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己的觀察,這小區裏的業主大部分都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出行上班都靠私家汽車,很多戶一家都有兩輛車,除了一層的私家車庫之外,所有人的人都是停在公共車位上的。


    一些人為了自家的私家汽車能有個車位停車就買了小車占車位。


    還有人純粹因為公共車位都在自家的院子前的通道前,公共車位隻要停了車,就會影響自己推電動車或者搬東西進院子。於是,他們放著自行車棚不停,就要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推到自家院子裏,等到下雨的時候,又突然把自家的電動自行車和三輪車推到自行車棚裏。


    總之,是隻顧自己的人自私無恥的人。從自己初中下了學,開始打工之後,這種無恥的人,自己見得多了。總結起來的經驗教訓就是,不要沾著,不要跟這種人說理。因為,你說得口幹舌燥也沒用,就算說破嘴皮也沒用。他們就不講理,就隻想占便宜。除非警察或者政府的人出來管管,按照法律法規,給他罰了款,把車拖走,他可能才會收斂一些。不過過一段時間,估計照樣。所以,自己才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自己物業的車反正有專屬的地方停,不會沒有地方停。至於那些因為三輪車占車位而覺得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憤憤不平業主,自己沒啥想法要管。反正不是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自己犯不著去自討沒趣,找麻煩。


    “街道的李主任?”慕中正說道。


    “慕書記,您說。”街道主任李主任腆著自己大大鼓鼓仿佛懷胎十月的大肚子往前走了幾步,站在了李處長的左後方。


    “這件事,海湖市的熱線中心的主任找了你幾次,為什麽到現在還沒解決好?”慕中正問道。


    “慕書記,我跟這個小區的物業小王了解過情況。


    他也不是村主任、村委書記,也不是居委會主任,他沒辦法強製把占車位的這些三輪車、小型四輪車這些小車和挪走。


    那些用小車占車位的業主,都是些不講理的人,小王說找他們也說過幾次,都沒用。


    他們都是說就是占了,有本事就去找交警給我罰款、把我的車拖走,不行就去法院告我,找警察也行。你來跟我說沒用,你管不了我,沒權利管我。他們覺得看不慣,讓他們也買個小車占車位。


    還有人說,如果小區的人全都開三輪車,小區環境就會更好這種話。


    據小王說,這些不講理的人很多都是五六十歲的婦女,特別胡攪蠻纏,說話也特別難聽。他確實找過他們好幾次了,都沒有用。”街道的李主任把自己從物業小王那兒了解到的情況,跟慕書記一五一十地都說了一遍,緊張地看著臉色陰沉的慕書記,不知道他會怎麽處理這件事。


    自己就是個小小的街道主任,大專畢業,好不容易考過了成人專升本的考試,又好不容易托人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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