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在大祭祀的最後的時間裏,唐文天率領族人舉辦了一場他人生中最為榮耀的祭祀典禮!

    看著滿堂豪客,唐文天想到了一個詞:光宗耀祖!

    人生得意不過如此!

    族會結束後,富豪們紛紛告辭而去,方天賜和方輝被唐文天請去做客,當然了,這少不了舅舅唐赫德和舅媽劉雲作陪。

    “林峰啊,好小子!哈哈哈哈……”唐文天拍著林峰的肩膀:“我早料到你是一條潛龍,終非池中之物,卻沒有想到你小小年紀竟然已經登頂!走,到我家裏去一起喝酒去!”

    唐文天做為族長,他可是很少邀請族人到他家喝酒的。

    即便是唐明清和唐赫德,也很少得到這種殊榮,更別提這些小輩了。

    但是,林峰絕對有資格獲得他的邀請。

    “不了,我和瓊姐,還有我女兒甜甜,準備迴到荊州,那裏是我們相遇相知的地方,也是我終生難忘的地方。”林峰說道。

    唐文天也就不在堅持,林峰抱著愛女,坐上方瓊的白色小寶馬,和方瓊往荊州而去。

    車裏,林峰在尋思:丁香一直沒消息,他有些擔憂,他打算過幾天去一趟淩霄島,看一下丁香的情況。

    說算了一下時間,丁香應該是正在緊要關頭。

    他如何放心得下?

    “爸爸,我們要去哪兒哇?”甜甜坐在林峰腿上問道。

    “去幸福小區呀。”林峰笑道,低頭看著腿上的幼女,一邊把車開得穩穩。

    好麽,喜歡女兒到這種程度,開車也抱著女兒在腿上喜歡著。

    “去幸福小區?你記錯了,我房子所在的小區,叫做滿天星小區,是個學區房。”方瓊糾正道。

    “不的,我就要去幸福小區。”甜甜任性道。

    “好好好,那就去幸福小區。”方瓊微笑看著女兒,把一小罐熱奶遞給女兒。

    甜甜不知道幸福小區在哪?更不知道幸福小區是個什麽東西?反正覺得新鮮,就想去玩。

    好奇,探索,是這個時期孩子的通性。

    約兩個小時候後,林峰的車子停住了,方瓊剛才略迷糊了一會,這會睜開眼睛,卻見車子停在滿天星小區門口,隻是招牌換了,換成了“幸福一家人”的招牌!

    不用說,這又是林峰的傑作!

    那幾個字也是林峰把甜甜的筆體拓下來,做成匾額滴!

    “這小區改名字了?”方瓊略有些詫異,不過這倒讓她心裏觸動,臉上露出笑意。

    “啊哈……”小甜甜下車後就邁著小胖腿,在前麵飛跑,林峰和方瓊兩個大人一路笑嗬嗬地在後邊追著、保護著幼女。

    這一家人,處處都是圍繞著甜甜轉。

    到了家門口,林峰抱著女兒,給她擦著額頭細密的汗珠。

    方瓊說道:“屋子空了許多時,裏麵灰塵一定不少,你且抱著女兒在外麵等一會,我進去收拾屋子。”

    林峰隻是微笑不語,緊跟在方瓊身後。

    方瓊見林峰沒有離開,也就未在說什麽,掏出鑰匙,吧嗒一聲,打開了房門。

    “呀……”方瓊很是吃了一驚!

    她原本以為屋子裏麵一定是灰塵很大,甚至應該有一股發黴的味道。

    因為她離開以後就沒有再迴來過,沒人收拾,又沒人通風,那還能好?

    然而,屋裏窗明幾淨,窗戶打開著,微風習習,吹動著她耳邊的秀發。

    她邁步進去,卻發現屋裏雖然開著窗戶,卻一點被雨水淋濕的痕跡也沒有的,這說明,這裏經常有人給定時通風和收拾屋子……

    屋裏的家居擺設都沒有動,隻是迎麵牆壁上,多了一副畫,那是淘氣的女兒“一家人”的原始畫作。

    此刻那歪歪扭扭的畫作,被一個精美到爆的鏡框鑲嵌著,掛在正中間最顯眼的位置上……

    “啊哈,我的畫哇!我的畫哇!”甜甜高興地在地上打滾!

    方瓊迴頭看著林峰:“這,是這麽迴事?”

    “喜歡麽?”林峰隨手帶上了房門,輕輕問道。

    “我原以為你是個古板的人呢,卻原來,你好有情調。”方瓊臉色露出欣喜的表情,不但是少了打掃之繁瑣,更是被林峰的細心所感動。

    女兒是她的心頭肉,在她的心目中,女兒是第一位的,然後才是她。

    她的愛情永遠會讓位給自己的女兒,這是方瓊不變的追求。

    而林峰時時刻刻把她和女兒放在心上,她又怎麽能不感動莫名呢?

    這裏麵,其實還有丁香的功勞,丁香嚴命手下,每天定時給打掃和維護林帥和方瓊的小屋,因為她知道,林帥愛方瓊,他是一定要拜訪那個他們當初相遇相知的地方的,那裏有他們太多太多的記憶。

    那裏,將成為林帥心中永不磨滅的一道風景。

    “瓊姐,你看好寶貝,我去做菜菜。”林峰微笑道。

    “我來。”方瓊說道。

    “我的姐姐,還是我來,你歇著吧,坐了這麽長時間的車,怪累的。”林峰心疼道。

    “怎麽?是嫌棄我做的不好吃?”方瓊俏皮地問道。

    她的臉上紅紅的,就像一個正在戀愛中的少女一樣。

    “當然不是啊,我是心疼你嘛。”林峰忙說道。

    方瓊沒有再迴答,而是係上圍裙,洗菜,切菜,麻利地做著這一切。

    林峰抱著甜甜站在方瓊身後笑道:“瓊姐切菜這麽細了?嗬嗬。”

    在林峰的印象中,方瓊的刀工真不敢恭維,他都擔心會切到她的手,深一刀淺一刀,距離還極度不勻稱。

    總像是在剁似的,現在進步了一些,但若和林峰相比,那可是沒法比的。

    林峰是經過地獄訓練的,又加上他那天縱之資,所有的生活技能都達到了12級。

    所謂兵王,就是全能手,不但是武功超群,而且生活技能,以及社會生產技能等的,無一般不精。

    舉個例子,比如開車,林峰各種型號的車全部都會開,包括坦克,包括飛機,包括航母,包括潛水艇,包括宇宙飛船,是全能車證。

    “菜菜好咯!”方瓊把幾盤她認為精美的菜肴端上桌子,擺好了碗筷。

    “太好了!”林峰誇道。

    “是真的還是假的?”方瓊微笑問道。

    “不在於吃的是什麽,而在於和誰在一起吃,我和瓊姐還有女兒在一起吃,吃什麽都香甜!”林峰說道。

    小甜甜立即爬到一個高背椅子上,伸出小手便要開抓。

    “寶貝,這樣不好呢,人會說你是野孩子了,來,用筷子吃奧。”林峰把一雙短短的帶有兔子頭的兒童筷子,放在女兒手裏。

    “不的,我要用刀子和叉子吃,我的小夥伴們都用刀叉子吃,我也用刀叉吃。”甜甜天真地說道,一麵拿起水果刀便去叉菜。

    甜甜的小夥伴們不乏富豪家庭,很多富豪為了顯示自家孩子與眾不同,叫孩子用刀叉吃飯,這樣顯得更加高大上,且美其名曰:海龜派。

    “一定要用筷子吃,筷子是我們z國祖先留給我們的瑰寶,用筷子吃飯能夠增加智力,讓寶貝更加聰明伶俐,這個傳統不能丟。”林峰諄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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