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哪個是你?
被催婚逼瘋,和豪門繼承人秒領證 作者:不聽話的腦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傅斯年微怔,好像是覺得很好笑一般,笑出了聲,也坐在了地上。
他低著頭笑著。
她看不到他的表情。
良久,他止住了笑聲,抬起食指劃過眼角,像是在抹去笑出來的淚水。
他眼角濕潤,抬頭看向她。
“給你一次逃的機會。”他淡笑著說。
顏洛曼不懂,又有些懂。
他好像在暗示她可以選擇遠離他。
但機會隻有一次。
她看著他。
他也看著她。
良久,她問:“哪個是你?”
“重要嗎?”他依舊笑著,是那種有些陰邪的笑容。
他暗示的很明確了,他可能不僅是一個普通的瘋子,或許他還是一個變態的瘋批。
這些日子的畫麵快速在她腦海裏閃過。
有他不要命帶著她飆車的瞬間。
也有他在她媽媽麵前乖巧的樣子。
也有他幫她出頭,變態地欺負唐欣恬的樣子。
還有那杯半夜醒來的溫熱蜂蜜水。
更多的都是她每天迴來都能看到他在沙發上看書的樣子,像是專門在等她。
他好像所有的變態都是外麵,而在家裏的那個是一個完美的老公。
“你可以不出門嗎?”她又問。
傅斯年微怔,對她莫名其妙的問題感到無奈。
他沒有迴答,而是反問:“不逃?”
顏洛曼微蹙眉糾結了片刻,“還是逃吧。”
說完,她站起身。
傅斯年眼底滑過一絲痛楚。
她沒有看到。
她一瘸一拐路過他身邊,突然想起了什麽,問:“那我就不用給你零花錢了?”
傅斯年失笑,“一個月的冷靜期過後,民政局門口見。”
“哦。”
她有些失落。
她緩緩走著,走了很久很久,突然失笑。
其實也算是一種夢想成真了。
當初結婚就是為了盡快離婚後氣顏媽媽的。
後來不願意離婚也是為了讓顏媽媽高興的久一點。
她走到路邊,打了個車,沒有約劉佳念喝酒。
她們肯定會笑話她的,竟癡心妄想會追到一個極品一樣的男同,掰直?
可笑!她人生最大的成就是當初破天荒追到了江方華。
以前大家都年輕,喜歡就是喜歡,才不會看對方的家庭背景。
可現在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喜歡不再隻是喜歡,還得看條件,傅斯年憑什麽選她?她又怎麽比得上沈總的條件?
她用盡全力給傅斯年的,沈少仁或許都不用說話,一個眼神就能搞定。
顏洛曼迴到家,和結婚前一樣,換了家居服,第一時間去了書房。
——————
賽馬場外,傅斯年坐了很久。
方宇在不遠處等著,沒敢靠近。
他從沒看到傅斯年這麽失態過,就算他瘋,就算他變態,就算他渾身是血,他也從沒表現出這種頹然的狀態。
又過了很久,傅斯年打了個響指。
方宇走上前。
“把開燈的找出來。”他的聲音陰冷可怖。
方宇微怔,說:“我去解決。”
傅斯年單手撐地站起身,朝賽馬場正門走去,眼裏帶著嗜血的殺意。
方宇跟在他身後,幾次想開口,可不敢在他眼裏出現這種殺意時勸他什麽。
剛才開燈的中年門衛大叔見傅斯年來了,忙討好地笑著:“傅總,剛才怎麽來了也不說一聲?看到是您,我連忙就開了燈,沒打擾您約會吧?”
傅斯年淺淺扯起嘴角,動手緩緩挽起袖子。
方宇閉著眼說:“傅總,他也是一片好心!”
“砰!”
方宇的肚子結實地挨了一拳,差點岔氣。
門衛大叔看到這個架勢,已經腿軟,他不是沒見過傅斯年以前在賽馬場上的過激行為。
傅斯年朝前走了一步。
門衛大叔已經扛不住壓力,癱坐在地上。
傅斯年居高臨下看著他,正要動腳,他的手機響起了微信聲。
他頓了頓,會給他發微信的人不多,一個是方宇,另一個是沈少仁,還有一個……
他停下動作,拿出手機查看信息。
是她發的。
「衣服那些怎麽辦?」
「我給你打包?還是你自己來?」
「需要我寄的話,地址在哪兒?」
她連發了三條信息。
時機掐的很好,傅斯年轉身,環視了一下四周。
方宇看懂他的眼神,說:“少夫人已經到家了。”
他又看了眼信息,沒有迴,也沒有再迴頭做什麽,朝停車場走去。
方宇開來的勞斯萊斯旁是那輛莫名顯得嬌小的寶馬。
寶馬的車鑰匙不在他身上。
他嘴角帶上嘲弄的笑意,她確實是被他嚇著了,連他們是開車來的都忘了。
這時,微信聲又響了。
「我周一到周五白天都不在家,你自己過來拿吧!」
傅斯年難得打開了對話框的打字界麵,輸入:「別忘了,車在賽馬場。」
他輸入這幾個字的瞬間,嘴角在揚起,渾身的戾氣也散了不少。
是的,他剛剛想起她把車忘在酒吧的事,第二天她自嘲的樣子也沒心沒肺的。
傅斯年坐上了勞斯萊斯的後座。
方宇坐在了駕駛座。
“讓沈少仁安排幾場比賽。”傅斯年說完便倒頭躺在了後座。
——————
收到信息的顏洛曼看著那條信息發了很久的呆。
良久,她笑笑,真是尷尬,突如其來的失戀讓她失落到忘記了自己的愛車。
同樣忘記愛車的另一天是她意識到自己心動的瞬間。
對不起,我的愛車。
她在心裏默默道歉後,竟無心再剪紙或是畫設計圖,隻蹲在原地發著呆。
她想起第一次被傅斯年強製不能熬夜的時候,那是她還嫌他煩。
這不過十幾天的時間,她就深陷在他在家裏時的溫柔。
是的,她分的很清。
她隻喜歡在家裏時的傅斯年。
所以她才會逃。
那個變態的瘋子傅斯年,是她不敢靠近的人物。
不知道想了多久,她終於想通,選擇沒錯,不能為了一時的喜歡而深陷危險中。
她是個理智的成年人。
第二天,她又開始拿起剪紙,仿佛忘記了前幾天為愛傻不拉幾的樣子。
他低著頭笑著。
她看不到他的表情。
良久,他止住了笑聲,抬起食指劃過眼角,像是在抹去笑出來的淚水。
他眼角濕潤,抬頭看向她。
“給你一次逃的機會。”他淡笑著說。
顏洛曼不懂,又有些懂。
他好像在暗示她可以選擇遠離他。
但機會隻有一次。
她看著他。
他也看著她。
良久,她問:“哪個是你?”
“重要嗎?”他依舊笑著,是那種有些陰邪的笑容。
他暗示的很明確了,他可能不僅是一個普通的瘋子,或許他還是一個變態的瘋批。
這些日子的畫麵快速在她腦海裏閃過。
有他不要命帶著她飆車的瞬間。
也有他在她媽媽麵前乖巧的樣子。
也有他幫她出頭,變態地欺負唐欣恬的樣子。
還有那杯半夜醒來的溫熱蜂蜜水。
更多的都是她每天迴來都能看到他在沙發上看書的樣子,像是專門在等她。
他好像所有的變態都是外麵,而在家裏的那個是一個完美的老公。
“你可以不出門嗎?”她又問。
傅斯年微怔,對她莫名其妙的問題感到無奈。
他沒有迴答,而是反問:“不逃?”
顏洛曼微蹙眉糾結了片刻,“還是逃吧。”
說完,她站起身。
傅斯年眼底滑過一絲痛楚。
她沒有看到。
她一瘸一拐路過他身邊,突然想起了什麽,問:“那我就不用給你零花錢了?”
傅斯年失笑,“一個月的冷靜期過後,民政局門口見。”
“哦。”
她有些失落。
她緩緩走著,走了很久很久,突然失笑。
其實也算是一種夢想成真了。
當初結婚就是為了盡快離婚後氣顏媽媽的。
後來不願意離婚也是為了讓顏媽媽高興的久一點。
她走到路邊,打了個車,沒有約劉佳念喝酒。
她們肯定會笑話她的,竟癡心妄想會追到一個極品一樣的男同,掰直?
可笑!她人生最大的成就是當初破天荒追到了江方華。
以前大家都年輕,喜歡就是喜歡,才不會看對方的家庭背景。
可現在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喜歡不再隻是喜歡,還得看條件,傅斯年憑什麽選她?她又怎麽比得上沈總的條件?
她用盡全力給傅斯年的,沈少仁或許都不用說話,一個眼神就能搞定。
顏洛曼迴到家,和結婚前一樣,換了家居服,第一時間去了書房。
——————
賽馬場外,傅斯年坐了很久。
方宇在不遠處等著,沒敢靠近。
他從沒看到傅斯年這麽失態過,就算他瘋,就算他變態,就算他渾身是血,他也從沒表現出這種頹然的狀態。
又過了很久,傅斯年打了個響指。
方宇走上前。
“把開燈的找出來。”他的聲音陰冷可怖。
方宇微怔,說:“我去解決。”
傅斯年單手撐地站起身,朝賽馬場正門走去,眼裏帶著嗜血的殺意。
方宇跟在他身後,幾次想開口,可不敢在他眼裏出現這種殺意時勸他什麽。
剛才開燈的中年門衛大叔見傅斯年來了,忙討好地笑著:“傅總,剛才怎麽來了也不說一聲?看到是您,我連忙就開了燈,沒打擾您約會吧?”
傅斯年淺淺扯起嘴角,動手緩緩挽起袖子。
方宇閉著眼說:“傅總,他也是一片好心!”
“砰!”
方宇的肚子結實地挨了一拳,差點岔氣。
門衛大叔看到這個架勢,已經腿軟,他不是沒見過傅斯年以前在賽馬場上的過激行為。
傅斯年朝前走了一步。
門衛大叔已經扛不住壓力,癱坐在地上。
傅斯年居高臨下看著他,正要動腳,他的手機響起了微信聲。
他頓了頓,會給他發微信的人不多,一個是方宇,另一個是沈少仁,還有一個……
他停下動作,拿出手機查看信息。
是她發的。
「衣服那些怎麽辦?」
「我給你打包?還是你自己來?」
「需要我寄的話,地址在哪兒?」
她連發了三條信息。
時機掐的很好,傅斯年轉身,環視了一下四周。
方宇看懂他的眼神,說:“少夫人已經到家了。”
他又看了眼信息,沒有迴,也沒有再迴頭做什麽,朝停車場走去。
方宇開來的勞斯萊斯旁是那輛莫名顯得嬌小的寶馬。
寶馬的車鑰匙不在他身上。
他嘴角帶上嘲弄的笑意,她確實是被他嚇著了,連他們是開車來的都忘了。
這時,微信聲又響了。
「我周一到周五白天都不在家,你自己過來拿吧!」
傅斯年難得打開了對話框的打字界麵,輸入:「別忘了,車在賽馬場。」
他輸入這幾個字的瞬間,嘴角在揚起,渾身的戾氣也散了不少。
是的,他剛剛想起她把車忘在酒吧的事,第二天她自嘲的樣子也沒心沒肺的。
傅斯年坐上了勞斯萊斯的後座。
方宇坐在了駕駛座。
“讓沈少仁安排幾場比賽。”傅斯年說完便倒頭躺在了後座。
——————
收到信息的顏洛曼看著那條信息發了很久的呆。
良久,她笑笑,真是尷尬,突如其來的失戀讓她失落到忘記了自己的愛車。
同樣忘記愛車的另一天是她意識到自己心動的瞬間。
對不起,我的愛車。
她在心裏默默道歉後,竟無心再剪紙或是畫設計圖,隻蹲在原地發著呆。
她想起第一次被傅斯年強製不能熬夜的時候,那是她還嫌他煩。
這不過十幾天的時間,她就深陷在他在家裏時的溫柔。
是的,她分的很清。
她隻喜歡在家裏時的傅斯年。
所以她才會逃。
那個變態的瘋子傅斯年,是她不敢靠近的人物。
不知道想了多久,她終於想通,選擇沒錯,不能為了一時的喜歡而深陷危險中。
她是個理智的成年人。
第二天,她又開始拿起剪紙,仿佛忘記了前幾天為愛傻不拉幾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