好吃的的部位是腿部,就是脚与臀之间的部位。 那里的肉质紧实鲜美,肥瘦均匀,只有那里的瘦肉是最有弹性的,最香的。 清洗干净,腌制入味,文火烧上两个小时,一碟辣椒油。”说这些话的同时,张灵真的有在咽口水。 谢南风:“那我们去吃,我知道一个地方的炖菜还行,我们现在就去,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你说的那个部位,那个部位叫什么?肘子吗?” “叫肘子也行,具体来说,是猪小腿。”张灵严肃地说。 谢南风欲作起身状 :“走,去吃猪的小腿。” 张灵:“太好了,我就是怕我已经没有力气走到那里了,如果我死在了半路上,你一定要把我的骨灰撒在风里,一定要在刮南风的时候,要让它们顺着南风飞,这样就可以飞到,我日思夜想的南方去了。谢,南风,你懂吗?” 张灵的话让谢南风乱了方寸,他真的不敢确定张灵的话,到底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好像第六感觉她是认真的,可是却没有证据,或者这个时候,比较适合玩笑一下,缓解他们之间的陌生感。 “你来生不会变成一头猪吧?” “多好,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好过千篇一律的人。”张灵平静的回道。 第6章 和蚊子生孩子 谢南风揽着张灵的薄肩说:“我不知道,我怎么可以拥有你骨灰的播散权?这事我肯定做不了主,要不你写个遗书交代清楚,别到时候惹上是非。” 她说:“我没跟你开玩笑,这个世界上只有你知道,我要去南方,我的梦想,我的归宿。我没跟第二个人说起过。你知道吗?我第一次看你,不是因为你的外表身高,臀部这些东西,而是你的名字,你就是南边吹过来的风。” “那么就是说,不管是谁,只要他的名字里有南字,你就会跟他这样?”谢南风看着他们缠在一起的身体说。 她说:“你竟然说出这么小家子气的话。那我改个名字岂不是更直接。” “除了生死都是小事。人死以后不过转化成了其他形态,我们眼前所看到的一切,我们的肉身与大山大河泥土石头没有区别。 所以最后我们都会,随风飘散,至于飘到哪里就看缘分了。你要去南方也许偏偏飘到了北极。冰天雪地,终日看不见太阳,这就是命。”谢南风一本正经地说。 “我懂你说的,所以我要趁我能自主决定自己的肉身的时候去南方。你说的那个时候就是死了,死了就是你不能决定自己的肉体,你的意识还在,可是你控制不了自己的物质,就是身体,所谓身不由己。人死了,才会身不由己,活着说这句话都是借口。”张灵平静地说。 谢南风的心里咯噔一下,他对张灵的话深深的着迷:“最后就算你死在了南方,那么你的身体,变成了颗粒,还是飘到了北方。那岂不是白忙活。” 张灵严肃说:“我要找一个地道的南方人生个孩子,这样我就不会再彻底的属于北方了。” “不知道,你的孩子是,可是你不知道,不过人类就是这样才得以繁衍生息的吧!杂交,真的,这才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原动力,没有杂交就没有人类。”谢南风若有所思地说。“你说可不是,除了人种杂交,其实各行各业,五花八门,无不在杂交。连水稻都是要杂交的。文化更不是如此。 所谓的一脉相承,也不过是有一条环境的主线而已。如果有一天人可以穿越时空,每个人都有瞬间移动的本事,那么传承也就不复存在。所以人类要生孩子,只有生孩子才是传承,没有人就没有一切。否则,变成粉末四处飘散,东西还是那个东西,但是散开了,就不认识了。到时候我即使遇见你的粉末,肯定也不知道你是谁,多惨,曾经的亲人在空中相遇,谁也不认识。”谢南风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好听。 “我会努力记住你,然后等到飘散的时候,我就可以一眼把你认出来了。”张灵转过头看着谢南风的脸。“你说地球上有那么多的人,为什么每个人都长的不一样,是不是怕来生再见时认错了?” “来生?你信这些?”谢南风抿嘴说。 “以后不知道,反正现在是信的。感受这东西最不真实了,跟梦一样,现在信的未来未必。也无所谓,活在当下。当下不一定是现在进行时,是你想要的时间。我的当下就是现在这样,这样就是我想要的时间。你呢?你的当下是什么?”张灵看着自己的脚指头说。 “你看它吃的好饱。”谢南风举着胳膊让张灵看。 张灵顺着目光看去,一只蚊子正在谢南风的胳膊上安稳地站立。 仔细看那蚊子肚子,已经吃的血红,站都站不稳。蚊子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明显感觉它单薄的身体,已经无法带着这一肚子血继续飞了。 它好像也知道了,骑虎难下,既然飞不走就不飞了。 她说:“它会不会把自己撑死?脑子坏掉了,它脑子也需要营养的。”张灵道。 他说:“它不会撑死的,不过吃的太饱容易被拍死。我想让它吃饱了去休息,然后繁衍后代啥的,这样它的孩子体内,就有我的基因了。是不是很酷。”谢南风笑起来。 她说:“很酷,你也可以说这就是你的尸体,你已经死去了,你看着这滴血就好像看着自己一样。” “更酷,活生生看自己死去。”谢南风小心翼翼的对着蚊子吹了一口气,蚊子很不情愿地飞走了,肥壮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不知道它能否飞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繁衍后代,生下一个它和谢南风的孩子。 “看来它吃太多,脑子反应迟钝,看来你会死的很惨?”张灵望着缓慢飞行的蚊子。 他说:“其实真的死了,也不过如此,死人多么安静,那些有的没的,都是活人作妖。” “你怕死吗?”张灵随意的一问,问过之后又觉得自己有的无聊,连忙补充一句:“能这样说,就表明了你的态度,如此平静的谈论死,活着是不是太容易了。” 他说:“我小时候觉得,活着是一件很正常平常的事,虽然在一个小县城了,可是吃啥啥香,看啥啥好看。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每个结论都是对比出来的,如果我现在过的很惨,所以我会觉得那时候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比如我现在就要死了,或者被关进笼子了。 但是我没有,我现在好像过上了一种,我曾经想过,但是没想过会实现的生活。 我记得有一次,我见到从沈市回来的邻居,我内心真实想法,是特别的羡慕,那时也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过的不好。” 张灵没有搭话,她也无从搭起,从内容上,她是听不懂谢南风说的,可是字面上她又是懂得。 他继续说:“我也有再也不想回去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乡,法县。我只是没有你想要逃的那么远。我妈妈的墓地在法县的一个山坡上。我不想回去扫墓,因为我在那里坐过很长时间,觉得很陌生。我也不想走的太远,走的太远离我妈就远了,不想回法县,就这样的距离,感觉很安全,太近会怕,太远也会怕。” “你说话的声音真好听,我听说校广播站一直叫你过去,你为啥不去?”张灵幽幽地说。 “没时间做那些事情,也没兴趣,你听谁说的?” “关佳宝,偷听到。不是故意的。可以说说你们吗?我不是有兴趣,只是喜欢听你的声音。”张灵说完发出了一声娇嗔声。 “你想听什么?” “你喜欢她吗?” “没想到你会问这么俗气的问题。” “我喜欢她。”张灵诡异笑道。 “那我也喜欢,你喜欢的我肯定喜欢。这样可以吗?” “混账话,你说她要是知道我们在一起会不会把我给砍了?” “她有那么凶?还砍!” “我听说她家有砍人的传统,她爸爸和她大爷,当年就是砍断了某人的腿,最后在洗浴一条街上,才立住了脚。” 谢南风看了一眼张灵,疑惑不解:“你都从哪听说的?你这个小样,看着悄无声息的怎么什么都知道。” “所以老话说汪汪的狗不咬人。我就是那种阴险的小人。蔫了吧唧其实啥都知道,只是懒得浪费更多的时间而已。能偷偷知道的,干嘛还要费劲呢!你现在知道了也不晚,我不会出卖你的。这点道义我绝对有。而且我跟那些普通女生不一样,不会得不到就毁灭,她们太变态了。这一点请你放大心。我觉得你懂我的。”张灵噗嗤一笑。 “请你尊重一下赵志文,他那么千辛万苦打探到的消息,怎么你悄悄咪咪的就得到了?我们今天说话耽误了时间,少做了一次。”说完谢南风转身环抱住张灵。 第7章 迷新情引旧爱 老谢全名谢子临,是文化馆的副馆长,也是一位在沈市小有名气的书法家。 他刚到文化馆工作时,与同在文化馆工作的孟非飞,并无过多交流。 孟非飞平时上班的地方,在距离文化馆两条街外的培训部,他们几乎很少见面。 那时候老谢的女友,是一个弹琵琶的姑娘。 老谢眼里心里的女人,都是那种具有古典气息的女人,孟非飞于他而言有点太现代了,过于招摇了,一个堂堂书法家,怎么可以,跟那么招摇的一个女人,产生关系? 他是毛笔一样的男人,而他的女人,一定要如宣纸般温柔。 可生活里人总是这样,表现出来的样子跟真实的自己,总有着莫名的距离。 起初的老谢和孟非飞,做梦都想不到,他们两个人会走到一起。 孟非飞与老谢,他们对自己的选偶标准,那都是无比笃定的,分别是有钱的男人,古典的女人。 对于这位新来的领导,孟非飞了解的不多,也不想了解。两个人除了同事的关系,没有任何关系。 老谢这个人,其实倒是显得很年轻,不过脸上总是挂着,出土文物的气息,书法家的气质。大名谢子临,熟人都叫他:老谢。 感情这东西是可以生长的。只是你记不得种子是何时种下的,发芽的。最后它已经长成了一棵茁壮的小树,或者一簇繁茂的花丛。直到这时你才发现,原来男女之间还有第四种情感。 不过有时候人却分不清楚,这第四种感情为何物,往往误以为那是爱情。 何为第四种情感呢?我们随处可见的就是亲情,友情,爱情。貌似人类之间的情感,终归不过这几种罢了。 可是你若仔细琢磨,情感就是情感,真的可以分的那么清晰吗?可以分的那么清晰的,恐怕也是一种普通的情感,初级的情感。 情感也是如阶级一般,分层次的。 而无论哪一种情感,有时候不过是很普通的,人类一种本能的反应,即便是亲情。 关于情感的意义,也多半都是我们自己附加上去的。其实真实的情感,并不是我们要表现出来的样子。 孟非飞与老谢的情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这样。 当老谢发现他对孟非飞的情感,有点奇怪的时候,他根本不想搞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情感,反正就是男女那点事儿,反正就是,男女之间的情感。 那时候的孟非飞,刚刚与一位阴郁的南方男人分手。不,确切地说那不是分手,那是一种撕裂。好像把一块肉,生生的撕成了两半。 当然这只是对于孟非飞而言。这就是情感最隐秘的地方,它是单方面的感受。 男人是福建的,来沈市做生意,在沈市的郊县,开了一家陶瓷厂。生意做的也算优秀。 只是这人长得不好看,脸还可以,身材矮小,年纪不大,却长着一个中年男人的肥肚皮。 男人名唤于光,福建厦门人,他家里有很多亲人都在美国,台湾。他与堂兄两人来到沈市开办陶瓷厂。 目前早已经度过了创业的艰难时期,陶瓷厂已经小有规模。兄弟二人也算是小有身家的人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孟非飞就已经认定,自己要嫁给一个富裕的男人。在这富裕的基础上还要有点颜值,肚子里还要有点墨水。 如果有墨水,那么颜值可以暂不优先考虑。反正首要条件就是要有钱,有了钱,其他的都是锦上添花。 任谁也不能把话说的这么明显是不是?明明是喜欢人家的钱,却说是喜欢上了人家的人品。 有时候就是这样,你越是要隐藏起来的,反而越让人看得清清楚楚。 周围的人,谁不知道孟非飞的那点心思。孟非飞也是单纯,说到底没有人家小金子精明。小金子属于闷声发大财,不显山不露水的,悄悄咪咪的,把自己给经营的明明白白。 这一点孟非飞就是傻。跟皇帝的新衣里面的那个皇帝一样。不同的是,那个孩子,一直没有出现。 与于光的相识是他人介绍,两人也可以算是一见钟情,一个钟人,一个钟金。人与金当然也是一种情感。 孟非飞被于光豪横的大手,抓住了大动脉;于光被孟非飞迷人的外表,卡住了腰间盘。两人不谋而合,各取所需,很快就在一起了。 话说他们之间,也算度过了一些欢快的时光。一起出入五星级酒店,坐着头等舱全国飞行,到了厦门,香港等等城市。这些对于孟非飞来说,都是那么遥远的地方。 钱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弱化人类太多的痛苦;它可以让你的眼睛越来越模糊。而模糊从某种程度、阶段性上来说,的确是可以让人觉得幸福。 与于光在一起的日子,就是这样的模糊。多年以后在孟非飞的脑海里,那些繁华如流水的日子,比她昨晚的梦还不真实。 那些在她的衣帽间里停放着的,早已经不再流行的服装、包包、鞋子,也无从见证那几年的幻乐。 可是她就是舍不得扔掉,她就是带着这些个包包,鞋子…在沈市流浪。 文化馆给了她一间半的宿舍,走进去有大半间停放的包包鞋子…每一件都是于光带着她购买的。 那时候她穿着各种名牌服装,进出各种名牌专柜。她像一个公主一样,走在那华丽的大理石地面上。 大理石地面映照着她妖娆妩媚的身姿,那些闪着光的日子,就像是于光的金卡一样闪耀。 这样的生活,本来可以一直进行下去,直到…其实谁也不知道能到什么时候。 只是孟非飞没想过结束的会是这样的突然,不,应该是漫长。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了用了多少的时间,去结束那些华丽的生活。 那样的日子,难道真的一去不复返了吗?孟非飞毫无头绪。她也不想让自己有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 人们对于过去的某段特殊的生活,不属于常态的生活,正确的做法就是彻底的做个告别,带着安心、祝福上路。彼此挥手,再见相逢一笑。 而对于见证那些时光的物件,有心就留下一二,作为纪念,倒也无妨。只是不妥留下太多太多,以至于把你当下的生活,都挤的满满当当。 所谓轻装上阵罢了,其实是非常简单的道理,但每个人的感悟却是千差万别的。 第8章 大鹅 时至今日,孟非飞依旧觉得,小金子这三个字,是她躲不开的克星。以至于她从来不带黄金饰品。 这样一来,导致她的首饰很是雅致。 因此她让自己喜欢上了珍珠,虽然以她的气质,其实非常不适合佩戴珍珠。 那一串雪白的珍珠,戴在她鲜红的裙子上,如同刚刚嗜血后的鲨鱼,嘴巴里面的牙齿一样。 老谢曾经从日本,给她带回来一串珍珠项链,价格不菲,非常珍贵。这件事让她当时很是感动,很是真的感动。 毕竟老谢谈不上富裕,他能给她买这样贵重的礼物,那么他就肯定不会给自己,再买什么东西了。 两个人刚在一起的那几年,孟非飞俨然成了老谢的经纪人,带老谢四处应酬。 她甚至联系了小金子,让小金子引荐一下,她老公身边的人,以此推销老谢的作品。 不管怎样,孟非飞还是真心对过老谢。 老谢的作品水平谈不上出色,不过在沈市书画界里,倒是小有名气。 其实更多的名气,来自于他的人,而非他的作品。 但是老谢自己对自己的作品,还是自视很高,他觉得自己是艺术家,而非什么书画界里的人物。 在经营老谢的时候,孟非飞的确把老谢的字,卖到了老谢此生最巅峰的价格。 那是一副巨大的鹅字,被一位山北的土豪付总收了。 因为这位山北土豪小时候,他的家里常年养着一群大鹅。 在他三四岁开始,每天喂饿、放鹅是他的工作。 他跟大鹅之间有着美妙的童年时光。那些鹅代替了,他不在身边的父母。 他觉得自己是被一群鹅带大的孩子。 当他看到了这巨大的鹅字时,内心深处,那被掩埋的童年时光,一下子又蹭的窜出来。他感觉到了无限的温暖和力量。 巨大的鹅字,让他想起了小时候,与鹅为伴的每一个日出日落。 那些大鹅,跟他一同走过的路,一同下过的池塘,同大鹅厮打,被大鹅追咬着的噩梦,都是他深眠的梦。 而他也同样在数着日子等着、盼着,有一天母亲亲手宰上一只最老的鹅,因为它已经不能再下蛋了,一只不能下蛋的大鹅的命运,就是一个字:炖。 那喷香的老鹅肉,能把整个村子淹没。 富裕后的付总,曾经到处找炖鹅肉的地方。 几乎走遍了全国,但是他说再也吃不到母亲炖的老鹅肉了,说完就眼泪汪汪。 后来他明白那是因为,现在的鹅都太年轻,没有他家的鹅老。母亲给他炖的都是老鹅,老鹅的肉是硬的。 这副鹅字老谢写了好多年了,就一直扔在那,根本没有任何人对它感兴趣。 直到那天,这位付总,被孟非飞带到了老谢的客厅后,就把这幅画给相中了,一见钟情。 “谢大家,我不懂这玩意儿,但是我就是觉得,我跟书法这东西他有缘,下次你到我办公室去,齐工的,反正的字,我都有。还有很多名字,我一下子说不出来。有机会去烟市,你帮我看看,指导指导,切磋切磋。我赶脚字这东西,还是南方人写的好,比较秀气,有美感。跟南方的小姑娘一个样,水灵灵的。咱北方的字也跟人一样粗犷,豪爽。其实都挺好,各有各的好!是不是?哈哈。” 谢子临不知道,这位山北的土豪是何方神圣,个子不高,最多一米六五。 很瘦,一头很恐怖的浓发,头发如此浓密,是不是气血充足的表现,老谢不得而知。 只是他的发量让老谢着实羡慕。 这两年老谢的头发是愈发的少了。 付总的头发实际上已经全部白了,雪白雪白,没有一丝杂色。但是被他染的特别黑,黝黑黝黑,跟墨汁浸染过一样。 可是下面的白发,此时已经齐刷刷的长出来了一公分,他可能没看见或者还没来得及去补染。 这样黑白如此分明的两种颜色,在他的头顶上,一种很诡异的风格被他高高顶起。 “老谢,你看付总跟你就是投缘。付总可是个大藏家。据说一屋子的宝贝,都塞不下了。付总你真的可以考虑考虑,修个博物馆了。” “那都不是事儿,随时随地。就是我现在身边可靠的人太少,小飞你若有空,过来帮我打理就成。”付总笑眯眯地说。 说这句话时,他露出一副忧心忡忡的表情,但脸上仍旧带着他独有的笑容。 老谢被孟非飞突然带回家的一个男人,整的不知所措:“付总,请坐,我去泡茶。” 付总:“啊,,没事没事,我司机在下面等我,一会儿还要见你们沈市的贺书记,我随便看看,不,欣赏欣赏。” 付总不管别人说什么,他脸上的笑容始终都是一样的,一种假媚的笑容。不知道他生气的时候,是什么样子,难不成也是这样的一脸假媚笑。 说话也是不急不慢的:“我这个人没别的爱好,你说什么吃喝玩乐,我都不行,吃吧!我肠胃不好,不能乱吃。酒也是一样,就是偶尔抽根烟。赌钱我更是不行,坐不住我这人。谢大师这样的人,是我最羡慕的,心静。”说完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一个巨大的“静”字。 “真能静下来可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我到底还是静不下来的,否则就不会写那么一个大大的静字,来提醒自己了,说来说去都是俗人,脱不了俗。”老谢回说。 孟非飞接着忙说道:“所以说还是付总,才是大彻大悟之人,我们到底都还是悟性不够,道行太浅。老谢你还在纠结静不静,人家付总是无所谓,怎样都行。这才是最高境界,真正的智慧。老谢我们两个都好好学着吧!差的太远了。” 孟非飞为了让付总,收藏她家老谢的字,也是用尽心机。她想既然自己嫁给了一个不满意的,那么我就把他打造成为一个我满意的。 可是怎么打造呢?让老谢变成一个富豪,好像不可能。变帅哥,也不行。那么就只有把他变成一个文化人了。 还是有点钱的文化人。 付总听这两口子,一唱一和的在那里忽悠自己,脸上是笑的,心里看不见,不过好像更是笑的。 看着付总的笑容,孟非飞马上说道:“付总,喜欢大字,那你可来对了。老谢写大字,那可是一绝。我马上给你拿出压箱底的宝贝。今天真是大喜,终于遇到识货的人了。” 孟非飞从大陶瓷缸里,抽出两副卷轴铺在了桌子上。娴熟的展开,一个巨大的鹅出现了。 付总眉开眼笑看着这个大“鹅”字。这样发型配上他诡异的笑容,他的笑容是一直没有离开过他的脸上。 这人是真有功夫,从晚饭见到他开始,他就一直在笑,反正那张脸上的表情,一直都是一样的,跟电脑程序设置好的一样。 看的老付的脸都快僵硬了。这人的头发还极其浓密,发量惊人。如果是一头黑发,会让多少他这个年纪的男人,羡慕嫉妒。 能看的出来每一根白发都无比的挺拔,粗壮,如同一根根钢丝插在他的头皮上一样。 这个发型,笑容,还有他那让人不知所言的话,加上孟非飞那通身的红,变成了晕染的红光,缠绕在她周围,和她更加夸张的笑容,等等这一切,让整个客厅里面,飘荡着更加诡异的气氛。 第9章 死了前任,丢了前任 大鹅字在付总的瞳孔里,闪着混浊的光。 这幅字本来是老谢最不满意的一幅。鹅这个字,看上去没有什么美感,不够流畅,非常拥挤。 但是这幅字的纸张特别好,最上等的宣纸。 而且当时,是应他前任女朋友父亲的要求而作。 这本来是给他的准岳父祝寿用的,但是还没等到生日的那一天,女友就突然病重,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付总看着老谢比自己年轻的脸说道:“谢大师,你真是年轻有为,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你这个年纪,能把字写的这么好的人。真是佩服佩服。” 其实刚才两个人,已经交换过彼此的年龄,付总今年比老谢不过才大两岁而已。 付总从小农村长大,家境贫寒。小学毕业就开始四处闯荡。起初在工地上干活,修桥铺路,后来到亲戚家的苹果园里帮忙。 在苹果园的日子,也是成就他的日子,几年下来,他已经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苹果专家。 他对苹果树了如指掌,从根到叶,嫁接手艺也是了得。 看一眼就知道问题在哪儿?能不能出果,出的好不好。这样为他日后承包果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是他日后成为某地首富的基础。 可是那几年的时光也是真辛苦。整天在闷热不透风的果园里,一待就是一整天,陪在你身边的,只有蜜蜂蚊虫。一天下来,浑身都是黏糊糊、干巴巴的感觉。脸上一层黑色的粉末,如涂了黑色的粉底。 这样下来,人的容貌可想而知。二十岁的他,长着四十岁的脸。甚至还比不上城里人四十岁的脸。 苹果园的日子,成就了付总,沧桑了容颜,也给他带来了一段姻缘,他与亲戚家的闺女好上了。 倒也不至于是近亲,是那种隔了很远的表亲。简单说就是爷爷妹妹家里的,同父异母的表亲。 在一个燥热难耐的午后,果园里一片寂静,这种寂静不同于别处。并不是百分百的安静,有蚊虫的声音,有树叶摩擦的声音… 一种有好多声音的寂静。 只有长期在这样的寂静里的人,也许才能感觉到一种欲望,一种人体本能的欲望。 流出了那么多的汗水是看不见的,它们都变成一种粘液,附着在皮肤表面,这种粘液让人产生欲望,生理本能的欲望。 不过由于没有对象,这种欲望也就随着光渐渐消失了。 直到傍晚来临,凉爽的感觉席卷全身,那么欲望也就不见了。 可是那天,在燥热无比的午后,那些穿过低矮的苹果树枝的阳光里,走进来一位比苹果更加诱人的女孩。 那是亲戚家的大女儿,今年十七岁,她在镇上上学,平时很少到果园里来。读书的女孩子,与苹果地里的女孩子不一样。 虽然她长得实在很普通,身材粗短,五官扁平,可是皮肤白啊!不但白还嫩,因为从来没有钻过苹果园。 那天的光打在她白皙的后脖颈上,乌黑色的发根与白嫩的皮肤,生死相依般的存在。 当时的付总,黝黑的胸口,忽然高低起伏,他粗大的鼻孔,做了一个深深的呼吸,惹得喉结如同一只饥饿的老鼠,上串下跳。这个粗壮的深呼吸,把女孩子浑身都熏热乎了。 女孩的脸红了,付总的脸更黑了。 听到付总说自己年轻,还大师,老谢的脸色,不知道是欣慰还是尴尬,这是第一次有人叫他大师。还夸他年轻有为,这四个字有点讽刺,也有点欣慰。 对于这样的恭维,他当然是很理性的看待,自己哪里年轻,哪里称得上大师,连去教小朋友写字,这样的工作,他都做不好。 老师都称不上,还大师。虽然大师是大师,老师是老师。 实话讲,老谢还真算是一个,比较淡泊名利的人。 他自觉跟其他那些,所谓的文人还是有所不同,没有他们那种,从骨子里透着的,贪名好色之心。 虽然他们在嘴里和脸上故作云淡风轻,视名利为粪土,可是连每个汗毛孔里都冒着名利的黑烟,且那黑烟早已经把那一张张脸,熏蒸的黑黢黢的。 不过老谢倒也绝对不是,那种真的视名利为粪土的人,好还是好,但是谈不上贪。 他从来没有像很多所谓的书法家一样,整天混迹在官场和商场,在一张张大圆桌子上,一瓶瓶好酒里面,与达官贵人们缠绵悱恻。 直到他的生活里,走进来这位孟非飞。 老谢肯定是贪恋了非飞的美色。 其实第一次见面,他就被妖娆妩媚的孟非飞给迷住了,只是他有意的不在乎一段时间罢了。 他有生之年第一次,有这样一个尤物,出现在他的身边,这种出现,不是看得见摸不着的那种出现。 随着古典前任死去的,还有他那颗附庸古典的心。即使他都不确定孟非飞是不是看得上他,他的心也是动了。 这种久违的肾上腺素让他感到特别的美好,好像一个全新的世界,为他打开大门,一个年轻貌美,娇艳如花,有着温暖又灿烂笑容的姑娘,在向他招手。 姑娘背后是一幢白色的房子,房子通身泛着金色的光。 房子里面都是雪白的装饰品,他感觉自己如同走进了,他平时接触最多的纸张里面去了,一个雪白的世界。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经历,好像是在梦里,但是比梦更加真实。 眼前这个姑娘,与原来的女朋友天壤之别,却又紧密相连。 白色的房子是前任,红裙子是孟非飞。现在这个画面,在他眼前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不可思议。 老谢被孟非飞的光艳,给闪的迷迷瞪瞪的。 此刻刚才的梦境不在,他周围的一切都变得白茫茫一片了。 只有与他一桌之隔的孟非飞。 “晚上一起吃饭吧!”老谢不是询问。 孟非飞不是回答:“必胜客。” 死了前任,丢了前任,一条看不见摸不着的红线在空气中呻吟,而这二位正好都摸到了。 孟非飞翻出那条十六岁的裙子,那红色如一道彩虹,在她的眼睛里跳跃。 她住的是文化馆的筒子楼宿舍,房间被她打理的干干净净,装饰的也很有味道。打眼一看有很多民族特色的东西。 云南的扎染,新疆的毯子…这些都是于光给她的部分回忆。 老谢刚死了女友,本该伤心欲绝,但是情难自禁,他看见穿着红裙子的孟非飞欲火难忍。 心想自己是不是已经是半个男人了。回想自己上一次与女友做那事,已经很久了,具体时间不清楚,但是肯定是在八月份,沈市最热的时候。 第10章 天降红影天意弄人 那天的天气特别的热,女友想要吃雪糕,可是家里一根没有。 老谢顶着太阳跑出去走到门口小卖部,他穿着一件米色的圆领t恤,一双耐克拖鞋,一条中式丝绸短裤。再普通不过的打扮。 这双耐克拖鞋是老谢刚刚买的,很新,很舒适。 老谢一边走一边琢磨着,这拖鞋贵是贵了点,可是穿上确实是舒服。 他对鞋子的要求就是舒服,不管是外出穿的,还是家里穿的。 总之任何一双鞋,首要就是要舒服。因为他的脚掌很宽很肥,是一个厚实的长方形的样子。 走出小区大门口,正打算穿过马路去对面熟悉的小卖铺。 那家是批发性质的,价钱便宜,同款买十送二,杂款买十可打八五折。 老谢心里还在盘算着,这回是买哪种,怎样买更划算。 这种内心的盘算,与他面对着一张白纸,盘算着如何下笔,是一样的感觉。 一声惨烈的刹车声,给老谢吓得一哆嗦。 他定在那里,目光找寻着事故的来源。 这时一道红光,恍惚中一个人影一样的东西,咣当一声,掉落在他的跟前。 老谢呆呆地伫立在那里,还来不及反应,那样子像是整个人没了魂。 他看到掉在他眼前的人,非常平静的躺在那里,没有任何反应。 这光天化日之下,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人从天而降,一动不动的躺在你的跟前,不知死活。 接着这人的头部,就有血慢慢悠悠的流出来,慢慢悠悠的,流成了一条小血河。 老谢被眼前这突然而降的肉体给,吓的魂飞魄散。 他安静的站立在那里,脚步不能移动。 他的耐克拖鞋,如焊在了沥青上面。这人就差一步,就落在他的头顶上了。 过了那么一会儿,这一会儿到底是多少时间,他已经不能判断。 只是觉得有人慢慢围了过来,三三两两的人们开始移动起来,嘈杂起来。有人开始打电话。 老谢也反应过来,头脑逐渐清晰起来,他顺势往后退了几步,但是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 这时的他倒不是不害怕,但是他更想确认,这个人是不是还活着? 如果活着,那么他就会感到欣慰。 如果死了他也不知道,总之他就是想等着确定,这个人是不是还活着。 在等待的过程中,老谢看到了不远处的一只拖鞋,一只跟他一模一样的耐克拖鞋。 他下意识低头看看自己的脚,他又看了看,从天而降掉的那个人,她是光着脚的。 从脚部开始,他看了她的腿,一双健康粗壮的大白腿,从那条鲜红的裙子里面长了出来。 这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头发乌黑,皮肤雪白。 她应该也是在去买雪糕的路上吧!因为她也穿着拖鞋。 老谢的脚是39码的,可以说是男人里面的小脚。特别是对于北方男人来说。一双39码的脚,简直就是一种羞辱。 但是老谢去鞋店里,他对店员说的都是41码,实在有点大了,他也要说40码的。 他不想让人知道,他有一双39码的脚。 女人的拖鞋,一看就比老谢的号码大,她是穿着她男人的拖鞋,出来买雪糕的。 两个穿着一样拖鞋的男女,在这大热的晌午,出来买雪糕。 女人,活生生的从半空中,掉落在另男人的面前。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缘分啊! 看着那只孤零零的拖鞋,在不远处躺着。 老谢内心深处,莫名的孤零零的感觉,一阵阵袭来。 他甚至觉得,是那个红裙子的女人救了他一命。 否则他可能被砸死,或者他在过马路的时候,也被飞到了半空中。 救护车来了,警车也来了。 这大热的中午,本来街上空无一人,现在一下子涌出好多老幼男女,窄窄的马路被围的水泄不通。 躺在地上女人,身上裙子的红色和头顶上,流出来的血的红色,莫名的组成了,一副很和谐的画面。 一个大红,一个酒红。 裙子是大红色的,血是酒红色。 血红色与酒红色的区别不大,只是人们好像很少用血红色,去形容一种红色。可是血明明就是红色的啊! 此刻红裙子里面的肉体,好像在慢慢抽动,一下一下很微弱。 她躺在那里,如同一个刚刚来到人世间的婴儿一样,卷缩在已经被太阳烤的热乎乎的沥青地面上,热乎乎的沥青地面。 就是母亲身体般的样子,她还温热的身体,有节奏的抽动,那个样子看着无依无靠,却也无风无雨。 “她穿了一条血红色的裙子,头部流着血红色的鲜血。”老谢心里暗自反复说着,类似于这样的话。 跟说梦话一样,这就是大白天的说梦话。 不,这更像是他耳边听得话。渐渐地,老谢的眼睛,开始模糊不清,红裙子女人,在他眼里变成了一团,红呼呼的东西。 红色的女人,被穿着白色大褂的大夫,抬上了担架,钻进白色的救护车里面去了。 就在担架就要钻进去的那一刹那,老谢眼前,依旧是那条鲜艳的红裙子,一团红呼呼的东西。 如果换作其他颜色,可能没有这个效果。红色的确与众不同。 老谢低头瞅瞅自己的米色t恤,和咖啡色的短裤,藏蓝色的拖鞋,这一身真的埋在土里的颜色。所谓时尚杂志里面的说的大地色。 听到人群之中,有好奇好事的人,在问医护人员:大夫,这人行不行了? 群里有人回答:肯定够呛了,你看现在已经一动不动的。刚才还在抽抽呢!抽抽就是不行了。不动也许还能有救。 大夫不说话,看表情也猜不出来。 车子匆忙的离开了。 人群散去,老谢也跟着回到家里。 进屋后古典女友质问他:“雪糕呢?雪糕呢?干嘛去了你?这大半天。” 老谢一脸惊恐的表情,看着眼前的女友,她圆润的肩膀上,无力的挂着两根黑色吊带。 她穿的是一条黑色的吊带裙,女友的皮肤比较黑,但是很健康。 老谢缓慢过来,把她抱在怀里,身体发热。 他像一个烧的正旺的小火炉子一样,把浑身黏糊糊的女友,紧紧的夹住,他要把她融化。 第11章 你喜欢浪费人 这大热天里,本是没有任何心情去做一些体力活动的。 可是老谢的心,被刚才街上的一幕吓破了胆。 人在被惊吓过后的反应不一,老付选择了女友良子。 良子是她的艺名,她的真名叫王小萍。 回到家里,老谢一声不吭,上来就与良子一番折腾之后,以此确认自己还是活着的。 呼吸急促,汗水附着在皮肤上,黏糊糊的真实,真实的活着真好。 那一滩凝固在地上的血,一直停留在他的脑海里,一滩黑糊糊的血。 不,那血起初还是鲜红色的,只是很快就变成了黑糊糊的颜色。 鲜红变成红黑,是被沥青路面烫的,被阳光烤的。 血遇到空气产生化学反应?所以血害怕光。 那个女人到底是死是活,不得而知,但是老谢确认她定是死了的,否则他的心不会跳的这样快。 他带着这样的心跳,回到家里,看到了被热天折磨的,黏糊糊的女友。 他开始与这个鲜活的女人,纠缠起来。好让自己的心跳更加速度。 良子对他突如其来的兴致,整的一头雾水:“大热天的,你没事吧?冰棍呢?” 老谢一句话不说把良子推在凉席上,良子嘟囔着:“神经病啊你。” 不知怎么老谢的力气,突然大了好多倍,他如同握一只受伤的小鸟一样,把她按在凉席上动弹不得。 整个过程老谢一句话没说,完事儿后老谢望着天花板发呆。 良子也累到虚脱,她虽然奇怪,到底是什么刺激到了老谢,只是此刻的她,也同样没有力气,再去追问什么了,先躺一会儿再说。 两个人都呆呆地望着天花板,老谢看天花板上的灯,良子也是在看那盏灯,一盏过时的水晶灯。 两个人一言不语。那灯好像变成了一个人。 水晶灯上面明显有了一层污渍,那是世间的尘垢,清除起来很是麻烦。 再加上水晶灯跟一团毒瘤一样,就更难了。 老谢不明白当初自己为什么选这种款式,回想起来,好像是流行。 市面上大多都是这样灯,选灯跟选女人一样,大多数是什么,就选什么。这样稳当,不会冒犯。 一会儿老谢起身穿好衣服,去厨房找水喝。他把一杯水递给良子说:“喝水。” 良子接过水问他:“我爸过几天生日,要你写的字写了没?” 老谢恍过神来:“哎呀!忘的这一个干净,今晚写。” “我的事你从来没有放心上,随便一个阿猫阿狗跟你要字,你都激动的睡不着觉。” 谢子临:“阿猫阿狗是外人,对外人当然要客气。我们这不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一会我就开工。给老丈人写大鹅。你爸为啥偏偏要鹅字呢?” 良子:“不知道,他属鸡的,是不是因为这个?” 谢子临的脸上,浓浓的满足感,悠然的说:“鸡跟鹅,差的太远,可又都是家禽。你爸喜欢家禽。” 良子:“王羲之的一笔鹅,你们都写过的吗?” 谢子临:“写倒是写过,不过,我写的不好。再说,我不写王羲之的字。” 良子:“谁让你写王羲之,让你写你的,你就是你,你有你自己的风格。谁都不是。” 这话说的谢子临很受用:“那你去确认一下,你爸要的是一笔鹅不?我担心他不过就是要我临摹一下而已。” 良子:“你就按照你的想法写,谁都不模仿。其他的啥都不要想。你想太多了,如何创作?” 良子躺在凉席上,安静极了,跟一条刚刚死去的白鲢鱼一样。 她人长的小,体重就八十多斤,小胳膊小腿小脑袋,浑身上下,从里到外都小。 可是这个小脑袋里的想法,总是让谢子临欢喜。他觉得找到了知音,红颜知己。 虽然这红颜并不是那么令他满意。 老谢觉得良子的身体,是发育迟缓。总之那身体不像是一个成年人的身体。 不能说不成熟,就是没长开,好像一个苹果,既不是小果还未长大的样子,也不是成熟了,可以摘下来的样子。 好像长着长着就停了,一直停在那里,但好像也在长,只是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生长。 老谢对良子没有长开的身体,并不十分喜欢。心里反而有些不自在。 有时候看她的背影好像看着一个初中生。 走在街上,他会偷偷去看看那些,成熟丰满高大的女人,然后在心里默默与良子对比一下。 良子仰面朝天,样子像是在做瑜伽里的冥想,只是这样的姿势与她的样子很不和谐。 这个样子,如果是一个成熟的身体,应该更美。 老谢脑海浮现出一幅幅西方油画,那些健硕的,女人的躯体,犹如大地一样的存在。 “我爸要一个鹅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写啥不好,非要一个鹅字。”良子的声音倒是成熟的。 良子就这样从容淡定的躺着,从她脸上看不到丝毫害羞的神情,她说话的样子也是自己与自己对话一样,好像屋子里就她一个人。 已经穿好衣服的老谢坐在她旁边说:“我今晚开工。” 老谢躺了下来,他在躺下的时候看到了凉席上面一片红色的东西,他问:“你是不是好朋友来了?” 良子平静地把手伸过去摸了一下:“不可能,我刚来过的。” “你看?”老谢看着那红色说道。 良子起身把头又伸过来说:“啊!不会啊!啊!怎么可能,我前几天才来的。都怪你。” 女友怨声叫道,并连忙起身走向卫生间里面去了,留下一个白晃晃的背影。 回来后看着浅绿色的凉席上的血迹道:“这破凉席明天扔了吧!” 谢子临:“可以洗干净的,这是去年刚买的。” 良子:“那也得拿出去干洗?这东西洗衣机根本带不动。” 谢子临一脸不悦的说:“那就干洗。” 良子撇嘴道:“挺大个人,跟一个凉席较什么劲?” 谢子临:“小姐,这是新的,不能因为一点污渍,就直接扔掉吧?我不喜欢浪费东西的,你知道的。” 良子:“你不喜欢浪费东西,可你喜欢浪费人。” 第12章 良子的怪癖 良子这个人有个怪癖,就是不爱穿衣服。 平时在屋子里就穿一件吊带裙,黑吊带,紫吊带,绿吊带…面料清一色的都是丝绸的。 而且里面是真空地带,她这样完全不是因为她兴趣大,想以此吸引老谢,她仅仅只是喜欢而已。 衣架上有好几件中式中长款外披挂在上面,有人来了她就拿起一件披上。 良子这样穿衣服,从外面看竟然丝毫看不出来任何不妥之处,因为她那还没有绽放的身体,很多地方都是凹陷的,所以从外部看完去,没有任何破绽。 有一次老谢的朋友要到家里拿字,老谢特意交代她要穿好衣服。 然后他出门去迎接朋友进门,回来的时候看到良子,就披着一件黑色的外披,站在门口迎接他们,脖子上多了一条白金项链。 不能说不好看,可是只有老谢知道她里面是真空的。朋友走后老谢说:“你能不能不要这样?” 良子一脸茫然:“怎么了?” “穿条裤子能死吗?” 良子嘿嘿一笑,:“你当初认识我的时候就这样,当时还说这样,是不是就能体会到,什么是自由?怎么现在嫌弃我了?” “不是嫌弃,刚才老蒋过来的时候你也这样,外面看不出来,可是男人的嗅觉灵敏,他能闻出来。”谢子临一字一句说道。 “做贼心虚,我啥都没想,反而是你想的太多了。你自己知道,就意味着天下人都知道?”良子振振有词。 “总之你这样不好,不好看,不雅,甚至很粗俗,你仔细想想,人就是再自由,她也不能不穿衣服,跑到大街上去吧!”老谢很认真的说。 “你真虚伪,谢子临。这样,明天咱两个还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得了,你这个大艺术家我配不上。”良子说。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这是说什么。我不过让你穿条裤子,而且是在来人的时候。我这要求不过分吧?” “这不是穿不穿裤子的问题,这是你的态度问题,怎么刚认识那会儿,你不是喜欢这样吗?你不说你写累了,你疲惫的手就有地方可以去了,此一时彼一时,现在够了?就恶心了?再说我这个习惯不是一天两天,我从小到大都这样。你让我现在穿我不习惯,穿了我不会走路。” 良子从来不穿裤子,起码老谢没见过,春夏秋冬都是裙子,她到底有多少条裙子谁也不知道,老谢认识她一年多,几乎没有看见她重样过。 即使最冷的冬天,她也穿着厚厚的羊毛呢裙子,里面穿个长筒袜子,但是不要连裤袜。 按理说这样穿衣服的女人,肯定是有啥特殊癖好的,这样到底是为了自己自在,还是为了吸引别人? 单从表面来看,根本没有任何区别,只有到了某一时刻才有惊喜。对了,难道只是为了那一刻的惊喜? 不管怎样,这样的行为,怎么想都是那种风骚的女人,才会有的行为,实在不符合良子的特质。 她娇小玲珑,专业弹琵琶的,对书法字画等传统文化,小有研究,也算一个专业人士。 怎么会有如此西方的癖好呢? 起初老谢豪觉得挺有意思,可是久而久之就看不得了。 觉得肮脏,觉得粗陋,尤其不适合她那发育迟缓的身体。他问她,她就说:“自在。” 搞得老谢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大姨妈来了总要穿上的吧?”老谢问。 “那肯定,以后要是有那种手术,可以永远不来大姨妈的,我肯定做。”良子说。 “那你还是女人吗?直接把子宫切除了不是更干净。”谢子临气愤的说。 良子:“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女人真的太麻烦。以为自己有个子宫,就多么了不起吗?” 老谢对良子的话权当玩笑而已,并没有认真思考,“那你以后不生孩子吗?” “跟谁生?你吗?可是我算了一卦,谢子临,你这辈子命里无子。我不是咒你,你别生气。” 谢子临:“你这还不是咒我?我谢谢你。” 良子忽然爽朗的大笑起来:“你说,我们在一起开心吗?” 谢子临:“莫名其妙问这样的问题?” 女友不穿内裤这件事,是为了讨好老谢?肯定也不是,她说了她一直这样。 绝对不是跟男女之事有关系,只有这样,她才能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 老谢还是她第一个男人,她说的,老谢也相信。老谢是会在写累的时候,把手放在那个里面,老谢的兴致也不高。 两个人并不是那种,对男女之事很上心投入的人。但是也不是说没有,只是不那么热烈,比较平淡如水。 不管良子怎么说,说的多么玄乎,不穿内内在老谢心里,却是一个标准轻浮的行为。 老谢写字写累了喜欢进去胡乱游走,也是轻浮的行为,轻浮这件事,人们只能看到别人的,看不到自己的。 他们之间还就是这样而已。手可以到处游走,但真办事还是不容易。 男的不想,更喜欢游走;女的也不那么需要。这一点两个人倒是和谐共处,默契十足。 也正是因为这样,老谢对这个小女友,从内心来说那是疼爱的,这世界上,到哪可以碰到,跟你如此默契的人,尤其是在男女那件事情上。 他们已经住在一起,他们的规矩大概就是十天半个月一次,这样的频率对他们来说刚刚好。 男的体力刚好,女的接受程度刚刚好。这种事最怕就是男女需求不在一个尺度上,一凶猛,一随意,这样恐怕就埋下了一粒有毒的种子,最后长出一株奇异的植物。 久而久之彼此的心也就渐行渐远了。 都说人心似海,唯有两个地方最能表现,金钱与sex,若能超脱这两件事,那就是大彻大悟的修行中人了。 可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终究是稀罕物,可是老谢自觉自己是遇到了,良子既是这样的人。 她对金钱和sex的欲望,是那样的令人感动,令人心安。 这一点于老谢,是比金子还要闪光的存在,老谢打从心眼里喜欢这样的女人。 起初的时候,在谢子临心里,良子是纯良的代表,是古典风格的化身。 她每一件丝绸睡衣,都如同古代女子般美丽。 良子那么爱穿裙子,都是长裙,虽说有故意遮盖,她那不太好看的臀部的原因,她的臀部太过扁平,穿裤子实在不好看。 关于臀部扁平这一点,老谢倒是没有资格嫌弃别人,因为他自己的臀部更佳扁平。 可是他不能穿裙子。是不是因为如此,他就喜欢穿裙子的女子。 而看到那些穿着紧身裤子的女人,老谢的心里反而不自在起来,甚至会生出一种无形的压力,一口气堵在胸口。 他实在不喜欢穿裤子的女人。一点都不美。跟没穿衣服一样。 那次争吵也是他们之间仅有的一次,两个人都是知进退的人。 谢子临:“我跟你在一起当然开心,只是没想到你竟然不想跟我生孩子。” 良子:“生孩子?你确定?谢子临你别逗我开心了。你敢说你想跟我生孩子?你想要做父亲?” 谢子临:“过日子又不是数学题,没有标准的答案的,生孩子这件事,当然要看缘分,业力。你刚才咒我断子绝孙啊!” 良子:“你把我当作什么?先知啊?” 第13章 我们先把证领了 “我们先把证领了,至于婚礼再说,反正现在天气冷,不适合办婚礼,到时候大家不好穿衣服。婚礼一定要穿裙子。” 孟非飞躺在床上,她已经穿好睡衣套装,一套玫红色碎花睡衣。 这套衣服,是在第二次来老谢家,就已经出现了的,就放在了老谢的衣柜里了。 每次老谢打开衣柜,都觉得那套玫红色的衣服,像是一个人躲在衣柜里。 孟非飞每次完事后,都要把衣服穿戴整齐。 她是迫不及待的要把衣服穿好,好像刚才的一场运动,都是为了穿上衣服这一刻而准备的。 从此以后,老谢总想快点结束,好让她快一点,去穿那套玫红色的衣服。 这一点她跟良子则是完全不一样。良子总是一丝不挂的躺在那,如一条小白鲢鱼。 现在回想起良子,老谢的心里还是会升起愧疚。心脏被狠狠捏了一把的感觉。 良子走的太早了。 每次孟非飞都是穿好衣服后,才会开口说话,说的内容不限,总之就是要说点什么。 没有主题,也许是天气,也许是衣服。起初还好,几次下来不但没有改变,反而越来越唠叨。 老谢不知道她在唠叨什么,只是唠叨,没有内容。 良子则是一言不语。 孟非飞喋喋不休的声音,在老谢的耳朵里面嗡嗡,老谢的眼前晃动起了良子的身影…… 这才几次?这是第四次还是第三次?第四次就聊到了婚礼。 老谢有点不知所措。可是孟非飞绝对是非常严肃认真地说的,这一点老谢非常明白,这几次他感觉到了,孟非飞不管说什么都是严肃认真的,她是一个不会开玩笑的人。 老谢不知道怎么回答她,说:“你是认真的?” 孟非飞一下子起身,转头盯着老谢说:“你什么意思?” 老谢被吓得一激灵,不敢再说话。 “你什么意思?”孟非飞瞪着一双圆目,死死的盯着老谢又问了一句。 “我我,我没有意思,就是随口说说。好,都听你的。”老谢说。 “那就明天我们去领证吧!”孟非飞慢慢躺了下来,把手搭在老谢的胸膛上,“明天早上起来就去。” “明天星期天人家休息。”老谢拉着孟非飞的手说。 “那后天。” “后天我要开会,整个上午都要开会。” “那下午去。” “下午去不好。” “为啥?” “不吉利,结婚要上午去。” “那后天一早。” “不,不能再等等吗?你这整的一点准备都没有。结婚不是儿戏。你想好了吗?” “老谢,你知道我有多想要结婚的,从我进文化馆那天你就知道的。” “我不知道,再说你怎么就这么确定是我呢?我怕你有一天后悔。” “我发誓就是你了。” 老谢苦笑道:“你是不是太草率了,而且馆里的人,还不知道咱两的事呢!不太好吧!不是,我的意思…是…太急了。” “那我们现在是在干嘛?你要是不想结婚,你就不要脱我红裙子啊!” 老谢被孟非飞的话整的不知所措。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不懂为什么要这样着急?再说要去也要选个好日子,就这样,说去就去,不太好吧!人家有的还要算日子,一定要一个吉利的日子。有很多说法的。” “我算过了,就后天,三月十四号星期二,一生一世爱,特别好的日子。” 老谢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但是这突如其来的惊喜好像冥冥之中早已注定了一样。 他想起那个午后街上的那条红裙子,那个燥热的午后,从天而降,落在他面前的红裙子。他叹了一口气,没在说话。 第二天早上朦胧睁开双眼,就听见客厅里面传来一阵吵杂的声音。 老谢起身摸索着眼镜,就放在床头上的眼镜怎么也找不到了。 他无奈起身扶着墙来到客厅,模糊的看到孟非飞,还有好几个行李箱。 “你,干嘛呢?”老谢唯唯诺诺问道。 “我把东西都搬过来了,我的东西就是衣服,其他的没有。今天先搬一点,剩下的慢慢搬。没事,我自己可以的,你不用担心。”孟非飞对老谢说。 老谢模糊的看着更加混乱的客厅,一步绊在孟非飞的杂物堆里面,孟非飞娇嗔的说:“你看不见啊?” 老谢:“我眼镜找不见了,你看到了吗?” 孟非飞:“我放抽屉了,昨晚掉在地上了。” 老谢模糊着摸出眼镜后,再次来到客厅:“你几点起来的?昨晚走的?我怎么一点不知道。我睡的太死了。” 孟非飞:“我天没亮就回去了,怕打扰你。” 老谢的客厅摆放的,都是他写字画画用的东西,很乱,很多东西上都蒙上了一层灰尘,很多东西都许久未动,就那样一直摆在那里,跟死去了一样。 摆在窗前角落里发财树,叶子早已经发黄,窗台上还有两盆枯黄的,叫不出来名字的植物。 孟非飞从厨房打来一杯水,分别给了三棵植物。她把自己的东西放在了另一间房间里面,那间房很大,但是没有装修,显得很空旷。 “过几天把这间屋子收拾出来我们睡这,这屋子多大,干嘛非睡那间?”孟非飞自言自语说。 “面积都一样,这间不过没放东西显得空旷。”老谢说。 一脸茫然不解地老谢,面对眼前的孟非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可是自己又觉得事情本该如此,她搬进来,他们一起住,他们后天去领证,从此一个人变成两个人,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 否则能怎么样呢?把她赶出去,那样的事老谢是做不出来的。 孟非飞是不是吃定老谢不会那样做,所以才这样毫无顾忌的就搬进来了,老谢不得而知。 反正一个女人,一个跟你睡了的女人,搬进你的家了,你不能赶她出去。 否则你还是个人吗?换做别的女人也许不一样,可是孟非飞不行。 你只能看着她在你面前所做的一切,只能接受,她就是有这种魔力,起码对于老谢是有的。 第14章 洗脚妹 老谢不知道,三十六岁的孟非飞,一直没有稳定的住所。 她曾经住在弟弟家里,那是一间几乎只容得下一张单人床的地方,孟非飞已经住了三年多了。 在这之前,她是住在前男友那里,也住了三年多,再之前是在前前男友那里。 从学校出来她,就跟男友们住在一起,时间长短不一。 最后离开那个男人的时候,也想过要自己租房子,可是算计一下,自己交房租也是一笔开销。 这些年下来,她已经不习惯生活里,又多出一份房租开销。 住到弟弟家,只要每个月给他们购置一些东西就好,起码不用付租金。 弟弟弟妹两个人没有孩子,对她也算是是仁至义尽,久而久之总归还是有间隙。 这些年自己在沈市没有正式工作,都是在培训班里面教孩子,房子既然住在弟弟家,也就习惯成自然,终归是比住在外面好一点,费用也可以节约不少。 自己就靠着那点工资,跑去开销,每个月要买红裙子,到头来所剩无几。 多少年了,孟非飞的首要任务就是找一个男人,一个靠山,一栋房子。 最近这两年更为严重,她更加急切地盼望有一个男人,拯救她离开弟弟家,离开那张仅可以翻身的小床。 前两个男人都没能让她如愿,不管是离开弟弟家的床,还是更多的红裙子。 在于光之前的一位男友,名叫周格,与她分手的时候,帮她解决了去文化馆上班的事,也算是为她三年多的岁月的一个回馈。 与周格分手后不到三个月,就认识了于光,那位开陶瓷厂的福建商人。 她想自己是一个有事业编制的人,配一个小个子富商,那还不是绰绰有余。 可是与于光的交往,从认识到分手,依旧不到三年。 看来三年对她来说是一个结。 打从学校出来,孟非飞的梦想就是嫁个有钱有名的男人。 因为身边的女人,大都是这样的目标和归宿。 女孩子活的再美,最后也会有互相攀比男人的那一天,看谁身边的男人厉害。 这一点孟非飞怎么可以甘拜下风,她在学校里,已经输了太多次女主角的机会了。 台上是输家,台下难道也要是输家不成吗? 命运就是如此的不公,我们毫无办法。孟非飞知道输了里子,面子也不能输。 回想自己的三年又三年。 只有周格,倒是一个还不错的选择,一表人才,帅气多金,小有成就,开着连锁餐饮店,生意红火。 可是最后,她到底还是没有斗得过周格的母亲。 一个被唤做周老太婆的女人。周老太婆打从心眼里看不上孟非飞,可是表面上,永远是一副阖家欢乐的模样。 两个女人,早已经凭第六感觉,知道彼此的心事。 孟非飞觉得,她在那个老太婆面前,就跟没穿衣服一样,浑身上下里里外外都被她看个究净。 这种感觉不舒服极了,可是即便这样,孟非飞也没打算打退堂鼓。 心想你算个屁,你儿子离不开我就成。 周老太婆心想,你家里的底细我还不知道?你妈喝农药死的,说白了神经病一个,看你每天那么卖力的样子,十之八九遗传了你妈的基因。 我可不想我孙子脑袋瓜子出差错。再说我们家不差钱,就差文化,我孙子的妈必须是个文化人。 老太婆跟自己的儿子周格,那是非常明确地表明了自己的顾虑。 虽然周格起初也觉得不敢胡说,时间一长,加上孟非飞一些行为举止,也让他也心生疑虑。 孟非飞有些思维,的确是与常人不同,她如此用力过度地表现自己,即使在一件很小的事情上,也绝不会认输。 表面上输了,她日后也要拐着弯的要证明自己。 但她又有很多女人不具备的条件优点,非常的爱笑爱热闹,总是可以去联络到更多的人,也能成全更多的人。 有她在的地方永远不会冷场。 那几年如何拴住一个男人的心,成了孟非飞的必修课。 她还去参加了一个,如何建设幸福家庭的培训班,就是花钱学习,女人如何拴住一个男人的心。 课程内容讲的不堪入耳,就是一种封建糟粕思想的洗脑传销课。 可是孟非飞却乐此不疲,她觉得她找到了,打开幸福生活大门的钥匙。 老师说我们女人就是要厚,厚德载物。厚是什么,就是如海绵一样,如大地一样可以藏得下、装得下任何东西。 男人就是我们要藏的、要装的,不管男人对你做什么,你都要把它接住,把它藏起来,装起来。 我们女人要包容男人的一切,一切懂吗?你不要说你男人打你骂你了,你就了不得了。我告诉你聪明的女人会接住这些,化解这些,然后把这些藏起来。 会藏的女人才会幸福。 婆媳关系非常好解决,你解决不了那是你德行不够,修为不够。 你只要对你婆婆好,五体投地的好,每天晚上给她洗脚,给她捶背捶腿,你看看结果怎样?别跟我说没有用,如果没用那是你德行不够,修为不够。 你要反省的是你自己的德行,自己的修为,而不是你婆婆的问题。 孟非飞开始照做,她打洗脚水给周老太婆,老太婆也很开心的享受,对她的态度跟原来一样,表面上看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红线不能碰。 孟非飞选购一套高档的洗脚设备,并简单学习了一些中医穴位。 第一次开工的晚上,周老太婆满面春光,毫无压力的开始享受着。 她低头看着孟非飞用自己雪嫩的双手,扶着自己的小脚,放进粉红色的洗脚盆里。 孟非飞脱口而出:“阿姨,水温怎么样?” 周老太婆眯眼微笑:“很好,很好,特别舒服。我还真的很少泡脚的。没时间。” 孟非飞:“那我以后每天给阿姨泡,我加了中药的,这样你晚上睡觉会特别舒服。” 周老太婆:“那怎么可以?害你天天往这跑,太辛苦了。有时间再说吧!” 孟非飞:“阿姨,多泡一会儿,水凉了,我再给你加热的。” 周老太婆:“周格睡觉咋样?不行你每天晚上,也给他泡一泡。这个真的很不错。” 孟非飞:“他睡的很晚,你知道他要跟他的朋友一起玩。他回来的时候,我都睡了。” 周老太婆看蹲在地上的孟非飞,她穿着紧身的连衣裙,露着雪白的大腿,动作笨拙又慌张。 眯着眼睛享受着这一切的周老太婆,心想:我儿子可以跟你在一起,吃睡没问题,好吃好喝,结婚免谈。天天洗脚,也不好使。 第15章 周老太婆老手段高 周老太婆的出身于大户人家,父亲曾经是沈市有名的资本家。 解放后本打算逃去香港,各种原因没有走成,后来主动把自己的财产全部上交国家,这样换取一家老小的平安。 老太婆也曾经不无炫耀的说:“你知道过去的钱庄就是现在的银行,我爸爸就是开银行的。我小时候家里的佣人之间,都有各种闹不完的官司。我爸爸总共有三个老婆,我是原配生的,我说话他们都听。可惜我妈生完我不久就病死了。怪她自己太贪玩,她特别喜欢打麻将,生完我不出月子就打麻将,着凉了就死了。所以,这女人切不可贪凉。” 关于老太婆说的一切,孟非飞也无从考证,但是她却是从老太婆戴着的一对手镯上,感觉到了故事的真实性。 那是一对翡翠手镯,每只镯子上各有一节红褐色,二只上面的红很是均匀,翠绿夹着褐红看着就是一件稀罕物。 一次餐厅里有一本地土豪招待香港过来的朋友,老太婆与土豪打招呼时坐下来攀谈,桌上的香港朋友就看上了这对手镯。 说这是真真一对好宝贝,什么时候老人家要想出了,别忘了首先联系他。 除此之外老太婆还有几件瓷器,看着也是老物件,她说这不过是当年偷偷留下的两只小玩意,更多的东西在特殊时期都被她和兄弟姐妹们亲手打碎了扔到沈河里去了。 扔到沈河里去了,天啊!还打碎了再扔。孟非飞对周格大叫:“你妈真是的,哪怕是埋起来也好啊!白拉拉的扔了,啧啧!” 周格对这些事则完全没有丝毫兴趣,他说他还是见过姥爷的,但是太小完全记不起来了。 周老太婆的父亲,生前就一直对她说不要加入任何派别,不要站队,师范毕业后老老实实的当个老师,过普通人家的日子。 找对象也找个当老师的,永远不要做生意。 前面的老太婆算是做到了,当老师,嫁老师,最后自己没做生意可儿子还是做了生意。 因此老太婆的生意基因也展露出来了,有她参与后的餐厅生意才真正红火起来。 儿子对母亲心里还是惧怕,因为确实没有母亲他的一切好像都真实不起来。 餐厅从一家变成二家三家…每家生意都红火的不得了。 这里面绝对是老太婆的功劳。 起初生意完全不好,老太婆第一件事就是把主厨给换了,菜品特色主打北方特色,采购员也换了新的,每天的菜品必须要由老太婆亲自过问,肉一律用农村收上来的土猪肉,鸡也是,建立完善的产品供应链,同样是北方土菜,只有她家能吃出每个北方人小时候的那种味道。 酸菜一定要真正自己腌的,在大缸里腌上一二个月才能入味,味道一定要浓醇,这样的的酸菜,做出来的酸菜炖粉条,才是最正宗的酸菜炖粉条。 一股浓浓的发酵后的酸味,吃到嘴里那才是在吃酸菜,酸脆鲜爽。但是不是醋和山楂的那种酸,是特有的一种酸味,没有这个味道的酸菜不能叫做酸菜。 从后厨到前厅都找到了可靠的领导人员,对每一个员工都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好的菜品质量加上严格人性化管理制度,细致周到的服务等等,这一切很快就见到成效。 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餐厅就天翻地覆的变化,好像神仙显灵一样,晚饭都要排队等号。 这一切周格看在眼里,心里不声不响也是甘拜下风,对妈妈的经营手段不得不服气。 主要是每天大把收钱的感觉谁不喜欢? 身材高大,五官棱角分明,周格在当时是妥妥地钻石老五。 能攀上这样的枝头孟非飞心里自然有数,虽然跟小金子的男人在财产上不能比,可是外表肯定赢了,绝对也不差钱,综合比较还是不输。 在周格面前,孟非飞就是一只百依百顺的小麻雀,从来没有表现过自己的任何想法,一切都以周格和他妈妈为主,哪怕就是买个水果,也要先想着他们两个人的口味。 除了这些还有各种明里暗里的讨好。实话说她是真心的想走进周家的大门。 每次走进周家的大自然餐厅,面对服务员们对她的恭敬,让她心里得意不已。 这份得意虽然被她压在身体里,但是到底逃不过老太婆的三角眼。 还没过门就一副少奶奶的嘴脸!呸! 周格这个人外表人高马大,但内心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表面上看,他似乎什么都要自己说了算,不管是生活还是感情,生意他都自己闯荡,可是不过是开了头,最后自己却没有能力收尾,走到半路一切又回到原点。 一切都是要交给妈妈打理。好像风筝一样,不管怎么飞,线始终都在妈妈手里。 他与孟非飞的相识也算是他对他妈妈的背叛,母亲要他找一个老师或者公务员,那种看上去本分规矩的女人。 可是他偏不,他就要带回家一个花枝招展的妖媚女子,在妈妈面前晃来晃去。 心想,我就是要恶心你,让你不自在,你喜欢啥我不要啥。 两个人认识没多久就住在一起,孟非飞迫不及待地搬进了周格给她租的小公寓里面去了。 公寓面积不大,装修豪华,房子是沈市的高档住宅,是另一个世界。 搬进去的那个晚上,孟非飞的心情美的跟那天晚上沈河边上的夕阳一样,光彩夺目。 在这之前,她是跟一女孩子合租在一间筒子楼里,黑漆漆的楼道里散发着各种食物的味道,厕所和厨房是邻居。 合租的女孩子才十七岁,自己已经三十岁了,所有的苦只能融化在僵硬的笑容里。 起初的日子里,更多的是两位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男女,住在一起不过为了可以亲密接触,并没有一起过日子的感觉。 就这样同居了大概三个月的时间,后老太婆就找过来了。 用她特有的眼神,把这个小屋子看了透,然后提议两个人搬到平房那里去住。 可是“小两口“商议后,决定还是留在自己的小屋里,周格说如果去了,他妈妈既是不搬过去,也会天天过去。 第16章 两个女人的斗争 对此孟非飞表示非常的理解,她非常理解一个儿子,想要逃离一个女人,而要投入另一个女人的怀抱里的心情。 她把自己贴在周格的身体上,用一种摩擦力告诉他,这个女人才是你的归宿。 身体上是这样的,但嘴巴里是肯定不可以说出来的。 想想哪个女人能说:你要离开你那个妈妈,勇敢的来到我的身边。 “要不我们还是搬过去,她这样做是不是就是接受我了?”孟非飞温柔的声音在周格的胸口回荡。 “要她接受?跟她有关系吗?”周格信誓旦旦说。 “我心里最怕的是你妈不接受我,不用把话讲的那么清楚的,看她的眼神我就知道。她不喜欢我。” “要她喜欢,我喜欢就行。她说了又不算。” “你说的怎么那么轻巧呢?我预感你妈不会同意我们的事。别看她表面上没事,心里算盘早就算好了。我很怕她。” “怕她啥?你跟我过又不跟她过。” 虽然周格说的每句话,都深得孟非飞的心,可是他越这样说,孟非飞心里越慌的不行。 她知道自己是万不可在周格面前,说老太婆半个不字的。 这一点她倒是聪明,不管怎样都是巴结老太婆,对她是俯首帖耳,丝毫不敢怠慢。 对于老太婆的提议,她也点头说好,马上就准备搬过去。 可是周格不去,看他的样子是肯定不会去的,所以这件事她只能这样。 以后再见到老太婆,就说她儿子不同意。虽然这样说不会讨她欢喜,可是也没有办法。 “阿姨,周格说了老房子太大了,两个人浪费,再说那里离我上班的地方太远了。” “没事,我就是提个建议,一切还是你们自己做主。你的工作不就是教小孩子跳舞吗?用得着天天过去吗?还有周格最近店里也看不到他的影子,他整天瞎忙活什么呢?” “这我还真不知道,反正就是跟他的,那几个哥们儿们在一起。” “狐朋狗友,你要管管他。” 听到老太婆这样说,孟非飞心里是一种莫名的喜悦,这不是把自己当作自己人了吗? “阿姨,他最怕的就是你。” 周老太婆嘴里的平房,是她家祖传的老房子,房子有些年份,但是很有感觉,是一间独门独院的四合院。 这是周老太婆祖上留下的,唯一没有上交国家的财产。后来经过翻修改造也是非常舒适的地方。 两扇简单的朱红色的大门很低调,门口曾经有两墩石狮子,特殊时期被搬走了。现在只是一边种了一棵柏树。 周老太婆一直念叨着,那对石狮子的去处。后来经过打听,据说现在在一个古董贩子手里。 院子里面正房是客厅和餐厅,走进去视野开阔,古香古色的家具与室内装修风格浑然一体。 不能说老太婆品味不好,不过过于中式化的风格,让人感觉走进了古装电视剧里面一样。 好看是好看,就是不像家。那沙发椅子坐上去都令人不自在,总是要把自己端起来的一副架势,舒适就更谈不上了。 房子地段绝佳,闹中取静,好多人要花大价钱收购,都被老太婆拒绝了。 她知道这套房子的好日子在后头呢!她要把这个好地方留给周格。 周格没有正式工作,高中毕业就社会上游荡,她要给他留个产业。这套房子是最好的东西。 老太婆本想,等她老了的时候,就要搬到这里,出门不远处就是沈河。 沈河边上的时间,总好像比其他地方的时间,要慢上一些,这样就好像自己的寿命被拉长了一些。 一个极热的盛夏里的一天下午,孟非飞独自一个人,在房间里吹着电风扇,穿着一件粉红波点连衣裙。 连衣裙里面是一件粉红色内裤,这也是她的可爱之处,会将内衣与外衣搭配起来穿。 虽然没有人会在意这一点,可是她自己在意就可以了,她也不需要别人的在意。 电话铃声响起,一般来说这个时间都是周格打过来的。 他昨晚又不在家,说是跟哥们一起去打牌去了。 孟非飞对他这一点也是深信不疑,她去过他们一起打麻将的地方,一般都是在洗浴中心。 里面热气蒸腾,吃喝不愁。 孟非飞抓起电话:“喂,” 对方没有任何回应,孟非飞又喂了一声还是没有回应,接着再一声还是没有。 她放下电话想等会再打过来。很快电话又响起了,在喂了几次以后对方仍旧没有任何回应。 如此反复地来回了三四趟后孟非飞对着听筒大喊道:“说话,谁啊!说话!” 依旧没有任何回应。再次放下电话孟非飞打通了周格的电话:“刚才你往家里打电话了?” “没有啊!” “电话不停的响,接了又不说话。” “打错了吧?不行把线拔了。” “好,晚上你过去吗?” “我不去了,你也别去了吗?在家好好休息一下,前两天累坏了吧!”周格坏笑着说。 “不行,我要去,我把带给阿姨的茶叶送过去,你今晚干嘛?还打麻将?” “我回家,我爸说想我了,陪他两天再回去。好了,我先睡会,太累了。” 与周格恋情,前后断断续续维持了三年多,中间有三个月的时间,是不再联系的,确切的说是周格不再联系她了。 在孟非飞的记忆里,周格是毫无缘由的就冷落她了。 也许是彼此在一起时间久了,也就不再那么敏感,起初孟非飞并没有在意,依旧如往常一般,周六的晚上来到餐厅里。 服务人员依旧如往常一般的态度去招待她,都叫她孟姐,孟姐来了,孟姐好。 小姑娘们一个个的嘴巴都特别甜。 至于新来的,那个大家都叫她小杜的服务员,孟非飞是知道的,来的时间并不久。 小姑娘才十七,人清秀水灵这是肯定的,年龄在那摆着呢!不过孟非飞从来没有想过,这小丫头会成为她日后的情敌。 小杜这姑娘非常热情,跟谁都能聊上,自来熟,笑眯眯地样子也是让人欢喜。 不知道她是天生性格如此,还是后天练就一身本领,反正就是那种社交能人。每次见到孟非飞,她都热情似火的打招呼:孟姐来了,冷不冷?孟姐喝茶,孟姐今天真漂亮…… 小杜姑娘不但模样水灵,嘴巴甜,手脚也麻利,尤其是特别有眼力见,干活儿不等别人开口,她就已经开始做了,眼到手到。 这一点在日后深得周老太婆的心。 放下周格的电话,孟非飞开始准备了。 每次去见周老太婆,她都要盛装出席,一定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 第17章 算命司机 今天虽然周格不去,可是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这一点丝毫不减。 不单要见周老太婆,还有那些莺莺燕燕的服务员们。 她先要洗澡,然后化妆,再吹头发。 前几天刚烫了一个大卷,还染了颜色,老太婆和周格都说不好看,显老气,可是她觉得自己,特别适合这个发型。 只是每次要吹出她想要的效果比较麻烦。 换了发型好像换头一样,想要穿的衣服,也同原来有不一样的地方了。 她翻出两件红色的裙子,在身上比划着,最后选了那条短的,里面的安全裤选了肉色的。 这条裙子是几年前,去韩国游玩时买的,平常也很少穿,确实有点短,稍微大意了,那就露pp了。 这件短裙配她的新发型非常合适,这个发型,要是穿的很啰嗦,就显得整体太厚重了。 孟非飞对自己的穿衣风格品味非常自信。她的确做的也非常不错。 出门前她喷洒了毒药香水,又在镜子里深情的凝视了一会儿,自己的脸部和身体后出门。 坐在出租车前座的她,娇艳欲滴,大红的嘴唇和毒药香水,让司机不停的斜眼偷看她。 “美女,这是要去哪玩啊?” “玩啥玩,去上班。” “哦,上班啊!这么晚了去哪上班啊?” “晚?大哥这才几点?” “这个点都是下班时间。我就是好奇问问,美女,别不开心呀!”司机油嘴滑舌的样子让人很不自在。 “放心吧!我开心着呢!” “那就好,我这人最怕女人不开心。我觉得让女人开心是男人的使命。你说呢?” 孟非飞苦笑说:“说什么?” 司机目视前方右转过来后说:“美女这是要去见心上人吧?” “对啊!去见我对象。” “处多长时间了?看样子时间不长吧?” 孟非飞撇岁说:“这你都看得出来?” “别的不敢说,我见人肯定比你多。”司机斜眼看着孟非飞。 “这倒不假,你们这行那是自然。” “小姐,不,美女,对象是干嘛的啊?” “开餐厅的。” 司机每说一句话就偷瞟一眼孟非飞:“好啊!以后结婚办酒席就有地方了。” 孟非飞笑一笑没再说话。 “美女啥时候结婚啊?” “别叫我美女了好不好?” “那你把名字告诉我。”司机傻笑又瞟了一眼孟非飞。 “谢谢,你随便吧!”孟非飞苦笑了道。 “美女你笑起来挺好看的,多笑笑,干嘛年纪轻轻,就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 “我有吗?胡说。” “你有,不信你一会儿去照照镜子,好好看看,你眼睛里有一股浓浓的——忧伤。” “胡说,我开心着呢!” “你看,这你就不知道了,开心是开心,忧伤是忧伤,两码事。你的底色是忧伤。” “什么意思?我没听懂。我忧伤?你怎么看得出来?” “别急,忧伤不是坏事。我会看相,想听我的一点建议吗?” “好啊!你说说看,我看准不准?” “美女你以后不要穿红色的衣服了。”司机严肃地说。 “为什么?” “天机不可泄露,你自己决定,我只是建议。”司机扭着方向盘二眼瞪着前方。 “不穿红色我就没衣服穿了。” “红色不是一个好的颜色,尤其是你这样大面积的穿在身上,你要是偶尔穿一次倒也还好,真不能整天穿红色。”司机意味深长地说。 孟非飞白了司机一眼不在说话。 司机接着说道:“鬼片你总会看过吧!那些女鬼都喜欢穿什么颜色?一身白一身红对吧?我给你说这不是迷信,红白色真的不能老穿。为你好,别生气嘛!气大伤身。你笑起来很好看。” 孟非飞苦笑说:“你这嘴巴是真能说,你不应该跑出租,去做算命先生肯定行。” “好了,过两天我就改行,到时候记得过来找我,给你好好算一卦。” “我从来不算命,不信那个邪。” “小姐,不,美女,哦,你叫啥名字啊?老这么叫你美女美女的不合适吧?” “合适,就喜欢别人这样叫。” “那好吧!美女,你现在年轻,不信命可以理解。等到了四五十岁的时候,你在想想我说的话,到时候你就明白了。不急不急,日子长着呢!” “你信?那你说说你能活到多少岁?” 司机笑一笑说:“你,呵呵,这叫天机不可泄露,啥都能算,唯独这生与死是不能算的。记住了,美女。” “那你算算我啥时候结婚生孩子?”孟非飞嬉笑着说。 司机转头看了看她又转过去看着前方意味深长地说:“你真的想听?” “那当然。” “想听真话?” “那当然!” “美女,男人你肯定不缺,至于孩子吗?我只能说不容易吧!我这样说你别生气。” “什么意思,我以后没孩子?” “也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比较困难。” “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妇产科大夫?” “我是一个会看相的出租车司机。” “呵呵,当然你们阅人无数。” “这跟看人多人少没关系,主要是一种直觉,你懂吗?” 孟非飞不在说话了,好好的心情被整的一团糟。 “美女你别生气,就当我胡说八道,哥给你赔不是。” “不是,我没生气,你说的也有道理,相由心生。”孟非飞看着窗外飘闪而过的行人。 她突然觉得这样的飘闪而过里面,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秘密,一种刹那既永恒的哲理。 可是她不知道怎么表达出来,但是她其实是悟到了一些什么。 走到门口她就停下了脚步,她拒绝再往里面走,她要转头回到那个她熟悉,和她以为可以掌控的世界里面去。 好比她看到日落,夜晚的黑,她也能感觉到一丝舒服的孤独感,可是却不敢与之融为一体,不,连靠近都不敢。 只是似是而非的感觉到了一点什么,就转身离开。 刚才司机说的话也是一样,她好像明白了什么,却也什么都不懂。她能明白红白色的忌讳,可是她更想让众人,在人群人海里,一眼就能看到自己。 比之这个其他的都不重要。在她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比显眼,更有意义和价值的了。 到了地方后,她在等司机找钱的时候,司机看着餐厅的招牌说:“你在这上班?” 孟非飞:“怎么了,不行吗?” “有缘再见啊!老妹儿。” 嘭的一声关上车门,孟非飞头也不回的,扭着屁股,往灯火通明的餐厅大门走去。 第18章 孟姐冷不冷 餐厅绚烂夺目的光芒,让孟非飞眼睛昏花,她停下脚步努力的睁睁眼。这是新装饰的霓虹灯?怎么这么闪眼呢? 孟非飞站在餐厅前面,她一身紧身红裙,妖娆妩媚的身姿,与闪烁不定的霓虹混为一体,好像她也成了那闪烁霓虹里面的一部分。 这画面分外美丽,孟非飞纤细的身姿,围上了一团霓虹特有的光圈。 只可惜这样的画面没有一流的摄影师捕捉下来,绝对是一张完美的作品。 可惜孟非飞此刻也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美,她只是想起前几天,那个小丫头片子,给老太婆提起过,关于霓虹灯不够显眼的问题,说什么要重新装饰起来。 这闪的人心慌心悸的灯,难道是她们二位的杰作? 旁边的出租车司机,却把这一幕刻在了眼睛里,他看着霓虹里的孟非飞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 孟非飞被口哨声惊了一下转头道:“吓我一跳,拜拜。” 此刻两个人,才真正的面对面,看到了对方的容貌,刚才在车里,孟非飞并没看清楚司机的面容。 原来司机人很年轻,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与他说话的声音和口气很不相符。 孟非飞心想,就这还叫了一路的老妹儿,真有意思。 往日走进餐厅都是大步流星,迫不及待,不知怎么今天,就是有点迈不动步。 沈市夏日的傍晚很是惬意,阵阵晚风,在你的身体上下左右,旋转跳跃,把你的体香,带到其他的角角落落,有点穿花授粉的感觉。 晚风与这个盛夏如一对真心相爱的人。 闷热沸腾了一个白天的热空气,此刻在晚风的轻抚下,变得如此的宁静。 好像一个烦躁不安的人,见过所有不喜欢的东西之后,终于等来了他的挚爱。 在这一刻,一切过往都烟消云散,悄无声息,没有抱怨,没有哭诉,只有安静的时光和清爽的呢喃。 孟非飞突然想起来,明天方元过生日,回想从认识到现在,她们每年都互送礼物,虽然不知道这个约定,能坚持到何年何月? 坚持一年算一年吧!礼物早已经准备好了,至于在哪吃饭都是方元决定,那么今年就来这里不是正好。 想到这里准备给方元打个电话,突然转念一想,那如果来这里吃饭,我岂不是要免单了! 哈哈,算了,免单就免单。 孟非飞开始琢磨着明天晚上的计划。 一定要做到集万般宠爱于一身。要周格对她恩宠倍至,而千娇百媚的她,要以餐厅老板娘的姿态,出现在方元和她男人面前。 方元与她相差十岁,也算小的忘年交。 她听方元说,她的男朋友是弹钢琴的。只是还没见过。 想到这里心情愉悦,她大步流星的走出闪烁的霓虹,走到餐厅的感应玻璃门前。 等候那些小丫头们对她说:非姐来了,非姐晚上好,非姐今天真漂亮…… 嘴巴甜终归还是好的,既是所谓的拍马屁也好,这世间哪个人不喜欢听赞美呢? 赞美和忽悠不同,赞美当然也要合时宜,一味的乱夸乱捧也是不行。 自动感应玻璃门打开的那一刻,一阵清凉舒适的氛围,立刻包住了美艳动人的孟非飞。 今天的冷气温度,比往常要更冷一些,让她不免打了一个寒颤。 门口领位的两位大高个女孩,照旧齐声说:“非姐晚上好。” 孟非飞踩着高跟鞋,走着妖娆的步伐回道:“好好好。” 说完径直走向前去了。 她敏锐的目光,一下子就闻到了一股,不同于以往的味道。 周老太婆和小杜子坐在休息区,两人在宏伟的真皮沙发上有说有笑。 那笑容里面流淌着诡异的旋律。 “哟!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周老太婆看了一眼,妖娆性感的孟非飞微笑说道。 孟非飞淡定的坐下,迅速调整她那招牌笑容:“今天路上有点堵车。” 往常这时候,这个小杜子应该是站在旁边说话的,今天坐在这笑咪咪的看着一切,弯弯的眼睛里面闪烁着无尽的暧昧。 “孟姐好,孟姐冷不冷?要不要我给你拿一件衣服去?”小杜子关切地问道。 哟!平时叫我非姐,今天指名道姓的感觉。 “给,她给我?”孟非飞心里火速分辨出这一字之差。平时都是帮字的。 “好啊!谢谢你啊!”孟非飞只想让她,赶快把她那浑圆的屁股,从真皮沙发上分离出去。 “年轻人就是不注意,以后出门带件外套,这现在走哪,哪都冰凉冰凉的。”周老太婆嘟囔道。 “是的,今天着急给忘了。对了,我一个好姐妹、明天过生日,明晚留个包间给我吧!”孟非飞顺口说着。 “跟杜子说,她现在是领班。”周老太婆说这句的时候,是那样的云淡风轻。 此刻的孟非飞觉得自己的身体,被紧紧的镶嵌在真皮沙发上了。 “哦,是吧!这孩子确实能干,会来事。”孟非飞对着喧闹的餐厅说道。 “是,现在很多客人都认她。你别说,她那一双眯眯眼儿,真是招人稀罕。看着跟招财猫似的。喜庆。” 孟非飞感觉到了很浓的敌意,可是却没有丝毫证据,哑口无言。 她感觉喉咙里面,被什么给堵住了一样,想说什么却组织不出来语言,偷偷的咬了一口内唇后:“明天给我爱琴海那间吧!周格说过,我们两个的蜜月旅行,就去爱琴海。” 说完之后,觉得这句话说的真是有失水准,赶紧又说:“小杜子今年多大?我记得她才十七岁吧?未成年吧!这种孩子确实吃得开。一看就是很早出来混社会。” 周老太婆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一会儿到后厨去吃点酸菜,今天的酸菜炖的特别好。” 小杜子扭转着她一尺八的腰身,从办公室那边走过来,这时候孟非飞才发现这孩子的身材比例是非常惊人,胸部以下都是腿,说的就是她了吧! 她穿着领班穿的工作服,黑色高腰长开衩直筒裙,这样显得下半身,占了整个身体的三分之二。 “孟姐给你。”小杜子把一件男士西装外套,递给了孟非飞。 孟非飞接过来看了一眼后,熟练地披在身上笑一笑:“谢谢。” 这件西装是周格的,可此刻披在身上,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他知道这件衣服除了周格的味道,还有其他人的味道了,她的直觉是杜子,可是毫无证据,完全是女人的第六感。 不管怎样先稳住:“周格几点过来,不说好了,今晚下班要打麻将的吗?” “打什么麻将?麻将在哪?这哪来的麻将?”这话竟然是小杜子,这个小妮子说出来的。 第19章 去看,去生,去死 三个问号,一下子把孟非飞的西装和红裙子全都扒掉了。 她好像什么都没穿一样的,坐在真皮沙发上。 那位周老太婆稳若泰山一样,对眼前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但是她的反应也明明白白,她与小杜子是一个位置上的人了。 这一切转变的如此之快,根本没有给孟非飞丝毫准备和怀疑的时间与空间。 她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该如何面对,只能装傻充愣装作若无其事。 那样子真让人心疼,可是心疼她的人在哪呢?周格你在哪呢? “杜经理,十六号桌的客人叫你过去。”一位服务员走过来说。 “阿姨,我过去看看。”杜子眯眼对着周老太婆说道。 周老太婆微笑回道:“去吧!” 转头看了一眼孟非飞:“别忘了跟杜子说你明晚要包间的事。我一会儿去西边看看。” 周老太婆的这几句话,莫名的又给了孟非飞一些勇气一样,她僵直的身体软了下来:“好的,阿姨你吃过饭了吧?” “嗯,你饿了,就去吃点。”周老太婆起身离开。 “嗯嗯,我一会儿就去。特别想吃酸菜。阿姨你慢点。” 眼前曾经熟悉过的一切,就这样突然变得如此的陌生,好像第一次来到这里,又好像做了一场梦,现在梦醒了,人还有点恍惚。 这种不真实又好真实的感觉让人心碎无奈。 孟非飞孤零零地坐在这宏伟的真皮沙发上,她想给周格打个电话,问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出现在她的眼前。 她想他立刻就出现在她的眼前,然后紧紧的拥抱她,跟电影一样的画面。 孤单心碎的孟非飞,脑海里反复出现这样的画面,周格冲进来紧紧的拥抱她,像曾经无数次那样。 跟原来一样,她瘦弱的身躯已经呼吸困难,她觉得自己正在被一双有力的臂弯包围着。 想的多了,这样的画面一遍遍地浮现在脑海,好像这件事就真的发生过了,对,发生过了。 根本没有能力去记住,到底在这坐了多久的时间,时间突然不存在了。 反正就是她一个人,没有任何人出现过。没有茶水,没有干果点心。 整个餐厅里的每个人,都在有序的忙碌,每个人都默契十足的完成了这场演出。 那么自己也要努力配合大家,把这场戏演完吧! 可是没有剧本,下一步是撒泼打混还是知趣离去,说实话孟非飞真不知道。 可怜的女子,哭不出来,笑不出来,走不出去。 喉咙里生火,咽下去的口水成了辣嗓子的药水。 心底那个微弱,但一直都存在的声音一直在呻吟:起来转身,离去,去找到周格,去看,去死,去生! 绝对无法确定具体时间到底有多久? 孟非飞就这样,坐在真皮沙发上,望着恍惚的一切,这期间没有任何一个人,走过来关心她,或者如曾经那样,给她倒茶换水,嘘寒问暖。 或者走过来跟她随意的打招呼,聊上几句,一切都没有了。 在眼前的景象,变得越来越清晰后,孟非飞起身来到吧台,拿起电话:“你在哪?我现在就过去找你。” 放下电话后,孟非飞又回到了真皮沙发上坐好,跟刚才一样的位置,一样的姿势,她屁股下还保留着刚才的体温。 虽然她心里已经是苦辣酸甜搅拌后的味道,但是在她拼尽全力的调整之后,她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周格从外面走进来后,轻轻悄悄地坐到了孟非飞的身旁。说是身旁,可是中间的距离,是绝对与以往是不一样的。 也许只差了那么几厘米而已。 就是这几厘米,让孟非飞的眼睛一下子湿润了,但是她没有让一滴眼泪掉下来。 “他们不让我走,赢了,不让走。我正准备给你回电话。不说好今天不过来了吗?”周格轻描淡写,欲言又止。 “我刚才算了一下,我们已经一星期没见面了吧?时间真是一个身手不凡的小偷。”孟非飞平稳的说。 “我今晚就过去。” “过去?过去哪?” “你怎么了?” “明天方元过生日,我们请她吃个饭。”孟非飞瞄了一眼周格,几天不见他瘦了。 “好啊,去希尔顿自助餐。”周格看着孟非飞。 “我跟她说好了,就在这行吗?爱琴海。” “好啊!没问题,让他们把包间留好了。” 不管孟非飞心里有多少要问的,可是她知道,她什么也不能问。她知道周格虽然是一个成年男人,但是他真的是离不开他妈妈。 换做别的女人,这会一定是撒泼大骂起来了,可是孟非飞不可能,因为她知道如果那样,她跟周格就彻底失败了。 这两年多的时光,就又跟两天一样的消失了,跟过去所有的时间一样。 她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也许啥事没有,也许周格已经跟那个杜子在一起了。 可是这是什么时间发生的呢?为什么是她呢?一个小小的服务员?一切都无从得知,也无从选择,怎样都一样。 “那明天我们,可以表现的好一点吗?”孟非飞看着周格问道。 “什么意思?我没听明白?表现?怎么表现?”周格一脸茫然道。 “我们一周没见了吧!至少。我都忘了上一次见你,是哪一天了。”孟非飞又说道。 “我一会跟你过去。”周格看了一眼孟非飞。 “过去?”孟非飞低声道。 周格是有听到孟非飞这句话的,可是他并没有回。 他往孟非飞身边似乎挪了一厘米的距离,轻声说:“一会儿一起走,现在就走。” “好。”孟非飞的眼睛一下子湿润了,可是她是不会让眼泪掉下来的。 周格看了一眼热闹喧哗的餐厅,起身说:“走吧!” 孟非飞跟一只受伤的小鸟一样、柔弱的站起来,她确定此刻的周格,再也不会如同往常那样,拉着她的手一同走出这里。 就在站起来的那一刻,大脑突然一阵眩晕,她不知道自己该倒下去,还是坚强的走出去,可是怎么样已经不是她自己所能控制的了。 在转身之间,在门口新装的那些霓虹灯光的闪烁下,她的红裙子像一片红色花瓣一样,落在了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 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医院脏乎乎的白墙,和脏乎乎的窗帘。她感觉到胳膊上一阵冰凉,那是冰凉的液体,正在滴哒哒的流进她的身体里。 “醒了?”这是周格的声音,紧接着就是周格的脸。 第20章 一脸褶子,显老 孟非飞现在住的这个地方,是沈市当时高档的小区之一,一片灰白色的中高层建筑,名字也好听:海云公寓。 小区保安在确认情况后,等了几分钟后,才放方元进去,方元觉得好像去探监。 怎么有钱人都喜欢住监狱?人真是奇怪,只有在监狱里才有安全感? 她这次是第二次来到这里,对这里的环境并不陌生,但也不熟悉。 说起她与孟非飞的交情,也没什么复杂的,两个人都在一个培训中心工作过。孟非飞是舞蹈老师,她是工作人员。 后来方元自己开服装店,孟非飞去文化馆上班,各自为生活奔波,但是两个人的友谊却是保留了下来。 方元走进屋里,与周格简单说了两句话,他们之间见过几次面,但是不熟。 方元知道孟非飞的心思,不可与周格有过多接触,这一点方元自然是心领神会,从来不会打扰。 “过来干嘛?我啥事没有,非常好。周格真是的,干嘛把你折腾过来。”孟非飞此刻,已经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人一下子精神起来。 她见到方元就打算起身下床,被方元拦住了:“你别急,还是多休息。” 看到托盘上的食物,“我先吃两口,下班就赶紧冲过来,饿死我了。” 方元好像啥事没有一样,笑的憨甜憨甜的,这个人本是不苟言笑的,除非是跟很亲近的人,否则是一个高冷的面孔。 她的衣服基本都是黑色,整个夏天就是牛仔裤,黑t恤。 不知道的以为她从来没有换衣服,只是细看才知道那些黑色是不一样的黑,面料不一样,款式不一样,或者质感不一样,但总归都是黑就是。 今天也不例外,一件黑t恤扎进黑色的牛仔五分裤子里面,配了一根漆皮黑色腰带。 这一身衬得她的小细腿雪白雪白的,脸色白里透红,只是她的面颊无肉,看着有点凹陷下去,巴掌脸说的就是她。 看着瘦,但是拍照片好看。 “你吃,赶紧吃,还热乎着呢!”孟非飞依靠在床头上看着一身黑,纤细修长的方元说道。 她更是妒忌她怎么吃都不胖的身体:“吃那么多也不见你长二两肉,真贼。” “这不能怪我吧!大姐!啥话都是你们说的,在我这根本就不存在胖瘦的问题,我从来没有觉得谁胖,更不觉得谁瘦,问题都是你们说的,整的我有罪似的,我吃点东西怎么了?吃也不行,不吃更不行。吃了你们说我贼,不吃我饿死咋办?”方元在熟人面前话比较多,不熟就相反。 对于方元的性格,孟非飞心里还是喜欢的,她喜欢方元的不卑不亢,不慌不忙。 换做自己就不行了,无法掩饰的慌张,早已经写满了她的全身。 方元定是一眼就瞧出来的,只是她不会让孟非飞变得更加慌张,所以云淡风轻,谈笑风生。 “对了,今天馆里领导来视察工作了,那个聂老太婆你知道吧?你见过她吧?她走进来前,要等着大家准备好了,列队迎接,经理说稍等,她就站在哪一动不动,等队形整齐了,她再走进来,那家伙一脸的红光,好像国家主席来视察一样。啧啧,心里到底是缺点啥呢?”方元一边吃一边说着单位上趣闻。 她们工作的舞蹈培训中心,是沈市文化馆下面的单位,不过她们两个人都是临时工,当然培训中心几乎都是临时工,主要管事的几个是正式工罢了。 聂老太婆是沈市文化馆的馆长,年纪不到五十,可是长得像六七十,是沈市小有名气的作家,写过长篇报告文学《沈河情》。 当然她写的书可不止这一本,还有很多。只不过不是什么畅销书而已。 她还是沈市作协的副主席。还有几个各种协会的主席或者副主席。 聂老太婆真名叫做聂玉琨,笔名聂海燕。 圆润的脸庞上镶嵌着一双青蛙眼,有点龅牙,主要是皱纹多,一脸褶子,显老。 这个还真不怪她不保养,主要是遗传,看了她父亲的脸,一切就都有答案了。 可是聂海燕还是会扬长避短的,她脸不行,但是身材好,不,应该说是非常好。 她的身材,不输舞蹈培训中心的那些个老师们的身材。所以聂海燕很会穿衣服。 关于穿衣服这件事,看来是可以训练的,聂海燕的衣品极高,肯定超过她的作品。 她的衣服也是极多,肯定是她作品的百倍,千倍。 每次聂海燕去到培训中心,方元的眼睛都会在她的全身上下,搜索一番,然后内心惊叹:是真的好看啊! 有一次她穿了一套墨绿色的金丝绒套装,一双带着金色金属蝴蝶结的高跟鞋,一个紫色的链条包拿在手里,一串不规则的长项链在胸前舞动。 墨绿色与紫色,还有那些金属质感的东西点缀其间,这一身真是绝了。 虽然聂海燕脸上褶子多,可她却留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发型,那种齐刘海的学生头,她把她的头发打理的也是精致至极,头顶上总是散发着淡淡的光环。 这样的身材,衣品,发型使得她的气质非常高级,至于脸上的褶子,只要她不大笑,在保养品和美容院的呵护下,也能说得过去。 不过那些褶子,成了她人攻击她的,一个武器罢了。 培训中心的人每每谈论到她,最后都会带上一句:“那一脸褶子,她到底多大你们知道吗?” 女人多的地方就是如此,闲话多,是非更多。 而女人观察女人,更是比一般男人要精确细致入微,她们可以把一个女人,微乎其微的地方看个究竟,哪怕她嘴巴里面长颗痣,都逃不过她们的眼睛。 一女老师一边喝茶,一边跟另外一个老师说:“那谁卖新车了,你看见了吗?” “谁啊?” “两腿中间有个空的那位,真是很奇怪的样子,还老喜欢穿裤子。” 女人谈论女人就是这样,把你夸的跟一朵花似的,其实早就在你身上找出了问题了,不过这些问题是要压箱底的,要在特定的时候,才能拿出来的。 一脸褶子,两腿之间的空隙,口臭……所有这些都会在一个无比恰当的时间,脱口而出。 而且说出来的口气,一定跟夸你漂亮的时候是一样的语气,只是内容不一样。 而听到的第三个女人,定是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但是方元不是,每每听到那些女人对女人的评价,她都想自己肯定也是被她们嘲笑的对象,不过她当然不在乎。 不在乎的原因,是她从来不会那样去评价别的女人。 事情的本质就是这样,你在乎的东西,往往是你玩弄的东西。 方元可贵的品质就在这里。 她知道有人说她,可是即使这样,也不能让她违背自己内心去反击。 她可以去直接指出她们这样说不对,但是她不会以同样的方式去反击。 这就好比别人骂人,你也要跟着骂,还是你要指出骂人是不对的! 也许这样说不准确,但是大概就是这样。 第21章 辛劳平凡生活的疗愈场 虽说是盛夏,可是沈市的气候,温差比较大。 此刻窗外已经是漆黑一团,各家各户昏黄的灯光,与自家屋子里的一切,都毫无关系,周格依旧在客厅熟睡,孟非飞方元两个人,在卧室里闲聊。 孟非飞要方元到床上,陪她一起躺下,被方元拒绝了。 两个人虽然是好朋友,但是方元是抗拒,与人有一些肢体上的亲密接触,好朋友之间好久不见,要拥个抱,她也不过是轻轻地做做样子。 在她的世界里,人与人之间是要保持距离的,这一点她自己心里清楚,可能别人并不了解。 即使是两个女生,也不可以随便的躺在一张床上睡觉。 能跟她同床共枕的女人,目前为止只有妈妈。 “你那个裁缝现在咋样?走了多久了?去哪了?”孟非飞问道。 “快一年了,好久不见,甚是想念。”方元回道。 “那个裁缝”是方元的男性朋友,说男朋友似乎也不完全,更像是蓝颜知己。 他名叫赵乙木,是一个从小就跟着母亲做衣服的小裁缝。 方元跟他从小就认识,并不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那种。 那时候赵乙木妈妈的裁缝铺子,就在法县棉纺二厂的家属区里面。 方元二厂生,二厂长,在她的记忆里,她的世界就是二厂,小时候,有很长的时间里,她甚至都没有出过二厂的大门。 而赵乙木家的裁缝铺,是方元最难忘的回忆。 一间平房里挂满了衣服,头顶上都是挂起来的衣服,屋子里一股子面料的,糊吧味儿! 赵乙木妈妈的手艺高超,任何东西到了她手里都能焕然一新,除了做新衣服,她最拿手的就是改衣服。 二厂里的每个女人,都喜欢进她这间平房里,并且迟迟不愿离开。她们在这屋子里碎语闲言,嗑瓜子,来回试穿各款衣服,来回照镜子。 那场景跟外国电影里,那些上流社会的、贵妇们的社交圈,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这个世界其实很多东西的内核是一样的,只不过外包装不一样,所以就不一样了。 方元八九岁就是这里的常客。 她能找到各种理由来到这里,为自己的衣服,为她妈的衣服,为七大姑八大姨等等的衣服。 总之她就是喜欢往这里跑,喜欢这裁缝铺子里,挂满的衣服和面料的糊吧味,她也喜欢听那些女人们谈话的内容。 当时似懂非懂,但多少年以后她都懂了。 她枯燥的童年时光里,因为这间裁缝铺子,而有了不一样的光彩。 她在这屋里,听到了二厂里的所有故事,丑陋和美好的。 都说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多,可是没有女人,这个世界就没有了颜色,没有了吵闹。 这句话好像是冰心奶奶的文章里面说过的,现实世界也的确如此。 她在这间屋子里,第一次听到某个女人出轨的丑闻,也听到过某个女人的男人,与某个男人的女人的丑闻,第一次见到两个女人,因为一个男人大打出手。 婆媳关系,姑嫂关系,后妈后爹,姐夫与小姨子……那些普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里被放大再放大,都变得不普通了。 方元第一个现实生活里的偶像,就是赵乙木的妈妈。 一位身材娇小的南方女人,说的话也是南方话,但是丝毫不影响,她与一屋子北方老娘们的交流。 只是在一屋子北方老娘们的唾沫星子里,赵乙木妈妈,总是那么端庄大方,又通俗易懂,她不卑不亢,既不过分清高,也不过分世俗。 最喜欢的是赵乙木妈妈的穿着,它似乎有一种魔力般,总是能把普通的东西,变成神奇的东西。 一件普通的碎花衬衫,别人怎么穿都免不了土气,可是到她身上就洋气。 后来方元明白是赵乙木妈妈会搭配,她总是能把普通的衣服,和不普通的东西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碎花衬衫要与一件艳丽的半身裙搭配在一起,而不是一条普通的黑色直筒裤。 关键点是她的碎花衬衫的扣子,一定要解开两颗,若隐若现的漏出里面的蕾丝花边。 而且她还会把普通的扣子换成漂亮一点的扣子,这一点她近水楼台,她家有各种各样的扣子。 这样一个孤身带着儿子,从南方来到北方,开裁缝铺子的女人,带来了那么多时尚的色彩,她与这里不搭配的口音和身躯,都因为她的个人魅力而烟消云散。 她不但能干,时尚,还暖心。 她的出现给法县棉纺二厂,带来了一股清流。让那些烦躁泼辣粗糙的女人们,开始温暖靓丽起来。 等到方元成年之后,再遇见更多奇怪的人,她越来越可以感受到,赵乙木妈妈性格的魅力。 她明白为什么全二厂的女人,都敢在她那里,肆意的说着别人的八卦绯闻。 那是因为那些八卦绯闻,到了赵乙木妈妈这里,就是它们的归宿了。 这间裁缝铺就是她们口无遮拦的终点站,也是她们辛劳平凡生活的疗愈场。 每个女人带着苦闷钻进来,最后却一身愉悦的离开。 她们回到各自的家里,去面对暴躁的丈夫,唠叨的婆婆,泼辣的小姑子……可是她们好像在这间裁缝铺里充了电一样,一切都不是问题了,起码暂时不是问题了。 方元觉得是那些美丽的衣服,给了她们力量,更是赵乙木妈妈知心的话语,给了她们信心。 赵乙木妈妈总在轻声细语间,又诚意满满的回复着,每一个女人的话,关于衣服,关于生活,关于男人。 方元记不清楚,赵乙木妈妈具体说过些什么,可是她那淡定坚毅的眼神,一直在她心里,伴随她童年到青春期的时光。 那时候赵乙木属于半辍学在家,跟着妈妈做衣服,母子二人相依为命。 但是并不凄苦,反而这间屋子里是全二厂最欢乐的地方。 至于赵乙木辍学的事情也没人关心,方元也不觉得有啥问题,很自然的一件事。 只是多年以后赵乙木对她说过,他很想上学的,但是他觉得帮助妈妈更重要,妈妈后来也想让他上学,但是他的手艺越来越好,就这样耽误了。 赵乙木身材孱弱,又瘦又小,可是眼睛明亮,黑白分明。 头发又黑又亮,鼻梁高挺,除了身高不足之外,他成年后的样子真的是帅的。 最难得是赵乙木的裁剪手艺越来越强,他无师自通,举一反三,任何款式他看两眼就可以自行裁剪,而且做出来的东西,比商场里面的那些成衣,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不管是缝纫技术,还是裁剪技术他都熟练掌握,游刃有余,她的手在面料上有着神奇的魔力,再普通的东西,都可以变得不普通。 一块纯黑色料子,最后做出来的衣服,让厂里的妇女穿上后,立刻蜕变,走路的姿势都不一样了。 这对母子的裁缝铺子就好像一面使女人变美的镜子一样,充满魔力。 在各色女人堆里长大的赵乙木,气质高雅,内心温柔善良,由内而外散发着艺术家的气息。 他的艺术气质是浑然天成的,不是艺术院校里培养和包装出来的那种气质。 赵乙木终年一身黑色,虽然黑色并不适合他孱弱的身板,这样使他看上去更加孱弱。 可是却也有着一股暗暗的力量,围绕在他周围,一种谁也看不见的力量,一种暗力量。 如同黑夜里躲藏着的力量,黑的力量。 不知何时起,方元开始偷偷地模仿赵乙木,模仿她的穿着,模仿他的喜好。 她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人的背影,才是最迷人之所在,而无数人只看到自己的那张脸。 每次走进裁缝铺子,赵乙木孤独伏案工作的背影,深深地刻在了方元的心海,一个孤独的,黑色的,孱弱的背影。 而方元是最能看到赵乙木的这种气质的,她对赵乙木更多的,是一种伯乐之情,欣赏之情,而不是男女之情。 这一点他们两个人彼此都懂,这一点也是真是难得。 所以很长时间,他们对彼此都无比珍惜,是一种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的珍惜,无关爱情友情亲情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第四种情感。 他们默契十足的守护着这份情感,直到某一天晚上他们犯规了。 第22章 性感是带劲的 过去的时光总是会在某个瞬间,猝不及防的抓住了你,像一个从暗处窜出来的野鬼。 关于赵乙木的一切,方元似乎已经忘记的差不多了。 可是今晚在孟非飞的卧室里,曾经模糊的一切,又都真实起来了。 第一次见到赵乙木的样子,方元肯定是不记得了。 莫名的想起,第一次见到张景波的样子,张景波的服装店,是在法县最时髦的地方。 服装店一家名叫特别特,一家名叫梦特娇。 是整条街上最高档的地方。 冬天卖貂,夏天卖丝。 头两年,其他店是不可以卖貂的,只有他可以,等他赚的差不多了,其他店也陆续有貂出现了。 不过也不会那么肆无忌惮的卖,跟他家的货色规模,不可同日而语。 法县女人穿的第一件貂,几乎都是特别特的。至于那间叫梦特娇的里面,只卖一种叫做梦特娇的衣服。 是一种有点像polo衫一样的衣服,特别厚实,又有垂感的黏胶质地。 当年法县的男人女人们,必须要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否则你就不是法县人,你就见不了人。 法县历史悠久,地方不大也不小,主要的商业街,就是东西两条大街,东街主要是服装饰品,西街是烟酒食品。 卖服装,张景波绝对是老大,不过他涉及的产业不止服装,他还有入伙歌舞厅的生意。 至于他到底有多少钱,谁也不知道。但是他媳妇穿的绝对是非常的时髦,最新款的貂,中长短款都有,各种金链子大珠宝,也绝对是一样不能少。 张景波的媳妇,在法县拘留所上班,一个堂堂的人民警察,嫁给了一个开店的混混,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却也浪漫十足。 表面上两个人看着感情很好,拘留所的媳妇,一口一个景波景波的到处叫着。在单位也是,我们家景波长,我们家景波短。 警察媳妇长的人高马大的,永远扎着一根又粗又高的马尾辫子。 亮堂堂的额头从远处看,犹如一盏路灯。五官端正,就是都比较大,眼睛尤其大,跟牛眼一样。 嘴巴也大,属于那种薄唇大嘴。 鼻子很高,不像是中国人的鼻子,这是因为她有四分之一的俄罗斯血统,她的姥姥是俄罗斯人。 她的发质特别好,不是纯黑色的,细细看是深棕色。 大红色的口红,和一根快到腰间的马尾,是她每日必备的招牌形象。 穿上警察的制服,加上一双高跟锃亮的小皮鞋,从走廊里咔咔地走过来,也是英姿飒爽,魅力十足。 警察媳妇大名唤做高贾,父母名字各取一字,倒也比较别致。 高贾生的人高马大。 可身材比例好,腿长,她的身体很是随了她姥姥了,是欧洲人的身材。 脸蛋也好,既不像东方人那样平,也不像欧洲人那样翘,混合的特别好。 这样的混血女子对于中国男人刚刚好,看着是个中国人,可是又总觉得多了些神秘感。 至于她是怎么跟张景波,这个东街混混走到一起的,说来也不是什么故事。 不是如电影里那样,警察爱上了罪犯,主要是就是男女之间起了化学反应,欲罢不能。 一个艳阳满天的金秋午后,高贾走进张景波的服装店里,这里看看,那里看看,她完全没有在意,收银台后面的张景波。 张景波倒是一眼认出了她,故意按照平常的招待方式说:“随便看看。” 高贾丝毫不理会他的样子。 指着一件玫红色的高领毛衣问道:“这个多少钱?”她的口气倒像是在问那件毛衣,而不是在问人。 “这件不要钱。”张景波看着她笑眯眯地说。 高贾猛的回头看着他,并没有特别吃惊的说:“啊呀,怎么回事?这是你的店?” “想不起来了是吗?你贵人多忘事儿,哪能记得我这个小疙瘩。你穿着肯定好看,要不试试?”张景波面带微笑。 这笑就是他的杀手锏,尤其是对女人来说,一个能这样会笑,爱笑的男人是难以抗拒的。 看着眼前的他,和他的笑容,你很难想象,他是一个打架不要命的人。 即使以后知道了,那也不过是为他的魅力锦上添花了。 一个笑起来那么好看的男人,打起架来还不要命,这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啊! 高贾云淡风轻,一副坐怀不乱的模样:“你这里东西不错,品味很好呀!都是你自己上的货吗?” “这屋子里的每一根头发都是我的,不过待会你的头发,要是留在这里,我就把它收好,珍藏起来。”张景波目不转睛地盯着高贾说。 高贾年纪本来就比张景波大三岁,对于他的这些花言巧语,还是有分辨度的。她白了张景波一眼,把毛衣扔到柜台上面:“就它了。” “你确定不试试?不试试你怎么知道合适不合适,暖和不暖和?”张景波这话挑逗性极强。可是高贾根本不吃这一套。 “我买衣服从来不试,试它干嘛?脱来脱去多麻烦。自己的眼光都不相信,还买衣服干嘛?” 张景波对着高贾,意犹未尽的笑了笑,眼睛不免对这个女人多看了几眼,上下求索一番。 块头是大,可是不堵人,大腿粗壮可是非常性感,普通女人的腿没她这么性感。 大腿肉非常结实,肌肉线条流畅,摸上去肯定极其有手感,不像很多小女孩一样,软绵无力。 这个女人很有劲,这是一个带劲的女人。跟她在一起不管在被子下面,还是在椅子上面都会是热乎乎的。 性感不是软绵无力的,千篇一律枯燥无聊的,性感是带劲的,有力量的。 性感这个词跟生命力有关,生命力不是活着,活着就是活着,生命力却是另外一回事。而高贾是带劲的,有生命力的,她是性感的。 关键是她那血红色的大嘴,任何一个男人都会毫不迟疑地钻进去。 两个壮年男女,在这三言二语间,已经是眉来眼去,欲火难逃早已经把彼此的心思和身体看个通透。 “你这身高怕是有点小,我给你换个大一号。”张景波拿起玫红色高领毛衣说。 “放着,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想说我胖是这个意思吗?” “不是胖,是有劲,我看挺好,瘦了吧唧的不好看,尤其是有些小姑娘们,那腿跟麻秆似的,太难看了。” 第23章 再送你两姑娘 张景波还想说,你看你这大腿多来劲,他说话时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高贾的身体。 不是大腿就是大嘴大鼻子。 不过这一会儿时间,他就真的对这个女人着了迷。他心里嘀咕着:就是她了。 “油嘴滑舌。” “那天要不是看到你了,我早就把她办公室给砸了,你信不信?不懂事,狗眼看人低,我他妈的最烦这种人了。狗仗势,不就穿身皮吗?装什么大尾巴狼啊!要不是看她是个女的,我早干她了。” 高贾:“哦,原来你不干女的。” “误会误会,大姐,你逗我玩开心吗?”张景波的心已经痒痒起来了。 “包起来,多少钱?”高贾准备刹车了。 “提钱伤感情,下次请我吃饭就行。” 张景波把毛衣折叠好,放进袋子里。 看着他叠衣服的手法,高贾又说道:“你手真巧,对了,我有男朋友,你别胡思乱想。” 张景波两手摊在柜台上摇头叹息:“能不能不带这样欺负人的,敢情你到我这,就是来逗我开心来了?我可是动了心了,不开玩笑的,见你第一眼我就不行了。这事儿,你好好考虑一下,至于你的那位什么男朋友、女朋友的,我告诉你,有我没他,有他没我。你掂量掂量吧!不开玩笑。” 高贾夺过袋子,扔下200块钱,说了一句拜拜,转身离去,留下一个健硕潇洒的背影。 这一别二人各自忙碌一段时间,并无消息。 张景波在法县拘留所算是常客,那天他本该签字出狱走人,可是因为一点小插曲,与一个新来的女警,发生了点小摩擦。 高贾过来劝说,这样两个人有了初见。 这天张景波又来到法县拘留所,穿着一条从广州买的,最时髦的牛仔裤,膝盖上有轻微的磨破的那种款式,不是后来很夸张的那种破洞款。 上身是一件格子西装,里面圆领黑色紧身t恤。 西装的款式短小修身,一看就是南方货,胳膊肘那里还有一块麂皮布丁。 鼻子上卡着一副雷朋太阳镜,脚上是轻便休闲小白鞋。 到底是卖服装的,捯饬一下就与众不同。 当他走进办公楼,门口警察热情的跟他打招呼,他问:“高贾在吗?” 他得意地迈着,他独有的潇洒不羁的步子,走进了走廊里面去了。 光线突然暗下来,他也没有摘掉眼镜,继续踱步向前,寻找目标。 一个男人的声音高声喊道:“嗨,傻逼,装什么装呢?你瞧你那六亲不认的熊塞。” 男人站在一个办公室的门口,探出身子对他又喊道:“这呢!能不能把你的破眼镜给我摘了,看得见吗?当你是港台明星呢?” 张景波立在那里,狐疑不定,眼前一片黑漆漆的,啥也看不清楚。 他顺着声音望过去,看到门口一个黑影,对着他又大声说道:“还特么的在那懵圈呢?这呢?” 张景波慢慢悠悠地摘下墨镜:“我他妈的就说,谁他妈的胆这么大。” 完了走过去握着男人的手:“哥,咋在这呢。怎么换工作了?还是换地方了?” 男人给他一拳:“你瞧瞧你这德行,穿的跟个山炮似的,你干嘛来了,进来了还是泡妞来了?” “别胡说,我税务局报税去了,顺道过来看看。” “想睡(税)谁?我媳妇这里的,我让她给你串逗一下。”男人又给了他一拳。 “你媳妇在这上班?草,你咋不早说呢?以后再进来,给我个单间。”张景波笑着说道。 “草你大爷,再给你送两姑娘,行不行?”男人又给了他一拳。 最后这一拳打的张景波,往后退了一步,他脸色有点难看。 但是还是笑着说:“哥,你特么手劲真大,怎么着,都是在所里打人,练出来的吧!” 男人穿着一件棕色夹克,里面是polo衫,蓝色裤子,黑皮鞋,典型的法县风格,头发黝黑发亮,没少摸头油。 男人大名很简单:王大龙,法县东街派出所副所长。 这一点张景波从来不干,他从不抹头油,他要他飘逸的头发,随法县的西风舞动。 他不穿盖住脚踝的裤子,不穿熨烫出裤线的裤子。虽然大家都穿,人人一条裤线裤子,但是他不要。 他要的裤子一定要合身剪裁,裤脚不能太长,要露出一点点脚踝最好,这样会显得他高一些。 他最大的缺点就是身高不足,只有一米七二,高贾一米七五,可是看上去整整比他高上一头的样子。 而高贾永远都要穿高跟鞋。 王大龙说:“赶紧办事,完了跟我媳妇一起吃饭去。瞧你那干巴样,能睡小姑娘吗?” “别说小姑娘,你都没问题。” 王大龙又给了张景波一拳。 这一拳虽说温柔了很多,可是一个一米八几的大老爷们,来来回回给了他好几拳,让他心里还是非常的懊恼,换做别人这样,他早就砖头伺候了。 但是这位不同,这位是警察,还是曾经帮助过他的警察。 一年前张景波因为打架,被关进了拘留所,进去了以后,里面有一位是他打的那个人的哥哥,他把那个人打的据说不能干那事了。 弟弟不能干那事了,拘留所里哥哥不干了,这可是我弟弟生平最大的爱好。 我们兄弟从小就是孤儿,弟弟是哥哥唯一的亲人,唯一的亲人不能干那事了。 这对于哥哥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仇必须要报。怎么报?让他也不能干那事。 张景波这时候,只是一个小混混,对方的兄弟可是东街双雄。 他竟然敢把其中一雄的小弟弟,给废了,这件事倒也成就了他的名声。 不过打了没有哥哥庇护的弟弟,似乎有点不那么威风。 哥哥在拘留所里已经呆了大半年了,刑期还没定,不管怎样哥哥怕是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离开这里回到东街去了。 哥哥从小混迹江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混。 不管在东街还是这里,他都是老大。 他知道这是报仇的好机会,恐怕他也只有这一次机会了。 他杀了人,即使死不了,想要再回到东街,也得是二十年后的事了,那时候他五十多,不知道还能有力气为弟弟报仇不? 二十年这个世界会有怎样的变化呢?谁知道呢? 第24章 中了那个妖精的毒了 “媳妇,这位认识不?以后再进来单间伺候,他要小姑娘陪着。” 高贾在法县拘留所,就是一个普通的警察。 王大龙在这里,倒是一副很嚣张的样子,当然王大龙这人走到哪里都很嚣张。 张景波知道王大龙的父母背景,但是他故意不去了解那么多,他本能地把自己与他们划开界限。 虽然可以勾肩搭背,吃喝玩乐,但是毕竟人家是公家的人,自己说好听的是东街一个个体户,说不好听的就是一个混混。 人家穿着制服,拿着俸禄,人家是国家的人,不管高贾,还是王大龙。 所以国家的人,自然是要跟国家的人在一起的,这就是门当户对。 张景波你到底还是想多了。以为自己穿的人模狗样的,就能顶上人家那身制服了? 高贾回头对王大龙说:“你们认识啊?” 王大龙说:“你们也认识啊?” 高贾看了一眼张景波说:“这里谁不认识他?” 王大龙说:“那是,这不回来睡小姑娘来了。是不是新来的那位?” 张景波:“别胡说,我啥身份我自己不知道。” 高贾甩着她那跟马尾巴一模一样的马尾辫子说:“你们啥时候认识的,我怎么不知道?” 王大龙:“那说来就是故事了,让他给你慢慢唠。媳妇,一会儿叫上那个新来的小妹妹一起,咱一块大三元。” 张景波说他先去办事,客气的跟二位点头示意先走。男人指着他说道:“不许走,一会儿,大三元。” 张景波点头说:“我去找小妹妹唠唠,完了就回店里,没人看店。” 王大龙大吼一声:“王八犊子,偷偷摸摸地去哪啊?” 张景波媚笑道:“你不明明白白的吗?去泡小姑娘啊!” 高贾:“你们两个注意影响,这啥地方?泡泡泡的,给你们泡茶去。” 张景波连忙摇头:“不敢不敢,我没那个命喝。” 王大龙冲着高贾说:“媳妇,你那天说的那件毛衣,是不是就是他店里的?” 高贾看都不看张景波笑着说:“我也不知道谁的店,反正品味不错。对了你的店也在那?叫啥名?哪天也去逛逛。” 张景波诡异地苦笑了一下:“特别特。” “那好像就是你家的,衣服真不错。在咱法县能看到这样东西,真不容易。”高贾喝了一口茶低头说。 王大龙:“以后给我媳妇办张金卡,你那最高可以打几折?” 张景波:“说这些见外了不是,只要真是你媳妇随便拿。” “媳妇听到了没有?”王大龙转头看着低头喝茶的高贾。 高贾抬起头来:“什么?我没听清。” “以后特别特的衣服,你随便拿。”王大龙看着高贾说。 “还有这好事?完了你付钱?”高贾笑说。 张景波连忙说:“这可以,你媳妇随便拿,你一个月跟我结回帐,完了你跟你媳妇,再请我一顿大三元。对了哥,你啥时候结的婚?你也没给我正式介绍一下。” 张景波看着王大龙,又瞅了一眼高贾。 王大龙的眼睛布满了红血丝,张景波又赶忙说道:“你昨晚没睡好,眼睛血红血红的,注意身体啊!” “昨晚跟东街老刘打麻将了。今早才散场。” “我还以为你媳妇折腾你了。那你还不赶紧休息休息,还大三元,赶紧回家睡觉去吧!我也回去看店去了。你让你媳妇看看你的眼睛,都充血了。”张景波关切地说。 两个男人口中的媳妇二字,说的数量倒是差不多,不,统计下来这两个字,出现在张景波的嘴里更多些, 即使是张景波,也没有故意从嘴巴里说出这两个字,但是结果还是导致王大龙,不想再说这两个字。 他无意识的把媳妇变成了一个单字:唉。 “唉,你看看我眼睛严重吗?”边说边把身子往前凑了过去。 办公桌后面的高贾,依旧是一脸平静,好像这两个男人,跟她都没有什么关系一样:“还行,睡一觉就好了。” 王大龙:“今晚你搂着我睡,好的更快。”说完顺手摸了高贾的脸颊。 这一摸,却是让高贾伟岸的身躯,下意识地往后一闪躲。随即又给了王大龙一拳:“滚犊子。” 眼睛更是不知觉的,瞟了一眼张景波。 张景波目光呆滞的望着他眼前的白墙,墙上是一副规章制度准则。 他也是下意识什么也没看见一样。 “那行,我回去休息休息,大三元下次补上。不行就这周末吧?你不是下周要去上海学习吗?给你送行。”王大龙看着高贾说。 “我随便,哪天都行。”高贾看着张景波说。 “好,那就周末晚上吧!”张景波看着王大龙说。“那我先走了,不打扰你们了。” 离开拘留所,温暖的阳光照在张景波的全身上下,他被这阳光照的很自在,本应该坐个三轮车回去的路程,改成了步行回去。 他想与这阳光多呆一会儿。 虽然阳光并不是法县的稀罕物,几乎一年到头天天都有。 可是刚才在高贾办公室的时间实在过于阴暗了。他想晒晒身上的阴气和霉气。 这条路是法县最美的一条路,东二大街。 道路二旁都是高大粗壮的杨柳,微风拂过,人和建筑物,都在杨柳枝条里,若隐若现。 此情此景,忍不住想起古人的诗句:杨柳依依,简简单单四个字,却是至情至美。 张景波从来没有这样,独自在这条路上走过,都是骑车,坐车路过。 今天这么一走,觉得这里的景致恍若置身异乡,丝毫没有法县的粗厉,满眼都是江南的幻镜。 在这恍惚间、远处走过来一个穿着红色碎花裙子的小女孩,看样子十六七岁的样子。 站在杨柳下,柳枝的嫩绿倒映着她细长的身姿,圆润饱满的额头上是跟高贾一样的黑马尾。 嫩绿,鲜红的碎花,高耸的黑马尾,安静的女子,随风飘动的柳枝……这眼前的画面,一下子把张景波带进了电影里一般。 他摇摇头苦笑一下大步离去,虽然在走过女孩的身旁时,还是忍不住瞄了一眼,但是他并没有如他原来那样,要吹个口哨,喊一声:老妹。 他在心里暗自嘲笑,自己这是中了高贾那个妖精的毒了。 算了,女人这东西还不有的是,心里越是这样说着,可是越是苦闷。 那些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姑娘,到底没有这样的魔力。 越是得不到的就是越惦记。 第25章 张娜娜 高贾这个妖精他是惦记上了。 他感觉到高贾对他也是有感觉的,不管是那天在店里,还是刚才在她的办公室里。 他都能感觉到高贾身上的躁动和不安,还有一丝冉冉升起的小火苗在蔓延。 只是再怎样也不能确定,他可以拥有她吗? 王大龙的父亲是法县的县委副书记和县长,妈妈是政法委的,就这一点,这个故事就不可能开始。 可是这人世间,唯独男女之事,最难以捉摸,真爱上的男女,是世上最不可思议的生物。 真正的爱情一旦发生了,什么世俗问题,都会被抛到九霄云外。 至于这种感觉能够保持的长短,就不得而知,或许那是另外一件事,但是在发生的当下,一切都是拿他们没有办法的。 就是刀山火海,也要奔向那个人的怀抱里去的,要跟他水乳交融,跟他海枯石烂,跟他地老天荒。 任金钱名利这曾经为之疯狂的一切,瞬间灰飞烟灭。 可是实话实说,高贾和张景波表面上看都不是那样的人,可以为了爱情付出一切,抛弃金钱名利? 怎么可能?张景波对赚钱这件事,那可是要钱不要命的。 他小时候是真的穷怕了。他记得母亲为了给他交二十块的学杂费,那受尽屈辱的脸庞。 自己只有一条可以穿出去的长裤子,剩下的都补着补丁,或者被母亲精美的针脚,细密的隐藏起来了。 他曾经看着隔壁邻居家小孩子吃方便面,而偷偷咽了一肚子的口水,以至于他最后感觉肚子里很饱。 好不容易熬完初中毕业,他就开始跟着东街的混混们混起。 他没有所谓的资本,只有一双拳头,在几次打架的过程中,渐渐地建立了一些威望,就是这个人敢下死手。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打架最怕什么人,不要命的。张景波就是。 至于他到底是不是真的不要命,他心里有数,他当然要命,不过要表现出不要命的样子出来。 一定要情真意切,要让对方觉得你真不要命,至于怎么表演,这就是他的独门秘籍了。 不管怎样,他是真的在法县东西二街出了名。 一个打架不要命的,十六七岁的小伙子,哪个青年人,中年人不心里抵触不要命这件事。 其实张景波不但要命,他在骨子里是非常惜命的。 因为他知道,他老娘就他一个依靠了,自己真死了,老娘就是一个孤儿了。 他不会让这件事发生的。可是打架毕竟是一件危险的事,既要赢,又要保命,该怎么两全齐美呢? 张景波知道必须要强壮自己的身体,别看他瘦了吧唧的,他从小就偷偷跟随,法县唯一一个有功夫的老头学习武艺。 老头虽然没有很认真的教他,这几年的指点,却也使他的身体越来越壮,一些格斗技术也是略懂七八。 加上自己勤学苦练,比之街上的那些整天吃喝玩乐的混混们,他一个人打三四个也是可以的。 “叔,我想去广州。”张娜娜对张景波说。 “你爸妈肯定不同意,这事儿我也做不了主,得听你爸妈的。” “爸妈其实肯定是希望我走的,这样对他们更好,不,对大家都好,清静了。”娜娜非常平静的说。 “你想好了,我们跟你爸妈谈。离开也好,开始新生活。我支持你,但是你想好了吗?”张景波温和的说道。 “叔,在你这店里这段时间很安静,去广州我也想去做服装,你说十三行的故事,我听了很感动,我想去。” “故事是故事,现实是现实,不一样,你还小。” 说完这句你还小后,张景波觉得不是滋味。 可是事情已经过去了,还能怎么办呢?人要向前看,生活要继续。 “叔,你下次去广州就把我带上吧!” “行。” 天气燥热难耐,方元一个人在东街的服装店里面闲逛,那些个精品店,她是从来不会走进去的,甚至看一眼都不看的。 她就是在东风市场里面转转,准备给自己整一件纯白色t恤,好搭配校服穿。 在路过特别特的时候,不过随意的看了看,被一件金光闪闪的亮片旗袍给吸引了过去,实在太晃眼。 就这一眼,看见了同学张娜娜,她不知道张娜娜为啥在这里? 至于她的事情,她当然是知道的。 不过她妈说了,不要去谈论人家的是非。 她跟张娜娜是法县三中的同学,不是最亲密的同学,但是关系也是不错。 张娜娜是一个存在感很低的女生,好像只有老师点名的时候,才能感觉到她的存在,平时很少有人注意到她。 但是方元喜欢她,她觉得比起那些叽叽喳喳的女生、搬弄是非的女生,张娜娜是一个靠谱的人,她喜欢靠谱的人。 “张娜娜,哈哈你怎么在这?怎么不去上学了?”方元高兴的走进去,看着张娜娜说。 张娜娜看到走进来的方元,先是一愣后就淡定地说:“不上学了,上班赚钱多好。” “胡说的吧!真不去了,你学习那么好,你妈同意吗?你肯定可以走一个好的大学啊!” “肯定同意,要不我能来。你干嘛呢?” “去东风市场弄件白t恤,校服就一件不够穿。” “买到了吗?” “没,这不看见你了吗?真好,多久不见了?一点消息都没有,你可真行。” 方元看娜娜的表情,知道她其实很不情愿看见她。 法县虽然是一个大县,这样的巧遇,也是很平常的。即使我看不见,别的同学也可能遇见。 如果怕见到熟人,那就应该离开法县。 方元知道娜娜的心思,正琢磨着怎么跟她说的婉转一点,自己不会跟其他同学乱说的。 “那天杜小月问我,知道你去哪了吗?我说你去南方了。”方元说道。 这时张景波走进店里,看了一眼方元对张娜娜说:“谁啊,认识啊?” “同学。” “这是我叔,他是老板。”张娜娜对方元说。 “叔叔好,我是娜娜同学,碰巧遇到了。娜娜真厉害,都能赚钱养家了。”方元自然切换乖巧伶俐模式。 张景波:“小娜你跟同学好好唠唠嗑,要不要请人家吃饭,这不马上中午了,请人家吃个冷面去,一会你俩去吧!” “好啊!好啊!这天就等着一碗冷面下肚啦!”方元兴奋的说。 张娜娜低头说:“好,那走吧!叔,我们去了。” “去去去,不着急,慢慢吃,好好跟同学唠唠嗑,店里我看着。” 第26章 我被自己喜欢的人强暴了 长白山冷面店的老板娘,是一朝鲜族的阿姨,雪白的脸,皮肤透如薄膜;染成枯黄的卷发,看着令人嗓子发痒。 娜娜来过这里,都是一个人安静的吃完,扭头就走。来这里吃饭的人,很少有一个人来的。 娜娜孤单的身影,难免惹人注目,朝鲜族阿姨,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她的笑容一视同仁,对谁都一样,这公平的笑容给娜娜带来了一种稳定,这种稳定让她喜欢这里。 朝鲜族阿姨看见,一同走进来的方元,脸上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依旧如往常一样微笑倒茶水:“冷面还是拌饭?” “冷面,两碗。”娜娜说完后,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笑容。她已经好久没有笑过了。 两碗冷面!感动的两碗。 在此之前都是一碗,一个人安静的吃完,转身离开,她看了一眼方元,不管怎样,眼前的她,是那样的让人欢喜。 “我很少到这边来,看起来很好吃。我妈不让我吃冷的,二厂那边没有冷面馆。”方元看着不锈钢的大碗说。 “吃吧!味道超级好。”娜娜看着方元,吐字清晰。 “这汤真是太爽了,哇!太好喝了。还有,你叔叔真帅。”方元一脸的激动,表现轻松。 “我真的要去南方了,被你说中了,命中注定?缘分?本来悄悄地就走了,从此以后这里的一切,跟我都没有关系,我早就想走了,但是,你知道吗?我在等,等。等什么你知道吗?我想等他亲自对我说,至于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说爱我?好像也不是。不怕你笑话,我是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你懂吗?我的事,不是流传的那样,你也不用假装不知道。我不是被强暴的,我喜欢他,区别就在这。我跟警察说我被强迫的,我为什么这样说?我都不知道。反正就是喜欢这种痛苦,拧巴,所有正常美好的词语,我都不配拥有,受虐的感觉,我喜欢,因为习惯了。我从小到大看够了父母那副低三下四,无能为力的表情。我就是想让他们变得更卑微,他们享受那种卑微的感觉,我也喜欢,跟吸毒一样。” 认识张娜娜这么久,这次是第一次听到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方元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突然跟自己掏心掏肺的张娜娜了,顿时语塞,不知所措。 “人你见过的,有一次放学我上了她的车,你看到了吗!我知道你看见了,我们认识一个月不到,可是喜欢一个人跟时间长短有关系吗?我内心深处所向往的一切,都在他身上找到了。痛快,潇洒,搞笑…我知道他是个混混,他有女朋友,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什么?是他喜欢我。我太喜欢他喜欢我的那种感觉了,你懂吗?喜欢我的感觉,不是喜欢我,你懂吗?我肯定是要把自己给他的,只是不是以那种方式你懂吗?所以当那事发生了以后,我突然发现他喜欢我的感觉,是不对的,他竟然要把我灌醉了,然后再跟我在一起,这不是我要的感觉,你懂吗?五雷轰顶,我被骗了?他?不,我是被我自己骗了,所以我要狠狠地惩罚自己,还有他,还有我爸妈!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了的,只有这样我才能离开这里。我想等他过来找我,按理来说他肯定要过来打我一顿对吧?他不该这样没有任何动静,可是他没有!我又觉得他是喜欢我的。” 方元已经哑口无言了。 她听不懂张娜娜在说什么,理解不了。 可是她知道,她只要好好的听着就是了。只是该怎么回应她,她还不知道。 她想故作无辜状说:“对不起,我晕。”可是内心深处,和眼前的张娜娜的样子,都告诉她不要这样说,先安静。 张娜娜说这些话的时候,是那样的平静,她的每个字都说的很安宁,像风里的巨石一样,纹丝不动。 丝毫不像说的内容那样让人迷惑。 冷面馆里,只有朝鲜族阿姨,一个人坐在吧台后面看电视,看得入迷,丝毫不关心这两位小女孩的谈话。 “我就要离开法县了,这辈子都不想再回到这里了,我也不想见到班上的任何一个人,你是例外,是缘分。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不要跟任何人说这件事儿,我就是一个被人强暴过的女人,我要让他知道,让法县的每一个人都这样以为,不知道多少年以后我会怎样回忆,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活到多少年?我不关心那些,我只想离开,去南方。就像死去一样。从今以后,你们再说起我,就像说一个死去的人。” 看着方元无助地表情,张娜娜又说:“我被自己喜欢的人强暴了,懂吗?我竟然还幻想他会过来说,他爱我!现实是他会过来打我的!而我却在期待,期待他来打我,我从小就生活在一种莫名的,不安的氛围中,我已经爱上这种感觉了,懂吗?他的出现,让这种不安的感觉更加的美妙,所以我喜欢。他之所以没有过来找我,也许是因为没空吧!或者照顾我叔的面子?不知道。可是我心里是想他过来的,爱我,打我都行,因为对于我来说这就是一回事。可是他不来,我不等了,所以我要离开。” “你说的我懂,只是需要消化的过程。既然想好了,那就不要后悔,我觉得离开这两个字好酷,你说我们现在,是不是需要两杯酒?”方元平静的说。 她其实还不能理解张娜娜说的话,更不要说理解她的感受了,但是她知道此刻只有这样轻松一点的感觉,是她们最好的方式,她不想也不能把问题推向一个,彼此都不舒服的地方去。 “听你说话,跟别人就是不一样,你的人,跟别人也不一样,我觉得你是哲学家。”方元又说。 张娜娜苦笑:“你是特别善良的人。” “谢谢啊!咱俩这样有意思吗?”方元笑道。 “特别有意思。”张娜娜也笑了。 第27章 坟前的丁香花 第一次走进叔叔婶婶的家,谢南风非常不自在。 自己不过是空有一副成年人的外表,命运还是不能掌握在自己手里。 17岁的他,独自一人离开法县,投靠沈市这位从未谋面的叔叔谢子临,开始他孤独的异乡生活。 说寄人篱下有点不妥,他从没想到自己这个从未谋面的叔叔和婶婶,对这个从天而降的他,竟然如此的热情。 自己平时都是住校,只有周末回来,平时开个家长会叔叔自然是要去的,与老师的沟通交流也是有的,学习也是要过问的,馆子要下的,衣服鞋子也是要买的。 也许叔叔努力想尽他作为叔叔的责任,但是婶婶就不一样了,按理来说一般意义上婶婶都是外人,又怎会有多么亲密可言,能做到客客气气,就已经是好人了。 也许是因为叔叔婶婶没有孩子,谢南风的到来着实让谢子临和孟非飞忙活一番,给他布置房间,准备物品的过程犹如要迎接一个新生儿的到来。 在选购物品的时候孟非飞很是欢喜,一种难以形容的喜悦感充盈着她的身体,虽然没见到这个侄儿,但是她已经欢喜了。 准确来说是她对一种新鲜事物的欢喜。 跟谢子临在一起这些年,一直没有孩子,虽然他们两个人都不是那种一定要有个孩子的人,起码看上去他们不是一般世俗意义上的那种夫妻,什么老婆孩子热炕头,不是他们的调子。 但很多事情都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可是人们往往就是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透过表象看本质总归是辛苦的,麻烦的。 曾经为了要孩子所走过的心酸历程遥远而陌生,而现在就要有一个高中二年级的大小伙子来到他们身边,一种冥冥中注定般的感觉。 起码孟非飞是激动的,可也是乱的。 孟非飞给谢南风准备了很多东西,洗漱用品都是男生用的好货,舒适的睡衣套装和质量特别好的拖鞋。 在这过程中她了解关于谢南风的基本信息。身高体重多大的脚,这是一个非常高标准青春年华的尺寸。 但对于谢南风来说,不管是沈市中学,还是叔叔的家,他都很难很快适应。 自己就这样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裹挟着走到了这里,一切都不由得他做主,他也做不了主,他连想都没想过就把自己交了出去。 本来平静朴素的日子,在一个多月前的中午戛然而止。 谢南风正在教室里面靠窗的位置,趴在桌子上望着一棵茂密的丁香树,他觉的丁香花特别不像花,不像花的丁香花默默的陪伴着他。 丁香花的味道成了他对法县唯一的理解,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只有看到丁香花,才能想起法县,而其他关于法县的回忆,他都忘了,一种主动的忘记。 满眼的淡紫色,在强光下模糊成一片如海洋般的淡紫色,他浑然不知地,好像自己正在悄悄地,走进那片淡紫色的海洋中去了。 真奇怪,一棵丁香树竟然变成了一片海。 正望地出神的他被老师叫到办公室,让他坐下来说:“你妈妈现在医院里,你不要担心,现在我陪你一起过去。” 妈妈乘坐的小巴车,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车上的人几乎都走了。那天早上起来妈妈给他准备好早点:“今天我给你姥姥上坟去。” “我也要去,等周末一起。”谢南风说。 “算了,你现在学习紧张,今天天气好,不能再拖了。” 每年丁香花开的时候都是如此,只是具体时间不一定,那条路走了多少年没有任何问题,往年谢南风都是要陪着妈妈一起去的。 姥姥从小把他带大,他知道这份感情。姥姥走了以后,每年去她的墓地上待上一会儿,这件事对于他来说很欣慰,很踏实。 他一直觉的姥姥的坟前应该有棵丁香花。 姥姥走的那一年他才七岁,对死亡的了解还不清晰,可是对于姥姥的感情倒是清晰的。 姥姥的背是他呆过的最安全和温暖的地方。在法县强烈的太阳光下面,姥姥的背如同一辆舒适无比的轿子,托着他走过每一条街巷。 一路上总是被各种别的姥姥们嘲笑:这么大了,还要背! 可是姥姥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这么大了还要背。 五岁了,背起来的时候他的腿已经到了姥姥的膝盖下面,可是姥姥还是要背着她,这时候已经不是他需要姥姥的背了,而是姥姥的背需要他。 祖孙俩的幸福在这一背一落之间潮起潮落,自在吉祥。 那是一种不需要任何人去理解和接受的关系,姥姥可以把他所有的能量和情绪,稳稳地接在背上,而他也稳稳的知道姥姥稳稳地接住了他。 好像自己从一个很高的地方跳下,而丝毫没有恐惧感。 只是这样的关系和感受人世间太稀有了,以至于人们都在怀疑,怀疑姥姥宠坏了他。而姥姥和他都懂的,他爱她,她爱他。 在谢南风这十几年的人生道路中,他就没有叫过爸爸这两个字,小时候姥姥说过爸爸死了,再大一点他好像懂了一点,但是他也不再过问了。 他的生命里只有妈妈姥姥,就非常幸福了,这两个女人如太阳一般,把他的生活烤的暖呼呼的。唯一的遗憾就是姥姥走的太早了,剩下妈妈一个人的日子总归是难过。 姥姥的离开是突然的,突然到谢南风感觉不到。 七岁的他甚至哭都哭不出来,因为他脑子里想的更多的是小伙伴那个新的玩具。姥姥死了这件事儿,没有新玩具那么有魅力。 他这样想其实是因为他知道,姥姥也是这样想的,只是他还小还不能把这感觉表达清楚。 姥姥死了,只是很久很久以后谢南风才真正意识到这一点。 有一天夜里他在睡梦中恍惚发现有一个男人的声音:“你的工作的事我在想办法,有个稳定的工作我也放心了。南风中学了就让他去沈市上学去,到时候我来办这件事,你放心。” 妈妈的声音:“办这办那,你慢慢办,啥时候让孩子叫你一声爸?你以为他不知道吗?别看他小,心里啥都明白。” “目前就这样,以后再说。”男人说。 “你以后别偷偷摸摸地过来了,我妈也不在了,你可以大大方方地过来。”妈妈说。 “好,只要我想你了,就过来行吗?”男人说。 “滚犊子。”妈妈说。 第28章 妈妈好酷 “我每天都想你咋办?”男人说。 “那就天天过来,你敢吗?”妈妈说。 “那有啥不敢的。”男人说。 “就你那孬样,你可拉倒吧!”妈妈说。 “刘晓燕,你别逼我,打今个起我就住这里了。你可不许赶我走。”男人说。 “谢子恩,还不把你吓尿了!”妈妈说。 “我现在就尿了,要不你接着。”男人说。 一阵被竭力控制下的嬉笑声,在漆黑的的夜里幽幽飘散。 谢南风知道这个人,他小时候还是经常见过他,并叫他谢叔叔,虽然这个跟他同样姓谢的男人,常常给他带好吃好玩的,可是很长一段时间,他根本没有想过,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等到他感觉到了的时候,他也并不在意了,或者说在意也没有关系了。 既然你好意思让我叫叔叔,那我还有啥可在意的。 等到再大一点的时候他就是一句话:“你们的事与我无关。” 妈妈与她的关系并没有如同一般意义上那样变得不堪,这个女人除了风骚一点还是一个好妈妈。 好妈妈与风骚并不冲突。 其实这个世界上很多的东西都是不冲突的,只是人们特别热衷于把不相干的事情强扭到一起,好让它们产生关系。 唉!由此看来人类真的是特别恐惧孤单的动物。 所以喜欢联系,近乎疯狂地把各种事物纠缠在一起,纠缠不清了,人们就觉得他们不再孤单了。 谢南风的妈妈这一点倒是很酷,虽然当初谢南风并没有感觉,不过在他成年后的时光里,他越来越越觉得妈妈好酷。 当初不顾世俗眼光干脆利落地生下我,对谢子恩不卑不亢,来了就享受,走了就祝福。给我我就拿着,不给我自己照样精彩。 “刘晓燕,户口我来办,但是要姓谢,你同意不?”谢叔叔说道。 “只要把事办了,姓乌龟王八都不是事。姓啥他都是我肚子里长出来的。” 谢叔叔长得帅气又儒雅,是那种眉清目秀的帅。他与妈妈看上去并不般配,妈妈过于风尘。 这两个人之间莫名地产生了很多化学反应,在谢南风的记忆里,妈妈早上醒来只要脸上露出一抹奇妙的光容,他知道昨晚谢叔叔肯定来了。 对于这位神出鬼没的叔叔,谢南风已经没有什么奇怪。 久而久之他感觉自己的生活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白天的,一部分是夜晚的。 等他上了初中的时候,这位夜半三更暖的叔叔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有时候甚至半年都不见人影了。 谢南风的内心竟然有一种莫名地失落,他会在心底默默祈祷,祈祷那位谢叔叔再次到来。即便他们从来没有说过太多话。但是他喜欢谢叔叔没话找话的样子。 也许是因为他喜欢那个屋子里传过来的嬉笑声,那被他们竭力控制了的嬉笑声听上去是那样的欢喜,自由,一点不淫荡,他们一定是一对欢喜的男女,起码在那些个晚上是的。 第29章 第六种关系 “南风,这是你的房间,简单布置了一下。”谢子临推开房门打开灯,“这灯怎么坏了?非飞,这屋里灯坏了,一闪一闪的,你看。” “怎么回事儿?灯泡坏了,我看看家里还有灯泡不,你们先去吃点水果。”孟非飞看着头顶上的灯光说道。 水果切的非常精致,哈密瓜被修成一个个葡萄那样,葡萄是一颗颗摘下来洗得干干净净,晶莹剔透的在一个水晶玻璃盘子里面。 上面密密麻麻的插满了牙签,这让谢南风想起姥姥在做针灸时候的背。 孟非飞说:“灯泡找到了,老谢,你去把它按上。” 谢子临拿起灯泡走进房间后大喊:“这太高了,椅子不行,给我再加个板凳。非飞,加个板凳。” 孟非飞:“好,我来扶着你吧!老谢,,你别摔个好歹,就你那老胳膊老腿的。” 南风起身走过来:“我看看。” “行,南风够高。”孟非飞笑着说。 谢南风接过灯泡站到椅子上,轻松的换完。 孟非飞:“学校那边你看看,你是周一就过去呢?还是再等等?我跟老师都说好了,时间不急,看你。” 谢南风:“周一就过去。” “那老谢你去陪他办手续,我明天要去方元店里拿衣服,我让方元选了几套男装给南风。”孟非飞对谢子临说。 “好,肯定我去,我正好跟他们校长交代交代,完了再约着一起吃个饭。这事要好好感谢人家的。”谢子临说道。 “那必须。我给你说,方元的店开的还真不错,生意非常好,这个女人对服装有着特别的嗅觉。打从我认识她开始,就听她念叨着开店的事,现在终于实现了。给南风选了几件衣服,也不知道这女人从哪拿的货,特别少见,市面上根本见不到,也不是什么大牌,就是款式很好看。对,她说是韩国发过来的,对,她有时候去韩国拿货,有时候去南州。一个人也挺不容易的。只是她店里的很多东西都不是我喜欢的,也不一定,上次有条裙子我就拿了,对了你还说好看,记得嘛?那条宝蓝色的。我就穿一回,我还是觉得我不适合蓝色,你说呢?老谢?” 谢子临没有说话,一边吃着水果一边看电视里的新闻。 谢南风则安静地坐在他的不远处,眼睛看着电视,可是好像又什么都没有看。 只是空洞的盯着什么而已。 这时候孟非飞仔细的观察了一会儿他的样子:是个美男子,皮肤有点黑,如果再白一点就更好了。侧面看着有点像梁朝伟,不,是大一码的梁朝伟。 从见到这个孩子到现在为止没听过他说几句话,这个沉默是金的男孩子还是有魅力的。 对于他的少言老谢与孟非飞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二个人谁也没想到这种理解持续的时间有点长。 “老谢,我问你话呢?”孟非飞看着谢子临说。 “什么什么?我没听清楚,你说什么?”谢子临转头道。 “南风,你听到了没?你叔叔这个人真的是没救了,看个电视都能钻进去,我说了半天都是白说。”孟非飞的嗓门开始升了一个调。 “我听你说了一大堆,你问的那句,你说方元是吗?她怎么了?结婚了吗?她还是一个人?她可不小了吧?”谢子临一股脑地说道。 “哎哟!你那么关心她?”孟非飞撇嘴说道。“她好着呢。不小了就要结婚?谁规定的。我特别羡慕她现在的日子,自由自在。可别犯傻结婚。是不是一个人我还真不知道,还是有人追她的,那个赵乙木去南州了,否则他们应该结婚了吧!不知道,这个女人对很多事情的态度,跟我们不一样,至今我也搞不清楚她跟赵乙木是啥关系?男女关系?好像又不是,搞不清楚。但她绝对不缺男人。她也不容易,没有正式工作,本来在法县棉纺厂接班的,她不干,当然她肯定不干,她还有一个神经病的哥哥。前几年妈妈又病死了。苦命的兄妹俩。” “话不能这样说,命运这东西不到最后不见分晓。再说苦不苦你说了不算。再说这不过人生的磨难而已,谁都不容易。方元是一个很健康的人,我不觉得她有多苦。”谢子临回道。 “不知道,反正她们家阳衰阴盛,她自己也说过的,他爸走的更早,总之家人都是女人多,这又不是我说的,是她自己跟我说的。她大爷也走了,她还有一个堂姐,一个瘸子,倒是还好找了一个一米八几的大个,除了不能说话,看着非常阳刚,方元说她姐夫是她家里面的太阳,据说长得真帅!她堂姐这一点还是命好,一个瘸子找了一个帅哥,不是天生哑巴,所以可以生孩子,她姐也不是天生瘸子,就是,说不定两个人生出来的孩子非常好。” 谢子临:“小时候我们家邻居就是,男人瘸,女人傻,两个人生出来的女儿沈北大学研究生。” “女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发烧烧傻的?先天的肯定不行,肯定遗传。后天没问题。”孟非飞说道。 “那我不知道了,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肯定会为你留上一扇窗的。人生就是这样吗?谁又能便宜都占尽。”谢子临说道。 “老谢你说的很好,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很多人都只盯着门,根本就不看窗户,是不是上帝的窗户是隐形的?要不就是太小。人家方元可不缺窗户的,以她的模样,找个富裕的老男人还是有的。就咱们馆里多少鳏夫呢?那一个个的年纪不小,色心很大。老谢你又不是不知道?”孟非飞笑着回道。 “谁?我真不知道?”谢子临回道,嘴巴里这样说,可是心里忍不住,把文化馆里的人都过滤了一遍。 “谁,你还不知道,老余啊!余大师啊!老婆去年死的,肝癌晚期,查出来没几天就走了。你说他老婆为啥得肝癌?要我说就是生气气的,老余这人,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 说到这里孟非飞看了一眼谢南风住了嘴。“他只不过是胆子小点,要是胆子大点那就是一个流氓,老流氓。老谢,你不知道?” 谢子临:“我真不知道,我就奇怪了你咋知道的?” “馆里谁不知道?那个新来的小姑娘大媳妇他没请人吃过饭,单独叫去他办公室谈事情。我刚来的时候也去过啊!但是你放心我们绝对没事。” 谢子临:“别解释,解释就是掩饰,还有这事儿?我咋不知道?孟非飞你要老实交代,好好说清楚。” “说什么?你别无事生非,我不相信你不知道?你们这些文化人都是一丘之貉,谁不知道谁啊!老余那点破事你这个副馆长不知道?馆长都知道。都是成年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看他碰到什么样的女人了,我这样他别想。再说我又不求他办事。他媳妇死了,他就更猖狂了,原来他还怕他媳妇闹,现在好了。老男人最开心的事就是死老婆了吗?这几天你注意看看,他看人家王茜茜的眼神。”孟非飞说道。 “什么乱七八糟的,老余还是嫩,要不能让你们看出来?”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老余也许心理有问题。” “啥问题?”谢子临好奇地问。 “上次方元跟我说了,这问题比较复杂,要佛洛依德才能说清楚。” “谁?什么德?”谢子临又好奇地问。 “老谢,老余是心理问题,是病懂吗?”孟非飞斩钉截铁地回答。 “那你还要给人家方元介绍?你安的什么心?”谢子临义正严辞地说。 “我才没有,你想什么呢?方元能看上他?你了解方元吗?你才见过她几次?我都不了解她。别看我们这些年了,我还真的不了解她。你别说还真是。”孟非飞点头道。 “怎么个不了解?”谢子临随意说道。 “比如她跟那个赵乙木的关系,两个人明明看着,那就是男女关系,你问她吧!她说我们是第六种关系。啥是第六种关系?搞破鞋算吗?老谢,你说,啥是第六种关系?”孟非飞看着谢子临等他回答。 “方元怎么说的?我上哪知道?” “你先说说你的理解,我看看你们的答案,区别大不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非就是亲情友情爱情这三大种,再有就是红颜知己,蓝颜知己了,那么她所说的,就是除了这些关系之外的一种关系了?那是什么?君子之交?不对,君子之交肯定不是第六种。” 孟非飞突然点头同意道:“老谢说到点子上了。她说他们是以上五种关系的总和,产生出来的一种全新的关系,第六种关系。不过还没有名字。要不老谢你给娶个名字,这到底叫啥关系呢?” “还真难住我了,叫啥呢?创造一个新词太难了!”谢子临看着电视说。 “都是扯犊子,男女关系就是男女关系,哪来那么多幺蛾子。”孟非飞悻悻地说。 第30章 宾馆里的谢叔叔 一直坐在沙发的角落里,沉默不语的谢南风,突然说了一句:“赵乙木?名字很有意思。” “甲乙丙丁的乙,木头的木,可能五行缺木。我见过一次,这些年就那一次,瘦了吧唧的,长得倒是漂亮,白白净净,南方人都那样。我觉得跟方元不搭,起码身高就不合适,方元多高,她要找个南风这身高的才般配。没办法方元稀罕。”孟非飞说着。 “有什么错吗?找对象主要是看对眼,你说的那些都是外在条件,最后能不能生活在一起,生活的好不好,跟身高有啥关系?”谢子临说道。 “唉,我说老谢你今天怎么了,怎么老跟我作对,翅膀硬了?” “我才不敢,实话实说。南风在,要给小朋友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你这样说,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是不是?而且就事论事,你说,我说的不对吗?” “老谢,你不用给我上课,道理我都懂,但是现实就是现实。” “现实当然是现实,但是不要拿你的现实观去衡量所有的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谁也没权利去评判别人。我知道你不过是八卦闲聊罢了,我也只是借机会与你探讨一下人生观而已。真理就是这样越辩越明吗!我希望我的话,对你是有启发的。你是那么聪明的女人,肯定知道我说的道理。只不过你好强,不肯承认自己是错的。可是,非飞呀!这样最后吃亏还是自己。我不想你太晚明白这个道理。”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听不懂。老谢,你说话就是这样,要么一句话不说,要么叨叨个没完没了,全是大道理。真要你说的时候你又沉默是金了。上次人家付总好不容易过来,你要是能说会道一点也不至于只卖了一幅画。我说你就是要多跟那些老板混在一起的,这样才能双赢。你这人就是假清高。写那么多字都堆在家里让老鼠吃?” “我懒得跟你解释,因为我了解你,所以你说的这些话在我这都是屁话。我不跟你计较。帮人帮到底,送佛送上天,你既然要经纪我了,你就要专业,那些事不都应该是你分内的事吗?” 孟非飞一下子被激怒了:“谢子临,我告诉你,你少跟我来这套。你什么意思,嫌弃我做的不够好是吗?你也不睁开眼看看就你那破字谁要!要不是我费劲功夫给你找买主,你一年到头能卖出几个字?我跟你在一起以后你的字才能见到几张是不是,原来空有个名声罢了。这年头普通老百姓谁花钱买字,你不巴结老板领导能行吗?你清高你高尚,我俗,我虚荣好吗!” “孟非飞,我告诉你!没有你我日子过的也好好的对吧!我的字也没烂到手里啊!我不想跟你说我的字的去处,你自己也知道。你不过是想卖个大价钱罢了!就像你曾经,一门心思想要找一个,小金子的男人那样的男人。可是谁又能逃得过命运的大手呢?你死了这条心吧!我的破字不可能给你小金子那样的生活。拿卖字去磕上市公司,你真是够单纯。你自己折腾我成全你,陪着你,反正过日子吗?对不对!但是我告诉你,你可以侮辱我,你不能侮辱我的字。你没有审美,不能怪到我的字头上。告诉你,我给不了你理想中的生活,你要是活的痛苦,那就成全彼此,不要妄想把我变成你理想中的样子。我就是我,不可能变成什么大上海上市公司的老总。你死了这条心吧!当然你也可以不死心,那是你的自由。我谢子临没有绑着你吧?孟非飞?” 孟非飞的脸色已经绿了,可是你能感觉到她身上那种瞬间软下来的感觉:“你生那么大气干嘛?你声音那么大干嘛?能不能好好说话?你看你,生气了不是,我的意思是咱们两个是狼狈为奸,不,郎才女貌天生一对,我们要取长补短,我当然知道你的厉害你的才华。要不我能跟你在一起?我当初见你第一眼我就知道。你写字,我卖字,这才是完美吗!” 老谢不语。 孟非飞又接着说道:“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有时候说话不过脑子,尤其是对你,那是因为对你亲近吗!如果跟你说话还要跟领导们一样,是不是就太见外了?老谢你要接得住我的小任性吗?还有你一直在帮方元说话,怎么她在你心里那么完美吗?我不是吃她的醋,我是羡慕她,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 谢子临听孟非飞这么一说倒是也缓和下来了:“动不动就破字,这两个字你说了多少次了?伤害别人会让你觉得舒服吗?” “跟你这些年我已经改变了很多了吧?这一点老谢你应该知道。你又何尝不是捅人腰眼子。咱俩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 “那你是什么意思,互相伤害对吗?”谢子临起身离开上厕所。 孟非飞转头对着谢南风说:“南风,让你笑话了,我们两个人总是这样,说不了几句就崩。谁都不是那种冷静的人。你谢叔叔原来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可能被我传染的。你说,怎么不是他传染我?看来他是装的,人就是不能被外表蒙蔽了双眼,这年头那个不装?你到学校也要懂得识人,学校了也不是圣洁之地,乌烟瘴气的破事也不少的。” 谢叔叔这三个字让谢南风心里一紧,曾经的谢叔叔,和眼前的谢叔叔有什么不同呢? 长得不像,虽然细看还是能看到他们是兄弟,可是却需要仔细的观察。 法县谢叔叔的眼睛要比沈市的谢叔叔直接一些,你能看到他眼睛里的慌张和犹豫。 可是这位谢叔叔的目光里的东西你是肯定很难看出来他在想什么,这一点不会因为时间的长短而改变,谢南风觉得自己跟这位谢叔叔处上很久也看不出来,但那些有什么重要的呢! 法县谢叔叔,在一个燥热的早晨,把他叫到一个,很高级的酒店里,对他说:“这几天就住在这里,饭菜我已经交代好了,如果你想吃什么再跟我说,我,我带你去…你…” 谢南风面无表情地坐在舒适的大床上,这是他第一次住这样好的酒店,法县宾馆他原来只是路过,他妈妈跟他说过,这里面都是招待领导人的地方,小老百姓进不去。 他说同学王海龙就老去。他妈说王海龙他爸是公安局的。 他那时候还小,可是心里还是默默地思考:我要当领导。 自己竟然没有等到当领导的那一天就住进来了。现在的他当然知道妈妈是骗他的。 妈妈骗他的地方又不止这一点,但是他已经习惯了,那些妈妈信手拈来的谎言,对他就是日子的一部分,如同吃喝。 法县谢叔叔把窗帘拉开说:“南风,事情已经发生了,生活还要继续,我知道我说什么,对你来说都没有意义。 但是该说的还是要说,下一步你去沈市上学,不管怎样,学业还是要完成的。我会,会负责你的生活。你只要好好读书,你妈,你妈妈,也是这样想的。” 谢南风的眼泪又一次流出来了,事隔一个多月了,好像眼泪早已经流干了。 妈妈不在了,那个整天吵吵闹闹,走路都带风的,整天变着法子骗他的妈妈,彻底离开了吗?这就是命运吗?围绕在他身边的两个女人,就这样全部都离开了她。 现在我是不是应该感谢她们的慈悲,是相继的离开,而不是一同的离开。 不,妈妈是去找姥姥去了吗?肯定是,是姥姥需要她了,所以她没有办法,一定是这样的。 可是她的儿子还这样小啊!你不是说过要我将来一定找一个好女人的吗? 你还告诉我,看一个女人的时候,不要被她的外表所迷惑。 要思考一个问题:这个女人可不可以做你孩子的妈妈。 谢南风说:“那你呢?你是那样的女人吗?你没生我的时候你就知道了吗?” 说完妈妈沉默不语,后又说:“不知道。真是不知道。我现在也不知道。儿子那你说,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妈妈?说吧!我看看你说的,跟我想的是不是一样?实话实说。” “你就是一个傻妈妈。”谢南风说。 是啊!她就是一个傻妈妈。傻的可怜又可爱。 谢南风想过一拳狠狠地打在法县谢叔叔的脸上,但是一种莫名的,深深的无力感,渗透到他的每一个细胞里面了。 在他的一生当中,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彻底的在命运面前低头了,他连点头都没有,可是法县谢叔叔就已经知道他答应了,他要去沈市,他要离开。 他感觉自己肚子里面,有三个字在盘旋:谢谢叔。 不管是在自己的家里,还是这个舒适的宾馆里,他都觉得自己无比的轻盈,轻飘飘地活着,轻的毫无重量,或者是一种极其轻微的重量,一种接近死亡的重量。 这种感觉持续多久他也不确定,若一定要给这种感觉消失的时候,找个借口,那就是他第一次见到方元的那一刻。 第31章 换一个地方活着 不管怎样离开法县,是当下谢南风最迫切的需要,他也没有去深思熟虑,他根本就没有思考,只是要离开。 沈市的新生活,对于他而言,更是没有什么所谓需要适应这一说,只要生活就好,不,活着,换一个地方活着。 时间到底是飞逝而过的,还是在煎熬中缓慢流淌,这些在过程中,往往来不及思考。 当你发现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些伤痛已经变成疤痕,丑陋的疤痕,只要不去碰触和撕裂,好像看上去没什么。 肉体上的疤痕,可以被衣服遮挡,心灵上的疤痕呢?被一个人遮挡,一个女人。 对于普通人来说去到一个新的环境,尤其是一个中学生,可能会是一件很苦闷的事情。 但是对于谢南风来说,那些所有需要适应的,与他都没有关系,他不需要去适应任何人和环境,只要不是法县,一切都好。 学校食堂排队打饭的队伍让人绝望。他先找了个位置坐下待着,等队伍短一些后再去排队。 谢南风穿的衣服很朴素,纯色t恤搭配校服外套,但是身材身高的优势,让他这样穿就特别好。 他不像别的男同学,总是需要各种花里胡哨的装饰品,来达到引人注意的效果。 谢南风什么都不需要。全校只有他,才能把那件丑到爆的校服,穿出时尚感来。 只是脚下的那双鞋还是略微花哨些,那是谢婶婶给他买的,他不喜欢,但必须装作很喜欢的样子。 这样的搭配效果,反而更加的好,衣服裤子都是纯色系,一双出挑的鞋子。 “嗨,这有人吗?” 谢南风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啥话也没说,接着就又低下头打游戏,对了,游戏机也是谢婶婶给他的,这个玩意真的是非常好。 说话的女人叫关佳宝,是12班的,关佳宝一头浓密笔直的秀发,披散在肩头,圆脸,浓眉大眼,一对让人蠢蠢欲动的、肉嘟嘟的、淡粉色的唇。 唯一遗憾的就是长着一个蒜头鼻子。这个鼻子让她一下子失去了颜色。 其他的五官单拿出来都很好看。 她自己说毕业就去整容。 听说她妈就是一个大美人,但是她爸的长相就不敢恭维的那种。 难怪,这鼻子就不像是一个女人的鼻子。要是她百分百继承了她妈的容貌,她应该不是这个样子。 刚认识的时候谢南风跟她说,鼻子肉多是招财的,不要整就这样挺好。 就是这句话打动了关家宝。 她第一次觉得,有一个不在意你外表的男生,感觉真好啊!虽然这不会打消她去整鼻子的念头。 她去整鼻子也不是为了某个男生,主要是为了那些,在背后嚼舌根子的女生们。 男生好像对她的外表并不在意,因为她家有钱。 关佳宝坐了下来看着谢南风:“头发是不是该去剪了?” 谢南风没有做声。心里却在说道:她说三句话我就跟她说话,三句就好,就三句。 可是,是第三句就说还是等到第四句呢? 关佳宝苦笑一下,没再说话,她感觉到谢南风这次是真的生气了。 看看四周后,她的目光又回到了谢南风身上:“这事过不去了是吗?” 第二句。 聂南风看着纹丝不动,可是他知道他的脚,已经微微移动了一下,往关佳宝那边。 他想第三句过后就用脚狠狠踢她的脚一下。 关佳宝用上门牙,咬了咬她淡粉色的肉唇。这时有另外一个女同学从远处喊她:“宝,你走不走啊!” 关佳宝看了一眼依旧沈默不语的谢南风,叹了一口气似乎想说点什么,很快又咽了回去。 她用手顺了一下头发,准备起身离去。刚刚站起身来,只听见谢南风牙齿缝里挤出二个字:“坐下。” 关佳宝愣了一下,对喊她的那个女同学招手,示意她先走。 谢南风脸色有点变红,但是眼睛依旧不看关佳宝:“晚上老地方,见。” 关佳宝笑了笑:“你不生气了吗?” 谢南风嘴角微微一动:“看我怎么收拾你。” 关佳宝嘻嘻笑了起来:“我们现在学习任务超级紧张,晚上就一个吃饭时间。这样我让司机把饭送到门口,下了课,我去拿,完了我们去球场吃好不好?” 谢南风:“我午饭都没吃呢?肚子好饿。” 关佳宝:“我帮你去打饭,你等着我。” 说完她就一溜烟的,冲进了打饭的队伍里面去了。 到了队伍里后,转头望向谢南风这边,看着他偷偷傻笑。 此时的谢南风,也在望着一溜烟跑进队伍里佳宝,他们四目相对,深情地凝视着对方。 这种凝视只有他们两个人能懂,旁人并不会有任何觉察。他们两个人,也都心照不宣的,享受这种感觉。 在人群之中偷偷寻找对方,凝视对方的自己。 虽然班里的男同学背后说的很难听,什么吃软饭,谢南风放着班花张灵不要,就要这个有钱大鼻子的肥婆。 他不是不喜欢班花张灵的味道,他是喜欢金钱的味道。 男生里面都传张灵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莫名的香味。都说那味道老给劲了,非常上头。 每个男生从她身边走过,内心都压抑不住,各种小零件开始作怪。 他们说关佳宝身上很臭,铜臭味,还说谢南风身上,现在也是那种味道。 这些话谢南风根本不在乎。 张灵确实漂亮,可是她比关佳宝虚荣。 那是刚进学校的时候,一个周五晚上放学时间。 因为谢叔叔家离学校很近,他都是走路上学,而且走一条很偏僻的小路,可以抄近路回家。 那条路上两边,除了墙几乎什么也没有,平时也很少有人来回。基本上都是谢南风一个人的身影。 这次刚拐进来后,谢南风就发现前面有两个人影,一个他一眼就知道,那是张灵的背影。 他正想呆会走到了,要不要打个招呼。 关键是说啥,真是尴尬。想不行就慢点走,等她先走就是。 路上还有一个中年男人的身影,紧跟在张灵后面,提着一个巨大的编织袋一样的袋子。 身材矮小,体态孱弱。那个大编织袋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感觉很沉的样子。 走到半路,突然见张灵回头大喊一声:“你不要跟我走的那么近,行不行?谁让你来的,你不知道我现在不住在学校了吗?真tm的烦人。你……” 张灵刚想继续说什么,她一斜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谢南风,正慢慢的、紧挨着墙根走着。 她一下子脸涨的通红,转头就大步向前走。 几乎是慢跑的速度。 不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 第32章 奥迪a8 谢南风走过那个中年男人身边后,偷偷瞟了一眼,他看到他眼里的满满的流淌无奈。 那个男人看到谢南风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这一下子把谢南风,整的也有点不知所措,大步流星的走开了。 回到家里后关上门,谢南风虽然不敢确定,但是他知道那个男人应该是张灵的父亲。 首先长的有很相似的地方,尤其是眼睛,几乎一模一样。 还有就是这种事情也不是什么新闻,有很多农村,或者小县城里出来的同学,嫌弃自己家里父母的事情。 只不过他没想到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眼前。但是发生在张灵身上他并没有意外。 想班里同学最有可能是这种人的,就是张灵这个人了。 关于这一点谢南风还是有感觉到,其实他与张灵彼此之间,也没那么多了解,很多关于张灵的事,都是他听说的。 但是有一次,他无意中听到,张灵跟另外两个女生的谈话。 “你的那只新口红带过来了吗?”张灵的声音。 “带来了,一会儿给你拍。”另外一个女孩的声音。 “主要是我想你这只,跟我这只放在一起效果好,我现在在学习手机摄影。到时候,给你看我拍出来的效果啊!”张灵说。 这只是一次,谢南风并没有想太多,也没听出什么其他的想法。 直到有一天,谢南风听到跟他打球的,另外一个班的男生见到他跟张灵打招呼后说道:“她是你们班上的吗?你们很熟吗?” 聂南风说:“是我们班的,但不太熟,怎么了?” 男生说:“她好像是个那个,你知道吗?” 谢南风虽然听懂了她的意思,但是半信半疑。不管怎样,张灵看着也不像是那种,传说中做援交的人啊! “你听谁说的,这事最好不要乱说。”谢南风愤愤不平回道。 虽然他不喜欢张灵,但是上次发生在巷子里的那件事,让他莫名觉得跟张灵之间产生了一种奇怪的联系,但听到别人这样说她他还是很生气。 男生说:“我当然知道,我有一次跟我爸去唱歌看到她了,虽然化了妆,穿了不一样的衣服,那我也认得她啊!实话实说长的确实还行,而且这个女人超级来劲的。”说完男生诡异的笑了笑。 聂南风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但是还是狠狠地说道:“这话别到处去说,再说你怎么就确定是她?你有证据吗?不管怎样都是同学,我劝你,以后别再说了。” 男生接着道:“我不是先问过你了吗?你们熟不,不熟我才说的。好好好,以后我不说了就是。怎么你暗恋人家?那你可得小心点啊!爱上这么一个女人,你吃不了 兜着走。别怪哥们儿我没警告你。” 谢南风:“别扯犊子,好不好?你这张烂嘴不要再胡说了。造谣也犯法的。” 男生:“她卖淫就不犯法吗?” 谢南风:“你有证据吗?没证据少特么胡说八道。” 男生:“生气那么大气,草,你至于吗?” 下午最后一节课的铃声响起,关佳宝就以飞一般的速度,冲出教室。 老师都被她甩在了教室里面。历史老师在后面,慢慢悠悠的念叨了一句:“年轻人,莫要匆忙。失了阵脚,乱了方寸。” 关佳宝一边跑一边回头,对老师鞠躬说道:“对不起老师。” 老师冲她摆摆手要她快些去吧! 在学校大门口,透过伸缩大铁门拿到两筒炸鸡后,就又飞奔到篮球场。 一屁股坐在右侧看台上的最高一处。四周张望着,不见谢南风的影子。 关佳宝白嫩的肥手,温柔的摸着热乎乎的炸鸡桶。 天气转凉,她担心炸鸡一会儿,就变凉了,就把炸鸡桶放在了自己的大腿上,地上的温度确实有些寒凉。 晚风轻轻吹在关佳宝的头发上,沈市的晚风总是透着一丝的孤冷。 整个球场现在一个人没有,也是,谁会用这样的速度跑到这里来呢? 那几个在晚饭和晚自习之间的空挡,过来投几个篮的男生,此刻肯定也在去往饭堂的路上。 关佳宝笑了笑,心想自己的奔跑速度,还真是可以。 刚才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直到屁股坐在这冰冷的水泥看台上,才算平静下来。 她身高一米六五,体重120。妥妥的微胖。加上她特别白,就显得更胖一些。 这一身如雪一样的白皮是彻底的遗传了她妈妈。她爸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黑人”。 爸爸说,他黑是因为年轻时候,在矿上没日没夜的干活儿落下的。 原来他也没有现在这么黑,关佳宝对这话半信半疑,如果是这样,那捂几年就过来了,难道那些煤灰,已经渗透进爸爸的皮肤里面去了。 总之她妈跟她爸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只黑猫和一只白猫。 他们两个人倒也是绝配,一黑一白,一唱一和,这些年里应外合,狼狈为奸却也做了不少“生意”。 爸爸关山是开小煤窑起家,现在涉猎广泛,除了煤矿,还有地产,洗浴中心。 沈市最大的洗浴中心就是她们家的,但是这件事同学们是不知道的。 同学们只是知道她家有钱,传说她爸是开矿的。但具体情况谁也说不清楚。 妈妈也经常跟她交代,家里的任何事都不要跟外人说,平时就穿校服,任何事情不要招摇。 妈妈对她的教育还是略有小成,她从小学习成绩就好。 也从没有因为家境富裕,而有什么自我优越感,她也不觉得自己跟其他人有什么不同。 只是每周来学校接她的,除了司机还有一个保镖。车子就是一辆黑色奥迪,当然一般不懂的人,是看不出来那是一辆a8。 每周五,学校的大门口是一片混乱,一颗颗着急放飞的心,在交警的轰赶下匆忙离去。 天色已晚,还不见谢南风的身影。 关佳宝把被风吹乱的头发,别在了耳后,无助的双眼,深情地望向教学楼的方向,那是谢南风走过来的方向。 一条蜿蜒的小坡路,断断续续的开始有人影经过。每一个她都仔细分辨,都不是聂谢南风。 他是不来了吗? 关佳宝心里开始打鼓,低头看看手表,她已经坐了十九分钟四十二秒。 在大腿上的炸鸡桶还有温度,这让她心里又不免欣慰。 索性就不去看了,再等十九分钟如果不来就回去了,不能错过晚自习的时间啊! 正想到这里,谢南风已经悄悄的,坐在了她的身旁。 安静的跟鬼魂一样。等关佳宝反应过来,他用嘴巴做嘘声示意她不要喊。 关佳宝白了他一眼后,把炸鸡桶递给他一个,可是眼睛里,早已经把谢南风这个嘘手指的样子,给刻了下来。 两个人就这样一声不吭,各自吃着自己桶里面的炸鸡。 谢南风吃一块后,就抓起地上的可乐,狠狠地吸上一会儿。 炸鸡是超级变态辣,这是关佳宝对他的爱意满满的表现。 本以为谢南风会忍不住说点什么。毕竟这么辣不是他的口味。 关佳宝倒是跟没事人一样,谢南风知道这个女生辣不怕。 关佳宝等着谢南风叫出来的样子,但是炸鸡已经吃的差不多了,两个人还是没有说一句话。 那感觉倒是默契十足。换做其他情侣,肯定是做不到这样的。 最后两个人都非常享受这种感觉。 夜晚的风,轻轻抚摸着他们的发丝,好像彼此的双手;嘴里的炸鸡,把舌头辣的发麻,好像刚刚被对方,狠狠地亲吻了太久。 第33章 奥迪a8的心跳 冰爽的可乐让人头脑清爽,好像吸进鼻子里的冷空气。 谢南风的目光,望着空旷的球场。 嘴巴里的辣越来越回味无穷。 他感觉到自己脑门上,开始有汗珠渗出,翻出一张纸巾先擦嘴,再擦额头。 既然吃了人家的鸡,还是要说点什么。 “谢谢。”谢南风看着球场说道。 关佳宝瘪嘴冷笑一声:“哪个谢?” 谢南风忍不住转头看了她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你是不是想辣死我啊!” 关佳宝用手狠狠地在谢南风的大腿上掐了一下,谢南风纹丝不动:“隔着裤子掐多没意思啊!” 关佳宝:“人渣。” 谢南风:“看人渣下次怎么收拾你。你赶紧安排时间。” 关佳宝:“人渣。等毕业吧!最近我妈看的紧。” 谢南风:“等不了那么久,十一放假……” 这四个字把关佳宝说的脸色绯红。 说来也是神奇,就在这时他们前面的天空已经被乌云遮住的夕阳,突然露出了一道红光。 这道光正好打在他们两个人的身上,脸上,头发上。这一幕看上去美的有点像电影里的画面。 原来是乌云突然就裂开了一道口子,血红色的大太阳,此刻是那样的温顺,祥和。 那光如追光一样,只是打在了他们两个人身上。 尤其是关佳宝的头发上,泛着诱人的橘红色的暖光,远处看着如同梦境一样的美好。 两个人的背影并没有靠在一起,而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这时的中间是炸鸡桶和可乐,这些东西有意无意的隔开他们,就这样只是平行的坐着。 晚自习的时间就要开始了,虽然凉风习习,嘴巴里的辣意也没有消退,但是就是要告别了。 谢南风说:“你先走吧!” 关佳宝说:“一起走。” 谢南风说:“那谁看见了还不得揍我。” 关佳宝:“我就说你打不过他,哈哈。” 谢南风:“要不哪天试试?” “好,这可是你说的,谢南风,一言为定。” 关佳宝说完起身就走了,连头都不回。走到半路背对着谢南风,伸出右手挥了挥手。 冰凉的水泥看台依旧空无一人,秋天转凉,球场上零星有人过来练习投篮。 谢南风平时最喜欢耗在这里。 他是校篮球队替补队员。每当在球场来回奔跑的时候,他都知道看台上那个角落里有一个女生在注视着他。 关佳宝与他不是同班。 有一次在走廊里,他正跟几个男生,在讨论着什么烟,好抽不好抽的话题,关佳宝走到他面前说:“谢南风,下课后在球场等我,我有话跟你说。” 谢南风傻傻的愣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关佳宝已经转身离去,留下一个普通不过的背影,肩膀上柔顺的长发加分不少。 她的头发,比很多高中女生的头发,要柔顺很多,后来她跟聂南风说,她用的洗发水叫什么菲利普b。 还有定期去做护理。她说既然大家都穿一样的衣服,那就只能护理头发了,用头发区分特点。 她还说发质比发型重要,一定要定期护理头发,用最好的洗发水。 周围的男生一片混乱,发出各种各样的口哨声,调侃声。 “姐姐,我们护送他过去啊,他胆小你不知道吗?” “姐姐,你看我行不行,我胆子比他大,真的,多黑我敢赶走。” …… 谢南风故意说道:“我没听清楚,她刚才说什么,是跟我说话吗?” “她让你去操场,操练操练,吃熬操,听懂了吗?” “谢南风,你晚饭吃的是什么,够你折腾不?要不我这有块士力架给你补补。” …… 谢南风知道关佳宝,但是没想过她用这种方式与他搭讪。 他心里确实还没准备好。 没准备喜欢一个女孩子,也没准备好跟一个女孩子交往。不管怎样,现在他还是涨红了脸,在一群男生的污言碎语中不知所措。 最后一节课是历史,整个过程他都心不在焉,思考着自己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是不是就是要开始交往了;不去,是不是就是拒绝了? 那么现在想一想,你到底是不是喜欢她呢?还是你喜欢她家来接她的那辆车? 因为谢南风心里知道,那天放学他提着行李箱,往那条小巷子里走的时候。 他看见一辆最高配置的奥迪a8,停在那里,出于好奇,他走过去,在旁边看了看,心里发出一阵阵的赞叹。 从小他家餐馆旁边,就是一家修车厂,他经常在那里与修车的师傅聊天,从而学到了很多关于汽车的知识,也让他对汽车着了迷。 几乎所有的车他都能说出他的产地,特色,排量等等这些专业的东西。 这辆车路上少见,看到后心里痒痒,就想多看几眼。 关佳宝在保镖跟随下,走到车门前,她回头看着,正在目不转睛的盯着她家车的男孩。 这时谢南风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他与关佳宝的目光尴尬的撞在了一起。 看到关佳宝冲他笑了笑后,钻进那辆车,谢南风的脸颊通红,低下垂涎的目光赶紧转身离开。 再次见到关佳宝是在篮球场上,他在场边休息时,在半瓶矿泉水灌进他的喉咙里时,他看见了一双眼睛,正在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关佳宝毫不躲闪的看着他,这让他不知所措,却也心跳加速。 但是他知道,他不是因为她这个人而心跳加速,那不是爱情的心跳,而是奥迪a8的心跳。 可是这话你不能明明白白的告诉人家,我是因为那辆车才对你产生了兴趣。 关佳宝脸蛋的不错,身材魁梧,跟她走在一起,谢南风单从身材上来说是不占多少优势的。 谢南风高但是比较单薄,没关佳宝那么厚实。 关佳宝身高至少一米七五,体重一百三十斤。 她倒不是胖,是壮,很瓷实,不是那种软绵绵的身体。 她还有一个从小叫到大的名字:关大壮。 两个人就这样,在篮球场眉来眼去了些日子,谁也没有主动搭话。 谢南风心里自然是明白的,他知道关佳宝在看他,其实他对关佳宝这个人兴趣不大,她太壮了。 他知道场下看他的女生,绝对不止关佳宝一个,他谁都不想主动搭话,他觉得那样对其他女生不公平。 况且还没有一个女生,可以让他主动去做点什么。 在谢南风眼里,这些女生都还不入他的眼,张灵的外表他是喜欢的,可是那种安静的丧让他不舒服。 第34章 你要你的马仔做吗 谢南风曾经想过,张灵要不是那副嫌贫爱富的嘴脸,让他尽收眼底,他最能动心的可能还就是她了。 毕竟她的脸是他喜欢的那种,身材跟他也最合适,都是高高瘦瘦。 尤其s?q张灵那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非常诱人。 如果不是那天看到了那样的一幕,谢南风的心里,还是可以把张灵装下的。 除了那一幕,他也看不出来张灵还有什么过分的问题了。 学习成绩优秀,人际关系简单,几乎就一个人独来独往,对人有礼有节,走路的姿势也好看。 最要命的是她有一双笔直的大长腿。 那腿对任何男生的杀伤力,都是毋庸置疑的。 尤其是谢南风。在他心里,女生的脸一般就好,但是腿必须好看,尤其是小腿肚子和脚踝那里。 张灵的可以说是完美。 张灵用她水汪汪的眼睛,无数次的恳求他不要,不要。 至于不要什么他也不清楚。 但是他肯定张灵是有话对他说的。可是他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张灵走到他面前,却等来了关佳宝。 至于他是怎么跟关佳宝走在一起的,他也模糊不清了,那天走廊里被调戏以后,他就算是真正认识了关佳宝了。 班里的同学好像对关佳宝并不是很了解,谢南风以为,只有自己知道,关佳宝应该是一个“有钱人”。 虽然他也不能完全确定,只是第六感告诉他是的。 有钱人身上有股说不出来的,自然的味道,其实跟穷人身上,自然的味道,是一样的,都是自然的。 只是一般情况大家都看不出来。若深度思考,你会发现所有事物的正反两面,其实都是一样的。 只是人对正反两面的看法,那是截然相反。 喜欢生惧怕死,喜欢富裕,惧怕贫穷,恋爱结婚生孩子就是幸福,不婚不育离婚就是悲哀。 如果能把世间万物的正反两面,都以相同的心态去面对,是不是就是大彻大悟了? 到底喜欢谁?谢南风是不知道的。 对于他来说,只要有女孩子们,可以分散他对法县的回忆就行,其他的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那时在人群中悄悄的流传着,一个关于另外一个女生的故事。 那个女生是谢南风同学,平时本无任何往来。 寒假过后她并没有来学校上学。班上却也没人问起缘由。 有一次班主任在讲话,一女同学问:“老师,黎靖怎么没来上学呢?”老师看了看她说:“对了,忘了跟大家说一声,同学们,我们班上黎静同学,因为个人原因已经转学了。” 课间休息区里面男生王大旭,神神秘秘的跟大家说:“你们知道黎静,为啥没来吗?” 大家看他的样子,神神鬼鬼的,就故意说:“你特么肯定有内幕呗!赶紧说来听听。” 王大旭故作姿态说道:“人家去生小人去了。” “哇靠他么的真的假的?你咋知道,你是孩子他爹?” “哈哈哈……” 王大旭:“你们侮辱我人格可以,但是别特么侮辱我身体,我嫌弃她臭,就那女的身上,总是一股子臭呼呼的味道。你们闻不到,因为你们更特么的臭。还有她特么长的太特么壮了,比特么关大壮还特么的壮。” 谢南风:“说特么什么呢?” 王大旭尴尬的看了一眼谢南风,故意嘻嘻一笑:“我不是那个意思,哥。” 此时谢南风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在意关佳宝的,他的心里莫名的涌起一股暖流。 原来在意一个人,会让人的心里软绵绵的,好舒服啊! 他突然很想去见见关佳宝,捏捏她肉乎乎的脸蛋,看看她清澈的眼眸,和嘴角微微上扬的隐笑。 这个女孩子其实越看越好看。 晚上放学后食堂门口,谢南风在风里来回踱步,他找了一个最显眼的位置,希望关佳宝一眼就能看到他。 关佳宝其实在里面的人群里,早已经看到了他,可是身边有很多女同学,她不好意思走过来,只是在那偷偷的张望着他。 看他还立在那里,就忍不住走了过去:“干嘛呢?还不进来赶紧排队。” 谢南风缓过神来,看了一眼关佳宝,一句话也没说,可是所有的话都写在了眼里了。 他不知道关佳宝能不能收到,但是他确定自己当时的神情,是藏也藏不住了。 这枯燥乏味的校内生活,因为有了关佳宝的身影,而变得有了色彩。 就好像暴雨倾盆后,天空突然出现一道绚丽彩虹一般。 尽管两个人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交往,连手都没牵过。 其实那次关佳宝走到走廊对她说了球场等我后,当晚谢南风并没有赴约,他不是不想去也不是不敢去,可是就是没去。 原因至今他也不能回答。他也想过如果换作张灵呢?他的回答是他会去。 本以为这样一来,两个人也就到此为止,再无交集。 本来也不是一个班的。上课也不在一个楼层,平时也很难见面,事情也就这样随风而逝了。 那天傍晚,关佳宝在球场,坐在看台上坐了一个多小时。 她穿着藏蓝色牛角扣尼大衣的孤独背影,面对着空旷的球场,就那么坐了一个小时零七分钟。 谁也不知道,她在这一个小时里面想了什么。 后来谢南风问过她,她说:就是想你啊!可是谢南风知道这不是真话。 谢南风问她恨不恨他?她说:肯定恨啊! 再次见面,依旧是周五傍晚放学后的时间,那次很奇怪,关佳宝的车正好还是停在原来的那个位置上,分毫不差。 这个一个离学校门口较远的位置,一般同学都不会走这么远。 谢南风这次没有红脸走开,而是安静的站在哪里等关佳宝的出现。 他就在车的右后方那里,双脚站在马路牙子上。 关佳宝直接走到她跟前,低头看着他嬉笑问道:“嗨,你在等我吗?” 谢南风这时才红脸抿嘴不语,但是早已经用目光,和扭捏的身体回答了她:我在等你! 关佳宝笑着不说话,眼睛四下看看有没有熟人的样子又说道:“那明天一早我们沈河边钓鱼吧!” 谢南风:“大姐,你喜欢钓鱼?靠,不会吧!” 关佳宝:“别没大没小的,好好说话。” 两个人的身影,被傍晚的夕阳拉的老长,关佳宝的头发上,被夕阳的余晖罩上一层红光,让她似笑非笑的脸蛋,无比动人。 这个关大壮别的不说,没有其他女生扭捏作态状,这一点甚是可爱。 第二天早上,谢南风一早起床给婶婶留了一张纸条,说去打球。 叔叔婶婶还没起床。对于谢南风的这个理由,他们压根就不会有任何怀疑,打球确实是唯一,可以让他起早贪黑的事情了。 来到沈河边,谢南风不知道怎么去找关佳宝,两个人又没有任何联系方式,昨天分手时,竟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 他一路打听哪里有钓鱼的地方,大爷大妈们说,有好几个钓鱼的地方呢?沿着河边走就能看见了。 河两边是仿木头花纹的栏杆,每隔一段就有几只长椅供人休息。 河边三三两两,都是早起遛弯的大爷大妈们。 远处小广场处晨练的,吊嗓子的,还有拉二胡的,抖空竹的……大爷大妈们都是身怀绝技,吹拉弹唱,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到处都是一派繁荣昌盛的晨光。不管怎样,这绝对不是一个高中生,喜欢来的地方。 在一个大石头的旁边,看到了带着渔夫帽子的关佳宝。 只见她身穿一件迷彩户外服,一条紧身健身裤,戴着黑色的宽沿渔夫帽,手上还带着手套。 旁边放着一个钓鱼专用的箱子。 她坐在一个小折叠椅子上,对走过来的谢南风招手示意。 关佳宝说:“为了抢占这个位置起了个大早,否则抢不过那些大爷们。” 谢南风坐下后回说:“这些事干嘛要你亲自来,你要你的马仔不就行了。” 他眼前回想起来,那天给她开车门的那个高大威猛的男士。 第35章 处女钓 这不是谢南风第一次起的这么早,但是绝对是他第一次起的这么早后,来到沈河边。 沈河曾经是一条臭气熏天的臭水沟,经过治理今非昔比。 河边的大柳树,长势喜人,粗壮的树干和柔软的枝条刚柔相济,柳树下的长椅孤独的等候。 河水谈不上清澈,却也算是一条正常的河水的样子。 从谢叔叔家到这里的距离不远不近,公交车要坐六站。 下了车再走上差不多一站的距离。 谢南风一路推想是不是关佳宝家就住这附近,他琢磨着这附近有什么比较高档的小区没有。 想了想觉得自己可笑,自己哪里知道哪个小区高档不高档呢? 他也从来没有进去过所谓的高档小区。在他眼里谢叔叔家,就已经非常高档了。 他想起曾经去过一同学家里,那个小区,应该是他去过的高档小区了。 那里面的房子,都是三四楼高的联排别墅,同样有点像美国电影里面的那些房子。 同学家共三楼,但是房子并不宽敞,单看一层,跟一个很小的两居室一样。 可是人家有楼梯,共有三层。 他觉得这个房子,有点像一块立起来的砖头,瘦高型的。 加上房间里面的布局混乱,愈发显得拥挤不堪。单看客厅,他觉得还没有谢叔叔家的客厅宽敞。 谢婶婶有一个优点,很爱整理东西,井井有条,一尘不染。 谢南风的话,让关佳宝并没有任何反应。 她打开身旁的箱子,拿出来一个小盒子,从里面翻出两块三明治,和一个保温杯,两只不锈钢小杯子,再从保温杯里面,倒出热乎乎的黑咖啡。 一杯递给聂南风说:“今天的天气不错,鱼要出来透气,肯定收获不少。” 关佳宝说这些话的语气,丝毫看不出她是一个高二的学生,一副久经江湖老大爷的口气。 这让谢南风有点不自在,好像眼前的这位大小姐,已经不是那位在学校的球场旁,看他的那个女学生了。 他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应对。 再看她穿的衣服,看着简单,但是每件都是谢南风买不起的牌子。 就连脚上的运动鞋都是爱马仕的。谢南风今早,还特意穿了自己耐克限量版,这是谢婶婶的礼物。 谢婶婶有很多时尚杂志,偶尔翻过来看看,加上谢婶婶的讲解,对于很多牌子也是自然晓得,也大概知道它们的价钱。 轻轻坐在关佳宝身后的谢南风,眼睛看似望着河面,其实余光都在关佳宝的身上。 不,在她身上的物件上。 在学校大家都穿校服,每个看上去都差不多,只有仔细分辨才能看出细微差别。 主要是鞋子的差别,但是大多数人的家庭状况也都差不多,所以并不觉得谁有怎样特别。 但是印象里,她应该是穿着匡威帆布鞋,张灵也是,很多女孩子都喜欢这款鞋子。 关佳宝的外套和帽子,也都是爱马仕的,就连紧身裤都是。 关于爱马仕他是知道的。 有一次听谢婶婶在电话里,说她想要一个爱马仕的包,可是老谢叔叔不同意,觉得太贵了。 谢婶婶说如果老谢的字一幅能卖上一个包钱就好了。 后来他知道,谢婶婶想要的那款包,大概是十万左右。 他那时候刚从小县城来到沈市,当时觉得不可思议。 但倒是让他记住了一个品牌,好像记住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后来她在杂志上看到爱马仕的广告,对那个包包的样子不以为然,也不懂为什么,谢婶婶非要一个那么普通的包包。 现在他看着关佳宝身旁的水泥地上,就放了一只杂志上见过的那款包包。 跟一只菜篮子一样,敞开袋口,里面放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有毛巾,雨伞。 就那样的被扔在地上,跟他的耐克鞋踩在地上一样。 要知道他的新耐克鞋,他都舍不得踩地。 这就是他感觉到的关佳宝的气质,一种他说不出来的东西。 就这几分钟,让他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感觉。 他与她还是有距离感的。不知道她怎么想,也许是一样的吧!空气里莫名的有点尴尬。 “没想到你还有这个癖好。”谢南风淡淡的说道。 “从小就跟我姥爷在河边长大的,养成习惯了,戒不掉,坐在这里踏实。你呢?头一回?” “嗯呢,真真的处女钓。” “大哥你还没钓呢?” 谢南风微微一笑不说话了。 关佳宝:“我基本上每周都来,有时候周六周日都来。早上或者晚上,都行。反正要待上半天。坐在这就好像找到了方向,一切都变得有意义了。” 从关佳宝嘴里听到这些话,让谢南风有点不知所措,他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这不像是他所了解的聊天方式。 他听说过身体里住着一个老灵魂这种说法,活生生见到还是第一次。 再说这跟他脑海里的关佳宝不一样,跟他想象中的高中生约会也不一样。 更关键的是,跟一个有钱的女高中生约会,就更不一样了。 她不是应该开着跑车,带上我去最顶级的夜店,喝那些叫不上来名字的,各种颜色吗? 就算大白天的她,也应该是带我去逛逛,那些个我从没进去过的商场吗? 去爱马仕,然后吃我从来没有吃过的大餐。 她不是应该带我这个,她们眼中的穷小子开开眼吗?以此满足她们的虚荣心。 还是她觉得我太土逼了,根本玩不了那些,就是不匹配,不合适。 只能这样带你到河边溜溜耍耍,天当被,地当床,而且不花一分钱。 如果是这样,那么先静观其变吧!来都来了,虽然从头到脚,都被那个叫尴尬的王八犊子围绕着。 不过关佳宝丝毫看不出来有什么,她虽然跟在学校里不一样,但是不管在哪都是那样的自然,随意。 这也是她的魅力所在。 关佳宝的眼睛,几乎都是在望着平静的河面。 目光里也没有任何可以形容的东西,如果有那就是平静,无比的平静。 第36章 热炕头 谢南风一会儿看河,一会儿看关佳宝,只是看河是正眼看,看关佳宝是斜眼看。 他努力在身体里酝酿着,他不了解的两个字:平静。 原来平静也需要训练的,而不是坐在那一动不动就行了。 现在他是一动不动,可心里七上八下,何来平静。 反过来关佳宝就不一样。 从头到脚由内而外,她都是平静的,从呼吸中就能感觉出来。 这恐怕就是从小在河边垂钓的结果。关于钓鱼谢南风一窍不通,可是钓鱼跟安静几乎就是同一个词。 关佳宝喝了一口咖啡后,深吸一口气,她说:“再等等,现在鱼还在睡觉,它们起的比我们晚。” 然后打开身旁的箱子,在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金属的小盒子,又拿出几包鱼饵,开始在小盒子上和鱼饵。 动作娴熟,跟从书包里拿出书本一样的自然。 渔具箱子也绝对是高级货,看质感就知道。 钓鱼竿倒是一只比较老旧的,看着有年头了,使用痕迹明显。是不是高级货难以辨别,但是很有质感。 “你每次都可以钓上来吗?” “怎么可能!不过我的目的不是钓上来,而是钓不上来。有时候两手空空更有成就感。” 关佳宝的话愈发“老灵魂”了。 谢南风难以招架,却莫名的喜欢了。他觉得这样一个女孩子着实可爱。 比那些叽叽喳喳的女生让人欢喜。 “你这话说的,太玄乎,没十年八年的我消化不了。” “没有什么玄乎不玄乎的,你怎么想都行,东西南北,苦辣酸甜都是生活。” “你整的我不知道该说啥了。” 关佳宝依旧看着河面:“想说啥就说啥,我每次看到你都在跟一群人聊的热火朝天,你也是满嘴喷脏话。你们男生不说脏话,就没存在感是吗?” 谢南风:“你经常偷看我?” 关佳宝:“也不是经常。” 谢南风:“咖啡凉了。” 关佳宝:“可不可以不要说脏话。” 谢南风苦笑一下,将手里的黑咖啡一口喝下去,哇!味道好极了! 他刚想说:你这什么咖啡,怎么这么好喝? 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他不想让关佳宝觉得自己,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心里想着:自己着急忙慌的空手而来,而人家吃喝俱全。初次约会,吃喝人家女孩子的,不管怎样都有些不自在。 风吹过柳枝条,吹乱了谢南风的头发,他略微有点长的头发,遮住了他的双眼。 在用手去扒拉头发的瞬间,关佳宝回头看了他一眼,那一刻两个人就如同被一股电流击中一样,一下子变得亲密起来了。 在沈河缓缓的流水声响中,清晨,柳枝,时间仿佛是被拉长的皮筋一样,有着危险的弹性。 谢南风不知道自己跑过来的目的,是因为这个女孩子的可爱?还是因为那辆黑色奥迪车, 可是两个人这样安静的,在河边呆坐着,等鱼上钩,一种无与伦比的美妙和美好在他们之间徘徊。 谢南风觉得他的脑海里永远刻下了这个画面。一切都不重要了。身体内外到处都是干燥的风,送进来的潮湿的河水味。 说来也奇怪,两个人仅仅只是钓个鱼,闲聊几句。然后,关佳宝把仅钓上来的一条小鲫鱼,放回了河里后,两个就各自离开了。 “南风,今天晚上我有一个朋友过生日,晚上我们一起吃饭。”谢婶婶对正在打游戏的谢南风说道。 “好啊!”谢南风心不在焉地说。 “你把我上次给你买的那几件衣服穿上吧!就是在她店里买的那些。”谢婶婶说。 “她?哪个?”谢南风抬头看了一眼谢婶婶,他没反应过来,她说的她,和衣服指的是什么? “方元啊!就是方元店里面拿的那几件啊!你穿着特别好看的,格子的裤子,军绿色的衬衣,还有牛仔裤,很酷很宽大的,你忘了?你说过你喜欢的。其实我并不觉得好看,又松又垮的,韩国人就喜欢那种宽垮的感觉,穿上一点都显不出身材,也不显档次,不过今天她过生日,你穿着去让她看看,也好。” 谢婶婶说话语速开始加快,这是她开始焦虑不安的表现。 衣服他回想起来了,但是方元这两个字他印象更深刻,还有那些关于她的故事,那个叫赵乙木的男人,不知道今晚这两个人会不会一同出现? 方元,乙木,单从字面上看,就觉得好般配。人还没见过,可是心里却早已经被莫名的好奇心塞满了。 谢南风知道方元是开服装店的,谢婶婶从她那里带回来的衣服,也的确很好看,是他有生以来,穿过的最时髦的东西。 关键是非常适合他。好像是一个非常了解他的人,为他挑选出来的。 谢婶婶说她给方元简单说一下他的样子,身高体重这些东西,方元还特意问了他皮肤的颜色。 那么这个方元,是大概知道了他的样子了,高矮胖瘦,皮肤偏黑。 真是奇妙,去见一个对自己的外表初步了解了的一个人,但是自己却完全不知道对方长啥样的。 可是心里却充满了好奇,对她的名字,样子,甚至眼睛。 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可以看见看不见的东西呢? 这个方元是不是有一双圆圆的眼睛?妈妈就是有着一双美丽的大圆眼睛。 不,眼睛美不美跟大小没关系,跟亮度有关系。眼神这东西最能体现人的内心,那句俗话绝对是真理: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不单要从别人的目光里,看到别人的内心,更要看到你自己,看准了,人生的高峰体验,看不准一片混乱。 谢南风的脑子里串起来无数的疑问。 虽然他知道,这些不过是谢婶婶那天晚上,讲了好多关于方元的故事,所以他的脑海里才有了这些疑问。 不管怎样,这个方元的年纪肯定跟谢婶婶差不多的,自己这样胡思乱想着实可笑。 可是头脑里的事如何控制的住呢。随他去吧!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想什么都要控制,还活着干嘛? 叔婶侄三人,来到一家吃乱炖的餐厅,菜很乡土,名字叫做热炕头,就是北方人的日常饮食,各种食物混杂在一起,味道非常好。 第37章 方元阿姨 餐厅里面的装修却很国际,一个吃乱炖的餐厅,一个叫热炕头的地方,竟然是欧洲皇室的装修风格。 到处都是白色的石膏柱子,还有罗马的雕像,角落里有一个微型的欧式喷泉,很突兀的立在那里,里面并没有水。 四周的欧式墙上,挂着各种各样有名的俄罗斯油画。 一把把沉甸甸的欧式座椅,每搬动一次,就与大理石地面,产生了出千奇百怪的恐怖噪音。 吓的谢南风不敢轻易的起身,他只想一直这样安静的坐着。 只是谢婶婶丝毫没有感觉到这噪音的存在,不停的起身,坐下,坐下,起身。她美丽的臀部,好像长了什么东西一样,很难在椅子上安静下来。 这豪华的欧式座椅只要不挪动它,坐在上面还是相当的舒服。 弹性十足的海绵垫子,巧妙地包裹着你的臀部,软硬适度的一种力量,支撑着你的臀大肌和大腿后侧。 这本应该是一把坐在上面思考人生的椅子,却被放在这嘈杂的餐厅了。 在各种各样的男女老幼的屁股下面被挤压,蹂躏,被迫与大理石地面产生诡异的摩擦。 谢南风不想这把椅子被那样的折磨,他小心翼翼的,调整了一个非常合适的角度,想就这样安静下来,就这样适当的坐着,不再挪动它,或者尽可能的少挪动它,温柔的挪动它。 他的位置正好面对着餐厅的入口:一扇玻璃旋转门。 这个时间正好是上客的好时候,旋转门不停的旋转,各色人影闪现在玻璃前后。 谢南风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旋转门,眼睛渐渐恍惚起来,这让他想起了在殡仪馆里,看到妈妈的那一幕。 他穿着亲戚为他准备好的衣服,一身白色的丧服,当时的他,已经如同行尸走肉,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反正就是整天被人推到这,推到那。 反正走就是了,虽然那腿已经毫无知觉。 反正做就是了,虽然周遭的一切都是模糊的。 不知道在哪位表哥表姐的搀扶下,他来到了一个冰冷的地方,一个比法县的冬天,还冷的地方。 他并不觉得自己需要有人搀扶,但是这就是好像穿丧服一样,此时的他被人搀扶着,才是合适的。 丧礼上穿丧服,好比走红毯要穿礼服一样,被人搀扶也是过程的一部分,好比红毯上要被拍照一样。 丧礼上必须是要有哭声的,可是谢南风一声都哭不出来的。 亲戚们肯定是知道他是哭不出来的,所以就替他哭了起来。 这更是必须的过程,没有这个过程,就好比你穿了那么漂亮的礼服,走在红毯上却没有镁光灯。 后来在谢叔叔家里一个晚上,微风轻轻吹拂着他的脸颊,他突然意识到了,那个冰冷的地方,就是一个巨大的冰箱。 他走进去的时候,他根本看不到任何别的东西,只觉得很冷,在一堆白色菊花的包围下,他看到了一块跟旋转玻璃门大小一样的玻璃,玻璃里面的妈妈突然变得那么小,那么美,那么静。 他当然知道那就是妈妈,可是怎么看着都像是一个陌生人。 妈妈的脸本来是圆形的,一张大脸,但玻璃门后面的脸怎么那么小呢? 坐在欧式座椅上,出神地盯着旋转玻璃门的谢南风,看着一个个走进来的人。 他想是不是玻璃有一种缩放的功能,否则那天玻璃门后面的妈妈,怎么那么娇小? 一定是那扇玻璃门把她缩小了。 玻璃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明明看的真真的,可是却阴阳二隔,活生生的把一个人与你隔开,再也摸不着。 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如果说生与死的距离是什么,谢南风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一扇玻璃门。 亲戚们说所有白色的菊花,都是法县的谢叔叔选购的,花了不少钱,在整个殡仪馆里,也是最豪华的阵容了。 原来死亡也是有这么多区别的,到了这里也要看谁的花多,谁的花少,当然还有很多别的东西可攀比。 亲戚们说了,妈妈的骨灰盒是好几千块钱的,一般人都是七八百块的。 这些东西都是活人的东西。 妈妈最喜欢的花是丁香,谢南风见过妈妈,站在学校门口丁香树旁,迷人的样子。 他从学校跑出来,没有见到妈妈,正准备着急,一转身看见一团紫色的丁香花丛旁,妈妈沉醉其中的样子。 那一幕宛若一幅美丽画卷,常常涌现在谢南风的脑海里,只是他总是不能确定,画面中的那个女人,是不是妈妈。 妈妈转身看到他,就立刻从一个百灵鸟,切换成一个老母鸡的姿态,冲过来说:“哎妈呀!老儿子,今天咋早出来了?” 如果真的要送妈妈花,那一定是一片紫色的丁香花海啊!怎么是惨白惨白的菊花。 后来方元跟他说:“没办法,殡仪馆的花店里有啥,你就得买啥。我有一天死了,千万别整那些花花草草地东西,我过敏。给我磨成粉,借着西北风吹到温暖的南方去。” “怎么?那么怕冷?”谢南风说。 “嗯呐。” 不管怎样完成死去的人愿望,也是很难尽如人意,死本是生的一部分,生死本就不是自由的,等到你彻底的化作粉尘,四处飘散了,是不是就算是真正的自由了? 那么妈妈现在自由了吗?这句话也是方元对她说的,在他因为思念妈妈而不能言语的时候,方元说:“你妈妈自由了。”听到这句话的谢南风,好像也自由了。 不管怎么样刚死去的人,只能任其摆布了,在肉体还在的时候。生与死什么时候能来个痛快的诀别呢? 玻璃门后面的人陆续涌现出来,每一个人影都好像一条小河里不断冒出来的鱼,旋转玻璃门变成了一条闪光的河。 谢南风用力地挤了挤眼,这时候每一个人才变成人的样子,刚才是鱼的样子,鱼贯而入的人。 “南风,这是你方元阿姨。”谢婶婶起身搬动那笨重的欧式椅子。 “你可真行,平白无故的让我认这么一个外甥。”方元的声音有点粗,不好听,像一个大妈的声音。 不,她是不是抽烟?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基本断定这是一个正宗的烟嗓。 第38章 还有一种性感 关佳宝的声音,是那种清脆的鸟鸣,那么方元的声音是乌鸦? 不知道,乌鸦的声音具体是什么样子的,还真一下子想不起来。 倒是布谷鸟的声音是熟悉的,但她的声音不是布谷鸟,妈妈的声音才是布谷鸟,谢南风心里暗自嘀咕着。 乌鸦说:“赵乙木去南方了,早就去了,你知道的啊!他走以后,你不一直安排,给我相亲了吗?人家在那边生意做的很好,成功人士一枚。” “真的,还真看不出来,一个小裁缝真不容易。他还开裁缝铺子?那你不跟着去?你们怎么着?真分了?还是两地分居?”孟非飞的声音也是鸟,哪种鸟不知道,总之不会是乌鸦。 “对,还是裁缝铺。只是规模大了。高级定制知道吗?换一种方式相处,我觉得特别好,真的经得起考验,那就证明是真爱,如果不行,那就证明不是那个对的人。要么就这样放飞彼此,如果最后千帆过尽,还是能够遇到,到时候,转角遇见,原来你也在这里,相逢一笑泯恩仇,岂不是更美。再说真爱,就是要尊重对方的感受和选择,如果差点火候、就不要勉强,放彼此一马才是真理。”方元的乌鸦嗓。 “好好好,说你是会说,头头是道,但是真能做到心口合一吗?你都多大了?那个赵乙木你们认识二十年了吧!天啊!真是不可思议。临了临了还要各奔东西,你们图个啥?刺激?对,那相亲的事还办不办?” “没那么夸张,这事我说了算吗?刺激这个词说的好,别说,真的是特刺激。好像抽出一根肋骨一样的刺激,不过我现在琢磨琢磨有可能是鸡肋,我不是说我是鸡,鸡肋,食之无味弃之有味,对,我跟赵乙木就是这样,总是差点火候,两个人又都不是那种能将就的人。现在反而一身轻松,自在。”方元说的是真心话, “我告诉你,女人一生的好日子,就那几年,过去了就没得选。三十还可以,真到了四十岁就孤独终老吧!谁还搭理你。女人跟男人不一样,男人五十都没问题,女人过了三十就,” “就啥?你这观念,回大清朝去吧!不过,普遍价值上,你说的也对,但人各有命,男女都一样,我也不是不想,可是你说咋办?没办法,可能这就是我的宿命了,孤独终老。要不你来陪我吧!到时候让你家谢大师孤独终老可好?谢大师你看行吗?” 谢子临:“那可不行,我们家非飞怎么能给你。” 孟非飞看着谢子临笑嘻嘻地说:“我们家老谢见到女人就会说话,见到男人就是另外一个状态。” 方元白了一眼孟非飞:“小侄儿长得真帅,你们两口子多有福气,直接来这么大一个儿子。” “有点意思,真是如同命运一样,我第一次见到他,就觉得亲切,一看就是我们老谢家的人。”谢子临看着沉默的谢南风道。 “南风,你身高多少?”孟非飞问道。 “好像183,4,具体多少我也不知道。”谢南风淡淡地说。 “这孩子,自己身高多少都不知道。我上次给你说多少?185?当时你还说这是一个男人完美的高度。185还是高了点,男人180才完美,女人170,我差二公分,这是我一生的遗憾。”孟非飞说。 “谢大师咋办?你不合格啊!”方元笑道。 “身高能代表什么?不过是骨头长得长一点,吃得好,营养跟上了肯定不是问题,我小时候饭都吃不饱,能过一米七已经是我妈的偏爱了。我哥长得高,我是饿的。当然,南风他们这代人就不一样了。” “你挨过饿?少来这套,你哥都没挨饿你挨饿?”孟非飞看了一眼谢子临。 “特殊情况,特殊原因造成的特殊结果,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好在一切都过去了。我哥至少一米七八吧!” “七八吧!”孟非飞不知觉的看了一眼谢南风,“南风,你妈高吗?” 说完又觉得自己有点唐突了,赶紧转移话题道:“方元你哥,也是比你高好多的,对吧?” 谢南风:“我妈不高,” 方元:“方子老高,” 他们几乎是同时说出来。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又转瞬离开。 那感觉好像是一个很饿的人,到了朋友家里看到了,桌子上的吃食,看了一眼又赶紧转移视线的样子,生怕对方看到自己的目光里的饥饿感。 眼睛的确能真实的反映出自己的内心想法,饥饿的时候显现出来的就是饥饿,空虚的时候,显现出来的就是空虚。 只是有时候并不能通过眼睛看到,要通过心才能看到。 那么刚才方元和谢南风,两个人在对方的眼里看到了什么呢? 这又是一个难解之谜,甲看到了慌张,乙看到了孤独? 所以不管眼睛表现出来的是什么,对面的人要通过心才能看到,如果没心就啥也看不到,就是一个瞎子。 谁是瞎子?谢南风?方元? 菜已上桌,酒也入杯,吵杂的餐厅里还洋溢着吵杂的音乐,一种中老年舞厅里面的舞曲,《步步高》放的最多,看来是老板钟爱的舞曲。 谢南风觉得这里的氛围太中老年了,他的谢叔叔和谢婶婶是属于这里的。 方元不是,他也不是。 但是再过一会儿,他就发现,方元这个人,是属于任何地方,她哪里都能很快融入进去。 她并没有把自己限制在一个地方,环境,年龄。她有自己,也容得下周围的一切。 她身上有一种男女老幼都喜欢的味道,一种自在,一种幽静,一种倔强,还有一种性感。 一种纯正血统的性感,不是后天人为加工出来的性感。如同你在山间看到了一只飞奔的梅花鹿。 这样性感与孟非飞身上散发出来的感觉,那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来,先走一个,祝方元生日快乐,永远快乐,咱们都站起来,碰一个。” 孟非飞要求大家还是要站起来的,因为这里的餐桌实在是太大一张,不站起来,彼此的玻璃杯碰不到一起。 方元站起来,准备把那张沉重的欧式椅子往后挪一下,否则感觉自己被夹在椅子和大圆桌子中间。 可是她退了一下,椅子纹丝不动,她就不再挣扎,就换了一个位置。 来到椅子旁边站了起来:“你这还没动筷子呢就要干了,随意随意,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完了再喝。” 第39章 到十八岁了吗 方元说话的声音真的不好听,可是这世上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听着听着就喜欢了,看着看着就爱上了。 声音好不好听对于播音员是重要的,对于普通人来说,到底还是说话的内容更重要。 方元说话的内容,远远超出了她的声音,她总是考虑别人的感受,恰当的输出自己的想法,可是又让人觉得舒服。 “感谢感谢,你们两口子,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我第一次过生日,就是非飞给我过的,我这人从小到大,没有过过生日。本来不喜欢,没感觉的事,现在却少不了了。我干了,你们仨随意,孩子就不要喝了?到十八岁了吗?”方元举着手里的玻璃杯。 今天喝的是白酒,五粮液,杯子很小的一只,拿在手中生怕掉了。 酒是谢子临带过来的,说是朋友送的。 谢子临说:“老葛怎么还不来?这人真磨叽,我去给他打个电话去。” 说完谢子临竟然起身离开了。 剩下三个人手里举着酒杯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谢南风只是站起来,还没有端起酒杯,主要是他还不到十八周岁,虚岁没问题。 “哎呀,老谢,你急什么,人家不说了要迟到一会儿。”孟非飞看着离开的谢子临道。又看着方元一脸无奈的脸说:“老葛,我上次给你说过的啊!” 是,这位老葛去年生日就说过了,一个离婚无孩子的公家人。 孟非飞说:“你们绝对合适,人家正经八百的国家单位,副处级,离婚,可是没孩子,上哪找这好事去?我告诉你,给他介绍的人都排大队,他跟本不见,很有个性吧!跟老谢算是老相识,给面子。” 这个日子可真长,整整一年。 “人家能看上我?你别白忙活了。我一个要啥没啥的,就别跟人家添堵了。你们这么好的关系,别因为这点小事儿不开心。人家去年就没来,今年早就有主了吧!大姐,别整事了。” “去年是他前妻一直闹,闹的他没心情相亲,他们的婚离的相当闹心,很多东西扯不清楚,你想想毕竟在一起十多年了,打断骨头连着筋呢?前几天说了可以见见。见见,又不是入洞房。”孟非飞道。 方元摇摇头无奈苦笑,眼神又一次不经意的,与谢南风撞在了一起。 只是这次谢南风的眼中,多了一丝诡异和狡黠,他一副要准备看好戏的样子,让方元又恨又无奈。 搞了半天,今天又是相亲局。 跟去年一样,这两口子真是一点亏都不能吃,吃个饭也一定要凑够八个话题。 “沈市这么大,有缘早晚遇见,这都一年了,你们两口子也真够执着的,还瞒着我,去年就放我鸽子了,我不要面子啊!真是的。你赶紧把谢大哥叫回来,人家压根就不想来。”方元苦笑道。 孟非飞急忙解释:“肯定来,这回肯定来,这个面子他还是要给的。” 方元满脸无奈:“你看就说是你们两口子,把人绑过来的,我服了你们。” “怎么都比你那位赵乙木靠谱,过日子跟谁都一样,还不如找个有钱的,当然他不算有钱人,但肯定不差钱。” 孟非飞说这话时,忍不住看了看不远处的谢子临。 “你们两口子让我说点啥好呢!这整个一个强买强卖。”方元心里嘀咕着,这位肯定是一个中年发福大叔,连她家老谢的气质都没有。 而且年龄必须够大,否则孟非飞不会那么积极。 媒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根本不了解她与他,有的是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也许只是满足自己内心深处的匮乏。 至于那些相亲成功的,不过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小马过河,不试试怎么知道?你看了再说。这人我知道,帅,肯定比你家赵乙木帅,人家个子至少一米八,而且我跟你说,他最迷人的地方是才华,还出过诗集呢!回头我给你找找,早应该给你一本,看了他的诗集,你就会对人感兴趣的。”孟非飞信誓旦旦的说。 “我怎么感觉你更喜欢,要不给你得了,回头把你家老谢休了,你看怎么样?”方元看着孟非飞,一本正经地说着,心里嘀咕:帅跟高有关系吗? “你别吓唬我,说真的,你不要,我就给我老姨家的老妹,反正便宜不能让别人占去了,你懂不懂?” “姐姐,你还是给你老妹留着,毕竟你们是亲戚,我这一个外人,占这么大一便宜不合适,真的,要不你现在把老妹儿叫过来,正好一锅端了。对了,这馆子叫啥名字了?热炕头对吧?直接洞房。真的,太合适啦!”方元一边说,一边忍不住笑。 这时她看到谢南风的也正眯着眼憋着笑。 “哎呦,刚才谁说的,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我告诉你,我老妹儿比你年轻,到时候真见了,你就没戏唱。”孟非飞一本正经说。 方元无奈摇摇头,想要开口说话但又咽了回去,右手拿起酒杯,把刚才斟满的五粮液一饮而尽。 虽然她很不喜欢喝白酒,但她基因自带一种功能,就是很难喝醉,即使醉了也不是普通人的那种醉。 至今她还真不觉得自己有醉过。 所以醉到底是什么感觉,她还真说不上来。 别人都说她是喝出来的,这真是一个笑话。但是随他们说去吧! 杯酒下肚,身体没感觉,口腔里面有感觉,酒精与脆弱的皮肤组织,互相纠缠起来。 她苦闷自己怎么落到这么个田地,三十出头,一事无成,除了一间勉强糊口的店铺啥也没有。 虽然每天把自己从头到脚捯饬的格调满满的,说白了似乎都是在掩饰自己的匮乏,不想让人看见自己的窘迫。 活到这么大,事业家庭,哪怕是一场让自己感动的恋爱故事都没有。 赵乙木不算,她知道赵乙木不喜欢她,所有的她,关于女性的部分,他都不喜欢。 她知道赵乙木,不过是在拿她做挡箭牌,他也知道她知道,两个人有感情,只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感情。 赵乙木走的时候,没有任何饯别的行为:喝顿酒,吃顿肉,唱首歌,跳支舞。 他们只是在一条陌生的街道上,从南走到北。 其实南北也不清楚,只是从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 走到人越来越稀,夜越来越浓。 他们也许不是爱的,但他们绝对是最默契的,一路上谁也不说话,没有谁想改变这一切,谁都不想说,也知道对方不想说。 不管怎样,能与人有这样的一种默契真是难得。 就因为这一点,他们都是希望彼此好的那个人,这本身就是一件难得且浪漫的事情 你确定这世界上,有一个人真的要你好,要你幸福,这好安心。 第40章 改变后的命运,就不是命运了吗? 赵乙木在她住的楼下,抽了一根烟后就转身离开了。 这时的方元苦笑着,对着赵乙木的背影大喊一声:“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这句话说的声音不大也不小,大了吵到别人,小了他听不见,方元控制的非常恰当,赵乙木听得清清楚楚,好像从漆黑的夜空中掉下来的声音。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每个人的一生都说过无数的话,方元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比较能说的人,只要她想说。 但是有时候她好像觉得,自己这一生,就说过这一句话似的。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如果现实可以像电影里那样多好,这个时候,赵乙木会突然转身飞奔过来,把她紧紧抱住,捧起她的脸深情地吻她,或者深情的说:“你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吗?” 两个问句完成一段路,完美两个字不过如此。 到时候我方元不在乎你赵乙木个子矮,不在乎你皮肤白,不在乎你不喜欢女人,虽然这一点没有证实,就像这夜色一样。 我们在一起,不管不顾,像两个好朋友一样一起玩耍,一起做朋友,一个三岁,一个四岁,我们就像玩泥巴一样过日子,我们都尽情做自己。 爱情是什么不重要,有没有爱情也不重要,我们好就行,我们那么好,那么懂,那么近。 这一切第一次见面,就已经注定了。好像每个人的出生一般,无法改变,注定了的。 人们总是喜欢去改变,改变命运,那么改变后的命运,就不是命运了吗? 我们都知道,这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任何人,能够替代彼此了。 “你是不是喜欢我?” 她的那个问句,还在漆黑的夜色里飘荡,远处的赵乙木,好像啥也没听见一般,走到更深的夜色中去了。 在回忆里恍惚的方元,被谢子临的声音吵醒:“来来来,这位是葛老师,这位是方元。来来来,葛老师坐坐坐。” “老谢,你这一声老师,叫的我心里发慌啊!”这位葛老师一边坐一边说。 “老葛,你这贵人可真难见,我就说今天应该去盘古定一桌,可老谢他非要在这,说离你家近,方便。一会儿罚酒三杯,别不给我们小老百姓面子。”孟非飞媚笑着说道。 “谢夫人,你才是贵人多忘事,上次我们在添香楼不是刚见过吗?你和你们单位的一个大姐,那次没你家老谢。”老葛回说。 “那次不算,那次是馆长找你办事,我就是一个陪衬。我给你讲这次不一样的,这次咱们都是自己人,这位我侄儿,谢南风,来,南风,认识一下你葛大爷。”孟非飞示意谢南风起身。 “葛大爷好。”谢南风表情严肃起身鞠躬。 “小伙子真帅,年轻真好啊!再看看我们一群老邦菜。啊!对不起,我没注意到,二位女士不算啊!”老葛笑道 孟非飞白了一眼,娇媚道:“算你会说话。” 谢子临:“老葛,葛老师,我们也是正值壮年,联合国说了,六十以下都是青年。尤其是你葛老师,你正是人生巅峰时期,事业家庭上升期。你要是老了,我们就直接入土吧!” “老谢你最近话多。”孟非飞看着谢子临说。 “反正我怎么都不对,说不对,不说也不对,这人要是看人不顺眼,咋都不行。”谢子临悻悻地说。 “谢夫人,你瞧你把我们大书法家给整的,本来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家,现在倒好,跟一个手足无措的小男孩一样。你忍心吗?”老葛笑嘻嘻说。 “葛老师,他是扮猪吃老虎,实际上我到底还是听他的,他才是真老大,真老虎,我就一纸老虎。”孟非飞提高嗓门说道。 “都说能吃是福,其实能说也是福,谢大师年轻的时候真的很腼腆,不爱说话,那时候他跟我们一起吃饭,几乎就是一言不发,文化人跟我们这些俗人不一样。现在好多了,这都是你谢夫人的影响。”老葛说。 “我可没那本事,年纪大了自然话多。话多了,字就少了,你问问他多久没写字,笔怎么拿都不会了吧!”孟非飞看了一眼老谢。 “人家谢大师,随便从柜子底下,拿出来几张就行,还用得着天天用功。那都是初出茅庐的小儿科。不过,谢大师有谢夫人做经纪人,这就是如虎添翼。你们两口子珠联璧合,现在沈市的那些个老板们,都以有谢大师的字为荣。那天空了我也要登门求字啦。”这位葛老师说话声音非常平稳。 “老葛,你说这些话就见外了,就怕我们家的庙小,容不下你这大佛。随时随地,欢迎欢迎。为你那必须是量身定制,柜子底下的肯定不行。”孟非飞眉飞色舞的说道。 她见到这位葛老师倒是格外兴奋。 “葛老师的诗集带了没有?一会儿给我们一人一本,要签名的。关于你说的,我早就计划好了,我要把你的诗写出来,这是一个特别的创作方式,需要好好酝酿,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怎么样?葛老师,我这个创意是不是很不错?”谢子临认真地说,看出来他的确在酝酿这件事。 “谢大师,你这是折煞我啊!我那自己出钱出力出的诗集,还敢天天拎出来到处献丑,早就压箱底了。你还要写出来,谢谢抬举。”葛老师双手作揖道。 谢子临:“葛老师,你的诗集就放在我书桌上,随手一拿就能拿到。苦闷的时候,累了时候,我就拿出来翻翻,随便翻一下,随便读上一首,我就能豁然大悟。读你的诗反而有一种陌生感,不觉得这出自你手,我很喜欢这种陌生感。” “谢大师就是有水平,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我爱听。我也觉得那不是我写的,准确的说是另一个我写的。”葛老师身体微微侧移了一下。 “葛老师,老葛,我敬你一杯,就为你这句话。太深刻了。”谢子临起身举杯道。 葛老师并没有起身,而是意味深长地说:“谢大师,果然是高人。知音,我敬你。” 说完起身与谢子临捧杯后,一饮而尽。 “你们今天怎么了?吹捧大会?”孟非飞笑着说。 第41章 人那么容易死掉的 方元一言不发,她不知道说什么,也没机会说。 勉强说点什么,或者见机插上几句不痛不痒的话还是可以,她肯定可以做到,只是今天不想这样做。 一桌子的饭菜成了配角,被随意的摆放在旋转的大圆桌子上。 欧式风格的大圆桌子,几盆盛着大肉的不锈钢大盆子,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和谐,不,那么的丑陋不堪。 这期间每个人的筷子,都插进去过随意的吃上几口,然后继续脑筋飞转的聊着天。 聊天本应该是轻松的,无所谓对错,想到哪说到哪。 但是孟非飞的每句话,都似乎是话里有话,曾经的方元也不在乎这些。 她爱说什么说什么,反正自己以不变应万变,心安理得就好。 但是今天的她,却变得小心翼翼。 她仔细地听着,孟非飞的每一句话,生怕错过了什么,或者那句话是关于她的,她需要赶紧出手解释。 是因为这位姗姗来迟,久闻大名的葛老师吗?肯定不是;那是孟非飞两口子吗?更无所谓。 本身方元对于他人的评价这件事儿,压根就不在乎的。 这是她很小就了解的真理,在慢慢的成长历程中,更加的强化了这一点。 可是今天怎么就好像突然失灵一样,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在意孟非飞口中的自己。 桌子上的菜刚端上来的时候,还是有模有样的,虽然与环境不搭配。 但是一盆刚出锅的,被厨师精心打造过的乱炖,看上去依旧很有气质。 就好比一位曾经在歌舞团工作过的人一样,即使退休了,即使走在菜市场,你也能看到一种不一样的东西,在她周身围绕,这就是所谓的气质吧! 人有气质,乱炖也有! 如果厨师看到自己辛苦做出来的东西,被这样对待,心里会不会难过? 应该不会吧!即使有,又能怎么样呢?顾客至上。 不被尊重的食物和劳动,吃进肚子里如何滋养肉身? 看着杯盘狼藉的桌子,方元开始不露声色地整理。 她悄悄地把每个盘子摆放整齐,把桌子上的垃圾安静的擦掉,把餐巾纸静悄悄地扔进垃圾桶里,餐具酒杯摆放整齐。 在谢子临,孟非飞和葛老师的嘈杂声里,这一切进行的无比顺利。 因为根本就没有人看到,看到了也不重要,他们三个人的目光,早已经狠狠的锁在了一起。 此刻坐在椅子上的,更加安静的谢南风,却把这一切稳稳的看在眼里。 就在方元一边看着孟非飞眉飞色舞的样子,一边用手里的纸巾,拭去桌子上的残渣时,她与谢南风的目光又撞在了一起。 只是这次彼此没有躲避,而是相视一笑。 原来两个人即使一句话也不说,也可以交流的如此美好。这就是活着的礼物,那些不经意间出现的瞬间。 方元尽量让自己的笑容,多了一点疼爱和温暖,她要让对方感知到,一份来自长辈的关心,但是又要恰到好处,不能表现的淋漓尽致。 关心他人的疼痛,要不露痕迹,润物细无声。 方元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做到,可是她尽力了,关于他的故事,她是知道的。 谢南风是不确定的,关于自己的经历他都不想回忆,至于别人知道不知道,他更不关心。 虽然被谢叔婶这样叫出来吃饭,不是第一次,但这次是他最喜欢的,因为方元。 他知道自己对方元,产生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感觉。 可是他不在乎,产生了就产生了。人是那么容易就死去的,为什么还要克制自己的情感和欲望? 尤其是身体本身的欲望,饥饿的胃见到乱炖的欲望,一个男人见到女人的欲望。 这真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啊!她身上的散发出来的味道与外表,年龄,身材,甚至性别这些都毫无关系,只是一种单纯的,人的魅力。 此时的谢南风,还不能完全确认,那是一种什么样的魅力,但是就是不一样,就是让他心底冰冰凉凉的。 这种冰凉的感觉他从未有过。张灵,关佳宝都是热乎乎的,不过一个温热,一个滚烫,张灵是滚烫的。而见到方元是冰冰凉的。 就像那个大冰箱,那样冰凉。 方元微微一笑,似笑非笑,苦中带笑,但是迷人至极。 而且她对于这一切好像毫无感觉,就像是一缕风,一道闪电一样,来了就来了。 她用眼神和笑容跟谢南风说:“孩子,你再坚持一会儿。辛苦了,不容易。” 妈妈离开后,这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目光。 他更欢喜这目光里传递出来的东西,他感觉到了一种真正的关心,一种心有灵犀的感觉,一种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的意境。 高山流水遇知音,对,就是知音,这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妙不可言。 好像在一个炎热的下午,你躺在河边的草地上,百无聊赖,空虚寂寞,天空中突然出现一个巨大的,闪着七彩光芒的泡泡。 方元就像一个散发着冷气的,七彩的大泡泡,不是那种小朋友吹出来的一串串的,一碰就碎的小泡泡。 谢南风心里的画面越来越真实,一个巨大冰凉的,结实纯净的七彩泡泡,如果能走进去,走进泡泡里该有多美好。 多么美好的举动,她安静的把桌子整理的干干净净,好像变魔术一样。 虽然谢南风,把她的一举一动都紧紧的看在眼里,他也如同看魔法一样,以看魔法的心情。 这时候桌子上的酒菜,如同苏醒过来一样。 谢南风忍不住,拿起自己眼前的杯子,他想喝一口,虽然他知道这样会被大人们嫌弃,虽然他知道他对白酒的味道,丝毫不陌生,可是也丝毫不喜欢。 他把手指环绕着娇小的酒杯,不动声色地摩擦。 他有一双,跟他身高一样的细长的双手,每根指头的根部,都均匀地长着一片毛,粗壮的向下延伸。 如果拿起他的手仔细端详,那上面的每一个毛孔,都塞满了力量,让人看着无比的心动,看着那些毛孔,你会感叹活着真好。 他想跟方元说点什么,比如问她是不是很无聊?要不要出去走走?去吹吹沈市晚间的风? 他知道如果他这样问方元,她一定会跟他一起走。 走到那扇旋转玻璃门里去,然后走进沈市清凉的夏夜里面去,吹着风,不,是风包裹着他们。 第42章 爱就是风雨飘摇中的那棵稻草 这时候餐厅的步步高音乐声,又循环了起来。 这种音乐,把所有细腻的心思,狠狠地摔碎了。 冰凉七彩的巨大的泡泡,被一根生了铁锈的铁棍戳破了。 留下一丝毫无痕迹清凉的记忆,跟死去的人一样。 “葛老师,你看你魅力就是这么大,瞧我们的方元,今天这么安静,这可不是她的风格哦!葛老师,你跟人家喝杯酒。”孟非飞喝了酒脸色绯红,说话也开始不知深浅。 “那必须的,梦夫人,不,谢夫人,你也没介绍一下,我这怎么称呼合适呢?”葛老师看着方元说。 其实他早就把方元,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不过看上去是偷偷的,但是逃不过明眼人。 孟非飞就是那个明眼人,她看到了葛老师眼里的光,那是一个男人,见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时的光。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老葛看上了。 虽然方元和老葛的外表是那么的不和谐,方元某种意义上,也绝对不是老葛的口味,方元没有一般意义上的女人特征,有些中性,像个男孩。 按理来说孟非飞,是不应该把方元这种类型的女人,介绍给老葛的。 但是明眼人的她,看到了老葛骨子里的一点东西,她觉得老葛其实是喜欢方元,这种中性气质的女孩,而不是那种纯女性气质的。 这一点她家老谢就完全看不到。 “大名方元,天圆地方,幸福美满,葛老师你叫元子就好。”孟非飞笑的很好看。 “方元,你这个名字是真好啊!”葛老师看着孟非飞,笑的更灿烂了。 “方小姐,初次见面,请多指教,来,你随意,我干了。”老葛端起酒杯起身说。 方元连忙起身,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哪里哪里,葛老师你太客气了。” “喝喝喝,都干了,干了,这点酒算什么!”看样子,孟非飞是真的有点喝多了。 两人酒杯轻轻一碰,一饮而尽。看样子很像一对拜把子兄弟,哪里是相亲对象。 “方小姐好酒量。”葛老师拱手道。 “哪里哪里。”方元摆手道。 “你们两个干嘛呢!怎么跟日本人一样,拜堂呢?还是拜把子呢?来,从来,再喝一个。”孟非飞看着他们大声喊道。 “谢夫人今天怎么这么高兴?谢大师你们两口子互相碰一个吧!谢大师你一天,过的可是神仙般的日子啊!” “来,碰一个,老谢,咱们两口子碰,他们两口子作陪,都满上,谁也逃不了。”孟非飞随手拿起酒瓶子开始斟酒。 方元这才意识到,孟非飞是有点喝高了。眼下也只能配合着:“大家一起,南风你能喝酒吗?多大了?” 谢南风早已经不是第一次喝酒了,他第一次喝酒是初中,超级难喝。 现在也没有喜欢这种东西,跟同学喝过啤酒。 他是不能喝,也不喜欢酒的,不管什么酒。 “南风喝一点,这酒好,好酒还是可以喝一点的。”谢子临对着南风说道。 五个人举起酒杯,把里面的五粮液喝的干干净净。 杯酒下肚之后,每个人都坐下拿起筷子开始在锅里翻东西,孟非飞大喊一声:“小姐,把菜拿去热一下。” 方元面露疲惫,她真想马上离开这里。 让自己的屁股,从那张如皇室般豪华的椅子上飞起来。 但这样一个起身的动作,都让他难以控制,屁股与松软的金丝绒椅套之间,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暧昧。 她看了一眼旋转的玻璃门,街上的灯火与里面的喧嚣,都在玻璃里面四处游荡,好像传说中的灵魂一般。 这位传说中的葛老师,说话声音还是好听,人看着也斯文干净,白净的脸庞上凸起一个挺拔的鼻子,所以架在鼻子上的眼镜,都显得特别好看了。 孟非飞说的还是比较准确,葛老师挺帅,有点徐志摩的味道,只是他那双躲在眼镜背后的眼神,实在爱不起来。 这倒不完全是方元的偏见,其实这种戴眼镜,斯斯文文的男子,应该对她也是没好感的。 两个人之间有没有好感,一目了然,彼此心知肚明。 只是爱是勇敢者的游戏,或者确切的说,真爱是勇敢者的游戏,普通人不过是权衡利弊之后作出的选择。 在真爱面前每个人都是懦夫,每个人都是小人,都是求稳不求险。 可是爱怎么能不险呢?有些人怕爱,所以对真爱,也就是所谓的有险的爱,深恶痛绝,口不择言。 如果惧怕一件事情到这种地步,是不是在反方向的印证了什么? 最后大家说缘分未到,或者我不够好,或者惧怕对方拒绝,伤了自己自尊,反正就是不能去爱。 归根结底,还是没有触动你心底深藏的那团火,或者你自己从来没有找到过那团火,那团火就是你自己,是我们终其一生,也未必能够拥有的宝物。 赵乙木说:“爱就是爱,非要加个真假?” 方元说:“啥都要加个真假。” 赵乙木点头微笑。 方元望着远方。 可是他们就是不能真爱。 看着葛老师幽怨的眼神,在眼镜片后面躲闪着,孟非飞绯红迷人的脸庞,左摇右晃,谢子临上下求索的手臂,不知如何安放。 只有谢南风安静迷人的坐着,一会儿看看方元,一会儿看看方元右手边的玻璃旋转门。 他们都在看那扇玻璃旋转门,这种看,不是表面上看的,是真看,此刻也只有他们两个人,是真正的在做着同一件事。 就在这一刻,方元突然灵光一闪,她发觉,其实说到底,还是自己太执着了,被困在何为真爱的圈套里,无法脱身。 凭什么就说她与赵乙木不是真爱呢?真爱等于长厢厮守,也等于曾经拥有,更等于瞬间的对视。 人世间的人们,为什么总是要把很多原本简单的事情,搞得复杂,就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终将离去的,其实内心深处,深知一切都是荒芜,所以必须要抓点东西,好让自己不那么难过。 爱就是风雨飘摇中的那棵稻草。 似乎有了爱,我们就不是茫茫大海里的那个迷茫的小舟。 爱是灯塔没错,只是谁可以把爱定义成为白头到老呢? 不管怎样,爱在大多数眼里,不过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折磨和纠缠,似乎只有这样,别无他法,想想多可怕。 男人女人的纠缠,母亲与孩子的纠缠,贪婪与恐惧的纠缠,年轻与衰老的纠缠。 所有对地久天长的执迷,不过是一种隐晦的贪欲。 可是那些来去自由的灵魂,却又总是那么的让人不敢歌唱。 就如同孟非飞执着的认为,赵乙木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坏男人。 方元突然意识到,她自己何尝不是世俗眼光的帮凶。 她是不是也在以一种,更加隐晦的受害者身份自居。 好像这样就可以真的证明,赵乙木是一个坏男人,而自己总是有着很多无辜的借口。 想到这她背后突然一阵阴风阵阵,她好像在这一刻,突然觉悟到了人生和爱的真谛,只是还不能够清晰明了的表达出来。 但是自己的内心已经无比明了了。 好像一个人,多年躲在深山老林里,修炼奇功,但是百般不得其精华,突然一瞬间顿悟到了其中的根本。 第43章 多么牛b的事情啊 虽然说不清楚,可是这种感觉却如此轻松,这种感觉如同武侠小说里常说的打通任督二脉一样,是一种老天的安排、眷顾,总之太舒服了。 在这样一种情境下,在一些看似毫无关系的联系中,方元突然明白了人生的真相:我是谁? 在她心里,她一直觉得在自己所处的世界里,她是那个最明白这三个字的人。 她从外表,穿衣风格,发型风格,甚至到内裤和袜子,无不在表现着,她是知道这个问题的。 就在刚才那一瞬间,具体哪件事哪句话导致她这样都不重要了,反正她就是豁然明朗起来。 所有关于她从出生到此刻,她的迷茫,她的失败,她的苦痛与忧伤。 她突然明白了,自己本就是孤单,但是却故意装作孤单,这完全是两码事。 当初自己在赵乙木和万小双之间的游离,是多么的无力和卑劣。 哦!万小双,这个宝贝儿,他真的解脱了吗?关于他的的记忆,早已经开始模糊,一些清晰的细节,也越来越不真实了。 他又何尝真实过呢?身边的人好像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就连孟非飞也只是零星而已。 关于他们的关系,他们都以为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那是一段美好和伤痛混合的时光。至今方元都不相信自己,自己真的与他过了那么多年。 因为爱吗?这实在是说不清楚的。因为肉体吗?万小双的肉体并没有太多魅力。 钱就更谈不上了。 那么就是因为才华了,这才是孟非飞的死穴。 说到钱,万小双现在应该是有点钱的人了。毕竟他现在还算有名。 赵乙木也同样如此,这两位离开她的男人,都变得富有起来。 想到这里,方元无奈苦笑,到底自己福薄,只能共苦,无福同甘。 方元知道,深层次的原因,是自己不够爱,没有爱的能力,没有坦诚面对自己的虚荣。 不过她的虚荣与普遍意义上虚荣,那不是一回事。 现在她突然发现,能坦诚的面对自己的内心,是一件多么牛逼的事情。 “方元,今天你必须跟葛老师单独喝一个,你给葛老师满上,来。”孟非飞醉后的口吻听着很不舒服。 “好,葛老师,我,其实很高兴认识你,我很高兴我能坐在这,不会说话,来,喝。”虽然方元真实的想法肯定不是这样,她脑海里也想过这样说:我喜欢喝酒,可是我不想跟你喝。 方元拿起酒瓶准备给葛老师斟满,却被葛老师一把把手腕子抓住:“方小姐,这哪里敢,我来。” 这一下子倒是有点出乎意料,倒不是抓手腕这个动作,而是这个动作的力度。 方元纤细的手腕子,被葛老师的大手,狠狠的钳住,可是却又感觉不到痛,就好像冬天的晚上,你走在沈市的街头,呼啸的北风吹的你缓慢前行,你双手交叉,把呢子大衣紧紧的裹紧时,你的身体的感受。 总感觉这力度里面,肯定是在传递着一些什么,方元确定这个葛老师,肯定不是随便一握就是。 她早已经感觉到了,这个人的身体发射出来的信号,他对她是有意思的。 不过他不会主动,他眼镜片背后的目光,是狩猎者的目光,等猎物上钩的目光。 可惜你还不是一个好猎手,还是看错人了,我对你真没兴趣。 方元看了一眼百无聊赖地谢南风,心里想到。 “方小姐真是名不虚传,今天我有不周之处还请多多关照,来,敬你。”葛老师说话很有节奏。 “不敢不敢,真的很高兴认识你。”方元举杯一饮而尽。 “这见面酒至少三杯起,来,我给你们满上,再来一杯。”谢子临起身准备倒酒。 “谢大师,咱不能为难人家女士,不急不急,来日方长。” “葛老师这就开始怜香惜玉啦!好好好,来日方长。” “来什么方长,喝酒就是,方元能喝着呢!别被她的外表迷惑住,她的酒量,你就是再来上一个老葛也不行,老葛你今天就舍命陪女子。”孟非飞拿起酒杯开始倒酒。 “好,那非飞一起,谢大师随意。”葛老师说话依旧翩翩君子。 孟非飞端起酒杯:“今天的见面按理说一年前就应该面上了,不过这俗话讲的好,好饭不怕晚,缘分来了挡是挡不住的。我这从来不喝酒的人,今天也破例了。” “非飞就是敞亮,不过你从来不喝酒,这句话我是不信的。”葛老师把酒杯主动撞到孟非飞的酒杯上,然后一饮而尽。 “这不行,方元一起一起,来,老葛老师,你太速度了,再来。”孟非飞速度拿起酒瓶,给葛老师斟满。 “葛老师,来,这次你说两句,好好表个态。” 孟非飞举杯看着葛老师后,又看了一眼方元,此刻方元的脸色惨白,丝毫看不出喝过酒的样子,目光里藏着一种淡淡的幽怨,凄美的目光在灯光下,令人不由自主地升起怜惜。 这种怜惜之光只闪在谢南风的眼睛里。 “我刚才说了很多了,你还让我咋说?我再说一遍,今天很开心,很开心我能过来,没有错过。”葛老师手拿空酒杯。 没有错过,好撩人的四个字,如同玻璃门后面那些撩人的灯火。 “好一个没有错过,老葛,葛老,干。”孟非飞今天说话的风格,倒是有点与往常不同,可能是酒的缘故。 方元一言不发,好像根本没有人关心她的想法,如同没有人关心她的酒量一样。 其实只有她知道,她的酒量是要看日子,看天气,看心情决定的。 如果都对了,她真的是一直喝,如果不对,那就是一直醉。 现在的她已经醉了,因为什么都不对。 如果他们当中有个人,可以关心一下她的感受该有多好,哪怕仅仅是在意一下而已。 自己与孟非飞相识这么久,就在今晚,好像一切都回到了原点。 孟非飞,谢子临,这位久闻大名的葛老师于她,都是一样的陌生。 反而那个初次见面,一言不发的小男生谢南风成了她的知音。 可是方元依旧没有放弃,她想一会儿孟非飞一定会说:方元,你不能喝就别喝了,方元,你也说两句,也表个态。 第44章 还能怎样?就嫁了吧 “方元,就差你了,我跟葛老师可都干了。”孟非飞轻描淡写地说。 晶莹剔透的酒在精巧的玻璃杯里颤抖,方元能喝酒多半是因为她的鼻子不太好,如果她能闻到这酒的味道应该是不喜欢的东西。 上一次清楚的感受到酒的味道是12岁,她非常不喜欢。 喝完这杯胃里温热,需要食物混合一下,可是桌子上的菜都被服务员拿下去热了,空荡荡的桌子,热呼呼的胃。 “这干喝咋行,菜热好了没有?”葛老师对旁边的服务人员问。 每个男人对初次见面的女人,都是一样的态度,温酒热菜。 倒不是他们对这个女人真的有兴趣,仅仅因为新人而已。 这也没什么,也说明不了什么,如同女人对新衣服的态度一样。 人们热衷于新,也只是因为新太短暂,太容易被遗忘,或者太难想起来。 所以,只能用一次又一次的新不断的强化。 “葛老师,哪天去我们家看看去?老谢的字等你都等长毛了。”孟非飞此刻的样子是真美。 一个中年女人脸颊绯红,瞳孔在酒精的滋润下闪着诡异的光芒,连平日干瘪的双唇此刻都变得饱满立体。 这就是光与酒作用的结果,让一个女人突然就鲜活了过来。 “下个月抽空看看,这个月底要开的会太多。” “看什么看,我的破字怎么可以入葛老师的眼,去家里喝茶,有好茶。”谢子临微笑着。 不知道这位葛老师到底有什么来头,按理说能让孟非飞二口子这样奉承的人不多。 如果没记错,他不过是某个单位的一个小领导,可是这两口子对他的态度,虽然表面上看很随意,包括选的餐厅也谈不上高级,但言谈举止中,透露着许多难以捉摸的东西。 这个所谓的相亲局好像也不过是一个由头,一个可以促成这次见面的由头,可能是真的,更可能很随意。 方元心里有数,不管怎样,这一切于她都是一样的,成与不成,喝与不喝都一样,葛老师到底是谁?一切都与她无关。 人若是有这样一种态度加持着,那么就可能有一种很令人着迷的气质在周身围绕。 此刻的谢南风就是这样,此刻的方元也是这样,但谢南风要更彻底一些,方元还是有些浑浊。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能力和心境保持这种魅力,一种毫无存在感的魅力。 说起来真是矛盾,没有存在感还谈什么魅力?那么怎么解释此刻的谢南风浑身上下散发着的那种东西呢? 话又说回来,如果谢南风变得跟他们三个人一样能说会道,察言观色是不是就失去了这种魅力? 还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终究有一天也会变成他们三个那样?如果再过十年他变了,那么他的味道也会随之变了吗? 管他呢?时间改变一切,也可以说时间什么都改变不了!时间于宇宙来说就是一个伪命题,方元微微苦笑一下。 一连串毫无意义的问题,在方元的脑海里浮现,她想到了自己,自己变了吗? 自己与当年刚刚认识赵乙木的时候有变化吗?她一下子说不出来,不过这个问题与当下的情况有什么关系?变与不变有什么关系? 变化分秒都在发生,这个世界一刻都不曾停下,分秒都在变化,物理上也许我们根本找不到完全没有改变的东西,可是我们内心深处的,那个“不变”到底指的是什么? 还是你希望改变,或者不变呢? 人都是那么自私的动物,一切不过是想要按照自己的意念和利益去想而已。 想到这里方元内心顿感无限悲凉,是啊!都说人是孤独的,这感觉怎不孤独? 如何能够做到真正的感同身受?活到这么一把年纪,连自己的内心都搞不清楚,还妄想别人理解自己的内心。多么可怕,悲凉。 如果说真有心有灵犀这回事,那么刚才方元内心深处的想法,与谢南风就灵犀上了,只是他们彼此不知道。 刚才方元脑海里思考的问题,与谢南风想的一模一样,那么孤独。 我们总是那么孤独,所以去找个女孩子吧!关佳宝,张灵都行。 身体微微燥热起来的谢南风眼前浮现的却是张灵的背影,这让他也有点难过,为什么不是关佳宝呢? 怎么会是张灵,张灵?那个瘦了吧唧,水蛇腰的女人,她是好看,可是太干瘪了,太扫把星了,太丧气,太安静。 人心说简单也简单,复杂起来也真是够神奇,青春壮年的谢南风看了一晚上方元,脑海里却塞满了,他与张灵缠绵不休,欲仙欲死的画面。 他想站起来,走到那扇旋转玻璃门外去,去呼吸,去让夜晚的冷空气,钻进他燥热烦乱的身体里,让他可以平静下来。 只是就这样看上去,他的样子太平静了,你很少见到这样平静俊俏的脸庞。 谢南风拿起桌子上的玻璃杯一饮而尽,那是一杯50度的晶莹剔透的五粮液,然而除了方元,其他三位根本没有看到他的这一举动。 方元看到了,谢南风也知道方元看到了。 方元想,如果这位葛老师对自己有意思,那么就开始交往吧!还想怎样,就嫁了吧!然后开始生孩子。 至于赵乙木,太远了,现在想听听他的声音都那么不容易。 再说,就算天底下只有他们一男一女了,好像他们也不会在一起。 看着谢南风那么安静饮酒的样子,方元就在心底做了这个决定。 所以她转眼看了一眼葛老师,一身藏蓝色的西装,料子很好,很合身,里面是一件雪白的衬衫,衬衫的扣子解开了二颗,露出了他棕褐色皮肤,有点粗糙,有点红。 这个男人还是有点品味,倒不是他的西装,而是他的眼镜,他戴了一副名牌眼镜,是淡淡的金色,不细看还看不出来,是金与银调和成的颜色。 真好,纯金有点俗气招摇,纯银与他的肤色又似乎不太和谐,这个细节满分。 突然葛老师金框眼镜后面的目光,也看了一眼方元,不好,目光就这样撞到了。 第45章 你好,方元姐 突如其来的降温让沈市的人们,有点措手不及,天气预报没有一点预判。 呼啸的北风在凄凉的大街上哀嚎,好像一个死去母亲的中年男人一样的哀嚎,但是里面还是有一种中年人的克制。 沈市的风是最有特点的一种自然气候,与很多地方的风不一样,就是因为沈市的风里面隐藏着这种哀嚎,而更特别的是它的克制,一旦克制就显得冰冷,风是如此,人也差不多。 不过你要非常熟悉,才能嗅出它们的不同,风与风的不同。 就拿法县的风来说,法县的风又大又狂,好像一个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成年人,一个长大了婴儿,身体大了可是心智和情绪还在幼年时期,说哭就哭,说闹就闹,根本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哭完了闹够了,达到目的就安静了。可是法县的风他不冷,吹的人疼,能把人吹跑,但不会很冷,或者它的大与狂,超过了它的冷,总之法县的风,没有沈市的风冰冻,沈市的风没有法县的风任性。 没有人会在意这里的风与那里风有什么不同,风就是风,微风狂风罢了。 就像雨就是雨,大雨小雨毛毛细雨,谁会去思考雨的不同。 不是大小的的不同,是这里的小雨与那里的小雨有什么不同。 好像你打电话,给一个远方的朋友说:“我这里下大雨。”你会去想那雨是个什么样子吗?如果正好你这里也在下大雨,你会分辨它们吗? 基本不会有这样的人和这样想法,再说就是吃饱了撑的,多无聊才去思考这个。 每个人对不同的思考是很有限的,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无力。 可是张灵就会。 她想这个问题,就好像一个女人在想,怎么搭配那条新买的裙子,怎么修剪一下自己一成不变的头发,怎么让单位的男领导,身边的男女,多看自己几眼。 女人们会觉得这些,才是女人该思考和劳神的问题。什么雨和风的不同,简直就是脑袋里进水了。 沈市的风除了隐藏的哀嚎和冰冷,还有古怪的节奏,嗷呜,嗷嗷呜呜呜,嗷嗷,呜呜…嗷呜。没有人可以听出有什么不同,哪怕是很牛的音乐家。 没有规律可循,但是张灵知道,没有规律不过是时间不够长,放在一个无限的时间里,一切都是有规律的。 关于风和雨的不同,张灵可以感觉得到,但是她似乎也谈不上喜欢。 北方的风雨就是北方的风雨,她要南方的风雨。 她知道它们定是如此的不同,为了可以遇见和更深的感知它们的不同,她要狠狠的感知北方的风雨。 这样有一天她摸到了南方的风雨,她会感动。这种感动不同于看电影的那种感动,那是别人给你制造的,那是一种套路。 张灵觉得感动这件事其实是最难的,可是生活中却似乎随处可得。 所有那些廉价的感动,都禁不得推敲琢磨。但人这种动物不知道何时进化出来的一种能力,就是感动。 总要把一些理所应当的事情,包装成一种令人感动的东西,以此区别于其他动物。这就是人类的可笑之处。 对于感情更是如此,男女关系,血缘关系,莫不是要使劲地感动一下,女人忙着感动男人,男人忙着感动母亲,母亲忙着感动孩子…无休无止。 最后你妈死了,你不哭你不是人,谢南风就不是人。 时间这东西真的是安静又绝情,因为有这么一个大老板,所以人类必须折腾,不管你是王还是奴,好像唯有如此人类就得到了时间,战胜了时间,由此他们就是这世间的神。 其实时间从未存在过。 谢南风独自一个人走在沈市的风里,他穿着方元店里的衣服,一件深色的牛仔夹克,下身就是校服裤子,细节不用说,每个人都知道。 就这样简单的穿着,也能把谢南风的帅气,暴露的一览无余,甚至锦上添花。 这人就是这样,所谓衣服架子,真的是要感谢爹妈。 说到这里,其实作为一个人,未必要穿的多好,而是应该把更多的心思用在,走路的姿势上,保持一个良好的体型上,说话的语气上,一双明亮的眼睛上。 衣服到底不会是衣服。 但这样说也不公平,对于那些先天不足的人,当然一件漂亮的衣服,足可以让他们变得更美好一点。 走着走着,夜色降临,谢南风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不知道何时开始,他喜欢上了走路,只要不赶时间,不太远,他都喜欢走。 他的目光望着昏暗的路面,任风吹乱他一头,比他的脸还要俊美的秀发。 前面大树下,长椅上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不是方元吗? 谢南风来不及躲闪,他已经走到了方元的前面,方元倒是没有看到他,因为她正在低头看着手机。 谢南风下意识地说:“你好,” 他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方元,按理说是婶婶的朋友,那么就应该叫阿姨。 可是方元的样子,他叫她阿姨真的是不尊重。那么叫姐姐,好像也不合适。 方元抬头惊讶笑着说:“哎呀,小帅哥,这么巧,你这是去哪?回家吗?” 这条路的方向,可不是去谢子临和孟非飞的家。 谢南风窘迫的回说:“我,我去见一个朋友,同学。” 方元:“你是在实验中学还是一中了?” 谢南风:“一中。” 方元:“跨进一中就等于跨进大学校门了。真羡慕你们这些可以上大学的人。” 谢南风站在方元面前,方元坐在长椅上,这样就显得谢南风特别的高大。 方元:“上次非飞说你高三了,明年就高考是吧?” 谢南风:“是的,”她又想说阿姨。 方元:“把你们现在学习可是很紧张。” 谢南风:“是的。” 这时方元的电话响起:“喂,我到了,我没进去,就在旁边坐着,好,你到了,好的,那我马上过来。” 放下电话起身对谢南风说:“我朋友到了,那你也去见你的朋友去吧!”说完哈哈一笑。 方元说话的嗓音粗糙,笑起来也是跟钢铁般的坚硬。 谢南风:“好的,阿姨,再见。” 方元无奈摇头说:“别叫阿姨,叫姐。” 谢南风脸色微红:“那,下次见,方元姐。” “嗯,路上注意安全,早点回家。” 第46章 万小双的消息 再次与葛老师见面,已经是半个月后,那天下午方元在店里招呼两位熟客,两位位客人的男友,都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乐队成员,在沈市一家有名的夜总会驻唱。 两个女人一个是跳舞的,一个好像没有什么特长,但都长的好看,身材一流,而且特别的时尚。 她们常来店里挑选衣服,与方元也成了朋友一样,而她们的男朋友,都曾经是认识万小双的。不过现在的万小双,早已经去了更远的地方。 这两位女友穿衣品味奇好,搭配功力深厚,方元对她们也是非常喜欢,即使不赚钱,也想要这样的身材和品味的人,穿上她选的衣服。 三个人嬉笑着在店里的样子,从远处看令人神往,透过大玻璃窗,很多人路人都忍不住伸着脖子,往这边张望。 服装店位置不算好,一幢住宅楼的底层,几乎一排都是各色服装小店,每家都很别致,都有自己的风格,且充溢着潮流的风向标。 这个不起眼的地方渐渐成为了沈市的潮流之地。 随着这里的名气越来越大,想要吸引更多客人的关注,也是需要下一番功夫的,因为来这里买衣服的客人,都是走在潮流前端的年轻人。 方元的店在这里的时间长,品味好,这条街最开始只有方元和另外两家店而已,随着方元店铺的名气越来越大,就顺理成章地拉动了更多的店铺。 店名就叫方元,所以很好找。 其中一个偏瘦女子说:“元子,你最近有万小双的消息吗?” 另一个高挑的女子说:“万小双的消息,去热搜看,不就行了。” 瘦女子:“热搜还不行吧!百度一下还是有的。热搜都是人家流量明星,他们这种小众文艺乐队,哪来那么多热搜。” 高女子:“我上次听我家老磐说,他就要去德国了。他找了一个德国大姐,这件事不算新闻了吧?” 瘦女子:“你没事呢?元子?” 方元苦笑摇头:“我们早就过去了,有啥事。你们尽管说,我也想知道这个大宝儿,他是不是长大了。我是真心为他祝福。你们还别说,其实他还真的,挺适合一个外国女人的。我和他本就是好聚好散,没有啥不能说的。” 高女子:“那你知道那个女人大他十几岁吧?” 方元:“大姐,我真不知道,我们真的毫无联系。不过,挺好。年龄不是问题。” 瘦女子憋嘴说:“你们还是肤浅了。什么年龄,什么物种,不,种族,这些都不是问题。关键是人家德国大姐,有这个。”说完拇指食指摩擦,做数钱状。 高女子突然来了精神,睁大眼睛:“我也是听说,但真的假的?是个超级富婆是吗?” 瘦女子:“具体不知,但据说是那种,有继承权的背景。听说,听说是德国很有名的一个品牌的继承者。” 高女子:“真人你见过吗?” 瘦女子:“我上哪去见啊!不过,即使不好看,也不会差到哪里吧!毕竟上层社会,气质还是有的。” 高女子:“联姻改变命运,这故事到任何年代都不过时。” 瘦女子:“还是万小双那小子运气好,你以为谁都可以吗?豪门公主嫁给一个玩乐队的小乐手。真是一个大明星也行。不过,你说那女的大他十几岁,那么这事就不好说了。具体情况,自行脑补。” 方元忍不住插嘴说道:“万小双并没有那么差,好不好。他绝对不是一无是处,傍富婆的小男人。他的才华你们的男人心里有数的,不过是天意造化,时机不到,否则他不比那些所谓的明星差。” “哎呦,你说说,这还心疼上了。”瘦女子阴阳怪气说道。 方元哈哈笑道:“少来这套,我是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 高女子:“分手见人品,姐姐你真够意思。万小双丢了你,是他的损失。” 方元苦笑摇头拒绝:“不存在不存在,我们不合适,你们那套童话故事,不是我的剧本。” 正在这时,葛老师悄悄地走进来,与两个女孩聊的正欢的方元,背对着门口,她没有第一时间看到,两个女孩的眼神让她转过头看去,她止住了自己的笑声,看了看跟那天一模一样的葛老师,立刻微笑迎上去:“你怎么来了?怎么找到的?孟非飞告诉你的?” 葛老师木纳的站在那说:“顺道过来,你这离我单位不远。”方元的问号也着实多了一点。 两个女孩识趣的挥手告别。 “抱歉我这里太小了,这有个小凳子,要不你坐一下。”方元转身对葛老师说。 “没事,我碰巧路过,看到名字就随意走进来看看,没想到还真是你。”葛老师这时开始四处看看,观察了一下。 “还真巧。”方元一边说一边拿出一小瓶矿泉水,递给葛老师。 “不用客气,就随便看看,怎么样生意好吗?” “谈不上好,混口饭吃。” “你这没有男装吗?” “有,这边是,不过我觉得不太适合你的风格。” “你怎么知道?那你说我是什么风格?或者我适合什么?” “那我可我说了不算,那边架子上,你去看看吧!” 葛老师缓慢走到左边的架子上后,随意的翻了几下,拿出一件格子衬衫说:“这件可以吗?” 方元走过来看了看点头:“嗯,可以。” 葛老师递给方元:“号码合适吗?” “要不你试试?” 葛老师的表情突然闪过一丝怯意:“算了,你帮我看看就行,我从来没有在这种地方,这么时尚的地方,买过东西。” “你平时穿什么码?” “一般都是l就行。” “那可以,不过不会像你穿的那样合身,这是休闲款,不知道你穿不穿的惯?” “好像还真是很少穿这种衣服,但是我想试试,试试就知道了,你说呢?” “习惯这东西很难改变,改变了你也不自在的。” “那你说呢?你觉得我适合吗?适合这件衬衫?还有你说的休闲风格?” “试试吧!但是裤子要搭配牛仔裤之类的裤子,不能配你身上的这种裤子,那样真的是很可怕。”方元拿着格子衬衫道。 第47章 又穷又贱,完美 学校里的日子,对于谢南风来说,是要多无聊就有多无聊。 每天最幸福的时光,就是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可以偷瞄心仪的女生,看看她们被校服包裹着的身体,和洋溢着青春气息的秀发。 好眼力依旧可以一眼分辨出来谁的身材好,谁的比例不太好,谁的屁股不够圆。 谢南风就有这样的好眼力,虽然他还是会漫不经心地找寻关佳宝的身影,只因为他们熟悉,亲切。 可是只有张灵的出现,才会令他端着餐盘的双手,手心冒汗。 关佳宝突然坐在了他的旁边:“嘻嘻,我看看你吃的啥?原来你喜欢吃鸡?” “管的真多。”谢南风满脸的高冷回道。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对关佳宝,总是要摆出一副漠不关心、满不在乎的样子,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忽冷忽热。 这个多半要看他的心情和关佳宝的样子。今天他觉得关佳宝讲的话里面有很多敌意。 “唉,你知道吗?咱们学校还真有一只真鸡呢!” “有话直说有屁就放,没劲。”谢南风大口吃着盘子里的鸡腿肉。 “怎么,心疼了?” “有意思吗?能聊就聊,不能聊就滚蛋。” 关佳宝狠狠地盯着谢南风没再说话,脑子想要离开,可屁股起不来。 彼此沉默一会儿后谢南风说:“不要变得跟那些庸俗的人一样,好吗?” “那么要怎样?承认你的变化吗?成全你?你们?”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非常知道,你这个人最大的罪恶就是你那双眼睛,直筒一样直接捅到你心里,你越隐藏越明显。我也清楚我其实也没权利管,我们什么关系?要不你说说?算了不为难你。不过,你确定你可以承受吗?” 谢南风一言不语,他没想到这个平日装疯卖傻的富家小姐,竟然这样深刻。 他的确看透了他内心深处的那个东西,他都不敢面对的东西:他开始梦见张灵,常常在睡梦中与她纠缠,浑身发热,只因为她和方元那么相似的身体,那么相似的眼神。 这种没有缘由炙热的情感,到底来自于哪里?谁先谁后?早已经是一片混乱。就像一团火焰在燃烧,对女人的渴望,是此刻谢南风活着的证明。 他看着张灵的背影,目光涣散,她看到了方元,他在夜晚无比思念的那个人。 她们有着同样的脖子、眼神,她们的背影是那样的一样,那欲言又止的眼神,那欲说还休的嘴唇。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相似的人,而且还都被他遇到了。 其实他确定那个人在梦中与他纠缠在一起的人,本就是方元,可是早晨起来后,他的心告诉他那是张灵,你的同学。 所以,张灵就这样进入了他的混乱的世界里了。 “承受什么?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个周末我们去哪?” 就是几秒钟的时间,谢南风决定了他要跟这个女人在一起。 他们要有一种实际的的关系,就是男女关系。在这之前他们有过机会,谢南风还是躲开了,他非常确定自己要不是因为那辆黑色的a8轿车,他是不会注意到关佳宝的。 他至今看关佳宝,眼前还是会浮现出那辆车的影子。也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一个女人跟一辆豪车。 关佳宝的身体好像松弛了一下,匡威鞋轻轻地摇动了两下,鼻子里面出了一口热气:“我感觉不到,大哥。” “你想感觉到什么?不就是那点事吗?你想要,我给你,我也想试试。” “小点声。看来今天你是要失望了,鸡不会飞过来,人家怎么会稀罕这些东西,出入都是五星级酒店呢!” “好了,可以闭嘴吗?”谢南风压低嗓音厉声说道。 所有关于张灵的传言,谢南风都不大相信,或者不相信的占比大。 也许张灵是有一些复杂的社会关系,但是她绝对不是她们口中的鸡,这是一种人之所以为人的直觉。 他也不会去辩驳什么,他自然是不会帮张灵说话的,他做到了不跟那些男女站在一起。 除了胆小懦弱,当一群人对一个人充满恶意的时候,一切的解释都是多余而又苍白的。 而更让谢南风不敢面对的是他自己的真实想法,他虽然那么的思念着张灵的背影,他却不敢去与多数人决裂,去帮助张灵说话,最多就是说一句:管好自己,管你屁事啊! 晚自习的时候,谢南风后座的赵志文递给他一张纸条,一道选折题:你最想上的人,三个选项,没有关佳宝。 第一个名字后面没有勾,第二个两个勾,张灵后面的勾最多。 谢南风看着那些勾勾,不知道这都是谁画的,他什么都没做,把纸条扔回了后座。 赵志文把头靠近谢南风的后背悄声说:“一次八百,大家说了凑钱玩一次,到时候抓阄决定,勾了就参加,你不参加?” 谢南风想一拳给赵志文抡过去,结果是他一动不动的背影如同一座山。 “靠,不会吧!真没兴趣?”赵志文低声嘀咕道。“也是,你有大小姐。” 谢南风知道他们不把关佳宝写上去的原因,就是因为关佳宝的家势。 他们虽然嘲笑谢南风与关佳宝的关系,可是内心深处还是眼红。 能让人眼红的永远不是身体,而是金钱。 关佳宝的金钱让他们痒痒,但是毫无办法,只能把金钱换做身体,而班上最好下手的就是张灵了,因为张灵穷弱,只剩下身体。 只是到底有多穷谁也不知道,关于这件事到底是谁说的也无从考证,反正现在每个人都知道了。 穷人可以欺负,关键是这个穷人还是一个贱人,那么就更容易了。 又穷又贱,完美。 关于张灵的一切谢南风没有去验证,而到底是惧怕验证后的结果,还是别的什么他也不确定,在他的心里,真实的结果和他对张灵的信任,在他心里各占一半,势均力敌。 他有多相信张灵,就会有多怕那个结果。 但不管怎样,在谢南风世界里的任何一个角落里,都会浮现出张灵的身影。 一个瘦弱单薄无力的人影,永远都是一个人,永远都是在角落里,大树底下,或者那个巷子里,就连她在班上的座位,都是最后面的角落里。 很奇怪她是怎么坐到哪里的,因为以她的体型,她应该是坐到最前面的位置。总之这件事就是这样的存在了。 第48章 原来如此,她不是 张灵在这个班上,是一个不存在的存在。 好像每个人都在盯着她,但是她又总是藏的那么好。 就连老师也是以一种微妙的方式与她相处,一种奇妙的若有若无的疏离。 但点名的时候,班主任赵小梅,总会看向她的位置,眼里会闪着温存的目光。 赵小梅是一位年过半百的老教师了,她对同学们非常关爱,但是并不以管教学生为荣。 温馨柔和的陪伴,她是温暖的,平静的,润物无声。 可是对于张灵,她似乎也和很多同学一样,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谢南风,这次的语文成绩不好,作文丢分了,这本《写作能力》、你好好研究一下,看透了,不要浮皮潦草。下次考试我会看你成绩。”赵小梅的声音跟她的性格一样,细雨霏霏。 谁都承认赵小梅老师,是一位好老师,一位有气质的女人,专业素养好的老师。 当然大家对张灵的讨论,她真的并不知情,或者并不很知情。 张灵本是一个幽灵般的存在,她是那么的安静,悄无声息。 赵小梅也是在小心翼翼地,守候着她的这种安静。 她是一个非常有分寸的老师,不像有些老师,控制欲过于强烈。 而最让所有人称奇的是,张灵的学习成绩优异,她的存在感在公布成绩那一刻,才会无声的走入每个人的心里,也因为如此,大家似乎更想真心的整她。 老师对她的保护也是因为如此。总之就是她不用学和说,就可以交出一份完美的答卷。 类似于这样的学生每个班都有,看上去并不是那么用功,但是只要考试就能让人惊讶。 关佳宝学习成绩属于中等水平,平淡无奇。谢南风属于上等,紧随张灵后面。 但是无论他怎样默默努力,都无法超越张灵。 这一点在他心里,也渐渐变成了一种奇怪的心情,让他对张灵的注意由身体转向头脑。 一次他回头与后座聊天,目光投向张灵的身影,远处那个角落里的小脑袋正侧对着他,他突然入神:这小脑袋瓜里到底有什么呢? 窗外的微风拂过,吹起张灵乌黑的头发,在乱发纷飞里一张苍白的面孔,波澜不惊。 她甚至都没有如同班女生那样,去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任由它们纷飞的美丽着。 飞舞着的黑发,如同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话题一样,可是她沉静如水般的眼神,只望向远方的天空。 这一幕画面真的是太美,太好。以至于在往后的人生里,谢南风都难以忘记。 有一次在球场的看台上,后座的赵志文,又来到了谢南风身旁,低语道:“今天晚上,不信你看着,在校门口与二道街交叉那里,有一辆白色的宝马车,准时会把张灵接走,每周五都是如此,你信不信?” 谢南风内心还是一惊,嘴里愤道:“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怎么一天到晚盯着人家,你看上了,就去表白啊!这样偷偷摸摸的,暗地里说算什么?瞧不起你,是爷们儿吗?” 谢南风满头滴汗,一边擦汗一边瞪了他一眼。 “大哥,我看上她,你别侮辱我行吗?我,看上她?你能不能不闹?”赵志文信誓旦旦地说。 谢南风当然知道,赵志文对张灵的兴趣,只是不想戳破而已。 他对赵志文这种小人嘴脸也是恶心。 “看不上人家,整天查人家底细,人家愿意干啥干啥,关你屁事。你他妈的闲的?”谢南风愤怒道。 “我是替那谁盯着,那谁,你知道的。”赵志文故作神秘道。 谢南风故作镇定:“你别跟我说这些,我他妈的没兴趣。” 可是说完以后,觉得这句话暴露了,这不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你不知道吗?关佳宝她哥早就盯上张灵了,奈何在学校里不好下手,约了几次都约不出去,油盐不进,软硬不吃。小丫头片子倔得厉害。”赵志文娓娓道来。 “关佳宝的哥?”谢南风疑惑地回问。 “她爸先头那位的,比关佳宝大十几岁呢,同父异母。关佳宝她妈是小三上位,怎么?你不知道?靠,不会吧!那你可得好好了解了解一下,她的这位哥哥。” 赵志文眯缝着他的三角眼,意味深长地看着谢南风。 “你们不说张灵就是干那个的吗?怎么还约不出去?这不矛盾吗?我怎么觉得你小子满嘴跑火车,没一句真话。”谢南风一副很随意的语气。 “具体啥情况我也不知道,我还不是听大家说的,我对张灵也没意思,没兴趣,没感觉,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太瘦了。摸着不舒服。可是人家关少爷就好这口,可能是他自己长的,也跟个小鸡仔似的,王八看绿豆,两人在一起,别的不说,体积是真合适。就不知道干事时,感觉咋样?这玩意还是男壮女弱,舒服。”赵志文的三角眼里闪着淫光, 谢南风没在说话,他觉得再说,反而勾不出这小子想说的欲望。他调整表情,好让他察觉不出来。 但是一副想听的气息,在毛孔里散发着。 赵志文接着说:“按理说难道不应该找一个高的吗?这样生孩子才能改变基因啊!否则三只小鸡仔,到时候一家三口手拉手,那场景跟三只侏儒似的。可是这位关少爷脾气不好,我看这事儿没完,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我听说现在是关少爷身边还有一个主,这位可是人高马大的悍妇,不是省油的灯,别到时候人家找上门把张灵给揍一顿。” 赵志文的话让谢南风浑身不自在,看似风平浪静的校园,原来有着这样不为人知的一面。 这一切对于谢南风来说是不习惯的,也是不喜欢的。 可他知道他一定要装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或者深谙此道的样子,好像这样才对,才可以让别人舒服,同时也能够让自己自在。 同时赵志文的话,也让谢南风深深的松了一口气,好像地下工作者,与被怀疑的同伴,终于确认身份,好像自己被人冤枉入狱,而现在无罪释放。好像那句:原来你也在这里。 原来如此,她不是。 第49章 明处的忧伤,暗处的脚步 这太美好了,这个消息让他的内心无比的愉悦, 如同燥热的夏天的午后,突然下起了小雨。 他感觉到雨丝轻柔的按摩他的脸,他的发丝, 他眼睛里也进了雨水,而那雨水如同药水般沁人。 他确定自己的眼睛,此刻是闪着光的,只是他不知道,自己有着一双多么迷人的眼睛;他不知道那光是那样美,他不知道这样的光,需要一个多么美好的眼睛才能被看到。 总之当下的一切都是那样的令人舒适。 他为自己的确定心动,为自己的判断激动,其他的都不重要了,只要这一点得到肯定,剩下的都是毛毛雨。 他甚至看到了,彩虹在天上挂起,此刻他的感觉,彩虹般美好的感觉,这感觉让他膨胀的毛孔更加粗大了。 他努力调整着自己的呼吸,不让胸口起伏的厉害。 他甚至拍了拍赵志文的肩膀:“要不要一起玩会?” 其实赵志文球技极差,他都是等谢南风,他们这群高手不玩了,再在球场上拿个球玩一下,练练球技。 在这里面他连替补都挤不进去。 可刚才的这句话如同一个暖球,扔进了他的手上,他感觉手里热呼呼的,笑着说:“我不行,我不行,你们玩。我等下一场。” 不管怎样,这句话让赵志文心里很开心,他很想与这群高大威猛的球场高手一起混,奈何总是融不进去。 赵志文这个人油嘴滑舌,喜算计,个子矮小微胖,家境还算优越,只是不可深交,小人嘴脸罢了。 每天游走在学校的各个角落,如一个神秘小人国逃出来的幽灵。 他的存在,却也给这个沉闷的集体,带来了很多惊喜和话题,他就是一个村里的长舌妇,见缝插针的收集着每个人的小道消息,然后再去拿这些消息去换取一些价值。 有时候值钱,有时候一文不值。但在长时间的经营过程中,他早已经学会了,如何极大地提高那些消息,和自己的价值。 刚才他就把张灵的故事,以最好的价格出货了。 一切看似没有关系,只有赵志文知道这里面的关系,只要他想知道,什么都逃不出他的眯缝眼。 因为他的眯缝眼,他把别人看个一清二楚,而别人却很难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什么。 除了眼眯缝着,当然他也不让别人看到他的内心。 所以他有一张嘴,如同电话线一样的嘴。 而每个人都需要这张嘴,否则无聊的日子将更加的冷静了。 班里的人其实都还有点喜欢他,喜欢他卑微又带着点小骄傲的样子;喜欢在特别的日子,听到一些等待确认的消息;喜欢那些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故事。 而没有故事的生活,将会是多么的无聊,而故事,在赵志文的眼睛里嘴巴里。 赵志文却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长舌妇,他说话还是很谨慎和有分寸,不会滔滔不绝地讲,更不会把故事讲透。 他很狡猾,很会讲故事。他会给你讲的恰到好处,既要自己全身而退,也要把你的馋虫勾出来,还要大家不远离他。 当然他也知道看人下菜碟,他对分寸的把握能力极强。 谢南风与他不熟也不生,谢南风与谁都是保持距离,这也的他的生存之道。 他与张灵虽然毫无交集,可是这种与周围一切保持距离的感觉,让他们心有灵犀。 如果你足够敏锐和强大,你会发现每个人都是如此,张灯结彩,若有似无的活着。 既不万众瞩目,也不可低入尘埃。 这二者之间的距离可长可短,有人把握的恰到好处,有人两头来回折腾,有人在一边待习惯了,早已经不记得对面的风景。 那么接下来呢?赵志文的消息有两个,一个好消息,另外一个算不算坏消息,谢南风还不知道。 起码当下那个好消息,更令人感动,这个消息对于他来说就已经够了。 在他心里,他本身也没想过,要去与张灵发生故事,他不觉得自己喜欢她。 但是他要确认自己的判断,他要相信自己。 至于什么关佳宝的哥哥他没兴趣,所有那些在张灵名字后面打勾的人,他都没兴趣,那些不重要,哥哥也不过是多了一个勾勾而已。 大多数男人,到底还是喜欢比自己弱小的女人,从外表到内心莫不如此。 即是喜欢上了比自己强大的女人,多半也不会承认,或者承认了,但过段日子总会再去寻个弱小的,弥补一下自己的烦恼。 张灵是不是弱小不得而知,但她的外表绝对是许多男人梦寐以求的样子,白皙水嫩,眼睛会说话,说的是那种欲言又止的声音。 她走过的地方,空气里就会飘散一种,叫做雄性激素的东西,有的是保护,有的是欲望,还有一种保护的欲望。 这三种感觉谢南风都有,或者说这三种欲望是纠缠不清的。 一身臭汗的谢南风独自走在路上,他准备先去寝室换衣服洗澡,然后再去教室自习,虽然时间紧,可是迟到也没关系。 对于晚自习的时间,班主任是全校最善良的。特别是对于打球的男生。 当你想着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正好出现,这绝对是生活里最美好的事情。 可惜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非常的小,哪怕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 不,在教室的遇见怎么可以跟在路上的遇见可比。当你走在路上想着一个人的时候,她正好出现,这是美好。 此刻的谢南风想着张灵,并不完全是男人思念一个女人,起码现在他觉得不是。 好像是在思念一个故事里面的人,一个电影里面的人。 而这个人此刻正在他的前右侧方,一个人安静的走着,那可恶又迷人的背影。 谢南风放慢了脚步,以他的步伐他几步路就能超了过去,然后留下他高大帅气的背影。 如果换做平时也本就如此。 可是今天不行。他默默的走着,目光并没有死死的盯着张灵的背影,恍惚游离的眼神看着路,看着远处的天空,和天空下的小人。 真好,此刻的路上并没有别人,只有他们两一前一后。 这段路不短不长,长短取决于你的速度。 谢南风的速度与他平时相比,已经是蜗牛。前面的张灵似乎也放慢了脚步,她的脚印被远处的灯光覆盖,她的背影被谢南风的目光包裹。 心诚则灵,如果你足够敏锐你绝对可以感觉到后面的目光。 你也可以感受到前面的背影,感受到了你的目光。 这种感觉可遇不可求,遇到了人生幸事,遇不到山高水长。 走着走着,距离悄悄地变了,谢南风变得慢,张灵变得更慢。 一前一后,静默无言。随着夜色起舞的灯光,漏出了橙色的浅笑。 如果此刻的感觉足够灵敏,这浅笑里定是藏着淡淡的忧伤。 忧伤由上至下,缓慢的滑到了他们的脚底下,在他们的脚步周围缠绕,一会儿在前一会在后,久久不散。 明处的忧伤,暗处的脚步,看不见的忧伤,看得见的脚步。 如同阴阳相隔的爱人,明明彼此已经感觉到了,彼此的存在,但是却啥都看不见,只能默默的把手伸向空气了。 第50章 孟非飞的穿衣镜 孟非飞穿着一条酒红色的,拖地丝绸睡裙,性感的蕾丝边,在她雪白的胸口上方,画出一条完美的弧度。 这半年来,每到凌晨两点,她都要以这样的姿态,杵在她那张巨大的穿衣镜面前,深情地凝视,镜子里的那个女人。 她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丽女人。 这种感觉,打从她记事起,就一直陪伴着她。无论何时何地,她都要以最美的姿态,出现在每一人面前。 她很擅长在众人中间,化为焦点的技巧,只不过这种技巧,随着年纪的增长,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 美人迟暮这四个字,真的是一种难以言说地痛。说到底还是不关美人的事,面对岁月,每个人莫不如此。 美人不过挡在了前面,好让世人,都可以云淡风轻的说上一句,简单却恶毒的话:你看你看,她还不是也老了。 45岁刚过那年就已经停经了,两年多过去了,她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没有经血的女人,跟男人有什么区别?这是一个可怕的故事。 头发已经花白,脸部皮肤早已经暗淡无光,只有在各种名贵粉底的帮助下,才能闪出一些油光。唯独眼睛视力奇好无比,一点没有什么近视老花这些问题。 只喜欢看自己,只能看到自己的女人的眼睛,才会有这样好的视力。她一下子看到了,她那刚染没多久的红头发上,一根闪亮亮的银发,直挺挺地立在头顶上。 她出手的速度,不亚于十八岁的身手,瞬间把自己的身体,立在了镜子前,探头,举手,迅速揪住那根邪恶的白头发,稳稳的拔出来,扔在了脚底下,大红色的羊毛地毯上。 她对自己的白发是有数的,白是白了,但还不算多,只要经常染一染,就完全看不出来了。 不过因为频繁染发,和本身发质也不好,导致她的发质开始变质,变得毛燥蓬松,这也是每个中年女人,终将要面对的问题,且毫无办法。 皮肤有粉底,遮瑕膏,各种各样的花活儿,头发真的是无可奈何。任再好的洗发水、护发素都于事无补。 虽然在她精心的保养之下,发丝还是泛着红色的光芒,但明眼人一下子就知道,这是一头中年女人的发质了。 关于头发这件事,倒也不是不可以,保持一个好的状态,只是大多数女人,都把过多的精力,都放在了那张脸上,往往不经意间,就忽视了头发。等到问题出现了,为时已晚。 而且头发这东西,不像脸可以涂粉底,遮挡一下道也无妨。头发真的没有法子涂粉底。它要营养,要睡眠,要优质蛋白质…它没有感觉,却是很贪心、很娇贵的存在。 那张在美容院的金卡,和各种名贵护肤品庇佑下的脸,看着还算精美,可是头发,确实不能去骗人的,要么白了,秃了,毛燥了,干枯了,凌乱了。 说直接点,就是没有生命力了。 很多中年女人,大多时候还能保有一张,看上去还不错的脸。可渐渐地头发就配不上那张脸了,而她们自己还不自知。 头发已经不想跟那张油光水滑的脸,一起生活了,头发想要一张,跟它一样质感的面庞,这样才会和谐,和谐就是美好。 而女人们对此毫无察觉,而且还得意洋洋的以为,这就是幸福的样子。 那张酒红色的地毯上,已经有很多根,孟非飞拔下来的白头发,它们安静的躺在上面。 并非她不爱干净,只是她要把它们积攒起来,等到了一定的时间,如同天时地利人和一样,她再一根根的,把它们从上面捏出来,动作缓慢,目光专注,远处看去,她就像一位艺术家在专心的创作。她有一块专用的黑色的布,把白发们平整的铺在上面。 然后呆呆地看上一会儿,再把它们丢在马桶水里,白发在小小的水面上,如同一道道水的皱纹,一幅很诡异的画作诞生了。 最好这个时候,她突然便意满满,这种感觉,会把她从幻境中拉回现实,然后就顺道解决,一泡屎尿在上面后,白发与屎尿一道冲走,了无痕迹。 每次完成这个仪式,孟非飞都倍感舒适,一股暖流在她的体内游荡。好像她冲走的不是白发和屎尿,而是她体内的毒素,阻碍她长生不老的毒素。 这很像她独自创立的,一种类似宗教般的仪式。只是不能说与他人分享。 她心里更是相信,这个她自己发明创造出来的仪式,绝对有着某种邪恶神秘的力量。她要借助这个神秘的力量,可以让她永远是舞台上的那个主角。 不管什么时候,多大岁数,都会有无数个男人女人,在她的红裙子周围吵吵闹闹,目眩神迷。她不想失去那些热闹,因为那些热闹太美好了。她的人生,因为那些热闹而变得真实。 而真实是多么的重要,虚伪是多么的可笑。 小学的时候,大概五六年级开始,只要班级里有任何抛头露面的活动,必须有她的身影,且必须是c位。 老师也比较偏爱她,因为有她的确能给班级里带来荣誉,给老师更多的面子。即使校长那个中年猥琐男,对她也是格外偏爱,老师自然也是乐的顺水人情,再加上她嘴巴甜,就更得人心了。 这个小妮子就是小草里的大红花,大红花里的大黄花。对了,她最喜欢的颜色也是红色。 打开衣柜,一片鲜红,咣当一下怼在你眼前。深浅不一,错落有致的红色,犹如一道布墙。就连睡衣,也是各种各样的红色。 大红,深红,酒红,西瓜红……她贪婪如恶鬼噬血,如猛兽见到小鹿,她要把世界上的,每一种红色,都吞到她的囊中。 大学在沈市艺术学院,学的民族舞专业。孟非飞成绩优异,外型甜美。她不是清秀的美人,是很甜腻的那种。可沈市艺术学院可不缺美女,来到这里想要比美,那就有点自不量力了。 渐渐地孟非飞发现,单靠红衣服和漂亮,恐怕难以维持自己的脸面了,她得另谋出路。 系主任那个干巴瘦的老太婆,那个整日一身黑色的、头发短到如同和尚一样的老太婆,她最看重就是每个学生的专业技能,她就喜欢那些业务能力强的女孩。 这个老太婆看女孩子,从来看的不是外表,而是舞蹈功力。谁跳的好,她就稀罕谁,因为她最稀罕的,就是那位朝鲜族的小姑娘。 第51章 什么样的女人穿黑色啊 朝鲜族姑娘,长着一双睁不开的眯缝眼。 脸上还到处都是小雀斑,痦子,还有好多疙疙瘩瘩的东西。 说实话那张脸真是惨不忍睹。 不单是脸上有疙瘩,她的背上也是疙瘩,穿露背服装的时候,孟非飞对她说:“全是疙瘩,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朝鲜族姑娘如同没听见一样,笑了笑。 而且这个小丫头,身材也不是舞蹈的完美身材,只有一米五,体重七十多斤。跟一只发育不成熟的小鸡仔子似的。 从远处看,还以为她是个未成年的小屁孩。 但是这个小丫头片子天赋异禀,身轻如燕,上了舞台就好像舞神附体,能量爆棚,她站在舞台中间,谁也看不见,只见她周身闪着七彩的光,如佛光普照万物。 起初孟非飞乱了阵脚,她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她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对手”。这个若放在平时,她都不会正眼瞧上一眼的小丫头片子。 但是现在每次上课、排练、演出她都被挤在了小丫头片子的旁边。 那个主角的位置,大写的c位,就这样如年老的女人,望着陈旧的青春照片,好像再也不会属于她了。 她感觉她的心脏,被嫉妒的火焰炙烤,她都能闻到那种烧焦了的味道了。 跟路边烧烤摊上的烤鸡心,可不是一个味道。人心跟鸡心,怎么可以是一个味道呢? 不,烧烤摊上的烤鸡心,可是被好多佐料腌制过的,她的心可是啥都没有,血呼啦吃的。 这样的日子,好像一眼望不到头了,眼看期末的汇报演出就要到了,主角不用说,就知道是那个毛都没长全的丫头片子。 到时候舞台上最美的那束光,肯定是打在那个小丫头片子身上了。 想到这里,孟非飞就不免一口恶气,涌在胸口,堵的她眼里一点光彩都没有。 这口恶气不出她难以入眠。 只是最痛苦的是,她平时还要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还要说上一堆,对小丫头片子的各种赞美之词。 虽然在舞台上输给了她,舞台下她可别想再兴风作浪。不管是什么她都会用她独有的方式,让小丫头片子矮上那么一截截。 对了,小丫头片子姓金名叫子,金子,呵呵!这个独特又普通的名字,也给她加分不少。老师们都亲切的叫她小金子,好像叫的越多,就能发财一样。 小金子这三个字成了孟非飞的死穴。 每天都无数次的听到这刺耳的三个字。每一声都似一根金针,刺进她的大脑。她无时无刻不在寻找合适的时机,把这根针拔掉。 以至于她四十七岁这年,她觉得就是这根金针还在她的脑子里,所以她头疼睡不着,还有那些白发,为什么要有那样一个仪式,她不过是在用这种方式,驱散小金子的阴魂。 可是人家小金子,她活的好好的,何来阴魂? 这间衣帽间,是当初她男人老谢,特意给她装修出来的,那时候很多人家,还没有装衣帽间这个习惯,能有个大衣柜就不错了。老谢曾经也是爱她的吧! 她静静穿过客厅,来到老谢的房间,老谢是她男人,全名谢子临,自从她晚上失眠,用尽办法,仍无法入睡,不得已他们就分房睡了,起初不太习惯,久而久之倒也自在逍遥。 “老谢,早上好。”她娇媚的说道。 还在酣睡的老谢并没有搭理她,继续呼呼大睡。 老谢睡得那样的香甜,那张脸依旧俊俏,棱角分明。 男人就是这点好,到了一定年纪,脸上什么也不涂,也是一样的年轻。 尤其最近两年,老谢看着比她还要年轻,老谢大她两岁,这让孟非飞心里很不舒服。看来她的嫉妒心不单是对小金子,小银子,是对身边的每一个人。 看着老谢脸上紧实的肌肤,她想伸手去摸一摸,接着就把手伸了过去,在老谢的脸上来回摩擦。 老谢的脸真柔嫩啊! 平躺在床上的老谢身体笔直,睫毛弯弯,鼻尖好像还冒着冷气,双手匀称的放在身体两侧。 老谢身材不算高大,但是长的非常的结实。 这跟他常年保持运动有关系,他有着无比紧实的大小腿肌肉。他的小腿肌肉线条甚是迷人。 到了夏天穿着短裤的时节,老谢的背影非常诱人,那紧实笔直的小腿肚子,让人心里怦怦乱跳。 孟非飞总是要求老谢,跟她一起站到镜子面前,好看看他们的小腿是不是很般配。 老谢笑着说她神经病。 奇怪,老谢的小腿围明明比她大,可是为什么老谢的小腿,在镜子里面看着比她纤细呢? 窗外夜色里面藏着青光,阴森安静。 窗帘是粉红色的,两种粉红色,内层纱帘是浅粉,外层的布帘是深粉。其实这样的搭配还真是非常好看。只是一屋子里,都是这样的色调,就有点无可奈何。 到底是什么时候离不开红色的,孟非飞也说不清楚,好像她记事起,她就与红色为伴。 后来有一天,她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在娘胎里,就已经与红色为伴。这话说的,在娘胎里肯定是与红色为伴啊!难道她脑海里,至今还携带着娘胎里面的记忆? 刚结婚那会儿,老谢对她这个癖好还很是喜欢,他很欢喜这个,每天都穿的那样娇艳的媳妇,走在街上跟一个红蝴蝶一样,不断引来旁人的目光。至于是什么样的目光,他不得全知,总归是羡慕的多一些。 老谢也得意洋洋。身边挎着这样一个美人,哪个男人心里不是睾酮素,蹭蹭的往上闹腾着。 现在想想,他们曾经还是有过很多欢乐时光。只是早已经被淹没在,那一片片血红色当中去了。红色的时光落在红色里,注定了无踪迹。 孟非飞看着老谢盖着一张黑色的布。她惊恐万状的喊到:“不,老谢,这东西哪来的?这不是咱们家的东西。我给你的被子,不是这个颜色的。是大红色,那是我千挑万选出来的红色啊!你这是什么妖怪,我们家怎么能有这个颜色?这是地狱魔鬼的颜色,这是孤魂野鬼的颜色,这是小金子那个贱人的颜色。你知道,我最怕的就是这个颜色了,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你没有心吗?赶紧把它扔出去,老谢,老谢…” 孟非疯狂的喊着老谢,她自己却不敢把老谢身上的那块黑色布扯掉。 她根本不可能去碰触那种颜色。 即使这样看了一眼,就能刺瞎她美丽的双眼。黑色,老天爷,什么样的女人才穿黑色啊! 第52章 对不起,输不起 窗外黝黑的夜色,此时已经挤进来了些许微光。 孟非飞独自站在老谢的床前,整个家里,只有这个房间,是没有一块红色的地方。 这是老谢自己弄的,当初他问都没有问过孟非飞,就扯下了这屋里的粉红色窗帘,扔了玫红色床单,摔了墙上大红色绘画作品。 她慢声细语的说“老谢,你看见我那件,大红色的裙子了吗?” 床上的老谢纹丝不动,孟非飞想这些年的婚姻生活,多半都是在各种琐碎,与明争暗斗的较量之中度过的。 老谢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回道:“没看见。” 孟非飞嘟囔说:“怎么会不见了呢?我明明就放在这里的,老谢,你确定你没拿?” 老谢:“我从来就不会进到你那里去,再说你哪件衣服不是红色的,你看看你那一屋子里面,能看见别的颜色吗?你自己说你有几条红裙子?你确定记得住它们吗?谁知道你说的是哪条?” “每一条我都能分的说清楚,只是你不知道。”孟非飞不悦的回说。 老谢:“你真实厉害,我自愧不如。在我看来,它们都是一个样子,实在看不到有什么不一样。你厉害,厉害。抱歉我没心思,去分辨你的红裙子,我不感兴趣。” 孟非飞嘟起嘴巴:“老谢,干嘛阴阳怪气的,你不觉得我穿红色,是最好看的吗?人们都说,我就是为红色而生,红色是我,我是红色。” 老谢回道:“我觉得你穿什么颜色都好看,只不过你红色太多了。生活不只有一种颜色对吗?你对红色的理解有偏见。那并不是什么好看、艳丽的颜色。某种意义来说,那是一种恐怖的色彩。来,你说,你看到红色,想到了什么?第一感觉是什么?” 孟非飞愣住了,她虽然每件衣服都是红色的,可是红色代表什么?她还真没想过。这是什么怪问题,颜色还有意义吗?好看就行,喜欢就行,能引人注意就行。 她穿红色时,感觉到了什么?感觉每个人都在注视她啊!她感觉到了男人女人的目光啊!这难道不就是最美妙的感觉吗? 这个问题一下子让孟非飞有点疑惑。她随即就大声说了:“红色是太阳,花朵,鲜艳夺目,健康向上……热情似火,形容伟大领袖,就是红太阳。” 老谢说:“非飞,我第一次见到你时,你就穿了一条红色的连衣裙,没有任何装饰,一大片的红,从远处走来,真是好看啊!像一朵大红色的花朵。可是多年以后,我发现红色,真的不适合穿太多,这是一种很耗损生命力的颜色。红色,它除了你说的那些意思,还让人想到鲜血,死亡,疾病,谋杀……你说的那位,那是别人的形容而已,他老人家,可从来不穿红色的。你看看咱家,像个什么地方,你睁开眼睛看看。一片红色,血流成河,难道你不觉得恐怖吗?” 孟非飞被老谢说的有点烦躁:“怎么了?我就喜欢红色,过年的时候,大家用的,是不是红色?春晚舞台上的演员,是不是个个都穿红色?红色代表的是喜庆,吉祥,万事如意。我觉得红色很好呀!人人都说我最适合红色,这天底下只有我最适合红色,别人穿了就特别土,俗。而我不一样!我可是跳主角的!我必须要台下的人,一眼看见我,这是艺术。这些你不懂的,老谢。” “非飞,我不懂?你不会不知道我的职业吧?春晚一年一次,而且过日子不是过春晚。你累不累,非飞?你这一辈子争强好胜,到头来,争来了什么?你失眠睡不着觉,身体不好,情绪波动,可惜我走的早,你现在自己孑然一身,这是我最害怕的结果,可是命运如此安排。非飞,你要喜欢你自己啊!” “老谢,你说这些可笑至极,我不好,好,那你说说谁好?你敢拍着胸脯说,这个世界上,谁又是完美的,谁的生活,十全十美的?聂海燕?但是她圆满吗?你们对得起谁?你有脸说我!你们有脸说我吗?” “非飞,到现在你还在比。我也不想你可以体会我的感受。因为你永远都不会懂!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宿命。我无数次的想要离开你,相信你也是一样,无数次的想要离开我。可是我们都没有勇气,我们都是生活的弱者。只是你比我更弱,所以我要留下来保护你。可我走了,你要自己保护你自己了。非飞,如果有来生,我们做兄妹吧!” “老谢,你把话说清楚,我怎么不懂,我要懂什么?懂你们之间的真爱!懂你对她感情最深,懂你从来就没有爱过我?你错了,其实我都懂,可是懂了又能怎样?你离开我,你也不会跟她在一起的,如果你们可以,我成全你们,可是你们可以吗?你们不行。这一点你比我清楚的。可你们,你们的确伤害到我了,为什么不说声对不起!我不要她说,我要你说,你跟我说声对不起,我要去找聂海燕,我要她跟我说一声对不起,这要求不过分吧!老谢,不管你怎么想,我都会这样去做。否则我死不瞑目。” “非飞,你明明知道,你要的不是对不起,你是输不起。为什么要做这些伤害别人,更伤害自己的事情?我们都这个年纪了?还看不开吗?” “老谢,我伤害谁了?你把话说清楚,你怕我伤害谁?难道你的阴魂,也要跳出来保护聂海燕吗?老谢,你别自以为是了,你以为你什么都看得到吗?你最讨厌的就是这样,总是居高临下自以为是,你这个人虚伪至极,你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彻头彻尾的伪君子。我受够了你这副嘴脸。告诉你,我鄙视你,真爱不敢去追求,聂海燕,她有本事,她也把婚离了啊!你怕啥?保护我,呸!你还不是怕落个忘恩负义的骂名,你还不是为了你那点死面子,虚荣心。要说虚荣心,咱俩都一样,你丝毫不比我逊色。” “你说的很对,我说了,这就是我们的宿命,老天爷安排的,我们谁都无能为力。只是希望在生命结束的那一刻,你能告诉你自己:我此生无憾。此生值得,你能平静离开吗?” “我当然能,我有什么憾,我平静的很。因为我简单,不像你们这些文化人,那么复杂,狗屁文化人,糊弄人。” “非飞,你说你心里什么是复杂的?什么又是简单的?有些东西你仔细想想,是不是你从一开始,你就把概念搞错了。你总是搞不清楚方向,不知道人与人之间,相处的边界在哪里。这当然不怪你,这是你的性格所致。你当然有你的可爱、可取之处,但是当我们奋力给自己找借口,告诉世人,告诉自己有多好的时候,这说明什么呢?” “老谢,那么你现在告诉我,你这一生值得吗?无憾吗?你有答案吗?你去年就走了,你还那么年轻,你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你说这是命运?那么命运又是什么?不过是人们的借口罢了。你就那么想离开我?宁可死去!” “非飞啊!你心里的那些界限,如一根根绳子,还在死死缠绕着你啊!我们都没有真正的热爱过生活。这是我现在才想通的事情,我们要深刻的,去爱上生活,我们就值得。生命无所谓长短,只要有那么一些瞬间,让你觉得值得,这就是完美的一生了。非飞,热爱生活吧!放过自己,你还来得及。” “生活是什么?你告诉我,婚姻是不是生活?你先说说你热爱过我们的婚姻吗?老谢,你凭什么说你理解的生活,就是生活,而我理解的生活就不是生活。你的生活是生活,而我的就不是生活。这是谁的问题?” “你说的对,我无话可说。无所谓了,你高兴就好,只是你能高兴,但是你能平静吗?红色能让你平静下来吗?也许我们最后都归于平静,死一般的寂静,可是那等于平静吗?平静下来吧!非飞,平静的面对一切。” “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穿着一件很难看的墨绿色的西装,至今我都记得那一幕。你坐在餐厅里面的一个角落里,我当时就觉得你会把我接住的,就是你。你知道我跟你在一起,是因为我必须要结个婚了,因为周围的人都结婚生孩子了。大家都有了,我也要有啊!你懂吗?我也要有啊!” 孟非飞眼里开始泛着红色的光,那是她红色睡裙的反光,映入了她的眼帘。 此刻的她,跟一个红发女吸血鬼一样,站立在她亡夫老谢的床前。 老谢于半年前离世。老谢是一个资深烟民,最后死于心脏病。 现在这间空荡荡的房间里面,早已经没有了丝毫烟的味道。 老谢说的那种死一般的寂静,在孟非飞的心里盘旋。 只要脑海中的对话不停止,那么这种死一般的寂静,就不会摧毁孟非飞的红色。 这不是她与老谢的战斗,这是两个房间的战斗,这是两种颜色的战斗。 即使老谢不在了,战斗依旧没有输赢。 这到底是为什么? 孟非飞百思不得其解。她强迫告诉自己,明明就是自己赢了。 自己还活着,自己的房间分毫不差;自己还穿着红色,自己的红色娇艳欲滴。 他们的婚姻,就像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一切都是老天爷计划好了的。 这样说也是奇怪,谁的又不是呢?普天之下,一切莫不是注定了的。 第53章 一条失控的红裙子 那时候老谢失去女友一年左右,女友因病离世。 他整个人沉浸在痛苦的情绪里,难以自拔。 他是故意要自己沉浸在这种情绪中,似乎这样就可以好受一点。 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上的一个女孩,人热情泼辣,心底善良,虽然样貌普通,但是体贴细腻,特别能理解人。 可是这样好的一个女孩子,却早早地去了。 在他度过了无数个煎熬痛苦的日子之后,他遇到了孟非飞。 第一次见到孟非飞穿着红裙子,走过来的样子,不知怎么,就是让他莫名的心动,仿佛看到了死去的前女友回来了。 因为他前女友,也有一条类似的红裙子。 当孟非飞如一团火焰一样,飘到了他的面前时,他冰冷了很久的心,也一下子被点燃了。 他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而孟非飞脸上的笑容也对他产生了魔力。 他的身体不由自主的酥软了。其实老谢这个人,对爱情的理解,也是一直不够准确,他跟前女友感觉更像是兄妹。 后来他跟孟非飞也不是爱情,是任务,义务,总之类似于这样词语。 当时的孟非飞年龄不小了,她已经很着急了。虽然也不至于乱了方寸,但是可供挑选的人也屈指可数了。这种感觉真是糟透了。眼看着那些娇艳的花朵,一个个被关进笼子里,自己还在风雨中徘徊、舞蹈。 而可怕的是自己舞的越迷人,内心深处的孤独,就如魔鬼般啃噬着她的灵魂。她一定要找一个肉体放在旁边,如舞台上的道具一样。 无论从年纪,外表,职业,老谢都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也保不齐说以后还有更合适的,但是她等不起了,也不想等了。 就他吧!既能满足自己那无处不在的虚荣心,也能堵住那些在背后说她的那些烂嘴。 那些一张张虚伪至极的烂嘴,你们以为我不知道吗?你们那些卑鄙可笑的语言,即使你们隐藏的那么深,依旧可以在你们的瞳孔里找到。 有些人的瞳孔里闪耀着屎一样的光,而他们却总是有一张爱笑的嘴。 见面的第二天,老谢就约她在家里见面了,喝了两杯红酒过后,那铺的一丝不苟的床铺,如伸出两只手一样,张牙舞爪。 杯酒下肚,中年男女说来就来了。 老谢这一年倒是守身如玉,从未碰过其他女人。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本来兴趣就不大,再加上忧伤过度,导致自己身体也是不行。 现在眼前有这么一个尤物,娇艳欲滴,老谢像一株就要枯萎的植物,被扔进蒙蒙细雨中去了。 久违的荷尔蒙冲动开始工作了。 他先是把孟非飞的裙子,从下往头上那里脱去,她理解的应该是这样子脱去的。 可是整条裙子,卡在了孟非飞的头上。他不知道后面还有一根拉链,等他发现时,他想去把拉链拉开,却听到了孟非飞一声惨叫,原来他用力过猛,把孟非飞的头发,扯进了拉链里去了。 已经兴奋起来的老谢,看着孟非飞的长头发,在一条鲜红的红裙子上,遮住了她娇媚的脸蛋子。样子也是有些滑稽,也有些恐怖,头发下面的嘴,在那不停的说:“你怎么弄得,怎么弄的。你看看你,你行不行啊?怎么办呀?” 老谢上前去帮忙,可是越帮越乱,一绺子长头发,被死死地卡在了,金黄色的,粗大的拉链里面去了。 孟非飞气急败坏的说:“怎么搞的吗?怎么办吗?”说着说着竟然哭了起来。这下子老谢有点懵了,他想赶紧把头发弄出来,然后让她回去就是。 老谢仔细分辨这拉链的走向,轻轻的转动着拉头说:“你这个拉链好像生锈了,真的卡死了。怎么办?” 孟非飞哭着说:“这是我十六岁那年穿的红裙子,我最喜欢这条了,今天特意,穿上她,来见你。怎么会这样啊!” 老谢说:“你别哭,要不就把头发剪了吧!真的,看来只有这个办法了。” 孟非飞哭着喊:“不行不行,剪完了像什么样子,不行不行,那不就短了一截,怎么见人。”接着她的眼睛,透过蓬乱的头发,看着老谢说:“都怪你!。” 老谢红着脸坚决说:“没办法,目前也只能这样了。” 孟非飞哭着点头:“那还能怎么办。” 老谢剪下了卡在拉链上的一绺子头发,红裙子离开了孟非飞的头发后,垂了下来。 金黄色拉链上,还挂着剪断的那绺黑头发。孟非飞用手扒开脸上的头发说道:“你家里有女人的衣服吗?” 老谢惊讶的看着孟非飞,不知道说什么好。 孟非飞说:“我这件肯定穿不了了,待会怎么回去啊!” 老谢反应过来说:“有有有,好像有的,我看看。” 他走进里屋一会儿走出来,手里拿了一条红色的裙子,那是他前女友唯一的一条红裙子,也是他柜子里唯一的一件女人衣服。 现在回想,当时就是有一种莫名的魔力,导致他什么都没想,就把那条裙子拿了出来。 孟非飞说:“你女朋友的?你们分手没有?别一会她冲进来把我揍一顿。” 老谢说:“不会。” 孟非飞拿起剪刀递给老谢说:“来把我裙子的拉链剪了,一定不要剪到裙子,我还要要的。” 老谢走过来,小心翼翼的开始剪,他满脑子都在想,怎样区分拉链和面料的关系,迟迟不敢下手。 他看见孟非飞的后背上,星星点点的散落着一些痦子,想起原来母亲曾经说过,后背长痦子的人命不好,背了很多债。 除了痦子还有一些零星的小疙瘩。 他见过夏天穿吊带裙的女人们,有的后背上全是疙瘩,密密麻麻的,看的人一身鸡皮疙瘩。 可是孟非飞这个背上,虽然也有疙瘩,但是那些个小疙瘩,一个个却很诱人。 第一她的背很挺拔,皮肤很细腻,疙瘩也不多,散落分布,而且是那种淡红色的,一颗颗的很好看,跟星星一样。 老谢忍不住把手伸进去,缓慢的移动着,孟非飞耳边,传来了老谢的的喘息声,她说:“等会,把裙子帮我先拿下来。” 老谢说:“拿不下来了,就这样。” 说完老谢双手捧起孟非飞的脸,开始亲吻起来,孟非飞没有拒绝,但是心里还是惦记着,身上的那条裙子,她急忙说道:“这样你等我,我自己慢慢把裙子弄下来,你等我啊!等一会儿就好。” 说完她就开始努力的摆弄那条裙子。 可是这种事如何等呢? 第54章 把手伸进红裙子 由于拉链正好卡在了脖子附近那里,领口的尺寸还是没办法穿过头部,这样这条裙子几乎就没办法除去了。 可此时的老谢已经有点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他的喘息声越来越大声,越来越急促,孟非飞为了配合老付就说:“算了,就这样行吗?” 老谢听了这样的话,直接把手伸进红裙子里面去了。 “当然可以,怎么会不行呢。你行吗?你行我就行。”语无伦次的老谢,此刻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可孟非飞满脑子都是她裙子的拉链,都是她这条鲜艳的红裙子,都是她穿着这条红裙子时的样子:一个妙龄女子,外表甜美,身材娇媚,长发飞舞,一袭红裙。 那么接下来,该怎样去修护这条16岁得到的红裙子?还能不能跟原来一样?虽然在孟非飞的心里,36岁的她依旧跟二十年前的她,一模一样。 二十年前的样子,如魔法般深深的刻在了,她的脑海里。这种感觉如同精神洗脑一样,她难以接受和面对这其中的差距。 所以在她的内心深处,对于逝去的这些光阴,她是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她的潜意识里,是想要去忽略、拒绝这个问题的。 可是她也知道,这是她为数不多的把自己嫁出去的机会了,她要把握住。 况且这个老谢,绝对是她的选择当中里面最合适的一个了。年龄虽然大了点,外表也算可以,工作也好,关键还有书法家这三个大字,在头顶罩着。 老谢的手掌宽大绵柔,手掌的温度也是令人感动的。 而孟非飞的身体则是凉的,他们之间的温差,也是他们的月老。 绵柔温热的手掌移动在冰冷的皮肤上,这种简单原始的刺激,并没有激起孟非飞的热情,反倒是那些二十年前的画面,让她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 而老谢误会这种颤抖,是他的手产生了效果。他开始用他的手捏了起来,在那些肉多的部位,力度由浅至深,由远至近。 这些动作似乎换了几声呻吟,孟非飞发出来的声音,像一个受伤了的小猫,老谢发出来的,则像一匹疲劳过度的马。 两种声音彼此呼应,一长一短,一多一少。 孟非飞她心里明明不想这样,起码没有很强烈的欲望,可是为了配合老谢的感受,她就说服自己,说服自己的感受。 老谢的家在一个老旧的小区,是文化馆分的房子,房子都是很老旧的楼房,不过小区里面的绿化特别好,环境很好,里面满是那种,好几十年的大树。 走进这个小区,你有走进原始森林中的错觉。参天的大树,郁郁葱葱。这里的空气都比街上的要湿润清洁。温度也要低上那么一二度的样子。 小区卫生也是干净整洁,每一处都一尘不染。 房子不高,都是五六层的样子。所以人看着也是稀少,很是幽静。 走在这样的小区,让你有在某个郊野公园的幻觉。 房子看着旧,但是房子的质感感人,用的都是真材实料的。 水泥看着跟钢铁一样的厚实、结实,还闪着时间的光芒。走进单元楼,一扇厚重的防盗门,哐当一声后,再上个五六节台阶,就是老谢的家了。 这里的水泥台阶,比一般的类似住宅的水泥台阶不一样,每一节台阶都宽大踏实,哪怕45码的脚,也可以毫无顾及,这一点真是让人信任感动。栏杆也擦拭的光滑铮亮,手可以很安心的扶上去。 老谢的家是两居室,面积却有90平。每个房间看着很宽大。 老谢说这是实打实的使用面积。 客厅就是一间大书房,没有沙发电视墙,这些正常的普通的装修。 一张巨大的红木桌子,放在客厅最中间的位置,周围到处都是字画和画字画的各种工具,很多很多的毛笔,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宣纸。 刚开始看着的有点乱,看一会儿后觉得很顺眼,很舒服,毕竟书香气氛浓郁。 这让孟非飞心里怒放心花,这一生即使找不到一个有钱人,那么找一个有文化的人,岂不是更高级。 对哦,小金子那个死丫头竟然找了一个什么上市公司的老总。现在住在上海,可以鸟瞰黄浦江全景的豪宅里。 虽然孟非飞永远也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个上市老总,能看上那个小眼眯眯,瘦的前后不分的小金子? 富豪算什么,没文化的土鳖罢了。现在那个有钱人不是暴发户? 若想把那些个嫁给富豪的姐妹们比下去,只有文化自信了,别看他有钱,没文化还不是土逼。什么富豪?不过都是一群没文化的土包子罢了。 再看看小金在在干嘛?听说是开了一间舞蹈学校。什么学校?说的好听,就一个培训班吗? 找一个高档写字楼里,招上一群有钱人的小公主,找几个艺术学院的学生。这就是舞蹈学校了?这年头,真是韭菜疯长,镰刀不够用啊! 就她那水平,真有人敢信她? 再看看我,我在文化馆上班,正经八百的事业单位。她小金子算什么? 我周围都是什么人?书法家,作家,舞蹈家,着名演员…都是一等一的文化人。 你小金子呢?早已经沾满了恶臭铜钱的味道。 金钱在文化面前?到底谁高谁低?还用说吗?那么我在你小金字面前,也就自然不用说了。 上中学的时候,李蕾蕾她爸,半个沈市的洗浴中心都是她家的,她爸后来还不是想尽办法,把李蕾送到了俄罗斯一大学去镀金。而且他还去了多少个商学院上课。 最后李蕾他爸,一个小学没毕业的孩子,据说办公室墙上,挂着好几个硕士学位证书。 想到这里,孟非飞看着湿哒哒的老谢,对于这个年龄段的男人来说,他绝对算是有魅力的。毕竟写了那么多年的字,有些东西早已经浸入骨髓的。 孟非非问老谢:“热水壶在哪?起来泡茶。” 老谢愣了一下:“在厨房吧!不过我不知道有没有茶叶,我很少喝茶。” 孟非飞:“什么?你一个书法家,不喜欢喝茶?那你平时都喝什么?” 老谢:“那里,矿泉水。” 顺着老谢的眼神看过去,有四五箱矿泉水,整齐地码放在墙角处。 第55章 婚礼战袍 孟非飞见过那个小金子的男人,他们结婚时,在沈市摆了酒的。 地点当然是沈市最高级的五星级酒店。孟非飞那天为了穿什么,差点没把脑袋瓜子弄炸了。 她半个月前,就开始谋划着那天的着装和发型。 那时候她的头发还是一头乌黑的秀发,并不是现在的红头发。自从有了白头发后,她才开始染红发,一种无比浓郁的正红色。 可是这种红色,跟她的红裙子一点不和谐,旁人看着非常别扭。 虽然她心里早已经认定,那天要穿红色的裙子,但想来想去,心里还是觉得不妥,毕竟人家结婚,这种回老家摆酒的新娘子,多半肯定是穿红裙子的。 不管怎样,自己穿着大红色的裙子,在别人的婚礼上,招惹嫌弃。 再说那时候的孟非飞,也还是有穿其他颜色的衣服,不过比较少而已。随着年纪的发展才变成了只有红色,只有红色。年纪越大,红色越多,不知不觉,就只剩下了红色。 除却红色还有什么可以选择呢?她对颜色的认知,除了红色就是绿色了。 噢!绿色,令人作呕的绿色。那是她妈妈最喜欢的颜色。 想起妈妈,就是一个穿绿色的裙子、提着一个棕色的小包,慢悠悠走在街上的的女人。 孟非飞记得,自己十三岁生日的时候,要了一条红裙子,她笑的好开心,不停的照镜子。 就在镜子里,她看见了背后,穿绿裙子的妈妈,那目光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看的她脊背发凉,汗毛竖起。 她不知道自己错了什么?可以让妈妈对她有了那样的目光。她觉得是红裙子的错。 她想脱下来,脱下来妈妈就不会那样看她了。 但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来说,红裙子的诱惑太大了。每当她穿着红裙子的时候,她的目光就开始四处游走,她要躲开妈妈。 再一次的躲避中,她无意间听到了妈妈和另一个女人的对话:“非飞啊!啥也不是,就她那成绩,还想考大学?做梦去吧!再大一点,找个男人就是了。” 当时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孟非飞并没有什么过分的反应,她还走进去叫了一声妈。 然后就回到屋里看书去了。 具体什么时候她对妈妈的话,感到不适的,她也不知道。但那句啥也不是,绝对不是字面上那么简单。 这四个字,周围的人经常说。可是妈妈的口气不一样,孟非飞知道那是因为那条红裙子。 红色是花朵,绿色是绿叶。既然妈妈要做花朵,那为什么,你不选择红色呢?为什么你整个夏天,都穿着那条绿裙子? 而你看到了红色,又心生厌烦。其实红花当然要绿叶,这两者本就是一幅完美的画面。 孟非飞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开始讨厌绿色的,她觉得绿色衬托不出她的娇艳,她觉得她是红花,不是绿叶。 想到颜色,大红大绿这四个字,是她躲不开的字眼,衣柜里倒是有一件米色的大衣是别人送的,她几乎没有穿过。 咖啡色的连衣裙,是同事去韩国带回来的,还有一条宝蓝色的连衣裙,是方元送的。对了那条裙子非常不错,颜色,面料,版型都是上等货色。 她穿过一次,虽然她觉得自己对于那种蓝色而言,她的皮肤还不够白。目前那条裙子是最好的选择之一了。 既然裙子不能选红色的,那么鞋子穿一双红色的。那宝蓝色配红色高跟鞋非常完美。 包包也要是红色,想到这里孟非飞心里得意的笑了起来。即使不穿红色,也一定不能少了红色的。大红色的鞋子包包,完美。 想了几天,这当然依旧不是她,最满意的效果,她觉得那件蓝色连衣裙款式有点显成熟,不够年轻。 再说小金子那个死丫头别看长的难看,但是穿衣服就是青春,永远跟一个小姑娘似的,尤其是背面。 她很会把自己打扮的青春活力,就是怎么看上去,都是一个未成年小姑娘的样子。 自己穿这个有点像她妈,不行不行。 那半个月每天晚上孟非飞都会去逛街,从高级百货大楼到女人街的摊位,她逛的脚脖子都断了。 每每看上一件满意的,她总想着下一件会更好,再下一件会更更好。 实在没有,那么再返回来也不迟,反正还有时间。不知道这样走了多少的时间,时间于孟非飞而言,如同不存在一样;如同她只觉得自己是二十年前一样。 终于在一家店的橱窗里面,看到她为之心动的一件。一条西瓜红色的拖地连衣裙。 裙子款式有点维多利亚风格。上身是露肩款,但是露的程度可以自己掌握,蕾丝边装饰也不夸张,含蓄的刚刚好,关键是穿上去,有满满的少女感。 长度肯定是到脚踝了,腰身很合身,后背是一排精致圆鼓鼓的布扣。这个颜色也是极好。西瓜红,西瓜粉,很嫩,嫩出水的颜色。 且不会如大红色那般耀眼夺目。 孟非飞终于找到了理想的“战袍”。她小心翼翼的看了又看,拖着疲惫的步伐走进店里。 试穿后来到镜子面前,左看右看,前后摆动,效果还是没有她想象中的好。 怎么回事!她问店员:“是不是太长了?还是这个颜色不配我的肤色?” 店员笑着回道:“怎么会呢?我觉得特别好,这件简直就是为你量身定做的。也就你的身高,才能衬起它来,一般人都得改短一些才行。颜色款式都非常适合你。显白,显年轻。你看你这小腰,这身段,简直了。你穿不好看,全沈市都找不出第二个人了。” 孟非飞听着店员的赞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的笑慢慢地窜到了嘴上去了。 “你就别忽悠我了。”嘴上这样说着,可眼睛里已经有了贪婪的光。 店员继续说道:“你这身材简直就是舞蹈演员的身材啊!真是太完美了。” 孟非飞:“我就是啊!我从小六岁就开始跳舞。已经三十年了。”说完孟非飞突然脸色一变,她对于三十年这个数字太难接受了。 “哇!你看着真不像,好年轻啊!”店员夸张的表情宛如戏剧表演。 第56章 洁白与月经 西瓜红的裙子是新式维多利亚风格,虽然款式简单,但是绝对不是日常穿着。 裙长至脚踝,蕾丝绑带各有分工,因为整个裙子都是一个颜色,所以从远处看着还是简约风格,只是靠近一研究就会发现实际做工还是比较复杂。 称得上是一件高档货。 孟非飞的身材瘦高纤细,绝对是妥妥的衣服架子,一般衣服都能驾驭。 可是这条裙子穿上后唯一的缺点就是略微短了那么一截截。 裙子对于她来说长度刚刚好,如果再穿上高跟鞋就显得裙子有点短,鞋子露出来就不好看。 穿一双平底鞋最好,可是礼服裙子还是穿上高跟鞋比较搭配。 店员说可以穿一双低跟鞋,不用太高,如果是那种有水钻闪亮装饰的鞋子就最好了。 孟非飞脑海中闪现出自己婀娜多姿的身影,穿着这条美丽的红长裙,脚上一双水晶鞋闪着妖艳的光芒,一路穿过酒店里宴会厅,光亮的大理石地面倒映着她妩媚动人的身影。 美丽的红裙子随着她身体各处的关节来回的扭动着,裸露着的魅力迎面而来,势不可挡。 宴会厅里的灯光与她脚步上的水钻光一唱一和,蜜意款款。 鞋底发出的咚咚声伴着她的心跳声此起彼伏。 她把香水味洒在了裙摆上,这样随着裙摆的飘逸香味就可以四处游荡,如孤魂野鬼,没有归处,何尝不是一种自在逍遥。 孟非飞的灵魂就随着那些香气而去,不愿归来。 周围的人,无论男女他们的目光都明里暗里的追随着孟非飞的身影而去。 都被她那耀眼妖媚的身影抓住了眼球和躁动的肉体。她当然在意这人群之中里面的每一个人的目光,就好比她曾经在舞台中央在意着台下的观众一样。 只是她从来不知道台下的观众到底是什么?是具体的一个人或者一个物种,一具肉身?或者不过是一双双眼睛。 一双双眼睛,看,这不过是人的眼睛,仅仅只是一双眼睛在那里存在,而没有任何其他的关于人体的东西。 仅仅是一双眼睛在看,一双人的眼睛在看。可是为什么就不能是一个动物的眼睛呢? 如果看你的那些人只剩下一双眼睛,那么为什么就不能是动物的眼睛呢?答案很简单,因为动物不喜欢看你。 那些喜欢被观看的人们他们是不会觉得那不过是一双双眼睛而已,他们会把每个人当做一个复杂的人生来对待,他们觉得台下一个又一个的人生在仰望着他们。 如果只是一双双眼睛,他们必然也会觉得恐惧。 舞台上展示的一切到底是台下人的生活还是台上人的欲望。 看与被看,位置有那么清楚吗?不过喜欢被看和看肯定是二种性格的人。 这个倒是可以成立的。没有谁是谁非,只是过了所谓不一样的人生。 酒店宴会厅被装饰的高雅纯洁,到处都是白色的装饰品。 走进去宛若走进了一个白色的梦幻海洋。到处都是素洁芬芳的白玫瑰,闪亮的白星星,朦胧的白月亮,四面八方巨大的白色帷幔错落有序。 就连地面也是重新打造过的,上面铺了白色的绸缎和散落在绸缎上的银色星星,星星点点,散落一地的白色花瓣,白色水晶球,更加纯白的婚礼蛋糕安静的站立在舞台的右边,一尘不染。 孟非飞走进这个白的不自然的白世界,感觉每走一步就觉得自己脏了一下。 每走一步她浑身上下都在抖落着红色的灰尘。而那红色的灰尘显得特别的丑陋不堪。 她穿着这个红色的裙子虽然不是大红色的,她脚上却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水钻凉鞋,还拿了一个跟鞋一个颜色的大红色包包。 她太扎眼了,全场望去没有一个人是穿红色的,就她一个人通身红色,想不看都难。 红色确实也是有这种力量的颜色。你不看它就逼得你看,看不看都得看。 好在这世界如孟非飞一样偏爱红色的人并不多,否则人人都是红色,那恐怕就是另外一番风景了。 来的客人们大多都穿的很普通,一般不过是比平时服装略微整洁些,艳丽些,偶尔有那么几个身躯如同孟非飞一样是经过精心策划过的。 婚礼上请来了舞者和歌手助兴,这个倒也没什么特别。 吃的倒是比一般酒席要好上好几个档次。 什么龙虾,鲍鱼,海参这些都是一人一份。喝的酒也好,放的烟也好。 不知道大家的份子钱都是多少,如果按照一般行情来说,这样肯定是要亏本的。 刚进门的时候孟非飞从她大红色的漆皮包包里面摸出一个大红色红包递给收份子钱的两个男士。 里面的钱肯定没有这条裙子贵,加上水钻鞋子,这个婚礼她倒是还是破费了。 而为了寻找那双红鞋子所走过的路更是难以估算的成本。 此刻脚上的水泡早已经破烂,里面的脓水已经流淌干净,但是脆弱的新肉实在经不起新鞋的爱抚,没有老皮的覆盖,新肉跟不穿衣服的肉体一样,没有丝毫美感。 这一身耀眼的鲜红,走在这纯白的世界里,红成了雪白少女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没走几步,她就觉的自己于这里的一切,仿佛就是洁白卫生巾上面的月经血一样。 人们对血的兴趣远远超过了对雪白少女的兴趣,纷纷把目光,那双眼睛盯着鲜血一样的孟非飞。 不管对她是否感兴趣,都会被她所吸引。这就是红色的魅力,这就是鲜血的魅力。 当小金子和新郎出现在舞台中央的时候,是不是整个宴席的高潮不得而知,对于来宾更多的高潮是吃下去的美食,至于其他的他们真的不太感兴趣。 对于孟非飞这绝对是高潮,她要看看这个处处高她一寸的小金子,到底找了一个什么样男人,这一点好像成为她们最后的较量。 舞台灯光晃眼,在数不清的白色玫瑰的陪伴下,小金子身穿一件比白玫瑰还要白的礼服缓步走来。 她那一掰就嘎巴一下断了的细胳膊,挽着一位身材不高,而且微胖皮肤黝黑的男人。 男人也穿着白色的礼服,打着白色的领结。 脸看着很丰润,眼睛圆大,黑白分明。 身材是属于那种特别敦实型的,很有力量。 西装的袖笼被撑得满满当当的。裤子大腿那里也是一样的满满当当,像芭蕾舞男主角那样。 小金子脖子上,耳朵上的大颗钻石的光把她的小瘦脸都给晃没了。 她小小的身子依靠在壮硕的新郎旁边像一只小白兔一样。 脸上的笑容不是幸福,是满足,不是物质的满足,是肉体的满足,吃饱喝足的小白兔会有的那种满足。 男人的样子不是偶像剧里男主,却是另一种更真实的帅气,硬朗,有力量,他那些藏在礼服里的肌肉看上去让人心里痒痒的。 看来想要嘲笑小金子的想法在内心深处又一次被浇灭了。 孟非飞下意识地捂了一下自己胸口的一条金项链,款式不俗,可到底是金的,临走前怎么就忘了给它摘下来的。 平时她是绝对不会带金的,唯独这款样式洋气,不见丝毫金子的俗气。 忙活了好几天竟然忘了这条金链子。小金子啊!你明明叫做小金子,可浑身上下连一点金子都没有,你白的不像话啊! 钻石的颜色算作白色吗?孟非飞也是有钻石的,在她右手的中指上稳稳当当套着。 也许是时间太久,或者她从不摘下来,吃喝拉撒睡……就那么整日整夜的戴着。 那颗如绿豆大小的石头也奔着绿豆的颜色去了。孟非飞把手放下来,放到桌子下面,放到红裙子下面的大腿上。 若无其事的转动这个中指上的那个玩意,赶紧脱下来扔进包包里。一会儿那对男女是要过来敬酒的。 戒指如同长在了上面一样,可以来回转动,就是拔不下来。 孟非飞的脸色苍白,起身去卫生间准备用洗手液试试。 在米色大理石打造的卫生间里她好像舒服了许多,终于不在那个白的刺眼的世界里煎熬。 她想在这里待上一会儿再回去。 坐在高矮合适,温热圆润的马桶圈上心也平静下来。 这里面的味道真好,比刚才宴会厅里的味道不知要好上多少。 这里面有水和石头交融的味道。如果你的专注力和嗅觉再好一些,你会闻到人体的的味道。 一般来说人体的味道是不好闻的。尤其是陌生人的味道。但是在这里不一样,这里有水和石头。 人体若跟石头和水在一起,就变得好闻了。 水管里流出来的水流都是温和的,黏糊糊的洗手液,在她的手上翻转缠绵,细滑的液体包裹着每根指头。 第57章 谢婶婶的身体是不自由的 谢南风在与谢叔叔,谢婶婶的相处中,也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一对没有孩子的中年夫妻,对于他这样一个闯入者,个中滋味一言难尽。 谢婶婶说:“这孩子,真懂事,每次都不要我的东西。但这孩子名也是苦的很。我想去寺院求个护身符给他,这么小就没妈了,这命也是硬。” 谢叔叔:“你别说话夹枪带棒的,好不好?人家怎么就命苦了?人生谁还没点意外呢?做人心底要善良。说善语,起善念。” 谢婶婶急着道:“你什么意思?我怎么就不善良了?你把话说明白。” 谢子临:“人家南风已经这么不容易了,你还要带人家去寺院求什么神仙?再说他的命苦不苦,跟你有关吗?那是老天爷的事,你担心什么?” 孟非飞愤怒的说:“我担心什么?我担心他身体不好,我想给他求个好运,怎么了?难道不觉得我是为他好,他妈妈那么年轻,被车撞…意外去了。说白了就是横死的,这种情况,肯定是要多去烧烧香的。” 谢子临摇头叹息道:“好了,你可别说了。你说话怎么这么难听,这话再也不许说了。让孩子听到,你还是人吗?” 孟非飞低声嘟囔:“我说的有错吗?烧烧香有什么不好。去去邪气。” 谢子临:“邪不压正,你要是正气傍身,怕啥?说来说去都是自己的病。不要再说了。” “哎哟喂,你这叔叔还当真了?” 谢子临要去见书法家协会的朋友,着急出门,就不再与孟非飞理论。 不过在谢南风眼里,他觉得成年人有时候真是可笑,那种既想要接受他,又各种担忧和不安的情绪,真是让人无语。 尤其是谢婶婶,她惶惶不安的样子让人心疼又无奈。 谢婶婶到底是输给了时间,她终究没有摸清时间的游戏。 最终也许她还是认识到了,不过人到中年就更不肯认输了。 输不起更赢不起,她每一步都想要走的稳稳的,一定要看到结果才敢下手,生怕付出了没有回报,哪怕给谢南风选购衣服的时候,也是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这一切谢南风看得一清二楚,不过配合她的表演罢了。 虽然他也知道自己何尝不是在表演。 谢叔叔虽然难免受谢婶婶的影响,但还是不一样,他似乎并没有想要自己成为谢南风的父亲这种行为,他的一切所为都还是一个叔叔的样子。 而谢婶婶就不是,她的情感太复杂了,复杂的她自己已经魔怔了。 她很想这个死了亲妈,又被亲爹抛弃的孩子,成为自己孩子,可是人这么大了,那么高的个子,实在无能为力的感觉。 她就是想不明白,其实这东西跟大小的关系不是最大,还是要真诚和感情。 谢婶婶太在意那些壳子了,那些为了欺骗人类,而生出的种种怪胎。 说小点是没安全感,说大了是灵魂无依无靠,肉身不过是在这人世间游荡的孤魂野鬼。 无头苍蝇一样,在找寻下一个肉身,以此残喘下去,进入无止尽的轮回。 看看那些人,他们莫不是如此。在魔鬼编织的谎言里打滚,还以为自己找到了活着的真谛。 更可怕的是,他们要求别人也要跟他们一样的活,不能有不同的画面出现,虽然自己早已经成为了“不同”。 在欲望和无奈的边缘试探疯狂,其实自己早已经活成了他人,只是嘴硬不肯承认。 看,多么矛盾,要相同,但是却无法看到自己的“不同”。 张灵说过只要你看不到自己的丑陋,你就永远成不了神。 谢南风无法理解她说的意思,也没想要去理解,他不想让自己的脑子想的太多,如果有什么值得思考的东西,也一定是要在肉体后面得来的。 在这一时间里,张灵的肉体就是他的圣殿,他知道那里面躲着他的灵魂。 虽然找不见,但是他感觉到了;虽然什么都不能做,但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人是多么微妙美好,张灵是多么美好啊!人又是多么复杂丑陋的动物啊! 一生那么短暂,就像妈妈的一生一样,说没就没了,为什么要苦苦追求,那些形式上的东西呢? 比如大小,多少,男女。 谢婶婶的苦,就在于她从骨子里面,是在意这些东西,而她却总是要想让自己不在乎。 心与身一左一右互相撕扯,鲜血淋淋。 而为了隐藏那些鲜血,要付出的代价更是不得而知。 肉体一定要走在灵魂前面,才能促成它们的遇见。 一个肉身没有得到自由的人,是很难遇见灵魂的,除非万里挑一的个例。 从内心来讲谢南风,是很感谢谢婶婶对他所做的一切,那些衣服和鞋子还有那些好吃的,这些对于一个少年还是很受用的。 虽然他的亲生父亲会给他钱,虽然他看得出她的纠结不安,但是那是她的事,而他要感激,依旧要感激。 不过目前自己却无处下手,去安放这种感激。 可是对于亲生父亲谢子恩,他是没有丝毫这种感激之心的。 原因非常简单,一个是亲生的,一个是友情的。 对于谢子恩这个人,谢南风无从选择,好像从小就认识了,虽然是模糊的不确定的。 但是当知道他是父亲的时候,他还是本能地排斥,或者以他的认知,他不知道怎么接受这件事。 妈妈死了,也把事情的全部都带走了,真相本就很简单,男欢女爱,生下野种。 按人类的情感,当初妈妈本该是把他打掉的,妈妈为什么,肯定是因为爱和什么生命伟大了。 难道没有拿孩子威胁的意思吗? 拿怀孕威胁对方,这种事情,故事里不是常说。 但是人不在了,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他用后半生,慢慢去品尝这到底是个什么味道。 世界就这样悄无声息的乱了,但是他作为一个无依无靠的男孩,无法表达,他连说话都不会说,而哭喊对于他好像失灵了,只能任由身体去承受。 他觉得身体是最强大和真实的存在,不管在篮球场上,还是在床上与张灵的碰撞中。 很长时间他最快乐和畅快的时候就是在这两个地方。 心里的事没法解答,找不到答案,憋屈,无助,孤独,痛苦,没有出路。 幸好身体还是鲜活的,滚烫的,那么就先让身体自由起来吧! 谢婶婶的身体是不自由的,她把自己的肉身,用一层华丽的壳给罩住了。 谢叔叔不是那个可以把这层壳打碎的叔叔,谢婶婶也不是可以破茧成蝶的婶婶。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状态就是一个在壳内出不来,一个望着壳无能为力。 然而就这样僵持的过着,好像看上去挺美。 一种自我麻醉的能力,是如何修炼出来的,还是这是人与生俱来的天赋,吃喝拉撒麻醉自己,而后生活如此美好。 第58章 两个谢叔叔 在拿到沈北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在谢叔叔婶婶给他摆庆功宴的时候。 谢南风在一杯啤酒的碰撞声中,对他们二位真诚地说了两个字:谢谢。 谢婶婶和谢叔叔,其实都有能领会到他的深意,这几年的照顾他都收到了。 不过婶婶明显有一丝要本能避开的感觉,他不知道婶婶要避开什么。 是不是那两个字:横死。 因为这顿饭的位置,曾经她与谢子临发生过争执。 谢子临的本意,是要去一家更高档的酒店,起码四星级的。 可是谢婶婶担心,这本来就是一顿没有收益的升学宴,毕竟不是自己家的孩子,也不好意思大张旗鼓地宣传。 最后她说:“本来就是几个熟人吃顿饭热闹一下,你搞那么正式,人家不给随份子,都不好意思,怎么随?没名没份的。” 谢子临摇头叹息不再说话,他想说那么在意名份,这两年你又何苦? 但是多年的夫妻,让他知道他没有这个能力,他没有能力去说服孟非飞,久而久之也就麻木了。 最后还是在热炕头见面了。 对于这位叔叔,谢南风是理解的。 他已经尽可能做了,一位普通叔叔所能做的事情,按理来说叔叔与他本无任何关系,虽然是血缘关系是真实的,但隔着那么多层,他其实什么都不必做的。 家长会都是谢叔叔准时参加,并与老师热情交流。 这对谢南风的学习帮助还是非常大,尽管平时没有什么过多的交代,但是仅有两次,他在同学老师面前的表现,还是让谢南风很温暖。 不管这对痛苦又尴尬的夫妻,将怎样度过他们的余生。 有谢南风在的这两年,他们似乎也另有所悟,悟出的深浅不一罢了。 叔叔比婶婶深刻一些,但是他依旧没有能力,去把这份领悟带给婶婶。 有时候我们懂得的,也只有到自己这里就终止了,很难让另外一个人与你产生链接,那是一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好像生活。 最后也只能一句话丢进风里:随它去吧! 人只有学会与自己相处,才能不会真正的孤独。 说到这里难免不想起张灵,她只不过看上去孤独,其实她心里,还真没有其他人那么孤苦无依。 再说谢婶婶,她总是那么热闹,最终也难以掩饰她的孤苦。 不过话说回来,孤苦也没有什么不好,如果你能与它和平相处,那么孤苦也就成为了你的知己,有了知己怎会孤苦。 一念之间的事,总是要百转千回的去寻找。 这个炖菜局请的人肯定有方元,可是此刻方元的身份,已经是葛老师的朋友,因为谢婶婶介绍方元的时候,是这样说的:这位是葛老师,市宣传部的,这位是葛老师的朋友。 方元无奈苦笑不解释。 除了认识的方元,还有一些半熟的面孔,多半都是谢叔叔文化馆里同事,说是小规模,还是坐满了两大桌子。 谢婶婶对葛老师和方元的撮合,简直明目张胆,这让谢南风心里不是滋味,却也无可奈何。 他厌恶自己这种丑陋的想法,不洁的情感,他的脑海里心里只有张灵,虽然此刻张灵与他,已经再无交集了。 生活真是诡异,因为方元爱上张灵,现在张灵不在了,他又遇见方元,冥冥中注定的感觉。 本以为他再也不会去想方元的样子,就像一个记忆深刻的梦,却已经模糊了。 而此刻,他成人礼一样的时候,又一次撞上了她的脸,他想回避,但是眼睛可以控制,脑子不行。 他怕他的眼睛出卖了他的脑子,所以他伪装成大人的样式,礼貌的微笑点头说谢谢。 而这么有内容的饭局,竟然看不到法县谢叔叔的身影。 在沈市上学的这两年,他只见过两次谢子恩。 小时候他的记忆里,还算常能见到这位谢叔叔,虽然也不是经常。 他不知道怎么妈妈不在了,反而还见不到他了,按理来说不是应该比原来更多见面,毕竟一个死了妈的孩子,更需要关心啊! 虽然谢南风想过,是因为谢叔叔和谢婶婶,虽然大人们都没明说,但就是那个意思,他们没孩子,那就把谢南风给他们做儿子。 哥哥的私生子,还有血缘关系,多好。这不比从大山里,抱来一个陌生的孩子要好,都是自家人,肥水不流外人田。 他也记得妈妈见到谢子恩时,发出的眼神和表情,一个女人看一个大男人,和看一个小男孩的样子,真是不一样,说白了这也不过是时间的游戏。 小男孩总会长大,大男人总会变成粉末,飘散到一个小男孩眼睛里。 记得刚到沈市的第一个暑假,一个炎热的下午,他从外面回到谢叔叔家里,看到了他,他坐在太师椅上对回来的他说:“回来了。” 他说:“回来了。” 他说:“外面热吗?” 他说:“外面热。” 谢叔叔连忙起身说:“南风,你看这是从法县带过来的玉米,你前几天不是说想吃吗!你婶给你烀上了。” “好的,谢叔叔,我去学习了。”然后谢南风把自己关进房间里面去了,再也没有出来。 他看得出法县谢叔叔的样子,有些变化,瘦了,老了。 他的眼镜片上,泛着淡淡的光,好用那些光隐藏他的眼光。 虽然谢南风极其慌张又匆忙的看了他一眼,但是他知道法县谢叔叔,比他更慌张,所以在他眼里,他是淡定的,不管怎么样他年轻,年轻就是一切。 不知道谢子恩,听到谢叔叔三个字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这三个字曾经是属于他的。 这才多久一切就变了。 谢南风看着两个谢叔叔,心里莫名的想笑,想要不要分个大小,小谢叔和大谢叔。 其实如果能笑出来,也许一切都会过去了,也都轻松了,自在了。 只不过成年人的世界就是很奇怪,他们很难一笑而过的。 也别说人家,什么成年不成年的,难道谢南风,你就可以一笑而过吗? 关键是笑什么?又过什么?笑两个谢叔叔,笑妈妈死了? 归根结底,就是人的那点事,生老病死,男欢女爱,还有什么?这八个字本身很简单,有什么想不通的。 可是怕就怕人这种动物,喜欢赋予一个叫意义的东西。 意义到底是个啥?其实人自己也说不清楚,但这两个字真是玩弄了人。 现在人找寻的意义,与几千年前人找寻的意义,本质一样,重点是找,每个人都要找。 每个人也不会以为前人找过了,而直接拿现成的来用,他必须自己找。 看,每个人都在找,每个人的方式不同,可是肉身需要吃喝拉撒,繁衍后代。 所以大多数人,都是在吃喝拉撒,繁衍后代里找意义,好像也不错,而且特别真实,好像只有这样才能配活着。 第59章 跟葛老师生个孩子吧 没有吃喝拉撒肯定死,可是不繁衍后代一样活。 不过人给自己挖的坑,可不是闹着玩的。你死可以,但是你不生孩子好像不成。 你死了大家还会死者为大,闭上那张如洞一样的嘴。但是你没有繁衍后代,好像就会被人捏住七寸。 本来一件病事,却也活活把孟非飞,折磨成了一个可怜人。 方元说:“一念之间的事,生,不生都是一回事,你自己要较那个劲就是自己的问题。不是说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是在乎谁的眼光,你在乎的东西,到底是不是你喜欢的,爱你的?何必把自己活成那些垃圾人的笑话。” 可是孟非飞依旧是听不懂这句话,等她好像明白了时候,她好像已经失去了很多,比之失去的东西,这个不能生孩子的事情,也就排在了后面。女人生孩子最大好处,也许就是可以对抗老去。 你看我老了,娇颜不在,可是我有孩子,我是老了,可我是姥姥。 “元子,跟葛老师生个孩子。”孟非飞说的简单粗暴。 “你是不是魔怔了?我连他穿多大鞋都不知道,就要我跟他生孩子。再说,人家愿意吗?生孩子?又不是吃乱炖。看你那一本正经的样子,没事吧!” “我终于知道为啥要有个孩子了,这样你就不怕老,也不怕死。 否则这两个字,最后也会把你搞疯的。你相信我一次,不结婚都行,孩子要生。女人必须要有个孩子。 否则你永远是个,小丫头,小姑娘,小姐姐…你就是成不了女人,那些女人的身份和名称都不属于你。哪怕有人喊你婶婶,你也知道你不是。” “首先,你别这么一本正经地跟我说话,我想笑,可是又不礼貌。对了,那么大一个帅哥,给你当儿子还不行嘛?直接捡个现成的,这好事可不是一般人都能碰到的。他妈死了,你这个婶妈好好干,最后他孝敬的肯定是你,否则也没别人啊!大学四年,在读个研,你都供了,人心都是肉长的,我觉得那小子很靠谱。”方元说的也是真心话。 “我知道你这个人心高气傲,你有自己的格调,品味,我们这些人在你眼里都是些俗人,我…” 孟非飞还没说完,方元就大声回道:“闭嘴,能说出这种话你也真够意思。” “你让我说完,其实我只有一句话,就是你知道吗?人会老的,女人老了,多可怕你知道吗?你现在看着很年轻,也只是看看而已,仔细扒开了看,你还是不能跟人家那些小姑娘比,老了怎么办?有孩子你就不怕了,懂吗?”孟非飞也是肺腑之言。 “我原来就说过你,过不了相貌关。”方元诚恳说。 “别信那些鬼话。什么每个年龄段都美,老了也可以很漂亮,优雅的老去,都是骗人的鬼话。” “年轻貌美就不是骗人的鬼话,没事读读金刚经,啥都明白了。” “你说的话我听不懂,也不想听。你生个孩子去吧!孩子才是你的金刚经。”孟非飞的话也不无智慧。 “姐姐,生孩子?你以为买件衣服吗?”方元的话也对。 “我就告诉你,这个世界上,葛老师是你最好的人选,没有第二,我了解他这个人,后劲十足,他属于慢热的性格,别看他在机关单位工作,初次见面,可能套话空话多,接触久了,你就知道他骨子里很善良,没有官场上那些乌烟瘴气,勾心斗角,那些个阴暗的东西,他很有骨气,很有志气,勇气嗯…我也是百里挑一,选中了他的。真没有别的什么私心杂念,老谢的确与他们单位有往来,可是一码是一码。珍惜机会吧!人生没你想象的那么长。”孟非飞这话说的确算真诚。 方元没有马上回话,这样导师附体的孟非飞让她不自在。 片刻沉默后孟非飞又继续说道:“你说你,不找个能给你安身立命的主子咋整?你没有正式工作,家里没权没势,虽说你做点生意也够活,可是那玩意儿终究不稳定,万一有点变故,咋办?回法县?干啥?澡堂子搓澡去?” 既然人家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前半段也算诚心诚意,最后一句话还是暴露了。 回法县搓澡?我妈曾经是搓澡工这件事儿你知道? 方元苦笑着,叹一口微气:“我理解,你是为我好。但是两个人的事我说了不算啊!不过你放心我会努力处处看,肯定不敷衍。只要他是真心诚意的。刚认识那会儿,他来过我店里,也出去吃过饭,没感觉,他想与我怎么样,就普通朋友的感觉,真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但凡他对我有点小动作,哪怕小眼神,我也接一下试试,可是,反正我觉得没有。我也不知道具体原因,总之这个人跟一般人不太一样,不太好处。你说的那些品质我不知道,可这位爷,绝对滴水不漏,没有一点为爱奋不顾身的勇气,或许别的勇气可嘉。你跟他熟,你肯定知道原因,他是不是又啥心结。对女人没兴趣?还是对我没兴趣?” “那不可能,最近忙,改天我找他唠唠,一直听不到你们的动静,我还以为你拒绝人家了呢?”孟非飞一脸疑惑。 “是他不稀罕我。我觉得要不,你还是歇歇吧!别操这份心了,反正人已经认识了,能走到那一步看缘分吧!随其自然,真是一对赴汤蹈火也分不开,没缘分扭在一起,还是算了吧!苦不堪言。你说的很对,人生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长。跟一个不爱你,你不爱的在一起过一辈子,干嘛?” “说不过你,可是我告诉你女人会老的,会长白头发的,会长皱纹的,知道吗?要是一辈子年轻,我啥都不在乎。你还是年轻,我告诉你此一时彼一时,老了后悔那一天,就来不及了。你以为你永远可以这么潇洒?现在你看看那些小姑娘,一个个的都长成人了,你还想跟他们比优势,抢占市场?”孟非飞焦虑的模式开始启动。 方元想说:我真不在乎年轻,本来年轻也不是我的资本,它也没给我带来过什么好处,我从没想过跟谁抢占市场啊!抢啥呢?抢钱抢男人?大姐,这都哪跟哪啊!可是她知道这就是孟非飞,让她说吧!有时候她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刚从坑里出来,不到一秒钟,就又转身跳进去了。也许她从没想过出来,本来那里就是她的家。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家,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家,还有一个灵魂的家,一个坑。 第60章 也不过是做回露水鸳鸯 把眼镜低下来,紧紧的闭上一秒钟后。睁开眼睛对孟非飞说:“我会考虑,那你要我怎么着,主动约他,诱惑他?那就算成了也不是办法啊!再说你了解他,你觉得他,是可以随便被诱惑到吗?你要我们成为什么关系?两口子还是肉体关系?实话告诉你,我觉得他对我没情趣、兴趣,我们肉体关系都成不了。第六感觉告诉我他喜欢像,是你这样的。我,太单薄了。莫不是他喜欢你?说实话,你们到底什么关系?” “你可真能扯,我们有什么关系?别胡说八道。”孟非飞的脸泛起了红晕。 “没有你脸红什么?我跟你说,你可不能做对不起你家老谢的事啊!老谢跟你这些年不容易,你可别临了寒了人家的心。”方元打趣道。 “我,我要被你气死,给你介绍对象,怎么扯到我身上来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绝对不是那种人,我很传统的,这一点你知道的。你就跟我说句实话,你到底喜欢人家不?喜欢我就处成好事。不喜欢就劝你喜欢。”孟非飞的脸还是红的。 “处成好事,怎么?把他绑到我床上去?大姐,我实话告诉你,我们有机会的,他不干。你要我怎样?下药还是霸王硬上弓?再说了,我这小体格我也整不动他啊!” “你说的是真话?真不行?他刹车了?还是你不够主动?”孟非飞如探案一般的表情。 “哎呦呦,瞧瞧你那关心的劲,还说跟他没关系?咱俩就不必客气了?喜欢就喜欢,喜欢又不犯法。人生短短两万多天,干嘛呀!”方元看着好奇的非飞。 “我说方元,你是年纪大了,越来越敢说了。说话一点不像没结婚的女人。” “都是大实话,再说了,跟结婚又啥关系,你都结婚多久了,怎么还跟没开包似的。怎么,你家老谢不给力?” “你说什么呢?我说你这张嘴,怎么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孟非飞的脸越来越红了。 方元知道自己不应该再说了,虽然她也不是故意的。 本意是想转移注意力,敲打一下孟非飞,没想到好像真说错了。 具体错在哪儿?孟非飞喜欢葛老师还是老谢不给力? 看着孟非飞的脸,那张精致小巧,涂着高级粉底和口红的脸,此刻已经有一点发黑了。 不管怎么,有些话肯定是刺激到她了。 方元并不是故意,在说这些话之前,她并没有觉得,那些是真的。 孟非飞喜欢葛老师,老谢不给力,这都是话赶话说出来的,她自己也没有觉得那就是真的,带着调侃说说而已。 可是孟非飞的反应让她有点尴尬。 赶紧圆场:“对不起对不起,我胡说的。就是看你这么关心葛老师的终身大事,有点好奇,不过葛老师那么优秀,他不会缺女人的吧!我孤独终老,他不会的。他身边的花花草草绝对不缺,这一点我这么陌生的人,都能感觉出来了,难道你不知道?” “那肯定的,我就是不想肥水留给外人田。” “我理解你的好心,我会珍惜这个机会,要不我明天再单独约他吃饭?怎么样?可是他不出来,你不能怪我,跟你讲,有一次就拒绝了我,我听的出来是故意的,不是有事走不开,就是犹豫不定。但过两天又主动约我,那绝对是可怜我一下而已。这个人看着简单,穿衣风格也是简洁风,但是那双高级眼镜片背后的那双眼睛,真不简单。感情的事不好说,你喜欢我,可是人家不喜欢。各花入各眼,没办法的。” 方元望着孟非飞家里的画。 这幅画挂了好多年了,是谢子临的一幅书法作品,写的是岳飞的满江红,高档的宣纸上,飞舞着黑色的书法艺术,确实非常的赏心悦目。 虽然方元完全不懂书法,但是她觉得很美,很有魅力,她也觉得谢子临是有水平的。 不知怎么满江红这三个字让人想到一个字红,红色是孟非飞最喜欢的颜色,那么谢子临是以这种方式,在对她表达爱意吧! 如果是真的,那还真是浪漫, “这是老谢写给你的对吗?”方元问。 “好像是,我都忘记了,好多年了。时间过的真快啊!我就要四十岁了,再不生孩子,你就生不出来了。” “实话告诉你,我跟葛老师真没戏。即使有,也不过是做回露水鸳鸯,成不了两口子。他很好,我也喜欢,但是,” “但是个屁,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孟非飞突然厉声说道。 “这就是原因啊!不知道喜欢不喜欢啊!都不确定啊!怎么都行,这种感觉很可怕,不确定的感觉真虐。说到底都是大俗人,都要权衡利弊,葛老师不是吗?我想他也是对我的身份,是不满意对吧?如果我也是某机关单位的人,某领导家的千金…也许故事就开始了。说白了都是权力惹的祸。这个世界所有的关系,都是权力关系,慢慢悟,你。” “我当然知道你说的,但话也不能这么说,如果我们不超越自己,那你今天还挂在树上呢?我不相信你,难道你就因为这个就认输了?”孟非飞问道。 “姐姐,我从来就没有加入战斗啊!我跟谁斗?葛老师?他不给我机会啊!”方元哭笑道。 “可是我感觉他对你很有意思!”孟非飞很肯定的样子。 “很多你看得见的东西都是表面的,那就是一个幻像,世人都会被这种表面上的假象迷惑,可以理解,人非圣贤。而我想说的是你要享受这个幻像,但是不能把它当真,沉迷其中。清醒的玩乐与迷茫的玩乐到底是不同的。”方元说。 “区别在哪?清醒与沉迷?”孟非飞说。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话是永远说不透的,需要自己去领悟。” 方元知道孟非飞是知道她的意思,可是她身上仿佛有一根绳索,牢牢的捆绑着她,使她难以控制。与她说的越多,发现离目的地越来越远。 所以方元知道,尽量不要与她产生分歧,更不要试图去改变她。理解陪伴对于孟非飞更合适一些。 第61章 我等着你你等不等 孟非飞眨眨眼说:“你别把话说的那么迷糊高深。算了不说了,老葛咱先不说。那么实话说,你现在心里谁都没有?还是说,你还惦记你家赵乙木?我就弄不懂你们到底是啥关系?到底有没有关系?” 孟非飞这一点也着实可爱,怎么在她眼里,方元的过去就赵乙木一个男人。 当然她是真的不知道万小双的存在。很多人都不知道万小双的存在。 方元想着万小双的样子,想起上次在店里,听那两位姑娘说的,他跟一个德国富婆的故事。 她看着孟非飞说:“赵乙木一直让我过去他那里的,你知道的,我不过去不是因为不想是缘分未到,不过终有一天我会过去,想想真是太远。” “那你去不去?不,先说,你两个到底啥关系先说。”孟非飞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 “有关系,男女关系,但不是你需要的那种,咋整?柏拉图恋爱懂吗?你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说实话你是不是受到什么惊吓了?”方元问。 “什么惊吓?我毕竟比你大一点,人生的好时光也就那么几年,你要是不趁着年轻,把人生大事给办了,以后没戏。” “人生大事就是跟葛老师生孩子?可以可以,可是生孩子这件事,人类是做不到无性繁殖的,就算你给葛老师下药抬到我床上,我也未必就能怀上对不对?就算怀上了,人葛老师能同意吗?人家不同意,好,我生下来就是,你想让我生一个私生子?这种事情不是不可以,只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你说你是不是魔怔了?死乞白赖的求我生孩子。”方元大笑起来。 “可以,打住,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不过老葛要是再继续约你出去,你一定要好好打扮打扮,你看你现在的样子,怎么越来越暗了。不要穿这些黑漆嘛乌的衣服,穿点亮堂的颜色,我看上次,你穿了一件蓝色的衬衫,非常衬你皮肤白。还有你越来越瘦,到底怎么了?还减肥?女人过了三十不能太瘦,不好看。”孟非飞唠叨起来。 方元内心很无语,虽然她知道这就是孟非飞,她十八岁就唠叨,不过年轻时候的唠叨与现在的语气上不一样,内容大同小异。 她自己本身,也不一定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就是说了而已。 或者说来说去,她还是没有把自己想要表达出来的东西表达出来,基本上还会越说越远。 可谁又不是如此,人类通病,总是恐惧那个真实的,内心深处的怪物,所以拼命奔跑,然后找一个孤苦无依的地方,回头偷偷去看它。 多数人来说终其一生,也不会回头看看,累死在奔跑的路上,也不失为一种幸福。 天气冷,方元一个人站在吧台内看一本时尚杂志,里面有赵乙木的专访,赵乙木成为了南州市有名的服装设计师,自己的品牌经营的有声有色。 对于这一切方元一点也不意外,她知道赵乙木只会更加的成功。他属于天赋型选手。 照片拍的很有他的特点,他的样子一点没变,好像黑了,也许是后期制作的,这样黑一点还有点男人气质,不错。 他穿的衣服与在法县的风格不同,当然这也可能是人家杂志的要求。 但赵乙木可不是一个没有想法的人,他的想法怎能任人摆布?方元边看边笑着思考。 文章是访谈形式的,赵乙木说了他在法县跟妈妈开裁缝铺子的经历,说那段经历让他有了扎实的基础,他一直认为一个合格的设计师,一定要懂裁剪。 他还说法县是一个很安静祥和的小地方,那里的空气清爽,没有杂质,非常透彻。不像南州的空气里弥漫迷雾。 他说他很喜欢法县和法县的人,说北方人粗犷,但是也很精明的。 他喜欢北方人说话的声音,粗言重语。 方元不知道,他说的北方人里面有没有她,肯定是有的,但是她从来没有听过,他对她说过什么喜欢的话。一直到他离开法县。 直到现在,他会电话过来说:元子,过来吧!我等着你。 我等着你等不等于我喜欢你? 在方元的世界里,赵乙木对她是百分之五十,对于这种百分之五十的感情,后面的一半更苦难。 赵乙木想让方元跟他一起工作,让方元去见更大的世界。 她知道没有她,赵乙木的世界也无人可挡,所以她不重要。有没有她都一样,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阻止赵乙木成功的。 今年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赵乙木给她做的一件衣服,一件灰色和紫色的西装。衣服是赵乙木亲手做的,样式俨然不是一件普通意义上西装了。 可以用解构主义来形容这件衣服,所有本应该缝在里面的东西都缝在了外身,那些锁边的线,内衬换做了一种很好的纯棉面料,因为要穿在外面,但是颜色确有内衬的感觉,口袋等等细节都值得推敲。 拿到衣服后,方元惊叹赵乙木的手,是真巧啊!即使是一名优秀的设计师,即使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怎能做到如此精湛的工艺?方元心里很暖,这真是一件无比珍贵的礼物。 她能想象出赵乙木的用心和辛苦,即使以他的技术,做这样一件衣服也是耗时耗力的。 更关键的是她懂赵乙木的用心,一件反着设计的衣服,一件把里子当作面子穿的衣服,赵乙木是在对她说要看到自己的里子,要照顾好自己的内心深处的东西。 至于那些里子到底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去看到,要去看。 多么美好的赵乙木啊!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如此,敏感脆弱,善良到闪光。 方元觉得老天让赵乙木这样的人,可以成为这样一个优秀的人,老天还真是公平。 他除了给方元做衣服,还会寄各种各样的,南州特产和美食,他走到那里都会给方元带礼物,首饰,眼镜,帽子,围巾,鞋子,包包……以至于孟非飞常常嫉妒的说:“他这是在保养你吗?” 方元知道他是在回报她。这个善良到闪光的男孩,一直都是那个与母亲相依为命,奔波到北方的那个小男孩;一直都是那个凌晨一点还在灯光下赶衣服的小裁缝。 他手艺高超,能把一件普通过时的衣服,随便那么一摆弄就变得时髦起来。 赵乙木的手有魔法。 第62章 赵乙木的妈妈走了 方元知道,当时三厂里的每个女人,都懂那种感觉,穿着赵乙木制作的的衣服,穿过三厂破烂的厂区街道。 她们眼里和款式新颖的服装互相呼应,她们一定要穿上赵乙木做的衣服,走进发廊,做一个漂亮的发型,好去搭配她们新衣服。 对于三厂的妇女们来说,她们的生活艰辛苦闷,繁重的工作和醉酒的丈夫,都是她们必须要去面对的一切,但不管怎样,那些穿着赵乙木衣服的日子,肯定是闪光的。 在她们的记忆深处,也一定有赵乙木的位置,那间裁缝铺里传来的欢声笑语。 收到这件衣服孟非飞一直舍不得穿,她自己的衣服还真不多,在店里会穿店里的衣服,这样给客人一种亲切感,很多客人,也都是看她穿什么,就喜欢什么。 她对衣服没有如很多女人那样贪婪。她要的是精致,不是数量。 要每一件都要心头好的那种,就算不穿也要可以珍惜的那种。这种感觉随着年纪的增长越来越明显,她把衣服当做收藏一样对待。 赵乙木这件衣服不用说,那必然是要珍藏的,怎会轻易穿出去见人。 只是她没想到,第一次穿,竟然是谢南风的高考庆功宴上。 今天生意不好,眼看着到饭点了,才开了两单生意。一边喝咖啡一边翻看赵乙木的访谈,头发从耳后倒下来遮住了她的左脸,她也没有用手去把它们放回去。 文章她看了不止一遍两遍,每次都想多看出点东西,比如赵乙木现在有没有女朋友了,他是不是还是一个人。 按理说他们的关系,这样的问题,本来可以直截了当地问就是了,但毕竟现在不在一个地方,而且赵乙木已经离开多年。 虽然她知道他肯定没有忘记她,彼此都知道对方的惦记,既然如此再去问东问西就显得没有知己般的默契了。 如同赵乙木从来不在乎,他送她那么多东西,会不会给她带来麻烦一样,他都不担心方元现在的男友,会不会不开心。 一个男人这样的惦记你,说没有私心谁都不会相信,可方元相信,因为方元相信,所以赵乙木才会如此对她。他们之间有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境界。 不过这种境界俗人世界可遇不可求,也很难理解。 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其幸运的事情,方元知道,赵乙木知道,他们不想打破这种平衡,更不想失去这种平衡,所以谁也不会去过问对方那些俗世里问题。 你们什么关系呀?啥时候结婚?生孩子?让这些问题去死吧! 方元心想如果哪天,孟非飞再问起她跟赵乙木的关系,她就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人们总是把关系分的一清二楚,什么男女关系,婆媳关系,君君臣臣……为什么就不能是人与人的关系呢? 方元心想,如果孟非飞听到这样的回答,一定照旧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一顿不着边际的说一堆,她不会去思考这句话的意思。 方元又想,你又何必断定思考就一定是对的呢?再说你又如何一定断定人家孟非飞就没有思考呢?不过也许人家不想说出来而已。 想到这里孟非飞苦笑一下,为自己的胡思乱想感到可笑。 在嘴角的弧度还没褪去的时候,电话响起:“干嘛呢?” 赵乙木的声音,跟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一样好听。 方元的苦笑变成甜笑:“没干嘛,发呆。你在哪里?” 赵乙木:“我在意大利,也是发呆。” 方元:“这么巧。” 赵乙木:“怎么样?你要不要过来?” 方元:“去哪?意大利?能不能不闹。” 赵乙木沉下音调说:“怎么是闹呢?我现在可以带你去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我永远记得你说过的话:你最想去的地方是意大利,我当时只认识这三个字,并不知道那里有什么。不过记忆深刻,我也是第一次来,好像明白一点,你为什么喜欢它了。” 方元再一次苦笑叹息道:“我都不记得了,现在说起来,就跟一个笑话一样,我竟然想去意大利,我连沈市都走不出去的。” 赵乙木:“虽然我现在也没有多好,不过此刻,在这里,在罗马一间老房子里,窗外的天空非常蓝,有几片云在远处,很像你的样子。我想说,我可以照顾你的,还有你的哥哥,我们可以把他送进好的机构,让他的生活,有质量,更舒适,请好的专业的人照顾他,我们一起照顾他。好吗?” 赵乙木说的是那样的真诚,这怎能不让方元的眼泪夺眶而出。 可是她怎么可以说好呢? “你了解我的,我自己可以照顾好自己。能听到你这么说,感觉自己还是一个不错的人哦!我很欣慰。其实你更是那个不错的人。不管你是出于同情还是什么,我都,非常非常感动。谢谢你!” 赵乙木那依旧稳定而充满磁性的声音:“也许我们都不了解对方。我不是同情你,怜悯你,才有这个想法的。真的是笑话,我同情你。你那么倔强,我没那么大的勇气,敢去同情你。” 方元:“我们多久没见了?” 赵乙木:“三年六个月零二十八天。” “真的假的,那么久了,上次你来沈市,对不对?” 赵乙木:“你看,你都忘了。” 方元当然没忘,可是她的嘴吧就是不受控制了。 两个人沉默了几秒钟后,赵乙木开口了:“上个月我妈妈走了。” 方元惊讶地惨叫一声:“啊!” 这个消息着实还有点突然。 “天啊!这太突然了。你还好吧?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真该死,一点感觉都没有。还跟你胡说乱讲。” 赵乙木:“对不起什么?生老病死,没办法的。总要去面对这些,我觉得她可以在多活几年,可能会更圆满一些吧!” 听筒里传来赵乙木的声音,听上去依旧跟刚才一样,稳定,感觉不到悲伤。 方元:“你回来的时候,我去南州看你。” “我总是想她,那么年轻就想离开了,这个世界对她,到底是太辛苦了吧!”这时的赵乙木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继续说:“这一生,毫无办法,终究是毫无办法。有时候会想,她是否带着太多的遗憾离开,可是这个问题真的没有答案。” 方元说:“有些事需要时间。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去看你。” 放下电话的方元,内心还是无法平静,赵乙木妈妈,这个给了她很多灵感的女神一样的存在,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咖啡好喝吗?” 抬眼一看,葛老师正在跟前一双眼睛透过镜片看着她。 第63章 这不是我孩子他爹吗 哎呦,这不是我未来的孩子他爹吗?方元赶紧抬头笑着说:“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有事打电话吩咐一下就行,还要你亲自跑一趟,你说说这多不好意思。” “喜欢喝咖啡?”葛老师表情管理的太好,纹丝不动。 “喜欢,每天三杯,雷打不动,这玩意上瘾。”方元看着咖啡迅速调整思绪,她赶紧从想赵乙木的状态里跳出来。 “葛老师今天怎么这么空闲,顺道啊?要来杯吗?”方元看看葛老师又看看自己手里的咖啡。 “不,这都几点了?这个点喝咖啡晚上还睡不睡?生意咋样?” “今天不好,还没开张呢!”方元为自己说的小慌,有点不好意思,接着赶紧又说道:“葛老师我给你倒点热水?” “不用了,什么时候关门?请你吃饭。” “那我先问一下吃什么?好吗?” “海鲜怎么样?” 这时门外突然走进来一男一女,两个人衣着光鲜亮丽,一看都是潮流人士。 方元说了一句:“欢迎光临。” 葛老师对方元笑了笑:“给我来杯咖啡吧!” 方元诡异的笑了笑从身后拿出一个纸杯子说道:“真对不住你,只有一个杯子,我拿纸杯给你分点可以吗?” “随便都行。” 方元把自己杯子里咖啡倒进纸杯里递给葛老师:“热的。” 顾客中的女人对男人说:“怎么样?这件上次我就看上了,当时犹豫不定,你看看怎么样?好看吗?”说完把衣服举在胸前让男人欣赏。 男人看了一下摇头说:“不好看,黑色不适合你。” 女人:“怎么就不好看了?我觉得很好看。你再看看。” 方元走过来对着女人说:“好不好看这样看不出来,咱去试衣间试试。” “老板大姐你说好看吗?”女人转身对着方元又问道。 “好看,你这身形穿啥不好看,再选两件一起试试吗!先生可以坐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方元热情的招呼道。 女人道:“那你先去坐会儿,我去试一下,等我穿好了你再看。”转头对方元说“你帮我拿好这件,我再看看其他的,上次进来看了好几件都想要,赶时间就走了,不知道还在不在?” 方元接过衣服,搭在胳膊上后说:“好的,你慢慢看,我也帮你看看合适的。” 女人穿着一件卡其色名牌风衣,背着同品牌的包包,总之是一位富有的女人,要么就是那位男人富有。 方元知道要开张了,上午只有两单围巾的小生意。 方元很麻利的从衣架上抽出两件衣服拿在手里,一件是卡其色的高领毛衣,下摆是一圈红褐色,宽松休闲慵懒,非常时尚。 一件砖红色的连衣裙,看着简简单单,但是后背有很长的一条隐藏的开叉,很有设计感,裙子的长度可以完美的展现女人的长腿,且与她身上的卡其色风衣很配。 女人也找了两件,款式也不错,这样她拿了总共五件衣服走进试衣间。 首先她穿出来的是一件深v领子的黑色连衣裙。 裙子长度到脚踝,长袖紧身,曲线一览无遗,加上深v这件裙子真的是极其性感。 可是却实不太适合她。因为她身材过于瘦,加上黑色,所以这条裙子在她身上并不完美。 男人看了一下说:“我无所谓,喜欢你就拿着。” 男人的态度可以说,近乎冰冷。 方元连忙说:“不错,颜色是有点单一,我觉得搭配一条长一点的项链,点缀一下,效果就会不一样。” “是啊!我也这样想的,你这有吗?”女人看了一眼方元说。 “首饰过段时间会上,现在还没有。”方元回道。 女人有转向男人娇嗔地说:“怎么样?你看看。” 男人眼睛都没有抬,坐在沙发上看手机。 女人转头尴尬的对着方元笑了笑:“我上次来一眼就相中了。你家衣服每一件都好看,闭着眼睛买就行,没有难看的东西。” “谢谢,那以后常来看看。每周都有新款。”方元笑道。 男人不耐烦地说:“能不能别墨迹了,到底什么时候完事?我一会还要跟腾总见面。” 女人说:“完了完了、就这些,老板,帮我包好。” 付账的时候,男人怒着说:“又买这么多,你穿的完吗?” 女人:“怎么了?怎么就穿不完?” 男人:“那就赶紧的,动作他妈的快。谁他妈的有时间陪你玩。” 方元感觉氛围不对,立刻圆场道:“这样,今天给你办张卡,九折卡。平时我们都是消费五千,送九折卡的。” 最后女人总共买了六件衣服,花了三千多块钱。 看样子都是有钱人,怎么才花三千多就黑着脸。真不知道这个女人的内心是怎么想的,都那样说你了,还要人家买单。 一边忙着打包整理的方元,脸上洋溢着无奈的笑容:“总共是三千九百八十块。” 男人从包里拿出一捆现金,递给方元后说:“整天就知道买这些破玩意。” 方元过了一遍验钞机后:“四千正好。”迅速从抽屉里拿出二十块钱递给男人“谢谢。” 然后送客到门口帮忙开门:“慢走,慢走,欢迎再来啊!” 转身准备回到店里的方元,看到葛老师正在门外站着,她连忙说:“葛老师,怎么出来了。进来进来。” “不打扰你做生意,完事了?” “完了完了,你进来坐下,我收拾一下就关门,你看你一来我就来生意了,贵人,以后你要多来啊!”方元高兴的说。 “你这生意还真好啊!不错真能干。”葛老师在店里四处看看说。 “小老百姓混口饭吃,你随便看看,我整理一下咱们就出去。”方元检查了店里的电源,把现金都装在包里,然后穿上外套,准备跟这位葛老师一起离开。 电源关掉后,店里的光线一下子暗了下来,但不是很暗,还是可以看到店里的东西,看不清楚,轮廓线条还在,细节不在。 这种暗度让人产生强烈的混乱状态,孤男寡女在这样的光线下暧昧十足。 第64章 我有一个女儿 在准备出门的一刹那,葛老师把手放在方元的腰上的位置,礼貌的扶了一下。 方元当然感觉到力度的不同,那手明显不同于一般的礼貌,他的手几乎是要环抱住了方元的腰,虽然也可能是方元的腰太过纤细的原因。 就在这一瞬间,方元甚至想倒进葛老师的怀抱中去了,这种暗度和这些年的时光,让她突然在那一刹那,好想被一个男人的怀抱,给紧紧缠绕,让她呼吸急促的那种怀抱。 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她刚刚与赵乙木才通过电话,还说好就去看他。 刚才葛老师手掌的力度,明明是传来了一股浓浓的,急促的呼吸声,他也是这么想的,他也想在这种暗度里,把这个瘦弱的女人紧紧搂在怀里,然后呼吸急促。 可是事情什么也没有发生,他们两个人都没有按照自己内心的想法,去做点什么,而是默契十足的走出来,走到街上。 街上的灯光还没亮起来,匆忙的行人东西南北,混乱而又有规律。 他们经过刚才的暗度和心理斗争,彼此都沉默了一会儿。 “其实餐厅离这不远,我特意选的位置,离你近一点,不开车了,我们慢慢走过去好吗?”葛老师先开口了。 “好好,我也想走一走,每天下班我也是这样走的,有时候一直走到家。刚听到一个朋友的妈妈去世了。”方元说。 葛老师并没有什么反应,也是,我们听到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去世的消息,不都是一样。 葛老师走的很缓慢:“我母亲去年走的。” 方元:“我好多年没有见过她了,她给我很多的,很多的灵感。我小时候非常崇拜她。” 葛老师:“你还有崇拜的人吗?你看上去那么,那么高傲。” 方元:“真的是我儿时的偶像,至今印象极深。我常想,她要不是为生活所迫,或者她出生在大城市,她是可以成为一个闪光般的女子,她就像从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女人一般时髦,是由内至外的时髦,骨子里的,一个非常优雅的女人。而且她还很酷,在那个年代,就敢做单亲妈妈。” 葛老师:“那么你的朋友,一定很伤心吧?” 方元:“他们离开很多年了,我也好多年没有见过他们了,尤其是他妈妈。朋友三年前见过。刚才电话里听着他的声音,觉得还好。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 葛老师:“我妈妈走的时候,我好像并没有多么难过,后来常常想起她,就会很难过。” 两个人就这样并排走着,偶尔肩膀和上臂的部位轻轻的碰撞在一起。 “你店里就没雇个帮手,我两次来看都是你一个人。”葛老师说。 “有个周末过来兼职的学生,平时都是我一个人,周末我会休息一天或半天,这个要看情况。”方元说。 “很辛苦吧!” 这种傍晚的风吹的人意乱情迷,也吹散了一天的疲惫,方元微微的仰起脸好让风可以尽情的吹。 而此刻她的确满脑子都是赵乙木妈妈的样子,人死了,到底是什么感觉?我们还有感觉,而死去的人,也曾经有过我们的感觉, 她感受风穿过她的脸,耳后,发丝的感觉,一种难以言说地自在感。 沈市有这样的风真是难得,但还是有,只要你天天走在路上,总是能与它相遇。 “还好,习惯了。” “你有没有想过找一份正式的工作,总不能这样卖一辈子衣服吧!以后年纪大了,身体也干不动了。”葛老师随意而又关切地问道。 虽然这话是好意关心,可听着不是特别舒服,但语气温和所以还好,方元微微一笑:“没想过,也不知道怎么去找一份正式工作。我一直都不是你和非飞一样的人,不太清楚,理解你们的一切,反过来你们也一样的吧!我从小地方出来,从小就想开一间服装店,要不是因为这个理想,我现在应该就是法县毛纺厂的一个车间女工。” “很好,有理想很好,好事情。” “至于未来能怎样,我也不知道。我知道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一个很失败的例子。人到中年,一事无成,事业没有,你们心里的那种工作没有,家庭没有,孩子更没有,钱,也没有,所以我在这个世界上,其实没有一点权力。没有权力也就毫无价值吧!虽然我不认可这句话。但也不想去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就这样吧!不想说太多。” “你已经说了很多了,说的很好。你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葛老师说这话时,声音很好听。 不管怎样,这到底还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可是方元与他之间就是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看着似乎很清楚,但摸不到。而且那玻璃是打不碎的,跟一座冰山一样的感觉。 方元想到了冰山就脱口而出:“冰山,是不是非常美的风景?” 葛老师愣了一下:“什么?” “我觉得你是在挖苦我,或者就是可怜我,对一个一无所有的中年女人就只能夸她有思想了。可是我书读的少,你这样说就更要不得了。我更喜欢你夸我漂亮。”方元笑道。 “思想跟读书不一定有必然联系,你的确很漂亮。可是夸你漂亮真的不是最重要的。” 方元迎着风,仰起脸,“你可真会说话。知道吗?孟非飞在我面前,把你夸的简直就是人世间没有。” 葛老师转过头看着方元:“是吗?怎么说的。” 方元:“你很在乎吗?” 葛老师:“什么?在乎什么?” 方元知道他在装糊涂,也就不再解释,接着说:“非飞是个好同志,非常热心,热情。” 葛老师:“她也是你的偶像吗?” 方元摇摇头:“不是,你以为我见一个就偶像吗?” 这时一个小女孩走过来,对着他们说:“叔叔阿姨,可以帮我们拍照吗?” 帮助了小女孩和她妈妈完成了合影后,两个人又肩并着肩前行。 葛老师:“你喜欢女孩吗?我有一个女儿。” 这话说的,情商堪忧。 方元:“我好像都还好,我没怎么接触过孩子。平时见到他们,也只是觉得可爱、吵闹。” 吹着清爽的风,不知不觉中,两人就来到了海鲜酒楼门口。 第65章 两个女人 谢南风与张灵的约会,本是密不透风的,不可能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件事。 他们两人是彼此绝对的信任的,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们,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这件事,这个地点也绝对安全。 眼看高考的日子在即,气氛说看上去与平常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不同的地方应该是每个人的心里感受,具体不同也是无法说的明白的。 与张灵的见面,也很长时间没有发生了,不是不喜欢,而是张灵说要等高考结束了。 每天在人群之中看见张灵孤单疲惫的身影,谢南风心里都会瞬间塞满无言的疼爱。 越是这样,他越不敢去打扰她,她那份与世隔绝般的宁静,他知道她一定会考上她理想的大学,去到她温暖的南方。 而此时的谢南风还没想过自己该去哪里,他没有想要离开沈市,他的理想选择是沈北大学。 南方对于他来说有点遥远,或许他内心深处还是不想离开,至于不想离开什么他也说不上来。 也许是妈妈和姥姥的墓地,也许是谢婶婶的孤苦。 不管怎样,他知道谢婶婶还是挺在乎他在身边的日子。哪怕是偶尔彼此之间互相虚伪的关爱。 他想继续留下来与谢叔叔谢婶婶相处,起码这也是一个不错两全的选择,他离他在乎的东西不远,踏实。 一个人独自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不是不可以,而是他知道他有不想离开的东西。这一点让他觉得很舒服。 张灵在学校与他如同不认识一样,陌生的跟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一样。 这种奇妙的感觉只会更加让人着迷。 有一天晚上下晚自习,谢南风忍不住,他走到张灵面前说了一句:“我想你咋办?” 张灵的眼睛,在黑暗的夜色里瞪了他一眼就迅速离去。 谢南风想追上去,但是还是转身走开了。两个人的背影消失在迷茫的夜色里去了。 关佳宝的关心照旧与曾经一样,她会把自己家人送过来的海参等,这些高级的食物分享给谢南风,谢南风肯定是拒绝的,因为那感觉实在是太丢人了,吃人家的海参。 关佳宝把精致的食品盒子,放在谢南风的面前时说:“这个给你吃,加油!” 谢南风还没反应过来,看着手里的东西,说:“什么?” “海参。” “我不要,吃不惯,给你。” 谢南风把盒子递给关家宝,并与她并肩走了起来。他知道关佳宝是好意,只是两个人的陌生感越来越厚。 关佳宝:“你复习的怎么样?” “就那样吧!你呢?对,你无所谓,你要出国的。”谢南风说。 “说的容易,出国那么容易吗?需要我的高考成绩的。再说我并不想出去了。原来还行,现在不想了,你在哪我在哪。”关佳宝一本正经的说。 谢南风苦笑一声:“谢谢!你别吓我了,我怕你,真的。我也一直想跟你说说,但总是没有合适的机会,加上最近,你知道,所以,我,我们,别误会了,我希望吧!你明白我说的吧!好好考试,你成绩不错。” “瞧你结结巴巴半天说的什么,你就是说你不喜欢我对吗?我知道,这还用你说,是人都感觉到,不过我喜欢你,这个你管不着对吧?你别跟我讲那些大道理,结结巴巴的你,也讲不明白。也不用讲,我比你清楚,我也知道你喜欢谁。谁看不出来?谢南风你不会装,还自以为自己装的很好。可是人生的事,不到最后啥都不一定。好好考试,加油!不吃拉倒,我给赵志文去了。”关佳宝说话就是这样干脆利落。 谢南风无奈地看着关佳宝的背影,他知道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即使可以走在一起,终究是要费上一段时间和精力的。 到头来自己不过是落下,一个吃软饭的名声。当然这一点如果是真爱,倒是无所谓,他深深知道自己对关佳宝,对她的身体,没有那种本能地反应。 他觉得两个人在一起,这一点很重要。在一起很容易,但如与张灵般,那样水溶交融,如死去一般的感受,却不是极为难得。 他也从起初对关佳宝的富有的羡慕,逐渐平常心看待,自己的日子也比原来好了很多,自己的身高体重和心智也在生长。 更主要的是他发现关佳宝总归是黑道大哥家的人,与她越是接触,越是感觉到她身上一股浓浓的匪气,也许有些东西真的是刻在血液里面了。 关佳宝也绝非初次相识时,所表现出来的那样淑女,有一次谢南风亲口听到她与别的女生在骂什么婊子。 那两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令谢南风很不舒服,即使他对这两个字,并不是觉得不可以说,关佳宝当然也可以说,只是为何要在自己面前扮演纯情公主。 如果一个人,让你从内心有了不舒适的感觉,最好就不要在急于深入交往了,除非是利益关系,否则终究是恶心自己,徒增烦恼。 关于关佳宝的事,谢南风觉得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不了了之了,他觉得自己也没那么大魅力,可以让她念念不忘。 再说他们之间就好像一道闪电,彼此曾经有过好感,可是一道闪电而已,后面的雷声几乎没有。 接着就云开雾散。 这样的事情在学生中间倒也不足为奇,青春岁月,一眼动情,然后雨过天晴,没有痕迹。 这就是青春的好处也是青春的无奈。 太年轻了,所以必须要轻飘飘的像云朵一样。要看着好看,但不要沉重。 轻飘飘的青春,谁的青春不都是如此呢?太过于沉重的青春太悲情了,或者也是有意为之,让它沉重。 那么张灵呢?是否沉重?这一切还需要时间去验证。 当下的谢南风,还不知道何为沉重,他喜欢张灵,但也并非沉重。 至于张灵,她人生最大的愿望就是离开这里,所以谢南风觉得自己对于张灵就应该如风一样,更轻飘飘的了。 人啊!何曾能够明白,我们不可能对当下的感受给出最正确的答案,没有时间觉悟的加持,那些经历,怎么真正的进入,你的身体和心灵。 所有那些曾经轻飘飘的回忆,都会慢慢随风飘散,直到有一天你也分不清楚,那一切到底是否真实的发生过呢? 那些个在你记忆里的人,也许你们再也不会见面了,直到死去。一切真实的如梦,虚幻如梦。 所以都说珍惜眼前人,言下之意就是过去的人,就过去了,可是过去人,曾经也是眼前人吧! 说多了无情无义,无理取闹。最后也不过就是一句:过去就过去了! 这句话到底是不够深爱过还是不敢面对? 或者轻飘飘就是轻飘飘,因为太轻了,你只好加些眼泪进去,好让它有点分量,这样才不至于,让你连骗自己都没有理由了。 你可以说,那里有我流过的眼泪,那里是有分量的。总归这样去回忆,才会让当下的自己,有点沉重起来。 那么这样我们的青春,就似乎不会那么清汤寡水了。 第66章 我对你的身体,没有兴趣 关佳宝的海参还是照旧吃,她再也没有给谢南风送过了。 但是不送海参可以送人参。 周五的晚上,最后一节课的铃声响起,关佳宝照旧飞奔出去,等在教学楼的大门口,蜂拥而出的学生连成一片,从里面涌出来。 那场面壮观又夹着恐惧。 关佳宝看到谢南风,就追了上去:“这个我妈送给你的,给你补身体。” 谢南风愣了一下,她妈妈?突然想起,他是见过一次关佳宝的妈妈,一次在班主任组织大家,去沈市的郊野公园放松,晚上在一家很高级的酒店吃饭,那顿饭,就是关佳宝的妈妈安排的。 吃饭的时候见过她妈妈,具体样子忘记了,但肯定是标准的富太太风格。那天同学们都很开心,吃喝都是高档货,好不热闹。 能看出关佳宝的妈妈,也是诚心诚意的想为大家做点什么,私心当然也很明显,为了让自己的女儿与大家相处愉快。 吃人嘴短,既然吃了人家的东西,自然也就要对人家笑上一笑。 虽然大家都知道关佳宝是个大小姐,但是那天的饭菜,还是让大家见识到了,关佳宝家的实力,海参鲍鱼这些高档东西每人都有。 班主任赵小梅也是盛情难却,毕竟高三了,也就要毕业了,这个时候人家邀请,也不存在什么特殊关照之类的话。 看着关佳宝递过来的精美的盒子,盒子都是用高级的红木制作而成,里面的人参看着很小一只。 关佳宝说:“这是野生的。” 谢南风的面部表情无奈到了极致,北风吹过,一身寒意围绕。 他鼻子一酸,想哭,想妈妈,想张灵。 “谢谢你妈妈,阿姨,可是我并不需要这个东西,我又不是老弱病残。”谢南风说。 “这个拿刀切一小片,薄薄的一小片就可以,泡水喝,复习太辛苦,繁重,我妈说了吃这个对脑子好。我就天天吃。”关佳宝振振有词。 “要不你还是拿给赵志文去吧!” “谢南风,有意思吗?咱们这点交情都没有了吗?你收下我能吃了你吗?”关佳宝嗓子里明显有异物的感觉。 看着她低垂浓密纤长的睫毛,他不知道那是假睫毛,嘴唇轻抿,谢南风说:“我有话跟你说。” 两个人并肩走在路上,谁也没有说话。等出了校门口谢南风说:“我送你走回去吧!你把你家司机放了。” 关佳宝难掩兴奋,平静的点点头。 傍晚的天空格外美好,暖橘色的光打在这个城市里,还有路上形色各异的人们。 两人走进路边的一家肯德基,谢南风点了两份大薯条、大可乐。 此刻的店里人多,找不到位置,谢南风说:“去路边吃。” 关佳宝:“好。” 她温顺的如小猫,但是她是演的。不,她就是一只猫。 看着温顺,实则难以控制。她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想控制你的手段。 谢南风对着暗下来的空气说:“我不是不想跟你在一起,或者说,你要的在一起,跟我的在一起,不是一回事。我是没有未来的人。你怎么说都行,不负责任,渣男,都可以。人生不就如此,别跟我整爱情那一套东西,我不想玩他妈的什么爱情,懂吗?你要是一个普通的女生,我就跟你在一起。可是,我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嘴巴里是这样说,但谢南风真实的感觉,可不是他口中说的那样。 尽管你关佳宝家境优越,财大气粗,可是,我对你的身体,没有兴趣。 如果没有张灵,那么也许你去也可以,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了。 虽然金钱也足够吸引人,还有就是时机也不成熟,而且关佳宝的眼睛,越看越遥远。 “说了那么多,就是说,你不喜欢我,喜欢张灵对吗?”关佳宝直截了当。 谢南风没有说话。 关佳宝瞪了瞪自己的眼睛说:“没关系的,反正你们也成不了。大家都是玩,方法不一样,你觉得是爱吗?可笑。张灵这个贱人。” 谢南风:“说什么呢?嘴巴干净点。” 关佳宝:“这就不行了,我也是贱人,谁不贱?你还不是一样。算了,不说了,唠点别的。你真的不会离开沈市吗?那么张灵呢?你们一起留下来吗?” 谢南风:“你管的真多,对了,赵志文说你有个哥哥,真的吗?” 关佳宝:“赵志文这个大嘴巴,看来要给他一点颜色看看,他爸爸是我叔叔的司机,所以是真的。” 关佳宝接个电话:“喂,我在跟同学一起,一会儿我打车回去,放心吧!” 谢南风:“你还是先走吧!免得你家人担心。到时候,我也跟着受牵连。” 关佳宝:“我初二的时候,收到过绑架的信息,我爸曾经的一个手下,要绑架我,但消息被走漏了,后来我爸把那个人的腿给断了。所以这几年他们一直担心,其实没关系的,那人也早就离开了,在云南生活呢!” 关佳宝说起这样的话,跟说我昨晚吃了什么一样。 大户人家的孩子,就是见过世面。 谢南风:“做你男人,是不是也要随时,警惕断腿的问题。” 谢南风下意识地看看自己的腿。 关佳宝:“那可不,所以,你要小心点。” 说到这里,氛围变得越来越自然轻松了。 谢南风:“太可怕了!” 关佳宝:“我爸一直教育我的就是,钱是万能钥匙,可以打开这世界上每一扇门。虽然我不完全认同他的观点,但现实生活,好像往往就是这个道理。我深知钱的好处,至于坏处,那也都是好处没用好而已,是人的问题,跟钱没关系。” 没想到这个小丫头,说出来的话,还真是有点内容。 “你们说的都好有道理。”谢南风望着风说道。 “我哥哥喜欢张灵,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认识的,好像张灵在夜店打工,她是酒水推销,不是做小姐的。” 谢南风:“那你帮着谁呢?” 关佳宝:“肯定是你,我哥对于我没有任何,任何关系吧!除了这一层关系,他就是一个陌生人。” 他们一边喝着可乐,一边吃着薯条,坐在路边长椅上。这两种食物倒是很和谐,吃起来不影响说话。还能缓解紧张的心情。 谢南风是会挑女人的,也是会挑食物的。 第67章 这么折腾都不能捂热你 燥热的六月,谢南风再一次与张灵老地方相见。 墙上的革命二字,照旧凄惨。 他们光滑的身体,以一种无比舒展的姿态,自由的在那张大床上。那床好像变成了一片海洋,他们就是两条轻盈的鱼。 张灵微微出汗的鼻尖,还有她粉嫩的、有着橡皮般质感的嘴唇,都表明她的身体,得到了深度的滋养。 “成绩出来那天,一起啊!”谢南风微笑说。 “一起什么?” “一起看成绩啊!就这样一起看。”谢南风的长手,轻柔的在张灵的腹部摩擦。 她的小腹如同一块冰凉柔润的玉石。 “你的身体,怎么总是凉凉的?这么折腾都不能把你捂热。” 谢南风最喜欢把自己的手,放在张灵的小腹上面。他太喜欢这种质感了。不是柔软中带着细腻,而是坚硬中透着冰凉。 “我属蛇的,冷血动物。” 谢南风顺势把张灵整个身体,都塞进自己的怀里,温柔的说:“好想把你变得滚烫,冷血动物。我记得你原来还是热过的。今天怎么了?” 张灵也开始享受这样的感觉,谢南风的怀抱,也是可以温暖她的,她对着谢南风说:“每天都在煎熬中,等待审判。” 谢南风:“你的审判是成绩,而我的审判是你。” 张灵:“我谢谢你,你这个人渣,等着老天审判你吧!” 谢南风:“老天爷,我冤枉。你不可以这么说我。” 张灵:“大家都是明白人,一中的女人,你都睡遍了。别以为我不知道。” 谢南风一把推开张灵:“你在说什么?睡遍了?小姐,你太夸张了。不过,你最好。” 谢南风把手沿着她如玉石般的腹部下滑,他知道那里隐藏着,一片森林,他突然想点燃,一把火烧了她。 张灵丝滑的皮肤,在水里抽动了一下,低吟道:“跟我说说,我们的不同。” 谢南风脑海里想起,那个高一的圆妹子,她的弹性极好,整个身体如一张,躺感超级舒服的,高级床垫。 她有着一对儿,扁平松散的双峰,跟面包店里的香肠面包一样。 身体小,可是事情多,她总是会发出一种类似于鸟叫的声音,听久了有点令人心烦。 所以导致谢南风总是睁开眼睛,看着她的面包,这样那鸟叫一般的声音,就不那么刺耳了。 下次不想再听到这刺耳的叫声了。 说来也是奇怪,人这种动物,除去外面的那层织物,按理来说,本该一样。不是常说,脱光了都一样。 可这一点在谢南风这里是行不通的,他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可以分辨出,她们的差别所在,而且结果会令你感到不适。 眼前的张灵,灵动无比,这个女人绝对是难得一遇的,他不知道自己以后还能不能遇到比她更美好的—人体。 人体与人是不同的东西。 “你怎么那么了解我?我并没有跟你说过的。”谢南风继续在森里行走,缓慢地前行,孤独的思考。 张灵微弱的呻吟声,如一段旋律优美的古典音乐:“你不用说的,用做的就好。但是刚才那句话说的有失风范,什么我最好,我不是你的小女孩,这样的话只会让我感觉可笑。” 谢南风:“女人的身体,一言难尽。” 张灵:“你知道为什么那些女人喜欢你吗?因为你是懂她们的,你是一个好猎手。目标明确,但绝不乱杀无辜。” “无辜?没有谁是无辜的,你是吗?谁敢拍着胸脯说她是无辜的,如果有,那么她才是最大的谎言。”谢南风在张灵的耳边轻轻地说。 “关家大小姐呢?你为什么不要她?”张灵单刀直入。 “那是因为她的眼睛里,没有欲望,只有深渊。你以为我是通过什么决定猎物的,我告诉你,是眼睛。懂吗?” “一个好猎手必须有一个好眼神,那你要当心,有一天你瞎了眼睛。”张灵突然笑出声。 “人是要超越的,现在是眼睛,再后来是声音,再后来是感觉。”谢南风温热的声音,从他温热的双唇里涌出。 “我去了南方,我们还会再见吗?”张灵问。 “随时随地,为什么不可以。我想确认一下,我们可以坚持多久,三年、五年还是十年以后,再见面,我们会怎样?是生疏了?恐惧了?还是掉头就走,装作不认识?多有意思啊!这可笑的人生。” 张灵:“时间可以毁灭一切。一切都在时间这张大网中,只有死亡可以走出时间。但是我们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你去了南方,难道就不在回来了吗?” “不回来,再也不回来。” “我不明白,真的要这么决绝吗?我的身世比你惨。” 张灵的手指穿过谢南风的头发,他那如绸缎般美丽的秀发。 “我们都很惨,但是我们都要好好的生活,然后走出时间。我相信,所有这些如死亡般美妙的瞬间,都是我们走出时间的翅膀,我们飞了。”张灵幽幽地说。 “如果我到南方找你,你可以帮我介绍南方的姑娘吗?”谢南风很认真地说, “这么老套的玩法,你也玩?还介绍?我没有那么了解你。不知道你的口味。” “真的吗?那你如何确定你自己呢?” 张灵:“那是因为你是我的味道啊!” “你以后会结婚生小孩这些吗?” “不知道,主要看对方的实力决定,婚姻本就是一场生意,人不愿意承认罢了。你呢?难道你有这种计划?不可能。” 谢南风苦笑:“我婶婶热火朝天的,给她的一个人朋友,介绍男人。我观察她的动机,就是要要拖人下水,但自己意识不到。” “被表面蒙蔽了心智,一个婚姻不幸福的女人,才会努力让别人进入婚姻。”张灵振振有词。 谢南风:“怎么说?” “其实很多人理解的幸福,都太过于肤浅,就像是镀金的大便。只有看清本质,理解人生实苦,在这个基础上,才能真的感到幸福。否则都是背道而驰。” 第68章 有女人喜欢我 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谢子临一个人来到谢南风身边:“南风,你这次成绩不错,我研究了一下,你可以走的大学有很多。你不要有任何负担,自己想去哪就去哪。你有什么自己的想法吗?” 谢南风:“谢叔叔,我留在沈市,我不想走的太远。其实在哪,对于我来说,都是一样的,一样的陌生。相比之下,沈市还让我有些亲近。你知道,我妈妈外婆都在这,我不想离她们太远。我选沈北大学的法律专业。毕业后,也没想过离开,哪也不去。” 谢南风每一个字都说的笃定。 谢子临:“我尊重你的决定,但是,我还是要提醒你,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没有必要为了任何人活着。出去走一走,肯定是好的。我跟你爸沟通一下,让他跟你谈谈?” 当谢子临说出,你爸两个字的时候,他也觉得有些尴尬。 继而又说道:“他对你还是非常关心的。电话打了无数个,要我一定帮你把志愿调好了。我刚才说的话也是他的意思,只要你愿意,他会支持你,做你想做的事情。” 大人们的世界真是奇怪,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谢南风不想与这些大人们纠缠,起码他现在不想。 他知道终有一天,他也会变成大人,跟他们一样的大人,一样吗? 谢南风看了一眼谢叔叔,内心笃定的说:不,我不会。 当然多年以后,他知道他话说早了;再过上一些年,他又知道,他尽力做到了。 不要成为你讨厌的人的样子。 不过所有人对所有道理的理解,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思考,所以那些道理都是自己的,用在别人身上就不好使了。 填完志愿,谢南风回到了法县。 他一个人提着一个箱子,走进了原来的家。一幢破败的的老房子。 沿着干燥发黑的水泥台阶,来到了五楼,拿出钥匙捅开老旧的防盗铁门。 屋子里一股浓浓的的霉味,打开窗户,让新鲜的空气进来的同时,谢南风望了望眼前的风景,一幢更加老旧的楼房。 他十三岁搬来这里,在那之前他住在纺织二厂的平房里。 对,他曾经跟赵乙木和方元,都是有过交集的,不过是擦身而过。 方元不会记得,她十六岁的时候,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曾经跟在她的后面,哭着奔跑。 赵乙木不会记得,他在裁缝铺子里面,专注的赶活的时候,幼小的谢南风,拖着塑料凉鞋,在他的窗口抓蜻蜓。 但是他们怎么可以忘记,谢南风的妈妈,那个那样美丽鲜活的女人;怎么可以忘记,谢南风的外婆,拖着肥胖的身躯,每晚走在去往夜市的路上。 这个全厂都知道的故事,一个女人带着儿子和老妈一起生活。 女人长得美,跟了有妇之夫。 这样的女人,该。 窗台上还有两盆已经死去的月季花,谢南风想它们曾经鲜活的样子,想去拿点水送给它们。 死去的月季,清冷的房间。 就在谢南风转身的一瞬间,沙发上坐了一个女人,那不是妈妈吗?对,就是她,只是脸上没有往日的笑容。 她穿着一条黄色的花裙。招牌式的过肩直发。安静的坐在沙发上。 谢南风嘴唇里挤出微弱的声音:妈妈。 妈妈坐在沙发上,露出来笑容:儿子,我等的你好着急啊! 谢南风想走过去拉住她的手,妈妈说:不要过来,我就是想跟你说说话。你已经长大了,虽然我还是担心,你的性格,脾气,很多事你都不说出来。我在的时候,你就如此,啥都不说,就自己一个人扛着。谢子恩会照顾你,但你要靠自己了。 谢南风依靠着窗前,他背后是两株死去的月季,一左一右,如两个站岗的士兵。 谢南风说:“妈,你放心,我过的很好,我有钱花,有女人喜欢我,我也喜欢,喜欢钱,喜欢女人。女人真是太好了。你说的人,没有他们我一样过。我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我,终究还是累赘。不过,你放心,上了大学,我就不再用他们的钱,我自己想办法。” 妈妈的样子跟曾经在家里的样子,看上去一模一样,可绝对又是不一样的。 但谢南风知道,眼前的妈妈不是鬼魂,就是曾经的妈妈。时空混乱,时间旋转,所以他们又见面了。 这样的相见,无时无刻不在人世间上演。只是人们没有这种心境去感觉,这也绝对不是什么,那些鬼神故事。这就是再平常不过的存在。 那些逝去的人们,就在你的身旁,或者远方。就在这个时空里。如果你可以,那么转换一下视角,形态,你就会与他们在一起。 或许你们已经在一起了。 “姥姥在哪?”谢南风问道。 “我也不知道,好久没看见她了。” “我以后想把这间房子,重新装修一下,以后经常来过来。这里的东西都太旧了,换成新的好不好?”谢南风看了一圈屋子里的陈设。 “我就是想跟你说这件事儿,这房子是你谢叔叔的。我不知道他怎么跟你说的。本来是他父母的老房子。后来拿给我们住。我想他是不会怎样的,这房子也不值钱。你跟他商量一下,如果你一定要,那就留下来。” 妈妈的话听着很冰冷。 “你就那么喜欢啊!你这一辈子,为了他受的苦,挨的骂,你没有够吗?你觉得你没有要求,你就显得自己很伟大是吗?他就会感激你吗?你这一辈子都在等他感激你,死了你都不甘心吗?他感激你什么?独自一个人生下我?不找男人,独自生活,独自死去。然后谢子恩,就真的会感动吗?然后跟你在一起?” 妈妈的样子,照旧没有变化,也是,死去的人,都是那样的平静。就像当年在冰冷的停尸房里,见到的样子一样。 人到了那个地方,是不是就真的平静了。 妈妈这一辈子,内心深处从未平静过。就像她穿着的黄色一样。永远那么躁动不安。 黄色比谢婶婶的红色还要躁动。 妈妈:“其实你说的这些,我真的是都不大记得了,包括谢子恩,你姥姥,但是我记得你出生时候的样子,黑黑的,毛绒绒的,很帅。我只是会常常想起这一幕,你第一次出现在我的眼前。至于其他的的,都是很模糊的了。” 第69章 把妈妈打的半死的女人 七八月的风,干燥燥热,吹在脸上极不舒服。谢南风把停车棚里自行车,搬了出来,他想四处转转,看看曾经的法县。 他来到纺织二厂的大门口,破败不堪的大门,已经没有往日的荣光。 他并不想念这里的时光,充满屈辱,孤独。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只有乙木裁缝铺子里阿姨,是对他们一家微笑过的。 不过那时候他还小,没有任何人对他们一家友好过。那时候妈妈还在二厂工作,厂里效益不好,有本事的离开厂子,或者做生意,或者去了更大的地方。没本事只能等着安排。 半年不开支的日子,是没办法活下去了。谢南风记得妈妈,总会想办法让他吃上肉。 他不会记得,那时候的谢子恩叔叔,是不敢过来的。他更不会记得,妈妈经常在周三的晚上,打扮漂亮,赶着人力车,去到法县宾馆,就是她曾经说,老百姓进不去的地方。 当然谢南风更不知道,宾馆内,有一个副厂长在等着妈妈。 妈妈要留在二厂,但是开不出工资。妈妈只能这样,每周一次去法县宾馆,这样谢南风就可以吃上肉了。 在搬离二厂前,妈妈被几个女人围殴。血肉模糊的脸,肿的跟个冬瓜似的,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 妈妈对他说是骑自行车掉进沟里了。 此刻的谢南风才略知,当时的妈妈有多么的无助,多么的凄凉。此后的多年以后,这种感受越发的真实。 在他六岁之前,是没有见过谢子恩的,或者很少见。大人的世界,他不理解。 可是后来谢子恩的出现,妈妈就是那样,非常自然愉快的接受,她完全不记得,自己在二厂这些年的屈辱。 搬离二厂的平房,不知怎么,就常常可以见到谢叔叔。 有一次在梦里,妈妈对他说,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去做。人啊!真的没有必要去记恨什么,好的坏的都忘了吧!如果当下你需要他,那就接受他。 什么问恩怨纠葛,又有什么意思呢。 记住了又怎样? 谢南风想找到二厂那几个,把妈妈打的半死的妇女们。 妈妈活着的时候,他还没有这样的念头。现在他要做这件事。不顾后果,义无反顾。 在大人们的闲聊中,他知道其中一个妇女,就是在法县宾馆等妈妈的副厂长。 谢南风拨通了初中同学王小海的电话:“干嘛呢。” “草,你小子在哪呢?怎么消失了。还以为你丫死了呢?”王小海一点没变。 “我回法县了,怎么安排我?” “草你大爷,我现在在我哥的洗浴中心呢?你他妈的赶紧过来。我这都脱了,要我司机接你去?” 谢南风:“你直接说地址,我打车过去。” “好,你跟司机说,粉红回忆,必须知道。进来就报我名字。”王小海的口气非常粗暴。 驱车来到粉红回忆,谢南风还是被眼前这豪华的阵容小惊一下,一个很土豪的地方。 王小海穿着洗浴中心的条纹睡衣,他年纪比谢南风大一岁,也不到二十岁。可是看上去比谢南风,成熟太多,社会太多。 也是,王小海初中毕业,就基本不读书了,按照他家的关系,法县的所有高中,都会为他敞开大门。可是他不去。 王小海首先给了谢南风一个大拥抱:“小子,死哪去了。联系不上你。电话也停机了,你行不行?到啥时候,也不能忘了,还有我这么一个兄弟啊!有啥难处,你一句话。” 谢南风笑着说:“这不来了吗!你他妈的怎么肥成这样,跟他妈的一个大叔似的。” “唉!没办法,每天应酬太多。就这里,我一个管,各种事忙不完。陪吃陪喝,陪睡就免了,身体着不住啊!”王大海诡异的一笑。 谢南风:“真行。” “怎么着?你要不要先脱了,舒舒服服地泡一个?” 谢南风摆手说:“先不用,先聊聊。” “那找个妹子陪你唠唠嗑吧!看你小子无精打采,怎么了?被姑娘甩了?” “我这次回来,有事相求,帮我找个人。”谢南风说。 王小海:“人在哪?法县?” 谢南风:“十几年前纺织二厂副厂长的媳妇。” 王小海:“叫啥名知道吗?” 谢南风:“不知道,反正她男的是二厂副厂长,现在还是不是不知道。男的姓高。” 王小海说:“二厂早就倒闭了。现在那一片马上就开发房地产了。本来我们也是要参加的,不过我爸说了,不要去再去乱搞了。就没去动。你说的人,我不认识,但这都是小事,我打个电话就搞定了。” 王小海说完就拿起手机:“喂,帮我找个人,原来纺织二厂高副厂长的媳妇。” 放下电话王小海又说:“真不泡?我这姑娘都相当不错,都是沈市过来的大学生。” 谢南风摇头:“算了,改天再说。” 王小海:“你找她干嘛?” 谢南风:“报仇。当年她打过我妈。” 王小海:“嗨,我当什么事?怎么弄?难不成你要亲自动手?怎么可能?弟,你的从长计议,你不上大学了?想进去吗?年纪轻轻,前途不要了?神经病。” 听王小海这么一说,谢南风还着实有点突然,自己到底是没有王小海,经历的多。 “我还没想那么多,也懒得去想。刚才路过二厂门口,就想这次把这事办了。”谢南风说。 “弟,我理解你。但你听我的,你都拿到沈北通知书了,你要是自己去办,那么一切都没了。我就不明白,你读书读傻了吗?”王小海瞪着眼看着谢南风。 谢南风苦笑摇头。 王小海接着说:“弟,哥跟你说,这事你不一定要亲自动手,懂我的意思吗?咱啥身份?这种事还亲自动手,有没有搞错?这样,你确实要办,我一定帮你。不过,要护你前程,这事咱不能亲自动手。懂吗?你说,你要怎样?是废了她?还是让她消失?” 谢南风听着王小海的话,他还是在心底一惊,他知道王小海的家庭背景,但听到他明目张胆地这样说,还是令他感到害怕。 第70章 粉红回忆 王小海继续说:“你曾经帮过我,那次要不是你,我真的被那几个农民,给拍死了。你对我那是有过救命之恩的,这一点我妈都知道。所以,跟我你就别客气。我了解你,不到万不得已,你是不会跟我开口的。这事,你要是真弄,你放心,我帮你。” 没想到一次出手相救,竟然可以让他如此记得,这王小海,还算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不过谢南风找到他,还真没想过那次的出手相救,不过是觉得他们曾经是好哥们,还有就是他了解王小海的家庭背景,认为他有路子,可以找到人。 自己当然四处打听,也不是不可以。不过那样恐怕费时费力,还打草惊蛇。 他不过是想通过王小海的关系,找一个女人而已,毕竟整个法县,不夸张的说,都是王小海家的。 谢南风:“听你这么说,我真的还是太幼稚了。我只是想找到她,至于找到以后,到底做什么,说心里话,我还不知道。” 王小海:“那你这是干啥?找到人家,请人吃个饭?你有意思吗?打你妈,我觉得这仇要报。但报仇,不能意气用事,要有计划。既要保全自己,全身而退,也要把仇报了。” 说到这里,谢南风不免对王小海心生敬畏,他没想到这王小海虽然没读书,可是这说起话来,还真是有鼻子有眼,到底是大户人家出来的,见过的人生,比他在学校里的还是不一样。 这种在真正的社会上锻炼出来的气质,谢南风甘拜下风。 “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还真是太嫩了。这事你要是真肯帮我,废话不多说。但具体怎么办?说来听听。”谢南风看着肥壮的王小海说道。 “事情要一步一步来,首先呢?找人,然后再找机会,见机行事,随机应变。你要看看人家现在在干嘛?她的软肋是什么?工作、孩子、钱。报仇的方法有很多,暴打一顿最简单。找几外地人,把头一蒙,干就是了。不过这样没意思,治标不治本。最好的办法是让她痛苦,而且是真的痛苦,痛不欲生,活着比死了还难受。动她身边最在乎的人,或者东西。你要知道她最在乎什么,打一顿,人家根本不在乎,说不定反而把人家打坚强了。懂吗?” 谢南风眼神放光说:“我操,你小子,真够狠的,你这这是有经验啊!我怎么觉得跟你比,我就是一傻逼。我就想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你说的这些我真没考虑到。不过,听着很过瘾。你小子够坏。” “这不是坏,这是生存之道。你不这样,永远活在下面,这辈子到不了山顶。不过,漂亮话可是要说在前头的。事成之后,你要谢我的?” 谢南风抬眼问:“草,我要啥没啥的人,怎么谢你?我就烂命一条,要不然你拿去。” 王小海色眯眯的看着谢南风:“你有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你的人啊!事成之后,你就以身相许了吧!你放心,哥哥我会疼你的。” 说完王小海伸手去抓谢南风。 谢南风吓得一激灵,骂道:“滚犊子,你他妈的找抽呢?” 王小海哈哈大笑:“草,瞧你那损塞,吓的脸都红了。你放心,我对男人没兴趣,就是我一个哥们,你懂吗?好这口。我就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想的。你说这玩意儿,还不得是跟小姑娘舒坦,重点一个小字,你懂的?” 谢南风的脸的确红了。 “你小子现在身边什么人都有,这也是过早进入社会的好处。” “啥好处,我告诉你,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有人给你捏脚,和睡小姑娘。其实那都一样,你以为你们在学校里,就真的简单吗?也许只是看着简单。再说了,弟弟,你说啥叫简单,啥叫复杂?都是一个名次而已。哥哥我告诉你,终有一天,你会明白,啥都不重要,生死都不重要,就是你舒服不舒服,最他妈的重要。” 谢南风觉得眼前的王小海,不但有钱有势,而且脑子里还有点东西。这家伙并不是表面上看的那么简单。 虽然初中三年,这家伙表现的很老实,并不是一个风头人物,甚至还有点窝囊,要不然能被那几个乡下人爆捶。那时候全班只有谢南风知道他家的背景,其他同学并不知道。 而且当年这小子挨了打后,并没有告知学校和家里,只是让谢南风陪他去医院简单处理一下,然后再让谢南风给他家里说,这几天住在谢南风家里,一起学习,准备期末考试。 现在回想当年的王小海,与眼前的他早已经不是一个人,但似乎又有着一些不变的东西。 这倒也没什么,每个人的成长,莫不是如此。只是我们分不清,变得是什么,不变的又是什么。 关键是谢南风非常认可他说的话,生死都不重要,只有你舒不舒服,才是最重要的。 肉体舒服,灵魂舒服,反正不管怎样,你得舒服,而且得真舒服。感受这东西很会骗人,大多数人都被它给骗了。时间长短不一样而已,有的人还就是被骗了一辈子。 但怎样都是自己的选择。 谢南风可不想自己骗自己,别人不知道没关系,他自己要知道。 但真实这件事,目前为止,他只觉得与张灵在一起,做那事的时候,是最真实。 其他女人不行,所以一次拉倒。 如果做那事,你都感觉不到真实,跟表演一样,那么你的世界,根本就不会有真实二字了。 谢南风不知道,其实谢婶婶就是如此。他从来没有感受过,那事的真实。因为她即使在做那事时,她也要穿戴整齐,她会感觉到,还有第三双眼睛在看着她,他们。 不,也许是很多双眼睛。 谢南风说:“好,我都听你的,首先你帮我找人吧!这段时间我都在法县,开学才回去。哥,谢谢你。” 王小海噗嗤一声笑道:“能不能不要这么认真,这样,你先脱了,好好泡泡。然后,给找个手法好的,全身给你放松放松。然后,再找个手法更好的,给你再松松。都是小姑娘。一条龙服务。粉红色的回忆。” 此刻的谢南风,已经不能再推脱什么了。他脱去衣服,走进热气蒸腾的里面去了。 第71章 仇人死了 七八月份的法县,干燥缺水,阳光没有诚意,风里裹着尘土。 这几天,谢南风晚上回到老房子,白天去粉红回忆。 王小海有时候不在,他就一个人在里面,睡觉,思考。所谓的小姑娘,不过是嘴里说说罢了。他不想,也不会那样去做。 这天上午刚刚起床,谢南风本想去看看,另外一个朋友,已经约好了时间地点,在一家冷面馆见面。 永远也是他的初中同学,不过这位跟王小海,不是一个世纪的人。他已经拿到了,清水大学物理系的通知书。 正当谢南风穿好衣服,准备出门时,王小海的电话打过来:“人已经找到了,不过,你要找的人,死了。三年前就死了,肝癌晚期,医院里待了不到两月,就嗝屁了。” 王小海的语速很快,谢南风一时摸不着边际,说:“谁,谁死了?” “纺织二厂高厂长他媳妇啊!你要找的仇人啊!怎么了?嗑药了?” 谢南风晃过神来:“哦,死了。” 王小海:“咋办?这是老天帮你把仇报了。” 谢南风苦笑:“这我真没想到,这个人我没见过,说心里话,我还挺想见见她的,对了,那高副厂长,他还活着吧?” 王小海:“瞧你说的,你要人家灭门啊!多大的仇啊!肯定活着的,不过目前人不在法县,二厂倒闭后,人就去了内蒙养羊去了。一年到头也很难回来,怎么着,你要追到内蒙去?” 谢南风:“还不至于,我就是想多了解一下,他们家的情况,那时候我还小,不认识,也不懂事。现在妈妈不在了,那一幕却越来越清晰。我就是想了个心愿。” 王小海:“弟弟,哥哥理解你。伤心的事,咱就不提了。不过,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他家还有一个姑娘,现在人在法县,怎么着?你要不要会会?” 谢南风:“什么意思?冤有头债有主,跟人家有什么关系啊!你别胡来。” 王小海:“要不说,我弟讲究人,我就是那么一说,还不是为了让你满意。你满意了,我才踏实。好了,剩下该咋办?你还是一句话。去内蒙,我也奉陪到底,办他姑娘,你一句话。” 谢南风:“谢谢了,这事就这样了。我一会去见眼镜王。没啥事过两天,我就回了。开学了也要准备准备,回头你看哪天,咱们再告个别,我请你吃顿烧烤。” 王小海:“欧了,眼镜王考上哪里了?好久没见他了。” 谢南风:“清水物理,他闭着眼,全国随便挑。” 王小海:“好,我一会儿要去我哥那,要不我就跟你一块去了。你完事跟我联系,晚上烧烤。我知道有一家真的太他妈的好吃了。关键是老板娘漂亮。” 谢南风:“你不只喜欢小的,怎么老板娘你也可以?” 王小海:“这你就不懂了,真的味道,那还得是稍微大一点的,小的看着好,不禁琢磨。我也好久没去了。” 放下电话,谢南风呆呆的坐在沙发上,这个沙发,曾经出现过妈妈的影子,只是那一次而已,以后再也没有。 谢南风觉得是自己的脑子,出现幻觉了。但是大白天的,怎么死去的妈妈,就那样坐在这里呢?非常真实,他觉得那不是幻觉。 他一个人待在这里,一点都不害怕,也不觉得孤单。反而是非常的踏实,很安心。 在这里比在谢婶婶那里自在多了。 每天他都睡的很好,被子的味道都没有改变,窗帘被风吹动的样子,水的力度,一切都是那么熟悉。 从来不打扫卫生的他,这几天把整个房间,都清扫的干干净净,他觉得再待下去,他都不想走了。 电话铃声再次响起。 “喂,在哪呢?”关佳宝撒娇的声音。 “在老家呢。怎么了?” 关佳宝:“哪天回来?” “不知道,有事吗?” “等你回来再说,不过现在告诉你也行,就是你的女神,灵女神,跟我哥在一起了。不过,你放心,这事跟我没关系,我跟他们都不熟。” 谢南风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抽动了一下,他是在意的。 “谁都是自由的,这事跟我也没关系。”谢南风忍着,忍着什么?他也不知道,也许是伤痛,愤怒,也许是无奈,无力。 因为在谢南风心里,他知道,张灵是不会被他左右的,她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可以去控制她的肉体,她的灵魂。 听到这个消息,是疼痛的,可是跟那些世俗的桥段,又完全不一样。 自己的女人跟别的男人睡了,应该是愤怒直穿头盖骨的。 不,张灵从来就不是自己的女人,自己也从来没有女人。所以,一切都不成立。 关佳宝这个傻丫头,以为这样就可以控制他的情绪了,这些小把戏真的是又肤浅,更无聊,惹人生厌。 “还有事吗?没事挂了。”谢南风不耐烦地说。 关佳宝:“我明天就要去新加坡了。” 谢南风听出了关佳宝的哭腔,他的心也随之柔软了下来:“这么快,我以为你月底走。” 关佳宝:“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没戏,我就是挺想知道,我们错在哪里?我知道这样问你,特别没意思。不过,不说我不甘心。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谢南风听到这句话,从刚才的柔软,立刻变得坚硬。他觉得能问出这句话的男女,都是没有心的。当然也是可怜的。 “肯定喜欢啊!不过,不是所有的喜欢,都会按照你预想的那样发展。太多事情,没法控制的。”谢南风诚恳的说。 关佳宝:“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看见你?” 谢南风:“随时随地,这次不过是不巧,如果你提前说你要走,我就可以送送你。”谢南风说完也觉得自己虚伪。 “我也不过是试试,给你打电话。我想你多半是不接的,不接就算了。没想到你还接了。这就算是给我的礼物吧!你的声音。” 谢南风感到一丝丝内疚:“瞧你说的,我们可以,可以做好朋友。” 说完这句话,谢南风自己都想吐。 “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保持联系,直到你不想联系我。” 关佳宝:“我妈说要我不要跟你在一起,她说你虽然长得好看,但没有福气。” 谢南风:“我肯定没有福气,要不然跟你在一起,一起去新加坡。” “你真的要留在沈市吗?张灵可是要去南方的。” “我刚说过,我们之间没关系了,我现在必须要出门了,大小姐,好好的,自己照顾好自己。保持联系。” 谢南风挂了电话,赶紧冲到楼下,叫个车,直奔冷面馆。 第72章 冷面馆 冷面馆里,眼镜王说:“你最近都跟王小海在一起?” “嗯,我有点事想要求他帮忙。” 眼镜王是班上同学给他起的绰号,他姓王名学文,不过是因为他戴着眼镜,加上他总是在自己的作业本,书上画上一条眼镜蛇,当然他画的非常好。 绰号也就这样来了。 眼镜王真的就是眼镜王,他学习成绩从来都是数一数二,他不第一,那不过是是因为他不想考第一,故意让出来而已。 有些东西真的就是基因自带,在眼镜王这里,勤奋努力这些个名词,根本没有什么意义。 从上学第一天开始,直到现在,他的成绩从来就没有变过,学习这件事,尤其是数学,对于他就是如同呼吸一样简单。 对于眼镜王这样的天才型选手,其他的人只能一声叹息。 眼镜王在班级里,只有谢南风一个好朋友,他说:“你高中不在法县,我心里很难过,这三年几乎没有朋友,都是一个人在生活。” 谢南风:“这样你不是更好,少来这套,你是那种怕没人喜欢的俗人吗?没有我打扰你,专心学习,你看,牛逼不?” “考试太简单了,好不好都一样。”眼镜王的近视,并不是因为刻苦学习,而是遗传。他从小就戴眼镜,一直到现在,将来也是一样。,眼镜已经是他身体里的一部分。 “你爸爸身体咋样?我明天去看看他。”谢南风说。 眼镜王:“我感觉不是太好,不知道能活到哪一天。像他这样痛苦、还真不如离开的好。” 谢南风理解眼镜王说的话,他的父亲下肢瘫痪,常年卧床。后来家人也都开始嫌弃他,纷纷离去。 曾经眼镜王的爸爸还是非常了不起,为了不给家人添麻烦,他独自一个人开了一个自行车修理铺子,平日也很少回家。 “他还能给人修车吗?”谢南风关心的问。 “去年就严重了,我知道是他自己,故意把自己身体搞坏,然后好离开。现在在一家养老院里面,有人照顾他,钱是我妈付的。” 眼镜王家境并不很差,因为他的妈妈经营了两家超市,可是为啥他爸要去修理自行车,看眼镜王眼里的无奈,自然是有故事的。 “王小海本来打算过来,有事走不开。” “无所谓,我们也很少联系。他生意做的越来越大。你去过他那里了吧?” “去了,这小子读书不行,社会大学上的倒是不错。”谢南风羡慕的口气。 眼镜王不服气:“他的家庭才是关键,你换做普通老百姓试试。” “也是,投胎是个技术活。他父母还在原单位吗?” “都不在法县了,他爸去了阳市当书记,他妈进沈市公安局了。现在就他和他哥在法县。一家人安排的妥妥的,不在一起,好做生意。” 冷面馆的老板娘端来茶水,并对他们两人微笑。 “好长时间没有见你了。”老板娘看着眼镜王说。 “是,一直想来,没时间。” 谢南风说:“这间店好多年了,真不容易。法县什么都变了,这家店没变。” “晚上王小海一起吃烧烤,一块去。” “不想去。” “怎么了?你们两个没事吧?” “有什么事,我跟他本来也没交集,要不是你,我也不认识他。我也没事求他。” “那好吧!我有事找他。你这性格不适合社会上混。当然你也不需要,一辈子做学问就是了。”谢南风的确是这样想的。 两人又闲聊一会儿,各自散去。 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一会儿就要去烧烤店,那么不如就随便逛逛,消磨一下时间,反正也没地方去。 这里到粉红回忆,倒不是很远,不如走路过去那里,喝着咖啡等。 想到这里,谢南风默默地走进法县西街,他小时候对这里也不是熟悉,自己从来没有买过衣服,都是妈妈选好给他。 街道这东西,总是看上去不一样,但走着走着就没有什么不同了。一样的感觉愈发强烈。 特别特依旧在最黄金的地段,招牌字体都没有任何变化,不过变得更豪华了。 谢南风记得小时候,身边的大人们总是提到这个名字,妈妈的第一件特别特的衣服,是一件米色的。 他知道那是那位谢叔叔送过来的。 当时感觉发生了一件很大的事情,如同给家里置办一件多么贵重的物品。 妈妈高兴的笑着合不拢嘴。 谢叔叔说:“那些粉的红的,不适合你,你皮肤白,米色显得特别有气质。” 妈妈:“就是,满大街都是红色的,跟工作服一样。这件太喜欢了。号码也合适,大了松垮,小了不舒服。本来我还想要大一码,真合适。” 谢叔叔:“穿这件衣服,这个颜色,下面配啥颜色都好看,你这条裙子就好,下次我给你带一件绿色的裙子,我发现米色配墨绿色,效果真好。不得不说,谢叔叔说的不错,他对颜色很了解。 一般人不会这样配色,但是他可以。 妈妈照着镜子,微笑着看着自己:“你觉得,是不是很配我这条项链?你看这个金色的桃心,跟这个米色的花边,怎么样?” 米色配金色,也是绝配。 谢叔叔:“那还用说吗?你穿啥不好看。啥东西到了你这里,都是锦上添花。反过来你就是雪中送炭,你让那些不好看的东西,变得好看了。” 妈妈这时候脸上的笑容更甜美了。 那时的谢叔叔是真会说话,他们两个人无论是看上去,还是听上去,都非常美好的一对儿。 美好,难道是因为他们不在一起吗? 再过几天,妈妈就又多了一条墨绿色的百褶裙,配上那件米色的上衣,非常美丽。 谢南风忍不住,往特别特里面看了看,他想当年妈妈那件法县县服,就是这里选购的吧! 店里面有一个女子在招呼客人,女子身材娇小,乌黑靓丽的一头长发,上身穿着一件白衬衫,牛仔短裤,两条性感的大长腿,在店里来回移动。 谢南风忍不住站在门口,他并不是被女子吸引,而是他看见了,挂在墙上的一件米色的衣服,那就是妈妈当年穿的款式。 这时店里的客人走了出来,回头对女子说:“拜拜,娜娜。” 女子说:“慢走,这天热,多喝点水。” 第73章 高家烧烤的靓女 (我终究是成了你最辜负的那个人。 在所有人都在指责你的时候,你该如何不让身体倒下去?) 王小海一身明黄色的套装,走进高家烧烤店。 “你他妈的热不热?招蜜蜂不?”谢南风对王小海说。 “咋了?不好看吗?忧郁的富二代,听过吗?我好不容易搞到的。”王小海看着自己明黄色的衣服说道。 “谁忧郁?草,你以为你穿一身黄,就他妈的忧郁了?”不知怎么,跟王小海在一起,谢南风的嘴,如同换了一个人似的。 “一会儿还有两个姑娘,眼镜王不来?” “他有事,说下次再约。” “他是清水高材生,我这种初中没毕业的,不在一个世界。不过,我跟你说,学习好不等于其他都好。吃喝嫖赌,五毒俱全,怎么?我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是生意,咋了?” 谢南风疑惑说:“怎么?话里有话,你和他有啥过节?他说你们也好久没见了?你抢人家女朋友了?草,你小子能干出来这种事。太损了。” 王小海着急的说:“放屁,我跟他抢?你别侮辱我的人格。我想要的东西,都是主动跑过来的,抢?那是土匪。我可是正经八百的生意人。买卖不成仁义在,我不是那样的人。别说女朋友,就是女朋友,只要有人真的喜欢,那就拿去。留不住的就让他飞。搞对象,跟做生意是一样的,要互相成全。老吃独食最后早晚玩完。” 不得不说王小海这张嘴,是真的会说。 “你说的漂亮老板娘在哪儿?”谢南风看了一眼周围。 烧烤店装修的非常有创意,浓重的工业风格。 “不知道,一会儿就出现了吧!这老板娘的姐姐,当年差点没成为我的嫂子。她们姐两个,法县两枝花。” 谢南风:“有故事啊!说来听听。” “当年他们两个好过,而且很好。后来被一个开服装店的小混混给截胡了。那时候我还小,不过据说我哥当年想找那个男的,后来,我这位没成的大嫂,找到我哥,拿起菜刀直接剁了一根小指。是个狠人。然后对我哥说,一笔勾销,谁也不欠谁。怎么样?这种女人够劲不?” 谢南风:“好奇你说的那个男人,开服装店的混混。” 王小海:“张景波,法县也是有名有号的人物。他现在也开洗浴中心了。早已经不是什么开服装店的混混了。” “难道他们还在法县?胆子够大的,法县可是你们家的。” “可不许胡说,法县是法县人民的。我哥不说了吗,一笔勾销。不过说心里话,我哥这个人,对这位曾经的嫂子,还是有感情的。那时候我虽然小,也能感觉出来。即使现在也不敢说,他真的忘了她。” “我印象中你哥,可不是一个会认输的人。” “我了解他,看着狠,实际胆小。他像我爸,胆小怕事,我妈是胆大心细。我随我妈。这事过了好多年以后,我哥才有了现在的女朋友,就快结婚了。到时候吃酒去。” 听着王小海说的故事,谢南风心里忍不住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传奇的女子啊!竟然可以让法县,数一数二的男人,为她如此这般。 “那一会儿 !你这位嫂子出现了,你要给我指一下,我很想看看。” “我直接给你介绍一下不就行了,不是,大哥,这店是她妹妹开的,她偶尔过来。我一会儿把她妹妹给你介绍一下。行不?不过你没戏了。都结婚生孩子了。” “跟我有什么关系,不过是看你说的跟小说似的,想看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好奇而已。不知道法县竟然还有这样的传奇人物。” “你不是法县人,当年法县两支花,谁不知道?你知道她家人为啥长的好看吗?因为是混血,她们的姥姥是俄罗斯人。” 谢南风:“哦,我还真是完全不知道,上一辈人,活得真实精彩。刚才你说,你哥跟那个男人还是哥们儿,是吗?那这不厚道啊!朋友妻不可欺。” 王小海:“现在是朋友妻不客气。一会儿来的两个姑娘,有我马子,你看着好,你也别客气。两个你随便挑。” 谢南风刚想骂道:你他妈的把人当啥? 只见这时,两位身着暴露的姑娘,浓妆艳抹,身材高挑的女子,站在了王小海的身后,对着谢南风微笑。 王小海转身道:“来了,你两个迟到了,一会儿先干一个。来,先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发小,好小弟,谢哥。” 谢南风觉得那两个姑娘虽然年纪不大,但绝对比他大。对于同龄女生他还是有了解的。年轻的身体,倒不是多么娇艳美艳,而是细胞饱满,但不是肿。 两个女子把手伸过来说:“谢哥好。” 谢南风脸色微红:“不谢不谢。” 王小海:“草,你他妈的怎么那么爱脸红。没见过女人。弟,你不会跟我说,你还是雏吧?草,你可别吓我。来,这位是张维维,这位是沈月。” 谢南风听到名字,觉得这两位,应该不是什么,特殊工作的女子,起码名字就不是。有名有姓的。看外表虽然衣着光鲜暴露,可是说话的语气,不像是小姐。 言语中透露着一丝丝高傲。 尤其是那位张维维,坐在椅子上后,用一种公主般的目光,四处望了一下,说道:“好久没来了,味道变了没有?” 王小海连忙说:“放心,大师傅一直就是原来的。烧烤这东西,主要是火,一定要用柴火烤出来的,才是地道。张大小姐,最近去哪逍遥去了?见你一面可真难。” 张维维白了一眼王小海:“我能去哪儿?那也没咱法县好玩。我大姨生病了,就在医院陪她了。” 王小海:“那看不出来,你这状态哪像是医院出来的人。” 另外一个叫沈月的女子:“医院出来的人有啥不一样吗?” 王小海:“阴气重,不过一般人看不出来,我可以。我师傅更可以。” 谢南风:“你师傅?干啥的?” 王小海:“我师父绝对是一个高人,有机会给你们认识一下。” 第74章 把你的腰子也烤了吃 听到王小海这么一说,谢南风心里忍不住一阵阵好奇。 他想他所说的这位师父,这位高人,就是也曾经听说过的算命先生。 这样的人,在法县周围的一些村庄里,还是有很多的。不过县城里很少看到他们的踪影。 谢南风想起小时候的一件往事,他家一个远房亲戚,生了一个女儿后,夫妻俩都想再要一个男孩。为了确认第二胎是个男孩,两人把很多算命的都找了。 算命先生在这里俗称看事的。至于他们的收入,那是秘密,他们也没有所谓明码标价一说,都是看着给。 有钱的多给,看准了更要多给。 这位亲戚,四处奔走,又一次找到一位看事的,据说他看男胎,从来没有看错过。 不过过程必须要他与孕妇单独待在一起,因为他要用手去触摸孕妇的肚皮,至于会不会触摸到别的地方,谁也不知道。 过程不能受到打扰,所以,其他人(包括男人)都要在外屋候着,这个过程大概十几分钟到半个小时。 那亲戚第一次去的时候,肚皮被摸了半天,看事的出来说:“日子不到,需要再等上两个月。” 可孕妇说怕等上两个月孩子就大了,去做人流就不方便了。 看事的说那就再等一月。 就这样等了一个月,又在里屋折腾了一会儿,看事的对半裸的孕妇说,是个女孩。 孕妇眼泪哗啦就掉了下来,说:“我不能再做人流了,再做这已经是第五次了。” 看事的上着一双三角眼,缓缓说道:“那就是个男孩。” 孕妇一脸茫然:“你这话说的,这是咋回事儿?我不懂你的意思。” 看事的:“你这个愚蠢的女人,你保护不了自己的孩子,你知道那不是你的孩子,那是一条生命,你杀了那么多的人,现在竟然还要继续?难道晚上你不会被噩梦惊醒吗!” 孕妇泪流满面:“那你要我咋办?我的一切都不是我自己的。只要有个男孩,那个男人,还能让我有个安生日子。否则我和女儿这辈子,都要活的生不如死。” 看事的:“那是你活该。” 孕妇:“我从小没有父母,吃百家饭长大的,没有人把我当人看,这个男人给我买了第一件衣服,第一双皮鞋,第一个法卡。给了我一个家,其实我也不知道家是什么。到现在也不知道。是一扇门,一间房子?反正有了他,我再也不用到处祈求,出卖体力,出卖身体,这对于我来说没有区别,都是为了一口吃的。对了,关键是,我再也不担心没有吃的了。我不敢多吃,可是我终于体会过,吃饱是一种什么感觉。别说让我生个男孩,就是要了我的命,也没问题。” 孕妇的口气是那样的平稳,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看事的这位,他的确可以看出来,女人肚子里的孩子是男是女。 也的确需要脱去衣服,也的确需要一些时间。 不过他并不会与孕妇们实话实说,他知道这样做,本身就是造孽。 曾经那些被看作女孩,而惨遭不幸的,这让他内心深处,有着极大的罪孽。 可是自己又想靠这一行混口饭吃,那么该如何是好。 所以,他知道是女孩,他也不说。他只说男孩,偶尔遇到男孩也不明说。 但是他会等到月份大了,在对他们说:这个孩子不管怎样,都是前世注定的,你们今生要感恩接受。不然,灾祸连连。” 可是这样混日子的时候,总归是要露出马脚的。所以他放出话说:再也不断人男女。 后来那个亲戚生下了一个男孩,后来那个看事的,再也不看了。 这个故事当然是谢南风听来的,是听姥姥说的。他一直觉得,这都是解放以前的老故事了。 不过故事里的更多细节,也无从得知了。 但是看事的这个行业,却给谢南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可以断人命运的力量,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没想到眼前的王小海,竟然还是相信这些。 “你小小年纪,怎么会相信这些东西?”谢南风看着王小海说, 王小海说:“我实话告诉你,这东西你不可不信。这不是迷信,这就是宇宙的力量,宇宙的能量,磁场。懂吗?” 沈月:“他一直都神神叨叨的,原来在学校,就是如此,你不知道吗?” 谢南风:“学校?你也是我们一个班的?” 沈月:“一个年级的,我认识你,你不知道我。” 王小海:“沈月,你不认识?六班的小辣椒,全校谁不认识她?你小子不认识?” 谢南风还真不认识。 王小海又接着说:“其实我也不认识,当初在学校里,可轮不着我们,近身,是不是?” 沈月:“少来这一套。赶紧点菜,好久没吃了。” 王小海:“点菜这小事,这还用得着你操心,早安排了。维维,你的羊腰子,你还吃吗?我就没见过,一个小姑娘,就爱吃羊腰子。真的,你说你这吃完了,你的腰子能受得了吗?” 张维维:“谢谢你关心,放心,我的腰肯定比你好。要不你赶紧找你师父看看,看看你腰的命运。” 王小海;可我师父,看人不看腰子。你吃了那么多羊腰子,得废掉多少男人,的腰子啊?要的不够用了,算上我一个。” 张维维:“好,后面排队去。” 王小海诡异的一笑:“真的,说话算话。不过,到时候你家那位来找我,我可不客气了。” 沈月:“她家哪位?你把话说清楚点。” 王小海:“我就知道,听说,听说,是新来的县太爷的小儿子?” 张维维:“胡说什么?再胡说八道,一会儿把你的腰子也烤了吃。” 王小海:“姐,你太狠了。我的腰子太老了,你吃不动。” 沈月:“你现在就老了?” 王小海:“那可不?这玩意跟我师父说一样,都是有定数的。一切都不是按照年龄来说的,这一点,你们两位女士,一定要清楚这个道理。年龄根本就不存在。不管是人的,还是腰子的。” 张维维:“服务员,再加两羊腰子。” 第75章 小鱼 服务员上来了两份羊腰子,看着都让人流口水。 王小海笑着对服务员说:“小姐,你家腰子还够不够?不够用我的。” 沈月:“你知道为啥,维维只吃他家的腰子吗?因为他家的羊是小羊,你的太老了,膻味儿太重。” 王小海:“那你要试过了才知道。” 沈月:“呸,滚犊子。你口味太重,我不适合你,” 王小海指着手里的尖椒说:“我,口味重?我吃素的好不好?” 看着他们三个毫无顾忌地聊着,谢南风着实不知道,哪位是王小海的马子?不过,他也不感兴趣了。爱是不是,反正这两位女子,谁也吊不起他的兴趣。 当然人家也看不上他。但话也不能这么说,因为,如果谢南风想,那么这两位他还是可以去钓一钓的。 他了解女人,她们看着也许是物质的奴隶,其实那多半是因为没有遇到灵魂。 如果遇到了,她们将彻底被征服。 她们将会像是一只被灌醉的猫。 灵魂是啥? 你说呢? 谢南风:“你说的老板娘呢?” 王小海回过神来:“草,你还惦记呢?我去问问,人家不一定天天来。” 王小海起身去收银台,领回来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对着谢南风说:“老板娘今天没来,这位是小老板娘。你看行不?” 只见这位小女子,样貌出众,身材高挑,一头浓密的头发,扎着一根高高的马尾辫。 脸小唇肥,瞳孔清澈透亮,脸颊皮肤粉嫩,还有几颗星星点点的红斑点。完全的素颜,没有一丝脂粉味。这女孩生的真是好看,像一颗野草莓。 女子开口说:“小海哥,小老板娘,你说啥呢?我就是暑假过来打工的。” 王小海:“瞧瞧、我妹妹能干不?” 说完把在座的每个人都介绍了一遍。 这位小妹妹名唤做小鱼,谢南风忍不住又仔细看了看她的样子,这名字更是锦上添花。 小鱼,虽然她看着着实不像一条鱼,其实她倒是很像一只小鹿。 眼睛像,嘴巴像,身材也像。 谢南风心里忍不住赞叹:这法县竟然还有这样的尤物?在他的印象里,多半都是张维维和沈月这样的气质,浓郁耀眼。 不,法县还有方元,那也是一位冰冷的另类仙女。 对,谢南风喜欢的女人,要带一种仙气,至于如何形容,他自己一下子也难以表达出来。 但首要是冷,起码看上去是的。 对,张灵是,方元是,他曾经暗恋过的一位老师,也算是。 而眼前的这位小鱼,看上去不冷,甚至没有方元冷。方元的嘴巴大笑着,可是她的那双眼睛则始终是冰冷的。 在王小海扶着小鱼坐下的那一瞬间,谢南风发现了,原来小鱼才是他的“马子”。 沈月:“小鱼,长的越来越像大姑了。你们家基因这么好,一定不能断了。” 张维维:“你这意思是要小鱼多生孩子对吗?那也要看跟谁生,这位老腰子就算了吧!换做南风那可以的。” 王小海:“我怎么了?我这基因咋就不行了?你们了解遗传学吗?满嘴胡说。按照你们的意思,那不就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电话。” 没等王小海说完,大家就哈哈笑起来。 “你们这不科学,懂吗?啥叫基因?基因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公平的存在,因为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懂吗?你以为跟这位帅哥生孩子,就一定生出一个金城武来?呸!那我爸咋不生出一个清水大学的呢?” 王小海的爸爸还真是清水大学毕业的。 沈月:“你还别说,南风真的有金城武的感觉。” 说完,在座的每个人都不约而同地看着谢南风。 谢南风摇头苦笑:“你们逗就行了,别拿我开玩笑。我不参与你们的游戏。” 王小海:“他长得好看,但要是把他的基因遗传下去,那是需要造化的,也不是一代人的活。懂吗?我师父说了,人千万不要算计着过日子,因为你肯定输。为什么?不是说两个优秀的基因,不可以在一起,造个小人。也不是说,他就不优秀,问题的关键是,你不能算命?懂吗?” 沈月:“你师父不就是一个算命的吗?” 王小海摇头摆手叹息道:“太肤浅了,你理解的太表层了,算命?那是别人的叫法,他自己可不这样认为的。我也不是。” 张维维:“那叫啥?” 小鱼:“叫看事的。” 王小海:“嗯,看事的,也不完全准确。你说叫啥?” 王小海看着谢南风。 谢南风:“叫你大爷。” 王小海:“正经点,我就告诉你们,叫弗洛伊德,心理学家。” 沈月:“叫大忽悠。” 王小海:“你这样说也行,但是具体如何操作,那可就是看功夫了。” 张维维:“那你咋不让你师父帮你看看,你能不能让小鱼,帮你遗传一下你的基因呢?” 听到这句话后,王小海竟然脸红了,他赶紧拿起一啤酒,咕嘟咕嘟喝了大半杯。 “算了,我懒得理你们了,不在一个维度里。喝酒,今天很高兴,见到我的老哥们儿,南风。他从小就保护我,对我好。我的两位亲妹妹,还有小鱼。我平时见到你们也不容易,这人啊!跟谁都是见一面少一面。但这酒,喝一杯多一杯。喝。” 张维维:“这话听着爽,不过,姐姐我还是给你一点勇气,你看看,你们的名字,一个海,一个鱼,俗话说得好,鱼儿离不开水,所以,你别着急。一切都未可知。” 被张维维这么一说,小鱼连忙插嘴说:“等着,我是淡水鱼,他的水,太咸了。” 王小海:“那我改名,行吗?改叫王小水。” 说完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这条小鱼笑起来更是迷人,谢南风在与她捧杯的一瞬间,对她眨了一下,只有她能看到眼神。 倒不是谢南风,此刻真的对这位小鱼动了心思,不过一切都是潜意识的原因。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这个小鱼的脸,和笑容,还有那些小雀斑。 还有他也着实好奇,这位风格如此浓郁的王小海,怎么看上了这么寡淡的鱼。 第76章 墓地也是分阶级的 小鱼并没有喝酒,只是拿起手里的白水,与大家碰杯后,小口的喝了。 王小海对小鱼说:“你忙就去吧!我这没事儿。” 小鱼:“没事儿,我也好久没见到两位姐姐了。听你们说说话,涨涨见识。” 三女两男又胡乱聊了一些,事情也没有如谢南风预想的那样,他与王小海各自带着一个妹妹,来到粉红回忆,然后再来到某个豪华舒适的房间。 三个女子各自独自散去,张维维的车和司机都是谢南风高攀不起的样子。 他没想到夜色里的法县,竟然是如此的出乎意料,别有洞天。除了迷人的小鱼,豪横的张维维,小家碧玉沈月,还有什么是这夜色不能淹没的呢? 怎么今天中午太阳底下,在街头闲逛的时候,看到的则是另外一番景象。 白天的街上,到处都是一张张疲惫不堪的脸,带着怨愤的神情,来回游晃。衣着朴素,甚至过时。 这就是所谓的社会吧! 第二天去妈妈和姥姥的墓地。墓地坐落在法县的八虎山上,一片片水泥色的墓碑森林。 在穿过一片豪华版的墓地后,才是妈妈的墓地。 就好比豪宅与普通住宅一样。 墓地也是分阶级的,死了也不得安生,都是活人的幻觉。 谢南风总是担心找不到,因为每个墓碑都是一模一样的,除了那上面的字不一样。 好在妈妈的墓碑旁有一棵小树,一棵不健康的松树,树枝干枯,枝叶稀疏。但却可以让谢南风径直走过去。 坐在妈妈的墓碑旁,至少一个小时。具体时间,谢南风没有算过。 他只是独自坐在那,偶尔眼眶湿润,但没有眼泪。他只是听着风,感受着风,如听着美妙的音乐。 想自己原来对妈妈也常常不耐烦,不喜欢听她说话,甚至不喜欢她。 那些所谓的母子情深,好像并没有在他这里上演过。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何时好好的抱过她。 现在回想起来,他们之间的关系,好像就像此刻,他与这水泥色的、坚硬的墓碑一样。 那坚硬的墓碑下面,是妈妈的骨头。 他记得那些骨头是他亲手捡出来的,原来他听到骨灰两个字,以为那是一盒子的粉末,跟尘土一样。而实际上,是整块的、很大块的骨头。 妈妈的骨头就像你在市场里看到的一样。 妈妈,你现在在哪呢? 想到这里,谢南风把含在眼眶里泪水,吞了回去,让那咸咸的水,流进了嗓子眼里。 风在耳畔呼呼作响,那里面好像藏着许多的话,是妈妈在说什么吧! 谢南风听不懂,但就是这样安静的坐一会儿吧! 风就是他们的语言。 谢南风想起昨晚喝的啤酒,咽了咽口水,刚才应该带上两瓶,坐在这喝上一喝。 如果这样,一边喝着酒,一边坐在妈妈的骨灰上面,他跟风的交谈,也许可以更通畅一些。 想到这里,谢南风想去买点酒,然后再像电视剧里那样,洒一杯在地上,扬一杯在空中。 他看着自己带回来的白菊花,一大团,雪白雪白的。 他又想,应该带一束紫丁香。可是这个月份,丁香花早已经枯萎了。 总之不应该是白色的,妈妈不是黄色的,就应该是紫色的。 看着饱满圆润的菊花瓣,谢南风内心苦笑道:怎么就选了白色,那么寡淡,像小鱼。 这么一大片的墓地里,此刻几乎没有任何人,偶尔有一两个人,好像也是来挑选地方的,并不是来祭拜的。 因为这是普通的日子,在普通不过。人们只会在清明节期间过来,那时候这里人山人海,热闹的跟赶集似的。 剩下的时间就是这样,光秃秃,白花花。 时间不早了,该回去了。 可是下一次再见不知道何时?那就在多坐一会儿吧! 妈,我们母子一场,竟然这样的匆忙就告别了。我还有多少时间,去验证你的感受? 神啊!请给我一点指引,让我看看妈妈那不为人知的秘密。 没有任何办法了,谢南风的眼泪如决堤般涌来。 他还是坐在那里,坚硬的墓碑旁。 他像跪下来,像其他人那样,给妈妈磕个头,说声对不起。 “嗨,这么巧?” 谢南风被这句话吓得一哆嗦,他猛然的转身,原来是昨晚的小鱼。 只见她手拿了一大束紫色的勿忘我,站在面前。 明媚的阳光在她身后闪耀,此刻的她宛如神般的美丽。 小鱼当然不知道此刻的谢南风,已经满面泪水,那些泪水如小河般,在他俊美的脸庞上流淌。 这一幕深深的刻在了小鱼的眼睛里,她一辈子都没有忘记。 谢南风没有丝毫的尴尬,依旧任由自己的泪水,肆意的流淌。因为这是他妈妈走了以后,他第一次流泪。 从听到消息,到在殡仪馆,捡骨头,到下葬。他没有流过一滴眼泪。 亲朋们都说,孩子刺激太大了,一时半会反应跟不上。 小鱼的表情,从开始的轻松,到一脸的僵住。 下一步该怎样呢?转身离开?当作没看见? 谢南风看了她一眼后,转过身,继续默默的流泪。虽然风很快就会把他的泪痕吹干。 小鱼没有说话,而是安静的坐在了旁边,她也不知道那是谁的墓碑,就坐在那儿,一言不语。 两个人坐了多久,谁也不知道。 等谢南风再次转头看她的时候,她也满眼的泪水,也是无声地流淌。 就这样两个满脸泪痕的人,坐在两个墓碑旁,风在他们之间缠绕,阳光普照,坚硬与温暖,好像完成了一个特殊的仪式。 第一个开口说话的是小鱼:“我觉得她就是搬家了,搬到了一个非常远的地方,没有交通工具,所以回不来了。但是我们可以写信。我常常给她写信,写完了就到这烧了。昨晚正好写了一大篇,等不及,就跑过来烧了。” 谢南风:“那我陪你去。” 小鱼说:“嗯,就在旁边。” 他们两个人一前一后,来到十几米外的一个墓碑前。 小鱼用手扑了扑墓碑上的尘土:“这风真大,每次来都是一层土。” 说完从包里拿出一块白色的毛巾,开始擦拭墓碑,直到那白色的毛巾变得脏兮兮的。 小鱼把花放在旁边,跪在地上,拿出火柴,点燃手里的纸。 谢南风看了一眼墓碑上字:爱妻于小敏。 第77章 今晚别想睡 离开墓地,谢南风与小鱼的故事并没有开始,虽然他对小鱼是喜欢的。不,他非常喜欢。 但眼下他还是要赶回沈市,开始准备入学的手续了。他就要成为一名大学新生了。 沈北大学,那可是全国重点。 不管是两位谢叔叔还是谢婶婶,都是很佩服他的。因为他平时真的没有多用功读书,可是怎么就考上了这么好的学校呢? 这在大人们心里成了未解之谜。 话说方元与葛老师的故事,并没有开始。这位葛老师来无影去无踪,说来就来,然后消失个把月。 以方元的性格自然不再搭理他。 而此时却收到了万小双的电话:“我到沈市了,你能来看看我吗?” 这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这怎么突然都跟赶集似的,都要见她了。不跟德国富二代比翼双飞去了吗? 时间拉回了五年前。 方元穿着一条碎花过膝裙,飘逸的裙摆下,是她两只惨白的筷子腿。 有谁发现,柔和的米色碎花裙摆,竟然与一双筷子腿最配。准确的说,是方元的筷子腿。 看着被万小双泼了一盆洗脚水的床单,方元没事人似的,依旧靠在松软的靠垫上。万小双泼水的技术不错,那洗脚水竟然没有湿了方元的碎花裙。 万小双看了她一眼,她那满不在乎地样子,让万小双的火气越来越大。 万小双愤怒的说:“你不把话说清楚,今晚别想睡。” “你让我说什么?你不都听那个婊子,不,你的红颜知己,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你还问我干什么?你既然能来问我,就证明你相信她,你问我,不过是想验证她的话。这么大个人,这点逻辑都不明白吗?”方元手里捧着一本《追忆似水年华》,不缓不慢地说。 万小双突然又垂头丧气地坐在椅子上:“我只想听你说,你说,你没有,你不是,你没有跟大伟睡过。” 方元手捧着书,看了一眼万小双:“万小双,我只说一遍,我没有。我们这点信任都没有,在一起干嘛?我请你成熟一点,不要再这么幼稚下去。你也老大不小了,每天还在夜店混的人,怎么就那么幼稚、拧巴。你是心里有病,用你的脑子想一想,可能吗?你这样冤枉我,你良心何在?有病治病。” 万小双:“我知道我有病,而且只有你可以做我的医生。所以,你不可以背叛我,抛弃我。懂吗?你知道,没有你我就活不下去的。” “没有我,你不还有你的红颜知己,你跟她那么亲密,我说过你们了?我知道,你需要一些灵感,你的生活,不能太过于庸俗,你要写出更好的作品,所以,我对你从来都是不管,可以这么说吧?我是不是给了你最宽松自由的生活?我们说好了,只要不出格,你跟女孩子正常交往,没问题…” 没等方元把话说完,万小双就给了自己一个耳光:“你知道我只在乎你。” 方元放下书,走下床,走到坐在椅子上的万小双身旁,俯下身,摸着他的头,温柔的说:“我知道,但是你要乖啊!你不能老是孩子脾气,是不是?我知道你已经很有进步了,你也很努力,我相信你会越来越好的,终有一天,你会成为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在这之前,你要强大起来。” 万小双顺势倒在方元的怀里,低声说:“我不管,反正怎样你不能离开我。你知道吗?今晚我唱了一首歌,唱歌的时候,我真的哭了,流了好多眼泪。我想给你写一首歌,你等着,我一定写一首最棒的歌给你。” 方元把他紧紧的拥在胸口,看着他细软的头发说:“在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再不泼水了,好吗?” “好,那你不生我的气了吗?”万小双委屈的嗓音,如同一只孱弱不堪的小猫崽。 方元深深的吸了一口长气,漂亮的凤眼,环视一圈,在这间简陋的出租屋里,她忘记已经多少次的,整理湿透了的床品,收拾玻璃碎片,还有包扎万小双用碎片割伤的手臂。 这样的生活她已经过了800多天,虽然不是每天如此,自然也是有无比美好的回忆。 方元想用那些美好,去淹没这些瑕疵。有时候她更想,让自己的境界更高一些,没有任何分别心的,去面对万小双的瑕疵。 万小双突然紧紧的抱住方元,然后浑身发热,他喃喃低语:“我可以要你吗?可以吗?就现在可以吗?你说了,你不再怪我的。” 方元松开自己的手臂,捧着他的脸:“你先吃点东西,喝点水。我把床单换了。然后,我们看个电影,喝点酒,聊聊天。对了,你说你今天唱的什么歌?” “是张震岳的《再见》,不知道为什么,一边唱一边想你,然后就哭了。我好久都没哭过了。”万小双说。 “那别人有没有看见你哭啊?” “没有,我才不会让别人看见呢!尤其是那个贾大伟,我知道他的眼睛,总在我的后面盯着我,你放心,我才不在乎他。除非你跟他…不说了。你能给我拿点冰水,肚子里好热。”万小双的情绪稳定下来,他就是这样,在方元面前喜怒无常。 他说话的语气,非常令人舒适。所以即使使唤你,听上去也不错。 他有一副完美的嗓音,他唱歌比他们乐队的主唱还要好。但是他更喜欢弹贝斯。 万小双是地下花园乐队的贝斯手。这支乐队的成员,全部来自于沈市音乐学院,只不过他们的专业各不相同。 四男一女,五个成员。唯一的女成员是鼓手,与键盘手贾大伟是男女朋友。 吉他手小亮,文质彬彬的外表下,有一颗野兽般的心脏。 主唱是一个儒雅的气质的男人,名叫赵那,听上去很像女人的名字,但字不是,此那非彼娜。 赵那是万小双的同学,两个人有比较深厚的友谊基础。赵那也是乐队的头子,他唱歌,万小双作词作曲。 万小双才华出众,确实很会写歌,尤其是在作曲方面,有着不错的天赋。确实是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人。他从小三岁学习钢琴,十八岁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音乐学院作曲系。 赵那很欣赏万小双,这些年也很照顾他,不管在创造方面,还是在薪资待遇的,都对万小双不错。 万小双古典音乐起家,但他自己却更喜欢摇滚乐。在校期间就与赵那组了这支乐队,当时只有四个人,万小双是键盘手。 地下花园的名字也是万小双起的,乐队成立的这些年,万小双写了很多歌,在小圈子里还算有些名气,但总是没用一首歌能大红大紫开来。 方元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水,拧开盖子,递给万小双。然后开始把湿了的床品全部撤下来,换上带着洗衣液味道的橡皮粉色。 她一边干活一边说:“大伟和露露在一起多久了?” “不知道,我才不关心他们的事。怎么?你问这个干嘛?你那么关心他们?”此刻的万小双已经戴上耳机,沉醉在他的音乐世界当中去了。 方元:“少爷,你回到家里,劈头盖脸的把我一顿骂,不是你说我跟大伟有问题吗?我是想说,人家跟露露那么好,大家有目共睹。” 万小双:“这二者并不冲突吧?他们关系好,不等于你们不可以啊?对不对?” 方元无奈苦笑,说:“我是说,他们感情那么好,而你的那位,红颜知己,说起话来丝毫不负责任。你们两个交头接耳,随便说说可以,这话传到露露耳朵了,怎么办?你的红颜,做人不厚道。我劝你以后少跟她来往。你跟我说说,她怎么跟你说的?” 万小双戴着耳机,没有听清楚方元再说什么。方元看了他一眼,也没说什么,继续干活。她顺势把整个卧室,都整理了一下,她想干干净净睡个觉,明天一早要上班。 这是他们租的第二个房子,离万小双上班的夜总会很近。有时候,方元躺在床上,甚至都可以听到他们乐队开场的声音。 窗外一片漆黑,方元关好窗户,再回头万小双闭着眼睛,昏昏欲睡了。 第78章 你哥好帅 方元第一次见到万小双的时候,是在她初中二年级的时候,那天她跟万小全去到她家。 阳光晒的刺眼,万小全的家在菜市场旁边的一条胡同里。每次万小全回家都要穿过菜市场,她对菜价很清楚,放学后要顺道带点路边小菜回家。 一扇破旧的铁门后面,就是万小全的家,院子很小,有一棵李子树,上面已经结满了青涩的李子。看两眼就让人口中生津。 有两间平房,房子也不高大,里面的陈设简单,普普通通的人家,布置倒也算温馨。 客厅中最显眼的地方摆放着一架钢琴,那时候钢琴在方元眼里还是稀罕物,她看了一眼后说:“靠,你还弹钢琴啊?没看出来啊!” 万小全回道:“不是我的,是我哥的。” 方元:“靠,牛逼。你哥?我怎么没听你说过?你竟然还有一个哥。我还以为你是独生女呢?那你不是超生的?罚款了吗?” 万小全拿着一根冰棍递给方元:“不知道,这你得问我妈去。” 方元看着墙上的照片说:“这里面哪个是你哥?哦!是这个吧?” 万小全走过来看了一眼说:“这个,那个是我堂哥。他们长得很像对吗?你要是看到真人,跟双胞胎似的。” 方元看着照片说:“你哥长得好帅,在哪上学?” 万小全瘪嘴道:“帅?还行吧!他在音乐学院附中,三岁就学琴,马上就保送音乐学院了。” 方元惊讶地说:“我靠,你哥太牛逼了。我真没想到,你有这么一个牛逼的哥哥。不行,改天你必须让我认识一下。” 万小全:“好啊!这个周末,他们附中有音乐会,我带你过去。” 方元高兴的笑着说:“太好了,拉勾,你要说话算话,不许反悔。” 万小双:“这么简单的事,还拉勾,用得着吗?他们每周都有活动,你要想去,每周都可以,就是路有点远,要坐十几站公交。” 方元:“十几站算什么,我从小就崇拜搞音乐的,我家没条件,如果有,我肯定第一个就选音乐。你家还是有钱,能学钢琴。” 方元吃着冰棍,松散的坐在棕色的皮沙发上,环视着家里的摆设,好以此印证一下,他们家的家境到底如何。 因为单从她家的周围环境来说,这里不算是有钱人的地方,而且还是比较偏僻的地方。你想想,住在菜市场旁边,能是什么有钱人住的地方吗? 方元自己住的还是楼房,虽然破败,但那也是楼房啊!而万小全家是平房。但是她家竟然有钢琴,这让方元立刻刮目相看。 万小全看着方元说:“我哥学琴不花钱,也不能这样说吧?准确的说,是花很少的钱。他的老师是我的老婶,就刚才照片里有,我堂哥妈妈。我老婶是中学的一个音乐老师,免费教他。我妈也还是会给一点安慰吧!不过我老婶非常稀罕我哥,所以不给钱她也是要做的,她觉的我哥有天赋,是个好苗子。我觉的我老婶,是为了满足,她没有考上音乐学院的遗憾,就可劲培养我哥。我哥倒是争气,学的确实还不错,我告诉你,我老婶,那家伙,现在可老得意了。我哥就是她的骄傲。比对他亲生儿子都好。” 方元吃完冰棍把木棍扔进垃圾桶,又走到柜子上的一个奖杯面前,看着奖杯上的字说:“你哥的?” 万小全:“还用问。那几个都是他的。” 原子:“唉,那你为什么没有学呢?” 万小全连忙摆手摇头说道:“你可拉倒吧!学那玩意儿,能把人折磨死。我没天赋,更没兴趣。再说,我跟谁学?我老婶带我哥,就已经不错了,还要带我?你给人家多少钱啊?得了吧!我要走学习这条路,做一个知识分子。” 说完两个人相视大笑。 方元:“就你,倒数第二,还要走学习这条路?还知识分子?你能不能不逗苦恼人笑。闹呢?大姐。” 万小全也笑着说:“那是因为我不学,我告诉你,我要是想学,分分钟的事儿。” 方元:“你就吹吧!全沈市的牛都被你吹上天了。” 万小全:“我和你说,学习这件事儿,只要你开窍了,就一通百通,但音乐确实需要天分的。这一点我承认,我哥比我强。可是他这个人,很无趣的。除了练琴、看书啥也不会,连话都不说,跟个娘们似的。” 方元:“天才都是孤独的。你哥肯定就是这样的,跟我们这种俗人没有共同语言。” 其实说实话,看照片,万小全的哥哥并不帅,普通人,而且偏瘦、看样子也不精神,还有点孱弱多病的样子。 事实也是如此,哥哥性格古怪孤僻,没有男孩子的样子,就跟万小全说的一样,跟个娘们儿似的。他的样子瘦弱,白皙,而且真的没有什么朋友。 整天宅在家里,除了练琴就是看书。他喜欢各种文学作品,卡夫卡看到最多。他的床头终日摆放着一本《变形记》。 方元:“你哥叫啥名字?” 万小全:“万小双。” 方元:“哇!你爸妈很会取名字,双全。” 万小全:“什么呀!我的名字跟一个男的似的,你知道,我的名字在咱学校闹了多少回笑话了。我跟我哥调换一下还好一点。” 方元想了一下说:“倒也是啊!你哥的名字还真就是,比较中性,你就是一个纯男人名字。” 万小全:“没办法,这都是命,现在换回来也来不及了。叫了十几年了,习惯了。我妈说名字轻易不要乱改,影响运气。她说我小时候,发烧差点没死了,取个硬气的名字,好活。我妈可信这些了。整天神神叨叨的,老烦人了。” 方元还是不由自主地走到照片墙面前,一边看一边说:“你哥跟你长得不像。” 的确看照片哥哥一般人,反而万小全倒是颇有几分姿色,浓眉大眼,伶牙俐齿,一张嫣红的厚唇,不但娇媚,也甜的很。 因此深得万小双母亲的欢喜。因为在他们妈妈的眼里,哥哥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人。 万小全:“我像我爸,他像我妈。” 第79章 方元与元方 方元与万小全又聊了一会儿,文化馆里的八卦,正聊的不亦乐乎的时候,万小全的妈妈走了进来。 “哎呀,宝贝闺女回来了,今天带同学回家了?”只见万小全妈妈,穿着一条卡其色的连衣裙,从门口走进来。 她跟所有的妈妈一样的年纪,一样的装扮,到了这个年纪的女人,尤其爱穿裙子,各种颜色的裙子。 不过万小全妈妈的裙子比较时尚些,颜色也比较高级。 卡其色,一般妈妈们的颜色,都是偏鲜艳的颜色,淡红浓绿,浅紫嫩黄。 还有一点不一样的,就是她没有烫头,这一点对于一个中年妇女,就显得尤为特别。 她不但没有烫头,她还扎起马尾,一条高高的马尾辫子,在她的后脑,一丝不苟。用一根闪亮的发圈扎起。 “阿姨好。”方元羞涩的起身说道。 万小全妈妈笑哈哈道:“坐坐坐,哎呀!这孩子,长得真喜庆,你瞧这小眼睛,笑眯眯真好看。你叫什么名字?” 方元红着脸说:“谢谢阿姨,我叫方元。” 万小全妈妈惊讶的表情说:“这名字真特儿,谁给起的?” 方元:“应该是父母给的。其实我爸姓元,我妈姓方。我随了妈妈的姓,要不然应该是元方。” 万小全的妈妈:“元这个姓可不多见啊!少数民族是吗?” 方元微微一笑:“我爸说我们是蒙古后裔,历史上为了躲避战乱追杀,就把原来的蒙古名字,改为一个汉姓了。为啥姓元呢?说是为了让子孙后代,不要忘记自己来自于草原。真假我也不知道,不过,我还没去过草原倒是真的。” 万小全妈妈的眼睛本来就大,她惊讶的样子,瞪大双眼就更大了。甚至有点吓人,很像电视剧《西游记》里面的琵琶精。 方元心里琢磨着:刚才见到她,我就一直觉得在哪见过,原来是在西游记了啊! 看着琵琶精惊讶的表情,万小双开口道:“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瞧瞧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你要是见到人家更嘎咕的姓,你下巴直接掉地上摔细碎。” 万小全妈妈哈哈一笑:“我闺女说的对。那你是蒙古族吗?” 万小全瞪着跟她妈同样大的眼睛说:“哎呀!我的老天爷,人家不是说了吗?躲避追杀,改了汉姓。还蒙古蒙古的。你看她长得像蒙古人吗?瘦的跟猴子似的。” 方元:“我不是蒙古人,但是我肯定有蒙古人的血统,我妈是汉族,我爸也是。反正户口上肯定是。我倒是很希望我自己是蒙古的。” 万小全妈妈:“是,这年代久远,品种早就杂交了,说不清了。” 万小全看着她妈一脸无奈:“什么话?杂交?水稻吗?说的那么难听。” 方元笑着说:“阿姨说的对,即使是也是几百年前的了,即使我说我的身上,流着蒙古人的血,但我们肯定不纯了。” “你说,躲避追杀?听着跟武侠书一样。真逗。”万小全对方元说。 方元:“我也不知道,都是听我爸说的,小时候听我爸说这些,那是非常精彩,跟讲故事一样。如果可以的话,真想穿越回去,去看看是怎样被追杀的?” 万小全:“顺道看看,有没有瘦的跟猴子一样的蒙古人。人家蒙古人都是啥样的?人高马大,那一个个壮的跟牦牛似的。上次在电视看他们的摔跤比赛,人家那男人,那才是男人的样子,那才是爷们儿。威武雄壮,四个字懂吗?“套马杆的汉子”,脑补一下。” 万小全妈妈:“闺女,牦牛是西藏的。你这说的都哪跟哪啊?你说的那些都是蒙古国那边的吧!我们这边,怎么会有那样的人?有也不是纯种的了。你爸单位你白叔,就是蒙古族的,你看看他长得,还不是跟我们一样。除了能喝酒,没有区别。” 方元接过话茬道:“对对对,姓白的有很多都是蒙古族的,我爸也给我说过。别人不知道,反正在我的记忆里,我爸对于我们有蒙古血统这件事,还是很在意的。他对所有关于蒙古的事物,都会特别的喜欢。不过,可悲的是,我们连蒙古都没去过。” 万小全妈妈:“去蒙古还不简单,以后找个机会就去了,离我们其实也不远的。” 方元:“去不了了,我爸在我七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万小全妈妈的脸色,一下子从喜笑颜开,变的忧伤满面。 她对方元说:“啊!是吧!那也太可怜了。那孩子,那你妈一个人带着你吗?唉!真是太不容易了,孩子,你受苦了。” 万小全:“哎呀!你烦不烦?你看你的样子,跟演电影似的。你不演戏真是委屈你了。她现在都多大了?那是她小时候的事,又不是刚刚发生的。” 方元低下头,又抬起头说:“不管过了多少年,这件事对于我,永远就像是刚刚发生的一样。” 万小全妈妈赶紧走到方元面前:“哎哟!这孩子,不说了不说了,都过去了。咱说点好的。” 方元:“其实也还好。” 万小全她看到哥哥的奖杯,就连忙说:“对了,妈,我这个周末带方元,去看万小双的演出,这周他有演出吧?我是说主演的,不是陪练的那种。” 万小全妈妈又咧开嘴笑着说:“我也不知道,不行一会你打个电话问问他。哎!我记得上次回家好像说过,这个周末是他的独奏音乐会。哎呀!你不说,我都忘了。咋办?不行不行,我们全家都要去。我去给你爸打电话,让他这个周末一定回来。你瞧我这记性,这么大的事都给我忘了。去去去,都去,你老婶他们肯定也会去的,人多热闹。元方啊!你一定要去啊!” 方元点头同意说:“嗯,我从小到大,都没听过音乐会。好期待。” 万小全:“去了你就后悔了。那玩意儿,有啥听的,每次我都能听睡着了。真的,不听我还精神的不得了。一听就犯困,比迷幻药还好使。我都不好意思,有一次,我睡的都打呼噜了,旁边的女生给我扒愣醒了。唉!别提了,老尴尬了。口水都流出来了。” 万小全的话成功的把方元逗笑了。她眯着眼睛,粉嫩的皮肤,衬的她的笑容,跟一朵含苞待放的桃花似的。 第80章 初见小双 万小双的钢琴独奏音乐会,时间是在星期六的晚上七点钟。 这一天,方元穿了一件橘色的碎花连衣裙。那个时候的方元还是穿裙子的,只是很少穿。 她还是不太习惯穿裙子。不过想着是去音乐会,总不能穿的太过于随便休闲。女孩子穿裙子,去这种场合,还是比较合适。 深橘色的碎花裙,是一条短款的连衣裙,穿在一米六五的方元身上,还是略有点短。她里面套了一件米色的安全裤。 而安全裤又略长那么一些,这样走起路来,米色的安全裤,在橘色的碎花中若隐若现。 她还特意去理发店吹了头发,发型师给她在头顶处,编了一根小辫子,这样看上去就显得尤为青春活力。配上橘色的碎花雪纺短裙,这样的她,像一个森林里走出来的精灵一样美。 这样打扮起来,远处看,像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让人羡慕,更多的还是生出一种无奈。这样的时光,总是太快,太轻,总是一去不复返了。 此时的日头,正在西边的半空中,如果按照年龄划分,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是四五十岁的样子。 而方元就是九十点钟的太阳,她美如精灵,独自一个人,来到了公交车站。中间还要转车,一共十五站的路程。 站台上的她,因为这样的装扮,非常引人注目。那些穿着校服的,真正十六七岁的小女孩们,也都偷偷地瞄着她。 电话响起,万小全扯着嗓子喊着:“喂,方元,你直接去学校门口,我们在门口碰头,我们时间差不多,谁先到谁等,你吃饭了没有?” 方元:“好的好的,吃过了。我已经在车站等车了,我看了一下,十五六站,不过我这边中间要转车,可能会晚到,不会迟到。 方元就喝了一杯酸奶,她不想吃太多东西,因为这条裙子的腰围很紧,吃多了除了难看,还勒得慌。 万小全:“咱俩距离差不多。好的,那一会见。拜拜。” 车上空位还是有几个,都在后排。原子没有去坐,她这条裙子是纯棉的,她怕坐久了,出褶子。 就这样她望着车窗外的风景,一路站到音乐学院附中。 原来即使路过这里,也不记得了。这里看上去与普通的中学没有不同,除了那几个金字:沈市音乐学院附中。 方元看着这几个金色的大字,脑海里想到四个字:金字招牌。想大概就是这样的意思吧! 方元找了一个靠墙的位置,站在那玩着手机。她觉得自己的腿还是有点麻,毕竟站了这么久。此时她也想找个位置坐一坐,放眼过去,哪有坐的地方啊! 转念一想,马上会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坐在音乐厅的座位上。 这时万小全从对面跑过来,她一边跑一边喊:“方元方元。” “小姐,你这震撼的,我在对面,差点没认出来。天啊!还穿高跟鞋,你也太正式了吧!干嘛?来相亲吗?”万小全一边打量着方元,一边说。 “这算高跟鞋?你有没有搞错。”方元看着自己脚上的玛丽粗跟鞋说道。 万小全:“这都有五公分了吧?大姐,莫名其妙的给我高出一脑袋,我看你都累脖子,你想干嘛?瞅瞅瞅瞅,还穿裙子,还小花花。你看看我,咱能不能不这样。” 转眼一看,万小全一条牛仔短裤,一件李宁的t恤衫。脚上依旧是她整天穿着那双李宁运动鞋。 万小全发型没变,脸蛋也没变。 方元不但擦了粉,还涂了口红。只是颜色比较浅罢了。其实她还在耳后,涂了滚珠香水。是一种淡淡的木香,闻起来没有那么刺鼻。 方元焕然一新,如同换了一个人。万小全除了没穿校服,没有任何变化。 万小全:“待会别挨着我坐,咱俩不合适。门不当户对的,闹啥呢?这样,你穿这身,适合献花,我们有第一排的位置,你去哪儿,你去献花。” 方元:“这事闹的,我还不如直接工服过来得了。” 说完两个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万小全:“待会结束后,我老婶安排,热炕头宵夜去。她一天到晚就能整景,非要给万小双庆功,还要买花,送花。结束时候,要我使劲鼓掌,要返场。” 方元兴奋地说:“是吧!那我也使劲,啥时候你告诉我。那花呢?时间来得及吗?我也去买一束花去。” 万小全拉住她说:“买啥买,我妈和我老婶都整好了。一会儿你就看吧!他们一个个的可能闹了。我们家人就得坐一排,要了十张票,多亏不要钱。对了,这是你的票。” 方元接过票看了一眼,只见上面写着:万小双钢琴独奏音乐会。旁边还有一个他弹钢琴的照片。不过是侧颜,看不到正脸。 那天在他家里,看到的照片,虽说看着一般人,但总觉得眉宇之间,隐藏着一股神秘的味道。让方元莫名的对这个人有一种好感,准确的说是好奇吧! 看照片的他,两只眼睛里,满含着水汪汪的忧伤。当时方元的心里就在呢喃道:嗨!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 想着就要见到这个人了,内心还是充满了期待。 “晚上热炕头,你也一起去。”万小全对她说道。 方元:“什么地方?餐厅?怎么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万小全:“热炕头,天啊!你不知道?都开了多少家了,老有名了。你不知道热炕头,你是沈市人嘛?东西还行,味道不错。尤其是他家的大拉皮,那味道杠杠的。我每次必点。一会儿你尝尝,保证你忘不了。” “你妈她们还没到吗?”方元望着门口说道。 “她们早到了,忙了半天了,帮忙布置啥的。我们进去吧!里面坐着去。”万小全说道。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大门,把票给门口保安看了一眼就进去了。其实那保安根本都没正眼看她们手中的票。 音乐厅的位置在大门左边,方元故意放慢脚步,尾随者万小全。 在一栋白色的建筑前,万小全回头对她说:“到了,就这里。几点?时间还早,我们直接去后台看看。” 方元听到后台两个字,觉得好兴奋,随口说道:“可以吗?那太好了。”接着却又说:“人很多吗?太多了我就算了全都是你家里人吧?” 万小全拉着她说道:“怕啥?把万小双给你介绍一下,待会你好给他献花。别浪费了你这套行头。” 到了后台,万小全对一个打扮的很漂亮的中年妇女说:“老婶,给你说件事儿,这位是我同学,你看,漂亮不?一会儿让她上台给万小双送花。” 第81章 你喜欢被音乐人搞 所谓的后台,是一个很简陋而且狭窄的地方。 老婶身着一条大红色的连衣裙,弹性纤维面料,坚韧地包裹着她动人的腰线。 “好啊好啊!没问题。”老婶说话的声音跟钢琴似的。 方元忍不住上下打量一番,这位老婶气质十足,是一位优雅知性的女人,她有着不同于同龄女性的魅力。 虽然身着大红色连衣裙,但是款式非常时髦,面料工艺也都是高级定制。 “花在那边,你们一会儿去拿。这小孩子太瘦了。”老婶的笑容并不是让人温暖的,虽然表面上笑的很灿烂,但里面藏着的是审视和狡猾。笑完后她很随意的在万小全的肩膀上摸了一下。 万小全妈妈走过来笑嘻嘻地说:“你们到了,来,一会儿把这些花篮,搬到舞台上,摆好了,不要遮挡视线。” 万小全:“摆哪?哪不挡?” “我刚放了几个,你们顺着我的位置摆就行。出去就看到了。赶紧,时间来不及了,我现在要去门口接你肖阿姨去,她找不到。快点。”万小全妈妈急忙着边走边说。 万小全无奈摇头:“你叫了多少人啊?人家愿意来吗?是不是你逼人家来的。这家伙,还不得倒贴。” 转头看着方元:“走,干活去。” 她们抱着花篮来到了舞台中央,方元是第一次,以这样的角度站在这里,望着台下的观众席,原来站在舞台上是这样子的感觉。 那么多的人看你一个人,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你,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没有经过训练,一般人怕是都会紧张。 万小全则没有任何反应。 方元则看着观众席对她说:“你也来感受一下这样的视角,我想起那首歌:孤独站在这舞台,听到掌声响起来…原来如此,真的好孤独啊!” 万小全:“什么跟什么,那你一会儿就负责掌声吧?” 再次回到后台搬花篮的时候,一个身穿白衬衫的,清瘦的男人,正在几个妇女们的簇拥下,坐在一张红色的椅子上。 男人的衬衫过于洁白,犹如一道白光在这狭窄的空间里。他的发型是中长发,不知道是烫过的,还是自然卷?一个典型的艺术家发型。 不用说,这位就是今天的主角,万小全的哥哥万小双了。 万小全并没有走过去与他们打招呼,而是继续搬运花篮,方元也紧随其后,她悄悄的问道:“那位就是你哥了?” 万小全头也不回:“是,还有两位老师,老婶是启蒙老师,另外是学校里的老师。” 方元:“好帅啊!” 万小全:“那你是没看清楚,不要被他的外表骗了。长得跟一根电线杆子似的。” 方元:“哪有妹妹这样说哥哥的?” 万小全:“你什么情况?难不成你看上他了?我劝你别,相信我,你会后悔的。” 方元:“为什么?我喜欢搞音乐的人。我只是单纯的喜欢,欣赏。你以为我想当你嫂子?你哥太小了。” 万小全:“什么?你喜欢被音乐人搞?” 方元给了万小全一拳。 万小全:“万小双这个人,做音乐可以,他心智不成熟,过不了日子的。这跟年龄没关系。” 方元摇头叹息:“过日子是我们这些俗人的选择,艺术家本来就不是过日子的。他们的使命不是柴米油盐,他们是来升华我们这个庸俗的世界的。” 万小全白了一眼:“我理解你说的,那你呢?难道也是要不食人间烟火吗?” 方元:“我的意思是说,像你哥哥这样的人,需要一个能去包裹他的人,他既不能找一个跟自己一样的人,也不能找一个过于世俗的人。他需要一个能在两种状态下,自由穿梭的人。既能不食人间烟火,又能财米油盐。然后给他一个独立自由的空间,让他可以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专心其中,沉醉不醒。” 万小全放下手里的花篮,转头盯着方元说:“你跟我来。” 说完万小全就拉着方元的手,她们来到了坐在红色椅子上的,万小双面前。 万小双正跟旁边的几位妇女们,有说有笑的闲聊着,气氛非常欢乐。 万小全拉着方元,径直站在万小双面前。她的表情如同没有看见那几位妇女一样。 她不缓不慢的说:“万小双,来,我给你介绍一下,你的粉丝,方元,叫姐。来,你给她签个名吧!” 万小双的眼睛缓慢地转过来,这是其他人无法学习的一种技能,目光如蜗牛般缓慢地移动。 方元用了一种稳定的目光,去迎接万小双缓慢的目光。她没有觉得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因为照片里见过。即使照片与真人往往有着难以言说的区别。 近处一看,这万小双的头发,原来是深棕色的,他的发质柔顺极了,跟洗发水广告片里的一样。而且是那么干净清爽,让人忍不住想伸手去摸。 白衬衫的领子很硬,坚挺的围绕在他长长的脖子周围。这男人有着一个美丽的脖子。不粗不细,柔韧的后颈,犹如动物世界里见过的一种生灵,只是一下子想不起来。 脖子上戴着一根银色的项链,一个羽毛吊坠,在洁白的衬衫里若隐若现。衬衫的扣子开了两颗,正好露出了羽毛吊坠。 万小双忽闪忽闪的睫毛,抬眼,斜视,看着万小全说:“你来干嘛?” 万小全举起拳头给了他一下,扯着嗓子喊:“你管我,赶紧给姐姐签名。” 万小双:“签哪里?衣服上吗?” 这个时候万小双才用他的眼睛,转过来看了一眼方元,并不动声色地上下打量了一番。 在完全与万小双四目相对相对的那一瞬间,方元心里竟然冒出了,贾宝玉初见林黛玉的那句话:这个哥哥好像哪里见过。 这一瞬间让方元的身体,变的轻飘飘起来。 然后万小双用他的目光,告诉了方元,你这个非常肤浅的女人,怎么会喜欢古典音乐?也许他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这的确是方元当时的真实想法。 她被万小双那双犀利的眼神,看的浑身发热,甚至羞愧难当。她觉得自己好像没穿衣服一样,被他看了一个精光。 这一场眼神的战争,方元彻底败下阵来。她来不及思考如何反败为胜,就被万小全的话给搅乱了思绪。 万小全:“方元,把手给他,签手心。” 万小全不由分说地拉过方元的手,蹴到万小双面前:“来,签。” 她又伸过手去拿桌子上的笔,这样一来就把方元的右手,直接扔到了万小双的身体上,虽然只是那么轻轻一抹。 方元也真实地感受到了,万小双微热的体温。 万小双接过万小全硬塞进他手心里的笔,摇头说:“能不能不闹,我从来没干过这事儿。我算老几?给人家签名。我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好不好?” 万小全:“那正好,处女签。” 方元的脸还是红了,她不是一个容易害羞的人。这一切是情景所致,还是真的因为万小双? 第82章 听到他的呼吸声 旁边的一位中年女子起哄道:“签签签,小双要慢慢开始练习了,凡事都有第一回,正好,遇到粉丝了。” 万小双苦笑着,虽然他这副苦笑的样子迷死个人。可说出的话依旧冰冷:“把手伸过来。” 方元竟然极其温顺的,把自己的手伸了过去,这是一双素手,指甲剪的很短,没有指甲油,但是有一枚银戒指,一只活灵活现的蜘蛛。 万小双极其随意的拉过方元的手,放在自己的左手掌心间。这动作行云流水,如一个武功高手般自然。这就是一双弹钢琴的手,才会有的功夫。 可被抓住的,方元的手,就僵硬无比。 笔尖碰触掌心,痒痒的。 “我的名字太简单,笔画少,怎么写都不好看,不适合签名。”万小双这句话说的带着一丝暖意。 这句话一下子让方元的心,也跟着柔软起来。她脱口而出:“怎么办?这事闹的,你们说,我啥时候洗手呢?” 大家听了方元的话,都忍不住笑了。 万小全:“拍个照片,不就好了。然后打印出来,裱起来,挂墙上。”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又闲聊几句,就开始了音乐会前准备工作去了。 看上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工作,似乎也没什么可做,到这个时候,该做的都做过了。 帮不上忙的方元,选择静悄悄的离开。她独自一个人来到观众席,此刻人已经上了一大半,她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安静坐好。 音乐会开始,万小双演奏了一曲又一曲,报幕员穿着华丽,但略显廉价的礼服。刚才在后台有见过她,是万小双的同学。 美妙的音乐要带着一颗安静虔诚的心,才能感受到它的魅力。这两个小时,方元过的是那样的稳定,充实。 转眼到了结束的时候,万小全在旁边示意方元上台献花。 在掌声和灯光里,方元起身走到台前,万小双走过来,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接过她手里的鲜花,并对她轻声说了一句:谢谢。 而方元被这两个字,说的脸红心跳。刚才万小双的脸离她的脸,是如此的靠近,她都能听到他的呼吸声。 接过鲜花的万小双,对着观众继续鞠躬感谢,动作行云流水。 此刻的音乐厅变的喧哗吵闹,与刚才安静欣赏音乐的时候,完全是两个世界。 回到座位的方元,也跟着在场的观众一起站立鼓掌。一起望着台上的万小双,如同王子般的他,沐浴在舞台耀眼的光芒里,沐浴在众人羡慕的眼光里,还有那潮水般的掌声里。 此刻的万小双是如此的耀眼夺目,他的白衬衫隐藏在黑色的礼服下,他没有领带,没有领结,他衬衫的扣子依旧松开两个扣子,羽毛吊坠依旧若隐若现。 迷人的长发在头顶上,在附身与抬头之间,自由切换,灵动飘逸。 他是多么的迷人啊! 方元的内心深处,忍不住发出感叹。 这注定是一个美的不真实的夜晚。 热炕头里面依旧热火朝天。在一群妇女和很少的几个男士中,方元跟随着万小全身后。 这中间她给自己找了无数个理由离开。 因为她不想自己再出丑,她不想万小双再用他那双犀利冰冷的目光看到她。她觉得自己的衣着打扮,没有了刚才出门前的效果,显得如此俗气。 而且对于这种热闹的场合来说,方元也有点不合时宜。人们有说有笑,推杯换盏,她只能不失礼貌的,尴尬的笑上一下。 可是你看看人家万小全,比自己小了那么多,一个高中生而已,则是谈笑风生,高谈阔论,活脱脱一个交际达人。 “今天我们家小双,表现的堪称完美,对不对?在座的各位,我知道都是小双这一路走过来的,恩人。小双有今天的成绩,少不了各位亲朋好友的支持和陪伴。我们家小双也是争气,可以说是一路畅通,这孩子是老天爷赏饭吃。当然除了天赋,他也是极其刻苦的孩子,他付出的代价,我们在座的各位都,有目共睹,心知肚明。来,咱们为小双音乐会的圆满成功,干一杯。”老婶不但人长得妖艳,说话也是带着一股妖风。 话音刚落,几个人跟着叫了几声好,众人再一次起身,碰杯。 在与大家互相碰撞酒杯的那一刻,万小双与方元的目光,也撞在了一起,也发出了咔擦一声脆响。 万小双喝的是红酒,方元和万小全喝的是橙汁。红色与橙色,这两种色彩,似乎从这一刻开始,就一直笼罩在他们的世界里了。 “小双第一次走到钢琴前,我记得是三岁多,还不到四岁的时候。那时候我正在给别的同学上课,是一位九岁的小女孩子,那女孩子非常用功,她更多的是被她妈妈逼的,她妈妈是一个控制欲非常强的女人。现在这个女孩子已经走了,我说的走了是那个意思,这是一个非常悲伤的故事。” 万小全妈妈说:“我记得那孩子,真的是太可惜了。琴弹得好,长得也好看。不说了,我也敬各位亲朋好友一杯。感谢感谢,没有你们,就没有小双的今天。我徐珍珍替小双谢谢大家。” 这时一位女老师也起身说:“万小双这孩子,万里挑一的好苗子,我们做老师的这一生,能遇见这样的孩子,也是我们的幸运。所以,要感谢也是我们感谢你,生出这样好的孩子。” 方元看到了万小双,一脸无奈的表情,他坐在那犹如坐在针毡上,好不自在。 老婶又接过说:“好了,打住,要我说,这些话我们今天说,它为时尚早。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家小双,以后的日子里,还有多少次这样的音乐会,等着我们,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开始,我们还要走向更大的舞台。” 听完老婶的话,众人又是一片叫好声。 方元忍不住再次看了看万小双的脸,那是一张白皙光滑,却满含忧伤的脸。 她甚至都能感觉到,他的眼睛里就要涌出泪水。 第83章 大哥,你发烧了 与万小双的邂逅,就像一场小雨,淅淅沥沥,清清爽爽,却也真的没想过会有什么后续。 在培训部工作的方元,没想过自己与这个准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将会有一场怎样的情感体验。 虽然那天的相见,二人似乎对彼此都有了一些莫名的悸动。 不过这种感觉,就像是街头的一个擦身而过,你见到了一个美人、帅哥,你心动了,但没有任何意义。 至于万小全这位小朋友,暑假结束了,她也就离开了培训部,要回到校园。这一个多月的友谊,似乎也就这样随风而逝。 十月底的一个下午,漫天的落叶,四处碰壁,沿着那些枯黄的树叶,方元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深秋,落叶,枯黄的,萧瑟的,这一切像极了她当下的生活。 好像任自己再怎么努力,也依旧一事无成,一切都像是自己的身高一样,停住了。只有年龄在增长。 所有关于人生的道理,都毫无意义,且一点不真实,虚幻无比。连同自己的肉身都是那样的虚幻。 在走过前面的路口,就是沈市音乐学院的大门。文化馆与它之间隔着两个路口。 原来他们离得这么近。 在没认识万小双之前,方元也是这样走路,走过三个路口,就是她自己的出租屋。 就这样走到了寒冬。天冷的是那样的真实,独自走在路上了人,与季节无关,都是一样的感觉。 在这样寒冷的冬天,这样笔直的街道上,谁能想到,方元和万小双,竟然遇见了。 方元认出了人群中的他,但没想过过去打招呼,因为她感到了,万小双好像并没有认出自己。 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毕竟两个人只有一面之交,而且换了季节,换了行头,盛夏到严冬,心境也是换了的吧! 而此时的万小双,还换了身份。他已经从附中,成为了沈市音乐学院的大学生。 而且他的身旁还有几个男女陪伴,一眼望去,一个个都是挂相的,都是艺术生的范儿。 既是不那么漂亮,也难以掩饰他们眼神中的高傲,他们高傲的看着眼前的空气。 方元低头转身,离开,一气呵成。 过了一分钟的样子,她的后背,突然被一只手轻轻地拍了一下。 “嗨,不记得我了吗?”万小双的声音。 方元转头,看着眼前这个大男孩,一脸无辜的看着她,尴尬的笑了笑:“不是,我刚才觉得,你没有认出我,所以,就走开了。” “原来你记得我。太好了,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万小双迷人笑了。 方元被这句话,整的不知所措,她更不知道,她当时的样子,对于万小双是多么的有魅力。 “好久不见,你去哪儿?”万小双也是手足无措的样子。 “好久不见,我刚刚下班,准备回家。我就在文化馆上班,不是正式工,培训部的临时工。我每天都走路回家的。你现在是在这里上学了是吗?”方元一口气说了很多。 听上去都像是在解释什么,说完自己都觉得好傻。 “嗯,那我们离得好近。你家在哪儿?” 方元:“不远,就在前面那栋破楼里。” “你吃饭了吗?我请你吃饭?” “没有,不过,就不麻烦了,我看你,刚才有跟同学一起,我就不打扰你了。” “没有,我没有约会,只是一道走。” 万小双急切的目光灼伤了方元的寒冷。 方元:“好吧!” 说完两个人肩并肩一起走了起来。 在万小双的肩膀不断撞击方元肩膀的时候,故事开始了。 “其实我有你的电话,在万小全那里偷来的,就是一直不敢打过去。” 方元不知道该说什么回复他,打趣说:“是不是我长大太吓人了?” 万小全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这也是他很明显的一个特点,常常不直接回答问题。 “有好几次都拨通了,然后迅速挂掉。有时候,我真的觉得,这辈子,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这突如其来的话,该怎样接住呢?因为真的想要接住啊! 方元的反应是定在那里,苦笑摇头,因为她必须确认这不是一个玩笑,恶搞。 “万小全好吗?也好久没见到她了。带我问候她。” 说到这里,万小双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他的鼻尖已经通红,寒气在他的口中和鼻孔里喷出。 这时方元才看到,他只穿了一件毛衣。而她却穿着羽绒服。 “你穿的太少了。” “外套在同学那,刚才看见你,一着急就忘了。” 方元:“那不行,你这样会冻坏的。我看你还是赶紧回学校。” “我好像发烧了,要不你带我回家吧!我想睡一会儿。”万小双望着旁边的破楼说道。 的确两人已经到了楼下。 鬼使神差,鬼迷心窍,方元就这样把万小双带回了自己的房间。 虽然脑海里掠过一系列的画面,罪恶的画面。 不过那些罪恶,是如何也不能跟眼前这位,红着脸的少年联系起来的。况且他还是弹钢琴的,是沈市音乐学院的。 就这样方元把发了烧的万小双带回了自己的房间,并让他躺在了自己的床上,盖上了自己的被子。 量了体温,38.度。烧的刚刚好。 给他倒了生姜水,虽然她一点也不觉得那玩意儿,有啥用处。 “我觉得还是吃一颗退烧药吧!”方元问道。 万小双此刻的确虚弱无力,他缓慢地睁开双眼,看着方元:“不用,吃那个对脑子不好。我可以睡一会儿吗?” 方元连忙点头:“当然可以,你睡,我就在外面。有事就叫我。水就在旁边。给你留一盏小灯,还是都关了?” 万小双:“不要全关了,我怕黑。可以给我一个冰毛巾吗?好热。” 方元慌忙点头:“好的好的,你等着,马上。” 当方元把冰毛巾放在万小双的额头上时,万小双以一种38度的温度,无比轻柔的,把方元抱在怀里。 “你知道吗?我每天都在想你。” 方元僵硬的半躺在,发烧的万小双的胸口上,这是在闹哪样? 但没有办法,谁让他的手是弹钢琴的,有着完美的力度,是那样的令人舒适。 而且他的味道,他的嘴巴里,呼出的热气,竟然有巧克力的味道。 “大哥,你发烧了。” 第84章 皮卡丘内裤 还没等方元把话说完,喷着巧克力味热气的、万小双的嫩唇,以一种更完美的力度,亲吻着方元冰冷的双唇。 方元的僵硬的身体,瞬间坍塌。 “你好冷,帮我退烧吧!” “你身体上有开关吗?说烧就烧。” “再见到你的那一瞬间,我就热的不行,我怕别人看见我流鼻血,如果那样,真的太丢人了。所以就快速的走开,追上你。看到你的背影,我都不相信,真的是你吗?我心跳都快停止了。” 方元不相信,完全不相信他的话。 她想这个坏小子,肯定在所有人面前都说过这样的话。不过那也不是她关心的问题,至于为什么,自己竟然可以这样自然的顺从了他,好像就是一块,送到嘴边的肉,不吃白不吃。 “我该怎样相信你说的话?我们很熟吗?”方元冰冷的身体,早已经温热。 她的脸也泛着淡淡的红光。 “为什么不相信呢?” “我们,一面之交?你连我的名字,年龄,干嘛的,都不知道对吧?还有,你刚才说,你有我的电话,可你连个电话都不敢打给我,喜欢我,就打个电话吧!这很难吗?打电话比这样(方元看着他们一览无余的地方)难吗?这程序不对吧?不过,都不重要了。”方元语无伦次。 万小双拿起床头的笔,方元的床头柜上还有一摞子的书。最上面的是《追忆似水年华》。 然后拿起方元的左手,在他的掌心里写下了一行小字:我喜欢你很久了。 虽然逻辑上无法解释,很久了?何来? 万小双写字的时候,方元的手心痒痒的。因为这个笔尖,尖尖的,而上次在音乐厅的那只马克笔,是不会有这样的感觉。 “在后台,我回头的一瞬间,我就看到了你,你就像彩虹一样,我发誓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我也喜欢过女孩子,也有过女孩子。只有我知道这里面的不一样。” 虽然这时候,心底感叹一句:知道自己喜欢的人,喜欢自己,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应该是这样的节奏吧! 听到一个人这样直白地表白,到底是一件尴尬的事?还是愉悦的事? 方元觉得很可爱,在人们都要标榜高冷的世界,这样直白的表达,即使渣男行为,也不失为一种可爱。 享受生活,享受当下!关键两个字不是当下,更不是生活,而是享受。 “我该说点什么?你教教我。”方元依偎在万小双的胸口。 原来男女在一起,无论年龄,体积,都是这样的姿态。 万小双:“你什么也不用说,就这样。” 万小双捧起方元的脸,巧克力的嘴唇再次,缓慢的运动,这次比刚才更缓慢,持久。 方元没有任何负担,她只是做到了两个字:享受。 至于万小双的心理是怎么想的,此刻不在她的范围,而且这个时候还要再去思考那些问题,这不就是好比在这个时候,思考人生意义吗?傻不傻啊? 你都脱了,你还要人家为你生死共白头?想太多了吧! 说白了,在干嘛?价值交换?你脱了,你要人家终身为你?那还不如给一叠人民币了。 这不是当时方元的想法,这是另一个方元的想法。 但是有一句话是方元说的:看看两个人可不可以长久,那就要看他们完事以后,能不能聊会天,喝杯酒,笑一笑。” 就在这意乱情迷,欲火焚身的时分,方元立刻身体僵住道:“等等等等等,你有没有安全雨衣?” 万小双惊讶地看着他说:“有,但没带在身边,在宿舍。我没想到会遇到你。” 方元立刻起身说:“我找一下,我好像还有两只。” 说完开始翻腾衣柜里的抽屉,翻了半天,转身双手合十:“对不起,我也没有。我记得还剩两个的,前段时间好像给扔了,时间太久了,既是在也过期了。我,上一次真的好久了。怎么办?要不这次算了?” 万小双尴尬苦笑:“我确定,我身体健康、很健康!我也没有不安全的关系。我的意思是,我没病。你不用那么紧张,放松一点,就是这次我们不做,没关系,我们来日方长,下次再约。要不喝点酒压压惊!喝完了,我下楼去买。如果你还愿意。” 方元委屈巴巴地说:“对不起。” 万小双起身,(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抱着她:“乖,还对不起?你怎么这么逗啊!” 这个时候,万小双所表现的一切,都还是一个正常的男人的表现。 再亲了一口方元后,他走到冰箱跟前,开门拿出啤酒,转身来到餐桌前,自己坐在那先喝了起来。 方元也穿好衣服,走过来:“窗帘。” 客厅的窗帘没拉,万小双看着自己的说:“怎么了?我穿着呢!” 方元看了一眼万小双的皮卡丘内裤,摇头叹息:“小朋友的品味。” 说完她也觉得自己这个时候,说这句话,很没味。 刚才干柴烈火的时候,你为啥不说呢? 万小双:“这是我的保护神,懂吗?” 方元喝了一口啤酒:“对不起啊!皮卡丘。” 万小双:“我小时候,一个人练琴的时候,有时候很害怕,不是害怕练不好,是那个琴房,很阴深,我觉得里面有鬼。真的。你别不相信。但是我说了没人信的,大人们根本就不会相信小孩子的话,他们只会相信你的成绩。” 万小双继续说:“有一天,那鬼又出现了,就在床上,是一张单人床,很窄。他就躺在上面。其实开始我不害怕,我还想有个人陪我了。不过久了,我知道那不是人。” 方元:“是不是幻觉?练琴太苦了,出现幻觉?” 万小双:“不是,我非常确定。其实我挺感谢那个人的,要不是他,我不会爱上钢琴。就来有一天,我看见那床上多了一个玩偶,就是它,(万小双指着自己的内裤说道)。那时候我还不太认识它,因为我很少看动画片,很多动画片我都不知道。” 第85章 爱情这娇生惯养的贱货 这还没开始,鬼都出来了。方元心里一凉,敢情自己遇到了某类,患者。 不是说搞艺术的,或多或少都会有点病吗?要不然玩不了那玩意儿。 但姐姐比你大,不能被你一个大一的毛孩子给整朦胧了。姐没上过大学,社会大学算不算?姐喜欢玩音乐的,不喜欢玩鬼的。 “那后来呢?后来你还看见过吗?现在?”方元喝着啤酒说。 “没有,仅仅是小时候那两年吧!具体时间我也忘了,后来就不见了,好像在我的琴声中消失一样。那个琴房我也没有在去过了,就四五岁那两年吧!具体也记不清了,很模糊,但很真实。” 这小子没说谎。 再后来的时间里里,方元才知道,万小双不但不会说谎,他诚实到让你怀疑人生。 “你觉得是皮卡丘保护了你吗?” “起初没觉得,但就是记住了它。忘不了。就跟你一样。现在觉得是。起码我相信。” 方元:“忘不了?你不知道有两个字叫时间吗?” “忘不了跟时间有关系吗?”万小双底哲学拷问。(他不是故意的,随口一说) 方元反而尴尬了,这是在干嘛?一场本该美好的约会时光,怎么变成了灵魂对话? 算了,你还是闭嘴吧! 万小双盯着方元说:“你刚才说你很久了,能给个具体时间吗?多久了?” “什么意思?有关系吗?你到底在乎不在乎?时间?”方元觉得自己说完这句话后,他们的关系也就画一个句号了,起码是逗号。 “这不是一个问题,我只是想知道他是谁,因为时间我不在乎,但是我在乎他是谁?” 方元:“那你宿舍的那玩意儿,给谁准备的?多少个?” “上次用过,一个乌克兰的女人,留学生,不过她不是我女朋友,就是一普通朋友,寂寞的时候,就一起做做,次数也不多。” 万小双说的云淡风轻,方元听的心里一紧,这种事儿还是听说过,但听一个人亲自说自己,还是平生第一回。 她不知道是要为万小双的真实打动呢?还是赶紧逼自己轰人? “是你第一个?我的意思是你年纪并不是很大?你学琴那么辛苦,应该不会有太多时间、精力吧?” “肯定不是啊!你高中难道没有吗?”万小双淡定从容的像一个中年人。 方元:“对了,我没读过大学,高中也没好好读,混了一个毕业证而已,还找了关系,否则都毕不了业。还有我今年26了,文化馆的临时工,我没有正式工作。还有,我不是沈市人,我的户口在法县,我还有一个精神病的哥哥,下岗的妈妈,现在在澡堂里给人搓澡。我在沈市就是来打工赚钱的,也想过顺带钓一个大款,改变命运,跨越阶层,不过我觉得自己没那命,我这个人缺点数不清,但是有一点好,就是认命。” “然后呢?”万小双竟然笑着说。 方元也笑了。 两个衣衫不整,但还没有发生关系的男女,就这样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大笑不止。因为没有安全工具,这一点来说他们都是讲究的人。 “我也养不了你,怎么办?刚大一,学业压力大,还不能出去卖身挣钱,不过,我要开始努力了。”万小双依旧在喝,他喝的很慢而已。 “打住,对不起,那我刚才误会了,我以为你卖给了乌克兰那女人。” 万小双:“你倒是提醒我了,给我指了一条财路啊!但是我怕我身体不行,伺候一个两个还能勉强勉强,多了,吃不消的。” 万小双浑身上下都很白,应该是不晒太阳的结果。身体算不上强壮,也谈不上残弱。普通平常的男人骨像。 不过的确骨骼惊奇,就是骨架好看。 人这种东西,肉是皮毛,真会看人,一定要会看骨头,不能看皮肉。 这话虽然不是赵乙木的原创,但他说的最有味道。原话需要仔细回忆,方元记不清楚了,瞧、这就是时间的作用,除了遗忘,没有任何作用。 可是赵乙木这小子早已经走了。 电话也少的可怜,很难再听到他说的话了。 方元:“我现在清醒了一点,我们不合适,我觉得还是乌克兰,更适合你。本来挺美好的事情,男欢女爱,人之大欲,结果我们弄的跟嫖娼一样,不合适。我现在还在文化馆上班,还要走路回家,还要路过你学校,绕路它也不科学。再碰见多尴尬。关键是这样的见面,不利于身心健康。我不知道你跟乌克兰,怎样?碰面时会不会尴尬?还是你们故意回避彼此?那多累啊!或者乌克兰的事,不适合咱国情。反正起码不适合我。我不是认为你们有什么不好,我还很佩服。真心话,不是讽刺。” “你的啤酒很难喝,你的话也不好听。但是我还是喜欢你。只要你不抛弃我,我可以在你身边,一直到我死了。” 万小双没有说谎。 其实所有的誓言在当时都是真的,可是不管是现实生活,还是文艺故事,人们口中抱怨的背叛,是时空的问题,而不是誓言的问题。 这就好比,你曾经是个猴,后来你变成了人。 你会说,我是人,不是猴。他发誓的时候,他也是人,我不会跟猴搞感情。 你看看,遇到这样的人,你说啥也没意思了。那就让他们在誓言与背叛中纠缠去吧! 且这里面有一层非常肤浅的逻辑,就是那些哭着喊叫着的一方,才是真正的叛徒。 他们不但背叛他人,他们还背叛是自己,背叛生命,背叛宇宙。 “喝习惯了,换口味也不是不可以,需要机缘,我没有时间去挑选。下次把你喜欢的,给我试试。”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们没有下次了。你说话太吓人。一惊一咋的。太好了,我现在下去买,买啤酒,还有雨衣。”万小双兴奋的跟个孩子一样。 进卧室转身飞快穿好衣服。 方元的的这房间,非常简单,所谓的卧室,不过就是拉着一道帘幔。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卫生间和厨房也是有的,不过太过狭窄。 但也肯定比宿舍好。两个男女约会还是足足够了。就看能约多久的问题。 而这种小房间里的爱情,多半不会持久。爱情这娇生惯养的贱货,很贪婪的。 第86章 我从来没有咬过她 万小双与方元的约会时光,就这样静悄悄的开始了。 他们中间还有一个稳定的第三者,不是乌克兰,是皮卡丘。 默契如钟摆和时针,自然如季节。 虽说沈市算不上大都市,但这样的感情似乎哪里都存在,内核是一样的。青春欲动,灵魂摆渡。 每周一次的约会,其实更准确地说是肉体的撞击。节奏有力,旋律优美,即使吃个饭,逛个街,也不过都是前戏或者完事以后的客气。 但两个人都毫不犹豫的觉得这就是爱情,在他们的肉体越来越了解对方的时候。 对,这说的是肉体,不是他们。 方元什么时候把约会两个字,换成恋爱的,是在万小双接了两份酒店大堂弹琴的工作的时候。 两个人即使再不花钱,见面的开销都还是有的。方元肯定不会用到他的钱,但也不能一直负担。 说到这里,依旧是默契,他们都默契的算好账,争取做到互不相欠。 这绝对是一场公平的关系。 这期间,方元没有见到任何万小双的朋友,家人。他的妈妈、婶婶,万小全,就跟消失了一样,没有说起,更不会出现。 方元又一次问道:“万小全怎么样?也不见她联系我,她,还好吗?” 万小双:“我也好久没见她了。学习吧!还能有什么。她是学生,也许假期就会找你玩了。” “你婶婶呢?你的恩师,可以这么说吧?万小全说的。” “上次见过后就再也没见了,你知道的。”万小全随便说。 方元:“你别多想,随便问问。我以为你是她们的掌上明珠,应该对你犹如珍宝一样,照顾的无微不至。” 万小双:“谁说的?才没那回事儿,她们的关心,更多的是在一些节点上,看我毕业时候吧!很快的,如果我成绩好,未来还有更好的机会,那么她们还是会出现在你身边的。” 方元:“不能这样说,万小全不会。” 万小双:“你跟她很熟吗?” 方元:“你还把我问住了。不过,通过我们的关系来看,她是你妹妹。” “两回事,你可以跟她联系,那是你们之间的关系。跟我们没关系。” 万小双这种思想,其实还蛮酷的。多好,人与人之间就是害怕纠缠,一个关系套在另一个关系上,久而久之,痛苦也就一道出来。 这样清清爽爽的,挺好,反倒是方元想多了。方元想的也不过是,她觉得对不住,可具体对不住什么,也说不出来。 方元手捧一本沉重的时尚杂志,那杂志的分量和体积,与她地细腿不成比例。 那是一本法国巴黎,最前沿的时尚信息杂志,里面的品味,跟艺术作品一样,需要指引才能略懂。 在方元的心里,一切都不是问题,她觉得面对任何一个艺术作品,不管是时尚,美术,甚至音乐。作为一个普通人,有人给你指引,当然非常美好。 不过普通人如果敞开心扉,也许可以看到,艺术家本人都未必有的视角。 万小双对方元的时尚杂志,喜欢但兴趣不大,他对方元所有的兴趣都不大。比如黑色,时尚杂志,还有《追忆似水年华》。 “我下周去北京,参加一个音乐会,一个附中同学。他要去德国深造了,顺道送别。”万小双说。 方元:“那好啊!你一个人去吗?” 万小双还是停顿了一下:“还有一个同学,都是男生。不过,这次凯特琳也会去,不是跟我们参加聚会,她要去探访他的一个老师。 方元很平静的说:“还是叫乌克兰比较顺溜。凯特琳?” 万小双走过来,温柔的蹲在方元身旁,无辜的眼神望着她说:“我们只是同行,她跟我没再联系了。我给她说过了。” 方元苦笑:“你干嘛跟我说这些,没关系的。我知道,你就好好的去,放心的玩。你第一次去北京对吧?顺便逛逛。” 万小双把头埋进时尚杂志上,整个身体曲在方元的侧身,无力的说:“我头很痛,帮我按按。今天那个姜教授真的是非常非常糟糕,我不知道为什么学校要留着她这样的人,干嘛?要什么没什么,就是按照书本上读,每次上课都是听她在哪念经。念就念吧!念的人脑袋疼。” 方元把时尚杂志抽出来:“硬不硬啊?没感觉吗?” “一会儿看看还有感觉吗?你不累啊?” 说完万小双在方元的腿上狠狠的咬了一口。 方元一声惨叫:“你以后不要这样好吗?好疼的。” 万小双看着齿痕:“留个记号,等我回来在看。” “无聊的很。好好去咬你的凯瑟琳吧!”方元气呼呼道。 万小双:“不要胡说,我从来没有咬过她。” “咬还是要?口齿不清。” 万小双:“我们在一起后,我再也没有跟她在一起过。我发誓。” “这次我看悬,倒不是我在乎,不过就是提醒你注意安全。别惹个什么病毒给我。这个我找就跟你说过的。这段时间,我们这样,你不可以再与其他人乱来,来了咱就坦诚相待、一别两宽、祝福祝福。你也不必担心我的,我会怎样,所以,懂吗?” “说的那么难听,我才不想听你,说着这些乱七八糟的话,我不会离开你。不管怎样,永远都不会。” 方元瞪着眼睛:“跟乌克兰睡了,就不行。我告诉你,你最好给我老实点,脚踩两条船,这种事不是人干的,不安全懂吗?我告诉你,安全第一,尤其是你们音乐圈,太乱。早晚出事。你还那么年轻,算了,这句收回,太他妈的妈妈了。” 万小双:“就是,婆婆妈妈的,你越来越唠叨了。放轻松一点,要不要喝杯酒,我拿了红酒,酒店今天有活动。” 方元:“好,别太多,我一会儿还要整理资料。一大堆,让我带回家整理,还要写稿子。明天一早要交上去。” 万小双:“怎么什么活都让你干?接孩子,写稿子,你可真是能耐的很。按理说,你现在也是培训部的核心人物了,不给你转正?” 方元:“没那么容易,明年的名额都出来了。不可能有我,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第87章 这犹如死亡般的感受 这个周末分开后,再次见到万小双是在半个月后。这好像也是他们在一起后,分开最久的一次。 零星的问候每天倒是从早到晚,有时候多到方元心烦。 干嘛呢?这三个字不停出现在手机里。 方元并不直接回答,因为除了上班,吃饭,坐在家里看《追忆似水年华》,上下班的路上,她不知道她还能做什么? 反过来方元从来没有,或者不喜欢这样去问万小双。 她总会问他:玩的开心吗? “没干嘛,你玩的开心嘛?” “嗯,挺好的,吃得好住得好,每天都安排的满满的。认识了很多新朋友。” 方元:“那就好,好好地享受着。” “你想不想我?”万小双像猫一样的声音。 方元:“想啊!” “我回来那也不去,直接到你那。你在家等我,在床上等我。” 方元:“你哪天回来?” “我算好了时间,周末,你不上班,你那也不要去,直接等着我,我真的太想你了。恨不得现在就飞到你身边。你说,人要是能飞多好。” 正在洗碗的方元,与正躺在酒店舒适大床上的万小双,处境不同,感受不同。 看着那些脏碗,听着万小双说的思念,似乎有点诡异。 万小双继续说道:“我想亲你的嘴,还有睫毛。” 这一下子把方元的手,从冰冷的水池里抽出来。 “干嘛?好好说话。” “不行,我受不了,怎能办?想你想你想你。好想要你,怎么办?你跟我说说话,说你也想我,好吗?快,我想听你说话的声音,说你想我,想要要你。” 方元坐下来,身体微微发热。 “我想你,想你要我,你快点回来吧!我等你。” “说好了,在床上等我,什么都不要有,只有你。” 方元用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刚才吃的辣椒酱、还在上面,麻麻辣辣的。 “好的,我等你。” “我离不开你,你知道吗?”万小双的声音有点儿颤抖。 方元:“我知道,你乖乖的。我就在家,床上等着你。我也想你。你那里冷吗?我这里好冷好冷。” “我想抱着你,亲你,咬你,不停的要你,好吗?像第一次那样,不停的要你。” 方元的脸红了,她知道第一次那次,他们从白天到黑夜,从深夜到凌晨,他们一直在纠缠,在深吻,在无尽的等待中,凝视彼此的双眼。 在这空旷的世界里,幸福的只剩下他们的呼吸,身边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好像宇宙大爆炸般真实,虚无。 他们太过于幸福了。幸福的太真实、虚无。 万小双就这样,彻底的打开了方元的大门,潮水般的体验,让方元无数次的提醒自己,不要沉溺其中。 她强迫自己清醒一点,这犹如死亡般的感受,真的可以令她死去。她要活,要活。 “宝贝,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我对吗?”这是万小双第一次叫自己宝贝。 听着很顺耳,好像叫了很久了。 甜甜的恋爱,方元脸上洋溢着少女般的甜美。 “不会,怎么了?怪怪的。是不是做了对不起我的事?你跟乌克兰在一起了?”方元瞬间挺直腰背。 她完美的后背线条,立刻紧张迷人起来。 万小双:“凡事都有两个答案,是和不是,你说呢?是,你会怎样?不是,你会怎样?” 方元想说脏话,可是一想,我们之间算什么关系呢?我有什么资格可以愤怒呢?彼此都是彼此生命里的一个过客,那就摆好自己的身份,别越界了。 “太突然了,我需要想想,现在给不了你答案。” “好,那下次见面告诉我。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你要是让另外一个男人要你,我就杀了你。” 方元:“滚犊子。” 两个人的交谈俨然就是激情最浓的时候,男女关系的最甜美的谈话。 但在放下电话的那一刻,方元想,我们是什么关系?最后四个字安慰了她混乱的心情,享受当下。 “我十点的飞机,到你哪大概一点。你准备好了吗?” 方元:“准备什么?你想吃点什么?” 万小双:“我想吃你,我们上次说好了的,你忘了?不许欺负人。你答应我的。” 方元知道他在说什么,但觉得那可能就是一时兴起,随便说说。 再说今天她还要出去办事,要帮一个领导送东西。时间正好与万小双的时间碰上。 “我尽量,你飞机上吃点东西。我给你准备啤酒。” 在送完东西后,时间十二点半。方元打车飞奔回家,冲进卫生间,洗澡来不及了,狠狠的刷了一个牙。脱去衣服,冷。 穿上睡袍,来到床边,脱去睡袍,钻进被窝。 跟傻子一样望着天花板的方元,犹豫着要不要退去内裤。 算了,就这样吧! 要不要来点音乐?好,要恩雅?还是舒伯特? 刚刚响起来,全身武装的万小双就站在了床头。 他穿着黑色的羽绒服,军绿色的厚围巾,毛线帽子,手套,他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 而此刻的方元,可想而知,她躲在米色的被子里,不敢弹出头。 万小双附身拍了拍被子里的方元的身体:“怎么了?” 他摘掉围巾手套帽子,掀开被子,看着满脸通红的方元,深情凝视。 他就这样穿着蓬松的黑色的羽绒服,把自己的彻底的压在了方元的身体上。 看着自己呼吸起伏的小腹,方元:“你为什么不喜欢听恩雅?” 万小双:“也不是不喜欢,你知道,我喜欢摇滚乐。” 方元:“是,人人都爱摇滚。不过、你喜欢就还挺酷的。受了那么多年古典音乐的教育,最爱的竟然是古典音乐。” 万小双:“在我的耳朵里,它们是一样的。” “怎能说?” “音乐的本质就是与你的心脏,你身体里潜在的东西,产生纠缠。听久了,你自然就能听出它们所要传达的精神,是一样的。” 方元不解地问:“古典和摇滚?有点意思,我还是需要慢慢去悟吧!是不是听的太少了?多听对耳朵好对吧?” 万小双:“肯定的,一个人的时候,只有音乐和你,久了,他就是你最好的朋友了。你的音箱不行,我下次给你换一个。” 方元:“谢谢,我需求没那么高,就这个挺好。” 方元顺势关了音乐。 万小双:“告诉你,我跟,乌克兰又在一起了。” 第88章 小别后小双偷欢 这句话说的竟然如此简单,如此清晰,就在音乐声停止的瞬间。 方元觉得自己没有听清楚,可是她明明确认,听的是那样的清晰。乌克兰三个字,跟原子弹一样。 而曾经觉得自己根本不在乎的方元,用僵硬的喉咙发出一个字:“哦。” 然后房间里才真的安静了。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方元平静的跟一只受伤的小猫一样,蜷缩在被子里。 万小双也没有说话。 他起身去拿啤酒,回来坐在床头,看着墙上的一幅画,莫奈的一幅画,名字不知道,画面很熟。 “她要我跟她一起去乌克兰,她家很富有,可以负担我的所有费用。他父亲是乌克兰有名的作曲家,答应收我为徒,乌克兰音乐学院,你知道也是我想要去的。” 万小双说这些话的时候,是那样的平静,那样的平静。 方元依旧蜷缩在那里,同样的平静。 在这不真实的平静里,万小双继续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离开这里,去到一个越远越好的地方。你知道,我的家庭情况,要靠我自己努力去留学,很难,我很怕我一辈子也离开开这里,就像他们一样。” 一切依旧。 “这里的一切对我毫无意义,除了音乐。我从没想过我是属于这里的,具体是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但肯定不是这里。我甚至都不想留在沈市音乐学院,我想过去南方。我的成绩是可以的。可是见到你以后,我改变了。我想先留在沈市,起码大学在这里。与乌克兰的遇见,也没有改变我的想法,你知道,我是那么的爱你,我不能离开你,你的身体,起码现在不能。无所谓,反正人总会要分开的。时间而已。人人如此。” 万小双喝啤酒的声音,听上去很刺耳,与这一屋子的安静极其不和谐。 “凯瑟琳人很热情,我很羡慕她的热情,好像一切都不是问题。阳光,热爱,音乐,性,她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我不能说,我喜欢她,但也不讨厌。喜欢这东西可以培养吧!你曾经说过的。我知道你会生气,难过,杀了我吧!都行。我的确跟她说过,我有女朋友,她也知道。我没想过她能喜欢我。不是说我不好,而是我们之间没有过多的,激情吧!可以这么说。” 方元动了一下,就像昏死过去的猫,抽动了一下,被子里传来了她的声音:“什么时候走?” 万小双:“不急,怎么也要半年后了。” 方元:“我是说你,什么时候离开我这?你走了,我好起来。” 万小双:“我今晚不走,可以吗?” 方元嘴角抽动一下,这就是万小双,诚实的令人费解。 “那给我啤酒,或者水。” 万小双拿着啤酒,扶起方元,喂她喝。 “舒服多了,口干舌燥。谢谢你啊!”方元看着万小双笑了一下。 万小双:“你恨我吗?” 方元连忙摆手:“不存在,不存在。恨,这个字太狠了,我还没有用过。多大个事,到不了那个程度。你别有太多包袱,咱两这才哪到哪,再说我们一开始不就说好了的,我们不谈恋爱,爱就好了。升华了。你有这样的机会,非常好。珍惜祝福。” 方元一边说,一边穿衣服,说完这句话,她也穿好了衣服。 “要不要出去走走?冻一冻,想吃啥?热炕头去不去?”方元一边整理头发一边说。 对了,万小双都没看到她的头发,她剪了头发的,还染了颜色,不过再怎么染,也染不到乌克兰的颜色,她太浅了,跟白头发似的。 “你都没看见我的头发吗?”方元指了指自己的头发。 万小双:“没想到你这么平静,真的一点不在乎吗?我跟谁在一起都没问题对吗?” 方元摇头叹息,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过这一刻,她倒也释然了。原来这位弟弟,似乎真的一点也不了解她。 “那你要我怎么样?一哭二闹三上吊,歇斯底里,骂你,打你?找到乌克兰,把她撕碎?” “但却也不能,像你这样平静吧?你理智的恐怖,跟床上的你,完全就是两个人。”万小双还无辜了。 方元:“那你喜欢哪个?” 万小双:“床上的。” 方元大喊一声:“滚,滚!马上给我滚。” 这一嗓子把万小双给吓得够呛,这也是他万万没想到的。 看着暴躁的方元,他更像是一个无辜的孩子了,蜷缩在床尾的他,衣衫不整,眼睛里有水,但肯定不是泪水。 再一次沉默,再一次一屋子的安静。 然后方元拿出红酒,一口气喝了一大杯。 她又倒了一大杯,万小双突然夺下她的酒杯,说:“够了,不要这样。对不起,对不起。” 说完万小双的眼睛里,这次真的有水了,那水就快溢出来了。 方元被他紧紧地抱住,她用力挣脱,完全抽不开身,她知道万小双的力气,但没想到这么有劲。 他的双臂如同钳子般狠狠的夹住了她。 接着他褪去他的外衣,狠狠的把她按在床上,狠狠的亲吻着她的嘴,牙齿,耳朵…对了,还有她新染的头发,一头棕色的头发。 他在她的耳边说:“什么都不说,我只想要你,一次又一次。你敢说你不知道吗?你敢说你感觉不到吗?你知道我只想要你的身体,永远都是你,只有你可以带我回到那里,你是我的皮卡丘。谁都不可以。” 方元依旧倔强的再一次挣脱,在挣脱。 “收起你这张烂嘴,你跟谁不是如此?这些烂话,你刚刚跟她也说过,我就问你,你这样累不累啊?拍电影吗?一遍遍重复。有意思吗?人渣。” 没等方元说完,万小双的嘴就堵住了她的话,他们之间,似乎有一股蒸汽一样的东西,在来回游移。他们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他们的喘息叠加在一起。在一声声喘息声里,方元的身体越来越软了,她的骂声,伴着万小双的呼吸声,不,她的骂声消失在万小双的呼吸声里,直到毫无力气,任他宰割。 第89章 小鱼多情 沈北大学校园,古典硬朗。在那些老旧坚硬的水泥建筑里,包裹的一具具时尚的肉体。 在这些肉体里,谢南风无疑是最靓丽的一道。 他愈发的俊美无双了。 他长高了,壮了。身体上的每一处线条都越来越清晰了,那些曲度,曾经是蜿蜒的、迷糊的。现在则是锋利的,果断的。 人生最美好的时光莫过于此时。这话说的不假,青春的岁月,即使有很多尴尬无奈,但紧实的肌肤,流畅的线条,终究是要渐行渐远了。 不过路途遥远,行程缓慢,总是快到终点的时候,你才可以回望;不过如幻镜般,你再也看不见了。 谢南风的帅,随着时间的流逝,似乎只会越来越丰盈饱满。 多半的女孩还是对他敬而远之,这样肥肉,定要属于丰满的雄鹰。 而哪个女生可以呢?哪个女生认为自己是那只雄鹰呢? 想太多终是干不成事的,追男人也是如此,往往那些好看的男人,都是被一些胆子大的女人给叼去了。 小鱼就是这样的女生,她并没有直接表白,而是经常给他发一些信息,这些信息,都是她自己写的,每次都是一段散文随笔,简单明了地表达自己,对今天经历的感受。 看到夕阳,受到委屈,买了一件新衣服,这些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事情,都可以被她写的生动,深刻。 她总能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中,发现乐趣,深刻但不做作的人生哲理。 有时候是一个笑话,有时候是一首打油诗。 而谢南风有时候回应,有时候忘了。可是久而久之,他习惯了打开手机,去读那些文字。如同见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年多,谢南风终于见到了小鱼。 因为他看到了小鱼发过来的文字: 妈妈我想你 想跟你说说话 想把冰冷的手伸进你的肚子里。 在冰冷的放学路上, 呼吸着你燃起的炊烟 闻着铁锅里的扁豆 妹妹打来电话 要我把欠款还上 她的话在风中凌乱 温柔的说着你曾经的急躁 给了我最后的审判 一个晴朗的下午,小鱼穿着牛仔短裤,普通的t恤衫,站在了谢南风的面前。 实话说这小鱼,实在谈不上美,顶多算70分。个矮,腿粗,脸平,还有圆肩膀。好在骨架小,看着暖和绵柔。 多亏现在年轻,如果不经过训练,她这种身材,过了中年,那就是满大街都是的那种。 谢南风很懂人体,他平时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研究人体的骨骼和肌肉,现在早已经到了内脏和神经。 这一切还是要回到妈妈火化的那一天,他看尽了一堆大块的白骨。 在一个路过一家中医店的门口时,一具完整的人体骨骼标本,在洁净的玻璃窗里矗立着。 他站在那看了老半天,直到店里的人开始注意到他。 他买了一具人体骨骼模型,又选购了一些关于人体的科学书籍。 回想自己高中的时候,并没有去认真的了解过这些。或者说了解的不够深刻。 张灵的身体无疑是接近完美的。 而张灵已经去了她要去的南方,走的悄无声息,直到几个月后,发来了她新的电话号码,并说我很好,我喜欢这里的风,风里都是烦恼的味道。 谢南风发了一个亲吻的表情,两人从此再无交集。 这中间谢南风睡了一个同学,不过感觉不太好,三五回后就草草收场。那个女生倒是还好,来的轻盈,去的自在。 没过多久,就看到她挽着另外一个男生的胳膊,说说笑笑的走过去往食堂的小路。 谢南风心里苦笑,也想若不小心撞到,也要对她笑一笑。 一笑而过,是不是这样的? 大学里的女生竟然如此稀罕,尤其是法律系的。即使有,也着实不入他的眼。 出去猎艳,也还没有时间,网上的女孩倒是有两位,都在外地。 还有课程安排紧张,时间有限。先去熟悉未知的环境和各种关系。 关键是他的心性,也有了一些变化。 有时候他很想张灵,不过他深知他们结束了。这辈子还能再见,都不一定了。想想也是感伤。 小鱼唯一吸引他的地方,是她的笑容。 可是笑容这东西,只是适合餐桌上观赏,穿着衣服观赏。关键时刻不知道好用不? 肯定不行,想到这里谢南风笑了。 谁能想到,办那事时,你们哈哈笑,微微笑,想着想着,好笑,更感到恐怖。 越想就越想张灵,她不穿衣服的样子,实在太美。那是一般人看不出来的东西,因为不穿衣服的张灵,和穿衣服的是那样不同。俨然就是彻底相反的两个人。 人格分裂这四个字,倒是跟张灵很配。 “好久不见,大帅哥。”小鱼嘻嘻笑道。 她是如此的自然,如此的美好,没有一丝害羞,好像见到一个老朋友一样自然。 谢南风也笑了,他很少笑。 “我差点没认出你,你是不是胖了?”谢南风故意的。 小鱼:“不带这样欺负人的,我一直在减肥。瘦了一斤多好吗?” 小鱼是懂撒娇的。 “那确实瘦了好多啊!不好意思,可能白色不适合你。” 小鱼双脚离地,蹦了几下,说:“就是好多,你看我瘦的,都成一道闪电了。” 谢南风:“想吃什么?” 小鱼:“闪电。” “你们学校伙食好对吧?健康就好。” “虚伪的男人,嘴巴口口声声说的是,不在乎,其实见到瘦的就两眼泪汪汪。” “还真不一定,一切都要看具体表现,你瘦一点更好。” 走在小鱼旁边的谢南风,可以感受到她的兴奋,不过他内心独白是,不好意思啊!小妹妹,让你失望了,我需要培养一下,才能脱下衣衫。不是你的,是我的。 谢南风:“我都不知道,沈市到你那,又那么远的路,我以为两个小时就到了。” “很远的,我们那太偏僻了。就是一个大农村。除了学校,都是小麦。跟监狱一样。” 小鱼的学校在沈市下面一个偏远的县城里,离县城该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今天她倒了几趟公车,才来到谢南风的面前。 她想把自己包装好,如礼物一样来到他的面前。 “挺好,可以专注学习。” “我们学校里还有一大片小麦,农民每天还在地里干活呢!老逗了。” “多好。” 这无聊的对话持续到了夜市入口。 第90章 谢哥哥,上来坐坐 小鱼一路叽叽喳喳的,宛如一只小鸟,时不时的还要蹦跳起来。 若在往常,谢南风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类型的女孩,吵闹,做作。 可今日谢南风没有觉得烦,倒是觉得自己像个哥哥,一路看着妹妹在玩耍。 小鱼拿过谢南风递给他的烤串,笑咪咪的说:“谢谢哥,唉!要不我就叫你谢哥吧?谢哥,谢谢哥,你喜欢哪个?” 谢南风:“随便,都行。” 小鱼兴奋的也跟一个小鸟一样:“走累了,我请你泡脚。脚都走疼了。你累不累?” 谢南风看到鱼疗店,说:“小鱼啃脚,要不要试试?” “那个不舒服,泡脚才是真舒服。按摩,不过要遇到手法好的。谢哥,你喜欢按摩吗?我太喜欢按摩了。” “按摩,人人都喜欢吧?” 把手里的五根大肉串吃完以后,小鱼又说道:“谢哥,谢谢哥,我还想吃烤猪蹄。” 谢南风心里对小鱼的胃口产生了质疑。 “你确定?” “当然,就刚才那几块肉,还不够我塞牙缝的。”谢南风苦笑摇头没说话。 在等待烤猪蹄的时候,小鱼问谢南风:“谢谢哥,你为什么不吃?” 谢南风看着烤猪蹄:“我减肥。” 小鱼翻着白眼道:“我谢谢你,我谢谢哥。” 这小丫头模样一般,这性子也算直爽,难免令人喜欢。 不过此喜欢非彼喜欢。这一点谢南风很清楚。小鱼不是他想要的,真不行。 名字倒是可爱。鱼应该与水在一起,风就不合适了。 风和鱼,这让谢南风想到了日本的鲤鱼旗。想想风和鱼,鲤鱼旗随风飘动,一幕很美的画面。 他当然知道这个小女孩,蹦蹦跳跳地来到了他的面前,不是要做鲤鱼旗的,她把他当做了水。 鱼自然是喜欢他的,他知道,他只要稍微碰她一下,她就会任他摆布。 但是他不想这样做,虽然目前他确是空档期,但也不至于饥不择食,用这四个字不好意思,总之就这样做个好朋友吧!像幼儿园时一样。 “谢哥哥,这有油茶,我要喝。小时候,妈妈常给我喝油茶,她自己炒的,特别香。我那时候比现在胖。” 小鱼拿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送到谢南风面前,一个胖嘟嘟的小女孩,甚是可爱。 再想起前面那首写给妈妈的情书,谢南风对眼前这位爱笑的小鱼,一种莫名的同情感,溢满全身。 这个丰满的小丫头,想妈妈了。 “你妈妈是怎么去离开的?对不起,我只是觉得,当我们非常想念一件事、一个人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聊聊。如果你不愿意,那就不说,多吃烤猪脚也行。” 小鱼眼里的哀伤依旧,淡淡的说:“生病,癌症,肺癌。她抽烟。我不知道跟这有关系没有。我觉得她是气的,因为我爸爸太过于花心了,不断在外面有女人。我现在觉得,跟这个有关系。不过,她还是不值得同情,离婚就是了,干嘛搭上性命。” “上一代人,真的是。”谢南风想到了自己,苦笑没再说。 “我真的是恨透了,那些去破坏别人家庭的女人,为什么死的不是她们。”这句话小鱼说的很令谢南风不喜欢。 “很多事情,不是一句话就能说清楚的。比之不幸、没有爱情的婚姻,到底什么才是最好的呢?”谢南风对小鱼说。 “男欢女爱没问题,为什么要去抢别人的东西?” “那我觉得,你更应该谴责的是你爸爸,对吧?” “当然,我知道。但没有那些狐狸精,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小鱼说这样的话,不可爱了。 “没有狐狸精,也有蜘蛛精,蛤蟆精,该有的还是跑不了。”谢南风不认可小鱼的话。 小鱼不服气的说:“哥,你怎么帮着坏女人说话?破坏别人的家庭,是不是坏人?” “坏人?你可能对坏人有误解。出轨不等于坏人,坏人更不等于出轨。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谢南风很肯定的回答。 小鱼被他说的无话可说,但还是不服气。 “起码是非常的不道德,不讲究。” “你还小,有些事,需要时间去理解。尤其是关于男女之间的,真就不是几个名词可以解释的。” “总之我就是不会做小三,去抢别人的东西。”小鱼义正严辞道。 谢南风:“那你现在在干嘛?你确定我是单身?我有女朋友怎么办?你立刻离开我吗?” 小鱼被问住了。是啊!这不就是她一直逃避的问题吗?他不敢问。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哪怕就是现在,她也不敢问。 “好,你说,你有没有?”小鱼不敢看谢南风,看烟火。 “我有女人,但不是你理解的女朋友。” 小鱼嘴里挤出四个字:“你是坏人。” 谢南风心里突然变得软了,这小丫头,真实的可爱。 他们从小吃街这头,吃到那头。又再次折返,来到这头。 说来也是奇怪,谢南风还挺享受这样的感觉,两个人,缓慢穿梭于人间烟火的气息里。他太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时光好像回到了小时候。 这两天网上那个妹子,约他好几次了,他们就要见面了,随时都行。 那女的有味道,身材火辣,该大的地方很大,虽然谢南风对大,并不感冒,只会感到压抑,油腻。他喜欢清爽一点的。女孩有纹身,衣着时尚,美术学院的姐姐。 小鱼在人群中回头,她灿烂的笑容,好比一道霓虹,这一幕却也令谢南风,印象深刻。 但就是硬不起来。 时间不知不觉来到了深夜,小鱼儿说她住在一家酒店里,明天下午赶回学校。 “谢哥哥,送我回酒店吧?” 谢南风傻乎乎地竟然答应了,就这样两个人驱车来到酒店。 “谢哥哥,上来坐坐?” 这简直就是脱光了衣服,在等他了。 “好好休息,明天见。我送你回学校?”谢南风答非所问,问也不是问。 小鱼的那些诗是白写了。 “好,你等我电话,需要我就跟你说,放心,我一个人可以的。我也是十八岁了的。你回去注意安全,长的好看,小心色狼,母狼。”小鱼笑的弯了腰。 谢南风转身离开,高大孤独的身影,消失在夜色深处了。 第91章 苦笑也是笑 周末回到谢叔叔家里,刚进门婶婶就迎上来说:“南风回来了,太好了。” 三人闲聊一会儿,关于学校的事,就说晚上去那吃饭的事。 “去热炕头,叫上方元。”孟非飞斩钉截铁地说。 谢子临:“一年到头就知道热炕头,你就不能换一家吗?南风来到咱家,就没去过别的地方。烦不烦。” 孟非飞口气突然变道:“哎哟,你也不看看自己兜里那几个铜板,我也想去假日酒店啊!可是行吗?自己多久没出货了,不知道吗?上次要不是你,死要面子活受罪,小金子那笔生意不就成了。你喝点酒说句软话,能死吗?” 谢子临:“你在无理取闹,我不跟你一般见识。” 孟非飞:“大丈夫能屈能伸,再不混圈子,你的那些破字,真的只能烂在缸里了。有人买,才有意义。没人要,那就是一堆废纸。” 谢子临似乎并没有生气,他根本就没有搭理,甚至连正眼都没瞧过去。独自坐在他的案前,拿起茶,摆弄着一套新的毛笔。 “过几天小金子还会回来,这次希望你能配合一下。为了你的事,我都低声下气成什么样子了。我都不想说。我这都是为了什么啊!你写了一辈子,窝囊了一辈子。是,混个文化馆的副馆长,馆长的位子,不可能是你的。你就别做梦了。是你的又怎样?这破房子,连个电梯都没有,住一辈子,住到死?好在是一楼,这要是七楼,老了上下都费劲。人要有上进心。” 谢南风悄悄待在屋子里,这间曾经为他收拾出来的房间,现在已经堆满了杂物。 床上多了几个袋子,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他的衣柜里,也有很多不认识的东西。 这次回来,他就是想再整理出一些衣物,拿到学校,给他们腾出地方。 一边整理,发现原来好多的衣服,都是方元的店里的。样式谈不上过时,不过他现在不喜欢宽松的衣服了,也不就行了。现在反而流行小一码的衣服,裤子腿卷起来的,短一点,露出脚踝的裤子。 时尚变了,过去的即使再流行回来,也不是原来的样子。不过看着像罢了。 人也莫不是如此。 谢叔叔安静的跟一头被割了声带的小狗一样。 孟非飞翻着白眼看了他一眼,摇头叹息着:“谢子临,我这么做都是成全你。你写了一辈子,但是你的成就感有吗?沈市,你现在干不过人家普老师,大家都在悄悄地找门路,只有你,听天由命。” 谢子临:“最后一句话,你何必客气,就直接说烂泥扶不上墙。” 孟非飞:“南风回来了,咱俩好好说话,今晚葛老师要不要约出来?他上次给你介绍的秘书长,是一个字画收藏家。别说沈市的书法家,全国的他都熟。让葛老师给你再搭个桥。那次我们请客,秘书长一起。” “还去热炕头?”谢子临有意的问。 “怎么可能?现在的问题是,你的态度有问题,你能不能把你的文人穷酸相,给收起来。” “我这大半辈子都是如此,改不了的。” 孟非飞整理她的发财树,手持一把滴水壶,不紧不慢的滴着水,看那些水滴,缓慢的走过,绿色的叶片。 “所以我就说,你的这个副馆长头衔,要不是聂海燕帮你,就以你的脑袋,你根本不可能做到。女人可以,领导就不行,没看出来,你还挺讲原则的吗?” “你说这些话,我只会觉得好笑。你自己不觉得好笑吗?” “怎么好笑?我说的都是实话,不过你死要面子活受罪,不敢面对。” 谢南风听着他们的谈话,那些话是他很熟悉的样子,不过翻来覆去的说。今天比之过去,没有任何变化,要说变化,也许就只有标点符号。 每一个字都是原来的,顺序排列不同,结果不变。 婶婶想要更好的生活,虽然她对好生活的定义,非常混乱。 谢叔叔当然也是混乱的,谢南风知道,他不过是年事已高,当初满城风雨的爱情故事,他找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朋友。 现在事已至此,反悔是不存在的了。 只能硬着头皮前行。或者让自己升华,拯救谢婶婶的灵魂。 但是这次回来,断断续续的听了他们的对话,谢南风觉得,谢叔叔他放弃了。 不知道该不该恭喜他,放弃拯救别人,本身就是一种觉悟,或者升华。 谢婶婶已经开始梳妆打扮了。 这套程序谢南风也是熟悉的,很费时间。但结果却是一样的,终究是大红色承担了所有。 在出门的那一刹那,一定有一样东西忘了,一定再一次说:“老谢,你这个人,急什么急吗?” 不变的饭局,不变的人,方元,葛老师,热炕头。那么时间变了吗? 谢子临两口子,早已经习惯了南风的沉默。 “南风,学习压力大不大?” “还好。” “有什么需要的就说话。” “嗯,每天的生活,都很规律,很简单,没有什么需要。我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方便出行。” 谢叔叔:“多少钱?一会儿我给你。” 谢南风:“不用了,就80块钱。” 孟非飞:“什么自行车,80块钱?能骑吗?回头给你换一辆好的。别摔了。” “非常好用,上一届毕业生留下的,性能非常好。原价也是很贵的。等待毕业的时候,好多东西都可以淘到。在校用足够了。”谢南风话多了。 “我觉得南风长大了,这上了大学就是不一样。是吧?”孟非飞谢子临说道。 谢子临:“什么话,南风一直都是懂事的好孩子。这孩子最好的就是,物质需求低,我就记得,他一双鞋穿到破了,才换。还说要去修一下继续穿。这年头,像他这样朴实的孩子,真的是很少见了。” 孟非飞摇头苦笑:“反正你一天不跟我,较劲,你就活不下去。” 谢子临:“这不是较劲,这是交流。难道你有错误,我就任由你错下去吗?我觉得那是不负责任,不够爱你。” 这话说的孟非飞苦笑!不过苦笑也是笑,还好,他们夫妻一场,还可以笑出来。 第92章 半年再热炕头 当方元再次出现在谢南风的面前时,他知道自己的每个毛孔,都涨开了。 眼前的环境没有变化,这一点谢南风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每次聚会,都要现在这个地方。 菜就是那几样,环境陈旧,没有一丝新意。主要是那音乐,天啊!怎么可以做到,令人绝望,但是毫无察觉的。 可谢南风你能怎样?在这张桌子上,你不过是一颗棋子,说你可有可无吧!好像每次的理由,都是因为你的出现。 你回来了,就开始了。 方元这女人,瘦的让人心疼。 他的瘦,并不是很多女生,整天满嘴都是的两个字:减肥。 她的瘦是一种思考,她的眼神告诉了你,她是累的,除了体力之外,是心力脑力。 孟非飞看着方元:“方元,你没事吧!再瘦下去,都脱相了。怎么了?身体出啥问题了吗?一次比一次瘦。” 方元今天涂着鲜艳的口红,脸色苍白,瘦了,好看也是真好看。 “我按时完成体检,各项指标均高于标准,都非常正常。最近开分店,累的。下辈子再也不干这行了。” “啥事都亲力亲为,肯定不行。你需要一个得力的助手。你家那个亲戚不在帮你吗?不行吗?” “不管怎样,有很多事,必须自己操心。你指望别人那是不行的。忙完这段时间,我准备开始运动,先跑步,再健身房办张卡。主要是我需要精力,否则没劲。” 谢子临:“你这生意是真好,都开分店了。恭喜恭喜。一会儿多喝两杯。” 孟非飞:“对了,老葛来不来?到底怎么回事?又失约?方元,你给他打个电话。” 这个又字,好像有内容,看来他们还是聚过,并不是一定要以谢南风为理由。 方元:“再等等,他的节奏你懂的,哪能准时准点的。当领导的习惯,理解理解。” 谢子临:“你也别一天到晚老是忙着赚钱,生活还是要享受的。非飞说的对,身体第一,剩下的都是零。” 方元的价值观里,是很难认同这句话的。倒不是她不爱自己的身体,而是她觉得这本身就是两码事,否则谁去做事。 终归要有人去做事吧!都躺着爱惜身体了,事情咋办?自己做? “谢大师,谢谢大师关心。我知道,放心吧!瘦一点没关系,一会儿给你炫一个肘子,我身体好着呢!” 孟非飞:“这葛老师,这次说要带女朋友来,你知道吧!” 方元:“我不知道啊!那么还让我给人家打电话。不过也没关系,我们之间也没关系。他有女朋友了?够快的?你这买卖做的,谁啊?认识不?这肥水就留给外人甜了?” 孟非飞:“市委秘书长给他介绍的,政治婚姻,他也是迫于压力。不过你想,都这样了,我还能再介绍我表妹?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是不是?” 谢南风听着笑了起来。 方元:“南风你笑什么?” 谢南风摇头没有说话。 “这才半年多没见,怎么都长高了?谢大师好像也壮了。非飞你也富态了。就我命苦。”方元看了一遍他们三个人。 孟非飞:“我比你大多少?人到中年,发福了。真的是喝水都长肉。” 方元:“这个时候除了运动,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对抗衰老,只有运动。” 孟非飞:“我不想,一身肌肉丑死了。我不喜欢,女人还是要柔和一点。肌肉?不不不,太大老爷们了。” 方元不太理解,孟非飞的脑子为什么总是停留在很多年之前的样子,具体那些年,也说不准确,总之就不是现在罢了。 “挺好,挺好,比现在这样最好看,就是不要再增加了,完美的身材。主要是你的脸,保养的真好,都抹啥了?给我也推荐一下。不过,我现在也没时间,能洗把脸就不错了。有时候毛巾擦干净就跑了。” 孟非飞:“你是天生丽质,不过再胖个十斤就完美了。” 方元不想再与她纠缠这些问题了。 “我新店开业那天,你要送花篮的。人来不来无所谓,反正也没啥仪式,就摆几个花就行。我想悄咪咪的开了的了。我家那个小亲戚,人小事多,说必须要有个仪式,铺红毯、编花篮。否则财运不好。你说,这么一说,我能不怕吗?” 谢子临:“小事,要几个你说。” “不要多了,一个,就好!款式你们定,我最怕就是统一,齐刷刷的一排。咱就是要点不一样的,那种满大街都是的,土掉渣的,别送。要有创意。” 孟非飞:“这家伙!给你送花篮,还要听你的。我来真的好不好?我前几天去花卉市场,看到一大片绣球,我给你送八盆绣球,真的,非常好看,你知道绣球花吧?太好看了。完事摆在你店里也非常好。” “可以啊!还有一个人说要送多肉,还有送石头的,总之我很喜欢。” 谢南风:“服装店里摆放花,并不好看吧!衣服与花放在一起,好吗?” 这小子的确是长大了,说话了?还提出了质疑。 方元:“其实南风说的对,服装店里的确不适合摆放太多花,尤其是好看的花,很简单,喧兵夺主。这样人家顾客看花,就不看衣服了。谁是主角不能乱。” 谢子临点头表示认同:“这倒是真的。” 孟非飞:“那我还送不送?难不成要我送衣服?” 方元:“肯定送啊!要你的花,招蜂引蝶呢!开业那天,你的花绝对是主角,大主角。今天主角是谁?南风吗?” 谢南风连摆手说:“不不不,我就是蹭饭的。” 谢子临:“主角永远都是我家非飞。这个没话说的。” 方元:“哎呦喂,这是要酸死谁啊!瞧瞧你们两口子,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看你们倒是时光倒流。” 孟非飞的脸上闪过一丝朦胧的尴尬。 “元子,你怎么回事儿!年纪越大越贫嘴了。我可记得你原来不是如此,高冷的很。” 方元:“生意人,高冷?我谢谢你啊!” 第93章 阶级品味 谢子临拿起电话:“喂,老葛啊!到哪了?都等你呢!好,你慢点。” “来不来?”孟非飞问道。 “马上就到,正在停车呢?” 孟非飞:“可能把女朋友带过来,方元,你要有心理准备啊!” 方元瞪着眼睛道:“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孟非飞:“你不说,他找过你好几回呢!不管怎样?你们两个、肯定还是有过旧情的。一会别让那个,葛老师的女朋友,就是秘书长的亲戚,让人家看出来就不好了。” 方元:“我谢谢你!我跟葛老师,君子之交,秘书长的亲戚?就是主席的亲戚,我也深深的祝福。” 孟非飞:“你现在后悔了吧?早干嘛去了?葛老师,即使他不喜欢你,你就不能用点手段。现在好了,到嘴的鸭子飞了。” 方元突然觉得,好像不认识孟非飞了。不过转念一想,这不就是她嘛!其实都无所谓,她本质上,早已经不在乎任何人的看法了。 “那咋整?人家就是看不上我,我要是有个啥亲戚就好了。啥啥没有,长的还丑。”方元说这话时,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谢南风。好像在寻求好看的人的认同。 她心里在等着谢南风说:你长得丑?那这个世界上还有好看的人了吗? 谢南风用一个十分微妙的眼神告诉她:你非常的迷人。 谢子临:“你一天到晚,就知道乱配鸳鸯。不合适就是不合适,市长也不好使。” 孟非飞:“一个个的,真以为是自己清高啊!你以为主席、市长你们说了算,说来就来,想认识就认识?” 方元实在不觉得自己清高,这个形容词是孟非飞给她家谢子临的,现在给到所有人。 “这话说的不准确,我是二百五,脑子不灵光,这种机会,岂是我能把握的。我当初在文化馆做临时工,做了那么多年不能转正,为啥?但凡脑子好使点、身体上会来点事…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方元摇头苦笑,再说下去,孟非飞的脸就不对了。 想她们两个人,当初同在文化馆里工作,但关系并不是很好。 孟非飞的转正,是当时的男人周格,给她帮了大忙,出钱找关系。 孟非飞觉得没人知道这件事,这也是她的单纯可爱的地方。每个人都知道了,唯有她还在那浑然不知。 但反过来这也有一种,皇帝的新衣的味道。 谢子临是明白的。不过当初谢子临并没有帮她,他在文化馆没有实权。实权人物是聂海燕,也是孟非飞的死对头, 话说这聂海燕,也差不多了。该退休了。但人家就是可以做到延迟退休。谁也没辙。 话说回来,即使聂海燕退了,馆长也不没有他谢子临的份。这一点无论是孟非飞还是谢子临,心里都清楚的很。 空气中的尴尬来回漂移。 谢南风的眼睛,常常漂移到方元那里。 “新店在哪?适合学生吗?我介绍同学过去。”谢南风还是不知道叫方元什么,就省去称呼了。 “这孩子,说话不叫人,叫方阿姨。”孟非飞严肃的说。 方元:“叫什么阿姨,我不同意。叫我方姐就行了。实话说,新店不太适合学生,走的时高端路线,不管是款式还是价位,都不是学生的。去老店吗?不过,我现在也很少过去。主要精力都在新店。去之前给我联系,我能过去就过去,过不去,我交代小妹儿招呼你。” 谢南风:“没事,有需要我自己过去。” 孟非飞:“生意这事儿,肯定不能靠熟人支持,还是要赚陌生人的钱,对不对?” 不知道她刚才在家,跟谢子临发生了什么,每句话都说的奇形怪状。 方元没有说话,解释吧!说我从来没有赚过你的钱,她也不会相信,而且特别傻,不解释吧!这话着实难听,且特别幼稚。 正经生意人肯定知道这个理。宁可不赚,也不能指望熟人。 而且方元最不喜欢的就是,解释。 当初对赵乙木是,万小双更是。 她的理论很简单,你要相信我,我何须解释,你要不相信我,你才要我解释。 作为一个生活的小情趣,偶尔为之可以,但一段关系,正经八百的要对方解释,算怎么回事? 赵乙木要她解释,为何不跟她走?好在赵乙木自然流露,后来也可以反省自己。 但万小双就不一样了。他人格分裂,天使与魔鬼并存在一起。 啊!万小双,方元觉得自己对他的情感,还真是一言难尽,五味杂陈。 是爱吗?肯定是,但又如此确定,他们不会在一起。但又在一起的时间最久,同居五年多。 不,同居这个词不准确,他们是保持规律性的约会、性,更准确。 万小双离开学校组建乐队,他们才算是开始同居。也不能天天在一起。万小双常去外地演出,也常常睡外地的女孩子。 那些女孩子分布在全国各地,南北东西。至于如何做到的,方元不理解,她更不理解的是,万小双的魅力,真的会有那么大吗? 关键是哪里来的体力,后来她知道,他们这些乐队成员,有他们的独有的保健品。 谢子临:“这话说的,人家方元还能赚你钱?” 方元:“谁说的,我谁的钱都赚。咱不能去破坏市场,对不对?怎么,帅哥上大学了,就不给人家添置新衣了?高中整天学习,还要穿校服,你给整太多。都过时了吧?” 方元看着谢南风问。 “没有没有,方姐,都还很时尚,你看不出来 ?我穿的就是啊!这件。婶婶当初买了太多,我现在都穿不完。同学们都会问我呢?都说是日本买的吧?我说就在沈市,还说改天一起去逛逛。”谢南风解释道。 这种解释就太需要了,太可爱了。 方元当然看出来了,不过没问,也是故意为之。她可不想到处谈论自己的衣服。就好像谈论自己的感情和金钱一样。 方元幸福的笑着说:“你们同学真有眼光,看得出是非常懂时尚的。我最喜欢的时尚风格,还真就是日本的,三本耀司,川久保玲,非常有感觉。” 第94章 吴美人金口实难开 谢南风:“我知道,我也很喜欢。但是太贵了,买不起。现在有一种说法,文艺青年,就是懂三本耀司的设计,买不起三本耀司的东西。我觉得说的就是我。” 方元:“天啊!这句话我知道,我觉得如假包换,这说的是我啊!我的喜欢都是三手的。握个手吧!” 这是他们第一次亲密接触(会不会成为唯一的一次,看我心情) 谢南风伸出手的那一瞬间,有悸动,有惊喜,他感觉到,方元对自己是有感觉的。通过手心的温度,和慌乱的瞳孔。 谢子临:“想当年我也是我也是文艺青年,真的!在那个年代,我是妥妥的文艺青年。时代不同了,内核是一样的,表象不同而已。算我一个。一会儿多喝几杯。” 孟非飞:“你凑什么热闹?头发都没了,还文艺青年。” 谢子临着急了:“这是什么话,文艺青年跟头发有关系吗?逻辑有问题,光头就不能文艺了?猴子毛多,文艺不?” 大家都笑了,谢南风也笑了, 不得不说,谢南风开始笑了。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看见方元,或者跟方元在一起,他真的会笑! 方元:“对对对,跟头发肯定没关系,没关系,跟猴子也没关系,跟衣服有关系。去我店里买衣服,文艺文艺。” 谢南风被方元说的笑弯了腰,眼角的鱼尾纹都笑出来了。 孟非飞也笑了。 正在几个人笑的最开怀的时候,葛老师带着一位女士来了。 “什么高兴的事,笑成这样?”葛老师稳稳地气质依旧。 谢子临:“葛老师,等你真不容易,来来来,赶紧坐,坐,方元给我们讲段子呢?文艺青年,对,葛老师才是我们沈市文艺青年的鼻祖。” 方元连忙起身道:“葛老师你好,好久不见。” 葛老师的眼镜又换了,这一点只有方元看得出来。 “方小姐好啊!听说你生意越做越大了,发大财别忘了我们啊!”葛老师的话里有话。 孟非飞:“来来来,葛老师,发财的事先放一边,你应该先给我们隆重介绍一下,这位美女。” 只见这位葛老师身旁的这位女子,面无表情,不,似乎他嘴角咧出,一丝淡淡的苦笑,难以察觉。 葛老师:“哦!介绍一下,这位吴瑞静。” 葛老师并没有说她的身份,只说了名字,然后分别介绍了,他们几个人的名字和身份。 介绍方元时说:“这位方元方小姐,不,方老板,生意做的非常大。” 方元连忙解释:“美女,可别听他胡说,饭都快吃不上了?还大生意?葛老师,你不带这样的。” 葛老师:“我实话实说,再过几年,不信你看,你是我们这一桌的首富。要不要打个赌?” 谢子临:“好啊!我们都算上,你给个年份,到时候我们再聚。等方老板给我们发红包。” 方元:“各位,我现在发可以吗?放过我吧!” 谢子临:“好,一会儿方老板把单买了。” 孟非飞:“这什么话,别搭理她,老谢就是这种人,只会算小账。” 谢子临看都没看孟非飞,眼里都是无语。 葛老师:“这顿说好了,我迟到了,算我的。” 方元:“就是,今主打文艺青年,那必须是文艺青年鼻祖买单。” 大家又笑了。 孟非飞:“吴美人真是好气质,葛老师你真是好福气。事业爱情双丰收。” 这位吴美人,并没有因为美人两个字,而有所改变,她依旧一脸冰冷。 准确形容,那应该是一脸茫然,但茫然中里藏着一丝不屑。 对于这种不屑方元非常敏感,这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 她很小就懂。 但是就是这招在她这不好使,这种蔑视,在她的价值体系里,发挥不了作用。 一拳打在棉花上,她会让对方怀疑自己。 你还别说,咱们葛老师跟这位吴美人,从外形上来看,还真是天生一对。 都是不紧不慢,眼神中夹着一丝淡淡的傲慢。 不过方元可清楚着呢!这说到底,不过还是一种保护色。真通透了,就是彻底的放纵。 没有傲慢,没有保护。能让你看出来的,都不算境界。 “就是就是,来,我们轮流敬葛老师。恭喜葛老师新婚快乐。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张嘴,不过,这都是时间问题,迟早的事吗?我们提前演习一下。到时候喝喜酒的时候,就喝的踏实。”方元笑的眉开眼笑。 而且没有人可以看出来,她是真心还是假意,因为她就是真的。假的也会让她变成真的这一本事何时拥有,那就是时间和灵性的加持了。 谢子临:“就是葛老师那天办事?” 方元:“用词不准,办事办事,要说大喜大喜。葛老师你也不能让姑娘等太久,趁热打铁。” 葛老师:“还早还早,我们不急。都这个岁数了,就是一个过场,没那么多的说法。我对婚礼仪式这种事物,天生反感。” 孟非飞:“葛老师,这话我就要说你了。你要尊重我们美人的意思。哪个女孩子不想要一个婚礼呢?这是女孩子的一个梦想。否则终生遗憾。就像我,婚纱都没穿过。不行,不行,一定要大办一下。你这样,悄咪咪把吴美人,娶回家了,咱秘书长也不会同意的。” 方元想说:婚纱那破玩意儿,丑哭。她实在不能理解,人类为什么热衷于婚纱这东西?除了有钱了,想要炫耀以外,真的有那么非要不可吗?什么仪式感,都是看谁会装。 可是装逼这件事,它他妈的有标准吗? 穿婚纱是标准?戴眼镜是标准?三本耀司是标准? 说白了,你的先认可别人的逼,你才能装自己的逼。 “这一点葛老师跟我想的差不多,但女人喜欢,也能理解。一个浪漫的婚礼,梦幻般的美丽,的确是很有诱惑力的。” 葛老师:“我倒不觉得,我只会记得虚幻,炫耀,要么就是另有目的,收礼金。你参加过婚礼吧?不觉得那是一个非常不经推敲的过程吗?” 这几句话说的,不但没引起方元的反感,反而还增添了几分好感。 孟非飞:“你们说了那么多,有什么意义,最后这件事,还是我们吴美人说了算。” 听孟非飞一口一个吴美人的,方元心想,这不是她们初次见面吗?难道我听错了。 可是咱这位吴美人,她就是金口难开啊!除了挤出一丝轻蔑的苦笑,啥也不说。 孟非飞啊!你长点心吧! 第95章 文艺青年拼酒 不管孟非飞如何的隐藏自己的内心,也难以掩饰她再讨好吴美人的笑容。 可这位吴美人就是这样,任你如何,我自纹丝不动。 再这样下去,连最起码的礼貌都碎了。 就是不见我们这位葛老师,有任何的反应。既不示意吴美人,也不阻止孟非飞。 而谢子临更是如此,这一点令方元无法理解,自己的女人,再各种讨好之后,等不到任何反馈,这着实令人尴尬。 但凡有点尊严的男人,也要出手了。 孟非飞:“吴美人,你要喝点什么?” 即使这样的典型问句,我们这位吴美人,依旧不回应。难不成她是哑了? 正当方元想说,非飞,真露,今天你要陪我喝。 这位吴美人,竟然开口了。几个人心里难免有点诧异。 “谢谢,都有什么啊?” 孟非飞如同小孩子被妈妈表扬一般:“不客气,我和方元都是要喝点小酒的,当然,我没她能喝。你要不要来点?” 吴美人迟疑了一下,这个迟疑没有任何考虑琢磨的成分。她只是习惯,不马上回答问题。 后来方元发觉,她很享受这种让别人尴尬的感觉。这么变态的癖好,葛老师真的可以接受吗? 方元的眼神不自觉地瞟向了葛老师。 不偏不倚,两个人的眼神撞击在了一起,就这一眼,方元知道,这位资深的文艺青年,是喜欢他的。 那金边眼镜背后的目光,也许可以骗过在座的每一个人,却不能骗过方元。 倒不是方元多么的高明,能掐会算,因为喜欢一个人,真的非常简单。 也许就是那么一瞬间的感觉,然后就没有然后。 所有的然后都需要两个字,勇敢。 葛老师对于方元,差点喜欢;方元对于葛老师,差点背景。 只要坦然面对,目标准确,要你所要,也算的上精彩。 可是葛老师刚才说眼神,告诉了方元,他不精彩,他讨厌他自己。 葛老师,加油吧! 气氛来了,孟非飞问过的话,你猜怎么着?吴美人没有回答。如同没有听见一样。 而且这女人,竟然还对着葛老师说:“昨晚你又说梦话了。” 奇怪的是,依旧没有人对这位美人的表现,有什么反应。 或许大家的反应,都迟钝了,都藏在了心里。 毕竟都是成年人了,谁要玩这小孩子的游戏呢? “非飞,你可拉倒吧!就你那酒量,还好意思说。可别去丢人了。最能喝的人肯定也不是我,是谁都知道。葛老师,你说喝啥?” 谢南风的脸色苍白,他已经开始不适合这样的节奏了。 他既不能理解吴美人,也有点心疼谢婶婶。而最关键的是,他看到了方元。 方元的可爱,真诚,即使自己刚刚被婶婶歪酸,但依旧在帮婶婶愤不平,依旧不能看到婶婶受委屈。 “婶婶,你不吃中药呢吗?不能喝酒吧?” 孟非飞:“就是就是,我都忘了。我今天不能喝,以水代酒。” 葛老师:“那不成啊!今晚谁都不能喝水,要不然你就让方老板帮你喝。反正你的那份是躲不掉的。 方元:“资深问题青年,那必然是怜香惜玉的。何况我们家非飞是你的粉丝。认识她这么多年,我就没见过她对谁这样,对你各种夸。我要是她家老谢,我都不干。” 葛老师:“那你就替她喝,我相信方老板的实力。” 谢子临:“要不我看大家都随意吧!咱们都不是外人,都是家里人,边喝边聊,不强求,能喝就喝,不能喝就不喝,一切都是自由的。” 方元:“说得好,来来来,我先敬各位,首先身体健康,其次赚大钱。敬自由。” 方元一饮而尽,豪爽帅气。 谢南风紧随其后,也一饮而尽。 这酒度数不高,喝起来却是白酒的味道。谢南风是第一次喝白酒,敬方元。 “帅哥,你不要喝太急,能喝就喝,不行就算了。”方元对谢南风说。 葛老师:“别,什么意思?难道方老板还要替一个?佩服佩服。” 方元:“葛老师,你放心,该替的我都会替。你也一样,非飞不能喝,帅哥刚成年,还没开荤。我替。你身边也有两位,这样,你带两位,我带两位,公平不?” 孟非飞鼓掌期待:“好好好,注意不错,就是你们两个喝,我们四个在旁边加油就行了。我没理解错吧?好好好。” 谢南风:“我没关系,我不用替。” 谢子临也连忙说:“我也不用,酒吗!不能比着喝,其实啥事你都不能比,比就失去了乐趣。喝酒更是如此,咱们活着第一位的是什么?是高兴?我还是建议,慢慢喝,谁也别逼着。熟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咱们都是知己。一千杯、慢慢喝。” 方元:“谢大师,出口成章,我觉得你说的特别好。但今天咱还是不能放过葛老师,要走入婚姻殿堂里的人,以后见一面少一面了。敬葛老师,敬婚姻,敬殿堂。” 一杯酒下肚,方元的状态就来了。 “方姐,我敬你,敬这个终将毁灭的世界,和终会灭亡的人类。”谢南风举杯,这句话被他说的非常有趣,一点也不做作。 方元连忙把酒杯拿起,“在毁灭之前,不醉不归。” 一仰脖子,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孟非飞此刻也没闲着,她负责倒酒,倒的很勤快,很专业。 她悄无声息地把谢南风和方元的空酒杯斟满。 “慢慢喝,这酒度数不高,也不能喝的太急,后劲还是有的。我上次喝了,回去头疼。” 葛老师:“这扫兴的话别说,既然喝就去喝个痛快。文艺青年的聚会,不喝酒?岂有此理。” 孟非飞:“好好好,我错了,葛老师。你们四个文艺青年,我和吴美人就算了。你看我这副俗不可耐的样子。当然吴美人,我不能代表,我只是就喝酒这件事,我们两个有共同的特点。” 方元到现在也没有与吴美人,产生碰撞。 这完全不是她心里不是滋味,只是她实在不喜欢她的嘴脸。 第96章 子临说我对不起你 夜色吹更,凉风绕眼,酒过三巡,方元的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 以她的酒量,自然不会是喝醉的。只有在此刻,她才会意识到,自己真的有着蒙古人的血统。 再看看葛老师,眼镜背后的眼珠子,跟兔子似的。他也是真醉了。 夜色晚风,酒醉情迷,这样的夜晚要不发生一些故事,那定是会辜负了一些什么的。 而结果是,送走了被吴美人搀扶的葛老师,再送走了谢家三口,在关上出租车门的那一刹那,世界突然变得好安静。 一个人站在空旷的街道上,等待下一辆出租车约到来,这一等竟然等了十几分钟。 想必他们都快到家了。 这里离方元的住处还有着一段距离。这是她在沈市租住的第五套房子了。 她也想过弄个一居室,这点钱自己还是可以拿出来的。 但自己的生活,好像也并不会长久的属于这里。若不是哥哥,她怕也早已经离开了。 赵乙木和万小双都在那么远的地方,那么自己真的就可以一直留下来吗。 不是去投奔他们,而是跟他们一样的离开。他们走的时候,每一个都那样坚决,没有一丝留恋。 等车的方元预想自己,离开的那天会不会,也同样没有一丝留恋。 所以这就是孑然一身的好处,不管是离开一座城市,还是离开这个世界,没有一丝留恋。 一阵夜风吹过,脊背不免一丝哀凉,没有留恋,终究也是另外一种苦吧! 所以这就是没有留恋的悲哀。 可人生怎样不苦呢?只有在那些不切实际的小说中,可那些不真实的幻觉,难道就不苦吗? 在出租车停下的那一刻,方元无比的确定,她终究要离开这里。 就像是她确定出租车必然停下一样,就像她确定,她是真的爱过万小双一样。 此刻路上的谢子临和孟非飞两口子,走进他们的房间,他们的世界。 孟非飞对这套房子,早已经不再满足。这些年,身边的人,哪一个不是鸟枪换炮,不管这个小区的绿化多好,但耐不住时间久远,物业管理也跟不上。 更关键的是,这里基本没有年轻人了。留下的基本都是一些老人,或者独居者。 这个小区基本上看不到孩子了。 至于文化馆的人,年龄大了退休了;有本事的,爬上去了。 下海经商的,出国定居的,总之留下来的都是没本事,没靠山,没路子的。 而在孟非飞眼里,谢子临这三点是都占全了。 字不值钱卖不出去,副馆长干到退休。想到这里,孟非飞不免一阵哀凉。 平行宇宙,量子纠缠,此刻的方元也一阵哀凉。 “什么情况?停电了?“孟非飞摸着开关厉声问道。 谢子临不慌不忙地说:“昨天一楼就写了通知的。今晚停水停电。线路改造。” 孟非飞:“我就说这个破地方怎么住人!隔三差五停水停电,门口的垃圾桶,说了多少次了,没人管。现在看上去还算温和,再过两年,没法住。好在我们一楼,楼上的,年纪大了,楼都下不来。我就说,这地方怎么养老?我们老了以后,住在这里行吗?你知道,我们没有孩子的!” 屋子里微弱的光,是窗外传过来的。 借着这微弱的光,孟非飞安静坐在沙发上,说了这段话。 最后一句,带着感伤。 谢子临翻出蜡烛,一口气点燃好几根,屋子里顿时充满温暖。 烛光摇曳,这氛围还真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 谢子临又打开一瓶红酒,倒了两杯。 “我们多少年没有两个人,喝杯酒了?我都不记得原来有过吗?你记得吗?” “还喝,怎么刚才没喝够?我看你喝的挺兴奋的。” “我都没喝,葛老师也没为难我。方元和他喝的倒是多了。不过他们酒量好,我真是佩服。尤其是那个方元。以后你劝劝他,终究对身体是不好的。” 谢子临说话极其温和,这让孟非飞也柔软了下来。 “你关心她你去说。她蒙古人,基因自带。用不着关心。这些年,我关心她还少吗?怎么了?还不是好心没好报。一切都白搭。她还不是不婚不育。我就不明白了,她怎么就那么倔呢?以为我在害她。现在傻了吧!葛老师跑了,放心她再也遇不到这样的条件了。就她家里的情况,一个神经病院里住着的哥哥,哪个男人敢要她?你知道吗?当初我都跟葛老师说了,他哥哥的事,人家葛老师说,很佩服她,很感动。” 谢子临:“葛老师能这样说,就说明这人不错。至于在不在一起,那是缘分,谁也没办法。不过,今天这位吴,吴美人,你觉得怎么样?真的就合适葛老师了吗?” 孟非飞:“怎么?你也操心他的幸福?” 谢子临喝了一口酒:“别的不说,葛老师肯定是帮过我的,他们局长的办公室挂的就是我的字,这也是他处成的。还有很多,不过葛老师不是那种邀功取宠的人。他做了并不说。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我们这个社会,太需要这样的人了。” 孟非飞:“哎呦,你这一点倒是出乎意料,我一直以为你不喜欢他。” “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表现出来。我对你也是一样,一样喜欢。” 说完这句话,两个人都沉默了一会儿。 谁都不确定这句话的真实性。 空气里尴尬了。 孟非飞苦笑:“不管怎样,你能说出这句话,我就很欣慰了。谢谢你。” 谢子临:“我们喝一杯吧!对不起,对不起你,没能给你你想要的生活。” “老谢,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讨厌不上进的你。你看看这些年,我们身边的人,哪个不是在改变,那个生活不是在往上爬,别的不说,就那个李立权,他是什么东西,一直在你手底下的,现在人家进市委了宣传部了!聂海燕这几年捞了多少,你知道吗?她的孩子都在国外。还有,那谁,算了不说了!说多了生气。不是你不如他们,是不是?我就不服气啊!” 第97章 烛光摇曳非谢废话 “非飞,谢谢你这些年帮我做了那么多。我知道你的心思,我理解你。知道你不容易。我也没能给你一个孩子。南风这孩子是好孩子,你好好对她,等到有一天,他不会不管你的。当然,你对他很好,他也知道。其实这孩子即使你对他不好,你也不用担心。他还是会对你好的。” 孟非飞:“我没指望任何人,你看他刚才下车的时候,那个样子,头都不回直接进学校了。” “不要在乎这些表面的东西,看事物要看本质。你这一生,就是中了表面的毒。所以导致了你的众多痛苦。” 孟非飞着急了:“你什么意思?我没你那么高深,你们文艺青年,都清高,都不是人间烟火。你们不吃饭吗?不睡觉吗?不过都是假清高罢了。可是清高能当饭吃吗?你看别人一个个都住大房子,一年到头,全世界旅游,同学聚会都是名牌包,我提个lv的老款,我都不好意思!你考虑过我的感受吗?站着说话不腰疼。” “如果同学聚会让你不舒服,那就不去啊!为什么要去做那些不让自己舒服的事呢?” 孟非飞火气一下子更大了:“我为什么?你好意思问出这样的话?老谢,你再说一遍,你有良心吗?你是个男人吗?” 谢子临:“非飞,你敢面对自己吗?你真的是为了我吗?” 两个人都沉默了一会儿。 谢子临继续说:“我从来没有要求过,你要帮我做什么。我从小体弱多病,不能跟别人一样,到处跑。每天在家练字,写字对我来说就是一种寄托,我从来没有想过靠它赚钱,准确的说是赚大钱,赚你口中的大钱。我感谢书法,它给我太多了。这些真不是那些钱能比的。” “这就是你们这些文艺青年,死要面子活受罪。说的天花乱坠,现实不过是一地鸡毛。你知道我最看不起你的是什么吗?就是你这种给自己找借口的嘴脸。明明就是你不行,你哪方面都不行,字写的不够好,官场上的那套你也玩不明白,感情你也搞不清楚。你根本不喜欢我,却非要跟我在一起。当初你跟我在一起,不过也是想要我给你黑白的生活,添一点色彩,你不过是要我衬托你,对不对?因为你身边没有一个可以让你闪光的东西了。” 不得不说,孟非飞说的话没有毛病,当初他谢子临答应跟孟非飞在一起,并不是情非得已,不得已而为之这些原由。 他那时候的确需要一道靓丽的风景,来衬托他的悲惨。 如果良子还活着,那么他谢子临今天也许有着不一样的人生。毕竟良子家庭出身,那是绝对高于孟非飞的。 良子的爷爷可是根正苗红的老革命,国庆阅兵,那可是被请到了花车上游行的。 市里的领导,即使为了给自己的红心加点背景光,那也是要把老爷子供起来的。而且这老爷子活得那叫一个长寿,99岁了,身体跟69一样。 老爷子一辈子干革命,快五十了才解决的自己的婚姻大事,老伴也是组织安排的,是位大夫,比老革命小快20岁。后来也做到了副院长。不过走的早。 良子这一点倒是随了她奶奶了。 良子走了以后,良子家如同消失一样,与谢子临彻底没有了联系。谢子临几次想过去探望,都被良子的姑姑,给搪塞过去了。 每次的理由都是一样的,都在陪老爷在北戴河呢! 谢子临:“非飞,过两天我们去北戴河玩玩吧!” 孟非飞:“莫名其妙的去哪干嘛?” 谢子临:“我打算等退休了,我们把房子卖了,然后一起搬到北戴河去住。沈市冬天太冷了,不适合养老。” 孟非飞:“北戴河的房子多少钱?你知道吗?就你这破房子,还有人要吗?人生地不熟的,我们去干嘛?每天大眼瞪小眼。谢子临,不怪我说你,我真瞧不起你,怎么?现在就开始谋划退休的日子了。你这就是放弃了?还是你这辈子,就没奋斗过?” 谢子临:“随你怎么说吧!要不我们先去看看,如果你喜欢,我们就留下来?如果不喜欢就回来。我不过是,多给你一个思路,我也不想你太辛苦。单位的事,你想干就干,不想干,我找聂海燕,让她给你保留职位,申请一个病退。我知道,你在那也是每天受夹板气。时间长了,对你身体不好。这人啊!真的不能总是生气,伤身体。” 谢子临一边喝,一边说,今天的样子倒是反常,可孟非飞只觉他不过是刚才多喝了几杯酒,又听到了葛老师和方元的胡言乱语。 “我看你今天喝了几杯烧尿,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就你那点破工资,还想去北戴河养老?你级别也不够啊!聂海燕人家正局级,人家都没这样想过,整天在沈市不是闹腾的欢。你就想躲到北戴河享清闲了?别的不说,你能退休吗?我病退?我没病。聂海燕的精神,你这辈子都没有。你就是一个缩头乌龟。” 孟非飞差点把烂泥扶不上墙给说了,但她还是忍住了。夫妻一场,不能太过分。 谢子临的自尊,早已经被她蹂躏的不堪一击了。 谢子临:“我这滩烂泥是扶不上墙了。非飞,你为了自己的选择,而选择的忍受,也快绷不住了。我看着你,违背自己内心,而每天各种各样的表演,我从开始的愤怒,无奈,到现在的理解、心疼。我知道其实你比我更不容易。辛苦了。” “你别给我这文邹邹的说话。你要是但凡心疼我一点点,你就不是这样的。让你送点东西,瞧瞧你那个歪酸劲。怎么了,你的脸,比我们的家重要是吗?要不是上次去给秘书长送画,怎么了?让你等一会儿你就受不了?你以为你是谁啊?” 谢子临:“我等了多久你知道的,五个小时啊!我等了没有?你在场的。可是结果是人家早就走了。那么我还要等吗?等到天亮?好,就算我同意,人家让我等吗?你说话要讲道理啊!” “这不是等不等的问题,这是你那副清高的嘴脸的问题,你以为人家看不出来你的态度吗?一点谦卑都没有,你以为人家秘书长看不到?感觉不到?” 谢子临:“孟非飞,你是出现幻觉了吗?我什么时候见到秘书长了?” 第98章 爱过不过 孟非飞透过烛光,向谢子临递过来厌恶的目光:“你是没见到本人,但是你对人家秘书的脸色,不就说明一切吗?老谢,我不明白,你到底是如何混到这么大的?你觉得在秘书面前,就可以假清高了吗?你第一道门都过不了,还想怎样?还想过第二道?你以为你是谁?人家凭什么搭理你?要不是葛老师给你引荐,不说了。早点睡吧!我明天还要开会。面对那个死老太婆。你的心肝宝贝。” 谢子临缓慢的起身,吹熄了蜡烛,只留下了一根。 “好,你睡吧!我看会书。” 孟非飞来到卫生间,传出来一声惨叫:“水也停了!脸都去洗不了!这是要干什么?这样的日子,怎么过。” 谢子临也大声回道:“爱过不过。” 孟非飞快步走到谢子临跟前:“你再说一遍,你个没本事的废物,你再说一遍。你要是有种,你早就把我放了,怎么现在把我拖到人老珠黄了,你就一句话,就想拉倒?你做梦。” 谢子临:“为什么?明明不喜欢,那么厌恶我,嫌弃我,还要跟我在一起呢?你活的轻松点,会死吗?还是你根本找不到比我更好的人,早已经没有了市场?还是你压根就没有市场?你想跟人家小金子一样,可是你没有小金子的贤良。” 孟非飞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一盒笔筒,摔在了地上。 一声哗啦啦的碎响声,在这个烛摇曳的房间里,如波段般蔓延开来。 谢子临稳如泰山,那感觉就是,即使那个笔筒,一件晚清时期的青花美物,砸在了他的脑袋上,他也不会有任何的诧异,躲闪。 孟非飞喜欢砸东西,但她的确不喜欢,也不曾砸过人。 “小金子那个小贱人,我羡慕她?就她找的那个男人,长的跟猪八戒似的,我羡慕她。她有什么值得我羡慕的?住在上海怎么了?能看黄浦江怎么了?生一堆孩子,母猪一样。谁羡慕她。可笑至极,你能说出这样的话,说明你根本就不了解我。” 谢子临:“你自己了解你自己吗?” 这句话又一次把孟非飞惹到心碎。 “我当然知道,我知道活着一天,就要奋斗一天,不要放弃任何机会,我一直在帮助你,成全你,让你成为全国,不,全省最有名的书法家。我怎么了?我错了嘛。你知道,现在不包装自己,就关起门来写字,谁知道你是谁啊!我这么帮你,是为了谁?” 这次孟非飞的话音软了下来,她也觉得自己的话,又一次绕回原地。终究不过是那几句:我帮你我帮你。 这话自己听起来都显得那么刺耳,老谢听了那么久,可想而知。 但如果孟非飞真的能够这样思考问题,那么所有的事情,都将不复存在。 他们就会在北戴河,过着悠闲的小日子。 那也就不是孟非飞了。 谢子临:“没关系,你可以继续说,尽情的把你想说的话都说出来。否则我看着你憋着的样子,也不知道如何帮你。毕竟你说的那些,对于我来说,那不是我努力就可以的,那需要造化。目前我没有。以后也几乎不可能了。” “老谢,你早就放弃了对吗?你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在陪我做戏对吗?” “既然你都看出来了,那么为什么,为什么你还要这样做呢?你何尝不是在演戏,你何尝不是不敢面对?” 孟非飞:“我是不想放弃,我是要战斗到底,我不想像你一样,没骨气。即使希望渺茫,也不能放弃。不能去输给那些贱人。我知道他们在看什么?在想什么?背地里在说什么?我不能输给她们。” 谢子临苦笑:“那么,你赢了吗?” 孟非飞:“赢不赢不重要,不能输,才是最重要的。我不能让她们感觉到,一丝一毫,我孟非飞输了的感觉。这才是最重要的。” 不得不说,孟非飞这句话说的还是很有哲理,如果换了一种语境下,这绝对是一个很令人兴奋和振奋的话语。 “其实,你从来也没有输过啊!”谢子临意味深长地说道。 孟非飞一下子理解不到。 “我当然没有输,输给她们,那群贱人。想得美。她们算老几?一群不是靠男人,就是靠老男人的人。我有工作,我有工资,我结婚了?她们有的还被人包养呢!以为我不知道,夏小梅还给保养她的老头,生了一个儿子呢?别看她拿着十几万的包,都是卖的。这女人,不是卖给一群人,就是卖给一个人。做鸡的人家是做生意,人家可不会给你生孩子。这下好,生了孩子卖。孩子是什么?怎么,身体不好用了,就生个孩子当筹码?亏她想的出来。” 说完又觉得自己说的话,不是很准确。怎么说来说去都好像在说自己。 “别拿那些什么感情说事,想当妈妈还不容易,借个种就行了。费这么大劲找个老头干啥?图钱就可以了?还特么敢给人家生孩子?胆子是真大。孩子长大了怎么办?这是要回归解放前的节奏嘛?我不是骂第三者,我是觉得,你们男人真觉得自己可以三妻四妾过生活?当然,女人也是不要脸。” 谢子临又喝了一口酒:“非飞,咱不说别人的事。你理解不了的东西,绝对不止有这一种。我没有别的意思,今晚是个机会,我想我们可以,好好聊聊。都把真心话说出来。” 说完谢子临起身去拿扫帚,开始整理一地的碎瓷片。 孟非飞:“烦死了,我这脸怎么办!不洗就要睡吗?” 谢子临:“饮水机里有那么多水,你拿去用吗?” “根本就不够用好吧!再说我用了,我们喝什么?而且明天一早起来,我要洗澡的,我可不想臭乎乎的去见那个老太婆。她每天都是花枝招展的,香水完全是用洒的。你那个心肝宝贝,就她那点工资,都不够她买衣服的。你说她怎么搞的钱?这院子里,你当宝地,其实人家根本就没住过,房子拿给亲戚住。这你知道的。她就没跟你分享一下,她的经营之道?怎么?好事不带你玩呢?” 第99章 心疼了 “聂海燕人家有自己的稿费,她的书每年都有再版,买的一直不错。你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你这样做,没有任何好处。这点你都搞不清楚?” 谢子临愤愤地说道。 孟非飞:“怎么?心疼了。心疼了去找她,我从来没有拦着你们。” “我们这样的讨论有任何意义吗?我再次跟你说一遍,我跟聂海燕,清清白白。我们过去不是,未来也不会是。我们都是有原则的人,不会做出没底线的事情。你这样胡说八道,只会惹人笑话。” 孟非飞还想继续说,可是实在找不出更多的词汇了,翻来覆去那几句话,她也说累了。 “要不我们去酒店住,我明天真的要见她。我不想臭乎乎的。” 谢子临:“好,你收拾东西。” 两人来到附近一四星级酒店,前台说现在没有标间,只有两间大床房。 孟非飞:“不行,我只能一个人睡。” 谢子临尴尬的说:“你睡床,我睡沙发,有沙发吧?” 前台小姐说:“有的,是一个小套间。” 谢子临点头同意,办完手续,提着行李,来到了房间里。 进了后,孟非飞就冲进卫生间,一阵哗哗的水流声,不知道要响到什么时候。 谢子临脱了衣服,从柜子里拿出被子,就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一会儿就睡去了。 孟非飞洗漱完毕,出来把自己的包包打开,翻出衣服,开始思考明天如何搭配。 她把衣服全都铺在床上,来回对比,琢磨。 看了一会儿,觉得这样不行,还是要亲自试穿才可以看出效果。 于是就开始一件件穿上、站在镜子面前,思考,琢磨,然后再脱下,再穿上。 如此这般折腾了好几回,仍然不满意。但回家取,到底是不合适了。 她觉得是发型的问题,于是就开始折腾头发。 吹干,做造型,再弄湿,再做造型。 最后在披散与扎起来之间,摇摆不定。 “老谢,你起来,你看一下我是扎起来好看,还是披散下来好看?”孟非飞把沙发上的谢子临摇醒。 谢子临一眼朦胧道:“怎么了?” 孟非飞:“你帮我看看,我头发怎样弄好看?是扎起来还是披下来?哪个显年轻?” 谢子临起身道:“这么早就要走?几点了?” “不知道,你先帮我看看。” 此刻房间里灯火通明,分不出白天黑夜。 谢子临看了看说:“扎起来吧!你扎起来精神利落。披头散发的不好看。” 孟非飞:“是吧?那好,你睡吧!” 谢子临:“几点了?” 孟非飞:“四点多。”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孟非飞就这样,继续整理头发,继续搭配衣服。她拿了五套衣服,两双鞋子,四个包包,还有一箱子的首饰、化妆品。 在最后一次照镜子的时候,她突然发现,眼药水忘了带了。 可是时间来不及了,她计算了一下时间,还是算了。 就这样红着眼睛,来到会议室。 聂海燕已经坐在那里,一身三宅一生的褶皱套装。一丝不苟的发型,红光满面的皮肤。 她的风格属于简约大气系。 其他人都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孟非飞坐下后,心跳加速。 这个聂海燕,就是有这种魔力。她就坐在那,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紧张的能力,无论男女。 这就是做领导的一种能力,不怒自威。 这一点孟非飞打死也学不来。 “今天把这个月的工作,交代一下。我想各位都知道自己手里的工作内容吧!这个不用我再废话。你们自己按照进度,有质有量的完成。关于我市八虎山申请自然遗产这件事,你们几个负责人,把每一步该做的工作,都给我做好了。到时候出了什么纰漏,你们自己看着办。” 几个男人,点头示意,并没有说话。 聂海燕的目光落在了孟非飞身上,但并没有与她说话。其实她只是看了一眼她的打扮。 然后又对培训部的主任说:“我听说有人投诉,咱们培训部的设施差,舞蹈教室的地板,把人扎伤了。你们一年收那么多钱,都干吗了?每年都有采购设备,这样,给你一周时间,把地板问题解决了。” 孟非飞虽说已经是正式编制了,但没有任何职位。副主任也不是,就是一个工作人员,职称上写着科员。 这位培训部主任,今年才27岁。孟非飞要在她手底下办事。 好在主任倒是一个没有任何官威的人,日子也算好过。 主任姓孙,名蕾。沈市音乐学院毕业的。学的专业是流行音乐表演,就是一个唱歌的。 可唱歌那有那么容易出来的,好在家里有背景,小小年纪就做了主任。 至于工作能力,培训部也不需要什么能力,对于她来说,以她的学历和背景,这点工作,绰绰有余。 这孙蕾有一点倒是好,对人都是客客气气。对下属也没有任何架子。尤其是对孟非飞,更是尊重有加。 每个人也都心知肚明她的来历,肯定惹不起,但人家年龄不大,修养不错。所以,总的来说,培训部是最好混的部门。 不像其他部门那么熬精废神。 聂海燕又说了几个问题,最后放下话说:“我希望不要再让我听到看到任何不愉快的消息,有损我们文化活动的消息。谁都别以为可以蒙混过关。前几天我去市委开会,汪书记把近阶段,我市文化建设发展这一块,列为重中之重。我希望,明年初,代表大会上,你们给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最后大家掌声响起。 散会时,聂海燕先走,她路过孟非飞身边时说:“谢子临的身体怎么样?” 孟非飞:“没事,医生说在修养一下,就好了,很快就可以重返工作岗位了。谢谢馆长关心。” “不着急上班,让他好好养身体。” “好的,馆长,我会转告他。” 聂海燕香扑扑的走了过去,留下一坚强傲娇的背影。 在座的每个人,都起身站立,目送她离开。 第100章 鸭蛋皮色的奥迪 孙蕾也随后对非飞说:“非飞姐,你今天真漂亮。” 孟非飞:“谢谢。” 孙蕾这女子,外表生的着实一般。而且丝毫不爱穿衣打扮,几件老式衣服,来回切换。 关键是素面朝天,真正的素。她说她自己就一块香皂,一瓶大宝,剩下的给她,她也不会用。 这哪里是个女孩子,这比老爷们还粗糙。可也正因为如此,她也少了不少麻烦,起码不会如孟非飞那样辛苦,也不会让聂海燕看她的眼神里,带着难以察觉的杀气。 孟非飞:“小孙,你瘦了好多,瞧这小脸,都尖尖的了,还是瘦了好看。” 孙蕾:“哪里?非飞姐。我能吃能睡,瘦不了的。” 孟非飞:“能吃能睡,你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啊!我昨晚又一夜没睡。” 孙蕾:“那要不要去看看医生?偶尔睡不着还可以,不能经常这样。” “你知道的,我的睡眠一直都很困扰我。没办法,吃药也不管用。我怕吃多了,脑子吃坏了。” 孙蕾:“姐,一会儿坐我车回去?” 培训部在五公里以外的的一个地方,她们来馆里开会,然后就要回去上班。 孟非飞和谢子临一直没有买车,主要是资金总是紧张,还有就是在孟非飞心里,弄一辆国产车,她丢不起那人。还不如不要。再说他们年纪也都不小了,不开车也省去很多麻烦。 “好啊!”孟非飞满嘴答应。 孙蕾开的车是一辆奥迪,鸭蛋青色。远处看上去文艺极了。 这车与孙蕾的气质简直就是,南辕北辙。 孙蕾身上有着一种说不上来的土味。 不管是打扮,容貌,还是身材。 没有一点世俗意义上的魅力。 她浑身上下,就一双眼睛还算好看,黑眼球很黑很大。 发型永远是江姐的发型,不染不烫,生硬无比。总之无法与她所学的专业,结合在一起。 流行音乐表演,这实在令孟非飞想不通。怎么也是音乐学院熏陶出来的,怎么跟八线县城出来的一样。 “蕾蕾,你说你年纪不小了,是不是该有个男朋友了?你父母也不着急?” “最近谈着一个,但不知道能不能修成正果。一切随缘吧!”孙蕾说话声音好听,嗲嗲的,听的人浑身酥麻。 “哎呦,那不错。这女人三十岁是最好的年纪,过了这个时候,各种身体机能都下降。你爸妈着急吧?这么好的一个大闺女,不嫁人,白瞎了。”孟非飞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何不妥。 孙蕾:“他们还好,再说我早就独立生活了,不住在一起,所以就还好。不用听他们的唠叨。” “那倒是好,你的确非常优秀,有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儿,他们也一定非常骄傲。” “非姐你才是真正的优秀,我第一天来上班,就被你迷人的风度,给迷晕了。真的,我一点不骗你。我都没见过你这么好看的人,跟明星一样,不,你比很多明星都好看。” 这话可把孟非飞说的心花怒放。 “你这张小嘴,真甜。” “那是几年前了。你那时候状态真好,真的不骗你,我当时觉得你跟我一样大,甚至还小。你就跟一个小女孩一样。我就想,怎么会有那么好看的人啊!” “都是骗人的,远看凑合,近看吓一跳,满脸褶。”孟非飞另有所指。 “你哪有?你的皮肤跟婴儿差不多。咱们馆上下,谁有你皮肤好?你都用什么好东西?”孙蕾知道她在暗示谁。 “用的东西很多,这一点我承认,我的那点工资基本都用在,我这张老脸上了。对护肤品,我确实舍得。这些年算下来,我这张脸,购买一辆车了。哈哈。” 孙蕾笑着说:“多好,女人就是要对自己好一点。你平时做皮肤护理吗?或者微整?我知道咱们馆里,很多女的都去了。” 孟非飞:“目前没有,我知道聂馆长,是整过的,她还去韩国呢!但我觉得没效果啊!你觉得呢?那些东西真的靠谱吗?我不行,我也没那个经济条件。馆长老公咱比不起。” “她老公干嘛的?” “你不知道吗?一个大出版商,很有钱的。” “哦!我还真不知道。” “不知道吧!我告诉你,不但有钱,长的也帅。而且还比她小好几岁呢?” 孙蕾惊讶道:“是吧!听说过一点,没见过。馆长是一个有福之人。” 孟非飞一抿嘴道:“那是,命好。够得上人生赢家。” 孙蕾话锋一转:“非飞姐,你老公也不错的,大才子。两个人比翼双飞,一个单位上班,恩爱这么多年,大家也都羡慕的不行。” “是吧!老谢人是不错,对我也好。不过,我们家这位,就是文化人的气质,你懂的,不求上进,他只想活在自己的书法世界里。世俗意义的事情,他不想追求,也不会。” “艺术家吗!可以理解。哪能像我们这种俗人。有你在他身边帮衬着,也是他的福气。有机会,我上门求字,不知道谢老师能否给个面子?” 孟非飞:“瞧你这话说的,这不是分分钟的事,你随时都可以过来。你对书法也感兴趣?” “还行,我爸喜欢。我想他60岁生日,送他一幅字。我觉得这样很有意义,是不是?反正你说,送他什么他都不缺,也很难找得到有意义的礼物,我也是突然想到这个想法,还想着找机会跟你说说,谢老师的字,我虽然不懂,但看着非常好,很大气。” 孟非飞:“老谢的字,我还是承认的。不过你知道,这个圈子,你光有实力还不够,你还要有人脉。老谢人老实,除了写字,别的也不会。否则以他的实力,他早就应该很有名了。” 孙蕾:“不会啊!我一直觉得谢老师是我们沈市最有名的书法家啊!” “前几年还行,这几年不行。红不红,还真是看运气。不好说。我只是觉得老谢委屈了,他的才华没有得到更多的认可。” 孙蕾:“怎么会?非飞姐,你想的多了,谢老师的名气和实力,大家有目共睹。他就是有名的书法家啊!” 孟非飞:“可名气不能当饭吃。” 第101章 大脑培训部 到了培训部,孟非飞跟随孙蕾走进大楼,上电梯的那一刻,她让孙蕾先走。 孙蕾很自然的走在前面。 到了办公室,孟非飞说:“蕾蕾,要喝什么茶?我给你泡一杯。” 孙蕾:“你到我办公室泡吧!我有八宝茶。顺道你也泡一杯。我妈从宁夏带回来的,你尝尝。” 孟非飞跟随孙蕾走进她的办公室,一间很狭窄的地方,不过这里只有她有单独一间办公室。 其他人都是一张桌子。 “这小杜,有没有开窗户,每次交代她的事,都办不好。”孙蕾一边坐下一边说。 “是,空间太小,一定要通风。”孟非飞一边说一边走到窗户跟前,推开沉重的玻璃窗。 她看着外面说:“视野真好,今天天气也好。你看这天,蓝天白云的。” 孙蕾:“非飞姐,茶在柜子里,宁夏特产,你看一下。” 孟非飞又来到了柜子前:“是这个银色盒子的吧?” 孙蕾:“我也忘了什么颜色?你打开看看。” “是这个吧?”孟非飞提着一包八宝茶说。 “嗯,是的。非常好喝,对皮肤也好,你尝尝。” 孟非飞泡了一杯,先递给孙蕾,然后自己拿了一包茶,“我回去座位上喝,你这还有啥需要的吗?” 孙蕾坐在座位上,摆弄着电脑:“没事了,你去吧!哦,多了,把小齐给我叫进来。” “好的。” 孟非飞知道这孙蕾,可是绝对不会随便喝别人给的东西。她自己的办公室里,都是配好饮水机的。她自己的喝的吃的,都自己搞定。 后来听会记说过,她在上学的时候,发生过室友投毒案件,在饮水机里投毒。这件事给她留下了很深的阴影。 “是投毒给她吗?” “不是,是一个人给所有室友,不过好在没成功,味道实在太大了,一喝就露馅了。” 孟非飞,怪不得她总是很小心,有专用的饮水机,也从不去大厅接水喝。 刚回到座位上的孟非飞,就听到外面有人大喊着:“把你们的领导叫出来,快。我跟你说个屁,你算老几。” 这时小齐跑过来说:“非飞姐,外面有人闹事,你赶紧去看看。” 孟非飞:“发生什么事了?” 小杜:“一家长要告一个老师,说摸他家孩子屁股了。拉丁课的那个李侃。” 孟非飞走出来:“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你们自己干的好事,不知道吗?”一中年黑胖男人喊着。 孟非飞:“你先别着急,有事跟我说。” “你是负责人吗?” “你可以跟我说,我们主任去开会了。” “拉丁课的李侃,猥亵我们家姑娘,这事你们管不管?”男子怒气冲天。 “先生,你说的这种事,肯定要先搞清楚,对不对?我们教室都有监控的,再说,你这么大一个罪名,我们谁都说了不算。” 男子愤怒大喊:“怎么就不算了?你们这么大一个地方,招的都是什么人渣,一个大老爷们儿,摸我家孩子屁股,这难道不是猥亵?” 男子情绪激动,已经引来了很多家长的围观。 “先生,这里人多,这样,咱们去办公室说。” 男人不依不饶,大喊道:“去什么办公室,就在说清楚,你们害怕人知道吗?我就要让每个家长都看清楚,你们这里的老师,都是什么东西?禽兽不如。” 孟非飞伸手去拉这位男士,谁想到男人,一把就把孟非飞,推倒在地。 并大声喊:“你们把禽兽,给我叫出来,在哪?人跑了是吗?给我叫出来。我今天不废了他!” 孟非飞坐在地上,被同事扶起,她说:“先生,这件事非同儿戏,李老师今天没有课,我先跟他联系,然后我们报警,一切等警察来了,好吗?” 男人:“你少来这套,别拿警察吓唬我,警察来不来,我先废了他。人是不是你们的?是不是在你们这出的事?我们交了学费的。孩子在你们这出的事!你们难道不管吗?没责任吗?” 孟非飞:“先生,你现在说的事,不是我们可以断定的。这样,你先别着急,我们到里面谈,我们肯定会全力配合你,把事情调查清楚。好不好?” 男人依旧不依不饶,大喊大叫。 此刻已经围上来很多人,大家都跟看马戏一样,围观这一切。 孟非飞此刻发现自己的屁股有点疼,想刚才那一屁墩,把自己还是撞的够呛。 她继续说:“现在着急愤怒,也解决不了问题,对不对?” 男人对着人群大喊:“各位,你们都要睁大眼睛看清楚,这里的老师,人模狗样的,摸小姑娘屁股。你们可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小孩子不懂事,不会跟你们说。” 人群中有一位家长说道:“这种事不能乱说的,我觉得老师说的对,一切要交给警方,这是犯罪。要走正规渠道。” 男人:“找警察?你们相信警察吗?监控坏了,找不到证据,人家打死不承认,你觉得禽兽,会给你留下证据吗?这种新闻还少吗?最后我们只能哑巴吃黄莲。” 男人这番话倒也一下子让在场的人,也说不出什么。 大家照旧围观在一起。 这时整个培训部,已经乱做一团,大家都出来看热闹,正在上课的,也都走出来围观。 这时一个年轻俊美的的男孩子,缓慢的走进人群,他看着男人和孟非飞:“怎么了?” 孟非飞,给他一个眼色,示意他走开。 “你他妈的就是那个畜生,你给站住,李侃是吗?” 男人不由分说,上去拽住李侃的衣服,就给了一个大耳光。 这一下李侃的鼻子就血流不止。 男人又上前使劲拉起,摔倒在地上的李侃,有一个重拳,落在了李侃的左脸上。 李侃顿时失去平衡,再一次倒在地上。 还没等男人再次冲过来,李侃自己就站起身,用尽全力,冲到了男人面前,也重重的给男人一拳,不过由于准备的太过仓促,这一拳,并没有打在男人身上。 男人说也迅速,再一次啊拽住李侃的衣服,一脚直接踹在了,李侃的下体上这一下李侃,瞬间疼的晕倒在地上。 看人闹的人,没有任何想要散去的意思,这样的好戏,真是难得一见。 当男人抡起旁边的椅子,正准备朝李侃砸过去的时候,孟非飞对着小齐喊道:“还不快报警。” 第102章 培训部突发流血事件 那椅子并没有抡在李侃身上,孟非飞一个箭步冲过去,拉住男人的椅子。 “不要冲动,好吗?” 男人一把推开孟非飞,不过这次力气小了很多,并没有把她推倒。 而倒在地上的李侃也顺势起来,愤怒的朝男人冲过来,随即两个人扭打在一起。 如两个动物般,在地上扭打。 孟非飞依旧在旁边大喊:“别打了,别打了,住手!这是干什么?” 他对着人群大喊:“你们能不能把他们拉开,帮帮忙。这样会打坏的。” 可人群中没有人说话,也理解,女人居多,她们肯定不敢。 孟非飞又喊道:“王健呢?他去哪儿了?要他赶紧过来。” 王健是培训部,唯一一名男性员工,平时工作,就跟一个勤杂工一样,司机保安,搬东西他都干。 一个人人高马大,虎背熊腰的,踏实肯干的临时工。 “他去拉货去了,还没回来。”小齐对着孟非飞喊道,样子着急又无奈。 “报警没了?警察啥时候来?” “马上就到。” 这时男人听到了小齐的话后,好像浑身一下下,突然瘫软下来。 在警察到来之前,李侃和这个男人,已经不再扭打。 而是互相破口大骂,因为体力消耗的太多,那骂声也露着疲惫。 李侃:“你他妈的哪冒出来的?” 男人:“打死你这个畜生?你自己干啥了,自己不知道?” 李侃:“我草尼马,我干你大爷了!你把话说清楚,血口喷人。” 男人:“看着你人模狗样的,就是一个畜生,你干啥不好,玩弄小孩子?你是人吗?是人生的吗?” 李侃:“我草尼玛,我玩你了。” 男人想上前再次打李侃,可是被孟非飞,死死的拉住:“别冲动,咱们等警察来,好不好。你听姐一句话。我们都是守法公民。” 李侃听了孟非飞的话:“他妈的,他才是人渣?懂吗?小鱼说了,她在帮他家孩子换衣服的时候,发现身上有很多淤青,起初没在意,以为不小心磕碰的。有一天,发现孩子内裤上有血,跟我说怎办?我就过去看了看,然后问孩子怎么了?她说妈妈打的。我以为这是人家家事,也没在意,就多关心一下孩子。他妈的,我当时就想到了,是不是孩子有个禽兽亲戚,正想着再观察,了解一下,然后跟她妈,沟通,我上午刚跟她妈打了电话,他妈说没事。” 李侃情绪激动,他的声音很大,周围的人都认真听着。 李侃继续喊道:“我知道了,你他妈的就是在诬陷我,想给我扣屎盆子。草尼玛。” 男人:“孩子说,你天天摸她屁股,你一个男老师,摸小女孩的屁股,你说这是干什么?” 李侃:“我有证据,你他妈的被血口喷人,我都是在小鱼的陪同下,一起看看孩子的伤口,孩子有伤,我们肯定要跟家长说清楚啊!小鱼都拍了照片的,每次都给她妈说清楚了,她妈都说孩子淘气,自己磕的。要不然我们也说不清!” 围观的群众,发出惊叹声,“李老师干了多少年了,要是真有问题,早就出事了。一会儿警察来,听警察的。” “对,不能诬陷别人。” 男人:“我怕你啊!我要为我的孩子,讨回公道,我先碎了你这个畜生。” 说完再一次冲到李侃面前。 不得不说,这男人的确体力强大,虽然没有刚才的气势,他也不想打了,也没了力气。 李侃也不示弱:“你才是那个畜生对不对?孩子身上的伤,是你弄的对不对?” 男人的拳头再一次抡过来,孟非飞突然站在李侃面前,如母亲护住孩子般,这一拳可想而知,重重落在了孟非飞的头上。 她顿时眼前一片漆黑,倒在地上。 这时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头皮上,竟然开裂了一道口子,鲜血已经顺着头发,流到了脸上。 李侃扶起孟非飞,小齐也赶紧跑不过,还有两位女同事都过来了。 李侃看到刚才打他的椅子,抓起来就朝男人抡了过去。 男人迅速躲闪,椅子扔到了后面的三角钢琴上。 平日优雅明亮,艺术氛围十足的,培训部大厅,现在俨然成了菜市场般热闹。 椅子来回飞舞,男人流鼻血,女人头部开裂。 有些家长早已经拎着孩子,跑了出去。 李侃继续要打男人,这时小齐撕心裂肺大喊:“别打了,警察来了。还不住手。你们这是干什么?要打死人吗?非飞姐流血了,赶紧叫救护车。都给我住手。” 这个小齐,平时可是说话都不敢大声说的,孟非飞对她的印象,就是两个字:乖巧。 但孙蕾似乎总是找她麻烦,嫌弃她这也干不好,那也干不好。 小齐年龄不详,二十三四岁的样子。皮肤极好,小个子,素颜美女一枚。 全名唤做齐思琪,不过大家都喊她小齐,主要是因为她个子小,年龄小,资历也小。 李侃和男人,都被小齐的嘶喊给吓住了。 这女人的嗓子还真是,有着一种威慑作用。 歇斯底里的小齐又喊道:“你们还是人吗?” 警察来了总共四个人,其中一个对着李侃说:“怎么回事?谁是这里的负责人?” 还没等李侃开口,被搀扶的孟非飞,走到警察面前:“我是这里的负责人,警察同志。” 警察看着孟非飞说:“你这受伤了是吗?叫救护车了吗?” 小齐平静的很多:“叫了。是他跑过来,一句话不说,就开始打人。” 警察看了一眼男人:“人是你打的是吗?” 男人:“是这个畜生,侮辱我家孩子。” 警察:“哪个畜生?” 男人指着李侃:“就是他,他是这里的拉丁老师,我孩子就在他班里学习,作为一个父亲,我肯定要出这口气,别说打他,就是剁了他,我也不解气。” 李侃:“草尼玛,你血口喷人。” 李侃又想冲过来,警察看着他满脸是血:“你要干嘛?谁都别说话,都给我乖乖回所里。当事人都是谁?一个也别少。” 小齐:“非飞姐要去医院,我陪你们去,情况我了解。” 孟非飞:“我没事,我去。” 孟非飞不知道此刻她的右脸上,已经流了好多的血。 警察:“受伤的先去医院,没受伤的跟我去派出所。” 第103章 丹丹的淤青 派出所里,小齐和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坐在冰冷的椅子上,这里面异常安静。 警察走过来叫:“其思琪,进来。” 两名警察在听了她的描述后,就让她各种签字画押,从开始进来,到走完程序,时间过了好几个小时。 警察说:“你们可以先回去了,这几天要随时等待传唤,不能失联。” 小齐忍不住问警察:“李侃老师他在哪?她可以走了吗?” “他是当事人,怎么能那么快。” 不知不觉,天色已晚。 小齐和另外两名工作人员,打车准备去医院看望孟非飞。 这时孟非飞打过来电话说:“小齐,我没事了,你们不用过来了,就是皮外伤,脑子没事。缝了五针,现在我也准备回家了。” 小齐:“姐,你一个人可以吗?” “我老公过来了。你们都回去休息吧!刚才孙主任说了,明天都正常上班。” 小齐这才想起来,对啊?发生这么大的事,孙主任在干嘛?怎么从头到尾,就没见到她呢? 事发之前,明明在办公室看见她了。 难不成她一直在办公室,就没出来过? 小齐的电话再次响起:“小齐,忘了跟你说一件事,打架的时候,孙主任不在办公室,她出去办事去了。知道吗?” 小齐疑惑地说:“我刚还在办公室看见她呢?把我一顿说。怎么一转身她就跑了。什么意思?都让你挡枪,背锅。你这一大口子,本应该是她的。” 孟非飞:“你可别胡说,没有的事。她出去办事了。我知道,” 小齐:“好,我懂了。还有李老师肯定不是那种人,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完全就是诬陷。” 孟非飞,“这咱也不敢说,现在都等警察调查吧!监控他们都提取完了。刚才警察给我打电话了,明天我先去派出所,你直接上班。我去完派出所,再过去。你到了以后,把乱摊子收拾收拾,正常上课。” “你头上的伤没事吧!不行就在家休息。” “没事,不过我要戴个帽子,头皮被剃光了一块。丑死了。” 小齐最后一次见到李侃,是他来办离职手续的时候。 他是被冤枉的,小女孩的父亲并非亲生,女孩母亲婚内出轨别人,生下来女孩。 后来事情败露,女孩父亲就开始,以各种变态的心理虐待她。 故事很老套,却也真实的令人窒息。 女孩妈妈因为有错在先,性格懦弱,而且亲生父亲早已经,不知下落,所以只能忍气吞声。 主要是女孩妈妈和女孩,都要靠那男人养活。每一分钱都要伸手跟他要。 男人经济条件还算优越,所以对这对母女来说,也没有办法。 妈妈只能眼睁睁看着。看着那个男人在女儿身上,用力的抽打,掐,咬。 这个曾经他还算疼爱的姑娘,如今成了眼中钉,肉中刺。 看着女孩那迷惑不解的眼神,妈妈毫无办法。 她被男人那种深深的邪恶感,和暴力感,吓得浑身发抖而只有女孩妈妈知道,自己其实最关键的是,她没有钱,他需要男人钱。哪怕只是给她那么一些生活费而已。 小齐说:“为什么不留下来,都调查清楚了,跟你没关系。” 李侃:“人们只愿意相信,她们想要相信的。留下来也是遭人嫌弃。再说,主任不会让我留下来的,自己识趣点,别跟别人找麻烦。” 小齐:“那你被诬告,他们怎么说?” 李侃:“那都是以后的事,我肯定要我的权益。你知道吗?我现在很担心那个孩子,她妈妈事到如今,竟然丝毫没有,要离开那个畜生的意思。一直在帮他说话。警察都无语了。真的,你无法相信怎么有这样的女人,还是妈妈。” 小齐:“那个小女孩怎么办?难道还要继续这样下去吗?” 李侃:“现在的情况是,那畜生没有侵犯丹丹(小女孩的名字),只是虐待,我说了,她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开始也以为是她自己不小心摔的。” 小齐摇头叹息:“这可怜的孩子。你知道最后结果吗?那畜生不会坐牢吗?” 李侃:“不好说,我觉得最多也就是拘留,我们都验过伤了,轻伤都够不上。没办法。就算再严厉一点,能怎样?几个月顶头了。你还想他后半辈子在监狱里,怎么可能?” 小齐:“这都什么世道,还让不让活了?” 李侃:“没办法。对了,小鱼还是留下来当助教,倒是好你看看,如果新老师没有带自己的人。你就帮她安排一下。” 小齐:“她也去做笔录了,我见过她。非飞姐一会儿也要去。这事闹的,都不消停。” 李侃:“那肯定,而且以后还会有啥事,还真不好说。谁知道那个人渣,还有什么花样。对了,非飞姐怎么样?我等他,一会儿过来吗?伤的严重不?昨天要不是她挡着我,伤的就是我。” “那可不。你的好好跟人家说说,感谢人家。” 李侃:“你说,非飞姐怎么那么勇敢,昨天就是她一个人站出来了,当然还有你,你们都非常勇敢。非常感谢,事情过去了,你们说,怎么办?尽管说。” 小齐:“那是必须的,你以为你能跑的了。我没事,非飞姐,头上缝了五针。要不你打个电话给她,我也不知道她啥时候过来。” 李侃:“好,你把她电话给我。” 李侃拨通了孟非飞电话:“非飞姐,我是李侃。你怎么样?” “李侃,我没事,你怎么样?我看你伤的不轻啊!” “我也没事。就鼻子流血了。昨天真是非常非常抱歉。我也是刚从派出所出来。折腾一晚,现在才有空。我现在办公室呢!你今天要过来是吗?” “对,我先去派出所,然后过去。” “好,那我等你,我想看看你。” 放下电话,小齐说:“我就不明白了,她为什么要过来,怎么也要休息几天啊!这要换做别人,早就直接进医院了,还不讹死你。她倒好,没事人一样。” 李侃:“非飞姐是个好人。” 这时孙蕾从旁边走过,对小齐说:“小齐,我的饮水机没水了。上班时间不知道吗?” 孙蕾看都没有看李侃一眼。 第104章 孟非飞乱点鸳鸯 孙蕾离开后,小齐对李侃做个鬼脸,“哥,你先休息室坐坐,我忙完了陪你。” 李侃:“中午请你吃饭。” 小齐惊喜笑着说:“那你可要破费了,等非飞姐过来,一起。” “没问题。” 必胜客餐厅里,李侃和小齐一边聊着天,一边等孟非飞。 “你离开以后,打算去哪?还带学生吗?”小齐喝着冰水说。 李侃摇头:“说实话吗?我不知道,艺术学校的工资就那一点,我还要负担家里,我妈,长年卧床,你知道的,我妹还在上学。我年纪也不小了,这一生,除了跳舞,我也做不了的。原来开过超市,根本不行。” 小齐怜惜的说:“我知道,你不容易。可是,我也担心,这件事对你有影响,对不起,我也许多虑啦!” 李侃看着小齐,这个善良的小姑娘,“肯定有,沈市说小不小,说大不大,没有不透风的墙。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我也不敢说,会有什么情况。我说了,人们只愿意相信,她们想要相信的。” 小齐担忧的说:“那怎么办?要不要我给你出个证明?” 李侃苦笑:“干嘛?说我是清白的,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块。” 小齐愤愤地说:“其实这件事,非常简单,她孙蕾,一句话的人事,她留下你,跟家长们把事情解释清楚,这不就啥事没有了。我真的是受不了这个人,为何外表如此普通,内心如此阴暗,是不是应了那句话,丑人多做怪。你在看看,人家非飞姐,真的!没法比。” 李侃:“你啊!心直口快,这样不好,以后一定要多有个心眼,答应哥哥好吗?” 小齐:“靠,我才不怕,他能把我怎样?我是馆里的正式编制,他还能炒了我,我就不怕这种小人。放马过来。” 李侃:“打住,大小姐,也不知道你后台多硬,敢跟她对着干。” 小齐:“你别给我下套,我毛的后台,我就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正经八百,考进来的。有后台的是她。” 李侃:“孙蕾啥背景,你知道吗?” 小齐故作神秘的说:“这我还真不知道,不过听说啊!好像是市委秘书长的关系。她肯定有关系,否则就她?还音乐学院,流行音乐表演?呸!文凭都是假的。” 李侃:“我就和你说,你不要这样,口无遮拦。早晚你要吃亏。” 小齐瞪着眼:“怎么了?函授的,不是假的吗?” 说完两个人相视一笑。 “其实这些都无所谓,主要是人品,和工作能力?对不对?就她来了后,业绩年年滑坡。其实要我说,非飞姐要是可以替了她,咱们日子肯定好过。你都不用走,你信吗?” 这时孟非飞戴着帽子,出现在她们身旁,“我怎么了?你们在说我坏话?” “哇!没认出来你,非飞姐。帽子不错,姐穿啥都好看。”小齐起身让座。 孟非飞:“一天到晚就拿我取笑。头都开瓢了,还好看。李侃,你怎么样?真的没事吗?” 李侃起身握着孟非飞的手:“姐,感谢感谢,我这心里,别提了。说不出来,姐,“李侃内疚的摇头叹息。 “嗨!这能怪你嘛?和你没关系。别想太多,这都是命中劫数,躲不开。” 小齐爽朗的笑声温暖满满:“要不我就说,谁也没有咱非飞姐,大气,霸气。姐,李哥的情况,你可能不太清楚,他很不容易。一个人养一家,这次,孙蕾那肯定不要她了。不,你说,孙蕾这人怎么这么损呢?” 李侃瞪着小齐一眼,“好了,跟人家都没关系,换位思考,谁都一样。你这张嘴,迟早要出事。要学会闭嘴。是不是,姐?” 孟非飞:“李侃说的对,不过、我就是喜欢小齐的个性,整个文化馆就你一个,你说,这么好的女孩子,怎么就没有男朋友呢?你也不小了?” 小齐:“也就姐你稀罕我。” 孟非飞看着李侃说:“小李多大了?有女朋友吗?” 小齐嘴里的披萨差点没喷出来:“非姐,你不要乱点鸳鸯。我和他?我两个是哥们儿。” 孟非飞:“什么哥们儿?我告诉你,两口子,要是真能处成哥们儿,我跟你说,那将会是多大的成功。你们一开始就是,多好。” 李侃竟然脸红了,“姐,小齐这样的好姑娘,落到我手里,那不是亏大了。就我这条件,我有自知之明,哪个姑娘能跟我?” 孟非飞:“话可不能这么说,我跟你说,由友情变成爱情,比那些一开始就是爱情的,要靠谱。激情过了,左手摸右手。还是哥们儿好。” 小齐:“非姐,你跟谢老师也是哥们儿吗?” “我们,我们是是同事啊!这大家都知道啊!”孟非飞说完大家哈哈笑了。 “对了,这件事还没完,这几天,我们都不能失联,随时配合警方工作。”孟非飞领导的语气。 “李侃,难道你今天就要走吗?那课直接不上了吗?周末还有大课呢?不可能有人替你啊!”小齐疑惑的问。 李侃:“找个人替好不容易,那都不是事。” 孟非飞:“那些家长都很喜欢你,其实这样随意换老师,是不对的。孙蕾那,我也说不上话,说了也白说,只会适得其反。” 李侃:“理解理解,非飞姐,你千万不用再费心了。” 小齐又开始愤怒道:“我就说啊!她这个人,一点人味都没有。老处女。” 孟非飞:“不要乱说,李侃说的对,你这张嘴早晚要坏事。” 小齐:“你以为她不知道吗?我才不怕她。有种过来。谁怕谁啊!哪天把我惹急了,你看我怎么办?领导怎么了?也要办人事。” 李侃:“你气死我了,让我说你什么好?多了,老处女这件事,你怎么知道的?” 小齐:“什么意思?你对她有意思?” 李侃:“你还别说,你们说,我要是,把她拿下,那我是不是就不用走了?” 孟非飞:“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孙蕾是真没有男朋友,我觉得可以看看,欢喜冤家,这说不定还成了。” 小齐哈哈笑道:“非姐,你太可爱了,竟然认真了。” 李侃也笑的前仰后合。 第105章 人善于自我催眠 说话也是无巧不成书,正在这时,孙蕾从大门走进,独自一个人坐了下来。 她就那么随意一看,就看见了他们三个人。 孟非飞起身过去,走到孙蕾旁:“蕾蕾,你一个人吗?” 孙蕾脸色略带微红:“对,没事,你们吃,我就吃个意大利面,就回去了。我都点好了。” 孟非飞回来说:“多吃点东西,今天这个天是不能聊了。” 小齐:“怎么了?吃饭时间也要看她的脸色?” 孟非飞使了一个眼色:“你这件衣服真漂亮。平时都去哪买衣服,我给你推荐一个地方,到那了提我,好使。” 小齐:“好看吗?这都穿了五六年了吧!我很少买衣服。人不好看,穿啥也没用。哪像非飞姐,披个麻袋片都好看。” 孟非飞看着李侃,“看到没有,以后找媳妇,必须找一个会说话的。小齐真不错,我真觉得你们两个,可以深入了解一下。” 小齐:“哥哥,你说呢?要不处处看?” 李侃:“我不想耽误你。你值得更好的。” 小齐:“听到没?典型的渣男思想。是我不够好,配不上你。” 李侃:“什么跟什么?我跟谁渣?我连个对象都没有,我渣谁啊?再说,就是这么想的,难道不能说吗?” 孟非飞:“人家小齐的意思是,你这是给自己不喜欢,找的借口。是这个意思吧?” 小齐:“就是。渣男都这样。” 李侃:“不存在不存在,你说的那种情况,是两个人在一起后,男方要分手,说自己不好,希望对方找个更好的。实际上是自己已经有小三了。我没理解错吧?” 小齐:“哥,你说实话,你真没女朋友吗?按理说,你长的还行,舞也跳得好,怎么可能没有女孩子喜欢你。现在女孩子,上赶着的很多啊!” 李侃:“是吗?我怎么没遇到过?我觉得现在的女孩子,都很现实的。” 孟非飞:“此言差矣,我们小齐就不是啊!对不对?这就在眼前,你说你愣是看不见,非要往远处看。” 小齐:“姐姐姐,别说了,他对我没兴趣的。再说就为难人家了。” 孟非飞:“小齐,你想找一个啥样的?” 小齐:“我吗!只有遇到了,就知道了。符合条件的,人家看不上我。是不是?” 小齐看着李侃说。 李侃:“是,男女之间,其实所有的关系,都是缘分。” 小齐:“刚才说啥了?对,哥,你真没女朋友?从来没有过?” 李侃:“你什么意思,瞧不起我?认为我还是处男?实话告诉你,我不是。我有过女人,但不是世俗意义上的女朋友。” 小齐:“就是炮友对吗?” 孟非飞惊讶的说:“这孩子,说的是啥?” 小齐:“这有什么不能说的。反而我觉得,有时候,人与人最深的关系,也是最真的关系,最纯粹的关系,还真就是炮友关系。注意,不是嫖娼。什么爱情,婚姻,友谊,这些都太过世俗和功利了。炮友反而还纯粹些。为啥有那么多人,活得那样痛苦,说白了,就是关系不纯粹吗!非要把爱情和金钱、性和婚姻……混淆在一起。整出来一些四不像的玩意儿,还自我安慰,这是爱情,这是责任……人啊!真的是一种极其善于,自我欺骗的动物,不,自我催眠,自我意淫。” 小齐说完这些话,李侃和孟非飞都沉默了,那么一会儿。 这一会儿,是多少,难以计算。 孟非飞:“什么跟什么?我听不懂。小孩子,一天天想的还真多。” 李侃:“小丫头,现在觉悟就这么高,以后年纪大了,是不是直接遁入空门了?” 小齐:“不好说,不过非常有这种可能性。反正都是想不开,还不如简单点。出家人也不是觉悟高,不过就是,比很多俗人想的少。婚姻爱情,事业发展,这些不是不可以有,但不能成为枷锁。这世界上的事,说白了,都是画地为牢。自己非要用一个概念,把自己给困住。比如爱情,比如事业,这些不过就是一个名词而已。” 孟非飞:“其实我能理解你说的,可那结果呢?最后出路在哪里?” 小齐看着孟非飞认真的样子,哈哈大笑:“结果是死亡,是炮友。” 孟非飞迷惑的双眼,闪出一道光后,一瞬间,又消失了。 “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样。” 李侃:“小齐,我觉得,你可以写本书了。你很有哲学家的气质。不过,有你这种觉悟的人,到底是一种幸福呢?还是痛苦。” 小齐:“我觉得真痛苦,好过于假幸福,只不过很多人,真和假他们搞不清楚,总是把假的当作真的,把真的当作远的。” 李侃:“还有不想搞清楚的,就稀里糊涂地来,稀里糊涂地走。” 孟非飞:“我真的是被你们两个人,给整懵了。感觉我这些年白活了。真假都不知道。” 小齐:“姐,就按照自己的喜好来,我说的不一定适合你,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节奏,朝闻道夕死可矣。” 孟非飞:“可是,活得太清醒,是不是也是一种痛苦?” 李侃:“当然,姐,别听她胡咧咧。该干嘛干嘛。” 小齐:“就是就是,你就当我喝多了,因为今天特别想喝酒。这样,我们约好了,下次不醉不归。我请客。” 李侃对孟非飞说:“姐,你看到没,这位今天喝多了,这就叫酒不醉人人自醉。是不是?” 小齐提高嗓门喊着:“我主要是为你抱不平?凭啥吗?你没任何错,还要你走人?能不能有点人情味儿?关键是你走了,没事儿,也整的跟有事一样。是不是?” 小齐说这话,就是为了给旁边的孙蕾听的。 李侃的脸色顿时绯红,“不说了,咱聊点别的?好吗?” 接着狠狠地对小齐,挤了一个眼色。 孟非飞实在没忍住,朝孙蕾这边看了看。 这孙蕾从头到尾,就是一个人,无比安静的坐在那,非常小心,缓慢的,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她的面。还有一杯柠檬水。 一个人吃饭,也不是不可以。 但她的身影,却是是那样的孤独。 第106章 黄粮与浮夸 此刻餐厅里的响起了那首《致爱丽丝》,这熟悉又温柔的节奏,把每个人的心,变得柔软起来。 三个人各都叫了一杯咖啡,小齐的是美式咖啡,品着苦涩的咖啡,默契的听着音乐。 大家都沉默了,就像孙蕾一样,一个人孤独的在那坐着。 他们三个人的热闹,对她没有丝毫影响。她好像如若无人般的存在。 不知道她能否听得到他们的谈话,大概是听不清晰的。 在这期间,李侃有过几次无意识地看向她,虽然都是极其细微的动作,只是那么微微地瞟了一眼。 但这无法逃出两个女人的眼睛。她们都看见了。 就在这时,只见孙蕾起身准备离开,孟非飞此刻斜对着她,没有立刻看到她的动作。 李侃想说,“你们头走了。”但是还是住嘴了。 不过,孙蕾要想离开这里,必然是要经过他们面前的。 孙蕾主动打了招呼,“我先走了,你们慢慢吃。” 孟非飞:“这么快?喝杯咖啡,一块走?” “谢谢,不了。” 两个女人目送着孙蕾,推开那扇玻璃门后,小齐翻着白眼说:“瞧她那德行。真的,跟谁欠她似的。” 李侃:“妹妹,不能改变就接受。别把自己气坏了,不划算。” 小齐:“哥,你放心,我心大着呢!” 孟非飞:“她人也没那么不好。不过个性比较古怪。” 小齐:“姐,我知道你跟她的关系,别的不说,昨天她就在办公室,不出来。把所有责任都要你来扛。她是领导啊?我就是这么一说,当然你们之间的关系,我们没发言权,我也没资格说。但咱们一码归一码。是吧?就事论事,对吧?” 孟非飞看着李侃笑着说:“你看到没,一个小丫头,不但嘴不饶人,脑子也不饶人,厉害不?想不想要她做媳妇。伶牙俐齿。孙蕾哪是你的对手?” 孟非飞到底是多吃了好多年饭,她竟然看出了李侃喜欢孙蕾,小齐喜欢李侃。 不过,这连当事人都不知道的事,她怎么知道。很简单,她见到的男人女人多啊!平时不知道,可刚才李侃,那投向孙蕾的两眼,就彻底暴露了。 不一会儿三人也都告别,各回岗位。这一天就这样结束了。 第二天上班后,小齐在孙蕾的办公室,准备东西,打扫卫生。孙蕾进来后对她说:“玻璃脏了,下班后擦一下。” 小齐:“好的。孙主任,有件事我想和你说一下。” 孙蕾:“好,你说。” 小齐:“既然李侃老师是被诬陷的,为什么要让他离开呢?我觉得这样对他不公平。感觉他是因罪离开,既然没事?为什么要走?走了不就证明有事吗?我觉得,这对他很不公平。以后再找工作,难不成要背着这个污名?” 孙蕾眉毛一挑:“有没有事,现在还没结案吧?” 今天孙蕾明显是化了淡妆,嘴唇粉嘟嘟的,衣服也是新的。 “肯定没事啊!要不然警察能把他放了,折腾了一晚上啊!视频都看了,完全不存在,而且小鱼也都做了证明。不但不是,而且李侃,他,他本是想帮助那个小姑娘的。” 孙蕾:“你这么关心他?为什么?” 小齐:“我们是朋友啊!难道你不是吗?李侃在我们这几年了?大家处的都很好。他出事了,作为朋友们,难道不该帮他一把吗?” 孙蕾:“是吗?不过我跟他没那么熟。不过既然你说了,那么你说,怎么帮他?他会接受吗?要他留下来?他就会留下来吗?” 小齐:“起码不能这么不明不白的走,要么我们开个会,公开跟每一个家长把情况说明白,然后是走,是留,他随便。这也是我们该做的。否则太寒心了。这不是我要怎么样?虽然你也看不上我,但这件事,跟私人感情没有关系。” 孙蕾:“你先去忙你的,我会考虑。” 案件的最终结果出来后,李侃接到了孙蕾的电话,“孙主任你好。” 孙蕾:“齐思琪找过我,说要我给你开一个表彰大会,把情况跟学生家长,培训部的大伙们,给你沉冤昭雪。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现在我征求你的意见。” 李侃:“谢谢主任,把派出所的文件,贴在教室,或则给每个家长发一下就好了。没有必要开什么大会。大家也没有时间,我跟家长也没那么熟。” 孙蕾:“那么你呢?真的要走?” 李侃:“我就不给大家添堵了。” 孙蕾:“那,那你有合适的地方吗?” “肯定没那么快,慢慢找呗!没办法,除了跳舞,我也不会干别的。”李侃语气温和低声说。 孙蕾的语气也低了下去:“年纪大了怎么办?总不能一直跳下去吧?” “我想不了那么多,走一步看一步。” “我可以推荐你去几个地方,都还不错,比我们这里好。”孙蕾说的很诚恳。 李侃:“好啊!那我谢谢你。” 孙蕾突然笑了笑:“不用谢我,谢齐思琪。她很少跟我说话,更别说求我办事了,竟然在我办公室,气势汹汹地质问我,你是没见过她的样子,我要是不同意,我怕是都出不了门。” 李侃也笑了,“什么意思?她威胁你了?不会吧?” “威胁?她不吵不闹,但每句话都说的,狠劲十足。你回头,好好谢谢人家去。” 李侃笑着说:“没想到我人缘这么好?我自己都不知道。真的是非常感动呢!” 孙蕾:“那可不是,我觉得不止齐思琪一个人,那几个小姑娘都一样,不过她们没有齐思琪勇敢。躲在背后观望。好了,我就不打扰你了,你说的我会办好的。” 李侃:“再说五毛钱的,认识你这么久,第一次跟你说上话。还有你笑起来,挺好听的。” 可不,这两个人平时都跟不认识一样,偶尔点个头,或者问一句你好。 李侃的脑海,如过电影一样,闪过了这几年,跟孙蕾擦身而过的瞬间。 在饮水机旁打水,在与小齐高声笑谈,在前台一边签到,一边调戏一下前台小妹… 但目光总是可以察觉到有一个身影,在旁边闪过,那就是孙蕾。 一个世人眼中再普通不过的女人,不施粉黛,没有美丽的衣裳,除了晶莹剔透的肌肤,孤独寂寞的身影,这些也入不了众人的目光。 这两个人是如何看对眼的,他们自己也说不出来。 在孙蕾眼里,浮夸的李侃,与她的世界毫无交集;在李侃的眼里,孙蕾这种吃皇粮的人,与他的悲喜并不相通。 第107章 小齐做红娘 李侃的话,说的孙蕾的内心,小鹿乱撞,但是她还是果断的选择回避。 “那行,就按照你说的办?” 李侃也识趣地挂了电话。 又过了两天,小齐打来电话:“哥,孙蕾给你平反了,她还在家长席,主动把情况说明了。你猜怎么着?很多家长说要求你回来,说你的有水平,不想换老师。怎么样?你怎么想的?” 李侃正在找工作的的路上,刚去一家私人培训机构面试出来,“我这边已经开始找工作了,轻舞飞扬,知道吧?我刚从他们家出来。你干嘛呢?” 小齐叹了一口气:“准备吃饭,你要不要过来一起?你那边能确定吗?如果不行,你还要继续找?时间也耽误了,我的意思,你就直接回来吗?再怎么说,这边待遇不错,总比私人的要好,我听说他们对老师非常苛刻。” 李侃,“好,我过去陪你吃饭?你请客。见面聊吧!” 坐在面馆的小齐,点了两份拉面后对服务员说:“现在不上,等一会儿我给你说。” 这个靠窗的位置,人来人往,对面就是培训部,从这里望去,可以看见孙蕾办公室的窗户。 小齐对那扇窗户非常熟悉,因为她要擦它。每次擦,她都可以看到这家面馆的大玻璃窗。 此刻,她等着李侃,看着孙蕾的窗户。 李侃走进来,身穿一身黑色,他的衣服总是那样的时尚,简洁。 别的不说,从穿衣风格上来说,他跟小齐和孙蕾,都不是一类人。 李侃长得不能说有多帅,不过,身材匀称,干净清爽。 还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总的来说,他是一个有味道且亲切的人。 有女孩子喜欢他也不足为奇。但是这个人的私生活,一直比较神秘。 就是说他看上去,都不像是长期单身的男人,不管是从外表,还是神态。 “等半天了?有点堵车。”李侃坐下后说。 小齐一副笑咪咪的表情:“刚好,你要喝点什么?我不敢给你点喝的,我知道你是不喝饮料的。” 小齐握着手里的一大杯冰可乐。 “对,我就喝他们家的大麦茶。”李侃的发型有一些微妙的变化。 “你去烫头发了?”小齐看着他的发型。 李侃伸手摆弄了一下自己的发型,“是啊!跟原来差不多吧?这次烫的有点卷,长长就好了。” 李侃一直都是长发,不是特别长,但肯定不是普通男人的发型。 再看这边的小齐,穿着工作服,一件紫色的t恤,黑色的长裤。 一根随意扎起来的马尾,一头很久没有去过理发店的头发。 “怎么样?孙蕾这次一反常态,不是她风格。事情办的还真挺漂亮的。”小齐有一双,一笑起来,就弯弯的眼睛。 “是,他不做,我也要做的。我也本打算,到时候每一个家长,挨个发消息。失节事大,对吧?” 小齐依旧笑咪咪地看着李侃,“新工作有着落了吗?” 李侃无奈摇摇头:“哪有那么快,不过,刚才这家应该可以,离我家还近。” “对了,你原来的的单位,工作关系还在吧?艺术学校是吧?” 李侃苦笑:“在,但是我办了停薪留职,其实以后也不好说,就那学校,指不定哪天就关门了。招不上来生。我就在那挂靠着社保关系。” “传说孙蕾家里还是有点关系的,具体我也不知道。这个要去问非飞姐。要不然找找她,帮你解决一下工作问题?你这样老是代课,也不是长久之计。终归要有一个稳定的工作,这样你也好照顾家人。是不是?” 李侃:“你觉得孙蕾她凭什么帮我?我一没钱,二没人。” 小齐喝了一大口骨汤:“真好喝,我就实话跟你说,孙蕾是个(老处女),不,我不是那个意思,简单说,就是你去泡她,把她变成你老婆,你们成了一家人,你不就是秘书长的女婿了吗?秘书长我不确定,非飞姐说漏嘴了。反正有关系就是。这也没什么好说的,我觉得人通过结亲,改变命运,无可厚非。是不是?这里面主要是,那个孙蕾对你还有意思,你只要稍微上点手段,这事就有戏。” 李侃苦笑摇头:“在你眼里我已经沦落到,要去卖身了吗?” 小齐笑咪咪的样子,也着实可爱。 “你想太多了。这就是一个良心建议,我要是有权有势,我肯定帮你。但我也帮不上你,这种就在身边的机会,能抓住就抓住。男女都一样的,这一生,我们能改变命运的机会,真的不多啊!” 李侃:“把孙蕾拿下,我就能改变命运是吗?” “某些方面那肯定是。你也老大不小了,这点觉悟还是有的吧!别总想着爱情,什么要找一个喜欢的,现实面前不堪一击的。” 李侃用他那如孩童一般的大眼睛,看着小齐说:“我知道你疼我,关心我。不管怎样,都要感谢你。我的好妹妹,我的事把你给累苦了。” 小齐望着孙蕾的窗户:“你看到那个窗户吗?孙蕾就在那里面,我觉得她正在看我们?今天她自己带了饭菜。” 李侃忍不住抬眼望过去:“在哪?” 小齐:“怎么?紧张了?” 李侃:“哪里?你说你这么猴急的,要把我嫁出去,你什么意思?怕我拖累你?” 小齐:“对,就是怕你拖累我,没看非飞姐咋说的,再下去,我怕我们都洗不干净了,不,解释不清楚了。我明明是把你当哥们儿的,不过,别人的嘴,随他去吧!” 李侃:“那么,我如果阶层跨越成功了,我再回来捞你,好不好?你打听一下,市长家有没有儿子,我成了秘书长女婿,然后把你介绍给市长当儿媳妇,这不就妥了。” 小齐:“闹着玩呢?沈市是你开的?” 李侃:“你都知道闹着玩,还给我出这些馊主意?” 小齐叹着气摇头:“我这说了半天,你压根没听懂是吗?你能不能不要逗苦恼人笑?” 李侃:“大姐,苦恼人是我好不好?你在逗我笑?你以为我同意,人家孙蕾就答应了?你以为阶层跨越跟电影演的一样?孙蕾答应我?你难道看不出来,她有多势力?” 第108章 处男情节 小齐深深呼吸了一口气,“哥,你觉得你真了解孙蕾吗?” 李侃疑惑不解:“我觉得我肯定不了解,我也,也不想了解。从今以后,大家各奔东西,能不能见面都未必了。缘分的事,就是这样。你以为的天长地久,可能就是一个误会。” 小齐:“你就实话说,你喜欢孙蕾不?其他的不谈,万丈高楼平地起,你连第一步都迈不出去,现在的问题是,第一步,其他的不重要。说白了,你可以睡她吗?” 李侃惊讶地掉了下巴:“你,你别吓我,这么猛?” 小齐:“我说的都是大实话,如果你不能睡她,那一切免谈。这就是第一步?地基,懂吗?” 李侃摇头晃脑:“我不懂,不你什么时候懂的?” 小齐:“却从小就懂,身体的接触,才能促成灵魂的纠缠。” 李侃:“我谢谢你,你说的很好,不过现实就是一地鸡毛。我现在除了工作,不敢想别的,一天不赚钱,我心里都不踏实,不管是你还是孙蕾,我们都不是一样的人。你们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小齐:“这是你人生难得的一次机会,改变命运。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拿下孙蕾,阶层跨越。” 李侃苦笑点头示意:“好,我努力。” 两个人到底怎么走在一起的,每个人的剧本都不一样。 理智与情感,谁先谁后,谁也不知道。 谁也想不到,平日严肃如修女般的孙蕾,竟然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把自己灌醉,然后给李侃打电话说:“你这个王八蛋。” 当李侃见到她的时候,是在孙蕾一个人居住的,面积200平方的豪宅里。 当李侃走进那扇双开门的时候,他觉得一切都不那么真实。 虽然类似这样的房子,他也是见过的,不过不是那么常见罢了。 房间乍一进去,好像走进了一个酒店大堂,因为过于明亮,大理石地面,奢华低调,高档的家具,每一件都邪恶的对李侃说,你买不起的。 李侃走进去,浑身不自在。 而眼前的诱惑过于真实,过于梦幻。人在这种幻境中,多半会迷失自己。 区别在于,有的人在走出幻境的那一刻,依旧会自在轻盈,梦中知梦。 李侃属于后者。 看着身穿芭比粉睡衣套装的孙蕾,倚着豪华复古的欧式沙发里,他轻轻的走过去,半跪在她的身旁,“我这个人,滴酒不沾,只喝水。因为要保持身材,保持清醒。因为,我是没有伞的孩子。” 孙蕾:“我知道,那么以后,我给你撑伞,好不好?或者,你让我陪你一同淋雨,可不可以?” 就在李侃把孙蕾搂在怀里那一瞬间,他们真的是爱上了彼此。 一个温暖的怀抱,一句我可以陪你一同淋雨,这一刻,哪有以后的一地鸡毛,海枯石烂;这一刻,天可崩,地可裂。 李侃万万没有想到,孙蕾竟然是个处女,这让他有点不知所措,无从下手了。 “什么情况?你第一次?能不能不要吓我。” 不管别的男人怎样,李侃绝对是不认可什么处女情结的,他只会觉得恐怖。 孙蕾:“我本来不想跟你说的。” 李侃:“当然要说的,怎么办?你把我给吓回去了。” 说完两个人相视一笑。 孙蕾:“要不,你也喝点酒,壮壮胆子?” 李侃:“那倒不用,不过这种情况,我第一次碰到,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怎么处理。” 孙蕾:“噢,原来你是有女朋友的?” 李侃:“这话说的,我又不是和尚,我是一个正常且健康的男人,好不好?” 孙蕾:“那跟我聊聊你的女人,女人们,行不行?我一直以为你单身。我也误会了。” 李侃:“你可真变态,你不会觉得我是处男,你才对我下手的吧?等等,你有处男情节?” 孙蕾:“不,我确定你是一个老司机。” 李侃的衣服还没有彻底褪去,他起身说:“让我缓缓,老司机是老司机,但我没带过新手。你说你这事闹的,太突然了。要不然,今天我忍了,我先去做做功课?” 孙蕾:“你现在去?我等你。” 李侃:“这样,先给我一杯冰水,我先去去火。” 孙蕾也起身了,“冰箱里有,自己去拿。” 李侃走去客厅,走进比他家客厅还大的厨房,打开比他卧室还大的冰箱。 冰箱里面的风景,再一次羞辱了他。 里面的东西,百分之九十,都写着外国字,英文、韩文,日文… 他也只看得出这三种。 拿出一瓶依云矿泉水,坐在巨大的欧式沙发里,冰凉的水,穿过他的喉咙,来到了他的胃里。 孙蕾就在那,房间再大,走过去也不过几步路。 豪宅,大冰箱,欧式沙发,依云矿泉水…似乎这一切都触手可得。 李侃,你小子运气不错。 这不是少奋斗十年的问题,这是你这辈子的上限了。 你带多少个熊孩子,也没有这样的回报。跟妈妈和妹妹的两居室,多少年了。 换个房子的梦想,一直都是梦想。 妹妹就要上高中了,成绩一直不错,但马上就要面临,如何才能进到重点高中。 一中一分两万,实验一分两万八。这到底是不是传说,谁也不知道。 自己那点破工资,何年何月? 一瓶依云,全部喝完,李侃知道自己要做选择了,他要走到卧室,缓慢地脱去孙蕾的芭比粉。 他要用尽全力,去开发这片处女地,然后让它长出庄稼,耕耘,收获。 他还要保持自己的尊严,不至于摔在地上,稀碎稀碎。 再次走进孙蕾那更加豪华的卧室里,李侃觉得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李侃了。 他说服了自己,一定要用尽方法,征服大床上的孙蕾她是处女,但是她更是一个聪明的女人。 这一点,李侃在几年前就知道。 “我要先和你交代一件事,我有一个朋友,实话说,我没把她当作过女朋友。她的确对我很好,我从没想过,与她有什么结果。否则这些年早就有结果了。你怎么说都行,玩弄感情的人渣,都行。反正我是一个男人,我需要女人,而她正好在。” 孙蕾的脑子肯定不是处女,只见她微微一笑:“你有答案了吗?” 李侃温柔的把自己的身体,压在了孙蕾的芭比粉睡衣套装上面,说:“很早就有了,难道你不知道吗?” 第109章 奋不顾身的爱 方元的新店,坐落在沈市的韩国城。 店名依旧叫做方元,一个简约时尚风格的招牌,一方一圆。 方字在圆型里面,元字在方型里面。 店员纱丽长得跟印度姑娘一样美丽。 “元姐好,要喝咖啡吗?” “没事,早上喝了,一会我自己来,昨天的货都整理出来了吗?” “都弄好了,对了,我约了来面试的学生,十点钟过来,正好你看看,合适不合适。” 方元一边看货的摆放方式,一边说:“好啊!你是说周末做兼职的对吗?你都找好了,效率真高。” 纱丽:“是的。” 店内风格与原来的完全不同,夸张的的印花,廓形设计。 这是一个韩国独立设计师的作品,主打印花,大胆的用色,强烈的视觉效果,非常有冲击力。 方元很喜欢,沈市她是独家代理。 当初为了拿下独家代理,她贷款交了一笔高额费用。 店里面的音乐也都是她精心制作,多半都是爵士音乐,主打一个高逼格。 “纱丽,你去看《阿凡达》了吗?”方元问正在打扫卫生的纱丽。 纱丽这姑娘,属于妖艳款的,看到她,你会想起烈焰红唇四个字。 方元觉得与这个韩国品牌,很配。 衣服的风格会让人想起,野兽派画家的作品。 “还没去呢?听说票难买,尤其是周末。如果一会儿过来面试的,周末可以上班,我就去看看。要不要一起?” 方元:“看情况,你不要跟男朋友一起去吗?” 纱丽:“别提他了,最近被他妈拉回老家去了。谁知道,可能他妈又要给他相亲了。” 方元惊讶地说:“你男朋友?要去相亲?” 纱丽:“对啊!这有什么?我俩本来就没奔着结婚去的。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他是回族人,他们的不会跟我们汉族人联姻的。” 方元:“这,这都什么事啊!你心也够大的。” 纱丽:“很正常,他要是哪天遇到合适的,就乖乖的去结婚生子。不知道这次行不行?不过,就他妈的审美,多半还是不入他的眼,到时候又屁颠屁颠的跑回来。” 方元看着纱丽的大眼,红唇,摇头苦笑:“那你图个什么呢?” 纱丽低下眼睛:“说不清楚,他是沈北大学的,本来毕业后要回家的,家里人把工作都给他安排好了,不过,他并没有回去,而是为了我留了下来,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都在沈市陪我。说来话长。” 方元:“感情的事,说不清楚。” 还是可以从纱丽的眼神里,可以感觉到她对这个回族男人的喜欢。 人就是这样,口是心非,越在乎越远离。 “宁夏,真的是好远的地方啊!你去过吗?”方元开始给自己准备咖啡。 “没去过,他总说要带我回去看看。”纱丽幽怨地说道。 “神秘的大西北,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 纱丽:“回去也是偷偷摸摸的,我才不去,我又不是小偷。” 方元:“他们是信伊斯兰教对吧?那是比较麻烦。不过,这种为爱奋不顾身的故事,也不是没有。冲破信仰,年龄,种族…” 纱丽:“那都是故事。” 方元:“你觉得他不会吗?” 纱丽:“我不知道。我早就想通了,爱咋咋地。回来就回来,回去就回去。哪天她妈给介绍的,他看上了,那就滚。” 这时大门被推开,走进一位高大帅气的男人。 方元看着他说:“嗨,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谢南风:“这么巧,这是你的店?我是来面试的。” 方元惊讶着说:“啊!原来纱丽说的就是你,这也太巧了。你怎么想的?要来打工?孟非飞同意吗?” 谢南风笑着说:“是,想周末做个兼职。” 纱丽:“原来你们认识?” 方元:“是,他是我朋友的侄子,刚上大一吧?” 谢南风:“大二了,过了20岁生日了。可以吧?” 方元:“没问题,你来我当然高兴了。就是,孟非飞到时候你还是要说一声。否则她会觉得我,剥削你。” 谢南风:“那我这个周末可以上班了吗?” 方元:“这效率,当然可以,正好纱丽要去看《阿凡达》。那你先去熟悉一下环境?对了,介绍一下,这是纱丽,有啥不明白的就问她,问我也行,我在的话。” 谢南风笑着说:“太好了。你这都是女装,我合适吗?” 方元:“没关系,你只是周末,又不是天天。我们当初也说了,兼职可以找个男生,平时帮我们搬搬货啥的。是吧?” 方元笑着说道。 “其实工作很简单,熟悉两天就好了。也不是很累,我就担心你会无聊。倒也还好,周末客人多,忙起来时间过得却很快的。” 谢南风:“我没问题的,就喜欢无聊。” 方元:“这是什么话?年轻人哪有喜欢无聊的?” 纱丽:“你是沈北大学的?” 谢南风点头:“嗯。” 纱丽:“真牛,我都没上过大学。很羡慕你们这些学习好的人。” 方元:“你跟他男朋友是校友。” 谢南风:“又是个巧合。” 方元:“可不,巧上加巧。对了,你去看《阿凡达》了吗?” 谢南风:“没去,我从来不看电影。上一次看电影,还是我妈,我妈带我去看过。打那以后再也没去过。” 方元赶紧转移话题:“南风,来,我给说说吧台里东西,电源开关这些。主要是咱们有台咖啡机,你喝咖啡吗?” 谢南风:“喝。” 方元:“正好,我给你来一杯。” 纱丽:“真不明白那玩意有啥喝的,很中药汤似的。你们真是奇怪。” 方元:“要不给你也来一点,等习惯了,你就离不开了。” 纱丽连忙摇头:“谢谢谢谢 ,你饶了我吧!上次尝一口,我可受不了。快给我整吐了。” 方元把咖啡放在收银台上,“南风,这杯给你,无糖无奶,可以不?” 谢南风:“可以,就是要黑的。加了糖奶,味道怪怪的。” 方元:“来,你进来熟悉一下,你的工作环境。咱家品牌你知道吗?一会儿我给你好好介绍一下。这个设计师 ,是一个小众设计师,不过,我很喜欢他的东西。你看怎么样?喜欢吗? 谢南风点头:“喜欢。” 第110章 被爱的方子 擦完了台面,纱丽开始拖地板。 这女人妖艳的外表,丝毫不影响她干活的效率,撸起袖子,绝不拖泥带水。 每次看她干活的样子,方元都觉得,不管是什么样的男人,沈大的,回族的,有一个算一个,能娶到这样的一个女子,定是有福气的。 里里外外一把好手,就算做家庭主妇,也可以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干干净净。 谢南风走过去,对纱丽说:“我来吧!” 纱丽:“不用不用,这比较麻烦的就是,要去对面卫生间打水。” 谢南风:“没事,我来试试。” 说完谢南风脱下衬衫,接过拖把,开始清洁地面。 纱丽:“那好,谢谢啦!我去烫衣服。还有两件没烫完。” 纱丽转身又开始去熨烫衣服了。 方元坐在吧台里看着这对忙碌的男女,内心深处竟然升起一丝温暖。 电话响起:“方元是吗?我是韩大夫,你哥哥昨晚又割腕了,现在情况稳定,没有什么大碍!对不起,我现在才通知你,主要是发现的早,很快就稳定了。所以,昨晚就没有打扰你。” 方元:“他现在情况怎么样?” “没什事,不过,不吃饭,我的意思你还是过来一趟。” 方元挂了电话,对正在打扫的谢南风和纱丽喊了一声:“你们先忙,我有急事,要出去一趟。” 说完人就不见了。 方元打车直奔沈市煤矿精神病医院。 他来到病房,看到哥哥方子,一个人倚在床的角落,一动不动。 方元坐下来,轻轻地摸着他的背,“怎么了,不高兴?” 方子曾经是一个非常阳光健康的男孩,但十三岁的那年,莫名其妙的就精神分裂了。 那时候方元不到八岁,她并不知道,这种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依旧跟哥哥一起,如原来一样玩耍。 在她的记忆里,哥哥那时候,没有变化,反而还更加可爱了。常常陪着她过家家。 这件事对于方元母亲,到底是什么样的打击,那时候的方元是不得而知的。 后来她知道,她毫无记忆的爸爸,也是因为此病,在一个清晨,离开了他们母子三人,从此以后,再也没有音信。 亲戚们都说,方子的一切都跟爸爸,一模一样。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是啊!爸爸走了,方子是他留在这个家的影子。 方元妈妈倒是一个坚强勇敢的女子,方元某种程度上,也是她的翻版。 妈妈并没有埋怨命运,她照旧乐观的面对一切。给哥哥治病,照顾他,上班,养活他们兄妹。 这个坚强的女人,没有当着他们兄妹面前,流过一滴眼泪。 只是没人知道,她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对着空旷无人的黑夜,发出无声的嘶吼,然后任泪水,寂静的在疲惫的脸上流淌。 更不可思议的是,她在兄妹面前,尤其在方元面前,她从来都是,说爸爸有多好。 在妈妈嘴里的父亲,那是一个完美的男人。 她说爸爸从小学习成绩优异,高中从来都是全年级第一。 班主任都说他是可以考清华的。 要不是家里过于穷,正好父亲又身患重病,急需钱,急需人。 要不然他说什么也是不会,高中毕业就到厂里接班的。 老天爷过于残忍吗?不知道。 他还说,爸爸的字写的极好,非常爱干净,喜欢小动物。 会修理自行车,会唱歌,自学手风琴。 要不是后来工作实在不如意,在厂里不受待见,因为爸爸就是不会社交,他只会跟自己,和妈妈相处。 其实爸爸,对于他与方子的感情,好像还真的没有那么深。 在方元迷糊的记忆里,爸爸不懂怎么跟小孩子相处。 他们哭闹不听话的时候,他总是躲得远远的。让妈妈去处理这一切。 爸爸长得非常帅。 这一点倒是没错,因为方子长大非常好看。 方元经常看着方子,竟然也会看的入迷,真是一个俊俏的人啊! 不过眼前的方子,却因为长期服药,导致容颜改变。 他曾经清澈的眼神,早已经浑浊不堪;原来粉嫩的皮肤,已经变成了蜡黄色。 方子看了一眼方元,说:“你来干嘛?” 方元:“我听说你想吃冷面了,我想带你去吃,好吗?” 方子:“他们不会让我出去的。” 方子的情况,每况愈下。好的时候,看着与正常人没有区别,但是发作的时候,谁也无能为力。 方元曾经想过无数的办法,不让她住进医院,找保姆,自己照顾。她都想过,最后在小姨的劝说下,不得已把他送到这里。 方元隔三差五就来看他,起初的时间,她每天早起过来。 陪他待上一会儿,再去上班。 方元与医院里的医生护士,都成了朋友。与有些病人,也成了朋友。 有时候她看着方子,发作的时候,也会想,这样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 直到有一次,一个医生对他说,“有时候我们普通人活着的意义也经不起推敲。” 这句话让她豁然开朗,是啊!我们活着的意义,就真的很高尚吗? 方子说:“我爸原来在厨房杀死的那条鱼,去了北京。你什么时候带我去找它?” 方元看着缠着绷带的左手腕,眼泪还是止不住。 “你不疼吗?你怎么这么傻?” 方元从方子身上,也悟出了很多的人生哲学,这些东西,在她感觉到黑暗的时候,能给他一道光。 快四十岁的方子,看上去没有一点中年人的味道,如果你仔细看,那还依旧是一张十五六岁的脸。 这些年,方元看到了太多,方子的病友。也看到冷暖人情,人间百态。 这些病人,有病的区别,轻重缓急。还有一种区别,就是他们分为两种,一种被爱着的,一种被嫌弃的。 恨不得希望你赶紧死去的。 方子肯定是被爱着的,方元想过,要不是妈妈因病离世,方子不至于沦落至此。 因为在妈妈的爱里,方子即使是有问题的,但也绝非这样,他是孤独,没有普世价值。 但被妈妈爱着的方子,是幸福的方子。他不会伤人,更不会伤己。 不,那时候的方子,是一个温暖的方子。 看到别人受伤害,他会难过,不平。 他抱着狗狗的样子,温暖的可以把世界融化。 当然他还是会,多疑,自言自语。但那又怎样呢? 第111章 我是万小双的女朋友 方元摸着方子的头发,哭着说:“你傻不傻啊?能不能对自己好点?” 方子竟然回答她说:“傻,人家就是傻吗!” “想不想吃冷面?”方元温柔地说。 方子:“吃烤肉。” “好,那一会儿我们就去,我帮你穿衣服。要帅帅的出门,是不是?” 方子:“我本来就很帅。” 方元也傻笑:“对,你本来就很帅。赶紧照照镜子去看看。” 方子起身穿衣服,方元给他的衣服,都是非常时尚和很贵的。 对方子,方元从来都是非常舍得,给他吃的穿的,都是可着好的用。 医院里的医生护士都说,方子是他们医院的形象代言人。 其实把方子放在医院,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首先妈妈的离开,的确让他的病情,无形中越来越严重。 那个世界上最疼爱的他的人,走了。 不管方元再怎么疼爱,也没有妈妈的感觉。 而且,在妈妈刚走的时候,方元并不知道如何与方子相处。 最邪恶的时候,她甚至想过,与其这样活着,不如死了痛快。 没有工作,没有朋友,没有任何一丝社会活动。 不,那时候方子最喜欢去动物园。 有时候他一个人可以在动物园,待上一整天。 那时候的方子,独自一人出行,没有任何问题。 这一点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锻炼他,让他学习乘坐各种交通工具。 方子不但没有问题,他的方位感极强,甚至可以说是他就是一个活地图。 后来跟着方元,到了沈市这样的大城市,他也可以非常自如的,乘坐各种交通工具。 每条线路都精通在脑海,分毫不差。 方元也说不清楚,总之他脑子,就像一台导航般精准。 到沈市最初的目的,也是为了给方子看病方便,再说沈市的工资高。 一个人照顾方子的辛苦,一言难尽。 但不管多难,方元都不会丢下方子,她后来开服装店,是赵乙木的主意,不但帮她做前期市场调研,找寻关系,手把手教她,还给了了她一笔启动资金,当然最后方元把钱还了。 这件事让方元在内心非常感动。 方元知道,不管怎样,有钱可以让方子,活得更体面一些。 可以吃的好一点,穿的好一点。 在培训工作的时候,一个月的工资,根本不够,他们兄妹两个人的开销。 好在法县的房子,每个月还有一点租金收入。 是赵乙木给了她一条生路,也是辉煌之路。 赵乙木是他的恩人。 起码方元的心里一直是这样想的。 而关于方子的事情,方元周围的人,很少知道。 倒不是方元觉得丢人,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世界上人,远没有故事里面善良。 你的悲惨命运,不过是给人家闲聊的时候,多一些谈资罢了。 很长时间,孟非飞都不知道。赵乙木是知道的,没有离开的赵乙木,曾经还非常喜欢方子。 他还对方元说过,“方子其实是一个非常纯洁的人,他才是真正的天使。” 那时候的方元,还不是十分理解这句话,后来她懂了。 赵乙木说得没错。世人眼中的天使,都是世人塑造出来的。 而真正的天使在哪?是什么样的?谁知道? 方子是赵乙木心中的天使,肯定不是万小双心中的。 一人一心一世界。 当万小双知道方元,有一个这样的哥哥时,他当时到没有说什么? 但是方元还是从他的眼睛里,看出来一丝淡淡的疑惑。 “你什么意思?害怕了?”方元问万小双。 万小双:“我怕什么?那天带出来给我介绍一下,我对精神分裂,很感兴趣。” 方元骂道:“你个王八犊子,感兴趣?你对谁感兴趣?” 说完方元给了万小双好几拳。 万小双:“我对我大舅哥感兴趣,不行吗?不是,你这是压根就不想告诉我吧?所以,在你心里,你从来就没当我是自己人。” 方元:“我干嘛到处说去,非常熟的朋友可以,不熟的只会无事生非。你妹妹万小全都不知道。” 万小双:“我是不熟的朋友?” 方元:“不是,怕你压力大。你这个人,扛不住那么多俗世的压力的。” 万小双:“我知道,你瞧不起我。没关系,我不在乎。不过,我倒是不赞成你这样,该带他出来就出来。你不能老关着他吧?” 方元:“他不是猫狗,我还关着他?没你说的那么可怕,他自己一个人到处玩,好着呢?他有他自己的世界,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昨天又在动物园呆了一天。而且,他还非常聪明。记忆力惊人。” 万小双:“这个我知道,很多精神分裂,都是天才。” 方元:“就是,有些地方,他就是天才。可是,唉!一言难尽。” 万小双还是温暖的,他起身去抱着方元:“别难过,以后,我们一起照顾他,好不好?” 就是因为这句话,方元觉得自己可以照顾万小双一辈子。 不得不说,当时的万小双,说出这句话也是真心实意。 他为了每个月,可以多给方元一些零用钱,除了正常上课,他每周还要打三份工。 也是为了去夜店唱歌,他开始与乐队们接触,到最后,彻底告别古典乐,爱上了摇滚乐。 人生之路也改变了。 然而万小双却从来没有见过方子,方元把他保护的很好,不会轻易让某个人,认识他。 就在万小双说完,要跟方元一起照顾方子的第二天。 方元接到电话,一个奇怪的口音,不用说,乌克兰找上门了。 “你是方元小姐是吗?”乌克兰的中国话说的真惨。 “是的,哪位?” 乌克兰:“我是万小双的女朋友?” 这句话可是把方元给整懵了,虽然她跟万小双,没有公开,起码没有见过家长。 但他们也算半同居状态了。而且万小双身边的朋友,基本也都是知道方元的。 在方元心里,她觉得万小双,终究会长大,然后他们生活在一起,一起照顾方子。 对赵乙木都没有这种感觉,想要跟他生活的感觉。 万小双也曾经发过誓的,说上次北京后,没有再碰过乌克兰。 这一句女朋友,彻底把方元打懵了。 第112章 一个伤心的故事 方元脸色通红,嗓子眼如同被一个什么东西卡住了,她想说,你是谁,却完全发不出声音。 “我非常爱他,我们一直在一起。”乌克兰声音,不,她叫凯瑟琳。 凯瑟琳的嗓音,一定没有她的钢琴声好听。 方元哑了。 她觉得自己俨然是一个第三者。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事情来的太过于突然,而且事实也是,乌克兰在先,她在后。 她一句话没有说,轻轻的用食指挂了电话。 眼前一片漆黑,正在上班的方元,几乎摔倒在地上。 她用尽全力支撑着自己,就要摔倒的身体,然后轻飘飘地坐在了椅子上。 眼前曾经无比熟悉的场景,此刻变得陌生又模糊。 她需要温度一会儿,需要从新校对焦距,以便自己的眼睛可以清晰起来。 很多年以后,方元还是可以,让自己回到那个情景当中去。 回到当时椅子上的自己。 对,就是这种感觉,椅子上的自己是另外一个自己,也许不是自己,而是随便一个什么人。 她觉得这不是因为对万小双的爱,而是因为,一种感情,一种人情。 当他听到那句:我是万小双的女朋友,这句话于她而言,也可以是:你妈妈不行了。 对,好像一个意思。 万小双的电话多久后过来了,方元完全不记得。 “你能相信我吗?”万小双肯定的说。 方元:“滚,这根本不重要。” 万小双:“我真不知道,她为什么找到你?我们上一次,就北京那次…我发誓,再也没有见过,不,见过,没有睡过。我发誓。这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我真服了!她一个外国女人,不至于吧!再说她男友多的是!” 方元:“万小双,你们的游戏,我搞不清楚。我也没有兴趣。从开始到现在,我对你都是一个态度,祝福,成全。你先去跟她说吧!你用得着跟我解释吗?我算个屁啊!” 万小双:“我他妈的拿我全家发誓,我北京以后就没干过她。我他妈的疯了,谁知道这个神经病要干嘛?我不知道啊!” 方元忍住悲痛,准确的说是无奈,“万小双,不要在这个时候,不,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虽然一切早在意料之中。我知道,我现在感觉一切,所有,我从小到大的一切,都在坍塌,不是坍塌,就好像消失了一样,一切都没有痕迹了。我们的点点滴滴,我这一辈子的点点滴滴,你知道吗?这是一种很恐怖的感觉。我的确是来过这个世界的,可是没有一丝痕迹。我们的确是那样的好过的,但也都跟消失了一样。我好害怕啊!小双。” 万小双:“你相信我就好了,你不相信我,去相信那个婊子吗。” 方元的语气是那样的悲伤,万小双一定没有遇到过,这么悲伤的声音。 而他永远不可能感受到,此刻方元的孤独。 方元:“我们说的不是一回事,知道吗!我们说的不是一回事。我好像突然明白,这一生其实毫无意义。真的!毫无意义!毫无意义!我经历过的一切,都不值得一提,我自己更是一文不值的。一切就跟不存在一样。所有的一切。” 万小双:“宝贝,我求你,不要这样说,为了一个人渣不值得。我不知道她怎么会这么坏呢?看着好好的一姑娘。我得罪她了吗。工作是她给我介绍的,可是,这难道是交易吗?这人太坏了!” 万小双滔滔不绝,听多了总会感觉实在解释。 方元问自己,真的在乎吗?在乎这件事的真假?在乎他的解释吗?她要一个真相吗? “我说了,我相信你。你还是先跟她说一下吧!你们沟通一下。” 万小双:“我跟她说什么啊?我怕我见到她,才会出事。我真服了她,我他妈的想打人,这都什么事吗?” 万小双情绪有点激动。 听万小双的口气,似乎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方元也觉得不要把事情搞大,“你不要激动,咱们都冷静一下。我能理解你,也,相信你。咱们把事情说清楚了就行。不要因小失大。” 万小双:“好,这样,你跟我一起,找到她当面对质。我就不信了,这人图个啥?真他妈的有病。不行,你现在在哪?” 方元:“万小双,我没跟你说吧!你怎么知道的?她说的?她怎么跟你说的?” 万小双:“莫名其妙的接到电话,说她给你打电话了。然后说,担心你出事,要我联系你。我草他妈的,我一定要找到她。开什么玩笑。我要她当你面,把话说清楚。” 方元:“不着急,我怎么觉得她有事呢?要不你还是先去安慰一下她,不要着急,不要发火。好好谈谈?你说呢?” 万小双:“我们只在一起过,不过那不是谈恋爱,懂吗?我跟她在北京是有一次,也是酒后乱性,我都跟你说了。我觉得她也没那么喜欢我。图个啥呢?我们也就是曾经,一起玩玩。” 方元:“人家女孩子的心思,很难说清楚,说不定早已经深陷其中了,否则谁会这样。我不相信,你们之间没有过交谈?她没有跟你说过什么?你忽略了什么?” 万小双:“我们说过话?发过一些信息,我没太在意她的话。因为根本没想怎样?也懒得思考。” 方元:“她喜欢喜不喜欢你,你不知道?” 万小双:“喜欢我的人多了,我每一个,都去思考,都去研究,我哪有那么多时间啊!一天就24小时,除去上课,打工,就只有你了。这你不知道吗?” 方元知道万小双的说的是事实! “只能说,人家太喜欢你了。” 万小双继续脏话:“她喜欢我,关我屁事啊!她这是不是喜欢,是搞我啊!” 方元:“算了,我都不生气了。有人喜欢你,是好事啊!你以后成了明星,还会有更多的人喜欢你。你要开始习惯。” 万小双:“她是变态,根本不是喜欢。这这女人太可怕了。我想起来了,上次她约我出去,我说,我有女朋友了。跟你出去,我怕她不开心。所以她给你说,她是我女朋友。我发誓我就是这样说的。” 方元苦笑:“你可以不用这么直接,这下,给人家惹伤心了。” 万小双:“不是,我觉得我碰到神经病了。真的!阴魂不散,上次北京,跟我说的好好的,以后再也不会联系我。回来后,她各种巧妙地给我下套。” 万小双停顿一会:“上次搞什么,友谊音乐会,还有介绍工作给我…我服了,她一直在给我下套。” 方元笑着说:“人家只是喜欢你,那有那么多。你想多了。好了,不要过激,你别无事生非。这事就当没有发生过。” 万小双:“我必须警告他,你放心,我不打她。你在哪?我现在过去找你。” “我上班啊!晚一点再说吧!” 晚上,在万小双的出租屋里,他抱着方元,“宝贝,你不要胡思乱想。我最爱的永远爱是你。除非我死了,死了也要爱。” 第113 你在哪都要辛福啊 方元:“其实你知道吗?我喜欢听你去说这些话,我就不如你,说不出那些甜言蜜语,甜言蜜语多好,我们真该多说点。” 万小双贱贱地说:“那我以后天天跟你说,不,是随时跟你说,想起来就说。我爱你,永远爱你,直到死去,死了也要爱你。宝贝,我觉得这不是甜言蜜语,恶心。” 方元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脸,“好了,打住,别死不死的,呸呸呸呸。不会说,就别说了。对了,你跟人家,联系了没有。” 万小双丧气的说:“提她干嘛?整个一个神经病。我觉得她就是嫉妒你。” 方元惊叹:“嫉妒我?我都不认识她好吗?我们见过吗?” 万小双:“好像有一次在学校门口,你等我,她见过你一次。还跟我说了。我也不知道真假。” 方元:“连面都没见过,她嫉妒我什么?” 万小双:“因为她知道,我有多爱你呀!” 方元转头凝视着万小双:“什么意思?和着你们聊过我?否则她怎么知道?” 万小双:“我肯定说过的,再说了,这种感觉,不说也知道。” 方元立刻来了精神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你们怎么说我的?什么时间?” 万小双嘻嘻的说:“宝贝儿,你怎么翻脸跟翻书一样,刚从不祝福、成全我们吗?” 方元:“你老实交代,你们怎么说我的?我告诉你,这件事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太重要了。” 万小双:“就上次北京那次,这都好久了,我也记不清楚了。她问我爱你吗?,我说,这不废话吗?” “然后呢?”方元不依不饶。 “她好像还问了一些,你的情况,我没跟他她说。” “说具体?问我什么了?”方元非常严肃。 万小双吓得委屈道:“宝贝,你别这么凶好不好?她问你多大?长得好看吗。也是学音乐的吗?好像就是这些。我真忘了,再说我又喝多了。” 方元:“你还好意思说。你跟她说了,我比你大。” 万小双:“不管是什么,我都没跟她说,我就说你比她好看,比她性感。” 方元:“放屁都不打草稿。你跟她在床上,能说出这样的话。你赶紧去死吧!” 万小双突然用自己的,鲜红的唇,一次又一次的堵住了方元的嘴。 一边堵,一边说:“你以后不许欺负我了,好吗?” 方元欲挣脱他的窒息,“我欺负你,你,你他妈的,有,有良心吗?” 万小双不管不顾,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堵上她的嘴。 方元那些话,一个字一个字的,在她的嘴里,一点点的由强变弱,最后变得越来越迷糊了,直到发出奇怪的呻吟声。 万小双不给她发出声音的机会。 方元开始出汗,那些汗珠在她的头皮里沸腾。 最后她狠狠的在万小双肩膀,咬了一口。 “我恨你。” 万小双:“我爱你。” “你去死。” “我死了你不成寡妇了。怎么?你想跟别的男人在一起?说,你是不是有目标了?还要我死。”还真分不清楚万小双说的话是真是假。 他用他拿弹钢琴的大手,用力的扳着方元的薄肩。 “干嘛?你弄疼我了?” 万小双:“我不弄疼你,你要谁弄疼你?我告诉你,你要是敢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就弄死你。” 方元给了万小双一拳:“你弄死我,好,你现在就弄死我,说的那么狠。你他妈的变态啊!得不到就毁灭?说的就是你。” 万小双:“对,你要是背叛我,我就毁灭。” 两个人互相打闹嬉戏,好不开心。 这间万小双特地为她租下的公寓,倒也真是留下了,太多美妙绝伦的生命体验。 还有满屋子的欢笑声。 那些欢笑声,美妙绝伦的体验,在方元以后的人生中,更给了她美妙绝伦的勇气。 她会在晴朗时天空中,选一朵最好看的云,并对着那朵云说:“万小双,不管你在哪?都要幸福啊!自由自在的享受酸甜苦辣啊!” 缠绵了一夜,他们的味道都沁到对方的身体里。 第二天早上,拥抱亲吻,各奔东西。 恋爱中的人,不知道日子为何这么漫长,不知道太阳为何如此刺眼,不知道风吹落的花瓣,去向了哪里。 如果花瓣可以携带信息,能否告诉我,我亲爱的人,他去了哪里? 可不可以让风带着我的眼睛,看我亲爱的人,今天可否安详。 我愿这个世界,没有风也没有花瓣,因为只要我闭上眼睛,我就可以看到他漂亮的眼睛。 我闭上眼睛也知道,他的眼睛里,满满的全都是我。 全都是我,无尽的思念与依恋。 我亲的爱人啊!你孩子般纯真,你满月般令人感动。 万小双上完课,正准备去食堂吃饭,手里传来凯瑟琳的信息:见个面呢?我在老地方等你。” 万小双知道她说的老地方,那是他们第一次遇见的地方,第三演奏厅。 他甚至还能记得的凯瑟琳穿的衣服,一条白色的连衣裙,雪白轻盈。 非常衬她的金发和白皮。 那次演出他们第一次相遇相识,在平常就不过是一次相遇。 凯瑟琳先约万小双,她以一种非常明确的方式,告诉万小双,她想跟他在一起。 万小双对凯瑟琳的样子,并不喜欢。 只是一种简单的好奇,而且实话说,凯瑟琳的样子,并不那么美,她只是有点异域风情罢了。 整个人的味道浓郁,与方元完全不同。 既然人家女孩子都这么暗示了,自己拒绝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况且,万小双也听说过,院里那些留学生很开放的。 但事发之前他是说:“我不打算谈恋爱的。” 凯瑟琳:“我更没有,我只是喜欢你。你不用想太多,我不会像你们中国女孩子一样,要你负责。我们只要开心就好。” 完事以后,凯瑟琳问万小双:“你开心吗?万小双点头,并转身亲了她。 不得不说,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很美妙的,也是很诱人的。 但总是差了一些什么,后来万小双觉得,是味道。 凯瑟琳的味道不是不好,而是有些浓郁,这就像是你喜欢三宅一生的香水,而她则是毒药。 第114章 胡子好漂亮 早晨方元嘱咐他,见到乌克兰,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如果你愤怒了,才是她想要的结果。她的目的是什么?你要明白的。 方元是多么了解万小双啊! 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忍心他受委屈。 万小双看到信息,还是没忍住回了一句:滚远点。 这三个字,彻底激怒了乌克兰。 她开始满院找万小双,终于在傍晚时分,在学校的一小卖部,找到了他。 万小双正在跟另外两名男同学,买啤酒。他们说好了,晚上在宿舍吃烧烤。 万小双平时都住在宿舍,周末才会与方元在公寓见面。 看到乌克兰走过来,其他两位男同学,识趣的走开了。 万小双看了她一眼,就假装没看见要走开。 乌克兰走上前,拽住她的胳膊:“你不许走。” 万小双:“走开。” 说完用力甩开她。乌克兰被甩了一个趔趄。 她稳住后又追上去,“你不许走。” 这四个字她又说了一遍。 这时已经有人开始注意他们了。万小双觉得大吵大闹,影响不好。想快点脱身。 就又说一句:“你谁啊?走开,我根本就不认识你。”最后一句话彻底惹怒了乌克兰。 她朝万小双喊道:“你不许走。” 万小双也被吓了一跳,离开的两名同学也跟来了。 并劝说:“有话好好说。要不找个地方坐下聊聊?” 万小双:“我跟她聊得着吗?我警告你,你离我远点。不要再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滚。” 万小双的确说了好几个滚字了。 乌克兰一脸的从容:“你要我滚是吗?” 万小双又多了一个滚字。 只见这时,乌克兰从包里拿出一个什么东西,对着自己的腹部就扎了下去。 万小双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给吓傻了! 其他人也都吓出尖叫声,纷纷离去 或者凑上来。 “赶紧打120。”一男同学喊道。 这时万小双赶紧掏出手机,打了120。 直到乌克兰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万小双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保安,校领导都过来了。 万小双跟着上了救护车,他也忘记了,是他自己上去的,还是校领导拉着他上去的。 反正上去了。 在车里抢救的画面,让他目瞪口呆,一脸的汗。 因为血流的太多了。 这是他有生以来,见过最多的一次血。 血也太红了,说实话,一点也不好看。 凯瑟琳一点也不好看,细看长得还有点奇怪。 想想也是,如果凯瑟琳长大非常惊艳,是人们脑海里的乌克兰美女,那么也许很多事,还真的不好说了。 结果是有惊无险,乌克兰没事,起码没有生命危险,但还是扎破了肠道,并不深,但仍需要手术。 万小双接下来面对的问题,除了警察叔叔的问话,学校领导、系领导的轮番登场,还有家人的无尽担忧。 他的恩师婶婶,怨声载道,万万没想到。 万小全倒是劝他,想开点,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妈妈一言不发。 不用说,万小双面临退学了。 而且这事还惊动了领事馆,这已经不是一件普通的校内意外,而是一件国际事件了。 方元呢! 可怜的娇小的她,瘦的跟周冬雨似的。 她觉得这一切都是她的错,因她而起。 如果她没来到万小双的身边,那么一切都将会是另外一个剧本。 她罪该万死,她是一个扫把星,巫婆。她没有给万小双带来海运,反而还将他推入深渊。 如果没有她,万小双的命运,会是一帆风顺,平步青云,他婶婶说他是绝对可以继续深造,然后留校任教的。 他将是她最得意的门生。 可以给她这位小学音乐老师,最辉煌的一笔。 这就是人生,命运吗? 方元没有想那么多,她安静的等待命运的审判。 万小双瘦了、黑了,头发胡子都长出来了。 天知道这段时间,他都经历了什么?有着怎样的心路历程? 两个人再见的那一刻,方元没有任何幻想,她甚至觉得自己,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 在这之前,她早已经表明态度,都是她不好,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她恨她自己,不该说乌克兰找过她。 她说,她早就应该离开了。是她的虚荣心作怪,她想有一个音乐学院的男友,还比自己小,她觉得自己好虚荣。 她无耻,她明明配不上,她明明不在一个圈子里,乌克兰才是你万小双应该有的女人。 她漂亮,她会弹钢琴,她未来是音乐家。你万小双也是,你们才是天作之合。 郎才女貌,你们会生一个混血宝宝,有着完美的音乐基因,容貌基因。 即使不是乌克兰,也绝对不应该是她方元。 再一次相见于公寓,恍如隔世。 清瘦的方元,沧桑的万小双。 他们好像一夜之间都长大了,尤其是万小双。 方元走过去,心疼的抱起他,轻柔的按摩着他的发丝。 “怎么变得这么沧桑,突然像个大叔了。我好喜欢。” 方元故作轻松,好像一个温暖的姐姐。 万小双没有说话,方元继续说:“把我的宝贝,整的太辛苦了。该死该死。我该怎么办?说一万句对不起?还是给你一百万?我知道,应该给你一百万,但我没有啊!要不先欠着?” 万小双终于说话了,“好,一言为定,100万。” 方元在他的头顶上吻了一下:“宝贝辛苦了。” 万小双抱着方元的腰,把头埋在方元的胸口:“我好想你。” 一次次的深情相拥,深吻,无尽的思念,化作无休止地缠绵。 他们如天雷带动地火,如夜空中一道闪电,击穿这操蛋的生活。 一切都不复存在,一切都不再重要。 什么学院精英,什么内疚审判,什么一百万…都统统滚蛋。 赤膊上阵的我们就是生命的巅峰时刻。 那些系统的、虚荣的、那些表面的、丑陋的;那些天长地久,那些画地为牢,都如此刻窗外的微风。 万小双说:“我爱你到死。” 方元说:“我爱你。” 万小双:“我们一起去死。” 雪白的方元,皮下血管扩张,抚摸着万小双的脸,:胡子好漂亮。” 第115章 妈妈我想你 那个时候的万小双,真的算是做到了,宁可与整个世界决裂,也要跟方元在一起。 乌克兰对他说:只要你回到我身边,我可以给你失去的一切,你可以继续留在沈市音乐学院,也可以去乌克兰音乐学院。我们还可以继续到德国学习,我可以搞定一切。 万小双照旧给了她一个字:滚。 然后开始与家人决裂,那些劝他从了乌克兰的人,都从他的通讯录里抠除了。 不得不说,曾经的万小双是够爷们的。 与他的外表,和在方元面前小鸟依人的样子,判若两人。 不得不说,曾经的方元是对万小双着迷的。 与她所表现出来的不在乎,是截然相反的。 “滚”字以后,万小双彻底离开学校,与一些音乐混混们混在一起,玩摇滚乐,组乐队,喝酒,纹身,去夜店演出,赚钱,给方元花。 从小到大,一半的时间都在练琴房里的他,对音乐有着特别情感和天赋的他,在古典音乐里,把自己规范化的他,好像是自由了。 而真正的自由,是他在与方元在一起的某些瞬间感悟到的。 只是当时的他,并不能完全体会,那是他多年以后,头发白了很多的时候,他才了解了,什么是自由。 他感到自己终究是幸运的,他感到过自由,而且是在那么年轻的时候。而且有那么美好的方元陪着自己。 后悔吗?没有答案。 一个笑容,一场贪欢,一句脏话… 他们曾经是那样的相爱,爱到骨子里,爱到彼此身上都淌着对方的鲜血。 他们也想过如安吉丽娜一样,把彼此的鲜血,挂在胸口。 万小双身上有方元的属相,一条顽皮的小蛇,方元身上有万小双的星座,一只狠毒的蝎子。 他们越来越像,越来越好。 不管是在炕上,还是在路上。 他们爱,做爱,吃醋,打骂。 他们都觉得对方,就是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 这段时光,不但纯真,美好,更加勇敢自由。 即便在那么狗血的分手后,在方元心里,仍旧没有一丝怨,一丝恨。 即便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认为,她被抛弃了,他们到底是输给了现实。 方元从不解释,对小双全然的接受,百分百的祝福,千分之千的理解。 她的心底,永远都是那句话:万小双,不管你在哪?跟谁在一起,都要幸福啊!要享受酸甜苦辣啊! 爱情的底层逻辑是什么?起初他绝对没有你想的那么高尚。也不会如你想的那样世俗。 它就是简单的动物间的吸引。 在这一点上,方元与万小双是做到了。 他们就像两个动物,也许是螳螂,也许是天鹅。也什么都不是,只是他与她。 真正的爱情,可以让你感觉到,人生的意义,一种瞬间即永恒的高峰体验。 你不必给自己一大堆的理由,更不必给自己一团乱麻。 那些在背后支撑的一切,都是你活不明白的主因。 因为你要地久天长,因为你要幸福,因为你要别人羡慕的眼光。 万小双叫方元宝贝,他就是她的宝贝,即使有一天白发苍苍。宝贝就是宝贝。 你如果觉得因为她娇媚的容颜,而叫她宝贝;因为他强壮的身体,而叫他宝贝。 那么这些都不是真正的爱情。 这些只能是生活。 而你只是误会了生活,更误会了爱情。 他们深夜走在无人的街上,清冷的路灯,拉长了他们的影子。 影子与他们,走在笔直的道路上,他们讲笑话,说八卦,亲吻,拥抱,转圈圈。 万小双跑到十字路口中间,仰天大喊:“方元,我爱你。” 方元站在红绿灯下,对着大树怒喊:“万小双,你这个王八蛋。” “王八蛋,我爱你。” 又在一个早晨,万小双被警察带走了,他因为吸食大麻,而被拘留。 他的人生在短短的时间内,经历着很多人一生,都没有过的幸福与痛苦。 原来这才是幸福的真相。 你若不懂痛苦,怎配拥有幸福。 出狱的那天,依旧是方元一个人等他。 她依旧爱他,他依旧爱她。 这个时候的他们,依旧想要爱到死。 万小双依旧是方元手心里的宝儿。 他把赚的钱都给了方元,他把自己的生活交给了方元。他给他选衣服,选烟选酒。 她把他当爱人,男人,也当儿子。 在苦恼的时候,他们有说不完的笑话,能把彼此笑的蹲在地上起不来。 他们不做饭,只喝酒。听涅盘,看迷墙。 万小双说:“把方子接出来,我们一起生活。像疯子一样生活。” 方元说:“好。要不下次你跟我一起去看他。” 万小双:“他好酷,方子真酷。” 方元:“你都没见过他,就酷?” “这个世界上的疯子都是最酷的。”万小双意味深长地说。 “你也许是对的,前提是你也是个疯子。” 万小双:“我还不够疯,所以我成不了天才。只能平庸,附庸疯子。” 方元:“你还不够酷,你这长发,胡子,这铁链子。” 万小双:“你别骂我了,这都是外在。虚啊!” 方元:“给你看张照片,对比一下。这是现在的你,这是曾经的你,现在你告诉我,那个是真实的你?” 一张照片是钢琴演奏会上的万小双,一张照片是摇滚乐队贝斯手的万小双。 万小双看了看,然后又看看方元。 然后伸出双手,轻轻的把方元的头掰转过来,在她的唇上深吻,“这才是真实的我。 这时耳边应该响起那首歌词:再次深情相拥。 “我想给你写首歌,写了很多,不好,也不对。” “我劝你没有感觉就不要硬拉。”方元挖苦道。 万小双:“你说的对,时候不到,我觉得我们在一起,感觉就是不对。因为太过于幸福。幸福的人没有灵感。这话还是有道理的。” “那要不然我们分个手吧?” “我们可以来一次行为艺术,表演分手好不好?”万小双思考着说。 方元用她略带沙哑的声音说:“好啊!听上去挺酷的。假作真时真亦假,真假都是相同的,何况在一起与分手。没区别。” 第116 与非微尘 就在这真实无比的幸福里,方元在等万小双的晚上,等来了万小全的电话。 “万小双不接电话,我妈生病住院了。你让他有时间回来一趟吧!” 第六感觉,方元觉得好像一切就要结束了。 因为万小全那冰冷的声音,还是因为这段时间她过的太过于幸福,幸福的不真实。 “刚才万小全打来电话,你妈妈病了。你赶紧回去看看吧!”方元冷静的说。 万小双:“好的,明天吧!你在干嘛?” 方元:“我们在吃饭,医生说他这段时间,很稳定。我在考虑把他接出来,然后,一起生活。我会找个人照顾他,看情况,问题不大,他自己一个人也可以。” 方元在千佛山与方子一起度假,要住上两天。 这里环境极好,空气清新,有山有水,住在这待上一段时间,对人是极好的。 这次兄妹上山,主要是拜访千佛山的慈恩寺里的一个大师父,是万小双的一个朋友,从摇滚乐队的主唱,到一个寺院的和尚。 看上去这里面注定是有故事的,但表面上却非常平静。 师父俗名刘乘乘,法号与非微尘。 一位面貌极其清秀帅气的小哥哥。方元见到他,内心升起长长的感叹:这真真是顶好看的一个人啊! 这位与非师父,不但面貌极美,学历也是极优秀的。 据说是沈北大学物理系的研究生。后被保送到美国斯坦福深造读博,读到一半就不读了,回国唱歌。 组建了一个在沈北非常有名的重金属摇滚乐队,名叫胎盘。 写过很多在摇滚圈内,非常有名的歌曲。在整个北方都算小有名气。 其中一首歌《妈妈,我死了》还在某排行榜上进入了前三。 方元第一次见到这位传说中的人物,与非微尘是那种,哥已退出江湖,但江湖仍有哥的传说。 方元:“与非师父好,给你添麻烦了。” 与非双手合十:“方元你好,很高兴认识你。这位是方子是吗?你好啊!方子。” 方子也跟着双手合十:“师父好。” 方元看着方子那个又傻又天真的样子,傻笑道:“傻了叭唧的样子。” 说完在方子的头发摩擦了几下。 这位与非微尘师傅,不但样貌出众,而且身型也是极好的。 即使剃光了头发,穿着宽松的佛教长衫,也丝毫不能掩饰他的神采。 不过,你绝对不会因为他的样貌生起邪念,起码短时间内不会。 你只会感叹造物主的神奇,竟然可以造出这样面容美妙,骨骼惊奇的男人。 想你在俗世间,见到的大多都是肠满油肥,目光呆滞的人。无论男女。 能在这人间俗世中,见到与非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一种幸善之缘。 说到这里,你可千万不要误会,他是你眼中的那种样貌,那些小鲜肉明星,跟他绝对不是一个格调。 他的美貌区别于你脑海中的印象。 因为你对美貌的定义,是市场洗脑给你的,不是你对生命最初的样子、最初的美好的定义。 “师父,咱们每天早上几点诵经?”方元随意的聊着。 她尽量让自己不要被与非的样貌影响,因为她实在忍不住看他的脸。 与非微尘:“诵经时间是早上五点。就在大殿里,早上起来,你就直接到大殿来就行。你的客栈离这里不远,走过来就可以了。到门口你说一声,我要主持,不能接你。早一点过来,要不然位置不够。明天是六月十九,观音菩萨的生日。人肯定非常多。” 方元自觉的双手合十:“啊!真的吗?这太巧了,真好真好。我该说什么?阿弥陀佛吗?” 与非微笑说:“可以的,就念阿弥陀佛。”与非非常自然地再一次双手合十。 阿弥陀佛与双手合十是同步完成的,如同条件反射一样。 只是看着与非师父的言行,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其享受的事情。 就双手合十这一动作,是那样的简单,但是他做出来的样子,却是那样的令人平静。 如果你可以用心感受,与非师父他是令人感动的。 “与非师父,你来这里多久了?”方元随意的与他聊着。 “我出家不是一个固定的时间点,前前后后大概也有七八年了吧!正式出家就这三年的时间。” 他们三人,一同游览寺院,这寺院也绝对是千年古刹。也是一收门票的旅游景点。 里面有几处文物,值得观赏。 走在里面,方元感觉这里面的氛围,略不同于以往寺院的印象。 这里很有烟火气息,善男信女络绎不绝,不管是衣衫褴褛还是名牌傍身,都可以有自己的位置和价值。 不,是他们都变成了一样的人。 如果走在街上,衣衫褴褛的,和名牌傍身的,肯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但在这里,他们看上去没有区别。 寺院里有很多流浪猫狗,它们不是很干净的样子,但自在无拘。 寺院里还有很多一片片的菜地,里面各种青菜,肆意生长。 “还有菜地?”方元问道。 与非微尘:“是的,我们寺院有很多孤寡老人,他们就生活在这里面。菜地是他们的种的,还有鱼塘,山上还有果园。” 方元:“真好,这才是真正的普度众生啊!刚从我还看到很多的流浪猫狗。” 与非微尘:“尽力做好吧!我们力量还是太有限了。寺院里的小卖部,也都是交给老人们自己打理,承包给他们。” 方元:“真好,到处都是人间烟火的气息。不像很多寺院,修的金碧辉煌,然后收钱拜佛。” 与非微尘师父再一次双手合十:“都很好,各有各的不同需求。” 方元:“这些都是你搞的吗?” 与非又双手合十:“哪里,我来的时候就是这样了。没出家之前,我就常来这里。与这里的很多人都很熟。我也去过很多寺院,全国的,国外的。没有好坏,只有个人习惯吧!我对这里总是念念不忘。” 方元:“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与非微尘淡淡的说:“一切都是很自然地开始,时候到了。” 方元:“师父,冒昧问一下,你今年多大了吗?” “我今年37岁了。” 方元:“哇!那你是真年轻啊!完全看不出来。这就是出家人的好处吗?” 与非微微一笑:“不知道,我没想过。” 第117章 想说做,这是三件事 走到一个小商铺旁边,有一个残疾人,在用脚趾头画画。 那些画一张张的挂在小铺子上。 画上都是寺院里的生活日常,仔细看非常有意思。 俏皮里透着智慧,不管是画还是文字,都能让人感到快乐。 与非微尘说:“他叫二舅,在我们这里已经好多年了。” 二舅的样子乍一看上去,有点吓人。 他的腿不知道是萎缩了还是变形,总之两条残腿纠缠在一起。 对了,很像你在路上遇到的那些乞讨的残疾人。 “他从小残疾,被家人送去强迫乞讨。因为伤势太重,就被丢了。寺院里济慈和尚把他带回来,就这样一直到现在。”与非师父缓缓地说。 “真好。他的画也是自学的?” 与非看着二舅说:“二舅,你是自己学的画画,是吧?” 二舅不说话,坐在那继续他的创作,他正在画几只小乌龟。应该是旁边池塘里的那些小乌龟。 与非对方元说:“二舅会说话,但是他不说。能听到二舅说话,我们都跟过年一样。” 方元看着二舅,觉得他的年纪应该不小了,目光呆滞,但是有光。 谁也不能体会他这一生,到底经历了什么。他的沉默是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还是对他人的恐惧?不得而知,兼而有之。 方元临走前买了两幅画,并对二舅微笑着说:“谢谢二舅,你画的真好。回去我要把他裱起来,挂在客厅。” 二舅照旧没有说话,继续作画。 与非:“二舅,我们走了。不耽误你创作了。” 方元把画收好,准备离开。 回头发现方子正在专心盯着一幅画,那样子入了迷一样。 方元走过去,看到那画里面是一只小河马,样子可爱极了。 不得不说,即便不懂画,也可以被二舅的画感动。 方元知道方子最喜欢的动物就是河马,他每次去动物园,能在河马馆坐上半天,等待河马出水。 方元:“你喜欢吗?我们把它买下吧!” 方子点头微笑。 方元内心非常感动,她差一点就要流出了眼泪,因为真的好久,没有见过方子露出这样的笑容了。 这如他小时候一样的笑容。 “二舅,这幅我们也要了。”方元对着二舅说。 二舅头也不回,奇怪的是他竟然说话了:“那个小河马没有妈妈了。” 方元被这话给惊呆了。 首先二舅根本没有回头,难不成他背后有眼睛,不可能啊! 刚从与非师父说他基本不说话,今天我们难不成是过年了? 与非:“哈哈,你们真有福气,竟然可以听到二舅说话。 但就是这一句话。 那个小河马没有妈妈了。 方子竟然点头示意说:“我知道。” 对于他们这简单不过的一句对话,却也让方元感受良多。 方子喜欢到动物园待着,喜欢看河马,他一个人自在美好的在他的世界里遨游,这有什么不可以的。 何为正常人?为何一定要“正常”? 这些问题问出去就说明你很傻,你不正常。 这几年,方元一直想让方子“正常”一点。 就在刚才,看到二舅,听到与非师父跟二舅说话的口气,她瞬间释然了。 接受一件事原来是这么的曲折。可这世间事,你不先接受,谈何其他呢? 与非师父并不高深莫测,他的一言一行,普通而平凡。 方元忍不住问:“寺院收留这样的人多吗?” 与非师父:“这个需要看缘分。不可能全部都会收留。其实很多人也不喜欢这里的,他们还喜欢去到外面的世界。” 方元:“方子,他,你知道,我不是要把他送过来,我知道你们这也不是福利院。我只是,想让他有个平静的地方,我觉得山里非常清幽。想常带他来走走。” 与非:“你知道吗?想,说,做,这是三件事。完全不同的三件事。而人有时候总是会把这三件事混为一谈,所以才有了那么多的不愉快。” 方元知道自己说的语无伦次。 来这里也是万小双的引荐,她跟万小双来过一次。上次并没有见到与非师父,他去云游去了。 那时候方元还觉得,寺院里的和尚,不应该吃斋念佛吗?怎么还到处云游呢? 万小双:“和尚也是人,吃喝拉撒一样不少。但人跟人是不同的。” 这句话好有道理的样子,方元:“我实在不明白,摇滚乐和佛教的关系,不过我仔细想想,它们之间好像还真有一些,很奇妙的联系。我们有时候只是被表象给骗了。” 万小双搂着方元的肩膀:“小丫头片子,你悟了?” 方元:“你说的那位与非微尘,他是经历了什么痛苦,然后才选择这条路的吗?” 万小双:“据我所知不是,他条件太好了。不管是家庭出身,还是后天努力,他都是老天爷赏饭吃。我们这些俗人根本没有他的境界。他是出家了,但是,他到处云游,还写书。我觉得他只是换了一个心境做自己吧!” 方元:“听你这样说,有点像李叔同,是不是?” 万小双:“有点那个意思吧!但我知道,他不是看破红尘四大皆空,他一直在做事,创作,做慈善,都在尽力而为。很多乐队都找他约歌,不过要看机会,他已经不在为了创作而创作。” 方元:“真是一个传奇人物啊!” 万小双:“看你怎能看,我觉得他不认为自己传奇,也不希望别人把他当作传奇。就一普通人。” 方元:“以后有机会带我认识一下吧!对了,你跟他怎么认识的?” 万小双:“朋友的朋友,我找他写过歌词,那首《雪中血》就是他作词。” 方元:“哦!我说那首词写的那么好。我都记得,“用你那粗糙的笑容和大手,把时间按在婴儿的呼吸里”。” 万小双:“你给我老实点,你想干嘛?我才不会介绍你们认识,我怕你犯错误。” 方元给了他一拳:“你这个小心眼的毛病,是治不好了。怎么什么咸的淡的都吃。服了你了。” 万小双:“你这个小骚货,你敢背叛我,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方元:“好,你说,你怎么收拾我?说。” 万小双沉默了一会儿:“如果是真的,那我就成全你。” 方元在他脸上捏了一下:“虎了吧唧的,缺心眼儿。” 万小双在方元脸上狠狠的亲了一下:“不缺心眼怎么配你。” 方元:“你再说一遍,你个王八蛋。” 第118章 万小双那个花货 当你觉得自己自己已经在低谷的时候,那是因为你还不懂何为低谷。 万小双来到了妈妈的病床前,一年多不见,她已经瘦的不成人形。 医生说剩下的日子以月为单位。 万小双一个人坐在医院走廊的椅子上,眼睛红肿,但眼泪不知道哪里去了。 在他的白皙的脸庞上,看不到泪痕。 万小全:“其实跟你没关系,早就有了。结肠癌的潜伏期10年。不是因为你。” 万小双:“什么时候知道的?” 万小全:“上个月,这病肯定不是上个月得的。本来当时想和你说,但找不到人,还有就是事情还不能确定。” 万小双:“花了多少钱了?” 万小全:“够,除去报销的,暂时没问题。医生说没有必要在治疗了,治疗也是找罪受。剩下的时间,好好陪着她就好。” 万小双这时眼泪掉了下来,虽然此时的他还不能完全体会,人的悲伤是有时差的,这一点跟人的喜悦并不相通。 喜悦是瞬间的,悲伤是缓慢的。 万小全这个小丫头,别看年龄小,说出的话却那么智慧,她说:“接受不了是吧!你先难过一会儿。睡上一觉,明天也许你就知道该怎样去做点什么了。不过,少流眼泪,你知道她这个人,不哭的。起码我们没见过她哭,对吧!” 万小双此刻的泪水,已经淌了满脸都是。 万小全继续说:“我给咱爸打电话了,从德国回来,需要时间,他要回来的。我们多久没见过他了?那些后悔如果的话去,不说,也不想。没意义。待会高高兴兴的陪她吃吃饭,聊聊天。别哭哭啼啼的。” 母子三人聚在一起的时候,窗外阳光明媚,病房里安静整洁。 妈妈:“中午想吃什么?饺子吧!这次一定弄点辣椒油,酸菜馅饺子,要蒜泥,辣椒油。不要上次那家的,不好吃,水大了。换回原来那家吧!” 万小全:“好,我一会就去定。我也觉得原来那家不好吃,就是那大哥,太热情。把你整的不好意思了。每次还给你送个鸡蛋,饮料啥的。整的你都不好意思。” 妈妈:“那有啥不好意思的,不好吃就是不好吃,送啥也不好吃。给你一个鸡蛋,你就要忍了?什么话?我告诉你们两个,以后谁都不好使。” 万小全:“哎呀,你放心吧!我知道。就那么一说。我还能被他给拴住了。我听说,送饭的大哥,媳妇也在这里,就觉得挺可怜的。” 妈妈:“两码事,不好吃,跟可怜是两码事。你脑子给我拎得清。” 万小全:“唉!你不了解我吗?咱俩认识这么多年了。” 万小双:“我出去买吧!你们等着,还有啥想吃的?” 妈妈:“锅包肉,再来一个拍黄瓜,二斤酸菜饺子。” 万小全:“二斤,你吃的完吗?” 妈妈:“咱们仨呢。你以为我一个人吃啊?” 万小全:“我二两就够了,我减肥。万小双半斤,你半斤,一斤二两,足够了。浪费东西。” 妈妈笑着笑:“我至少一斤。” 万小全:“你可真能吃,在这样下去,养不起你了。” 妈妈:“小双,我不管,反正我要一斤,一定要大自然的,不要热炕头的。还是大自然好吃。” 万小全:“一天天的,挑三拣四的,你可真难伺候,还要啥?赶紧想。要不要再来个拉皮?” 妈妈:“那算了,不需要了。下次吧!我怕胃都撑大了。” 万小双出了门。 妈妈看着万小全微笑着说:“你觉得他咋样?没事吧?” 万小全:“你儿子你不了解?需要时间。我跟他说了,跟他没关系。本来也跟人家没关系吗?” 妈妈:“我知道,还用你说。我就是担心他,你知道,他表现出来的,跟他内心想的不一样。对了,你说那个方元,咋样?我就见过一次,看着挺漂亮的。但没接触过。” 万小双:“我跟她也不熟,但不管怎样,架不住你儿子喜欢啊!是不是?昨天咱俩咋说的了?有些河终归要自己去趟的。万小双他不缺心眼,你有啥不放心的。” 妈妈:“我放心,放心,你们两个这么好,我有啥不放心的。再说,再怎么你们还有一个爸爸呢?他还活着,他不会不管你们的。我知道。” 万小全:“你担心什么?没人管我?你放心吧!万小双会管我的,他现在也能赚钱了。我听说他不少赚。这家伙,歪打正着,他们的乐队现在小有名气。说不定赶明儿,就成明星了。” 妈妈:“是吧!你去看过?” 万小全:“现场没去,网上看过,说实话,我觉得他们挺棒的。真的,不比弹钢琴差。反正我是很喜欢。” 妈妈笑了笑:“那就好,反正怎样都是一辈子,拼死拼活地爬,还不如做点自己喜欢的。挺好。” 万小全惊讶地看着妈妈说:“哎呦喂,你现在的觉悟真的是高啊!” 妈妈:“谁说的,我原来觉悟也不低啊!万小双这件事,我说过什么了吗?是你们想太多了。” 万小全:“是不是?忘了你是咋骂万小双的了?” 妈妈:“那都是气头上,换做你,你气不气?不好好上学,整天搞对象?搞你就好好搞,惹人家外国人干嘛?” 万小全:“那你说,人年轻的时候,不搞?啥时候搞?老了再搞?” 妈妈:“不是不行,这孩子跟你爸一样,基因自带,早晚坏在男女关系上。注定命犯桃花。你懂我的意思吗?以后你要时刻挂管他,不说别的,咱要少一点这方面的劫数。” 万小全:“其实我还挺羡慕他的,你说就长成那样,还整天有女人却惦记他。岂止惦记,是疯狂。他上初中的时候就有,他从来就没闲着过。这方元不知道能挺多久?” 妈妈:“方元怎么样?说说。” 万小全:“我真不了解,不过应该可以,否则就万小双那花货,能跟她处这么久?” 妈妈:“有你这样说你哥的吗?” “咋了?我这是夸他呢?一个男人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了,身处万花丛里。” 妈妈:“别胡说,这不是好事,我告诉你,你可得管着点,否则我死不瞑目。” w 万小全:“呸呸呸,别说这种丧气话。你儿子有女人稀罕还不是好事?没人搭理他,还不急死你。” 第119章 爸爸万元红 母子三人正在吃饺子的时候,进来了一位中年大叔。 只见他戴着一个鸭舌帽,穿着棕黄色的格子衬衫,深蓝色牛仔裤。 他走进来,尴尬的对着他们三个人微笑,但并没有说话。 只见妈妈脸色凝固了那么几秒钟后说:“你怎么来了?谁跟你说的?” 中年男人:“那谁,许小燕给我说的。要我来看看你。” 万小全倒是会来事,放下碗筷,搬个椅子过去:“叔叔你坐。” 男人尴尬的笑了笑:“谢谢。” 妈妈:“来干嘛?赶紧回去吧!有啥好看的。” 男人:“气色看着不错。” 这个男人万小全见过,万小双没见过。 看着他们的目光,兄妹俩自然懂了。 这是妈妈曾经的相好。 他们默契的一前一后离开了病房,来到了走廊的椅子上坐下。 “我认识那个人,小时候见过两次,跟咱妈一个单位的。那时候比这年轻。老的好快啊!差点认不出来了。” 万小双:“上一代人,总是比我们酷。” 万小全:“什么意思?” 万小双:“他们敢爱敢恨,与死亡相比,爱更牛逼。” 万小全:“你现在说话,我都接不上。你这话说的,他们之间啥关系你知道吗?那男人有老婆。许小燕就是他老婆。” 万小双:“那又怎样?可怜的人,才会被这些人为的枷锁,锁住一生。人应该回到最原始的状态,尽情的感受自己身体本能的力量。而不是被那些条条框框给圈死。最后,死了。一片宁静。宁静到,如同你压根就没来过一样。” 万小全:“你这话都是哪来的?方元给你说的?那么如果,她背叛你了?你还会有这样的说法吗?” 万小双:“如果她的背叛是忠诚于她的内心的,我肯定祝福。” 万小全:“如何区分呢?” 万小双:“只要你真的忠诚于自己,你就可以分辨出来。一切的问题都是你不忠诚于自己而已,因为你早已经背叛了自己,所以你才那么恨背叛这件事,你才那么努力找出他人的理由,以此安慰空虚的自己。” 万小全嘿嘿一笑:“你现在都成哲学家了。你幸福吗?跟方元在一起?幸福吗?其实我非常喜欢她,真的。跟你没关系,我觉得她活的很自由。她是我见过的最自由的人了。是真的自由,不是表演自由。” 万小双:“我很爱她,我知道,我再也不会找到她这样的人了。但是,我们终要分开的。其实方元最酷的地方,就是这一点,她也知道这一点。她知道但是她依旧热爱,她无时无刻不在享受当下,她不会有悔恨,更不会如那些俗人,有怨恨,她只会用力地度过每一个当下,不给未来留多遗憾。以后,你可以跟她成为知己,她绝对不会伤害任何人。” 万小全:“你们终将分开?她也知道?” 万小双望着医院走廊的尽头,点头说:“她从来都知道。” 他们的爸爸,从德国回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变成了一盒骨头。 兄妹俩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起码看上去是的。 默默的陪着他去给妈妈上了香,烧了纸。 爸爸说下一步努力把万小全弄到德国去。 万小全说:“我哪也不想去,就在沈市。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爸爸名叫万元红,是一位落魄的音乐人。 他并不是科班出身,当兵的时候,在部队文工团练就的好手艺,拉的一手好小提琴。 不过随着时代变迁,退伍回到家乡,在沈市机床厂做修理工。 每天重复繁重的劳动,这巨大的反差,折磨着他的身心。 万元红从来没有放弃过音乐的梦想,他依旧在有限的业余时间,拉拢曾经的战友,在沈市寻找各种机会。 他甚至还去参加各种音乐比赛,不限年龄的那种。 这是一个漫长而煎熬的过程,换做别人,早就被现实击败了。 但是万元红,从不放弃,他可以结婚生子,看似过上了普通工人的日子。 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小火苗,从未熄灭。而且终将熊熊燃烧。 最后,终于认识了一位,移民德国的小提琴制作专家。 在这位专家的帮助下,他也来到了德国,来到了一家名不见经传的音乐学院,专业学习小提琴。 后来的剧情可想而知,他抛弃了国内的妻儿,与一位德国的华人结婚,并且生子。 至于他是否完成了自己的音乐梦想,或者是否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谁也不知道了,也不重要了。 至于万小双的妈妈,这位苦命但了不起的女人,她的故事也自然明了。 一个女人带大两个孩子。 但临终的时候,他对兄妹俩说:“不要恨爸爸,爸爸有他的追求。这些年,没有他寄过来的钱,我们母子三人也不会有这么安稳的生活,小双更不可能学习钢琴。我从来没有恨过他,你们也要记得,永远不要去恨。因为生命太脆弱了,没有时间了。” 妈妈还说:“我现在也不知道何为正确?何为错误?小双你自己的路,自己走,咱只要不犯法,不害人,就好。方元,不要伤害人家。” 万小双:“妈,伤害这件事,我觉得他并不成立。为什么我们总是要把伤害这件事,归咎给一个人呢?只能是他伤害你吗?你去问问哪个人,是不是大家觉得,自己收到了伤害?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都是被伤害对象,那这个问题不成立啊!” 万小全:“你这是抬杠。” 万小双:“不是,我是觉得没有谁伤害谁这件事。就是按照物理学来说,它本身也不能成立。这不过是人类对自己的感情的一种障碍罢了。你以后不要有这种想法,觉得别人伤害了你,这种思想才是真正伤害你的玩意儿。懂吗?” 万小双看着万小全说道。 万小全看着妈妈:“别搭理他,一天天的,脑子锈逗了。” 妈妈:“万小双,你知道吗?你跟你爸爸是那样的像啊!不管是外表还是思想,你们简直就是照镜子。” 万小全:“是吧!我也有这感觉。都是花货,这一点肯定是。” 妈妈:“我起初那几年,不得不说,有怨有恨。主要是怕别人看笑话。真的!人啊!面子这关最难过。可不过又能怎样呢?日子还不是要过下去。后来我就想通了。” 第120章 赚钱给他挥霍 办好了妈妈的后事,万小双再一次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了。 他把自己手里的余钱平均分给了方元和万小全。 然后一个人去到了遥远的南方。 没有人可以理解,此刻的他唯有一场旅程,可以抚平他的不解和迷茫。 无尽的思念和内疚,就要把他吞噬。 万小全对他说:“万小双,加油!” 方元把他们的公寓打扫的一尘不染,每一处都跟镜子一样。 都可以反射出这里曾经的时光。 当万小双再次走进这里时,他好像再也找不到曾经的自己,曾经的方元了。 他知道他们再也回不去了。方元更知道。 但眼泪却在这个时候,突然肆意横行,如决堤的洪水,在这干净整洁的房间里,万小双痛苦的哀嚎。 她不知道方元这些日子,每晚都给他写信,写了好多好多。 但是这个屋子里什么都没有,没有一个字,没有一丝方元的痕迹。 万小双的东西,都已经打包整齐,一丝不苟。 桌子上有一叠现金,那是万小双打进方元卡里钱,一分不少。 方元本来还想写一张纸条:如果我有钱,真想再多放一倍。对不起。 但是她临走前,把纸条撕碎了,带走了。 所有的万语千言,都被方元写完了,在内心说完了。 只是无需万小双知道。 这本就是她自己的事与业,与万小双无关。 而万小双的那些眼泪,早已经在这个,特殊的时间里,这个空间里,给他以无形的力量。 他将带上这样的力量,去开创一个新的开始。 因为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可以放过自己,放过过往。 不是因为自己的罪恶,他没有罪;不是因为自己的无能,他就是无能为力。 因为他无法说服自己,怎样才是幸福的,怎样才是正确的。 除了与方元的那些,无休止的纠缠,除了方元的身体,他不知道何为幸福。 但是他又走到了一个悬崖边上,一个声音告诉他,你不配拥有幸福。你无能的爱,终将焚烧一切。 爱欲的火苗,终将把你焚化,那些看着你的人,也终将在火光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们就好像没有来过一样,没有任何痕迹。 拿了行李,拿了钱,留下了很多很多眼泪。 这时万小双并不知道,这将是他这一生,流过最多的眼泪。 在这个即将不属于自己的房间里。 看着窗外一架架飞机,它们即将飞向一个个陌生的地方。 万小双不知道自己再回到沈市,将是何年何月,他是否还会回来。一切都未可知。 万小双想给方元打个电话,看着宝贝两个字,他恍若隔世的感觉。 他不会打这个电话,也不会把名字改变。 因为一旦听到了方元的声音,那沙哑的声音,他的勇气会瞬间坍塌。 命运赋予他的勇气,将再一次把他推回原位。 而此刻的他急需一场远行,去成全自己的人生。 他想写个信息,但写了一串,又删除。 这样折腾了几回,就坐上了飞机,关上了手机。 再次醒来,已经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新鲜的一切,在向他招手,还是将他吞没? 千算万算,不如老天爷掐指一算。 虽然在方元的心里,她知道,自己与万小双,没有未来。 但这样慌张地结束,肯定也不是她的意料之中。 把所有的伤痛都隐藏起来,日子还是要过的。可是千头万绪,也无从下手。 只能任由时间推着自己前行。 就像冥冥之中注定般,就在这个时候,好久没有消息的赵乙木,给他打来电话:“我上次去韩国,认识了一个设计师,你有没有兴趣,做他的代理。他的东西都不错。” 就这样,方元的服装生意开始了。她与赵乙木的联系也开始了。 方元故意让身边的人,知道赵乙木的存在,给人她有了男朋友的一种假象。 孟非飞:“你跟那位小裁缝,到底啥关系?我怎么看着特别不靠谱。你年纪也不小了,不能再被耽搁了。女人过了三十,长的再漂亮,也没市场了。” 方元:“我谢谢你,我又不是东西,还市场?” 孟非飞:“你别误会我说的话,实事就是这样。我是过来人,说白了,你生孩子不?你要生孩子,你就赶紧,否则到时候孩子也生不出来的。你要不要孩子?女人没有孩子就不是女人。” 方元无奈苦笑,想认识非飞这些年,每次聊天,都逃不开这些话题。 这些话题,是给她带来了多少无奈和遗憾啊! 想到这里,也是心疼眼前这位娇艳的女人。她的心路历程,又是他人能感受的。 方元:“非飞,我是这样想的,人这一生,其实都是注定了的。我们犯的最大的错误,也许就是过于执着。我的意思就是,一起顺其自然,我们当然要去努力,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不过…” 孟非飞:“不过什么?你这种消极情绪,不行不行。你这样会错失很多机会的。” 方元微笑:“我现在就等赵乙木,等他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行了吧?” 孟非飞:“你确定他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听着怎么那么不靠谱。人家要是真喜欢你,早就来了。这些年为啥不来?早就有主了。说不定人家孩子现在都满地跑了。你还在这傻乎乎的等。” 方言:“如果那样,多好。” 孟非飞:“哪样?人家孩子满地跑了?” 方元:“是啊!喜欢一个人,不就是希望他好吗?如果他有人疼,有人爱,难道不是好事吗?难道他过的很凄惨,你才开心吗?” 方元再说这些话的时候,想的更多的当然是万小双。 她当然希望万小双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这一生,有喜欢的事,有喜欢的人,衣食无忧,笑容灿烂。 而她做的,就是想他,在任何时候。 如果有一天,她知道万小双,孤苦无依,穷困潦倒,她一定飞奔过去,照顾他、疼爱他,赚钱给他挥霍。 但这绝对不是占有他。他好了,就让他自由飞翔。 没有人能理解和相信,方元的感情。她也不期望别人的懂得。 她都不需要万小双能懂,她自己懂得就够了。 孟非飞:“你境界太高,我理解不了。不过想你这样,会不会很累?” 第121章 你也喜欢他 谢南风周六早上,准时来到店里。店门已经打开,只见方元正在一件件的,把新款的衣服挂上去。 谢南风:“方姐,早。” 方元回头看到他微笑着说:“早,你吃过早饭了吗?旁边有早餐店,还不错。” 谢南风:“还没有,我没有吃早饭的习惯。” 方元:“那怎么行,你先去把早饭吃了。” 谢南风吃过早饭,回到店里,对方元说:“方姐,我来吧!” 方元把熨烫板给他:“可以吧?温度不要太高。” 谢南风:“可以的,上次纱丽教我了。” 方元:“好,那你先忙着,我整理一下账。” 方元看到谢南风牛仔裤兜里别着一只牙刷,“怎么把牙刷别这里,难道这是新的流行吗?” 谢南风微笑道:“不是,吃过早饭,我刚去刷了牙。放在这里,用起来方便。” 方元惊讶地说:“你很懂保护牙齿,非常好。不是,那牙膏也在里面是吗?” 谢南风从牛仔裤兜里面,拿出一只精致的小盒子,说:“牙膏在这里。” 他把女孩子用的那种化妆品分装盒,用来装牙膏用。 方元:“哇!这个好。你是每次吃完饭,就要刷牙是吧?这真是一个好好的习惯。我要向你学习。我都是漱漱口就行了。” 方元:“我看看你的牙齿。” 这句话一出口,两个人都尴尬了那么一秒钟。 谢南风微笑一下,露出了整齐雪白的的牙齿。 方元色眯眯的看着说:“我原来都没注意过,原来的你的牙齿这么好。难怪,你要这么精心的呵护。” 谢南风:“还好。” 方元走进收银台,开始整理账目。这是她每周六早上的工作。 “谢南风,你有没有跟孟非飞说,你在我这上班的事?” 谢南风:“还没说,等下次见面再说吧!其实也去没必要说。” 方元:“不行,一定要说一声,要不然她以为我剥削你。” 谢南风:“好的。” 方元“你是什么专业的?法律是吗?” 谢南风:“是的。” “哇!我怎么觉得你跑到我这里,熨烫衣服,太委屈了吧?即使周末兼职,你也应该去什么事务所吧?” 谢南风:“是,不过他们不给钱。” 方元:“你还是可以考虑一下,你大三了?对自己有规划吗?是继续深造?还是考公务员,上班?” 谢南风:“我真的没想过,没想那么多,走一步看一步。” 方元:“也是,但你们这些精英们,不都是有自己的职业规划的吗?走一步看一步是我们这些老百姓的事。” 谢南风笑道:“都是老百姓。” 方元哈哈笑道:“也是,要不要来杯咖啡?” 谢南风:“好。” 这孩子说话很简洁,做事也很简洁。没有多余动作。 方元按下音箱按键,传来了万小双的歌曲: 神在哪里?太阳在哪里? 死亡在哪里?没人知道 人们只会观赏他人的死亡 却不知道那就是一面镜子 里面塞满了你看不见的自己 愿你们在死亡的那一刻 可以感受到太阳的光芒 在一条洒满金光的大道 看远处的鸟儿自由飞翔…… 谢南风:“你也喜欢他吗?” 方元愣了一下,“谁?喜欢谁?” 谢南风:“万小双。” 方元看着谢南风,“怎么?你认识他?” 谢南风:“不认识,但我很喜欢他的音乐。” 方元:“我以为你们这些小孩子,根本不知道。他,他有那么红吗?” 谢南风:“他肯定没那么红,但喜欢的人是真喜欢。而且他是我们沈市出去的。” 方元:“是,我也喜欢他。” 谢南风:“他最近有一首新歌,你听了吗?特别好,依然坚挺。不过他现在不在国内了,去了德国。我觉得他去了德国,就写不出来了。只能等着枯萎了。这也是很对国内音乐人的宿命。年纪与创作成反比。” 方元听到非常认真,她突然发现,自己真的没有去想过这些。甚至自己都没觉得万小双是一个音乐人。 他就是万小双啊!傻了吧唧的,会跟我撒娇胡闹的万小双啊! 谢南风还在说:“我觉得他最早的音乐,反而还更好些,虽然有点青涩,生硬,但是也更有味道。不过,无所谓,我都喜欢,一直关注他。但近两年确实没有太多作品和消息。不过,这就是他。” 方元:“他的新歌叫什么名字?我还不知道。” 谢南风:“亲爱的宝贝儿,名字特俗,但特别好听。感觉他是写给一个人。手机里可以搜到的,你看看。” 方元:“算了,等一会儿,我手机很卡。用了好多年了。” 谢南风:“用我的。” 音箱里传来了万小双的声音,那的确是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了。 “我离开了吗? 我亲爱的你,亲爱的地方 那踩着树影的时光 那星空下的棒棒糖 你会思念我吗 我亲爱的我,我亲爱的时光 你有一张被夕阳抚摸过的脸 笑容粘在了我的胸口 如梦似幻的我们 嬉闹年轮里的风 我再也不敢了 让你留下来陪我去做梦……” 谢南风:“怎么样?我觉得他经历很多后,依然,依然有一种少年的精神。这一点非常难得,特别酷。我还喜欢那首《穿草莓毛衣的女人》,我觉得他有着诗人的灵魂。他首先应该是一个诗人。” 方元:“你这么喜欢他?真没想到。” 谢南风:“可惜,我还没有见过他。他也不回沈市演出了。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为什么不回自己的家乡呢?关键是关于他的消息,非常有限。他从不接受采访。除了音乐,他什么都不做。所以,我们也不了解他,他的私生活几乎是零。百度上也没有他的消息。当然他才不在乎那些虚的,我们听他的歌就好了。那些不重要,不是吗?” 方元:“是,我也觉得他不在呼那些。” 谢南风:“真好,你也喜欢他。毕竟喜欢他的人,真的不算多。” 谢南风脸上真的泛着光,他拿起咖啡杯,来到方元面前,举起杯,“来,干杯,为了万小双。” 方元哈哈笑道:“有你这样的粉丝,他应该是幸福的。” 谢南风:“我怎么这么高兴呢?你知道吗?我身边从来没有喜欢他的人,起码不那么喜欢。当然我不在乎。不过,还是好高兴,有人喜欢他。” 第122章 祝他自由飞翔 寒来暑往,日月更迭。不知不觉,谢南风就要大学毕业了。 他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校保研的名额。接下来的日子,他要继续留在沈北大学读研。 方元看着还在店里忙活的谢南风说:“我,我认为你真的可以辞职了。再说,这里的工作并不适合你。你应该去一个适合你前途的地方。” 谢南风:“你可以别像长辈一样吗?” 方元:“我本来就是长辈。我这里的工作根本用不到你的,怎能说?随便一个中学毕业的小女孩就可以了。不合适,真的。” 谢南风:“我的业绩不好吗?” 方元:“你怎么这么说?胡说,我是那个意思吗?好了。我的意思已经很明了了。再不多说。” 方元说完走进收银台,倒了一杯咖啡,开始工作。 这段时间,谢南风的工作,可圈可点,份内的份外的他都做的特别好。 工钱正常范围之内,方元也并没有多给他一分。 所有的福利也是与纱丽一样,过节从来不发东西,直接给钱。 这一点纱丽非常喜欢,她对谢南风说,“最怕老板过节发东西。发点好的还行,我原来的老板,发的月饼跟石头一样,牙都给你硌掉了。方姐真好,豪气。” 谢南风:“就那么希望我走?” 方元沉默,“你有你的未来。” 谢南风:“我的未来里有你。” 好像这一刻早晚都要发生一样,方元没有继续说下去。 她把手里的工作做完,喝了咖啡,说:“我要去看方子,他现在在一家书店,做图书整理员。做的非常好。我答应他,中午请他吃饭。” 谢南风:“这是理由吗?” 方元:“什么理由?” 谢南风走到方元面前,他死死地盯着方元说:“好,你敢说你不知道?” 方元低头躲开他的眼睛,“我们现在不说这个,我要赶时间,迟到了,方子不高兴。” 谢南风没有再说话,看着方元的背影,目送她离开。 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样子,就好像是昨天的事情。 她的样子没有任何变化,除了更加的惹人心动,让人心疼。 所谓的岁月的痕迹,在她身上,似乎变成了一种更浓郁的光影。不过是给她的全身镀上了一层金光。 那一双眼睛越发的深邃,愈发的迷人。即使笑起来眼角的细纹,都性感无比。 这是方元最美丽的时候。谢南风非常肯定这一点。他觉得这样美好的东西,不应该被埋葬。 他想要方元在她最美的年华里,绽放出她此生最美的风景。 这样的感觉,并不是每个女人可以拥有的财富。他不想方元错过,一个人坚强地度过她最美的年华。 他对方元说:“我们是为了某个瞬间而活的,对吗?我知道你的瞬间里没有我,但没有关系。其实一切都没有关系,我不想你被困住,我也不想我被困住。” 他对方元说:“你的辛苦,你的可爱,你的美好,我都看在心里。我知道自己未必能给你什么。我知道,我们也许没有未来,但那又怎样?” 虽然两个人早已经心知肚明,每一次眼神的碰撞,每一次的欲言又止。 不管方元怎样巧妙的避开这一切,最后终究是在劫难逃。 但是她知道他不可以,不说彼此年龄的差距,就算是为了谢南风那优异的成绩,她也不能做出这样的事。 虽然孟非飞还真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方元说:“谢南风,我希望你不要再说了。如果你真的在乎我,我的感受,就让一切,到此为止。请你离开我这里,去到你应该去的地方。” 又一个周六,谢南风照旧来到店里,与方元见面。每个周六,风雨无阻。 他走进店里,开始整理工作。她在收银台开始她的工作。 然后方元起身去陪方子,或者去做些别的什么。 她自觉的自己,完全没有一丝出格的行为和言语。她不知道谢南风喜欢她什么?她不她不能让谢南风喜欢自己。 一切必须停止。 一切必须停止。 谢南风:“方姐,早。” 这一声方姐叫的方元一愣。不是因为文字,而是因为语气。 “早,我已经忙完了,我先走了。” 方元为了避开她,早来了一个小时。 谢南风没有说话。也没有看着她离去的背影。 两个人就这样变得如陌生人一样。 这种感觉持续了一个月,不说话,不看。你走,我留。 这天下班以后,谢南风和纱丽都在店里,一批庞大的冬季新款,即将上阵。谢南风开着面包车,从库房里拉了满满的一车。 三个人一起开始忙活,直到深夜二点多。 纱丽说:“方姐,请吃夜宵吧!我手都脱皮了。你看。” 方元说:“辛苦了,辛苦了,只要你们不嫌累,没问题。没想到冬季的版,这么庞大。韩国人的喜好。” 纱丽兴奋的说:“烧烤走起。” 三个人来到夜市,此刻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方元:“这么晚了还有这么多人。都不睡觉吗?” 纱丽:“这正是上人的时候。” 方元:“这个点我早睡了。你们不会都不睡吧?” 纱丽:“我还是要睡的,天天熬着肯定不行。皮肤受不了。方姐睡眠特别好,你看你皮肤那么好。” 方元:“很佩服这些不睡觉的人。” 纱丽:“南风,你喝哪个?喜力?” 谢南风:“好。” 纱丽:“这孩子累坏了吧?” 谢南风看着手机说:“没有,我一个朋友一会儿要过来找我。” 纱丽说:“好啊!一起吗!男朋友女朋友?” 谢南风:“女朋友。” 纱丽:“没听你说过,你女朋友干嘛的?漂亮吗?” 方元:“你管的真宽,查户口啊!” 谢南风看着纱丽说:“没你漂亮。” 纱丽拍了一下谢南风的肩膀:“这还差不多,会说话,一会儿你女朋友来了,我告诉她。” 方元拿起啤酒喝了一口,然后看着纱丽傻笑。 纱丽:“你这是咋了?自己就喝上了。菜还没上呢?” 方元咳嗽几声:“对不起,口渴。我以为这是水。给我一杯水。” 纱丽:“喝啥水,就喝酒,这玩意儿跟水有啥区别。喝。” 方元继续咳嗽:“对不起哦,呛到了。” 纱丽:“呛到了,你对不起啥?你对不起谁。方姐,你是不是不能熬夜,傻了吧哈哈哈!” 第123章 为人民服务 纱丽赶紧起身,去拍打方元的背部。 方元拿起啤酒,又喝了一口,“没事,没事。” 纱丽拍着方元的背部,“方姐,你也太瘦了。你这身材跟周冬雨似的。我都不敢下手。就我这大手板子,都能一下子给你整折了。你赶紧长点肉吧!” 方元:“我最近长了二斤多,好不好?” 纱丽:“二斤?你开玩笑吗?我一天就长五斤。” 方元:“你不能再长肉了。就这样还行,再多绝对不好看。我觉得你再瘦五斤到十斤最好。” 纱丽抿嘴说:“姐,你这人能处,主打一个真诚。换做别的小婊子们,她们只会说你这样很好啊!你一点也不胖。肉没长在她们身上,一个个的,啊呸。” 方元:“什么跟什么?我是怕你太胖了,卖不出去衣服。” 纱丽:“姐,我谢谢你。” 纱丽看着不说话的谢南风:“南风,你女朋友跟你,你们都是学法律的吗?” 谢南风:“不是,她是学美术的,雕塑。” 纱丽:“你为什么不找一个,跟你一个专业的,以后你们一个做法官,一个做律师。一起审犯人,你啪一敲锤子,敲的是锤子吧?还是敲锣?我咋忘了。” 方元被纱丽语无伦次的话,给逗笑了,“法官敲锣?你咋不说吹唢呐呢?你逗死我了。” 纱丽看着谢南风:“到底敲啥?拍卖会上敲锤子,法官也敲锤子?” 谢南风:“是锤子。” 纱丽:“方姐,你说法庭上,法官拿着一个唢呐,谁不听话了,就吹一段。哈哈哈哈,这主意不错。” 方元笑的合不拢嘴:“嗯,的确不错。特别适合死刑犯。审判完事后,法官吹一段唢呐送行。这就是人文关怀。” 谢南风也跟着她们哈哈笑起来,就在她哈哈大笑的时候,他与方元的眼睛又一次,纠缠在一起。 三个人有说有笑,好不开心。惹得旁边的人把眼神瞟到这边。 纱丽:“你们学法律的梦想,是不是成为大法官?” 谢南风:“应该是吧?不过我没想。” 纱丽:“那你做啥?大律师?赚钱多?” 方元:“大法官,大律师,一看你就是tvb的剧看多了。” 谢南风:“是,剧看多了。现实是,律师就是服务员,都是伺候人的。我是打算做律师,是这样想的。但以后的事,谁知道。我觉得我不太适合。” 纱丽好奇地问:“为什么?难道做律师不能长得好看?” 谢南风:“就是比较分裂。” 方元:“你是说,你要为了钱,去帮助坏人的时候,该怎样选择?” 纱丽:“这就是剧里常看到的。对啊!金钱和良知,怎么选?” 方元:“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永远不要考验人性。” 纱丽:“金钱是经得起考验的,来,干杯。” 谢南风又看了一眼方元,他们都不是故意的,但眼神这东西,你还真去控制不了。 纱丽:“方姐说,你已经保研了?那你在我们这真的是委屈了。我就不明白你,图个啥呢?” 谢南风:“我刚说了钱,做啥都是服务员,想给我自己多一些阅历。我不觉得你是什么专业,就一定要围绕这个专业。拓展自己的眼界,丰富生活。” 纱丽:“那以后有法律上的问题,可以找你给服务服务吗?” 谢南风:“可以,不过我还是希望你永远不找我。” 纱丽:“倒也是,谁喜欢打官司。你说法律真的就公平吗?” 谢南风:“一切都是相对的。法律也没有绝对的公平。” 方元:“服务精神,说的真好。你说现在当今社会,是不是特别缺少这种精神,服务员的精神?说白了,干哪行不是服务员?为人民服务。不得不说,周总理真的是伟人啊!这几个字太牛掰了。” 纱丽:“现在的人,一个个都以为自己是上帝,谁还觉得自己是服务员啊?真的。我小侄学校的老师,不说了。其实老师也是服务员,为学生服务?对不对?医生为其病人,律师,为坏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不是服务员?” 方元:“说得好,为人民服务。干杯。” 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聊的很是愉快。 竟然还领悟到了一个很深刻的道理,为人民服务。 谢南风:“所以你们知道,我为啥喜欢服务员这个职业了。” 纱丽:“咱们店里客人优质,不受气。有些行业就不行了。” 谢南风:“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觉得只要不过分,都没问题。” 纱丽:“你确定?上次那个老阿姨,色眯眯的样子,就差要吃了你了,也行?” 方元:“什么时候的事,我咋不知道?” 纱丽:“就那天,一个人买了三万多块,你忘了?那个老太婆,看南风口水都流出来了?对了,没跟你要电话吧?” 谢南风:“没有,哪有你那么夸张,人家只是慈爱而已。” 纱丽:“可拉倒吧!你看他看你的眼神,直勾勾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方元:“多大年纪?” 纱丽:“现在女人的年纪可不好说,看着五十多,实际谁知道。” 方元:“那也许是南风长大像她亲人,我就遇到过,好多年前,坐公共汽车,一个中年大叔老看着我,后来还跟着我,我停下来问他,结果他哭了。说我长大跟他去世的女儿一模一样。最后把我整的好难受。” 纱丽:“你感觉呢?她对你是啥意思?” 谢南风:“我没感觉,我是服务员,最后消费就行了。” 纱丽:“可不是,老阿姨感觉那是非常有钱。三万多,跟我花三十一样。南风,这位是谁?” 只见谢南风后面,站着一位身材高挑,身穿一身牛仔服,体态轻盈的女子。 女子双手扶着谢南风的肩膀,对着方元和纱丽微笑:“你们好。” 谢南风回头起身:“怎么这么晚,坐。” 纱丽笑咪咪的看着她:“你好,南风,你赶紧给正式介绍一下。” 谢南风说:“丁一克,这位是纱丽,方元。” 纱丽热情的招呼着:“你要喝什么?啤酒行吗?我们都喝啤酒。你这名字好特别啊!” 丁一克:“你好,你好,我喝白水,抱歉,我不能喝酒。” 第124章 她老光棍一个 方元此刻的心情,简直就是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 加上一天的疲惫不堪,不能熬夜的她,不知道自己来干嘛? 但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既然来了,那就好好演,年纪大了不能输。 不是输给别人,是不能输给自己。 谢南风你这个坏小子,以为这样可以让我难受,不自在,然后我就扑到你怀里了吗? 这种把戏一点都不好玩,更不好使。 方元微笑着对丁一可说:“刚才听谢南风说你是雕塑家?” 丁一可:“雕塑家,可别逗了。我就是雕塑专业的一个学生。” 纱丽:“那你们两个绝配,一个大律师,一个大艺术家。这就叫强强联合,所向披靡。还是你们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知道怎样规划自己的人生。事业家庭,都必须要锦上添花。婚姻这件事儿,还是要门当户对,是不是?” 方元打断纱丽:“喝多了吧?别把自己带进去。别拿别人的规矩管自己,一人一个活法。相信我,你好着呢!咱好着呢!” 纱丽:“我有时候实在不明白,人这一辈子,那么短暂。有什么不可以吗?那么多借口,到底是…还是不够爱。爱,姐,爱是勇敢者的游戏。那些凡夫,根本不配。他们就是傀儡一样,让自己的身体绑架自己的灵魂。别扯什么他妈的信仰,一切都是放屁。放他娘的狗屁。姐,就这些人,还号称有信仰?你告诉我,信仰是什么?” 纱丽喝的不多,但已经醉了。 方元:“爱,是我的信仰。但是,这件事你却要搞清楚,那就是,爱是一个人的事。有时候你不能让它变成两个人的事。你懂我的意思吗?” 方元举杯与纱丽碰撞出一声脆响。 纱丽:“我懂,我当然懂。我就是瞧不起那些,不爷们儿的人。不,他他妈的岂止不爷们儿,他,他妈的就是一个人渣。他不过是就是没遇到更合适的。我他妈的就是一个笑话,我觉得是真爱,其实就是一个备胎。” 方元又把杯子举到谢南风和丁一可面前,“对不起,对不起,喝多了。这丫头今天不开心。 丁一可:“没事没事。很喜欢听你们说,你们说的特别有意思。” 方元:“在说她男朋友,反正你们年轻人,不就是感情那点事吗?” 纱丽打断方元:“姐,这话不对,人要是没有感情,只有算计,只有利益,还他妈的,那还是人吗?” 方元:“我告诉你,就还,他妈的真是人。这世界那么多人,你以为都能遇到真爱?大部分人就是凑合过一生。再说,爱这东西它有保鲜期没有?开始的轰轰烈烈,最后形同陌路,有没有?可悲不?” 纱丽:“我就不明白,人他妈的没有心吗?” 谢南风一直没说话,这时却接过话:“那就分手。” 纱丽:“每次他回去,都是分手。每次回来,就打回原形。前几天又走了,不知道这次他妈的能不能回来?去死吧!来,姐,让他去死吧!飞机掉下来,摔死他。” 方元连声道:“呸呸呸,别胡说,你少喝点。” 方元看了一眼丁一可,“喝多了。男朋友是个回族,民族信仰,异族不能通婚。” 丁一可:“听上去好浪漫。” 纱丽:“浪漫,我原来有多喜欢吃肘子,你知道吗?现在戒了。酒,可以。他也喝酒,只是回家不敢喝。所以,都他妈的是假的。他倒是不吃猪肉,也不过就是不习惯而已。至于我,如果我是总统的女儿,别说民族不同,就是物种不同,都没问题,是不是?” 方元:“这话倒是对的,一切门槛,不过是筹码不够而已。给他一个亿,看他干不干。” 纱丽突然笑了起来,“就是,还说啥啊!姐,你还要不要真爱?真爱他妈的是什么?你说,你那么漂亮,都没人爱,你说,真爱是什么?” 纱丽像审犯人一样,对着方元连声叫道。 方元:“你如果想要结果,这件事就很难成立。这,这是一个过程。更准确的说,这是一个瞬间。你要是总想着,开头结尾,那么,起码我觉得你会很纠结。你别想那么多,爱一秒是一秒,那么也许,我是说也许,你就可以知道,啥是真爱。” 还没等纱丽缓过神来,方元继续说:“我说的不但对人,这个你可以应用到任何事物上。人物都行,就是只管去做,不要执着于那个结果。其实结果早就注定好了。” 纱丽:“认命是吗?” 方元:“可以这么说,但也不是那么表面。我们都知道人都是要死的,但死亡的概念,不管多大,你都是很模糊的。真爱,不是死亡,死亡是人的结果,真爱它是过程。” 纱丽:“姐,你是哲学家是吗?你说明白点,别欺负我没文化。” 方元继续喝着酒,“有一种说法,其实宇宙的一切,都是注定好了的。宇宙就是一个程序。大到宇宙,小到我们喝下去的酒,这一切都是注定好了的。而人类却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努力的结果。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纱丽:“我不明白,那活着干嘛?活着毫无意义是吗?姐,我爱你,我真爱你。” 丁一克听的很认真,她对谢南微笑,微笑里带着一丝卑微。 她把自己的手放在谢南风的腿上,看似无意,实则演技高超。 谢南风竟然低下头,与她窃窃私语。两个人的头紧密的靠在一起。 俩个人脸快贴上了,你笑我笑。 方元瞥见这一幕,赶紧飞快的把目光移到纱丽身上,“该喝喝,该睡睡,他要回来就回来,反正腿长在他屁股下。你喜欢他你就睡他,你不喜欢就让他滚。” 纱丽哭笑不得,“姐,他屁股长大特别好看。” 方元:“所以说,你既然贪恋人家的美色,就不要玩真爱。你就好好贪恋人家的美色,不就行了。你说你,整这么多多余的干嘛?可累死我了,宇宙观都出来了。” 这时丁一可突然开口说:“我好喜欢方姐刚才说的,就是自己觉悟不够。” 纱丽:“别听她胡说,能把人说沟里去。你有男朋友,她老光棍一个,听她说?你信吗?” 方元:“你才老光棍,我大龄单身女青年,好吗?不,纠正一下,我是单身女富婆。差不多了,再开十家店。干杯,为富婆。” 第125章 他想要杀了那个男人 夜风阵阵,在凉风中,酒后的毛孔,努力的绽放。 每一个毛孔都在挣扎着,警告方元,你快点离开。回去躺下,去睡,去做个好梦。 否则明早起来,你的黑眼圈会告诉你答案。 “我觉得我们差不多就撤了。年纪大了,确实熬不住了。纱丽你不要再喝了。”方元心里琢磨着赶紧走了。 纱丽:“酒可以不喝,但话不能不说。我还没睡够呢?” 方元:“话都说不利落了,好,你说。再聊两块钱回家。明天你还要上班。” 纱丽:“我没喝多,明天不是我的班。是他的。我要睡一天。” 谢南风:“没关系,我可以不睡。陪你聊到天亮,完了直接上班。” 纱丽:“谢谢你,兄弟,够意思。不过你带着女朋友,不合适。你随时撤,别让人家姑娘等太久了。” 丁一可:“没关系,我明天也睡一天。” 纱丽:“那不行,你睡一天,兄弟要上班。我不能破坏你们的好事,春宵一刻值千金,我不能耽误你们洞房。你们走你们走。” 方元看着纱丽:“好,算你有良心,那我呢?” 纱丽:“你要陪我,你哪都不能去,你走了,我就死给你看。” 方元笑着看着谢南风和丁一可,“看到没,断片了。一会儿你们先走,时间不早了。明天还要上班。” 纱丽的手机响起,方元帮她拿过来,看到来电显示是三个字:王八蛋。 纱丽看了一眼,说:“挂了,去他妈的。” 方元没有听纱丽的,她接起电话:“喂,她现在喝多了,接不了电话。没事,我可以照顾她。好,你确定?好。” 方元放了电话,“王八蛋很着急,马上就过来,飞机晚点,刚下飞机。直接赶过来,已经在半路上了。” 纱丽痛苦的表情,通红的眼睛,“他回来干嘛?不说好了,这辈子再也不见了吗?回来干嘛?让他滚,滚。” 方元喝了不少,不过她的酒量,喝醉太难。 丁一克看着方元说:“真的?看来还是分不开啊!” 方元:“就是,缘分未尽,且折腾呢!等折腾不动了,要么结婚,要么分开。” 丁一克:“婚姻原来这么惨。接盘侠啊!” 方元看着丁一可:“就是,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你的词用的好,婚姻是爱情的接盘侠。哈哈。” 纱丽迷糊着说:“谁是接盘侠?你接谁的盘?” 方元:“我接你的盘。” 方元把自己的外套脱下给纱丽,“你喝多了,不能吹风。” 她一边说一边给纱丽穿上。 纱丽:“我能穿你的衣服?你xs的,我xl的,能不能不闹?” 方元:“哎呦,这不挺清醒的吧!我这件均码。” 方元把自己黑色的轻薄风衣外套,给纱丽穿好。 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出现在大家面前,“对不起,方姐是吗?我是马冰。” 方元起身说:“你可来了,先坐一会儿?还是怎样?她喝的有点多,也拦不住,不过是啤酒,没关系。” 马冰长得很高很壮,大胳膊大腿的,脸也方正,五官也大。 一看就是这吃牛羊肉长大的。 马冰对方元说:“对不起,方姐,给你添麻烦了。我现在带她走吧!时间也不早了。” 方元:“好,赶紧带她回去吧!” 方元对纱丽说:“有啥明天醒了再说,走。” 大家本以为纱丽会又哭又闹不肯走,起码不会那么容易的离开。 结果人家这位仙女,看了一眼马冰,立刻就融化了。 竟然一句话没说,马冰扶着她起身,纱丽丝毫没有反抗,跟一只喝醉的猫咪一样,瞬间倒在马冰宽厚的胸膛里去了。 那么接下来,还有三个人。 方元在与马冰和纱丽告别的时候,内心就开始琢磨着接下来的台词。 她坐下来,双手抱肩:“没出息的样子。突然有点凉,你们冷不冷?我就先撤了,实在熬不住了。” 丁一可:“好啊!姐你先回吧!你穿的太少了。” 是,方元把外套脱给纱丽后,她里面就一件宽松的背心。 还没等坐稳,方元又迅速起身,“我去买单。” 然后就迅速地走向店内。纤细的背影在灯光中摇曳生姿。 她本想结完账就闪人,因为这情况着实有些别扭。 可是那样,怎是一位姐姐辈该有的行为。 “抱歉,不能陪你们了。一可,很高兴认识你,下次再约。”方元伸手与丁一可告别。 她展示着甜美优雅的气质,微笑的尺度非常完美,不卑不亢,不冷不热。 她觉得自己的表现可圈可点,八十分没有问题。 既让谢南风明白了自己心思,你别以为可以操控我,我没那么在意你和你的雕塑家。 不过,方元忽略了自己的眼睛,因为自始至终,她的眼神都在躲闪谢南风的眼神。 因为她知道,整晚谢南风的眼神,也在躲避她的眼神他们两人的眼神,就像脱离了自己的身体,分裂成一个独立的玩意儿。 而那两个玩意儿,一直在玩着他们的游戏。 丁一可起身微笑:“那姐姐你慢走,下次再见。” 丁一可这个身起的非常没有水准,她只起了半个身子,屁股半撅着,这个身姿怎样都不会好看。 方元对谢南风说:“走了,你们也不要太晚。” 这句话必须要有,否则那才是此地无银,不打自招。 等等,我招什么? 方元对自己这两个多小时的心理活动,也一团浆糊。 所以,尽快离开,是最明智的选择。 她走到路边,晚风吹乱她的头发,街上的行人两两。 她站在路边,两个喝醉的男人,对着她吹了一声口哨,“老妹儿,等车吗?” 这时谢南风突然出现在旁边,对着那两个男人说:“滚。” 其中一个男人立刻朝着谢南风走过来:“草泥马,你骂谁呢?” 谢南风:“骂你的,怎么了?滚。” 男人跑到谢南风面前,“你他妈的再骂一句?草泥马。” 谢南风:“草泥马,滚。” 男人冲上前来,对着谢南风的胸口,推了一下,“你在骂一句?” 谢南风对着男人就是一拳,男人一个大趔趄差点倒地。 方元吓的花容失色,连忙跑过来,拉着谢南风:“干嘛?你给我回去。” 可方元的力气,哪里可以推动谢南风。 而此时的谢南风如一头野兽一样,他简直要杀了那个男人。 第126章 麻木到没有知觉 男人的朋友,另外一个男人,也过来拉住男人。 方元用尽全身力气,推着谢南风向后退。她知道,他是学生,就要保研,绝对不能出现这种情况。 可是谢南风跟不要命了一样,一定要打那个男人。 男人也是借着酒劲,冲过来扯着谢南风的衣服。 男人朋友也拉不住男人,此情此景,一团混战。 不一会儿就看谢南风与那个男人扭打在一起。 方元扑通一声跪坐在地上,大喊:“我求了,不要这样好不好?说完方元就痛哭失声。 远处看去方元像跪在地上一样。 这时男人的朋友,也上前拉住男人,“好了好了。” 这位朋友看上去是一个清醒的人。 谢南风看到方元的样子,他终于停了下来。 男人也被朋友按住。周围的人早已经围了上来。跟看电影一样的观赏这一幕。 这远比电影精彩。 谢南风走到方元面前,俯身扶起坐在地面上的她。 方元满脸泪水,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哭的那么伤心。 谢南风温柔的人把她揽在怀里。如小鸟般的方元,在他的胸口抽泣起来。 没有人知道,方元此刻心里想起了万小双,想到了他退学的时候。 她绝对不允许谢南风再发生这样的事! 狗日的,这如宿命般的一切。 丁一可在旁边看着这一切,她就隐藏在人群里,竟然没有上前。 她看着谢南风抱着方元的样子,木纳呆滞的眼神,无处安放。 按常理来说,此刻的丁一可,应该转头就消失在人群中去了。 但这位神仙竟然走出人群,来到谢南风面前,目光呆滞的看着谢南风:“发生什么事了?” 方元抽开自己的身体,“没事。喝多了,冲动。” 方元来到那两个男人面前,对清醒的男人说:“真的非常抱歉,他喝多了。我带他给你们道歉。” 清醒的男人看上去还挺和善:“好的,我哥们儿失恋了,媳妇跟人跑了。心情不好。” 方元:“这样,我们看看,你看看他有没有受伤?我们,你懂的我的意思,大家有话好好说。” 清醒的男人:“我看看他怎么样?我觉得没大事,你朋友怎么样?你也看看,不行咱就去医院?” 方元觉得自己有点卑微,因为她实在不想惊动警察,这事必须私了。给多少钱都行, 她调整一下语气,说:“好的,我先看看我朋友。” 回到谢南风面前,“你怎么样?没事吧!” 谢南风:“没事。” 方元再次回到清醒男人那里,“我朋友没什么?你看看你这边,需要去医院吗?” 清醒男人说:“他鼻子流血了。” 方元走过去,对坐在椅子上醉酒男人,“对不起,都冲动了。这样,你们看需要多少钱?你们说个数,如果合适,我们就不打不相识,好吗?” 清醒男人说:“既然都没啥事儿,就算了。” 方元说:“这样,我留一千块钱。” 醉酒男人鼻子上流着血,说:“不行,再加两千。” 方元说,“好。” 说完又拿出两千块,扔在桌子上。 转身只见丁一可,站在谢南风身边。 方元走过去说:“没事了,我们走吧!我给你们叫车,你们先走。” 方元转身拦住出租车。 谢南风打开车门,对丁一可说:“上车,你先走吧!” 丁一可跟木偶一样,乖乖的走进车里。 谢南风关上车门后,回身拉起方元的手一起走。 方元哪来的力气跟他挣脱,只能乖乖的被他牵着走。 谢南风脱下自己的t恤衫,不由分说的套在了方元的身上。 这小子里面还穿了一件紧身背心。 这种穿法跟方元一样,不管多热,都要穿一件吊带背心在里面。 方元很少穿胸衣,首先她的胸部太过于扁平,其次她也实在不喜欢胸衣的束缚。 所以,她只穿紧身的,轻薄的吊带背心在里面。 方元的嘴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她觉得只要刚才的事情,没有变得不可收拾,就一切安好。 至于什么他妈的狗屁感情,现在都无所谓。打了骂了,钱给了。没事了,比啥都强。 此刻她还惊魂未定,哪有什么心思思考男人,思考爱情。 要是发生点意外,真出了什么差错。进而影响谢南风的学业前途,那么方元将无法原谅自己。 “以后,永远不要冲动好吗?年轻人更要懂得克制,答应我好不好?”方元对谢南风说道,语气非常气愤冷静。 谢南风突然笑了起来:“他调戏你啊!” 方元:“调戏什么了?就说一句话而已。这不很正常吗?就因为这句话,你要把他打坏了,你还上学不?你想干什么?动手前能不能动动脑子?” 谢南风:“没想到,你这么大岁数了,竟然还被人家调戏?看来你长的还不错。” 方元摇头叹息:“没人跟你开玩笑,成熟一点,不要觉得自己这样这样,挥拳头,很帅是吗?” 谢南风:“不,是因为天黑,看不清楚。如果大白天的,我想他们不会对你怎样。你别说,你这个样子,在这种光线下,看着还挺有味道。” 方元差点哭了,“我求你不要这样好不好?你不要害我?我已经够命苦了。” 谢南风收住了笑容,抓起方元的手,“对不起,我错了。再也不敢了。你冷不冷?” 方元顺口而出:“冷啊!怎么不冷。” 谢南风一把抱住她,紧紧的把她抱在自己的怀中。 “先把你弄热了再走。” 方元无法挣脱,也没有力气挣脱,也懒得挣脱。 也许是因为冷,也许是因为刚才这一系列的节目,就在她再一次抽动身体的时候,谢南风的厚唇,轻轻地吻在了她的薄唇上。 两个人在深夜的马路边上,在昏黄的路灯下,拥抱,深吻。 方元几乎整个人都瘫在了谢南风的怀抱中了。 她柔若无骨,在冷风中抽动身体,像一只受伤的小鸟,滚烫,无助。 谢南风捧着她的脸,如同捧着一只受伤的小鸟。 他俊美的脸庞,在昏黄的路灯下,镀上一层朦胧的金边。 他不停的吻她那颤抖的嘴唇,直到她的舌头麻木的没有知觉。 她感觉自己的舌头,被活生生的往外拉扯,就要从自己的口腔里挣脱出去。 她麻木的倒在谢南风的怀了,去他妈的,任他把她的一切吞噬。 第127章 她就想起谢南风 水州一幢高档的写字楼里,面容清瘦的张灵,坐在舒适的靠背椅子上,双眼木讷的望着窗外。 她起身来到窗边,这48楼的高度,远处的一切,恍如外星球般一样的景色。 此时的张灵,已经是一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曾经躲在人群之中的她,已经成为一位妥妥的职场精英。 她淡棕色的短发,挺拔的白衬衫,九分小黑裤,一双中跟小皮鞋。 一身标准的职场精英打扮。 法律研究生毕业后的她,以优异的姿态,顺利的进入了这家顶级的律师事务所。 她游走于这些精英之间,不卑不亢。张灵已经不再是曾经的张灵,不管是外表还是内心,这些年的变化如同破茧成蝶。 就连她的身高都发生了变化,她好像变的高了那么一点。她的身形,早已经不再是曾经招待所的那个样子。 她成熟了,就像从一串微微泛紫的葡萄,变成了一串鲜紫的葡萄。 紫里面透着粉,粉里面带着绿。 没变的是,她依旧那么诱人。诱人的如一串刚刚要熟的紫葡萄。 她弹润的臀部肌肉,在黑色九分小黑裤的立体剪裁里,深深浅浅,如一团果冻般美好。 曾经素面朝天的她,现在一脸优质的淡妆,朱红色的艳唇,深棕色的睫毛膏,珠光色的指甲,每一处都无可挑剔。 这时一阵敲门声传来,“张律师,这是万总送过来的资料。我给你放在桌子上了。” 张灵回头看了一眼秘书小姐,没有说话,她继续望着远方。 桌子上的资料,不用看她也知道。这是一件离婚案,离婚后男方把孩子偷偷隐藏起来,不让女方看孩子。 女方无权无势无钱,只能任南方宰割。不过她找到了一个很厉害的法律援助,一个法学界的大姐大,不管是资历,阅历,各个方面都可以碾压张灵。 事务所并不打算让张灵接管此案,由于此案社会影响恶劣,对方在舆论媒体上早已经占的先机。 但这笔诱人的代理费,使得张灵铤而走险,她也争取到了姜先生的支持。 资料里都是一些对女方不利的因素,有服用抑郁药物的治疗方案,有歇斯底里的视频,有割腕的照片,还有各种购物清单。 总而言之,南方就是要使劲证明,女方是一个只会购物,躁狂抑郁,药物滥用的神经病患者。 那些资料张灵早已经看过,下次出庭就要展示给法官了。 事情的成败在此一举,女方的诉求并不过分,她不要孩子的抚养权,只要探视权。 现在她已经一年没有看见孩子了,状态令人堪忧。 她说:“我知道我啥都没有,我不配拥有他,(一个四岁的儿子),我只求你们认可,我是他的生母,我怀胎十月,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仅此而已。这过分吗?一个孩子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这过分吗?你们为什么要剥夺我这唯一的要求。你们也都是娘生娘养的,不是吗?” 不难看出,法官早已经站在了孩子的母亲面前。 张灵对王总说:“事到如今,你一定要拿出最有杀伤力的证据,不行你们想想办法。否则,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我们相当不利。” 该展示的证据,都已经展示出来了。但是关于女方抑郁症治疗这一块,由于上次只提供了药物购买记录,没有医生的诊断证明。 不知道这次对方用了什么手段,拿到了医生的诊断证明。这一关键证据非常重要。 还有那段在南方强烈的刺激下,女方歇斯底里的视频。 男方还找了私家侦探,跟踪女方。还搞到了女方与前任男友开房的记录,这一切都是在张灵的各种明示暗示下,搞出来的证据。 看着那死一般沉寂的卷宗,张灵觉得自己有把握,抚养权肯定没问题。但女方的探视权肯定要按照法律规定来。 但是,一旦法庭通过了女方的精神鉴定,证明女方的确有精神问题,那么这个探视权,也不会立即生效。 至于什么时候可以,那就不得而知了。 男方的诉求就是让女方彻底消失在他们的世界里。 这的确够狠够无情。 婚姻的真相,极其不美好的。在张灵心里,所有的夫妻,他们两人,不过是行走的金钱。 她不明白,为什么曾经那么亲密的两人,最后却反目成仇。 每当这时候,她就想起谢南风,想起他们那些亲密的时光。 不管现在的张灵,在面对那些案件时,是怎样的冰冷。 她都深深知道一点,谢南风与她的那些时光,是她作为人,还能感悟到温暖的养料。 王总打来电话:“张律师,材料你看了吗?” 张灵:“王总,正在看。” 王总:“你觉得怎么样?” 张灵:“证据对我们肯定是有利的。” 王总:“我现在就是整不出,她婚内出轨的证据。神经病肯定是坐实了。轻度精神分裂?怎么样?可以吧?这我不是胡说,她家真有遗传基因。他爸爸就是死在了精神病院。我后来才知道的。要是早知道,我能让她生孩子?不过,孩子现在很健康,这我的基因。” 张灵犹豫了一下:“王总,我说句题外话?当然,你可以不用回答。” 王总:“张律师你说。” 张灵:“你,为什么那么不想她做你孩子的妈妈?” 王总叹了一口气道:“因为她让我讨厌我自己。他让我恶心我自己。” 张灵:“好的,谢谢你王总。这段时间,你养好精神,照顾好孩子。有什么问题,随时联系我。” 王总的话张灵只是理解了字面上的意思。 但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当然不得而知。也不想知道。 但就字面上来说,这个理由足够可以接受。 张灵当然不知道,王总在床上被女方嫌弃了。 女方没有保持好自己的优雅,对王总在床上的能力,流出了那么不屑的眼神。 她不知道这个眼神,直接杀死了床上的王总。如同前任男友那样雄壮的杀死过她一样。 第128章 合伙人严先生 张灵的官司从来没有输过,除了她的业务能力之外,她不打无准备之仗。 这次官司当然也不例外。她知道对手很厉害,占尽舆论导向。 不过张灵更知道,广大群众的观点是会跟着跑的,面对他们的观点,你只需往反方向引导。 还有除了那些冰冷的法律法规,人的意念是非常强大的。 这一点,王总明显占优势。而女方明显没有王总那么坚决。 她对自己是不自信的。她不自信自己会是一个好妈妈,能抚养好自己的孩子。 至于这种不自信来自于哪里?张灵不得而知,也不想知道。她只要知道她是不自信的、不坚决的就好。 要不是有那个法律援助的大律师帮忙,她恐怕不会这么做。 她是闹过,但结果均以失败告终。 张灵回想起自己在水州含辛求学这些年的,她所受过的委屈和心酸,岂是常人所能了解的。 她是如何来到这里,这所世界着名的律师事务所。 成绩优异的她,尽管过五关斩六将,杀出重围,但结果并不会如想象的那样美好。 她刚进来的时候,美其名曰实习律师,实际上就是秘书。 她知道如果你想要从实习律师升级为执业律师,这段路不但要自己独立前行,其过程不亚于走进这家事务所。 她要面对的问题,都隐藏在暗处。现实里的职场斗争,不会像电视剧里面那样狗血。 表面上必须一派温暖如春,优雅克制。暗地里却如下水道一样肮脏汹涌。 张灵在差一点被赶出事务所后,她知道自己必须要找个靠山。否则她在这里难以立足。 起码短时间内难以立足。 但时间不等人啊!这一点她上高中的时候,就深深懂得。 靠山是谁?主任那个老头吗?他早已经是副主任的。虽然他们的关系非肉体关系,是金钱关系。 张灵知道权利最大的是合伙人,不过这家伙满世界的跑,而且正值壮年,人不很帅,但也绝对算是风流倜傥。 张灵知道他不会缺女人,他也绝对不是吃窝边草的兔子。 但是只有他可以让自己在这里立足,积累资历,长出强壮的翅膀。然后振翅飞翔。 否则她绝对要被副主任那个婆娘,压在椅子下面,翻身之日,不见天日。 而且她听说当初是合伙人坚决支持留下她,否则留下来的人,应该是副主任满意的那位男生。 张灵把自己能了解到的,所有关于合伙人信息全部调查完毕。希望在机会到来之际,不至于慌张无措,失了优雅。 她没有想过完全用美色和身体,但这一点女人的优势,还是要充分利用。不管怎样,一定要合伙人,那位神出鬼没的密斯特严,对自己产生情感。 当然不一定是男女情感,也可以是业务能力的情感,也可以是优秀对优秀的情感,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总之就是要严先生喜欢上她,要他们成为朋友。让他们有关系。 而且要是一种非常干净纯洁的关系。 哪怕是肉体关系,也一定要非常干净纯洁。 关于这一点张灵是明白的。就好像她和谢南风一样,他们的关系是那样的纯洁。 没有未来,没有纠缠。没有白头,没有远方。只有他们两个身体而已。 张灵觉得这个世界上,太缺少这种纯洁的关系了。 放眼望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那样的污媾不堪。与背景,与金钱,与无尽的利益纠缠在一起。 无休无止无尽头。 在无穷尽的变化里,人们那么拼命地想要拽住什么,好像这样就会安全了。 安全到没有生老病死了,安全到没有生离死别了。 张灵知道,人所有的痛苦都在于拎不清。 以为有爱情,就有了幸福的婚姻。以为有了好的工作,就有了好的人生…… 人何时可以明白,一码是一码啊!爱情仅仅是爱情,它不等于好的婚姻。努力仅仅是努力,它不等于好的人生。 所以关系必须纯洁,不管是人是物。 这位严先生,是美籍华人。祖辈就去了海外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 所有你梦想中的,关于精英两个字的描述,你都可以在他的身上找到答案。 最关键的是,单身。 张灵了解了他的身世背景后,心里也难免发出这样的一声叹息:这样的人,何苦结婚呢? 在张灵有限的认知里,结婚并不是爱情的归宿,而是无奈之下的妥协。 不管人类多么的嘴硬,这一点张灵深信不疑。 她觉得只有不自信,不快乐的人,才会想真正的走进婚姻。由此度过这悲苦短暂的一生。 然后昭告天下,强迫自己幸福。 真爱的在一起就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绑住他们,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他们分开。 在打了无数个离婚官司后,张灵更加验证了自己的思想。 严先生全名严峰,但这个名字没有人叫过,大家都叫他严先生。有几个假洋鬼子叫他的英文名字, 严先生已经年过四十,不知道他要一辈子单身,还是要在五十岁之前走入婚姻? 张灵每天都把自己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整理的一丝不苟。她不允许自己犯错,哪怕如头发丝一样的错误。 她必须要以最完美的姿态,走进这幢大楼,走进这新的一天。她不允许自己后悔。 不是一百分也要九十九。 刚刚走进会议室,就看到了合伙人坐在了他的位置上。 每周一次的会议,他不一定都会出现。 这次张灵也不确定他是否能来,但她今天的一切,都是按照他出现来安排的。 包括香水的牌子,平时都是木香,今天是花香,一朵fanlo的味道。 她看到严先生稳定的坐在那里。自己赶紧悄无声息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这个位置离严先生有点距离,不过,两个人可以四目相对,正好一个斜对角。 张灵坐下后,温柔的对着旁边的人,微微一笑。她其实是笑给严先生看得,虽然他未必看到。 因为严先生的目光,似乎正盯着自己桌子上的文件。 第129章 你也喜欢宋画 整个会议,严先生如同没有看见他一样。两个人连眼神都没有遇见。 可是事情却毫无理由的发生了,在晚上八点多的时候,张灵接到了严先生的电话,接着她就来到了严先生的家里。 走到门口的时候,张灵都佩服自己的胆子够大。 这是一间坐落在老城区的一幢老房子。 下车钻进一条老巷子,一条青石板路,幽静雅致,偶有一两行人,悠然通过,好不悠闲。 这样的地方在张灵的印象里,是旅游景点。怎么会有人住在这里呢? 朱门映柳,两座精巧别致的、有些年代感的石狮子,在门边稳定高贵的立着。 这样的宅门,所谓的低调奢华就是如此这般吧! 张灵轻按门铃,一位中年女性,衣衫整洁,面容慈祥,对着张灵说:“张小姐你好,请进。” 院子里花团锦簇,有假山流水,红灯笼,绿窗棂。回廊,小亭,青石板地面。 仿若走进古装剧里面的王府花园。 不,风格与北方的王府花园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是一种南北混搭的风格。 里面还揉杂着现代风格。 顺着阿姨的指引下,张灵被请到了正方, 走进去,室内的装修却是现代风格,但里外并不冲突。反而极有美感。 张灵只是那么随意瞟了几眼,这真是一所她至今见过的最豪的宅。 张灵坐在这个格调十足的客厅里,没有看见严先生的身影。一杯清澈明亮的水在她的面前。 水晶杯子拿在手里,压手。 里面的水也甘甜爽口。 坐了五分钟,还不见人影,张灵想起身去看看墙上的画。一幅中国山水画。 画面黑乎乎的,但莫名的有一种吸引力,让人忍不住想去走上前去。 张灵不懂画,更不懂山水画,她却对这屋子里的这幅画最感兴趣。 她站在画前,仔细的观察,发现画中有一个极小的人物,在山石上正坐。 整幅画就是一座大山,给人的感觉巨大的一座山峰。 但隐藏在山中的人是那样的小,不细看你都看不见。 这种构图和意境,使得张灵来了兴趣。 她把头凑上去,仔细观察着那个小人物的样子,想看清楚他的表情。 这是严先生突然站在她的背后,“怎么?你也喜欢宋画?” 张灵吓的一哆嗦,花容失色道:“哇!严先生,你吓我一跳。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严先生:“是你的太专注了。本来不想打扰你的,不过看你的样子,就突然想吓你一下。不不不,我不是故意的。” 张灵拍拍胸口:“没事,我其实对画一无所知,对所有的艺术的东西,都一无所知。但刚才不知怎么就被你这幅画给迷住了。那么小的一个人隐藏在山水间,一个字没有,但,怎能说?却满是人生哲理。中国的古人真的是有智慧。对不起,严先生,我冒昧了。” 严先生深邃的眼神盯着张灵说:“想不到你小小年纪,竟有如此悟性。说的太好了。坐,还想喝点什么?” 张灵坐进那极其舒适的沙发里去了,这种舒适感一时还真难以说清楚。直观感受就是,一个强壮有力的男人,接住了瞬间倒下的你。 它不是松软的,不是海绵一样的,它是有力量的,有着男性肌肉般的弹力。 张灵:“严先生,你这里真是雅致啊!我都没想到,真的会有人住在这样的地方。” 严先生一边倒酒一边说:“这是祖上的老宅,特殊时期被占用了,后来又归还给我了。不喜欢住楼房,感觉少了地气。我从小身体不好,严重的过敏症。不知怎么,只要住进老宅,就不犯病,城里房子不敢住了,流鼻血,整夜睡不着。” 张灵:“看你身体非常健康。” 严先生用一种很暧昧的语气说:“健康?是吗?” 张灵微笑着说:“这里就你一个人住吗?” 严先生:“还有薛阿姨,刚才你见过的。还有她爱人,是我的厨师。平时就他们两夫妻照顾我的生活。我没有结婚,也不想结婚。更不想生孩子。起码现在丝毫没有这样的想法。” 这话说的张灵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了。 “挺好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自由。”张灵稳定的说道。 严先生还是给张灵倒了一杯酒,“不是,是很难遇到喜欢的人。我打了那么多场官司,很多有名的案例,想必你也知道的。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惧怕过,没有觉得有多么的苦难。但,选择一个女人,真的好难。” 张灵:“那就是缘分未到。不着急,我相信对的那个人,就在某个地方等着你的。也许你要求太高,但我觉得条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感觉。这话说的,没水平,收回收回。看来我做律师还有一条漫长的过程。” 严先生:“你没问题的。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厉害的角色。稳扎稳打,不着急。” 张灵拿起酒杯,喝了一口,“严先生,你能告诉我,做一名出色的律师,需要的首要条件是什么?不要给我说学院里的那些话,不是他们说的不好,是我想听一些真实的故事。” 严先生拿起酒杯示意她喝酒,他微抿一口:“我们还是聊聊男女吧!你说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和打赢一场官司,那个不容易。张灵:“条件是什么?喜欢?赢?对不对?” 严先生:“你看,我就说你有做律师的天赋。条件是喜欢和赢。” 张灵:“这两件事都很难。但如果一定要选一个,看上去是赢,但是,实际上是喜欢。喜欢一个人,一件事都是非常困难的。不过,前提条件是你得明白何为喜欢?喜欢是什么?我觉的很多人都不明白喜欢是什么?就想谈论喜欢,那么他们注定是要输的。” 严先生听完后,嘴角露出微微一笑,双手撞击,发出几声清脆的掌声。 “你终究是太优秀了,很难让人喜欢起来。”严先生意味深长地说。 张灵:“哈哈,看来那句话真的说的太好了,男人们是不会喜欢一个比他们优秀的女人的。” “不,你也许误会了优秀。”严先生死死的盯着张灵。 这眼神让张灵浑身不自在,但她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大律师的职业病而已。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而她要做的就是狠狠的回击,用眼神,用话语。 第130章 这就是赢的代价 在这样的环境里,人的思绪难免会出现一种,类似幻觉的东西。 你会觉得生活原来是如此美好,人是如此美好。 虽然这绝对是一种幻觉,一个骗局。 张灵当然是清醒的,如同当年和谢南风,在那个招待所里度过一每一个白天。 她看着这个格调高雅,豪情满怀的宅子,自己在心中默默的与当年的招待所对比了一下。 最后她苦笑一下,她觉得单纯从物质学讲,这一切都是没有区别的。 但它们的区别在哪?如果一切没有区别,你张灵当年为什么不留下来陪谢南风,为他生儿育女,洗手做羹汤。 这不是一回事儿。 严先生这个贼眼,他一下子看到了张灵的嘴角那一丝苦笑,“怎么了?有心事?谁来听听。” 张灵:“想起了一位故人。” 严先生:“是喜欢的人吗?” 不得不服,每一个优秀的律师都是心理学高手。 张灵:“是,一个曾经喜欢过的人。” 严先生:“那么,现在还喜欢吗?” 张灵:“喜欢又怎样?不喜欢又怎样?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严先生:“恭喜你,你是幸福的。因为你有喜欢的人。” 张灵:“恭喜你,你也是幸福的,因为你赢了。” 说完两个人相视会心一笑,张灵眼里突然闪出泪光。 她忍住泪水说:“怎么办?突然有好多话想说,但说不出来。” 严先生走到音响面前,说:“有时候你说不出来话,音乐会帮你。” 耳边传来低沉的爵士音乐声,不知道乐曲的名字,一个中年男人的嗓音,在嘶吼,但不是嚎叫。 沉浸在这样的声音里,张灵瞬间泪流满面。 严先生,一声不响,也不看她,当然他知道她在流泪。但他更知道,那不是软弱的泪水,更不是无能的泪水。 当然他也不知道,那只是思念的泪水,思念曾经的自己。 如果人为了她曾经的时光而流泪,说明他在哭泣当下的自己,不一定是思念那些时光。 张灵:“对不起,” 严先生:“对不起什么?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打电话吗?” 张灵做一个深呼吸:“不管为什么,我都非常高兴。因为我很想认识你,跟你成为朋友。这是我的愿望。我需要你的提携,关心。” 严先生:“单刀直入,非常好。那么说说你的目的?” 张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背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靠山,我好像只有目标。” 严先生:“那么说说你的目标。” 张灵:“我想成为你一样的人。” 严先生:“这不可能,你是你,我是我,这一点你比我清楚。如果你想我帮助你,顺利成长。这没问题,你有你的潜质。这也不是问题。我相信一切都是时间而已。” 张灵:“我就简单说,我希望你做我的师傅,我不想留在现在的部门。” 严先生:“你想来到我的身边?” 又是一句一语双关的话,看来他比较擅长这一点。 “是,如果你能给我一个机会,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张灵明确的回答。 音乐声依旧低沉,张灵又喝了一口酒,她这辈子第一次喝酒,是在等谢南风的时候。 她把自己灌醉,等谢南风的到来。然后在醉意朦胧中,清晰的看见她的脸,听见他的呼吸声。 那些并不遥远的画面,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 “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喝酒吗?”张灵问道。 严先生:“忘记了,应该是上学的时候。你要是不能喝酒不要喝了。” 门禁传来了薛姨的声音:“先生,饭菜准备好了。” 严先生对着张灵说:“走吧!先去吃点东西,喝了那么多酒。” 张灵:“你还没吃晚饭吗?” 严先生:“是,我的晚饭都比较晚,睡的也晚。我有很不好的作息习惯。” 张灵:“这就是赢的代价。” 严先生:“那么什么是幸福的代价呢?” 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缓慢来到了餐厅,一张巨型的长方型餐桌,桌子上摆放着一大盆娇艳的纯白色百合花。 几个简单精致的小菜,摆放在桌子的这边,一切都格调满满,酒杯,水杯,餐具,不亚于五星级酒店的规格。 张灵:“看来你这里经常是高朋满座。” 严先生:“什么意思?桌子太大了是吗?其实还真不是,我这里很少有人来。我只是单纯的喜欢大的桌子。一个人如果在一个小桌子上吃饭,难免更冷清。” 张灵:“我从来没有一个人在这样大的桌子上吃饭。所以,很难与你感同身受。” 严先生示意张灵坐在他的主位上:“要不要来试试?” 张灵活泼的说:“好啊!” 说完她一个人坐在了严先生的位置上,拿起酒杯,看着前面的百合花,对着花说了一句:“干杯。” 张灵:“你喜欢百合花?” 严先生:“是的,你呢?有喜欢的花吗?” 张灵:“有啊!但不是这种花。我喜欢野花野草,随便在草原上,路边采上一大把。” 严先生坐在了旁边,本该是张灵的位置上,张灵连忙起身道:“你坐这里。” 严先生用手按住张灵的肩膀:“不,今晚你要感受一下我的感受。” 没想到他的手劲这么大。 张灵的心里开始胡思乱想,我是不是不该来?他不会对我有什么暴力手段吧? 不过刚才他把自己按下去的那一瞬间,张灵确实感觉到了一丝异样。 “哇,你手劲好大,严先生。” “对不起,弄疼你了,对不起。我平时健身,可能力量比较大。加上我好久没有接触女孩子了,力度掌握不好。”严先生很诚恳的说。 张灵心想,这人真是每句话都不白说的。真是大律师,每一个字都是有使命的。 最后还要旁敲侧击的告诉她,他目前没有女朋友这件事。 张灵:“是吗?可是据我了解,严先生可是风流倜傥,红颜知己成群结队的。” 严先生:“看来你背后做过调查研究。你还查出什么了?” 张灵:“我那还能算调查?随便谷歌一下,都知道的。当然,我对你不想被知道的,更感兴趣。” 第131章 这一辈子都是偷来的 严先生:“你是一个人在水州?” 张灵:“对,一个人,无亲无故。” “这是你主动选择的生活方式?” 张灵放下筷子,看着百合花:“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是人可以主动选择的?” 严先生:“我可以主动选择,请你过来。” 张灵笑了笑:“嗯,办案子需要一丝不苟,过日子还是朦胧一点比较好。严先生,你有讨厌的人吗?” “你的话就是答案,说吧!你不喜欢什么?我洗耳恭听。”严先生放下筷子,正坐好,眼睛看着张灵的脸。 “我不喜欢好为人师的人,但我知道我就是这样。我不喜欢凡事都往坏处想的人。没有人会感同身受,这话总是说给自己听的。因为没有人感受你,而不是你能感受到他人。” 严先生把手伸过来,轻轻的在张灵的肩膀上拍了一下:“这样的力度可以吗?”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哈哈一笑。 吃过饭再次回到客厅,时间已经很晚了,张灵在参观客厅的时候,发现了屏风后面有床的影子。 想必那就是他的卧室里。此情此景,怎能不让人胡思乱想呢? 此时此刻,远在沈市的谢南风,正在与方元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漆黑的放映厅里,他们两个人盯着屏幕。 你脑海中恋爱生活,本就是枯燥乏味的,两个人在一起,互相取暖?还是只是为了不那么孤独? 方元望着大屏幕,这辈子到底是有多无聊啊!才与一个男人坐在这黑屋子里,偷窥他人的表演。 人的一生,大抵就是如此,努力燃烧,然后灰飞烟灭。连痕迹都没有。即使看到一堆白骨,而那俨然已经不是你了。 你是什么? 谢南风好像知道了什么一样,他把手伸过去,在方元的手上揉捏。 是啊!这悲凉短暂又漫长的岁月,还有什么比揉捏更令人真实了。 那么就赶紧回到自己的世界里,揉捏。就像两人在一个荒芜的星球上。幸福到死。 那些所有外在的东西,都将不复存在。你曾经的心路历程,都变成沙漠里一粒沙。 你清醒,你痛快,悲伤。如同你脱离母体一样,脱离这个人世间。脱离你懵懂之年的孤独。 谢南风贪婪的呼吸着方元的呼吸,那苦苦求索的永恒,就在这呼吸之间,就让永恒在这一瞬间定格。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偷的感觉这么好。”方元望着天花板感叹道。 谢南风疲惫的回道:“为什么?” “因为人类的一切都是偷来的。包括这一辈子,都是偷来的。”方元转身依偎在谢南风胸口。 “所以,偷这个字是刻在dan里面的东西。所以,你现在是不是很刺激?”方元的手在谢南风的肌肉上缓慢地游走。 谢南风:“所以,我们要偷到什么时候?” 方元停住游走的手,“一直偷下去。” 谢南风:“你不打算嫁给我?你不想给我生孩子吗?” 方元:“我想,我脑袋进水了,我想?” 谢南风:“为什么?你就那么看不起我吗?” 方元:“我给你生孩子就等于看得起你吗?” 谢南风:“差不多。” 方元在他的大腿内侧,使劲的掐了一下,“我给你生,就你那小胆,看到小婴儿还不吓死你。别再pua我了。得了便宜卖乖,滚犊子。” 谢南风:“咱俩谁得了便宜?我一个黄花大小伙子,被你一个老阿姨天天折磨,谁得了便宜?你说清楚。” 谢南风瞬间把自己的双腿,紧紧并拢起来。并想要控制住方元的双手,方元身手敏捷的抽出自己的双手,继续寻找谢谢南风的大腿内侧的肉。 “你才老阿姨,你再说我老阿姨。我废了你。”方元愤怒地说。 “废了就废了,倒也省力气了。我无所谓,反正下半辈子都是给你用。” 方元:“我告诉你,你敢在叫我阿姨,你等着。” 谢南风控制住方元的双手:“不带动手的,做人要面对现实,你现在需要的是一面镜子。然后好好珍惜我,爱我,亲我,给我洗洗脚,按按摩。这才是阿姨该做的事情。” 方元:“臭不要脸的,你想干嘛?” 谢南风:“我只想干你,老是老点,但底子还行。用着也算舒服。虽然跟小姑娘比不了。不过后味挺足的。属于耐用型的。” 没等方元动手,谢南风就死死控制住了方元,“老阿姨哪都好,就是这手脚实在不老实。” 两个人嬉笑打闹着,如同两个快乐的孩子。 谁也不能否认在这一刻,他们是如此的幸福自由。这人间的一切烦恼,在这一刻,与他们绝缘了。 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事情能与男女欢好,更令人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呢?我们在各种事物中迷失自己。 只有当我们在自己的爱的人面前,才能真正的看到自己。而看到自己,我们才看到生命,才算活过。 方元在此后的岁月里,不管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她都知道自己是活过的。 在那些时间的空隙里,她感受到了光和自由;在那些艰难的呼吸里,她沐浴过爱的温度。 “你说,你谢婶婶看到我们这样?会怎样?”方元问谢南风。 “爱怎样怎样?你以为我怕他们知道吗?我只是考虑你的感受。在你没准备好的时候,我不会让你难堪。还有,你不是说偷的感觉最好吗?那就多多享受一下吧!以后没有了,你会寂寞的。” 方元:“寂寞?什么意思?你要去偷?” 谢南风:“你知道吗?你刚才说的,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我突然发现那就是偷吗?你知道我是私生子,是这样说的吧!虽然我对自己的这个身份,并没有什么忌讳,不过,我的确是偷的结果。所以,你的一个字给了我很多启发。还真是一言难尽啊!” 方元温柔的在谢南风的脸颊上抚摸着,“这又不是你的错。再说,不偷就一定幸福吗?更多的是自欺欺人罢了。我不是说人生不可以选择婚姻,只是婚姻这玩意儿,太他妈的不纯洁了。偷东西犯法,偷情不犯法。” 谢南风:“我最后悔的事,就是我曾经恨过我妈妈。直到后来跟你在一起,我终于明白,她有多么孤独,多么正常。正常的人,我不该要求她像神仙一样。我从小到大都被一种羞耻感笼罩着。直到遇见你。” 第132章 死亡这么真实的玩意儿 方元:“我觉得人都会不喜欢自己的父母,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没人敢面对和承认。其实不喜欢也没关系啊!不喜欢的,也许还真不是自己的父母,而是他们生下的我们。我们太不喜欢自己了,所以就去讨厌父母。因为只能如此了。” 谢南风:“你也讨厌过自己的父母吗?” 方元:“不是讨厌父母,是讨厌自己。” 谢南风:“那你为什么讨厌自己?肯定不是因为讨厌父母吧?” 方元:“还真是,为什么喜欢自己,为什么讨厌自己?因为我们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找不到自己。所以,看见自己,知道自己是谁?非常重要。” 谢南风:“而现实往往是背道而驰,人们以为找到了自己,殊不知走向了反方向。” 方元:“我们这样分析下去,难免陷入鸡生蛋蛋生鸡的怪圈中去。” 谢南风:“没关系,反正最后都是死。” 方元:“是啊!好像懂了那么多道理,你就永远活着一样。” 谢南风:“我觉得挺好,过好这一生,与懂得很多道理,不是因果关系。整个宇宙都在程序之内,一切都是设计好的。” 方元:“我们的一切,也都在程序之内?最好玩的莫过于,明明有结果,但是我们谁也不知道。” 谢南风:“我们唯一知道的就是死亡。但却那么的不真实。我们看一朵所塑料花,都觉得那是真实的,可是死亡这么真实的玩意儿,我们却觉得它太虚幻。” 方元:“唉!单是想想就好伤感啊!不过这也是命运的馈赠吧!让你感觉死亡是那样的虚幻,不真实。唯有这样,你才能好好的活着吧!” 谢南风:“不,不是好好的活。是浑浑噩噩地活。人不面对最根本的问题,永远不会活的好。当然,浑浑噩噩也是一种活法。” 方元:“真实和虚幻区别在哪?或者说界限在哪?” “我刚说了,我爱你的时候,就是我最真实的时候。除此之外,这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虚幻的。” 方元:“恰恰相反,喜欢才是一种幻觉,恨反而比较真实。” 谢南风:“那怎么办?就我目前的慧根,我也只能如此了。我爱你。” 方元:“我也爱你,听上去可以这么理解,那么我们呢?是一种幻觉对吗?你终于实话实说了。哪里来的真实?” 谢南风:“一切都是幻觉。可是为什么你那么真实呢?你的鲜血,你的瞳孔,你的毛发……” 谢南风的手指沿着他口中的部位,一直延续下去,直到方元的胸口,他把手掌按在她的心脏上方,“你的心跳,这个难道也不是真实的吗?” 谢南风:“你的心跳,我的脉搏,会不会有化学反应?” 说完谢南风来了情趣,身体开始蠢蠢欲动,他的手开始游走,腿开始纠缠,眼睛开始释放灼热,嘴巴不停的寻找。 方元娇滴说:“什么反应?你又要干嘛?我就服了,你见过男女在床上讨论这些话题吗?死亡,虚幻,这样都不能把你说颓了?你真够可以的。想干嘛?你先听我把话说完,好不好。” 谢南风:“你说你的,我做我的。” 方元:“我刚才在想,如果跟自己的父母在一起,都感觉到孤独,那么他该有多么的孤独啊!可是现实就是这样啊!你在最亲近的人面前,总是那么的孤独。” “一个肚子里出来的,最后反目成仇,到底是谁的悲哀呢?是母亲还是孩子?这个世界所有的问题,都是母亲和孩子的问题。我们来自妈妈的肚子,最后的归宿也将是母体,宇宙。” “一生就是一个循环,从出生到死亡,问题是,你能否平静?” 谢南风火热的呼吸声,在方元的耳边回响:“我爱你的时候,就非常平静。让我们平静一会吧!” 在一阵平静过后,谢南风起身去拿水,他这个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喝水,每天都有喝不完的水。 总觉得他像一棵就要枯萎的植物,咕嘟咕嘟一瓶水下去,他才活了过来。 “真的搞不清楚,为什么带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妈妈,有时候却那么的遥远呢?为什么你会怀疑她不够爱你?”说完这段话后,方元的眼泪就如断了线的珍珠,一大颗接着一大颗的掉落下来。 “宝,其实是你是不够爱自己啊!”谢南风用手拭去方元脸上的泪水,然后把手指伸进嘴巴里,“好咸。你要不要尝尝。” 谢南风:“不哭了,来,给哥亲一下。” 方元委屈巴巴地把脸朝向谢南风,等着他的亲吻。 谢南风嘻嘻笑道:“就喜欢你这傻呼呼样子,还把脸凑过来。” 被戏弄的方元:“我数一二三,你亲不亲?” 谢南风:“老女人就是这样,翻脸跟翻书一样。刚才谁贱嗖嗖地,凑过来让我亲。” 方元起身骑在谢南风身上:“你再说一句,小子不想活了吗?” 接着方元的手开始在谢南风的身体上,各种寻找柔软的地方,开始用指甲用力的掐下去。 在谢南风的一阵求饶声里,方元:“谁是老女人?人家小姑娘。” 谢南风做呕吐状,“小姑娘,亲爱的,咱家难道没有镜子吗?谁给你的自信?小姑娘?你脑袋被驴踢了吗?” 方元:“我告诉你,以后咱俩分手了,你也不许找小姑娘,必须找一个比你大的。否则我饶不了你。” 谢南风:“分手?我从没想过和你分手。你为什么这么说?姓方的,你说,你是不是说漏嘴了?你从来就没有想过跟我在一起?还是你一直谋划着跟我分手?你把话说清楚,看谁饶不过谁,说,你这个小贱人。不,老贱人。” 方元不会分手给了谢南风一重拳:“你再说一句?谁老?” 谢南风看状态不对,马上抱起她哄着说:“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给你跪下。你是我的心肝宝贝,小姑娘,那必须小,十六岁行不行?天天十六岁,永远十六岁。” 第123章 拼命的活着去吧 都说时间最公平,但是时间到底是什么呢?我们无从得知。 日出日落,一切都在你眼前流淌。一切都在你的背后转生。 躺在病床上的谢子临,已经憔悴不堪。 他体内的癌细胞,正在慢慢啃噬他的肉体,枯黄的面容,眼珠凸起,看上去有些恐怖。 谢南风坐在他的床前,伸手在他的身体上轻轻拍了拍。 谢子临瞳孔呈现出一种极其混乱的颜色,他看着谢南风,微笑着说:“你现在工作环境怎么样?要注意身体啊!” “都很好,你今天状态看着不错,听说你吃了一整条鱼?”谢南风也笑着说。 谢子临:“你婶婶做的香酥鲫鱼,她做的最好的一道菜,你知道她是不做饭的?” 谢南风:“真好,你还想吃什么?” “你知道吗?人到这个时候,真的是非常无力。想吃的东西在脑海里,想的人也在,但就是无力。很痛,只想快点结束这一切。可是还是没办法,什么办法也没有。” 谢南风:“我跟你说个故事吧!想听吗?很有意思。” 谢子临:“好啊,你说。” “你还记得方元吧?就是谢婶婶的那个好朋友?我们两个,决定在一起了,不,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谢子临:“哇!你这小子。你高兴就好。方元,我好久没见过她了。” “前几天她还来看过你的。你忘记了?” 谢子临:“对啊!好像是的。我脑子也被癌细胞占领了,准确的说是记忆。” 谢南风:“这件事谢婶婶还不知道。你说她知道了会怎样?” “她不会怎样的,这是你们自己的事。跟别人没有关系。南风,你不管怎样都是我的侄儿。我们都姓谢,不要怪你爸爸。自己活好自己的人生。给自己一个机会。不管做什么,喜欢就好。人生就是一场梦。”虚弱的谢子临,吃力地说着。 看着谢叔叔,谢南风知道,这是一个即将就要离开这个世界的人,但却实在找不到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一切看上去都是那样的平常。 窗外的街道,车水马龙,隔壁护士站谈笑风生。 自己坐在这里,看着他,聊到了方元,自己那么喜欢的女人。 想到这里,谢南风难免又想到了张灵。 好久不见了,她还好吗? 如果一定要对比一下,张灵显然有点迷糊了。那些记忆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远。 而方元是真实的,她每天都在他的面前,活灵活现,高冷哭闹。 她是那么能干,那么善解人意,那么有分寸。 与方元在一起的这几年,谢南风是幸福的,而且是真实的。 真实,这太他妈的重要了。 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就像被太阳烤着一样。 方元像个太阳一样烤着他,把他这几年所有的阴霾都给烤熟了。 每当遇到那些令人苦闷的案件时,只要看见方元,一切都回到了现实。 而方元也非什么,如开心果一样的个性,她即使是太阳,也不是如太阳那般炙热的,更多的是一种稳定。 谢南风:“叔叔,天气这么热,要不要吃冰淇凌?” 谢子临:“好啊!老冰棍,好久没吃了。” 谢南风:“好,那我给你去买。” 谢子临看着谢南风的背影,突然喊住他:“南风,” 谢南风转身回头:“怎么了,叔?” 谢子临:“没事,天气太热,别买多了,化了。” 谢南风:“好的。” 两个人一人一根冰棍,跟两个孩子一样,舔着吃着。 只是谢南风不知道,这是谢子临自从上次吃冰棍,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七年。 那次是他上街去给良子买冰棍,这次是谢南风给他买。 这是孟非飞突然走进来,看到正在吃冰棍的他们,大喊:“干嘛呢?怎么吃上这东西了?不行,不行,这能吃吗?” 谢子临满眼悲苦,却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不知道,这个陪伴了自己这么多年的女人,为什么一点也不了解自己呢? 谢南风:“吃吧!都这个时候了,想吃啥就吃。” 孟非飞:“我的去问问医生,他能不能吃这个?” 谢南风:“你为什么不去问问,他什么时候死呢?” 孟非飞:“你这是什么话?我怎么了?我问问医生难道不应该吗?” 谢南风:“你难道不应该问问老天,怎么样让他平静的离开更好吗?” 孟非飞停顿了一会儿,“谢子临,你什么意思?” 谢子临:“非飞,你的香酥鲫鱼,我还想吃。味道真好啊!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了。怎么办?明天做给我吃吧?” 孟非飞:“明天喝汤,不能连续吃,什么东西天天吃都不好。” 谢南风:“为什么不可以?他快死了,不知道吗?你脑子是不是有屎?满足一个要死了的人,这很难吗?想吃什么吃点,想喝什么喝点,怎么了?就不能好好告个别吗?就不能让他安心的离开吗?你有心吗?” 孟非飞停顿了一会儿,说出了一句令人窒息的话:“我是为他好。” 谢子临:“不说了,南风,我挺平静的。吃不吃鲫鱼,对我而言都一样的。不过是闲聊,想到哪就说到哪。” 谢南风:“叔叔?能跟我说说什么感受吗?这样等我到了那一天的时候,也许不那么孤单。” 说完谢南风嘻嘻笑了起来。 孟非飞在旁边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南风,你叔叔就要死了,你还笑?这就是你所谓的心?你有良心吗?” 谢子临如同没有孟非飞一样,也跟着笑着说:“你想听真话?” 谢南风:“你看着办?你想说啥都行。” 谢子临:“真话就是,很害怕的。假话就是,我接受这一切。” 谢南风:“这几天我也在想,我要是幸运的知道自己,即将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可以看着方元的眼睛,听着喜欢的音乐,然后闭上眼睛,坠入地狱。” 谢子临:“你不会下地狱的,你是天使。” 谢南风:“谢谢你谢叔叔。要不然你到了那边,给我带个话,告诉我那边好不好?” 谢子临嘿嘿笑着说:“好,托梦。现在想想,这种事说不定还真有,托梦。这两个字多好。原来只觉得是胡说,迷信。” 谢南风:“好,那就托梦。” 谢子临:“我这一辈子,浑浑噩噩,清清白白。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这一辈子为了啥?南风,趁着好时候,拼命的活着去吧!” 第134章 我拜金?我老? 走出殡仪馆的谢南风和方元,他们头顶上的烈日,把他们带回了人间。 一身黑衣的他们,面容清秀,男俊女貌,远处望去真真是一对佳人。 方元雪白的肌肤,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挤出几道浅浅的细纹,她嘟起嘴巴说:“去喝一杯吧!” 谢南风用自己的右手臂,紧紧的把她揽进怀里,在她的耳边说,“我爱你,宝贝。” 随即两人就这样相拥走出殡仪馆。 眼前的世界燥热,无精打采的人们,如同行尸走肉,或者孤魂野鬼一样。 谢南风:“那些人看上去怎么都那么的不开心呢?” 方元:“你开心吗?” 谢南风:“看到你我就很开心。” 方元:“你这副嘴脸,要是让你婶婶看到了,你自己脑补。” “看到就看到了,我实在不明白,哭等于伤心吗?笑等于不悲哀吗?这都是谁规定的?我反倒觉得,在欢乐中离开这个世界,难道不好吗?” 方元:“虽然我很喜欢你脑子里的想法,不过,这很难被群众认可的。你就更不要去指望你的婶婶,可以理解了。你正确的做法就是,跟着她一起难过,好吗?” 谢南风:“准确来说,是跟着她演,配合她演。我实在受不了了,谢叔叔都走了,她的戏还没完,你说是不是心里有病?” 方元:“其实很多人都有病,包括你我。” 谢南风:“不,此病非彼病。不过,也许这的确要去问问医生吧!人的身体和大脑,心理,这一切都太复杂了。不到时间的确不好说。每个人都有病,这里面的区别在哪?我认为你只要这么认为,认为自己有病,那么就说明你还有救。最可怕的人,就是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人。只要你心里有那么一点点怀疑,你未必就对啊!那说明你这个人还能处。” 方元:“所以,我们时刻要保持对自己的怀疑,对吗?” 谢南风:“嗯,我们在最重要的是保持自己的自在,不要受影响。” 方元知道他在说什么? 这小子难道要把他们这种半透明的关系,放到阳光下去吗? 方元:“有句话叫见光死,兄弟,我劝你不要冲动,一切交给时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呸!这句话真他妈的恶心。不过,我真的不需要那些所谓的名份,你看看,反正最后都要这样,死乞白咧的要那虚的干嘛?” 谢南风:“可是,我想娶你,跟你生一个孩子,不行吗?” 方元:“你是不是对我没有激情了,就想生个孩子了?这就是很多男女的结局,好像走入婚姻殿堂了,升级了。其实是下坠。” 谢南风:“这是什么话?那要怎样?” 方元:“你急什么急?我说的是事实啊!只不过很多人不肯承认罢了。” 谢南风:“不明白,难道这不是最正常的吗?正常的发展,我们结婚,生孩子,一起生活。这有什么不对吗?” 方元:“没有不对,不等于就对。你想好了吗?其实你什么也没有想,不过是脑子一热。我比你大,你不用把自己伪装成一个,一个大男人的样子,对我负责。你知道我不需要这些的。我们现在这样就很好。你随时可以去追求你的幸福。” 谢南风:“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还是你根本就不想跟我在一起,说白了,你根本就不爱我。这些年,都听你的,我就是傻傻地爱你,跟一条狗一样。” 谢南风明显带着委屈的腔声道。 方元的心也随着他的委屈腔,一下子柔软了下来。 她来到他面前,低头看着他的脸,伸手去摸着他的脸:“怎么了?真生气了?” 谢南风:“我知道你还是嫌弃我,觉得我穷,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你说你那么大岁数了,能不能真诚点?” 方元:“你下一句是不是,女人都是这样嫌贫爱富的,到底谁把你伤成这样了?你原来认识的那个女人,跟有钱人跑了?还有,你穷吗?我怎么不知道。还有,再说我大,废了你。” 谢南风:“你已经废了我了,你不知道?” 谢南风深情又顽皮的望着方元。 方元给了他一拳:“谈钱。” 谢南风故意弯腰做疼状:“反正挣得没你多。” 方元:“先把伤害你的,那个女人说明白,谁啊?害的你现在还走不出来?认识一下呗!这么有影响力。” 谢南风心想,自己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呢?显然是想到了张灵啊!因为除了她,其他的女人,他也不在乎的。 谢南风:“说的就是你。你这个拜金老女人。” 方元连续给了他两拳,在他宽阔的胸口上,一边打一边说:“我拜金,我老?你眼睛被狗吃掉了?我拜金,我老?今天你要不说出来,那个女人是谁,我剁碎你。” 谢南风嬉笑着抱住方元,“好好好,改天慢慢跟你说。” 方元论起包又给了他一下,“还改天,你试试。说,赶紧的?她是谁?” 谢南风:“她,无处不在,你看看这样的女人,不是到处都是吗?难道你没见过?我只是说了一个普遍现象。你干嘛着急。很多啊?我身边都是。当然,绝对没有你。” 方元:“算了,不跟你说了,一会儿到酒店,遇见孟非飞,你克制一点。我们这个时候不要惹她。已经很难过了。” 按照风俗,参加追悼会的亲朋好友,一会儿要到酒店吃饭,虽然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风俗。 谢南风和方元此刻就是在去的路上,其他的人基本都到了,他们留下来善后一些琐碎小事,然后一起赶过去。 两个人一路嬉笑怒骂,不一会儿就来到了酒店大门前。 一间四星级酒店,走进餐厅,早已经坐满了人,都是刚才参加追悼会的人。 想谢叔叔这些年,还是有些朋友。 谢婶婶不见踪影,她今天竟然也还是穿了黑色,这恐怕她自己都不会相信不过只有她自己知道,她里面穿的是大红色的一套内衣。 她身穿黑色连衣裙,款式很简单,面料很廉价。 一看就是为了今天特意去购置的,但是又没有选好,因为不会选黑色。 重要是她绝对选了一条廉价货。 反正自己不喜欢,又只是为了应付这追悼会,也只有这半天的使用率。 穿完后,她肯定眼都不眨一下,就直接扔进垃圾桶去了。 第135章 追掉会后的宴席 这是由一个多功能厅,改造的餐厅。 偌大的大厅里,摆放着一张张大圆桌子。 桌子上披着厚厚的米白色的桌布,每张椅子上,都有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 桌子中间是一盘白色的菊花。 如果不是那盘菊花,那么这一切望过去,跟很多婚宴的造型一模一样。 好在背景音乐,放的不是哀乐,是温柔的古典音乐。 谢南风:“这音乐还不错。” 方元:“肖邦的雨滴。” 谢南风:“你知道?” 方元:“就知道这个,一般人都知道吧!这首曲子很有名啊!” 谢南风:“我就不知道。我倒是很奇怪,你到底学没学过音乐,为什么你那么在行?” 方元:“那就是喜欢了,我也不知道。不过这也没什么,很多人都喜欢音乐啊!你还不是一样。你喜欢,上次你说你喜欢万小双,是不是?那么小众,你都知道,你比我懂。再说,音乐也无需懂,只要喜欢了,触动你的内心了,就可以啊!也没那么来了不起的。不学音乐,难道就不配欣赏音乐了。肯定不是吧?” 谢南风:“你紧张什么,我就说了一个音乐,惹出你这么多废话。我只是喜欢摇滚乐,你好像什么都喜欢,从古典到摇滚,你这跨度真的是非常大。你对男人也是如此吗?你喜欢过最大的男人是多大的?不会是一个老头吧?” 方元:“还真是,我同学的一个叔叔,我只是见了他一面,就难以忘记。” 谢南风的手在桌子下面,伸到了方元的大腿上,他开始还是在大腿上,来回轻轻的抚摸了两下,然后在大腿内侧的肉上,拇指食指完美的搭配,狠狠的掐了一下。 这一下疼的方元花容失色,想叫但还是忍住了。 方元低声说:“你一个大老爷们儿,怎么又这个娘们唧唧的癖好。” 谢南风:“看我怎能收拾你,老女人。” 一张桌子大概十个人的样子,人都还不算陌生,很多谢南风都见过,基本都是孟非飞的亲戚。 其中就有那个,曾经要介绍给葛老师的表妹。 方元忍不住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位传说中的表妹。 论模样,实在平常。一张巨脸,顶着一头浓发。 就是皮肤极好,吹弹可破不过如此。 这位表妹倒是说话很直接,“方元,我听我姐说,你今年四十多了是吧?还不找个男朋友吗?” 方元礼貌的微笑着,“没办法,我也不想。” 表妹:“你这个年龄真的是非常尴尬了,三十多岁还好。当初我姐对你的事儿,那可是老着急了。她也着急我,我老公还真就是她介绍的,我们孩子现在都五岁了,明年上小学了。” 方元:“真好真好,男孩女孩?” 表妹:“男孩,我和我老公都想要一个女孩,可是没办法,认命吧!我给看我儿子照片。” 方元接过手机,“哇!真漂亮,这男孩长得这么漂亮,这要是女孩还了得?你真好福气。要女孩可以再生一个。” 表妹:“除非国家开放二胎,据说肯定要的。不过现在还不行,我老公他是公务员,不行的。普通人倒是可以生。” 公务员,莫非是葛老师? 方元心里一笑,不可能,那那位吴美人又成过去式了,没听说啊! 想到葛老师,也还真是好久不见了。 好多的好久不见。 “一个两个都好,男孩女孩都好。”方元真诚地说。 表妹:“那你呢?真的打算单着一辈子?” 还没等方元说,这时另一位亲戚,一位中年大叔,突然开口道:“四十多了,要找当然还是可以,不过肯定要找个二婚的。” 方元:“我,看缘分,缘分到了,啥都行。” 这时另一位亲戚也说话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穿着墨绿色的衣服,“就是,说不准的,那谁,二姑奶的老三,五十岁了,前两年找个日本鬼子,我听说现在过的就挺好。日本鬼子对她挺好,还有钱。” 表妹:“我知道,日本老头七十多了。说白了就是找个免费的保姆。” 漂亮女人说:“胡说,可不免费,你见过没有?我上次见了,老头的钱都给她了。现在的她的生活,那可是今非昔比。” 表妹:“老头有孩子吗?” 漂亮女人:“这个还真不知道。据说有一个儿子,但没来往,断绝关系了?还是怎样?” 表妹:“那可不,到时候老头走了,还得跟儿子争遗产。好的了?其实她也没必要争,她也没孩子,就是争到了,给谁呢?” 漂亮女人:“你想的真多,人就活一辈子,几十年,眨眼而过。还惦记从孙子?你还记得你太奶奶是谁吗?” 表妹笑了笑,“女人还是要有孩子的。” 漂亮女人:“那人家生不来的,咋整?” 表妹:“可以抱养一个啊!方元,你就可以考虑,反正你也又钱养,不是吗?我知道你生意做的很成功。” 中年大叔听到这里,抬眼看了方元一下,好像很不相信的样子,“是吗?那你是做什么生意的?” 方元:“成功可谈不上,我是做服装的。” 中年男人:“那可以啊!自己开店还是做品牌的?” 表妹:“我姐说,你开了几家店了是吧?” 方元:“目前有三家了,也在做自己的品牌。” 中年男人的眼神里,立刻呈现出新的光彩来,他又看了方元一眼,“那看不出来,你还真能干。店在哪?以后有机会去捧捧场。” 方元:“分在不同的地方,最近的是女人广场。” 中年男人:“行,那有机会我去看看。” 表妹说:“二舅,你去干嘛?人家都是女装。我二舅妈也不在了,你给谁看?怎么又找新老伴了?上次那个不成吗?” 中年男人脸色不悦道:“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对,又找了一个新老伴了,怎么?不行啊?” 漂亮女人:“我二叔年轻时候,那可真是大帅哥一个,才貌双全,现在风度也不减当年,而且,也算小有身价的人。” 不知怎么?这话听着就像是说给方元听的。 第136章 恨不得现在就把这个弟弟扑倒 方元礼貌的微笑:“真好。” 谢南风:“什么真好?” 方元:“这鱼做的真好。” 谢南风拿起纸巾,对着方元的嘴就擦了一下,把她嘴角边的鱼汁给擦去了。 方元下意识地躲了一下,当她的身体向后退去的时候,她的眼前闪现了孟非飞的身影。 黑色的裙子与孟非飞,显然是不和谐的,真跟变了一个人一样的效果。 孟非飞拿着酒杯,缓慢地走过来。 这样看上去,无法判断她是否忧伤。 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她,那么就是平静吧! 她看上去就真的是很平静。 一张漂亮的脸,还是化了微浓的妆。 桌子上的人,看她过来,都准备起身,她连忙说:“都坐下,坐下。都是一家人,不用站起来。我,非常感谢各位,来送谢子临,老谢,最后一程。我干了,你们随意。在座的每一位,都是亲戚,我就一句话,感谢感谢,保重身体。” 一饮而尽的孟非飞,看着坐在一起的方元和谢南风,她此刻还丝毫没有怀疑过什么。 这样围坐在一起,并不能代表什么。 刚才擦嘴的那一幕她也没看见。 由于方元躲的飞快,看见的人并不多,这一幕只被一个年纪大的老奶奶看见了。 方元用脚踢了谢南风一下,并用斜眼瞪了他一眼。 亲戚们都相继喝了自己的杯中酒,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节哀顺变,自己保重,有事说话……” 这一幕倒是有点感人。 在一桌人继续开始夹菜的时候,在他们又露出了一丝贪婪的时候(对食物的贪婪) 方元突然伤感起来,她想到了谢子临,虽然自己与他,实在谈不上熟悉,对于他的离开,也是早有准备。 但看到活着的人对食物的贪婪,她还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这一桌子菜,的确是用了心的。 这场景看上去与婚宴没有区别,唯独就是没有新娘新郎而已。 不管人们如何折腾,折腾出婚礼与葬礼的不同情节,但实际上他们的内核是一样的。 方元想起孟非飞说过的话,她没有婚礼,也没有婚纱。 连那些年特别流行的婚纱照,也没有拍过。 当时方元还劝她,“这些都是虚的,只要自己的感受是幸福的就好。过日子又不是过给外人看的。” 孟非飞还说:“怎么不给我外人看,有时候就是要给外人看看。否则他们永远看不起你。” 方元想说:看不看得起,一场婚礼就能决定吗? 终究是没有说出口了。 变幻的古典音乐,精致美味的食物,绑着蝴蝶结的椅子,享受美食的的亲朋,这一切都是那样的令人迷惑。 这是二叔起身,走到方元跟前,“方小姐,我们加个微信吧!以后我去你店里看看。我对服装还是很有研究的,我原来就在市里评剧团,管服装的。” 方元:“是吧!原来是前辈啊!好的,二叔。” 这句二叔,到底是叫的生分了。 可是这位二叔竟然回了一句:“以你的年龄叫我二哥就行了。你这把我叫老了。我这个人就是不服老的。我现在每天都跑五公里,每周游一次泳。” 另一位亲戚说:“二哥的冬泳还坚持呢?” 二叔:“那必须的,不是我说,就我的身体,一般小伙子那肯定是不行的。除非他练过。你看看街上的很多小孩子,一个个跟小鸡仔似的。都跟韩国人学的。一点爷们儿样都没有。” 方元又想说:韩国的男明星,都是有肌肉的。 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 谢南风:“二叔,她店里有男装,你到时候好好看看,我觉得你肯定喜欢,还蛮适合你的风格的。我上次看见一件,跟你身上这件花衬衫差不多,不过,比你这件好看。” 二叔:“是吧?你也去她那买衣服?” 谢南风:“十多年了,基本就没去别的地方买过衣服。不想费事,去她店里,闭着眼睛拿就是了。” “这不错,省去很多麻烦。我家那位,真的,你说一个大男人,就喜欢逛街,不买也要逛。按理说男人不都是最讨厌逛街的,我们家正好反了。”漂亮姐姐说。 方元:“南风从小都是孟非飞给他选的,好像习惯了我的风格。” 谢南风:“应该是你给我选的。” 方元的脸一阵潮热,“我只是参考,你喜欢就好。” 谢南风:“我当然喜欢。” 二叔:“方小姐对男装也有研究?” 方元:“嗯,还好。研究谈不上。其实男女装都一样,不要觉得穿漂亮衣服是女人的专利。” 另一位中年妇女也说:“就是,男人不过是被压抑了,爱美是天性,不爱美、那活着该有啥意思?” 二叔:“有些人爱吃。” 漂亮女人:“管他爱啥,人总要有点爱好,否则这一辈子,咋过?谁给你过,二十四小时搭理你?自己有个爱好,才是真格的。” 方元:“这话没错。” 漂亮女人:“是不是?来,咱俩走一个,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王蕾,是非飞的表姐。” 方元:“好,那我叫你王姐吧?咱俩也加个联系方式,以后有时间去我那坐坐,喝杯咖啡。” 王蕾:“你也喜欢喝咖啡?我也是。” 二叔:“咖啡喝不来,跟中药汤一样,谁喝那玩意儿。真服了你们这些女人。” 方元:“咖啡对身体很有好处的,不贪杯就行。” 二叔:“哎呀妈呀,还贪杯?我一口都醉了。” 这时小表妹也插嘴道:“我老公喜欢喝茶,我不行。喝了睡不着觉。咖啡也不行。一样的睡不着。而且我听说咖啡对皮肤不好,我只喝水,牛奶,果汁这些。” 王蕾:“你们还年轻,要注意皮肤啊,身材啊!我们都这个岁数了,怎么舒服怎么来,当然也不能放纵自己。不过,皮肤身材,真的是健康就好。是不是?” 王蕾看了一眼方元。 方元对于这句,“都这么大岁数了”这句话,难免暗笑。 “是,健康最重要。” 谢南风:“那你怎么知道自己健康不?肉体上的。” 说完眼神迷离的望着方元。 这下把方元看的内心发痒,恨不得现在就把这个弟弟扑倒。 王蕾:“是,看来,只能尽力让自己开心的。其他的,都难以控制。” 第137章 那你娶我吧 谢南风拿起手机给方元发了一条信息:我好想你。 方元看了回复道:滚。 谢南风又连续写了n遍这四个字:我好想你。 方元没有回话,也没有看就坐在她身旁的谢南风。 不一会儿,杯盘狼藉,人群陆续开始散去。 不知道谢子临此刻我的灵魂,在不在这里? 还能认识这里的每一张面孔吗? 在来回起身送走大家后,桌子上就剩下谢南风和方元两个人了。 方元想去跟孟非飞再打个招呼,然后再离开。 但放眼望去,并没有她的身影。 谢南风:“那老头看上你了。” 方元:“是吧!我就说我魅力无穷,老少通吃。” 谢南风:“一会儿怎么走?手牵手,肩并肩?还是我抱着你走?” 方元:“你先走。” 谢南风:“你要我去哪?” 这句话问的方元很不自在,她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她知道他话里有话。 “你要我去哪?” 是啊!此刻的谢南风,也不知道自己的路在何方?他开始迷茫,开始疑惑。 他觉得方元这些年始终是迟疑的,面对一个迟疑的女人,他不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走? 不管方元表现的多么顺从他,不管是在街上,还是床上,他都知道,她是没有把自己交给他的。 两个人在一起不管是多么的愉悦,方元内心的深处的冰块,依旧是原来的形状。 起初谢南风认为她是在保护自己,毕竟两个人年纪相差悬殊,作为女方,为自己留点空间,无可厚非。 谢南风:“说吧!你要我去哪?哪来哪去?是吗?你知道,我从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你了。从高中到工作,多少年了,变的东西太多了,只有喜欢你是没有变过的。我不信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可以…可以真的要我?” 方元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参加一个人的丧礼活动,谢南风想到了很多。多的方元不能理解。不过他不说那么多而已。 “你还不到三十岁,你会厌烦的?你的好时候还没到。而我就快枯萎了。”方元低沉的的说。 方元继续说:“一会儿你先走。” 方元又拿起手机,发给他一条信息:我也想你。 谢南风拉起方元的手:“我们一起走。” 方元被他紧紧抓起的手腕,完全动弹不得。 就这样两个人手牵手,一路走出了酒店,来到了大门口。 “你不要觉得你在保护我,用不着;你也不要觉得有人在乎我们,根本没有。”谢南风拉着方元的手,看着她说。 “然后呢?”方元也看着他的眼睛。 “好,我现在就问你一句话,你到底爱不爱我?要不要跟我在一起?我不想再看到你左右摇摆的心情了。如果,不行,那我我立刻消失,保证再也不会出现在你面前。”谢南风瞪着方元说。 方元扑哧一笑:“你威胁我?” 谢南风:“随你怎么想。” 方元:“你别消失。” 说完两个人互相看着彼此的脸,都笑了。 二人今夜的甜蜜如图初次一般,方元在熟睡中,再一次被谢南风亲吻到睁开眼睛。 新的一天,新的感觉真好。 两个人各自走向自己的工作环境,然后等待日落,霓虹。 方元准备走路回家,一边走,脑海里一边想着她前几天开过的红酒,想进屋之后喝了它。 她拿出手机准备给谢南风打电话,突然孟非飞的电话打了进来:“喂,方元,我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你怎么可以那么不要脸,南风比你小十三岁,你这是在干什么?” 方元的心跳瞬间乱了方寸,如果换做别人,她当然毫不迟疑骂回去。 可是这是孟非飞啊!一个曾经帮助过她的人,一个陪她度过了,某些孤寂苦闷的日子的人,一个认识了那么久的人。 方元:“谢南风他是个成年人了,我们没有做错什么。” 孟非飞:“你还是是人吗?你为他考虑过吗?他爸爸下一步想找关系,把他弄进检察厅,你在耽误他的前途。你要不要点脸?” 第二次的不要脸,方元苦笑:“如果你想好好跟我说,我可以说,不行,就挂了吧!” 孟非飞:“我认识你这么久了,我知道你是一个有秘密的人,你从不缺男人。只是不说罢了。但你连老谢的侄子都下手,你太过分了?你这样做,就没想过会遭到报应吗?” 报应?谢子临那么年轻就离开你了,你还能在这跟我说报应? 方元:“那又怎样?你想说明什么?” 孟非飞:“我只想告诉你,你会毁了谢南风的前途,他跟你在一起,只能跟一个服务员一样,在那个小破事务所,干到退休。而他要是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你懂我说的意思,那必然对他的发展,你说,用得着想吗?你能给他什么?他的高中大学,研究生,都是我们在培养他,你出一分钱了吗?” 其实方元早已经不熟悉孟非飞了,她有她的宿命,自己一样。 但她也绝对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太陌生了。 想想不免内心悲凉。 方元非常温和平稳的说:“我觉得你现在正在情绪里,等你冷静了我们再说。” 孟非飞:“我告诉你,赶紧离开他。否则他爸会来找你的,到时候大家都不好看。你要点脸行不行?找个适合你年龄的老头子,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合适吗?” 三次不要脸,算了,挂了吧! 方元从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哭的人,但这次她的眼睛还是含住了几点泪水。 她努力睁睁眼睛,不让眼泪掉下来。 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就像是合谋一样,谢南风的电话接着就进来了,“干嘛呢?电话打不通?” 方元:“孟非飞给我打电话了,要我离开你。” 谢南风愣了一下,然后笑出声:“我草,她没事吧?跟她有什么关系?” 方元:“人家说了,培养你了。还要告诉你谢子恩叔叔,你爸。怎么办?我现在好怕啊!怕人追杀我。你爸现在干嘛的?不会对我有危险吧?” 谢南风:“她没骂你吧?” 方元:“骂了,骂我不要脸?算不算?” 谢南风停顿了一会儿,“你就是不要脸,老牛吃嫩草,我一个黄花小弟弟,被你玩了这些年,难道你不对我负责吗?” 方元:“那你娶我吧?” 第138章 流下几滴干枯的眼泪 经过了这些年的时光,谁也没有想到,曾经在法县文化馆,作为一个普通文员的谢子恩,竟然摇身一变,成了沈市文化局的局长。 这是孟非飞万万没有想到过的。 当然,明眼人都知道这不过是借了谢子恩老婆的的关系。 谢子恩老婆的父亲,曾经是岭市的副市长。那么关于谢子恩的一切,就不用多说了。 只不过,谁也也没想到,谢子恩的老丈人真的还会帮他。 包括谢子恩的老婆,她都放弃了希望。 曾经这位老丈人,对自己的这位女婿,那是百分百的不满意,横竖看不上。 认为他除了长得好看,一无是处。 妥妥的就一个绣花枕头。 但不管怎样,耐不住自己闺女喜欢。 再说了,还有一个可爱的外孙子。也就是谢南风同父异母的弟弟。 关于这个弟弟,谢南风见过照片,从未见过真人,谢子恩也从没有打算让他们兄弟俩相见。 至于为什么,不言而喻,市长女儿不同意,谁敢? 当然,谢南风肯定不在乎,他连谢子恩都不在乎,怎么会在乎那个弟弟。 后来方元跟他说:“按理来说,应该是哥哥啊?怎么会是弟弟呢?难道认识你妈在前,生了孩子后又抛弃了你们,才跟了市长女儿?” 谢南风:“具体时间线,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那时候可不是什么市长闺女,就一个小领导,什么市长是后来的事。” 方元:“说实话,这件事对你影响大吗?” 方元指了指谢南风的心脏的位置。 谢南风:“什么是影响?你刚才的呼吸对我才有影响。至于你想说的那些,那些有的没的,不存在。” 方元:“哈哈,原生家庭那套对你不好使?我喜欢。” 谢南风:“其实扯什么原生家庭,关键是爱,你有没有被爱过?这个才最重要。” 方元爬到谢南风身上,在他的嘴唇上轻轻的吻了一会儿,“我爱你。” 两人再次相拥缠绕在一起。 这边孟非飞走进谢子恩的家里,坐在红木沙发里,喝着极好的绿茶。 “大哥,给你添麻烦了。要不是电话里不好说,我是真不会找上门的。” 谢子恩:“没事,你说。是不是关于南风的?你说,你嫂子这段时间,都在娘家那边。” 孟非飞:“这孩子你知道的,一直优秀,你说他那么好的背景,学历,怎么就不该有一个好的前途呢?” 谢子恩喝了一口茶:“他怎么了?” 孟非飞:“他现在跟一个,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女人在一起。” 谢子恩:“我好久没见过他了,不太清楚。” 孟非飞:“我知道我没资格说话,老谢又不在了。” 谢子恩:“我能理解你,不过,感情的事,外人实在不好说。你应该了解南风的,他不是一个任人摆布的人。” 这时保姆递上来茶水和点心。 谢子恩:“喝点茶。” 孟非飞还是第一次到谢子恩家里。 她在喝茶的间隙,扫了几眼屋内的陈设。 说实话,屋子里的装修风格,很难与文化两个字联系起来。 那些沙发和柜子,实在有够丑,完全是城乡结合部的审美观念。 巨型真皮沙发不但不实用,还占去了太多的空间。 而且与其他家具比例不协调,使得屋子里,显得非常拥挤。 要不是墙上的几幅字画,很难觉得这是堂堂沈市文化局长的家。 茶杯也是那样的普通,跟文化馆开会时用的一样。 谢子恩的老婆是见过的,这一切很符合她的风格和审美。 这一切都是不能与孟非飞相比的,不管是这装修风格,还是风格的主人。 “南风现在的工作也还是不错的,也许没有必要进体制内。有些工作、也并不一定适合他的个性。”谢子恩这话说的倒是没错,可是怎能说服孟非飞。 “大哥,南风毕竟是个孩子,虽然他的确不小了。但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孩子。对于你来说更是。为了给他一个稳定的未来,我觉得这件事,你要三思后行,毕竟你是过来人。给他一些建议总归要的。”孟非飞的话也让人感动。 谢子恩喝了一口茶,顺道望了一眼这位弟妹,她死了丈夫,按理说,应该一脸憔悴和伤心才是。 她脸上的确有一丝淡淡的哀伤,因为这丝哀伤,那张美丽的脸,看着怎么愈发的迷人了。 “你说的话,我会考虑。看机会,看南风的意思。有时间我找他谈谈。你看可以吗?”谢子恩温柔的声音,跟曾经年轻时一样。 孟非飞:“你知道、老谢走了,我一直缓不过来,南风跟我的感情,没有老谢深。他不会听我的,不管什么事。我也是没办法,所以,才找到你。” 谢子恩:“喝茶,这茶不错吧?是我一位老领导送给我的,正宗的武夷山大红袍。” 孟非飞:“喝着很好,很香,哎呀!不行不行,我晚上不能喝茶,我失眠。” 谢子恩:“这个时间刚刚好,你晚饭吃了吧?要不要让王阿姨给你做点?” 这温柔的声音,温暖的关心,令忧伤的孟非飞,瞬间感觉到清凉。 谢子恩的话,犹如一缕清风,徐徐吹落在孟非飞的周身。 孟非飞:“我吃点点心就行了,一般情况下,我不吃晚饭。” 谢子恩:“好,这些都不是很甜的,不会长胖。这个牛舌饼非常好,可以吃一点。我血糖高,不敢吃甜的。” 孟非飞:“血糖高的厉害吗?” “不严重,不过还是需要注意。年纪大了,身体最重要。你也是一样,一个人,保重身体啊!不管是生活上,还是工作上,有任何困难,就说话。” 这是老谢走后,孟非飞感觉的的最温暖的问候。 原来的那些都是客套话而已。 竟然说的孟非飞鼻子一酸,眼圈微红,她瞬间挤出几滴泪水, 谢子恩拿起纸巾递给她,没有说话。 这该死的沉默,比说话不知要令人深刻多少倍呢! 孟非飞在这沉默中,用她苍白无力的手,拭去了眼角的几滴眼泪。 只有她知道、那眼泪干巴巴的,没有一点水份。 纸巾擦在脸上的时候,感觉把皮肤都擦伤了。 以至于她想立刻去涂抹一点润肤油。 谢子恩起身离开,然后桌子上多了一杯橙汁。 留了几滴干枯的眼泪,孟非飞觉得自己的身体水份不足,她没有说谢谢,她是故意的,她拿起来就喝了半杯。 这鲜美的橙汁对皮肤好。 第139章 南风到底是你的大儿子 孟非飞心想,这老谢就是没有福气。 哥哥当上局长了,他倒一口气说走就走了。 否则他有机会当馆长,甚至直接进文化局了。 “大哥,南风到底是你的大儿子,关于这一点我知道,我不该说。可这孩子,咱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毁了自己,你说是不是?”孟非飞语重心长地说。 谢子恩:“你的心意我明白。” “他现在是鬼迷心窍了,被那个老女人彻底给迷住了。那女的再大几岁,都能做他妈妈了。这种事不用想,早晚会后悔的。”孟非飞语无伦次地说。 谢子恩:“年轻人,有些事一定要自己去经历才能明白。说是没有用的。你也不用着急。我相信南风他心里有数。再说喜欢一个人,什么年龄其实并不重要。难道找个十八岁的就等于幸福?” 孟非飞面露不悦,“大哥,可是那个女人真的是有问题的,她男女关系也比较混乱。她没有表面上那么单纯,尤其是男女关系上。南风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怎么是她对手?” 谢子恩好奇地说:“看来你跟那个女人很熟是吗?” 孟非飞叹了一口气:“我就实话实说了,是我的一个朋友。原来文化馆的一个临时工,她从来就没有正经工作。马上就四十多了。南风才二十七岁,男人最好的时间。” 谢子恩:“那她现在做什么?” “我也好久没见她了,能做什么?还不是买衣服。她和南风坐在一起,丧礼上见过。你没来,所以没见到。” 孟非飞说的眉飞色舞:“长得也不好看,我就不知道南风看上她什么了?我们单位那小姑娘多了去了,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要家庭有家庭,就我们南风的条件,要啥样的没有,你说呢?” 谢子恩起身离开,应该是去卫生间了。 孟非飞心想,他是不是肾脏不好,这一会儿去了两趟厕所。 再次回到沙发上的谢子恩,对孟非飞说:“你现在文化馆的工作还顺利吧?” 孟非飞:“能咋样?一成不变。从我进去的那天起,就一直在培训部。老谢活着的时候,也想过调我回去,不过,说实话,培训部工作轻松些。也就没在意了。” 谢子恩:“也挺好,在干几年退休就更轻松了。” 孟非飞:“我现在就是一个普通职员,退休那点工资,不说了。都怪老谢,他不是没有机会,你知道他这个人,要脸,不要命。” 孟非飞觉得这样说不妥,连忙又说:“大哥,我不是怪他,老谢太不懂的爱自己了、但凡他能够自私自利一点,很多事情,不管是他业务上的,还是单位里面的,也不至于这样。他是有机会做馆长的,这事你知道的。” 孟非飞越说越激动,她的脸开始涨红了。 谢子恩见状,“人各有志,随他去吧!” “话是没错,但他考虑过我了吗?一走了之,他倒是自在了,我怎么办?” 孟非飞说完这句话,竟然有点哽咽起来。 这让谢子恩倒是很不自在,不过他很快就调整了状态,对难过的孟非飞说:“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活着的人要好好活着,你说呢?” 这屋子里,很安静,家里除了保姆应该没有别人。保姆就在刚才进来的时候,见过一面,然后就好像消失了一样。 如果两个人都沉默了,那墙上的欧式挂钟,滴答滴答的声音,就显得特别清晰。 那滴答声,可以被理解成各种类型,时而像催命的鬼,时而像低沉的木鱼声。 不管它像什么声音,只要不停的说话,不听到它滴答的声音,那么就没有问题。 在滴答声里隐藏的心跳声,呼吸声…所有孟非飞和谢子恩的,他们两个人身体里发出来的各种声音,都隐藏了进去。 孟非飞不想离开,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这丑陋的沙发,坐上去的确很舒服;也许是谢子恩说话的声音的确很舒服。 总之她不想自己的屁股,离开这丑陋的沙发。 谢子恩似乎也不希望她走,也想有一搭没一搭的与她说说话。 因为这样的交谈,似乎很久没有发生过了。 不单单是孤男寡女的交谈,还有一种陌生和新鲜的味道。 这种陌生又新鲜的味道最是引人。尤其是对于这些年的谢子恩来说。 “你们现在的馆长还是聂海燕是吧?”谢子恩问道。 “一直都是她,她也真是能够待的住。都说她能力大了去了,市委都有关系。怎么我就不见她提升呢?我看都是胡说的,看样子,她能把馆长干到退休了。” 谢子恩:“我说了,并不是人人都适合这条路的,聂海燕都不行的,何况南风。这孩子,随他妈,性情中人。” 这话说完,谢子恩就停住了,没打算继续说下去。 孟非飞倒是借机,不咸不淡地问了一句:“他妈妈长得很漂亮吧?” “是一个美人。”说完谢子恩看了看孟非飞。他觉得她也是一个美人,如果可以温和一点,可能就更美了。 有些女人,生的一副好皮囊,但是却被自己的内心给污染了。 久而久之,那内心的贪欲和混乱,逐渐的,在那张脸上和眼睛里映了出来,整个人就显得浑浊不堪。 南风妈妈的美,与她到底是不一样的。 她们之间没有可比性。 而她口中的那位,跟南风在一起的老女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 能让南风喜欢的,除了外表,肯定是一些美好真实的东西了。 “聂海燕的文章写的还是不错,她在咱们沈市,也是一个风云人物,徐市长对她也是赞赏有加。她那本《北方往事》,我很早就读过,后来也改编了电视剧。拍的也很好看,你看过的吧?”谢子临温和的语气说着。 “听说过,不过都没看过。你想我就在她手底下,跟她那么熟,看她写的书,肯定不自在。那都是陌生人干的事。”孟非飞诚实说。 谢子临笑笑:“你这话说的有意思,倒也是。太熟悉了,没有距离就没有了美。” 第140章 现实是个什么东西 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接着就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王阿姨,赶快把这个放进冰箱冷藏。” 谢子恩的老婆李玉回来了。 “嫂子,你回来了。”孟非飞起身说。 李玉:“呦,你什么时候来的?” 孟非飞:“我刚到一会儿。” 谢子恩:“非飞来找我说说工作上的事。” 李玉:“坐啊!你们吃过饭了吗?” 谢子恩:“你知道我晚饭不吃的。” 李玉:“非飞呢?” 孟非飞:“我吃过来的。嫂子你还没吃饭吗?” 李玉:“我也很少吃晚饭,减肥。你看你身材多好。我胖的跟猪一样。” 王阿姨走过来拿起李玉的东西,就转身离开了。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不是说要多陪陪爸爸吗?”谢子恩爸爸两个字叫的很亲切。 这位爸爸就是岭市的市委书记,李泽宗。 李玉是李泽宗的独生女儿。 当年李泽宗家境贫寒,不过学习成绩很好。 他本应该是进入大学的,奈何家里实在是太穷了,高中毕业就去打工,后来又当兵去了。 因为他表现的好,再加上肚子里有点墨水,就留在了部队,成为了一名军官。 李泽宗非常清楚,以自己的出身,很难在这个集体里立足,所以他一定要找一个靠山,可以让他稳定的留在这个集体里。 起初他以为的靠山是他们的连长,后来发现不是,应该是团长。 总之靠山不停的更换,在理想靠山的交接过程中,他终于感觉到了一位靠谱的。 这位就是李玉的外公,姓黄名智。 倒不是黄智这个人权力有多大,而是他是那种还算有情有义的人。 你帮了他,他也一定会反过来帮助你。 而曾经的那些连长,团长这类人,他们没有这样的感情。 在与黄智领导接触了一年多以来,这一年多主要是李泽宗为他跑腿。 大到去外地见人送礼,小到家里的垃圾需要倒了。 这一切李泽宗都完美的完成了任务。然后他就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见到了黄智的独生女儿,黄静。 黄静才是他的理想稳固的靠山。 不过这位黄静大小姐,那长得可真是一言难尽。 一米六的身高,一百五十斤的体重。 粗壮的小腿上,黑色的腿毛弯弯曲曲,布满了整个粗壮的小腿。 黑黝黝的脸庞,一双牛眼,黑白分明,倒也天真浪漫。 但高度的近视镜,遮住这天真烂漫的眼神。 李泽宗看了一眼黄静,他的心彻底凉了。他知道他就要与这个女人发生关系了。 而他的梦中情人,他一直朝思暮想的,理想的媳妇,高中同学郑小雨,将彻底成为了一个梦了。 李泽宗不止在梦里,千万次的想过,等自己成功了,他一定走到郑小雨面前,单膝跪地,说要娶她回家。 现实就是这样的现实,你都不能用描写情感的词语,去形容现实。 现实就是现实。 你都不知道那具体是个什么东西,就被它推着,连滚带爬的走了。 这中间你没有回头,也无法回头。 所以你永远也看不到,那个叫做现实的东西,但是你却总听到别人在说。 他们说,这就是现实;她们说,你要认清现实;它们说,现实就是现实。 可是它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李泽宗至死都没明白。 黄静:“爸爸,昨天小邓从农村带回来的土猪肉,晚上阿姨红烧,你今晚在家吃饭吗?” 黄智:“好,小李子一起。” 黄静这姑娘倒是落落大方,毕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她直勾勾的瞪着小李的眼睛说:“那你就留下来一起吃饭吧!” 李泽宗却红了脸:“不麻烦了。” 黄静对着黄智说:“爸,人家小李子忙着呢!” 李泽宗吓得连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我有啥忙的,好的,我留下一起吃,我去问问阿姨,需要帮忙不?” 黄智:“不用,做饭你肯定不如她。我一年到头也难得在家吃顿饭,这次主要是为了招待你。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黄静:“我们单位上周没把人忙死,爸,我不想在科技馆干了。整天都是各种破事,我连办公室的椅子都沾不着。” 黄智:“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就没个长性。这次不行,不能再换了。” 黄静没有再说话,走进了厨房,过了一会儿,拿出来一盘切好的水果,递给李泽宗,“来,吃水果。” 这可把李泽宗整的不知所措。关于这位黄静小姐,他是听说过的,今天第一次见面。 看上去,这不过是一次简单的会面,但李泽宗心里明白,这就是在搜寻女婿的最佳人选。 曾经在一次酒桌上,听到黄智跟另外一位领导说:“单位有啥合适的小伙子,给我闺女介绍一个。” 那时候,李泽宗觉得,自己压根儿是配不上人家的。 这位黄智领导,外表也算是普通,正常样貌。不管怎样,他的女儿,应该也是一个普通女子,即使不惊艳,也不至于丑到如此地步。 李泽宗:“谢谢,我喝茶。” 李泽宗有点慌了,不过一会儿他就转变了心态。 “科技馆里是不是很吵闹?”李泽宗主动与黄静聊天。 黄静瞪着牛眼,那眼睛透过高度近视片,显得更加圆、更加大,“可不是,每天都是各种小孩子,从初三到一年级。我就不明白,这计划生育怎么搞的?小孩子的数量一点也不少啊!” 黄智笑着说:“这点事都忍不了,还能做什么?再说,以后自己有了小孩,你怎么办?” 黄静:“我不是忍不了,我是觉得这工作不适合我,主要是我们办公室主任,跟我不对付。我见到他就烦。一个大老爷们儿,整天装腔作势的,就喜欢别人捧着他,就喜欢被人拍马屁,你说那话听多了是不是上瘾?” 李泽宗:“这样的人,到什么地方都有的。” 黄智:“小李子说得好,不改变自己,怎么能适应环境?你以为什么地方都跟你家一样吗?你都多大了,这点道理都不懂。” 黄静对着李泽宗说:“你看到没有,这一会儿功夫,骂了我几回了?” 李泽宗:“领导是为你好。” 黄静又瞪着牛眼道:“为我好?我最烦他这样说了。” 这时门铃响起,阿姨开门后,“小邓来了。” 第141章 农村不能再找农村的 随着一声关门声,走进来一位身材矮小,面容憔悴的男士。 不用说,这位就是送猪肉的小邓了。 小邓放下手里的东西,阿姨自然的拿到了里面去了。 黄静看了一眼小邓,说:“怎么又拿东西了?” 小邓怯懦的说:“这次是鸡蛋,都是我妈自己养的鸡下的。” 黄静:“做吧!” 小邓根本没有坐下的意思,而是看了一眼黄智,然后说:“上次阿姨说,阳台上有几盆花要搬下去,我去看看。” 说完小邓就钻进了厨房里面去了。 李泽宗看到了他留下一个心酸落寞的背影,心里很怪异。 但也说不出来怪在哪里。 黄智并没有搭理他,独自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节目。 甚至都没有看一眼小邓。 黄静倒是说了一句:“那几个花盆,又沉又占地方。阳台也被弄的乱七八糟的。” 论样貌,这位小邓同学绝对不是李泽宗的对手。 李泽宗长的不是很帅,但很精神,关键是身高够,一米七八的个头,配黄静真实的一米五九,那绝对算向下兼容了。 不但身高够足,身材也是够足的。 这跟他多年在部队养生的生活方式,密不可分。 李泽宗是有腹肌的男人。 这也是为什么李玉的样貌、身材还算不错,基本遗传了李泽宗的基因。 小邓:“我去看看。” 这位小邓,是黄智手底下的一个临时工,在黄智家里做了几年的杂工。 家里需要搬个东西,去郊区农场拿点农副产品,门锁坏了,车被刮了,鸟被猫吃了…… 这些事都是需要小邓这位勤杂工过来的。 小邓的工作就是每天,奔赴在黄智家的路上,或者是从黄智家回宿舍的路上。 除了奔波,有时候还需要起早贪黑,还要忍受主人的坏情绪。 当然也有好的时候,那就是主人们高兴的时候,会把很多不穿的衣服,就要过期的食物和补品,送给小邓,和他那木讷、腿脚不利索的母亲。 小邓怎会白拿,这两年总共送了三头猪,百十来只鸡,数不清的鸡蛋和刚挖出来的土豆。 他那小儿麻痹症的妈妈,每年都一瘸一拐,走在漫山遍野,寻找那些放养的鸡和猪。 为了给黄智家里送猪和鸡,小邓的母亲要省吃俭用,因为要可着那猪先吃先用。 眼看着母亲的身体越来越糟糕了,也许明年的猪,就要成了问题了。 小邓的工作还是没有落实下来。 他不知道自己对黄静的那点心思,他们这一家子到底看出来没有。 可是在小邓的印象里,黄智那可是有过这个意思的。 虽然他们这些做领导的,绝对不会说肯定的话,但小邓知道,他是有意把黄静嫁给他的。 这也不是说不说的问题,这是一种默契。 可小邓哪里知道,人家黄静小姐,从来就没有看上过他。 黄静丑不丑,都是你们这些外人说的。人家自己并不会觉得,就算不觉得自己美,也不会觉得自己丑。 笑话,哪个女人会觉得自己丑呢? 镜子从来都是骗人的,可是大多数女人都沉醉在镜子里,或者照片里。 其实真正的美人,存在于他人的眼睛里。尤其是女人的眼睛。 那么丑人在哪里呢?丑人很少看到自己,他人对丑人相对于美人是友好的。 所以,有时候你很难在别人的眼睛里看到你丑不丑,你只能看见你美不美。 黄静肯定是不觉得自己丑的,偶尔还会觉得自己很美。 这当然没错,一个样貌丑的女孩子,肯定更加需要这种自信。 自信的确可以让一个人变的美丽。 “爸,我告诉你,小邓肯定不行。我别的没要求,家庭学历工作,都可以不考虑,除了人品好,就是要个身高。身高必须过关,否则我就在家伺候你和我妈。”这是黄静当时对黄智说的原话。 黄智听了,苦笑道:“你当你你是公主,在这选驸马呢?还要身高。有人要你就偷着乐吧!多大了?马上三十了,你还要个身高,在这样下去,我看你就真剩到家了。” 黄静:“小邓比我还矮,你看不到吗?到时候我们的孩子,也就是你的大孙子,还不得跟侏儒似的。” 黄智没有说话,他看了一眼自己的闺女,心中一阵酸楚。 “闺女,咱做事要有自知之明。还有找对象这事儿,主要看人品。小邓这孩子家境不好,但人老实憨厚。” 黄静:“老黄头、这话你说的不对、找对象主要的是看喜欢,不能因为人老实,就跟人家过,你这是利用老实人,对老实人不公平吧?” 黄智:“还喜欢,你们现在的孩子就是吃饱了撑着了。我当初跟你妈,饭都吃不饱,不也过了一辈子。被跟我说时代不一样了,本质上的东西,永远都不会变。是人就要吃饭,吃饭才是最重要的。” 黄静:“我不管你什么重要,小邓我不会嫁,你也别祸害人家,放人家一条生路,别整天拿我当药引子,让人家给你做牛做马。” 黄智苦笑,但也拿这丫头没办法。 这孩子不管是样貌还是个性,跟他妈一模一样。 也不知道是性格决定了样貌,还是外表决定了性格? 似乎生活里这样的性格的人,大多也是生的这样的样貌。 而那些温柔如水的女子,多半也生的娇润。 黄智知道这小邓是没戏了。 可眼下哪还有靠谱合适的男人呢? 他自己也不是什么大官,真当可以招驸马爷呢? 别说驸马爷,就是同级别的,人家也不会愿意娶这样一位,跟非洲落难到我国似的。 黄智有时候也想,自己跟黄静她妈都黑,还指望生出一个白人来。 不管怎样,给黑闺女找女婿这件事不能再拖了。 不管黑白,人这一辈子,好日子就那么几年,过了这个节骨眼就更难找了。 这几年,眼看着别人家的孩子们,一个个都落实了终生大事,只有他黄智家的黑丫头,该整天跟家里住着。 门当户对太难了,只能在那些个农村孩子里挑选一个。 然后趁着自己还有点权利的时候,赶紧把女婿的工作落实了,慢慢的也就门当户对了。 可是这闺女、还想要个漂亮的, 这一点黄智倒是认可的。因为他也知道,要改变基因,就要改变配偶。 黑的不能找黑的,矮的不能找矮的, 而这一点,小邓和李泽宗也是明白的,农村不能再找农村的。 第143章 她说,如果是我就不要钱 李玉一屁股坐进沙发里,她抬头看了看一眼复古挂钟:“都这么晚了,路上怎么还那么多车。” 孟非飞跟李玉两个人,只见过两次面,这次是第三次。 所以她们根本就不熟,谢子恩倒是多了几次,因为谢南风的关系。 “这么晚了,大哥,嫂子,那我就回去了。”孟非飞起身要走。 李玉没有起来,“着什么急啊!多坐一会儿。怎么我刚回来你就走?” 孟非飞:“也是打算要走了的,你们好好休息。” 谢子恩:“好,那你慢走。” 李玉依旧坐在沙发里,没有丝毫要起身的意思,“慢走啊!” 李玉鄙夷的眼神,深深的刻在了孟非飞的眼睛里。 踏着夜色,离开了谢子恩的家,回想李玉刚才的嘴脸,心里一肚子火。 什么东西,连最起码的修养都没有。谢子恩怎么就找了这么一个主? 原来见她还没感觉到,怎么今天一下子就变了个人。 因为时间太晚了,担心我勾引谢子恩?还是什么意思? 笑话,谢子恩那个怂样子,我能看上他? 孟非飞一路快走,一路想着。 他们两家的距离并不远,就隔着一条街,都是沈市文化部门的家属楼。 孟非飞独自一个人散步回家,吹着冷风,倒也轻松自在。 她也不是很想回到家里,现在就她一个人了。回去干什么?连个说话的人的都没了。 还不如这样在街头走走,等累了再回去。 累一点也许还能睡个好觉。虽然这对于她来说,真的是很难。 谢子临在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分开了,谢南风那个房间在他上大学后,就被孟非飞重新装修过了。 现在谢子临走了,谢南风也很久没有回来了。 而让孟非飞害怕的是,她总觉得那个屋子里有老谢的身影。 这让她更加无法入睡,她琢磨着卖掉房子,换一个新的房子。 谢子临还是留了一些存款给他,把这套房子卖掉,换一套新的房子,也许可以睡得着了。 她拨通了谢南风的电话,“南风,你这个周末有空过来一趟吗?” “有事吗?”谢南风冰冷的说。 “我想把房子卖掉,你可以帮我找找中介公司吗?” 谢南风觉得这个理由很勉强,找中介公司,这不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但毕竟是叫过婶婶的,毕竟照顾过自己,且现在孤身一人。 不管他内心对于她说方元的话,多么的不开心,一码是一码,还是要过去帮忙。 “好的,周六上午回去。” 放下电话孟非飞又给方元打过去:“方元,我跟南风他爸谈过了。我们下一步计划,让南风进检察院。他那个事务所没有什么前景。你知道,如果这样,那么关于南风的个人问题,一定要门当户对,这个你理解的。” 本不想接孟非飞电话的方元,倒吸一口气,“我了解什么?” “你知道你自己是干什么的?你能给南风提供什么资源?是,你现在是有点钱。可是那些在权利面前,一文不值。你不但帮不了他,你还会成为他的绊脚石,这孩子心思细腻,他不会对你怎样,但你应该知道什么是为他好的。” 方元冷笑一声:“有些话我不想说。不过也轮不到你来说。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跟你,跟谢子恩都没有关系。轮不到你来说。” 说完方元就挂了电话。 孟非飞也很冷静,继续朝前走去。 方元接着就拨通了谢南风的电话:“孟非飞又来电话教训我,还搬出了你爸。我怎办办?” 谢南风嘻嘻道:“你把她电话拉黑不就得了。” 方元:“十几年的关系啊!就这结果?拉黑?我在想这件事,是不是真的不可取?” 谢南风:“干嘛?你又要跟我分手?” 方元:“不是,我想跟你生孩子。” 谢南风:“那又怎么了?” 方元:“我在想,如果我们真的要在一起,我们不能留在这里。不管怎样?谢子恩是你爸爸,孟非飞对你也有帮助之恩。目前这情况下,大家都不好过。” “跟他们有关系吗?再说,我们做了什么对不起他们的事情了吗?我们伤害他们什么了?是从小抛弃他们了,还是拆散他们家庭了?”谢南风迷人的嗓音平静的说。 “还有,谢子恩根本就不会联系我的,他就在沈市,他有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家庭,他见到不想见到我。避之不及呢?你还想他帮我?那些不过是孟非飞自作多情罢了。她没了谢叔叔,就想控制我。她有人格障碍。” 方元:“可是,你实话实说,你真的一点忌讳没有嘛?我们就这样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吗?真的可以吗?” 谢南风温柔的对着话筒说:“乖啊!不要再胡思乱想了。我爱你。” 方元被谢南风温柔的声音融化了。 “好,你在家吗?” 方元并没有跟谢南风同居,因为她要照顾方子。他们算半同居状态。 方元也没有把谢南风现在住的地方,当作自己的地方。 “没有,我在跟同事一起吃饭,待会还要去歌厅。我们是陪客户,我肯定不找小姐,你放心,我发誓。” 方元:“傻不傻啊!那我回家了。你不要喝酒,实在要喝,尽量少喝。完事了打电话。” “好,如果太晚了,我就发个信息给你。”谢南风对着听筒亲了一下。 回到家里,跟方子闲聊一会儿,梳洗完毕后的方元,躺在了床上。 手机里传来的了谢南风发过来的图片,几个男女的照片,然后一串文字:你看,长的太丑了。 方元:可是年轻,有合适你也试试,替你不值。 谢南风:什么意思,瞧不起我。我原来也是有过妹妹的,你以为我跟你是第一次?你想的美。 方元:我知道,我的意思是,这以后恐怕就再摸不到妹妹了,趁着我心情好,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 谢南风:好吧!盛情难却,我一会儿让妈咪,再带几个进来,然后发照片给你,我相信你的眼光。 方元:好,不发你孙子。 谢南风:怎么生气了?不是你说的吗?我要听你的话。 一会儿,谢南风发了一张美女的照片,看着比刚才的那几个是要水灵些。 怎么样? 方元:不错,就她了。多少钱?我给你转账。 谢南风:我刚才问了,她说是我不要钱。 方元:要不然让她给我转帐。 谢南风在吵闹的包厢里,咧着嘴傻笑,他无数次的被方元逗笑了。 旁边的小姐:“帅哥,傻笑什么呢?” 谢南风:“我媳妇要我找个好看的。” 其中一个小姐说:“我去给你带一个进来,等着。” 谢南风:“我开玩笑的,我媳妇她逗我呢?我不敢。” 小姐说:“不行,看着你一个人,我们大家都不好受。” 其他几个男人也都起哄。 不一会儿,小姐令进来一位小姐,谢南风看了一眼,内心一惊,这不是小鱼吗? 难道他看花了眼,他又瞪着眼看了看,这就是小鱼啊! 第144章 小鱼小姐 看着浓妆艳抹,穿着紧身裙的小鱼,谢南风心里一阵懵圈。 小鱼当然也一下子认出了谢南风,但是她的脸的看上去有点别扭,好像歪了一样。 “来来来,帅哥,这位美女可以坐在你身旁吗?”小姐娇媚道。 “好啊!”谢南风看着小鱼,一脸疑惑尴尬的说。 小鱼的脸色看上去没有什么不好意思,她很熟练的坐在了谢南风的身边。 两个人的腿很自然的挤在一起。 小鱼雪白的细腿,脆弱易碎。 谢南风非常尴尬,但很快就调整了状态,“你好,”他还想说好久不见,但没有说出来。 是啊!好久不见,上一次见面已经过了好几年了。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遭遇了什么事儿?小鱼家境不错,曾经不是高家烧烤的小老板?这几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谢南风侧脸又看了看小鱼,难道我眼花了,认错人了。没错,就是她。 他拿起酒杯,转身对小鱼说:“干杯。” 小鱼:“我干了。” 说完一饮而尽。 谢南风忧郁的眼神,无奈的望着小鱼。他知道小鱼是认出了他的。 但她明显故意装作若无其事,装作不认识他。 小鱼:“要唱歌吗?” 谢南风:“我不会,你喜欢,你就唱。” 小鱼拿起酒瓶,给谢南风倒酒,然后把酒杯送到谢南风面前,“那喝酒。” 谢南风接过酒杯,虽然他脑海中疑惑尴尬,但现在肯定不是刨根问底的时候。 “不急,我们慢慢喝。” 小鱼:“先喝三杯,然后慢慢喝。” 就这样两个人连干了三杯酒。 胃里开始温暖,头脑也跟着热了。 房间里其他人都在喝自己的酒,搂自己的妹子,鬼哭狼嚎的唱着那些歌。 根本没有人在意谢南风和小鱼, “我刚才听莉莉说,你是不要小姐的,为什么?”小鱼说话的声音没有变。 “我,我不习惯。”谢南风心里的话是,我怕媳妇生气。 此刻房间里其他人发出一阵尖叫声,他们在打赌,谁输了要脱一件衣服,不脱就喝酒。 小鱼:“要不要赌一下?” 谢南风没有反应过来,因为这感觉太不真实了。 一个曾经有过接触,并有过好感的女生,竟然以这样的方式再次遇见,这让他怎不迷乱。 “堵,堵什么?” 小鱼用她的小手,给了谢南风一拳,媚笑着:“堵枪口。” 谢南风跟着哭笑了一下:“你……算了,唱首歌吧!算了,别唱了,他们太吵了,什么都听不到。” 小鱼:“要不我们换个安静的地方?” 这句话被小鱼说的过于暧昧,以至于谢南风脸都红了。 不,让他红了脸的,还有小鱼今晚过于美丽。 她秀美的头发,散凌乱的披在她美丽的锁骨上。 一条紫红色的裹身裙,裹在她雪白的肌肤上。 她的腿上的肉,非常紧实,即使坐在那,也丝毫感觉不到塌陷和松弛。 松弛,这个词是方元最不喜欢的,绝对不可以在方元面前提松这个字。 小鱼是那么鲜活,饱满圆润。 她的嘴唇的颜色也是浅了一个色号的,耳朵上铺着一层淡淡的绒毛。 不用说,小鱼现在已经成了一位“小姐”。 可她身上没有小姐的风俗和妖艳感,尽管衣着暴露,但如红毯明星一样光鲜。 且还藏着这少女的清新气息。 “去哪?”谢南风一下子乱了方寸。 他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脸色沉下来说:“你,难道,我的意思是,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小鱼用眼神深情地看着他,微微一笑:“先生贵姓啊?” 谢南风咬了一下嘴唇,没有说话。 “今天真巧,刚才被一大哥放了鸽子,要不然我还遇不到你。”小鱼看着屏幕上的画面说。 “你记得我对吧?”这话说完,谢南风也觉得自己太傻了。 “你原来点过我?对不起,我实在记不住了。不过这次会记住你的。一会儿加个微信?你这人真有意思,谁来玩还加微信的。”小鱼嬉笑着。 谢南风:“我有你的电话。” 小鱼:“是吧!那么下次来给我提前说,我把时间留给你。能陪这么年轻的帅哥,真开心呀!” 这时那位莉莉姐走过来,拿着酒杯,对着谢南风喊道:“怎么样?帅哥,我这次安排的满意吗?” 谢南风很自然地点点头,他不过是不想跟这位莉莉说太多话。 她的香水味可以熏死一头牛。 莉莉有点喝高了,她挤到在谢南风的另一边,搂着谢南风的肩膀说:“我知道你年轻,特意给你选的,你小子也是运气好,否则怎么能轮到你,点她的人都排到村口了。” 小鱼:“莉莉,你少喝点。” 莉莉:“谢谢关心,我们小鱼年轻貌美,还善解人意。小伙子,你好好珍惜。就这一晚的时间,明天你来、她都陪不了你。” 谢南风:“好,我知道了,我一定陪好,陪好小鱼。” 莉莉趔趔趄趄的离开了,走进另外几个男人中间去了。 谢南风看着小鱼:“你连名字都不变?” 小鱼:“名字是爹妈给的,干嘛要改?都说做小姐的都没有真名字,但不包括我,还有,你别误会,我不是卖身,只是陪酒。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但我们的工作没有高低之分,都是为人民服务。谁看不起谁啊?” 谢南风:“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好久不见,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对不起,我冒昧了,不过既然遇见了,就不能装作不认识吧?” 小鱼:“当然,喝过酒了,那就是朋友。干杯。” 小鱼又一次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谢南风夺过小鱼的酒杯,拉住她的手说:“别喝了。我们出去坐坐。” 说完谢南风拉着小鱼的手、离开了包间,来到了休息厅。 这里顿时安静了很多,谢南风松开了小鱼的手,对她说:“坐下来,我们谈谈。” 小鱼媚眼微笑:“干嘛!凶巴巴的,一点都不可爱。” 谢南风:“我现在还搞不清楚状况,但是,我觉得,我们算朋友,所以,我希望你,” 没等谢南风把话说完,小鱼就抢着说:“先生,我觉得你认错人了。” 谢南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小鱼:“发生什么?这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吧?有没有搞错?” 第145章 小谢你吃独食 谢南风:“你确定你不认识我吗?” 小鱼低下眼帘,“帅哥,我见过的人太多了,怎么可能每个人我都认识。你认识我,我不认识你,这并不矛盾。” “你怎么在这里?” 小鱼:“我刚才说过了,这是我的工作啊!跟你一样。对了,你现在做什么?” 谢南风:“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小鱼:“那你什么意思?怎么?准备英雄救美。我们之间也仅仅就是认识而已,你不要想太多了。这是目前为止,最容易赚钱的,我需要钱,就这么简单。” 谢南风:“你的家人呢?” 小鱼:“你知道我妈跟你妈一块墓地,我爸坐牢了。现在就我一个人。王小海也进去了,这些难道你真的不知道吗?” “我,听说过一些,但没有具体去了解过。我不知道还有你家人。你们之间没有关系吧?” “当然,这个时候谁不躲的远远的。”小鱼淡定的说。 谢南风:“我没记错,你还有几个堂姐,我是说,遇到困难,总会有人帮你的,不至于如此。” “树倒猢狲散,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都是自身难保,我都理解。我没有你想的那么不堪。把我爸的债还了,我就离开这里。我白天还有另外的工作的。你不用可怜我。”小鱼很淡定的说。 谢南风:“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的,你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的意思是,我可以帮你,帮你,做一些什么吗?” 小鱼:“可以啊!一会儿把台费给我就行。” 小鱼看着谢南风妩媚地笑着说。 此刻两个人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说到底还是尴尬,这太尴尬了。 谢南风赶紧离开吧!心里就是有一种,被鱼刺卡住的感觉。 不离开,这话说起来,每一句都尴尬,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暧昧。 他当然可以一走了之,因为他跟这位小鱼小姐,本身也就是两三面之缘。 但他就是走不了。 腿里如灌了铅一样,心里也莫名的难受。 他到底要做什么?救小鱼离开这里?帮助小鱼解决一些困难? 他也不知道,只是觉得不能装作若无其事,不认识一样。 其实他完全可以这样做。 小鱼:“我去把酒拿出来。” 小鱼转身往包间走去,她妖娆的身姿,比原来丰满了很多。 小鱼长大了,变成了一条大鱼。 谢南风看着小鱼的身姿,他承认,那对一个男人来说,是有诱惑的。 但是他知道自己不可以,没有不花心的男人,但又能控制自己的男人。 他不能做对不起方元的事。 此刻方元还在等他。 小鱼一只手拿着酒瓶,一只手拿着两只玻璃杯,对谢南风说:“嗨!想什么呢?帮我一下。” 两人坐下来,望着一面墙,开始慢慢地喝酒谈心。 小鱼从包里拿出一包烟,点燃,熟练的喷吐着烟雾。 “我们多久没有见面了?”小鱼喝了整整一杯。 “好几年了?我上大学那年见过你,大二吧?我不记得了。”谢南风也喝。 “你再也没有联系过我?我好像也忘了你。沈市不大,但真没想过还能再遇见你。你变了好多。” 谢南风:“你,对不起,我知道我不该这么问。不过,我还是无法相信,不管怎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的意思是,以你的家庭条件背景,出路总是有的。王小海,我听说他哥出事了,我倒不是故意不跟他联系。我觉得,觉得,有时候不联系就是最好的方式。而且我确实也帮不到什么,虚伪的关心也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显得我在看热闹。其实很多人都在看热闹、你懂的。但我没想过跟你也有牵连。” 小鱼:“没有什么直接关系,间接影响,我爸是活该。一切都过去了,起码现在我还活着,很多人,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谢南风沉默不语,小鱼继续喝酒,“说说你吧!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 谢南风:“就是你看到的样子。” 小鱼:“我其实,就还挺好的。你别对我们这行有什么偏见,我也是兼职,白天也有正经工作,再说,这也是正经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 说到这里,两个人早已经没有什么芥蒂,感觉一切都通畅了很多。 谢南风:“是,刚才我有点冒昧了。事情来的太突然了。我真以为我认错人了。” “我看到你也吓了跳,你第一次来?”小鱼斜眼看着谢南风。 “这里第一次,房间里的那几个人,陪他们。” “莉莉说你说啥也不要小姐陪,这么有个性?”小鱼挑刺的样子。 “也不是,主要是我要负责陪好那几位大爷,不敢喝酒。”谢南风还想说,我怕方元不开心。 “你结婚了吗?” 谢南风愣了一下,“没有。但是有女朋友了。” 小鱼:“瞧把你吓得,急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随便问问,你年纪也不小了。” 谢南风:“你晚上几点下班?” “干嘛?要约我出去?”小鱼红着脸,暧昧的说。 小鱼的嗓音略带沙哑,烟酒的后果。眼前的小鱼与曾经的小鱼,让谢南风混乱,又无比肯定。 这是小鱼,但又不是。 天啊!这该死的感觉,令人欲罢不能。 不得不说,小鱼是诱人的,是美丽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心动。 这时一位中年男子,走过来看着他们,醉醺醺地说:“小谢,你把最漂亮的一个,自个留着了?你小子真贼啊!” 谢南风连忙起身:“杜总,瞧你说的,我这不是不能喝酒,出来躲清静了。你玩的开心就好。” 杜总通红的脸,血红色眼睛,凑到小鱼面前:“怎么?一会儿进来陪哥喝两杯,行不行?” 小鱼:“哥,那必须的。” 杜总看着旁边的酒杯,“这就有,现在就喝。” 谢南风起身扶着杜总,“杜总,我陪你喝,你先回房间等我。” 小鱼拿起酒杯:“哥,我干了。你抿一口就好,我看你喝了不少了。” 杜总:“妹妹不但漂亮,还懂疼人。这么好的妹妹,上哪找去?小谢,你小子吃独食。” 杜总的宽大的手掌,在小鱼的脸上摸了几下。 谢南风:“杜总,我扶你回去。” 杜总看着小鱼:“妹妹一起来。” 谢南风给小鱼一个眼色,示意她不要跟上来了。 第146章 她是小鱼 谢南风结账买单,送完最后一位大哥,疲惫了一天的他,此刻才算松了一口气。 他转身走回包间,准备检查一下有什么遗漏的,然后,再去跟小鱼道个别,然后回家找方元。 但人去楼空,一片狼藉,没有小鱼的身影。 小鱼肯定不在包间,她刚才就没有再出现过了。 谢南风拿出手机,拨通了小鱼的电话,听筒里传来:你呼叫的号码已暂定服务,停机了。 他又环视一周,没有看到什么遗漏的物品,转身准备离开。 走到大门口,霓虹闪烁,夜色清冷。 他本来不打算喝酒,现在车停在停车场,想着打个出租车回去,明早在过来取车。 他走向路边,走到停车场拐角处的时候,旁边的过道里,传来一阵吵闹声。 一个男人在吼叫着:“臭婊子,每天五百,今天你告诉我没有?你他妈的想死啊!” 一个女人的声音:“我也不知道,客人走了,我找不到人,只能下次再说了。” 男人为不由分说,就给了女人一个耳光,“你他妈的听不懂人话吗?别他妈的跟我狡辩,把今天的钱给我就啥事没有,听懂了没有?” 女人并没有什么反应,一副早已经习惯的感觉。 “这次不算了,下次一起补上好不好?我们先回家。”说完女人还上前去准备拉着男人。 男人又是一脚踢在女人的小腹部,女人顺势倒在地上。披散着头发,看着非常可怜无助。 “谁他妈的跟你回家,自己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的死猪样子。整天跟它妈的一个死人一样。”男人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 谢南风走上前去,大喊一声:“干嘛呢?” 这时男人转头,看到谢南风,骂了一句:“别他妈的多管闲事。” 谢南风走上前去,他看了一眼在地上的女人,他知道她是小鱼。 “不许打人,你在动一下试试,我报警了。”谢南风走到男人面前,厉声喝道。 男人看了一眼,高出他一头的谢南风,说话的语气瞬间也矮了一截。 “管你屁事,这是我媳妇。” 谢南风:“谁也不能打人。” 然后他俯身去扶小鱼,“没事吧?要不要报警,要不要上医院?” 小鱼坐在地上,捂着肚子,没有眼泪,深吸了一口气,说:“谢谢,不用。你走吧!这里跟你没关系。” 男人也跟着叫道:“听到没有,赶紧滚,跟你没关系。” 谢南风冲上前去,揪着对方的衣服说:“傻逼,你骂谁呢?” 男人也一把揪着谢南风的衣服,不料谢南风一个反手,就把男人绊倒在地上。 男人咣当一声,应声倒下,听声音就知道,他摔得不轻。 被制服的男人,口中破口大骂,“你他妈的要干啥?你他妈的哪来的?” 谢南风死死按住他,使他无法动弹。 “嘴巴干净点。打女人算什么本事。人渣。”谢南风掐着他的后脖颈子吼道。 男人的力气根本不是谢南风的对手,他感觉到了谢南风的力气,口气也变了,“好了好了,我错了,你放我走行不行?她肯定不会报警的,不信你问她。” 他的话好像是对小鱼说的。 小鱼起身,忍着腹痛,走上来,拉着谢南风:“算了,不要把事情闹大了,让他走。” 谢南风:“你确定不要报警?让他走?” 小鱼:“我确定,我确定,你让他走。” 谢南风无奈的看着小鱼摇头叹息,对男人大吼一声,“能不能快点滚,以后你要是再敢动她,你看着怎么弄你。” 男人:“好好好,肯定的。” 谢南风松开手,男人起身,看了一眼谢南风,然后看着小鱼说:“这是你新搞的男人?行,算你狠。” 小鱼:“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先走吧!” 男人瞪了一眼小鱼,就气哄哄的转身离去了。 谢南风:“怎么回事儿?你男朋友?他为什么打你啊?” 小鱼:“我也不知道,算是吧!但不是我一个人的。” 谢南风:“你这是图个啥?为啥要这样?他跟你要钱?你在这里赚钱,给他?是这回事儿吗?” 小鱼:“随便你怎么想。” 谢南风又气愤又无奈,他觉得自己也是多管闲事。 但就是无法做到视若无睹。 “好了,我打车送你回去,你住哪?”谢南风气愤的声音。 小鱼:“不用,我自己……” 没等话说完,她就栽倒在地上。双手捂着腹部,发出哎呀哎呀的叫声。 谢南风见状,问:“怎么了?肚子疼是吗?是不是刚才他踢的?” 小鱼的额头上已经渗出汗水,在灯光的照耀下,一层汗水平铺在她的额头上。 谢南风上前扶着她说:“行不行?能走吗?我带你去医院。” 小鱼:“好疼。” 谢南风:“你忍一下,我抱你起来,然后我们去医院。要是在不行,叫救护车,好不好?” 小鱼:“不要救护车,我能走。” 她是担心救护车要花钱的。 谢南风抱起小鱼,搀扶着她来到马路边,等候过来的出租车。 小鱼的头发早已经乱成一团,此刻她的小脑袋,贴在谢南风的胸口,夜风吹来,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这清香一阵阵钻进谢南风的鼻孔里。 睁开眼睛,小鱼看到了方元的脸,她迷糊的样子,虚弱无比。 “醒了?感觉怎样?”方元微笑着对小鱼说。 小鱼看着天花板,又看了方元:“我在哪儿?你是谁?” 方元说:“我叫方元,是,是谢南风让我过来照顾你的,他今天要开庭,实在没时间。我们也不知道怎么联系你的家人。” 小鱼:“哦,我想起来了,我睡昏了是吗?” 方元:“你,昨天路上,在出租车里就人事不省了。没事,睡的很香。” 小鱼:“谢谢你。给你们添麻烦了。” 方元:“嗨,瞧你说的。你要不要喝点水?” 小鱼点点头:“嘴巴好干。” 方元把吸管杯送到小鱼的嘴边,“多喝点,这是温水。” “我是怎么回事儿?我记得我肚子疼的不行,然后就不记得了。” 方元:“现在还不确定,检查结果还没出来呢!医生怀疑你是阑尾炎。你自己觉得呢?是哪里痛?” 小鱼虚弱的说:“整个肚子都疼,我也不知道。” 方元:“阑尾炎问题不大,手术就可以了,你别太担心。” 小鱼:“给你们添麻烦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办?谢谢谢谢。如果没事,那我可以出院了吗?” 方元:“出院?你说什么时候?现在?怎么可能?你好好休息,我在这照顾你,下午我要去办点事,我让我店里的小伙伴过来,你要是有家人能过来,那最好。” 小鱼沉默了一会儿,“我没有家人了。” 第147章 你叫我方姐就行了 小鱼:“死的死,跑的跑,坐牢的坐牢……你知道什么最多吗?躲的最多,各种电话都打不通,信息也都石沉大海。” 方元愣了一下,躺在病床上小鱼,容貌非常憔悴,经过一夜的折腾,她脸上的妆已经融化,眼圈青黑,嘴唇枯黄,干瘪。 但依然可以感觉到,她的青春和娇嫩。 这一切自然逃不过方元的眼睛,她跟谢南风的对话是这样的。 “你的老朋友?现在在夜店做小姐?被人打了?人在医院?你逗我呢?”方元一串的问号。 谢南风:“就是这样,我都感觉跟电影一样,我只能说,这真的是太巧了。我发誓我没有一句假话。现在,你帮我去照看一下,我联系不到她家人,她也不说话。人在昏迷中。” 方元苦笑:“不会是你原来的女人吧?照顾没问题,但话要说清楚。” 谢南风:“绝对不是,我记得是通过王小海认识的,见过几面,好几年不见了。她现在很可怜,帮她一下。打她的好像就是她男友,具体我也不知道,要等到她醒了再说,你说怎么办?我不能把她一个人扔大街上吧?你肯定也不会让我那么干啊!” 方元看着小鱼干枯的眼角:“要不要吃点东西?我给你准备了温水,多喝点水,吃上东西就好了。” 小鱼说:“我睡了多久?” 方元:“一晚上都在睡吧!我早上才来的。昨晚都是谢南风在这。” 小鱼:“想喝点甜的,嘴巴好苦,没味。” 方元起身说:“喝的?有水和水果,没有果汁。这样,我现在出去给你买,果汁可以吗?还是要冰淇淋?我生病的时候就想吃冰的。” 小鱼:“我想喝橙汁。” 方元拿起包包说:“好,你等着,我马上就回来。” 方元拿着一袋子果汁,急冲冲的赶回来,“我买了好几种,葡萄,蓝莓…想喝橙汁,这个是橙汁,来。” 方元买的果汁,都是包装很精美的,进口的百分百果汁。 她跑到两条街以外的便利店,才选购了这些。普通的小卖部没有,那些复合果汁,她觉得不适合小鱼现在的心情。 她还准备了吸管,给躺在床上的小鱼饮用,此刻的她身体已经微微出汗,刚才跑的有点急。 小鱼喝了整整一罐橙汁,喝完松了一口气,看着方元说:“你是谢南风的媳妇?” 方元笑了笑,没有说话,这话刚才她问过的了。 “你叫什么名字?” “方元,你叫我方姐就行了。” 小鱼:“谢谢你方姐。你要是有事,就去忙吧!我一个人可以的。这里有护士,有事我叫她们。” 方元:“嗯,我一会儿要去办点事。完事我就过来。你还想吃点什么?我看你吃完午饭再走。楼下有食堂,我带上来给你。” 小鱼:“想吃一碗泡面,加一个火腿肠。突然好想吃。” 方元:“好,这个时候,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用忌口。这样我去买,口味要什么?” “辛拉面。” 楼上楼下又折腾了两个来回,方元陪着小鱼喝完最后一口汤,清理了垃圾,让她喝了水,给她准备了湿毛巾擦脸,把她的浓妆擦掉。人也清醒了不少。 方元如同照顾自己父母一样,照顾了她。 她倒不是故意的,而是很自然地就完成了这一系列的工作。 临走前还交待她睡一会儿,有事呼叫护士。 小鱼对她微微一笑,两个人就告别了。 路上方元给谢南风发了一条信息:人醒了,看着还行,饭水都喂了,让她睡一会儿,我要去税务局办税。前几天就约好了的。你完事联系。乖。” 不一会儿谢南风的电话就追了过来,“我已经完事了,你在哪儿?” 方元:“我去税务局,你完事了就去看看她吧!我还有点担心,看上去心事重重的。我也不知道跟她聊什么。你赶紧去看看,别让人家等着急了。” 谢南风:“干嘛?怪怪的?吃醋了?” 方元:“现在说这些,救人要紧。我感觉她状态不太好,还有检查结果,应该出来了,你去看看。” 谢南风:“好,那你办完也过来。我们一起。” “好,一起。” 谢南风连忙又说:“亲一下。” 方元:“亲个屁。” 谢南风走进病房,病床上空无一物,他想可能是去卫生间了吧?就坐在门口椅子上等着。 过了几分钟,还是没有动静,他跑到护士站问28床的病人去哪了? 护士板着脸说:“不知道。” 谢南风又跑回病房,问隔壁病友:“你看到这床上的病人去哪了吗?” 结果是没看见,不知道。 这时他一转身看到床头柜上,一张雪白的白纸上,写着几个大字:风哥哥,谢谢你。住院费我有了再还给你。我有你的电话号码,有钱了,我会打给你的。谢谢你和方姐。 谢南风拿起白纸,塞进口袋里。 他来到护士站,准备办理出院手续。 这时,一位主治医生走过来,对谢南风说:“你是28床的家属对吧?高小鱼的检查结果出来了,你到办公室来,我给你说明一下情况。” 谢南风跟着医生来到办公室。 医生:“她平时经常头晕发烧吗?” 谢南风:“这个我真不知道,我也好几年没见过她了。医生,她有什么不好吗?” 医生:“你是她什么人?” 谢南风:“朋友,她现在没有什么家人了?父母都不在了,你知道的,至于亲属,她说都找不到了。有什么情况,你可以跟我说,我再去与她沟通。” 医生:“初步检查,她的血常规白细胞有点高,不过具体情况还要进一步检查。” 谢南风惊讶的说:“白细胞高?什么意思?白血病?” 医生:“初步怀疑是,她平时有出血的症状吗?” 谢南风:“医生,这些我真不知道。我也好久没有见过她了。” 医生:“那她这情况怎么办?她现在需要做骨髓穿刺等进一步检查。我的建议是尽快。毕竟人还年轻,早治疗肯定是有希望的。” 谢南风一脸茫然:“好的,医生,我跟她商量一下。这种情况要跟她说明吗?” 医生:“这个看你们家属的意见。” 谢南风来到医院的中庭,坐在长椅上。她在等方元的电话。 第148章 白血病 方元匆忙赶医院,看着坐在椅子上的谢南风,“怎么了?” “人走了,留张纸条。”谢南风拿出纸条递给方元。 “刚才医生说,她可能得了白血病。” 方元看完小鱼的留言,坐在谢南风身旁,“你一会儿去昨晚的的夜总会,打听一下。要个联系方式肯定还是可以的。先打通电话。好好说。” 谢南风:“嗯,好的。” 方元:“先找到人吧!” 谢南风:“对不起啦!给你添这个麻烦。” 方元:“说什么?整的我心里也难受。真的?真的会是白血病?不可能吧。她那么年轻。” 谢南风:“医生说具体还要做进一步检查。不过以我的直觉,医生心里已经确诊了,跟我们说的不过是场面话。可能性非常高。而且你说,她自己是不是已经知道了?要不然跑什么?” 方元又看了一眼纸条,“有这个可能啊!很怕花钱。否则一个普通的小问题,能花几个钱,不至于跑啊!小丫头想法很多,命也真够坎坷。” 谢南风转头看着方元,小心翼翼地问:“你不会不开心吧?” 方元瞪了他一眼:“不开心,我快气死了。你是第一天认识我?就这么了解我的?我靠,我是不是要重新认识你一下?” 谢南风笑了笑,搂着方元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我就知道我媳妇,是一个有大爱的人。 方元给了他一拳:“别给我扣帽子,别管大鱼小鱼,真要把你抢走,那可是另外一码事。” 谢南风深情地看着方元:“那么你担心我会被别人抢走吗?毕竟我还年轻,长的还这么好看,而你已经人老珠黄了。” 方元:“我告诉你,姓谢的,这里是公共场合,我不想打你。” 谢南风:“跟你说不要生气,你看你气的脸都耷拉下来了。还大鱼小鱼,你就是一条老鱼。哎…老鱼什么味道?还真没吃过。” 方元看着前方,一言不语,她把右手伸到谢南风的大腿内侧,狠狠的掐上了一下。 谢南风忍着疼:“你真掐啊!你对你男人真狠。你不是老鱼,你是螳螂,办完事就把公的吃了。” 两个人坐在长椅上,小小打闹嬉戏了一会儿,好不愉快。 华灯初上,夜色撩人,谢南风来到小鱼工作的夜总会。 他走进去,找到领班莉莉。 莉莉非常热情地接待了他,“帅哥,有预定吗?没有也没关系,我给你找个最好的房间。” 谢南风:“莉莉,我是来打听一下,小鱼今晚来了吗?” 莉莉:“她请假了,说生病了。唉!其实什么生病?我怀疑又被她那个人渣男友给打了。这也不是一回两回了,隔三差五就打的鼻青脸肿的,这还去怎么赚钱?又要靠脸吃饭,又要毁容,这不知道他们玩的是什么游戏。我也是我受够了,这样整的我也不好办。你说人家客人点名要她,这动不动就不来。” 谢南风:“那,那你有她的电话号码吗?” 莉莉:“有,我给你。” 谢南风谢过莉莉,也留了莉莉的电话,就离开了。 小鱼的电话接通了,但又被挂断了。 谢南风想再打过去,转念一想,算了,她要是成心不接,也是徒然。 坐在驾驶室里的谢南风,给小鱼写了一段文字:小鱼,时隔多年,有缘再聚。我虽能力有限,但也会尽我所能帮助你。我媳妇也是一样的态度。你现在孤身一人,可以说是无依无靠,这样说不是对你的同情,而是很普通的一种,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冥冥之中注定也好,巧合也好,总之既然遇见了,请你不要拒绝我们。有任何困难,我们一起想办法,人多力量大。我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 谢南风又仔细读了一遍,觉得分寸掌握的也还好,就点了发送键。 发出信息的谢南风,如完成了一个心愿般,松了一口气。 他想飞奔到方元身边,跟她腻歪,跟她打闹。 就在他刚走进停车场,小鱼的电话打了过来。 “谢哥,谢谢哥。你不要找我了,我也不需要。能,再次见到你,我已经非常开心了。” 谢南风:“其实何必把事情搞的那么复杂呢?我们完全可以保持一种很正常的交往?是不是?” 小鱼:“当然,但谁又喜欢跟我这样的人,交往?没有人的。再说,有什么可交往的?干嘛?普渡众生?” 谢南风:“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小鱼:“那是什么?” 谢南风沉默不语。 他的脑海闪现出了清晰又模糊的记忆,小鱼曾经把自己喝的烂醉,对他说过的那些话。 时间记不清楚了,那是一个冰冷的夜晚,沈市最冷的时候。 小鱼穿着白色的羽绒服,围着红色的围巾,独自坐在街角的长椅上。 她刚给谢南风打了电话,自己孤单的在这里等他。 谢南风极其不耐烦的跑过来,他坐在小鱼的旁边,“干嘛?这么冷你跑到这里干嘛?神经病啊?” 小鱼满嘴酒气:“我知道啊!冷啊!怎么?你觉得我是木头人,没感觉对吗?” 谢南风:“走,我送你回去。” 小鱼:“你知道我住在哪?” 谢南风没有说话,他知道小鱼的学校在郊县,这个时候肯定是回不去了。 小鱼:“喜欢我真的就那么难吗?我真的有那么糟糕吗?你连看我一眼都不想。” 关于小鱼对他的意思,谢南风当然明了。他倒不至于讨厌小鱼,不过兴趣也没有那么大。 谢南风能感觉到小鱼的痛苦,那些都是她已经强行压抑过的。 她若不是非常痛苦,绝非一个会卑微的女孩。 而当时的谢南风,也不是空档期。他那时候也在跟一位雪白嫩白的女孩子厮混在一起。 虽说两个人也不是认真的,不过是贪财好色的本能反应。但都腻歪的不亦乐乎。 而且正是热乎期,状欲期。 这样的对比之下,小鱼就很难进入谢南风的场地了。 “你讨厌我吗?”小鱼问了谢南风好多次。 “没有,我怎会讨厌你呢?” 小鱼顺势倒在谢南风的怀里:“那么你可以喜欢我吗?就今晚,今晚你可以爱我吗?明天我就下也不见你了,再也不打扰你了,好不好,谢哥,谢谢哥。” 谢南风闻着小鱼满身的酒味:“你这是喝了多少?我告诉你,我可不会趁人之危,太龌蹉了。一会儿我给你找个酒店,你好好休息。有事明天说。” 第149章 认真的呼吸 最后,在寒冷的夜里,谢南风把小鱼送进一个温暖的酒店房间里。 “你一个人行不行?不行我找个女性朋友陪陪你?” 小鱼:“除了你我谁都不要。” 说完泪流满面, 谢南风苦笑摇头:“真不行,我女朋友一会儿就到楼下接我。我们没时间,而且,你烂醉,我可不敢。等你清醒了,你再告我,你们家跟王小海家那么好,你们整我还不跟玩似的。” “我们家跟他家没关系。”小鱼趴在床上,侧脸望着谢南风,“给我倒杯水。” 谢南风:“放这里了,自己拿。我知道你没有真醉。别想骗我失身。衣服自己脱、好好睡一觉,明天自己回学校,真有事再给我说。” “你女朋友知道我?”小鱼嘟囔着。 谢南风:“我还没跟她说,怎么你想认识她?可以啊!下次给你介绍一下?” 小鱼:“你是认真的?” “什么话?我从来都是认真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认真的。”谢南风坐在沙发上,拿着手机,等着女朋友的电话。 “那跟我现在也是认真的?”小鱼爬起来喝了口水,又趴到床上去了。 那些蓬松的床品,把她淹没了。她真的像一条鱼,而那床成了海洋。 谢南风打开窗户:“这房间空气不好,透会气。当然是。你看,我现在在认真的开窗,认真的呼吸。别让那些名词,把自己给困住了。你是自由的。” 小鱼:“可是我想喜欢你,我想认真的喜欢你。” “你当然可以,但是你不能要求我。否则就是不认真。”谢南风又坐进了沙发里。 “你冷不冷?我马上关上。”谢南风关心的问。 小鱼:“再开一会,我盖被子就好。你帮我?” 谢南风摇头苦笑:“好,但你不能非礼我,我告诉你,我们以后有机会,今天肯定不行。” 小鱼:“好,你说话算话,我们有机会?是不是?” “有有有,赶紧歇会吧!小姐。” 把小鱼安顿进被子里,小鱼又嘟囔着:“不脱衣服,不舒服啊!” 谢南风:“衣服自己脱,我不是柳下惠,禁不住诱惑的。你别想我犯错误。” “你女朋友呢?啥时候到?不会放你鸽子了吧?”小鱼幸灾乐祸。 “怎么刚才还要死要活的,现在就翻脸了?就这状态,我可不敢动你。” “那好,一言为定,我们下次约。要不一会儿让你女朋友上来,我跟她唠唠,能不能把你让给我,你俩在一起多久了?等她玩够了,就送给我。” 谢南风:“那你可能要失望了,我觉得她这辈子都不会够。” “吹牛b吧!我告诉你,认真也会够的,我教你一个词,叫认真的玩,认真的够。其实是你教我的,就刚才。我悟出来的。”小鱼躲在被子里,露出一个机灵可爱的小脑袋。 谢南风的电话响起,“喂,你到了?我马上下来?” 转身对床上的小鱼说:“对不起,我要认真的走了,你要认真的休息。” 小鱼:“上来一起坐坐吗?” 谢南风拿好东西,对小鱼做个帅气十足的微笑:“拜拜,认真的。” 小鱼也笑,不过那眼角明明躺着泪水。 来到楼下,谢南风钻进一辆豪华的奔驰汽车里,驾驶位的女人,把脸递给他:“等着急了吧?来,亲一个。” “正好。”说完在女人嘴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你送过来的朋友是谁啊?男的女的?”女人问谢南风。 “女的,一个朋友也朋友。没办法,死活要睡我。我发誓,我绝对没从。喝多了,咱不是那种趁人之危的人啊!你了解的。”谢南风解释道。 “满嘴喷粪。就你,可拉倒吧!整天顶着你那破玩意儿,到处嚯嚯小姑娘去。”女人骂道。 谢南风:“我就不明白,那有媳妇这么说自己的男人的。再说,你不是小姑娘吗?上面那位比你还大。” 女人:“没看出来,你老幼皆宜啊!你要真敢背叛我,小心剁了你那玩意儿。” 谢南风望着车窗外:“不要威胁我,我可不是吓大的。” 女人:“干嘛?生气了?闹着玩的,行不行啊你。对了,我想给你弄辆车。” 谢南风:“别,我买身不要钱。别跟我整这些幺蛾子。你了解我的,你做了,就别想见到我。” 女人:“你还不是威胁我,双标。” 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做一些自己也难以理解和控制的事情呢? 你就如同中了邪一样,一定要去喝那杯酒,抽那口烟,见那个人。 此刻谢南风的理智依旧占上风,他并没有被谢谢哥这几个字,扰乱秩序。 他当然知道,小鱼说这几个字,是在告诉她,她从来就没有忘记过他。 而他也在某一瞬间,突然发现,除了这三个字,小鱼这些年,失去的更多。 而现在,她也许就要活不了了,那么年轻的一个生命,就要消失了。 想到这里,谢南风心里就一阵抽动。 不管这件事、跟他到底有没有关系,他都难以摆脱,一种说不清的情绪。 不管他在心里怎么说,这件事跟他没有一毛钱关系,他都难以摆脱。 而且越是这样想,他越想去要做点什么。 “小鱼,首先我们去医院,先看病,好吗?”谢南风如一个贴心的大叔。 “看什么病?我才没有病。再说了、病这个东西,你说它有它就有,你说它没有,它就没有。你信不信?这个世界上好多的事,都是一样的。” 谢南风:“你先不要跟我扯这些,我就一句话,赶紧跟我去医院,听懂了吗?我没时间跟你闹着玩,我是真心想要帮你,做点什么,不是普度众生,不是对你有什么误解,你也不用揣摩我的意思,过去的事已经过去,如果你确实不需要,好,那我再也不打扰你,就当我们没有见过。” 小鱼被谢南风严厉的语气吓了一跳,电话里隐约传来了她的呼吸声,和忍住的抽泣声。 谢南风叹了一口气,轻声说道:“我明天联系医院,等我消息。” 第150章 这就是八栋 小鱼微弱带着喘息的声音,在谢南风传来,“我这个病治不了的。我没有钱,有钱我也不想,一切都毫无意义的,骨髓移植,需要排队。这些新闻里都说过了的。你都不看新闻吗?能被看到的,都是幸运的。我算什么?所以,你听我说,该了解的我都了解了。首先骨髓移植,我就没有退路,我没有亲人,我爸在监狱,我妈死了你知道的。所以说,有可能吗?都是绝望的。” 谢南风:“难道就这样等死吗?” 小鱼:“对啊!大家都在等死吗?只不过方式方法不一样。” 谢南风:“我不想跟你做这些无谓的解释,总之,去医院,接受治疗,我不相信只有一种办法。” 小鱼:“好,那我听你的话,听你的安排,这样可以吗?” 听到小鱼这样一说,谢南风松了一口气。 可是接下来怎么办? 想到哪?办到哪? “好,就这么说定了,再也不要玩失踪了。我会尽快联系专家,保持畅通。还有你现在住在哪?跟你男朋友是吗?打你的那个?你确定还要跟他在一起吗?当然这是你的事情。” 小鱼:“我一个人住。” 谢南风:“那太好了,我的意思是,这样你可以好好休息,那个人如果再来骚扰你,你一定要打电话给我,或者报警。听懂了吗?” “听懂了。” 谢南风回到家里,没看到方元,如果没记错,今天是他们约会的日子。 “喂,你今晚不回来了吗?” 电话那头的方元疲惫的说:“今天太累了,晚上一直在库房,库存积压太多。下一步需要想办法清库存。你回来了?怎么样?找到人了吗?” 谢南风:“人找到了,说的挺好。我明天找一个医生朋友,帮忙约个专家,先了解一下病情,然后再看治疗方案。” 方元:“那你要辛苦了。” 谢南风:“阴阳怪气,怎么?你不帮我了?” “我肯定帮,只是担心小鱼小姐心里不欢喜,人生病,心情再不好,那不雪上加霜,所以,你就放心大胆的去做,需要钱,需要人,说话就行。我明天给你先转十万块。你懂我的良苦用心的。” 听到方元这么说,谢南风觉得她越发的令人心疼了,这个女人真的是值得去爱。 “怎么能要你的钱,我想办法。” “你想什么办法?就你那点家底,我心里有数。这病我查了,很多项目都是自费的。小鱼好像也没有医保。” 谢南风的喉咙突然哽咽着:“你可不可以不这么好?” “打住,我没那么好,就是不能见死不救,我说了,她要是敢动你,我还是不行的。” “人家都生病了,动一下又怎样吗?你就当给人家一个福利。多好,救人救到底,是不是?” 方元厉声说:“你刚才是不是故意装感动的?你大爷的,我就知道。” 两人说笑嘻嘻一番,依依不舍道别晚安。 这天上午,谢南风来到小鱼的住处,接她去医院。 这是一个残破的老旧小区,大门敞开,院内荒草丛生。 走进去,看到一个老人,在垃圾桶旁边,翻找着垃圾。 老人肥胖的身躯,弯在巨大的垃圾桶面前,一件破旧不堪的酒红色的t恤,背部被晒的惨白。 从谢南风这个角度看过去,根本看不到妇女人头部,她的头几乎钻进垃圾桶里面去了。 走过妇女身边,一股垃圾的恶臭味一阵阵袭来。 这时阿姨突然转身,她感觉到了有人走过。 也许是在想有人过来丢垃圾了。 谢南风的外表,看上去与这里格格不入。这让妇人的眼神,瞬间变得不一样。 她盯着谢南风看,看的谢南风好不自在。 正当谢南风准备快速离开的时候,她说话了:“你去哪?” 谢南风礼貌的说:“我去八栋。” 妇人:“这就是八栋,你到几单元?” 谢南风:“我不知道,我在等我的朋友来接我。” 妇人没再说话,继续翻找着垃圾。 这时小鱼从另外一边,缓缓走过来。 “在这边。” 谢南风朝着小鱼走了过去,妇人以一种极其诡异的眼神,目送着谢南风离开。 小鱼领着谢南风来到八栋旁边的一处地下室。 沿着一条狭窄的楼道,他们走进地下室里。 里面类似一个酒店的走廊布局,冰冷的水泥地面,一扇扇淡绿色的房门。 小鱼打开其中一扇门,传来一股淡淡的发霉的味道。 “进来吧!”小鱼一脸平静。 谢南风:“你住这里?” 说完又觉得实在不妥,就又补充道:“被你收拾的挺干净。” 这是一间正方形的房间,除却家具,几乎没有什么空间。 “你坐。” 小鱼指着一张木头椅子说。 “别奇怪,我已经住在这好多年了。一个月三百块的租金。” 谢南风心里五味杂陈。他想起第一次见到小鱼的记忆。 再看看眼前的一切,说不出来。 “这里会不会很潮湿?”谢南风突然觉得自己的话,说的真没味。 小鱼:“我是鱼,还怕潮?你逗我开心呢?” 一句打趣的话,却让谢南风差点没流出眼泪来。 他喉咙中塞满了对不起,但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是在同情小鱼吗? 他是在感叹人生无常吗? 他是在悔恨自己,当年对小鱼的绝情吗? 不,都不是。 他想到了自己。 自己难道就比小鱼更幸福吗? 他没有答案。 两个人突然又变得沉默起来。两个人又最怕这种突然的沉默。 何况是一男一女。 小鱼先说:“我真的没有钱,这些年我也没有存钱。我家里的所有的东西,都被没收了。我住过火车站,饿过肚子。所以,这里非常好。起码有扇门。” 谢南风:“怎么会这样?不至于啊!就算啥都没有了,你还有亲人啊!我记得你有姑姑啊!” 小鱼:“都进去了,姑父也进去了。再远的亲戚,也都是装聋作哑。我也不想给他们添麻烦。” 谢南风:“不管你怎么说,我还是难以理解。怎么会住火车站?” 小鱼:“如果一定要找个住处,当然可以。不过我要有一双狗一样的神情。我现在过的挺好,要不是有病,我也跟你一样。但你能说,像你一样,就等于幸福吗?你没有资格说我不幸。” 第151章 不会生孩子怎么了 小鱼:“不管你怎样做,我也很难感觉到温暖了。我已经失去正常感觉的状态了。你们这种游戏,不适合我了。” 谢南风:“怎么就不适合了?非常简单,不用想太多。” 小鱼:“我没有,不过,你做的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你也别妄想我会感激你。我没那个境界。我讨厌别人对我好。很不真实。” 谢南风:“我没有对你好,不过是一个朋友的正常行为。” 小鱼:“你现在很有钱吗?说来就来?” 谢南风:“你不用为我担心,我不是一时冲动,也不是境界,我是…” “是什么?” 怎么说呢?谢南风低下头,说内心深处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是愧疚?悔恨?总之应该就是这样的词。 可说出来还是不对,这太难形容了,他的内心。 但不管是什么,他谢南风就是铁了心的要去帮助她。 小鱼:“哥,给我一点时间。我很久都没有被人关心过了。我,我甚至都习惯了,习惯了被那个人,打,我觉得,起码还有人打我,起码我还有有痛觉,你别管对不对,可对我来说,那还是一种感觉啊!还有人需要我,需要我给他钱,需要打我。人要是没感觉,不就死了吗?你说呢?” 小鱼这话说的极其温和,跟她平时说话的语气完全不一样。 谢南风把手伸过去,轻轻的在她的肩膀上拍了拍,“走吧!我们离开这。” 小鱼:“这多大的一个麻烦啊!你真的决定了?” “现在还说这种没味的话。有水吗?口喝。” 喝完水后,谢南风起身在这个狭窄的空间里,来回转了转。 房间里有一张很大的印象派画作,一幅画提升了这个陋屋的格调。 里是一个女人的背影,头发凌乱的在空中飞舞,很简单的意境,她在逆风而行。 “你东西收拾好了吗?我们走吧。” 小鱼:“走吧!” 不知怎么,谢南风是一秒钟,都不想留在这里了,他想逃,赶紧逃离这里。 说完他提起桌子上的,一个黑色帆布袋子,就转身去到门口。 小鱼也尾随而出。 方元赶到医院,看着一身病号服的小鱼,咧开嘴哈哈一笑:“谢南风把楼层报错了,我跑到八层去找了半天,人家说这是神经内科的病房。” 小鱼:“你坐,方姐。” 方元放下手里的袋子,“天气预报说今晚下雨,赶紧的吧?这天真闷。” “方姐,这几天没什么事,你有事先忙,真的不用天天过来。” “我知道,我也是顺便过来,谢南风他这几天也忙,总不能把你一个人,丢在医院里。你不要客气,反倒是是我怕给你带来麻烦。这样来打扰你。” 小鱼:“瞧你说的,怎么会?” 方元:“吃饭去哪里?” “楼下有食堂,我刚去过,馄饨特好吃。” “那还挺方便的,我记得原来住院,都要自己带饭。有什么特别想吃的,跟我说,我带你去。吃点好的,心情也好了。” “方姐喜欢吃什么?” “我啊!太多了!烧烤最爱。现在也很少吃了,对身体不好。” “方姐,能问一下你的年龄吗?” “哎呀!过完十八岁生日我就没再过过生日了。” 方元对小鱼娇媚的笑了笑。 对这种没有好意的问题,她肯定不会回答。倒不是她有多么在意年龄这件事。 小妹妹,时间在我这都不存在,你觉得我怕老吗? 你在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输了,不是输给年龄,而是输给眼睛,你的眼睛出卖了你的心。 时间不存在,但事实是存在的。而此刻的事实是谢南风在我这边。 就算这不等于永远,而你永远不知道永远是什么。 因为宇宙就没有这回事啊!永远这回事儿,就是你的执念。 而有执念的人,很难过好好这一生的。 方元当然能看出来,小鱼对谢南风的感觉,不管两个人看上去多么客气。 挺好,起码他们还会演戏。 “姐,我随口一问,没有别的想法,就是话想到那了,姐,你气质真好。” “没关系,我知道,尬聊吗!多说一会,就都习惯了。对于不漂亮的人,就只能说她气质好。谢谢谢谢。” 小鱼起身,宽大的病号服,对于她来说像一个箩筐一样。 看着她走过去的背影,方元心想,这谢南风的潜意识里,就是稀罕这种娇小的女生。 比较来说,她应该是最高大的。 “什么时候出结果?” “安排骨穿,然后再说吧!” 方元:“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的情况的?” “两年多了,我是慢性的,应该没有那么快死的,我也有在吃药,进口药太贵吃不起。” “你谢哥有钱,让她给你买。千万不要跟他客气。” 小鱼:“要不是他坚持,我根本就不会过来,给你们…” 方元打断道:“别,你千万别这样说,以后就是一家人,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虚伪呢?没关系,就是一家人,客气啥啊!” 小鱼被方元的语气给逗笑了。 “对,你就是要多笑笑,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我看谢南风就是被你的笑容迷住了。笑起来,对身体也有好的。这心态才是解药。我说的是真的,你别不信。” 小鱼:“你人真好,我知道为什么谢哥喜欢你了。” “为什么?说来听听,其实我也不知道。” “我胡说的,我想你应该是那个让他,开心的那个人吧!我这次见到他,感觉他真的是有变化的,并不一定是外表上的。你知道,我们第二次见面是在哪吗?是在墓地,我们的妈妈都在一个墓地里。有意思吧?” “太有意思了。” “那时候他的眼睛很迷人,但是没有光。而现在他的眼睛里有光了。刚才看你笑的样子,我知道那是因为你。” 方元喝了一口水,故意装做被呛到了,“我怎么觉得他是瞎了眼了,要不是瞎了,找我干啥?要啥没啥,一个不会生孩子的老女人。” “什么意思?” “我,可能生不了孩子,或者是很难。所以,把我不开心的事儿给你说说,让你开心开心。” 小鱼:“不会生孩子怎么了?我就要死了呢!” 第152章 慢粒 治疗的过程是痛苦缓慢的,排队等骨髓移植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医生说,只要按时吃药,保持良好心态和生活习惯,剩下的日子是可以年为单位的。 小鱼是坚强的,忍住了很多的疼。 方元是懂分寸的,并没有表现的过于担心,更没有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 她更多的是给了谢南风时间,自己则是有需要就上,不需要一定要撤。 当听到治疗结果后,她欣慰的对谢南风说:“太好了!出院以后,暂时搬到我那去住,地下室肯定是不能住了。” “嗯,这样最好。她还说想要一份工作,我在想什么比较合适,肯定不能太累的。我在想办法。” “我觉得店里的工作并不适合她,还是比较辛苦,有时候要理货。再说现在也不缺人手。而且我也怕她不喜欢在我那,你说呢?” 谢南风:“其实住也不能去你那,你们住一起?要不这样,你就趁这个机会搬到我那去得了。然后让她住你那。” 方元:“说什么?那方子怎么办?” “方子一起过来,再说他也不是天天住在家里,就周末回来,我那两间房完全够用。” 方元:“不行,我再想想,方子喜欢现在的住处,你知道他换了环境,他会很不安的。现在好不容易有好转,肯定不能换地方。” 方元为了方子,一直住在原来的地方。她也想过买套房子,因为曾经想过彻底搬离这里,跟着赵乙木去南方。 不过后来的事,都不在掌控之中了。 谢南风的建议,让她心里很难受。 她觉得他实在不该有这样的想法。 “你们的事你们商量,我没建议。”方元脸色苍白又难看。 “你不开心?那这样我搬到你那里,让她去我那。这样好不好?都是暂时的,人家找到工作,肯定就搬出去了。” 方元:“好,那就这样。我说了,你们沟通好。” “还说不生气,你看看你,脸都耷拉下来了,真丑。” 如果换作原来,听到他这样说,方元定是要故作生气的,而现在她没有任何反应。 谢南风把她抱在怀里,喃喃细语:“好像天天抱着你,现在终于可以了。” 在被谢南风紧紧抱在怀里的时候,方元总是想,就这样吧!在一起吧!直到地球毁灭。 “要不我们结婚吧?把现在的房子买下来,房东说了她想要卖掉的。我们结婚,我很认真,你搬过来,我们就去办手续。” 谢南风先是愣了一下,“你确定吗?你决定要我了?” 方元:“我可能不能生孩子,你是知道的,我要照顾方子一辈子你是知道的。我手里还有点钱,你也是知道的。” “我知道我知道,宝贝儿,你别急,都听你的。” 不得不说,这一刻两个人都是真诚且幸福的。 他们再次紧紧相拥在一起。 八月的北方,天气转凉,早晚需要添加衣服。 小鱼顺利的搬到了谢南风的家里,简单清洁的一居室,是谢南风自己购入的小房子。 这里主要是离他上班的地方近,走路就可以到了。 他也是为了与方元有一个完美的约会地点,购置了这套房子。不大不贵,很符合他现在的身份和年龄。 谢南风拿着一个手提箱,就搬进了方元家里。 放下箱子,两个人说去楼下吃烧烤。 方元:“住我这里,你上班很麻烦了?早起,堵车,怎么也要一个小时吧!” 谢南风:“这都不算事,我说了,一切都是暂时的。只要人还在,我们慢慢努力,一切都会好的。我会再买个大房子,我们三个一起住。” “不生孩子没关系?” “完全没关系,就我这原生家庭,你觉得我会想要孩子?方子就是咱们的孩子。我们就是一家三口。” 不管怎样,这样的话听着真暖。 一个男人可以这样说,一个比你小十几岁的男人,可以这样说,这辈子没白来了。 方元:“怎么办?好感动。让我先哭会儿。” “感动什么?这不都很正常的。我见到你的第一次,就想这样。我从没想过,老天爷能让我梦想成真。” 方元:“我有点怀疑,你这种恋爱脑,能把事业做好吗?” “不行你养我吗?” “天天骂我老,还要我养,你想累死我?” 谢南风用力的紧紧的抱着她,“我想你了。” “干嘛?先去吃饭,我口渴。” “那我先喂你喝水。”说完谢南风的双唇狠狠的压了上去。 “我真的很累,你等我,洗个澡放松一下,好,不好?你轻点,属狗的,咬人?你温柔点,弄疼我了……” 方元的声音越来越模糊,谢南风的喘息声越来越浓。 两个人饿着肚子,干完了他们的活儿。 方言微红的脸颊,泛着油光,她深呼吸,软绵绵的瘫在了床上。 “我今天在店里,干了一天的活,你真的是想累死我。” “为什么你干,李静呢?” “她姐结婚,请假。” “我怎么觉得她老是请假,不行把她开了吧!找个靠谱的。” “现在不好招人啊!年轻女孩都不爱干,能干会干的,可遇不可求。她还算好的了。” 谢南风:“不行再找一个,不能总让你去。” “我这个人,操心的命。没办法,累死拉倒吧!” “你别,刚要打算跟我结婚,就要当我鳏夫?” “正常来讲,肯定是你要送我走的。我尽量早点走,这样你好再找个小的,不留遗憾。” 谢南风:“哎哟!不错哦!这倒是个好主意。还是你真爱我,为我考虑的周全。你放心,哥一定更加疼爱你的,一定好好把你伺候走了。” “这话说得好听,就成功了一半。听着舒服,舒服就行。管它真的假的。” 谢南风翻身望着方元,“那要不要再舒服一次?” “要死吗?再不让我吃东西,我连床都下不来了。” 谢南风:“那先去吃饭,吃饱了再舒服。” 两个人简单洗洗刷刷,更衣,亲吻,拥抱…然后美美的下楼。 这段时间,疲惫的他们,第一次这样的愉快了。 刚走出电梯,谢南风的电话响起。 “喂,谢哥,门被我反锁了?你有备用钥匙吗?” 第153章 用痛止住泪水 “啊!我有钥匙。你吃饭了吗?要不过来先吃饭,顺便拿钥匙。” “穿着睡衣拖鞋。” 谢南风对方元说:“我们一起过去吧?小鱼把钥匙锁屋里了。” “你去吧!菜都点了,浪费了。你去,我先吃。” 谢南风:“那我快去快回。” 急忙赶过去的人谢南风,远处看过去,一个娇弱的身影,孤零零的站在黑漆漆的过道里。 “我就是忘了给你说一声,出门要带钥匙。这门很容易反锁。” 小鱼瑟瑟发抖的:“对不起,我就是倒个垃圾,它速度太快了。对不起。” 谢南风:“什么对不起?你站了好久了?穿这么少?” 小鱼脸色发红,声音颤抖:“我,好冷好冷,我没想到,现在晚上这么冷了。” 走进房间,小鱼赶紧拿一件外套穿上,“好冷好冷。” 她不停的说着这四个字。 谢南风看着她发红的脸,“你是不是发烧了?” “不知道,就是太冷了。这一会就把我冻坏了。怎么会那么冷,这天也不冷啊!” “37.8度。还真发烧了,医生说过,你可能会经常发烧。先喝水,休息,一会儿再测一下,超过38度再吃退烧药。” 小鱼:“好的,我知道了,你回去了。我这就上床休息。” “你晚饭吃过了吧?” “放心都吃过了,我会多喝水,捂被子里发发汗,不行我再吃药。” 谢南风起身:“其他的药也要按时吃,体温计在这,过了38吃退烧药。” “知道了,放心,赶紧走吧!” “自己照顾好自己,我明天中午过来看你。” “知道了!拜拜。” 急忙赶回方元这里,已经是深夜了。 看着躺在床上的方元,谢南风小心翼翼的碰了一下,“睡着了?” 方元一动不动。 谢南风看着她微闭的眼皮,用手轻轻在她的脸颊上摸了摸,手沿着脖子继续下移…… 方元猛的一笑:“滚,冰凉的手。” “赶紧给我暖暖,没想到夜里这么凉了。” 两人顺势紧紧的拥抱着,嬉笑着,滚在床上去了。 第二天早上,刚刚赶到办公室的谢南风,就拨通了小鱼的电话:“你怎么样?烧退了吗?” “吃了药,退了。” “中午一起吃饭,就在楼下的广州酒家。” 出院后的小鱼,精神状态清透了不少。 如一杯被稀释后的果汁。 与她原来的样子,宛若变了一个人。 这样清汤寡水的小鱼,倒是有了一种别样的韵味。 这人生病了,怎么反而变得好看了? “我觉得你看上去胖了一些呢?”谢南风看着小鱼说。 “真的,我都不知道自己的体重,从来没有称过。” 谢南风:“给你来个汤,你现在每天最好喝个汤。这家味道还不错,我刚才跟老板说好了,你每天下来吃就行。” 小鱼:“我可以自己做饭的,不用每天下来吃。你也不要每天陪我。这样下去,我再爱上你怎么办?” 谢南风:“现在特殊时期,你刚出院,等你感觉好了,再说。” “方姐,知道吗?我们一起吃饭?要不要叫她一起?” “她离得远,时间不够用。” “那她知道吗?” “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具体时间忘记了。不过我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间,9月11号。” 虫草花胶汤,被小鱼几口就喝完了。 “看来这次你是真爱了?”小鱼自言自语。 “每个阶段的需求不一样,挺好的。” “谢哥,我能问一下,当初为什么不理我了,就那样突然就消失在我的世界里?当然你可以不回答。但是你现在对我,又跟亲人似的,我是一个随时就要死了的人,要是不再次遇见你,这个问题我就带进坟墓里了,不,我可能不会有坟墓。” 看着小鱼虚弱又美丽的脸庞,谢南风不知道该怎样开口。 当年小鱼对他的感情,他当然能懂,他们还有过一夜之欢。 可是后来无意间谢南风得知,小鱼的父亲,曾经与自己的妈妈有过一段婚外情。 而小鱼的妈妈,就是那位曾经把妈妈打成了重伤的那个女人。 原来那个跟妈妈葬在一个墓地里的女人,就是他年少时,曾经想要寻过的女仇人。 也就是小鱼的生母。 而他竟然跟她发生了关系。 即使他完全没有想过,与小鱼发展下去,不过是空窗时期,一时兴起。 但命运就是这样,第二天他去见王小海,就知道了这个关系。 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去联系过他们。包括王小海。 他想与法县彻底断了联系。 他开始默默的努力,把所有的精力,几乎都用在了,奋斗这个词上面去了。 那段时间,他不再找女孩子,也不再社交。除了泡在图书馆,就是操场上跑步。 健康的身体,灵活的头脑,这就是他的全部。 有时候他觉得,他能考上研究生,还真是要感谢这个消息,能让他沉浸下来,专注于一件事情上。 这也间接的影响了他的价值观,他要奋斗。去给自己一个未来的目标。 大学期间,他并无此意,觉得自己不管怎样,谢叔叔也会给他一个交代。 他甚至就是想要看看,他到底给自己一个怎样的交代? 看你怎样安排我。 也是因为有了奋斗的自己,她开始敢去爱上方元。 所以,他内心深处知道,小鱼某种意义上,是改变了他的那个人。 这也许是他想要帮她的最重要的原因。 而他似乎怎么也说不出口,也不想说出口。 那个原因,到底是不是原因,此刻已经不重要了。 “过去的事不说了。你知道我那时候,很糟糕。我可能又一次陷入一个女孩子那里去了。” “我想我不用说,你也可以感受到我当时的心情。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关键是,我知道你是有感觉的,你可以感觉到,你那样做,对我的…谈不上伤害。其实我可以找到你,但怎么可能去找你?我算什么东西啊?” “对不起啊!”谢南风深情的说出来了。 小鱼眼睛盯着菜,大口的的吃着,她不再说话了,也不再抬眼看谢南风。 他这样做,为了不让眼泪掉下来,为了不让他,听到自己的哭腔。 咬咬嘴唇,用痛去止住就要掉出来的泪水。 第154章 在这个暧昧的春天里 春天如期而至,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走过了这个寒冬。 听冰雪融化的声音,老树可以发出新芽,那么人到了春天,有没有新的东西呢? 春天来了,你会好吗? 换上轻薄的衣衫,去呼吸泥土的芬芳,在阳光下褪去这一冬天的等候。 春天来了。 我们把忠诚留给了寒冷,把背叛留给了花朵。 到了盛夏,在一棵大树下面,在无尽的蝉鸣声里,你终会觉悟,其实一切都无所谓。 背叛与忠诚,都不过是路的尽头,如出生与死亡。 方元与谢南风如冬眠般,同眠同枕,熬过了这个无比寒冷的冬天。 他们从未如此靠近,如此坦白。 那么按照规律来说,春天里的方元,应该是小腹微隆,一个寒冬的杰作,在她的下腹部诞生。 每年春天,走在街上,那一个个骄傲、隆起的腹部,是方元印象最深的画面。 曾经的她,总是以冰冷的眼神,面对着这一切。 她从不觉得那是幸福。 而今她也成为了,春天里一道风景。 关于孩子,他与她都不记得,他们会拥有这样的生活。 孩子,听上去如火星般灿烂和遥远。 是他们爱的太过于火烈,还是这个冬天过于寒冷? 就连阳光也给不了答案。 “我给你说,虽然这孩子是你的种,但是你千万不要有一丝丝,一丝丝的困扰。你放心,你永远都是自由的。既然来了,我肯定接着。我跟你说的意思,就是,就是你不要有任何负担。我了解你,没准备好。所以,只是告知你一下。继续过生活,怎样都行。我,我们不需要你的,所谓负责。你知道我对这个词不感冒,我更不需要别人对我负责,我有我自己。” 两个人,一个孩子,四季三餐。 这种人类在平常不过的日子,是谢南风不曾想过的。 也不是方元想过的。 “真的?是那次吗?你不说你吃药了吗。当然,我的意思是…是…你确定吗?” 所有该发生的场景,方元都想过了。 所以,不管谢南风怎样,她都不会怎样。 因为她早已经知道,该怎样去面对这一切了。 “我确定。我更确定我要生下他,我还确定,你不需要有任何负担。这是我自己的事。我当然知道你没准备好。我了解你。但我准备好了吗?当然没有,不过我要成为他的妈妈。没准备就没准备,想这半生,我又准备好过什么呢?” 谢南风:“宝贝,我,你知道,我可能做不好一个爸爸。” “好了,你不要想太多。从今天起,我要好好的学习,你知道我年龄大了,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高龄产妇,一言难尽。你随时撤退,我给你时间。不,你可以离开,是暂时的,还是永远的离开,一切都没问题。” 谢南风:“好了,不要乱说话。过来,给哥抱抱。” 躲在谢南风怀里的方元,知道他纷乱的心情。毕竟他还年轻。 而方元更理解,换做是十三年前的自己,恐怕还不如他呢!早就吓得远走高飞了。 而自己不能再等他十三年了。 “要不然,你先出去散散心,十三年后,你再过来?” 谢南风:“什么意思?” “我们有着十三年的距离啊!我先到了,我不想让你走的太辛苦。你这不是走,你这是跑啊!我怕你跑到我身边时,你早就疲惫不堪了。” “你干嘛?真的要做螳螂,吃掉我?” “你没准备好,我比谁都知道。我也不想占用你,那是一种罪过。” 谢南风扶着方元的脸,“我哪都不去,从这一刻开始准备,这样可以吗?你这太突然了,我一点准备都没有,我一直以为你不想,你才不会给我生孩子,你才是那个没准备好的人。” 两人相视一笑,紧紧的拥抱在一起。 如果有一个摄像头,每一个瞬间,他们一定都是幸福的。 有时候,这种幸福与世人眼里和心里的画面,显得都不太真实。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并没有使他们变得更紧密。 反而在谢南风紧紧的怀抱里,方元感觉到在这一刻,他们开始疏远了。 零点二十一分了,谢南风还没有回来。 方元打开手机,没有任何消息。 她开始担心,这一冬天,都没有过这样的事情,即使晚归,也定是要说好的。 莫不是今天的消息,把他吓傻了? 方元拨通电话,没有声音。 是不是出事了?发生意外了? 所有的疑惑和担心,都是因为想要掩盖,她不敢说出口的,谢南风他退缩了。 这孩子,不都说好了,跟他没关系的。 方元再一次拨通电话,只要确定人平安,那么就一笔勾销。 依旧无人接听。 算了,管他的,真要有啥事,警察叔叔会管的。 谢南风就这样消失了82个小时。 82小时过后,他拨通了方元的电话,“你,不要着急。我挺好的。” “没有消息也是一种消息,起初我担心你有什么意外,后来我发现那不过是,我给自己的心理安慰。好像因为你,是出了什么事故,你才,才消失的。” “你能理解我的?是不是?” “当然,否则我跟你说的话,你忘记了。你可以走了。留在这里东西,我快递给你。你不用过来。省的麻烦。”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我现在说不清楚。”谢南风语无伦次。 “你什么都不用说,只要确认你没有关系,我说了,一切跟你都没有关系。自己多保重。好好的。” 方元毫不犹豫的放下了电话。她是如此的平静,没有一丝一毫的波动。 她离开店里,走到了车水马龙的街道上。 春风过于干燥,人体哪里能有多余的水分蒸发。 走着走着,她感觉到肚子里的肉肉,好像踢了她一脚。 她停住了脚步,看眼前的世界,一样的人,一样的街道,一样的春风。 一年又一年,变化的是什么? 脸上的松弛的肌肤,眼球上的一层面纱? 她再一次感觉到小腹的疼痛感。 多年以后,她知道,那是那个小肉肉,再跟她说:妈妈,千万不要不要我啊!妈妈,我很乖的,不要不要我。 这当然不可能,不过是她的一种幻觉。 她用右手,她的右手比左手显得苍老了很多。 她的右手抚摸着小肉肉,放心,只要我活着,我一定要让你吹到这恼人的春风。 就是这一下子的幻觉,如谢南风曾经捏她脸蛋的疼痛感,她知道,自己要离开这里了,在这个暧昧的春天里。 在那个穿着毛衣的,温暖的午后。她穿上这件美丽的毛衣,等候久违的阳光。 第155章 去了北极 盛夏的傍晚,黑与白交叉的路口,这短暂又被人忽略的时段。 一种独有的色调,笼罩着这座城市。 谢南风开着车,路过方元的店铺。 他当然知道,这个熟悉的地方。好久没有来过了。 趁着堵车,他转头凝望,曾经熟悉的地方,早已经变了模样。 他知道方元走了。 就在他停顿了一段时间后,也许是一个月,也许是四十天。 他直接来到了方元的门前,他有钥匙,但他轻轻地叩响房门。 没有任何回应,死一般的沉寂。 他拿出钥匙,推门而入。 按照他既定的方向,他应该不发一言,就可以让她敞开怀抱,迎接的他的回来。 房间里空无一人,人去楼空。 这场景如同在谢南风的体内,抽出去了全身的血液,恍惚间他差点摔倒。 等他意识清晰明了了,他拿出手机,想拨通电话。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事情。 看着屏幕上的两个字:宝贝。 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袭满全身。 不,不可能。 他疯了一样的思绪,如恶魔般侵蚀着他的大脑。 电话停机,店铺易主,人去楼空。如同一场梦般的生活。 那些活生生的记忆,跟没发生一样。 方元就这样消失了。 从那天起,谢南风开始找人。他找过了所有他们共同认识的人,熟悉的,不熟悉的。 他不停的打电话,发信息。他也只能做这些了。 他还去了方子的疗养院,没有任何消息。 孟非飞说:“这人怎么回事儿?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不可能啊!我们报警也不合适吧?你们怎么了?早就跟你说过…” 孟非飞停住了,继续说:“我也好久没有见过她了,不过她原来的确说过,她想去南方,找他的初恋,一个裁缝。不过,这也是该多年前的说的。是不是我也不知道。” 谢南风:“那个人叫什么?” 孟非飞:“叫赵乙木。只是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南州了,据说去了意大利。谁知道,是不是他们一起跑了。我跟你说,方元对这个人,一辈子都不会死心的。她跟你在一起,心也在赵乙木哪里。懂吗?” 谢南风说了谢谢,“你能帮我找到他吗?” “这肯定不行,我印象中就见过一次,好多年了。方元这个人,她身边的朋友,我也都不熟悉的。她很神秘的。你们怎么了?分手了?” 谢南风没有回应挂了电话。 茫茫人海,找一个人,说容易也容易,说不容易也不容易。 如果方元就想躲着他,那么一切都没意义。 可是他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做。 所以他必须要找到她。 在网上搜索了,所有关于赵乙木的信息后,谢南风来到了南州。 先是找到了赵乙木曾经的合伙人,李女士。 “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谢南风来到了李女士的办公室。 他没有在电话里说,他想真实的了解情况。 这位李女士,年龄看上去有六十了。 “叫我李姐就行了,全公司都这么叫,赵乙木也这么叫我。”李姐说话是南方口音。 “李姐,对不起,我知道这样找到你很唐突。可是有些事情,我想亲自问一下赵先生。但他人好像不在国内了。所以,麻烦你了。” 李姐:“他走了好几年了,现在在意大利那边。生意做的很好。说实话我们也很久没联系了。他也没有社交软件这些,微信微博都不玩的。我也只有他意大利办公室的电话。你知道能不能打通,我试试看。” 谢南风面露感激,“谢谢理解,(李姐)。” 李姐拿起手机,拨通了电话。 她说了一句意大利语后,就改说了中文。 “赵乙木在吗?” “哦,好的,那么等他回来,让他给我回个电话。” 放下电话李姐对谢南风说:“人不在意大利,去北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回来。” 谢南风满脸失望,“那,我能要一个他办公室的电话吗?我真的是需要找到他。” 李姐略带疑惑地问道:“你不认识他吗?是要找什么人?你是做律师的是吗?他有什么官司吗?” 谢南风:“我知道李姐,不过这完全是私事,跟他也没有什么关系。” 李姐:“你大老远跑过来,肯定还是比较紧急的。你看看还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尽管说。” 谢南风:“那你有听说过一个叫方元的人吗?一个跟赵乙木从小就认识的朋友,是个女的。你有听赵先生提起过她吗?” 李姐:“人还真没听说过,不过,我们的曾经做过一个定制品牌,就叫方元,好多年前的事了,那个牌子做的也不好。她就是你要找的人?” 谢南风点头。 “你也别着急,她是你什么人?” 谢南风:“是我女朋友。我做了很不好的事,没想到她竟然人间蒸发了。我没想到有这么严重。” 李姐:“哦,小两口闹闹矛盾,在所难免。” 李姐很平易近人,“我会在帮你打听一下,争取找到赵乙木,有什么消息第一时间通知你。” 告别了李姐,谢南风回到了酒店。 看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他才发现自己的样子很难看。 这段时间他瘦了很多,晚上睡不着觉。 自己竟然做了这么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当时的自己如着魔般,虽然此刻他已经完全可以体会到,方元当时的心情。 她是有多绝望,才不留一点痕迹,离开了沈市,离开了她苦心经营的生活。 她肚子里还带着孩子,带着方子。这还用说,她的境况可想而知。 至今谢南风也说不上来,他到底在哪个时候想了什么?他躲开的那段时间,他在想什么,干什么? 他只记得,一个声音,给我点时间。 小鱼的电话打过来,“怎么样?有消息吗?” “具体消息还没有,那个时候的电话打了,不过人暂时联系不上。” “好的,你吃过饭了吗?” “还没,不想吃。” “不知饭怎么有力气找人。赶紧吃饭去。听话。” “好的。”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接你去。” 第156章 带你去吹吹风 “喂,我是赵乙木。听说你在找我?” 谢南风愣住了,他刚回到沈市,就接到了电话。 小鱼娇弱的声音,清晰的传过来:“谁啊!” “你好,我想知道…你知道,方元的情况吗?你有跟她…她有跟你,联系过吗?” 赵乙木:“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什么意思?你是谁?为什么找不到她?” “你知道我是谁,我必须要找到她。你有消息,能告诉我吗?目前、我也只能找到你了。” “先生,如果她不想见你,找到又怎样呢?” 谢南风:“拜托你了。如果有任何关于她的消息,请你一定要告诉我。我,求你了。” 赵乙木苦笑道:“好的,不过以我的对她的了解,她不想见你,那么一切都是徒劳。我只能说,我会转达你的意思,明白吗?” “你知道她在哪是吗?” “算是吧!” “她,怎么样?” “她很好。她怎么会不好呢?不管在任何地方,她永远都是那样的好,是不是?” 谢南风:“告诉我她在哪?好吗?” “我只能说,她很好。其实我也没有见到她。我们只是通过电话。我现在四海为家,她现在很平静的生活。我见到她,会告诉她,你找过我。” 谢南风:“她不想见我是吗?” 赵乙木:“她谁也不想见,放心,她过的很好。有我在,也不允许她过的不好。” “你会去看她吗?” 赵乙木:“会啊!不过短时间不行。” 谢南风无力的放下电话,多说无益,说多了也是自找没趣了。 小鱼挽着谢南风的,“怎么了?找到方姐吗?” 谢南风:“不知道,她不见我的。” 小鱼:“我们先去吃饭?” 小鱼的病情,并没有朝着糟糕的方向发展,反而如奇迹般有了很大的好转。 她现在脸色红润,头发浓密,水汪汪的眼睛,反而比原来还要可人。 她倒是俨然换了一个模样,曾经的影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由内而外,她都宛如变了一个人。 这样的她,哪里曾经是夜店里的小姐,简直就是一个高中女孩。 谢南风甩开小鱼的手腕,如泄了气的气球一样,蹲在了地上。 小鱼立在旁边,无奈的神情,紧闭的双唇。 “你是不是怪我?那天我真不是故意的。我们都喝多了,是不是?我也很后悔。可是,我就要死了。” 谢南风对她大喊道:“不要再跟我说,你要死了,你要死了…你现在就去死吧!好不好?不要再来打扰我。” 小鱼水汪汪的眼睛,瞬间滴出一大串眼泪。 谢南风起身离去,他大步走出机场大厅,大口呼吸着外面的空气。 他一拳打在柱子上,鲜血顺着手背,缓慢的流淌。 “你干什么?”小鱼焦急的说。 谢南风:“走开,不要管我。” 小鱼当然不会走开,她就那样如风一样的,待在谢南风的身旁。 等他平静下来,再次挽着他胳膊,一同上了车。 回到家里的谢南风,无力的坐在沙发上。小鱼翻找药箱,开始给谢南风上药。 这里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小鱼慢慢的改变了。 里面随处都是小鱼的风格,从餐具到床品,粉红色多了很多。 在收拾的过程中,小鱼一直想找到,一些与方元有关系的东西。但最后她发现,完全没有。 这里丝毫没有方元的影子,哪怕一包纸巾。 这倒是让她很是奇怪,也觉得他们两个人,也许注定没有缘分。 而她在自己生命的末期里,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突然打开了。 不管老天爷给她多少时间,她一定要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活出一道闪电。 她要自己的生命里,有谢南风的味道。她要带着这味道,离开这个世界。 那天谢南风回到这里,醉意朦胧。 他不停地说着他很怕,很难。他不想,他不敢,他爱她… 在那些胡言乱语中,小鱼温柔的抱着他,用她温柔我的体温暖着他。 谢南风说:“你怎么这么热?” 小鱼的身体,自然的热,自然的包裹着谢南风酒后的热。 两种热就这样交织在一起。 酒醒后的谢南风说:“对不起,我…” 小鱼:“没关系。我不会告诉方元姐的。这是我们的秘密,不能说的秘密。” 谢南风自然是懊悔的。 不过他也不打算为自己开脱。毕竟在他的世界里,与女孩子发生关系,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是自然的事。 小鱼倒是每个毛孔都散发着幸福。她觉得她得到了最好的良药。整个人好像都新生了一般。 她依偎在谢南风的胸口上,如一个暖水袋。 谢南风也享受着这种温暖,热乎乎的两个身体。如同喝了一杯热酒。 他脑海里浮现出方元的样子,不过他感觉到的,不是内疚和难过,而是恐惧。 方元说的话,他觉得如梦似的,一点都不真实。 反倒是此刻热呼呼的小鱼,是那样的真实。 孩子?这太遥远了,这一点都不真实。 这种恐惧持续了多久,他也不记得了。 这段时间,他就这样被小鱼热呼呼的包裹着。 有一天中午,与客户约在咖啡厅见面。 对方是一个年轻妈妈,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在与这位妈妈交流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了,一个女人与一个孩子的不易。 女人的坚强,隐忍,深深的触动了谢南风。 他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妈妈,也看到了方元。更看到了自己的丑陋和不堪, 如春雷劈开乌云,这时候谢南风,才知道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才知道的当时的方元,有多么的难过。 他对小鱼说:“对不起,只能对你说,对不起。” 小鱼倒是一副潇洒自如。 “一切都是我自愿的。而且我要说谢谢。谢谢你给了我生命里,最美好的时光,最美好的记忆。谢谢你让我,带这样的记忆、离开这个世界,我此生无憾。” 可是谢南风哪里知道,一个月前,小鱼就把她偷拍的,他们的亲密照片,发给了方元。 可是谢南风哪里知道,方元本不打算离开,她了解他需要时间,她在等他回来。 而且她是那么的相信,他一定会回来的。 这一切不过是时间而已。 要给谢南风一点时间啊!他那么脆弱,那么美好,那么纯真。 看到小鱼发过来的照片,方元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好大的晚风,冷,孤独,胡乱的嘶吼。 正值盛夏,怎么会有这样的冷风? 这风吹的她头发胡乱纷飞,吹的无法站稳脚步。她赶紧护住自己的小腹。 “宝贝,不要怕,这是大风。我们北方的特产。它吹的欢,我们的日子就过的欢。你要是不喜欢,我就带你离开这里吧!我们找一个没有风的地方,把日子过的欢。不,我一定带你去吹吹风,只不过,不是这里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