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調查的結果表明,對話時的目光大致有五個功能。即調整說和聽,觀察對方的反應,表達意義,表達感情,傳達相應對人關係的性質。

    說話者往往是先相互注視對方之後才開始對話,不久再移開視線。闡述自己的意見一完,就會觀察對方的反應,同時發出自己打算聽取對方意見的信號,並再次注視對方。但如果說話者不進行這種第二次的相互注視,則表達者還要繼續說話的。

    對聽話者來說,除了表達自己想要說話的意圖,要在對方闡述一個意見後,及時看一下對方。一旦錯過這一注視的時機,就等於奉還了自己發言的機會。於是,對方隻能在自己已經說過的東西上添加點什麽,或者連續保持拘謹的沉默。而且,相互注視的情況一旦少了起來,那就意味著:這種對話也到了結束的時候了。

    對方持續移開目光,似乎是表示不感興趣的信號,但有時卻不過是對方有點害羞,或心情不佳而已。不過,判斷是否害羞的手段並不存在,有些疲倦也說不定。

    有著倉皇眼神,不斷東張西望的人,同樣也會使人緊張。有時,某人匆忙一瞥的視線方向能夠提供其眼下關心之事的線索,但總的來說,在這種場合,人們總想盡快離開其人。

    對話之際,為了檢視對方的關心度、理解度以及對這些話的容忍度也常使用目光。簡而言之,對方對自己的注視程度成了判斷其人注意集中度的標誌,進而,注視和被組合的臉部表情變化都能提供自己想要了解對方的反應。

    在仔細考慮到提問的迴答以及對方如何反應的場合,無論說者還是聽者一般都會相互移開目光,這也是調查結果已經證明的。原因似乎是,伴隨著精神向內集中,人們希望對視覺的刺激盡量減少,以至於不僅移開目光,而且新入眼簾的任何東西都不能與自己眼睛的焦點重合。

    作為心靈窗戶的眼睛,由於能顯露吃驚、害怕、憤怒、不快、愉快、悲傷以及其他種種情感、常跟臉部的其他部分連帶演出。眼睛還能表現威脅、責怪、憎恨、恐嚇、裝傻、懇求、誘惑以及求愛之類意圖。這類感情的程度差別,不僅通過眼睛和臉的外觀可以傳達,而且通過注視時間的長短和固定程度也可以傳達。

    對話中眼睛的另一個功能是聽者和說者相互傳達如何評價自己同對方的關係。根據某一個調查,如果我們把自己的交流對象當做中等地位的人物,則自己的注視和對方的注視均達到最大限度;如果對方的地位極高,則為中等程度;如果對方地位很低,則達到最低限度。

    在談話對象是可信賴的人時,出自自己的注視更長更頻繁,在談話對象是喜歡的人時也同樣。但是,也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即使對討厭的人,也進行冰冷的凝視。

    對於求愛時眼睛的使用方法已經引起很多作家和學者的注意。對於企圖保持更親密關係的對象,無論男女均運用“秋波”這種傳統方法,也得到科學調查的印證。一般而言,訂了婚的男女,相互注視會增多;意欲從此成為親密伴侶的男女之間,雙目交視的時間也會來得更長。

    關於這一主題,海倫·g·布拉溫所著的《性和獨身女性》作了極為有趣的描述,其中提到:一個獨身女子若在西餐館等公共場所選中一個男子,直接深情地凝視其眼睛,然後,迴過頭來與同伴聊天或閱讀雜誌。接著,作出一種掛念的姿態,再度同樣凝視其人,隨即垂下頭來。如此往複三次就會誘惑對方、引起對方對自己的興趣。結論是:暗送“秋波”,至今仍是求愛者的致勝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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