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小妖1
快穿:複仇後我和仙君再續前緣 作者:喬安茹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安顏睜開眼睛時,正獨自處於一個古色古香的房間內,看著不算富裕。“團子,接收背景和任務。”
團子調出資料,『這是一個古代世界,人族與妖族並存,但兩方相互對立。』
原主名叫胡安顏,是一隻長相美豔、天真善良的狐妖。
翠山最深處有一個姚村,村長帶領著各種化形的小妖世代隱居在此處,他知曉外界人心險惡,對妖深惡痛絕,便拘著他們好好修煉、不讓外出。
原主生性活潑,不願總是無趣地修煉,常常偷溜去人間玩,對熱鬧的集市、話本裏的才子佳人非常向往。
有一次在去人間的路上遇見到了一個很厲害的捉妖師,不分青紅皂白便要打殺了她,原主的修煉本就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被打得現了原形,奄奄一息。
她拚盡全力逃跑,直到跑進了一個農家院子裏,被人當成了狗撿走才逃過一劫。
原主的恩人是個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不僅給她上藥,悉心地照顧她,還是個勤奮的讀書人,完全符合她心目中才子的形象。
原主不知道長時間留在這裏會不會給恩人帶來麻煩,所以待了三四天便離開了,走之前用自己的狐狸毛做了個穗子送給了恩人。
這次有驚無險地迴到了姚村,原主深覺妖力的重要性,一反常態地認真修煉,讓村長都刮目相看。
小有所成之際已是十年之後,原主再次離開姚村,準備前去報恩。人類壽命有限,她怕去晚了人都轉世投胎了。
順著穗子的氣息,她找到了一個叫程朔的年輕讀書人,化作一個美嬌娘,和他偶遇。
得知他已經考中了秀才,但因家境貧寒,寡母無人照顧,路費短缺,自覺這是個報恩的好機會,便主動提出要借錢給他,並承諾他照顧母親。
程朔欣然接受,並定下二人婚事。
婚後二人琴瑟和鳴,在原主的操持下,程朔沒有後顧之憂地安心讀書,可惜缺了天賦和運氣,考試屢屢落榜。
原主不忍心看他頹廢,便迴村裏取了一株神草,能讓人耳聰目明、再開靈竅。有此物相助,程朔果然高中狀元。
程朔鮮衣怒馬,衣錦還鄉,要接她們入京。但卻告訴原主,他已經被皇帝看中選為駙馬,她此去隻能作為妾室,務必要好好侍奉公主。
原主自然不願意,她是想報恩不假,卻更重要的是想體驗絕美愛情,可不是給他作妾,讓他享齊人之福的。
原主當即就要離開,但是卻被那個捉妖師朱堯世的牢籠困住。原來朱堯世早就和程朔勾結,想要她的性命,並做了萬足的準備。
原主本就因取神草受傷未愈,力戰不敵,被困住無法逃脫。朱堯世和程朔對她的歸屬產生了分歧。
程朔聽聞太後重病,需要妖心入藥,想借此討好太後,穩固駙馬地位。
而朱堯世想通過她的口獲得姚村的位置,將他們一網打盡,並稱隻要她說了就可以放過她。
原主是隻剛烈的妖,絕不可能為了苟活而出賣村民。
兩人達成協議,對她嚴刑逼供,取用妖血製藥,效果雖不及妖心,但能大大緩解太後的病情。
原主被關在程朔的駙馬府裏,在一次公主來時,她抓住機會讓公主發現端倪,讓公主以為程朔金屋藏嬌,兩人大鬧時趁機逃出去。
可是她長期受折磨,身體虛弱,逃跑被發現,公主得知其妖的身份,將其關進了皇宮的地牢作為解藥。
不知過了多久,程朔來看她,告訴她朱堯世已經將姚村全村覆滅,是因為用她的血肉做掩飾騙過了其他小妖。
原主不能接受這個事實,愧疚和痛心讓她失了理智,選擇了自爆內丹賠罪。
『原主的願望是保住姚村,報複程朔和朱堯世等人,讓他們償命。』
安顏心中有數,如今正是程朔高中狀元之際,再過一個月,他就會迴來了。
她喝了幾口空間裏的溪水,身上的傷好了大半,為了那種人去取神草而受傷,真是不值得。
“顏娘,你還沒起?早飯還不做,是想餓死我這個婆婆嗎?”門外傳來尖酸刻薄的聲音,是程母。
安顏眼眸冰冷,程母也不是個什麽好東西,原主這麽多年掏心掏肺的精心照顧比不上不曾見過麵的公主的一塊金錠。
在原主被困住時,程母擺出狀元娘和公主婆母的架勢,對著原主破口大罵,絲毫不曾顧及他們曾經多受的恩惠,甚至鼓動程朔殺了她,好給公主騰位置。
安顏打開門,冷漠懾人的氣勢讓程母不由得閉了嘴。
程母想起平時原主恭敬的態度,又叉著腰支棱起來,“你這是一個當媳婦的態度嗎?等我兒高中迴來,我肯定告訴他你這不孝之舉!讓他休了你,另取高門女。”
安顏走到她麵前,沉聲問:“你可曾把我當成過你的兒媳?”
程母一頓,嘴硬道:“我兒可是狀元之才,你這個狐媚的村姑能有幸陪伴在我兒身側,已經是你莫大的福分!要不是我兒喜愛你的容貌,我定是不允你進門的!”
“嗬,三次落榜的狀元之才?騙騙你自己也就算了,何故說出來惹人笑話。”
在程母氣得發抖的臉色中,安顏繼續說道,“你自己心裏也知道他是個什麽貨色,我曾經看上他是我瞎了眼,這樣吧,你把這些年我為你們家投入的銀子還我,我們就一刀兩斷,再無瓜葛,如何?”
程母臉上紅一塊白一塊的,她哪裏不知道這些年來他們母子吃住用的都是顏娘的錢呢?隻不過想擺個婆婆的譜而已,還錢,做夢吧,絕不可能!
“細算算,這六年來,日常花用、房屋重修的錢加上程朔的束修、路費,不下千兩,我善良大度,就抹個零,算你千兩金子吧!”
“好你個賤蹄子!趁我兒不在欺負我這個寡母!”程母聽到這個天價破口大罵。
安顏淺淺一笑,“沒錢是吧?也行,那拿命來換吧!”
團子調出資料,『這是一個古代世界,人族與妖族並存,但兩方相互對立。』
原主名叫胡安顏,是一隻長相美豔、天真善良的狐妖。
翠山最深處有一個姚村,村長帶領著各種化形的小妖世代隱居在此處,他知曉外界人心險惡,對妖深惡痛絕,便拘著他們好好修煉、不讓外出。
原主生性活潑,不願總是無趣地修煉,常常偷溜去人間玩,對熱鬧的集市、話本裏的才子佳人非常向往。
有一次在去人間的路上遇見到了一個很厲害的捉妖師,不分青紅皂白便要打殺了她,原主的修煉本就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被打得現了原形,奄奄一息。
她拚盡全力逃跑,直到跑進了一個農家院子裏,被人當成了狗撿走才逃過一劫。
原主的恩人是個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不僅給她上藥,悉心地照顧她,還是個勤奮的讀書人,完全符合她心目中才子的形象。
原主不知道長時間留在這裏會不會給恩人帶來麻煩,所以待了三四天便離開了,走之前用自己的狐狸毛做了個穗子送給了恩人。
這次有驚無險地迴到了姚村,原主深覺妖力的重要性,一反常態地認真修煉,讓村長都刮目相看。
小有所成之際已是十年之後,原主再次離開姚村,準備前去報恩。人類壽命有限,她怕去晚了人都轉世投胎了。
順著穗子的氣息,她找到了一個叫程朔的年輕讀書人,化作一個美嬌娘,和他偶遇。
得知他已經考中了秀才,但因家境貧寒,寡母無人照顧,路費短缺,自覺這是個報恩的好機會,便主動提出要借錢給他,並承諾他照顧母親。
程朔欣然接受,並定下二人婚事。
婚後二人琴瑟和鳴,在原主的操持下,程朔沒有後顧之憂地安心讀書,可惜缺了天賦和運氣,考試屢屢落榜。
原主不忍心看他頹廢,便迴村裏取了一株神草,能讓人耳聰目明、再開靈竅。有此物相助,程朔果然高中狀元。
程朔鮮衣怒馬,衣錦還鄉,要接她們入京。但卻告訴原主,他已經被皇帝看中選為駙馬,她此去隻能作為妾室,務必要好好侍奉公主。
原主自然不願意,她是想報恩不假,卻更重要的是想體驗絕美愛情,可不是給他作妾,讓他享齊人之福的。
原主當即就要離開,但是卻被那個捉妖師朱堯世的牢籠困住。原來朱堯世早就和程朔勾結,想要她的性命,並做了萬足的準備。
原主本就因取神草受傷未愈,力戰不敵,被困住無法逃脫。朱堯世和程朔對她的歸屬產生了分歧。
程朔聽聞太後重病,需要妖心入藥,想借此討好太後,穩固駙馬地位。
而朱堯世想通過她的口獲得姚村的位置,將他們一網打盡,並稱隻要她說了就可以放過她。
原主是隻剛烈的妖,絕不可能為了苟活而出賣村民。
兩人達成協議,對她嚴刑逼供,取用妖血製藥,效果雖不及妖心,但能大大緩解太後的病情。
原主被關在程朔的駙馬府裏,在一次公主來時,她抓住機會讓公主發現端倪,讓公主以為程朔金屋藏嬌,兩人大鬧時趁機逃出去。
可是她長期受折磨,身體虛弱,逃跑被發現,公主得知其妖的身份,將其關進了皇宮的地牢作為解藥。
不知過了多久,程朔來看她,告訴她朱堯世已經將姚村全村覆滅,是因為用她的血肉做掩飾騙過了其他小妖。
原主不能接受這個事實,愧疚和痛心讓她失了理智,選擇了自爆內丹賠罪。
『原主的願望是保住姚村,報複程朔和朱堯世等人,讓他們償命。』
安顏心中有數,如今正是程朔高中狀元之際,再過一個月,他就會迴來了。
她喝了幾口空間裏的溪水,身上的傷好了大半,為了那種人去取神草而受傷,真是不值得。
“顏娘,你還沒起?早飯還不做,是想餓死我這個婆婆嗎?”門外傳來尖酸刻薄的聲音,是程母。
安顏眼眸冰冷,程母也不是個什麽好東西,原主這麽多年掏心掏肺的精心照顧比不上不曾見過麵的公主的一塊金錠。
在原主被困住時,程母擺出狀元娘和公主婆母的架勢,對著原主破口大罵,絲毫不曾顧及他們曾經多受的恩惠,甚至鼓動程朔殺了她,好給公主騰位置。
安顏打開門,冷漠懾人的氣勢讓程母不由得閉了嘴。
程母想起平時原主恭敬的態度,又叉著腰支棱起來,“你這是一個當媳婦的態度嗎?等我兒高中迴來,我肯定告訴他你這不孝之舉!讓他休了你,另取高門女。”
安顏走到她麵前,沉聲問:“你可曾把我當成過你的兒媳?”
程母一頓,嘴硬道:“我兒可是狀元之才,你這個狐媚的村姑能有幸陪伴在我兒身側,已經是你莫大的福分!要不是我兒喜愛你的容貌,我定是不允你進門的!”
“嗬,三次落榜的狀元之才?騙騙你自己也就算了,何故說出來惹人笑話。”
在程母氣得發抖的臉色中,安顏繼續說道,“你自己心裏也知道他是個什麽貨色,我曾經看上他是我瞎了眼,這樣吧,你把這些年我為你們家投入的銀子還我,我們就一刀兩斷,再無瓜葛,如何?”
程母臉上紅一塊白一塊的,她哪裏不知道這些年來他們母子吃住用的都是顏娘的錢呢?隻不過想擺個婆婆的譜而已,還錢,做夢吧,絕不可能!
“細算算,這六年來,日常花用、房屋重修的錢加上程朔的束修、路費,不下千兩,我善良大度,就抹個零,算你千兩金子吧!”
“好你個賤蹄子!趁我兒不在欺負我這個寡母!”程母聽到這個天價破口大罵。
安顏淺淺一笑,“沒錢是吧?也行,那拿命來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