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比。”


    “什麽時候?”


    “我們搬走後一年左右。賈克決定對離婚協議提出抗辯,鬧上法庭之後這些事全抖了出來。莉比請了個厲害的律師,律師要求他解釋為什麽每個星期二都從他們的共同帳戶提出30鎊,還有為什麽他瞞著莉比另外開了好幾個銀行戶頭。他不太會隱藏他的那些小奸小惡,法官的判決讓他損失慘重。”我指著一個陶特採石場的路標。“我想我們要在這裏轉彎。”


    他打起方向燈。“他們在哪裏辦事?”


    “在她家。莎倫帶她的顧客偷偷從後麵的巷子進去,以維護她的名聲……雖然她的名聲本來就不怎麽樣。”


    “那她小孩呢?”


    “麥可?我不確定他是不是常在家。溫蒂說他總是跟警方扛上,所以我想他是被趕出家門在街上混。”


    “老天!”薩姆憎惡地說著,開上一條通往雕刻公園、沒有標示的顛簸小路。“難怪他會不學好。”他停下車,熄火。“郵局的那個案子他是怎麽被逮的?”


    “他三個月後跟他太太招認,她馬上就去通報警察。她拿了一件黑色皮夾克給警方,說那是麥可在搶劫那天穿的,袖口上還有血跡,跟郵局裏那名顧客的血型相符。”我迴想著。“麥可認了罪,但沒有得到什麽好處。法官稱讚布麗姬勇敢出麵協助警方,然後判了她丈夫11年作為迴報。”


    “這個布麗姬就是住在葛蘭姆路的那個?”


    “唔。她住在27號……在安妮家對麵。布麗姬13歲時,她父親傑弗瑞·斯伯丁搬去跟麥可的母親同居,留下她跟她姊姊蘿西自生自滅。我不知道蘿西怎麽樣了,但布麗姬和麥可在1992年結婚,那時麥可剛出獄,他因為重大竊盜和十件非法入侵案服了很長一段刑期。他安分守己了大概6個月,然後就去搶了郵局。整個算起來,他和布麗姬結婚之後住在一起的時間不到一年。”


    “他們現在離婚了嗎?”


    “沒有。我最近一次聽到的消息是她在伯恩茅斯工作,每個月都到波特蘭探監。所以他移監到這裏來的原因是除了他太太之外沒有人會去看他。她在審判時說她仍然愛他——說她沒辦法像依靠麥可那樣依靠任何人,因為他們兩個從小就認識了——她之所以會向警方舉發他,隻因為她怕他遲早會殺人。我當時想她真是勇敢。”我平心而論。“反觀他母親就太懦弱了——就是莎倫——根本不肯接近他……兩人已經多年沒見過麵,因為他讓她蒙羞。自從布麗姬的爸爸搬去跟她同居之後,她就從良了。”


    “聽起來像是個不折不扣的賤女人。”他陰沉地說。


    “她不是個好母親,這點絕對沒錯。”薩姆雙臂放在方向盤上,身體前傾,若有所思地盯著車窗外。“那些小孩全都這麽壞嗎?”他問。“我們隔壁查爾斯家的小孩呢?”


    “那時候他們家的老大才5歲,”我說,“茱莉亞從來不讓他們離開她的視線。其實隻有麥可和史雷特家的小孩沒人管……而且都是因為他們的母親放棄了他們。莎倫是不在乎……莫琳則是讓德瑞克糟蹋到大部分時間都關在房裏喝酒。”


    “這些事你在1978年就都知道了嗎?”


    “沒有。大部分是在我們搬走之後從莉比那裏聽來的。1978年時我隻知道艾倫·史雷特一天到晚打架,因為他身上滿是淤血,但我不曉得打他的是他父親。我跟校長談過一次這件事,但他說艾倫讓同學揍一揍是好事,因為艾倫自己本身就是個小流氓。至於麥可——”我略略笑了一聲——“我一直認為他很早熟。他寫過兩首情詩給我,放在我的辦公桌上,署名是:曾達的囚犯。”


    “你怎麽知道是他寫的?”


    “我認得他的筆跡。他真是個聰明的孩子。要是他在不同的環境中長大,現在一定已經拿到了牛津的文學碩士,而不是長達十頁的犯罪記錄。問題是他一天到晚逃學,三堂課最多隻上一堂。”我嘆了口氣。“要是當時我更有經驗一點——或者少怕那個該死的校長一點——或許能夠幫助他。但是我卻放任他繼續沉淪。”我停了停。“還有艾倫也是。”我想了想又說。


    “賈克知道麥可逃學嗎?”


    我伸手去開車門。“我想應該不知道。”我直言不諱地說。“他付錢是要莎倫吸他的老二,不是要聽她獨生子的故事。”


    多年之後,我才明白到麥可詩中寫的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孤寂。當年我一方麵懷疑他是抄襲歌詞什麽的,另一方麵又很欽佩一個14歲的孩子可以寫出這麽直指人心的東西。不論如何,我認定他對我有著不健康的迷戀,因此特別和他保持距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若我較年長。若我明智。


    你會投我以不同的注視


    並愛我。


    若我英俊。若我強壯。


    沒有人會說你不應該


    愛我。


    看見雜草長在應該開著花朵的地方


    總是令我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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