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舉動滲人政治性的時候,我覺得這一婚姻就該立刻告一結束。孟絕子有一段話說得好:
「在李敖的大地中,胡茵夢找不到真善美。李敖的天地中不是沒有真善美,但那是董狐、司
馬遷、文天祥那一類血淚染成的真善美,是『慷慨過燕市,從容做楚囚』式的真善美,是悲
壯而深沉的真善美,而不是胡茵夢心目中的真善美。」但是,胡茵夢是不知輕重的,她被人
利用,用不真實的方法傷害李敖、傷害李敖,最後傷害到她自己。胡茵夢努力求真求善,是
她的大長處,但她用作偽的方法求真、用作惡的方法求善,結果鬧得親者所痛仇者所快,最
後連美都沒有了!
胡茵夢向官方表態,表演「大義滅夫」後第二天(一九八0年八月二十八日),我看了
報,決定跟她離婚。我先請來原始的證婚人,盂絕子和高信疆,表示我今天下午就離婚,
「解鈴還是係鈴人」,還是麻煩你們兩位在離婚證書上籤個字。
離婚證書上,我討厭一般的套語,我隻寫上「協議離婚」四個字,就告完成。孟絕子簽
了字,可是高信疆卻一再推託,當我得知真正的原因是高信疆太傳統、不願在離婚證書上籤
字以後,我也不好勉強他,就帶著我和孟絕子先簽好的離婚證書,一邊請人送去給胡茵夢
(因為我不想和她再見麵了),一邊匆匆趕赴忠孝東路大陸餐廳,主持記者招待會,宣布離
婚。
這時候,胡茵夢在她家得到我通知離婚的消息,大感意外,手拿離婚證書,約來律師李
永然研究一番。李永然說最好請李敖過來一下。於是胡茵夢打電話到大陸餐廳找我,說她很
難過,不過既然離婚,她也接受。在手續上有需麵談之處,請我過去,我同意了。記者得知
後,蜂擁直趨胡茵夢家。胡茵夢登時換上黑底素服,以迎記者,我在路上,特別繞道到花
店,下車買了九朵玫瑰花,再上車去胡茵夢家。我到時候,整個客廳已擠滿記者,我把花送
給胡茵夢,她為之淚下。胡茵夢表示,律師說你寫的離婚證書,文字太簡略了,最好能照一
般寫,寫上些男婚女嫁各不相幹等語,我懶得堅持,就說可以。於是胡茵夢親筆寫離書兩
張,然後是請證人簽字,胡茵夢表示,律師說一個證人不夠,盂絕子以外,希望再找一位簽
字,我說高信疆不便簽字,你找證人好了。於是胡茵夢當場向記者們說,有誰願意見證一
下。大家麵麵相覷一陣子,忽然人叢中冒出一記者,說我願意。胡茵夢同意了,請他過來,
我一看此人,不是別人,原來是「段宏俊」!段宏俊當時好像是台港地區一家小報的負責
人,有記者身份,他應邀簽字,我沒有拒絕的必要與理由。當年我主持文星時,段宏俊以自
由太平洋文化事業公司負責人身份登門拜訪,那時候他是因叛亂坐牢的受難出獄者、是被國
民黨剛剛「掃蕩」過的,並不是後來跟著國民黨走的中央委員。我這次離婚,後來康寧祥推
出的李彼峰趁機影射李段關係如何如何,並說段宏俊在離婚證書上「蓋章擔任見證人」,是
「大家都知道」的。這又完全是造謠。看看報上登的離婚證書吧!不但證人沒有蓋章,連當
事人雙方也都是匆匆以簽名表示的,誰又有備而來的、沒有必要的蓋什麽章、康寧祥推出的
李彼峰,虧他還是學歷史的,對整個離婚的過程,全不求證,就貿然曲解、亂造印章,這樣
子居心、這樣子用心、這樣子粗心,還被康寧佯請出來主持他們「首都公政會」中「黨外
史」,這種「黨外史」,我們還敢看嗎?自古以來,作史也好、修史也罷;正史也好、野史
也罷,下筆之際,無不講究「史德」、「史識」、「史才」,領教了康寧祥推出的李彼峰的
「黨外史」,誰還敢做黨外啊?因為段宏俊是國民黨,造謠者刻意要刻畫出李敖勾結國民黨
的畫麵,這種用心與居心,實在格局大小了。
胡茵夢生平無不良嗜好,獨好「怪物」,任何正常的,她都不喜歡;任何邪門的,她都
偏愛,什麽怪愛什麽,怪不一定要大,一塊歪七扭八的漢玉、一條塵封多年的繡片、一瓶聞
所未聞的香水、一對密宗氣息的耳環……都可使她因「小怪」而「大驚」,而要百計千方,
得之而後快,然後休息二十四小時,再去作怪。作怪其實不要緊,甚至有它可取之處,毛病
不在作怪而在不知天高地厚。整天吃男人、喝男人、花男人的錢、戴男人的玉、坐男人的
車、抄男人的文章出書,結果卻不辨親疏是非,反過頭來,與男人虛榮爭勝,或以偽證方式
「大義滅親」,爭自己人的風,還貌似清高,大談人生大道理與佛門大道理,這不是不知天
高地厚令人噁心的卑鄙小人嗎?
一九八0年,一件不幸的事發生了,就是文星老友蕭孟能告我的所謂侵占背信案,這案
子根本原因在蕭孟能拋棄了髮妻朱婉堅——跟他同甘共苦四十年的髮妻朱婉堅,我仗義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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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敖的大地中,胡茵夢找不到真善美。李敖的天地中不是沒有真善美,但那是董狐、司
馬遷、文天祥那一類血淚染成的真善美,是『慷慨過燕市,從容做楚囚』式的真善美,是悲
壯而深沉的真善美,而不是胡茵夢心目中的真善美。」但是,胡茵夢是不知輕重的,她被人
利用,用不真實的方法傷害李敖、傷害李敖,最後傷害到她自己。胡茵夢努力求真求善,是
她的大長處,但她用作偽的方法求真、用作惡的方法求善,結果鬧得親者所痛仇者所快,最
後連美都沒有了!
胡茵夢向官方表態,表演「大義滅夫」後第二天(一九八0年八月二十八日),我看了
報,決定跟她離婚。我先請來原始的證婚人,盂絕子和高信疆,表示我今天下午就離婚,
「解鈴還是係鈴人」,還是麻煩你們兩位在離婚證書上籤個字。
離婚證書上,我討厭一般的套語,我隻寫上「協議離婚」四個字,就告完成。孟絕子簽
了字,可是高信疆卻一再推託,當我得知真正的原因是高信疆太傳統、不願在離婚證書上籤
字以後,我也不好勉強他,就帶著我和孟絕子先簽好的離婚證書,一邊請人送去給胡茵夢
(因為我不想和她再見麵了),一邊匆匆趕赴忠孝東路大陸餐廳,主持記者招待會,宣布離
婚。
這時候,胡茵夢在她家得到我通知離婚的消息,大感意外,手拿離婚證書,約來律師李
永然研究一番。李永然說最好請李敖過來一下。於是胡茵夢打電話到大陸餐廳找我,說她很
難過,不過既然離婚,她也接受。在手續上有需麵談之處,請我過去,我同意了。記者得知
後,蜂擁直趨胡茵夢家。胡茵夢登時換上黑底素服,以迎記者,我在路上,特別繞道到花
店,下車買了九朵玫瑰花,再上車去胡茵夢家。我到時候,整個客廳已擠滿記者,我把花送
給胡茵夢,她為之淚下。胡茵夢表示,律師說你寫的離婚證書,文字太簡略了,最好能照一
般寫,寫上些男婚女嫁各不相幹等語,我懶得堅持,就說可以。於是胡茵夢親筆寫離書兩
張,然後是請證人簽字,胡茵夢表示,律師說一個證人不夠,盂絕子以外,希望再找一位簽
字,我說高信疆不便簽字,你找證人好了。於是胡茵夢當場向記者們說,有誰願意見證一
下。大家麵麵相覷一陣子,忽然人叢中冒出一記者,說我願意。胡茵夢同意了,請他過來,
我一看此人,不是別人,原來是「段宏俊」!段宏俊當時好像是台港地區一家小報的負責
人,有記者身份,他應邀簽字,我沒有拒絕的必要與理由。當年我主持文星時,段宏俊以自
由太平洋文化事業公司負責人身份登門拜訪,那時候他是因叛亂坐牢的受難出獄者、是被國
民黨剛剛「掃蕩」過的,並不是後來跟著國民黨走的中央委員。我這次離婚,後來康寧祥推
出的李彼峰趁機影射李段關係如何如何,並說段宏俊在離婚證書上「蓋章擔任見證人」,是
「大家都知道」的。這又完全是造謠。看看報上登的離婚證書吧!不但證人沒有蓋章,連當
事人雙方也都是匆匆以簽名表示的,誰又有備而來的、沒有必要的蓋什麽章、康寧祥推出的
李彼峰,虧他還是學歷史的,對整個離婚的過程,全不求證,就貿然曲解、亂造印章,這樣
子居心、這樣子用心、這樣子粗心,還被康寧佯請出來主持他們「首都公政會」中「黨外
史」,這種「黨外史」,我們還敢看嗎?自古以來,作史也好、修史也罷;正史也好、野史
也罷,下筆之際,無不講究「史德」、「史識」、「史才」,領教了康寧祥推出的李彼峰的
「黨外史」,誰還敢做黨外啊?因為段宏俊是國民黨,造謠者刻意要刻畫出李敖勾結國民黨
的畫麵,這種用心與居心,實在格局大小了。
胡茵夢生平無不良嗜好,獨好「怪物」,任何正常的,她都不喜歡;任何邪門的,她都
偏愛,什麽怪愛什麽,怪不一定要大,一塊歪七扭八的漢玉、一條塵封多年的繡片、一瓶聞
所未聞的香水、一對密宗氣息的耳環……都可使她因「小怪」而「大驚」,而要百計千方,
得之而後快,然後休息二十四小時,再去作怪。作怪其實不要緊,甚至有它可取之處,毛病
不在作怪而在不知天高地厚。整天吃男人、喝男人、花男人的錢、戴男人的玉、坐男人的
車、抄男人的文章出書,結果卻不辨親疏是非,反過頭來,與男人虛榮爭勝,或以偽證方式
「大義滅親」,爭自己人的風,還貌似清高,大談人生大道理與佛門大道理,這不是不知天
高地厚令人噁心的卑鄙小人嗎?
一九八0年,一件不幸的事發生了,就是文星老友蕭孟能告我的所謂侵占背信案,這案
子根本原因在蕭孟能拋棄了髮妻朱婉堅——跟他同甘共苦四十年的髮妻朱婉堅,我仗義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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