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沒毛病。


    幾人找了個飯店,點了飯菜。梅森胃口很好,高天成跟阿東又慣著梅森,見他吃得開心他們便開心得不得了。


    那一餐飯倒唯我吃得頗有些味同嚼蠟。張若雷到底在哪裏?要怎樣淮海才能把張若雷的確切消息透露給我?我一定要救他。這甚至無關我們之前的愛情。然而我這麽說莫說高天成,阿東會相信嗎?他們兩個跟張若雷根本風馬牛不相及。


    “來,吃。”高天成幫我布菜,笑眯眯的看著我的魂不守舍。我臉一紅,像被人當場抓到的竊賊。


    “噢,噢。”我狼狽的應道,然後慌亂的低下頭來扒碗裏的白米飯。


    梅森在這種時候幫我解了圍,他肥嘟嘟的小手小心翼翼的拿著筷子,試圖夾起一段百合西芹裏一段肥厚的腰果,但是那腰果滑得如同一尾小鯰魚,不停的從他的筷子底下溜走,就是不讓他得逞。這讓梅森十分沮喪,高天成和阿東滿眼睛都是暖得太陽一樣的愛意看著眼前這一幕,兩個男人暗中叫著勁看誰先出手相助。果然還是阿東先沉不住氣,阿東伸出筷子將那枚腰果妥貼的夾進梅森的飯碗裏,梅森頗有些氣急敗壞,並不買阿東的帳,而是鼓著小小而圓潤的腮幫,繼續用筷子跟那枚腰果叫勁。


    高天成調迴目光,一臉滿意。我知道他在滿意些什麽,這孩子倒真頗有乃父風範,許多時候不達目的不罷休。


    高天成叫了酒,紅酒。阿東開車,不能喝,隻我能陪他喝一杯,他便要了兩支高腳杯。暗紅色液體緩緩而生動的流入透明玻璃杯,那杯壁上便留下一抹淺淡的紅,高天成擎起杯子,朝我舉起杯來。


    可我現在哪有心情喝酒?!於是隻抿了小小一口,高天成倒一飲而盡。


    梅森說他也想要嚐試。


    “小孩子家,酒傷肝。”我薄薄斥責,梅森不以為意,高天成卻叫來了waiter,又著他拿來了一隻精致的高腳杯,隻是比我們現在使用的號碼要小了一圈罷了,他幫梅森倒了一點兒,梅森端起杯子來,學著大人的樣子輕晃了兩下,然後小心翼翼的呷了一小口,卻辣得自己一縮脖,樣子滑稽而可愛。惹得我也有些忍俊不禁。


    高天成的眼睛裏這才露出放心與釋懷來。


    “來。”他饒有深意看我一眼,“幹一杯。”


    酒入杯底,發出泉水撞擊岩石的聲響,清脆而利落。我欣然接受他的邀請。


    幾個酒足飯飽。一行人往迴走,快到家時高天成讓阿東先走,我們三個則下了車,梅森在中間,我和高天成在他兩邊,一人牽起他一支胖乎乎的小手來。夜風有點兒涼,但梅森動力十足,一路小跑,這孩子打會走起就不大老實,總是未走先跑,走路像兔子,又像鹿,從來


    不愛一板一眼。這不,這會兒他又熱衷於將我們兩個胳膊當成秋千來蕩,他總開始來一段小小的助跑,然後兩腳懸起空來,我和高天成兩條胳膊一用力,便將他提拉起來。


    梅森的笑聲真好聽,真像天籟,清澈得丁點兒雜音也沒有。惹得路人朝他側目,也朝我跟高天成投來羨慕的目光。梅森的快樂感染了我,微涼的夜風,從地上盤旋向上,像一株逐漸向上攀爬的長青藤,枝繁葉茂的不停覆蓋。


    街道中間車流仍舊如織,車子亮著紅色的車尾燈,遠遠看過去,在不知名的路的盡頭,街燈與車燈終於交匯於一處,像一條流動的銀河,不停洶湧、奔流。


    梅森喘著氣,可以想像他的小臉蛋上一定有兩團熱烈而溫柔的酡紅,像喝醉了酒的姑娘。


    “真開心。”他大聲宣布。


    風把他的聲音吹散,攪碎在空氣裏。我偏過頭去看高天成,而後者正以同樣興高彩烈而溫暖的目光熱切的注視我。


    那一秒也許叫歲月靜好,或者其他的什麽都好。真好久沒這麽大的運動量了,我胳膊有點兒酸,梅森不是執拗的孩子,他一個人跑在前麵,我以右臂抱著左臂輕輕叩擊,說真是累,真得沒事兒多運動運動,不然老胳膊老腿兒的,禁不住折騰。


    高天成笑笑,伸手幫我鬆筋骨。


    “舒服嗎?”他偏過頭來問。


    我心滿意足的點頭。


    那天晚上,本來以為會睡不著,但沒想到睡得沉且香,一夜無夢。可是第二天我跟梅森就喊渾身的肌肉都又酸又疼,高天成於是決定帶我們兩個去晨跑,還說什麽一天之計在於晨,早上運動運動陽氣生發,人一天都會有活力。


    我遠遠望著他,想,我們也許真的都老了。瞧,連高天成這樣的人物也開始講究什麽陰陽五行養生了。可是早晨活動活動卻又確實有助於我們的筋骨,精神也健旺不少。


    送完了梅森,我和高天成去公司。他倒主動跟我談起張若雷來。


    “你不用耽心張若雷,”他說。“吉人自有天相。”


    我咧嘴一笑,心裏卻想:沒有人救他,他拿什麽吉人自有天相?更何況都不知他現在情況如何?已經恢複?還是尚未恢複仍舊懵懂?人都說是男人薄情,其實看看我,我這女人也一樣,他走前還在記掛我,他走時我還要死要活,可是現在他身陷兇險,我卻一家大小其樂融融,家庭、事業都沒什麽紕漏。


    有時我甚至自問:我現在對他還有愛嗎?


    人都說女人無所謂愛情,那些愛而不得全部是因為執念,不肯服輸罷了。誰對她好女人就會跟誰走。可細一想,這也沒毛病啊,難道不跟對自己好的人走,要跟一天虐自己八百遍的人走?那不是犯賤?


    人生


    苦短,誰有時間拿來消耗給不在乎自己的人用來犯賤呢?


    現在年輕人都不再幹這種傻事。


    到了公司,給陳律師打了電話,陳律師卻已經在去醫院見張若雷的路上了。這陳律師倒十分盡責,全心全力從中斡旋。


    十點一刻,陳律師打來電話,這個假的張若雷的條件十分清晰,用張若雷來換蕭晗。


    幾人圍坐在我辦公室的沙發上,全部一言不發。誰都知萬茜付出了什麽才換迴高天成,換走了蕭晗。更何況萬歡跟萬茜相依為命那麽久,到後來竟活不見人死不見屍,這一切都拜蕭晗所賜。換作是我,有機會跟她清算,有機會血債血償,我會放手?


    對不起,我不是高僧大德,沒有那麽寬廣的胸襟與氣度。


    人就怕真正推己及人。真推己及人,天下沒有不能被自己理解的人和事。


    讓萬茜放了蕭晗,至少,我做不到。


    可如果不做?誰能知道那個真正的張若雷藏身何處?


    高天成問我:“真要救他?說不定他也是個冒牌貨。你看現在在看守所裏的這個張若雷,原來他竟是淮海。誰能保證他供出來的那一個是真的。她能製造出一個假張若雷來,就能製造出來第二個、第三個......”


    “他不會拿蕭晗的生命開玩笑。”我說。我太過了解淮海。從前我有時甚至不大了解他,不懂他跟蕭晗之間到底是怎樣的一種感情。後來我覺得他對蕭晗就是一種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淮海當年愛上蕭晗,從此沒有歸路。蕭晗害得他坐了牢,一無所有,妻離子破,家散人亡,他的代價太昂貴了。最重要到最後除了蕭晗,他還有誰呢?他隻好抱著這樣一個執念跟她在一起,說服自己一切都值得。因為男人的愛情都要計算投入產出,他投入得太多了,付出得太多了,沉沒成本太高了,除了繼續愛她、無條件的愛她,可能他也真沒有其他更好的選擇。


    像那些為了個情人拋妻棄子到最後又被情人無情拋棄的人,有一些最終會鋌而走險,不惜殺了對方,就是因為成本付出太過昂貴,被迫收手時已經不是愛與不愛的問題,更多的是不甘心。什麽叫因愛生恨?


    沒人會真正因愛生恨,大多數人都隻不過因為付出成本太過沉重而生恨罷了。


    愛情於男人女人來說就是一場盛大的賭博,本蝕得越多那人越想往迴撈,以至於到最後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沒有絕對和純粹的愛,不過都源於不甘心罷了。我想起當年自己跟淮海那一段,還曾經為了他要死要活,現在想這段便會啞然失笑。但也不必後悔,因為人成長終究是要付出代價的。


    有人說男人一生堪不破的是權利金錢和女人,而女人一生堪不破的是情關和


    情緒。其實都不是,堪不破的不管是什麽都因為自己沒有智慧罷了。跟什麽重情重義或者管理情緒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聰明的人知道怎麽迴事兒,而愚蠢的人幾乎天天都在問:到底怎麽迴事呢?


    最重要問這話的人哪怕你真告訴了他正確答案,他也不會相信,他隻相信自己。


    一個人不相信自己是可憐。


    但一個人隻相信自己則會變得可悲、可氣、可歎、可鄙。


    “萬茜會同意。”沉默半晌的阿東開口。


    我們都知道。唯其因為都清楚,反而會覺得事情更加棘手。


    萬茜付出太多、犧牲太多,誰也沒權利、誰也沒資格再去要求,噢不,哪怕是去請求她。蕭晗是唯一可以彌合她傷口的關鍵,蕭晗於萬茜來說像個醫用的創可貼,貼上了,那血肉模糊還可供瞻仰與憑吊;如果撕去了這個創可貼,誰也不知道萬茜那傷口會有多麵目猙獰,或許散發著腐爛令人作嘔的臭氣,又或者----上麵爬滿了蛆蟲,再不然----皮肉翻出骨血,露出森然的白。


    這裏的三個人誰忍心這樣對待萬茜?


    阿東拿出煙來,遞給高天成一支,高天成默默接過,打火機在空氣裏發出爆裂的聲響,火光將兩個男人的麵孔映得異常清晰,兩人長長的煙嘴湊過那微弱而跳躍的火光被點燃,一口煙被彼此吸入肺葉,再被長長的吞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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