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永逝》 第1章 被闪了腰的高考 我在幼儿园最初接受地理常识的启蒙教育时,从老师那得到的最深印象就是中国的版图像一只公鸡,首都北京是心脏,而云南就在鸡屁股那儿,像是要下的蛋。当时我恍然大悟:“哦!怪不得我和我爸都爱吃鸡蛋呢。”小时候我也挺喜欢吃鸡头的,后来到我会看地图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云南的地图形状也像只鸡,所不同的是昭通是在鸡头的位置。 昭通就是我的家乡。 昭通在云南的地位挺尴尬,不是鸡头,倒更像是鸡肋。除非极熟悉云南,否则根本不会对这儿有映像,众多旅游指南和介绍云南的书籍甚至包括教材,翻来覆去所提到的都是昆明、丽江、大理、西双版纳和香格里拉等,对昭通介绍得是少之又少。这儿的云南文化也挺淡薄,无论方言、气候、民族构成还是饮食习惯等都更接近于川渝,这就令我在外省上学的时候多次被误认为是四川人或重庆人,其实我想说,我是云南土著。 而我之所以会来到陕西上大学,这纯属一连串的意外加巧合。 我曾经有过一个女同学,她和我从幼儿园起一直到初中都是同学,我大姑妈和她妈妈又同在一个单位,说我倆是青梅竹马,很不准确,但也勉强说得过去。导致我俩最终分开的原因是中考,我俩上了不同的高中。 周围环境的变化,对有的人来说是乌鸦变凤凰的蜕变,对有的人来说是凤凰变乌鸦的堕落,对更多的人来说,是乌鸦还是乌鸦,凤凰还是凤凰。很不幸,我就属于天下乌鸦一般黑那种,而且还一直都是乌鸦,没体验过堕落的快感,也没有“想当年我怎样怎样。。。。。。”的牛b可吹。而她成了凤凰,应届当年就考上了北方的某所重点大学,同一时间我则收拾好了高中教材,准备读补习。 我断断续续地从姑妈那得知到一点她的近况,姑妈说她在陕西长安大学。 和我一起补习的有我最好的朋友武骁,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同学。在谈及想考去哪个大学时,我对他说了这事,并表示我也想去陕西。 “你还在喜欢她啊?” “嗯。”我点点头。 “有把握吗?” “不知道,我也说不准。”我沉吟道。 “但就是想试试?” “那确实。” “那咱们就一起考去陕西,最好能在一个学校。希望你娃能成。” 正巧那段时间我们在听唐朝乐队的《梦回唐朝》,丁武粗犷的嗓音萦绕耳旁,我俩就将长安大学叫做“唐朝大学”,想考去陕西的愿望就叫“梦回唐朝”。 我在补习期间就一门心思地想来到陕西。 补习一年总算是熬了过去,可高考的成绩却大出我的意料之外,英语成绩竟然得了创纪录的66分! 我的西北大之梦破灭了。。。。。。 不得已,我第一志愿填报了海南————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而曾经想过要与我一起去陕西的武骁则填报了东北林大。 第2章 陕西 其实我还算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凭借自己那点浅薄的文史知识和一直缺胳膊断腿儿的英语成绩,想考上西北大学那是痴人说梦。可是在高考前的省统测上,我状态神勇,有如神助,竟然破天荒地考进了班上前几名!要知道,补习班里总有少数几个精英份子,他们的目标可是冲着什么北大清华、名牌重点而去的,能和他们跻身同一个档次,实在是给了我很大的优越感。我的自信心也是在这一次大考之后被彻底地点燃并膨胀起来,我踌躇满志,意气风发。 我之所以将大学梦订为西北大学而不是长安大学,其中还是有些深思的原因。 最冠冕堂皇的原因是,长安大学是一所工科大学,我一个文科生不适合在那深造;最自恋的原因是那时我的自信心空前膨胀,在看遍《求学》和众多介绍大学的书籍之后,得出一个结论:长安大学没西北大学好,所以我应该去西北大学;而真正确实的原因,则是出于我性格上的缺陷————我害怕真的遇见她。 这种感觉我一直都说不清道不明,我甚至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她。在想象中,她的形象是如此美好,已经被我幻化得不真实了,到真的遇见她时,我是不是还能面带微笑,保持镇静呢?我并不知道。有时候我会被一种莫名其妙的悲观情绪所笼罩,总感觉自己身上有股江湖味儿和街头流氓的气息,这会不会令一个乖女孩感到讨厌呢?我也不知道。而最主要的原因却在于,我不想以一个学弟的身份去见任何人,我想上一所更好的大学,然后以一个强者的姿态、甚至是个征服者的面貌出现,我的世界要以我为中心,我要做主宰者! “初恋情怀总是诗”,这是比较小资的说法,但我确实很狂热,心中激荡着一股强烈的征服欲,男人那可悲的虚荣心在我这里无限膨胀,促使我进行了一系列无聊的想象:我要以冷漠、超然和无动于衷的态度出现在她面前! 然而繁花散尽,残酷的是分数,我必须面对现实。 最终我报了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奇怪的是,我在将高考志愿表填好交给老师后,心中并没有那种失落的感觉。在象征性的惆怅一下后,我便和同学喝酒去了。 在把志愿表交给老师的那晚,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当时世界杯正进行得如火如荼,央视体育频道直播了意大利对澳大利亚的小组赛。整场比赛沉闷又无聊,看得我昏昏欲睡。但伟大的意大利左后卫格隆索在终场前制造了一个点球,托蒂一蹴而就,挽救了意大利。让我醒神的是黄健翔,他的喊叫令我在电视机前半天没回过神来,只是惊讶地对旁边的哥们儿说了句:“我操,黄健翔也太激情了吧?!!!”半个月后,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是黄健翔激情之声的手机铃音。 解说门与德国队vs意大利队的半决赛成了那届世界杯最深刻的记忆。 在等待录取通知书的那段时间,老爸接到一个电话,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来的。我在提前批一栏上报了他们的刑事侦查学本科,但分数不够,来电的意思是问问我愿不愿意上本专业的专科,我回味着“皇城乞丐傲三分”这句话,想象着未来将要在海南展开的新生活,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可我当时不知道的是,在我的志愿表上,专业服从调配的那个框框里,少了一个又黑又浓的勾。于是它被静静地、静静地撇在了一边。。。。。。 最终的结果是华热农大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云南的最低录取分数仅仅只比我高了一分,而整个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比我低了整整18分! 我在网上胡乱填报了几个补录的学校,然后就开始混那个暑假。 半个月后,我收到了咸阳师范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第3章 报到 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说实话,我根本就分不清西安和咸阳——我一直都以为这是同一个城市的不同称呼。 直到我到了这城市,我才看清了此二者根本是两码子事儿。 就好像一奶同胞的几兄弟,老大身高体壮,耳聪目慧,从中学时就成绩优异,平常在家又很会来事儿,因此备受父母重视,对他亲睐有加,费心尽力,以家中顶梁柱的态势大加照顾与培养,以致发育良好,最后理所当然,成为一家之主;而老二除了在幼年时候曾被人称作神童外,成长中就再无其他亮点,且后来还一直生活在老大的阴影之下,最后更是因为先天的瘦弱和江郎才尽的悲调而导致了后天发育的受限,虽然偶有灵光一现,但也没法改变其爹不亲、娘不疼的苦孩子命,再后来,更是受到年轻气盛、茁壮成长的老三的冲击,家中地位岌岌可危。 咸阳就颇像这个老二,只剩下个千年第一帝都聊以自慰,而老大是西安,老三则是宝鸡。 在我来到咸阳的这一年,正好赶上了“西咸一体化”,首先就是统一区号,老大和老二终于又开始在同一个门楼进出,共用同一个门牌号了。但我感觉这不太像是兄弟齐心,强强联合,倒很像是老大不甚同情的一番热泪告白:“老二哇,跟哥一块儿过吧!我出钱,你出力,咱俩奔好日子去!” 我的学校便坐落在老二咸阳的北郊,名叫“咸阳师范学院”。 这所学校诞生过形形色色的人,绝大多数当然是老师。而我所学的专业则是非师范类的广告学——一个本校的“老二”学科。令我不解的是,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四年后将给我颁发的学位证却是“文学学士”,这不得不令我产生了“挂羊头,卖狗肉”的想法。 我和老爸在咸阳火车站由校车接送到校。负责新生接待的师兄师姐们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让我感到了一丝温暖和阵阵亲切。对自己将要学习生活四年的学校,我一进大门便对高11层、前面有着喷泉广场而显得气势雄伟的一号教学楼产生了深刻印象。后来才知道校车是故意走那个基本不怎么用的校门,借此让新生们产生一种自豪感以及获得家长们的好评。此招不赖,至少我当时就产生了这种情绪。现在想起来则完全没必要,不过谁叫我当时年纪小呢? 负责接待我的是一个叫王蕊的大二女生。我爸很热情地和她交谈着,但老爸的普通话说得实在是恶劣,出于沟通的困难,她频频向我投以寻求帮助的眼神,我则对她耸耸肩:我并不比我老爸高明多少,我也爱莫能助。但我最后还是试着充当了一个翻译者的角色,从她不时浮现的迷惘眼神看来,似乎效果不太理想,于是我们三人明智地选择了不说话。 在去报到的路上,我将主要的精力放在了身边花儿一样的姑娘们身上。这是初秋一个晴朗的午后,阳光无比灿烂,校园里到处都是青春的气息。姑娘们身着各色各样的夏装,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我目光所及之处偏偏起舞。想起先我一段时间去工科院校报到的哥们儿向我诉的苦:“这所学校简直就是和尚庙啊!!!”此时的我油然而生一种掉到了金窝里的幸福感,甚至在看到一名艳丽的师姐仰头一口痰吐在了花坛里,也觉得她很可爱。 操场旁有一排现搭的凉棚,里面摆着几张小桌。我看见其中一张桌上摆放着写有“广告”字样的牌子。王蕊将我们领至这张桌前,然后就告辞离开了。一个有着利落短发的年轻女孩从后面站了起来,对我说:“名字。”见我没反应过来,又补充到:“广告专业的新生吧?叫什么名字?” “范朝。” “范朝。。。嗯,找到了。云南来的吧?” “嗯。” 接下来又问了我一堆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繁琐又必不可少的问题。 最后,她又问了我一句:“你为什么来这所学校?” 我愣了一下,寻思着这是不是学校要求的问题或者是进行的民意调查,以此检验下本校的知名度呢?而我真正来到这所学校的原因,坦白说明了会不会令大家尴尬呢? 我正难以回答时,她嫣然一笑,“补录的吧?我也是。” 我大惊:“你也是?你不是老师吗?!” “呵呵~我不是老师,跟你一样是学广告专业的,高你们一级,也是你们今后一年的班主任助理。以后有什么学习或生活上的困难就可以来找我,我尽力帮助你们。对了,我叫冯月。这位是你们的另一位班助,他叫谢群。” 说完,一个年轻男子站了起来,向我露出了一个腼腆的笑容。 我就这样阴差阳错、稀里糊涂地来到了这里,成为了这所学校成千上万个毛坯中的一个,等待着四年后被打上“咸阳师院制造”字样的钢印,然后被投放市场,自生自灭。 第4章 夕阳 经过报名注册、缴费、领取被褥等一系列繁琐的程序,我和老爸向宿舍走去。在去宿舍的路上,我一直想象着与我同宿舍的几个家伙都是些什么人。不过这想象实在是不靠谱,我既没见过他们的照片,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连他们是哪儿来的人都不清楚。除了能肯定他们是七个男的外,剩下的一切都只是凭空捏造。 带着这些乱七八糟的想象,我推开了宿舍门。 屋子里有四个人。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是两对父子,而接下来的了解证实了我的确没猜错。 一个高瘦的男生叫楚波,一个更为高瘦的男生叫李声宝,另两个中年人是他们各自的父亲。李声宝很热情地过来接我的行李,我反而被弄得有点不好意思。在收拾床铺的时候,我发现另外的人行李都已经到了,就是人不在。 在我收拾床铺的过程中,屋里的另两对父子在各自用方言交谈着。我听着这些稀奇古怪的方言,不禁产生了一种流落他乡的悲戚感,不知自己以后回家还能不能用流利的昭通方言向奶奶问好,一念至此,我感到了一丝悲壮。 为了尽快从这种异样的气氛中脱离,我拉上老爸,走出了宿舍。 我和老爸决定要在学校里转转,但此时的我们早已饥肠辘辘,急需补充食物。 我们来到了校门外的一处小饭馆,现在已经过了饭点,店里的人并不多。我拿起菜单看了看,决定吃点在云南没有的东西,问了老爸,老爸说随便,于是我就点了些颇具北方特色且云南很少见的东西——合叶饼夹肉、小米粥和凉皮。 在食物上来之前,我对合叶饼夹肉无限期待,心中猜测着它的外观以及里面夹的内容,想来想去这形象倒是跟汉堡越来越近。不多一会儿,服务员端上来了几个蒸的的白面饼,里面夹有薄薄一层肉末。肉是煮的,煮的很烂,也很粘,能牵起一层丝来,这与我想象中的“陕式汉堡”相差很远——我原以为里面夹的肉是切成薄片的白切肉。 这顿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因为吃它的过程是如此的痛苦和艰难。我为自己和老爸各点了两个饼,我的一份只吃了大半个就实在是难以咽下,最后在连灌了两碗小米粥后,不得不放弃了继续吃它的努力,然后看着老爸把他的一份食物给吃光。看着自己这边那个动都没动的肉夹饼,我暗想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只点一个呢?既然都是浪费,半个饼总比一个半饼更能让我找到一个自我开脱的理由啊!看来从小老妈说我眼大肚皮小,此话不假。 这顿饭并非是因为饭馆里做得难吃,而是因为我此时还很不习惯北方的伙食,就比如说合叶饼夹肉,首先饼是面食,比较干,下咽比米饭困难,我嚼两下就得喝一口小米粥,其次它里面的肉很腻,我一路舟车劳顿,肠胃和身体都还没调整到最佳状态,自然就不太吃得下。如果要不是我饿了半天,又有小米粥,我很可能一口都吃不下。对于老爸把他的那份食物都吃完的事实,我只能说,从艰苦年代过来的父辈,确实比我们能吃苦。 从饭馆里面出来,我和老爸就信步在学校里四处转了转。这一路上我并没有感到什么特别的新奇,反观老爸倒是挺有兴致,这令我颇为不解。转了没多久,我就陪着老爸回了他住的宾馆,然后自己向宿舍走去。 在回去的时候,太阳正缓缓西沉,天空被映照得一片通红。校园已从白天的喧嚣里沉静下来,食堂里传出的声浪更衬托出了此时的静谧。我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很长,连同周围的一花一木、楼阁建筑都被夕阳铺上了一层红色的光晕,我感到自己快要融化了。 我抛弃了马上回宿舍的想法,转身朝学校的西山走去。爬上不高的峰顶,我直盯着渐渐沉下去的夕阳,脑中一片空明。落日的余晖已经不太刺眼,远处的天上飘过几朵红云,在夕阳上投下一些模糊的阴影,一圈圈光晕从它们的边缘闪现出来,很美。 我的心中涌起了一阵莫名的失落感,于是转身下了西山。 回到宿舍的时候,太阳终于沉了下去。 晚上,除了一个只知道叫沈坤的家伙还未出现外,我们余下的七人都相互做了自我介绍。 我拿出香烟,给他们递了过去,但没有一个人伸手。只有一个叫易通的家伙流露出了一丝跃跃欲试的神情,但见别的人都没动手,他也就没再说话。我显得有点尴尬,李声宝赶紧出来为我打圆场,先谢了我的好意,然后表示我尽可以抽,他不介意。我用目光征询了一下其他人,他们也表示不在意,于是我就点上了火,但随便抽了几口就不好意思再抽了,只好抬手将香烟给扔掉。我们大家还不太熟悉,在聊了一下各自高考的情况后,就陷入了沉默。我又想抽烟了,于是起身来到走廊上。抽完烟,我到隔壁的同班宿舍里转了转,情况跟在自己宿舍一样,自我介绍完之后就没话可说了。我只得又离开。考虑到在另外一个同班同学的宿舍也是这种情况,我就没再进去。回到自己的宿舍,我们大家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会儿天,11点过后,各自就寝。 我躺在床上,刚来学校时的兴奋感逐渐退却,想起我将要在这个地方度过四年的时间,心中又潮起了那阵莫名的失落感。 第5章 联欢会 第二天我八点就起床了,洗漱完毕后就赶去老爸住的宾馆。老爸一向习惯早起,我到的时候他正在房间里看电视。我进屋叫了声“爸”,就在他旁边坐下。老爸回头瞅了我一眼,问我为什么不再睡会儿,我说我睡不着了。老爸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这让我想起了在家我不到中午不起床的习惯,心中不禁小小地羞愧了一把。 办好退房手续,吃了早餐后我就陪老爸去火车站买了当天的车票。老爸是请假送我来上学的,还得回去工作,我也就没再挽留他。在听他交待了一番要在学校里好好学习,生活上好好照顾自己等嘱咐后,中午时分我送他上了火车。 火车发出隆隆的声响渐行渐远,我就站在站台上目送着它的离去。 回到宿舍的时候,屋里就李声宝和陈嘉宇在。陈在昨晚上与我见过面了,相互寒暄了一下后,我躺到了床上。一阵困意袭来。我平常习惯了晚睡晚起,今早八点起床以致我缺了几小时睡眠,现在急需弥补回来,不多一会儿,我就进入了梦乡。 等我醒来的时候,宿舍里除了沈坤仍未露面外,其余的人都在。 我迷迷糊糊地听到李声宝说:“今天咱们班要开新同学见面会。” 来自东北的大汉刘思源问道:“什么时候啊?几点?” “在哪间教室啊?”童林接着问了句。 “今天下午四点,在2号教学楼213教室。”李声宝回答道。 易通显得有点儿兴奋,“就是不知道咱班的女生长得怎么样?!” 经他这么一说,大家都显得很期待。 我翻身从床上爬下来,看来看表,一边穿鞋,一边对他们说:“那就快走吧,现在都快3点50了!” 在去教室的路上,我把烟掏了出来,想起昨晚易通跃跃欲试的神情,就递了一根给他。易通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接。我只得自己点燃了一根。 来到教室的时候,班上的人都差不多来齐了。给我们主持班会的正是报名时见过的班助冯月和谢群。他俩示意全班安静一下后,先做了自我介绍,然后就让班上的同学上讲台自我介绍一番。 没一人动。 冯月再次鼓励了同学们一番。前排有几个女生红着脸向后张望了一番,坐在后排的同学则是低着头不说话。 冯月无奈地又说了句:“不就是自我介绍嘛?这有什么好害羞的啊?” 受了这句话的鼓舞,前排终于有几个同学站起身,走上了讲台上。全班同学立即给予了热烈的掌声。 在同学们挨个上台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与同宿舍的几个家伙在台下对班上的女生细细品评了一番。我对他们说:“初级色狼看脸蛋,高级色狼看身材,超级色狼看双腿,”正说着,后排一家伙插话进来:“喂!看见没,刚才那个女生的小腿真不错!”我们愕然。“看见没,高人在这儿!”我最后悠悠地总结了一句。 我们班在本系的历史上创下了一个记录,就是首次男生的数量超过了女生,尽管差距不大,只有一个人,但这或多或少都引起了师兄师姐以及老师们的诧异,要知道,师范院校的文科专业,男生在数量上超过女生,确实不常见。尽管在男生的数量与质量上,我们班相比其他的兄弟班级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但还没来得及向男生稀缺的其他班级众女生们展露,首先认识到这一巨大潜力的却是系上颇具慧眼的老师们。于是在整个大一期间举办的大型活动上,比如元旦晚会、全院运动会等,我们班男生当仁不让地成为了劳动主力,活跃在搬桌子、扛凳子、抬花盆等等苦活累活的前线,以致每个人都叫苦连天,愤愤不平。用系上某位老师的话说,叫“同一个班的男生比较好指挥,这届广告1班一定要好好利用!” 堪比窦娥冤。。。 轮到我上台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感到自己没什么话说,又不想随便应付,正犹豫说什么的时候,台下黑压压的一片人头让我不由得紧张起来,语无伦次地把自己介绍完毕,汗都快下来了。我觉得自己表现得太僵硬,于是想来点冷幽默,就随口说了句:“我今年19岁,未婚,无子女。”可台下没反应,弄得我感觉像在给自己做征婚启示,顿时感到无比窘迫。台下这时爆发出一阵笑声,我的脸更红了,赶紧狼狈下台。 自我介绍完毕,我除了对班上几个稍有姿色的女生有点印象以外,别的人都不太记得住。这时冯月和谢群提议进行联欢,让同学们自告奋勇上台来展示一下才艺,比如唱首歌什么的。除了一个叫朱杰的男生上台唱了两首歌外,其余无一人动。冯月无奈,于是决定采用点名的方法上台来进行表演,目的当然是让大家认识得更充分一点。我很担心点到我。如果点到了我,我表演什么呢?学小猫小狗叫那是小学生玩的,且有损我的形象;唱歌的话我天生五音不全,实在不想糟蹋大家;跳舞的话我僵硬的四肢很可能会让同学们以为我在练拳,想来想去,我决定与其做案板上待宰的羔羊,还不如自告奋勇站起来——做主持人! 我问冯月要了支笔,权且当作话筒,想象着李咏的主持风格,有模有样、煞有介事地开始在班上恶搞同学,最后的结局是大家玩得异常尽兴,整场笑声不断,彼此的认识也进一步加深了。当然,我也不忘把冯月与谢群拖下水,狠狠捉弄了一番。 我惊奇地发现:“原来我他妈还有这种哄闹气氛的才能啊?!!!” 在我们玩闹的时候,上一届的广告1班来了几个师兄师姐。其中一个师姐很漂亮,穿一身黑色的衣裙,留着一头披肩长发,把在场的其他女生比下去大半。我生拉硬拽、连哄带骗,配合着班上同学的起哄,让她上台表演了一个节目。 是孙燕姿的《天黑黑》。 唱完后,全班男生都为之倾倒————呃,个人认为应该是吧。 稍稍有点遗憾的是,我以后再也没见过她,至今都不知道她的名字。 带着意犹未尽的心情,我们的联欢会结束了。 我也与班上的同学熟悉了起来。 第6章 惊艳 学校并没有安排新生立即上课,而是着手进行了新生的军训准备工作。 离军训开始还有两天的时间,这一时期,谜团一样的舍友沈坤终于出现了。 在我们每晚的寝室卧谈会上,总是会提到他,大家纷纷猜测着这家伙到底是个什么人,而我们掌握的情报就只有他来自西安。那天宿舍里推门进来一个戴眼镜的胖子,颇像个日本av里的猥琐男,背着个包,向我们打了声招呼:“大家好!”我们还没开口,他又说:“你们也是这宿舍的?”我们的眼神更困惑了。“哦,我也是这宿舍的,我叫沈坤。”我们恍然大悟。 当天晚上,我们宿舍集体去了校门西侧的夜市吃火锅。这条街名叫狗市,原先我以为这是陕西的叫法,把夜市叫“狗市”,后来才得知这儿曾经是个赶集的市场,主要卖狗。因为依靠着学校,这儿的商业渐渐繁荣,慢慢地就成为了一条小吃街,每逢饭点或是周末的夜晚,学生们蜂拥而出,狗市里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各路商贩大发其财。当然,这种繁荣是互利的,学生们也在这儿得到了无尽的好处,比如很便宜的水果、丰富而可口的食物等,尤其是食物。而学校食堂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居然一如既往的将饭食做得单调又难以下咽,这到底是因为其负责人缺乏竞争意识呢,还是因为不能破坏全国高校食堂的悠久传统?我百思不得其解。 在吃火锅的时候,火锅店老板得知我是云南人后,显得特别热情。他说他到过云南的很多地方,对云南颇为向往,说着就给我递了根“红塔山”。抽着家乡的烟草,我感到格外亲切。 我和沈坤的床头对头,在当晚的卧谈会上,发觉彼此的谈话颇为投机,尤其是在对女生的品味方面。我告诉他,我现在很想找一个女朋友。但我没有对他提起我在长安大学的初恋——李馨蕊。 第二天,也就是军训开始的前一天,学校组织大一新生参加了军训动员大会。在此之前,我们去领取了军装、马扎等军训物品,并被要求着好军装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学馨园前集合。我和沈坤坐在了一起,都没心思听校领导的训话和介绍军训教官,而是四处张望,寻觅着可餐秀色。不一会儿,我俩几乎同时发现在我左侧隔着几排人的地方,坐着一个美女!我目不转睛地看了她好半天,觉得此女虽然有着相比东方人来说略高的鼻梁,且肤色较黑,但她五官很精致,水汪汪的大眼睛在顾盼流离间散发出一种秀美、恬静的味道,令我很是心动,越看越觉得可爱。我掏出手机,偷偷摸摸地拍了她好几张照片,却发现沈坤也在一旁拍。这时易通凑过脑袋来,以绝对不是悄悄话的分贝问:“你倆在拍什么呢?”这引起了一阵喧哗,那个美女回头向这边看来,正好迎上了我直视她的目光,立马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皱了皱眉头,狠狠瞪了我一眼。我沉浸在这回眸一瞪的风情里,居然忘了收拾易通。 动员大会就在这时结束了。我们又被解散成各自的班级,等待着老师通知被分派到各自的连队。我感觉这很像坐台的小姐或是等待工作的民工,等着客人或雇主挑选,叫到谁,谁就上前干活。这比喻当然很不恰当,一样付出汗水,人家至少还有钱可以拿,而我们得到的是,美其名曰: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 我们班的男生和另一个班的女生被分到了六连,本班女生则与另一个班混合,被分到了五连。我木然地提着马扎跟随领队老师来到一片空地,心中还在为看不到那美女而惋惜不已的时候,上帝给我开了个善意的玩笑:我在与我们同一个连队的那群女生中,赫然看到了她!!! 我们被示意坐下,等待着与教官见面。一个穿着空军制服的帅气小伙走到我们面前,先向我们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然后用洪亮的声音自我介绍道:“我叫张扬,来自空军某部。”接着就说先让我们体验一下军营里的欢快气氛,叫到谁,谁就上来表演一个节目,也当介绍自己。当下就有一个看起来年龄颇小的女孩被点到,她走到台前的时候,脸红得就像熟透的苹果,喃喃地介绍了自己:“我叫张莹,。。。。。。。。。。。。”剩下的声音实在是细不可闻。男生在下面开始起哄,让表演一个节目。女孩显然被搞得有点手足无措,扭捏了半天,唱了首儿歌《两只老虎》才算完,台下早已笑翻一片人。此后又陆续被叫上几个人,有男有女,一 一表演了节目。我在后排盯着那个美女正魂不守舍时,突然被教官叫到。这下轮到我手足无措了,没一点思想准备地站到台前,看见同宿舍几个家伙正在幸灾乐祸地大笑,转眼又看到了那个美女。她看我的目光冷冷的,显然还在为刚才的偷拍事件恼怒着。我深深呼吸了一下,开始自我介绍:“我叫范朝,朝气、朝阳的朝,来自云南。喜好交朋友,欢迎大家来找我喝酒。我特别喜欢坐在第二排的那个漂亮女生,我希望她能做我的女朋友。”当然,后面这一句我是在心里说的。说完我准备下台,男生又开始起哄,嚷嚷着要让表演个节目才能走。无奈之下,我把外套脱下来扔在了地上,双手抱住头,用很夸张的姿势朝着外套一阵猛跺。大家全都傻了眼。我抬头说了句:“我这叫行为艺术!” “呃!”“靠!”“滚!”台下一片叫骂。临下台时,我瞥了那个美女一眼,她被我逗笑了。 不知道这算不算一个好的开始,“春雨贵如油,我得马上下手。”这是我当时的第一想法。 散会后,我在人群中张望着那个女孩,想走上前去随便找个什么借口搭话,却被人潮冲得连站都站不稳。等我调整好身姿,排除万难地站稳时,却发现她早已没了踪影。我只得先回宿舍。 在回去的路上,在吃饭时,在宿舍扯淡聊天时,以及在临睡时,我都在安慰着自己:“没事,明天就军训了,以后不愁没有机会!” 带着这个美好的想法,我进入了梦乡。 第7章 军训 伴随着每天早上5点的闹铃声,为期三周的军训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可能是因为西咸地区的高校太多,且大学每年都在扩招,以致大学新生的数量甚至超过了新进的人民子弟兵,所以我们军训并没有被拉到军营,而是在学校周边的地区进行。 军训的生活实在是枯燥无味,每天周而复始的无非都是汗流浃背地训练、在吃饭前高唱革命歌曲。时不时的会有部队上的领导过来巡视,这时我们就倍加挺拔地站好身姿,等待在首长过来后一齐呐喊:“首长好!”配合着我们收腰挺胸提臀的做作姿势,如果要是将那句“首长好!”改为“我们都穿背背佳!”的话,我想背背佳公司一定很乐意把这场面拍下来做广告。 军训期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令我记忆犹新,至今想起,仍回味无穷。 我们军训的科目主要是拔军姿、走齐步和踢正步。连里有一个同学,每次在齐步走和正步走的时候,总是不能和大家同学合拍,要是说他只是先出右脚,再出左脚也还罢了,可关键在于他居然是左手左脚、右手右脚地行进,教官张扬在旁边看得大急,每次都勒令他重来,后来甚至把他叫到旁边单练。刚开始时,他还走得有模有样,可没几下步伐就又乱了,再次回归左手左脚、右手右脚。张扬无奈之下,泄气地大叫:“拐哥!拐哥!我的哥呀!我怎么就会碰上你这样的拐哥呢?!”全连大笑之余,也记住了这个将要伴随我们大学几年的同学——拐哥。 在每天的训练结束之后,晚上,我们会拿着小马扎在操场集合,学唱革命歌曲。通常都是由教官领唱,唱完后我们一句一句地学唱。各个教官的音高有别,但当雄浑的男声响起时,都会令我们产生暂时的安静,细细体味着这军人之声。我们唱遍了《打靶归来》、《精忠报国》、《团结就是力量》、《一二三四歌》、《军中绿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等等,唯一例外的是,《精忠报国》不是由教官而是由和我同宿舍的东北壮汉刘思源教唱。刘思源有着和身形相比极不相称的温柔嗓音,站在我们面前时稍稍有点羞涩,眼望着地面,哼出了第一个音符。随着他渐渐进入状态,我们也沉浸在了这首歌的意境里。 在教授军体拳的时候,沈坤也上去秀了一把。 张扬才教了起手姿势,沈坤就顺着套路连打了好几招。张扬看在眼里,就叫沈坤上前去打一下。沈坤倒不客气,上去就手舞足蹈地打了一气。我没看明白,倒觉得他很像一只正偷蜂蜜被蜂蜇的大笨熊。后来他告诉我,高中时他们军训的时候就学过,还好现在没忘光。 在大集合的时候,连队之间还会进行拉歌。所谓的拉歌就是连队间进行唱歌比赛。这时根本不在乎你跑调了没,而是在乎谁的声音大。我们军训时,男生穿的军装是绿色的丛林迷彩,女生穿的是蓝色的海洋迷彩,虽然无论哪方面看起来都比男生的军装洋气和好看,但拉歌的时候,蓝色往往一败涂地。我们班的男生数量创下了本校文科专业的记录,在拉歌时优势明显。往往都是对面的连队一片蓝色中零星点缀着几丝绿色,而我们则是绿色占据大半江山。张扬得意洋洋地站在前面,高喊:“东风吹——”我们接着吼道:“战鼓擂,”“要拉歌——”“谁怕谁!”“某某连——”“唱一个!”“叫你唱——”“你就唱!,扭扭捏捏不像样!”“像什么?”“像绵羊!”“像什么?”“像姑娘!!!”被张扬点到名的连队教官通常就带着自己的连队高喊:“让我唱,我就唱,我的面子往哪放!要我唱,偏不唱。你能把我怎么样?”但他们(她们)声音实在是小,根本盖不过我们,于是我们得胜似的一阵欢呼!如果碰上还不愿意唱的连队,张扬又会领着我们大喊:“冬瓜皮,西瓜皮,某连不准耍赖皮!!!羞不羞啊?!”“羞!!!” 张扬是内蒙人,与我们年龄相差不大。小伙挺活跃,又比较豪爽,很快与我们打成一片,常常会在部队领导的监视之外带着我们集体偷懒,也时不时地会发点部队上的牢骚,就比如说内务问题,他就说:“整不明白部队上弄这些干嘛,被子叠好就行,为什么非得叠得想豆腐块一样?卫生打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就成了,还非得规定牙刷向外摆,毛巾朝里放,哎!”对这话,我们深有同感。 与我们同一场地操练的七连全是女生,她们的教官也是个女兵,长得很清秀,说话的声音甜甜的,与营里另一个泼辣的女教官形成了鲜明对比。我们看得出,张扬对她颇具好感,常常发挥骑士精神,帮她训练七连。我们则适时地在旁边起哄,女教官臊红了脸,嗔怪道:“我不要你帮了!管好你自己的兵去!”说完就赌气走开了。张扬于是就一脸气愤地喝骂我们:“站好!你们这群家伙,男生立马全都给我做两百个俯卧撑!!!” 在军训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张扬因事被部队调了回去。部队上临时为我们派来了一个小教官。他的年龄看起来真的很小,打听之下,才知道他今年20,仅仅只比我大了一岁,是解放军某部空军大学的大一学生。男生对他立马就有点不放在眼里,但女生却相当拥护这个可爱的小教官,而他也很懂得与我们男生打好交道。到张扬回来,他要走时,我们都有点舍不得他了。军训最后一天,将要进行阅兵式,由部队首长和学校领导检阅。那天正好下着大雨,张扬小心翼翼地将拐哥安插到队伍中间,就带领着我们向主席台走去。雨水顺着我们的帽檐往下滴落,每个人全身上下都被淋得湿透,但都保持着昂扬的精神,尤其是那些娇弱的小女生,没一人抱怨,这颇令我们男生感到佩服。 阅兵式完毕,在一片哀叫声中,军训结束了。 我们男生自发地将张扬抛起又接住,对即将到来的分别感到很不舍。张扬在空中的身影,深深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 张扬他们是在阅兵式结束的第二天走的。 在前一天晚上,也就是阅兵式结束的当晚,张扬叫上班里的几个男生,买了很多酒拿回宿舍,决定痛饮一场。聚会是在隔壁宿舍举行的,全班的男生几乎都到场了,除了少数几个。我就是这少数几个之一。 张扬通知大家聚会的时候,我正和沈坤、童林、楚波他们几个在校外,因为同学间彼此还不是很熟悉,并没有人打电话通知我们。我们在校外一家火锅店里喝酒,回来的时候还在校门外一处偏僻的空地比赛谁尿尿尿得远,路过的一对情侣看见这阵势,吓得赶紧飞快地转身走远,就好像我们正端着凶器准备行凶一样。 等我们回去的时候,隔壁宿舍一片乌烟瘴气。张扬摘了军帽,解开风纪扣,嘴里叼了根烟,斜坐在下床,一群人正跟他轮番碰杯。桌上一片狼藉,摆放着几十瓶啤酒、数瓶一斤装红星二锅头和一大堆香烟、瓜子、薯片什么的玩意儿。张扬不像别的教官一样高高在上,而是与我们打成一片,我们都亲切地叫他“扬哥”。见我推门进来,扬哥立马喊道:“好你个范朝,现在才来!罚酒、罚酒!”旁边一群人立马跟着附和,递过来满满一杯啤酒。我一看,居然是个暖壶的壶盖,好家伙,容量是纸杯的三倍还不止。没办法,酒场就这规矩,我仰头一口喝干。众人叫着要连罚三杯,我自知理亏,只能把另两壶盖啤酒也灌了下去。喝完后,我肚子巨涨,连打了好几个嗝才把胸腹间翻滚的呕吐感给压了下去。沈坤、童林他们实在是不能喝,向大家讨饶后一人喝一纸杯啤酒算完。看热闹的众人又开始叫嚷着让我喝白酒,扬哥挥手打住他们:“够了,够了!你们这群家伙,成心想把人弄死不成?范朝能喝啊!”说完端起酒杯向我敬了一下,一饮而尽。 不知不觉,聚会进入了高潮,屋里的酒水已经不够了。我自告奋勇地出去买了一箱啤酒回来,隔壁宿舍一个家伙也去买了一箱,当然,这一切都是在瞒着楼管的前提下偷偷运进来的。很多人都喝高了,陈嘉宇站在桌边,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一边还手舞足蹈地比划着,说着说着俯下身去就开始吐,吐完一抹嘴,站直身子接着比划。隔壁宿舍一个叫拓博文的老兄,正说话着就突然跑去阳台,好半天没回来。等我们去叫他的时候,发现他趴在阳台上正往外吐,醉得双脚都快站不直了。扬哥在这时被另一个教官给叫走了,当晚就没再回来。我们余下的人喝着喝着就或走或倒的差不多了,还立着的几个的都是大浪淘沙后留下来的酒虫。我此时还算比较清醒,至少能看清在我眼前晃动的是几根手指。刘思源面带醉意地倒上满满一牙缸白酒,说了句:“我们东北人,都是爷们儿!”说完看了我一眼,一口喝干。我被他这一眼看得很不爽,觉得这是在向我挑衅,说什么也不能栽了这个面儿,于是将我一开始喝啤酒的那个壶盖找了出来,倒上满满一盖白酒,用同样的语气说:“我们云南人,也不输给谁!”说完也瞅了他一眼,一口喝干。在这一壶盖二锅头的冲击下,我的神智渐渐模糊。最后看了一眼几个人声嘶力竭、摇摇晃晃互相劝酒的场面后,我失去了知觉。 第二天醒来已是中午,我躺在易通的下床,口干舌燥,头痛欲裂。这时我得知扬哥他们已于今早离开。我突然有种潸然泪下的感觉。 扬哥走后,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他。 而在军训动员大会上那个让我魂不守舍的美女,经过我多方不懈的努力,也终于和她联上了线。 在军训开始的第一天晚上,我又到走廊上抽烟,这时沈坤跟了出来,明确地表示:我不会抽烟,但想试试。于是我就给了他一根。易通这时也走了过来,问我要了根烟。我很奇怪,问他:“你不是不抽烟的吗?”他支支唔唔地回答说他以前就抽,但戒了好多年。可看他抽烟时上扬的下巴、掘着的嘴唇和眯起的眼睛,其拙劣的抽烟姿势让我立马就把他的谎言给拆穿:他不过是个没胆抽烟、需要人多给打气的菜鸟。但无论如何,我好歹给宿舍培养出了两个烟民,在往后的岁月里,宿舍里始终就只有我们三人与烟共舞。在走廊上抽烟的时候,我把那个美女的事又给他们说了一遍,拜托他们给支支招。沈坤淫笑着拿出他的电话,被我一把抢去,将里面与我一同偷拍的照片给删个精光。在多个丑陋又不切实际的计划被我一一否决之后,我又给他们散了一次烟,沈坤拍着胸脯保证道:“放心!有条件你就上,没条件就是制造条件也要让你上!”我在感动之余又给了他一根烟。 我决定采取迂回包抄的战术,先从她旁边的女生下手。和那个美女经常在一块的有一个很胖的女生,我在军训休息间歇,趁美女离开的空挡,悄悄摸到她旁边,向她打听佳人情况。可她却给我吃了个闭门羹,用一张报纸遮住脸,嚷嚷道:“色狼!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向我盯来,我被臊了个大红脸,就好像真的在调戏良家妇女一样。无奈之下,我只能狼狈离去。沈坤他们目击了这一幕,笑得都快直不起腰来。在之后一两天我又试着向其他女生套近乎,但她们好像对我起了戒心一样,总是嘻嘻笑着,答非所问。不过我还是有所斩获,得知了佳人芳名:雷晶。 纵然知道了她的名字,可我的进展也实在是太慢了。我实在等不及,决定开门见山地与她认识。那天中午,我们在食堂前面高唱完革命歌曲解散后,我与沈坤一道尾随着雷晶进入了食堂。在她打饭的时候,我从后面叫住了她。 “同学,你叫雷晶是吧,我是跟你同一个连队的,我叫范朝,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她直盯着我,没吭声,但大眼睛开始说话了,忽闪忽闪的。我被瞅得浑身不自在,却又感到无话可说,情形颇为尴尬。她被我的窘态逗乐了,噗嗤一笑,说:“你就是偷拍我的那个男生吧?”我点点头,感到不对劲,又连忙摇摇头,弄得自己手忙脚乱的。她止住笑,故意唬着个脸,说道:“你这人品质可真不怎么样!”我立马感到一阵不安。她绷不住了,脸庞再次转变为笑容:“那咱俩就交个朋友吧!从今天起,咱们算认识啦!”接着又说道:“好好一首歌都让你给糟蹋了!”我立马想起昨天军训休息时,我被大家哄上台去唱了首五音不全的《不怕不怕》的情景。看来她还是注意到我了,我心下暗喜。临走时,我问她电话号码,她爽快地告诉了我,然后转身走入了人群。即使是朴实无华的军装,也难掩她俏丽的本色。望着雷晶离去的背影,我被深深吸引。 我在当晚就和雷晶发起了短信。佳人渐渐被我的热情给感化,与我聊了起来。 这一年的故事,有了一个美好的开头。 第8章 李馨蕊 在追求雷晶的时候,偶尔我会突然地陷入回忆。 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懒得去计算我是什么时候开始上的幼儿园,然后是小学,再然后是初中、高中、大学。尤其是幼儿园到初中那几年,在我的记忆中忽远忽近,时而模糊不堪,时而又清晰透彻。 从我记事起,一直到初中结束,家乡的小城都没什么太大变化。地方领导人换了一届一届,只是我现在都不关心,那几年就更加不会留意了。对我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我倒是还记得清楚一些。 四岁的时候,我哭泣着被送入幼儿园,爸妈临走时我紧紧抓住他们的衣角不肯松手,心中满是恐惧和不安,到现今离开家人来到千里之外的陕西,这一切恍如隔世;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还没有施行双休假,每周六都要上一个上午的课,下午和晚上则是一个星期中最快乐的时光。因为第二天还有整整一个白天的假期,不用早睡,可以看电视,可以和伙伴们一块玩,而且可以玩得很晚。那时的电视频道只有中央一台和二台,另外就是四川台,我记得的就是这几个,总之少得可怜。爱看的电视有《小龙人》、《恐龙特辑可赛号》、《白眉大侠》、《日月神剑》等等,动画片则是《葫芦娃》、《大闹天宫》、《邋遢大王历险记》这些;三年级的时候生活里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开始施行双休假期,周六早上的课没了,虽然在日后常常面临补课,以致双休日均被取消,但当时的兴奋和激动我犹在昨日;转眼97年,香港回归,我发自内心地感到骄傲和自豪,并为此高兴了很久,尽管这实在跟我的现实生活关联不大;再几年,我个人历史上最光荣的时刻来到,以学校前几名的身份考入了家乡最好的初中。 一些人也在这段时间里成为了永远。 刚上幼儿园那年爷爷去世了,那时我真的还很小,对他没太深的映像;初一时外婆走了,到初三的时候,二奶奶也离去了,记忆中她们都很疼我。而朋友们呢?我曾经的同桌是谁?谁曾在放学后的校门外请我吃过一串糖葫芦或是一个炸土豆?谁曾和我一起逃学被老师惩罚?谁又曾和我肩并着肩,迎着夕阳一起回家?我真的记不清了。 这些情节与回忆里的故事有关吗?也不见得。万幸的是,该记住的事,我都还没有忘记。 李馨蕊。 我从幼儿园到初中这漫长的好多年里,能记起的似乎就只有这个名字。她是我的初恋,不过,这得加点解释——坦白说,她是我少年时代的单恋。 在我俩还共同念书的那几年里,我对女孩似乎存在着一种敌视。我不太爱跟女孩一起玩耍,而是更喜欢和男孩在一起胡闹。直到现在也是,我在男生群体中混得远比跟女生在一起轻松和容易,也更加如鱼得水。 当然,除了她。 她和我一起待过了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幼儿园时,我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我;小学时,我和她做了好几年同桌,记忆中她似乎也是我最初和最后的一位女同桌。我俩在桌上划着“三八线”,每逢在我胳膊肘不小心过界的时候,她就拿铅笔把我给戳过去,疼得我龇牙咧嘴,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寄希望于下次让我抓住她过线。可她上课总是坐得端正笔直,不会像我一样趴在桌上,我苦苦寻觅不到机会,一松懈,到最后过线的总又是我,她的脸上也一次次地浮现出得意的神色。 每当课间休息时,她就会与班上的女生跳橡皮筋。她们唱着“小马过河”,哼着“马兰花”,像一群精灵在舞蹈,只要被我碰上,总是会无一例外地横加捣乱。在破坏完这场舞会后,我都会得意地大笑着,然后躲避她们的追打。似乎那时她打的总是我,而我的目的也确实是在于此。 偶尔在放学后,我会和她同路,在她快进家门的时候,捉弄她一番就撒腿狂跑。现在想起来,最过分的就是曾经捡起一个脏馒头,作势要往她嘴里塞,把她吓得差点哭起来。她那时也不总是斯文和秀气,我的胳膊上就常被她掐得淤青。她常常向我大姑妈告状,因为我大姑妈和她妈妈在同一个单位。她妈妈总认为这是小孩打闹的常事,不值一提,但姑妈却总会去我家疾言厉色地责骂我一通。 那时她的学习很好,或许应该说我倆的学习都很好。但她是老师眼中的宠儿,而我则是属于调皮捣蛋的那一份子。她也向老师告我的状,老师呢,也总是很偏袒她。后来她渐渐不向老师告我的状了,或许是因为她发现,老师总是不问青红皂白地责罚我,而有时也不全是我的错。 那时我在文具盒、尺子等上面写满了她的名字;那时我总是会在开学时迫不及待地问她假期作业做没做完;那时我。。。。。。 那时的故事太多了,说也说不完。 小升初的时候,她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中学,我以仅差两分的成绩紧随其后。我俩被分到了同一个班。但初中却让我俩渐渐走远。 分座位的时候,她坐在了前排,我坐在了后排。我俩见面了基本不会说话,我至今也搞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在初中时我和一些留级生混在了一起,抽烟、打架、逃课,身上的一堆坏毛病几乎都是在这一时期沾染的。那时的我在老师眼中已无可救药地被划入了差生一行,我相信李馨蕊也目睹了我的这一堕落。那时女生们已经不再跳橡皮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类似支配人身自由的游戏。她偶尔会在猜剪子石头布赢了以后,支配别的女生来戏弄我,或许是她想起了我们小学时的友谊,或许又是别的,可我每次总是很不配合地白她一眼。 日子就这样并不轻松地轻易过去,中考过后,我倆去了不同的中学。 在高中生活开始后,我看着全班同学,无一人认识。我想起了李馨蕊,不可抑止地怀念她,并幻想她下节课就会出现在我身旁。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曾经喜欢过她!” 其实我倆的学校离得也并不太远,她家我也知道在哪,但我却没去找过她。我对她的感情是少年情怀,并没热烈到令我勇往直前,只会让我在很多莫名的情况下和莫名的日子里陷入对她的幻想和回忆。 高中三年我始终没有再遇见过一个向她这样,文静、娇小和秀气的女孩。 直到后来我听姑妈说她去了长安大学。补习那段时间里,我很想她。 回过神来,我明白,把握现在才是生活的本质。她已经走远,成为了我脑海里一段很美好的回忆。这有什么不好呢? 我现在的生活重心应该是雷晶! p。s:今天是某个人的生日,上了校内才知道。临时起意,絮絮叨叨地记述了这篇“少年祭”,还好跟《咸阳往事》的故事发展并不冲突,我就借花献佛,把这篇玩意而当作一件最不像礼物的礼物献给你吧!你知道我说的是你,希望以后回家见面时我不会尴尬,哈哈~~~~~ 最后,还是要祝你一声:快乐啊!!! 第9章 晚安西安 国庆长假在军训结束后姗姗到来。 在军训快结束的时候,我们一群高中时的哥们儿商量好,十一长假在西安碰头,我早已迫不及待。 童林他也是西安人,他热情地邀请了我、楚波和陈嘉宇到他家做客。我们一行人到他家的时候是下午,他的父母很热情地招待了我们,并为我们准备了一顿很丰盛的晚餐。那顿饭是我来到陕西后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很让我怀念的是那种家庭的亲切感,不过更为深刻和复杂的记忆则是源于童林他爸给我发的烟和吃饭时专门为我们准备的酒。我虽然19岁了,名义上已经成年,但这是我第一次真正被别人当作一个成年男子来看待,能与身为一家之主的童林他爸一起抽烟喝酒,这在当时真的很令我感到兴奋和荣耀。 第二天,我向热情的童林一家告辞后,跳上公交车,一路奔赴西财与小马汇合,等着斑鸠、大菊和三儿从武汉赶来。 小马他宿舍的人或回家、或出去玩,走得差不多了,空下四张床,正好够我们住。屋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脚臭味,我却感到无比亲切。 第二天一大早,小马收到三儿发来的短信,称火车快抵达西安,让我俩速去火车站接他们。对于亲爱的三儿,我和小马已经摸索出了一定套路:“已抵达”指的是还有一小时左右,“马上抵达”大概还有两三个小时,“快抵达”一般指四五小时还不嫌多。看毕短信,我和小马转身又开始睡回笼觉,醒来慢悠悠地吃完午饭后才去火车站,果然,列车还要半小时才到!我想三儿的这种心态,估计是出于一种恐惧感,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却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会让他很无助,就像远嫁的新媳妇,没老公领着连屋里也不敢乱窜。后来他渐渐熟悉了这城市后,跑得又比谁都欢,更像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 可没想到的是,他们才来的第一天就出了意外。 当晚我们在小肥羊大吃大喝,一同来的还有三儿的一个同学及其女朋友,在四川念书,不知怎么回事也跑到了西安,更不知怎么回事与三儿联系上了。随着酒局的进行,不知不觉,我们的言语开始渐渐狂放起来,啤酒也越上越多,被我们白开水似的倒入嘴里。我在朦胧间看到我们这桌周边立着好几个服务员,一副如临大敌的造型,领班也在柜台那不时对我们投以关注的眼神,从她手中紧握的话筒,我不难猜出,她肯定做了两手准备:要么打110,要么打120。当天恰好是三儿的生日,我们悄悄做了一个蛋糕寄存在柜台,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小马他女朋友去取蛋糕回来的时候,大菊嚯地一下站起,奔至她面前,劈手将蛋糕夺了去,然后不着边际地说了句:“我是男人!”说罢,转身就走,只剩下小马媳妇一脸莫名其妙。 我们终于吃喝完毕付账走人的时候,我看见小肥羊众人一脸轻松,如释重负。其实他们这样大可不必,我们还知道付账,并且还知道让他们找钱,顺便蹭蹭有没有免费的饮料什么的,就证明我们绝对没喝多,当然,除了三儿。 出了门,鉴于三儿已喝得人事不省,我们临时决定把送别新朋友的任务交给斑鸠,我和小马架着三儿在一旁等候。在小寨的天桥上,斑鸠和三儿他同学依依惜别。他俩深情地握着双手,好似小叶丹与刘伯承的会晤,说了一堆朋友珍重,来日方长的话题。两人的脸上都因喝酒过多而浮现出很傻的表情,最后,在斑鸠一脸严肃地着重强调道:“三儿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后,结束了这场送别的闹剧。三儿那同学的女朋友就在旁边站着,低着个头,强忍住笑,脸憋得通红,好像上了一层胭脂。 我们走了一段路,准备打车回小马的学校。上车的时候,我们发觉好像少了个人,这时小马她媳妇有点惊慌地说了句:“刚我看见他往另一个方向走了,我以为他是要上厕所,所以没跟你们说。。。” 是大菊!他走不见了! 我们立马给他打电话,可电话已关机。 我们当即让小马媳妇带着斑鸠、三儿打车先回学校,我和小马则回头去找他。大菊是第一次来西安,现在已晚上十点多,刚付账的时候他钱包里的钱就用光了,又喝了这么多酒,我们实在不敢想象把他丢给这陌生城市的后果。经过这一惊吓,我们的酒都醒了不少,顺着来路,我和小马像两个疯子一样操着方言大喊他的名字,惹得路人纷纷对我们退避三舍。可城市这么大,我们哪能找得到一个不认识路而瞎窜的醉汉呢?现在,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他给我们电话了。 可电话一直都没来,我、小马和斑鸠在安顿好三儿后,又来到网吧,希望大菊能在线。qq上他的头像一片灰暗,和我们的心情倒挺相符,此时我们是多么希望它能亮起来啊!在网吧里待了两小时无果,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回去。还好国庆长假期间小马他宿舍不锁楼门,否则我们免不了要翻一次墙。 回到宿舍,我的心情无比糟糕,就掏出电话给雷晶发了条短信。此时的我真的很惶恐,不知道夜色下的西安城,会不会把大菊给吞没。雷晶还没睡,在得知了这事后,安慰了我很久。是啊,除了接受安慰,现在我能做什么呢?迷迷糊糊地,我睡了过去。 隔天醒来,大菊还是没给我们任何一人打电话,我们都快抓狂了,商量着要不要报警。最后决定,在报警之前最后再上一次qq,看看有没有大菊的留言。就在这时,小马的电话响了! 没错,是大菊!我们此时一点责怪他的心情都没有,只问他在哪。他说他电话没电了,关机了一晚上才蓄了一个电话的电,长话短说,他就在一个叫西闸口的站牌下,说完,电话里传来“嘟。。。嘟。。。”的声音。 小马当即打车前往寻找。 当天晚上,因为菊哥的回归,我们又开心了起来。 大菊向我们诉说了这失踪一晚的奇遇:“我当时看见一个人很像范朝,就跟着走了过去。拐了几个弯后却发觉迷路了。后来我就走进了一家迪厅,里面有个叫赵雄的家伙正在过生日,我就走过去随便端起一杯酒,祝他生日快乐,最后我们四个人就打车走了,住在了一家宾馆。”对这段话,我们打死也不会相信,质问他:“那个赵雄难道认识你?” “他当时喝得差不多了,再说人很多,他说不定还以为我是别人的朋友!” “哦,你的意思是当时你跟他们玩心理战,甲以为你是乙带来的,而乙又以为你是甲的朋友?”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大菊面不改色地回答道。 “那你怎么知道谁在过生日,还知道他叫赵雄?” “你们弱智啊?”菊哥被我们质问得有点不爽,开始还击,“进迪厅里听到的嘛!” “迪厅里那么吵,你隔得这么远,你能听到?”小马不甘地问。 “音乐间隙听到的,不行啊?你以为我像你这么耳背?” “你身上钱都没有,进迪厅去干屁啊?” 大菊这时摆出一副“我很牛b”的造型。 在我们的穷追猛问之下,大菊的回答漏洞百出,比如说他们四个人打了四辆车,他和喝醉的赵雄同坐一辆,但另外的两人就算分别各坐一辆,那第四辆呢?在前面开道?还是在最后护驾?此外还有一堆的破绽在向我们证明着,大菊这段007式的际遇绝对是他在扯淡,面对众多疑问,他均以喝醉了,记不太清为由,一 一搪塞————或许他真的是喝醉了,我的意思是他到现在都还没醒。 后来无论我们怎么追问,大菊就是咬死不说,到最后实在烦不行,来了一句狠的:“实话告诉你们,刚才这些确实是我吹牛b的,但我就是不告诉你们!” 最后,根据我们的猜测,大菊应该是在哪个网吧的沙发上窝了一夜,但这有什么不好意思告诉我们的?这理由其实也比较牵强,至少解释不了为什么他第二天会出现在离小马学校很远的西闸口。难道他碰到了一段艳遇,被一个深闺怨妇带至西闸口附近给诱奸了?想来想去,似乎只有这个理由最能解释他这离奇的西安一夜,在后来几天里,我们就常常以这个为借口打击他。我想,用一个老生长谈的笑话来形容这余下的几天,是再适合不过了: 一记者来采访我们,问:“你们平常都干些什么?” 第一人:“吃饭,喝酒,睡觉,打击大菊。” 第二人:“吃饭,喝酒,睡觉,打击大菊。” …… 最后一人:“吃饭,喝酒,睡觉。” “你为什么不打击大菊呢?” “…………妈的,我就是大菊!” 西安之旅很快就结束了,我们都各自回了学校。 临走前一晚,我们去了大雁塔看音乐喷泉。望着灯火阑珊的古城,想起这几天的经历,我在心里默默地说了句:“晚安,西安!” 第10章 学生会和社团 回到学校,我开始了宿舍、食堂和教室之间三点一线的生活。 从军训的时候开始,几乎每晚都会有人背着包闯进大一新生的宿舍,兜售各种商品,从体育用品、生活用品到学习用品,无一不有,若不看质量,单论价格的话,其低廉程度,绝对会让你很后悔在超市购物。来兜售商品的有校外小商贩,但楼管不会让他们轻易进入宿舍,因此更多的则是高年级的师兄们,一人或几人,背着大包,里面满满装着能为他们带来利润的玩意儿,种类之多,让人咋舌不已。师兄们没有职业小贩磨叽,他们经常会掏出学生证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仿佛能从中获得一种优越感或是我们的信任感,其实这没必要,既然来卖东西,那就是小贩,业余与职业在我们眼中都一样,都会讨价还价,在买到假货、上当受骗后依然会大骂:“操 你 妈 的!” 师兄们除了每晚的零售副业外,白天也没闲着,校园里随处可见的凉棚就是证明。这是学校里五花八门的社团在招新,通常他们都是几人搭档,在凉棚外立着介绍社团的招牌,凉棚里摆上小桌,桌上放一小牌,上面写着“xx社团”等字样,然后人就往桌后一坐,以一副姜太公钓鱼的模样开始静待天真的大一新生上钩。每逢有天真可爱的学妹上前询问,所谓师兄们就会摆出一幅温文尔雅的脸孔,耐心细致地回答每一个琐碎的问题,礼貌、关怀之至。师妹们通常就会被迷惑,不谙世事的甚至会被迷得晕头转向,殊不知,当她们转过身后,原本儒雅的师兄就会叼上根烟,露出其本性:“靠!这小妞长得还真tm不错!”其实师兄们根本不必装成这样,是什么人就是什么人,这才显得本色和真诚,也更加可贵,当然,这都是我后来才悟出的道理。 社团招新所搭建的棚子一般都在特定的地方,大家聚集在一起,插着各自的旗帜,远远望去,那景象蔚为壮观。某些势大的社团还能拉来赞助,弄上一条大横幅悬挂在显眼处,站在这横幅底下的社员,倍感优越和自豪。 社团的招新工作也会在晚间进行,一般是由社长、副社长带领几个部长,反正都是官,挨间进入新生宿舍,散发印有社团资料的传单,再由其中某人慷慨陈词,介绍本社团的宗旨和历史等。对我们而言,最大的烦恼在于不能及时区分小贩和社团宣传员,以致常将小贩不问青红皂白地拒之门外,要知道,小贩远没这帮家伙招人烦。 学生会也是在这一时期开始招新的。我对学生会有着一种莫名的狂热,渴望能进去一显身手,实现自我。但我却不知该如何才能竞选干部,于是我想到了班助冯月。我把冯月约了出来,在超市前喝着可乐聊天时,我将心里的想法对她和盘托出。 “师姐,我想加入学生会,可不知要怎么才能竞聘得上?” “呵呵,挺好的啊!那你看看通知,你想加入什么支部,就在它规定的时间和教室里参加竞聘。” “那竞聘需要准备些什么啊?要不要什么证明和特殊的才能?” “有些支部的话会需要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比如什么宣传部就会要有书法特长的学生,诶,你觉得文艺部怎么样,挺适合你性格的,真的!”冯月想到了第一次班会时我客串的主持人,显得乐不可支。 但我却不想加入文艺部。文艺部的工作基本上都是围绕一系列将要举办的晚会进行,而我对征集节目、布置舞台等殊无兴趣,本身又没唱歌跳舞的特长,班会时的主持人一角实属权衡利弊之后的产物,我对冯月说明了这一情况,她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那你想加入什么支部啊?”冯月困惑地问我。 “嗯。。。嗯。。。确切的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那种。。。那种能干实事的支部,诶,师姐,你有没有加入学生会啊?” “我是生活部的。” “这生活部是干嘛的?管理学生的生活?” “也差不多吧,比如说管理学生宿舍,组织宿舍自管会,哦,全称叫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冯月见我一脸疑惑就解释道,“还有就是在学校组织大型活动的时候,比如元旦晚会、全院运动会的时候负责搬器械啦、桌椅啦这些的,挺累人的!” “自管会是干嘛的?”这引起了我的兴趣。 “嗯。。。主要就是在检查卫生的时候负责协助楼管,另外就是更新和登记新生的住宿情况,管理每层楼的学生活动室之类。生活部就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这些。” 这与我想象中的部门正好相符,因此我当即决定加入生活部。 “但这工作可不轻松啊!你得知道,生活部的工作是所有支部里面最累的,别人都说我们是畜生,但我们说自己是骆驼,畜生由人准备水和草,而我们一切都是靠自己。”冯月提醒我,给我打了一针预防针。 可这最后的一句话恰恰给了我一丝英雄主义般的梦幻色彩,畜生和骆驼,很恰当的比喻,更坚定了我要加入生活部的决心。 冯月的嘴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最后又没说,我以为她是想劝我再考虑考虑,于是再次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向她表明,我愿加入生活部! 于是,在随后的时间里,冯月向我详细说明了一些生活部的事情,比如现在的部长是谁等等,并表示愿意加入生活部的人很少,进入的机会应该很大。 后来,在我们快要走的时候,冯月终于把她欲言又止的话告诉了我。 “你知道吗,你跟我真的很像,我们班的人都叫我超人,你知道为什么吗?”我摇摇头。 “那是军训的时候,我们的教官让我表演节目,我也不会唱歌跳舞,就学了小时候看的咸蛋超人,所以大家都记住了,都叫我超人。你跟我一样,都很活跃,很天真,说你天真,你不会生气吧?” 我当然不会生气,摇了摇头,以为冯月还在觉得我适合文艺部,心里就盘算着怎么说明这事,还没开口,冯月又说道:“你现在的想法太美好了,就跟我当时一样,我就跟你说吧,学生会可能会让你失望,你抱的希望越大,落差就会越大,”说到这儿冯月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 我没想到她会说这个,不由得一怔。 “本来我都不想告诉你这些的,但我看你。。。”冯月顿了一下,“说这话你可能会觉得我俗气,在学生会里你一定要和主管老师搞好关系,在每个学期都会有很多学分可以加,这对你拿奖学金和荣誉证书会很有帮助的。说真的,混学生会无非也就是为了这些。。。哎,反正你以后会明白的!好了,我也不多说了,走了啊!” 我此时却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只能跟冯月道别。冯月这么说肯定遭遇过一些理想上的挫折,毕竟这番话算得上是她的肺腑之言。 在回去的时候,我的理想上飘过了一些阴霾,但它们只是短暂地停留了一会,在冯月离去没多久后,美好的想法再次充盈我的脑中。 过后没几天,我参加了生活部的干部竞聘,顺利进入了生活部。来参加竞聘的学生如冯月所说,确实很少,而这竞聘过程也很切合生活部一贯的务实作风,先表明一下意图,然后就等着部长拍板。令我纳闷的是,除了文艺部,别的好几个跟表演八竿子也打不着的部门竞聘时居然也让人展示才艺,于是广大并无一技之长、又渴望加入学生会的学生,在竞聘现场又是唱歌,又是模仿蜡笔小新的,你方唱罢我登场,乒乒乓乓,煞是热闹! 如果爹妈给了你一副好嗓子的话,那你竞聘学生会干部的几率起码会有九成以上!想到这,我不由得对那些从小被爹妈逼着练习书法和钢琴的同学感到惋惜不已。 进入了学生会,我的大学似乎为我铺开了一条光明大道,只可惜我对冯月那番肺腑之言忘得太快,等我后来终于理解到她当时的心情时,才明白了什么叫切身之痛。 第11章 中秋节 不知不觉间到了中秋节,班级里有同学组织聚餐,本来我倒是很乐意前往,但因与雷晶有约,我当然会把它给推辞掉。 我与雷晶的关系在这段时间里突飞猛进。和她在一起时,我沉醉于其中,感到无比的快乐。有次她们班上体育课,快下课时,我买了瓶饮料去等她。雷晶从远处看见了我,就快步向我走来。到我面前时,我将饮料拧开递给她,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喜悦的神色,嘴里却嗔怪我不应该来找她,会影响她上课。她喝了一口,将余下的递到我手里,然后对我说:“我还得去上课呢!走了呀!”说完就慢慢往回走,不时转头看我一眼,那依依不舍的样子让我很是心动。到她下了课,我不等她回宿舍把运动裤换下就硬拉着她陪我去超市买东西,她一路上宛若小鸟依人般伴随在我左右,令我如沐春风。 但让我困惑不解的是,雷晶虽然与我很亲密,并且我也能感觉得出,她与我在一起时是真的很快乐,可每当我向她表明爱恋,试图明确关系时,她总给我一个模棱两可的态度,让我倍受煎熬。于是在中秋节这天,我决定向她发起总攻。 傍晚的时候,我在女生楼下等她,不一会儿,她的身影就款款出现,我微笑着迎了上去。雷晶今天打扮得颇精致,很清纯的感觉,让我眼前一亮。我俩一起往外走的时候,恰好遇见她宿舍的姐妹,令我诧异的是,雷晶竟然一下从我身旁闪开,与我保持了一丝距离。我立时心里就有点不爽,又不好发作,便特别热情地和她的姐妹们打招呼,刻意调笑了几句,右手很自然地抓住了雷晶的手腕。雷晶轻轻挣了一下,但我没放手。当她姐妹走远,我回头看她时,才发现她低着个头,脸上隐隐有一丝怒气。对于这种情况,是我没有料到的,我不知该对她说什么,就继续牵着她手腕,向校外走去。她一路上都没说话,我也无话。快走到校门的时候,她挣开了我的手,说道:“我自己能走。”我心里窜上一股无名火。 我们在一家店里坐下,我问她吃什么,她冷冷地回了句:“随便。”我赌气没将就她,自顾自点了一些东西,出来时的好心情现在已荡然无存。 在等菜的时候,我开始有点自责,就挤出笑容,努力地逗她说话。平常她很容易就会被我逗笑,可今天纵然我使出浑身解数来,她的脸依然是冷冰冰的,慢慢的,我也没了兴致,就不再开口。或许她想让我道歉,服个软,但我觉得自己没错,凭什么要道歉,凭什么要服软? 菜上来了,我俩就这样低着头吃,谁也没看谁,也不说话。我此时食不甘味,但故意吃得有声有色,甚为过瘾。就在吃到一半的时候,雷晶突然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出门去,我叫她她也不理。我赶紧放下筷子,匆匆付完帐后追了出去。 在路上,我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拉住,问她我到底哪得罪她了。 她还是没说话,我倆就这样面对面站着。 半晌,她终于开口了:“我不想这么早就谈恋爱。” 我对她说:“那我今天也没逼你非要做我女朋友不可啊?” “可你当着我宿舍的面拉着我干什么?” “那你什么意思啊?嫌我不配你?” “我没说配不配的问题!算了,我不想和你吵!”说罢,雷晶想转身离开。 我在原地停留了一下,寻思着她到底是什么意思,结果当然是不明白,于是又上前把她拉住。 “今天到底是怎么了?原本高高兴兴的,怎么会弄成这样?”我确实感到很迷惑。 雷晶眼望着地面,似在答非所问地说:“我们宿舍的小白,她明明有男朋友,还和追她的男生打得火热,我不想像她那样!” 我立马就怒了,质问她:“那你是说你有男朋友,不想和我打得火热?!” 雷晶一下抬起头来,盯着我眼睛,辩解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不想像她那么快!我只是……” “只是什么?”此时我根本听不进去她在说什么,粗暴地打断她:“好!那我现在就问你,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 雷晶犹豫了一下,随后恨恨地瞪我一眼:“不愿意!我不会做你的女朋友!” 说罢,转身就走了。我立在原地,看着她走远,心情无比恶劣。 回到宿舍,他们几个看我一副闷闷不乐的造型,问我出了什么事,我没回答。沈坤问我:“怎么,和雷晶吵架啦?”我抬头瞪了他一眼,看到我的脸色,沈坤知趣地没再问下去。 我躺到了自己床上,心里一团乱麻。接着就迷糊起来,似睡非睡间,我听他们几个提到一女生,好像还是和我们同一个班的,会抽烟,能喝酒,性情特别豪爽。我来了兴致,暂时把雷晶撇在一边,问他们是怎么一回事。 他们告诉我,今晚吃饭的时候,本班一个女生发烟给他们抽,喝酒的时候好几个男生还不是她的对手。 我说:“我对如此女中豪杰怎么就没印象啊?” “那女生在军训开始了才来的,班会那天她没到。”不知是谁回答道。 接下来,他们对那个神秘女生的描述显得很富有传奇色彩,我不禁感到好奇异常,心想:“早知道会和雷晶闹翻,我tm还不如去聚餐呢!还能结识结识这位猛女。”一念至此,我又感到一丝难过,“我不会和雷晶就这样玩完了吧?” 第12章 回归 第二天起床后,雷晶留给我的不快还没散去,我决定这几天都不去想她。我们今天只有一节大课,来到教室,我迫切地想见一见那个传说中的女生。昨晚我还听说了她也是来自云南,于是想结识她的愿望就更强烈了。 很不巧的是,今天上的是公共课,三个班的人挤在一个大教室里,人又多又杂,我问他们那女生在哪,他们给我寻了半天最后说:“她好像没来。”我对这结果并不感到惊讶,如果不是因为好奇,这种公共课我也不会来。 这学期我们开了两门公共课,一门叫做大思修,全称是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另一门就是现在上的这课,叫信息技术基础。教计算机的老师长得白白胖胖,面目和善,但他对学生却很刁钻刻薄,尤其是回答不了他那些稀奇古怪问题的倒霉蛋。此举完全对不起他一副忠厚老实的模样,让我联想起了一句家乡俗语:“老实人干结巴事”,换成北方话就是有点“蔫坏”。 我在后排趴着,远远看着老师一张一合的嘴唇,无心听课。这倒不是因为我不求上进,而是前排基本都被女生占据,我一个男生插在其中显得很突兀,容易成为老师提问的对象,坐在后排的话我又饱受看不清黑板之苦,也听不清老师他在说什么,再说现阶段上的是理论课,老师也无非是在照本宣科而已。 很快的,我便睡意朦胧了。上公共课最大的好处在于,想睡觉时异常方便,你在看不清老师的同时,老师更看不清你,只要坐得够靠后,你在后面打麻将、吃火锅都行。因此每当上公共课时,会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逃课的占了三分之一,另外来上课的三分之二里,女生忙着抢前排座,男生则在后排群聚。 等我一觉醒来时,已经快下课了。我醒了会神,然后揉着酸麻的胳膊,慢慢踱出了教室。 没见到那个女生,我感到有点遗憾。 学校在给我们安排课程的时候,竟然要求大一新生必须上晚自习,这令我非常抵触,又不是中学,上不上自习是我的自由,干嘛非得硬性规定?但我却不敢逃,因为学校里组织了一批由学生会学习部和组织部成员为骨干的纠察力量,每晚到各个班的指定自习室检查学生的考勤,缺席次数上了三次就要被通报批评,比任课老师查人还严、还狠。我其实并不反对上自习,只是排斥这种被逼迫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没一丝自由。 对于由学生会成员组成的纠察队,是我没料到的。我没想到学生会的工作里居然会有这种操 蛋的事,在提倡民主、自由的大学里竟然会这样限制学生,就好比不让学生染头发、谈恋爱一样让人深恶痛绝。 可不管怎么说,我终究还是坐在了教室里,忿忿不平地想:“妈 的!老子发呆、睡觉你纠察队总管不了吧?! 操 !” 坐着坐着我就想起了雷晶,脑子里立马乱成了一锅粥。我寻思着该不该给她打个电话,打通电话了我又该说些什么呢? 正胡思乱想间,门外进来了几个女生。旁边有人捅了捅我,努嘴示意:“嗯,就是她!” 我看见了一个高大的女孩和一头墨云般的蓬松长发。 她们几个在我前面一排坐定,我看见那个传说中的老乡带上耳机,取出书本看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我从后面拍了拍她肩膀,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取下耳机。 “嗯。。。我是你还素未谋面的最后一位老乡,范朝。”说完我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她笑了一下,爽朗地自我介绍道:“罗玫。” “我们说方言行吗?来到这我说普通话都快说吐了!”我问她。 “哎呀!同感同感!我也是早就想说方言了!”她这时已经切换成了云南方言。 罗玫告诉我,她来自丽江古城,我则告诉她我以前去过,那儿真的很美。她显得很高兴,看得出来,她很爱自己的家乡。我们又聊了一些有关云南的话题,很是投机。 说话间,我悄悄递给她一支烟,她看了我一眼。 “我听说了。”我补充道。 罗玫爽快地一笑,接了过去,并对我说:“改天请你喝酒。” 有时人的感觉就是这样怪,如果是别的人这么对我说的话,我一定会一笑置之,但罗玫说这话时,我内心里却有种坚信不疑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个人气质的原因。在没见罗玫之前,我以为她会是个留着短发,声音粗哑,身材肥壮的假小子,除了不会站着撒尿外,别的地方跟男生几无二致。到真见了她时,才发现她跟我想象中的差别实在是太大。 眼前的罗玫有着一头乌黑的蓬松长发,像瀑布般及至腰间,看起来相当狂野和自然;她的眼睛很大,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个大大的酒窝和一口大白牙;尤其让人醒目的是她脸庞上的两道剑眉,英气十足。再加上她身材高大,整个人看起来或许不算美女,但却极富一种女性的阳刚之美,给人的感觉很霸气,很像女强人。 要下课的时候,我收拾东西准备走人,对罗玫说:“今天聊得太tm过瘾了!说方言真爽!” 她不住地点头:“嗯!我也是!以后常联系,改天我请你喝酒!” “ok!”说完我就走出了教室。 回到宿舍,沈坤他们问我:“你终于见到你老乡了嘛,感觉如何?” “挺豪爽的,估计是一女混混,给人的感觉很牛b!”我抽了口烟答道。 雷晶这时又跑进了我脑海中,我挥了挥手,将她从脑中赶走,心想过几天再说这事,如果玩完就玩完吧!我还不信我会没有女朋友。 接下的几天里,我就好像没雷晶这个人存在似的,该玩就玩,该睡就睡,该吃就吃。虽然她还是会常常闯进我的脑海,但我硬是没向她低头。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雷晶发了条短信给我。我没立即打开看,心想她不会是要和我彻底决断了吧?想到这,我心里还是有一丝失落。矛盾中,我打开了短信。 “赶快打开电视看新闻!香港遭受恐怖袭击,刘德华被炸死啦!!!”我看着这条短信,一时没反应过来,回过神,刚想问问她是怎么回事,却发现这条短信还没翻完,我往下再翻,就看见后面写着:“哈哈~上当了吧!骗你的,傻瓜!” 我立马给她回了一条短信:“现在还在生我的气吗?” 她回道:“你说呢?” 雷晶给了我台阶,我要是现在还不知道顺着下的话,那我就真tm是个十足的白痴! 于是我回她:“对不起啊!我那天太粗暴了,真的!是我不该,原谅我!” 过了会,雷晶回了我:“你知道吗?我那天真的可生气了!” 我忙不迭地向她道歉,她也向我表示了她自己也有错。 就这样,雷晶又回到了我身边,我俩重归于好 第13章 恋歌 因为爱情的到来,宿舍里刮起了一阵暖洋洋的春风。 在我们宿舍八个弟兄里,李声宝和沈坤原本就有女朋友,每晚看他们甜甜蜜蜜地和各自的另一半打电话、发短信时,剩下的几个人总是会被撩拨得心痒难耐,纷纷幻想着自己的那个人,可是所谓伊人,到底在何方呢?每每在这时候,我就越发地渴望雷晶亲口答应做我女朋友。 就在我们众人纷纷猜测,剩下的六个光棍儿里谁最先“脱光”的时候,刘思源出人意料地率先夺旗,得意地宣告,自己已不再是单身。 我们在惊叹他地下工作做得好的同时,纷纷问他详情。原来,刘夫人叫于露,也是我们系的,但比我们高了一级,她和刘思源的初识就在新生入校那天,并且就是由她接待刘思源入校的。 不几天,我们就看见了于露挽着刘思源的胳膊,信步于校园各处;我在去女生楼下等雷晶的时候,也多次碰到刘思源。我俩往往相视一笑,然后与各自的女伴离开。雷晶现在还没有明确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因为之前我们有过不愉快,我也不敢强求,但因刘思源的缘故,我越发地渴望起来。 没过几天,上一届的广告班与我们班之间举行了一场篮球友谊赛,算是切磋球艺、交流感情,其实这只是表面上的理由。在前一天,他们班的男生与我们相约去网吧打游戏,我们一共打了好几局cs和魔兽争霸,最后的结果是他们大败而归。师兄们脸上有点挂不住,出于风度,还是向我们祝贺,我们则异常谦虚,口里连说:“承认,承让,今天不过是运气好、发挥好罢了!”但每个人的骄傲之情溢于言表。球赛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催生,师兄们肯定憋着一口要把我们干倒的气,但我们班的男生数量在本系可是创下记录的,赢面自然大了很多。我们在让还是不让的争论中,最后决定尽遣主力,要赢就赢到底。 球赛举行前,我告诉了雷晶,恰好那天她们班没课,我就约她来为我加油,雷晶欣然同意。 当天我早早就来到了球场,一边在场上热身,一边等待着雷晶。我看见于露也来了,站在场边,为刘思源抱着衣服,刘思源则显得意气风发,活跃至极。球员们陆续到场,双方班级的女生们也几乎全来了,尽管她们中有很多人甚至认不出篮球和足球谁是踢的,谁是投的,但因这是入学以来的第一次集体活动,所以表现得很是积极踊跃。此时雷晶还是没来,我不禁感到一阵焦躁。 球赛马上就要开始,我们简单商议了一下之后,我获得了先发的位置。临上场前,我四顾球场,终于瞥见了雷晶,她不知何时到了,就站在篮架底下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拿着一瓶饮料,向我招了招手。我一阵狂喜。 或许是因为有佳人助阵,在强烈的表现欲支配下,我与刘思源在那场球赛里状态神勇。我在外线连突带投,视防守形同虚设,刘思源也在内线予取予求,呼风唤雨,引得了场边观战的女生一阵又一阵的欢呼。是役,我俩联手贡献了全队接近一半的分数,为最终的获胜立下了汗马功劳。下场的时候,我们全体队员受到了英雄般的礼遇。刘思源自豪地拉着于露先行离去,我则高昂着头,慢慢踱至雷晶跟前,接过她递给我的佳得乐,一饮而尽。我注视着她因兴奋而泛着潮红的脸庞,情不自禁地用戏腔叫道:“娘子!”雷晶羞涩地低下了头。 晚上,我与雷晶漫步于校园里,她还沉浸在白天的球赛中,如同一只百灵在我身边讲述着我当时有多神勇。我突然停住了脚步,她惊奇地问我:“怎么啦?” 我没说话,只是凝望着她,皎洁的月光下她显得如此娇美。 缓缓地,我开了口:“做我女朋友吧!” 雷晶垂下了眼睑。我屏住呼吸,时间仿佛静止在这一刻,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 半晌,雷晶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的世界立马迎来了一片耀眼的曙光。 第14章 谁与争锋 雷晶答应做我女朋友后,一连好几天,我都沉浸在巨大的喜悦里。我每天都按时去找她一起吃饭,在周末我们一起逛街,一起玩乐,日子过得轻松又美好。 在那场大胜师兄们的比赛里,我大出风头,也间接催熟了我和雷晶的爱情,可是接下来的一些比赛,却让我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 系里举办了新生篮球赛,因我们是属于文科院系,男生普遍较少,因此比赛采用的是半场三人制。狂胜师兄们的喜悦当时余温尚在,我们难免都产生了骄傲与托大的情绪,在选拔球员参赛的时候,主力内线刘思源那几天不巧扭伤了脚,不能上场,于是我们就随意挑了几个球员,选拔标准很简单:谁想上,谁就上。我当仁不让地占据了其中的首发位置。 我们这一级的所有班级分为了a、b两组,每组四个班,囊括了广告、新闻、汉语言文学等八个班,小组赛里轮流碰面,决出排名,然后每个组的前两名晋级,进行淘汰赛,最终夺取冠军。 在比赛开始前夕,我信誓旦旦地向雷晶保证:“我不敢说我们一定能夺取冠军,起码进四强没问题!” 雷晶挖苦道:“你就吹吧!小心输了可就糗大了!” “输?我会输吗?会输吗?”我边说边挠她脖子,和她打闹成一团。 第一场比赛和我们班对决的是文学一班,看他们练球的时候,发现他们的上场球员里有一个家伙,虽然长得挺高,但人很胖,速度超慢,明显不怎么会打球,我们不由得嘲笑道:“哈哈~班级无人,矮子里面拔大个!”旁边的另一个场地,是与我们同组的文学二班与新闻一班,新闻一班的实力我们倒不敢小觑,但文学二班就很逗了。他们的球员里有个染着一头黄毛的家伙,瘦瘦高高的,肢体很僵硬,穿着一双超大的球鞋,运起球来一摇一摆的,好似唐老鸭一样。另一个家伙长的矮壮敦实,肌肉发达,挺着个健硕的胸肌,更加衬托得脖子超短。他们两个站在一起的时候,活像老夫子与大番薯。 比赛很快就开始了。练球的时候,我手感不错,连进了好几个中远投,一时信心满满,开场就果断出手,投中了两分。但渐渐的,我们开始发现自己在选人的时候犯了一个致命的失误:我们上场的三人都是外线球员,没人在内线坐镇。不得已,我们只好轮番上去填补内线的窟窿,但我们瘦弱的身体根本抗不住对手的冲击,像根稻草一样,被撞得东倒西歪。尤其是开场前被我们嘲笑的那个胖子,在我们孱弱的内线里翻江倒海,就算他不怎么会打球又怎样?抢下篮板球后在篮下扔还扔不进吗?雷晶舍弃了她们班的比赛来看我打球,她在场边显得比我还着急,不时在场边大叫:“犯规了!犯规了!他们犯规了!”可裁判根本不予理睬。这场比赛我无论如何也不想输,咬着牙拼尽全力地追分,但最终无力回天,以大比分落败。 赛后,雷晶走过来安慰我,我努力挤出笑容,用满不在乎的口吻对她说:“没事,输就输呗,下两场我们要赢了就还有机会!你看着吧!”可说这话时我自己都没了底。 第三天是对新闻的比赛,我中午没吃饭,很早就来到球场练球,如果这场输了,那我们就不能晋级了,这是我最不愿面对的。雷晶给我打电话,得知我没吃饭,就说她打了饭在场边等我,我心中一阵感动。 我看见雷晶来到了场边,手里拿着一堆东西,她招手向我示意,我也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 比赛开始了,情形和上一场比赛如出一辙,我们孱弱的内线根本挡不住对方大个子的轮番冲击,半场过后就落后了二十几分。我不甘心就这样再输一场,陷入了一种偏执的情绪里,在比赛中完全无视队友的存在,拿了球不传,就是投、投、投,命中率越来越差,比分的差距也越拉越大,最终完败于对手。 散场后,雷晶走到了我旁边,她显得有点不知所措,不知该怎么安慰我才好。我现在感到疲劳至极,更不想看见雷晶失望的眼神,就转身朝宿舍走去。雷晶在后面叫我:“你还没吃饭呢!”说着就跑到我身前,将她手里的东西递给我。是一袋食品,里面有饼干、牛奶、面包等,还有一个太空杯,里面装的是她泡好的茉莉花茶。 她说:“给你打饭的话怕会凉了,我就给你带了些饼干,还有我泡的茶,还是热的。” 感动混合着球赛失利的难受一齐涌上我心头,我将她从后面抱住,把头埋进她清香的秀发里,喃喃地说:“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 我和雷晶来到学校中心花园的一处长凳坐下,她依偎在我旁边,看着我香甜地吃着东西。她将双腿并拢,坐在长凳上往上翘,脚尖一点一点的,无比可爱。 闻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阵阵幽香,我深深沉迷。 最后那场比赛我没有参加,文学二班与我们一样,连输两场,宣告被淘汰。双方打了一场友谊赛,最终的结果当然也没人会在意了。 第15章 话剧团 随着我班的被淘汰,剩下的球赛我也无心关注,最终新闻1班夺得了冠军。看着他们胜利的喜悦,我心里泛起了一种复杂的滋味。 也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加入了本校的话剧团。 加入话剧团的初衷完全是因为我的兴趣爱好,并不像加入学生会那样,或多或少还掺杂有一丝功利色彩。我从小到大就对表演比较热爱,记得高中时,每当遇见滑稽搞怪的人物、表情等,我总会将好之模仿得惟妙惟肖,引来周围人的一阵喝彩!我并不将自己局限于只会搞怪的喜剧演员,因为我觉得自己是实力派选手,当然,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本人长得就比较实力。 话剧团在球赛期间面向全校师生征集演员,筹拍节目,我怀着一腔热情前往应征。团里已经拟定出了将要上演的剧目,分别是经典歌剧《夜半歌声》、现代剧《死党》和亲情剧《回家》。对于经典的《夜半歌声》,从上世纪三十年代起,一代代的影视艺术家就乐此不疲地翻拍、重演,各种版本的话剧、歌剧、电影、电视层出不穷,参与的大腕如张国荣等亦不在少数,如此珠玉在前,我再参演的话,难免有种吃剩饭的感觉,况且我只是个半路出家的野和尚,上蹿下跳倒还擅长,而歌剧所需的载歌载舞能力我明显不具备;至于《回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大姑小姨的弄了一大堆,啰喱啰嗦,冗长拖沓,整个就是一部舞台上的韩剧,比我后来参拍的《死党》还不如;而《死党》其核心是将友情、爱情、癌症、牺牲等乱炖一锅,故事无聊且缺乏新意,属于催人泪下的老套煽情剧,但这类剧偏偏有很多支持者,让我很想不通,这难道是人性本善的缘故?最终我还是决定竞选《死党》中的一个角色。 在开始征集演员前,先要介绍老团员。随着主持人的报名,一个个站起来向新人们挥手示意,头衔最不济也是副部长级别,我就纳了闷:大学里的学生组织,怎么能有这么多官啊? 看着他们一个一个脸上的得意之情,我想起了学生会里的情景,比这还过分!我开始渐渐明白了所谓“混学生会”是什么意思。大体上,不管你是什么鸟,是好是坏地待上一年,一年后不管用什么方法留下,大多都会摇身一变,官职加身。这个大多的前提就是要和主管老师搞好关系,至于怎么个搞好法,才是体现功力的地方。有了头衔和官职,你就可以在新生面前趾高气扬,不可一世了。虽然也不全都是这样,但就我所见的大多数部长、副部长就是这德行,一副小时缺钙、长大缺爱的营养不良像,让我心里直犯呕! 征集演员的过程倒是很有意思。老团员们肩负着出题人和评委的双重角色。他们通常会准备很多小纸条让演员抽取,上面写着要求演员表演的情节。情节无外乎都是些第一次表白、第一次接吻、和男(女)朋友分手等,花边又八卦,整得跟湖南台的综艺节目一个档次!一个胖胖的哥们儿抽到一条,叫“在火车站等女朋友”,表演时他先嘴里呜呜地叫着模仿火车,在台上跑了两圈,接着就在虚拟的站台上坐下,屁股扭来扭去,好像得了痔疮似的,最后他女朋友来了,他迅速起身,夸张地叫了句:“oh!my darling!”接着就胳膊圈成一圈,摆个拥抱状pose,嘴里啵啵啵地一通狂吻,发出猪哼一样的声音,台下一通狂笑。对他这整个表演,我觉得叫“荒诞艺术”似乎更合适。 轮到我的时候,抽到的表演题目叫“焦急地等女朋友电话”,这本身并不难。我两手抱于胸前,在台上缓慢而不安地踱来踱去,时不时地掏出电话看两眼,然后面露失望之情,又继续先前的踱步。结果顺利过关。下台的时候我在想:“这是谁出的弱智题目啊?直接给女朋友打过去不就不用等了吗?!” 《死党》的大体情节为阿明和阿建是一对从小玩到大的死党,小妹是阿建的妹妹,暗恋着阿明。阿建得了眼病,不及时治疗的话就会失明,后来离奇地获得捐赠,成功做了昂贵的手术,康复痊愈。故事的最后,阿明得了白血病,真想终于大白:阿明用自己治病的钱医好了阿建的眼睛,而自己也不负众望地挂了,只留下小妹和阿建痛哭失声。 一开始我以为这剧本是原创的,虽然逻辑混乱、情节弱智,但也是编剧组同学的一番心血,后来我才得知这剧本是从网上下载的,并非原创,天呐!都是些什么人审的剧本? 在这部剧里面,我最终获得了阿明一角。 我此后积极地投身于了话剧的排练当中,一时废寝忘食。 我当时未曾意料到的是,此举也冷落了雷晶 第16章 阴差阳错 时间进入了十一月, 话剧的排练也到了如火如荼的阶段,我每天除了上老师点名点得较勤的几门课和晚自习外,余下的时间和精力都被我用在了这上面。几乎每晚我都在大学生活动中心里度过,一直到十点半以后才回宿舍,和雷晶的联系也渐渐变得有点心不在焉,越来越像应付差事。雷晶对此大为不满,向我抗议过好几次,于是我将她带到了我们排练话剧的现场。 大学生活动中心在学校学馨园的三楼,我当初就是在这儿第一次见到雷晶的。我们进去的时候,里面热闹非凡。很快就要举办迎新晚会,来此排练节目的人很多,唱歌、跳舞、健美操等,种类繁多,煞是热闹。我们的排练场地就在其中一角。 排练现场被我们临时拉了几张长椅权且布置成舞台,导演、编剧和一些看热闹的同学则站于外场。我让雷晶在旁等着我,然后就迫不及待地与同伴们对台词、交流起了一些细节。雷晶在这儿谁也不认识,我怕她无聊,一开始还时时跟她说会儿话,聊会儿天,后来我渐渐专注于话剧,无暇顾及到她,每当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都会叫住我,想和我说点什么,可我每次都不耐烦地挥手制止她,嘴里嚷嚷道:“嗯!一会儿说,一会儿说!”再到后来,我甚至完全忘记了她的存在。 在我们一遍遍地修改和重复表演后,排练终于结束,这时我发现雷晶不见了。我赶紧向旁边的同学打听,他们说她刚出去没多久,我急忙跑了出去。 在快到她们宿舍楼下的地方我追上了雷晶,我问她:“你怎么先走了?” 雷晶嘟囔着嘴,一脸怏怏不乐:“你排话剧吧,我自己回宿舍就行了。” 我嬉笑道:“哎呀,生气啦?至于吗?我这不是忙于事业嘛?” “那你就忙吧!看你多能的,还理我干嘛?”雷晶只顾埋着头往前走。 我既感到她有点小题大做,又觉得有点对不住她,就紧走两步到她前面,对她说:“下次不这样了,好不好?我下次一定理你!真的!就算别人拿刀架在我脖子上审问我,我也说:‘等等!等我先理我媳妇儿了我再回答你们!’” 雷晶这时忍不住噗嗤一笑:“得了吧!就你能说!” 我于是喜笑颜开地将她送回了宿舍。 有天我去上课的时候,碰见了罗玫,她一脸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你还是光棍吧?”我一下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问她:“什么意思啊?”她对我说:“后天光棍节,是光棍的话一起喝酒去!”我这才想起第三天就是11月11号。不知是哪个牛人最先注意到的,光棍节,四根“棍子”合在这一天,还真tm贴切!那天恰好是星期六,雷晶要回家,她是西安人,而我也早想与传说中的罗玫喝一场了,于是就说:“不是光棍可以参加吗?”罗玫开玩笑地回答:“可倒是可以,但就怕你老婆吃我的醋,回去修理你的时候!”我一挥手:“那没事!你就当我是光棍好了!到时候我给你电话啊!” “嗯!”罗玫爽快地答应。 周五那天,我在校门外送雷晶上车,一直看着她远去了我才回校。还没到宿舍,就收到她的短信:“我看见你站在路边看着我,我真有点舍不得。。。”我心下不以为然,但还是回了她:“快点回来,我会想你的!” 当晚我去通宵打了一整夜魔兽争霸,第二天下午两点左右才起床。正刷牙的时候,接到雷晶电话:“想我了吧?我提前回来了!晚上一起吃饭,我有东西给你!” 我想起要和罗玫喝酒的事,不便直说,就含糊不清地对她说:“嗯。。。明天吧!我今晚有事,话剧到了最关键的阶段,要彩排呢!” “那吃饭总可以吧?” “我们去得早,时间紧,任务重啊!” 电话那头雷晶微微有点失望:“那好吧!要不要我去看你?” “不用不用!我怕我一忙,又把你给忘了的时候!” “哦~那就明天吧!我挂啦!” 等雷晶挂完电话,我心里感到了一丝歉意。 晚上,宿舍里的家伙都上网去了,刘思源则屁颠屁颠地去找于露约会。我打电话给罗玫,罗玫说她在学校超市前面等我。我电话这时快没电了,就放在宿舍里充着,然后锁上宿舍门,去找罗玫喝酒。 超市在夏天的时候为促进可乐和冷饮的销量,在其前面布置了好几排桌椅,我们喝酒的场所就选在了那儿。现在的天气已日渐寒冷,我们去的时候并没有多少人,罗玫叫上了她宿舍的几个姐们儿,我们一群人点了啤酒就围桌而坐。 罗玫确实能喝,和我碰了一杯后一饮而尽。我暗暗佩服,也仰头喝干了杯中的酒。酒酣耳热之际,罗玫拿出手机,开大音量,放起了音乐。隆隆的节奏和轰鸣的声响涌入我耳畔,竟然是我最喜欢的德国战车乐队!我吃惊不已,要知道,这种重型的金属乐,大部分自诩摇滚青年的男生都接受不了,何况女生?可没想到罗玫居然也听!我举起了右手,向罗玫行了一个金属礼。罗玫吃惊地看着我,我嘴里吐出两个德文单词:“du hust。”这是这首歌的歌名,罗玫惊喜地说:“你也喜欢听战车的歌?” “这是我最喜欢的乐队!他们的音乐太tm爽了!比那些软绵绵的垃圾情歌强tm太多了!”我激动地回答。我的音乐品味一直以来都让周围的人接受不了,能找到一个知音,确实很不容易! “嗯,嗯!他们的音乐真的太tm爽了!”罗玫不住地赞同。 爆粗口似乎是摇滚青年的标志之一,我和罗玫热烈地谈了很多摇滚乐方面的话题,双方的言语在不知不觉间附带上了很多“形容词”,也就是在这些粗话当中,我俩越发地感到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酒逢知己千杯少”,不知这句话算不算真理,但我和罗玫那天喝得甚为尽兴,兴高采烈间,我点燃了两支烟,将其中一根递给她,说:“哥们儿!不说别的!”然后将手搭在她肩上,拿起她手机,歪着脖子与她合了个影。拍下来的照片里,我叼着根烟,一脸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流氓相。 结账的时候,我准备掏钱,罗玫一把按住我的手,眼睛瞪着我:“我说过是我请你喝酒的!” 我执意不肯,坚持要由我付账,罗玫在旁边气得跳脚,提高音量道:“你这样做就没意思了!还tm当不当我是哥们儿?!” 看着罗玫有点小燥,我只好让她付钱。 散场后,我看看时间还不到十点,就想在学校里逛会儿,罗玫她们几个先行离去。 我起身正寻思着去哪儿,却惊愕的看到,旁边不远的一个角落里,雷晶正愤怒地盯着我! 原来,雷晶从家里带来了一袋水果和牛奶,满心欢喜地跑去学馨园想给我个惊喜,却发现我们的话剧今天根本就没彩排。她打电话给我但没打通,于是就来超市准备买点东西后回宿舍,没成想居然会在这儿撞见我!更要命的是,我还瞒着她和一群女生喝酒! 我慢慢地挪到她跟前,心想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先把她给哄好,等她气消了之后才向她好好解释。 雷晶这时的愤怒显然上升到了顶点,我还没开口,她就将一口袋食品全摔在我面前,白花花的牛奶溅了一地,水果也滚得到处都是。我弯下腰想捡起来,她这时转身就跑。我急忙追了上去。 我拉住她,慌慌张张地说:“不是你想的那回事,我和那女生是老乡,只是朋友!” “那你还和她勾肩搭背的?!” “哥们儿嘛!我们都喜欢摇滚乐,就只是搭着肩拍了张照而已!”看来雷晶在那儿待的时间不短。 “就那些噪音也叫音乐?还哥们儿,你骗谁呢?” “我没骗你!我们真的只是哥们儿!我和她还是老乡呢!我喜欢的只是你!” “我不会再相信你了!那次在狗市吃饭的时候我就应该看清你!小心眼,自大狂,你真让我感到恶心!” 我被雷晶翻旧账弄得很恼怒,尤其是后面这句话刺痛了我,我忍不住喝道:“够了!今天骗了你是我不对,但你也该适可而止了吧?!” 雷晶被我吓住了,瞬间她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我赌气地转过身去,却好像看见了她一脸失望地缓缓转身而去。 她强忍着没哭,而我在后面也强忍着没去拉住她。 第17章 吃醋 和雷晶吵架后,一连好几天,我都陷入了一种掺杂着懊恼、气愤与后悔的复杂情绪当中,男人那可悲又肤浅的自尊心再次在我心里膨胀起来,我觉得这事是她小题大做在先,我不应该先向她低头,但同时又渴望着她能像上次一样给我台阶下,不!不需要台阶,只要她主动给我一点讯息,只要一丁点讯息,我就会一把将她搂进怀里,大声地告诉她,是我错了,是我不应该! 每晚,我都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被种种纷乱的想法扰得心绪不宁,无心安眠。话剧在这几天被我从生活中抹去了,甚至,我将一腔无法发泄的愤懑全都撒在了它头上,如果那天话剧要彩排,我就不会骗雷晶,也不会发生后来的事了!回过头来我又开始自责,其实雷晶也不是蛮不讲理的大小姐,她从家里拿来好多食品给我,满心欢喜地提前回校,想给我个惊喜,但我却骗了她,没找见我,她肯定一肚子的委屈和失落,而我呢?骗她的原因,除了喝酒的对象是女生外,还有一层就是她曾经说过不让我喝酒,尽量少抽点烟,虽然我对此不以为然,但她终究是为我好,我怎么就能骗她呢?! 刘思源和于露的关系这时已发展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每逢看见他精神抖擞地梳洗打扮准备出门,我都嫉妒得发狂,难受得要命,禁不住猜想雷晶现在在干嘛?是像我一样的倍受煎熬呢?还是已经彻底伤透了心,决意和我分手了?“雷晶应该还喜欢我,不至于因这件事就和我分手的!”转念间我又会这样自我安慰地想,但心里却有点缺乏底气。 我每时每刻都将电话拿在手里,捧在胸口,晚上也不再关机,生怕漏过她的一个电话、一条短信。每当电话铃音响起,我总是迫不及待又满怀希望地迅速接听,可回应我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和无奈。我无心和电话那头的人交谈,心不在焉地敷衍两句后,又继续开始等待。 或许我真的应该主动打个电话给雷晶,可内心里又怕丢面子,在打与不打之间我迟迟取舍不定,最终还是男人肤浅的虚荣心占了上风,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就一次,就一次!只要过了这次,以后我绝不辜负她,认认真真地对她好,就算她和我无理取闹,我也一定主动向她认错!”就在这种辛酸的等待和矛盾的心理斗争中,我度日如年般地又过了好几天。 可等待却是如此的难熬。 就像我喜欢的长跑,虽然跑过无数次,但在比赛开始前,在等待读秒的时候,我依然会高度紧张,会颤抖,有时甚至还有想吐的感觉,直到发令枪响以后,我才会平静,才会舒缓。在医院里打针的时候也一样,我并不害怕打针,可是每当我坐在高凳上等待护士将针头扎进我身体里的时候,屁股上那裸露出来的巴掌大的一块肌肉就会强烈的收缩,无论我怎样都放松不了,只有护士将针头扎了进去,我浑身才会像漏气的皮球一样松弛下来,这时我的额头上往往全是汗。 要从现在这种难熬的等待中解脱出来,唯有去面对雷晶,知道她现在的想法,就好像打针的时候,等的其实只是护士扎的那一下,而并非注射本身。 我决定去找雷晶,至于见面之后我要不要先服软则还没完全拿定主意,不过我现在越来越倾向于主动道歉。 当我快到女生楼前的时候,还没来得及打电话给雷晶,就看见她向这边走来,旁边跟着一个男生,提着两壶热水,正谄媚似的和她热情交谈。那男生我知道是谁,差不多和我同时追过雷晶,只是后来没竞争过我。此时我一眼就认出,他手里提的两把壶,其中一把就是雷晶的,没想到他还挺能坚持,现在还对雷晶念念不忘,正好逮住了这个趁虚而入的机会。我很快闪到一旁继续窥视,没让他俩看见。雷晶和他有说有笑,脸上并没有我期待的悲伤,让我不免有些失望,很是对自己这快两周以来受的折磨感到不值,但同时又有一股巨大的醋意在我心间涌起。 我们学校的学生公寓尚属于老式的宿舍,里面没有开水供应,学生洗漱还在使用公共水房。以往雷晶叫我陪她打水时,我总是百般不乐意,一来是里面太热,就像桑拿房一样,二来是里面人很多,很拥挤,几乎都是女生,这让我感到很不适应,现在,雷晶终于找到一个愿意殷勤地给她打水的人了,我不无妒意地想。 后来他俩在雷晶宿舍楼前道别,看着雷晶提着热水进了女生楼,那个男生还在楼门外一副不忍离去的留恋样,一股冲动的想法在我心里蒸腾起来,我很想上去揍他一顿,但最终还是克制住了。 “去 他 妈 的!算了!雷晶你爱干嘛干嘛去,爱和谁好和谁好,离了你,我的地球一样转!”我就这样想着,一路怒气冲冲地回了宿舍。 第18章 失去 自从在女生楼前看到那一幕后,我原本对雷晶还存有的愧疚感逐渐被愤怒所取代。其实我内心里根本不相信雷晶会和那男生怎样,我几乎敢百分之百地确定,是那男生对雷晶贼心不死,削尖脑袋地找机会向她大献殷勤,但我就是不肯原谅雷晶,觉得我和她之间的吵架只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结果,而她不能这么没有原则,轻易就放弃立场。在我和雷晶关系的这次空前危机中,我所看到的实际上并没有让我掌握主动权,可微妙的地方在于,这使我的心态有了极大变化,我开始渐渐变得坦然起来,越来越将自己的过错弱化,雷晶的一些小缺点也在我面前被无限扩大,我甚至还开始出现了一个极其幼稚的想法————雷晶不适合我,我或许应该重找个女朋友。 脑中一旦出现了这个念头,它就如同附骨之疽,在我脑中阴魂不散。对于分手,我毕竟还是有些犹豫的,雷晶的甜美柔情被我想起,说实话,我真有点舍不得她,但这事不能就这么吊着,该面对的总该要面对,正巧我在这段时间里看了一本书,上面有一句话:逃避非善法,面对是修行。我想用我身上正合适。 我开始盘算怎么和雷晶进行交涉。此时我的愧疚感已荡然无存,仿佛我倆的争吵,起因就是源于雷晶,我陷入了一种自我又自负的情绪之中,如果雷晶指望我低三下四地恳求她,那就让她做梦去吧!!! 我决定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一样发短信给雷晶。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我翻了一条搞笑短信发给雷晶,别的什么话都没说。 很快,雷晶回了我:“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回她:“没什么意思啊,就想让你乐一下。” “哦。。。”雷晶过了好一会儿才回了我。 我平常最恨别人这样敷衍我,压在心中的分手想法又冒了出来,我强忍怒意,用嬉皮笑脸的口气问她:“孩子,你现在在干嘛呢?” “那好,我告诉你,我在做作业,可以吗?你别烦我行不行?!”又是好半天,而且雷晶这次的语气很强烈。 看了这条短信,我被彻底地激怒了,将手机扔在了一边,没再回她。 我躺在床上生着闷气,越想心里越不甘心,觉得至少应该向雷晶说点什么才能让我产生一点心理平衡,焦躁中,我拿起手机,写上“我们还是分手吧。”就发给了雷晶。 这条短信才刚发出去,我就陷入了深深的后悔中。但事已如此,我还能怎样呢?我抱头躺倒在床上,带着一丝惶恐将电话关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有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把电话开机,但最终还是没有。我努力地说服自己要坦然,以后还会找到女朋友,可总是会忍不住猜想:“雷晶看到这条短信会是什么反应呢?她会怎么回?那还是就不回了?”带着这些纷乱的想法,我在不知不觉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我掏出手机,犹豫一下后,在矛盾中将它打开,短信提示音骤响。是雷晶的。上面写着:“我没想到我们会是这种结局,分就分吧,我算是看清你了,我不在乎!”我没回她,自己也没有像之前所以为的那样坦然,而是陷入了巨大的后悔与懊丧之中。 我不由得想起了我与雷晶在一起时的曾有过的一些不快。 在我还在追她的时候,有次我让她做我女朋友,她没答应,当时我急了就来了一句:“说真的,我觉得我并不比追你的任何人差!”雷晶反问道:“你怎么就这么不自信?我只是觉得还不到时候!”说罢转身就走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原地哑口无言。还有中秋节那次,雷晶因为受不了我故意的沉默,拔腿就走,让我措手不及。就算是光棍节那天我俩的大吵,她也表现得异常坚强,丝毫没在我面前流露出一点儿软弱。 我再清楚不过,说过的话雷晶绝不会回头,有时我倆真的很相像,都是那么的自负与高傲,某些话就算因其中一方的示弱而暂时收回,但那曾产生的裂痕却无论如何也弥补不了。 我的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雷晶是个骄傲的姑娘,我最终失去了她。 难受中,我想起了在军训动员大会上第一次看见雷晶的场景,她回头瞪视我的那一眼,令我久久不能忘怀;在篮球比赛上她为我欢呼喝彩的清脆声音,仿佛此际就在我耳畔;她为我带的食物,泡的花茶,以及她发梢馥郁的芳香,也永远地留在了我记忆深处。 第19章 谈话 天气越来越冷,呼呼的寒风开始肆虐大地,我将身子紧紧地裹在了棉衣下面。 现在已是十二月,迎新晚会很快就要举办,我们的话剧将作为重点节目上演,排练也越发地勤了起来。和雷晶分手后,不几天,我又重新投入了话剧的排练中,毕竟我的生活还是得继续,话剧这时很好地扮演了填补我心灵空虚的角色,我乐在其中。 在和雷晶分手后的那几天里,我表面上依然开心如故,但内心里实则烦闷异常,急于想找个人宣泄一下心中的苦恼。宿舍里的家伙显然不是合适的对象,他们尚不知道我和雷晶分手的事,并且面对着他们,我无法吐露出实情,因为所谓“面子”的作祟,我肯定会用毫不在乎的口吻把过错全推在雷晶身上,而这样只会让我更内疚,觉得自己很卑鄙。我同样也不想找罗玫倾诉,我当她是哥们儿,要是让她得知了这事起因是与她喝酒,那或许会让我俩都感到尴尬和难堪。我想到了一个人————张莹。 张莹和雷晶是同班同学,在军训开始时唱了首《两只老虎》,给我们班的男生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恰巧我、沈坤与她站队的位置紧挨着,天天在一块儿聊天,到军训结束后,我们三人已经成了很好的朋友。我把她约了出来。 张莹已经知道了我和雷晶这事大体上的来龙去脉,我并不感到奇怪,现在我所需要的,就是一些安慰和温言软语。 “知道难受了吧?”张莹开口就问我。 “嗯,确实挺难受的。” “那你当初怎么不好好珍惜人家?” “哎,你就别责怪我啦!看我后悔可不容易,你得好好把握这个机会!” 张莹笑了:“嗯,确实难得一见!那你想知道什么?雷晶和那男生的事?” “聪明!”我赞道。 “那男生追了雷晶好久,挺执着的,不过在和你吵架前他俩可没什么。” “我那天看见雷晶和那家伙一块儿打水,还挺亲密的。”想起这事,我还是泛起了一丝醋意。 “呃。。。你也太小心眼了吧,那天只是那男生正好碰见,难得的献殷勤机会,如果是你,你会错过?” “嘿嘿,肯定不会错过!”这事其实只是我顺口一说,我和雷晶的核心问题我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开口,“诶,雷晶现在怎么样?你知道吧?” “我和她不在同一个宿舍,具体怎样我也不太清楚。” “得了吧!你们女生那么八卦的,你会有不清楚的?”我根本不信张莹的说辞。 张莹故意板起一张脸孔:“喂!你说这话可得负责任的!” “行行行!我错啦!你就说吧!” “难受是挺难受的,不过表面上装得跟没事一样,真挺牛的!” 我没再开口,而是陷入了沉思,这确实是雷晶的一贯作风。 后来,我渐渐打开了话题,絮絮叨叨地将整件事给张莹说了一遍,当然,还是将自己的过错给尽可能地弱化了。 说完后,我感到无比爽快。 张莹若有所思地问了我一句:“你倆都什么星座啊?” 我一怔,随即开始嘲笑她,表示我根本不信那一套,不过还是告诉了她,我和雷晶都是狮子座的。 “怪不得呢!狮子座的人个性都太强,又高傲,又自负,做情侣的话会有重重压力,没有一个中庸的方法,不是爱得轰轰烈烈,就会是一对冤家。一旦发展到情侣阶段,最怕的就是整日都要撑面子,因为两个人都死要面子,都不能输!你和雷晶都太会装啦!一个个表面上都跟没事一样,其实心里面难受得跟猫抓似的!”张莹结束这段高论后,还故意地撇了撇嘴。 “哇!背得挺熟的啊!平常功课没这么用心吧?” “信不信由你。” “那你帮我掐指算一算,我和雷晶还有没有可能啊?”我这话半真半假。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张莹一字一句地肯定道。 其实我本来也没想过要和雷晶复合,过去了就过去了,我该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我从内心里承认,是我伤害了雷晶,但总有一种叫“面子”的东西左右着我的行为,往往使我言不由衷,内心和行动大相径庭。张莹说的不无道理,我表面上不肯承认的不过是那些乱七八糟的星座罢了。 和张莹聊过以后,我的心情轻松了许多,很快就全身心地恢复了乐天派的本色。宿舍里的哥们儿很快就发觉了不对劲,有天晚上,沈坤问我:“诶,最近怎么没见你和你媳妇儿出去啊?” “我倆分了。” 这句话在宿舍里不啻于投下了一颗炸弹,他们纷纷停下自己的事,表示不信,要我澄清事实。 我再次肯定道:“我和雷晶已经分手了!信不信由你们!”多说无益,我不再开口。 熄灯后,沈坤趴在我床头问我:“真分啦,你俩?” 我在黑暗中点点头:“嗯,真分了。” “为什么啊?你俩不是挺好的吗?” “没感觉了呗,于是就分了。” “那你准备怎么办?” “重找一个呗!我还不信我就找不到更好的女朋友了!”我自信满满地回答道。 “你牛b!”沈坤说完这句话就睡了,我没听出他话里的意思。 第二天我就重新投入了话剧的排练,因为我这个主角的缺席,同伴们纷纷表示了对我的不满。对这情况我早有预料,在来之前,我特意买了些阿尔卑斯,还带足了香烟,对他们好话不断,男的散烟,女的给糖,极尽讨好笼络之能事。 转眼间,迎新晚会来到。 第20章 迎新晚会 迎新晚会与元旦晚会,是每个秋季学期学生工作的重中之重,系里与院上对此极为重视,因此提前很久就开始安排任务、布置工作。我所在的生活部被人戏称为“畜生部”,主要负责搬运桌椅、花盆和道具,工作量极大,为此系里临时指派了大一各班的男生进行协助。这一切都是半有偿式的,回报就是学校里为参与的人员许诺了一个虚无缥缈又无比诱人的东西————学分。 在大学里,学分实际上是个很操蛋的东西,它的计算标准没人知道,表面上,它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为计算标准,但通过这近半年来我在学生会的体会所知,基本上学校里需要利用学生干些吃力的活,就会许诺以学分。对此我很是费解,难道这学分制,也与学生的献殷勤度有关?一直到听了大四一位老油条的话,我才恍然大悟,他说的是:“学分也与平时成绩有关,为系上办的事多了,平时成绩就高,得奖学金的几率也就高。只要不挂科,学生会成员基本都能靠平时成绩得到好处。” 我身兼着话剧演员和生活部成员两职,在头天晚上话剧彩排完毕后,第二天就投入了艰苦的工作。晚会是在学馨园的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会场里满眼都是忙碌的人群,大家各司其职,虽然稍显混乱,却热闹非凡。在学生会的高级干部里,不乏尽忠职守的师兄师姐,他们带领着大一的师弟师妹,身先士卒,奋战在第一线,对他们,我心里是满怀敬意的。可是,他们只是少数,更多的部长、副部长级别的高级干部,则是游手好闲,群聚在小角落里抽烟、聊天,不时对大一学生指手画脚,呼来唤去。这一拨家伙其实本可以不用来,对他们来说,在主管老师面前积极表现才是真正的目的。这方面可是很需要功力的,一个优秀的钻营者对上司献殷勤的松紧尺度必须要拿捏在自己部下所能容忍的范围之内,并且还要适时地安抚安抚部下,不然墙倒众人推,触犯了众怒,其结果很可能就是从此再无威信可言。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政治嗅觉”,不求做人做得有多高尚,只要不太狗、能维持一个上上下下相安无事且有共同利益的局面就算成功。就这方面来说,这群高级干部里的大部分,除了阿谀奉承得让旁观者大为光火和鄙视外,功力、火候都还欠得太多。 迎新晚会终于在8点的时候拉开了帷幕。 与高中时的晚会相比,大学里的晚会节目并没有因为其参与者是所谓大学生而有所改变,依然是歌舞占了绝大部分。所不同的是,大学的舞台上飞舞着的一条条超短裙和吊带装,以及女主持人的露背晚礼服,则是中学里根本就不可能见到的。 我在后台忙着准备演出的最后细节。调试了一下耳麦,往脸上补了点淡妆,在一群女生的民族舞结束之后,我们的表演开始了。 如同之前排练过的无数次一样,我们在舞台上按部就班地走位,述说台词,负责剧务的同伴则在舞台控制室里紧张地安排音效,打着灯光。台下的观众由开始的阵阵嘈杂逐渐进入了无声的境界,凝神注视着我们的表演。我渐渐进入角色。当话剧进行到真相大白,“阿明”就要死去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雷晶:“如果我真的现在就死了,雷晶她会难过吗?”带着这奇怪又幼稚的想法,我的心里涌起了一阵悲怆。此时我们的导演将伤感的《朋友别哭》作为背景声适时播出,与我内心的感伤形成了巨大的呼应,我流下了两行眼泪,为话剧中的生死离别渲染上了一层更为感人的色彩,台下响起了一片哽咽之声。 我们退场的时候,观众们热烈的掌声与夹杂其中的啜泣声经久不息。 迎新晚会最终在一片好评中结束,观众们纷纷退场。我没有走,因为生活部还得参与善后的工作。此时会场里面留下来的人寥寥无几,大部分本该参与善后的人都已经走了,而我留下来并非是为了标榜自己有多尽责,只因为我的班助加副部长冯月,就是为数不多坚守岗位的高级干部之一,她现在正带领着几个女生打扫会场卫生,于情于理于职于责,我都不能离开。 正在我搬桌椅搬得不亦乐呼的时候,我听见背后传来一声“阿明哥”,扭头一看,一个我不认识的女生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个相机,要求与我合影。我从小就最怕照相,主要原因是我本人不适合,说白点,就是不上相,照相只会让我脸部轮廓的缺陷更加地突出,特别是站在相机前,我的表情会很僵硬,怎么也自然不起来,除非是做恶搞的表情。但现在的场合,这女生显然不是来向我索取恶搞自拍照的,因此我向她表达了歉意,没有答应。这女生也不是只为合影而来,在我倆随便聊了两句后,她突然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我还没回答她又补了一句,是她宿舍的一个女生看上我了。这女生长得并不好看,我之所以如实告诉她我没有女朋友主要是因为好奇,她又问我要了电话号码,在旁敲侧击地打听了一下目前我的感情状况,比如有没有喜欢的人之类后就离去了。 一开始我以为就是她看上了我,但仔细一想,作为一个女孩,她肯定不会这么直白地问我,她应该真的是为她姐们儿打听来着,我自嘲地摸了摸脸,心想:“ 操 !没想到排话剧还能赢得女孩芳心呢。”当晚我回宿舍以后,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祝福短信,并没有署名。看来还真有女孩看上我了,我不禁感到一丝得意,同时也感到异常的好奇。 第21章 期望与落差 自迎新晚会那天过后,每晚在十点左右,我必会收到同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短信的内容几无二致,都是祝我高兴、开心、幸福快乐每一天等,无一不浪漫、唯美、文学得一塌糊涂。我对此感到很兴奋,以前还都只有我追人的份,没想到上了大学,一不留神,就成了别人追求的对象,可我并没有发觉自己长得很帅啊?带着求证的心态,我开始到处翻找镜子。 镜子在宿舍里就只有一面,平时不管谁用完都是随手一撇,偶尔会在公用的大桌上找到,偶尔又会在谁谁谁的书架上看见,总之居无定所,就好像到处流窜的盲流一样。而这面镜子的命途也确实有够多舛,它是在军训开始时买的,在以脏乱差为特征的男生宿舍里待了小半年后,现在已经被摔成了肉眼所能辨清的三大块,被童林找来胶带胡乱一粘,才能勉强让人认出它曾经的身份。我对镜子的要求一向不高,只要能让我挤挤青春痘就行了,况且我还是短发,不用梳头,就算需要梳头,有句话叫“环境造就人才”,诸如刘思源,就已经练到了“盲梳”的至高境界,根本不屑于用镜子。我对此项技术很是向往,什么时候要是我能练到“盲挤”青春痘的境界该有多好?后来又忽然回过神来,再过两年我tm就不长青春痘了,要这技术顶屁用啊? 现在,为了得到我到底帅还是不帅的答案,我显然需要借助于镜子。终于,在桌上一堆用过的塑料袋和没洗的饭缸下面我找到了它。我将镜面上留下的饭渣擦干净,就细细地端详起自己来。人,还是那个人,与我记忆中并没有太大区别。要说区别也有,就是在镜面的断裂处,由于折光角度的问题,我的鼻子不见了一截,一张脸,两眼睛下来就是一张大嘴,很具有哈哈镜的喜剧效果。在上瞅下瞄半天后,我并没有发觉自己有变帅的兆头,期间唯一的收获就是顺手又挤了颗青春痘。本人最近也没有人逢喜事精神爽的迹象,更没有因此而导致我一时间容光焕发、光彩照人、唇红齿白、鹤立鸡群,如此看来,这个姑娘一定是被我朴实的表演、精湛的演技和真挚的感情所打动,说不定她很早就在关注着我,兴许还发现了好多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人格闪光点呢! 宿舍里的哥们儿们不无嫉妒地对我说:“这女的长得肯定不好看,要是美女能主动追男生吗?” 我对此置之不理。沈坤这时来了一句:“其实美女追男生的也不是没有,真的!” 一听这话,我立马对沈坤做出了一副还是你我最知心的表态,可这混蛋话锋一转:“但就你这样的,可能会有美女追你吗?” 我回敬了他一个“fuck you!”的手势。 很快就到了圣诞节前的平安夜。 当晚,我躺在宿舍里百无聊奈,这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那个女生。她在电话里细声细气地约我出去,问我有没有空。我当即从床上一跃而起,匆匆收拾一下后就出门了。我心里混合着期待和兴奋,这么多天的短信聊天,终于要识她庐山真面目了。 我来到约定的地点,路灯坏了几盏,光线显得特别昏暗。我左右搜寻,并没有发现这儿有女生。“今天好像不是愚人节啊?”正纳闷的时候,我电话响了,是那个神秘女生。我刚接通,就看见一个黑暗的角落里,一个人影向我这边走来,她终于出现了。 我必须得承认,我是个视觉动物,当初雷晶吸引我的主要原因就是她很漂亮,而我对漂亮女孩也一向没有抵抗力,此时眼前的这个女孩,却由不得不让我失望。迎着微弱的灯光,她与我内心里所期待的形象相差实在是太远了,至少够不上漂亮。她或许具备了成为一个贤妻良母的好多品质,但我的内心里已产生了巨大的落差,更何况我就是个俗人,还没彻悟到找女朋友只看品质的程度。 女孩递给我一个袋子,说这是给我的礼物,我不想接受,她就问我:“你不接受吗?”说完眼神就暗淡下去。这样一来,我根本无法拒绝,只得接受。之后我和她在校园里逛了逛,她一直在和我说话,聊高考,聊大学,聊学生会,也聊我排的话剧,可我对这些话题根本不感兴趣,确切地说,我是对她人没兴趣。倘若一个结巴见了某女生后,竟能出口成章,口若悬河,那这个女生一定漂亮得不得了,倘若让一个说相声的见了后半天都憋不出一个词,那这女生一定长得不能看。我想这道理她懂,她后来逐渐不再说话了,我俩就这样默然地走着。最后,她鼓足勇气约我明天一块去郊游,我以快复习考试了为借口推脱掉。 回到宿舍,我打开她给我的袋子,里面是一个大苹果和一个大橙子。苹果上用彩纸贴着“平平安安”,橙子上则贴着“诚心诚意”。女孩肯定是很诚心的,通过接触,我感觉她是个挺羞涩的人,她这样主动追我,那得鼓起多大的勇气啊? 没多久,我收到了她一条短信:“云南的,我现在决定放弃你了,祝你幸福吧!”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更不想故作道貌岸然状地说做朋友,思索了半天,只得回她:“嗯!也祝你幸福。” 很快,期末考试就来到了。我们文科专业的课程设置比较轻松,老师也给划了重点,我在考试前一周早出晚归地背了一通,最终轻松自若地考完了所有科目。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就这样结束了,我买好火车票,迫不及待地回到了家。 第22章 回家 买火车票的当天,我早上五点多就去了代售点,本以为自己来得很早,可到了才发现有更猛的壮士,并且人数还不算少,他们大多都是通宵排队等候,为了抗击寒冷的冬天,很多人都带着热水袋,披着极厚的大衣,另外帽子、围巾也不能少,真真正正是全副武装。虽然如此,但每个人还是被冻得直打哆嗦,不停地跺脚,往手上呵着白气。北风一起,大家都不敢寻找背风处躲避,害怕辛辛苦苦站的位置被抢走,只能不约而同地背转身子,缩成一团,硬扛着这摧人的寒风。一年一度的春运和学生潮就这样在不经意间结结实实地劳了一把我们的筋骨。 我是在西安乘火车南下的。几个老乡买到的车票不一样,罗玫就跟我不是同一趟车,我是这拨人里面最早走的。我之所以这么着急地想回家,原因说起来有点惭愧,想念亲人倒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我吃不饱。我这样说倒不是指我家穷得上顿不接下顿,也不是指我的父母克扣我的军饷,而是陕西的食物我实在是吃不惯,尤其是早点和夜宵。每当我手捧菜夹馍等各种面饼而无法下咽之时,我就越发地想念家里。如果我是诗人的话,一定会写下如此千古佳句: 《某月某日忆家庭大餐》 独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肚饿倍思亲。 遥知家里做美食, 摆上饭碗少一人。 临行前沈坤邀我去他家做客,顺便歇歇脚,我欣然前往。这不是我第一次去他家,他父母与童林父母一样,都很热情好客,对我也比较熟悉。吃饭间,沈坤他妈给了他一百块钱,让他买点东西给我,送我上车,我对此一阵感动。 在火车站,童林也屁颠屁颠地跑来送我上车,连同沈坤和他媳妇儿,我与三个热情的西安土著挥手告别后,转身隐入了进站的茫茫人流。 经过了两天的颠沛流离,到家后,我如愿尝到了朝思暮想的家庭大餐。在一顿狼吞虎咽过后,困倦和劳累一齐袭来,我匆匆洗完澡,香甜地睡去。 假期最初几天我都没有出门,但这股念家劲儿随着我肚子的饱足而很快消散,在养足精气神后,我迫不及待地呼朋唤友,开始了胡吃海塞,狂喝滥饮。假期里,我的作息时间也大大改变。通常都是中午12点左右起床,早餐和午饭一块吃,在家随便待上一会儿就出门,与朋友们一起打牌或是去网吧打游戏,时不时地回家吃顿晚饭,晚上再在一起喝酒,直至深夜,最后悄悄摸回家睡下。 这样的日子周而复始,混乱却感到满足。 过完年后,开学的日子渐渐临近。气候开始转暖,城郊山上的野花开得遍地都是,阳光明媚,整个一副春光灿烂的良辰美景。我开始想念学校了,但同时又很割舍不下在家的感觉,正矛盾间,我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 “赶快打开电视看新闻!香港遭受恐怖袭击,刘德华被炸死啦!!!”我一惊,再往下翻,后面写道:“不管怎么说,我是真心的祝你幸福快乐!” 就是雷晶。 我心里突然一阵绞痛,这让我想起了和雷晶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雷晶在我和她曾经的一次争吵过后,给我发了这条同样的短信,它像一个台阶,让我放下了大男子主义的可怜虚荣,引领着我后来和她牵手、相恋,直至最后的伤害。往事如过眼云烟,我一面自信满满地寻找着新的爱情,一面又追悔莫及地怀念当初的美丽。我曾经也受困于自己所营造的完美爱情幻梦中,我挣扎着,试图摆脱渴望完美所带来的不真实感,而正是这条短信,恍若闪电般地照亮了我的突围之路,冥冥中牵引着我突破自己臆想的美丽壁垒,开始懂得两人世界里所需要的责任、信任和妥协。尽管这段感情最后以我对雷晶的伤害而告终,但它在我的生命里,与很多五彩斑斓的故事一起,占据了一段叫做青春的地方。 这是会令人怀念的。 我心情复杂地回了雷晶:“同样的短信,同样的人,只是不再是当初同样的心境了。” 许久,雷晶才说道:“不管怎么说,我这次是真心祝福你幸福快乐,真的!” 看完短信,我没再回雷晶,而是将手机放入了兜里。 不知雷晶与追她那男生怎么样了,又或许还有别的男生追她?带着这些想法,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看着路上出现了一些女童,捧着玫瑰花叫卖,才突然想起,今天2月14日,是情人节。 我心里泛起了一阵莫名的灰暗和失落。 假期的最后几天里,我都控制不住地想知道雷晶现在的近况如何,急切地想回到学校。这份度日如年的感觉与我在学校时想回家是何其相似,所不同的是,我明知家里会有美食与亲人在等着我,而学校呢?会有什么在等着我? 我感到茫然。 第23章 开学 终于等到了开学,我迫不及待地回到了学校。 在和宿舍的哥们儿们一叙别离之后,我站在阳台上,想起了雷晶。尽管在假期的最后几天里,我很想知道她现在的近况,但真到了学校里,我在心里又开始打起了退堂鼓。简单地说,我不知道该向何人打听。问张莹吧,我实在不想向她开这个口,否则又会在这件事上磨叽,还会引出一大堆张莹对于我感情问题的高论,甚至还会给她造成一个我还恋恋不忘、优柔寡断的假象,这些当然非我所愿。 对我来说,这实在不能算个难题。我掏出了一根烟,在点火之前,做出了决定:不再想这事,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可事情总会朝着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我刚决定不在乎雷晶的事还没几天,就看见了我心里最不愿看到的一幕。 那天上完体育课后,我去学校的超市里买饮料,却意外地和雷晶撞在了一起,尴尬的是,她不是一个人,那个追求她的男生也在她身旁,对她呵护备至,雷晶则一脸甜蜜地挽着他的胳膊。这次突然相遇,对双方来说显然都是个措手不及,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地僵在那里,看着对方,张口欲言却又说不出来,时间足足有好几秒,我就愣愣地直视着雷晶的眼睛,画面仿佛定格了一般。终于还是由我打破了僵局,我咳嗽了一声,将目光从雷晶眼中收回,带着勉强的微笑和她打了声招呼:“啊!逛超市啊?” 雷晶的情况比我好不了多少,她同样也带着勉强的笑容回应我:“嗯!” “呵呵。。。那好好逛吧!我先走了啊!” “呵呵。。。嗯!” 我没和那男生打招呼。本来我就不认识他,此时更不想假装很豁达地与他交谈,我只略带挑衅意味地上下打量他一眼后就转身走开。 雷晶和我已经成为了往事,我也真心地希望她能幸福快乐,但这个小插曲或多或少还是在我心里留下了些许灰暗的痕迹。我从超市出来,看见摆放在前面的一排凉椅,心中一阵感慨。 现在是初春时节,空气中还在透着彻骨的寒气,超市门前尚还不复夏日里熙熙攘攘的热闹景象,鲜有人会坐在这里消闲。冷寂了一个冬天后,那一排排桌椅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和泥垢,我的眼光落在了那排和罗玫一起喝酒的桌椅上,接着又转到雷晶站起身来怒视着我的位置。这两个地方相隔不过数米,可那晚在我和雷晶心里造成的距离却最终让我们再也没有回来。我踟蹰着从这些桌椅身边走过,走得越慢,被勾起的回忆就越清晰,那些过去也越发历历在目。看见雷晶身边有了别人取代我曾经的位置,我禁不住还是感到了一丝不甘和酸楚。 转眼到了周末,我在傍晚接到了罗玫的电话,她约我出来喝酒,在篮球场见。 在上个学期光棍节之后,我和罗玫又相约喝过好几次酒。我俩有着很多共同的爱好,比如都狂热地喜欢重型金属乐,喜欢喝酒,并且还是来自同一个地方,在异乡,我俩用家乡话进行的交流更是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以上种种都将我们联系得更加紧密,使我们彼此间产生了一种相遇恨晚的遗憾,更是成了很好的朋友。 我下楼后径自走向运动场,远远地就看见罗玫坐在篮球场“六号坑”旁边的铁丝网下,她边上放了一袋子罐装啤酒。 我来到她身边坐下,点燃了两根烟,然后将其中一根递给她,她则递给了我一罐酒。 “你什么时候来的?这星期都没见你。”我喝了一口酒后问罗玫。 “我昨天才到的!我实在不想来学校,想在家和我的伴儿们一起喝酒!哎!” “我也不想来,还是在家爽!这个假期我基本上都是在酒精里泡过来的。” “我也差不多!我多耿直,一到校就来找你喝酒!”罗玫说完用胳膊肘顶了我一下。 “你当然耿直了!操!谁他妈要是说你不耿直,哥们儿打得他大小便失禁!!!” “哈哈哈哈哈~喝一个!” “来!” 我俩就这样边喝边聊,不知不觉,罗玫带来的六罐啤酒就被喝得精光。 我问她:“要不要再来点?” “改天吧!今天有点冷!” “那好吧!改天找个有屋顶的地方喝!”说完,我就起身准备走人。 罗玫叫住我:“等一下,我收拾垃圾!”说着就把空罐给放进袋子带走。 我不由得感到很汗颜,自嘲地一笑:“操!我他妈还大学生呢,真够没素质的!向你学习!” “向我学习就对了!小伙你挺上进的!嘿嘿嘿~” 在回去的路上,罗玫问我:“你和你媳妇儿怎么了?分啦?” 我很奇怪罗玫怎么会知道这事,因为我并没有告诉过她。 罗玫很神秘地来了句:“女人的直觉!” 于是我将和雷晶分手的事简单地给她说了一遍,罗玫听后沉默了半响,突然问我:“你有没有和她上过床?” 我愣了一下。说实话,我不是没有想过和雷晶的这事,但我始终都只是把它当作爱情发展的一个自然过程来看待,并没有把它当做一个目的去实现,我和雷晶没有发展到那一步,我也没有强求过,只是还没等发展到顺其自然,我俩就已经分手了。 我开玩笑地对罗玫说:“还差老大一截呢!我的手,始终是我这十九年来唯一的女人!” 罗玫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笑完,罗玫却很严肃地对我说:“还好你们没有。这种事对一个女生来说可是很宝贵的,以后你再有女朋友了,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别轻易就分手了!” 这些话,宿舍里的刘思源也对我说过,只是我不知道我到底能不能学会珍惜。爱情是门很复杂的课程,如果要考试的话,我现在肯定连格都及不了。 看着远方的夜空,想象着未来,我却实在不知该如何做,才能算得上是珍惜。 第24章 学习 上学期的考试成绩在开学两周后公布了出来。考试结果出乎我的意料,我一向比较擅长的信息技术基础居然没有及格,以两分之差被挡在了及格的大门之外。按照常理,这区区两分一般来说老师都会高抬贵手,以平时成绩的形式被补上,现在我却倒在了门槛上,显然,这应该就是平时成绩这一环节出了问题。早在去年开学初,就曾有高年级的师兄告诉我,我所在的系有传说中所谓的“三大名捕”,其中就包括带我们信息技术基础的老师。他们的一致特征就在于,挂人特别狠,毫不手软,丝毫不留情。此老师在给我们上课的时候还有一项嗜好,就是让学生回答问题。他经典的问话是:“这学期你们回答的问题越多,不管对错,得到的平时成绩就越高,考试就越不容易挂科!”基于此,尽管我十分不愿意在几个班一同上的大课上举手回答问题,但迫于平时成绩这一环,我还是在他的课上举手回答了数次。每逢在我回答问题的时候,因为我很不标准的南方普通话,总会引来班上一阵又一阵的笑声,就是在这一阵阵的笑声中,我更加明白了平时成绩的来之不易,当然,这前提是在于我基本以每四节才上一次的频率而计算的。但我逃课的时候被其点名的次数少之又少,因而对于平时成绩出的这一纰漏,我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对这事显得相当愤慨。主要原因倒不是因为这老师挂了我,毕竟这门课我也没有虔诚的学习过。这事最令我愤怒的地方最终还是上升到了对于整个大学教育制度的层面。就这门课而言,我们属于文科专业的学生,对那些编程的那些算法本来就很不适应,再者,也是最主要的方面,我对于这些课程的实际操作程度,远远高于书本上教条式的戒律,倘若让我上机亲自操作的话,我的成绩决不止于此!我想问:难道大学课程的目的,不是学以致用吗?! 牢骚归牢骚,在成绩公布出来的两周后,我还是参加了补考。 与我一同参加考试的有沈坤、童林和易通。补考那天,教室里人山人海,熙熙攘攘的景象大出我的意料之外。由此看来,这门信息技术基础实在是害人不浅。按照考场里大多数人的想法,了解冯·诺依曼结构和二进制算法有何用?这门信息技术基础课还不如教我们玩qq和如何使用穿墙工具上色情网站来得实在。 这学期我们专业课开了广告文案写作学、传播学、电脑图文设计等,公共课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我对这些课程没一丝兴趣,尤其厌恶文科专业的那些条条框框和考试时需要进行的文字工作。我喜欢并热爱的是数学,是计算,是一切理性的、有据可依的东西。而我高中是之所以选择文科,完全是因为年少强狂的冲动后果。 高中时,我曾有过好几个朋友,我们在一起喝酒、抽烟、打架和胡作非为,我们一起经历过一段所谓的“校园混混”时期。我们那时对大学、对以后、对未来都没有抱过什么理想,成天在一起穷开心、瞎胡闹。在高二面临文理科分班时,我毅然选择了文科,不为别的,就因为那几个朋友都选择了文科。 班主任老朱是我们的数学老师,他在有天下课后拉住了我。 “范朝,你真的要选择文科吗?” “嗯,朱老师。” “你有没有想过学文科以后考大学不好选择专业?” “朱老师,我还没想到考大学的事呢!再说我确实喜欢文科专业。” “那你的文科成绩为什么还没有理科成绩高?” “老师,我对这个学科的热爱是不能用成绩来衡量的,古人都说了,不以一次成败论英雄。” “你别给我油嘴滑舌的!你选择文科是因为你的那几个狐朋狗友吧?” 老朱最终还是拆穿了我的心思,我想了想,与其狡辩倒还不如直接承认了好,于是把脖子一横,对老朱说道:“没错,老师。我确实想和他们在一块念书,跟别的同学在一起我没有学习的情绪。” 我老爸是理科出身,受他影响,我热爱数学。尽管成绩并不是拔尖水平,但努力、勤恳的态度一直都被老朱老师看在眼里,并且因数学这一门的带动,我的物理、化学学得也是有声有色,其中物理在会考时还考进了全班的前十名,因此朱老师对我一直都比较照顾,他也是我上学生涯里屈指可数的几个能看到我身上优点的老师之一。 老朱在闻听此言后,眼里流露出了失望的神色,他摇摇头,叹了一句:“唉~范朝,你好自为之吧!” 我此时却充满了一种得胜似的快感,很快就进入了文科班。 在文科班学习的那一年半,我才发觉自己的文史知识竟然是如此浅薄。很多历史典故、古今趣闻别人是信手拈来,而我却一头雾水、不知所云。尤其令我痛不欲生的是政治,我对辩证法和唯物论的条条框框有着本能式的反感和厌恶,往往一个问题,我觉得它涵盖了好几种理论,但老师给出的答案却是限定的,并不能让我佩服。我找老师理论,老师给出的说法却令我更加困惑,几次之后,老师脸上明摆着的厌恶最终让我选择了沉默。看着那些如蚂蚁般密集的文字时,我开始想念理科和计算,因为它们只有公式,有一个永恒的答案,有着逻辑严密的思考,而不是天马行空般的思绪翱翔,并且最后还得面对这翱翔的思绪被老师粗暴地打落下来的结局。 有两种人千万不能学文科,一种是太死板的人,另一种就是太活跃的人。 第25章 随风刮来的德先生 时间进入了四月。我在早上起床后,通常都会来到阳台透气。宿舍里每逢清晨时分,就会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被窝味道,混合着脚臭,几乎能让人窒息,尤其是在门窗紧闭的冬天。身处宿舍时还并不知觉,待得出门洗漱归来后,这股可怕的味道就会被嗅觉无限扩大,往往会令我夺门而出。闻着阳台上随风吹来的清新空气,我一阵神清气爽。 这个季节的风很大,也是在阳台上,我有一次站在这极目远眺之时,却惊异地发现在我目光的正前方,出现了一道灰黄色的“墙”,滚滚向我扑来。错愕之余,我猛然醒悟,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沙尘暴了,如此场景,我还是生平第一次见到。沙尘暴最终止于校区之外,并没有波及到正张大嘴目瞪口呆的我,否则我必定满口是沙,说话都能带着股“土味儿”。我认为我如此幸运应该归功于学校里栽种的众多树木,我原以为它们的主要功能就是为校园情侣们提供一个个隐秘的亲嘴儿场所,却没想到它们还能在春天阻止沙尘的肆虐,这真是一个意外之喜。 在这个季节,虽然刮风会令人难以睁眼,使得垃圾纸屑漫天乱飞,但有时候也不见得全是坏事,而且还能让人更期待刮风。 我在有天打完饭回宿舍,途径一栋女生楼下的时候,猛然刮起了一阵大风。这时天上飘飘扬扬地飞下来一件白色物事,快接近地面时,晃晃悠悠、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了一个行色匆匆的男生头上,立马就引起了周围人的一阵哄笑。这是一条白色的女式蕾丝内 裤。被内 裤从天而降砸到头顶的那男生窘得羞红了脸面,在罪魁祸首身上连剁几脚后,骂骂咧咧地迅速逃离了尴尬现场。而那条内裤,据我目测,它的价格一定不菲,并且还应该是成套的品牌内衣。那男生有没有想过,丢失这条内裤的女生会不会因此而着急呢?会不会因为只剩“上部”而急切地希望“下部”失之复得呢?倘若他将这条曾在他头上短暂停留过的内裤捡起来交换与失主,那会不会引发出一段内裤奇缘呢? 每当刮风时,我最为盼望的就是一阵大风将某位美女的衣裙吹起,而佳人就好似玛丽莲梦露般地俯下身去,霎时千娇百媚,姹紫嫣红。对于这一珍贵的瞬间,我肯定会让手机时刻准备着,好详实又生动地记录下此历史时刻。只可惜,到校园里再次充满各种饱含风情的长短裙时,季节却已不再刮风,我对未能有机会看到这一幕而感到相当遗憾。 我生平第一次行驶自己的公民选举 权也是在这一时期发生的。 这件事至今回想起来都令我颇感到愤慨。 在有天我们上自习的时候,班长通知我们,明天要进行人大代表选举。在前一天系上还专门为此召开了一次针对学生会干部和班干部的会议。会上系领导专门做了选举前的动员会,叮嘱我们,作为学生精英,我们应该切实辅助学校认真开展、落实大学生的选举权行使,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公民权之一,要真正让我们当家做主一会。本来挺令人兴奋的一件事,却因为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而变了味儿。原来,本校别的系的一位教授也参加了此次人大代表选举,本着同气连枝的思想,学校暗示我们,在之后进行的选举上,务必要让这位教授如愿以偿。由此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别的那些代表们,肯定也会在自己所在的单位、群体中进行类似的动员,这。。。。。。到底算什么呢? 投票那天,我们早早地被要求起床在操场集合,对此系上还做了严格规定,凡年满18岁的学生,必须参加,届时由学生会成员组成的纠察队将会进行考勤登记,缺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我再次感到了一阵心寒。 花花绿绿的选票被发到了我手上,上面有着五个陌生的名字。除一人我知道是位教授外,余下的人我都不知道他们是何方神圣,都有着什么样的政见,都代表着哪一类的人群。我盲目又困惑地思考着眼前这一切,却始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这天早上还起了雾,空气中的湿度很大,我感到自己的膝盖一阵湿冷,手中握着的笔却不知该写下谁的名字。我实在没有想到成年后的第一次选举居然会伴随着这种手足无措。最终,我随便选了几个念起来比较顺口的名字,交完选票后,匆匆逃离了现场。 在这件事上,我做了学生会的叛徒,我没有尽到系里对我们这些“学生精英”的要求,就是切实做到监督大家同学认真投票,帮助行驶公民权。我觉得如果我做了,我的角色无异于就是解放前负责抓壮丁的保长,况且,这明明都是行驶公民权,需要监督吗?! 我对学生会的失望之情与日俱增。 第26章 琐事 刘思源和于露的爱情在这学期已经发展到了如胶似漆的程度。如果说上学期他倆的爱情就还像是青涩、羞赧、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那这学期自然就是到了怒放的时候。 因为于露的存在,更像是爱情的力量,刘思源在宿舍里显得是与我们多么的不同。他的穿着打扮总是显得很笔挺干净,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另外,他还是我们宿舍里唯一一个每天都坚持洗脚并勤换袜子的家伙。当然,这些都只是他在宿舍时我们才能看到的。我和刘思源的床虽然是面对面,但每天我能见到他的次数都是屈指可数的。每天,当我还在沉睡的时候,他就已经悄悄爬起,去找于露吃早饭;中午,他和于露吃完中饭后回到宿舍,我往往又进入了梦乡;晚上,在宿舍楼门快关上的时候,刘思源才带着一身的甜蜜与兴奋回来,而只有这时侯,我才能有幸见上他一面。 晚上,在我们的卧谈会上,刘思源偶尔会向我们描述他这一天来的所见所闻,言语之中,透着一股热恋时的幸福感,话题不用想也知道是与于露有关。有天晚上,刘思源没有回来。在过后几天的一次寝室夜谈中,刘思源在我们的追问下,最终证实了我们的猜测:他和于露开了房,将爱情进行到了底。 在这以后,我们碰上刘思源和于露在一起时,都能感觉到两人之间有着一种比以往更为亲密、更为成熟的氛围,仿佛两人已经融为了一体。我嬉皮笑脸地叫于露为“刘夫人”时,也显得更加的名正言顺。 与刘于二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的心情。每当看见他俩幸福的模样,我心里都会泛起一种渴望又空虚的感觉。和雷晶分手后,我一直都没有再遇见一个令我心仪的女孩。虽然有时我会很怀念雷晶,但其实雷晶留给我的回忆并不是刻骨铭心,永难忘怀的。自这学期与雷晶相遇后,在一段段空虚、寂寥的时日里,我与雷晶曾有过的记忆被我在脑中反复播放,怀念的意味最终逐渐淡去,留给我的,更多的是反省。 我并不是想为自己和雷晶的分手找借口,找逃避责任的理由,但我以前和雷晶在一起时,却没有保持住本色的自我。 在追她伊始,因为曾有过一段尴尬的“偷拍事件”,我一直担心自己的形象会在雷晶心目中有所贬低,所以在方方面面,我都极力想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绅士,这样做,展现的却不是一个真实的我。坦白说,我的性格比较乖张怪异,很喜欢和别人嬉笑怒骂,也敢于承受别人的嬉笑怒骂,在很多人眼中,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瓜皮,混蛋,对此我自己也承认。我喜爱的就是这样的生活,真实,开心,热烈。在雷晶面前的绅士形象,我维持得很辛苦,我尽力让自己做到温文尔雅,谈吐温柔,即使和她开玩笑我也小心翼翼地掌握着尺度,只敢打些不痛不痒的擦边球。以至于光棍节那晚我俩的吵架,雷晶在看到我和罗玫喝酒后会有如此激烈的反应,或许就是这些假象种下的恶果————她肯定认为我一直都在欺骗她。 我最终明白了一件事,本色才是最好的!解除所有外挂后的原生态,才会真正的令人着迷。 这段时间的日子过得很乏味和无聊,但宿舍哥们儿身上发生的一件事情,却为这段时间增添上了一抹亮丽的喜剧色彩,颇值得记叙一下。 小贩们钻进宿舍兜售商品的热潮,随着大一新生在学习、生活方面的安定而逐渐平息了下来。在平时,偶尔才会有小贩零星进入宿舍,推销的一般都是仿鞋和电话卡之类。有天我们宿舍来了一位小贩,推销的是一种装在手机上,电话费按包月形式进行收取的电话卡。除易通外,我们宿舍余下几人都对此不感兴趣,小贩就将主要精力集中在了易通身上。先说说易通其人。他的脑门较常人来说稍嫌大了一圈,曾经在军训的时候,就创下了将军帽撑破的记录,因此,我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大头”。在易通是身上兼具着几种相互矛盾的气质,一方面,他的反应与其头不成比例,总感觉比常人慢了一拍,在我和沈坤说冷笑话的时候,他往往不知我俩所云;另一方面,他在计算得亏上,比如今天给谁发了几根烟,谁抽烟的时候又没发给自己等,又显得超人一筹;此外,他在仗义的时候会把我感动得一塌糊涂,而在计较的时候,又会让我杀气顿生。但总的来说,我很喜欢他,他是个好人。 易通与小贩讨价还价半天后,最终以充五十打一百二成交。小贩承诺,电话费可以通过咨询10086查证,易通则表示,他得先试试卡才能交钱。最终的约定结果是,小贩于明天中午再来宿舍向易通收钱。当天,易通在通过查证10086后,证明确实有话费存在,就一气拨打了好几个长途,聊得几乎口舌抽筋。 第二天很快来到,小贩如约而至,从侧面也说明了宿舍管理条例上不让生人进出的规定是何等形同虚设。易通婉转地对小贩说:“这个卡,我不想要了。” “哎~同学,为什么啊?昨天不是都说好了吗?” “我觉得不适合我。。。” “你打没打10086啊?话费有啊!你为什么就不要了?” 迎着小贩迷惑又暗含怒气的目光,易通一脸诚恳又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是不想要,我是没钱了!” 我们这时再也憋不住了,轰然爆笑起来。小贩脸都绿了,面对着易通那张憨厚的大脸,他实在是无计可施最终怏怏而回。我估计当时他连杀了易通的心都有,只是不敢在宿舍造次。 易通的这一经典事件,成为了我们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的笑料。 转眼间,夏天来到。 第27章 夏天 对于姗姗而来的夏天,我一直都是特别喜欢的。 相比起冬天,夏天有着诸多不言而喻的好处。 在夏天,我们可以将身上所穿的衣物减至最少,这大大节约了起床时的穿衣时间,可以在早上有课时让我们在床上多睡一会儿;起床也不再像冬天那样痛苦,有利于我们每天早起一两个小时,多打几把游戏,宿舍里的空气也因被窝味儿的减少而清新了许多;我们还可以光着膀子,穿着裤衩,在宿舍楼道里晃荡,时不时地还能去水房冲凉;洗衣的频率与劳动量也呈直线下降趋势,尤其对于我个人来说,夏天洗衣服通常只要打湿再晒干就行了,这样做更大的作用似乎就是为求一个“我已洗过”的心理安慰。 夏天也能为我们带来了很多冬天里所没有的娱乐活动。生活就像是一个展览台,而夏天则为展览提供了契机。只要稍微别有用心一下,姑娘们撅着屁股蹲下时露出的五颜六色的内裤以及或深或浅的乳沟,就会尽收眼底。 我就喜欢在夏天买上一瓶可乐,坐在超市前慢慢啜饮。这是学校里人来人往,比较繁华的地段,女生们很多都打扮得妖娆异常,一截截白生生的大腿在我眼前晃动,并络绎不绝。吸引我目光的大多都是高年级女生,她们的穿着、打扮一般都比较前卫和大胆,热裤和露背装是她们最为喜爱的品种。大一女生也不甘平凡,开始注重起了打扮,但穿衣的风格、品位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刚从灰暗的中学校园里冲出来,她们不可能因为刚上大学就突然变得光彩夺目、前卫潮流起来,除少部分外,她们当中大多数人走的还是保守路线,一件宽肩带的吊带装就足够令其脸红耳热半天。这一切并非是我的凭空猜想,她们躲躲闪闪、暗含羞涩的眼神早已将其内心活动明白无误地告诉了我。 运动会也随着夏天的到来而到来。 我原本报名参加了五千米长跑,并且已经过了初次选拔。通过初选的运动员由系里组织,于每天早上六点到田径场集训。第一天,我挣扎着爬起床,到田径场迷迷糊糊地跑了几圈;第二天,我告诉自己,再多睡一会儿,就只多睡一会儿;第三天,我醒都没醒过来。。。。。。一点悬念没有,我被刷出了运动员的大名单。 系里对运动会相当重视,在属于本系的助威地段内,搭了一个能容纳几百人的凉棚,用某位系领导的话说就是:“中文系是个大系!得有大系风范!”搭棚子本身是很好的,但我总感觉搭建它的目的并不是为荫蔽我们免遭烈日炎炎之苦,倒像是装腔作势、炫耀财力、人力的产物。就此而言,这个凉棚搭建得可谓是劳民伤财。 系里还组织了啦啦队,其成员是大一大二的所有在校学生。为了激励士气,系里特意置办了一面羊皮大鼓,每当本系运动健儿经过本方场地前面时,激扬的鼓声引导着此起彼伏的加油声,场面煞是壮观,而打鼓的人也越发显得豪情万千。 各系在运动会里进行竞争的,除了场上还有场下。所谓场下竞争指的就是各系的通讯员,如流水线一般将文字拼凑成各种华而不实的小篇章,送往校园广播站,由播音员用煽情、做作的语调将之朗读出来。哪个系被采用的稿件最多,就能得到“体育道德风尚奖”。这些稿件的模式大同小异,都是些换汤不换药的东西,它们的共同特征就是辞藻华丽、大量使用感叹词等,毫无真情实感可言。我就曾听过一篇通讯稿,居然每句话都用上了咏叹调,“健儿啊!你们怎么怎么啊!又怎么怎么啊!”靠!还好我因为偷懒被刷了下来,不然倘若是在我上场的时候,这样的文章非但不能激起我的士气,反而会导致我因身体的极度不适而晕厥在场上。 我所在的中文系,因为男生稀缺,运动会的成绩一向不好,因此,系里对这个所谓的“体育道德风尚奖”是志在必得,为此专门组织了大量写手,并提供了优越的条件,由此催生了总稿数遥遥领先于其它系数倍之多的局面。因为这事,我也明白了为什么现在学中文的倒反而写不出真实的佳作了。 运动会结束后,系上开会进行了论功行赏。生活部在此次运动会期间出力甚大,参与了所有后勤保障工作。奖励会上,学生会里是生活部的人都获得了一个“优秀后勤服务人员奖”的荣誉证书,而不是生活部的人也获得了一个“优秀后勤服务人员奖”,我惊讶地发现,这个奖项居然发出去了上百个之多,达到了人手一个的程度。学校居然超越了现阶段的初级社会主义,上升到了共同富裕、共同得奖的高级共产主义阶段,令我在欣慰之余,又有点无奈。 如此廉价的荣誉证书显然没有什么值得我珍藏之处,回到宿舍,我将它随手往桌上一扔,正好钻入了桌上一堆用过的食品袋等垃圾里面,而它的命运,当然就是像垃圾一样地被清除了。 第28章 火车上 五一长假在运动会后跟着来临。 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我曾信誓旦旦地要将高三的苦学精神发扬光大,也曾装模作样地闻鸡起舞、落日而眠过,而现在,我对自己所学的东西开始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厌恶。每天,我只是例行公事般地出现在教室里,木然地看着老师一张一合的嘴唇,听着那些枯燥的说教,脑子里一片空白。课本上、老师的教学ppt上那些密密麻麻的理论、定理让我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恐惧感,我害怕自己的大学四年就是被用来背那些条条框框,也害怕自己的大脑终有一天会因为缺乏思考而变迟钝。我急于想摆脱这种精神困境,于是给在武汉的斑鸠、大菊和小三他们打了个电话,抓起背包,奔向了武汉。 与我同行的还有小马和他女朋友。出发前,我们在小马他学校旁一家小饭馆里吃了顿饭。去年十一也是在这家饭馆里,斑鸠大神将“炒猪肝”的菜名写成了“抄朱干”,服务员见了,脸憋得通红,硬是没笑出来,等她转身离去后我们才发现,而这事在我们的朋友圈子里一时传为“佳话”。忆及故人,于是我点了一盘。没成想,几小时后,我在火车站的厕所里又苦不堪言地将它们全给拉了出来。 火车在下午四点多的时候出发,喘着粗气,发出隆隆的巨响,载着我们向汉口一头扎去。令我诧异的是,列车上的人相比起春运来一点不显少,上车就是遭遇了肉搏战。等我终于奋战到自己的座位时,已经大汗淋漓了。这趟车是绿皮车,没有空调,只剩下一盏老旧的吊扇在我们头顶有气无力地扇着,这对闷热的车厢环境起不了丝毫作用。就在这种严酷的环境考验下,我从上车时的昏昏沉沉终于演变到了酣然入梦的阶段。 等我醒过来时,火车已经快到三门峡了。我看了看表,马上八点了,才知自己睡了快三个小时。我刚揉了揉酸疼的肩膀,却发现对面有两个女孩在冲着我笑。我疑惑地问她们笑什么,她俩却笑而不语。我估计是我在睡梦中出了什么丑,恰好被她俩给看个正着。我艰难地去泡了碗方便面,回来的时候同座的几个人也都开饭了。我拿出小餐包和火腿肠,依次递给在座的众人,到那两个女生那儿时,她俩一齐摇了摇手,说不爱吃面包和火腿肠。我问她们爱吃什么,她俩就拿出一推乱七八糟的零食来,着重向我推荐了其中的几样,我则来者不拒,毫不客气地将每样东西都吃了个大半。饭后,我拿出口香糖来,这回倒是没人再拒绝了。我和小马他俩的座位票虽然是挨着的,但座位并没有挨着,中间隔了过道和三排座。这样也好,他俩可以远离熟人躲到一边去亲热,而我也眼不见心不烦。我抽空看了小马一眼,他和他媳妇儿低着头,正在嘀咕着什么,他把手搭在女朋友肩上,造型像极了正在诱骗未成年少女的人贩子。回过头来,我问那两女生是哪儿人,准备去哪儿,其中容貌姣好的一个是江西人,另一个姿色平平的是河南人,她俩此行的目的都是回家。我又问她俩是哪个学校的,江西那个显得有些犹豫,河南姐们儿倒是爽快地说她俩是西安欧亚学院的。我还没有来得及介绍自己,就听见那江西女生说:“上次我回家的时候,我对面坐了一个男生,我自我介绍道自己是欧亚学院的,然后就问他是哪儿的。那个男生眼皮都不抬,一脸不屑地跟我说‘我交大的。’哎!当时把我尴尬死了!诶,同学,你是那个学校的啊?” 我沉吟了一下,诚恳地看着江西女孩,用颇为艰难的语气说:“嗯。。。嗯。。。其实。。。呵呵,我也是交大的。。。” 河南女生没憋住,一下就笑开了,随即又正色起来,而那江西女孩,尴尬得脸都绿了。我随即开始狂笑,直到她俩满脸愠怒地问我笑什么,我才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了她们。那江西女孩嗔怒地瞪了我一眼,哀怨地说道:“我就说嘛,哪能这么背的。。。不过人家交大的就是牛啊。。。”我告诉她:“不要认为学校牛b自己就牛b,牛b的人就是文盲也一样会牛b!是金子,怎么着都发光!”她听后,显然颇为赞同。我上学期回家的时候,在火车上就碰见一个西工大的家伙,盲目自大,牛b轰轰,不可一世,我差点就告诉他,就算是养在皇宫里的猪,将来也是被宰的命运,就像我们都终将会毕业一样。一直以来,我对那些自我感觉良好的家伙都是相当厌恶和鄙视的。 很快火车就到洛阳了,车上的人下了一大半,其中就包括那个河南女生。江西女孩与她依依惜别时,我坐在一旁正纳闷呢:“五一回趟家也带这么多行李,靠!脑子有病啊!”当然,这些想法我是不能表露在脸上的。河南女孩居然带了满满一旅行箱和两大个背包的东西,我帮她取行李时着实费了番力,真不知她该怎么把那些东西带回家去。 洛阳站下去了很多人,又上来更多的人。车厢里瞬间又拥挤不堪,闷热无比。江西女孩旁边的座位空了,一个从三门峡西站开始,就一直守候在旁边的猥琐男迅速占据了那个位置。他身上散发着一股汗馊味,我看着江西女孩一脸的痛苦,索性就提出和他换了座位。我的座位靠窗,那个猥琐男正求之不得呢!江西女孩悄悄地对我说了声谢谢。 她问我:“哎,你叫什么呢?也不自我介绍下!” “范朝,朝阳的朝。你呢?” “张佳。你武汉人?” “不!我云南的,到武汉找同学蹭吃蹭喝去呢!” “哈哈~看你就是这号人!” “我五毒俱全着呢!” “也包括嫖?!” “你看呢?” “肯定有!一看就知道你不是好人!” 我嘻嘻一笑:“恭喜你!回答正确,加十分!” 她做出一副鄙视的造型:“呃。。。。。。你还挺得意呢!” “哈哈!哎,你学的是文科吧?” “嗯!我学的行政管理,没多大意思。你怎么猜出来的?” “漂亮女生一般都学的文科!” 这句话显然起到了很好的恭维效果,张佳的脸上泛起一层红晕,我直视着她的眼睛,她不好意思地将眼睑垂下,佯怒道:“看什么呢你?!” “刚我发觉你又不太像学文科的女生了。” “讨厌吧你!” 慢慢的,火车载着我们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站,我和张佳的谈话也渐渐进入到了窃窃私语的阶段。很快到了后半夜,我回头看见小马将一个枕头从书包里拿出来给他媳妇儿枕上,那是在他宿舍时我叫他带上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张佳顺着我的眼光看过去,脸上浮现出羡慕之色。我对她说:“别羡慕啦!要早知道会在这车上碰见你,我也带个枕头来了!” “那你之前怎么不想想会遇见我的可能性?” “现在想也来得及啊!这儿,人肉枕头,保准比她那个舒服多了!”说着我指了指自己的肩膀。 张佳羞涩的一笑,靠在我的肩头,不一会就睡过去了。 这时我的困意也涌上来了,张佳发丝上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清香,颇有点像雷晶的味道,迷迷糊糊的,我也睡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我看了看表,8点多了。张佳不在旁边,过了几分钟,她就拿着毛巾、牙刷、洗面奶什么的回来了,看我醒了,就说:“刚看你还睡着,就没吵醒你!饿吗?” “这不废话嘛!当然饿!”说着我就伸手去拿她递给我的牛肉干。 “刷牙去!讲不讲卫生啊?” “我从不刷牙!这样吃东西最有味道!” “咦!你真恶心!” “男儿本色罢了!” 我现在和张佳之间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吸引力,彼此依恋着,我不知这是不是因为旅途上人容易寂寞和孤单的原因,更不知这种依恋会不会随着旅途的结束而结束,或许这种依恋只是天南海北的两个陌生人,彼此对对方的一种新鲜感和刺激感吧! 吃完东西,张佳将头靠在我肩上,我闻着她的发香,我俩握着手,就这样一直到了武汉。 我要下车了,张佳眼里露出了依依不舍的神情。她问我电话和qq,我告诉了她。张佳一直叮嘱我,说没事就给她打电话。我看着她的眼睛,轻轻地点了点头。 火车开动了,继续向前,一路驶向南昌。张佳从窗口伸出手来向我告别,我依稀看见她的眼里竟然有泪光,那一瞬间,我的心里也涌上了一股酸酸的感觉。 第29章 武汉 张佳随着火车走了,我站在站台上,心里的惆怅之感却久久不能消散。如同所有天南海北偶然碰到一起的人们一样,这种萍水相逢的故事永远都是没有结尾的。我们各自的生活轨迹就像一条条不同的射线,各自漫无边际地发散,说不准哪天就在某个地方交会,可是却没人会做停留,该向上的,还是向上,该下落的,依然下落。这些道理我都明白无误,让我感到惆怅的只是这该死的场景和离别的气氛,更或许,是她隔着车窗注视着我的眼神。我曾有一次在挤公交的时候,因为交通拥堵,道路上水泄不通,汽车被困得动弹不得。我抓着扶手,百无聊赖地盯着窗外,盼望着交通的疏散。有一辆从对面方向开过来的公交与我乘坐的这辆交错而过,隔着车窗,我看到了一双眼睛。那是个女孩。与我一样,她抓着扶手,看着窗外。我俩四目相接的时候,谁都没有躲闪,而是就这样一直静静地注视着对方,仿佛我们是相伴多年的爱侣,一切都是如此的自然,如此的放松。她凝视我的眼神里没有较量、没有害羞、没有恶意、没有虚伪,这眼神让我感到温暖,感到渴望,就好像它是我经过了漫长而艰苦的跋涉后,最终将要到达的那个地方。汽车最终还是缓缓地交错而过,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凝视着对方,直到看不见为止。这短暂的奇遇已经过去了快三年,却一直让我念念不忘。从我发现那眼神到看不见为止,这中间差不多只有一分钟。这故事我从没对人说起过,但我坚持认为,这是一次爱情,我爱上了那个温暖而平静的眼神。 张佳最后的那一眼让我想起了这个一分钟的故事。在这以后,我和张佳发过几次短信,打过几次电话,也在qq上聊过,她还让我去她学校找她,但我一次都没去。在时隔半年后的一个冬日,她还来我的学校找过我,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暂且不表。 坏心情从来都不会困扰我,刚出火车站,迎面就是三张暌违已久的笑脸,是斑鸠、大菊和小三,我的武汉行,开始了! 我们一行人吵吵嚷嚷地来到了他们三个家伙的学校。题外说一句,武汉这三个家伙就读的是同一个学校,其中斑鸠和大菊还是在同一个宿舍,这是最令我们一群朋友羡慕和嫉妒的,这中间穿插有很多机缘巧合,但都与我正在讲述的这个漫长故事无关,我就不扯淡了。我先去斑鸠和大菊他俩的宿舍,小三则带着小马及其家属去了旅馆,我们相约下午再见面。他俩宿舍给我的第一映像是屋顶建得巨高,我估计五米还不止,走廊上晾着衣服,脚步和说话的回声特别明显,快靠近屋顶的部分显得阴森森的,感觉那里面会躲藏着蝙蝠,像极了哥特小说里的中世纪古堡。一进他俩的宿舍,我就感觉我已经累得不行了,在火车上半梦半醒、困倦不堪地熬了十几个小时后,现在的我急需补充睡眠。躺在他俩不知谁的床上,我胡乱拉过被子一蒙,就沉沉睡去。 我醒来的时候是下午五点多了,这间宿舍里空无一人。我感到饥饿难忍,就从背包里翻出在火车上吃剩的小餐包,一通狼吞虎咽。吃完后,我给几个地主发短信,他们正在网吧里切游戏,我告诉他们不用来接我了,我自己找过去就行。 他们的学校是理工类院校,小三学的是土木,而斑鸠和大菊他俩学的是法律,这与我在师范院校学的却是非师范类专业显得有异曲同工之处,一样都是爹不疼、娘不亲的苦命崽子。我唯一能比他们幸福一点的是,师范类院校女生众多,一到夏天,莺歌燕舞,姹紫嫣红,能令我大饱眼福。反观他们学校,我从宿舍到到网吧这一路上,人流众多,碰见的女生却是屈指可数,并且还是属于看见了还不如看不见的那一类。晚上,我们聚齐在一起胡吃海塞的时候,斑鸠说他们学校就是和尚庙,小三进一步做了证实,因为他们全班30个人就只有一个女生。大菊则更为语出惊人,他煞有介事地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古老的传说:如果谁在我们学校看见了美女的话,那他将会长生不老。我们听后,爆笑不止。 关于美女的话题还没结束,第二天我们睡到日晒三竿才起来,起床后就去吃饭。路过球场的时候,我远远地看见他们学校的女篮校队在集训,其中个最矮的一个也接近一米九,不用说,她们都是属于体育特招生。理工院校就是如此生猛,招的女运动员都能让大多数男生感到汗颜,其中有一个,手臂上体毛黑乎乎的一片,让我都不好意思再穿短袖了。 下午的时候,我们结伴去了中山公园。武汉的被人称作“中国三大火炉”之一,今天让我深有领教。这儿的气候闷热无比,我们出门没一会儿身上就被汗给湿透了,用手一摸后背,油腻腻的一层。热得七晕八素地从公交车上下来时,所有的人都对游玩暂时失去了兴趣,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结队冲进冷饮店,我一连喝了两瓶汽水,吃了两个冰淇淋才总算让暑热消去了一点。有人说,换个视角就会看到不同的风景,这句话用在现在再合适不过,当然,我们的视角是因易地而变的。在斑鸠他们的学校,看见的全是五大三粗的男生或是“准男生”,而这儿,中山公园,到处都是如同鲜花一样绽放在夏天的女生,环肥燕瘦,让人目不暇接。斑鸠和大菊两家伙时不时地两眼发直,一看就是给憋坏了的典型。偶尔会有一些穿着暴露的女性经过我们身旁,除小马以外,我们几个人都毫不掩饰、目不转睛地盯着看,反观小马就比较惨了,他媳妇儿就在身旁,想看又不敢,只能趁其媳妇儿不注意,偷偷地瞄上一眼,再或者就是用眼角的余光感受感受。饶是如此,他在看某个女生的大白腿时,还是让他媳妇儿给发现了。他媳妇儿异常温柔地笑着对他说:“要不要我也这样穿给你看啊?”罪行败露的小马只能尴尬地傻笑,随即就让他媳妇儿在腰间软肉上大施酷刑。我发现武汉这儿的女性,普遍身材比较丰满,大菊一脸淫荡地对我解释道:“一方水土养一方奶。”之后我们又乱七八糟地玩了些过山车、海盗船什么的,又开着碰碰车胡乱撞了一气,除小马两口子外,余下的人兴味索然。几个光棍在一起瞎玩,能来什么劲儿啊? 第三天早上,我们还在睡觉就接到小马的电话,他俩兴致勃勃地要去黄鹤楼,还要去长江大桥、森林公园什么的,让我们快点起床一起去。几乎是不约而同的,我们几个一起拒绝了他。在之后的几天,去游玩什么的就是小马两口子单独行动,而我们几个白天就待在宿舍打牌或是去网吧打游戏,晚上再在一起出来喝酒。 我们晚上去喝酒的地方,是在他们学校后门的一条偏街上,他们形象地称呼这儿为“堕落街”。这里的灯火阑珊与学校里形成了强烈对照。广大的学生蕴含着无穷的消费潜力,在这条街上,有着饭馆、网吧、夜市、烧烤、ktv、旅馆、茶室、咖啡屋、酒吧这些或洋或土的消费场所,一切都应学生需要而生。武汉这儿的啤酒卖得比我们学校那便宜,一瓶本地产的啤酒才1块五一瓶,味道也还不错,唯一的遗憾就是喝了会有轻微的口臭,这些都是小马告诉我们的,但我们知道了也照喝不误,因为我们没人可以亲嘴儿。 五一匆匆就过去了,我们在汉口车站前依依惜别,然后我和小马两口子上了去西安的火车。 在临行前一天晚上,我收到了张佳给我的短信。她问我什么时候回学校,我说第二天就回了。她说她也是第二天回,并且还盼望着能再和我坐同一列车。我告诉她,这除非是奇迹。火车上的人依然拥挤,我遇见的依然是一群陌生人。其实张佳于我来说,她也是陌生人,我俩在一个特定的时刻、特定的地方有过一段特定的相遇,就已经够了,在我心里,这个故事已经划上了句号。半夜,当小马把枕头拿出来给他媳妇儿枕上的时候,他媳妇儿又受到了周围一些女生的羡慕。我坐在座位上木然地想,什么时候我身边会再有这么一个人呢? 恍恍惚惚间,我又回到了学校。 第30章 得过且过 盛夏的到来是毫无征兆的。最令我意外的是,这儿的夏天居然会如此炎热。随着几场透雨下过,气温直线上升,很快就压得我喘不上气来。白天的时候,整个地表笼罩在一片炙烤着的光晕中,异常干燥的空气里连一丝微风都感觉不到,只有在上课或下课的时候,才能看见有人在校园里走动,无一例外,全都有气无力,行动迟缓。只有等到晚上,校园的生机与活力才会复苏起来。暑热消退后的傍晚,运动场就会迎来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篮球架下挤满了生龙活虎的男生,乒乓球场、网球场和羽毛球场等地方则随处可见女生靓丽的风景。更晚一些的时候,则是校园恋人们出没的时段,他们会流连忘返于超市前的冷饮店、自习室和各处隐蔽的树林中,偶尔会有呢喃之声传出,令闻者产生恍如天籁般的错觉。 炎热的气候最终让我烦闷异常,在不得不去上学的路上,我全无以往观看女生的心思,只盼望着快到教室,好坐在风扇底下吹风。更多的时候,我白天则待在宿舍里不再出门,原本刚上大学时的许多美好想法逐渐破灭,上的课我能逃就逃,经常一连好几天都不出现于教室,并盼望着老师最好能将我遗忘。我常常赤裸着躺在铺了凉席的床上,终日埋首于一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中,以致完全没有了时间概念,根本分不清当天是一个星期中的哪一天。每当夜色降临,暑热散去后,我就一个人抱着篮球来到操场,不知疲倦地奔跑、跳跃、投篮,打累了就光着上身躺在球场上,让冰凉的水泥地贴着我的脊背,感受着一丝丝凉气慢慢从背部渗入,最终扩散到全身。 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想发泄什么,却犹如一头困兽,只能任自己横冲直撞。 在学校旁的狗市上,夏天的夜晚会有众多的烧烤摊一字排开,供人消遣。宽阔的人行道上摆满了桌椅,这儿的消费者大多是学生,他们一群一伙地坐着,等待着小厮从烟雾袅袅的烤架上拿来一把把肉串。在不去球场发泄的时候,我常会约上罗玫,偶尔还有刘思源一起来这喝酒,更多的时候还是只有我一人前往。 我与这儿的老板和小厮都混得极熟,每逢我一来,老板或小厮都会立马起身,问我今天来点什么,是扎啤还是啤酒。我在这常喝的是两种酒,一种是本地产的桶装扎啤,这种酒只在夏天有售,用一个绿色的塑料桶装着,立在烧烤店前面。相比瓶装酒,它的泡沫较少,也更加消暑,只是酒液有些混浊,迎着灯光细看的时候还能发现些许杂质,只是食堂饭我都吃过,还会在乎这个吗?我常喝的另一种酒是青岛啤酒下辖的九度系列。这种酒也属于这儿的地方品牌,我喜欢它的原因除了不错的口感、清凉精致的瓶身设计以及低廉的价格外,还在于它的广告词:纯正欧洲风味,点燃九度激情。我不知什么是九度激情,但我想,是啊,我的生活确实需要点激情。 总之这个夏天我在这喝酒的次数是相当的多,多来我都记不清了。但我绝少喝醉。烧烤店里的各种食品一般只是我喝酒的陪衬,一点点烤筋和烤肉就足够我消磨完整个夜晚。在八点多到十点多的时段,这些烧烤店往往都会迎来一天中营业的高峰。这个时段的人是相当多的,神色、形态各异。我喜欢端着手里的扎啤杯,隔着混浊的酒液看灯光,也观察各色人等。大多数人只是为了单纯的吃烧烤而来,啤酒只是陪衬,他们的眼光中放射着一股对食物的虔诚,点的东西通常也是五花八门,几乎囊括了这儿所有的品种。为喝酒而来的人有两种,一种是一群男的,觉得漫漫夏夜难以打发,就结伴前来,这类人的年龄跨度很大,二十多到五十多的都有,玩着各种酒场上常见的游戏,打发着时间。他们喝酒的神情通常都轻松而自在,感觉就是在享受。另一种就是与女的一块来的家伙,在心仪的女性面前展露一些男人品质,这是很光荣的,喝酒就是个很好的展露途径。一般敢带女的来酒场的家伙都有两把刷子,偶尔也有不能喝的混蛋,我就亲眼见过一家伙,想灌女生酒,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结果女生还站着,他自己就先倒了。 我不属于这上面的任何一种,我只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某个角落啜饮着杯中酒,不喧嚣,不吵闹,也不和任何人说话。 在这喝酒,我都等不到长夜将尽的时候。到了11点多,人群陆陆续续地散去,我也到了该起身的时候。很多时候我都故意磨蹭到最后一个才走,走的时候整个夜市都开始收摊了。各家各店的伙计们忙着收拾桌椅和烤架,清理地上的酒瓶和垃圾,不多一会儿后,狗市就将恢复原本的冷清和安静。偶尔经过的出租车的前灯将无人的街道照射得更显空阔,南面是这个城市的市区,那里现在还是灯火通明,远处投过来的灯光让这条街上的树木拉下斑驳的身影,更加映衬出此时的落寞。整个城市和我,都是一样。 六月初的一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令我本来就很烦闷的心情愈加恶劣。电话是我妈打给我的,她在电话里告诉我,她再婚了。我祝福了母亲。 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一直以来我都明白,这一天终究会来,也是我所希望到来的。他们彼此把生命中最好的年华给了对方,虽然不能厮守,但生活还是得继续,我真心地希望能看到他们幸福的晚年。但这一天终于到来的时候,我却有说不出的失落,因为我感觉父母的生活开始离我越来越远,长久以来我都以为自己不是一个人,是与父母牢牢栓在一起的,但这一刻我开始渐渐明白,我以后要过的,终究是自己独立的生活。这事于我具有一个里程碑似的意义,就像朋友武骁在短信里给我说的那样:“我们都已经过了爸爸拉着左手,妈妈牵着右手的年龄,有很多事,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我开始明白长大的意义。这件事最后的注脚,是我拉上罗玫去喝了一顿。罗玫看出了我的沮丧,我就简短地跟她说了一下这事。罗玫告诉我,说我跟她一样,都是那种外表坚强,内心脆弱的孩子。那天我没告诉罗玫,我他妈其实内心不坚强,外表也不坚强,我只想做一个酒鬼。 后来我让罗玫先走了,自己一个人接着在酒场里泡。店里一个伙计在第四次为我拎来啤酒的时候说:“哥们儿,你今天晚上心里有事!”他的表情一脸肯定,我只是笑笑,什么都没说。 回去的路上,我吐了。在神智还没模糊之前,我只是一个劲儿地想:“操!为什么他们就能看出我心里有事?操!为什么?!” 第31章 最后的大一 关于那整个夏天,我还记得什么? 哦,对了!那个夏天我还看了很多的篮球比赛。我还徘徊在武汉的时候,正逢火箭队和爵士队的季后赛厮杀,同学他们学校的西二食堂里,满满坐着上千号男生,每逢火箭防守下一球或是进攻得手,就会爆发出阵阵欢呼,声震屋瓦,偶尔出现在此地的女生总会被吓来不知所措。还是那个夏天,科比的湖人打进季后赛是多少排位?他本人在漫长的赛季里打出了多少令人赏心悦目的好球?此外还有詹姆斯、韦德、麦蒂、姚明等等等等,他们有过多少好球?我唯一敢肯定的就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人,都没让我失望过。 最后的总决赛是在马刺队和骑士队之间展开,四场大战过后,最终是以骑士被横扫,马刺获得了那年的总冠军而告终。nba的一整个赛季是我生活中的重要参照,也是不多几件我还关心的东西,赛季的结束让我又失去了一些重要的生活目标,就好像生活缺了一块,伴随着众多的酒精,我就这样浑浑噩噩地消磨完了大一的最后一个学期。 转眼就迎来了考试。文科的学业虽然令我感到憎恨和厌恶,但它同时也有诸多好处,比如考试就是其中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其最大的也是仅有的好处。老师在考前划了重点,学科的性质也让我们无需多少坚实的基础,而且也用不到繁复的计算,每逢考试,我们只需在老师所划重点的基础上再把自己认为的重中之重挑出来,牢记、背熟即可,根本不需要过脑子,在考完试后,我就会将它们彻底地从脑中抹去,不会再让它们占据我本来就不很丰富的记忆。相比理工学科,这就是我认为学文科的唯一好处。 文科虽然好考却不代表就一定会过,老师通常都会限制及格率,一般来说,无论怎样,一个班上总要有那么一小撮人不及格才正常,为了避免成为这“正常”的一小撮人,我在逃课的时候都让同学给我答到,遇上点名既勤又认真的老师,在实在躲不过的情况下,我就会痛苦不堪地去上课,很多时候我在上这些课时,都会趴在桌子上忍不住地想,老师们为什么非要凑我这个人头数啊?我一上课就睡觉或是走神、看小说,这让老师看见了岂不是更严重的不尊重行为? 这些所作所为并没有让我得到一丝自己肯定不会成为老师眼中坏份子的保证,反而是从小到大,我在老师眼中的形象一向不好,不管我当初曾怎么努力地追求过改变。这或许是个人气质问题,反正到了现在我也不想再徒劳地去试图改变什么,该考试的就去考,考完了我就只想着回家。 考试周的最后一天,我们考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这门公共课我是胜券在握。这门课考试无非就是歌功颂德,谁不会啊?再说,有着高考时的政治基础,再笨的人现在也不至于忘光,把以前高考时背得烂熟于胸的那一套拿出来往卷子上一写,不就万事大吉了嘛?最关键的一点在于,此类公共课的设置,其目的并非让学生们学到什么,而是为树立起学生的信心!这种课,除非故意或是与老师交恶,否则很不容易挂科,这对诸如我这类平时不学无术的学生来说,是剂良方,在一个学期结束之后,不至于门门都挂,这也诱惑了广大厌学的学生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一次次地又来到学校,继续接受压迫和毒害。写到这儿或许你会认为我的思想太阴暗,我对此的解释就是:“嗯!是的,我的思想就是如此阴暗,我对这整个大学教育制度本身就没一点好感!” 我是考场里第一个交卷出门的人,在走出考场的刹那,我才发现自己的大一结束了。 我又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 这个暑假,好几个朋友都没有回来,他们待在各自的学校,有的打工,有的学习,他们的生活尽管有着些许不如意,但阳光积极的一面总是充斥于其中,仿佛只有我,成了我们共同成长过的世界里那个唯一的离经叛道者。老爸照例又做了一桌好饭等着我,我看到他时,感觉他变胖了点。现在的他在我眼里逐渐变成了一个慈祥的胖老头,以往小时候所崇拜的高大、深沉与坚毅在慢慢褪去,我不知这是因为老爸逐渐苍老的表现呢还是我已经变得世故了,又或许二者兼有,唉,去他妈的,谁管它呢! 在家的日子对我来说真是天堂,这里没有虚伪,没有痛苦。我每天睡到自然醒,醒来就陪奶奶说说话,吃着奶奶特意为我做的点心。每当她的手抚摸过我的头顶时,我都感到了一股深深的安宁,这让我暂时忘却了还有学校这么一个令我深恶痛绝的地方。 但任何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任何美好的东西似乎都注定不能长久,在八月底,秋风开始扫落叶的时候,我又坐上了北上的列车。 每个人都有一些注定不能逃过去的东西,不是吗? 第32章 转折 当我来到学校时,开学都已经快一星期了。但我并不是最后一个才来报到的,我是倒数第二个,罗玫才是最后一个。她在开学过了三个星期后才来,看来厌恶学校的并不只是我一人。 在罗玫还没来的这段时间里,我的生活发生了一次转折。 事情源于选班干。 在大一的时候,我曾一腔热血,除了积极参加学生会以外,还参与了班干部的竞选,最终得到了一个鸡肋头衔:组织委员。我一直都搞不明白这个职务是干嘛用的,我也曾努力地想干点什么,却一直无处着力。我并非想标榜自己负责尽职什么的,只不过是抱着做一天和尚就撞好一天钟的想法而已,随着时间的流逝,现在的我连这份心思都被消磨殆尽。 到了大二,班干部自然要进行换届选举。我早已无心在此位置流连,既然自己无所作为,又何必占着这个茅坑呢?还是留给别的同学吧!我就这样想着,决定在选举的时候让贤。但是,主持这次班干选举的班主任竟然采用了另一种选举形式,按照他的说法,大家都已经相处了一年,彼此应该都知道同学们各自的能力,因此对于班上的所有职务,觉得谁合适就选谁。坦白说,我觉得这种方法在大学班级这种小范围里是很先进的,这至少可以免除很大一部分家伙的夸夸其谈,而让同学们自由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人选。这样做在无形中拓宽了选举面,并且,最优越的一点在于,这样最能民主地体现“能者居之”的道理。最终选举的结果是,有差不多半数的同学选举我继续当组织委员,对这我倒是感到丝毫不奇怪,出于怕麻烦,很多人都会按原样随手一填,最终的班委成员基本上还是照样不变。让我惊讶的是,另有小半数的同学则选择我当副班长!这事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唱票完毕的那一瞬间我想我的嘴肯定是张成一个o型!我完全不知自己何德何能,竟然能得到这么多同学的厚爱。坦白说,原来的副班长我认为他做得够好,我选择的就是他。不管怎样,这已经成了既定事实,班主任也注意到了我,在选举完毕、颁布任命之前的间隙,他专程找我谈了一次,夸奖了我一番,并一再嘱咐我,不要辜负了大家对我的信任。事已至此,我只能表明,我不适合当副班长,还是继续当我的组织委员吧! 这事表面上看似乎我是被赶鸭子上架,但在我心里却产生了不小的波澜。我回顾了自己大一后来的所作所为,深感惭愧。我并非没有上进心,只是出于对生活和大学的失望与厌恶,而一再地放任了自己。班干选举这事,让我的热情与上进心再次被激发了起来,尤其是这其中的热情最为可贵,我决心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促使我决心改变的还有一件事是,上学期的考试我竟然没有挂科,全部通过,其中有几门还获得了较高的分数,这也让我重新积极了起来。 我每天又按时出现在了教室,并且远离了酒精,也尽量减少了抽烟的频率。熟悉我的人都看到了我的改变,美好、积极、阳光的一面再次充斥于我的生活。 很快我们下一级的新生就要入校了,作为师兄师姐,我们对于这事是十分期待的。按照本校的传统,将从上一届的对应班级中选出下一届班级的班主任助理,一男一女,只要不挂科就符合条件。我决心成为班助,以实际行动以及加于己身的责任来督促自我的改变。在我的努力下,我最终如愿以偿。 当新生们大批涌入校园的时候,我微笑着接任了当年冯月、谢群的位置。我坐在新生接待处,心怀美好地迎接师弟师妹们的到来。 也是在这段时间,罗玫快回校了。我给她发短信,得知了她乘坐的这趟列车将于凌晨4点半抵达咸阳,于是我在她抵达那天去网吧打了半宿的游戏,于四点半的时候出现在了她面前。 罗玫出站时看着我的眼神是无比惊讶的。我完全不理会她,给自己嘴里塞了两根烟,一并点燃后将其中一根递给了她。 “没想到哥们儿会在这吧?!” “嗯!你怎么会来?” “接你嘛!你好歹是个女的,我怕你身遭不测,哈哈!” “滚!” 我和罗玫一起走出了火车站。 “告诉你,现在哥们儿从良了!” “嗯?戒烟,戒酒,戒嫖,戒赌了?” “我没那么坏!我当班助了!” “哈哈,你能行吗?” “试试看呗!当初我还不信我能考上这大学呢!” “我记得你给我说的是。。。” “我的意思是我应该上更好的大学!” “哈哈哈哈哈!”我与罗玫同时大笑了起来。 终于挨到了天明。 新生早在两天前就开始了军训,我将罗玫带到了他们军训的场合。我指着远处的一个连队说:“看!那就是我们的师弟师妹们!” 罗玫看着他们,似乎也想起了自己大一时的时光。 “我要改变自己,积极面对生活!”我对罗玫肯定地说道。 迎着初升的太阳,我陶醉地点燃了一支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