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脚踏实地》 ☆、第一章 :归来 秦心又跟人打架了,曾经的她从来不知道娇滴滴的自己居然会打架,那时候她的指甲是用来保养的,一个星期做一次护理,而现在她的指甲居然用来挠人,以前指甲缝里有一点点脏东西就觉得恶心,现在指甲缝里卡着别人的皮屑血肉还能平静的抓东西吃。 她吃东西的时候,周围很安静。 十年的牢狱生涯,教会了她如何才能活下来。 原本今天是她出去的日子,可是上面说她表现不佳,延期了。她反应很平淡,跟平时一样,打架的时候一如既往的狠,只是今天狱警没有怎么教训她,反而收拾了跟她打架的人。 监狱的作息很严格,吃完晚饭开始点名,点完名是日常的学习和娱乐,一般就是看电视。 从头到尾,秦心都表现的很正常,她不太和人说话,就坐在角落盯着电视看,遥控器放在她身边。 不是因为她有特权,而是有一次她正在看一个节目,却突然就被人调台了,她跟疯了一样去抢遥控器,被打的快死了也不松手,等抢到那遥控器,节目早播放完了,她的腿也在那一次被打残了。 她不厉害,根本不会打架,可是别人没有她狠。 一个电视节目而已,犯得着被打残了也要看吗? 电视看到十点,再一次点名,然后是熄灯就寝,秦心很安静的躺到自己的铺位上,没有了香奈儿,没有了爱马仕,只有一身简单的囚服,不用卸妆,不用喝红酒才能入睡,平日她都是躺下就睡着了,白天累极了,晚上就不会有失眠的毛病。 可是今天不一样,她一天一天的数,数了十年! 黑夜中,她的手里多了一小片刀片,对着手腕用力的划下去,嘶嘶的撕裂声音,她以前那么怕痛,手被纸张割破都会哭,可是现在的她没有一点眼泪,似乎感觉不到疼一般,夜太黑看不到鲜血,只能感受到湿润腻滑的液体缓缓的流淌…… 她早该知道,那些人不会让自己出去的,可笑却一定要等到这一天才死心。 她后悔了,每一天都在后悔。 她后悔,自己错把仇人当爱人,莫兴宁根本不想娶她,却一直顶着一张善良哥哥的面孔一步步把她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她后悔,自己自甘堕落爱慕虚荣,被退婚后却仍旧执迷不悟,总幻想着有一天能进他的圈子里站在他的身边,却最终连自己都迷失了。 她本来就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 却做着不切实际的梦,有婚约又如何,那根本不是她的世界,成为大明星嫁入豪门就是个笑话,如果上天能再给她一次机会,她只想脚踏实地生活,保护家人幸福安康。 鲜血从床滴到了地上,滴答,滴答…… 滴答,滴答…… 房间很安静,四铺床,有两铺空着,还有两铺睡着人。 窗台上的小时钟的秒针滴答滴答的走着,一铺床上的小姑娘睡的很熟,呼吸绵长,而另外一铺上的小姑娘原本也是熟睡的,可是忽然她睁开了眼。 那双眼如同枯井一般幽深,如同黑洞一般暗无边际,直直的睁着,直到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照到她脸上。 有点暖,泪水从眼睛里溢出来,那枯井似乎成了活泉,她多久没有哭了? 直到泪水落下的那一瞬间,秦心相信自己又活了过来。 她扭头看到了睡在隔壁床铺的余露,余露身上穿着一条金色的鱼尾裙,此刻她睡着了,如同睡美人鱼一般。 秦心记得这条裙子,这是她买的,她怎么会不记得,她也记得这一天,因为这一天是她所有悲剧的开端。 等一会她的未婚夫莫兴宁就会拿着她的艳照来质问她,并光明正大的宣布退婚。 好闺蜜余露会劝自己不要伤心,说认识经纪人可以介绍自己去当明星。 于是自己负气之下退学混娱乐圈,最终混的猪狗不如,为了名牌包包,为了角色,为了跟莫兴宁斗气出卖*和灵魂,过着表面奢靡内里肮脏的生活,最终却被别人推出来顶罪,锒铛入狱。 在她为了一个狗屁花瓶角色陪投资人干爹度假的时候,母亲生病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她居然没有回去,最终因为这件事被捅出来,她原本到手的角色又让给了别人。 她为了给莫兴宁使绊子竞拍他想要的那块地的时候,哥哥给她打电话,她也没有接,之后就传来哥哥车祸去世的消息。 一件件,一庄庄事情回想起来,秦心都觉得自己活该,真的是活该。 可笑她入狱之后才知道,自己的好闺蜜余露是莫兴宁的情妇。 秦心擦干了自己的眼泪,上辈子她做错很多事,无尽牢狱生活是她的报应,她认了,受了,这辈子这些还没有开始,她不会再像过去一样,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她不会为了表面的虚荣出卖自己,她要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脚踏实地生活,保护自己的家人,幸福安康。 ☆、第二章 :闺蜜 十年牢狱生活,素面清汤,曾经精心呵护的脸,发黄发干,三十多岁的人却有一张四五十岁的面容。 而眼前,镜子里的女孩17岁。 17岁的女孩该是怎么样的?17岁的女孩有着羞涩的笑容,17岁的女孩有白色的布鞋,17岁的女孩会抱着书本挺着小胸部自信的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17岁的女孩是笑声,是好看好酸的青苹果,17岁那年不管过的如何,当岁月流逝的时候回忆起来的,总是甜美。 而秦心的17岁被偷走了。 她站在镜子跟前,看到了一个穿着低胸装,浓妆艳抹的女人,头发很长,烫着大波浪,染了媚俗的黄色。 即使再活一次,秦心对这时候的自己还是有点目瞪口呆,是的,后来有那么多悲剧,相比起来,17岁的自己,做错的事情,只是把自己变的惹人厌,已经不算是悲剧了。 很多事情她都忘了,真的,坐牢之所以叫做劳改,劳动改造,真的会改变很多很多,当你的手要穿一天的竹凉席的时候,你就不会想起来用欧舒丹的护手霜更滋润,还是用茱莉蔻的更芬芳。 回忆大多数都是趋利避害的,所以人会选择性的去遗忘过去的难堪,当时光倒流,又重新来过的时候,秦心一点一点的把眼睛上面的双眼皮贴,假睫毛撕下来,用卸妆油用力的搓洗,用力到流泪。 她不难过,真的,虽然这副模样好丑,可是还可以洗去。 搓洗了一池子浑浊的水,洗去了脸上厚厚的粉霜,洗去了眼睛那夸张的烟熏妆,洗去了嘴唇那艳红媚俗,镜子里露出原本17岁的她的模样。 嘴唇轮廓很清晰很倔强,不需要艳色口红多余的涂抹,青春就是最好的颜料。皮肤被折腾的有些苍白,仍旧是很好,因为还年轻。 她有一双很漂亮的丹凤眼,眼尾修长微微向上,顾盼间有风姿,她的脸上最美最突出的就是这双眼,明明很清纯,却又很娇媚。 即使历经沧桑,双眸不再天真,只剩下清冷,却使得这双眼有一种冷冽艳绝的气势。 她从小就听别人夸奖自己长的好看,她也一直觉得自己长的好看,所以才会看到未婚夫莫兴宁的时候,理所当然的以为他会喜欢自己,所以听到余露介绍自己去当明星,才会理所当然的以为自己能红。 一池的浑浊是17岁的她表达爱意的方式,就因为余露一句话:莫兴宁喜欢成熟性感类型的女人。 17的岁她还不算是女人,为了挤出胸,在内衣里面藏着厚厚的海绵垫,为了讨好他,露出长长的腿,细细的腰。 所以人总觉得过去的自己好傻。是真傻,哪怕只是想想都觉得尴尬的不敢想。 把这一池脏水放掉,秦心挤了一点原本用来擦手的大宝抹到了脸上,刚刚因为搓的太用力,眼皮都红了,当秦心的手碰触在自己的眼皮上的时候,有点细微的颤抖。 眼睛不疼,心疼,很疼。 这双眼还在,以后会一直在,上辈子,她很信任余露,余露教她怎么样化妆会显得成熟性感,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余露还带她去看了那些美女是怎么化妆的,都是大双眼皮,大眼睛,烈焰红唇,金发丰胸。 那些所谓的美女在高中生秦心看来就是名媛,可是现在她知道,那些人说好听点的是交际花,说难听点的是小姐,让一个17岁女孩学着小姐的打扮去讨好世家少爷莫兴宁,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周围的所有人都在看笑话,可是17岁的秦心不懂,她只是在全心全意的爱自己的未婚夫,怎么会是笑话呢? 再后来进入演艺圈的时候,秦心也曾撞了大运,居然被大导演青神看中,定了演他下一部电影的女配一号,接了这个角色的时候,秦心简直是欣喜若狂,第一时间就打电话跟余露分享,余露非常高兴的帮自己参谋,连工作都刻意放下,请假过来陪自己,那时候的自己又激动又兴奋,站在自己小出租屋里大喊大叫的: “余露,我成了大明星,一定要买别墅,一间你住,一间我住!” 笑声是那样的真实,好像就在耳边,仿佛自己马上就会成为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一样。 的确,那个女配一号红了,大红大紫,家喻户晓,却不是秦心。 因为在余露的怂恿下秦心去做了割双眼皮手术,她渴望红,哪怕代价是自己最喜欢的眼睛,可是当她再次看到青神导演的时候,他却莫名其妙的换了自己。 那时候余露更是一副患难见真情的模样,怕自己想不开,日夜陪自己,并以自己的名义在网上毁谤那个顶替自己的女演员有幕后交易,余露的毁谤却惹得青神亲自站出来为那个演员正名:我觉得她很好。结果那个女演员更红火了,趁着这东风一路向上,最终成为演艺圈的一姐,而秦心却成了那个背后毁谤人的小人,平白惹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 秦心的手轻轻的拂过自己的眼角,侧着脸,眯着眼,微微 仰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女孩一下子从一个17岁的高中女生变成了一个妖艳的女子,当初青神要的那个角色就是一个民国歌姬,要的就是她独一无二的丹凤眼的那种媚,可笑她却去整了一个大双眼皮,满大街都是,他何必要找自己这个半路出家的三流演员。 “秦心,你眼睛怎么了?”突然一个温柔的女声在她耳后响起。 不用说,是余露,余露的声音很好听,17岁的秦心除了喜欢莫兴宁,简直是一无是处,又高傲又盲目,却能把余露当好朋友,这声音可谓是有很大功劳的。 余露的声音暖暖的柔柔的,有一种让人放松的魔力,秦心无论折腾成什么样,愤怒的像只野猫,堕落的像条野狗,却总能被余露安抚下来,可是现在,秦心听到这声音却如同指甲刮玻璃一眼刺耳,原本秦心有多信任余露,现在就有多恨她。 秦心的身体里抑制不住的涌出暴虐的情绪,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激动过了,在监狱里,哪怕跟别人打架打的快死的时候,都没有太大的情绪,可是此刻只是余露的一句话,就让秦心差点失控,忍不住的想抓花余露的脸,忍不住的想弄死她。 不,一切重新开始了,她不会让悲剧再发生,她也不会打余露,这么多年,余露让自己失去了很多,却也让自己懂得了一个道理,欺负一个人,让她去死并不是最惨的。 “没什么,卸妆油跑眼睛里去了。”秦心冷冰冰的说了句,转身就走了。 余露没有觉察出秦心的不一样,因为平日秦心就是很拽很骄傲的样子,她虽然是秦心的好朋友,可是心底却并看不上秦心,秦心的家境还不如自己,自己家好歹在城里,她家在乡下,却搞的跟大小姐一样,谁不知道她的生活费和学费都是莫家赞助的! 秦心不愿意跟余露多待,也不在乎她想什么,这辈子她只想脚踏实地好好的过日子,她不会去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但是别人要是敢动她的东西,她也会毫不留情的反击。 有时候习惯是可怕的,坐了十年的牢,一遭醒来,她居然发现自己穿惯了宽松的囚服,对身上这暴露的紧身衣十分不习惯,翻了翻衣柜,居然找不到一件正常不暴露的衣服,最终秦心只好套上了泰西中学的校服,简单的白衬衫加齐膝的蓝色裤裙。 换上裤裙的时候,秦心看了一眼自己的膝盖,这时候她的膝盖很圆润很光洁,因为她从来没有下跪过,想起曾经的往事,秦心突然看向卫生间的双眼涌上一股戾气。 没有和余露打招呼,秦心直接出门了,反正余露在自己面前永远都是温柔大方好脾气,是绝对不会跟自己计较的。 她的宿舍就在一楼,虽然有舍监,可是对她却形同虚设,余露和她半夜醉醺醺的回来,也没有人管,这时候的秦心还得意因为自己是莫兴宁的未婚妻,所以有特权。 她的特权很多,比如学校规定不能染烫头发,可是她却顶着一头黄色大波浪。 出了宿舍,外头阳光真好,宿舍门口水泥道两旁种满了梧桐,人来人往,风吹裙摆飞扬,操场上打球的声音,加油的喊声,这大概就是青春的味道。 秦心忍不住闭上眼深深的呼吸了一口,这不仅仅是青春的味道,还有自由的味道。 虽然来来往往都是人,可是没有人靠近秦心,也没人跟她打招呼,虽然不化妆,穿校服,让人几乎认不出来是秦心,可是那一头标志性的黄色大卷,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这时候一颗篮球飞了过来,眼看着就要砸到秦心,周围却并没有人提醒,可见秦心人缘有多糟糕,就在大家都在等这个传说中的莫少脑残未婚妻笑话的时候,球却被抓住了。 秦心抓住了篮球,身体却后退了一步,她忘记了,这具身体不是那个在监狱里劳动改造了十年的身体,而是一个身娇体弱的少女,可是她还是依靠着本能把球接住了。 睁开眼,看到不远处操场上一群笑闹的人,错愕的站在那,秦心忽然有种恶作剧的冲动,她抱着球,缓缓的走到球场边上,位置和篮板在一条线上,这个角度是非常难进球的,太重太轻稍微有偏薄都进不了,可是就见秦心修长的双手,那双手涂的红艳艳的,上面还有五颜六色的镶钻,阳光下,分外明显,大家似乎想到了秦心要干什么,可是看到她的手,又忍不住笑了,脸上都挂着嘲讽的笑容,可是那笑容还没有裂开到最大,只见篮球轻轻的从篮筐中心落下,如同错觉一般,没有一点声响。 秦心拍了拍手,转身走了,别人不会懂,场上的少年因为热爱打球而打球,因为消磨时光而打球,因为耍帅而打球,而秦心曾经日日夜夜练球,就只为了能去比赛的时候看一眼,看一眼外面天空的蓝! 整个操场如同被按了静音一般,秦心转身之后,静音键才消除,她没有注意到球场的另外一边的乒乓球桌上坐着几个少年露出奇怪的眼神。 因为远远的,一个穿着考究的衬衫和西裤的男子,踩着梧桐树影,一步一步向她走来。 他的左手提着一个蓝色小盒子,任谁看都像是一个礼物盒,他高挺的鼻梁上架着貌似朴素却十分昂贵的黑色眼镜,他脸型棱角分明,他的嘴唇很薄,眉毛很直,他性子很冷,却总会在看到秦心的时候,露出淡淡的笑容。他学习成绩很好,年级前三总有他的名字,他的话少,却总能耐心的听秦心唠叨。 这样的未婚夫,你让一个17岁的少女如何能不喜欢,她听不得别人说莫兴宁的一句不好,哥哥秦华因为跟自己说了一句莫兴宁根本没有表面上那么好,自己就半年都不跟哥哥说一句话。 想到哥哥,秦心的心再一次钝钝的疼了起来,而莫兴宁已经潇洒的走到了她的跟前。 莫兴宁非常优雅的把蓝色盒子递给了她:“心儿,这个给你。” ☆、第三章 :退婚 上一秒天堂,下一秒地狱,是17岁的秦心收到莫兴宁这份礼物的最好诠释。 严格说来,这是莫兴宁给秦心的第一份“礼物”。 外人都以为莫大少非常爱他未婚妻,都在为莫大少不值得,觉得狗尾巴草插在了无暇美玉上。 实际上莫大少付出的只是在人前的时候,对打扮恶俗的秦心露出浅浅的笑容,再就是耐心站在矫揉造作的秦心身边听她聒噪的声音。没有人注意到,每次莫大少都会选风景很美,恰巧人又不少的地方,这样表现。而私下的时候他对秦心却是不假辞色的,所以秦心总是很紧张,她以为莫兴宁是喜欢自己的,可是有时候又捉摸不定,她只能不断的努力讨好他来减少那种疏离感。 17岁的少女再蠢都是敏感的,所以那时候的秦心收到莫兴宁的礼物,简直高兴疯了,恨不得马上就拿着礼物跟所有人宣扬,这是莫兴宁送我的,因为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有东西证明莫兴宁是喜欢自己的,而不是迫于婚约无奈才和自己在一起的。 秦心的手接过这蓝色盒子,盒子上有着miumiu的标志,看上去像一个钱夹的盒子,秦心这一阵正是迷这个牌子,那时候她除了满满的感动就是满满的感动,迫不及待的打开盒子。 当然,里面不是她喜欢的钱包,也不是她想的礼物,而是一叠照片,呵呵。 所谓的艳照,其实只是余露带她出去玩的照片,仔细看也没有什么,只是由于秦心浓妆艳抹又穿的暴露,再加上角度选的好,看着很亲密,事实上这个时候的秦心心心念念都是莫兴宁,只有莫兴宁,根本不会和别的男人有染。 此刻秦心的手抚摸着这盒子,并不想打开,虽然这是莫兴宁处心积虑送自己的“礼物”。 秦心的动作跟莫兴宁的预期不一样,原本以为她会第一时间打开炫耀,他微微皱眉看了一眼秦心,这才发现,今天的秦心居然没有浓妆艳抹,还穿校服,说真的,莫兴宁虽然一脸深情的走过来,可是他真没有认真看秦心,老远的就看到那黄色大波浪头,其他都没有在意。 没有浓妆的秦心确实是好看的,莫兴宁多看了一眼,不过很快又转移了注意力,好看的女人多了去了,自己堂堂莫家第三代长子,凭什么要娶一个这样一无是处的乡下妹。 当初爷爷定下这婚约的时候,他第一感觉就是耻辱。 他不管上辈子的恩怨,别说秦心的父亲和爷爷都是因为救莫家人而死,就算这个女 人全家都死光了,也不关他的事,要保持有情有义的面子,怎么不把四叔的儿子莫兴远推出来,莫兴远还跟秦心同龄,不是更适合?偏偏要让自己接这烂摊子。 莫兴宁对爷爷的命令很不满,可是他不敢违抗爷爷,只能把满身的怒气发到了秦心的身上。 他和他那一向不理俗事的父亲不同,他很有抱负,很有心机,更能隐忍。从当初让秦心进泰西高中那一刻,莫兴宁就开始布局,他掩盖着心中的厌恶,整整陪秦心演了一年多的戏,而今天就是这部戏的高*潮,也是大结局。 这一刻莫兴宁是激动的,以至于他都没有发现今天的秦心的不同,他看到秦心没有化妆,没有穿暴露着装,只以为秦心忽然脑袋发热,想换一个造型讨好自己。 他不喜欢秦心这样子,他还记得秦心第一次去莫家老宅的时候,爷爷夸她长的很整齐好看,而其他叔叔婶婶争相夸她和自己郎才女貌,那一声声的夸奖明显是幸灾乐祸,可是这是爷爷定的,他也没有办法,而且爷爷很少夸人,能夸一个人长的整齐好看,说明爷爷喜欢秦心。 既然爷爷喜欢整齐好看的女孩,他就能让她不整齐不好看,他还记得上一次爷爷看到穿着透视装浓妆艳抹黄色卷发的秦心的时候,虽然还是和颜悦色,可是之后秦心去老宅的时候,爷爷就很少见她了。 而爷爷对自己却比过去更重视了,似乎是有一些内疚,毕竟再要报恩,为了别人家的孩子耽误自家的孩子还是说不过去的。 莫兴宁用一年多的时间证明了秦心是一个多么虚荣多么烂泥糊不上墙的愚蠢女人,特意给她开方便之门,让她有一些一眼就能看出来却实际上没有什么用的特权,比如染发烫发,能直接引起大多数学生的反感,对秦心来说实际上却没有什么好处。 可笑她还洋洋得意,自以为是,莫兴宁自认很了解秦心,就是一个头脑简单的还想飞上枝头的虚荣女人,此刻看到素颜的她,莫兴宁关心的开口道:“你今天脸色很差,没有休息好吗?” 秦心听到莫兴宁的话,有些惊讶的抬头看了一眼他,随即又明白了莫兴宁的意思,莫兴宁自然不会关心自己有没有休息好,原本的自己却会因为这一句话,立马回去化妆,生怕脸色不好了。 而下次自己浓妆艳抹出来的时候,即使再厌恶,莫兴宁也会温柔又惜字的夸一句好看,秦心不是真傻,真不懂审美,她或许也觉得自己这样浓妆艳抹有些不妥,可是只要莫兴宁喜欢,女为悦己者容, 他一句好看,压得下身边所有人说难看的话,况且身边还有一个很支持自己的余露。 “是,没有休息好,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秦心很利落的跟莫兴宁拉开了距离,直接抬脚走人,却被莫兴宁拉住了手。 “等等。”莫兴宁很愤怒,这跟预想的完全不一样,让他有一种有劲无处使的憋屈。他粗鲁的拉了秦心一把,他自己都没有发觉此刻自己的怪异,跟平日风度翩翩判若两人。 秦心没有开口说话,只是一双眼锋利的盯着莫兴宁,那眼神太锐利,莫兴宁居然就把手松开了,莫名的输了气势,不过他很快就恢复过来了,虽然没有按照他的剧本走,但是莫兴宁能精心的布局一整年,岂会因为一点点的变故而放弃。 “对不起,我们解除婚约吧。”莫兴宁脸上露出了哀伤的表情,梧桐树下,阳光透过树叶缝隙照在地上,如同星辰满地,他的声音很大声,原本路边就有一些看热闹的学生,这下子更是直接停了下来,直觉就是会有大狗血啊,莫少终于受不了他那脑残未婚妻了,不知道是姓秦又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好。”秦心很平淡的点头了,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把手中的盒子丢开,里面的照片自然也没有掉出来。 再一次堵的莫兴宁想吐血,原本想好的为情所伤的王子远赴他国的桥段呢?太过入戏的莫兴宁呆住了,以至于秦心走了都没有反应过来,再去追,他是不会做这种事的。 他有些懊恼,算了,那些照片他手中多的是,再发出来也一样,只是觉得有些不得劲,就好像自己处心积虑做一件事,到最后居然发现,根本没有必要那么麻烦。可是莫兴宁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莫非是这个脑残女人开始有智商了,想玩欲擒故纵? 秦心很干脆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原来只要一个“好”字就能放下,她真傻,傻透了。 秦心被莫少退婚的消息像长翅膀的安尔乐,载了越来越多的狗血,等秦心走到校门口的时候,门口的门卫阿姨都知道了,看着秦心很是鄙视。 因为大家手机微信立刻收到不少照片,大多是秦心的不雅照,中间夹着一张梧桐树下高大少年的侧影,像是一堆山寨货中藏着的一个正版孤品,那侧影英俊而忧伤,很好的诠释了迫不得已退婚的莫大少当时的心情。 秦心不在意,说了那一个好字,她是真答应了退婚,从此以后她和莫兴宁不会再有任何瓜葛。 离学校不远的小巷 子里,秦心找了一家理发店,让老板把她的头发给剪了。 “这么长真剪短,会不会可惜了?”老板都有些犹豫,剪发容易蓄发难,有些小姑娘剪完觉得不好看又闹腾。 “没事,按我说的剪就行。”秦心很坚定。 黄色的长卷发把她整个人堆的很没有精神,剪短了利落,看着老板一刀一刀的,那原本长在头上的头发就落到了地上,像是一个告别仪式,过去的秦心真的是个不讨喜的女孩,虽然有一部分是莫兴宁故意布局设局,可是根本原因还是在秦心自己身上,她叛逆固执自私,为了追求自己的目标完全不考虑他人。 她记得当初自己中考分数挺好的,完全可以上本地最好的高中英华中学,哥哥也在那个学校,可是自己为了追随莫兴宁一定要去泰西中学,而泰西是私立的,学费比其他学校贵十倍不止,自己却完全不考虑这个。 因为父亲的事情,妈妈和哥哥都不想跟莫家打交道,可是自己却一定要往跟前凑,为了上泰西高中,甚至用自杀来威胁妈妈,当然那时候刀子还没有割上手,妈妈就心疼的哭着屈服了,她仍旧记得妈妈那时候说的话:你去了,不要后悔。 可是她后悔了啊,真的后悔了,为了自己的愚蠢,以前是假装自杀,可是后来却是真的自杀了…… “好了,你看看如何?”老板的声音有点激动,他从来都没不知道自己手艺居然这么好,能把一个稍微好看的女孩变成惊艳的感觉。 被老板一叫,秦心才回过神来,看到镜子里面,原本的长刘海大卷毛都不见了,露出了光洁的额头,那双狭长的丹凤眼很自然的凸显了出来,很是风流,轮廓清晰的嘴唇很俏皮,她上辈子在外头的时候一直是长发,因为大双眼皮整的有些怪异,她习惯用刘海遮住一点,而到了监狱后理短发,整个人已经是被糜烂生活掏空了,再加上心中绝望,苍老无比。 不一样了,从头开始吧! “多少钱?”秦心问老板。 “十块。”小店很便宜,不像那些大理发店,做个头动辄上千。 秦心拿出自己的钱包,付了钱,她钱包里面有张卡,是莫老爷子给的,额度很大,以前她花的理所当然,不仅自己花,还经常给余露买礼物,以后不会了。 她曾经天真的以为莫家这么大方是因为莫老爷子认可自己,后来才知道,这些钱是买命钱,是父亲用命换来的,可怜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哪怕后来跟莫家人翻 脸,却还一直很敬重莫老爷子。 十块钱剪了个头,又去了美甲店,让人把指甲剪短,上面的颜色和花样都洗掉,露出了指甲本来的淡粉色。脚上的恨天高也被换成了一双普通的白布鞋。 踩着夕阳,她慢吞吞的来到了英华高中,到了校门口,她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哥哥在哪个班哪个宿舍,有什么朋友,老师是谁,全都不知道,门卫不让进,秦心只能站在校门口徘徊,实际上她可以随便编个谎话就混进去的,可是她没有,也许是近乡情怯,她很期待,也很紧张。 ☆、第四章 :哥哥 放学了,秦华和平时一样匆忙的往校外走,他找了份兼职,就在学校附近,从下午六点到九点,每天工作三小时。 虽然高三课业很紧,但是秦华从来没有耽误自己的成绩,这份兼职,不仅可以让他省一顿晚饭,还可以赚生活费补贴家用。 秦华走路很快,他总是竭尽所能的利用每一天的时间,总想能做更多的事,他希望自己快快长大,能撑起一个家,照顾妈妈和妹妹。 他每天都很忙碌,不会在路上逗留,可是刚出校门口却有几个人拦住了他,推搡着到了旁边的小路上。 秦华看到为首的那个小伙,额头染了一小撮红毛,认出来是学校附近街上的混混,经常来敲诈学生,他平日很朴素,这伙人也不会找他茬,没有想到今天却围了上来。 “有事吗?”秦华镇静的推了推自己的黑框眼镜,这就是一个很大很朴素的黑框眼镜,不像莫兴宁那种咋一看朴素实际华丽昂贵。 “小子,听说你有个妹妹,怎么样,有空把她带出来陪哥几个玩玩。”红毛旁边有个瘦瘦的矮个,先开口道。 秦华看着有点像书呆子,很好欺负的样子,可是妹妹却是他的逆鳞。 “你说什么?”他狠狠的盯着那瘦矮个。 “还挺有脾气的,别介啊哥们,我们是来交朋友的,反正你妹妹男朋友那么多,认识一下呗!”红毛另外一边站着的是一个胖子,胖子一边说还一边拿出手机,把里面的照片放出来在秦华面前晃悠。 秦华看到照片很愤怒,妹妹虽然很叛逆,但是绝对不是这种人,那傻姑娘心里只有莫兴宁那伪君子一个人,他想也不想的一拳打到了那胖子脸上。 几个人没有想到秦华一个书呆子居然敢反抗,胖子没有留神,手机掉到了地上,电池掉了出来。 三星的note2,屏幕大,本身也比较重,一摔地上就掉电池,不过安上就好了,很皮实。 可是眼前是几个混混,本来就是找茬的,刚刚没有留意吃了点小亏,红毛最先反应过来,直接给了秦华一脚,不愧是几人中的老大,一脚就把秦华踢倒了,旁边两个小混混很是配合的把秦华按住。 “看不出来你这么低调,有个妹妹在泰西上学,自己居然还装穷鬼,我们哥几个也是很讲道理的,你摔坏了我兄弟的手机,赔个几万块这事也就了了,如果不想赔也成,把你妹子约出来陪我们玩玩。” “我不会赔 钱的,手机可以给修好,我妹妹是有未婚夫的,你们最好不要乱来,否则吃苦头的是你们。”秦华看着挺瘦弱的,身体却比一般的学生好,主要他常年干活,力气比别人大,两个小混混架着他还有点吃力。 听到秦华的话,这几人都笑了,好像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那个瘦矮个笑的都弓着腰了,他嘲讽的看着秦华道:“就你妹妹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还妄想嫁入豪门,人家莫大少亲口说退婚的,我跟你说,你让她歇歇心,过来陪我们玩一玩,好过做白日梦。” 秦华听到他们的话愣住了,第一时间就想去看妹妹怎么样了,妹妹那性子把莫兴宁当作她的命一样,不,比她的命还重,为了莫兴宁,她可以连命都不要,如果真的被退婚了,他不敢想,妹妹现在怎么样了。 趁着他愣神的时候,红毛又给了秦华一拳,直接把他的眼镜都打飞了。 这会子身边的几个混混不敢大意,很用力的夹住了秦华,准备好好拾掇拾掇他,看不出来居然是个硬茬子。 周围来来往往的有些学生,不过大家都不太敢靠近,特意绕开了一点,虽然这些混混也不是本事有多大,但是你要是好心管闲事,被缠上了就麻烦了。 小混混们也知道这点,他们虽然经常敲诈人,可是也不会做太狠,每次都留有余地,可要是有人管闲事,却一定会狠狠的出手教训,这也是混混生存守则,让受害者自认倒霉,没有受害的人只会庆幸,而不会上前帮忙。 “哥!” 别人都绕远路的时候,有一个短发女孩走了过来,脆生生的站在他们跟前。 秦心在校门口徘徊,不敢去找哥哥,上辈子哥哥出车祸的时候是在来看自己的路上,血淋淋的车祸现场,有一张喜庆的大红色请帖,请帖跟血染在一起不分彼此,哥哥是要亲自告诉自己,他要结婚了…… 如果没有自己,哥哥是不是不会死,秦心这一刻真的很忐忑,她甚至想离开,可是脚步却迟迟迈不开,反而转到了旁边的小路上,却正好看到哥哥被人欺负的画面。 秦心的心一下子愤怒到了极点。 只是十年牢狱生涯锻炼的她非常冷静,哪怕心中暴怒,脸上还是一副平静至极的模样,她脆生生的喊了一声:“哥”。 她走到那被红毛打飞的眼镜跟前,弯腰把眼镜捡起来,笨重廉价的镜架的左腿被摔断了,她也浑然不在意,把断了的那一边也捡了起来。 几个小混混的动作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因为迎面走来的女孩真的很漂亮,尤其是那双眼睛,娇媚的不像话,带着电流一般,多看一眼就会酥了,这些混混正是少年,比学生成熟,学生靠的是生物老师普及知识,抽象而朦胧,而他们不仅有生动的动作片教育更有丰富的社会实践,对女人正处于最渴望最好奇最容易冲动的年纪。 眼前的女孩无疑能满足他们所有的幻想,清纯,白净的脸未施粉黛,白色衬衫,蓝色裙子,小白鞋,身材窈窕,干净而美好。性感,有一双电眼,一颦一笑皆是风流,嘴唇轮廓分明粉嫩俏皮,让你忍不住想咬一口,脖子白皙柔和,小腿匀称修长。 从头到脚都好看的女孩,俏生生的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只几乎是散架的眼镜,有一种可怜无助的感觉。 秦华看到妹妹,虽然变化很大,可是他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小时候妹妹就是这样漂亮可爱的,可是随即又想到这群混混说的话恐怕是真的,否则妹妹怎么会变成这样,虽然变成这样比以前好看,可是作为哥哥,他却是觉得无比心疼,之前妹妹打扮的虽然让他觉得苦恼,至少每次看她都很开心,可是现在,秦华感觉到妹妹眼神中的忐忑不安。 眼前显然不是叙旧的好地方,秦华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喊道:“你快走。” 红毛他们看到秦心,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极品美女会是照片里面那个女孩,完全是两个人,不过看着女孩身上的泰西高中的校服,显然就是她,瞬间有种捡到宝的感觉。 原本他们在小酒吧玩,不知道听谁最早提了一嘴,说这妞很好把,喝杯酒就能上,这几混混才来的,泰西那边都是有钱人家,不好惹,从她哥哥那里入手最好,红毛对这片熟,又喝了酒,脑子一热,带着两个小弟,风风火火的来找秦华,却没有想到居然真能遇上正主。 “靓女,你哥把我兄弟的手机给打坏了,你来陪我们喝一杯酒,这事就算了,怎样?”红毛一副大哥的姿态开口道。 他身边的小混混跟着起哄道:“对,喝一杯。” “喝酒可以,不过你们把我哥的眼镜打坏了,怎么办?”秦心并没有被红毛的话吓倒,反而拿着手里的断腿眼镜轻轻的晃了晃,十分认真的问道。 “这好办啊,靓女想怎么办我们都随你!”看上去有点傻的胖子,此刻咧着牙笑的非常猥琐,几个人都心领神会的笑了起来。 “这可是你说的。”秦心的话音还没有落下,她手里的 破眼镜就砸了出去,准准的砸在了红毛的眼睛上。 红毛捂着眼睛后退了一步,秦心速度极快的闪到了哥哥身边,背靠着哥哥,她如今只有17岁,也从来没有干过什么重活,绝对是身娇体弱,可是要说打架,她比谁都有经验。 看到老大居然着了女人的道,他身边的瘦矮个先反应过来,伸手就想给秦心一巴掌,秦心却出手比他更快,打架的时候打脸只是显得有面子,其实没有太大作用,秦心用手的掌外侧用力的打在了瘦矮个的太阳穴的位置上,因为他个子跟比自己还矮些,这个动作最顺,看似轻轻一击,实际上却很严重,因为这个部位的骨质脆弱,动脉和神经都集中在这个位置皮下,如果打的用力的,还可能致死或者让对方脑震荡,就见秦心一掌下去,瘦矮个抱着脑袋尖叫起来,不是秦心手下留情,只是现在的她力度不够。 秦心出手快的让人反应不过来,继瘦矮个之后是刚刚那个拿手机的胖子,秦心很利落的给了他一拳,打在了他上唇的位置,疼的他撕心裂肺,这里是鼻软骨和硬骨连接处,秦心个子没有胖子高,拼力气也拼不过,可是小拳头打在这里,却绝对是剧痛,胖子顾不上抓秦华,捂着嘴唇,极其悲惨的喊着。 红毛刚刚没有防备所以被砸到了眼睛,但是他作为老大,算得上是几个人中战斗力最强的,本来他站在一边,一方面是因为眼睛真的疼,另一方面是想让手下先出手教训一下这个小妞,自己再出面,没有想到这才一下下,两个小弟都被搞定了。 瘦猴的身体很灵活,打不过就闪,很少吃亏,而胖子皮实的很,别人打都不疼,两人都只是一个照明就被眼前的女孩打的撕心裂肺的喊疼。 看来对方是真有两下子,他不敢掉以轻心,假装眼睛疼,捂着眼睛在一边叫唤,趁着秦心不注意想故技重施,像刚刚踹秦华那样,他抬起脚,一点不怜香惜玉的往秦心的身上踹,比刚刚踹的更狠更用力。 秦心一直留意红毛,最开始就用眼镜砸他,就是因为感觉到他比较难缠,这种感觉很难说是依据什么来判断,打架打多了,就会明白。 所以红毛这一脚踹过来的时候,秦心早有防备,不仅推开了哥哥,自己也避开了,使得红毛踢了空。 一般人看到别人踢你,总是下意识的躲开,躲远,而秦心避开之后却迅速的贴近红毛。 红毛瘦瘦高高的,身体灵活,手劲脚劲都很大,秦心的身体完全没有优势,她的厉害之处在于经验丰富,贴近 红毛的第一时间,她握着拳朝红毛打过去。 刚刚红毛看胖子悲催的样子,下意思的保护自己的嘴唇,却正好把脖子露出来,瞬间只觉得自己咽喉被什么利器插中了,十分的痛,身体本能的想反抗,可是女孩的拳头如同雨点一般,一下一下的朝他挥来,女孩的眼神居然还是十分平静,他出来混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这一刻,他觉得自己马上要窒息了,头一回觉得自己离死亡那么近。 秦心的手里握着那断裂的镜架腿,一次又一次的朝红毛的脖子上戳下去,直到她的身体被人抱住。 “心心,不要再打了。”秦华看到红毛的眼球都突出,而妹妹仍旧如同疯了一般拼命的打他,把他吓坏了,他叫妹妹也不应他,只能伸手从后面抱住了妹妹的腰,把她抱住。 秦心打架的时候很疯狂,刚刚那一瞬间,她好像又回到了监狱,没有人知道一个声名狼藉的小明星到监狱里会经历什么?她想要活着只能拼命的打架,哪怕脚跛了,只要活着,就不能屈服,否则比死惨千百遍。 她打架的时候,有无数人叫喊,围观,最终都是以狱警那冰冷的警棍为结束,突然遭遇到了一个温暖的怀抱,秦心愣住了,她的手缓缓的松开,断裂的眼镜腿掉到了地上,红毛劫后余生一般捂着脖子惊恐的后退,而秦心迷茫的回头,看到的是哥哥那熟悉的脸,下巴长了点青涩的小胡子。 “哥,我回来了。”秦心的眼泪落了下来,终于身子一软,晕倒在秦华的怀里。 ☆、第五章 :莫家 “你在哪?” 余露看到来电,很高兴的接起来,听到莫少问自己在哪,她很是激动,虽然她跟莫少会认识是因为秦心的缘故,可是自第一眼看到他,她就沦陷了。 莫兴宁长的很帅,个子高,家世好,成绩好,脾气好,在他身上找不出缺点,那个午后,校园的梧桐树叶渐渐变红,让人心情都觉得好起来,跟着那红色一起跳跃,也是在这时候,余露遇到了莫兴宁,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手插着口袋,很随性,眉眼中却有一种掩盖不住的淡淡的忧伤。 让余露忍不住走上前,跟他说话。 那以后,余露和舍友秦心成为好朋友。 “我在宿舍,恭喜你终于获得自由了。”余露尽量克制自己的声音的激动,只是比平日更加甜美一些,平日习惯喊莫少也换成了你。 不过莫兴宁此刻没有这种心思,也没有注意到称呼的不同。之前秦心那么爽快的答应退婚,他有些不敢相信,不过这件事最终要爷爷点头才行,他刚刚接到老宅那边电话,爷爷要见自己,还有秦心住院了。 听到这个消息,莫兴宁第一感觉就是自己被耍了,难怪之前那么容易就答应了,原来后招在这里,还想再来一次自杀威胁人的把戏吗? 当初让秦心来泰西上学假装自杀,就是莫兴宁暗示的,想不到这一招居然用到自己身上,他有点无语,更加厌恶秦心了。 他急忙给余露电话,却听到余露压根不知道这事,不由得有些生气,要不是这女人一直说她是秦心最好朋友,他也不会跟她虚与委蛇,眼下她最好朋友出事了,她居然完全不知道。 “秦心出事了,在九三医院,她可能有些想不开,你帮我好好安慰她,如果她不想在这边继续上学,我有个经纪人朋友可以介绍给她,你不要说是我的朋友,我怕她不高兴,终究是我对不起她。”莫兴宁努力的掩饰心中的愤怒,语速缓慢的跟余露说道。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莫少,我会照顾好她的。”余露挂了电话,声音有她自己都没有觉察的冷意。 有些人她不会去恨范冰冰为什么长的那么美,因为范冰冰离她很远,她的心很小,只能去恨自己的朋友,余露恨秦心什么都不如自己居然能有一个那么优秀的未婚夫,这种情绪在知道莫少只是迫于家庭压力才不得已接受秦心的时候更是扩张到极致。 她不遗余力的抹黑秦心,那些不雅照余露出了大力的,不仅这样,她还让那 些照片的男主角亲自说一些什么,那时候就算秦心长了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楚。 她自认很了解秦心,这女人脾气又硬又臭,根本没有朋友,最后只能狼狈的跑回来找自己给她出主意,没有想到居然会出事,第一时间,余露也是想到了莫非秦心想用自杀来威胁莫少,想到这里,余露也害怕夜长梦多有什么意外,简单收拾了一下就急急忙忙的出门了。 她出门的时候去跟舍监请了假,非常着急的模样,舍监问她这么晚出去干什么,她憋半天说不出来,急的眼泪都快掉出来,见舍监不同意,她才豁出去一般开口道:“秦心在外面跟别人玩的时候出事了,进了医院,我想去照顾她。” 来往的人都听见了,自然又生出不少想法,真是不作死不会死,姓秦的女人不知道又玩什么花样。 舎监听到是秦心的事情,皱着眉头同意了,只是隐晦的提醒了余露,不要心太好,太多管闲事,之前秦心屡屡犯校规,大家看在她是莫家未来孙媳妇的面上也就不说了,如今莫兴宁明确提出退婚,又有她的不雅照出来,谁都觉得秦心不可能翻身的。 余露只当听不懂,非常感激的道:“谢谢老师,我和秦心是舍友,她出事了,我不能不管的。” 余露平日虽然跟秦心关系不错,但是余露成绩一直很好,平时对人也很客气,大家对她印象还是不错的,只是觉得有点可惜她被秦心带坏,如今见秦心出事了,她还第一时间急忙忙的赶过去,不得不说这小姑娘心是好的。 秦心不知道自己的好舍友,出个门都还要这样费劲表演一番,简直可以评为华夏最佳好舍友。 她醒来就看到床边的妈妈,头发有些凌乱,眼角有了皱纹,眼睛很红,显然刚刚哭过,秦心感觉到自己的手紧紧的被妈妈的手握住,她的手微微的动了动,很真实,她的小手被妈妈有些粗糙的手紧紧的握着。 秦心声音有些沙哑的开口喊了一句:“妈?” 只是一句,秦心的泪水就像流不尽一样,再也抑制不住。 能再看到妈妈,握着妈妈的手,她好开心,好开心。那时候不懂事,妈妈活着的时候就一直跟她吵架,嫌她烦,等她走的时候,无数次自己一个人逛街,才发现自己多么无助,要是妈妈在就好了,可以给妈妈买好看的包,可以给妈妈买漂亮的衣服。 “囡囡,别哭了。”柳爱平抱着女儿,让她别哭,自己却再次红了眼。 她听到女儿出 事,第一时间赶到了医院,当看到病床上的小女儿,脸色苍白,人也瘦的不成样,她的心就揪了起来,她没用,照顾不好女儿,给不了女儿想要的。 “别哭,囡囡别哭。”柳爱平反反复复的都只是这一句话。 听到妈妈喊自己的囡囡,秦心哭的更厉害了。 “妈,我后悔了,我真的后悔了。” 上辈子她一直想说的话,却没有人听。 她后悔不听妈妈的话,明明知道跟莫家不合适,却还是一头扎了进去,用自己的一生的悲剧去成就莫家有情有义的面子。 “不后悔,不后悔,囡囡以后我们一家好好过日子。”柳爱平紧紧的抱着女儿,生怕再一次失去她。 柳爱平不喜欢莫家,丈夫的死并不像表面那么简单,她知道抗争不过,为了孩子,只能装作伤心过度的模样,搬到了乡下去住,尽量跟莫家少接触,却不想女儿初中毕业的时候跑来跟自己说要去泰西高中,女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已经心系莫家大少爷。 从来不会打孩子的柳爱平第一次打了女儿,也是在那一次,女儿居然用割腕自杀来威胁自己,柳爱平真的伤心至极,她感觉到自己不仅失去丈夫,还会赔上女儿,她连夜去了莫家,找了莫老爷子,恳求他看在秦心爷爷的面上照顾自己的女儿。 莫老爷子跟秦心的爷爷是过命的交情,当初在战场上,秦心爷爷救了莫老爷子一命自己落下了终身残疾,之后病死了,莫老爷子发誓要照顾老秦家,可是若干年后,老秦唯一的儿子却因为自己那不成器的大儿子意外死亡,莫老爷子内心非常内疚,面对老战友的唯一儿媳妇,他答应会好好照顾秦心。 可是此刻,莫老爷子看到跪在面前的孙子莫兴宁,却忘记了自己曾经的承若,当年的情分再重,那也只是当年,富贵日子消磨人情。 “爷爷我错了,我不该这么草率,可是看到那些照片,我实在是忍受不了。” 莫兴宁从余露那里没有打听到消息,又从老宅管家那里打听了内*幕,原来是秦心的哥哥到老宅来闹了,不过住院不关他的事,据说是跟几个混混打架才进医院的。 听到这真相,莫兴宁松了一口气,那女人果然是蠢货,可是心里却有莫名的觉得不爽,说不清这是什么感觉。 此刻莫兴宁老老实实的认错,他知道在强势的爷爷面前该如何表现最好。 莫老爷子哼了一声,孙子退婚这么大的 事情,他自然会调查清楚前后,也看到了那些照片,不过凭老爷子的眼神自然也看出来了照片其实没有什么,但是涉及到自家小辈,心就偏了,越老越偏。 当初他定下秦心和兴宁这孩子的婚约的时候,莫老爷子就觉得自己已经不欠秦家什么了,把自己最优秀的孙子都舍得了,再大的恩情也还了。 可是偏偏老秦家的女儿实在不怎么样,原本看着很乖巧的一个女孩,怎么一到泰西就原形毕露,变的越来越不像话,虽然这照片没有什么实质的问题,可是那衣着打扮,老爷子实在看不下去。再看到那份米国森佛大学的入取通知书,他是越看自己这个孙子越出息。 哼了一声之后,老爷子还是开口道:“事情已经这样了,你就准备出国去上学吧,小姑娘进了医院,你去看看她,不要落下话柄。以后的事情我不想再管了。” 老爷子哼一声,莫兴宁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爷爷固执的坚持要报恩,要让自己娶那恶心的女人,听到爷爷这么说,他松了一口气,说话间多了一点爷孙间的亲昵,“爷爷,我实在不想去见她,听说她是和几个混混打架进的医院,她之前为了接近我去泰西上学,不惜用割腕来威胁柳阿姨,我怕……” 听到孙子的话,老爷子眉头也皱了皱,老秦家男儿都是好的,怎么生出个这样的女儿,心中越发愧疚,叹了一口气,莫家已经仁至义尽了。这事也不能怪兴宁,这几年难为这孩子了,老大不成器,一天到晚宁愿躲到庙里不回家,而老大媳妇也在那次一起出事了,是自己对不起这孩子。 “罢了,我豁下这张老脸亲自去一趟吧。”想到自己生的那几个不成器的儿女,莫家的未来只能指望第三代的小辈了,可怜自己一辈子叱诧风云,打下了庞大的家业,却没有教好几个子女,老大废了,老二没头脑只会斗狠,老四就记着玩,唯一的闺女老三更不像话,不停的结婚离婚,莫家的脸都被丢尽了。 秦华看到莫老爷子还是有些拘束,听到他要和自己一起去医院,有些惊讶。 秦华就算比别家的孩子成熟一些,但是毕竟也只是一个刚刚18岁的小伙子,妹妹晕倒,他急忙送去医院,听到医生说是由于情绪紧张思虑过度引起的,他给妈妈打电话,让妈妈来医院了,毕竟这么大的事,要是从别人口中传给妈妈知道,会让她更担心。 等到妈妈来了,他打着去买东西的借口去了莫家,他也不喜欢莫家,总觉得那里阴森森的,宅子大的可怕,可是他如今作为秦家 唯一的男丁,已经满18岁的成年人,他觉得自己应该出面问清楚是怎么回事。 不过他到了莫家,并没有人把他当回事,管家把他的事情打探清楚就让他回去,他却固执的要在那里等一个说法。 莫老爷子看到秦华,只觉得眼前一亮,真像,当初老秦年轻的时候就这个模样,感觉到他站在自己面前似乎有些紧张,但是却很倔强,站的非常笔直,眼神清澈,是个好苗子,可惜有个不成器的妹子。 老爷子都出面了,莫兴宁不可能不去,他看到秦华,很大方的上去打招呼,毕竟对方还是自己名义上未婚妻的哥哥,秦华却不理他。 莫兴宁被下了脸,却并不在意,打了招呼就跟在莫老爷子身边,老爷子本来对秦华还有点惜才,可是看到他那样对兴宁,就不高兴了,本来还想说几句话的,也没有再开口。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到了医院。 老爷子出行阵仗自然比较大,前后有开路的车,不仅有保镖还有随行的医护人员,秦华和老爷子还有莫兴宁坐一辆车,车里面奢华至极,座椅是小羊皮的沙发非常柔软,还有实木茶几,看起来就十分昂贵,连踩脚的地方都是乳白色的毛毯,柔软细腻,比妈妈最好的大衣的质地都要好,他脚上是一双很旧的布鞋,原本白色的布鞋已经穿成了灰扑扑的颜色,右脚鞋底已经磨破了一边,左脚的鞋子面上也有点开线,车里面的灯光非常明亮柔和,什么都看的很清楚,他不自觉的有些无地自容。 他也很茫然,很愧疚,妹妹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真的好吗?这是妹妹想要的生活吗?自己为什么不能努力给妹妹这样的生活?她坐车的时候会不会像自己一样感觉不自在? 莫兴宁嘴角微微上扬,看着沉默不说话的秦华,十分鄙视,土包子。想到自己马上就能和姓秦的毫无瓜葛,他就觉得十分高兴,浑身的毛孔都舒畅起来,穿着阿玛尼皮鞋的脚肆意的踩在乳白的毛毯上,轻微的抖着。 ☆、第六章 :误会 余露几乎是和老爷子同一时间到的医院,不过她远远的看到那华丽的阵仗,没有敢上前,故意的落在了后头。 她内心很想上前的,可是单看到那一堆保镖,穿的比自己爸爸还笔挺,她有点怯步了,保镖打开车门,莫兴宁先出来了,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大英俊,他下车后优雅的弯腰小心的扶着老爷子,间隙中,她看到车里面的场景,很是豪华,最后下车的是秦心的哥哥,秦华,余露也认识,不过相比下来,他是一行人最寒碜的,最不自在的。 她有些庆幸自己没有上前,否则一定会很尴尬,她觉得自己这是有自知之明,理智的表现,她喜欢莫兴宁,当然也希望能得到莫家长辈的认可,可是她又十分理智的知道现在的自己根本没资格,她才不会像秦心那样没头脑,不分时候,不懂场合,就只顾表达自己的欢喜。 在心底深处,余露是有点羡慕秦心这种没头脑的大胆的,可是这点羡慕在经过多重情绪转化最终变成厌恶秦心的理由之一。 就像现在余露只能像老鼠一样躲在角落,要是秦心,此刻一定已经冲上去说话了,这时候余露又有点想念秦心,如果秦心冲上去,她可以温婉的站在秦心身边,一句话不用说,只要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就非常得体。 医院这边听到莫老爷子亲自来看一个病人,吓一跳,原本那病人是在一个大通铺里面,副院长连忙让人把那病人移到单间去。 柳爱平觉得太麻烦,根本没有必要,不过大夫很坚持,秦心冷眼看着,听着是有大人物要来,自己上辈子被退婚,莫家一直保持沉默,后来莫兴宁去留学了,留下自己一个人,风言风语更多了,都说自己把莫兴宁逼走,莫大少为情所伤远赴他国,连老爷子都生她的气,她不知道莫兴宁出国了,去莫家找他,也没有人理,莫家人都没有露面。 这一世,自己答应了退婚,也没有去莫家闹腾,没有想到莫家的人居然屈尊来看自己。 看到他们坚持要把自己移一个病房,还推搡了妈妈,秦心冷冷的开口道:“你们别好心办坏事了,莫老爷子既然大张旗鼓的来看我,就是想要更多人知道,你们把我移到单间去,反而破坏了他的用意。” 秦心的声音很沙,不似少女那种娇柔,一方面是她哭过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她本来声带如此,上辈子经纪人一直说她外形甜美让她走清纯少女路线,选的歌都是那些甜美类型的,唱的时候只能用假声,很是不堪,她还曾被评为年度唱歌最难听歌手之一。 此刻这沉沉沙哑的声音,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让急忙赶来的副院长停住了手中的动作,最终妥协了,没有移动秦心,只是让护士把病房迅速打扫整理一遍,他们默默的退散,当作不知道一般,其实在不远处候着。 这家医院的负责人这么用心,也因为莫家是他们的大股东,莫家很有钱,在外面子做的很好,尤其是医院学校这种地方,大把的舍钱。 莫老爷子走进病房,眉头微皱,他没想到会是大通铺的房间。 他多久没有到这种吵杂的环境中来了,这里的医生太没眼色了,自己都屈尊到了,居然这么不会办事。 不过老爷子的神色只是一瞬间,谁都看不出来,他这个年纪的人,喜怒不形于色已经是溶入骨子里了。 此刻他一脸慈爱,走到了秦心跟前。 看到秦心第一眼,无论是莫老爷子还是莫兴宁都有一阵错愕,莫老爷子恢复的快些。 然而他还是为自己那明显的失神感到很不舒服,乍一看的秦心,莫老爷子的心狠狠的跳了一下,他突然发现,最像老秦的不是秦华,而是秦心,尤其是那双丹凤眼,还记得自己年轻的时候,一行人坐在解放车车斗上,摇摇晃晃的,自己是第一次坐车,还晕车,那个比自己还小的少年,一路照顾自己,也是这样一双丹凤眼,嘴唇红红的,眉清目秀,长的比娘们还好看。 那时候是莫今通第一次离开家,懵懂的他不知道自己会被带到哪里去,内心恐惧害怕,身体也不好,总觉得会还没有到战场就死在路上,在这样的场景遇上的少年,他一辈子都忘不了,后来到地方就分开,又辗转几年,居然又幸运的遇上,对自己是幸运,对于他,却是灾难吧。 一瞬间场面居然有点冷场。 莫兴宁更是惊讶,他是带着激动和兴奋而来,想到马上就能彻底摆脱秦心就觉得痛快,可是这一刻,看到躺在雪白病床上的秦心,他忽然有一种悸动的感觉,那一瞬间心跳加快了不少,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他应该从心底就厌恶这个愚蠢的女人的,可是为什么看到她,会悸动,像是有什么东西狠狠的撞击了一下自己的心。 没有黄色的长卷发,没有了浓妆艳抹,她一张脸小小的,白白的,嘴唇粉粉的,一双眼睛狭长好看,整个人靠在床上,有些无助,却又感觉娇媚的不像话。 “莫爷爷好。”秦心沙哑的声音打破了这古怪的气氛。 柳爱平看到莫老爷子也吓一跳,她不喜欢莫家人,对老爷子还是很敬重的,她都不知道怎么招呼,反而是女儿先开口了。 别人害怕莫老爷子,秦心不怕,上辈子她就不害怕,也许是无知无畏,她喜欢莫兴宁,为此敢跟莫老爷子顶嘴,就是莫兴宁自己在老爷子跟前都是小心翼翼的,秦心却从来不会这样,一个心中有爱的脑残女孩,大概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害怕吧。 “你个小丫头,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都闹到了医院来了。”莫老爷子责备了一句,声音中透着宠溺。 秦心笑了笑,没有否认,她不爱惜自己才会有不雅照,她闹,才到了医院,老爷子声音很温柔,言语却并不温柔。 “莫爷爷我已经答应跟兴宁哥哥解除婚约了,过去是我不懂事,不知道兴宁哥哥不喜欢我,反而一直缠着他,以后不会了,您放心好了。”秦心低着头说完这番话,抬头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 她微微仰着脸,固执的看着老爷子,泪水如同断线的珠子一般,一滴一滴的滴落下来,短短的头发有点凌乱,狭长的眼睛*的纯净执拗的看着莫老爷子,一眼就能看进你的心底,鼻头微红,轮廓很清晰的嘴唇被她自己重重的咬着,粉色的唇慢慢的涌上血丝,她还是个孩子,一个17岁的小女孩。 隔得不远处的病人和家属看到这副场景都有些不忍,莫老爷子一看就很大牌,一身专业定制的真丝唐装,他那孙子穿的更是考究,从头到脚的阿玛尼,再加上身材魁梧的黑西装保镖,白大褂的随行医护人员,这么多人来,只是为了逼迫一个小姑娘。 这一刻莫老爷子都觉得氛围有点不对,他不能就这样点头,他忽然觉得自己这样上来有点失策,他记忆中小姑娘是跟野鸡一样乱糟糟的,脾气也坏的不得了,不是说跟混混打架,她这个样子怎么像是跟混混打架,说了也没人信。 柳爱平这一刻看到女儿的模样,忍不住哭了,“妈妈对不起你,囡囡,妈妈对不起你。”柳爱平想到自己死去的丈夫,哭的喘不上气,当初她不应该心软,明知道女儿只是威胁自己,她应该狠下心关着女儿,不要让她跟莫家人接触,她觉得自己差点就会失去女儿,是真的失去女儿,丈夫去了,女儿要是再出事,她还有什么资格活着。 而秦华看到妈妈抱着妹妹在床上痛苦,他的拳头握的更紧了,他不能哭,他是男孩子,他要变的强大,他要保护妈妈和妹妹。 “咳咳,”老爷子此刻觉得自己像被人放到烤 架上烤一样,他脸色有点难看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孙子,不由得有些埋怨他惹祸不扫清楚,使得自己难做。 到了现在的场景,尤其是对着秦心这样一张脸,老爷子的心怎么都硬不起来:“都是个误会。” 老爷子的话一开口,莫兴宁的脸色就变的非常难看,刚刚虽然一面让他觉得心中悸动,可是美女哪里没有,就算是解除婚约,自己想要,秦心这样的女人也会巴上来的,可是如果婚约还在就不一样,自己堂堂莫家第三代大少爷为什么要娶一个毫无背景的女人,难道就因为自己老爹没出息,因为自己母亲死的早,他不服! “不是误会。”秦心推开了妈妈,直直的看着莫兴宁,声音不像刚刚那样楚楚可怜,却很大声。 “我一直喜欢你,你是我的未婚夫,我以为我以后会嫁给你,今天我收到了你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非常非常高兴,我想跟全世界的人分享,可是当我打开盒子的时候,看到的却是一堆照片,照片里的我好丑,余露说你喜欢成熟的女人,于是我每天浓妆艳抹的希望你多看我一眼,果然我那样打扮了,你说好看。余露说那些人是你的朋友,我喜欢你就要接受你的朋友圈子,和他们一起吃饭,还能打听到你的喜好,后来我问你,他们是你的朋友吗,你点头说是。可是现在,你拿着我和他们一起吃饭的照片说要跟我退婚,这是误会吗?” 秦心的声音沙哑,语速很快,莫兴宁几次想打断都没有成功,直到她把话说完,他居然觉得无话可说。 她的脸色苍白,短发凌乱,满脸泪痕,穿着校服的她显得很瘦,之前她为了穿衣服性感好看,没少减肥,这校服拿到手没穿过,如今已经显得大了许多,这样一个小女孩,完全不能想象,她为了讨好一个人浓妆艳抹的模样。 这一刻她十分认真的看着莫兴宁,不顾自己的狼狈,因为情绪激动,声音沙哑到底了,仍旧竭斯底里的问了一遍: “莫兴宁,这是误会吗?” ☆、第七章 :激怒 余露原本就一直偷偷在后面,看到里面这么多人,没有进来,想看看事情如何发展再说,忽然听到秦心提到自己的名字,吓一跳,她本来就有些心虚,见没有人注意自己,她悄悄的退了出去。 在她认知里秦心的嘴巴是很厉害的,得理不饶人,但是人却不太聪明,满脑子里除了爱情什么都不在乎,经常得罪人。没有想到如今被刺激了一下居然一下子条理清晰起来,说的话居然误打误撞的道出了真相。 这让余露警醒了一些,看来以后不能再用老眼光看待秦心。看眼下的场景,不管是结局如何都不是她能控制的,余露是个很识时务的人,虽然眼下莫少很尴尬,但是她还是没有头脑发热的以为自己出现就能解决一切,余露心中一番计较,一个人先离开了医院 莫兴宁从头到尾都没有把秦心放在眼里,他所谓的布局演戏实际非常粗糙,只是曾经的秦心满心都是他才会轻易上当。 不是莫兴宁高明,而是秦心愿意傻,也许这就是爱情。 秦心这一刻太有气势了,他不知不觉居然就跟着她的话思考,也没有发现秦心说的有漏洞,明明她开始都没有打开盒子,好像就已经知道里面是什么一样。莫兴宁被秦心问的居然哑口无言,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莫老爷子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 学坏容易学好难,莫老爷子听到秦心的话哪里还不明白这前因后果,原本他就觉得秦心这丫头变的太快了,一点不像老秦家的人,想不到居然是自己的孙子作怪。 莫老爷子虽然偏心自家的孩子,但此时的他对秦家还是有一些心怀愧疚的,而且今天的秦心勾起了他年轻的回忆。他没有像曾经那样因为对秦心失望而不管不顾。 当然更多的是莫老爷子觉得应该给兴宁一个教训,因为儿女都没有教好,所以把莫家的希望放在了第三代身上,他对兴宁格外看重,再加上大儿子不管事,大儿媳妇又没了,所以兴宁跟着他的时间比较多,论感情比其他几个小的更深厚。 莫老爷子是很看好莫兴宁的,这孩子为人处事稳重,学习成绩好,办事能力强,小小年纪就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得了森佛大学的入取通知书,这些都是让莫老爷子骄傲的地方,甚至隐隐的把他当作莫家将来的继承人来培养,可是经过这件事前后一想,这孩子心思太深,要考森佛大学至少要一年时间准备,也就是说这孩子一年前到自己面前说要让未婚妻秦心一起到泰西上学培养感情开始就已经在谋划了。 老 爷子自己一辈子心思就深,他也不反感心思深的人,心机太浅,是做不了家族掌舵人的,可是他却不能接受自己最看中的孙子居然跟自己耍心眼,他要是当初自己定下婚约的时候光明正大的拒绝,自己也不会说什么,可是这孩子却拐这么大一个弯,连自己都利用上,莫老爷子就不高兴了。 “兴宁,你跟心儿认个错,退婚的事情就当作没有发生过,你们还小会闹别扭正常,长大以后就好了。”老爷子认识到问题所在,对孙子有些失望,可是毕竟是自己的孙子,他希望他能知道自己哪里犯错,哪里爬起来。 听到老爷子因为秦心几句话,就让自己道歉,完全不信任自己,自己居然不如一个外人,莫兴宁十分愤怒,他站的笔直,他的手不经意的抓住病床边的铁架,原本他是有点轻微洁癖的人,绝对不会乱碰外面的东西,可是此刻他的手却紧紧的握着那铁架,握的很用力,粗糙的铁架磨的他细嫩的手心都疼了起来。 他此刻很愤怒,非常愤怒,然而他还是忍住了,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微微有些红,抿着嘴,摆出平日看秦心的眼神,认真而专注,又含着淡淡的忧伤。 彼时秦心一定会被莫兴宁这副模样所感动,因为她是那样的喜欢莫兴宁,舍不得他有一点难过,更不会舍得让他道歉。只是当感情被现实蹉跎光的时候,剩下的只有无尽的怨恨,当一切烟消云散,怨恨也没有的时候,感情也不存在了。 此刻秦心能够很客观看到了莫兴宁的愤怒,因为一个有洁癖的人居然能握着医院那无数病人摸过的病床,还做出一副毫无感觉的样子,可见他已经愤怒到了极致。 这种愤怒和当初的自己很像,偏执疯狂。当初的自己一定要证明自己,足够出色,足够配得上莫兴宁,而此刻莫兴宁大概想要证明他足够出色,出色到可以不用受老爷子约束轻易的甩了自己。 莫兴宁是很能隐忍的人,他像一条毒蛇,上辈子他和所有堂兄妹关系都非常亲密,然而那些亲密的人一个个最终都被他踩在脚下,他最终打败莫家所有继承人,成为最后胜利者,秦心在监狱的电视里都能看到他,那时候秦心觉得这个世界对有些人来说是没有报应的。 现在的莫兴宁也许还比较稚嫩,并不能很完美的控制自己的情绪,秦心可以看到他的变化,不过已经很难得了,眼下他才18岁,明明很愤怒,却还能坚忍不发。 不过,不等莫兴宁道歉,秦心就先开口了。 “你不用道歉,我不会 原谅你。”秦心亦认真的看着莫兴宁,她那双好看的丹凤眼却透着明明白白的嘲讽。 莫兴宁能忍受爷爷的批评,可是却在秦心那嘲讽的眼神下爆发了,谁都可以看不起他,就眼前这个愚蠢的女人不可以,她没有资格。 “爷爷,我不会道歉,我也不会娶她,凭什么要我娶这个愚蠢虚荣又水性杨花的女人,我受够了,难道就因为我妈不在了,我爸爸不管事,所以无足轻重,明明是上一辈的事情,为什么要我来承担?”这些话莫兴宁心里藏了很久很久,忽然开口就像井喷一般,尤其是此刻秦心脸上仍旧一副嘲讽的表情,让莫兴宁控制不住的把心中所想的说了出来:“她爸爸死了关我什么事,就算秦家所有人死了,也不关我的事,为什么要我来收这烂摊子。” 莫兴宁开始说话的时候莫老爷子太阳穴下的筋脉就一鼓一鼓的,情绪有点不对,等听到孙子说秦家所有人死光了的时候,他实在是忍无可忍,尤其还是当着柳爱平这个寡妇和一双子女的面,他举起了手中的文明杖,重重的敲到了孙子的身上。 “畜生,我莫家怎么会出你这样的畜生,跟你爹一模一样。”莫老爷子打了一棍还不够,显然是想到了自己那不成器的大儿子,又招呼了一棍上去,他身后的随行大夫怕他情绪太激动,连忙上前扶住了他。 果然莫老爷子情绪一激动,整个身体都抽搐起来,他有急性哮喘,大夫连忙给老爷子吃药,过了一小会老爷子才恢复过来。 莫兴宁被这两棍子打懵了,他从小到大都没有这般丢脸过,尤其还是在他看不起的秦心一家人面前。后背火辣辣的疼,使得他看到爷爷抽搐的时候,一瞬间居然想的是如果爷爷就这样去了会怎么样。 不过他很快冷静下来,这时候看到连原本在病床上的秦心都去扶老爷子,而自己却站在一边,他很快反应过来,自己今天的情绪不对,有些话就算是所有人都知道,却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错了,他也不知道刚刚哪根筋搭错了,看到秦心那眼神就忍不住的开口了。 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应该在老爷子气喘的时候第一时间上前扶着老爷子,可是他没有。他该如何挽回?莫兴宁一瞬间有些慌了,平日他就知道利用自己的优势,母亲不在了,父亲不管事,他从来在爷爷面前就是一个懂事聪明,又有些依赖爷爷的少年,他知道莫家最有权利的人是爷爷,只要获得爷爷的认可,一切都没有问题,可是现在? 莫老爷子喘过气后,冷冷的看着 莫兴宁,良久才开口道:“森佛那边开学了吧,你回去收拾一下就走吧。” “爷爷!”莫兴宁这下子真的慌了,爷爷要是跟自己发火生气,他还心里有底,可是爷爷这样平静,莫兴宁却害怕起来,他从小跟在爷爷身边看过不少事情,他知道爷爷绝对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相反他杀伐果决,阴狠无比,最让莫兴宁直观感受到爷爷的手段的是爷爷对父亲的处理,原本父亲是莫家长子,出门风光的不得了,却在那次出事之后直接被老爷子把所有权利都夺了,让他一个大男人逼着去修身养性念佛。 莫兴宁真的害怕,害怕自己会跟父亲一样,当初父亲出事就跟秦家人有关,现在居然还是秦家人,莫兴宁对秦心更加厌恶,哪怕刚刚还有一丝心动,现在却是想着有朝一日等自己有权有势,一定要让她永远没有翻身之日。 老爷子决定的事情是没有人能改变的,也没有人有勇气去改变。 莫兴宁此刻也没有敢问那婚到底还退不退。 在爷爷面前强硬是愚蠢的做法,刚刚他就蠢了一次,很快就遭到报应了,此刻他又恢复了风度,很乖顺的答应道:“我知道了,爷爷。” 莫老爷子嘱咐了秦心好好休息,也没有多说就走了。 莫兴宁回头,阴狠的看了秦心一眼,秦心却回给他一个甜美的笑容。 上辈子莫兴宁一身轻松的去留学了,而这辈子注定他会背负一个枷锁,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好好留学,还能不能在两年后风光的带回他那高大上的女友。 她还记得莫兴宁回来的时候,余露来找自己,满脸同情的看着自己,对自己欲言又止,那时候的自己山穷水尽到房租都交不起的地步,余露的话成了那重压之下的最后一根稻草…… ☆、第八章 :劝退 余露没有回学校,找了朋友借宿了一休,一夜翻来覆去没有睡好,也不知道事情如何了,一大早她就醒来了,莫少也没有再联系她,她鼓起勇气给莫少打电话,想解释自己昨晚为什么没有过去的时候,发现对方电话关机,根本打不通。 她有些后悔自己昨晚是不是太胆小了,秦心也只是提了一句自己,自己居然怕的都不敢留在现场,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她是打着照顾秦心的借口请假出来的,还是要回到医院去。 余露不知道,在她去医院的路上,莫少已经被打包送走了,莫老爷子估计是真生气了,手段很是凌厉,没有给莫兴宁留下任何时间,甚至联系别人的机会都没有。 莫老爷子心底还是很看重莫兴宁的,只是没有想到一个黄毛丫头对他影响这么大,他不觉得是因为自己定下婚约导致孙子心态不对,强硬的他从来是不会检讨自己的,他把孙子的改变算到了秦心的头上,婚约的事情没有再提,在老爷子看来,秦心最多是自家孩子的磨脚石。 虽然秦心在医院的表现可圈可点,可是那更像是一个受刺激的女孩的变化,毕竟大部分时间的秦心都不是那样的,老爷子不会因为秦心一时的改变就觉得她变好了,当时在医院那看到秦心一刹那内心的柔软,让老爷子回想起来却是很郁闷,感觉像是被抓住了弱点一般,他一辈子杀伐果决,绝对不需要弱点。 等余露紧赶慢赶到医院的时候,看到秦心正在睡觉,不过睡的并不踏实,还皱着眉头,自己刚刚靠近,就见她睁开眼,那眼珠黑的过份,平白的吓了余露一跳。 “秦心,你还好吗?昨晚你没有回宿舍,我担心了一夜,终于打听到你住院了,一大早我就过来了。”余露面容担忧,加上她昨晚确实没有睡好,黑眼圈很明显,显得十分诚恳。 “还好。” 秦心刚刚做梦了,梦见自己还躺在监狱的床上,甚至清楚的看到鲜血滴答滴答的流淌,感受到自己的生命渐渐消逝,那种感觉很难受,好像看着梦里的自己死去,现实中的自己也会死去,好在自己一直很浅眠,只要有一点动静就立刻醒来。 果然睁眼,看到了余露。 余露看到秦心额头都在冒虚汗,很自然的拿出纸巾给她擦,动作非常轻柔细心,有那么一刹那,秦心真的被感动。 因为经历过太多悲伤,别人只要对你一点点好,就会心怀感激。 “你和莫学长怎么回事,两人是吵架了吗?怎 么学校到处传说你们解除婚约了。”余露一边动作轻柔的给秦心擦汗,一边担忧的问道。 “没什么。”秦心自己都忍不住苦笑一下,也许是她上辈子真的太失败了,基本没有什么特别要好朋友,对余露总是心存幻想。 秦心那不痛快的语调让余露觉得差不多能猜到昨晚的结局了,否则秦心肯定会辩解,秦心是最不能容忍别人说她和莫兴宁关系不好的。不过被刺激之后的秦心似乎变化很大,不像以前那么好糊弄,余露只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对。 “那你今后打算怎么办?现在学校那边流言很多,我怕你回去不习惯。”余露帮秦心擦好了额头的汗,就顺势在床边坐下来,一脸担忧又诚恳的握着秦心的手。 早晨,太阳初升,明亮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了余露的侧脸上,余露的脸有些圆,笑起来总是很有亲和力,皮肤也好,此刻坐在那,被阳光一洒,居然有圣洁的味道。 旁边几个病床的人看到了,还以为是小女孩的好朋友,两人腻在一起说话,感情很好的样子。 可见眼见也未必为实,秦心想到自己上辈子几乎是一个晚上都抱着余露哭闹,余露也陪着自己不睡觉,一直劝自己,最终使得自己下定决心去混娱乐圈,不上学了,一定要混出个人样给莫兴宁看看,让他后悔和自己退婚。 方向错了,无论怎么努力都是错的,努力的越多,错的越厉害,上辈子的秦心从来没有脚踏实地过,想当然的以为自己不上学就能混娱乐圈,想当然的以为自己混娱乐圈就能红,想当然的以为自己红了莫兴宁就会后悔。 余露看到秦心的表情,很是深邃复杂,不知道为何,剪了短发的秦心让余露总觉得有些捉摸不定。 见秦心不说话,余露又转移了话题。 “怎么舍得把那么好看的头发剪了?” “我要从头开始做人。”秦心很认真的说。 “啊,我帮你打水洗个脸吧。”余露觉得秦心在搞笑,不就是失恋了,理个发居然说的这么郑重,她心情不好也会去理发的,不过对秦心自己就去理发不跟自己说有点不高兴。 她站起来动作麻利的去卫生间给秦心装水,她长的很和气,进来就一直脸上挂着微笑,路过旁边病床的时候,那个奶奶忍不住问道:“小姑娘在哪个学校上学啊?” “奶奶,我在泰西上学。”余露很有礼貌的回答,声音娇娇的。 泰西在本地是 很有名气的,一个字贵,当然校风也是不错的,否则家长不会愿意拿那么多钱把孩子送进去,听到余露说自己是泰西的,老奶奶顿时对余露高看一眼,觉得有钱人家的孩子教养就是好,有礼貌又漂亮。 秦心不得不佩服余露这一点,她不属于特别漂亮的那类女生,却总能很轻易的获得人好感。 余露对秦心的好绝对是让旁人挑不出一点错来的,此刻她试好了水温给秦心拿了湿纸巾,很细心的给她擦脸,动作熟悉的很,显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我自己来吧。”对这样热情的余露,秦心实在不能适应,小姑娘之间的友谊很奇怪,好到能一件衣服换着穿,上厕所也必定手拉手一块去,可是感情不好的时候,落井下石的时候,她绝对是第一个冲上来的。 秦心本来就是经常闹别扭的,余露跟她相处大多时候都是顺着她来的,也没有争抢,把湿纸巾递给她。 她也不闲着,从自己包里拿出了一个很大的化妆包,一样一样的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整理,里面都是秦心用惯的化妆品。 “走的时候匆忙,没有给你整理好,就知道你忘记带,特意给你拿的。”余露知道秦心每天都会要化妆,化妆也是会上瘾的,化习惯了,一天没化似乎就出不来门,总觉得脸色不好看。 “不用了,我以后不用这些了,莫兴宁已经出国了。”秦心看到余露整理化妆品的动作很是碍眼,但是对着笑脸盈盈的余露,当着病房这么多人,她也不好随便发火,而且为了给自己的变化找个合适的借口,秦心都推到了莫兴宁身上,反正经过这样大的事情,改变也是正常的。 果然余露手上的动作慢了起来,一脸惊讶,这次表情是真的,秦心以前看不出余露的心思,因为余露对自己那样好,平日跟莫兴宁也没有什么交集,自己生气骂莫兴宁的时候,她骂的比自己还凶,还生气。 现在或许是心里有底了,有那么点疑人疑斧的意思,怎么看余露都觉得假。 “他怎么可以这样,就直接走了!”余露皱着眉头,很是生气,难怪自己都联系不到他,难道在莫少心中自己一点地位都没有,连个消息都不给自己留。 余露见秦心直直的看着自己,忽然觉得自己有点表现太过,连忙继续感叹道:“就这样留你一个人在学校,你以后要怎么办?现在到处都是风言风语,要是莫学长走了,大家肯定说是你逼走的。” 因为听到莫兴宁走了,余露也没有心 思劝秦心化妆了,一时间居然很惆怅起来,要是过去秦心一定以为是余露为自己担忧,又白白感动一把。 “秦心,你想过今后怎么办吗?”余露担忧了一会,很快打起精神。 “我也不知道。” 秦心知道余露的重头戏要来了,她一大早就眼巴巴的过来,肯定不是就为了表达几句关心。 “秦心,你不要难过,莫学长将来一定会后悔的,你长的这样好看,要不去当明星吧,我爸爸认识一个经纪人,听说他们公司正在招人。” 余露每每劝秦心的时候总是把她爸爸奠出来,她知道秦心爸爸过世了,每每圆不清楚的事情就推到自己老爸头上,秦心就会很相信。 一直以来余露都表现的像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不算大富大贵,也绝对是日子不错的,据她说她爸是个儒商,跟文化产业打交道,秦心后来才知道,她爸就是个卖书的商贩,卖的大多都还是盗版,当然对现在高中阶段的又没有父亲的秦心来说,一个会赚钱的高级知识分子父亲已经够糊弄了,不得不说余露很聪明,非常善于算计人心。 “那上学怎么办?”果然是这样,即使劳改多年,秦心也不愿意相信真有那么坏的人,可是余露却一直是这样,顶着一张关心你的面孔,怎么损你怎么来。上辈子她没学历没背景,进入那个圈子实在是惨的不能再惨了。 “不会耽误学习的,很多明星都是还在上学的时候就出道了,像朱琳就是这样。”余露列举了眼下非常火的大明星朱琳,朱琳不仅火,而且嫁入了豪门,事业爱情双丰收,据说一场婚宴花费就上亿,而且婚后朱琳和丈夫非常恩爱,用她来举例,对秦心来说象征不言而喻。 见秦心没有说话,只是愣愣的看着自己,余露没有再多劝,以为秦心是心动了,她了解秦心,性格骄傲,只要是有关莫兴宁的,只要开个头,之后秦心一定会答应的。 秦心不是心动,而是有些诧异,上辈子余露是劝自己直接退学,现在却是退一步,让自己一边上学一边去,估计混到后来和直接退学没有什么区别了,自己有改变,所以余露也在谨慎的改变,不会所有人都一层不变。 这时候柳爱平回来了,她起的非常早,天不亮就走了,回了一趟乡下老家,拿了一些换洗的衣服,又给女儿熬了点粥才赶来。 柳爱平看到女儿和一个女孩在说话,两人关系看着挺好的,挺亲密的模样,不由得心一松,她其实很担心女儿,因为自己 一直觉得丈夫去世,孩子很可怜,更应该加倍的对孩子好,才把孩子宠的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也生怕这孩子到了泰西上学,一个熟悉的人都没有,会跟同学处的不好。 “阿姨好。”余露先看到了柳爱平,连忙站起来问好。 柳爱平看到余露,穿的很整齐,脸圆圆的,笑容也很亲切,看着就挺好的。 “你好,你是心心的同学吧,谢谢你能来看她。” “应该的,我和心心是好朋友,她生病了,我怎么能不过来。”余露表现的落落大方。 “你还没有吃早饭吧,我给心心熬了很多粥,你一块吃吧。”柳爱平见自己跟女儿同学说话,女儿却蔫蔫的,自己进来,这女孩就很有礼貌的跟自己打招呼,女儿却一声不吭,不由得还是有点头疼,只当女儿被昨晚的事情刺激了,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来。 “心心,妈妈进来见你们聊的挺开心的,说什么好玩的事情呢?”柳爱平很想多了解一下自己的女儿,可是自从女儿去泰西上学之后,两人基本没有什么交流,根本无从下手,又担忧女儿这冷冰冰的性子得罪朋友,怕冷场了不好,柳爱平努力的找话说。 “妈,余露让我退学去当明星,说认识经纪人可以介绍我去。”秦心注意到妈妈的小心翼翼,有些心酸,母亲为了孩子好,真的可以放下任何身段,对自己的同学都小心翼翼的讨好。 柳爱平本来脸上还挂着笑容,听到女儿的话,笑容僵住了,在大多数当母亲的眼里,让孩子去当明星绝对不是一个好事,小女孩不懂,在大人的耳朵里,让女儿去当明星就好像是让女儿去当小姐一样惊悚,觉得那个圈子乱的不得了。 “你,你就是余露?”柳爱平好一阵才反应过来。 余露慌了,刚刚还觉得秦心变聪明了,怎么还是这样蠢,这么死脑筋,就这样直白的把话说出来。余露敢哄骗秦心,可是对秦心老妈却没有这样的底气,她不由得解释了一句:“阿姨我们只是说着玩的。” 却见柳爱平忽然就跑过去抄起门后的扫把就对着余露身上招呼过去,一边打一边骂: “你给我滚,小小年纪就这么多心思,劝我女儿退学去当明星,要去当明星你自己怎么不去,我女儿没有你这样的朋友。” 柳爱平气坏了,昨天晚上听到女儿说什么余露让她化浓妆,余露让她出去交朋友,柳爱平就对这名字留心了,不过怕女儿太伤心,不敢多问,这一大早的这人就来,还 劝女儿不要上学去混娱乐圈,这人怎么敢,看上去长的整整齐齐的,心思怎么会这么歪。 余露从来没有被人追着打过,没有想到秦心妈妈看上去很温柔,动作居然这么彪悍,果然秦心那坏脾气一定是遗传她老妈的,被人追着用扫把打,她饶是再温柔,声音再好听也使不上劲。 柳爱平是真生气了,一句不听余露解释。 刚刚旁边那奶奶对余露印象很好,还想劝说一句,刚刚开口就被柳爱平顶了回去,“你这个黑心肝的,你再敢多说一句话,我就去你学校告诉你老师,我就不相信现在的学生还兼职当星探,拉自己舍友退学去当明星,你收了人家多少好处费?” 余露被追着打的万分狼狈,医院的扫把很脏,不知道扫过多少痰和垃圾,她只能无奈的往外跑,到了医院门口急急忙忙拦了一辆车上去,回头看到秦心妈妈居然还拿着扫把挥舞,吓的够呛。 柳爱平回到病房,看到女儿又有点忐忑,好不容易跟女儿关系好点了,不会又因为这闹翻了吧,不过这一次不管如何,自己再也不能顺着她的性子来。 “心心,你听妈妈说,你还小,先上学,想要去当明星我们可以去考电影学院,等你考上了,妈妈绝对不会拦你。”柳爱平小心翼翼的换着措辞。 “好。”秦心刚刚看到拿着扫把的彪悍老妈也吓一跳,从来不知道妈妈会有这么凶的一面,要是曾经的自己估计还会嫌弃妈妈粗鄙,可是现在却心里暖暖的,这就是妈妈啊,即使平日性格柔弱的跟鹌鹑一样,可是却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像老鹰一样发飙。 “心心……”没有想到女儿这么爽快,也没有生气的样子,柳爱平倒不知道怎么解释了,自己刚刚的动作有点太凶悍了,不会吓坏了女儿了吧!这才注意到手上居然还拿着扫把。 “这地有点脏,妈妈扫扫。” “妈,别扫了,你也还没有吃早饭吧,我给你盛粥,我们一起吃吧。”秦心看到真低头扫地的老妈,有点无语,以前觉得老妈总是爱逃避,现在才发现老妈这鸵鸟的性子挺好玩的。 “哎,好的。”柳爱平听到女儿居然要给自己盛粥,很是高兴,说明女儿没有生气,急忙忙的放下了扫把。 “妈,扫把好脏的,你抓了那么久,先去洗个手吧。”想到这么脏的扫把招呼在余露身上,秦心噗哧的笑了。 此刻余露在出租车上还觉得心有余悸,低头看到自己白色裙子上居然有一条黄色的 浓浓的东西,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第九章 :返校 莫兴宁坐在经济舱的位置上,觉得浑身不舒服,脚不好伸展开不说,还吵的很,他坐的是靠窗的位置,想要出去的话,旁边还有两个位置,那两个位置上的人大约是第一次坐飞机,兴奋的不行,一个劲的把脑袋往他这边靠,想看窗外的风景。 “小兄弟,这窗子能开一下不,我想拍个照!” 莫兴宁看他手上拿着个相机,一脸兴奋的让自己开窗,简直是醉了。 心中再次把秦心咒骂了无数遍,都是因为这个女人,自己才会惹老爷子生气,居然买的是经济舱,刺果果的敲打自己,他已经可以想象自己到森佛大学之后拮据的生活…… 此刻正走到泰西校门口的秦心忽然打了个喷嚏。 泰西的校门口和英华的不同,英华是老学校,进门就是石板路,被历史磨的光滑的石板中间长着顽强的小草,那草似乎都是老的,根茎颜色深红,踩了又长,长了又踩,永远生机勃勃。 而泰西更像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什么都是新的,昂贵的,校门口很少有人步行,更多来往的是各种豪车,要不是门口有学校的标志,看着倒更像是私家园林一般。 一头利落短发的秦心站在校门口,仰着头,看着正中的四个黑金色大字“泰西中学”,感慨万千。 上辈子的她,这时候大约是利索的收拾行李,不带一点留念的离开了这里,因为她喜欢的人也不在这里了。在余露的劝说和支持下,她把满满的伤心化成了满满的动力,满心都想着等自己红了再衣锦归来的场景,可是最终却再也没能回来。 读书明理。 表面上看只是一张文凭的差别,可是中途退学的秦心却是真正的吃到了没有读书的亏。 哪怕她后来有点小钱,给自己又去京都电影学院进修了一年,可是那时候只是挂名而已,跟读书的性质已经全不同了,就算去学校,也没有了学习的心境。 没有读完高中,没有上大学,很多基础的知识都不懂,别人聊天她完全跟不上节奏,而且过早的走入社会,年纪轻轻却已经没有了年轻时候该有的那种的美丽,拔苗助长一般的成熟,就算有一张还算好看的脸,也完全经不起推敲。 秦心觉得自己上辈子,读书太少,吃了很大的亏,要不然也不会傻到最后让人送监狱去顶罪,到了监狱里,反而读了一些书,只是那个时候太晚,太晚。 重来一次,她要把自己错过的美丽都弥补回来,17岁 的女孩,该是背着书包上学的年纪,花开当年正好,错过了岂止是一声叹息! “滴!滴!滴!”几声刺耳的车喇叭声把秦心给叫回到了现实。 秦心看了看,自己并没有站在车道上,应该没有妨碍到别人,而且她此刻也很有自知之明,像她这样有好闺蜜余露不遗余力的帮自己宣传,自己又骄傲自大的女孩,在学校绝对不会有什么好名声,更别说好朋友了,所以应该不会是叫她的。 她回过神来,继续往前走。 却不想那辆绿色吉普却把车窗摇了下来,一个皮肤有些黑,牙很白,笑的很好看的少年,从驾驶位置里探出脑袋来,喊道:“学妹,你要去哪里,我可以稍你一程。” 秦心很是诧异,她没有想到自己现在去学校居然还有人邀请搭便车,而不是砸臭鸡蛋之类的,要知道莫兴宁在学校人气真的非常高,而且又有她这个脑残未婚妻常年衬托,更是把莫兴宁生生衬托成学校大多数女生心目中的标准男神。 上辈子她回学校,女生是各种冷言冷语,男生也好不到哪里去,嘲讽的,吹口哨的,其实学生的这些行为跟后来进了娱乐圈的勾心斗角比起来,也真的不算什么,可是那时候对于刚刚被退婚的秦心却是很大的伤害,她想着虽然自己重生回来,可是如今并没有改变多少,莫兴宁还是去留学了,这婚事就算莫家不退自己也要退的。 况且余露被自己老妈那样一顿揍,到学校不说点什么,她就不是余露了,秦心都准备好会遭遇的各种刁难,却不想遇到的第一个人,居然笑的这样好看,这样阳光,这样亲切,年轻真好。 秦心也不认识他,她在学校人缘不好,而且她脑子不记事,除了莫兴宁,谁都不上心。她愣了一下,“你是在叫我吗?” “当然,这里除了你,还有谁!”祝军是因为老爸的工作关系调动到了盐城,他今年刚刚转来泰西上学,读高二,不过离开京都大院的那些小伙伴,挺无聊的,他宁愿跑老爸部队里去玩,也不想待学校,结果被他老爸发现了,又给赶回学校了。 本来是不情不愿的,到校门口开车也开的慢,像是表达了他不想来的情绪,结果正好看到了站在校门口的女孩。 祝军出生在军人世家,老爸是军官,老妈是军医,很标准的军二代,家里条件好,但是人并不娇气,小时候经常被老爸老妈丢部队里耍,很皮实,性格也一根筋的爽快,搭讪女孩子之类的事情他看小伙伴做过,自己却是没有经验, 他先看到女孩的背影,个子很高挑,就是有些瘦,身上穿的是泰西的校服有些怪,除了周一,其他时间学生都很少穿校服的。 等车从女孩身边经过,祝军又忍不住看了一眼,女孩的侧脸很美,阳光下,有一种很坚毅的感觉,不知道为何,他会把一个女孩跟这个词联系在一块,等他再往前开点,就看到女孩的正脸了,很漂亮。 短发,狭长的双眼,轮廓分明的嘴唇,白皙的皮肤,冷清清的一个人站在那里,娇媚却又飒爽,祝军回头看了一眼,就不自觉的把车给停下了,他看到女孩的模样,却忽然想,她要是穿军装,一定好看的很。 祝军对女孩子方面真的不太开窍,从小都是混在绿军装当中,难得第一次居然跟女孩子搭讪,男生在这点上或许可以无师自通,不过祝军此刻也没有旁的特别的心思,他笑的阳光,眼神也很清澈,像叫哥们一般。 “谢谢,我要去里湖宿舍区,你方便的话,在那附近把我放下来就行。”重新踏进校园,她会认识新的朋友,她的世界不是只有莫兴宁一个人,她看到少年好看的笑容,很爽快的答应了。 这才是17岁的生活,少男少女笑的好看,也许会有点暧昧,也许只是碰巧心情好。 上车后,秦心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并没有多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窗外,好像是第一次认真的看学校一般,莫兴宁也有车,有时候会接她,不过那时候秦心就顾着看莫兴宁了,忽略了窗外的风景。 泰西很美,圈了一个半岛的位置,一半环湖,一半靠山,大的出奇,走路的话,要小半小时,开车自然是很快,祝军本来也是一时脑抽忽然叫了人家上车,一路上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女孩的声音很好听,不是那种尖尖细细,娇滴滴的,有点沙哑低沉,就是简单的一句话,都觉得像是干净的说到了心底,让人记忆犹新。 而秦心也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就那样坐在车上非常认真的看着窗外的风景,好在气氛也不会尴尬。 在学校里车开的慢,祝军开车的间隙,低头看到了踩在车里绿色垫子上的一双小白鞋,还有白净的小腿,不知怎么的,脸居然微微红了一下,好在他常年在部队玩,皮肤晒的很漂亮,看不太出来红。 尽管开的特别慢,还是很快就到了里湖宿舍区门口了。 秦心下车后说了一声谢谢,没有问对方的名字,也没有报上自己的名字,就是真的很纯粹的搭便车。 祝军看着秦 心的背影,顿时有一种俺们那噶哒人都是活雷锋的感觉,他真的好想写日记告诉别人,他今天做了好事,送了一个很漂亮的学妹搭顺风车,求学妹名字? 到了宿舍,没有看到余露,却碰到了宿舍另外一个人,林嘉,泰西的宿舍是四人间,但是条件很好,卫生间热水器空调都有。 不过宿舍里本来最经常待的只有秦心和余露,林嘉是本市人,家庭条件不错,宿舍只是偶尔来,更多的是回家。而另外一个女孩陈玉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书呆子,秦心的心思都放在莫兴宁身上,读书自然是不认真的,余露算是认真,但是更多时间是跟秦心一起胡闹,生生把陈玉给逼到了别的宿舍去住了。 因为泰西调宿舍很麻烦,而且别的宿舍也有像林嘉这种不太住的,陈玉就带着自己的课本到别的宿舍去蹭住了,偶尔回来拿点东西,这样一来宿舍就等于像是秦心和余露两人的。 林嘉看到秦心,愣住了,开始没有认出来,不过秦心自己开门进来的,毕竟是同一个宿舍,林嘉还是反应过来了,只是一时有些尴尬,秦心被退婚的事情已经人尽皆知了,她想不知道都难。而且眼下看到秦心这幅模样,真的是吓一跳,完全不像同一个人,难道是受刺激太严重了,不过这幅样子比之前好看太多了,没想到这人不化妆没有那大长卷居然这样清爽。 秦心也非常惊讶,她木木的和林嘉打了个招呼,就不说话了,低头专心的整理自己的东西。 她记得在学校的时候自己和林嘉关系是不太好的,虽然没有吵架,不过那时候余露一直在秦心面前说林嘉怎么瞧不起她的话,秦心每次看到林嘉都冷言冷语的,林嘉的确看不惯她们,索性都不住宿舍了。 余露不喜欢林嘉,可能相比余露这种伪白富美,林嘉这样的真货会让她压力大吧,没有对比还好,两厢一对比立马见高低的,秦心随便一看,林嘉手里的东西,菲拉格慕的小包,包上的蝴蝶结很漂亮精致,不张扬,就像是学生用的,可是价格却不便宜。而余露似乎很少有这类东西,她总说学生要低调一些,可是让自己给她买东西的时候却一点不低调。 林嘉不是八卦的人,遇到这时候的秦心挺尴尬的,况且秦心那骄傲的性子,大概会把自己当作看笑话的,她也没有讨人冷脸的习惯,所以没有多待,匆忙的走了。 看到林嘉关门出去了,秦心本来低头整理东西的手顿了顿,手心居然不可抑制的冒汗发抖,上辈子她离开学校,之后就很少碰到以前的同学, 可是她却遇到林嘉了,不过那时候她是林嘉大伯的干女儿,看到林嘉的时候,秦心觉得简直羞愧欲死。 再次看到林嘉,能像个普通同学一样,打声招呼,秦心的心都在颤抖。 “不要害怕,不要害怕,一切都没有发生。”秦心不断的给自己打气,迅速的整理东西,把这种悲伤的恐惧感压下去。 她的床上到处散落着各种化妆品,饰品,包,衣服,还有很多莫兴宁的照片,乱的像狗窝。 在监狱里习惯了床上就一个人和一床被子,看到这么多东西,秦心有点头大,简直无从下手的感觉。上辈子劳动改造了十年,虽然现在的手心一点老茧都没有,整理归纳却还算麻利。 秦心把饰品都收起来,统统装袋子里,大多都是在余露怂恿下买的,金灿灿粗项链,明晃晃的大圈耳环,夸张的戒指,想到自己戴着这样恶俗的东西到莫兴宁面前,他还能温柔的夸赞好看,着实也是不容易的。 包也许多,留一两个轻便能装的大包,剩下的都统统打包。 衣服也是,秦心看到自己衣柜的衣服,真是亮瞎自己的眼,露胸,露背,露腿,露腰,没有不露的,年轻的身体是美妙好看,可是现在才17岁,真的没有多少可以露的,胸都没有发育好,那塞着厚厚海绵垫的内衣,比自己胸还大,秦心统统都收了,干脆用床单全部裹起来成一个大包,好在泰西的校服冬夏各两套,换洗是没有问题。 对于秦心用精致盒子装起来的莫兴宁的照片,秦心把盒子留下,照片全部丢垃圾桶里了。 整理完这些,终于在角落疙瘩找到她的课本,课本都崭新崭新的,秦心一头黑线,自己一个女孩子能混成这样,也的确是奇葩。 等她把书本整理好,就已经气喘吁吁了,现在这身体不太好,已经很苗条了,还专注减肥,作息也不规律,明天开始一定要好好锻炼。 “秦心你回来了,你这是?” 余露在外面碰到林嘉,说看到秦心了,急忙的回宿舍,一路上都在想该怎么劝秦心,她记得秦心跟她妈妈关系本来就不好,自己肯定要多说几句,那个女人太粗鲁了。 却没有想到看到秦心那乱糟糟的床被收拾了起来,一大包一大包的,瞬间她惊喜的想,难道秦心同意退学了,她表情惊讶,眼神却抑制不住惊喜。 ☆、第十章 :上课 秦心看到余露的表情,有点好笑。 貌似自己这大包小包的让她误会了。 再看到余露匆忙进来,像是忘了关门,门敞开着,外头就是走廊,总有那么三两个路过的人。 余露这么爱演,不去当演员真是可惜了,不过她大概也知道娱乐圈多么难出头,所以只是劝秦心去,她自己却从来没有想过的。 余露会演,秦心也会,混了那么多年的娱乐圈,就算是木头,虽然不能演成善良有情有义的木头,但是成为戏里的道具,给当个打人的棍子神马的是够格了。 “对不起,余露,我妈不让我退学,她说我要是退学就打断我的腿,我不能跟你一块去当明星了。”秦心收拾的累了,靠在自己的床头,看上去怏怏的。 “你误会了,我不是让你退学,之前不是说在校也可以吗?”余露听到秦心说她妈妈要打断她的腿,不由得后背凉了凉,身体上一阵不适应,感觉又像是被那医院的脏的要死的扫把抽了一样。 “我妈说不行,我要是去的话,也打断我的腿。”秦心揉了揉自己的腿,有点酸,站久了。 余露看到秦心的动作,习惯的坐在她旁边,帮她一起揉腿,她这动作正好可以让门外路过的人看到,平时秦心是莫大少的未婚妻大家不好说什么,可是现在,就有人不平,过来了。 “秦心你又欺负余露,你还真当自己是大小姐。” 秦心抬头看到进来的女孩,貌似是隔壁宿舍的,好像是姓苏,跟余露关系不错的,秦心没记性,她不关注的人,没啥印象。 一般遇到这种事,余露都会连忙站起来解释,说是她自己愿意的,总是一脸息事宁人的模样,而秦心是不爱理这样的人的,她骄傲不屑。 今天秦心照例没有搭理小苏,继续跟余露说话。 “你帮我揉腿也没有用,我妈妈是不会答应我跟你去当明星的,你只能自己去了,她连钱都限制我花了。” 于是重点就被转移了,小苏同学一脸惊讶的问余露:“你要去当明星?”她大概自认为是余露的好朋友吧,居然一点消息都没有,不由得有些不平。 秦心今天很是好心的解释了一句:“余露说她爸爸认识有名的经纪人可以去。” 余露对这事解释不清楚,她爸爸哪里认识什么经纪人,那经纪人是莫兴宁介绍的,不过她此刻有更关心的事情。 “你之前的钱 不都是莫老爷子给的吗?”余露没少从秦心这里拿到好处,听到秦心说没钱,余露有些慌了,她只知道秦心爷爷是莫老爷子的战友,两家交好,定的婚约,原本她很妒忌秦心,可是现在又有些不确定,如果婚约没了,莫家自然也没有必要赞助秦心了吧。 “我原先也是这么以为的,我想就算兴宁哥哥不喜欢我,莫爷爷也会支持我的,可是现在我才知道,莫爷爷给我的卡里面的钱,是我爸爸留下的,爸爸在莫家工作出事了,有一笔赔偿款,我妈妈没有要,莫爷爷就给我了,都被我花的差不多了,所以没有了。” 秦心这话是真的,没有一点假,余露虽然觉得不可思议,可是不得不相信,这样就说得通了,否则一个战友情也不会让莫家娶一个这样没背景的女人,余露再次对莫大少有些埋怨,走了不告别,这些事也瞒着她。 “那你以后怎么办?”余露见秦心收拾了这么多大包,又想着会不会是转学,这泰西的学费太贵了,秦心要是没钱了大概读不起吧,如果走了也好,眼不见为净,想到自己为了莫兴宁讨好了这女人这么久,现在却什么好处都没有得到,余露觉得很隔应。 “今年的学费都已经交了,自然不能走,这些东西我想着买的时候挺贵的,能不能卖了换点钱,不如你陪我一起去学生街摆摊吧。”秦心挽着余露的手臂摇了摇。 余露看着秦心,觉得她是受刺激失心疯了吧,让她陪着去摆地摊,这可是泰西,来的学生非富即贵,哪个没有点背景,她父亲也是希望她能多认识些条件好的同学,才眼巴巴的送她来的,让她去摆地摊这么丢脸的事情,她是傻了才会去做,因为太过惊讶,余露顾不得装样子,一把推开了秦心。 刚刚推开秦心,余露就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点不妥,平日她对秦心可是耐心十足,从来没有这样过,可是想到秦心被莫家退婚了,身上没钱不说,名声也不好听,自己还眼巴巴的往跟前凑,才是真傻了。 她胡乱的找了个借口道:“学生会那边还找我有事,我回来拿点东西就要过去,之后再跟你说。” 说完就匆忙的走了,生怕秦心撒泼拉着她一定要去摆地摊,这种事情秦心绝对做得出来,以前秦心就有撒泼让她陪着去找莫兴宁,不过那时候是余露故意算计的,心里想去的很,面上却定要等秦心自己闹腾求她才答应,久了倒把秦心这种闹腾的毛病给惯出来了。 “那好,我等你,我整理了半天累死了,正好等你回来你帮我搬。”秦心没有 闹腾,反而爽快的放余露走了,只是这话一开口,让走到门口的余露差点把自己绊倒。 余露都火急火燎的跑了,隔壁的小苏自然也急忙的追上去,想问余露经纪人的事情,现在这个年纪的小姑娘还是有很多抱着做明星的梦想,秦心是经历过一世了,才知道艰难,上辈子可不是一哄就被哄去了。 看到火急火燎走的两人,秦心在床上找了一小个空隙躺了下来,抬头就看到顶上的莫兴宁的照片,都忘记了,这上面还有他,当真是无孔不入,不过这床顶上的照片被她贴的很小心,一时半会也不好取下来。 照片里的莫兴宁穿着西装,正在台上演讲,风度翩翩,举止帅气,一副人生赢家的模样,秦心愣愣的看着照片,不知道为何,突然就落泪了。 此刻“人生赢家”莫兴宁正一脸嫌恶的推开旁边那大油头,国际航班要坐很久,身边这个一上飞机就兴奋的让自己开窗的哥们,这会子已经在酣睡了,莫兴宁觉得可以松一口气的时候,这哥们居然不断的把脑袋往他身上蹭,肉眼可见的头皮屑散落在油黑的头发上,再蹭到了他黑色的西装上,莫兴宁从来不会晕机的,此刻只觉得胃部活动异常激烈…… 感觉到眼角的泪水,秦心用手擦了一把,居然觉得手微微有些疼,此刻的手不经劳作,稍微干点活就可以明显感觉到不适应。 手掌摊开在眼前,手指修长,手心红润,这是一双很好看的手,她后来学过钢琴,当她发现容貌不是一切,学历也弥补不起来的时候,也努力过,下了功夫学了一阵钢琴,那老师还夸奖自己很有天赋,乐感很好,手指修长也适合弹琴。 不过自己借着一次宴会一首钢琴曲被林嘉大伯认作干女儿之后,反而不怎么用心弹了,每次弹的时候更像是作秀,不再沉醉于音乐的美,而是着重保养自己这双弹钢琴时候显得很美的手,买最贵的护手霜,定期做护甲做手膜。 总是这么舍本逐末,秦心苦笑了一下,不再看自己的手,再好看也没有用,现在不努力,还会像上辈子一样,最终双手长满老茧,还因为打架受伤,手指骨节突出,这双手狰狞的不忍心细看。 秦心把包裹都塞到了床铺底下,衣柜里面简单的就留了几套校服,和方便用的包,床头柜上乱七八糟的化妆品饰品也都收起来,放上了课本。 找了透明胶把课程表贴到了床顶,正好把莫兴宁的照片给遮住了。泰西的课程表和其他高中有所不同,更像是大学,时间自由度比较高,选 择性也高,这跟这里的生源有关。 泰西的学生大多是像林嘉这样,家里条件很好,并不要求死读书,多才多艺更重要,当然这一类人成绩也往往很好,哪一科不好,家里可以请专门的家教,学校的老师更多是辅助作用。 还有小部分是特长生,像宿舍里的陈玉,成绩特别好,这类人自己努力就行,根本不需要老师操心。 最不上不下的大概就是秦心余露这种,家庭条件一般,成绩一般。不过某些家长愿意送孩子来这里,不一定是冲着成绩来的。 秦心看着课程表,下午有两节历史课,翻出了历史书,装进包里,秦心准备去上课。 她洗了把脸,短头发好搭理,发梢微黄,大部分已经是黑色的,身上的校服换了套新的,把之前穿的洗了晾好,没有化妆,擦了点大宝,手上也擦了点。 秦心一路走到教学楼,居然没有像上辈子一样被人指指点点的,她的教室在二楼第一间,楼梯的转角有全身镜,秦心走上前就看到一个白衬衫,蓝色裤裙,小布鞋,短发的女孩,很干净的画面,干净的让自己心情都好起来。 走到了高二一班门口,秦心还有点不适应,她几乎没有一个人来过,正常都是跟余露一块过来的,时隔多年,她推开了教室的门。 ☆、第十一章 :找茬 秦心推开门,看到教室里大半的人,有些茫然。 多数她都没有印象,甚至由于没有余露陪着,她都忘记自己坐哪里,秦心扫了一眼,余露不在教室,刚刚在宿舍遇到的林嘉也不在,终于在后排角落里看到一个勉强算是熟悉的人,同宿舍的陈玉。 别人觉得秦心是个异类,在那时候的秦心眼里陈玉也是个异类,长的黑黑瘦瘦的不说,还戴个方方的大眼镜,刘海也老长,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有一次秦心和余露玩到了快天亮才回来,居然见到陈玉已经起床看书了,抱着一本厚厚的英语书,爬到书桌上坐着大声的读着,像个白痴似的,看到自己和余露,慌乱的跳下书桌,默默的拿着书出门了。 陈玉是很胆小的,秦心本不会记得她的,可是在若干年后,这个胆小的女孩居然在法院上班,一次办公的时候到监狱,看到了秦心。 秦心没有认出来她,那时候的陈玉穿着法院的制服,戴着金边眼镜,人很干练,不过她却认出了秦心,之后每次有到这边办事的时候都会特意的来看她,给她买点吃的用的小东西,东西并不多,秦心也不是嘴甜的人,说不来感激的话,况且开始的时候秦心只是以为她闲得无聊来看自己,可是连续好几年陈玉都一直这样,哪怕后来她工作调到其他区去了,她还来。秦心是心怀感激的,甚至等待这样一个人出现,成了秦心漫长的监狱生活中的曙光。 不过在第五年的时候,陈玉没有再来,秦心以为她忘了自己或者终究厌倦了,之后才知道,她死了,因为丈夫出轨自杀。 有时候秦心觉得自己真的是扫把星,只要跟自己亲近的都没有好下场,对不起自己的却是越来越风光。 那时候秦心总是在监狱里回忆陈玉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却想不起来什么,只有一个囫囵的记忆,自己和余露一起嘲笑她的画面,无知而悲伤。 此刻陈玉正埋头看书,周围的热闹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时候不是朋友,却承蒙她像朋友一样照顾多年,真的希望这一世,能成为朋友。 秦心定了定神,朝陈玉走去。 刚刚迈出步子,秦心却被人拦了下来。 “同学你找谁?”班长笑容客气的站在了秦心跟前。 秦心愣了一下,难怪自己一路没有被砸臭鸡蛋,也没有人嘲讽,原来自己这样居然没有被认出来。 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男孩,笑容温和,彬彬有礼 ,高额头高鼻梁,这张脸渐渐和之后那头顶稀疏大肚腩的男人融合成一个人。 秦心在学校的时候跟同学关系都很一般,不太熟,离开学校后就更不熟,遇到陈玉绝对是意外,可是眼前这位却很有印象,他一直是余露的追求者,之后当了公务员,家里有些小背景,自己能力也很强,很会交际,年纪轻轻就当了县长,在自己入狱之后,他又更进了一步,当了副市长。 当年的事情□□,秦心自己都稀里糊涂的,原本只是说交代一些事,走过场就行了,秦心也觉得没事,她一个小明星,最多生活混乱些,杀人放火的事情是绝对没有做过的,可是最终,却只有她被判刑了。 劝自己交代的可就有眼前的徐建,他是系统里的人,又是余露的男朋友,两人都谈婚论嫁了,秦心自然相信的。 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徐建,很年轻,笑容却相比其他同学更世故一些,想不到,还能再见面,刚刚入狱那会,秦心做梦都想着出去那一天如何报复那些人,想着自己要告诉徐建你被骗了,余露根本不喜欢你,她喜欢的是莫兴宁,可是后来她看新闻,看到徐建步步高升,看到莫兴宁继承家业,徐市长和企业家莫总握手的画面,很是真诚。 仿如隔世,真的是隔世,秦心对着徐建笑了。 “我是秦心。”秦心的话音刚落,只觉得原本有些吵杂的教室,忽然静了静。 徐建简直是石化了,眼前这人居然是臭名远扬的秦心,他平日自信自己对班上的每个人都很熟悉,哪怕是不爱参加班级活动的人,他都打听的很清楚,他觉得这是他的优势。可是眼前这人自己居然没有认出来,这两天最热的传说中的人物,就这样站在自己跟前。 秦心没管石化的徐建,径直走到了教室后排,就见原本安静看书的陈玉也有些惊讶的抬头看自己,她习惯的用手指推了推鼻托上厚重的眼镜,看到秦心走过来,嘴巴张了张,却没有说话,大概不知道说什么。 “我可以坐这吗?”秦心指了指陈玉旁边的位置。 陈玉连忙把自己的书本往旁边收了收,身体也移了移,点了点头。 “谢谢。”秦心坐在了陈玉旁边,把课本拿出来,扭头看陈玉,见她也在看自己,似乎有些惊讶自己居然会对她说谢谢,看到自己看她,她不自然的又推了推眼镜,继续低头看书。 秦心没有找她说话,她翻开课本,很是崭新,以前她是静不下心来看书的,不过在监狱的时候,娱乐 活动实在是很少的,日复一日的坐监生涯,能安静看书也是一种奢侈的娱乐,倒把性子给练出来了。 秦心的变化太大,把大家吓一跳,本来同学之间为了交流和谐,增进感情,都会同仇敌忾鄙视某一个人,比如一起嘲笑一下恶俗的秦心,如今秦心被退婚,这个话题更是热门,不骂一句秦心,好像就不合群。 可是现在秦心出现了,居然跟过去完全不一样,变了一个人一般,让大家居然有些骂不出口了,毕竟都还只是学生,大都是凑热闹,不是真的恨秦心怎么样。 余露快上课了来才匆忙回来,没想到回来看到秦心居然跑去跟陈玉坐了,而不是跟自己同桌,一下子有些郁闷,她都没有怎么样,秦心居然先拿乔,平日不是最瞧不起陈玉,现在跑去跟她坐一块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自甘堕落和陈玉他们混一块了吗? 想想如果没有莫家赞助的秦心在贫穷上估计跟陈玉他们差不多了,不过就秦心那成绩,余露只能呵呵一笑了,在她眼里秦心要是没有自己这个朋友,在学校一定会混的很惨。 秦心没有管余露怎么想,老师来了,她真的老老实实的听课,没有偷偷的玩手机。 这节课讲的是文艺复兴,是世界近代史的内容。看到这章节,秦心不由得有些脸红,还记得她以前靠着关系拿到一个角色,在剧组里和导演他们一块聊天的时候,说到了文艺复兴,自己插嘴道:“文艺复兴肯定是文艺青年太多了。”看到他们笑了还自以为说的好。 遇到这样尴尬的事情,回想起来,就希望时光能倒流,重来一次,自己一定不会再闹笑话。 好在,真的重来了,秦心听的格外认真,不懂的就记笔记,非常专注,惹得专心听讲的陈玉都时不时的看她。 专注一件事时间就过的飞快,秦心觉得还意犹未尽,第一节下课铃声已经响了。 一下课,余露就颠颠的跑过来,像平时一样,笑嘻嘻的问秦心:“一块上厕所吧。” 秦心是想上厕所,回头看了看陈玉问她要不要一起,陈玉愣了愣,摇头。 一路上秦心没有跟余露说话,也没有挽她的手,不过这会子倒是有人对她指指点点,有余露在身边,简直就是秦心的标配,变化虽大,还是认出来了。 许是现在的秦心不再浓妆艳抹,而是清汤素面一头短发,反而使得嘲笑她的话变少了,大概是觉得秦心受刺激很严重,才变化这么大的,虽然流言不堪,可是见 到秦心本人还是有些同情的。 到了卫生间,余露刚刚进去就出来了,对着秦心喊道:“我好了,在外头等你。” 秦心嗯了一声,低头看到门外边好几个影子交错,却很安静,刚刚余露和自己进来的时候,秦心就觉得不对劲,课间的时候女厕绝对不会和安静扯到一块,大多女生就算不想上厕所,或者陪闺蜜,或者过来照照镜子,总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她当作不知道一般,选了最后一间的,里面稍微大一点,角落里还放了一把拖把。 上完厕所,秦心缓缓的把门打开,果然就看到了几个人,正靠在洗簌台那边,对她不怀好意的笑着。 为首的人是莫兴婧,莫兴宁二叔的女儿,也是莫家第三代唯一的女孩。 莫兴婧今年才高一,刚刚入学不久,却已经小有名气了。因为泰西是初高中一体的,莫兴婧长的很漂亮,大眼小鼻,举止又天真烂漫,在初中就很有人气。 秦心万事不放在心上,班上同学都大半不认识,可是对莫家却是非常熟悉。 莫兴宁的二叔莫怀博脾气非常暴躁,喜欢用暴力解决事情,很爱跟人打赌斗狠,而他的妻子张素丽只是普通人家出生,一般不管事,就爱贪小便宜。有这样的父母,可想而知莫兴婧的性格绝对不温柔,她像他父亲多一些。 秦心曾经到莫家的时候没少吃亏,莫兴婧长着天使面孔却有魔鬼的手段,每每吃亏的时候,莫兴宁都跟自己说妹妹还小,让着她点。 说小也就比自己小一岁,看在莫兴宁的面子上,秦心自然不敢和莫兴婧计较,以后只要知道莫兴婧在,秦心都很少去莫家。 现在回想起来,要不是莫家纵容,莫兴宁故意的,自己怎么说都算是莫兴宁未婚妻,算是莫家救命恩人之女,莫兴婧怎么敢那样折腾自己。 在她的房间里面放蛇,往她包里丢蜘蛛,还在她饭菜里故意加调味料。每次都弄的秦心又惊又怕,却总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强忍着。 莫兴婧看到开门出来的秦心,眼神更加兴奋,果然如其他人说的一样,这蠢女人居然不化妆了还变的更好看,以前碍着她是兴宁哥哥的未婚妻不好太过分,如今兴宁哥哥都被她逼去国外上学了,完全没有顾忌。 秦心清楚的感觉到莫兴婧的兴奋,她一手开门,一手抓住那旧拖把,也十分的兴奋,她真的很想很想收拾这女人。 打人不打脸,尤其是打女人, 打脸是不好的,太明显,打胸才疼,秦心二话不说,抄起拖把对着莫兴婧那鼓囊囊的胸敲了过去,只听到厕所里传来一阵凄厉的叫声。 在外头的余露,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容,阳光下圣洁而美丽。 ☆、第十二章 :新朋友 早晨的泰西,像个刚刚苏醒的美人,一点一点的脱下黑夜的睡衣,缓缓披上柔和的朝阳。 秦心定了六点的闹钟,简单的洗簌一下就出来了,这时候余露睡的正香。 身上还是泰西的校服,裤裙有点凉,早上出门穿长裤好些,等周末了回家应该带些衣服过来。 时间还很早,正是好眠时,宿舍门口没有什么人,秦心活动了一下身体就开始顺着宿舍门前的梧桐小道跑起来,泰西很大,要跑一圈还挺费劲的,时间也有点久。 秦心决定刚开始每天从高中部跑到初中部就差不多,两个校区有免费的校车,所以校内的环湖路走的人比较少,比较适合锻炼。 现在的她身体的确是娇弱,好在还年轻,不像后来被自己糟蹋的很废,到了监狱更是因为打架落下了许多暗疾,外头天气一变化就全身都疼。 身体痛苦是非常折磨人的,秦心感觉到自己心底有暴虐的倾向,她以前不知道,可是到了监狱总被人找茬欺负,第一次反抗跟别人打架的时候,打完全身疼的眼泪都掉出来,却觉得心中无比爽快。 这种心理太偏激,不是很好,可是打别人总比挨打好,就像昨天下午,秦心用厕所的拖把挨个把莫兴婧那群人收拾了一遍,看着她们一个个捂着胸,十分愤怒却不好意思说的模样,着实是畅快的,不过自己力气还是不够,手握着拖把虎口震的疼,手心也有点磨破了。 还是应该好好锻炼身体,以后能不打架尽量不打架,但是要打架的时候绝对不能让自己吃亏,秦心一边跑一边想着今后的生活。 早晨的空气很好,一呼一吸间,秦心就觉得自己似乎干净了许多,其实不用什么洗筋伐髓,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好了,气色自然也好了。 奔跑的时候能让自己心情畅快,什么都不去想,身体就有飞离地球的感觉,种种烦心事也被远远的丢在了身后…… 祝军经常被老爸丢部队里耍,部队里每天早上都要出操,每天早晨习惯听着军队的号角声醒来。 即使在泰西,没有号角声,一大早他还是醒了。看着周围的同学一个个睡的死沉,房间也闷,他无聊的穿了衣服准备去小跑一下。 他一边跑一边琢磨着,老爸不让自己跑部队,干脆周末去找小叔玩,小叔跟自己关系从小就好,让他给自己打个掩护一定没有问题,这学校烦死了,女生大多矫揉造作,男生也一个个深成的很,都不知道是来上学还是来干 啥的。 一个小小的高中,里面学生居然比自己京都大院的小伙伴还大牌,祝军很不习惯,这里跟同学打交道,先打探你的背景,他父亲刚刚调来这边军区,自然不会太张扬,他也不想打家里的旗号做什么。 那些人只是听他是京都来的好奇,不过看他晒得黑,穿的运动,那辆吉普车也跟大多数豪车沾不上边,车牌也普通,问不出特别的,应该只是普通人家,就失了兴趣。 泰西比别的中学更世故一些,因为这里的学生因为各自家庭条件的原因,或许见的更多成熟的更早,不免带一些风气进来。对祝军不再好奇也就没有了那份热情,祝军从小到大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变脸待遇,不由得有些郁闷,好歹我这张脸还挺帅的吧,身材比那些弱鸡一样的好吧,肯定更招学妹喜欢。 祝军跑着步,不期然的想到,自己昨天遇到的那个学妹,居然没有留名,也没有问自己名字,难道是嫌弃自己的车不好,看着也不像啊,不过女孩子都麻烦,这么利落也算是优点了,祝军在这方面脑袋不太开窍,只是心中有一抹淡淡的影子,跑步跑一会,心情开阔了,也不再那么郁结,心中那影子就散开了,越来越淡。 可是忽然间,那影子却又越来越清晰,居然慢慢的活了过来,有血有肉,有红润的嘴唇,白白的皮肤,祝军看到迎面朝自己跑来的秦心,一时间,居然有一种,寻寻觅觅,惶惶然然,就为了这一回的再次相遇一般。 看到秦心,他忽然觉得原本很不待见的泰西似乎也没有那么糟糕。 “嗨,早上好!”祝军脸上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秦心有些愣,她实在有个不好的毛病,脸盲,不太关心的人压根记不住,好在自己回学校,会好好跟自己打招呼的人少之又少,错愕了一下,秦心还是记起来,自己昨天坐他的车去的宿舍。 “早。”秦心有些不好意思的朝他笑了笑,因为是早晨,因为在跑步,心情格外好一些,秦心的笑容很轻松甜美。 祝军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没有记住自己是谁,不过自己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此刻看到她的微笑,顿觉得周围的景观都失了颜色。 打了招呼,秦心也没有多停留,继续跑,本来就是相向的,自然是错开了,祝军想回头跟着她一块跑又觉得太刻意了一些,来日方长,也继续跑步,不过心情比刚刚好多了,一路上脸上都挂着笑容。 秦心跑完步,回宿舍,见余露已经不在了,昨天自己 把莫兴婧她们揍了一顿,施施然的回去上课,余露却缺课了,晚上回来的时候表情不太好,一副受欺负的模样,秦心不用猜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现在她不会再傻乎乎的去帮余露出头了,没道理她找人来收拾自己,结果反被收拾了,还要自己同情她。 去卫生间冲了个澡,看了课表,早上是两节英语课,把英语书装包里,就去吃早饭了。 泰西的文化课一般都是这样安排,早午各一门,老师讲的很多,高二就会把高三的课程都上完,高三等于纯复习,更多的时间却是社团学生会的活动。 秦心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参加了学生会,莫兴宁是学生会的副会长,秦心进去只是为了多找机会更莫兴宁相处,没有什么实权地位,倒是余露貌似还混了个什么理事当任。 至于社团,也是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参加了书法社团,莫兴宁的字写的非常好,一看就是下过苦功的,秦心知道是因为莫老爷子很喜欢书法,莫兴宁只是投其所好罢了,不过一个才高中的学生就能做到这个地步,莫兴宁确实是个有能耐的人。 余露和自己像连体婴儿一般,自己都参加了书法社团,余露自然也是里面的一员,不过不同于秦心这种实在没有天赋的,余露写的字还是不错的,再加上她会做人,在书法社团也人气很好。 过去秦心不在乎,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真正是余露的好闺蜜,处处用自己的弱点去把她衬托起来,从这点来说余露和莫兴宁还是很般配的。 秦心的字实在是一般,上辈子就为了练习签名学了一阵,最终也只是把自己名字写好了,其他的字只是勉强能入眼罢了。 这个时间走出宿舍里,一路上有人走的很匆忙,有人很悠闲,每个人的生活态度不一样,今后的成就也不一样,秦心以前可是很少早起的,有时候睡懒觉把课都给错过了,那时候余露会给自己打包好饭菜,实在是体贴的很。 年纪轻的时候太过享乐,年纪大了就蹉跎受苦,这正是秦心上辈子的写照,她入狱前虽然不是一帆风顺,但是在物质上没有真正受过苦,稍微一苦,她就把自己卖了,过上了十分奢侈虚华的生活,背过70多万一只的包,开过400多万的车,住过几千万的豪宅别墅,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没有投个好胎,却享用了这些奢华,最终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秦心深吸了一口气,一步一个脚印的朝大众食堂走去。 泰西的伙食很好,你想要吃贵的,无上限,可 以很贵,有国外大厨亲自为你现场烹饪,你想吃便宜的,也是非常便宜,而且量足味道佳,等于是学校的福利,只是象征的收一点钱。 秦心以前是绝对不会去这里的,虽然大众食堂里面也装修的非常好,大理石的地板,实木的桌椅,可是这般大年纪的孩子更是敏感,哪怕只是眼神的不同也能感觉出来,虽然没有明确划分,但是去了大众食堂,你也差不多就会被归到贫民一类去了。 所以余露也是绝对不去的,越是这样分的明显,在泰西的花费越是高。 今天秦心走在路上,注视指点的人多了,能明显的感觉到大家打量的目光,如今莫兴宁还是出国了,莫老爷子也没有明显的说法,上辈子她名声臭了,稀里糊涂被退婚,莫家也就默认了。 这辈子虽然还是有余露不遗余力的宣传,添油加醋,可是日久见人心,秦心不需要去为了去讨好莫兴宁,挽回莫兴宁作践自己,她只想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所以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她。 一路上,她甚至能听到身边的人的议论。 “以前还装模作样当自己是大小姐,现在被退婚了就原形毕露,连饭都吃不起。” “莫学长多好的人啊,就这样被她气走了,以后在学校都看不到莫学长了,好难过。” …… “嗨,好巧,又遇上你了。” 就在秦心一脸默然的走向大众食堂的时候,祝军一脸喜悦的跑过来打招呼。 秦心看他跑的一身汗,露在外头的胳膊和小腿都很有线条,显然是经常锻炼的,倒是和莫兴宁那种什么时候都斯文干净的样子不同,给人感觉很豪爽。 “是很巧。”相比听那些不知所谓的嚼舌根,碰到眼前这笑容舒服的男生,显然心情更好。 “你要去吃早饭吗,一起吧!”祝军早上遇到秦心心情就很好,可是跑了几圈之后发现自己太笨了,还是没有问名字,回过头来想不到居然又遇上了,他性格豪爽,又是刚刚来泰西也没有注意到大众食堂有什么不同。 “好。”有人一起陪吃饭,总比一个人热闹点,秦心上辈子记忆里也没有这个人,上辈子祝军读完高二,因为家里的事情,高三又回京都了,两人一开始就错开了。 食堂人不多,秦心选了一份燕麦粥,两个馒头,一个水煮蛋,才花了两块八毛钱,刷的是学生卡,东西量很足,她早上运动量也大,正是饿了,拿了东西就找了个靠窗的位 置坐下,窗外是一个足球场,足球场旁边就是湖,风景很好。 而祝军拿了一份燕麦粥,一份牛奶,两个鸡蛋,四个馒头,饭量是秦心的两倍,不过付钱的时候才发现没有带卡,秦心爽快的给一起刷了。 以前秦心会挑食,不过坐了十年牢,要是还会挑食早就饿死了,她吃的不慢不快,却很有气势,祝军有时候抬头看到秦心的吃相,虽然是一个文文弱弱的小姑娘,可是总感觉比部队那些大老粗还凶些,自己要是抢她吃的,一定会被揍,不知道为毛会有这种错觉,总之祝军吃的很是心惊胆战,生怕自己拿错了小姑娘的馒头。 一顿早餐吃完,祝军总算知道了女孩的名字,略有点熟悉,好像哪里听过,不过也知道了对方和自己一样是高二学生,不是学妹。 听到秦心说准备坚持早上跑步,祝军很高兴,约了第二天一块。 两人一起从食堂出来,祝军要回宿舍换衣服,秦心准备直接去教室,两人正准备分开走的时候,一声甜美的声音把秦心喊住了。 余露站在不远处,她刚刚从惜缘餐厅出来,手里还提着一个精致的小袋子,有惜缘餐厅的标志,貌似里面装的是榴莲酥,味道很不错,不过有点小贵,跟婴儿拳头大一样一个要二十多块钱。 “秦心,莫学长才出国,你怎么就?”余露声音惊讶,表情更是震惊,还有一丝难过的模样。 她老远就看到秦心,真没有想到她居然会去大众餐厅,早上秦心出门的时候余露其实醒了,就当作不知道,她昨天因为秦心被莫兴婧她们莫名其妙的收拾了一顿,还在郁闷,就想看看如果没有自己陪,秦心会混的多惨。 却没有想到此刻看到秦心从大众餐厅出来,居然还一脸笑容,身边还有一个挺帅的男生,个子高大,容貌英俊,就是看着穿运动服,很朴素,想来不是什么有钱人,心下很是看不起,觉得秦心果然自甘堕落到这样的地步了,不过见秦心脸上笑容很美,半点没有不高兴的样子,反而比以前莫兴宁在的时候自在,让余露不由得觉得十分不爽。 余露当着那男生的面就开始指责起来,这话虽然轻飘飘的,却非常犀利,隐射秦心水性杨花。 虽说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 可是像余露这样的,秦心上辈子压根没有得罪过她,对她一直掏心掏肺,却被余露各种陷害,不管得不得罪,结果都是一样,倒不如敞开说,省的她天天顶着一副自己好闺蜜的模样恶心自己。 秦心站在祝军身边,显得非常娇小,此刻她面对着余露,笑眯眯的乍出自己的手指,一字一句的开口道: “第一,我跟莫兴宁已经退婚,他的事情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第二,我跟什么人相处,想必不需要经过你同意吧。第三,你再这样装作很关心我,我会忍不住揍你。” ☆、第十三章 :送小弟 “小叔?”祝军刚刚冲完澡就听到电话响了,身上裹着浴巾接电话。 刚刚他洗澡的时候满脑子都是秦心不紧不慢的乍出小指头的模样,觉得她动作潇洒又可爱极了,他不明白这种感觉是心动,只是脑海里总会浮出这样的画面,嘴角也忍不住上扬。 “你要来盐城?不会吧,爷爷会让你过来祸害我,不可能吧!”听到小叔说要过来,祝军很高兴,他们叔侄相处的时候更像朋友,说话很随意。 “臭小子,我是有正经事。”电话那头祝英雄感觉到侄子心情不错,看来盐城之行不会太无聊…… 余露刚刚走到班级门口,突然发现手机有陌生号码来电,号码很长,她像心有灵犀一般,想到了谁会给自己打电话,一边接电话一边朝人少的地方走去。 早上秦心一句话说的余露面红耳赤,她脸有点小圆,清秀耐看,不知道是生气还是羞愧的脸红,反正这脸一红,如同小苹果一般,让人心疼。 偏偏余露也没有办法,过去她就是一直这样跟秦心相处的,纵容着秦心的脾气,把她惯的骄傲自大惹人厌,可是现在没有想到这脾气居然发到自己头上了。 以前秦心和余露一块,秦心要是说了什么让余露不高兴的话,她也不反驳,就露出这种表情,莫兴宁常常会皱下眉头,有时候或许会宠溺的批评秦心一句,不要欺负学妹了。 莫兴宁在秦心面前喊余露学妹,余露一直称呼他莫学长,很是纯洁的称呼。 秦心很不耐烦余露这种表情,她回头看了看祝军,见他一脸微笑,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话皱眉,也没有露出什么心疼的模样,秦心觉得很高兴,不枉自己请他吃了早餐。 不再搭理余露,她拍了拍祝军的胳膊道:“明早不见不散。” 祝军只觉得胳膊像是被电流击过一般,酥酥麻麻的,这电流很快流窜到全身,整个人都酥酥麻麻的,等他回过神来,秦心已经走远了,留给他的是一个略微有些瘦但是很挺拔的背影。 而余露却仍旧站在祝军面前,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见到祝军目送秦心,连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就准备走了,感情自己刚刚的表情是媚眼抛给瞎子看了,她连忙开口喊住他,声音十分诚恳。 “同学,你是新来的吧,我是秦心的舍友,她最近刚刚被退婚,心情不好,才会这样的,其实我知道她一直还是喜欢莫学长,如果有什么举动让你误会了,请你原谅 她,她不是故意的,只是一时想不开而已。” 余露身上穿着一条蓝色百褶连衣裙,上身收腰束胸,下身还搭配了一双齐膝的白丝袜,在裙摆和丝袜间露出一小截非常白皙圆润的大腿,俏皮又性*感。 此刻她微微仰着头,看着祝军,表情有些踌躇,又很坚定,她说话举止都非常得体,把一个关心朋友,又不希望伤害他人的好女孩表现的淋漓尽致,代表的正义的美少女有木有? 祝军盯着她看了一眼,却忍不住笑道:“丑人多作怪。” 五个字总结的余露几乎吐血,怎么会有这么没眼光没风度的男生。 泰西的学生不多,余露又是混学生会又是混社团的,虽然不至于全认识,但是熟脸是有的,她不像秦心有脸盲的毛病,相反只要见过面的,她都会有些印象,这也是她人缘好的原因之一,虽然不熟,还是能准确叫出你名字,一副把你放在心上的模样,这样的人自然会更受欢迎。 她确定自己之前没有见过这男的,见他从大众食堂出来,想来不是什么有钱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余露怨恨的看着他的背影,神色阴郁。 对于秦心现在动不动开口要揍人,余露很是生气却奈何不得她,只觉得她现在是破罐子破摔,性情大变,而且看到秦心她就会想起自己在医院被她老妈用扫把追着打的场景,然后还会想起那浓浓的黄色的东西,脊背都发凉了,看秦心的眼神,这种事她也绝对能做出来。 没有莫兴宁的约束,秦心简直是谁都不在乎了,余露忽然想到秦心之前据说是跟混混打架进的医院,似乎抓住点什么了,不过如今她不会自己出面,正好昨天莫兴婧她们被下了面子,应该很原意报复回来。 余露去找了莫兴婧才回的班级,没有想到居然接到他的电话,她又惊又喜,拿着手机,手都有些微微的抖。 “你还好吗?” 莫兴宁听到余露这温柔的掐出水来的四个字,眉头皱的很厉害,他一点都不好,老爷子是铁了心的收拾自己,以前莫大少的权力基本都没有,跟他想象的留学生涯完全不同,他只有基本的生活费,别说去结交什么人了,能把自己过体面都不容易,想到自己要跟一群穷逼住一块,莫兴宁就很愤怒,当然这一切愤怒冷静下来,最终都怪到了秦心头上。 而且老爷子也没有明确是到底退不退婚,始终是莫兴宁心中的一根刺,使得他到了那边安顿好第一时间联系了余露。 莫兴 宁给余露电话的时候,老爷子正在院子里喂锦鲤,莫家老宅有个很宽阔的园子,据说风水很好,里头有个活泉眼,建成池子的模样,上面架着宽敞的桥,老爷子喜欢站在桥上喂鱼。 他拿着饲料一洒,那些鱼成群成群的拥挤过来。 听到管家过来说孙子第一个联系了一个姓余的小姑娘,老爷子表情不置可否,没有很生气,也没有高兴,照例一点一点的撒着鱼食,他很享受这种自己轻轻一挥手,别人拼了命去争抢的感觉。 莫兴宁听到秦心没有同意去混娱乐圈,仍旧在学校,还结识了新的男性朋友,没有握电话的那个手,抓着面前的桌子,连上面的污渍都没有在意,就像当初在医院抓着那病床更多铁架一般,显然是十分的愤怒。 不知道是因为秦心没有退学愤怒,还是因为秦心结识了新的男生愤怒。 不过经历了长长的痛苦的飞机旅程,从一个国家到另外一个国家,对于有洁癖的莫兴宁来说是一次煎熬也是一次洗礼,如今的他更有城府更有毅力。 手上抓着不知道沾过什么污渍的桌子,抓的手心都生疼,开口说话却依旧很平静,甚至对余露比以前更多了一份关心。 “我还好,只是离家远了,有些不习惯,挺想念泰西的。”莫兴宁有些微微示弱,余露擅长伪装,装到了骨子里,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温柔的小女人。 然而终究不是,她知道徐建喜欢自己,不过徐建家只是一个小公务员,他父亲是计生办的科长,根本没有什么实权,虽然这样也比她家好,但是这不是余露想要的,她父亲辛辛苦苦送她到泰西绝对不是为了谈这样一场恋爱。 第一次看到莫兴宁,她就觉得她喜欢的人应该是这样的,她看着秦心一个比自家还穷的女孩都能过上那样奢侈的日子,更加心动,这种心动是潜移默化,一日比一日强。 莫兴宁觉得余露的眼神很熟悉,更像是看到一个女版不成熟的自己,莫兴宁一直很谦虚,虚心学习,虽然看到了余露的野心,不过并没有嘲讽,反而善加利用。 对余露这样的人,你微微的显露弱点会让她更放心,更死心塌地。 来日方长,莫兴宁听到自己准备的经纪人没有用上,有些遗憾,不过哀伤不作为不是他的性格,他很快又振作,还劝了余露几句。 余露挂了电话,容光焕发,之前被祝军的嘲讽也完全不放在心上了,来日方长。 她到了班上, 看到秦心照例和陈玉坐一块,只是有些哀怨的看了秦心一眼,没有多说什么。 两堂英语课结束,班长让大家留一下,说是学校要举办国庆晚会,让大家报名出个节目,以宿舍为单位,每个宿舍最少要报一个节目。 秦心想着余露那么爱演的,自己宿舍的节目她一个人呢就能搞定,也没有放在心上。 倒是中午回宿舍的时候,舍管跟自己说哥哥来找自己,说是在校门口等。 秦心听到哥哥来了,很是高兴,现在她不会像以前一样觉得哥哥来给自己丢面子,她哥哥很帅,只是没有打扮的像莫兴宁那样精致,容貌却一点不输的,而且哥哥对自己是真的很好。 她把书放宿舍就急忙忙出去了,从宿舍到校门口距离确实很久,秦心怕哥哥久等,一路小跑,她没有怀疑什么,因为之前她不喜欢哥哥来看自己,所以跟哥哥说好每次找自己都在校门口,不过哥哥连手机都没有,秦心觉得自己之前真正是太浪费太自私了。 校门口红毛嘴里叼着一根烟,大热天身上还穿高龄的t,戴墨镜,看着有点怪,还算是有气势。 旁边的胖子有些紧张的问道:“大哥,泰西这边听说都是有权有势的学生,动了不好吧。” “你知道个毛,这会是有人特意请大哥出马的,京都都有乞丐,这泰西也不是个个厉害的。”瘦猴想到那人许诺的酬劳很是激动,生怕红毛不干,连忙开口道。 红毛一脸沉着的望着四个黑金大字,泰西中学,并没有说话,而是深深的吸了一口烟。 几天前那一场架把红毛这三人打怕了,心理都有阴影了,偏偏对外还不好意思说,还好人家小姑娘晕了,也没人对峙,几人都默契的不再提,有人问起,红毛只说是喝醉了不小心摔了。 几人当中只有红毛脖子有点受伤的痕迹,瘦猴和胖子都看不出伤,可是却疼的够呛,而且现在想起来还时不时的脑门疼,还想着要不要到医院做个ct检查一下,不过他们经费实在不够。 这不听到有人需要收拾一个学生,他们屁颠颠的来了,一来是报酬丰厚,二来是急需要找回自信,否则已经不能好好的混了,每次打架都有阴影,这日子没法过下去。 秦心一路上想着该给哥哥买个手机,以后联系方便些,不过身上的钱真的剩的不多,自从她知道这些是父亲用命换来的,就不太敢乱花,这一世,哥哥不会在因为自己有意外,会顺利的上大学,学费什么的 至少要有吧,也不知道哥哥这么着急来找自己有什么事。 远远的看到有人朝校门口走来,红毛把那烟蒂往地上一磨,把火星磨掉,没有舍得丢,又装起来,有些兴奋的开口道:“羊来了。” 秦心快步走到校门口,没有看到哥哥,却看到红毛三人,想到上辈子就是哥哥高考的时候,余露跑去找哥哥说自己出事了,害的哥哥满世界找自己,结果自己只是心情不好躲出去散心,反而耽误了哥哥的考试,这辈子,她最最讨厌有人用她家人的名义来欺骗。 “你们找我?”秦心盯着红毛那套着高龄的脖子,似笑非笑的问道。 ☆、第十四章 :眼泪 红毛三人万万没有想到出来的居然会是秦心,简直就是魂飞魄散,原本瘦猴还想这次办了事,拿到钱去医院做个体检,虽说人也活泼乱跳没啥问题,可是以往跟人打架都是打别人,打不过就跑了,鲜少有吃亏的,可是上次遇到秦心,回想起那场景还觉得脑袋嗡嗡的疼,很是不安。 眼下居然是要来找秦心的茬,机灵的瘦猴没义气的就想先跑了,上一次医药费还没有凑够,这一次还来,歹命啊! 奈何他因为比较激动,还站在红毛前面,要跑也要绕过红毛。 胖子就更不堪了,都说善于长肉的人大约都有一个比较胆小的心,才会不自觉的长满厚厚的肉保护自己。胖子比其他两人胆小许多,今天要不是瘦猴拉着,信誓旦旦的说没事,他绝对不过来的。 而红毛更是悔的肠子都青了,上次打架,他是感触最深的,他比瘦猴和胖子两人出来混的早,父母离异,两边都不管他,他跟着奶奶生活,奶奶要照顾叔叔家的孩子,根本忙不过来管他,他自己打小就在街面上混,自以为是老江湖,打架也很果决,还收了两个小弟,可是去找秦华那次才让他真正知道什么是狠,他真的觉得如果不是她哥哥拦住她,自己会被生生扎死,那哪里是个女孩,简直就是个杀神。 眼下这杀神正一脸笑容的看着他们。 上一次红毛就决定以后看到秦心的话绝对要绕路走,可是这伤疤还没有恢复,他自己居然又送到跟前来了,悔的肠子都青了。 “秦小姐,我们是来道歉的。”红毛看到秦心别说跑了,脚发软不说,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是吗?”秦心站在他们面前,语气淡淡的,眼神却很凌厉,监狱里都有狱霸,秦心虽然没有做过,却也是个不能惹的人物,她打架打的狠,谁都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女孩打架会那样不要命。 红毛几人还年轻,连看守所都没有去过,更别说监狱了,看到秦心的眼神,虽然小姑娘漂亮的跟花儿一样,他们还是觉得后背凉飕飕的,毛骨悚然。 “是的,上次的事情都是我们不对,我们是专门来道歉的。”红毛都开口了,瘦猴和胖子也连忙附和。 见秦心不信,红毛把刚刚拿到的还没有焐热的一半报酬都贡献了出来,还不少,出手就五千块,当然对于那些大小姐来说,五千块买一个钱包都不一定是贴合心意的钱包。 “这是上次把秦少爷眼镜打坏,我们的赔偿,请笑纳。”红毛还是利 索一下,很快就找到理由了。 秦心没有收,刚刚看到他们她就有一种暴虐的情绪,好不容易把这情绪压下去,她知道打架没有用,这里不是监狱,有很多种解决方法。 “不用给我,你们打坏的是我哥哥的眼镜,给他就行了,以后没事不要出现在我面前,至于是谁找你们来的,我心里有数,以后让你们的人敞亮些。” 秦心回来,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般,倒让余露又惊又吓,好长一段时间不敢折腾。 不过关于秦心的流言又有新版本,说莫大少一走自己就耐不住寂寞又有新人了。有图有真相,她和祝军一起从大众餐厅出来的画面,莫兴宁也收到这余露特意发给他的照片,看着照片里神采奕奕,笑容很美的女孩,莫兴宁已经出离愤怒了,不知道是什么感觉了,爷爷没有说同意退婚,她居然这么快就找下家了…… 每天早上跑步,按时吃饭,让秦心现在的身体好了许多,气色也恢复了过来,整个人看上去状态十分好,跟过去浓妆艳抹打扮恶俗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秦心长的好,否则她也不会那时候一无所长仍旧在娱乐圈里混了那么久,哪怕割了双眼皮,没有了之前的惊艳,却仍旧是好看的,在这个看脸的世界,她有一张足够好看的皮囊。 不过她非常低调,每天按时上下课,有时间就去图书馆,秦心觉得自己缺失了太多,虽然回来了,可是时间总是不够的感觉,她不想这辈子仍旧做个草包,脑袋里空空如也。 对于流言她没有太管,其实曾经是余露说的太过恐怖,那时候又刚刚被退婚,心情完全不稳定,别人哪怕在说笑其他的,自己也以为说自己,而且学校每天有那么多事情,流言总有时效性的,除非个别专门针对你,否则不会天天有人来找麻烦。 秦心静下心来,并没有跟余露纠缠,也没有去找莫兴婧,她波澜不惊的态度,开始让大家观望,慢慢的就被接受了,虽然没有到手拉手上厕所的地步,陈玉偶尔也会跟秦心说几句话。 这段时间秦心过的跟隐形人一样,可是却比任何时候都踏实,国庆节宿舍要交节目,果然是余露出马,她表演小提琴独奏,通过了彩排,被列入那一天的节目单。 秦心听过余露拉小提琴,匠气很重,胜在她给人感觉温婉,拿着小提琴的画面挺美的,看到这时候的余露,跟自己那时候弹钢琴差不多,也许是有天赋的,可是并不追求弹的如何好,反而是沉迷于演奏的时候自己那美丽的 姿态。 因为要准备国庆晚会,这两天声乐楼白天很热闹。 晚上秦心抱着书从图书馆回来的时候,不知道为何,看到跟欧式城堡一样的声乐楼,还是忍不住踏了进去。 虽然她跟自己说,这辈子,只要脚踏实地的生活,好好学习,毕业后找到一份好工作,嫁人身子,不要让哥哥和妈妈操心。可是心底,却朦胧中有一个声音在召唤自己。 她一直觉得自己上辈子混娱乐圈是个错误,不管是打开的方式,还是离开的结尾,似乎所有的悲剧都是从自己踏进那个圈子开始。 可是不知道为何,午夜梦回,不管在监狱里,还是回到宿舍,她都看到那个拿着话筒唱歌的自己,竭嘶里底的痛快,幸福洋溢的感动,像是梦一般。 今夜有雨,秦心从图书馆出来才发现,外头下了淅沥沥的小雨,于是声乐楼的人也没有平日那么多。 泰西的声乐楼是个传奇的地方,因为声乐楼的后面就是泰西陵园,陵园里埋葬着泰西中心的创始人,据说是一个很喜欢音乐的老头。 在泰西,每个学生不仅要参加高考,还要会一门乐器,也是必修课。学生可以从一进校门就学,也可以从高二开始学,不强制,因为很多学生本身家里就有专门学过,只要毕业的时候能考试通过就行。 秦心上辈子还没有来得及开始学,就离开了校园,她甚少踏入这里。 雨夜,路上行人稀少,因为背后是陵园,这样的时候显得格外幽静,往日这座发出各种声响的楼,此刻像一只安静的野兽,幽幽的蹲在雨中。 像是有人指引一般,秦心走进去,就顺着楼梯一步一步的走到了三楼,然后又沿着昏暗灯光的走廊走到了尽头,像是曾经来过一般,她推开了门,里面没有开灯,不过教室是圆形的,有半圆全是窗户,外头的光能透过落地窗帘,照进来些许。 教室中间放着一台钢琴,秦心不自觉的走了过去,而身后的门自动了关了,隔绝了长长的幽静的走廊。 没有找到开灯的地方,秦心像是着魔一般,走到了钢琴跟前,坐了下来,打开钢琴的盖子,一瞬间像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般。 她修长的手轻轻的按下了一个琴键,发出了咚的声音,清脆悦耳又悠长,在这个圆形教室,回声环绕。 秦心闭上眼,回想着自己学会的一首钢琴曲。 眼泪。 还未弹,眼 角先有泪珠。 拨开琴键,一声轻轻的声响,仿若走进雨中,淋着淅沥冰寒的雨,又象来到海边,听着起起伏伏的潮汐,一抹忧伤挥着不尽。 “青春若有张不老的脸, 但愿她永远不会被改变, 许多梦想总编织太美, 跟着迎接幻灭…… …… 眼泪是苦 眼泪是悲伤, 眼泪都是你, 眼泪是甜, 眼泪是昨天, 眼泪是不流泪。” 音乐是最好的药,音乐是最美的毒,秦心沉迷了,一曲眼泪,她泪流满面。 她不知道,雨中的钢琴曲,使得外头如果的行人停顿了脚步,上辈子她空有天赋没有心,弹奏无数华丽的曲目,也没有打动自己。 这辈子,她心有戚戚,小心翼翼,找不回自己,却终究在这一曲眼泪中,彻底的把两辈子的自己融合了。 钢琴室门外,幽静的长廊里,站着一个男子,泪流满面。 一曲毕,秦心像是突然醒悟过来,觉得自己周身环境有点太过诡异,盖上琴盖,拿起自己的书,匆忙的离开,却把书中的图书馆借记卡给落下了。 她走后,那个男子坐到了她的位置,重新弹了一遍秦心刚刚弹奏的曲子,他的手背上,镌刻着一只蝴蝶,只是这时候这曲子不那么伤心,不那么绝望,像是黎明前,透出一点点光亮,一个人流着泪,微笑着。 秦心不知道,后世大名鼎鼎的音乐制作人蝴蝶兰就坐在她坐过的位置,这个男人是传奇,是乐坛鬼才,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是导演青神的爱人,最终自杀而亡。 秦心踩着雨,回到宿舍身上都湿透了,躺下的时候却觉得很轻松,睡觉也没有再做噩梦,她喜欢音乐,原来。 ☆、第十五章 :寡妇 秦心坐在大巴的后排,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和其他同龄学生没有什么区别,这是开往乡镇的中巴,栗子乡并不是终点站,只是路过的第一站,车上来往的人很多,并不都是同乡,上车的人对秦心挺好奇的,不过秦心的模样太过出挑,大伙都不敢找她说话。 “心心!”一个少年面带笑容的一路跑来,有些气喘,只见他手中小心翼翼的提着个还冒着热烟的杯子。 “哥。”原本静静的坐在位置上的少女看到男孩过来,挥了挥手,脸上也展开了笑容,使得原本就好看的脸蛋更加光彩照人,这乱哄哄的中巴,没有减少她的喜悦她的美丽,反而衬托的这份美更加出尘。 “知道你喜欢吃中医院门口那家丸子,我给你打包了一份,没有加香菜。”哥哥秦华献宝一般把那杯丸子小心翼翼的打开,顿时一股浓香飘来。 秦心本来就给哥哥占了个位置,不过来的有些迟,就剩后排了,后排是一长条,一共可以坐五个人。 “快点趁热吃,你还没吃早饭吧。”秦华跑的有些风尘仆仆的,坐下来才松了一口气,脸上有些期盼的看着妹妹。 捧在手心的丸子汤,秦心低头喝了一口,肉丸的香气夹杂着目鱼的鲜味,胡椒的辣味,陈醋的酸,很是开胃。 她喝了一大半的汤,又吃了两个丸子,就把剩下的给哥哥了。 “我吃过早饭了,好久没喝丸子汤,真的很不错,跟记忆的味道一样。我吃不下这么多。” 秦华见妹妹吃的高兴,他眉飞色舞的,把剩下的接过来,心中却想着妹妹也最多一年没吃,都成了记忆中的味道,哪里知道秦心在以后,真的只是记忆中有这样的味道。 冬日和哥哥一起,坐在贩子挑担的旁边的小矮凳,看着丸子在小煤炉锅里的汤中翻滚,搓着手,等待轮到自己的那碗,便宜好吃,又带着多多的满足。 自己到泰西后,嫌脏再也不会去那里吃,再过些年,即使回忆起来想吃原意屈尊,却据说那煮丸子的婆子回家带孙,再也没有那么好吃的丸子汤,也再也没有记忆中的味道。 原本大伙就对独坐角落的秦心很好奇,秦心鲜少回家,大伙都不太熟悉,况且如今她模样也变了,更是没人知道是谁家的闺女,可是看到秦华,还是有人认识的。 “这不是秦家的两个娃!”坐在前排的一个年轻媳妇,手里抱着一个奶娃开口道。 “老秦?可惜了,他家两个娃 生的真好,比城里人还俊。”年轻媳妇旁边坐着的中年胖女人接嘴道。 “是啊,听我妈说,当年那老秦就长的俊,十里八乡的闺女都想进他家门。可惜好人不长命。”年轻媳妇是从栗子乡嫁出去的闺女,声音压低了点说。 “有什么可惜,人走茶凉,听说最近伍家村的人相中了柳寡妇,天天买鱼买肉的上门,打得火热。”中年胖女人却不太忌讳,或许是看不惯柳爱平一把年纪了还有人上门讨好,声音大的很。 秦心和秦华都听到了。 秦华暑假在外头打工,上了高三后更是忙碌,这还是第一次回家,他乍一听别人这么说,顿时就急了,而且那女人说这话的时候一脸鄙视,寡妇门前是非多,纵是什么事都没有,大家都有话说,况且如今有人来相看。 秦心看到哥哥恨不得上前去跟人理论,连忙用手握住了哥哥的手。 记忆中是有这么个事,有人来相看妈妈,妈妈根本不同意,自己那时候刚刚被退婚,想回家,在路上遇到自己的大伯母,大伯母是爷爷兄弟的儿媳妇,她跟自己说妈妈给自己找了后爸,有房有车,以后可以享福了。 那时候自己的性子本来就左,再加上听到莫兴宁出国的消息,伤心透顶,却不想回家居然听到妈妈要改嫁的消息,真正是愤怒的无话可说,只觉得全世界的人都抛弃了自己,然秦心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回去的,回到家果然看到一个个子高大的黑脸中年男人坐在自家老宅大厅里,看到自己和大伯母过来,在大伯母笑眯眯的说这是爱平的孩子,他十分热情,当面抽出钱包,塞了两百块钱给秦心,硬抓住她的手,要把钱塞给她。 把秦心恶心坏了,她虽然被余露莫兴宁设计拍出那些照片,可是却绝对没有跟别人有过什么关系,拉手都不曾,居然被这样一个黑粗汉子抓住,一见面就塞钱是什么意思?显得你财大气粗吗? 自己那时候本来性子就傲,是个爆脾气,直接给了那男人一巴掌,这一幕却正好让妈妈看到了,妈妈开口就说自己怎么能这么没礼貌。 那男的刚刚还十分愤怒,看到妈妈出来,立刻脸上堆笑的说:“没关系。” 大伯母也跟着说自己的不是,秦心是对家里彻底失望,饭都没吃就跑了,也不在村里等班车,一个人走了五六公里的路脚都磨破了才搭上了车。 之后就彻底退学走了,也不跟家里联系,只不过后来妈妈终究是没有改嫁,可是家里的祖宅却被大伯母家占 了,说妈妈不守妇道,不配住秦家的房子,那时候哥哥高考落榜,自己亦混的十分落魄,也不知道妈妈被赶出来如何生活,那时候秦心心里怨恨母亲薄情,竟是不管这事,还跟外人一样觉得是母亲的问题。 “哥哥,回家再说。”秦心握住哥哥的手,看着他。 秦华看着妹妹,心中亦冷静下来,这种事跟别人说只会越说越没谱,何况他一个男孩是怎么都吵不过乡下大妈的,白给别人添谈资,他相信妈妈,绝对不会是那种人。 “嗯,回家再说。”秦华握着妹妹的手,很是愤怒,却也无奈,恨不得时间能快进,自己赶快长大,不像眼下,小小年纪人言轻微,什么都做不了主,倒是妹妹经过上次的事情懂事了许多,可是这份懂事却让秦华更加心疼。 秦心有心转移哥哥注意力,看到他换了眼镜,问道:“哥哥买新眼镜了吗?” “嗯,说也奇怪上次那三个小混混回头居然找我硬要给我钱,说是赔我眼镜,不过我看他们年纪都不大,也不容易,没有要。” 就知道哥哥的性子肯定不会要,当作结个善缘吧,男孩在外面跟人打交道的多,秦心只是这样想,却不知道后来倒真是让红毛他们帮了哥哥大忙。 乡镇班车没有个准点,人满了就走,这车临发动的时候,有人才赶过来。 巧了,却真是秦华的大伯母,她也看到秦华兄妹了,拎着一个大袋,硬是挤了过去,擦着汗道:“小华你们怎么今天回,你妈也没有说,正好伯母买了菜,一会到我家吃去。” 秦华看到大伯母拎着大包喘着气,毕竟是长辈,他站起来让大伯母坐。 大伯母眉开眼笑的坐下,嘴里挎着:“小华真乖。” 秦心上辈子是挺喜欢自己这大伯母的,觉得她比妈妈亲切,性格爽利,有好吃的都叫自己,妈妈却总拘着自己不让上门。 就见大伯母刚刚坐下,就夸张的抱着秦心,又是摸她手,又是摸她脸的,刚刚的眉开眼笑也换成了忧伤。 “我可怜的侄女,这被人退婚了,以后可怎么办?”大伯母声音洪亮,跟哭丧一般,居然真的挤出了眼泪,大声嚎起来,满车的人都听的清清楚楚。 秦华的脸色不好看了,妹妹还小,好不容易情绪稳定了,人也变好了,大伯母为什么要这样。 以前的秦心看到大伯母的时候,她也是这个作态,为秦心哭的伤心不已,让秦心很感动,可是现在秦 心看到满车好奇的目光,已经没有那傻乎乎的感动了。 大伯母自己有个女儿,比自己小一年,不在泰西,也不在英华,因为中考成绩一般,去了九中,九中在市里根本排不上名,校风也不是很好,记得自己以前每次回来,大伯母对自己都热情的不得了,一直让她女儿跟自己玩。 “伯母你不是跟堂妹说莫家门户太高,我们寻常人家高攀不起,我嫁过去不幸福,如今解除了婚姻,你应该为我高兴才是,怎么反倒哭了。”秦心的手看似柔弱的拍着大伯母的背,却对着她的颈椎处用力拍下去,大伯母本来颈椎就有老毛病,这一下疼的跟杀猪一样,更加嚎了起来。 秦心松开手,双眼含泪的道:“大伯母你对我太好了,不如你替我去莫家跟他们说说。” 本来想发火的大伯母听到秦心让自己去莫家,瞬间就不嚎了,她可不敢去莫家,早年是有过这样的心思,想着秦心这样的都能跟莫家有婚姻,自己女儿为什么不行,还腆着脸去了莫家,后来就再没有听她说这话,大约是吃亏吃狠了。 那以后她对秦心越发好了,也不敢太欺负柳爱平孤儿寡母,可是现在听女儿说秦心被退婚了,又动了心思了。 “秦心,你是伯母看着长大的,这么好的姑娘,他们莫家不要是他们亏了,总归你还小不要着急,呵呵。”大伯母伸手揉自己的后背,想着这丫头看起来瘦干干的力气怎么那么大,拍的自己疼死了。 一边揉她一边嘴巴闲不住,又开口道:“你们是有福气的,你妈妈给你们找了个后爸,有车有房,以后日子不愁。” ☆、第十六章 :老宅 李秋凤说完看到两个孩子脸色都变了,很是洋洋得意,她心中早就窝火,看不顺眼柳爱平和这两小孩,都是秦家的,住的那宅子也是当初太爷传下来的,秦天在也就算了,如今秦天不在了,他们三个人霸占那样大一个宅子,也不怕撑着。 而且柳爱平一双儿女回去大家夸的跟花一样,自己一双儿女对比之下很没出息。她大儿子已经高中毕业,没考上好大学,如今复读,小女儿去年中考也没考好,上了个九中。 对比秦华秦心,一个在英华,市里最好的高中,听说在里面秦华的成绩也是拔尖的,一个在泰西,泰西那是贵族中学,就算成绩不好,在里面找个有钱人家谈朋友也便利。自己还想巴结着秦心想让她把自己女儿转到那学校去,偏生还没说好,想不到她就被退婚了,真是个没用的。 “大伯母,听说后爸都很凶的,如果妈妈真的改嫁,那我和哥哥是不会跟去的,我们就只能去你家吃饭了,好在大伯母人好。”秦心见大伯母眼中都藏不住幸灾乐祸,这么大年纪了,还欺负两个小孩也不羞,她摇晃着大伯母的胳膊,一副天真的模样。 听到秦华两兄妹要天天到自家吃饭,李秋凤脸上笑不出来了,刚想说什么,就见秦心不小心把自己的包给摇晃到地上,掉出了一套内衣,还有一袋鲜核桃,和零零碎碎的东西。 秦心连忙抱歉的帮忙捡起来,抓到内衣的时候,秦心意外的感叹道:“大伯母你真舍得,这牌子的内衣要500多块吧,是不是最近大伯赚钱了。” 李秋凤一听连忙把内衣抢过来,脸色涨红的解释道:“你看错了,这个是山寨的。” 秦心还是一脸认真的道:“不会啊,山寨的做工没有这么细致,包装也是他们家的。” 因为那东西掉出来显眼,一车的人都看过来,本来她说秦心闲话希望人注意,可是现在,她怕人多想,她有一次搭便车,正好是伍家村的司机李大头,人家开的是运输车,不过想着能省下几块钱李秋凤就坐了上去,却不想说到了自己弟媳妇柳爱平,李大头都30好几了还没有谈对象,李秋凤一时嘴快把柳爱平给介绍给他,说完就觉得有些不妥,这李大头谁不知道是个混子,这两年才安定下来,外头欠了不少钱,靠着老母亲和哥哥帮忙买了车跑运输,也是三天两头就休息,可是李大头出手阔绰,一下子就给了她一千块介绍费。 她搭了个便车没有掏车费不说,还白得了一千块,这等于是她的私房钱,生怕老公知道说自己,这 不进城就想花掉,买别的东西太显眼,饶进商场里面看到内衣做活动,被服务员一忽悠就买了套死贵的内衣,还想着反正这个穿里面,别人看不见,而且服务员说穿着能矫正胸型,更加性感,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她家老头子有点不得劲,要是刺激一下,说不定就好了。 秦心这认真一解释,车上人笑了,却见她一脸不解的模样,还想说什么,大伯母忍痛把核桃递给秦心道:“还有一段路,你先吃点东西解解馋。” 这可是她买给儿子补脑的,真是心疼,不过能堵住她的嘴也不得不给。 秦心果然转移注意力,一脸高兴的接了核桃。 “谢谢大伯母,这核桃好贵的,一斤二十来块,一定是大伯最近发财了。” 一句话把李秋凤气的够呛,脸上还得挂着笑容,心想你以前一个包都几千块,你都一点不在乎,我女儿要你就送了,现在一斤核桃二十块你也有话说,这是被退婚了真就穷疯了吗? 秦心把核桃递给哥哥,让哥哥剥,哥哥也看出大伯母被妹妹气的够呛,自然不会拒绝,新鲜核桃让人夹过壳的,只要用力点就能拨开,把里面的核桃仁掏出来,然后秦心把核桃仁外面的一层青皮剥掉,把肉掰一半给哥哥,一半给自己。 兄妹两配合的十分默契,大伯母看的十分心疼,不过眼下她顾不上这个了,生怕一会风言风语传到自己老公耳朵里说不清楚。 听了秦心的话,大家都十分感兴趣,尤其是刚刚前面那抱小孩的年轻媳妇和那中年胖女人,他们都是去栗子村的,隔着几个座位都大声的跟李秋凤唠嗑起来。 “你们家有才是不是最近真发财了,有没有什么门路,也带一下你大哥?”那胖女人大嗓门的问道。 秦心吃着核桃,看着大伯母努力跟人解释。 车里不知道谁插了一句,那个李大头出手很阔绰…… 大伯母解释的更认真了。 很快就到栗子村了,李秋凤一头汗的看着自己那只剩下小半袋的核桃,十分心痛。 秦心跟大伯母告别了,说一会去她家吃饭,让她多准备一些,拉着哥哥回家了。 两家不在一块,大伯母家在村西边,本来他们家也有老宅,不过几年前他们嫌老宅太破了,拆了,跟人换了块地,盖了小楼房。 秦心家在就在村口,远远的就能看到家,很旧的宅子,外头看木头都是黑的了,但是这两年经常 有什么驴友之类的过来玩,看到这房子都说好,说里面的木头值钱,本来大伯母也不会打老宅的主意的,当初他们家自己就有,还嫌弃卖掉,可是现在听说值钱又后悔了。 老宅很大,进门先是两个池子,以前应该是养荷花的,现在水干了,直接就能看到底下的石板,在石板石缝中长了许多杂草。 然后才是大厅,大厅大的不得了,喊一声会有回音。 不过秦心和秦华进去,就发现了大厅里有人。 一个个子高大,皮肤很黑的男人坐在那里纳凉,因为怕热,把t恤卷高高的,露出了大肚皮。 看到有两个小孩过来,那男人愣了一下,等秦心秦华走近了,男人看到秦心,眼睛一下子睁大了,顾不上跷二郎腿,刷的站了起来。 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想着之前李秋凤说的,这柳爱平还有一双儿女,他没太在意,柳爱平长的好是远近有名,他早就听说了,如今他又跑运输,见过世面多,知道城里面的那些人最喜欢这种老宅,说里面的木头值钱,他要是娶了这柳爱平,嫁妆还能弄一大笔。 没有想到柳爱平好看,她的女儿更好看,他李大头跑运输这么久,经常也要跑远路,司机在路上寂寞,总会有一些需求,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标志的女孩子,还是穿着校服,那脖子白嫩白嫩的,小腿也脆生生的,那双眼睛看着就勾人,李大头站在那兴奋的有点说不出话来。 随即想到什么,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十分大方的从里面掏出了五百块钱,塞给秦心。 乡下长辈给钱都是这个架势,塞钱给你,你若不要,他会抓着你的手硬压着你要,本来是好心,可是李大头这模样,那眼神,根本和好心扯不上关系,他就觉得能摸一摸这小姑娘的手,五百块算什么。 “你是心心吧,这是叔叔给你的见面钱。”李大头心思龌龊,说话却敞亮的,他个子又大,走过来把钱递给秦心,伸手先把秦心的手抓住了,一副硬要塞给她的模样。 抓住秦心的手的时候,李大头更是荡漾,果然是粉嫩无比,小姑娘还不满十八岁吧,他眼神愈发热烈。 秦华本来走在妹妹后头,看着妹妹在前头蹦蹦跳跳的,没有想到在自家客厅却遇到这样的人。 想到大伯母说的后爸,他脸都黑了。 “你放手。”他想掰开那男人的手,却被他大个子挡住了。 秦华同是男的,就算不懂事, 也明白那男人看到妹妹时露出的表情是什么意思。 秦心被抓住手,确实是很恶心,不过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打人打脸,上辈子她拿着包挥了过去,那包是镶钻的,不小心把他脸刮了一道痕,大伯母一进来就指责自己,妈妈也很尴尬。 这男人的眼神,秦心更是熟悉,上辈子只觉得是因为他要抢自己的妈妈觉得恶心,可是再经历一次,那赤*裸裸的*有多丑陋,她真的明白。 秦心毫不犹豫的抬脚,对着他□□用力的踢过去,这段时间经过锻炼,每天按时吃饭,她觉得自己的力气大了许多,身体也健康了不少,而且秦心是惯于打架的,绝对不会踢偏。 她这一脚上去,李大头果然是撕心裂肺的疼,也顾不上抓秦心的手了,双手捂着自己的裤裆。 秦心却立刻转头,扑在哥哥身上大哭起来。 这时候门口大伯母和妈妈一块进来了。 柳爱平本来就是为了躲李大头,连家都不敢进,在外头,却不想听别人说儿子女儿回来了,连忙赶回家,路上遇到了大嫂。 进门李秋凤就扯着大嗓门生怕别人家不知道大声喊起来:“秦心你怎么这么没礼貌!” ☆、第十七章 :借势 李秋凤路上听说李大头又来了,几乎是跑着回家,把东西放下又急忙忙的跑来,好在村子不大,就没几步路。她想着自己刚刚在车上那么一说,两个小孩肯定沉不住气,尤其是秦心,她是看着这孩子长大的,心高气傲的不得了,以前看在她跟莫家订婚的份上,李秋凤不敢说什么,即使看不顺眼,她也处处奉承,可是现在都已经退婚了,以前的不甘顿时就涌现出来,一进门没问清楚什么事,开口就先指责秦心。 本来村里人无聊早就围上来看热闹了,虽然都知道李大头不是好人,可是人家天天大鱼大肉的提来嘴巴也甜,拎不清的人家就会眼红,大家只看着好处,哪里管柳爱平要是真跟了这男人结果如何。 秦家老宅早就落魄,以前大门一关,就是高墙里外两个世界,现在围墙已经塌了大半,家里没有大男人,也没有办法修,大伙都能走进去,三三两两的跟进去,站在原本是池塘的位置看热闹。 就见李大头弓着腰双手捂着裤裆,形容非常猥琐,而柳爱平儿子站在那脸色非常难看,他戴着眼镜,十分清秀,个子虽高却没有别人家小孩那样壮,夏天就穿一件洗的发白的短袖,能看到他后背中间的脊骨是往外突的,瘦极。 而柳爱平的女儿却是扑在他儿子身上哭,等看到大伙进来,才抬头。 这一抬头,众人都愣了愣,真是生的好,难怪柳爱平的女儿听说早早的就和城里非常有钱的人家定了下来,这脸貌,在乡下寻常哪里见过,就是电视上看到的明星,也没有这么标志的感觉。 常听秦有才婆娘说那闺女脾气大性格不好,最近还说被人家嫌弃退婚了,可是现在一看,生的这样好,简直把有才家闺女生生的对比成了烧糊的卷卷了,难怪背地里总嚼舌根。 秦心看到妈妈来,流着泪跑上去抱着妈妈,哭的更加厉害了。 “囡囡怎么了?”柳爱平看到李大头猥琐的模样十分厌恶,大嫂的话也让她脸色难看,进门就说自己的女儿,还什么都不知道。 秦心只是哭,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要说话却说不出来,哽咽了一般,只把手伸了出来。 众人就见小姑娘白嫩的手上被掐红了一圈。 “妈妈……我,我好害怕……”秦心断断续续的说道,一边说一边看了一眼李大头,又像是十分害怕一样扑到了妈妈的怀里,只是那被掐红的胳膊还露在外头,让众人看的更清楚了。 众人这一看,心里明白了七八分,这 李大头本来就是二流子,十里八乡,亲戚连着亲戚,谁还不知道谁,就是想不到他这么不要脸面,还想大小通吃不成,来想看刘爱平的,却刚刚看到人家女儿就忍不住动手,太那啥了,不过想到柳寡妇这女儿这长相,也难怪冲动了。 “秦华你说。”柳爱平看到女儿的模样,已经气的全身都在斗。 “爱平这都是误会,我只是看小姑娘可爱,想给她见面钱,想不到吓到了她。”李大头哪里敢让秦华解释,不过裆下还是很疼,一只手捂着那里,脸上挤出笑容解释道,只是他这样子显得他更猥琐,大白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捂着那里,看热闹的女人大都是黄色段子张口就来的婆娘,看到他这样,还能不明白怎么回事,别是第一眼见到就翘起来,按都按不住,这臭流*氓。 “妈,他一看到妹妹就伸手去抓妹妹的手,抓住不放,我让他放手,他还把我给推开,把妹妹吓坏了。”秦华脸色发青,站在那,脊背挺直,恶狠狠的看着李大头。 柳爱平把女儿推给儿子照顾,弯腰就从半塌的墙上拾起一块板砖,疯了一般的朝李大头冲过去,拿着板砖就对着他脑袋敲过去。 李大头因为下面疼,弓着腰,所以正好低着头,这一敲就敲出血来。 “我今天就跟你同归于尽,你欺负我孤儿寡母都欺负上门来,想要动我女儿,从我尸体上踩过去。”柳爱平跟疯了一样,眼神通红,她本来就厌恶李大头,奈何家里没有男人,没有办法,只能躲出去,现在居然欺负到自己的女儿,自己受点气没关系,谁让自己命苦老公死的早,可是却万万不能让女儿受半点委屈的。 “你疯了!”李大头看到柳爱平吓一跳,没防备过来被结实的敲了一板砖,裤裆下面疼的火辣辣不说,脑袋也疼的火辣辣的,都辩不清楚哪边更疼了,不过他毕竟是大男人,用力的推了一把李爱平,把李爱平推倒在地上,正好是池塘边上,柳爱平居然直接摔到了下面,下面又没有水,都是石板,直接摔了。 秦心看到妈妈的样子顾不上哭,也跑了过去,刚刚在抱着哥哥的时候就把手机给哥哥,让他报警,还有给莫老头打个电话。她先跑过去看妈妈,上下一摸见她没有大碍,她扑在妈妈耳边小声让妈妈装晕,然后大声的哭喊起来“妈妈,妈妈你怎么了?” 一边哭秦心的一的手指似乎不小心划到了池塘边石板凸角,立刻冒了许多血珠,她双手捧着妈妈的脸,摸的柳爱平一脸的血很是恐怖。 李大头抱着 脑袋喊疼,想着今天吃亏吃大了,不过他一个大男人还怕治不了一个女人两个小孩,以后他天天就赖着这里养伤,不走了。 抬听到秦心大声的喊:“妈妈你不要死啊。” 把他吓一跳,抬头一看,柳爱平居然一脸血的躺在地上。 “你是坏人,你打我妈妈!”忽然秦心的小身子板冲到李大头面前,拼命的用拳头打他。 在外人看来小姑娘没有什么力气,刚刚那样害怕现在估计是吓疯了,只是胡乱的打,小拳头打在身上估计跟挠痒痒一样,说不定李大头那变态还觉得高兴。 却不知道秦心的每一个拳头都是用尽全力,打的位置始终都是中腹部的一个位置,李大头只觉得身体疼痛难忍,似乎身体都不受控制一般,这个位置是神阙穴的位置,被重击会冲击肋间的神经,震动肠管,膀胱,损伤人体元气,秦心不知道具体原理,她只知道以前跟人打架打这里最难恢复,恢复好了也没有以前利索。 李秋凤本来是看热闹的,看到李大头被打了,也想着这不是让他更有借口住下来了,到时候柳爱平一个寡妇说也说不清楚,不过这老宅要卖,现在看来李大头这么厉害,少不得要分一点钱给他。 现在看到居然闹出人命了,吓坏了,她是柳爱平大嫂,怎么都不能不过去。 秦华也吓坏了,却还是报警了,听妹妹的话给莫家也打了电话,恳求乡亲们作证,不要让李大头走掉。 李秋凤看到秦华居然报警了,闹大了把事情说穿了可不好,连忙道:“小华这乡里乡亲的有什么事好好说就行了,何必麻烦公家呢。” 秦华想不到自己大伯母居然会在这时候维护别人,他没有跟大伯母说话,看到妹妹又像上一次一样似乎疯了一样,他眼中甚至涩的泪水都带着血一般,他太没用了,他把妹妹抱着,果然妹妹被自己一抱,身体软了下来。 李大头被打怕了,只觉得全身不对劲,想走实在是走不了,况且门口围着那么多婆娘,大伙平日看热闹说闲话都有,但是真出事了,还是要维护自己村人的。 看到秦华一个半大小伙,一边抱着妹妹,一边妈妈躺地上昏迷不醒,都是血,同情不已。 乡镇上就又派出所驻扎,又不远,打了电话,慢悠悠的开着车,也很快的赶过来了。 进来就看到一对小孩跪在一个女人身边,女人一脸血躺地上,旁边一个黑脸大汗靠在椅子上,喊疼,可是跟那孤儿寡 母的惨状比起来,他怎么看怎么假。 李大头听到报警,并不太害怕,心底想着警察管的了初一还能管十五,天天管不成,几个小屁孩太天真,今天吃亏了以后老子每天住这边,你耐我何。 果然看到警察,居然是认识的,还一块打过牌,李大头先跟人招呼了:“刘警官。” 李秋凤看到李大头认识人家,一下子放心了许多。 却见警车都停下了,居然还有车开到栗子村,和普通的警车不同,这会子开来的却是好几辆,还有一辆是豪华的加长车,村里人都不懂是什么牌子,不过看到一排排的穿黑西装的人下来,跟拍电影一样也吓坏了,警察还脸上挂着笑容跟李大头说话,这下子也绷住了。 秦心知道上辈子莫老头就是个很爱面子的人,口口声声说莫家要报恩对秦家多好多好,秦心也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因为自己有事找他,他都会出面,尤其是这种在众人面前刷恩情的事情,不过最终送自己进去的,老爷子才是下决定的那个人。 果然莫老爷子百忙中,居然愿意亲自过来,秦心早知道报警没用,报警并不是为了治住李大头,而是为了莫老爷子。 秦心看到莫老爷子在保镖医护人员的陪同下走来,她第一时间就哭着扑倒了他身上,把他撞的够呛。 “莫爷爷,他们欺负妈妈!”秦心哭的撕心裂肺,却有着满满的孺慕之情,像是看到唯一的救星一般。 ☆、第十八章 :后顾之忧 人情像餐巾纸,大多是一次性用品,你若小心维护,擦完脏物再洗干净,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一不小心洗破了,更是伤感情。 秦心知道莫老爷子的人情很有限,上辈子自己竟用来收拾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大事是帮不上的,要是涉及了老爷子自身的利益,他第一个动手,比谁都狠绝,若是无关紧要,他也愿意帮点小忙,或许莫老爷子自己也很矛盾,老了,心软了,希望能做点事,宽恕一下自己的心。 眼下,莫老爷子是非常有用的。 他能出现,秦心是感激的。世事都是这样,哪怕就是因为莫家,才使得爷爷早逝,父亲早亡,留下孤儿寡母,受人欺凌,可是莫家要是能站出来帮一帮,就是恩情。 老爷子的随行医护人员检查了一遍柳爱平,见她并无大碍,有些惊讶,不过他们是不会乱说话的,把柳爱平抬到了床上。 秦心的大伯母一脸惊诧,小声嘀咕:不是说退婚了吗?莫家人怎么还来? 她上次因为眼红去莫家闹腾,当然是背着秦心一家的,想给自己女儿也谋点好处,结果恰好是遇上莫兴宁,她想着自己拿出乡下人撒泼的劲闹一闹,说不定人家有钱人爱面子就同意了,却不知道这莫兴宁是最讨厌秦心的,见到李秋凤这粗鄙的样子,直接让人收拾了一顿,打出去,还威胁恐吓,李秋凤没有什么见识,吓坏了,她就是一个目光短浅的婆娘,爱贪小便宜,欺软怕硬,妥妥的被收拾了一顿,还不敢声张。 不过也由于李秋凤的闹腾使得莫兴宁更厌恶秦心,越发觉得爷爷偏心,他不知道当初老爷子也是迫于无奈,莫兴宁是出色的,可是他老爹却是混账的很,如今不是在监狱里蹲着,而是去名胜古庙养着已经是莫大的好处了。 李秋凤对莫家人很害怕,又心虚,偷偷的想溜。 那边李大头,莫老爷子自己都没有开口,而是让手下跟那个警察说了一句话,李大头就被平日一起打牌的警察兄弟戴上手铐,说他私闯民宅,故意伤害他人。 李大头一看这架势,哪里肯乖乖就范,他本来就是混子,根本不知道害怕,大声狡辩道:“我是正经上门相看媳妇,他大嫂还收了我一千块钱的介绍费,这怎么算是私闯民宅,再说了,我受伤这么严重,我要去做检查,我才是被伤害的,不给老子治伤,老子天天睡你家。” 李大头这话是相当无赖,秦心听到了恨不得刚刚再踢的用力点,不过她更恨大伯母,居然把这样无赖的人领 到家里来,这不是要毁了妈妈吗? 李大头的话一出,村民哗然,难怪以前都没有见到李大头过来,大家还以为是柳爱平不检点自己招惹来的,却想不到是她大嫂李秋凤介绍的,这怀着什么心,真正是狠毒。 听到李大头的话,李秋凤想走没有走成,被大伙这样看着立马脸红了,狡辩道:“我哪里有收你钱。” 李大头听到李秋凤居然不承认,破口大骂:“好你个死婆娘,花了老子的钱,居然不承认,婊*子都比你有情义,人家拿钱还办事,你别不承认,当初我就留了个心眼,给你钱的时候正好路上有摄像头,你要不承认,我们去把监控调出来,只有我李大头坑别人的,没有别人坑我的。” 李秋凤还想狡辩一句,却忽然被一大巴掌扇的个晕头转向,却是秦心大伯秦有才露面了。 秦心看到大伯,只是暗自冷笑。 每次李大头来,一向表现的正直的老实人大伯秦有才却是跟缩头乌龟一样装作不知道根本不出现。 只有大伯母做错事被发现了,大伯秦有才就会大骂她一顿,甚至动手打人,直到别人劝了才收手,可是收了好处,大伯却是默默的接受了,也好不到哪里去。 “弟妹的主意你也敢打,你良心被狗吃了。”秦有才在乡里是出名的老实人,平日李秋凤很作,他都让着,一旦生气必定出手往死里打。 李秋凤被打怕了,平日村民还会帮着劝两句,可是今天这事李秋凤实在做的不地道,难怪买那么贵的东西,拿着昧良心钱去花销,所以没有人开口劝。 虽然见到打人,但是在乡下办过公的干警都知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别看现在打的凶,过一会又床头床尾的好上了,而且听着这女人也不是好东西,所以他们也没有上前阻止,装作没看见。 被打的疼的李秋凤跟杀猪一样嚎叫起来,她身子胖,有的是力气,嚎的特别大声。 “你个杀千刀的秦有才,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家里。”她这话一说,秦有才打的更用力了,什么为了家里,拿了一千块钱一句话都不伸张,老子完全没碰到就没了,天天还抱怨没钱,儿子女儿没钱交学费,女儿高中的学费一千块一年顶够了,你就这样偷偷的花掉,没人性的婆娘。 看到老公这次是打真的,越打越狠,李秋凤有些怕了,跟杀猪一般叫唤求饶:“老公别打了,我错了,我都是为了家里啊,不是你说老宅值钱的吗?小凤、子才读书要那么多钱 啊,我也是好心,想着弟妹嫁人了,有个好归宿,自然看不上这老宅子。” 秦有才被自家这蠢婆娘嚎的越发生气了,越打她还话越多,什么混话都说出来,刚刚还只说了收钱的事,现在连打上人家宅子的事情都抖出来,他本来打的用力也只是打给秦心孤儿寡母看,打给莫家人看,别看他一个老农民,却是很有一些小智慧的,奈何他有个猪队友,蠢婆娘不给力。 他打的都有点累了,心中怨恨秦心秦华两个兔崽子没人性,自己这大伯没有少照顾他们,也不上来劝劝。 却在这时,秦心过来了,却不是来劝架的。 “你们想要卖了我家老宅给堂妹和堂兄读书,所以不顾我妈名声,不顾我们兄妹的死活,把她介绍给十里八乡有名的混子。大伯,大伯母,今天最后这样叫你们一回,我们家没有你这样的亲戚。”秦心人小,声音沙哑却果决。 “什么十里八乡的混子,人家有车有房,我是为了你妈着想,你这是好心当作驴肝肺。”秦有才一不打了,李秋凤又有力气了,顿时反驳道。 “这人这么好,大伯母你自己想要就自己去,何况我家没有拿他一点东西,倒是大伯母收了人家的钱,难怪大伯母还买了那么贵的内衣,想来是春心荡漾了。” 秦心一说完,刚刚一起在车上的年轻媳妇和中年胖女人立刻给旁边人解释,那一套红艳艳的内衣,五百多呢,他们乍出五个指头,一脸惊诧,五百多可以买多少包肥料,乡下人买内衣平日三十块一套都还讨价还价,李秋凤这是真舍得。 秦有才一听,又气了,这会子干脆抬脚,一脚把李秋凤给踹倒了。 “要打人出去打,以后再到我家,我就报警,说你们私闯民宅。”秦心冷冷的看着大伯,也不是好东西。 秦有才被侄女这一句话说的面红耳赤,想反驳什么,却见警察已经把李大头制服了,李大头刚刚反抗的凶,又被揍了一顿了,这会子才妥妥的戴着手铐走了。 李秋凤被秦有才一脚踹到了池塘里面,秦心走过去扶她,大伙看了都赞叹,虽然秦有才夫妇不是东西,可是这柳爱平这一对子女却是教的好。 却不知道秦心去扶着李秋凤,她人小,力气不大,没扶好,又把李秋凤给摔了回去,这会子正好是尾椎骨的地方磕到了池塘边的凸角石块,刚刚秦心的手指在那里可以划出血,可想锋利。 李秋凤只觉得疼痛异常,又想破口大骂,却听到侄女秦 心那特有的沙哑的声音,低低的凑着自己耳朵开口道:“大伯母,听说小凤的男性朋友很多,堂哥最近也老喜欢跟社会上的人玩,这要是不小心小凤被人轮了,堂哥被打残了,你可要伤心死了。” 李秋凤的一对儿女是她的心肝宝贝,看到秦心说的这样淡然,一双丹凤眼好看到妖冶,漆黑黑的盯着自己,吓的跟见鬼了一般,顾不上撒泼闹腾,顾不上说腰疼,连滚带爬的走了。 秦有才想说什么,终究没有说,一路骂骂咧咧的跟着李秋凤回去了,路上尤嫌这蠢婆娘丢自己面子,又从后背踹了她一脚,正好是尾椎骨的位置。看到婆娘在地上□□,他没有在乎,自己这婆娘平日能吃的很,一顿要吃三碗饭,去山上挑一百斤的柴火都轻松换肩膀,看到她在地上喊疼,秦有才怒斥:“还在这里丢人现眼,还嫌不够臊的慌吗。” 李秋凤只觉得后背疼痛异常,见老公是真发怒,只能强忍着痛爬起来乖乖回家。 ☆、第十九章 :寻宝 莫今通坐在大厅里那有些年代的竹椅上,医护人员要垫毯子,他拒绝了。 竹椅是乡下手巧的木匠用老竹子烧弯做的,为了美观,扶手两边还雕刻了叶子,不过因为年代久远,这叶子也磨的依稀只有一点点痕迹。 他坐在那,看着外头倒塌的墙,墙上长满了野草,凸显荒凉破败。 大厅的左上角上挂着两幅遗照,容貌相似的两个男人,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前方,你若盯着他看,就像是他在看你。 莫今通坐的这个位置,曾经是秦心爷爷秦宇停棺的位置。 这是莫今通第二次来秦家,上一次是秦宇的葬礼,一晃就几十年了。 他是看着秦家落败,两人一块从战场出来,自己的命是秦宇用半条命换来的,之后两人一起创业,秦宇却坚持不沾脏钱,自己只能欺骗他,秦宇至死都如同初见一般,干净明白,可惜干净有什么用,干净能造福子孙吗? 莫今通嘲讽的看着今天的闹剧,他是对的,如今莫家富贵如云,子孙满堂,谁敢上门欺负!再看秦家,墙倒众人推,孤儿寡母连基本生活能力都没有,他抬头看着墙上的遗像,愧疚之心越来越少。 这时候却一阵凉风吹来,吹的莫老爷子后背发凉,忍不住咳嗽起来,他的医护人员连忙过来帮他移了个位置。 大约是穿堂风吧,一阵一阵的,老人家有点受不了。 李大头被抓走了,大伯和大伯母也走了,看热闹的人在莫家威严的保镖注视下也各自散了,或者到附近人家楼上看看,还有没有热闹。 秦华、秦心此刻对着莫老爷子鞠了一躬。 “谢谢莫爷爷。” 不管怎么说,都是借了莫家的势,要是没有莫家出面,李大头这样的混子,就算被抓进去关几天,出来还会变本加厉的闹腾,大伯母大伯后头贼心不死,终究是解决不了的。 “不用谢我,是我没有照顾好你们,我愧对你爷爷。”换了个位置,莫今通觉得舒服许多,也没有那凉风,觉得自己这趟来还是值得的,大夫说他身体不好,思虑太重,有些心结需要解。 看着秦心和秦华感激的模样,莫老爷子觉得自己舒坦许多,说是愧对,可是他那种愧疚之心已经越来越淡,慢慢的沉到了记忆最深处。 他相信自己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不会再梦到曾经做生意初始,自己拿着秦宇所有身家的钱的场景,也 不会梦到自己骗秦宇说生意失败血本无归,秦宇吐血的画面,更不会梦到秦宇唯一的儿子秦天的脑袋被自己大儿子的车轮一次一次的碾过,压的扁扁的画面,那刺耳的车轮声,那疙瘩疙瘩头骨碎裂的声音,都会烟消云散…… 莫今通和善的交代秦心以后有什么困难就找他,带着人离开了。 秦心看着莫今通的背影,脸上带着感激的笑容,擦破皮的手却握的紧紧的,血又流出来了。 莫老爷子的车开走很久,那扬起的尘土也回归了地面,秦心才回去。 “哥,这两天我们把门口的围墙砌起来吧。”回到家里,秦心看着秦华和妈妈,开口道。 因为围墙倒了,哪怕门口落锁,别人还是能轻易从围墙跨进来。 “好。”秦华显然是担心那李大头再来。 柳爱平看到女儿,眼泪又含住了,见到儿子利索的去做饭,女儿乖巧的帮忙,她声音低低的自言自语道:“心心,妈妈不想你再求莫家啊,不要求他们,你爸爸他……” 终究不敢说,不敢开口,柳爱平看着一双儿女,眼泪落下来,又迅速的擦干。 第二天,秦华就找了村里的人帮忙砌墙,没有找大伯,说好是给工钱,一天一个人五十,这钱不多,但是这活也不重,又是同村,几个人半天就能做完,还能休息,来的人都挺麻利的。 况且也都听自家婆娘说了柳寡妇的事情,还是挺同情她孤儿寡母的,觉得秦有才夫妇俩不地道,听说这两公婆回家还吵了一宿,隔壁人都没有睡好,互相骂架,什么龌蹉的心思都挑出来了,结果被大家传的更厉害了,另一方面又觉得毕竟这孤儿寡母是有靠山的,能交好还是交好,所以没有人偷工减料,也没有人敢有龌龊心思。 果然大半天就把墙砌好了,他们还热心的把池塘上的杂草也给除了,秦心没有留他们吃饭,村子里闲话多。 秦华也帮着干了一个上午的活,这会子在房间午休,柳爱平因为昨天摔了,秦心没有让她动,她大半都靠竹椅上,没怎么费劲。 一个早上没见女儿帮忙,就见她家里到处转,阁楼,地窖,厨房,茅厕,也不知道找什么,这会子华子已经休息了,她还精力充沛的在房间里跳,也就这时候,女儿像是才17岁的小丫头。 “你找什么?跟猴一样。”女儿虽然装的很平常,可是哪里能瞒过柳爱平的眼,小时候这丫头就是这样到处找吃的,自己但凡藏下的吃的 ,最后都能被这丫头找到。 “没什么!”秦心不知道怎么跟老妈说,只能傻笑,上辈子这老宅是被大伯家占去了,被他们卖了,后来他们居然去城里买了房,有村里人就说是在这老宅发现了古董,秦有才死不承认,别人说这事他就回去打老婆,说老婆嘴碎,可是有一次两人因为什么矛盾闹翻了,互相打架,李秋凤气不过,从家里拿出一袋的银元,给大家看,说是从老宅里挖的。 虽然只是听说,因为秦心并没有再回这里,这个地方留给她的记忆是在李大头那猥琐的模样下定格的。 但是想着大伯母那种人,心贪嘴碎,有钱就想立马花掉,让她藏着掖着跟要她命一样,这事八成是真的。 可是秦心转悠了半天了,也没有找到哪里有藏宝贝,不由得有些气馁。 看着老妈那眼神,秦心打个哈哈说去找哥哥了。 老宅有很多房间,不过由于年久失修,一些房间地板都腐烂了,秦心不太敢住,还是跟哥哥一个卧室,后来长大些,在外头上学,少回来,也没有特意准备分开的卧室,就在哥哥卧室里再搬了一张床。 秦心回房间的时候,哥哥已经熟睡了,许是上午太累了,他毕竟是个小伙,跟那些常年干体力活的大叔不同。 哥哥的眼镜歪歪的放在床头柜上,枕头边还有一本英语书和物理练习册。哥哥睡相很老实,哥哥很瘦,胳膊都看不到什么肉,不戴眼镜的脸更显清秀。 秦心轻轻的爬到床上,就在哥哥身边躺下,听着哥哥均匀的呼吸声,听着窗外知了的声音,很是安宁,不知不觉,居然就这样睡着了。 等她醒来,哥哥已经不见了,床头柜上的物理练习册也没有了,身上盖着毛巾被,这一觉睡的特别踏实,看着窗外红红的一片,太阳正在回家的路上。 秦华在厨房的饭桌上做作业,做的很认真,刚刚醒来看到妹妹,他非常高兴,小时候妹妹就很黏自己,自从她认识了那莫兴宁之后就变了。妹妹睡着的模样比醒着更加美丽脆弱,像天使一般,秦华暗暗发誓,这辈子无论如何自己都要保护妹妹,让她生活幸福。 秦心躺着有点懒懒的不想起床,不过听到肚子咕咕的叫,居然饿了。 只能起床,看到妈妈已经在生火准备煮饭了。 “妈,突然好想吃酸菜。”秦心想到妈妈自己腌的酸菜,很好吃,记忆中爷爷爸爸都喜欢吃。 “你这小馋猫,我 就说你找了一天在找什么,原来还是吃的。”柳爱平生了火,站起来去拿酸菜。 却不是放在地窖,而是哥哥隔壁的卧室,这卧室本来是给秦心准备的,不过地板烂了没有修,秦心不愿意住,这间卧室却是挺好的,朝南,阳光明媚,也宽敞。 秦心早上去过地窖,没有看到酸菜罐子,现在才发现那罐子居然放在这间卧室的床底下,整整齐齐的摆了好几个。 “妈,你腌了这么多酸菜吗?”秦心很是好奇,心中莫名一动。 “没有,当初你爷爷和你爸爸都喜欢吃酸菜,那年你爷爷腌的,后来忘了,你爸说放太久不能吃就留着没动,外面这两坛子是我今年腌的。”柳爱平把罐子挪出来,打开上面用布装着黄泥的泥盖子,果然传来一阵酸臭的味道,自家腌制的菜都是这种味道,不好闻,但是做起来却很香。 秦心看妈妈拿了酸菜要把罐子推回去,连忙道:“妈,你先去做菜,我让哥哥来帮忙把罐子推回去。” “你个促狭鬼!”柳爱平想刮一下女儿的鼻子,发现自己手上拿着酸菜,就没有上手,说了她一句。女儿打小机灵,总是让儿子出力,她讨好。 秦心把哥哥拉过来帮忙,家里最稳重的人就是哥哥了,上辈子因为自己哥哥高考没有考好,但是他却没有气馁,照样努力工作,自考了会计,成为了一名非常专业的会计师,哥哥也从来不会像自己这样乱花钱,也不会像妈妈那样容易心软。 秦华听到妹妹要移这些罐子,没有问为什么就动手帮忙了。 兄妹两一个一个罐子移出来,除了外面两个妈妈说今年新腌的酸菜,秦心没有动,其他的都掏出来。 第一个罐子,里面都陶完了,全是发霉的酸菜。 第二个罐子也是如此,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秦心越掏越没劲,要不是哥哥愿意跟着自己胡闹,她都掏不下去了,可是在移动第六个罐子的时候,却沉的没有移动,哥哥差点用力过猛摔倒,秦心以为是哥哥干活干太累了,过来帮忙,两人一起才把罐子移出来。 秦心打开泥盖子,伸手往里面掏,一把酸菜,一把酸菜,直到掏出了二十几把之后,居然就见底了,这时候秦华也发现不对劲,一个罐子至少能有一百把酸菜,他拿了镰刀过来,对着罐子用力的捅了捅,只听到噗通一声…… ☆、第二十章 :落锁 秦华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这些东西,大多都是银元,还有几条金条,一堆娃娃戴的银饰,分量十足,以前听人家说秦家祖上很有钱,是地主,秦华还觉得是大家说笑的。 秦心看着这一堆东西,原本以为是埋在地下或者哪里,可是妈妈说这是父亲和爷爷弄的,父亲也许知道,只是死的突然,都来不及告诉家人。 她心情有些复杂,她其实不知道父亲是如何死的,说是为了救人,出了车祸,那时候秦心还小,只知道莫兴宁的母亲在那次车祸也去世了,更是顾不上父亲,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像是一段时间的记忆空白。 母亲却在那一次之后性情大变,原本她的性子非常温婉,跟别人说话从来不会大声,可是那之后只要稍微一刺激,就会暴怒,像昨天一样,拿着板砖敢上去敲人,即使见血了也面不改色。 或许自己遗传了母亲这种精神问题,秦心觉得自己也是这样,只是自己是因为曾经十年牢狱生活逼不得已,而母亲又是为什么呢? “囡囡,华子,吃饭了!”厨房里柳爱平大声的喊道。 见儿子女儿都没有回应,她拿着锅铲过来,却看到这一地的东西,愣住了。 东西保存的很好,虽然外头都是烂掉的酸菜,可是里面却是干干的,所以那些小孩戴的银饰还显得十分新。 柳爱平忽然蹲下来,把那些银饰挑了出来,拿在手上,大哭了起来。 “你爸爸以前总说要给你们的孩子一人一套银饰头面,我总笑他想太多。” 柳爱平抱着那一堆银饰,哭了很久很久,她很想告诉孩子,你父亲他死的冤枉,却是一句话都不敢说,只能借着此时的怀念,痛哭一场。 秦华和秦心也没有劝妈妈,哭出来也许好些吧。 妈妈一个人住在老宅,陪伴她的只有两张遗照和外头的闲言碎语。 秦华收拾了那些罐子,酸菜拿出来就烂的更不成样子了,用袋子装好,一会拿去丢了。 秦心把那些东西收起来,放书包里,拿到哥哥的卧室里去。 晚饭,三个人吃的都有些心不在焉。 吃完饭,秦华把碗洗了收拾了,妈妈还呆呆的坐在饭桌前。 秦心烧了热水,让妈妈也洗簌一下,柳爱平却不愿意,木木的抱着那些娃娃戴的银饰回屋子睡觉了。 秦华秦心很是担忧,却也一夜无语。 秦心没有再跟哥哥睡一块,毕竟年纪大了,只是睡旁边的小床,早早的关灯了。 黑夜中,老宅特别幽静,好像彻底跟外面的世界隔绝,秦心一晃神,觉得自己又像是被关进了监狱一般,除了黑还是黑。 秦心眼睛睁开大大的,却不看到一点东西,她不喜欢这种感觉,想开口喊一句哥哥,却始终发不出声音,像是喉咙被掐住了一般。 “心心,心心……”秦心觉得自己溺水了,呼吸越来越困难,忽然被用力推了一把,却是不知道被谁,推到了岸上,好像呼吸也有了,她睁开了眼,看到了哥哥和妈妈站在自己跟前,房间的灯也开着,而自己却是一头大汗,原来只是被梦魇住了。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起来,柳爱平做出了个决定,她打算搬城里住。 秦心秦华很高兴,原本他们也不放心妈妈一个人在老宅,可是自从父亲出事,妈妈就不愿意进城,宁愿在乡下下地干重活。 柳爱平把那些银饰交给女儿,让她把东西收起来,秦华也没有意见。 秦心只说小时候听爸爸提过,忽然想起来的,柳爱平和秦华都没有怀疑,爸爸在的时候最喜欢秦心了,全家人都要靠边站。 “妈妈,你打算进城做什么?”妈妈愿意进城,秦心自然是很高兴,不过又怕妈妈是一时兴起。 “你们兄妹两都瘦成这样,我想在学校附近找个工作,方便照顾你们。”柳爱平想了一夜,正因为是为了孩子,自己不能再逃避下去。 “妈,不如你在哥哥学校附近租个小铺面,卖栗子吧。”秦心记得上一世炒栗子非常火,尤其是栗子村的野生栗子,普通栗子一斤卖10块,栗子村的野生栗子可以卖15块,大家还要排队等着买。别看很普通的栗子,却是做的非常好,还请明星代言。 “栗子那么硬,回去也难剥,我们自己都不爱伺候那东西,会有人吃吗?”柳爱平知道栗子,这东西栗子村尤其多,这里的地质刚好适合长栗子树,许是太多了,大家都不怎么重视,也有几家想要钱的会拿去城里卖,不过卖不了多少钱,而且栗子村离城那么近,大多都进城打工,轻轻松松的赚的钱比卖栗子的多。 生的不好吃,壳硬的很,水煮的又湿啦啦的还会变黑不好看,倒是有人用沙石和麦芽糖还有油炒过,炒出来倒是漂亮,可是费那劲吃栗子,毕竟少有。 柳爱平觉得女儿这个提议很不靠谱,要是好卖,全村人都去卖了。 秦华却觉得妹妹的建议不错,学校附近的小吃生意都很好,炒好的栗子用小袋子装好,卖的也方便,不管如何,他早就不愿意妈妈一个人待老宅,这次就算李大头栽了,难保以后不会有其他人,大伯大伯母心思又不好。而且秦华自己一边读书一边打工也是干活,妈妈实在不会他可以帮忙。 柳爱平见子女都这么兴奋,情绪也被调动了起来。栗子村其他的不多,栗子却很多,自己存了一点钱,本来是预备着孩子上学的,现在可以去租个铺子,离孩子近也方便照顾孩子,如果实在不行,还有老公留下的东西,也算是生活的希望了。 一家三口既然决定做,就开始商量细节,秦心建议去买个机子,有那种炒板栗的机器,几千块钱就可以,盐城这边还没有,可以上网去定。 其他细节都是秦华安排的,秦心看着哥哥,长期压抑的表情一下子有了笑容,即使只是准备做一个小买卖,却也非常激动。 柳爱平也松宽了许多,没有平日那种小心翼翼的感觉,哪怕对子女说一句话还有犹豫半天。 那包东西,秦心心里有了打算。 柳爱平没有太多东西收拾,本来就她一个人,家具也都是老家具,没有必要动,秦心找了自己的衣服,不过她这两年个子有些长高了,以前的衣服也不太好穿,只找了几件,哥哥也收拾了一些东西。 院子里养了一只母鸡和一群小鸡,抱给隔壁奶奶养,只是让她家年底给留两只鸡,平时帮忙照看一下老房子,要是有事给打电话,那奶奶很愿意。 简单一收拾,东西不多,就一个大箱子。 柳爱平站在客厅里,抬头看了看左上角的照片,公公和丈夫都面带微笑,很是和善的看着自己。 让两个孩子磕了三个头,不再回头的走出院子。 高高的围墙,有一半的新砌的,露出了新鲜的红砖,大半是过去的老墙,黝黑黝黑的,新旧交替着,再次把秦家老宅和外面隔绝起来,又是两个世界。 秦心把门给锁了。 随着秦心松手,那老旧的的锁哐当一声晃荡了一下。 像是古老的钟声一般,把整个老宅似乎都震了震。 门前是石板,石板下面是河,踏过石板,与老宅已经不在一条路上了,秦华拉着带轱辘的箱子,柳爱平提着包,秦心背后背着那袋东西,孤儿寡母终于渐渐远离那老宅。 石板下的 水静静流淌,秦家老宅的风在围墙里转着圈,一圈一圈的跑着,发出呼呼的声音,再没有活物,只有客厅上两张容貌相似的照片,面带笑容,望着远方。 ☆、第二十一章 :欺骗 秦心回到学校,顿觉自己这两天经历的像是两个世界。 泰西富丽堂皇,去大众食堂吃十五块钱的饭菜会被鄙视,而在栗子村,一顿十五块钱,也会被鄙视,说你太奢侈。 完完全全就是两个世界,所以会轻易的迷失了自己。 回到宿舍,洗了个澡,换了白t和牛仔裤,裤子感觉有些短,秦心正好把裤脚卷起来,当作七分裤,露出细白的脚踝也很漂亮。t恤还新的很,只是面前有个卡通猪的图像,以前秦心觉得太幼稚,不喜欢丢家里了,这回正好整理出来。 洗簌完,秦心靠在自己床上看书。 从家里到学校,让秦心更加珍惜现在能好好上学的生活,能安静看书的日子。 她曾经在监狱看了十年的书,监狱的图书馆的书跟外面的不同,大都是旧书,东边一个部门,西边一个社会热心人士捐赠的,没有系统分类,秦心因为打架很能耐还为自己争取到了监狱图书馆里的整理工作,当然不是和大家想象那样整天在图书馆里泡着,还是要出工干活的,只是一个星期可以有两天的时间在图书馆里。 当看书成为一种奢侈的娱乐的时候,你就会格外用心,秦心在里面看了很多书,有用的没用的,各种杂书,看的书越多就越觉得当初自己的愚昧无知。 哪怕现在重新回来,秦心还是觉得自己懂得的太少,何况监狱里是没有高中课本之类的,她还是要重头学习,不过现在的她发现学习效率很高,也许是眼界宽了,以前觉得很难的问题,现在看来都挺简单的,她学的是文科,知识面多了,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而且她本来底子就好,当初中考成绩也是不错的,只是脑子转不过弯,死活要来泰西,之后更是沉迷于追逐莫兴宁的脚步,而把课本丢的远远的,迷失了自己。 此刻看着书,感觉自己一点一点在进步,这种感觉很好。 妈妈租铺面的事情,暂时还没有消息,不过哥哥担心自己的学习,把自己赶回学校了,说他能处理好。 秦心知道哥哥能力是挺强的,要是没有自己添乱,他上辈子会过的更好许多。她特别理解哥哥那种心情,恨不得可以代受家人一切的苦,所以自己也要努力了,一家人相扶相持,一定会过的好。 不知不觉就到晚饭的时候了,秦心肚子有些饿了,拉开窗帘才发现外面已经天黑。 正打算把书收起来出去吃饭,宿舍门却开了。 余露一脸笑容的走进来,手上提着饭菜,如同两人之前没有发生过矛盾一般,把饭菜放到了桌上,开口道:“秦心,给你打包了饭菜,就知道你还没有吃,总是不能好好照顾自己。” 见秦心十分诧异的模样,她有些委屈,坐到了秦心跟前,摇了摇她的胳膊道:“我知道这段时间你心情不好,对我有些误会,可是都过了这么久了,再大的气也过了吧,我给你打包的糖醋排骨,玉米浓汤,山药百合,都是你喜欢吃的,我们一起吃吧。” 灯光下余露鼻头圆圆的很可爱,下巴也有些圆润,却不显胖,尤其是面带笑容,很是亲切。 秦心抬头看着余露这张脸,忽然开口道:“没发现你居然挺好看的,只是下巴肉太多,如果是尖下巴就完美了。” 余露听到秦心这话,一点都不客气,不过好歹总比动不动就说要揍你的好,秦心向来说话不好听,但是这丫头也比较好哄,宿舍里还有林嘉和陈玉,对于林嘉,余露虽然知道她家条件好,却也不敢轻易哄骗,而陈玉她是觉得不值得,根本没有什么好处。 在余露的盛情下,秦心很不客气的和她吃了一顿饱饭,一顿饭秦心也没闲着,又批评了一下余露的鼻子太塌,当然秦心平日跟余露相处都是这般直接的,所以余露没有生气。 吃完饭秦心打算去图书馆,留下东西余露收拾,以前都是这样的,可是现在余露却很气不过,那时候她请秦心吃饭,之后非得弄十顿饭的好处回来,可是现在秦心没有莫家的支持,轻易弄不来好处了,不过想到那人,余露又坚定了自己的态度。 她本来就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马上就要举行国庆晚会了,这次晚会是由声乐社团主办,校学生会辅助,余露因为自己有节目所以就上心了一些,借着自己学生会理事的名义收集到不少资料,却意外发现这次不仅仅是简单的国庆晚会,届时会有很多媒体和重量级人物来观看。 本来余露父亲花大价钱送余露来泰西上学,就是希望她多认识一些人,对日后有帮助,平日余露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有钱有权的人是多,可是也不是你凑上去人家就理你的,能跟莫兴宁相识还是因为秦心的缘故。 可是这次晚会不一样,余露想着这些媒体和神秘人物也许是为了捧某个世家少爷或大小姐而来,但是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自己来泰西不就是因为泰西有更多机会吗? 于是她都顾不上过周末,非常辛苦的帮忙去干活,终于弄到了到时候要 接待的贵宾的资料,其中有一个叫祝英雄的,没介绍什么头衔,余露却觉得越是这样越神秘,而且看照片总是有点眼熟。 却不想她弟弟来学校找她,她送弟弟出校门的时候,正好看到祝军的小叔祝英熊来接他。 上次被祝军羞辱了之后,余露就调查了他,发现他只是京都来的,并没有什么显赫身份,开了一辆二手吉普,再加上他居然和秦心去大众餐厅,余露认定祝军没有什么背景,所以才大肆传他的闲话,还笑称他为接盘侠,接人家不要的东西。 开始的时候余露还没有注意到,是她的弟弟看到那辆车,大惊小怪的指着自己看。 余露对弟弟的大呼小叫很不满,觉得他没见识,余家的教育和很多人家不同,别人大都重男轻女,可是余家却是重女轻男,尤其是余露父亲,对自己的儿子很看不上,事实上余露的弟弟确实有些平庸,成绩一般,人也不太机灵,老惹事闯祸,而余露不一样,从小学习成绩好,嘴巴甜,又乖巧,余露父亲对这个女儿抱了很大的期望,小儿子在九中混着,大女儿却送到了泰西,精心教育,他相信以女儿的聪慧,付出这么多是值得的。 此刻余露很无奈的皱了皱眉头,虽然她也瞧不起自己的弟弟,可是毕竟是自己的弟弟,不希望他太挫,丢自己的脸,不过余露转头看过去的时候也惊住了,那车实在太帅气了,从头到尾都流淌着霸气的感觉。 车好车坏,不用看牌子,单单看外形就能看出□□分,纯黑色的车,车身漂亮的像是从外星球开进来的一般,余露是在这方面做过功课的,看到那车标,如同飞翔的小翅膀,是阿斯顿马丁,同样作为跑车,和法拉利,兰博基尼不同,阿斯顿马丁不追求速度,他更像是一个醉生梦死的贵族,更追求的是极致的享受。 阿斯顿马丁是以无与伦比的奢华与舒适著称,里面的音响据说就有百万之贵,更别说其他的了,余露是很爱学习的女孩,跟同邻人比起来,可以称之为博学了,什么都能信手拈来,解释一番,所以余父对这女儿抱有很大的期望也是可以理解。 看到这车余露立马就想到车的主人的性格,绝对是一个不张扬却非常会享受生活的人,当然这些她不会跟弟弟说这些,说了弟弟也不懂,弟弟还在那大惊小怪,她只能吹催促着他快点离开,生怕他给自己丢脸。 她在这边跟弟弟说话的时候,那边车门却开了,余露看到自己很讨厌的祝军还是穿着运动服施施然的走出来,那开阿斯顿马丁的男人下车 和祝军拥抱了一下,然后这辆漂亮的车就从姐弟两跟前消失了。 姐弟两齐齐的愣住,余露弟弟余冠觉得这车太帅了,在那里流着口水感叹:“要是我也能开一回,死也甘愿!” 而余露愣住是因为她知道车里的人是谁了,祝英熊,祝军,都姓祝,一下子她想了很多…… 秦心对莫兴宁绝对是死心塌地,曾经自己为了能拍到她的不雅照,不知道费了多少心思,奈何她油盐不进,对别的男人根本不屑一顾,才导致后来只能拍一些似是而非的,好在那时候的秦心穿的够暴露,看起来也不怎么正经。 这样的秦心怎么可能轻易就放弃莫兴宁,肯定是自己让她当明星的话打动了她,秦心那样心高气傲,眼高手低的人怎么会愿意老老实实的在学校上学,尤其是莫兴宁还不在泰西了。 余露自以为自己把最近秦心的变化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解释,只不过秦心似乎因为莫兴宁的退婚跟自己有了芥蒂,想找别人帮忙,所以才会认识祝军。 不过还不晚,余露从来都是很积极的人,发现错误她会立马改正,再看到秦心回来之后,十分体贴的帮秦心定了外卖,似乎又恢复如初一般,脸上挂着体贴的笑容,心中却大恨秦心现在居然学乖了,认识了有背景的人也不再像以前一样傻乎乎的什么都跟自己说。 秦心哪里知道余露心里转了那么大一个弯,眼下只要余露不招惹她,她也不会随便去招惹余露,只是她找了半天找不到自己的借书卡。 余露看到秦心在翻东西,听到她说在找借书卡的时候,她想起来周末有人拿着秦心的借书卡过来,那人不是别人,居然是声乐社团的团长顾明夕,秦心不在,是余露招呼的,余露很是激动,借着机会跟顾明夕说了几句话,顾明夕见秦心不在并没有把借书卡给她,反而是给余露留了一张非常漂亮的便签,便签的花纹都是蝴蝶图案,上面写着顾明夕的电话号码,说让余露转交给秦心。 此刻余露装作不知道的模样,还帮着秦心找了一会,最终自然是没有找到。 等到秦心出门了,余露到卫生间,从包里拿出那张好看的便签纸,白皙圆润的手指轻轻的把这纸张撕掉,那纸上翩翩飞舞的蝴蝶被她生生的撕成了两半,然后丢进了马桶里,开了水,看着漩涡一样的水把那纸片全部冲走,干干净净。 她抬头看着镜子,面带笑容,这个笑容是她最经常露出来的,显得她温柔端庄,总让人非常有好感,此刻也是如此,不过 脑海里不自觉的浮出秦心的话,她忍不住摸了摸自己有些塌的鼻子,不够尖的下巴,如果鼻子垫高了,下巴削尖了会如何? 她好像看到一个绝美的自己,美艳不可方物,她笑容艳丽,不再温婉,没有注意到那马桶里由于回水又浮出了一小片纸片,小纸片上有一半的蝴蝶翅膀,静静的漂浮着…… ☆、第二十二章 :成全 声乐楼跟前有一个非常大的舞池,舞池下边就是泰西湖,很多练习声乐的人都喜欢站在舞池边缘,面对着一汪湖泊,非常有感觉。此刻余露站在那优雅的拉着小提琴,她选的曲目是一剪梅,她这时候会过来这里,一方面是真的训练,找找感觉,另一方面是知道每天这时候顾明夕都会出现。 果然看到顾明夕,余露借着一面之缘上前请教他一些问题,余露说话很有分寸,哪怕别人知道她是故意来的,也不会太反感。 顾明夕在泰西这样暴发户满地走的校园,绝对是一个异类,他不是帅,但是他只要站在你面前开口和你说话,你就绝对不会忘掉这个男人。 从头到脚,从头发丝到脚趾头,你都会觉得精致,你无从形容他的精致,只是看到他的时候,自然而然的会有这样的感觉。他的行为举止非常优雅,和莫兴宁那种刻意不同,这种优雅随性是从骨子里带出来的。 他像是最后一位贵族一般,身上流淌着微薄的贵族血脉,行走在没有贵族的世界里。 余露和大多数人一样痴迷的是他神秘的背景,却并不知道,顾明夕真正出色的并不是他的背景,落魄的贵族,死去的贵族,已经不是贵族了,他如同他祖父一样优雅显贵,却没有处在祖父那个兴盛的时代,已经家道中落,只是还保留着上一辈留下的一些传统习惯。 他有非常优秀的音乐天赋,他写的歌,是很多大明星都竞相争抢的。只是不为外人道,他不喜欢太敞开坦露的感觉,在学校他是顾明夕,在音乐界,他是蝴蝶兰。 顾明夕不会问余露,她把自己的电话给秦心了没有,也不会问余露秦心为什么不给他电话,他认为他要做的已经做了,他是个极其相信缘分的人,也许这也是他后来悲剧的原因之一。 余露就是打听了顾明夕的性子才敢那样。 秦心完全不知道余露的小动作,借书卡找不到,她只好去图书馆挂失,重新补办了一张。 泰西的图书馆也是非常豪华,书多,总类齐全不说,看书的椅子是真皮沙发,看累了,还有提供免费饮料,环境比外头的咖啡吧好,不会有乱七八糟的人,也不需要花钱,以前秦心一年才来两次图书馆,还是为了偶遇莫兴宁,现在她每天有空就会过来,成了这里的常客。 她今天发现一本很有意思的书,人体要害学,以前她打架都是凭借着经验,打伤过别人,也被打伤过,知道哪里最容易受伤,哪里最疼,哪里会留下后遗症,原理 却不太懂,看了这书她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难怪说,读万里书行万里路,若是没有之前一次又一次的打架经历,她看这书不会有什么感觉,可是如果永远只是打架,秦心觉得自己还会像上辈子一样,打伤别人,也会被别人打伤,成为一个跛子。当双脚落地,每前进一步都觉得痛的时候,她会觉得她活在了地狱中,走在了烙铁上。 回到人间,才发现,永远不够,她要学的好多好多,要会打架,也要懂得如何避免自己受伤。 看书有所得,秦心离开图书馆,路过声乐楼。 此刻正是傍晚,声乐楼前舞池正对夕阳,晚霞湖泊,美女俊男挺立,是很美的画面,秦心不知道为何,忍不住停了下来,像是惯性一般,走进了声乐楼,那层层的楼梯像是会开口说话的巫女,总是轻而易举的引诱你上去,一旦你踏上第一层,就会不停的往上走,到了三楼,还是那昏暗的长廊,你悄悄的就走到了尽头,推开门,即使是白天,所有的窗帘也是拉着的,有些昏暗,中间还是有一座钢琴,秦心坐了下来,打开琴盖,手指轻轻的按了一个键,钢琴发出厚重的“嗡”的一声。 秦心没有注意到,角落的窗帘在这嗡的一声响的时候轻轻的晃动,如同蝴蝶的翅膀一般,那窗帘外面的窗户是唯一一扇开着的窗。 今天秦心心情颇好,不同于上个雨夜,手指落在琴键上,一曲初秋,缓缓道来…… “顾学长,我这样可以吗?”余露非常认真,比平时多用心十二分,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经过顾明夕指导,她感觉自己一下子进步许多,刚刚拉的几乎是她最好的一次。 此刻她白皙的手拿着优美的小提琴,夕阳照着她一半的侧脸,使得平常的她多了七分的颜色,她的眼神充满渴望,嘴角有着甜甜的淡淡的笑容,这一刻余露也很美。 顾明夕没有说话,只是愣愣的看着她。 余露脸色绯红,欢心大动,画面太美,夕阳晚霞,湖泊舞池,优雅的顾学长,拉小提琴的少女。 她满心都等着顾明夕的赞叹,此刻顾明夕没有赞叹,却像是听音乐听呆了一般,更让余露欣喜,因为传说顾学长对音乐很痴迷,着迷的时候,他会完全沉浸自己的世界。 余露在欢喜,心在跳,她的耳朵听不到那悠远的琴声,她的脑海里只有未来的风光无限,没有初秋的宁静致远。 而顾明夕却沉溺了,只是轻轻的一个音符,就让他的心一下子静下来 ,悠远,宁静,初秋,梧桐树慢慢变红,湖泊潮汐也汹涌了一些,喧闹的世界安静了一些,最重要的是心宁静了。 余露娇羞的等着顾明夕的评价,甚至微微闭眼,想着即将到来的浪漫,却见顾明夕忽然掉头就走,飞奔的跑回声乐楼,他跑了,余露一脸不可思议,居然丢下自己跑了,余露有一阵没有反应过来,过了一会才追了上去。 顾明夕是听到琴声停了有一会才反应过来,飞奔回声乐楼,他一口气跑到了三楼门口,看到关着的门,却不敢推开,生怕又像上次一样,空空的,像个梦,会觉得孤单。 顾明夕犹豫,抬起手推门,里面果然空空如也,只是琴音绕梁,淡香犹存,和上次一样。 秦心去了趟洗手间,洗了个手。 余露追顾明夕而来,居然遇到了秦心,不过她心里惦记着顾明夕,没有多跟秦心耽搁,只是打了声招呼,她跑到顾明夕的琴房,见他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钢琴面前弹奏,画面美的让人心动。 一曲初秋,跟秦心弹的一模一样,却是少了心静,看到余露过来,顾明夕问道:“你刚刚上来有看到谁吗?” 余露想到秦心的借书卡,想到了秦心,坚定的摇了摇头,“没有。” 顾明夕没有再多说什么,余露看出他的不耐烦,识趣的离开,一路上却非常愤恨,觉得秦心破坏了自己的好事,一定是秦心。 从声乐楼走回宿舍的路上,背着小提琴的余露已经冷静下来了。愤怒从来不能解决问题,她不喜欢秦心,秦心应该离开校园,去所谓的娱乐圈苦苦挣扎,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点事情都没有,既然秦心对当明星其实是感兴趣的,既然她不相信自己,自己可以让经纪人直接去找她,不用经过自己,她或许会堕落的更加*。 刚刚看顾明夕的表情,余露就知道自己在小提琴上没有天赋,拉给不懂的外行人看,还觉得优雅美丽,可是真正的内行人,就像刚刚的顾明夕,他根本没有在听,可笑自己还以为他被自己打动了。 与其献丑不如藏拙,这不是她的强项,她非常冷静,从来不是一个会被音乐痴迷的女孩。 明天晚上晚会就开始了,本来余露是想再巩固一下自己的乐感,可是现在,她毫不犹豫的放弃了,她先联系了莫兴宁给秦心准备好的经纪人。 然后又去找了班长徐建,让他帮自己把自己的节目换成秦心的。 徐建很喜欢余露,平时见她练习的也非 常努力,他自己心思很多,一心向上爬,见多了学校各种傲慢的富家女,对余露这样性格温柔积极向上的女孩是非常心仪的。 “你不是拉的挺好的吗?为什么要换人?”徐建很是不解。 余露背着小提琴,洁白的牙齿咬着嘴唇,使得粉嫩的唇变的鲜红,有一种异样的美,她注视着徐建,有些为难的道:“秦心说她想唱首歌,她最近心情不好,我,我只好……” “那女人怎么能这样,这都选好的节目了,从来都没有见她练习过,她上去不是丢人吗?”徐建听余露这么一说,越发看不惯秦心,就算换了个打扮一样讨厌。 “不会的,班长,这首歌很简单,应该没有问题的,我们是同一个宿舍,本来就应该互相帮助,班长你就帮我改了吧,当我欠你一个人情,下回请你吃饭。”余露煞费苦心的给秦心选了首很简单的歌,跟儿歌差不多水准,绝对不会唱坏,当然也显不出什么水平,到时候经纪人找她,也比较说得过去。 徐建看到余露这样,柔柔的跟自己撒娇的模样,只好同意了,不过他去改节目的时候,却把秦心的歌改了,原本是一首甜美嗓的歌,被他胡乱改了一首难度较高偏低音的歌。 ☆、第二十三章 :受伤 当然徐建也不敢改的太离谱,毕竟是从他班级选出去的节目。 徐建听过秦心唱歌,秦心能在泰西让大多数人众所周知,肯定不可能只是默默无闻的追求莫兴宁,还在余露的怂恿下作出了不少热烈的脑残的事情。 你能想象化着大浓妆,顶着黄色大卷毛的秦心用她那沙哑的声音硬要唱出甜美歌曲,深情注视莫兴宁的画面吗? 总之那个场景让莫兴宁妥妥的醉了,回去吐了好几回,还要在秦心面前夸她唱的好听,有唱歌天赋,这样的发型很适合她。 秦心受到莫兴宁鼓励后,就特别爱唱歌,但凡有莫兴宁出现的表演活动,她都原意参与,本来她也就是脑残一点,喜欢一个人张扬一点,可是在余露的宣传下,秦心不仅仅是脑残,身上各种毛病都有。 像上次余露请假去看秦心,这样的小事都还要黑秦心一把,让人觉得秦心行为不检点。 还有上次看到祝军也要黑秦心一把,让祝军以为秦心水性杨花,可惜祝军没有搭理她。 这次在班长徐建面前说把自己的节目换成秦心的,虽然一个字都没有说秦心坏话,却让人觉得秦心太自私了。 这不是第一次了,之前也有过这样的事情,本来是余露的,后来余露又小心翼翼的让班长改成是秦心的,秦心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收下了,所以班长徐建哪怕是八面玲珑的人,对秦心面上也不好看。 而且徐建去改节目的时候,还被声乐团的为难了一下,不让改,可是他都答应了余露了,自然要帮忙做到,磨了好久,心底又对秦心更加讨厌了一分。 事实是怎么样,秦心只能呵呵了,人一辈子很长,总难免会遇上几个与你相爱相杀的极品闺蜜,也是缘分了。 晚会举办的地点是泰西观礼堂,虽然豪车进出,学生们也并不奇怪,泰西这里哪天没有豪车进出才奇怪,这种晚会和幼稚园的孩子表演节目,家长来参观,指着台上的那个说是自己的孩子炫耀没有本质的区别。 余露是学生会的,她是迎接人员中的一位,果然又再一次看到了祝英雄,她笑容非常得体甜美,就没有刻意去套近乎,尽量表现出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可是结果却让她很遗憾,除了一个老头笑的色迷迷的摸了一把她的手外,其他人都不太看她们这些迎接人员,完全把她们当作酒店迎宾或者服务员了。 秦心也去了晚会,本来她是不会去的,结果下午的时候陈玉忽然问自己,晚上去 不去,她很期待的模样,秦心想也不想的点头了。 她现在跟陈玉同桌,虽然没有好到像之前跟余露那样手拉手上厕所,好歹开始偶尔有话交流了,陈玉对秦心抱有谨慎的态度,生怕她只是这一段时间心情不好,所以坐她这边,也生怕余露风言风语说什么,她家条件一般,来泰西就是冲着免学费和高奖学金来的,她不想扯进同学间的乱七八糟的事情,只想好好学习。 不过即时这样,陈玉会在擦桌子的时候顺手帮秦心那边也擦了,老师有交代什么,若是秦心不在都会转达给她。只是默默做了,不会像余露那样,做一点点的事情就恨不得大家都知道。 秦心以前太骄傲,分不清别人的好坏,现在却能感受到不同,所以陈玉露出想去看晚会的心思,秦心即时不太感兴趣,也原意陪着她去,友情是相互促进的,没有只是一方绝对付出的友情。以前她不懂,觉得余露天生对自己好,无条件的对自己掏心掏肺,所以自己很信任余露,岂不知,两人连最基础的友谊都没有建立。 秦心穿的很简单,还是白t和牛仔裤,有衣服换,她也不愿意穿校服,这大概是学生的通病,虽然她现在挺喜欢校服的,只是老穿在学校也是怪异的。 只要拿着学生证就能进观礼堂,里面很大,学生会和声乐社团弄的很像样,主席台上有不少赞助商,在泰西搞活动绝对不缺赞助商,实在拉不到赞助,只要分配到社团各个成员,回家把自己老爸老妈拉一拉就行了。 两人刚刚进场不久,余露就给秦心打电话,问了她在哪里就火急火燎的赶了过来,她把自己那包着纱布的手指递给秦心看,泫然欲泣的开口道:“秦心,我刚刚在后台帮忙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指割破了,不能演奏小提琴了,可是每个宿舍都要有一个节目,你替我上好不好?” 陈玉虽然同情余露,不过她觉得余露这个人总是感觉不好虽然说不上哪里的问题,这几天和秦心相处觉得秦心这个人还靠谱一些,虽然她常常喜欢把修眉的刀片放在手里把玩,不过陈玉以为秦心是像自己一样想事情喜欢转铅笔,也没有太奇怪,还是忍不住开口道:“可是秦心没有准备,她也不会拉小提琴啊。” “没关系,我可以让班长把节目换一下,反正都是一个宿舍的往上报,你不会拉小提琴,唱歌也行啊,你唱歌那么好听,莫学长都说好的。”余露一脸期待的看着秦心。 陈玉还想说什么,听到余露说莫学长都说好的,她就不开口了,她听过秦心唱歌, 很佩服秦心的勇气,虽然唱的没有余露说的那么夸张,假如自己上去,说不定唱的还没她好,她不善于批评别人,干脆就不说话了。 秦心看着余露,看着她伸过来的被纱布包着的手指,她不相信余露会舍得让自己的手受伤,余露的脸不惊艳,手却是非常好看的,勉强算是玉骨冰肌,圆润修长白皙。 “真的受伤了吗?让我看看,包扎的这样随便,伤口会留疤的。”秦心不会害怕去唱歌,可是却不愿意余露这样天天耍小心眼,她要直接跟自己说,也行,总是这样矫情,恶心。 余露本来就没有受伤,只是刚好拿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把手磨了一下,有点红而已,就突然想到了用这方法,能够名正言顺的让秦心去唱歌,不由得给自己的智商点了个赞。 可是眼下秦心居然要看自己的伤口,本来就是磨了一下,根本没有问题,好在余露考虑周全,她为了显得严重一些涂了很多红药水,连纱布都有点渗出,像是流血很多的感觉。 “没事的,我一会去医务室再包扎一下就好了,你先去后台熟悉一下情……啊……”余露一脸为秦心考虑的模样,话还没有说完,忽然尖叫起来。 却见秦心一只手抓着她的手腕,另外一只手不知道从哪里拿来的一片刀片,不仅仅她伪装的纱布割开了,还割进了肉里,只是小小的一枚刀片,居然生生的把余露的手指削掉了一块,像是削果皮一般,余露疼的顾不上装淑女,直接尖叫起来。 “你别乱动,看,又崩血了。”秦心一本正经的握着余露的手。 陈玉在一边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解开纱布会突然流那么多血,不过刚刚余露涂了很多红药水,所以陈玉不知道余露这伤是秦心刚刚割的,真以为是没有包扎好,崩开了。 余露一尖叫,吸引了周围的注意力,原本就对余露上心的徐建第一时间跑了过来。 看到秦心抓着余露的手,鲜血直流,顿时急了,开口骂道:“秦心,你怎么能伤人。” 秦心手上拿着刀片,抬头看了看徐建,露出了个嘲讽的笑容,秦心这一笑让余露很是紧张。 余露生怕自己的两面三刀被秦心说破,此刻即时非常疼,恨不得破口大骂,却只能赶在秦心开口前,一脸诚恳的跟徐建解释道:“班长,你误会了,刚刚我手指不小心弄破了,秦心在帮我包扎,你有事去忙吧。” 徐建看余露疼的都掉泪了,还是觉得是秦心的错,不过当着秦心的面 ,余露自己都说没事,他也不好怎么样,那边还有许多事要班长出面,他只好依依不舍的转身走了。 秦心把余露手指头里面刚刚她削掉的那块肉用刀片插起来,血淋淋的一小片,她举到余露眼睛跟前,“你太不小心了,你看,碎肉都包在里面,万一长着粘在一块,以后手指头说不定会畸形。” 余露被秦心把手捏住,开始还没有觉得多疼,现在秦心松开手,她只觉得疼的都在吸气,而且眼真真的看着秦心把自己手指的肉用刀片穿着举在眼珠子跟前,都有些疯了,她原本根本就没有受伤好不好。 “我,我有点头晕,我先去医务室,晚上演出拜托你了。”余露冷汗直流,看着秦心跟见鬼一般,就想马上离开,而且秦心说手指会畸形,她想到自己好看的手指万一真的畸形了,那该怎么办? “我送你一段吧。”秦心搂着余露的肩膀,她个子比余露高,两人一起走出了礼堂,礼堂面前有长长的台阶,许是为了凸出礼堂的威严,特意这般设计的,此刻台阶上被铺上了红地毯,两边也灯光闪烁,十分华美,不过已经把贵宾迎了进去,所以这会子没有什么人。 到了门口,余露就拒绝了秦心一起,让秦心赶紧回去,一会还要上台。 秦心和余露站在台阶顶端,秦心拉着余露受伤的手,问她:“还疼吗?” “疼。”哪里不疼,这是真受伤啊,疼的眼泪都掉出来了,还不能说。 “我去唱歌了,你走台阶小心,手指长畸形还不太看出来,走台阶要是摔了,破相就不美了!”秦心这一刻学着余露那温柔的嗓音一边帮余露整理头发一边开口道,红毯顶端,灯光灼灼,拉长了两人亲密的影子,曲曲折折的扑倒在台阶上。 ☆、第二十四章 :光辉岁月 “大伯,只是学生们无聊搞的活动,你怎么会来凑热闹。”林嘉挽着大伯的手,还是有些不解。 “你大伯我就是喜欢凑热闹,你怎么不去表演一个节目。”林嘉大伯林天水和林嘉父亲林天意是同胞兄弟,林天水早出来一刻钟,两人长的很像,性格却南辕北辙,林天意非常严谨,林天水却酷爱玩,兄弟俩倒了过来,弟弟做生意很好,成家立业有孩子了,哥哥却花名在外,至今未婚。 “一群小孩过家家,我又不喜欢这个,要是我爸知道我去抛头露面,肯定不高兴。”林嘉嘟着嘴,她倒没有特别喜欢表演,不过这个年龄的孩子,家长越禁止,反而越挑起不甘。 林嘉是林家唯一的孩子,林天意夫妇教育的很严格,准备高中上完就送出国留学,林天水也是非常疼爱这唯一的侄女,由于他性格随和,林嘉跟大伯的关系反而比父母还亲密。 对林天意来说,自己大哥虽然在外名声不好,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就是一直单身,绯闻多一些,对家人是极好的,虽然外人老是用他来贬低哥哥,他却一直很尊敬哥哥,别人家两兄弟常常要为了争产大打出手,他们家却没有这问题,两兄弟都互相谦让。 “你爸爸那是担心他宝贝女儿太出色了被抢走,你体谅一下老人家孤独的心啦。” 大伯的话让林嘉笑的花枝乱颤,我爸是老人家,你还是老人家的哥哥…… “小叔你居然把魔爪伸向了高中,太着急了点吧。”祝军得知小叔来盐城居然是为了看他们学校的国庆晚会,很无语。 小叔跟父亲大伯都不一样,他们一个从政一个从军,小叔从小就对那些不感兴趣,据奶奶说,小时候小叔看到美女画报就扑过去,一玩可以玩半天,有漂亮阿姨抱小叔,他就咧嘴笑,要是长的不好看的,或者是男的抱,小叔就嚎哭。 反正小叔还有很多糗事,小叔是老来子,祝家也不需要小叔再争功立业,随着他喜好玩了,结果小叔居然在大学的时候就开了个文娱公司,一开始家里以为他是闹着玩的,后来看到小叔随手拉一个女伴出门,居然是当下比较红的小明星,爷爷奶奶知道后,削了他一顿,他更加活泼的奔向娱乐圈了。 “放心吧,不会动你的小女朋友的。”祝英雄当然不是为了泡妞来,但是看着侄子酷似二哥的脸,他就忍不住想逗逗他,侄子长年被二哥丢部队里,纯洁的一塌糊涂。 “跟你说了,我没有女朋友。”祝军脸色有些微红, 想到自己这几天都跟小叔混着,没有去跑步,也不知道秦心怎么样了…… 江术仁是一个小经纪人,平日的工作等于是中介,帮一些广告商拉几个野模特,混久了也认识一些拍烂片的导演剧务,给找几个群众演员,当然明面上这些都赚不了多少钱,在那个圈子呆久了,自然是干净不了,又兼职做了一些名为捧红明星实际上是拉皮条的生意,也终于在这圈子里混了个半熟脸。 今天他来到这里是受人之托,本来以为就是个学生捣鼓的小晚会,却不想还看到了一些媒体朋友,让江术仁有些不自在,也有些好奇,不过干他这行的最会装b,即时什么不懂也要装作我有独家消息一样,跟媒体互相扯皮,最终也没有说出个什么来…… 顾明夕有些烦躁,他只是牵头举办个晚会,其实没有特别的意思,只是某天写词的时候,不小心把墨水碰倒了,正好一滴墨水溅到了日历本上十月一日的日子,然后突发奇想热闹一下,他是这种很随性的人,他不太擅长去组织管理别人,他在某些方面很偏执,特别相信缘分,偏执到迷信的地步,如果不是有缘,他不会强求,就像两次听到很动人的钢琴曲,却寻不到人,即使一个校园很容易找到,他只原意去一次,没有遇上,哪怕真的心动,他也不会再强求。 虽然那钢琴演奏的技巧不够成熟,可是那种感觉却是真心打动了他,如同一见钟情一般一听入心,可是即使这般心动他也不愿意再去寻觅,宁远保留着不遇的遗憾。 他喜欢校园生活,喜欢这里面的随性,可是不知道谁泄露了他在泰西的消息,并且说他会出席这次晚会,倒把他平常的乐趣给弄没了。 他喜欢自己的两个身份,感觉可以像两个人格一样共存生活,可是突然间另一个身份认识的人要来找这个身份认识的人,他会觉得自己被冒犯了…… 秦心不知道今晚她将会遇到很多熟人,有些人对她影响至深。 她回来跟陈玉打了声招呼,问她愿不愿意跟着一起去后台。 一向淡定的陈玉却难得的激动起来,“我能去吗?” “当然,今天你是我的经纪人了。”秦心本来是开玩笑,却不想这句话,之后居然会变成现实。 两人一起到了后台,有些乱,跑来跑去的人,换衣服的,化妆的,陈玉一脸惊叹,秦心却觉得恍然如梦,曾经的很多很多天,她就这样奔跑在混乱的后台,一场一场的赶着节目,她当过酒吧驻唱,唱的好不好无所谓,长的好 看,会喝酒就行。 她竭嘶里底的在舞台上唱歌,底下的顾客热闹的划拳,热闹的打*波,留下角落唯一一个认真听歌的顾客等她唱完,摇摇晃晃的拿着酒杯上来问她:“小姐,愿不愿意包夜?” 十七八岁,在她最年轻最美的时候,却是生活在最肮脏的地方。 “秦心,你不要紧张,我以前听过你唱歌,很自然的。”陈玉感觉到自己的手忽然被秦心抓的疼了,以为她是害怕了,忍不住安慰道。 “我没事。”秦心松开了陈玉的手,有些歉意的看着她被自己抓红的手。 秦心去看了节目当单,给自己报的歌是《光辉岁月》,秦心不知道余露原本给自己选的是《老鼠爱大米》这首歌很轻快,她以前对着莫兴宁唱过,她声音天生有些沙,唱这首歌大都用假音唱,多好听谈不上,不至于唱的太丢脸,也算是余露的苦心,毕竟她要给秦心找经纪人不是,她也不想秦心表现太好,据她所知今晚有大人物来,所以都快开场了才闹这么一出,这样秦心也没有时间准备太好。 却没有想到徐建给换成了《光辉岁月》,徐建有心为难一下秦心,又不敢做太出格,选了一首大家唱烂的歌,至少不会出现上台不会唱的情况,但是这首歌却着实不好唱,很少有女生能唱好,用国语唱不出那种味道,粤语版本的才能唱出精髓,而且需要强大的爆发力。 这样看来余露和徐建真是天生一对,也不知道上辈子他们两有没有最终走到一块。 没有给秦心太多准备时间,她的节目安排在中间靠前,她也没有准备演出服,更没有化妆师伺候,好在秦心对这些都轻车熟路,虽然她不现在不太喜欢化妆,可是舞台上的灯光效果,必须是有妆容才可以,否则脸会显得很惨白。 她以前天天顶着大浓妆,虽然艳俗了点,但是在舞台上效果却是不错的。 重活一次,她比谁都更了解自己的容貌,她知道怎么样让自己看起来惊艳绝伦。 秦心给自己化妆的时候,陈玉在一边看的非常认真,秦心需要什么道具,她立刻就递了过去,两人虽然是第一次做这个,却配合非常默契。 没有换衣服,秦心把自己的宽松白t下摆撕开,打了个结露出了一截小蛮腰,肩膀往右侧拉,一件t恤做成了露肩小衫,既简单又性*感。 衣服裤子都差不多了,她腿形很好,穿紧身牛仔裤是非常美的,完全能展现她的曲线,就是鞋子,小布鞋在舞台 上并不太好,秦心有高跟鞋,都被她收在宿舍里了,陈玉看了看表,开口道:“我去帮你拿,还有两个节目轮到你,我跑去跑回来,肯定来得及。” 秦心来不及说什么,就见陈玉小小的个子急忙忙的往外跑,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的背影,秦心觉得很难过。 等陈玉气喘吁吁的抱着秦心的鞋子过来的时候,主持人已经在报节目了,就在上台前,陈玉才把鞋子塞给秦心换上,还耽搁了一下子。 不过并没有人说什么,本来大家对这晚会要求就没有那么严谨,一部分是家长给子女捧场,一部分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一部分是学生凑热闹。 秦心上台的时候,现场并不太安静,很松散,虽然是豪华的礼堂,可是秦心却觉得自己好像又被经纪人推进了某个酒吧的舞台,底下觥筹交错,自己孤身一人站在台上,手心出汗,腿脚发抖。 秦心闭上眼,站在舞台中间,手上拿着话筒,手心再次出汗,腿脚却没有抖,她站在那,等着前奏响起。 灯光具灭,只留下舞台中间那一圈,她站在那,翩翩佳人,遗世独立,瞬间,强大的气场扑面而来,整个礼堂渐渐的安静了下来。 前奏缓缓流淌,这是一首悲伤的歌,这是一首抗争的歌,秦心唱过很多遍很多遍,不在酒吧,不在舞台,而是在监狱,刚刚进监狱那会,经常被欺负,欺负的方式五花八门,那时候有一个广华来的狱霸喜欢听歌,经常狠揍她一顿,然后让她唱歌,就有这首,光辉岁月。 她流着泪唱过,流着血唱过,最开始她唱的好难听,后来那个喜欢听歌的狱霸被枪决了,也再也没有人会强迫她唱歌,她才发现她能唱的很好听了,却再也没有人欣赏。 那个靠在墙角,扣着脚趾,常常望着监狱的小窗的狱霸是她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用心听她唱的观众。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沙哑纯净的声音响起,只是一句话,却道尽了千言万语,似疯狂,似希望,却更多的是无尽的绝望,只是一句,就像是静音键一般,整个礼堂,彻底安静下来! ☆、第二十五章 :疯狂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在他生命里 仿佛带点唏嘘……” 你不是歌星吗?你唱啊?叫你唱歌懂不懂?一脚重重的踹到了她的心窝,她像条死狗一样被踹到了墙边,头皮擦破了,流着鲜艳的血,她咧开嘴笑了。 “年月把拥有变作失去 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 打她,打她,打死这贱*婊*子,一下又一下重重的踩在她的脚踝上,脚踝骨碎裂的声音,如同打架的奏乐,她反抗,她愤怒,她不顾一切,最终她站了起来,拖着那条残腿,一步一步的离开,面带微笑。 “风雨中抱紧自由 一生经过彷徨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刀片嘶拉嘶拉的割裂声音,终于解脱了,鲜血如泉水叮咚,欢快的流淌,滴答,滴答!她脸上露出安详的笑容。 秦心都闭着眼,拿着话筒唱歌,没有看任何人,她的声音如同幽静深渊中传出来的呐喊一般,如同沸腾的火山浇淋到冰山一般,深深的敲击着每个人的心。 顾明夕落泪了,他是那样一个感性的人,总是容易被感情打动,他又是一个那样内敛的人,即使哭,也很含蓄,可是此刻他哭的很汹涌,他甚至不知道为什么流泪,他是顾明夕的时候总是很温和,他是蝴蝶兰的时候总是很疯狂,这一刻,他是他,他是他,哭的不能自已。 林嘉愣住了,从来不知道自己舍友唱歌居然这么帅,她因为惊讶,没有注意到她大伯林天水的模样。 林天水面容绷得很紧,翘着二郎腿,右手在整理他左手的袖子,把衬衫袖子解开,然后又把袖子扣起来,用这样的动作来掩饰他微微颤抖的手和身体。 他突然感到一种悸动,很渴望的悸动,别人说林家长子风流,不务正业,他却有苦难言,他对女人根本没有感觉,当然对男人更不可能有感觉,他有很正确的性取向,可是却从来没有觉得对一个女人渴望过,他知道自己的毛病,与其祸害别人,不如不娶,可是此刻他有些羞愧,他居然在自己侄女身边,对着一个跟侄女一样大的女孩,他居然激动的浑身颤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渴望。 看着台上那疯狂的身影,他的身体像是被火点燃一般,他很想要,想要,想要把那女孩拥入怀里,这种感觉一来,他甚至激动的想流泪,他解袖口的手都觉得发麻,是一 种幸福的颤栗。 上辈子,秦心自从知道林天水是林嘉大伯之后,就逃离了,她觉得羞愧无比,她觉得自己肮脏无比,在同学面前无地自容,林天水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秦心的事情,只是那时候两人这样的身份,自然谈不上什么真感情。 不远处的祝英熊却皱着眉头,奇怪的道:“难道蝴蝶兰是女的?” 祝军已经傻了,痴痴的望着台上,身体不自觉的挺直,双手重重的握着面前的椅子,前面的椅子上没有人坐,被大力的祝军把一整排椅子都推动了的感觉。 祝英熊听到椅子咯吱咯吱的动静,转头看了一下自己侄子,见他这副模样,祝英熊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信誓旦旦的开口道:“就这位了,我一定要签她到我公司来。” 祝英熊被小叔这一拍吓一跳,反射性的差一点给小叔一拳,把小叔给打飞了,他想也不想的拒绝道:“不行。” 经纪人江术仁窝在一个角落,他早就收到余露给的资料,免得一会见面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是谁唱了什么歌,可是此刻,他嘴巴张大大的,有种捡到宝的感觉,他虽然油,可是眼光还是有的,这个苗子绝对能红,一瞬间,甚至想着如果把她捧红,自己荣升为金牌经纪人的场景,可是很快他又闭上嘴,整个人缩回椅子,刚刚那眼神精锐的男人仿佛只是一个错觉。 他已经不再年轻了,不再是天真的时候,这小姑娘可是莫家要对付的人,自己想太多了,一时间居然有些情绪低落,懒懒的靠在椅子上,听着这歌,心中却又不自觉的有了浓浓的悲伤,好像看到当初自己刚刚毕业想闯出一番事业,到现在每天点头哈腰的画面,唏嘘不已! 陈玉站在后台,看着秦心,双眼通红,心跳的很快很快,小拳头握的紧紧的,不停的挥舞,也不知道是想表达什么,只觉得很好听,可是好悲伤,又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复杂的交织在一起。 余露在医务室,娇媚的跟医务室年轻英俊的许医生聊天,笑声,咯咯咯的,很是清脆,给寂寞的校园,平添了一份欢乐…… 彼岸,莫兴宁刚刚起床,伸了个懒腰,他的留学生涯步入正轨,上周老爷子忽然就给他打电话了,听着也不生气了,把他的卡解禁了,他穿戴一新,看着镜子里的英俊帅气的自己,神清气爽,出门,遇上了住在隔壁的女孩,是个华人,他非常优雅的和她打招呼,露出那招牌笑容,谦谦君子,十分迷人…… 秦心睁开眼,看着华丽的礼堂,往事一 幕幕,嘈杂的酒吧,黑暗的监狱,最终都敌不过,第二天的一缕阳光,重新活着,双脚坚实的踩着地面,她一定可以改变未来,她一定可以,手把手教她写字的爷爷已经走了,背着她上学的父亲也不在了,只留下两张照片。 栗子村黑的那样早,路灯九点就暗了,今晚没有月亮,星星点点都没有,漫天的乌云,黑夜中,不知道谁家的人骑着摩托回来了,摩托灯亮的很,光线正好打到了秦家老宅上面,大厅两张相似的脸的照片,在黑夜中,露出温暖的笑容。 好在,还有妈妈,她的手掌那样柔软,还有哥哥,他的拥抱那样暖和。 她唱的很用力,竭斯底里,没有顶着乱七八糟的大浓妆,没有莫兴宁,也没有露出胸,露臀部,露大腿,牛仔裤紧紧的包裹着年轻的她,她漂亮的一塌糊涂,她睁开眼,整个舞台都亮了,她那么美,她的双眼你不敢直视,多看一眼,就会着魔。她的嘴唇那样红,那样鲜艳,她的声音却是那样沙哑低沉,像是撕开你的外衣,撕开你的皮肉,直接触摸你的心脏,让你的心脏跟着她的歌声一起跳动。 舞台那么明亮,灯光那么闪烁,可是在她的歌声下,你却觉得整个礼堂都像是一座监狱,你仿佛看到她在监狱的一个角落,歌唱,你看到她受伤,看到她流血,看到她始终面带微笑,她在挣扎,她在彷徨,她最终会破茧成蝶。 “迎接光辉岁月 风雨中抱紧自由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所有人都站起来,掌声雷鸣,所有人都疯狂了,秦心站在那轻轻地鞠了个躬。 我,回来了! ☆、第二十六章 :经纪人 莫兴婧打了个秀气的呵欠,站在威严古老的莫家老宅门口,披肩的黑色长发,刘海到眉,刘海和发梢都朝里微卷,身上穿着一条粉色印花连衣裙,脚上是一双香奈儿的白色凉拖,手上提着黑白色立体花朵包,整个人显得活泼浪漫。 等了一小会,一辆银色的跑车轰鸣而来,阳光下,车身跟琉璃一般,流光溢彩,车漂亮的打了个转,稳稳的停在了莫兴婧跟前,然后驾驶的位置探出张有些痞气的脸庞,阳光下他的头发是栗色的,头发没有分线,有点类似宝盖头一样,不过却不是那种一丝不苟,而是非常有型的零乱,他的脸跟莫兴宁有些像,只是鼻子更挺,眼神更深邃,眼珠的颜色是浅棕色,有点混血的感觉,他是莫家老四莫怀天的儿子莫兴远。 莫家老四是出了名的爱玩会玩,而他的妻子程紫玉据说有英国血统,到莫兴远这里,完全的体现出来了。 “上车,还愣着干嘛,要我下去请你啊!”莫兴远没有把车熄火,还在轰鸣着,有些不耐烦一般靠在椅子上,穿了一件深色t恤搭配牛仔中裤,脚上穿的是运动鞋,跟莫兴宁那种总是一丝不苟的打扮相比,他显得很随意。 莫兴婧知道自己这堂弟不会给自己开门,能愿意让自己坐他的车已经是莫大殊荣了。 她的手刚刚摸上副驾驶的门,却被莫兴远给拦住了,“坐后面!” 莫兴婧看到他那态度,气呼呼的跺了跺脚,自己要是敢开口说不坐,他就敢把车开走,莫兴婧经历过这场景,虽然耍小脾气,还是乖乖的坐到了后座去。 上了车她气呼呼的不想跟莫兴远说话,拿出镜子给自己补妆,只是莫兴远开车实在野蛮,不自觉的就会把身体提起来,好不容易补完妆,却从后视镜看到莫兴远一脸嘲讽。 “笑毛啊!”莫兴婧有些怒了,她跟堂弟总是见面就忍不住吵,要是兴宁哥哥在就好了。 “你又在老头子面前装纯,何必呢,老头子老奸巨猾,会不知道你是什么德性。” “我喜欢,干你屁事!”莫兴婧的脾气像她爸很火爆,忍不住就爆粗口,虽然每次在别人面前都一副乖巧活泼的样子。 莫兴远却像看不得莫兴婧心情好,开着车仍旧忍不住刺她几句。 “昨晚晚会的视频你看了没有,那女人太帅了,大爆发啊,突然发现老大真是有眼无珠。” 莫兴婧听到莫兴远这话就来气,视频她没有看,因为她就在现场,她在初中部的时 候也参加过唱歌比赛,获得了小甜心的称号,追随者一大群,到了高中部,她也想凭借这晚会表现自己,所以准备的很积极,莫兴婧性格十分像她爸,非常冲动,脾气也爆,可是越这样,她越喜欢给外人一副甜美乖巧的样子,她的歌是排在秦心后面第三位,选的是《小冤家》,绝对的俏皮可爱风,她自己穿着公主裙,公主鞋,可是从来没有比昨天更糟糕的演唱经历了。 她觉得自己像小丑一样,完全是自说自话,跟秦心那强大的演唱现场,她像是幼稚园过家家,好不容易把歌唱完,她一个人回后台把自己关在化妆室,把里面东西统统砸烂,心中对秦心更是厌恶。 “不要跟我提那女人,她把大哥害的不够惨吗?因为她,大哥都被老爷子发配到国外去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莫兴婧说起来是真想莫兴宁了。 而莫兴远听到这话,透过后视镜怜悯的看了一眼自己这堂姐,长的挺好看的,里面装的都是稻草吗?老爷子最喜欢莫兴宁那伪君子了,发配国外,那是避风头,况且老爷子那止不住骄傲的介绍孙子在森佛上学的样子,哪一点可怜了。 到了泰西门口,莫兴远把车一甩,停了下来,示意莫兴婧下车。 “你不是跟爷爷说要送我到学校的吗?这在校门口是什么意思?”莫兴婧想到自己要穿着精巧的香奈儿拖鞋从这里走到学校里面就有些抓狂,不会是这样的意思吧。 “我有事,你有两个选择,第一自己下车,第二被我甩下车。” 莫兴婧终究是乖乖自己下车,留给她的是银色跑车的尾气,她提着自己那漂亮的立体花朵包愤怒的挥舞:“莫兴远你这王八蛋!王八蛋!” 陈玉搬回了宿舍,昨晚两人回来的很晚,都没有怎么说话,余露也回来的非常晚,当然恰好早了秦心她们一步,她去医务室包扎,意外发现医务室的医生很帅,而且白大褂下面的鞋子是菲拉格慕的,林嘉那女人最喜欢用这个牌子。 医生不戴手表,也没有戒指,但是他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项链,是骷髅头的挂坠,一只小小的粉色骷髅头,其中一只眼窝是空的,另外一只眼窝镶着钻,乍一看跟路边小店买的几十块装酷的那种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余露是很求知的人,看的书也多,恰好一次在杂志上看到过这款项链,是世风的欧美灵感系列,那骷髅头是用原始珊瑚雕琢,那钻石是真的钻,这样一个貌似普通的挂坠据说就值十几万。 当然余露只是看一眼,没有多盯着看,可 是说话的时候却不自觉的让自己魅力值增加,荷尔蒙是个很奇怪的东西,让你心跳快,心动,愉悦,还能传染别人,余露跟医生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只是聊天,似乎很有话说,意犹未尽,余露还是很掌握分寸的,即使不舍,还是告辞了。 却不知道她走的时候,医务室里的护士对她露出了个鄙视的眼神。 回到宿舍的余露有些心虚,不太敢问秦心表演如何,想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因为她走的时候,徐建还来找自己,跟自己道歉,说他不小心把歌弄错了,余露大方的原谅了徐建。 在余露看来,秦心这样没内涵的人唱唱口水歌都勉强,她那假音实在刺耳,何况是光辉岁月那样的歌,不管徐建是故意的还是真不小心,余露都承情了。 见到两人回来都很沉默,余露也识趣的没有敢惹秦心,她手指头还在疼呢。 看两人的样子,那经纪人一定是没有联系上秦心,余露给他发了条信息,果然江术仁回信息说,秦心一唱完就不见了,大家都找不着她。 余露以为秦心觉得丢脸了跑了,忽略了大家这两个字,唱个歌而已,为什么大家都要找她,她回信息让他明天来,有自己在,肯定不会扑空。 她不知道,陈玉是太激动了,不知道说什么。 而秦心昨天一唱完,就拉着陈玉跑了,跑到每天跑步的地方,跟疯子一样拼命的奔跑。 早上秦心没有起来跑歩,昨晚确实有些累了,可惜祝军一大早天不亮就去跑步了,跑了十来圈都没有遇到人。余露更加断定秦心的反常是因为昨晚丢脸了,她是好闺蜜,自然不会当面揭闺蜜的短,都是在背后揭的。 她非常体贴的早起买了早餐,两人份的,很是热心的提给秦心。 “给我的吗?”秦心漫不经心的问道。 “当然,我看你没有什么精神,特意给你买的。”余露声音温柔,用没有受伤的手提着早餐。 “谢了。”秦心大方的接了过来,回头对陈玉喊道:“陈玉,早餐太多,我一个人吃不完,你跟我一起吧。” 余露很郁闷,自己买了两份,当然是和秦心一块吃了,这样才能增加感情嘛,她居然叫陈玉跟她一块吃,余露很不爽,不过想来陈玉也会拒绝的,陈玉胆小的跟老鼠一样。 刚刚这样想着却不想陈玉居然没有看她的眼神,低着头却是走了过来,没有说好,只是在秦心身边坐下了。 秦心把早餐分了一下,两杯牛奶,其中一杯推给陈玉,还有高大上的榴莲酥,两份,陈玉一份,秦心一份,还有红豆饼,一人一个,一边分秦心还一边道:“余露你真是太体贴了,知道我和陈玉都没有吃,居然买了两份。” 见陈玉有些迟疑,她催促道:“快吃啊,你不吃也浪费,这可是惜缘餐厅的早餐,余露爸爸有钱,你不要担心。” 秦心吃东西贼快,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没有办法,速度是锻炼出来的,习惯了,在监狱吃太慢,是等着人家抢还是等着挨揍? 余露听到秦心说自己爸爸有钱,只能咧开嘴很勉强的笑了,她以前是这样跟秦心暗示的,没有直接说,现在也没有否认。 早餐都没有吃的余露跟秦心陈玉三人一块去上课,心情非常不好,一路上注意到别人看秦心的眼神特别奇怪,不过她心情不好,想的自然也是不好的,以为昨天秦心丢脸丢大了,再一次丢到全校人跟前,没有吃早饭的恶意稍稍减少了一些。 到了班上,余露一行人进去的时候,忽然觉得教室都安静了下来,余露觉得很奇怪,回头一看,原来老师来了,上的是地理课,地理老师是个更年期女的,情绪很暴躁,教的却是很好的,她的课向来纪律比较好,可以允许你不来,但是来了,绝对不能吵。 虽然余露拉着秦心的手,可是坐位的时候,秦心还是去跟陈玉坐,让余露觉得很尴尬。 她心中大恨,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余露还是粘着秦心,直到戴着金丝边眼镜,提着公文包,头发长长的扎起来,穿着西装,有些不伦不类的江术仁出现在秦心跟前,余露才惊讶的道:“秦心是找你的,我的手还要去医务室换药,不能陪你了。” “你好,鄙人是融尚影视公司的经纪人江术仁,想跟秦小姐谈一谈。”江术仁双手递出自己的名片,一脸亲切的看着秦心…… “你就是秦心,长的还行,你先跟着我,之后有安排会通知你。”江术仁说话喷着酒气,双眼红血丝,朦胧的看着秦心,秦心觉得有些怪,可是余露在旁边激动的拍手道:“太好了,秦心,我就知道你可以的!” 此刻秦心没有看江术仁,也没有接他双手递过来的名片,而是看了一眼余露,问道:“你的手不是昨天才包扎的吗?” “许大夫说要检查一下伤口有没有发炎。”秦心的眼神有些锐利,余露心虚的解释,称呼许大夫的时候,声音十分的轻。 秦心想起 来上辈子余露经常会跟自己说泰西的事情,她说学校医务室居然有个变态,猥*亵女生不说还骗财骗色,假装是高富帅,最终是欺负到一个家里很有背景的人身上被人家直接打断腿。 秦心漫不经心的接过江术仁的名片,她那么熟悉他,怎么会需要他的名片呢,只是她还是接了过来,漫不经心的拿着,用名片的一角,轻轻的划过余露的额头,笑道:“快去吧,手比较要紧。” 身为好闺蜜,就是明知道她前面有个火坑,你还要在她背后用力推一把! ☆、第二十七章 :潘多拉 早晨,秦心睁开眼,天还是漆黑的。 做噩梦了。 后背都湿了,出汗了,再醒来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松了一口气。 昨天看到江术仁了。 他扎着一头长发,留着小胡须,脸一如记忆中的国字脸,宽宽大大,这时候的他还没发福,皮带把微凸的肚子勒的紧紧的。 每个人都可以给自己的一生谱写一个故事,上辈子秦心是失败的典范,而江术仁却是一个成功的励志剧,踩着无数女孩青春的身体,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家里买了别墅,老婆贤惠,儿子懂事,而且他还专情,虽然是混娱乐圈的人,却从来不摘花惹草,对老婆一心一意,有空就回家带孩子,简直是业界好男人。 秦心却是恨他的,是他带秦心进娱乐圈的,是他让秦心熟悉了娱乐圈的规则,也是他给秦心介绍的金主。 他说他从来不逼迫人,因为他有无数手段让那些人求他逼迫。 眼下这个男人,衬衫的领子没有烫慰的那么平整,说话的底气也没有那么足,虽然对付一个高中生也许够了,只是秦心见过后世那意气风发的江术仁,眼前的他实在太嫩。 这个人你那般熟悉,曾经你还那样的怕他,眼下他却恭恭敬敬的递出了名片给你,是的,已经不同了啊,虽然他还是出现了,可是至少不是像曾经那样随意的把自己打发了,居然还给自己递名片了。 江术仁递出了名片,却没有收到震惊的效果,小姑娘甚至很不礼貌的拿着他的名片随意的把玩,让江术仁心产生了极大的羞辱感,不过做他这行的,什么样的女孩没有见过,不管你再傲再牛,最终都得乖乖的服软低头。 眼下他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做他这一行,可以不要脸,但是不能没有信用,要是没有了信用,就没有了基本的安全感,以后的交易也就进行不下去了。 他把这当作一份工作,所以看到秦心这样的态度,他一点都不生气,面子不值几个钱,若是丢了面子能换来钱,丢就丢了。他一脸和蔼,循循善诱的给秦心展示了一幅当大明星会如何的美好画面。 他口干舌燥的说了一大堆,最终却被秦心四个字打发了。 “不感兴趣。” 江术仁都想骂娘,不感兴趣,你认真听我讲那么久,你耍猴呢。虽然心急却不能在学校做什么,这里毕竟是泰西,校内还是管的比较严的,可是不来学校也不行,这女孩似乎压根就 不出去,昨天回去后,江术仁一遍一遍回想那女孩演唱的场景,虽然是拿人钱财办事,可是还是心中有激动,就算不能捧红,这样的女孩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贫穷使人努力。这时候的江术仁还是比较奋斗比较有耐心的,不像后来,看不顺眼的,直接找人封杀了。 江术仁是个大器晚成的人,成功的晚,结婚的晚。秦心出道两年后,始终一事无成,在得知莫兴宁带着富家女友归国后,终于屈服,有时候女孩出卖身体的理由很可笑,她为了能有一身漂亮的衣服出现在莫兴宁面前,会愿意把自己卖了。为了能一次灿烂的出现在喜欢的人面前,愿意背后吃下无数辛酸苦泪。 江术仁把她介绍给了一个姓金的投资人,那时候的秦心天真的以为只要心还在,身体脏了也无所谓,因为这种固有的执拗,反而很是讨那投资人的喜欢,或许觉得玩弄心比玩弄身体更有意思。 江术仁因此跟那投资人搭上了关系,没等姓金的玩腻,江术仁又迫不及待的给他介绍了一个新的女孩,多多。 多多运气好,靠着姓金的投资的一部电影就红了,江术仁也出名了,虽然是同一个经纪人带出来的,多多成了冰清玉洁的少女天后,而秦心却是明码标价可卖的三流小明星。 泰西的景色这么美,正午的阳光这么明媚。 江术仁却来了,出现在秦心面前,打开了秦心世界的潘多拉魔盒,很多很多秦心都快遗忘的事情,一点一点的回到了脑海,那般的混乱不堪,那般的身不由己,那般的荒诞可笑。 秦心很干脆的拒绝了他,就像当初莫兴宁要退婚,秦心很干脆的说好一样。 莫兴宁是她上辈子悲剧的起源,而江术仁是她的悲剧是推动者。 她不会让悲剧重演。 秦心把江术仁的名片丢进了垃圾桶里,他的名片是一把钥匙,他告诉你这把钥匙能让你进入某个宝藏,而实际上,它开启的却是地狱之门。 吃完饭,回到宿舍,秦心靠在床头正在看书,宿舍有人敲门。 这时候宿舍就她一个人,所以门没锁。 秦心以为是余露或者陈玉回来了,她仍旧靠在床上,她身上穿了一条粉色的睡裙,是妈妈帮她买的,以前她觉得幼稚不喜欢,上次回家就找出来了,妈妈给她买的衣服都是很可爱的,或许每个母亲心里都觉得女儿长不大,希望她永远可爱。 抬头却看到来的人是林嘉。 林嘉也没有想到秦心在宿舍,似乎打扰了秦心看书,她歉意的道:“不好意思,我最近要住一段时间学校。” “没事,你本来就是这宿舍的。”秦心看到林嘉总是有些尴尬,林嘉倒没有觉察出来,因为她之前就跟秦心接触的不多。 林嘉很无厘头啊,原本以为大伯来学校是有什么事,结果居然真的只是看热闹,看完就回去了,回去就跟自己老爸说什么自己明年如果准备去留学,这学期应该先适应一下住校生活,现在离得近,万一有不习惯的还能照应的到,要是出国太远,什么都不懂,反而不好。 于是爸妈就把自己赶学校住来了,只让自己周末回去。 大伯说完这个就出去风流快活了,影子都不见,她却收拾了大半夜的东西,大伯不是好人! 结果早上一大早大伯又出现了,还热情的说帮自己把东西拿去学校,因为早上上课,就让大伯中午送过来。林嘉很不客气的支使大伯,要不是他乌鸦嘴,自己也不会要住校。 秦心继续看书,没有管林嘉,尽管看到林嘉很便扭,但是一切都没有发生,秦心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可是忽然听到林嘉喊了一句:“大伯,你怎么才来,慢死了。” 秦心有些不可思议的抬头,看到门口的那个男人,瘦瘦高高的,很斯文,并不年轻,眼角有细微的皱纹,整个人的腔调很好,在校园里一点不突兀,更像是个学者,秦心却如同见鬼一般,只觉得自己全身都僵硬了,连脚丫也动弹不得的感觉。 她看到林嘉都觉得不自在,看到这个男人就更加难受,无法形容那种感觉,如同逃不掉,挥之不去的阴影一般。 林天水自然看到秦心了。 他本来就是为了秦心而来。 他是个做事很有计划的人,现在林家的公司都是他弟弟在经营,可是他才是那个最大的股东。 昨天晚上,他做了两件事,第一查秦心,第二再次确认自己的感觉。 再次见到秦心,林天水觉得自己已经完全不用确认了,只是看到她穿着睡衣靠在床上,睡衣一点不暴露,更不性感,可是仅仅只是看到她的露出的粉嫩的小脚丫,他就觉得激动。 女孩看到自己似乎有些害怕?恐惧?林天水自认自己就算长的不是那种小女孩喜欢的偶像,也绝对是风度翩翩非常有亲和力的大叔,可是靠在床上的女孩看到自己似乎身上都颤抖了一下。 只见 她慌乱的跳起来,给自己批了件外套,在那慌乱的过程中,林天水看到她似乎只穿着棉质的小睡裙,里面什么都没有穿,能看到微微的凸点,并不丰满,只是一眼,他很绅士的背过身去。 可是这画面却一直挥之不去,他脑海里甚至想着自己的手要是碰触到那点,小女孩的身体颤栗的场景。 等林天水再回头,却见秦心把自己包成一个茧一般,裹的严严实实的,只是修长白皙的脖子还露在外面,他有些好笑,忽然间觉的如果自己现在变身吸血鬼冲过去咬那脖子一口,也挺好的。 林天水把东西给林嘉,很是亲切的跟秦心打了个招呼,“嘉嘉一直比较毛躁,要是什么不懂的,请多多关照,她一个人住宿舍我们也比较不放心,万一有事什么的,同学,你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留我一个吗?” 林天水一口一句同学,把秦心生生的拉回现实,内心有一千头草泥马在狂奔,前世的干爹亲切的托你照顾她侄女,这种感觉为毛那么诡异。 是自己想多了想多了,现在的自己和那时候完全不一样,也完全不认识林天水,秦心不停的安慰自己,哆哆嗦嗦的把手机递给了林天水。 林天水很大方的把自己的号码存进了秦心的手机,用她的手机给自己打个电话。 然后就把手机递给秦心,秦心伸手去接,轻轻的碰触到了林天水的指尖,立马缩回来,没出息的差点没把手机给丢了。 林天水像是没有觉察到一般,不去看秦心了,只是转身叮嘱林嘉,唠唠叨叨说了一堆,然后说以后有空来看她。 秦心看到林天水这样,跟记忆中那不太说话的干爹完全不同,拍了拍自己的心脏,只是自己太多疑了,等到林天水离开,她才渐渐平复过来。 却不知道只是指尖的碰触,就让林天水整个人如同触电一般,他只能不停的唠叨来掩饰自己的激动,等他走了,林嘉还觉得自己大伯突然成为话痨,好不适应。 看到秦心怪异的模样,她尴尬的解释了一句:“我大伯平时不这样的。” 却不知道这一句解释,更让秦心吓个半死。 结果秦心晚上做噩梦了。 在同一天先是遇上了江术仁,然后看到了林天水,秦心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此刻她听着宿舍其他人的呼吸声,翻来覆去的再也睡不着,还是起来跑步吧,虽然早了点。 秦心轻轻的起床洗簌, 换了运动服,出门。 路边的路灯都没有关,真是太早了,还不到六点,刚刚五点多一点。 她跑到了平常跑的那条路,正是泰西湖边,此刻还没有天亮,天空黑漆漆的,湖水也黑漆漆的,虽然有路灯,秦心一路奔跑却还是觉得很压抑。 自己是不是有点傻了,只是遇上而已,又不会发生什么,自己在害怕什么? 害怕自己仍旧会像前世一样,一脚踏进那个圈子,一步一步的走向堕落? 秦心奔跑着,那阴霾的感觉却挥之不去,好像整个世界就只有自己一个人在狂奔,却也始终奔跑不出来,周围都是无尽的黑暗,无论怎么奔跑,始终陷在黑暗之中。 秦心越奔跑越觉得暴躁,甚至有种冲动,直接跳下泰西湖,沉沉的沉下去,一切就消逝了。 自杀会上瘾,自杀过的人,很容易就会再来一次,如同开盖有奖一般,秦心觉得自己疯魔了。 “秦心!” 就在她觉得自己可以解脱的时候,忽然一个拥抱把她拖了回来。 除了哥哥,谁会挽救她?可是哥哥不会这个时候出现在泰西。 秦心有些糊涂的看着眼前的人。 她此刻脸色苍白如纸,嘴唇也苍白无比,身体都在颤抖,慢慢的恢复意识。 “祝军?” 看清了面前的人,秦心松了一口气,上辈子她不认识祝军,看到他,忽然就觉得看到了希望一般,认识祝军也许代表自己能跳出上辈子的怪圈。 “你是不是梦魇了?”祝军看到秦心的模样,吓一跳,也心有余悸,他要不是想着坚持这么早出门跑步,都不能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此刻他紧紧的抱着秦心,他的大手轻轻的拍着秦心的后背,不停的对她说:“别怕,有我在,不会有事的……” 顾明夕听完秦心唱歌就非常有冲动,他直接就跑回声乐楼,把自己关在钢琴室,心中有无数想写的东西,灵感喷薄而出,他一定要记录下来,一天一夜他都没有休息,整个人跟狮子一般,如果外人看到吓一跳,完全想不到优雅的跟贵族一样的顾明夕会有这样一面。 此刻他双眼都是血丝,着急的来回走着,总觉得差一点,差一点就能完成的曲子,却始终差一点,他推开了窗户,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他愣住了。 他看到泰西湖边,相拥的男女,黑夜尽退,太阳迅速的升起,他知道他的曲子缺少什 么了,顾明夕忽然豁然开朗,迅速的跑回去,对着钢琴弹奏起来。 祝军抱着秦心,有着失而复得的庆兴,而秦心靠在祝军的身上,有着劫后余生的惊恐,这时候静谧的校园,忽然传来一阵阵琴声,琴声来的这样突兀,两人不自觉的就听了进去,祝军一直觉得自己是没有什么乐感的,可是此时此刻,他觉得这声音很美,他忽然想着自己要用一辈子拥抱着怀里的女孩,他还不知道一辈子有多长,却突然就有了这样的想法。 秦心上辈子除了追随莫兴宁,甚至没有真正谈过恋爱,听着这曲子,却忽然觉得她应该找一个干净的人谈一场干净的恋爱。 两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却同时推开了对方,脸色绯红。 ☆、第二十八章 :视频 楚侯生窝在自己的小出租屋里,捧着一个边角都磕破的搪瓷杯,呼噜呼噜的捞着杯子里的泡面,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脑屏幕,面条吃完了,里面的汤底都喝干净了,他还傻呼呼的捧着杯子。 出租屋不算小,但是除了他此刻坐着的地方,居然是连落脚的位置都没有,里面乱的跟垃圾山一般,什么都有。 虽然是白天,窗帘却拉的紧紧的,门窗都关着,旧电脑的机箱轰隆轰隆的响着,电脑屏幕的光是房间内唯一的光源,照的刚刚吃完泡面的楚侯生满脸油乎乎的,此刻他脸色潮红,十分激动,十分可疑,他顺手把搪瓷杯丢一边,摸到了一卷卫生纸,擦了擦手,然后没有松开那团白色的卫生纸,大白天一个宅男躲在屋子里看片旁边还准备一小卷卫生纸,你懂的! 谁都不能想象,未来在圈子里享誉盛名,在艺术界地位非常高的导演楚侯生,一开口就有无数投资人捧着钱送来的大导演楚侯生,眼下居然混的这样惨,还这般猥*琐的模样。 楚侯生长的实在是不能算帅,一双眼睛尤其凸出,跟金鱼眼一样,这要是长在金鱼或□□身上,算是美丽无暇,但是长在个人身上,就有些怪异了。 拜他这怪异的长相所赐,必须是个大器晚成的货,这模样说是导演,问人家小姑娘要不要拍电影,小姑娘必定是先拍他啊,拍死你个癞□□…… 楚侯生长的确实是抱歉了点,不过他为人非常好,就算是后来大红大紫,对演员都是挺不错的,是导演当中人品较好的。 所以他自然不会大白天饥渴到这种程度,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撸管,此刻他脸色涨红,十分激动,浑身颤抖,好吧,真的跟那啥很像,就差喷出点白灼出来了。 “就是她了!”楚侯生兴奋的跳了起来,一脚踩在一个易拉罐的拉环上,瞬间使得脚心擦出了血花,绝对是他自己丢的,没别人暗害他。他觉得脚丫有点疼,不过脑海里都是自己这部电影的画面,而且每次脚疼都有灵感……#(每次这二货一激动都会踩到什么,踩到什么都会脚疼)# 他已经拍了两部烂片了,这是第三部。 当然他不认为自己拍的是烂片,市场并不是评价片子好坏的唯一标准,可是却是投资人愿不愿意掏腰包的依据。 对楚侯生来说,这不是第三部,这是第一部,拍每一部片,他都是全心全意投入的,然后拍完之后,他会立刻忘记。所以对他来说每一次拍片都必须是崭新第一次。 这次拉到的投资并不多,但是楚侯生已经心怀感激了,他不善言辞,也拿不出好成绩证明自己,长的更不会让人想潜规则,只能是碰到瞎猫了。 电影是个很神奇的市场,也许会让你输的倾家荡产,也会让你赚的数钱数到手抽筋。常常听到什么小制作的片子,投资几千万,居然赚了好几个亿。 几千万和几亿的差别绝对不是几十元和几百元的差别。 当然大部分时候说几千万的投资,也是有虚夸的成分的,每年有那么多拍电影的,动不动几千万也是不可能的,他的预算很少,少到他都找不到演员。 虽然也有很多知名演员不要钱都愿意演戏,但是却不是像楚侯生这样名不见经传的导演的戏,楚侯生上两部戏,第一部是他的毕业作品,有导师的参与,好歹找了地方上映了,第二部却是根本没有机会上映。 而楚侯生又是个要求很高的,拿到钱这么久居然还没有选好演员,要不是投资人见他顿顿吃泡面实在可怜,都以为他拿钱跑路了。 此刻眼睛暴突的楚侯生,仿若僵尸复活一般。 这次拍的电影是以一个堕落少女为主角,讲的是四个本来就在差班的边缘学生,在高三的时候受不了学校压抑的气氛商量逃学,一起租了个屋子,尽情玩乐,觉得不上学很帅,直到后来几人因为女孩和街边的混混起冲突,其中一个小混混不小心被女孩误杀了…… 整部戏的灵魂都是那个女孩,女孩的改变是整部戏的进程,这段时间楚侯生一直在找他的女主角,那些演技精湛的大牌女星也许能演好,可是一来太贵,二来没有眼缘。 直道看到这视频,楚侯生浑身颤栗,一定要找到她!楚侯生查了视频来源,匆忙的定了火车票,连卧铺都没有就迫不及待的赶去盐城。 楚侯生挤在三人座的火车上,生生的坐了一整夜,天刚亮,他被丢下了火车,看着人来人往的火车站,楚侯生幸福的想哭,昨天坐他旁边的二货脚居然比他还臭,熏死了…… 秦心不知道自己唱歌的视频居然流传的这样广,上辈子有太多恶名,这辈子她对出名并不太热衷。 在同一天遇到江术仁和林天水就把秦心吓的够呛,如果自己再进娱乐圈,会遇到越来越多熟人,会想起越来越多的不堪,真的是不堪。 此刻秦心推开祝军,她有点迷茫,额,事情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上一秒自己莫名其妙的想寻死,下一秒自己居然想谈恋爱, 还是对着这样一个青春稚嫩的少年,秦心觉得自己简直有点变态。 祝军穿的没有莫兴宁那么庄重复杂,很运动随意,感觉也很亲切。他长的还没有自己哥哥秀气,却比哥哥开朗许多,很爱笑,皮肤晒成了均匀的小麦色,牙很白。 越是经历过黑暗的人,对笑容就越渴望,而祝军的笑容非常干净,干净的让秦心很容易放下防备。 两人推开对方,有些呆的看着彼此,想说什么,却不知道怎么开口,秦心是有些羞愧,虽然自己此刻也才17岁,可是觉得自己经历太多太多,虽然这一世的身体干净,心却回不到当初的天真了,突然有那样的想法,尤其是站在祝军面前,让她觉得自己如同老牛吃嫩草一般很不好意思。 祝军看到秦心居然往湖里走吓一跳,那时候他真没有多想,救人要紧,才把她抱住的,可是抱住秦心才发现,这跟平时搏击训练的时候不一样,训练的时候别人一近身他就想把别人甩出去,而此刻他居然想抱更紧一点。 祝军这蠢孩子,从小被丢部队里,根本没有谈过恋爱,连跟女孩拉手的经验都没有,更别说拥抱这么高层次的,再加上顾明夕那激情澎湃钢琴曲,没谈过恋爱的祝军忽然就有些开窍了,明白自己之前一个人天没亮就跑这里跑步跑十来圈是为毛了,不是精力过剩,也绝对不是怀念部队里的兵哥哥…… 好在这时候秦心电话响了,打断了这份尴尬。 是哥哥打来的,哥哥说帮妈妈的店面租好了,离他学校很近,她说的炒板栗的机器也有眉目了。 听着电话那头哥哥很高兴,她更加羞愧了,自己差一点就轻生了,活着都不敢,太自私了,简直是魔症了。哥哥和妈妈都开始改变了,自己不能一直沉迷过去。 秦心恨不得自己马上过去,哥哥却叮嘱自己上学要紧,他是太高兴了才忍不住先给自己打电话,让自己周末了再去找他。 祝军看秦心打电话,她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充满希望的感觉,他这几天莫名烦躁的心也平静了下来。 经历过刚刚的事情,两人似乎有些不一样,却也说不上哪里不一样,祝军陪着秦心跑了一圈,又把秦心送回宿舍,居然一点都不累,只觉得浑身都是力气。 祝英熊要回京都了,这一次总算是没有白来,还真让他找到了蝴蝶兰,之后的事情需要慢慢来,走前来跟侄子打个招呼,见他跑的气喘吁吁的,很是无奈地道:“又去跑步了,上次叫我特意送你 来学校晨跑,就是为了见那小姑娘吧,你喜欢人家直接追啊,每天跑的跟蠢牛一样有什么用。” 对自己这侄子,祝英熊实在是有点无语了,不过看小孩子心动也是挺好玩的过程,他并没有说什么大道理,门当户对之类的,才十七八岁,春*心荡漾,谈个恋爱才是正常的,太过限制反而不美。 当然祝英熊能这么淡定的开玩笑,却是已经查了秦心一遍,没有什么复杂的背景,倒是有个前未婚夫,不过都已经出国了,小男孩要长大,总是要自己去经历一些事,看到以前那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流鼻涕的小男孩,已经会开始追女孩子了,总有点自己变老的蛋蛋忧伤。 回去应该跟二嫂说一句,你的蠢儿子恋爱了,你可以不用担心他在部队里待久了,学会捡肥皂。 其实祝英熊还真有点想签那女孩,不过不想破坏自己侄子的初恋,就没有再纠缠,还自以为是觉得自己真是好叔叔。 此刻被小叔调笑,祝军没有像上一次一样解释说自己没有,而是有些脸红的傻笑。 祝英熊看到祝军那酷似二哥的脸摆出这副羞涩的小模样,拿起手机就给拍了下来,迅速的踩着油门开车走了,回去给老头老太太看,一定会笑的合不拢嘴的,不要谢叔,叔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第二十九章 :熟人 楚侯生很激动的到了盐城,然后有些傻眼了。 这时候的楚侯生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导演,况且他在车上熬了一夜,形容实在不太好,连火车站边上鬼鬼祟祟拉客的大婶都不愿意搭理他,更别说有专人接站了。 他在火车站附近找了个小吃店,呼噜呼噜的吃掉两碗面,顿觉舒畅。 吃完面坐在椅子上,他翻着结实的诺基亚黑白屏,想找找看这里有没有熟人,先蹭个住,再开始找。 楚侯生生性乐观,即使此刻小吃店的老板娘不停拿眼睛斜他,怀疑他是想吃白食,他也一点没有感觉,仍旧专心的瞪着眼,费力的压着手机上已经模糊的箭头。 终于在花花两个字停留了下来,差点摸了把辛酸泪,他找了好久,不该随便给人起外号的,找的时候居然记不起来叫哪个了。 “花花,我是楚侯生啊!” 顾明夕这两天累坏了,直接倒床就睡,睡的正熟,电话响了,还响个不停,只能无奈的接起来。 发发?我不叫发发啊,顾明夕刚想说打错电话,然后想起来楚侯生,不就是那个老爱给人取外号的导演,取外号也就算了,这货h和f永远傻傻分不清楚。 一小时后,楚侯生来到了顾明夕家。 两人是在楚侯生第二部电影认识的,顾明夕觉得楚侯生的电影拍的很好,虽然最后没有上映,两人却交了心,顾明夕对认可的人是很信任的,互相留了电话号码。 顾明夕一路呵欠,接了楚侯生让他自便就自己去睡觉了。 楚侯生也经常熬夜,所以并没有觉得花花怠慢了自己,而且花花太自恋,他的公寓里面到处都是镜子,每路过一面镜子楚侯生都被自己吓一跳,哎呀吗,这么丑。 他怕自己这样子会吓到人家小姑娘,也乖乖的去睡觉了,一沾床就睡的呼噜震天响,实在也是累坏了。 …… 余露看到祝军居然送秦心回宿舍,她本来在对着窗前的镜子准备修眉的。 看到两人挥手告别,两人笑容那样灿烂,虽然是大大方方的站着,中间有距离,可是怎怎么看怎么暧昧。 最近因为手受伤,她经常跑医务室,跟许医生已经建立了迅速的良好的关系,比暧昧还多一点,以己度人,余露自然以为秦心和祝军肯定也是这样。 她对祝军没有什么好感,这男的情商绝对低,自己好心劝他,还说自 己丑人多作怪,不过是有一个有钱的叔叔罢了,余露特意去查了祝英熊,说是白手起家,名下有一个文娱公司,余露看祝军的打扮,身上穿着一套三叶草的运动服,和那些真正有钱的人远了去了,她想到自己昨天去医务室的时候,看到许医生敞开的白大褂里面穿着的t都是纪梵希的,而且挂坠也不是那个昂贵的骷髅头,但是看着又是某限量版的饰品,价格不菲。 想到这里,余露又觉得好受了一些,只是想到江术仁跟自己说的话,余露又一阵郁闷,自己居然误打误撞成全了秦心,明明换的是老鼠爱大米的歌,徐建居然自作主张改了,当时她是感激徐建,可是现在她就有点怀疑徐建是不是故意的。 她知道徐建喜欢自己,但是她看不上徐建,一个小科长的儿子而已,上串下跳的。 余露的眉形长的挺好的,其实不用刻意再修了,可是女孩子一旦有心动的人,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更注重自己的容貌了。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下巴果然有点太圆了,显得脸也比较大,鼻子果然是有点塌,使得自己没有气质,想到昨天去医务室的时候,看到医务室的小护士,居然长的比自己还漂亮,不过她不至于吃小护士的醋,两人的高度不一样,那小护士一辈子也就那样,而自己才高中,以后还会有很好的未来,看许医生也对那小护士很普通,都没有多看一眼。 秦心进来就看到余露拿着眉刀对着镜子皱眉,她心情好随口道:“要不要我帮你修!” 以前余露老帮她修眉的。 秦心难得这么示好,余露想到江术仁交代的事,她受宠若惊的答应了。 可是等眉刀递到秦心手上,那刀片反复的在自己眼珠跟前划过的时候,她就后悔了,想到上次秦心就是用眉刀把自己手割破的,割的又快又很,手指都能削掉一块肉,长这么大她都没有受这么重的伤过。 天天跑医务室一方面是她确实对许医生有意思,另一方面也是真害怕手长畸形了。 她此刻真害怕秦心手一抖,再把她脸上削去一块肉。 秦心拿着眉头,轻轻的轻轻的划在余露的眉毛上,想着那时候手术刀把自己那细长的丹凤眼轻轻的割开的场景,她只觉得自己要是用力下去,是不是也可以割开一条线,只要用力一下,就可以,这种想法出来的时候,脑海里却又浮现出祝军那阳光的笑容,她的手顿了顿。 余露只觉得汗毛都竖起来了,不知道为何她本来是想打听一下秦 心家里现在怎么样了,硬是开不了口。 “算了,快上课了,下次你再帮我修吧。”好不容易觉得气氛松了一口气,她连忙动了动。 看到祝军阳光的笑容,秦心甩掉自己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准备认认真真的帮余露修眉毛的,却见她自己慌忙的侧了一下脑袋,正好碰到秦心手里的眉刀,左眼眼尾的一截眉毛生生的就被这样削掉了一块。 余露看到镜子里自己的眉毛,脸黑的都能结霜了。 却听到秦心不紧不慢的开口道:“我还没有开始给你修,你就自己乱动,看现在成这样了吧。” 既是成了余露自己的错了。 这是余露惯会的一招,这会子被用到自己身上别提多憋屈了,可是她还要安慰秦心:“没事,没事,是我自己不小心。” 余露怕别人看出来眉毛不对,重重的给自己补了一截,可是还是很怪异,只能越画越粗,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不想出门了,即使这样看到秦心准备好课本去上课的时候,她还是一脸微笑的跟着秦心一块去了。 路上她关心的问秦心妈妈最近怎么样,“上次是我不对,我让伯母误会了,有空应该跟伯母道个歉。” 秦心太了解余露了,她这人心思很重,平白无故绝对不会这样问。 家人是她这一世唯一的软肋,刚刚还觉得自己情绪太暴虐了不好,可是现在秦心觉得真该在余露脑门上划一刀才好。 与其日夜防备,秦心大大方方的说了,妈妈租了个铺子准备卖板栗,就在英华附近,英华离泰西也不远,下午是体育课,她准备请假过去的。 余露没有想到秦心这么直白的就跟自己说了,卖板栗,太丢脸了,看来秦心之前说没钱是真的了,否则她妈妈都要出来干活了。 到了教室后,余露立刻跟江术仁说了这事。 江术仁本来觉得以自己出马,一个高中生,几句话就搞定了,这年头,小姑娘听到要当明星,高兴的都找不着北了,却没有想到秦心压根就不搭理他,反而激起他的斗志了。 如果秦心是个富家千金什么的也许是不可能,可是听到余露说她是单亲家庭,家里只有母亲和哥哥,孤儿寡母,这样自己都拿不下,可以去死了。他有绝对的信心能把秦心忽悠过去,余露说秦心母亲很反对,一个寡妇,把女儿供养在泰西上学,心思肯定不小,这样的人也很好说动,无非就是利益。 秦 心上完课就走了。 看到招牌写着甜心板栗,秦心只觉得鼻子有些酸。 今天已经试卖了,小店经营,也没有认识什么特别的人,自然也没有什么开业典礼,但是炒的金黄的板栗还是有人捧场的,虽然没有秦心后世看到那样排长队买,不过路过的人还是很多人想尝鲜愿意停下来。 看到妈妈并不熟练的装袋,脸上抑制不住的笑容,不是面对莫家老爷子那样小心翼翼的笑容,而是真的十分喜悦的模样,放学人一多,买的人也多了,秦心连忙上前帮忙。 柳爱平看到女儿要帮忙,连忙制止道:“没事,妈忙的过来。” 她对小女儿是会更偏心,儿子要是过来就理所当然的招呼帮忙了。 以前秦心就理所当然的休息了,不过现在却不会了,她以前跟余露一样,嫌弃这样的工作,觉得很卑微丢脸,可是经历了那么多的秦心,现在就觉得能用自己双手劳动挣来的钱花的最踏实,踏踏实实生活,没有比这更好。 哥哥中午过来了,吃完饭就被秦心赶回学校了,撒娇卖萌的说她也要帮忙,不准哥哥抢。 楚侯生是被饿醒的,他不耐饿,两包泡面都吃不饱,他醒来,看到顾明夕居然在做午饭,里面穿着黑色真丝睡衣,外面系着白色围裙,画面美的不行,等他吃上顾明夕端上来的牛排,内牛满面。 他有多久没有吃到这样像样的正餐了,简直是狼吞虎咽,不用刀叉,用筷子就把牛排夹着吃完了,一块一块的牛排肉从他喉咙里咽下去,终于胃满满的,他舒服的靠在椅子上。 “花花,吃完饭陪我去找她吧。”楚侯生看着吃相优雅的顾明夕,两眼放光,这货去绝对比自己有说服力。 “不去,我下午还要去学校。”顾明夕那天得道秦心唱歌的灵感创作了一个曲子,他准备去找秦心。 “你不去会后悔的,这次我看上的人,绝对的好!”见顾明夕不为所动,楚侯生问他有没有电脑,顾明夕把手机递给了他。 楚侯生也不含糊,从手机里就搜出了秦心唱歌的视频。 本来顾明夕是漫不经心的,看到楚侯生要找的人居然是秦心,真是巧了,这就是缘分,十分相信缘分的顾明夕,同意和楚侯生一块去找秦心。 两人到学校扑了空,又听说她有事请假了,顾明夕本来想等明天再说,楚侯生死活不愿意,结果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那家小店。 两人 到的时候,店里就秦心一个人,今天中午卖的出乎意料的好,因为机器没来,是人工炒的,所以准备的不多,都没有了,妈妈准备再去进点板栗,让秦心看店。 顾明夕和楚侯生,就看到女孩坐在那狭小的隔间里,手上拿着一本书,看的十分认真,街外面人来人往,仿佛都跟她无关,她坐在那,就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两人走了过去,秦心感觉到面前有人,放下书,开口道:“不好意思,今天都卖完了,需要的话只能明天再来喽。” 她有些抱歉的抬头看着面前的人,然后秦心就呆住了。 她面前,左边这眼珠暴突模样猥琐的男人是导演楚侯生? 右边这t恤上还别着一朵花的男人是活着的蝴蝶兰? 秦心一瞬间觉得有些做梦,上辈子,她根本没有机会接触这两人,不过导演楚侯生实在长的太丑,那个性的凸眼,让人绝对不会轻易忘记。 而蝴蝶兰,他不是太英俊,容貌也只能说是普通,可是身上却有一种隽永的气质,跟他打过交道的绝对难以忘怀,何况上辈子他自杀,报纸上炒的沸沸扬扬,连续一周的头版都是他的照片,秦心记忆是十分深刻的。 这两人居然是好朋友?还一起出来买板栗,秦心觉得整个世界都不对了…… ☆、第三十章 :鄙视 楚侯生看到自己还没有开口,小姑娘就一脸惊吓,连忙后退了一步,就知道自己这张脸坏事。 “小姑娘,我没有恶意的,我是想来问问你要不要拍电影!”楚侯生露出自认为最和善的笑容和眼神,在外人看来就是把眼珠凸的更凶残了。 顾明夕看到秦心似乎惊吓的更厉害了,实在看不下去,难怪侯导说找人拍戏经常被人拍,长相凶残也是一种罪。 “秦心同学,你别误会,我是泰西声乐社团的团长顾明夕,这位是我朋友侯导,他看了你国庆晚会上唱歌的表演,觉得你很适合出演他的电影的一个角色,所以拜托我一起来找你。”站在楚侯生身边的顾明夕生生被衬托的比平时帅一百倍,说话声音温和,吐字清晰,绝对是一开口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的。 听到顾明夕说自己是泰西的,秦心再一次生生的感觉到老天的恶意。上辈子混毛圈圈啊,舍近求远,舍近求远,她后来有机会出了一个唱片,据传是因为公司曾经听到制作人蝴蝶兰评价说这女孩的声音很特别。他的一句话,就让她走狗屎运有机会出唱片,可惜经纪人给安排的歌全都是甜腻腻的口水歌,说要符合甜美少女的形象,结果自然卖扑街。 当然这种听到某某某评价也极有可能是公司炒作,可是秦心觉得她那时候那么烂的人气,这话可能是真的,所以对蝴蝶兰这个人多关注了一些,可惜很快就传来死讯。 “顾学长好。”秦心想到自己上辈子那样挣扎,兜兜转转却离得这么近,唏嘘不已。 秦心内心很激动,两大牛人落在自己面前,虽然现在的蝴蝶兰还没有那么大的名声,只有少部分人知道,现在的楚侯生根本就没有啥名声,更像是骗子,可是秦心知道这两人都是大牛,绝对的大牛,这里面唯一没有底气的是自己,上辈子她也演过电影电视剧,演技不堪入目,浮夸做作,越被骂演的越糟糕。 娱乐圈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任何一个小黑点都会被无限放大,她重生回来,更想过的是脚踏实地的生活,就像现在,虽然辛苦一些,可是妈妈哪怕是一边擦汗一边脸上还有灿烂的笑容,哥哥也变的比以前开朗了,能跟妈妈哥哥一起,安逸踏实,这种感觉挺好的,一旦踏进这圈子,就全都不一样了。 “对不起顾学长,侯导,我现在还要帮妈妈看店,店里太小也不能招呼你们。”秦心想到眼前种种,平复了心中的激动,还是选择拒绝,前路也许可能辉煌,可是不等于幸福。 “没关 系,我们坐门口就行了。”楚侯生很激动,没被打出去,这已经比他无数次遇到的待遇好千百倍。 于是秦心看到楚侯生一边搬了两把塑料小板凳,放在门口街边,拉着顾明夕施施然的坐下了,一边还对自己一脸凶残的微笑。 秦心看到这微笑,生生的抖了抖,开始明白为毛业内都说演侯导的戏鸭梨最大,他哪怕不骂你,朝你微笑你也受不了啊。 柳爱平回来看到自家小店门口有两个男人,排排坐着,本来是提着一麻袋板栗的,她这几年干农活,力气虽然没有大嫂那么夸张,但也算是不错的,一麻袋板栗起码有五十斤,她哐当丢给了身后的男人,路上遇到的好心的要帮忙的江先生。 江术仁表现的很绅士,正想介绍自己,冷不丁一麻袋板栗砸过来,差点没有摔倒。 柳爱平急忙忙的跑过去,就听到楚侯生说道:“……那女孩误杀人之后被判刑关进了管教所,电影剧本大概就这样,我觉得你跟那女孩很像,这个角色真的适合你。” 听到这人居然说女儿像杀人犯,柳爱平立马不愿意了,还忽悠拍电影,不会是莫家搞的鬼吧,柳爱平上次狠揍了一顿余露,回去就想到了莫家,不是她疑神疑鬼爱冤枉别人,实在是她太害怕了,任何事都草木皆兵,她不敢告诉儿女,不想他们活的像自己这样。 看到老妈飞奔过来,脸色不好,似乎有暴怒的迹象,几次经历秦心察觉到妈妈生气的时候很难控制自己,连忙先开口道:“妈,你回来了,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学校的同学,顾明夕,这是他朋友侯导。” “是你同学?”柳爱平这会子看到正脸,发现刚刚说话的那人长的很丑,一双金鱼眼,看着就不像好人,而他旁边坐着的小伙子倒是挺清秀的,穿着也清爽,跟自己儿子差不多大,看着还挺乖的。柳爱平跟儿子一样认为女儿肯定心里还惦记着莫兴宁,否则不会像现在一样每天不打扮了,头发也剪了,开始努力读书了,女儿的性子从小看到大,天真活泼,现在变成这样,虽然是往好的变化,可是还是觉得心疼。 难的看到女儿居然有除了莫兴宁以外的男性朋友,柳爱平觉得能转移一下注意力也好,脸色稍微好了一些。 “阿姨好。”顾明夕很绅士的站起来打招呼,楚侯生也站起来了,脸上还是那凶残的微笑,跟着顾明夕一起打招呼。 倒是把柳爱平又吓一跳,连忙摆了摆手,“你别对我笑,还有,这同学喊我阿姨也就算了,你 一把年纪了还喊我阿姨,没得把我喊老了。” 楚侯生只是很佩服顾明夕,觉得今天要不是顾明夕,自己说不定眼下就被人家小姑娘台子上炒板栗的大铁勺打出去了,哪能坐在这里跟小姑娘聊剧情,所以看到顾明夕打招呼,他也下意识的跟着了,脑袋还沉迷于电影情节的兴奋中,根本没有感觉。 “你们刚刚在聊什么,我怎么听到什么电影啊,管教所?”柳爱平关心女儿的毛病又发作,既高兴女儿有男性朋友,又觉得紧张,小孩子太早恋爱不好。 “是这样的,我想找秦心同学给我拍个电影,我们刚刚谈的是电影里的角色。”楚侯生实诚的解释道。 柳爱平一听拍电影,还是演什么劳改犯,只觉得肾上腺素飙升,又在找趁手的东西了。 “妈!我们只是说着玩的。”秦心看到老妈的表情就知道要糟,连忙开口制止,要是老妈拿着扫把把楚侯生和顾明夕都揍一顿,那画面太悲剧了,秦心都不敢想象。 这时候江术仁已经提着那麻袋板栗喘着气过来了,他费尽的挪到这边,居然就听到有人要挖自己墙角,顿时怒了。 他不动声色的打量了这两人,这个什么侯导,脸丑的出奇,没有什么印象,而这个年轻小伙子是秦心同学,他更没有放在眼里,如果真是什么豪门子弟,不可能搬把小板凳坐街边,还有这样邋遢的朋友,两人都被江术仁归类到可以欺负的类型,平日他也就算了和气生财,可是这都挖墙脚挖到他头上了,就不能忍了,而且发现有人竞争,江术仁对秦心就更加势在必得了。 “你是哪个公司的?”江术仁摆出揭穿骗子的气势问道。 楚侯生不知道他是哪位,看着他提着板栗以为是秦心的长辈,很客气的道:“我没有隶属哪个公司,我是独立导演。” 江术仁一听,看到对方这样客气就知道没花头,一说是导演哪个不是牛b轰轰的,顿时气势就上来了。 “柳女士,这是我的名片,鄙人是融尚影视公司的经纪人江术仁,刚刚是特意去找您的,您女儿非常优秀,我们公司愿意全力培养她,我们是非常正规的影视公司,不像有些人,根本就是骗子,您女孩还小,您一定要好好把把关。”江术仁一脸笑容的把自己的名片递给柳爱平。 楚侯生本来以为江术仁是秦心的长辈所以很客气,现在见到他居然是个经纪人,融尚影视公司在业界是挺有名气的,但是名声似乎不太好,而且公司培养新人哪里那 么容易,这个经纪人开口就是全力培养,他才像是骗子。 自己一个导演,居然被一个小经纪人质疑是骗子,楚侯生很愤怒,他微笑的时候不好看,愤怒的时候就更不好看了,两颗眼珠像是假的要掉出来一般。 秦心看到江术仁一脸神气的递出名片,大刺刺的说楚侯生是骗子,简直都傻了,以前江术仁带着她去见导演见投资人,只要有点名气的,他都非常客气,腰弯成九十度鞠躬,脸笑成菊花,喝酒喝成死狗,如果遇到侯导这个级别的,简直是恨不得上前去□□趾头,秦心那时候觉得江术仁能成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能把自己的姿态放的很低,从来不会轻易得罪人。 原来年轻的江术仁居然是这样气盛的,或者说这就是娱乐圈,娱乐圈就是个踩低捧高的地方,而且踩的比任何地方都狠,秦心那时候还不如现在的楚侯生,楚侯生能直起后背,愤怒的看江术仁,可是秦心不敢,她只能俯下身子,露出身体讨好别人。 “江先生,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我已经拒绝你了。这两位是我的朋友,请你客气一些。”秦心抓着妈妈的手,感觉妈妈想去找扫把把所有人都轰走,秦心赶紧表态。 “秦小姐,你还年轻,不懂人心险恶,这种骗子我见多了。”江术仁鄙视的看了一眼楚侯生和顾明夕,义正严词的继续道:“一部电影成本最少上千万,你有看过大导演穿的这么寒碜坐在街边小板凳逢人就说可以去拍电影当女主角的吗?简直是笑话,现在社会上有些人就打着导演的名义,骗小姑娘拍下一些不雅的视频,你要是相信了后悔都来不及。” 看到秦心妈妈脸色越发不好,江术仁说的很是起劲。 而楚侯生此刻被说的话都说不出来,他是没有大投资,这部电影资金少的可怜,可是在他心中已经沉寂太久太久,尤其是看到秦心之后,他绝对有信心把这部电影拍好,你可以怀疑他的水平,但是不能质疑他的人品,他为了来找秦心,生生的坐了一夜的火车熬到了这里,他只有满心的欢喜,绝对没有一点欺骗之心。 江术仁的话,让楚侯生只觉得此刻自己一个大男人眼泪都要落下来,他就是想拍电影,他不是骗子。可是他拿什么证明自己?他拍的两部片子,一部连上映的机会都没有,一部虽然是他拍的,挂的大名却是他导师的,为了节约成本把电影拍出来,他已经整整吃了两个多月的泡面了,为了节约,他连卧铺票都舍不得买,硬是整整的坐了一夜,到了这里,旅馆舍不得住,厚着 脸皮找很少联系的朋友蹭住,因为他心中一直有一个梦想,有一个坚持,一定要拍出最好的电影! 可是此刻他坐在街边的一个小板凳上,旁边就是下水道,下水道盖子上飞着很多苍蝇,路边人来人往,却让他觉得深深的绝望,他害怕,害怕自己心中的女主,也会给自己一个鄙视的眼神,像看那些苍蝇一样,如果她给了他那样一个眼神,他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对这部电影保持狂热,他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坚持下去,这一刻,他甚至不敢抬头。 有时候,一句话一个眼神,就是那最后一根稻草,压弯了苍穹,压弯了脊梁。 ☆、第三十一章 :父亲的死 秦心不知道为何,此刻看到面貌丑陋的楚侯生,想到的不是他将来的辉煌,而是曾经的自己,17岁的她为了莫兴宁穿着暴露,在内衣里面塞厚厚的海绵垫,她一点不羞耻,因为她喜欢莫兴宁啊,喜欢的那样不顾一切,做什么都是高兴的。 可是后来,同样为了莫兴宁,她对着别人俯□体的时候,在低下头,露出沟的时候,她落泪了。别低头,皇冠会掉,别流泪,坏人会笑。这句话她看到的太晚,她轻易的舍掉了自己的皇冠,舍掉了自己的尊严,她轻易的悲苦自伤,因为怯懦,因为不勇敢。选择了自以为是的近路,踏上去才发现,通向的是深渊,且永远不能回头。 那一路都会有歌谣:别低头,皇冠会掉,别流泪,坏人会笑。像是魔咒一般,一楼吟唱,可是你已经回不了头,只能继续前行,你的皇冠早在你低头那一瞬间,先你一步沉入深渊,她在深渊深处等你,等你一起埋葬或者等你把她重新拾起戴上。 秦心觉得自己在监狱跟别人打架的时候,狼狈的被打的全身是血,被打残的时候,皇冠像是重新戴在了头上,哪怕是在那暗无天日的禁闭室里,她觉得她仍然看到了阳光。 每个女孩都是公主,每个女孩都有一顶皇冠,不要轻易把她摘下。 秦心握着妈妈的手,看着这一刻的楚侯生。 他相貌丑陋,在不知道他将来会成就辉煌,化蛹成蝶的时候,这一刻,他只是一条虫,而且是狰狞的昆虫,只要他稍微懦弱一些,就会如同路边的苍蝇一般,轻易被拍死,可是此刻他仍旧挺直着身躯,仰着头。 秦心没有言语,没有鄙视,没有怜悯,只有一个纯净的微笑。 如同乌云中的阳光,一往无前,照亮所有黑暗。 楚侯生好像看到他电影里的女孩,青春桀骜不羁,即使走进那笼牢,仍旧是面带微笑,头顶皇冠的公主。她犯过错,她痛苦过,她享受过,她始终没有低头,始终面带微笑。 陡然间,相貌丑陋,形容猥琐的楚侯生,整个人的气场就变了,他再没有看路边的苍蝇一眼,他仰着头,如同身穿华服的贵族,他脸上露出笑容,还是跟美丽没有关系,可是你却能感受到他的激动,他的坚持。 “我承认我的电影经费很少,少的都开不起我自己的工资,少的我请不起大牌演员,但是这不是我来找你的原因,我来找你,只是因为你合适,这个角色非你莫属。”楚侯生看着秦心,开口道。 他的眼 球依旧很凸出,却有魔力一般,柳爱平一只手被女儿握着,另外一只手已经摸到了旁边放着的炒板栗的铁勺,准备不对劲就用这铁勺敲过去的,可是此刻握着铁勺,硬是没忍心动手。 秦家家风是很好的,秦心爷爷秦宇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他不拘小节,对一些事情却很坚持,不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情,坚持本心。秦心父亲秦天也是如此。 可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柳爱平本来性子跟老公很像,可是自从老公死后,她就慢慢变了,一会黑暗,一会光明,反复无常,她溺爱女儿,听到莫老爷子让女儿和莫兴宁定下婚姻,她的本心是不愿意的,可是另外又有一个私心想让她这么做,她觉得自己疯癫了,可是她一个寡妇,住在破旧的老宅子,整日对着的只有公公和丈夫的遗照,和外面的风言风语,她能不疯吗?如果你看到你丈夫的尸体,脑袋都碎裂了、烂了,衣服上有轮胎反复碾过的痕迹,告诉你这只是一场意外车祸,你该怎么办,你带着两个还没长大的孩子,你该怎么办? 柳爱平甚至想过教坏女儿嫁到莫家搅得他们鸡犬不宁,或者也许还能找到当年的真相……所以女儿自杀闹着要去泰西,她最终没有阻止,看着女儿和他们亲近,她自己跟女儿越来越疏远,可是另外一方面她的心却又无时无刻都在煎熬。 直到看到女儿脸色苍白的躺在医院里,柳爱平才真正后悔了,她后悔了,后悔自己明知道莫家不干净,还要把女儿赔进去。 她不想再失去女儿,她神经绷紧紧的,任何跟女儿有关的风吹草动她都觉得是莫家的阴谋,想到莫家她就忍不住发疯,可是此刻,她内心终究还是像秦家人多一些,也许是女儿握着她的手,让那疯狂的情绪减少了一些,她握着铁勺没有朝楚侯生砸过去。 江术仁却不愿意了,他是很现实的人,什么你合适,只有你合适,这话不就是空手套白狼吗?居然比自己还无耻,自己好歹还知道找一个影视公司挂名,你居然啥都没有。 “谢谢你觉得我合适,只是我现在还在上学,要跑去拍电影可能不现实,而且我妈妈也不希望我耽误了学习。”秦心握着妈妈的手,感觉到她的情绪不对,平和的开口道。 江术仁却立刻觉得自己占了上峰,得意洋洋的笑道:“柳女士,你放心,你女儿跟我们签约了也不会耽误学习,我们有专门针对在校学生的培训,这是培训的合同,你看看。” 他大模大样的递出一叠文件。 “秦心 ,我可以肯定的跟你说,你跟着我,我让你一定会红,而你要去跟着他拍什么电影,别说一年两年,就是给你五年十年,你还是默默无闻,娱乐圈的水很深,不是一腔热血就可以的。” 此刻江术仁笑的那么恣意,不再叫她秦小姐,而是称呼名字,似乎已经胜券在握。秦心仿若看到若干年后那个身体发福意气风发的他,那时候他是一名十分优秀的经纪人,亲手捧红了少女天后多多,在娱乐圈人脉资源深厚,到处如鱼得水。 他那弯下的腰从新挺直,而他踩着上位的那些女孩,却再也没有从淤泥中爬出来。 他享受赞誉的时候,从来没有回头。 秦心拒绝楚侯生,是因为她这辈子实在不想再和那圈子有关系,即使现在他没有成名,他的努力却是有目共睹,值得尊敬的。 可是面对江术仁,秦心就不仅仅是厌恶了,他为了赚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付出这些代价的人不是他自己,是别人。 “妈,之前我在学校的时候他就来找过我,也不知道怎么进去的,那时候余露也在,我就跟余露说过我们家的事情,结果他马上找来了。”秦心害怕妈妈被忽悠了,江术仁那宽宽大大的国字脸,看起来比楚侯生靠谱多了,可是眼见都未必为实,日久才知人心。 柳爱平被女儿握着手,方安抚了暴怒的情绪,可是女儿一提到余露,就跟给她按了开关键一样,她上次回去,越想越觉得余露跟莫家有关,她已经不想再争了,连丈夫的死她也不想知道为什么了,她只想好好的和儿女一起生活,看着儿女安稳的长大,可是为什么还不放过她?她挣开了女儿的手,一脸阴霾的抄起铁勺就朝洋洋得意的江术仁砸了过去。 “你个泼皮,在路上遇到我说要帮我拎东西我就觉得你不是好人,哪有大男人留个长头发,流里流气的,原来你就是那个什么经纪人,我女儿还未成年你居然让她退学,你那什么公司,我要去公安局告你们。”柳爱平拿着铁勺朝躲不及的江术仁的肩膀上敲了一下,江术仁疼的吸了一口气,柳爱平大力的把柜台都推开了,直接追上去。 左右都是商铺,午后没有什么生意,懒洋洋的,一有动静都出来看热闹,听到这人居然是来诱拐未成年女孩的,家里有儿女的都跟着起哄:“打的好!” 柳爱平拿着铁勺穷追不舍,一直从这条街头追到了街尾。 江术仁被吓坏了,跑的气喘吁吁,连说报警的话都说不出来,他一个大男人被女人追着打 ,柳爱平一边追着一边骂,句句不重复,骂的江术仁如同过街老鼠。 秦心站在店铺那,只觉得手空空的,妈妈挣脱自己冲出去的模样,像极了自己在监狱里跟别人打架的样子,那时候世界上就自己一个人了,妈妈走了,哥哥也走了,所以她只能自己反抗。 现在,却是妈妈挺身而出,她很高兴有人为自己出头,可是她更伤心,她比谁都能明白那种疯狂暴怒的情绪是怎么样形成的,她曾经觉得自己是神经病,被关到监狱里已经疯了,可是妈妈呢?妈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妈妈以前不是这样的,她说话都不会大声,她更不会打人,连杀鸡都是爸爸杀好了她才敢动,闭着眼睛不敢看,她是那样温柔的一个女人,此刻却随时都会暴怒,打人,跟疯子一样在街边骂街。 江术仁毕竟是一个大男人,力气比柳爱平还是大许多的,开始没有防备被她追着打,看到周围的人都指指点点,他十分生气,自己不还手你就当我真的好欺负,看到柳爱平跑的也有点喘,他一把把柳爱平推到了地上,害怕还有什么争端,急忙忙的拦了一辆车扬长而去。 “妈。”秦心追了上去。 见妈妈被推倒在地上,仍旧挣扎着要起来,去追那车。 “妈,他已经走了,你不要再追了。” 秦心伸手去扶妈妈,却被柳爱平大力的推开了,这一刻她跟不认识女儿一样,谁挡她她打谁,她拿着铁勺用力的朝女儿的头上砸了过去,秦心的身手是可以躲过的,可是她太惊讶了,她想不到妈妈居然会打自己,还是被刮了一下。 铁勺的边很锋利,秦心的额头被刮出了血,刺目耀眼。 柳爱平看到那血,手中的铁勺哐当一声掉到了地上,她才回过神来,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打女儿,刚刚她打的明明是那个男的。 “囡囡,对不起,对不起,妈妈不是故意的。”柳爱平慌了,她手足无措的,想抱她女儿,可是她不敢,她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朝女儿头上砸过去,她害怕,她觉得自己疯了,一定是疯了,刚刚连是谁她都看不清,连女儿都不认识了。 如果自己疯了,囡囡和华子怎么办,他们还这么小,他们还在上学,怎么办?怎么办?柳爱平睁眼看着女儿额头上的血,好像看到了死去的丈夫,一个脑袋都是血,一张脸只剩下一半,连眼睛都找不着了,看都看不到。 柳爱平忽然就捂着眼睛尖叫起来。 “妈,妈我没事,我好好的,你怎么了。”秦心看到妈妈看着自己,忽然非常惊恐的后退,她连忙上前抱住她。 却听到妈妈喃喃的开口道:“阿天,你的脑袋怎么碎了……” 作者有话要说:入v了。喜欢的话,请继续支持,我会努力的写好这个故事,谢谢。 ☆、第三十二章 :打开 莫家有钱,可以说是盐城首富之列。 所以生为莫家长子莫怀义从出生开始就特别风光。 莫老爷子也特别重视自己这个儿子,出门会客都经常会带上他。 可是却在几年前一件事,莫怀义彻底的淡出了莫家的圈子,好好的莫家大少爷不当,居然一心向佛,开始常年去寺庙里呆着,就差没有出家了。 虽然疯狂,但是大家说起莫怀义的时候,还是会赞一声痴情种。 据说就是因为妻子去世之后,莫怀义因为伤心过度而看破红尘,不再续弦,也不管儿子,虽然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可是说起来还是不少人觉得当莫怀义的妻子是很幸福的,尤其是上流社会的女人。 其实当面莫怀义娶妻的时候就已经有一段风波,莫老爷子是想让儿子取个门当户对的,好有助力,可是莫怀义生为长子,却喜欢上一个家境普通的女孩,据说是大学同学,更是顶着压力硬是把人娶进门,之后更是琴瑟和鸣,也没有听过有什么风流史,羡煞许多人。 直到莫怀义妻子忽然死亡,让大家惊讶万分,这对模范好夫妻终究阴阳两隔,据说是因为车祸,不仅仅妻子去世了,还有莫老爷子当年故交的孩子也死了。 莫怀义至此淡出人所有人的视线,年节有出现,也是手里握着佛珠,眉目慈祥的念着经文,因为那次车祸他的手也断了一指,每次那断指拨拉佛珠的时候,特别明显。 柳爱平不知道真相是什么,老公出事那天,因为莫怀义的妻子也出事了,乱得很,莫怀义也吓坏了一般,话语不清,说话颠三倒四。 莫家人拦着她不让她看老公的模样,怕她哀伤过度,她还是乘着混乱,偷偷的去看了一眼,那是她丈夫,即使死了也要见最后一面。 然后柳爱平就看到了那一幕,还从丈夫的手里拿到了一枚戒指,丈夫素爱洁,两人结婚的婚戒都不愿意戴,手上多了一枚戒指,戒指沾着血,别人没有注意,她听到响动,来不及多看,偷偷的拿走了戒指。 在外头碰上了喝醉酒的莫家老四莫怀天,也不知道他发现没有,柳爱平吓坏了。 此刻秦心抱着妈妈,见她眼神空洞,不停的胡言乱语,一会说脑袋碎了,一会说眼珠找不着了,一会说自己错了,秦心觉得妈妈真的魔症了,她拿着随着带着的小眉刀把妈妈的手指头扎破,用力的挤出血,柳爱平才慢慢回过神来,虽然不再胡言乱语,却也还是呆呆的,任由女儿扶着 到了店铺。 发生这样的事情,楚侯生自然不能再纠结角色的事情,而顾明夕也不会再这时候谈音乐。 “同学,我看着你母亲的精神有问题,是不是应该去一趟医院?”楚侯生向来是实诚的,虽是好意,可是这么直白的说出来,总是很不中听。 秦心愣了愣,却见柳爱平忽然清醒过来,面容镇定的道:“不去医院,我没有问题,我不去医院,囡囡妈妈刚刚是不小心,你不要怪妈妈,年纪大了就眼花了。” 像是完全没有事一样把楚侯生和顾明夕打发走了,把勺子捡回来,一路上还跟两边店铺的人打招呼。 给女儿的额头包扎了一下,小时候儿女调皮,常常磕磕碰碰的,都是柳爱平包扎的,那些医药都常备,不过还是让女儿之后要去打一针破伤风。 现在的柳爱平跟刚刚判若两人,一边帮女儿包扎一边默默垂泪,十分可怜懦弱。 秦心看着妈妈,很难受,楚侯生那句精神有问题,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以前没有注意,妈妈都待在乡下,正常也不会和人起冲突,所以没有什么事,可是自从自己重生回来,想要改变生活,每次和妈妈在一块都会出事。 如果一次两次可能是意外,可是每一次都这样,还有妈妈刚刚喃喃说的话,更是让秦心觉得不对劲。 阿天是妈妈叫爸爸的称呼,当时妈妈看自己,突然间就变的恐惧无比,整个人眼珠都翻白仁,自己用刀扎了妈妈的手指,她也还不太清醒,可是当楚侯生说要去医院的时候,她就立刻镇静了下来,这中间的情绪转换简直跟双重人格变化一样,都不需要过度。 秦心很想问一句爸爸到底怎么了?可是看着妈妈现在的状态,秦心不敢开口,爸爸去世的时候,秦心还小的很,根本不懂事,哥哥稍微大一点。 她其实对这时候的事情已经不太记得了,就觉得妈妈身体不太好,哥哥性格越来也沉默,所以秦心上辈子即使知道哥哥是真心对自己好的,可是和哥哥也没有什么话说,觉得哥哥性格很别扭,一点不开朗。 现在回想起来,爸爸出事后,只有自己不懂事,还如以往一样,可是妈妈和哥哥都变了。 如果真的是精神有问题,是不能刺激的,妈妈上辈子也是好好的,突然就进医院,然后就传来了死讯,秦心再回想,只觉得一切都怪异起来。 看着妈妈很快恢复了正常,已经开始清洗板栗,准备明天的,炒板栗要好吃 ,清洗挑选也很重要,坏掉的是不能混进去的,否则会影响口感。 干活的柳爱平整个人很正常,秦心下午是请假出来的,还不到周末,柳爱平让女儿先回学校。 秦心答应了去学校,却先去找了哥哥。 恰好在校门口碰到了红毛那几个混混,秦心居然觉得亲切,红毛也看到了秦心,转头就想跑,不过想了想又上前打招呼。 秦心对这些混混其实没有恶感,说凶他们凶不过监狱里的人,说坏他们坏不过那些道貌岸然的人,也好好的打了个招呼。 倒是让红毛受宠若惊,秦心漂亮的过分,尤其那双眼睛,盯着你像是有妖气一般,此刻看到她额头又中彩了,包了一块纱布,却觉得更加好看,红毛以为秦心又打架了,什么人居然把她弄伤,真是不要命。 秦华放学出来看到妹妹额头包着纱布,还有红毛他们一下子误会了,一副要拼命的架势,把红毛吓一跳,这两兄妹都是疯子。 秦心连忙拉住哥哥。 “不是他们,哥我有事问你。”秦心拉着哥哥的手,兄妹俩走在古老英华中学的围墙外头的小路上。 英华后面本来是一个化工厂,后来工厂搬迁了,就空了,巨大的厂房中间立着一根粗大的黑烟囱,当年鼎盛的时候,这烟囱不知道每天要奔出多少黑雾,日夜不停,吞噬着整个城市的干净空气。 据说这化工厂莫家也有份,在盐城,踏足的地方,总是很轻易的跟莫家有关。 现在整个厂房空着,显得很破败,里面还住着一些下岗的工人,还有退休的老职工,都是矮矮的平房。虽然没有了当初的繁华,可是有人住,还是有些人气,今后这块地会被推了,这里建立了一个巨大的广场,昔日的化工厂就彻底在历史消逝。 秦心牵着哥哥的手,一步步的走上了化工厂边缘的围墙,已经塌了一半,厂里的人想抄近路出来,小孩上学也想从这边走,所以原本的化工厂高墙,生生被踩出了一条路。 兄妹俩缓缓的走上了墙顶,墙很宽,都够两人并排走,可想化工厂鼎盛的时候,多么辉煌。 走了有一会,基本没有人声,兄妹俩面前就一座高高的大烟囱,黑黑的,插入云霄。 秦心坐了下来,秦华自然在一边陪着,只是不知道妹妹要说什么,觉得她今天情绪不太好。 “哥哥,你太瘦了,应该多吃点。”秦心扭头看着哥哥,他坐下之后, 后背的脊骨就明显的凸出来,正常人都是凹进去的,哥哥很瘦,似乎怎么吃都吃不胖,他成绩很好,很安静,跟自己长着相似的脸,却最多只是清秀,他的存在感似乎很低,总是习惯的把自己藏在角落。 这些都是以前的秦心不喜欢哥哥的原因。 “没事,我吃的很多,身体好的很。你不是说有事要问我吗?”秦华觉得妹妹怪怪的。 “哥,今天有人来找妈妈,让她同意让我去当明星,妈妈发火,把那人给打了,我的额头是妈妈不小心打的,妈妈当时看到我头上流血,忽然就露出很惊恐的表情,一直喊着,阿天你的头怎么碎了。”秦心说到这里抬头看到哥哥,只见他脸色迅速的变白,一点血色都没有。 “哥,我想问问爸爸怎么死的?”秦心觉得这句话问哥哥也很残忍,哥哥只比自己大一岁,可是她还是问出来了。 秦心双眼含泪的看着哥哥。 就见哥哥愣愣的看着远方,盐城黑的快,太阳到了这里像是掉下山一般,晚霞也只有一瞬间,很快就消失,人类的灯已经预备好早早的亮了。 远方那处有盐城最高的楼,灯亮的最早,四面都是玻璃,华美的像是展览品,那是一座正四方的楼,中间是中空,楼顶四个角有四个尖塔,夜幕降临,那楼跟整个城市的灯塔一般,闪烁着华丽的光芒,看到那楼,你就大概知道自己的位置,那是莫今通莫老爷子最得意的作品。 那么闪烁的楼,虽然远远就能看到,可是只是衬托着这化工厂更加破败,秦心看到哥哥落泪了,因为那灯光的反光,泪水闪烁的滴了下来。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秦华声音冷静,却比妹妹声音更加沙哑,像是低吼出来一般。 “十二岁那年,有一次我跟别人打架,磕破了头回家,妈妈突然就跟疯了一样,抱着我的脑袋哭着喊着,说爸爸的脑袋碎了,眼珠找不着了,我吓坏了,妹妹,我很害怕,我那时候才十二岁,什么都不懂。”哥哥双手抱着脑袋靠在自己腿上,他后背的脊骨凸出的更明显了,整个人浑身都在颤抖。 秦心的手落在哥哥的后背上,轻轻的拍着,摸到那凸出的脊骨,只觉得自己的手也再颤抖。 兄妹俩坐在破旧的厂房围墙上,秦华继续说,他说他看到一枚奇怪的戒指,说妈妈的情绪反常,像是聊家常一样,把这个沉重的话题打开了。 秋风有些凉,坐的高了,风也大了,吹着兄妹俩的衣服哗哗的 响,整个天都黑了下来的时候,老旧的化工厂终于也舍得开路灯了,稀稀拉拉的路灯,勉强能照亮一点。 黑暗中,这对兄妹肩膀靠着肩膀的相互依靠着,他们面前是一座巨大的高耸的烟囱,对比之下,他们如同蚂蚁一般渺小。 ☆、第三十三章 :脚踏实地 天气预报说今天阴有小雨。 秦心还是准备去跑步,又是天没亮就醒了。 没有噩梦,许是太累了,累的梦都没有做就醒了。 昨天回学校,她跟往常一样,还去教室晚自习,晚自习的时候没有看到余露,听说又去医务室了。 陈玉去了图书馆,秦心一个人坐位置上,她不知道做什么作业,也没有心思做,翻开语文课本,秦心拿着本子,对照着抄写。 她没有写的很快,也没有乱,一个字一个字的写,虽然她的字没有很好看,更谈不上什么风骨,她写的很认真,听不到周围的脚步声,也听不懂周围是说话声,好像整个世界就只有她自己。 一笔一划把一个字写完,开始写另外一个字,她的手腕的力量控制的很好,每个字写的时间都差不多,很快,一页的字就满了,又翻开了第二页。 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室的人都走光了。 整个教室就剩下秦心一个人。 沈从文的《边城》也到了尾声,她像是古人抄佛经静心一般,想让自己静下来。都说字如其人,秦心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的人,她的字规规矩矩,她也不喜好连笔,一笔一划都是分开的,不会顺手就连上去。只是有个毛病,《边城》的“城”字到秦心的笔下,那倒数第三笔斜勾总是直接被写成了一捺,那勾就消失了。 秦心记得妈妈说过,她小时候,村里来了个算命的,大家都说灵,妈妈也去给秦心算了一命。 算命的说秦心的命太轻,终身行乞孤苦之命。 短命非业谓大空,平生灾难事重重,凶祸频临陷逆境,终世困苦事不成。 女儿容貌那么出挑,好看的不像是村里的小孩,算命的这么说,柳爱平是完全不相信的,可是这种话听了还是又惊又怕,后来有一家小孩发烧,这人给了一张符让烧符水给小孩吃,结果小孩发烧加痢疾,当天就送医院了。这算命的当天也就跑的不了了之了。大家又说这算命的是骗子。秦心知道这事,也是被当作笑话说的。 可是回想上一世,竟是一语成谶。 她不是个好命的人,一生郁郁不甘,亲人早逝,无依无靠,最终自己也短命而亡。 继续抄写: “天保佑你,死了的到西方去,活下的永保平安……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 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一九三三年冬至一九三四年春完成。” 最后一个“成”字,秦心又忘了那一个勾,落笔,也落泪。 那个冬天,沈从文写了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想必一整个冬天,许都不太快活。 上辈子于秦心来说,也是一个悲伤的不能自已的故事,重新来过,她以为只要褪去浮华外衣,脚踏实地就能改变过去,就像书中的翠翠,如果她重新来过,是不是哥哥不会死,弟弟也不会外出,再也没回来,爷爷也不用早早的躺土里。 可是看书的人都知道不是的,那不是她的错,那是那个年代的错,她无法改变那个年代。书里总是透着一股命运已定的气息,注定是个悲剧。 秦心能改变吗? 天阴的厉害,跑步也让人跑的压抑,可是听着自己喘气,秦心觉得比躺着好,至少感觉到活着的生动气息。 祝军也按时来了。 他本来就是在部队长大的,习惯了晨跑。 他从小就没有什么烦恼,有一点小烦恼也在跑步中跟着汗水挥洒出去了。 “早上好。”祝军看到秦心,觉得阴天一点都没有关系,她就是太阳一般,靠近她就觉得阳光明媚。 “早。”秦心看到祝军一脸笑容,很是羡慕,也很是喜欢,能看到这样干净阳光的笑容,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秦心没有什么朋友,上辈子把余露当作最好的朋友,让她对朋友这两字很是紧张。 现在虽然跟陈玉同桌,关系也好了不少,可是陈玉跟自己哥哥很像,平时都不太说话,她会做一些事让你感动,可是她总是不善于表达,比你还闷。 而有些话,是不愿意对家人说的。 秦心和祝军跑了一圈,秦心提议到舞池边坐坐。 祝军很开心的答应了。 小叔昨天给他打电话,得知他还停留在每天一幸福晨跑的阶段,就觉得这侄子没救了,孤独终生的节奏,尼玛晨跑能跑出女朋友?晨跑能跑步小朋友? 被二哥欺负的祝英熊很想在他儿子身上报复回来,各种蛊惑,奈何,二哥那面憨心奸的家伙生出的儿子却是真的憨,一点欺负的成就感都没有,跟他说话说到后头,倒是祝英熊自己一肚子气,恨不得立马到盐城帮这侄子泡妞 。 祝军挂了电话,觉得老爸真是智慧,他说跟小叔打电话只要说话慢吞吞的,小叔就会急的自己在那跳脚。逗小叔果然很好玩。 祝军是真觉得现在每天晨跑很开心,小叔说那就是喜欢上那女孩了,既然喜欢了就要去追,不然哪天被别人追走了,就后悔莫及了。 可是祝军真的没经验,不管小叔说多少方法,可是祝军都觉得不适合,他觉得他看到的秦心,跟小叔口中的女孩子不一样,小叔说秦心刚刚被退婚,正好是空虚的时候,这时候追求她是最有效果的,可是祝军不愿意这样。 喜欢一个女孩,他愿意慢慢和她一块成长,小叔说恋爱要多谈几次,就会有经验,而祝军接受的教育却是,要么不要,要的话要最好的,一次搞定,绝不返工。 一个目标都攻克不了,何必再找其他目标,如果这个目标已经攻克下了,那又何必再要其他目标。 祝军的想法非常朴实,他愿意慢慢了解秦心,慢慢走入她的生活,也让她慢慢了解自己,走进自己的生活。 此刻祝军自以为自己的想法是很正确的,当然后来他就为自己的想法有些后悔,有时候真的内心把持不住。 比如此刻,祝军和秦心并排坐在舞池边,看着面前的泰西湖。 天有些凉,秦心穿了运动长袖,中间拉链那种,因为跑的有些热,拉链就往下拉了点,祝军个子高,一侧脸一低头,就不小心瞄到了秦心运动服里面的粉红色的小内衣,瞬间脸色的刷的变红了,不过他的皮肤是小麦色的,没太看出来。 更糟糕的是,祝军觉得自己的血液似乎从眼睛开始向下传导,一路飞奔,蠢蠢欲动,还好他穿的很宽松的运动服,坐着的姿势是能遮挡的,他面红耳赤,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说好的慢慢来的,怎么会这样,这一刻祝军甚至想自己会不会是那种传说中的色*情狂魔,只是看一下女孩的小内衣,连上面的草莓图案都没有看清楚,身体居然有这样奇怪的反应,他是那种一紧张,面容更加肃穆威严的人。 所以秦心没有觉察到祝军的奇怪之处,就觉得他此刻严肃的很。 秦心的心情很肃穆,正好适合谈话。 “祝军,你有没有遇到过很难对付的对手?” “有。”祝军毫不犹豫的点头。 “你那怎么办?”秦心昨天听哥哥的话说完,实在太震惊了,前世一幕幕不合理的事情,似乎都找到了缘由。 她以为是自己太作,才导致了所有的悲剧,可是突然间才发现,自己也只是落在局中。 哥哥那颤抖凸出的脊背,让秦心不忍心碰触,哥哥送秦心到校门口,反复交代她要好好读书,注意身体,秦心忽然明白,为何高考都没有考上的哥哥居然考了会计资格证,进的公司也是莫家的公司,最后在路上又死于车祸。 看着哥哥对自己露出安抚的笑容,秦心却看到那被哥哥的鲜血再次染红的结婚喜帖,喜帖上有哥哥和未来嫂子的大头照,哥哥那被鲜血弥漫的照片如同年轻的父亲一般,如同年轻的爷爷一般,都是面带笑容。 哥哥的手心不温暖,她的手也不温暖,两个人握在一起,也不会觉得有多温暖,可是当松开手,跟哥哥挥手告别,看着哥哥的背影渐渐消失,还是觉得手更凉了。 “第一,爱上他,要是没有办法爱上他,那就多爱自己,永远不要让他控制你的心情。第二,永远不要对他心存报复,那样对自己的伤害远大于对他的伤害。第三。忘记他,忘不了他,就让自己拥有比他更强大的力量,他就无足轻重了。”祝军如同秦心当初对余露说话一样,依次伸出了三根指头,一脸坚定。 把秦心说的愣住了,她也只是随口问的,她甚至不指望祝军给她答案,与其说是问祝军,不如说是问她自己,可是祝军却给了这样一个让秦心震惊的答案。 秦心甚至怎么回宿舍都没有注意。 上完一天的课,秦心下了一个决定,她给楚侯生打了个电话。 楚侯生鞋子都没有穿好,就急忙忙的从顾明夕的公寓里赶来泰西了,好在那是顾家专门给顾明夕在学校附近买的,不远。 声乐楼是顾明夕的主场,顾明夕自从知道那两首曲子是秦心弹的,就很想让她过来钢琴室。 顾明夕很有音乐天赋,但是他觉得自己并不擅长演奏,他更擅长编曲,倾听。 祝军说,要爱上他,如果不爱,也要爱自己,不要让他左右你的心情。而上辈子,秦心很爱很爱莫兴宁,为了他自甘堕落,他的一举一动,左右着秦心的所有情绪。 这辈子她不会再爱。原也没有想心存报复的,可是真相那么残忍,残忍的你不愿意去明白,可是能放下吗?像妈妈那样就真的是放下了吗? 可以忘却吗?她忘不了,如果没有前世的经历,她或许就算知道了,也是稀里糊涂的活下去,可是经历了那么多悲惨,午夜梦回都是噩梦,怎么会轻易 忘却。 所有的都做不到,只有一点,要让自己足够强大,强大到已经不需要去在乎对方,强大到让对方仰望,害怕,这条路最难,可是死亡都不害怕,活着还有什么难。 娱乐圈是悬崖峭壁,是不能回头的路,可是也的确是捷径,只要你脚踏实地,一直向上走,就能走到顶峰。 “我答应你。”秦心站在钢琴室的窗前,缓缓的开口道,天气预报似乎不准,窗外,阴霾的天空居然透出了一缕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两口谈心。 祝军:为什么会选择我。 秦心:还记得泰西舞池边的早晨吗?我问你如果遇到强大对手怎么办?是你给了我人生正确的方向。 祝军脸红:额……(当时太紧张了,在背书,满脑子都是那粉红色的草莓是怎么样的……) ☆、第三十四章 :邀请 莫兴宁这段时间过的非常愉快,出国留学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视野开阔了许多,不再仅仅就陷于莫家中,盐城中,他面前有一个崭新的世界。 连带着心中对秦心的厌恶都淡忘了一些,见的世面多了,就觉得自己以前的纠结有些可笑,像秦心那样的女人,自己费了太多的心思,已经有些魔症,还好自己出国了。 他对秦心的身份耿耿于怀,其实并不是他天生嫌贫爱富之类的,他接受的教育是很好的,就算看不起别人也不会摆到明面上,而是源于他的母亲,从他懂事起就知道母亲是个条件很一般的人,母亲的娘家非常远,并且很少来往,母亲的母亲很早就病逝了,母亲的父亲再婚,关系并不好。 姑姑怀云很瞧不起母亲,总说她是狐狸精,勾引了大哥,后来也不知道谁宣扬的,这种说法越来越多,说母亲叫*床都叫的格外大声。这些话听在莫兴宁的耳里是非常愤怒的。 他只能安慰自己,就算别人瞧不起也没有什么,只要父亲爱母亲就好,母亲比谁都端庄,绝对不是那种人。而事实上也是如此,莫怀义夫妇真的在外头算是模范夫妻了,感情非常好,莫怀义从来不在外头摘花惹草,莫兴宁很为爸爸骄傲。 直到有一次,莫兴宁意外的撞见了母亲后背的伤,横竖交替,密密麻麻,狰狞的如同被鬼俯身一般。 莫兴宁吓坏了。 他那时候还小,不敢对任何人说这事,从那时候起他就表现的爱粘爷爷,不喜欢跟着父母,他是个聪明的人,那么小就知道趋利避害,后来,他母亲死了。秦心的父亲也死了。 莫兴宁以为心中的秘密就永远埋藏起来了,他还是优秀的莫家少爷,爷爷喜欢的莫兴宁,却不想爷爷居然脑抽的给自己和秦心定下婚约。 秦心的出现,像是时时刻刻的提醒他,有一个秘密,有一天会被人发现,他受不了这种感觉。 他把那种愤怒渐渐的转移到了秦心身上,看着她出丑被人厌弃,最终名正言顺的抛开她。他在布局,跟着爷爷身边待久了,不自觉的就学了很多莫今通的习惯,哪怕出国了,他还留了一手,他觉得这是他的仁慈,他没有再出手,只是看你自己的造化。 看的多,见的远,也就不在乎那样的小人物了。在新的世界,挥斥方遒,谈论江山,觉得自己能做的事情太多,太多。 心中有丘壑,甚至觉得华尔街都不算什么,未来那里必有自己一席之地。 老爷子和莫兴宁打了几次电话,对莫兴宁这种状态很满意,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眼着四方,有目标有胆气。 刚刚写了一篇论文,莫兴宁揉了揉眉头,舒展了一□体,看到自己有新邮件,居然是堂弟莫兴远的。 是一个视频,莫兴宁漫不经心的打开,他并不是很在乎这个堂弟,虽然比自己小一岁,又因为是小叔的孩子,爷爷也似乎格外宠爱一些,可是正因为这份宠爱,使得他到现在还是天天逃课,一半的课程都不及格,整天就记得玩,在老爷子面前也放肆的很。 他只是想休息一下,找个东西看看消遣,所以还一边拿着手机,视频有点吵杂,突然,低沉的粤语声响起,周围都是英文的环境,异国他乡,突然听到地道的粤语还是很亲切的,他觉得自己心动也是因为声音亲切。 可是当他抬头看视频的时候,就愣住了。 莫兴宁一直都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他对自己要求很高,自然他对自己未来的另一半要求更高。 处女座的莫兴宁,有一种偏执狂一般的性格,洁癖,掌控,多疑。 上一次在医院看到脸色苍白的秦心,莫兴宁的心有那么一刹那的柔软心动,可是他也是那一次惹爷爷生气,所以他把那种感觉压下了,变成了更加厌恶。 可是眼下,舞台上那个疯狂美丽如妖的女孩,居然是秦心,一眼就能看到你心底,她的声音那样沙哑,一句一句的像是在用声音触摸自己的身体,非常的自律的莫兴宁只觉得看到这个画面就激动起来,桌面上写好的论文居然被他无意识的揉成团,等视频结束,那论文已经烂的不能再烂,连草稿都没有。 莫兴宁有些惊慌,他不喜欢这种不受控制的情绪,而且堂弟发这个给自己是什么意思?嘲讽吗? 莫兴宁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让自己冷静下来,毫不犹豫的把那视频删除,给余露打了个电话,让她不要再联系经纪人给秦心,因为看到那视频,莫兴宁居然震撼了,他不愿意再看到这样的画面。 余露接到莫兴宁的电话的时候,正在和许铭郝也就是许医生约会,算是约会吧,就在医务室后门,也是泰西湖边,有一个操场,但是因为医务室的缘故,这里比较少人来,很是安静。 许铭郝说想散散步,余露就一起跟来了,两人一起走在树下,秋天了,脱下白大褂的许铭郝,却更显风度翩翩,从头到脚穿的都非常考究,让余露不由自主的想起莫学长 ,可是许铭郝的脾气比莫学长好多了,他的笑是温暖的,莫学长也会微笑,却总觉得没有温度,以前没有对比觉察不出来,现在一对比就很明显。 余露再聪明也只是一个17岁的少女,比同龄人成熟一些,功利一些,但是对爱情还是有幻想的。 两人一起漫步,就在那手不知不觉牵上的时候,余露的手机响了,那吓一跳,拿出来看到莫兴宁的名字,有些歉意的看了一眼许铭郝,走到一边接电话。 莫兴宁声音很冰冷,没有多说,像是下了命令一般,出国的莫兴宁视野更开阔了,更不耐烦应付余露这样的人。 余露挂了电话,脸色很不好,莫兴宁是学校唯一一个知道她身份的人,她爸爸不是儒商,没有什么文化产业,就只是摆了个书摊,卖盗版书的。 “怎么了?”许铭郝走到余露跟前,见她脸色一下子苍白了,毫不犹豫的伸出手,握住了她的软软的手,开口道。 余露看着许铭郝,不知道为何,此刻她觉得好感动,又好难过,如果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份,还会这样对自己吗? 这段时间让余露过的很纠结,甜蜜又忧伤。 秦心却更加忙碌了,她答应了楚侯生接那个角色,不过害怕妈妈担心,希望能在就近拍摄,不耽误上学。 秦心也没底,楚侯生后来是非常红,在整个圈子当中地位都是非常高,可是并不代表着他的这部电影能红,秦心甚至不记得他曾经有拍过这部电影。 可是眼下这是她最好的机会。 她不敢奢望会一步升天,甚至连成功都不敢想,但是机会在眼前的时候一定要牢牢抓住,她上辈子向来是没有什么运气的,眼看到手的角色最后会变成别人的,同样被介绍给姓金的投资人,多多成为了少女天后,自己什么都没有,落得个声名狼藉。同样被青神看上,自己成为背后毁谤人的小人,对方却能红成一姐。 好运从来都不在自己这边,秦心只能付出比别人更多更多的努力。 电影开拍还要筹备一段时间,秦心也在准备。她每天的作息非常稳定,早上起来晨跑,上课完就去图书馆,从图书馆回来去声乐楼,重新把钢琴拾起,顾明夕有时候也会过来听她弹奏,开始秦心还有些压力,毕竟他是蝴蝶兰,不过后来就慢慢习惯了。既然决定走这条路,就不能有任何借口懈怠,周末回家一天陪妈妈,一起帮忙卖板栗。 只是没有想到之前跟红毛他们打架居 然打出缘分出来,他们老在附近混,有时候看到卖板栗很忙的时候还会去帮忙,也不要钱,就拿两袋板栗走。 秦心太忙了,忙的余露都没有办法找茬,秦心更顾不上找她麻烦,却不想,今天余露给她带来了一张邀请函,莫兴婧的生日晚宴,邀请秦心参加。 莫家第三代就这一个女孩子,即使就是一个生日宴,每年都是正正经经的举办的,邀请不少人参加,秦心还是第一次收到这样正经的邀请函,以前她虽然是莫兴宁名义上的未婚妻,莫兴婧却是非常看不起她的,秦心有去莫家就会被她捉弄,更别说正经邀请她参加生日宴了。 郁金香色的邀请函非常有质感,邀请函附带着还有一个小黑盒,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朵蓝色的永生玫瑰,精致美丽的让人炫目。 可惜永生花再美,已经是尸体。 ☆、第三十五章 :第一次约会 “听说你邀请了她。”莫兴远头上戴着银灰色的头盔,浅棕色的眼珠在面罩后面,显得色彩十分诡异。 莫兴婧从镜子里看到莫兴远,眉头就皱了起来,“我的事情你少管!” “我只是很期待啊。以前她那德性捉弄了也不好玩,现在肯定更有趣,不如来让我凑个热闹。”莫兴远依靠在门口,把玩着手中的车钥匙。 “谁说我要捉弄她了,我可是很真诚的邀请她来的。”莫兴婧站了起来,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黑色丝带的项链紧紧的扣在脖子上,丝带中间有一个古铜色的小十字架,身上穿的黑色的露肩小礼服搭配黑白竖条纹的蓬蓬短裙,鞋子依旧是她喜爱的小香。 长发,齐刘海,眼线微微勾起,睫毛很长,镜子中的女孩甜美中有一点点的微性*感,她很喜欢自己这副打扮。 可是却被莫兴远那噗嗤的笑声给打断了。 “论长相,她素颜就甩你一条街,你再费尽的打扮也不如她。” “莫兴远你找死。”莫兴婧随手拿起面前的香水就朝莫兴远砸过去。 莫兴远早就躲开了,只是那泪滴一般漂亮的迪奥香水瓶,碎成了块,浓香满室。 秦心在练琴,顾明夕听的很专注,等琴声结束了,才开口道:“今天有点不专心,有一个音不对。” 顾明夕喜欢穿黑色,在幽静的琴房,有时候猛一抬头看到他,会如同看到死神一般,仿若他身后也有一对黑色的隐形翅膀。 秦心走到了窗前,拉开了一扇窗帘,顿时洒进了半室阳光。 “学长为什么不喜欢阳光。”秦心注意到在阳光洒进来的时候他下意识的朝另外一边避开了。 “可能大概是我在昏暗的光线下比较帅吧。”顾明夕被秦心一问,想了想,一本正经的答道。 秦心也只是随口一问,说出口的时候才觉得这样问或许不太好,牵扯出一些陈年旧事,往日伤害之类的,因为顾家据说所有人都出国了,顾明夕父母哥哥都在国外,国内就只有他一个人,很奇怪。 却没有想到顾明夕会说出这样的答案,他是很认真的思考,很认真的回答,这就是顾明夕,永远不会让你觉得尴尬,待在他身边总能很愉快。想象不到这样一个人,今后为什么会自杀,原本只是海报上传说中的人物,知道那种结局也最多感叹一句,可是真正相处才发现,他真的是很美好的一个人,他身上有很多优点,很值得学习。 待人接物,行为举止,说话,都像是艺术一般完美,秦心觉得每天跟顾明夕相处,不自觉的都能被熏陶到,她很珍稀这样的机会,因为现在的她才17岁,可以学习的很多,有些知识能从书本上学到,而有些知识是学不到的,有这样一个似朋友似老师的人物,她很幸运。 “学长你想考什么大学?”秦心侧着身,看着顾明夕,阳光照在她的侧脸上,没有余露那种圣洁的感觉,却是很妖孽一般,她的眼睛很特别,摄人心魂。 “我应该会上京都电影学院。”顾明夕在没有阳光照到的角落,注视着秦心,面带微笑。 这个学校正是秦心上辈子花钱进修的地方,回忆并不美好,跟学校真正的学生比起来,她是个外来者,是个失败者。 秦心笑了笑,没有再想曾经的事情,她今天有点走神,一方面是因为晚上就是莫兴婧的生日宴,自莫兴宁出国,秦心就再也没有去莫家。 在莫家老宅,老爷子还给她留了一个卧室,秦心那时候很是欢喜,哪怕那卧室跟下人房很近,她只要想到自己和莫兴宁住在一个屋檐下就觉得高兴。 她不知道给自己邀请函是莫兴婧的自作主张,还是老爷子的意思。 在盐城,莫家无处不在,妈妈卖板栗,老爷子必定是知道的,却没有什么动静。 父亲的死有蹊跷,莫家人脱不开关系,而莫老爷子的态度很是奇怪,别人对莫今通的评价是手段阴狠,为人义气。 这义气两字的评价最大的体现在莫今通对战友秦宇一家的态度上,他和秦宇关系很好,总把秦宇当年在战场救他一命的话挂嘴边,后来秦宇死了,莫家发迹了,莫今通并没有忘记战友,对他的后人也很照顾,再后来秦宇的儿子秦天居然出车祸也死了,莫老爷子还是念旧情,虽然当时风言风语说是秦天和莫老爷子的大儿媳妇有染一起出车祸,可是被莫老爷子强力压下谣言,对外称秦宇为救他家人而死,并给秦宇的女儿和自己的大孙子定下婚约。 做人能仗义到这种地步的实在不多。 自从哥哥口中知道那似是而非的真相后,秦心真的很想看一看莫老爷子,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可是,秦心并不准备去,她还太弱小,对这个生日晚宴明知道不怀好意,何必还要傻呼呼的去体验,况且邀请函是余露给的,莫兴婧自己没有说过,所以接到余露递过来的邀请函的时候,秦心就压根没有打算去。 让她更心神不宁的是今天早上晨跑的时候祝军约她晚上一块吃饭。 是那种正经的约她,而不是两人跑完步顺路一块去吃早饭。 每天早上天刚刚蒙蒙亮,秦心就起床跑步,没有特别重大的事情都不会中断,而祝军也是如此。有个男人每天愿意陪你跑一万米,是什么感觉? 秦心只知道每天按时看到祝军出现是很安心的事情,他总是不吝啬他的笑容,让秦心觉得动力满满,她很喜欢这种感觉,有人陪着你前行,你不担心他算计,也不用特别的去应酬他,很自然的相处。 秦心知道他是八班的,知道他因为父亲工作调动转来泰西,再多的也没有,两人除了一块跑步一块吃早饭,其他时间基本没有交集。 可是今天,祝军说晚上要请她吃饭。 当时秦心很爽快的说好。 可是接下来就一整天都有些恍惚,因为秦心居然感觉到一种不一样的情绪,说不上来是什么,有些雀跃,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 祝军是个很大气的人,跟他相处的时候你会容易被感染,也变的很爽快,他是那种再复杂的事情到他眼里都是简单的人,秦心这段时间很刻苦很努力,可是每天早上晨跑是她最轻松的一段时间。她的心压着太多东西,阴霾厚的遮天蔽日,可是看到祝军很平常的笑容就觉得这些都没有什么,继续奔跑就行。 今天中午秦心在宿舍里翻了半天的衣柜,居然找不到衣服穿,妈妈买的衣服太可爱,自己以前买的衣服太暴露,秦心有点郁闷,去舞台上唱歌她都可以光棍的穿着牛仔裤和t恤,只是一顿饭,也许只是祝军心血来潮,想着一起去食堂吃个饭而已,自己居然这么兴师动众。 最终秦心还是套了件黄色t恤和牛仔裤出门了,黄色t恤上面有粉色的小鸭子,妈妈喜欢的类型。 余露中午破天荒的待宿舍,见秦心翻了一会衣柜穿成这样就出门了,嘴角挂着笑,没有多说。 她一心向上爬,对富豪生活各种向往,自是非常熟悉,以前她跟秦心几乎是形影不离,去年莫兴婧的生日宴,场面非常盛大,钱跟不是钱一般,据说莫老爷子喜欢这样的热闹,大家也凑趣,那一次秦心穿了很暴露的吊带裙,被莫兴婧不小心泼了黄色果汁,很是狼狈。如今秦心自以为改过了,每天素颜,穿的很朴实,实际上过去还是要被嘲讽的,这样穿估计到了现场还会被认为是搞卫生的小妹。 她晚上也会去,虽然莫兴 婧的性格不讨喜,表面甜美乖巧,私下总是肆无忌惮的嘲讽她,但是这种人才不用担心,起她堂哥莫兴宁来说,莫兴婧简直跟小孩子一样幼稚,余露一点都不在意她的嘲讽,她只要可以出席那种场合,认识更多人就行,对她来说,莫兴婧就算是莫家人,也只是她的踏脚石。 她给自己准备了一条非常华美的裙子,裙摆做工考究,手工刺绣,肩膀处是透明的沙,收腰,穿上这裙子在露出笑容,使得她看起来温柔美丽,非常有名媛淑女的感觉。 她很期待晚上的生日宴,不知道今天秦心该会如何出丑。 秦心有些走神的站在窗前,忽然一阵琴声把她唤醒,是初秋,自己也弹过,总是很容易让人平静下来,悠远的琴声能安抚人心。 “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吗?”一曲毕,顾明夕弯腰站在秦心跟前,如同王子一般,朝她伸出了手。 “今有佳人邀本宫赴宴,本宫尚无称心的行头!”秦心看到顾明夕这副模样,也一本正经的开口道。 然后秦心就被顾明夕带到他公寓里去。 秦心看着偌大的房间,目瞪口呆,里面居然全部是女装,挂的整整齐齐的,从头到脚的东西都有。 “顾学长,这些是?” “我家人都出国了,他们以为我有异装癖,所以每一季最新的服饰都会寄来给我。”顾明夕耸了耸肩道。 秦心因为知道顾明夕上一世跟青神的纠结,所以没有再问。高高兴兴的挑衣服,衣服太多,新的过份,吊牌都没有拆。 顾明夕看秦心试衣服,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扶额。 觉得秦心糟蹋了那张脸。 干脆让秦心坐下,他给打扮。 秦心有些心虚,刚刚看到这么多漂亮的衣服,有些太兴奋了,上辈子也曾很奢侈过,却也没有这么大的试衣间,就有一百多平了,而且是一个人的,在监狱里待的生锈了,醒来看到自己那一堆暴露的衣服不忍直视,宁愿清汤挂面,可是女人终究是有爱美之心的。 顾明夕给她选了一条金属色拼接迷你裙,虽然是一条裙子,造型却十分帅气,拼接的部分有些像是太空的特殊材料,搭配秦心的短发很干净利落。 秦心以为这就差不多了,又被顾明夕按到椅子上,他开始给秦心化妆。 她脸上最美的部分是眼睛和嘴唇。 顾明夕先给秦心的面部,耳部与颈部涂抹 上金色珠光饰底液,再在上面加一层丝柔光亮bb霜,确保底妆服贴,秦心的皮肤非常好,没有额外的遮瑕处理。 然后开始化眼妆,秦心的眼睛非常漂亮,天然的丹凤眼,顾明夕舍不得太多处理,只是轻轻的在眼脸处涂上了一些大地胭脂色的腮红,眼影都只是用裸色的加深,化好眼部妆容,并没有让秦心真开眼。 他着重画的是唇,他先用少量的丝柔珠光粉底液模糊唇部的轮廓,再给唇部上色,最后再用同色系把唇部轮廓勾勒出来。 完全画好了,才让秦心睁眼。 秦心站在所有面都是镜子的试衣间中间,却仿若看到一个外星的公主降临地球一般,最先引人注目的是那深宝石红色的双唇,散发着极致的魅力,其次是她的眼眸,只是注视着你,却如同吸铁一般,会让人沉溺进去。 秦心这才知道为何顾明夕要给她选这样硬朗的裙子,这副妆容稍微穿的妩*媚一点就会太妖娆风尘,可是这一身的裙子正好压制,她知道自己长的好,可是也没有极致的感觉,最多比一般人好,可是眼下,她都不知道怎么形容,只是觉得自己两辈子重来都没有这么漂亮过。 顾明夕很是得意的看着震惊的秦心,然后把她赶出家门,快去约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顾明夕:他们以为我有异装癖…… 秦心:哦。 顾明夕:……(你不好奇我到底有没有吗?你真的不好奇吗?你怎么不问呢?我告诉你我没有,真的没有,小时候麻麻喜欢给我穿女装,我是家里最小的小孩,然后他们就误会了,不会你也误会了吧,我真的没有。我先给你挑衣服,我再给你化妆,我就不信你能忍住不问。) 顾明夕送走秦心,回想起来她还没有问这个问题,误会的人又多了一个,内牛满面t_t。 ☆、第三十六章 :约会记录 祝军打电话给秦心说来接她。 秦心在顾明夕公寓门口等祝军,等了七分钟五十三秒,这七分五十三秒当中有秦心有过八次的冲动,想回顾明夕公寓把衣服换回来,把妆容洗掉。 每个即将要出去约会的女孩一定都有这样的经历,就是很忐忑,你不打扮邋遢觉得忐忑,可是用心打扮了却觉得更忐忑。 其实顾明夕没有给秦心化很浓的妆,比她自己以前那浓妆艳抹的好多了,整个妆容非常干净,不会有一点多余的腻味,就是把秦心脸上的优点更加凸显。身上的裙子也没有很复杂,剪裁非常简单,就是一条无袖连衣裙,色彩也很庄重,就是材质看起来比较炫目。 每个路过顾明夕公寓的人,看到秦心,几乎都会忍不住回头。 秦心以前也是公众人物,对被人围观并没有太不适应,可是却不知道祝军看到自己这样会不会被吓到,而且万一祝军只是想随便吃个便饭,自己这样是不是太隆重了,好囧啊。 以前的秦心满脑子都是莫兴宁,做什么糗事都一往无前,那是无知者的大无畏,重生回来,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反而胆小了,她两辈子都没有真正谈过恋爱,对莫兴宁只是剃头担子一头热,再到后来在圈子里面,一出道就把名声弄臭了,更是乱的一塌糊涂,在监狱里倒是干净了,可都是女囚犯,捡肥皂都没用,更别说谈恋爱了。 所以歹命的她居然是第一次被人正儿八经的邀约,好在时间相对论虽然很漫长,但是终究还是会过去的。 祝军开着吉普过来,看到秦心,差一点刹不住车。 秦心看着那车直直的开过来,在距离自己很近很近的地方才停下,呼吸都停了好么,她这辈子刚刚开始,不会歹命的第一次约会就被约会对象撞死,这样太惨烈了吧。 祝军心都跳到嗓子眼上了,他大概刚刚开车开顺手了,已经达到人车合一的境界,看到秦心就想飞奔过去,结果…… 开车门,下车,抱住秦心,“你没事吧!” 秦心脸色更加苍白,“祝军,你力气太大了,勒的我喘不过气,咳咳……” 祝军赶紧松开手,面红耳赤的不知道说什么。 被这么一折腾,秦心也没有紧张的感觉了,反而有些好笑,因为她发现祝军居然比自己还紧张,而且平时都穿运动鞋的他,今天居然穿的是皮鞋,然后平时穿的很随意的他,今天穿了一套黑色西装,还是很正式的那种。 不过祝军身材高大,秦心快一米七了,他一米八多一点,完胜秦心,穿西装很帅,一下子从一个大男孩变成一个成熟男人的感觉, 一路上秦心心情都很好,当你认真打扮之后,发现对方比你还要认真的打扮了,就会觉得心里很平衡,还有一种莫名的窃喜,就是感觉到被重视了。 除了刚刚开始祝军闹了点乌龙,一路上祝军开车都非常严肃,一本正经,连脸都不转过来看秦心,秦心坐在副驾驶上,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祝军,祝军更加不敢看秦心了。 秦心终于发现这货在脸红,小麦色的皮肤是不太看出来脸红,可是自己一直看着他的时候,居然发现脸和脖子的颜□□别越来越明显,连耳根都红了。 两人一路默契,没有说话。秦心见他实在不好意思,没有再看他,而是扭头看窗外,偶尔能从窗子里看到自己的模样,很美,她都有些陶醉,年轻真好,漂亮真好,她感觉自己的心在跳舞,甚至激动的有点想抖腿,不过立马想到顾明夕,那货懒散散的坐着都能很优雅,要是知道自己被打扮成这样,还在抖腿一定会醉。 车开的不快,不过盐城也不算太大,很快就到目的地了,远远的看到那恢弘的罗马式的拱门的时候,秦心的脸色有些不对。 祝军在伊皇会所门口停了下来。 他下车给秦心开门。 今天会所门口停很多豪车,看到只是一辆吉普,泊车小弟奔跑的速度都没有那么快那么热情。 可是当他看到下车的两人,虽然都很年少,可是男的非常有气度,女的极其漂亮,他在这边上班这么久,居然没有见过比眼前女孩更让人惊艳的,一下子殷勤起来。 而且今天是莫家小公主生日宴,二楼都被包场了,出入年轻人许是她的朋友。 伊皇会所是会员制度的,级别越高享受的权力越多,而且对会员级别有一套特殊的评价制度,并不仅仅是有钱就可以。 祝军进门就刷了一下他的会员卡,是小叔给他的。卡面上有四颗真钻,虽然不大,但是就这张卡来说就挺值钱的,更别说这卡背后所代表的身份地位。 秦心有些懵,并没有太注意祝军手中的卡,因为上辈子她曾做过这里的员工,大厅一进去就有喷泉,喷泉旁边是一个巨大的钢琴。 此刻那里也坐着一个女孩,长头发,气质温婉,穿着白色裙子,挺直着腰,一遍又一遍专注的弹琴。 秦心坐过这个位置,也是在这里被林天水发现,因为这本来就是林天水的产业。 林天水喜欢从正门进来,在这喷泉面前站一会,他是学者型的人物,走到哪都很亲切,那时候秦心看到站在喷泉面前的林天水的时候,会觉得很高兴,弹奏的曲子也愉悦起来,因为他是会所里来去匆匆的客人当中,唯一一个会驻足听的。 祝军发现秦心似乎有点走神,还是有点紧张,或许她不习惯这里,祝军知道秦心每天都练琴,见她盯着钢琴看,又觉得真是小孩子,或许她喜欢钢琴吧, “走吧!”祝军伸手握住了秦心的手,感觉到她小手手心出汗了。 “额,好的。”秦心抬头看到祝军脸上宠溺的笑容,自己的手被他的手紧紧的握着,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许是踏实吧。 二楼边上,有一个年轻的男孩,拿着一瓶香槟,直接对着嘴喝,眼神朦胧胧的,看上去已经半醉,整个人都依靠在栏杆上,旁边有两个服务员紧张的看着。 正是觉得万分无聊的莫兴远,生日宴单调的令人发指,就两个内容,一个是大人虚伪的你敬我,我敬你,还有一个就是莫兴婧那脑残又在表演卖乖,每年都这样,过生日的人不腻,他都腻了,好想出去飚车,要不是每次生日完,老爷子要求要拍全家福,他现在就遛了。 他这位置虽然是在外头,可是整个二楼大厅一览无遗,左边角落他老爸莫怀天正在跟一个女明星调*情,而整个会场都不见他老妈程紫玉,莫兴远嘴角裂开一个笑容,他老妈早就跟着一个男的到楼上去了。 以往还能看看莫兴婧那脑残整另外一个脑残,近年那女人居然没有出现。 莫兴远又喝了大大一口香槟,他小小年纪,看上去混蛋无比,却是对家里所有人看的比谁都清楚。他讨厌家里的每个人,包括他自己。 当他知道爷爷给堂哥安排了一个未婚妻的时候,第一时间感觉是幸灾乐祸,之后也果然如此,莫兴宁每每气急败坏还要装作一脸绅士,可是他那未婚妻真的蠢的跟猪一样,别人不喜欢她,她居然一点感觉不出来,勇往直前,蠢的让人惨不忍睹。 可是莫兴远发现,看着家里每个人作秀,还不如看莫兴宁那蠢猪一般的未婚妻,至少真实,搞笑。 不过从什么时候开始,连这点乐趣都没有了呢?或许是那天他百无聊赖的坐在乒乓球台上,看到她用猩红的指甲握着篮球居然投出了个空心球出来,篮 球漂亮的穿过球框,正中圆心,轻轻的落下…… 别人都觉得是因为秦心被退婚了才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可是莫兴远却觉得这跟莫兴宁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不过他只是爱看热闹,真相是什么,他一点不关心。 就像今天,说好的要捉弄那女人的,莫兴婧大概准备了大餐,可是那女人居然不来,宴会都开始到一半了,想到莫兴婧那扭曲的脸色,莫兴远就觉得搞笑,看着她跟别人卖乖卖的更假了,所幸躲出来喝酒。 却不想他看到了那女人。 莫兴远醉眼朦胧的趴在栏杆上,正无聊的盯着会所那旋转门,他已经无聊到一定境界了,与其看父亲跟别人调*情,不如盯着大门看,看着那门旋转着,旋转着,一会出现一个人,像是凭空变出来一般。 然后他就看到那扇门,凭空变出了一个人,一个他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人,他喜欢跑车,喜欢银色,喜欢流光溢彩,喜欢炫目,喜欢那种高科技飞跃地球的感觉,他只是一个男孩,还不到喜欢女孩的年纪,或者还不明白女孩有毛好的,又烦又讨厌,还不如一辆车。 可是此刻有一个女孩,如同他梦中情人一般出现了,她像是一个美丽的战士,美的无法言语,都说好车要用美女来相称,可是此刻莫兴远居然找不到一辆车能把她衬托起来。 就连自己那辆最心爱的跑车都不行,跟她比起来弱爆了。 莫兴远这一瞬间居然直直的想从这里跨下去,幸好,后面两个服务员一直盯着他,见他这个动作,赶紧把他拉住。 秦心抬头看了一眼祝军,脸上也露出了笑容,牵着他的手,跟着他一块往前走,压根没有看到栏杆上被服务员努力拖拽走的莫兴远。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莫兴远回去,被老爷子怒骂。 莫今通:你发什么疯,居然要从二楼栏杆跳下去,你以为你是牛翔啊! 莫兴远:爷爷,我要买车。 莫今通强人怒气:理由? 莫兴远:因为我的车是汽车人,跟别人走了。t_t。 莫今通身子一歪:…… 医护人员:快拿药来…… ☆、第三十七章 :惊喜 秦心觉得自己很有必要信个教,她此刻和祝军手拉手站在观光电梯里,电梯慢慢升起,她就能看到下面那个弹钢琴的女孩,仿若看到当初的自己,周围那么美丽,她却那么惶恐。 来到这样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总会魂不守舍,分不清过去和现在。 好在这次不是自己过来的,她身边站着个大男孩,虽然还很年轻,可是莫名的很坚定很踏实。 信教有点遥远,还是先相信身边的人吧。 祝军不知道秦心此刻正在把他当作神一样的祈祷,他握着秦心的手,也有些紧张,不知道自己的布置她喜不喜欢。 小叔轮番的给他出主意,听到他每天都跑一万多米,居然还没有正儿八经请女孩吃过饭,倒是还让女孩给他刷卡吃了一次早饭,顿觉自己这个侄子没救,活该一辈子在部队里捡肥皂,恨不得丢下手下一票女明星直接冲到盐城来。 祝军并不是不想请秦心吃饭,只是他因为是第一次约会,想认真一点,正式一点,还找了部队里认识的小伙伴请教了许多,最终忐忑的邀请了秦心。 虽然只是跑步的时候随口说的,可是他其实花心思准备了很久了。 但是小伙伴说不能让人家觉得你太重视,谈恋爱像打仗,要在战略是藐视她,在战术上重视她。会说出这样义正严词的谈恋爱招数,绝壁是没有谈过恋爱的家伙,真正的恋爱高手,像他小叔那样大概会总结六个字:上她,上她,上她。 祝军被忽悠的,很是投入。 在战略上藐视她,他邀请秦心吃饭的时候,很是云淡风轻,就像是随口一说一般,就这么定了,这货完全没有想过万一对方不答应怎么办。 在战术上重视她,他难得的给自己准备了一身西服,要是他老妈康雪看到,一定会骄傲的流泪,左手拿手术刀,右手拿钳子,一边果断的把病人肠子剪断,一边欣慰的微笑,我家宝贝儿子长大了。 祝军家人教育很严格,不会让他像纨绔子弟一样大手大脚的花钱,他为了准备这一次约会,也是煞费苦心的。 还好有小叔给的会员卡,地点好歹是有了。 他偷偷的定了一个包厢,小伙伴热情的承包了装饰工程,运了一整大卡车的玫瑰过来。 小伙伴很是积极,被丢在部队里,淡出鸟来,那部队附近正好是盛产玫瑰的乡村,直接去找老乡买一车玫瑰,正好解决了人家销售问题,一般他们的玫瑰都 是出口给做精油的,还是花骨朵,没有盛开的时候就要采下来卖了,这种怒放的反而是没有多大价值的。 所以当秦心走进满屋子都是玫瑰的房间的时候,真的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大概所有女孩子遇到这样的场景,都会先花痴再发呆再发痴再发呆…… 而祝军本来也觉得有些劳师动众不太好,可是此刻看到秦心的表情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不得不说,祝家的家教很好,所以他们才能位居高位,仍旧不骄不躁。 祝军没有随手可以无限刷的卡,他要准备这些是很费心的,准备的过程也有些麻烦,还亲自跑了一趟老乡的玫瑰园,心情也很激动复杂,这种情绪,若干年后回想起来,却是十分美好的,当付出了努力,看到成果会更加高兴骄傲,也不知不觉的竖立了正确的价值观。 秦心曾经收到过很多礼物,名牌包包,昂贵的首饰,漂亮的衣服,可是没有一件像眼前这样震撼。 站在花海中,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公主,她很高兴自己如今才17岁,还没有经历过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不会觉得自己玷污了这一屋子的鲜花,而且她希望自己能永远做到这一点。 “谢谢你,祝军,很美。” 祝军看到花海中的秦心,也觉得很美,第一眼看到秦心就想这个女孩穿上军装一定会很帅气,今天的秦心打扮的就很帅气,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祝军很是喜欢,他不喜欢太柔弱的女生,当然也不喜欢五大三粗类型的,秦心这样刚刚好。 能在年轻的时候谈一场干净的恋爱,是一辈子都值得回忆的事情。 两人走过花海,在准备好的餐桌面前坐下,看着满桌丰盛的食物,不约而同的感觉饿了。 祝军的运动量很大,很能吃,秦心现在给自己安排的功课也很多,她比以前更注重身体健康,运动量也大了,吃的也不少。 本来觉得会很烂漫的晚餐,几乎是两人都在抢,要是顾明夕看到这场景,估计会不忍直视。 对得起这么多玫瑰花吗?牛肉少吃一块会死啊? 当秦心和祝军的筷子不约而同的夹在了最后一块牛肉上的时候,两人又都松手了,秦心很是尴尬,吃饭的时候不自觉的就加快速度了,监狱风云,吃饭习惯了。祝军更不好意思,部队狼吞虎咽,随时集合,吃的更是速度。 最终祝军拿着餐刀,把那一小块牛肉,切成两半,一人一半,结束了这 顿烂漫又有效率的晚餐。 而楼下莫兴婧的生日宴,余露过的实在是水深火热,她给的邀请函,秦心没有来,莫兴婧全部怪她头上去了,此刻她身上那条价值不菲的裙子,被莫兴婧轻易的不小心的泼上番茄汁,她心都在滴血,这条裙子,至少要父亲两三个月的工资,面上却露出温婉的笑容:“没关系,是我自己不小心。” 余露这一点比之前的秦心好,无论何时,她都能露出很优雅的态度,之前秦心被泼了果汁大喊大叫,而余露只是露出一个谅解的笑容,说是她自己的问题,可是大家都是下意识的同情弱者的,还是会觉得是莫兴婧的不对。 莫兴婧看别人的眼神更不爽了,她准备的当然不是这样小儿科的了,她那精致的黄色的手提小箱子里面静静的躺着一条蛇,暗灰色的蛇鳞片,一片挨着一片,蛇的身体一圈一圈缠绕着,是她精心给秦心准备的,这是一条经过特殊训练的蛇,对一种味道非常渴求,只要那种味道沾上,这条蛇就会疯狂的缠上去,钻进去。她手上戴着黑色小手套,跟她一身黑色的裙子非常搭配,她想到了无数场景,就是万万没有想到秦心居然不出现。 再想到莫兴远那嘲讽的脸,莫兴婧就抓狂,脸上的笑容都绷不住了。 尤其是看到余露还装模作样的在自己生日宴上,她忍了好久才只是把果汁泼上去。 自己的生日宴,老爸莫怀博挽起袖子,露出胳膊上一整条的龙纹身,跟不入流的人聊的开心,莫兴婧很不爽,可是看看自己老妈张素丽女士,居然小家子气的只顾着在角落吃东西,莫兴婧就更不爽了。 那边姑姑,莫怀云,居然打扮的比自己还好看,一条金色的露背鱼尾裙,上面波涛汹涌,下面圆润光滑,一把年纪都离过婚了,还一群男人围着她,有没有搞错,今天是自己生日啊,她身为长辈居然在这里勾引人。活该没有孩子,莫怀云重音不是莫怀孕吗?莫兴婧心中恶毒的想着。 还有老爷子,一堆人上前奉承,也不知道是谁过生日。 莫兴婧忽然觉得没意思,要是兴宁堂哥在就好了,家里唯一关心自己的就是他了。 她有点走神,脸上挂着微笑也落寞起来,这时候却听到大厅有人吵闹,居然是莫兴远那家伙,喝的醉醺醺的,莫兴婧又有点幸灾乐祸起来,一会他肯定会被爷爷骂的。 服务员见没有危险了,自然不好再拽着莫兴远,只是在他背后跟着,见他摇摇摆摆的到了莫兴婧跟前,一张混血妖气 的脸笑的跟花痴一样,“你猜我看到了谁?” 莫兴婧本来不想搭理莫兴远的,听他这么一说,会让他感兴趣的,大概就只有那女人了,貌似他很喜欢看热闹。 “她果然出现了,可惜不是来参加你生日宴了,你的面子太小了,哈哈,还好没来,不然你这副打扮在她面前,就只配提鞋了。”莫兴远醉眼朦胧的,喝了一口香槟,打了一个酒嗝,摇摇晃晃的又走了。 一番话说的莫兴婧的脸彻底黑了。 莫兴婧把手中的玻璃杯都要捏碎了,终究力气不够,只是自己新做的指甲捏的生疼,贴的甲片像是要脱落了一般。 她走到余露跟前,一脸真诚的道歉,又说自己准备了换的衣服,可以让她先换一下。 倒是让惺惺作态的余露有些受宠若惊。 总觉得莫兴婧反复无常的有些吓人。 果然到了换衣服的包厢,莫兴婧拿着饮料的杯子就直接朝余露脑袋上砸了过去,余露躲不及,脑门直接被砸出了血,鲜红色的,跟刚刚的番茄汁一个颜色。 “不是让你把邀请函给那女人的,是不是你在背后做了小动作,我不管怎你用什么方法,现在立刻马上把她叫过来。”莫兴婧脸色有些扭曲的开口道。 余露按着自己那还在流血的脑门,不知道莫兴婧怎么可以这么不可理喻,凭什么自己要听她的,她的眼神此刻可以杀人的话,莫兴婧已经死好几次了。 莫兴婧不在乎余露的眼神,淡淡的开口道:“你父亲在新南的小巷口摆了个地摊是吧!” 只是一句话,就让愤怒的余露沉默了下来,她以为只有莫兴宁一个人知道的事情,莫兴婧居然也知道。 “我会让她过来,可是等她过来,宴会也差不多结束了吧。”余露静静的开口道。 “她就在伊皇。”莫兴婧对着镜子,整了整衣服,重洗补了个妆,“让她过来后你就可以消失了。”显然她并没有真给余露准备衣服。 余露这一刻恨死莫兴婧,可是她更恨秦心,觉得都是因为秦心,才害的自己这么狼狈。 余露用手机把自己额头流血的画面拍了下来,直接发给了秦心,她这段时间也摸清了秦心的性格,虽然变化很大,可是终归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秦心就是个很直接的人,自己弯弯绕的没用,直接跟秦心说,莫兴婧在二楼等你,她知道你也在伊皇。 秦心正用餐巾优雅的抹了抹 嘴,仿若刚刚和祝军抢吃的不是一个人,手机震动了,秦心打开看到余露的一头血的照片,嚯嚯,真是美丽动人,从来没有觉得余露有这么美过。 “怎么了?”祝军看到秦心抱着手机傻笑,问道。 秦心把手机递给了祝军,“吃饱了,想不想饭后消遣一下?” 饱欲思淫,还是要找点事情做,祝军觉得自己再在这满屋子玫瑰花的地方待下去就要变身禽兽了,很爽快的答应了。 莫兴婧的生日宴上,觥筹交错,展示着莫家人各有特色的风采,秦心过来的时候,莫兴远的妈妈也已经完事,从楼上下来了,并且换了个发型。 莫兴远看到自己老妈那新换的发型,已经没有嘲讽的笑容了,他懒洋洋的靠在角落,天然栗色的头发乱糟糟的堆在额头,眼睛都快挡住了,他手里拿了一瓶新的香槟,不知道为何,看起来居然有点可怜,像是一只没人要的小狗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七月十五烧纸: 草草:麻麻有人给我刷负。 麻麻:我只是个阿飘!告状也没用。 草草:对着一堆灰很伤感啊,只好随便说说,t_t。 麻麻:多烧点钱,想换新手机了,换了新手机,我在冥间给你打正分。摸摸。 (一阵风,吹的草草一脸灰,灰跑眼睛里,眼泪就掉出来了。) 草草:别摸了,谢谢麻麻,这是两百亿,你收好。 ☆、第三十八章 :熊孩子 程紫玉回到二楼,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看到老公身边已经换了个女的,也不知道是谁带进来的,看着就妖里妖气,没有格调,只觉得莫怀天品味越来越低俗了,荤素不忌,她举着香槟远远的敬了他一杯,一口气喝掉。 莫怀天却没有喝,而是笑着把那杯酒递给了身边的女人,亲热的喂着她喝下去。 程紫玉很是生气,不过好歹忍住了,两人说好各玩各的,跟他生气简直是找罪受,不值得,让服务员从新拿了一杯香槟,她孤傲的一个人坐着,只等着宴会快点结束,老爷子的全家福快点拍完回去。 莫怀博多喝了两杯酒,胳膊上纹的龙,如同渐渐苏醒一般,随着他脉搏的跳动,一鼓一鼓的,他跟身边的几个人聊的正投机,说到了广华那边的地下黑拳,他很是向往,恨不得能亲自去打一场,身边几个人都是社会地位不那么高,但是很会凑趣,知道莫家老二的脾气,专挑这些事情说。 莫家老二就好这口,脑子不灵光,身手勉强还行,这样的人才送军队里去,或许很不错,可惜老爷子自己打战出生,对军队很没好感,宁愿二儿子在外面胡混,也不想他去军队。 而胖胖的张素丽正认真的吃着海鲜,一副吃自助要吃回本的模样,偶尔抬头看着老公那龙纹身的胳膊,又惊吓的低下头继续吃,原本今天是她女儿的生日,她应该站出来交际的,可是以前还有一个普通人家出生的大嫂顶着,还不觉得她怎么样,可是现在大嫂去了,弟媳妇程紫玉家族显赫,她根本不能比,小姑更是一副名媛范,平日素不爱搭理她,她老公自己都不耐烦交际,更不会带她。 她娘家父母齐全,上有哥哥,下有弟弟,都不成器,全家一大家子经营着一个制衣的小作坊,亏的比赚的多,她只能拼命想着弄钱接济娘家,每天啥事都不爱管,就想弄钱,老爷子不喜欢她,老公脾气不太好,她也不敢招惹,女儿和自己不贴心,只能自己越吃越胖,已经开始中年发福了,虽然比人群中的小姑还小两岁,可是看起来,莫怀云还像个小姑娘,她已经是老妈子了,索性破罐子破摔,坐在角落吃东西,乐的自在。 莫怀云此刻被一个比她小八岁的男人逗的笑起来,花枝乱颤,更显得丰韵美丽,结过婚的女人,如同熟透的水蜜桃,轻轻一碰汁水横流。 莫今通坐在大堂主座,跟几个老朋友聊天说话,他年纪大了,喜欢热闹,年轻时阴狠果决,老了反而想当一个大善人,喜欢看其乐隆隆的场景。 不过到底 年纪大了,坐了一会就有些精神不济,尤其是身边老朋友说到他们自家孩子的时候,莫今通看着大厅里自己的几个子女,忽然就有深深的无力感。 按说四个孩子也不少了,孩子再各自成家立业生娃,应该是开花结果一大家子了,可是眼前,老大在庙里没来,不提,他就当没有这个儿子,可是剩下的两男一女也好不到哪里去,孙子辈的总共就才三个孩子,孙女莫兴婧自然是不能指望继承家业的,可是面对孙子莫兴远那一张突出的混血儿的脸,莫今通虽然表面很亲切,实际上心中总有疙瘩,看起来对这个孙子最放纵宠爱,其实也表示了他的态度,不太关心。 看来看去,唯一比较有出息靠得住的居然是自己的大孙子,远在米国的莫兴宁。 想到莫兴宁不免会想到秦心,想到那张酷似秦宇的脸,想到那张脸,他心就有些复杂,忽冷忽热的,所以他爱热闹,喜欢置身于热闹的环境中,可是年纪大的人其实受不住这么热闹,大家觥筹交错,他已经有点恍惚,却忽然看到秦宇从大厅门口走了进来。 秦宇男生女相,五官比大多数女的还漂亮,人也非常有才华,莫今通这辈子没有佩服过别人,唯一佩服的就是秦宇,君子如玉,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他都担得起这四个字。 当年在战场上,炮火飞扬,再次遇到秦宇,他已经不是当初和自己一样被拉壮丁的小孩,穿着一身制服几乎是从炮火中间走来,莫今通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画面,他本来觉得自己要死了,可是秦宇却那样出现了,把他救走。 可惜两人闯过了战火纷飞的年代,却没有闯过和平岁月,莫今通自今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亲手害死秦宇,他如今大富大贵,挥金如土,当初怎么会因为那么一点钱而害死秦宇? “老莫?”他身边的一个老头觉察到不对劲,轻轻的推了推他。 莫兴婧早就在等着了,秦心一出现,她是第一个注意的,可是她几乎是在那一瞬间,立刻马上就有些后悔了,跟秦心比起来,今天精心打扮的莫兴婧立马觉得自己不好看,她明明才是今天的主角,被姑姑比下去也就算了,姑姑是有名的名媛,可是这随便来了一个阿猫阿狗居然比自己好看好几倍,她的脸色一下子变难看起来。 她的露肩黑色上衣,竖条纹蓬蓬裙,还有那该死的十字架丝带项链,小v脸加深刻勾出来的眼线,原本觉得甜美加性*感的造型,此刻在秦心的对比下,只显得粗糙无比。 秦心身上穿着一条金属 色的拼接裙子,裙子三分之二金属色系的部分非常硬朗如同铠甲一般,而拼接的那部分是蓝色的,像是透明却又没有透明,如同火山中炙热燃烧的岩浆,流光溢彩,十分炫目。匀称的长腿下面是一双金色的短靴,有些中性化,可是只要你看到她的脸,就会觉得这一身打扮真的是极其洽淡的。 最冲击视觉的是她那深宝石红色的双唇,顾明夕用的是不褪色的口红,不过此刻已经没有刚刚涂的时候那样艳,反而更加浑然天成,红色和金属色撞色非常明显。 这炫目色彩会让人忍不住第一时间看过来,而当你接触到她的眼神的时候,则进一步的陷进去。 她的眼睛太美,才是17岁的少女,却有一双极致魅惑的双眼,帅气,妖娆,干净,绝艳,几个完全不同的词,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 她就这样缓缓走来,在一场快要结束的生日宴上,大多数人都有些疲惫,已经在准备着告别的话语,从开场的热闹到尾声的吵杂到现在的安静。 秦心让祝军和自己一块来的,似乎有些自私,可是从最开始跟祝军相处,秦心就没有隐瞒自己的情况,自己跟祝军相处,甚至渴望和他相处就是因为他给自己感觉很踏实,可是生活不全是精神世界,感觉踏实不能代表一切,自己是莫兴宁的前未婚妻,就这一点都是要和莫家有牵扯的,与其将来再反复,不如最初的时候就大大方方的带祝军出现。 这也是秦心原意过来的缘由。上辈子自己私生活混乱,莫老爷子却一直表现的很关心,丝毫没有怪罪,而这辈子,自己想好好的,不知道莫老爷子会不会如意。 莫今通被老朋友叫了一声才回过神来,看到那站在门口的,不是别人,是秦心,自己给大孙子定下的未婚妻,可是此刻她身边站着一个男的,个子比自己孙子高大,模样也很俊朗大气,但是莫今通就是非常不舒服。 他会给莫兴宁和秦心定下婚约,实在是两家纠葛太多,当初自己唯一的女儿怀云死活不嫁人就喜欢秦天,莫今通自己心中有愧,生怕后来秦天发现什么,自然是不同意这婚事的,好在秦天也没有喜欢上自己女儿,只是女儿一头热,结果秦天结婚生子过的很安顺,而女儿却结婚离婚,好好的一个女孩子变成现在这一副交际花的模样。 莫今通第一次看到秦心的时候,很是喜欢,因为他在秦心身上看到秦宇的影子,他后来定了这个婚约是希望之前的恩恩怨怨都一笔勾销,小一辈的人不要再纠葛,能好好过日子。 哪里知道唯一出息的孙子却不理解自己的苦心,自作主张的弄出了那些事。 “秦姐姐,你怎么才来。”莫兴婧如同不知事的小姑娘一般,喜悦的小跑到秦心跟前,她那戴着手套的手亲热的挽着秦心的手。 对于莫兴婧的伎俩,秦心是很熟悉的,她就喜欢仗着自己年纪小装可爱,其实是个大大的熊孩子,心理一点都不可爱,阴暗的很。 而且秦心不喜欢别人这样突然靠近,她没有莫兴宁那样的洁癖,只是在监狱里习惯了防御,突然有人这样靠近,有可能会给你一棍,□□一刀,你都反应不过来。 莫兴婧挥手要了两杯葡萄汁,自己一杯,秦心一杯,秦心只是微微抿了抿,并没有喝。 莫兴婧也不恼。 “有点事耽搁了,祝你生日快乐,我去跟莫爷爷打个招呼。”秦心甩掉了莫兴婧的手。 自秦心进来,莫怀云的脸色就变了,秦心的眼睛像她父亲,嘴唇却比较像柳爱平,也只有莫老爷子心心念念的觉得秦宇好,岁月太久,他记下的画面太美,所以看到美好的东西就下意识的朝秦宇身上拼,况且秦心本来就是秦宇的孙女,像是正常的。 莫怀云自己没有孩子,看到这个秦天和别人的孩子,心中抑制不住恨意,她不敢恨父亲,只能讨厌秦心,况且秦心一进来,大家的眼神都变了,原本专注看她的那些男人注意力都转移了,也让莫怀云觉得有些悲哀,岁月果真是一把刀,她像这么年轻的时候,也是很美的,根本不需要化妆。 秦天都死了,老爷子才定这样一个婚约,莫怀云很是嘲讽,后来看到秦心跟个傻子一样天天追着莫兴宁,莫怀云很乐见其成,觉得这是对秦天的最好报复,当初他拒绝自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女儿将来会变成这样。 可是这才一眨眼的时间,她的皱纹又多了几条,而秦心居然出落的这样美,挺直着背,牵着另外一个男孩大大方方的出现在莫家人的视线中。 角落里的莫兴远跟小狗一样趴在桌子上,居然还能拿出手机摇摇晃晃的对着秦心和祝军拍了几张照片,点了发送,想到莫兴宁那装模作样的脸,好开心,莫兴远打了个酒嗝,顺利的躺到了桌子底下去了,刚刚一直守着他的两个服务员,已经走了一个,只剩下一个,这时候正好奇的看热闹,没有注意到莫兴远不见了。 现场唯一没有什么感觉的就是莫怀博了,他激动拉着身边那人,继续问地下黑拳的情况,“可以直接 打死吗?” 莫兴婧自然不愿意就被秦心这样甩开,她也不想爷爷见到这样的秦心,总觉得爷爷是个颜控,喜欢漂亮的人,之前秦心打扮的乱七八糟的时候,爷爷就不喜欢她了,连话都不愿意说。 “爷爷也总提起你呢,秦姐姐你的衣服好漂亮,都没有见过。”莫兴婧一副很是好奇的模样,对着秦心的衣服东摸摸西摸摸。 莫兴婧还是小孩子,别人只当她好奇,不会觉得太没礼貌,而且她这样称呼秦心,大家大约知道这位是谁,只是想不到莫兴宁连这样惊艳的小美女都不喜欢,还要处心积虑的退婚,莫非是有隐疾?或者喜欢的是同性?这样漂亮的人都能轻易拒绝,莫兴远就算其他地方不出色,这心机实在是令人汗颜。 此刻莫老爷子经常炫耀孙子去森佛上学的事情,就成了大家猜测的最好证据,偏向于莫兴宁或许喜欢男性,否则不会这么匆忙去米国,米国可是非常流行同志爱,不知道老爷子要是听到大家这么恶意的猜测,会不会吐一口老血郁闷死去陪秦宇。 生日宴上人很多,从大门到老爷子的位置还有一段距离,莫兴婧看到大家注意力都在秦心身上,很是郁闷,不过也正好方便她行事,她先把手套用事先准备好的密封袋子装好,然后把自己那黄色小手提箱轻轻的打开一个缝,就见一条丑陋的暗灰色的蛇缓缓的从箱子里爬出来,果然是顺着秦心的方向游滑了过去,莫兴婧今晚终于露出一个真正的笑容。 那条蛇乖巧的从别人的脚面爬过,大家甚至都没有注意,而爬过莫怀博身边的时候,莫怀博用力的跺了一下脚,差一点把蛇尾踩到,他浑然未觉,一脸兴奋的道:“如果是我,我就直接把他腿打断,那才够爽。”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莫怀博用力跺了一下脚,差一点踩到蛇尾。 他一脸兴奋的道:“如果是我,我就直接把他腿打断,那才够爽。” 毒蛇吓了一跳,抬头看了看莫怀博胳膊上的龙纹身,哎呀妈好帅,它咻的一声飞奔上去,缠住不下来了:龙哥哥,你好粗,我们做盆友吧!(*^﹏^*) 莫怀博:啊啊啊……救命。 ☆、第三十九章 :收拾熊孩子 秦心的步子很慢。 一些贵重的宾客都喜欢晚到,就像此刻,最晚出现的秦心是最引人注目的。 她挽着祝军的手甚至有走在结婚礼堂的错觉,因为前面的人自动的给他们让开了路。 虽然给让路有些奇怪,可是别人都自觉的让开了,你一起让开会显得比较合群,这是国人大多数的心理习惯。 秦心走着走着,就看到了前面有一个不合群的货。 林天水愣愣的站在那,他是伊皇的幕后老板,和莫家也有交情,出现在这里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现在他显得有些不正常,别人都让开了,他却站在原地没有动,看着秦心朝他走来,因为老爷子在他背后…… 这是林天水第三次见秦心。 第一次是在舞台上,那个穿着简单白t恤,牛仔裤的少女用她那沙哑的声音把一首《光辉岁月》唱出了漫漫人生的味道,唱进了他的心里。 他梦魂牵索,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有心动的感觉,那种心跳飞快,呼之欲出的*,浓烈的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何。 第二次是在侄女宿舍,她穿着粉红色的睡裙,靠在床上,手里抱着书本,阳光洒在她的床上,粉色的脚丫光着露在外头,看到自己居然吓坏了,手忙脚乱的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他故意的碰触了她手指,她跟含羞草一般,立刻吓的缩回去。 这一次的相遇,是林天水刻意为之,他更加确定了自己喜欢她,看到她粉嫩的小脚丫,他就想把那脚丫握在手上,轻轻抚摸。 只是指尖的碰触,就让他有全身颤栗的快感。 可是同时也让他有深深的悲哀。 有一种无奈叫做岁月,我出生很久,经历很多,已然没有年轻的体魄,没有纯净的心,却在这时候遇上了纯净幼小的你。 这次相遇之后,林天水憔悴了许多,他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因为那个女孩跟自己侄女一样大,甚至住在一个宿舍,自己居然有那样的想法,他感觉到羞愧,可是越这样克制,他对她的思念越强烈。 甚至在睡梦中,都会梦到她,梦中也只是轻轻的一碰触,哪怕只是指尖,又立刻马上分开,就让他愉悦很久。 林天水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她,跟平日一样找了女伴,可是他发现自己的手放在女伴的胸*部上的时候,她矫揉造作的呻*吟,自己却完全没有感觉,脑海里想的是如果自己的手碰触到那 女孩小小的蓓蕾的时候,她会怎么样,大概会吓的把腰都弓起来,上面的圆点却会更加挺翘吧,而自己的手碰触到她的小肚子,她一定会羞的躲避,是了,她肯定不会这么老老实实的被自己碰触,她那样害羞调皮,只好把她的手脚绑在床上。 她全身颤栗的躲避,却总又躲避不了,自己的手可以抚摩她的那小小凸起的点,她会浑身颤抖,可以抚摩着她的小肚子,然后到腿,她的腿很匀称,很修长,她的脚丫,粉嫩的挣扎,会让绳子在脚踝都磨红,她太调皮了,最后是那片花园,柔软的像棉花一般,娇嫩的像个花骨朵,自己的手探触过去,她那样害怕,咬着嘴唇,流着泪水,却反抗不了,那花骨朵在自己的手指的搅动下,慢慢开放,如同鲜花一般,一瓣一瓣的盛开来,而自己的手指也会沾上鲜花盛开的露水,洁白晶莹。 他看着她无力娇弱的躺在床上,没有舍得再摧残她,只是这样看着她就达到了高*潮。 当然这一切只是他的想象,在那女伴矫揉造作的呻*吟的时候,就被林天水赶走了,他忍受不了这种伪装,他不喜欢。 他害怕自己这种情绪,那女孩才17岁,未经人事,可是自己的感情却这样炙热,他害怕,他害怕自己会毁了那女孩,他希望自己的爱能温和一点,持续长久一点。 所以自那以后,林天水没有再去找秦心。 可是眼下,这是第三次见面。 一次意外又意料之中的见面。 他是一个他举止优雅,温文有礼的男人,眼下这个男人有一种忧郁的美,下巴处有淡淡的胡渣,手里握着一杯酒,独自站在那,没有让开,很是孤单。 林天水今天喝了一点酒,他很少喝酒,因为喝了酒,头脑会不清醒,情绪会冲动,智商会降低,他不喜欢这样。 就如同此刻,他看到那女孩走来,别人都让开了,他却站在了面前。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让,他是那么期待的她朝自己走来。 她才17岁,见鬼的17岁,她的双眼那样魅惑,怎么可能才17岁,她的嘴唇红的就想让你吮*吸,怎么可能才17岁。 可是那似透明非透明的连衣裙里面微微的凸起,告诉你她只是一个少女,连胸*部都还没有发育充分,她修长的脖子上还有细细的透明的绒毛,告诉你她只是一个少女,双腿走路不自觉的并紧,告诉你她只是一个少女,一个未经人事的小女孩。 她同时是魔鬼和天使。 喝了酒的林天水眼神晦涩的看着秦心,一步步朝自己走来,而且要命的是她还牵着一个男孩的手。 她每走近一步,林天水就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划了一刀,流血不止,疼痛不已。 她每走近一步,他又觉得自己那流血的心,跳动加快了一分,呼吸变慢了一点,欲*望不止,心动不已。 林天水觉得自己要发狂了。 秦心看到迎面站着的林天水,也很紧张,她握着祝军的手更紧了。 林天水看她的眼神,却让秦心想起上辈子,这个男人,秦心初遇的时候以为是好人,后来才发现自己对好人的定义太可笑。 或许跟娱乐圈里面混乱的人群来说,他已经算是好人了,他只是喜欢绑着你,触摸你,用他温柔的眼睛,用他干净的手指,一寸一寸的触摸你的身体,触摸你身体里的每一个角落,秦心最初对他是心存幻想的,他真的像自己死去的父亲一般,父亲很英俊,很温柔。 可是就是因为心存幻想才让秦心觉得更加羞辱,如果开始就是直白的交易,也许还没有那么痛苦。 你尊敬他,因为他会认真听你弹琴,因为他如同父亲一样给你指导,他说他没有女儿,他说如果有女儿也大概和你一般大了。 可是夜幕降临,你尊敬的长辈却把你身上的衣服全部撕扯掉,让你身无寸缕,他绑着你,抚摩你,无论你怎么挣扎,怎么哭求,他都一如既往的温柔,甚至在他的手插*进了你身体幽蜜的洞穴时,他看着你的眼神却始终如同看心爱的孩子一般。 秦心觉得这种感觉很恶心,在知道了他是林嘉大伯之后,这种感觉简直让她恶心到极点,想到林嘉要是看到自己和她大伯在一起相处的场景,秦心觉得不仅仅是恶心了,此刻连看着林天水,她甚至就觉得自己的身体被触摸了,从脚缓缓的往上被触摸。 远处的莫兴婧激动不已,因为她终于看到那条蛇爬过了人群此刻正缓缓的爬上了秦心的腿。 对大多数女孩来说,蛇是很恶心很恐怖的,长长的腻腻的,那一片紧挨着一片的黑灰色的鳞片,椭圆的蛇头上两只幽暗的小眼睛,张开嘴撕咬的模样,无一不让人觉得恐怖,莫兴婧选的蛇不大不小,比婴儿的胳膊细一些,当然是拔过毒牙的,她只是想看秦心出丑,看她像疯子一样乱喊乱叫,如果真的咬伤人就不好了,毕竟是她的生日宴。 秦心忽然站着不动,林天水又眼神复杂的站在秦心面前, 大家都感觉有些怪异。 然后秦心低头,看到了一条蛇正缓缓的从自己那金色的靴子上往上爬,这双靴子外头都是亮片,那蛇很不容易的爬上来,并且很快触摸到了她的小腿,第一感觉,她居然是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只是一条蛇,刚刚她居然莫名其妙的想到了面前的林天水摸自己的场景,那感觉真实的要命,真是不堪回首,低头见到只是一条蛇而已,秦心并不害怕。 监狱里待着的时候实在无聊,角落里要是能发现一只老鼠都会被当作宠物养起来,如果能捡到一条蛇,那真是极其有面子,可是用这蛇换许多福利,比如让狱友给你捡肥皂…… 而且这一看就是莫兴婧的恶作剧,她对这种乐此不彼,秦心想到刚刚莫兴婧对自己亲热的场景,她弯下腰,捏着蛇的七寸,把蛇提了起来。 她大大方方的走到了莫兴婧面前,人群给秦心让的更开了。 莫兴婧都吓尿了好么,根本走不动,看着秦心居然手上抓着一条蛇,那蛇很长,秦心这样抓着,蛇尾还会扫到地上,扭来扭去的。 这场景太妖异,一个漂亮的过分的女孩手上抓着一条蛇,不少女人想尖叫,可是看到秦心那样不慌不忙的态度,觉得自己叫好像很没面子。 “兴婧你又调皮了,居然在生日的时候把你宠物放出来玩,还好是遇上我了,要是给别人就踩死了。”秦心大大方方的抱了一下呆若汤鸡的莫兴婧,把蛇丢到了她的身上,那蛇果然乖乖的缠着莫兴婧,很是乖巧的在她身上蹭啊蹭的,还时不时抬头看看秦心,似乎很是忧郁。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毒蛇:身上金灿灿的女孩更好闻,好想过去,可是她捏的我脖脖好痛。 莫兴婧:啊啊啊……救命。 秦心:炖蛇羹好香。 毒蛇:啊啊啊……救命,迅速的钻进了莫兴婧的衣服里面。 秦心:你变态。 林天水心虚:我什么都没有做啊,t_t。 秦心:死变态。 林天水,咚咚咚,撞墙:给我一个解释,t_t。 ☆、第四十章 :全家福 莫兴婧的生日宴很成功,是在她的尖叫声中结束的。16岁,在古代也算是成年人的及笄礼了,让人印象深刻。 莫老爷子也是不怕蛇的,他那阴狠的性格,比蛇要冷硬,只是不耐烦别人吵。 莫兴婧叫个不停,而别人不敢像秦心那样轻而易举的抓住蛇七寸,老爷子听的叫声吵的很,让人把莫兴婧带下去了。 秦心和祝军站在莫老爷子跟前。 莫老爷子面露慈祥,一脸缅怀。 “一转眼你都是大姑娘了。” 秦心面露微笑,并没有自作多情的以为莫老爷子是在缅怀跟自己有关的时候。她小时候很胆小,就爱粘着哥哥玩,哥哥去哪她跟到哪,跟莫老爷子就是打声招呼的交情。 而前两年,回想起来都是尴尬,不提也罢。 “小孩子闹闹别扭挺好,爷爷已经替你惩罚那臭小子了,让他在外面吃两年苦头,你周末有空到老宅来陪陪我,年纪大了喜欢热闹。”莫老爷子很和蔼的看着秦心,笑眯眯的,从头到尾似乎都没有留意到祝军。 秦心上辈子混的辣么惨,对老爷子却始终很尊敬,为毛,瞧瞧他说话,那叫个艺术,什么在外面吃苦头,要不是已经知道真相,还是之前的秦心估计立马原谅莫兴宁,还要为他心疼了,在外面吃苦头能住豪宅公寓?在外面吃苦头能开豪车泡豪门闺女?前世莫兴宁回来的时候可是风光无限,什么华尔街新宠携汽车大王独女归国,很是给莫家长脸。 那时候老爷子完全把秦心遗忘到了爪哇岛了好么。 “兴宁哥哥原来是被莫爷爷发配过去的,我还以为他是考上森佛大学了,原来是这样啊。”秦心一脸同情,真相原来如此不堪,自己会不会知道的太多了。 莫老爷子看秦心的表情,瞬间就咳嗽了起来,这孩子白长了一个好皮囊,里面塞的是稻草吗?这理解能力实在是…… 其他人听了都暗自发笑,当然大家都是人精,一般都不会笑出来的。只觉得莫今通给自己孙子定的未婚妻实在是个有意思的人,不知道是神经太粗,还是心机太深,不过想到刚刚她面不改色的抓着一条蛇的模样,感觉应该是神经粗的可能性比较大。 “莫爷爷你不要生兴宁哥哥的气,我已经不生气了,其实兴宁哥哥出国了我觉得也挺好的,我不用天天追着他跑,终于可以安心学习,还认识了新的朋友。”说到新的朋友,秦心大大方方的牵着祝军的手。 莫老爷子只觉得更内伤了,自己咳嗽不是因为孙子生气而是因为你,而且秦心这样的举动,他想忽视祝军都不行,他一个老头子自然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下为难一个小孩子,可是又真觉得挺不舒服的。 “小伙子很精神。”莫今通抬眼看了祝军一眼,就说了一句话。 祝军只觉得这老头一点都不亲切,很是做作,他爷爷都没有这么矫情,他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多说话,只是维持基本礼貌了。 “岂止是精神,我觉得这小伙不错,人高马大的,长的也帅气。”莫怀云施施然的走过人,很是妖娆,眉眼都是笑意,很亲切的看着祝军。 看到这女人,秦心愣了愣,要说莫家最讨厌自己的人,大概就是莫怀云了,她对自己的厌恶从最开始就摆在脸上,好像自己天生就欠她八百万一样。 难得看到她对着自己一脸笑容,还真是有点不适应。 莫怀云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即使现在一把年纪了,那笑容那姿态仍旧非常美,一举一动都是风情,这种风情对男性生物来说,真是很要命,他前夫据说就是受不了她这样到处招蜂引蝶的性子才离婚的,但是离了婚似乎还对她很是念念不忘。 莫怀云今天穿的是露背高开叉的金色鱼尾裙,秦心身上的裙子也是金属色系的,两人站在一起像是打擂台一般,秦心是美,但是她毕竟只有17岁,总体来说略显青涩,而莫怀云却是正是盛开怒放的时节,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在获得了鱼*水之欢之后,身体几乎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对小男生具有致命吸引力的荷尔蒙。 她约过的小男友,有小她年纪一轮的,对她爱的死去活来,可惜她只是想随便玩玩,有空的时候逗逗,毕竟小男孩什么都不懂,动作都青涩的很,有的就是那激动的情绪,比较会感染人,不过眼前这个少年郎,身体真不错,那体格骨架,很是有力量的感觉,莫怀云本来就是想嘲讽一下秦心,这会子却眼神□□,魅力值大增。 秦心转头看了一眼祝军,只见他低下头,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模样,不过并没有脸红,脸和脖子一个颜色。 秦心是知道莫怀云的能耐的,简直是天山童姥,年纪越大越显魅力好看,她裙下之臣什么人都有,她都能周旋的如鱼得水,似乎很少有男的受得住她的勾引,要说起来,秦心就知道一个,林天水,以前秦心认了林天水为干爹的时候,莫怀云开始对林天水感兴趣,却没有想到林天水完全不理她,看着她发*情,最后居 然直接塞了两个会所的牛郎给她。 这也让秦心误会了,觉得林天水是很洁身自好的男人。 祝军低下头,很快又抬头,对着莫怀云欲言又止。 莫怀云脸上的笑容更娇媚,自信心大涨,不过又觉得小男生实在是太容易上手了点,才这样就有点把持不住了。 却听到祝军有些憨的开口道:“阿姨,你的衣服要掉下来了。”说完又立马低下头,一副非礼勿视的模样。 秦心一看莫怀云,可不是,她那金色的礼服本来就是大开大露的,露后背露大腿不说,许是刚刚和别的男人调笑的时候太激动了,也许是她故意的,半个胸都露在外面,她要是再跳跳,估计整个胸都要跳出来,礼服像是要掉了一般。 顾不上莫怀云那奇怪的脸色,秦心拉着祝军跟莫老爷子告别了,她大大方方的和祝军来,又大大方方的和他走,留下了郁闷的莫老爷子,心酸的林天水,惊恐的莫兴婧,愤怒的莫怀云。也不知道老爷子今年的全家福怎么拍,拍的美不美。 一路上秦心都在笑,出了会所,秦心看到傻愣愣的祝军,实在忍不住,踮着脚抱着他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然后祝军就石化了,一路上开车都不说话,秦心却坐在副驾驶上笑的开怀,她是很小心眼的人,真的,看到当时莫怀云那表情,真正是太解气了。 秦心不知道她抱着祝军的时候,林天水正站在二楼对着喷泉的位置,这个位置刚好与喷泉的水珠平行,触手就可以摸到冰凉的水珠。 他看着秦心和祝军离开。 甚至连招呼都没有打,因为对秦心来说,他只是同学的大伯,一个陌生人都算不上的陌生人。 他伸手,碰触那喷泉的水珠,冰冰凉凉的,打在手心还有点疼。 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情,当他站在那,透过水幕,看着女孩踮起脚,亲了那男孩的额头一口,他觉得这个画面真美,也真的很残酷。 女孩离开很久,宴会也散了很久,他仍旧站在那,喷泉打湿了他的袖子。 他是会所的老板,自然知道那一卡车玫瑰的事情,也不知道是谁那么大手笔,可是他再进那个屋子,看着一房间的玫瑰,难过的想落泪,现在的小孩子谈恋爱都这么疯狂的吗?还给不给老头子一点活路了。 在外人面前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林天水把自己关在那个装满玫瑰的屋子里,跟疯了一样拼命的踩玫瑰, 恨不得把这一切都破坏掉,然后他就悲剧了,玫瑰有刺,他又不是超人,他只是一个保养很好的大叔,一不小心手就被刺破了,看着手上的血,看着血红的玫瑰,林天水终于冷静下来了。 年轻人还是太嫩,玫瑰带刺懂不懂,铺了一地,万一伤到她的脚怎么办…… 祝英熊给侄子打电话,实在是很好奇自己这侄子的第一次约会结果如何。听到他说牵手了,女孩还亲了他额头一口,祝英熊对侄子的成功表示了祝贺,不过内心实在惊讶,怎么可能这么顺利,记得之前这小家伙到自己公司玩,公司有一个还没有出道的小姑娘,准备培养的,长的挺漂亮也很能说,属于古灵精怪少女系列,培养起来应该很不错,不过小姑娘心眼有点多,许是看到侄子跟自己一块进出,对侄子一直献殷勤抛媚眼装可爱。 祝英熊开始还不知道,就是在和手下讨论如何包装这女孩的时候,祝军开口道:“我觉得不太好,她有点斗鸡眼,每次看到我都眨个不停。” 然后祝军的一句话,让祝英熊直接跟这个叫多多的小姑娘解约了,祝英熊很生气,打主意居然打到自家侄子头上了,还好侄子不解风情,要是真闹出个什么问题,自己一定会背上带坏侄子的恶名,不仅肯会被老头子老太太打断腿的,以后别想再出来逍遥了,还会被那最爱扮猪吃老虎的二哥收拾,想起来都是害怕。 不过害怕之余又不禁对自己这侄子的人生大事担忧,不会真丢部队里丢傻了吧,二哥那么腹黑,有个这么傻的儿子,怎么看怎么怪,女孩子对你抛媚眼都能理解成对方斗鸡眼,还这么一本正经的说出来,真正是纯洁的令人担忧。 好在,第一次约会是顺利的,祝英熊很高兴,让祝军发一张照片过来,本来以为侄子会拒绝自己这要求的,想不到居然真的乖乖的发了张照片,不过不是约会的时候的,而是两人一起跑步的大头照,还是自拍的,看照片的内容,应该是祝军伸手拍的,小姑娘笑的很开怀,还有一颗小虎牙,祝军的脸稍显严肃,一本正经的,很大很傻。 祝英熊如获至宝,又屁颠颠的拿回去炫耀了。 在若干年后,祝英熊才反应过来,他被自己那傻侄子当枪使了,侄子愉快的带女朋友回家,受到热情的接待,因为有他这叔叔早就打头阵了,而自己带一个娱乐圈的女朋友回家,被老头子骂了半年多。 他真傻,他怎么忘记了祝军是二哥的儿子啊,怎么可能真傻…… 秦心回宿舍,已经有些晚 了,余露不在,她额头又受伤了,又可以名正言顺的到医务室去找许医生了,真是痛并快乐着。 陈玉不在,估计是发奋刻苦去了,马上要期中考,宿舍里就林嘉一个人。 林嘉正在看书,看的是英文的原文读物,每个人生活方式不同,陈玉抱着课本啃,想着期中考一定要考好的时候,林嘉已经完全不关心期中考了。 看到秦心进来,林嘉抬了一下头,又继续看书,然后又抬头,把书本放下了。 “你很漂亮。”林嘉忽然开口道。 “谢谢。”能让林嘉夸奖,秦心真有点受宠若惊,林嘉虽然回宿舍住了,但是她们并不太交流,秦心对着林嘉就想到林天水,总是很尴尬,所以也不太交流,关系很淡。 不过能感觉林嘉这人很不错,家里条件那么好,住宿舍居然没有抱怨,搞卫生也正常接手,宿舍几个人看起来倒像是余露家境最好一样,各种挑剔。当天余露也不是那种泼妇一样挑剔,而是从言语中显露出自己的好家境一般。 以前秦心觉得理所当然,现在跟林嘉一对比,余露就显得有些刻意做作了,果然余露一开始就不喜欢林嘉是有道理的。 “我以前没有住宿舍,听别人说你的事,也在背后说过你的坏话,相处了才发现你这人虽然有些不爱理人,脾气太直,但是挺有意思的,我觉得我们能相处好,你原意和我做朋友吗?”林嘉的原文书放在膝盖上,认真的看着秦心,觉得大伯之前让自己住宿舍果然是有道理的,原来想当然的事情其实不是那样的。 秦心一脸血,尼玛这是什么剧情,陈玉是书呆子的话,林嘉就是高智商才女,当年林天水拉着她给介绍他那骄傲的归国名校双硕士的侄女,即将博士啥的,真是囧的秦心一脸大姨妈横流。 眼前就是那高冷的林嘉吗?做朋友什么的,好像小孩子过家家啊。 “好。”秦心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点头的,只是后来她才明白,看起来高冷的摩羯座林嘉其实在熟人面前就是个逗比,世界真相总是那么令人绝望。 “要半期考了,你不复习吗?”秦心好奇问道。 “太简单了不用复习。听余露说你今天去伊皇了,有没有见到我大伯,是不是很帅?”林嘉一脸兴奋的问道。 秦心默默的流泪,神马太简单了不用复习,这是考验自己的智商吗?还说自己说话直接,到底谁直接?还有你大伯哪里帅了,吓死人了好吗? 秦心用一句我要去洗澡了,结束了交流。 想到今天一天的经历,秦心还有点睡不着,都半夜了,手机忽然响了。 却见是侯导发来的信息,演员都找好了,就定在盐城拍,明天你过来见见人。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拍全家福: 摄影师:这位小姐你能不扭身体吗? 莫兴婧:t_t,你能帮我把这条蛇拔下来吗? 摄影师,-_-||| 摄影师:这位阿姨能把衣服穿好吗? 莫怀云:你叫谁阿姨?老娘像阿姨吗?有老娘这么美的阿姨吗? 摄影师:伯母? 摄影师:这个小兄弟能站稳吗? 莫兴远:我要和汽车人一起拍照。 摄影师:这些都是你的家人,配合一下,谢谢。 莫兴远:我要和汽车人一起拍照。 摄影师:-_-||| 摄影师:这位坐中间的老爷子不要再抖了。 莫今通:药…… 摄影师:连老爷子都是这么调皮,让你不要抖,你偏要,到底还要不要拍啊? 莫今通:药…… 摄影师:好吧,大家笑一笑,茄子…… ☆、第四十一章 :第一尾鱼 秦心准备下午上完课去见楚侯生,却不想发生了点事情,忍不住看了下热闹,所以去迟了。 热闹的主角是余露。 秦心自回来之后,很是虚心学习。 最好的教育从来不是来自书本,而是人类,最让秦心刻骨铭心的人是莫兴宁,他对秦心来说是造成她一切悲剧的罪魁祸首,绝对的生死之仇, 可是祝军说,要忘掉仇恨,秦心忘不掉,她选择了记住,记住仇恨同时记住莫兴宁的优点。 莫兴宁做事谨慎,擅长布局隐忍,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就能忍下厌恶跟秦心虚以委蛇几年,就为了最后完美的退婚离开,虽然秦心的重活让他的这个布局的结局没有想象中完美,可是莫兴宁这种心性确实是很厉害的。 这些都是值得秦心学习的,她把满满的悲愤化为满满的学习动力。 秦心每天很忙,学的东西很多,然而即使重生回来,她也还是她,某些性格终究不会改变,她不会忽然就变成像陈玉那样一心只读书,什么都不管了,她装着太多事情,不可能做到像陈玉那样。 她也不可能变成像林嘉那样,一下子拥有高智商,拥有学习天赋,可以马上出国留学之类的,马上考上森佛,狠狠的打莫兴宁的脸,这些她都做不到,她追不上莫兴宁的脚步,只能不断的充实自己,像莫兴宁学习,慢慢的开始布局。 余露是她的第一个布局对象。 她恨余露,恨她骗自己退学,恨她让自己毁容,恨她败坏了自己的名声,恨她利用自己的友情,恨她的背叛。 最开始看到余露,秦心就很冲动,好在克制了,但是她克制的并不好,两人相处的过程,秦心有时候还是会表现出那种愤怒,虽然有各种理由借口掩盖过去了,秦心对自己的表现还是不满,不过权当开始试手了,如果一个17岁的余露都搞不定,更别提其他,还是直接歇了心好。 秦心慢慢疏远余露,她没有申请调宿舍,一来泰西调宿舍很麻烦,也太突兀了,二来自己的名声并不好,调到别的宿舍人家未必高兴。况且现在宿舍的几个人至少自己都熟悉,知道余露不是好人,放在眼皮底下比在别处安心一些。 秦心疏远余露却慢慢的跟陈玉和林嘉关系好起来,余露就显得有些被排斥一般。余露向来在外面表现的都是人缘好,亲切温柔的女孩,每天独来独往很奇怪,所以她很快又有新闺蜜了。 这新闺蜜叫贾青青是高二六班 的,宿舍不在这栋楼,在另外一个区,两人据说是在医务室认识的,贾青青倒没有像以前秦心一样喜欢把自己画的乱七八糟的,她素颜,五官也还行,就是有些痴肥,都说一白遮百丑,一胖毁所有。再好看的美人像吹气球一样吹大也美不起来,所以痴肥的贾青青站在余露身边,生生把余露那七分的颜色衬托到了九分。 贾青青在学校人缘并不好,遇上了温柔好脾气的余露,立马对眼,两人很快形影不离,虽然不在一个班,不在一个宿舍区,也经常能看到贾青青来找余露。 说起来秦心第一次看到贾青青来找余露,还着实惊讶了一回。 要不是脸稍微有点像,秦心完全不能把这痴肥的贾青青跟后来那瘦成一道闪电的女人联系起来,说实话,痴肥的贾青青看起来还毛绒绒的挺可爱的,变瘦的她反而有些刻薄,不过据说她身价不菲,嫁的也非常好,是非常有地位的名媛,真正的名媛一般不会上娱乐新闻被大众知道,主要是她做了一件很火的事情,给当时当红的一女明星泼粪,因为那女的勾引她老公,贾青青非常的霸气,是当着一干记者的面这么做的,女明星当时哭的凄凄惨惨的,好不可怜,不过实在太臭了,大家也不敢上前安慰。贾青青泼完粪立马甩出了这女人和其他男人的亲密照片给现场的记者,刺果果的打脸。 事后她不仅没有受到谴责,她老公反而很感激她,因为贾青青丢的那些照片中没有自己的身影,她老公在微博上给她写了致歉书,一点脾气都不敢发,那女明星更不敢说什么,直接人气暴跌。 贾青青因为这很是红了一阵,很受吹捧,不少人夸她,说泼的好,赞她是真正的名媛,还把她的之前的履历都挖出来,据说这种嫉恶如仇的性子在学校就显露出来了…… 不过显然此刻的贾青青跟余露关系很不错,余露一定在她面前暗示了很多秦心的坏话,贾青青一看到秦心就很不友好,开口就是一句:“你真恶心。” 把秦心气的够呛,这种脑残简直是不可理喻,只是秦心看到余露出现以后,贾青青虽然一副高冷的模样对余露,却伸手就递给余露一杯饮料,再想到余露老回宿舍抱怨说贾青青这胖子天天自己吃东西吃的多不算还要让她也陪着吃,都胖了云云,秦心就觉得这贾青青跟自己当初一样,可怜又可悲。 从这时候秦心就开始留意贾青青了,余露经常在宿舍会说起贾青青,大约的意思就是贾青青长的这么丑居然还对医务室的医生各种花痴。 秦心不 知道上辈子自己退学后,余露是不是和贾青青成为闺蜜,不过应该是没有,否则像余露这么爱炫耀的人,当初贾青青红了,被爆出那丰厚的身家,深厚的背景,余露也没有上前攀关系。 因为余露要让自己出丑去唱歌所以假装受伤,而自己真的让她受伤,从而让她去了医务室,认识了许医生认识了贾青青,这真是一个美妙的开端。 秦心佩服莫兴宁,是因为他的布局从来都是因势利导,高明的看不出痕迹,她没有他那么高智商,但是她会学习,原意学习。 冷眼看着余露即使手指好了还时不时的去医务室,下课之后还打扮的很仔细,秦心在等。 直到昨晚余露给她发了一张头破血流的照片,秦心觉得机会到了,她知道余露发照片的意思,就是一副我因为你受伤了的理直气壮。 这个时候的余露既受伤了,肯定又在莫兴婧那里伤了面子,莫兴婧就是个熊孩子,私底下绝对不会给人留一点面子,这时候的余露肯定是需要人舔伤口安慰的。 秦心联系了红毛,让他去泰西等着余露,自上次打架之后,秦心一直和他们保持着联系。 在监狱蹲过十年的秦心,比任何人都知道小人物的杀伤力。 她让红毛想办法跟着余露进泰西并拍下她跟人亲密的照片。如果红毛连学校都进不去,就当秦心没说。 第一次合作,红毛还是很妥贴的,今天一早红毛就说照片搞定了,秦心没有要,既然是布局,她是不会过手的,只是让红毛把照片快递给余露的新闺蜜贾青青。 当初余露到处散播了她的不雅照,秦心只是用同样的方法回报她。 一整天秦心都跟平常的任何一天一样,她十分有耐心,坐牢十年就算什么都没有学到,至少也学会了一点,耐心,她有足够的耐心,看着敌人倒下。 直到下课放学,秦心收拾东西准备赴侯导的约,贾青青来了,她几乎是冲进一班的,最近她跟余露交好,经常出现,大家并不奇怪,可是她冲到余露面前,却是用她那肥厚的手掌,直接重重的甩了余露一巴掌,开口就骂道:“贱人。” 这一巴掌甩的余露的小圆脸立马肿起来。 嘴角都流血了,可见力道是十足十的,贾青青脸色涨红,喘着粗气,还想来第二掌的时候被班长徐建给拦住了。 徐建对余露一直心有好感,几番暗示,余露都表现的太纯洁了不明白,徐建又很好面子, 生怕被拒绝,一直没有开口,不过这种在余露面前献殷勤的事情他一定会第一个跳出来。 况且看两人的气场,痴肥的贾青青像是容嬷嬷一样,嚣张的让人讨厌,而余露简直就跟紫薇公主一样弱不经风,善良无辜。 “你发什么疯啊,死胖子,这里是一班,不是你们六班。”徐建毕竟是男人,一把抓住贾青青的手,贾青青居然挣扎不开。 不过一句死胖子简直是戳到了贾青青的死穴,贾青青手挣脱不开,那肥肥的腿却胡乱的朝徐建身上踢。 秦心认真的看着这一幕,上一辈子余露一直顺风顺水,徐建一直保持着暗恋,不用这样为余露出头,也不会胡乱得罪人,反而因为帮了余露的忙,而使得自己事业更进一步,当公务员当的风生水起,不知道这一辈子还没有走上仕途的他就得罪了睚眦必报的贾青青结果会如何? 徐建被贾青青踹的也是狼狈不堪,想不到一个女人力气这么大。 余露这时候已经捂着那受伤的一边脸,露出好看的另外一边,满脸泪水,却还是声音温柔的开口喊道:“徐建你放开她,许是青青和我有什么误会了。” 她这一喊,立刻解了徐建的围,使得徐建更加觉得余露体贴。 贾青青的手一从徐建那里挣脱开来,就又怒气冲冲的想打余露,却见她早就机敏的站到了徐建背后,嘴里说着只是误会,动作却防备的十分紧。 “误会你妹,你个贱人,明明知道我喜欢许铭郝,你一边替我出主意讨好他,一边居然早就跟他搞上了。”贾青青显然是气狠了,连自己心心念念暗恋的人都说了出来。 不过大家显然不知道许铭郝是谁,有些莫名其妙。 余露她心里想着自己昨晚很迟回宿舍,也就只有宿舍人知道,回去的时候大家都睡了,可是感觉秦心还在床上翻身,肯定是她说了什么,想到这里她看了一眼秦心,却见她一脸淡然,什么表情都没有。 余露立刻认定就是秦心,因为秦心太淡定了,一点惊讶都没有,她表现的十分委屈的模样,解释道:“青青,我昨天去参加朋友的生日宴回来的比较晚,路上不小心摔了,去医务室包扎额头。你不要听别人乱说,被当枪使了都不知道。” 委屈的说完,余露还委屈的看了一眼秦心。 秦心立马检讨自己,觉得自己还是太粗心,居然一眼就被余露怀疑上了,论心机,白活了那么久,还是不如余露深。 听了余露的话大家确实看到她额头一块创口贴,同时一些女生想起来,所谓的许铭郝说的是医务室的那个年轻的男医生吧。 却不想听了余露的解释,贾青青更加暴怒,她才是那个傻傻的被余露当枪使的,明明她自己已经跟许铭郝搞上了,还要鼓励自己追求许铭郝。 只是余露站到了徐建后侧,她不好打到,顺手就把余露座位她最新买的马蹄包直接砸了过去。 马蹄包是牛皮的,边角都非常硬挺,还有上面的金属扣很是结实,也不大,砸过去效果跟板砖一般,余露在觉得不对劲那瞬间就躲了,那包结结实实的砸在了徐建的脑袋上,把他那精致的金丝边眼镜砸歪了不说,那眼镜还不小心戳到了眼睛,顿时他捂着眼睛大叫起来,也顾不上怜香惜玉了。 看到徐建的模样,余露吓的后退了几步,见也没有什么好退的,干脆硬着头皮站着理直气壮的道:“贾青青,我跟他真的没什么,你不要听别人乱说,再说了凭什么你喜欢一个人就觉得别人也要喜欢他,你要是真不相信,我可以跟你去当面对峙。” 此刻的余露就如同那些卖假货的淘宝卖家信誓旦旦的告诉你可以去专柜验货,实际上大多数人都是不好意思去的。她也笃定贾青青肯定不好意思去问许许医生,贾青青因为长的胖,很自卑,就算去问,她也不怕,许医生一定站在自己这边,说两句话哄哄贾青青也就过去了了。 却没有想到余露说要去当面对峙的时候,又不知道戳中了贾青青的哪个爆点,她居然推开了面前的几个人直接冲到余露跟前,把余露推倒,庞大的身躯直接坐到了余露的身上,对着她胡乱的拍打。 因为余露后退,秦心也就离现场不远,看到胡乱拍打的贾青青,秦心好心的提醒道:“同学千万不要打脸,打脸会毁容的。” 暴怒的贾青青跟得到了什么提示一般,不再胡乱拍打,而是对着余露的脸开始猛烈攻击。 “当面对峙,对峙你妹,你个不要脸的贱人。”贾青青坐在余露身上,一只手打累了,腾了出来,从胸前的衣服里面居然掏出了一叠照片,全部甩在了余露那鼻青脸肿的脸上。 照片一出来,大伙总算明白这传说中的许铭郝是谁,不就是医务室的医生吗?运动会的时候在操场坐镇,因为长得帅,还被传了照片到校园论坛里。 不过这时候许医生穿着白大褂正和余露热情拥吻,而且照片照的角度很刁钻,能看到许医生的手正覆盖在余 露的衣服里面□□的部位揉捏。 红毛几个少年都是饥渴难耐的混混,看到这一幕简直是非常激动,拍的很有艺术感,很有大师的天赋。 位置是泰西湖边,大约应该是医务室后面的操场,让贾青青愤怒的是,曾经许铭郝也在那里跟她散步拉过手。 徐建看到这些照片,简直都忘记疼了,余露是他心中的完美女神,无论容貌举止都非常好,他连喜欢都不敢轻易说,可是此刻女神居然被一个医务室的小医生抱着又亲又啃的还揉*胸,他只觉得自己的自尊被作践了,对余露这样的人就该大大方方的上了,根本没有必要讨好。 余露看到照片惊讶的有一瞬说不出话来,不过她立刻哭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被逼的。” 贾青青坐在余露身上,伸手又给了余露脆脆的一巴掌,“被逼你妹,被逼的还把胸挺上去让人家摸,你不要脸,胸也那么不要脸吗?” 贾青青打也打累了,气也发了,气喘吁吁,想要爬起来,却有些艰难,因为她太胖了,这时候一只手伸了过来,贾青青抬头看到是秦心,因为余露多次说秦心的坏话,她记得这个人,此刻这么多人,就这个女孩对自己伸出手,她把打人打的发红的肥厚的手掌伸出去,握着秦心的手,秦心一用力,她也借势爬了起来。 余露看到这一幕,忽然疯狂指着秦心道:“是你,一定是你,你因为被莫兴宁退婚一直怀恨在心,所以这样陷害我,都是你搞的鬼。” 贾青青好不容易爬起来,余露又开始鬼叫,把她吓的差点庞大的身躯又摔倒,她用力的踹了余露的胸部一脚,生气的道:“余露你听好了,只要我贾青青还在泰西上学,你就一天别想呆在这里,识相的最好立刻马上收拾东西滚出这里。” 这一脚实在狠,贾青青居然是对着余露的胸踢过去的,而余露的胸着实有料,来回摇摆了好几下,看到大家目瞪口呆。 贾青青回头看到惊讶的秦心,想到这位比自己还惨,连未婚夫都没了,两下一对比,心情就好了些,她拍了拍秦心的肩膀道:“你看你,刚刚还担心她会毁容,结果人家完全不领情,还要污蔑你,估计你被退婚都是因为她,算了,你这傻子,被污蔑也不是第一回,估计都被污蔑习惯了。” ☆、第四十二章 :演员 贾青青的一句话,让已经被遗忘挺久的退婚事件又被大家想起。 貌似的确是秦心被退婚之后就和余露关系疏远了,而且和余露疏远之后秦心也似乎没有那么恶心了,关于秦心恶心脑残的流言貌似就她和余露在一起的时候经常有人说。 平时不觉得,但是想想,她们还是好闺蜜形影不离的时候余露说话暗示,无一不是秦心脾气不好,又让她做这,又让她做那,她只是脾气好不计较。 如果真正是好朋友,应该是在背后处处维护她,而不是为了表现自己的温婉大方而诋毁她。 偏偏平日一对比,都觉得秦心盛气凌人,余露温柔无辜。 秦心虽然没有像贾青青这样愤怒的跳出来,大概真实情况也差不了多少,原本就听说退婚有内幕,莫学长好像是被他爷爷发配过去的,既然是这样,大家自动脑补了各种版本。看秦心的眼神不自觉的也跟贾青青一样,充满同情。 秦心还有约自然没有再多待,一副表情冷漠的模样离开了,她平时就不爱搭理人,大家习惯了,反而觉得她就是这样性格太直接了,才被余露这样的小人在背后各种诋毁不愿意解释。不由得更加同情,想到秦心在国庆晚会上唱的歌,那个感人漂亮,一下子又从同情升华到有些莫名的喜欢。 余露躺在地上不敢起来,生怕贾青青还来揍她,没有想到贾青青这神经病,当着班上这么多人居然敢这样,还有徐建平日表现的有多喜欢自己,一有事就耸了,最靠不住。她眼神愤恨的看着一句话都没有说的秦心离开。 一路上,秦心都觉得很畅快,果然暴力才是让人最爽的方式,如果有绝对实力,直接揍就行了。可惜自己实力不够,就是揍了也没有办法善后,倒是贾青青,想想她那后来的光荣事迹,余露和那许医生估计都要倒霉。 秦心对利用了贾青青有点愧疚,不过想到自己和她一见面就被她骂恶心,完全是无妄之灾好么,秦心承认自己有点小心眼。 和侯导约在了广博茶楼。 此刻广博茶楼一个包厢里,一个女孩娇滴滴的开口道:“侯导,对方这么大牌啊,要我们这么多人等她一个。” 楚侯生皱了皱眉头,想到对方是投资人塞过来的人,只好解释了一句:“她还是学生,学校放学比较晚。” “那可不行啊,如果以后电影开拍,她又是主演,天天等她一个人,不是耽误我们时间吗?”女孩长的挺漂亮的,尖下巴大眼 睛,大胸长发,年纪也不大,她原本是冲着这部戏女一号来的,哪里知道楚侯生就一句话,要是她来当主演,他宁愿不拍,只能委屈的当一个配角,就这还是让叔父追加了一大笔投资对方才答应的。 不过也因为此,她老是有高人一等的感觉。 楚侯生不想理她,倒是旁边一个样貌普通的男子笑着开口打圆场:“小飞这玫瑰花茶不错,美容养颜,清热解毒,喝了好。” 说话的男的是楚侯生选的男二,喜欢女主,却一直不敢表白,到最后其他人都走了,却只有他陪在女主身边,而女主完全不知道,很是悲剧的一个人物,楚侯生这时候还只是一个名不经转的小导演,想拍的就是这种青春悲剧,这种电影题材太厚重,不够商业化,也不够爽,几乎是前景都可以预料,可是他还是义无反顾,因为他是真的热爱,也是这腔热情支持他走下去。 许飞飞看到侯导不高兴了,也不再开口,虽然她叔父是投资人,可是楚侯生毕竟是导演,得罪了也不好。 不过她也并没有领田七的情,田七长的太普通,太大众,路边随便拉一个人来就他这模样,这种人根本就是楚侯生拉来凑数的吧,她一脸笑容的跟身边另外一个男的说话,这男的已经出道,拍过电视剧的配角,最火的一个是少年将军,虽然出战不久就挂了,但是那剧照确实很帅,还是让人映象很深刻的。 “何旭我记得你之前有一部戏就在盐城这边拍的吧,我从来没有来过,都不太熟,明天带我们转转呗。”许飞飞拉着何旭的袖子晃了晃。 “可以,不过我只是拍戏路过也不太熟,还有要看侯导有什么安排。”何旭面带笑容,说话比较老道,哪边都不得罪。 秦心过来的时候气氛已经是一片温和,看不出之前的别扭了。 楚侯生看到秦心很高兴。亲自站起来给秦心介绍。 其他三人对秦心早就久仰大名了,侯导说的时候是一副非常满意的姿态,让他们忍不住好奇。 田七是路人甲专业户,被侯导在京都一群的群演中挖出来的,他对秦心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很想知道一个还没有拍戏就让导演很满意的人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结果看到真人,就是一个很小的小姑娘,但是长的非常漂亮,似乎也不太爱笑,坐在那就让你觉得冷冰冰的,田七很用功,侯导找上他演男二的时候他就把剧本要来了,不仅仅自己的人物,里面每个人他都揣摩了一遍,看到秦心立刻就感觉到那剧本简直是为这女 孩量身打造的,沉着叛逆美丽。 而许飞飞则是一心想要攀比,她很不服气,凭什么对方是主演自己是配角,所以特意化了很精致的妆容,看到秦心过来就觉得也不怎么样啊,胸小,短发,眼睛长的比较特别,整体还不如自己有吸引力。 何旭是这几人中最有经验的,他愿意接楚侯生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导演的戏是有他的考量,他现在正是最年轻的时候,演员都是吃青春饭的,他刚刚有点小名气,邀请自己演电视剧配角的很多,但是他不知道这点名气什么时候会用完,自己是不是一辈子就这样当配角了,他不甘心,想赌一把,所以即使楚侯生出的片酬低的可怜,他还是来了。 他对跟自己演对手戏的女主演也是非常重视,他希望秦心真的如侯导说的那样好,因为其实他也没有足够的信心,这样一个阵容,会不会到最后就是为了陪投资人亲戚演一部片子,最终什么都没有。 不过到目前为止,他都比较满意,侯导虽然没有什么名气,但是很坚持,如果最初侯导同意让许飞飞主演,何旭根本不会来。 因为他已经小有名气,还是比其他几人更多选择,侯导之所以要安排这次会面,一来是想让演员之间熟悉一下,二来就是何旭要求的,他希望能见过秦心之后再做最后的决定。 秦心今天穿的很普通,正常的t加牛仔裤,t是普通的白t,牛仔裤有点可爱,裤脚有小熊的图案,麻麻的恶趣味。 头发还是很利落的短发,露出额头,一双漂亮的丹凤眼十分清晰,她背着一个书包来的,很标准的学生打扮,何旭看到她第一眼,就觉得太年轻了,可是很快又释然了,侯导要找的就是一个高中生,还没有参加高考的学生,他不看好许飞飞就是因为许飞飞太油了,让她主演,这片子不知道是什么格调。 至于其他的,何旭暂时保留意见,毕竟演员和其他不同,不是长的好看就会成为一个优秀演员的,不过他跟侯导说要见秦心再做决定,其实也只是一种无奈的端架子,自从他愿意跟着侯导到盐城,于他其实已经没有太多选择了。 三人对于秦心评价各不相同,而秦心看到这三人,其实也很是惊讶,尤其是田七,原来他没成名的时候居然是这副模样,上身穿了一件灰色的衬衫,□穿运动裤,鞋子估计是假的的乔丹,因为那乔丹的商标更像是一个跳广场舞的大妈而不是打篮球的。 说到楚侯生导演,就会说到他御用的男演员,田七。田七是一个很神奇的人, 据说是群演出生,被侯导一眼挑中,所以对侯导很感激。 他长的也其貌不扬,但是一到屏幕里面就立马不一样,你要他演一个坏人,屏幕里就阴狠无比,让你忍不住想丢臭鸡蛋砸他,可是你要他演一个好人,他会让你掏心掏肺的为他心疼,就这样在现实生活中普普通通的一张脸,到屏幕里面居然会立刻惊艳起来。 楚侯生会红,绝对不是偶然,就这眼光,随便挑的演员都能挑到了不得的人,秦心这个死去活来的人都没有他这么神,就算知道田七会红,可是秦心也不知道去哪里找这人,就算找到也不可能莫名其妙的去抱大腿。 女孩秦心没有什么印象,大概以后可能不是很红,或者不在圈子里了,而另外一个当红小生何旭,就不用说了,这位以后大红大紫,混的很是不错,不过后来和圈内人结婚离婚,闹婚变之后名声比较不好,但是也算是国内红人,至少红过。 现场几人秦心年纪最小,田七已经二十一岁了,何旭二十,许飞飞二十。秦心没有说太多,她年纪资历都摆在那,多听就是了,聊了一会就弄明白这许飞飞是关系户,这种圈子里常有,她倒没有自作聪明的义愤填膺或者排斥人家,她以前也老当关系户的。 一翻聊下来,彼此的印象都很不错,田七年纪大些会做人,比别人圆滑,自然也更敏感的感觉到对方的态度,小姑娘虽然是女一号,不骄不躁,对自己这个前辈很恭敬,话不多,听的很认真,一进来就喊自己前辈,不像许飞飞,都是直接喊他田七田七的。 何旭比较功利,看到秦心的模样长的好看,态度也不错,还算是满意,他整体松了一口气,开始思考自己接下来该如何,心思已经不在这边,没有太细致的感觉。 许飞飞倒是很惊讶,一般以为知道她是投资人亲戚要么瞧不起要么巴结,而秦心态度不偏不倚,好像完全听不明白一样,要么就是太单纯,要么就是心机太深。 几人都各有想法,总体来说第一次见面还算是愉快的,侯导定了开拍的日子,正好是半期考之后,秦心表示没有意见。侯导让大家喝喝茶就散伙了,居然没有请吃饭的意思,秦心也真是醉了,这就是侯导的作风,不过还好,要是真吃饭,看着侯导那双眼,总觉得现场要是飞出一只苍蝇,侯导会伸出舌头一卷,苍蝇就消失了…… 回到宿舍,秦心发现余露的床铺居然空了。 一时间有点傻,陈玉在宿舍,似乎情绪有些低落。 “这是 怎么了?” “她家人来把她接走了,学校贴开除处分,扰乱校风,那个医生也被开除了,还爆出和许多同学有不正当的关系。”陈玉难得对八卦这么熟悉,或许因为其中之一的主角是她的身边的人,她觉得挺难过的,余露虽然为人有些两面三刀,可是就这样被开了也觉得怪怪的。 陈玉家境很一般,虽然平日不至于仇富,可是发生这样的事情,还是难免觉得贾青青有点仗势欺人,原本大家以为这个痴肥的胖妞就是随口说说,却不想手段这样雷厉风行,这件事之后大家才知道,这个胖妞居然背景十分深厚。 否则学校也不会这么速度,打人的没事,被打的反而开除了。 秦心看到陈玉这样并不反感,要是她一听余露被开除了就幸灾乐祸,那倒是要担忧了。 林嘉倒是一如既往的淡定,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惹了不该惹的人,造成这样的结果是她自找的。 夜晚,秦心躺在床上,看着余露那空空的床铺,想着如果自己退学,余露是不是也这样躺着,看着自己空出来的床铺,那时候她会想什么? 她大概什么都不会想吧,很是心安理得。 余露被退学,秦心一点不后悔,如果一定要说后悔,秦心只是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完美,余露看自己的眼神充满恨意。 只是这也不是她能控制的,像余露这样的人,明明是她做错事,她却丝毫没有感觉,反而理直气壮的觉得是别人害她才会这样的,如果没有人揭发,她就不会有错,所以大概不管自己如何表现,余露都会恨自己。 秦心不在乎了,上辈子自己退学在娱乐圈沉浮挣扎,不知道余露又会如何?她很期待,一夜无梦。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草草:麻麻,昨晚梦见你了,:-)。 麻麻:你玩过游戏吗? 草草:玩过。 麻麻:你知不知道玩游戏的时候突然对方就下线,这个游戏就玩不成了? 草草:知道啊。 麻麻:知道你还随便做梦,老娘昨晚跟朋友打麻将,眼看马上就赢了,突然老娘就不能摸牌被迫下线了,老娘昨晚输了多少,你造吗? 草草:……t_t。 ☆、第四十三章 :作弊 “兴宁你今天怎么了,一直不在状态?”马复香把她左侧的头发别到耳后,侧着脸看着莫兴宁。 “没什么事。”莫兴宁脸上露出个温和的笑容,看到马复香还皱着眉,解释道:“昨天是我堂妹生日,爷爷爱热闹参加了生日宴,只是回去后听医生说身体不太爽利,我有点担心。” 马复香这才把眉头舒展开来,安慰道:“没事的,爷爷年纪大了容易累,休息几天就好了。” “嗯,我知道,谢谢你复香。”莫兴宁用他很干净的手指,轻轻的抚过马复香的脸颊,把她那还有一丝散落的头发认真的别到了耳后。 马复香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有些不好意思,却又很欢喜。 两人不在同一个学校,却很意外的在异国他乡认识了,还非常有缘的住在一栋楼。 她在这边上学,父亲怕她学校住不惯给她买了个公寓。而莫兴宁则是刚好租了她隔壁的房子,两人成为了邻居。 马复香还记得那天早上她出门准备去上课,因为她手中还提着垃圾,又拿着书本,又要关门,简直忙不过来,这时候对门也开了,出来的是一个亚洲人,马复香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华夏的,因为日韩那边的也是黄皮肤。 他长的很英俊,很干净,看到自己手上提那么多东西,他用英语问自己要不要帮忙,并且接过了她手上的垃圾袋。 两人一起下楼,在说道他也是华夏的时候,马复香觉得特别高兴,在异国他乡有一个本国的邻居,觉得一下子冲淡了那种孤独的感觉,而且对方好绅士。 到了楼下,两人要分开,莫兴宁一脸和煦的把东西递还给她,马复香把那袋东西丢旁边的垃圾箱,回头却见莫兴宁还站在那,似乎是注视着自己,她十分高兴,回头又跟他挥了好几次手才走。 莫兴宁站在那已经石化了好么,他刚刚拎的是垃圾,靠,真的是垃圾,他居然没有戴手套,直接提在手上,好想剁手,好想剁手……这真是个美丽的误会。 异国他乡是很容易恋爱的,马复香很快对莫兴宁有好感,莫兴宁和她相处下来也发现,马复香大概就是自己心目中喜欢的女孩了,长直发,鹅蛋脸,大眼睛,智商高,读的也是名校,家境好,上学待两年家里就给买房,家教好,行为举止非常得体。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莫兴宁总觉得有些不得劲,就是明知道对方各方面都适合自己,可是却始终有一点不对,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哪一 点。 或许因为自己好不容易摆脱秦心并不想那么迅速进入另一个牢笼,男人想自由一些吧,莫兴宁觉得这是答案,所以对马复香一直保持着暧昧,没有挑明,也不愿意放弃。 直到昨天堂弟给自己发来的照片,莫兴宁才恍然发现自己居然根本都没有摆脱那女人。 他只要看到照片里秦心和别的男生手牵着手他就很难受,气的肝都疼了,就好像看到自己丢弃的东西本来应该出现在垃圾桶,结果却被别人捡去,修整一番比原来还新还好看。 有一种浓重的不甘,可是却又发泄不出来,甚至都无人可诉说,他不能对马复香说自己因为前未婚妻生气,甚至连前未婚妻这个人他都没有提过。 他给余露电话,余露居然没有接,急需要发泄的他,偏执的对余露也心存了埋怨。 秦心自然不知道莫兴宁的纠结,解决完余露的事情,她就开始着手准备下一步布局。 经过余露这件事,更让秦心觉得自己太弱了,就是因为自己弱势,才会让余露恨上,贾青青直接揍她,她不敢怨恨,莫兴婧直接让她脑袋开瓢,她也不敢生气,却通通恨到自己头上。自己太弱势,弱的让余露觉得她总有一天能报复回来,所以把仇恨都转嫁到自己头上。 感觉自己就像那歹命的韩国,无论谁欺负了朝鲜,朝鲜就一句话:打韩国。 她必须成长到可以忽视余露的怨恨,成长到让余露不敢怨恨,她的路还很长…… 刚刚从家里翻出那一袋古物的时候,秦心还没有什么想法,她不是一个善于投资赚钱的人,上辈子她就在娱乐圈蝇营狗苟,出卖的是自己的青春,没有创造任何价值,可是在看到江术仁出现的时候,秦心记起来一件事。 自己那时候退学就跟江术仁签约,到了他的公司,他其实是挂名大影视公司,真正签约的是另外一个小公司,江术仁平时不太管她们,就是一个叫梅姐的人带她们,培训的也并不正规,不过梅姐看起来很有钱,出入豪车,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听说她也只是早来一年,为秦心这些女孩子竖立了很美好的榜样。 多年以后,秦心自己也成为梅姐这种人的时候才知道所谓奋斗成功都是狗屁,梅姐有钱是因为江术仁给她介绍了个金主,虎威汽车公司的老总马天奇,梅姐长相不算是特别漂亮的,人却比较聪明,至少比秦心聪明。她从马天奇那里获得消息,虎威汽车想借壳上市,把资金都注入一个在走下坡路的上市公司 大钢机械,获得了大钢机械六成的股权,那些原来手中持有大钢机械股票的一下子飞涨了近百倍。 江术仁是用梅姐来言传身教,教秦心这些女孩子,当明星其实很辛苦赚不了多少钱,你要是有点名气傍个大款,会容易许多,明面上娱乐公司,实际上跟拉皮条的没有差别,就是价格贵了些。 这真的是很不堪的回忆,可是秦心不敢忘记,每一段经历都是人生的槛,忘记了会容易再次摔倒。 秦心平日在图书馆看书,就在接触这方面的内容,林嘉这方面比较懂,她准备出国读的也是金融,最近跟林嘉关系缓和,秦心一些不懂的问她,她都知道。 秦心陆陆续续的把那些古物换成钱,只留了一些小孩戴的银饰,同时观察大钢机械的股价,最近一段时间已经跌到了几毛钱,几乎是最低值了,秦心把自己用古物换来的钱一共十九万八,全部买了大钢机械的股票。 这对秦心来说是有风险的一步,不过世间的事情都这样,没有绝对,如果真失败,秦心就当作压根没有发现这袋古物。 买完之后,秦心就把这件事暂时丢开,全心全意的准备期中考。 对秦心来说这应该是第一次考试,但凡考试总不是那么美好的。很多女孩子初中成绩不错,到了高中却一落千丈,秦心就是很多女孩中的一名,主要是心不在学习上了,这也是大多漂亮的女孩的通病,长的好,被夸的多,总觉得成功的路子有很多,没有必要死读书。 现在的秦心自然不会这么天真,作为一个学生如果你连书都读不好,又怎么能指望你将来做别的事情能做好? 邻近考试,难得泰西的校园居然有了学习氛围,秦心每天的时间都安排的很满档,早上和祝军一块晨跑,上课,去图书馆,练琴,自习,秦心觉得很充实,每一天都在进步的感觉,她喜欢这种感觉,不像有些人突然临时抱佛脚,秦心对期中考也比较有把握,并没有打乱自己的学习安排,她想考的好一些,让妈妈放心,华夏国的母亲对孩子的成绩总是很在乎,似乎觉得好成绩就代表了孩子的好状况。 如果自己成绩不错,之后就算妈妈知道自己去拍戏应该也不会太生气。 练完琴,秦心回宿舍,一路上回忆刚刚顾明夕跟自己讲解的一些内容,突然觉得有东西袭来,她很习惯的就躲了,即使没有注意,身体也形成了本能,就见一个篮球砸了下来,球弹的老高,这力度绝对不是意外投过来的,秦心有些怒,她想事 情的时候不喜欢人打扰,更讨厌别人这样突然袭击,让她很没安全感。 抬头看到操场上站着一个少年,傍晚栗色的头发在晚霞照耀下如同一杯摇晃的红酒,刘海乱糟糟的快把那浅棕色的眼睛遮住了,长的这么个性又熟悉的人,不是莫兴远还能是谁。 秦心在莫家见过他,感觉莫老爷子对他似乎特别好,他要什么莫老爷子都答应。 “喂,你帮我把球捡过来。”莫兴远对着秦心喊道。 秦心觉得他脑子有病,用球砸人,还要让人把球给他,对姓莫的秦心打心眼底不喜欢。却不知道莫兴远就是个中二病很重的少年,他用球砸秦心真的只是想引起她注意。 看着那篮球弹远了,秦心当作没有听到莫兴远的话,直接走了,莫兴远追了上来。 开口就是一句:“你不是秦心。” 把秦心吓一跳,她虽然死去活来,变化很大,可是她还是自己好吧,而且除了眼前这小屁孩根本没有人说过,自己哪里露出破绽了? 却见莫兴远得意洋洋的看着停下来的秦心,靠近她耳边道:“或者说那个喜欢莫兴宁的秦心是装的吧,你压根都不喜欢他,还恶心了他这么久,真是佩服。” 莫兴远说完这番话,秦心才松了一口气,其实自己做贼心虚,死而复生这种事自己就算说出来,别人也未必相信。 秦心微微抬头看着比自己高一点的莫兴远,莫兴远的眼睛很漂亮,浅棕色的像宝石一般,秦心却觉得刺目,莫家的人居然也会有这样纯净的眼神,她开口道:“你猜对了,我对莫家的人从上到下都很厌恶。” 莫兴远没有想到秦心居然会这样直白的承认,等他回过神来,秦心已经走了。 他因为秦心这一句话,中二病犯了,事实上他对莫家所有都看不顺眼,妈妈的情人,父亲的女人,虚伪的爷爷,脑残的堂妹,暴力的二伯,想当和尚的大伯,只会勾搭男人的姑姑,假惺惺的堂哥……原来自己不是有病,有人跟自己感觉一样。 这时候的莫兴远如同魔症一样,兴奋的看着秦心离开,他没有注意到莫兴婧本来要来找他,正好看到他和秦心靠近的一幕,不知道什么心思,把这一幕抓拍了下来。 犯病的莫兴远是很作的,大家都准备考试,他却突发奇想的去偷试卷,他是个高智商的中二病犯,试卷居然顺利的偷到手,当然他这么做纯粹是因为无聊,或者内心还想吸引一下父母注意,不知道他们 谁会来管他。 不过他偷了试卷,考试的时候更光棍,直接没有答题,他不屑抄袭,对他来说偷试卷是很帅的事情,而抄袭就很没品,所以宁愿白卷。 期中考两天,第三天成绩就出来了,泰西的效率很高。 这里没有什么玻璃心不能公布成绩的道理,像这种大考,成绩都是透明公布的,秦心考的不错,从原本的垫底直接到了班上前十,简直是进步的惊人。 秦心看到祝军也考的也还行,在他班级中等,两人一起看成绩,祝军还把秦心的成绩拍下来,说好要戳一顿。 这段时间秦心确实每天都很认真,大家都有目共睹,只是还有一些人有些酸,觉得突然考这么高,不会是作弊吧,泰西别的还好说,对作弊却是非常严格,一旦发现就开除学籍。 秦心自己行得正坐的直,自然没有把这些话放在心上,因为泰西对作弊是很严的,抓到就开除,所以每次大考都会有某某作弊的流言,这次甚至有人说谁把卷子都偷出来了,考试前就漏题了,说的一板一眼。秦心没有在意这些,考完试就要准备侯导的戏了,虽然是小成本制作,但是接下来请假的时间可能会稍微多些,所以她要做好接下来的学习计划。 却不想今天上课的时候,她居然被直接叫到了校办公室。 训导主任王威看着秦心进来,他面前是一叠秦心考试的卷子,字迹工整,再看小姑娘人也长的很整齐好看,可惜事情发生了,总是要有人负责。 想到程女士的交代,王威没有再看秦心,只是让她坐下,他自己一直在工作的模样,这是一种威慑,让对方在等待的过程中先心慌,觉得差不多了,他才抬头,却见对方一点都没有心慌,而是手里抱着英文课本,看的非常仔细,连自己抬头,她都没有发现,王威注意到她的课本,翻的很旧,上面的笔记密密麻麻的,这绝对不是一个不学习的学生的课本,而且他也看了考卷,是不是抄袭的当老师这么多年多多少少都能分辨出来。 这让他接下来的话语有些苦涩,可是程女士背后不仅仅有莫家还有程家,她的话的份量不是自己一个训导主任能违背的。 “经过学校测查,发现这次试卷漏题跟你有关,你有什么要交代的,如果你拒绝坦白,只能给予你开除学籍处分了。”王威尽量让自己声音威严正义,说话却没有对着秦心,只是看着面前一堆字迹工整的试卷。 秦心愣住了,她上辈子自己脑残主动退学,这辈子 自己这么努力,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了,学习的非常用心,好不容易考出一点成绩,想着周末回去让妈妈看看,她一定很高兴。可是现在学校居然说自己作弊要开除自己,秦心恍然间觉得是老天在跟自己开了一个大玩笑,看着她拼命努力,最后还是被结果绕回原点,在告诉她,你越努力越悲剧,原本只是自己退学,现在还要被处分开除。 ☆、第四十四章 :秦心发飙 人都有执念,秦心的执念是她要上学,吃过那么多亏那么多苦的她比谁都知道没有上学的代价。 华夏国是个很重视文凭的国家,在娱乐圈这点尤其明显。像田七那种从群演到影帝,万中无一,几千万人中就只有他一个,还是因为被楚侯生导演挖出来的,如果没有楚侯生,说不定十几年后他还是一个路人甲群演。 所以每每有一个不是科班出身却被某大导演看重就会被大肆宣传,这本身就代表了传奇。而正常那些大导演去选角色都是从正经院校去选,那些电影学院的学生他们可以有无数选择,不像外面的这些人为了一个小角色要求着被潜,要走歪门邪道。 秦心回来的第一个执念就是要继续上学,哪怕被莫兴宁退婚了她都没有什么感觉,可是现在这人却告诉她,你要么被开除学籍退学,要么你坦白承认错误背一个处分。 看似对她宽宏大量,可是背处分在华夏国来说却是永恒的污点,任何一个华夏人出生都有一个档案,这个档案是跟着他一辈子,只要记上作弊的处分,秦心别说要考京都电影学院,好一点的大学都不会收她的。 妈蛋,这是彻底惹到秦心的逆鳞了。 尤其是得知罪魁祸首居然是莫兴远,而莫兴远此刻已经被他麻麻带回家思过,换句话来说,结果就要秦心全部承担。 秦心内心愤怒的要爆表了,面上却一副哀伤到死的模样,抬头看那训导主任,眼中有泪水硬是在眼眶里转啊转不落下来,她声音哽咽的道:“老师,我妈妈身体不好,我以为考好了,她一定会为我高兴的,我没有作弊,你们再出一套卷子给我做也可以,我真的没有作弊。” 训导主任看到秦心这样,都不忍心再看了,只能低着头,现在不是你有没有作弊的问题,人家偷了考卷,又有证明考前和你亲密接触过,连照片都有,他自己没有作弊,你忽然成绩好了,这黑锅必须你背啊。你就算能作出卷子也没有用,那位根本就是个胡搅蛮缠的主,她怎么会让自己儿子背处分,只能是你。 秦心知道自己就算眼睛哭肿也改变不了什么,她只是需要训导主任的一时心软。 秦心悲痛欲绝又一副哀伤心死的模样开口恳求道:“老师,再给我一天时间考虑一下可以吗?” 训导主任见秦心的样子,也知道是个聪明的小姑娘,自然知道如何选择,小姑娘自己承认错误,其实他是更乐于见到的,这样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后顾之忧。 相比招惹莫家老四夫妇,训导主任觉得让一个小姑娘受点委屈,真的没有什么。 莫家老四夫妇是出了名的爱玩的混蛋,两夫妻半斤八两,莫程两家都算是豪富,在盐城也是有头有脸,不过谁都指责不了谁,今天要是莫怀天搂一个小明星,明天程紫玉就带她新的相好出来逛街,两人爱好繁多,飚车,赌博,开party各玩各的,居然还有一个儿子,多年相安无事,走到外头的时候,不明真相的人绝对以为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程紫玉把儿子带回家,一肚子的气。 她完全不敢相信这蠢儿子是自己生出来的,偷试卷,交白卷,这么幼稚的事情,她幼稚园毕业就不这么干了好么,儿子17岁了还这样中二,她已经无语了。 把儿子拽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想把莫兴远丢给老公,肯定是那不着调的老公教坏的,哪里知道她找半天都找不到人,问了管家才知道说是去南湖钓鱼了,要过几天才回来。 程紫玉自己也有约的好么,本来约好跟朋友打麻将的,结果被学校叫去开私人家长会了,麻将也不能痛快的打了,她能愉快吗?当场就把气发在了那什么训导主任身上了。 “我给你请了一星期的假,这一星期你在家好好反省,不准出门。”显然莫兴远这次是彻底把程紫玉惹怒了,本来有个不着调老公就算了,儿子也这么不着调,居然干扰她打麻将,气都没有地方发,直接让人看住自己儿子,关一关去去毛病。 莫兴远耷拉着脑袋,一副觉得没意思的样子,就知道结果会这样,不管自己闯什么祸,老爹老娘的第一要紧事情还是玩。 莫家老宅够大,虽然没有分家,里面跟一个庄园一样,什么都有,莫兴远被人看着不能出去,憋屈死了,把车开到院子里,到处乱转,好在莫家够大,莫兴远在这里可劲折腾也吵不到莫老爷子。 中午放学莫兴婧就迫不及待的来找莫兴远了,一副你快谢我吧的模样,如同高傲的孔雀一般,笑道:“敢把蛇丢我身上,我就让她上不成学,多亏了二堂哥给力。” 莫兴远脑子的蒙了,平时莫兴婧都是直呼其名的,今天大约心情十分好,叫他二堂哥,但是莫兴远不是真的二,他只是恶作剧,真没有想,自己恶作剧的结果居然是这样的。 他是想看看父母谁会来学校接自己,谁会关心自己神马的,就算是恶作剧,也最多丢你一条蛇尖叫一下,可是没有要让人退学啊,最近他正觉得她好玩,要是退学了 自己去找谁玩? “你拍了我和她一起的照片?给我看看?”莫兴远脑子转了一圈,开口道。 莫兴婧得意洋洋的把手机拿出来,就见直接刚刚装了香奈儿的手机挂饰的手机被莫兴远丢到地上,开着车来来回回的碾,碾到完全看不出手机了,他才罢手。 莫兴婧看到自己那手机,恨不得去掐死莫兴远,却见莫兴远坐在车上一脸阴阴的道:“下次你再多管闲事,就跟这手机一个下场。” 莫兴远长的邪性,那双眼睛尤其邪,平日私下撒泼惯的莫兴婧都被唬住了,愣是不敢说一句话,等到莫兴远开着车走了,她才撒腿往家里跑。 急需要找麻麻安慰的莫兴婧好不容易跑回家,就见老爹正在发火,许是谁惹他不高兴了,他把手下一个人打的头破血流,莫兴婧自然不敢上前去讨没趣,又去找老娘,却见老娘拿着算盘在算钱,旁边还有一个小本子,总共就那么一点钱,天天算来算去也不累,莫兴婧还没有靠近就被张素丽挥手赶了,“去别地玩,我忙着呢。” 她嘴巴一扁,委屈的不得了,跑主宅找老爷子告状去了。 没有想到她到的时候莫兴远那杀神已经在那了。 而且一副赖着爷爷其乐隆隆的模样,怎么看怎么怪异。 要说莫今通对这个孙子真是情感复杂,因为莫兴远的老爹老娘惯不着调,当初孩子还在喂奶,这两人都有办法丢下孩子去旅游,还是各玩各的,一个去了马尔代夫,一个去了法国,莫老爷子一个手段叱诧风云,把最好的拜把子兄弟说搞死就搞死的男人,要教养一个吃奶的娃真正是不容易。 但是都说隔代亲,莫今通还是很快跟这孙子建立了很好的感情,每天都要看一眼才能睡好,可是哪里知道这宝贝孙子越长大基因越突变,他一个地道的华夏人居然有一个红头发棕眼睛的孙子,实在是接受无能。 偏偏程家家底也是很了不起,跟莫家合作的亲密无间,不管是不是自家的骨肉,莫老爷子都不好说验一验这种话,况且自己那儿子都不在乎,他做公公的插手也说不过去。 莫兴远是个乖觉的,父母不管,跟着老爷子开头是很好的,只是后来,莫今通自己心里有疙瘩,对这孙子就纵容不管了,在外人看来,他最疼爱莫兴远了,要啥都给,如果是其他孩子这样随便开口,莫今通肯定会教训一顿的。 反正一个纵容一个无所谓,倒养成了莫兴远这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就是对着 老爷子也是轻易的耍着无赖,看起来倒真正是亲密的爷孙。 莫兴婧看着莫兴远那天真无邪厚颜无耻卖萌的笑容,再想到刚刚他那阴测测的表情,顿时不好了,连自己为啥来都忘记了。 就算记起来也选择性的失忆了,她觉得她二堂哥绝壁是变态。 就听到莫兴远委屈的开口道:“爷爷,妈妈又去打麻将了,还不准我去学校。” 莫今通听到孙子这么一说,两头都头疼,什么儿媳妇去打麻将之类的事情,他管不着好么,要是敢管,儿媳妇一句你儿子还去钓鱼了呢,他都没有办法回嘴。至于儿媳妇不让孙子去学校,肯定是这小屁孩又闯祸了。这两个不着调的,孩子闯祸不能管管吗?丢到自己面前算什么事啊。 “你又闯什么祸了?”莫今通向来这小屁孩肯定祸事不小,否则自己那儿媳妇怎么会舍得丢下她的麻将局。 莫兴远跟软骨头一样,懒洋洋的靠在莫今通身边,莫今通坐的是长沙发,家里也就莫兴远敢这样亲近他,所以他对这孩子是又爱又恨。 “我哪里闯祸了,不信你问堂妹。”莫兴远笑嘻嘻的看着莫兴婧。 莫兴婧被看的都发毛了,乖巧的摇头道:“没有听说什么事。”她是没有听说,这事就她参与的。 莫兴远就着莫兴婧这一句话还来劲了,在沙发上打滚起来,“爷爷,肯定是老妈打麻将输钱,找不到老爹拿我出气呢,我要去学校,哪里有人不上学的,下午我还有课呢。” 莫兴远毫无压力的说自己老爹老娘的坏话,一点不觉得败坏他们的名声,莫兴远刚刚开始学车的时候,不小心把脚都撞断了,莫怀天和程紫玉也就分别露过一次面就消失了,三个月生生把这枚活泼可爱的中二少年黑化了。 莫老爷子听到孙子的话只觉得肝疼,如今自己年纪大身体越发不好,可是几个子女没有一个成器的,原本看着老大稳重,没有想到老大是几个当中最混的,要等到兴宁独当一面,也要好多年,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一年,会不会先被气死。 想到这他整个人的脸上多了一片暮气,也不想跟孙子孙女说话了,就想自己静静,他看着对莫兴远慈爱,却没有想在他身上真正花心思,也觉得有莫家的名头能有什么事,挥挥手让他下午继续去上学了。 且说秦心离开了校办公室,整个人都不好了,不过她平日也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大家居然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秦心在外面高冷习惯了,以前脑残的时候都不屑解释,现在脑子清楚了却懒得解释了。觉得省事,可是突然间遇到这样,她整个人都蒙了,很想找个人说话的。 其实是她自己执着了,对退学这件事有个槛绕不过去就觉得被退学了就应了上辈子的轨迹,一切又重叠起来,一下子脑子就乱了,乱哄哄的都不知道想什么。 秦心从回来那天就开始当乖孩子,天天好好学习,除了有特别的事情,每天天不亮都起床,连懒觉都不敢睡一个,对着妈妈装乖孩子,对着哥哥当坚强的妹子,好不容易考试了,想拿着成绩回去炫耀一圈,妈蛋你告诉我你成绩太好了必须当着作弊的这个责任,这是什么原由? 秦心再次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弱小,这就是泰西啊,自己前两天还看着余露被扫出去觉得痛快,很快就轮到自己。 她整个人都烦躁起来,有一种郁结于心的感觉,始终说不出,智商也跳崖了,秦心本来就觉得自己跟智商这种东西无缘,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以为是美好的青春开始,再活500年的潇洒,17岁青春美貌,什么都好,还没有来得及得意的时候就发现,老娘有病,还是那什么间歇性神经病,一受刺激就爆。父亲的死有阴谋,然后慢慢延长到上辈子妈妈的死,哥哥的死,自己被送监狱,通通是阴谋。 她就没有淡定过,每天跟小马达一样,装酷耍帅高冷,盖都是因为她心里没底。 原本想着就是死也不再沾娱乐圈,如今却还要义无反顾的冲进去,比以前更努力的冲进去,结果咔嚓一声,老天凭空丢了个雷下来,让你安歇了。 秦心觉得自己此刻遗传了老妈的病,十分暴怒。 在教室里坐着的她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却没有想到在这样的时候,莫兴远居然大模大样的出现了。 一副啥事都没有的坦荡,秦心一看到莫兴远,就想到这二货,把自己坑死了。 二话不说上前就对着他一顿猛揍。 莫兴远还没有开口,就发现秦心朝他扑了过来,是要拥抱吗?自己魅力到了这个地步,要是别人一定踹飞,可是不知道为毛,他想着就当气莫兴宁,居然伸出双手,一副要接住秦心的姿态。 却被她当面一拳,打的结结实实的。 秦心是气疯了,莫兴远出现之前她像一只青蛙一直在鼓气,正好逮到发泄了,她个子比莫兴远矮一点,但是身手好,莫兴远是个熊孩 子,脑袋里压根没有不能跟女孩子打架的概念,他不会像莫兴宁那样装绅士,弄虚的,从小又没爹妈疼,惯是个不肯吃亏的主,秦心打他,他居然与秦心扭打起来。 只是他个子虽大,平日也熊,但是真打不过秦心,处处吃亏,一面倒的被秦心按住在地上打,秦心发飙起来比贾青青还混,在监狱里的时候她是狠到不怕死,狱霸都不太敢惹的货,今天她是彻底惹毛了,平日的什么好好学习啊,布局啊,全部都被她丢到脑后,就想跟在监狱里一样,解决不了的痛快打一场。 这架打的太惊悚了,看上去弱势的当事人还是莫兴远,学校不可能像上次余露那样,装作看不见,很快就有人来了,还是那苦逼的训导主任。 老远就见两个年轻小孩扭打在一块,莫兴远也是很执拗的,虽然打不过可是也不服,瞅着机会就反抗,结果还是结结实实的被秦心按在地上,脑袋都揍成了猪头,秦心是失去理智的乱打,如果她是冷静的时候,莫兴远估计被打个半死还看不出伤。 平日秦心打人是不喜欢打脸的,可是今天实在看莫兴远这张脸不顺眼,太他妈糟心了。 等她打的自己都累的时候,忽然间发现身体不对,因为她觉得自己坐在莫兴远身上忽然失禁了,她又没有老年,自然不会大小便失禁,可是女孩子还有一种情况,她那至今还没有来过的大姨妈居然在这时候拜访了。 随着那鲜血哗哗流下的时候,秦心似乎找到了自己这么烦闷的原因,然后她就想死一死,因为自己愣神的时候被自己打成猪头的莫兴远居然还乘机反抗,把自己翻了过来压住,然后,大约是秦心刚刚开始打架的时候就来了的什么,身体剧烈运动,就来的更多,莫兴远自以为得意的抓住了秦心,哪里顾得上什么位置,连她屁股都拍上去,这时候他就没有当秦心是女的,结果他的手收回来的时候,一爪子鲜红……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莫兴远:流血了……我不是故意的……t_t 秦心:……t_t ☆、第四十五章 :拍戏 “咔!” “你这样不对,愤怒不是全部外露在脸上的,正常人生气是有一个过度的,这是电影不是话剧。”这条闹别扭的戏,许飞飞被咔了七次,楚侯生心痛不已,达不到他想要的样子,这样重复拍不仅浪费时间还浪费钱。抬头却见许飞飞还是一脸不得要领的模样,无奈的摇了摇头。 “下一幕先拍,飞飞你坐一边揣摩一下,仔细的看着。” 下一幕是秦心和田七的戏,田七去打工却被老板克扣了钱,秦心帮田七去要钱。 两人从个子上看,田七块头比秦心还要大,他年纪又比秦心大,完全是反过来的感觉,要说田七去给秦心出头还差不多,可是导演就是这么安排的。 许飞飞不服气,觉得导演就是找茬,硬说自己拍的不好,生气不都是那样的吗?难道你还一边生气一边笑啊! 另外一边的何旭拿着剧本,静静的坐在下面,他身边有个小助理,给帮忙补妆,实际上何旭也有点觉得导演偏心,似乎对秦心特别看重,要不是导演长的这副德性,两人也没有什么暧昧,何旭都觉得是不是有潜规则。 不过不得不说,秦心确实也演的挺好,不像是新手,很多东西都是一说就会,但是也没有导演说的那么好,和自己不是差不多,导演还捧的跟什么一样,不就是年纪小么。 不过导演对秦心好,何旭也就忍了,毕竟秦心是女一号,跟自己对手戏最多,可是导演对那个群演田七也很看重,明显有加戏的意思,就让何旭不爽了,不过他在这几个人当中算是资历最老,虽然心中不爽,面上却不会带出来,只是看剧本有些不太用心。 这两人的心思楚侯生管不着,他只要戏演好就行。这一幕是他期待已久的,也是电影中的一个小□□,所以楚侯生眼神都锐利起来,眼球也更凸出了。 action: 刚刚那块头高大的田七在侯导的摄像机里就立刻变成了有些胆小的少年启子,明明是大块头,却不自觉的缩着肩膀,眼神也有些瑟缩,只是看到明月的时候,一下子灰暗的眼神亮了起来,随即又低下头。 秦心扮演的高明月由远及近的走进大家的视线,她并没有像许飞飞那样时不时会走神看一下摄像头,高明月看到缩在角落的启子并没有表露出什么愤怒,她上前伸手拉住了启子的手,连拖带拽的把他拖进了店里。 正是启子放学打工的酒吧,原本说好一个月给八百的,最后老板就给了 三百块,把启子打发了。 秦心拽着启子进去的时候,里面有七八个人,有男有女,这是学校附近开的酒吧,开酒吧的老板也是个年轻人。 看到秦心进来,一个拿着酒的年轻人率先吹了口哨…… 许飞飞在下面吐槽,也没有自己表演的好啊,冷冰冰的一张脸都不知道什么表情,这就是生气?什么嘛,还不如自己,她漫不经心的看着自己的指甲,白白光秃秃的,本来是新做的法式指甲,却因为导演说不行,给洗了,很是不习惯。 却听到嘭一声响,就见秦心拿着一个啤酒瓶对着自己的脑袋砸上去,瞬间就有血流了下来,从她漂亮的额头到眼睛到脸颊,看的人都疼,她却在这时候露出了个笑容,她那双漂亮的丹凤眼染上血异常妖艳,许飞飞都忘记看自己手了,嘴巴张大大的,而另外一边还在翻剧本的何旭,剧本掉地上也没有注意,明明知道那血是假的,可是刚刚他就忽然被秦心的气势吓到,一副要么今天我死在这,一副要么你给钱的架势。 血一滴滴的从额头滴下来,秦心执拗的看着眼前的人,两人面对面,鼻尖都碰到了,她的手接住了一部分的血,然后轻轻的摸在了对面这人的脸上,脸上还是露着笑,却看得对面的男孩觉得腿脚发软,再也没有人吹口哨。 倒是急智的去劝田七,“不就是要钱吗,给你还不成吗?你快让这姑奶奶走吧,再不走要出人命了。” 田七如同傻了一般,手上被塞了一把钱,他看着很快浑身是血的秦心,却动不了,眼神中除了害怕还有一种激动…… “过!”楚侯生一发话,整个紧张的氛围就突然松懈了下来。 秦心直接靠在了墙角的地上,刚刚情绪崩的太紧,原本是很凶残的一幕,她却差点笑场,因为用手接血,又让她想到了莫兴远,还好崩住了。 “你刚才注意看了吗?生气有很多种,刚刚秦心那一幕也是非常愤怒的戏,但是她却在微笑,你感觉到那笑容中的愤怒吗?”这一幕完,楚侯生就迫不及待的跟旁边的许飞飞讲戏,许飞飞似懂非懂的点头。 一边的何旭本来是高高昂着头,此刻也忍不住竖着耳朵听,实在是刚刚那场戏很精彩,田七这个群演端的是狡猾,让他演个懦弱小瘪三他就绝对是真的瘪三,那表情神态无一不像,而秦心那狠劲,实在是让何旭惊讶,虽然那酒瓶是事先做过手脚的道具,可是就那样干脆的砸到头上,他也做不到,他以为这一条要卡很多遍的,他都拿着剧 本准备休息多看看了,却没有想到一遍就过了。何旭这才觉得压力大起来,自己一个群演比不过很憋屈,可是一个17岁的高中生都比不过,就更憋屈了,难道演戏真的有天赋之说吗?刚刚秦心那眼神,那笑容,他觉得自己要是她对手戏那位不用演,脚就真软了。 这样一想,他表现的就谦虚许多,不再满场指挥着自己的助手做这做那,凸显那略微薄弱优越感。 楚侯生对自己戏里的几个重要角色都还是挺满意的,男一号戏外有些傲,但是不脑残,戏里中规中矩,不出彩也不出错,楚侯生本来也就是看他容颜好,虽然是文艺片,但是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总要赏心悦目吧,这点他还是知道的。 而男二号田七戏外非常勤恳,老好人,戏里也让楚侯生也很满意,基础扎实,总是让楚侯生忍不住想加点他的戏份,不过还是忍住了,楚侯生觉得这种惊艳,在这部电影里需要偶尔出现,会更让人回味。 而女二号许飞飞,戏外傲娇粗心,戏里也傲娇粗心,最让楚侯生头疼,不过也没有办法,她是投资人塞过来的,楚侯生已经默默决定,再减掉两场她的戏。 剩下的女一号,秦心,则让楚侯生欢喜的不行。戏外,秦心不多话,可是自己每一句话她都绝对听的非常认真,盖又因她年纪小,楚侯生不自觉的摆出老师长辈的姿态,教的也很用心,几乎是一点就通。而戏里则让楚侯生惊艳不已,她一点不怯场,完全不像没有演过戏的人,居然比演过很多部电视剧的何旭还要老道,尤其是需要和对手飙戏的时候,楚侯生自己看的都激动起来。觉得自己真是捡到宝,有的人天生就适合这一行。 心情一好,拍戏的进程就快了。 秦心不知道侯导夸赞这么高,她当然不是新手,上辈子也是演过不少戏的,说起来,她在这行也是有些天份的,就是没有正经的学过,也没有正经的老师,一出道就混在了江术仁这样的人手下,根子就歪了,有再好的天赋也没用。 她不知道自己有这方面天赋,当初就算有天赋,她脾气不好,又是什么投资人介绍来的,自然在剧组里不讨好的,演的好,别人夸一句还以为是为了拍投资人马屁呢,所以也很少人夸,不过她倒真很少遇到像许飞飞这样一直卡的情况,她还以为是大家给投资人面子。 所以到了剧组,虽然真的是很简陋很寒碜的剧组,但是秦心还是学的非常用心,连田七这个群演都不好意思,因为秦心逮住人就问,特别虚心向他请教,他教的自 然很用心,也很感动,因为剧组里许飞飞特别瞧不起他,他的地位最低,许飞飞有不懂的最多会问何旭,绝对问不到他头上。 开始田七还觉得可能是因为秦心年纪小,刚刚来还带了学生气,等熟悉了就会慢慢变了,毕竟她是女一号,可是从头到尾秦心都学的非常用心,倒是让田七刮目相看,同时田七自己也学的更认真了,一个条件这么优秀这么年轻这么有天赋的孩子都学的这么努力,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努力。 总之楚侯生的剧组就这样弥漫着一股特别的浓厚的学习气氛,搞的楚侯生自己都有点怪,好像回到学校一样,而不是复杂的演艺圈。 何旭是最矛盾的,开始他有点小骄傲的,可是先是被田七打击,擦,他一个群演演技比自己好,肿么破?然后被一个高中生打击,擦,她的演技更好,一起飙戏的时候完全带不过去,肿么破?只能把那点骄傲收起来,认认真真的演。 秦心这边足足请了快一个月的假期,那边莫兴远觉得自己得了姨妈综合症了。 上次看到爪爪有血,他吓坏了,自己居然把人打出血了,他本来是来道歉的,怎么变成打架了呢? 尤其看到秦心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都在颤抖,他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有生以来第一次莫兴远觉得自己应该是那混蛋老爹的亲儿子,他简直是活脱脱的小混蛋。 秦心闭着眼是觉得没脸见人,睫毛在颤抖是气的。 有什么事情比自己的姨妈血沾到别人手上更囧的呢? 有的。 比如此刻莫兴远这二货手忙脚乱的看着秦心,那被秦心揍的肿成猪头的脸一边掉泪一边嚎:“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把你打流血的,你有没有事,我现在就打电话叫救护车,你忍住。” 莫兴远慌乱不已,沾着血的手哪里都不敢放,也不敢再摸秦心,生怕碰到伤口或者碰坏了,还好这时候他没有像电视剧里面男女主一样,女主受伤都快挂了,男主只顾着飙戏拼命的摇晃女主念台词,也不怕把人摇死。 不过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不摇的话可以防止血更多,可是叫救护车什么的,简直是丢脸丢到别人的朋友圈了。秦心现在就很想掐死莫兴远,她睁开眼愤怒的盯着莫兴远,三下五除二把他衣服脱了,系在了自己的腰上,那种站起来就有东西流下来的感觉,被她强烈的忽视了。 于是莫兴远就这样被扒了衣服,露出身上匀称的排骨肉,还有那因为恐惧或者不好意 思,更加凸显的胸前两点,好狼狈。 再听到秦心说流血不是因为你,衣服以后还你,看着她急忙忙的离开的时候,莫兴远的中二脑回路终于从火星回到了地球,然后他整个人都不太好了,尤其是看到手上的血,简直是被煞到了。一张脸红的直接可以滴血了。 完了,他觉得自己在那女人面前,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不过他还是靠谱的,虽然被揍成了猪头,还是回宿舍拿了衣服套上去了校办公室,光棍的道:“卷子就是我偷的,我无聊,跟别人没关系,学校要怎么处分就处分我好了。” 训导主任肯定不敢给莫兴远背上这个处分,否则莫家老四那两夫妻回过神来还不弄死他。他仔仔细细的问了事情经过,好在莫兴远就只是偷卷子想吸引父母注意,听到这缘由,训导主任都能骂娘,操……这是多缺爱多脑残,你今年17了,不是7岁啊,别这么幼稚行不行,不过想到这少年刚刚一脸惊恐的看着一手的大姨妈血,还以为是自己打出来的,训导主任还是决定闭嘴,这少年显然是缺少一些基本常识教育。 只要程女士不闹,训导主任决定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默默的揭过去,否则自己好心让人背黑锅,这缺爱的脑残一定还会嚷嚷的满世界都知道。 虽然是中午,教室没有几个人,但是没几个人的意思就是还是有几个人…… 莫兴远万分纠结,解决完这事决定自己还是应该找秦心道歉,结果,根本就没有见到面,人家直接请假走了。 莫兴远顿时觉得自己被欺负了,被揍成猪头,被扒光衣服,被染了一手大姨妈血,对方居然光棍的不见了,留下他在某角落画圈圈。 他的情绪从最初的羞愧到愤怒到更愤怒到更羞愧,到现在的求成全,见一面让我死心吧…… 结果就在他情绪各种神经病发作的时候,就见秦心跟没事人一样,不对,有事,好像瘦了点,背着个大书包,从校门口进来,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简直是得到观音救赎的妖怪,兴奋的跑了过去。 跑一半,莫兴远的步子就有点慢,见面该说啥?对不起,把你姨妈血打出来了?哎呀你那天怎么没有带姨妈巾? 这样一想莫兴远又急急忙忙的往回跑,跟见鬼一般。 秦心背着书包,看到泰西几个字,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果然还是学校好,在学校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很努力很勤奋了,可是跟外面生活一比,学校安逸的像天堂。 就连学校的学生都很活泼可爱,你看校园里还有人在来回跑步,真美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喵喵……今天大概只有一章,这两天脑子有点抽…… ☆、第四十六章 :蜕变 蓝色的病房里躺着一个满脸缠着纱布的少女。 今天是可以把纱布拆下来的日子。 少女身边都是着她听不懂的话,一个熟人都没有,她的手紧了紧,最终还是坦然了下来。 她没有退路,爸爸花那么多钱送她去泰西,结果被退学了,她永远忘不了那天的屈辱。 回去以后,父亲小心翼翼的问她愿不愿意重新上学,其实也可以走关系弄一个普通高中的学籍,比如九中,余露弟弟就在那上学的。 余露面无表情的答应了,但是有一个要求,她想整容。 她的脸被贾青青打肿了,休养一两天就好,脸上细微的伤口,也很快恢复,但是她不愿意,她要整容,她再也不想顶着这样一张平凡的脸,小心翼翼的去讨好别人,费尽心机。 余家为了女儿基本是耗尽家财,经历了这次挫折,余妈妈希望老公和女儿不要在闹了,就像其他人一样好好上个学,女儿这么聪明,考个好大学,最后找份好工作,做什么不行呢? 可是在余家,排第一的是余露,第二是余父,第三是余露弟弟,第四才是余露妈妈,她的话跟放屁一样,没有人听。 最终余父一狠心把自己摆摊的铺位盘给别人,拿了一大笔钱,送女儿出国整容,既然要整就整好,国内的技术水平,他相信不过。 纱布一圈一圈的解开,余露很冷静,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有的人甚至这时候都控制不住的全身颤抖,可是她,比医生还冷静。 镜子里出现了一个有些陌生的女孩,没有圆圆的下巴,没有塌塌的小鼻子,镜子里的女孩下巴很尖,鼻子也很挺,余露身体看不出紧张,她的手却紧紧的握着镜子,这就是整容后的她,第一眼看过去,确实美丽许多,可是又有点不得劲,她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或许整容之前说的整完就倾国倾城,解开纱布之后发现也没有,有些说不出的感觉,正常人也知道不可能整完就倾国倾城,但是女人都是这样,哪怕理个发都照着明星的理,以为理完就跟明星一样美,实际上却差很多。 余露看着旁边的医生护士都露出惊喜的表情,还热情的鼓掌,她也微微的笑了,笑容没有以前温和,带着一丝尖刻,只是她现在年纪小,看不太出来…… “什么?一个月没有见面了?你这么快就失恋了吗?这可是初恋啊,不是应该很甜蜜很美好天天黏在一起吗?”祝英熊还是很关心自己的侄子的,前段时间想着小孩子谈恋爱 正是你侬我侬的时候,自己打电话不好,没有想到过了这么久给侄子打电话,居然说一个月没有见了,摔,祝英熊瞬间觉得那女孩眼光太差了,自己侄子哪点都好,居然就这样分了,有没有搞错。 祝军把电话拿远了一点,等小叔咆哮完才又拿回耳边。 “她有事请假了,我们偶尔还发短信的。”祝军淡淡的解释道。 祝英熊想骂娘了,你确定你这是在恋爱,人家有事消失了一个月,你也不问啥事,发短信有屁用啊,真是操碎了长辈的心。 对于小叔的咆哮,祝军很不解,给彼此私人空间不是很正常吗,每个人都有秘密,自己也会跑父亲部队里去的,可以也没有跟秦心说过,毕竟部队要保密,以前跟大院的伙伴也这样啊,好哥们小胖有事离开,自己也不回打破沙锅问到底的。 祝英熊听到小胖,就给跪了,你把你小女朋友跟小胖比,注定孤独一生的节奏。 这个电话让祝英熊咆哮累了,终于明白为毛腹黑的二哥,切人肉比切猪肉利索的二嫂为毛那么操心了,摔,他不管了。 祝军其实还有话没有说,只是暴躁的小叔已经挂电话了。 他开始是觉得跟小胖一样,虽然两人玩的很好,但是小胖有事走了,很正常,不可能黏在一起。然后秦心不在的第一天,他如同往常一样跑步,一个人,身边空空的。 第二天,他如同往常一样跑步,一个人,身边空空的。 第三天,他如同往常一样跑步,一个人,身边空空的。 第四天,摔,他不想跑了。 以前胖虎走了,他虽然觉得有些失落,但是也照常吃喝玩乐,现在秦心请假了,他居然觉得很难过。 他忽然觉得自己被驯养了,就是每天这时候,他都会很期待的来跑步,这时候的风,这时候的泰西湖,这时候梧桐路,都是美好的,因为都意味着她会来。 当有一天,风依旧,泰西湖依旧,梧桐路依旧,她却不出现的时候,这一切都变成了她的气息,你看到每一样东西都会想起她,甚至到后来,你不用看这些东西,你却还是会想她,这是一种惆怅忧郁的思念。 这种思念让祝军觉得惶恐。他一直觉得自己自制力很好,爷爷是军人,父亲也是军人,他打小就在部队里长大,身上也有军人的气质,一根筋一般,他的目标很明确,考军校,进部队。 来泰西算是他目标中间的一个拐 点,不过当初爷爷也说只是来一年,之后就回去,当作体验一下不同的氛围,他当作命令来服从的。 其实把孙子送到这样的私立高中,祝老爷子也是不得已为之,儿子和儿媳妇都忙,祝军被丢部队里教育,大家开始觉得很好,可是跟同龄的小孩一比,就发现有点不对劲,不是不好,挺好的,军队的领导是希望手下有这样一心一意的好兵,可是当父母长辈私心里却不希望孩子变成这副模样,于是正好借着祝军父亲祝英虎调动工作让他来这边上学,体会一下和部队不同的感觉,颇有点希望让已经皈依的和尚感受一下世俗的世界,最好去了之后就回来还俗了。 结果成绩果然喜人,小子恋爱了哦,恋爱哦,对方不是男的是女的哦。一家子都表示高兴。 等到祝英熊回去大嘴巴说了把小胖和小女朋友放在一个位置上的侄子之后,一家人都呆滞了,祝军奶奶开始拧祝军爷爷的耳朵,让你把他丢部队里,让你给他取名叫军,一家子都绿油油的还不够啊…… 祝君妈妈也呆滞了,装作没有看见婆婆欺负公公的现场版,还是去医院吧,医院还有一台手术等着她,这一天她的脸特别严峻,那被做手术的病人,心中万分忐忑,不是说小手术吗?你们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告诉我,我不怕死,真的,只是不想死的不明不白…… 岂不知祝军自己更惶恐,他对秦心是有好感的,青春少女豆蔻年华,他第一次心中有那么点触动,也下定决心追求女孩,别人都是这么干的,之后相处也很好,一起跑步,偶尔一起吃饭,互不干扰,祝军觉得这样就很好。 然后秦心说有事请假,祝军也觉得正常,谁没个事啊,老爸还经常执行任务,消失个大半年呢,所以他并没有特别的表示,可是等秦心走了,第一天还好,第二天还好,第三天也还好吧,第四天他开始觉得不对劲,第五天他觉得很不对劲,第六天他觉得非常不对劲,第七天……再去跑步吧。 他发现他开始疯狂的思念,他因为一个人,思念一棵树,一汪湖,一个校园,一座城市。 祝军觉得这样不好不好,很不好,他立志去军校,进部队,如果每天都这样想一个女孩,完全静不下心,跟他计划的生活有偏差,他以为的感情即使是喜欢也是有距离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自己一个人胡思乱想。 对祝军来说这是一个很复杂的体验,所以后半个月他又偷跑去部队了,在部队跟着一群兵哥哥训练,挥汗如雨,貌似思念确实少了点,没时间 想了,累的,秦心也非常忙,两人短信都少发了。 祝军觉得自己锻炼的棒棒的,心如止水了,回到了泰西。 早上继续去跑步,心如止水,心如止水,心如止水,默念一百遍…… “早!”秦心一脸笑容的跟祝军挥了挥手。 祝军忽然就当机了,去你妹的心如止水,他飞奔过去,一把把秦心抱住了,开口道:“下次去哪里,必须要跟我汇报!” 秦心:“啊……” “我去哪里也会告诉你的。”祝军慎重的补充了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七章 :拜师 祝军的热情把秦心吓一跳。 秦心也是一个清冷的人,所以会格外喜欢笑容阳光的祝军,只是两人有些暧昧,却也不到什么特别的程度,画面太美好,秦心不敢拥有,她装着的事情太多,也只是淡淡的处理这段感情,而且年轻少年,阳光美好是他的优点,不记得忧愁,不懂深爱,没有烦恼,也是他的优点,这些优点合起来,总会伤害到一个同样阳光的少女。 秦心长着少女萝莉脸,却没有少女的心,所以她懂祝军,也特别理解他,对他没有什么要求,尤其是听到他说他一年后转学的消息,秦心把他当好友的感觉多过其他,他只是过客,能陪你走过一段彷徨就已经是美好,何必强求更多。 可是当她消失一个月回来,却获得了少年用力的拥抱,拥抱的很紧,他语气严肃的说:“下次去哪里,必须要跟我汇报。” 一瞬间,秦心似乎觉得抱着自己的男孩正在蜕变成一个男人。 “我去哪里也会告诉你的。”祝军慎重的补充了一句。 秦心抬头看着他,他表情异常严肃,秦心只觉得这个早晨,秋风很凉,心很热,尤其是看着祝军那严肃的表情,真好。 不知道这是不是少年的承若,秦心轻轻了应下了,你若不变,我定相随。 回到学校又开始十分有规律的校园生活,首先要把落下的功课补回来,还好,余露跟复印机一样,所有老师的讲义都记录的非常清楚,秦心学的并不费力,现在比刚刚回来那会好多了。 然后是钢琴,不练就会手生,不过在外面确实是没有条件的,秦心回来第一天就去顾明夕那里报道了,在学校能用顾明夕的琴房,获得他单独指导的,秦心是独一份,或许是因为秦心其实知道顾明夕的秘密,和他相处从来没有露出什么痴迷的表情,一直如同朋友一般,所以两人相处的很不错。 很久不见顾明夕,再见他依旧如故,他温润的站在琴房的阴影处,从头到脚的打扮都非常精致,也非常随意,看到秦心他脸上扬起了浅浅的笑容。 每次看到顾明夕的笑容,秦心都会有些惊艳,就是你看这个男人的脸,你第一眼感觉不是美丽,只是觉得和普通人差不多,可是当他笑的时候,却别有一种风华灿烂之感,骄傲的无以复加,让你心生向往的走进他的世界。 “回来了,侯导说你很不错,很有天赋,他难得夸一个人。” “嗯,侯导也很好,很专业,我学到了不少东 西。”秦心在钢琴跟前坐下。 很久没有弹琴,练了两遍才找回感觉,顾明夕一直在一边坐着听,到了结束的时候才跟秦心说话。 “还不错,没有落下,接下来我可能比较忙,想要给你推荐一个老师,你既然踏进这个圈子,多学学,没有坏事。” 考电影学院都要提前准备的,哪怕是顾明夕这样出彩的人物也不例外,秦心自然要更加努力,学长给自己介绍老师,她当然愿意,上辈子她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很吃亏,而且京都电影学院非常难考,每年报考的时候有近万人,每一个都是各地的校花,或者比校花更美,都有各自的特长,身价,要从这近万人中脱颖而出成为那入选的二三十人,是非常难的。 所以那些导演投资人去电影学院选人其实并不是因为文凭,当你考上京都电影学院的时候就已经意味着你比剩下的九千多人更优秀,更有潜力。 不过似乎这个老师和秦心想的有偏差,秦心以为只是学校的某个老师,结果顾明夕却很慎重的带她上门拜访。 都出门了在路上了,顾明夕才慢悠悠的开口道,给你介绍的老师是严卿,性子有些古怪,收不收你要看缘分,总之去碰碰运气好了。 秦心听到严卿两个字,整个人都傻掉了,这个颜卿和她想的那个是同一个人吗?华夏最德高望重的作曲家,他主要从事舞蹈音乐创作,代表作品非常多,他的《祖国的生日》几乎是春晚必备曲目,而秦心小时候更是听着他的歌谣长大,《父爱如山》《母亲的吻》《微笑年代》等等,无一不是脍炙人口。 “真的是严卿老师吗?我可以吗?”秦心有些激动的话都说不利索,哪怕她不是真正的小姑娘,可是听到这样传说中的重量级人物,还是非常激动。 顾明夕默默的微笑不说话,心道小孩你太年轻了,等你见到真人就知道,偶像和真实的差距,他都扛不住好么,当初他也是这样被忽悠过来,觉得能创作出这样优美歌曲的人性格一定也是非常优美的,实际上,呵呵,真是生不如死啊,现在自己带着小新人过来,这种感觉怎么那么微妙呢?总之顾明夕一路上都保持温和的笑脸,心中默默的暗爽。 秦心太激动了,以至于没有注意今天顾明夕的异样,笑容好贱。 两人是打车过来的,顾明夕有车,但是这货有个毛病,他不敢开车,真是……每个完美的男人必然会有很多不完美的小毛病,比如喜欢男人,比如不敢开车。 严卿老师住在郊外,山清水秀的别墅,司机到门口就掉头走了,嫌这里太荒凉,回去拉不到客,要空趟,很不舒服。 秦心乖乖的跟着顾明夕,很紧张的想该如何表现,实在是严卿的名头太大了,顾明夕号称音乐鬼才之类的,但是在宗师级的严卿面前,他也只能算是学生。 两人还没有到屋里就听到里面传来大声的笑声,很是爽朗,屋里不止一个人。 “听着笑声,老师今天心情好,你运气不错。”顾明夕见秦心实在紧张,安慰了一句。 秦心本来听到顾明夕这句话已经有点放松了,可是走进大厅,看到面对着自己笑的很开怀的男人,秦心就觉得走路都有左脚拌右脚的危险,简直迈不动步子,他怎么会在这里? “老师好,这就是我跟你说学生。”秦心不知道自己如何被顾明夕拽到了严卿跟前。 她只能按捺着紧张,规规矩矩的喊一句:“严老师好。” 喊完就规规矩矩的站一边,跟木头人一样。 严卿有个业余爱好,喜欢淘换古董,此刻茶几上摆着一只金蟾蜍,显然就是让严老这么开心的缘故。 林天水看到秦心,也愣住了,他也没有意料到会在这里相见,一瞬间,内心只有满心欢喜,脸上的笑容也更甚。 “小夕你来的正好,陪老师看看这只蟾蜍,是不是很美!多亏了林老弟,不然我今天差点错过了。你猜这只蟾蜍我花了多少钱?”严卿完全都没有顾得上秦心,仿佛完全忽略了这个人,一脸兴奋。 顾明夕知道老师的脾气,就这一爱好,捡漏,他不缺钱,却很喜欢到小摊位去淘换东西,十有□□买回来都是假的,如果狗屎运买到一个真的,能高兴的手舞足蹈好久。 “两百。”顾明夕很中肯的给了个价格。 严卿撅着屁股指着蟾蜍,奋力的摇头,“怎么可能,两百你卖,我去买一车。” 秦心一方面被林天水给吓到了,尤其是看到他脸上的微笑,更是觉得紧张,另一方面对心目中德高望重的严卿老师的真面目也有点不太适应,作曲家不该是像顾明夕这样很优雅的么,这大头细脖撅屁股的老家伙真的是那个严卿吗? 林天水见秦心被落在一边,傻愣愣的,他声音温和的开口道:“不如让小姑娘猜猜。” 他说话间,手拿了一下面前的茶杯,秦心看着他的手势,一下子就看懂了,“八百。” “对,就是八百,你猜它能卖多少?”严卿这才抬头看着秦心,好像才注意到这么一号人。 “嗯,二十万?”秦心看到林天水的手势变了,她真的看得懂,好惊恐,好眼瞎。 “有眼光,不错,是个好苗子。”严卿心情颇好,平时他都是花二十万买一个能卖八百的,难得能花八百买个能卖二十万的,严卿觉得自己在古玩的造诣有了很大的提升,明天该再去溜溜。 秦心傻眼了,你妹,我猜你买的破青蛙多少钱,跟我学的东西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是老师眼光好。”顾明夕乖巧的拍着马屁,这种奇怪的既视感,让秦心不忍注视。 “这是你上次说的学生吧,你叫什么?”严卿问道。 “我是秦心,秦始皇的秦,心爱的心。”秦心看到忽然严肃起来的严老,画风转换的飞快,规规矩矩的答道。 “嗯,你随便弹一首曲子给我听听。”严卿指了指大厅东北角的那台钢琴。 秦心上辈子是这个年纪才开始学琴的,对学钢琴来说已经过了最好的年纪,而那时候的她弹钢琴的时候没有梦想,只是觉得学会了这个技能到什么饭店里去弹弹,兼职赚个钱。 她有天赋,但是太晚学,想要靠钢琴之类拿奖已经不可能,不过秦心回到泰西后还是坚持弹,因为她发现弹琴能让自己心情平静,跟着顾明夕一起也能学到很多东西。 秦心走到了钢琴面前,坐下,深深呼吸了一口,打开了琴盖,她的手轻轻的碰触到了琴键,这架钢琴比学校的古老,声音也散发着更加古典的韵味。 原本还有些紧张的秦心,坐下之后,就觉得全世界就只有自己和钢琴了。 她想了想了,选择了一首名为《迷失》的曲子。 这段时间,她经历很多,几个月的时间,时常回忆,时常冲动,时常忘却,时常迷失。 这是一首很缓慢的曲子,缓慢的节奏能把人的笑容都分解,变成静默的微笑。 最初回来看到打扮的媚俗的自己,莫兴宁的退婚,和红毛们打架,家里的闹剧,和哥哥的谈话,听到被退学的惊恐,拍戏的畅快,祝军的拥抱,每一件事,点点滴滴,如同雨水落入河流,很快跟河流融为一体,急忙的又朝前方奔跑,实际上秦心也不知道是在奔跑还是只是一个大漩涡,一个迷失的漩涡。 秦心沉醉在曲子当中,这是她的优点,她总能在弹奏的时候情绪 完全的和曲子融为一体,哪怕技巧上有不足,可是曲子却足够打动人心,因为她总是先打动了自己。 严卿闭着眼睛,听的十分陶醉,迷失的好啊,太清明了,有些累,人生难得糊涂,偶尔迷失,也是一种放松,他居然舒坦的靠着,呼吸微微的有节奏的响起。 顾明夕听的很认真,他听秦心的曲子听的最多,已经很能免役,不过还总是不经意的会被带进曲子的情绪当中,他其实是个很细腻的人,细腻的人总是在某一方面执着,走不出来,很容易迷失自己,他给自己纹了一只蝴蝶,是希望人生有一只蝴蝶在前面飞舞,可以给他指明方向,不再让他迷失。 而现场最震撼的人是林天水,如同宿命一般,他看到坐在钢琴跟前的秦心,好像似曾相识,熟悉的闭上眼就能想起这画面。 华美的音符,却如同迷宫一般,让他迷失了方向,他好像处在迷雾的森林当中,看不清天空的颜色,也看不到出口,他像是一个孤独的旅人,一路行走,却始终绕回了原点,他的人生从来没有这么彷徨过,他觉得累了,找到了一颗树,静静的坐下,然后就看到面前忽然多了许多人,来来往往的走过他跟前,却谁也没有注意到他,他如同石雕一般,有一双眼,却是全身都被束缚,直到他看到了那个女孩缓缓的走来,他忽然就全身颤抖,可是他发现自己真的变成一尊石头,女孩轻轻的从自己身边走过,她的裙摆因为风的缘故,轻轻的划过自己的身体,缓缓的离开,然后整个森林又陷入了寂静,没有行人也没有女孩,只剩下他自己。 琴音静止,林天水睁开眼,望着秦心,秦心也恰好抬头,不知道为何,看到这时候的林天水,秦心居然有想落泪的冲动。 林天水睁开眼,望着秦心,忽然明白了一句话,最远的距离不是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你却无法开口说爱她。 而此刻严卿却发出了微微的鼾声…… ☆、第四十八章 :交集 秦心听到那鼾声的时候,简直想死一死。 顾明夕也一头汗,老师啊,这样真的好么? 林天水坐在那悲伤自己的悲伤,压根没有理严老头。 秦心踩着小步子过来,严卿靠在沙发上很是安逸,她刚刚弹奏完看到这个大师级的人物听的这么专注,真的很感动,只是她走过来听到严老师的鼾声的时候,脸上表情裂了。 她在严老师对面坐下了,虽然有一种很想掐死这打鼾打的*的老头,但是看他睡的实在舒爽,还是不忍心吵醒他。 而且学长已经在老师身边坐下了,秦心也不好意思再坐过去挤,然后不可避免的就坐到了林天水的身边。 今天秦心穿的是一条浅蓝色碎花连衣裙,是柳爱平买的,肩膀有点泡泡袖,腰身是松紧的,裙子到膝盖,有点可爱风的,脚上穿了一双红色小单鞋,还穿了一双浅蓝色的短袜。 当她在林天水身边坐下,林天水甚至感觉不到沙发下沉,她的体重应该很轻,他不可避免的看到她的嫩白的小腿裸*露在自己身边,林天水穿的很正式,卡其色的长裤加浅蓝色衬衫,他看着女孩有些懊恼的表情,红润的嘴唇微微的咬了咬,有一种说不出的娇噌。 这是秦心靠着他最近的一次,上一次自己借口到侄女宿舍,两人也只是说一句话就分开,这一次却坐在同一张沙发上,林天水甚至闻到了身边少女身上淡淡的馨香,似有若无,夹杂着自己身上的烟草味,混成了另外一种味道。 秦心有些哭笑不得的看着顾学长和严老师,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此刻她居然忽略了林天水。 林天水看着她坐下,脊背也是直的,她并不放松,她的脖子侧面能看到纤细透明的绒毛,还真是小孩子,她的手紧紧的抓住自己的裙摆,似乎对眼前的状况有些无措,林天水真想把她抱进自己的怀里,让她的背不需要挺的那么直,可以舒缓的靠着自己,她的手也不用那么紧张,裙摆下握成了拳,他想握着她的小手,轻轻的抚摩她的每一个手指,让她不要这么紧张。 可是这样做一定会吓坏她,林天水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就见严卿睁开眼,仿若刚刚打呼噜的人不是他,看着面前的秦心,温和的笑道:“弹的不错。” 这句话是很真心的,严卿自己有失眠的毛病,很少睡的这么踏实,能让自己睡着的曲子也是很不容易的。 秦心就这样被严卿收下了,约定了以后每周来一天,而顾明夕被严 卿留下来,因为他要准备去考试,严老要私下指导他一些东西。 严老让司机送秦心回学校,林天水却开口道:“刚好我也回去了,我送小姑娘一程吧。” 于是秦心就这么被安排了。 严卿说林天水是收藏大家,人品值得信任,让秦心也喊他老师。 坐车的时候,秦心想上后面坐,林天水却先给她开了副驾驶的门,秦心也不好闹别扭,毕竟只是自己乱尴尬,或许人家什么感觉都没有,而且他都没有提林嘉,或许都已经忘了自己是和他侄女一个宿舍的了。 坐上车,基于礼貌,秦心还是要感谢人家,只能按照严老的要求开口道:“麻烦林老师了。” 林天水虽然觉得老师这称有些怪,不过总比林先生亲近,而且“林老师”这称呼从秦心那略微沙哑的声音里念出来,林天水只觉得像是有一双手抚摩过自己的身体一般,只是轻轻的一个称呼,就让他全身毛孔的舒展,如同泡在温泉中。 秦心坐在林天水身边很拘束,因为今天穿裙子,站着的时候裙子到膝盖,坐下的时候却不免会露出一截大腿,而且因为郊区有一段路在修路,并不平坦,摇晃的很,她总觉得自己裙子被这么摇晃,腿会出来更多,下意识的用手扯着裙摆,可是却又觉得这样做很刻意,有些尴尬。 林天水上车就看了一眼秦心,之后就很专心的开车,可是那一眼就让林天水心潮澎湃,看着小女孩穿着小裙子坐在自己副驾驶的位置,感觉那位置太宽大了,她只是需要一个小角落就可以一般,那一指宽的安全带紧紧的扣在她的身上,可以看到压出的小胸部的位置。 她甚至比刚刚在大厅里更紧张,努力的扯着裙摆,可是车一颠簸,她也会跟着摇晃,裙摆总会往上跑,除了小腿露在外头,紧致的大腿也时不时的会露出一截。 想到车里这密闭的空间,就自己和她两人,林天水就觉得幸福,路况不好,他却开的很飞速,把秦心摇晃的很难受。 表面斯文的林天水选的车也和他的外形不符,不是稳重的奥迪之类的,居然是一辆高大的越野,车型够大也够颠簸。 秦心觉得要是自己再颠颠,就要吐了,哪怕再不想和林天水说话,她还是开口请求道:“林老师,能不能开慢一点,我有点晕车。” 林天水此刻只觉得异常激动,甚至想把汽车当成飞机开,却没有注意到女孩已经被颠簸的脸色苍白,一副十分虚弱的模样。 “抱歉,习惯开快了,因为如果再晚点会刚好遇到城里下班高峰期堵车,你觉得不舒服,我在前面路边停一会。”林天水有些心疼,只是女孩这副模样不知道为何却让他心情更加激动,一种发泄不出的感觉肆虐着他。 他果然开慢了一些,然后在前面平躺的路边停下车,他先下车,然后帮秦心那边开车门,伸出手道:“你下来透透气就会好些。” 秦心看到他伸出的手,不愿意去接,而是选择自己跳下去,可是跳的时候才发现,刚刚一直很紧张,脚都坐麻了,腿一软差点摔倒,却被林天水抱了个满怀。 她的腰好细,果然很轻,身体好软,身上有少女独有的奶香,林天水抱着秦心,很快就松开她,一脸关怀的问道:“你没事吧。” 秦心只觉得非常尴尬,要是林天水敢多抱她一秒,她就敢踹他,可是他很快松开了,跟没事人一样,倒是秦心自己觉得十分怪异。 林天水面带笑容的看着秦心,女孩不知道懊恼什么,她好像很排斥自己,可是林天水却觉得简直不像第一次拥抱,如梦中的感觉一模一样,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秦心下车走了走,确实没有那么难受,也怕遇到大堵车,就上车了。 秦心忘记系安全带,林天水也不提醒她,而是亲自帮秦心把安全带系好,他的身体倾斜去拿安全带的时候好像整个人覆盖在秦心身上一样,虽然只是一瞬,秦心总觉得自己跟他肢体接触太多了,他帮秦心系安全带的时候没有再碰触她。 要不是秦心了解林天水,简直都以为他是故意的,在秦心眼里,林天水在外人面前是很洁身自好的,虽然因为他一直未婚谣传很多,可是秦心接触过发现并不是那样,他好像有身体洁癖,不太喜欢和别人碰触,曾经莫怀云勾引他,就直接被他掀翻了。 许是下车走了走,没有那么紧张了,接下来的路况也好了些,她不再紧紧的抓住裙摆,身体也有些放松,毕竟从开始顾明夕说来见严卿,秦心就没有平静过,有点累。而且觉得自己太多疑,上辈子自己遇上林天水的身份和现在完全不同,那时候自己是江术仁手下的艺人,江术仁知道林天水很欣赏自己的钢琴的时候就让自己拜林天水为干爹。 而这辈子自己只是学生,根本不会有那样的情况发生,只是因为身份太尴尬了,所以总是让自己很紧张,总是邻人疑斧,自己觉得不对,看别人也不对。 秦心觉得自己这样的情绪有问题,一定要改, 她努力的想着其他的事情,不要再让自己纠结于曾经和林天水的事情,想着自己跟着侯导拍戏的时候学到的东西,一点点的回忆,这样时间倒是过的很快。 只是没有想到居然真的遇上了下班高峰期堵车,前面长长的汽车长龙,越野再牛也不可能从人家身上开过去,只能一步一步的等。 林天水把车里的音乐打开,舒缓的轻音乐,静静的在车内流淌,赶走了窗外烦躁的喇叭声。 他侧身从后坐下面那了一瓶水,把瓶盖拧开了,才递给秦心。 秦心尽量让自己很自然的接过水,果然没有手指的碰触,是自己想多了,她也有点渴,拿着水喝了一口,转头却见林天水看着自己,不小心呛了一下,把水洒了一部分到自己脸上。 林天水笑了,真是小女孩,喝水都能喝呛到,看着她红红的嘴唇经过水的滋润更加红润了,真想咬一口,是不是很甜?水珠洒到脸上,有一种异样的美,他忍住给她擦的冲动,把旁边的纸巾抽一张递给她,这时候前面的车动了,后面喇叭在催,他连忙前进了一点,也没有再看秦心,却不小心握住了秦心的手,虽然隔着纸巾,却能感觉到她手心都是汗,凉凉的,林天水若无其事的松开,专心的开着车。 只觉得有些挫败,小姑娘似乎很害怕自己,只是坐在一块,她手心都在出汗。 接下来慢慢的不堵了,林天水也没有再说什么,一路不语的送秦心到泰西门口,他想开进去的,秦心却连忙开口道:“不用,就这里就可以。” 林天水不想勉强她,可是想到自己只是跟她坐一块,就让她很害怕,他还是觉得挺难受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恼。 他先下车,然后给秦心开车门,还是伸出了手,秦心怕自己坐久了,又想刚刚那样投怀送抱,还是把手放到了他的手上,因为越野比一般的轿车高一些,她轻轻的跳下来,林天水看到她伸出的手,脸色好了一些,看到她跳下车,下意识的还是害怕她摔倒,另一只手也扶了她一把,从后面看,像是把她环抱在怀里一样。 秦心脸色通红的站好,跟林天水告别:“谢谢林老师。” 说完就急忙忙的往学校里面走了,跟后面有鬼追一般,林天水关上车门,看着她穿着裙子奔跑的背影,只能无奈的摇头。他上车,掉头,看到路边有一个下巴很尖的女孩,在车灯下,脸笑的渗人的很,还是他的秦心好,笑的时候很娇媚,生气的时候很娇噌。刚刚她只是愿意伸出手,林天水心中所 有的烦恼一下子就没有了,觉得刚刚自己生气也很无厘头,自己这一把年纪了还跟小女孩计较什么,只要她高兴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 朋友甲:严老你今天精神这么好,不困吗? 朋友乙:是啊,听说你明天还要教课,要不要先睡。 朋友丙:对啊,输一点钱没事的啦。 严卿:不行,不把钱赢回来绝不睡觉。(你们知道啥,明天教课的时候可以补眠,那孩子弹琴的时候我就犯困,正好休息。) 秦心:老师,老师,老师…… 严卿:呼噜……呼噜……呼噜…… ☆、第四十九章 :寺庙 严卿愿意收下秦心,秦心就和顾明夕成了师兄每的关系。 顾明夕直言不讳的道,原本是没有想把她推荐给严老的,但是楚侯生高度了赞扬了她,说她非常努力用心。 知道这其中的缘由也使得秦心对侯导心怀感激。 而实际上真相却是,楚侯生说:这个女孩实在太有毅力,百折不挠,让她演钻爬货车的戏,翻个跟头就上,货车不小心开动了,她死死的抓住一句话不抱怨,让她演自残的戏,她二话不说就下狠劲,骨子里就透出一种疯狂,是个好苗子,但是总有一种钢太硬,易折断的感觉。 顾明夕就想到自己老师了,老师那古怪的性子,出其不意的变态正好,自己要走了,让秦心去陪他,再坚硬的钢到老师那里也会被老师搓成丸子的。 秦心真是心怀感激的,虽然第一次见面觉得严老有些不靠谱,但是更让她发奋要好好学习,她只以为是自己弹奏的太烂了,老师都听睡着了,也许是看在顾师兄的面子上收了自己,自己一定不能让老师和师兄失望。 秦心这副发奋图强的模样,看的顾明夕有些内疚,他好像是把学妹推进了一个大坑,而学妹还不知道,站在坑底面朝太阳对他努力挥手:“师兄我会努力哒!”画面太美不忍心看,他还是收拾收拾行礼先去京都吧。 秦心跟顾明夕告别,想到他前世居然自杀的结局,忍不住叮嘱:“师兄到了京都好好准备考试,千万别早恋,你要是早恋偷偷告诉我,我保证不告诉老师。” 送行的居然只有秦心一人,秦心才知道顾明夕在国内居然没有亲人,忽然间就觉得自己好幸运,妈妈和哥哥都在身边,虽不是多么富贵,但是至少在一起。 顾明夕听到秦心让自己别早恋,无奈的揉了揉她的一头短发,真是柔软,他不会早恋,他其实身体有问题,根本不会喜欢女生,这时候的顾明夕也不知道自己会喜欢男生,他觉得自己其实是个病人,父母家人全部都移民出国却把他独自留下的时候,他很难过,不过难过久了就习惯了,至少他们还给他提供着优渥的生活条件,连知道他要去京都上学都事先在那边置办了房产,他不应该埋怨那些钱没有温度是吧。 “我知道了,要是我有喜欢的人一定会告诉你的,你好好学习,我会在京都等你。”从小没人关心过他的这个问题,顾明夕的心忽然软的像是从冰箱里取出来一般,流着血水,很是疼痛,他不愿意再看秦心,没有回头的走进了机场。 秦心看着顾明夕的背影,越来越远,消失在人群当中,第一次有一种分别的惆怅。 只是在严老那里第八次被一匹马从马背上颠倒地上糊了一脸马粪的时候,秦心一点惆怅都没有了,内心里咆哮骂顾明夕骂了一千遍,这真的是德高望重的严老吗?说好的舞蹈练习呢?说好的声乐指导呢?说好的考前秘笈传授呢?什么都没有,每次自己来,先让自己弹钢琴,然后他呼噜……呼噜……呼噜…… 第一开始秦心觉得这绝对是考验自己,可是以后每次都这样的时候,秦心简直想掀翻钢琴盖,你妹,你够了! 每次两小时的钢琴成了严老补眠的好时候,一开始他还矜持的坐在沙发上听,后来索性移来一个软塌,还加上被子,枕头…… 秦心觉得自己将来哪怕在舞台表演,底下有人起哄有人砸鸡蛋,有人批评,她也能弹奏的非常欢快,生生被严老锻炼出了耐心,还有比什么每次听你弹琴就睡着更侮辱人的,摔,她还是继续弹,一停下来,他还能悠悠转醒,义正严词的说:“想偷懒吗?别以为老师睡着了,老师只是听的认真。” 骗谁,骗谁,明明都打呼噜了。 不过很快她就发现让自己弹琴睡觉已经是严老最靠谱的教育方法了。 秦心事先查过,要考京都电影学院,面试有三关,每一关都有考音乐,考舞蹈,考表演。 那绝对是万人厮杀,自己上辈子的半调子水平是绝对不够用的,可是自己期盼已久的严老的舞蹈训练为毛会变成马上奔腾。 虽然严老最开始说了,你这小胳膊小腿太坚硬,先松松骨再练舞比较好。 秦心想说,不坚硬的,老师你看,我会劈叉……不过在严老那严肃的眼神下乖乖闭嘴。 然后秦心就开始了在马背上奔腾的日子,更多是在像现在这样,一脸屎的模样。 秦心终于鼓起勇气问严老,为毛自己要学骑马。 严老一副看愚蠢的人类的模样看了秦心一眼,然后望着后院那匹高大的骏马道:“我第一天见你就觉得你身手不错,走武打明星的路子挺好,骑马不仅仅锻炼你的体能,还能锻炼你的身姿,试想拍那些大片的时候,别人颤颤巍巍都不敢上马,你马腹一夹,呼的一声就飞奔出去,骑马只是第一步,之后你还要练习在马背上射击,等什么时候你能自如的控制这匹马,初级阶段的学习就算好了。” 秦心被严老这么一忽悠,瞬间脑海里出现一 个马上英姿飒爽的少女,骑马射大雁,帅的无以复加,乖乖的洗了把脸继续跟那匹马做斗争了,这匹马可比一辆宝马还贵,在别的地方想骑也骑不上。 洗好脸,屁颠屁颠跑到那高大的黝黑的黑马身边,刚刚一靠近那黑马的尾巴就甩了过来,秦心迅速的避开了,死死的去抓住马鞍,翻了个身就飞上了马背,看的严卿两眼放光,果然,这匹烈马是他朋友送的,都没人能驯服,第一天秦心来上课的时候,严卿头天晚上打麻将打了大半夜,精神不济,听了秦心的钢琴小睡了一会更加慵懒了,就把她丢到院子和那匹不听话的马玩,没有想到居然有意外之喜。 你看我把你学妹教的这样好,你回来总不会抱怨我没有好好教了吧,严卿想到自己那难缠的学生,很是得意的哼着歌,靠在院子的躺椅上,在听着秦心高声的喊着驾的声音中,又睡了过去。 秦心上辈子很爱耍小聪明偷懒,学什么都半吊子,所以这辈子她就告诉自己,智商没有办法改变,但是勤奋可以,无论学什么都要脚踏实地,虽然无数次被大黑甩下来,大黑还每次都阴险的把秦心甩到烂泥堆里,可是秦心还是屡败屡战,如今在大黑身上她都能站起来跑一段,熟悉的不得了。 她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在马背上飞奔的感觉,比自己跑步感觉还要好,所有烦恼都能挥之一空,而且老被大黑甩,秦心觉得自己伸手更矫健了,对自己错怪老师很是内疚,还给师兄发了信息说了这件事。 顾明夕看到秦心骑马的照片,鼓励秦心好好学习,对她的学习态度表示了肯定。回头就打电话把严老骂了一顿:“老师你能更无赖一点吗?你说要找个驯马师的,秦心是你的学生,你再这样调皮,我不跟你玩了。” 严卿打了个哈哈,最近不是有些堕落么,迷上了打麻将,没有精力教小孩啊,他都退休了,娱乐一下是应该的嘛。还要教一个这样的小姑娘,很费神的好不好,而且他挺喜欢听秦心弹琴的,大大提高自己睡眠质量。 挂了顾明夕的电话,严老就把自己学生的话丢耳后,对在院子里骑马的秦心喊道:“不错,你可以骑出去转转,别毁了农民的庄稼。” 秦心笑容满面的朝严老挥了挥手,拍了拍马背,揉着大黑的脖子,漂亮的从后院的篱笆围栏飞跃了出去,看的严卿嘴巴张大大的,下巴差点掉下来,我那个擦,年轻真好,他连走路都费劲,别说骑马了。 郊外非常平坦,秦心和大黑难得出来,两人都很兴奋,一路飞驰,秦心 也不管方向,就让大黑带着跑,也不知道是哪里,大黑像是认路一般,路过了城镇,路过了一望无际的金黄稻田,来的了一条大道上,大道一直是上坡,大黑体力很好,一点不吃力的载着秦心,飞奔而上,两边都是树,秦心也不知道到哪里,跑了很久,慢慢就可以看到自己似乎到了山上,可以看到山下的景色,这条路也修的很好,秦心想着下回还可以带大黑过来。 道路是盘旋而上的,秦心骑着大黑,没有看到前面有东西,却在一个急转弯的时候发现前面慢慢平坦了,两边也没有树,好像突然间从地上冒出来一座庙宇,秦心和大黑到了庙宇门口宽广的广场的时候,庙宇的钟声忽然响起。 “咚咚咚……”整整敲了六下。 在山下不觉得,此刻到了山顶,忽然听到这钟声,只觉得整个天地都在回响, 大黑忽然前面两腿离地,嘶叫起来,像是发狂了了一般,秦心紧紧的抱着大黑的脖子,才没有被甩下来。 忽然这庙门吱啦的打开了,一个穿着黑色长衫,手里握着一串佛珠的男人面色平和的站在那里,看到了马背上飞扬的少女,他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了个温和的笑容,晚霞斜照,温润平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章 :成长 男人有些胖,他的脸跟莫今通十分的像,就是一个是老年瘦版的一个是中年胖版的,许是寺庙的背景,使得他看起来圆润润的,身上还颇有点出尘的味道。 秦心看着他的手,不缓不慢的撵着佛珠,左手的食指短了一截,很是明显。 秦心在看莫怀义,莫怀义也在看她。 意外的相遇,本应该是认不出的,可是对有心人来说却不一样,秦心的那双眼像极了秦天的,他忽然想起来自己车轮不停碾过那双眼的模样,即使死不瞑目,还是漂亮的如同艺术品一般,直到碾碎了看不见了。想到那个画面,莫怀义脸上的笑容更加和煦。 “你是秦心吧,一转眼都这么大了。” “莫伯伯好,想不到你在这里,上次兴婧的生日你都没有去,我还以为你去了很远的寺庙,来不及照全家福了。”秦心还是骑在马上,大黑没有再嘶叫,安安静静的掉了个头,一副准备离开的模样,秦心只能抓着缰绳,侧着身子跟莫怀义说话。 莫怀义脸上还是一副和煦安康的模样,只是手上拨动佛珠的速度不知不觉快了一些,尤其是秦心说到全家福的时候。 “我在寺庙修行,心到即可。” “嗯,可惜兴宁哥哥那天也不再,不过大家玩的还是很开心的,莫伯伯我走了,有空再来看你,听说下个月是莫爷爷的六十大寿,可惜兴宁哥哥出国,莫伯伯也不在,要不是今天遇到,我都快忘记伯父的模样了。”秦心说完,一夹马腹,大黑矫健的奔跑起来,再转一个弯,消失在莫怀义跟前。 只是说话的功夫,晚霞迅速的下落,金红色的光消失了,只有一片灰暗,而莫怀义的脸上露出了和莫今通相似的笑容,都是父子,自然某些行事手段相同。 秦心骑着大黑,心情却不若来时的畅快。 回到严老别墅里,秦心下马,给大黑喂了点食物,多加了五个生鸡蛋拌在草料里,大黑很欢快,嚼的十分起劲,秦心伸手挠挠大黑的脑袋,大黑通人性一般,摇头晃脑的。 安顿好大黑,秦心去找老师,却见一向活泼的严老皱着眉头躺在客厅的软塌上。 “老师,我回来了,你怎么了。” 严老抬头看了一眼秦心,无力的挥挥手道:“老毛病了,当初住牛棚,太冷,把腿冻坏了,心情一好,膝盖就中箭。今天你就学到这里吧。” 秦心当初和人打架,腿被打残了,又住监狱里,很难有阳光 ,一遇到阴雨天气,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真是难以描述,也算是给平淡的监狱生涯增加一点乐趣了。 “老师,我家祖传专治跌打损伤,我帮你按按。”秦心开口胡说道,没有办法不胡说,跟严老说话很快就会被他带到沟里。 “老毛病,没有用的。”许是真疼的厉害,季节交替,就比较难过,严老都没有平时逗了。 秦心不再说话,上前,真一副专业技师的模样,坐好,目不斜视的双手对着膝盖周围揉捏,久病成医,她疼的实在受不了就自己给自己按摩,技术绝对娴熟,也知道怎么按在能缓解疼痛。 而且自从秦心在图书馆里看到人体身体要害部位,再结合自己的打架经验,秦心又专注的学习了人体穴位,她现在身体没有经过损伤,整天跑步,饮食也均衡,再让她打架一定比之前厉害许多,哪怕是对付一个有点功底的大汉,秦心也觉得有把握。 按了有半小时,严老就发出了轻微的鼾声,秦心帮他把毛毯盖上。 老师有很严重的失眠的毛病,大约创作型的天才都有这种问题,想太多,晚上根本不能入睡,虽然他白天很开怀,乐呵呵的,身体却诸多痛苦,秦心很敬佩老师,上辈子秦心并没有太多关心严卿的事情,不过这样的泰斗,如果去世了,免不了一些大明星过来刷脸,头版新闻一条一条的,在娱乐圈,参加葬礼也成了一种博版面的手段。 老师大约是在蝴蝶兰自杀之后,半年左右去世的,那时候又提起蝴蝶兰是他的弟子,很是唏嘘了一段,秦心自然没有资格参加严老的葬礼,倒是因为那个替代她演了青神的戏的女演员李海星,已经成为国内一姐,那天出来哭的特别美,头版都是她。 想到未来总总,却都是阴霾,如果没有感情,可以当作热闹看,一旦处出了感情,就觉得像是自己的悲剧。 不管如何,哪怕不能改变,也要活的值得。 看着老师眉头轻轻的舒张开来,呼吸也平稳了,秦心轻轻的离开了,她不知道,她刚刚走,严老就睁开眼了,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年纪大了,哪里有那么容易睡着,只是觉得小女孩按的太辛苦了,所以作出睡着的模样,只是严老头的心,不知不觉软了一点点,他学生名满天下,功成名就的不少,上门都带着一堆的记者,表现对老师的尊敬给大家看,真正这样会帮他按半小时的腿的却没有一个。 秦心来严老这里学习,严老会让司机送秦心回去。 每周 一天,有时候是两天。 秦心不知道,她每次回来都有人关注,余露回国了。她最恨的人是秦心,就如秦心所猜测的,有些人她哪怕恨也是挑软柿子捏,秦心现在就是余露眼中的软柿子。 不过经历了被退学的事情,余露比之前更加谨慎,她觉得自己跟许铭郝的事情败露一定是有人陷害,就贾青青那智商肯定搞不定,她也学乖了,况且如今她不是泰西的学生,出入也没有那么方便,使坏不一定要自己出头,有人愿意出头。 而且许铭郝的这件事让余露吃了大亏,不仅仅是被退学,而是许铭郝根本就是个土鳖,轻易的就被辞退,一点能量都没有,这给余露上了很深的一课,同时又回忆起莫兴宁的好,他虽然脾气不太好,但是至少是正牌的莫家大少爷,有钱有背景。 自己被退学了,去了混乱的九中,余露很是痛苦,看九中的一切都不顺眼,跟一堆低智商的小孩做同学不说,老师也不怎么样,校园环境更是差的要死,唯一让她安慰的就是她一去就因为漂亮的容貌和优雅从容的举止优秀的成绩被认为是校花级别的美女。 这让她对自己整容更加自信,她就动了下巴和鼻子,不像以前那样笑的温和,身上天然有一种包子女的感觉,现在的她更加高傲,况且她又是从泰西出来的,身上自带高人一等的感觉。不过她是惯会做人的,不仅得到大多数男生的爱慕,连跟女孩子的关系也处的好,很是难得。 然而就算是余露交际能力再强,也不可能获得所有人的喜欢,比如爱慕她的男生的女朋友……最悲剧的是余露还有一个猪队友,她的弟弟余冠在九中。 就算余露不想认也不行,余冠哪里知道姐姐心中的弯弯绕绕,余露才到不久,什么大小姐出身,什么貌美如花,传的正好,猪队友余冠那边就出事了。 “我爸是儒商?不对啊,儒商是什么?我爸就摆地摊卖书啊。我姐?跟我长的不像,这很正常啊,她去整容了,为毛整容?跟别人打架打的毁容了。” 余冠很纯洁的解释,他在家地位向来不高,盖是因为他头脑实在太简单,蠢的父母不忍直视,考个九中就是勉强走关系,不像姐姐余露,从小成绩名列前茅,各样都出色。当然当着孩子的面,家长不好太偏心,也不能说为了你姐变漂亮卖了铺位去给她整容,只好对孩子解释说是毁容了不得不整。 结果余露还没有享受多久校花的称号就被笑话了。 她知道缘由后真的想弄死自己那 蠢货弟弟,她本来就瞧不起九中的学生,认为是失败者才会在这里上学,结果现在自己居然还被这些失败者嘲笑,她都不想待学校里。 余露一放学就走,到校门口却被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拦了下来,女孩有些小胖,却硬要穿的很紧身,都露出小肚子,颜色搭配的也实在太糟,余露压根不想搭理这样的人,不过听到她说的话,余露停下了脚步。 “我叫秦凤,我堂姐就在泰西上学,听说你是泰西转来的,你认识我堂姐吗?她叫秦心。”女孩显然对泰西很是向往,对余露这个从泰西出来的人也很是好奇,在普通中学生眼中,泰西显然是个很特别的存在。 余露对秦凤露出了很温和的笑容,虽然尖下巴让她的笑容还是有点高傲,可是对秦凤来说已经很不容易,她跟班上的男同学炫耀说她可以认识余学姐,果然很容易。 头脑简单的秦凤在余露面前,完全不够看,很快连自己父母经常打架,哥哥秦坤在复读班复读,什么李大头看上秦心的母亲,结果被送到监狱里去了,自家也想开板栗店,但是怕亏本不敢开,统统都抖了出来,一点保密意识都没有。 余露很不耐烦听秦凤讲她家的破事,她又不是知心姐姐,只是想了解更多秦心家的事情,只能耐下性子听,偶尔说一两句话,这让秦凤高兴的不得了,她像她妈,嘴碎的很,又贪吃,平日在班上人缘不好,余露对她只是稍微好些,她就掏心掏肺的,没相处两天就开始说秦心的坏话了,也是妒忌心理,可能她老妈李秋凤天天在她耳边唠叨,她也就学来了,同样的乡下妹,凭什么她去泰西自己不能去,薄情寡义,凶狠,各种都来了。 秦心不知道余露居然会和自己的堂妹勾搭上,她对堂伯一家很是厌倦,平素根本不来往,母亲也因为上次李大头的事情寒了心,只是碍于面子面上交际一两句。 她这两天忙的很,跟仓鼠一样,到处存钱。 她之前买的大钢机械的股票涨了,原本一股六毛多的居然生生的涨到了六十多,秦心简直不敢相信,难怪后世有一些人什么都不做,整天就想着炒股,如果能这样投机,真会让人啥都不相干,简直是一夜暴富。 秦心果断的把手中的股票出手,虽然跟那些大鳄比起来,她真是九牛一毛,可是这却是秦心真正自己过手的钱,不是干爹投资人送的,秦心那不到二十万的成本翻了近百倍,变成了一千多万,除去各种交易费用,也还是有一千万出头,秦心走路的脚步都有点虚了。 她不敢跟妈妈说,怕妈妈一激动,抄家伙把自己打死了,妈妈的情绪的确有问题,上次红毛也跟自己说过,一次他帮忙卖板栗,一个顾客有争执,差一点就把那顾客打出事情,进派出所了。 只是妈妈这毛病一定要尽早治疗,不过怎么治疗也有些麻烦,盐城到处都是莫家的人,要是贸然带妈妈去看心理医生,莫家人如果心里有鬼,肯定会惊动的。 倒是可以跟哥哥透露一些,秦心上辈子花钱只会买包包买饰品买衣服,完全没有投资眼光,这一次只是瞎猫碰到死耗子的赌了一把,也算是重生的福利,不过这种福利可不是天天有,她自己是从来没有留心那些信息的,要是真留心了,早就自己成富婆,不用别人养着,最后替人顶罪了。 唯一知道会涨的就是房价,华夏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早年买房的人几乎都赚了。 秦心决定把这些钱,三分之一留着以备不时之需,三分之一给哥哥,本来这是从那包古物里出来的,就是分也要兄妹一人一半,哥哥上辈子是高级会计师,对钱很敏感,虽然没有上大学,却把自己的日子经营的不错,这些钱给他,肯定比给自己有用处。还有三分之一秦心准备买房,买的地点也选好了,就哥哥学校附近,那里是老城区边缘,旁边还有化工厂,一两年后很快就要拆迁,变成盐城的新的商业中心,现在那边的多层的老房子卖的很便宜,虽然是学区房,但是因为化工厂的缘故一平米三四千的卖,可是等新商业中心建好,一平米飙涨到三四万了。 只是秦心买房的时候,发现居然有人跟自己一样,不论房子好坏,只要肯卖就买,因为秦心特别小心,所以发现了对方,居然是莫兴婧的老妈,莫今通的二儿媳妇,张素丽。 莫家房产很多,赚钱的行业也多的是,根本不需要张素丽这样偷偷摸摸买房,除非莫家也看到了未来的规划,不过真的看到规划,也不会像张素丽这样偷偷摸摸的买,他们买叫做拆迁。 秦心想到莫老爷子,到现在了一把年纪还亲自掌舵,对那一堆的子女管的还挺严,实在是其他方面没有办法管,教育也来不及了,只能管钱,要子女们听话,钱是莫今通唯一的手段了,可笑他对别人手段诸多,却奈何不了自己的几个子女。 而张素丽身为莫家儿媳妇,实在是拿不出手的,这性子更像是自己的大伯母李秋凤,就盯着眼前一亩三分地,想着多弄点钱,会跑来这里偷偷摸摸的买房,大概是为她娘家人置办的。 秦 心默默的避开张素丽,既然张素丽都能跑这里来买,说明现在莫家还看不上这一块。 秦心偷偷摸摸的把这些钱花出去,默默的圈了一千多平方房子。好在这时候还没有限购,房产税之类的,很松散,办的效率也快。 再次把哥哥约到了老化工厂的荒墙上,天气冷了许多,已经要穿厚外套了。 穿上外套的哥哥,看不出脊背凸出的骨头,没有那么瘦。 墙上风大的很,秦心冷的缩脖子,不过还是决定要把哥哥约这里来,再以后,想看这荒芜也没有了。 秦心絮絮叨叨的把自己这段时间做的事情都说了一遍,去拍戏,去学习,炒股,基本没有隐瞒。 秦华静静的听着妹妹所说的,18岁的他面容沉静的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少年,十分老成,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张跟秦心很像的脸,渐渐就不那么像,多了很多风霜棱角。 秦华接过妹妹递给自己的存折,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用力的抱着她,他以前比妹妹高很多,这一段时间没见,妹妹似乎又长高了。 感觉到哥哥的沉默,秦心埋在他的怀里,有些鼻音浓重的道:“哥哥会好的,我们会越来越好的。” “嗯。”回答秦心的只有一个沉重的答应,而秦华的脸上泪流满面,他很心疼,看着妹妹一点点的改变,被迫长大成熟,他却无能为力,秦华对着整个黑夜发誓,他要变强,哪怕变成万劫不复的恶人,也比现在好,他要照顾家人,不会让悲剧延续。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有事,估计只有一更)小剧场: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怀疑老爸是儒商,我直接告诉他们不是,只是摆地摊卖书的。 余露:……t_t。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怀疑我们不是亲姐弟,我直接告诉他们你是整容的。 余露……t_t。 余冠:姐,居然有笨蛋…… 余露:你去死去死去死…… 余冠:有笨蛋说喜欢你,我直接告诉他你压根不会喜欢她,你喜欢有钱的。(一边跑一边喊。) ☆、第五十一章 :包养 秦华回到学校,如平日一般,走路不自觉的很快,他的口袋多了一张存折,里面有很多钱,他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有些激动,可是想到是妹妹给自己的,他又有些伤心,不是因为大男子主义之类的,只是看妹妹的举动,秦华忽然发现,自己其实一直知道父亲的死是有问题的,却一直龟缩在自己的世界,不愿意面对,给自己找各种借口,对方太强大,莫老爷子人还挺好,妹妹她喜欢莫兴宁,妈妈怕惹事,终究都是借口。 妹妹的改变让秦华惊讶,也给秦华重新打开了一扇大门,让他看到了更宽广的世界。 他以前每天上学努力勤奋,放学去打工,十分辛苦,然而这么辛苦也只是勉强赚个生活费,他只是在用体力赚钱,每天想着省一顿饭钱,赚二十元钱,可以交材料费了,他不怕同学的鄙视,也不怕某些老师的轻视,他活的憋屈艰难,憋着一股劲,始终发不出来,他努力读书,却看不到出路。 “秦华,你给我站住。”黑夜中一个女孩伸手拦住的秦华,似乎专门在这里等他一般。 秦华抬头看到了女孩,她气鼓鼓的嘟着嘴,眼睛瞪的大大的,很是生气的模样,他有些无奈,许是因为长相的原因,虽然他自己觉得自己很糟糕,却仍旧有不少女孩,给他写信,就是借书还书中间夹着一封信,秦华根本不想这个,不过这也是高中,女孩还会喜欢成绩好的,长相好的,等到了社会,估计就大约更喜欢有钱的了。 “哦,你有东西不小心落我书上了,忘记给你了。”秦华郑重的把一封粉红色信封的信还给了女孩,不顾她在后面跺脚,迅速的走了。 崔真真拿着信手都在抖,“秦华你个大混蛋。” 她朝着秦华的方向喊了一句,见他身体顿了顿了,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了。 所有给秦华写信的女孩当中,崔真真是最执着的,秦华不是没有感觉,可是他不愿意,不敢想。 秦心回到学校,还是如之前一样,每天学习安排的很紧凑,唯一有不同的就是她给自己添了一些日常的衣服,也给哥哥和妈妈买了一些。 妈妈平日买的太可爱了,秦心不喜欢那种风格的,毕竟是女孩,有钱了总是会忍不住先置办这些。 她喜欢帅气舒服一些的,如今她的眼光,经历了一世,又被顾明夕影响了很多,比之前好,不会再买那种暴露的乱七八糟的衣服,看着以前买的衣服几乎就是亮点,暴露,闪烁,走出来别人不注意她都不行,太闪了 。秦心都佩服自己之前的勇气。 当然也不会像上一世一样只买名牌,只选潮流,只选贵的,在那些奢侈品店里,店员当面极尽讨好,等走了一转身大约就开始嘲笑她没眼光了。 店员是最会看人的,自动把顾客分成三六九等。 秦心觉得自己肯定是被分到土鳖暴发户一类,跟顾师兄逛了一次街秦心就发现了,虽然师兄最后只买了一只袖口,服务员的服务却真诚万分,压箱的东西都给他看,不像曾经自己来,自己摸到什么,服务员就赞什么,赞完劝自己全买下。 完全不同的待遇,不是你花钱花多少就能改变的。 眼光这东西,真不是与生俱来的,秦心觉得自己要学的东西太多,她拿着钱,认真的给自己挑了一些低调而华丽的服饰,至于宴会的装束,师兄直接把他公寓的钥匙给了秦心,让秦心需要的时候可以直接去穿,穿完打理干净放回去就行。 这些东西,对顾明夕来说,原本他是真心喜欢的,他自己很擅长打扮,也擅长给别人打扮,只是长辈们源源不断的给他买最新款的服饰,却没有只言片语,他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这种感情,连收货都是让人固定负责,放到收发室,他害怕自己忍不住会问,除了东西还有其他的吗?空空的一室华丽,有人需要,对顾明夕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 有时候人缘真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你拼命作,拼命表现自己,大家视而不见,你低调沉默,却忽然发现人缘忽然慢慢变好了。 对于秦心服饰的改变,祝军这单细胞是没有感觉的,最多只是觉得自己自制力又弱了,对方只是高中生,高中生,自己怎么能老想一些奇怪的事情,好想剁手,但是哪怕剁手也好想拉拉小手。 而莫兴远最近让班上同学很好奇,这货居然来上课了,基本每天都来,这货还会去图书馆,真是瞎。 莫兴远只敢远远的看秦心,还拍照,他告诉自己只是想拍照发给莫兴宁,气气那虚伪的堂哥,不过大多数时候照片并没有发出去,而是存在莫兴远的手机里。 大多数男生对女孩的服饰变化是没有直观的感受,只有漂亮不漂亮的判断,而对女生来说感觉却是非常明显的,哪怕你今天换了一个挂饰,身边的女孩都能感觉出来,况且秦心现在穿的服装比之前她麻麻买的那些好太多,风格也变了,一眼就能看出来。 余露收到莫兴婧说的这些消息的时候,面上挂着浅笑,还有秦凤说秦心家似乎开板栗店赚 了不少钱,秦心给她老妈和哥哥都买了不少新衣服。 “你让你爸妈别犹豫了,在城里开店很赚钱的,躲在农村里永远出不来,我爸爸也是做生意的,绝对没有问题,等有钱了,你也可以买很多漂亮衣服。”余露开口劝道。 秦凤内心想着谁不知道你爸是摆地摊的,换成做生意的说法,一下子就高大上起来了,真能装,不过买漂亮衣服这个打动了秦凤,她一脸兴奋的点头:“成,学姐,我这周末就跟妈妈说,妈妈最听我的话。” 余露要是知道秦凤这样的脑残都在内心吐槽她,不知道会不会气死,不过眼下她很高兴,只要能给秦心添堵的事情她就觉得好。 果然秦凤周末回家说自己做生意的同学都说可以,李秋凤最近老往城里跑,也见到了柳爱平身上的新衣服,因为是女儿买的,她高兴的不得了,很大方的穿上了,她本来人就好看,穿上新衣根本不像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寡妇,说是年纪大些的老姑娘都有人信。 李秋凤也想到了要是自己赚钱买了新衣服,一定也是非常好看,不得不说李秋凤和秦凤真正是亲生母女,思想都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晚上秦有才回来,母女俩一同发力,吵着一定要到城里开店,秦有才平日很省,自己东抠西凑存了一笔钱,但是他这笔钱存着是想给娃上大学用的,现在就拿来做生意还是不保险,他下不了决心,要是就老婆一个人唠叨,他大不了给这婆娘一拳头,但是女儿也凑合,他心里还是很疼爱女儿的,只是坐在一边抽烟不说话。 “老爸你就同意了吧,大不了我们把店开在婶婶家旁边,那里学生多,肯定好卖,人家去婶婶那里买还要排队,我们给分担一下好了。”秦凤想到余露说的开在熟悉客源的地方,灵机一动,想到了这里。 李秋凤也眼神发亮,肥厚的手掌用力一拍:“老头子,这主意好,弟妹卖的赚了那么多,我们不求赚多少,至少不亏。” “就你们娘俩注意大,我不管了!”秦有才站了起来,去外面溜达了,却是默认了。 那边李秋凤一家偷偷摸摸的在英华附近找铺面,余露继续联系上了莫兴宁。 许是两人都经历了一些事,都有些隔膜了,联系起来反而更客气。 余露也不敢像以前那样小瞧秦心,她还想着莫兴宁,对他的需求是尽心尽力。 余露从上次看到的场景,秦心被一个老男人拥抱着的画面,还有秦心每周消失一两天, 然后被小车送回来,秦心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好,不仅如此,她居然还有钱给家里买衣服了,柳爱平是知道那袋古物的,听子女说拿去当掉了,她觉得也好,放着也伤心,跟过去分的清楚更好,她很欣慰的接受女儿买的衣服,但是余露不知道这些,秦心没有了莫家的赞助,她老爹死亡赔偿金也花的差不多,凭什么就突然有钱了? 不可能是祝军的钱,祝军天天自己穿运动服,开个破车,最多有个有钱的小叔,跟祝军关系不大,更不可能给秦心花,而且祝军就在学校,秦心为什么每周还要神神秘秘的请假出去。 余露记住了上次的车牌号,一查,查出了林天水,林嘉大伯,再听到莫兴婧说秦心跟宿舍人关系挺好的,她简直要仰天长笑了,以前那些不雅照,虽然让莫兴宁退婚了,可是对秦心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连带莫兴宁都被削了一顿,太假了,也是余露心急,做的不周全,她应该完全心狠一些,下药来真的,自己心太软,可是这一次,她要让秦心丢脸丢到所有人面前,永远抬不起头。 人人都以为秦心变好了,实际上只是更不堪而已,就说秦心拿来的钱买那么漂亮的礼服,原来只是被包养了,还是被林嘉的大伯,余露想起来,就觉得秦心真够贱的,只是这样想的同时,余露心底却还是有一点羡慕的,就像曾经嘲笑着秦心死皮烂脸追莫兴宁,她心底羡慕,如今嘲笑秦心被自甘堕落被包养,余露心底还是有点羡慕。 因为眼下余露的父亲转让了铺位,以前还有固定的小书摊,现在真的变成摆地摊的了,而且经常还要被城管赶,如今她住家里,每天回到家看到母亲那晚娘脸,父亲那消沉的模样,她就不舒服,也不好意思再提买衣服之类的话,钱都被她整容花个空了。 莫兴宁偶尔会收到堂弟发来的照片,照片里秦心越来越好,越来越美,整个人身上自信无比,神采飞扬,每一次看照片,莫兴宁都觉得是自己那脑残的堂弟在嘲笑自己没有眼光。 然后他收到余露的信息,简直是又羞又怒,秦心真是狗改不了吃屎,还以为她真的变仙女了,居然真相是这样的,她居然自甘堕落被包养了,被一个可以当她父亲的男人包养了。 莫兴宁更加厌恶秦心,同时更加厌恶自己,自己居然会对包装好看的秦心产生心动的感觉,他都开始怀疑自己的眼光了,身边有马复香这样家世容貌都好的女孩,居然还纠结,简直是脑袋进水了,不可原谅。 可是莫兴宁天生又是个多疑的人,他对余露有了隔阂,他 也不相信自己的堂弟,觉得一切都是阴谋,最近这个问题困扰他很久,他学习都不安宁,是时候是解决了,他想乘着爷爷六十大寿回国,同时把马复香介绍给家人。 马复香听到莫兴宁邀请她一起回国给爷爷祝寿,很是高兴,觉得平日莫兴宁对自己的若有若无的疏离只是这个男人的含蓄绅士,他心底果然还是喜欢自己,只是不善于表达,都要带自己见家长了,妈妈说父亲的生意做的更好了,她也正好回一趟家。 莫今通得知自己最得意的孙子莫兴宁要回国给自己祝寿,还带上了马天奇的千金马复香回来,高兴的不得了,觉得自己眼光果然很好。 马天奇是虎威汽车的老总,前段时间非常漂亮的玩了一招借壳上市,一下子赚的盆满钵盈,跻身盐城首富行列。 据说马天奇只有一个独女,在国外上学,没有想到居然被莫兴宁捷足先登。 秦心不知道一大波流言正朝自己靠近,她在老师家学习学的很认真,秦心上次很认真的跟严老说,明白老师的苦心,想到如果拍那些大片在马上射箭开枪,真的很帅。 老师的表情很怪,不过最近老师的腿疼,果然给她找了一张好弓和箭,还许诺等秦心弓箭练好了,带她去练枪,说附近有个军营,他有点关系可以带秦心进去。 秦心自然是更努力了,脚踏实地,发奋图强!射到树上去了,再来,射中靶了,再来,靠近一点圈圈了…… 严老的腿上盖着毛毯,靠在院子的躺椅,看着秦心拉弓射箭骑马,昏昏欲睡,为毛这丫头在的时候,自己这么想睡觉,严老昏睡过去之前想着,等身体好了,就好好教她,不能这样再糊弄下去了,呼噜……呼噜…… 秦心一箭射中靶心,大黑嘶叫了一声,严老被惊醒,迷糊的睁开眼,拍了一下手,“好!” 看到秦心朝自己看过来,严老有些心虚的低下头,左顾而言道:“老师过两天有个宴会,带你出去玩。” 此刻莫兴远和马复香站在机场门口,初冬的盐城已经有些凉,莫兴远认真的给马复香整了整脖子上的围巾,马复香脸色绯红。 不远处开来一辆加长豪车,一个有些微胖的男人下了车,马复香激动的挥手:“爹地,我们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应该还是只有一更,明天恢复。 ☆、第五十二章 :选择 马天奇个子不高,脖子短,鼻翼有肉,一个很有福相的男人,好在她女儿马复香长的更像她母亲,否则长的像马天奇,估计莫兴宁不会优雅的这么真诚。 马复香比莫兴宁还早就去国外念书了,学的国外的作风,大大的拥抱了一下父亲,还和父亲来了贴面吻礼。 莫兴宁很绅士的站在一边,嘴角含笑,倒是比国内的一干年轻人看起来大方绅士有前途,去了森佛半年左右的时间,莫兴宁比以前眼界更开阔,不过这辈子他急急忙忙就回来,不像上辈子学业有成,号称华尔街新宠,回来的时候意气风发,很是美,现在最多是长得好看,颜美。 马天奇是男人,又不喜欢男人,对于长得好看的小白脸,而且是在女儿身边的小白脸就只有一个想法,这货想偷我女儿,不是好人。 当然若要是之前,马天奇会对莫兴宁高看一眼,不过如今他自己刚刚富得流油,钱都不知道花哪里,一下子成为盐城首富之列,架子也不免摆出来了,没有之前的小心翼翼谋划。 其实马天奇是个比较粗糙命好的人,说他粗糙,一个情妇都能从他这里得知那么重要的消息,命好,那情妇也只是闷声发财,想上市居然就上成了,一夜暴富,总体来说他家庭比较和谐,至少目前虽然有情妇却没有在外头弄出个小的,马复香还是他唯一的宝贝女儿。 “马叔叔好。”莫兴宁感觉到马天奇的傲慢,还是非常礼貌的打招呼,面上看不出一点不情愿。 “我们家复香比较娇气,这一路没有给你添麻烦吧。”马天奇看到女儿那样子,自己要是说一句不好就要跟自己生气了,真是女大不中留,即使不太喜欢莫兴宁,也保持了面上的礼貌。 他乍一富起来,看谁亲近都觉得是来骗钱,这位不仅仅是骗钱还想骗自己女儿。马天奇问莫兴宁要不要顺便接他一起走。 莫兴宁自然是拒绝了,接他的人也有的,只是迟了一会。 莫兴宁一拒绝,马天奇就拉着女儿上车走了,不顾女儿依依不舍的挥手。 “爸,你怎么这样!“马复香嘟着嘴不高兴的看着马天奇,一般她不开心就不喊爹地。 “复香,你年纪小,不懂人心险恶。”马天奇对着唯一的女儿自然是和颜悦色。 “爹地你帮我买房的时候别人也不知道啊,况且我和他也不在一个大学,居然成了邻居,这不是很有缘吗?”马复香毕竟还没有对莫兴宁死心塌地之类的,只是对 老爸的态度感觉不太好,有点不高兴,但是老爸还是最亲的,刚刚板一下脸就忍不住开始撒娇,摇晃着老爹的胳膊。 马天奇却不怎么想,莫兴宁如果是一去米国就在那边租房,或许是巧合,可是都过了一段时间才过去租房的,那时候正是他的借壳上市计划启动的时候,有这么巧的事情吗,况且莫家莫今通可是绝对的老狐狸,手段又黑又滑,跟他打交道都会难免吃亏,而且莫家一大家子,最后家产给谁?分一分也就没有多说了,虽然莫家家业现在比自己大,但是到莫兴宁身上就不一定了。 莫兴宁坐上了爷爷派来接他的车,问了几句爷爷的身体如何了,就不再说话,面容沉静的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上辈子他是学业有成回来的,莫今通大张旗鼓的迎接,来之前舆论造势,那时候马天奇已经冷静下来了,开始对自己一大家子家业有点力不从心,莫兴宁带着女儿回来,他是乐见其成的,不像现在,他正春风得意,感觉居然有人撬墙角,第一印象就不好。 余露知道莫兴宁回国了,激动不已,她觉得莫兴宁是自己唯一的机会,自己在泰西熟识真正有钱有背景的人就只有莫大少了,本来还有一个贾青青的,不过现在贾青青恨死她了。 余露恨秦心,也恨班长徐建,平时表现的对自己十分爱慕的样子,一旦出事就立马消失,连自己走了也没有多说一句话。 她想要和莫兴宁见面,这时候的她还不知道莫兴宁带了一个女孩回来,天气转凉,她要准备初冬的衣服,找衣柜都是旧的,或者是以前莫兴宁见过她穿的,虽然莫兴宁可能没有记忆,可是余露不愿意穿第二次给他看,她一定要展现最美的一面给莫兴宁。 虽然现在在九中她的名声不太好,可是耐不住气质好,会打扮,颜好,还是比大多数人都突出,傻笨笨的爱慕者不少,让余露信心大增。 可是莫兴宁不是那些蠢笨的爱慕者,他不一样,自己整容过后,一定要在他面前展示自己最美的一面,余露还是忍不住找父亲开口要钱。 余父偷偷私下塞给余露一千块钱,余露闷闷不乐的拿了,一千块钱够干嘛,一双像样的鞋子都买不了,不过看到父亲额头的风霜,她没有再说什么。 结果晚上就听到老妈和老爸吵架。 “余大成这日子我不过了,我为你生儿育女,跟你一起摆摊,做家务,身上没有一件新衣服不说,我就是回娘家看我母亲找你要五百块钱,你居然都没有, 你什么意思?你就好意思让我这样空手回娘家?”张玉花是气狠了,女人在家受苦也就认了,自己选的人嫁了也没有什么好抱怨,可是这回娘家却不能没有体面,昨天大哥打电话说大嫂身体出问题住院了,她总要回去看一下,去医院看病人总要买点东西吧,找老公要钱老公居然说没有。 余大成只是默默抽烟,不说话,低着头。 余露在隔壁屋子听到摔东西的声音实在坐不住了,拿着父亲给自己的一千块钱,走到老妈房间,把一千块钱砸到了老妈的跟前,“给你。” 说完她有点哽咽的转身跑了。 倒是把张玉花给愣住了,余大成看到女儿跑了,很担心,也发火了:“你就作吧你,你大嫂比你女儿还重要?” 余大成骂了一句老婆,追到门口,没有看到人,在小区抽了一根烟,又回家了,他对女儿还是比较放心,女儿从小就聪明,不至于出什么大事。 余露其实就躲在角落,看到父亲抽完烟就回去了,心中愈发难过,种种窘迫好像一股脑儿的朝她堆来,她想要的生活不是这样的,这时候她有点埋怨父亲,如果当初不是父亲一力坚持要让自己去泰西,自己是不是就不会这样,凭自己的成绩去英华应该也能很不错,过着普通的学生生活,很单纯很美好,不像现在乱七八糟的。 她漫无目的的走出了小区,顺着热闹的商业街走去,不知不觉走到了盐城的皇朝大酒店门口,门口的泊车小弟都穿着西装,这一刻,余露好像曾经在医院门口看到莫老爷子的那一幕,她想上前跟莫兴宁打招呼,可是她不敢,因为她看到莫老爷子的保镖都比自己的父亲穿的体面,而眼下一个给人卑躬屈膝的泊车小弟都穿的比自己父亲像样,父亲身上的夹克的袖子都已经磨旧了,有一套体面的衣服,平日根本不穿,搭理的崭劲在衣橱挂着,外面用塑料膜和布包了两层。 一辆崭新的宝马x5停了下来,泊车小弟迅速的上前,开车门,余露看到下车的男人居然有点眼熟,要是平日她是不会贸然上前的,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何,鬼使神差的余露走上去打了声招呼:“江先生好。” 江术仁听到一声很温柔婉转的女孩的声音,忍不住抬头,看到了站在一边的余露,有些眼熟,却又不太记得,自己走的这条路子,没有道理见过的女孩子不记得的,终于还是想起来了,“你是余露?” 变化真大,江术仁最会看通女孩的心思,热情的邀请余露进去坐坐,两人就在皇朝大酒店的大厅 一角落座,江术仁叫了两杯饮料和两份小点心。 余露扫了一眼那单子,一杯果汁要168,就这随便坐下来聊天说话,就花了不止五百,而自己老妈正在家里为五百块跟老爸大闹,砸东西。 阴暗的老房子,陈旧的家具,吵闹的声音,富丽堂皇的大厅,舒适松软的沙发,柔美的钢琴伴奏……强烈的对比,让余露的心越来越烦躁,只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痛苦。 江术仁之前接触过余露,觉得这姑娘是一个很有心机的女孩,不过他不怕有心机,手下的女孩有点心机好,要是一点心机都没有,被卖了还帮别人树前,他不就白费心思培养了。不过那时候看余露的容貌还是略微普通,小圆脸小家碧玉,也就小家子气,虽然笑容蛮甜的,但是不至于让江术仁心动,何况余露也没有一点表现出破绽,对于根本没有兴趣的人,江术仁是不会使劲的,天下美女那么多,总不能看到就拉人家去当明星吧,这挑人也是有讲究的。 可是再见余露,鼻子挺了许多,下巴也尖了许多,人年轻,咋一看还是挺美的,尤其这小姑娘说话声音很温柔动听,刚刚她站在那,颇有一种楚楚可怜的动人味道,江术仁毫不犹豫的邀请她进来了,并且很大方的点了这贵死人的点心和果汁。 江术仁最近混的有点不自在,之前因为秦心莫名其妙的得罪了楚侯生和顾明夕,那个楚侯生也就算了,只是个没有什么名气的导演,可是顾明夕,事后江术仁用他的渠道一查,居然发现他就是蝴蝶兰,还是严老的学生,世人都知道严老在三年前隐退,公开对外说不要打扰他,那些功成名就的学生来了就被打发走,虽然他们还是乐此不疲的来。 而在严老隐退的期间,居然还收了学生,这时候还能打动严老的,前途不可限量,真是万万没有想到,顾明夕居然是蝴蝶兰,还有严老的背景,严老绝对是娱乐圈的泰斗,他就算是躲起来了,泰斗的地位也是不会变的,随便出来走一走,都能碾死自己。 好在余露那边传来消息说不要再缠着秦心了,让江术仁松了一口气,那天差点被打残,面对秦心老妈那种泼妇真是有理说不清,就算报警也不知道人家警察会站在哪一边,江术仁毕竟心虚,白挨了一顿打。 不过接下来不知道是不是他心理作用,总觉得不太顺,他手下最早带了一个女孩子叫詹梅的,给介绍给了虎威汽车的马总,居然赚了一大笔钱,詹梅赚钱了不继续跟马总,却跑来找自己,想跟着他干,他知道詹梅对自己有点意思,可是江术 仁自己虽然是拉皮条的,却十分洁身自好,就想赚钱了找个圈外的结婚生子,虽然詹梅如今有钱长的也好,可是江术仁心理是瞧不上她的,不过公司又实在需要她,只好跟她虚以委蛇,这辆车还是詹梅的。 有种受制于人的感觉,很不好,最近也没有特别好的女孩子,有点显得詹梅一家独大,把自己当老板娘了,江术仁很不爽,这下子看到余露,江术仁脑子一下子活了,要说漂亮,现在的余露是拿得出手的,说心机,余露肯定不比詹梅差。 要说詹梅也是厉害的,可是厉害的詹梅居然喜欢江术仁,或许是江术仁在詹梅最窘迫的时候挽救了她,让她有点移情的作用,不过大多数男人就是有一种奇怪的心理,不管你多么出色,若是你喜欢他,在他眼里你就一钱不值。 江术仁看女人很准,余露现在的状态简直是和他一拍即合,哪怕心机深的余露,在这样窘迫的时候,江术仁出现了,大方又体贴,并且丝毫没有邪恶的眼神,让余露立刻就陷进去了。 对待聪明人要用聪明的办法,江术仁说的很清楚,自己的公司是挂靠,但是自己人脉不错,想要接拍一些广告,电视剧电影还是比较有希望的,避而不谈秦心,而且江术仁表示一定大力培养余露,也不会耽误她学习。 余露是有些怀疑的,可是江术仁说的很直白,没有用当初骗秦心的那一套来骗她,并且许诺只要签约立马可以培养她,给她教礼仪课,她还会小提琴,置装费什么的立马就有。 抿了一口一杯168的果汁,桌面上一份235的手指长的小蛋糕余露一口的没有尝,因为怕吃蛋糕太粘,会把东西粘在牙齿上,笑的不好看,只能浪费的就放在桌面。 果汁很甜,冰凉凉的,可是并不冷,大厅温度适宜,旁边一桌是一个年轻的女孩,桌面上放着一个爱马仕的手包,她低着头玩手机,喝了一口果汁,恣意的用小勺子挖了一点蛋糕,整个蛋糕才吃了三分之一,果汁也只喝了一半,她就挥手让服务员过来,并没有买单,只是在账单上签了个名,就拿着她的爱马仕手包走了,脚上踩着一双镶水晶的华伦天奴,最新款,身上穿的也是换伦天奴的定制,这才是余露想要的生活。 ☆、第五十三章 :中二的心思 莫兴宁回来,莫今通很高兴,午饭都多用了半碗。 还特意让莫兴婧和莫兴远也回来一块吃饭,对子女他已经不指望了,要是叫一块吃饭,莫今通多半是以吃不下为结束,所以干脆眼不见为净,高高兴兴的跟孙子孙女一块吃。 因为多用了半碗饭,莫今通莫兴宁陪着他去院子散步消食。 而莫兴婧看到堂哥回来很是高兴,可是爷爷去散步就只叫了堂哥没有叫她,她又有点失落。 自上次莫兴远压坏她的手机,莫兴婧就在跟莫兴远生气,几乎就没有一块吃过饭,莫兴远却一如既往的无赖样。 看着莫兴远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莫兴婧就不顺眼。 “听说某人最近上学很认真,每天都去上课,也不知道是真去上课,还是去捡别人不要的二手货。” 莫兴婧说完从面前的果盘里挑了一块水果,优雅的吃了起来。 莫兴远顺手拿了桌面的水果刀,在手上把玩着,把水果刀跟铅笔一样在手中顺溜的转着圈。 锋利的刀锋转的莫兴婧眼花,不过这是在爷爷的主宅,她还能真怕莫兴远不成,而且她内心里就有跟她父亲莫怀博的暴力因子,看到莫兴远玩刀,她反而不示弱的坐到跟前来。 “爷爷去散步,你怎么不跟上去,你不是最喜欢你的兴宁哥哥,没来的时候天天念叨,来了也不见怎么样。”莫兴远似乎一点都不因为莫兴婧的话生气,可是他说的话却立马让莫兴婧炸毛了,直接踩到莫兴婧痛处,本来爷爷散步都是叫她陪的,兴宁哥哥来抢了散步的差事不说,对她也没有多热情,倒是让她显得很一厢情愿了。 “要你管,总比某人好点,捡堂哥不要的东西,都不知道经过几手了,还那么开心。”莫兴婧一直对自己生日宴出丑念念不忘,想陷害秦心的结果被秦心戏弄,心情一直不好。 本来上一次借着莫兴远这脑残偷卷子的事情想让秦心退学的,这在莫兴婧看来也是让秦心出丑,没什么大不了的,却不知道对普通人来说退学,纪录作弊档案是多严重的事情。 结果秦心一点事都没有,自己居然还赔了个最新款的手机,之后再想找茬,秦心居然玩消失,莫兴婧这仇是憋大了。 从小在他爹的耳濡目染教育下,生气就要立马揍回去,让她憋这么久真是太难为她了。 却不知道她自以为是的在利用余露,余露也是这么想的,余露觉得她是在利用莫 兴婧。 莫兴婧想到自己借余露的手查出来的事情,她就觉得有一种隐而不发的畅快,等爆发那天一定非常爽,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冷不丁忽然觉得发梢一凉,莫兴远居然把手上的水果刀直接划了过来,她的一缕头发轻轻的飘到了地上。 莫兴婧整个人都愣住了。 却听到莫兴远笑眯眯的道:“你在偷窥我吗?我做什么,我爸妈老头子都不管,什么时候轮到你管了,看来上一次你的手机坏的不够彻底。” 说完他就站起来,拿了果盘里的一只红橙,大摇大摆的走了。 身后传来莫兴婧的尖叫声,佣人刘嫂听到声音跑进去,再出来的时候,刘嫂的头发被削了一半,脸色很难看。 莫兴远看到院子里一老一少的背影连招呼都没有打,去车库开了车,一溜烟的走了。 被莫兴婧说的他有点恼羞成怒,他承认他看到秦心很尴尬,偷偷拍照也有点无聊,但是并不是像莫兴婧口中说的那样,可是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一种情绪。 说他喜欢秦心,也没有,他开始只是想跟秦心说清楚那件事,顺便道歉,然后顺手拿手机拍照,居然发现秦心很上相,每张照片都很好看,因为他屡次踩点,也就忽然发现了一个事实,秦心非常努力,每天时间安排的十分紧凑,跟以前大家口中的脑残女人完全不同,跟莫兴远自己接触的朋友也不一样,他的朋友都爱玩,从来没有这么努力的。 好像对比之下感觉自己这样无所事事真的很无聊,难道真的像莫兴婧说的,自己混完高中,家里花点钱在混大学,大学毕业再混吃等死,跟自己爸妈一样? 他找不到努力的动力,却不妨碍他被感动,他知道秦心每天早上都起来晨跑,有时候也早起,看到跟秦心一起跑步有说有笑的祝军,居然觉得很是羡慕,还有点幸灾乐祸,要是莫兴宁看到这一幕一定很郁闷,从小到大,没有人打过他,哪怕是他做错事了,父母也都不管,爷爷更是放任自如。 跟秦心打架那次,是他第一次挨打。 莫兴远觉得自己脑壳坏掉了,居然还渴望再被揍一次,很畅快,当然不要最后打出血来就行。 他很迷茫,平时看起来无赖无法无天,其实却如同训导主任想的那样,连基本常识教育都没有,父母各玩各的,唯一靠谱的爷爷对他心里有疙瘩也不教育,就这样被耽搁了。 莫兴远踩着油门,一路 飚车,脑海里乱的很,也不知道想什么,只是忽然觉得自己的生活状态不好,又不知道哪里不好,他很想飚车,不过市内是不太方便的,只能胡乱的把车开到了郊外,郊外倒是人少了,可是坑爹的居然走了一条很糟糕的路,前后都在修路,他开的是跑车不是越野,也不是suv,平日豪华到爆的车,此刻一身泥泞,居然陷到泥坑里了,还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正午的时候,修路的人都去休息了,莫兴远丧气的使劲发动着车,车轮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只是徒劳的把泥溅得更多到车身上了,一辆银灰色的跑车很快就成了土黄色。 莫兴远有些狼狈,自己一向对自己的车技信任,现在车没坏,也没有怎么滴,自己在平路上居然把车开坑里,开不出来了,他还就较劲上了。 中午,严老午休,秦心不想打扰他,就骑着大黑出门了,在城镇人多的地方骑马还是太拉风了,人多也容易发生踩踏,所以秦心也是挑着人少的公路去的。 大黑很喜欢有太阳的时候出来,撒欢的跑,一人一马现在正是蜜月期,处的很好,在这个看脸的世界,连畜牲似乎都有这毛病,严老头想跟大黑亲近,大黑总是慢悠悠的转动身体用屁股对着老头,可是秦心一来,它就用脑门拱着秦心,一副色马的样子,颇有点想拱到秦心的小胸部的感觉。 秦心以前是不喜欢小动物的,看到个蚂蚁都要叫半天,可是在监狱里要是能捡到一只蚂蚁也是很有趣的,天然培育人与动物亲密感情的好场所。 连蛇鼠都玩过,更别说长的全身上下都散发着貌美气息的大黑了,大黑浑身油亮,那毛长的比人家皮草大衣上的还要顺溜,站在院子里就一副高富帅的马的模样,秦心一看就喜欢上了。 她斗心机斗什么的没有天赋,可是狠劲绝对是有,被大黑越摔越勇,动物的感觉是最直白的,如今傲气的大黑被秦心收拾的服服帖帖。 两人也有基本沟通,大黑想出去溜达了,就在那里叫秦心,抬着前腿嘶叫,把严老头吵的不行,不过在看颜的世界,大黑也真是因为很貌美,严老头把它收下了,这么吵也忍住了,只是把秦心打发去溜溜大黑。 秦心就高高兴兴的骑大黑出门了。 一人一马在马路上飞奔,这条路在修,来往的车不多,所以秦心骑着大黑过来了,老远听到轰鸣声,大黑对声音有些敏感,撒欢着朝着声音的方向跑。 秦心就看到泥泞的黄泥路上,一辆车一边的轮子都陷在了泥坑了,不过那 司机估计是个二货,不知道下车推推,而是拼命的踩油门,倒把坑越刨越大,整个车身都歪了。 大黑平日最是臭美,看到跑车恨不得追着车跑,觉得自己比车帅,比车快,看到一辆在泥地里挣扎的车,居然非常高兴的站在不远处停了下来,前腿上扬,仰着头开始嘶叫,秦心已经摸清大黑的性子,一高兴就会这样,一想表达情绪也会这样,还好熟悉了,不至于被大黑抖下去。 莫兴远跟自己的跑车杠上了,憋着一口气努力踩油门,自己车窗都沾满了黄泥,不过还是有缝隙的,他就在这缝隙中看到前面突然来了一匹马,抬着前腿在叫,那马脸对着自己的车,很贱的模样。 “要帮忙吗?”秦心不知道大黑乐什么,看到这场景,又没有别人,自己好歹有手机可以给打个电话,当然秦心也不是烂好心,只是顺手的事情,要是真有什么不对劲,她大不了骑着马就走,别人也奈何不了她。 莫兴远似乎有听到人说话,把车的雨刷器打开,两根棍子左右摇摆了几下,倒是把上面的黄泥刷干净一部分,然后莫兴远就看到阳光下,秦心穿着黑色长裤,白衬衫,头发凌乱,骑在比自己车还高的马上,帅气的无法形容。 秦心看到车门打开,因为她是逆光,没有看清车里的人,车又被黄泥糊住了,不知道居然是熟人,还是很尴尬的熟人。 莫兴远走了出来,栗色的头发在阳光下反射出火红的感觉,脸十分白,浅棕色的眼珠也十分好看,此刻莫兴远一双长腿站在泥坑边的汽车旁边,秦心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另外一个模样,莫兴远脸色惨白,什么表情都没有穿着白色病号服坐在轮椅上,椅子上的两腿空空,裤管随风摆动,莫兴宁穿着笔挺的西装,站在轮椅后面,对着一群记者闪光灯,一脸诚恳的开口道:“对于这次的事故,我也感觉非常难受,然而事情已经造成,再怪罪是谁的错误已经于事无补,我会给罹难家属最大的补偿,我弟弟年幼不懂事,也已经遭到了惩罚,还请大家不要再打扰他。” 莫兴远酒驾,撞死一个大人两个小孩,自己也双腿截肢,被判了缓刑,成为莫家下场最悲剧的一位。 而莫兴宁把一个爱护弟弟,富有同情心的好人演绎的十分入木。 秦心那时候时时刻刻关注莫兴宁,对于轮椅上的莫兴远只是附带着。 秦心那时候还是喜欢莫兴宁的,跟莫兴宁憋着一口气,对于出事的莫兴远却是一点同情都没有,觉得他罪有应得,甚至隐隐觉得莫兴 远出事了,莫兴宁就成了莫家第三代唯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可是重活一世,自己受够了苦,也就不会轻易觉得所有苦都理所当然,秦心之前是不想搭理莫兴远的,觉得莫家的人都很糟糕,恨不得所有人都没有好下场。 而上辈子,自己在监狱坐牢坐到死,莫今通都没有死,住最好的疗养院有最好的医疗条件养着。 莫家老大莫怀义据说成为非常有名的居士,不少上流人士都喜欢请他去演讲。 莫家老二莫怀博一家坐在角落拿着属于他们那一份,等着分红,过的不好不坏,莫兴婧倒是嫁的不错,也是豪门,婚后如何秦心不太清楚。 莫家老四夫妇也是如此,不过比老二过的更滋润一些,毕竟程紫玉有个显赫的娘家。 还有莫怀云,居然和第一任前夫复婚了,跌破所有人眼镜,据说破镜重圆,感情很不错。 莫兴宁顺顺当当的成为唯一继承者,最大赢家。 秦心在监狱没有一个亲人,自己妈妈和哥哥都死了,唯一关心的就是莫家的事情,她日复一日的服刑,莫兴宁过的越来越好,莫家其他人也过得不错。 唯一有点惨的大概就是莫兴远了。 所以再次看到莫兴远的时候,因为对莫家怀着恨意,秦心并没有想做什么,也没有觉得自己可以伟大的挽救一个人,自己亲人都忙不过来,更不会关心莫家的人。 可是此刻,看着长腿的莫兴远,秦心忽然觉得这货要是被截肢,一定是非常痛苦的,离事故还有两年,莫兴远上次虽然害的自己差点被退学,可是事后他立马去承认错误了,这让秦心很惊讶,她以为莫家人是不会承认错误的。 当然也没有因为这个就对莫兴远有好感,就好比一个人原来险些害了你,然后他又去把危机解除,从头到尾都是他折腾出来的事情,没有他你根本就没有事,更别提什么感激了。 可是这件事也让秦心认识到了中二少年的杀伤力,如果莫兴远这中二少年一直活泼乱跳,大概会给莫兴宁添很多麻烦吧,能给莫兴宁添麻烦的事情,秦心都是乐意做的。 看着莫兴远傲娇的站在自己土黄色的跑车边上,秦心伸出手道:“要不要载你一程。” 莫兴远就这样迷糊的被秦心拽到了马上,这居然是莫兴远第一次骑马,惊吓多于惊喜,他虽然有大长腿,可是上下马很费劲,跟秦心的帅气完全不能比,要不是秦心在,大黑早就一 蹶子把莫兴远掀翻了。 大黑故意跑的飞快,像是想显示自己比那破车厉害,莫兴远吓的忍不住抱住秦心的腰,好纤细,秦心发现自己被搂腰的时候就觉得这中二少年有点得寸进尺了,到了可以打车的地方,秦心直接把莫兴远丢下马,留下一句话,扬长而去。 ☆、第五十四章 :狼狈 莫兴宁看到余露真是吓一跳。 看女生化妆之类的变化也就算了,可是对方居然整容,整个下巴都削尖了,鼻子也垫高了,而莫兴宁在国外看惯了高鼻子尖下巴的外国女郎,其实是有点怀念国内的小鼻小眼小圆脸的。 可是没有想到余露居然整容了,整容这件事对熟人来说都是挺别扭的,也许熟人之间相处习惯了,已经不太在意对方的容貌,你贸然换了一张脸,两人似乎就要重新建立友情一般。 太惊讶的莫兴宁以至于没有注意到余露身上最新款的巴宝莉-泊松格纹大披肩,她今天打扮的很精致,红色的靴子,黑色半透明的连衣裙再搭配黑红色的不规则大格纹披肩,她发育的比秦心早,身材很有料,个子没有秦心高,但是比例不错,尖下巴大眼睛高鼻子,一头黑色披肩长发,咋一看是非常美的。 余露同意跟江术仁合作,不过合作初始就狮子大开口要了一笔置装费,倒是让江术仁愈发欣赏,不怕你贪心,就怕你贪心又胆小。 这一身都是余露新给自己置办的,来见莫兴宁之前她和特意去理了个头发,找的专业造型师,整个头弄下来1200块钱,其实外人看就是黑色披肩长发,没有太特别。 但是这就是余露要的效果,精心打扮但是不要让对方看出一身的新,而是让对方感觉很随意就好。 而莫兴宁是从来不会在自己衣着上担忧,自然也不会理解别人有这种担忧,他不知道余露为了这次见他一面实在是付出太多。 只是惊讶余露整容,心中略怪,但是莫兴宁经历上一次退婚被爷爷敲打的事情更加沉稳,即使有什么事也不会表现在脸上,还是一副十分绅士的模样,给余露拉椅子,两人坐下进餐,莫兴宁订了一个包厢,隐密性较高。 这是第一次余露这么正经的和莫兴宁吃饭,以前最多是在学校角落里说说话,或者就是电话联系,莫兴宁从来没有这样正经的邀请过她。 桌子是木头雕花的,墙面有泼墨的仿古画,整个包厢有略微的木头香气,桌面上的食物也都非常精致,而莫兴宁模样沉着的坐在她对面,跟许铭郝那山寨货完全不同,这一切都让余露觉得很值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两人寒暄了一会,就进入正题,余露开口说话,让莫兴宁觉得熟悉一点了,余露的声音很好听,如果只在电话那头听,一定会想拥有这声音的该是如何美好的一个女孩。 余露说自己转学了,是被秦心陷 害的,秦心记恨不雅照的事情,也给她传了一些不雅照。这话说的真真假假,她有些害怕莫兴宁去查,只是心中又有一些认知,觉得莫兴宁不会因为自己的事情去查,这种认知既庆幸有无奈,不过随便了,只要让莫兴宁知道秦心记恨就行,对自己这个帮手秦心都这么不遗余力的陷害,显然对莫兴宁秦心更不会放过的,这才是余露这翻话要表达的真正目的。 莫兴宁果然听进去了,他本性多疑,没有的事都要怀疑,如果有点捕风捉影就更怀疑了。 他原先也是为了绝了后患,才在出国前给秦心留了经纪人江术仁,像秦心那样虚荣脑残的女人一进娱乐圈大染缸不黑都不行,就算她洁身自好,就她那智商也坚持不了多久,不得不说这一点莫兴宁是判断的很准确的,可惜唯一没有算到的是秦心变了。 只是在看到秦心唱歌的视频,莫兴宁又改变了主意,完全没有想到秦心不唱口水歌居然水平这么高,那一刻舞台风也很好很自然,莫兴宁一向佩服秦心的勇气的,这二货似乎从来不害怕,无知无畏大概对她就是最好的形容,这一点让心思多的莫兴宁和余露心底都羡慕的吧。 他觉得就这歌的水平自己再要是想把秦心介绍到娱乐圈里,凭她的屎性说不定真的红了,反而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只是莫兴宁在国外,鞭长莫及,也不敢太大动作,怕老爷子注意。 本来他就想放任暂时不管了,自己学业有成再说,就这几年,秦心也翻不了什么大浪,可偏偏有一个脑残的堂弟不怀好意的隔三差五给莫兴宁发照片。 莫兴宁在家里最厌恶的人就是莫兴远,凭什么只是比自己小一岁,爷爷就那么宠爱他,他要什么给什么,性子也无法无天,根本没有办法交流。 看着那些照片,隔应的莫兴宁够呛,他的心眼本来就很小,不愿意有一点不和谐,一定要事事顺心才可,一不顺心,一有变数就不爽,书也读不进去,他觉得自己这次借着给爷爷祝寿,一定要把这件事完美解决了才行。 莫兴宁自己厌恶秦心,看到堂弟发的照片,只觉得莫兴远是想隔应自己,却没有发现照片里秦心很美,只有一个心存美的人才会把对方拍的美丽。 余露说自己退学的事情只是一点带过,详细的说了秦心消失了一个多月,之后每周都要消失一两天,去郊外,送她回来的是林天水,有时候是司机,林天水也有时候去郊外,怀疑林天水金屋藏娇,包养了秦心。 不过余露 说的太离奇了,虽然时间人物地点都对得上,但是林天水是什么人?余露不太了解,而莫兴宁却是知道的。爷爷都说林天水这人看不透,要结交为主。 能让莫今通重视的人不多。 莫兴宁自然是用心的记下了,林天水是政协委员,看起来是一个闲汉,什么都没有做,实际上却是林家真正的掌舵人,他的弟弟林天意只是经营者。 林天水的父亲是省级高管,不过早早的退下过世了。但是林天水的人脉还是很广,最早下海,抓住国企改制的机会,大胆的把国家的变成自己的。 之后又承包了国家一些旧城区改造工作,改造的非常成功,被竖立为典型,全国推广。至此林家踏进地产商业这个圈子,不再依赖着国家而是另辟蹊径,建立商业中心,五星酒店。 到了如今,林家又开始涉足文化产业,做电影院线,影视产业,报刊传媒。 每一个决策经过历史验证,林天水总能走在行业最赚钱的一端。 林天水开拓进取,林天意执行守城,兄弟俩配合的非常好,有执行力的人很多,但是像林天水这样有眼光,掌舵着这么大一个企业总能在最合适的时候投入最赚钱的行业的却是非常少,一般人很难有这种魄力。 而林天水唯一让人诟病的就是他单身,如今快奔四了还独身一人,因为独身关于他的花边新闻就很多,这也给人一种错觉,觉得他好像才是无所事事整日玩乐的人,对林天水不自觉的就放松警惕,反而对林天意很重视,会这样想的人最开始就找错对手,自然败的一塌糊涂。 莫今通是只老狐狸,自然不会像外人那样肤浅,他很用心的给莫兴宁讲解这些人物关系,讲到林天水的时候非常重视。 这样一个人居然包养了秦心。 这让莫兴宁很难相信。 余露就知道莫兴宁不会相信,不过她是做足了功课的。 她递出了几张照片,照片有点昏暗,不过还是能看清楚人,在一辆高大的越野旁,林天水搂着秦心,一脸宠溺,那种感觉绝对不会错,身为男人的莫兴宁对这副表情非常理解。 照片里林天水长的斯文英俊,秦心神色娇噌,画面很和谐动人。 莫兴宁即使不相信,看到这照片还是很愤怒。 除此之外,还有秦心去购物,秦心名下房产的资料。余露为了打探这些真是下了血本了。 看到这些内容,原 本不信的莫兴宁也渐渐相信了,秦心一个女孩子,有漂亮衣服就算了,但是房产,他莫兴宁虽然有钱,花的也是莫家的,自己名下也没有这些东西,能给出这么大手笔的,除了林天水还能有谁。 因为太生气了,莫兴宁的手是直接接触照片的,没有用纸巾包住,握着薄薄的照片,莫兴宁手上的青筋都凸出来,不知道此刻的情绪如何?是兴奋秦心的自甘堕落?还是怨恨秦心的自甘堕落?也许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只是有一点莫兴宁很明白,自己不要的东西,宁愿毁掉,也不能让她在别人手中绽放光彩,这样会显得他很失败很没有眼光。 也许是愤怒多余兴奋,秦心有哪点好,为毛连林天水这样的男人都会喜欢上,而他自己跟秦心相处的时候只是厌恶,拉下水都觉得恶心,现在看她的模样,就觉得非常刺目。 “林天水身份比较复杂,要谨慎,万一被发现了,不太好收场。”在余露面前,莫兴宁还是努力按捺住愤怒,一脸平和的开口道。 “不会,我很小心的,真想不到秦心这么厉害,居然勾搭上同宿舍同学的大伯,不知道是不是上次林天水送林嘉回宿舍的时候勾搭上的,人不可貌相。”余露还是忍不住贬低秦心一句。 同时余露心中也妒忌的要死,秦心名下居然有那么多房产,她全家也就只有七十平的小地方。 不过这次事情曝光之后,余露相信秦心的好运到此为止了,以林天水这样身份的人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包养秦心,肯定是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再喜欢一个女人也是自己侄女的同学,要是被知道了,肯定很尴尬。 她就不相信事情曝光了,林天水还会好意思包养秦心,而且林天水花名在外,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这么久大约新鲜感也过了,玩腻了吧。 到时候看秦心如何自处,一个在校学生勾搭同学的大伯,她还有脸在泰西呆下去吗?就算她有脸,林嘉也不是吃素的,秦心的下场比自己惨一百倍,那时候然给你退学去混娱乐圈至少开头名声干净,不知道如果被退学又被抛弃,秦心还会不会笑的这么娇嗔。 “cheers!”余露举起酒杯和莫兴宁碰了一下,烛光下,摇晃着她脸上那有些刻薄的笑容。 ☆、第五十五章 :亲戚 “大伯,你还说要到学校来看我的,结果这么久都没有去一回。”周五晚上林嘉回到家,全家人一块吃饭,林嘉看到大伯也在,不免跑上去撒撒娇卖卖萌。 “是谁一开始闹着不去,现在不也待的好好的,上周叫你回家还不回来,你爸唠叨了一个周末了,现在跟同学相处的如何了?”林天水倒是想去,可是实在觉得不好意思,硬是忍住了。 “现在宿舍就三个人了,不过比以前更好了,到了宿舍才发现,原本外面听的流言都不做准,人好坏相处了才知道。”林嘉和家人说话很随意,一般饭后聊天说说各自的事情,好的鼓励,不好的批评,这也是林家内部相处的方式,没有其他家族那么复杂。 “怎么说?”林天意对女儿理解到这一点很感兴趣,女儿在他眼里自是什么都好,不过还是希望孩子为人处事圆滑一点,这样走到社会不容易吃亏。 “宿舍原本四个人,有一个很呆,整天只读书,我原先不太搭理的,现在发现她其实人挺好,就是沉默了点,帮了你的忙也不会到处说,你若是感谢她一句,她还不好意思。可能跟她家庭背景有关,应该是家里条件不好,是免费生,不过很勤奋,也没有愤世嫉俗,相处下来还是挺好的。”说完陈玉,林嘉接着说余露。 “还有一个平时人缘很不错,学习也挺好,看着是好相处的,结果到了宿舍才发现,她事情特别多,捧高踩低,跟她玩的好的反而被她利用的最彻底,好在她被退学了,否则我都不想待宿舍,身边有这样一个人太隔应了。” “那还有一个呢?”林天水忍不住问了出来,不过林天意夫妇也没有觉得什么奇怪,他们也好奇女儿的生活。 “还有一个叫秦心,最对我胃口,也是让我感触最深的,原本她和余被退学的余露关系不错,可是学校到处都是她的流言,什么性格高傲智商低,成绩差,跟花痴一般追着一个高年级的学长。我以前也不喜欢她,可是到了宿舍才发现,完全不是那样,她学习很认真,也很勤奋,每天天不亮就起来跑步,她唱歌唱的好,钢琴弹的好,人性子有点冷,但是挺好相处的,跟书呆子陈玉不一样,她更有意思。” 林嘉喝了口水继续道:“她长的真的很漂亮,我是女孩子都觉得看到她的时候忍不住会喜欢上,不过从她身上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交朋友千万要谨慎,她以前跟余露关系非常好,那时候关于她所有评价都是负面的,而现在没有余露在学校,她的人气一下子好了,女孩子之间的勾心 斗角真是可怕。” “可不是,我那时候上大学宿舍也有一个那样的女孩,心机很深,大家看着都觉得她挺好的,可是我发现跟她交好的人在别人眼里跟她一对比都有各种缺点毛病。我们不需要学这些弯弯道道,但是对这种人却是要担心的。”林嘉母亲王幼琳听了女儿的话心有余悸的补充了一句。 林天水坐在一边很高兴,男人喜欢一个女孩最早都是从外在开始的,如今听到侄女说小姑娘性格也很好,总觉得很开心。 林家在饭后闲聊,秦家也是如此。 秦心跟母亲说在附近租了房子,秦华也没有住校了,柳爱平也觉得住在买板栗的小隔间里不方便,里面堆满了板栗,况且生意越来越好,她想招个小工来帮忙,到时候就不好住了。 新租的房子正好解决了问题,而且不远就在街后面的小区,无论是去学校还是去店里都很近。 房子在三楼,朝南,推开窗能看到英华校园,很美,阳光也不错,是小三室的,柳爱平和子女各有一间房。 开始柳爱平觉得有点浪费,可是看到房子她又真心喜欢起来,当初老公还在的时候两人都商量着在城里买房了,终究没有买。 柳爱平花了好几个晚上把房子整理打扫了一遍,去附近的市场买了新被褥,窗户也擦干净,有一个小厨房小客厅,阳光好,很是舒服。 这样的感觉让她的生活更有动力,她卖板栗存了一点钱,想着要是可以,再开一家店,因为这个成本不高,盈利也快,如今自家的甜心栗子也打出了点名气,很多人都老远过来特意买自己家的。 柳爱平觉得自己做的好的地方就是没有偷工减料,生栗子有一些是有虫吃的,或者是坏掉的,她炒之前都会拣出来,一百斤的生栗子会捡出*斤坏掉的。 虽然可惜,但是这样保证了栗子的质量。 柳爱平嫁到秦家对公公和丈夫的人品是非常钦佩的,如今虽然人都走了,到她这里就算是为孩子积德,也不可能为了一点利润而不要诚信。 虽然看上去利润挺丰厚的,三块钱的生栗子进价,十五块炒熟卖出去,可是也是挺辛苦的,挑拣栗子是一个精细的活,一弯腰拣一整天,腰酸背痛,还要清洗,再加上电费房租人工,算起来也只是赚个辛苦钱。 而秦心大伯家却没有看到这些,他们算的都是净利润,他们住栗子村自然知道生栗子一斤多少钱,这东西不好弄出来吃,卖的很贱, 这一炒就翻好几倍的价格,简直跟捡钱一样,况且买个机器炒就行,都不用自己动手,买来的板栗往机器里一倒就好,唯一的活就是门口卖板栗了,这个李秋凤她会啊,称好,收钱怎么不会,她都安排好了,老公负责进货,自己负责卖。 此刻秦心一家还不知道大伯秦有才已经在离秦心家店铺一百米不到的地方找了个铺面,比秦心家的铺面更大些,也更宽敞,连机子都偷偷摸摸的买好运来了。 许是有些心虚,没开业之前他们都偷偷摸摸的,没有跟柳爱平说过。 毕竟人家开店好,你就在人家店旁边开了一个同样的,就算是秦有才默认不吭声,心底也知道这种做法不地道,简直就是欺负人家孤儿寡母,不过自家也要养家有儿有女,也是没办法不是。 柳爱平还不知道这事,今天的板栗卖完了,儿子女儿一会都会回来吃饭,她早早回家做饭,做了海带炖排骨汤和土豆烧牛肉,炒包心菜,炒豆角,三菜一汤,量都很大,米饭也闷了一大锅。 儿子秦华饭量一直很大,女儿以前跟小猫叼食一样,如今可能在长身体,也能吃了许多,柳爱平自己也不再整天伤春悲秋,天天要干活,胃口也好了,一顿饭,扫光光,米饭锅空了,盘子也空了。 柳爱平觉得很高兴,自从老公走后,她就没有像现在这么踏实睡过,如今卖板栗的店稳定了,她也有了想法,想要能再开一个分店,存点钱,有了钱,她的眼光也远了些,不再仅仅想着给子女存学费上学,将来儿子娶妻要不要买房?女儿出嫁总要有嫁妆,自己身为母亲要安排起来,不能在浑浑噩噩的下去,所以她现在觉得自己浑身是劲,根本没有时间伤心,想过去的事情了。 女儿成绩好了,柳爱平很高兴,女儿最让她操心的,自己也差点一念之差做错事,好在老天还是有眼的。儿子成绩一直很好,柳爱平很放心,吃完饭她收拾碗筷洗碗,让子女在客厅看电视,电视是一台大屁股的老电视,很便宜,柳爱平200块钱从二手市场淘换来的,屏幕声音都好着,频道也正常,就是旧了。 “哥哥最近忙什么?”电视声音开着,秦心小声的问秦华。 她最近总觉得哥哥神神秘秘的,哥哥成绩很好,妈妈会觉得是因为高三学习负担重了,所以秦华来店里的时间少了,而秦心却不觉得,以哥哥的水平,就是课本的内容根本不用这么忙。 “没什么,就是学习,以前半桶水的时候觉得自己了不起,学了更多才发现自己 不懂的更多。”秦华习惯的揉揉秦心的头发,她的头发很柔软,总是让人爱不释手。 “那哥哥要注意身体,身体才是一切的本钱。”秦心担心哥哥太累,忍不住叮嘱,哥哥不愿意说,秦心就不多问了。 “放心吧,我知道分寸。”秦华看着妹妹,脸上露出笑容,少了以前的晦涩,却也不知道多了什么,说不清楚。 第二天一早,秦心秦华都起来帮忙。 柳爱平到了店里,发现左邻右舍表情怪怪的。 刚刚开门,就听到斜对面有一家新店开始放鞭炮。 店门口挂出了个比秦心家店铺的招牌“甜心板栗”更大的招牌,上面写着,“正宗甜心板栗”。 侧面还打出了个横幅,新店开张大促销,十五元买一斤送半斤。 秦心大伯母李秋凤咧着那涂满鲜红口红的大嘴,笑嘻嘻的跟大伙打招呼,身后还有一群她娘家的亲戚,很是热闹。 秦心堂伯秦有才站在那闪闪发光的“正宗甜心板栗”招牌下面,双手作揖,脸上挂着憨笑,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六章 :秦华的改变 柳爱平脸都气白了,平日大嫂进城没少来蹭饭,刚开始的时候就数落她,说她乱花钱,把钱贸然拿来开店,万一亏了以后孩子怎么办?还要不要继续上学,朝我家借,我家也是没有的,我自己还有两个小孩。 碍着毕竟是老公的亲戚,柳爱平忍住了,就当没有听见,毕竟现在在城里比乡下好多了,李秋凤话再多也不能天天来。 后来看着板栗的生意不错,李秋凤居然来的更勤了,东摸摸西摸摸的打听,也不说亏了的话,只说家里要供孩子上学,自己身体不好,老公又不会赚钱,日子难过。 柳爱平就感觉到大嫂打什么主意了,都是无利不起早的人,也不想跟她应酬,每次来都说忙把她打发了,不就是看着开板栗店有钱眼红,想占便宜。 原本柳爱平就觉得李秋凤也可能会开一家板栗店,这也很正常,她也不能拦着别人不要做生意,可是李秋凤实在太过分,居然就在她家店的斜对面开了一家,连招牌照抄不说还要加上“正宗”两个字,正真是欺人太甚,就看她孤儿寡母好欺负,都欺负上门来了。 “妹子,那不是你家大嫂吗?开店没跟你通气?”隔壁沙县小吃的老板娘经常见李秋凤来蹭饭,把她给认下了,她开餐饮店,最讨厌乡下亲戚来蹭饭,看到柳爱平脸气的煞白,不由得好奇的问了句。 左右都是小吃店,另外一边的桂林米粉店的老板娘也探出了脑袋,对柳爱平一脸同情。 柳爱平开板栗店这么久,经常一些买板栗的排队也会到他们店里吃点东西,互惠互利,挺好的,而且知道柳爱平是寡妇,但是人性格好,勤劳肯干,也不多话挑事,脾气好,唯一一次见她生气就是上次来的那个长头发的男人,一看就不是好作风的,被柳爱平拿着铁勺打走了,让大家也更加敬佩柳爱平,毕竟寡妇门前是非多,彪悍点是好的,况且是为了孩子。 一条街都是做小生意的,偶尔也会过来买一袋板栗,都觉得味道不错,斤两足,再看到柳爱平每天倒掉那么多坏掉的板栗,都觉得她实诚,为人诚信。 再加上柳爱平的一双儿女也不错,女儿长的漂亮,乖巧,平日来都帮忙干活,儿子就更不用说,在英华上学,家里有小孩在英华读书的都知道秦华,成绩从来都是前三名的,都夸柳爱平是有后福的。 如今贸然看到开了个新店,本来大伙对外来的都会下意识的排斥,又听到沙县老板娘这么说,都恍然大悟,看柳爱平不禁越发同情。 “没,我也是才知道。”柳爱平表情有些尴尬。 那边放了鞭炮开始敲锣打鼓,李秋凤大嗓门喊道:“新店开张,头三天15元买一斤送半斤。” 还打出了横幅,里面包装板栗的袋子都和秦心家的一模一样,就是在甜心板栗前面加上正宗两个字,看的人实在糟心。 秦心对大伯母家没有一点好感,会这么做,完全是意料之内,上辈子还直接把老宅霸占了去,收刮了钱,可是一声不吭。 不过有时候就是这种极品亲戚烦不胜烦,就是因为是你亲戚,所以吃定你,占定你便宜,如果是别人,她还不敢这么做。 而且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完全盗版不说,还要在前面加正宗两个字。秦心真是被气到了,真想直接把他的店给砸了。 可是想到李秋凤这样跟牛皮糖一样的人,砸她的店,她说不定身子一躺,睡到自家店门口撒泼。好不容易感觉妈妈正常点了,也没有情绪暴怒,整个人精神了,不像以前那样阴郁,此刻看妈妈,感觉又不好了。 秦心只能抓住妈妈的手安抚道:“没事的,妈,就算开一样的店,也不一定会赚钱,我们已经打出口碑了,你做的板栗好吃又安全,大家习惯会过来的,大伯母贪小便宜,久了肯定会短斤缺两,到时候生意还是做不下去的。” 柳爱平是真气狠了,被女儿抓住的手都在颤抖,看到这样的场景难免就想起来自己死了丈夫,才会被人欺负上门,要是秦天还在,秦有才那憨货,敢这样上门打脸,哪一次不是带着讨好的笑。 虽然女儿安慰的话也在理,可是就是气不过眼前这一关,柳爱平刚刚思路绕正过来,开始考虑子女的将来前途,没有想到李秋凤就来了这么一出,她不由得悲从心来,又痛苦自己的寡妇身份。 秦华站在另外一边,也握着妈妈的手,同样感觉到妈妈的手在颤抖,他平淡的开口道:“妈,没事的,他们开不下去的。” 秦心惊讶的抬头看了一眼哥哥,却见哥哥的眼神并没有如秦心想的那样,充满阴霾,或者脸红脖子粗,反而很平静,不知不觉,哥哥也成熟了许多,有一家之主的感觉了。 秦有才有点不好意思不敢过来,李秋凤却是脸皮厚的,大摇大摆的过来,脸上挂着笑,对着柳爱平道:“弟妹,看你在城里怪孤单的,我和有才商量了一下也搬过来,互相还有个照应。” “大嫂的照应我可不敢接,前头大嫂说要 照应我,从个混混那里拿了一千块钱就把人领到我家,还说是给我这寡妇介绍对象,十里八乡都知道那是什么人,如今还在监狱里坐着。现在大嫂又说要照应我,在我店铺对门开了个店,名字一模一样的抄去了不说,还要加上正宗两个字,我孤儿寡母当不起你这样的照应。”柳爱平脸色冷冽,语气很冲,看到李秋凤那肥嘟嘟的身子,要不是儿女都握着她的手,她现在就想扑上去把她按住打一顿,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李秋凤知道柳爱平不舒服,讪讪的笑了笑,可没有一点不好意思,又去跟左右打了招呼,转了个身回到店铺去了。 柳爱平气不过也没有办法,只能在子女的协助下一起把店门打开,照例像平常一样,开始干活。 秦华因为在英华上课,周六是要补课的,帮忙开了店,就去学校了,至始至终哥哥都很平和,让秦心很惊讶。 秦心怕妈妈冲动,帮着一起干活没有走开,都说新开的厕所还有三天香,李秋凤嗓门大,店铺又搞活动,新开的比秦心家的大,装修的敞亮,还是吸引了不少人,一些人就听说甜心板栗,别处来的,也没有闹明白区别,看到李秋凤那里人多,都跑那边去了。 李秋凤别提多高兴了,扯开大嗓门喊:“我们家是最正宗的,正宗的啊,认准正宗甜心板栗。” 听到这重复不断的声音,着实是闹心的很。 却没有想到还没有到中午,忽然来了一群工商局的人,直接把排队买板栗的人给喝走了。 那群人非常强势,李秋凤就算横,也就是窝里横,在外面老实的很,尤其是遇到这样的国家干部,而秦有才就更不用说,整一个憨货,心里蔫坏,愿意做坏事却不愿意承担责任,总是让李秋凤出头。 就见刚刚早上挂上去的招牌就被拆下来了,说是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整个店都要关了整改。 柳爱平整个人都蔫了,这招牌,这装修,这包装袋都是她花大价钱了,为的就是勿必把秦心家的比下去,如今工商局的来一句话就没收整改,这不是掏她心窝子吗? 为了钱,哪怕害怕,柳爱平也是要撒泼的,刚刚躺地上嚎一句,那领头的也不理她,却对秦有才开口道:“你是负责人吧,这个店的手续也没有办齐,不符合国家规定,是要罚款的,不罚的话就坐牢。” 对小市民办案,具体大道理也说不清,简单的就这一句话,就让秦有才脸白了,他爱贪小便宜不假,但 是他最是胆小,李秋凤刚刚嚎一句,就被秦有才一巴掌打懵住了。 “都是你这个死婆娘,天天嚷嚷着非要开店,好了,现在祸事了,你个败家娘们。”秦有才一边说一边又用力给了李秋凤一巴掌,打的她本来就肥肿的脸更肿了。 “干部同志,你们说要怎么改,我们就怎么改,原来不是不懂么,有你们来教教最好不过。”秦有才转头对几个工商局的伸手递出了一包好烟,一脸讨好。 工商局的人没有收烟,呵斥了几句就走了。 秦有才敢怒不敢言的看了看斜对面弟媳妇的店铺,回头就踹了李秋凤一脚。 李秋凤还要嚎,就被秦有才拖进了店铺,关上了门,里面传来阵阵吵架的声音。 秦有才还知道要面子,把门关了,但是两人的嗓门实在大,还是传出来。 “你个败家娘们,叫你不要贪心,不要贪心,非要来开店,你看看,现在钱投进去,店却开不了,那些钱都打水漂了,我迟早会被你害死。”秦有才身子瘦干干的,拳头却很结实,一拳头一拳头的打在李秋凤身上。 李秋凤也不是省油的灯,她也心疼钱,这么多钱,转眼就作废,不由得和秦有才扭打起来,外面传来乒乒乓乓的声响。 秦心对这变故很是惊讶,柳爱平脸上不厚道的笑了,该! 中午秦华回来吃饭,跟平时一般,柳爱平说秦有才开店手续没有办齐全被关了,很是开心,直接去旁边小吃店里多加了一大份荔枝肉。 秦心才不相信一个小破店会惊动工商局,工商局要真这么闲,就不用干活了。 “妈,大伯的店虽然波折,但是估计整顿一下还会开的,你也别难过,就算没有大伯家,别人看到赚钱还是会眼红,我们最重要的是做好自己的事情,踏踏实实的,日子总会越来越红火的。”秦心看到老妈眉开眼笑,幸灾乐祸,也有点哭笑不得,不由得劝道。 “我知道是这个理,就是想不到开店的反而是秦有才家,有点气不过,放心吧,我现在想明白了,就算不是他家,别人家也会的,我总不能因为别人就不做生意了,妈想好了,这家店开的好,以后再开分店,再招几个员工,我们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慢慢来。”柳爱平早上气了一个早上,看到李秋凤的店被封,一下子心情好起来,也把那弯子转了过来,倒是把心中的想法大大方方的跟子女说了。 老妈能这样想再好不过了,秦心其实手中有点钱 ,但是这点钱跟有钱人家比算不了什么,也没有太大作用,妈妈眼下需要的不是钱,是一种生活动力,人只有自己工作赚钱才会积极的生活,从开板栗店开始妈妈的状态就越来越好,这是秦心很高兴看到的。 秦华安静的吃饭,脸上带着笑容,很是和煦,不知道为毛,秦心就觉得哥哥有点怪怪的,这笑容居然让她想起莫兴宁,额,不太好,等老妈去洗碗的时候,她就抱住哥哥的胳膊,问他有没有什么事瞒着她。 “没什么,之前开店的手续都是我办的,我把甜心栗子也注册了商标,刚好我兼职家教的一个孩子的父亲是工商局领导,我就拜托人家帮了个小忙。”秦华轻描淡写的道。 秦心知道哥哥的不对劲是什么了,哥哥以前总是一副很坚强的模样,给人感觉就是寡妇的儿子很难,秦心看到哥哥也总觉得很心疼,哥哥似乎自尊特别强,宁愿一个人打无数工,也不会去求人一句,连学校的补助都不要。 可是现在哥哥给人感觉很和煦,对于说求人帮忙的事情也不会一副难以启齿的模样,如同很正常的交往一般,这种变化,没有经历过是很难的。 秦心也不知道是好是坏,至少哥哥现在脸上笑容比以前多,眉头没有那么皱,背影感觉也不是那么单薄,也许这样更好,能好好的活着,比自尊什么重要多了。 “不要多想,你好好上学,无论你是喜欢唱歌还是演戏,哥哥都支持你。”秦华看到妹妹一副沉思的模样,刮了刮她的鼻子,伸手搂着她的肩膀。 秦心笑嘻嘻的低头躲避,伸手反去刮哥哥的鼻子,柳爱平出来看到子女嬉闹的这一画面,心静了许多,脸上也浮现出了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七章 :严老的学生 “晚上我家老头子做寿,你去不去看热闹。”莫兴远自上次被秦心从马上丢下来,第二天就一副找虐的模样,一大早起来光明正大的跟着去跑步了。 秦心大大方方的给祝军介绍了莫兴远。 莫兴远大约是不好意思跟秦心说话,一路上倒是缠着跟祝军聊天,他就是中二了一点,本身并不讨厌,结果祝军的美好晨跑居然活生生的插*进了一个莫兴远,偏偏莫兴远每次来的时候都是跟着祝军。 莫家外貌基因不错,而且按容貌来说莫家老四夫妇都是顶好的,到莫兴远这里更是青出于蓝,还是混血,真是非常漂亮的一个小男生,栗色短发,深邃的双眼,白皮肤,长腿…… 闹的秦心觉得自己找了个情敌来,摔,这年头没发活了,要防止身边漂亮女生不说,连漂亮男生也要谨慎。 祝军这人其实是很好相处的,只是看上去比较严肃,一笑就傻,莫中二死缠烂打跟女生一样,围着祝军转,烈男也怕缠郎,磕磕绊绊两人居然对眼了。 莫中二对秦心和祝军的体力实在是叹为观止,这两人跑一万米谈笑风生,他却累的跟死狗一样,恨不得直接躺地上去。 处处落后的莫中二在秦心那里讨不到好,就想给祝军面前露一手,带祝军去飚车。 他发挥了自己最好的水平,飙的自己都有点晕,结果祝军却镇定自如面不改色,一点事都没有,玩了到下山的时候,祝军摩拳擦掌的问道:“换我来吧。” 祝军到泰西等于是爷爷让他过来锻炼的,啥东西都没收了,就给他一辆旧吉普,还是普通牌号的,男人天生就爱车,他在部队里连坦克都玩过,天天开小吉普自然是没有意思,现在莫兴远的跑车还不错,把他的馋劲给勾起来了。 方向盘一到祝君手上,这跑车在高山上耍起了漂移了,一路飞奔,到了山脚的时候,莫兴远脸色苍白,两腿发抖,推开车门就找了一棵树,扶着大吐特吐…… 祝军稳稳的站在一边,给莫兴远递了纸巾过去。 自此祝军收服好跟班一枚,擦,秦心觉得这画风不对,明明是她处心积虑想跟这中二搞好关系,为毛会变成这样。 她不知道莫兴远看到她就别扭,还有点脸红,也不是那种男女之情的喜欢,也不是像对祝军车技厉害的那种崇拜,反正很复杂,一句话形容就是如果秦心再揍他一顿,他可能就舒坦不别扭了,欠打。 祝军在泰西没有特别要好的 朋友,宿舍另外三人,有一个都是盐城的官二代,另外两个家境不错,整天讨好那官二代,三人都是人精,开始之初打探了祝军的身份,很普通就没有再关心。 泰西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宿舍,班级因为很多课大家都不一定去上,宿舍是固定的,不要随便调,祝军是后来转来的,跟班上的人也不太熟,又有见到他去大众食堂,自然的被排外了。 而祝军也没有太在意,他也不想跟班上的免费生一块,天天读书做题,所以倒是像边缘人物一般,莫兴远过来,两人很快玩好了。 男生毕竟跟男生比较有话题。 祝军每次在秦心面前其实内心有点羞答答的,就是他略黑,面皮红看不出来。 莫兴远邀请他参加他爷爷的寿宴,算是莫兴远的认可,莫兴远性格中二,一会好一会坏的,在学校也没有多少朋友,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觉得好相处的,就想到了。 “行。”祝军很爽快的应了,没有多想。 莫兴远有点兴奋的道:“我堂哥莫兴宁也回来了,就是秦心前未婚夫,你去气死他。” 祝军一头黑线,这才是这二货的真正目的吗? 那边秦心在老师那里练完琴,老师就让秦心回去准备一下,秦心原本还以为老师说要带自己去散心是哄自己的,他那时候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瞌睡的都没有睁开。 “去哪老师?”秦心知道今晚是莫老头的寿宴,不过没人叫她,之前莫兴婧的生日宴还邀请了秦心,莫老头那么爱做脸的人,寿宴没有叫秦心,秦心是从莫兴远那里知道的,原来是莫兴宁带了一个女孩子回来,正是盐城新富马天奇的千金独女,莫老头明显很欢喜,之前模棱两可的退婚,现在就正式退了,寿宴也没有叫秦心去碍眼了。 “有个旧友过生日,随便去看看热闹,晚上让小吴去接你。”严卿耷拉着眼睛,靠在软塌上,都没有看秦心。 老师已经很久都不爱出门应酬,既然收了自己当学生,肯定是知道自己跟莫家的恩怨,秦心等于是被莫家抛弃的,原本定下婚,又反悔了,理由还很明确,秦心自己不检点,虽然当时秦心反驳了,可是舆论这种东西操控在有能力的人手里,莫家要是有心一说,还不都是秦心的问题。 如今莫兴宁带女友归来给爷爷做寿,那秦心的不检点不管有没有,都成了过去的事实了。 可是如果秦心成了严卿的学生,那就不一样了,在圈子里,哪怕不是严 卿的学生,跟严卿扯点关系,都够上一个版面。 严卿的社会地位很高,他历任华夏国际文化交流理事,公华党中央委员,华夏人大代表常委,华夏政协委员,国家音协副主席,国家音乐著作协会主席,哪怕他现在退了,这些社会关系都在,一些职务仍旧给他保留着。 老师虽然待自己表面平平有些不着调,实际却很用心,秦心对着严卿鞠了躬道:“谢谢老师。” 严卿挥挥手,让她快点走,他还要休息一下,不如晚上没精神。 感情都是相互的,自己最得意的弟子明夕让自己帮忙照顾一下这个女孩子,开始严卿也就是看在明夕的面子上关照一下,可是慢慢的相处发现,秦心很懂事,很努力,最重要的是她关心自己,自己腿疼的毛病一犯,医护人员都没有注意,她先看到了,几乎每次来学习都会给他推拿,不论技术好不好,这份心意严老收到了,也开始慢慢的认真教秦心。 而好久不出门的他,准备带秦心出门就是一个姿态,他准备把秦心认作自己的关门弟子。 经过他这段时间观察,这女孩在先天条件上,容貌不错,适合吃这碗饭,但是小姑娘心机并不太深,人也没有特别聪明,在灵感天赋上远远不如明夕,不过也有优点,身手好,有毅力,自己每次都睡觉,可是她照样认真的弹琴,不会有一点松懈埋怨,这点很难得,这么大的小姑娘有这样的毅力,成功指日可待。最让严卿满意的是小姑娘的性情,不骄不躁,对动物很喜爱,对老人很关怀,这样的小姑娘,即使在娱乐圈的大染缸里,一定也能洁身自好,把持住自己。 人无完人,都完美了,就不需要他这老头出手了,秦心今年17岁,虽然入门不算早,但是也不晚,严卿想在自己走之前,好好的教出一个好苗子出来。 秦心不知道老师对自己的评价,她是一个坐过监狱的人,尝过十年日复一日的服刑,眼前的一切都不枯燥。尝过一个亲人都没有的孤苦,她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亲人,希望他们都活的安好。她上辈子坎坷艰辛,英年早逝,运气一直都糟的没话说,虽然重来,但是她不敢有一点骄躁,比她有能耐有背景的人太多,无知的时候才会无畏,已经撞的头破血流,就不会再撞,她的智商也不会突然就天才了,唯一有的优势只有勤奋努力。 在回去的路上,秦心感怀了许多,想到老师居然愿意带自己出门,这其中的意义不言而喻,她很激动。 因为是老师第一次带她出门,秦心 也很慎重,跟在京都的顾师兄打了招呼,就去他的试衣间里挑衣服了,师兄虽然走了,宅子每周有之前的钟点工来打扫一次,秦心发现试衣间还多了许多没有拆封的新衣服,都是越洋件。 要选衣服是件很苦恼的事情,要是师兄在肯定没有问题,而秦心自己面对眼花缭乱的衣服,完全没有底气。 不过晚上是跟着老师出席活动,应该不需要太耀眼,正常干净活泼就可以,秦心觉得让自己收拾也是对自己的一个考验,她先自己选了华伦天奴棱形格拼接连衣裙,领子是花朵形状,竖立起来的,颜色也是拼色,非常少女风的一条裙子,秦心够高,脖子也修长,腿也匀称,她现在每天都坚持锻炼,身形非常好,这条裙子上身之后很不错,不过秦心还是觉得有点怪,似乎太少女风了,裙子很仙,可是她的丹凤眼很艳,裙子太花,总觉得看起来不太干净。 秦心上辈子出道一直都是甜美少女风,一旦有活动,她自己就习惯性的选这样甜美花色的裙装,以前没有觉得什么,可是现在看镜子里的自己总不太舒服。 能感觉不合适,也算是一种进步了。 秦心最终给自己选了一条质感比较厚重的裙子,肩膀处是柔白色的透明处理,领子是一圈半指宽的宝石带,宝石有黑色和咖色白色,不规则片状拼起来的,其余全部都是黑色,腰部有一点点收腰处理,但是不会太紧,裙摆是鱼尾造型的,有些俏皮,但是整体质地像是毛呢的,比较厚庄重。 给自己脸上化妆的时候,秦心是有些苦恼的,她以前擅长画的就是那种生生把自己的丹凤眼贴成双眼皮,然后画一个烟熏大浓妆,虽然现在不至于这样,可是她的眼睛的妆容还是很不好把握,丹凤眼非常媚,稍微一用力就会有些风尘。 以前恨不得自己全身散发荷尔蒙去勾搭那些投资人,可是现在秦心知道一个人的形象真的非常重要,你若是不自爱,也不要妄想别人会尊敬你爱你。 秦心认真的回忆着顾师兄跟自己说的化妆技巧,平缓心情,一步一步的来,尤其是眼妆的时候,尽量动作轻柔,不要太用力,用的色调都比较轻,只是把睫毛刷长了,眼尾也没有再加长,做了轻微的模糊处理。 皮肤现在非常好,也不需要特别的处理,秦心的嘴唇唇线明显,要注意的就是口红不能画太满,否则会有血盆大口的感觉,只是在唇线里面轻微的涂抹,用的是迪奥的999正红色系。 脸上妆画好,如今秦心的头发稍微有点长, 当然后面还不能扎,她把刘海全部用卡子夹到了后面,露出光洁的额头,在前额戴了一个小小的宝石发片,可以当卡子固定细碎的头发,又能和脖子上的宝石领子相配。 当秦心打扮完毕站在镜子跟前,自己也难得的感叹了一回,这世界上果然是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上一条裙子穿在秦心身上有点像邻家小妹,比较随意,而现在的打扮,秦心感觉自己像是芭蕾舞中的黑天鹅,透着点高贵优雅,却又好像带着一点神秘和邪恶。 比较早的时间,老师就让小吴来接自己了。 看到秦心的模样,严老没有多说,秦心看着时间,想着老师是不是怕自己打扮不好,给自己预留的。 不过老师一句话都不说,一副瞌睡的模样,秦心狗腿的给老师按肩膀,现在才发现老师也是傲娇,既想考验自己会不会收拾,又害怕自己收拾不好,早早的让人接自己。 秦心来老师这里学习都有跟祝军说,祝军一般去哪也会跟秦心说,不过今晚许是莫兴远那一句,秦心的前未婚夫也在,让祝军没有跟秦心汇报行程,大约怕秦心多想。 所以晚上秦心跟严老到莫家主宅的时候,看到角落里的祝军还吓一跳,不过看到他身边的莫兴远,也就不奇怪了。 奇怪的是,秦心还在人群里看到哥哥的身影,有些陌生,一向都是穿t恤的哥哥,身上居然穿着一套西装,虽然上辈子也有见哥哥穿西装,不过那时候哥哥已经年纪稍大,穿的也是工作的西装,倒是有点像业务员,可是现在的他脸上挂着浅笑,依稀有父亲当年的模样,跟一个中年人在说话,两人似乎说的很投机,哥哥大大方方的一点没有拘束的样子。 依稀记得自己刚刚回来晕倒住院的时候,哥哥跟莫老爷子还有莫兴宁一起出现在医院的时候,手脚都不知道放哪里,手紧紧的握着拳头,面红耳赤,很愤怒,却说不出话来,一下子被莫家人挤到了外面,他是自己的亲哥哥,在当时的场景反而像是外人。 秦心有些恍惚的时候,感觉有人叫自己。 莫今通做寿,严卿亲自上门,严卿说是旧友,两人是有点关系,不过没有太亲密,严卿社会地位非常高,跟最上面的几个领导人都关系不错,莫今通递了帖子,没有期待他会来,毕竟严卿现在都不出席活动,完全的隐居了。 可是没有想到严卿居然来了,真是太给莫今通的面子了,莫今通都有点受宠若惊。 听到严卿 来,莫今通也没有托大,亲自出迎。 严卿笑眯眯的道:“闲着没事,带我这不成器的学生出来见见世面。”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严卿:小吴你去接下秦心,忘记了要带她打扮一下,老了,记性也变差了…… 秦心:殷勤的给老师按肩膀,老师太体贴了,一边想要考验我收拾自己的能力,一边又害怕我收拾不好给我留时间补救…… ☆、第五十八章 :礼物 莫今通看到严卿来是很高兴的,到他这年纪,钱有了,就讲究个面子,严卿已经很久不出门应酬,居然原来他的寿宴,自然是使得他很有面子。 可是严卿说话能把莫今通气死,什么叫闲着没事,太没诚意了,面子上的功夫总要做一下吧。 还有不成器的学生,却是秦心,让莫今通内心十分复杂,今天他一点都不想看见秦家人。 上次帮秦心挥手收拾了李大头那个无赖,莫今通心思就开阔许多,觉得自己太纠结往事完全没有必要,历史都是由成功者书写的,自己做的都是对的,莫家的繁荣,秦家的衰败就是最好的证明。 可是今天,先是在角落里看到秦华,穿着西装,跟他老子当年一模一样,把莫今通吓一跳,看到自己大儿子拿着佛珠一脸淡然,不慌不忙,才静下心来,当作没有看见。 接着看到秦心出现了,居然摇身一变成为严卿的学生,里面可是兴宁带着新女友马复香第一次来,莫今通是比较满意的,本来一家人其乐隆隆的,要是秦心一个人来,莫今通说不定都让人赶了,可是居然是严卿带来的,莫今通不仅不能赶,还要一脸陪笑。 秦心非常有礼貌的打招呼:“莫爷爷好。” 莫今通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好,很好。 严卿一张老脸看到莫今通的模样,他笑的跟深秋盛开的菊花一般,他自己在家可劲收拾自己的学生,但是在外面却是护短的,过去的事情没有办法,可是今后谁都不能欺负他的学生。 秦心跟着严卿出现,吸引了众多目光。 林天水穿了一身的白西装,率先屁颠颠的过来跟严卿打招呼了,顺便跟长辈一样夸了秦心几句。 美翻了,美翻了,林天水面上一本正经,心里却心潮澎湃,他喜欢的女孩,在宿舍里穿小粉睡衣很甜美,在舞台上穿牛仔裤很有野性美,在马背上更是帅的无以复加,到了这样的正式场合,又有另外一种庄重神秘的美,总之是怎么样都觉得好。 他只恨自己太老,没有晚生几年,严老一来他就热情的凑过来了,他跟严卿关系不错,像是忘年交一般,严老挺喜欢林天水的,就是这货总是一副要跟自己抢学生的架势,让严老很是防备。 严老站在中间,林天水站严老左边,秦心站在严老右边。 秦心对于花枝招展的林天水,没有太注意,一开始很防备他,后来他经常去老师那里,也略微有些熟悉,不同的开端 ,不同的相处方式,秦心不会让自己重蹈覆辙,已经能大大方方的面对林天水了。 她注意力被莫家老宅吸引了,这是她第一次这样堂堂正正的走进莫家。 因为跟着老师,她的座位也是靠前的,视野非常好,能看清楚整个莫家。 位置决定视野,秦心坐在自家乡下老宅大厅的时候,能看到野草丛生,发黑的泥墙,满是淤泥的小溪,闻到夹杂着家禽粪便气息的空气,听到婆婆媳妇的对骂。 秦心坐在自家卖板栗的小铺子里的时候,能看老旧的小街道,附近的下水道口子上的绿苍蝇飞翔,远处的垃圾袋落的高高的,闻到板栗的香甜,听到小店喇叭重复的叫卖。 秦心坐在这里,能看到莫家的华丽,从地板到屋顶,都非常精致,能看到莫家的繁荣,人声鼎沸,笑颜常开,能看到莫家的延续,莫今通老当益壮,几个子女面容英俊,举止优雅,孙子辈的聪慧乖巧。秦心曾经幻想自己会是其中的一员,看到这样的画面,秦心知道她永远不会是这其中的一员,不管莫今通曾经许诺了什么,时间都会让这一切跟放屁一样,转眼烟消云散。 她不会是这其中的一员,尤其是看到莫怀义那拨拉着佛珠的断指,每拨拉一下,秦心似乎都能看到那手指断裂,被生生扯下戒指的画面,那血淋淋的场景,和现在的繁华瑰丽形成鲜明对比。 过去的债总是需要人来偿还的,秦心坐在严老身边,面带微笑,却透着冷意。 秦心的出现,最尴尬的是莫兴宁。 因为身边的马复香也知道了莫兴宁前未婚妻的事情,之前在国外的时候莫兴宁根本没有提,回国,马天奇生怕女儿被骗,跟女儿细说了莫兴宁的事情。 马复香是很喜欢莫兴宁的,可是对于莫兴宁有过前未婚妻总是觉得不自在。 她在国内也是有朋友的,看到秦心出席,朋友就给马复香指出那人就是莫兴宁的前未婚妻,马复香简直觉得不可思议。 那个有些神秘的美丽女孩就是莫兴宁口中脑残花痴生活不检点的前未婚妻,她不相信莫兴宁会说谎,可是事实也摆在眼前,秦心自进来就没有看莫兴宁一眼,举止大方优雅,跟她比也是毫不逊色,说她生活不检点,那严老是谁,马复香就算没有常识,她老爸是土豪,她老妈却是名媛,给她普及了很多常识,像严老这样的人愿意带出来的学生,怎么可能有这样明显的生活缺点。 而且最让马复香郁闷的是,秦心 很漂亮,比她漂亮。她现在对莫兴宁的感觉,有一点紧张,有一点埋怨,也不那么百分百信任的感觉了。 莫兴宁自然感觉到马复香的异样,心里对秦心恨的要死,自己第一次带马复香回家,秦心居然出现,简直就是故意找茬。 他事先从余露那里得知秦心跟林天水的关系,看到秦心一进来,果然林天水就凑到跟前去,更加没有怀疑了,倒是觉得林天水跟严老关系这么好,会不会是他拜托严老给秦心做面子。 莫兴宁不了解严老的脾气,严老是绝对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的,只是因为严老已经退了,莫今通也没有多跟莫兴宁提点这人,所以莫兴宁反而没有太重视。 那边余露因为莫兴婧的缘故也得以混进来了,她今天穿了一条华伦天奴的连衣裙,很是美腻,化了很精致的妆容,秦心都没有认出她来,不过还好秦心没有选之前的那条华伦天奴的菱格裙子,否则都是一个系列的,还有点撞衫。 今天对余露来说是一个异常痛苦的一天。 她今天打扮的非常清新脱俗,鼓足勇气过来,希望自己能站在莫兴宁身边。 可是结果莫兴宁是带着马复香出来的。 马复香举手投足天真烂漫,一出来,莫今通就夸赞。 而且今天少有在众人面前露面的莫怀义,莫兴宁的父亲也出现了,对马复香也面带微笑,似乎很满意。 余露只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想到自己为了能体面的见莫兴宁一面,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可是莫兴宁居然这么快就找了新女朋友,他不是出国上学吗? 余露看马复香的眼神都带着怨毒,恨不得立刻让她消失。 可是她知道不可能,她坐在角落里,突然发现自己很可笑,自己处心积虑,在莫兴宁眼里什么都不是,她喝着手中的饮料,只觉得甜味中透着苦。 很快她就想,要把这消息告诉秦心,秦心一定比自己更痛苦,她心心念念的兴宁哥哥居然这么快就找了新女友,而且身份比她高一百倍,比她有钱一百倍,想到这里,余露才觉得些许平衡。 她想来秦心就算被包养,心底也是想着莫兴宁的,没有人比余露更直观的感受过秦心对莫兴宁的痴狂。 可是就在她想着如何跟秦心透露这消息的时候,秦心居然出现了。 而且是这般光明正大,非常有地位的被特意请到了前面的位置,秦心跟着一个老头,说那老头是她 的老师,看到秦心一脸优雅的笑容,余露简直是咬碎银牙,尤其是看到林天水过去的时候,她的想法跟莫兴宁意料之中的相似,余露更不明白严老代表着什么,只觉得是林天水给秦心做的面子。 秦心的到来让本来就十分愤怒的余露更加愤怒,看着现场觥筹交错,华丽万分的画面,还有秦心脖子上的宝石领子,头上的宝石发卡,都闪烁的余露眼睛疼。 她不甘心,莫兴宁有钱有势随心所欲也就算了,凭什么秦心这样,死了父亲就靠一个寡妇老娘带大的乡下女孩凭什么混的比自己体面? 她不甘心,论聪明才智,自己可以甩秦心好几条街,论容貌如今自己也不会输她,凭什么她可以像一个骄傲的公主一般,而自己只能缩在这角落。 本来在莫老爷子的寿宴不应该发生什么事情,可是余露实在不甘心,把手里的饮料一口喝完,如同咽下一杯中药一般,苦涩缓缓的蔓延。 “你过去玩吧,不用陪着我这老头子。”林天水热情的跟着严老,严老笑眯眯的和林天水聊着天,转头把秦心打发了。 秦心从善如流,起身离开。 林天水还被严老拉着聊天,真是一腔幽怨。 秦心想先去找哥哥,却在看到哥哥的时候他跟自己摇了摇头,似乎不欲自己上前招呼,秦心也就没有过去。 秦华身边的正是他当家教家的董局长,对他挺欣赏的,董局长自己也是少年孤苦,由寡母带大,对这个和自己身世一样的少年很有好感,见他成绩好,教自己女儿也教的好,如今接触下来发现为人处事也很稳重,不由得起了爱才之心。 秦华脑子很好用,成绩一直非常好,不像秦心那样吃力,为人处事其实像他记忆中的父亲,父亲在的时候经常带他出门,他印象中父亲跟什么人打交道都非常自信,只是父亲去世后,母亲变化太大,妹妹又小,这样的变故把秦华一下子压懵了,反而瑟缩起来,胆小起来。 可是看着妹妹的变化,他感触极深,如果需要改变,他希望这个人是自己,让妹妹能一直开开心心的就好。 虽然刚刚妹妹和那位严老进来的时候,董局长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但是秦华还是不愿意妹妹过来,他可以讨好别人,他可以弯腰屈膝,但是妹妹不行,妹妹是他所有一切的底线。 秦心看着哥哥跟他身边的中年男人聊的很投机,举手投足已经没有了过去的羞涩,让她感叹不已。 “想 什么呢?”秦心站在那愣神的看着哥哥的时候,祝军走了过来,站在秦心身边。 “没什么,是莫兴远那家伙叫你过来的吧,好玩不?”秦心看到祝军,有点哀怨,莫兴远那家伙抢人抢的真彻底。 “还行,本来觉得无聊的要走了,看到你来了,我就留下陪你一会好了。”祝军一本正经的道。 秦心就忍不住伸手掐了祝军的胳膊一把,根本掐不疼,祝军装作好疼的样子,两人间的气氛很好。 不远处的林天水还在跟严卿聊捡漏的秘诀,面对这严老头的菊花脸,看看不远处的秦心跟祝军,林天水真的好忧伤。 严卿自然注意到林天水的走神,顺着他的眼神也看到了秦心和那个少年,少年身上有军人的气质,眼神很正,严卿也算是半个体制内的人,一眼就看出区别,笑眯眯的转头对林天水道:“年轻真好,少男少女两小无猜,不像我们都是老头了。” 林天水只能呵呵了,内心在咆哮,老爷子你是老头,人家不是,人家还年轻,人家还单身,能不能不要加上我们两个字。 明显是被严老调侃了,林天水脸色不太好,不过跟严老接触几回,林天水也挫败的认识到,秦心是严老的学生,严老是绝对不会同意让自己去拱这株小白菜的。 秦心跟祝军站到一块,林天水表情不太好,这些都看在有心人眼里。 余露看到秦心居然敢在这样的场合和祝军做小动作,都不得不佩服她,不过秦心在余露心中向来都是很大胆的,她觉得说不定只是秦心想借着祝军让林天水吃点醋,回去更有情趣。 莫兴宁那边马复香表情不虞,没有像平日那样粘着他,他很明显的感觉出来了,这是第一次见爷爷和家人,马复香这样使小性子让莫兴宁很不高兴,但是他也不能责怪马复香什么,看着不远处正在和祝军做小动作的秦心,莫兴宁更是烦躁,尤其是他的位置正好能看到秦心脸上的笑容,她怎么能笑的这样恣意张扬。 余露愤怒却无可奈何,她现在散布谣言,也根本没有什么用。 莫兴宁却不会无动于衷,他走到了姑姑莫怀云身边,姑侄两关系很亲密的说了一些话,莫怀云似乎听到什么好笑的事情,眉毛都抬高了一边,笑的颧骨有点凸出。 宾客都差不多来齐了,莫今通爱热闹,今天连自己大儿子都来了,一家子圆圆满满了。 今天这样的场合莫今通的几个子女再不着调也乖乖的,否则 把老爷子惹怒了,把花销给停了,就得不偿失了。 莫家子孙给老爷子献寿礼算是今晚的高*潮了。 莫兴宁和莫兴远莫兴婧三个孙子辈的一起给老爷子送了一尊玉佛,很是吉利,又显得孩子团结。 莫今通很高兴,脸上笑容大大的,能夹死苍蝇。 接下来是老大莫怀义给老爷子送了一副字,是经书内容,是莫怀义自己写的,莫怀义穿着长衫,字又是一手好字,还真的有世外高人的感觉。 莫今通笑眯眯的接了,心情不错。 然后是老二莫怀博夫妇给老爷子送上了一套真丝的衣衫,包装盒包装的很好,包装盒的角落上还有张远家纺的标志,莫今通脸色不太好,这是老二媳妇娘家做的东西,这到底是送礼还是打广告? 莫怀博是不管这些事的,反正花的都是老爷子的钱,用老爷子的钱买东西给老爷子,不就是装样子,媳妇给准备什么就什么,他没啥意见。 张素丽是没有远见的,娘家大嫂一劝就同意了,结果送了个这么样的东西。 莫今通不高兴归不高兴,今天总是他的寿宴,脸上还是点了点头,笑容不太热烈。 莫怀博就觉得老爷子偏心,以前喜欢老大,老大最能干,老四是最小的,老爷子最疼爱,老三是唯一的女儿老爷子也是当眼珠子一般,就自己,不上不下的,压根就没有人关注。 轮到莫怀云了,她是费了心思的,她花了一百多万特意从日本收罗了一对非常珍惜的丹顶锦鲤,头顶有圆形的红斑,红的十分美艳,通身洁白,非常美丽,在水中游动,宛如水下宝石一般。 莫今通很高兴,脸上的笑容比刚刚真诚多了。 莫怀云一脸得色,这里花了,那里老爷子肯定会加倍的补,也就老二夫妇蠢的不行,既然把省钱的方法省到老爷子头上,别以后老爷子天天让你省钱。 接下来是莫怀天夫妇,莫怀天脸上笑容很邪气,非常开心的让人搬了一个超帅的大件上来,也不知道是什么,等上面的布一揭开,露出一个很高科技的东西,居然是一座轮椅,上面还有电脑配置,看着倒是挺帅的,散发着金属的光芒,不过莫今通脸色差的都快滴血了,这个蠢儿子,是咒他早日瘸了吗? 莫怀天还一脸卖弄的道:“这是全世界最先进的轮椅,里面有四轮越野驱动系统,雪地、石子路、沙土路都能轻松走过,配备的内嵌灯光系统比保时捷911系列更 先进……” 秦心站在不远处看到莫今通那龟裂的脸,莫怀天那灿烂的笑容,终于可以确定,莫兴远一定是他爹亲生的,老子和儿子一样是熊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忘了说了,大家国庆快乐,七天假期草草会努力码字的,嗷嗷,为祖国庆生。 ☆、第五十九章 :干亲 莫怀天是被宠坏的孩子。 小幺,每家都有。到莫今通这里,却尤其宠爱,这也是有原因的,莫今通的基因不错,在外打仗回来一次就能让老婆抱一个胖小子,命中率很高,那年代讲究多子多福,打仗打的人都不够死,自然是没有计划生育的。 莫今通的志向还很远大,四个孩子名字中间是排行,怀字辈,后面一个字是成语,义薄云天,他还想再来一个成语的,四个不少八个不多。 可是等生完莫怀天,莫今通忽然发现一个恐怖的事实,丁丁不好用了。 对男人来说,这绝对是奇耻大辱,他秘密去过不少医院,都说是战后创伤。 这也就意味着,莫怀天将会是他最后一个儿子,自然心理不免得有些珍惜起来,因为有这个问题,跟老婆亲热也没有办法了,他本来就跟妻子关系一般,也就是生育的情分,好在妻子是个老实人,不用担心出墙之类的,莫今通还是比较放心,不过老实人却不长命,妻子为莫今通生了四个孩子,自己却一场病,早早的去了。 剩下莫今通一个人,丁丁不好自然也米有想续娶,否则不小心弄个年轻漂亮的进来给自己戴绿帽子也不好。 不过这家里其实还是要有女主人的,莫今通不愿意只能自己带,几个孩子不知不觉就养成现在这副模样了。 看着小儿子一脸真诚的笑容,莫今通的头很疼,按照他对老四的智商的评估,这货十有□□是真觉得很好,莫今通记得自己有一回在院子里的时候碰到这小子出门,几个子女,老四最不成器却是最会撒娇的,都娶妻生娃了,站自己跟前亲热话也不少,自己就抱怨了一句老了不好走路了。 却不想被老四记在了心理,要是平时的场合,莫今通应该会很感动,老四平日最喜欢自由,讨厌约束,千辛万苦找这样一个轮椅过来大概是希望自己能自由的在院子里走动。 可是今天场合不对啊,这么多人,大家都看着呢,老爷子我腿脚还好着呢,你送个轮椅,是啥意思啊,看着努力介绍,一脸想获得自己赞扬的老四,莫今通只觉得有点不忍直视,脸都抖的有些歪了,又连忙告诫自己,不能歪,大夫说脸歪是中风的前奏,这要一歪,这轮椅就刚好可以用上了…… 莫怀天老婆程紫玉两人就是天生的冤家,当初结婚的原因也离谱的很,两人睡错人了,却正好被两家长辈撞到,莫今通一看,程家,矮油,条件不错,准了。程家一看,莫家,还行,总比店里拉来的牛 郎强,同意了。 程紫玉是知道老公的不着调的,她对老公上进争家产什么的已经不抱希望,没有想到老公神神秘秘出国这么久,居然弄了个这样的东西来,真是被他蠢哭,简直不好意思在这里呆了,但是偏偏两人是夫妻,在外人面前,老公得意,她也得赔笑,好不尴尬。 倒是莫兴远这熊孩子看到老爸拿出来的那闪烁的东西,还真很好奇,要不是人多他都想坐上去看看,是不是真的那么猛,这礼物选的好啊,要是他有钱,也选一个这么帅的…… 莫兴宁默默的低头,其实他看到四叔的礼物很想笑,不过在这样的场合笑出来不太好。 莫兴宁老爸莫怀义用力的拨拉着手里的佛珠串,宝相庄严。 莫兴婧还在为自己老爸老妈拿出来的礼物不够拉风觉得丢脸,还没有深想。 莫兴婧老爸莫怀博已经有些不耐烦了,约了朋友去打拳,不知道这宴会要什么时候结束,老四又在哗众取宠了。 莫兴婧老妈张素丽已经神游,觉得这宴会花费太多了,又不让自己沾手,要是能让自己沾手不知道能抽多少油水出来,那烛台上的蜡烛就不应该用金边的,太贵了,浪费。 莫怀云看到小弟这样,则有些幸灾乐祸。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莫怀天是老幺,两个受宠程度不相上下,但是父爱就那么多,总会不小心厚此薄彼的。 等莫怀天礼物送完,现场气氛总算好起来了,莫今通再憋屈还少不得为自己这蠢儿子解释一句,说之前自己觉得走路辛苦,他就想这么一出,很是孝顺。 这一解释,倒又老二莫怀博郁闷了,觉得老爷子偏心,老四花你的钱讨好你,虚伪,我就不这么做,反正我做了你也不会夸我。 老大一点反应都没有,始终面色平和,庄严宝相,唯一有区别的就是拨拉手中佛珠的速度。 莫怀云很了解老爷子,面上带笑,心里指不定想着怎么收拾小弟呢,今晚送礼,除了那古怪的大哥,就是自己最出挑了,大获全胜。 送完礼,出了一回风头,莫怀云开始期待接下来的好戏了。 莫怀云一个离过婚的单身女人,对林天水这样的钻石王老五自然是颇有关注的。 外头盛传林天水很花心,不愿意结婚,不过莫怀云有玩的不错的小姐妹那里得知的消息却不是这样,说是林天水很绅士,那方面也没有问题,可是眼光却极高,根本看不上她们。 但凡条件好一点的男的,都有大把的女孩子愿意,像林天水这样背景条件好不说,本身还长的一股书卷味,风流倜傥的模样,更是引得不少女孩前赴后继往前冲。 不过大家都好面子,不愿意说破被林天水拒绝,况且林天水很大方,一起出去吃饭逛街,刷卡的时候都不眨眼,这些女人丢了面子也会为林天水说好话。 当然也不是所有女人都这样,总有一两个另外,尤其是脑筋转不过弯的。 莫怀云的那个要好的小姐妹就是如此,觉得自己各方面都不错,追你一个男人你居然还不鸟我,倒是跟林天水死磕上了,奈何林天水实在太强势了,那姑娘的父母怕女儿惹事,急忙的把女儿嫁了,可是都嫁人了那姑娘还心心念念着林天水,婚后生活肯定不如意,之后就顺理成章的离婚了。 所以说两个女人要成为好闺蜜,必定是有某些相同的爱好或者世界观。 离了婚,家里总不好再勉强,她也跟莫怀云一样成了交际花一般的存在,大有找一百个比林天水好的男人气死他。 可是人家林天水压根就不知道这些弯弯绕绕,此刻还幽怨的跟严老聊天,时不时抬头看看不远处的秦心,看到祝军握住秦心的手,林天水内牛满面,恨不得大喊一句:那个小禽兽放开那个女子,让我来。 余露躲在角落一杯又一杯的把酒当饮料喝,看着满室繁华富贵,大有一点点黑化的趋势,就见这时候一个打扮十分明艳的女人,穿着一条大红色的旗袍,一头卷发,身材被旗袍包裹的跟葫芦一样,凹凸有致,面容也挺美的,整一个民国少妇的感觉,不过神色却不太好,一脸怒气。 她气冲冲的走到了秦心跟前,挥手就想给秦心一巴掌,却没有打到人,直接给秦心挡了,秦心的直觉是经过实战训练的,哪怕现在不在监狱在外面,她还是习惯的保持警惕,连祝军都没有反应过来,秦心就先挡住了。 因为林天水一直注意秦心,自然发现变故,跟严老的话茬没有接完就急忙忙的跑过来了。 姚丽丽本来就想给秦心一巴掌的,结果巴掌没有打上,手就被挡住了,看到那边林天水倒急忙忙的跑过来了,原本听了莫怀云说的事情,只有六分信的她立刻上升到了十分。 “你个小狐狸精,小小年纪就到处勾引人,活该被莫家退婚,明明被老男人包养了,身边还勾搭一个小男生,你妈把你养这么大,不知道到底是想卖几个人?”姚丽丽对林天水是怨念颇深的,没有想 到自己居然是栽在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手里,她一个离过婚的女人还怕什么丢人,开口就大骂。 秦心脸色很不好,骂她可以,牵扯到她母亲就是触犯到秦心的逆鳞了。 祝军本来就对莫家没有好感,太浮华,眼下又跑出这么莫名其妙的人,就更厌恶了,一般这样的宴会不是主人家默许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人来搅局,直觉就是莫家的阴谋,祝军毫不犹豫的站在秦心跟前,就是刚刚自己反应慢了点,很是羞愧,觉得自己还不如一个女孩子,看来以后训练的课程要加重一些。 林天水是知道姚丽丽的,当初姚丽丽追林天水也算是轰轰烈烈,如果成了也是一段佳话,没成就是尴尬了,看到姚丽丽气冲冲的过来,林天水就有不好的联想,不过又觉得不至于,事情都过这么久了,姚丽丽也不是当初的小姑娘了,他却不知道女人的宿怨是能记一辈子的。 姚丽丽这么多年都在等,等着看最后谁成了林太太,林天水眼光那么高,最后到底娶了什么仙女,没有想到等到自己离婚了,林天水还是单身钻石王老五一枚,最后却听到他居然包养了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 一瞬间那种酸甜苦辣涌上心头,说不清是什么滋味,不知道自己是该笑该哭,但是一定要闹一闹的。 好给自己这么多年的心酸来给痛快。 “林天水你当初死活都不要我,至今单身,就是为了个这么个还未成年的小*婊*子,包养你侄女的同学的感觉如何?想不到你居然有这样的嗜好!啧啧!”姚丽丽看到秦心左边站着林天水,右边站着一个英武的少年,恨不得上去撕了秦心,说话也难听到极致。 林天水的脸黑了,他承认他是有那种奇怪的心思,可是他也是有理智的男人,至始至终都没有想过用强怎么样,否则以他的身份,也不至于现在都没有动过秦心一根汗毛。 上辈子林天水会认了秦心为干女儿,实在是秦心那时候的状态就是那样,不认林天水也要认别人,林天水只是顺势而为,他是有理智,又不是食古不化的老学究,送上门的求包养,自己又喜欢,自然就同意了。 可是这辈子不一样,单单是知道她是嘉嘉的同学,林天水就过不了这一关,虽然心中喜欢,可是也只敢自己偷偷意*淫一下。 而且意*淫完还很痛苦,连着面都不敢去见,只是盐城不大,总是能不期而遇,林天水也在慢慢调整自己的心态,很喜欢,也很克制。 “东西 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姚丽丽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林天水很生气,面容却愈发沉静,这个看上去悠闲自在的林家大公子真正的发飙了,少有见他不笑的时候,严肃的吓人。 姚丽丽也不由得后退一步,可是又实在不甘心,她讥笑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敢说你不是在郊外金屋藏娇,这小贱人从认识你之后,先是消失了一个多月,然后每周都要请一两天假,偷偷摸摸的出去,想必你们的二人世界过的很甜蜜,亲自送人家回学校不说,还给她名下购买了大量的房产,平日你大方最多给人买饰品包包,这可是第一次买房产,想来真是心头好,未成年人就是肉鲜,我们这一把年纪的怎么能比得过。” 姚丽丽这大嗓门,又是爆料这么劲爆的事情,大家想装作不知道都不行。 秦心对这莫名其妙的女人脑洞开的实在太佩服了。 还不知道有人对自己这么关注,连自己小心翼翼买的房产都知道。 看到妹妹受委屈,秦华也过来了,他却是上前就给了姚丽丽两巴掌,十分清脆。 只是一个少年的面孔,跟秦心有七分相似,一看就是兄妹,打的理直气壮。 打完人,第一时间,秦华就扑倒了不远处宝相庄严的莫怀义身上,面色悲戚的说道:“莫伯伯,我爷爷跟莫爷爷做生意的时候突然暴病,我父亲在莫家工作也突然车祸死亡,难道今天也要让我兄妹两被欺负死在这里吗?” 秦华这话说的,宝相庄严的莫怀义脸都裂了。 莫今通脸色更是不好了,秦宇是他的心魔。 马复香不自觉的离莫兴宁的身体又远了一点,之前她问父亲为何莫老爷子会给莫兴宁定这样一门不门当户对的亲,父亲说,表面上是报恩,实际上讲不定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亏心。 姚丽丽还没有发作出来,这边倒扯上了两条人命,这话说的实在是诛心。 秦华是豁出去了,今天要找机会来莫家也是想看看莫家的光景,自己一辈子畏畏缩缩一辈子也成不了气候,报不了仇,这话本是他试探,却见莫怀义和莫今通的神色,反而坐实了某些事。 这番话当着大庭广众说出来,莫今通真想掐死这小子,可是正是因为大庭广众说出来,短期内他还真不能动这小子,要是他有事,第一时间坐实了是自己出手的。 忽然之间莫今通发现当初那个坐在自己车上不好意思的缩着脚的少年居然长大了。 秦华都这么说了,莫今通也不好作壁上观了,可是他实在不想替秦心出头,装作一副身体不好的模样,抖抖的要医护人员扶,更别说替秦心做主了。 姚丽丽捂着脸,想要撒泼,却率先被闻讯而来的她爸姚宗给按住了,求求你了祖宗,这都是多少□□的事情了,就你傻傻的被当枪使。 莫怀云是有眼色的,跑出来和稀泥:“唉都是误会,丽丽你何必这样,人家男欢女爱也是正常。” 这话听着是帮秦心解释,却是坐实了她被包养的事实,还未成年就有这样一个名声,以后还不是谁都可以上手的玩物。 况且看秦心真心是长的好,现场甚至有一些人都心动了,想着要我是林天水也会这么干,这小女孩年纪还这么小,一身气质却亦正亦邪,着实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人的气质。 却不知道秦心实在是因为哥哥的话给愣住了,回想老宅那两张相似面容的遗照,心中有一种控制不住的情绪,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想发疯,想打架,想见血。 这时候严卿颤巍巍的双腿自己走了过来,面容严肃,他走到秦心身边,把林天水给挤开了,握着秦心的手,笑道:“秦心是我的关门弟子,等着传我的衣钵,她要什么没有?” 严卿小时候在国外长大,十二岁独自回国,年轻时是非常癫狂的艺术家,有妻,有一子,相濡以沫,手挽手陪伴他多年,却不想儿子和妻子一起出国飞机失事,他就隐退了,沉默了很久一段时间,才缓缓恢复过来,却身体不大好了。 如今说秦心是她的关门弟子,等着传她的衣钵,这意味着什么,让人浮想联翩。 那边林天水也是气坏了,他要真的啃到白菜了这样说他,他也就愉快的认了,问题是他天天做梦都想啃,却生生下不了口,现在居然还被诬陷。 听到严老这么说,林天水更干脆,笑道:“我这辈子不打算娶妻,也无儿无女,我确实是很喜欢严老的学生,几次都想抢来,奈何严老防备的紧,不如这样,我托个大,认个干亲,刚好月底了,下个月初三好日子,大家要是有空,可以来捧个场,做个见证。”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章 :啃莫兴宁 光明正大认干亲,跟私下拜干爹完全是两个意思。 林天水会这么说,绯闻不攻自破。 华夏自古有认干亲的风俗,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比较特殊,小孩子生下来怕不好养,认个孤老做干亲,以后承若给老人送终,以保小孩平安长大。 还有一种就是原本关系也不错,想正经认个亲的,两种干亲都是要正经摆席的,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关系,虽然没有法律认可,但是只要摆席了,对外就表明了态度。 在规矩大的地方,两人结婚领证都不算,只有正经摆了婚宴席,宴请了亲朋好友,接受了大家的祝福,才算是把婚结了,否则就算领证了,也有点偷摸的意思。 秦心其实觉得很别扭的,只是这样的情况,也只能赶鸭子上架了。 在莫家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很让莫老头没脸,人家是来参加你寿宴的,正正经经的客人,可是居然就这样没头没脑的被污蔑,也没有见有什么人管。 不得不说,虽然莫老头威名在外,莫家却是真的不如从前了,尤其是看子孙后辈。 莫兴宁是莫老头最看好的,夸的跟花一样,又新带了马家千金前来,看着是不错,不过因为秦心的事情,又把之前的关系扯出来,总有些不清不楚的感觉,前未婚妻被严老收为关门弟子,林天水还赶着去认干亲,这是多大的面子,别的不说,至少曾经莫兴宁毁谤秦心的生活不检点之类的话都成了借口,也证明了莫兴宁目光短浅,不外乎就是嫌弃人家家境普通,配不上你。 还朝人家身上泼脏水,今晚这闹剧说不定还就是莫兴宁在背后,不得不说,大家误打误撞猜准了,不由得对莫兴宁评价又低了一个层次,心机深,心胸不广,这种人内部搞宅斗可以,想要外部扩张发展,悬。莫兴宁比起阴狠的莫老头差许多,一个前未婚妻,要是下手果断点早弄死了,还留着蹦达,现在给自己打脸打的噼里啪啦的响。 不得不说,这些想法别人想到了,莫今通也想到了。虽然是他定的婚,未尝没有考验莫兴宁的意思,上次他果断出国让莫今通满意的,可是现在又整这么一出,莫今通回过头想一下,肯定跟自己孙子脱不开关系。 一场闹剧,让老爷子的必定节目拍全家福都省了。 莫兴宁送完马复香回来,看到爷爷那眼神,心中一凸,跟上次急忙把自己打包出国的一个样,莫兴宁很是失落,他从国外回来,不是来感触这种指责的。 莫兴宁失魂落魄的开车出门了,好在他是很谨慎的人,并没有喝酒。 但是有时候心情不好,和果汁也是会醉的。 同样心情不好的还有一个人,余同学憋屈了死了,她一个晚上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自己姓的不好,姓什么不行,非要姓余,整一个多出来的玩意。 她终于明白自己在学校里的小打小闹到社会上根本没有用,什么拍亲密照,什么查出房产,什么神秘消失,自以为的铁证,人家连解释都不用解释,自有人替她挡了,而且最要命的是余露还发现了,自己在自作聪明似乎又给秦心添了助力。 明明前一刻两人还是一个宿舍的同学,地位差不多,她甚至还混的不如自己,天天被人嘲笑,这是这才多久,两人的地位却迅速的拉开了距离,严老站出来为秦心正名的时候,余露就听到左右的惊叹声。 林天水跳出来说要认干亲的时候,大伙更是一脸羡慕。 她也羡慕秦心,羡慕她被人侮辱的时候,有哥哥第一时间跳出来给她打回去,自己在学校好好的,蠢弟弟都能帮着诬陷自己一把。 她妒忌秦心,凭什么有那么多人护着。 这种妒忌如同一道伤口一般,一动就撕裂的鲜血淋漓。 余露不想回家,打扮成这样回家,被左邻右舍看到还不免啰嗦一两句,而且回到家还要看老妈的晚娘脸,老爸期盼的神色,她不知道说什么。 却没有想到莫兴宁居然给她打电话了。 莫兴宁约余露去喝酒。 莫兴宁算是一个很洁身自好的人,在外几乎都是闪光点,唯一一点的阴暗面,算是被余露接收到了。 反正有一就有二,一个人再完美总要有一个可以哭的地方,莫兴宁说起来也是一个十分坚强的孩子,本来他是莫家长孙,老爸生的相貌堂堂,高额高鼻的,在外为人处事风评什么都好,母亲容貌也不错,一家子和谐美满。 莫今通也是满意的,老大这么成器,老大儿子也很成器的样子,后面几个孩子胡闹一点也没有事儿。 可是就是最尊敬的父亲给了莫兴宁那看似坚强实际脆弱的心一个大锤子。 妈蛋,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父亲是个精分你会怎么办?精分的那个爸爸也是爸爸啊,也只能认了,就当父亲性格多姿多彩一点好了。但是那个爸爸心理阴暗,天天打老婆,打的是你麻麻,你又该怎么办? 其 实知道莫怀义这个毛病的,第一个是莫今通自己,莫今通是人精啊,怎么会发现不了儿子不对劲。 莫今通早年在战场杀的人多,亏心事也做过,觉得这是老天对自己的报应,尤其是秦宇那件事,日日夜夜自己都睡不好,觉得是报应到儿子身上了,本来看着最出色的儿子,他都手把手教,准备让老大继承家业的,倒不是传长不传幼的心理,盖是因为莫今通是自己打拼出来的,非常深刻的认识到,做生意掌家业这种事,一家只能一个主,要是来了好几个领导是什么事都做不成的,其他几个孩子就安心分红就行。 可是有一天居然发现妈蛋,最重视的儿子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莫今通整个人都不好了,跟当初知道自己丁丁有问题的感觉差不了多少。 不过好在儿子精分的还不算厉害,最多在家打打老婆,那儿媳妇也不是名门之后,打了就打了,也没有娘家出头,莫今通就当不知道。 他对儿子还是抱有一丝希望的,毕竟当初他自己丁丁不好也是尝试了很久,实在没办法才放弃的,那过程很是艰辛。 莫今通因为心虚对秦宇的孩子秦天是非常好的,而且秦天也是个稳妥能干的,跟自己老大关系很不错,都说莫今通阴狠,但人也不是天生下来就是坏蛋的,他开始是真心想和秦宇好好的,奈何形势逼人,等错事做下了,他也是有过后悔的。 对秦天好的时候也是真心实意的,秦天稳妥,他还希望能帮衬一下老大。 结果老大精分严重,不小心把老婆打死了,却被秦天撞见,秦天是个正义感很足的人,只想着帮忙送医院抢救,却不想人还没有到医院,自己先被莫怀义碾死了。 家里知道莫今通精分的只有老爷子和莫兴宁。 老爷子强硬的处理了,把莫怀义送去学佛了。 莫兴宁成了孤家寡人,开始在莫今通跟前讨生活,这其中的艰辛,不足为外人道。 小孩子哪一个不是在父母身边高高兴兴长大的好,小小年纪就要事事都做的完美,哪怕被人夸赞,其实未必是幸福。 莫兴宁就是这样冷暖自知的过来的,莫今通是不会教育孩子的,要真会教育,几个子女不至于成为现在这个脾气,正是当爸爸的时候不会教育孩子,难道当了爷爷就会教育孙子?自然是不可能的。 余露出现的时候,莫兴宁已经喝了一杯酒了,哪怕他面容清醒无比,但是看到他的手直直的按在酒杯上,居然没有嫌弃脏, 其实已经有几分醉意了。 余露心情也不大好,坐下,一起开喝。并且心中有一种复杂之感,莫兴宁找她她是开心的,可是前头莫兴宁牵着个窈窕淑女给家人见面,到自己却是在这阴暗的小酒吧,她又觉得有些不甘。 不过甭管甘不甘心,她都来了,其实她一点都没有选择,就是莫兴宁挥之即来呼之即去,现在倒不是余露被莫兴宁抓住了什么把柄了,只是女人,再聪明的女人,如果陷进了感情旋窝,脑子总会犯蠢,就像詹梅于江术仁一样,已经委身于马天奇还从他那里赚了一大笔钱,却还对江术仁这白丁念念不忘,操心操肺的为他筹谋,余露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莫兴宁却真的是她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她以前接触的人没有一个有莫兴宁这样完美的,喜欢上也是正常。 詹梅那样的老油子况且拔不出来,余露就算再聪明,也还是新丁,又遭逢了这样大的一个挫折,喝的比莫兴宁还猛。 之后的事情就水到渠成了,两人醒来,发现光溜溜的对方,聪明劲又回到了各自的大脑,开足马力相互埋怨起来。 莫兴宁觉得自己被算计了,他还真是,余露好歹是处,他居然第一想法是这样的,余露要知道莫兴宁的想法不知道会不会悔死。 就算不知道莫兴宁的想法,余露也有些后悔,莫兴宁这模样,摆明了是不愿意带自己上明面的,他明面还有一个女朋友呢,可是自己这可真正是第一次,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丢了,而且一点价值都没有,面上也不太好看。 尤其是这时候,莫兴宁的电话响了,是马复香打来的,莫兴宁没有犹豫,接了起来,说话的时候已经很清醒,没有一点像宿醉的模样。 “下午去骑马,好的,我去接你。” 余露看着接电话的莫兴宁光着的背影,没有说话,默默的把自己的衣服穿起来,起身走了,关门声都是轻的,莫兴宁挂了电话,躺在酒店的床上,一时间不知道想什么,默默的望着天花板上的灯……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一章 :我爷爷 上辈子余露和莫兴宁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好上的,但是绝对不是这个时候,这个时候莫兴宁还在国外上学,正和马复香慢慢建立深厚的感情,跟余露一点瓜葛都没有。 余露是喜欢莫兴宁的,喜欢他有钱,喜欢他有背景,当然也喜欢他人,他长的帅,也有风度,学识又好,余露喜欢上他也是很正常的。 像余露这样的,要是落在大富人家,说不定还真能培养成名门淑女,她很聪明,她弟弟只比她小一岁,但是两人的学识却是从小就差别巨大,余露三岁的时候会背诗,余冠三岁的时候话都说不顺溜。余露七岁的时候就知道把父亲报刊亭的好卖的报纸摆在最顺眼的位置,一天就增加了不少的销量,而余冠七岁的时候还只知道撕报纸。 这样巨大的差别慢慢的滋养了余大成的野心,余大成算是最早先富起来的一群人,从乡下到城里买房,自己弄了个小事业,卖书刊杂志,日子很不错。 他的脑子比自己的乡下兄弟灵活多了,乡下兄弟还在种田,但是也灵活的有限,他把发家的希望寄托到女儿身上。 家里是卖书刊的,别的没有书多,天天陪着女儿看,女儿也聪明,几乎是过目不忘,更让后来余大成有什么东西都紧着女儿先,还花钱送女儿学小提琴,最后更是咬牙送她去泰西。 不过从最初教育就有些问题,余大成是卖书刊杂志的,什么好卖进什么,那些书其实不适合小孩子启蒙教育,多是快餐文学,有点像天涯上的吵架帖子,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各种算计,给大家打发时间看的,内容肯定是有些偏薄的。 而余大成自己没有文化,觉得看书都是好的,把这些书从小给女儿看,余露就是再聪明,也会不知不觉被养歪,何况余大成心心念念女儿有大本事,更是给余露一种莫名其妙的光环和外在压力。 上辈子余露好歹正正经经在泰西读完高中,又去上了大学,一些偏薄的思想随着成年懂事也稍稍的改了些,可是这辈子就没有那么顺利,她还在高中就遇到这么多挫折,几乎是天之娇女,被腰斩了一般,脑子没有那么容易转过弯的。 她离开酒店,什么都不记得,脑子里就莫兴宁说要跟马复香去名田马场的这句话,来来回回的回放着。 最近余露颇不顺,对别人的眼神非常敏感,莫兴宁醒来第一时间皱眉的厌恶,让余露心都凉了,其实她也很慌神,这是她的第一次,没有温柔的安慰就算了,居然还厌恶和怀疑,这让余露很受不了,她出 门还觉得两腿间有些不适应,走在路上,身上穿着裙子,冷坏了,本来就是去参加宴会的裙子,在宴会厅里暖气足足的没有什么,可是走到外面却冷的瑟缩起来。 寒风吹的余露宿醉的脑袋更疼了,她迷迷糊糊的走着,却不小心走到了路中间,一辆的士急忙的停了下来,司机很是火大,探出脑袋就是一阵臭骂:“你个神经病,想死自己找个安静的地方,不要出来妨碍别人,老子还要做生意的!” 一句话倒是把余露给骂醒了。 她想死?不不不,她怎么可能就这样去死,她有很多抱负,她要过上流社会的生活,她要让父母过上幸福的生活,要给他们买大房子,她怎么可能一点挫折就去死。 余露很快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她不是一个包子女,是绝对不愿意白白吃亏的。 不过她受教育很偏薄,对于莫兴宁睡了她的事情却不愿意负责,她把怨恨却是堆到了马复香头上,谁叫马复香这时候给莫兴宁打电话了呢。 余露回家换了衣服,戴了鸭舌帽,穿的很利落,毫不犹豫的去了名田马场。 …… 林天水要认个干亲,林家人心理是非常微妙的。 当然并不是外人想的那样,害怕有人来抢食了之类的,盖是林家子嗣实在单薄,林天水和林天意只有两兄弟,在那个年代,两兄弟真的不算是多的。 到下一代,就目前来说,林天意只有林嘉一个女儿,且闺女都成年了,老婆肚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虽然没有重男轻女的意思,可是感觉上总是不太对。 女儿再好总是要嫁人,难道将来就拾掇拾掇的把家业全都当成嫁妆给别人了?颇有一种奋斗完了为别人做嫁衣的感觉。 而且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林天意自己没有儿子着急,可是跟大哥一比,大哥连婚都没结,家里真正能主事的人是谁,林天意是知道的,他守成都勉强,更别说创业,要不是有哥哥这么多年一直总领着,像是父亲在的时候一样给自己竖立一个坚定的后方,自己也做不到今天的位置。 林天水要认干亲,林天意是喜欢的,自己一家人其乐隆隆,看大哥孤家寡人总不太好,可是大哥认干亲前说啥,这辈子不结婚了,摔…… 人家八十老翁还颤巍巍的娶新娘,你才多大啊,四十都不到就说这样的话,很难让人不怀疑你是不是有毛病啊。 林天意心里还真有点怀疑,不过之前大哥的女朋友似乎 不少,有问题早就说了,身体没有问题,那就是心理有问题了。 这种问题,林天意作为弟弟是不好说的,目测下来没有发现大哥什么不良嗜好,听到大哥认干亲的缘由,林天意第一时间脑洞大开到生意上去了,大哥最近想做文化产业,对文化产业来说,严老就是一面旗帜,插了这支旗,绝对是根正苗红。 人家老头一把年纪,名利钱都有了,讨好也难,如今光明正大的站出来收一个关门弟子,那必须要重视的。 主要是这件事之前林天水也尝试过,特意去泰西听国庆晚会,肯定不是真的爱凑热闹,那次他也是冲着严老弟子蝴蝶兰去的,结果发现,蝴蝶兰比严老还要顽固。 总之不管林天意脑洞开到哪里去,这个认干亲的仪式林天意夫妇准备的很认真。 秦心本来觉得回宿舍面对林嘉的时候会有些尴尬,却不想她看到秦心很高兴的道:“我终于有个妹妹了。” 这画风跟预想的完全不对。 实际上林家跟莫家不同,莫今通自己是草根出身,混乱年代的时候爹娘都寻不到了,而林家却是一直有传承的,林天水的父亲要是还在,应该是妥妥的政界大佬,虽然人已经不在了,香火情也断的大半,但是家教摆在那里,林家家风非常好,对子女教育的也不错,林嘉压根没有乱想,只是觉得高兴,因为她也挺喜欢秦心的性子的。 本来秦家家风也应该是不错的,如果秦宇秦天在或者等儿女成人了再呜呼,秦心上辈子就算不能成为名门淑女,至少不会走歪路,歪成那样,所以说寡妇带孩不容易,真正不容易的不是经济生存环境,这些都能慢慢改变,更不容易的是教育。 寡妇本来听起来就挺惨,还拖一双儿女,思维稍微偏薄一点就会把孩子教坏,思维正的不至于教坏孩子,却总会缺失很多东西。 秦心家教不算好,她就是经历了一世真正受过苦才打磨了性子,如今慢慢的好了些。 秦华更有问题,之前畏畏缩缩的时候,秦心担忧,如今不畏缩了,秦心也担忧,这种担忧之前不明白是什么感觉,可是看到林嘉,秦心就明白了,哥哥不坦然不自然不君子,更有剑走偏锋的感觉。 林嘉看到秦心,笑容很坦荡,大大方方,就让你觉得她的亲切,不是那种伪装的交际。 这让秦心不由自主的感动,她记得上辈子,哪怕是那样的场合见面,林嘉也没有表现出鄙视的模样,倒是秦心自己忍受不了那 种感觉,羞愧的要死。 好在虽然还是认干亲,但是那种感觉已经完全不一样了,秦心觉得自己简直是撞了超级大运了,居然得到了严老和林天水的袒护。 她知道自己没有什么特别的能耐,有能耐上辈子就不会被玩死了,一点不敢骄傲,反而更加努力的学习,还是保持着日常的安排,早上跑步,上课,图书馆,练琴,自习,不敢有半点松懈。 看她这样,之后林嘉自然回家说了,又得到了林天意夫妇的赞赏,虽然还未见面,听女儿的口气人挺不错的,他们宽心了许多,毕竟正式认了干亲,他们也是要来往的。 秦心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倒意外的表了个好,她有了新烦恼。 跟祝军相处挺好的,不过秦心毕竟不是真的17岁的小姑娘,还是觉察出一些事情的,开始的时候虽然有些端倪,秦心还不会那样想,总不会自傲的以为全天下都围着自己转,随便见个有好感的人就是什么豪门世家吧。 可是祝军第一次约秦心的时候,让秦心有些不确定,也不敢相信。可是随着之后相处下来,秦心就是有些鸵鸟了。 她不会天真的以为真爱无敌神马的,这理论上辈子她已经用生命推翻了,真爱打动不了人,做不了任何事,恶心人倒是可以。 她跟祝军也没有发展到什么真爱非亲不嫁的地步,毕竟祝军怎么看也都只是一个少年,自己有老草啃嫩牛的嫌疑。 只是觉得祝军挺好的,跟他一块的时候挺安心的,也不用费脑,自己就真像一个17岁的女孩一般,秦心很珍惜这样的感觉。 让秦心不得不伸出鸵鸟头的原因,是今天早上,两人跑完步,去食堂吃早饭,食堂有电视,电视上放着早间新闻。 秦心正在喝豆浆,抬头见祝军手里拿着一根咬了一口的油条,看着电视,居然入神了。 秦心也抬头看了一下,就看到个头发发白的老头,穿着军装,身上挂满闪闪的东西,看起来很了不起的样子,老头身边站着个新闻熟脸,每天都要出来溜达几分钟的胖子,两人有说有笑,这种惯常的新闻画面,皆大欢喜的,没啥好看的。 祝军说:“那是我爷爷。” 秦心一口豆浆喷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莫爷爷:老婆今天我在新闻上帅不帅。 莫奶奶:老不休,胖子还小的时候欺负一下也就算了,现在人家长大 了,你还老抢人家镜头。 莫爷爷:他不是每天都出镜吗?我好久没有亮相了。 莫奶奶:那你做的隐秘一点啊,身子倾斜的去挡着什么意思?蠢的不忍直视……-_-||| ☆、第六十二章 :男盆友掉了 秦心看着被自己喷了一脸奶白豆浆的祝军,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她从来没有问过祝军的家庭背景,祝军也没有主动提及,这是第一次。 可是随便新闻上蹦达出来一个人就说是我爷爷,摔!这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秦心忽然觉得她麻麻如果和祝军长辈放到一个画面,画风估计会是:你吃的好吗?过的好吗?有没有什么困难?——标题《xx领导深入群众慰问,要让群众过上好日子》 想到这个场景,秦心身体都不由自主的抖了下。画面太凄美,不敢看。 祝军并没有想故意隐瞒秦心,只是他平日就很低调,要特意说跟炫耀一般,正好看到就开口说了。 却没有想到秦心跟被吓到了一般,跟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没有对他更热切了,也没有特意装的淡漠,而是就被吓到的感觉。 “我爷爷是我爷爷,他很厉害,可是我还什么都不是,你都拍电影了,我考试成绩不如你好,身手也不如你敏捷,你唱歌唱的好,弹琴弹的好,骑马还骑的好……”祝军说到这些有些不好意思,什么都不如女朋友的,好丢人哒。 平日祝军说话都一本正经,可是现在看到被喷了一脸豆浆,有些羞涩的祝军,秦心惊讶之余,脑洞居然开到另外一个奇怪画面,一定是上辈子奇怪漫画看多了,连忙拿纸巾帮祝军把脸上的豆浆擦干净,擦的时候不由自主的脸红了,太邪恶了…… “你放心吧,我会好好努力赶上你的,莫兴远说你骑马很帅,我都没有见过。”祝军抬头望着站起来帮自己擦脸的秦心,声音居然难得的有些委屈撒娇的意味,要是平时,秦心一定觉得很怪,只是现在秦心的姿势,隔着桌子探过身体,再多靠近一点,她正在发育的小胸部就要碰到了,诡异的感觉,秦心缩回了身体,调整了一下自己,尽量平静的道:“你想骑马?盐城好像有一个不错的马场的。” “好啊,那我们下午一块去吧。”祝军很高兴,貌似这是秦心第一次主动约他。 离寒假的时间不远了,祝军以前是爷爷唠叨着他,让他来泰西读书,他自己不愿意,讨价还价的说了就高二来一年,高三还是回京都,毕竟他户籍在那边,高考也在京都,考什么学校都计划好了。 可是现在祝军就觉得时间真的很短,想到寒假一个多月不能见面,他就觉得很是不舍,他是说做就做的性子,泰西的课是很好翘的,奉行学生对自己负责的理念,只要你考试 搞得定,平日无所谓。 秦心看一下她的课,下午是体育课,去马场锻炼和在学校锻炼没差,就同意了,不过把练琴时间提前了,练完琴才走。 祝军的吉普车挺皮实的,两人摇摇晃晃的到了名田马场,是盐城最好的马场了,靠海,很宽阔,就是风有些大,但是在海边骑马又是另外一种感觉,特别美。 今天天气不错,虽然温度低,风大,但是阳光很明媚,午后的时候也不太冷。 两人到马场的时候,似乎已经人不少了。 马挺多的,可以自己选。 秦心看着都不如大黑好的感觉,大黑的皮毛油光发亮,身形矫健,通身都是漆黑的,不过大黑看着略胖,这里的马瘦一些,好像也挺能跑的,只是少有像大黑那样纯一色的。 挑了一圈,秦心也不知道选什么马,她对这个还真不太在行,就让祝军来选。 祝军一副挺专业的模样,带着秦心一匹马一匹马的看,又说:“我爷爷喜欢马,小时候就教我们骑,京都的马场也是很不错的,下次去京都,我带你去,爷爷一定会喜欢你。” 秦心对祝军的爷爷,已经是处于呵呵的状态了,暂时不去想,最后祝军挑了两匹马,相貌不是里面最好看的,但是感觉挺不错的,秦心说不上来具体什么原因,就是感觉吧。 给秦心选的马是棕色和白色搭配的,通身都是深棕色,头上的鬃毛是白色的,尾巴是浅棕色的,四条马蹄有有三条下半截是白色的,其中一条是棕色,颜色花了点,但是马很精神。 祝军选的是棕黑色的,比秦心这匹马大一些。 选好了马就去换马术服。 正好跟前一步脚来的莫兴宁和马复香错开了,至于更早来的余露,看到马复香和莫兴宁手拉手的过来挑马,她很是隐秘的给马复香挑选的那匹马做了手脚,她从小受教育都是向着上流社会的,举止并没有什么可疑,很是利索的动了手脚就离开了。 秦心和祝军动作很快,两人换了马术服,骑上马,先慢悠悠的并排走了一圈。 秦心看到祝军的姿态,果然是练过的,而自己因为骑的不是大黑,没有那么默契,还稍微有点生疏。 不过这样并排骑马的感觉挺好的, 四目相对,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情。 等感觉差不多了,两人就一起骑马飞奔出去。 那边马复香在 国外学过马术,跟莫兴宁约好去马场骑马的,虽然昨晚闹的有些隔膜,不过马复香是一个很能调节自己情绪的人,绝对不会让自己不高兴,该玩还是玩。 莫兴宁宿醉,又跟余露发生了关系,洗完澡回去换了衣服再去接马复香,莫兴宁觉得挺累的,还不能表现出来,他骑过马,但是就普通的敢上马溜圈,没有特别的厉害,他也不是超人,平日接触的事情都力求完美,比如学习成绩,书法之类的,但是他似乎不太爱运动,正常运动都是为了保持身材,他不像莫兴远那样痴迷车,也不会对骑马特别感兴趣,君子不立危墙,他觉得这些都是很危险的运动,尤其是他还有洁癖,要骑上这马,他会浑身不舒服。 但是出来跟别人交际,莫兴宁绝对不会暴露自己的短处,尤其是有洁癖的问题。 马复香倒是兴致很高,欢快了挑了马,莫兴宁也始终很绅士,两人换了马术服,莫兴宁身材匀称高挑,皮肤白净,五官立体,穿上马术服比平时更帅气,马复香很喜欢。 两人也是先骑上马静静的绕内圈马场走。 莫兴宁马术不怎么样,但是装样子的功夫是极好的,上马的姿态很帅,在马背上也很挺拔,笑容温和,在有阳光的冬日午后,这样的莫兴宁直直的印到了马复香的心里,这个世界,不管男女,都会不知不觉被颜给牵走了。 秦心和祝军已经开始骑马飞奔了,秦心的天赋大概可以总结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很快就和这匹棕白色的马混熟了,骑的比祝军快多了。 当然祝军也不差,紧跟其后,时不时可以赶上,听着海浪的波涛,看到秦心恣意的笑脸,很是惊艳,真希望时光可以停留。 午后,阳光,大海,草场,骏马,笑容,是很美的画面。 两人骑了一段落,策马回来,莫兴宁和马复香还在最里圈的马场慢慢的绕圈,两人并列着骑马说话,马复香喜欢策马飞奔,不过也喜欢这样跟莫兴宁聊天,两人共同骑着马慢悠悠的感觉也很好。 初谈恋爱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两个人在一块说话,就是走路,两人不知不觉都能把一个城走完,要是平时让你自己一个人是绝壁做不到的。 马复香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莫兴宁是很博学的,从小他就是好学生,知道的东西很多,所以他跟以前的秦心是没有话聊的,秦心看到他就脸红,智商负两百,更别说博学了,倒是跟余露挺有话说,余露也是很聪明的女孩,成绩很好,而且余露很体贴,但是 莫兴宁又看不上余露。 马复香虽然不如余露,但是比秦心强,家世背景也好,莫兴宁说的她大多能接茬,时不时还表现出赞赏的目光,莫兴宁即使疲惫也还是能坚持的,心情也慢慢变好。 不过莫兴宁的好心情很快就被打断了。 他自己奉行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理论,小心谨慎,但是心底却隐隐的很羡慕和欣赏那些车开的很帅,马骑的很好的人。 远远的看到两人策马飞奔而来,特别有气势,尤其是前面的女孩,骑着马,到马场内圈的栅栏的时候,居然是直接跳跃进来的,简直帅到让人惊乍,尤其是那马的前蹄高举,阳光斜照,那马也得意的嘶叫,马背上的少女始终一脸沉着,那样一个画面,只要见过,似乎都会毕身难忘。 原本正在跟马复香说话的莫兴宁,说到一半忽然停了,马复香顺着莫兴宁的目光看去,就看到秦心骑着马已经跃进了马场,脸上露出得意又灿烂的笑容。 女人的眼神最是好使,马复香一眼就认出秦心。 而莫兴宁也认出来了。 莫兴宁只觉得五味陈杂,今天早上他跟马复香打完电话,一个人躺在酒店的床上,躺着看天花板,床上有余露的气息,电话有马复香的回音,他却觉得心空空的,很是疲惫。 可是现在看到秦心策马飞扬的那一画面,莫兴宁只觉得老天跟自己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她喜欢他的时候他厌恶她,等她离开了,他却发现了她的美好,真的,莫兴宁忽然回想起来,自己这么多年,最轻松的时候,居然是跟脑残的秦心在一块的时候,因为秦心真的不太聪明,他跟她在一块,不需要引经据典,费劲心思的表现自己,她都会露出欢喜的笑容,她在自己故意的的诱导下,打扮的惨不忍睹,还沾沾自喜,那时候的莫兴宁是高兴的,有恶作剧得逞的畅快,也就只有这样的时候,莫兴宁才觉得自己是个少年,而不是老头,不需要太多的心思和顾忌。 可是当有一天莫兴宁自己亲手毁了这份欢喜的时候,他还觉得高兴,可是现在看到秦心那恣意的笑容,他忽然明白为何马复香各方面都达到自己对女朋友的要求,却始终有一道杆杆横在中间,因为自己在马复香面前始终都是伪装着,连笑容都没有破绽,笑的很标准,他不敢表现出真性情,因为他发现,马复香喜欢的就是伪装的他,他很累。 马复香看到秦心总有一种挑战的意味,这是女人之间的奇妙氛围,她用力的扬了 一下马鞭,对莫兴宁道:“我们也骑快些吧。” 她的马被余露做了手脚,刚刚慢悠悠的骑还没有问题,可是这马鞭一扬,一跑,马就受不了,跟疯了一样,一下子窜出去,莫兴宁不得已只得硬着头皮跟上去,他不喜欢速度这么快,总觉得危险。 马复香开始没有感觉,只是想跟秦心争一口气,她的马飞快的朝秦心的方向跑去,可是她毕竟是练过马术的,跑着跑着就觉得这马有点问题,似乎受了什么刺激,或者那里受伤了,有癫狂的感觉。 她有些害怕,用力的抓着缰绳。 “兴宁,我的马不太好了!”马复香脸色惨白的朝自己最近的莫兴宁喊道。 莫兴宁脸色也有点苍白,让他装帅可以,稍微跑快点也可以,但是骑马救人什么的,是绝壁不行的,他的马术又没有多牛掰,可是就这样丢下马复香肯定也是不行的,本来就因为秦心的事情马复香对自己有些疙瘩,莫兴宁已经感觉出来了,再加上自己回来爷爷跟自己说了马家具体的事情,马复香现在就是一个聚宝盆啊,谁拿回家都是发大财的节奏。 可是在这样的时候,谁还记得聚宝盆啊,莫兴宁心理对车祸什么的都是有阴影的,明显也感觉到马复香的马不对劲,很癫狂的感觉,即使理智告诉他,这时候应该挺身而出,而行动上他却不由自主的策马离远了些,好在嘴里还懂得补救:“我去喊工作人员!” 不过今天天气好,马场人很多,工作人员也分散的开,这要过去叫也没有那么快。 马复香看到莫兴宁居然策马离开,完全不敢相信,这一刻她的人没有掉下马,心先吧嗒的掉地上了,还被癫狂的马踩了好几脚。 马复香控制不住马,莫兴宁却骑马离开,这时候她听到马蹄声,以为莫兴宁又回来了,一下子惊喜不已,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可是抬头却看到的是迎面而来的秦心和祝军。 两人都看到了问题,祝军骑马毕竟比秦心久,先问道:“需要帮忙吗?” “马好像出了点问题。”马复香急的不行,也顾不上是谁了。 “我们俩跟着你,你先想办法把马给稳住。”祝军开口,和秦心一起一左一右掉头跟上了马复香的马。 那马跑的癫狂,但是左右有人压着,慢慢的缓了下来,那边莫兴宁跑开叫了工作人员,又觉得不对,又赶紧策马回来了。 祝军跑到前头把马拦下来,秦心叫马复香快点跳下来,马复 香不敢,秦心侧着身子拉了她一把,一起从马背上跳下来。 马复香和秦心都滚到了草地上,倒没有受伤,祝军看到秦心也跳马了,也顾不上那癫狂的马,也下马了。 祝军下马先扶了秦心,紧张的看着她:“你没事吧。” 马复香躺在地上,看着高大的祝军,不知道为何脸居然红了起来,她自己站了起来,朝祝军微笑的道:“谢谢你,要不是你,我不知道怎么办?” 秦心自动被忽略了…… 妈蛋,她才是拉着马复香跳马的人好么,她也出力了好么,居然就这样被忽视了。 秦心觉得画风略凌乱,不想看这尴尬的画面,转头看别处,就见刚刚那匹发癫的马因为被他们拦了往回跑,然后莫兴宁正急忙的想赶上来英雄救美最后一波,结果,却把他的马给惊了,这里马术最不好的就是莫兴宁,莫兴宁长的斯文帅气,这时候一点用都没有,缰绳都拉不好,再加上昨晚跟余露也是初精,其实应该好好补补的,而不是来这里,然后就悲剧了。 莫兴宁的马被惊了,他没有拉好缰绳,掉到了马下,似乎还被踩了几下…… 他倒地的时候,是面朝地的,可是那畜牲朝他身上踩的时候,他疼的仰起头,正好看到不远处马复香一脸惊恐的第一时间投到了祝军的怀抱里,他脸又黑了几分。 秦心被莫兴宁的变故给惊呆了,没有看到马复香投怀送抱,否则一定找根棍子把她戳开。 好在祝军很大力的把马复香推开了,一脸严肃的道:“你男朋友掉地上了,你还不去捡……”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三章 :残疾 莫兴宁高高兴兴的去马场,然后悲伤的被送回了医院。 简直就是无妄之灾。 因为马复香都没事了,他却赶上来受了罪,不过说无妄之灾也不对,事情起源本来就是他引起的,他从心底里就看不起余露,在余露面前跟马复香打电话打的光明正大,一点愧疚之心都没有。 却不能体谅到余露在这种事上就算是千般不对,她在感觉上却是受伤的一方。 莫兴宁本性是个比较自私的人,这也不能怪他,环境造就人,他从小没有安全感,对别人是极端不信任的,只相信自己,所以刚刚醒来他反而觉得他委屈,他被算计了,因为莫兴宁有比较严重的洁癖,他都不曾和女孩亲密到这种程度,他其实也紧张也不敢面对,余露默默的走了,他觉得这是最好的方式了。 结果就变成这样了。 莫兴宁进医院了,莫今通非常紧张,差点没让人把马场给封了,好好的马怎么会受惊? 现场秦心也在,莫今通第一时间就怀疑到了秦心的头上,不是他小人之心,更多的是心虚,害怕秦心知道了什么,听到莫兴宁送医院昏迷不醒,莫今通恨不得拿秦心抵命。 惊马真是可大可小的事情,就跟出车祸一样,有可能就擦伤一点皮,也有可能直接摔死。 马场里面有安保监控的,莫今通老辣的第一时间就把监控调出来,把余露找了出来,余露自以为天衣无缝,实际上到处都是漏洞,只要做了,就会有蛛丝马迹,何况对手是莫今通,那可是打过战杀过人的。 只是看到视频基本可以判定了凶手,但是问题又来了,因为那人动的马是马复香的,而且是个女孩,莫今通脑子里一下子各种阴谋论,反而疑虑起来,别没帮孙子出气,反而给他惹来一些麻烦,只能等莫兴宁醒了问他。 那边马复香魂惊未定的回去,心里对莫兴宁的隔阂越来越大,自己在那惊马上还能撑那么久,莫兴宁的马好好的,只是被吓一下,他居然控制不住,直接摔了,这也太没用了,跟她印象中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在国外的时候,马复香觉得莫兴宁绅士优雅,博闻强识,简直就是一个没有缺点的男人,到了国内先是发现莫兴宁有过一段不清楚的前任婚约,然后发现莫兴宁并不是她想象中的白马王子,自己出事了,他第一时间调头离开,虽然从莫兴宁的马术上看,他这样做反而是理智的,可是知道是一回事,接不接受就是另外一回事。 马复香一身中很少遇到这样危险的事情,就算出国上学,家里人也安排妥妥的。 她母亲是名媛,父亲是商业天才,当初也是真心相爱求娶,婚后就她一个女孩儿,父母都宝贝的不得了,只愿把最好的东西给她。 最好的教育环境,最优渥的生活条件。她不需要烦恼太多,她只要规规矩矩的上学,她会像她母亲一样成为一个名媛,找一个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马复香的母亲很美,但是父亲马天奇长的一般,可是父亲对母亲非常好,马复香自然不会嫌父亲丑,只是自己在找对象的时候,却不会照着父亲的模样找,一定是首先英俊养眼。 把自己当成公主,找的对象自然也必须是王子或国王级别。 如果说莫兴宁用他的绅士优雅英俊的外貌在异国他乡慢慢的走近马复香的生活。 而祝军却是如同童话中的英勇王子一般,突兀的闯进了马复香的心房。 公主是有王子情节的,马复香本质并不坏,只是生活条件太好,从小受宠,让她习惯把自己当成公主,忽略旁人。 就像她在国外跟莫兴宁比邻,就觉得莫兴宁肯定喜欢她,完全没有想到莫兴宁有前未婚妻,自己有危险的时候莫兴宁不是第一时间跳过来以身涉险,反而是逃离了,这是马复香不能接受的。 不过莫兴宁受伤,她家还是要上门表示一下,毕竟勉强也算是为了救马复香受的伤。 马复香一家人第一时间到医院看望了莫兴宁,莫兴宁还没有醒,马复香父母也心疼女儿受惊,让马复香一块走了,并没有留在医院等莫兴宁醒来。 马复香父母是很担忧的,幸好女儿没事,不过怎么想都觉得事情透着蹊跷,事上哪有那么多倒霉的事情就刚好被自己女儿遇上,马天奇觉得应该暗中查查,虽然还不知道真相是什么,可是对莫兴宁是越发不满。 一路上马天奇发现女儿呆呆的,更加心疼,可是再心疼,为了女儿好,有些话也要说的,不能让她昏头了光顾着眼前,一到家,马天奇就硬着头皮劝女儿: “小香,爸爸不会骗你,我看那莫兴宁心机太深,你这么单纯,和他不适合。” 本来以为女儿要反驳或生气,没有想到今天女儿很反常的点头。 “知道了爹地,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马复香搂着马天奇的胳膊撒娇,脸上似乎并不太难过,马天奇有点搞不明白了,就听到女 儿说。 “爹地,要不是那个人救了我,说不定现在躺医院的就是我了,我觉得应该好好感谢一下他。” 马天奇是人精,现在是商业天才,因为创业赚钱了嘛,至少在盐城这商业天才的称呼是当的起,但是当初求取马复香老娘的时候可不是天才,就是个混的稍微好些的公司职员,其貌不扬,却能打败一众高富帅追求者求得美人归,不仅如此,现在还把美人养的□□的,自己在外头有过小三小四,也从来不会让人打扰到家里的美人,这份功夫确实是不一般的,都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他治国平天下没有机会施展,但是自身和家庭都管理的挺好,说明是一个很有水平的人。 有水平的马天奇一下子就嗅到了不一样的味道。 当人父母的就有这样的奇怪心思,对于女儿带回来的第一个追求者总会有点敌视,如果马复香在带莫兴宁回来之前带个更糟糕的,或许莫兴宁就直接高分上任了,只要不比之前的糟就行,但是很不幸,莫兴宁是第一个,马天奇简直就是拿着放大镜在挑莫兴宁的错,一听女儿的意思有备选,一下子就秒懂了,很高兴的赞同了,的确要好好感谢人家。 莫兴宁的身体素质挺不错的,他很注重锻炼注重饮食均衡,也没有不良习惯,甚至连酒都很少喝,昨晚的宿醉是他第一次破例,结果第一次喝酒就*了,真是很唏嘘,人生真是不得不认真,*已经是很悲剧了,再去马场差一点失事。 现在他在医院里悠悠转醒,全身都跟被碾过一样,很疼。 他醒来,看到病房里只有爷爷,一张严峻的老脸,虽然莫今通内心其实挺害怕爷爷的,可是这一刻,他却很感动,尤其是老爷子似乎看上去一下子老了许多一般。 “爷爷。”他声音沙哑的喊了一句,眼睛却不自觉有了泪意。 莫今通听到孙子的声音,脸上露出了惊喜,很快又板着脸,只是看到他湿润的双眼,本来很生气的莫今通也生气不起来。 “马场的事情不是意外。”莫今通开口道。 莫兴宁脸色煞白,一瞬间想到秦心和祝军双双骑马帅气的画面,有一种被背叛和被伤害的双重愤怒。 又有另外一种说不清的情绪,惊马的是马复香的马,这事应该是针对马复香,自己算是意外,如果她还针对马复香,是不是其实对自己还是心有不甘。 种种情绪流转过莫兴宁的心底,面上却一副沉着的模样。 莫 兴宁这点确实是值得称道,刚刚醒那一刹那还是全身冷汗,脑海里都是那高大的马蹄踩自己脑袋的画面,现在已经冷静的跟受伤的人不是他一样,不过以后他大概会又多了一个恐惧马的症状了。 莫今通也不多说,把视频打开给莫兴宁看,想看看他是怎么处理的。 莫兴宁白着脸把视频看完,刚刚的镇静完全没有了,他压根没有往余露头上想,跟莫今通一样,他怀疑的是秦心。 可是视频里面可疑的人,一眼就看出来,是余露,虽然没有直接证明的画面,这也是余露没有真正犯蠢的地方,不会直接被拍到,但是也差不离了,莫今通他们又不是警察,不需要直接的证据,判断出是谁就行,余露自己就算抵死不承认也没有用。 莫兴宁刚刚的脸色是虚弱的苍白,现在已经发青了,他恨不得直接就去弄死余露,可是现在这事却伸张不得,要是现在光明正大的找余露麻烦,马家也会知道的,余露动的不是莫兴宁的马而是马复香的,不外乎就是一种争风吃醋,马家要收拾余露很简单,但是肯定更怪罪莫兴宁。 莫兴宁这一趟回来,身体受伤不说,还平白无故的惹了一个强大敌人,他是不愿意的。 他对马复香也有了疙瘩,尤其是自己最痛苦的时候,抬头看到她却是投入别人的怀抱,现在马复香就算说喜欢他,他也不敢相信了,只是碍于情面,他还什么都不能表现。 他刚刚成年,本来带着马复香回来是很风光的一件事,可是眼下要是弄不好就坏了名声了,毕竟第一次退婚说是未婚妻的问题,不管真相如何,总是一个说法,要是第二次呢? 尤其是莫兴宁还是这样自信的带到家人面前的女孩,肯定会说是莫兴宁自身的问题,连自己感情问题都处理不好的男人,你还打算他能撑起一个家业? 不说外人,连莫今通都有这样的疑虑,所以他想知道孙子是如何处理这事的。 莫兴宁脸色一变再变,最终淡漠的道:“爷爷,这次只是意外,让您老担心了。” 然后莫兴宁的淡漠却没有能延续下去,原来这里祖孙在讨论怎么善后怎么阴人,他对莫兴宁是很看重的,虽然最近行事让他很失望,尤其是莫兴宁还说了余露的事情,但是相比其他几个来说也就只有莫兴宁了,莫今通还是耐着性子,借着此事好生教导了莫兴宁一通。 莫兴宁不知不觉中有学了莫今通一份真传,要能忍要能狠。 看到孙子 一下子就明白自己说的话,莫今通还是挺欣慰的,还拍拍他的肩膀道:“好好休息。” 莫今通只以为孙子是受了惊吓,腿有点扭到,养养就好了,有错不怕,就怕知错不改,以后酿成更大的错,对孙子这样煞费苦心的教育,也真是不容易了。 却不想爷孙两在开小会,外面一群专家组在开大会,莫兴宁一送医院,各种拍片检查,这会子结果也差不多全出来了。 然后一干老家伙们惊呆了……原本都想表现一番,各种医学理论分析研讨,拿出最佳方案讨好股东,现在这一看,一个个都失声了,百年难得一遇的倒霉家伙,脚踝骨关节碎裂,这是要瘸的节奏……一群老家伙,你推我,我推你,谁都不愿意上前去说明情况。 最终老家伙们一商量,把年轻医生叫进来一起研讨,然后推了个新进不久的医生让他去给病人讲解病情去了。 那年轻医生被众人推举,十分感动,浓浓的觉得医院前辈对后辈的关怀,一个病症,让他学习了不说,还给他向病人表现的机会,他一定会好好干的。 大家都默契的没有提受伤人的身份。 年轻医生把握住医生行医的关键要点,述说病情的时候一定要往重的说,能治好了,病人感激的更多,治不好,病人早就知道了也不能怪罪。 爷孙两正手握手,对未来抱有美好期望的时候,新进医生小刘穿着白大褂进来了。 戴着口罩,戴着眼镜,一脸严肃,不能弱了气场,翻开被子帮莫兴宁的腿挪动了一下,刚刚没有动,又因为心里事太多,莫兴宁还没有感觉,这一挪动,真是疼的他去了半条命,忍不住尖叫起来。 偏偏刘医生还十分认真的左敲敲,右敲敲,完全不顾莫兴宁的惨叫。 要表现的严肃庄重,才会让病人信任,刘医生其实有点紧张,不过想到那么多专家前辈给自己打气,又鼓足了勇气,继续敲……敲了好一会,莫今通都要发飙了,他才暂停,实在是对方气场太强大。 不过自己是医生,不能弱了声势,刘医生轻轻嗓子开口道:“病人左脚脚踝受伤严重,疑似踝骨关节碎裂坏死,可能会终身残疾。”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刘医生:会终身残疾……病人的跪求呢?家属的红包呢?怎么不说话了? 莫今通:给我把他赶出去。 刘医生:我那个擦,专家前辈救我…… 专家甲:潜水…… 专家乙:潜水…… 专家丙:忙着自拍,剪刀手,面前托盘上有一个肿瘤,今天的肿瘤好大,怕怕呀。 专家丁:正在做代购…… ☆、第六十四章 :你妈说的对 莫兴宁可能一条腿残疾,这消息像长了翅膀的安尔乐,瞬间就被大家秒懂接受了。 本来这算是莫家自己有份的医院,消息不是这么容易走漏的,奈何当时莫今通太生气了,把那年轻医生赶出去,那医生偏偏是个正直的二货,要是不二也不会被推出来,一副要为医疗捐躯,碰到医闹分子一般,一路高喊…… 这下该知道的人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人也知道了。 这真正是祸从天降,平地一声雷,好好的骑个马把自己摔残了。 马复香一家还在商量给正真救命恩人准备什么,因为马天奇让人去查,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火速的把“那个少年”的身份变成了救命恩人。 祝军只是想低调的在学校上学,平日学生也不会特意大张旗鼓去查他,他的性子冷呆了点,不会去主动得罪人,也没人脑残的要查他。 可是马天奇不同,一眼看穿女儿的小心思,这是用查未来女婿的慎重去查的,当然就查出了点东西。 而且这样一看,跟祝军对比,莫兴宁简直就是个渣渣……其实莫兴宁没有那么不堪,在同龄人当中绝对算是优秀的佼佼者了,只是马天奇一开始就戴有色眼镜看他,况且莫兴宁现在也没有能拿得出的特别的优秀事件,只能是比拼家境了。 马天奇自己对上流人士很羡慕,他的做法很简单,赚钱联姻,而且很成功,他老婆是名媛,有个很霸气的娘家,自己父母普通,不拖后退,规矩的丢在老家享福,这边专心侍奉丈母娘一家,生意做的红红火火,越来越出息。 如今女儿也成年了,要挑选对象,如果是祝军那样的家庭,那真是极好的,他举双手双脚赞成。 只是这边还没有商量好如何报恩,那边也算是为了救马复香受伤的莫兴宁的噩耗就传来了,残疾? 马复香也吓一跳,她对莫兴宁是有了隔阂,但是也没有到讨厌的地步,莫兴宁本身的确比大多数人都优秀,否则她的眼光挑剔,怎么会看得上。 马天奇听到消息在心里暗暗庆幸,幸好女儿临时转了心意。 不过因为这样的心思,再去医院的时候看莫兴宁就不是那么反感了,反而带上了点同情,不是同情他腿伤了,而是身为男人的角度想到莫兴宁这货也算是为了自己女儿伤了,女儿却移情别恋了,真是默默的为他点了根蜡烛。 马复香也吓坏了,脸上泪水真诚的很。 马家和 莫家因为两家都各怀着不可告人的心思,场面真诚的像是一家人一样,外人还真以为结了两性之好了呢。 这里的外人就有莫兴宁的二婶婶,张素丽,莫兴宁出事了,他们脚程再慢,也得赶过来,毕竟莫兴宁在莫家母亲早逝,父亲隐形,他们都是长辈,对大侄子理应多照应,可是这会子张素丽看到马复香一家就不自在,平日这大侄子虽然面上风度好,可是张素丽却总觉得他瞧不起自己,这要谈的对象以前是秦心的时候,张素丽老嘲笑,如今换成马复香,她很不自在,自己又成家里娘家背景最低的一个了。 而莫兴宁二叔莫怀博一脸血气的道:“我已经把那匹惹事的马宰了!” 莫老爷子听到这话,本来就伤心的,现在简直想吐血,证据懂不懂,这个蠢儿子,你能不能再蠢一点……算了,莫老爷子也不想马家人知道,宰了就宰了吧。 莫兴宁四叔四婶都还犯着困,宴会之后不应该是狂欢吗?两人都醉的有些严重,晕呼呼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规矩的站在一边。 莫怀云倒是好生伤心,她自己没有儿女,平日对莫兴宁这侄子是最亲的,在一边强忍着泪。 莫兴婧吓坏了,堂哥怎么就…… 一向调皮的莫兴远今天倒是很规矩,听到莫兴宁是从马上摔下来的,他觉得自己应该以后去多练习一下骑马,不然这种事太糗了。莫兴宁是他堂哥,平日他虽然看不顺眼,但是堂哥遇上这样的事情他也觉得突兀,不敢作怪,老老实实的坐在一边。 秦心收到消息也来了,祝军陪同一块来的,毕竟当时他们也在马场,不来显得心虚了。 莫今通知道这事跟秦心没有关系,可是也没有给秦心好脸,内心有点埋怨,听说秦心马术很好,都可以救马复香,怎么就看着孙子被撞下马呢,简直是见死不救,亏得莫家这么多年对她这么好,简直是没有良心。 秦心不知道莫老爷子对自己的迁怒,知道了也无所谓,她爷爷跟莫今通关系好,现在挂了,她父亲跟莫家关系好,现在也挂了,她还想好好多活几年。 她来医院只是走个过场,看到莫兴宁倒没有幸灾乐祸,因为秦心之前也瘸过,在监狱里,走路一瘸一拐,那种感觉实在是不好受,她虽然怨恨莫兴宁,也没有想过在他的马上动手脚。 刚刚回来那会,秦心确实是一身戾气,总想把自己上辈子的悲剧找别人报复回来,可是现在经历了这么多事,让她明白只有脚踏实地生活,自 己努力提高了自己的本事,天助自助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自己上辈子的悲剧,莫兴宁出大力,但是自己不是一点没有错,如果自己行得正坐的直,规规矩矩的在学校上学,之后长大工作嫁人,就算过的不好也不至于落到那个地步。 尤其是接触了祝军,顾明夕,老师,林嘉,这些人,也让秦心慢慢的改变了自己的心态。 她上辈子父亲早逝,母亲鸵鸟不管,差不多大的哥哥心有余力不足,管不着,跟余露交好,进了娱乐圈也没有个良师益友,压根就是一辈子糊涂过来的。 如今有心上进,想奋进,先是学着宿舍里努力勤奋的陈玉,陈玉简直就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都在看书,吃饭的时候还要一边啃一口饭一边翻一页书,很让秦心佩服。 可是毕竟心思没有陈玉单纯,做不到一心一意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而且她也觉得陈玉这种学习认真的态度值得赞扬,可是也未必都是好,似乎只是在用另外一种看上去好的方式逃避生活。 她又慢慢的接触了除了余露陈玉外的其他人,因为思想比以前成熟了,眼界也开阔了些,看到的,想道的,就多了。 祝军心性单纯,目标很明确,要进部队。顾明夕十分优雅,目标很明确,搞音乐。林嘉性格开朗大方,目标很明确出国留学学金融。 他们都很踏实,都有各自的魅力。 秦心也在寻找她眼前的目标,她要考上京都电影学院,她没有别的特长,在演戏唱歌方面勉强有些经验,而且她发现自己是真的喜欢这些,只有在投入这些事的时候,她才会真正忘却前世今生。 因为有了目标,秦心给自己的生活安排的很好,也觉得很充实。 每个人都有两面,所经历的悲伤痛苦挫折形成了人的阴面,所经历的幸福满足成功则是阳面,这样的人生才是完整立体的。 成功的人是把自己的阳面展示给大家,也不隐藏阴面,而是让阴面把阳面衬托的更加完整立体。 而失败的人却是把自己的阴面展示给大家,整日愁苦,觉得全世界都欠自己的。 秦心慢慢的体会到了这种感觉,所以对待莫兴宁的时候,她已经能放下了。 莫心宁看到秦心,感情很是复杂,他希望秦心来看自己,又不希望自己这副模样被秦心看到。 他是一个很追求完美,自尊心非常强的人,实际也很敏感的人。 他敏感的感觉到祝军来的时候,马复香神情的变化。 也敏感的感觉到秦心脸上没有嘲讽,反而比马复香还多了一点真诚,莫兴宁这时候心情是真的复杂,回想以前自己对秦心,真是除了厌恶就是厌恶,而对马复香却一直礼遇有加,而结果却是这样。 这认知也给有些潜在公主病的莫兴宁好大一个打击。 而余露知道这事的时候,简直是五脏俱焚。 她对莫兴宁已经升级到爱恨交加的地步了,毕竟莫兴宁是她第一个男人,又是本来她就喜欢的男人,她生气愤怒,可是从来没有想过让莫兴宁受伤。 她还不敢光明正大去看莫兴宁,等到大家都走了,才来。 这时候莫兴宁躺在床上,眼神专注的看着床头的一束花,真正熟悉他的人才会知道,他绝对不是在赏花,而是对这束花的味道不喜。 可是他现在连挪动身体把这花移开的能耐都没有,那边专家还在打架,用什么方案动手术效果最好,腿瘸的最不明显。 余露进来就看到这样一副画面,莫兴宁脸色苍白的对着那束怒放的鲜花,她眼泪就落了下来。 莫兴宁看到余露进来,他本以为自己会愤怒的想掐死她,可是他现在见完那一大波人之后,他居然奇异的平静下来。 “我知道你去了马场,马场有视频监控。”莫兴宁一句话让余露惊的眼泪都收住了。 “我帮你把事情隐瞒了,要是被马家知道,一百个你都不够死的。我现在不想看到你,你出去。”莫兴宁声音很平静,神色也很平静。 他跟爷爷说了,让他来收拾余露。 可是余露不平静了,浑身都在颤抖,她的眼泪惊了一下,又很快流了出来,流的更多,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这样收放自如,倒是个好演员胚子。 莫兴宁至始至终都冷冷的看着,看到余露哭不下去了,才开口道:“再不走,我改变主意了。” 余露又庆幸又惊悚的离开了。 她真的害怕了,从小到大,余露没有怕过,就算是被退学了,她也只是怨恨,没有害怕。 可是刚刚,她在莫兴宁的眼神注视下,只觉得从头到脚都是凉的。 她急忙忙的跑回家,跟背后有鬼追一般,如果莫家知道是她让莫兴宁残疾了,会有什么后果?她不敢想。 余露走后,莫兴宁果决的对老 爷子道:“爷爷,我想出国治疗。” 于是跟上次一般,莫兴宁被送出国了,莫兴宁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老爷子居然没有告诉莫兴宁父亲莫怀义,大家也像集体失忆一般,没有人说。 莫今通把儿子送去寺庙就是怕他精分,儿子的精分实在恐怖,莫今通是领教过的,送兴宁去国外也好,国外的医疗条件比国内先进些,说不定就能治好,莫今通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他也答应了不动余露,这是对孙子的一堂很重要的课,莫今通虽然生气,但是能忍,能把孙子教育好了,晚点收拾余露也没有关系。 只是莫今通前脚把莫兴宁送走,莫怀义站在寺庙门口,断了一指的手拨拉着佛珠,仰望着天空,面容沉静。 天很蓝,飞机尾气的浓烟在天空书写了个大大的一字,生生的把一片天分成了两边,一边晴朗,一边阴暗。 莫今通想把余露留给孙子练手,可是精分的莫怀义却不管这些。 莫今通前脚把莫兴宁送走,他后脚就去着手处理余露了。 余露这两天在家里老实的不像她,规规矩矩的,也没有跟她老妈掉脸子,对她那不成器的弟弟也和颜悦色的,倒把家里人弄的有些惊。 这天是周末,早上余露居然帮着爸爸一块出摊。 张玉花看到女儿这副样子,心里稍安,觉得女儿只要不作,相貌好看,人也聪明,考个好大学,嫁个好人家,日子肯定过的好。 余大成买了一辆二手车,车后面载着书,原来的铺位卖给别人了,现在他只能流动的卖书。 好在他是个机灵的,知道哪里卖好,还懂得跟城管打交道,虽然辛苦一些,但是钱还是能赚一点。 余露这些天安静乖巧的很,父亲开车,她就坐在一边,随便找了本书看,余大成转脸看女儿的模样,很是高兴,女儿很久都不愿意陪自己去摆书摊了。他花大价钱培养女儿,女儿也出息,样样都表现的好,可是女儿也有点瞧不上自己的书摊了,余大成总有一种复杂的难言感。 今天女儿愿意一块来,他很意外也很高兴,急忙忙的就上车了,生怕女儿反悔。 虽然抱着书,余露并没有看进去,忽然开口道:“爸,我伤了人了。” 余大成没有反应过来女儿是什么意思,女儿向来在他眼里聪明睿智,懂事的完全不需要他操心,不会惹祸,却不想女儿惹祸惹的才大,他那不懂事的蠢儿子最多在 学校跟其他同学拌拌嘴打打架,祸不及全家。 这些天余露惴惴不安,吓坏了,只觉周围怪怪的,好像有人盯着一般,眼下跟老爸在车上,车还开着在路上才觉得隐秘了一些,终于把自己不小心动了别人的马,然后害的莫兴宁受伤的事吐露了出来。 再厉害的人心里埋着事情也是痛苦的,连莫今通这样的老狐狸都不自在,何况这时候的余露还只是小姑娘,她动马复香的马就是想出气,或者有点阴狠,可是却也没有想到那么多后果,等到莫兴宁出事了,她才吓的一身冷汗。 余大成万万没有想到女儿居然会这样。 他一心一意娇养女儿,就觉得自己这个女儿有本事,人聪明长的也好,为人处事也极好,到哪里都要夸的,却不想居然会干出这样的事情。 这一刻余大成忽然后悔了。 孩子她妈以前天天唠叨:你迟早会把女儿教坏。 孩子她弟跟着起哄:教坏女儿祸害全家。 余大成从来没有把这话放在心上,让老婆闭嘴,给儿子一巴掌了事。 可是现在他忽然开始反省,自己应该重新展开对女儿的教育,否则这样下去不仅把她自己害死还会连累了全家。 只是余大成没有来得及对女儿展开再教育,前面有个下坡,他的车居然忽然出问题了,他惊的一身冷汗,之前只顾着女儿跟自己一起出来摆摊高兴,也没有检查车…… 余露昏迷过去前,看到一片玻璃尖锐的插进父亲的额头,父亲两眼圆睁,似乎有什么话没有说完,很是不甘。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终于决定出门了,所以应该只有一章,嗷嗷,谢谢亲们支持。 ☆、第六十五章 :认亲 秦有才家的店折腾了这么久,终于又重新开了,招牌换了,换成了有才板栗。 他是本地人,绕六个弯总能找到相关的亲戚帮忙,说好说歹把证件办起了,店开了,却是折腾的够呛。 要不是老婆已经把他私房钱说动了投进来了,他真想不干了,他是很胆小稳妥的人,可是现在是骑虎难下,也不得不干,但是每天给李秋凤都没有好脸子。 夫妻不齐心,李秋凤又是个贪小便宜的人,板栗店开起来了,又搞了活动,来的人却不多。 上次有在她这里买过板栗的,居然吃出好几颗坏掉的,自然不会再买。 而店开了又关,有忌讳的,李秋凤也不敢在敲锣打鼓,生怕又把什么部门引来,悄悄的开了,人气自然不如那天足。 不过稀稀拉拉的还是有些人的,毕竟价格有优势。 这一次,出乎意料的柳爱平居然很平静,开了店,脸上如常一样跟左右打招呼,挂着笑容,她长的不错,生了小孩身材也没有多少变形,如今儿女都好,她不再天天一脸寡妇相,倒是很耐看。 正是周日,秦心秦华都在铺子里帮忙。 这边客源是学生多些,到周末闲的人多了,学生又没了,两相抵押,就和平日差不多。 柳爱平喜欢子女都在跟前的感觉,孩子都长大了,在跟前的时间呆一天少一天,她很珍惜。 秦心回来是认干亲的事情想跟妈妈说一下,却不知道怎么说,林天水说的摆酒席认干亲,盐城这边是有这种风俗的,并不太奇怪,认了干亲就是两家以一种固定的程式形成长期交往关系。年节两家都要走动的,秦心却有些担心妈妈,不知道她会不会不适应,或者多想。 没有想到晚饭的时候自己开口说这事,妈妈居然一脸惊喜。 “囡囡小时候身体多灾多病,我跟你爸就说要给你拜个干亲,本来相中村里一个老叔,结果礼节都准备好了,那老叔爱喝酒,去别人家喝酒从田埂里摔死了。没拜成。”柳爱平没有说后续的事情,其实是想给女儿再找一个合适的人,因为那个江湖骗子批命实在是说的可恶,什么早夭之类的,就算后来知道他是骗子,做父母的还是担忧的,不过就刚巧那老叔死了,结果村里还有些风言风语说是女儿克死的,没人愿意给秦心做干爹,怕也被克死了。 老公安慰自己说到城里找一个更好的人选,却不想到老公死了,这件事也不了了之。 “你的命弱,拜个干亲是很好的,对方人品如何?”十年前的事情了,柳爱平本来不抱希望了,想不到居然又有转机,柳爱平心底也有点迷信,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 “他是我同学的大伯,是我老师的朋友,应该还好,他没有结婚,自己没有子女。”秦心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解释了人品,其实一个人的人品你很难去定义好坏。 之前秦心拜了严老为师,跟老妈报备过的,秦心妈妈也没有特别好送的,栗子村秋天柿子长的好,柳爱平特意做了一些柿饼装好让秦心给老师送去。 严老挺喜欢甜食的,对柿饼挺喜欢,不敢多吃,对学生的心意也笑纳了。 回头柳爱平听女儿说严老喜欢吃甜食,年纪大又要好克化的,就想多做些这方面的糕点。 柳爱平厨艺很好,她以前就在家带孩子做饭,每天时间还多些,想尽办法弄各种小吃,可以说秦心父亲在的时候,她兄妹俩的生活是很不错的,父亲开明,母亲贤惠,家庭很和谐,可惜造化弄人。 这边柳爱平捣鼓着做点心想让女儿送给她老师,却不想捣鼓出甜心板栗的延伸产品,板栗饼,味道很不错,不过开始也就自家吃吃,品相好的送给严老,这时候柳爱平还没有想那么多,她的思维毕竟是家庭主妇模式的,不可能一下子就开到商业女强人模式,就像这边打算再开分店,也是被秦有才一家逼的,才开始爆发有实际行动力,否则柳爱平这样的性子最多也就说说,真要做,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 严老很有名望,他创作的歌家喻户晓,柳爱平就是知道这点,她弄不太明白什么关门弟子之类的意思,就以为是那种老师上大课,女儿只是其中一员,女儿小时候就喜欢唱歌,老公在的时候柳爱平也送女儿去专业学习过,也不是特别专业就是那种兴趣班,没有指望女儿靠这个活,就是觉得女孩子有点才艺比较有气质。 既然是她老师的朋友,应该不坏,对于无儿无女这个,柳爱平没有吃惊,要是有儿女她才奇怪,因为拜干亲有点转嫁风险的意思,一般对方最好是个命硬的单身汉,因为古来就有认别人干亲对自己子女有妨碍的说法。 柳爱平很高兴的答应了,不过却以为林天水是个老头。 秦心纠结的不是林天水人品如何,虽然因为上辈子的原因秦心有些尴尬,不过相比秦心相处的其他人,林天水感觉还是靠谱的,就是觉得两家条件差许多,怕妈妈不适应,不过看妈妈没有放在心上,兴致勃勃的说要开 分店,招小工,一脸自信的感觉,秦心也就没有再说。 这样的妈妈应该是能适应的,她脸上的笑容很好。 秦华那天在,自然是知道这事的,听妹妹说没有多插嘴。 饭后秦华送妹妹去学校,两人一路散步过去,却不知不觉又走到英华的后门,绕到了断墙上。 兄妹俩有悄悄话,每次都会到这里说。 今天天气不错,夜了,漫天繁星,也没风,就是有点干冷。 不过两人都穿的挺厚实的,有刚刚吃完饭,身上还热乎的很。 天冷了,断墙这里人更少,更安静了。 “哥,等再冷,有霜冻的时候我们就不能来这里了,路滑,容易摔倒。”秦心的手被哥哥握在手心,如同儿时一般,她走在身后,哥哥走在前面。 “嗯,我知道啊,倒是你,从小到大几乎是让你别做什么,你就可劲的要做,一直是拧巴着来。”秦华想到之前的妹妹,着实也是头疼的。 “以后不会啦。”秦心想起来自己曾经的作为也是很脸红的,浑身一副不作死不会死的状态,整日就作着要么搞死自己,要么连累家人。 感觉到今天哥哥挺高兴的,笑容比之前那微微挂着式的真诚许多,说实话看哥哥顶着父亲的脸,露出那样的笑容,秦心还是有点不自在的。 “哥哥,今天很开心?” “嗯,虽然大伯母的店又开了,可是一整天我看妈妈都很好,情绪稳定,还是跟平日一样笑容满面的,我觉得很好。”两人找了一处平坦的地方,秦华给妹妹把地方擦了擦,才让她坐下,兄妹俩并排仰望着星空。 “前段时间你给我钱,我一下子拿到那么多钱,有很多想法,好像有无数大门在朝我打开,你别笑哥哥,虽然比你年长,但是真没有接触过那么多钱。我一下子有点hold不住了,什么都想做,想着用这些钱赚多少多少钱,想想就激动。后来大伯母到我们家旁边开店,我求了人帮忙处理了,我跟你说过。那时候看到那么嚣张的大伯母就轻而易举的服软了,又觉得有时候赚钱也没有用还要有权。” 夜,无风,少年的声音,有些沙哑,说的很缓慢,漫天繁星似乎都成了听众。 “真的,看到大伯母家就那样乖乖服软,那时候我的心又对权力产生了极大的*,可是你知道当我跟那个局长去莫家的时候,又发现有权也不是万能,在我们看来,工商局局长是很了不 起的官了,可是他去见莫老爷子的时候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小心翼翼,后来才知道,王局长是靠着莫家才爬到今天的位置,各种关系交错复杂。” “然后呢?”秦心不明白哥哥说这一堆是什么意思。 “然后我觉得,我还是老老实实读书好了,我想过了,以后我想从政,光明正大,用阳谋,像妈妈,自己生意做的好是要紧的,就算没有大伯母家还有其他家,我总不能天天去找关系搞竞争对手,自己足够强了,也就不怕对手了。万事无愧于心,可以有手段,但是不能没有心。”秦华这一番话虽然是说给妹妹听的,实际上也是想说给自己听的。 他感觉到妹妹的不安,实际上他自己也不安。 没有父亲为他们挡风遮雨,家里没有大男人告诉他们该如何前行,他们只能自己摸索,会曲折,会犯错,也会改正,始终都要前行。 …… 秦心的认干亲仪式比较顺利,林天意夫妇操办的,没有像莫家那样浮花,来了一堆不相干的人,就是林天水的年轻让柳爱平吓一跳,不过柳爱平也很年轻,她如今自己赚钱,觉得挺好,钱来的干净踏实,背也挺直,倒是不卑不亢,没有人捣乱,连严老都出席了,现场很和谐。 说实话,林天水的心里是略坑的,赶鸭子上架,他也不知道当时怎么就一冲动跟着说了,就是想着不能有人欺负了她,他这辈子就没有这么冲动过。 冲动完就后悔了,后悔也来不及了,这人总是要为自己说的话做的事买单。 尤其是现在看着秦心穿着白色连衣裙,短发扎了个小揪揪,像个可爱的小淑女,眼神又有一种说不出的风情,略沙哑的声音,乖乖的喊自己干爹的时候,林天水坐在椅子上,只觉得心痛的想哭,面上还要跟大伙抬着笑容。 好在叫完干爹,林天水送出了一枚玉佩,看着秦心乖巧的就直接接了挂脖子上,林天水又高兴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伸出爪子,光明正大的揉了揉秦心的头,头发软软的,他又想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林天水:别理我,先让我哭一哭…… 路人甲:有人欺负你宝贝女儿了…… 林天水哗啦从后背掏出一把斧头:人在哪? ☆、第六十六章 :选秀 秦心也摸不清林天水的心思,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总觉得这场仪式的气氛略怪,貌似林天水不太高兴,可是说不高兴也不对,他脸上有笑容挺真诚的,感觉是没有那么高兴。其实秦心也略尴尬,稀里糊涂的就这么过去了。 柳爱平倒是淡定,实际上林家虽然有钱,但是不张扬,一家子都很和气,反而没有莫家那样处处彰显富贵,柳爱平对莫家也是熟悉的,说起来跟莫家算是两家通好,所以并不会如小门小户的人一般,遇到大场面拘束,况且她已经是寡妇,对别的东西无欲无求,只望自己一对儿女好,就是为了女儿她也要挺直腰板,不能让人把女儿看轻了去。 而且世人重颜,好看的人,初给人印象分都是不错的。柳爱平不卑不亢,说话得宜,容貌也好,让大家对秦心的感观也提高了许多。 秦华也来了,这段时间的经历让他成熟了许多,最开始他压抑自卑,总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到后来,慢慢目睹着妹妹的改变,妹妹被退婚之后像是一夜之间成熟了一般,他只恨自己无能,可是又感觉妹妹在变好,直到妹妹给了他一笔钱,秦华不知道如何用言语形容,那时候他很心动,也很脱跳,甚至把持不住自己,各种想法都来了,他脑子灵活,人也浮躁起来,总想着走捷径,弄钱,弄权。再到现在,他已经慢慢平缓下来,觉察到自己的心态不对,他就越发注意起来。 身上没有过去那种自卑压抑的感觉,也没有前段时间的骄傲自大,真正的谦虚平和起来,一个18岁的少年身上能有这种气质很不容易,况且他长的也非常清秀,挺让人有好感的。 世人都说嫁女不嫁寡妇养大的儿子,因为这种人由于教育问题,心理总会有些扭曲,而且寡母婆婆也是比较难伺候,按照秦华之前的状态确实是这样,他聪明有能力,但是心理并不健康,总是憋着一口气,要么懦弱无为,愤世嫉俗,要么一条路走到黑。 好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发现走上岔路了,及时的回头是来得及的,检讨自己并不可耻,可耻的是连检讨都不敢,还给自己找诸多借口,有仇恨有负担,是正常的,人不可能没有阴暗面,端看每个人如何处理。 秦心知道自己的缺点,并不聪明,心机也高不到哪里去,唯一的优势就是多吃了一世的苦,所以她时时刻刻谨记,要脚踏实地的生活,一步一步的走。 秦华发现了自己的缺点,仗着有点小聪明,有点小钱,开始急功近利,他很快就反省了自己,并且经过这样的 自省,整个人的气质更稳重了。 而余露,她正在经历她的苦。 上辈子余露是很顺当的,至少到秦心死,她都是表面顺当的,以后如何秦心不知道了。 余露长的不是特别美艳,但是属于耐看类型,小圆脸小鼻子很是讨长辈喜欢的模样,上辈子她没有整容,人缘很好,秦心退学,她顺当的从泰西高中毕业,然后考上了中北师范大学,毕业后在一个中专当音乐老师,当然余露在泰西上三年比人家上一辈子学还贵的付出不是为了拿音乐老师这份工资的,她很快从中专跳出来,然后拉了不少投资办了一所音乐学校,秦心那时候还去给她学校做过宣传。 其实女生选闺蜜,很容易选余露那时候那种,觉得可爱,不会让人防备心重,但是余露顶着现在这样一张整容过后的脸,跟她的心性倒是很搭配,但是却很会让同性防备。 再加上她的背景被她弟弟说破,她在学校女生缘很差,男生虽然还好,但是毕竟是高中时代的男生,如果全员皆鄙视,他们也不太好意思表现什么。 余露到了九中之后,并没有如她想的那样,成为学校的校花之类的,大家并不买账,所以她生活的并不如意,她从泰西出来,一切格格不入,让她很慌张,很不习惯。 再聪明厉害高智商,现在也只是一个17岁的女孩,社会阅历摆在那里,虽然可以阴阴自己的闺蜜同学,但是遇到大事,却没辙的。 她此刻守在父亲的灵前,不哭不笑,也没有伤心欲绝的模样,表面很是宁静。 而她母亲张玉花则哭的声音都沙哑了,弟弟余冠没有平日那吊儿啷当的模样,眼睛哭肿了,跪在母亲身边,一块烧纸。 凭吊的人都走了,人也送火葬场了,现在灵堂就剩下一张照片。 张玉花抬头看到女儿,容貌很陌生,眼神静的可怕,她是有些埋怨女儿的,老公开车很稳当,从来没有出过事,可是今天女儿要跟去,就出事了。 可是毕竟是自己的女儿,老公走了她很伤心,埋怨也只能在心里埋怨,这个女儿一向跟自己不贴心,脾气也大,万一自己说了什么,她想不开,又是一桩事,看到她不哭不闹,这几天也没有吃什么东西,张玉花也是心疼的。 老公走了,家里书刊亭也卖了,张玉花不会开车,也没有那么大力气每天搬书去卖,还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子女都要上学,以前家里还有一些积蓄,现在全花在女儿那张脸上了,张玉 花有时候看着女儿那张脸,再看看灵堂上老公的照片,内心真的有想过,你怎么不去死,为什么死的是他,以后留下孤儿寡母该怎么过? 然而终究也只是气急的时候,会突然这样想,毕竟是自己的女儿,身上掉下来的肉,要真出事,也是舍不得的。 张玉花很难过,但是子女都还小,她再难过也得撑起身子起来弄点吃的,孩子不能把身体熬坏。 热了点大家吃的剩菜,闷了新米饭,一桌子倒是挺像样,不过没有了好胃口的余大成,似乎大家都没有胃口,吃的很少,儿子还好,好歹吃了一碗饭,女儿就是对着一碗饭发呆,喝了一点水,张玉花有再打的埋怨,看到女儿这样也是心疼的,劝道:“你好歹吃一点,你要是病了,妈妈怎么办……” 还没有说完,她自己就哽咽了。 余露抬眼看了一下妈妈,又喝了一杯水,语气平静的道:“我不饿,妈我不想上学了。” 正在哽咽的张玉花听到女儿这么说,惊的直接打了一个大嗝,好半天才恢复过来。 “你说什么话,当初你爸爸好不容易塞钱托关系让你去九中的,你怎么不上学了,你成绩那么好,不要担心家里没钱,你大姨在超市上班,她这次来的时候跟我说了,让我也过去,每个月加奖金有两千块,别的不说,供你和余冠上学是够的,实在不够的话,不是还有亲戚,可以借一点。”张玉花以前没有正式去上班,就在家里煮饭,给老公送饭,有时候帮忙卖书。 只是摆摊这种事,她一个女人家做不来,力气不够大是一方面,以前有固定的书摊位置还好,现在要到处跑,她就更不行了。 余冠听到老妈这么说,他也开口道:“妈,我们不要去借钱的,我可以跟你一块去摆摊,我力气大。” 张玉花看到一向调皮的小儿子把袖子撸起来,抱着儿子放声大哭起来。 余露始终冷静,起身道:“你们都别说了,我不上学,余冠继续上学,妈妈也别去超市打工,钱的事情不要你们那操心,就这么定了。” 以前家里,余大成是做主的人,余大成什么好东西都紧着女儿,几乎全家都是以女儿为先的。 现在余大成走了,张玉花难得硬气了一回,看到女儿一副要出去的模样,也顾不上抱着儿子哭了,站起来,拍了桌子,大声道:“我还没死,钱的事情不用你一个小孩子操心,你明天就跟你弟弟一块去学校。” “我不去 ,靠你赚那点钱,买一件衣服都不够,哪一次大姨上门不是来打秋风的,她给你介绍的工作能好?向亲戚借钱?大姨二姨像是会给钱的人吗?还有爸爸乡下的兄弟,还欠着我们的钱,爸爸走了,他们没有一个开口说还的,倒是在那里问我们家还有没有什么值钱的,听到铺子都卖了,一个个吃饱了就走了。”余露说这话的时候面带冷笑,她家条件在泰西同学中是不算好,可是在亲戚中是顶好的,每次去走亲戚都是受吹捧的,现在父亲刚走,这些人的嘴脸都不一样了。 张玉花被女儿说的哑口无言,她本来就不是强势的人,要是强势的,也不会让老公把女儿惯成这样了。 “姐,我去摆摊,我会赚钱,以后会赚很多钱,反正我成绩不好,读书也考不上大学,你不要不读书,爸爸说你聪明,一定可以上好大学的。”余冠眼睛肿的就剩一条缝了,说话声音一如既往的蠢呼呼的,可是听的余露真的想哭了。 父亲走了,她呆呆傻傻的没有流一滴泪,却因为自己这个蠢货弟弟,说的泪流满面。 她不愿意让妈妈和弟弟看到自己哭的模样,背着他们开口道:“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余冠你别傻了,就你那样,在学校还好,出去摆摊,两天就受不住。” 余露开门出去了。 她擦干了眼泪去找江术仁。 “我要红,我要迅速的成名。”坐在江术仁对面,余露手上拿着一根烟,颤抖的点上,深吸了一口,吐出一阵厌恶,只有这时候,她才觉得心里平静了一些。 她知道父亲的死不是意外,不知道是莫家还是马家出手,因为她的一时想不开,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付出了父亲的生命,她要报复,她要让自己足够有能力报复。 江术仁很奇怪的看着余露,这个女孩变化太大了,最初看到还是一个甜美的邻家女孩,一下子变成这副模样,眼神冰冷中透着疯狂,不知道是受什么刺激了。 “你刚刚出道,也没有什么基础,不是科班毕业,胜在年轻,声音不错,容貌也出挑,想要迅速的红,只能走唱歌选秀这一条路,不过这个过程很长,你要参加了,去学校的时间就少了。”江术仁还是蛮喜欢余露这个性子的,很有野心,他的公司层次比较低,像余露这样,给她弄个大导演的电影主角根本不可能,配角都别想,路人甲也没有意义,选秀明星虽然以后发展空间会受限制,但是好歹红的快,如果能争到前三名,也是不错的。 “我的事情你不用担心 ,我会处理好,只是希望江总能给我最好的指导,毕竟我刚刚出来,什么都不懂。”余露的手不再颤抖,一脸沉着。 “这个自然,我们公司以前也有送过选手去参加,经验是有的,最主要还是看你自己,虽然是唱歌选秀,考的不一定全是歌,还要看你个人表现,最好是能打动观众的身份背景,要比较励志悲惨,说话也是很重要的,除了打动评委还要打动观众,只要有看点,歌有唱的不错,前三不敢说,前十是可以争取的。”江术仁毕竟是混这行的,这番话,半真半假,真正选秀节目,还是有黑幕的,有时候足够有背景,也可以一路夺冠,不过他公司不会花那么多精力去给余露弄个冠军,要看她自己表现能走到哪一步再说。 余露很需要爆发,她压抑了太多的情绪,江术仁也感觉到这一点,对接下来的安排也很是期待。 最后江术仁给余露安排了参加蝴蝶之声的海选,并且让詹梅给余露培训。 不过一个羊也是赶,两个羊也是赶,既然余露准备参加海选,江术仁虽然看好余露,但是也不愿意浪费资源,又让公司另外三个小姑娘也一起参加了选秀。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记者:请问你姐姐是为了你能上学才辍学去唱歌的吗? 余冠:姐姐,我真的不想上学,求你了,换我去唱歌吧……t_t。 记者:…… ☆、第六十七章 :上京 余露的自身条件摆在那里,容貌也是花了大价钱,思密达过的,轻而易举的过了海选。 经过父亲的事情之后,她更加沉稳,没有以前的浮躁,她以前很害怕别人知道自己家是摆地摊的,处处装的很有钱,条件很不错,这种装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虚荣,也是负担,性格上难免会带出来一点。 捧高踩低做的很明显,给人感觉不是很好,而经此一事,她反而豁出去了,江术仁也给她身份背书,父亲车祸去世,她一个刚刚满18岁的女孩要撑起全家的负担,热爱音乐,心地善良,孝顺体弱母亲,照顾年幼弟弟,她的声音甜美,容貌整的也美,看着余露轻而易举的过了海选,江术仁信心大增,不过另外三个女孩表现就有些差强人意了。 有两个海选都没有通过,还有一个通过了海选,但是分数并不高,也有些勉强,不过好歹是有两人通过了,也算是不错,毕竟盐城也是很大的一个城市。 而且余露海选的视频还播出来了,播放谁的也是有讲究的,否则参加海选那么多人,全部播下来,电视台别的节目也别播了,就这一个节目了。 一般海选遇到特别搞笑的,或者特别有潜力的,就会截取一段视频整合播出,真正能走到最后的,都是从最开始海选就开始积累人气了。 秦心还在中规中矩的上学,她拜了严老为师,严老也开始布置一些正经的功课,教她怎么练声,发声,只是严老身体不济,大多数时间都是秦心自己练习,他在一边瞌睡,似乎秦心在身边的时候,他睡的很踏实。 不过严老虽然嗜睡,但是人绝对是很靠谱的,秦心的课程很忙。 有一次秦心意外看到电视画面里面的余露,愣住了,完全不像,但是名字是那个名字,眼睛还能依稀看出一部分。 严老看到秦心盯着电视,是海选的片花,摇了摇头道:这个不适合你。 秦心本来也没有想去参加选秀,她是吃足了娱乐圈的亏的人,不会真像一个17岁的小女孩一样,觉得自己去就能红,不过因为看到余露惊讶多看了几眼,却被严老误会了。 在严老看来这种选秀节目哗众取宠的意味大于音乐本身,真正要做这一行,想通过选秀走捷径成功几乎是不可能的,哪怕有几个碰巧出名了,但是却走的不远,还是小道,他既然教秦心了,就希望她走正道,一步一步的提高自己,这才是真正的捷径。 秦心别的没有,耐心毅力是有的,严老说的有 些她领会的不好,她就多练习,练习到明白为止。 严老一翻说教,见秦心真的听进去,他很高兴,他以前也收过学生,一些孩子有点能耐就容易骄傲,不知道天高地厚,现在也有点名气,但是严老却非常失望,那时候他觉得他只是老师,不是父母,能教学生功课,却帮不了学生做人,也不愿意多说。 而秦心是他的关门弟子,严老也不希望自己老了还败坏名声,对秦心却要求高了一些,好在目前为止秦心都很让他满意。 原本觉得秦心天赋不够高,他年轻的时候就欣赏那些有天赋的,哪怕性格不羁一点也无所谓,可是一辈子过下来,发现那些性格不羁的娃一个个都把自己折磨的要死要活的。 严老是彻彻底底的认识到,先会做人才会做事,这么一段时间观察下来,小姑娘挺好,天赋是其次,性子好中正平和,严老教的愈发用心。 秦心这里功课非常多,一周有两天都在严老这边,有时候林天水也会过来,严老听琴睡觉,他坐在一边,翻翻书,听着琴音,也算是一桩雅事,如果能忽略严老的呼噜声,会更雅一点。 而那边莫兴宁火速出国了,原本是跟马复香一块回国的,现在走的时候只有一个人,马复香留了下来。 她情绪其实有点复杂,莫兴宁就这样走了,走的很匆忙,都没有跟她打声招呼。 她也觉得回国一趟,世界观都乱了,本来就是喜欢隔壁的帅哥,各方面都中眼,帅哥又本分,一直对自己彬彬有礼,更让马复香一头扎进去了,其实人就这样,要是一开始莫兴宁就大大方方的追求马复香,马复香或许已经因为一些生活琐事跟莫兴宁闹崩了。 两人虽然住的近,但是心却是有距离的,莫兴宁在马复香眼里,像是一个散发着清香的黄瓜,而且就挂在不远处,等着她靠近点就可以采撷了,马复香就这样一步一步走近。 在这一点上,莫兴宁是没有用什么心计的,他本质是个比较有野心的男人,更希望自己努力进取,完全没有想过要靠马复香怎么样。 上辈子,马复香可以说整整跟莫兴宁暧昧了两年,两人才成为正式男女朋友,这份感情是经过时间考验的,莫兴宁没有秦心的干扰,学习进步,老爷子支持,两人关系水到渠成,很稳定。 可是这辈子,莫兴宁自己心神不定不说,跟马复香也相处了不到半年就回来,两人关系也并不太稳定,马复香的父亲又是刚刚暴富,看谁都带着有色眼镜, 而莫兴宁之前的事情也没有冷却,天时地利都不占,最后骑马惊马又失了人和。 马复香的世界里终于出现了莫兴宁以外的男人,而且出场的画面是那样的美好,骑马而来,如同真正的白马王子一般。 她骨子里是有一些诗情画意烂漫色彩的,否则当初也不会那么喜欢莫兴宁,因为那时候她觉得莫兴宁像是上天注定出现一般,一个国家那么大,两人要成为邻居,本身就是一种特别的缘分,像是千里来相会一般。 可是祝军的出现比莫兴宁震撼多了,莫兴宁马术不好,祝军马术却是非常好的,马复香性格开朗活泼,平日自己各种运动都很不错,而祝军是从小就被丢在军队里打磨出来的,那身手比普通人都要好许多,五官也坦荡帅气。 这人就怕对比,不对比各个都是好人,一对比就毛病出来了。 再一个,就是从小到大,基本上周围的人都围着她转,长的好看,家境好,家教也好,人也聪明,几乎没有什么缺点,第一次遇到一个不在乎自己的,也让马复香有一股别扭劲。 严格来说这是一种抖m症状,在国外莫兴宁不太搭理她,她心心念念的想跟莫兴宁相处,然后莫兴宁带她回国接受了她,她就没有那种期待的感觉了。 祝军救了她,却完全不理她,就激起马复香的这种奇怪的心理,当然抖m也是分对象的,莫兴宁刚好英俊斯文,祝军刚好英俊潇洒,如果是个乱七八糟的人,也抖不起来。 总之就是马复香去找祝军了。 祝军上课,马复香在他教室门口等他。 马复香穿着灰色紧身毛衣,袖子是兔毛的中袖,搭配深蓝色缎面齐膝连衣裙,鞋子也是蓝色系的高跟鞋,毛衣上搭配了一条夸张的珍珠项链,一头黑色长发,站在校园里,十分恬静美好。 她给人一眼看上去的感觉就是气质很好,大家闺秀的模样,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不疏离,很甜美。 祝军的模样跟莫兴宁比,其实没有他帅,因为莫兴宁很注重自己的外表,五官也很立体,穿着很精致,但是祝军属于比较随意一些的,也不会往脸上抹东西,平时坐在教室里,其实看着有点呆。 但是马复香越看越喜欢,喜欢一个人,什么都是好的,之前觉得莫兴宁那样冷淡的模样很英俊,现在看祝军这样呆兮兮的也特别可爱。 马复香是引人注目的,不仅家教好,小小年纪就出国留学,成绩亦是很好的,整个 人气质摆在那,空谷幽兰一般,就算是容貌一般也不错了,况且她容貌也长的好,算得上全面发展。 一下课,祝军出来,马复香就走了上去,大大方方的,一点不扭捏。 祝军压根没有注意到马复香,不是他孤僻,他在京都大院的时候朋友也不少,但是来泰西只是上学的,又不用他拉帮结派做什么事,况且这边风气实在不太好,祝军除了最近跟莫兴远那中二关系不错,并没有太多其他朋友。 而秦心基本不会到他教室门口等他,秦心很忙,也要上课的,两人要是课后约了一块吃饭,也不会是到教室门口。 至于教室门口多站了一个人,祝军压根就没有看。 马复香就这样华丽丽的被忽略,看着祝军从自己面前走过,她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 当然她特意过来,不会就这样放弃。 马复香的礼仪是极好的,走上前跟祝军打招呼。 邀请祝军去她家吃饭,她父母都很感激他,希望能一块吃顿便饭。 她不像秦心,秦心以前喜欢莫兴宁,全都写在脸上,死缠烂打的,而马复香却如同清风一般,很懂得把握这种距离,让你很难去拒绝她。 只是从来没有被拒绝过的马复香,再次被祝军拒绝了。 “不用了,只是顺便而已,我还有事,先走了。”祝军这毛头小子以前没有谈过恋爱,跟秦心正是开始阶段,他还忧愁马上要寒假了,好久都不能见面,少年心性,恨不得每天多见一回,自然没有空搭理马复香。 马复香却不是那么好拒绝的,一路跟着他,祝军身材高大,马复香淑女娇小,走在一块,很是郎才女貌登对。 正是放学的时候,来往的学生也多,泰西并不禁止恋爱,像这样两两走一块的不少。 马复香长的出挑,祝军也很阳光,两人还是很显眼的,显眼就惹眼,偏偏祝军班上还有一个惹眼的胖子,贾青青。 贾青青被余露吭了一回,当时就报复回来了,还顺便同情了一把同样被余露吭的秦心。 而女人的情感实在是很微妙的,一旦有共同的敌人,就会不自觉的靠近,哪怕之前贾青青还嘲讽过秦心,现在却觉得秦心顺眼的很。 况且自贾青青爆发了一回,朋友倒是多了起来,毕竟泰西是个很功利的贵族学校,家长送孩子来这里不纯粹是为了上学的,以前胖子贾青青不显山露水的大家都忽视她,倒 是余露碰巧想要一个可以衬托自己的闺蜜,看中了贾青青。 以前贾青青很想和大家做朋友,混进班级那一群漂亮女生的圈子里,现在被余露刺激一下,谁都不信任,反而就看秦心顺眼了,时不时还去找秦心。 秦心时间不多,贾青青找她的时候她都在做功课,不过秦心喜欢打篮球,胖子贾青青居然也喜欢这运动,她那肥胖的身躯居然还会三步上篮,投篮还投的颇准,两人也算是球友。 熟悉了自然知道秦心跟祝军相处的好,两人每天一块起来跑步,有没有刻意隐瞒,有心知道的都知道了,开始余露还那里流传祝军是接盘侠,什么货色都要,可是余露走了,秦心却在大家的眼中越来越好,再有国庆晚会唱歌的惊艳,大家还羡慕祝军眼光好,下手快。 贾青青是最看不上抢人男友的事情,要知道许铭郝是她的初恋,对她来说绝对是人生的阴影。 看到马复香,长的这么漂亮,一副娇滴滴的模样,她就先不待见了,也可以理解为同性相斥,摔,居然长的比我美,不是好人。 再看到她眼巴巴的去找祝军,贾青青就更不爽了。 她肥硕的身躯硬是从后面挤到了两人中间,把马复香挤开了,对祝军道:“你没有约秦心一块吃饭?” “没,秦心今天去她老师那了。”彪悍的贾青青在学校是一个很难让人忽视的角色,何况是同班同学,偶尔也见她和秦心一块,祝军对她脸色还是挺好的,甚至比马复香亲切一些。 马复香知道秦心,是莫兴宁的前未婚妻,却是下意识的忽略了她,这会子听贾青青提起,心中不快,怎么到哪里都有她,面上却还是一脸浅笑,也不搭理贾青青,只是对祝军道:“明晚我来接你。” 不等祝军拒绝,她就小跑着离开了,还回头挥了挥手,阳光下,笑容很美,小跑的背影亦很娇憨。 贾青青就不喜欢这做派,自己都明晃晃的提秦心了,你一副不懂的模样,表演自己的天真可爱,秦心那女人蠢归蠢了点,也比你这样假模假样的好。 她一脸凶神恶煞的看着祝军。 祝军都有点头痛,难怪小叔说女人最难搞,他什么心思都没有,这就成恶人了。 秦心不知道自己看中的嫩牛被别人看上了,正在努力挥锄头挖,她着实很忙,那边之前侯导拍的电影还有一些后续的镜头,需要去京都那边,还有就是楚侯生希望她来唱主题曲,就等着她期末考结束就 要北上,秦心有些担心母亲和哥哥,老师年纪也大了,处出了感情,要分开居然有些不舍,不过想到去了京都能看到顾师兄,又觉得挺高兴的。 而且这是秦心重生后第一回出远门,还是去京都,娱乐圈最热闹的地方,秦心上辈子的是是非非大多是在京都发生的,倒是让她有些感慨,不知道再去会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家里有点事,明天争取恢复两更,嗷嗷,谢谢亲们支持。 ☆、第六十八章 :期末考 马复香让父母准备好的晚餐,祝军压根没有去。 不是他不礼貌,他已经拒绝过了,虽然当时马复香的背影很娇憨,笑容很美,可是这也和他没有关系,祝军在某些方面是很死板的,或者说有点机械,说一是一,不懂变通,所以他爷爷才不放心他,把他丢到泰西来适应一年。 别人家担心自家的孩子太活泼,不小心会学坏,而祝家居然隐隐的期望孙子应该学坏一点,连祝军老爸祝英虎都觉得儿子太蠢,不像自己。 祝军妈妈康雪拿着锋利的手术刀能在手上转圈圈,技术是杠杠的,也不好意思说自己儿子太蠢,不过有时候真想拿刀子把儿子头盖骨掀开看看,里面装了什么?真是会被蠢哭。 这是有案例的,案例还比较多,就说中学军训结束,康雪难得做了一个大手术,想去接儿子一块吃饭,到了校门口,看到儿子居然跟一个小女孩在说话,祝军妈妈很欣慰……做过家长都懂的,如果两小男孩小女孩说话,男孩是你儿子,你就骄傲的不得了,我儿子厉害,可是如果女孩是你儿子,你就担心的不得了,这么小别被骗了。 然后她就天雷了。 女孩:我喜欢你。 祝军:我不喜欢你。 女孩:为什么?(泪珠在眼眶打转) 祝军:你正步踢的不好。 女孩一脸斯巴达,扭头跑了。 康雪也斯巴达了,这是什么理由?正步踢的不好,部队里所有的少年正步都踢的好啊,儿子喜欢正步踢的好的?再深想,康雪整个人都不好了…… 所以马复香其实应该庆幸,当时祝军只是拒绝了,没有挑她的错。 马天奇很不高兴,马天奇现在的钱可以让他全家舒舒服服的用一辈子,有了钱就有更高的理想,钱是男人胆,他这会子觉得女儿配谁都绰绰有余,没有想到这个小子居然会不赏脸。 这种感觉十分的憋屈,做父母的都这样,人家要追你女儿,你不高兴,可是人家压根不愿追,你更不高兴,我女儿哪点不好了? 马家父女俩气压都很低。 马复香是从来没有遭到这样干脆的拒绝,她其实不知道祝军什么复杂的身份,纯粹就是少女心性,学的国外的很开放,喜欢一个人就大胆表白。 而马天奇就想的多了,他觉得是祝军看不起他,不就是京都来的,你爷爷再厉害,也退休了,你大伯是一省大员也管不到盐城 ,你父亲在部队里跟外界也没关系,就这样,凭什么看不上我女儿? 其实这就是马天奇赌气了,最近他真的有点飘飘然了,以前对岳家还是非常恭敬,现在已经有点想平起平坐的意思了。 马天奇的妻子杨若的父亲,他的老丈人杨中淮以前是盐城的一把手,现在退了,能量还是很大,因为杨中淮是从京都过来的,他还有一个弟弟杨中海,却还是在京都,且还没有退。何况还有杨若的哥哥,也就是马复香的舅舅,杨文明如今也是盐城上层干部,有这等身份,跟祝军也算是配的上了吧,那小子居然不给面子。 他还真就咽不下这口气。 不过他咽的下,咽不下,都跟祝军没有关系,祝军这迟钝的货根本不知道,自己一不小心惹了个祸。 泰西要期末考了,泰西平时的氛围都是十分轻松的,可是再轻松到考试这几天总不那么轻松。 秦心虽然时有请假,但是绝对算是好学生,她也希望自己满意的交一次答卷,妈妈喜欢,好多父母只要看到孩子成绩不错,对孩子做事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上次半期考,秦心的成绩是在班级中等水平,也算是不错了,泰西虽然平日看大家读书不认真,但是大家资源丰富,有不会的,家里私教一个个排队教,不怕你不会。 所以泰西看着不着调,整体水平还是不错的,中等的分数放到九中就是高分,跟重点中学英华水平不相上下,能中等成绩,考二本是绝对没有问题了。 秦心有些偏科,数学不太好,地理也学的一般,语文很好,她以前语文成绩就不错,英语以前不行,现在也赶上来了,有过一世的经历,混娱乐圈也要有点技能,很多明星红了出国,秦心出不了国,认识几个外国朋友是可以的,别的收获没有,英语口语倒是练出来,语言这门学科,只要你会说,找到感觉就跟打通任督二脉一般,之后学的就非常快。 历史和政治背的多,尤其是政治,思想教育,秦心可是真正在监狱里学这门课学了十年,想忘记都忘不了,现在的课本跟以后的基本没有大变化。 两天的期末考考完,就要放假了,泰西的效率很高,第三天就出成绩。 照例是红榜公布。 秦心考了班级第八名,班长徐建居然排在秦心后面,第九名。 陈玉第三名,她那么努力,考这个成绩是应有之义,大家不奇怪,可是看着平时玩的挺嗨,还准备出国留学的林嘉居然考了第二名, 秦心就不得不牙疼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智商真的是硬伤啊。 宿舍就三人,秦心满以为自己考的很不错,回去一对比,自己就是垫底的,真是,那种忧伤说不出来。 陈玉脸上挂着笑,只要考年段前二十,就可以继续免费就读,她的成绩刚好在二十名,再加上,前二十还有一些家境不错的,不需要申请免费的,按照顺序往后推,一般考前四十名就能拿到泰西的助学金,二十名是稳稳的。 林嘉看到垂头丧气的秦心,忍不住捏了她的脸颊,跟掐果冻一般,入手嫩滑无比。 “别装了,你天天请假考第八名,很不错了,你没有看到班长徐建脸都气歪了,他平日老说你请假,不正经上学,拖班上成绩的后腿,结果考的居然不如你。” “班长还管这个?”秦心还有点小惊讶,她以为泰西的班级不管这个的。 “拿着鸡毛当令箭,还不是他想要竞选学生会会长,下学期高三的学长学姐就要退休了,他想要竞选,必须拿出成绩,我们班的成绩也是他竞选的资本之一。”林嘉平日不像陈玉那样只读书,跟班上同学关系挺不错的,消息来源多。 “听你这么一说,我居然觉得我考的太好了,有点可惜啊。”秦心开了句玩笑。 又被林嘉一阵□□。 “对了晚上我大伯叫你一块去吃饭,庆祝考试圆满结束。”林嘉说这话的时候脑门有点滴汗,她都不知道说了几次这话了,每次一个单元考,大伯都要帮她们庆祝一下,也不知道大伯哪来的那么多时间,早上英语测试,摔,下午大伯就说庆祝你们英语考试圆满通过……一起吃饭吧。 秦心也抹了抹额头那不存在的汗…… 转头问陈玉:“你什么时候回去?不如晚上一块吃饭吧。” 终于考完试,陈玉脸上笑容也多,乖乖的点头了,没有说回去,只说城里有亲戚,要去亲戚家几天。 秦心因为上辈子的缘故,对陈玉一直很注意,一个人的心性如何跟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陈玉的心性不错,但是也有些压抑,死读书,秦心其实看着陈玉有点感觉像看到自己的哥哥一般。 哥哥以前在学校给人感觉是不是也是这样,整天缩在一个角落里看书,成绩很好,却没有人缘,有些自卑有些脆弱,又自尊的要死,不愿意得到别人一点帮助,生怕接受了帮助招人看不起,宁愿自己难着,挨着。 陈玉就这样,她 愿意帮助别人,帮助别人的时候很高兴,却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在宿舍,秦心和林嘉都知道她这毛病,不会做的要施舍一般,对同龄人来说,自尊大于好处。 平日吃东西一块分,陈玉要买什么吃的,她们也不会拒绝,有时候一块出去吃饭,尽量做到公平。 秦心其实偷偷去查过陈玉的家,她母亲早逝,父亲再娶,然后还生了个儿子,儿子在读小学,就是个小霸王,家里宠爱的不行,她继母对陈玉还算客气,没有打骂之类的,但是对于陈玉上学总是有点话说,说家里没钱了,一个女孩子要那么高学历没有用,在城里这话不好,但是在乡下还是中听的,陈玉父亲没有多大见识,对女儿也是有感情的,只是敌不过虎头虎脑的儿子。 女儿再聪明也是要嫁出去的,而儿子才是撑门户的,再加上陈玉每次回去,她继母就不高兴,总要闹腾,继母闹腾,熊孩子就闹腾的更凶了,这让她父亲很不高兴,总觉得女儿每次回来就家宅不宁。即使放假了,也托人带话,让陈玉在外面看看可以打工不。 这样的家庭环境,可以理解陈玉压力为毛那么大,别人不好好读书,顶多回去被家长说一句,她不好好读书就再也没有机会读书,她是在用读书赚自己读书的机会。 也可以理解陈玉为何后来都在法院上班,居然还会因为老公出轨自杀,陈玉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女人,她自己其实挺优秀,长的清秀,学习成绩也好,工作能力也强,她选的丈夫一定是找一个最有安全感,最老实的,结果却遭遇了背叛,她没有父母的疼爱,全心全意就只有丈夫一个人,丈夫的背叛不仅仅是出轨,对陈玉来说,是她整个世界的崩塌,所有信念的摧毁,所以她选择了自杀。 其实很多事都是一念之间,秦心也想过,如果当初自己不自杀会如何?继续在监狱里?再熬几年出来?可是对秦心来说,真的是生无可念了,哥哥和妈妈都死了,连偶尔会来看自己的陈玉也走了,她本来想着坐满十年牢,好好的出去,好好的生活,重头开始,可是上天没有给她这个机会,所以她自杀了。 如果再来一次,秦心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勇气割开自己的手,听着那鲜血滴答的流淌…… “你反正还没有回家,不如先陪我去京都吧,我一个人去,有点害怕,可以给报销食宿和路费的,就上次我去干活的那个公司。”秦心问陈玉的意见。 陈玉有点心动的,很想去京都看看,她长这么大都没有出过盐城。记得家里照片里, 妈妈有去过,她和爸爸刚刚结婚的时候去京都玩过,还照了相,陈玉很想去妈妈走过的地方看看。 而且寒假比较短,打工也赚不了多少钱,学习也不能落下,寒假也是要复习的,对林嘉来说轻松考上第二名,陈玉却觉得一点不轻松,她自认不聪明,要多学才行。最主要的是她会算账,她数学学的好,不像秦心数学是短板,陈玉恰恰相反,对数字很敏感。 泰西的助学金挺多的,除了学费还包了平日的生活费,陈玉都自己存好,她在学校吃饭,基本没有花销。 她虽然在家里受气,却也不是包子女,没有自己省吃俭用,还把助学金给家里,她父亲不给她钱,还是有些愧疚,不知道女儿有钱,也没有开口要,陈玉的继母只是不喜欢老公前妻的女儿,倒也没有坏心到赶尽杀绝,也就是个普通自私一点的女人,考虑一件事的时候以自己儿子为主。 自己身上存了这么久也有一些了,跟着秦心去京都,如果要自己花销也够,她说要考虑一下,明天给秦心答复。 秦心也感觉陈玉心动,想着晚上吃饭再游说她,难得她会心动,而不是一口气拒绝,就是有门,要是陈玉跟自己一块去,妈妈就放心许多,不会太担忧了。 祝军打电话给秦心约一块吃饭的,结果又被林天水捷足先登,他也只能咬牙,忘记了,每次考完试,秦心的干爹都屁颠颠的要一块吃饭,幸好是大家一起吃的,秦心也带祝军去过,两人是各种不对盘,一顿饭下来,简直就是要拿着叉子叉对方眼睛了,偏偏秦心一无所觉,还笑呵呵的看着这场景道:“干爹,你对祝军比对我还好,明显你更喜欢他。” 祝军都吐血了,喜欢你妹,谁喜欢老男人啊。 林天水肺都快吐出来了,喜欢的女孩子带着男朋友来见面,这个场景真是虐心,他只觉得他的人生一次比一次虐,慢慢的居然被虐习惯了,只要看着她高兴就好。 因为陈玉也一块,相当于舍友聚会了,秦心就没有叫祝军了,其实秦心想给祝军一个惊喜的,她也去京都,还没有跟祝军说,就看他这几天跟蚂蚁一样爬来爬去的感觉,秦心有些不厚道的暗爽。 没有女朋友的约,祝军居然接到老爸的约,吓一跳。 不过自己要回去了,老爸要一块吃顿饭,也是正常,老爸问自己为毛好久没有去部队了,祝军还有些心虚,呵呵,在追你儿媳妇,没空。 祝英虎其实也觉得有些奇怪,自己在部队里,跟盐城 的官场其实没有太大关系,军政两条路,纠缠在一起反而不太好,不过也不是全没有关系,总是系统内的,还是有牵扯的。 他居然收到了杨家的邀请,杨家在盐城就是地头蛇,盘根错节,虽然盐城的杨家不成大气候,但是在京都的杨中海却还是实权派的。 祝英虎就算看不上杨家这一支,也要给杨中海面子,毕竟他是自己哥哥祝英保的老上级。 而且人家是一副家庭聚会的邀请,祝英虎初入盐城并不太好打开局面,开了个局,也不算太顺,如果有杨家支持会好许多,不过人家一开始都不搭理自己,现在都来了半年了,才邀请,是想看一段时间自己的笑话?还是其他? 面貌忠厚的祝英虎使劲的开动脑子想这前因后果,却没有想到促成这次会面的导火索居然是自己那蠢儿子。 当然杨家也是有想跟祝英虎接触的意思,不过没有个名目,听到杨若回来告状女儿马复香被欺负的事情,等于是瞌睡就有人送枕头。 第一次会面到家里来,显然有点不合适,况且又有马复香在,杨文明让秘书选一个高雅又安静的地方,秘书把会面定在了伊皇会所,杨文明觉得挺合心意的,那里他也去了几次,很不错,没有乱七八糟的人,环境也好,格调够高,就算是京都来的,也不丢人了。 而伊皇会所却是林天水开的,林天水有个固定包厢,专门给干女儿侄女庆祝考试成功用的,恨不得秦心天天考试,他天天一块吃饭。 什么念想都不能有,见见总可以了吧,林天水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祝军听老爸说吃饭地点,还有些窃喜,等会不小心偶遇秦心,一定会把林天水气死,心中莫名很欢乐……不过很快他就知道幸灾乐祸是会悲剧的…… ☆、第六十九章 :吃饭 杨家很看重这次聚会,当然不是因为要给马复香安排相亲,马复香是杨文明的外甥女,外甥女再重要也比不过自己的前途。 其实祝军过来泰西,开始杨家还没有注意,他来的实在太低调了,倒是马天奇想去查祝军,用了杨文明的人脉,才惊动了杨文明。 杨文明自己有儿子,儿子今年读高三,不过他为了表示自己的清正廉明,给儿子选的是英华,并没有把儿子送到泰西去。否则还能让儿子结交一下,他对儿子杨晖期望很大,教育的很尽心,虽然有些后悔错过这样的机会,不过杨文明没有想要儿子转学的念头,让儿子去刻意结交人,生怕影响儿子的心性,不过今晚也把儿子带了过来。 马复香的父母没有来,虽然杨若是杨家女,但是嫁出去了,嫁给一个商人,也就算外人了,第一次约见祝英虎,还是七扯八扯的京都杨文明舅舅的杨中海的关系,算是自己人见面。 考虑到祝英虎妻子也没有过来,杨文明也没有带妻子,就带上了儿子杨晖,外甥女马复香。 杨晖长的很斯文,高三年纪,戴着一个金丝边眼镜,坐姿很挺拔,他们先到了,就在包厢里跟表妹马复香聊天。 马复香是出国上的学,算见识多广,表兄妹比较有话说,不过杨晖被杨文明要求的太严格了,人看上去比较呆板,而且高三了似乎才发育,处于变声期,声音也是鸭公嗓的状态,马复香并不太喜欢这表兄,只是想到一会能见到祝军,又挺开心的,想不到两家居然还是世交。 她和外婆舅舅家很亲,大多数交际都是外婆家带着的,马复香一点都没有自己是马家人的自觉,还是把自己当作是杨家的。 杨文明是盐城的副市长,盐城是大明省的省会城市,而祝英虎是盐城分军区一把手。 两人级别上祝英虎高一些,要说群众熟悉的,一定是杨市长,毕竟杨文明跟盐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而祝英虎的工作还有一些保密性质,不常在公众面前露面。 而且杨家是盐城的大户,杨中淮当初就是在林天水父亲病逝后接班上任的,虽然现在也退了,但是各个岗位上总有安排一些人,所以杨文明虽然是副市长,确实实权派的,而不是那种架空挂名的,有些时候甚至比市长还强势。 父亲还没有到,杨晖和马复香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看着手表,晚上有一场球赛,好不容易放假可以看直播的,结果被老爸拖来应酬,杨晖有些心不在焉。 马复 香更是心不在焉,时不时的想去卫生间补个妆,又有些不好意思。 那边林嘉,秦心,陈玉一块到了,林天水早就安排好饭菜了,秦心不喜欢吃太甜的甜食,但是又挺喜欢吃糕点的,林天水特意花高价去老字号的糕点店挖了师父过来,专门做这种不甜的糕点,每次秦心来都事先准备。 林天水觉得秦心大概是自己前世的情人,所以今生成为自己女儿,来了未了情。 他虽然觉得有一种很酸涩的感觉,可是能这样光明正大的相处,他也挺开心的。 而且因为喜欢一个女孩,就希望她健健康康的成长,不舍得她有一点委屈,所以尽管看到祝军碍眼,林天水也没有干涉,年轻女孩子要有自己的交际圈,他从来没有想过以爱之名去禁锢一个人,那样就不是爱了,他自己在很微妙的处理自己的感情,也算是一种锻炼了。 每次秦心去严老那边学习,林天水还担忧太远了,恨不得让严老搬到市区里来。 不过这是不可能的,严老那懒骨头,很不耐烦听市区里汽车的吵杂,除非是邀请他逛古玩店,否则很少能把他搬动,打麻将他都是在自家开局,不愿意出来打。 上次出门真的是为自己弟子长脸,很是难得。 秦心一行人进了包厢,有服务员帮林嘉和陈玉拿包,拿外套。 而林天水一脸笑容的站在秦心身边,抢了服务员的工作,絮絮叨叨的道:“外边这么冷,你外套这么薄,明天去给你买厚点的,这包也有点重,要不要换个轻的。” 秦心一头黑线。 林嘉已经忍不住了,“大伯,这外套是你上周买的,包包是你上上周买的,借口也是这个,你不能换一个啊。” 陈玉在一边也笑了。 林天水解释道:“你们还是小姑娘,多穿点对身体好,衣服是我上周买的,说明我买薄了,包是不能拎太重啊,太重以后肩膀一高一低,不好看,下回还是给你买双肩包,双肩包好。” 脱了外套,放下包包,秦心里面穿了一条迷彩色牛仔裤,上身穿了一件贴身白色毛衣,脚上是一双小羊皮军靴,头发本来长长了点,秦心又去剪了,乱乱的顶在头上,整个人非常高挑帅气。 看到秦心坐下,习惯的去拿糕点,看她吃的开心,林天水又忍不住揉了揉秦心的脑袋,这是他身为干爹唯一好意思动的地方了。 陈玉来过一次,没有那么拘束了,林嘉对自 己大伯这怪异的模样,归结为大伯没有孩子,大概是把秦心当作婴儿伺候了,恨不得给她装个尿不湿和围兜神马的,她每次都不忍直视,真的不敢相信大伯智商降的这么快,家里没事么?同时愈发觉得自己要好好学习了。 好在林天水抽风也是间歇性的,不会一直抽风,吃完饭,聊天的时候就正常许多了。 各抒己见,林嘉本来就喜欢大伯,大伯很有远见,自己不懂的问大伯基本都有答案,而且讲的比老师好。 秦心开始挺不好意思问的,不过看林嘉成绩那么好,不懂都问,她也没有再害羞。 之前她投资的那笔钱,被姚丽丽说破,当时并没有解释,那些都是不相干的人,秦心也没有必要解释,不过后来认了林天水为干亲,秦心还是坦白了,自己这就是投机,赚了一点钱,在林天水眼中都不够看。 所以每次吃完饭林天水都会给秦心灌输一些生意方面的事情,秦心实在是不如林嘉开窍,听的半懂不懂的,闹的林天水都不知道怎么办,原本听到秦心买了大钢机械的股票,还高兴的以为自己捡到商业天才了,后来发现纯粹是瞎猫碰到死耗子,小丫头对这些根本不懂。 可是就算她一脸认真的听着,看那眼神,林天水也感觉到,她还是不懂,实在不懂也不能强求,人各有优缺点,大不了自己多辛苦点,赚多点钱,保证小丫头衣食无忧就好了,她喜欢弹琴就弹琴,喜欢唱歌就唱歌。 其实秦心真的是心虚,林天水说的很清楚了,林嘉一直点头,陈玉也明白了,她还是跟听天书一样,还不如严老说的那些,只能每次看林天水他们聊完,她殷勤的泡茶,或者给他们弹琴,秦心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虽说不懂就学,可是真的没有这方面天份,努力的学也是比较迟钝,也不可能说重生了就有金手指,大手一挥,就赚了一两个亿,根本就是做梦。有些东西可以学,有些东西却真的学不会,你让一个数学真的很烂的学生去搞金融投资,开玩笑,金融投资又不是她爸爸开的,不添乱就好了。 秦心在这一点上很明白,她也没有强求,也没有自卑,毕竟她唱歌表演弹琴都比较有天赋,身手也好,秦心觉得这是自己的有点,不用妄自菲薄。 这边吃完饭了,那边杨副市长和祝英虎父子也展开了友好的初次见面。 马复香还是很拿得出手的,容貌好看,又不是妖艳的那种,很端正,行为举止也非常大方。 杨文明看到祝军,上来就夸:“果然 是虎父无犬子,精神的很,上次我外甥女小香骑马差点摔了,多亏了他。” 祝英虎笑容满面,十分亲切,中年大叔还一脸虎虎的,看着就像是好人,杨文明不敢小窥他,好人可成不了军队的一把手,那都是最凶残的家伙,部队里虽然没有市里这么混杂,但是比市里凶残许多,没有手段是降不住手下的。 祝军看上去更憨,父子俩站一块,高大威猛,配得上虎父无犬子的说法,不过表情都略傻,单独一个还好,两个一起,好二的感觉。 只是看到这一对父子,还是下意识的放开防备,容貌是真的有作用的,哪怕是再高级的政客,在这个看脸的社会里,还是忍不住被脸涮一把。 祝军乖乖的喊杨文明做杨叔叔,杨晖自然就喊祝军父亲做祝伯伯。 马复香跟着一块喊祝伯伯,有些略害羞。 “这小子有点憨,见到女孩子就害羞。”祝英虎看着儿子面孔严肃,不苟言笑,解释了一句。 心里却想,老婆说儿子在这边喜欢上了个小姑娘,怎么还是这么不开窍,真是发愁,不要变成英熊那小子那样,至少也得稍微开窍点。 席间祝军和杨晖倒是说了几句话,不过一旦马复香插嘴,祝军就不说话了,直到杨晖再挑起一个话题,杨晖的手指顶自己的眼镜都顶了好几回了,摔,累死了,他再迟钝也看出来自己表妹对祝军有意思,偏偏祝军就跟木头一样,很明确的拒绝了第一次杨晖觉得自己表妹不讨喜,以前虽然老妈有在自己耳边提过表妹的不是,杨晖都当作是女人间的无聊,说长短,没有往耳朵里去,今天却真觉得,姑姑嫁到马家后,确实不如以前,表妹都教坏了。 偏偏马复香一无所觉,还真的以为是祝军在害羞,杨晖不忍直视,说去上厕所,找了个借口出去透气了,老子不伺候了。 留下马复香跟祝军,马复香第一次觉得表哥有眼色。 杨晖不想那么早进去,就在大厅坐下了,大厅有喷泉,还有钢琴,林天水一行人吃完饭,秦心想练练手,正好去弹琴。 大厅的钢琴位置被林天水改造了一下,他把原本放钢琴的台子升高了,然后喷泉设计成围着钢琴的水幕,有一个缺口,这样大家能听到钢琴,却不会看清楚里面的人,有一种朦胧感。 她今天弹的是很激昂的曲子,也很搭配她的穿着,利落帅气,秦心听经济学什么的听不进去,但是弹琴的时候却绝对投入。 这也 是顾明夕看重秦心的原因,不说技巧如何,听秦心的奏乐是一种身临其境的享受,她的音乐总是很轻易的就把你带进去。 上辈子教秦心钢琴的老师也总是说秦心有天赋,一直为秦心可惜,心心念念的还想让秦心给她拿奖,不过秦心那时候实在是扶不起来。 喷泉水声原本是一种干扰,可是在秦心的琴音下,却相映成趣,只觉得万马奔腾,心中有热血涌动,又像是站到了瀑布之下,感受着那三千尺飞流直直的打在你的身上,那凛冽极寒的痛感,在大厅的人都不自觉的缓慢了自己的动作,还有人手里拿着加咖啡的奶杯,一直悬空着,等到一曲毕,才发觉手酸了。 杨晖就是这样看到了秦心,他一直都是个好学生,家里教育的很严,父亲是副市长,他从来都没有跟别人说,在英华乖乖上学,也没有不良嗜好,跟其他任何一个英华的学生一样,很乖,成绩很好。 第一次,他觉得那琴声如同战鼓一般,敲的他心怦怦跳。他看着弹琴的女孩,可惜总是看不清楚,连眼镜都忘记推了,眼镜掉下来,很傻的模样。 不过杨晖只是多看了一眼,又回去了,他不好跑出来太久,父亲很少这么隆重的接待一个客人,说明客人很重要,杨晖不耐烦也不好跑路。 不过他进去的时候,祝英虎已经站起来,一副准备离开的模样,两人面带笑容的握手,活像亲兄弟一样。 马复香乖巧的站在祝军身边,自从表哥杨晖走后,祝军就没有跟她说话,可是她觉得这样看着对方也挺好的,或许是祝军父亲在,他不好意思,马复香很体谅他。 一行人出来,自然要路过大厅。 大厅里秦心今天心情不错,考完试了,刚刚陈玉也答应了一起去京都,弹的曲子都是很欢快的。 林天水喜欢听秦心弹琴,一脸笑容的坐在下面,林嘉和陈玉比较少听,不过看得出来秦心真的很厉害,每次她开始弹琴的时候,现场都不自觉的会安静许多。 严老也喜欢听秦心弹琴,尤其喜欢听着秦心弹琴睡觉,这老头睡就睡,还开始点歌了,他很怀念自己的老歌,给秦心讲了为什么他创作的那些老歌会家喻户晓,经久不衰,这听见起来简单,其实是最难弹奏的,无论是文化人还是文盲,都能在你的音乐中找到共鸣,你就算是成功了一半。能让那些专家挑不出毛病,能打动一个匆忙的路人,你就成功了三分之二。 秦心问怎木有算是成功了,严老没有给出答案 ,让秦心自己摸索。 秦心其实觉得严老是不是觉得听着那些老歌睡的比较舒服,因为科学研究证明,在熟悉的声调下,人比较有安全感,更容易放松心情入睡。 不过她是个好学生,即使有一米米的怀疑,还是会严格执行严老的要求,一遍又一遍的弹奏,听着严老的鼾声,她都在想,是不是有一天自己能把打呼噜的严老给感动了,就算是成功了。 眼下她弹了一曲军歌,1234歌,曲调非常活泼,听起来简单,却不好弹,对手速要求很高,秦心练这歌已经练了很久了。 伴随着她的琴音,华丽的伊皇大厅好像变成了绿色的操场,一群整齐划一的士兵在上面走着正步,口号喊的响天震地,非常醒脑。 其实会所是不适合这音乐的,林天水却不管,怎么看都觉得秦心好,弹的好,有创意,每天靡靡之音不舒服,这个开阔。 而这时候祝英虎刚好走到大厅,听到这熟悉的音乐,脸上憨笑的表情突然严肃起来,杨文明也愣了一下,还以为是秘书小吴安排的,心道小吴真是工作的越来越贴心了,原本打算把小吴放下去锻炼几年的,看样子还是再留一阵比较好。 祝英虎居然站着把一曲听完了。 祝英虎停下了,杨文明自然也要停下,他也跟着很认真的听了,不过没有祝英虎听的投入。 秦心还是火候不够,至少她没有打动一个政客,也可能跟秦心自己对这曲子的理解不够深有关。 马复香站在祝军身边,杨晖不想绕着自己的表妹,站在祝军另外一边。 这个时候,林天水是这里的老板,自然注意到了祝军一行人。他对祝军恨的要死,想到小屁孩第一次表白居然就在自己开的店里,那种感觉怎么想怎么忧伤。 这时候看到祝军身边居然有个粘乎乎的小姑娘,他的脸却更黑了。 现在林天水是完全的带入了二十四孝老爸的角色,有人要追秦心,他着急生气,恨不得剁了那小子,不过为了秦心高兴,只是敢想想,可是这小子居然外面还有别人,林天水就真的怒了,本来就看不顺眼,现在可以来真的了。 立刻马上,恨不得从后背拔出一口锅,把祝军给炖了。 秦心一曲毕,站了起来,其实不用林天水拿锅,秦心居高临下,直接看到了祝军和马复香。 秦心对马复香是非常熟悉的,上辈子,秦心心心念念都是莫兴宁,可是莫 兴宁却携马复香回来,两人恩爱异常,每一次看到马复香,秦心都痛苦的要死,马复香用她完美的人生衬托秦心的失败。 这一世,秦心放开了对莫兴宁的执念了,也放开了对马复香的执念,却不想马复香会出现在祝军身边。 这一瞬间,秦心就炸毛了,想也不想的直接从钢琴台子上跳下来…… 吓坏了所有人,林天水第一个站起来,一路跑过去,深怕秦心摔坏了。 那台子有近两米的距离,一般人跳下来不得把腿摔断。 祝军一个晚上脸都板着跟木乃伊一样,这时候脸也裂了,看到小女朋友穿着迷彩裤,白毛衣,小牛皮军靴,站在那里的时候,他就忽然觉得有一种自己要挨揍的感觉。等到看到秦心居然跳了下来,他心跳都停了,急忙跑过去。 祝英虎也裂了,听到军歌,祝英虎很认真,他虽然狡猾,但是比起杨文明这样的政客,他简直就是一个纯粹的军人。 他很欣赏这音乐,等到弹琴的小姑娘站起来的时候,祝英虎第一感觉是,不错的苗子,要是弄到部队里,挺好的,只是做文艺兵又有点可惜了,小姑娘气势很足啊。 然后就看到小姑娘看着自己这边跟飞人一般从台子上跳下来。 祝英虎看到小姑娘一脸怒容,有一种有刺客的感觉,而杨文明平日做亏心事做的多,还真的这样觉得,不厚道的往后退了一步。 就是这一刹那的时间,祝英虎觉得凌乱了,因为他的蠢儿子飞一般的跑了过去了,想接住那女孩,却没有成功。 女孩没有摔断腿,轻松的跳到了地上,一点事没有,双手拍了拍,利落的站在那,伸手就拧住了祝军的耳朵,问道:“你不是说你不出来吃饭的吗?” 祝英虎的脸再次裂了,这个女孩好凶残。 ☆、第七十章 :最烂漫的送行 秦心第一次见到祝军的父亲祝英虎,就是这样一个场景,当着祝英虎的面,欺负了他的儿子。 马复香本来看到祝军跑过去,脸色就变了,很难看,可是紧接着看到秦心居然揪着祝军的耳朵,又恢复了淡然的表情,觉得秦心太粗鲁了,简直是丢人,而且是当着祝军父亲的面,祝伯伯再大度也不会喜欢这样的女孩。 不过马复香这点真猜错了,祝英虎看到儿子的糗样,只觉得自己耳朵也疼起来,当初他认识妻子康雪的时候,妻子还是一个小医助,就已经玩刀玩的非常好,蹭亮的手术刀在她手里转着圈,儿子比自己幸运多了,只是被掐耳朵,自己却是觉得随时会身上少点什么器官的感觉。 祝英虎是很有先见之明的,儿子还小的时候就把他丢部队里面训练,实在是自己媳妇太凶残,希望儿子练的棒棒的,将来不要像自己一样被媳妇欺负。 祝英虎在军区绝对是赫赫有名,而他的妻子康雪温柔无比,大家都怕祝英虎欺负康雪,却不知道祝英虎才是水生火热的那个。 看到这样的画面,祝英虎只觉得心情很是复杂,既觉得儿子被欺负的好丢人,又觉得自己的悲苦终于报应到儿子身上了,臭小子再叫你下回站你妈那边试试,活该。 “我跟我爸出来的。”祝军看到秦心跳下来,心脏都吓跳出来了,想不到她居然拧自己耳朵,虽然那感觉挺甜蜜的,可是家里老头子还在啊,祝军好想死一死。 秦心听到祝军的话,也想死一死。 在欺负男朋友的时候,发现他爸也在,这种感觉肿么那么微妙。 秦心松开了祝军的耳朵,祝军很懂事的握着秦心的手,手心还摩挲了一下,想着心儿的手挺小挺柔软的,掐耳朵的时候怎么这么疼。 林天水看到祝军跑过来,被秦心掐耳朵很幸灾乐祸,他距离较远,没有那么快。 一会看到祝军就拉上秦心小手,就想把这小子的手剁了,又听到祝军说他爸也在,林天水觉得这时候绝对不能弱了气场,跟着走路上前。 秦心有些不好意思的在祝军的拉着手下走到了祝英虎跟前,“祝伯伯好。” 祝英虎这才看清小姑娘的模样,很漂亮,面若桃花一般,很惹眼,男女长辈评价后辈一般依据都不同。祝英虎是个霸气的人,看到秦心长相,瞬间觉得儿子霸气,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而且性格爽利,不错。 林天水 适时的走过来,站在秦心身边,面带微笑的道:“不好意思,小女太调皮了,惊了各位。” 他这副架势明显是来给秦心撑腰的,先自我道歉了,谁好意思再说什么。 “小姑娘天真活泼,很不错。”祝英虎看着儿子的傻乎乎的表情,有点略牙疼。 这时候秦心倒是乖乖的跟小媳妇一般,就站在祝军身边,她个子虽高,可是站在祝军身边,还是显得娇小,看到这个画面,祝英虎心中充满了甜蜜的忧伤,有点觉得儿子长大了,自己变老的感觉,也有点想自己媳妇了。 马复香彻彻底底的被忽略了,这种感觉太糟糕。 忽然间她就理解了莫兴宁,为何会说秦心生活不检点,这样的画面,马复香也愿意相信秦心生活不检点。 她优雅的笑一个晚上,都没有得到祝军一个回应,还真以为他害羞,性格就是这样呆萌的,却没有想到只是因为不喜欢自己而已。 马复香暴躁了。 从小到大,就没有她求而不得的东西。 现在祝军却这样不给面子,马复香只觉得憋屈的说不出口,自己从头到脚哪一点都比秦心强,为何莫兴宁对她念念不忘就算了,连祝军也这样。 开始看重祝军还只是外貌协会的原因,凭感觉,觉得救自己的男生好帅,可是经过今晚的场景,连一向觉得了不起的舅舅都要待祝军这么客气,马复香更确定了自己的心思,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看着祝军紧握着秦心的手的画面,马复香觉得十分碍眼。 杨晖在一边很没有存在感,他顶了顶自己的金边眼镜,看着秦心,刚刚的泼辣,现在的温柔,弹琴的专注,十分羡慕祝军,觉得跟这样的女孩在一块生活一定很生动有意思,他被老爹管教的很严格,对秦心只是略有好感,没有那种说看到一个女孩就要据为己有。 杨文明看到这场景,也略牙疼,本来想着自己外甥女长的也不错,条件也好,要是能促成这关系,也是美事一桩,结果人家小伙子明显已经是有女朋友了,现在的笑容跟刚刚比,简直可以酸掉牙。 秦心长的略耀眼了一点,尤其是那双眼,顾盼生辉,看着你就会心动,不过却并不会让人觉得妖艳风尘,她身上的气质很干净利落,给人印象深刻。 林天水就是在秦心面前啰嗦的像是个老头子,在别人跟前还是八面玲珑,十分会来事的。 跟杨文明十分热情打 了声招呼,两家关系其实并不亲密,当初杨文明父亲杨中淮从京都过来接替林天水父亲林品的职位,上任就大刀阔斧的换人,尽量把林家香火情给灭了。 杨中淮是个吃相有些难看的人,又是从京都过来的,难免高人一等的感觉,不过地方不比京都,很是吃了不少苦头,最后相互妥协,直到退休也没有太高的建树。 杨文明是体制内的人,如今林家都没有人混体制了,也没有冲突,新的领导又来了,政治这种东西没有永远的仇敌,只有永远的利益,两人关系看起来还挺不错的。 马复香忍不住说话了,一副天真可爱的模样,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道:“林叔叔真好,对干女儿比亲女儿还亲。” 她这话其实有点唐突了,林天水没有儿女,自然也就没有亲女儿,林天水认秦心是光明正大邀请了对方父母,摆席,走过仪式的,他自己无儿女,这样的仪式摆明了就是把秦心当亲女来养的。 而且一般人家如果自己没有后代,抱养了孩子,都不希望别人提起,尤其是当着面说,一些心直口快的人就喜欢说,这就是你抱来的孩子,看着真懂事。 这种话看似夸赞,却让人很不舒服。 马复香是小姑娘,也是一副心直口快的模样,林天水不好计较,却并不太高兴。 其实马复香没有恶意,她只是想解释给祝英虎听,秦心不是林天水的亲生女儿,她自己父母双全,看不惯秦心这种自己没爹去认别人的,总是名不正言不顺。而且按照她受教育的理念,秦心这样的单亲家庭的孩子应该是不太受上流社会欢迎的。 马复香说完没人接茬,有点尴尬。 “爸你们先回去,我一会送秦心回学校。”倒是祝军先开口了。 祝英虎是直爽的人,不喜欢弯弯绕,点头离去。 马复香觉得自己有点画蛇添足,早知道不说那话了,一路上回去闷闷不乐,一直沉默着。 杨晖惦记着回去还能不能看到足球赛下半场,也没有说话。 杨文明想着今晚的会面看似亲切,其实啥都没有承若,外甥女又丢了一把脸,实在是高兴不起来。从后视镜看到魂不守舍的外甥女和乖巧的儿子,他还是松了一口气,生儿子好,不用担心这种事,脑海里又浮现出平日妻子在耳边唠叨说这外甥女的不着调,那时候听过就算了,只当妻子啰嗦,可是现在想起来却觉得也有点道理。 马复香不知道一个 晚上的会面,让自己最亲的舅舅和表哥都对自己起了隔阂,一方面是她有点不会看人脸色,另外一方面也是她舅母李眉早就不满了,李眉不喜欢杨若,都嫁出去的人了,整天还带着女儿往娘家跑,搞的杨若才是杨家做主的一样,平日没有少抱怨,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出效果了。 祝军留下被林天水好一顿收拾,当然林天水占不到什么便宜,祝军从小就在军队里□□大的,身手是杠杠的,脸皮厚的马复香这样的淑女都拿不下来,林天水也奈何不了,只是一番警告恐吓,说到后来自己都笑了。 “你小子要是干坏事,秦心第一个把你收拾了。”林天水看祝军那就差安个尾巴摇的模样,挥手把他们打发了,眼不见为净。 秦心本来想跟祝军说去京都的事情的,只是今天看到了马复香,又闹别扭不说了。 放假秦心跟妈妈说准备和同学去京都玩,跟哥哥坦白了去干啥的,秦心把陈玉领回家,一起吃了饭,柳爱平挺喜欢陈玉的,陈玉看着就乖巧,性子也勤快,同意了女儿去京都,只是又担心两人女孩子。 秦心说了有师兄也在京都,柳爱平才稍微放心点,不过还是要秦心每天至少一个电话或短信报平安才行。 第二天祝军要回京都了,小女朋友居然说不送他。 马复香一大早开着车在校门口等祝军,祝军看到马复香,脸都黑了。 虽然说马复香本身条件是很好的,可是世界上条件好的人很多,但是喜欢的人只有一个,祝军是一个在感情上反应比较迟钝的少年,他每天陪着秦心跑步,跑的可以绕盐城好几圈了,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喜欢上秦心了,如今正在享受这甜蜜酸涩的喜悦和忧桑的时候,压根不会理解马复香。 况且马复香还跟莫兴宁有关系,祝军不希望秦心跟莫兴宁有什么关系,他自己更不想扯上跟莫兴宁有关系的人。 他已经非常明确拒绝了,但是马复香却跟听不懂一般,祝军真想装作不认识她,只是两家的关系说起来还是有点关系,马复香的舅公是祝军大伯的老上级,有点远了,不过也不好明着得罪。 祝军远远的看到马复香的车,跟莫兴远换了一辆车,马复香追着吉普走了,祝军开着莫兴远的跑车去了机场。 看到机场人来人往的,祝军第一次觉得离别是有些痛苦的,心空空的,秦心没有来也好,要不然让她一个人回去,一定很难受。 而且祝军平日跟秦心相处都是比较淡 然的,离开一段时间应该也没有关系,反正寒假不长,祝军看着机场,有一两对分开的情侣,又觉得有些羡慕,看着他们依依不舍的模样,拥抱了又回头,回头又跑回来拥抱,他总觉得自己的感情似乎少了些什么。 觉得自己有些儿女情长了,不太好,收拾了一下心情,祝军面容严肃的上了飞机。 他坐下后就闭上眼休息,昨晚上没有睡好,以前放假就回家没心没肺的,现在多了个小女朋友却辗转难眠了。 祝军只觉得有人碰了自己一下,他以为是旁边的人上飞机了,没有睁眼,过了一会却感觉那人把脑袋靠到自己肩膀上了,祝军就怒了,老子是假寐,不是真的睡觉,我的肩膀已经被人预定了。 他睁开眼,入眼就看到秦心那一脸笑容,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你,你怎么来了?”祝军的声音都有些结巴了,这会子刚刚那空空的心全被秦心的笑容填满了,别人再浪漫的告别也比不上他这一刻,在飞机上睁开眼就看到女朋友坐自己身边的感觉。 ☆、第七十一章 :围观早恋 爱情不是馅饼,不会突然就从天上砸到你头上来,任何一段感情都是需要经营的。 秦心发现自己心动后,其实很克制自己,她害怕祝军会像莫兴宁一样讨厌自己。 她曾经很爱一个男孩,为他愿意变傻变疯,那个男孩却拒绝了她。 这个世界,很多事是可以勉强的,唯有感情不可以。 哪怕是亲生父母对孩子,都是不能勉强,就算你看着孩子混蛋犯傻,其实你是对他好,想要好好教育他,一切的出发点都是好的,可是你依旧勉强不了你孩子的喜好,更别说是原本非情非故的男女。 本来就是心隔着心,不同的背景隔着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家庭隔着不同的家庭。 秦心觉得如果硬要把她和马复香来对比,秦心是完全比不过,说容貌,秦心的容貌太艳,马复香生的很端庄,论气质,秦心也比不上从小娇生惯养的马复香的天真可爱,议家世,秦心更是没有什么家世可言,跟富豪马家没有什么可比的。 所以秦心没有把自己跟马复香比,上辈子她就没有要跟马复香比,她上辈子跟莫兴宁死磕,却从来没有想到要把马复香怎么样,也可以说是秦心的骄傲,她本心并不坏,只是身处那样的环境,堕落的快。 虽然没有跟马复香攀比,可是秦心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她和祝军太平淡了似乎,因为她经历了太多,对自己的感情是很不自信的,对方只是一个17岁的少年,会不会只是一时的朦胧感情,独自一人在盐城的缘故,如果回到京都,回到他熟悉的地方,这种感情是不是就淡了,甚至消失了。 秦心有非常多的顾虑,终究还是觉得有再多的顾虑,想也没有用,很多事可以顺其自然,然而如果你真的喜欢,还是要去争取,天助自助。 所以秦心想要的给祝军一次惊喜,一个令人难忘的送别,一路上祝军都握着她的手,很高兴,秦心自己也觉得挺开心的,也许两人相处也不能全是平淡,偶尔让对方感动一下,能增进感情。 那边马复香被莫兴远绕的头晕了才发现不对劲,气呼呼的开车去机场的时候,飞机早飞了。 马复香气的要死,看到莫兴远那张吊儿郎当的脸就不爽,莫兴远混血,更像外国人,马复香天天在国外,看到他就像是看到国外小混混。 现在的马复香才18岁,比祝军还略大一点点,跟莫兴宁同岁,对待喜欢类型的男孩愿意淑女,可是对待莫兴远这种看上去就烦 的,绝对淑女不起来,因为莫兴远带歪她不算,看到她去机场,莫兴远也慢吞吞的跟着到机场。 马复香下车让莫兴远不要跟着。 莫兴远翻了个大白眼,“这又不是你家的地,有本事让你爸把飞机场买下来,我就不来。” 把马复香气个半死,然后施施然的去机场把自己的跑车提走了,故意开过马复香跟前,吹着口哨道:“真不是为你而来,你太自作多情了。” 马复香这一刻真觉得莫家男人实在太讨厌了,没有之一。 不过之后她很快会推翻这个认知的,莫兴婧这熊孩子从小就很喜欢莫兴宁,很崇拜这个堂哥,对堂哥未婚妻秦心是各种欺负恶作剧,现在轮到马复香了。 马复香要是真跟莫兴宁在一块,难免要忍受一翻莫兴婧的脑残,可是马复香在莫家老爷子宴会上亮个相,转头去追别人了,还是在莫兴宁可能瘸了的情况下,叔可忍,妹子忍不了。 假期时间多,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盐城也不大,碰到一起的机会还是很多的,就闹了一场。莫兴婧的杀伤力十分的大,差点把马复香脸给抓花,两家家长都惊动了。 莫兴婧老爸莫怀博是个只会撸袖子打别人的货,才不管得罪人好不好,莫兴婧老妈只想存钱,大道理不懂。最后只能莫老爷子出面,莫老爷子心情正不好,孙子在国外传来消息说治疗效果并不好,没有和事佬的心情。 总之两家因为莫兴婧开始结仇了。 马复香十分委屈的被送到了国外,马天奇又给女儿置办了一处更好的房产,也不跟莫兴宁做邻居了。 这段时间秦心在京都,不知道事情这样神发展了,莫兴婧居然可爱了一回,果然看熊孩子祸害公主病,是很有看头的,自己对马复香很头疼,看祝军也是那样,毕竟长辈还认识,却没有想到被莫兴婧给解决了。 祝军知道女朋友也在京都,高高兴兴的回家了,被长辈蹂躏了一通。 到吃晚饭的时候,人都到的很齐,祝军大伯祝英保,大伯母姜蓉也来了,小叔祝英熊,就是祝军的堂哥今年大一,还在学校没有回来,他老爸在部队也没有回来,老妈康雪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的菜,康雪厨艺一般,但是刀工是真心不错,什么菜都切的整齐划一的,上桌挺有面子的。 祝军爷爷奶奶身体都不错,不过年纪大了,桌上以素菜为主,六个素菜,两个肉菜,两份汤。 祝家一大家子还 算是和睦,大伯比较严肃,小叔比较活泼。 吃完饭,老爷子跟大儿子叫到书房说了一会话,就出来,和大伙一块聊天。 大伯大伯母不住这里,但是离的也不远。 祝军在京都也有住宅,不过因为父母工作的特殊性,母亲在医院工作经常哟值班,父亲在部队好久都不回来,倒是直接跟着奶奶住。 祝英熊还没有成家,自然是跟着父母住,当然他在外面有房子,受不了父母的唠叨。今天难得吃完饭赖在家里,平日他都是吃完饭跑都来不及生怕父母会问到自己的婚姻大事,如今有侄子在顶着,他也乐的留下来看热闹。 一家子对家里最小的小孩有女朋友的事情还是很关注的。 祝老爷子是军队出生,性子豪放,管理家人都管的很严肃,习惯用部队那一套,结果小儿子叛逆过头了,大家操心,孙子太板正了,大家也操心。 祝军堂哥祝信如今在京都大学读一年级,也没有听说谈对象了,祝行算是一家子中的另外,长的非常相母,很是斯文秀气,有点书呆子气,当初老爷子就怕第二个孙子也这样书呆子气,所以默许老二折腾祝军到部队里,结果矫枉过正。 有儿子的人家就担心,儿子这么大了还不恋爱会不会有问题,有女儿的人家就总担心女儿才这么小就恋爱会不会有问题…… 康雪其实最好奇,儿子找了什么女友,不过当着一大家子的面她不好八卦,只是在一边竖着耳朵听。 大伯母姜蓉有点操心自己儿子,也很好奇的想吸收一点经验。 祝军爷爷奶奶就纯粹是老顽童了,祝英熊是惟恐不乱的,现场唯一正常点的就是祝军大伯祝英保。 不过在这一大家子好奇八卦下,他这个国经委副主任也有点头大,默默的给侄子一个同情的眼神,悄悄的坐在了一边,也竖起耳朵听八卦。 弄的祝军十分害羞。 “小姑娘什么样啊?漂亮不?性格好不好?多大了……” 一堆的问题,祝军都回答不过来,一个个还假装是第一次听到祝军有女朋友的样子,其实在家里早就把照片传了一圈又一圈了,全部都是围观党,兴致勃勃的,这放到别人家不是应该批评教育的吗?早恋啊,你们一点不阻止,还双眼发热的好奇八卦,这正常吗? 祝军回头看自己那一向淡然的老妈都竖起耳朵一副专心听八卦的模样,有点无语了,本来一路上还担忧 ,家里知道秦心会是什么态度,当初他的好哥们陆湖谈了个对象,全家总动员游说,说那姑娘不好,千万别昏头了,生生要拆散,还把他们这些朋友一个个叫来叮嘱,其实祝军也没有觉得那姑娘哪里不好,就是矫情了一点,看着身体单薄了点,奈何陆湖喜欢啊,别人怎么劝? 而且家里越劝,陆湖还越来劲了,就要跟那姑娘处下去,后来的事情祝军不知道,他转学了,陆湖因为这,跟朋友关系都闹疏远了,觉得谁都是要劝他分手的。 不过因着这件事,祝军觉得大人对孩子早恋应该都是反对的。可是现在看全家老小,祝军不知道说什么了? 他以为他妈会拿着手术刀一脸冰冷的对自己说:坦白从宽,妈保证不打死你。 虽然预想的有些夸张,但是祝军也是做好了抗争的准备,对当初的陆湖同学有了一定的同情,可是没有想到不仅没有一句反对,全都蚊香眼的想听八卦的模样,祝军又有点觉得自己好像不是亲生的。 “你们都不担心我早恋吗?”憋了半天,祝军终于憋出了一句话。 正在纳鞋底的祝君奶奶,先嗤笑了一声,祝军奶奶是正经的公华党党员,华夏经过多年战争,以公华党一党为主,其他党为辅,建立政权。 祝君奶奶姓李,一辈子没有上班,就是战争的时候带着妇女一起给准备物质,交党费交的早,是家里最早的党员,资历老的很,一辈子大道理不懂,纳鞋底纳的极好,教育孩子也教育的很规矩。 “你爷爷像你这么大都是一家之主了,上的了战场,带的了兵,毛个早恋。”祝军奶奶说完用牙咬了线,一口不整齐的牙居然还挺好使,把线生生咬断,嘎噔的一声。 听的人牙疼。 祝军爷爷祝义腼腆的笑了一下,一脸褶皱,在爷爷脸上出现这种笑容,让人看的真心惊,祝军总觉得有阴谋。 “那陆湖爸妈为毛那么反对,天天说早恋不好?”祝军觉得应该说清楚,怎么全家都怪怪的。 他不知道陆湖前科多多,而祝军却是太乖了,家里一度觉得这孩子会不会是同性恋,祝家虽然开放,可是也耐不住这个,为这事,祝奶奶没有少拿鞋底抽祝爷爷。 而且陆家反对,其实不是怕儿子早恋,陆湖的事情闹的他们都知道了,那女孩子是个有心机的,早就谈过两个男朋友,才初三,比陆湖还小两岁,未成年,看起来却成熟的很,大人生怕两人发生什么关系,给陆湖安个强* 奸未成年少女,这一辈子就完了。 不过陆家处理这事也处理的不妥贴,照祝军奶奶来看,开始就别阻止,就让他们俩相处,陆湖只要不是个傻的,总能体会出来不同,可是家长关心则乱,生怕儿子受伤害,一个男孩子跟女孩子一样想着保护起来,结果闹了大笑话,也因为这件事,陆家在京都丢了大面子,地位大不如前,修身齐家治国,家里小辈都教育不好,还谈什么其他,原本陆湖父亲要竞争一个位置也被别人给顶了。 对于孩子恋爱这件事,祝军奶奶是双手双脚赞成的,谈恋爱也是一种经历,人一辈子都会遇上奇葩,你不能因为这个就不谈了,事情都要自己去经历,她的教育理念就是放手,让孩子自己去感受。 “那是陆湖他妈妈看不上那女孩,拿早恋做借口,我们家军军喜欢的女孩肯定不差,你爸爸都打电话来说了,女孩虎虎的,很有气势。”祝军奶奶笑容满面。 祝军很满意这个修辞,他第一眼看到秦心就觉得她穿军装好看,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 可是全家其他大小虽然看过照片,却都不敢确定,毕竟只有祝英虎刚刚见过说了评价,大伙对祝英虎的话还是挺认可的,全部都脑补出一个虎头虎脑体重强大的姑娘,一个个呵呵的没有多说。 康雪拿着纸巾擦了擦额头的汗,心中想着会不会是那姑娘长的像男孩,所以儿子才喜欢的,所以儿子喜欢的还是男孩吗?摔……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降订阅了,嗷嗷,感觉跟掉血一样,好痛,累感不爱。 ☆、第七十二章 :你是我的眼 秦心算是出差,楚侯生给定了酒店。 陈玉第一次来京都激动的很,秦心也是半辈子没有来了,很是感慨。 等到楚侯生的派来接机的人遇上,祝军只能依依不舍的分开,好在就在京都,要见面也不难。 再次见到侯导,季节已经变换了,他身上穿着黑色皮衣,皮衣里面是灰色毛加绒的,以衣服的油亮度来看,侯导这件大衣一定穿了非常久。 “你总算来了,还有一些镜头,大约要一周的时间,在京都拍,你先休息一个晚上,明天来接你。”侯导显然很忙,特意赶来酒店见了秦心一眼,让她自己在酒店内定吃的,交代了事情就匆匆走了。 符合侯导一贯风格。 秦心倒没有觉得自己被怠慢了,最开始相处就这样,侯导请大家见面就喝茶,吃饭是少有的,除了在剧组的时候一块吃盒饭。 秦心联系了师兄,知道他出国了,说过完圣诞就回来。 第二天一早,侯导派车来接秦心,陈玉成了秦心临时助理,一块走,昨晚侯导已经跟秦心说了剩下的戏份,秦心有些紧张,因为接下来的戏是在京都第二女子监狱拍的,而在那里,秦心呆了整整十年。 故地重游并不都是美好。 剩下的戏份就是结局,也是隐晦的高*潮,几个少男少女打架意外出了人命,秦心饰演的高明月被判刑,许飞飞饰演的刘珊被家人带走,没有再出现,或许是嫁人或许是继续上学,电影给留白了,何旭饰演的男一号回到学校继续上学,考上了好的大学,认识了新的女孩。而田七饰演的男二号启子却在监狱附近找了一份工作,定期来看高明月,电影的结局是在一幅画的画面上结束的,那幅画是启子画的外面的景色递给监狱里的高明月…… “秦心你不要紧张,监狱里面都打好招呼了,你只要正常表演就行。”侯导见秦心今天很沉默,路上给秦心说了好几回。 秦心不是紧张,只是故地重游压力略大。 她穿着囚服到了监狱里面,为了力求逼真,其他的人都是真的囚犯,而不是群演,事先侯导也说了好几回,希望秦心不要抗拒,有狱警在,不会发生意外的。 秦心没有想到这辈子自己还会来这里,按她的想法是这辈子绝对不要再让自己踏足这个地方,没有想到是以这种方式。 楚侯生从镜头里看到穿着一身囚服,眼神麻木的秦心,他那一双外凸的眼睛睁的非常大, 就是这种感觉,活脱脱的一个女囚犯,演的再真实不过了。 其中还安排了一出秦心在监狱被欺负的戏,跟人打架,原本侯导打算给替身的,但是秦心还是自己上了,她一个初级小演员,还找替身,有点过了,况且她一点都不畏惧这里面打架,好久没有打,是真的想痛痛快快的打一架。 这一场也顺利的过了。 然后是田七来看秦心的戏,田七以前是专业群演能得到男二的戏份,虽然不多,整部戏他都是穿插着出现几次,但是每一个戏份他都揣摩的非常认真。 没有他的戏的时候,他就在一边看别人演,像今天何旭和许飞飞都没有来,田七却从头看到尾,对秦心非常佩服,一个比自己小的小姑娘,演技却比自己好太多,当导演喊开始的时候,田七就觉得自己看到的就是一个女囚犯。 田七隔着铁窗看秦心,递给她自己画的画,被秦心不耐烦的扔了,让他以后不要过来。 等田七走了,秦心却有把那画捡起来,轻轻的展开那画面,虽然都皱了,怎么抚都抚不平,秦心想到当初陈玉来看自己,自己也是这般态度恶劣的,物是人非,看着那皱巴巴的画,她就落泪了,泪水滴在了画面上的一轮红日上,水彩也跟着泪水蔓延开来…… 原本计划至少要一周的时间拍摄的结局,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结束了。 侯导让秦心先在京都散散心,也考虑一下主题曲的事情,他自己一头扎进了电影剪辑室。 楚侯生希望这电影赶得及参加明年五月的嘎纳电影节,这部电影太现实,包含着强烈的社会意识,想要在国内放映基本不太可能,他想先参加嘎纳电影节,在那里获得认可,再回来就容易许多。 秦心回去后没有心情散心了,一身的汗,看上去不紧张,可是每每踏足到那监狱的地域的时候,秦心就觉得一阵发毛,那种熟悉的感觉,让她脑子清醒的不能再清醒。 不过陈玉是第一次来,秦心不能窝在酒店让她自己出去,还是拉了祝军,祝军也叫了一个朋友,四人一块去了长城。 祝军叫的朋友就是陆湖,陆湖折腾了半年终于自己把那女孩子折腾没了,也是陆家想通了,使了个阴招,找了个长的比陆湖帅,看上去更有钱更气派的人去勾搭那女孩,那女孩挥一挥衣袖自己走了。 陆湖却因此跟自己朋友都闹了一圈,还好祝军去外地上学了,回来看到祝军,倒是觉得亲近起来。 陆湖看到秦心,有点哆嗦,这女孩长的太漂亮了,没有想到祝军的女朋友会生的这样好,按他想着祝军那老实疙瘩,女朋友应该长的挺普通的,没有想到直接把自己之前爱的要死要活的女友比趴下了。 前一阵还痛苦的要死,现在看到秦心,觉得自己脑子被驴踢了。 陈玉话不多,但是每每能说到点子上,看起来智商就很高,跟她说话不费劲,不过陆湖就有点不着调,秦心对他感觉不太好,很浮夸,像是自己曾经混娱乐圈遇上的人。 祝军也没有想到这才大半年没有见,自己儿时的好友变化这么大。 秦心一行人在长城游玩的时候,余露和公司另外一个女孩多多在江术仁的带领下来到了京都,两人都过了海选,接下来是参加京都的淘汰赛。 两个女孩都是比较聪明省心的,不需要江术仁叮嘱太多。 余露野心勃勃,虽然是第一次来京都,却表现的很沉着。 而多多是故地重游,她本来就是盐城的人,她有个二姨是京都的,小时候父母在京都做生意,她住在二姨家,一直在京都上学,她二姨对她也很好,说将来等她结婚了要给她置办嫁妆之类的,可是后来二姨自己也生了小孩,多多明显感觉到差距。 再后来她父母生意失败,跟二姨的关系就更差了,其实她二姨也不差她小姑娘这一口饭吃,从小养到大也有感情,可是小姑娘脾气越来越不对,自己还不能对自己女儿好了,久了就激发了矛盾,反而养成了仇人。 小时候她二姨也送她去学跳舞弹琴,多多对这些比较有天赋,靠着这个签了一个娱乐公司,却没有想到后来哪里做不对给解约了,又跟二姨闹翻,一气之下回盐城,再回来,多多是憋着一口气的,要给二姨好好看看,也要给曾经跟自己解约雄鹰影视公司好好看看,大有让他们后悔的意思。 虽说是两辈子,秦心也是第一次爬长城,一步一步的走上这拥有浓厚历史感的阶梯,双手触摸着城墙上的灰砖,有些地方粗糙的有点扎手,有些地方许是被摸过的人多了,上面腻着油光一般,冰滑着。 一座城墙初建的时候是为了隔开山河,如今只是山河上的城墙。 里面是风景,外面也是风景。 这么走一遭,秦心心情痛快多了,没有在环绕着监狱的场景,天知道,当她知道接下来的剧情是要在那里拍的时候都想死一死,不过看到侯导那暴突的双眼,还是忍住开口说不的话,毕竟 让侯导等自己这么久已经是很不容易。 陆湖失恋已久的毛病居然被秦心治愈了,虽然秦心一点都不想治愈他,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在这个看脸的社会,脸真的很重要。 祝军不知道自己好心带朋友来散心,这朋友居然打上自己女朋友的主意。 陆湖这回学乖了,回家没有闹腾,学会了隐瞒。所以说孩子教育真的很重要,第一次陆湖很坦诚的说喜欢一个小姑娘,家里不是好好的跟陆湖谈,而是开口就说那小姑娘不是好人,把陆湖的逆反心理给激出来了,这一次陆湖干脆就不跟家人说了。 陆湖嚣张是因为现在新闻上天天出现的那胖子的老婆是他的姑婆,也就是他爷爷的妹妹,这放到古代就是外戚的身份。 而且姑婆到年纪很大了才怀上一个孩子,生出来还是小儿麻痹症,天生残疾。 陆湖家就他一个儿子,他本来有姑姑的,姑姑早年战乱死了,就他父亲一个,他爷爷也就一个妹子,所以也算是胖子老婆的唯一亲戚,关系是十分亲密的。 虽然之前陆湖闹腾,把他老爸要竞争的位置都闹没了,但这只是明面上的,具体的政治妥协肯定还是有内*幕,不过他家地位摆在那,不能不给面子。 祝军爷爷跟胖子大哥关系不错,胖子跟他哥年纪差了十几岁,像父子一样,胖子还没有哆嗦上位,他哥就病逝了,老父也跟着挂了,胖子有今天,祝军爷爷祝义算是出了大力,稳住了政局。等胖子上位一年都安定了,祝军爷爷果断退役,把儿子推上台来。 所以祝家跟陆家说起来还算是拐着弯的亲戚关系,祝家算是胖子这边的人,陆家是胖子老婆那边的人。 小时候祝军跟陆湖是一块玩的,祝军在一群人中不显眼,因为他时不时被他爸带部队里,身上没有这群人中的纨绔之气,这人要是相处久了总容易有矛盾,陆湖的性格几乎把身边的朋友得罪了个遍,反而是跟离得远的祝军关系不错。 陆湖还真没有夺朋友妻的觉悟,他还给自己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帮祝军考验秦心,要是秦心轻易的就离了祝军,那肯定不是好女孩,就像自己的前女友一样。 当然陆湖会这样想是基于一点绝对的自信,他觉得自己比祝军帅,也比祝军风度幽默,祝军一般都不太开口说话,偶尔跟秦心牵个小手,也一脸严肃,其实是在脸红,只是皮肤健康,别人不太看得出来,只有秦心观察仔细了,心里暖暖的,小两口,偶尔拉拉小手, 挠挠手心就觉得甜蜜的不得了。 游玩长城,秦心就不太出门了,要准备电影的主题曲,电影的名字很文艺,《逆光》上辈子秦心也没有听过有这部电影,好不好她不敢说。 主题曲侯导让人送了几首歌过来,秦心一眼就看重了那首《你是我的眼》,尤其是电影结局,什么社会心态之类的秦心感触不深,就是对启子探监高明月给高明月画画感触特别深,想到那画面,她就能落泪,久久都出不了戏。 再见侯导的时候,楚侯生已经从人类退化到猩猩一般,整个人身上长毛了一样,糟糕的不成样,还是穿着那黑色皮衣,胳膊肘那位置都磨成了灰白色。 “我也中意这首歌,你要是觉得可以,我们就去录音棚试着录一下,不过投资人那边还要走个过场。”楚侯生这么说是因为投资人那里更中意一个小歌星,最近打的火热,想让她来唱,侯导自然是坚持秦心唱,双方意见不一样,就折中来考一场。 在楚侯生眼中,秦心是完胜,根本没有把这考核当作问题,只跟秦心说是走过场。 ☆、第七十三章 :绯闻 侯导说是走过场,实际上那天阵仗挺大的。 投资人推荐的歌手叫做萱萱,唱歌走红,现下是一个少女组合里面的,还算是有点名气,她大约是因为是投资人推荐的,很自信,还叫来了记者。 楚侯生对记者不感冒,虽然说电影要多多曝光宣传,不过一来是资金的问题,二来是他本身就有些傲气,憋着一口气,想去嘎纳。 这时候的侯导还是文青,不过记忆中,他以后一直都是文青,电影界并不排斥文青,作为奇特的导演群体,有自己的性格特点,其实挺好的,总是要自己先疯狂,才能使得别人也疯狂。 看到记者来,秦心略有些压力,不过看到侯导还是那一身黑色皮大衣,脸上的毛发收拾了一下,头发还是油油的,但是就让人很放松。 萱萱是知道秦心是导演推荐的,年纪不大的小姑娘,看着脾气就很傲。 看到穿着牛仔裤羽绒服进来的秦心,跟看白痴一般。 秦心朝她笑了笑,没有说话,她其实有点羞愧,自己上辈子也经常是萱萱的角色,果然是挺讨人厌的。 竞选是在录音棚里,外头有侯导,有投资人,还有制片人,记者等。 萱萱先进去的,她唱的不错,声音很柔美,容貌也挺甜美的,身材好,比秦心丰满许多,符合国内少女组合的审美定位。 她唱的时候,记者还算认真,拍了几张照片,轮到下一个人,两个记者连照片都没有拍,拿着相机在下面聊天。 再下一个轮到秦心。 和精心打扮的萱萱不同,秦心穿的很简单,脱掉了羽绒服,里面就穿牛仔裤搭配一件黑色衬衫,短发,布鞋,低着头,有点像小男孩。 投资人显然比较喜欢波大丰满的女孩,眼神就一直在萱萱身上,没有移开过。 说实话,看到记者和其他人的表现,秦心有些紧张,似乎自己真的也是为了那个萱萱来走过场的,有点感觉像是遭报应一样,滋味复杂。 进了录音棚,秦心深吸了一口气,看到外面侯导那隔着一层玻璃显得更抽象的脸,她露出了一个笑容。 先唱完再说。 秦心站在里面,低着头,闭着双眼感受音乐前奏,淡淡的哀伤弥漫开了,有一种说不出的痛,像是站在了一个繁华的街道,感受人来人往,你却看不见,你的眼中只有黑暗,你不知道该超前走,还是后退,你不知道该向左走,还是向 右走,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红绿灯,你看不见,有可能你幸运的穿过了马路,也有可能你被疾驰的车撞飞。 这首歌的创作者是一个盲人,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哀伤又痛苦,充满绝望,又充满幸福。 她的视力一直很好,连近视都没有,可是她盲过。 不是眼睛,是整个人,活在这个世界,盲目的不知道往哪里走。 秦心不愿意去回忆自己的过去。 她现在只是电影里的高明月,一个叛逆的少女,她还那么年轻,却已经对人生失望,迷茫,她意外的结束了别人的生命,也结束了自己的青春,她的余年,日复一日的走在重复的笼牢里。 她被蒙上了双眼,她的世界一片灰暗。 在灰暗的世界里,在一个角落里,她摊开了一张皱巴巴的画,画上的少年骑着自行车,拼命的瞪着,两边的楼房慢慢在改变,街道上的景色也一点点的在画面里改变着。 少年的手在画板上努力的画着。 她的世界一片黑暗,可是少年给了她一双眼。 “如果我能看得见 就能轻易的分辨白天黑夜……” 悲伤又沙哑的声音响起,一刹那间,外面的记者停下了说话声。 “如果我能看得见, 生命也许完全不同, 可能我想要的我喜欢的我爱的, 都不一样……” 秦心演的是高明月,又是她自己。 她出不了戏,泪水落在戏里,也滴在自己的心上。 “我望向你的脸 却只能看见一片虚无 是不是上帝在我眼前遮住了帘 忘记了掀开……” 玻璃里面的秦心,有些瘦弱的感觉,一直低头的她,抬起了头,泪水顺着她的眼角溢出,她真的被上帝遮住了眼,盲了一辈子,错过了太多美好。 她忘记了自己在录歌在竞选。 “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你是我的眼,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你是我的眼,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 因为你是我的眼, 让我看见世界就在眼前……” 站在外面的人也不知不觉都沉默了,每个人都有盲目的时候,这声音敲打 进每个人弱懦的时候,不自觉的想哭,却又很压抑的哭不出来。 秦心的声音沙哑却不拖拉,十分干净,有爆发力,有穿透力,听着这歌声,每个人似乎都感觉到了那个场景,如果自己盲了双眼,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会如何? 一曲毕,楚侯生一脸得意,根本不需要比,完全没有可比性。 投资人被站在他身边的萱萱掐了一把,才回过神来,本来他就是要说就萱萱了,可是却临时改了口。 “唱的不错,回去等通知。” 楚侯生听到投资人这么说,瞬间就暴怒了:“这还有什么好等通知的,谁唱的好谁唱的差,有耳朵的都能听出来。” 侯导这话说的,萱萱脸色都绷不住了,又不敢回嘴,楚侯生现在再落魄,也是一个导演。 两个记者本来是拿钱捧萱萱的,结果遇到这样的场景,默默的继续拍,抢新闻比捧人有意思多了。 秦心摘下耳机从录音室里出来,还觉得挺累的,事先跟侯导打了招呼,录完歌就走了,压根没有管后续的事情。 出了录音棚,拦了一辆车,匆忙的去机场。 师兄说今天回来,秦心去接他。 其实有时候,无论是到机场还是车站,来来往往,自己打车也很方便,但是如果一个人到了一个地方,在到底的那一刻,总是会有些陌生,哪怕嘴里不说,心中还是渴望人群中有一个熟悉的面孔,会站在那等你。 车窗外浏览着磅礴大气的古都,很干净,很肃穆。 今天唱的很畅快,秦心觉得挺好。 师兄是去跟家人团聚过圣诞的,可是他却在圣诞前夕回来了,在浓厚的节日氛围下,一个人在飞机上,秦心想象不到是什么感觉。 上辈子妈妈和哥哥都不再的时候,秦心很害怕过年,很孤单,哪怕平日再厌烦对方,过年那一天也希望能跟家人窝在一起。 “师兄这边!”秦心看到人群中的顾明夕,感觉沧桑了不少,面容很疲惫,好久不见,她挥着手,朝着他喊道。 秦心看到师兄走来,迎面却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这是顾明夕第一次抱秦心,抱了好久,像是一个世纪一般,秦心只觉得这一刻顾明夕好脆弱,像是只被抛弃的大狗。 秦心想说回来就好,却怎么都开不了口。 倒是顾明夕,松开了秦心,眼睛有些红,仰着头,像是害怕泪水落 下,他揉了揉秦心的头发,脸上又漾出了温和的笑容,“长高了,变漂亮了。” “师兄也长高了。”秦心抬头看顾明夕。 “没,穿了内增高的鞋子。”顾明夕把脚展示给秦心看,是一双黑色小羊皮短靴,靴子侧边有一圈镶钻的装饰,细节很精致,看不出内增高的模样,整体挺帅气的,可以看到师兄里面一双灰色的袜子,很暖和的感觉。 “鞋子好看。”秦心夸赞道。 “我也觉得好看,特意给你也买了一双,记得你是37码的吧。”两人说话间就顾明夕就恢复了平常的模样,不再声音哽涩的感觉。 顾明夕穿着黑色长款大衣,还戴了帽子,特别像英国绅士,秦心穿了小靴子,牛仔裤,红色羽绒上衣,很可爱的感觉。 两人在说话,却忽然感觉有人拍照。 居然是一些记者,秦心上辈子对记者是非常熟悉的,有一阵她名声特别不好,记者拍的简直是散心病狂,怎么丑怎么拍,那时候她也二缺,脑子不经事,话也说不好,同样一句话,到别的明星嘴里是谦逊可人,到她嘴里就成了骄傲自大。 这辈子秦心严格上来说压根没有开始混圈子,唯一拍了一部电影,压根还没有上映,不可能有狗仔来追她。 只能是师兄了,看来师兄这段时间在京都没有闲着。 顾明夕反应很快,第一时间把帽子给秦心戴上,秦心个子高挑,戴上黑色礼帽一点都不维和,挺帅气的,不过这样一来,记者就照不清她的脸了。 “我受邀作为蝴蝶之声的评委之一,可能把记者引来了。”顾明夕低头跟秦心解释了一句。 也不知道这些记者什么时候开始拍的,秦心反应很迅速,反而带着顾明夕跑路了,甩开了那些记者。 不过晚上还是有娱乐新闻出来,最年轻的评委,鬼才音乐人蝴蝶兰归国,神秘女友接机。 画面有拍到两人拥抱的场景,不过始终没有拍到秦心的正脸,只是一个侧面,那些记者就是因为想拍正脸才惊动了秦心,顾明夕却立刻把帽子给了秦心。 只是一个侧面也够让人浮想联翩了,秦心的侧脸是非常美艳的,她的丹凤眼狭长上扬,唇线十分分明,正面看因为眼神的沉着把这艳色还压住了,侧面却让人感觉异常的妖,纷纷在猜测这女孩是谁,会不会是蝴蝶之声的选手,黑幕之类的。 本来顾明夕回国被记者拍,估计是蝴蝶之声这 栏目放出的消息,毕竟选秀节目这么多,总要保持新鲜度,顾明夕的颜不是美,他不是属于美男子的那种感觉,但是很上镜,也非常适合化妆,一身的打扮也非常精致,人又特别年轻,还有一个很有背景的老师,作曲非常惊艳,是一个很有话题的人物。 在有心的推波助澜下,这新闻迅速的火了。 秦心的侧脸特写大大的在报纸上。 余露到京都参加淘汰赛,对有关蝴蝶之声节目评委的消息一直都有关注的,圈子里的人猜不出蝴蝶兰的神秘女友是谁,可是余露一眼就认出来秦心了,化成灰她都不会忘记。 她先是看到评委蝴蝶兰,居然是顾学长,那种感情又惊又喜,然后看到秦心,就只剩下惊了,她觉得自己肯定在顾明夕这一关都过不了。 实际上她想多了,秦心虽然不喜欢余露,可是绝对没有想过通过顾明夕阻碍她上进,顾明夕是个很有原则很讲究缘分的人,秦心要敢这么做,他就敢跟秦心翻脸。 况且秦心是来出差的,真没有在关注余露,执着于别人,就没有自己的生活,上辈子秦心体会这句话再深刻不过了。 可是余露的心情却不是这样,她觉得沾沾自喜的时候,觉得自己通过海选,进入淘汰赛,莫大的荣誉,一个盐城也就十个选手,自己还是里面分数最高的,电视里每天都有她出镜的画面,虽然时间很短,不到一分钟,可是这也很了不起了,可是这时候秦心就给了她一个致命的打击,秦心居然跟评委关系那么好,本来顾明夕也算是自己的校友,自己可以拉分的,可是有秦心在,这算什么? 余露这一天很沉默,都不愿意跟多多针锋相对了,默默的在一边,看的江术仁心里又给余露加了点分,觉得她比多多有前途,看两个女孩明里暗里掐架实在是很辛苦的一件事,两个人能为一个座位一个勺子掐架掐半天。 秦心还不是圈子里的人,大家猜半天都猜不出来,还有一些起哄的说是黑幕,蝴蝶兰会答案蝴蝶之声栏目出任评委就是为了这个女孩。 这种声音越来越大,那天被叫去给萱萱助阵的其中一个记者,趁机放出了秦心录的那首歌,声称自己有独家新闻,浑水摸鱼。 有时候圈子里的绯闻是真的有一点影子,不过到后来,各方人马都加入,这绯闻就慢慢的被不同的人丰满润色。 蝴蝶之声节目也挺开心的,又炒了个热门,占了头条。 而秦心那首歌已经在点击榜上 迅速的爬到了前五的位置,而且每天还在上涨,而且不少人表示,如果是这个神秘女孩上蝴蝶之声,他们肯定支持,太好听了。 这首歌原唱写的很好,但是声音过于绵软,唱的一般,没有把这歌唱火。是直到几年后,国家电台新开了一栏节目,一个少年参加选秀才把这首歌□□。 秦心不敢说自己唱的会比那个少年好,不过一个人一个时段有一种阅历和感触,唱歌也是。 她谨记严老的训导,做事全力以赴,问心无愧。 一首歌能够□□一个人,很多明星,一辈子就靠唱一首歌,可以开演唱会,来回巡演。 余露也听到这首歌,更加确定这人就是秦心。 她在盐城洋洋得意,可是到了京都才发现自己那点得意根本没有用,京都的一些选手连盐城在哪都不知道,更别说你是盐城第一,看余露的眼神跟看乡下妹一样。 选手之间竞争很激烈的,多多好歹在京都呆过有优越感,余露就是第一次来,但是她不能输,她没有输的借口,她一定要赢。 别的选手多厉害,她不知道,但是如果秦心也参加这比赛,自己肯定赢不了她,余露以前看不起秦心,结果吃大亏了,现在却看的太起了。 就在一次记者在后台采访蝴蝶之声的选手的时候,余露假装拿着报纸,看到蝴蝶兰神秘女友,她“啊”的一声,惊叹,很快又捂住自己的嘴。 却是被记者注意到了,记者很敏感的觉得有新闻可以挖。 拿着话筒就过来了。 余露今天的妆容特别精致,当然不是那种一脸粉的,而是很自然的裸装,额前还有一缕发丝落下,脸上笑容很美,人很青春,思密达的脸型,加上甜美的声音,很在镜头前加分。 “请问你认识这个女孩吗?”记者问道。 余露欲言又止,像是不忍心撒谎,小犹豫了一下,咬着嘴唇开口道:“我们以前是同学。” “那她也参加了蝴蝶之声栏目吗?” “海选的时候她没有参加,不过她唱歌很好听,应该不需要跟我们一样参加海选就能直接进吧。”余露很真诚的赞美道,给秦心拉了一万次的仇恨。 余露很巧妙的跟记者唠嗑,扮演着一个不懂事的少女,把自己的身份也多多少少透露一点,甜美的模样也博了不少镜头。 不得不说余露的智商真的是很合适娱乐圈的,她才刚刚开 始对记者就游刃有余,说话得体,也知道怎么在镜头前表现。 她能把她想来最糟糕的事情,变成对她最有利的,她这样一翻说辞,杜绝了秦心参加蝴蝶之声的可能,连海选都没有参加,你唱的再好也是暗箱操作,而且还在观众面前刷了一把自己的脸。 本来神秘女友,蝴蝶之声黑幕的消息都快落幕了,余露又抓住机会把它炒红了。 秦心现在还不是圈子里的人,根本不用瞎操心,不会激动的以为全世界围着自己转,那些新闻看过就算了,没有想到余露还这么给力又顶了一把。 她最近在担忧另外一件事。 祝军是男孩子,家里没有给大张旗鼓过过生日,因为男孩糙养,容易养活。 不过眼看着快18岁了,家里打算给安排过一个生日。 当然也不是像莫家那样大张旗鼓的,只是祝军邀请了一些他要好的朋友来家里。 或者说换个说法,全家人都想看看那个传说中萝莉头肌肉身的少女长什么模样。 通常他们这样的人家,孩子谈恋爱不会这样重视的,也不会往家里带,但是祝军是个例外,这家伙从小就一根筋,让家人担忧会越长越傻。 看到他恋爱了,家人是十分欢欣鼓舞的。 祝军确实是个死脑筋的,他觉得谈恋爱一次就够了,一个人的感情是很难拆分成好几份的,他家在京都其实早就想带秦心过来,只是自己年纪太小,现在把秦心带回家似乎也不太好,而且也怕秦心不适应。 听到家人给安排生日,他很爽快的答应了,也算是变相的带女友回家了。 兴冲冲的就去给秦心打电话。 秦心听到祝军扭捏的说去他家吃饭,秦心有点斯巴达了,然后听说是他生日,松了一口气,但是还是觉得有些紧张。 已经开始想送什么礼物……那天应该穿什么衣服……该说什么话……好紧张好紧张,谁能救她?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草草也很紧张,下了月榜了,收入降了,就想着是不是应该多码字,码多多的,可以上首页全勤,也算是有曝光率了,看到榜单前后比你成绩好的,码的还比你多,你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可是一旦有这种想法,就有点强迫症,很辛苦,变得为了码字而码字了,太纠结了,不好,应该平缓心态,好好的写一个好的故事,加油,加油,加油,今早醒来,觉得好多了,谢谢亲们支持。 ☆、第七十四章 :推Boss 秦心还真是多虑了。 祝家的家长比起大多数人家绝对开明许多。 先说一家之主祝义,祝军爷爷,是一个大智若愚的人,不该他管的事情绝对不多管,该他管的事情绝对管的妥妥的。 然后是祝军奶奶,这个一辈子只会纳鞋底的女人,就是大愚若智了。 看着傻,没有文化,几个孩子也没有说多出挑,老三还不着调,但是上面那个胖子就喜欢祝军奶奶,跟这老人家说话不费劲,开心自在。 到他们这个位置,难得的是开心自在,有几个人能像祝军奶奶这样开心自在纳鞋底的,很难找出第二个。 祝军大伯祝英保倒是威严,大嫂姜蓉是京都的名门淑女,很规矩,这样的人在面上绝对不会给人不妥贴的感觉。 祝军老爸,秦心已经丢脸丢过了,不过感觉他爸爸好像对自己印象不坏。 祝军老妈其实是个技术宅,手术刀的功夫练的出神入化,在家里做菜,切个肉皮都当练习一般,看的人绝对没有胃口,所以一般她做饭,家里很少有人愿意围观。 技术宅的性格很直爽,很好相处的,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比较干脆。 祝军的小叔祝英熊……被忽略彻底了,他的意见不重要。 祝军的朋友其实挺多,成分很复杂,但是大多是一个阶层的人。 你说你要去一个人家,如果你是去办事的,那就复杂了,要分析各个人处理什么事,有什么权力喜好忌讳,但是你只是去坐着喝喝茶,无所求,转一圈就走,其实没有什么。 秦心不停的给自己打气。 这几天也没有闲着,她手上有点钱,想在京都也买个房,置业,这不是她有投资理念,实在是一种小农思想的感觉,秦心真不知道投资哪里会赚钱,就想着自己以后肯定会来这里,再也不用找什么投资人干爹干哥哥住别人的房子,自己买一个,哪怕地不大,安安心心的是自己的,就好。 而且京都的房价基本上就是一个圆形的涨幅,越中间越贵,越外头越便宜,现在比十几年后便宜,但是比起盐城绝对是贵许多。 有些人常说,当初京都房价那么便宜,我要是买一套就好了,其实这话说的不对,当初房价便宜,但是工资也更低啊,就按照当初的工资水平,那时候的房价也是需要你工作一两百年的,这样说的都是数学不好的家伙。 秦心跟陈玉把 京都逛遍了,两个小姑娘在一起很自在,离开了盐城,陈玉也活泼许多,以前陈玉就是个闷葫芦,帮你打了开水,也就腼腆一笑,被人骂了就低着头。 现在两人去京都大学逛的时候,看到大学池塘里的灰色水鸭,陈玉居然注视了许久,然后开口道:“这种放养的鸭子,味道最正宗,放两片姜,煲一锅汤,别提多香了。” 然后秦心就石化了,难怪这货每次去自己家跟老妈很有话聊,老妈以前是专职家庭主妇,心思就想着给孩子老公弄好吃的,变着法子做点心,陈玉那严肃的外表下面包裹着一颗吃货的心哪。 在京都大学这么烂漫的地方,看到池塘里的野鸭子,不是应该有一些烂漫抒情之类的吗,她倒好,已经研究起如何烹饪这鸭子。 其实这也不怪陈玉,她性格是有点闷,父母聚在还好,家里就她一个女儿,就算是乡下也是当眼珠子一样看着,有好吃的都给弄着吃。 等她老娘一去,老爸娶了新妇,虽说不至于虐待她,可是要是她中午觉得菜好吃,多吃了一点,她继母就笑吟吟的出去跟别人说:“玉子胃口好,一顿能吃三碗。” 摔,这种感觉真是无处述说,她爸是粗神经,管不到这事,或者也觉察了,但是不愿意管,不想家庭不和睦,当作不知道,她继母嫁给他爸的时候还是黄花大闺女,怎么都是她爸占便宜了。 所以养成了陈玉在家吃的少,出外就拼命想吃回来的习惯,她也确实在长身体的时候,饭量不小,虽然沉默不爱说话,却在吃食上不会委屈自己,总之她跟继母和平相处,看上去都是她吃亏,其实她也不会太委屈自己,至少懂得自己存私房钱,泰西的大众食堂伙食好,肉鲜量足还便宜,这也是她一直努力学习的原因,吃了泰西食堂的饭菜再去她以前同学学校的食堂吃了一次,简直觉得泰西就是天堂。 陈玉的奋斗目标很小,吃饱穿暖,就算站在京都大学里面,也没有豪气的说我要考上京都大学,只是对着京都大学池塘里放养的鸭子念念不忘。 两人再去吃了一次京都大学的食堂,总算让陈玉有了正常高中生的理想,我要考京都大学,不过感觉还是没有那么强烈,给泰西的食堂养刁了胃口,又拉着秦心去其他几个著名的大学分别吃了食堂,最后总结出来,京都大学食堂的饭菜味道不错,但是量有点不足,而京华大学的饭菜量够足了,味道却一般…… 秦心诡异的看着陈玉的评价,默默的不发表意见,她默默的去买了一 套房,在京都电影学院旁边,三环的位置,不算太中心,但是也绝对不偏了,放十年后她是买不起,但是现在手中还有一些钱。 打电话回去跟哥哥商量了一下,很快秦心名下就多了一套一百五十平的房子,房主还是电影学院的老师,退休了,准备出国去跟儿子住,把这里给卖了。小区大多都是老师,院子很安静,人文气息挺足的。算是占了大便宜。 里面装修有点旧,但是都是实木的,比较耐用,主任保护的挺好,收拾的很干净,秦心也没有打算装修,先放着。 晚上和陈玉吃了一顿烤鸭。 这买了房,心理一下子就踏实了,秦心觉得自己还真有点可笑,可是这种可笑归可笑,她就觉得很安心,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存在过。 每天逛完都有给家里打电话,正常就是先给老妈打电话,老妈唠叨一下要注意保暖吃饭,秦心都说陈玉一块差不了,老妈虽然放心一些,话还是不厌其烦的重复说。 然后给老师打电话,老师精神头不好,常常秦心说一半,他就瞌睡了。 最后也给干爸林天水打电话,一般也就说说自己做了什么,对林天水秦心倒是没有隐瞒,他是个聪明人,阅历比自己丰富,自己不懂的问他,比自己瞎想好许多。 林天水对秦心给他打电话很是惊喜。 他想到自己的身份,很想摆出严父的感觉,他其实没有多少跟小女孩相处的经验,自家侄女有自己弟弟弟媳妇照顾,自己最多逗个趣,就像是别人家的孩子,别人家的狗,只管人家可爱的时候,逗完了还给对方,至于娃娃是尿裤子了,还是打嗝了,他都管不着,也不用管。 而且他自己没有小孩,他说严格起来就是心理有点毛病,对自己的另一半要求太高,一定就想找个合情和意的,世界上哪里有那样完美的人,就算是他对秦心心动,要是秦心真的成了他对象,估计要挑的毛病也很多,生活不可能只有激情,还有许多其他的,秦心并不聪明,有一点就很好证明,上辈子秦心离开了林天水,也没有见他要死要活的寻找,说明他是克制的住,也可能是他相处了又挑剔上了。 但是做对象不行,如果是自己女儿,那就是千般万般的好,别说自己挑毛病,别人要敢挑一点,他就跟别人急。 一个从来没有养过孩子,没有参与孩子长大的过程,直接多了一个17岁的女儿的父亲,这种感觉是很微妙的,急于的想参与孩子以后的生活,又怕自己会 被嫌弃。 现实的说,他会开口认秦心为女儿,一方面真的是当时激的,另一方面也是有严老的缘故。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而且原本是心动的,要转换这样的角色也很不容易,林天水从开始就知道不可能,索性大大方方的认了。 省的以后有闲话。 正式的宴席走了仪式之后,林天水的心又有些慢慢的转变,好像当一个父亲的感觉也不赖,有点操心,也有点甜蜜,还有点忧桑,好像还找到了一点做家长的感觉。 但凡是一个男人,其实只要心里不变态,其实都会幻想自己当爸爸那一天,虽然林天水看着自己弟弟弟媳妇养一个女儿就累半死,但是内心也是有羡慕的时候的,只是这种感觉,他绝对不会跟人倾述,开玩笑,他要是一说,弟弟立马愁楚的要给他安排相亲。 他只是想要孩子,不想要对象,这是两码事。 当黄金单身汉这种感觉,林天水还是觉得挺好,自由,省事。 现在考虑一下孩子考试成绩,担忧一下孩子穿衣,慢慢的有了点做长辈的感觉,他这里还有最大一个问题,孩子早恋,因为心虚,这事却不好管,总之林天水已经自觉的在向一个好父亲迈进。 结果宝贝女儿出门去了,他这父亲当的还正热乎,刚刚品出一点味道,结果现在只能每天等电话。 听到秦心说她买房了,林天水心里觉得这孩子太没安全感了,自己一直固守在盐城这边,其他城市也发展,就是不愿意去碰京都那一亩三分地,在京都发展的相对保守,如今又觉得这样不行,我闺女要去那边发展自己怎么能不先去探探路。 虽然说林天水现在宠秦心的很,秦心要什么,他必定会送上,现在是秦心不要,他上赶着送,可是人的感情都是这样,如果秦心真不当一回事,狮子大开口,这感情就变质了,任何人相处都是要一步一步来。 秦心也不敢骄傲,上辈子她就是太骄傲自大了,她知道自己的毛病,就想着别人对我好,我也好好对人,总不会错,不要多想不属于自己的,扎扎实实拿自己应得的。 所以对林天水她很尊敬,打电话也会叮嘱一句他天气冷,多穿点,去商场给家人买东西的时候,秦心也会记着给林天水捎一份,给严老准备一些小古玩,这些都是细节处,但是自然而然的做了,说明你放到了心里。 就这样每天跟家人通电话,秦心觉得也没有那么紧张了 ,不管祝军家人是老虎还是狮子,自己想要跟祝军一块,总归要见面,躲也不是办法。 如果真不合适,也不能强求,想通了就好办,秦心又恢复了利索劲。 想着祝军生日送什么礼物? 给男友第一次送礼,这个问题真的很难,要去百度搜,还能搜出一大堆,什么送围巾,送皮带,送手表,干脆还有说送自己的…… 秦心掰着手指头,觉得哪个都不合适,可能自己无论送什么,祝军都会憨憨的接了,可是秦心就觉得心意不到的感觉。 当然送自己神马的,那个太扯了,她现在才17岁,祝军也才18,她可不想给祝军做什么性启蒙教育。 最后秦心缠着师兄给她录了一首歌。 这一次秦心算是作弊了一回,她很喜欢一首歌《传奇》,是乐坛天后十年后在春晚上唱的一首歌,那时候秦心已经蹲在监狱里了,监狱比较人性化,而且挺喜欢组织这种一起看春晚的活动。 秦心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已经很久很久不想唱歌的她,忽然就很想唱一唱,好歌总是轻易打动人,不管你身在何处。 只是秦心觉得自己的声音没有那种细腻,更沙哑,没有那种空灵,但是穿透力还好,秦心在严老的指点下,至少知道自己的声音优势,也很注意练声,这段时间虽然在京都,但是该有的练习也没有落下。 看到师兄的时候,把自己不懂的又问了一遍师兄,觉得比以前那样胡乱唱好多了,唱歌要有感情,但是也要有技巧,最早国庆晚会那首歌,秦心是被人押着天天唱,唱习惯了,挺好,有些毛病都忽略了,感情也足够充沛,但是唱其他不熟的歌,各种问题就显出来了,关有感情不够,你个鸭公嗓,像死了爹一样嚎,还嚎出泪水,也打动不了人,不是人人都能做咆哮帝的。 把这首歌给师兄看了一遍,也唱了一遍,秦心惴惴不安的等着师兄的评价。 没有想到师兄一句话不说,摇头晃脑的把秦心推出门,把自己关在屋子,关了一天都不吃饭,把秦心吓一跳。 晚上半夜十二点的时候顾明夕兴致勃勃的给秦心发了一段曲调,他竟让听了一首歌之后,灵感大发,听着曲调秦心有些熟悉,这不就是曾经非常流行的一首歌《美丽人生》,虽然曲调还不完全,但是差不多就是了,这样红的歌,秦心就是跟风也会唱过几回。 秦心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给师兄灵感的,反而是她自己心虚的很,她 也不好说自己给师兄的歌是什么来路,好在师兄完全都不问自己这个,似乎师兄很信任自己? 顾明夕确实很信任秦心,他觉得秦心是个很有灵气的女孩,至少从她的琴音就能听出来,一个琴声能打动别人的人,一定是先比别人更感动,至少顾明夕自己就是这样。他自己创作歌曲也是灵光一现出来的,说规律也没有,所以理所当然的以为秦心也是这样。 经此一事,秦心学习的更加认真了,实在是愧对师兄的信任,就怕自己不懂,让师兄失望了。 秦心录这首歌想送给祝军当生日礼物,顾明夕从小对音乐把握就非常有天赋,这首歌不错,不过师妹唱的时候,有些不够得劲,可能是声带的问题。 顾明夕稍微改动了一点,秦心就觉得好唱许多。 两人忙了很久,才把这首歌录好,秦心珍重的刻碟,用包装盒包好,还扎上了蝴蝶结,看的顾明夕牙都酸了。 不过又挺喜欢小师妹这点的,做什么都大大方方的,即使表达感情也如此。 秦心汗了一下,你没见过她上辈子,岂止是大方,简直是疯狂。 到了要去祝军家那天,顾明夕比秦心还紧张,一副送嫁的感觉,一定要把秦心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才罢休。 秦心是有点紧张,不过她觉得自己身份摆在那,就是一老百姓,没有必要羞愧什么,自己的优势就是长的好,不用过期作废,她两辈子都不喜欢白莲花一般腻腻歪歪的人,上辈子即使是脑残也是脑残的轰轰烈烈的,这辈子虽然收敛,但是也不是那种会愿意伪装当小白花的类型,从秦心喜欢打架喜欢骑马就可以看出她性格本质了。 她自己打扮的话还有点心虚,但是让师兄给自己打扮,秦心就很放心,师兄在打扮上从来没有出过错的。 秦心是想穿的淑女一点,不过一想,京都不缺淑女,祝家是军人起家,应该喜欢利索的女孩,看着师兄给自己挑的衣服也简单,黑色的长裤,搭配印花t恤,t恤别进裤子里,外面搭配的是黑色白翻毛皮的皮衣,看到这皮衣秦心有点想起侯导的那件,有点抖。 不过穿自己身上挺好看的,很帅气,这一身干净利落,秦心自己穿的也舒服,再加上师兄送的小样皮短靴,很搭。 头发又给师兄收拾的更短了,额头全露出来,很精神,因为去见长辈,师兄给她脸上基本没有动,不过这辈子的秦心,心情敞亮,身体也好,很注意锻炼,比上辈子那日夜颠倒的 生活完全不一样,整个人看上去很精神,本来就是年轻正美丽的时候,不用化妆也好看。 相由心生,虽然还是那双丹凤眼,有点妖气,但是秦心自己很坦荡,一点不会让人反感,就是第一眼看上去觉得有些惊艳。 唇色抹了淡粉的唇膏,掩盖了性*感,增添了少女的味道。 秦心打扮好,大大方方的坐上了祝军让人来接她的车,因为今天名以上是祝军生日,祝军不好丢下大家过来,只能派了别人。 来的是一个小兵,目不斜视,一路上也不说话,秦心也没有找他搭话,不过小兵太严肃了,倒是让秦心没来由的有些紧张起来。 其实小兵是看到秦心,眼睛有点晃神,小姑娘太漂亮了,小兵不好意思了,只能越发严肃。 秦心的颜是很能震撼人的,上辈子她什么都不是的时候,居然能让非常挑剔的青神一眼挑中她,可见她的底子是真的好。 祝军要过生日,他那些大院一块长大的伙伴们自然都会过来的,伙伴有男孩也有女孩,到他们这一代,家里父母有公职,一般就生一个,老一辈受苦多了,对小一辈就难免溺爱,尤其是女孩,都养的很娇,当然一个圈子里的,今天打架明天又和好,总体关系都是不错的,最多是在大圈子里面又有一些小圈子。 有些小孩,天生个人魅力就比较高,大家虽然都还小,也能看出道道,这样的人身边围的人比较多。 本来祝军这样让父母绝望的角色应该说起来人缘普通的,结果却是相反,祝军人缘很好,一方面是他父母爷爷大伯都挺会做人,就算得罪人,面上也会给对方留面子。 另一方面,现在的孩子太精了,又是这样的环境生活下,平时说错一两句话都要担忧,但是跟祝军相处没有这方面的忧愁,祝军是一根筋啊,谁都挺喜欢他的。 他的人缘挺好,连陆湖这样别扭的小孩都喜欢跟祝军玩。 祝军的女生缘也是不错的,不过祝军以前实在是不开窍,大院的女生在祝军的印象里一直停留在隔壁王叔叔的女儿,隔壁李伯伯的女儿的印象中。 那时候祝军不开窍,即使有女孩喜欢他也被拒绝的干脆,理由更是令人毁三观,都不好意思说。 两小无猜一块长大的孩子,有了一群的对比,祝军就会给人很靠谱的感觉,还真有一个女孩对他死心塌地的,就是不小心被祝军老妈围观到被儿子以踢正步不好理由拒绝的那位。 小姑娘还认死理了,对祝军很殷勤,她爷爷和祝军爷爷是一辈的,以前老同事了,两家世交。 小姑娘姓罗,名字也好听,罗敷,古代还有一个叫秦罗敷的美女,小姑娘小时候皮肤黑,个子瘦,现在真正是女大十八变,抽枝发芽长个不说,皮肤变白了,脸也好看,有点略圆,大眼睛,挺讨人喜欢的,祝军妈妈还挺喜欢这小姑娘的。 不过小姑娘个子矮,不到一米六,每次看到罗敷,康雪都会想到儿子说她正步踢不好的场景,总是很容易笑场,又觉得儿子真是坏,这样短胳膊短腿的小姑娘,你让人家去踢正步,不厚道了。 本来想着祝军转学回来,看到自己变漂亮会有惊喜的,结果尼玛一群人都说祝军交女朋友了。 这不是早恋吗?大人都不管吗? 罗敷这下子恨不得去摇祝爷爷祝奶奶,拿着个喇叭大喊,你孙子早恋了,快点处理一下啊。 小姑娘的心情别提多复杂了,一个看好的萝卜,就想等着长大了她就挖出来吃掉的,结果被别人先拔了,整个人都不好了,摔…… 大院的女孩就没有不知道罗敷的心思的,就是祝军这二缺,对罗敷只有一个印象,隔壁罗叔叔的女儿。 本来也不怎么团结的,可是现在发现有外来物,倒是一致对外起来。 而那些男孩子,没有这么多复杂的心思,就是很好奇,能让祝军这不开窍的家伙说起来就有些害羞的女孩是什么模样的。 而陆湖则是心情非常复杂,觉得这个世界很不公平,为毛自己早恋,闹的轰轰烈烈,最后还分手了,家里没有一个人同意的,而祝军家居然没有人说一句话,都是长辈也差太多了吧。 然后他还对秦心有那么点不好宣之于众的心思,只觉得各种憋屈。 在车上略微有些紧张的秦心不知道,她现在根本不是担心如何推祝家长辈这些大boss的时候,前面还有一堆的小boss等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五章 :完灭小BOSS 当然祝军人缘好,也不是说所有人都喜欢他。要真让所有人都喜欢,那就是人民币了,就算是人民币,大家拿在手里还要冒出一两句,金钱是万恶之源。 总有一两个不太对付的,尤其是觉得自己各方面都优秀,为毛人气还不如祝军这个二缺,况且人都有一个毛病,远香近臭,祝军消失了小半年,以前就算有点矛盾的小伙伴也想他了,他的人气更好了,看的那一两个不对付的小伙很是郁闷。 当然这里的小孩涵养都是比较好,郁闷归郁闷,也不会带出来,只是祝军这个一根筋没有什么把柄好抓的,如今听说他有女朋友了,还不是这圈子里的,简直就是递上了一根现成的把柄。 祝军听到秦心来了,小跑到门口接她。 看到一向稳重的祝军的动作,那些女孩才真正相信祝军是有女朋友了,心情很是复杂,同时对素未蒙面的秦心更加同仇敌忾了一些。 祝军领着秦心出现的时候,秦心就看到了一群小孩,没有大人,画风还挺和谐的,好像同学聚会一般,秦心没来由的松了一口气,不是拜见家长就好。 她毕竟是有过社会阅历的,一群小屁孩,就算是他们家庭条件很好,秦心也不会紧张,如果紧张,只是因为一个人在乎。 秦心和祝军一块出现,他的小伙伴们集体静了静。 因为有过陆湖的前科,陆湖之前谈对象,那可是轰轰烈烈,一定把女孩子领来给大家看,一副我女朋友天下第一美,性子温柔,各种好,让大家夸奖。 可是大家都是有眼睛的,而且谁都是家里宠大的,又不求你陆湖什么,为毛要违心夸奖你女朋友,除了一两个家里地位较低,或者对陆家有所求的,勉强一夸,其他人都呵呵。 陆湖带来的女孩,明显不如大院的女孩,而且一副小白花的模样,说话大声都一惊一乍,容貌也就是中等偏上,陆湖居然还被迷的要死要活的,这也怪不得他家人上火。 因为有了陆湖的铺垫,大家对情感神经不发达的祝军的女友,并不是期待,而是有一些种热闹的心。而且现场里面,陆湖见过,大家问陆湖如何,陆湖也是嘴巴紧紧的,不耐烦的说,还行吧。 更让大伙心理有种感觉,陆湖这样眼睛被炮打过的都不满意,那只能是很勉强了,想到祝军这傻大个,他女友说不定也是一个傻大个,不过祝军人还不错,到时候捧场夸夸不会让他难堪就是了。 而一群女孩子,因为罗 敷的关系,一致对外,一会把秦心想着狐狸精,一会又把她想成大怪兽,总之不管怎么样,她们都觉得肯定长的不如罗敷,祝军那眼光会看女人吗?完全不会,他就是个傻小子。 罗敷自己也想,祝军带来的女孩应该是五大三粗,正步踢的很好的那种,带着一种既紧张又自信的心情,等待着秦心的出现。 结果所有人都斯巴达了。 祝军身边牵着的女孩也太漂亮了吧。 不仅是男生安静了,连女孩那边也安静了。 秦心的美是有点妖艳的,她个子高,穿的非常帅气,一头短发,雌雄莫辨的感觉,虽然你知道她是女孩,货真价实的女孩,可是那种帅气也是让在场的女孩都迷茫了一下。 一瞬间,男孩心中的草泥马都在奔腾,祝军你个大腹黑,什么路边遇上,什么一块跑步,好像说的就像是一个路人甲,结果居然美成这样,难怪祝军以前不开窍,完全就是没有看上,一群人集体在心中给祝军补刀,太坏了。 罗敷斯巴达的最厉害,完全说不出话,看到秦心的大长腿,正步踢得好是一定的,她以前一直觉得祝军不解风情是没有长大,可是现在发现不是这样的…… 陆湖只看了一眼就低下头,低头的眼神炙热的他没有办法掩饰,秦心的容貌可以甩他前女友八百条街,他现在也疑惑,当初自己那么闹腾到底是为神马? “大家好,我叫秦心,是祝军的女友,第一次见面,请多多关照。”面对一群小屁孩,秦心并不紧张,她上辈子面对一群记者能谈笑风生,面对一堆杀人犯也能淡定的喝水,一群孩子而已,她很明确的宣布了自己身份。 祝军在秦心身边更傻了,一脸傻笑,听到秦心对大家说是自己的女朋友,他的手握着秦心的手,都出汗了,在她手心了挠了挠,一本正经的脸红起来。 好在他还有一点点理智,拉着秦心的小手给她介绍自己的朋友。 秦心若若大方的微笑,一点都不拘束。 倒是有一两个小伙看到秦心有些不好意思。 女孩那边输人不输阵,也不能弱了气势,一个个都摆出极好的姿态面对秦心。 秦心也一一打招呼,并没有什么不适应。 仪态好的让大家不敢相信,摔,长的这么漂亮,礼仪也这么好,你告诉我就是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再相信祝军,我就是猪。 秦心坐在祝军身边,把自 己准备的礼物递给了他。 祝军脸又红了,很开心。 秦心第一次给自己送礼物,感觉棒棒哒,以后是不是每年都要过一次生日。 看到祝军的模样,要不是很多人,秦心很想把爪子伸到祝军头上,揉揉他的脑袋,他现在真像一直哈士奇。 这时候坐在秦心斜对面的一个女孩却突然跳起来,指着秦心道:“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那个蝴蝶兰的神秘女友。” “马雯雯你胡说什么呢?”罗敷正是郁闷的时候,听到别人这么说,也忍不住开了口。 马雯雯年纪比较小,平时就爱看八卦娱乐新闻,她跟祝军差着年纪,祝军高一的时候,她在初三,并没有玩到一块,后来祝军高二去泰西了,她高一,跟祝军的朋友玩一起了,跟祝军却是不太熟的,不过因为朋友的关系,一起过来了。 “我说真的,祝军哥哥是不是在泰西上的学。”女孩们看这些娱乐新闻的还不少,就是没有马雯雯这么敏锐,本来就是一个神秘女友接机,然后余露又跳出来,隐晦的说了学校,现场大家都是聪明人,男孩还有点不明白,听旁边的科普,也明白了。 陆湖听了兴奋的想跳脚,果然是有问题,他就说有问题,怎么可能,这么漂亮的女孩居然看中祝军了,只要有问题就好,他也没有那么愧疚了。 再加上之前去长城的时候依稀听祝军说过,她是来拍电影的,错不了。 娱乐圈能有什么好人,都是用钱能收买的,陆湖已经一下子想深了。 马雯雯的话说完,大家看秦心的眼神有点怪,看祝军就有点怜悯了,就说祝军这傻大个,不可能泡到这么漂亮的妞,没有想到这样光明正大的被戴绿帽子了。 秦心却很淡然。 “蝴蝶兰是我的师兄,我去机场接他,有什么问题吗?”她不屑跟别人解释,不过看在祝军的面子上,还是说了一句。 马雯雯自以为发现一个大秘密,不想就这样被放下,一脸坚定的摇头道:“不可能,蝴蝶兰是严老的学生,怎么会是你的师兄。” 不说严卿创作了什么曲子,就说他还是公华党中央委员,这些小孩都不陌生。这时候她又愿意相信祝军说秦心只是一个普通人,反正当中肯定有一个撒谎。 祝军本来是沉浸在获得女友第一份礼物的爱心泡泡里面没有出来,等反应过来,就发现现场气氛不对,听到马雯雯这么说。 祝军想也不想的回道:“秦心是严老的关门弟子。” 一句话,成功的让马雯雯闭嘴了。 好像前一阵是有说严老收了关门弟子,她好像在哪个报纸上看过。 一时间大家又重新估量秦心,除了美的逆天,身份也不差,谁敢说严老的关门弟子差,严老要是愿意来京都,胖子都得带着老婆去迎一迎。 又在心里骂一遍,祝军个大腹黑,普通人家的女孩能被严老收为关门弟子,你就瞎编吧。 祝军没有觉察到大家的暗流涌动,依旧甜滋滋的摸着秦心给自己的礼物,那表情实在恶心人。 罗敷实在看不下去,本来以为是祝军不开窍,突然间发现不是他不开窍,只是自己不是他的菜,这种感觉别提都憋屈了,尤其是祝军本来一张严肃的脸,现在挂着傻笑,怎么看怎么别扭。 “是什么礼物啊,祝军你打开给大家看看呗,别自己偷着乐。” 大家也觉得被马雯雯一说气氛有些尴尬,跟着起哄。 祝军看了看秦心,秦心点点头。 很细节的互动,擦,祝军这货一看就是有妻奴的潜质,还是女朋友,就开始按指示办事了。 祝军小心翼翼的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张光盘,上面写着字,祝军,18岁生日快乐,心。 大家看到是光盘,也挺好奇里面是什么的。 女孩子本来看盒子以为是手表袖口什么的,没有想到是光盘。 这就像那种看毛片,我都脱了裤子,你就给我看这个,更好奇了。 祝军自己也好奇,里面是什么呢。 问秦心,秦心笑着不说。 祝军想留着回去一个人偷偷的听,把光盘收好,冷不丁他却被几个小伙按住了,大家实在好奇,把光盘抢了。 按住祝军的都是跟他关系好的,一群人从小打打闹闹到大,秦心也没有阻止。 等到光盘放进电脑,就是一段音频。 先出来的是一句话。 秦心特有的沙哑的声音:“准备了很久的生日礼物,我的第一张有签名的专辑,不准不喜欢!” 很霸道的感觉,男孩听到这个都羡慕死祝军了,好想要自己也有一个女朋友,霸道的跟自己说,不准不喜欢。而且这样的生日礼物,很用心,自己唱一首歌,很特别,当然对签名专辑什么的,大家都当作秦心 的撒娇卖萌,不会认真。 女孩听到这声音,虽然觉得秦心太做作了,可是心中也想着,将来自己对男朋友一定也要这样。 然后是一段音乐前奏,非常空灵,他们当中好像没有人听过,连最喜欢这些的马雯雯都一脸茫然。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的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是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边 从未走远 ……” 整个大厅只有秦心那沙哑悠远的声音缠绕,每一句歌词都美的打动人心,涓涓流水的音乐,如同佛经一般的呢喃,述说着一段爱情的传奇。 祝军只觉得自己的心被填的很满很满,人生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发现,你喜欢她,她也同样喜欢你。 这首歌完全唱出了祝军的心声,他真的是偶然看到秦心一眼,从此就陷进了爱情的漩涡。 他愿意用一生来陪着秦心,述说不出理由。 秦心坐在祝军身边,亦是很认真的听着这首歌,哪怕是自己唱的,也会沉醉,歌词真的太美,曲调真的太动人,百听不厌的歌,每次听都会被感动,每次听都会有新的感觉。 那些男孩觉得如果一个女孩唱这样的歌跟自己表白,哪怕长的丑,也愿意当红颜知己,这辈子值了。 女孩们沉默了,女孩比男孩心思更细腻,就算是最粗神经的女孩,也会被这首歌感动。 听到这样的声音,没有人怀疑秦心是看中祝军家境或是心怀不轨,没有感情的人,唱不出这样动人的歌声。 连罗敷都觉得自己跟祝军的感情好像简直就不算回事,她没有这么深刻,只是小姑娘好胜的感觉。 大家听歌的时候看秦心,却见她一点没有骄傲,也十分认真的听,很安静很美丽。 只是一首歌循环了第二遍,又出现秦心的声音:“准备了很久的生日礼物,我的第一张有签名的专辑,不准不喜欢!” 再听到 这句话,就彻彻底底的认知到第一张有签名的专辑,不是女孩子撒娇卖萌,而是一个事实,这首歌,现场所有人都没有听过…… 忽然啪的一声,一只状似鞋子的东西飞了过来,眼看就要砸到秦心旁边的一个女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大家都在听歌,谁也没有注意,那女孩睁眼就看到东西飞过来,连躲都没有反应过来,秦心却是第一时间伸手就把那东西抓住了,这会子更让大家目瞪口呆,这反应速度……这身手…… 秦心也一脸惊讶,她习惯防备了,这感觉几乎像是随身自带的,总是第一时间就会作出反应,可是她手上拿着的是鞋底吧? ☆、第七十六章 :家有一老 正在充满幸福粉红色泡泡里徜徉的祝军看到秦心手上抓着的鞋底,脸裂了。 祝家没有人会不认识这鞋底,奶奶的随身利器,家里大大小小都挨过慈祥奶奶的鞋底的飞抽。 现在家里小辈都不穿奶奶纳的鞋子了,只有爷爷脚是扁平足,又有点老伤,还穿奶奶做的鞋,不过按照奶奶的速度,够爷爷穿几辈子了,但是这样她还是日复一日的纳鞋底,用医生的话来说,有点事情做,可以防止老年痴呆。 其他小孩对祝奶奶的鞋底也不陌生,这绝对是个传奇。 这不是一双普通的鞋底,不是一双普通的黑色鞋底,而是一双抽打过胖子的黑色鞋底,据说……当然是据说,那时候这屋子里的小孩估计都穿着开裆裤乱跑。 据说上面那位胖子小时候非常调皮,被祝奶奶拿着鞋底追着打过,那时候就很胖的胖子硬是没有跑过整天纳鞋底的老太太,按住就一顿抽屁股,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据有关人士爆料,那胖子看到祝奶奶的鞋底,还会不自觉的摸一下屁股。 偏偏胖子上位后,不仅不记仇,反而对祝奶奶比谁都恭敬。 你以为是胖子心宽体胖,天生受虐?前阵子,一个乌叉叉国的使者嘲笑了胖子太胖,过了一个月,胖子就强烈谴责吴叉叉国的治安不好,派了部队去维和了。 大家看秦心手上的鞋底,莫名的熟悉,不是想的那样吧…… 结果就看见祝军小叔祝英熊抱着头跑过来,一脸歉意的道:“不好意思,我的错,我的错……” 虽然是小孩子聚会,但是大人很好奇啊,其他不好意思听墙角,祝军奶奶是老小孩了,不在乎,祝英熊唯恐天下不乱,也跟着凑热闹。 听到这歌的时候,祝英熊一下子眼睛都发亮了,说了一句:“必须买下来。” 结果就被老太太抽了,老太太耳朵也太灵了,祝英熊抱着头躲,但是老太太的鞋底纳的是非常结实的,打在身上疼的要死,老太太是真生气了,这歌多好听啊,一听就让她想到当年怎么跟孩子他爸认识的场景,两人一辈子走来,那种感情不言而喻,结果这熊孩子就一句话,买,买你妹啊,什么都买买买,怎么把这孩子教成这样了? 倒霉的祝英熊要是这句话在女孩子面前说,简直就是神音,买买买,多霸气啊,可是被老太太听到,就发飙了,你个败家小子。 拿着鞋底飞抽,祝英熊从小就是熊孩子 ,大人揍你你不跑,那不是乖孩子,是傻孩子,反正熊孩子就是不仅跑,还反抗,结果一记漂亮的击飞鞋底术就闹出事情来了,鞋子从楼上飞下来,差点砸到一个小姑娘,不是秦心,也是一个姓罗的小姑娘,正好坐在秦心附近,秦心下意识的就伸手挡了。 祝英熊满脸愧疚,差点出事了,他是祝家唯一一个油嘴滑舌的货,好像祝家全家的语言能力都汇聚到他一个人身上了,同样是祝家基因,相似的脸,在其他成员头上就严肃无比,而在祝英熊这里却是春光灿烂,笑的一脸桃花,很能讨好人。 祝奶奶也不好意思,要不是那姑娘身手好,这还酿出事故来了,给孙子做生日,伤了别人家的孙女,这可不好。 祝英熊出来道歉,大家知道祝军小叔的性子,都挺喜欢的,连刚刚那差点被砸到的小姑娘罗婷婷,也连连表示没事,就是脸有点红。 祝奶奶也出来了。 小辈都规规矩矩的站起来叫:“祝奶奶好。” 秦心自然也跟着站起来了。 祝英熊这会子陪着笑扶着祝奶奶,一副大孝子的模样,心底却在吐槽,老娘你刚刚揍我的时候劲可大了,总爱装老态龙钟的老太太。 祝奶奶走到跟前,先跟罗姓小姑娘道了歉,祝奶奶记忆很好,一口就叫出小姑娘的名字,“是婷婷吧,真是不好意思,吓到你了。” 罗婷婷自然不敢托大,祝奶奶连胖子都揍,真揍自己也不敢说什么,况且这只是一个意外。 祝家人风评很好,除了祝英熊性格比较脱跳,也没有什么让人诟病的事情。 “没事的奶奶,根本没有砸到。”罗婷婷说完又对秦心道谢。 “谢谢你,我都没有反应过来。”虽然不会心存怨念,但是想到要真被鞋底砸了脸也不好看,她还是挺感激秦心的。 “没事,刚好顺手。”秦心看到手上拿着的东西挺怪异的,现场最好奇的就是她了,祝军家还有这么古色古香的东西,纯手工制作,她奶奶去的早,从来没有见过这个。 奶奶顺势夸了秦心,“小姑娘身手真好。” 秦心把鞋底还给祝奶奶,对同龄人秦心不紧张,可是面对祝军奶奶还是有些紧张的,差点说成奶奶鞋底丢的好,还好临时饶舌改口,“奶奶鞋底纳的好。” 祝奶奶戴着老花镜笑的很和蔼,老花镜还是刚刚她出来的时候临时戴的,觉得戴上老花镜显得慈祥一点,她身 子骨很好,年轻的时候下田上山干活,一个女人能顶两个壮劳力,看祝英熊的年纪就知道,祝奶奶还当过高龄产妇,一把年纪了还有生育能力和那啥能力,绝对是生活很和谐的。 听到秦心夸她鞋底纳的好,祝奶奶高兴。 家里一堆老小只会说她纳鞋底太劳神,小辈们都不懂,自己纳的鞋底好穿。 其实不是秦心夸的好,只是祝奶奶先入为主的觉得秦心好,送的礼物好,人也大方,唱歌好听,祝奶奶小时候还有一个文艺梦想,不是纳鞋底,是能唱军歌,给战士打气,可惜她嗓子不好,一唱跟狼嚎一样,别说打气,唱完战士全都没气了。 有的人天生不会唱歌,祝奶奶就是这种类型,偏偏又爱唱,作为听奶奶摇篮曲长大的祝家孩子们,也是活的满拼的。 小姑娘身手好,身手好啊,说明身体健康,吃不了亏。 总而言之,祝奶奶看下来是很满意的。 她年纪大了,老小孩,别的东西考虑的不多,对自己的感觉很执着,不过她一辈子也都是这样过来的,没有读过多少书,还经常闹笑话,但是看人却是挺准的。 “小军啊,把小姑娘借我老人家玩一下,你们年轻人继续。” 家里奶奶最大,秦心就被借走了。 秦心不知道祝奶奶身体如何,不过看着祝英熊跟大太监一样弯腰扶着奶奶,她想着总归年纪大了,自己老师身体就不是很好,被点名了,也只能小心翼翼的扶着祝奶奶,生怕老人家有什么事。 然后祝军的一群伙伴就看着祝军女友被他奶奶抢走了,抢走也好,他们都想揍祝军,这家伙不老实,当着秦心的面不好意思,这会子她不在,一定要好好审一审。 秦心刚刚扶着祝奶奶还没有走出去,就听到背后乒乒乓乓的,她回头看了一眼,就见大伙朝她微笑,祝军又被他的小伙伴压了,也狼狈的朝着秦心笑,秦心也回了一个笑容。 祝军被揍的更惨了,秦心想着祝军那身材,皮糙肉厚的,他的那些朋友应该都不能怎么样他,都是闹着玩,挺羡慕祝军这样的,能有一班这样的朋友,生活一定很有意思。秦心爸爸在的时候,她也是这样无忧无虑的跟小伙伴玩的。 看到祝军那样,秦心的心情也稍微放松了一些,能把祝军教的这样无忧无虑的,祝奶奶应该挺好的吧。 祝英熊被奶奶用来道歉完之后就扔了,留下秦心扶着奶奶,奶奶说饭前溜个弯 ,一会能吃的更多。 一句话就拉近了秦心的感觉,奶奶是个吃货。 “到京都还习惯吗?住哪?”奶奶问。 “还行,这边比较干燥,待几天就适应了。本来是和同学住酒店的,现在和同学一起住在师兄家里。” 师兄就是那个什么蝴蝶吧,是严卿的学生,祝奶奶喜欢唱歌,以前年轻的时候很追捧严卿的,两个人还熟悉,不由得问道: “小严身体还好吗?” 秦心咋一听小严没有反应过来是谁,因为祝奶奶看着比自己老师还年轻,不过好像老师年纪也不太大,就是看上去显老,“老师睡的不太踏实,变天的时候腿脚有些疼,心情看着还行。” “年纪大腿脚都会有点毛病,你回去,帮我跟他带个好。祝军他爷爷也是,变天腿就疼。祝军说你骑马骑的好?”祝奶奶说到腿脚,就又歪楼歪到了骑马上。 “还行,老师养了一匹马很帅,叫大黑,我去上课的时候老跟大黑玩。”秦心虽然觉得老太太思维跳跃的有点快,不过貌似和她说话不费劲,好像只要踏踏实实的说出来就行了,不用考虑太多,反正挺舒服的。 现在是傍晚的时候,今天没有风,有太阳,秦心就在祝家院子里牵着老太太有些皱纹却温暖的手,缓缓散步,有点时空错乱的感觉,以前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一个场景,祝军爷爷住的是京都大院,这边全都是高干家庭,小区外头有持枪警卫,要不是那小兵开车接秦心,秦心自己是进不了的,一直觉得这里是很神秘的地方,真的走进这里面,却发现其实跟外面没有多大区别,这里面也有老太太,老太太和常人一样,爱唠叨,会纳鞋底。 忽然间世界又给秦心打开一扇门,原本完全触摸不到的地方,里面居然坐着的是一个和蔼老太太。 “小严会养马?不可能吧,他自己都养不好,我家也有马,我带你去看,祝军他爷爷喜欢。”说到这个祝奶奶拉着秦心的手朝后院走去,后院居然是临湖的,祝家真心大,像是一个公园是他们家后院一般。 湖边果然有两匹马,一匹是白色的,一匹是褐色的,白色的小一些,褐色大一些,两匹马都很漂亮,褐色的马马尾极长,都快到地上了,很悠哉的在河边。 画风转化的太快,一瞬间好像到了森林一般,秦心喜欢马,眼神都亮了。 “喜欢吗?第一次看到祝军爷爷,他就骑在马上,问要不要载我一程。”奶奶脸上 挂着笑容,好像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 秦心听着这语调肿么这么熟悉,貌似自己第一次看祝军就是他在车上,问要不要载自己一程,这是遗传吗?泡妹子也能遗传的吗? “那后来呢?”秦心好奇问道。 “我把他当作流氓,让我哥哥他们设了马障把他绊倒了!”奶奶一脸得意的道。 秦心大汗……自己能用什么东西把祝军的汽车绊倒吗? “你想不想骑马,其实我也会骑。”就是孩子们不让我骑了,后面一句话奶奶没有说,她其实早就想骑马,家里人看着不让,她觉得骑马不难啊,当初她还骑过牛。 “可以骑吗?”秦心离开大黑很久了,其实很想念它。在平地里走没有觉得什么,可是一旦骑到马上,人的位置一高,视野也不一样,那感觉完全不同,立马心情开阔,好像所有烦恼都不存在一般。 “可以,祝军经常骑的,你就在院子里面转一圈没事的,不信我骑给你看。” 奶奶拉着秦心的手,一脸和蔼的摸上了小白马。 秦心觉得不对劲,奶奶的眼神有点太炙热了,奶奶您今年高寿了,你还骑马,太牛掰了吧。 “不用,奶奶我就看看就好。” “没事,这是小白,很温顺的,我骑给你看。”奶奶居然直了身子,抬着脚一副就要爬上马背,年纪大的人腿抬高就有点抖。 秦心拉都拉不住,都想喊祝军救命了,奶奶你能不能不要那么调皮,你要是摔了,我怎么办?去哪里找一个奶奶赔给祝军? “没关系的,我身体很好,你看我的老花镜,都是见客人的时候才戴的,显得斯文点,我视力好的很。”你看到那边二楼的灯是什么颜色的吗?” 秦心顺着老太太指的方向看去,好远,还隔着一个窗户,谁能看见里面的灯是什么颜色。 “是蓝色的。”奶奶得意的道。 秦心一脸惊讶,这视力也太好了,这不科学啊?那窗户是不透光的吧? 秦心一会才琢磨过来,那是祝军家啊,他奶奶能不不知自家灯是什么颜色?奶奶太调皮了……等秦心回过头,看到奶奶居然已经爬上了马背……好凌乱。 看到祝军奶奶居然已经哼哧哼哧的爬上马,紧紧的抱着马脖子,秦心真是魂飞魄散,这叫会骑马?摔……“奶奶,你下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出门了,所以更晚了。 ☆、第七十七章 :你怎么打人 秦心怎么劝奶奶都抱着马脖子不下来,秦心这会子真想揍这老太太了,太不听话了,祝军快来救命。 祝军此刻正在被他的小伙伴严刑逼供,他说的全是实话,可是大家都不相信,实在是祝军说的很欠揍,什么路边遇上的,晨跑的时候刚好又遇上了,怎么追上的?就是两人一起跑步啊,天天跑步…… 秦心没辙了,这里离大厅远,喊人也听不见,想到后世的自拍狂人,秦心拿出了手机,对奶奶道:“奶奶,咱们拍两张照吧。” 这个可以有,拍完照片就证明自己能骑马,不然回去说,大家还不相信她也会骑马。 于是祝奶奶愉快的在小马背上乍起两根指头,标准的剪刀手,一脸笑容,秦心一开始只是为了哄奶奶下来,这会子看到这个画面,忽然觉得也很美,虽然奶奶满脸皱纹,穿着棉裤的腿并不饱满,上马的时候感觉到棉裤虽然臃肿但是是空空的,头上的头发也有一半多都白了,可是就这样的一个老奶奶,骑在马背上,比划着剪刀手,满脸笑容欢喜,就让你觉得好看,还有一种莫名的感动,说不出来。 秦心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然后跟奶奶道:“奶奶你下来,我骑马给你看,老师最喜欢在院子里靠着看我骑马的。” “小严他自己不骑?”奶奶有点心动,坐在马背上好像不太舒服,又觉得自己一把年纪了,这样上来下去,很没面子……这会子她想起来没有面子了…… “奶奶,老师的身体还不如您,他那腿脚根本上不去马,他从来不骑的,那马据说是老师想学画画,他朋友给送的模特。”秦心解释道,隐隐的觉得奶奶提起自己老师的时候语气有些怪异。 “哈,他压根不会骑马,就说,小严那文绉绉的人,那我也看你骑马。”奶奶脸上又露出有些得意的表情。 总算把老太太劝下来,秦心小心的扶着奶奶,还好白马比较小只一些,也很温顺,任由一个老太太折腾上去,折腾下来,也没有乱动。 秦心也不得不赞一声:“奶奶你身体真好,老师冬天都不爱动弹,让他出门遛弯就说怕冷。” “小严以前也这样,懒的要死,本来挺帅一个小伙,越长越胖,肥到医生都看不下去,让他减肥,他居然说懒得减,后来……不用减就直接瘦了。”说到这里,奶奶居然难得的有些伤感,又迅速的歪到其他话题去了。 “小严经常看你骑马?你也骑我看看。” 秦心想着奶奶说 的不用减直接瘦了,大概是那次老师家人出事的前后吧,有的人太哀伤了,直接会从一个大胖子瘦下来只剩一半的体重,一时间又有点想念那个天天瞌睡的老头,也不知道天这么冷,他腿疼有没有好点。 “奶奶我先扶你坐着,你看。”秦心把祝奶奶扶到院子的藤椅上,是那种秋千椅,奶奶坐下,一本正经的擦了擦老花镜,戴上,脸又笑眯眯的。 “奶奶,你要是无聊,也可以帮我拍照。”秦心把手机递给奶奶,教她如何操作,她怕奶奶要看自己骑马,等自己上马她一会又忽然跑别处去了。 “好,你去,我保准帮你拍的好看。”有新玩意果然吸引了奶奶注意力,念念不舍的看了又看刚刚她自己的照片,还挺得意的,挥手让秦心去挑马,她在这里帮忙拍照。 秦心回头看祝奶奶,好像跟看到老师一般,年纪大的人,那姿态总是有些相似。 她喜欢高大健壮一些的马,那白色的小马虽然比较温顺的模样,不过秦心第一眼看重的还是那匹褐色的马。 马是很敏感的动物,它的双眼比人更纯净,秦心可以感觉到褐色的这匹马,并不太温顺,身上有一股子傲气,它的体型非常的饱满优美,头比较细,颈部高昂,很傲娇,并不看秦心,四肢比一般的马更修长,看起来有一米五多的高度,秦心走近的时候,他自在的在湖边漫步,虽然看起来很壮,步履却是轻灵优雅。 秦心的手轻轻的触摸到马背,感觉到这马的毛非常细腻油亮,那边祝奶奶看秦心站在马旁边,还以为她害怕不敢上,给她加油鼓劲。 秦心哭笑不得,那马似乎认识奶奶,听到奶奶的声音,温顺了一些,秦心踩着马鞍,迅速的跨上了马背。 一动作,似乎就有同类中人的感觉,原本看着这马懒洋洋的,可是秦心到了马背上,瞬间就有一种紧张的颤栗感,好像自己不是在骑马,而是在神话故事里骑龙一般,可以明显感觉到马的躁动,像是汽车开始加档要开出去一样。 秦心朝奶奶挥了挥手,开始专心的骑马。 人遇好马,和马遇好骑手,肯定都是一种感觉,畅快。 秦心先压住了那种奇妙的感觉,骑着它慢慢的走了一圈,走到奶奶跟前,奶奶果然给拍照了,秦心出生的时候自己奶奶就不在了,她还是第一次跟这样大年纪的老太太相处,很温馨,不自觉的就有依恋的感觉,都说隔辈亲,大概就是如此,对奶奶好像不用讲道理,像是哄孩子,自己 也是孩子的年纪,反而成了同龄一般,但是对父母就不是,父母总有太多期望,孩子不自觉也会严肃起来,有些话反而不敢跟父母说。 “奶奶,我能骑着它在整个院子里绕一圈吗?它好像也挺活泼的。” “可以,你只要不骑出去都行,外头有人站岗,骑出去骑回来,太麻烦人家。” 秦心得令,开始慢慢加快速度,好在后院够大,这匹马比老师家的大黑小一点,但是感觉爆发力更强,秦心按照奶奶刚才给白马起名的烂水平,直接叫她小褐。 跑一圈绕到奶奶跟前,奶奶就给拍照,比骑马的秦心还兴奋。 接下来速度越来越快,秦心几乎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冬日也不冷了,马背上热乎乎的。 那种人和马之间的默契慢慢上来,秦心骑的越发得心应手,小褐似乎很久没有动弹了,开始骑的时候,秦心甚至感觉它跟机器人一般,全身骨头头松动了一遍,然后更加结实了。 秦心不知道她现在骑的不是什么小褐,而是一匹真正的汗血宝马,是别国送给胖子的礼物,胖子又送给了退休的祝爷爷。 祝爷爷毕竟不年轻了,虽然喜欢马,但是也没有那么精神。 而以前会陪自己骑马的孙子又去盐城读书了,所以这匹汗血宝马足足是闲了半年多了。 老大从政,要稳重,不好骑马,老二倒是会骑,也很喜欢马,不过老二去了地方,带上这样一匹马,影响不好。老三就是个祸害,老爷子也跟不愿意让他知道这是一匹汗血宝马,要是知道了,这孩子不知道要做什么事。 所以小褐都快生锈了。 看到一个愿意骑自己的女孩,开始有点傲娇,不过感觉到这女孩也挺猛的,傲娇的小褐勉强让秦心上来了。 要不是它寂寞了这么久,肯定不会这么容易屈服了,它是一只真正的汗血宝马啊,要是被同伴知道自己混成这样,一定会被嘲笑的,好羞愧。 越想小褐越激动,乘着能奔跑的时候就尽力奔跑,哪怕不在草原上,不在战场上,它也要跑出它的尊严骄傲。 祝军被小伙伴□□了好久,不过心里实在担忧自己的小女朋友,奶奶人是很好,可是奶奶有时候也很无厘头,生怕秦心被吓到,祝军狠狠的反抗了一把,终于脱身,不过后面缀着一群人,一群小伙子小姑娘从大厅转到了院子,前院木有人,祝军又开始朝后院走去,“呵呵,后院风景更好,大家想不 想看看?” 被其他人回以数枚白眼,不就是担心小女友了吗?看二缺谈恋爱真是牙酸。 祝军家的后院那是真的大。 也是胖子安排的,胖子对祝家十分大方。 主要是祝爷爷识趣,祝爷爷就是那种非常聪明的老臣,能镇得住场子,也能放得下利益,等胖子稳定,他第一个跳出来要退,而且不是装样子,退的干干净净的,什么实权职位都没有保留。 大家觉得老祝这是傻啊,奋斗了一辈子,就这样啥都不要了,真被教育洗脑了,忠贞爱国? 没有想到老祝才是最聪明的,平日坏事没有少干,奸猾无比,可是胖子每每开口都是:“祝将军是个难得实诚的好人啊,我对不起他。” 听的别人真是无比生气,老祝是好人?不就退休报告打的最早,最会揣摩你的心思,老祝打敌人的时候,可是连带着人家祖坟都敢刨的,这也叫实诚的好人? 总之一千人眼中一千个哈姆雷特,胖子对祝爷爷的感官是非常好的,好到让别人都以为胖子不会是老祝的私生子吧,胖子对自己爹都没有那么恭敬。 所以这么大一个院子,别人家也没什么好说的,虽然说老祝急流勇退占了便宜,可是让他们轻易退还是舍不得,家里还有子孙后辈要扶,就这么退了,后辈怎么办,对于祝家得这么大一个院子,大家很神奇的难得的没有反对意见。 小伙伴们从前院绕到后院,就有一种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第一次见的都跟刚刚秦心一般,感觉画风变的太快,一下子从家里到森林了。 不过现场不少孩子来过,倒没有太惊奇。 可是一行人还是齐齐的愣住了。 摔…… 他们面前飞过的是神马?一匹流着血的马?马背上还骑着一个女孩,一脸沉着,打过网游的少年,已经痴呆了,这画面跟游戏画面有点像,马背上像着火一般,红光涌动,衬得马背上的少女宛若天将。 要知道虽然说是汗血宝马,可是要让汗血宝马出现这样一幕还是很不容易的,就像叉叉欧欧一样双方都要有极高的配合度,才能共同达到高*潮。 小褐今天是豁出去了,越跑越开心,觉得背上的女孩也非常合拍,跟着自己一起奔跑,没有尖叫,反而越跑越兴奋,小褐就有一种想要征服背上女孩的感觉,而秦心也是好久都没有碰马了,上一次马场出事后,严老都让人来把大黑 检查了好久,这是久旱逢甘露,真的是太爽快了。 而且小褐的速度比大黑还快许多,如同闪电一般,秦心无法形容这种感觉,只觉得自己也要飞翔起来,畅快的她自然没有注意小褐变色了,就像两人热情的叉圈圈的时候肯定不会去关注对方,唉,你变红了啊…… 秦心看到祝军了,一群人他个子最高,身材最棒,她骑在马背上朝他们身边掠过,小褐看到这么多人,更加有表现欲了,跑的十分迅捷,好像又回到它的战场。 大家都在为这一幕惊倒的时候,有一个脑子不清楚的家伙,走了过去,就是那个自己早恋被父母残忍遏制的陆湖,他也不知道怎么了,看到秦心那副模样,简直是想上前去献膝盖,然后就走了过去,这就跟一辆赛车过来了,你走到赛车道上遛弯一般,明显是找死。 大家都没有注意到陆湖,秦心在马背上看着祝军也没有注意到,等注意到,那速度,擦,前面那个蠢货要干什么,陆湖居然是朝着马跑过去的,这要有个三长两短,以陆家那么能闹腾的,不得闹腾死,陆湖就是陆家的眼珠子,连一个早恋都能闹的一个京都大院全院皆知,这要被马踩一脚,简直不敢想象…… 奈何陆湖就真是在众目睽睽下,自己跑过去的。 秦心都傻了,这人神经病了吧,上次去长城的时候看着也挺正常的啊。 小褐也不耐烦,跑的很开心,突然跑出个路障出来,真想把他踹飞。 在这画面太美不敢看的瞬间,什么陆少卒于马蹄的传闻,却见秦心拉直了缰绳,小褐居然两腿抬高,从陆湖头上越了过去,简直是表演空中绝技。 陆湖这时候也反应过来了,只觉得头上一片阴影,然后站在那,一身汗,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祝军都想弄死陆湖这个二货,要犯二回自己家,自己媳妇差点都被他连累到,要真出事,陆家肯定不罢休。 其他人碍着面子也要去安慰陆湖,心里想着这二货发什么疯,不过自从他失恋之后就没有正常过。 秦心跨了过去,好不容易停下马,从马背上跳下来,走到了陆湖跟前,也不管大家如何安慰陆湖的,伸手就给了他一巴掌,十分的重,看的周围的人目瞪口呆,现场瞬间安静下来,太彪悍了吧。 “你疯了吗,你知道刚刚有多危险?”秦心说完怒气匆匆的走了,去扶奶奶了。 陆湖的脸五彩斑斓,长这么大,第一次被打,不仅被打了,还 被骂了,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脸好疼,可是郁闷的是他居然不生气,不仅不生气还很感动…… ☆、第七十八章 :老熟人 大院小伙之间平日面上看上去相亲相爱,实际上矛盾也不少,小伙伴之间暗流涌动,都是一个圈子里的,有矛盾也不会放到明面上,有时候讨厌对方要死,看到对方跟着他麻麻走来,还要笑眯眯的喊一句:陆阿姨好。 这就是这个圈子里的规则,从来没有谁能这样给你一大耳瓜子,声音辣么脆,力气辣么打,打完对方还一点脾气都木有。 眼前就是这样。 说真的,陆湖这小子的不少行为别说他爹妈看不下去,别人也看不下去,想抽他,但是也只是想想而已,他爹妈都宝贝的舍不得抽,别人更不好抽。 今天居然就这样光明正大的被抽了。 女神啊,抽陆湖的时候,那些个平时想抽陆湖的家伙都在呐喊,女神,请收下我的膝盖。 更神奇的是陆湖一点不生气,不仅不生气,还很开心,大家觉得他是不是被打傻了? 秦心扶着老太太过来。 老太太看到这样一群人围着陆湖,开口问:“怎么了?摔了吗?” 陆湖看着秦心,点头。 “你也真是的,这么大了还调皮,走路也能摔了,赶紧的,大家别围着,小军你去拿个冰袋给陆湖敷敷。”祝奶奶一句话,解散了大家,一件事也就散了。 回去还有一些人觉得不对劲,不对啊,摔了为毛要敷冰袋啊? 回去祝奶奶给大家炫耀她的拍照技术,大家争着看照片,把半边猪头脸陆湖彻底遗忘了,陆湖自己挤的比谁都使劲。 别说,奶奶拍的真好看,秦心策马飞扬,一身黑,骑在血色涌动的宝马上,拍出来像是挂历页,就连最开始两张,秦心给奶奶拍的马背上的照片,也不难看,很有味道,奶奶在马背上笑的很恣意,后面背景是湖,还有阳光,很有感觉的两张照片,奶奶自己也喜欢。 一定要秦心把照片传给她,奶奶不玩手机,一把把小儿子的手机抢来,让跟前凑趣的孩子给帮忙传过去。 祝英熊在一边鬼叫:“妈,我叫您姐姐,您把手机还我,里面还有小丽小美小娟的联系方式哪。” 被老太太一巴掌拍飞。 这时候秦心乖乖的坐着,脸上保持淡淡的笑容,像个小淑女一样,不过大家见过她的彪悍,没人敢小瞧她。 长相是妖孽级别的不说,身手也是妖孽级别的,谁能在那样的情况下,策马从一个人头上飞过去,可惜奶奶 没有把那一幕拍下来,奶奶也是大大的狡猾,照片里就没有那事,不过看过都不会忘记那画面,太震撼,跟电影里的场景一样,不过看到的电影多半有特效设计的,刚刚那可是实打实的画面。 女孩们就算有不舒服的,也不得不服,就冲她打陆湖那狠劲,大家表示,配祝军挺好的,呵呵,祝军皮粗肉燥,耐打。 罗婷婷刚刚算是被秦心救了,对她还是挺有好感的,她和罗敷是堂姐妹,本来今天是给罗敷撑场子来的,结果先不知觉改变立场了。 罗敷咬着嘴唇,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她现在还没有想过用身份去压别人之类的,只觉得同龄人,自己用身份压人,那是最没用的表现。 一般大院人相处都有这条规则,不用身份压人,要是动不动就搬家长,那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可是对外,他们却是把身份用的很彻底,罗敷想到不能用身份压秦心,其实下意识已经把秦心放到他们圈子里面来了。 冬季的午后总是特别短,很快就到晚饭时间了。 祝家给一群孩子定在外面吃,本来就是给祝军小庆祝一下,不打算大办的,如果办在家里,就算没有发请帖,也会让别人忧扰,到底要不要来,来了该送什么? 反而是这样一群小朋友自己玩,比较好,也没有需要顾忌什么面子之类的,大家走时,祝军爷爷也出来了,他老妈在医院值班,祝军大伯还没有下班,看起来就跟普通人家差不多。 祝军爷爷看着也很精神,个子很高大,对秦心还露出了个笑容,许是笑的少,反正不笑的祝军爷爷看起来更像好人。 秦心在祝奶奶反复叮嘱下次再来玩的,依依不舍的告别中离开了。 出了祝家,大家似乎轻松许多,毕竟到人家家做客,还是不如一群少年自己玩的开心。 一群有十几个人,热闹的很。 定的是一家欧洲老牌饭店,卡宾尼大饭店,在建国初,几乎是最早进驻华夏的五星级酒店。 年轻人,吃喝玩乐一体,比较方便。 祝家也是很开明的,男孩要糙养,什么都要体会,不必像女孩一样拘着,不过祝家貌似全家从上到下都没有养女儿的经验,他家除了媳妇,其他全是男的,下一辈也是,就祝军和他堂哥祝行。 平日大家还难得聚这么齐,祝军人缘好,大家又聚一块,在一起嘻嘻哈哈,倒是又想起以前的回忆。 他们这样的家庭环境,很难保持单纯,如今这些孩子都是高一高二的阶段,已经差不多知道自己将来打算往哪方面发展,也是在上了高中,一个个都迅速成熟起来,能这样无忧无虑的玩耍的机会,真的不多。 秦心也没有一直跟在祝军身边作小女人状,她大大方方的跟一群女孩子玩的居然挺好,她性格挺爽快的,虽说同性相斥,可是秦心表现出来的真是比爷们还爷们,大家也不觉得她容貌碍眼了。 而且秦心声音比较沙哑,说话慢慢的,很直接,不会像一些女生那样故作娇滴滴的。 其实大家对秦心感观迅速的变好,这里面真的有陆湖的功劳。 当初陆湖带女朋友给大家认识,一群人出去玩,那女孩怯生生的,一直霸占着陆湖,说话娇娇的,别人大声点,像是吓到她一样,还对陆湖作出泫然欲泣的表情,好像大家合伙欺负她一样。 反正大家就觉得不爽,要说也说不出那女孩子哪里不好,就是娇柔了一点,长的也还行,可是就是不对味。 秦心一来,一对比,大家就明白了。 女孩们松了一口气,原本看不起陆湖带来的女孩,可是陆湖却喜欢的要死,还有一些男的就喜欢那样,私下还反省了,是不是自己妒忌心太重,现在一对比秦心,大家一开始也是一块仇视秦心的,结果相处下来反而感觉越来越好,直接爽利,陆湖带来的女孩太矫揉造作了。 男孩子也品过味来,不过男生看人,颜还是决定大部分的,原本一些觉得陆湖前女友挺好的,就是觉得挺好看的,现在看秦心,根本没法比,那样只能叫清秀了。 而且秦心无论是骑马打人都特别帅,如果这些帅气的动作是一个容貌普通的女孩身上,大家估计就把这女孩当哥们了,可是秦心容貌绝对妖孽,她上辈子自己轻信余露的去把脸上最美的眼睛给割破相了,还能靠着剩下的部分在娱乐圈坚*挺的混着,可见老天还是算公平的,给了她不好的命,但是至少给了她一张好的脸。 而这辈子,秦心心情完全不一样,她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靠自己努力获得安全感,自信而不自傲,很帅气,很美丽。 陆湖的脸敷了冰袋已经消肿了,居然一点不生气,好像就是摔了一样,一路心情好好,还哼歌,诡异的很,大家原来以为陆湖就喜欢那种曲意逢迎他的女孩,为那女孩还跟家里闹的要死要活,还拿条围巾作势要把自己勒死了,结果现在看这货鞍前马后的,绝对是抖m ,欠揍,当初他父母压根就没有必要闹腾,直接给陆湖几个耳刮子,估计他就消停了。 一群人几乎都是京都太子党,在长辈面前乖巧的像绵羊,出来却嚣张的很,也不是故意的,就是行事都习惯了,在自己的地盘不嚣张,难道要窝着? 反正一群少年到了卡宾尼酒店,一路都很张扬,陆湖尤其亢奋,好像是他过生日一样,不过大家看他一边脸虽消肿了,但是还有点红,都体谅他了。 酒店大厅一角的咖啡吧,余露有些沉默的坐在江术仁对面,江术仁眉飞色舞的道:“金总可不是一般人,蝴蝶之声的节目最大赞助商,一会表现灵气一点,我看好你,只带你过来,你要把握机会。” “我知道,谢谢江大哥给我争取的机会。”余露声音依旧绵软温柔,特有的吴侬软语的感觉,而且一声江大哥也叫的很亲切。 这是余露会做人的地方,以前秦心傻乎乎的只会叫江术仁江经理,江总,却不会叫江大哥,人心都这样,嘴巴甜自然会舒服一些,大家都是人,都喜欢听好听的。 其实余露心中是有些忐忑的,她觉得江术仁给自己介绍什么金总没有安好心,可是明知道是坑,她也不得不跳,如果不是自己来,多多就来了,自己不能输,到了京都她才发现,原先想着靠实力进比赛的想法真是太天真了。 蝴蝶之声只是一个娱乐大众的节目,又不是高考,有实力就上,没实力就下?简直搞笑,主办方最终是以盈利为目的,这中间牵扯很多复杂的关系,实力只是其中最不显眼的一条而已。 余露很有野心,她不会就让自己这样灰溜溜的离开京都,她要抓住一切能利用的资源。 所以明知是坑,余露也决定跳,反正同样要跳,自己主动跳,还能跳的好看一点。 该说的话说完,也就没有多说,多说多错,余露静静的坐在那里,品着咖啡,模样眼神,越发让江术仁满意,是个好苗子,够聪明,够识趣。 余露内心其实没有那么沉浸,她也才刚刚18岁,一个18岁的姑娘,经历再多又能多到哪里去。 她现在是穿着名牌衣服,桌面上是有名牌手包,可是心中还是怅然若失,当初在盐城,看到隔壁桌的女孩的打扮,自己如今已经完全能做到了,可是为什么,还是觉得不快乐? 这时候大厅里传来笑声,余露忍不住顺着笑声看过去,就看到一群少男少女,跟自己一般大年纪,却非常张扬,她忽然间就 明白,自己失去了什么,好像一夜之间失去了自己的青春年少,开始蝇营狗苟的谋生活了。 这种认知很可怕,几乎让余露想起身夺门而走。 她甚至身子已经不自觉的站了起来,可是她站起来的身体却在那一群人中看到了她非常熟悉又陌生的一张脸,余露又缓缓的坐下。 “怎么了?”江术仁问。 “没什么,突然间觉得坐久了有点不舒服,金总什么时候过来?” 江术仁觉得余露刚刚有些怪,不过她一向稳重,江术仁还是比较放心,看了看手表,“快了,一会别紧张,跟平时一样就行。” “那我去洗手间,补个妆。”余露临上自己的小包起身。 江术仁点了点头。 余露缓缓走过电梯门口,刚刚那群人就在里面,见电梯在8楼停了一下,之后又往下,她也从旁边的电梯上了8楼,跟普通散步一般,走过去,听到最热闹的声音,是809包厢,然后又若无其事的回了,上了洗手间,补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瞬间有些陌生的不知所措,余露用气垫粉扑在鼻翼两处容易出油的地方压了压,又补了一点口红。 想了想,又给一个姓吴的记者发了条短信,这记者就是之前采访她的,余露很会说话,记者还给她留了名片。 出了卫生间,到大厅,江术仁已经有点着急了,“你怎么这么久,金总已经来了。” “江大哥,人家是女孩子,迟到一小会也没有关系的,上赶着凑过去,反而让人看轻了。” 余露声音柔柔的,这么一说,江术仁也不急了,觉得自己有些着相了,乱了阵脚,在盐城的时候自己还挺好的,到了京都居然会这样,跟没有见过世面一样,还不如一个女孩子。 虽然都是拉皮条的生意,可是这种事也讲究感觉,如果刺果果的上门,那就和普通卖没有区别,也卖不出好价钱,况且江术仁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拉皮条的,他是一个职业的经纪人,只是在为手下的女明星创造力所能及的好条件。 两人又小坐了一会,江术仁才和余露一块上去,巧了,也是8楼的包厢,在804,那边809的包厢已经关着门,也不知道里面如何了。 余露看到了江术仁大力推崇的金总,说年轻有为,上亿身价,背景雄厚,说的是天花乱坠,而此刻只能说,理想是一只美丽的蝴蝶,现实只是一只蠢胖的大飞蛾。 年轻有为的金总看起来有三十多岁,差不多可以当余露的爹了,啤酒肚不说,额头油光满面,脖子短而肥厚,一看就是某些需求特别强的那种。 余露心里疙瘩了很大一下,还是忍住恶心,面带笑容的伸出手去,金总肥厚的手握了握余露柔软的小手,很长才松开。 现场气氛还不错,余露很配合,余露是个很理智的人,既然都来了,这时候装什么贞洁烈女就是搞笑了,她任何时候都知道做对自己最有利的事。 有些女人就是天生的外交家,余露说话声音好听,虽然年纪小,知识面却不少,别人说话她都能说得上,而且她很会倾听,金总哪怕说了一句很无聊的话,余露也听的十分认真,让人感觉非常舒服,有被尊敬的感觉,三十好几,被一个小姑娘这样捧着,真是意气风发,又喝了点酒,越说越飘飘然了,行为间也开始不规矩,要么牵着余露的手不放,要么放下的时候不小心放到余露的腿上。 看的江术仁都有点不忍心,这京都的不是高大上的吗?怎么比自己以前介绍的还不如,要不是看在这金总确实有背景上,江术仁都想拉余露走了,他良心有限,就是觉得余露是他手中的王牌,轻易处理了可惜。 男人喝多酒就爱吹牛逼,况且有美女在身边,金总并不太尊敬江术仁,自然也不会很尊敬余露,江术仁在他眼里就是个小地方来的土鳖,不过送上门的菜他不吃白不吃。 他其实也没有喝多少就一副醉的模样,“广电总菊的一把手是我二姨,我还经常去她家玩。” 这话真真假假,在京都就是个扫大街的都有可能有一个部委的亲戚,他是有个二姨,不过是隔了好几层的二姨,至于经常去她家玩就更扯了,从小到大总共就去过两回。 “我大哥是京西警察局副局……我小叔是东城区的区长……我……”金总一脸得意的在言语中透露出自己的背景,一副尔等小民,快纳上你们的膝盖吧的霸气。 江术仁也不是愣头青,随便找个山头纳头就拜,他也算是研究过这个金总,的确是很有背景的。 只不过是因为初到京都还有点约束,有些弱了气势,还好余露很得体,两人聊的挺投机的,江术仁也不是没有眼色,知道适时的离开一下,说临时有事,等一会来接余露。 虽然金总手脚多动了一些,余露却一直表现的很大方,既没有不自重的贴上去,也没有不给面子的拒绝,暧暧昧昧的,很是有一手,感觉这金总对余露还是 很感兴趣的,一直夸余露长的好看。 却听到余露开口道:“要说好看,我同桌才漂亮。” “不可能吧,你已经这么美了,还有比你漂亮的?”金总很会说场面话。 余露把手机照片给他看,一眼金总就愣住了。 要知道上辈子这位经过江术仁介绍的秦心认识,一眼就相中了秦心,对秦心喜欢的不得了,但是秦心脾气差,人也傲气的很,他难得的还就忍了好久,最后实在不耐烦,秦心不开窍没办法,江术仁才又介绍了多多给他,他还就投资了电影让多多拍,把多多捧红了,好好的气了一把秦心。 这一看,有一种宿命一般,他也没有被秦心的小蝴蝶扇到,他还就真是喜欢秦心这模样,忽然就觉得眼前食之无味了,抓心挠肺起来。 “你同桌也参加蝴蝶之声吗?” “她是挺想参加的,不过错过了海选,今天刚好她和朋友在隔壁吃饭,金总给我一个面子,见一下她行不行?”余露声音嗲嗲的。 金盛现在满脑子都是那照片的女孩,自然答应了,他理解为那女孩也是跟余露差不多的,一时间对余露感官也好起来,现在年轻人,进步都一起帮忙,真是蛮拼的了。 ☆、第七十九章 :天理 说起来余露好朋友真心不多,以前秦心算一个,秦心性子傲,可是好哄,只要涉及莫兴宁,你让她做啥她都傻乎乎的愿意。 才半年时间,余露恍然的有点怀念那时候的秦心。 一个人总是要失去的时候,才觉得美好,那时候余露觉得秦心脑残又骄傲,老是得罪人,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她很大方很好哄。 看到眼前金总这副急色的模样,余露很是恶心,还是耐着性子又敬了他几杯酒。 到金总的眼里就是小姑娘想推荐自己的朋友,又怕自己给忘记了,金总很大方的表示自己是爱才之人,只要有实力,他都不会忘的。 余露解释说,她同学比较害羞,对金总很仰慕,可是不好意思。 她想过如何让秦心过来。 以前自己只要一说莫兴宁,秦心就屁颠颠的过来了,可是现在,自从秦心被莫兴宁退婚后就完全变了,提起莫兴宁她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反倒是她自己对莫兴宁又爱又恨,想起来的时候还有一种彻骨的感觉。 莫兴宁是她第一个男人,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女孩对第一个和自己发生关系的男人,总是有特别的记忆。而紧接着她父亲死了,那一次要不是幸运,或许她也死了,她不相信那是无缘无故的车祸,父亲是被害死的。 同样死了父亲,秦心居然能无忧无虑的还在那里脑残的追求莫兴宁,而自己却开始要为生活谋划,要为母亲和弟弟谋划,人生是多么的不公平。 一边敬酒,余露一边想着措辞,“金总,我同学比较害羞,一会你多担待,我去叫她过来。” “放心。”金总抓住余露的手意味深长的露出一个笑容,意思自己也不会忘记她,明显已经被余露灌的有点多了。 余露出了包厢,觉得头脑清醒许多,整个人也清醒许多,她发誓她要变强,强到把金胖子这种人踩在脚下。 她到了一个安静的角落,给秦心打电话。 秦心正跟旁人说话,忽然听到电话响,秦心看了一下手机,上面居然显示的是余露,这个似乎已经在自己生活中消失的人。 想了想,秦心拿起手机,跟祝军打了声招呼出去接电话了。 “好久没有联系,看到你过了海选,恭喜。”秦心拿起电话,听到对方喊了自己一声,就沉默了,声音甚至哽咽,秦心觉得非常奇怪,余露是很有心机,但是她不是白莲花那种,她的性格其实也很 强势,从来没有见过她哭,对余露秦心也只能这么说了,她对余露的感觉很复杂,余露只觉得跟秦心做了一年多的闺蜜就闹翻了,可是秦心的感觉是跟她做了一辈子的闺蜜。 “上次贾青青抓花了我的脸,我去整容了。”余露声音哽咽,不是装的,而是拿起手机说话的时候,忽然间就想哭,甚至拿着手机的手都在抖,不过她没有因为一时间的激动而忘记了自己的目的。 “我看到了,变漂亮了,要不是有名字,差点没认出来。”说起整容,秦心也是心情复杂,其实她更喜欢余露之前的模样,现在的锥子脸,看起来刻薄了一些,秦心原本应该觉得痛快的,可是真看到余露那样,又觉得过了,好像报复了也没有高兴的感觉。 “后来我父亲出车祸去世,我找了江术仁,他推荐我参加的蝴蝶之声,然后他今天带我来卡宾尼见一个姓金的老总,我,我想请你帮个忙。”余露声音平和了,吴侬软语的声音道出来的却是无尽的心酸。 秦心仿佛看到曾经的自己,走投无路之下,被江术仁带着见到了他口中背景深厚无所不能的某老总。 “你父亲怎么?”秦心不知道这事,很惊讶,上辈子余露父母一直好的很。 “是莫家,他们看到我跟莫学长在一块误会了,当初你父亲车祸其实也不是意外吧,秦心看在我们同学这么久的份上,你帮我一次,我知道你也在卡宾尼,我看到你了,我不想陪那个什么金总,你能过来带我走吗?我一辈子没有求过你什么,就这一次。” “你不想做,就直接跟江术仁说好了,他不是你经纪人吗?还能逼你不成。”秦心跟江术仁相处过,也是非常熟悉他,他真不会明着逼迫你,只会让你自己主动开口要求。 “是我害怕,我后悔了,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求你帮我一次……”余露是真的后悔,她不会把自己委身于这样一个夸夸其谈的胖子,最多想借着他让自己在蝴蝶之声中获得好名次,所以这话说的发自肺腑。 “好,这是最后一次,以后我们两清了。”秦心终究还是同意了,她过不了自己良心这一关,哪怕知道余露是什么样的人,可是还是过不了这一关,她觉得如果当初自己在江术仁的带着下去见什么金总的时候,有人能带自己走,上辈子也许一切就不一样了,可是没有,在她走近泥潭的时候,只有江术仁在后面加把劲推她进去。 秦心回去跟祝军说自己去804包厢见余露,然后才走。 余露擦了 自己的眼泪,她跟秦心打电话的时候,真的哭了,偌大的京都,举目无亲,看到秦心,第一眼居然是觉得亲切,想去打招呼,可是一切都回不到过去了。 秦心说好的时候,余露甚至有点后悔,可是秦心说这是最后一次,我们两清了,又让余露觉得愤恨,我曾经为你做了多少事,帮你买饭,帮你约莫兴宁,你心情不好陪你安慰你,什么叫两清? 补好妆又给那记者打电话。 才施施然的回到包厢,这时候江术仁还在大厅角落喝茶,完全想不到他的手下这么能折腾,他面前有一幅宏伟蓝图,京都才是娱乐圈的温床,自己接着余露在这次蝴蝶之声打出名声,然后还可以让那姓金的捧余露拍一部电影,等余露红了,自己也成了真正的王牌经纪人…… 秦心去804包厢的时候,记者已经躲在角落给拍照了,虽然只是侧影,但是没有关系,记者有的是耐心,出来的时候总要有正脸吧。 走进去,包厢里就余露和金总。 物是人非,秦心还愣了一下,金总真的是老熟人,是了,江术仁没有变,他认识的人也自然还是那些人。 秦心讨厌江术仁,可是哪怕再讨厌这个人,这个人身上也是有闪光点的,江术仁对自己妻子很好,专情,虽然在圈子里,自己却从不乱搞,下班就回去陪老婆孩子。 可是这个金总,在秦心眼中就是彻彻底底的大烂人,他结婚了,有老婆,却最喜欢玩小明星,而且必须要20岁以下的,有点小背景,做娱乐行业的,赚了不少钱,也玩了不少女孩。 秦心那时候脾气傲,心里还想着莫兴宁,被姓金的折磨的够呛,当着一群人,让秦心下跪,秦心是个在监狱都不愿意服的主,自然是闹翻了,被揍了不说,回头还要被江术仁教训。 这时候的秦心比曾经那时候更漂亮,她走进来,包厢都黯然失色,余露那原本看起来精致的五官对比之下都粗糙起来。 金总的眼神亮的像是有一把火。 真是赚大了,小江手里还有这样好的苗子,居然不懂得贡献出来。 “你是小余的同学是吧,坐坐坐。”金总站起来,让秦心坐他做的位置,他自己往旁边移了一下,原本他和余露靠的很近,现在等于让秦心插了进来。 “不用,我找余露有点事,我和她先走了。”秦心把手递给余露。 余露看到秦心伸出来的手,一瞬间不敢抬头看秦心,而是开口 道:“秦心,你帮我陪金总喝一杯可以吗?” “我问你一句话,你走还是不走,走现在跟我走,不走,我走了。”秦心的手没有收回,看到这个姓金的,秦心的火气上来了,暴躁的想打人,她虽然讨厌余露,甚至恨余露,可是同为女生,她却不希望余露落到这样的人手中。 在秦心坚定的语气下,余露动摇了,她甚至伸出手想抓住秦心的手,可是在这一刻,却听到乒乓一声,一个酒杯掉地上碎了。 金总胖乎乎的身子站了起来,怒道:“今晚谁都不许走,当我这里是哪?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就是想当明星吗?出来卖意思意思假装一下清高就行,还真以为自己是贞洁烈女了。” 他一脚把跟前的碎玻璃踢开,摇摇晃晃的走到了秦心跟前,伸张开双手,居然想一边抱一个。 “把我陪好了,给你们投资拍电影,当女主角。”金盛有一点点醉了,看到秦心的模样简直是心花怒放,余露说秦心有点害羞,那他就主动呗,不管多辣的小辣椒,最后不都会乖乖臣服,女人就是那回事。 上辈子秦心都觉得被金胖子抱一下恶心的要死,这辈子她是绝对不会让他沾身,他摇头晃脑的想把庞大身躯靠在秦心和余露身上,秦心直接拿起面前一酒杯砸到他头上,瞬间就流血了。 也让金胖子清醒了大半。 余露简直呆了,以前秦心就是脑残,现在怎么会这么暴力,不过余露想到当初她拿着刀片直接把自己手指削掉一块肉,眼睛都不眨的,这会子真是惹祸了,这胖子背景很深厚,余露原本就想拖秦心下水,让记者等着拍秦心跟金总一块在包厢里的画面。 前几天还是蝴蝶兰的神秘女友,现在又和赞助商秘密包厢会面,记者会写成什么样,余露不用想也知道,既然祝军是京都的,他家肯定不能忍受秦心这样,况且祝军小叔也是圈内人。 余露抱着我不好,你也别想好的心态。 她看到人群里面的祝军了,看到秦心,凭什么自己要陪这样的老男人,而秦心还是无忧无虑,跟同龄人谈恋爱。 余露以为秦心是跟着祝军来京都的,她并不了解祝军,以她的人脉是查不到祝军家的身份的,那一群人也没有熟脸,不同的圈子,自然不会认识。 再加上余露对金胖子的背景还是认可的,能成为蝴蝶之声的最大赞助商,岂止是要有钱,肯定是要有背景,就算是欺负了秦心,祝军也出不了头,年轻男孩子只会 冲动,什么用都没有。 却不想,千算万算,漏算了秦心这个变态,她根本不按常理出牌,直接把金总砸出血了,还是一脸正经的问自己:“走不走?” 余露这一刻又想哭了,怎么走?你闯大祸了,警察局副局长是他哥。 秦心可以走,大不了跑回盐城,可是自己不行,自己还要参加蝴蝶之声节目,还要仰仗这金胖子,这会子余露也顾不上感动之类的,连忙跑过去扶金总。 “金总,你没事吧,对不起,我同学是不小心失手。你让她走吧,她男朋友还在隔壁,我陪你。”余露手忙脚乱的帮金总擦额头上的血。 金盛一把把余露推开,“什么玩意,我不要你陪,就要她陪。” 他摸了一把额头的血,一脸硬气的道:“老子第一次被女人开瓢,你今天老老实实坐这里陪我喝酒,喝到我满意了你可以走,否则你前脚迈出去,后脚我就让你进监狱。” 金胖子今晚还真就看上秦心了,非她不可,什么男朋友,他都当耳边风了,盐城来的土包子,就是有几个钱怎么样,到了京都你都得给我盘着。 边说着还给自己警局朋友打电话。 今天晚上他金盛把把这妞服服帖帖的收拾了,他就不姓金。 他见自己说完话,女孩子呆呆的愣在那里,就觉得痛快,怕了吧! 却不知道秦心是被监狱两个字刺激的快疯了,她本来来京都拍戏,拍那场监狱的戏就让她心有余悸,好久都才缓过劲,这会子这金胖子却又提监狱。 不仅提了,还说要把她送进监狱。 秦心爆了。 送你妹的监狱,她不断的提醒自己要冷静要冷静,没有事的,不会有事的,可是看到金胖子这张脸,和上辈子那张脸重合,新仇旧恨一起来,秦心实在忍不住,发作了…… 她冲过去先对着胖子的膝盖一脚,胖子庞大身躯没稳住直接跪了,又跪在了满地的玻璃碎片上面,瞬间压出血。 金盛也是个大活人,虽说某些生活无节制了一点,但是整体体重在那里,一个大男人,被打的时候反抗也是很激烈的,何况秦心看起来就是一个小姑娘,金盛只是觉得自己不小心被偷袭,心中怒火加□□具在,一定要收拾这小娘们,让她服服帖帖的跪在自己面前。 秦心是一个打架老手,你让她花拳绣腿,她不会,她只会往死里打人,招招出手都是阴招,打完还验不出 伤。 余露吓坏了,看到秦心往死里揍胖子,胖子开始还反抗一下,现在居然反抗不了了,不会死了吧,她偷偷的往外走,这时候哪里还顾得上记者拍照,跑命要紧,还没有走到门口就见眼前飞过来一只酒瓶,秦心打架之余居然还顾得上她,凉凉的开口道:“你再走一步试试。” 金盛被一个女孩子打蒙了,只觉得全身头疼,骨头全都错位了一般,这还是女人吗? 想放狠话都放不出来,这一次终于觉得警察永远是最慢出现的,自己都被揍了这么久,居然还没来。 终于,有人敲门。 原本为了那啥,江术仁都屏退了服务员,不叫服务员是不会主动来的,有人敲门,肯定是他叫的警察来了。 金盛憋着一口劲,发誓之后一定要弄死这妞,自己弄不够,还要让别人一块弄。 开门进来,却是祝军。 秦心走了一会还没有来,祝军不放心,过来看看,就看到一包厢的狼藉,余露魂惊未定的站在角落,自己的小女友居然在打架……说打架也不对,打架是双方的,她明显在打人…… “你快劝她,再打要出人命了。”余露看到祝军来,简直跟看到大救星一样,她自己不敢靠近秦心,连忙躲到祝军背后。 “秦心?”祝军叫了一句,秦心没有理他,依旧揍胖子。 “蛋糕来了要许愿吹蜡烛,就等你了。” 秦心没有应,金胖子受不了,本来以为来的是自己的帮手,没有想到是这妞的朋友,个子也是非常高大,一个女孩子都打人这么狠,这个男的再上来,自己要交代在这里了,他连忙提醒秦心道了:“你男友让你去吹蜡烛了……” 结果蜡烛两个字又触发到秦心那愤怒的神经,上辈子这胖子还要在她身上点蜡烛,你妹的蜡烛,秦心发狠的往死里揍他。 终于被祝军一把抱住,如同当初她哥哥秦华抱住她那样,秦心终于冷静了下来。 胖子被揍的奄奄一息,却迅速的爬到了一边,远离秦心。 “怎么了?”这一刻的秦心让祝军想到曾经早上跑步的时候看到秦心漫无意识的朝泰西湖里走去的画面,很是心疼,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抱住她。 “他说他要把我送到监狱里面去。”秦心忽然就大哭起来,抱着祝军哭的像个婴儿一般,两辈子的哭泣好像都在这一刻涌了出来,她害怕,她不想去监狱,她再也不想去 那个地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远都被关在里面。 “不哭,不哭,别怕,我在,谁都不会把你送监狱里面去的,别怕。”祝军抱着秦心,拍着她的后背,安慰她,心痛的要死,这一刻祝军真的生气了,从认识秦心开始,就觉得她是个非常努力上进的女孩,也很帅气很美丽,有时候觉得她独立的甚至不需要自己也会活的很好,也让祝军有些觉得失落。 虽然失落却说不出是为什么,现在这一刻才发现,心中完美的女孩其实没有那么坚强,关键时刻也会扑倒自己怀里哭的,这种感觉一下子让他觉得心重重的,有彻彻底底觉得要长大,成为女孩踏实的依靠。 金胖子简直傻眼了,自己都被打的快死了都没有哭,那个打自己的人居然先哭了,哭的比自己还惨……还委屈……还有没有天理了…… ☆、第八十章 :不小心 祝军抱着秦心,一边安慰她,一边看了一眼地上的人,并不认识,余露在一边惊乍无比。 “没事的,我们去切蛋糕,你吃最大份的好不好?”祝军哄着秦心离开了,到了包厢外头,没有里面那暖融融的风,也没有了金胖子、余露,秦心有些清醒过来,却埋在祝军的怀里有些不好意思。 等到两人进去的时候,看到秦心低着头的模样,大家就起哄。 “祝军是不是欺负秦心了,看不出来你小子有一手啊……” 说的祝军哭笑不得,哪里是他欺负人了,是这小祖宗把别人打了一顿,自己倒是先委屈的哭了。 你们要是看到那胖子的惨样,还敢这样调笑秦心,就算你们有勇气。 一群人一起切蛋糕,点蜡烛,还要把灯关了,让祝军许愿。 还有人笑:“祝军你不会许愿要早生贵子吧……” 陆湖在一边很幽怨。 这时候,门嘭的一声被推开,里面黑乎乎的,只看得清离蛋糕最近的祝军和秦心两张脸。 金胖子被人扶着,大声喊道:“就是他们打的我!” 他都不好意思说是被秦心打的,说了他们。 他刚刚躺在地上,眼睁睁的看着进来一个小伙子把秦心接走了,居然就大摇大摆的走了,把他丢在地上,然后他的警查朋友终于来了。 看到金盛居然被打成这样,大惊失色,不是说过来泡妞的吗?怎么会这样?难道泡到□□了,不对啊,金盛不喜欢年纪大的。 这时候倒霉的余露就发挥了作用。 听到她的同学和同学的男盆友来过……警查以为金盛是被人家男盆友揍了,本来来的晚了,这祖宗是他们副局的堂弟,不看僧面看佛面,平日对他们也多有照应,听到对方不是什么有背景的人,这个头一定要出。 金盛死活不去医院,让人抬着也要去那个包厢,看着把那小子拿下。 虽然是秦心揍的金盛,他却要治秦心的男朋友,让你嚣张,先把你男盆友丢进去蹲着,在外头不是想怎么治你就怎么治。 于是一群人抬着几乎半身不遂的金胖子去了809包厢,余露说就是以前同学,好像是过生日,有点钱,没有背景。 几个毛孩子,还是很好欺负的,问清楚情况,一伙人就杀过来了。 里面黑乎乎的,一群人围着个蛋糕,果然在过生日, 许愿还没有许完,蜡烛还没有吹灭,他们就进来了。 祝军第一次这么慎重的过生日,也标志着从小孩子变成了一个成年人了,而且还有女朋友在身边。 刚刚秦心扑到他怀里哭的时候,祝军是有些懵的,恍然间就明白自己和秦心中间缺失什么,秦心很优秀,优秀到有时候祝军觉得自己可有可无,可是那一刻,祝军就觉得自己很重要,自己要保护好秦心……地上半身不遂的胖子被祝军狠狠的忽略了……脑海里只有哭的梨花带雨的秦心。 男女之间的感情,其实就是这样从最初相见喜欢到后来一个细节一个细节的填充,慢慢丰满感动着,到最后相随相依,如果没有这些细节,大概就会变得慢慢陌生,从最开始你好眼熟,到最后我发现你好陌生收场。 这一刻祝军觉得秦心没有表面那么坚强,她只是一个女孩子,也是爱哭的女孩子,自己要更优秀,要努力成为一个能保护她,让她依靠的男人。 这种感觉,让祝军迫切希望自己快点长大。 祝军想许一个贪心的愿望,希望自己爱的人都幸福安康。 还没有许完,然后就被打断了。 灯开了,蜡烛还没灭,大家也看清了进来的是什么人,两个警查扶着一个疑似残障人士,一个女孩缩在后面,还有两个警查一前一后的。 这群太*子*党,平日是很乖巧的,爸妈都管教要好好的,毕竟他们还没有长大,不能像家里的姑姑啊,叔叔啊,那样惹事,但是平日没有少听姑姑叔叔之类的惹事的场景,那叫一个帅,总想着什么时候自己遇上怎么处理。 结果这就遇上了。 一群人都笑了,不是他们是非不分,这些孩子放在家里是乖宝宝,到社会上绝对是杀伤力很大的熊孩子。 连憋屈的陆湖都觉得自己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灯一开,金胖子的惨状显得更惨了,他一看,里面果然只是一圈半大的小孩子,秦心还坐在中间,警查会意,坐中间的小姑娘就是金总看上的,她旁边的是她男友吧,果然很高大,金总这亏吃的…… “警查办案,闲杂人等出去,你们两个留下。”为首的一个年轻警查指着祝军和秦心开口道。 他这也不算徇私了,这金胖子看被揍成了这样,也是苦主。 他这话一说,小孩们都乐了,也不理警查,问祝军怎么回事。 秦心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 道:“刚刚遇上这胖子,他说话有点不好,所以我就不小心,手重了……” 有一个正在喝果汁的小少年……因为他还不满18,没有酒喝,听到秦心说不小心手重了,直接喷了,你妹,那个需要两个人搀扶着的大胖子,就是因为你不小心……你要是小心了,那该会变成什么样? 而陆湖看了看那大胖子半身不遂的模样,再摸摸自己那已经差不多消肿的脸,再次确定,秦心是关心他,爱护他的,好感动,沮丧都没有了,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幸福的笑容。 至于秦心说他说话不好,大家都明白,要是在外头自己如果喝点酒,看到秦心这模样的小姑娘,肯定也会心猿意马,何况那胖子看着就色迷迷的不是好东西。 旁边的罗敷原本还有一点点的小心思不甘愿,这会子看到那么大的一个大胖子居然需要两个警查搀扶着,妥妥的把自己那点小心思灭了,朝秦心露出一个乖乖的笑容,哎呀妈呀,这家伙岂止是正步踢的好,打人也打的好,就让祝军这不开窍的家伙享受,活该他以后天天被揍,这样想,罗敷开心许多,脸上笑容真正的漾开了。 警查傻了,你们这一群人怎么回事,说了让你们走,你们一个个笑的跟花一样,傻了吗? 金胖子也气坏了,偏偏还撒不出来。 他其实此刻冷静点,淡定点,就会发现人群中有一个摸着脸颊的笑容满面的二货少年,就是他传说中的总菊一把手的二姨的宝贝儿子。 但是他现在被揍成了这样,哪里会注意到这个,气急败坏的开口道:“不要再啰嗦了,就是他们打的我,把他们带回警查局。” 这时候一直默不吭声坐在角落穿着粉色小毛衣的罗婷婷站了起来,声音细细的道:“警查叔叔,麻烦你们可不可以等我们吹完蜡烛再说。” 那群警查绝倒,我们哪里像叔叔了,我们也还年轻,而且吹完蜡烛再说,你妹,你以为警查局是你家开的,就算你长的可爱也不行。 “对不起,我们是执行公务。”为首的警查脸黑了。 罗婷婷身边的马雯雯惟恐天下不乱,一脸兴奋的道:“不然我们一块去警查局吧,我还没有去过,听说里面好玩,我们把蛋糕拿过去吃吧。” 警查脸更黑了,这都是谁家的孩子。 金胖子已经黑的快晕倒了。 余露站在一边心怦怦跳,总觉得哪里不对,有很不祥的预感,原本跟着胖子过来,觉得 能收拾了秦心,还庆幸刚刚自己是站在金总这边的。 祝军脸色有点不好,你妹,你欺负了我女朋友,我还没有找你算账,你自己还送上门来了。 他跟从小玩到大的几个男孩一示意,大家都会意了,哪怕平时有小矛盾,这会子也一致对外,突然门就关了,是几个人一块把面前的东西朝门口那几人身上砸过去,除了蛋糕,其他水果,果盘,饮料果汁,通通砸了过去…… 砸的那几个人狼狈不堪,两个警查要扶金胖子这会子也顾不上,手一松,金胖子落地上了。 余露虽然在一群人后面,可是也不能幸免,还是被砸到了,倒是金胖子因为掉地上,反而被砸的少了。 秦心愣住了,本来她还很羞愧,觉得自己太冲动,哪怕对方是人渣,也不能这么打,打了人总会惹麻烦,下回要打应该偷偷套麻袋,在小巷子里按住打,这样打太蠢了。 可是这群人,看着乖宝宝一样,却一个比一个凶残,那个拿着饮料瓶砸过去的小菇凉,那眼神不要太兴奋啊。 砸到没有东西可砸,一群人就开始近身攻击,一个警查机灵的按了求救信号。 不过他们也要尝尝警查总是最晚到的苦果。 十几个小孩先砸,砸完了再上前攻击,凶残的不像是小孩子。 不过近身攻击,就有些吃亏了,原本砸东西是出其不意,近身攻击对余露和金胖子还好,那四个警查毕竟是警校毕业的,还是身手比较好的,不过大家合作很默契,身手不好的默默的去欺负看上去好欺负的,难打的交给身手好的,再难,三四个打一个总可以了吧。 何况里面还有祝军秦心这样战斗力爆表的家伙,就是警查也被打的服服帖帖的抱头乱闯,偏偏秦心一边揍的比谁都狠一边还犹豫的开口道跑:“这样打人是不是不好啊?” “没事嫂子,你想想,我们一群人在自己的包厢里好好的吃饭唱歌,他们突然冲进来不分青红皂白要抓人……” “是啊,嫂子,明显是他们不对。”乘机下黑脚。 一起打架是最迅速形成革命深厚友情的时刻,这会子大家都叫上了嫂子了。 陆湖也期期艾艾的叫了一句嫂子,然后把气都发到了别人身上,打的更用力了。 当然不是谁都像秦心祝军身手这样好的,还有一些小伙身上脸上也中彩了,不过不严重。 终于一群小孩子打累了,打的 手都酸了,余露很倒霉,她的整的下巴不小心被人打歪了……也不知道是谁……这就是一群刚刚放寒假的熊孩子,平日被家里教育的死死的,如今终于放出来祸害人间,正好遇上给他们杀马特的了。 打累了,金胖子一行人缩在角落。 现场就只有蛋糕还是完整的,蜡烛已经点了剩一小截了。 秦心开口道:“还要不要吹蜡烛许愿了?” 大家发现自己貌似都挺累的,不打了,一群人热闹闹去吹蜡烛。 祝军喘着气道:“也没有什么好许愿的了,就愿我们大家友谊长存。” “好!”一群小伙伴们热烈的鼓掌。 然后嘭的一声,门再次被撞开了,因为刚刚有一个警查按了求救信号,一群武装的荷枪实弹的警查慢吞吞的整队出发,到达了这里。 一进门还以为发生了大爆*乱,进门用踹的,抢也高高举着,喊着:“不许动,放下武器,你们被包围了。” 然后就看到一群小孩子一脸无辜的围着一个蛋糕在唱生日歌…… 你妹,这是什么情况? 角落里的一个装死的警查喊道:“我在这。” 不过他的声音还没有传达出去,却见小孩当中那个穿着粉色毛衣的小姑娘,一把冲了过去,扑倒了一群警查中间的一个人身上,先告状:“小叔,你终于来了,那几个人跑进来捣乱,我们给祝军过生日,他们进来,你看把这里砸成了这样,呜呜……” 中间的那个警查无奈的摘下面罩……“我都这样了,你是怎么认出我的,罗婷婷?” 然后就看到一屋子的太*子*党,全都是那些即将放入社会的祸害,一脸单纯的看着自己。 罗婷婷的小叔表示亚历山大。 在看看角落那几个作死的警查,你们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哪里犯太岁了,惹谁不好,偏偏惹上他们,你要是惹一个就算了,你还一惹惹一窝。 别说是他,就是最上面的胖子来,看到各个熟人家的孩子,也要给面子啊。 金胖子本来觉得自己救星再次到了,却看到刚刚那个说让他们先吹蜡烛的粉色毛衣的小姑娘跑了出来,一把扑进一群人中间老大的怀里……坏了。 他以前怎么会觉得小姑娘好萌呢?这里的小姑娘哪一个萌了?刚刚那个还踹我,那个捏我,那个,中间那个……看到秦心,金胖子身子下意思的抖了抖 …… 他不能就这么耸了,他堂哥还是副局长呢,出任务的这个再大也大不过领导。 金盛这会子终于觉得应该把堂哥搬出来了,打了电话给堂哥,他堂哥金副局,还是跟这堂弟关系不错,堂弟脑子好,很会利用关系赚钱,平日孝敬他的不少,京官虽好,却是没有多少油水,自家人孝敬的拿的还是比较安心,一听有事,就让金胖子把电话给现场的头头。 “那谁,你领导叫你听电话。”金胖子让人把手机递给了罗婷婷小叔罗九。 罗九接了电话,听到电话那头金副局长装腔作势的说了一堆,他也不搭理,等他都说完了,才淡淡的开口道:“金副局,不是我不卖你人情,实在是这件事比较复杂,这里面我爷爷罗永续的两个宝贝孙女都在,也就算了,还有陆司*长家的独苗,祝将*军家的,马经*委主*席家的,刘市*长家的,董常*委家的……” 罗九每说一个人,那边的金副局长腿就软一分,也顾不上人家喊他副局,而不是金局长了,连忙挂了电话,说是他考虑不周,一定要严格办案。 几个警查表情也五彩斑斓,他们在京都当警查,这些基本常识总该知道,以前总听老前辈说,京都警查不好当,一不小心就得罪人,眼下,他们是把京都太*子*党能得罪的全都得罪遍了,这下子一个个不觉得身上被揍的疼,反而是心拔凉拔凉的疼。 金胖子也傻了,怨恨的看了一眼身边的余露,你不是说是普通人,没有背景就家里有个亲戚混娱乐公司的吗?这些个人都是没有背景吗? 金胖子现在如果有身边有锤子,就想立刻马上锤死余露,去你妹的没有背景……这样都没有背景……那他这算是什么啊……他被多重揍的泪流满面,这会子鼻涕都流了下来,可是还是从鼻涕眼泪中,看清楚了里面陆司长家的独苗,那个一边脸有点红肿的少年,不会是刚刚不小心被磕碰到的吧……完了……这就是他传说中的二姨的宝贝儿子啊?他专门研究过他的兴趣爱好的,想着找机会套近乎的,这会子,他好想死一死…… 余露受打击最严重,都顾不上自己歪斜的下巴,她不敢相信,为什么自己苦苦汲汲营营没有什么成果,秦心却轻易的攀上这样大的靠山,难怪不喜欢莫兴宁了,什么祝将军的孙子,自己兜了一圈居然是帮了秦心大忙,让她甩掉了莫兴宁,成功攀上更有背景的人,可笑自己还沾沾自喜。 一楼的江术仁早就被各种动静给惊动了,虽然警查给面子从后 门进来的,但是一*上电梯都在8楼停,明显有事,就怕跟余露有关,不过想到余露这么聪明,应该不会有事,反正忐忑的他这会子看到那歪下巴余露,气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只想着怎么把余露弄出来,他可是在余露身上投了不少钱,这还什么成本都没有收回来。 罗九一脸严肃公事公办的问几个警查:“是你们报的警?你们想怎么办?我们是人民警查,是为人民服务的,不像你们用来欺负人斗殴的,最丢人的是想欺负人还被人欺负了,简直就是丢警查的脸,从今天开始,你们几个都给我回去好好检讨。” 四个警查听到好好检讨,还是有救的,至少不是开除滚蛋之类的,一脸感激的滚到后面去了。 罗九严肃的问候完同行,又开始问候金胖子:“你堂哥交代我要秉公执法,我本来想着都是一个系统的,能方便尽量方便,不过你堂哥强烈要求,我也没有办法,你们不在自己包厢呆着,好好的来闹别人的包厢,这是扰民,不仅扰民,还伤人,你看看他们,都还是未成年的孩子,你居然殴打未成年人,这是犯法的你知道吗?他们都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栋梁,你怎么忍心下手……” 金胖子听到罗九这厚颜无耻的话,简直是心都要碎了,你妹,他被扶进来的时候已经半身不遂了,从头到尾都是在挨打啊,不过他也知道,今晚自己是赔进去了,遇到这样一群人,自己还逞强,那不是逞强,那是找死。 然后余露就惊恐的看到,被打的很惨很惨的据说很有背景的金总,艰难的爬起来,拖着一条残腿,挨个跟大伙道歉。 “今晚真是对不住了,是我酒喝多了犯浑,打扰了大家的雅兴,这顿饭我请。”金盛虽然被打了,可是看着一屋子的太子堂,还是心里激动,未必被打就是坏事,至少以前都没有机会接触,说不定借此机会还能攀上关系被打一顿也值得。 却不知道他的作用在今晚就是促进了一群十七八岁少男少女的深厚友谊,然后,没有然后了,他们还小呢,你能指望他们干什么,这里玩的痛快了,回家肯定还会被批评的。 金胖子走了,记者在外面也吓呆了,留了心眼偷偷摸摸从头听到尾,听完简直就想灭了余露,这货是要害死他吗?记者的职业操守第一条就是不该惹的人绝对不能惹,你让他一个小记者去报道这些人的新闻,还没有上版面,他就先被发配到新疆塔塔尔盆地去摘棉花了。 罗九手下走了,他是罗婷婷的小叔,按辈份和年 纪也是一群人的长辈,总要留下来说几句,先是教训了一群人,怎么能袭*警呢?做的影响太不好了,骂完了又安慰,好在你们这些家伙知道法不责众,一起上,也够义气,就算他不来,其他人来也不敢把你们怎么样,不过以后还是要注意,打架可以,但是要用脑子。 小叔罗九给大家生动的上了一课,临走的时候又慎重的说了一句:“你们身手不错啊,把警查打成那样,不过这次是你们幸运,要是哪个愣头青警查不小心开枪怎么办,你们谁被打到,那也是白死,下次记得打前先卸掉人家的抢。” 大家被这么一说,才反应过来,貌似是的,祝军很不好意思,自己居然也没有想过,一群打完架兴奋的少年开始沉默的检讨了。 这时候秦心忽然开口道:“那个,那个,我刚刚忘了说了,枪还在桌子下面……” 啊? 啊! 啊…… 然后罗九看到一群小孩推开面前的茶几,底下躺着四把枪的时候脸裂了,那四个倒霉警查居然没有发现,大家也没有注意到,惊悚的面面相视。。 秦心有点脸红,十分乖巧的站在祝军身边,低着头道:“我就是不小心踢到了桌子下面,不小心……” 作者有话要说:……被锁了,吓死了……嗷嗷……声明:完全架空,一些词会有故意用错字代替,能看懂就行,否则河蟹大军太可怕。 ☆、第八十一章 :水父 家里小孩在外头惹事,很快就通过各个渠道到各自家长耳朵里了。 回去难免又被教训一顿,不过一个个兴奋的很,不仅仅是男孩,连女孩都兴奋的很。 没见过秦心的听到这一事迹,都以为老祝家的孙子找了一个身体雄壮身手好的少女当女朋友。听描述真的会下意识的这样认为,人的惯性思维。 当然大多数靠谱的家长都会针对这件事,好好教育孩子,不是一味的打骂,而是跟罗九一样分析,到后来也是不免说到要是没有人把抢先收起来,你们谁万一被抢打到,就是白死,拿了人家抵命都没有用。 陆湖回到家,全家总动员,看到他脸颊红了一片,他老妈把账算到了金胖子头上,你妹,既然欺负我儿子,你欺负我儿子,我就欺负你,陆家人极其护短,盖因为整个陆家现在就剩下陆湖一个独苗了,连堂兄弟都没有,陆湖的姑婆有一个儿子,就是上面那位胖子的儿子,还是残疾……总之就是护短到蛮不讲理。 祝军爷爷听了这事,摇头感叹,多好的一个苗子啊,应该送部队里去的,刚说完话就被祝奶奶扯着耳朵大骂:“把孙子送部队去,出来已经傻乎乎的,现在眼看着有个好孙媳妇的人选,你老头子又动歪心思,看我不掐死你……” 最后在祝老爷子求饶告终。 祝军麻麻康雪是在医院听同事聊天知道这件事的,那同事跟康雪有点小摩擦,说的时候有些幸灾乐祸:“你说这样厉害的女孩子,不小心就能把人打成重伤,不小心就能把人抢都卸了,真是太彪悍了点,也不知道谁能受得住。” 明明她是想嘲讽的,却见康雪听的两眼发亮,手上习惯的拿着一把小手术刀转的周围的强一道一道的闪光而过,反而是兴奋无比。 武力值高好啊,懂得先卸枪聪明啊,她结婚这么多年来就只有一件担心的事,生怕儿子是个弯的,而且确实有很多事都透露出这种诡异的感觉,她就想应该找个武力值高的儿媳妇,到时候不管男女情敌,通通打趴,实力决定一切。还有自己儿子总觉得有点愣,自家老公看上去愣愣的实际上却是蔫坏蔫坏的,可是儿子貌似只遗传到愣,还有一半没有遗传到,这让康雪愁坏了,找个聪明的,可以相互扶持一下,放心许多,儿子以后一辈子不可能自己照顾的到,还是要有他贴心的人。 秦心不知道,她五大三粗的形象深入各家孩子长辈心中,闯了祸,乖乖的回师兄家了。 一夜好眠,第二天难得赖 床,平时即使是在京都,秦心都有起来附近跑几圈的习惯。 她跟陈玉不同房间,起来就见陈玉已经给准备了早点了,第一次的时候,秦心说她太客气了,没有必要这样,陈玉一脸笑容的解释道:“我吃的多,让我买的话,可以买我喜欢吃的。” 原来贤良淑德都是骗人的,这就是一个吃货想法设法吃到好吃的假相。 秦心也就不管了,陈玉自己爱吃,让她在吃的方面出点钱,她也觉得踏实。 京都早点还是很丰富的,陈玉是吃货,却不是那种自己动手能力很强的吃货,她回家的时候,她继母总是对外说道:“我家玉子做饭的时候看不见她,吃饭的时候肯定少不了她。” 唠叨的多了,陈玉她爸就让陈玉回来也要帮着做些家务,结果陈玉二话不说,晚上就撸起袖子做饭。 她继母乐的一扭屁股,带宝贝儿子出去溜达,等着晚上回来吃现成的,还想着以后都让她做。 结果晚上一家四口对着一桌黑乎乎的饭菜,上好的猪腿肉也做的死咸死咸的,偏偏肉是好肉,还舍不得吐掉,只能硬着脖子吞进去,陈玉还认真的道:“我做的不好,明天继续努力。” 这努力没有坚持两天,她继母先受不了了,这些好菜好肉被糟蹋了不说,就算她能受得了,宝贝儿子总不能老吃这个,对身体不好,果断接过手,自己做,却不愿意让陈玉带儿子,总觉得陈玉是老公前妻的女儿,不愿意让儿子跟她亲近,总之就是恨不得家里没有陈玉这个人。 陈玉在家继续没活干,继母继续出去说陈玉懒,偏偏陈玉看上去就戴着眼镜,乖乖的,有人串门都见陈玉在看书,等有人问陈玉怎么不带弟弟的时候,陈玉顶了顶眼镜一脸茫然的道:“阿姨不让我和阿宝玩。” 得,大伙又有话说了,总之陈玉就这样默默的乖乖的,不自觉的黑了继母一笔又一笔,她开始挺喜欢小孩的,但是每次自己一碰弟弟,继母都尖叫着跑过来,陈玉就不自讨没趣了。 和秦心在京都这段时间,几乎是她妈妈去世后,最痛快的一段时间,不用在学校那样小心翼翼,也不用在家那样感觉多余,有时候跟秦心一块去晃悠,有时候她自己出去,更主要是京都的好吃的东西多,每每逛一条街,偶遇一家好吃的店,这种感觉真是太幸福了,陈玉吃的两眼发光,不过还是瘦干干的,居然也不见长胖。 说起来当陈玉的后妈也是蛮拼的了,天天在外面数落陈玉能吃,可是 陈玉还是跟豆芽菜一样,倒是她那挑食的宝贝亲儿子长的肥嘟嘟的,她继母的话,大家听完都呵呵…… 陈玉的外表是很能欺骗人,秦心以前也不知道,她居然是吃货,一下子陈玉从记忆中的模糊的好人,慢慢的亲近的感觉。 秦心不挑食,不管是什么都吃的很香,陈玉是吃货,吃的更香,两人一起吃饭是很畅快的。 这边秦心正在喝豆汁,其实她觉得味道有点怪,不过在监狱几年养成了什么都吃的习惯,只要在面前的,都不挑,味道怪也默默的喝了,刚喝到一半看短信就喷了。 林天水说他来京都了,让秦心去接他。 这大家都这么闲吗? 秦心依稀记得自己上一此跟林天水打电话的时候说了自己原本要唱主题曲,结果投资人又带了一个人来,投资人比较中意那人,侯导中意自己,本来唱完就可以回去,这件事一拖,又要好久了,恐怕要到年前才能回去。 然后林天水说啥了?秦心没记清楚,可是现在人居然来了,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昨天阳光明媚,今天就阴的很,看上去就冷,秦心穿了棉裤加毛茸茸的棉衣再戴了顶毛帽子才出门。 上辈子为了漂亮,大冬天光腿的事情也干过,可是在监狱里待了那么久,就觉得挺怕冷的,盐城还好冷的有限,最低温都很少下零度的,而京都这边就冷的过分,没风还好,一有风刮的脸颊都疼。 今天本来没有什么事,想跟陈玉在家窝一天的,两人都约好,挑好片子准备在师兄的放映室里看电影的,还买了好多零食,现在全部都要进陈玉嘴里了,秦心苦逼的把自己穿的跟小熊一样出门了。 林天水在飞机上,黑色的毛呢外套和围巾,空姐都给他收好,叠整齐放在一边,他里面穿的是浅蓝色的毛背心,背心里面搭配的是白色的衬衫,下面搭配西裤,他五官非常斯文,看起来像大学教授一般,一路上空姐很殷勤,他拿着报刊翻着,并没有多看空姐。 倒是惹得几个空姐到储物间的时候,悄悄的议论,说林天水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或许是会有点眼熟,因为林天水曾经在商业杂志里封面出现过,是年度经济人物。和现在的模样没有多大出入,因为是头等舱,这些商业杂志都有准备着给乘客看,不过因为按时间更新了,所以现在只是觉得眼熟,反而记不起来了。 林天水已经有大半个月没有见他新鲜出炉的宝贝女儿了 ,以前没有孩子也没有特别感觉,如今认了一个孩子,他就迫不及待的想把自己以前没有做的事做起来。 当然给孩子换尿布之类的是轮不到他了,秦心早就过了换尿布的年纪了。 秦心跟自己侄女林嘉一般大,林嘉还稍微大几个月,以前对自己侄女的时候,林天水还不觉得什么,觉得侄女很乖根本不需要操心,可是现在自己变换成父亲的角色就发现,哎呀不对,要操心的事情太多。 孩子考试考的好不好,会不会在学校被人欺负了,会不会衣服穿少了着凉了,心情好不好,还有一个严肃认真漫长的问题,早恋。 早恋真的不好,尤其是对女孩子。 林天水以前还无耻的肖想过女孩子,可是这角色一变,就开始觉得那些想靠近他女儿的人都是禽兽坏蛋,孩子还这么小,万一不懂事被引诱了怎么办?万一被引诱了还怀孕了怎么办?他才刚刚在学习当爸比,更别说做好当外公的准备。 他翻着手中的商杂志很无聊,看不下去,挥手把空姐叫来,问有没有娱乐杂志。 必须有啊,乘客就是上帝,尤其是头等舱的乘客,空姐笑容甜美的抱来一叠娱乐杂志报纸。 林天水拿着这些开始翻,越翻脸越黑,什么黑幕,什么神秘女友,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胡闹。 其中还有余露露脸的照片,同样是扯了神秘女友新闻,被林天水记了一笔。 看到林天水不看商业报,开始专看娱乐版了,空姐们又到后头说了一趟,在猜测这位先生到底是干什么的。 当空姐多年,还是头等舱的空姐,这些人都是特别有眼色,一个人身份如何,完全能从细节看出来,有些人上来就咋呼的很,对椅子什么的使用方法还不熟悉,一看就是要么公司出差报销,要么是土包子暴发户。 像林天水这样,自然而然的让空姐服务的,就有那种脱衣服都自然的把手抬起来,让你给脱,这形象感觉有点自大了,可是空姐还就吃这一套,对这样的顾客,她还真就用心服务,据说有的飞机还来跪式服务,总之花样繁多。 几个小姑娘聊一个男人,还是很有话题聊的,还真有一个开窍的想起来,“我记起来了,他是那个那个万华集团的老总。就是上半年有一本杂志,经济周刊封面上,你们忘了,当时小苗还说那男的好帅,还没有结婚,单身。” 空姐真是高危职业,这高危不仅仅是只工作环境的风险,还 有生活风险,本来隔三差五你飞来飞去,要嫁个人夫妻关系处理不好闹心的很,很多空姐都没有那么早结婚,尤其是这些挑选出来在头等舱的,算是空姐中的精英,见多识广,看到优秀的男人多了去了,落到地上去和普普通通的男人相亲结婚很难,可是真很优秀的也看不上空姐这职位,老婆娶进门隔三差五就找不见人那算怎么回事,又不是情人…… 所以空姐高危的工作环境很容易滋生高危的身份,成为某成功人士的情人之类的。 一群人说说闹闹的,有意无意,还是有心人记住了。 林天水再招呼要水的时候,小苗积极的过去了,一马当先。 说起小苗同学,是空姐里面众多悲剧中的一员,之前谈了个对象,各种好,给买名牌包包化妆品,体贴又关爱,两人处了一年,还浪漫的坐飞机来给你过生日,然后问题来了,#学挖掘机技术哪家强?# 当然不是这个问题,问题是这货是有老婆的,这也难怪头等舱的客人,年轻有为有家业随手能买得起上万块的包包的男人怎么会等着在天上跟你一见钟情,早就在地上被人抢走了,不仅结婚,连孩子都有了。 还继续在一起吗?还是分手?就这个问题,两人又蹉跎了两年,最后还是那男的老婆帮他们做了决定,不分手我就离婚。 优质男乖乖的回去当好丈夫好爸爸了,小苗继续当她的空姐。 分手的时候小苗憋着一口气,一定要找比他好一百倍的男人,可是真分了去哪里找,要是那么容易找,就不会明知道人家有老婆还在一起两年,前后这都三年了,女人一辈子有几个三年,何况是最年轻漂亮的时候总共就那么长的时间。 这一蹉跎,小苗居然眼见着就要破二九成三十了,前头家里给安排相亲,对方是个公务猿,条件还不错,京都户口,有一套房,工作稳定,就是工资不高,一个月三千左右,但是福利还好,父母也没有什么负担,都有退休金,对方相看了小苗很满意,小苗长的好看,要不然也到不了头等舱。 然后就开始催着要结婚,男的兴冲冲的今天约小苗去看家具,明天约小苗去看家电,不仅小苗休息的时候他殷勤的上门,连小苗上班的时候,听她老妈说,小伙子还上门帮忙修了漏水的问题,父母言语之间也是很满意。 大家都看好,对方小伙子今年比小苗还小一岁,但是人看着稳重的很。 可是小苗却是怎么都不甘心,她先前处那对象的时候 ,隐秘工作做太好了,开始是自己害羞,毕竟找上乘客不太好,会有人说闲话,可是后来发现那男的根本就没有打算把她放面上,到哪都是二人世界,够浪漫,可是除了小苗自己,居然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他。 连被踹了,都稀里糊涂的没有处去说,也不敢说,当小三毕竟不光彩,可是有些事情却被养了出来,比如买名牌包包,比如浪漫晚餐,公务猿是很不错,他原意和她结婚,可是他不会请小苗去吃一顿三千的饭,不会买一个两万的包。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的痛苦,这会子听到说起林先生,以前杂志上看到,想都不敢想会跟自己有交集,可是现在活生生的大活人,就在面前,不去抓住机会会后悔一辈子。 甭管行不行,小苗都硬着头皮上了。 林天水接了小苗递过来的水,绅士的说了句谢谢,脸上还带着微笑,很亲切。 合上了杂志,听着广播提示飞机马上降落,想到很快见到那丫头,林天水脸上的笑容更加温柔了一些,正好抬头看到了小苗。 对林天水来说,这趟飞机时间有点长,可是对小苗来说,这趟飞机时间有点短,而且看到林天水的笑容,又觉得或许他对我也是有点意思的,当初处的那个男的就是这样。 小苗看着林天水下飞机,她也急急忙忙的收工,她对机场熟悉,看到林天水的登机牌上面有行李寄存,这样她还有可能再遇上他,因为取行李还有一阵。 林天水正常出门不带行李的,可是京都冷,怕秦心带的衣服不够,又给她买了放箱子里带来了。 居然塞了满满一大箱。 等到他取了箱子出去,小苗果然恰好的遇上了他。 “林先生?”小苗一脸笑容的上前招呼,有一种能遇上就是缘分的感觉。 林天水回头一看,一个穿着红色大衣的长发女人,领着一个空姐箱子,想起来这个就是刚刚给自己拿娱乐杂志的空姐,好像名牌上写着是苗什么的,林天水记性很好,他待人处事非常好。 “苗小姐,真巧。”林天水想到马上要见秦心,整个人都洋溢着开心的感觉,对空姐也和颜悦色,他本来就会做人,这一叫简直是然小苗心花怒放,他居然记得自己。 林天水心情好,不介意跟别人说几句话,小苗就跟着林天水一路往外走。她毕竟是已经奔三的人也不是小姑娘,不会那么害羞,言语间大方的表示出了爱慕。 “林先生 来京都出差吗?” “不算吧。”林天水虽然心情好,可是不是想勾搭女人的那种好心情,而是想找个同类唠叨一下,你女儿多大,今年考试如何,唉真是愁怀了,考的一般啊…… 小苗同学看起来年纪挺大应该结婚生小孩了吧,林天水想找一个共同话题,奈何小苗怎么绕都绕不到那上面。 反正两人一路上也算是相谈甚欢,跟林天水相处过的都知道,他这人性格很好,尤其是对女孩子,那可是非常绅士,跟他处过的女孩,包括分手的女孩,对林天就没有差评的。 小苗心花怒放,越聊越觉得自己有希望,尤其对方还是单身。 秦心是开了师兄的车过来的,冷的要死,在门口听的车,人还不能走,幸好穿的多,头上毛帽子,身上毛茸茸的衣服,棉裤加毛毛鞋,全副武装,今天降温降的特别多,只是站在外头鼻子还是难免有点冻红了,秦心想跑跑步,又要看车子,她还没有自己的驾照,只能在一边蹦蹦跳的跳,远看跟个弹球似的。 小苗跟林天水走了出来,以为林天水会要送她的,有点羞答答的不好意思,女孩子该矜持一点,太快太主动不好。 秦心在外面跳了好久了,林天水才来,她鼻子都冻的快流鼻涕了。 看到林天水居然一脸笑容的跟一个拎着空姐箱的女人出来,居然去勾搭空姐了,还害自己等这么久。 于是这团毛毛球就笨笨跳的跳到了林天水跟前,恶作剧的拥抱住了林天水:“老爸,你怎么这么慢,害我等了这么久,冷死了。” 小苗石化了,妈蛋,不是说没有结婚,黄金单身汉吗?这女儿都这么大了,杂志果然都是骗人的。 这可是秦心第一次拥抱他,林天水高兴坏了,完全顾不上小苗这个外人了,伸手使劲的揉秦心毛茸茸的脑袋,一边还说:“瘦了。” 小苗看着这父女情深,心里一千万只草泥马吐槽:“这样圆滚滚的小姑娘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瘦的。” 还没有吐槽够,那小姑娘已经挥手:“阿姨再见。” 有礼貌的让人心里想滴血,你妹的阿姨,我很年轻,非常年轻。 林天水欣慰,我们家的孩子就是有礼貌,即使是对萍水相逢的人也很客气,很好。丝毫不知道秦心挡了他一朵好大的桃花。 作者有话要说:明日要出门去外地参加朋友的婚礼……接下来两三天可能都没有加更,但是一章一定会 保证的,谢谢亲们支持。 ☆、第八十二章 :干吧爹 京都的冬季特别冷,比盐城要低十来度,在盐城穿小风衣的秦心到京都都要穿厚羽绒了。 林天水以前觉得女孩子一定要穿的少,露出身形曲线,就比如刚刚那个空姐,虽然外面有一件红大衣,可是人家大衣是敞开的,里面穿的是空姐套装,身材曲线若隐若现,小腿穿着丝袜,套在高跟鞋里,给人感觉很诱惑。 可是现在看到秦心,林天水又是另外一种感觉,原来女孩不都是要穿的显身材,穿成这样圆乎乎,毛茸茸的感觉另有一种可爱。 虽然秦心拥抱他的时候,基本上就只能感觉抱住了一团热乎乎的羽绒服,可是这种感觉让穿着呢大衣的林天水觉得温暖,外面虽冷,他却觉得暖洋洋的,和想象中一样,来京都似乎有些冲动,年纪大了已经很少做冲动的事情,可是坐在飞机上就想,那丫头会什么表情,结果果然很热情,一定是想自己了。 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你满心期待,结果也满心欢喜。 不过幸福过后问题来了,林天水发现居然是秦心开车来的,脸就黑了,你还没有考驾照吧? “是啊,怕车被查,我只能在这里等。”秦心在一边跳跳的道。 林天水只觉得脑门跳跳的,这丫头,没有驾照就敢开车,很危险你造吗? 把秦心推到副驾驶,他老人家自己开。 一路上跟唐僧一样就驾照开车这件事把秦心念叨的脑袋都大了。 林天水本来是要去酒店的,现在反而先把秦心送到她师兄那,因为还有一大箱衣服。 秦心被骂的没话说,因为衣服太大,窝在副驾驶,脑袋都找不见了,林天水好气又好笑。 “上车把外套脱了,不然一会下车会感冒。”秦心这才把她的毛外套脱了,里面穿的是兔毛的毛衣,也是毛毛软软的,是浅蓝色的,跟林天水的浅蓝色毛背心一个色系,林天水瞄了一眼,顿时觉得这简直就是父女装,以后是不是可以买一些同色系的,这个主意不错啊。 “干爸,你好像对这里也挺熟的。”秦心看他开车一路居然都要不看导航,说个地址他就知道了。 “很小的时候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后来这里有一个工程项目。”林天水轻描淡写的道。 两句话却揭出了两段历史。 林天水爷爷属于政*治失败斗争派系,那年直接病逝,他父亲和奶奶带着全家移居,那时候林天水还很小,后来父亲工作 定在了盐城,一家人总算在盐城安家,刚刚到盐城,奶奶就走了,没几年父亲也去了,年少的林天水原本还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傲娇的在选择去哪个部门上班,结果一夜之间,他就成了一家之主,面临的不是去哪个部门上班的选择,而是该如何活下去的选择。 有一个工程项目,是林天水在企业上班了之后选择下海,积累了一些财富后,雄赳赳气昂昂的想回京都,那时候的林天水的印象里,京都才是他的故乡,如同在别的城市一般,在京都圈了一块地,建商场酒店带动附近的住宅,却是差点亏的血本无归,面临破产,那是林天水父亲去世后经历的第二次人生低谷,好在他坚持下来了,建成了天林嘉年华超五星酒店,天林商场,专卖奢侈品,天林影院,那时候京都最豪华的影院,没有之一。 也是这一次彻底的给打出了名声。 形成了他家特有的发展模式,建商业中心,到一个地方圈一大片地,硬把一个边缘的地方建起大商场和豪华酒店,然后卖周边的房子,商场和酒店都在林家自己手上,不卖,而周边的房子原本圈地的时候房价可能才一两千,等商场酒店起来,成为一个商业中心,卖到一两万,利润丰厚。 这种模式在国内是林家首创,不少人想学,但是也不容易,首先要有背景,能圈那么大一片地肯定光靠钱是不够的,其次是要有充足的资金链,这么大一个工程,资金链不充足,盖到一半不盖了,商业中心没有起来,房价自然也起不来,亏死,最后是信誉,哪怕前两个条件你都有了,但是信誉这种东西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的,而林家在这个领域就是金字招牌。 说起京都,林天水感觉是很复杂的,他不太喜欢这个城市,他名义上挂着镇邪委员的身份,天林嘉年华酒店和天林商场都是天林集团旗下的,他自己却不常来,一般公司经营的事情都叫给他弟弟林天意了。 可以说这是林天水很多年后再次踏足京都,要是他常来,空姐小苗也不至于不认识。 虽然有些变化,可是大体没有变,这就是林天水不喜欢京都的原因,总是那么刻板,就是要更换小巷子地板一块砖都要开一周的会议才能决定。 秦心觉得林天水说完这话突然气压有点低,莫名的很伤感的感觉,冷不丁等红绿灯,林天水伸手在她脑袋上一阵□□,本来被帽子压塌的头发又跟小鸟窝一样,秦心怒视林天水,能不能别闹了……刚刚的低气压伤感一定是错觉。 “干爸,你到底来干啥 的?”才来京都半个多月,盐城养成的“做什么的”问候变成“干啥的”了,而且由秦心略沙哑的声音问出来,还真有点像北方的女孩。 “不是说了来给你助威的吗?”林天水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 秦心丢给他一个你别闹了的眼神,助毛威啊,竞选过场已经走过了,侯导和投资人到现在还在扯皮,秦心上次过去见侯导,他又陷入了全身长毛的状态,头发被他挠的横看成岭侧成峰,显然很是苦恼。 “刚刚来接你的时候,侯导给我电话了,说是主题曲唱不成了,你白来了。”秦心想到后备箱那个大箱子,男人出差还带这么多东西真够龟毛的,腹诽了一下。 结果到了师兄家,林天水居然说这箱子是给她的,她连人带箱子给送到师兄家,林天水说他有事,把车先开走,之后让人把车开回来,过几天接她一块回去。 然后秦心打开箱子,看到满满一箱女孩穿的羽绒服毛毛鞋毛毛帽,想到走的时候就穿一件呢大衣拎个公文包的林天水,都有一种飙泪的冲动,京都有商场的啊,买这么多衣服,要怎么带回去。很想骂人,可是也真的很感动。 这一刻觉得冬天也不那么冷,暖暖的。 而与此同时,楚侯生却觉得这个冬季异常寒冷,皮毛大衣也御不了寒,他妥协了,在他点头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已经与梦想无缘,记得上学的时候老师说过,导演就是一个永远不会妥协的职业。 他一个人坐在放映室里,一根接着一根的烟抽着,整个放映室烟雾缭绕,都快看不见他人坐哪,只是屏幕上上的电影依旧播放着,楚侯生看着看着就落泪了。 他一个大男人,躲在放映室里抹眼泪,一把又一把的泪水,好像擦不干一样。 这是他拍的电影,这是他的心血,他舍不得就这样丢了,真的舍不得,他想要让大家看到他的电影,他拍的。 放映室里手机铃声响了,楚侯生摸了半天口袋没有摸到手机,钻到椅子下面才找到躺地上的手机,上面是一个陌生来电,楚侯生穿着大衣手摸不到手机,只好把大衣脱了,跪在地上伸手探进去,才把手机拨拉出来,他接起了电话。 “投资?电影?”楚侯生觉得这个电话跟骗子没什么区别,可是他现在是一无所有,他要么同意让那萱萱唱主题曲,要么同意许总撤资,他背负一屁股债,他一个自己常年吃泡面的人去哪里整钱还,其实他没有选择,他只能妥协。 可是 让他妥协,不仅仅是毁了这部电影,也是毁了楚侯生自己,他突然间就找不到自己这么多年一直以来坚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楚侯生决定出门去见这个人,最主要的是他饿了,抽烟抽不饱,最后一点钱,全买烟了。 到了地方,楚侯生二话不说,先坐下来,看着一桌的好菜,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他好几天没有吃过囫囵的饭菜了,这种感觉真是完全难以形容。 林天水坐在他对面,吃的很优雅,飞机餐不太好吃。 等吃饱了,楚侯生拿着餐巾擦了一下嘴,才觉得活了过来,又喝了一杯果汁,却不停的在打嗝:“你有,额,什么话,额,可以,额,说了,额……” “我对你新拍的电影《逆光》很感兴趣,不知道可不可以有机会合作。” 楚侯生:额……的一下,打了个长长的嗝,不知道是惊的还是喜的,居然好了。 投资人本来听了秦心唱歌很不错,可是最近那萱萱是他的心头好,吹了不少枕头风,说什么主题曲又不影响电影,让她唱也没有什么啊,导演反对明显是不给投资人面子,这么明显挑拨的话放到床头去讲,还是有用的,那时候血都流下面去了,供给智商的少的可怜。 拍电影这种事情最烧钱,绝对是高雅艺术,普通人玩不起,当初楚侯生走狗屎运碰到这个姓许的老板原意投资拍电影,当时许总有钱,想玩高雅艺术,结果这玩就玩了一年多了,什么成果都没有,还追加一次又一次的钱,跟打水漂一样,或者还不如打水漂,连声响都听不见,许总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偏偏楚侯生还是个只有坚持没有眼色的人,哄人都不会,又多了个闹腾的小明星,这矛盾就出来了。 楚侯生面临人生真正绝望的时候,如果电影还没有拍,那就是落魄而已,可是已经拍好了,眼看就有成果了,这时候无异于在他已经点燃希望的火苗上浇了一桶冰。 “为什么?”楚侯生有点傻了,简直是天上掉馅饼,自己不是美女,也不是帅哥,就算对面这人有那种爱好也不至于找上自己。 林天水很严肃的道:“我们天林集团准备往娱乐产业发展,楚先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导演,我很看好您,希望您能成为我们集团的签约导演,今后您想拍什么电影,可以直接向集团申请资金。” 楚侯生呆住了,一双暴突的双眼开始翻白眼,不是他在鄙视林天水,实在是他一激动就容易翻白眼,一个导演的最大梦想无外乎就是想拍 什么就能拍,可是现实基本是不可能的,普通人玩个摄影还穷三代,导演搞不好是穷八代的职业。 林天水虽然开始是因为秦心的话不放心过来的,不过他是一个面面俱到的人,过来绝对不会干瞪眼,事先已经做了很多调查准备了,还特意去咨询了严老,严老说楚侯生这个后生不错。 难得从严老嘴里套出不错两个字,连评价秦心他都是一句臭丫头,评价顾明夕,那混小子…… 得,林天水就开始来楚侯生面前装神棍了,他是个专业的商人,那不要太热情,外表老迈,内心青春冲动的楚侯生就这样被忽悠了,颇有一种看到林伯乐的感觉,感动的要死。 不过他是实诚人,还是坦白了现在遇到的经济纠纷。林天水笑眯眯的说木有关系,钱我们出了,对方撤资就撤资吧。 楚侯生比林天水还怕夜长梦多,他实在是被那萱萱烦死了,让她录主题曲,她只有高兴的情绪,可是他电影基调不是高兴的,而且这首歌这么感人,里面应该包含伤心,绝望,渴望,激动,那种情感,萱萱完全表达不出来,唱出来的感觉反而像小冤家之类的,楚侯生听的想去死了,萱萱还闹腾,觉得是楚侯生故意挑她毛病。 他已经把萱萱骂了半死,自然又得罪了一把许总,最终一拍两散是正常结局,许总也是对电影没有兴趣了,玩电影不如玩女明星更带劲。 于是两人顺利分手,楚侯生找了新投资人,天林集团的老总,而且是名下有院线的,一条龙服务,他热泪盈眶的转头去找秦心重新录歌了。 秦心和楚侯生一直合作愉快,两人一天就搞定了,秦心听到侯导说找到新的投资人了,眉飞色舞的模样,十分开心,秦心还好奇,哪个人那么有眼光,她要是有钱都想投资侯导,现在可以用钱投资,要知道以后侯导的位置完全不是用钱能说话的,不过秦心没钱,她也不可能因着未知的东西去忽悠别人投资,毕竟一个人的经历有他的轨迹,如果贸然改变了,万一曾经那导演帝楚侯生变不出来了怎么办。 但是这不妨碍秦心为他高兴。 这会子楚侯生终于开窍了点,谁说天才不需要懂的俗物,被上一个投资人差点逼的去跳楼的他,终于开窍,投资人这种生物是需要供着的,自己供不来,还有其他工作人员,正好电影也杀青了,楚侯生准备请大家一起吃个饭,算是庆祝,这部电影也是多灾多难,中途撤资这种事,也是倒霉到家了。 这会子不是盒饭,演员都来 ,投资人也会露面。 许飞飞因为是许总的侄女,叔叔跟导演算是闹翻了,有些尴尬,不过楚侯生是个不计较的人,也让许飞飞来了,毕竟这电影总工就这几个演员。 何旭早就打听到风声,导演换东家了,换的是天林集团,是有院线的,一早就起来打扮,就希望万一被看上,那也是一场造化。 田七本来就是个路人甲,他第一次演有这么多台词的戏,没有太多想法,就是希望电影能放映,能让家人看到自己,而不是那一闪而过的尸体之类的。 秦心穿的比较随意,因为就这些人工作都熟悉了,打扮的太盛装反而不舒服,比如就看到许飞飞和何旭两人吃东西都少,只是抿抿饮料,生怕把妆弄花,或者微笑的时候牙齿里面有韭菜。 投资人来的比较晚,符合一贯做派,吃饭吃到一半,投资人才来,秦心那时候正夹了一只泡凤爪在啃,以前她是不耐烦吃这么麻烦的东西的,不过最近跟陈玉在一块,见她每天一包一包的泡凤爪,啃完还把自己手指舔一遍,好吃到爆的感觉,看大家说话都挺忙的,她年纪小,还是主演,这时候就不应该太张扬,默默的就坐在角落啃爪爪,果然是挺好打发时间的。 然后秦心手里拿着一只爪子就看到林天水过来了,笑的一脸春风和煦,跟他们挨个握手,楚侯生很喜欢秦心,第一个拖着林天水给秦心介绍,秦心手里还拿着鸡爪好吗?嘴里的鸡骨头还没有吐出来,一脸呆滞,侯导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热情? 干爸你要是敢跟我握手,我跟你翻脸…… 林天水面带笑容和煦的伸出手,秦心把啃了一半的鸡爪递给了他……“干爸……” 楚侯生看秦心这样,连忙出来圆场:“干吧爹,干吧爹,加油,加油!” 作者有话要说:年轻的时候一直以为自己是爱旅游星人了,现在才发现,自己是死宅星人,旅游恐惧症星人,一夜没有睡好,就怕赶不上车…… ☆、第八十三章 :年关 日本人道出了加油的真谛,就是让你爹努力干活,你爹努力了,你就是富二代,你爹富得流油,才有油加。 大多数人得知秦心和投资人的关系之后,要么变的卑谦讨好,要么内心有些尴尬不平,但是楚侯生不会,让他卑谦讨好,他天生没有这个技能,能面子上过得去已经是他痛定思痛的结果了,尴尬不平就更不会了,他是个很坚持的人,哪怕现在自己只是一个小导演,他对自己的电影也是非常自信的,所以他此刻反而松了一口气,原来你们认识啊,那你们自己聊,自己聊,我那边还有一盘糖醋小排才吃了一块,味道不错,我赶紧再去尝尝,不然一会没有了。 这个圈子是个论资排辈的地方,当然你足够红也可以不按规则来,不过这样的人往往下场并不好,谁能保证你千日红,永远红呢?等你落魄时候,你想必不愿意那些毛都没有长齐的新人到你面前作威作福,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尊敬别人尊敬自己。 秦心觉得自己其实外形条件是很有优势的,上辈子就死在自己的臭脾气上,骄傲自大,这种人说好听是直白,说难听点还不如有心机的人,有心机的人至少让别人面上过得去,之后混的那么惨,却没有一个朋友跳出来为自己说辞,可见糟糕。 所以即使林天水是她干爸,秦心还是很低调,打了招呼之后继续在角落努力吃东西,毕竟她年纪最小,是新的不能再新的新人,本来主演就张扬,在这样的场合就不用拉仇恨了。 原本见侯导第一个就给秦心介绍,大家还心有不满,却也不好说,不过见秦心识趣,大家对秦心的印象在原来已经不错的基础上又好了一些。庆功会很愉快的结束了。 秦心在京都的工作也结束了,可以收拾包裹打道回府了,由于干爸带的衣服太多,又都很厚,回盐城基本穿不了,秦心把衣服整好,先放师兄家里了,师兄最近在录蝴蝶之声的节目,忙的好几天不见人了。 走前跟祝军吃了顿饭,其实这种要分开的小感情是有点甜蜜忧伤的,依依不舍,又不好意思说,两人腻了很久,最终秦心败在了林天水那一通又一通的短信中,早点回去,早点回去,早点回去…… 秦心其实没有觉得自己是早恋的觉悟,毕竟她心理年龄摆在那,反而觉得有点老草啃嫩牛的感觉。 再次回到盐城,呼吸着那带着盐分湿润的空气,秦心觉得莫名的松了一口气。 京都再好,也不是家。 秦心回到家,柳爱平看 到女儿回来也松了一口气,哪怕秦心这段时间因为跟着陈玉这吃货吃的脸上的肉都多了点,还是觉得女儿瘦了,好一阵唠叨。 不过柳爱平自己倒是真的瘦了,因为这段时间儿子放假,店里请了一个人,柳爱平想把自己做的板栗饼放出来卖卖试试,因为女儿说她老师很喜欢。 板栗虽然好吃,但是还是有一些麻烦,要剥壳,年轻人打发时间可以,但是年纪大的人,或者男人就不愿意这么麻烦,但是板栗饼不一样,外头薄薄的饼很酥甜,内里的板栗馅很沙很甜,柳爱平本来是打算拿出来试卖一下,不过儿子却说年底了很多人要串门送礼之类的,包装好一些比较好。 柳爱平做吃食有天赋,对这些却并不太明白,不过儿子毕竟年纪小,前后柳爱平就跟着跑,做成了二十块饼一小箱的模样,跟牛奶箱子一半大差不多,上面有黄色的绳子,箱子是红色的,一面是甜心板栗的招牌图案,一面是甜心板栗饼的图案。 板栗饼有甜咸两种,甜的外头有加芝麻,咸的没有,买的人挺多,大家喜欢一箱子里面放十块甜的和十块咸的,散卖是一块饼一块五,装箱是一箱三十,大多数人买都会选择直接买一小箱,提回家方便,送人也好看,这东西健康,大人小孩都可以吃。 果然买的人非常多,柳爱平不得不再临时多招了两个员工,一起帮忙着做,那边板栗买的人反而不多,不过也有人特意来买板栗饼,买了几箱子,顺便再带一袋板栗回去给家里的小孩吃。 柳爱平做的吃食,分量都是很足的,板栗饼虽然就一个女孩的手掌心那么大,跟手指的厚度差不多,但是里面的芯是纯板栗调配的,没有加乱七八糟的香精之类的,很受欢迎。 看的斜对面的大伯母一家十分郁闷,他们店是开下去了,但是生意并没有预想中的好,除了开头促销的时候人来的不少,后来,大家就宁愿去柳爱平那买,只有实在是那边排队排太多,等不住才会过来。 每天看到秦心家的甜心板栗店那么一个小店门口人都挤到街上去,自己这边却是门可罗雀,看的是李秋凤不知道咬碎了几次牙,恨不得去把柳爱平的店给砸了,不过这里是城里不是乡下,李秋凤再生气也不敢过去撒泼,只是每天风言风语是少不了的。 心情不好,做事自然也热情不起来,他们买的板栗也舍不得挑,有虫眼的就直接丢进去炒,更是让吃到坏板栗的下回不来了。板栗卖不出去就只能第二天接着炒,这样的板栗不新鲜,炒的干了更不好 吃,恶性循环,生意越发的不好,两口子分歧就更大了,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现在秦有才跟李秋凤两人就跟仇人一样互相埋怨。 结果这边柳爱平店面旁边的那家沙县两口子想回老家,做完年底不打算做了,柳爱平跟他们关系不错,先得到消息,正好板栗饼好卖,店太小了,她就想把店盘过来,打通了一块做。 秦心回来也就帮忙了,陈玉也留下来帮忙,秦心知道陈玉家里的情况,也没有催她回去,陈玉吃货,对板栗饼表达了高度的赞扬,有时候买东西的人看到干活的女孩子迫不及待的把最先出炉的板栗饼塞嘴里的模样,都笑了,真这么好吃啊,转头又多买了一箱。 虽然每天都忙碌,秦心确实感觉到日子红红火火的,很开心。 而今年这个年,莫家却过的异常沉闷。 原因是莫兴宁回来了,倒是没有拄拐杖,也没有坐轮椅,可是走路的时候就是明显能看到跛的样子,他站在那还好,一走动就跛。 他瘦了,这段时间想来并不容易,脸上的棱角更明显了,整个人显得很阴霾。 莫今通看到自己最得意的孙子居然变成这个样子,一下子也跟老了十岁一般,头发都白了一大半。对别的几个孩子也严格起来,家里只要听到笑闹声,就会被他呵斥。 莫兴宁等于是老爷子亲自带大的,跟莫今通的眼珠子一般,如今才这么年轻就残疾了,莫今通是真的难过,更难过的是除了莫兴宁,家里就再没有靠谱的小辈,把他所有的计划都打乱了。 只是莫兴宁虽然瘦的厉害,表情却越发的平和,安静,甚至在电视上看到余露,也一点波澜都没有。 此刻屏幕上余露已经进了前四十了,真是相当不容易,对观众来说,自强不息的余姐姐,孝顺的余女儿还是很讨喜的,父亲车祸去世,她身为长女挑起家庭重担,照顾妈妈和弟弟,非常正能量非常感人。对上次的金总来说,余露舍下了面子身子,竭尽全力的讨好,才把上次的过错弥补。只是让她郁闷的是,多多居然也进了前四十,跟她旗鼓相当。 莫兴宁没有问余露父亲为什么死了,也没有问余露为什么还活着,看了电视,就看书,爷爷来的时候,他跟爷爷说话,脸上还带着笑容,很和煦。 看的莫今通心痛的要死。 这一天,对什么都淡然的莫兴宁忽然一跛一跛的走到了佣人房区域,推开了那个曾经给秦心准备的房间,莫家很大,这个屋子并没 有人用,里面也么有人整理,显得有些乱,不过里面的东西都是新的,颜色也非常鲜亮,连蚊帐都是闪闪的,上面挂满了珠珠,五颜六色,这个房间跟莫家所有房间都不一样,显得很庸俗很幼稚,床上还有一个粉色的大布娃娃,莫兴宁不知道抽什么风,他忽然就躺到了床上,然后,他抬头,看到了蚊帐上面居然贴着一张自己的照片,走在路上,脸上有笑容,穿着笔挺的西装,他躺在那,忽然就落泪了,一个人在国外做康复的时候,脚疼的钻心,他没有哭,知道自己可能彻底跛了的时候,他没有哭,可是这一刻,在这乱七八糟的屋子里,看到一张曾经自己的照片,他忽然哭了。 他哭的厉害,声音呜咽着,而此刻,莫今通站在房门外,听到屋子里的呜咽声,他拄着拐杖的手都在颤抖,全身几乎都在那拐杖的支撑下,摇摇欲坠。 忽然间莫今通发现,自己找到治疗孙子的办法,马复香出国了,挥一挥衣袖不见云彩,抓不回来,余露迫不及待的在全国人民面前亮眼,其实是内心里害怕不知不觉被消失吧,如今唯一能治愈自己孙子的人只有秦心。 恢复婚约,不对,自己也根本没有承认婚约无效,两个孩子闹了这么久,也该好好谈谈了。 ☆、第八十四章 :拒婚 国人讲究门当户对,并非是穷讲究,而是有依据的,因为结婚成为两姓之好,并不仅仅是两个人结婚,而是两个家庭结合,如果两个家庭背景差异太大,一方总是处于弱势,并不利于婚姻美满。 那些总裁灰姑娘的故事只有发生在台言里面,开着千万豪车的总裁的汽车被骑着自行车都会慌乱的东倒西歪的灰姑娘给撞了,然后上门当仆人,然后总裁就舍了自己优秀的未婚妻爱上了这个煮饭会煮糊掉,分不清卡布奇诺和美式咖啡,走路会不小心把自己绊倒到他怀里的善良的灰姑娘,从此以后两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之后呢? 之后总裁工作很辛苦,回家想说一句,灰姑娘听不懂,她只会卖萌,技能跟角落的猫差不多,猫长大没有多大变化,灰姑娘却会变老,老掉的灰姑娘,走路再把自己绊倒,可能是骨质酥松,就不是天真烂漫了。再加上灰姑娘应该还有一群极品亲戚,没有一群衬托不出灰姑娘的美好,总裁还要帮灰姑娘对付她的家人…… 秦心上辈子估计也是灰姑娘总裁的小说看多了,况且她觉得自己比灰姑娘好啊,她家和莫家世交,自己是有婚约的,当然她那时候的性格大约就是和灰姑娘一样的,不会发掘自己的特长,只有天真浪漫。 但是世交,大多都是两家平等,从莫今通发家,秦家依旧贫苦,两家已经不是世交了,秦家如果拿不出对莫家有用的东西,两家的关系好不好只在于莫今通的心情如何,他今天觉得忏悔了,就觉得应该多照顾一下秦家,他今天很得意,就把秦家给忘了,他今天很振奋,觉得压根不应该理秦家。 而此刻,莫今通又想把丢掉的秦心捡回来。 上辈子的秦心估计做梦都在等这一天,虽然跟莫兴宁闹的不可开交,可是对莫老爷子一直恭恭敬敬,是不是内心其实也在祈祷莫老爷子突然心情好了。 可是物是人非,如今的秦心一点都不想跟莫家扯上关系,她更想脚踏实地的自己奋斗,踏踏实实,不会亏心,很有安全感。 所以秦心一家收到莫家邀请去吃年夜饭的时候,很是惊悚,以前也有过一起吃年夜饭,那时候秦心父亲还再世,可是这么多年了,突然又邀请他们。 柳爱平看到邀请函,脸迅速白了,这段时间她自己经营做小生意,日子很忙碌也很有成就感,都已经慢慢的忘记了失去丈夫的伤痛,就想好好的过日子,把子女养大成人,可是现在突然收到莫家的邀请函,柳爱平只觉得自己全身冰凉,说不清的恐惧。 不过莫家来人邀请秦心的时候,顺便带来了另外一个消息,他直接把斜对面大伯母的店买了,不租了,直接把大伯母一家赶走了,当初他们租店的时候可是花了不少转让费,本来做板栗生意不好,以后转给其他人,也亏不了多少,说不定还能赚一点,毕竟转让费很高,年年都再涨,现在直接被赶走,那一大笔转让费可是秦有才一辈子的积蓄,就生生打水漂了,李秋凤哭天嚎地的也没有办法,当初她签约的时候就顾着兴奋了,想着怎么看柳爱平的笑话,根本没有主意到合同上的猫腻。 秦有才一脸灰白,平日手上拿着的眼杆使劲朝老婆身上砸,砸了一会砸累了,自己坐在门口居然痛苦起来,马上就过年了,居然就这样被赶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拎着,回乡下,而且一辈子的积蓄就这样没了,秦有才第一次哭了,双手按着自己的脸,哭的李秋凤都不敢嚎了,愣愣的坐在那。 莫家在表示一个态度,只要他们原意出手,轻而易举的能解决别人。 秦心一家都沉默了。 当初大伯开店的时候,他们是恨,可是现在看着被赶走,并没有多少幸灾乐祸的感觉,反而是觉得寒心。对柳爱平打击尤其大,她这段时间勤勤恳恳做生意,已经对大嫂李秋凤的做法不在意了,只是想赚几个钱,没有大嫂还会有别人,如果大嫂当初好好说,说不定她还会给帮忙,只是大嫂偷偷摸摸的太气人。 而且大嫂一家的出现也让柳爱平更加坚定了做生意要诚信,自己做好了,立足了,才是根本。这样不管谁来,她都不怕。 可是莫家的举动,不仅仅是在示好,也是一种威胁,他们能轻而易举的把大伯母一家扫地出门,也一样能把秦心家扫地出门。 “心心,华子,你们到时候留在店里帮忙,妈妈去好了。”虽然对莫家心生恐惧,柳爱平还是决定自己去,不让孩子沾手。 “妈,都最后一天了,要么就说做生意忙不去呗,听说莫兴宁回来了,估计莫爷爷是想庆祝一下。”秦心也不知道莫老爷子葫芦里卖什么药,可是看老妈这样如临大敌一般慌慌张张的就觉得难受。 不管秦心和秦华这么劝,柳爱平都慌乱的不行,炒板栗的时候差点把手伸进了那滚烫的沙里,把秦心吓坏了。 “我们一块都去吧,妈你别想太多了,不就是吃个饭,我们家又不靠他们。”秦心果决的让老妈休息,她和哥哥负责把店里最后点东西卖掉。 莫家的下人没有休假 ,不过过年有奖金有双倍工资,大家干活也是很积极的,反正过了这几天,之后也可以回家,也是一样的。 因着今年有些不一样,大家干活格外小心,生怕惹怒了老爷子。不过总算快到过年了,老爷子脸色也好了,让大家开始有点点过年的感觉了。 莫兴宁大多时候都坐在角落看书,他手里拿着的是英文版的经济学的书籍,很是枯燥,他却看的很认真,他本来就长的不错,把自己收拾的也好,现在看着瘦了些,但是还是好看的。 秦心来到莫家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的莫兴宁。 他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旁边还插着一束火红的腊梅,他穿着黑色的运动裤,白色的毛衣,有些慵懒的靠在椅子上,手上拿着一本书,低着头,看的很认真。 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秦心,居然对她笑了一下,这笑容非常温暖,况且莫兴宁以前一直永远都穿的笔挺,第一次见他穿的这么居家悠闲,他靠在椅子上这样一笑,只觉得旁边的腊梅都有些失色。 “你们来了。”他合上书,站了起来,朝秦心走过来,左脚果然是有点跛的,秦心上辈子自己在监狱被人把腿生生打残,也是这样,走路看着不平坦,她只是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并没有多看。 倒是柳爱平有些愣住了,太惊讶了,柳爱平根本不知道这些事,那时候丈夫走了,这孩子的妈妈也出车祸,柳爱平虽然心里恨着莫家,却没有迁怒到别人,对莫兴宁这么小就没有母亲,也是同情的,不过就是觉得人家大少爷不需要她的同情,那时候秦家跟莫家关系很好,柳爱平等于是看着莫兴宁长大的,莫兴宁很优秀很礼貌看着是极好的,这也是柳爱平当初并没有强硬的拒绝那婚姻的原因。 见自己两个孩子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她反而有些无措了。却见莫兴宁一脸笑容的走过来,走到柳爱平身边,笑道:“好久都没有见到柳姨了,和过去一点变都没有,还是很年轻好看。” 莫兴宁赞美人是很真诚的,他此刻不仅真诚,还牵上上了柳爱平的手,真如同儿时一般。 看的秦心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货是有洁癖的,怎么可能随时去拉别人的手,难不成出国做手术,把他的手也给换了个新的? 当莫兴宁挽着柳爱平进屋的时候,莫家一家人都在,包括莫怀义,莫兴宁的父亲都出现了,还是穿着一件长衫,慈眉善目的,手上拿着佛珠,缓缓的拨拉着。 莫老爷子哈哈 大笑,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看到秦心进来,挥手让秦心过来。 秦心今天穿了一条黑色牛仔裤,红色毛衣,毛衣是妈妈织的,没有多漂亮,挺暖和的。红色过年穿喜庆,秦心就选了这个穿。 “越来越漂亮了,丫头,过完年18岁了吧。”莫今通声音洪亮的开口道。 “莫爷爷身体看着也很好。”秦心摸不着莫今通这是什么状态,总是觉得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 秦心一家三口落座,且是被安排在莫兴宁附近,莫兴宁又坐在老爷子附近,这位置就很微妙了。 莫兴婧天生跟秦心不对盘,看到她来就不高兴,爷爷还一脸和颜悦色,她越发生气,不过因为上次跟马复香打架,刚刚被家里惩罚过,没有敢造次,乖乖的坐在一边,不说话。 莫兴远默默的在一边看热闹,他也不知道爷爷是要搞什么,虽然他和脱跳,不过在老爷子面前也不敢太造次。 莫今通的几个子女也表情沉默。 倒是吃饭的时候,莫兴宁居然主动给秦心夹菜,秦心看到碗里的糖醋小排,简直有点咽不下去,要是上辈子莫兴宁给她夹一筷子菜,估计她可以饱三年。 莫兴宁非常有洁癖,他会给别人夹菜?他的洁癖严重到一定程度了,如果刚刚莫兴宁用的是公筷也就算了,他用的是他自己的筷子。 秦心实在好奇,她用自己的筷子也夹了面前的一块蘑菇给他碗里,然后见莫兴宁朝自己笑一下,并不是狰狞的微笑,还是很温暖,然后把蘑菇吃下去了。 这模样让秦心心惊肉跳,这货是不是也重生了,他的洁癖呢? 好不容易吃完饭,见莫兴宁拿着湿巾,反复的把手擦了十遍,秦心的心才落回去,这货还是他。 “爱平,你看心心这孩子过完年就十八了,我们是不是找个日子把订婚宴办一下。”莫老爷子擦完嘴笑眯眯的道。 他不问秦心,问的是柳爱平,这个看着手脚瑟缩的女人,他相信,柳爱平会答应的,自己去请他们家来的时候,就表达的很明确了。 莫兴宁的父亲莫怀义没有说什么,还是一副高僧的模样。 莫兴宁二叔晚上光顾着喝酒,喝的有点多,都不知道大家在说啥。 倒是莫兴宁的二婶,莫兴婧的老妈很激动的附和,本来她不喜欢秦心,看不起秦心的,可是之前来了个马复香,家境那么好,她一想 不对,还不如秦心这样的好欺负。 莫怀云一晚上都怒视柳爱平,她就想不通当初秦天为什么不喜欢自己,居然喜欢柳爱平这样畏畏缩缩的女人,一把年纪了还跟软骨头一样,小心翼翼的,没出息。 莫家老四夫妇专心的玩自己的手机,不插话。 莫兴婧恨恨的看着秦心,心里骂着狐狸精。 莫兴远很激动的看热闹,想着要不要给祝军那家伙报个信。 秦心看着莫老爷子觉得他简直就是个神经病,上次莫兴宁带马复香出来的时候,你怎么不说我是莫兴宁的未婚妻。 秦华有些紧张的看着自己的母亲。 莫兴宁至始至终都温和的看着秦心,一副很深爱她的模样。 柳爱平第一反应绝对不是喜,而是惊坏了,然后又怒极了,你孙子好好的时候,你说不要我女儿就不要了,还说她私生活不检点,毁她名声,如今你孙子残疾了,听女儿的意思还是跟他新女朋友一起去骑马摔的,谁知道就腿残疾还是哪里也有问题,你又回过头来要我女儿,你把我女儿当作什么了? 她脸色涨红,气的话都说不出来。 莫兴婧老妈张素丽看这模样,笑道:“瞧妹子激动高兴的都说不出话来了。” 柳爱平看到张素丽的笑容,这时候很想把面前的碗筷直接砸她脸上,她反复的跟自己说,要安静要安静,可是抬头就看到莫怀云那嘲讽的脸,又哆嗦起来。 秦心注意到母亲的不对劲,使劲的握着她的手,秦华也是。 两手被子女一左一右的握着,柳爱平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了一句话:“不成。” 柳爱平的话说完,整个大厅都安静了。 这时候那边喝酒还没有醒的莫怀博忽然就拿了个东西顺手砸了过来,他喝多了,没有个准头,砸到了大厅的柱子,乒乓一声,一个杯子碎了。 他大舌头的道:“请你来吃饭,是,是给你面子,你还拒绝,你他*妈*的敢说不!” 不知道他搞清楚现场什么状况没有,站起来,骂人骂的理直气壮,却没有一个人阻止。 别人以为柳爱平肯定被吓坏了,却没有想到她忽然就大力的挣脱了秦心秦华的手,顺手就拿起面前的一个酒瓶,冲到了莫怀博跟前,拿着酒瓶就朝他脑袋砸上去。 “我为什么不敢拒绝,那是我女儿,我不靠你们,不偷你们,不抢你们,凭什 么就要我把女儿给你们,凭什么?”柳爱平跟疯了一样,动作太突然了,谁都没有反映过来。 秦心觉得自己的身手一定是遗传老妈的,这速度,她都没有反应过来。 莫家人对莫怀博抽风是很习惯的,这货就是暴力分子,所以他砸东西大家都习以为常,甚至有点痛快,谁叫柳爱平居然敢拒绝,谁都没有想到这个懦弱的女人会突然暴起。 连一向淡定的莫怀义都忽然抬了抬眼。 秦心和秦华跑过去拉着老妈,那边莫怀博是不肯吃亏的主,哪里能被白打,叫嚣着要把柳爱平打死。 直到莫老爷子吼了一句,才安静下来。 “够了,爱平,以前是两小孩子闹别扭不懂事,你怎么也跟着不懂事,这婚约早就定了,我们莫家不会失信于人,但是别人也不能轻易违背。” ☆、第八十五章 :双恶 听到莫老爷子的话,柳爱平身体摇摇欲坠,她后悔当初自己鬼迷了心窍,居然会答应这种事情。自从女儿被退婚后,柳爱平就慢慢的想通了,不要跟莫家再有任何瓜葛,才能好好的生活下去,这段时间,家里很好,女儿懂事了,儿子也更沉稳了,她不贪图什么荣华富贵,就希望子女都平安。 秦心却是笑了,真像是听一个笑话,我们莫家从来不会失信于人,这句话从莫老爷子嘴里说出来,真是喜感。 上辈子要是听到这句话,秦心真会给莫老爷子献上膝盖,现在就算了。 “李婶,麻烦你把我们之前带的礼物拿来。”秦心挥手吩咐了佣人。 一般秦心是指挥不动人家的,主人家是什么态度,佣人也会把这种态度带出来,不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李婶自然不会给秦心脸色,乖乖的去提东西了。 秦心一家算是上门做客,又是大过年的,柳爱平本来想送上自己做的板栗饼,不过给秦心卖完了,而且送礼是很讲究,莫家那么浮华的人家不会喜欢自家做的吃食的。 果然进了莫家门,不管他们提什么礼物,老爷子都没有看就丢给佣人了,想来不会有什么好东西,这会子秦心又郑重的让佣人去拿,就引的人好奇了。 却见李婶提上来一个大黑袋子,秦心不紧不慢的从里面拿出了两盒脑黄金,电视上天天广告,老年痴呆怎么办,一盒脑黄金能让他记起来自己是谁,两盒脑黄金能让他找回回家的路,三盒脑黄金能让他记起来房产证藏哪了,四盒脑黄金就能完全康复,脑黄金不能停,药不能停…… 这广告是那种文字轰炸式的,天天最黄金时段,循环播放,不管有没有看过电视,总会从电视里飘出来这段广告词,让人记忆深刻,此刻秦心拿出这两盒脑黄金,恭恭敬敬的献给了莫今通。 “莫爷爷,这是我和哥哥的一点心意,谢谢您邀请我们来吃年夜饭,自从父亲去世,我们一家就很少吃过这么热闹的年夜饭了。”秦心说到父亲去世,莫怀义还是庄严宝相的,只是拨拉佛珠的速度有些快。 “莫爷爷年纪大或许忘记之前的事情了,兴宁哥哥已经跟我退婚了,当时你也没有否认,上回兴宁哥哥还带了他女朋友给爷爷祝寿,我有幸跟老师过来,否则都不知道那天是爷爷的寿宴,也没有来得及准备礼物,兴宁哥哥的女朋友很漂亮,听说家境也好,那天看到爷爷很开心的样子,我虽然难过,但是还是原意祝福兴宁哥哥。”秦心一脸笑容的拿着脑黄金 ,开口说这段话,刺果果的打脸,简直就差没说你这老头是不是老年痴呆了。 柳爱平不知道这段事情,此刻听女儿说起,又有另外一翻感想,你们都光明正大带女孩子上门了,莫老爷子寿宴没有请自己女儿,是怕女儿碍眼,如今莫兴宁残疾了,你倒想起我女儿了。 “你们年轻人闹别扭,兴师动众,还拿我这老头子做借口,兴宁你好好跟秦心说说。”莫今通仿若没有看到那两盒金灿灿的脑黄金,脸上并不生气,笑呵呵的很是亲切。 以前纯粹就是觉得有愧疚,让秦心跟自己孙子凑一对,也算是了了这份愧疚,后来孙子十分优秀,秦心却烂泥扶不上墙,莫今通就想看看自己孙子会如何处理,还算是满意,就是太着急落了痕迹,不过如今没有想到秦心居然走狗屎运被严老看重,又认了林天水为干亲,据传林天水对秦心很重视,莫今通又觉得自己眼光好,虽说心里是想让孙子高兴,其实未尝不是看重秦心现在的身份。 莫兴宁坐在秦心旁边,只是开口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莫兴宁这样自傲的人,从来不会道歉,从来不会这么真诚的说这三个字,秦心抬眼看了看他,摇了摇头。 “不用跟我说对不起,那时候我也有错,不知道你并不喜欢我,一厢情愿的缠着你,如今都过去了,何必再说对不起。你退婚的时候,我同意了,现在我也不后悔。” 莫兴宁很想说,可是我后悔了,只是他的自尊让他说出对不起已经是极限了,听到秦心说她不后悔,莫兴宁只觉得自尊受了极大的伤害,他看着秦心,这一刻只觉得这个口口声声说喜欢自己的女孩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不外乎就是看到自己残疾了,嫌弃自己了。 柳爱平因为爱自己女儿,是有这个原因,可是秦心真的不是,她上辈子天天做梦,就是莫兴远出事那次,秦心看到莫兴宁站在莫兴远轮椅背后,还想着要是出事的是莫兴宁,她一定原意去照顾他,天天陪着他。秦心只是觉得累了,追随了一辈子,她已经不想再追了,她对莫兴宁从爱过,到恨过,到现在希望可以忘却。 “你们走吧。”莫兴宁开口道。 秦心放下了那两盒脑黄金,跟哥哥妈妈一块离开了。 不欢而散。 莫兴宁事后跟莫今通又好好的聊了许多,大年初五的时候,他就出国了。 因为这件事,莫今通也埋怨上秦心,觉得她不知好歹,还真以为搭上林天水严老 ,你就有靠山了。 年三十晚上,李大头被人保释了。 出来第一件事就直奔板栗村,找到李秋凤家。 李秋凤一家愁眉不展,不过再郁闷,年也要过的,况且还有两个孩子,在孩子跟前,两人还算是收敛,不过秦有才本来很疼女儿,想到当初开板栗店的主意是女儿出的,一看到她就有点心烦。 年三十,一家人吃完饭就要守夜,一家子平平安安过到大年初一,却不想半夜的时候,大门砰砰砰的敲的巨响,也不知道是谁。 秦有才出去开门,还没有看清人,就被迎面一拳头打到了眼眶。 李大头去监狱呆一圈,以为自己不知道猴年马月出来,想不到现在居然就被保释了,呆过监狱那是混社会的上好资历,跟找工作上过好大学一样,他现在就是滚刀肉,谁都不怕。 “谁?”李秋凤听到不对劲,从屋子里揣着把砍刀出来了。 “你大爷回来了,还不好酒好菜出来招待。”李秋凤看到是李大头,吓坏了,坐过牢的李大头比以前更凶悍,以前他胳膊上的纹身就是像纹身,画上去的,现在他撸着袖管,却见上面的东西跟活了一样,很是恐怖。 李秋凤是欺软怕硬的人,这会子砍刀都拿不住,直接掉下来,看到倒在一边的老公,连滚带爬的去扶,嘴里道:“李兄弟你来了,也不事先说一声,我们好去接你,酒菜有,你坐会,我帮你去整。” 李大头光棍的坐下来,往椅子上一靠,随手就把桌上的瓜子抓了一把,开始唾沫横飞的嗑起来。 “别动什么歪心思,就算是打电话报警也没用,老子进两天又出来,还找你们。”李大头的一句话把屋子里的李秋凤拿起电话的手又放下了,反复叮嘱两个孩子别出来。 李秋凤也知道这李大头有气,他进去还一半是因为自己介绍的柳爱平。 这会子她也恨柳爱平,凭什么自己做生意亏了,她家还越来越红火,都是亲戚,也不知道帮衬一下。 想到这她好酒好菜给李大头准备上了,还让秦有才去陪着喝,秦有才也是胆小怕事的,只敢打老婆,在外头耸的很,小心翼翼的给斟酒,李秋凤看到李大头吃喝高兴了,她试探的道:“大兄弟你这出来有没有去找我弟妹。” “当然要去,一个个来,你们家先来。”李大头无赖的道。 李秋凤也给李大头斟酒,趁机道:“大兄弟你还不知道吧,我那弟 妹如今不住在老宅,搬城里去了,做生意了,开了个板栗店,生意红火的不得了,店里顾了三个员工,我就说我眼光好,当初给你介绍的人不错吧。” 李大头一听,不在老宅,有点扫兴,还想在李秋凤家过完三十去柳爱平那过初一,接着有听到柳爱平那小娘们居然做生意了,那不是等着自己来接管吗?一下子来了兴趣,让李秋凤仔细说说。 “我弟妹脑子好,她开的店就在英华高中旁边,每天大家都排队着去买她家的东西,我看她一天的收入至少有这个数。”李秋凤伸出手掌翻了两翻。 李大头眼热的道:“五百?” “呸!岂止,过年这段时间,大家来买板栗饼,谁家不是一两箱往上买,我看至少有两千……”李秋凤其实也觉得没有那么多,她自己做生意知道成本有多高,不过现在就想可劲的忽悠李大头去找柳爱平的麻烦,往高里说。 李大头听到两千的话,眼睛亮了,脸涨的红红的,好像那两千块已经在他口袋,一天两千,十天两万,一个月有六万,“啧……” “啧……很痛,你能不能轻点!”莫怀博瞪了老婆一眼,张素丽小心翼翼的帮他清理额头上的伤口,不敢多说什么,她知道老公脾气暴躁,嫁给他开始她就不敢大声。 “大年三十居然让人开瓢了,还是个老娘们,这口气我记着,我让她初一都过不成。”张素丽想劝劝,又不敢开口,只能等老公自己骂骂咧咧的骂个痛快。 ☆、第八十六章 :拜祭 莫怀博是个很冲动了人,特别喜欢打架,这可能跟他出生环境有关,他出生的时候,战争打的正厉害,耳濡目染的都是一些这里又打死人了,那里又打死人了,某某人一个人打死敌人八个……那些传说有点类似现在的抗日神剧,这种事一般别人家的小孩都是听过就算了,谁也不会当真。 但是当时莫怀博的老爹莫今通正在战场上,莫怀博就自动把那个一个人打死八个人的高手代入到自己老爹身上,对这些传说深信不疑,并且自己没事也用脚踢树根,打拳之类的,幻想成为一个超级英雄。 每个小孩都有这样的梦想,并不奇怪,秦心以前还梦想自己成为影后呢,梦想是梦想,现实是现实,只是有的人分得清,有的人分不清。 莫怀博从小就爱跟人打架,打架在那个年代是家常便饭,又被打到脑袋也有可能,医疗环境也不好,打了就打了,也不会送医院,况且那时候莫怀博下面又多了个妹妹,他老妈马上要生第四胎,他老爸却不在身边。 老二总是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孩子,于是就成了今天的莫怀博。 他脑子里就是想打架,也亏的是在莫家,要是在其他人家早就坐牢了。 莫今通也知道他的性子,给选了一个小家子气胆小的老婆,虽说有点贪财,但是女人这样更能持家,老二是个没有理财概念的,这样正好。 不得不说,这一点莫今通考虑的还是很周到的,张素丽非常胆小怕事,所以不会跟莫怀博起冲突,否则像老四夫妇那样见面就吵,张素丽现在的墓碑估计都已经长草了。 因为大过年的,张素丽帮老公处理好伤口,脑袋血糊拉碴的,用消毒水清洗一下看上去也还好,就是包了一块纱布显得不吉利,好在这活张素丽也经常做,莫家虽然有钱,但是莫怀博打架向来喜欢自己上手,经常也会有个磕磕碰碰,所以张素丽包扎的还挺好的。 不过一直听老公骂骂咧咧的说要弄死那女人,张素丽就心惊肉跳的,不知道老公说的是醉话还是真的,她也不敢劝,老公脾气很暴躁,结婚第一天,张素丽就看到一个服务员因为拿错了东西,被莫怀博揍的眼睛都流血了,后来也不了了之,简直就是张素丽的噩梦,她本来以为自己是来当豪门太太的,没有想到老公居然是这样的人。 张素丽自己不敢劝,到底还是心理不安,给老公哦给你包扎好,就去找女儿说话,让她过来劝劝。 莫兴婧很讨厌秦心,连带着也讨厌秦心全家 。 她老妈还让她劝老爸,简直是不可能的,而且莫兴婧也是暴力的主,嘴上答应了,到了莫怀博跟前,却道:“爸,你头还疼不疼,那女人太坏了,她女儿也不是好人,上回我生日用蛇来吓我,上次在学校还用扫把打我。” 莫怀博忽的一下站起来,“你说的是真的?别人打你你怎么不打回去?” 莫兴婧不好意思说自己打不过,嘟着嘴道:“还不是因为兴宁哥哥,她是兴宁哥哥的未婚妻啊,我总不能不给哥哥面子,不过哥哥变成这样,秦心居然反悔了,真是坏透了,以前眼巴巴的跟着,哥哥受伤就不要了。” “没事,爸爸帮你报仇。”莫怀博还是很喜欢自己唯一的女儿,唯一能让他和颜悦色的就是莫兴婧了,父女两腻了一阵,莫兴婧约了朋友上网打游戏的就走了。 张素丽看女儿走后,老公状态好了,也松了一口气,果然女儿劝说是有用的,她就担心大过年的闹出什么事来,却不想女儿根本不是去劝说的,而是去加了一把火,在火上又浇了一桶油。 大年初一是个很隆重的日子,一般这一天华夏人都会全家团聚,早早的起来,说着吉利话,把过去的不好的事情通通忘掉,迎接崭新的一年。 在盐城这边,初一有拜祭先人的习俗。 初二初三再去给亲朋好友拜年。 秦心一家三口,吃完早饭就一起回老宅。 父亲和爷爷的灵位都在老宅供着。 老宅很久没有住人,显得更加荒芜,又因为是冬日,地上的蚊虫都不见,显得异常安静诡异。 新的一年,秦心十八岁了,秦华十九岁,柳爱平也四十了。 显然四十岁的柳爱平,昨晚没有睡好,一般年三十守夜就守上半夜,等开了门,放了第一串鞭炮就可以睡了,在新租的房子里,房子贴了对联,插了春树,收拾的干净,原本是很有年味的,可是因为莫家之行,淡化了这股子年味,多了些许的不安。 柳爱平很担忧,昨天她又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已经好久没有这样了,以前她一天到晚躲在老宅没有跟什么人接触,也没有觉得自己情绪有哪里不对,可是上次李大头出现,还有那个忽悠女儿去当明星的姓江的男人出现,再就到昨天,柳爱平明显觉得自己情绪完全不受控制,当时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脑子一热,就感觉看到一个血糊拉碴的脑袋,还不是囫囵的,她就想冲过去打别人的脑袋,恨不得一样打 成血糊拉碴的才好。 她很害怕,她怕自己哪天发疯控制不了情绪,伤到自己孩子怎么办,真的,当时她就想打人,完全分不清对方是谁,否则按她的性子,怎么都不可能在莫家动手的,可是她完全控制不了自己,她更害怕,怕自己哪天真的疯了,被关到精神病院,可是两个孩子怎么办? 秦华看着稳妥,可是做母亲的总觉得这孩子心底有一股戾气,真自己要出事了,他能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妹妹吗? 还有女儿,这才慢慢恢复过来,像个正常的孩子,这要是自己一出事,她会变成什么模样? 柳爱平很担忧,她自己已经感觉出来自己身体应该是有些毛病的,甚至慢慢回想起来,她奶奶据说当年疯了,村里来了一群土匪扫荡完之后,她自己把自己耳朵削下来,放锅里炒了,听起来像是战争年代的恐怖故事,可是现在柳爱平却觉得像是魔咒一般,她父亲当年就是失踪了,虽说还是打战的时候,大家都说是被拉去战场了,可是柳爱平却记得那段时间父亲神叨叨的,有时候话都说不清,有时候又看着好好的,后来就失踪了,也有人说是死在哪里了再也没有找到。 看着一双儿女,儿子长的实诚,像孩子他爸一样,容貌方正,将来肯定有很多女孩子追,她还想着将来给儿子挑儿媳妇,给他带孩子。 女儿那双眼却更像她爷爷多一点,她爷爷长的好看,据说当初十里八乡的女人家都想嫁她爷爷,柳爱平嫁过来的时候,看到公公的模样,也是愣住了,生的实在好,不像是农家的,也不像打战的兵油子,反而跟画本里面的文臣一般,你跟他说话就觉得舒服,觉得好。 女儿如今不仅模样,那说话语气感觉都越来越像公公当初那种感觉,柳爱平有时候都有点晃神。 血脉延续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三人回到老宅,那大厅挂着的两幅照片,还是面带微笑,好像欢迎他们回来一般。 照片的两人是父子,画像里两人很像,实际上没有画出公公秦宇的那种特别魅力,也把丈夫秦天画的秀气了一点,他本人跟粗狂一些,两相去掉,就非常像了。 秦华和秦心一起上香叩拜,柳爱平整理了果盘,给酒杯装满了酒。 看着叩拜的一队儿女,柳爱平不自觉的就泪流满面,她想对丈夫说:“你看到我们的儿女了吗?他们都很好,你看到了吗?” 站在儿女的背后,柳爱平擦干了眼泪。 她拿着酒杯,轻轻的倒在了地上,挨个倒了六杯,三杯是给丈夫的,三杯是给公公的。 拜祭完,就开始烧纸。 不知道逝世的人能不能收到,对活着的人来说算是一种安慰吧,黄纸在火堆里慢慢的化成了灰,烧去了念想,也烧去了一家人的时光。 “嘭!”的一声,老宅的门被踢开,风也卷了进来,那黄纸堆,被吹散,一些还没有烧完的纸就被吹到别处去了。 “哟,我来的正巧,烧纸呢,正好,我也一起烧烧,毕竟以后换我照顾你们娘三了,对死去的人总要有个交代。”李大头站在门口,叼着牙签,流里流气的开口道,却是走过来,一脚就踩在了烧了黄纸堆上,把火踩灭了一半。 秦心抬头看到来人,脸色很是难看,柳爱平看到李大头,想到上次自己在他脑袋上开瓢,没有想到这么快又出现了,她原本不好的脸色,再次变的苍白起来,秦华却是一脸沉着。 李大头前脚进来,后面李秋凤也跟着来了,一脸笑容。 “都是一家人,这么严肃做什么,弟妹,李兄弟来看你了,你看人家为了你做了那么久的牢,你总要表示一下是不。” 李大头看着脸色苍白的柳爱平,半年不见,这老娘们还更年轻了,再看看扶着柳爱平的秦心,简直就心花怒放了,这小姑娘长的太好了,越发的出挑了,李大头简直觉得身体不受控制,至于旁边的秦华自动被他忽略了,从监狱出来,他有一千种办法把这小子制服的服服帖帖的。 ☆、第八十七章 :恶有恶报 李秋凤看到李大头一脸淫*邪的盯在柳爱平母女身上,也是不由得打了个哆嗦,不过死道友不死贫道,想到自家做生意亏了,自己挨了老公好几次打,想起来就后脑勺发凉,再对比柳爱平的生意红火,李秋凤很是不甘,李大头一看就不像正经做生意的,等李大头搞定了柳爱平,说不定能把她家的店盘给自己,李秋凤认为自家生意不好,是地理位置的问题,秦心家的店在靠前面,他们家生意都被截留了,如果让他们去那开,生意就好了。 李秋凤正在暗自得意,冷不丁身后冒出个小姑娘,正是她女儿秦凤。。 盐城冬天虽然不太冷,但是也没有热到可以穿小裙子的地步,不过此刻秦凤身上就穿了一条蓝色碎花小裙子,腿上穿着两双袜子,里面先穿了一双肉色丝袜,外面再穿一双到膝盖的黑色毛袜,远看就像露出大腿的一节肉,有点像弯弯偶像剧里面学生的造型,裙子外头搭配了一件小外套。 原本李秋凤不让秦凤出现,因为李大头一看不像好人,可是秦凤在家坐不住,听到秦心一家来了,而且隐约是有人去找她麻烦,她就忍不住来看热闹,平日李秋凤骂人说人坏话的时候从来都是不避讳女儿的,就直接在女儿面前说,骂骂咧咧的不知不觉就传输了一套思想,本来自家生意不错的,都是秦心家给抢了,本来自家宅子很大的,被秦心家给占了…… 李秋凤是出了名的不讲理,偏偏她自己逻辑非常严密,说起别人的坏话,那是非常流畅的,给秦凤感觉就是秦心家不是好人,占了原本属于她家的福利。比如可能原本她可以去泰西上学的,因为她爷爷是秦心爷爷兄弟,要是没有秦心,那去泰西的就是她了,反正秦凤被李秋凤影响的也是非常以自我为中心,完全没有考虑到是自家开始动机不纯,而一味埋怨别人。 “你回去,大冷天的出来干啥。”李秋凤开口就要撵自己女儿,生怕李大头看到,还想用自己的大个子挡住女儿。 秦凤却先一步走出来,吸引了李大头的目光,李大头见秦凤,脸有点像李秋凤,是瘦瘦青春版的李秋凤,虽然没有柳爱平女儿好看,却也是青葱水嫩,尤其是大冬天的还穿着丝袜,露腿,对于刚刚从牢里出来的李大头简直是致命诱惑,他眼睛都看直了。 对于李大头的目光,秦凤很得意的往前走了一点,她也觉得自己这样穿好看,这身打扮是电视剧里最流行的,在整个板栗村都是独一份,回头率百分百。 李秋凤看到女儿的模样,简直是气死,骂道:“ 你个死丫头,还不给我回去。” “妈,爸爸问我你在哪,让我喊你回去呢。”秦凤知道老妈的死穴,老妈怕老爸揍。 秦有才虽然很赞成让李大头去找柳爱平的麻烦,可是不愿意自家的蠢婆娘凑上前去,毕竟是本家,这样被人看的面上不好,就让李大头自己去,何况今天是大年初一,跑别人家不合适。 不过如果有热闹不看就不是李秋凤了,她还是忍不住找个借口跑出来,秦凤也学老妈找了借口跑出来了。 “你是李姐的女儿,都这么大了,昨天都没有看着,来来,舅舅给你压岁钱。”李大头很豪爽的从口袋里掏出五百块钱,直接塞给秦凤。 看的李秋凤眼神一阵酸疼,那钱还是从他们家拿走了,昨晚上,李大头吃好喝好,还把她存的本来打算去娘家的时候用的私房钱给拿走了,整整一千多块,比他上回给她的还多了。 眼下看到这败家的李大头一掏就掏五百出来,李秋凤眼热不已,看到女儿看她,李秋凤咬咬牙道:“李兄弟和我是同姓,你叫声舅舅也合适。” 意思是女儿可以把这钱接下来。 秦凤第一次拿到这么大笔的压岁钱,一脸兴奋,甜甜的说了句:“谢谢舅舅。” 李大头把五百块钱塞给秦凤,顺手也抓了一把她的手,很嫩,有点小肉肉,摸完手都恨不得再把小姑娘的大腿抓一把,或者把两腿掰开,看看里面,不过此刻他站在秦凤面前,李大头本来个子就高大无比,低头就可以看见秦凤松垮的小裙子里面的内衣,是黑色的,还比较小,硬挤了个小沟沟,也算是一点福利了。 秦凤拿了钱,正是高兴,浑然未觉李大头的目光,倒是李秋凤看的着急,咳嗽了一声:“死丫头,你回去跟你爸说,中午让他把鸡爪加热一下。” “哦。”秦凤拿了五百块钱很高兴,跳跳的走了,走时还回头说了句:“舅舅再见。” 李大头也不生气,他现在碗里还有菜,等着吃完再去处理那小姑娘,他的钱可不是好拿的,市区火车站附近的小店,让里面的女人伺候一晚上也才三百,叫声舅舅五百,显然是没有这种好事。 李秋凤想到李大头看女儿的模样,还是不放心,况且女儿手上捏着五百块,她也不愿意孩子手上那这么多钱,终于舍得走了,临走的时候还道:“妹子这是你和李兄弟的家事,我一个外人就不掺和了。” 说完还把门关了,追着女儿去了,一边追 一边想着怎么样才能在丈夫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女儿的钱弄到手,女儿鬼精鬼精的,不好搞。 老宅就剩下柳爱平一家三口和李大头。 门一关,又带动一阵风,地上烧的黄纸堆几乎快灭了,秦心又拿了一点黄纸点上,才慢慢的又烧了起来。 李大头从桌面上的贡品里拿了一个梨,施施然的坐在大厅的靠椅上自得的啃了起来。 柳爱平脸色惨白的烧纸,不知道想什么,秦心看了哥哥一眼,对他摇了摇头,一家人把剩下的黄纸烧完,李大头也不着急,就坐在那啃梨,啃完梨,把梨核往火堆里一丢,又从桌面上贡品里挑了一个大苹果。 “烧完了,那我们回城里的家坐坐呗,这里冷飕飕的没意思。死人有什么看头,冷冰冰的,烧玩就是灰,还是活人好,身体热乎,还可以暖床。”李大头肆无忌惮的当着秦心一家人的面就这么开口道。 大厅里两张男人的照片,还是一脸和煦的笑容,静静的。 柳爱平只觉得悲从心来,这一刻恨不得自己就跟着死去的丈夫去了,也不会给子女带来这样的麻烦。她心里五味陈杂,她的手被儿子的手紧紧的握住,可是她的意识已经又开始混乱,除了悲伤还夹杂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愤怒,就让她想挣脱儿子的手,跟李大头同归于尽,可是理智又告诉她要冷静,要冷静,自己不能这样冲动,孩子还小,还需要自己照顾,可是这声音这么微弱,尤其是看着丈夫那笑容满面的照片,柳爱平只觉得有无数的血慢慢的涌上来,把那照片包围了…… “李叔叔刚刚出狱,不如去酒店好好洗簌一下。”秦心看到老妈的眼神,已经开始没有焦距,很是着急,眼下只能先把李大头打发了,今天还是大年初一,报警可能都没有人搭理,她也没有想找莫家,李大头会今天出现,说不定就是莫家搞的鬼,她想找林天水帮忙,不过今天初一明显不合适,盐城人很讲究,要是初一不好,一年都过的不好,尤其是做生意的人,更讲究好兆头,只想着把李大头先稳住。 “想我打发到酒店里去,没门,李秋凤说你们家做生意一个月赚好几万,我这半年牢可是因为你们坐的,要么就赔我三百万精神损失费,要么我就住到你们家去。”李大头狮子大开口,李秋凤说柳爱平一个月能赚那么多钱,其实李大头不太相信,不过李秋凤这么说,说明柳爱平至少是赚钱的,具体数字多少不重要,他本来就不爱干活,坐了半年牢更是不想干活,既然柳爱平会赚钱,就让她赚钱给自己花好 了,所以提了一个觉得完全不可能的数目。 “好。”秦心一口答应。 李大头都有点傻了,好什么,是住你家?还是给钱? “李叔叔这半年确实受苦了,我们回去给你凑钱,今天是大年初一,就算是去银行取钱银行也没有开门,你今天先住酒店去,费用都我们付。” 秦心答应的太痛快,李大头反而觉得不对劲,难道真的赚那么多钱,如果真赚那么多,傻子才原意走,不过真有钱,大不了花完了再来拿,如果是想耍什么花招,呵呵,他也不是善茬。 “我是坐过牢的人,什么都不怕,如果你们拿不出钱,别怪我不客气。”李大头恶狠狠的道,把手中的啃了一半的苹果用力的朝外一丢,却正好砸到了推门进来的一个男人。 男人额头包着纱布,被大半个苹果准准的砸到脑袋,生生的疼,眼睛都冒火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十八章 :领饭盒 莫怀博是个有仇当天就要报,甚至等不了过夜的人。 本来张素丽是想让女儿去劝一下的,结果这父女□□格相似,莫兴婧不仅没有劝老爸,反而让莫怀博更加火大了,第二天一早,也不管还是年初一,就出门了。 本来初一这天,莫今通是会管一下的,全家都会在一块,不过今年比较特殊,莫兴宁心情不好,莫兴宁心情不好,莫老爷子心情自然也不好,再看到那个整天撵着佛珠的老大,心情就更不好,也没有心思去管其他的几个,看了就头疼。 莫怀博是个鲁莽的人,唯一一点智商就用到跟自己老爹斗智斗勇上了,比如闯祸了怎么不被老爷子发现,虽然每次闯祸都是老爷子给处理的,可莫怀博还是乐此不疲的跟老爷子捉迷藏,总还觉得老爷子管太多,要他自己处理更好。 他一大早气冲冲的出门,因为过年,街面上人少的很,他昨晚就打听了柳爱平的住处,准备去闹腾一翻,砸了他脑袋不能就这么算了,欺负了他女儿也不能就这么算了,他的概念里没有不能打女人的说法,从小到大就一直幻想自己是超级英雄,对好欺负的人向来不会手软,结果他工具都带上了,牵着一头藏獒去了秦心住处,敲门敲的左邻右舍都惊动了,才知道里面没人,回乡下祭祖去了。 莫怀博憋着一口气发不出来,结果找半天没人,更憋气了,开着车直接去了乡下,秦家乡下老宅莫怀博是去过的,以前莫今通跟秦宇交好的时候也带自家的孩子来过。 到了老宅,莫怀博敲门都不愿意了,怒气冲冲的直接用脚踹,结果这门却没锁,只是虚掩着,轻轻一踹就进来了,可是刚一进门,什么话都没有说,就先被东西砸了一脑袋,莫怀博肺都气炸了。 大冬天的,咬一口苹果牙都凉,也就是李大头牙口好,咔嚓咔嚓的咬了半个,剩下半个也是极硬的,李大头块头大,力气也大,又是在放狠话,那扔东西的力度也大,只是因为秦心模样实在太好看,李大头没好意吐口水之类的,而是下意识的选择砸东西,顺手把手中的苹果砸了出去,结果正好就被怒气冲冲的莫怀博给接收到了。 莫怀博眼睛都红了,看着从自己脑袋上弹出去掉到地上的滚了一圈的半个苹果,恨不得现在手上就有一把刀,拿着冲上去把砸自己的人砍死,偏偏这时候他带的那只威猛的跟狮子一样大块头的藏獒居然一马当先,先冲过去对着那半只苹果咬来咬去,看的莫怀博眼睛更红了,真想踹死这畜牲,我是让你来咬人的,不是来咬苹果的 。 只是平日莫怀博经常这样逗自己的藏獒,丢了苹果让它去咬,形成习惯了。 “刚刚哪个王八蛋砸的!”莫怀博一手按住头,感觉纱布包着的地方又渗血了,不过疼痛却会使他感觉兴奋无比,一边喊一边一脚踹到了前面的藏獒身上,力气特别大,硕大的黑毛藏敖居然被他踹歪了身子,一点都没有心疼的感觉。 那藏獒原本在欢快的咬苹果,冷不丁被踹,怒的龇牙咧嘴的叫起来,很是凶悍,结果又被莫怀博重重的踹了一脚。 藏獒是很凶猛的狗,体型庞大,发狂起来的时候,连自己的主人都不认识的,很不好养熟。莫怀博也刚刚入手不久,平日训练咬咬苹果还挺欢乐,还没有遇上发怒的时候,这只藏獒是第一次挨莫怀博的大,居然浑身的毛都竖起来,露出尖牙对着莫怀博狂吠。 在莫怀博踹自己的藏獒的时候,秦心先反应过来了,秦心看到莫怀博也有点惊,这人就是个疯子,脾气异常暴躁,做事完全不经过脑子,进来先跟自己的狗干上了。 柳爱平此刻把秦华抓的手心都要抓破了,对突如其来的莫怀博和一只大藏獒,几乎都已经崩溃,昨天莫怀博凶悍的叫嚣:“我要打死她,打死她……” “李叔叔你快走吧,实话跟你说,我妈妈开店赚钱都是这个叔叔给安排的,他很凶,你打不过他的,我家有后门,你从后门快走吧,他要是知道你想找我妈妈,会打死你的。”秦心的表情非常慌张,从莫怀博进来就如此,有些手忙脚乱的,甚至还不小心把桌面上的一个贡品盘子推到了地上,果子落了一地都是。 从李大头进来就没有见过这漂亮小姑娘慌,哪怕刚刚自己放狠话说要钱,她也一脸镇静,现在来了一个人,居然怕成这样,李大头不知觉被秦心的紧张情绪感染了,再看那边的柳爱平,全身都在抖的模样,以为也是害怕的,没有犹豫,直接从老宅后门跑了出去。 老宅很久没有住人,后院的野草都漫过膝盖了,李大头还不小心踩空了一脚,好像把脚给崴了,不过他还是忍着疼,跟背后有鬼追一样,一路狂跑。 莫怀博却在秦家老宅的院子里先跟自己的藏獒打起来了。 他踹了藏獒两下,本来以为这狗会乖乖缩墙角去的,没有想到居然龇牙咧嘴的对着他吠起来了,平日可是他给的大块肉给它,选的都是特级的好肉,这会子只是踹两脚居然敢跟自己吠,这是反了,它! 藏獒的牙齿十分锋利,个头也 大,体重有近一百斤,是他花了二十多万买回来的大型藏獒,平日出门踩个人帅疯了,却不想在这个乡下老宅里,这蠢狗居然先跟主人嚎上了。 莫怀博脑袋凸凸的疼,狗吠的他烦的很,又上脚准备踹一脚的,结果刚刚抬起腿,那藏獒居然跳起来,对着莫怀博的脚踝骨咬上去,正好他抬脚露出脚踝,连裤子都没有夹在里面,直接咬到肉上,死命的咬住不放。 而此刻大厅的两张遗像还是笑容依旧,温和的看着前方。 柳爱平都不知道如何反应了,情绪剧烈的碰撞着,本来想冲上去打李大头的,结果李大头跑了,然后看到莫怀博,全身激动的发抖想去打莫怀博,结果莫怀博先跟自己的狗打起来了,还被狗咬了…… 秦心看到这场景,也顾不上其他,莫怀博不能在自家出事,哪怕是被他自己的狗咬的。 连忙叫了左邻右舍的人来帮忙,虽然大年初一被打扰很晦气,不过那藏獒看上去比狼还要大,万一真咬死人也不好说,初一出事在村里,对整个村庄都不好,一个个都拿着家里的扁担锄头出来帮忙。 不过敢养这么凶悍的藏獒的人不多,现在这藏獒还在发狂,村民虽然被叫来帮忙,却不太敢上前,拿着锄头远远敲一下,却没有个准头,反而把莫怀博的脚给挖到了,那人却迅速的跳开了。 莫怀博很喜欢打架的感觉,疼痛能让他觉得兴奋,可是那是打架,打别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先是莫名其妙被一个啃过一半的苹果砸了,然后又被自己的狗咬了,现在还不知道被哪个拿着锄头的农民给挖了一脚,身边有一排排的农民,都是脸色红润,皱纹很多,穿着清一色的黑尼大衣,刚好是有人装车来村里卖的衣服,家里的婆娘觉得便宜都给老公买了,过年这天正好穿,结果基本都撞衫了,同样的拿着锄头,莫怀博居然看不出来刚刚是谁挖的那一锄头,不过至少可以证明不是旁边那些那扁担的。 结果又一窝蜂,村民一块去想打藏獒,莫怀博觉得自己这下挨了狠狠一扁担…… 莫怀博被折腾的够呛,终于一个年纪大点的老汉,打过猎的,准头好些,拿着锄头铲了那藏獒脑袋好几下,终于才松开了口,藏獒也被打的奄奄一息, 莫怀博看自己的脚,有深深的牙印,还在流血,本来开始那藏獒咬的还没有那么疼,后来村民追着打,藏獒就跟疯了一样使劲咬,感觉自己的脚都要被咬断了。 所以藏獒松开了口他也一点不领情,反而第一 句话是问:“刚刚谁用锄头挖我,刚刚谁用扁担砸我,一个都别想走,给我出来。” 他这一句话,村民全部作鸟兽散,全走了。 靠,白帮忙了,看着莫怀博穿的很好,村口还停了一辆好车,没有想到不答谢大家就算了,居然还追究责任,谁大过年没事来打你啊,吃饱撑着。 不管莫怀博怎么骂,村民都不理他,秦华很过意不去的跟大家道歉,如今柳爱平在城里做生意大家都知道生意做的不错,也高看一眼,对秦华的道歉倒没有口出恶言,笑笑就过了。 结果一屋子又剩下秦心一家三口,加莫怀博,还有一只奄奄一息的藏獒。 莫怀博一瘸一拐的居然就推门走了,也不管那藏獒,秦心还以为他准备回了,却不想,他是回车里拿了一根棒球棍出来,对着那藏獒就一顿猛敲。 “我叫你咬我,你个畜牲,你个死狗。”棒球棍很粗也很重,莫怀博的力气也打,老去健身房练拳的,这会子肆无忌惮的朝藏獒身上打上去,都能听到肉和棍子接触的声音,啵啵的响,那藏獒刚刚被村民一起揍了一顿,已经缩在了墙角,这会子又被莫怀博一顿狠揍,那双眼似乎都绝望的看着莫怀博,不明白是为什么。 动物的眼神总是比人纯净,秦心也看不下去,虽然莫怀博发狂的样子很可怕,秦心还是开口道:“莫叔叔你脚在流血,应该要去医院看看,否则会感染。” 莫怀博打累了,被秦心这么一说,是觉得脚上的伤口怪怪的,拿着棒球棍,回头看了看秦心,又看了看柳爱平,还有秦华,忽然笑了,他记起来自己是来干啥的了。 “砰砰砰”,一阵乱砸,莫怀博用他的棒球棍狠狠的把桌面上的贡品全部砸烂,然后还不解气,对着墙上挂着的两张遗像也开始挥着大棍子砸上去。 “噼噼啪啪”的一声声的响,柳爱平今天刚刚擦拭过崭新的玻璃相框就碎了,掉到了地上相框里的两张照片也飘了出来。 这时候柳爱平突然就跟刚刚那只疯了的藏獒一般,秦心和秦华怎么都拉不住她,她冲过去拼命的抱着莫怀博拿棒球棍的那只手张嘴就咬。 被莫怀博一脚踹飞,可是柳爱平牙齿里居然都带出血来,疼的莫怀博手直甩,愈发愤怒的对着相框乱砸,还狠狠的踩了地上的照片几脚。 看到秦心秦华冲过去扶着柳爱平,“妈,你怎么了?妈?” 柳爱平情绪太激动,又被莫怀博这一踹,直接踹 到地上去了。 莫怀博也觉得解气了,痛快的拿着棒球棍走了,墙角那奄奄一息的藏獒他也不要了。 还有地上被踩了几脚的遗照,相框没有了,只有照片,照片依旧微笑,哪怕脸上有脚印,还是露着微笑。 柳爱平眩晕了一下又立刻醒来,看到地上那两张被踩的照片,脸一阵灰白,不知道在想什么,一句话都不说,只是捡起来照片,一遍又一遍的擦拭。 秦心觉得好累,李大头来她没有办法,莫今通来她也没有办法,妈妈发疯她还是没有办法。 柳爱平捡了照片,然后又跟没事人一样,居然端了水去给那不知是死是活的藏獒喝。 一只瓷碗放到藏獒面前,藏獒呜咽着睁开眼,努力的挺了挺身体想爬起来,却没有成功,柳爱平又把碗拿近了一点,终于那藏獒够到了,伸出舌头,轻轻的舔了舔那水。 “心心,华子,咱们把你爸爸和爷爷带进城里吧,以后咱们去哪,他们也去哪。”柳爱平怀揣着照片,一脸平和的道,可是她手上给狗狗端着的碗却一直在抖,只听的乒乓一声,那碗忽然掉地上碎了,柳爱平整个人就直直的倒下,却正好压到了那藏獒。 秦心顾不上收拾了,和秦华一块,原本就是包了车来的,秦华背着妈妈一起进了医院。 看着哥哥还是很瘦弱的身体背着妈妈在小石路上奔跑,秦心泪流满面,很害怕,突然间,就感觉到会失去妈妈一样,前天还看到她一脸兴奋的做板栗饼,额头有汗都没空擦,说要给她攒嫁妆,要给哥哥存老婆本。 李大头一路狂跑,好不容易在路上遇到个车,搭了车去市区,才觉得自己的脚肿了,疼的不得了,先找了一个医院进去看脚,只觉得大年初一就受伤,很晦气。 莫怀博脚被狗咬了也要去医院处理一下,却不好去莫家投资的大医院,否则被老爷子知道又要说了,所以随便在路边找了个小医院。 两个都是看脚的,正好遇上了,莫怀博没有认出李大头,李大头却一眼就认出了莫怀博。 见莫怀博脾气很大,伸手就是一块名表,毫不在意的样子,应该是很有钱,刚刚他跑的时候也看到了村口的车,也是非常豪华,不由得又动了歪心思。 想到这样的人说不定很有背景,自己要跟他争柳爱平肯定争不过,尼玛又被李秋凤那娘们给骗了,让自己来争,不就是来送死。 心里给李秋凤记了一笔帐,想到 自己看了病就身无分文了,又把主意打到了莫怀博头上。 等到莫怀博包扎好,处理好伤口出去开车的时候,却被李大头给拦住了,初一医院很安静,又在停车场附近,根本没有什么人,李大头把头一蒙就上去了,想先从莫怀博那里弄点钱来花花,也是想试探一下这个男人硬气不。 莫怀博今天是畅快了,可是受伤还是不爽,这样回去说不定还会被老爷子发现,想着怎么编慌,冷不丁突然脑袋又被砸了一下,却见一个大块头,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管自己要钱。 这是遇上抢劫了,莫怀博从小就有英雄梦,不过偏偏每次打人似乎都是他站不住脚,欺负人,现在终于遇到一个反面角色,那是激动不已,想着自己跑过去拿棒球棍,把这人打死,说不定还成为英雄了。 不过李大头看道他顺手就从车里拿出跟棍子,不要命的就对着他敲来,也懵了,他就是想敲诈个钱花花,可不想不出人命,奈何莫怀博打的正兴奋,从来他打架都不需要善后,老爷子莫今通都会给解决。 一棍子一棍子的敲,跟刚刚敲他的藏獒一样,可是李大头不是奄奄一息的藏獒,他刚刚从监狱出来,战斗力还是有的,被打急了,也不管对方到底是谁,一把把棒球棍抢来,拼命的打莫怀博,也被莫怀博击出了凶性,结果这一棍子一棍子的打在莫怀博的头上,莫怀博身体忽然就从车后背上滑倒在地上,再也没有反抗…… 莫家,实木家具造就的书房,散发着淡淡的木头香味。 莫今通靠在自己的椅子上,十分不爽的盯着不远处的儿子,见他还在捻佛珠,不由得骂道:“兴宁都成这样了,你这个做老子的一点都不担心?” 莫怀义睁开眼,定定的看着父亲,脸上露出了祥和的笑容:“爸,我已经帮兴宁处理了那家人,有时候做事并不需要脏了自己的手。” ☆、第八十九章 :消息 莫今通父子在书房里互相打了禅语,等好消息,结果这消息很快就来了。 莫怀义那庄严宝相的脸裂了。 倒不是秦心找他们求救之类的,而是莫家老二没了。 初一还没有过,莫家老二的尸体被发现在了一家小医院停车场附近。 李大头当时也是吓坏了,棍子一丢,拼命的跑,先去火车站买了火车票,也不知道去哪,方正越远越好,找了最近一班出发的火车,买了票就上去了。 莫今通当时就傻了。 老二虽然调皮好斗了点,但是这就死了? 他完全不敢相信,觉得这简直就是笑话,他那么健康那么大块头的一个儿子,就这样没了? 张素丽接到消息也懵了,她是平日害怕她老公,有时候甚至也诅咒过这男人怎么不去死,可是也只是气急的时候想想,绝对不是当真的,况且两人还生了一个孩子,男人再不靠谱也是家里的主心骨。 她这会子听到这消息也是伤心疑惑不可思议,可是看到老爷子那滚刀子一样的眼神朝她丢来,“大年初一你不看着怀博,让他去哪了?” 张素丽就顾不上伤心了,合着老爷子的意思是你儿子死了是我害的,连忙想着老公早上去哪,对了昨晚老公一直说要找秦家女人麻烦,张素丽像开窍了一般,开口道:“是柳爱平,怀博说是要去找她。” 莫今通内心极大的悲伤立马化成极大的悲痛,恨不得立马灭了柳爱平。 要说莫今通也是个人物,在极大的悲伤打击之下,还能把诸事安排妥当,过年是不宜办丧的,最早也要初三过后,所以先要把尸体保存好,然后诸事都要开始准备,公司的事情也要稳住,幸好,原本就因为老二性格暴躁,莫今通没有让他沾染公司的事,只是固定给分红,占了一个不干活的经理的位置,人走了,也影响不到公司运行。 儿子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走了,凶手自然是要找的,莫今通第一时间让人去找柳爱平,虽说从正常看绝对不可能是柳爱平,一个寡妇两个孩子,怎么都不可能把自家儿子打死,可是莫今通自己做贼心虚,又在老大那里听了一耳朵的因果报应,还是第一个就怀疑到了柳爱平身上,会不会当初什么事情被知道了。 只是找了一圈,才在医院里找到,柳爱平昏迷在医院里,莫怀博死的时候,秦心和秦华都守在柳爱平身边,都这时候了,秦心也顾不上麻烦不麻烦人了,还是给林天水打了电 话。 林天水也赶了过来,秦心不敢大意,把母亲送到市里最好的医院,也跟莫怀博出事的地方离的很远,从时间和地点上都对不上号。 秦心看到林天水,实在忍不住哭了。 看着哥哥一路奔跑,秦心就想着当初自己不在妈妈身边,哥哥是不是也是这样一个人。 林天水在自己的别墅准备了好多东西,还亲自动手想学着做一个蛋糕,等着明天秦心来拜年的时候给她的,却不想蛋糕胚子刚刚弄好,秦心就打电话过来,哭的稀里哗啦的,林天水一路赶来,看到秦心的模样,心疼坏了。 “没事,有我在。”林天水一面安抚了秦心,一面问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陪着秦心和秦华一起等着检查结果,秦华虽然是哥哥,可是毕竟也还小,平日还稳重,遇到母亲昏迷这种事,也淡定不起来,六神无主。秦心脑子乱的很,一会是前世的悲剧,一会是现在的场景,整个人也懵了,好在有林天水在,两个小孩才镇静了一些。 莫今通在知道自己儿子确实去了秦家乡下老宅,死前腿还被狗咬过,是被乱棍敲死的,恨不得也用乱棍把柳爱平孤儿寡母那三个都敲死给自己儿子偿命。 柳爱平在医院醒来已经过了一夜,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昏迷,还以为是睡了一觉,醒来精神挺好,看到林天水在很是感激。 “麻烦你了,这大过年的,就两个孩子守着我,多亏你在。” “没事,你太见外了,我是秦心的干爸,以后有事要先给我打电话,你看像这回这样,孩子急的都傻了。”林天水想到之前看到秦心的模样,脸色苍白,手脚似乎都在颤抖,那模样像是溺水了一般,十分让人心疼。 柳爱平很不好意思,她是个没主见的,遇到事自己脑袋先控制不住自己了,哪里还会想到找人帮忙。 现在激动的情绪一过去,又看到有林天水在,柳爱平松了一口气,原本郁结于心的恐惧,似乎也少了一点,就算自己出事了,秦心还有这门干亲,总还是有人照顾,儿子年长些还好。 秦心和秦华坐在柳爱平跟前,脸上挂着笑容,却笑的并不开心,柳爱平自己也有心事,反而没有觉察出来。 有林天水的驾到,哪怕是年初一,检查结果也十分迅速,柳爱平脑子里有个阴影,医生怀疑是肿瘤。 秦心整个人都傻了,上辈子母亲去世的时候也是十分突然,送进医院不久就走了,还以为 是脑溢血什么的,可是现在因为这次意外晕倒,所以给母亲做了全身检查,而且特别详细,然后得出了这么个结果。 林天水是知道内情的,看着两个孩子,心里也有点难受,依稀又想到自己父亲去世的场景,只觉得心里凸凸的疼。 柳爱平醒来,却还惦记着老宅的那只藏獒,问怎么样了。 秦心倒真没有注意,当时那场景,她都要疯了。 见母亲一直问,她只得让哥哥照顾妈妈,她回老宅去看看。 林天水不放心,开车带秦心去的。 秦心昨晚几乎是一夜没睡,车上暖气很足,秦心缩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摇摇晃晃的居然睡着了,脑袋一点一点的。 林天水看到她这样子,心底十分柔软,缓缓停了车,伸手去后座那里拿了条毯子给秦心盖上,这毯子还是秦心上次来例假肚子疼,林天水发现了特意买了放在车上给备用的。 女孩子来那个,需要保暖,把毯子在肚子上盖一盖比较好。 盖毯子的时候轻轻的,不小心碰到了秦心的嘴唇,林天水只觉得手上擦到了很柔软很湿润的东西,一阵颤栗,迅速的缩了回来。 一种异样的情绪穿过自己的身体,林天水有些羞愧,他喜欢现在温情的感觉,可是身体居然不自觉的作出反应,让他很尴尬,女人可以有很多,女孩女儿只有一个。 他很想开窗吹风冷静一下,又怕秦心着凉了,强忍着不去看她,专心的开车。 快到栗子村有一段路不好走,把秦心给颠簸醒了,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看了林天水一眼,用手揉了揉眼,萌萌的喊道:“干爸。” “醒了,快到了,你可以再睡一下下,到了我叫你。”林天水看到秦心这副模样,更加觉得有罪恶感,脸上露出笑容,却有些尴尬。 秦心还担忧着母亲,并没有觉察林天水的不对劲,或者说秦心一直都觉得林天水不对劲,也没有什么差别,所以即使林天水对她很好,她在出事的时候,也没有第一时间的想到他,直到实在没有办法,母亲晕倒了,万不得已才给林天水电话。 到了老宅,那藏獒居然没事,虽然受伤很重,可是秦心进来的时候,它居然在吃地上的贡品,一块煮的半熟的五花肉,还挺大块的,藏獒趴在那已经吃了一大半,剩下一小半了,撕扯的很难看,看到秦心进来,这只藏獒敏锐的停下嘴里的动作,并且挪动了自己庞大的笨重的身躯,把那块肉 压在了肚子下面,很迅速的做完这些动作,才重新抬头看秦心,不发怒的藏獒,双眼很萌,很无辜,就是一只张着大长毛的狗狗。 秦心看到它的动作,简直是无语了,大约是伤了腿,从墙角挪到现在这个位置,也真是为了吃的可以拼命的家伙。 她来的时候在路边超市买了一些礼包,给隔壁邻居都送了一遍,感谢他们昨天帮忙,同时又让人一块把藏獒抬到车上,送藏獒去动物医院了。 倒没有大碍,就是腿断了,要住院,处理完藏獒的事情,秦心才回医院,想跟老妈说狗狗没事了,让老妈放宽心。 却不想到了医院,居然没找到哥哥和妈妈。 被警察带走了,涉嫌谋杀。 秦心听到这个消息简直就傻了,大夫因为认识林天水的缘故,不敢就这么让人带走,还打听了一下消息。 莫怀博死了,因为就是之前跟秦心家起了冲突,然后死了,秦心家是最大嫌疑人。 秦心完全没有想到莫怀博会死,他上辈子可是一直活的好好的,也听说过他把人打残之类的事情,可是最后都用钱摆平了。 自己重生后,跟莫怀博也没有交集,唯一有改变的就是李大头的命运,他上辈子一直纠缠着母亲,没有坐牢,这辈子却是坐牢又出来,整个人气势完全都变了,原本一个普通游手好闲的青年流氓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流氓。 秦心几乎是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李大头,这会子她也冷静了下来,慌张没有用,她让干爸帮忙查一下李大头这个人,今天他都做了什么,有没有摄像行踪。 自己去了莫家。 莫家很大的脸,警察直接抓了柳爱平和秦华,却是来到了莫家。 原本莫兴宁是莫家最忧伤的人,因为瘸了,小心肝很疼,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忧伤,结果现在二叔居然莫名其妙死了,他的瘸跟二叔的死比起来就微不足道了,自然也忧伤不下去,也一脸严峻的出来了。 莫怀义捻着佛珠,虽然还是庄严宝相,可是那速度却比平日快许多。 柳爱平一脸莫名其妙,秦华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到了莫家看到那冰棺里面躺着的莫怀博的时候,柳爱平吓一跳,差点又昏过去,她脑子有点混乱,看到莫家人气势汹汹,还真以为是自己杀了人一般,她都回忆不起来自己到底之前做了什么,好像咬了他,可是很快被他推开了,然后?没有然后了,这样不至于死了吧…… 秦华这边要担心母亲的病情,那边莫家居然说他们是杀人凶手,简直就要疯了,不过这时候,他还是表现出了他的良好素养。 他问警察,莫怀博是什么时候死的。 警察说了时间,秦华立刻道:“那个时候,我母亲昏迷在市立医院,我和妹妹一起守着她,根本不可能是我们,你要是不信,可是去查医院的监控。” 张素丽立刻开口骂道:“肯定是你们,我老公从来没有跟人结仇,就今天出去,去找了你们,回头就死了,就算不是你们亲自动手,也是你们授意的。” 这会子张素丽倒是难得的显得聪明起来,居然连授意这种话也说得出来。 莫今通靠在他专用的躺椅上,冷冷的盯着柳爱平和秦华,眼中带刀子一般。 莫怀义在一边捻着佛珠嘴里一直小声的默念着经文,很是慈悲。 莫怀云一脸错愕,她手机一直震动,一直有这两天聊的一个火热的新欢的信息跳出来,她都没有顾得上看,只是心有余悸的坐在离冰棺最远的一个角落,虽然平日跟二哥关系一般,可是二哥脾气暴躁,对妹妹算是不错的,总是有些感情的,完全不能接受,这忽然就死了? 莫怀天愣愣的,顾不上平日跟老婆不对盘,这会子乖乖的坐在老婆身边,一句话没有说,只是拿着一杯子一直喝水,其实里面灌的是白酒,他当着白开水一样喝了,晕晕的,看着特别乖,对着二哥,莫怀天不知道想什么,很是安静。 莫兴婧在一边哭的死去活来,要说莫怀博死了现场真正很伤心的大约只有莫今通和她了,连莫怀博老婆张素丽都是先惊讶伤心然后居然是觉得松了一口气,实在是莫怀博平日太暴力了,从嫁进来开始,张素丽就被吓到了。如今看着丈夫的尸体,她居然还能想以后自家娘家怎么办?还能不能捞好处了。 莫兴远和莫兴宁坐在莫今通附近,防着莫今通伤心过度,身体有什么问题。 林天水不放心秦心,一边着手让人去查,一边跟着秦心一块去了莫家。 秦心到莫家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观景,莫家人坐在,她母亲和哥哥站着,孤零零的,像是三堂会审一般。 莫兴婧看到秦心过来,忽然就不哭了,冲过来要打秦心,她对柳爱平和秦华怨恨,可是更大的怨恨却是在秦心身上,要是自己昨天不跟父亲说秦心的事情,父亲是不是不会出事,莫兴婧觉得是秦心害死了她父亲。 秦心却是在莫兴婧冲过来,还没有到跟前的时候,直接伸脚,把她给绊倒了,秦心动作很隐秘,看上去就像是莫兴婧自己冲过来然后太着急了不小心就摔了。 “我要杀了你,是你害死我爸的。”莫兴婧摔倒在地上,仍旧口出狂言,杀了谁这种话明显是她老爹莫怀博的口头弹,莫兴婧这时候顾不上伪装淑女了,直接把话说了出来。 秦心后退了一步,绕道了母亲和哥哥身边。 她抬头看了一眼莫今通,莫老爷子,如同一夜之间老了十岁,皱纹深了许多。 他身边的莫怀义却是神色如常,定身站在那,真如同出家人一般,十分稳重神秘。 “莫爷爷您要节哀顺变,我母亲身体不适,我来接她回去。”秦心定定的看着莫今通。 这眼神,让悲痛的莫今通差点喊出了秦宇你来了这样的话,只是一瞬他就清醒过来。 “这么多年我念在秦宇的份上,一直对你们照顾有加,你们却是这样回报我的,果然是升米恩斗米仇,对你们太好了,居然好到让你们害了我儿子。”莫今通冷漠的开口道。 警*察局毛副局*长是莫今通栽培上去的人,莫今通指挥警*察指挥的很顺手,一副认定凶手的模样。 这时候林天水手机来信息了,他把信息递给秦心看了看,秦心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她抬头看着愤怒的莫今通身边那庄严宝相的莫怀义,忽然开口道:“莫爷爷,我知道凶手是谁。” 她盯着莫家大厅的一圈人看了一遍,最后把手指在穿着长衫的莫怀义身上。 “就是你。” 莫怀义那仁慈的双目终于睁开了,手上捻着佛珠的动作却没有停,“佛说,妄言也是一宗罪,世人都会做错事,你们还是坦白了吧,回头是岸,佛祖会宽恕你们。” 莫兴宁此刻看着秦心,五味陈杂,秦心拒绝和他订婚,让他自尊心受到极大打击,还没有从悲伤中出来居然就遇到了二叔去世的事情,还牵扯到了秦心,莫兴宁现在也不知道对秦心是什么感觉了,在心底他未必有多看重多尊敬自己的二叔,可是在面上却必须露出这样痛苦的神色,看着秦心,表情也冷漠起来。 秦心却是至始至终都没有看莫兴宁。 “莫怀博出事了,你们不找真凶,却是立刻把我妈妈和哥哥抓来,这就是莫老爷子口口声声的说照顾秦家。是莫怀博今天去了我家乡下老宅,他拿着跟棒 球棍砸了我给父亲和爷爷的贡品,把父亲和爷爷的遗像也砸烂了,还把我妈妈打晕,然后扬长而去,当时在场的村民都可以作证,之后我和哥哥带着妈妈去医院,我干爸林天水也在场。” 秦心说这些话,大厅里的人都相信了,这的确是莫怀博会干出来的事情,可是现在莫怀博死了,这些事就不是事,而是他为什么会死了。 “年三十,莫老爷子请我们一家吃饭,要求我和莫兴宁订婚,我们自觉高攀不起拒绝了,当天晚上,那个曾经来骚扰我们家被抓起来的李大头就被人保释了出来,莫怀博在停车场附近跟李大头发生斗殴死亡,那附近有一个隐藏摄像头,现下李大头已经坐上了去新北的火车。莫伯伯,佛祖会不会宽恕我们我不知道,我想佛主大概不会宽恕你。” 秦心说完就带着柳爱平和秦华走了。 莫今通满脑子都是儿子的那句话:一切自有定数,有些事,不需要我们亲自动手,自有恶报,你只要等着消息即可……等着消息即可…… 自己的大儿子保释了李大头,李大头杀死了自己二儿子,果然是不需要亲自动手,自有恶报。 莫今通突然就拿起面前的茶杯朝正在捻佛珠的老大砸过去,因为用力过猛,身子一歪,居然直挺挺的倒下了…… 莫怀义想躲,却没有躲开,虽然老爷子年纪大,毕竟是战场里出来的,很有准头,一下子脑袋开花,鲜血顺着眼睛滴下来,滴到了自己那圆润的佛珠上,莫怀义却还是庄严宝相,捻着佛珠,一颗一颗的把所有佛珠都捻的色彩鲜润,极其嫣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回家了,跑一趟挺累的,明天开始恢复更新,嗷嗷,加油。谢谢亲们支持。 ☆、第九十章 :中二备胎 寒假剩下的时间,秦心和秦华大多时间呆在医院里。 柳爱平原本以为自己是家族遗传病,会像自己奶奶或者父亲那样,突然就疯掉了。很多人心里都有这种问题,觉得自己身上隐藏着可怕的病痛,整日一有事就害怕,自己越想越糟糕,其实这时候要做的是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好好的检查一遍,那些仪器会告诉你,你到底怎么了。 有可能只是很小一个小毛病,却害你担惊受怕无数日,大约都是讳疾忌医的毛病。 柳爱平脑子里是有个东西,她情绪一紧张,那东西就会扩张,压迫脑神经,所以才会控制不住情绪,不过由于是在脑部,动手术风险也很大,目前医院观测出来的结果是静养,病人情绪不宜太激动,定期到医院做检查。 说起来柳爱平的性格是有点鸵鸟加讳疾忌医的,早诊断的话,也不会整日惶惶的,现在知道原因,柳爱平反而松了一口气,不是家族遗传精神病就好。未知是最可怕的,知道了原因就觉得就是那回事,反而不那么恐惧。 在医院检查这段时间,柳爱平很从容,从容的不像以前沉默寡言的她,突然就变身话痨,想把以前没有说的话全部说完。 “心心你准备上什么大学?你有没有喜欢的男孩,可以带给妈妈看看……华子你呢?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有喜欢的女孩也让妈妈帮你把把关,不过你再过几个月就高考了,如果不能考到一个城市还是比较麻烦的……对了,那只大狗还好吗?能走路了没……” 秦心和秦华相视苦笑,麻麻把你儿子和女儿跟狗狗放在一块问候真的好吗?还有那不是大狗,那是藏獒,养不熟的藏獒,看新闻还有主人换件马甲藏獒就认不出来,差点把主人大动脉咬断,这种狗狗真的很蠢。 不过看到柳爱平关心的样子,再不满,秦心秦华也得憋下来,或许是因为那天都一块晕了,柳爱平对那只狗特别执着。 等柳爱平检查好了,一家人去了宠物医院接了那只藏獒,秦心对这只藏獒先天不满,因为是莫怀博带来的,如今莫怀博挂了,这只藏獒没有一点伤心,在医院里吃好喝好,看到秦心一群人,居然还能记得,也真是难为它了,不过看到一群人过来,第一时间一屁股把一块肉坐住,就像是那种在路边看到五块钱,第一时间用脚踩住据为己有的人一样,敏锐的不像话,看着大概是好了。 柳爱平跟这只藏獒居然无障碍的交流了,藏獒对柳爱平也有印象,大约是那时候是柳爱平喂给它水 ,然后又晕倒在它身上,把它压的很疼吧。 于是秦心家多了一个成员,这藏獒全身是小伤,到处都把毛剃了包扎,东一缕西一缕,并不太好看,可是柳爱平却极其喜欢,整日给这只狗梳毛,为了藏獒的毛长的一样长,只好把原先长的也剪短,有长毛的藏獒其实是很帅的,可是褪了毛的藏獒真是蠢肥的不忍直视,秦心现在看到老妈整日对那只蠢肥的狗喜爱的不得了,就忍不住想起老妈之前坦白的说家族有精神病遗传史的事情,这时候秦心真的觉得有点了,一般人不是知道自己病了,就对儿女越发的好吗?她老妈知道自己病了,开始全心全意的对一只狗好,这科学吗?摔…… 唯一让秦心秦华觉得安慰的就是,柳爱平这段时间情绪很稳定,每天早起遛狗,遛弯去洗澡,然后去店里做板栗饼,她现在只负责调馅,板栗饼的馅是精华,也等于是柳爱平的秘方了,旁边的一家店也装修好了,现在主打卖板栗饼,板栗也继续卖,两家店合在一块,让人觉得很好,板栗饼的原料板栗就在一边卖,觉得会很安心,况且一个过年大家买了吃了都觉得不错,年后重新卖生意也没有落下去,店里有了三个员工,柳爱平还算轻松,她自己也有意识的在调整工作时。 这期间,莫兴婧来过一次,没有认出来门口那只特别蠢肥的狗是她父亲养的藏獒,本来莫怀博就没有养多久,因为老爷子的缘故很少往家里带,莫兴婧也就见过一回。 她远远的站在街头,看着板栗店门口人排着队,非常热闹,她表情静默,看了一回转身就走了,父亲的死跟大伯有关,几乎是大伯一手造成的,如果不是大伯把那人放出来,那人就不会打死父亲,可是秦家也脱不了关系,如果父亲不是去找秦家,就不会遇上那人,就算把李大头抓回来,也解不了恨,父亲活不过来了。 依稀还记得母亲让自己去劝父亲,自己却添油加醋的怂恿了父亲,怂恿他来找秦心的麻烦,这件事谁都不知道,可是如同一根刺一般,插在莫兴婧的心里,她怨毒的看着秦心家的店铺,她恨大伯,可是也没有办法,大伯都已经出家了,父亲丧事还没有办完,大伯又回到寺庙,爷爷虽然生气,却也没有把大伯怎么样。 她恨杀了自己父亲的李大头,可是到现在连李大头什么样都没有见过,照片里十分猥琐,他还在逃串的途中,人都没有抓回归案。 最终所有仇恨都转嫁到秦心头上,人都如此,挑软的柿子捏。 莫怀博死了,莫家安静许多。 办完莫怀博的丧事,莫兴宁再次出国了,爷孙两好好长谈了一夜,莫兴宁踏上了飞机,没有回头,也没有留念,他要去完成他的学业,比起上一世的这时候,他身上更多了一种坚毅。 在莫兴宁耿耿于怀秦心变了的时候,时间也在悄悄将他自己改变着。 连莫兴婧都会记恨到秦心身上,莫老爷子自然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只是看起来衰老不少的他,上一次因为动怒差点中风,心里也有一些因果报应的恐惧,如果真有因果报应,那秦家的人迟早会报应到他身上,莫今通心中很虚,不敢下死手,毕竟现在是和平年代,不是战争时期可以随便弄死人。 而莫怀义胆大包天是因为他根本就是个精神分裂症者,出手就把余露的父亲弄死,连犹豫都没有犹豫,可是这种事并不会时时成功,可一不可二,莫怀博的死让莫今通也怕了,原本还想老大休养几年就好了,没有想到如今变本加厉,杀人还能捻佛珠微笑,迟早会把自己害死,所以再次把莫怀义遣送到寺庙,这回还让人把他看住。 不过不能轻易弄死秦心一家,但是让他们可不了气候是可以的,只要是在盐城,秦心一家就别想出头。 对于林天水,莫今通以前没有太在意,没有想到这次他居然会如此的护着秦心,原本他和大多数人想法一样,林天水会认秦心只是因为她是严老的弟子,林家野心勃勃想进军文化影视产业,没有想到秦家出事,他居然会站出来,这就意义不同了。 死者已逝,活着的人还要继续,虽说让白发人送黑发人很残忍,莫今通很快振作起来,不振作不行,莫家这么一大家子,如今还是他一个老头在管着,原本属意的大儿子继承家业,专心培养大儿子一个,结果大儿子居然是神经病,还不好对外说,明知道他有病,还要瞒着。 然后想培养大孙子,结果大孙子脚残疾了,虽说脚跛也不会影响管理,可是终究是身体有缺陷,这种缺陷肯定会慢慢的影响到心理,会不会是变成如同自己大儿子一样,莫今通也不敢保证,他最终绝对多培养一个人,算是备胎了。 子女都老大了,改不过来。 莫兴婧是女孩,不在莫今通的视线里,他看上了莫兴远,为此,莫今通私下去做了亲子鉴定,还好,结果却是让他松了一口气,虽然孩子这张混血的脸怎么看怎么违和,检查结果总不会骗人的。 莫今通不知道,他的儿媳妇等他这一天等了十多年了,在十多年前,程紫玉就预料这一天,准备着 了,没有想到她小心翼翼维护的秘密,丈夫莫怀天根本不管,而公公莫今通也从来没有关心,直到十八年后,她都忘了这回事,却没有想到莫老爷子居然去查了。 莫今通算无遗策,却绝对不会想到,有人十八年前就准备好骗他了。 于是莫兴远这中二忽然被莫老爷子重视起来,开始加各种课程,莫兴远生不如死,当初他怎么会羡慕堂哥呢?好想要马上开学,他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而莫兴婧看到爷爷居然对莫兴远好起来,更受刺激了,觉得父亲死后,连爷爷也不关心她了。 莫今通亲自带着莫兴远出席各种活动,一时间风向标也变了,曾几何时莫老爷子身边那人只有莫兴宁,现在莫兴宁听说是残疾了被送出国了,明显是放弃了的意思,莫兴远忽然发现他的朋友似乎多起来,以前不耐烦和他打招呼的人,现在频频出现,十分友好,他迅速的被接纳进一个新的圈子。 大家都知道莫家的情况,其他人都不成器,要继承家业就是从孙子辈,以前大家看好的莫兴宁残疾了,现在就剩下莫兴远一个了,结果不言而喻,反正老爷子让大家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不知道莫今通跟莫兴宁是如何聊的,反正淡定坚毅的莫兴宁出国后,刚刚想脚踏实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却时不时收到堂妹的信息,说莫兴远今天又去哪了,明天又去哪,爷爷每天都带他在身边。 莫兴婧只是抱怨几句,却不想异国他乡还瘸了的莫兴宁听到这些话会如何痛苦,虽然老爷子给他诸多承诺,可是在莫兴婧这一遍又一遍的小报告中,莫兴宁也怀疑了,他只觉得自己被送出国,哪里是学习,恐怕就是一枚弃子,爷爷想要培养莫兴远,而不是残疾了的自己。 这种想法像肥料一样,一日复一日的浇灌着他,让莫兴宁愈发阴沉。 而莫兴远其实好不到哪里去,简直是水生火热,他根本不喜欢现在这种生活,他觉得自己以前简直是傻了,居然羡慕莫兴宁,他错了,他很想对堂哥说,你回来吧,求你了。 不过莫兴宁听到莫兴远的电话,只是呵呵一笑,阴暗的觉得这是莫兴远在炫耀,在刺果果的炫耀。 莫今通对莫兴远的表现有很多不满,还是不如兴宁稳重,好在人是聪明的,说一遍就懂,年纪也不大,慢慢调*教定然是可以的,莫今通对莫兴宁很放心,对莫兴远很不放心,开始全心全意调*教自己的这个孙子,却不知道他这种找备胎的行为深深的伤害了自己那 身体残疾的宝贝孙子,任谁发现自己身后还有一个备胎也从容不起来。 莫兴远还没有想那么多,就觉得老爷子因为二叔的死,刺激严重了,才来折腾自己的。 他父母完全不管他,他要被老爷子搓成圆的就是圆的,搓成扁的就是扁的。 莫兴远开始反抗了几次,结果每次反抗的结果都是被折磨的死去活来,也开始慢慢学乖了,至少是表面乖了,莫今通带出门也挺稳重的,不会半路跑掉,莫今通对自己的教育成果还是满意的。 却不知道中二的思想总是越打击压制越叛逆,应该好好顺毛才行,不过莫今通对宝贝孙子莫兴宁原意好好谈好好顺毛,但是对莫兴远,就只想强制教育,他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这问题,只是觉得他给了莫兴远机会,很难得,莫兴远应该要感激涕零的接受。 结果却事与愿违,不管莫今通灌输莫兴远多少秦家人忘恩负义巴拉巴拉的坏话,到了开学的那天,莫兴远看到秦心,简直跟狗狗看到主人一般,要是有尾巴就摇着尾巴跑过去了,居然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现在他脑袋里几乎是有这样一个逆反符号,莫老爷子说,金家的孩子不错,你要好好相处,到莫兴远的耳朵里自动就翻译成,金家的孩子是王八蛋,别离他们。莫老爷子说,秦心爱慕虚荣不是好人,到莫兴远耳朵里就成了秦心淡薄名利是个好人…… “我在这,我在这,你这袋饼是给我带的吗?太好了,早餐都没有吃。”莫兴远一脸兴奋的跑到秦心面前,很自来熟的把秦心手里的一袋板栗饼拿了拆开,吃的一嘴芝麻。 让秦心有些呆,我们两家现在不该是世仇吗?刚刚看到莫兴婧,老远就恨不得那把刀把自己捅了,到了莫兴远这里是怎么回事?上辈子虽然两人没有恶交,可是也没有这么好的关系。 秦心不知道莫中二现在被莫老爷子折磨的生不如死,好不容易回学校跟放出了鸟笼一般,看到老爷子天天灌输的坏人秦心,简直就是比看到亲娘还亲,有一种两眼泪汪汪的感觉。 一口气吃了十块板栗饼,莫兴远用舌头一舔,嘴角的芝麻通通舔干净,这副模样,比秦心家现在那只蠢肥的藏獒还蠢,让秦心不由自主的打了抖。 “你还好吧?” 一句简单的问话,简直让莫兴远都想扯着秦心的袖子擦眼泪,这段时间从来没有人问他好不好,包括他老爸老妈都是说,爷爷亲自教你,你好好学,其他人一副你占便宜了,你必须心怀感激学的模样,居 然没有一个人问他愿不愿意好不好。 就连老爷子自己看莫兴远都是一副这是恩赐你的眼神,莫中二是非常敏感的,这些感觉他通通都能明白,却不知道如何述说,秦心这一问,他简直就想飙泪,我一点都不好。 “要你管?”傲娇的莫兴远抢了秦心剩下的半袋的板栗饼扭头跑了,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哭好难为情,莫兴远掩面而逃。 傍晚,莫老爷子站在院长池塘边挥洒着鱼食,看着一池的锦鲤你争我夺。 “兴宁那孩子怎么样了?” “很沉着冷静,学习非常认真刻苦,跟同学交流的也很好。”管家恭敬的开口道。 “兴远呢?”莫今通听到莫兴宁的表现,显然是满意的,培养莫兴远的同时何尝不是对莫兴宁的一个考验,见他能一如往常的学习,莫今通很高兴,随口问了一句莫兴远。 管家有点吱唔,最终还是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口道:“兴远少爷早上在学校遇到了秦心,抢了她的板栗饼。”至于少爷很高兴的吃了一嘴芝麻,然后眼里还有孺慕之情,这些管家是不会说的,他知道怎么说话,莫老爷子会开心。 果然莫今通又撒了一把鱼食,摇了摇头道:“这孩子还是太嫩,不喜欢一个人怎么能这么直白的表现出来,太幼稚了。” 于是莫中二又多了一门教育课程,如何在不喜欢的人面前表现出喜欢的模样,莫中二学的很认真,很认真的应用到了莫老爷子身上,看到爷爷果然对自己挑剔少了,莫中二忽然觉得貌似老爷子教的东西也是有点用的…… ☆、第九十一章 :塞翁失马 “侯导,这部片子真的很不错,一定会大卖。” “看完这片子,感觉比《流年》感触更深。” “等电影上映,我一定去电影院看。” “恭喜……” 面对这些语言,楚侯生脸上的牙都合不上,《逆光》的后期制作已经完成,如今正在送审阶段,不过他也不是第一次拍电影,在华夏的一些规则都明白,一些敏感的地方都避免了,送审也就是一个过程,一般不会有太大问题。 虽然这部片子中途经历了投资人撤资的事情,但是对楚侯生没有太大影响,反而因祸得福找到了更好的东家,如今影片出来,邀请业内人士观看,也广受好评,楚侯生非常兴奋,原先是愁的整夜整夜睡不好,如今是兴奋的整夜整夜睡不着,就等审核通过,定下公映的日子了。 这段时间,楚侯生也有跟秦心通电话,得知她在严老手下努力学习的时候,十分羡慕。 “我要是有这样的机会,早十年就火了,好好珍惜。” 秦心也知道自己有这样的机会不容易,可是这段时间的学习真正的是让秦心明白了什么叫头悬梁锥刺股,生不如死。 秦心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嘴贱造成的。 寒假的时候去了京都,回来不小心八卦了一下祝军奶奶和老师是什么关系,结果就把老师给点燃了。 严老跟打了鸡血一般,忽然誓死要当燃烧自己烫死别人的蜡烛,秦心的课业陡然加重了许多,她有一种跟莫中二一样苦逼的心情了,一周的课程从一天改成了三天,自己的学习还不能落下。 说起来秦心还是挺努力的,但是天赋这种东西不是努力就有的,她还是多活了一辈子的人,还整天被严老各种挑剔,挨骂是足足的,秦心每次被严老说完,都有一种我果然太笨了的感觉,我上辈子一定是笨死的…… 秦心也没有办法,她上辈子是半路出家,进的演艺圈,什么都是学个皮毛,半懂不懂的,还有的干脆就是错的,硬是靠着一张脸混了进去,技术含量实在少,这重生回来不可能就基因突变成影帝之类的。 眼下的优势就是好歹是眼睛保住了,没有再脑残的去把好好的眼睛割成大双眼皮,倒是比上辈子漂亮许多。 学习成绩也好,属于好学生的标准,身体也不错,每天都跑步,很注意锻炼,但是也就这些了。 大多数孩子,脑子不残,原意努力都能达到这个 级别,秦心稍微漂亮了点,身手稍微好了点,但是说起天赋,却是让严老捶胸顿足,“你哪怕比得上你师兄一根手指头也行啊!” 秦心不知道严老跟祝军奶奶有什么恩怨,严老提起祝军奶奶,就炸毛,恨不得把自己教成一个十全十美无敌美少女,在外能骑马射大雕,在内能唱能跳能下厨能淑女有文才。每当看到严老那鸡血慢慢的模样,秦心都恨不得摇一摇他,老师你肿么了,肿么了,你醒醒啊!你是不是中邪了? 严老不仅化身蜡烛,几乎就变成全*能*教教主,发音课,口音课,表演课,形体课,基本是无所不能,全都教,他自己爱瞌睡,还安排了其他老师一块教,每天几乎都安排的满满的,让秦心饱受摧残。 这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这些老师,她以前是想都不敢想,都是业内顶级人士,却千里迢迢上门教学,能有这样的学习机会,别人求都求不来,她却只要在家坐着等就行。 可是另外一方面,是真的累,而且不仅仅累,严老居然还残忍的限制了她的饮食。 作为一个从监狱出来的人,限制饮食对她来说简直是残忍的令人发指。她不挑食,但是食量很大,严老让她节食的时候,秦心正在啃一块沾着酱汁的排骨,啃的十分专心,带着肉的排骨入嘴转了一圈,吐出来的是洁净无暇的骨头。 还想夹第二块的时候,严老让佣人把排骨撤了,很认真的道:“我想接下来你需要和我吃一样的食谱。” 严老很爱吃肉,但是他身体状况不允许他吃太多肉,不过秦心来的时候,他会让厨子做一些肉,眼馋的时候他也夹几块,秦心一开始不知道,只是觉得严老跟自己吃饭的时候似乎特别愉悦,等到有一次严老吃太饱躺了一天被医生警告的时候,秦心才知道,每次吃饭严老那贼兮兮自以为占便宜的表情是什么意思了。 现在严老一脸矛盾,又觉得痛快,又觉得不舍的把排骨撤下去的时候,秦心简直觉得天都要塌了,不能吃肉?真的不能吃肉了?完全不能吃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这时候的秦心充分的理解那只蠢肥的藏獒每次看到有人出现就灵敏的把自己的食物坐到屁股下面的感觉了。 她现在看到严老出现都下意识的想把菜坐到屁股下面,藏起来。 这样的境况下接到侯导兴奋的电话,秦心稍微有些雀跃,就等着首映式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出场,宣传什么的是不是应该人到,这样是不是借口可以请假一段时间。 秦心抱着这样的小心思,坚持了一段时间,就等着请假解放了,却收到了一个晴天霹雳。 侯导说电影审核不通过。 秦心简直傻了,“怎么会?” “片子基调太灰暗,过于写实,强调人性的阴暗面,不适合播出。”楚侯生说这段话的时候,声音都哑了,这种评价,简直是翻不了身的,基调灰暗,你能反驳出你不灰暗吗?这是一句万能否片语句,还是不可修改的那种。 秦心傻了,她万万没有想到像楚侯生这样的人物,他的电影居然是倒在审核的路上,有点太搞笑了。 后世的楚侯生可是导演界的大拿,他的文艺片,每部都能获奖。难道是因为自己蝴蝶掉了?秦心觉得十分不可思议。 “没事,就算不能播出,我也邀请了一些业内人士看过,他们对你的表演都很肯定,你不要灰心,继续学习,我也认识一些导演,有好的角色我会给你留意。”楚侯生虽然十分难过,可是他毕竟是好几十的人了,难得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耐心的劝说秦心。 “侯导我没事,之前不是说片子同时送嘎纳参展了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就中奖了。”秦心很心虚,她觉得上辈子自己身边对自己好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原本应该顺风顺水的侯导,似乎跟自己合作以来,从来都没有顺利过,各种起伏。 接完电话,秦心也认真检讨了自己这段时间的心态,太浮躁了,原本心里还有点侥幸,自己在拍摄电影《逆光》的时候侯导都夸自己好,虽然屡屡被严老骂,秦心心底还是有些小骄傲的,毕竟有上辈子的经历,可是现实却真正的告诉她,远远不够,靠着先知和小聪明只是投机,当初答应侯导的时候,未必不是因为秦心觉得侯导会成功,是一种投资,可是秦心本身就是一个变数,她变了,周围的也会改变,如同一只南美的蝴蝶煽动翅膀会造成北极的风暴一样。 唯一不变的就是秦心自己的学识,只有学会了,掌握到了自己手里,才是完全属于她自己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秦心立刻纠正自己,改变自己的态度。 莫家老宅,莫今通拿着电话,脸上挂着笑容,客气的道:“真是麻烦老朋友了,下次来盐城,我做东,好好喝一盅。” 两人说笑了几句,莫今通挂了电话,看着表情,心情不错。 莫怀博的死,似乎没有给莫家造成太大的影响。 莫怀云依旧是名媛,约会对象排队等。 莫怀天夫妇依旧醉生梦死,各玩各的。 莫怀义依旧捻着佛珠,字正腔圆念佛。 莫兴宁出国深造。 影响比较大的,或许是莫兴婧,父亲在的时候虽然也没有怎么管教她,可是人不在了,这感觉完全不一样,而且爷爷最近又关注莫兴远,好像完全遗忘了她一样,性格难免扭曲起来。 偏偏这个时候作为母亲的张素丽也没有发挥好作用。 张素丽如今面临两个问题,改嫁或守寡,她年纪也不算大,不到四十,以前惧于莫怀博的凶悍,贪小便宜是有,生活作风却不敢有一点问题,那时候她觉得自己要是有问题被发现,一定会被莫怀博打死,她跟莫怀博的夫妻生活也比较一般,莫怀博对这种事不太感兴趣,当然也可能是张素丽太害怕了,放不开,夫妻生活很无趣。 所以张素丽暂时也没有想改嫁,反而觉得生活自在了许多,不用小心翼翼的,老爷子作为公公不会整天盯着她,原本应该给莫怀博的分红也没有收走,张素丽攒钱攒的很开心,心情其实挺好,却不太好表现出来。 看到女儿阴霾的样子,张素丽的好心情就立马没了,女儿跟死鬼老公的感觉太像了,张素丽看着女儿那张脸,就开心不起来,母女俩交流不多,莫兴婧平日也看不上自己母亲,有话也藏着,性格越发叛逆。 或许唯一最伤心念念不忘的只有莫老爷子。 莫今通如今把大量的心思放到了莫兴远身上,也算是转嫁了一部分的哀伤,他不会像自己大儿子那样动不动就精神病发作杀人,但是也绝对不是一个仁慈的人。 他发觉了秦心的变化,对这个原本不重视的女孩开始重视起来,并且认真调查了她,发现她居然去拍了电影,虽说是小成本的电影,却是实打实的女一号,并且是隶属天林集团旗下的。 对此,莫今通觉得林天水会如此维护找到了很好的原因,熙熙攘攘而来皆为利。 秦心确实长的好,莫今通这么大年纪有时候看到秦心都会晃神,只是他不会给秦心机会,他要让她充分感受那种努力奋斗之后,却还是失败一无所有的感觉,死容易,活不易。 吃过晚饭,莫今通照例开始莫兴远的速成教程,莫兴远却是心不在焉的,一会看看这个,一会看看那个,忽然看到电视里的人,他惊叫起来“啊!” “大惊小怪像什么样子?”莫今通十分不悦的批评道,同时感觉到累心,这个孩子果然不如兴 宁,要是兴宁在,自己说话,他绝对会认认真真的听的,不会像这孩子大呼小叫的。 莫今通强忍着不爽拿着茶杯押了一口茶,抬头也看了一眼大厅的电视,上面播放着,嘎纳电影节一匹黑马,华夏影片《逆光》主竞赛单元……电影封面正是秦心那极致妖艳又极致清冷的脸,她穿着囚衣站在铁窗跟前,望着你,摄人心魂。 莫今通手上的茶杯骨碌的滚到了地上,滚烫的热茶烫到了腿上,莫今通顾不上疼,一双眼死死的盯着屏幕上秦心的特写。 莫兴远佩服的看着爷爷,果然是老爷子,被开水烫了都这么淡定,自己要学的果然好多好多。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莫兴远星星眼:爷爷不怕烫,爷爷好厉害。 莫今通:医生救我。 ☆、第九十二章 :蝴蝶一下 能进入主竞赛单元的片子,全世界就那么些,不管最终有没有获奖,走到这一步已经倍获关注了。 像是足球世界杯,华夏大多数时候连门槛都进不了,每次大家激动的看球,却没有本国的球员,想想都是醉了。 嘎纳很青睐新人导演的片子,一些著名的新人导演就是在嘎纳被挖掘出来的。 楚侯生真的是经历跌宕起伏,就连秦心这个有作弊经历的人都不确定这货能不能成功了,更何况他自己,好在他有一颗足够强壮的胃,不管什么都能消化,支撑着他那大起大落的身躯。 林天水也挺意外的,国内审核不通过,他打听了一下是有人在背后打了招呼,他在京都关系网不强,能用的人情早在之前都用了一遍,也有些无可奈何。 如果不是因为秦心,他很少亲自踏足京都,这件事也让他看到自己的弱点,要立足于华夏,京都是不能避开的,今后这方面的工作要加强。 楚侯生火速打包了自己去了嘎纳,秦心也有点想去,被老师给拦了,“一点小成就就沾沾自喜,这部片子里你表现太一般了,别去丢人现眼。” 秦心拍逆光的时候,大多还是靠着前世的经验,还没有拜严老为师,虽然在楚侯生一群人眼中,秦心作为第一次演戏的小姑娘,已经表现的非常不错,而且秦心态度很好,不骄不躁,在片场学的很认真,没有因为自己是女一号就摆架子,这些跟秦心第一次合作的人,对她的印象都不错。 但是到严老这里就不行了。 严老觉得秦心的表演太浮于表面,也就是这个角色刚好和她年纪差不多,可能因为生长环境之类的让她代入感比较强,演的还算回事,但是如果因为这样就骄傲,那她的戏路就只有这么窄,以后很难拓宽。 不得不说严老是一眼看穿本质,演技之类的秦心上辈子那点真的不够看,她能把逆光里面的角色演好,真的是靠代入感,这个角色跟秦心上辈子的经历太像了,几乎是重新经历一遍,所以她非常有共鸣,有些地方不用演就很真实,让侯导很满意,以为这是秦心的天赋。 被老师一说,秦心乖乖继续上课去了。 严老嘴上批评的多,实际上看着秦心却是很满意的,这孩子肯学,原意学,态度好,这个年纪能做到这样,已经不容易了,在严老这里,天赋是能培养出来的,但是自己本身的态度是别人教不了的。他教的愈发用心,开始是有些跟祝军奶奶较劲,祝军奶奶以前还 是追星族,严卿就像她弟一样,被折腾的够呛,那时候严卿有点傻,居然企图跟一个纳鞋底的女人辩论,结果就是智商被拉到她们那一阶层,然后狠狠的被打败。 严卿在祝军奶奶那就没有讨到好过,还有祝军爷爷一边虎视眈眈,鸭梨山大,这如今老了,忽然间迫切的希望教一个万能的女孩,将来要是嫁到他们家,全都报复回来…… 秦心要是知道老师的心思,一定会笑的一脸血,呵呵,呵呵,老师你够了。 可是秦心不知道啊,还是一脸感激,老师真好,老师不仅自己教我,还请别人来教,老师不仅自己不吃肉,还不让我吃肉……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辜负老师的期望。 不得不说,无知是福。 秦心没有去嘎纳,除了侯导有些遗憾,其他三个主演都觉得挺开心的,因为一个场地就那么大,有些人太亮眼,旁边的人就会自动沦为陪衬布景板。秦心很漂亮,而且很上镜,再加上她年轻,然后又是老外喜欢的丹凤眼,简直是不让别人活了。 严老的想法很简单,他是过来人,这部片子样片他也看过了,对楚侯生是认可的,但是放到嘎纳,还是有些水平不够,最多就是陪太子读书,他教的学生,不希望现在太早出现,他给秦心已经设计了未来的路子,在这个圈子其实等级资历是非常重要的,走错一步都不行。很多因为同一部片子成名的演员,按说发展前景是差不多的,可是现实却是有的成为一线女星,有的却沦为二三线女星。 这就是道路选择问题。 比如现在因为红了一点去接拍什么烂大街的小广告,你的身价也就被描述出来了,不会太高。或者盲目去接一些烂片,也不要想获得多大成就。 应该说值得庆幸的是,秦心的第一部片子是一部文艺片,国内没有审核通过,这对秦心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起点,既能让业内人知道了她,也不会曝光太多,一些大导演拍片选角,是不喜欢那些熟脸的。 所以这一次,严老还是压制了秦心不让她去,不过为了弥补这丫头,还是给她放了一星期的假,这段时间也有点逼太紧了,好好休息一下。 秦心终于有假期,已经好久没有过周末的感觉了。 更让秦心高兴的是,祝军这家伙终于来学校了,开学那段时间,祝军说家里有事,迟点来,也让秦心体会了一把等待的感觉,每天早上在学校跑步,身边少了一个人怪怪的。 然后莫中 二也来跑步,两人可以称之为患难二人组了。 本来两人还是有些尴尬的,莫中二的二叔挂了,虽然是莫家自作自受,可是按莫家人的思想,跟秦心家是脱不了关系的,秦心看到莫兴婧每次瞅自己的眼神都累的慌。秦心是不怕莫兴婧,不过心底也是有点不适应的,自己的出现蝴蝶了李大头,曾经的李大头是没有被抓进牢里,也没有现在那么狠,结果这绕一圈,把原本不会死的莫怀博给打死了……总有一种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感觉。 而莫兴远还曾经把秦心的姨妈血都打出来了,还抓了一把,想想都觉得一脸血,不过被老爷子带在身边的莫兴远觉得异常压抑,虽然多了许多新朋友,可是他却觉得跟秦心一块的时候舒服些。 有知道秦心也在被魔鬼训练,天然的增加了一些亲近感,两人居然在某些方面很合拍,比如过八卦。 莫兴远细数自己堂哥的缺点:龟毛,疑心重,好面子,装模作样。 秦心给加了一条:洁癖。 莫兴远恍然大悟:果然是洁癖,难怪老看他天天洗手,你怎么知道的?你以前真喜欢他啊? 秦心不理他,跑步。 莫今通得知莫兴远跟秦心表现的亲近起来,还觉得是自己的教育有成效了,继续加强教育道:面对你不喜欢的人要能笑脸相对,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就让对方翻不了身! 莫兴远似懂非懂的点头,心里想的却是,不翻身趴着睡也挺舒服的啊,爷爷你深奥了……话说你上次烫到的腿好了吗?我还以为是你不怕烫,原来是老了反应迟钝。 当然这些话莫兴远没有说出口,老爷子不喜欢他发问啊。 秦心觉得莫兴远有点烦的,不过每每听他说老爷子的事情,内心就忍不住欢乐,默默给莫老爷子点个蜡烛,祈祷老爷子长命百岁,不要活活被这熊孩子气死。 两人维持了奇妙的友谊。 秦心一点没有误会莫兴远会喜欢自己,因为接触下来才发现,这熊孩子根本体会不来男女之情,或许是他父母都太花心了,没把这个技能遗传给他,在感情的问题上,这家伙就是个纯粹的智障,有女孩来找他表白,他居然怀疑对方是想骗他的东西。 说是幼稚园的时候被骗过……秦心头顶一群乌鸦,目送那悲催的女纸。 好在祝军总算是要来上课了,秦心觉得自己都要被那些女纸戳穿了,以前莫兴远没有这么热门的,现在被传要成 为莫家继承人的时候,忽然就火热起来。 祝军也想念秦心,不过家里出了点事,其实也不是他家出事,是上面的胖子,忽然生病了。 人都有个病痛很正常,可是上面这胖子生病就不正常,总觉得他该跟永动机一样,就算要累死也是要在他下台之后。 他一生病,就有些人心惶惶了,本来也不关祝军家的事的,可是胖子在生病的时候,把祝军大伯给升了一升,把祝军大伯祝英保的领导杨国东也就是马复香的舅公丢到政协养老去了,简直是不按照常理出牌。然后还把祝军老爹祝英虎的代字去掉,本来还要半年的,直接转正了。 这就把祝家放火上烤了,按年龄来说,莫非祝家第三代想要竞争那个位置,现在比较接近的就是祝军堂哥祝行。 祝行在京都大学,学的是生物科学专业,这专业是出过许多国家领导人的。 可是祝家人自己知道内情,祝行长的秀气,外表看着都很好,可是性格却有些优柔寡断,像他母亲多些,这也是当初为毛祝老爷子一定要把祝军丢进部队,就是不希望家里孩子都这么娘。 祝行智商高,考试成绩一直都是非常好,也非常喜欢自己本专业,跟喜欢搞研究而不是搞政治,祝家给他安排的是让他走学术的路子,在华夏走学术的路子级别升的比地方快,等到时候如果他有天赋可以从政反而是捷径,如果实在不感兴趣做学术也不会饿死,还不容易得罪人。 在祝老爷子心里,对祝军反而期望大一些,他在自己这个孙子身上看到一种不同的气质,有一种领袖的感觉,一群小伙伴玩在一块,他自然而然的能成为领头的,并且让大多数人信服跟随,而且不是玩手段心机做到的,像是他自然的人格魅力,凝聚力。 在军队当过核心领导的祝老爷子太明白这种感觉是什么了。 祝老爷子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他就是一粗人,打战出生,非常识时务,懂得什么时候进退,他把祝军送盐城去上学,打着让他历练的借口,未尝不是一种保护,胖子这两年抽风抽的厉害,老爷子应该未雨绸缪,却不想他这一病,加速了抽风程度,大家看祝家,眼睛都冒绿光了。 这时候再把祝军丢盐城去,就有些危险了,不是保护而是把羊丢进虎口了,盐城毕竟远,出了事都鞭长莫及。 祝军不太懂这些弯弯绕绕,却也能感觉到家里氛围不对。只是他跟秦心约好的,上一年的课的,第二年才转学的,不愿意失信与 她。 过了一段时间,胖子身体恢复了,京都的气氛没有那么严峻了,祝老爷子觉得自己表现太过,反而显得心虚,又让祝军继续去盐城上学。 一个寒假秦心和祝军都经历好多,再见面都有不同的感觉,好像经历了很久很久,两人都成长了一些。 虽然一直有通电话,不过有些话两人不会在电话里说,原本以为见面会有千言万语说不完,真的见到面又觉得其实什么都不用说了。 祝军看到秦心,第一时间拥抱住了她,两人在创流不息的机场门口,像是要拥抱天长地久一般。 莫兴远在一边使劲咳嗽:你们够了啊,我还在呢。 因为之前祝军的车交给莫兴远了,祝军回来,莫兴远自然也来接机了。 开的是他拉风的跑车,老爷子最近对他很严厉,好处是有的,他的跑车又升级了。 “明天去烧烤吧。”祝军上了车,莫兴远提议道,上次老爷子烫了脚,这两天有些发炎,貌似没有时间管到他,莫兴远实在厌倦老爷带他出席各种宴会了,难得有休息的时候,去野外还能飚车。 秦心也好久没有休息,正好是周末,没有意见。 第二天秦心把舍友林嘉陈玉都叫上了,莫兴远和祝军,一共五人。 莫兴远他们准备道具,秦心他们准备吃的材料。 这是一个普通的周末,风和日丽,少男少女自驾出游,很是美丽。 车离市区越来越远,一路驰骋,车上放着音乐,女生们吃着零食,看着像是弯弯偶像剧的场景,秦心不知道自他们出门开始,后面就有车跟着,而上辈子的这一天发生了一起悲剧,英雄少年水下救人,用自己的生命成全了别人的生命。 那份报纸,秦心瞄了一眼,用来盖住了自己的泡面,等泡面好了,又用来垫碗,她很认真的吃着泡面,看着电脑里的电影画面,一不小心还把汤滴到了报纸上,落在了报纸上一个少年的脸上,秦心只觉得那个笑脸碍眼,用纸巾盖住,继续吃泡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三章 :第一次 秦心上辈子不认识祝军。 祝军到泰西的时候,秦心已经收拾了行李发誓要在娱乐圈闯出一番名堂,要成名,要大红大紫,要让莫兴宁后悔。 他们擦肩而过。 当然就算那时候他们相遇,结局一定也是擦肩而过。 祝军不会对一脸浓妆艳抹高傲的秦心产生好感,而秦心也不会多看除了莫兴宁以外的男人一眼。 至于后来,秦心也不知道祝军这人。 两人没有交叉,也无所谓的平行,根本就是没有关系,秦心记忆里也没有这样的一个人。 祝军的出现是秦心新生的变数,对秦心来说是一种希望,因为祝军的出现代表了她的生活是可以改变的,也意味着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当秦心知道祝军爷爷是谁的时候,其实努力回想过,不过两人的世界太远,秦心一点都没有想起来,上辈子祝军是干啥的。 秦心娱乐圈的事情都没有搞明白,跟搞不明白政治圈的事情,世界很大,两个人不认识很正常。秦心绝对想不到自己曾经吃泡面垫过的一张报纸有登过祝军的笑脸。 一行人到了森林公园搭烤架,准备吃的,铺地毯,因为是周末,人还不少,几人选了个空地,靠近湖边的地方,方便取水洗东西,林嘉动手能力比较弱,不过她带了个dv一路拍摄,湖边景色不错,附近也有人专门带单反带dv的,时不时有笑声传来。 秦心一行人五个,莫兴远是没有干过这些活的,竟在一旁添乱,好在他准备的装备是让家里佣人准备的,都很齐全,没有缺少。 林嘉知道自己的弱点,就帮忙递个东西,主要负责拍摄,她马上就要出国了,想多拍点东西纪念。 秦心在家也帮忙的,在监狱也是干过活的,动手能力不错,陈玉是吃货,虽然说做大厨之类的不会,穿个翅膀之类的还行,现场的干活小能手居然是祝军。 真是让人吃惊,原本以为祝军那样的家庭应该是养尊处优啥都不会的,看莫兴远就知道,这货就会添乱,醋和酱油都分不清楚。 祝军却是干活十份麻利,生火到烤东西,速度快,又干净利落,莫兴远在一边手忙脚乱的一会把翅膀烤焦了,一会调料刷多了,等他烤的差不多的时候,那个鸡翅膀已经成木炭的感觉了。 秦心愉快的接过祝军给她烤的金黄喷香的鸡翅膀,咸甜适中,外酥里嫩,很烫很好吃,对于这段时间被老师 严格要求了食谱的秦心,这简直就是人间美味,迅速的吃完一个,眼巴巴的等下一个。 这时候秦心觉得祝军尤其帅,她从来没有想过祝军这样大块头的男孩居然会厨艺,而且看动作,厨艺还是颇好的,他洒椒盐洒的都特别均匀,淋蜂蜜也淋的特别专业,不像莫兴远,一面把半瓶都倒上去,另外一面又忘了刷了。 然后盐城天气已经开始回暖了,这个时候就穿t恤和薄外套就行,在干活的祝军脱了外套,里面是横条纹黑白t,裤子是军绿色的休闲裤,腰上系了皮带,t恤别在裤子里面。 长腿,腰很匀称,没有肚腩赘肉,胳膊上的肉很结实匀称,秦心本来是趴在一边等烤肉的不知不觉就看到了祝军身上,祝军还时不时的抬头对秦心露齿一笑,阳光少年,秦心不知不觉看痴了,觉得祝军这样比那些男模,长腿偶吧帅多了,身上充满阳光阳刚之气,秦心看祝军朝自己笑的时候居然有点脸红。 好在太阳大,秦心假装是被太阳晒的热的。偏偏这时候祝军还开口道:“你太热的话把衣服脱了……” 秦心忽然就想歪了,连忙扭头,觉得自己一定是刚刚烤鸡翅吃多了,上火,居然有点流鼻血的感觉,这要是被别人看到就太丢脸了,“我吃多了,去消消食。” 秦心慌忙的跑开了,一路跑到湖边,吹了一阵阵的风才觉得好一些,拿着纸巾捂着鼻子,居然真有鼻血,还好自己机智,真被看到,就不要活了,看男人看到流鼻血,自己该有多饥渴啊。 还好没有被看到,秦心正庆幸着,面前递过来一瓶绿茶。 祝军一脸着急的看着那带血的纸巾问:“你怎么了?” 两人靠的很近,自己小跑绕圈到了这里,祝军腿长步子迈的大,居然很快也走过来,还一点都不喘气。 林嘉在远远的拿着dv拍,看到祝军和秦心并肩粘在湖边的背影,画面很美。 “上火了。”秦心感觉到祝军离自己好近,心跳都能听到,然后好热,然后觉得鼻子又有东西要流下来了,好想死一死。 祝军低头看到仰着头捂着鼻子的秦心,今天秦心穿的是黑色运动裤,身上是白色t恤,祝军个子比较高,靠这么近,低头可以看到秦心领口里面的小包子已经开始发育了,比上次在学校舞池边看到的似乎大了一些,肿了一些,突然间祝军也觉得鼻子有点湿润了……囧。 秦心捂着鼻子递给祝军一张纸巾。 “ 我也上火了。”祝军有点慌乱的捂着鼻子。 两个捂着鼻子的少男少女,忽然间都笑了,祝军的爪爪羞涩的不小心的轻轻的环绕到秦心的小腰上,秦心的爪爪也不小心的扶到了祝军的腰上。 她按了按,果然好结实。 祝军轻轻的摸了一把,好柔软。 两人站在湖边,面色严肃的朝着整个湖,似乎在很认真的欣赏风景,都不敢看对方,却不由自主的用力了一些,靠的更近了一些。 属于少男少女的身体的悸动,那种感觉无法描述,只有亲身体会了,才明白,身体有微微颤抖,好像电流穿过,酥酥麻麻的,很兴奋,只想保留这样的姿态,太长地久。 好在这时候终于不用流鼻血了,不过两人傻乎乎的站着却不知道说什么了。 静默无言,却没有觉得尴尬,就觉得这时候本该如此。 不过两人的默契却被不远处的湖边的喧闹给打断了,有人在叫救命,说是有人落水了。 这样的情况肯定不可能再腻在一块,祝军拉着秦心的手跑过去,倒不是爱看热闹,祝军从小在军队里呆的时间多,接受的教育很正统,绝对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出事。 跑过去果然看到离岸边有些远的地方居然有两个人头,浮浮沉沉的,岸边站着两三个人,却没有人敢下水,这时候虽然天气不冷,但是这水也不热,还要穿两件衣服的时候,也不知道谁这么脑残居然下水去玩。 祝军看到这情况,抓着秦心的手道:“我水性好,下去救人,你在岸边让人帮忙。” 交代了一句祝军就跳湖里救人了。 秦心也会游泳,她上辈子为了保持好身材,有空就会去游泳馆,但是游泳馆跟湖不一样,游泳馆的水是恒温的,底下也不会有水草,深度也不深,让她跳下去游一圈是可以,但是救人,她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可是祝军却是立刻跳下去了。 秦心要是路人甲看到祝军的模样一定觉得他帅疯了,可是她如今是祝军的女友,只觉得他疯了,不能怪秦心自私,真的是这样的场景,她就觉得不太好,这湖看着很平静,两个人好好的怎么会溺水,在岸上拖一个人很容易,可是到水里不一样,万一这人还挣扎,说不定你没救上人,反而自己被拖水里去了。 旁边已经有人打电话报警了,秦心看着附近也没有船,很着急,却只能干着急,看着祝军迅速的游了过去,他先靠近了其中一个人,那 人却并不配合,使劲的挣扎,好在祝军身体条件好,连拖带拽,硬把他拉到了岸边,靠近岸边的时候,大家手拉手把这人拽上来了。 祝军又游回去救另外一个人,湖里是一男一女,男孩还离案近一点,女孩却离的远了,等祝军再游过去就更远了。 秦心看着祝军来回,心都要跳出来了,林嘉他们也过来了。 虽然也有其他人会游泳的,但是大家都知道,游泳跟救人不是一回事,会游泳不一定能救人,这大块头的少年看上去游的很厉害了,可是拖拽那湖里的人还是看的然人心生恐惧,感觉一不小心两人都会沉湖里一样。 祝军在湖里确实感觉有些吃力,刚刚那男的挣扎的太厉害了,不过还好,虽然水冷,他以前在部队有过同类的受训,感觉还是能坚持。 他是见义勇为,但是绝对不会脑子发热,不看自己有没有实力,他刚刚是评估了一下,觉得自己的实力是能救起这两人的。 虽然救第一个人的时候让祝军耗费力气很多,不过他还是迅速回头去救第二个人,这时候就顾不上评估什么的,而且第二个是女孩,应该不会挣扎的那么厉害,刚刚那男的力气好大,又在水里,祝军都觉得吃力。 这一刻他就想着秦心还在岸边看着自己,不能让她担心,快去快回,游的又快了一些。 看着他游到那女孩身边,女孩似乎溺水严重了,都没有什么意识的感觉,可是祝军一碰她,她却挣扎的比刚刚那男的还厉害。 祝军怎么拖都拖不动女孩,低头看才发现湖底居然长满水草,女孩被水草缠住了,这就比较麻烦了,祝军不得不下水去帮她把水草扯开。 这样来来回回,他觉得体力都耗尽了,不过眼看着快好了,他也做不到就把女孩扔这里回去,这时候祝军什么都没有想,就想救人,他终于把女孩脚下的水草弄开,半拖半推的推着女孩前进,游的很慢,他的力气已经差不多耗尽,只能是竭尽全力的推着女孩,感觉快到岸边的时候,祝军忽然间觉得有一股大力,女孩似乎在这时候醒了过来,用脚重重的踢了他一脚,祝军只觉得身体沉进了湖里…… 在外人眼里就是那个大块头小伙费劲全力把女孩推到了岸边,自己却沉了下去。 这时候旁边有人叫到:“不好,听说这一片水域里有水草……” 他这一叫本来几个看着靠近案了想下水去帮忙的人都停了,只是几人手拉手就近把靠近岸边的女孩给拉 了过来。 而祝军那边却没有了动静,有人说警察马上来了,本来就是看的惊险无比,那个少年那么大块头救人救起来自己都沉下去,谁还敢再下水,水草在水里跟水鬼差不多,抓住你的脚能要你命。 秦心站在岸边,看着趋于平静的湖面,不敢相信,祝军就这样没有出来,她简直就要疯了,怎么会这样? 这样的时候秦心也顾不上不远处有一辆车开走离开现场这样的事情,她看着平静的湖面,忽然间发现如果祝军就这样走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简直是一场梦。 这时候,原本不敢下水的秦心咬了咬牙,也顾不上其他,她忽然跳下了水,朝祝军刚刚那方向游过去…… 秦心是突然跳下去的,林嘉他们都没有反应过来,更别说拦了。 莫兴远刚刚没有看到祝军跳下去的场景,这会子却看到了秦心纵身往水里跳的画面,不知道为何他脑海里却是在这时候想起来老爷子对秦心的评价:忘恩负义,虚荣轻浮。莫家对她一直照顾,却在拜了干爹之后就翻脸不认了,原本死赖白乞的缠着莫兴宁,却在他受伤的时候立马移情别恋。 有时候坏话说多了,明明不是那样,也会听的不知不觉被影响的,可是这一刻莫兴远却觉的去他爷爷的什么忘恩负义,虚荣轻浮,如果自己掉水里,秦心也会跳进去救自己的,一定会,好感人……不得不说莫兴远脑补过头了,如果他掉进去,真不好说秦心会不会跳下去。 那些拿着dv拍的人都觉得秦心这一跳,好美,真像是拍电影一样。 祝军已经力竭了,在那时候还被很用力的一蹬,直接像是被推到了水草堆一样,湖底密密麻麻的水草,只有靠近岸边那一点点没有水草是浅摊,一出那浅滩,立刻就是水草丛生。 在水里呆久了,祝军的意识都有些涣散,他已经尽力了,似乎听到岸边的尖叫声,他的视野慢慢变暗,好像身体被一圈一圈的缠绕,越来越重,也无处呼吸,第一次,他感受到了死亡的气息,很近很近,他想到了秦心,想到了家人,拼着身体最后一点力气挣扎,却是被水草缠的更紧了,刚刚身体被踢的地方也生生的疼。 很短的时间,祝军却是感受了一点一点绝望的痛苦弥漫着包裹着渐渐的失去意识。 秦心奋力的游着,水果然很冷,她刚刚下水还有点不习惯,不过很快就适应了,她看到了水下的祝军的身影,一点点的靠近他,已经能看到祝军的脸色青紫,整 个人似乎不动了,秦心游的更快些,她有随身带小刀的习惯,这时候算是有派上用场,在水底把缠绕着祝军的水草一点点的割开,不过由于太匆忙,也把祝军不小心割到了,鲜血弥漫开来,祝军因为疼痛刺激,好歹醒了过来,睁开眼看到秦心居然在自己身边。 看到秦心这一眼,祝军简直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不过身体真真实实的难受包围着他,他从来没有觉得这么痛苦过,也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幸运过。 秦心看他有了些意识,示意他配合,秦心拉着他的手,两人一块往外游,只是祝军身体实在没有力气了,秦心这样迟早会两人都出事的,秦心的小身板根本拖不动他,他摇了摇头,想推秦心一把,却转头被秦心抱住了,秦心不仅抱住了他还吻上了他,就这样两人拥抱着在水中亲吻着,秦心用她的态度表明了,你不走我也不走,要死也要过把瘾,不然刚刚鼻血白流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四章 :见义勇为军二代 初吻在水里,味道有点怪。 在众人都以为两人都挂了的时候,水里冒出了两个拥抱着接吻的脑袋……确定这不是拍电影吗? 秦心的爆发力很强,这一世的她已经不是那个为了保持身材在温水里游泳健身的女孩,她的爆发力,可以让她在瞬间杀死围攻自己的三个大汉,可以在马上射击骑马飞跃,也可以在水中拖动比自己体重快一倍的祝军。 她的身手在监狱十年,锻炼的非常好,重生回来没有废弃,更加注重锻炼身体,以前在监狱几乎是拖着残疾有病的身躯还能一打三,保护自己,如今身体健康,饮食均衡,再加上有严老的刻意监督培训,比在监狱的时候状态还好。 害怕秦心锻炼出腹肌来影响美观,严老的训练也是很特别的,他专门请人来指导秦心的形体课,以前秦心身手好,但是柔韧性却差了点,只是占在反应速度快,天生的灵敏这一优势上,能第一时间判断出对手想要出招,出什么招而作出反应,但是经过严老的训练,秦心的身体更加柔软,在配合反应速度上,第一时间能跟蛇一样把人缠住。 当你的对手有蛇一样灵敏柔软的身体,又有豹一样迅猛的招式,你一定不会觉得愉快的。 当这个人不是你的对手,而是你的爱人,那感觉真是醉了,祝军被秦心吻的慢慢恢复了意识,然后就感觉到一个异常柔软的身躯紧紧的贴着自己,缠着自己,她身体真软,如同随着湖水漂流一般,跟着湖水的节奏轻轻的荡漾。 祝军的身体也跟着这节奏放松,然后就缓缓的被带到了水面,在湖里救人最怕的就是对方不合作挣扎,其实水是有浮力的,要是对方乖乖合作,比什么悬崖里拉人上来容易许多,水浮力会平衡人的体重。 两人上岸后。 祝军看到那周围有人会紧急救援的已经安排好了那一男一女,没有生命危险。 但是他记得当时最后一刻自己救的女孩还踹了自己一脚,他被水草缠住的时候,也已经想到这事情的不对,不过如果再来一次,恐怕他还是会跳水里救人的,对方很了解他的性格。 要是没有秦心,自己或许就真的死在水里了,那一刻死亡是那样的近,触手可及。 因为是郊外,警察和120都还没有来,救人这一过程,看着很长,其实就几分钟的时间。 祝军上岸后第一时间让莫兴远把手机给他,打了个电话。 还好莫家佣人给准备的 东西多,毯子什么的后备箱都有,这时候派上用场了,给祝军和秦心都裹上了。 秦心在水里几乎是爆发了身体潜能,到了岸上很是疲倦,整个人昏昏沉沉的,倒是祝军还硬挺着,他的腿上有伤,让莫兴远拿了东西,自己迅速的包扎了一下。 那男的先醒了,这时候挣扎着想离开,却被周围热心的人给阻止了,好不容易看到一场救人大戏,大家虽然不愿意下水,但是在岸上救人要救到底,万一出什么事怎么办。 秦心这时候也模糊的觉得不对劲,只是忽冷忽热的头疼的要死,还有就是她真的好久没有这样直接吃肉,老师给准备的营养套餐,没有这么油腻,这忽然跳水里,虽然没有溺水,但是肯定吞了不少湖水,现在胃很不舒服。 难受不免就带到了脸上。 祝军看到秦心的小脸皱着眉,昏昏沉沉很痛苦的模样,又瞥了一眼不远处的那一对男女,开口道:“先别急,大夫马上就来了。” 那被救的男的似乎精神头好一些,解释道:“这是郊外,等120来不知道多久了,不如哪个好心人先开车送我们去吧,我感觉已经好多了。” “我保证大夫来的比你们开车快。”祝军脸色有些青紫,这话说完就不再开口,那人还想说什么,看到祝军的脸色乖乖的闭嘴了。 他身边的女孩似乎还昏迷着,尽管经过紧急救援了,男的也表现的很着急,周围不免有人意动,还是先开车送他们进城,这里等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 不过这吵闹没有多久,大家很快闭嘴了。 远远的传来剧烈的轰鸣声,大家都很奇怪,什么车声音这么响,120不是应该鸣笛,那尖锐的鸣笛声在街上,大家都听过,可是来的声音却是剧烈的轰鸣,感觉整片山都动起来,接着是树木摇晃,然后大家觉得太阳忽然被整个遮住了…… 人们这才打破习惯,不是往公路看而是往天上,居然是直升飞机。 平日爱逛网上一些八卦论坛,比如盐城吧一类的人就知道,广为谣传的一种说法,说盐城边防驻扎着一支神秘部队,貌似就在森林公园后面。不过因为离普通人生活太远,大多都觉得是人瞎说的,当作热闹看。 可是这会子,居然飞来了一架直升飞机。 在华夏有钱的人有很多,但是拥有飞机的人很少,华夏对空中领域管制的非常严格,就算你有钱买得起飞机,什么时候飞,飞哪里,都要申请报告,所以 看到非机场外面的飞机是非常难得的,必须是有什么重大事故,重大人物。 等那架直升飞机降落停好,大家看到飞机门打开,出来的是一个穿军装的人已经醉了,先是看到水下救人,像是电影,现在已经成为大片了。 让大家醉了的是,这飞机刚刚停稳,天上又从另外个方向飞来两架飞机。 而这时候大伙都无暇顾及那个落水的男人,只见他的脸色苍白无比,他身边躺着的女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别人都在为这出现飞机的奇迹欢呼,为经历这样神奇的事情激动不已,他们却惶恐不已。 先下飞机的士兵肩膀上有一条竖杆加一枚星花,是少尉级别的。 而最后一架飞机下来的居然是一枚松枝叶加一枚星花,是一个非常年轻的中将,正是祝英虎。 士兵下来跟祝军先行礼,先把落水的一男一女抬到了飞机上,这时候大家才明白祝军说的肯定比车快的交通工具是什么了。 再等到祝英虎过来,祝军喊父亲的时候,其他人都惊呆了。 这个救人的少年居然是一个中将的儿子。 平日一个普通人救人就够书写一大笔了,如果侥幸救起一对有钱人,说不定有名声还有福利,但是如果救人的人本身就是一个条件极其好的,那就意义不一样了。 社会上普遍闲人比较多,大多都是平民百姓,过普通生活,喜好各种八卦,普遍有仇富心理,如果哪里爆出某官二代仗势欺人,某富二代作奸犯科,这种新闻绝对能火,而且炒的沸沸扬扬,经久不衰。 可是现在亲眼目睹一个高级军二代,中将是胖子前不久抽风刚刚升的,本来祝英虎还只是一个少将。 一个中将的儿子,看到有人落水,一点不犹豫的就跳下去救人,差一点就死在了水里,要不是他女朋友也下去了,今天就悲剧了。 祝军的身份让大家觉得很不可思议,随手一个电话就能叫来三架飞机的人,居然见义勇为,这样的人不是应该活在这里把人撞了七十码,那里又玩弄了小女生之类的消息中吗? 大家的兴奋在飞机飞走也没有降下来。 那些士兵并没有抢了现场人的dv相机,不让大家拍,拍到这场景的人,觉得自己简直是赚大发了,这样的视频拿网上卖说不定都能卖一大笔钱。 林嘉一行人开车回了。 陈玉是去过京都,跟祝军还有 他朋友爬过长城,多少是了解一些祝军的背景,祝军很低调,他那朋友却拽的要死,所以并没有奇怪。 林嘉倒是挺震惊的,她家祖籍就在京都,看到父母提起京都都很唏嘘,有些好奇。 莫兴远就有些呆了,他自以为自己在盐城莫家很了不起了,自己跟祝军交好也是脾气对胃口,祝军会飚车,性格也豪爽,遇到粘粘糊糊的女生果断拒绝,不像他堂哥莫兴宁,万人迷一样,不管什么女生都留一副好印象。而且祝军也不会因为他的家境好就特别巴结他,然后现实就让莫中二第一次觉得那些巴结自己的人挺可笑的,模模糊糊的触摸到一点人情世故的感觉。 飞机上,祝英虎面色凝重的听了祝军说了事情经过,简直就是想拍死自己儿子,真正是蠢货,大蠢货。 “要不是秦心这丫头在,你这蠢货就死在那了。”祝英虎实在是忍不住,直接骂了出口。 虽然看儿子面色青紫的模样很心疼,可是对祝军这次处事方法还是很生气。 对方一定是有备而来,计划的非常周密,而且是非常了解祝家的人,祝英虎都不敢想象儿子要是走了,会变成什么样? 上辈子祝军死了,当然获得了全国英雄的称号,祝英虎在军队几乎是一蹶不振,没有再想向上,而祝军母亲康雪因为过度悲伤,一次出了医疗事故,从此不再行医。 祝军大伯在经委独臂难支,祝军堂哥祝行,本来是喜好搞科研的却被硬生生的拉到了公务员体系里面,一毕业,就进了□□,起点非常高,不过不擅长人际来往的他很快就得罪人,一直都是一个小科员。 祝军爷爷身体每况愈下,没几年去世了,从此祝家基本等于退出了华夏的政治舞台。 没有了祝家的支持,胖子越发力不从心,最后直接被架空,新上任的领导人姓杨。 那些弯弯绕绕秦心不知道,秦心只知道自己死前,最高领导人是杨旬,莫兴宁的妻子马复香跟杨家还有亲戚关系,莫家是官商一体,发展的非常好,不仅仅是盐城第一家,就是在京都也有一席之地。 她此刻胃很疼,靠在飞机上的椅子,包着毯子,整个人看起来很虚弱,飞机摇晃的很厉害,祝英虎和祝军说话并没有避着她,秦心隐约觉得有什么关联,却有不明白是什么关联。 不过有一点秦心觉得祝伯伯说的对,祝军这一次太鲁莽了,救人是好事,她也希望自己男友是个好人,但是救人救到把自己命搭上就太 傻了,虽然也是对方设计好,早就把握好祝军的性格,和现场的环境,可是祝军还是太大意了,偏偏不知道怎么说,被利用的就是一颗善良的心,你也不能说他不对。 莫兴远回家,莫老爷子看他情绪不佳,问他什么事? 莫兴远照实说了,就算不说,老爷子之后也会知道的,跟老爷子相处这么一段时间,莫兴远已经有点经验,宁愿不说也不要撒谎,否则折腾的是自己。 莫今通听到秦心下水去救人,面色很复杂,这一刻他想起了秦宇和秦天,不得不说,秦心是最像他老秦家的人。 再听到祝军父亲是中将,一个电话招来三架直升飞机的时候,莫今通脸色非常凝重,没有说话,挥手让莫兴远走了,自己一个人在沉思。 而这时候,祝军爷爷拄着拐杖,跑的比两条腿还快,冲到了胖子家,进门就嚎啕大哭。 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通通的擦到了胖子身上,胖子身体刚刚好了不久,精神倍爽,做了好几件事都很痛快,还等着祝军爷爷痛哭流涕的来感激他,却不想,祝军爷爷来了,的确是痛哭流涕,却不是感激他来着,而是来撒泼的……老子为国家出了一辈子的力,老了一点好处都没有要,妥妥的退了,你们现在居然还要我断子绝孙,让老子知道是谁,我让他子孙满堂都是别人家的…… 当然祝老爷子原话不是这样的,只是挂着一身的勋章,坐在胖子家哭,一边哭一边打嗝,哭的胖子心烦意乱,觉得这老头子也有点胡搅蛮缠,这不是还没有死吗?可是听到祝军爷爷哽咽着说:“他奶奶也要来,被我拦住了……” 胖子瞬间觉得祝老爷子是个好人,他说的都应该答应,万一等祝奶奶来,说不定自己这么一把年纪还会被鞋拔子抽脸,那样就可怕了。 “严惩,必须严惩!”胖子坚定的道。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五章 :以身相许 落水的两人客气的被请到部队医院。 虽然明知道是阴谋,却是基本查不出什么东西,两人自己下水玩,不小心溺水了,你主动去救的,真是死了也白死。 还有就是祝军救人这视频网上迅速的发了出来,而且很快就火了。这段视频里有很多热门的元素,见义勇为,帅哥美女,军二代,灰机…… 这些东西凑在一起是非常值得看的,真跟大片一样,现在人看片已经不会像七八十年代那时候的人一样,为影片的人高兴激动愤怒,十份真实,完完整整的代入,现在的人已经很明确的知道,电影里的都是骗人的,信那个还不如看艳*照门,像这种普通百姓拍下来的东西,更真实更让人感兴趣。 而且背后应该有人推波助澜,这从见义勇为贴慢慢歪楼到讨论那些直升飞机是哪里的,什么番号,神秘部队一类的,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很快胖子的案头上就打来了一份小报告。说某人公机私用,作风败坏,必须严惩。 胖子看到这份报告,摸了一把脸,脸上被祝老爷子喷的唾沫刚刚干了不久,这报告就来了,还必须严惩,惩你妹! 为了救人出动飞机,那是为人民服务啊,你还说三道四,最看不爽的就是你这样的人。 打小报告的是刘系一派的,刘系看上去十份中立,没有跟哪个派系关系特别好,就是那种特别正直的感脚,实际上却是和杨家私下交好。 胖子不管这么多,祝英虎是他刚刚升的,现在要让他把人家降下来,不是打他自己的脸么? 最后大笔一挥,把这打小报告的家伙送去治理盐城湖,什么时候把湖里的水草弄干净,让湖里不再淹死人再回来吧。 这尼玛绝壁是做不到的,哪一个湖每年不出点事啊,这是一辈子都别想再回来的节奏。 胖子这一招够狠,直接拆了杨家一个膀子,偏偏他自己一无所觉,先把杨国东丢政协去养老,然后又卸掉了杨家一个有话语权的人物,杨家可谓损失惨重…… 惩罚了这打小报告的人还不够,胖子觉得还是应该补偿一下祝家,把祝军大笔一挥,定了个全国十佳优秀少年,祝军如今无官无职的,也就只能送个称号了。 就一个称号,高考不能加分,胖子还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再要加其他的,祝军爷爷坚定的拒绝了。 祝老爷子:适可而止啊胖子?就因为你前段时间抽风,害的我们家出门买个菜 都精彩兮兮的,还加分,加你妹啊! 当然他心里这样想,嘴上不好说,而是真诚的道:“孩子他奶奶想来亲自感谢你的,被我拦了,不过你前段时间腿脚不好,她帮你纳了双鞋底,自己纳的在家穿舒服,她眼睛不好,做的慢,现在才做好,让我今天稍来了。” 胖子看着那一双厚实的黑底鞋,一脸唏嘘,祝奶奶一定是在警告我,办不好就用鞋底抽我脸。 等到祝老爷子走了,胖子一个人,看着那一双黑色的老布鞋,他坐在椅子上,艰难的弯下了自己庞大的身躯,越过自己那比十月怀胎孕妇还大的肚子,把老布鞋穿在了脚上,缓缓的站起来,来回走了走,果然觉得肿胀的脚舒服许多,放松许多,走着走着,胖子突然觉得眼睛有点酸,他前段时间生病了,看着他自己一点都不害怕,大大咧咧的,原本也就是正常生个病没啥,可是从上到下,包括他的妻子都在各种慌乱,考虑如果他病了怎么办,积极的不着痕迹的在为各自的派系谋求福利。 别人说胖子抽风,其实他只是大智若愚,借着生病的缘由敲打一下别人,他生病的时候周围的人各种活动,就是关心他也是透着一股投资判断的味道。 胖子伤心了。 如今踩着这一双厚实的老布鞋,心中的感动不断的蔓延。 他知道祝老爷子没有瞎说,祝奶奶年纪大了,手脚是不那么灵活,纳一双鞋要很久,从自己生病到现在能纳好,已经是天天做的效果了,穿了一会,他又费劲的弯腰把鞋脱下来,提起鞋子,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针眼,一针一针都是用手缝的,他的胖手又把这双鞋好好的装好,放回了桌面。 他的长辈全部都走了,胖子一直对祝军奶奶是有孺慕之情的,虽然被她用鞋底抽过,可是就是觉得这样的老人家简单,说话也放松,不用弯弯绕绕。哪怕他如今已经长成一个塔山一般的大胖子,还是想在长辈面前,当一回孩子。 上辈子祝军没了,祝军奶奶的确给胖子纳了鞋,可是那时候伤心不已,对胖子也有埋怨,这鞋子也没有送出去。 胖子觉得自己是好心,升了你们家,你们出事还怪我,因着这件事跟祝家起了隔阂…… 陆文华进来的时候看到丈夫正在看一份文件,她其实是受闺蜜之托,问问可不可以不让刘家去守湖,不过这样不好直接开口,她其实也是知道的,只是碍于情面,她自己的孩子又是小儿麻痹症,先天残疾,很没有安全感,总想着老公退了以后怎么办 。 看到桌面上的一双黑丑的老布鞋,像是菜市场里面卖的二十块一双的那种,她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开口道:“祝老爷子又来胡搅蛮缠了?”这破鞋子他也好意思拿来,这句话陆文华在心里没有说出来,只是打算等胖子不注意就把鞋子拿走。 一边说一边走到胖子身后,双手按在他的太阳穴上,帮他按摩。 胖子也确实是累了,闭着眼睛享受了一会,才睁开眼睛道:“祝老爷子性格正直,为人豪爽,你要注意措辞。” 陆文华心里嘀咕,不是你之前说的吗?这话你说过,我才重复的,转头就让人家注意措辞,老公变的越来越看不懂了。 等之后她把那双老布鞋丢了,又被胖子找了一圈的麻烦,好歹从杂物间里把老布鞋找出来才息了一段事,可是胖子看着那被压坏的不能穿的老布鞋,心底越发觉得愧对祝家,人家用真心对他,他却不能回以真心,这些都是后话…… 现在就是祝军被送回家,被家里从上到下削了一顿。 老爷子很沉痛的认识到祝军这孩子真的是在部队里被教傻了,矫枉过正。 当初老大的儿子被教的太胆小了,有点娘,当然作为爷爷,老爷子不会这么说,但是对老大媳妇是有点不满,不过老大都搬出去住,他一个老头不好干涉孩子教育,于是忍不住把主意打到没有搬出去的老二一家身上。 好了,现在小孩倒是不娘,但是傻了。 要是遇到那种情况,祝行肯定是不会下水救人,因为等他的性格犹豫好要下去的时候,那两人估计要么就挂了,要么就自己游回来了。所以祝行的性格要有多大发展老爷子不看好,但是保命是足够。 现在想想没命还谈什么发展,一阵后怕。 老爷子对之后送祝军去军队的想法产生了动摇,这孩子还是缺人情历练。 当然后怕之后,又是一阵感激,大家都看过那视频,当时要是没有秦心,祝军现在会怎么样,真不好说,秦心说是祝军的救命恩人一点都不为过,尤其是之后让人去探查那湖,看到湖底丛生的密密麻麻的水草,又是一阵后怕,好在秦心和祝军命大。 祝家对秦心很感激,这是救命之恩。 秦心会水,开始却没有下水,不是她薄凉,她很聪明,知道自己的斤两,量力而为,可是后来看到祝军在水下,还有别人说水底有水草,很危险的情况下,她还跳下去,这比祝军那盲目的见义勇 为需要更打勇气,秦心是个聪明的女孩,可是她还是跳了下去,当时必然是把自己生死度外了。 虽然有不少人拍到现场场景,却没有多少人拍到秦心正脸,每个人拍的几乎都是侧面,秦心对镜头敏感,她不想出镜的时候,会很收敛。 别人好奇那个再次跳下水的女孩是谁,祝家人却是明白的,这份恩情很重,该如何报答? 给钱,小姑娘也不像是缺钱的,帮忙保送好大学,小姑娘成绩很好,根本不需要保送,照顾她家里,看着母亲做小生意,挺好,就算照顾一下也报不了这样的大恩,小姑娘哥哥的成绩妥妥的京都大学,也不需要特别照顾。 可是什么都不做,也不是祝家人的风格。 祝家在京都风评很好,除了因为政治立场需要对立,其他基本是没有什么仇人的,不是说祝家八面玲珑,人事面面俱到,按祝老爷子那胡搅蛮缠的性格,是根本不可能的,而是祝家有事说事,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恩怨分明,跟祝家相处不担忧背后捅刀子,敞亮。 祝军被送回祝家,秦心却被送进了医院,回来这么久,第一次生病,身体好的人都这样,平时不生病,一旦生病就会很严重,非得进医院躺一躺。 秦心在医院躺着的时候,祝军家在商量如何报答这小姑娘,说来说去都没有个定案,最终纳鞋底的老太太,把鞋底对着桌子一拍,大声道:“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啰嗦个什么,没有那小姑娘,祝军现在都不知道在哪个太平间躺着,就这么定了。” 祝英虎脸色有点歪,不过想到那彪悍的小姑娘,默默的没有反对。 康雪恨不得自己儿子十六岁就结婚,对象是女的就行,对秦心救了自己儿子是真心感激的,没有反对。 倒是祝英保夫妇觉得不太好,那女孩的身份差太多了,自己这样的人家找这样的人联姻有点可笑吧,谈恋爱就算了,老爷子和老太太年纪大了,结婚也这么儿戏,夫妻两对视一眼,却不开口插话,只是想着自己的孩子将来一定要找个门当户对的,千万不能让老太太乱点鸳鸯谱。 老爷子却有深的想法,对方之所以会去布局伤害祝军,就是因为考虑到那个可能,提前排除障碍,这种布局防不胜防,从来只有千日做贼,哪里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不如从根本上解决,让祝军跟那小姑娘订婚,就是表明了态度,京都里的那些老油子都是人精,自然会明白的。 没错,大多数人想法都是跟祝英保一样, 门当户对,祝老爷子要是有想法,必然要给孙子寻一户门当户对有助力的岳家,听说老罗家的孙女特别稀罕祝军,这只要祝军点头,老罗家基本是跑不掉的。 可是如今以报恩的名义,寻了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大家自然会松一口气。 老爷子弯弯绕绕的想法下,也不反对。 至于祝英熊,刚刚开口说:我觉得……,老太太就开口道:“就这么定了!” 祝英熊还想开口,直接被大家无视了,躲在角落了画圈圈去了。 只有祝军有点羞涩的开口道:“这个这个,要问问秦心的意见,她同意才行。” 康雪看到那大块头又严肃的儿子作出这般娇羞的模样,扭头不忍直视,儿子是个妻管严,肿么破?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六章 :霸气求婚 秦心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正躺在病床上,听着干爸林天水化身唐僧一般的唠叨。 “祝军那小子犯二,你也犯二?水那么冷,你就跳下去,男孩跟女孩身体不一样,你看他现在都活泼乱跳回家了,你还躺医院里,你们女孩子不是爱看一些宫斗宅斗小说,里面把女孩推进水里轻则不孕不育,重则就被穿越重生了,你居然自己跳水里去,万一有个什么事,你让你麻麻怎么办,你哥哥怎么办,我怎么办……” 林天水一边唠叨一边用一把十分精致的有hellokitty图案的水果刀认真的给秦心削苹果,而且是从第一刀下去那皮一直连着不断,功夫十分了得。 让秦心好奇的不是林天水削苹果这么厉害,而是林天水居然看那些书,简直是天雷滚滚,难怪公司的事情都是林嘉她爸爸在忙,基本都是林天意出面。 想到真相其实是,跟竞争对手谈判的时候,对方拿了一堆资料,让林天水看,林天水看着看着,忽然就不小心露出了资料下面的书,竞争对手虚心好奇的想看看事业成功的林总,高瞻远瞩的林总看的到底是什么秘笈,不动声色悄悄的把资料推开一点,露出了书封的标题:庶女生活录?纳尼?一定是假象,下面还有:穿越我是贵妃?不对,肯定是阴谋,下面还有:重生小寡妇?这是考验吗?一定是奇怪的考验,最最下面还有一本,那一本肯定才是真正的内容,竞争对手面红耳赤撅着屁股,顾不上隐藏了,终于把最下面一本书抽了出来一部分:已经看到了“脚踏实地”几个字,松了一口气,果然这样才是林天水的风格,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然后他完整的抽出来,脸就扭曲了:重生脚踏实地,风靡一时的少女言情…… 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竞争对手一脸血的走了。 林天水努力的吸收各种知识。想要学着当一个好父亲,远离代沟,就必须努力的了解这个年纪的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喜好,争当全能爸比。 在这方面,柳爱平都比不上林天水,柳爱平虽然是秦心的亲妈,对孩子照顾的却是很粗心的,况且她还有一个儿子,如今店里又忙碌,她还多了一只蠢狗要照顾,虽然也是担心女儿,但是一个人的心就那么大,分的多了,落的就少了,没有对比还好,一旦有个对比,就显得不足了。 秦心住院,大半看护的还是林天水。 好在身为哥哥秦华,也是个妹控,基本一放学就过来。 这天秦华放学,被同班 同学杨晖给拦了。 杨晖的老爹是副市长,这次班上保送到京都科技大学的名额落到了杨晖头上,等于他不用参加高考,就已经是大学生了。 杨晖的成绩不错,但是还是不如秦华的,其实他觉得自己得到这样的保送名额是有点虚的,要说资格,秦华明显更有资格,秦华不像自己,只是读书,秦华体育也很好,各方面都不错,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唯一不如自己的就是拼爹。 19岁的杨晖还很稚嫩,没有他父亲杨文明那样各种八面玲珑的老道,他甚至过不去自己心里这一关,却又不知道怎么办,已经是落锤敲定的事情,再找秦华说就有些矫情了,他也安慰自己,以秦华的实力不一定需要这个,可是还是难免觉得尴尬,最终杨晖决定自己跟秦华谈一谈。 秦华确实没有把这次保送名额放在心里,一开始听到自己的名字被申报上去是有些激动的,不过对于结果没有得到这名额,只是有些遗憾,却又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自己家没有什么背景,保送名额很不容易,争夺的人很多,自己哪怕成绩再好,也不一定能拿到名额。 要是之前秦华可能会有些偏激,但是自从妹妹被退婚,秦华经历了许多,看着妹妹在改变,秦华也不知不觉的改变,心里豁达许多,换个角度想,他根本不需要那个保送名额,他想去的是最好的京都大学,京都科技大虽然也不错,但是对秦华来说只是一个增加一份保险的备选,还不如给那些成绩差一点,刚好需要的人。 所以看到杨晖来,秦华态度很自然,没有一点怨恨的感觉,倒是让杨晖原本有些不自在的心放松了许多,在杨晖印象中,秦华其实是有点阴霾的人,对于这样的人得罪的并不好,这也是杨晖想来找秦华谈谈的原因。 人生其实很多事,就是在很细微的改变开始改变。 上辈子,秦华也是保送名额被杨晖拿走了,那时候他的成绩还是很好,但是由于他每天要打工,时间不多,其实是有些吃力的,心底还是会介意,而且那时候的秦华没有现在豁达,不敢说真的能考上京都大学。 更别说结果他还错过了高考,别说与京都科技大无缘,连普通的三流大学都没有上成,再到后来得知杨晖是莫兴宁妻子马复香的堂哥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更微妙了,就算一开始没有仇,也结成了仇。 反正那时候杨晖也自以为好心的想找秦华谈一谈,可是被秦华冷脸拒绝了,这时候的杨晖是很真诚的,没有什么恶意,结果却被冷脸了 ,十分委屈,在心里也埋了一根刺。 “你去哪,我送你一程可以不?”杨晖问秦华,没有一脸讨好,让副市长的儿子作出讨好的模样也做不来,还是一脸淡然,但是他一边说一边顶了顶眼镜,其实能这样邀请人,已经是杨晖最大的善意了,他平日其实不太跟同学交流。 那时候的杨晖的邀请妥妥的被秦华当作炫耀,没有怒言相向已经是风度了。 “我要去九二医院,有点远。”而现在秦华准备去看妹妹的,能早点去最好,他也没有拒绝,不过说了地点,如果不顺路就不想麻烦别人。 “没事,那我正好顺路。”杨晖打开车门让秦华上车,他有了保送名额之后,他爸就给他配了车,管的也没有那么严了。 一路上,杨晖也不知道和秦华说什么,他其实是个书呆子,要不然也不会过不了自己心理一关,实在没有什么好说的,就把平时遇到不会的问题拿来跟秦华讨论。 秦华不愧是学霸,只要杨晖问的他都懂,解答的比老师还清楚,其实有一些杨晖是知道的,只是没话找话说,可是听到秦华的解答,杨晖又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这题还能这么做,不过心里更加愧疚了,觉得自己的保送名额拿的名不正言不顺。 “你去医院看谁吗?”杨晖换了个话题。 “我妹妹,前几天她去森林公园玩,受凉了,所以住院了。”这时候的秦华对杨晖感觉还挺好,说起人情世故,秦华就是穷人孩子早当家,可以甩杨晖八条街,自然明白杨晖找自己是什么意思,没有说破。上辈子秦华太偏激,哪怕人情世故都懂,却不愿意用,周围都是悲剧,也让他整日阴霾,看不到远处,自然也没有现在豁达。 “森林公园?”杨晖的声音有点激动,他是看过那视频的,他还认识祝军,对祝军一个电话能招来三架飞机,很是崇拜,难怪老爹让自己好好待人家,不接触政治的杨晖还不知道自家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让他这么激动的不仅仅是灰机,而是在祝军明显遇难的时候跳下去的女孩,上一次秦心从高台上往下一跳,就已经让杨晖印象深刻,念念不忘,可是这一次秦心纵身往水里跳的时候,在杨晖眼里则从一个特别的女孩升级为女神了,要是有一个女生能这样奋不顾身的下水救自己,就是死了也甘愿。 现在想起来,那个女孩的名字自己堂妹说过叫秦心,而眼前这位,也姓秦。 “你妹妹是叫秦心吗?她是跳水救人的那个女孩吗?”杨晖 以为自己不可能再有机会见到秦心,却想不到机会就在跟前。 秦华也看过那个视频,以为杨晖激动是因为好奇,也没有隐瞒,秦华不是上辈子的愣头青,别人不知道杨晖的背景,现在的他却是知道的,副市长的儿子,没有必要得罪。 杨晖激动的送秦华到医院,并且也下车买了一篮水果,表示既然来了,也要去看看同学的妹妹,一下子跟秦华像是好朋友一样。 秦华对杨晖印象不错,没有拒绝。 两人一块到了病房,这时候林天水正好公司有事,一直接电话,被秦心赶走了,林天水知道秦华一会会过来也没有矫情。 被林天水念念碎很久的秦心躺在床上终于安静下来,睡了过去。 杨晖跟着秦华进门就看到一大束红色康乃馨下面躺着一个女孩,女孩闭着双眼,睫毛很长,嘴唇有些微微张开,显然是睡的很熟,呼吸均匀。 秦华示意小声一些,杨晖只觉得看到这一幕,忽然就手忙脚乱的把东西放一边,顶了顶眼镜,放下手,又顶了顶眼镜,忍不住去看床上的女孩,在那样一大束火红的康乃馨映衬下,她却一点都不失色,皮肤白皙,睫毛长长的,像刷子一般,嘴唇唇色并不红,相反有点苍白,可是那微微张开,沉睡的模样,却让杨晖心跳的厉害,上一次是远远的看到,人多,杨晖没有仔细看,在视频里,也拍的不太清楚,现在在一个房间里,距离很近,也没有别人,她就那样静静的躺在那,美丽无比,岁月静好。 秦心不是个睡的沉的人,她不自觉的很警惕,听到动静,就醒来了,看到是哥哥,就慵懒的躺着,没有起来,声音比平日更沙哑的开口道:“哥,你来了。” 听在杨晖的耳朵里,像是羽毛抚过身体一般,沙沙麻麻的。 “嗯,吵醒你了,这是我同学杨晖,他送我过来,顺路上来看看你,你再睡会,我送他下去。”秦华指了指杨晖。 秦心这才抬头看到杨晖,杨晖刚刚比较紧张,站在一边一动不动,就一直顶自己的眼镜。 秦华很少把朋友同学带回家,看到杨晖秦心还有些眼熟,不知道哪里见过,不过第一次见哥哥的同学,秦心还是很有礼貌的,脸上露出了甜美的笑容:“谢谢杨晖哥哥。” 杨晖稀里糊涂的被秦华送到了楼下,脑海里全都是那句沙沙的“杨晖哥哥”,他平日是个书呆子,天天读书,这忽然就被保送了一下子没有高考压力,正应该找一件事来转移 注意力。 高中就有很多学生拼着在高考那段时间谈恋爱,其实不是疯狂,而是实在是需要找点事情来转移注意力,需要一些慰籍,而不是整日说高考高考。 杨晖走了,秦华回到病房,见妹妹在看书,他坐在一边帮忙削苹果……秦心看到哥哥一手熟练的模样不忍心拒绝……你妹为毛大家来都喜欢削苹果,一定是偶像剧看多了,她今天已经吃了四个苹果了…… 柳爱平在小区里遛狗,其实不是她粗心,或者不关心孩子,柳爱平这个人心思比较沉,跟她的小时候的家庭背景有关,她奶奶疯了,她父亲失踪,她小时候过的并不好,最幸福的时候就是嫁给秦天那段时间,直到秦天死去,柳爱平原本那慢慢敞开的心迅速缩回去,并且经常各种疑神疑鬼的。 一会想这个一会想那个,觉得自己也是有精神病的,现在去医院检查了,证明没有得什么家族遗传病史,只是自身的问题,脑子里长了个东西,说是也算是常见的,很多人脑子里都有,只要情绪稳定,一辈子平平安安,不开刀也没有事的。大夫是这么说的,可是柳爱平的性格明显是不会相信大夫的,自从丈夫死去,她就疑神疑鬼,谁都不愿意相信,这也是秦心有事宁愿跟哥哥说,而不是跟老妈谈的缘故。 柳爱平又开始担心,总觉得自己会突然就去了,想到自己走了的话,两个孩子一定会很伤心,不如现在就硬着心肠培养他们自己独立的能力,所以她即使很担心,也只是去了一两回医院,都是等儿子回来问问情况如何了,她就是一个这样十份别扭的人,好在秦华也只是以为妈妈店铺忙,没有觉得奇怪。 秦心只要看妈妈好好的就很好了,也没有奢望妈妈怎么样。 从头到尾就柳爱平自己闹别扭,担心又不愿意去看女儿,牵着一条狗,漫无目的的在院子里绕,跟这条藏獒倒是培养了深厚的感情,现在这狗不叫藏獒,叫小三……柳爱平给取的,自己有两个子女了,再来一个,就成了小三了。 柳爱平叫着藏獒小三,毫无压力,她老公死了,虽然很悲伤,但是有一点,绝对是妥妥的忠诚一万年,绝对不会再给她找小三。 柳爱平在和藏獒培养感情的时候,秦心也在和哥哥培养感情,艰难的吃着第五个苹果,虽然她食量大也耐不住一直吃苹果,不过看着哥哥期盼的眼神,还是把苹果接过来,秀气的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 “哥,考试的时候千万不要紧张,不管谁找你你都别理。”秦心知道哥哥成 绩不错,其他不担心就怕哥哥像上辈子一样因为余露跑去找哥哥说自己失踪了,害的哥哥把高考都耽误了。 “放心吧,我现在状态好的很,一定会考好的,倒是你,注意自己的身体,那个叫祝军的小伙子,太冒失了。”秦华对祝军印象不好,况且妹控对要抢走妹妹的人都有天生敌意,看了那视频,别人觉得唯美,秦华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那是在救人而已,救人而已,我妹妹那么纯洁,怎么可能主动去吻别人。 在对祝军的态度上,秦华和林天水是出奇的一致对外,必须抵御。 秦心不知道哥哥的心思,绞尽脑汁的想上辈子这一年的高考题,那时候秦心已经退学了,虽然死鸭子嘴硬跟哥哥关系不好,实际上还是惦记着哥哥,那段时间刚好有传她的绯闻,余露让她避一避,于是秦心她跑酒店去躲起来了,实际上就在酒店看高考题,想着哥哥会考哪里去,结果等她出现才知道哥哥压根就没有好好参加考试…… 现在能想起来的不多,作文题目之类的大题勉强有一些,秦心不着痕迹的跟哥哥说,虽然有点自私,也觉得哥哥成绩不错,未必需要作弊,秦心还是忍不住说了,只希望哥哥能好一点,再好一点。 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有变,秦心也只能挑着记得的说一点点,也不是太绝对,秦华还以为是妹妹自己不懂的问题,很认真的跟妹妹说遇到这些题该如何做,遇到秦华自己也不太懂的,他回去就去翻书,巩固一遍,回来再跟秦心说。 秦心借着住院又休养了一段时间,医院里各种检查,不差钱的帮她拾缺补漏,秦心觉得身体棒棒哒,现在健康的像头小牛一样,马上可以出院,不过医院就是不让。 因为之前那件事还有一些后续,祝老爷子也不放心祝军就那样回来,虽然没有抓出幕后,但是是谁也心里有数,表面上的基本处理了,尘埃落定,才放祝军回来,当然祝军每天都有跟秦心电话短信,想到自己没事,秦心反倒在医院,祝军就恨不得马上到秦心身边,只是被家人以你过去她更危险的理由压住了。 已经一周了,又到了周六,秦华没有上课直接过来了,最近杨晖也经常找各种借口顺便送秦华过来,秦华觉得杨晖人不坏,没有拒绝,况且杨晖一路跟他一直讨论的都是各种考题,让秦华觉得杨晖还是有些真才实学的,虽然被保送了,他也没有松懈,想到妹妹最近一直缠着自己问各种题目,把杨晖叫来一起解答,不同人不同思路,反而效果更好。 于是此 刻秦心就苦逼的靠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问问题,她不是真想请教问题,她只是想隐晦的提醒哥哥一下而已,奈何秦华平日智商情商都高,但是到妹妹这里基本就没有了,还热心的推荐了杨晖,秦心只能搜肠刮肚的找出一些问题来问,杨晖难得能在秦心面前表现,引经据典,列公式,找原理,回答的非常认真,秦心其实已经有点走神了,她想出院了,之前天天被老师追着学习觉得辛苦,这休息了一个星期,反而怀念那样每天拼命学习的日子,每天似乎都能感觉到自己一点一点的在进步,觉得很充实饱满。 走神的秦心看着注意力已经从面前的笔记本上离开,移到了窗户外面,因为是五月,外边还是乍暖还寒的,又是在医院里,窗户是紧关着的,房间里面开着温度适宜的空调。 先是看到了窗外好像有灰机……这是军区的医院,有灰机也不算是奇怪,秦心就是被灰机送来这里的,不过过了一会却见到两架飞机中间似乎牵着什么,飞机一左一右的飞开了,中间居然是一条横幅,横幅是对着秦心窗户的,上面写着大大九个字: 我不想和你做朋友了! 秦心有点囧,谁这么无聊,要断绝关系也不用这么大费周章啊。 杨晖终于注意到秦心注意力不集中,他顺着秦心的目光看到窗外,也看到了那横幅,也觉得很无聊。 “刚刚那道题你听懂了吗?需要我再重复一遍吗?”杨晖不再看窗外,顶了顶眼镜,好脾气的问秦心。 就见秦心表情由囧变成了震惊,他又忍不住扭头往窗外看,两架飞机中间的横幅下面又多了一道横幅。 我不想和你做朋友了! 秦心嫁给我吧,祝军。 这一刻杨晖只觉得一口气憋在心里吐都吐不出来,我那个擦,你个丧心病狂的家伙,求个婚居然出动直升飞机,谁容许你这么胡闹的,你妈妈造吗?你爸爸造吗?你奶奶造吗?你爷爷造吗? 大会堂正在开会,会很长,听的人昏昏欲睡,胖子勉强的喝了一口参茶提神,这时候祝老爷子悄悄的坐到了胖子身边,上来就凑着胖子的耳边,自我检讨了一番,胖子听的眼睛发亮,笑着骂了一句:胡闹!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早起了,感觉自己萌萌哒……终于加更了,快表扬我吧…… ☆、第九十七章 :我不是暖男 其实对于别人的说法,胖子嘴上不在意,心里还是有点芥蒂的,哪怕胖子跟祝家关系再好,这种事难免,古代亲生父子都会因为这种事反目成仇,胖子还在位,就有人说祝家别有用心,想培养人做他的位置,虽然胖子迟早都要退的,可是这种说法肯定是不让人愉快的。 华夏的领导制度虽然不是世袭制,却是终身制,胖子从上台那天基本是顶着这个位置到他退掉,这期间,胖子也会物色各种人才来接班,这是正常的延续,但是如果胖子没有开口,你就有小心思,还被人点出来了,那胖子能好看吗?简直就是咒胖子早死早退。 这会子祝老爷子跑过来说:哎呀不好意思,我那不成器的孙子被一个小姑娘救了想要以身相许,借了两架直升飞机求婚神马的,你不介意吧,要是有人来告状,我先打过小报告了,你不生气这事就算是你默许的了,你看看你,你都笑了,那这事就这么定了。。 胖子是笑了,一来觉得好玩,现在年轻人真是幸福。二来觉得祝家人真有意思,干坏事干的这么理直气壮。三来觉得祝家人有情义,以身相许啊。四来,其实也是最深处,胖子最介意的,祝家这个举动证明了他们很无辜,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要是想培养祝军,一定会给他在京都找一个,老罗家的孙女喜欢祝军,这个连胖子都知道,这两个要强强联合,胖子也是要给面子的,现在祝军对一个普通人家小姑娘求婚,这就是最好的证明,祝军差点溺水这事,胖子前后也看了,自然知道秦心的身份,很满意的点头了。 总而言之就是他可以看重别人,让别人好好努力,但是不能是别人自己想爬上来,这件事让祝军在胖子这里挂号了,胖子挺喜欢这个小伙子的,有情有义,虽然直接跳下水救人略蠢了点,但是胖子喜欢这个蠢法,有安全感。 祝军不知道自己在胖子那里挂了号,他此刻很紧张的走到了秦心跟前,因为太紧张,以至于走路甚至有些同手同脚。 杨晖在一边,顶了顶眼镜,很想骂他傻*逼,走路都不会走,还不如自己,自己虽然紧张,但是至少不会同手同脚,最多顶一顶眼镜,但是想到祝军能用直升灰机求婚,我那个擦,他默默的又顶了顶眼镜,什么都没有说,如果他是普通人家小孩,说不定还硬扛着想争一争,可是他也是一个官*二代,十分清楚明白自己和祝军的差距,在身份背景上,自己是完败,而且更让杨晖苦恼的是,自己喜欢秦心这件事,甚至不能对家里说,按他对家人的了解,父母肯定不同意,不仅不同意, 说不定还要对秦心做一些什么不好的事情。 可是凭什么,祝军也是一样的身份啊,他居然这么张扬,这么张扬一定是全家都知道的,难道他一点都不怕吗?又因为这一点,杨晖对祝军的举动,又是痛恨,又是羡慕。 这会子看到同手同脚的祝军,杨晖只能期盼的看着秦心,希望她理智一点,走路都同手同脚的家伙,你敢要吗?他是蠢到什么地步,才会这样,必须拒绝啊,你才刚刚18岁,你的未来还很长,不要这么轻易下决定,杨晖心里有一万个相让秦心拒绝的理由,然而只因为一条,他也没有办法开口,因为他心底都不确定,如果秦心拒绝了祝军,自己有勇气扛着家里的压力追求秦心吗?有吗? 这是秦心住院后,第一次见祝军。 其实这几天,秦心是有点埋怨这二货的。 结果他直接都没有出现,基于女生那奇怪的心理,这种埋怨就更严重了,虽然知道祝军家里肯定有什么事情,可是还是不能原谅,我都住院了,你居然回家了,哪怕秦心不是真18岁,可是这种别扭的心理还是会有,女人的胡搅蛮缠是从出生都死都必备的属性,不胡搅蛮缠的女生,不萌不可爱。 结果就在秦心住院住的快烦死了,祝军这货终于来了,还是以这种戏剧的方法。祝军这货总是平时严肃的要死,浪漫的话一句话不会说,只会默默陪你跑步,默默陪你吃饭,然后有别的女生来搭讪的时候,他很严肃很果断的拒绝……好吧,对于这一点秦心是很满意的,秦心上辈子追莫兴宁最让秦心痛苦的地方就是莫兴宁是个暖男,他从来不拒绝别的女生对他的好,在外面风度翩翩,受到广大少女到妇女的喜爱,每每看到莫兴宁对别的女生露出那样的笑容,秦心就觉得很难过非常非常难过,这种难过可能每一个追过男神的女孩都体会过,说不出道不明的痛苦,因为你就是因为他的笑容喜欢上他,怎么可以斥责他的笑容太美? 秦心那时候一直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可是跟祝军相处下来才发现,原来不是那样的,她和莫兴宁的问题是没有其他,只是莫兴宁不喜欢她,不爱她,所以莫兴宁会对任何一个女生都会露出同样的笑容。 而跟祝军在一块,平日这个不会说烂漫话语的男孩,却是在用行动表达着他的烂漫,他只会对你好,只会对你傻笑,任何一个到他身边的女孩,不管优秀与否,他都不会多看一眼。 他的目光很坦荡,从来不隐瞒。 他笑容很温暖,只为你绽放。 你不用担心自己不够优秀,有一天自己会被别人取代,他会用他的行动告诉你,没有别人,在他眼里,全世界只有你。 一如此刻,看到紧张的同手同脚的他,秦心亦能感受到,用飞机求婚神马的,大约只是这个男孩不善言辞的表现,一个看到别人溺水会勇敢的奋不顾身跳下去救人的男孩,在他喜欢的女孩面前,却是路都走不好,同手同脚…… 这一刻秦心觉得自己完蛋了,沦陷了。 不是因为曾经看到一屋子的玫瑰,也不是因为窗外用直升飞机挂着的张扬的求婚,而是看到面前这个走路居然同手同脚的他,女人的感动都是毫无理由的,当然生气很多时候也是毫无理由的。 看到这样的祝军,秦心就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是觉得他可爱到爆。 祝军没有注意到自己同手同脚,走到病房跟前,看到秦心就想起来秦心在水里吻自己,两人贴身拥抱,水把衣服泡湿,跟没有穿一样,那时候太紧张没有感觉,回家去各种麻烦批评教育也来不及想,可是再看到秦心,那种感觉就一点点回来了,让祝军不由自主的同手同脚起来,要是面前有个东西一绊说不定就倒了。 不得不说杨晖还算是厚道人。 而站在一边的秦华,看到祝军这个对着妹妹全身散发荷尔蒙的男人,真恨不得上去抽他一顿,可是看到妹妹脸上的笑容,跟刚刚的笑容明显不一样,没有对比还好,一对比,就觉得刚刚有点敷衍,现在才是发自内心的欢喜,也不知道多久没有看到妹妹这样笑了,以前她天天念叨莫兴宁的时候,整个人表情就是这样的,那时候觉得十分碍眼,可是现在再看到妹妹这样,秦华居然有一种松一口气的感觉,他喜欢改变了的妹妹,越来越优秀了,可是有时候总觉得有些不对,再看到这样模样的妹妹,秦华才发现,他其实更怀念无忧无虑脑残一点的秦心,那样的妹妹才是这个年纪该有的模样,成长总是有代价的。 祝军很别扭的走到了秦心跟前,他以为是自己有些害羞的缘故,所以才会觉得别扭,实际上更多的是因为同手同脚走路的身体反应,也不知道医院有没有视频监控,应该是有的,必须把这一段调出来留个纪念…… 同手同脚的走到了秦心跟前,祝军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了秦心,一个被他抓的有点湿的盒子,祝军双眼热烈的看着秦心,希望她打开,这是祝军用他的零花钱买的,虽然祝家跟其他同阶层的人比起来,是相当简朴的,但是作为一个没有乱七八糟爱 好,没有交过女朋友,比乖宝宝还乖宝宝的祝军多年存下来的零花钱是非常非常可观的。 祝军自己基本不怎么花钱,这是他第一次自己花钱去买礼物,本来康雪是觉得应该买钻戒的,不过祝军觉得秦心应该不会喜欢,秦心身手很利落,祝军很羞愧的感觉到在这一点自己可能不如她,身手利落的秦心应该不会喜欢手上有那样明晃晃的东西,太耀眼。 所以祝军专门订做了一对对戒,又走了一回后门,祝老爷子是军队上退下来的,为孙子跑了一趟军工厂,专门订做了一对高科技的对戒。 总而言之祝家是怎么高调怎么来。 说是高科技,对外说的是材料,什么太空稀有矿石之类的,祝军的零花钱虽然买不了一大坨,但是做成两个小戒指还是够的。 妥妥的比钻石贵,钻石贵并不是因为稀少,而是因为控制,有些国家挖出了钻石矿山,说明这东西并不少,只是因为国际规定加垄断,不能一窝蜂的涌进市场才显得昂贵。 对于祝老爷子上窜下跳各种张扬的给孙子准备订婚的东西,京都相关人士都保持看热闹的态度,没有人出来阻止,会阻止的人都是脑残,顺顺利利才好,在他们看来,这就等于少了一个巨大的竞争对手,否则以胖子和祝家的关系,真不好说。 而祝军的一群小伙伴们则是羡慕妒忌恨,尤其是陆湖,简直就是要疯,你妹,为毛我早恋,被全家□□不说,简直被整个大院都嘲笑,见面就来一句:“你想通了吗?” 想通你妹,我有啥想不通,不就是早恋,你看看祝军,不仅早恋,还把小姑娘带回家,不仅带回家,如今居然堂而皇之的说要娶人家,你妹,人比人真是气死人,陆湖等着祝军挨那当头一棒,结果祝家人非当不反对,还跟着一起胡闹,都没有人管了吗?早恋不好啊,早婚就更不好,你们不好好考虑一下吗? 这样荒唐的事情,居然没有人阻止?陆湖好心痛,好心痛。 神马公机私用,上回去打小报告的人被发配去守湖了,这回没有人原意去打小报告了,选择了风言风语的流传,用飞机去求爱啊,你妹,祝家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都做得出来,他们想干什么? 终于有人忍不住,报告又打到了胖子那里,胖子轻飘飘的道,人家是按流程打了报告,然后付钱给了租金的,你怎么这么狭隘,现在年轻人浪漫一点又何妨,等我们这么老了,想浪漫都浪漫不起来了。 胖子如是说,据说 后来京都也有一个少爷,这样做了,胖子大怒,直接把那少爷的爸比革职查办了,你妹,真以为我是浪漫啊,随便糊弄你几句都不懂,这里面祝家天时地利都有,自己也准备补偿一下祝家,只要不管权力之类的小事都无伤大雅,你以为你姓祝啊,当然这是后话了…… 这个小报告没有成功,至于动用军工厂做礼物的事情,就真的没有人原意上去触霉头了,大家算是看清楚了,这一次胖子的态度是力挺祝家,只要祝家不太过分,干啥都行。 虽然没人去触霉头,但是这些事哪一件说起来都太张扬了,政治的博弈小孩们还不太懂,但是那种浪漫的感觉大家都能明白,祝军这家伙平时看起来闷葫芦一样,要不要这么浪漫啊,简直是丧心病狂,男孩们觉得祝军是不给他们活路,以后让他们怎么给心爱的女孩求婚神马的,简直是不可超越,太狠了,等他回来必须揍他。 女孩们则是打心眼底的羡慕秦心,不过就算是之前对祝军念念不忘的罗敷也没有说秦心什么坏话,因为那个网上流传甚广的视频她也看了,在当时那时候她敢不敢跳下水去救祝军,罗敷问自己这个问题,却是没有答案,可是心底大约也是有答案的,只是不愿意承认,她不敢,她会哭,会害怕,可是她没有那种勇气,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祝军跳下水救人有点冲动了那时候也没有说水底有水草,可是等到祝军看着都不行了,明知道下面有水草,秦心还跳下去,那就不是冲动了,那种原意为你去死的决心,罗敷觉得自己还没有。 如果是别人,罗敷还生得出妒忌一类的情绪,可是是秦心,罗敷很郁闷,也只能跟着大家祝福,不得不说上次大伙一块打架还是打出了一段友谊的基础,这一伙人对秦心都不排斥。 虽然不排斥,但是他们原本也不看好秦心跟祝军的,只是没有说出口而已,毕竟是这样的家庭环境,没有想到居然阴差阳错,祝家人就这样轻易的支持祝军和秦心在一块。 在他们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这种奇迹,他们心知肚明,不会有第二次,如果有一个女孩在自己遇难的时候原意不顾身死的去救自己,他们也原意认可这种奇迹。 陆湖感触尤其深,他的早恋女友因为什么梦想之类的就把他给甩了,父母还很残忍的跟他说,所谓梦想是他们安排的人,简直是摔碎了陆湖这颗小男人的心。 面对秦心,诸多准备的祝军却是很口拙,没有说这一对像黑铁一样的戒指是请军工厂秘密研究所设计出 来的,没有说这一对戒指比钻戒更贵,只是严肃的道:“一人一个。” 说着就把大的那个戒指戴到了自己的无名指上,然后跟一只巨大哈士奇一样眼巴巴的看着秦心。 ☆、第九十八章 :家长见面 林天水一大早定了闹钟,五点就起了,这么早醒来还有点困,不太习惯,起床冲了个澡清醒了,就开始办公,一份又一份的文件,从他的手中经过。 他喜欢早晨工作,这时候脑子清醒,不会做错事,对他来说,做错事比不作为还要糟糕,所以一般下午晚上的时间他都用来玩乐,能不工作尽量不工作。 正常情况下他早上七点起床,洗簌吃饭看报一个小时,八点开始办公,基本上到十二点一天的工作就完成了,有点时候工作多一些,会拖到两点。这中间除了喝点水,站起来走走,基本上他是不吃东西的,饥饿感也是保持清醒的一种方式。 其他休闲娱乐的时间都会放到工作之后,所以他看起来休闲娱乐的时间比别人多多了,在外人眼里林天水显得很无所事事,整天都在玩乐的场所能见到他,实际上他只是在别人早上睡懒觉的时间把一天的工作都做完了而已。 不过这几天要跑医院,就把林天水的作息时间打乱了,他不习惯下午晚上处理重大的事情,所以只能早起,提前两个小时起床,也就等于提前两小时下班,有时候工作不多,不要等到十点,九点差不多就能结束了,一结束,他屁颠颠的开车去医院。 林天水到了医院,老远就觉得平日很安静的军区医院不对劲,貌似跟菜市场一样喧哗,还有灰机,当然军区医院有灰机正常,这里送人过来,经常就是用灰机的,许是来了什么大人物,林天水现在专心从商,对政治上的并不太感兴趣,让他从商他是个天才,让他搞政治,他还不如他死去的老爸。 然后到了医院,林天水就看到了那闪瞎眼的横幅,你妹,幼稚,居然用这样幼稚的方法来骗小女生,无耻,太无耻了,林天水车都顾不上停好,就跟牛翔一样一路飞奔。 秦心在祝军那萌蠢的表情下,也不由自主的萌蠢的伸出了手指,萌蠢绝对是一种传染病,这一对萌蠢发光体就那样对视着,祝军那蠢货看到秦心伸出手,很激动,脸都红了,过了一个寒假在家捂了很久,基本没有晒太阳的他很快白回来,白回来就有一个后遗症,脸红的很明显,可是这货就知道脸红,居然一点动作都没有,看的秦华都着急,你个蠢货,你不知道帮她把戒指带上啊,脸红个屁。 而杨晖则是在一边,剧烈的觉得失落,秦心至始至终都没有看他一眼,他貌似就是个路人甲。 林天水气喘吁吁的跑进来,大声喊道:“我不同意!” 就在这一句话的触发下 ,祝军忽然迅速的恢复了状态,迅速的把戒指给秦心戴上,无名指有点细,结果戴到了食指上,食指很合适。 林天水气喘吁吁,看到祝军却一脸严肃的在那里戴戒指,一只手指不对套另外一只,完全无视他,气的林天水都在抖,指着祝军:“你你你……” 祝军对秦心会害羞会羞涩,但是对别人是正常的,看到林天水,很礼貌的开口道:“干爸!” 林天水你你你半天,没有你出什么来,忽然被祝军一句“干爸”,叫的魂飞魄散,你妹……t_t。 都说父亲是女儿上辈子的情人,有什么比情敌喊你做爹更伤感的事情?更残忍的事情?不带这么玩的。 他刚刚适应了爸比这个位置,很努力的去做好这个角色,开始学着怎么跟小女孩相处,怎么样才是一个好爸爸,然后晴天霹雳,居然有个野小子要把这女孩抢走。 难怪所有有女儿的父亲都要经历一次人生炼狱,所有女婿都是情敌,王八蛋。 “干爸”两个字从秦心嘴里喊出来,是萌萌哒,叫的林天水心都软软的冒泡泡,从祝军嘴里喊出来,就是十分严肃生硬,时时刻刻提醒林天水,这货要抢他女儿。 “表这样叫我,秦心妈妈不会同意的。”林天水太激动,“不要”直接说成了表(biao)第四声。 对,说到秦心老妈柳爱平,林天水接触的不多,但是感觉到这是一个很固执的女人,莫家要求订婚,秦家和莫家还是纠葛颇深的,柳爱平都拒绝了,祝军这个毛小子,柳爱平肯定也不会答应的。 严格说起来,秦心还没有18岁,要过完生日才行,她的生日还有过几个月。 林天水对柳爱平有信心,不同意,必须不同意。 而让林天水时分有信心的柳爱平此刻正坐在一个茶室里,她对面坐着的是祝英虎和康雪夫妇两。 两人对秦心都是很感激的,对于祝军奶奶拍板决定以身相许的事情,开始那么一听是有点儿戏,可是细细想来,却也不错,康雪自己是个技术宅,家庭条件一般,不像大嫂姜蓉是名门之后,她是靠着过硬的技术成为军医,然后跟祝英虎谈上恋爱,所以对于未来儿媳妇,康雪自己都不是名门之后,也没有想着非要来一个名门之后,像大嫂那样每次相处的都怪累的,规矩太多,她要求不高,只要女孩子性格好,为人不错,儿子喜欢就行。 祝英虎考虑的更深,一方面他是感激秦心救了自己儿 子,另外一方面也有政治上的考虑,但是他和京都那些人的想法恰恰相反,他们以为祝军不娶老罗家的闺女,娶一个圈外人是放弃的意思,可是在祝英虎看来只是以退为进,原本祝英虎也没有那么多心思,可是这件事把他惹火了,你们居然来害我儿子,还差一点得逞了,就这样的人,如果以后让你们上位,我祝家也不用混了。 他很看好秦心。 秦心身上有一股劲是任何家世背景都代替不了的,只有这样的女孩走在儿子身边,才能让祝军走的更高更远。 祝英虎是祝家顶顶聪明的人,连滑头的祝英熊都屡屡在这个二哥身上吃瘪。 很多人往往是吃了祝英虎的亏,还不住口的诚心诚意喊他好人。他身上综合了祝军爷爷奶奶两人的胡搅蛮缠的内心和忠厚的外表。 祝英虎不发飙,大家都当祝家老二是hellokitty,实际上每个人家的老二都是神秘奇葩的存在,今后那些人就会发现自己到底招惹了什么对手。 眼下祝英虎夫妇都是非常有诚意的来为儿子求亲,不像是莫家,要订婚也就是莫老爷子开口一句话就像恩赐一样,祝军父母都来了,祝英虎本来就是在盐城驻军,而康雪特意请假来了盐城。 俗话说,亲家母什么样,将来你娶进门的儿媳妇差不多也是什么样,看亲家母的教养和模样基本可以多多少手看出点东西。 这个阶段的柳爱平很豁达,放着自己的子女不管,专心养狗。因为不管医生说多少遍,没有事,脑袋里长东西很正常,我们院长脑袋里也有个玩意,几十年了,好好的。可是柳爱平就是不相信,她把每一天都当作倒计时来过。 对于这样豁达的柳爱平,祝英虎夫妇还是挺奇怪的,原本还有些担心柳爱平不自在,毕竟祝英虎看起来挺凶的,而且作为一个军队的中将,身上不自觉带着一股气势,康雪虽然是普通人家出来的,但是嫁给祝英虎这么多年,在祝家也是养尊处优,身上的气势和平民百姓不同,两人是很真诚的来替儿子求婚,当然不希望对方不自在,也不想用身份压人家。 二对一坐着,也不是二对一,柳爱平还带着小三藏獒一块来了,她本来在院子里遛狗的遇到了祝英虎夫妇,就直接把藏獒牵来了。 其实场面有点怪异的。 好在康雪是个直筒子,心直口快也没有绕圈子,很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来意,你女儿救了我儿子,我儿子喜欢你女儿,想要以身相许,我看两个孩 子也挺合适,我们不如先给孩子订个婚,等他们年纪到了就去登记结婚,你看怎么样? 女儿落水住院柳爱平是知道的,救人的事柳爱平第一次听说,她原先还以为是别人救了她女儿,在她心里,秦心一直都是很娇弱的。 柳爱平没有考虑太久,开口道:“我听心心的,她同意的话,我没有意见。” 其实这时候对柳爱平来说,她几乎都有点后悔当初拒绝了莫老爷子提的要求,她总觉得自己活不久,能活着看到孩子有归宿,柳爱平就觉得没有遗憾了,要不是考虑到女儿的心思,她几乎立刻就想答应。 当然也不是盲目的推销女儿,柳爱平一个马上奔四的人,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看人还是比较靠谱的,眼前这一对夫妇教养都非常好,气质也很不错,要是柳爱平刚刚从乡下出来,估计会很拘束,不过如今开店开这么久,跟人打交道多了,自己又因为生病对生死看破了,反而豁达起来,倒没有太紧张。 祝英虎夫妇对柳爱平的印象也挺不错的,不卑不亢,也不像是惹事的人,想到调查的结果上面说的,这个寡居的女人教育的一对儿女都非常好,也是很不容易,让人敬佩。 那边林天水还想着靠柳爱平来拒绝,却没有想到柳爱平恨不得替秦心说一句:我原意。 柳爱平的心愿很简单,活着看到儿子娶妻女儿嫁人。 秦心住院这段时间,正是高中半期考的时候,等她出院,考试也结束了。 她正好错过考试了,不过陈玉他们是要考试的,军区医院也离市区远,不太好过来。 这一天终于周末赶一块过来了,陈玉,林嘉,还有莫兴远三人虽然迟了林天水一步,也算是碰上了祝军求婚的盛况。 其实除了直升飞机拉风了一点,祝军本人在秦心面前真的是很不善言辞,两人手握着手,手上都戴着一样黑圈的戒指,在叫完干爸之后,祝军又凑到秦心耳边悄悄的跟她说了一句话,秦心听了很是好奇的转动手上的戒指,看着挺平常的,黑色的一圈,看着很沉重,戴着却挺轻的,戒指中心有一小条碎钻,看着像是装饰,但是祝军说另有玄机,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秦心就没有试,按捺住心里的好奇,想着回去没人的时候试试。 林天水被一句干爸打击的才回神过来,就看到祝军和秦心手握着手靠近耳边说悄悄话,两人亲密的模样,又是一阵胃痛,好在这时候林嘉他们过来了,要是再看到这两死小孩秀恩爱,林天水都要 暴怒了,不知道还控制的住自己不。 看到自己侄女也来了,林天水总算是恢复了一点理智,求婚什么的,不是儿戏,要双方父母同意才行,祝军这愣头青,如果就这样自己跑来,没有知会父母就是搞笑了,简直是玩弄感情。 却听到祝军一脸傻笑的道:“林叔叔,我爸妈已经去找阿姨商量了。” 林天水这一刻只觉得心情特别复杂,你不正经他愤怒,你正经了他还是愤怒。 养一个女儿还没有捂热就要拱手让给别人,这种感觉真是我那个擦…… 莫兴远极喜欢凑这份热闹,起哄着说两人订婚他要送什么礼物。 看到上窜下跳的莫兴远,林天水真想把这家伙丢出去。 不过没有等林天水丢,莫兴远自己先回去了,莫老爷子召唤,他现在是莫老爷子的重点培养对象,周末也是安排的满满的,他是赶早特意打了个时间差偷跑出来的,老爷子好像不太喜欢秦心,莫兴远如今已经知道怎么应对了。 对莫兴远的培养莫老爷子显然更没有耐心,不像是对莫兴宁那样,事事都拆开来讲,他只是把事情丢给莫兴远,让他自己去做,做错了骂一顿,做对了也不太表扬。 大厅里莫老爷子丢给莫兴远一份文件,让他好好去看,琢磨一下这文件上面说的事情怎么处理,自己靠在一边看电视。 电视上放的是新闻,国内外的都有,莫兴远对那长长的文件看的昏昏欲睡,什么跨区域,什么调货,什么代理,乱七八糟的,他完全看不明白,老爷子又严肃的不说。 这时候新闻播放到国外的一些消息,最近热门的嘎纳电影节的事情,继上次嘎纳电影节出现一匹黑马,今年唯一一部华语片进入了主竞赛单元后续的新闻报告又出来了。 这唯一一部华语片《逆光》有希望获得评审团奖,莫今通看到这个新闻,脸皱的都可以夹死蚊子了,因为昨天他的老朋友打电话埋怨了他一句,虽然这种国内不同过,国外获大奖的片很多,大家也不奇怪,但是这种事说起来总是不太好,况且是他经手的,较真起来对他还是有影响,好在演员什么的都是普通人,不会太得罪人。 莫今通拉着老脸赔了好多不是,又许诺了不少好处才满塞过去。。 如今看到这部电影可能成为今年话语影片唯一一部获奖的片子想不火都难,莫今通自然高兴不起来,脸色很沉。 莫兴远跟老爷子跟了这么久 ,对老爷子还是有点了解的,信誓旦旦的道:“爷爷就算这片子火了也没有事,这消息很快会被压下去的。” 莫今通眼睛一亮,莫非莫兴远被自己教了这么久,脑子开窍,想到什么好办法了? 只听到莫兴远洋洋得意的道:“因为秦心马上就要和祝军订婚了,祝军他爸爸是中将,他爷爷是祝义将军,说不定领袖都会来参加典礼,到时候谁还会关心嘎纳一个小奖啊!” 莫今通捂着胸口,一口老血涌上心头,看着洋洋得意的孙子,不亚于京都人民雾霭的时候听到别人劝说,木有事,雾霭很快就没了,因为沙尘暴要来了……这种感觉真的说不清楚……医生……医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九章 :现场直播 今晚是一个不平静的夜晚。 秦心守在电视跟前,今晚会有嘎纳的直播,因为广告很长,看的时候,无聊就换着台,意外看到蝴蝶之声今晚十进八直播…… 嘎纳主竞赛单元最后获奖结果即将揭晓。 余露面临着十进八的一场决赛,今晚是直播,余露手握成拳,低头看着身边的盒子,眼神有过一丝温柔。 台下。 楚侯生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腰部绷直,很紧张,习惯性的想挠头发,还是拼命忍住了,本来就不帅的模样,再加上一窝鸡窝头,就更吓人了。 男一号何旭穿着黑色亮面西装,面带微笑,大眼双眼皮,嘴角朝上,跟一些年轻的男团组合成员很像,好看。他原本以为这部片子没有审核通过,自己白干了一年,还错过了两部电视剧配角的档期,正有些懊悔,却不想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这一次哪怕没有获奖,他也不怕,这次嘎纳他算是出了些风头,国人都多多少少有些这样的毛病,同样一个明星如果是在国外拍几张照,就有红了的错觉。 嘎纳街拍跟狗娃山街拍,完全是两个档次,前者听起来就高大上。 借着这次风潮,何旭的经纪人已经给他联系了一些综艺节目,还有一些电影电视剧的片约也找上门,就等他回去了,当然能获奖更好,他没有侯导那么紧张,对何旭来说目前已经是回报大于预期了。 许飞飞也来了,拍完《逆光》她就急忙忙的去接了广告,让她叔帮她介绍片子,不过她就一新人,半吊子水平,路人甲还不愿意演,也没有群演努力,一晃就这么久,她已经沦落到拍了不少平面广告的地步了,上了一次电视广告,广告的产品却是泻药……得知这片子居然上嘎纳的时候,许飞飞第一时间感觉的是后悔,她叔也后悔了,早知道这样,当初应该跟侯导打好关系,本来她借着叔叔是投资人对导演也不太尊重,后来她叔叔干脆就撤资了,说起来很不厚道,许飞飞也没有劝一句,而是避开了,如今悔的肠子都青了,还是厚着脸皮来了,作为电影唯一一个来的女二号,许飞飞也算是有关注度的。 她坐在椅子上,天马行空的幻想等电影获奖了,回去自己可以片约不断,一炮而红的场景……脸上挂着痴痴的笑容。 田七是一行人中最镇定的,他毕竟是个老群演了,而且《逆光》之后,侯导还把他推荐给一部电视剧演一个配角,虽然是一个小人物,但是这电视剧是著名编剧姚厝的 本子,导演也是大导演黄集,片子在拍的时候,就已经有定下了播出的档期,每天晚上黄金八点档,他演的很卖力,能有这样的机会,很感激侯导,对于《逆光》能不能获奖,心思倒是淡了,他觉得参演逆光自己已经收获许多了,当然他对侯导心怀感激,能获奖是最好,证明侯导努力没有白费。 台上主持人还在神侃,偏偏你还听不懂在说什么,楚侯生焦急的脚一直在抖,频率巨快,像极了猥琐男看片时候的动作,就差纸巾了。 …… 余露的手紧紧的抓着自己的小提琴盒子,下一个就是她,参加了这么久的选秀,余露已经很能适应这种气氛了,不过今晚她还是紧张不已,毕竟直播跟其他的录播是有很大区别的,万一搞砸了,恢复都恢复不过来。 她仔细的回想自己一路来的表现,都挺好的,自己虽然整过容,但是出道开始就顶着这张脸了,不像有些明星是出道后再慢慢整的,会看出差异来。 唯一让余露不爽的是坐在她身边不远处的多多,多多本来在进三十的时候就被淘汰了,可是后来又被票选返场,多多此刻正得意的看着余露。 秦心重生了,因为她的改变,也改变了她周围的一些人和事,可是总有一些东西,如同命中注定一般,终究会发生,或早或迟。 江术仁推荐了余露给金总,余露自作聪明的想陷害秦心,结果惹了大麻烦,原本以余露的聪明走金总这条路在蝴蝶之声这个选秀节目中,应该能顺当的走到了最后,可惜她太聪明了,刚一来,什么都还没有付出就想利用金总。 这世界谁都不傻,虽然之后余露竭力讨好,金总却已经对她产生了芥蒂,他喜欢玩弄女人的身体,不喜欢玩弄女人的智商,累。 江术仁是男人,同为男人最了解男人的心理,他已经看出金总对余露的态度了,偏偏余露很要强,不愿意承认,江术仁又不想放弃金总这条路,眼看着金总对余露有玩腻的表现的时候,立刻体贴的介绍了多多给金总认识。 多多跟余露比起来,似乎那点心机就不够用了,更像是被宠坏的孩子,各种撒娇,要什么都摆到明面上说,反而更让金总喜欢,迅速的转移了目光,于是多多票选还场了,参加的选手就那么多,各个都有各个的关系,余露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因为背后有金总,如今多多来了,对余露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也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这一刻她才清晰的明白,多多走在金总身边那得意的目光是什 么意思,她不仅仅输的是金总那个肥胖老男人,她输的可能是她的前途,她的将来,她在蝴蝶之声上的位置。 预感越清晰,余露就越紧张。 可是她不会就这样屈服的,今晚是她的舞台。 随着主持人的报幕,余露走了上去,路过多多身边的时候,多多对她笑了笑,余露亦回给她一个灿烂的微笑。 余露今晚表演的是小提琴独奏,《天空之城》。 这个选秀节目之所以叫做蝴蝶之声,有很深的内涵,他们把蝴蝶的舞姿当作它们的发声,所以选秀的时候,选手不一定只是从唱歌表现自己,你也可以选择其他才艺,不过通常在舞台上,最容易引起共鸣的就是歌唱,而且唱歌入门的门槛比较低,成为选手主要表现形式。 余露之前一路过来都是唱歌,她长相美,整容过后的脸非常上镜,单单这一项就很加分,再加上她声音也很不错,十份甜,唱歌虽然不是专业级的,但是在这样的选秀节目上,已经足够。 而且她几次谈吐也非常好,跟主持人评委互动的都很不错,再加上江术仁的背书,余露一直是一个懂事孝顺的令人心疼的女孩,虽然没有特别的特长,但是给观众的印象还是比较好的。 不过今晚,是她的逆袭。 她以前从来没有把自己会小提琴的事情拿来说,而且今晚这样的决赛她居然用小提琴,她是想赌一把。 小提琴独奏《天空之城》。 余露今天穿了一条红色抹胸连衣裙,她个子不高,胸部丰满,肩膀圆润,刚好齐膝的裙子露出她匀称的小腿,好看的脚踝,穿着一双金色的系带高跟鞋,弥补了她个子不高的问题,一头黑长直的头发散落下来,如同飘柔广告的女明星一般,微微侧着脸对着观众,第一眼看到的是她纤长的睫毛,笔挺的鼻梁,尖尖的下巴,侧脸是余露的优势,非常完美,当镜头打到余露脸上,这种感觉就立马显示,非常不错,导演很快意识到这会是一场高*潮,绝对能提高节目收视率的点。 一时间好多镜头都往余露身上放,这是有讲究的,有的选手一首歌唱完,观众甚至记不起来他长什么样,因为这选手唱歌的时候,镜头一会在评委身上,一会在现在观众身上,一会又是整个现场的全景,留给选手的几乎只是一个照面,想要让观众在这一个照面的场景记住你真是太难了,当然通常也是这样的选手实在没有什么爆点,导演就会这样安排。 可是如果你表 现非常出色,抓眼球,导演会让摄影机从头到尾都对着你。 小提琴属于高雅艺术,要玩这种艺术必须是付出大量的金钱和时间。 余露是有天赋的,不过她的心思太多,以前也没有想到自己会从事这一行,最多是想在某个场合表现一下自己。 “我小时候很调皮,父亲希望我成为一个才女,逼着我去学小提琴,每每看到我演奏,他就很骄傲,我原本的志向是好好学习考一个好大学,却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抱着小提琴走到舞台上来,不知道父亲在天国会不会听到我的演奏。”握着小提琴的余露,缓缓的开口道,她的声音很柔和,说这话的时候透着一股悲伤,让整个舞台都静了下来。 紧接着余露专心的开始演奏,她一个人站在舞台上,很好的诠释了,不用唱歌,一样能博人眼球,动人心悬,美丽的音律回响在整个舞台上,优美的曲调加上刚刚上场的时候余露的独白,有一种让人落泪的冲动,这是余露拉的最好的一次,镜头下的余露闭着眼睛,晶莹的泪珠直接滚落了下来,然而乐曲却没有停,依旧弥漫着,一丝一丝的落到了每个观众的心里。 秦心转过台,看到的正好是这一幕,有些愣神,不过那边广告差不多结束了,秦心很快又转了台。 嘎纳会场,主持人神侃了很久,终于那巨大的光幕照到了观众席上正在疯狂抖腿的侯导身上,楚侯生跟做梦一般,跌跌撞撞的走上台,一边有翻译跟着小声翻译,电影《逆光》获得了评审团大奖。 何旭和许飞飞,田七也一块去了,不过他们只是预备等在后台,万一有召见就赚了,这是全世界的直播,当然一般情况下可能没有,就主持人或者是这电影火爆程度。 楚侯生的《逆光》更像是华夏一个小城市的年轻人的缩影,而且是不好的那群年轻人的缩影,不符合主流教育,主流教育应该是上学高考上大学,而不是不好好读书,出去鬼混打架坐牢,虽然这样的人确实存在,因为每个高中都有好班差班风流班的分法,那些风流班的学生大多都是这样,侯导只是把其中的一些人的故事拍了出来,太真实了,就算是莫今通不打招呼,估计也很难播出。 但是外国人喜欢这份真实,虚假的故事他们拍的比你好看的多,而且楚侯生虽然是新导演,这部片子却不难看,不仅真实,在画面感官上看的也不枯燥,几个角色看完都让人印象深刻,有一种默默的回味的感觉,而不是那种看完就忘记的片子。 楚侯生站在 台上,他的腿终于不抖了,他穿了红色的西装,有点亮,不过这身红色西装的暴突眼的侯导亮相,让全世界人民都记住了他,还有人好奇的问,他是不是有高地蛙人的血统,那双眼睛真特别。 主持人例行的问一些话,有什么感想,最想谢谢的是谁…… 楚侯生双手握着话筒,话筒转了一圈,又一圈,嘴巴一张一合,却没有声音发出来,主持人在一边耐心的等着,全世界观众都耐心的等着,这个长相十分有特色的华夏导演开口会说什么。 …… “非常好,你今晚的表演我很喜欢。”第一个开口评价的是顾明夕,蝴蝶之声节目历史上最年轻的评委,平日顾明夕一般不表态,实在要表态,大多是直白的说出对方的缺点,十分毒舌,余露看到镜头先给了顾明夕的时候几乎绝望,却没有想到他居然赞扬了自己,一时间心思非常复杂,她之前为了博镜头还传过顾明夕的绯闻。 接下来到另外一个男评委,这是一个老好人,基本上每次到他评价就没有不好的,余露又过了。 她手握成拳,信心一点点的增加,她可以的,她表现的很好,连顾明夕都说她好,她会创造奇迹的。 果然,到下一个男评委的时候,这是一个作曲家,对余露也表示了赞赏,余露忍不住的面露微笑。 就剩下最后一个女评委孙冉,是一位老牌歌手了,她从一开始就是一直力挺余露,每次给余露打分都比较高,今晚余露能进决赛几乎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只听到孙冉面带微笑的道:“余露你今晚的表现真的很让我吃惊,从你走进蝴蝶之声资格节目,我就看到你一直在进步,你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你的故事也让我非常感动,但是你个年纪的孩子不上学是非常可惜的,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出资让你回到校园重新上学,你原意吗?” 实际上余露的家还没有说苦到要余露弃学来表演节目养家糊口的地步,只是跟余露父亲在的时候有差距,但是余露和她弟弟余冠要完成学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她老妈已经打算出超市上班,他们家在市区有房子的,不需要租金,比起大多数人家可能还好一些,这样说不过是江术仁给余露的背书,再加上余露自己的野心,她也不愿意再去上学,她想过富足的日子,她想成名,她想穿名牌的衣服,拎名牌的包包,开豪车住豪宅,她不想过那样穷困的日子,一天都不想,而眼前女评委孙冉显然给余露出了一个难题。 她要说 我原意,她觉得自己就可以离开这个舞台了,这女人的意思是让自己去上学不要来了吗? 要是说不愿意,那她之前的身份背书就有些假了。 站在舞台上的余露最终开口:“谢谢您孙老师,从踏出校门口那一步,我就已经作出了选择,我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觉得每个努力的人,不管是在校园还是在社会,她都终将会获得她想要的,我想要的就是能照顾好妈妈和弟弟,让弟弟跟同龄人一样继续上学,让妈妈健健康康的活着。” 余露的话说完,掌声雷鸣,多么坚强的女孩,很让人佩服。 孙冉却继续道:“你是个很孝顺的女孩,每场比赛别人都有亲友团,而你就只有你一人,你说你弟弟在上学,母亲身体不好,不过我听说你上学的时候成绩非常好,而你弟弟的成绩很一般,你母亲并不赞同你来参加选秀节目,是这样的吗?” 余露忽然觉得这个之前一直力挺自己的评委似乎专门针对自己一般。 果然就在余露想着怎么应对的时候,突然大屏幕上出现了一个人,正是余露的弟弟余冠,余冠哭的稀里哗啦的开口道:“姐姐你不要去唱歌了,你回来吧,我成绩不好也考不上什么好学校,我不想上学了,你回来上学吧,姐姐,我以后再也不跟别人说你整容了,你回来吧!” 视频出来,整个会场爆安静。 只有余冠那哭的沙哑的声音,余露气的手都在抖,今晚是直播,她注定了失去进决赛的资格,没有想到对方居然会这样,这一次让余露认识到了娱乐圈的水深。只是她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看着孙冉面露得意之情,余露忽然开口道:“我承认我整容了,但是你们把我家人牵扯进来,让我很愤怒,孙老师,我已经解释过我跟金总没有关系,那天只是偶遇,你为何还是这样放不开,况且金总已经结婚了,你这样执着是没有结果的。” …… “让我们听听我们的华夏导演楚有什么想说的。”主持人再次高喊了一遍。 楚侯生拿着话筒,在主持人的催促下,终于开口道:“抱歉,刚刚在酝酿感情,我的感情比较深厚,所以酝酿的时间长了一点。” 翻译同声翻译出来,现场一阵爆笑,一直以为华夏人很无趣,没有想到居然这般幽默,一定是有高地蛙人的血统吧。 “我刚刚在回想我为什么会拍这部电影,然后我就想到了那个女孩,秦心。” 翻译同步翻译着。 “秦心,是影片里的那个安琪儿吗?她姓秦,秦始皇的秦,居然跟古老的皇帝是一个姓,她是华夏皇帝的心吗?”主持人幽默的来了一句。 若干年后这个拥有德国血统的主持人,唐可·哈绝色被称为了预言帝。 楚侯生激动的完全在酝酿自己的情绪,完全没有跟主持人保持同一个脑电波,但是他是一个不会冷场的人,他是一个热闹的人,对于主持人说的听不懂没事,一直点头yes就行。他从自己去买板栗遇到了秦心开始说起。 “我看见她的时候,她只是一个小店的小姑娘,在一个吵杂的街道中,拥挤的狭窄的小店铺里,她对我微笑,看到她,如同乌云中的阳光,一往无前,照亮所有黑暗,我就知道,她是我的主角,她青春桀骜不羁,即使走进那笼牢,仍旧是面带微笑,头顶皇冠的公主。她犯过错,她痛苦过,她享受过,她始终没有低头,始终面带微笑,她是大多数华夏女孩的一员,很遗憾她今天没有来,不过我相信,几年以后,她一定会来这里,来取走属于她的皇冠。” 秦心坐在电视跟前,眼泪哗哗的流,一直以为侯导是死闷骚,没有想到感情这么外露,在这样的场合下夸她一点压力都没有,好感动怎么破。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章 :下不为例 今晚的好蝴蝶之声收视率直接飙升到了节目播出以来的最高点,哪怕同一时段有嘎纳直播,这边居然也没有被压下去,一举成为同期收视冠军。 这是蝴蝶之声节目播出以来期待已久的事情,然而戏剧的是居然是因为现场爆出节目黑幕,清纯女选手居然是整容脸? 还能再劲爆一点吗? 能! 女评委和女选手共抢一个有妇之夫? 姓金的被坑坏了,平时玩都是私下的事情,这如今玩到全国人民面前了,还是直播,他老婆怒了,平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这丢人丢到全国观众面前,他老婆还是母老虎,家里有地位有背景那种,平时不介意是懒得管,如今开始全面管制起来。 金盛憋屈坏了,他发现余露就是老天派来专业坑他的,先是帮他得罪一群不能得罪的太*子党,那时候金盛到嘴的肉还没有吃,还舍不得把余露丢了,现在玩腻了不想玩了,居然又被她坑了一把,谁不知道他金盛只喜欢玩小姑娘,那孙冉一个老牌女歌手,年纪都多大了,他根本没有沾过手。 江术仁也被余露坑坏了,当然现场的情况也不能怪她,他是经纪人,没有想到余露家事居然被这样爆出来,能知道这么清楚的就只有多多了。 看到一脸笑容的多多,江术仁真是气的恨不得给这个蠢女人一巴掌,余露虽然能惹事,但是江术仁心底还是挺喜欢这个有野心的女孩的,看余露今晚的表现也非常好,多多能扒住金总,就好好抓机会就是了,何必第一件事先内斗。 这一巴掌江术仁终究没有打下去,他很生气,可是还是要看在金总的面子上,不好对多多怎么样。 可是余露打了,余露下台后,当着摄像机的面,直接给多多一巴掌,十分痛快,多多没有想到余露这么疯,居然当着大家的面,捂着脸十分委屈的模样,没敢还手,余露的比赛完了,多多还没有上场呢。 余露青着脸下台了。 她在蝴蝶之声的步伐到此为止。 虽然最后一刻,名声弄坏了,但是她出名了。 甚至包括她蠢萌的弟弟余冠都红了一把,余冠起来傻乎乎的,他的头像被人画了一组q版图,在网上居然颇火。 还有那一句,我再也不跟别人说你整容了,你回来吧……简直要成为年度经典语录。 余冠看到电视上的自己的时候,简直傻了,他只是在跟别人聊天的时候 ,说的话,怎么会到电视上去,早知道要上电视,那天应该洗个头的,头发好乱。 然后才想到完蛋了,姐姐回来一定会揍他的,抱着头往家里跑,他原本是晚自习的,跟同学跑学校小卖部去看电视偷懒去了,当然也是想顺便看看今天姐姐会不会出现,余冠还是很崇拜自己老姐的,觉得老姐简直是超人,哪里都能混的很好。 结果就看到那一幕,后知后觉的想到自己会被姐姐揍,一路跑回家,求老妈救命。 余露这时候人还在京都,是非常想揍自己弟弟,但是也不可能马上飞回来,原本今晚以为是她的逆袭,她把自己会小提琴的事情保密了很久,因为多多的出现让她感觉到危险,所以提前使用了,本来想着大翻盘的,结果被坑死了。 她离开蝴蝶之声的舞台,回到江术仁给租的公寓里,余露回去就躺下了,电视声音开的非常大,她很愤怒,她的手紧紧的握成拳,细白的皮肤下青筋都冒了出来,她躺在床上,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 电视声音很大,可以掩盖住她哭泣的声音,在放新闻重播。 突然余露的身体坐了起来。 楚侯生的嘎纳发言,在一堆英文中,特别突出。 “……看到她,如同乌云中的阳光,一往无前,照亮所有黑暗……很遗憾她今天没有来,不过我相信,几年以后,她一定会来这里,来取走属于她的皇冠。” 余露一双眼睛还带着泪花,死死的盯着电视屏幕,一个电影《逆光》的宣传海报特写镜头闪过,赫然是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脸。 她以为自己努力了,红了,今晚哪怕绯闻乱七八糟的新闻满天飞她都无所谓,娱乐圈不就是博个脸,被人说是非总比被人遗忘好,所以今晚她虽然愤怒,难过,但是还不至于失去理智,有时候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可是这一刻,看到台上那穿着大红西装眼睛暴突的什么导演,站在那里十分认真的夸奖秦心,余露就失去理智了,强烈的对比,她在台上被人黑,秦心面都不露,就被人夸奖。 秦心是余露心里的一根刺,她一直觉得秦心不如自己,她一直在证明这一点,她觉得自己哪怕不上学也能混的比秦心好。 可是现在,秦心什么时候就去拍电影了,还是女一号,轻轻松松就获得国际大奖,人都没有出现,就在全世界人民面前出风头。 有时候,你吃泡面,别人还饿着,你觉得泡面好香好好吃,可是 如果旁人正在吃鲍鱼龙虾,你就觉得味同嚼蜡一般了。 余露觉得老天跟她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 第二天,江术仁来跟她说,她已经无缘八强,不过孙冉也被蝴蝶之声换下来了,直播的节目被爆出这样的绯闻,如果不处理,总菊就要来找他们麻烦了,收视率高是好事,可是如果节目都被砍掉了,还谈什么收视率。 “你也别灰心,这次对你未必是坏事,反正你也进了前十,总比以后你要选角什么的再被对手爆出来好,娱乐圈就这样,水深着呢,最近你正是风头上,我建议你回家休息几天,之后的事情我来安排。”江术仁这么说,一方面是安慰余露,另一方面也希望余露回去把她的蠢弟弟教育一下,真是猪队友,害死人不偿命。 余露没有对江术仁发脾气,她知道自己未来还要依靠他,对他很客气,哪怕明知道是江术仁把多多介绍给金总的,余露也没有说什么,余露的乖巧让江术仁这样的人都甚至有些不好意思。 当天余露就买了回去的机票,在江术仁走后,立马就收拾行礼走了。 她前脚走了,后脚,金太太就压着金总来到了这公寓。 公寓地址是多多透露出去的。 她跟余露等于是反目成仇了,余露当众打她一巴掌,她自然不能回来,不过也不敢去金总那里,江术仁给安排到别处去了,现在金太太还不知道她,风头都被余露和孙冉抢了。 孙冉说起来有些冤枉,也不算很冤枉,她跟多多有七拐八拐的亲戚关系,多多一开始就找上她,两人在外关系很淡漠,相反孙冉一开始就很支持余露,表现出对余露很看好的模样。 而这次,孙冉也是知道多多会被复活是走了金总的路子,余露原本也不可能再留,她只是顺势而为,结果却被坑死了。 金太太拼命敲门,没人开门,火爆的让人翘了,金总胖大的身躯缩在一边唯唯诺诺,就算是余露被打,他也爱莫能助,此刻他也真是恨上余露了,终于打雀今天终于被雀抓了眼,害的自家母老虎开始发飙了,一会余露被打,他是绝对不会阻止的。 没有想到门撞开,里面一个人都没有,金太太很抓狂,今天是要给老公一点颜色看看的,可是捉奸捉不到对象,这是很郁闷的事情,手下来说没人的时候,金盛的身体挺拔了一点,笑呵呵的开口道:“老婆,我就说没有,都是外面瞎传的,你知道我是投资人,那些女孩子想获奖想疯了,根本没有的事,她们就算求 着我潜规则我也不干,我心里只有你……” 他毫不心虚的说着慌,却见老婆原本淡然的脸忽然狰狞起来,他就忽然觉得不对劲,果然一回头,居然看到桌面上放着一个相框,相框里面真是他搂着多多亲吻的照片,十分亲密,他脑袋都拱进了多多的衣服里,多多仰着头笑的十分恣意,金盛就喜欢多多天真浪漫这个调调。 “好你个求你潜规则你也不干,这个女人是谁?”金太太从手下那里抢过棒球棍,对着那相框一阵乱砸,一时间玻璃碎成了渣,金盛一头冷汗,自己跟多多的照片怎么会在这里,多多那贱女人。 紧接着冷着脸的金太太又在抽屉里,卫生间,各个角落找出了不少亲密照,全都是金总跟多多的照片。 此时余露已经坐到了飞机上,她坐头等舱。 姿态优雅的喝着红茶,拿着报纸观看,脖子上轻轻的披着一条小香的蓝色丝巾,穿深蓝色着长裤,小靴子,白色衬衫,从头到脚,优雅又美丽。 她可不是那么好被欺负了不还手的人,不仅仅直接在蝴蝶之声的节目上给了多多一巴掌,走的时候留下的照片可是她送给多多的礼物,多多跟余露比起来还是棋差一招,她洋洋得意的在余露跟前和金总秀恩爱的时候,却没有想到余露会有这一手。 余露人去楼空,却把照片留下,正好给金太太抓了个正着。 不得不说江术仁招人招的太有水平,手下两个女孩,狗咬狗斗的一嘴毛,以前是秦心和多多,秦心的心全都在莫兴宁身上,跟多多还好没有直接冲突,等到有直接冲突的时候,秦心身边有狼队友余露,先自己把自己作死了,都不用多多出手。 余露在看报的时候,忽然身边的一个乘客身体剧烈的颤抖起来,余露皱着眉头看了一眼,本来不想管的,可是这毕竟是头等舱,自己选头等舱的位置就是因为这里更多机会,她还是按耐住不耐烦,很亲切的问怎么了,对方艰难指了指自己的包,余露帮忙找了药,直接递给对方,又递上了水,看对方没事了,她才坐回自己的位置,没有多说话。 这时候的余露已经不是在校园里被一个假装高富帅校医随便迷住的女孩,她知道怎么做会让人心生好感,难以忘怀。 果然,男人休息了好一会,才睁开眼,主动找余露道谢。 “没事,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不过以后还有这样的事情,出行最好还是要有人陪同一下比较好。”余露大大方方的笑道,她的声音非常甜美 加分,总给人感觉十分亲切。 男人点了点头,他已经认出了余露,却并没有说破,倒不是余露有多火,而是那种直播爆点的实在是难得一见,娱乐圈新闻真真假假,只是现场看余露明显是被黑,还算是有急智的一个女孩,没有想到会在飞机上见面,声音难得的甜美。 而且刚刚她喂他吃药的时候,手轻轻的按在他后背,那种感觉也特别舒服。 下了飞机,有人来接那男人,他问余露要不要送她,余露拒绝了,他给余露留了一张名片。 余露把玩着名片,一张小名片,四周都烫金龙纹,很古典,只有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 她的指尖触摸在那名字上面,可以摸到轻微凸起的烫金字体,杨梵天,就如同刚刚这个男人递给她名片,顺便轻轻的触摸了一下她的手指的触感一般,他对她有兴趣。 杨梵天是杨国东的养子。 杨国东多年不育,领养了杨梵天,却在快奔五的时候居然老树开花,居然又生了个儿子,取名为杨旬。旬是生肖十二一轮回的意思,取名的时候,杨国东颇为骄傲,对这个孩子寄以巨大希望,教育的非常用心。 余露深吸了一口气,记住了刚刚杨梵天坐的车牌号,是一个政府牌照。 她挥了挥手,招了一辆的士,坐上了车。 多多正在酒店里为参加复活赛做准备,参加选秀对各方面要求都很高,体力也必须要好,多多正在酒店的游泳池边热身,准备游几圈,再去练歌,她穿着黑色泳衣,背后全露,就只包住了臀部,当她弯下腰做热身的时候,别人看到的就只有一个黑色浑圆的臀部在扭动,不由得都吸了一口气。 多多也很享受这种目光,正得意的时候忽然冷不丁被一脚踢进了池子里。 还没有等她回过神来,又有人把她拖了回来。 正是来势汹汹的金太太,她抓狐狸精,没有抓到人不说还得知抓错了,那个是障眼法,真正的还住酒店里,就住老公的酒店里,房费说不定都是他老公付的,当即就杀了过来。 一路上看着这狐狸精和老公的恩爱照,越看越愤怒,这里面还有多多的功劳,她为了气余露,故意表现的很亲密很享受,余露是一点不客气的把多多的表情拍下来。 金太太一路上的怒气爆满,到了酒店泳池边看到多多在那里扭屁股,就直接爆炸了,上去就是一脚,之后又是一顿打,带老公捉奸这种事,别人也不好插手 ,这酒店就是金太太娘家大头的,保安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出人命就行。 多多被打的跟猪头一样,金太太还不满,放下话来:“以后只要见到你踏进京都一次就打一次。” 江术仁得知消息的时候,多多已经面目全非,他知道多多算是废了,对余露的狠绝又怒又怕,想了想,多多已经废了,现在只能专心培养余露,最终也只是给余露发了一个短信。 的士从机场到家要一个多小时,余露靠在后座上,目不转睛的看着窗外,不知道想什么,快到家的时候,窗外的风景渐渐熟悉了,平仄的矮楼,破旧的街道,熟悉的流浪狗,的士在小区门口停下,余露付钱下车,她走到家楼下,看着都已经长了铁锈的门,这时候手机响了,她收到了江术仁的短信:下不为例。 铁门在这时候开了,走出来一个男孩提着一个大袋子,看到余露,激动的喊道:“姐,你回来了,我错了。” 余冠一个大男孩这一刻却冲过去,一把抱住了余露,余露的眼泪也抑制不住的流下来,一路上都想过要揍他千百次,可是真见面,却怎么都下不了手。 “什么味道?”余冠哭的余露也想哭了,可是她闻到什么怪味,很难受。 就见弟弟忽然松开了自己,一脸惊恐的后退:“姐,我不是故意的,我是下来倒垃圾,刚刚太激动了。” 余露看到自己置身一堆垃圾之中,自己新买的杜嘉班纳套装湿啦啦的沾着带着馊味的菜汁,她脸黑了,往前一步,一脚踩在一个烂菜叶上面差点滑倒,“余冠,你给我滚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一百章这么完美的章节居然用来写余露,表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