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知覺對象的不同進行分類

    根據知覺對象的不同,可將知覺分為物體知覺和社會知覺。

    1物體知覺

    物體知覺就是對物的知覺,對自然界中機械、物理、化學、生物種種現象的知覺。任何事物都具有空間、時間和運動的特性,因而物體知覺又分為空間知覺、時間知覺、運動知覺。空間知覺是指物體大小、距離、形狀和方位等空間特性在頭腦中的反映。時間知覺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發展變化的順序性和延續性的反映。運動知覺是人腦對物體的位置移動及其速度的知覺。

    2社會知覺

    這裏所說的社會知覺包括對個人的知覺和人際知覺。對個人的知覺是指我們通過對一個人的外表和言語來認識這個人的心理特點和品性,包括對他人的知覺和對自我的知覺。人際知覺是我們對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知覺。這類知覺有明顯的情感成分參與。

    (3)根據知覺的映象是否符合客觀實際進行分類

    根據知覺映象是否符合客觀實際,還可以把知覺區分為正確的知覺和錯覺等。正確的知覺是人腦對事物本來麵貌的反映,是人的知覺的主要方麵,而錯覺是指對人或對客觀事物不正確的知覺。錯覺是一種特殊的知覺,是客觀存在的心理現象。了解錯覺,有助於我們找出錯覺產生的原因與條件,自覺地糾正錯覺,形成正確的認識。錯覺對人的認識和實踐也有有利的影響,對於文學藝術、繪畫、建築、軍事偽裝等領域的創作與研究來說,都有著其存在的必要性。

    二、知覺的特征、規律及影響因素

    1.知覺的特征

    (1)知覺的選擇性

    我們每時每刻接觸的外界事物數不勝數,但由於感覺器官功能的限製,我們無法同時知覺它們,而隻是有選擇地知覺其中的某個或某幾個事物。因此,在特點時間內,我們總是根據主客觀情況或需要,從眾多事物中選擇其中的某個或某幾個事物作為知覺的對象,以便對其進行清晰的反映,而把同時存在的其他事物視為知覺的背景,僅對之進行模糊的反映。知覺的這一特征稱為知覺的選擇性,也稱知覺的對象性。

    知覺的選擇性依存於下列兩個條件:一是對象與背景之間的差別。對象與背景之間的差別越大,對象從背景中選擇出來就越容易;反之,則越困難。二是注意的選擇作用。當注意指向某個事物時,該事物便成為知覺的對象,而其他事物便成為知覺的背景。當注意從一個對象轉向另一個對象時,原來的知覺對象就成為背景,知覺對象便發生了新的變化。

    (2)知覺的整體性

    我們知覺的事物雖然由多種屬性或多個部分組成,且由不同的感受器官分別加以感受,但是我們並不是把各個知覺為各個孤立的屬性或部分,而總是把各個知覺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知覺的這一特性稱為知覺的整體性,或知覺的組織性。

    知覺的整體性是知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的一個重要方麵。它一方麵依賴於刺激物的結構,即刺激物的空間分布和時間分布,那些在空間、時間上接近的客體,那些在物理屬性(強度、顏色、形狀、大小等)上相似的客體,那些結構關係規則、對稱的客體,以及那些具有連續性或共同運動方向的客體,容易被知覺為一個整體。另一方麵又依賴於個體的知識經驗,當知覺的對象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充足時,知覺者總是以過去的知識經驗來加以補充,使其形成具有一定結構的整體形象。知覺者的知識經驗越豐富,越容易形成對某一事物完整的知覺映象,從而使知覺更準確、更有效。

    知覺的整體性使人對客觀事物的認識趨於完善,提高了人們知覺事物的能力,從而能夠適應變化的環境。人在新環境中遇到知覺過的對象,盡管構成它的部分或屬性有變化甚至缺損,但仍然可以根據對象各部分之間的聯係來加以辨認,從而變成一個整體形象。

    (3)知覺的理解性

    我們在知覺某一事物時,總要借助已有的知識經驗對它的整體性加以理解,並用某一語詞稱謂來對它做出最佳解釋。知覺的這一特征,稱為知覺的理解性。知覺依賴於理解。理解幫助對象從背景中分出。

    理解還有助於知覺的整體性。人們對自己理解和熟悉的東西,容易當成一個整體來感知。相反,在不理解的情況下,知覺的整體性常受到破壞。

    (4)知覺的恆常性

    知覺的恆常性指知覺對象的物理性質發生了一定程度的變化時,知覺形象並不發生相應的變化,而是保持不變。例如,同一人從不同的距離、角度和明暗條件下去看他,雖然視網膜上的人像各不相同,但仍將其知覺為同一個人。知覺恆常性也非常普遍,而視知覺的恆常性最具有代表性,視知覺的恆常性主要包括大小、形狀、明度和顏色恆常等。

    知覺的恆常性對人的生活有很大作用。它使人在知覺條件發生一定變化時,仍能按照事物的實際麵貌對它作出反映,從而能夠根據對象的實際意義來適應環境。如果不具有知覺的恆常性,那麽,在不同的情景下,每一認識活動,每一反應動作,都必須經過一番新的學習和適應過程,實際上也就使適應變得不可能了。

    2.知覺的規律與影響因素

    知覺的特征分析指出,知覺活動具有選擇性、整體性、理解性、恆常性特征,而這些特征具體說來也就是知覺活動的一般心理規律。在這一部分,我們主要就知覺的規律與影響因素,作一些介紹。

    (1)知覺的選擇性規律

    客觀世界作用於人的事物也是各種各樣、千變萬化的,感覺係統為我們提供的是各種感覺信息:光、色、聲、嗅、味和觸,但我們不能全部都知覺到,隻是對其中的一些刺激物做出反應,這樣使人能夠把注意集中到某些重要方麵,從而排除次要刺激的幹擾,更有效地感知外界事物。而我們之所以能夠有選擇性地知覺客觀世界乃在於知覺的選擇性規律。

    什麽樣的刺激物容易從背景中分離出來作為對象,這不僅和刺激物的特點有關,而且也和知覺者的主觀狀態有關。

    1刺激物的特點

    刺激物的特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a.刺激物的強度。環境中強烈的刺激容易引起人們的注意,從而被選擇為知覺對象,微弱的刺激往往作為背景。

    b.刺激物的對比。對象和背景之間差別越大,對象越容易從背景中分離出來;差別越小,分離就越困難。

    c.刺激物的變化。如果在我們所接觸到的各種刺激中,有一個刺激是運動的,其他刺激都是靜止的,那麽這個運動著的刺激就會被作為知覺對象。

    d.刺激物的新異性。在眾多刺激中,有一個刺激具有與其他刺激明顯不同的特點,這個新異的刺激就容易被作為知覺對象。

    2主觀狀態

    知覺者的個體因素有無明確的目的,有無積極的態度,以及知覺者的興趣、愛好、情緒狀態等都影響知覺對象的選擇。例如,在廣告的海洋裏,音樂家或音樂愛好者首先發現音樂晚會的海報;球迷則會首先看到球賽的廣告;病人首先注意的是藥品廣告等,各擇所需,各取其好。

    知覺的選擇性在現實生活中意義重大。如從背景中辨出對象,在信號覺察中就特別重要。雷達觀測兵要從雷達熒光屏上顯示的標誌中,辨認出可能是敵機來襲的信號,就必須把許多不是信號的標誌當做背景,把真正的信號標誌當做對象辨認出來,以便及時準確地向有關部門報告。此外,藝術家在創作中運用烘雲托月的手法;交通部門在交通信號標誌的選擇上選用對比強烈的紅綠燈;教師在教學中,為了讓學生迅速、清晰地知覺重要內容,講課的聲音抑揚頓挫,直觀教具突出關鍵部分,板書用鮮明的色彩對比、精巧的排列組合,從而突出主要語詞、圖形、符號及要點;舞台上用光柱照射主要演員吸引觀眾注意,都是對知覺選擇性的應用。

    (2)知覺的整體性規律

    知覺是按照一定的規律形成和組織起來的;知覺的對象有不同的屬性,由不同的部分組成,但我們並不把它感知為個別孤立的部分,而總是把它知覺為一個有組織的整體。知覺不是知覺對象各部分簡單的相加,而是各部分有機組成的。知覺的整體性體現了超越各部分刺激的簡單相加之和而產生的一種整體的知覺經驗。在刺激不完備的情形下,知覺仍可保持完備性。知覺的整體性對於由各種刺激所引起的感覺來說,起一個組織作用。刺激物的空間分布與時間分布、知覺主體的知識經驗等影響著知覺的整體性規律。

    格式塔學派提出的知覺組織原則包括以下幾種:

    接近性:距離上相近的物體容易被知覺組織在一起。

    相似性:凡物理屬性相似的物體容易被組織在一起。

    連續性:凡具有連續性或共同運動方向的刺激容易被看成一個整體。

    封閉性:人們傾向於將缺損的輪廓加以補充使知覺成為一個完整的封閉圖形。

    良好圖形:具有簡明性、對稱性的客體更容易被知覺。

    也就是說,當刺激物在時間或空間上分布呈現出這些特點時,那麽知覺對象將更容易被知覺為一個整體。

    同時,一個人能否把呈現在麵前的刺激知覺成為一個整體,不僅僅與這些刺激有關,而且和知覺者的主觀狀態,特別是知識經驗有密切關係。例如,我們聽見了汽車的喇叭聲,之所以能夠在頭腦中產生一輛汽車的知覺而不是一輛自行車的知覺,是因為我們的知識經驗告訴我們,這種喇叭聲是由汽車發出的,自行車的鈴聲與汽車的喇叭聲不同。如果傳入耳邊的聲音是我們從來沒有聽見過的,那麽,我們也絕不可能產生知覺。可見,知識經驗對於知覺的整體性具有重要意義。

    (3)知覺的理解性規律

    人在知覺某一客觀對象時,總是利用已有的知識經驗去認識它,並用詞把它標誌出來,這種個體所表現出來的以知識經驗去理解感觀信息的傾向即是知覺的理解性規律。

    影響知覺理解性規律的主要因素就是知覺者的知識經驗。知覺者之所以能夠對知覺對象做出某種解釋,是因為他具有這方麵的知識經驗,否則不可能做出解釋。例如,我們進入一間教室,馬上就能指出黑板、講台、桌子、椅子,就是因為我們的知識經驗幫助我們理解了當前事物。即使我們缺乏必要的知識經驗,我們也試圖運用我們已有的知識經驗對當前事物盡可能地作出解釋。知覺的理解性可以使我們的知覺更精細,把握更全麵更準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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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知覺的恆常性規律

    當知覺的條件在一定範圍內發生變化時,知覺的映象仍然保持相對不變,這種規律稱為知覺的恆常性規律。知覺恆常性規律包括大小恆常性、形狀恆常性與顏色恆常性等。

    1大小恆常性

    對物體大小的知覺不因圖像大小的變化而變化,稱為大小恆常性。大小知覺是由網像大小與知覺距離二者共同決定的,對於網像大距離近與網像小距離遠兩種組合,人們可以根據經驗做出物體大小相等的知覺解釋。

    2形狀恆常性

    形狀恆常性指觀察物體的角度發生變化時,我們仍然把這個物體感知為一個特定的形狀。觀看乒乓球拍時有不同的視角,如乒乓球拍的平麵與視線垂直時,視網膜上的視像形狀才與實際形狀較為一致。但幾乎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我們感知的乒乓球拍形狀都不會發生變化。

    3明度恆常性

    物體的亮度隨陽光照射以及處於不同的光線位置,它的物理亮度隨時變化。但是在心理上,我們仍然知覺為亮度不變,這是明度恆常性現象。明度恆常性現象在日常生活中也很普遍。例如,一個穿藍衣服的人從建築物中走到廣場時,其物理亮度發生了很大變化,但是我們仍然知覺為藍色。

    4顏色恆常性

    在不同照明條件下,同一件物品反射到你眼中的光有很大變化,但它們的顏色看起來好像沒有變,這是顏色的恆常性。它與經驗有很大關係。例如在綠光照射下,問你桌子上的香蕉是什麽顏色,你肯定會把香蕉看成黃色。但是倘若在這種條件下,讓你說出各種紙片的顏色時,知覺結果就可能受到光照的影響了。此外顏色恆常性產生的另一個原因與背景有關。在日光照射下,煤與周圍背景相比仍然最暗,白紙與陰影中的背景相比仍然最亮。

    知覺恆常性規律主要受兩個因素的製約:第一,知覺主體的知識經驗是保持恆常性的基本條件,這在不同年齡期表現得較明顯,幼兒由於經驗不足,知覺事物時往往隨環境變化而變化,所以他們很容易把近物看得大些,把遠物看得小些。而對成人來說,由於知識經驗相對比兒童豐富,他們在知覺事物時則能較好地保持恆常性,不會隨環境的改變而改變自己對事物的知覺映象。第二,條件的變化程度。知覺的恆常性規律是相對的,即隻有當知覺條件的變化不超出一定的範圍時,我們對事物的知覺才能保持相對不變。如果知覺條件的變化超出一定的範圍時,我們的知覺便會失去恆常性而為條件變化所左右。

    (第三節感知規律在教學中的應用

    教學活動,是教與學的互動影響、相互作用的過程。將心理學研究中的感知規律應用於教學實踐,不僅對完成教育任務有所幫助,而且對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十分有益。

    一、感知規律與直觀教學

    1.根據學習任務的性質運用直觀教具、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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