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現了什麽嗎?”萊錫絲的察覺性的確很強,即便周淩風隻是一個轉身,她都能夠發現。
“沒什麽,我隻是忽然脖子有點癢。”周淩風微笑著說。
“隻要不是脖子疼就好,因為在這裏,脖子一疼可能就是沒有腦袋。”萊錫絲說著就朝著內米亞走去。
周淩風一怔,看來萊錫絲也察覺到了有人在觀察自己等人。
不過這並不需要擔心,因為很快,就一定會有人過來“請客”。
果然,沒有一會兒,就有一隊人馬過來。
老牛仔十分義氣,他用手按在腰間纏繞的鞭子,冷聲說:“西域具有牛仔精神,是需要講信用的,如果托馬斯不講信用,想要強搶你們錢財,我第一個不答應。”
老牛仔的話隻說對一半,這群人的確是托馬斯的手下,但他們不是來搶奪錢財的。
“尊敬的先生們,還有可愛的女士們,歡迎來到托馬斯一號場,今天我不僅見證了馬場上的新王登基,也發現了一個識馬的伯樂。”
說話的是為首騎著黑馬、穿著白色西裝的男人,他毛發濃密,手臂全都是,就連衣襟露出的部分都有,想必胸前更是一大堆。
“我叫馬福,諸位怎麽稱唿?”
老牛仔噤聲沒有理會,內米亞也不會自報姓名。
隻有周淩風、萊錫絲和勒不思並不在意。
“好名字,如同你們的內質一樣,不過今天我們托馬斯一號場做的不夠好,這是我們的誠意。”馬福抬手揮動右手指,後麵兩名黑衣人騎著馬匹過來。
地麵上出現一聲呻吟,仔細一看,居然馬背後拴著繩子,繩子的另一端則拖拽著一個人。
這個人渾身被包裹,好像粽子,就連腦袋都用黑布罩子,看不清他的臉。
兩名黑衣人下馬,一人一邊架著地上拖拽人的胳膊,擒著扔在馬福腳下,拿開黑布。
這個人看上去麵熟,正是剛才售賣火焰女士的男人。
此時的他可沒有剛才的風光,他顯然被“收拾”了一頓,渾身都沾滿了泥巴,臉上鼻青臉腫、傷痕累累,就連耳朵掛著的浮誇耳環也被扯掉,順帶著扯掉了耳垂。
內米亞吃了一驚,趕緊護住火焰女士,以為對方是來要迴馬的。
“我們幫主向來喜歡人才,先不說萊昂恩先生慧眼識‘小霸王’,就說我們的人居然坑先生的錢財,我就不會放過這個螻蟻!”馬福看上去十分生氣,抽搐腰間的棍子一甩,居然是個甩棍,狠狠打在地上跪著的人。
一時間,鮮血和慘叫聲共存。
周淩風並沒有第一時間出聲阻止,刻意等了十秒鍾,打的地上的人奄奄一息時,這才客氣地說:“馬福先生真的太客氣了,我本來也沒有任何責怪托馬斯馬幫的意思。”
老牛仔見氛圍並沒有那麽緊張,趕緊舉手:“我作證!他們的確沒有。”
馬福立馬住手,原本的怒容立馬轉變為笑臉:“誤會是可恥的行為,不過它不是沒有用處,至少讓我們認識了萊昂恩先生,這匹火焰女士就贈送給這位小女士了。”
他從懷中取出支票,想要返給周淩風,周淩風微微一笑,並沒有接過,而是問:“托馬斯先生現在好嗎?”
馬福先生一怔,臉邊略微抽搐,他眼珠子左右轉動,隨後神色恢複自然地說:“他當然很好,如果不介意的話,哈哈,我們也本來有這個意思,不如我們去一個落腳的地方,品嚐美味佳肴,欣賞好馬和女人,這不比在外麵風吹日曬的好?”
“正有此事,那麽勞駕帶路?”周淩風欣然接受,內米亞等人麵麵相覷,不知道周淩風內心在想什麽。
馬福帶著眾人來到馬場後麵,原來那裏還有一個繁華的小鎮,隻是小鎮很奇怪,人並不多,即便是看見了,也是巡邏的安保人員。
周淩風笑而不語,跟隨馬福等人來到了一處城堡。
這座城堡十分奢華,如果不是提前得知這裏是西域,乍眼一看,還以為是某個小國的皇宮。
城堡依靠山建設,有種童話故事裏的堡壘,左右都有旁殿,主殿的樓塔高聳入雲。
周淩風拍手喝彩:“這裏建築宏偉,想必托馬斯一定是個了不起的名人。”
“托馬斯幫主自然很了不起,不過今天的事情他不太清楚,因為這是我個人的房子。”馬福微笑著說。
周淩風笑而不語,他深深看了一眼左右的雕像,一共八個,身上都穿戴者銀色的鎧甲。
馬福分別介紹了客廳、臥室、花園等地方,最後來到了用餐處。
馬福十分紳士地對著眾人說了個“請”字,等待周淩風等人做好了後,這才坐在正中央。
“今天真是一個令人激動的日子,不僅僅是因為小霸王獲得了勝利,還有我因為結識了一名識馬的好朋友。”馬福舉起酒桌上的杯子說,“我們來,幹杯。”
內米亞等人都舉起杯子,但並沒有喝,而是觀察著周淩風的舉動。
周淩風則是淡淡一笑,似乎什麽都不知道,仰頭咕嚕咕嚕,就把酒喝了進去。
“真是美妙的酒,我聞到了花香味,咖啡味,還有一點點獼猴桃的味道。”周淩風閉著眼睛細細品嚐,等睜開眼睛時,馬福對著自己豎起了大拇指。
“不得不說,閣下還是一個喜歡品酒的人。”馬福讚美一聲,旁邊的老牛仔則是冷哼兩聲,暗中嘀咕著什麽。
周淩風微笑道:“喝酒的確是其中一個愛好,不過我生平無數個愛好,不知道被馬福先生看中了哪個?”
話音剛落,酒桌上一片安靜,不明所以的勒不思也跟著閉上了嘴巴。
馬福淡淡一笑,輕輕拍手,仆人們端上熱氣騰騰的菜肴,光是聞著氣味,就讓人食指大動。
周淩風卻沒有動刀叉,而是疑惑地看向馬福。
馬福沒有繼續剛才的話題,而是講解自己準備的食材和廚師們的技藝。
周淩風並沒有太過於著急,既然馬福先生喜歡玩,他就陪著玩,馬福先生說什麽,他就說什麽。
一場酒宴下來,他們什麽都說了,又什麽都沒有說。
馬福先生見時機已經到了,輕輕用湯勺敲打銀器酒杯,發出清脆的響聲,四下不知道哪裏湧現出來的仆人,將餐具收拾好。
“如果大家有時間的話,我帶你們去馬廄看看,這裏有很多寶馬,一定有你們喜歡的。”
一聽見馬福這麽說,最興奮的是老牛仔了。
托馬斯的明馬無數,隻可惜這裏隻是一號馬場的馬,如果是托馬斯的住宅,那裏一定更多。
內米亞一直喜歡自己的火焰女士,即便進入馬廄,她也一定要牽著。
馬福先生無可奈何地笑了笑,聳肩擺手:“這並不可笑,如果是我,我也會這麽做的。”
他們來到後院的馬廄,剛一進門,就徹底驚呆。
這裏足足有四十多匹好馬,個個都是名馬。
周淩風不認識品種,但是他能夠通過“心眼”,察覺到這些馬的精神力都十分強大。
“小霸王”也在其中,而白馬王子此時正在它的旁邊,隻不過“小霸王”還是衝它露出賤兮兮地笑容。
“準確來說,這些馬都是托馬斯先生的,不過他給了我們一片馬場,讓我們精心挑選,作為一號場的場主,這些馬匹我每一個都記得。”馬福先生的言語中帶著某種自豪感。
老牛仔忽然看向一匹馬,十分激動地說:“這就是槍馬?天哪,我隻從酒鬼的嘴巴裏聽說過。”
周淩風看過去,那是一匹臉和脖子都十分細長的馬,長的倒是瘦瘦的,但是它肌肉勻稱,線條優美。
“槍馬?難道它會像我的槍一樣捅別人?”內米亞不由自主地笑了。
馬福卻沒有笑:“這並不好笑,女士,如果你知道它的確可以像長槍一樣刺穿你的胸口時,你就明白它是多麽的致命。”
內米亞忽然就笑不出來了。
馬福似乎覺得自己語氣重了一點,又說:“不過沒關係,它已經老了,很久沒有上場了,作為曾經的功臣,我們還是會養到它善終為止。”
老牛仔卻哼哼兩聲,嘴巴嘟噥:“你們會這麽做才怪,等交配留種後,就會拿去屠宰場,別忘記你們有很多馬肉店。”
馬福裝作沒有聽見,轉而皮笑肉不笑地看向周淩風:“你覺得我這馬廄裏,什麽馬最厲害?”
他神色得意,似乎隱藏著什麽關子。
周淩風用“心眼”掃了一眼,目光落在“小霸王”身上。
馬福順著目光看去,拍手讚歎:“這的確是一個驚喜,原本它瘦弱,我們是要放棄它的,可是沒有想到,一次意外發現它的速度和力量都大的嚇人。”
“什麽意外?”
馬福陰森森道:“一次準備把它送人的意外,它強烈的掙紮,甚至踢死了我們四名好手,但是我更加的珍惜它。”
送人?恐怕是送入馬肉店吧......周淩風逐漸開始熟悉對方的黑話。
“不過它並不是你這個馬廄裏最強大的馬匹。”周淩風忽然這麽說。
眾人內心微震,就連馬福也開始露出驚疑的神色。
老牛仔皺眉:“我可不信,我也認識馬,雖然都是名貴的馬,但是血統好的年齡卻很老,年齡小的血統又沒有那麽純,如果不是今天的比賽,我始終認為是白馬王子最厲害。”
周淩風搖了搖頭:“白馬王子的確不錯,不管是血統還是力量,都是上上層,再加上主人的精心飼養,基本上是第一層次的馬匹。”
馬福聽見周淩風這麽說,臉上不由自主地顯露得意神色。
“可惜的是出現了一個變種,那就是‘小霸王’,我聽說過不論任何生物,都會出現極小概率的變異,而這種變異千萬中幾乎都是朝著差的方向發展,唯一的一次便是‘小霸王’這種。”
馬福聽後,也不得不同意:“其實這也是意料之外,就連托馬斯幫主,也完全沒有想到。”
“不過,除了這些情況外,還有一種,同樣也可以成為強大的馬。”周淩風有意賣起了關子。
這聽的其他人,尤其是老牛仔心裏癢癢的:“別賣關子了,快說。”
“那就是混血。”周淩風微笑道。
“混血?”老牛仔滿臉失望,“那算什麽?串串?隻有血統精純......”
“血統精純的確是常識,可惜如果僅僅是常識的話,隻能是驚豔,而不是震撼。”周淩風眯著眼睛說,“有時候,混血混的好,能夠得到兩者的優點,而不是缺點,當然這並不好說。”
老牛仔也開始認真思索起來:“如果名馬之間的混血......”
“不,我是說,馬廄之中,有一匹馬,混了大概四種馬匹,而且還是最烈、最瘋狂的那種。”周淩風目光一直緊緊盯視著那匹。
“四匹?”老牛仔深吸一口氣,“難道就是傳說中的四瘋子?鐮鼬、瘋刃、鬼獒和癲八?”
周淩風不知道這些名字,他微笑不語,隻是看向馬福先生。
“沒什麽,我隻是忽然脖子有點癢。”周淩風微笑著說。
“隻要不是脖子疼就好,因為在這裏,脖子一疼可能就是沒有腦袋。”萊錫絲說著就朝著內米亞走去。
周淩風一怔,看來萊錫絲也察覺到了有人在觀察自己等人。
不過這並不需要擔心,因為很快,就一定會有人過來“請客”。
果然,沒有一會兒,就有一隊人馬過來。
老牛仔十分義氣,他用手按在腰間纏繞的鞭子,冷聲說:“西域具有牛仔精神,是需要講信用的,如果托馬斯不講信用,想要強搶你們錢財,我第一個不答應。”
老牛仔的話隻說對一半,這群人的確是托馬斯的手下,但他們不是來搶奪錢財的。
“尊敬的先生們,還有可愛的女士們,歡迎來到托馬斯一號場,今天我不僅見證了馬場上的新王登基,也發現了一個識馬的伯樂。”
說話的是為首騎著黑馬、穿著白色西裝的男人,他毛發濃密,手臂全都是,就連衣襟露出的部分都有,想必胸前更是一大堆。
“我叫馬福,諸位怎麽稱唿?”
老牛仔噤聲沒有理會,內米亞也不會自報姓名。
隻有周淩風、萊錫絲和勒不思並不在意。
“好名字,如同你們的內質一樣,不過今天我們托馬斯一號場做的不夠好,這是我們的誠意。”馬福抬手揮動右手指,後麵兩名黑衣人騎著馬匹過來。
地麵上出現一聲呻吟,仔細一看,居然馬背後拴著繩子,繩子的另一端則拖拽著一個人。
這個人渾身被包裹,好像粽子,就連腦袋都用黑布罩子,看不清他的臉。
兩名黑衣人下馬,一人一邊架著地上拖拽人的胳膊,擒著扔在馬福腳下,拿開黑布。
這個人看上去麵熟,正是剛才售賣火焰女士的男人。
此時的他可沒有剛才的風光,他顯然被“收拾”了一頓,渾身都沾滿了泥巴,臉上鼻青臉腫、傷痕累累,就連耳朵掛著的浮誇耳環也被扯掉,順帶著扯掉了耳垂。
內米亞吃了一驚,趕緊護住火焰女士,以為對方是來要迴馬的。
“我們幫主向來喜歡人才,先不說萊昂恩先生慧眼識‘小霸王’,就說我們的人居然坑先生的錢財,我就不會放過這個螻蟻!”馬福看上去十分生氣,抽搐腰間的棍子一甩,居然是個甩棍,狠狠打在地上跪著的人。
一時間,鮮血和慘叫聲共存。
周淩風並沒有第一時間出聲阻止,刻意等了十秒鍾,打的地上的人奄奄一息時,這才客氣地說:“馬福先生真的太客氣了,我本來也沒有任何責怪托馬斯馬幫的意思。”
老牛仔見氛圍並沒有那麽緊張,趕緊舉手:“我作證!他們的確沒有。”
馬福立馬住手,原本的怒容立馬轉變為笑臉:“誤會是可恥的行為,不過它不是沒有用處,至少讓我們認識了萊昂恩先生,這匹火焰女士就贈送給這位小女士了。”
他從懷中取出支票,想要返給周淩風,周淩風微微一笑,並沒有接過,而是問:“托馬斯先生現在好嗎?”
馬福先生一怔,臉邊略微抽搐,他眼珠子左右轉動,隨後神色恢複自然地說:“他當然很好,如果不介意的話,哈哈,我們也本來有這個意思,不如我們去一個落腳的地方,品嚐美味佳肴,欣賞好馬和女人,這不比在外麵風吹日曬的好?”
“正有此事,那麽勞駕帶路?”周淩風欣然接受,內米亞等人麵麵相覷,不知道周淩風內心在想什麽。
馬福帶著眾人來到馬場後麵,原來那裏還有一個繁華的小鎮,隻是小鎮很奇怪,人並不多,即便是看見了,也是巡邏的安保人員。
周淩風笑而不語,跟隨馬福等人來到了一處城堡。
這座城堡十分奢華,如果不是提前得知這裏是西域,乍眼一看,還以為是某個小國的皇宮。
城堡依靠山建設,有種童話故事裏的堡壘,左右都有旁殿,主殿的樓塔高聳入雲。
周淩風拍手喝彩:“這裏建築宏偉,想必托馬斯一定是個了不起的名人。”
“托馬斯幫主自然很了不起,不過今天的事情他不太清楚,因為這是我個人的房子。”馬福微笑著說。
周淩風笑而不語,他深深看了一眼左右的雕像,一共八個,身上都穿戴者銀色的鎧甲。
馬福分別介紹了客廳、臥室、花園等地方,最後來到了用餐處。
馬福十分紳士地對著眾人說了個“請”字,等待周淩風等人做好了後,這才坐在正中央。
“今天真是一個令人激動的日子,不僅僅是因為小霸王獲得了勝利,還有我因為結識了一名識馬的好朋友。”馬福舉起酒桌上的杯子說,“我們來,幹杯。”
內米亞等人都舉起杯子,但並沒有喝,而是觀察著周淩風的舉動。
周淩風則是淡淡一笑,似乎什麽都不知道,仰頭咕嚕咕嚕,就把酒喝了進去。
“真是美妙的酒,我聞到了花香味,咖啡味,還有一點點獼猴桃的味道。”周淩風閉著眼睛細細品嚐,等睜開眼睛時,馬福對著自己豎起了大拇指。
“不得不說,閣下還是一個喜歡品酒的人。”馬福讚美一聲,旁邊的老牛仔則是冷哼兩聲,暗中嘀咕著什麽。
周淩風微笑道:“喝酒的確是其中一個愛好,不過我生平無數個愛好,不知道被馬福先生看中了哪個?”
話音剛落,酒桌上一片安靜,不明所以的勒不思也跟著閉上了嘴巴。
馬福淡淡一笑,輕輕拍手,仆人們端上熱氣騰騰的菜肴,光是聞著氣味,就讓人食指大動。
周淩風卻沒有動刀叉,而是疑惑地看向馬福。
馬福沒有繼續剛才的話題,而是講解自己準備的食材和廚師們的技藝。
周淩風並沒有太過於著急,既然馬福先生喜歡玩,他就陪著玩,馬福先生說什麽,他就說什麽。
一場酒宴下來,他們什麽都說了,又什麽都沒有說。
馬福先生見時機已經到了,輕輕用湯勺敲打銀器酒杯,發出清脆的響聲,四下不知道哪裏湧現出來的仆人,將餐具收拾好。
“如果大家有時間的話,我帶你們去馬廄看看,這裏有很多寶馬,一定有你們喜歡的。”
一聽見馬福這麽說,最興奮的是老牛仔了。
托馬斯的明馬無數,隻可惜這裏隻是一號馬場的馬,如果是托馬斯的住宅,那裏一定更多。
內米亞一直喜歡自己的火焰女士,即便進入馬廄,她也一定要牽著。
馬福先生無可奈何地笑了笑,聳肩擺手:“這並不可笑,如果是我,我也會這麽做的。”
他們來到後院的馬廄,剛一進門,就徹底驚呆。
這裏足足有四十多匹好馬,個個都是名馬。
周淩風不認識品種,但是他能夠通過“心眼”,察覺到這些馬的精神力都十分強大。
“小霸王”也在其中,而白馬王子此時正在它的旁邊,隻不過“小霸王”還是衝它露出賤兮兮地笑容。
“準確來說,這些馬都是托馬斯先生的,不過他給了我們一片馬場,讓我們精心挑選,作為一號場的場主,這些馬匹我每一個都記得。”馬福先生的言語中帶著某種自豪感。
老牛仔忽然看向一匹馬,十分激動地說:“這就是槍馬?天哪,我隻從酒鬼的嘴巴裏聽說過。”
周淩風看過去,那是一匹臉和脖子都十分細長的馬,長的倒是瘦瘦的,但是它肌肉勻稱,線條優美。
“槍馬?難道它會像我的槍一樣捅別人?”內米亞不由自主地笑了。
馬福卻沒有笑:“這並不好笑,女士,如果你知道它的確可以像長槍一樣刺穿你的胸口時,你就明白它是多麽的致命。”
內米亞忽然就笑不出來了。
馬福似乎覺得自己語氣重了一點,又說:“不過沒關係,它已經老了,很久沒有上場了,作為曾經的功臣,我們還是會養到它善終為止。”
老牛仔卻哼哼兩聲,嘴巴嘟噥:“你們會這麽做才怪,等交配留種後,就會拿去屠宰場,別忘記你們有很多馬肉店。”
馬福裝作沒有聽見,轉而皮笑肉不笑地看向周淩風:“你覺得我這馬廄裏,什麽馬最厲害?”
他神色得意,似乎隱藏著什麽關子。
周淩風用“心眼”掃了一眼,目光落在“小霸王”身上。
馬福順著目光看去,拍手讚歎:“這的確是一個驚喜,原本它瘦弱,我們是要放棄它的,可是沒有想到,一次意外發現它的速度和力量都大的嚇人。”
“什麽意外?”
馬福陰森森道:“一次準備把它送人的意外,它強烈的掙紮,甚至踢死了我們四名好手,但是我更加的珍惜它。”
送人?恐怕是送入馬肉店吧......周淩風逐漸開始熟悉對方的黑話。
“不過它並不是你這個馬廄裏最強大的馬匹。”周淩風忽然這麽說。
眾人內心微震,就連馬福也開始露出驚疑的神色。
老牛仔皺眉:“我可不信,我也認識馬,雖然都是名貴的馬,但是血統好的年齡卻很老,年齡小的血統又沒有那麽純,如果不是今天的比賽,我始終認為是白馬王子最厲害。”
周淩風搖了搖頭:“白馬王子的確不錯,不管是血統還是力量,都是上上層,再加上主人的精心飼養,基本上是第一層次的馬匹。”
馬福聽見周淩風這麽說,臉上不由自主地顯露得意神色。
“可惜的是出現了一個變種,那就是‘小霸王’,我聽說過不論任何生物,都會出現極小概率的變異,而這種變異千萬中幾乎都是朝著差的方向發展,唯一的一次便是‘小霸王’這種。”
馬福聽後,也不得不同意:“其實這也是意料之外,就連托馬斯幫主,也完全沒有想到。”
“不過,除了這些情況外,還有一種,同樣也可以成為強大的馬。”周淩風有意賣起了關子。
這聽的其他人,尤其是老牛仔心裏癢癢的:“別賣關子了,快說。”
“那就是混血。”周淩風微笑道。
“混血?”老牛仔滿臉失望,“那算什麽?串串?隻有血統精純......”
“血統精純的確是常識,可惜如果僅僅是常識的話,隻能是驚豔,而不是震撼。”周淩風眯著眼睛說,“有時候,混血混的好,能夠得到兩者的優點,而不是缺點,當然這並不好說。”
老牛仔也開始認真思索起來:“如果名馬之間的混血......”
“不,我是說,馬廄之中,有一匹馬,混了大概四種馬匹,而且還是最烈、最瘋狂的那種。”周淩風目光一直緊緊盯視著那匹。
“四匹?”老牛仔深吸一口氣,“難道就是傳說中的四瘋子?鐮鼬、瘋刃、鬼獒和癲八?”
周淩風不知道這些名字,他微笑不語,隻是看向馬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