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以後,謝聰敏、魏廷朝至今尚能與李敖馬馬虎虎相處不被反目,而彭明敏卻獨獨不能,


    原因何在?一言以蔽之,彭明敏的一誤再誤使然耳!


    一九九五年六月間,謝聰敏感覺到我將揭發我和彭明敏的往事,亟思挽救,乃一而再、


    再而三的電話約我,要我務必參加七月五日他訂下的一個飯局。飯局是彭明敏、魏廷朝、他


    和我等人的聚會,可是,我卻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絕了。我說:「我不想吃『最後的晚餐』


    啦!」我心裏覺得:耶穌直到吃「最後的晚餐」時,才被出賣他的人傷了心,但台灣人卻比


    猶太人更巧於此道:彭明敏和魏廷朝、謝聰敏早在最後的晚餐前,就把李敖送上台獨十字架


    了。最妙的是,在被釘上十字架後,他們卻又網開一麵,說此人並非那穌。所以,直到今


    天,我還弄不清我的身份是耶穌而死,還是耶穌身邊的兩名強盜之一而死。悲哉!


    彭明敏一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一日秘密寫信給我,大罵他的學生蔡同榮說:「蔡此人實


    際亂來,應予適當教訓。」當然,他口中的「教訓」不是情報局局長對江南式的,隻是口誅


    筆伐而已。當謝聰敏感到事情不妙,李敖要把隱忍了三十多年的事寫出來「適當教訓」的時


    候,遂有七月五日彭明敏要同我吃飯之舉。可是,一切都太遲了,我拒絕了筷子,拿起了筆


    杆。想當年美國南北戰爭時,南方總司令李將軍(gen.robert lee)手下有位大將傑克遜


    (stonewaii jackson),受了重傷,失去左臂。當他受傷時,李將軍曾寫封信給他,說


    道:「你的情況比我還好些,你失掉了你的左臂,我卻丟掉了我的右臂。」(「you are


    better off than i am,for while you have lost left,i have lost my right


    arm.」)傑克遜收到這封信六天以後,便死了。彭明敏當年失去了左臂,他偷渡消息傳來,


    我頓起李將軍之情。遺憾的是,二十四年後,我終於自願有斷臂之舉。這是李將軍浮生多變


    了呢?還是傑克遜老而不死了呢?多麽難答的答案啊!答案難答,可是將軍令下,我決定不


    再留一手。


    也許有人奇怪,以快意恩仇為人生觀的李敖,為何卻能忠厚隱忍彭明敏這麽多年對他的


    不仁不義。原因有二:第一、我痛恨國民黨,彭明敏有誌氣不加入國民黨,我認為這是很難


    得的。格於島的局麵,台灣人本來像樣的、成材的就不多,我一直珍惜這樣的台灣人朋友,


    我希望他變成台灣的胡適,做最有誌氣、最有學問、最有高度教養的偉大知識分子。第二、


    大家隻看到我窮兇極惡一麵,卻忘了我豁達大度一麵,政治上,我被台獨分子誣陷,我不介


    意。另一方麵我又極重感情,老同學劉顯叔的太太陳烈看到我寫《你不知道的彭明敏》在


    《商業周刊》前幾期的連載,笑著點破:「我現在才知道你李敖的弱點了,原來你是溫情主


    義者!」-我的溫情,使我對患難之交有了隱忍。對彭明敏就是最鮮明的一例。


    在我發表《你不知道的彭明敏》後,有一個插曲,很逗。


    當時彭明敏挑選出來的副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忽然發表了護航式的談話,見報以後,我


    老毛病發了,乃餉以掛號信:


    長廷老弟:


    上月十四日你當麵「敬請李敖先生指正」的書——《謝長廷新文化教室》,我讀過了,


    我特別注意到你那「動態道德觀」的立論,那是你在咖啡廳裏向我一再陳述的重點。今早看


    到《聯合報》第四版,在報導李敖出版《你不知道的彭明敏》新聞後,有這樣一段話:


    支持彭明敏參選總統的立委謝長廷則認為,李敖陳述不足以採信,因為並沒有「受害


    人」出麵指控彭明敏。


    我看了,不禁失笑。照你老弟的法律觀點,則希特勒幹掉三百萬猶太人也自然是不足采


    信的,因為並沒有「受害入」出麵指控希特勒-事實上,這三百萬猶太人也永遠不能出麵


    了,因為他們都被殺光滅口了。不過,沒有「受害人」出麵並不等於死了三百萬猶太人的事


    實不足採信,事實畢竟是事實喲!


    我寫《你不知道的彭明敏》,陳述的全是事實,從彭先生誣陷朋友到誘姦女生、從彭先


    生出賣同誌到不義寡情,無一不舉證歷歷,且我自己就是「受害人」,你怎麽可以在彭先生


    隻手遮天以後,跟著雙乎遮天,說出那種話?是不是你的法律觀點認為「受害人」本身之言


    不客觀?你令我迴想起我被彭先生誣陷後關在軍法黑獄的日子,不論多少「受害人」向軍法


    酷吏喊冤,說被刑求逼供,但軍法酷吏們千篇一律的判決總是:「空言狡展,不足採信。」


    長廷老弟啊,你這次不足採信的話,真使我「故「獄』夢重歸」呢!


    也許我老了,趕不上你們年輕人的動態,在道德上尤其趕不上,但你的老師李鴻禧跟我


    一樣老。在台大第一宿舍,我住第四室,他注第三室。他成名後,在外張揚,說當年台大有


    「二李」之稱,指李敖和他,是鼎鼎大名的學生。其實,我們但知當時隻有李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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