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我得立威
重生1959:從巡山員開始發家致富 作者:一曲夏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莊健早就想要帶譚飛去城裏了。
他迫不及待想要讓譚飛去看看他看到過的世界。
所以譚飛主動開了這個口,這一路往山上去,莊健表現得都特別興奮。
到木屋後,他更是喋喋不休。
譚飛被他說煩了,起身去外麵安置陷阱。
雖然是新手巡山員,但因為野外生存經驗不少,加上這幾天下來的一些實踐,還有“老郭”在日記本上的理論指點——實際上就是日常的吐槽碎碎念。
一係列疊加下來,譚飛現在對安裝陷阱越發熟練和有經驗,知道在哪裏設置最好,也最能捕獲獵物。
一口氣安裝了三個,每個相隔十米左右,譚飛又迴小木屋,加上莊健一起,背了兩個簍子去山上走動。
“幹啥去?”莊健好奇。
譚飛道:“我去打點兔子和狸子,還有鬆鼠,我要打夠50斤,你幫我一起背著。”
“這麽多,咱們吃得完嗎?”
譚飛搖頭:“不是咱們吃的,拿去公社給人分。”
莊健的臉一下子就垮了:“不好吧,上次那野豬,你一口肉都沒吃上呢,現在你打這50斤肉,我看你一兩都吃不到嘴裏!”
譚飛道:“咱們想吃,啥時候沒有?”
“不太理解,幹嘛忽然要無私奉獻啊,就他們對你的那副嘴臉!之前馬春牛和於淑芬那對狗雜碎夫妻陷害你的事,你忘記你被揍得多慘了嗎?”
譚飛看了看莊健,忽然意味深長道:“莊健,你覺得我把他們打迴來,就是報複了嗎?”
“難道不是?”
“那不算,得讓他們服你,抬頭看到他們和你的差距,讓他們從骨子裏心悅誠服,這才是報複。”
莊健聽不懂:“新穿衣服是啥意思?”
“……算了,沒啥,我也不想要村裏人如何。”
他要對付得是陳吉仁父子,但是要和那對父子幹,他得立威。
不過譚飛知道,這個一時半會兒和莊健這個直腦筋的人說不明白,於是道:“你就當我要和你進城,需要請假,這些肉交上去,他們吃人嘴軟,會同意我休假兩天!”
這個解釋,莊健一下就明白了,也充滿幹勁:“行!那咱們就多打點!要他們吃個夠!”
大自然的法則,就是食草動物的數量和繁衍速度,在整體上,要遠遠比食肉動物快。
比如兔子,它們繁衍周期短,大約隻要三十天左右,而且一窩產崽的數量在四隻到十三隻裏,並且還有驚人的產後快速恢複繁殖的能力和沒有固定的繁殖季節,全年都可以繁殖,所以一隻雌兔子,它在舒適的環境下,一年可以繁衍出數百隻後代。
也是這些兔子,養活了四指山一個又一個山頭的猛獸。
譚飛拿出一張在木屋裏找出來的地圖。
地圖很久,有些殘破,而且是手繪的,一些地方都不清晰了。
譚飛在上麵定下來一個範圍,和莊健說好,他們不能離開這個範圍。
莊健則擔心,昨晚老虎的血氣,會不會惹來其他猛獸。
譚飛道:“我買的那個家夥,就在你的兜裏呢,你怕什麽。”
莊健看了看手裏的長矛,不太踏實地道:“譚飛,我其實覺得我還是拿長矛比較好,兜裏這玩意兒在你手裏我好像更舒坦。別說,你那槍法咋迴事,怎麽那麽準啊!”
譚飛道:“估計是天賦。”
這不是他吹的。
而是他參軍後,訓導員也這麽誇他的。
“那你能帶我練練不?”莊健忙道。
“等生產大隊給咱們發獵槍了,我再帶你練,”說著,譚飛指了指身後的簍子,“這些東西,也可以去換獵槍。”
“對哦!”莊健眼睛一亮,“那咱們今晚這一場狩獵,豈不是太值了!”
譚飛看著莊健這亮晶晶的眼睛,忽然道:“莊健,你之前說要林舒清和江顏落戶在我家,可以讓我妹妹學點東西,你有沒有想過,你也可以被掃盲?”
“掃盲是啥?”
“就是,你也可以跟著學,不當文盲。”
莊健“嗐”了一聲,揮手道:“我就算咯!花花那是歲數還小,我這都一把歲數了!”
“你18都不到,你才多大,怎麽就一把歲數了,你也沒問題的。不然,我讓花花教我,我再教你!”
莊健還是沒當一迴事,哈哈大笑著:“走走,先打兔子去,明天一定要給你帶進城!”
不過莊健實在不會打獵,基本上都是譚飛打得兔子,莊健就負責運輸,還有偶爾繞迴來,看看陷阱裏麵有沒有小家夥。
這期間,他們遠遠聽到了山頭另外一邊傳來的虎嘯。
虎嘯的穿透力和震懾力強得可怕,距離那麽遠,他們都聽得真切。
莊健卻聽得非常心動:“哎喲,老虎,那可是老虎!”
譚飛忽然道:“莊健,你看!”
莊健被嚇了一跳,趕緊看去。
以為是看到了什麽,卻見是一隻兔子,被那虎嘯給嚇得直接死了。
“哈哈哈!”莊健大笑,“咋還有這種情況!”
說著,他拎起兔子,見是真的死透透了,抬手扔在後頭的簍子裏。
“其實我惦記著趙心輝說的那頭野牛,”譚飛道,“那頭野牛一定值不少錢。”
而且,他很喜歡吃牛肉。
莊健壓低聲音:“你的意思是,如果拿下這頭野牛,咱們去賴萍村?”
譚飛點點頭:“對。”
“那必須給它拿下!”莊健氣勢十足,“這野牛絕對是我們的!”
又打了一圈下來,他們倆終於迴程到小木屋。
用木屋裏的稱算了下,兩人這一晚上的收獲,竟然足足89斤。
最肥碩的是一隻果子狸,有12斤。
其次是一隻草兔,竟然有8斤。
莊健很舍不得,他現在滿腦子都是賴萍村裏的那個黑市,覺得這些肉拿去黑市買,絕對能大賺特賺。
等稱完後,譚飛忽然問:“你喜歡吃山雞還是兔子?”
莊健的口水都出來了:“那肯定還是山雞好吃,我愛啃雞腿,那個油滋滋……”
“行,等天亮了我們就逮兩隻山雞再迴村,一隻迴家吃,一隻在路上吃。”
“好!”莊健立即高興了,“就這麽辦!”
他迫不及待想要讓譚飛去看看他看到過的世界。
所以譚飛主動開了這個口,這一路往山上去,莊健表現得都特別興奮。
到木屋後,他更是喋喋不休。
譚飛被他說煩了,起身去外麵安置陷阱。
雖然是新手巡山員,但因為野外生存經驗不少,加上這幾天下來的一些實踐,還有“老郭”在日記本上的理論指點——實際上就是日常的吐槽碎碎念。
一係列疊加下來,譚飛現在對安裝陷阱越發熟練和有經驗,知道在哪裏設置最好,也最能捕獲獵物。
一口氣安裝了三個,每個相隔十米左右,譚飛又迴小木屋,加上莊健一起,背了兩個簍子去山上走動。
“幹啥去?”莊健好奇。
譚飛道:“我去打點兔子和狸子,還有鬆鼠,我要打夠50斤,你幫我一起背著。”
“這麽多,咱們吃得完嗎?”
譚飛搖頭:“不是咱們吃的,拿去公社給人分。”
莊健的臉一下子就垮了:“不好吧,上次那野豬,你一口肉都沒吃上呢,現在你打這50斤肉,我看你一兩都吃不到嘴裏!”
譚飛道:“咱們想吃,啥時候沒有?”
“不太理解,幹嘛忽然要無私奉獻啊,就他們對你的那副嘴臉!之前馬春牛和於淑芬那對狗雜碎夫妻陷害你的事,你忘記你被揍得多慘了嗎?”
譚飛看了看莊健,忽然意味深長道:“莊健,你覺得我把他們打迴來,就是報複了嗎?”
“難道不是?”
“那不算,得讓他們服你,抬頭看到他們和你的差距,讓他們從骨子裏心悅誠服,這才是報複。”
莊健聽不懂:“新穿衣服是啥意思?”
“……算了,沒啥,我也不想要村裏人如何。”
他要對付得是陳吉仁父子,但是要和那對父子幹,他得立威。
不過譚飛知道,這個一時半會兒和莊健這個直腦筋的人說不明白,於是道:“你就當我要和你進城,需要請假,這些肉交上去,他們吃人嘴軟,會同意我休假兩天!”
這個解釋,莊健一下就明白了,也充滿幹勁:“行!那咱們就多打點!要他們吃個夠!”
大自然的法則,就是食草動物的數量和繁衍速度,在整體上,要遠遠比食肉動物快。
比如兔子,它們繁衍周期短,大約隻要三十天左右,而且一窩產崽的數量在四隻到十三隻裏,並且還有驚人的產後快速恢複繁殖的能力和沒有固定的繁殖季節,全年都可以繁殖,所以一隻雌兔子,它在舒適的環境下,一年可以繁衍出數百隻後代。
也是這些兔子,養活了四指山一個又一個山頭的猛獸。
譚飛拿出一張在木屋裏找出來的地圖。
地圖很久,有些殘破,而且是手繪的,一些地方都不清晰了。
譚飛在上麵定下來一個範圍,和莊健說好,他們不能離開這個範圍。
莊健則擔心,昨晚老虎的血氣,會不會惹來其他猛獸。
譚飛道:“我買的那個家夥,就在你的兜裏呢,你怕什麽。”
莊健看了看手裏的長矛,不太踏實地道:“譚飛,我其實覺得我還是拿長矛比較好,兜裏這玩意兒在你手裏我好像更舒坦。別說,你那槍法咋迴事,怎麽那麽準啊!”
譚飛道:“估計是天賦。”
這不是他吹的。
而是他參軍後,訓導員也這麽誇他的。
“那你能帶我練練不?”莊健忙道。
“等生產大隊給咱們發獵槍了,我再帶你練,”說著,譚飛指了指身後的簍子,“這些東西,也可以去換獵槍。”
“對哦!”莊健眼睛一亮,“那咱們今晚這一場狩獵,豈不是太值了!”
譚飛看著莊健這亮晶晶的眼睛,忽然道:“莊健,你之前說要林舒清和江顏落戶在我家,可以讓我妹妹學點東西,你有沒有想過,你也可以被掃盲?”
“掃盲是啥?”
“就是,你也可以跟著學,不當文盲。”
莊健“嗐”了一聲,揮手道:“我就算咯!花花那是歲數還小,我這都一把歲數了!”
“你18都不到,你才多大,怎麽就一把歲數了,你也沒問題的。不然,我讓花花教我,我再教你!”
莊健還是沒當一迴事,哈哈大笑著:“走走,先打兔子去,明天一定要給你帶進城!”
不過莊健實在不會打獵,基本上都是譚飛打得兔子,莊健就負責運輸,還有偶爾繞迴來,看看陷阱裏麵有沒有小家夥。
這期間,他們遠遠聽到了山頭另外一邊傳來的虎嘯。
虎嘯的穿透力和震懾力強得可怕,距離那麽遠,他們都聽得真切。
莊健卻聽得非常心動:“哎喲,老虎,那可是老虎!”
譚飛忽然道:“莊健,你看!”
莊健被嚇了一跳,趕緊看去。
以為是看到了什麽,卻見是一隻兔子,被那虎嘯給嚇得直接死了。
“哈哈哈!”莊健大笑,“咋還有這種情況!”
說著,他拎起兔子,見是真的死透透了,抬手扔在後頭的簍子裏。
“其實我惦記著趙心輝說的那頭野牛,”譚飛道,“那頭野牛一定值不少錢。”
而且,他很喜歡吃牛肉。
莊健壓低聲音:“你的意思是,如果拿下這頭野牛,咱們去賴萍村?”
譚飛點點頭:“對。”
“那必須給它拿下!”莊健氣勢十足,“這野牛絕對是我們的!”
又打了一圈下來,他們倆終於迴程到小木屋。
用木屋裏的稱算了下,兩人這一晚上的收獲,竟然足足89斤。
最肥碩的是一隻果子狸,有12斤。
其次是一隻草兔,竟然有8斤。
莊健很舍不得,他現在滿腦子都是賴萍村裏的那個黑市,覺得這些肉拿去黑市買,絕對能大賺特賺。
等稱完後,譚飛忽然問:“你喜歡吃山雞還是兔子?”
莊健的口水都出來了:“那肯定還是山雞好吃,我愛啃雞腿,那個油滋滋……”
“行,等天亮了我們就逮兩隻山雞再迴村,一隻迴家吃,一隻在路上吃。”
“好!”莊健立即高興了,“就這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