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的法理的確不錯,可是卻很難讓人接受。


    比如說張遠之前調節糾紛,那對兒男女青年不講理,他已經處於氣憤當中,結果女朋友又被狗咬了,這就更加憤怒,這個時候是那麽容易控製情緒的嗎?


    再說,對方要是人,張遠可能忍住不動手,可是麵對一條狗就不那麽顧忌了,更何況,誰能保證那狗會不會再迴來咬人?因此他這才踢狗出氣。


    那青年張口閉口稱張遠為兇手,似乎他的狗很無辜,更讓人氣憤不已。


    過了些時候,警員趕到,當他們了解了情況,也說張遠應該賠償。


    不過,狗主人也負有看管不力的責任,另外,被咬者也受了傷,需要治療,因此在賠償數額上,建議雙方協商決定,協商不了,可以經過法院處理。


    聽了這些,那女青年口風鬆了一些,但是賠償絕對不能少於五萬。


    鄭雲笑道:“你想錢想瘋了吧?要是一毛錢不想給呢?”


    “那就去法院!”


    “法院!”


    鄭雲口裏念叨著,來到椅子前坐下,打開包想要抽煙,看到包裏的現金,心思忽然一動。


    雖然現在消費都用微信、銀行卡什麽的,可他這個包裏常年放著十萬八萬的現金。


    這也可能是他原來窮的時候看不到多少錢導致的,看著這些現金心裏就是舒服,因此沒了就往裏添。


    他看著那些嶄新的現金,又想了一會兒,隨後拿出一遝放在身旁的椅子上,緊接著一遝一遝地拿出來,最後拿出來五萬。


    那女青年一看,遲疑了片刻,得意地哼了一聲,隨即上前,把五萬現金拿起來,快步離去。


    警員一看問題解決了,也開始離去。


    鄭雲看著張遠,張遠被看得有些發毛,過了半晌,忽然醒悟過來,高聲叫道:“搶劫!搶劫!”


    警員一聽,立即返了迴來,問道:“哪兒搶劫!”


    張遠一指女青年,道:“他們搶劫!”


    警員登時懵逼了,那對青年夫婦也懵逼了。


    警員一指張遠,喝道:“我警告你,你這是誣陷罪!”


    張遠登時沒詞了,鄭雲站起身,將張遠推到一邊,上前笑道:“怎麽誣陷了?那女的剛才從我身邊搶走五萬現金,你沒看到?”


    “你那些錢不是賠償給人家的嗎?”


    鄭雲一笑,道:“你聽到我答應賠償五萬了嗎?”


    幾個警員一怔,登時明白了鄭雲的真實意圖,覺得受到了莫大的輕視和羞辱,一人喝道:“不賠償你拿錢出來幹什麽?”


    “我查查有多少錢不行麽?再說,踢狗的是張遠,跟我有關係嗎?那錢是我的,我現在告她搶劫!”


    警員別說見,連聽都沒聽說過這種案例,一時無言以對。


    那青年夫婦此時也懵逼了,很是驚慌地站在當地。


    的確,鄭雲之前並沒說賠償,而踢狗的是張遠,他們把鄭雲的錢拿走了,不是搶是什麽?


    那女青年立即把錢拿出來,重新放在椅子上,道:“錢給你放這兒了!”


    鄭雲對警員笑問:“搶了東西又放迴去,就不算搶劫了嗎?也算吧!


    我聽說,搶一塊錢都要判幾年,搶五萬,數額巨大,怎麽也判個七年八年的。”


    鄭雲從前跟孫隊長總在一起吃飯,閑聊的時候也聊起很多案例,他對於搶劫是明白的,即便搶劫歸還,那也構成搶劫罪。


    那個男青年慌忙在手機上搜索有關搶劫的定義,過了一會兒,叫道:“‘搶劫是指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護人或者持有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財物或者立即將財物搶走的行為。’


    我愛人剛才隻是拿走,並沒有暴力、脅迫,不算搶劫!”


    鄭雲笑道:“怎麽沒暴力?她剛才走過來的時候哼了一聲!這種生氣的樣子不是暴力嗎?”


    “你!你……她剛才拿錢的時候,你為什麽不阻止?你是故意陷害我們!”


    “我想阻止,可是你愛人哼了一聲,我被嚇得動不了!”


    人家膽子就是這麽小,你能咋地?那男青年簡直要瘋了,而他的愛人此時都嚇沒脈了,居然還尿了褲子,地上留下一灘水漬。


    男青年本想提起妻子剛才被打之事,可是剛才畢竟是因為阻止人家去治病才被打,這等理虧之事是不能提了。


    一名警員終於迴過神來,對鄭雲道:“先生,我建議你適可而止,這件事最多也隻能說,那位小姐誤以為是賠償款,構不成搶劫罪!”


    鄭雲眉頭一緊,道:“誤以為不行啊,要是我看到兩個人開玩笑,一個人用胳膊勒住另外一個人脖子,我誤以為那個男的是要殺人,上去把那個男的殺了,我能沒事嗎?不行吧!”


    那警員眉頭一緊,又沒詞了。


    張遠此時對鄭雲佩服得五體投地,心想縣長怎麽連這樣的招數都能想出來,這還是人麽,太厲害了!


    他又想自己也是夠激靈的,剛才能分析出縣長的目的,心中不禁有些小得意。


    那個男青年終於慫了,上前對鄭雲求道:“我們不讓賠狗了,你別告我們好不啦?”


    “那不行啊,鄉下人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男青年一陣語塞,過了十幾秒,又道:“我賠償你一些精神損失好不啦?”


    “那不行啊,我精神沒損失呀,我要維護法律,必須告你!”


    鄭雲又對警員道:“嫌疑人為什麽不抓走?還等什麽?”


    警員沒想到鄭雲如此懂行,沒直接稱對方為搶劫犯,而是稱為嫌疑人。


    按道理,搶劫是重罪,必須立即抓捕,可那警員覺得這件事也太荒唐了,真不知如何是好了,當下打電話給他的領導,他領導說要親自過來處理。


    等了多時,來了四五個人。


    鄭雲一看,不禁一怔,其中一人卻是老朋友孫隊長。


    “孫哥,你怎麽來了?”


    “有個案子我來協助處理一下,來好幾天了。方隊長我們是老朋友了,剛才聽說有個糾紛不好處理,我跟著來看看。


    怎麽,這件事又有你啊?”


    “什麽叫又有我,我是受害人!”


    孫隊長不知發生什麽事,心中有意偏向鄭雲,當下把鄭雲的許多主要事跡都介紹了一番,像什麽機場救人,山村智鬥匪徒,智擒李華強,尤其最近在京都舍命救人的事也說了。


    別說那些警員意外吃驚,就是圍觀的那些人此時也覺得很是羞愧,因為他們剛才還罵鄭雲等人沒素質,鄉下人等等。


    人家幾次舍命救人,這是什麽素質?跟鄭雲比素質,你還要臉嗎?誰比誰沒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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