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兩點,隨著愛瘋響起滴滴聲,楊慶有摸黑穿好衣服,悄悄出門翻上牆頭,消失在黑夜中。


    最近小日子過得舒坦,導致他差點把和平裏林大強給忘了。


    直到昨晚臨睡前,他琢磨本周任務時,才想起來殺害孫友亮的嫌疑人,也就是和平裏的林大強。


    盡管是胡謅的名兒,但楊慶有叫順口了,就沒打算改。


    三月初的京城晚上依舊很冷,零下的北風照樣吹得人臉疼。


    淩晨兩點正是京城最安靜的時候,巡邏隊全躲在背風處取暖,掃大街的這會兒還沉浸在睡夢中,導致大街上連個鬼影都沒有。


    好在和平裏不算太遠,七八裏路的路程,楊慶有半個多小時便能趕到。


    否則以他那懶散性子,非得等春暖花開再來。


    又不是孫友亮他親戚,那麽著急幹嘛?


    和平裏的建設雖然和現在的小區有些類似,但他那圍牆吧!一言難盡。


    一米來高跟沒有似的,別說防小人了,君子也可以如入無人之境。


    單手輕輕一搭,便可翻身進入。


    楊慶有摸著牆上的紅磚頭感慨:


    估摸著這便是傳說中的,形式意義大於實際意義吧!


    這年頭人人想住的筒子樓,說實話,居住環境還真不如四合院。


    房間麵積小不說,鄰居們也沒公德心,用不到的雜物全堆樓道裏,導致楊慶有跟進入雷區似的,步步小心,生怕踩著不該踩的。


    千萬別高看紅磚牆的隔音,楊慶有相信,隻要他一腳踩錯,弄出的噪音能驚出一連片的住戶。


    假如樓梯是雷區的話,那走廊就是主戰場,物件堆的滿滿的,煤球、木柴、各種鍋碗瓢盆外加爐子,留出的縫隙僅容一人通過。


    好在林大強住東戶,也就是最東頭那間,不緊方便了他自己,也方便了楊慶有。


    “嗯?”


    楊慶有站門口用意識掃了一圈,竟然發現屋裏沒人。


    什麽情況?


    這孫子最近有公幹,出差了?


    那不對啊!他還有個七八歲的兒子呢!


    小孩子總不會跟著一起出差吧!


    還是說自己露了馬腳,被這孫子提前察覺,溜了?


    頂著一腦袋問號的楊慶有,用意識仔細探查幾遍,確定屋裏沒陷阱後,這才操縱意識捅開門鎖,小心進入房內。


    房間不大,二十來平米,右手盡頭擺著一張大床,左手是一排立櫃,進門右手窗戶下是一張書桌。


    簡單、緊湊,就是一間普普通通的單人宿舍。


    當然,這是以楊慶有的視角來看,正常情況下,這二十平米的麵積,足夠一家四口住的。


    事實上,那會兒分房就是這麽分的,甭管幾口人,公家全部按職工人數分,雙職工分大點兒,單職工分小點兒。


    至於你們家有幾口人,愛幾口幾口,領導才不管呐!


    有房住就不錯了,要什麽自行車。


    楊慶有進屋後隨手關上門,然後便在門後席地而坐,掏出小手電,查看剛才用意識偷取的東西。


    沒進門前,他已經把可疑物品拿到手,進門無非是為了找個安靜隱蔽的地兒查看到手的物品。


    立櫃底板下藏的是一鐵盒,巴掌大小,三四公分厚,打開後,裏麵放著一堆錢票。


    楊慶有仔細翻看,發現沒異常後,便揮手把鐵盒放迴原處。


    床板靠近牆角處有一暗格,也不算暗格,就是一四五公分厚的小木盒被釘在床板下,此時裏麵的東西就在楊慶有手中。


    兩本略顯發黃,邊角起毛的小說,《故鄉》《三國演義》。


    楊慶有隨手翻了翻,也送迴原處。


    就是兩本普通小說,沒什麽犯忌諱的,也不知這孫子為什麽要藏著。


    接著楊慶有鬱悶了,房間就這麽大,該找的都找了,沒異常該怎麽辦?


    楊慶有倒不是沒懷疑林大強是特務,可那兩本小說忒普通了,萬一這孫子就是純喜歡怎麽辦?


    總不能強按著他腦袋,讓他承認這是密碼本吧!


    楊爺不是那種人。


    不。


    楊爺可以是。


    楊慶有突然發現,他好像還得再來一趟。


    這孫子如果不是特務,幹嘛要燒毀殺人現場?


    這說不通啊!


    如果他是特務,這一切就都好解釋了,孫友亮三人意外發現了這孫子的馬腳,威逼不成反被殺。


    對,肯定是這樣。


    想到這,楊慶有激動不已,當即決定迴頭再來。


    想明白後,楊慶有立馬開門出屋,悄悄鎖上門後,下樓離開。


    迴去的路上,楊慶有突然還想到一種可能,筒子樓人多眼雜,並不是個藏東西的好地方。


    假如林大強是特務的話,他肯定還有窩點。


    看來不能貿然下手,得先搞清楚對方長相,跟蹤一段時間才行。


    麻煩啊!


    楊慶有開始後悔自己的較真。


    當時不去案發現場就好了,沒去就不知道林大強的存在,不知道林大強的存在,就不用去跟蹤他。


    這特麽不是給自己找事嘛!


    可現在後悔也晚了,先不說他內心那一點點的責任感,就憑他那強烈的好奇心,也必須去跟一跟。


    否則晚上就甭睡了,天天躺炕上抓耳撓腮吧!


    第二天一早,楊慶有打著嘛楞眼洗漱時,瞧見前院婦女們係著頭巾,跟馮嬸匯合後,齊齊拎著籃子奔向城外。


    瞧馮嬸那架勢,頗有刀在手,跟我走的氣勢。


    楊慶有聽了兩嘴,敢情是因為昨天去的太晚,近郊處人比野菜多,她們打算今兒走遠些,勢必要挖滿籃子才肯罷休。


    楊慶有暗道一聲佩服,便騎上自行車覓食去了。


    “小楊,你過來一下。”


    “哎,來了。”


    開完早會,楊慶有被馮政委叫去辦公室,正當他猜是什麽好事時,就見馮政委拿出一黃皮小本本遞給他。


    黃色的封麵上,大大的五角星下,黨費證三個大字熠熠生輝。


    “經過組織批準,打今兒起,你正式成為*****一員,希望你保持幹勁,再接再厲,成為一名合格黨員的同時,不斷做出新的成績。”


    咱這也算有組織的人了。


    楊慶有當即敬禮迴道:


    “是,保證聽黨話,跟黨走,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馮政委欣慰的點點頭,說道:


    “嗯,態度不錯,你可以走了。”


    這就完事了?


    這麽莊嚴的事兒,是不是太草率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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