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嫌疑人的獻身(四)
愛情公寓之有情人終成眷屬 作者:小倪a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五月的那天,夕陽照的我耳朵發燙,渾身燥熱。”
歐陽升披著黑色連帽外套,在熙熙攘攘人群中消失。
“我不知道歐陽升要幹什麽,隻知道他約了薑慧,打那個電話是想提醒她小心點,畢竟是我帶過的徒弟,歐陽升現在是瘋魔了。”
電話隻接通了八秒鍾,梁小梓說了些什麽,沒人知道。
命案發生的那天,梁小梓坐在梳妝台前,想起了自己第一次登台,想起很多男人開摩托車來門口接她。
她也想過要衝出房間,去找薑慧,可天色漸暗,自己又身心疲憊:“那天我太累了,是薑慧掛了我電話。”
雙馬鎮,
山腳,
“梁姐怎麽沒有來?”見到歐陽升,薑慧皺著眉頭問。
“我太喜歡你了,你做我老婆吧,我知道你會願意的。”歐陽升一把抱住了她。
“你放開,你整天在想些什麽啊,你和梁姐的事,我都知道,你這樣對得起她?”
“聽她這麽一說,我反而覺得很刺激,幻想著兩個女人都赤裸著身子在床上服侍自己。”
老周在審訊中確認過很多次,歐陽升是真的以為薑慧是“半推半就”,於是將她推倒在地實施強奸行為。
薑慧寧死不從,不停地踢動著雙腿,大聲喊救命,不停地向他求饒:“求你放過我,以後我把我賺的錢都給你,你這樣梁姐不會放過你的,你對得起她嗎?”
歐陽升已經什麽也聽不進去了。
“你這種又髒又臭的雜碎,幹嘛壓在我身上!”薑慧喉嚨嘶啞,想推開他。
歐陽升聽到這句話,恍惚間,感覺是梁小梓和薑慧同時在拒絕、玩弄他。
他一直想象著,薑慧就是年輕時的梁小梓、那個可望而不可的人。
“但是她們拒絕我。”有時候,暗戀一個人太久,會病態的。
歐陽升抓起旁邊的一塊石頭,往薑慧臉上一頓猛砸,“我讓你裝模作樣!”
歐陽升的右手和身子一直在動,直至薑慧沒了聲息。
“以後這塊荒地上,沒人敢再來了。”
歐陽升提起褲子跑往山上,第二天中午走小路去鎮上買了一些餅幹和一張電話卡。
這些話張偉聽過幾遍,從歐陽升的辯護律師那裏得到了證實。
法院以強奸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歐陽升死刑。
開庭的時候,張偉和梁小梓坐在下麵旁聽。
但歐陽升卻當庭改了口供,說是自己對薑慧心懷不軌,他記恨梁小梓聯合警察一起抓捕他,才故意誣陷。
梁小梓告訴張偉,開庭時,她身上穿的衣服是歐陽升之前送她的:“畢竟一起共事多年,送他一程,也是為了讓他再看一眼自己。這我沒有騙你。”
不管梁小梓說的是真是假,但歐陽升出乎預料的改了口供,將梁小梓徹底撇清關係。
老周在庭下重重的歎了口氣,頭也不迴的走了出去。
也許梁小梓一直是勝券在握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張偉依舊沒有憑自己的能力完成委托,但這已經不重要了。
張偉說那天在ktv,他聽到了真真假假的一些事,但總算聽到了他想聽到的。
“以前我以為自己是一個不凡的人,愛的是一個優雅的男人,過著有品位的生活。到了這個年紀,我才明白是在自欺欺人。”
梁小梓罕見的主動談起了那位音樂教授,她說這一輩子就愛過這麽一個人。
她說,很多東西都是從這個老男人身上學到的,用哄人的方式撒謊,即便被戳穿了,依然能臉不紅心不跳,“他絞盡腦汁應對家裏那位,我在一旁看著以為他是愛我,久而久之,也會學他那一套。”
說到歐陽升,她始終搖頭,說那是“看不上眼的人。”
“我心裏有潔癖,挑人的,盡管你會認為我隻是一個婊子而已。”
張偉問梁小梓:“薑燦就這樣走了嗎?”
“我是對不起她的。女人接近四十,是最難的年紀。三十歲身上有魅力和小姑娘去爭,四十歲也就看開了,不爭了,偏偏是我這個年紀,青春不再,沒有歸屬,一天比一天慌張。”
說著話,梁小梓拿出鏡子對著自己看了看。“砰!”的一聲,鏡子被她重重地摔在地上。
“你信不信,我從來沒有想要置人於死地!”
張偉沒有迴答她,推開門,走了出去,話筒不小心滾到地_上,發出嗡嗡的響聲。
即使這個案子後來過去了很久,但依舊會時不時的被拿出來的討論。
曾小賢曾經問過張偉:“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
“沒有證據的事,就容易陷入羅生門,不過有一個道理是沒錯的,以後你不要和女當事人走得太近,你不知道那個哭哭啼啼的人內心藏著怎樣一個世界。”
張偉想了很久,緩緩迴答道。
歐陽升案宣判那天,梁小梓跟著張偉走出大門,看見街邊蜷縮著一個流浪漢。她脫下了歐陽升送她的那件外套,蓋在流浪漢的身上,叮囑道:“你暖暖吧。”
隨後她告訴老張偉:“一切都過去了。”
接著,她從口袋裏掏出一張自己二十歲時候的照片,說送給張偉做個紀念。
張偉拒絕了,揮了揮手,頭也不迴的道別:“我不想拿一張遺照留作紀念。”
後來張偉成為了業界聞名的大律師,這件案子卻依舊是他心頭最難以釋懷的事。
之後的老周繼續在刑警隊工作了十幾年,和張偉交流過幾次案情,隻是再也沒有見過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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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本身很簡單,隻是一個普通的強奸和故意殺人的競合。但警察認為案件背後還有教唆殺人者,而且是利用心理戰術,試圖完成所謂的“完美犯罪”。從打擊犯罪的角度而言,警察是盡職盡責的,懲惡揚善是任何時代都該堅守的。
老張偉也一直這麽認為,隻是從法律的角度而言,認定一個人的惡與罪,是需要證據的,哪怕在心裏認定那個人是十惡不赦的,隻要證據上有瑕疵,就不能濫用刑法。張偉心裏如何認定那個女人不得而知,作為律師,他隻知道證據不足。
作為個人,我們應當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因為欲望而受製於人,被人左右。
正如後來張偉所說的,警察和律師之間,存在某種疏離感,不是壞事。
“這個社會需要他們那樣的人去堅守正義,也需要我們這樣的人來監督他們的正義是符合程序的。”
兩人本著各自的專業操守,做著自己認為正確的事。警察奉行不能放走一個壞人,律師堅持不能冤枉一個好人,這並不是分道揚鑣,而是正義的不同側麵。就像兩塊拚圖,合到一起,才是法律的完整麵貌。
兩年前的情人節,大力曾經送給張偉一座天平作為情人節禮物,說是幫助他更健康的吃方便麵。
後來私下聊天時,大力說過:“天平的意思是秤,它的另一層意義是,我希望你作為律師,是一杆正義的天平,懲惡揚善,為法律代言。”
但在張偉心裏,法律是天平的標準,但律師並不是正義的天平,法官才是,而律師呢,是天平兩側的砝碼,好的律師能懲惡揚善,壞的律師則助紂為虐。
而他存在的意義就是,讓正義的砝碼能永遠壓住邪惡,讓正義的天平能永遠依據法律的標準量刑。
歐陽升披著黑色連帽外套,在熙熙攘攘人群中消失。
“我不知道歐陽升要幹什麽,隻知道他約了薑慧,打那個電話是想提醒她小心點,畢竟是我帶過的徒弟,歐陽升現在是瘋魔了。”
電話隻接通了八秒鍾,梁小梓說了些什麽,沒人知道。
命案發生的那天,梁小梓坐在梳妝台前,想起了自己第一次登台,想起很多男人開摩托車來門口接她。
她也想過要衝出房間,去找薑慧,可天色漸暗,自己又身心疲憊:“那天我太累了,是薑慧掛了我電話。”
雙馬鎮,
山腳,
“梁姐怎麽沒有來?”見到歐陽升,薑慧皺著眉頭問。
“我太喜歡你了,你做我老婆吧,我知道你會願意的。”歐陽升一把抱住了她。
“你放開,你整天在想些什麽啊,你和梁姐的事,我都知道,你這樣對得起她?”
“聽她這麽一說,我反而覺得很刺激,幻想著兩個女人都赤裸著身子在床上服侍自己。”
老周在審訊中確認過很多次,歐陽升是真的以為薑慧是“半推半就”,於是將她推倒在地實施強奸行為。
薑慧寧死不從,不停地踢動著雙腿,大聲喊救命,不停地向他求饒:“求你放過我,以後我把我賺的錢都給你,你這樣梁姐不會放過你的,你對得起她嗎?”
歐陽升已經什麽也聽不進去了。
“你這種又髒又臭的雜碎,幹嘛壓在我身上!”薑慧喉嚨嘶啞,想推開他。
歐陽升聽到這句話,恍惚間,感覺是梁小梓和薑慧同時在拒絕、玩弄他。
他一直想象著,薑慧就是年輕時的梁小梓、那個可望而不可的人。
“但是她們拒絕我。”有時候,暗戀一個人太久,會病態的。
歐陽升抓起旁邊的一塊石頭,往薑慧臉上一頓猛砸,“我讓你裝模作樣!”
歐陽升的右手和身子一直在動,直至薑慧沒了聲息。
“以後這塊荒地上,沒人敢再來了。”
歐陽升提起褲子跑往山上,第二天中午走小路去鎮上買了一些餅幹和一張電話卡。
這些話張偉聽過幾遍,從歐陽升的辯護律師那裏得到了證實。
法院以強奸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歐陽升死刑。
開庭的時候,張偉和梁小梓坐在下麵旁聽。
但歐陽升卻當庭改了口供,說是自己對薑慧心懷不軌,他記恨梁小梓聯合警察一起抓捕他,才故意誣陷。
梁小梓告訴張偉,開庭時,她身上穿的衣服是歐陽升之前送她的:“畢竟一起共事多年,送他一程,也是為了讓他再看一眼自己。這我沒有騙你。”
不管梁小梓說的是真是假,但歐陽升出乎預料的改了口供,將梁小梓徹底撇清關係。
老周在庭下重重的歎了口氣,頭也不迴的走了出去。
也許梁小梓一直是勝券在握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張偉依舊沒有憑自己的能力完成委托,但這已經不重要了。
張偉說那天在ktv,他聽到了真真假假的一些事,但總算聽到了他想聽到的。
“以前我以為自己是一個不凡的人,愛的是一個優雅的男人,過著有品位的生活。到了這個年紀,我才明白是在自欺欺人。”
梁小梓罕見的主動談起了那位音樂教授,她說這一輩子就愛過這麽一個人。
她說,很多東西都是從這個老男人身上學到的,用哄人的方式撒謊,即便被戳穿了,依然能臉不紅心不跳,“他絞盡腦汁應對家裏那位,我在一旁看著以為他是愛我,久而久之,也會學他那一套。”
說到歐陽升,她始終搖頭,說那是“看不上眼的人。”
“我心裏有潔癖,挑人的,盡管你會認為我隻是一個婊子而已。”
張偉問梁小梓:“薑燦就這樣走了嗎?”
“我是對不起她的。女人接近四十,是最難的年紀。三十歲身上有魅力和小姑娘去爭,四十歲也就看開了,不爭了,偏偏是我這個年紀,青春不再,沒有歸屬,一天比一天慌張。”
說著話,梁小梓拿出鏡子對著自己看了看。“砰!”的一聲,鏡子被她重重地摔在地上。
“你信不信,我從來沒有想要置人於死地!”
張偉沒有迴答她,推開門,走了出去,話筒不小心滾到地_上,發出嗡嗡的響聲。
即使這個案子後來過去了很久,但依舊會時不時的被拿出來的討論。
曾小賢曾經問過張偉:“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
“沒有證據的事,就容易陷入羅生門,不過有一個道理是沒錯的,以後你不要和女當事人走得太近,你不知道那個哭哭啼啼的人內心藏著怎樣一個世界。”
張偉想了很久,緩緩迴答道。
歐陽升案宣判那天,梁小梓跟著張偉走出大門,看見街邊蜷縮著一個流浪漢。她脫下了歐陽升送她的那件外套,蓋在流浪漢的身上,叮囑道:“你暖暖吧。”
隨後她告訴老張偉:“一切都過去了。”
接著,她從口袋裏掏出一張自己二十歲時候的照片,說送給張偉做個紀念。
張偉拒絕了,揮了揮手,頭也不迴的道別:“我不想拿一張遺照留作紀念。”
後來張偉成為了業界聞名的大律師,這件案子卻依舊是他心頭最難以釋懷的事。
之後的老周繼續在刑警隊工作了十幾年,和張偉交流過幾次案情,隻是再也沒有見過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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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本身很簡單,隻是一個普通的強奸和故意殺人的競合。但警察認為案件背後還有教唆殺人者,而且是利用心理戰術,試圖完成所謂的“完美犯罪”。從打擊犯罪的角度而言,警察是盡職盡責的,懲惡揚善是任何時代都該堅守的。
老張偉也一直這麽認為,隻是從法律的角度而言,認定一個人的惡與罪,是需要證據的,哪怕在心裏認定那個人是十惡不赦的,隻要證據上有瑕疵,就不能濫用刑法。張偉心裏如何認定那個女人不得而知,作為律師,他隻知道證據不足。
作為個人,我們應當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因為欲望而受製於人,被人左右。
正如後來張偉所說的,警察和律師之間,存在某種疏離感,不是壞事。
“這個社會需要他們那樣的人去堅守正義,也需要我們這樣的人來監督他們的正義是符合程序的。”
兩人本著各自的專業操守,做著自己認為正確的事。警察奉行不能放走一個壞人,律師堅持不能冤枉一個好人,這並不是分道揚鑣,而是正義的不同側麵。就像兩塊拚圖,合到一起,才是法律的完整麵貌。
兩年前的情人節,大力曾經送給張偉一座天平作為情人節禮物,說是幫助他更健康的吃方便麵。
後來私下聊天時,大力說過:“天平的意思是秤,它的另一層意義是,我希望你作為律師,是一杆正義的天平,懲惡揚善,為法律代言。”
但在張偉心裏,法律是天平的標準,但律師並不是正義的天平,法官才是,而律師呢,是天平兩側的砝碼,好的律師能懲惡揚善,壞的律師則助紂為虐。
而他存在的意義就是,讓正義的砝碼能永遠壓住邪惡,讓正義的天平能永遠依據法律的標準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