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依依字斟句酌地寫到這兒,把信紙對折了兩下,然後裝入信封。
她咬著筆頭,思慮良久,終於下定決心,在收信人一欄寫上:神通廣大偵探事務所餘梁先生親啟。
剛站起身,又犯了躊躇,是現在投出去,還是過些時日再寄呢?
唉,既然花了那麽久寫出來,還是馬上寄出去吧。看了看表,已經十一點多了。雖然時間有些晚,她還是決定出門去附近的郵筒寄信。
滿懷著複雜的心情,潘依依走出獨自生活的公寓。今晚月色很好,中秋將至,一輪幾近圓滿的明月高掛在夜空。街道上冷冷清清,看不到來往穿梭的行人,隻有一輛輛孤獨的汽車無聲地停放在街邊。
秋意漸濃,夜晚的空氣觸肌生寒,半個月前的炎熱猶如夢幻般不真實。此時此刻,張良在做什麽呢?他怎麽還不來呢?
想到這裏,潘依依油然而生思念之情,胸口湧起一股熱流。
“阿良……”她喃喃自語,熱淚盈眶。
兩年前的那個夏夜,她和張良有了第一次親密接觸。當張良撫摸著她的身體並告訴她“今生今世隻為你一人而活”的時候,她幸福得差點暈過去。
發生關係後不久,潘依依發現了張良身邊另外一個女人的存在。那姑娘叫文嬌嬌,和她一樣,都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她跟著母親生活,嬌嬌則由父親撫養。兩人雖然年歲相近,但性格截然不同。她拙於言辭,逆來順受。嬌嬌張揚霸氣、蠻橫無理。
如果愛情是場戰爭,她認為自己注定一敗塗地。
很快,嬌嬌也發現了她的存在,馬上發起攻勢,朝她臉上扔了一張銀行卡,叫她拿著錢滾得遠遠的,至少離開本地。
嬌嬌的野蠻煥發了她的鬥誌,她告訴自己不能認輸,一定要鬥爭到底,於是嚴辭拒絕,毫無商量的餘地。她大膽反擊,說我拍下了你和別人的床第之歡,錄像就保存在u盤裏,如果我把它交給張良,他勢必會討厭你,然後拋棄你!
嬌嬌急了,亮出了刀子,威脅她交出u盤。她自然不幹,也不知哪來的勇氣,一把奪過刀子,順勢刺入了嬌嬌的身體。
看著眼前的屍體,潘依依傻了,馬上打電話給張良,然後撲在他懷裏,哭得不能自持。張良不住安慰她,說文嬌嬌死有餘辜,說一切都會過去的。
張良把嬌嬌的屍體埋在了西郊的竹林裏,然後找到當時還叫老文頭的馬文駿,告訴他,嬌嬌失手殺了人,已經逃往外地去了,可能一輩子不會迴來了。
“死的那女孩叫潘依依,是我的一個客戶。那天她酒後找我,我們發生了關係。不巧,這事被嬌嬌發現了,她拿著刀子找潘依依拚命,爭執的過程中,嬌嬌失手殺了她。我是愛著嬌嬌的,不希望她出事,於是買了張車票,把她送到了雲南,叮囑她不要與任何人聯係,等風聲過了再迴來。”
對於張良的話,馬文駿深信不疑。一是因為張良是他看著長大的,小夥子從不說謊騙人;二是因為他了解自己的女兒,嬌嬌被他慣壞了,再出格的事都幹得出來。
馬文駿急得團團轉:“怎麽辦,我該怎麽辦?”
張良眉頭一皺,計上心來,反問道:“您老希望嬌嬌平安無事地迴來嗎?”
“這是當然!”馬文駿老淚縱橫,“哪怕犯了天大的錯,她還是我的閨女!假如可以一命抵一命的話,我願意犧牲自己,保全女兒!”
“我有個辦法,也許能讓嬌嬌度過難關,重獲新生。”
“你說吧,我都聽你的。”
“首先,找一個女孩假扮嬌嬌,讓她繼續生活在你的生活裏。然後,為了掩蓋嬌嬌的嫌疑,你必須殺幾個人,形成一個連環殺人案,讓警察的注意力轉移到你身上。隻有把罪名加到你頭上,嬌嬌才能平安歸來。”
“你的意思是,我來替女兒頂罪?”
“對!”張良表情凝重。
“非殺人不可嗎?”馬文駿惶恐地問。
“非殺不可!不然警察很難相信人是你殺的。”
“可是,殺誰呢?”
“選擇目標得具備幾個特點。一,女人。二,壞女人。三,她們之間要存在一定的關聯,比如從事同一種職業,或者過去都幹過什麽壞事,等等。另外,在屍體或死因上做手腳。我已經切掉了潘依依的一隻左手,所以後麵的受害人也必須缺失一隻左手才行。還有一點很重要,潘依依的屍體絕不能第一個被發現!必須要為嬌嬌的逃亡贏得足夠的時間,現在她還在通往雲南的列車上。”
“行,就這麽辦!為了女兒的將來,我豁出這條老命又何妨!”馬文駿抹了抹眼淚,忽然想到了什麽,“可是到哪兒找個姑娘扮演嬌嬌呢?”
“不用您老操心,我正好有個合適的人選!”
轉過天來,張良把潘依依領到馬文駿前麵。無論相貌還是個頭,她和嬌嬌都差不離。見麵之後,一聲“老爹”叫得馬文駿心潮澎湃,那口氣和女兒毫無二至。
“接下來,你該怎麽生活還怎麽生活。嬌嬌住的那套公寓的鑰匙,我已經交給了現在的嬌嬌,她會在那兒繼續住下去,我已囑咐她盡量不要出去工作了。如果有鄰居起疑,您老就裝瘋賣傻,糊弄過去。”
“說實話,嬌嬌有很多年不在大雜院住了,所以不怕鄰居生疑。下學以後,她就搬進了我為她買的那套房子裏,一年都不迴來幾次。這孩子,太傷我的心了……”
潘依依一直覺得馬文駿待自己如親生女兒一般,不僅為她介紹對象,而且在平時的相處中,噓寒問暖、關懷備至。很多時候,她有一種恍惚的錯覺,是嬌嬌殺死了她,而不是她殺死了嬌嬌。
做了嬌嬌之後,張良消失了,天知道他去了哪裏。
潘依依悲傷之極,他分明是要甩掉她這個包袱。於是破罐子破摔,嫁給了保安小趙,但拒不為其生兒育女。因為她的心裏還住著張良。
馬文駿被執行槍決後,潘依依和小趙離婚,但張良仍然杳無音信。
為了逼張良現身,她聯係了前男友諸葛鋼鐵,一個三流作家,然後由她口述,諸葛鋼鐵執筆,撰寫了一部名為《嫌疑人x的現身》的中篇小說,以連載的形式發表在《古樓都市報》的副刊上。
這部小說文筆一般,邏輯混亂,內容半真半假。潘依依把自己想象成嬌嬌,然後殺死了自己。
d=dad,指的是父親馬文駿。
文中與現實吻合的地方,除了竹林埋屍,還有張良的名字和職業。張良是一切罪惡的源頭,因為他腳踩兩隻船才導致了一場災禍的發生。
媒介的力量相當強大,就在兩天前,張良從外麵跑迴來了,估計是看到了連載的小說。張良在電話裏說,他會在今晚登門造訪。
潘依依給了他目前的住址,然後焦急等待。
等待的過程裏,潘依依提筆寫了一封給餘梁的信。
信裏,她交待了兩年前那起連環殺人案的真相,但不是全部真相。餘梁一直把她當成親妹妹一樣對待,而且已經辭去了警察工作,所以有必要讓他了解自己是誰、為什麽殺人。她想做自己,不想戴著嬌嬌的麵具活著了。
餘梁那麽聰明,應該能從字裏行間看出些許端倪,繼而約她出來,詳細談談。
潘依依期待著那通電話的到來。
投寄信件的路上,她看到一個熟悉得有點陌生的身影。
——張良!
此刻的他,正摟著一個年輕女郎迎麵走來。他們舉止輕浮、體態放浪,口中不時傳出極具挑逗的情話。
潘依依兩眼充血,殺意沸騰。兩年了,我苦苦等了兩年,就換來了這般結果?!
她心中的憤怒之火越燒越旺,再不行動的話,整個身軀將化為灰燼!
於是原路返迴,從寓所內帶出一把水刀果,然後匆匆下樓,慢慢靠進那個男人,將鋒利的刀尖抵在了他的後背上。
※※※※※※※※※※※※※※※※※※※※
全文完,感謝每一個讀到這裏的朋友。
胖子鞠躬致謝!
她咬著筆頭,思慮良久,終於下定決心,在收信人一欄寫上:神通廣大偵探事務所餘梁先生親啟。
剛站起身,又犯了躊躇,是現在投出去,還是過些時日再寄呢?
唉,既然花了那麽久寫出來,還是馬上寄出去吧。看了看表,已經十一點多了。雖然時間有些晚,她還是決定出門去附近的郵筒寄信。
滿懷著複雜的心情,潘依依走出獨自生活的公寓。今晚月色很好,中秋將至,一輪幾近圓滿的明月高掛在夜空。街道上冷冷清清,看不到來往穿梭的行人,隻有一輛輛孤獨的汽車無聲地停放在街邊。
秋意漸濃,夜晚的空氣觸肌生寒,半個月前的炎熱猶如夢幻般不真實。此時此刻,張良在做什麽呢?他怎麽還不來呢?
想到這裏,潘依依油然而生思念之情,胸口湧起一股熱流。
“阿良……”她喃喃自語,熱淚盈眶。
兩年前的那個夏夜,她和張良有了第一次親密接觸。當張良撫摸著她的身體並告訴她“今生今世隻為你一人而活”的時候,她幸福得差點暈過去。
發生關係後不久,潘依依發現了張良身邊另外一個女人的存在。那姑娘叫文嬌嬌,和她一樣,都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她跟著母親生活,嬌嬌則由父親撫養。兩人雖然年歲相近,但性格截然不同。她拙於言辭,逆來順受。嬌嬌張揚霸氣、蠻橫無理。
如果愛情是場戰爭,她認為自己注定一敗塗地。
很快,嬌嬌也發現了她的存在,馬上發起攻勢,朝她臉上扔了一張銀行卡,叫她拿著錢滾得遠遠的,至少離開本地。
嬌嬌的野蠻煥發了她的鬥誌,她告訴自己不能認輸,一定要鬥爭到底,於是嚴辭拒絕,毫無商量的餘地。她大膽反擊,說我拍下了你和別人的床第之歡,錄像就保存在u盤裏,如果我把它交給張良,他勢必會討厭你,然後拋棄你!
嬌嬌急了,亮出了刀子,威脅她交出u盤。她自然不幹,也不知哪來的勇氣,一把奪過刀子,順勢刺入了嬌嬌的身體。
看著眼前的屍體,潘依依傻了,馬上打電話給張良,然後撲在他懷裏,哭得不能自持。張良不住安慰她,說文嬌嬌死有餘辜,說一切都會過去的。
張良把嬌嬌的屍體埋在了西郊的竹林裏,然後找到當時還叫老文頭的馬文駿,告訴他,嬌嬌失手殺了人,已經逃往外地去了,可能一輩子不會迴來了。
“死的那女孩叫潘依依,是我的一個客戶。那天她酒後找我,我們發生了關係。不巧,這事被嬌嬌發現了,她拿著刀子找潘依依拚命,爭執的過程中,嬌嬌失手殺了她。我是愛著嬌嬌的,不希望她出事,於是買了張車票,把她送到了雲南,叮囑她不要與任何人聯係,等風聲過了再迴來。”
對於張良的話,馬文駿深信不疑。一是因為張良是他看著長大的,小夥子從不說謊騙人;二是因為他了解自己的女兒,嬌嬌被他慣壞了,再出格的事都幹得出來。
馬文駿急得團團轉:“怎麽辦,我該怎麽辦?”
張良眉頭一皺,計上心來,反問道:“您老希望嬌嬌平安無事地迴來嗎?”
“這是當然!”馬文駿老淚縱橫,“哪怕犯了天大的錯,她還是我的閨女!假如可以一命抵一命的話,我願意犧牲自己,保全女兒!”
“我有個辦法,也許能讓嬌嬌度過難關,重獲新生。”
“你說吧,我都聽你的。”
“首先,找一個女孩假扮嬌嬌,讓她繼續生活在你的生活裏。然後,為了掩蓋嬌嬌的嫌疑,你必須殺幾個人,形成一個連環殺人案,讓警察的注意力轉移到你身上。隻有把罪名加到你頭上,嬌嬌才能平安歸來。”
“你的意思是,我來替女兒頂罪?”
“對!”張良表情凝重。
“非殺人不可嗎?”馬文駿惶恐地問。
“非殺不可!不然警察很難相信人是你殺的。”
“可是,殺誰呢?”
“選擇目標得具備幾個特點。一,女人。二,壞女人。三,她們之間要存在一定的關聯,比如從事同一種職業,或者過去都幹過什麽壞事,等等。另外,在屍體或死因上做手腳。我已經切掉了潘依依的一隻左手,所以後麵的受害人也必須缺失一隻左手才行。還有一點很重要,潘依依的屍體絕不能第一個被發現!必須要為嬌嬌的逃亡贏得足夠的時間,現在她還在通往雲南的列車上。”
“行,就這麽辦!為了女兒的將來,我豁出這條老命又何妨!”馬文駿抹了抹眼淚,忽然想到了什麽,“可是到哪兒找個姑娘扮演嬌嬌呢?”
“不用您老操心,我正好有個合適的人選!”
轉過天來,張良把潘依依領到馬文駿前麵。無論相貌還是個頭,她和嬌嬌都差不離。見麵之後,一聲“老爹”叫得馬文駿心潮澎湃,那口氣和女兒毫無二至。
“接下來,你該怎麽生活還怎麽生活。嬌嬌住的那套公寓的鑰匙,我已經交給了現在的嬌嬌,她會在那兒繼續住下去,我已囑咐她盡量不要出去工作了。如果有鄰居起疑,您老就裝瘋賣傻,糊弄過去。”
“說實話,嬌嬌有很多年不在大雜院住了,所以不怕鄰居生疑。下學以後,她就搬進了我為她買的那套房子裏,一年都不迴來幾次。這孩子,太傷我的心了……”
潘依依一直覺得馬文駿待自己如親生女兒一般,不僅為她介紹對象,而且在平時的相處中,噓寒問暖、關懷備至。很多時候,她有一種恍惚的錯覺,是嬌嬌殺死了她,而不是她殺死了嬌嬌。
做了嬌嬌之後,張良消失了,天知道他去了哪裏。
潘依依悲傷之極,他分明是要甩掉她這個包袱。於是破罐子破摔,嫁給了保安小趙,但拒不為其生兒育女。因為她的心裏還住著張良。
馬文駿被執行槍決後,潘依依和小趙離婚,但張良仍然杳無音信。
為了逼張良現身,她聯係了前男友諸葛鋼鐵,一個三流作家,然後由她口述,諸葛鋼鐵執筆,撰寫了一部名為《嫌疑人x的現身》的中篇小說,以連載的形式發表在《古樓都市報》的副刊上。
這部小說文筆一般,邏輯混亂,內容半真半假。潘依依把自己想象成嬌嬌,然後殺死了自己。
d=dad,指的是父親馬文駿。
文中與現實吻合的地方,除了竹林埋屍,還有張良的名字和職業。張良是一切罪惡的源頭,因為他腳踩兩隻船才導致了一場災禍的發生。
媒介的力量相當強大,就在兩天前,張良從外麵跑迴來了,估計是看到了連載的小說。張良在電話裏說,他會在今晚登門造訪。
潘依依給了他目前的住址,然後焦急等待。
等待的過程裏,潘依依提筆寫了一封給餘梁的信。
信裏,她交待了兩年前那起連環殺人案的真相,但不是全部真相。餘梁一直把她當成親妹妹一樣對待,而且已經辭去了警察工作,所以有必要讓他了解自己是誰、為什麽殺人。她想做自己,不想戴著嬌嬌的麵具活著了。
餘梁那麽聰明,應該能從字裏行間看出些許端倪,繼而約她出來,詳細談談。
潘依依期待著那通電話的到來。
投寄信件的路上,她看到一個熟悉得有點陌生的身影。
——張良!
此刻的他,正摟著一個年輕女郎迎麵走來。他們舉止輕浮、體態放浪,口中不時傳出極具挑逗的情話。
潘依依兩眼充血,殺意沸騰。兩年了,我苦苦等了兩年,就換來了這般結果?!
她心中的憤怒之火越燒越旺,再不行動的話,整個身軀將化為灰燼!
於是原路返迴,從寓所內帶出一把水刀果,然後匆匆下樓,慢慢靠進那個男人,將鋒利的刀尖抵在了他的後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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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感謝每一個讀到這裏的朋友。
胖子鞠躬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