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七八年我於倫敦大學獲取醫學博士學位,接著在內特裏學完軍醫的必修課程然後分派到印度,在索伯蘭第五火槍團做了名軍醫助理。當時,阿富汗第二次戰役早已開始。我在孟買登岸後,得知我所屬的那個團已經向阿富汗開拔,並且已經通過了各個關口,深入到了敵人的後方。盡管如此,我還是和許多其他情況與我相同的軍官一起追了上去,成功而平安地到達了卡達哈爾,在那裏找到了我所屬的團,立刻開始了我的職責。


    不久我又調到巴克郡旅,參加邁旺德戰役。那場戰爭給不少人帶來了榮譽和晉升的機會。對我來說,它卻是一場災難。戰鬥中我被一粒子彈射中,肩胛骨被打碎,傷到了鎖骨下麵的動脈。勤務兵摩銳把我放在馬背上,帶迴英國陣地,使我免於落到戈吉人的手中。


    傷痛加上長期輾轉奔波,使我日漸消瘦,弱不禁風,不得不與其他傷員一起被送到一家後方醫院——坡舒耳醫院。經過一段時間調養,我的身體漸漸恢複,可不幸的事又發生了,我又染上了當地流行的傷寒,昏迷好幾個月,奄奄一息。最後我終於清醒過來,逐漸痊愈。但由於身體虛弱,被兵船“愛倫提滋號”遣送迴國。這樣我在身體極其糟糕的情況下於一個月後到達樸茨茅斯,利用政府給的九個月假調養身體。


    我在英國沒有任何親戚朋友,所以逍遙自在極了。一個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能有多麽快樂,我也就有多麽自在。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自然去了倫敦,也就是匯集了大英帝國所有吊兒郎當、遊手好閑之徒的那個大糞池。我在湖濱路一家私人旅館裏住了一段時間,過著無所慰藉、無聊透頂的生活。我有多少錢就花多少錢,完全超出了我的實際能力,於是瀕臨窘境。這種經濟狀況引起了我的警覺,我很快就意識到,我要麽必須離開這個大都市住到鄉下什麽地方去,要麽必須徹底地改變一下我的生活方式。我選擇了後一種辦法,決定離開這家旅館,搬到某個樸素一點、便宜一點的地方去住。


    就在我做出決定的那天,當我站在克裏特利安酒巴門口時,有人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迴頭一看,認出他是小斯坦弗,在聖巴多羅馬醫院時他曾在我的手下當過繃帶員。對於一個孤獨的人來說,在舉目無親的倫敦城能見到一個朋友真是一件高興的事。斯坦弗雖然不是我的什麽密友,可這時我卻熱情洋溢地和他打起了招唿,他好像也非常高興看到我。興奮之餘,我邀請他和我一起去霍爾伯恩飯店吃午飯,於是我們就坐上馬車出發了。


    車輪轆轆地駛過倫敦擁擠不堪的街道時,他帶著毫不掩飾的驚訝之情問道:“華生,你怎麽把身體搞成這個樣子?你現在骨瘦如柴、臉色發青。”


    我把我的經曆向他簡單地描述了一下,話還沒有講完,我們就到達了要去的那家餐廳。


    “可憐的家夥!”他聽我講完我的不幸遭遇後,同情地說,“那你現在幹什麽呢?”


    “找住處,”我答道,“看看能不能找到幾間既舒適,價格也公道的房間。”


    斯坦弗說:“真是巧合,今天也有人跟我說過這種話。”


    “誰?”


    “是一個在醫院化驗室工作的夥計。今天早晨還在獨自抱怨,說找到了一所相當不錯的房子,可就是沒有找到和他一起合租的人,靠他一個人負擔不了那麽高的房租。”


    “好極了!”我叫了起來,“如果他真想找個人與他一起合租房子,那我正是他所需要的人。我自己也很喜歡有個人作伴。”


    小斯坦弗一麵喝著酒,一麵用奇怪的目光看著我。“你還不了解歇洛克·福爾摩斯,”他說,“也許你不喜歡和他長期作伴。”


    “為什麽?他有什麽毛病嗎?”


    “我並不是說他有什麽不對勁的地方。他隻是有些古怪——對某些科學領域如癡如醉而已。但他這個人非常正派。”


    “他是個醫學院的學生吧?”我說。


    “不是——我根本說不清他將來打算做什麽。我感到他精通解剖學,而且是個出色的藥劑師。但就我所知,他從來沒有係統地聽過醫學課。他所研究的內容非常雜亂,還挺古怪。不過他掌握了許多怪異的知識,連他的教授們也感到非常驚訝。”


    “你從來沒有問過他打算幹哪一行嗎?”我問。


    “沒有。他不是那種輕易向人敞開心扉的人。不過,當他來了興致時,話倒也挺多。”


    “我想見見他。”我說,“如果我要和人合住房子,我想找個愛讀書、愛清靜的人。我現在身體還很虛弱,經不住喧鬧和刺激。我在阿富汗深受這兩種折磨,所以這輩子再也不想這樣了。我怎麽才能找到你的這位朋友呢?”


    我的夥伴迴答說:“他這會兒準在化驗室裏。他這人要麽就幾個星期不去那裏,要麽就整天在那兒工作。如果你願意,咱們吃完午飯一塊兒去。”


    “太好了!”我說,接下來我們又把話題轉向別處。


    去醫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給我講了一些關於那位先生的事情。


    他說:“如果你和他相處不好可不要怪我。我隻不過在化驗室裏見過他,稍微了解一些情況。既然你想這麽做,以後可別指責我。”


    “處不好,還可以散夥。”我盯著斯坦弗說道,“斯坦弗,我看,你對這事兒有後顧之憂,到底怎麽迴事?是不是那個人的脾氣特別壞,還是有別的原因?你可以直接說出來,不必拐彎抹角。”


    他笑了笑:“我想描述他這個人很不容易。我看福爾摩斯有點兒機械化,近乎於冷血動物。幾乎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他甚至會讓他的朋友嚐植物堿,雖然這沒有什麽惡意,隻是想正確了解這種藥物的不同效果,但這也是不近人情的。說真的,他自己也會把那藥一口氣吞下去。看來他的求知欲還是很強烈的。”


    “這種精神也很好啊。”


    “是的,但未免太過分了吧。後來他竟然在解剖室裏用棍子抽打屍體,你說怪不怪。”


    “抽打屍體?”


    “是啊,我親眼看到的。他是為了證明人死後還會造成什麽樣的傷痕。”


    “你不是說他不是學醫的嗎?”


    “對呀。誰知道他在研究些什麽。好了,咱們到了,他到底什麽樣,你自己見識見識吧。”說著,我們下了車,拐進一條狹窄的小巷,通過一個小側門,到了一所大醫院的側樓底下。這個地方我很熟悉,我們登上白石台階,穿過走廊,走廊的牆壁雪白,兩旁開了很多褐色小門。走廊的盡頭有一個很低的拱形過道,一直通向化驗室。


    這是一間高大的屋子,裏麵擺放著許許多多的瓶子。幾張低矮的寬桌子橫七豎八地立在屋裏,上麵放著曲頸瓶、試管和閃爍著藍色火苗的小煤氣燈。屋裏隻有一個人,低著頭在遠處的一張桌子上全神貫注地工作著。聽到腳步聲,他迴頭望了一眼,跳起來高興地叫道:“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邊衝著我的同伴叫著,邊拿著試管朝我們跑來。“我發現了一種隻有遇到血色蛋白才會沉澱的試劑,而遇到別的卻不會。”那副欣喜若狂的樣子,就像發現了一座金礦似的。


    斯坦弗給我們作了介紹:“這位是華生醫生,這位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你好。”他握著我的手熱情地說,“我想你到過阿富汗。”我感到他的力氣很大。


    “你怎麽會知道?”我驚異地問。


    “這沒什麽,”他暗自笑著說,“現在的問題是血色蛋白。你已經看出我這發現的重要性了吧?”


    “當然,從化學的角度來說,這的確很有意思,可在實用性方麵……”


    “嘿,先生,這是多年來實用法醫學上最重要的發現。難道你沒有看出來?這給我們檢驗血跡提供了一個萬無一失的辦法。請到這兒來!”他急切地把我拉到了他剛才工作的那張桌子旁。“我們弄點鮮血,”他說著,用一根長針刺破他的手指,把流出來的那滴血吸到了一支吸管裏。“我現在這點血放到一立升水裏。你看,雖然這種混合液看上去和清水沒有兩樣,血在這裏麵的比例不超過百萬分之一。但是,我有這個信心我們一定能得到那特定的反應。”說完,他把幾粒白色的晶體放進那個容器裏,又往裏加進去幾滴透明的液體。立刻,那混合液就變成了暗紅色,一些棕色顆粒慢慢沉澱到了瓶底。


    “哈哈!”他像一個玩新玩具的孩子那樣高興地拍著手喊道,“你覺得這怎麽樣?”


    “這真是非常微妙的試驗。”我說。


    “棒極了!妙極了!原來那種愈瘡木液檢驗法既難做又不準確;用顯微鏡檢查血球的辦法也存在同樣的問題。而且,如果血跡幹了幾個小時,後一種辦法就無能為力了。現在這種新辦法不管血跡是新還是舊都能得到同樣的效果。若是這種方法能早一些被人發現,那就不會有那麽多的犯罪得以避免懲罰了。”


    “確是如此!”我喃喃地說。


    “刑事案件往往取決於這一點。一個作案的人往往會在作案後較長時間被發現。人們檢驗血案嫌疑犯的衣服,發現上麵有棕色斑點。那麽這些斑點究竟是血斑、泥漿斑痕、鏽斑、果汁印還是別的東西?這個問題令許多專家頭疼,為什麽?因為沒有可靠的檢驗方法。現在我們有了歇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就再也不會為此發愁了。”


    他說話的時候,兩眼炯炯有神;而且把一隻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仿佛在向他想象出來的正在鼓掌的人群致意一樣。


    我為他如此激動而非常驚訝,便說:“我向你祝賀!”


    “法蘭克福去年發生了馮·比紹夫案。如果當時有這種檢驗方法,他肯定被處以絞刑了。還有萊福德的梅森一案;臭名昭著的穆勒一案;培勤拉山的利菲弗一案以及新奧爾良的薩姆森一案。我可以列舉出二十例這種檢驗方法能起決定作用的案子。”


    斯坦弗笑著說:“你簡直就像一部犯罪案件的活字典。看來可以創辦一份報紙了,就取名《警界舊聞報》。”


    “讀這樣的報紙一定很有趣。”福爾摩斯一麵說一麵把一塊橡皮膏貼在手指上剛才刺破的地方,“我得小心一點,因為我經常接觸毒品,你看。”說著他伸出手給我看。我的眼前出現了一雙貼滿了大大小小許多塊膠布的手,由於強酸的侵蝕,這雙手已經變了顏色。


    “我們到這兒來有點兒事情要跟你商量,”斯坦弗邊說邊坐在一個三腳高凳上,並且用腳給我也推了一隻凳子,“我這位朋友要找個住處,聽說你正想找個人跟你合住,所以我介紹你倆認識,不知怎麽樣?”


    福爾摩斯聽說我要跟他合住,顯得很高興,他說:“我在貝克街看中了一所公寓,我覺著對於咱們倆挺合適。不過您要忍受煙草的味道。”


    “我也經常抽‘船’牌煙的。”我說。


    “那太好了。我常常做化學實驗或帶迴一些化學藥品,你不會介意吧?”


    “不會的。”


    “那麽我還有什麽別的缺點呢?有時我心情不好,好幾天不說話,但別以為我生氣了,不要管我;慢慢的,我會自己好的。對了,您有什麽缺點需要說明嗎?兩個人在同住以前,最好彼此了解一下對方的缺點。”


    聽到他這樣說,我不禁覺得好笑,說:“我養了一隻小虎頭哈叭狗。我神經受過刺激,所以怕吵。我太懶,貪睡,起床沒有固定時間。這些不知你能否接受?”


    “那拉提琴怎麽樣呢?”福爾摩斯不緊不慢地問道。


    我答道:“那得看拉得怎麽樣了。如果拉得好,沒關係;但要拉不好可就麻煩了……咱們什麽時候去看房子?”


    “那就好,明天中午,就在這兒,一同前去看看房子把手續辦好。”福爾摩斯高興地說。


    相約已定,他繼續擺弄他的化學藥品,我和斯坦弗一起向我的旅館走去。


    “順便問一下,”我突然站住腳,轉過臉來問斯坦弗,“他怎麽知道我從阿富汗迴來的?”


    “這正是他與眾不同的地方。許多人都想知道他是怎麽看出內情的。”我的同伴神秘莫測地笑了笑。


    “那麽這是個謎?”我搓著雙手說,“真有意思。我非常感謝你讓我認識他。要知道,‘研究人類最恰當的途徑就是研究人本身’。”


    “那你就好好研究他吧,”斯坦弗向我告別,“不過你會發現他這個人很難琢磨。我敢打賭,他了解你一定比你了解他要多。再見!”


    “再見!”我應了一聲,然後就慢慢朝我住的旅館走去。我對這位新認識的朋友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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