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文傑大概明白了自己為什麽帶來的金手指各種功能沒法使用,因為沒選對路子。


    經驗的來源不是打人,得打不是人的東西,遊戲裏也這樣。


    除了打殺,還要做任務,以及氪金買各種經驗果子。


    他第一個想法就是找人拜師,學技能,但問題又擺在麵前了,譚文傑可不是什麽好東西,十裏八鄉臭大街的惡少,去拜師那些正道修士,保不齊就被人家一頓狠修理。


    像是九叔,給錢讓辦事肯定沒問題,但讓他教真本事就沒那麽容易了,九叔身邊的秋生文才,雖然是大坑貨,但生性良善。


    收徒不是有錢就行,要看品性的。


    譚文傑自認為是個品性很好的人,但品性不是靠嘴唇一碰說出來的,讓他從今天開始改邪歸正,至少得三年五載才能扭轉在大眾眼中的形象,到時候黃花菜都涼了。


    不過,有錢就行的人也不是沒有。


    不僅有,實力還很高呢。


    譚府,


    柳師爺喝著小茶,聽著小曲兒喜滋滋的享受生活,每天譚老板不是出去看鋪子查賬就是去偷小媳婦兒,這麽大一個譚府就好像柳師爺自己的私宅,每天就隻剩下享受了。


    接到譚文傑邀請的時候是不願意跑一趟的,可一想到譚文傑也姓譚,就不得不來了。


    “譚少,您找我?”


    “我覺得還是有點不太對勁,你找的孫婆靠不靠譜?”


    “絕對靠譜啊,譚老板金槍不倒就是孫婆的功勞。”


    別說了,聽起來有點重口味。


    “再幫我找個高人,幫我好好的檢查一下身體。”


    “啊?”


    柳師爺驚為天人:“譚少,你……”


    難道昨天的經曆為譚文傑打開了某種特殊的開關?!


    “我姓譚,譚百萬的譚。”


    “好好好!”柳師爺立馬換了表情,一連說了三個好,豎起大拇指,“隻有譚少你才能如此關愛自己的身體,為譚家著想!我認識一個法師叫錢開,我這就把他請過來!”


    劇情中就是柳師爺找的錢開,他肯定有路子。


    很快,人請到了。


    錢開,穿著一身縫著補丁的道袍。


    胖道人模樣,額頭有個陰陽魚印記,身邊跟著個身材完全相反的瘦削小童。


    見到譚文傑時麵帶笑容,來一趟就是嘩啦啦作響的大洋入袋,換成誰都得笑,除非憋的住。


    “錢道長!”譚文傑拱手。


    他找的就是眼前的人,沒底線。


    錢開錢開,見錢眼開。


    給錢什麽都幹,而且本領極高,原作中就表現出其極強的跺地請神能力,還有禦火、掌心雷、遠程控製僵屍等等。


    其師弟和張大膽最後能贏,還是因為用譚老板的鞋破了請神法,否則結局就要改改了。


    胖道人行禮,看譚文傑的目光就是在看移動的大洋:“譚少,您找我?”


    “錢道長,你收不收徒?”譚文傑開門見山,伸手指了指自己鼻尖。


    “啊?”錢開愣住。


    都在這一片地帶混,錢開當然知道譚老板和譚文傑,一個是生不出孩子的譚百萬,另一個是譚百萬唯一指定百萬財產繼承人譚文傑。


    收徒?


    那是絕後!


    保不齊明天一群人就衝到了自己小廟裏,把自己剁成碎塊,而且還會留下自己親筆寫的“遺書”。


    錢開驚慌:“譚少,你有所不知,入了我們這一行是會無後的!”


    “怎麽個無後法?”


    “不管多努力,都懷不了孩子。”錢開比較隱晦。


    “這麽好?豈不是不用戴?”


    “啊?”錢開掏了掏耳朵。


    “不僅如此,還有呢!”錢開繼續勸說,“我們這一門,叫破衣跺地,所謂破衣就是不能穿好衣服,必須得拿香燒爛幾個窟窿,而且不能留隔夜錢。”


    譚文傑要繼承錢財百萬,能受得了穿破衣服而且手裏麵沒錢的日子嗎?


    “嗯……”譚文傑點頭。


    五弊三缺裏占了“獨”,“財”,即無子無錢,是挺可憐的。


    年輕的時候吃一頓餓一頓,老了還沒人送終。


    “衣服燒爛窟窿就算?褲子爛了算不算?”


    “燒爛了,然後縫上破補丁。”錢開說道。


    總體意思還是說不能穿好衣服。


    “穿兩條褲子呢?裏麵那條是爛的。”譚文傑還是得考慮一下自己的形象問題,如果在現代社會就沒那些問題了,穿的補丁越多越時尚,但他畢竟要繼承百萬家產。


    誰和錢過不去啊。


    錢開:“啊?”


    譚文傑並不糾結這個問題,實在不行就穿破的唄,隻要洗得幹幹淨淨的就行,而且找專業裁縫量身定做,破卻未必難看。


    他已經開始問起了另一個問題:“不留隔夜錢是什麽意思,如果我沒有錢,有鋪子怎麽算?地契怎麽算?”


    譚文傑記得不管是錢開,還是其師弟徐真人都有自己住處,一個有自己的房子另一個有義莊,也沒風餐露宿。


    “啊?這……”


    “隔夜錢計算的是我的總資產,還是我手邊的現金?如果我現在手裏有100塊大洋,但是我欠了別人101塊大洋,馬上就要去還錢,這100塊大洋本就不屬於我,那還算不算是隔夜錢?”


    “啊?”


    “如果不看總資產隻看現金,我手裏有100塊大洋,但在天黑之前我借出去了,等到天亮我再收迴來,那算不算隔夜錢?”


    “啊?”


    “如果我今天賺了100塊大洋,但是別人壓了我的賬沒及時給錢,等一個月以後才給,這錢算不算隔夜錢?”


    “啊?”


    “如果我用這100塊大洋買了香燭元寶紙錢,就像你家裏囤著的那些,然後第二天再全都賣掉,算不算隔夜錢?”


    “啊?”


    “如果……”


    錢開頭昏腦漲,一個是他聽不太懂譚文傑的問題為何如此犀利,這種情況他也沒遇到過啊,以前都是有錢就花,沒錢的日子比有錢的日子多。


    另一個則是滿腦子都隻能聽見100大洋,100大洋,100大洋……


    知道你有錢,但舉例的時候能不能別用100大洋啊。


    “我如果不拜師,隻學法術呢?”


    總算有一個錢開能迴答的問題了:“啊?這、這不合規矩,而且譚少不入門你怎麽可能學得會法術呢。”


    譚文傑:“我加錢!”


    這一刻,在錢開眼中,譚文傑金光閃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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