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六子精神抖擻地迴到了衝天公司,先向狗頭軍師吳非進行了匯報,然後他們又一同到花衝那裏,進行了匯報。在匯報中,揚六子那興奮勁,就好像出使西城的張騫,迴到了久違的大漢,見到了漢武大帝一樣激動和興奮。

    錢他們收下了?

    收下了。

    他們收了錢,說了些什麽?

    我姐夫說,花總給這麽多錢,做孩子的補償,也就夠了,再告人家,就太過意不去了。我姐雖然沒說什麽,卻也同意把錢收下了。

    你姐夫和姐在家誰說了算?

    當然是我姐說了算了。

    那她不表態,是什麽意思?是不是想既收了我們的錢還繼續告我們?

    不會不會,我姐這個人我知道,也是輕易不認輸的人。她就認輸了,嘴上也不認輸。她同意收了錢,就證明她也轉變了態度,否則,她絕不會收錢的。這事包在我身上,她要不講究,這二萬元錢由我還給你。

    我所擔心的不是這二萬元錢,而擔心的是她既收了錢,又告我的狀,到那時候我就更被動了。

    花總,你有這樣的想法也是對的。可我敢保證,不會出現花總說的局麵。要是那樣,我也不答應她。

    花總見楊六說的極其肯定,他也就沒再說什麽。

    三姐收了花衝的二萬元錢,撤訴的事很快在市裏傳開了,還在一心一意為打勝這場官司進行默默工作的任劍也很快聽到了這一不幸的消息。還未等她調查了解,霍律師也聽到了。他立即把這個消息告訴了任劍。任劍不相信,他倆還爭吵起來。

    這一定是花衝造的謠。

    你不能總這麽固執,事務是在不斷的變化之中的。別說是個窮光蛋,就是那些達官顯貴們,還那麽愛財呢。更何況象小草那樣的家庭,他們如果不缺錢,恐怕還出不了這事哪。

    窮人也不一定都沒有骨氣。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認為三姐絕不會因為二萬元錢就寧可出賣她的女兒,出賣朋友。

    有人為了錢,別說是女兒,朋友,誰都可能出賣!大到可以賣國,小到可以出賣他們的靈魂!除了這些,還有什麽不可以出賣的呢?

    這種現象有,從古到今都有。可我覺得三姐不是那種人。

    你和她認識幾天?你了解她嗎?

    別的話真沒有難住任劍,隻有這句話擊重了要害,難住了任劍。她和三姐認識的確時間不長,對她也真的不十分了解。對三姐的支持,並不是因為對她了解不了解,並不是因為對她如何如何,當時任劍完全是憑著她的良知,憑著她的職業道德,憑著她對法律的熱愛,事業的追求,真理的唿喚,她才挺身而出的,她才敢冒天下之大不違,麵對強敵,而支持一個弱小家庭的。她對三姐的支持,是任何企圖都沒有的,是百害而無一利的。即使重啟說的消息是真的,她也不後悔自己當初的選擇。她現在想的不是如果三姐真的收下了花衝的二萬元錢,她真的撤訴了怎麽辦?她未收這二萬元錢,她還堅持過去的觀點,她應該怎麽辦?她是否因為她撤了,她就撤了?她撤了,她不撤這官司怎麽打?還能不能打?她的腦子現在已變成了一鍋粥,一時半時無法理出思緒來。而對著她心愛的人,未來的伴侶,事業的夥伴,曾極力反對過她當小草的辯護人,更反對她在法院下判以後,還支持小草告狀的人,後來被她的語氣所打動,光明磊落的行為所折服的人,她現在應該做何解釋呢?是前進?還是倒退?是認輸?還是同那夥齷齪的家夥繼續鬥下去,直到把他們全部繩之以法,大獲全勝呢?真理隻有一個,就是三姐撤了,自己也不能撤!任劍還在這樣想,這樣鼓勵自己。

    我是認識楊三姐時間不長,我是對她不十分了解,可我對案子十分了解。

    那有什麽用?受害人都撤了,你還能堅持下去嗎?

    我們不是常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嗎?不管別人如何,隻要有事實,隻要有法律依據,我就什麽也不怕!

    你的願望是好的,可就連受害人也不支持你了,你還堅持打這場官司有什麽意義呢?

    一,我現在還沒有搞清三姐的態度,她也可能堅持原來的意見,也可能不堅持原來的意見;她堅不堅持,案件的事實都不會因此而改變,法律更不會因為某個人態度的轉變而轉變。所以,我的態度不會因為某個人的態度轉變而轉變;二、我打這場官司的目的,直接一點說,是想為小草伸冤,可遠一點說,宏觀一點說,我是為伸張正義而戰,伸張法律而戰。我打這場官司的意義,完全超出了案件本身的意義。因此,個別人的態度,並不會影響我對此案打到底的決心;三、我相信,我的堅持一定會贏得別人的支持。

    你的願望是美好的。可你想過沒有,如果三姐的態度轉變了,即使改變不了事實,改變不了不法律,可那樣會使這起官司更加繁雜,更加難打。

    那是當然。就是不是這樣,照樣困難重重。沒有百折不撓的勇氣,把個人利益甚至把生死置之度外的精神,都難以堅持到勝利的那一天。

    那麽說不管三姐的態度如何,這場官司你都要奉陪到底了?

    那是自然。

    不後悔?

    絕不後悔!絕不後退!假如我也不支持你呢?

    那我也絕不後退半步!

    霍重啟本想通過二萬元錢的事情打消任劍打這場官司的念頭,扭轉她對楊三姐一家的看法,扭轉對整個案件的看法。不料,在辯論中他沒有征服了任劍,他卻被任劍執著的精神又一次打動,又一次征服。讓他們的愛,也在一次次交談中升華。

    日夜夢想傍大款,發大財的小潔見到花衝之後,真的以為時來運轉,死死抓住花衝不放。

    掉進了劉雲的機關中的花衝,當然利令智慧,會迎合小潔的想法,用金錢來收買小潔而達到自己的目的。

    第三個處女就這樣成了花衝的犧牲品。

    第四個處女是吳非在街上撿到的一個有點傻的小女孩。這個小孩子長的並不醜,隻是在外邊亂跑亂顛,風餐露宿造的十分可怕,經過洗漱打扮後,也能說得過去。

    小傻妞在吳非的調教下,幾天之後也有了很大進步,有些事情也可以應付下去。吳非也不想找這樣的傻妞糊弄他的老板,可也是時間逼得他走頭無路,他才不得以而為之。

    被衝喜衝昏了頭的花衝,見到小傻妞之後竟然沒有看出她傻來。過了好幾天他尋思過味來,可也木已成舟,他就不責怪吳非了。

    小姑娘傻是傻,身體卻滿豐滿的。當花衝點燃了她的欲火之後,她的要求更加強烈,這倒使花衝的淫邪心得到很大滿足。沒有傻透氣的女孩子都有此強烈的要求,更何況象四肢健全、頭腦發達的肉體啦,豈能抵擋住性的誘惑?

    小傻孩一夜間做完愛,白天還纏著花衝不放。盡管花衝是四十騫虎的年令,可他就是總服金槍不倒的靈丹妙藥,也抵擋不住這八麵來風啊!小傻孩見到他就癡心妄想地發笑,嘴裏還不停地叨咕著:好,真好。

    花衝是淫,是邪,可他畢竟是若大公司一個老總,你別看他背地什麽壞事都肯幹,可在大廳廣眾麵前,在他的員工麵前,在客戶麵前,他學著要裝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樣子,擺出一副大款大腕的坤士派頭的。讓個小傻子身前身後纏著成何體統?當他的好奇心得到滿足之後,當小傻姑娘的曆史使命完成以後,他讓吳非立即把她逐出了公司,拋棄在大街上。

    小傻姑娘被拋棄之後,還想找花衝纏糾。因她傻,找不到去衝天公司的道路,想去也去不成了。

    真可惡!連個小傻子也不放過。說不定下一個受害者又是誰呢?

    楊六子從三姐家走時,把二萬元錢留在了三姐家。三姐為什麽沒有讓弟弟把錢拿走呢?她是真想就此罷手嗎?非也。那她為什麽還留下了那二萬元錢呢?她的想法和丈夫完全不同。她想即使我收下了二萬元錢,也不意味著我就可以不告你了。相反,這二萬元錢,可以先做上訪的經費,而後作物證交給有關部門。這樣可以一舉兩得,豈不更好?她的這種想法和任何人都沒有說,就連丈夫孩子她也沒說。當然楊六子就以為三姐收了錢,被錢蒙住了眼睛,轉變了態度。丈夫對打這場官司本來就沒有信心,正好有這樣一個機會,既得了錢,又可以體麵地退下來,要比什麽都好。至於小草,她沒有什麽主意,現在和將來都得聽爸爸媽媽的。

    當三姐又出現在老來旅店的時候,引起了各方的關注。

    最先做出反應的是花衝。他馬上找來了吳非和楊六子,問他們知道不知道楊三姐又來市裏了,他們都說不知道。他命令楊六子趕快搞清三姐的動向。楊六子不敢怠慢,馬上跑到了老來旅店,可卻未見到三姐。

    三姐沒有去任何地方,而去找任律師。任劍見到三姐,她並沒有問她二萬元錢的事,她卻主動和任劍說了。任劍見她主動和她說,就知道這裏邊一定有文章。三姐還把她想把這些錢做費用,最後作為證據的想法告訴了任劍。

    你的這種想法是真的嗎?

    不是真的,我還和你說這些幹什麽呢?

    如果是這樣,那太好了!你太聰明了!不過,你這樣做一定會更加激起他們對你的仇恨,他們能采取更陰險、更可怕的手段來對付你。另外,你的弟弟這關你怎麽過?他會輕易同意你這麽做嗎?絕不會同意!你怎麽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不這麽做,我繼續告他們,他們也不會放過我。至於我這麽做他們要采取什麽壞招,我都不怕,我覺得最難辦的就是我弟弟這關。我今天來和你說,就是想讓你幫我想點辦法。

    辦法是有,不知你肯不肯這麽做。

    隻要對案子件有利,對他也沒什麽大損失,我就幹。

    這麽做正可以達到這種目的。

    好,我就按你說的方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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