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千防萬防,終有一失
四合院:帶走隨身空間下鄉 作者:分乏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經營人員就是畢家人兩兄弟。
這一年經濟不景氣,很多廠子效益差,工人工資也發不及時,畢氏兄弟在工廠工作也不穩定。
在劉老板這裏幹了幾天後,發現收入竟然翻了好幾倍,幹脆就停薪留職,和他們的家屬四個人一起打理錄像廳。
劉老板自然也沒全然信任他們,因為人性往往經不起考驗。
為了監督財務,他自己安排了自己的孩子專門負責查賬,也算是鍛煉一下孩子的能力。
而孩子的沉迷問題倒是不用擔心,因為他們家裏有飯館且每間房都有電視機,想看什麽隨時能看,在錄像廳裏隻能被動觀看播放的內容,完全沒有可比性。
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自從看了武打片子後,孩子練習武術的積極性明顯提高了不少。
之前還總是需要馮姑娘督促,現在卻主動加練。
可能就是這些武俠片的魔力,雖然孩子們一邊看,一邊吐槽那些不合常理的動作,像“這麽高的跳著打幾下就被 ** 好幾遍”
。
但是,這種觀影體驗讓人又愛又恨。
錄像廳這行業在這年代算是暴利的生意,機會也多,所以劉老板擔心畢氏兄弟幹久了可能會跑掉,於是找他們談。
“文仔啊!你們考慮過買房子的事嗎?我看你們一直沒有固定的住所,總是租房住可不是長久之計!”
畢文聞言直皺眉:誰家沒個困難?
但他畢竟是人家的雇員,臉上總得過得去:“劉大爺,誰不想有固定的地方安頓下來,這不眼看孩子快長大了,結婚買房都成問題。”
“你早說,早說了我早就幫你了!”
“大爺怎麽幫?”
畢文心存警惕,平時就知道劉老板精明,從來不吃虧。
“我知道有人要賣房子,前幾天已經買了幾套,要是你想要,可以白送你一套。”
“但有條件。”
畢文問了問條件,劉老板提出:畢氏夫婦簽一份15年的勞動合同,承諾期間不出意外不離職,合同滿15年,這套房子便歸屬他們。
當然也有約束,如果提前離職或遇到特殊情形比如房屋損毀等由承租方修繕等,遇到拆遷之類的情況,王大鵬會負責尋找新住所,並承擔一切相關收益及風險,而對員工的重大過錯有保護條例。
這可是非常優厚的條件啊!
“真就這麽好心給我房子,讓我在這兒幹上十五年?”
劉老板解釋道:“這可是給你們提供了一個安穩的家庭生活。
而且,畢學文,如果你夫妻願意簽25年的合同,一大爺就送你兩套,兩個兒子一人一套。
國企都對標不了這個福利。”
畢文心想自己兩兄弟嗜好不少,就算工資再高也不可能存下錢買房,更不用說是將來給孩子置辦婚房。
為了孩子們也隻好應允了。
“這真的是做好事,你看這是合約細節,要是不相信就找律師審查一遍。”
劉老板其實也是真心幫忙,考慮到畢家人性格缺陷,他覺得自己是在救他們。
讓他們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居所,避免將來更大的麻煩。
最終雙方簽訂協議,畢文感慨萬千。
協議中明確指出,在15年內房子的所有權屬於劉老板,但仍可供他們居住。
如果有損壞,將由承租人負責修繕。
如發生拆遷,全部權益歸屬劉老板,同時他也答應再安排同等麵積的房子給他們補償。
這份合同樣充分保障各方權益,畢文甚至不敢相信眼前的條件。
這一係列措施確實優厚而合理。
這還是原來的李老板嗎!會不會是別人冒充的呢?
但是,對於任何時候的李誌剛,都不能掉以輕心。
他特意拖延一天,花錢找律師諮詢合同是否有什麽漏洞,直到得到了滿意答複,才和李誌剛簽署了合同。
結果不用李誌剛親自去邀請,劉文華便聞風而來,強烈要求享受同等待遇。
李誌剛自然沒有什麽意見。
於是,劉家兄弟和他的老婆們就這樣被綁在了李誌剛的發展車上。
未來房價越高,他們的束縛就越緊。
以這兩人的能力,李誌剛根本不擔心會吃虧。
他們一定會為他賺得盆滿缽滿。
經過訓練營出來的,都是人才嘛!
目前雇傭人數不能超過八人,不然李誌剛都想把張偉傑也拉進來。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劉家兄弟因為從李誌剛那裏得了實惠,幹活更加賣力。
拿到新合同後,劉家兄弟開始討論,是否應該先找李誌剛商量提前租房子並搬進去的事。
沒辦法,他們家的房子實在太過擁擠!
根據合同上的條款,工作兩年可以先獲得一套住房預支,繼續幹五年後,再為老二找媳婦時可得到另一套預支的房屋。
在劉家兄弟看來,這是李誌剛自己在虧本。
即便沒提供房子,也有許多人願意幹活。
不過房子給自己住,對方簡直是大善人。
未來在錄像廳他們會更努力工作。
畢竟工作時間越長,被辭退損失越大。
此時,107號院裏彌漫著一股不滿的情緒。
買了院裏房子的港商許久沒有動靜,院子大門一鎖就不管不顧。
平時也沒什麽影響,但今年要修繕四合院時,情況就不容忽視了。
院子裏的人費盡周折,終於找到房主的信息,可是得知房主竟是李誌剛,所有人都傻眼了。
“怎麽會是李誌剛?”
小楊看罷,愣住了。
雖然大家一直提防著他,仍然沒能擋住他的滲透。
趕緊向王大爺匯報,後者也覺得世界仿佛崩塌了一般,之前的經驗告訴他一定要警惕李誌剛的到來。
沒想到千防萬防,終有一失。
老王連忙和院子裏的人溝通,然後找到了兩戶賣房的人。
小陳肯定說:“我當時確實看到是港商來辦理的,根本不是李誌剛!”
另一位鄰居也點頭認可。
“那會不會是李誌剛派人冒充港商收購我們的房子?”
小楊突然說道。
“還真有可能!”
老董和大夥兒合計一番,認定這樣的事對李誌剛來說不無可能。
“但這屬於違法啊,小陳,賣房後見過那位港商嗎?”
這一年經濟不景氣,很多廠子效益差,工人工資也發不及時,畢氏兄弟在工廠工作也不穩定。
在劉老板這裏幹了幾天後,發現收入竟然翻了好幾倍,幹脆就停薪留職,和他們的家屬四個人一起打理錄像廳。
劉老板自然也沒全然信任他們,因為人性往往經不起考驗。
為了監督財務,他自己安排了自己的孩子專門負責查賬,也算是鍛煉一下孩子的能力。
而孩子的沉迷問題倒是不用擔心,因為他們家裏有飯館且每間房都有電視機,想看什麽隨時能看,在錄像廳裏隻能被動觀看播放的內容,完全沒有可比性。
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自從看了武打片子後,孩子練習武術的積極性明顯提高了不少。
之前還總是需要馮姑娘督促,現在卻主動加練。
可能就是這些武俠片的魔力,雖然孩子們一邊看,一邊吐槽那些不合常理的動作,像“這麽高的跳著打幾下就被 ** 好幾遍”
。
但是,這種觀影體驗讓人又愛又恨。
錄像廳這行業在這年代算是暴利的生意,機會也多,所以劉老板擔心畢氏兄弟幹久了可能會跑掉,於是找他們談。
“文仔啊!你們考慮過買房子的事嗎?我看你們一直沒有固定的住所,總是租房住可不是長久之計!”
畢文聞言直皺眉:誰家沒個困難?
但他畢竟是人家的雇員,臉上總得過得去:“劉大爺,誰不想有固定的地方安頓下來,這不眼看孩子快長大了,結婚買房都成問題。”
“你早說,早說了我早就幫你了!”
“大爺怎麽幫?”
畢文心存警惕,平時就知道劉老板精明,從來不吃虧。
“我知道有人要賣房子,前幾天已經買了幾套,要是你想要,可以白送你一套。”
“但有條件。”
畢文問了問條件,劉老板提出:畢氏夫婦簽一份15年的勞動合同,承諾期間不出意外不離職,合同滿15年,這套房子便歸屬他們。
當然也有約束,如果提前離職或遇到特殊情形比如房屋損毀等由承租方修繕等,遇到拆遷之類的情況,王大鵬會負責尋找新住所,並承擔一切相關收益及風險,而對員工的重大過錯有保護條例。
這可是非常優厚的條件啊!
“真就這麽好心給我房子,讓我在這兒幹上十五年?”
劉老板解釋道:“這可是給你們提供了一個安穩的家庭生活。
而且,畢學文,如果你夫妻願意簽25年的合同,一大爺就送你兩套,兩個兒子一人一套。
國企都對標不了這個福利。”
畢文心想自己兩兄弟嗜好不少,就算工資再高也不可能存下錢買房,更不用說是將來給孩子置辦婚房。
為了孩子們也隻好應允了。
“這真的是做好事,你看這是合約細節,要是不相信就找律師審查一遍。”
劉老板其實也是真心幫忙,考慮到畢家人性格缺陷,他覺得自己是在救他們。
讓他們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居所,避免將來更大的麻煩。
最終雙方簽訂協議,畢文感慨萬千。
協議中明確指出,在15年內房子的所有權屬於劉老板,但仍可供他們居住。
如果有損壞,將由承租人負責修繕。
如發生拆遷,全部權益歸屬劉老板,同時他也答應再安排同等麵積的房子給他們補償。
這份合同樣充分保障各方權益,畢文甚至不敢相信眼前的條件。
這一係列措施確實優厚而合理。
這還是原來的李老板嗎!會不會是別人冒充的呢?
但是,對於任何時候的李誌剛,都不能掉以輕心。
他特意拖延一天,花錢找律師諮詢合同是否有什麽漏洞,直到得到了滿意答複,才和李誌剛簽署了合同。
結果不用李誌剛親自去邀請,劉文華便聞風而來,強烈要求享受同等待遇。
李誌剛自然沒有什麽意見。
於是,劉家兄弟和他的老婆們就這樣被綁在了李誌剛的發展車上。
未來房價越高,他們的束縛就越緊。
以這兩人的能力,李誌剛根本不擔心會吃虧。
他們一定會為他賺得盆滿缽滿。
經過訓練營出來的,都是人才嘛!
目前雇傭人數不能超過八人,不然李誌剛都想把張偉傑也拉進來。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劉家兄弟因為從李誌剛那裏得了實惠,幹活更加賣力。
拿到新合同後,劉家兄弟開始討論,是否應該先找李誌剛商量提前租房子並搬進去的事。
沒辦法,他們家的房子實在太過擁擠!
根據合同上的條款,工作兩年可以先獲得一套住房預支,繼續幹五年後,再為老二找媳婦時可得到另一套預支的房屋。
在劉家兄弟看來,這是李誌剛自己在虧本。
即便沒提供房子,也有許多人願意幹活。
不過房子給自己住,對方簡直是大善人。
未來在錄像廳他們會更努力工作。
畢竟工作時間越長,被辭退損失越大。
此時,107號院裏彌漫著一股不滿的情緒。
買了院裏房子的港商許久沒有動靜,院子大門一鎖就不管不顧。
平時也沒什麽影響,但今年要修繕四合院時,情況就不容忽視了。
院子裏的人費盡周折,終於找到房主的信息,可是得知房主竟是李誌剛,所有人都傻眼了。
“怎麽會是李誌剛?”
小楊看罷,愣住了。
雖然大家一直提防著他,仍然沒能擋住他的滲透。
趕緊向王大爺匯報,後者也覺得世界仿佛崩塌了一般,之前的經驗告訴他一定要警惕李誌剛的到來。
沒想到千防萬防,終有一失。
老王連忙和院子裏的人溝通,然後找到了兩戶賣房的人。
小陳肯定說:“我當時確實看到是港商來辦理的,根本不是李誌剛!”
另一位鄰居也點頭認可。
“那會不會是李誌剛派人冒充港商收購我們的房子?”
小楊突然說道。
“還真有可能!”
老董和大夥兒合計一番,認定這樣的事對李誌剛來說不無可能。
“但這屬於違法啊,小陳,賣房後見過那位港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