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笑什麽?嗬嗬……很好笑嗎?”梁希蒙笑著哭,也是被驚訝到啼笑皆非!

    她很自卑,所以,感覺王軒在嘲笑她,她搖搖頭,一臉沮喪,心如死灰!

    “我笑你,真傻,傻的可愛,一如既往,我更愛你了!”王軒咬著牙,信誓旦旦:“你的腦子裏,是一團漿糊!你說我傻?我也覺得你傻,咱倆真是天造地設,都傻到一塊兒去了,哈哈哈……感謝老天爺,讓我遇到你!你這個愚蠢的笨蛋!

    你好好想想,你都幹了些什麽?”

    王軒含著淚,笑道:“在我一貧如洗,墮入地獄時,你伸出手,將我拽起來,帶我走出黑暗,重見光明!

    我窮得一無所有,你願意陪著我,而且你還這麽開心,可是現在,我出人頭地了,我有錢了!兩年半,我家都沒迴,第一個想的就是你!

    沒想到,你看到我有錢,你想逃?你還要離我遠點!

    我把這話說出去,一萬個人都不信,他們一定是覺得我在講一個笑話!會笑掉大牙!他們會問我世界上有這種女人嗎?一定是腦子有問題吧!”

    王軒這一刻,真是很輕鬆,比他來的時候,更輕鬆!

    而且,他釋懷了,所有問題,他想明白了!

    現在,把這件事,重新拉迴三年前!

    梁希蒙,遇到他之前,已經經曆了那麽多傷害,無比敏感,無比脆弱,不敢輕易相信任何人!

    她會感覺,自己好可憐,是一個弱勢群體,總是被人欺負!

    她走到哪裏都小心翼翼,直到兩人偶遇的那一天!

    她眼裏,看到了什麽?

    一個自身難保的流浪漢,而且斷了一隻手,見義勇為了!

    她那時候,將會是一種怎樣的感覺?

    奇跡了!

    她當時,一定是想起了曾經的那些人渣!和王軒比較一下!高下立判!

    她內心的潛台詞是:這個人,雖然很邋遢,但卻有一顆正直的心!比那些衣冠禽獸,強一萬倍!

    所以,雖然王軒覺得自己做了一件小事,但這件小事,卻在她心裏無限放大了!

    王軒成了她精神上的寄托!

    她看到王軒,覺得這人混得好慘,好可憐啊!

    她以為,自己已經夠可憐的,沒想到,還能遇到一個比她更可憐的人,她覺得自己是弱勢群體,這個人手都斷了,豈不是更是弱勢群體?

    之前,她也求死了,也輕生了,是她的好姐妹,硬生生,幫助她擺脫困境!

    現在,剛剛好,她遇到王軒,感恩在懷,覺得自己應該把這份正能量傳遞下去!

    她要扛起責任,救人一命!她在拯救別人!這得多偉大?

    她終於發現,原來自己也不是一無是處的,所以,照顧王軒,她不累,她很開心!

    王軒覺得她恩重如山,在她的心裏何嚐不是如此?

    至少,王軒融化了她冰封的內心!

    這是心靈上的寄托,她忙得不亦樂乎!報恩?那隻是一小部分原因!

    另外,更重要的一個原因,王軒的確比她更弱,都殘廢了!

    所以他不用擔心被傷害,還不一定誰傷害誰呢?

    那麽,在她心裏,王軒的定義是什麽?

    一隻寵物吧!

    她把王軒,當成了一隻可愛的寵物養著,能夠逗她開心!

    所以,王軒有要求,她百依百順,王軒不吃飯,都能把她氣哭了!

    但是,寵物和人,怎麽能談戀愛?

    她就像養了一條狗!這麽寵著它,有一天,這條狗告訴主人:“你嫁給我好嗎?”

    那主人,會同意嗎?

    原來是這樣,這就是答案!

    這也就能解釋,為何王軒恢複之後,她就準備不辭而別了!

    太奇怪,他隻要能夠照顧自己,這女人就想遠走高飛?

    為什麽?因為她覺得,王軒已經不需要她了!能夠照顧自己了,她留下來,也沒有意義了!

    就像一條狗,突然變成狼,學會自己生存了!

    她為何那麽開心,每天陪著他,打情罵俏?逗他玩兒嘛!這樣,她就不孤單了,有人可以說說話了!反正她不擔心這個二百五會傷害到她!他比她還弱!

    她看著他,精神不正常,也像個三歲小孩兒,時不時還會撒嬌!真像個弱智。

    “原來,我隻是你眼裏的寵物狗?難怪了……”王軒喃喃自語,沒讓對方聽見。

    隻是,他一臉的笑容!

    梁希蒙搖頭歎氣,痛苦不堪:“你看清楚……你不嫌棄我嗎?我很髒的!我配不上你,你醒醒——”

    王軒笑了笑,他認真說道:“曾經,我像一件垃圾,我住在垃圾堆,人人都嫌棄我!隻有你,把我當成寶貝疙瘩!把我當成一塊會發光的金子!

    寵著我,養著我,讓我吃軟飯,我身上一堆亂七八糟的病菌,我怕我會傳染你!

    結果你不嫌棄我!

    請問,我有臉嫌棄你嗎?我他媽還是個男人嗎?

    這要是放在古代,我跟陳世美有什麽區別?我拋棄了一個對我恩重如山的女子!

    始亂終棄,我應該被拉出去把頭砍了!

    你如何覺得我偉大了?我自己都覺得,我做了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

    你把我想得太偉大了!傻女人,嗬嗬……”

    而且,這時候,王軒內心,浮想聯翩,有很多想法!

    他想起了神雕俠侶,小龍女失身,楊過嫌棄她了?古人視貞潔如命,那樣的約定俗成,他都不嫌棄。

    後來,楊過斷了一條胳膊,成了殘廢,小龍女嫌棄他了?

    為何那就成了一個美好的愛情故事?

    王軒真想說,他們倆,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兒!也許,都是從古代穿越來的!

    現代人?太開放了,有些事,別的女人,怕是一點都不在乎的,因為她們,皮糙肉厚,早已習慣了!

    反過來,男人會嫌棄,因為都要臉,自古以來,在約定俗成裏,這種事,被視為奇恥大辱,想想都丟人!

    曾經這種事,是會鬧出人命的!

    但是,王軒是一般人嗎?他可是進化過的,新時代的人類,他代表著未來的思想,能跟別人一樣嗎?

    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思想,王軒思想太超前了,所以,常人不會理解!

    他一點都不會嫌棄!他會更珍惜!

    因為,他從來不相信,世上有完美的人!

    如果梁希蒙一開始很完美,冰清玉潔,還對他這麽好,莫非他是真的穿越了?

    隨便英雄救美,就該以身相許?

    而且,他那還不叫英雄救美,隻是見義勇為!

    這種事,隻有在古裝劇和童話故事裏見過吧!

    而剛剛好,她不完美,那他就放心了!否則,他都接受不了!

    再者說,王軒曾經經曆的那段歲月,換一種說法,他在渡劫!

    神話傳說中,蛇會渡劫,蛻變成龍!

    渡劫,會讓強者變得弱小,無依無靠!

    他正在進化,過程無比痛苦!如果沒遇到梁希蒙,他是真的,過不了幾天,就會餓死街頭!

    這冷漠的社會,別人都不管他!

    這不是天意使然?

    他猛然又想起了白娘子,遇到許仙的前世,她是一條小蛇,被農夫抓了,馬上要煲湯了!

    結果,許仙的前世好心救了她!

    她化妖之後,哪怕隔著九世輪迴,也要去報恩,故意製造機會,以身相許,嫁給了許仙,這是一種執念!

    是古人的信仰!

    浮躁的現代人,有可能不懂!

    古代,有很多優良傳統,被大部分人都忘幹淨了!

    比如,一諾千金?古人為了一句承諾,命都可以不要!謝必安,範無救,黑白無常的民間故事,就是典型的例子,兩人都因為一個承諾,放棄了生命!成為一段佳話!季布一諾千金,可曾記得?

    多少人願意花錢買季布一個承諾?因為人家守信用,隻要承諾了,刀山火海,不皺眉頭!

    可現在,有些人,剛說的話,立刻就忘了,跟放屁一樣!借個錢都拖著不還,還要臉幹嘛?那為了錢,賣國也可以,這種人,如果出生在抗日戰爭時,不當漢奸,王軒都覺得稀罕!

    比如,忠君愛國?

    他記得春秋戰國時代,有一位刺客,為了讓自己完成刺殺任務,假意投敵賣國,為了斬斷牽掛,迴家就把一家人全都殺了!

    燕國太子丹,為了刺殺秦始皇,把自己的頭顱送給荊軻!

    忠於君主,忠義難兩全,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那簡直冷酷到無敵,可以六親不認!程嬰救主,也奉獻了自己的親兒子!

    人家古人,有些品質,咋就這麽值得學習呢?結論:古人都是傻逼?

    不,時代不同,思想不同罷了!

    那麽,老舊的思想,王軒一個進化者,所有約定俗成,在他眼裏,都可以不在乎!

    所以,以後,王軒是一個叛逆的人,世人眼裏的規矩,在他眼裏,都是偏見!

    不遵從,又如何!

    他今生,就要做一個與眾不同的叛逆者!

    忠孝仁義禮智信,這些東西,世人,都已經忘了!

    那麽,王軒會把它們,慢慢撿起來!

    這就是他今生今世的信念!

    別人做不到的事,他能做到,他是人,不是禽獸!唯有禽獸,連欲望都控製不住,那真是廢物!能成大事?

    人為什麽叫高級動物?不就是比動物多了一些東西,叫理智!會抵製天性!

    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那又如何?他雖然也有欲望,也有獸性,但是他能夠控製!

    他有一顆冰冷強大的內心,永遠波瀾不驚!

    他,已經不是正常的地球人,他喜歡在自己身上動手術,心髒都是自製的!手,也是自製的!

    他是與人工智能結合的,嶄新人類——人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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