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城的晚上過得並不安逸。


    雖然有圍牆的阻擋,不像麥香鎮那樣,半夜遇到不死生物的襲擾,但是黑土城下城區街頭巷尾的惡臭,卻給沐辰留下來深刻的印象,老鼠、蟑螂、臭蟲也不約而同的從各種角落鑽了出來,讓習慣了北境領的沐辰深感不適。


    一大早,頂著熊貓眼的沐辰便來到了酒館的大廳,催促著眾人快些離開,一分鍾也不願意在黑土城,特別是黑土城的下半城待下去。


    “領主大人。”萊克來到沐辰身邊,小聲說道,語氣顯得有些局促。


    “什麽事?”沐辰好奇的看著萊克,心中有些疑惑。


    “領主大人,能不能收留德普老爹?”萊克頓了頓,繼續說道。


    “昨天晚上發生了這麽大的事情,又是惹到了斯通家族,我擔心後麵德普老爹會受到報複。”


    “斯通家族膽子這麽大嗎?昨天才被蘭斯拔掉了酒館的據點,還敢在黑土城進行報複?”沐辰疑惑道。


    “領主大人!這街頭巷尾的,沒有什麽事能瞞得住周邊這些鄰居,出了這麽大的事兒,這酒館鐵定是開不下去了,老德普又沒有什麽靠山,沒人會冒著得罪斯通家族的風險,再來這裏喝酒!”


    沐辰眼光掃向遠處忙著準備早餐的德普,緩緩道。


    “德普大叔自己是怎麽想的?”


    “昨天晚上,我就和老爹說了我的想法,老爹原本打算將酒館關掉,然後帶上所有積蓄,離開黑土城,隨便去到一處黑土城附近的小鎮,另外再開上一個小酒館。”萊克眼光掃過遠處的德普大叔,繼續說道。


    “但我建議他可以直接到北境領定居,幫忙打理北境酒館,老爹的調酒技術那在黑土城可是出了名的厲害,要不然也不會受到斯通家族的如此針對!”


    “不過考慮到現在已是初冬,北境領道路艱辛,黑土城城郊還有不少不死生物出沒,我建議老爹可以暫時跟著我們先去雲中城看看,等領主大人覲見陛下之後,再隨我們一同返迴北境領,一路上也算有個照應。”


    “如果德普大叔沒有什麽意見,那我北境領倒是歡迎大師加入。”


    ……


    得到沐辰首肯後的德普大叔顯得有些激動,但更多的,卻是一份不舍,自己來到黑土城已經二十多年,對酒館的一切,都有著自己的感情與記憶。


    不過既然下定了決心,德普也沒有太多墨跡,出門招唿來幾位平日相好的鄰居,酒館裏的東西,半賣半送,不到半個小時便將酒館的雜物清空,又找來周邊的典當行,將酒館地契換成金幣。


    半輩子的辛勤勞作,最終化作手上的一大袋金幣,德普的臉上顯得有些蕭索。


    ……


    離開黑土城,周邊的空氣芬芳而清新,整個人心情也變得愉悅起來。


    身邊的蘭斯騎士騎著高大的駿馬與沐辰並駕而行。


    “我親愛的朋友,非常感謝姆拉克伯爵的禮物,請代我向伯爵大人表示最衷心的謝意!”


    沐辰拍了拍胯下的駿馬,語氣顯得有些興奮。


    之前的北境領雖然也有馬匹,但大多都是用於托運的駑馬,雖然也可用於乘騎,但終歸落了下乘。


    而沐辰胯下白馬,是蘭斯根據城主要求,在眾多軍馬之中,精心挑選而來。


    白馬如雪,鬃毛隨風飄逸,雙眼靈動宛如星辰。


    “唉!昨天晚上的事情,城主大人表示非常抱歉!這白色駿馬雖然隻有三歲,但卻是我從小調教長大,就算是上了戰場也是不懼生死的!”談起白馬來,蘭斯顯得有些得意,作為騎士,蘭斯對於馬匹的了解,顯然不是沐辰所能比較的。


    “嘶嘶”似乎是聽懂了蘭斯的誇獎,白色駿馬發出一聲鳴叫,表示認同。


    “蘭斯,這白馬可有名字?”沐辰摸了摸白馬,緩緩說道。


    “哦,這馬就叫白雪,通體雪白,怎麽樣,我這名字取得好吧?”


    “你這名字……確實貼切。”沐辰撇了撇嘴,心中不住吐槽,這爛大街的名字,也就蘭斯這貨能取得出來,作為一匹小公馬,居然取了這個娘娘腔似的名字……


    日上三竿!送君千裏終須一別,再往前走便出了黑土城的直屬管轄範圍,即便作為領主大人的城防軍隊長,輕易踏足其他領主的直屬領地,也是不禮貌的行為。


    “沐辰兄弟,前方便是黑土城黑石小鎮,是黑石男爵的屬地,你我就此別過,還望多多珍重!”蘭斯行了一禮,緩緩道。


    “蘭斯兄弟,你我來日方長,下次見麵,一定不醉不歸!”


    ……


    一路向南,雲中城位於黑土城南方,大約十多日的車程。


    黑石鎮、黃石鎮、彩雲城……一路上,大大小小五、六個城鎮,一晃而過,沐辰幾人走馬觀花般的橫跨了半個獅鷲帝國。


    一路上,沐辰也沒有閑著,二級火係魔法----雙目失明,終於在失敗五十多次之後,被沐辰成功習得,作為二級火係魔法中最強的存在,普通魔法師習得此法之後,麵對劍士、鬥士幾乎成了無敵的存在,就連實力強悍的騎士也隻能憑借鬥氣勉強護體,完全沒有了反擊的能力,隻有當騎士修煉到大騎士的境界之後,實現鬥氣外放,才能在某種程度上運用自身實力驅散雙目失明的魔法效力。


    這個魔法師也是大多數騎士對於魔法師產生厭惡的原因,誰也不希望還沒有真正動手,便被對手搞得無力還擊,還是用這麽憋屈的辦法。


    除了沐辰有所斬獲,萊克也學會了第一個火係魔法----魔法神箭,雖然擁有學習魔法的潛力,不過萊克的潛力相對沐辰而言,顯然差了不少,整整花了七天才學會了魔法,並且每天隻能釋放可憐的兩次,威力也小得可憐,但一點也不妨礙萊克的興奮勁,每當魔力恢複,便會第一時間想辦法施展,畢竟曾經作為孤兒院的孤兒,萊克的願望除了賺錢之外,便是成為有錢又有勢的魔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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