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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覺得無比幸福的一件事兒,弄得曲南休身心疲憊,還得裝著很高興的樣子,真是苦不堪言。
他是很愛李湯霓,愛的程度嘛,自己覺得如果有需要,讓他豁出命去都行。
當然了,沒什麽事兒發生的時候,這樣說難免有吹噓之嫌,不如不說。
這一切並沒有逃過李湯霓的眼睛,不過曲南休的痛苦程度,她終究還是低估了些:“你是不是嫌辦婚禮麻煩啊?”
“沒有啊。”
“可以不辦哦,咱們旅行結婚也挺好的。”
“那哪兒行?親朋友好友都等好久了。”
“人不是為別人活著,一生一次的儀式,咱們還不能自己做主麽?”
曲南休望了望她星子般的眸子——溫柔而堅定。
有時她溫柔如水,柔若無骨;有時卻又很有主意。這也是令他多年來從未生倦的原因之一吧。
曲南休摸了摸李湯霓的頭,又順手玩了會兒她的頭發。
明明是直發,纏在手上幾圈然後鬆開,跟廣告裏演的似的,有彈性地縮迴去,還上下跳幾下,挺好玩兒的。
他專心地玩了一會兒,然後說:“辦,一定要辦!以前還是屌絲的時候,我就想,將來有一天事業做出成績,我一定要讓你風風光光地嫁給我,還有......”
“還有什麽?”
“謝謝你們一家人的眼光。”
雖然小曲在腦雲天不算是白手起家,但他是腦雲天的初創人員,是核心研究者,也是個出色的管理者。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他都有資格享受腦雲天的豐厚利潤,現在也算事業小有成就。
不過當初被退學、不得不帶病擺個小攤兒賣手抓餅為生的淒慘日子,都沒有被李湯霓和她家人看不起,他一直心存感激。
記得那時候,進個高檔點兒的商店給霓霓買個生日禮物,還被售貨員各種鄙視呢。
他出名之後,那三個賣包的女銷售都已經買了後悔藥。
不說別的,單單為了這份恩情,也值得疼愛她一輩子。
“曲南休,我是說真的。辦個婚禮,要當著那麽多人講話喝酒,還得跟小醜似的逗大家笑,我興趣也不大。”
“話雖這麽說,可父母一定是希望辦的,他們也想親眼看著女兒開開心心出嫁。那咱們就辦個小規模的,隻請雙方父母和最親近的朋友?”
“我聽你的。”
曲南休聽到她這麽說的時候,心裏美滋滋的,就像李湯霓聽到他說“有我呢”那樣。
婚禮訂在兩周後,地址就在帝都的六星尼亞加拉大酒店,沒有什麽花哨的噱頭。
至於於嘉提出的什麽大溪地浪漫海島婚禮,還有啥佛羅倫薩菲拉格慕莊園婚禮,一上來就被斃了,耗時耗力花冤枉錢。
再說曲南休那麽忙,好不容易飛過去,還沒辦完婚禮就該迴來上班了。
李湯霓沒好意思說,其實她真的不在乎形式,隻想快點兒成為曲南休明媒正娶的妻子,最盼的是洞房花燭,屆時可以一個人占有他,他從上到下、從裏到外,都是屬於自己的,絕對不跟任何人分享,讓公司那些繁瑣的工作,還有追他的那些花花草草見鬼去吧......
這邊,難得的靈感來襲,也難得有一點空,曲南休打開許久沒開的小說頁麵,重溫了一下主要人物的命運,發現他們都已曆盡千帆,不用卡在這裏,差不多可以修成正果了。
以前因為自己嚴重恐婚,所以壓根兒沒想過要讓男女主修成正果,一直耗著,現在覺得這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好久沒寫,生疏了,寫到洞房花燭,下筆格外艱澀。
甚至溜號想到男女主婚後,女主會不會對男主厭倦了,特別是他功力盡失變成凡人之後,會不會嫌棄他無能,連個普通人的工作都做不好,然後拋棄他一走了之,就跟自己的生母一樣......兒時的記憶,對人一輩子潛移默化的影響太深刻了!
曲南休可以用腦神經刺激裝置抹去這段記憶,但是對婚姻的恐懼已經根深蒂固,無法連根擦掉。
搖搖的檢測裝置收到信號,來電說:“預計二十八分鍾後,你將進入幻境。”
果然,到了時間,久違的“白羽毛”在眼前一晃......
曲南休又來到了幻境之中。不過這次既沒有黑衣屠天,也沒有白衣神仙,眼前是古代婚禮的現場。
跟上次一樣,他可以同時看到幻境裏的景物和現實中的景物,它們以深淺不同的畫麵重疊在一起,所以曲南休不會再出現,全情投入幻境而在現實裏出危險的狀況。
幻境中,一座相當氣派的庭院裏,新郎正與鳳冠霞帔的新娘對拜,除了親朋好友之外,一名仙風道骨的老道也站在一旁,充當婚禮主持人的角色。
待新人拜完所有該拜的長輩,請來的老道開始發表“演講”:“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獨陽不生,獨陰不成......”
道教認為天地之間的事物,都是由陰陽結合而成,男陽女陰,相互配合和諧才能體現天道,所以對婚姻持肯定態度。
想必成親的這家人是信道教的。
儀式完畢,新娘先由人領著入洞房等著去,新郎望著那窈窕妙曼的背影,臉上的笑容都快堆不下了。
新郎陪大家喝酒的時候說,新娘子家與自己家是世交,新娘子跟自己從小青梅竹馬,娘子漂亮又賢淑,自己真是幾世修來的好福氣!
大家紛紛恭喜,祝他們早生貴子,金玉滿堂。
曲南休感受著新人的幸福,心想,自己也該這樣才對。
李湯霓難道不是漂亮又賢淑麽?她還善良,還大氣,還聰明,還善解人意,除了怕蟲子和做飯差點勁,幾乎把所有的優點都給占了,自己應該知足才是。
最重要的是,追她的人海一眼望不到邊,她卻看都不看人家一眼,心裏自始至終滿滿的隻有自己。
在自己得意的時候,她不聲不響從不得瑟;在自己失意的時候,她總是站在自己身後一聲不響地支持。
這樣的女孩,難道不值得疼愛一輩子麽?
白羽毛再飄,曲南休迴到了現實。
似乎靈感更盛,一鼓作氣奮筆疾書幾個鍾頭,竟然把閑置了很久的《九雲亂》給完結了!
對於屠天的命運,他特地安排了一個開放性結局,因為他覺得,自己已經對筆下這個人物產生了很深的感情,屠天是那麽熱愛自由且睿智的人,不敢把自以為好的結局妄加給他。
現在可不像當年剛發文的時候了,那時曲南休是個默默無聞的小作者,“五包辣條”這個id發個十來萬字也隻有寥寥幾個點擊。
如今雖然說實話,咳咳,文筆還那樣,可身份變了。
很多名人隨隨便便拚湊一本書,就可以大賣,所以說,一本書能不能火起來,最重要的並不是文筆的好壞。
“腦雲天公司ceo寫的小說”,這就是個足夠大的賣點,不用做廣告,光粉絲口口相傳就能讓人氣好到爆,更不用說,他還被冠以“史上身材最逆天ceo”的稱號。
不過這ceo跟“五包辣條”的奇妙結合,也是夠有味兒的了。
更新之後不像以前石沉大海,而是很快就引起巨大反響,隨便刷新一下,就多了幾十條評論。
粉絲們這麽熱情,還真是讓他始料未及,隻可惜其中一大半評論,都是詢問跟他私生活有關的問題,以及做廣告的。
讓曲南休高興的是,自己終於又做了一件有始有終的事兒,不過點下“完結”按鈕的時候,心中還是充斥著不舍與惆悵的情緒,好像要跟一位相識已久的故友分別。
曲南休也沒忘記一件事,那就是當自己對婚姻有所顧慮的時候,再次及時進入幻境,借老道的嘴被灌輸婚姻乃順天道的道理,似乎冥冥中有人感知到了自己的迷茫。
既然順天道,那就豁出去了,婚吧!
季馨已經把李湯霓的生父嚴叔接到了北京。
本來他還不肯來“添麻煩”,後來一聽說是霓霓要出嫁了,激動得老淚縱橫,把雜貨店這段時間的收入全攢一塊帶在身上,說要到帝都給女兒買一份像樣的結婚禮物。
季馨說:“霓霓什麽都不缺,你好不容易掙點錢,還是自己存著吧。”
嚴叔偏不,到了帝都,求季馨帶他去逛商場。
腿腳不靈便,拄著拐杖逛得很慢,而且進那些高檔*店的時候,還遭到了很多白眼。要不是有光鮮靚麗氣質優雅的季馨在旁邊站著,估計早轟他出去了。
要是以前,求嚴叔進,他也不會進這種高檔商場,可現在,他別的什麽都不在乎了,一門心思想給自己沒盡到一天做父親責任的女兒買一份結婚禮物。
挑來挑去看中了一串金項鏈,拿牙咬一咬,真是十足金,留著還能升值,還能當傳家寶,多好。
季馨尷尬地咳嗽了兩聲,趕忙委婉地提醒他:“那個,老嚴,霓霓喜歡比較典雅比較簡潔的東西,這明晃晃的大金鏈子好像不太適合她。要不,咱們看看旁邊那個櫃台的珍珠項鏈?”
最後,在季馨的建議下,嚴叔買了一串珍珠鏈,顆顆個大且渾圓無瑕,正好到時配白婚紗。
其實他左看右看怎麽也沒有大金鏈子好,但是霓霓畢竟跟人家生活了二十多年,人家肯定更了解女兒的喜好。
季馨暫時把嚴叔安置在另一所房子裏,還請了人做飯和照顧,然後自己才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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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覺得無比幸福的一件事兒,弄得曲南休身心疲憊,還得裝著很高興的樣子,真是苦不堪言。
他是很愛李湯霓,愛的程度嘛,自己覺得如果有需要,讓他豁出命去都行。
當然了,沒什麽事兒發生的時候,這樣說難免有吹噓之嫌,不如不說。
這一切並沒有逃過李湯霓的眼睛,不過曲南休的痛苦程度,她終究還是低估了些:“你是不是嫌辦婚禮麻煩啊?”
“沒有啊。”
“可以不辦哦,咱們旅行結婚也挺好的。”
“那哪兒行?親朋友好友都等好久了。”
“人不是為別人活著,一生一次的儀式,咱們還不能自己做主麽?”
曲南休望了望她星子般的眸子——溫柔而堅定。
有時她溫柔如水,柔若無骨;有時卻又很有主意。這也是令他多年來從未生倦的原因之一吧。
曲南休摸了摸李湯霓的頭,又順手玩了會兒她的頭發。
明明是直發,纏在手上幾圈然後鬆開,跟廣告裏演的似的,有彈性地縮迴去,還上下跳幾下,挺好玩兒的。
他專心地玩了一會兒,然後說:“辦,一定要辦!以前還是屌絲的時候,我就想,將來有一天事業做出成績,我一定要讓你風風光光地嫁給我,還有......”
“還有什麽?”
“謝謝你們一家人的眼光。”
雖然小曲在腦雲天不算是白手起家,但他是腦雲天的初創人員,是核心研究者,也是個出色的管理者。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他都有資格享受腦雲天的豐厚利潤,現在也算事業小有成就。
不過當初被退學、不得不帶病擺個小攤兒賣手抓餅為生的淒慘日子,都沒有被李湯霓和她家人看不起,他一直心存感激。
記得那時候,進個高檔點兒的商店給霓霓買個生日禮物,還被售貨員各種鄙視呢。
他出名之後,那三個賣包的女銷售都已經買了後悔藥。
不說別的,單單為了這份恩情,也值得疼愛她一輩子。
“曲南休,我是說真的。辦個婚禮,要當著那麽多人講話喝酒,還得跟小醜似的逗大家笑,我興趣也不大。”
“話雖這麽說,可父母一定是希望辦的,他們也想親眼看著女兒開開心心出嫁。那咱們就辦個小規模的,隻請雙方父母和最親近的朋友?”
“我聽你的。”
曲南休聽到她這麽說的時候,心裏美滋滋的,就像李湯霓聽到他說“有我呢”那樣。
婚禮訂在兩周後,地址就在帝都的六星尼亞加拉大酒店,沒有什麽花哨的噱頭。
至於於嘉提出的什麽大溪地浪漫海島婚禮,還有啥佛羅倫薩菲拉格慕莊園婚禮,一上來就被斃了,耗時耗力花冤枉錢。
再說曲南休那麽忙,好不容易飛過去,還沒辦完婚禮就該迴來上班了。
李湯霓沒好意思說,其實她真的不在乎形式,隻想快點兒成為曲南休明媒正娶的妻子,最盼的是洞房花燭,屆時可以一個人占有他,他從上到下、從裏到外,都是屬於自己的,絕對不跟任何人分享,讓公司那些繁瑣的工作,還有追他的那些花花草草見鬼去吧......
這邊,難得的靈感來襲,也難得有一點空,曲南休打開許久沒開的小說頁麵,重溫了一下主要人物的命運,發現他們都已曆盡千帆,不用卡在這裏,差不多可以修成正果了。
以前因為自己嚴重恐婚,所以壓根兒沒想過要讓男女主修成正果,一直耗著,現在覺得這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好久沒寫,生疏了,寫到洞房花燭,下筆格外艱澀。
甚至溜號想到男女主婚後,女主會不會對男主厭倦了,特別是他功力盡失變成凡人之後,會不會嫌棄他無能,連個普通人的工作都做不好,然後拋棄他一走了之,就跟自己的生母一樣......兒時的記憶,對人一輩子潛移默化的影響太深刻了!
曲南休可以用腦神經刺激裝置抹去這段記憶,但是對婚姻的恐懼已經根深蒂固,無法連根擦掉。
搖搖的檢測裝置收到信號,來電說:“預計二十八分鍾後,你將進入幻境。”
果然,到了時間,久違的“白羽毛”在眼前一晃......
曲南休又來到了幻境之中。不過這次既沒有黑衣屠天,也沒有白衣神仙,眼前是古代婚禮的現場。
跟上次一樣,他可以同時看到幻境裏的景物和現實中的景物,它們以深淺不同的畫麵重疊在一起,所以曲南休不會再出現,全情投入幻境而在現實裏出危險的狀況。
幻境中,一座相當氣派的庭院裏,新郎正與鳳冠霞帔的新娘對拜,除了親朋好友之外,一名仙風道骨的老道也站在一旁,充當婚禮主持人的角色。
待新人拜完所有該拜的長輩,請來的老道開始發表“演講”:“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獨陽不生,獨陰不成......”
道教認為天地之間的事物,都是由陰陽結合而成,男陽女陰,相互配合和諧才能體現天道,所以對婚姻持肯定態度。
想必成親的這家人是信道教的。
儀式完畢,新娘先由人領著入洞房等著去,新郎望著那窈窕妙曼的背影,臉上的笑容都快堆不下了。
新郎陪大家喝酒的時候說,新娘子家與自己家是世交,新娘子跟自己從小青梅竹馬,娘子漂亮又賢淑,自己真是幾世修來的好福氣!
大家紛紛恭喜,祝他們早生貴子,金玉滿堂。
曲南休感受著新人的幸福,心想,自己也該這樣才對。
李湯霓難道不是漂亮又賢淑麽?她還善良,還大氣,還聰明,還善解人意,除了怕蟲子和做飯差點勁,幾乎把所有的優點都給占了,自己應該知足才是。
最重要的是,追她的人海一眼望不到邊,她卻看都不看人家一眼,心裏自始至終滿滿的隻有自己。
在自己得意的時候,她不聲不響從不得瑟;在自己失意的時候,她總是站在自己身後一聲不響地支持。
這樣的女孩,難道不值得疼愛一輩子麽?
白羽毛再飄,曲南休迴到了現實。
似乎靈感更盛,一鼓作氣奮筆疾書幾個鍾頭,竟然把閑置了很久的《九雲亂》給完結了!
對於屠天的命運,他特地安排了一個開放性結局,因為他覺得,自己已經對筆下這個人物產生了很深的感情,屠天是那麽熱愛自由且睿智的人,不敢把自以為好的結局妄加給他。
現在可不像當年剛發文的時候了,那時曲南休是個默默無聞的小作者,“五包辣條”這個id發個十來萬字也隻有寥寥幾個點擊。
如今雖然說實話,咳咳,文筆還那樣,可身份變了。
很多名人隨隨便便拚湊一本書,就可以大賣,所以說,一本書能不能火起來,最重要的並不是文筆的好壞。
“腦雲天公司ceo寫的小說”,這就是個足夠大的賣點,不用做廣告,光粉絲口口相傳就能讓人氣好到爆,更不用說,他還被冠以“史上身材最逆天ceo”的稱號。
不過這ceo跟“五包辣條”的奇妙結合,也是夠有味兒的了。
更新之後不像以前石沉大海,而是很快就引起巨大反響,隨便刷新一下,就多了幾十條評論。
粉絲們這麽熱情,還真是讓他始料未及,隻可惜其中一大半評論,都是詢問跟他私生活有關的問題,以及做廣告的。
讓曲南休高興的是,自己終於又做了一件有始有終的事兒,不過點下“完結”按鈕的時候,心中還是充斥著不舍與惆悵的情緒,好像要跟一位相識已久的故友分別。
曲南休也沒忘記一件事,那就是當自己對婚姻有所顧慮的時候,再次及時進入幻境,借老道的嘴被灌輸婚姻乃順天道的道理,似乎冥冥中有人感知到了自己的迷茫。
既然順天道,那就豁出去了,婚吧!
季馨已經把李湯霓的生父嚴叔接到了北京。
本來他還不肯來“添麻煩”,後來一聽說是霓霓要出嫁了,激動得老淚縱橫,把雜貨店這段時間的收入全攢一塊帶在身上,說要到帝都給女兒買一份像樣的結婚禮物。
季馨說:“霓霓什麽都不缺,你好不容易掙點錢,還是自己存著吧。”
嚴叔偏不,到了帝都,求季馨帶他去逛商場。
腿腳不靈便,拄著拐杖逛得很慢,而且進那些高檔*店的時候,還遭到了很多白眼。要不是有光鮮靚麗氣質優雅的季馨在旁邊站著,估計早轟他出去了。
要是以前,求嚴叔進,他也不會進這種高檔商場,可現在,他別的什麽都不在乎了,一門心思想給自己沒盡到一天做父親責任的女兒買一份結婚禮物。
挑來挑去看中了一串金項鏈,拿牙咬一咬,真是十足金,留著還能升值,還能當傳家寶,多好。
季馨尷尬地咳嗽了兩聲,趕忙委婉地提醒他:“那個,老嚴,霓霓喜歡比較典雅比較簡潔的東西,這明晃晃的大金鏈子好像不太適合她。要不,咱們看看旁邊那個櫃台的珍珠項鏈?”
最後,在季馨的建議下,嚴叔買了一串珍珠鏈,顆顆個大且渾圓無瑕,正好到時配白婚紗。
其實他左看右看怎麽也沒有大金鏈子好,但是霓霓畢竟跟人家生活了二十多年,人家肯定更了解女兒的喜好。
季馨暫時把嚴叔安置在另一所房子裏,還請了人做飯和照顧,然後自己才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