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從你的口裏聽到人靈這個詞,我就總覺得有哪裏不對的。”霍笛迴複郝夕說,然後他想了想,又開口說,“你想說的是,何喬是作為一個人,把靈魂抽出來注入武器當中了是嗎?”他試著想了想那種場景,出現在腦子裏麵的是嬌小個子的何喬像一朵棉花一樣被隨意擺弄,然後從中抽出一大團淡黃色的靈魂。
“是那樣的沒錯,但是還是讓我來說。”郝夕從另一邊走迴來,他這次帶來兩瓶酒,霍笛猜想,這可能是另一個漫長的故事。
“你知道南四區原來並不是南四區嗎?”然後郝夕一拍自己的腦門,“我這說的都是什麽話!”他雙手握住手中的酒瓶子看向霍笛,“霍笛,你知道南四區原來的地址並不在這裏嗎?”
“嗯?這是什麽意思?”霍笛疑問道。
“你不知道才是對的,因為那是聯邦的醜聞,他們控製地很好,也好在那時候的壞人都聚集在一個地方,包括我們,霍笛,我們都來自於老的南四區,那裏原來是戰力儲存區,其實並沒有這個地方,起碼在人們了解當中不會有這麽個區域。”郝夕解釋說道,但是霍笛並不是很清楚這句話表達的意思。
“我有些不懂,你的意思就是舊時候南四區是聯邦自己的領區是嗎?所以一般的人民群眾是不會知道這種地方的存在,而你們都是來自於那塊地方?”
郝夕這次沒用瓶子,而是直接仰頭喝下一大口,他問霍笛:“在你的想象當中,你覺得聯盟區是怎麽來的?”
“聯邦的軍隊和獵魔人共同努力來的,他們共同努力打下來一片土地,確保安定之後豎起圍牆,人類也就多了一片生存地。”霍笛迴答說。
“是的,你是從什麽地方知道的呢?”
“所有人都知道。”霍笛迴答說,隨後抬起頭,看向郝夕那雙墨一樣黑的雙眼,他開口問,“這是他們安排的是嗎?聯邦的人安排的?”
“不隻是聯邦,霍笛,還有很多人,很多你不知道的人,聯邦是你知道的一部分,而這些人就是你不會知道的一部分。其實到現在為止,人類的聚集地遠遠不止現在大家知道的十來個,你知道的僅僅隻是很少的一部分,很多地方你並不知道。一是因為這些地方還沒有完全建成,另一部分的原因則是因為他們還想要賺錢。”郝夕笑起來說道,到了他這個地步知道的東西其實相當多。
“你的意思就是說這群貪婪又自私的人群在拚命搶占僅有的資源,並且還通過一些手段來從社會底層的人獲得財富對麽?”郝夕沒有出聲地又是仰頭大喝一口,霍笛則是雙臂抱在胸前靜靜地想,“我覺得我應該能猜到的,然而當你真的滿臉驚喜地告訴我:‘你猜對了!’的時候,我又並不覺得高興。我應該怎麽才能覺得高興呢?郝夕,你怎麽想?”
“不,那時候的我還年輕,霍笛,那時候我僅僅隻有四百二十多歲,並不是什麽兩三百歲的小孩,所以我選擇的是揭竿而起。”郝夕靠在卡座的小沙發靠背上,雙臂攤開,“不管你信不信,那時候這麽想的人很多,因此我們有了很多朋友,其中就包括了羅格,羅玲玲,你了解的任何人,我們都是同誌和戰友。”
霍笛抬起眼皮問:“你們是革命起義者的聯盟?”
“是的,而且不隻是現在這樣,那時候的我們是一個大團體,幾百人的大團體,幾乎全都是獵魔人,那時候的製度還沒有現在這完善,幾乎隻要你想,人人都是獵魔人,反倒是聯邦的軍隊製度重重。感覺那時候的獵魔人規模比聯邦軍隊大一些,畢竟獵魔人自由得多。”郝夕解釋說,到後來感覺自己似乎沒說到重點上麵,他把重點牽扯迴來,“我們是在那裏相識的,也就是舊的南四區。”
“按照你的這個說法,我感覺是聯邦自己培養出來一個反叛的集團,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就在異獸橫行的荒野上,以及人們都受到他們威脅的時候。”霍笛說的有些諷刺,但是郝夕就像是沒聽到一樣,他表現的有禮貌得多。
“霍笛,你要知道,那時候不隻是南四區,而是幾十上百個地區,彼此間都有這種想法,那時候起義就是一種潮流,除了聯邦的人,他們認為所有人都還被蒙在鼓裏。”
“那麽後來呢?我想知道這種潮流導致了什麽結果?”
“霍笛,冷靜點,保持冷靜和理智,衝動並不能拯救其他人,而且我們怎麽都不會是你的仇人。”郝夕察覺到霍笛不善的口氣,在霍笛的印象當中他從來似乎都是一副相當冷靜的樣子,除了關於何喬的事。
“我要說的事情是關於何喬的,這是我最清楚的部分。”郝夕轉移話題說,“在大地震發生的時候我已經擁有了不俗的力量,盡管混亂的局麵之後我小有名氣,被聯邦的人注意到了,他們就請求我的幫助,並且希望了解我這種神奇的力量從何而來。如果他們可以得到這種力量,就可以拯救其他大多數人了。”
“但是我覺得他們不會這麽做,當聖人沒什麽錢可賺。”霍笛用著開玩笑的口氣說道,他也察覺自己先前的語氣有點不善,就試著用這種語氣來調節。但是這顯然並不能得到很好的結果,郝夕迴答他說:“其實那一批真正有學識的人,往往才是最該被記住的英雄,他們很少會有私心,而且生活檢點,幾乎全部心思都在研究技術上麵。不會說是專門想著賺錢什麽的,他們想的最多的其實是拯救和希望。霍笛,你認識這麽一個人,羅格就是。”
“霍笛想起來,羅格確實不在乎生活層麵上的事,麵對與試驗相關的事情也確實沒有什麽正常邏輯,他的全部心思都在突破技術方麵。隻是他不能把無私這個詞放到他身上來。”
“起碼在我剛認識他的時候他就是這麽個人。”可能是察覺到羅格的性格其實並不是十分符合他說的那樣,郝夕也立馬糾正說道,“在以前的時候,羅格可是一個隨時都在說著想要創造最強大的人類戰士這件事,你知道的,他是一個生物科學家。”
“我們還是先說何喬吧,她是怎麽一個人呢?還有這根白潔擔心的事情又有什麽關係呢?”霍笛兩手握起來橫擺在身前,現在已經沒人陪著厲微芒了,隔著幾張桌椅的厲微芒對厲微芒笑笑,隨後打開了電腦,在看著什麽。
“是的,何喬的身份其實是一個死刑犯,那一批想要研究我這種神秘力量的科學家在經過激烈的討論之後,得出了‘既然武器的靈魂可以變為真實人類,那麽人類也可以變成強力的武器’。他們找來了一些對靈魂有些了解的人,反正我是不知道他們那時候說的是什麽意思,現在我也想不起來那時候他們說了什麽,隻是他們成功了,並且把何喬的靈魂抽出來,放進了一台機械上,這台機械有一個你熟悉的名字。你猜猜該是什麽?”
霍笛心裏隱隱有一種感覺,遲疑著迴答說:“是神兵塞嗎?”
“聰明!”郝夕露出笑臉迴答說,“那時候承載何喬靈魂的是一座巨大的要塞機械,本來一些人把它命名為遠古神話當中的‘巨神兵’,後來還是選擇了‘神兵塞’這個名字。雖然何喬是成功了,但是也隻有她一個人成功了,同樣進行試驗的還有成百上千人,何喬隻是其中之一,唯一的幸存者而已。”
“她是因為什麽事情被當做死刑犯的?”霍笛問道。
“那個時代非常混亂,霍笛,有些人犯了錯可以逍遙法外,有些人什麽錯也沒飯照樣被關進監牢。何喬不算是無辜,但也不是什麽值得賠上命的惡行,具體是什麽事你可能需要去問她,我不好替她告訴你,而且這對我告訴你的事情並沒有什麽影響,甚至說她是不是死刑犯也不怎麽重要。因為在那種混亂的年代,人命其實並不怎麽值錢,聯邦的人有的是本事招來沒有身份證明的人,死的人不計其數,不見得隻是神兵塞。麵臨絕望的環境,人是會做出相當絕望的事的。”
郝夕喝完了一瓶酒,他把瓶子放到一邊,用大拇指彈開另一瓶酒的瓶蓋,用的力氣太大,彈飛了整個瓶口,鋒利的玻璃瓶口正對著他,而他則是一隻手把瓶子拿起來,另一隻手橫著一記手刀切地相當平整,並且用指甲磨損了平整的切麵,讓周遭的直角瓶口變得粗糙。
郝夕已經很多次在霍笛麵前展示這種技術了,但是霍笛從沒想過這會是和劍靈有關。那時候的他甚至不會想到劍靈這個詞。
“後來你和何喬相愛了?”霍笛出聲問道,露出一些笑容。
“那是還要後來的事,我和她的感情就是因為長時間的接觸,僅此而已。”郝夕直直地看向霍笛,而霍笛總覺得這是在掩飾。
“那麽何喬的那什麽,靈魂融合成功了之後呢?”
“成功了之後,上層的人急切地把讓何喬進行實戰,結果顯示盡管算是融合了,但是何喬的意識一直都在遭受巨大的痛楚。也就是說這其實並不能算作成功,因為其實這種靈魂機體並不能真的戰鬥。上麵的人很生氣,立即撤走了人員,南四區在這個時候已經樹立好了圍牆,所以就準備所有人員撤離,把這塊地方讓給普通人民。”
“但是肯定發生了什麽事,我覺得這個時候你們作為起義軍肯定要做點什麽。”霍笛調侃著說道,他感覺自己適應能力極強,現在已經能說出這種玩笑話了。
“是的,他們把何喬就這麽遺棄了,我很討厭這件事,並且很生氣,所以就加入了起義軍,然後聯邦的人一把大火直接燒了那片區域,人們也就再也不會知道這件事了。”
“不不不,我覺得你可能故意跳過了什麽。”跟先前漫長的敘述相比,這些話實在是顯得太過敷衍,霍笛追問道,“把這些說清楚點可以嗎?我覺得這很重要。”
“我接下來正準備說這段。”郝夕迴答說。
“是那樣的沒錯,但是還是讓我來說。”郝夕從另一邊走迴來,他這次帶來兩瓶酒,霍笛猜想,這可能是另一個漫長的故事。
“你知道南四區原來並不是南四區嗎?”然後郝夕一拍自己的腦門,“我這說的都是什麽話!”他雙手握住手中的酒瓶子看向霍笛,“霍笛,你知道南四區原來的地址並不在這裏嗎?”
“嗯?這是什麽意思?”霍笛疑問道。
“你不知道才是對的,因為那是聯邦的醜聞,他們控製地很好,也好在那時候的壞人都聚集在一個地方,包括我們,霍笛,我們都來自於老的南四區,那裏原來是戰力儲存區,其實並沒有這個地方,起碼在人們了解當中不會有這麽個區域。”郝夕解釋說道,但是霍笛並不是很清楚這句話表達的意思。
“我有些不懂,你的意思就是舊時候南四區是聯邦自己的領區是嗎?所以一般的人民群眾是不會知道這種地方的存在,而你們都是來自於那塊地方?”
郝夕這次沒用瓶子,而是直接仰頭喝下一大口,他問霍笛:“在你的想象當中,你覺得聯盟區是怎麽來的?”
“聯邦的軍隊和獵魔人共同努力來的,他們共同努力打下來一片土地,確保安定之後豎起圍牆,人類也就多了一片生存地。”霍笛迴答說。
“是的,你是從什麽地方知道的呢?”
“所有人都知道。”霍笛迴答說,隨後抬起頭,看向郝夕那雙墨一樣黑的雙眼,他開口問,“這是他們安排的是嗎?聯邦的人安排的?”
“不隻是聯邦,霍笛,還有很多人,很多你不知道的人,聯邦是你知道的一部分,而這些人就是你不會知道的一部分。其實到現在為止,人類的聚集地遠遠不止現在大家知道的十來個,你知道的僅僅隻是很少的一部分,很多地方你並不知道。一是因為這些地方還沒有完全建成,另一部分的原因則是因為他們還想要賺錢。”郝夕笑起來說道,到了他這個地步知道的東西其實相當多。
“你的意思就是說這群貪婪又自私的人群在拚命搶占僅有的資源,並且還通過一些手段來從社會底層的人獲得財富對麽?”郝夕沒有出聲地又是仰頭大喝一口,霍笛則是雙臂抱在胸前靜靜地想,“我覺得我應該能猜到的,然而當你真的滿臉驚喜地告訴我:‘你猜對了!’的時候,我又並不覺得高興。我應該怎麽才能覺得高興呢?郝夕,你怎麽想?”
“不,那時候的我還年輕,霍笛,那時候我僅僅隻有四百二十多歲,並不是什麽兩三百歲的小孩,所以我選擇的是揭竿而起。”郝夕靠在卡座的小沙發靠背上,雙臂攤開,“不管你信不信,那時候這麽想的人很多,因此我們有了很多朋友,其中就包括了羅格,羅玲玲,你了解的任何人,我們都是同誌和戰友。”
霍笛抬起眼皮問:“你們是革命起義者的聯盟?”
“是的,而且不隻是現在這樣,那時候的我們是一個大團體,幾百人的大團體,幾乎全都是獵魔人,那時候的製度還沒有現在這完善,幾乎隻要你想,人人都是獵魔人,反倒是聯邦的軍隊製度重重。感覺那時候的獵魔人規模比聯邦軍隊大一些,畢竟獵魔人自由得多。”郝夕解釋說,到後來感覺自己似乎沒說到重點上麵,他把重點牽扯迴來,“我們是在那裏相識的,也就是舊的南四區。”
“按照你的這個說法,我感覺是聯邦自己培養出來一個反叛的集團,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就在異獸橫行的荒野上,以及人們都受到他們威脅的時候。”霍笛說的有些諷刺,但是郝夕就像是沒聽到一樣,他表現的有禮貌得多。
“霍笛,你要知道,那時候不隻是南四區,而是幾十上百個地區,彼此間都有這種想法,那時候起義就是一種潮流,除了聯邦的人,他們認為所有人都還被蒙在鼓裏。”
“那麽後來呢?我想知道這種潮流導致了什麽結果?”
“霍笛,冷靜點,保持冷靜和理智,衝動並不能拯救其他人,而且我們怎麽都不會是你的仇人。”郝夕察覺到霍笛不善的口氣,在霍笛的印象當中他從來似乎都是一副相當冷靜的樣子,除了關於何喬的事。
“我要說的事情是關於何喬的,這是我最清楚的部分。”郝夕轉移話題說,“在大地震發生的時候我已經擁有了不俗的力量,盡管混亂的局麵之後我小有名氣,被聯邦的人注意到了,他們就請求我的幫助,並且希望了解我這種神奇的力量從何而來。如果他們可以得到這種力量,就可以拯救其他大多數人了。”
“但是我覺得他們不會這麽做,當聖人沒什麽錢可賺。”霍笛用著開玩笑的口氣說道,他也察覺自己先前的語氣有點不善,就試著用這種語氣來調節。但是這顯然並不能得到很好的結果,郝夕迴答他說:“其實那一批真正有學識的人,往往才是最該被記住的英雄,他們很少會有私心,而且生活檢點,幾乎全部心思都在研究技術上麵。不會說是專門想著賺錢什麽的,他們想的最多的其實是拯救和希望。霍笛,你認識這麽一個人,羅格就是。”
“霍笛想起來,羅格確實不在乎生活層麵上的事,麵對與試驗相關的事情也確實沒有什麽正常邏輯,他的全部心思都在突破技術方麵。隻是他不能把無私這個詞放到他身上來。”
“起碼在我剛認識他的時候他就是這麽個人。”可能是察覺到羅格的性格其實並不是十分符合他說的那樣,郝夕也立馬糾正說道,“在以前的時候,羅格可是一個隨時都在說著想要創造最強大的人類戰士這件事,你知道的,他是一個生物科學家。”
“我們還是先說何喬吧,她是怎麽一個人呢?還有這根白潔擔心的事情又有什麽關係呢?”霍笛兩手握起來橫擺在身前,現在已經沒人陪著厲微芒了,隔著幾張桌椅的厲微芒對厲微芒笑笑,隨後打開了電腦,在看著什麽。
“是的,何喬的身份其實是一個死刑犯,那一批想要研究我這種神秘力量的科學家在經過激烈的討論之後,得出了‘既然武器的靈魂可以變為真實人類,那麽人類也可以變成強力的武器’。他們找來了一些對靈魂有些了解的人,反正我是不知道他們那時候說的是什麽意思,現在我也想不起來那時候他們說了什麽,隻是他們成功了,並且把何喬的靈魂抽出來,放進了一台機械上,這台機械有一個你熟悉的名字。你猜猜該是什麽?”
霍笛心裏隱隱有一種感覺,遲疑著迴答說:“是神兵塞嗎?”
“聰明!”郝夕露出笑臉迴答說,“那時候承載何喬靈魂的是一座巨大的要塞機械,本來一些人把它命名為遠古神話當中的‘巨神兵’,後來還是選擇了‘神兵塞’這個名字。雖然何喬是成功了,但是也隻有她一個人成功了,同樣進行試驗的還有成百上千人,何喬隻是其中之一,唯一的幸存者而已。”
“她是因為什麽事情被當做死刑犯的?”霍笛問道。
“那個時代非常混亂,霍笛,有些人犯了錯可以逍遙法外,有些人什麽錯也沒飯照樣被關進監牢。何喬不算是無辜,但也不是什麽值得賠上命的惡行,具體是什麽事你可能需要去問她,我不好替她告訴你,而且這對我告訴你的事情並沒有什麽影響,甚至說她是不是死刑犯也不怎麽重要。因為在那種混亂的年代,人命其實並不怎麽值錢,聯邦的人有的是本事招來沒有身份證明的人,死的人不計其數,不見得隻是神兵塞。麵臨絕望的環境,人是會做出相當絕望的事的。”
郝夕喝完了一瓶酒,他把瓶子放到一邊,用大拇指彈開另一瓶酒的瓶蓋,用的力氣太大,彈飛了整個瓶口,鋒利的玻璃瓶口正對著他,而他則是一隻手把瓶子拿起來,另一隻手橫著一記手刀切地相當平整,並且用指甲磨損了平整的切麵,讓周遭的直角瓶口變得粗糙。
郝夕已經很多次在霍笛麵前展示這種技術了,但是霍笛從沒想過這會是和劍靈有關。那時候的他甚至不會想到劍靈這個詞。
“後來你和何喬相愛了?”霍笛出聲問道,露出一些笑容。
“那是還要後來的事,我和她的感情就是因為長時間的接觸,僅此而已。”郝夕直直地看向霍笛,而霍笛總覺得這是在掩飾。
“那麽何喬的那什麽,靈魂融合成功了之後呢?”
“成功了之後,上層的人急切地把讓何喬進行實戰,結果顯示盡管算是融合了,但是何喬的意識一直都在遭受巨大的痛楚。也就是說這其實並不能算作成功,因為其實這種靈魂機體並不能真的戰鬥。上麵的人很生氣,立即撤走了人員,南四區在這個時候已經樹立好了圍牆,所以就準備所有人員撤離,把這塊地方讓給普通人民。”
“但是肯定發生了什麽事,我覺得這個時候你們作為起義軍肯定要做點什麽。”霍笛調侃著說道,他感覺自己適應能力極強,現在已經能說出這種玩笑話了。
“是的,他們把何喬就這麽遺棄了,我很討厭這件事,並且很生氣,所以就加入了起義軍,然後聯邦的人一把大火直接燒了那片區域,人們也就再也不會知道這件事了。”
“不不不,我覺得你可能故意跳過了什麽。”跟先前漫長的敘述相比,這些話實在是顯得太過敷衍,霍笛追問道,“把這些說清楚點可以嗎?我覺得這很重要。”
“我接下來正準備說這段。”郝夕迴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