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晗迴想片刻,說:“錫州這個案子,爭議點在於——案發後,男方在車上對女方母親承認的強奸是否屬於女方母親的誘導提問,以及‘未檢出精液’和‘處女膜完整’。”
寧稚做了個暫停的手勢:“這個案子很經典,我去喊孩子們進來一起聽課。”
張晗笑道:“去吧。”
寧稚喊了劉倩、喻賓和張晗的助理進來。
大家有的坐沙發,有的坐辦公客椅。
寧稚:“我和張律剛好聊到錫州訂婚強奸案,大家一起聽聽。”
喻賓和劉倩都已在不久前完成實習,順利拿到了律師證,並成為乾元所的律師。
喻賓興奮道:“這個案子真的很經典,也很難判。”
張晗重複一遍剛才說過的此案的爭議點。
“一審和二審,被告方都申請了‘承認強奸的錄音’是非法證據的排除申請,被告方質疑女方母親的錄音為誘導取證,但法院審查後認為取證程序合法,且錄音內容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
劉倩:“張律,錄音和其他什麽證據相互印證呢?”
張晗:“首先,案發之後,女方母親與被告曾在被告的車上關於被告強奸女方一事的對話,被告稱——我既敢做就敢擔這個事情,我從來也沒說我沒做。這部分對話被被告車子的行車記錄儀錄取到,進一步佐證被告承認發生過性行為,且未否認強迫性質。
其次,客觀證據方麵——監控錄像、現場痕跡、床單上檢出被告的精斑及雙方混合dna、女方手腕手臂的淤青、被拉下並點燃的窗簾痕跡,與女方描述的被強暴的過程、反抗、被被告人拖拽迴房間等細節相符,均顯示暴力衝突的存在。”
三個新人都在工作本上認真做筆記。
張晗說:“我剛才說的僅僅是這個案子的部分客觀證據,已經能證明被告暴力脅迫女方發生性關係,更不說其他證據。”
寧稚:“被告方現在緊咬‘女方處女膜沒有破裂’這點來否認性行為的發生,但處女膜狀況不能證明或否定強奸,處女膜是否破裂存在個體差異,且司法上以“違背意誌”而非插入程度定罪。”
張晗:“部分輿論認為——男女雙方既然已經訂婚,男方也付了部分彩禮,那麽發生性關係便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法律高於習俗,訂婚、彩禮等民間約定不構成性權利的讓渡,即便雙方領取了結婚證,是夫妻關係,一方也不能因此強迫另一方發生性關係。”
喻賓:“但也有一種說法——說女方是因為男方未及時在房本上加名,而誣告男方強奸罪。因為案發後,雙方曾就房本加名的事情進行協商,但因男方拒絕或拖延,女方進行了二次報案。”
劉倩:“案發當天女方就報案了,這是第一次報案,辦案人員說服雙方進行調解,女方母親提出既然發生了這樣的事,那就盡快補齊彩禮和訂婚時承諾的房本加名來推進婚禮,男方先是答應,後麵又反悔、拒絕調解,所以女方二次報案。”
寧稚看向喻賓:“男方強暴女方這件事,已經形成完整證據鏈,男方要證明自己沒有強暴女方,需要舉證,而非僅靠一張嘴。”
劉倩:“我有個大學同學就是當地人,她說他們那兒,房本加名確實是風俗,但很多男方家庭會這麽操作——在領結婚證前設計讓女方破處甚至懷孕,這樣就可以賴掉剩下的彩禮和房本加名,還可以在之後長達幾十年的婚姻裏指摘女方未婚懷孕,以此來打壓女方。”
張晗的助理說道:“也有人說,男方訂婚時承諾加名的房子,根本不是男方的,而是男方姐姐的,房本是男方姐姐的名字,根本加不了女方的名字,所以一開始承諾的房本加名就是一個騙局。”
劉倩恍然大悟:“所以男方選擇在結婚前強暴女方,以此來賴掉房本加名這件事。這就是男方的犯罪動機!”
寧稚笑道:“好了好了,你們說的這些都是道聽途說,沒有證據的事兒不能講。”
張晗:“錫州這個案子,通過綜合證據鏈的構建,突破了傳統對物證中心主義的依賴,強調了性自主權的絕對保護,還是有很積極的司法意義的。”
寧稚:“沒錯!這個案子確立了性同意權的法律邊界!確實很有意義!作為法律人,看到司法實踐裏程碑式的進步,真的很欣慰!”
她看著三個新人,笑道:“你們真是有福氣,能跟著張律學那麽多東西,我當新人那會兒,純粹就是牛馬,什麽都隻能靠自己悟、自己跑。”
她說的是在程儒言底下當律師的那兩三年時間。
喻賓:“但寧律您當新人那會兒就打贏了很多經典案件啊!而且都是大案重案!”
寧稚笑著站起身:“等你們仨能為咱們所賺錢了,我就轉去當公益律師。不為利益,隻為法護人人、法護明天!”
喻賓捧場,喊道:“法護人人、法護明天!”
助理們笑著離開張晗的辦公室,迴各自工位工作。
寧稚歪著腦袋看好友,吐槽道:“蕭讓最近越來越過分了!我真想把他趕迴公寓自己住!眼不見為淨!”
“怎麽了?”
“鬧著生二胎呢!”寧稚氣道,“我這才剛斷奶多久,子宮說不好都沒恢複完全,他就又惦記上我的子宮,催著我為他老蕭家開枝散葉!”
張晗笑:“蕭讓看著不像那種人,是不是隨口許願想要二胎,你過度解讀了?”
“他就是那種人!我本來不應該那年懷孕的你知道吧?”
“什麽?”張晗沒明白,“什麽叫‘本來不應該那年懷孕’?”
“懷我兒子那年,我們一直做避孕,根本不可能懷孕,我當時就想不明白怎麽就懷了?後來想想,肯定是蕭讓做手腳了。”
“啊?他為什麽要這樣?”
“因為他有年齡焦慮,所以結婚後他就一直想要孩子,我不肯。”
“所以你懷疑他在懷孕這件事上做了手腳?”
“對!”
寧稚做了個暫停的手勢:“這個案子很經典,我去喊孩子們進來一起聽課。”
張晗笑道:“去吧。”
寧稚喊了劉倩、喻賓和張晗的助理進來。
大家有的坐沙發,有的坐辦公客椅。
寧稚:“我和張律剛好聊到錫州訂婚強奸案,大家一起聽聽。”
喻賓和劉倩都已在不久前完成實習,順利拿到了律師證,並成為乾元所的律師。
喻賓興奮道:“這個案子真的很經典,也很難判。”
張晗重複一遍剛才說過的此案的爭議點。
“一審和二審,被告方都申請了‘承認強奸的錄音’是非法證據的排除申請,被告方質疑女方母親的錄音為誘導取證,但法院審查後認為取證程序合法,且錄音內容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
劉倩:“張律,錄音和其他什麽證據相互印證呢?”
張晗:“首先,案發之後,女方母親與被告曾在被告的車上關於被告強奸女方一事的對話,被告稱——我既敢做就敢擔這個事情,我從來也沒說我沒做。這部分對話被被告車子的行車記錄儀錄取到,進一步佐證被告承認發生過性行為,且未否認強迫性質。
其次,客觀證據方麵——監控錄像、現場痕跡、床單上檢出被告的精斑及雙方混合dna、女方手腕手臂的淤青、被拉下並點燃的窗簾痕跡,與女方描述的被強暴的過程、反抗、被被告人拖拽迴房間等細節相符,均顯示暴力衝突的存在。”
三個新人都在工作本上認真做筆記。
張晗說:“我剛才說的僅僅是這個案子的部分客觀證據,已經能證明被告暴力脅迫女方發生性關係,更不說其他證據。”
寧稚:“被告方現在緊咬‘女方處女膜沒有破裂’這點來否認性行為的發生,但處女膜狀況不能證明或否定強奸,處女膜是否破裂存在個體差異,且司法上以“違背意誌”而非插入程度定罪。”
張晗:“部分輿論認為——男女雙方既然已經訂婚,男方也付了部分彩禮,那麽發生性關係便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法律高於習俗,訂婚、彩禮等民間約定不構成性權利的讓渡,即便雙方領取了結婚證,是夫妻關係,一方也不能因此強迫另一方發生性關係。”
喻賓:“但也有一種說法——說女方是因為男方未及時在房本上加名,而誣告男方強奸罪。因為案發後,雙方曾就房本加名的事情進行協商,但因男方拒絕或拖延,女方進行了二次報案。”
劉倩:“案發當天女方就報案了,這是第一次報案,辦案人員說服雙方進行調解,女方母親提出既然發生了這樣的事,那就盡快補齊彩禮和訂婚時承諾的房本加名來推進婚禮,男方先是答應,後麵又反悔、拒絕調解,所以女方二次報案。”
寧稚看向喻賓:“男方強暴女方這件事,已經形成完整證據鏈,男方要證明自己沒有強暴女方,需要舉證,而非僅靠一張嘴。”
劉倩:“我有個大學同學就是當地人,她說他們那兒,房本加名確實是風俗,但很多男方家庭會這麽操作——在領結婚證前設計讓女方破處甚至懷孕,這樣就可以賴掉剩下的彩禮和房本加名,還可以在之後長達幾十年的婚姻裏指摘女方未婚懷孕,以此來打壓女方。”
張晗的助理說道:“也有人說,男方訂婚時承諾加名的房子,根本不是男方的,而是男方姐姐的,房本是男方姐姐的名字,根本加不了女方的名字,所以一開始承諾的房本加名就是一個騙局。”
劉倩恍然大悟:“所以男方選擇在結婚前強暴女方,以此來賴掉房本加名這件事。這就是男方的犯罪動機!”
寧稚笑道:“好了好了,你們說的這些都是道聽途說,沒有證據的事兒不能講。”
張晗:“錫州這個案子,通過綜合證據鏈的構建,突破了傳統對物證中心主義的依賴,強調了性自主權的絕對保護,還是有很積極的司法意義的。”
寧稚:“沒錯!這個案子確立了性同意權的法律邊界!確實很有意義!作為法律人,看到司法實踐裏程碑式的進步,真的很欣慰!”
她看著三個新人,笑道:“你們真是有福氣,能跟著張律學那麽多東西,我當新人那會兒,純粹就是牛馬,什麽都隻能靠自己悟、自己跑。”
她說的是在程儒言底下當律師的那兩三年時間。
喻賓:“但寧律您當新人那會兒就打贏了很多經典案件啊!而且都是大案重案!”
寧稚笑著站起身:“等你們仨能為咱們所賺錢了,我就轉去當公益律師。不為利益,隻為法護人人、法護明天!”
喻賓捧場,喊道:“法護人人、法護明天!”
助理們笑著離開張晗的辦公室,迴各自工位工作。
寧稚歪著腦袋看好友,吐槽道:“蕭讓最近越來越過分了!我真想把他趕迴公寓自己住!眼不見為淨!”
“怎麽了?”
“鬧著生二胎呢!”寧稚氣道,“我這才剛斷奶多久,子宮說不好都沒恢複完全,他就又惦記上我的子宮,催著我為他老蕭家開枝散葉!”
張晗笑:“蕭讓看著不像那種人,是不是隨口許願想要二胎,你過度解讀了?”
“他就是那種人!我本來不應該那年懷孕的你知道吧?”
“什麽?”張晗沒明白,“什麽叫‘本來不應該那年懷孕’?”
“懷我兒子那年,我們一直做避孕,根本不可能懷孕,我當時就想不明白怎麽就懷了?後來想想,肯定是蕭讓做手腳了。”
“啊?他為什麽要這樣?”
“因為他有年齡焦慮,所以結婚後他就一直想要孩子,我不肯。”
“所以你懷疑他在懷孕這件事上做了手腳?”
“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