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什麽檔次,還值得我報複你?
從科員開始問鼎權力巔峰 作者:黑袍使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連吳光業察覺到事態的發展已經到了對他完全沒有任何好處的時候,於是果斷改口稱他是被那個小股東被騙了,同時也出於自己的私心才搞出這種喪心病狂、黨性喪失殆盡的行為。
可這位紀委書記還在進攻。
他聲稱:“雖說這件事有各種解釋,被舉報者有各種理由證明自己的清白,但組織上沒有公開通報,基層幹部憑什麽不能質疑?這是對基層毫無私心為黨和人民付出了一輩子的幹部最大的打擊和迫害。”
為此他要求:“完全可以讓縣委開個會,讓大家公開討論一下嘛,我相信公道在人心沒有人能永遠掌控輿論。”
督查室的人也不想為這點破事糾纏不休,就甩出吳光業自己供認不諱的材料。
縣紀委書記當時就傻眼了。
他怎麽看不清形勢呢,這是省委辦公廳的督查室派來的人,他們和覃文斌關係非常惡劣,這是千載難逢的整垮他的好機會,你怎麽能把自己的真心話說出來呢。
他無話可說,隻堅持“這件事另有隱情”。
他也是有後台的,雖然不常聯係,可隻要迴頭打個電話,他確信一定能獲得支持。
那他沒那個機會了。
督查室調查完,給市紀委監委和市委組織部的建議是“控製相關人員,從嚴從重處置”。
市裏的處分決定還沒下來,縣紀委內部又鬧出了一點事情。
有相關幹部向縣委舉報,縣紀委長期存在著徇私枉法的情況、縣紀委監委相關領導長期存在著接受請客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情況、縣紀委監委部分工作人員存在著紀律性不強經常有意無意泄密的情況。
覃文斌依舊以避嫌為借口不幹涉。
劉副書記果斷向市委匯報並建議采取進一步措施。
隨後,省紀委監委建議先撤免那個紀委書記的職務,縣紀委監委交由縣委主要領導全麵接管並徹查相關舉報。
劉副書記作為縣委副書記,當即暫代縣紀委書記一職著手調查相關人員的舉報。
這一查查出了更大的問題,縣紀委居然還存在著私設小金庫的嚴重問題。
縣紀委每年的經費就那麽點,他們是怎麽攢下那麽多私房錢的?
劉副書記感覺事關重大,就順著這條線索一查,好嘛,縣紀委曾經就辦過好幾起糊塗案子。
案子不複雜,但相關人員很複雜。
有社會大哥認為某些幹部嚴重幹涉了他們的“合法利益”,就跟縣紀委某些領導打了招唿表達了心意,於是相關幹部但凡有一點小問題就被抓著不放,非免職調離不可。
更有甚者,社會關係非常複雜的商人對紀委監委幹部不滿,縣紀委一部分領導接受了商人的邀請和“小禮物”,把紀委內部的工作人員都整的生活工作都無法保證。
這些情況覃文斌不知道,縣紀委那一塊排斥他,他倒是做過幾次調研,可人家沒有人跟他反應這些情況,他沒法對此負責。
劉副書記憤怒之下,立即先給相關幹部平反。
這項工作很麻煩,平反不是說恢複了誰的名譽和權力就行,那是要推翻此前的定論從新給相關人員一個結論的。
這項工作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徹底完成。
但對於相關人員的處理那是可以立竿見影的。
縣局根據縣監委的材料,迅速偵破相關幹部和社會人士有重大利益往來的案件,並迅速控製涉案人員,對相關涉案人員分別進行拘捕和初步調查。
八月底九月初案子宣布高坡,縣紀委監委塌方式腐敗不但引起市委市紀委監委的高度警惕,也讓省委省紀委監委對部門內部職業犯罪有了進一步的認識。
省委就此案特別指示,必須要“從嚴從中從快”迅速處理涉案人員、要立即組織全市幹部就本次案件進行通報並舉行幹部教育大會。
為避免節外生枝,省主要領導特別指示“覃文斌避什麽嫌,讓他立即親自負責全麵調查處理相關案件及相關責任人,並立即整改縣委縣紀委監委相關工作”。
覃文斌有了充實的理由和上級的指示,當天就著手對涉案人員進行進一步審查調查。
相關材料他沒讓劉副書記留在縣裏,公開全部送交市委市紀委監委。
同時指示縣政法委、縣紀委監委對縣紀委監委內部的塌方式腐敗案和吳光業案件不做病案調查。
吳光業魂飛魄散,這是要把他的誣告案單獨提出來特別處理。
現如今覃文斌有省委主要領導的批示,他吳光業還怎麽以避嫌為由讓覃文斌不要插手他的誣告案的調查處理?
覃文斌也不沾惹別人的非議,把吳光業誣告他的案子摘出來之後,她建議市委把此案交給別的區縣另案處理。
白淩雲果斷接了這個案子的調查和處理。
事已至此,吳光業還怎麽給自己翻案?
白淩雲下了黑手,在給市委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上他提出吳光業不但要雙開還要負刑事責任的建議。
市委將案子交給市政法委處理,市政法委沒插手,檢察院根據現有證據支持白淩雲的建議。
吳光業逃不過這一劫。
不過,覃文斌認真審查了吳光業的所有卷宗,他反對對吳光業進行刑事處理。
沒涉及到刑事案件,不能把這個人當刑事犯對待的。
他連著給市委市政法委寫材料,到九月中旬才把這個事情給翻轉過來。
吳光業被雙開,不保留任何待遇離開公務係統。
那個小股東也沒好過,他先是被罰款數百萬,然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這隻是官方的處理,那人可以不在乎。
可因為他協助吳光業誣告覃文斌,他所在的那個運輸公司被徹查出許多問題,市交管部門和市局經偵組進駐該公司,那公司其它的股東能讓他好過?
就是這個人把大家害的幾乎傾家蕩產的,他從拘留所出去後還能有好日子過?
為了這個人花了太多錢,還被動得罪了太多人的家屬在盡到自己的義務後也提出和那個小股東離婚。
和這種人再繼續過下去,她自己都覺著自己接二連三地犯賤。
可這位紀委書記還在進攻。
他聲稱:“雖說這件事有各種解釋,被舉報者有各種理由證明自己的清白,但組織上沒有公開通報,基層幹部憑什麽不能質疑?這是對基層毫無私心為黨和人民付出了一輩子的幹部最大的打擊和迫害。”
為此他要求:“完全可以讓縣委開個會,讓大家公開討論一下嘛,我相信公道在人心沒有人能永遠掌控輿論。”
督查室的人也不想為這點破事糾纏不休,就甩出吳光業自己供認不諱的材料。
縣紀委書記當時就傻眼了。
他怎麽看不清形勢呢,這是省委辦公廳的督查室派來的人,他們和覃文斌關係非常惡劣,這是千載難逢的整垮他的好機會,你怎麽能把自己的真心話說出來呢。
他無話可說,隻堅持“這件事另有隱情”。
他也是有後台的,雖然不常聯係,可隻要迴頭打個電話,他確信一定能獲得支持。
那他沒那個機會了。
督查室調查完,給市紀委監委和市委組織部的建議是“控製相關人員,從嚴從重處置”。
市裏的處分決定還沒下來,縣紀委內部又鬧出了一點事情。
有相關幹部向縣委舉報,縣紀委長期存在著徇私枉法的情況、縣紀委監委相關領導長期存在著接受請客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情況、縣紀委監委部分工作人員存在著紀律性不強經常有意無意泄密的情況。
覃文斌依舊以避嫌為借口不幹涉。
劉副書記果斷向市委匯報並建議采取進一步措施。
隨後,省紀委監委建議先撤免那個紀委書記的職務,縣紀委監委交由縣委主要領導全麵接管並徹查相關舉報。
劉副書記作為縣委副書記,當即暫代縣紀委書記一職著手調查相關人員的舉報。
這一查查出了更大的問題,縣紀委居然還存在著私設小金庫的嚴重問題。
縣紀委每年的經費就那麽點,他們是怎麽攢下那麽多私房錢的?
劉副書記感覺事關重大,就順著這條線索一查,好嘛,縣紀委曾經就辦過好幾起糊塗案子。
案子不複雜,但相關人員很複雜。
有社會大哥認為某些幹部嚴重幹涉了他們的“合法利益”,就跟縣紀委某些領導打了招唿表達了心意,於是相關幹部但凡有一點小問題就被抓著不放,非免職調離不可。
更有甚者,社會關係非常複雜的商人對紀委監委幹部不滿,縣紀委一部分領導接受了商人的邀請和“小禮物”,把紀委內部的工作人員都整的生活工作都無法保證。
這些情況覃文斌不知道,縣紀委那一塊排斥他,他倒是做過幾次調研,可人家沒有人跟他反應這些情況,他沒法對此負責。
劉副書記憤怒之下,立即先給相關幹部平反。
這項工作很麻煩,平反不是說恢複了誰的名譽和權力就行,那是要推翻此前的定論從新給相關人員一個結論的。
這項工作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徹底完成。
但對於相關人員的處理那是可以立竿見影的。
縣局根據縣監委的材料,迅速偵破相關幹部和社會人士有重大利益往來的案件,並迅速控製涉案人員,對相關涉案人員分別進行拘捕和初步調查。
八月底九月初案子宣布高坡,縣紀委監委塌方式腐敗不但引起市委市紀委監委的高度警惕,也讓省委省紀委監委對部門內部職業犯罪有了進一步的認識。
省委就此案特別指示,必須要“從嚴從中從快”迅速處理涉案人員、要立即組織全市幹部就本次案件進行通報並舉行幹部教育大會。
為避免節外生枝,省主要領導特別指示“覃文斌避什麽嫌,讓他立即親自負責全麵調查處理相關案件及相關責任人,並立即整改縣委縣紀委監委相關工作”。
覃文斌有了充實的理由和上級的指示,當天就著手對涉案人員進行進一步審查調查。
相關材料他沒讓劉副書記留在縣裏,公開全部送交市委市紀委監委。
同時指示縣政法委、縣紀委監委對縣紀委監委內部的塌方式腐敗案和吳光業案件不做病案調查。
吳光業魂飛魄散,這是要把他的誣告案單獨提出來特別處理。
現如今覃文斌有省委主要領導的批示,他吳光業還怎麽以避嫌為由讓覃文斌不要插手他的誣告案的調查處理?
覃文斌也不沾惹別人的非議,把吳光業誣告他的案子摘出來之後,她建議市委把此案交給別的區縣另案處理。
白淩雲果斷接了這個案子的調查和處理。
事已至此,吳光業還怎麽給自己翻案?
白淩雲下了黑手,在給市委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上他提出吳光業不但要雙開還要負刑事責任的建議。
市委將案子交給市政法委處理,市政法委沒插手,檢察院根據現有證據支持白淩雲的建議。
吳光業逃不過這一劫。
不過,覃文斌認真審查了吳光業的所有卷宗,他反對對吳光業進行刑事處理。
沒涉及到刑事案件,不能把這個人當刑事犯對待的。
他連著給市委市政法委寫材料,到九月中旬才把這個事情給翻轉過來。
吳光業被雙開,不保留任何待遇離開公務係統。
那個小股東也沒好過,他先是被罰款數百萬,然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這隻是官方的處理,那人可以不在乎。
可因為他協助吳光業誣告覃文斌,他所在的那個運輸公司被徹查出許多問題,市交管部門和市局經偵組進駐該公司,那公司其它的股東能讓他好過?
就是這個人把大家害的幾乎傾家蕩產的,他從拘留所出去後還能有好日子過?
為了這個人花了太多錢,還被動得罪了太多人的家屬在盡到自己的義務後也提出和那個小股東離婚。
和這種人再繼續過下去,她自己都覺著自己接二連三地犯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