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房卓成,今年13歲。目前在z市的一所初中上初一。這所中學是z市名氣響當當的明星學校,很多家長都會拚命把孩子送進來。但是最直接的方法還是考進來。


    中學離市區很遠,所以中學是封閉式的。我們宿舍是六人間,基本都是一個班的,也意味著接下來三年我們都要在同一個宿舍生活。我倒也不介意。


    我最喜歡的人物是阿加莎,他的推理小說常常讓我感到不可思議。所以我在生活中對各種事物的細節也會認真地觀察,因為我以後也要成為像她一樣的推理大師。


    沒想到的是,僅僅開學不到半個月,便發生了案件。


    宿舍裏的一個學生丟了他的生活費。而這個生活費竟然有一千塊錢,要知道零幾年的時候一千塊錢可太值錢了。


    而丟錢的學生叫做侯明,是這個宿舍裏唯一一個靠家裏關係進來的學生。也難怪會有這麽多錢的生活費。


    侯明沒有報告老師,反而是關起門詢問了我們剩餘五人,畢竟以這所學校的規矩,被發現偷竊,不管任何原因都會被開除的。


    人們常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但其實是人隻要犯了錯,就會被人們以有色眼鏡看待一輩子。以後一旦發生類似的情況,所有人第一反應看向的就是那些有前科的人。


    所以,人這輩子其實容錯率很大,大到一人吃飽,全家不餓。人這輩子容錯率也很小,小到一著不慎,滿盤皆輸。


    很巧的是,從侯明取錢放到宿舍的時間到他發現錢丟的時間,我都有不在場證明,我一直在幫班主任打掃衛生。


    而且,我是唯一擁有不在場證明的人。


    這就表明,我是整個宿舍地位最高的人,沒有之一。


    以至於我第一時間就把侯明也放到嫌疑人之中,畢竟賊喊捉賊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但直到侯明給我看了他父親給他的存折後我打消了這個念頭。


    同樣是13歲,他的零花錢比我見過的錢還要多十倍不止。


    我當時也曾私下裏問過侯明,既然一千對你來說也算是九牛一毛,那為什麽還要刻意追查的時候。他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並且說道:我們家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


    也對,有錢人也是人。


    言歸正傳,我們當時六人坐在宿舍裏,隻有我看上去比較輕鬆,侯明和其餘四人都比較緊張。


    但是沒有一個人承認偷了這筆錢,我明白即便這個事是內部解決,但是一旦主動承認,誰也不會保證這件事的傳播速度到底有多快。


    我站起來說道:“這樣吧,所有人都離開宿舍然後每人輪著進宿舍五分鍾,如果有人願意歸還就主動把錢放到侯明的被子裏,這件事也就此打住。”


    為了公平起見,除了侯明以外我們五個人都輪流進去了五分鍾。最後的結果倒是讓人失望。


    錢還是沒有人放進去。


    “我之所以在宿舍裏說這些,難道某些人還不明白嗎?我是在幫你。”侯明有點生氣了:“如果現在交出錢,我還能既往不咎,不然我就上報學校了。”


    “那就報唄!誰害怕一樣。”宿舍裏最胖的張虎撇了撇嘴,“早點上報早點查,查出結果所有人都舒服。”


    “對啊,不然大家看每個人都是懷疑的眼神。”李文傑也點點頭。


    “我無所謂。”劉誌偉也攤了攤手。


    “……”倒是隻有曾慶不說話。


    侯明看了一眼曾慶。


    “哦,我也無所謂。隻是……”曾慶看了看侯明接著說道,“我們要不再給他一次機會,萬一有什麽原因錢不在宿舍什麽的,剛剛的情況他也沒辦法還錢啊,所以要不要再等等,等一晚上!第二天晚上宿舍裏如果還沒人還錢,我們再上報。”


    侯明看了我一眼,我覺得這樣還穩妥一點。


    一夜無夢,第二天大家都正常上下課去食堂吃飯。唯獨有一件事所有人心照不宣,就是根本不會共處,並且會刻意給其他人留下單獨的空間。


    這既是希望小偷能有機會把錢放迴去,也是以懷疑的眼光審視所有人的結果。


    晚上迴到宿舍。每個人進宿舍的第一眼都是看向侯明。但是侯明卻搖搖頭。


    我認為不合適了,一個人如果因為一時的衝動犯錯,在可以彌補的時候仍然死不悔改。那麽亡羊補牢的機會是他自己放棄的。


    抱著一絲僥幸心理,以為自己就能心安理得地花這筆錢是嗎?


    我看著剩餘五人說道:請告訴我丟錢的詳細經曆與各位當時都在做什麽。


    侯明表示沒必要,隻要上報老師就好。


    我笑了笑,老師不也是得了解這些嗎,也許我能比老師更快找到犯人。


    侯明看了一眼其餘四人,其餘四人也無所謂地點了點頭。我知道其餘四人的想法,無辜的人肯定也想找到犯人,而這個犯人也想通過跟我們講一遍時間線來提前模擬麵對老師詢問。


    能考上我們初中的學生,腦子轉的都很快。


    侯明:我是昨天早上請假去的銀行取的錢,中午午飯時間迴來後將錢放到一個信封裏放到枕頭底下,接著我一天都不在宿舍,直到晚上上完晚自習迴宿舍之後才發現錢不見了。


    張虎:我昨天早上在班裏上課,中午午飯吃完沒有迴宿舍,而是去操場打籃球,打完籃球離上課還有十五分鍾的時候迴到宿舍洗了個頭換了身衣服就跑迴教室上課了,下午上完課吃完飯我又去打籃球了,接著直接迴教室上晚自習。對了晚飯的時候我還在食堂看到侯明了,我還記得很清楚,他的飯挺豪華的!


    侯明點了點頭,自己剛取完錢的那天晚上確實點了一份很豐盛的飯。


    李文傑:我早上的時候也在學校上課,中午吃完飯後,我直接迴的宿舍,在宿舍裏睡午覺,然後侯明迴來還給我吵醒了。我看了一眼表,當時距離上課還有一個小時,我還挺煩的,因為我一旦被吵醒就很難再睡著了,我就閉著眼睛又眯了一會,好不容易快睡著了,侯明又從宿舍出門給我吵醒了,我就幹脆不睡了,起來洗漱了一下去班裏了。


    侯明也點了點頭,因為他的床是上鋪,一上一下動靜確實挺大,他當時也看到李文傑被自己吵醒後看著自己的樣子,搞得他還有點不好意思。


    劉誌偉接著說道:“我太幹淨了,我一天都沒有迴宿舍,我食堂吃完午飯就迴的教室睡得午覺,睡醒起來就學習,晚上吃完晚飯迴教室寫作業,接著晚上才和大家一起迴的宿舍。”


    侯明:“有人能證明嗎?”


    劉誌偉:“說來也奇怪,那天中午的時候,確實隻有我一個人在教室裏,沒人能證明。”


    侯明看了一眼我,我搖了搖頭示意接著說下去。


    曾慶:“我早上上完課,中午的時候出學校買了一些生活用品。”曾慶指了指自己床底下盆裏放的新的洗發膏沐浴露。“然後中午迴宿舍放到床下,當時侯明還沒迴來,李文傑在床上睡覺,我動作很輕沒有人知道我迴來,我為了不影響李文傑睡覺,我就又離開宿舍了。不過我迴到班裏的時候,人陸陸續續多了起來,不過我沒有看到劉誌偉。他好像過了五分鍾才迴來的。”


    還沒等侯明詢問,劉誌偉就說道:“上大號啊!吃完飯你們不蹲坑嘛!我是直腸子,吃完飯過半個小時就要去上大號!”


    我聽完他們的描述,心裏暗暗琢磨了一下。隨即問道:“曾慶,你買完東西就因為看到李文傑在睡覺,為了不打擾他你就離開宿舍了嗎?”


    “對,我和李文傑是發小,我知道他一旦被吵醒很難入睡。”曾慶點了點頭。


    “怎麽了,我倆沒跟你們說過?”李文傑撓了撓腦袋,“我怎麽記得我說了,我和曾慶關係很鐵的!”


    “怎麽樣?知道是誰了嗎?”侯明看著我問道。


    “怎麽可能,我又不是神仙。”我也搖了搖頭,“距離丟錢已經有兩天了,我相信偷錢的人絕對不會把錢放到宿舍和教室,所以想要人贓並獲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廢話。”張虎一看我找不到犯人,也就懶得搭理我們,去洗漱準備睡覺了。


    “那隻能明天去告訴老師了。”侯明也沒有責怪我,隨後也上床休息了。


    我其實大概率猜到是誰了。但是推理講究的是證據,不知道小偷藏錢的位置,說的天花亂墜也是紙上談兵。


    趁著所有人都在忙自己的事的時候,我偷偷把曾慶叫了出來。


    “曾慶,那個李文傑是不是家庭條件不是很好。”


    “你什麽意思!”曾慶聽我說這句話後似乎有些生氣。


    “實事求是,沒有別的意思。”


    “他的媽媽現在的確在住院,不過李文傑不是那種……”


    “好了,我知道了。”我點了點頭,轉身離去。


    曾慶似乎氣的想轉身揍我,但是想到學校嚴格的規章製度,他也隻能放棄了。


    過了20分鍾,我找到信封扔給了侯明,侯明驚訝地數了數,還好錢都在。


    “這是……?”侯明疑惑地看著我。


    “這是我找到的,我既然能找到,是誰偷的誰心裏應該也清楚。明天抽時間找侯明低頭認錯,我保證不說出去。”


    “我也保證。”侯明點了點頭。


    “那如果是你偷的呢?”曾慶看來氣還沒消。


    “我無所謂啊,你們三個既然都沒碰過信封,驗一下指紋,除了我和侯明還能找到你們三個其中一個的指紋的話,不就說明問題了。”


    所有人此刻都安靜了下來,我也懶得再爭執,迴去洗漱了。


    第二天大家一如既往地去上課,直到午休結束準備上下午第一節課的時候,我坐在教室的窗邊,聽到了警笛和救護車的聲音傳來,我心裏咯噔一下,迴頭看向教室裏,除了劉誌偉再低頭學習,其餘四人都不在教室。


    我衝了出去,看到學校裏的保安按著張虎,而張虎的身邊還有一把沾血的刀,我大腦一片空白。


    侯明死了,李文傑曾慶重傷拉去了醫院。


    裝滿錢的信封是我在操場籃球架底部的縫隙深處找到的。


    劉誌偉雖然沒有人能給他證明一直在教室裏,但是他敢說教室裏一個人都沒有的時候,我就已經排除了他的嫌疑。畢竟隻有中午真在教室一直待著的情況下,才敢這麽說。


    從後來知道李文傑的媽媽住院和曾慶與李文傑是發小的時候,我才明白,曾慶第一天提出緩一天的建議是因為他害怕李文傑為了家人而鋌而走險。所以才會在所有人都建議告老師的情況下,勇敢站出來爭取時間。


    而李文傑和張虎的嫌疑都很大,尤其是李文傑,他在第一次被吵醒的時候看了一眼侯明,並且知道侯明將某個東西放到了枕頭底下,最後侯明離開的時候他也知道。如果他因為對侯明吵醒他感到生氣順便拿了可以幫助家裏的一千塊錢,那麽也有理可依。但是他沒有可以藏匿信封的機會和地點。或許有,但是也不會太完美。


    至於張虎,我第一次就聽出來他的話有不對的地方。中午打完籃球迴宿舍洗頭是正常的,但是沒有洗澡便換了新的衣服,你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是愛幹淨還是邋遢。並且在封閉式學校裏,洗衣服都得自己用手洗,以張虎的這種換衣服方式,多少衣服都不夠他換的。那麽他換衣服的原因隻有一個,運動背心不方便將信封藏起來,隻好換了一個更寬鬆的上衣攜帶一千塊錢的信封。


    當然,全部都隻是推論,我去試著找了一下,結果真在籃球場找到了信封。


    隻是,我沒有想到的是,最後的結果竟然是這樣。


    張虎因不滿14周歲不予刑事處罰,而被送到了少管所。在一切塵埃落定的時候,我讓父母帶我去少管所見了他。


    “為什麽要殺了侯明。”


    “因為他騙了我。”張虎吊兒郎當地迴答道,“明明說好單獨見我,我承認了錯誤一切就過去。但是我卻發現曾慶二人在角落裏看著我倆,我以為是侯明故意的。”


    “以為?”我皺了皺眉頭。


    “後來聽兩個人恢複意識的時候說,他倆隻是在給李文傑母親買水果的時候看到我和侯明在一起,結果是我誤會了。”


    “你為什麽偷錢?”


    “老師們沒給你們說嗎?”張虎笑了笑,“籃球鞋啊,有一雙james的聯名款,980。我想買但是買不起。”


    “你後悔嗎?”我問了最後一個問題。


    “後悔。”張虎點了點頭,“早知道殺人不用坐牢,曾慶兩個我也應該宰了的。”


    我仿佛不認識眼前的這個男生,不到14的年齡竟然能說出這樣的話,並且他能考上這所中學說明他的學習成績很優異!


    “其實如果不是你多管閑事。他們三個都不會有事,那個侯明,你覺得1000對他來說算個事嗎?如果不是你執意要找,也許學校領導會因為這個事是醜聞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不是你執意要找,李文傑家就不會因為既要給李文傑動手術又要照顧他的媽媽而導致他媽最後死了。”


    張虎坐在椅子上,彎下腰抬起頭眼睛直愣愣地盯著我說道:“所以,都是因為你。”


    如果我現在迴首看這件事,對於張虎的話語我會不屑一顧,因為他說的話隻是為他扭曲的性格找原因罷了。


    但當時的我,的的確確變得恍惚了起來。


    “你知道最可笑的是什麽嘛?”張虎衝我挑了挑眉,“那個信封旁邊還有一把我藏著的水果刀,就是我用來捅侯明的那把。”


    “第二天,我為了防止你和侯明用一個新信封詐我,想要讓我主動自首,我專門去籃球場看了一眼,信封的確不在了,我就意識到你們是真找到了。但是那個水果刀你竟然沒有發現!我想你應該是第一次體驗到警察偵探的樂趣,找到信封的時候喜出望外了吧。連旁邊的水果刀都沒注意到。”


    張虎一邊說,一邊模仿當時他的動作:“我將水果刀放在口袋裏,想著如果侯明識相,接受我的道歉,這件事就算過去了,如果他不識相。那也隻能宰了。”


    就是從那一刻開始,我認為我對一個人的表情,言語,肢體動作的細節把握像個笑話。自以為看了幾本推理書就能看透人世間的忠奸善惡。而我竟然看不透,身邊還存在著這樣一個魔鬼。


    我直瞪瞪地看著眼前的張虎,看著他那兇惡到近乎變態的眼睛,我不自覺地在想,是不是真是我害了侯明。以自己一瓶子不滿半瓶子晃蕩的推理水平去解決事件。最後的結果,是一死兩傷。


    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會看到那個水果刀,這樣我就一定能意識到張虎那潛在的反社會人格。


    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會聽到張虎的心聲,這樣我就絕對能保護侯明他們三個的生命安全。


    如果……


    我起身離開了座位,同父母一起迴了家。我在那之後我更加細心地觀察周圍,觀察每個人,觀察所有事物。我不希望再有這種事情發生。


    直到某天的遊戲派對,我才知道,原來我的‘偵探‘就是在少管所那天覺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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