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等林意把手伸出去,就聽到耳邊傳來了方奇的聲音:
“哦對了,我正好缺一雙鞋子,一個沒有聲音而且攻擊力非常強大的進攻手段。如果再有一個保命道具的話,那就再好不過了。”
林意:?
徐晨忍不住翻了個白眼:“小哥,你這是,來進貨了嗎?”
林意默默的點了個讚。
隻可惜,由於腦袋上有個不怎麽安全的東西,他這個讚隻能在精神上支持一下子徐晨,完全不能對方奇造成什麽影響。
方奇思考了一下,然後點了點頭:“差不多。”
差不多個鬼嘞!
林意實在是忍不住了:“你說的這些東西,我都有。但是你如果想當然的覺得好用的話,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見方奇沒有什麽反應,他這才反應過來方奇隻是一個剛進入遊戲不久的新人,自己還得給他科普一下知識才行。
於是,他強忍心中的吐槽欲望,說道:“科技者的裝備,是一點一點用手搓出來的,正因為如此,在價格相對較低廉的同時,也有著很大限製。
比如你說的鞋。
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你大概會希望這雙鞋能夠增強你的移動速度,並且消除聲音,最好還有一個能夠臨時提高跑路速度的技能,方便逃跑的時候能迅速甩開敵人。
嗯,據我所知,魔法側那邊有一個刻錄了輕捷、風速等一大堆的足力健能滿足你的要求。但是吧,你這個要求跟我提出來……”
說罷,他的眼睛已經不知道什麽時候變成了死魚眼:
“你是指望我在鞋子裏麵加裝一個氮氣加速嗎?”
方奇仍然不死心:“那其他兩個呢?總不能一個都沒有吧?”
林意思考了一下:“你說的第二個,沒有聲音而且攻擊力非常強大的進攻手段,我倒是有一把激光劍。隨開隨用,一點就開。
至於第三個麽。
你這要求,你是指望著我拿出電磁立場護盾,還是拿出at立場?考慮一下實用性吧!我最多有一套防彈衣能給你,嗯,跟我身上穿的一樣。不過麽,他的限製你也看到了。”
嗯,方奇看的很清楚。
限製就是像這樣被人頂住的時候,一動不能動。一旦脖子以上的地方受到威脅,這種防彈衣根本沒有用。
方奇思考了一下,然後說:“你有沒有大威力的火藥類槍械?然後的話,防彈衣就不用了,你們之前說的隱身鬥篷,給我來一個可以多次使用的。”
火藥槍械?
哦對想,確實得那個才行。
畢竟方奇一看就是影係天賦者,你讓他拿個光劍跟人對打。
呃,就,略顯離譜。
這樣的話,選擇火藥槍械,就顯得很合理了。
然後的話,隱身鬥篷就很合理了。不過,不要防彈衣這件事,就顯得有些突兀了:
據林意的觀察,方奇明顯是那種小心謹慎到苟的人。在苟這一方麵,不能說最強,也能說在裏麵拍的上號了。
嗯,他第一個要的,也是輔助跑路的鞋子。
就,很穩健。
這樣一個人,不要防彈衣?
林意敢拿徐晨發誓:方奇絕對有個牛逼的裝備!
呃,不過即使是知道了這一點,也沒有辦法擺脫一點:他倆打不過方奇。
誒等等,是不是有什麽不對的地方?
對啊,說好了是三件,為啥他隻說了兩個?
然後就聽到了方奇似乎是無意間說的一句話:“對了,要兩件隱身鬥篷。”
得。
林意悄無聲息的翻了一個白眼:這家夥還是知道什麽東西最貴的。
對於科技者來說,最貴的永遠不是加工,而是原材料。
不巧,隱身鬥篷這玩意……
原材料少就算了,采集還難。要做成方奇所說的那種能反複使用的,更難。
那玩意涉及到了b級科技者達不到的領域,要麽是a級跨級出手,要麽就是科技側和魔法側合作。
林意手上的,就屬於後者。
當然了,以這玩意的易毀程度,林意平常還是選擇更“平民”的一次性隱身鬥篷。
比如上次在方奇樓下的時候。
那玩意便宜,屬於即使是徐晨,也能咬牙買下來的東西。
嗯,換算一下就是林意這裏的普通消耗品。
能發反複用的,就屬於近a級的玩意了,貴的要死。
於是,林意麵不改色的拿出來了兩件隱身鬥篷。
肉疼,確實略有點肉疼。但也就是略略肉疼罷了,還不至於表現出來。
隨後,對著方奇期待的眼神,林意稍微思考了一下,掏出來一把手槍。
方奇瞳孔微縮。
這把手槍,粗的離譜!
本來手槍是以便攜為目的,用於防身的武器。一般來說,手槍呈流線型,與此同時,射程也跟其他擁有長槍管的槍械有很大差距。
同樣的,在穿透力和破壞力上,也有著不小的差距:同樣是槍械,打在肉比較多的大腿上的話,手槍的子彈多半會滯留在肉裏麵,如果是步槍,即使不能穿透也能破壞內部的結構。
當然,如果是狙擊槍的話,打斷是沒有問題的。
然而,眼前的這把手槍,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粗。
稍微有點搶械知識的人就知道,子彈的殺傷力跟口徑有著很大的關係。
見方奇震驚的眼神,林意輕輕說道:“可以先把我放下來嗎?”
方奇反應過來,隨即放開了林意。接著,右手處撬棍悄無聲息的出現。
林意嘴角一抽:我拿出來的槍都在你的手上了,你還拿撬棍呢。
他強迫自己忽略這些細節,說道:“w2蟒蛇手炮,口徑18.7mm,采用特質火藥,威力足以擊斷鋼材。同時,他的槍身由特殊金屬製成,堅硬且有韌性。”
奪少?
方奇瞳孔極劇收縮:
要知道,著名的狙擊槍,戰場上的狙擊之王巴雷特的口徑,也不過是12.7mm而已!
而這把槍,他的口徑是多少?
18.7?
不可思議!
等等,如果是這樣的話……
林意繼續說道:“當然,這樣的設計也有其缺點:他雖然是一把槍,但是缺少了足夠長槍管穩定子彈的他,極其不穩定。再加上子彈的特質火藥。”
方奇接過話頭:“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在戰爭中毫無用處的槍。因為他的有效射程,極短極短。”
“沒錯,不到十米。”林意整了整衣服,盯著方奇的眼睛說道:“當然,如此極端的犧牲帶來的是極端強大攻擊力。
準確的來說就是,巔峰b級的程度。”
“哦對了,我正好缺一雙鞋子,一個沒有聲音而且攻擊力非常強大的進攻手段。如果再有一個保命道具的話,那就再好不過了。”
林意:?
徐晨忍不住翻了個白眼:“小哥,你這是,來進貨了嗎?”
林意默默的點了個讚。
隻可惜,由於腦袋上有個不怎麽安全的東西,他這個讚隻能在精神上支持一下子徐晨,完全不能對方奇造成什麽影響。
方奇思考了一下,然後點了點頭:“差不多。”
差不多個鬼嘞!
林意實在是忍不住了:“你說的這些東西,我都有。但是你如果想當然的覺得好用的話,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見方奇沒有什麽反應,他這才反應過來方奇隻是一個剛進入遊戲不久的新人,自己還得給他科普一下知識才行。
於是,他強忍心中的吐槽欲望,說道:“科技者的裝備,是一點一點用手搓出來的,正因為如此,在價格相對較低廉的同時,也有著很大限製。
比如你說的鞋。
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你大概會希望這雙鞋能夠增強你的移動速度,並且消除聲音,最好還有一個能夠臨時提高跑路速度的技能,方便逃跑的時候能迅速甩開敵人。
嗯,據我所知,魔法側那邊有一個刻錄了輕捷、風速等一大堆的足力健能滿足你的要求。但是吧,你這個要求跟我提出來……”
說罷,他的眼睛已經不知道什麽時候變成了死魚眼:
“你是指望我在鞋子裏麵加裝一個氮氣加速嗎?”
方奇仍然不死心:“那其他兩個呢?總不能一個都沒有吧?”
林意思考了一下:“你說的第二個,沒有聲音而且攻擊力非常強大的進攻手段,我倒是有一把激光劍。隨開隨用,一點就開。
至於第三個麽。
你這要求,你是指望著我拿出電磁立場護盾,還是拿出at立場?考慮一下實用性吧!我最多有一套防彈衣能給你,嗯,跟我身上穿的一樣。不過麽,他的限製你也看到了。”
嗯,方奇看的很清楚。
限製就是像這樣被人頂住的時候,一動不能動。一旦脖子以上的地方受到威脅,這種防彈衣根本沒有用。
方奇思考了一下,然後說:“你有沒有大威力的火藥類槍械?然後的話,防彈衣就不用了,你們之前說的隱身鬥篷,給我來一個可以多次使用的。”
火藥槍械?
哦對想,確實得那個才行。
畢竟方奇一看就是影係天賦者,你讓他拿個光劍跟人對打。
呃,就,略顯離譜。
這樣的話,選擇火藥槍械,就顯得很合理了。
然後的話,隱身鬥篷就很合理了。不過,不要防彈衣這件事,就顯得有些突兀了:
據林意的觀察,方奇明顯是那種小心謹慎到苟的人。在苟這一方麵,不能說最強,也能說在裏麵拍的上號了。
嗯,他第一個要的,也是輔助跑路的鞋子。
就,很穩健。
這樣一個人,不要防彈衣?
林意敢拿徐晨發誓:方奇絕對有個牛逼的裝備!
呃,不過即使是知道了這一點,也沒有辦法擺脫一點:他倆打不過方奇。
誒等等,是不是有什麽不對的地方?
對啊,說好了是三件,為啥他隻說了兩個?
然後就聽到了方奇似乎是無意間說的一句話:“對了,要兩件隱身鬥篷。”
得。
林意悄無聲息的翻了一個白眼:這家夥還是知道什麽東西最貴的。
對於科技者來說,最貴的永遠不是加工,而是原材料。
不巧,隱身鬥篷這玩意……
原材料少就算了,采集還難。要做成方奇所說的那種能反複使用的,更難。
那玩意涉及到了b級科技者達不到的領域,要麽是a級跨級出手,要麽就是科技側和魔法側合作。
林意手上的,就屬於後者。
當然了,以這玩意的易毀程度,林意平常還是選擇更“平民”的一次性隱身鬥篷。
比如上次在方奇樓下的時候。
那玩意便宜,屬於即使是徐晨,也能咬牙買下來的東西。
嗯,換算一下就是林意這裏的普通消耗品。
能發反複用的,就屬於近a級的玩意了,貴的要死。
於是,林意麵不改色的拿出來了兩件隱身鬥篷。
肉疼,確實略有點肉疼。但也就是略略肉疼罷了,還不至於表現出來。
隨後,對著方奇期待的眼神,林意稍微思考了一下,掏出來一把手槍。
方奇瞳孔微縮。
這把手槍,粗的離譜!
本來手槍是以便攜為目的,用於防身的武器。一般來說,手槍呈流線型,與此同時,射程也跟其他擁有長槍管的槍械有很大差距。
同樣的,在穿透力和破壞力上,也有著不小的差距:同樣是槍械,打在肉比較多的大腿上的話,手槍的子彈多半會滯留在肉裏麵,如果是步槍,即使不能穿透也能破壞內部的結構。
當然,如果是狙擊槍的話,打斷是沒有問題的。
然而,眼前的這把手槍,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粗。
稍微有點搶械知識的人就知道,子彈的殺傷力跟口徑有著很大的關係。
見方奇震驚的眼神,林意輕輕說道:“可以先把我放下來嗎?”
方奇反應過來,隨即放開了林意。接著,右手處撬棍悄無聲息的出現。
林意嘴角一抽:我拿出來的槍都在你的手上了,你還拿撬棍呢。
他強迫自己忽略這些細節,說道:“w2蟒蛇手炮,口徑18.7mm,采用特質火藥,威力足以擊斷鋼材。同時,他的槍身由特殊金屬製成,堅硬且有韌性。”
奪少?
方奇瞳孔極劇收縮:
要知道,著名的狙擊槍,戰場上的狙擊之王巴雷特的口徑,也不過是12.7mm而已!
而這把槍,他的口徑是多少?
18.7?
不可思議!
等等,如果是這樣的話……
林意繼續說道:“當然,這樣的設計也有其缺點:他雖然是一把槍,但是缺少了足夠長槍管穩定子彈的他,極其不穩定。再加上子彈的特質火藥。”
方奇接過話頭:“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在戰爭中毫無用處的槍。因為他的有效射程,極短極短。”
“沒錯,不到十米。”林意整了整衣服,盯著方奇的眼睛說道:“當然,如此極端的犧牲帶來的是極端強大攻擊力。
準確的來說就是,巔峰b級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