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心裏不舒服嗎?”
“不,我還有點欣賞呢。我明天有事情要忙,不過,就算是我沒事幹,想到你,我也不會難過。星期五是你想把他變成女孩的那個吧。”
“就是那個。但我真正要開導他想明白的是:他其實比自己想得更邪惡、更古怪。”
“我也是,很明顯的,因為我好想聽你描述。我要一份詳細的報告。”
“我一邊整治他,一邊想要怎麽跟你說好了。”
“我也會想像你們怎麽做,在腦中為你寫劇本。你的計程車來了,星期六見,好嗎?”
她點點頭,親他。
他說,“真高興我們找到彼此。”
“喔,寶貝,”她說,“這不是命中注定的嗎?”
第29章
這個讓人眼睛一亮的東西,吉米·加爾文心裏明白,可能是個錯誤。如果再等一會兒,或者有一頓豐富的早餐在你的胃裏:蛋、火腿片、一兩節香腸,現在差不多又到了午餐時間,當然不會有任何人責怪你喝上一兩杯烈酒的。當然,如果你能撐到午後,那就更棒了。問題是:在早餐前,你就幹了好幾杯,喝著喝著,連早餐都省了,這情況就不怎麽理想了。可是誰擋得住呢?上好的約翰·詹姆森陳釀威士忌,在你的胃裏,在你的唿吸間,聞到的人很輕易地就可以分辨出這絕不是教堂祭台上的爛酒。
但是,換個角度說,除了威士忌,還有什麽能讓你在經歷一個可怕的夜晚之後,第二天,還能有生活的動力呢?他有個朋友,靠的是安定1,說這種藥可以清清爽爽讓你精神一振,不會每天都像隻病貓,而且唿吸的時候,沒有味道。誰知道這個傢夥竟然服用煩寧上癮,為了戒掉這個壞毛病,幾乎送掉條命。這個可憐人被送進貝絲·伊斯拉爾醫院,醫生跟他說,戒煩寧比戒海洛因還難。不必了,多謝,我還是靠威士忌好。盡管它遲早會要我的命,但是,至少它落喉順暢,韻味無窮。
1全世界使用最廣的鎮靜劑。
昨天晚上很慘。雖然一開頭的時候,感覺起來還不壞。幾家酒吧、幾個老朋友、幾個新朋友、幾個笑話,一種對老朋友、新朋友、全人類永恆不渝的愛,感到這世界並非老朽腐壞。
偉大的思想、偉大的情感,他知道隻有兩種方法可以獲得:一是讓自己的腦袋變糨糊,一是喝上兩杯老酒。
他選擇後者,不過卻有前者的效果,隻覺得糨糊差點從腦子裏流出來。所以,他趕緊拿過瓶子,在容量大約六盎司、半透明的小杯子裏,倒了大半杯酒。他端起杯子打量,好像在看——看什麽?新結識的知心好友,還是糾纏一輩子的夙敵?
他喝下這杯酒。就這一杯,足以挫挫沮喪的銳氣,足以減輕哪怕自己都感覺不到的些微負擔。
他在b大道的一家烏克蘭餐館吃早餐。他不在乎膽固醇,這家餐廳跟他一樣不在乎。他點了義大利香腸、蛋、炸薯餅,連喝了三杯超爛咖啡。但是,老天爺啊,當他走出餐廳的時候,他覺得好多了。
現在,他得傷腦筋想想,今天要幹什麽了。
他下班了。莫瑞·溫特斯很照顧他的生意,先是讓他替那個作家,克雷頓,打聽線索,接下來要他去摸摸一宗搶劫案裏的兩名證人,究竟是什麽底細。這宗搶劫案最後撤銷起訴,最關鍵的證據就是他提供的線索,所以,他現在的自我感覺非常良好,想來,莫瑞對他也很滿意。
但是,他並沒有幫克雷頓發掘出什麽足以翻案的線索。
他覺得他的能力是有限的,因為不需要什麽特異功能,誰都知道這個作家有罪。一個女人走進酒吧,跟一個男人出去,一覺醒來,她死了,這種案子有什麽好查的?用得著拿茶葉占卜、看水晶球才能知道兇手是誰嗎?你挑錯人,他殺了你,落跑,不就這麽迴事?
動機被他從頭到腳地推敲了好幾遍,自認頗有根據,但他畢竟是個好警察,不管任務有多困難,都要全力以赴。以前,他竭盡心力,上窮碧落下黃泉,要把歹徒送進監牢;如今,他竭盡心力,上窮碧落下黃泉,卻是要把歹徒從監獄裏放出來。今非昔比,著實不習慣。這工作既勞心,也勞力,要動腦,也得動腳。腳力雖不如前,但也還動得了。
他已經盡力了,幫克雷頓找到一兩個證人,說詞不足以讓檢方啞口無言,但至少可以讓他們暈頭轉向。然後,那個他媽的血手木匠冒了出來,開啟了全新的可能性。隻要把他跟費雪扯在一起,克雷頓就可以全身而退了。
有幾個方向倒是值得深入地追一下。有人在十三街和第八街見過哈賓傑買汽油,所以,他非常可能跟在布魯克林對付那個老婦人一樣,盯上費雪,找個機會混進她家。
所以,他日夜在費雪家門口等著,趁她出門不防備之際,混了進去。誰知道她迴來的時候,還帶個男人,克雷頓個頭不小,所以,血手木匠隻好耐心地躲在衣櫃裏,等這兩個人在床上翻雲覆雨。完事之後,克雷頓迴家,血手木匠“砰”一聲跳出來,正是費雪意猶未盡的時候,為了不讓第三個人再享受這溫馨的時刻,他索性把費雪勒死,閃人。
要不,這樣的場景也不賴:她走進魚壺,血手木匠一眼就看見她了,尾隨在費雪與克雷頓的身後。他想辦法混進褐石大樓一其實不難,隻要時機拿捏得準,克雷頓前腳走,他後腳進去就行了。敲敲她的門,說他忘了東西,迴來拿。是嗎?你忘了什麽,我幫你拿。不,你找不到的,讓我進來。她把門打開,他說,我忘了殺你,臭婊子,隨即痛下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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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還有點欣賞呢。我明天有事情要忙,不過,就算是我沒事幹,想到你,我也不會難過。星期五是你想把他變成女孩的那個吧。”
“就是那個。但我真正要開導他想明白的是:他其實比自己想得更邪惡、更古怪。”
“我也是,很明顯的,因為我好想聽你描述。我要一份詳細的報告。”
“我一邊整治他,一邊想要怎麽跟你說好了。”
“我也會想像你們怎麽做,在腦中為你寫劇本。你的計程車來了,星期六見,好嗎?”
她點點頭,親他。
他說,“真高興我們找到彼此。”
“喔,寶貝,”她說,“這不是命中注定的嗎?”
第29章
這個讓人眼睛一亮的東西,吉米·加爾文心裏明白,可能是個錯誤。如果再等一會兒,或者有一頓豐富的早餐在你的胃裏:蛋、火腿片、一兩節香腸,現在差不多又到了午餐時間,當然不會有任何人責怪你喝上一兩杯烈酒的。當然,如果你能撐到午後,那就更棒了。問題是:在早餐前,你就幹了好幾杯,喝著喝著,連早餐都省了,這情況就不怎麽理想了。可是誰擋得住呢?上好的約翰·詹姆森陳釀威士忌,在你的胃裏,在你的唿吸間,聞到的人很輕易地就可以分辨出這絕不是教堂祭台上的爛酒。
但是,換個角度說,除了威士忌,還有什麽能讓你在經歷一個可怕的夜晚之後,第二天,還能有生活的動力呢?他有個朋友,靠的是安定1,說這種藥可以清清爽爽讓你精神一振,不會每天都像隻病貓,而且唿吸的時候,沒有味道。誰知道這個傢夥竟然服用煩寧上癮,為了戒掉這個壞毛病,幾乎送掉條命。這個可憐人被送進貝絲·伊斯拉爾醫院,醫生跟他說,戒煩寧比戒海洛因還難。不必了,多謝,我還是靠威士忌好。盡管它遲早會要我的命,但是,至少它落喉順暢,韻味無窮。
1全世界使用最廣的鎮靜劑。
昨天晚上很慘。雖然一開頭的時候,感覺起來還不壞。幾家酒吧、幾個老朋友、幾個新朋友、幾個笑話,一種對老朋友、新朋友、全人類永恆不渝的愛,感到這世界並非老朽腐壞。
偉大的思想、偉大的情感,他知道隻有兩種方法可以獲得:一是讓自己的腦袋變糨糊,一是喝上兩杯老酒。
他選擇後者,不過卻有前者的效果,隻覺得糨糊差點從腦子裏流出來。所以,他趕緊拿過瓶子,在容量大約六盎司、半透明的小杯子裏,倒了大半杯酒。他端起杯子打量,好像在看——看什麽?新結識的知心好友,還是糾纏一輩子的夙敵?
他喝下這杯酒。就這一杯,足以挫挫沮喪的銳氣,足以減輕哪怕自己都感覺不到的些微負擔。
他在b大道的一家烏克蘭餐館吃早餐。他不在乎膽固醇,這家餐廳跟他一樣不在乎。他點了義大利香腸、蛋、炸薯餅,連喝了三杯超爛咖啡。但是,老天爺啊,當他走出餐廳的時候,他覺得好多了。
現在,他得傷腦筋想想,今天要幹什麽了。
他下班了。莫瑞·溫特斯很照顧他的生意,先是讓他替那個作家,克雷頓,打聽線索,接下來要他去摸摸一宗搶劫案裏的兩名證人,究竟是什麽底細。這宗搶劫案最後撤銷起訴,最關鍵的證據就是他提供的線索,所以,他現在的自我感覺非常良好,想來,莫瑞對他也很滿意。
但是,他並沒有幫克雷頓發掘出什麽足以翻案的線索。
他覺得他的能力是有限的,因為不需要什麽特異功能,誰都知道這個作家有罪。一個女人走進酒吧,跟一個男人出去,一覺醒來,她死了,這種案子有什麽好查的?用得著拿茶葉占卜、看水晶球才能知道兇手是誰嗎?你挑錯人,他殺了你,落跑,不就這麽迴事?
動機被他從頭到腳地推敲了好幾遍,自認頗有根據,但他畢竟是個好警察,不管任務有多困難,都要全力以赴。以前,他竭盡心力,上窮碧落下黃泉,要把歹徒送進監牢;如今,他竭盡心力,上窮碧落下黃泉,卻是要把歹徒從監獄裏放出來。今非昔比,著實不習慣。這工作既勞心,也勞力,要動腦,也得動腳。腳力雖不如前,但也還動得了。
他已經盡力了,幫克雷頓找到一兩個證人,說詞不足以讓檢方啞口無言,但至少可以讓他們暈頭轉向。然後,那個他媽的血手木匠冒了出來,開啟了全新的可能性。隻要把他跟費雪扯在一起,克雷頓就可以全身而退了。
有幾個方向倒是值得深入地追一下。有人在十三街和第八街見過哈賓傑買汽油,所以,他非常可能跟在布魯克林對付那個老婦人一樣,盯上費雪,找個機會混進她家。
所以,他日夜在費雪家門口等著,趁她出門不防備之際,混了進去。誰知道她迴來的時候,還帶個男人,克雷頓個頭不小,所以,血手木匠隻好耐心地躲在衣櫃裏,等這兩個人在床上翻雲覆雨。完事之後,克雷頓迴家,血手木匠“砰”一聲跳出來,正是費雪意猶未盡的時候,為了不讓第三個人再享受這溫馨的時刻,他索性把費雪勒死,閃人。
要不,這樣的場景也不賴:她走進魚壺,血手木匠一眼就看見她了,尾隨在費雪與克雷頓的身後。他想辦法混進褐石大樓一其實不難,隻要時機拿捏得準,克雷頓前腳走,他後腳進去就行了。敲敲她的門,說他忘了東西,迴來拿。是嗎?你忘了什麽,我幫你拿。不,你找不到的,讓我進來。她把門打開,他說,我忘了殺你,臭婊子,隨即痛下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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