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疑點
開局:被詭異女子強行抱走 作者:春風失意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男孩並沒太過在意這小小的不自然,因為他的直覺告訴他,消瘦男子算是很真誠。
於是白恆安考慮起了消瘦男子留下的建議。
他並不是一個聽不進勸說的人,相反在萍萍姐的教導下他非常的謹慎。
很快男孩便決定離開主魂城,而且是現在就離開,主打一個行動迅速。
如果消瘦男子是敵人的話,這就可能打他一個措手不及,讓他的布置失去大半的效果。
天空漸漸黑沉,光明即將消失在這個世界。
行走在黑暗中白恆安這次並沒選擇使用煤油燈,而是直接喝下了一瓶可以令他夜間視物的藥劑,這自然是為了此行更為安全一些。
煤油燈的燈光在這漆黑不見五指的夜色中,如黑夜中的星光,如石頭堆中的寶石,是那樣的特殊,是那樣的顯眼。
男孩在此時自然不會將自己弄的如此顯眼,他這可是在潛逃啊!怎麽能不悄悄摸摸的呢?
他甚至連走路時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有人會因為腳步聲發現他。
再加上他的一身黑衣,雖然白皙但依舊為黃種人的皮膚,這偽裝簡直接近完美。
還別說這還真有效果,路上他遇到過好幾個剛剛下班迴家的路人,都沒有發現他從不遠處走過。
雖然這裏麵有一部分,那些人著急迴家,沒怎麽在意周圍的原因,但那也相當不錯。
不過在這短短的路程中,卻發生了一件令男孩在意的事情。
他又一次看見了那位上次在黑暗中遇到的,長相十分臃腫的人,這次隻有他一個人,而且還是在暗道入口不遠處遇到的。
白恆安眼睜睜的看見他走進了暗道,消失在了自己的視野之中。
等了許久,等到男孩通過計算,能夠確認那人早已穿過暗道之後,白恆安這才走入了暗道之中。
一邊走,男孩一邊想著。
“那胖子到底是什麽人,行為簡直太奇怪了,大半夜出門晃悠,還出入地下暗道,一看就不是老老實實的普通人。”
“有可能是小偷,殺手或者強盜他們都喜歡在夜裏活動,也都不是什麽正當工作。”
“我總覺得他走路的時候怪怪的,似乎有些不自在,就像是被什麽限製了似的。”
“他會不會是個殘疾人?不,殘疾人走路不是他這樣的。”
……
白恆安任由自己的思維在腦中不斷轉動,很快就出了主魂城,來到了一片寂靜叢林。
又走了一會,男孩迴到了那片百裏樹叢林,這時他才忽然想到了一個問題。
自己的身體被李勇的殘魂控製之後,自己第一次醒來的地方是這片百裏樹林,這真的是因為自己那時恰好醒來了嗎?那真的隻是巧合嗎?
男孩覺得不是。
那是因為什麽呢?
男孩不知道。
但他還記得自己第一次醒來的地方,也有一個驗證這個事情的方法,那就是迴到那個地方,再試著睡一覺。
那時自己的身體大概率會被李勇的殘魂控製,並且這裏距離主魂城並不算遠。
如果自己下一次醒來位於主魂城,這就說明自己的猜測是錯誤的,李勇的殘魂真的隻是想要去主魂城看那位女子而已。
而如果自己下一次醒來仍舊位於這片百裏樹林,那麽自己的猜測就是正確的,這片百裏樹林裏有李勇這個富家少爺也認為十分重要的東西。
這無疑是在賭博,但男孩相當有信心,決定賭上一把。
做好決定,男孩分辨著各個百裏樹的區別,很快就找到了那棵自己醒來便看到的百裏樹。
當然他不會就這麽靠著百裏樹睡過去,這是在作死!
誰能肯定這段時間之內沒有野獸會自此經過,見他肉質可口,一口將他當作零食吃掉,那死的是不是太冤了點。
白恆安抬頭看了看這棵百裏樹的樹枝,發現它的樹枝還算粗壯,應該能很輕易的承擔自己的重量。
於是白恆安爬上了樹木,很快就來到了一支不算太高,但一般野獸一定不可能爬上來的樹枝之上。
調了調位置,穩了穩身體,然後就在這根枝條之上沉沉的睡了過去。
第二天,陽光依舊照常升起。
勤勞的鳥兒們早已離開了它們的鳥窩,對日高歌。
待到中午時分,白恆安才眼神朦朧的睜開了眼睛,伸了個大大的懶腰。
這三天確實是把男孩困的不行,那時男孩的狀態就像是還有百分之一電量的手機,硬撐著才能保持開機狀態。
剛剛醒來的男孩腦袋還有些模糊,但前幾次的經驗卻讓他的腦袋瞬間工作了起來。
他第一時間掃視一遍四周,確認了周圍的情況。
他依舊還在百裏樹林中,並沒有離開去往主魂城。
但他也並沒有原地未動,睡在樹枝之上,否則剛剛伸懶腰時,他已經從樹枝之上掉落,開始自由落體運動了。
他此時的位置已經來到了百裏樹下,身前還有一個似乎是用手挖出來的小土坑,手指之上還沾滿了泥土以及不知道什麽動物的血液。
血液!怎麽又有血液?這很難洗的。
白恆安內心瘋狂吐槽,很快就發現了血液的來源。
他的旁邊此時正躺著一隻半人高的大個子兔子,通過血液的氣味判斷,自己手上的這些血液就來源於它。
這種兔子白恆安並不認識,其實他認識的物種並不算多,大多都還是主魂城區域的野獸。
因為萍萍姐給他的那本生物圖譜他並沒看過多少,那太無聊了。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萍萍姐所有的筆記,圖冊等物男孩都隨身帶著,都放在了儲物戒指中。
但此時男孩沒有那個心情了解這個兔子到底是個什麽物種,他的注意力全部被那個用手挖出的小坑吸引了。
這裏麵會有什麽東西呢?
男孩十分期待,立刻利用技能“水拳”挖起了那個小坑,將它挖的越來越深。
很快有冰冷的觸感自男孩手掌之上傳來,一直來到了男孩的腦海。
這令男孩心中狂喜,一把將它拿了出來,握在了手掌之中。
於是白恆安考慮起了消瘦男子留下的建議。
他並不是一個聽不進勸說的人,相反在萍萍姐的教導下他非常的謹慎。
很快男孩便決定離開主魂城,而且是現在就離開,主打一個行動迅速。
如果消瘦男子是敵人的話,這就可能打他一個措手不及,讓他的布置失去大半的效果。
天空漸漸黑沉,光明即將消失在這個世界。
行走在黑暗中白恆安這次並沒選擇使用煤油燈,而是直接喝下了一瓶可以令他夜間視物的藥劑,這自然是為了此行更為安全一些。
煤油燈的燈光在這漆黑不見五指的夜色中,如黑夜中的星光,如石頭堆中的寶石,是那樣的特殊,是那樣的顯眼。
男孩在此時自然不會將自己弄的如此顯眼,他這可是在潛逃啊!怎麽能不悄悄摸摸的呢?
他甚至連走路時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有人會因為腳步聲發現他。
再加上他的一身黑衣,雖然白皙但依舊為黃種人的皮膚,這偽裝簡直接近完美。
還別說這還真有效果,路上他遇到過好幾個剛剛下班迴家的路人,都沒有發現他從不遠處走過。
雖然這裏麵有一部分,那些人著急迴家,沒怎麽在意周圍的原因,但那也相當不錯。
不過在這短短的路程中,卻發生了一件令男孩在意的事情。
他又一次看見了那位上次在黑暗中遇到的,長相十分臃腫的人,這次隻有他一個人,而且還是在暗道入口不遠處遇到的。
白恆安眼睜睜的看見他走進了暗道,消失在了自己的視野之中。
等了許久,等到男孩通過計算,能夠確認那人早已穿過暗道之後,白恆安這才走入了暗道之中。
一邊走,男孩一邊想著。
“那胖子到底是什麽人,行為簡直太奇怪了,大半夜出門晃悠,還出入地下暗道,一看就不是老老實實的普通人。”
“有可能是小偷,殺手或者強盜他們都喜歡在夜裏活動,也都不是什麽正當工作。”
“我總覺得他走路的時候怪怪的,似乎有些不自在,就像是被什麽限製了似的。”
“他會不會是個殘疾人?不,殘疾人走路不是他這樣的。”
……
白恆安任由自己的思維在腦中不斷轉動,很快就出了主魂城,來到了一片寂靜叢林。
又走了一會,男孩迴到了那片百裏樹叢林,這時他才忽然想到了一個問題。
自己的身體被李勇的殘魂控製之後,自己第一次醒來的地方是這片百裏樹林,這真的是因為自己那時恰好醒來了嗎?那真的隻是巧合嗎?
男孩覺得不是。
那是因為什麽呢?
男孩不知道。
但他還記得自己第一次醒來的地方,也有一個驗證這個事情的方法,那就是迴到那個地方,再試著睡一覺。
那時自己的身體大概率會被李勇的殘魂控製,並且這裏距離主魂城並不算遠。
如果自己下一次醒來位於主魂城,這就說明自己的猜測是錯誤的,李勇的殘魂真的隻是想要去主魂城看那位女子而已。
而如果自己下一次醒來仍舊位於這片百裏樹林,那麽自己的猜測就是正確的,這片百裏樹林裏有李勇這個富家少爺也認為十分重要的東西。
這無疑是在賭博,但男孩相當有信心,決定賭上一把。
做好決定,男孩分辨著各個百裏樹的區別,很快就找到了那棵自己醒來便看到的百裏樹。
當然他不會就這麽靠著百裏樹睡過去,這是在作死!
誰能肯定這段時間之內沒有野獸會自此經過,見他肉質可口,一口將他當作零食吃掉,那死的是不是太冤了點。
白恆安抬頭看了看這棵百裏樹的樹枝,發現它的樹枝還算粗壯,應該能很輕易的承擔自己的重量。
於是白恆安爬上了樹木,很快就來到了一支不算太高,但一般野獸一定不可能爬上來的樹枝之上。
調了調位置,穩了穩身體,然後就在這根枝條之上沉沉的睡了過去。
第二天,陽光依舊照常升起。
勤勞的鳥兒們早已離開了它們的鳥窩,對日高歌。
待到中午時分,白恆安才眼神朦朧的睜開了眼睛,伸了個大大的懶腰。
這三天確實是把男孩困的不行,那時男孩的狀態就像是還有百分之一電量的手機,硬撐著才能保持開機狀態。
剛剛醒來的男孩腦袋還有些模糊,但前幾次的經驗卻讓他的腦袋瞬間工作了起來。
他第一時間掃視一遍四周,確認了周圍的情況。
他依舊還在百裏樹林中,並沒有離開去往主魂城。
但他也並沒有原地未動,睡在樹枝之上,否則剛剛伸懶腰時,他已經從樹枝之上掉落,開始自由落體運動了。
他此時的位置已經來到了百裏樹下,身前還有一個似乎是用手挖出來的小土坑,手指之上還沾滿了泥土以及不知道什麽動物的血液。
血液!怎麽又有血液?這很難洗的。
白恆安內心瘋狂吐槽,很快就發現了血液的來源。
他的旁邊此時正躺著一隻半人高的大個子兔子,通過血液的氣味判斷,自己手上的這些血液就來源於它。
這種兔子白恆安並不認識,其實他認識的物種並不算多,大多都還是主魂城區域的野獸。
因為萍萍姐給他的那本生物圖譜他並沒看過多少,那太無聊了。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萍萍姐所有的筆記,圖冊等物男孩都隨身帶著,都放在了儲物戒指中。
但此時男孩沒有那個心情了解這個兔子到底是個什麽物種,他的注意力全部被那個用手挖出的小坑吸引了。
這裏麵會有什麽東西呢?
男孩十分期待,立刻利用技能“水拳”挖起了那個小坑,將它挖的越來越深。
很快有冰冷的觸感自男孩手掌之上傳來,一直來到了男孩的腦海。
這令男孩心中狂喜,一把將它拿了出來,握在了手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