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下主人要她去找黃靖一同去,這原本無甚問題,可也讓她反應過來,主人這是在懷疑黃靖。
或者該說,主人是在懷疑倆活證的死,與黃靖有著關聯的亦敵亦友的藍之燼存在著幹係。
“能否幫到忙,那就得看她和藍之燼於私底下,到底有無聯係了。”孟十三所思所想,與長安所猜所測大差不差。
李珩羽翼被李壽頻頻折剪,他雖也有反擊,然反擊力度有限,以致於反擊結果有所偏差,他不服輸,至少在中線上不能輸得太難看。
而此前提之下,有三個重點。
此倆重點,恰是他一敗塗地的三個致命點。
一個是朱希葉,一個是石椐,一個是倆良民。
隻要解決掉這三個致命點,那麽就算敗在東宮手上,他也還有底牌足以令他翻身,而他底牌,就是他們的父皇。
父皇最無法容忍手足相殘,故而這些年來,縱然知曉他所行之事略欠考慮,卻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護他周全。
這般之下,他隻要不是犯下太過的錯,此錯還被赤裸裸地擺上明麵,那麽父皇便還能幫他掩蓋,還能繼續作為他的底牌,成為他的矛與盾。
既是刺向太子的矛,亦是抵禦太子的盾。
三個致命點,他已經除掉最後一個。
兩個能指認是他在幕後策劃碧虛莊園中秋夜燈山坍塌事件的黑手,導致教數十條無辜良民的性命盡被奪的活證,已是成為兩具開不了口的屍體。
現下,還剩下兩個。
“告知藍法師,結果我很滿意,你走一趟小客棧,再給他一倍酬金。”李珩吩咐負責與藍之燼聯係的誹硯,“然後問問他,可有隔空取人性命的術法,如若有,他若答應幫這個忙,給他十倍酬金。”
誹硯應諾。
識墨卻覺得藍之燼的術法不靠譜:“上迴私宅裏那些屍體的蹊蹺,藍法師就沒能查出個具體的,隻說有異常,什麽異常也說不出來。殿下現今再找他幫忙,恐怕還是半吊子。”
誹硯未有附和,心裏卻是讚同的。
“能單用尋蹤術的術法就找到了那兩個良民的藏匿之所,足以證明藍法師的術法是有用的,隻不過……”李珩想到誹硯先時稟報的,作完法事查看完屍體之後,藍之燼於他的私宅外麵,看到的藍之燼的相熟之人天師黃靖,以及孟府的大車、孟十三的丫鬟與李曜深,“上迴沒查出個具體的,大有可能中間出了點兒差錯。”
聽到這裏,誹硯立刻問道:“殿下是覺得上迴查看那些屍體,藍法師瞞了其異常未言?”
識默也反應過來:“殿下是覺得藍法師未言,乃是因著中間見過的那位黃天師?孟府大小姐的丫鬟?亦或是靖王世子?”
李珩未否亦未肯定:“誹硯去問問藍法師是否還有交易的可能,識墨去查清黃天師與孟大小姐的關係。”
誹硯:“諾。”
識墨:“諾。”
崔瑜得到倆良民被滅口的消息,是孟十三讓長安親走一趟雀仙樓告知的他。
能見到長安,他很高興,高興到甚至能忽略掉眼前的狀況,而想當麵問一問長安,他心尖上的人何時能踏足京城。
然而在長安皺著眉頭一臉不耐煩之下,他還是忍住了。
罷,左右待嶺南三大家族的族長到京,完成與孟大小姐的交易,他一樣能當麵問長安三個問題。
屆時,長安不會是這般態度,且不會不答他問關於心上人的問題。
“孟大小姐讓你來告知我,是想我做什麽?”崔瑜很清醒,他不認為孟十三特意讓長安來他這一趟,僅僅是為了告知。
當真如此,照平常而言,寶珠眼下養傷,隻會隨意派來四玉之一,而非長安親自出馬。
“小姐說,燈山坍塌之事,我們都知曉是誰做的,其因為何亦都清楚。”都知曉幕後黑手就是李珩,且是為了逼迫崔瑜靠入二皇子陣營,而製造出來令數十條無辜百性慘死事件,“眼下難得保住性命的兩個良民,也已經在保護圈裏被滅口,活證盡失,物證雖還在,震懾力卻不夠。”
崔瑜接下道:“故而你家小姐的意思是,要我再找出活證來?”
長安尚未答,他已然搖首:“不可能。”
“中秋夜當晚在燈山之下的人,確實已無活口,但他們有家人。”長安不著急,等著崔瑜搖完頭否定完,她方徐徐道出孟十三交代她轉述的重點。
“事情一發生,我便讓人著手去找過受害者的家人,所有人的家人。”崔瑜於末尾強調了所有受害者的家人,“但無一例外,要麽有些本就是孤身一人,要麽有些的家本就不在京城,而有些人的家在附近轄縣,卻也已人去樓空,便是有幾個受害者的家本就在城內的,更是早在受害之前,因著各種緣由,而早早離開了京城,而不知去向。”
他說的這些,早便同孟十三講明過的。
“這些七公子與我家小姐說過,小姐也同我轉述過了。”長安沒有反駁,而是順著說道,“實不相瞞,小姐將此事件交由我徹查之際,我也是複查過的。”
言道複查,不是不信崔瑜早先所查之結果,而是她需要再重複一遍,查看有無錯漏之處,亦可說是查看可還有破局的線索。
聽到長安複查過,崔瑜微垂下眼簾,端起茶碗輕抿了一口滾燙的香茗,再抬眼,直問道:“那你是複查到了漏網之魚?”
“小姐的意思是,如此之下的受害者,隻怕並非全然的無辜者,難保其中沒有為了錢帛而甘願赴死之人,亦或其中隻知有危險,卻不知會一砸便會砸進鬼門關的人。”長安把孟十三細分開來同她說的原話,一字不差地說給崔瑜,“小姐說,七公子隻需要查出‘亦或’這部分的家人。”
饒是這般道理,依舊是個難題。
崔瑜擰眉道:“找不到人,推測再多,也不過是一堆廢話。”
長安再不多言,取出一張被裁掉一半的宣紙,遞到崔瑜的麵前:“這個人,七公子可追查一二。”
或者該說,主人是在懷疑倆活證的死,與黃靖有著關聯的亦敵亦友的藍之燼存在著幹係。
“能否幫到忙,那就得看她和藍之燼於私底下,到底有無聯係了。”孟十三所思所想,與長安所猜所測大差不差。
李珩羽翼被李壽頻頻折剪,他雖也有反擊,然反擊力度有限,以致於反擊結果有所偏差,他不服輸,至少在中線上不能輸得太難看。
而此前提之下,有三個重點。
此倆重點,恰是他一敗塗地的三個致命點。
一個是朱希葉,一個是石椐,一個是倆良民。
隻要解決掉這三個致命點,那麽就算敗在東宮手上,他也還有底牌足以令他翻身,而他底牌,就是他們的父皇。
父皇最無法容忍手足相殘,故而這些年來,縱然知曉他所行之事略欠考慮,卻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護他周全。
這般之下,他隻要不是犯下太過的錯,此錯還被赤裸裸地擺上明麵,那麽父皇便還能幫他掩蓋,還能繼續作為他的底牌,成為他的矛與盾。
既是刺向太子的矛,亦是抵禦太子的盾。
三個致命點,他已經除掉最後一個。
兩個能指認是他在幕後策劃碧虛莊園中秋夜燈山坍塌事件的黑手,導致教數十條無辜良民的性命盡被奪的活證,已是成為兩具開不了口的屍體。
現下,還剩下兩個。
“告知藍法師,結果我很滿意,你走一趟小客棧,再給他一倍酬金。”李珩吩咐負責與藍之燼聯係的誹硯,“然後問問他,可有隔空取人性命的術法,如若有,他若答應幫這個忙,給他十倍酬金。”
誹硯應諾。
識墨卻覺得藍之燼的術法不靠譜:“上迴私宅裏那些屍體的蹊蹺,藍法師就沒能查出個具體的,隻說有異常,什麽異常也說不出來。殿下現今再找他幫忙,恐怕還是半吊子。”
誹硯未有附和,心裏卻是讚同的。
“能單用尋蹤術的術法就找到了那兩個良民的藏匿之所,足以證明藍法師的術法是有用的,隻不過……”李珩想到誹硯先時稟報的,作完法事查看完屍體之後,藍之燼於他的私宅外麵,看到的藍之燼的相熟之人天師黃靖,以及孟府的大車、孟十三的丫鬟與李曜深,“上迴沒查出個具體的,大有可能中間出了點兒差錯。”
聽到這裏,誹硯立刻問道:“殿下是覺得上迴查看那些屍體,藍法師瞞了其異常未言?”
識默也反應過來:“殿下是覺得藍法師未言,乃是因著中間見過的那位黃天師?孟府大小姐的丫鬟?亦或是靖王世子?”
李珩未否亦未肯定:“誹硯去問問藍法師是否還有交易的可能,識墨去查清黃天師與孟大小姐的關係。”
誹硯:“諾。”
識墨:“諾。”
崔瑜得到倆良民被滅口的消息,是孟十三讓長安親走一趟雀仙樓告知的他。
能見到長安,他很高興,高興到甚至能忽略掉眼前的狀況,而想當麵問一問長安,他心尖上的人何時能踏足京城。
然而在長安皺著眉頭一臉不耐煩之下,他還是忍住了。
罷,左右待嶺南三大家族的族長到京,完成與孟大小姐的交易,他一樣能當麵問長安三個問題。
屆時,長安不會是這般態度,且不會不答他問關於心上人的問題。
“孟大小姐讓你來告知我,是想我做什麽?”崔瑜很清醒,他不認為孟十三特意讓長安來他這一趟,僅僅是為了告知。
當真如此,照平常而言,寶珠眼下養傷,隻會隨意派來四玉之一,而非長安親自出馬。
“小姐說,燈山坍塌之事,我們都知曉是誰做的,其因為何亦都清楚。”都知曉幕後黑手就是李珩,且是為了逼迫崔瑜靠入二皇子陣營,而製造出來令數十條無辜百性慘死事件,“眼下難得保住性命的兩個良民,也已經在保護圈裏被滅口,活證盡失,物證雖還在,震懾力卻不夠。”
崔瑜接下道:“故而你家小姐的意思是,要我再找出活證來?”
長安尚未答,他已然搖首:“不可能。”
“中秋夜當晚在燈山之下的人,確實已無活口,但他們有家人。”長安不著急,等著崔瑜搖完頭否定完,她方徐徐道出孟十三交代她轉述的重點。
“事情一發生,我便讓人著手去找過受害者的家人,所有人的家人。”崔瑜於末尾強調了所有受害者的家人,“但無一例外,要麽有些本就是孤身一人,要麽有些的家本就不在京城,而有些人的家在附近轄縣,卻也已人去樓空,便是有幾個受害者的家本就在城內的,更是早在受害之前,因著各種緣由,而早早離開了京城,而不知去向。”
他說的這些,早便同孟十三講明過的。
“這些七公子與我家小姐說過,小姐也同我轉述過了。”長安沒有反駁,而是順著說道,“實不相瞞,小姐將此事件交由我徹查之際,我也是複查過的。”
言道複查,不是不信崔瑜早先所查之結果,而是她需要再重複一遍,查看有無錯漏之處,亦可說是查看可還有破局的線索。
聽到長安複查過,崔瑜微垂下眼簾,端起茶碗輕抿了一口滾燙的香茗,再抬眼,直問道:“那你是複查到了漏網之魚?”
“小姐的意思是,如此之下的受害者,隻怕並非全然的無辜者,難保其中沒有為了錢帛而甘願赴死之人,亦或其中隻知有危險,卻不知會一砸便會砸進鬼門關的人。”長安把孟十三細分開來同她說的原話,一字不差地說給崔瑜,“小姐說,七公子隻需要查出‘亦或’這部分的家人。”
饒是這般道理,依舊是個難題。
崔瑜擰眉道:“找不到人,推測再多,也不過是一堆廢話。”
長安再不多言,取出一張被裁掉一半的宣紙,遞到崔瑜的麵前:“這個人,七公子可追查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