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中傳來的唿救聲微弱,尋常人可能難以發現,但魏申末身為武人,五感自然比一般人強上許多。
救還是不救?
魏申末猶豫一陣,最終還是選擇去看看。
我踏進巷子,耳邊傳來的唿救聲便愈發明顯起來。
隨著我的深入,發現巷子深處,有一名女子,衣不蔽體,顯然是遭到了侵犯。此時已然醒來,但渾身是傷,無力地靠在牆上,嘴裏發出微弱的唿救聲。
我四下張望,並未看見作案人員,確認安全後便走上前去。那女子看見來人,急忙伸手求助,情急之下再次摔倒,身上的衣物也掉落在地,露出滿是傷痕的背部。
我將外套脫下給她,便向她詢問起來
“姑娘身體沒事吧?”
女子接過我的外套虛弱的開口說
“帶我...帶我...去...去報官。”
聽到女子的請求,我也並未過多猶豫,將衣服披在她身上後便帶她去了巡府。一路上,碰到的人都用看好戲的目光看著我,又些人知道有好戲看還唿朋喚友跟在我身後。
事發的地方離巡府還有些距離,足足走了半小時才到巡府門前。門前的守衛看到一大批人走來也是眉頭緊皺,直到看清我懷中抱著一名女子後,才慌忙去找醫師。等我到門前時,已經有醫師在門口等候了,在確認了情況後便從我手中接過女子,帶去後堂治療去了。
而我也是順利地被留了下來,寫了一份口供。在確認無誤後,便放我離去。
走之前,負責口供的巡捕還提醒我,下次遇到這種事千萬別摻和。多半沒有好下場。
我點點,並不在意。怎知就是我這善行,為接下來的旅程徒添許多麻煩。
迴到客棧後,我便去了秋婉的房間,將下午聽到的事以及救了人的經過告訴了她。怎料她聽後並未誇讚我,而是告訴我下次別摻和了。我一臉不解,問道
“為什麽?”
秋婉歎了口氣
“我問你,你覺得你救她能得到什麽迴報嗎?”
我一臉疑惑
“行善還需要求迴報的嗎?”
秋婉也並未迴答我的反問,而是繼續說道
“你覺得你修為怎麽樣?”
聽到秋婉的問話,我思考了一下道
“武人圓滿,也就比普通人強點吧。”
“那你覺得這縣城裏就你一個會武功的?”
聽到秋婉的話,我沉默了。可秋婉卻繼續說道
“聽你的說辭,那女人明顯是昨晚甚至更早之前就受到了侵害,但卻沒有一人發現或者報官,說明那女人要不就是身份卑微可有可無,要不就是外來此地並無親眷。當然最恐怖的就是犯事之人權勢滔天,即使有人發現了,也不敢伸張。”
說完秋婉歎了口氣。
“原本還想再休息兩天的,趕緊收拾東西跑路吧。等會那女人醒了反咬你一口,你不蹲大牢就算你跑得快。”
“不會吧...”
正當我想著,樓下便傳來一陣喧鬧。
透過窗戶看去,竟是一群巡捕朝著我們的客棧蜂擁而入,很快就將客棧圍了個水泄不通。
見狀秋婉歎氣一聲道
“怕什麽來什麽,你這下是走不掉了。去牢裏蹲幾日都算是輕的,你可別給閹了。”
古國律法向來嚴厲,像是這種侵犯女人的行為,定罪便是要處以閹割之刑,還得充工三年。
想到這我真是後悔,自己真是賤,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還裝大尾巴狼去當老好人。這下慘了。
正當我懊悔之際,隔壁我住的房間便傳來了劇烈的敲門聲
“咚咚咚!”
“巡捕辦案!速速開門接受檢查!”
我歎了口氣,推開門走了出去,隔壁敲門的巡捕看見我從另一間房出來,便走過來將我圍在房前,打量了我一番後確認我就是要找的人,便探頭向房內看去。看到房裏的秋婉後,眼睛一亮但很快便重新迴到我身上,開口道
“將他帶走!”
由於是侵犯案和女人肯定無關,巡捕便沒在乎房內的秋婉,隻是將我帶走。但房內的秋婉也想看戲,便跟著巡捕一起迴到了巡府。
此時距我離開巡撫也不過幾個小時,與之前我來的冷清不同,此刻外麵圍滿了人,都是看戲的。群眾看到巡捕將我帶來,紛紛露出了同情的神色。畢竟之前也有人看見,我一人抱著那姑娘走了半個多小時,一看就不像是壞人。可現在又被壓來,想必還有隱情。
巡捕到來後,群眾很自覺地讓開一條道路,讓我們進去,而秋婉在後麵,也沒有人進行阻攔。畢竟她和我有關係,也算是半個相關人員。
一進大堂,便看見之前奄奄一息的女子此刻正跪在原告席,不停地哭。看到我來,便指著我道
“就是他!就是他帶人侵犯了我!要不是看我要死了,他都不會送我來報官!”
...
不是姐妹,你要不要聽聽你自己說的什麽。我侵犯了你然後送你來報官抓我自己?
堂上的判官以及看戲的群眾都沉默了。都當大家是白癡嗎?有人會犯了事還把受害人帶到巡府的嗎?
判官聞言滿頭黑線
“你說是這位小夥帶人侵犯了你,然後怕你死了,就帶你來報官是嗎?”
那女人點點頭,繼續道
“他沒有錢!去醫館怕醫館不救,我騙他不會揭發他,讓他救救我,他才帶我來的巡府。”
聽到女人的解釋,群眾點點頭,這樣倒是說得通了,畢竟閹割也比丟了性命強啊。說著看向我的眼神也發生了變化。
台上的判官聞言,也是轉頭看向我
“這位小夥,你說說吧。”
我歎了口氣,將自己早上剛來縣城,休整一番出門吃了個飯。之後聽見巷子裏有求救聲便順手救了這女人的事講了一遍。
判官聽完點點頭,與他了解到的情況並無二致。而且經過醫師的敘述,這女人的傷至少有十幾個時辰了。那時候小夥都不在縣裏,沒有作案時間。
女子聽完,臉色煞白,渾身顫抖。她怎麽也想不到,我竟然不是本地人。她隻記得有個男人將她帶到了官府,她看對方年紀不大,便想著自己已是殘柳之軀。想威脅對方娶了自己,讓自己有個依靠。
古國律令有言,若是侵犯者與被侵犯女子和解,便可免去閹割之刑,但必須娶女子為妻且不可納妾。若女子非意外身亡,男子則得陪葬。
看著女子的樣子,判官便心中了然,正當他準備宣判時,那女子突然出聲
“且慢!我還有話要說!”
救還是不救?
魏申末猶豫一陣,最終還是選擇去看看。
我踏進巷子,耳邊傳來的唿救聲便愈發明顯起來。
隨著我的深入,發現巷子深處,有一名女子,衣不蔽體,顯然是遭到了侵犯。此時已然醒來,但渾身是傷,無力地靠在牆上,嘴裏發出微弱的唿救聲。
我四下張望,並未看見作案人員,確認安全後便走上前去。那女子看見來人,急忙伸手求助,情急之下再次摔倒,身上的衣物也掉落在地,露出滿是傷痕的背部。
我將外套脫下給她,便向她詢問起來
“姑娘身體沒事吧?”
女子接過我的外套虛弱的開口說
“帶我...帶我...去...去報官。”
聽到女子的請求,我也並未過多猶豫,將衣服披在她身上後便帶她去了巡府。一路上,碰到的人都用看好戲的目光看著我,又些人知道有好戲看還唿朋喚友跟在我身後。
事發的地方離巡府還有些距離,足足走了半小時才到巡府門前。門前的守衛看到一大批人走來也是眉頭緊皺,直到看清我懷中抱著一名女子後,才慌忙去找醫師。等我到門前時,已經有醫師在門口等候了,在確認了情況後便從我手中接過女子,帶去後堂治療去了。
而我也是順利地被留了下來,寫了一份口供。在確認無誤後,便放我離去。
走之前,負責口供的巡捕還提醒我,下次遇到這種事千萬別摻和。多半沒有好下場。
我點點,並不在意。怎知就是我這善行,為接下來的旅程徒添許多麻煩。
迴到客棧後,我便去了秋婉的房間,將下午聽到的事以及救了人的經過告訴了她。怎料她聽後並未誇讚我,而是告訴我下次別摻和了。我一臉不解,問道
“為什麽?”
秋婉歎了口氣
“我問你,你覺得你救她能得到什麽迴報嗎?”
我一臉疑惑
“行善還需要求迴報的嗎?”
秋婉也並未迴答我的反問,而是繼續說道
“你覺得你修為怎麽樣?”
聽到秋婉的問話,我思考了一下道
“武人圓滿,也就比普通人強點吧。”
“那你覺得這縣城裏就你一個會武功的?”
聽到秋婉的話,我沉默了。可秋婉卻繼續說道
“聽你的說辭,那女人明顯是昨晚甚至更早之前就受到了侵害,但卻沒有一人發現或者報官,說明那女人要不就是身份卑微可有可無,要不就是外來此地並無親眷。當然最恐怖的就是犯事之人權勢滔天,即使有人發現了,也不敢伸張。”
說完秋婉歎了口氣。
“原本還想再休息兩天的,趕緊收拾東西跑路吧。等會那女人醒了反咬你一口,你不蹲大牢就算你跑得快。”
“不會吧...”
正當我想著,樓下便傳來一陣喧鬧。
透過窗戶看去,竟是一群巡捕朝著我們的客棧蜂擁而入,很快就將客棧圍了個水泄不通。
見狀秋婉歎氣一聲道
“怕什麽來什麽,你這下是走不掉了。去牢裏蹲幾日都算是輕的,你可別給閹了。”
古國律法向來嚴厲,像是這種侵犯女人的行為,定罪便是要處以閹割之刑,還得充工三年。
想到這我真是後悔,自己真是賤,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還裝大尾巴狼去當老好人。這下慘了。
正當我懊悔之際,隔壁我住的房間便傳來了劇烈的敲門聲
“咚咚咚!”
“巡捕辦案!速速開門接受檢查!”
我歎了口氣,推開門走了出去,隔壁敲門的巡捕看見我從另一間房出來,便走過來將我圍在房前,打量了我一番後確認我就是要找的人,便探頭向房內看去。看到房裏的秋婉後,眼睛一亮但很快便重新迴到我身上,開口道
“將他帶走!”
由於是侵犯案和女人肯定無關,巡捕便沒在乎房內的秋婉,隻是將我帶走。但房內的秋婉也想看戲,便跟著巡捕一起迴到了巡府。
此時距我離開巡撫也不過幾個小時,與之前我來的冷清不同,此刻外麵圍滿了人,都是看戲的。群眾看到巡捕將我帶來,紛紛露出了同情的神色。畢竟之前也有人看見,我一人抱著那姑娘走了半個多小時,一看就不像是壞人。可現在又被壓來,想必還有隱情。
巡捕到來後,群眾很自覺地讓開一條道路,讓我們進去,而秋婉在後麵,也沒有人進行阻攔。畢竟她和我有關係,也算是半個相關人員。
一進大堂,便看見之前奄奄一息的女子此刻正跪在原告席,不停地哭。看到我來,便指著我道
“就是他!就是他帶人侵犯了我!要不是看我要死了,他都不會送我來報官!”
...
不是姐妹,你要不要聽聽你自己說的什麽。我侵犯了你然後送你來報官抓我自己?
堂上的判官以及看戲的群眾都沉默了。都當大家是白癡嗎?有人會犯了事還把受害人帶到巡府的嗎?
判官聞言滿頭黑線
“你說是這位小夥帶人侵犯了你,然後怕你死了,就帶你來報官是嗎?”
那女人點點頭,繼續道
“他沒有錢!去醫館怕醫館不救,我騙他不會揭發他,讓他救救我,他才帶我來的巡府。”
聽到女人的解釋,群眾點點頭,這樣倒是說得通了,畢竟閹割也比丟了性命強啊。說著看向我的眼神也發生了變化。
台上的判官聞言,也是轉頭看向我
“這位小夥,你說說吧。”
我歎了口氣,將自己早上剛來縣城,休整一番出門吃了個飯。之後聽見巷子裏有求救聲便順手救了這女人的事講了一遍。
判官聽完點點頭,與他了解到的情況並無二致。而且經過醫師的敘述,這女人的傷至少有十幾個時辰了。那時候小夥都不在縣裏,沒有作案時間。
女子聽完,臉色煞白,渾身顫抖。她怎麽也想不到,我竟然不是本地人。她隻記得有個男人將她帶到了官府,她看對方年紀不大,便想著自己已是殘柳之軀。想威脅對方娶了自己,讓自己有個依靠。
古國律令有言,若是侵犯者與被侵犯女子和解,便可免去閹割之刑,但必須娶女子為妻且不可納妾。若女子非意外身亡,男子則得陪葬。
看著女子的樣子,判官便心中了然,正當他準備宣判時,那女子突然出聲
“且慢!我還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